公司代码:688147 公司简称: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王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潇莹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到公司未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公司治理 ...... 50
第四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2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2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11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微导纳米、本公司、公司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万海盈投资 | 指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聚海盈管理 | 指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厚盈投资 | 指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先导智能 | 指 |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50.SZ) |
芯链融创 | 指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 | 指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38.SH)及其关联方 |
天合光能 | 指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599.SH)及其关联方 |
晶澳太阳能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59.SZ)及其关联方 |
阿特斯 | 指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ISQ.O)及其关联方 |
隆基股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12.SH)及其关联方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保荐人、保荐机构、浙商证券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末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ALD、原子层沉积 | 指 | Atomic Layer Deposition,是一种可以将物质以单原子层形式一层一层地镀在基底表面的工艺 |
CVD | 指 |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化学气相沉积法),利用气态或蒸汽态的物质在气相或气固界面上发生反应生成固态沉积物的过程 |
PECVD | 指 | Plasma Enhanced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CVD的一种,在沉积室利用辉光放电使其电离后在衬底上进行化学反应沉积的半导体薄膜材料制备和其他材料薄膜的制备方法 |
LPCVD | 指 | Low Pressure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低压化学汽相沉积),CVD的一种 |
晶硅太阳能电池 | 指 | 采用晶体硅作为半导体材料的太阳能光伏电池 |
柔性电子 | 指 | Flexible Electronics,是一种技术的通称,是将有机/无机材料电子器件制作在柔性/可延性基板上的新兴电子技术 |
MEMS | 指 | Micro Electro Mechanical System(微机电系统),是集微传感器、微执行器、微机械结构、微电源微能源、信号处理和控制电路、高性能电子集成器件、接口、通信等于一体的微型器件或系统,其内部结构一般在微米甚至纳米量级,是一个独立的智能系统 |
晶圆 | 指 | 用于制作芯片的圆形硅晶体半导体材料 |
舟 | 指 | 由石英或金属连接而成承载晶圆的装置 |
LED | 指 |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一种常用的发光器件,通过电子与空穴复合释放能量发光 |
OLED | 指 | OrganicLight Emitting Diode,属于一种电流型的有机发光器件,是通过载流子的注入和复合而致发光的现象,发光强度与注入的电流成正比 |
LPCVD | 指 | Low Pressure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低压化学汽相沉积),CVD的一种 |
PVD | 指 | Physical Vapor Deposition(物理气相沉积),利用物理过程实现物质转移,将原子或分子由源转移到基材表面上的过程 |
TALD | 指 | Thermal Atomic Layer Deposition(热原子层沉积),一种原子层沉积技术 |
PEALD | 指 | Plasma Enhanced Atomic Layer Deposition(等离子体增强原子层沉积),一种原子层沉积技术 |
TOPCon | 指 | 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隧穿氧化物钝化接触,一种电池结构 |
HJT | 指 | 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 Layer(具有本征薄层异质结),又称为HJT/SHJ,一种异质结太阳能电池 |
IBC | 指 | Interdigitated Back Contact(叉型背接触电池),一种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结构 |
XBC | 指 | IBC 以及 TBC(TOPCon技术与IBC技术结合的BC类太阳能电池结构)等BC类太阳能电池 |
k、介电常数 | 指 | 希腊文Kappa,描述一种材料保有电荷的能力 |
高k、High-k | 指 | 具有高k性质的材料可以比其他材料能够更好的存储电荷 |
栅、栅极 | 指 | Gate,用来打开或闭合晶体管,包括有多晶硅栅、金属栅等 |
栅介质 | 指 | Gate dielectric,是用来将栅从电流通道隔离出来的绝缘体底层 |
多重曝光 | 指 | Multiple Patterning,将一层图形光掩模拆成两层或多层光掩模,分先后制作,实现精度更高的图形制造 |
场效应晶体管 | 指 | Field-effect Transistor,即场效应晶体管,包含源、栅、漏极的晶体管。其行为由源极经过栅极流向漏极的多数载流子电流决定。电流由栅极下的横向电场控制 |
DRAM | 指 | 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动态随机存储器,采用动态存储单元的随机存储器 |
SEMI | 指 |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国际半导体装备与材料产业协会 |
nm/纳米 | 指 | 长度的度量单位,国际单位制符号为nm,1纳米等于一百万分之一毫米 |
KW、MW、GW | 指 | 千瓦、兆瓦、吉瓦,1MW=1,000KW,1GW=1,000MW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微导纳米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Leadmicro Nano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eadmicr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公司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号厂房)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由“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号厂房)” |
公司办公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号厂房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000 |
公司网址 | www.leadmicro.com |
电子信箱 | wen.long@leadmicro.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龙文 | 朱敏晓 |
联系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号厂房 | 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号厂房 |
电话 | 0510-81975986 | 0510-81975986 |
传真 | 0510-81163648 | 0510-81163648 |
电子信箱 | wen.long@leadmicro.com | wen.long@leadmicr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微导纳米 | 688147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海龙、李雯敏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建、彭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684,511,905.51 | 427,917,135.52 | 59.96 | 312,554,108.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150,541.03 | 46,113,669.47 | 17.43 | 57,014,378.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806,262.27 | 26,689,023.66 | -25.79 | 50,985,447.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96,903.06 | -76,312,212.82 | 不适用 | 8,275,927.6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62,789,244.48 | 883,499,353.13 | 122.16 | 645,569,112.36 |
总资产 | 3,819,741,719.03 | 1,356,913,306.92 | 181.50 | 1,104,861,136.8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1 | 18.18 | 1.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1 | 18.18 | 1.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28.57 | 1.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5 | 6.43 | 减少0.19个百分点 | 21.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 | 3.72 | 减少1.54个百分点 | 19.1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2 | 22.68 | 减少2.46个百分点 | 17.1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8,451.19万元,同比增长59.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性能产品,主要产品在光伏PERC及TOPCon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领域、半导体领域的销量大幅增长。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15.05万元,同比增长17.4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同比增长,且政府补助、理财收益等收益有所增长所致。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80.63万元。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49.6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对应已验收设备产品的销售回款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在TOPCon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领域、半导体各细分领域持续深化拓展,新增订单数量大幅增长,对应预收合同款项大幅增长。
2022年,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381,974.17万元、196,278.9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81.50%、122.16%,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以及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022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3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8%。以上财务指标较上年度的变动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变动及公开增发导致的股本总额变动所致。
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22%,较上年度减少2.4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增长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2,128,523.10 | 23,484,591.37 | 229,439,388.94 | 299,459,40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08,332.70 | -41,858,627.24 | 35,995,572.65 | 57,405,26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06,570.69 | -46,099,962.65 | 31,533,264.97 | 37,579,530.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77,844.24 | 25,658,281.90 | 65,545,998.44 | 107,470,466.9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8,723.15 | -12,372.99 | 237.6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685,137.76 | 11,388,067.76 | 6,384,464.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
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121,188.31 | 11,311,233.81 | 248,671.2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14,274.5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99,754.45 | 110,761.95 | 433,143.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5,955.66 | 54,833.95 | 26,343.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060,755.07 | 3,427,878.67 | 1,063,929.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4,344,278.76 | 19,424,645.81 | 6,028,930.9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25,955.66 | 具有偶发性 |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7,378,850.00 | 10,099,125.00 | -237,279,725.00 | 4,910,451.19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02,550.67 | 129,670,115.86 | 113,467,565.19 | 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248,187,466.67 | 251,662,875.00 | 3,475,408.33 | 10,210,737.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515,768,867.34 | 395,432,115.86 | -120,336,751.48 | 15,121,188.31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微导纳米是一家面向全球的半导体、泛半导体高端微纳装备制造商。公司形成了以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核心,CVD等多种真空薄膜技术梯次发展的产品体系,专注于先进微米级、纳米级薄膜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向下游客户提供先进薄膜设备、配套产品及服务。在半导体领域内,公司已与国内多家厂商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深化推动ALD产业化应用领域和业务迅速发展,相关产品涵盖了逻辑、存储、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等诸多细分应用领域,多项设备的工艺质量、产能水平、稳定运行能力等关键指标均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藉由现有的薄膜沉积类产品研发、推广和产业化的经验,开发了多种CVD真空薄膜技术产品。在光伏领域内,公司作为率先将ALD技术规模化应用于国内光伏电池生产的企业,目前已成为行业内提供高效电池技术与设备的领军者之一,与国内头部光伏厂商形成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公开的市场数据统计,公司ALD产品已连续多年在营收规模、订单总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位居国内同类企业第一。公司先后荣获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独角兽企业、江苏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等荣誉称号,并被认定为江苏省原子层沉积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原子层沉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此外,公司于报告期末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公司凤凰300原子层沉积设备(现已重新命名为iTomic原子层沉积设备)入选第十五届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2022年度,随着摩尔定律不断演化,集成电路的特征尺寸及刻蚀沟槽不断微缩,ALD等先进真空薄膜技术在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终端应用需求增长、进口替代和自主可控等因素驱动了国内晶圆厂逆周期扩产和工艺迭代升级,加速了国内半导体行业头部客户对国产ALD设备的产业化验证。同期,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光伏行业快速发展,装机量持续增加,客户产能扩充计划加速。随着公司与行业多家头部客户共同合作的TOPCon新型高效电池生产线实现规模化的量产,TOPCon产能率先放量,下游客户扩产计划加速。技术更迭推动ALD技术在新一代高效电池设备中投资比重增加,大幅度提升了ALD设备在光伏领域的市场渗透率,公司CVD产品的产业化应用更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高效电池产线中的价值量。
根据SEMI行业统计,半导体薄膜技术领域,ALD约占镀膜板块的11%市场份额,未来几年保持高速增长,复合增长率高达26.3%。CVD约占镀膜板块的57%市场份额,未来几年的复合增长率约为8.9%。目前,ALD和CVD技术目前国产化率仍处于非常低的水平,故而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牢牢把握市场机遇,保持行业先发优势,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矩阵,进一步打开行业空间。半导体领域内,公司加速了各细分领域的产品研发、产业验证和应用,实现多项ALD、CVD技术产业化的突破,在保持ALD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的同时,不断推出更多具备竞争力的CVD系列产品。
半导体领域以ALD为核心拓展CVD等多种真空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
光伏领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并拓宽了市场覆盖率,引领了行业TOPCon高效电池的量产导入,通过进一步丰富公司技术及产品矩阵,全力推进工艺整线产品策略的实施,并加快海外市场的拓展,同时积极布局更新一代的高效电池技术和产品,既充分抓住当下市场机遇,同时储备未来技术方向。最新一代夸父系列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光伏行业内一线客户,成为光伏行业主流镀膜方案,开发的行业内首条GW级TOPCon电池工艺整线项目通过验收。
光伏领域推进以ALD为核心的工艺整线策略和新一代高效光伏电池技术开发
柔性电子领域内,公司产品实现销售,取得阶段性突破;其他新兴应用方面,公司依托产业化应用中心搭建了项目团队,形成技术平台,将ALD、CVD等薄膜沉积技术产业化应用在更多新兴领域,为后期横向以及纵深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增长迅速,产品销量增加明显,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451.19万元,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59.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15.05万元,同比增长17.43%。按照下游行业分类,光伏设备实现营业收入50,094.12万元,较上一年度同比增加81.98%;半导体设备实现营业收入4,697.63万元,同比增长86.41%;柔性电子设备实现了销售突破。截止2022年12月底,公司在手专用设备订单22.93亿元,其中光伏设备订单19.67亿元,半导体设备订单
2.57亿元,其他设备订单6,881万元。2023年1月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新增专用设备订单
22.74亿元,其中新增半导体设备订单2.42亿元,新增光伏设备订单20.16亿元,新增其他设备订单1,580万元。
(二)具体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保护,构建长期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巩固现有技术优势,拓展并深化产业前瞻领域的应用。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13,839.54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42.62%,占收入比例为
20.22%。其中,半导体领域研发投入占比约为55.19%,投向包括逻辑、存储、新型显示器、化合物半导体等项目;光伏领域研发投入占比约为37.47%,投向包括TOPCon、XBC、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技术等项目。同时,公司研发队伍人员不断充实,截至报告期末,研发人员达到241人,同比增长28.19%。目前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业知识储备深厚、产线验证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的构建将不断助力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关键产品和技术的攻关与突破。在持续强化技术壁垒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护工作,强调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企业发展规划的融合,完善专利布局。2022年新增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再创新高,各类型国家专利授权共计16项,累计达到102项。
2、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完善产品布局,提高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响应客户需求,新产品的开发和迭代速度突破历史最佳水平。半导体领域,公司加速逻辑、存储芯片、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芯片等半导体各细分领域产品的产业化,针对各细分应用领域研发试制新型ALD设备,并进一步完善产品矩阵,开发CVD等产品,满足客户在各技术节点上对薄膜沉积设备的需求。在光伏领域内,公司持续丰富产品线,提供ALD、PECVD、PEALD、扩散等多种产品,推进实施AEP?(ALD EnabledPhotovoltaics)技术为核心的TOPCon电池工艺整线策略,提高公司产品在客户产线投资中的占比,为客户提供更为完整、高效、经济的薄膜沉积解决方案。由公司开发的行业内首条GW级TOPCon工艺整线项目已经取得客户的验收,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同时积极储备下一代高效电池相关产品和技术。公司目前产品布局进展情况详见本章节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3、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客户覆盖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商的优质品牌,深化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合作,并拓展新兴领域市场,不断加强客户服务,跟踪售后,提升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在半导体领域内,先后获得国内多家知名半导体公司的商业订单及重复订单,与多家国内半导体厂商及验证平台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合作开发量产化工艺技术。光伏领域,公司已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客户群体已基本覆盖光伏领域内包括通威太阳能、隆基股份、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天合光能等在内的多家知名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未来将大力拓展海外市场。除此之外,还在柔性电子等其他市场领域的有所突破。
4、积极推进产能扩充,优化供应链管理,增强交付能力
报告期内,面对国际贸易局势变动导致的全球产业链调整,公司重点加强了在需求预测、库存管理和供应商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积极开展供应链多元化工作,通过战略性采购、联合开发、寻找替代供应商等方式持续推动核心零部件多元化,保证核心部件可控性。同时,面对订单快速增长带来的交付压力,公司通过灵活安排各类产品生产规模、用工人数的方式,缩短交期,保障交付,设备产量大幅度增加。
5、完善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并完善内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使市场需求、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生产管理、质量管控、安环管理、市场营销、客户管理、售后服务以及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有效连接并可精确追溯。推行7S管理理念以及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和优化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微导纳米是一家面向全球的半导体、泛半导体高端微纳装备制造商。公司形成了以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核心, CVD等多种真空薄膜技术梯次发展的产品体系,专注于先进微米级、纳米级薄膜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向下游客户提供先进薄膜设备、配套产品及服务。在半导体领域内,公司已与国内多家厂商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深化推动ALD产业化应用领域和业务迅速发展,相关产品涵盖了逻辑、存储、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等诸多细分应用领域,多项设备的工艺质量、产能水平、稳定运行能力等关键指标均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藉由现有的薄膜沉积类产品研发、推广和产业化的经验,开发了多种CVD真空薄膜技术产品。在光伏领域内,公司作为率先将ALD技术规模化应用于国内光伏电池生产的企业,目前已成为行业内提供高效电池技术与设备的领军者之一,与国内头部光伏厂商形成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公开的市场数据统计,公司ALD产品已连续多年在营收规模、订单总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位居国内同类企业第一。
公司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适用于半导体、光伏等应用领域的多款薄膜沉积设备,涵盖ALD、CVD系列产品,并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具体如下:
1、半导体领域主要产品
产品系列 | 产品图示 | 产品说明 | 产业化阶段 |
iTomic系列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 | 适用于高介电常数(High-k)栅氧层、MIM电容器绝缘层、TSV介质层金属、金属氮化物等薄膜工艺需求。产品凭借原子级别的精确控制、高覆盖率薄膜沉积和极高的工艺均匀性等优势,可为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微纳制造以及先进封装提供介质层等关键工艺解决方案。 | 产业化应用 | |
iTomic MW系列批量式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 | 采用创新的批量型(mini-batch)腔体设计,可一次处理25片12英寸晶圆,适用于成膜镀率低,厚度要求高,以及产能要求高的关键工艺及应用。产品利用特有的流场设计,具有成膜速度快,占地面积小,产能高、使用成本低等优势,为存储芯片以及Micro-OLED显示器、MEMS等提供定制化量产的解决方案。 | 产业化验证 | |
iTomic Lite系列轻型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 | 采用原创设计开发的自动化平台与模块化ALD反应腔相结合,可以按需配置PEALD或Thermal ALD等工艺需求。iTomic Lite系列设备具有强大的兼容性,其硬件配置在保持量产机型强大功能的前提下,可满足各类晶圆尺寸(6、8英寸)量产工艺需求,同时也可满足客户高端研发和新工艺试量产需求。iTomic Lite系列可广泛应用于MEMS、光电器件等泛半导体器件领域。 | 产业化验证 |
iTomic PE系列等离子体增强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 | 可根据不同温度要求制备氧化硅、氮化硅、氮氧化硅等薄膜制备工艺及应用,通过精准快速控制成膜速度、超低反应温度、材料配比等技术,完美实现材料厚度均匀性、膜应力,热过程,以及阶梯覆盖率等极具挑战的工艺需求,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iTomic PE系列设备可为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先进封装等提供客制化掩膜层、介质层、图案化等关键工艺解决方案。 | 产业化验证 | |
Trancendor晶圆真空传输系统 | Trancendor平台系列是微导纳米独立研发的、适用于高产能半导体制程设备的晶圆传输系统。该系统可根据客户工艺需要,灵活挂载一至多个工艺腔体(每个工艺腔体可配备一至多个工作站)在真空环境下进行快速高效晶圆传输。 | 产业化应用 | |
iTronix系列CVD系统 | iTronix系列CVD系统是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独立开发或合作开发的多款CVD产品系列,应用于CVD技术不同镀膜领域,适用于制备氧化硅、氮化硅、氮氧化硅、非晶碳、非晶硅、掺杂非晶硅、锗硅等不同种类薄膜,可应用于逻辑、存储、先进封装、显示器件以及化合物半导体等领域芯片制造。 | 开发实现 |
注:1、随着公司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公司持续完善产品型号命名规则。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设备平台类型重新命名产品型号,下同;2、产业化应用是指已实现销售,产业化验证是指已签署合同并正在履行,开发实现是指已形成研发样机,虽未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但已发往客户处进行试样验证,下同。
iTomic系列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适用于沉积多种氧化物和氮化物、互相掺杂沉积工艺等薄膜材料,可用于逻辑芯片、传统及新型存储芯片的电容介质层、高K栅介质覆盖层、掺杂介质层、芯片制造电极及阻挡层、化合物半导体钝化和过渡层等多个应用领域。该系列部分产品已取得客户验收,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取得重复订单。
iTomic MW系列批量式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适用于沉积多种氧化物和氮化物、互相掺杂沉积工艺等薄膜材料,可用于逻辑芯片、传统和新型存储芯片电容介质层、掺杂介质层、新型显示器、芯片制造电极及阻挡层、化合物半导体钝化和过渡层等应用领域。该系列部分产品已经取得客户订单,进入产业化验证阶段。
iTomic PE系列等离子体增强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适用于沉积多种氧化物和氮化物、互相掺杂沉积工艺等薄膜材料,可用于MEMS、逻辑、存储、CMOS芯片的多重图案化和间隔层。该系列部分产品已发往客户处进行试样验证。
iTronix系列CVD系统,系公司基于客户关键工艺开发的战略需求,正在开发的新产品系列,适用于沉积氧化物、氮化物等薄膜材料。产品可用于芯片制造钝化层、扩散阻挡层、介电层、硬掩膜层与高级图案化层、电容覆盖层等应用领域。该系列产品将以硬掩模工艺为切入点,依托产业化应用中心强大的前瞻工艺开发能力及国际化的研发团队,以及公司所具有的半导体设备设计制造能力,解决关键工艺卡脖子问题,通过差异化策略开发CVD领域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关键设备。截至目前,该系列部分产品已经处于与客户试样验证阶段。
2、光伏领域主要产品
产品系列 | 产品图示 | 产品说明 | 产业化阶段 |
夸父(KF)系列原子层沉积系统 | 采用先进反应腔体设计和薄膜沉积技术,可为PERC、TOPCon、XBC、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等新兴太阳能电池表面钝化提供高质量超薄钝化膜的制备,确保电池光电转换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基于成功量产机型的设计原理,夸父系列ALD薄膜钝化系统是公司原创设计的第五代产品,代表了光伏行业国产创新设备的先进技术,兼容M10-M12硅片尺寸,在提供超高产能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设备的运营成本,为客户提供可靠的量产解决方案,引领光伏产业化高效电池智能化制造。 | 产业化应用 | |
祝融(ZR)系列管式PEALD/PECVD系统 | 祝融系列(ZR5000×1)管式PECVD系统突破性解决传统管式PECVD的产能瓶颈,可与公司ALD钝化技术无缝对接,确保PERC、TOPCon、IBC、TBC等高效电池生产。 祝融系列(ZR5000×2)管式PEALD系统利用公司原创设计的工业级等离子体增强原子层沉积(PEALD)技术,实现了超高产能的批量型PEALD镀膜,是ALD领域量产化技术又一次突破,专为接触钝化技术(TOPCon、HPBC、POLO、SHJ和TBC)量身定制,为后PERC高效电池技术提供可靠的量产解决方案。 祝融系列(ZR5000×3)管式PEALD镀膜平台延伸祝融系列概念,一体式设计实现氮化硅正膜、氧化铝/背膜、氧化硅/多晶硅钝化膜一站式完成,可实现单道产能翻倍,节省占地面积。同时兼具先进的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和自动导引车(AGV)对接功能。在提供超高产能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设备的运营成本,为后PERC高效电池技术提供理想可靠的量产解决方案。 | 产业化应用 | |
羲和(XH)系列低压工艺系统 | 采用原创设计的高温热场控制技术,实现了兼容磷、硼两种扩散工艺,拥有独创的冷却技术可提升设备与零件的使用寿命,同时缩短了工艺时间,为PERC+和TOPCon等下一代量产高效电池的提效降本,提供了全套的主机及先进的工艺解决方案。此外,羲和系统也提供退火,氧化和低压化学气相沉(LPCVD)功能。 | 产业化应用 | |
后羿(HY)系列ALD/PEALD/PECVD薄膜沉积系统 | 专用于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等新兴太阳能电池的非晶/微晶、掺杂层、阻水阻氧、致密保护层等薄膜材料。以工业产线模块化为核心设计思路,为客户提供高薄膜质量、高产能、高可靠性、低制备成本、低投资成本的先进设备解决方案。 | 开发实现 |
公司设备在光伏产品生产中的具体镀膜工艺、应用领域和产业化阶段情况如下:
产品系列 | 设备类型 | 镀膜工艺 | 目前应用领域 | 产业化阶段 |
夸父(KF)系列原子层沉积(ALD)系统 | TALD | Al2O3等工艺 | PERC电池背面钝化层、TOPCon电池正面钝化层 | 产业化应用 |
XBC、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等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钝化 | 产业化验证 | |||
祝融(ZR)管式PECVD系统 | PECVD | SiNX等工艺 | PERC电池减反层 | 产业化应用 |
PECVD | SiNX等工艺 | TOPCon电池背面减反层 | 产业化应用 | |
祝融(ZR)管式PEALD系统 | PEALD和PECVD | Al2O3、SiNX等工艺 | PERC电池背面钝化层、减反层 | 产业化应用 |
PEALD和PECVD | Al2O3、SiNX等工艺 | TOPCon电池正面钝化层、减反层 | 产业化应用 | |
PEALD和PECVD | 隧穿氧化硅、掺杂多晶硅等工艺 | TOPCon电池隧穿层、掺杂多晶硅层 | 产业化应用 | |
羲和(XH)低压扩散炉系统 | 炉管设备 | 非晶硅晶化及掺杂、扩散 | TOPCon电池扩散、退火 | 产业化应用 |
后羿(HY)系列ALD/PEALD/PECVD薄膜沉积系统 | ALD/PEALD/PECVD | 非晶/微晶硅基参杂薄膜、阻水阻气保护层等 | 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 | 开发实现 |
3、其他新兴应用产品
产品系列 | 产品图示 | 产品说明 | 产业化阶段 |
iTomic MW Lite批量轻型系列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 | 以国产化零部件为主导,可满足高端研发和新工艺试量产需求,用于高端装备的微纳制造镀膜。 | 产业化验证 | |
卷对卷柔性封装系列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 | 使用ALD卷对卷高阻隔膜技术,可保障高产能,满足稳定量产需求,同时具有薄膜厚度精确可控、保形性较好、成分可控等优点,成功实现了在宽幅柔性基材上制备高阻隔膜及其他功能薄膜。该系统可为柔性电子材料提供高质量、高经济效益的封装薄膜。 | 产业化应用 |
除上述专用设备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设备改造、备品备件及其他两类业务。
①设备改造。公司的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公司可以针对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为已销售的在役设备提供改造服务,以帮助下游客户用较少的成本达到降本增效的效果,提高设备服役年限。公司目前的设备改造集中在光伏领域设备,设备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尺寸改造、工艺改造等。
②备品备件及其他。公司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部分零部件会出现正常损耗,因此下游客户需向公司采购易损耗的零部件。备品备件主要为载具(一体舟)、去离子水等产品。公司还针对设备提供载具清洗、耗材更换等后续服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向客户销售专用设备,提供设备改造、备品备件等配套产品及服务,获得相应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相关支出,形成公司的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研发、生产、售后服务的需求计划和安全库存的需要等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在合理控制库存的同时,保证物料供应的及时性。为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评估制度,按照《供应链开发导入管理流程》对供应链的导入过程进行管控,严格考察供应商的资质实力、质量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经供应商调查、试制、首批验证评价后,登记合格供应商名录,并持续开展绩效评价和推动持续改进,保障和提升供应能力。公司采用从品牌厂商直接采购或代理厂商采购方式,公司核心部件供应厂商一般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核心部件的供应较为稳定。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定制化设计与生产。根据客户采购意向和需求进行产品定制化设计与生产,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在获取销售合同或采购意向后,由项目部负责整个项目过程的进度管控与相关节点事宜协调。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生产资料,并根据零件特性及投料需求,组织采购。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零件到货情况和技术要求制定部件的装配计划,对装配过程进行外观、功能、关键工序、定位连接等进行自检。完成装配作业后进行工艺调试,根据检验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后组织打包发货。公司在设备生产中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况,公司外协加工包括外购加工件和委外加工两种情形。外购加工件是供应商按照公司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来料检验标准等向公司提供非标准化的定制采购件。委外加工是由供应商对公司提供的在产品进行机加工或进行表面处理。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主要通过直接接洽和投标的方式获取客户。对于已经形成批量销售的成熟机型,在与客户接洽后可以直接进入商务谈判或者招投标环节;对于部分首次购买客户,即使是成熟机型,在给该客户第一次供货前一般需要提供样机进行试用,试用满足客户要求后,再进入商务谈判或者招投标环节;对于新研发机型,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可能需要提供样机交由客户评测,再根据客户评测结果对新研发机型进行改进升级,待样机达到客户的技术指标后,再进入洽谈及合同签订环节。设备运至客户指定的位置后,公司负责组织安装调试、配合客户生产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售后跟踪和维修服务。
5、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研发阶段和内容将研发人员分为机械设计、电气和软件开发、工艺开发三类。机械设计类主要负责进行机械研发,主要职责是对新机型的研究与开发、对老机型的更新和改进、对车间装配和设备调试的技术支持,以及对工艺研发中涉及到机械硬件的技术支持;电气和软件类主要是负责电气及设备运行软件开发以及设备运行的电气和程序维护,对工艺开发中涉及到的技术提供支持;工艺开发类主要负责开发新产品所需要的各类镀膜工艺以及设备在客户端量产导入前的各类应用,同时为客户开发更先进的量产工艺技术。公司的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流程主要包括需求提出、立项和规划阶段、开发实现阶段、产业验证阶段、产业化应用阶段。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指生产集成电路、二极管(含发光二极管)、三极管、太阳能电池片的设备的制造),属于高端装备在半导体、光伏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能源的应用。根据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的不同,下游行业发展阶段、特点以及技术门槛情况如下:
1、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
(1)薄膜沉积设备是半导体前道工艺设备的核心设备之一,受下游晶圆产线扩产、先进制程和新兴工艺的驱动,行业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成长性
根据SEMI数据统计,晶圆厂的投资构成中,刻蚀设备、光刻设备、薄膜沉积设备是集成电路前道生产工艺中最重要的三类设备,其中薄膜沉积设备制备的各类薄膜发挥着导电、绝缘、阻
