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

sz300177
2025-05-23 15:35:00
9.900
-0.16 (-1.59%)
昨收盘:10.060今开盘:10.000最高价:10.350最低价:9.900
成交额:284507869.690成交量:283161买入价:9.890卖出价:9.900
买一量:544买一价:9.890卖一量:128卖一价:9.900
中海达: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23年公司(含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服务、销售设备或服务,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529.93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洪江先生、黄宏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2、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额 (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服务北京蓝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服务市场公允价格50044312.12
小计--50044312.12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服务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及服务市场公允价格100013.43

小计

小计--100013.43
合计60044325.55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服务北京蓝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服务312.1240086.58%-21.97%2022年04月23日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科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服务0300.00%-100.00%
郑州联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服务48.365013.42%-3.28%
小计-360.48480100.00%-24.9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服务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及服务15.7210015.72%-84.28%
郑州联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及服务152.856591.44%135.15%
北京蓝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及服务0.8800.00%100.00%
小计-169.45165100.00%2.70%
合计529.93645--17.8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不适用

大差异的说明

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北京蓝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1243室注册资本:333.33万元法定代表人:徐亚军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电子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京蓝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水下声呐装备的研发、测试及生产,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平稳良好。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资 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737.15
净资产993.68
损 益2022年1-12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10.74
净利润278.88

(2)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软件园4.1期B6栋1层、9层、10层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注册资本:6,522.63372万元

法定代表人:祖似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地图制作工程;地图数据库和应用工程;空间信息分析;高精度地图测绘和应用;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及其应用;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示范应用;大数据应用技术、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和产品研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产品开发;专业测绘采集设备(含测绘车辆)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精度地图及相关数据挖掘和动态更新,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平稳良好。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资 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62,053.77
净资产39,486.05

损 益

损 益2022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10,189.82
净利润-3,552.74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董事、总裁李洪江先生担任北京蓝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7.2.5条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董事、副总裁黄宏矩先生担任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第7.2.5条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根据上述关联关系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公司与上述公司交易情况分析,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标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总量:交易总量根据双方实际需求确定。

付款/收款安排: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服务、销售设备或服务,以出售方/提供方开出的税票后结清全部货款。

结算方式:按照公司统一的结算方式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2023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企业就具体交易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北京蓝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以往实际发生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估计,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后,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市场公允价格的原则确定,不影响

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以往实际发生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估计。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也认可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核确认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所需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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