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志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丽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933,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秘办。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绿通科技、发行人 | 指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绿通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1日,系公司的前身。2016年3月11日,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富腾投资 | 指 | 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恒鼎投资 | 指 | 东莞市恒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钰铭晨 | 指 | 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创钰铭恒 | 指 | 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创钰铭汇 | 指 | 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创钰凯越 | 指 | 广州创钰凯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创钰铭泰 | 指 | 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拓弘投资 | 指 | 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中广投资 | 指 | 湛江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博信投资 | 指 | 芜湖博信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恒纬投资 | 指 | 新余恒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指 | 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
场地电动车 | 指 | 以蓄电池为驱动力,在旅游景区、工厂厂区、高尔夫球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
杭州G20峰会 | 指 | 2016年9月4日-5日在中国杭州召开的G20峰会。20国集团(G20)是一个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于1999年9月25日由八国集团(G8)的财长在德国柏林成立,于华盛顿举办了第一届G20峰会,属于非正式对话的一种机制,由原八国集团以及其余12个重要经济体组成 |
厦门金砖会议 | 指 | 在厦门召开的金砖国家峰会。金砖会议是由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和中国五个国家召开的会议 |
金奈会晤 | 指 | 2019年10月11日至1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金奈同印度总理莫迪举行的会晤 |
从都国际论坛 | 指 | 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澳大利亚中国友好交流协会共同主办的国际性会议,是中国境内重要的民间外交及国际交流平台。论坛地点设于中国广州从化从都国际会议中心,论坛旨在通过探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热点话题,增进各方的了解和共识,从而推动区域和全球合作 |
控制器 | 指 | 用来控制电动车电机的启动、运行、进退、速度、停止以及电动车的其它电子器件的控制器件 |
ODM | 指 | 原始设计制造商,是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的全部服务,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
NGF | 指 | NationalGolfFoundation,国家高尔夫基金,一个美国研究高尔夫球市场的组织 |
301调查 | 指 | 美国依据301条款进行的调查,301条款是指《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1-1310节的全部内容,其主要含义是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对其他被认为贸易做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国家进行报复 |
苏州益高 | 指 | 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
东莞卓越 | 指 | 东莞市卓越电动车有限公司 |
ICON | 指 | ICONEVLLC |
LVTONGUSA | 指 | LVTONGUSAGOLFCARS,LLC |
合肥环信 | 指 | 合肥环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安天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前述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ClubCar | 指 | 原美国500强企业英格索兰(IngersollRand)旗下的品牌,2021年被美国铂金资本公司(PlatinumEquity)收购 |
E-Z-GO | 指 | 美国500强企业德事隆(TextronInc.)旗下的品牌 |
Yamaha | 指 | 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旗下的品牌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末 |
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 | 指 | http://www.cninfo.com.cn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绿通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32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绿通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uangdongLvtongNewEnergyElectricVehicle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志江 |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16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04年5月,公司成立注册地址为东莞市万江区严屋社区蟛蜞涌;2007年12月,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为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161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s://www.lvtong.com.cn | ||
电子信箱 | lvtongdongmi@lvtong.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彭丽君 | 黄晓伟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
电话 | 0769-88435388 | 0769-88435388 |
传真 | 0769-22704248 | 0769-22704248 |
电子信箱 | lvtongdongmi@lvtong.com.cn | lvtongdongmi@lvtong.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秘办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夏富彪、林嘉灿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1,470,965,655.05 | 1,016,890,232.34 | 44.65% | 557,912,349.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145.09% | 52,128,566.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9,623,839.80 | 124,323,387.63 | 149.05% | 65,396,867.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2,763,407.83 | 104,917,452.37 | 140.92% | 55,895,448.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95 | 2.43 | 144.86% | 1.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95 | 2.43 | 144.86% | 1.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71% | 39.34% | 18.37% | 21.03%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878,784,620.63 | 663,078,253.04 | 32.53% | 446,196,91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96,305,449.60 | 384,457,703.51 | 81.11% | 288,686,230.8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4.4592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09,642,097.80 | 426,677,358.42 | 482,677,977.30 | 251,968,22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578,303.31 | 97,819,982.63 | 123,442,604.77 | 45,006,855.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44,684,044.53 | 97,508,766.46 | 123,402,655.37 | 44,028,373.44 |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4,564.74 | 129,013,030.53 | 71,137,203.26 | 43,308,609.3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6,927.54 | -416,816.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57,193.35 | 3,917,751.00 | 1,346,897.5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6,977.70 | -71,321.52 | 61,831.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465,367.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3,236.90 | 515,248.69 | 211,662.59 | |
合计 | 2,223,906.29 | 2,914,364.42 | -13,268,300.7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行业分类公司主要从事场地电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的“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进一步可归类为C3780“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的子项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二)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从全球的发展来看,能源的生产和消费革命已经展开。特别是中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制定诸多政策,引导各产业向绿色产业发展,其在打破传统工业生态的同时,也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大规模研发、应用和推广,给众多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电能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而不断强化,大到客车、卡车,小到乘用车、场地车,电能驱动替代内燃机驱动的速度逐渐加快。场地电动车具备安全、平稳、低噪音、环保等特点,相较于一般内燃车,更加契合旅游度假地、巡逻、高尔夫球场、厂区物流、大型楼盘、主题公园、科技园区、机场、车站、商业中心等场景对节能环保与安全的需求,适用性更强。
1、海外市场快速增长,中国出口规模巨大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高尔夫球车市场。美国高尔夫球产业发展较早,而且规模庞大,根据美国NGF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世界共有38,081个高尔夫球场,其中美国拥有16,156个高尔夫球场,占比为42.43%。高尔夫球场对高尔夫球车用量较大,占据了美国场地电动车市场的大部分份额。
随着技术的发展,凭借着高环保、低噪音、高安全性和低运营成本等优点,高尔夫球车不断拓宽其应用领域,逐渐在旅游景点、厂区、机场、大型楼盘等商业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中国近几年来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不断增长。2022年,中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18.18万台,同比增长55.39%,其中,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13.77万台,同比增长60.51%,2022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中国出口的场地电动车主要为高尔夫球车,中国高尔夫球车出口地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北美、亚太和欧洲,占据了整体的95%以上。
2、国内市场以旅游景区为主,市场规模迅速增长
目前我国的场地电动车应用场景以旅游景区、地产楼盘、酒店、安保巡逻等为主。场地电动车相对传统燃油动力车动力较小,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远低于普通汽车,因此驾驶更稳定,安全系数更高。同时,其采购及运营成本更低,且具备低噪声、无废气排放、更环保的优点。由于旅游景区、楼盘物业、巡逻、酒店、度假村、学校、厂区、高尔夫球场等使用场景的限制,驾驶场地电动车更加安全、稳定。因此,场地电动车更加适合这些特定区域的要求,我国场地电动车的应用领域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展。
(三)公司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地位。公司自主品牌“LVTONG”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作为我国场地电动车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及较高行业地位的生产企业,拥有境外优质大客户资源,境外大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的持续增加带动了公司销量及销售收入的增长。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中国近几年来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不断增长。2022年我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18.18万台,同比增长55.39%,公司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达5.40万台,占总出口量的29.69%。公司出口量占国内同行业企业出口总量的比例较高。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公司已占据较高的出口市场份额。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增大,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
(四)2022年以来新制定或修订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管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N0001—2017)进行了修订,形成《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优化了相关产品的基本安全要求,增加
和完善了型式试验和检验的程序、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工作提供了依据。上述规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利于推动我国场地电动车行业竞争向高安全性和高质量方面发展,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将进一步显现。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公司从事场地电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场地电动车行业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地位。近年来,公司参与《场(厂)内电动巡逻车》、《场(厂)内电动消防车》两项团体标准的制订,公司获得多项认证,包括中国信用企业认证体系示范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纯电动观光车(绿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绿通电动车曾作为杭州G20峰会、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建城
周年纪念日、厦门金砖会议、金奈会晤、从都国际论坛的接待车,通过参与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LVTONG”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显著。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主要产品为场地电动车系列产品,根据产品用途的不同主要有高尔夫球车、观光车、电动巡逻车、电动货车等系列。
公司产品用途及消费群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示 | 产品及用途简述 | 消费群体 |
高尔夫球车系列 | 主要用于高尔夫球场、景区、楼盘、酒店、度假村、主题乐园、游乐场、机场航站楼内部、高铁站等接送客,主要为2-11座车 | 高尔夫球场、景区、楼盘、酒店、度假村、主题乐园、游乐场、机场、高铁站等 |
观光车系列 | 主要用于旅游景区、楼盘、度假村、酒店、主题乐园、游乐场等接送客,主要为8-23座车 | 各大景区、楼盘、度假村、酒店、主题乐园、游乐场等 | |
电动巡逻车系列 | 主要用于场地巡逻 | 政府部门、监狱、院校、医院、养老院等 | |
电动货车系列 | 主要用于楼盘、酒店、景区、工厂厂内等货运用 | 各大楼盘、酒店、机场、景区、工厂厂内等 |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类、五金类、化工类、橡塑类等材料。公司原材料由采购管理中心集中采购,采取以产定购为主,预计备货为辅的采购模式。以产定购是依据销售订单按需采购。预计备货则是以保障日常生产计划的连续性、均衡性为目的,为确保及时响应客户的产品需求,公司通常会预测订单量并对电池等采购周期较长、用量较大的原材料进行提前采购和合理备货,以满足日常生产需求。公司根据客户对不同产品的定制需求,同时结合现有库存以及各供应商交货周期等情况制定采购计划,进行相应原材料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确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在综合比较供应商区域位置、产品质量、供货稳定性、价格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化采购结构。