挡污染物等重要作用,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性能,相关设备的投资额占晶圆制造设备投资总额约21%。随着集成电路制造不断向更先进工艺发展,单位面积集成的电路规模不断扩大,芯片内部立体结构日趋复杂,所需要的薄膜层数越来越多,对绝缘介质薄膜、导电金属薄膜的材料种类和性能参数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在90nmCMOS工艺大约需要40道薄膜沉积工序。在3nmFinFET工艺产线,则超过100道薄膜沉积工序,涉及的薄膜材料由6种增加到近20种,对于薄膜颗粒的要求也由微米级提高到纳米级。只有薄膜沉积设备的不断创新和进步才能支撑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向更小制程发展。伴随着晶圆厂投资力度及新建产能进程加快,全球半导体设备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拉动市场对薄膜沉积设备需求的增加。薄膜沉积设备行业一方面长期受益于全球半导体需求增加与产线产能的扩充,另一方面受益于技术演进带来的增长机遇,包括制程进步、多重曝光与3DNAND存储技术,全球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规模将因此高速增长。Maximize MarketResearch预计全球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规模2025年将扩大至340亿美元,保持年复合13.3%的增长速度。同时,根据SEMI预测,2020年至2025年,全球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中ALD设备的复合增长率预测为26.3%,预计高于整体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的增长率。
(2)半导体薄膜沉积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市场壁垒和客户认证壁垒,国际市场目前主要被传统设备厂商垄断,国产替代趋势明显
由于芯片由不同模块工艺集成,薄膜沉积是大多数模块工艺的关键步骤,薄膜本身在不同模块/器件中的性能要求繁多且差异化明显。薄膜沉积工艺需要持续发展,新材料出现或器件结构的改变要求不断研发新的工艺或设备。同时,薄膜性能不断提升的需求要求工艺及相关专用设备具备更好集成度;更苛刻的热预算要求提升了温度条件更严格的薄膜生长工艺需求;沉积过程还要考虑沉积速率、工艺稳定性、环境污染、设备可靠性等各项严苛的指标。因此,薄膜沉积技术是一项涉及多个跨学科领域的高端技术,该技术在真空等特殊环境下实现化学反应,制备的薄膜材料为纳米级,并且工艺性能要求极高,从而导致薄膜沉积设备在晶圆制造生产环节诸多技术中,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技术难度。
由于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技术行业壁垒较高,传统的国际大型厂商成立较早,在薄膜种类和相关工艺方面不断突破,具有先发优势,因此行业集中度较高。目前全球薄膜沉积设备市场基本上由应用材料、LAM、TEL、ASM等传统设备厂商垄断。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半导体产业的持续投入及部分民营企业的兴起,我国半导体制造体系和产业生态得以逐步建立和完善;但从国内主流晶圆厂累计招标情况统计,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的国产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国产厂商在薄膜沉积领域工艺覆盖类型方面尚不完善,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为推动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设立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伴随着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和产业投资基金不断的落实与实施,本土半导体及其设备制造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而薄膜沉积设备作为半导体制造的核心设备,将会迎来巨大的进口替代市场空间。
2、光伏薄膜沉积设备
(1)薄膜沉积设备是太阳能电池片制造环节的关键设备之一,受益于光伏行业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
按照光伏电池产业链,可将光伏设备分为硅片设备、电池片设备、组件设备。光伏薄膜沉积设备主要应用于太阳能晶硅电池片的制造环节,根据电池不同工艺和所需的薄膜性质,所采用的薄膜沉积设备会有所不同。薄膜沉积设备制备的薄膜直接影响电池片的光电转换效率,随着电池结构的发展,薄膜沉积设备的重要地位愈发凸显,且在电池产线设备投资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随着全球《巴黎协定》的通过以及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全球能源转型驱动光伏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国内经过过去十多年快速发展,光伏技术不断突破,发电成本快速下降,装机规模迅猛增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发布的《2022年-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2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87.41GW。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92.6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2022年,全国电池片产量约为318GW,同比增长60.7%。装机容量和电池片产量的不断扩大带动了光伏设备尤其是薄膜沉积设备需求的增加。
(2)光伏电池片技术迭代带来设备新需求,具备相应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的公司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太阳能晶硅电池片的制造环节的规模优势明显、技术迭代较快,在实现规模经济、降本增效的驱力下,电池片厂商积极扩产并推动新技术产业应用,其中薄膜沉积设备作为光伏电池的核心设备与新型工艺技术开发紧密结合并持续迭代发展。光伏领域薄膜沉积设备制造厂商需要不断结合市场需求和前后端设备技术发展趋势,针对下游客户产线的技术迭代方向,持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号、乃至新一代产品,协助客户实现降本增效目的才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
目前,由于PERC电池片的量产平均转换效率已逐渐接近理论极限,TOPCon、HJT、XBC等新型电池技术路线正逐步成为电池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电池厂商新建量产产线开始主要聚焦于TOPCon、HJT两种技术路线。根据CPIA发布的《2022年-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2年,新投产的量产产线仍以PERC电池产线为主。但下半年部分N型电池片产能陆续释放,PERC电池片市场占比下降至88%,N型电池片占比合计达到约9.1%,其中N型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约8.3%,异质结电池片市场占比约0.6%,XBC电池片市场占比约0.2%,未来随着生产成本的降低及良率的提升,N型电池将会成为电池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半导体领域内,公司已与国内多家头部半导体厂商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ALD产业化应用迅速发展的同时,公司藉由现有的薄膜沉积类产品研发、推广和产业化的经验,开发了以CVD为代表的多种真空薄膜技术产品,相关产品涵盖了逻辑、存储、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等细分应用领域,多项设备的镀膜质量、产能水平、稳定运行能力等关键指标均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已成功研制的High-k原子层沉积所应用的高介电常数(High-k)栅氧薄膜工艺是国内突破28nm制程中难度最大的工艺之一。公司是国内首家将其成功量产合并应用于28nm节点集成电路制造前道生产线的国产设备公司,并已获得客户重复订单认可,填补了我国在该项半导体设备上的空白。除上述在半导体领域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功能外,公司2022年推出的应用于逻辑芯片、传统和新型存储芯片、CMOS芯片、MEMS等领域的多款ALD设备也取得了客户订单,部分设备获得多个重复订单。公司新开发的CVD设备的部分产品已经发往客户处进行试样验证。
在光伏领域内,公司作为率先将ALD技术规模化应用于国内光伏电池生产的企业,已成为行业内提供高效电池技术与设备的领军者之一,与国内头部光伏厂商形成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为客户提供具备优良的产品性能的设备,在保障光电转换效率的同时,可有效帮助电池片厂商大幅降低设备投资额与生产成本,在PERC、TOPCon、XBC、异质结/钙钛矿叠层电池等高效电池技术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相关产品已在新型电池产线上得到下游客户广泛认可,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客户群体已基本覆盖光伏领域内包括通威太阳能、隆基股份、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天合光能等在内的多家知名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
根据公开的市场数据统计,公司ALD产品已连续多年在营收规模、订单总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位居国内同类企业第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技术发展情况和趋势
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技术的演进路径与半导体器件的大小和结构息息相关。在摩尔定律的推动下,元器件集成度的大幅提高要求集成电路线宽不断缩小,影响集成电路制造工序愈为复杂,对于薄膜颗粒的要求也由微米级提高到纳米级。这一趋势对薄膜沉积设备产生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市场对于高性能薄膜设备的依赖逐渐增加。
(1)半导体领域中PVD、CVD、ALD三类薄膜沉积技术相互补充、不断迭代。
常见的半导体领域中薄膜类型主要分为半导体、介质、金属/金属化合物薄膜三大类。半导体领域薄膜的沉积材料与应用场景复杂多样,伴随制程的演变材料需求增加,推动薄膜沉积工艺和设备的进步。薄膜制备依据的基础原理不同,因此薄膜沉积设备的工艺存在不同的技术路线。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沉积(CVD)、原子层沉积(ALD)三类薄膜沉积技术均为目前半导体领域的主流技术路线,但各技术适用的环节有所不同。在芯片的制造过程中,涉及十余种不同材料的薄膜、数十种工艺类型、上百道工艺环节,需要不同性能和材料的薄膜,因此
PVD、CVD、ALD三类薄膜沉积技术依靠各自技术特点拓展适合的应用领域,材料制备上相互补充。例如,仅从通用薄膜厚度适用性的角度来评估,PVD一般用于较厚的金属及导电类的平面膜层制备;CVD一般适用中等以上厚度的膜层制备、应用范围广;ALD可以一个原子的厚度(约0.1nm)为精度进行薄膜沉积,更适用于超薄膜厚度控制以及三维、超高深宽比结构器件的应用。同时,三种技术本身也随着下游应用需求的提高持续发展。ALD技术相较于CVD技术和PVD技术,产业化应用起步时间较晚,在45nm以上等成熟制程、2D平面结构器件中应用较少,2007年Intel公司才首次在45nm技术节点上开始应用ALD技术进行薄膜制备,主要由于在先进制程节点下,原来用于成熟制程的溅射PVD、PECVD等工艺无法满足部分工序要求,因此需要引入ALD工艺。ALD技术凭借其原子层级沉积特点,具有薄膜厚度精确度高、均匀性好、台阶覆盖率极高、沟槽填充性能极佳等优势,特别适合在对薄膜质量和台阶覆盖率有较高要求的领域应用,在45nm以下节点以及3D结构等先进半导体薄膜沉积环节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半导体制程演进与薄膜沉积技术对应情况如下:
(2)ALD技术在28nm以下逻辑芯片先进制程、DRAM、3DNAND、新型存储器等重要领域的技术优势明显,应用迅速扩大。
①28nm制程以下的High-k栅介质层沉积需要应用ALD技术
晶圆制造65nm制程及以上中,集成电路主要通过沉积SiO
薄膜形成栅极介质,但进入45nm制程特别是28nm之后,传统的SiO
栅介质层薄膜材料厚度需缩小至1纳米以下,将产生明显的量子隧穿效应和多晶硅耗尽效应,导致漏电流急剧增加、器件性能急剧恶化,此时用高K材料替代SiO
可优化器件性能。常见的高K材料包括TiO
、HfO
、Al
O
、ZrO
、Ta
O
等。其中HfO
的介电常数为25,具有适合的禁带宽度(5.8eV),因此HfO
作为栅介质层得到了业内广泛的应用。高K材料的沉积要求原子级别的精确控制及沉积高覆盖率和薄膜的均匀性,需要应用ALD技术。
②先进制程多重曝光技术的需要应用ALD技术
随着芯片集成度不断提升,晶体管结构也在接近物理尺寸的极限。自2011年开始,代工厂开始采用效率更高、功耗更低的22nm/16nm/14nmFinFET晶体管结构,但由于当光罩线宽接近光源波长时将会发生明显的衍射效应,会导致光刻工序的失效。在EUV技术普及之前,目前主流的ArFDUV光刻机(波长193nm)通过浸润、相移掩模、多重曝光等方法,满足28nm以下7nm以上的制程工艺。多重曝光技术是指在现有的光刻机精度下,依次使用不同的掩膜版,分别进行两次及以上的曝光,将一次曝光留下的介质层作为二次曝光的部分遮挡层。在此过程中,由于多
重曝光增加了多道薄膜沉积工序,需要薄膜技术具有接近100%的保型性、薄膜厚度控制精准,因此ALD技术被迅速推广应用。
多重曝光技术
③存储芯片DRAM、3DNAND、新型存储器结构对ALD技术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DRAM存储器容量不断增大,其内部的电容器数量随之剧增,而单个电容器的尺寸将进一步减小,电容器内部沟槽的深宽比也越来越大。深沟槽将需要更高的薄膜表面积,例如在45nm制程中,沟槽结构深宽比达到100:1,所沉积薄膜的有效面积大约是器件本身表面积的23倍。这些给沉积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地,得益于薄膜以单原子层为量级生长所带来的大面积均匀性、高台阶覆盖率和对膜厚的精确控制,ALD技术能够很好地满足这些要求。
存储芯片高深宽比结构示意图
3D NAND结构,内部层数不断增高,元器件逐步呈现高密度、高深宽比结构,PVD和CVD难以达到沉积效果,ALD则可以实现高深宽比特征下的均匀镀膜。以最具挑战性的向字线中填充导电钨为例:3D NAND交替堆叠氧化物和氮化物介电层,目前层数多达96层。密集排列且具有高深宽比的孔渗透至这些层中,按照高深宽比通道将排列分为字线。为了创建存储单元,必须移除氮化物层并以钨进行替换。这种钨必须通过深(垂直深度50:1)通道引入,然后横向扩散,从而以无孔洞的超共形沉积方式填充(之前的)氮化物水平面(横向比约10:1)。原子层沉积能够一次沉积一个薄层,这就确保了均匀填充,并防止因堵塞而产生的空隙。
3D NAND结构示意图
资料来源:LamResearch
④先进晶体管结构需要全方位的ALD解决方案
晶体管是构成逻辑电路、微处理器及记忆元件的基本单元,漏电一直是影响其良率、性能和功耗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晶体管缩小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升器件性能,晶体管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与平面晶体管(如MOSFET)相比,FinFET是一种具有高架沟道的三维晶体管,栅极环绕该沟道,制备难度更大。在标准平面替换闸极技术中,金属栅极堆叠由ALD、PVD以及CVD多种技术沉积金属层结合组成,但器件过渡到FinFET、GAA等三维结构,PVD和CVD则难以达到沉积效果,需要全方位的ALD解决方案。ALD所沉积的Spacer材料的宽度即决定了Fin的宽度,是制约逻辑芯片制程先进程度的核心因素之一。
不同制程下晶体管结构
资料来源:LamResearch
综上所述,在半导体制程进入28nm后,由于器件结构不断缩小且更为3D立体化,生产过程中需要实现厚度更薄的膜层,以及在更为立体的器件表面均匀镀膜。在此背景下,ALD技术凭借优异的三维共形性、大面积成膜的均匀性和精确的膜厚控制等特点,技术优势愈加明显,在半导体薄膜沉积环节的市场占有率也将持续提高。SEMI预计2020年-2025年全球ALD设备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6.3%,在各类关键晶圆生产设备中增速最快。
目前,半导体行业的薄膜沉积设备中,ALD设备作为先进制程所必须的工艺设备,在大规模量产方面国内厂商尚未形成突破。当技术节点向14纳米甚至更小的方向升级时,与PVD设备和CVD设备相比,ALD设备的必要性更加凸显。目前,基于供应链安全考虑,国内设备制造商正面临更多的机会。面对半导体设备向高精度化与高集成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以及国产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国产半导体ALD设备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3)CVD等传统薄膜沉积技术仍具有十分广泛的应用和市场空间
虽然随着ALD技术的发展,其应用范围逐步拓展,但由于芯片的制造过程中,涉及数十乃至百余种不同要求的薄膜材料,各类电性能、机械性能不同的薄膜构成了芯片3D结构体中不同的功能,不同种类的薄膜沉积设备适用于不同工艺节点对膜质量、厚度以及孔隙沟槽填充能力等不同要求,CVD等传统薄膜沉积设备仍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薄膜沉积的各环节,并占据一定的市场空间。根据SEMI和北京欧立信数据显示,在2021年全球各类薄膜沉积设备市场份额中,PECVD、LPCVD等CVD技术仍是薄膜设备中占比最高的设备类型,PECVD占整体薄膜沉积设备市场的33%,LPCVD设备占比各约为11%。
其中,PECVD设备是芯片制造的核心设备之一。由于等离子体的作用,可以在相对较低的反应温度下形成高致密度、高性能薄膜,不破坏已有薄膜和已形成的底层电路,实现更快的薄膜沉积速度,是芯片制造薄膜沉积工艺中运用最广泛的设备之一。
再如,LPCVD技术中,反应压强下降到100Torr及以下,分子的自由程与气体扩散系数增大,气态反应物和副产物的质量传输速率加快,形成薄膜的反应速率增加,具备较佳的阶梯覆盖率及很好的组成成份和结构控制。LPCVD设备具有沉积速率快,产能高等特点,且不需要载子气体,大大降低了颗粒污染源,被广泛地应用在芯片制造过程中。
PECVD、LPCVD等CVD设备适用于不同工艺节点对膜质量、厚度以及孔隙沟槽填充能力等的不同要求,相关设备覆盖的工艺范围广,应用场景也较多。因国内半导体行业发展较为迅速,且目前CVD的国产化率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内CVD设备市场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
(4)公司半导体ALD技术的发展情况
公司半导体ALD设备的应用场景均代表国内半导体各细分领域的先进工艺发展方向,在逻辑芯片、存储芯片、新型显示芯片、化合物半导体领域均有设备订单,并已在客户段验收或客户验证,具体情况如下:
①在逻辑芯片领域,已开发的28nm逻辑芯片中高K栅介质层是国内集成电路突破28nm先进制程节点要求最高的工艺之一。公司ALD设备凭借原子级别的精确控制及沉积高覆盖率和薄膜的均匀性,制备的高K材料HfO
较好的满足了28nm逻辑器件制造过程的需要,相关设备已取得客户验收,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已获得重复订单。同时,公司还在逻辑芯片领域陆续开发新的设备工艺和材料应用。
②在存储芯片领域,ALD设备在高K栅电容介质层、介质覆盖层、电极、阻挡层等工艺中的优势使其被广泛应用于DRAM、3D-NAND、新型存储器等半导体制造领域,未来其在薄膜沉积环节的市场占有率将持续提高。公司应用于该领域的设备已进入产业化验证阶段,其中单片型ALD设备已获得多种工艺设备的重复订单;批量型ALD设备也已获得客户订单,且为行业首台批量型ALD设备在存储芯片制造领域的应用。
③在新型显示芯片领域,硅基微型显示芯片的阻水阻氧保护层应用于硅基OLED微型显示芯片,该类显示芯片采用集成电路CMOS工艺,作为半导体和OLED结合的一种新型显示技术,具有较大发展前景。公司应用于该领域的批量型ALD设备产品已获得多个客户订单,处于产业化验证阶段。
④在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的钝化层和过渡层应用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功率器件,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例如,氮化镓器件相对于硅基器件有高频高压的特点,其栅极结构逐渐被V型或深沟槽型结构取代,氮化镓器件的漏电问题也日益突出。ALD技术适合于生长超薄Al
O
、AlN等薄膜作为钝化层和过渡层,可以起到更好的器件漏电抑制效果,保证器件具有良好的漏电和击穿性能。
随着逻辑芯片、DRAM、3D NAND及新型存储器芯片、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芯片等先进半导体技术的快速发展,下游生产环节对于沉积薄膜的厚度、精度、成分和结构的要求不断提高,对ALD设备采购需求将会持续增加。公司的ALD设备凭借其薄膜厚度精确度高、均匀性好、台阶覆盖率极高等优点,已经与下游半导体制造厂商就各类先进应用开展合作,能够满足客户制备高质量薄膜的需求。在国产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随着下游客户逐步达产和半导体各细分领域先进工艺应用投资规模的扩大,公司产品将具有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5)公司半导体CVD技术的发展情况
PECVD、LPCVD等CVD产品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且目前国产化率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基于客户关键工艺开发的战略需求,以CVD的硬掩模工艺为切入点,依托产业化应用中心强大的前瞻工艺开发能力及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和公司所具有的半导体设备设计制造能力,解决关键工艺卡脖子问题,进行差异化策略,开发CVD领域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关键设备。相关产品可应用于芯片制造硬掩膜与高级图案化、钝化层、扩散阻挡层、介电层、电容覆盖层等领域。截止目前,该系列部分产品已发往客户处进行试样验证。
2、光伏薄膜沉积设备技术发展情况
光伏薄膜沉积设备技术的演进路径与光伏电池类型变化相关。根据所需沉积薄膜类型的不同,光伏领域各技术路线有其各自适合的应用场景,并随着光伏电池技术发展而动态变化。太阳能电池片技术路线主要包括铝背场电池(Al-BSF)、PERC、TOPCon、异质结(HJT)、XBC电池、钙钛矿等。目前,PERC技术已经非常成熟,TOPCon正逐步成为主流,同时行业内也在积极探索或布局 HJT、XBC、钙钛矿等新兴太阳能电池技术,目前尚处于实验或验证阶段。
以PERC和TOPCon电池为例,其工艺流程及各环节主要设备如下:
光伏领域中薄膜沉积技术以PECVD和ALD为主,综合使用多项技术路线是行业趋势。PECVD技术因其兼容性高,各类型应用前景广泛。ALD技术作为成膜质量最好的技术,随着光伏效率提升对薄膜工艺要求提高,也有更多的应用场景。行业内薄膜设备厂商目前主要以PECVD或ALD技术路线为主,根据各自的技术积累和未来技术方向的专业判断,同时进行多种技术路线的选择和尝试。
公司ALD技术在TOPCon电池中已经取得良好应用,因ALD技术优异的保型性且薄膜材料密度一致,在TOPCon电池具有金字塔绒面的正面Al
O
钝化层制备中,公司的ALD设备正成为主流技术路线。同时,公司还基于PEALD、PECVD等多种真空薄膜技术,开发多款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更好的为下游电池厂商提供薄膜沉积的整体解决方案。由公司开发的行业内首条GW级TOPCon工艺整线已经获得客户的验收,带动和引领了行业内TOPCon电池的量产导入。同时,公司还积极地探索开发在XBC、异质结/钙钛矿叠层电池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方面的技术。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研发工作,通过不断技术改进、技术创新,在以ALD技术核心的薄膜沉积技术领域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公司在原子层沉积反应器设计技术、高产能真空镀膜技术、真空镀膜设备工艺反应气体控制技术、纳米叠层薄膜沉积技术、高质量薄膜制造技术、工艺设备能量控制技术、基于原子层沉积的高效电池技术等前沿科技领域持续构筑和强化技术壁垒。
1、核心技术概况
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专利情况 | 光伏领域应用情况 | 半导体领域应用情况 |
原子层沉积反应器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授权发明专利4项 | 已产业化应用 | 已产业化应用 |
高产能真空镀膜技术 | 自主研发 | 授权发明专利3项 | 已产业化应用 | 已产业化应用 |
真空镀膜设备工艺反应气体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授权发明专利3项 | 已产业化应用 | 已产业化应用 |
纳米叠层薄膜沉积技术 | 自主研发 | 授权发明专利5项 | 已产业化应用 | 已产业化应用 |
高质量薄膜制造技术 | 自主研发 | 授权发明专利1项 | 已产业化应用 | 已产业化应用 |
工艺设备能量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授权发明专利1项 | 已产业化应用 | 已产业化应用 |
基于原子层沉积的高效电池技术 | 自主研发 | 授权发明专利7项 | 已产业化应用 | - |
公司重视研发力量的投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产品与工艺的突破升级,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相关专利仍在持续申请。
2、核心技术具体表征
公司核心技术围绕真空镀膜装备及配套工艺开展,主要体现在通过反应器结构、反应源配置、输送控制系统等核心系统的设计,针对核心零部件的选型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并指导其它相关电气和机械设计以及生产、装配、检测、安装调试等步骤的实施,保障产品符合工艺和技术要求。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表征如下:
技术名称 | 具体表征 |
原子层沉积反应器设计技术 | 该技术涵盖多种薄膜沉积设备架构,考虑多种类型基底的薄膜沉积反应需求,利用多种能量来源,解决针对不同基底所需薄膜沉积工艺进行的真空环境即各式工艺腔室的设计问题。 |
高产能真空镀膜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基片承载装置及其运动逻辑、延长清理周期装置的设计,满足大批量工业化生产要求、提高设备维护周期。 |
真空镀膜设备工艺反应气体控制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喷淋板、脉冲阀及真空腔室的配合设计,实现了不同反应气体在进入反应腔前相互隔离和进入反应腔后的均匀分布,提高沉积速度和镀膜质量。 |
纳米叠层薄膜沉积技术 | 该技术能够使发行人产品具备制备复杂材料纳米叠层薄膜工艺的能力,为晶圆制造以及高效电池制造提供了重要的纳米叠层材料,薄膜沉积装备可以根据不同的镀膜需求,在同一平台实现不同镀膜工艺。 |
高质量薄膜制造技术 | 该技术通过工艺气体分布、脉冲切换、反应腔内温度与压力、载具以及电极设计等多项构成设计,有效降低薄膜沉积反应所需温度,能有效拓宽沉积工艺中化学源的选择性、改善薄膜均匀性。 |
工艺设备能量控制技术 | 该技术通过针对热量及等离子体等能量源的生成和控制,可由射频的产生、射频回路设计、催化剂使用、热预算设计、流道相关器件设计等诸多技术方式,实现精准的能量输入、传导和维持。在发行人的相关产品及工艺中,热以及等离子体是主要的激发反应进行的能量来源,因此对于能量的控制技术,尤其是针对化学反应控制及工艺表现非常重要。 |
基于原子层沉积的高效电池技术 | 该技术有效实现了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批量化的单面与侧面镀膜中绕镀问题的突破,实现了对基底表面的选择性沉积,拓宽了公司薄膜沉积技术在高效电池生产的关键工艺技术中的应用。 |
3、核心技术实现的先进工艺性能
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公司及核心产品在产业链中具有重要地位、具备竞争优势以及各核心技术实现的先进工艺性能等方面。在半导体领域,公司产品实现了高质量薄膜的沉积,解决了先进制程中薄膜沉积均匀性、金属污染及颗粒污染等工艺难题,满足了先进器件产品生产要求。设备的镀膜质量、产能水平、稳定运行能力等方面均达到国际同行业水平。在光伏领域,公司在保证薄膜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超大装载量和超高产能的ALD设备批量化应用,并不断开发新型技术用于新型高效电池生产。
工艺性能 | 性能描述 | 先进性具体体现 |
出色成膜质量 | 薄膜质量主要体现在薄膜的均匀性和颗粒污染等方面,薄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电池或器件的性能和质量,提高薄膜均匀性和降低颗粒污染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壁垒。 | ①在成膜均匀性方面,半导体领域可实现2nm厚度的HfO2薄膜厚度不均匀性达到<1.2%的要求,指标均已达到国际同类设备水平,光伏领域可实现大批量装载薄膜厚度不均匀性达到片内、片间≤3%的要求。 ②在颗粒污染控制方面,公司通过高效稳定的反应源输送,有效控制工艺携带颗粒污染满足量产要求,半导体领域可实现单片晶圆中60nm尺寸的颗粒污染小于5颗的标准。 |
超高产能 | 由于ALD技术以单个原子层为单位逐层反应,沉积速度较慢,因此实现设备高产能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 | 半导体设备的单腔体批次装载量可达25片(300mm晶圆),实现了设备在高良率下具备高产能的镀膜能力。 光伏设备中的单腔体批次装载量可达2,400片(210×210mm硅片),产能达到10,000片/小时的ALD设备已实现批量销售,产能达15,000片/小时和20,000片/小时的设备也已进入量产阶段。 |
优异的稳定性 | 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决定了设备的使用效率,设备长时间的稳定运行对于成本控制至关重要。 | 半导体设备的机台稳定运行时间超过85%,光伏设备的机台稳定运行时间超过98%;同时,在高速机械运动以及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进行突破,有效减少生产过程造成的机械碎片损失,可以使碎片率≤0.03%,良率>99%,实现了ALD设备高产能、高良率。 |
多种薄膜工艺的制 | 在各类基底上沉积不同类型的薄膜涉及不同的化学反应气体 | 已开发热工艺的ALD、等离子体工艺的PEALD等多种设备类型,具备沉积以HfO2为代表的高介电常数薄膜以及各类种子 |
备能力 | 和工艺环节,需经过反复的设计、验证和调试过程,以满足不同薄膜沉积反应需求,涉及大量复杂且专业的仿真、设计、控制等方面技术。 | 层薄膜多种薄膜工艺的能力,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拓展性,可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薄膜沉积需求。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2022年新增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再创新高。各类型国家专利授权共计16项,累计达到10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79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2022年新增申请专利共计63项,累计达到235项,其中发明专利133项、实用新型专利93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9 | 3 | 133 | 14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12 | 93 | 79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1 | 9 | 9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9 | 19 |
其他 | 65 | 28 | 94 | 46 |
合计 | 128 | 44 | 348 | 167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8,395,433.08 | 97,039,969.43 | 42.6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38,395,433.08 | 97,039,969.43 | 42.6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2 | 22.68 | 减少2.4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研发费用总额增加4,135.55万元,增长幅度为42.62%,系公司进一步扩充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加快新产品研发活动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TOPCon整线技术的开发 | 4,515.00 | 1,690.07 | 3,842.83 | 产业化应用,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出可量产的批量型等离子增强型设备兼容ALD(PEALD)和PECVD薄膜沉积技术及其配套产品,同时完成TOPCon电池正面钝化层及减反射层、背面隧穿层及多晶硅层的制作 | 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 光伏领域 |
2 | 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的ALD镀膜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 1,532.00 | 275.68 | 759.77 | 开发实现阶段 | 开发出批量式粉末ALD沉积设备、新能源及催化材料改性柔性材料ALD沉积设备,在精确控制镀膜厚度的同时,提升包覆率、均匀性,提高材料性能,降低原材料耗用量以及提升产能,生产成本 | 目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新能源 |
3 | 半导体制造ALD设备平台 | 6,359.00 | 2,412.28 | 7,715.26 | 产业化应用,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具有国际水平的半导体制造ALD设备产品及配套工艺平台 | 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 半导体等领域 |
4 | 大尺寸硅片PEALD/PECVD设备 | 3,800.00 | 1,064.47 | 3,775.75 | 产业化应用,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基于等离子增强型的ALD设备(PEALD),以及配套设备,使其能够满足相关工艺加工需求 | 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 光伏领域 |
5 | 新一代化合物半导体mini-LED显示技术关键工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300.00 | 524.52 | 533.84 | 产业化验证,并持续开发中 | 本项目研发的针对新一代化合物半导体MiniLED显示技术的设备可用于各类高、低温薄膜工艺应用,特别是氮化硅工艺,能够全面满足300mm/200mm晶圆的薄膜沉积工艺需求,为先进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先进封装等提供介质层、图案化等关键工艺解决方案。 | 目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新型显示领域 |
6 | 先进化合物半导体及微机电关键工艺及产业化应用 | 500.00 | 749.32 | 852.21 | 产业化验证,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6/8寸单片ALD系统,用于特殊半导体器件、MEMS、光电器件及化合物半导体器件等行业应用 | 目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化合物半导体和微机电领域 |
7 | RD 13 | 5,000.00 | 2,871.54 | 3,455.17 | 产业化验证,并持续开发中 | 研发工艺用高生产率配置真空镀膜系统,采用新型循环掺杂比例的技术,将多元化合物的组成比控制在个别应用领域元件所需的组合比,提供了解决目前存储器器件制造方案,满足复杂3D超高深宽比结构中对薄膜覆盖度、保型性的工艺要求;结合等离子体系统技术,满足多种介质层沉积工艺需求 | 目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半导体等领域 |
8 | 基于300mm晶圆 | 1,200.00 | 530.03 | 652.79 | 产业化应 | 开发生产ALD和其它10nm以下的工艺腔体必备的低微 | 国际同类先 | 半导体等领 |
半导体制造高产能自动化真空传输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 | 用,并持续开发中 | 尘、高产能的晶圆传输平台的原子层沉积团簇平台 | 进水平 | 域 | ||||
9 | RD 15 | 800.00 | 545.67 | 729.78 | 产业化应用,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用于先进芯片制造高介电常数(High-k)材料的原子层沉积(ALD)设备及工艺 | 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 半导体等领域 |
10 | 高效太阳能晶硅电池接触钝化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 | 600.00 | 2,354.88 | 2,672.41 | 产业化应用,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应用于新型高效电池技术生产工序中的正背膜钝化设备,确保光电转换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并进一步提升了高效电池的产能 | 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 光伏领域 |
11 | 叠层电池技术研发 | 1,000.00 | 76.51 | 375.78 | 产业化验证,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一种等离子体镀膜用电极结构,保证镀膜均匀性;开发一种沉积多种材料类型的镀膜技术,保证硅异质结电池(叠层电池)技术灵活性,为更高效电池效率的取得提供可能性 | 目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光伏领域 |
12 | 高阻隔膜产业化技术研发 | 800.00 | 740.56 | 957.78 | 产业化应用,并持续开发中 | 开发幅宽大、阻隔等级超高的量产型卷对卷空间原子层设备及配套自动化装备 | 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 柔性电子材料 |
13 | 超大集成电路尖端制造设备/批量型集成电路ALD系统研发 | 2,000.00 | 4.01 | 4.01 | 开发实现阶段 | 开发具有成膜速度快,占地面积小,产能高、使用成本低的批量型ALD系统和工艺以及设备自动化需求的软硬件控制系统,满足集成电路及显示产业应用需求的,可一次处理25片12英寸晶圆,适用于薄膜质量高,成膜镀率低,厚度要求高,以及产能要求高的关键工艺及应用。 | 目标达到国际先进 | 半导体等领域 |
合计 | / | 28,406.00 | 13,839.54 | 26,327.38 | / | / | / | / |
情况说明
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1 | 18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3.08 | 36.7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8,458.48 | 5,196.5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5.10 | 30.5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8 |
硕士研究生 | 44 |
本科 | 155 |
专科 | 33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2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先进技术路线优势
在传统工艺中,由于存在厚度控制和膜层均匀性的问题,通过CVD与PVD工艺所生成的膜很难突破10nm以下的厚度极限。此外,在深宽比达到10:1以上时,CVD与PVD工艺无法保证下游工艺需要的近100%覆盖率的技术要求。与之相比,ALD工艺可以在100%阶梯覆盖率的基础上实现原子层级(1个纳米约为10个原子)的薄膜厚度。在这种情形下,随着制程技术节点的不断进步,ALD工艺优异的沉积均匀性和一致性使得其在微纳电子学和纳米材料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潜力,会越来越受到青睐。
在半导体领域,先进制程、存储芯片器件结构3D化及新技术提升加大了对ALD设备的需求;在光伏领域,ALD技术在TOPCon等下一代高效电池工艺上均具有良好的应用空间;此外,ALD技术作为一种具有普适意义的真空镀膜技术,由于其超薄的膜厚、极高的均匀度及优异的三维共形性,使其在纳米级别可产生诸多特殊的性质,在柔性电子等新型显示、MEMS、催化及光学器件等诸多高精尖领域均拥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上述任一领域的应用前景均体现了ALD的技术特点及优势,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2、优秀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产业化应用中心平台的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以行业内资深专家为核心,积极引入和培养一批经验丰富的电气、工艺、机械、软件等领域工程师,形成了跨专业、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公司的研发技术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业知识储备深厚,产线验证经验丰富,是奠定公司技术实力的基石,不断助力下游应用领域关键产品和技术的攻关与突破,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已建立的产业化应用中心以现有技术为基础,围绕国产化替代的战略需求,结合行业内最前沿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针对先进技术和工艺性能,搭建了研发平台、高端研发人才培养平台以及未来新项目、新企业发展孵化器。产业化应用中心使公司具有前瞻应用定制化能力,为客户提供全场景Demo设备线,从而能够及时响应客户的各类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为公司横向和纵向发展提供支撑,从而保证公司技术保持领先。
公司设置专门部门管理技术研发流程和产品流程,并对相关研发成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3、技术积累与研发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已形成原子层沉积反应器设计技术、高产能真空镀膜技术、真空镀膜设备工艺反应气体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成功应用于公司各类产品。公司光伏领域设备被评为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半导体领域设备成为国产首台成功应用于28nm节点集成电路制造前道生产线的量产型High-k原子层沉积设备。2022年,公司凤凰300(iTomic原子层沉积设备)原子层沉积设备入选第十五届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其他产品也已在半导体及泛半导体领域经过量产验证,并获得重复订单。
4、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先后获得多家国内知名半导体公司的商业订单,并与多家国内主流半导体厂商及验证平台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开展产品技术验证等工作。光伏领域已覆盖包括通威太阳能、隆基股份、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天合光能等在内的多家知名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
5、高效客户服务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非标准化产品,通过将基础研发与行业应用紧密结合,以下游企业的实际需求为研发导向,针对客户的工艺和薄膜性能需求快速响应,及时满足客户产线需求。公司技术服务体系健全,为客户提供及时的驻厂技术服务支持,及时到达现场排查故障、解决问题,保证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缩短新产品导入的工艺磨合时间。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迭代及新产品开发风险
随着技术和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下游客户对薄膜沉积设备工艺路线、材料类型、技术指标等要求也不断变化,因此会对产品提出新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可满足行业技术要求的产品。
如果公司未能准确理解下游客户的产线设备及工艺技术演进需求,或者技术创新产品不能契合客户需求,如无法持续提供满足电池降本增效需求的产品、无法响应半导体、新型高效电池等领域新出现的应用需求,可能导致公司设备无法满足下游生产制造商的需要,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加大ALD等薄膜沉积技术在半导体、新型高效电池等领域应用推广的投入力度,若公司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及更适合的研发条件,将无法持续吸引相关领域的顶尖人才加盟,公司将面临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在行业高速发展、国产替代趋势加快的大背景下,甚至有可能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对公司的产品研发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
高端设备行业属于知识聚集性产业,因此可能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及时、技术泄密、相关诉讼等相关风险。公司以自主研发与核心技术作为发展的源动力,如果未来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或其他原因导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核心技术及相关数据、图纸等保密信息泄露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产品验证进度及市场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光伏电池片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性能及光伏电池片的光电转换效率,是下游客户产线的关键工艺设备。因此,客户对公司新产品的验证要求较高、验证周期较长,公司用于半导体各细分领域和新型高效电池的新产品存在验证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半导体领域,我国半导体设备制造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国内产线关键设备的国产化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在光伏领域,新型高效电池扩产计划持续推进,但因技术成熟度、投资成本等限制性因素,规模化量产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半导体制造和国内新型高效电池产线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未来销售增长将受到限制。