公司产品中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委托外协厂商进行加工,主要为表面处理工序。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备货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由于客户对产品技术指标、外观造型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导致所需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多样,因此公司根据具体订单进
行生产;对于常用规格型号产品,公司会根据以往销售经验及市场需求预测,提前进行适当库存储备,以快速满足部分客户的紧急需求。
3、销售模式目前公司产品包括非自有品牌与自有品牌。非自有品牌采用ODM模式销售,ODM模式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自有品牌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采取优质大客户策略,公司研发、产能优先保证大客户的需求。
(1)ODM模式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用ODM模式。公司不通过中间商环节,采用买断式销售的方式,按客户需求设计开发或自主研发产品,向海外品牌商直接销售公司产品。下游品牌商一般配备有组装车间与工人,从公司采购产品后,大部分ODM客户(主要是美国客户)需在当地采购电池等部件,再进行组装、个性化改装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方式、定价和售后服务均由品牌商自行负责。
(2)自有品牌直销模式直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内客户,包括酒店、景区、房地产公司、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公司境内客户采购方式包括直接采购、公开招标、议标等。公司直销模式下获得销售订单后,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的技术要求研发设计、采购原材料并组织生产,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产品交付。
(3)自有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模式下,无论是境外客户还是境内客户,公司均与经销商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经销商从公司购买产品后,向其下游客户进行销售。经销商既是公司的直接客户,也是公司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展示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公司重要的合作伙伴。为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合作及管理体系,在经销商准入、经销商管理及培训、经销商考核及激励方面均有详细的规定。公司与经销商确立合作关系后,对经销商进行培训,协助经销商进行销售规划、规范服务以提升顾客满意度及公司市场地位。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以美国为主的境外市场对高尔夫球车的需求仍持续增长
2022年,中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的数量同比增长55.39%,其中出口至美国的数量同比增长60.51%,以美国为主的境外市场对高尔夫球车的需求仍持续增长。
2、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双方合作持续加深
公司采用大客户战略,不断加深与ICON、LVTONGUSA等客户的合作。ICON、LVTONGUSA的经营能力和渠道开拓能力不断增强,利用美国成熟的高尔夫球车销售网络持续进行产品推广,经营区域不断向美国东部、南部、西部等地区拓展,不断提高市场份额,扩大经营规模。随着公司与ICON、LVTONGUSA等客户的合作不断加深,双方购销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3、公司产品具有技术先进、性价比高、质量稳定可靠等核心竞争优势,有力支撑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公司产品具有技术先进、性价比高、质量稳定可靠等核心优势,能够在性能较好、质量可靠的前提下,做到较低的售价,进而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有力支撑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优势
公司紧密跟随底层基础技术的发展,致力于场地电动车的蓄电池及管理技术、驱动电机及控制技术、整车控制技术、底盘悬架技术、整车结构设计等技术的研究,并将其整合并应用于场地电动车产品。
在驱动技术的应用方面,公司是国内厂商中率先将第二代交流异步驱动技术应用到高尔夫球车的生产企业,目前已将第二代交流异步驱动技术全面应用于高尔夫球车生产,而境外竞争对手的产品主要采用第二代交流异步驱动技术,部分产品仍采用第一代直流驱动技术。公司在国内厂商中率先将第三代交流永磁同步驱动技术应用于观光车生产,而国内竞争对手的观光车产品主要使用第二代交流异步驱动技术。因此,在场地电动车的驱动技术应用层面,公司走在行业前列。
此外,公司作为参编单位参编了《场(厂)内电动巡逻车》、《场(厂)内电动消防车》两项团体标准的制订。经过多年研发和生产的沉淀,公司不断积累先进技术应用,大大增强了产品的可靠性、舒适性与使用性能,提升了用户使用体验和市场竞争力。
(二)成本优势公司在行业内具有成本优势,例如:①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固定制造费用得以摊薄,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②公司采用高尔夫球车专用生产线,实现高尔夫球车批量化生产,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③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研发第二代交流异步驱动控制器、第三代交流永磁同步驱动控制器,实现了控制器的国产替代,降低了控制器采购成本;④公司在自动化生产设备方面不断投入,例如使用数控机床、自动切割和自动焊接等设备,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一致性,降低制造成本。
公司产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同时兼具成本优势,形成了高性价比核心竞争优势,能够在保证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的前提下,将产品成本降至较低水平,产品市场竞争力强。
(三)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产品检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了专门的检测场地对产品进行测试,确保产品从零部件到整车均符合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和客户要求。
公司在场地电动车领域深耕多年,产品品质已经过国内外众多消费者长期使用的检验,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是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重要保障。
(四)产销规模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具有明显的产能优势,2022年度,公司产量为5.83万台,公司是国内场地电动车行业中产量领先的企业。从出口数据上看,2022年我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18.18万台,其中公司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达5.40万台,占总出口量的29.69%,公司在国内行业中占据较高的出口市场份额。
公司较大的产销规模有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随着生产效率的不断提升,固定成本被进一步摊薄,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优势更为凸显。
(五)品牌优势
公司坚持用匠心铸就精品,为用户打造时尚、高品质的电动车。多年来,公司始终聚焦“LVTONG”品牌,形成了特有的品牌风格,提升了公司的销量及核心竞争力。在准确、清晰的品牌定位下,公司扎实做好产品研发、提升产品质量、树立良好口碑。通过长期的品牌推广和培育,公司在电动车行业获得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地位。
绿通电动车曾作为杭州G20峰会、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建城870周年纪念日、厦门金砖会议、金奈会晤、从都国际论坛的接待车,通过参与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LVTONG”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的品牌优势显著。
(六)快速满足市场需求的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等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设计,产品技术难度较高。同时,随着公司产品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展,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亦同步增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培养了一支成熟、优秀的人才队伍,打造了较为齐全的产品线,掌握了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和生产、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形成了快速理解客户需求并将其迅速转化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受益于以美国为主的境外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价比高、质量稳定可靠等核心竞争优势,2022年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保持较快增长。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7,096.57万元,同比增长44.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84.77万元,同比增长14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62.38万元,同比增长149.05%。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产品端上看,公司产品具有质量可靠、性价比高、设计研发能力强等竞争优势,为境外主要ODM客户快速开拓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质量稳定可靠,叠加性价比高、设计研发能力强等因素,公司产品尤其是高尔夫球车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快速提升,为境外主要ODM客户快速抢占市场奠定良好基础,带动了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公司多年来深耕场地电动车领域,依靠良好的生产工艺以及较强的质量控制能力和技术研发实力,在产品性能和质量可靠性上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同时,公司产品具有高性价比优势。
境外主要ODM客户销售的产品在质量、性能方面与境外主要竞争对手基本相当的情况下,价格比其低20%左右,能够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为终端用户带来相似的使用体验。
境外主要客户凭借公司产品高性价比的优势,在高尔夫球车市场竞争中填补了价格区间的空白,在美国等境外市场需求旺盛而供给相对紧缺的背景下,迅速抢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2)从收入端上看,以美国为主的境外市场对场地电动车需求快速增长,拉动公司销量快速增长
近年来,凭借着高环保、低噪音、高安全性和低运营成本等优点,高尔夫球车在境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的需求持续增加。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2022年,中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18.18万台,同比增长55.39%,其中,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13.77万台,同比增长60.51%。我国高尔夫球车出口量持续增加,反映出境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对高尔夫球车的需求不断增长,带动了公司销量的增长。
(3)从产能端上看,产能提升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
产能提升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2022年以来,公司通过生产设备的优化升级、提高易于批量生产的高尔夫球车生产比重、增加生产人员和提高委外加工比重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产能、产量。公司产能提升,可以较好保证主要客户订单如期交付,公司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得以快速增长。
(4)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固定支出得以摊薄,期间费用率下降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规模效应显现,折旧、摊销等固定制造费用有效摊薄,使得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公司内部管理不断优化,经营效率不断提升,使得2022年度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
(5)人民币兑美元贬值使公司产生较大汇兑收益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2022年境外收入占比已达到92.38%。自2022年4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出现较快贬值,带动净利润增长。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470,965,655.05 | 100% | 1,016,890,232.34 | 100% | 44.65% |
分行业 | |||||
场地电动车 | 1,469,143,921.58 | 99.88% | 1,014,999,146.64 | 99.81% | 44.74% |
其他业务 | 1,821,733.47 | 0.12% | 1,891,085.70 | 0.19% | -3.67% |
分产品 | |||||
高尔夫球车 | 1,244,546,572.06 | 84.61% | 787,573,633.20 | 77.45% | 58.02% |
观光车 | 107,247,808.20 | 7.29% | 108,575,021.54 | 10.68% | -1.22% |
电动巡逻车 | 46,777,560.74 | 3.18% | 52,371,742.85 | 5.15% | -10.68% |
电动货车 | 13,062,266.81 | 0.89% | 12,055,806.71 | 1.19% | 8.35% |
配件 | 57,509,713.77 | 3.91% | 54,422,942.34 | 5.35% | 5.67% |
其他业务 | 1,821,733.47 | 0.12% | 1,891,085.70 | 0.19% | -3.67% |
分地区 | |||||
境外 | 1,358,920,653.16 | 92.38% | 873,729,867.39 | 85.92% | 55.53% |
境内 | 112,045,001.89 | 7.62% | 143,160,364.95 | 14.08% | -21.73% |
分销售模式 | |||||
ODM | 1,231,257,828.06 | 83.70% | 802,684,151.32 | 78.94% | 53.39% |
自有品牌经销 | 147,612,072.53 | 10.04% | 139,267,175.98 | 13.70% | 5.99% |
自有品牌直销 | 92,095,754.46 | 6.26% | 74,938,905.04 | 7.37% | 22.89%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场地电动车 | 1,469,143,921.58 | 1,023,846,903.39 | 30.31% | 44.74% | 33.53% | 5.85% |
分产品 | ||||||
高尔夫球车 | 1,244,546,572.06 | 849,372,204.47 | 31.75% | 58.02% | 44.83% | 6.22% |
分地区 | ||||||
境外 | 1,358,920,653.16 | 939,747,289.52 | 30.85% | 55.53% | 42.79% | 6.17% |
分销售模式 | ||||||
ODM | 1,231,257,828.06 | 846,079,462.21 | 31.28% | 53.39% | 40.53% | 6.29% |
自有品牌经销 | 147,612,072.53 | 113,717,018.00 | 22.96% | 5.99% | 2.75% | 2.4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场地电动车 | 销售量 | 辆 | 56,644 | 39,873 | 42.06% |
生产量 | 辆 | 58,333 | 41,664 | 40.01% | |
库存量 | 辆 | 3,982 | 1,891 | 110.5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得益于场地电动车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加大了场地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推动2022年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均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注1:以上合同总金额为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ICON有效订单的合计金额。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ICON签署了框架性协议即《生产合同协议》并于2022年11月19日生效,具体销售以客户发出订单方式确定。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注1)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高尔夫球车供应 | ICON | 609,386,319.78 | 523,381,242.52 | 523,381,242.52 | 86,005,077.26 | 523,381,242.52 | 523,381,242.52 | 正常回款 | 是 | 否 | 否 | 无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场地电动车 | 直接材料 | 838,096,359.59 | 81.86% | 609,854,590.82 | 79.54% | 37.43% |
场地电动车 | 直接人工 | 52,178,659.28 | 5.10% | 38,686,239.06 | 5.05% | 34.88% |
场地电动车 | 制造费用 | 70,371,899.51 | 6.87% | 50,669,365.92 | 6.61% | 38.88% |
场地电动车 | 货运及报关费 | 37,832,747.85 | 3.70% | 49,923,911.98 | 6.51% | -24.22% |
场地电动车 | 包装费 | 25,367,237.16 | 2.48% | 17,595,985.46 | 2.29% | 44.16% |