2、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45,716.1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6.85%。如果未来公司无法进一步开拓新的客户及新的业务领域,或部分客户经营情况不利,或由于选择其他技术路线,从而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会影响公司的财务业绩。
3、供应商未来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如后续新产品在下游市场形成突破,公司向与该产品相关的重要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数量与金额将大幅增长,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供应商出现较大的变动,进而导致公司在供应商管理的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风险,或可能引发公司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的下降,对经营业绩及品牌影响力产生不利影响。
4、海外市场开拓与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金额2,216.72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4%。如海外区域的贸易政策、监管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受不可控的其他政治、经济因素影响,致使海外市场需求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影响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
5、季节业绩波动的风险
同时,由于客户采购存在非均匀、非连续等特征,这导致公司各季度间的订单签订金额存在较大波动。此外,受产品开发和生产周期、下游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公司各订单从合同签订、发货到最终验收的周期也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使得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波动较大。而与此同时,公司的期间费用支出有较强刚性。由此导致了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存在波动,甚至可能出现单个季度亏损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业绩波动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公司在半导体各细分领域和光伏新型高效电池的产品、技术方面存在持续加强投入的需求,相关投入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如果未来由于新产品开发持续投入但未能及时实现产业转化,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户投资需求变化,以及在手订单由于生产、验收周期受外部不利因素影响未能及时转化为收入等情形,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从而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为97,538.4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54%;发出商品为54,558.21万元,占期末存货的比例分别为55.94%,为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发出商品的验收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要求并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仍不能排除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市场竞争程度、技术更新换代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种类增加,不同产品的售价及成本存在一定差异,不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的结构性变化也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也大幅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客户数量逐步增加,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金额及占比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下游行业波动、客户自身财务状况恶化等因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并导致需要计提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2年起的三年内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公司销售设备所匹配的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学技术部印发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3号)等规定,公司在2022年度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得税优惠。
如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优惠力度下降,或者公司不再满足享受前述税收优惠的条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研发投入未能有效转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13,839.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20.22%。随着在半导体领域产业化不断推进和光伏领域持续投入,公司研发人员以及研发项目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呈持续上升趋势。若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但研发投入未能有效实现成果转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周期波动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状况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半导体领域,如果由于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引起的对尖端技术的封锁或者由于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等,导致上述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对设备需求的下降,也将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如果光伏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产能严重过剩,进而影响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ALD技术因其良好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应用场景受到关注,在巨大发展潜力的吸引下,国内竞争者开始出现,竞争也趋于激烈。未来随着国内竞争企业的增加,可能压缩公司的利润空间,并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滑,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新调整及贸易摩擦对全球经济发展和世界政经格局造成重大冲击,如果由于上述因素可能出现上述国外供应商受相关政策影响减少或者停止对公司零部件的供应,或
者由于国产替代的元器件无法达到境外相关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进度和交货时间,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组成的家族通过万海盈投资、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间接控制公司60.60%股份,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的集中度较高,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优势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预或控制,则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迅速增长,公司的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和涉及的市场领域都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管理水平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较大的挑战。如果后续公司的管理水平无法匹配或适应公司的发展速度及规模,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公司专用设备目前主要应用于半导体领域和光伏设备行业的应用。半导体设备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保持技术优势和竞争力,防止技术外泄风险,已掌握先进技术的半导体设备企业通常会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设置较高的进入壁垒。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一方面存在竞争对手主张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权利或申请公司专利无效的情形,另一方面也存在公司的知识产权被侵权的可能。上述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所涉及的技术工艺较为复杂,产品性能指标与原材料对工艺的匹配程度息息相关,若选择的原材料不能匹配特定工艺,将会对产品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定制化程度较高,创新设计内容较多,对设备质量有着严苛的要求,公司不能排除因某种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从而给公司带来法律、声誉及经济方面的风险。
5、募投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前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在市场需求、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原材料供应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作出的。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将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募投项目新增生产规模结合了公司对光伏、半导体、柔性电子领域市场开拓情况的预估,如果公司下游市场增长或公司市场开拓未及预期,将有可能导致部分生产与检测设备闲置、人员冗余,无法充分发挥全部生产能力,增加费用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较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和无形资产产生的摊销,则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未来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68,451.19万元,同比增长59.96%;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5.05万元,同比增长17.43%;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63万元,同比减少-25.79%;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81,974.17万元,同比增长181.50%;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6,278.92万元,增长122.1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84,511,905.51 | 427,917,135.52 | 59.96 |
营业成本 | 394,901,872.40 | 232,071,979.21 | 70.16 |
销售费用 | 45,364,083.74 | 33,584,824.41 | 35.07 |
管理费用 | 49,933,835.91 | 25,779,239.89 | 93.70 |
财务费用 | -603,865.40 | 2,192,903.33 | -127.54 |
研发费用 | 138,395,433.08 | 97,039,969.43 | 42.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96,903.06 | -76,312,212.8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500,902.22 | -511,694,968.6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2,998,763.86 | 232,012,201.52 | 431.4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59.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性能产品,主要产品在光伏PERC及TOPCon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领域、半导体领域的销量大幅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比上升70.16%,主要是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上升35.07%,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和订单规模增长,扩充了销售及支持人员数量,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人员费用相应增长。同时,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产品质量保证金相应增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3.70%,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和订单规模增长,扩充了管理人员数量,职工薪酬等人员费用相应增长;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27.54%,主要系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上升42.62%,主要系公司在光伏新型高效电池和半导体各细分领域的产品、技术方面持续加强研发,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材料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公司营业收入、订单规模增长,对应销售收款、预收合同款项相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比增加
431.44%,主要系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59.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性能产品,主要产品在光伏PERC及TOPCon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领域、半导体领域的销量大幅增长。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设备制造 | 683,837,072.56 | 394,901,872.40 | 42.25 | 59.96 | 70.53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设备 | 500,941,183.47 | 320,831,633.42 | 35.95 | 81.98 | 73.59 | 增加3.10个百分点 |
半导体设备 | 46,976,288.02 | 29,484,620.20 | 37.24 | 86.41 | 144.76 | 减少14.96个百分点 |
其他 | 17,699,115.04 | 6,415,654.89 | 63.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配套产品及服务 | 118,220,486.03 | 38,169,963.89 | 67.71 | -6.94 | 9.99 | 减少4.9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661,669,906.76 | 385,735,171.32 | 41.70 | 60.26 | 72.91 | 减少4.26个百分点 |
境外 | 22,167,165.80 | 9,166,701.09 | 58.65 | 51.39 | 7.95 | 增加16.6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683,837,072.56 | 394,901,872.40 | 42.25 | 59.96 | 70.53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采用直销模式,主要收入来源于境内。公司设备制造收入同比增长
59.96%,在光伏、半导体等领域均实现了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伏领域设备 | 台 | 175 | 102 | 167 | 121.52 | 75.86 | 67.00 |
半导体领域设备 | 台 | 9 | 6 | 4 | 800.00 | 500.00 | 300.00 |
产销量情况说明2022年公司光伏、半导体领域的设备产销量均有提升。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PEPoly设备、 PEPoly 镀舟机设备、管式 ALD 钝化设备 | 单位① | 163,580,000 | 163,580,000 | 是 | 不适用 | ||
背膜二合一设备、正膜设备 | 单位② | 175,600,000 | 175,600,000 | 87,800,000 | 是 | 不适用 | |
管式扩散炉、管式氧化退火炉、PEALD镀膜系统、PECVD镀膜系统等 | 单位③ | 199,500,000 | 100,750,000 | 100,750,000 | 98,750,000 | 是 | 不适用 |
ALD钝化设备 | 单位④ | 319,500,000 | 319,500,000 | 是 | 不适用 | ||
管式扩散炉、PEALD多晶硅镀膜系统、管式氧化退火炉、全自动ALD 钝化设备 | 单位⑤ | 134,300,000 | 134,300,000 | 是 | 不适用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设备制造 | 原材料 | 339,322,808.57 | 85.93 | 194,852,536.11 | 84.14 | 74.14 | |
人工 成本 | 37,541,693.15 | 9.51 | 17,633,096.56 | 7.61 | 112.90 | ||
制造 费用 | 18,037,370.69 | 4.57 | 19,088,057.92 | 8.24 | -5.50 | ||
合计 | 394,901,872.40 | 100.00 | 231,573,690.58 | 100.00 | 70.5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伏设备 | 原材料 | 279,791,288.54 | 87.21 | 156,605,893.55 | 84.73 | 78.66 | |
人工 成本 | 27,832,014.38 | 8.67 | 13,292,727.05 | 7.19 | 109.38 | ||
制造 费用 | 13,208,330.51 | 4.12 | 14,924,790.33 | 8.08 | -11.50 | ||
合计 | 320,831,633.42 | 100.00 | 184,823,410.92 | 100.00 | 73.59 | ||
半导体设备 | 原材料 | 23,307,866.30 | 79.05 | 7,739,052.29 | 64.24 | 201.17 | |
人工 成本 | 4,102,241.21 | 13.91 | 2,261,125.98 | 18.77 | 81.42 | ||
制造 费用 | 2,074,512.69 | 7.04 | 2,046,243.74 | 16.99 | 1.38 | ||
合计 | 29,484,620.20 | 100.00 | 12,046,422.01 | 100.00 | 144.76 | ||
其他 | 原材料 | 5,873,418.87 | 91.55 | 不适用 | |||
人工 成本 | 382,957.68 | 5.97 | 不适用 | ||||
制造 费用 | 159,278.34 | 2.48 | 不适用 | ||||
合计 | 6,415,654.89 | 100.00 | 不适用 | ||||
配套产品及服务 | 原材料 | 30,350,234.86 | 79.51 | 30,507,590.27 | 87.91 | -0.52 | |
人工 成本 | 5,224,479.88 | 13.69 | 2,079,243.53 | 5.99 | 151.27 | ||
制造 费用 | 2,595,249.15 | 6.80 | 2,117,023.85 | 6.10 | 22.59 | ||
合计 | 38,169,963.89 | 100.00 | 34,703,857.65 | 100.00 | 9.9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原材料、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营业成本也相应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716.1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6.8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单位①及其关联企业 | 12,423.31 | 18.17 | 否 |
2 | 单位②及其关联企业 | 12,183.86 | 17.82 | 否 |
3 | 单位③及其关联企业 | 9,479.72 | 13.86 | 否 |
4 | 单位④及其关联企业 | 6,109.76 | 8.93 | 否 |
5 | 单位⑤ | 5,519.47 | 8.07 | 否 |
合计 | / | 45,716.13 | 66.8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143.4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3.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单位① | 3,331.43 | 3.59 | 否 |
2 | 单位② | 2,328.32 | 2.51 | 否 |
3 | 单位③ | 2,320.69 | 2.50 | 否 |
4 | 单位④ | 2,108.11 | 2.27 | 否 |
5 | 单位⑤ | 2,054.87 | 2.22 | 否 |
合计 | / | 12,143.42 | 13.0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57,300,143.56 | 46.01 | 120,056,720.60 | 8.85 | 1,363.72 | 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99,125.00 | 0.26 | 247,378,850.00 | 18.23 | -95.92 | 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 |
应收票据 | 111,963,183.40 | 2.93 | 71,591,624.70 | 5.28 | 56.39 | 业务规模增长,应收票据增加 |
应收账款 | 233,797,299.82 | 6.12 | 80,509,824.58 | 5.93 | 190.40 | 业务规模增长,应收账款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670,115.86 | 3.40 | 16,202,550.67 | 1.19 | 700.31 | 业务规模增长,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
预付款项 | 74,378,841.24 | 1.95 | 9,591,746.54 | 0.71 | 675.45 | 业务规模增长,原材料采购预付款项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2,392,444.94 | 0.32 | 5,545,551.69 | 0.41 | 123.47 | 业务规模增长,其他应收款增长 |
存货 | 975,384,840.48 | 25.54 | 402,968,091.82 | 29.70 | 142.05 | 业务规模增长,发出商品、原材料增加 |
合同资产 | 102,968,500.78 | 2.70 | 41,566,378.55 | 3.06 | 147.72 | 业务规模增长,合同资产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291,420,942.98 | 7.63 | 280,912,127.44 | 20.70 | 3.74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0.10 | 4,000,000.00 | 0.29 | 0.00 | / |
固定资产 | 43,623,987.92 | 1.14 | 36,008,452.83 | 2.65 | 21.15 | / |
在建工程 | - | 0.00 | 455,185.55 | 0.03 | -100.00 | 待安装设备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2,607,054.44 | 0.07 | 13,142,387.13 | 0.97 | -80.16 | 期内部分租赁到期 |
无形资产 | 8,034,682.22 | 0.21 | 8,207,829.80 | 0.60 | -2.11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2,588.28 | 0.02 | 7,953,132.80 | 0.59 | -90.66 | 厂房装修改造摊销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51,104.11 | 0.55 | 10,405,681.97 | 0.77 | 101.34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406,864.00 | 1.06 | 417,170.25 | 0.03 | 9,585.94 | 设备采购款项增加 |
短期借款 | 292,358,112.47 | 7.65 | 66,540,613.14 | 4.90 | 339.37 | 新增借款 |
应付票据 | 251,666,257.60 | 6.59 | 76,611,113.57 | 5.65 | 228.50 | 业务规模增长,用于原材料采购需求增长,应付票据增加 |
应付账款 | 501,610,524.25 | 13.13 | 120,230,839.49 | 8.86 | 317.21 | 业务规模增长,原材料采购需求增长,应付账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625,228,380.56 | 16.37 | 124,591,509.39 | 9.18 | 401.82 | 在手订单规模增加,对应合同预收款项则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68,305,835.67 | 1.79 | 28,229,110.16 | 2.08 | 141.97 | 员工人数增长,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
应交税费 | 16,235,502.58 | 0.43 | 1,207,186.63 | 0.09 | 1,244.90 | 业务规模增长,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24,145,386.90 | 0.63 | 6,991,797.94 | 0.52 | 245.34 | 业务规模增长,费用类款项增多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4,541.74 | 0.07 | 15,594,877.23 | 1.15 | -82.53 | 银行借款偿还 |
其他流动负债 | 38,950,188.16 | 1.02 | 6,246,627.26 | 0.46 | 523.54 | 业务规模增长,未终止确认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待转销项税增加 |
租赁负债 | 0.00 | 0.00 | 9,881,793.80 | 0.73 | -100.00 | 期内部分租赁到期 |
预计负债 | 7,929,709.52 | 0.21 | 2,979,053.70 | 0.22 | 166.18 | 业务规模增长,计提质保金增加 |
递延收益 | 26,877,510.42 | 0.70 | 11,089,334.18 | 0.82 | 142.37 | 政府补助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868.75 | 0.00 | 84,947.50 | 0.01 | -82.50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5,655.93 | 0.02 | 3,135,149.80 | 0.23 | -71.11 | 待转销项税减少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受限的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为3,916.75万元,系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000,000 | 4,000,000 | 0.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7,378,850.00 | 351,375.00 | 712,000,000.00 | 949,631,100.00 | 10,099,125.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02,550.67 | 113,467,565.19 | 129,670,115.8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8,187,466.67 | 130,000,000.00 | 138,187,466.67 | 11,662,875.00 | 251,662,875.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合计 | 515,768,867.34 | 351,375.00 | 842,000,000.00 | 1,087,818,566.67 | 125,130,440.19 | 395,432,115.8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参股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并持有其4%的股权,公司不对其合并报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半导体领域,中国正处于全球半导体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期,国内产业链的景气度和成长性更加突显。依托庞大的终端应用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迅速,国内芯片制造企业的产线建设数量和投资规模也相应快速增长。同时随着国产半导体设备产品的技术性能不断提升,加之国家针对半导体泛半导体产业整体战略布局,集成电路制造的设备端国产替代趋势明显,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加速。伴随着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和产业投资基金不断的落实与实施,本土半导体及其设备制造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而薄膜沉积设备作为半导体制造的核心设备,将会迎来巨大的进口替代市场空间。目前,基于供应链安全考虑,国内设备制造商正面临更多的机会。面对半导体设备向高精度化与高集成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以及国产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国产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在光伏领域,国内经过过去十多年快速发展,光伏技术不断突破,发电成本快速下降,装机规模迅猛增长。随着全球《巴黎协定》的通过以及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全球能源转型,有望驱动光伏装机规模继续扩大。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
59.3%。截至2022年底,我国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92.6GW,连续8年位居全球首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市场将迎来市场化建设高峰,预计国内年均光伏装机新增规模在70-90GW。
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推动下,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相应量产和扩产需求催生更多的生产设备需求,在国内巨大市场需求拉动下,具备相应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光伏设备厂商收入预计将保持快速增长。目前产业化前景最为明确的TOPCon电池对于薄膜沉积的需求更高,具备量产能力的薄膜沉积设备厂商面临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核心,并拓展多种CVD等真空薄膜技术及产品开发,依托于产业化应用中心,引领创新性应用,不断向各领域进行横向以及纵深发展。通过自主创新,积极开发半导体、下一代光伏电池、柔性电子等领域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通过为客户提供一流技术、一流品质和一流服务,不断扩展市场占有率,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商的优质品牌,实现高端技术装备的国产化、产业化,择机通过收购等方式,对核心技术上下游关键工艺进行技术整合,针对新兴产业形成一整套技术解决方案,力争成为全球微纳制造装备领导者。
在半导体领域内,公司将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拓展市场空间,力争成为国内市场半导体ALD设备的领军企业。公司将瞄准国内外半导体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发展方向,构建和完善ALD、CVD等多种先进真空技术平台,持续丰富产品矩阵,为客户提供最先进的、集成化的真空技术工艺解决方案,覆盖逻辑、存储、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等细分应用领域及各类氧化物、氮化物等工艺,打通国内先进半导体下一代技术迭代的需求,从而占据技术的最前沿,确立行业领导地位,引领行业创新发展。在光伏领域内,公司将紧跟下游行业电池技术迭代和扩产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ALD、CVD等多种先进真空技术平台的优势,横向拓宽产品线,提高市场覆盖率,为客户提供ALD、PECVD、PEALD、扩散等配套产品,定位新型高效电池工艺整线设备供应商,引领行业TOPCon等新型高效电池量产导入,并积极开发XBC、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电池等下一代光伏高效电池技术,从而抓住当前行业发展机遇,储备未来增长点。
其他新兴行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内,依托公司产业化应用中心行业拓展的战略部署,充加快产品布局和规划,凭借在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持续进行新技术及新应用的开发,并进入新市场领域,不断推出引领行业的创新型产品,推进产业化验证和应用,以及深化拓展核心技术在多领域内的市场空间。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作为技术研发导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密切追踪最新的技术及发展趋势,持续开展对新技术的研究,加快产品创新。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技术研发人员均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搭建更好的研发实验环境,为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
2、市场营销和服务开展计划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在满足现有客户设备需求的同时,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其他需求,并积极拓展国内外其他知名客户,不断支持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在产品技术路线交流、销售、服务、信息反馈等环节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
3、人力资源计划
公司将根据未来技术发展规划和现有人才储备状况,不断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及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司科学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注重国内外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通过人才培养计划,满足了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强化了技术研发团队的力量。增强核心经营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持续推进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提升研发队伍的创新能力,不断促进员工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的提高。
4、产品开发规划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完善产品矩阵和产品线,并重点建设ALD技术高端装备产业化研发中心。依靠公司核心技术加大研发力度,开发系列化高端集成电路制造所需的ALD、PEALD设备及团簇式集成平台等产品。与国内外顶尖半导体及泛半导体制造商加深合作,大力开发量产化工艺技术,实现专有工艺配合专用设备的配套,提升产品技术壁垒,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大力开发新能源领域产业化应用技术和专用产业化装备,积累前沿技术产业化应用的知识产权,布局前瞻性技术领域关键产业化技术以及整体解决方案。从而打造全球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技术产业化高端装备研究和应用中心。
5、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公司逐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制定一系列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融入企业技术创造和运营全过程,激励技术创新并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风险,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企业发展规划的融合,努力推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与保护。紧跟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方向,以持续改进,不断创新为知识产权发展方针,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提报、申请和备案各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地发明创新和提高申请的知识产权质量,公司分别在各类专利和专有技术的提报申请阶段、授权和获奖阶段均给予知产发明人奖励。
6、市场拓展规划
公司将加强和健全各事业部的专业化、国际化市场营销团队,提升营销团队的专业技术能力,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了解技术趋势,加强信息反馈,快速有效地挖掘客户需求,围绕公司核心技术,积极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同时,加强对客户技术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及品牌维护,通过先进技术、优质产品以及专业服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公司国际化品牌。强化各事业部相关产业的技术交流和互动,积极参与相关技术领域的标准与规范制定工作,建立专业化、国际化地位,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微纳装备制造领导者形象。
7、管理提升规划
1)降低综合成本:公司将通过设立成本核算中心,提高成本核算的正确率和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压缩采购成本,控制设计成本,建立标准化计量体系;2)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重点优化、简化运营流程,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实施部门个人KPI制度,加强跨部门沟通,用客户满意度来监督运营和推倒部门墙,建立PLM&ERP系统;3)产品管理提升:公司将继续完善强化产品管理,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制定并定期完善产品路线图,制定中长期产品规划,定期举行市场分析,根据特定客户制定销售策略;4)销售管理优化:公司将细化和落实销售策略OST,建立客户和公司高层定期沟通机制,建立销售,产品管理,设计定期沟通制度,控制、减低售后成本;5)产品质量:公司将重点强化质量体系,强化模块化、标准化,加强设计质量和技能提升,加强控供应商质量管控,加强制造质量管控,加强售后质量管控;6)加强公关合规:公司将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和保护公司形象和品牌,继续加强信息保密与合规制度建设,加强项目申报力度。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高效化。上述人员和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决策、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能够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22日 | / | /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2日 | / | /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磊 | 董事长 | 男 | 30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52.68 | 否 |
倪亚兰 | 董事 | 女 | 53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0 | 是 |
LI WEI MIN | 副董事长、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6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42,831,704 | 42,831,704 | 0 | / | 161.95 | 否 |
LI XIANG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20,158,464 | 20,158,464 | 0 | / | 162.25 | 否 |
朱和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5.00 | 否 |
黄培明 | 独立董事 | 女 | 47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5.00 | 否 |
潘景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0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8,994,000 | 8,994,000 | / | 114.89 | 否 | |
樊利平 | 监事 | 男 | 52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0 | 否 |
姜倩倩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28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13.08 | 否 |
ZHOU REN | 总经理 | 男 | 60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290.27 | 否 |
胡彬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12,594,008 | 12,594,008 | 0 | / | 110.38 | 否 |
俞潇莹 | 财务负责人 | 女 | 39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68.12 | 否 |
龙文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5 | 2022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0 | 0 | 0 | / | 90.83 | 否 |