说明本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主要系销售收入相应变动所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062,683,927.7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2.2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ICONEVLLC | 719,312,062.66 | 48.90% |
2 | LVTONGUSAGOLFCARS,LLC | 268,660,403.20 | 18.26% |
3 | ECARAustralasiaPytLtd | 30,053,743.67 | 2.04% |
4 | HahmEVCorporation | 23,224,443.25 | 1.58% |
5 | LongBienAutoServiceandImportExportJointStockCompany | 21,433,274.98 | 1.46% |
合计 | -- | 1,062,683,927.76 | 72.2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17,414,485.2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6.1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无锡华盛力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99,260,420.29 | 11.29% |
2 | 丹阳市新恒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64,095,034.53 | 7.29% |
3 | 东莞市零越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59,837,909.06 | 6.81% |
4 | 东莞市创智车厢制造有限公司 | 47,391,561.88 | 5.39% |
5 | 合肥环信 | 46,829,559.49 | 5.32% |
合计 | -- | 317,414,485.25 | 36.1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合肥环信包含合肥环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徽安天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环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徽安天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5,650,186.53 | 25,769,779.98 | -0.46% | |
管理费用 | 32,499,089.65 | 31,748,718.13 | 2.36% | |
财务费用 | -27,597,048.52 | 5,138,229.49 | -637.09% | 2022年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导致本期财务费用的汇兑损益由上期的汇兑损失变为本期的汇兑收益 |
研发费用 | 46,755,282.13 | 33,550,480.08 | 39.36% | 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UTV电动全地形车 | 用电驱动系统应用于UTV | 研发完成 | 新款车型上市 | 丰富场地电动车产品类型,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B617高尔夫球车 | 高尔夫球车升级 | 研发完成 | 新款车型上市 | 增加高尔夫球车产品种类,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欧5标准DB款电动车 | 新款高尔夫球车开发 | 研发完成 | 新款车型上市 | 增加高尔夫球车产品种类,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C系列高尔夫球车 | 新款高尔夫球车开发 | 进行中 | 新款车型上市 | 增加高尔夫球车产品种类,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E系列高尔夫球车造型设计 | 新款高尔夫球车设计 | 进行中 | 新款车型上市 | 增加高尔夫球车产品种类,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S14F轻量化车身 | 观光车轻量化注塑车身 | 进行中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A827加强型底盘 | 开发A827强化版底盘 | 研发完成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UTV电动全地形车轻量化设计 | 对UTV整车减重 | 进行中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高尔夫球车联动电子驻车系统 | 实现高尔夫球车电动驻车 | 进行中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GDS23模块化车身设计 | 增加GDS23车身结构强度 | 进行中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6 | 71 | 7.0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53% | 11.27% | 0.26%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2 | 11 | 9.09% |
硕士 | 0 | 0 | 0.00% |
其他 | 64 | 60 | 6.6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5 | 21 | 19.05% |
30~40岁 | 28 | 24 | 16.67% |
40岁以上 | 23 | 26 | -11.54%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6,755,282.13 | 33,550,480.08 | 17,749,575.4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18% | 3.30% | 3.1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7,478,673.35 | 1,051,614,457.44 | 52.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4,715,265.52 | 946,697,005.07 | 43.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763,407.83 | 104,917,452.37 | 140.9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800.00 | 150,522.16 | -53.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748,228.26 | 66,518,111.16 | 95.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678,428.26 | -66,367,589.00 | -95.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00,036.77 | 58,769,617.28 | -76.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00,036.77 | -28,769,617.28 | 51.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285,325.90 | 7,593,119.37 | 1,457.8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4,784.60万元,增长
140.92%,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销售回款增加;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6,331.08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了募投项目场地电动车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的建设投资所致;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476.96万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支出3,146.63万元现金,而2022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0.00 | 0.00%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否 | |
资产减值 | -3,087,596.26 | -0.86% | 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85,312.59 | 0.16% | 厂房宿舍租赁因拆迁提前终止的补偿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302,290.29 | 0.36% | 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诉讼赔偿及捐赠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 | -5,136,066.15 | -1.43% | 按照预计损失率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3,086,719.09 | 0.86% |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72,559,943.01 | 19.64% | 54,263,781.36 | 8.18% | 11.46% | 销售增长,销售回款带来的货币资金增加 |
应收账款 | 180,588,309.79 | 20.55% | 127,460,116.10 | 19.22% | 1.33% | |
合同资产 | 86,651.72 | 0.01% | 439,857.38 | 0.07% | -0.06% | |
存货 | 143,702,608.16 | 16.35% | 153,443,005.04 | 23.14% | -6.79% | 2022年末临近春节假期,公司备料和生产减少 |
固定资产 | 131,820,191.69 | 15.00% | 136,060,443.75 | 20.52% | -5.52% | |
在建工程 | 174,070,110.62 | 19.81% | 77,292,111.27 | 11.66% | 8.15% | 募投项目场地电动车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额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600,273.06 | 0.18% | 5,354,530.53 | 0.81% | -0.63% | |
短期借款 | 10,012,680.56 | 1.51% | -1.51% | |||
合同负债 | 27,307,469.77 | 3.11% | 23,620,504.68 | 3.56% | -0.45% | |
租赁负债 | 1,619,043.21 | 0.18% | 1,710,711.26 | 0.26% | -0.08%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6,515.24 | 定期存款质押给东莞市供电局 |
合计 | 566,515.24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29,748,228.26 | 66,518,111.16 | 95.0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因 | ||||||||||||
场地电动车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场地电动车 | 95,738,236.60 | 172,563,171.39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 51.57% | 0.00 | 不适用 | 2023年3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合计 | -- | -- | -- | 95,738,236.60 | 172,563,171.39 | -- | --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和趋势全球场地电动车行业最早起源于海外,伴随着高尔夫球产业的兴起而逐渐成熟发展。目前行业内国际著名企业主要包括ClubCar、E-Z-GO及Yamaha,这三家企业经营历史悠久,具有强大的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在全球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品牌知名度方面具有领先优势。
我国场地电动车制造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行业的发展,部分坚持品质和创新的企业逐渐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认可,逐渐成为中国市场的龙头企业,包括绿通科技、苏州益高、东莞卓越等,在产品质量、技术创新等方面领先国内其他企业,在产品性价比方面优于国际著名品牌。
近几年来,随着场地电动车性能的不断提升、细分车型种类的不断丰富,用户对场地电动车优势的认知不断增强,除用于高尔夫球场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外,场地电动车亦广泛用于酒店、地产、楼盘、工业厂区、学校、机场等不同应用场景。随着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场地电动车市场近几年来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先进制造业发展联盟研究数据,2019年,全球场地电动车市场规模达到97.02万台,2015-2019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8%。从海关出口数据来看,2022年中国出口高尔夫球车等场地电动车数量为18.18万台,同比增长55.39%,其中出口到美国的场地电动车数量为13.77万台,同比增长
60.51%,2022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全球场地电动车最大的消费市场是美国市场。美国高尔夫球产业发展较早,而且规模庞大,根据美国NGF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世界共有38,081个高尔夫球场,其中美国拥有16,156个高尔夫球场,占比为42.43%。
在国内,场地电动车主要用于旅游景区、度假酒店、地产楼盘等。2020年-2022年,受经济下行影响,国内景区、旅游酒店的经营情况出现下滑,国内场地电动车行业需求有
所减少。2023年以来,国内逐步推动经济复苏,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国内市场对场地电动车的市场需求不断回暖。
(二)公司发展战略场地电动车行业具备广阔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近年来市场需求增长较快,为公司发展壮大带来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以“推动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铸造中国场地电动车行业的龙头”为愿景目标,紧抓行业和市场发展机遇,积极开发新产品,适时开展外延式并购,大力弘扬“品质服务创新”的企业理念,坚持用匠心铸就精品,为用户打造时尚、高品质的电动车。
1、绿色智能制造发展战略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下,公司以“推动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铸造中国场地电动车行业的龙头”为愿景目标,在发展原有场地电动车业务的同时,基于自身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尝试在其他应用场景实现场地电动车替代场地燃油车,如公司新产品UTV电动全地形车,将应用场景拓宽至野外部分特定区域的休闲娱乐领域,实现了燃油替代。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智能控制、绿色节能技术的研发力度,致力于新能源电动车的相关先进技术通过适配再开发引入到场地电动车领域,将高强度、轻量化新材料引入到产品制造中,打造新的发展增长极,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发展战略
公司在坚持精益制造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自动化装备以及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现代化管理,实现企业内外高效协同,增强企业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自动化生产设备的投入,以现有的信息系统为基础,进行软件升级和应用功能的深化。通过ERP升级、建设MES、WMS等信息化系统,实现“产销研一体化、财务业务一体化、生产管控一体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成本领先战略
公司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整合优化供应链和生产管理体系,形成规模化生产效应,持续增厚公司业绩。公司通过优化升级信息化系统和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完善研发设
计、生产制造等全链条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公司在采购制造生产及研发等方面充分发挥协同效应,降低供应链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4、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坚持走出去战略,加强营销开拓力度,积极寻找市场机会,大力开拓北美、东南亚、欧洲等重点市场和重点客户,加速公司国际化全球化进程,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公司经过多年布局和推广,产品现已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大幅提升。公司将坚持国际化、全球化发展战略,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发展赋能,依托优质产品和服务,成为国内外客户最佳合作伙伴。
(三)经营计划提示:公司本报告中所述经营目标和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的保证,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内外部环境变化及不可预见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业务扩充计划基于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预测,缓解产能瓶颈的压力,公司计划通过对生产线的改扩建,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产品品类,以满足市场的需求,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继续推进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顺利完工,投入相关生产资源,提升对市场的响应效率,增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是公司不断提升核心技术和创新开发产品的关键。公司通过加大自身研发投入以及加强对外合作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在场地电动车行业的研发投入,规范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流程,引进先进的实验、测验等软硬件设备,提高公司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开发效率,提升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竞争实力。
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强化产品创新能力,深入研究引进新能源汽车的先进技术到场地电动车领域,同时契合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持续为客户带来更优质、更具性比价的产品。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中。公司将以现有研发机构为基础,整合公司研发资源,建立起科学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通过购买先进研发设备、加大研发投入,紧跟行业发展动向和前沿技术,持续扩张和完善产品线,向高端市场和新应用领域拓展。
3、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公司长期专注于场地电动车领域,立足国内市场,开拓海外市场,以客户为导向,扎实做好产品研发、提升产品质量、树立良好口碑,获得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地位。公司致力于加快加强自有品牌建设,增加自有品牌产品及附加值,开发更多销售渠道,扩大销售网络,提升全球行业知名度,持续增厚公司业绩。
国际市场:公司将坚持走出去战略,加强营销开拓力度,积极寻找市场机会,紧紧抓住北美、东南亚、欧洲等重点市场和重点客户,优化选择有实力的客户,稳步推进自有品牌全球化布局,争取获得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
国内市场:在营销网络方面,公司将持续进行营销网络的升级和优化,完善销售网络的布局。公司将通过对经销商的严格筛选优化,加强对经销商店面、陈列、导购等方面的指导培训,规范售后服务流程,提升本公司品牌形象和经销商的销售能力,继续夯实品牌建设和扩张,推动行业地位稳步提升。
4、产品计划
公司正积极推进UTV电动全地形车、C系列高尔夫球车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其中,UTV电动全地形车已处于小批量试产和销售阶段。公司持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品质提升,持续推出新产品,扩大产品的应用领域并实现产品性能的优化升级。
5、人力资源计划
在团队建设方面,公司将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储备兼具营销开拓与产品专业知识的复合型高端人才,建立高素质的团队,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公司现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对各类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需求较大。公司将通过社会招聘、应届生培养等方式,加大对设计、机械等研发人员和敬业、精业营销人员的招聘,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将完善涵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骨干业务人员的高效激励机制。
随着人员的扩张,公司将增加内部培训,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同时,公司将加大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公司将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相关机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场地电动车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现有大型制造商对市场争夺加剧,具体体现为通过不断降低销售价格、提升产品性能、保证服务覆盖等手段抢占市场;另一方面,场地电动车行业中小企业较多,盘踞各个区域市场。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竞争对手纷纷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上加大投入,并积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
虽然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场地电动车行业内具有一定综合竞争优势的企业,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快速的定制化生产,但由于我国场地电动车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充分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则将面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风险,对公司行业地位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2018年6月15日,根据“301调查”,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合计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并于2018年7月6日正式对其中的34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此次加征关税不涉及到公司产品。
2019年8月15日,美国宣布第三轮加征关税清单,将对价值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并分两批实施,实施日期分别为9月1日和12月15日,2019年8月28日,美国宣布将加征关税税率由原定的10%提高至15%。此次加征关税清单涉及公司产品高尔夫球车,加征关税开始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加征关税税率为15%。2020年1月15日,中美签署第一轮经贸协议,美国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税率由升到降的转变。2020年2月14日,公司产品高尔夫球车的加征关税税率降至7.5%。
美国市场系公司重要的境外销售市场,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导致整体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大,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ODM客户集中度上升的风险公司ODM客户集中度不断增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ODM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经营战略等原因导致主要ODM客户终止合作,或主要ODM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对前两大客户销售占比高及形成依赖的风险公司对前两大客户ICON、LVTONGUSA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对前两大客户存在一定依赖。公司与前两大客户保持多年稳定良好合作。若未来公司在技术创新、产能产量等方面无法满足前两大客户需要,或者前两大客户因自身或外部因素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及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开拓更多新客户或未能加深与其他客户的合作,将对公司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收入。公司出口结算货币一般以美元结算,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若人民币持续大幅升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随着公司外销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汇率波动加剧,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6、人才流失风险场地电动车的设计和研发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公司取得的各项研发成果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技术人才尤其是核心关键人才的市场争夺也将日渐激烈,人才流失的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7、境外销售风险近年来,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收入。公司境外销售增长较快主要是在美国等境外国家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充分发挥了产品技术先进、高性价比、交付及时等优势,有效开拓境外市场并提高市场份额。若未来美国等境外国家实施对公司境外销售明显不利的财政、货币、贸易等政策,或公司无法通过技术创新和降低成本维持产品竞争优势,公司存在无法维持外销业务高速增长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8、未来业绩无法维持高速增长的风险近年来,得益于美国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主要客户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和公司产能提升,公司业绩高速增长。未来若出现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客户自身经营情况恶化、公司产能及供应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升值等情况,公司存在未来业绩无法维持高速增长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治理制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依据监管部门和公司实际情况在治理方面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
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平台,从制度上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和议事规程,从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三)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关于经营管理层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能够忠实的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八)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报告期内未上市,但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基本原则、豁免与暂缓、一般要求、制度监管、定期报告、应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其他重大事项、信息对外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保密措施等做了详细规定。在上市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也将不断尝试更加有效的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立互动易、电话专线、专用邮箱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公司业务与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制人之间产权关系明确。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制人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和销售自主进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被控制人占用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系统,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性资产。
(二)机构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机构独立于控制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责、权、利关系明晰。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股东单位各职能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公司人员独立于控制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制人处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不存在大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号。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3月03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5月23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6月20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张志江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0 | 2016年03月04日 | 2025年03月02日 | 21,653,666 | 21,653,666 | ||||
袁德安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16年03月04日 | 2025年03月02日 | 950,000 | 950,000 | ||||
宋江波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1 | 2016年03月04日 | 2025年03月02日 | 450,000 | 450,000 | ||||
彭丽君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7 | 2016年03月04日 | 2025年03月02日 | 500,000 | 500,000 | ||||
廖汉星 | 董事 | 现任 | 男 | 49 | 2019年11月02日 | 2025年03月02日 | 200,000 | 200,000 | ||||
傅冰生 | 董事 | 现任 | 男 | 35 | 2018年03月20日 | 2025年03月02日 | ||||||
姜永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9年11月02日 | 2025年03月02日 | ||||||
孙林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3 | 2019年11月02日 | 2025年03月02日 | ||||||
吴德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5月30日 | 2025年03月02日 | ||||||
徐锐杰 | 监事会主 | 现任 | 男 | 43 | 2019年08 | 2025年03 |
席 | 月08日 | 月02日 | ||||||||||
黄剑波 | 监事 | 现任 | 男 | 51 | 2018年05月18日 | 2025年03月02日 | ||||||
高丽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36 | 2016年03月04日 | 2025年03月02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23,753,666.00 | 0 | 0 | 23,753,666.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董事会成员简历:
(1)张志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亚洲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2年8月至1998年8月,任东莞市兴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含其前身)总经理;1998年9月至2004年2月,任东莞市金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5月至2016年3月,任绿通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袁德安,男,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亚洲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9年10月至2004年8月,任东莞市金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绿通有限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东莞市卓越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0年10月,任东莞市金盛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绿通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德安先生从事电动车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10余年,参与公司多款车型的设计及研发,2016年12月10日被聘请为“全国工程机械与车辆技术质量信息网”技术质量委员会(观光车领域)质量专家。在该领域拥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3)彭丽君,女,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亚洲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东莞市富兴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在东莞特品鞋业技术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在东莞
永达利纺织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任绿通有限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宋江波,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4月至2016年3月,任绿通有限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董事、外销总监;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廖汉星,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9月至1998年8月,任广东省龙门县水泥厂技术员;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任东莞市华康空调电器有限公司业务员;1999年8月至2016年8月,任东莞市富兴贸易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广州观胜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公司国内销售副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国内销售副总监。