吴兴华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19年12月9日 | / | 0 | 0 | 0 | / | 94.41 | 否 |
许所昌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18年10月8日 | / | 0 | 0 | 0 | / | 98.79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84,578,176 | 84,578,176 | 0 | / | 1,267.65 | / |
注:1、2022年度,公司董事倪亚兰在关联方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旭函”)、常州煜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领取薪酬,未在公司领薪;2、2022年度,樊利平为外部监事,未在公司及关联方处领薪;
3、核心技术人员吴兴华、许所昌任期起始时间为其入职公司时间;4、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磊 | 王磊先生,199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新泽西州立大学计算机和数学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喜开理(中国)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云太”);2018年2月至今任先导智能董事;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更前名称,以下简称“微导有限”)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
倪亚兰 | 倪亚兰女士,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2年至2011年11月,担任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助理;2011年5月至2016年1月,担任无锡嘉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卓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身)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上海卓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年2月至今,担任无锡先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微导有限董事;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微导有限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LI WEI MIN | LI WEI MIN先生,中文名为“黎微明”,1967年12月出生,芬兰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无机化学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0年6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芬兰ASM Microchemistry Ltd.,任高级工艺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芬兰Silecs,任应用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芬兰Picosun,任应用总监;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先导智能,实际未担任职务;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董事;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首席技术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并历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
LI XIANG | LI XIANG先生,中文名为“李翔”,1981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新加坡科学技术研究院微电子研究所,任研发科学家;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Picosun Asia Pte. Ltd.,任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新加坡格罗方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先导智能,实际未履行职务;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董事;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应用总监、ALD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部副总经理、联席首席技术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黄培明 | 黄培明女士,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国际法与跨国法专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0年5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上海市鸿祥律师事务所,历任助理、律师;2002年2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上海市勋业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上海铭森律师事务所,历任合伙人、副主任;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就职于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1年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朱和平 | 朱和平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1985年8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助教、讲师;1994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南大学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潘景伟 | 潘景伟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任工艺总主管;2011年11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常州比太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部副总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监事、技术总监兼质量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 |
樊利平 | 樊利平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1993年8月至1995年3月,就职于江苏兴中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助理;1995年4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江苏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助理、经理;2001年1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2008年8月至2014年1月,就职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投资经理、部门经理;2014年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18年3月至今,就职于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毅达”),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姜倩倩 | 姜倩倩女士,199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三亚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销售助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销售助理。 |
ZHOU REN | ZHOU REN先生,中文名为“周仁”。1963年1月出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丹佛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1989年7月至1994年4月,担任美国AG Associates软件资深工程师;1994年5月至1996年4月,担任美国Novellus System 软件主任工程师;1996年5月至1997年8月,担任美国CVC Inc系统控制部经理;1997年9月至2006年5月,担任美国Lam |
工程资深总监并历任资深软件经理,软件总监;2006年6月至2010年8月,担任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监并历任资深总监;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担任美国KLA Tencor工程资深总监;2012年4月至2014年8月,光达光电设备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工程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20年7月,历任拓荆科技工程副总经理、顾问;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历任公司半导体事业部副总经理、首席运营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 |
胡彬 | 胡彬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南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机器有限公司,任技术部工装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华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任制程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铁姆肯(无锡)轴承有限公司,任热处理部工装工程师;2009年2月至2009年11月,就职于南京圣本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部主管;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机械研发部副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先导智能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微导有限,任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光伏事业部总经理。 |
龙文 | 龙文先生,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北京天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苏州翼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俞潇莹 | 俞潇莹女士,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淮阴工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6年12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国美电器无锡分公司,任财务;2008年5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三达精密五金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先导智能,任财务副经理;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财务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
吴兴华 | 吴兴华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物理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7年12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中国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任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经理;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经理、生产厂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光伏事业部副总经理。 |
许所昌 | 许所昌先生,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物理化学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研发主管;201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主管、研发经理、工艺副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磊 | 聚海盈管理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3月 | 至今 |
王磊 | 万海盈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2月 | 至今 |
樊利平 | 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8年3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磊 | 无锡芯创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12月 | 至今 |
王磊 | 上海弘导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8月 | 至今 |
王磊 | 上海灏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王磊 | 先导智能 | 董事 | 2018年2月 | 至今 |
王磊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4月 | 至今 |
王磊 | 江苏天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至今 |
王磊 | 江苏同云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4月 | 至今 |
王磊 | 无锡吴越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至今 |
王磊 | 上海晟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江苏天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卓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2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江苏先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6月 | 至今 |
倪亚兰 | 先导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7月 | 至今 |
倪亚兰 | 珠海横琴先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珠海荣导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年11月 | 至今 |
倪亚兰 | 常州清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7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展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2月 | 至今 |
倪亚兰 | 珠海横琴先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3月 | 至今 |
倪亚兰 | 上海雍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3月 | 至今 |
倪亚兰 | 上海铱炜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7月 | 至今 |
倪亚兰 | 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4年7月 | 至今 |
倪亚兰 | 上海弘导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江苏锂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江苏同云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至普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海南先导智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华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2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遨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3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遨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遨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9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遨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8月 | 至今 |
倪亚兰 | 无锡先为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5月 | 至今 |
黄培明 |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4月 | 2022年10月25日 |
黄培明 |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 | 至今 |
黄培明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黄培明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黄培明 | 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2022年12月 |
朱和平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朱和平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朱和平 |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4月 | 至今 |
朱和平 |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3月 | 至今 |
樊利平 | 西藏爱达汇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6年5月 | 至今 |
樊利平 | 江苏毅达汇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至今 |
樊利平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6月26日 | 至今 |
樊利平 |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 | 至今 |
樊利平 |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8月 | 至今 |
樊利平 | 无锡和烁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樊利平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6月 | 至今 |
樊利平 | 烟台显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樊利平 | 安徽纯源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2月 | 至今 |
樊利平 | 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樊利平 | 厦门赛诺邦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 | 至今 |
樊利平 | 无锡顺铉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 | 至今 |
樊利平 |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其他报酬组成。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74.45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93.20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报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银行借款融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5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设备购销合同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5月3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2022年1-3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7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设备购销合同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9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设备购销合同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2年9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0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2022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配售计划(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和核心员工参与公司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战略配售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11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磊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2 |
倪亚兰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2 |
LI WEI MIN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2 |
LI XIANG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2 |
朱和平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2 |
黄培明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朱和平(召集人)、黄培明、王磊 |
提名委员会 | 黄培明(召集人)、朱和平、王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培明(召集人)、朱和平、王磊 |
战略委员会 | 王磊(召集人)、LI WEI MIN、黄培明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3日 | 审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报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银行借款融资的议案》;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5月26日 | 审议1、《关于报出2022年1-3月财务报表的议案》;2、《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7月14日 | 审议《关于报出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9月14日 | 审议1、《关于报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关于报出2022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3日 | 审议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11月7日 | 审议1、《关于修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2、《关于修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11月11日 | 审议《关于审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配售计划(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公司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战略配售的议案》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3日 | 审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5).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3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2022年11月7日 | 审议1、《关于选举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全部经审议通过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4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4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50 |
销售及支持人员 | 255 |
研发人员 | 241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管理人员 | 88 |
合计 | 1,04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11 |
硕士 | 63 |
本科 | 372 |
大专及以下 | 598 |
合计 | 1,04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持续优化薪酬绩效制度,采用关键绩效指标管理体系,以战略为中心,通过指标体系的设计与运用服务于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建立企业级、部门级与员工级三层级的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员工薪酬与职位价值的匹配度,保证考核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司采用即时奖励标杆员工的方式,正向鼓励全体员工提升工作技能和效率;公司开展年度评优工作,给予优秀员工相应的奖励,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程度上创立吸引人才、保留人才和激励人才的薪酬绩效机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分为部门内部培训、跨部门培训及公司级专项培训,旨在通过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管理技能,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1年末向各部门发起2022年度培训需求调研,结合公司的战略和经营目标以此制定公司2022年度培训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的培训工作严格参照《2022年度公司级培训计划》执行。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21,603.1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3,190,264.69 |
公司近年来业务持续发展,规模逐渐扩大。为避免无法及时交付产品的风险、解决阶段性用工紧张的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将部分辅助型生产业务如电工、钳工从事的初级装配工作外包,作为缓解阶段性用工缺口的一种补充,不涉及关键工序。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制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未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未来需要根据下游行业技术迭代和创新需求,与下游客户合作开发,不断推出新产品、新量产化工艺技术,以保持竞争优势。需要进一步加强新产品、新工艺的市场推广力度,提升市场份额。此外,公司在手订单充裕,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逐步增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 | 公司2022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标准与业绩考核指标,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责任书,并实施分季度考核、年终述职。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及年终奖金等方式实现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绑定,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公司规章制度、战略规划、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框架内,持续优化日常管理与生产业务体系,持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完成报告期内董事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相关规定,坚持以合规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持续梳理业务管理规范流程、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子公司、联营或合营企业。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00%的股权。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二)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2022年度为公司上市当年,公司将在2023年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在深耕经营努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将ESG工作融入到日常生产经营之中,积极履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企业责任、持续为社会创造价值、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设立有EHS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制定了公司内部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全面把控新建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污染物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不断降低单位产出带来的环境成本;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坚持用更高的商业伦理、社会伦理和法律标准约束自己,重视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促进相关方利益共同发展;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已建立并将不断完善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分配三会一层的权力,在战略制定、具体行动、监督指导等方面实现很好的闭环管理。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7.13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生产和日常运营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水、电力等,均通过市政提供。
公司主要生产工序为机器设备的组装、检测和调试等,涉及的主要排放物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公司建有废气处理环保设施,产生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可回收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部门定期进行清运,一般可回收废弃物集中存放后销售给第三方,危险废弃物由有处理资质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所有环保设施性能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情况。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规范各类固废的排放,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健全与完善、环保隐患识别及应对、环保培训等。公司积极组织环保课程的培训,通过内训与外训相结合、并借助网络资源的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导,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倡导低碳工作、低碳生活,将低碳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倡导全体员工参与环境管理,提高环保意识,注重培养员工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报告内,公司积极倡导节电、节水等环保办公活动,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办公,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消耗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合理使用空调、电脑等设备,努力实现资源及能源消耗最小化,减少碳排放。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光伏领域的技术发展始终围绕行业技术进步及降本增效来开展。2017年初公司向市场推出首款量产机型,以较低的设备造价、更高的钝化质量、更低的气体消耗量等优势使得ALD技术逐步成为光伏领域氧化铝沉积设备的主要路线之一。随后公司工艺技术不断突破,通过提升产品镀膜产能降低客户生产成本,2019年推出KF10000S机型实现了10,000片/小时的产能突破,KF15000和KF20000等新型高产能机型也已进入量产阶段,产品的单位产能位居行业前列。
当前随着N型技术的成熟,TOPCon、HJT等电池片新技术不断涌现,针对TOPCon电池,公司创新性的把ALD技术应用于氧化硅层的制备,开发出了PEALD二合一平台设备,可连续完成TOPCon电池的背膜结构(隧穿氧化硅/原位掺杂多晶硅)镀膜,并可以获得超薄(<2nm)、大面积均匀性、致密性好、无针孔的高质量隧穿层,为客户提供了可靠的量产解决方案,引领行业TOPCon高效电池量产导入。未来公司仍将不断创新并立志成为技术和市场的引领者,不断对设备进行更新迭代,通过创新技术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针对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均具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处理能力,生产及运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持续加强环保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发展符合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作为一家半导体、泛半导体高端微纳装备制造商,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半导体及柔性电子领域。光伏领域设备主要用于光伏电池片生产过程中的薄膜沉积环节,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自有知识产权,已经迅速发展成为全球高效电池生产的核心设备生产厂商之一,核心设备ALD持续保持较高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行业技术趋势积极研发并布局新品,新产品开发和产品迭代速度突破历史最佳水平。未来,公司将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利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助力光伏产业链持续降本增效,为国家“双碳”目标的达成贡献力量。公司半导体领域设备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晶圆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性能,是下游客户产线的关键工艺设备,亦是半
导体行业实现自主可控的主力设备,公司是行业内极少数的新进入者和国产厂商。公司开发了国产首套成功应用于300mm晶圆28nm节点集成电路制造前道生产线的High-k量产型ALD设备,打破了该工艺技术被国外厂家垄断的局面。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0.30 | 青海互助县教育系统饮水机、热水器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 | 上海交通大学专项奖学金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新兴“乡”荣是无锡高新区助力西部振兴的联盟,由其发起的向青海互助县教育系统捐赠饮水机、热水器的活动,惠及9个乡镇中心下属21所学校、教职员工46,794人。2022年10月,公司向该计划捐款0.3万元。
(2)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于2021年至2026年期间联合开发高效太阳电池技术,并设立每年10万元微导专项奖学金以资助优秀学子。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明确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为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公司于报告期末上市,上市前公司秉持真诚主动的原则,与股东保持良好互动交流,积极响应股东数据采集、调研需求,回应股东关切热点问题。
公司通过签署合同切实保障债权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与债权人的互访沟通,增进债权人对公司的了解;负责合同执行的公司员工及部门均积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积极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全员覆盖,同时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婚育假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规定,有力保护了员工权益。
为了保证员工作业安全,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职业病防治、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如下制度:《EHS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办法》、《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及《特种设备管理规定》。为了调动全员对于安全生产积极性,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奖优罚劣。为应对突发事件,公司制定了《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及编制了应急预案。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6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4.41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9,692.64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1.32 |
注:
1、以上数据为截止报告期末员工持股情况,不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持股数量。
2、上述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员工持股人数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
3、上述员工持股数量包含员工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通过持股平台聚海盈管理、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上述员工持股不包含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
5、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着诚信互利的经营准则,以协同合作为基础,积极维护供应商及客户的权益,与供应商及客户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多方询议价等方式开展采购活动,保障每家合规供方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提供服务;公司的采购活动在合规、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提升了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公司有严格财务制度,保障采购合同的款项按期支付,为供应商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公司以“创新驱动、引领未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发展使命,以提升产品的客户价值、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导向,持续改善产品性能、稳定性和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在时间紧、任务重、新机型等不利条件下,公司高效组织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新研发即是量产机,快速响应客户产线投资及合作开发需求,切实地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顾客满意度调查程序》,公司设备出货至客户端后,需对客户现场的调试相关服务进行监控管理;设备验收后一周内向客户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征询顾客对质量、交付日期、服务及抱怨处理的满意程度,并及时收回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对形成不满意的原因分析改进,确保顾客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将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经营的第一要务,构建了完善的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并有效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较大事故;三级及以上火灾、气体泄漏、化学品泄漏事故为零;一般事故率1.9%,轻微伤率0.886%;在职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研发、生产、采购、客户端调试等所有环节都设立严格的标准及规范的流程,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合格。公司现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半导体领域主要产品已经通过国际半导体协会SEMI S2、SEMI F47、SEMI S6、SEMI E78安全及能耗认证,光伏领域KF10000S产品通过CE认证。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22年度“新吴区质量管理优秀奖”。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1月成立,现有正式党员27名,上级党委为中共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工作委员会。公司党建推行“三进制”工作法:“三培养”即普通员工培养成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培养成党员、优秀党员培养成企业管理层;“三促进”即党建促进服务、服务促进发展、发展促进创新;“三提升”即提升文化内涵、提升发展动力、提升创新水平。2022年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有效加强了支部基层党建工作。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 | 不适用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公司目前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导纳米”,发布公司相关信息及与外部沟通。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公司官网改版升级过程中。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2年12月开启网下询价路演工作,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路演历时远超常规用时,涉及90余家大型基金一对一路演及2场一对多路演,覆盖机构投资者超300家。2023年12月23日,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用于规范上市前所有对外信息披露行为,该制度明确了信息的范围,统一了公司信息披露的渠道与程序;上市后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创新管理工作中,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管理和运用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保障公司运营和护航公司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其地位和角色举足轻重,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除了做好自我知识产权保护之外,公司秉承“遵循诚信原则及商业道德,尊重包括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微导纳米自身在内的市场参与者的知识产权”的原则,做好各相关利益方的知识产权保护;致力于构建公平、规范的良性商业竞争环境。