(6)傅冰生,男,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6年5月,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临床监查员、临床监查主管;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广州厚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6月至今,历任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7)姜永宏,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至1992年8月,任四川省江油天然气化工厂生产调度员;1992年8月至1993年9月,任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英文翻译员;1996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副处长;2004年4月至今,任暨南大学金融系高级经济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4年8月至2010年5月,任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广州南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2021年2月,任广州南沙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广东周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广州越秀风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越秀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2022年3月,任新疆博仕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广州同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任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任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孙林,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2年,任北京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2年至今,任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6月至今,任前湾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吴德军,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中国银行;2005年7月至今,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9月至2017年3月,任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2020年4月,任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恒翼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成员简历:
(1)徐锐杰,男,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至2003年,任东莞虎门佳宜五金弹簧厂技术员;2004年至2008年,任东莞市大岭山尚桦五金机械加工厂技术员;2008年至2010年,任东莞市卓越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年至2016年3月,任绿通有限生产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生产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研发管理中心工程师、研发管理中心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锐杰2003年开始接触非标自动化设备流水线作业及产品设计研发,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研发项目负责人完成了公司S8.FA、S8.FB、S4.PAC等多款车型的研发与生产。
(2)黄剑波,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3年10月至1997年2月,任贵州省新锦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7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东莞市石排镇通智塑胶电子厂科长;2002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东莞市金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装配主管、品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任绿通有限人力资源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人资行政管理中心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丽芳,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东莞市金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车间作业员;2009年8月至2011年3月,任东莞市
金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部ERP操作员;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任绿通有限采购助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采购助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志江: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2)袁德安: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3)宋江波: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4)彭丽君: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袁德安 | 富腾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9月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志江 | 广东晓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10月 | 否 | |
傅冰生 | 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总监 | 2017年06月 | 是 | |
姜永宏 | 暨南大学金融系 | 高级经济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 2004年04月 | 是 |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5月 | 2023年3月 | 是 | |
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 | 是 | ||
广州同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4月 | 否 |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3月 | 2022年05月 | 是 | |
孙林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2年 | 是 | |
前湾医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6月 | 否 | ||
吴德军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5年07月 | 是 | |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4月 | 是 | ||
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是 | ||
深圳市麦捷微电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 | 是 |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恒翼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是 | ||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2月 | 2022年02月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董事和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其所任职务的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均已按薪酬标准实际全额支付。
(2)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志江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0 | 现任 | 247.54 | 否 |
袁德安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871.74 | 否 |
宋江波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1 | 现任 | 798.26 | 否 |
彭丽君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女 | 47 | 现任 | 319.21 | 否 |
廖汉星 | 董事 | 男 | 49 | 现任 | 37.91 | 否 |
傅冰生 | 董事 | 男 | 35 | 现任 | 0 | 否 |
姜永宏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10 | 否 |
孙林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现任 | 10 | 否 |
吴德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10 | 否 |
徐锐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3 | 现任 | 29.04 | 否 |
黄剑波 | 监事 | 男 | 51 | 现任 | 20.08 | 否 |
高丽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6 | 现任 | 13.25 | 否 |
合计 | -- | -- | -- | -- | 2,367.03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02月15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03月03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05月07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05月30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09月15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志江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袁德安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宋江波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彭丽君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廖汉星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傅冰生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姜永宏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孙林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吴德军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议与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项业务委员会会议,并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科学审慎决策,在关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未来发展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法人治理有效进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提名委员会 | 姜永宏、张志江、孙林 | 2 | 2022年02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3月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张志江、袁德安、吴德军 | 2 | 2022年03月0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林、姜永宏、张志江 | 1 | 2022年03月08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审议选举孙林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审计委员会 | 吴德军、姜永宏,彭丽君 | 4 | 2022年03月0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内部审计2021年度工作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 | 无 | 无 |
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致通过相关议案。 |
2022年05月05日
2022年05月0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近一期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
2022年05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2年09月0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的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59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5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98 |
销售人员 | 41 |
技术人员 | 68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39 |
合计 | 65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3 |
本科 | 33 |
大专 | 74 |
大专以下 | 549 |
合计 | 659 |
2、薪酬政策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用工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及相关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同时,为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公司提供科学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整体薪酬体系。公司基于岗位价值和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结合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短期和中长期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企业和员工共赢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育工作,不断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培训体系与选拔制度,根据不同部门、岗位员工的工作内容以及岗位胜任能力,结合员工个人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专业、有效的培训计划,包括不限于新员工入司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法律法规解读、安全生产培训等。此外,公司内部拥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员工自主学习能力较强,公司也会根据员工的学习偏好与需求为其提供合理的培训课程。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1、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2、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3、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9.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69,933,799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62,940,419.1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 1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62,940,419.10 |
可分配利润(元) | 478,931,897.8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33,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9.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2,940,419.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4,966,89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4,900,698股;本年度不送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受到挑战;(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核心岗位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2、重要缺陷:(1)资产总额的0.2%≤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2)营业收入的0.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3、一般缺陷:(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2%。 | 1、重大缺陷:(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2、重要缺陷:(1)资产总额的0.2%≤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2)营业收入的0.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3、一般缺陷:(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2%。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绿通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主要产品为场地电动车,所处行业不属于高污染、高危险行业。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与理念自2004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大力弘扬“品质、服务、创新”的企业理念,塑造了以追求品质和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企业走上了一条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公司秉承绿色节能环保之理念,不仅仅是一种生产方式,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公司将继续全身心投入新能源出行质造之中,倡导绿色环保节能,推动中国电动车事业的发展。
(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
1、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确保公司规范、有效运作。
2、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上市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的相关工作,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公司将以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4、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回馈股东信任。公司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中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5、公司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所有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银行、供应商以及其他各方债权主体。公司在各项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反馈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严格履行与债权人签订的债务合同。
(三)员工权益保护
1、公司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在员工新进公司及公司原有员工合同期满续订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签署相应劳动合同。同时对于需要终止、解除合同的,均按国家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做到了规范地处理各类人员的劳动关系。
2、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不定期组织广大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知识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使公司员工与公司、社会同步发展。
3、在制定薪酬和激励制度时,充分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确立合理的考核原则和考核目标,制订了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制度。
4、公司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为广大员工提供了舒适、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加强人文关怀和改善企业用工环境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四)供应商与客户的权益保护
作为合作伙伴,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是利益共同体,命运相关。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价,并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管控,从根本上保证为客户提供安全性好、质量高的产品。
(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等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治理,不断加大对环境检测与废料处理的投入,积极响应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政策。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持续增加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处置能力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及规定。
(六)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
多年来,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连续多年参与社会公益和爱心捐赠活动,对地方在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持续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帮助。同时,公司依法纳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经济建设。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坚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富腾投资;恒鼎投资;创钰凯越;创钰铭晨;创钰铭恒;拓弘投资;博信投资;恒纬投资;中广投资;创钰铭汇;创钰铭泰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
廖汉星;彭丽君;宋江波;袁德安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取得之日(2020年12月1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前述期限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2、本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富腾投资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3、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 |||||
傅冰生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通过创钰铭泰、创钰凯越、创钰铭汇、创钰铭恒、创钰铭晨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该等企业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高丽芳;黄剑波;徐锐杰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通过富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富腾投资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2、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 |||||
张志江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6年9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 |||||
骆笑英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何志钊;赫涛;黄佩亿;黄宜艳;廖健;唐波;王万德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傅冰生;高丽芳;黄剑波;姜永宏;廖汉星;彭丽君;宋江波;孙林;吴德军;徐锐杰;袁德安;张志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2、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权益的情形。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4、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6、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7、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人的主要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8、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9、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骆笑英;张志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2、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发行人,并尽可能地协助发行人取得该商业机会。3、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股份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公司的独立发展;捏造、散布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损害公司的商誉;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4、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何志钊;赫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已充分披露,不存在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日后亦将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3、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4、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5、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6、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7、本人承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信守以上承诺。8、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创钰凯越;创钰铭晨;创钰铭恒;拓弘投资;创钰铭汇;创钰铭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已充分披露,不存在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日后亦将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3、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4、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5、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6、本企业承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在作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信守以上承诺。7、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1、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或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2、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3)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9、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10、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11、若公司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12、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13、如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承诺,则公司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14、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 |||||
张志江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2、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不会迫使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3、本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4、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3)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5、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傅冰生;廖汉星;彭丽君;宋江波;袁德安;张志江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2、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本人启动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 2021年05月20日 | 2023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 | 正常履行中 |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本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本人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4、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各项:(1)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自公司所获得薪酬(税后,下同)的20%;(2)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薪酬的50%;(3)本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5、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公司可将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责任。(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如拟减持股票,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2、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计算减持比例时,如果本人存在一致行动人,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应当合并计算。3、本人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 |||||
何志钊;赫涛 | 其他承诺 |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如拟减持股票,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2、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3、本人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创钰凯越;创钰铭晨;创钰铭恒;拓弘投资;创钰铭汇;创钰铭泰 | 其他承诺 |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司股份。(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如拟减持股票,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且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3、本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股份发行价格(如有除权除息等事项,则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促成发行人及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股份发行价格(如有除权除息等事项,则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傅冰生;高丽芳;黄剑波;姜永宏;廖汉星;彭丽君;宋江波;孙林;吴德军;徐锐杰;袁德安;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1、本人将依法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2、如果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因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4、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傅冰生;高丽芳;黄剑波;姜永宏;廖汉星;彭丽君;宋江波;孙林;吴德军;徐锐杰;袁德安;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1、持续提高主营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公司将在现有规划及政策支持下,持续整合业务资源,拓展行业品类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扩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综合竞争力。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5、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 |||||
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傅冰生;姜永宏;廖汉星;彭丽君;宋江波;孙林;吴德军;袁德安;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谨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息调整;3、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张志江 | 其他承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与股份购回有关的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购回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股票发行后至购回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购回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1年05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20年6月5日,公司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编号为“东自然出让(市场)合[2020]第070号”的《国有建 | 2020年06月05日 | 2020年6月5至2023年7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的工业用地27,186.45平方米,出让价款总额为2,243.00万元。根据出让合同,公司同意该地块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9,100.00元。出让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公司同意建设项目在2021年7月2日之前开工,在2023年7月2日之前竣工。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夏富彪;林嘉灿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年;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因申报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事项,聘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荐服务,聘请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22年度,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涉案总金额为797.66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涉案总金额为497.66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涉案总金额为3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案件尚未结案的涉案总金额为497.66万元,该等诉讼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高丽芳的配偶王开伟控制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 向关联方销售场地电动车、配件 | 销售场地电动车、配件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431.82 | 0.29% | - | 否 | 货币结算 | - | 2023年3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高丽芳的配偶王开伟担任监事的企业 | 向关联方销售场地电动车配件 | 销售场地电动车配件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1.47 | 0.03% | - | 否 | 货币结算 | - | ||