公司始终秉承“技术+机制”的信息安全保护理念,合法合规有效利用外部信息,在针对自身知识产权进行分类别、分级保护的同时,严格保障客户、用户、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杜绝信息的泄漏。一方面,公司通过规范化技术手段建立了涵盖业务系统、数据与IT资产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主要包括:(1)设备安全层:数据中心配备专用监控设施、专用空调与UPS,每日定期巡检;(2)运行安全层:外网接入配置企业级防火墙以防外网攻击;所有文件通过加密软件进行加密,以防窃取;业务链路通过多路径确保数据传输稳定与安全;业务系统实现高可用确保不间断运行;数据实现容灾备份以防不可抗力发生,制定不同备份策略确保数据资产安全;(3)人员安全层:与公司员工和服务商签订保密协议,配备专业IT信息安全管理员;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配备运维审计系统,IT内部所有访问记录可审计。另一方面,持续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陆续发布《信息保护规范》、《访问权限控制规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等规范文件;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由信息安全部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监督。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2次,参与率100%。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万海盈投资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⑤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锁定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本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④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王燕清、倪亚兰、王磊 | 1、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④上述第②和第③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⑤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⑥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⑦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锁定期满后两年;3.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是 |
①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④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本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④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 | 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LI WEI MIN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③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④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⑤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⑥上述第④和第⑤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⑦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⑧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3.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4.锁定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④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LI XIANG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③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④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⑤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⑥上述第④和第⑤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⑦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⑧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3.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4.锁定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胡彬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④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⑤上述第③和第④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⑥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⑦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3.锁定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潘景伟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④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是 |
①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③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上海君联晟灏、江阴毅达、无锡毓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北京君联晟源、江苏人才四期基金、无锡新通、上海亿钏、冯源绘芯、锦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自2022年12月23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润博纳、聚隆景润[注1] | |||||
股份限售 | 问鼎投资瑞华投资 [注2]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自2022年12月23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股份限售 | 疌泉荣芯 [注3]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取得之日(即2021年9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 自2021年9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高瓴航恒 建瓴裕润 [注4]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取得之日(即2021年9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变动(包括减持)及其信息披露(如需)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③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自2021年9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股份限售 | 中芯聚源绍兴基金、无锡新动能 [注5]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取得之日(2021年9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 | 自2021年9月2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③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龙文、 俞潇莹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聚海盈财产份额,也不由聚海盈回购该部分财产份额;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②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④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⑤上述第③和第④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⑥如未履行上述第②、③、④项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⑦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3.锁定期满后两年 | 是 | 是 |
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③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许所昌、吴兴华 |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聚海盈财产份额,也不由聚海盈回购该部分财产份额;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②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③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1.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2.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②限售期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③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份限售 | 除龙文、俞潇莹、许所昌、吴兴华外,聚海盈管理其他全体合伙人[注6] | 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聚海盈财产份额,也不由聚海盈回购该部分财产份额;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③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 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主要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函”。 | 自2022年12月23日起三年 | 是 | 是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三)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长期 | 否 | 是 |
东、实际控制人 |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做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 长期 | 否 | 是 |
分红 | 公司 | 公司已出具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 公司及其相关法人、自然人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的,已就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 “(九)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长期 | 否 | 是 |
以上股东LI WEI MIN及聚海盈管理、全体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先导智能 | 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录2:承诺事项”之 “(十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直接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LI WEI MIN及聚海盈管理、全体董监高 | 1、本企业/本人将尽可能的规范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4、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在公司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注1:上海君联晟灏指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毅达指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毓立指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指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指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四期基金指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四期基金(有限合伙)、无锡新通指无锡新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亿钏指上海亿钏科技有限公司、冯源绘芯指平潭冯源绘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润博纳指江苏锦润博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聚隆景润指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注2:问鼎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瑞华投资指香港瑞华投资有限公司。注3:疌泉荣芯指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4:高瓴航恒指珠海高瓴航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瓴裕润指北京高瓴裕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5:中芯聚源绍兴基金指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绍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改名为“聚源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新动能指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注6:聚海盈管理其他全体合伙人指王磊、赵昂璧、左敏、张鹤、韩方虎、张密超、韩明新、钱虎文、张文章、马锁、陈佳男、李鹏、袁红霞、王新征、胡磊、严大、周芸福、韩亚军、李勇、糜珂、董曦、方鑫。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 “关于试运行销售”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海龙、李雯敏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郭海龙(4年)、李雯敏(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 | /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采购源瓶等容器 | 根据市场化交易原则确定 | / | 9,370,289.97 | 2.37 | 银行结算 | / | /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采购宽带服务 | 根据市场化交 | / | 6,792.46 | 0.00 | 银行结算 | / | /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租入租出 | 服务器场地租赁 | 根据市场化交 | / | 134,977.72 | 0.03 | 银行结算 | / | / |
合计 | / | / | 9,512,060.15 | 2.41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该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2022年经审计营业成本。 2、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也与其主营业务一致。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 |
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号厂房 | 207.85 | 2020-09-01 | 2022-12-31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新加坡工业园B74号地块9-7-2号厂房 | 103.93 | 2020-09-01 | 2022-12-31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113-4-2号厂房 | 134.09 | 2020-03-01 | 2023-12-31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无锡滨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7-1号厂房 | 101.67 | 2021-10-01 | 2022-12-31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办公室 | 2.20 | 2019-12-01 | 2022-12-31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新原点智能(无锡)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113-3号厂房 | 88.53 | 2022-02-21 | 2023-06-30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欧诺迪厨房设备无锡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梅村街道新燕路9号多层一楼南面 | 89.05 | 2022-06-10 | 2023-06-09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欧诺迪厨房设备无锡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梅村街道新燕路9号大车间西二垮 | 67.93 | 2022-07-01 | 2022-12-31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欧诺迪厨房设备无锡有限公司 | 公司 | 无锡市梅村街道新燕路9号大车间西-3垮 | 11.32 | 2022-10-1 | 2022-11-30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佳利达鸿月库(鸿月路) | 43.20 | 2022-11-25 | 2023-02-24 | 不适用 | 公允定价 | 无重大影响 | 否 | 无 |
租赁情况说
1、以上列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房屋租赁情况,其中“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为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用总额(含税),公司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免租合同免租期2个月。
2、上述租赁合同到期后,公司视生产经营需要与出租方签订了续租合同。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43,000.00 | 25,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南京银行 | 大额存单 | 10,000 | 20210115 | 20240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8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 | 大额存单 | 2,000 | 20220520 | 202505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10111 | 202304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60% | 未到期 | 是 | 是 | |||
工商农行 | 大额存单 | 3,000 | 20210315 | 202403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987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1,000 | 20220906 | 202509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民生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20907 | 202509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8%-3.78% | 未到期 | 是 | 是 | |||
光大银行 | 大额存单 | 3,000 | 20211130 | 202411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55% | 未到期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 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1,100,236,426.56 | 1,023,471,358.18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7,970,990.00 | 1.80 | 17,970,990.00 | 1.8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3)=(2)/(1) | 说明具体情况 | ||||||||||||
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50,000,000.00 | 不适用 | 17,970,990.00 | 7.19 | 2024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500,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0.00 | 2024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100,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首发 | 150,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9,009,823 | 100.00 | 7,856,438 | -2,457,800 | 5,398,638 | 414,408,461 | 91.1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263,160 | 0.31 | 1,263,160 | 0.2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39,332,127 | 82.96 | 7,856,438 | -2,457,800 | 5,398,638 | 344,730,765 | 75.8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17,744,119 | 77.68 | 7,856,438 | -2,457,800 | 5,398,638 | 323,142,757 | 71.1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588,008 | 5.28 | 21,588,008 | 4.75 | |||||
4、外资持股 | 68,414,536 | 16.73 | 68,414,536 | 15.0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424,368 | 1.33 | 5,424,368 | 1.19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62,990,168 | 15.40 | 62,990,168 | 13.8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7,589,098 | 2,457,800 | 40,046,898 | 40,046,898 | 8.81 |
1、人民币普通股 | 37,589,098 | 2,457,800 | 40,046,898 | 40,046,898 | 8.8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9,009,823 | 100.00 | 45,445,536 | 0.00 | 45,445,536 | 454,455,359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445,536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409,009,823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54,455,359股,其中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7,589,098股。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投资者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借股份2,457,800股,致使公司非国有法人持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减少2,457,800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445,536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409,009,823股增加至454,455,359股。上述股本变动对公司2022年度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1,624 | 0 | 0 | 232,581,62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12月23日 |
LI,WEIMIN | 42,831,704 | 0 | 0 | 42,831,70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12月23日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798,352 | 0 | 0 | 37,798,352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12月23日 |
LI,XIANG | 20,158,464 | 0 | 0 | 20,158,46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12月23日 |
胡彬 | 12,594,008 | 0 | 0 | 12,594,00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12月23日 |
潘景伟 | 8,994,000 | 0 | 0 | 8,994,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12月23日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 6,509,232 | 0 | 0 | 6,509,232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绍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24,523 | 0 | 0 | 5,424,523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6日 |
香港瑞華投資有限公司 | 5,424,368 | 0 | 0 | 5,424,36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1,848 | 0 | 0 | 5,041,84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12月23日 |
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10,528 | 0 | 0 | 4,210,52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89,472 | 0 | 0 | 3,789,472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89,472 | 0 | 0 | 3,789,472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江苏锦润博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712,184 | 0 | 0 | 2,712,18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 | 2,712,184 | 0 | 0 | 2,712,18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 | 2,526,312 | 0 | 0 | 2,526,312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05,264 | 0 | 0 | 2,105,26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冯源投资(平潭)有限公司-平潭冯源绘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40,000 | 0 | 0 | 1,64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珠海高瓴航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6,130 | 0 | 0 | 1,356,13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4日 |
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高瓴裕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6,130 | 0 | 0 | 1,356,13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4日 |
注:1、战略投资者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817,821股,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3,489,368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出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为1,817,800股,余额为21股;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为640,000股,余额为2,849,368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四期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四期基金(有限合伙) | 1,263,160 | 0 | 0 | 1,263,16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无锡新通科技有限公司(SS) | 1,263,160 | 0 | 0 | 1,263,16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1,084,904 | 0 | 0 | 1,084,90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6日 |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4,904 | 0 | 0 | 1,084,90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9月24日 |
上海亿钏科技有限公司 | 757,896 | 0 | 0 | 757,896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817,821 | 1,817,821 | 保荐机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3日 |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3,489,368 | 3,489,368 | 首发战略 配售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496,484 | 496,484 | 首发战略 配售股份限售 | 2023年12月25日 |
网下限售账户 | 0 | 0 | 2,052,765 | 2,052,765 | 其他网下配售限售 | 2023年6月23日 |
合计 | 409,009,823 | 0 | 7,856,438 | 416,866,261 | / | /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12月14日 | 24.21元/股 | 45,445,536 | 2022年12月23日 | 45,445,536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445,536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409,009,823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54,455,359股,其中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7,589,098股。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股,并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9,009,823股增加至454,455,359股。期初资产总额为135,691.33万元,负债为47,341.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89%;期末资产总额为381,974.17元,负债为185,695.25元,资产负债率为48.61%。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7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70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1,624 | 232,581,624 | 51.18 | 232,581,624 | 232,581,62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LI,WEIMIN | 42,831,704 | 42,831,704 | 9.42 | 42,831,704 | 42,831,704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798,352 | 37,798,352 | 8.32 | 37,798,352 | 37,798,352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LI,XIANG | 20,158,464 | 20,158,464 | 4.44 | 20,158,464 | 20,158,464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胡彬 | 12,594,008 | 12,594,008 | 2.77 | 12,594,008 | 12,594,00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潘景伟 | 8,994,000 | 8,994,000 | 1.98 | 8,994,000 | 8,994,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 6,509,232 | 6,509,232 | 1.43 | 6,509,232 | 6,509,232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绍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24,523 | 5,424,523 | 1.19 | 5,424,523 | 5,424,523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瑞華投資有限公司 | 5,424,368 | 5,424,368 | 1.19 | 5,424,368 | 5,424,368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1,848 | 5,041,848 | 1.11 | 5,041,848 | 5,041,84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3,904,4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4,435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98,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8,089 |
徐红梅 | 1,355,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5,90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6,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876,93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1,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781,066 |
顾青 | 734,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567 |
汪献利 | 644,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644,724 |
刘纲 | 484,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484,78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3,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3,716 |
曹利辉 | 330,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856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万海盈投资、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问鼎投资、瑞华投资存在关联关系。 3、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1,624 | 2025年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LI,WEIMIN | 42,831,704 | 2025年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798,352 | 2025年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LI,XIANG | 20,158,464 | 2025年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胡彬 | 12,594,008 | 2025年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潘景伟 | 8,994,000 | 2025年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 6,509,232 | 2023年12月2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绍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24,523 | 2024年9月26日 | 0 | 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26日),且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香港瑞華投資有限公司 | 5,424,368 | 2023年12月2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1,848 | 2025年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万海盈投资、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问鼎投资、瑞华投资存在关联关系。 3、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489,368 | 2023年12月25日 | 2,849,368 | 3,489,368 |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96,484 | 2023年12月25日 | 496,484 | 496,484 |
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3,489,368股,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496,484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出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为640,000股,余额为2,849,368股。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1,817,821 | 2024年12月23日 | 21 | 1,817,821 |
战略投资者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817,821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出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为1,817,800股,余额为21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成立日期 | 2018年2月1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控股、控股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王燕清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先导智能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先导智能 |