曾永华 | 其他关联自然人 | 公司作为承租方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和员工宿舍 | 租赁厂房和员工宿舍(租赁费、水电费)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约定 | 66.65 | 11.39% | - | 否 | 货币结算 | - | ||
合计 | -- | -- | 499.94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22,018.00 | 51,305.30 | 688,478.00 | 25,060.60 |
应收账款 |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299.00 | 15.01 | ||
其他应收款 | 曾永华 | 183,673.00 | 2,479.59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1,876.11 | 1,876.11 |
其他流动负债 |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243.89 | 243.89 |
其他应付款 |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4,500.00 | 4,5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曾永华 | 2,464,255.00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张志江、骆笑英 | 本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3-24 | 2031-3-23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本公司 | 130,000,000.00 | 2019-6-27 | 2029-6-26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本公司 | 50,000,000.00 | 2018-12-3 | 2026-12-2 | 是 |
骆笑英 | 本公司 | 8,288,600.00 | 2015-8-3 | 2025-8-2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本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3-1 | 2026-12-2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本公司 | 30,000,000.00 | 2017-1-5 | 2023-1-4 | 是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绿通科技 | 广东绿景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新建厂房) | 2021年02月24日 | 根据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15,488.13 | 否 | 无 | 正在履行中 | 2023年3月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443,799 | 100% | 52,443,799 | 1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2,443,799 | 100% | 52,443,799 | 1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8,056,417 | 34.43% | 18,056,417 | 34.4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4,387,382 | 65.57% | 34,387,382 | 65.5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2,443,799 | 100% | 52,443,799 | 1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63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注9)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志江 | 境内自然人 | 41.29% | 21,653,666 | 0 | 21,653,666 | 0 | 0 | |
创钰铭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7% | 3,862,705 | 0 | 3,862,705 | 0 | 0 | |
何志钊 | 境内自然人 | 6.08% | 3,190,000 | 0 | 3,190,000 | 0 | 0 | |
拓弘投资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7% | 2,133,000 | 0 | 2,133,000 | 0 | 0 | |
黄宜艳 | 境内自然人 | 4.06% | 2,130,000 | 0 | 2,130,000 | 0 | 0 | |
富腾投资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 | 1,838,140 | 0 | 1,838,140 | 0 | 0 | |
创钰铭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 | 1,836,000 | 0 | 1,836,000 | 0 | 0 | |
博信投资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3% | 1,800,000 | 0 | 1,800,000 | 0 | 0 | |
赫涛 | 境内自然人 | 3.37% | 1,766,667 | 0 | 1,766,667 | 0 | 0 | |
创钰铭汇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6% | 1,345,000 | 0 | 1,345,000 | 0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实际控制人张志江持有富腾投资合伙份额的32.88%;2、赫涛持有拓弘投资50%合伙份额;3、赫涛实际控制的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执行事务合伙人。4、创钰铭晨、拓弘投资、创钰铭恒、创钰铭汇互为一致行动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无 | 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 | 无 |
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志江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志江 | 本人 | 中国 | 否 |
骆笑英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志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骆笑英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华兴审字[2023]2300074001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夏富彪、林嘉灿 |
审计报告正文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通科技2022年
月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绿通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二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二十八)”。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70,965,655.05元,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对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2)获取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检查合同关键条款,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货签收单、销售发票、报关单、提单、银行单据等原始凭证,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分析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等;(
)选取重大客户进行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并选取样本向客户进行函证,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和交易实质;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确认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八)”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二)”。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92,487,227.78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898,917.99元。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较大,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①了解管理层与信用控制、账款回收和评估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风险特征;
③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获取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作出估计的依据,并复核其合理性;
④对于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运用重新计算审计程序,复核管理层按照预期损失模型计算的坏账准备是否准确;
⑤选取样本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对于未回函的余额执行替代程序。
四、其他信息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绿通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绿通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绿通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绿通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绿通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绿通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福州市 |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2,559,943.01 | 54,263,781.3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80,588,309.79 | 127,460,116.1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33,751.38 | 2,846,717.2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011,260.26 | 8,478,781.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3,702,608.16 | 153,443,005.04 |
合同资产 | 86,651.72 | 439,857.38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639,234.63 | 57,016,340.24 |
流动资产合计 | 529,821,758.95 | 403,948,599.1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1,820,191.69 | 136,060,443.75 |
在建工程 | 174,070,110.62 | 77,292,111.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00,273.06 | 5,354,530.53 |
无形资产 | 35,894,475.28 | 36,102,103.2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8,223.50 | 226,285.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98,030.24 | 2,113,048.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71,557.29 | 1,981,131.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8,962,861.68 | 259,129,653.91 |
资产总计 | 878,784,620.63 | 663,078,253.0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12,680.5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3,643,642.91 | 182,490,121.7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307,469.77 | 23,620,504.6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19,850.57 | 8,625,253.72 |
应交税费 | 8,707,109.02 | 6,720,812.42 |
其他应付款 | 21,776,798.57 | 41,497,007.6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1,668.04 | 3,725,657.74 |
其他流动负债 | 377,067.85 | 217,799.67 |
流动负债合计 | 180,723,606.73 | 276,909,838.2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19,043.21 | 1,710,711.2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6,521.0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55,564.30 | 1,710,711.26 |
负债合计 | 182,479,171.03 | 278,620,549.5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2,443,799.00 | 52,443,79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8,707,853.24 | 138,707,853.2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221,899.50 | 26,174,767.9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78,931,897.86 | 167,131,283.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6,305,449.60 | 384,457,703.51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6,305,449.60 | 384,457,703.5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78,784,620.63 | 663,078,253.04 |
法定代表人:张志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丽君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丽君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70,965,655.05 | 1,016,890,232.34 |
其中:营业收入 | 1,470,965,655.05 | 1,016,890,232.3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06,647,040.08 | 870,086,238.67 |
其中:营业成本 | 1,023,846,903.39 | 766,730,093.2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492,626.90 | 7,148,937.75 |
销售费用 | 25,650,186.53 | 25,769,779.98 |
管理费用 | 32,499,089.65 | 31,748,718.13 |
研发费用 | 46,755,282.13 | 33,550,480.08 |
财务费用 | -27,597,048.52 | 5,138,229.49 |
其中:利息费用 | 352,796.37 | 400,239.39 |
利息收入 | 846,908.07 | 174,925.71 |
加:其他收益 | 3,086,719.09 | 1,774,305.1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36,066.15 | -2,323,258.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87,596.26 | -3,580,597.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6,927.54 | -416,816.3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9,558,599.19 | 142,257,627.18 |
加:营业外收入 | 585,312.59 | 2,003,098.78 |
减:营业外支出 | 1,302,290.29 | 74,420.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8,841,621.49 | 144,186,305.66 |