姓名 | 倪亚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王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微导纳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微导纳米,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微导纳米收入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六、(三十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金额684,511,905.51元。微导纳米销售的产品大部分是非标准化产品,鉴于在报告期间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增长幅度较大,因此我们在审计中重点关注收入的真实性。
微导纳米收入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六、(三十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金额684,511,905.51元。微导纳米销售的产品大部分是非标准化产品,鉴于在报告期间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增长幅度较大,因此我们在审计中重点关注收入的真实性。 |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2)了解、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微导纳米的收入确认政策,并确认其是否一贯执行; 3)检查主要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4)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毛利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情况及与同行业的对比;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5)检查主要产品的发货申请单、托运单、客户确认的验收单等外部证据,检查销售收款记录,包括期后回款;6)对期末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核心合同条款进行函证;7)调查重要客户和新增客户背景资料;8)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销售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5)检查主要产品的发货申请单、托运单、客户确认的验收单等外部证据,检查销售收款记录,包括期后回款; 6)对期末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核心合同条款进行函证; 7)调查重要客户和新增客户背景资料; 8)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销售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 |
存货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微导纳米存货金额为975,384,840.48元,占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5.54%,其中发出商品金额为545,582,072.41元,占期末存货金额的55.94%。 该发出商品系已交付给购买方但尚未验收的产品,由于上述存货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其验收周期长、分布范围广等涉及发出商品存在性认定,需要管理层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因此我们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存货” “六、(八)存货”。 | 针对存货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测试和评价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评估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2)分析存货余额的变动及周转率;取得发出商品清单,检查销售合同、发货申请单、托运单及对应合同的回款情况; 3)对发出商品数量及其对应销售合同金额执行函证; 4)选取样本在客户生产车间现场查看微导纳米发出商品的使用和验收状态,并对设备数量进行监盘; 5)对存货执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 6)期末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 7)查阅网络公开信息中相关客户所处行业的产能状况,分析其采购规模变动的原因,对微导纳米发出商品情况的存在认定进行佐证。 |
四、其他信息
微导纳米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微导纳米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微导纳米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微导纳米、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微导纳米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微导纳米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微导纳米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微导纳米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财报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757,300,143.56 | 120,056,720.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99,125.00 | 247,378,85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1,963,183.40 | 71,591,624.70 |
应收账款 | 七、(5) | 233,797,299.82 | 80,509,824.5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29,670,115.86 | 16,202,550.67 |
预付款项 | 七、(7) | 74,378,841.24 | 9,591,746.54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2,392,444.94 | 5,545,551.69 |
其中:应收利息 | 4,913,565.97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七、(9) | 975,384,840.48 | 402,968,091.82 |
合同资产 | 七、(10) | 102,968,500.78 | 41,566,378.5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91,420,942.98 | 280,912,127.44 |
流动资产合计 | 3,699,375,438.06 | 1,276,323,466.5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3,623,987.92 | 36,008,452.83 |
在建工程 | 七、(22) | 455,185.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607,054.44 | 13,142,387.13 |
无形资产 | 七、(26) | 8,034,682.22 | 8,207,829.8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42,588.28 | 7,953,132.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0,951,104.11 | 10,405,681.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0,406,864.00 | 417,170.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0,366,280.97 | 80,589,840.33 | |
资产总计 | 3,819,741,719.03 | 1,356,913,306.9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92,358,112.47 | 66,540,613.1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51,666,257.60 | 76,611,113.57 |
应付账款 | 七、(36) | 501,610,524.25 | 120,230,839.4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25,228,380.56 | 124,591,509.39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8,305,835.67 | 28,229,110.16 |
应交税费 | 七、(40) | 16,235,502.58 | 1,207,186.6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145,386.90 | 6,991,797.94 |
其中:应付利息 | 88,079.8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724,541.74 | 15,594,877.2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8,950,188.16 | 6,246,627.26 |
流动负债合计 | 1,821,224,729.93 | 446,243,674.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881,793.8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929,709.52 | 2,979,053.70 |
递延收益 | 七、(51) | 26,877,510.42 | 11,089,334.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4,868.75 | 84,947.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905,655.93 | 3,135,149.8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727,744.62 | 27,170,278.98 | |
负债合计 | 1,856,952,474.55 | 473,413,953.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54,455,359.00 | 409,009,82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33,490,039.94 | 353,796,225.6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7,484,384.55 | 12,069,330.45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57,359,460.99 | 108,623,974.0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62,789,244.48 | 883,499,353.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19,741,719.03 | 1,356,913,306.92 |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七、(61) | 684,511,905.51 | 427,917,135.52 |
减:营业成本 | 七、(61) | 394,901,872.40 | 232,071,979.21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724,431.99 | 2,326,916.75 |
销售费用 | 七、(63) | 45,364,083.74 | 33,584,824.41 |
管理费用 | 七、(64) | 49,933,835.91 | 25,779,239.8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38,395,433.08 | 97,039,969.43 |
财务费用 | 七、(66) | -603,865.40 | 2,192,903.33 |
其中:利息费用 | 5,349,928.41 | 3,480,478.71 | |
利息收入 | 4,921,895.02 | 1,954,517.3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8,691,076.21 | 20,557,957.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964,344.88 | 10,744,917.1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51,375.00 | 566,316.6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597,426.35 | -13,356,094.5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2,010,870.00 | -12,946,880.9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67,019.5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561,633.10 | 40,487,518.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829,680.20 | 265,113.7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8,222.17 | 166,724.7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253,091.13 | 40,585,907.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897,449.90 | -5,527,761.7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150,541.03 | 46,113,669.4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150,541.03 | 46,113,669.4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4. 5.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4,150,541.03 | 46,113,669.4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1 |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1,526,609.12 | 379,549,356.8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250,213.34 | 9,115,056.1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20,215,443.16 | 310,795,757.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2,992,265.62 | 699,460,170.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0,913,313.15 | 328,254,363.9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6,808,465.50 | 99,872,755.1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531,232.20 | 18,866,929.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81,242,351.71 | 328,778,333.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4,495,362.56 | 775,772,382.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96,903.06 | -76,312,212.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7,000,000.00 | 767,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839,070.95 | 6,150,179.7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5,839,070.95 | 773,150,179.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338,168.73 | 22,845,148.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42,000,000.00 | 1,262,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9,338,168.73 | 1,284,845,148.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500,902.22 | -511,694,968.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1,170,901.03 | 190,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4,330,062.23 | 113,037,323.1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85,500,963.26 | 303,037,323.1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727,603.14 | 64,9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77,317.87 | 2,648,506.2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27,297,278.39 | 3,466,615.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502,199.40 | 71,025,121.6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2,998,763.86 | 232,012,201.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5,281.70 | -1,196.3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08,591,850.84 | -355,996,176.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540,783.89 | 465,536,960.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8,132,634.73 | 109,540,783.89 |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9,009,823.00 | 353,796,225.62 | 12,069,330.45 | 108,623,974.06 | 883,499,353.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9,009,823.00 | 353,796,225.62 | 12,069,330.45 | 108,623,974.06 | 883,499,353.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445,536.00 | 979,693,814.32 | 5,415,054.10 | 48,735,486.93 | 1,079,289,891.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150,541.03 | 54,150,541.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445,536.00 | 979,693,814.32 | 1,025,139,350.3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5,445,536.00 | 978,025,822.18 | 1,023,471,358.1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67,992.14 | 1,667,992.1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415,054.10 | -5,415,054.10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15,054.10 | -5,415,054.1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4,455,359.00 | 1,333,490,039.94 | 17,484,384.55 | 157,359,460.99 | 1,962,789,244.4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9,837,904.00 | 521,151,573.32 | 7,457,963.50 | 67,121,671.54 | 645,569,112.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837,904.00 | 521,151,573.32 | 7,457,963.50 | 67,121,671.54 | 645,569,112.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9,171,919.00 | -167,355,347.70 | 4,611,366.95 | 41,502,302.52 | 237,930,240.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113,669.47 | 46,113,669.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306,591.00 | 181,509,980.30 | 191,816,571.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306,591.00 | 179,693,409.00 | 19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16,571.30 | 1,816,571.3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11,366.95 | -4,611,366.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11,366.95 | -4,611,366.9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48,865,328.00 | -348,865,32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48,865,328.00 | -348,865,32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9,009,823.00 | 353,796,225.62 | 12,069,330.45 | 108,623,974.06 | 883,499,353.13 |
公司负责人: 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于2023年3月9日取得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3MA1MDBFY3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45,445.5359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磊;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
(二)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15年12月11日,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设立文件,设立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由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并于2016年1月22日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20213MA1MDBFY36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无锡市新区行创四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燕清,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半导体、新能源材料、纳米技术镀膜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王燕清 | 1,735.40 | 86.77 | 1,735.40 | 98.33 | 货币 |
潘景伟 | 147.00 | 7.35 | 货币 | ||
胡彬 | 88.20 | 4.41 | 货币 | ||
刘兵武 | 29.40 | 1.47 | 29.4 | 1.67 | 货币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1,764.80 | 100.00 |
(2)注册资本变动、公司类型变动、营业期限变动、第一次股东变更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1)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至2,941.1765万元人民币。同意芬兰籍LI WEI MIN和新加坡籍LI XIANG以技术出资的方式参与投资,共941.1765万元人民币,共占合资资本的32%。其中,LI WEI MIN技术出资676.4706万元人民币,占合资资本的23%,不足部分由现汇补足;LI XIANG技术出资264.7059万元人民币,占合资资本的9%,不足部分由现汇补足。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王燕清 | 1,735.40 | 59.00 | 1,735.40 | 98.33 | 货币 |
LI WEI MIN | 676.47 | 23.00 | 技术 | ||
LI XIANG | 264.71 | 9.00 | 技术 | ||
潘景伟 | 147.00 | 5.00 | 货币 | ||
胡彬 | 88.20 | 3.00 | 货币 | ||
刘兵武 | 29.40 | 1.00 | 29.4 | 1.67 | 货币 |
合计 | 2,941.18 | 100.00 | 1,764.80 | 100.00 |
(3)第二次股东变更
2017年2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1)原章程第三章第十条现修改为:
王燕清货币出资人民币1,735.40万元,于2016年2月23日到位;胡彬货币出资人民币88.20万
元,于2060年1月1日到位;刘兵武货币出资人民币29.40万元,于2016年1月12日到位;潘景伟货币出资人民币147.00万元,于2060年1月1日到位;LI WEI MIN技术出资人民币676.4706万元,于2060年1月1日到位;LI XIANG技术出资人民币264.7059万元,于2060年1月1日到位。
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1)现同意LI WEI MIN将其占公司8%的股权共计235.2941万元以0.00万元转让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现同意LI XIANG将其占公司4%的股权共计117.6471万元以0.00万元转让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现同意王燕清将其占公司3%的股权共计88.24955万元以
88.24955万元转让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现同意王燕清将其占公司3%的股权共计88.24955万元以88.24955万元转让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公司股东同意放弃相应优先受让权。
2017年2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王燕清 | 1,558.90 | 53.00 | 1,558.90 | 88.33 | 货币 |
LI WEI MIN | 441.18 | 15.00 | 技术 |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4 | 12.00 | 技术 |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5 | 3.00 | 88.25 | 5.00 | 货币 |
LI XIANG | 147.06 | 5.00 | 技术 | ||
潘景伟 | 147.00 | 5.00 | 货币 |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5 | 3.00 | 88.25 | 5.00 | 货币 |
胡彬 | 88.20 | 3.00 | 货币 | ||
刘兵武 | 29.40 | 1.00 | 29.40 | 1.67 | 货币 |
合计 | 2,941.18 | 100.00 | 1,764.80 | 100.00 |
(4)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1)现同意刘兵武将其占公司1%的股权共计29.40万元以50.00万元转让给王燕清;(2)现同意王燕清将其占公司3%的股权共计
88.2353万元以88.2353万元转让给LI XIANG;(3)现同意王燕清将其占公司2%的股权共计
58.7647万元以58.7647万元转让给LI WEI MIN;(4)现同意王燕清将其占公司1%的股权共计
29.40万元以29.40万元转让给胡彬;(5)现同意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占公司1%的股权共计29.40万元以29.40万元转让给胡彬。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王燕清 | 1,411.90 | 48.00 | 1,411.90 | 80.00 | 货币 |
LI WEI MIN | 441.18 | 15.00 | 技术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4 | 12.00 | 技术 | ||
LI XIANG | 147.06 | 5.00 | 技术 | ||
胡彬 | 147.00 | 5.00 | 58.80 | 3.34 | 货币 |
潘景伟 | 147.00 | 5.00 | 货币 |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5 | 3.00 | 88.25 | 5.00 | 货币 |
LI XIANG | 88.24 | 3.00 | 88.24 | 5.00 | 货币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85 | 2.00 | 58.85 | 3.33 | 货币 |
LI WEI MIN | 58.76 | 2.00 | 58.76 | 3.33 | 货币 |
合计 | 2,941.18 | 100.00 | 1,764.80 | 100.00 |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现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941.1765万元增加至4,202.00万元,增资由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以现汇方式出资。此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王燕清 | 1,411.90 | 33.60 | 1,411.90 | 80.00 | 货币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60.82 | 30.00 | 货币 | ||
LI WEI MIN | 441.18 | 10.50 | 技术 |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4 | 8.40 | 技术 | ||
LI XIANG | 147.06 | 3.50 | 技术 | ||
胡彬 | 147.00 | 3.50 | 58.80 | 3.34 | 货币 |
潘景伟 | 147.00 | 3.50 | 货币 |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5 | 2.10 | 88.25 | 5.00 | 货币 |
LI XIANG | 88.24 | 2.10 | 88.24 | 5.00 | 货币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85 | 1.40 | 58.85 | 3.33 | 货币 |
LI WEI MIN | 58.76 | 1.40 | 58.76 | 3.33 | 货币 |
合计 | 4,202.00 | 100.00 | 1,764.80 | 100.00 |
2018年3月30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实缴资本全部到位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5月4日以货币资金实缴注册资本12,608,235.00元;潘景伟分别于2018年6月14日以货币资金实缴注册资本1,000,000.00元、2018年6月15日以货币资金实缴注册资本470,000.00元;胡彬于2018年6月14日以货币资金实缴注册资本882,000.00元;LI WEI MIN于2018年6月30日以6项技术专利出资,评估价值为4,430,000.00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4,411,765.00元,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LIWEI MIN出资的6项专利技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C2044号资产评估报告;LI XIANG于2018年6月30日以2项技术专利出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80,000.00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1,470,588.00元,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LI XIANG出资的2项专利技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C2043号资产评估报告;无
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6月30日以4项专利技术出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50,000.00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人民币3,529,412.00元,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4项专利技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C2042号资产评估报告。2018年6月30日,LI WEI MIN、LI XIANG和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就出资的专利技术签订转让合同。截至2018年8月28日止,全体股东的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2,020,000.00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100%。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199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次实缴出资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王燕清 | 1,411.90 | 33.60 | 1,411.90 | 33.60 | 货币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60.82 | 30.00 | 1,260.82 | 30.00 | 货币 |
LI WEI MIN | 441.18 | 10.50 | 441.18 | 10.50 | 技术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4 | 8.40 | 352.94 | 8.40 | 技术 |
LI XIANG | 147.06 | 3.50 | 147.06 | 3.50 | 技术 |
胡彬 | 147.00 | 3.50 | 147.00 | 3.50 | 货币 |
潘景伟 | 147.00 | 3.50 | 147.00 | 3.50 | 货币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5 | 2.10 | 88.25 | 2.10 | 货币 |
LI XIANG | 88.24 | 2.10 | 88.24 | 2.10 | 货币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85 | 1.40 | 58.85 | 1.40 | 货币 |
LI WEI MIN | 58.76 | 1.40 | 58.76 | 1.40 | 货币 |
合计 | 4,202.00 | 100.00 | 4,202.00 | 100.00 |
(6)2018年10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王燕清将其持有的公司33.60%股权计1,411.90万元以1,411.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2018年10月16日,公司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72.72 | 63.60 | 2,672.72 | 63.60 | 货币 |
LI WEI MIN | 441.18 | 10.50 | 441.18 | 10.50 | 技术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4 | 8.40 | 352.94 | 8.40 | 技术 |
LI XIANG | 147.06 | 3.50 | 147.06 | 3.50 | 技术 |
胡彬 | 147.00 | 3.50 | 147.00 | 3.50 | 货币 |
潘景伟 | 147.00 | 3.50 | 147.00 | 3.50 | 货币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5 | 2.10 | 88.25 | 2.10 | 货币 |
LI XIANG | 88.24 | 2.10 | 88.24 | 2.10 | 货币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85 | 1.40 | 58.85 | 1.40 | 货币 |
LI WEI MIN | 58.76 | 1.40 | 58.76 | 1.40 | 货币 |
合计 | 4,202.00 | 100.00 | 4,202.00 | 100.00 |
(7)2019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潘景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计42.02万元以42.0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
2019年6月,公司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出资方式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14.74 | 64.60 | 2,714.74 | 64.60 | 货币 |
LI WEI MIN | 441.18 | 10.50 | 441.18 | 10.50 | 技术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4 | 8.40 | 352.94 | 8.40 | 技术 |
LI XIANG | 147.06 | 3.50 | 147.06 | 3.50 | 技术 |
胡彬 | 147.00 | 3.50 | 147.00 | 3.50 | 货币 |
潘景伟 | 104.98 | 2.50 | 104.98 | 2.50 | 货币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25 | 2.10 | 88.25 | 2.10 | 货币 |
LI XIANG | 88.24 | 2.10 | 88.24 | 2.10 | 货币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85 | 1.40 | 58.85 | 1.40 | 货币 |
LI WEI MIN | 58.76 | 1.40 | 58.76 | 1.40 | 货币 |
合计 | 4,202.00 | 100.00 | 4,202.00 | 100.00 |
2019年7月1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58号”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2号”。
(8)无形资产出资资金补正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且全体股东出具相关声明,决议通过由实际控制人王燕清以货币资金补正股东LI XIANG和LI WEI MING无形资产出资资本金金额合计5,882,353.00元,由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补正其以无形资产出资资本金金额3,529,412.00元。截至2019年10月30日止,无形资产出资补正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2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2,020,000.00元,补正资本金9,411,765.00元计入资本公积。
(9)公司整体股份制
2019年12月5日根据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2019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59,597,806.03元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股本为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金额4,500.00万元,其余14,597,806.03元转入资本公积。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前往工商办理变更登记,于2019年12月10日取得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万元 。
(10)变更住所、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63,158.00元,由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君联”)、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君联”)、无锡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新通”)、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毓立”)、上海亿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亿钏”)、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毅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基金”)、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四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人才”)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7,463,158.00元。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07.27 | 61.25 | 2,907.27 | 61.25 |
LI WEI MIN | 535.40 | 11.28 | 535.40 | 11.28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2.48 | 9.95 | 472.48 | 9.95 |
LI XIANG | 251.98 | 5.31 | 251.98 | 5.31 |
胡彬 | 157.43 | 3.32 | 157.43 | 3.32 |
潘景伟 | 112.43 | 2.37 | 112.43 | 2.37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02 | 1.33 | 63.02 | 1.33 |
上海君联 | 52.63 | 1.11 | 52.63 | 1.11 |
无锡毓立 | 47.37 | 1.00 | 47.37 | 1.00 |
江阴毅达 | 47.37 | 1.00 | 47.37 | 1.00 |
中小基金 | 31.58 | 0.67 | 31.58 | 0.67 |
北京君联 | 26.32 | 0.55 | 26.32 | 0.55 |
无锡新通 | 15.79 | 0.33 | 15.79 | 0.33 |
江苏人才 | 15.79 | 0.33 | 15.79 | 0.33 |
上海亿钏 | 9.47 | 0.20 | 9.47 | 0.20 |
合计 | 4,746.32 | 100.00 | 4,746.32 | 100.00 |
同时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住所由原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2号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注册资本由原4,5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746.3158万元人民币。
(11)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374,746.00元,由平潭冯源绘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冯源绘芯”)、江苏博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博纳”)、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景润”)、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问鼎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庭投资”)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9,837,904.00元。此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07.27 | 58.33 | 2,907.27 | 58.33 |
LI WEI MIN | 535.40 | 10.74 | 535.40 | 10.74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2.48 | 9.48 | 472.48 | 9.48 |
LI XIANG | 251.98 | 5.06 | 251.98 | 5.06 |
胡彬 | 157.43 | 3.16 | 157.43 | 3.16 |
潘景伟 | 112.43 | 2.26 | 112.43 | 2.26 |
问鼎投资 | 81.37 | 1.63 | 81.37 | 1.63 |
瑞庭投资 | 67.80 | 1.36 | 67.80 | 1.36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02 | 1.26 | 63.02 | 1.26 |
上海君联 | 52.63 | 1.06 | 52.63 | 1.06 |
无锡毓立 | 47.37 | 0.95 | 47.37 | 0.95 |
江阴毅达 | 47.37 | 0.95 | 47.37 | 0.95 |
江苏博纳 | 33.90 | 0.68 | 33.90 | 0.68 |
聚隆景润 | 33.90 | 0.68 | 33.90 | 0.68 |
中小基金 | 31.58 | 0.63 | 31.58 | 0.63 |
北京君联 | 26.32 | 0.53 | 26.32 | 0.53 |
冯源绘芯 | 20.50 | 0.41 | 20.50 | 0.41 |
无锡新通 | 15.79 | 0.32 | 15.79 | 0.32 |
江苏人才 | 15.79 | 0.32 | 15.79 | 0.32 |
上海亿钏 | 9.47 | 0.19 | 9.47 | 0.19 |
合计 | 4,983.79 | 100.00 | 4,983.79 | 100.00 |
同时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4,983.7904万元人民币。
(1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通过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会议决议和修改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536.35 | 58.33 | 14,536.35 | 58.33 |
LI WEI MIN | 2,676.98 | 10.74 | 2,676.98 | 10.74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2.40 | 9.48 | 2,362.40 | 9.48 |
LI XIANG | 1,259.90 | 5.06 | 1,259.90 | 5.06 |
胡彬 | 787.13 | 3.16 | 787.13 | 3.16 |
潘景伟 | 562.13 | 2.26 | 562.13 | 2.26 |
问鼎投资 | 406.83 | 1.63 | 406.83 | 1.63 |
瑞华投资 | 339.02 | 1.36 | 339.02 | 1.36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5.12 | 1.26 | 315.12 | 1.26 |
上海君联 | 263.16 | 1.06 | 263.16 | 1.06 |
无锡毓立 | 236.84 | 0.95 | 236.84 | 0.95 |
江阴毅达 | 236.84 | 0.95 | 236.84 | 0.95 |
江苏博纳 | 169.51 | 0.68 | 169.51 | 0.68 |
聚隆景润 | 169.51 | 0.68 | 169.51 | 0.68 |
中小基金 | 157.89 | 0.63 | 157.89 | 0.63 |
北京君联 | 131.58 | 0.53 | 131.58 | 0.53 |
冯源绘芯 | 102.50 | 0.41 | 102.50 | 0.41 |
无锡新通 | 78.95 | 0.32 | 78.95 | 0.32 |
江苏人才 | 78.95 | 0.32 | 78.95 | 0.32 |
上海亿钏 | 47.37 | 0.19 | 47.37 | 0.19 |
合计 | 24,918.95 | 100.00 | 24,918.95 | 100.00 |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4,983.7904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4,918.9520万元人民币。
(1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会议决议和修改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16 | 56.86 | 23,258.16 | 56.86 |
LI WEI MIN | 4,283.17 | 10.47 | 4,283.17 | 10.47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79.84 | 9.24 | 3,779.84 | 9.24 |
LI XIANG | 2,015.85 | 4.93 | 2,015.85 | 4.93 |
胡彬 | 1,259.40 | 3.08 | 1,259.40 | 3.08 |
潘景伟 | 899.40 | 2.20 | 899.40 | 2.20 |
问鼎投资 | 650.92 | 1.59 | 650.92 | 1.59 |
绍兴基金 | 542.45 | 1.32 | 542.45 | 1.32 |
瑞华投资 | 542.44 | 1.33 | 542.44 | 1.33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18 | 1.23 | 504.18 | 1.23 |
上海君联 | 421.05 | 1.03 | 421.05 | 1.03 |
无锡毓立 | 378.95 | 0.93 | 378.95 | 0.93 |
江阴毅达 | 378.95 | 0.93 | 378.95 | 0.93 |
江苏博纳 | 271.22 | 0.66 | 271.22 | 0.66 |
聚隆景润 | 271.22 | 0.66 | 271.22 | 0.66 |
中小基金 | 252.63 | 0.62 | 252.63 | 0.62 |
北京君联 | 210.53 | 0.51 | 210.53 | 0.51 |
冯源绘芯 | 164.00 | 0.40 | 164.00 | 0.40 |
珠海航恒 | 135.61 | 0.33 | 135.61 | 0.33 |
北京裕润 | 135.61 | 0.33 | 135.61 | 0.33 |
无锡新通 | 126.32 | 0.31 | 126.32 | 0.31 |
江苏人才 | 126.32 | 0.31 | 126.32 | 0.31 |
疌泉荣芯基金 | 108.49 | 0.27 | 108.49 | 0.27 |
无锡新动能 | 108.49 | 0.27 | 108.49 | 0.27 |
上海亿钏 | 75.79 | 0.19 | 75.79 | 0.19 |
合计 | 40,900.98 | 100.00 | 40,900.98 | 100.00 |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24,918.952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0,900.9823万元人民币。
(14)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44.5536万股。变更后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金额(万元) | 实缴比例(%)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16 | 51.18 | 23,258.16 | 51.18 |
LIWEIMIN | 4,283.17 | 9.42 | 4,283.17 | 9.42 |
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79.84 | 8.32 | 3,779.84 | 8.32 |
LIXIANG | 2,015.85 | 4.44 | 2,015.85 | 4.44 |
胡彬 | 1,259.40 | 2.77 | 1,259.40 | 2.77 |
潘景伟 | 899.40 | 1.98 | 899.40 | 1.98 |
问鼎投资 | 650.92 | 1.43 | 650.92 | 1.43 |
绍兴基金 | 542.45 | 1.19 | 542.45 | 1.19 |
瑞华投资 | 542.44 | 1.19 | 542.44 | 1.19 |
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4.18 | 1.11 | 504.18 | 1.11 |
上海君联 | 421.05 | 0.93 | 421.05 | 0.93 |
无锡毓立 | 378.95 | 0.83 | 378.95 | 0.83 |
江阴毅达 | 378.95 | 0.83 | 378.95 | 0.83 |
江苏博纳 | 271.22 | 0.60 | 271.22 | 0.60 |
聚隆景润 | 271.22 | 0.60 | 271.22 | 0.60 |
中小基金 | 252.63 | 0.56 | 252.63 | 0.56 |
北京君联 | 210.53 | 0.46 | 210.53 | 0.46 |
冯源绘芯 | 164.00 | 0.36 | 164.00 | 0.36 |
珠海航恒 | 135.61 | 0.30 | 135.61 | 0.30 |
北京裕润 | 135.61 | 0.30 | 135.61 | 0.30 |
无锡新通 | 126.32 | 0.28 | 126.32 | 0.28 |
江苏人才 | 126.32 | 0.28 | 126.32 | 0.28 |
疌泉荣芯基金 | 108.49 | 0.24 | 108.49 | 0.24 |
无锡新动能 | 108.49 | 0.24 | 108.49 | 0.24 |
上海亿钏 | 75.79 | 0.17 | 75.79 | 0.17 |
社会公众股 | 4,544.55 | 10.00 | 4,544.55 | 10.00 |
合计 | 45,445.54 | 100.00 | 45,445.54 | 100.00 |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40,900.9823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5,445.5359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的高端设备制造商,专注于先进薄膜沉积和刻蚀装备的开发、设计、生产和服务。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业务涵盖新能源、柔性电子、半导体和纳米技术等工业领域。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半导体、新能源材料、纳米技术镀膜专用设备、专用纳米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母公司为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为51.18%。王燕清、倪亚兰、王磊通过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60.60%股份。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财务报表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七、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100万以上(含)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三、(七)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发往客户现场的发出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材料出库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设备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股东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软件、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 10 |
软件 | 2 |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项目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赁费和租赁厂房改造费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本公司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按确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本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专用设备收入、配套产品及服务收入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以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
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的相关业务不存在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1)专用设备:
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给买方并经
其验收合格、公司获得经过买方确认的验收证明后即确认收入。
(2)配套产品及服务:
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给买方,经买方接收或者验收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采用其中“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相关规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其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试运行销售”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印花税 | 根据合同性质确定适用税率、权利证照 | 0.005%-0.03%、定额税率 |
车船使用税 | 应税车辆船舶 | 定额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于2011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本公司随同成型机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11月7日,公司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19320000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12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再次将公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编号为GR2022320099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3号)等规定,公司在2022年度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100%的所得税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01.34 | 1,101.34 |
银行存款 | 1,718,131,033.39 | 109,539,682.55 |
其他货币资金 | 39,167,508.83 | 10,515,936.71 |
合计 | 1,757,300,143.56 | 120,056,720.6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存在使用限制的货币资金为39,167,508.83元,系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99,125.00 | 247,378,850.0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0,099,125.00 | 247,378,85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0,099,125.00 | 247,378,8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1,963,183.40 | 60,844,046.50 |
商业承兑票据 | 10,747,578.20 | |
合计 | 111,963,183.40 | 71,591,624.7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541,206.1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0,541,206.15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6,866,407.2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6,866,407.2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565,662.01 | -565,662.01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565,662.01 | -565,662.01 | 0.00 | 0.00 | 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99,142,800.58 | |
1年以内小计 | 199,142,800.58 |
1至2年 | 70,135,266.33 |
2至3年 | 129,325.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合计 | 269,407,391.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817,384.50 | 6.98 | 14,890,430.70 | 79.13 | 3,926,953.80 | 34,231,659.00 | 35.36 | 11,405,839.00 | 33.32 | 22,825,82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590,007.41 | 93.02 | 20,719,661.39 | 229,870,346.02 | 62,581,452.52 | 64.64 | 4,897,447.94 | 57,684,004.58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 | 250,590,007.41 | 93.02 | 20,719,661.39 | 8.27 | 229,870,346.02 | 62,581,452.52 | 64.64 | 4,897,447.94 | 7.83 | 57,684,004.58 |
合计 | 269,407,391.91 | 100.00 | 35,610,092.09 | 233,797,299.82 | 96,813,111.52 | 100.00 | 16,303,286.94 | 80,509,824.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① | 18,817,384.50 | 14,890,430.70 | 79.13 | 详见下述说明 |
合计 | 18,817,384.50 | 14,890,430.70 | 79.13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客户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报告日,单位①根据资金周转情况计划延期还款,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综合评估单位①的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后,对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890,430.70元。公司后续会持续关注单位①的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96,333,800.58 | 9,816,690.02 | 5.00 |
1至2年(含2年) | 54,126,881.83 | 10,825,376.37 | 20.00 |
2至3年(含3年) | 129,325.00 | 77,595.00 | 60.00 |
合计 | 250,590,007.41 | 20,719,661.3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897,447.94 | 15,822,213.45 | 0.00 | 0.00 | 20,719,661.39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405,839.00 | 5,898,866.20 | 2,414,274.50 | 0.00 | 14,890,430.70 | |
合计 | 16,303,286.94 | 21,721,079.65 | 2,414,274.50 | 0.00 | 35,610,092.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① | 56,840,000.00 | 21.10 | 6,112,000.00 |
单位② | 45,409,030.48 | 16.86 | 2,270,451.52 |
单位③ | 24,120,000.00 | 8.95 | 1,206,000.00 |
单位④ | 22,977,384.50 | 8.53 | 15,098,430.70 |
单位⑤ | 16,804,821.83 | 6.24 | 3,340,377.32 |
合计 | 166,151,236.81 | 61.68 | 28,027,259.54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129,670,115.86 | 16,202,550.67 |
合计 | 129,670,115.86 | 16,202,550.6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4,378,841.24 | 100.00 | 9,581,965.52 | 99.90 |
1至2年 | 0.00 | 9,781.02 | 0.10 | |
合计 | 74,378,841.24 | 100.00 | 9,591,746.5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① | 18,705,738.82 | 25.15 |
单位② | 7,335,164.04 | 9.86 |
单位③ | 6,368,323.03 | 8.56 |
单位④ | 6,345,448.64 | 8.53 |
单位⑤ | 5,482,278.53 | 7.37 |
合计 | 44,236,953.06 | 59.4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913,565.97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392,444.94 | 631,985.72 |
合计 | 12,392,444.94 | 5,545,551.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大额存单 | 4,913,565.97 | |
合计 | 4,913,565.97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2,640,586.76 | |
1年以内小计 | 12,640,586.76 |
1至2年 | 249,909.88 |
2至3年 | 459,899.03 |
3年以上 | 841,451.37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191,847.0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4,179,847.04 | 1,573,310.28 |
备用金 | 12,000.00 | |
其他 | 1,794.33 | |
合计 | 14,191,847.04 | 1,575,104.61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943,118.89 | 943,118.89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0.00 | |||
--转回第一阶段 | 0.00 | |||
本期计提 | 856,283.21 | 856,283.21 | ||
本期转回 | 0.00 | |||
本期转销 | 0.00 | |||
本期核销 | 0.00 |
其他变动 | 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799,402.10 | 0.00 | 0.00 | 1,799,402.1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损失 | 943,118.89 | 856,283.21 | 1,799,402.10 | |||
合计 | 943,118.89 | 856,283.21 | 1,799,402.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① | 投标保证金 | 3,0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21.14 | 150,000.00 |
单位② | 投标保证金 | 2,0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14.09 | 100,000.00 |
单位③ | 投标保证金 | 2,0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14.09 | 100,000.00 |
单位④ | 投标保证金 | 1,600,0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11.27 | 80,000.00 |
单位⑤ | 租赁保证金 | 962,290.56 | 1年以内(含1年)、2-3年(含3年)、3年以上 | 6.78 | 673,533.62 |
合计 | / | 9,562,290.56 | / | 67.37 | 1,103,533.62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6,796,982.49 | 116,796,982.49 | 42,741,103.55 | 42,741,103.55 | ||
在产品 | 291,025,061.33 | 16,941,783.80 | 274,083,277.53 | 77,053,897.42 | 8,927,480.02 | 68,126,417.40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563,699,013.88 | 18,116,941.47 | 545,582,072.41 | 298,707,529.12 | 11,966,229.78 | 286,741,299.34 |
委托加工物资 | 38,922,508.05 | 38,922,508.05 | 5,359,271.53 | 5,359,271.53 | ||
合计 | 1,010,443,565.75 | 35,058,725.27 | 975,384,840.48 | 423,861,801.62 | 20,893,709.80 | 402,968,091.8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8,927,480.02 | 14,954,014.78 | 0.00 | 0.00 | 6,939,711.00 | 16,941,783.80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1,966,229.78 | 13,825,164.57 | 0.00 | 0.00 | 7,674,452.88 | 18,116,941.47 |
合计 | 20,893,709.80 | 28,779,179.35 | 0.00 | 0.00 | 14,614,163.88 | 35,058,725.2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质保金 | 108,387,895.56 | 5,419,394.78 | 102,968,500.78 | 43,754,082.68 | 2,187,704.13 | 41,566,378.55 |
合计 | 108,387,895.56 | 5,419,394.78 | 102,968,500.78 | 43,754,082.68 | 2,187,704.13 | 41,566,378.5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质保金 | 2,187,704.13 | 3,231,690.65 | ||
合计 | 2,187,704.13 | 3,231,690.65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 | 251,662,875.00 | 248,187,466.67 |
待抵扣增值税 | 37,344,039.86 | 29,212,004.02 |
待摊费用 | 1,300,117.21 | 308,374.77 |
代扣代缴-社保 | 552,031.75 | 235,045.13 |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 561,879.16 | 228,429.00 |
预缴所得税 | 2,740,807.85 | |
合计 | 291,420,942.98 | 280,912,127.44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 | 4,0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基于权益投资目的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623,987.92 | 36,008,452.8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3,623,987.92 | 36,008,452.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847,137.55 | 6,090,979.62 | 1,692,366.97 | 1,660,124.42 | 1,344,776.44 | 43,635,385.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15,267.21 | 4,805,800.17 | 0.00 | 921,360.14 | 445,987.53 | 13,288,415.05 |
(1)购置 | 1,090,707.99 | 4,805,800.17 | 0.00 | 921,360.14 | 428,267.53 | 7,246,135.83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24,559.22 | 0.00 | 0.00 | 0.00 | 17,720.00 | 6,042,279.2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49,514.16 | 0.00 | 0.00 | 0.00 | 49,514.16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49,514.16 | 0.00 | 0.00 | 0.00 | 49,514.16 |
4.期末余额 | 39,962,404.76 | 10,847,265.63 | 1,692,366.97 | 2,581,484.56 | 1,790,763.97 | 56,874,285.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89,771.97 | 1,905,905.42 | 520,594.51 | 591,924.26 | 418,736.01 | 7,626,932.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20,761.65 | 1,459,520.30 | 296,671.03 | 347,070.14 | 240,560.42 | 5,664,583.54 |
(1)计提 | 3,320,761.65 | 1,459,520.30 | 296,671.03 | 347,070.14 | 240,560.42 | 5,664,583.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41,217.74 | 0.00 | 0.00 | 0.00 | 41,217.74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41,217.74 | 0.00 | 0.00 | 0.00 | 41,217.74 |
4.期末余额 | 7,510,533.62 | 3,324,207.98 | 817,265.54 | 938,994.40 | 659,296.43 | 13,250,297.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计提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451,871.14 | 7,523,057.65 | 875,101.43 | 1,642,490.16 | 1,131,467.54 | 43,623,987.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657,365.58 | 4,185,074.20 | 1,171,772.46 | 1,068,200.16 | 926,040.43 | 36,008,452.8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55,185.55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55,185.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设备 | 0.00 | 455,185.55 | 455,185.55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455,185.55 | 0.00 | 455,185.5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待安装设备 | 455,185.55 | 5,587,093.67 | 6,042,279.22 | 不适用 | 100% | 自筹 | ||||||
合计 | 455,185.55 | 5,587,093.67 | 6,042,279.22 | 0.00 | 0.0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043,919.81 | 16,043,919.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98,829.08 | 11,698,829.08 |
(1)处置或报废 | 11,698,829.08 | 11,698,829.08 |
4.期末余额 | 4,345,090.73 | 4,345,090.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01,532.68 | 2,901,532.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85,596.79 | 3,285,596.79 |
(1)计提 | 3,285,596.79 | 3,285,596.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49,093.18 | 4,449,093.18 |
(1)处置 | 4,449,093.18 | 4,449,093.18 |
4.期末余额 | 1,738,036.29 | 1,738,036.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1)计提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07,054.44 | 2,607,054.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142,387.13 | 13,142,387.1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411,765.00 | 4,053,693.75 | 13,465,458.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3,879,310.12 | 3,879,310.12 | |||
(1)购置 | 0.00 | 3,879,310.12 | 3,879,310.1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411,765.00 | 7,933,003.87 | 17,344,768.8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72,549.34 | 1,885,079.61 | 5,257,628.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1,176.56 | 3,111,281.14 | 4,052,457.70 | |||
(1)计提 | 941,176.56 | 3,111,281.14 | 4,052,457.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13,725.90 | 4,996,360.75 | 9,310,086.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1)计提 | 0.00 | 0.00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98,039.10 | 2,936,643.12 | 8,034,682.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39,215.66 | 2,168,614.14 | 8,207,829.8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厂房改造 | 7,953,132.80 | 2,276,497.59 | 9,487,042.11 | 742,588.28 | |
合计 | 7,953,132.80 | 2,276,497.59 | 9,487,042.11 | 0.00 | 742,588.2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7,887,614.24 | 11,683,142.14 | 40,893,481.77 | 6,134,022.2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8,383,668.25 | 1,257,550.24 | ||
租赁费用 | 117,487.33 | 17,623.10 | 344,283.91 | 51,642.59 |
未支付的薪酬 | 26,861,705.88 | 4,029,255.88 | 5,681,391.22 | 852,208.68 |
递延收益 | 26,877,510.42 | 4,031,626.56 | 11,089,334.18 | 1,663,400.13 |
预计负债 | 7,929,709.52 | 1,189,456.43 | 2,979,053.70 | 446,858.06 |
合计 | 139,674,027.39 | 20,951,104.11 | 69,371,213.03 | 10,405,681.9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变动 | 99,125.00 | 14,868.75 | 566,316.67 | 84,947.50 |
合计 | 99,125.00 | 14,868.75 | 566,316.67 | 84,947.5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 40,406,864.00 | 40,406,864.00 | 417,170.25 | 417,170.25 | ||
合计 | 40,406,864.00 | 0.00 | 40,406,864.00 | 417,170.25 | 0.00 | 417,170.25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92,358,112.47 | 56,540,613.14 |
合计 | 292,358,112.47 | 66,540,613.1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1,666,257.60 | 76,611,113.57 |
合计 | 251,666,257.60 | 76,611,113.5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3,272,543.52 | 5,089,384.63 |
货款 | 498,337,980.73 | 115,141,454.86 |
合计 | 501,610,524.25 | 120,230,839.4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① | 2,194,764.60 | 尚未结算 |
单位② | 1,474,088.52 | 尚未结算 |
合计 | 3,668,853.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625,228,380.56 | 124,591,509.39 |
合计 | 625,228,380.56 | 124,591,509.3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229,110.16 | 209,599,890.29 | 169,523,164.78 | 68,305,835.6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19,361.49 | 7,519,361.49 | 0.00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8,229,110.16 | 217,119,251.78 | 177,042,526.27 | 68,305,835.6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8,124,954.61 | 195,002,866.61 | 154,821,985.55 | 68,305,835.67 |
二、职工福利费 | 88,475.55 | 5,839,062.31 | 5,927,537.86 | 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0.00 | 4,203,498.51 | 4,203,498.51 | 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42,379.89 | 3,442,379.89 | 0.00 | |
工伤保险费 | 410,700.36 | 410,700.36 | 0.00 | |
生育保险费 | 350,418.26 | 350,418.26 | 0.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4,402,436.22 | 4,402,436.22 | 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680.00 | 152,026.64 | 167,706.64 | 0.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8,229,110.16 | 209,599,890.29 | 169,523,164.78 | 68,305,835.6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291,445.28 | 7,291,445.28 | 0.00 | |
2、失业保险费 | 227,916.21 | 227,916.21 | 0.0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0.00 | 7,519,361.49 | 7,519,361.49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162,779.31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718,050.99 |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1,394.56 | 238,683.56 |
教育费附加 | 304,883.38 | 102,292.95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633,911.57 | 749,414.02 |
地方教育附加费 | 203,255.69 | 68,195.30 |
印花税 | 501,227.08 | 48,600.80 |
合计 | 16,235,502.58 | 1,207,186.6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8,079.82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4,145,386.90 | 6,903,718.12 |
合计 | 24,145,386.90 | 6,991,797.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4,524.46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3,555.36 | |
合计 | 88,079.8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员工报销款 | 968,754.51 | 416,449.06 |
费用 | 23,065,142.39 | 4,605,482.84 |
其他 | 111,490.00 | 1,881,786.22 |
合计 | 24,145,386.90 | 6,903,718.1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99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24,541.74 | 3,604,877.23 |
合计 | 2,724,541.74 | 15,594,877.2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 | 12,403,610.00 | 2,074,000.00 |
待转销项税 | 26,546,578.16 | 4,172,627.26 |
合计 | 38,950,188.16 | 6,246,627.2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898,016.88 | 14,664,784.3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3,475.14 | 1,178,113.36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4,541.74 | -3,604,877.23 |
合计 | 0.00 | 9,881,793.8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2,979,053.70 | 7,929,709.52 | 计提质保费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2,979,053.70 | 7,929,709.5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089,334.18 | 30,030,100.00 | 14,241,923.76 | 26,877,510.42 | 政府拨款 |
合计 | 11,089,334.18 | 30,030,100.00 | 14,241,923.76 | 26,877,510.4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_110614项目_110614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太湖人才计划”项目扶助资金 | 3,513,084.18 | 485,553.76 | 3,027,530.42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 576,250.00 | 65,000.00 | 511,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介电常数栅介质材料电子层沉积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 7,000,000.00 | 7,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五批科技发展专项基金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_110614项目_110614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新区产业升级基金 | 13,605,100.00 | 12,491,370.00 | 1,113,73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套资金 | 125,000.00 | 1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1,089,334.18 | 30,030,100.00 | 14,241,923.76 | 26,877,510.42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待转销项税 | 905,655.93 | 3,135,149.80 |
合计 | 905,655.93 | 3,135,149.80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9,009,823.00 | 45,445,536.00 | 45,445,536.00 | 454,455,359.00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445,536.00股,增加股本45,445,536.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8,656,151.00 | 978,025,822.18 | 1,316,681,973.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140,074.62 | 1,667,992.14 | 16,808,066.76 | |
合计 | 353,796,225.62 | 979,693,814.32 | 0.00 | 1,333,490,039.9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445,536.00股,增加股本45,445,536.00股,增加资本公积978,025,822.18元;(2)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本期因股份支付确认资本公积1,667,992.1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069,330.45 | 5,415,054.10 | 17,484,384.55 | |
合计 | 12,069,330.45 | 5,415,054.10 | 17,484,384.5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按照净利润或者可供分配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8,623,974.06 | 67,121,671.5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8,623,974.06 | 67,121,671.5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150,541.03 | 46,113,669.4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415,054.10 | 4,611,366.9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7,359,460.99 | 108,623,974.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83,837,072.56 | 394,901,872.40 | 427,506,419.28 | 231,573,690.58 |
其他业务 | 674,832.95 | 410,716.24 | 498,288.63 | |
合计 | 684,511,905.51 | 394,901,872.40 | 427,917,135.52 | 232,071,979.2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683,837,072.56 |
光伏设备 | 500,941,183.47 |
半导体设备 | 46,976,288.02 |
其他 | 17,699,115.04 |
配套产品及服务 | 118,220,486.0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683,837,072.56 |
境内 | 661,669,906.76 |
境外 | 22,167,165.8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683,837,072.56 |
按时点确认 | 683,837,072.56 |
合计 | 683,837,072.5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专用设备收入、配套产品及服务收入等。专用设备收入于设备验收完成时确认收入,配套产品及服务经买方接收或者验收后确认收入,不存在其它需要分摊的单项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99,680.95 | 1,054,959.51 |
教育费附加 | 857,006.12 | 452,125.5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3,180.00 | 2,745.00 |
印花税 | 697,541.40 | 149,324.9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71,337.52 | 301,416.99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552,762.00 | 330,560.85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42,924.00 | 35,784.00 |
合计 | 4,724,431.99 | 2,326,916.7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715,567.88 | 19,297,598.50 |
办公费 | 430,499.22 | 123,315.92 |
差旅费 | 3,376,577.88 | 3,397,022.36 |
广告及业务拓展费 | 630,411.58 | 301,019.05 |
业务招待费 | 6,897,733.55 | 3,143,145.70 |
运输费 | 2,241.63 | 82,887.04 |
展会费 | 837,507.83 | 1,411,606.32 |
招标费 | 5,600.00 |
装卸费 | 60,179.25 | |
市场调研费 | 120,000.00 |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8,717,422.25 | 3,273,495.39 |
设备保险费 | 1,724,433.96 | |
佣金 | 1,740,130.50 | 88,388.90 |
其他 | 15,991.42 | 556,132.02 |
合计 | 45,364,083.74 | 33,584,824.4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164,738.81 | 16,108,098.17 |
中介机构费 | 4,238,807.80 | 2,461,569.12 |
办公费 | 2,918,363.45 | 1,149,962.39 |
折旧及摊销 | 2,205,907.47 | 1,447,360.66 |
租赁费 | 547,174.14 | 481,349.93 |
业务招待费 | 2,702,992.05 | 1,280,642.01 |
水电费 | 439,672.34 | 292,048.65 |
差旅费 | 247,800.37 | 233,202.43 |
维护管理费 | 367,927.81 | 176,563.82 |
人事费用 | 620,912.65 | 439,163.29 |
保险费 | 195,928.62 | 76,009.04 |
汽车费用 | 300,685.87 | 131,442.68 |
股份支付 | 425,697.26 | 533,159.71 |
董事会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技术服务费 | 2,945,654.53 | 223,160.68 |
其他 | 511,572.74 | 645,507.31 |
合计 | 49,933,835.91 | 25,779,239.8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4,584,833.28 | 51,965,090.86 |
差旅费 | 3,265,721.54 | 1,982,994.30 |
办公费 | 252,268.77 | 327,189.99 |
折旧费 | 3,349,923.83 | 2,605,968.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896,830.43 | 3,039,362.35 |
房租 | 1,090,602.90 | 452,204.74 |
水电费 | 1,312,123.54 | 742,594.07 |
无形资产摊销 | 3,135,761.07 | 2,360,565.21 |
检验检测费 | 2,246,016.46 | 1,045,801.08 |
技术合作费 | 1,277,137.74 | 482,365.28 |
资料费 | 748,438.23 | 454,992.39 |
材料 | 30,013,017.19 | 29,677,265.91 |
股份支付 | 1,242,294.88 | 1,283,411.59 |
其他 | 980,463.22 | 620,162.80 |
合计 | 138,395,433.08 | 97,039,969.4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349,928.41 | 3,480,478.71 |
减:利息收入 | 4,921,895.02 | 1,954,517.37 |
汇兑损益 | -1,333,493.53 | 486,988.49 |
银行手续费 | 301,594.74 | 179,953.50 |
合计 | -603,865.40 | 2,192,903.3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9,685,137.76 | 11,388,067.76 |
增值税退税 | 8,879,982.79 | 9,115,056.1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25,955.66 | 54,833.95 |
合计 | 28,691,076.21 | 20,557,957.8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59,076.19 | 4,143,684.5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持有理财产品或大额存单期间获得的收益 | 10,210,737.12 | 6,601,232.6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805,468.43 | |
合计 | 13,964,344.88 | 10,744,917.1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1,375.00 | 566,316.67 |
合计 | 351,375.00 | 566,316.67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19,306,805.15 | -12,558,674.52 |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 -856,283.21 | -231,758.01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565,662.01 | -565,662.01 |
合计 | -19,597,426.35 | -13,356,094.5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779,179.35 | -12,452,544.1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231,690.65 | -494,336.77 |
合计 | -32,010,870.00 | -12,946,880.9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终止及变更 | 367,019.57 | |
合计 | 367,019.57 | 0.0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款收入 | 1,935,631.21 | 265,112.74 | 1,935,631.21 |
设备保险理赔 | 893,846.59 | 893,846.59 | |
其他 | 202.40 | 0.98 | 202.40 |
合计 | 2,829,680.20 | 265,113.72 | 2,829,680.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对外捐赠 | 102,000.00 | 100,000.00 | 102,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296.42 | 12,372.99 | 8,296.42 |
赔偿款 | 2,000.00 | 54,351.77 | 2,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 | 25,925.75 | 25,925.75 | |
合计 | 138,222.17 | 166,724.76 | 138,222.1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718,050.99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615,500.89 | -5,527,761.78 |
合计 | -7,897,449.90 | -5,527,761.7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6,253,091.1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937,963.6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36,508.9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0,198.8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6,622,121.33 |
所得税费用 | -7,897,449.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8,680,823.13 | 14,307,649.95 |
利息收入 | 4,921,895.02 | 1,954,517.37 |
营业外收入 | 1,952,479.94 | 265,113.72 |
备用金 | 145,729.98 | 845,677.44 |
押金、保证金 | 377,643.40 | 6,050,000.00 |
货币资金受限解除 | 74,136,871.69 | 287,372,798.66 |
合计 | 120,215,443.16 | 310,795,757.1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65,311,997.76 | 51,736,569.68 |
押金、保证金 | 12,984,180.16 | 6,270,417.72 |
备用金 | 157,729.98 | 839,487.00 |
货币资金受限 | 102,788,443.81 | 269,931,859.57 |
合计 | 181,242,351.71 | 328,778,333.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3,907,050.71 | 3,136,426.67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23,390,227.68 | 330,188.68 |
合计 | 27,297,278.39 | 3,466,615.3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4,150,541.03 | 46,113,669.4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396,706.12 | 7,881,838.51 |
信用减值损失 | 19,597,426.35 | 13,356,094.5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664,583.54 | 4,128,983.6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285,596.79 | 2,901,532.68 |
无形资产摊销 | 4,052,457.70 | 2,612,479.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487,042.11 | 6,172,899.3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7,019.57 | 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96.42 | 12,372.9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1,375.00 | -566,316.6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39,796.36 | 3,265,474.2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64,344.88 | -10,744,917.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45,422.14 | -5,612,709.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078.75 | 84,947.5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2,003,791.95 | -67,201,362.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6,978,945.06 | -47,379,654.1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72,927,441.85 | -33,154,117.24 |
其他 | 1,667,992.14 | 1,816,571.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96,903.06 | -76,312,212.8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18,132,634.73 | 109,540,783.8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9,540,783.89 | 465,536,960.1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08,591,850.84 | -355,996,176.2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18,132,634.73 | 109,540,783.89 |
其中:库存现金 | 1,601.34 | 1,101.3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18,131,033.39 | 109,539,682.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0.00 | 0.00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8,132,634.73 | 109,540,783.8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9,167,508.83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9,167,508.83 | / |
其他说明:
注1: 上述受限的货币资金,均为公司为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原因而受限。注2: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的贷款存在应收账款质押,以下应收账款质押详情:
①以下为2022年公司开具承兑汇票业务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项 目 | 2022年末应收账款质押 | 2022年末应收账款质押 | |
承兑开具情况 | 开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
担保人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14 | 2022-3-10 | |
质押情况 | 质押合同编号 | YZ8401202280001101 | ZZ8401220200000005 |
销售合同编号 | WD20210626-F1 | LGi·L-Pur-2202-1294-A/015-SRM | |
合同名称 | 设备销售合同 | 设备销售合同 | |
合同金额 | 46,590,000.00 | 81,180,000.00 | |
签订单位 | 单位① | 单位② | |
应收账款回款金额(截至2022年末) | 0.00 | 40,590,000.00 |
质押合同中写明被质押的应收账款回笼资金要在专户中监管,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仅需对应的合同货款回款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的公司银行账户,款项使用不会受到限制。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762,665.39 |
其中:美元 | 242,464.86 | 6.9646 | 1,688,670.76 |
美元 | 10,624.07 | 6.9646 | 73,992.40 |
港币 | 0.30 | 7.4229 | 2.23 |
应收账款 | - | - | 5,648,151.31 |
其中:美元 | 810,980.00 | 6.9646 | 5,648,151.31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 - | 348,230.00 |
其中:美元 | 50,000.00 | 6.9646 | 348,230.00 |
欧元 | |||
港币 | |||
合同资产 | - | - | 2,317,895.49 |
其中:美元 | 332,811.00 | 6.9646 | 2,317,895.49 |
应付账款 | - | - | 6,613,925.70 |
其中: 美元 | 949,649.04 | 6.9646 | 6,613,925.7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第五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1,20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0 |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2022年无锡市稳岗返还(第2批) | 232,164.00 | 其他收益 | 232,164.00 |
2021年度无锡市引智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高介电常数栅介质材料电子层沉积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 7,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9年“太湖人才计划”项目扶助资金 | 9,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85,553.76 |
2018年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5,000.00 |
高端专家引进计划 | 900,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00 |
扩岗补贴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2022年度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项目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 |
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 | 288,750.00 | 其他收益 | 288,750.00 |
助企纾困稳增长贷款贴息 | 128,800.00 | 其他收益 | 128,800.00 |
助企纾困稳增长物流运输补贴 | 22,800.00 | 其他收益 | 22,800.00 |
2022年第三批省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2飞凤第三批资金 | 512,500.00 | 其他收益 | 512,500.00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2,400,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00 |
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首台套保险 | 274,200.00 | 其他收益 | 274,200.00 |
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制造业重点创新平台奖励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知识产权专项奖补 | 5,600.00 | 其他收益 | 5,600.00 |
组织旺庄街道融智赋能计划人才奖励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高新区产业升级基金 | 13,605,1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2,491,370.00 |
2022年第一批岗前培训补贴 | 49,400.00 | 其他收益 | 49,400.00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套资金 | 125,000.00 | 递延收益 | |
合 计 | 52,473,314.00 | 19,685,137.7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757,300,143.56 | 1,757,300,143.5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99,125.00 | 10,099,125.00 | ||
应收票据 | 111,963,183.40 | 111,963,183.40 |
应收账款 | 233,797,299.82 | 233,797,299.8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670,115.86 | 129,670,115.86 | ||
其他应收款 | 12,392,444.94 | 12,392,444.9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1,662,875.00 | 251,662,875.00 |
(2)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20,056,720.60 | 120,056,720.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7,378,850.00 | 247,378,850.00 | ||
应收票据 | 71,591,624.70 | 71,591,624.70 | ||
应收账款 | 80,509,824.58 | 80,509,824.5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02,550.67 | 16,202,550.67 | ||
其他应收款 | 5,545,551.69 | 5,545,551.6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8,187,466.67 | 248,187,466.67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92,358,112.47 | 292,358,112.47 | |
应付票据 | 251,666,257.60 | 251,666,257.60 | |
应付账款 | 501,610,524.25 | 501,610,524.25 | |
其他应付款 | 24,145,386.90 | 24,145,386.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403,610.00 | 12,403,61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4,541.74 | 2,724,541.74 | |
租赁负债 | 0.00 |
(2)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66,540,613.14 | 66,540,613.14 | |
应付票据 | 76,611,113.57 | 76,611,113.57 |
应付账款 | 120,230,839.49 | 120,230,839.49 | |
其他应付款 | 6,991,797.94 | 6,991,797.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74,000.00 | 2,074,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594,877.23 | 15,594,877.23 | |
租赁负债 | 9,881,793.80 | 9,881,793.80 |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或者,列表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包括面临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财务担保合同,及其他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 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迁移率模型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做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和
七、(8)。
本公司单独认定没有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合计 | 未逾期且未减值 | 逾期 | ||
3个月内 | 3个月以上 | |||
货币资金 | 1,757,300,143.56 | 1,757,300,143.5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99,125.00 | 10,099,125.00 | ||
应收票据 | 111,963,183.40 | 111,963,183.4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670,115.86 | 129,670,115.86 |
接上表: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合计 | 未逾期且未减值 | 逾期 | ||
3个月内 | 3个月以上 | |||
货币资金 | 120,056,720.60 | 120,056,720.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7,378,850.00 | 247,378,850.00 | ||
应收票据 | 60,844,046.50 | 60,844,046.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202,550.67 | 16,202,550.67 |
(三)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是,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92,358,112.47 | 292,358,112.47 |
应付票据 | 251,666,257.60 | 251,666,257.60 | |||
应付账款 | 496,206,346.49 | 4,851,408.00 | 160,110.90 | 392,658.86 | 501,610,524.25 |
其他应付款 | 24,143,752.70 | 1,634.20 | 24,145,386.9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4,541.74 | 2,724,541.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403,610.00 | 12,403,610.00 |
接上表: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66,540,613.14 | 66,540,613.14 | |||
应付票据 | 76,611,113.57 | 76,611,113.57 | |||
应付账款 | 119,201,215.04 | 619,097.38 | 208,122.29 | 202,404.78 | 120,230,839.49 |
其他应付款 | 6,991,797.94 | 6,991,797.9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594,877.23 | 15,594,877.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74,000.00 | 2,074,000.00 | |||
租赁负债 | 3,444,698.74 | 3,291,637.59 | 3,145,457.47 | 9,881,793.80 |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如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不存在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金融负债,其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较低。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本公司期末外币项目列示见本附注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本公司报告期未持有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因此不存在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99,125.00 | 10,099,125.0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99,125.00 | 10,099,125.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10,099,125.00 | 10,099,125.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29,670,115.86 | 129,670,115.86 | ||
(三)其他流动资产 | 251,662,875.00 | 251,662,875.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95,432,115.86 | 395,432,115.8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元,按照其预计收益率计算其期末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由于票据可收回金额较为确定,公司按照票面金额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购买的可转让的大额存单240,000,000.00元及按照其预计收益率计算的利息11,662,875.00元。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 | ||
收益率减少/增加 | 净利润增加 | 股东权益增加 | |
收益率增加 | 5% | 4,956.25 | 4,956.25 |
收益率减少 | 5% | -4,956.25 | -4,956.25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账面价值 |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收票据 | 111,963,183.40 | 71,591,624.70 |
应收账款 | 233,797,299.82 | 80,509,824.58 |
其他应收款 | 12,392,444.94 | 5,545,551.69 |
短期借款 | 292,358,112.47 | 66,540,613.14 |
应付票据 | 251,666,257.60 | 76,611,113.57 |
应付账款 | 501,610,524.25 | 120,230,839.49 |
其他应付款 | 24,145,386.90 | 6,991,797.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4,541.74 | 15,594,877.23 |
接上表:
项目 | 公允价值 |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公允价值所属的层次 | |
应收票据 | 111,963,183.40 | 71,591,624.70 | 第三层次 |
应收账款 | 233,797,299.82 | 80,509,824.58 | 第三层次 |
其他应收款 | 12,392,444.94 | 5,545,551.69 | 第三层次 |
短期借款 | 292,358,112.47 | 66,540,613.14 | 第三层次 |
应付票据 | 251,666,257.60 | 76,611,113.57 | 第三层次 |
应付账款 | 501,610,524.25 | 120,230,839.49 | 第三层次 |
其他应付款 | 24,145,386.90 | 6,991,797.94 | 第三层次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4,541.74 | 15,594,877.23 | 第三层次 |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无锡 | 商务服务业 | 13,190.9209 万元 | 51.18 | 51.1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燕清、倪亚兰、王磊其他说明:
王燕清、倪亚兰、王磊通过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60.60%股份。王燕清、倪亚兰、王磊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6、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370,289.97 | 1,213,174.00 |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宽带服务 | 6,792.4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与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值。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器场地租赁费 | 134,977.72 | 56,603.77 | 134,977.72 | 56,603.77 | 0.00 | 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2019-2-26 | 2022-2-25 | 是 |
王燕清、倪亚兰 | 60,000,000.00 | 2019-6-6 | 2022-6-6 | 是 |
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0.00 | 2019-6-6 | 2022-6-6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担保金额为担保方提供给本公司的最高担保限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57.65 | 1,003.8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 | 7,209,737.26 | 470,457.42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9,054.84 | 29,716.98 |
8、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0,661.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前年度授予部分:以PE入股价格为基础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以前年度授予部分:根据协议条款判断已满足实质等待期可行权数量在授予日确认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667,992.14 |
其他说明
2019年12月公司持股平台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217,050.00股以每股5.54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上述股份折合为微导纳米的股数为231,394股,按照2019年12月PE入股价来计算上述股权价值,计算得出需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为13,452,484.81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微导纳米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其股份支付费用在授予日至公司上市后持股锁定期届满日即2025年12月末期间分摊确认。
2021年9月微导纳米员工王荣主动离职,触发合伙企业退伙机制,将其持有的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15,000.00股份(对应权益工具1.5991万股)以实际出资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王磊,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929,681.05元于本期终止确认,以前年度确认的费用165,559.64元于2021年度冲回。
2022年7月微导纳米员工张文章主动离职,触发合伙企业退伙机制,将其持有的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10,000.00股份(对应权益工具1.0661万股)以实际出资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王磊,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619,787.37元于本期终止确认,以前年度确认的费用212,255.95元于本期冲回。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29日,NCD株式会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知初339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1162号)驳回了NCD株式会社的上诉,维持原判。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于2023年2月与先导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先导控股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东侧、香泾浜南侧(XDG(XQ)-2020-27号地块)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租赁面积经双方认可确定为56,176.1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20个月,自2023年2月4日起至2033年2月3日止;免租期为6个月,自2023年2月4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合同年租金为人民币22,470,464.00元(不含物业费),按季度缴纳。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8,723.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685,137.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121,188.3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14,274.5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99,754.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5,955.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060,755.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34,344,278.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25,955.66 | 具有偶发性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95% | 0.13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8% | 0.05 | 0.0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磊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