减:所得税费用 | 46,993,875.40 | 16,948,553.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5.95 | 2.4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95 | 2.4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法定代表人:张志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丽君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丽君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51,615,864.80 | 1,007,074,948.1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1,086,293.39 | 39,713,016.7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76,515.16 | 4,826,492.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7,478,673.35 | 1,051,614,457.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43,842,954.38 | 795,333,492.5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4,609,471.59 | 88,813,495.3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101,977.95 | 21,977,911.3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160,861.60 | 40,572,105.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4,715,265.52 | 946,697,005.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763,407.83 | 104,917,452.3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9,800.00 | 150,522.1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800.00 | 150,522.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9,748,228.26 | 66,518,111.1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748,228.26 | 66,518,111.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678,428.26 | -66,367,589.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2,777.77 | 31,907,793.2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77,259.00 | 6,861,824.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00,036.77 | 58,769,617.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00,036.77 | -28,769,617.2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200,383.10 | -2,187,126.7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285,325.90 | 7,593,119.3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708,101.87 | 46,114,982.5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993,427.77 | 53,708,101.87 |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2,443,799.00 | 138,707,853.24 | 26,174,767.99 | 167,131,283.28 | 384,457,703.51 | 384,457,703.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43,799.00 | 138,707,853.24 | 26,174,767.99 | 167,131,283.28 | 384,457,703.51 | 384,457,703.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131.51 | 311,800,614.58 | 311,847,746.09 | 311,847,746.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1,847,746.09 | 311,847,746.09 | 311,847,746.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 | 47,131.51 | -47,131.51 |
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131.51 | -47,131.5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
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43,799.00 | 138,707,853.24 | 26,221,899.50 | 478,931,897.86 | 696,305,449.60 | 696,305,449.6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2,443,799.00 | 138,707,853.24 | 13,450,992.79 | 84,083,585.83 | 288,686,230.86 | 288,686,230.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 |
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43,799.00 | 138,707,853.24 | 13,450,992.79 | 84,083,585.83 | 288,686,230.86 | 288,686,230.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723,775.20 | 83,047,697.45 | 95,771,472.65 | 95,771,472.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7,237,752.05 | 127,237,752.05 | 127,237,752.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2,723,775.20 | -44,190,054.60 | -31,466,279.40 | -31,466,279.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723,775.20 | -12,723,775.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466,279.40 | -31,466,279.40 | -31,466,279.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 |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43,799.00 | 138,707,853.24 | 26,174,767.99 | 167,131,283.28 | 384,457,703.51 | 384,457,703.5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述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由张志江和何荣浩共同出资80万元成立,于2004年5月11日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3月4日,根据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张志江等4名发起人以其享有的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60,057,292.25元折合股份37,793,800股,每股面值1元,折合股本后的余额人民币22,263,492.25元作为资本公积。2016年3月11日,公司于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61591482T”的营业执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暨实收股本为人民币52,443,799.00元,总股本为52,443,799.00股。
2、注册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志江。
4、公司所属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公司经营范围
电动观光车、电动高尔夫球车、电动货车、电动消防车、电动巡逻车、电动打猎车、电动环卫车、电动运输车、电动老爷车、轮椅车、沙滩车及其配件、智能电动车(含无人驾驶技术)、电动搬运车、电动堆高车等生产、销售及其售后服务;加工:五金机械配件;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2023年4月25日。
7、报告期内,公司无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4)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2)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A、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B、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C、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作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作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参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5)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资产的种类,贷记“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其他综合收益”等科目;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当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等科目,贷记相应的资产科目,如“应收账款”等。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涉诉和有充分证据表明不会发生或已经发生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9、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涉诉和有充分证据表明不会发生或已经发生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10、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涉诉和有充分证据表明不会发生或已经发生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保证金、押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其他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值”。
13、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15、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6、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17项固定资产和第21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6-20年 | 5% | 4.75-15.83(%) |
机器设备(含模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设备)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1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20、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1.使用权资产的确认依据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减值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本公司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3)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2、长期资产减值”。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2、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公司对项目前期进行的前期调研和论证研究阶段费用支出计入研究阶段支出,在通过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论证后,并报公司批准立项后的支出即为开发支出。
22、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具体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厂区装修工程 | 直线法 | 5年 |
长期待摊费用的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25、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7、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8、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③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9、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场地电动车的销售。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主要销售场地电动车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合同,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境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在发货并获得客户确认收货后,公司确认收入。境外销售:公司主要采用FOB、CIF和C&F方式成交,少部分采用EXW方式成交。采用FOB、CIF和C&F交易方式出口的业务,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供货,公司在产品发出,办妥报关手续并取得海运提单或陆运运单等资料后确认收入;采用EXW方式交易的出口业务,公司在产品出库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并取得确认单据时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3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1、本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2、租赁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1、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2、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3、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就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2、长期资产减值”。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1)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2)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3)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
2022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服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公司出口自产产品增值税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22年度出口免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2、税收优惠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4401035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12月9日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9031”,有效期为三年。公司2022年度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末”指2022年
月
日,“期初”指2022年1月1日,“本期”指2022年度,“上期”指2021年度。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71,993,427.77 | 53,708,101.87 |
其他货币资金 | 566,515.24 | 555,679.49 |
合计 | 172,559,943.01 | 54,263,781.3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566,515.24 | 555,679.49 |
其他说明: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系用电保证金566,515.24元。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85,752.00 | 0.88% | 1,685,752.00 | 100.00% | 1,685,752.00 | 1.25% | 1,685,752.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801,475.78 | 99.12% | 10,213,165.99 | 5.35% | 180,588,309.79 | 132,787,869.11 | 98.75% | 5,327,753.01 | 4.01% | 127,460,116.10 |
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90,801,475.78 | 99.12% | 10,213,165.99 | 5.35% | 180,588,309.79 | 132,787,869.11 | 98.75% | 5,327,753.01 | 4.01% | 127,460,116.10 |
合计 | 192,487,227.78 | 100.00% | 11,898,917.99 | 6.18% | 180,588,309.79 | 134,473,621.11 | 100.00% | 7,013,505.01 | 5.22% | 127,460,116.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685,752.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州恒隆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 5,634.61 | 5,634.61 | 100.00% | 款项逾期未支付,公司已起诉 |
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355,304.39 | 355,304.39 | 100.00% | 款项逾期未支付,公司已起诉 |
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768,622.18 | 768,622.18 | 100.00% | 款项逾期未支付,公司已起诉 |
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556,190.82 | 556,190.82 | 100.00% | 款项逾期未支付,公司已起诉 |
合计 | 1,685,752.00 | 1,685,752.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213,165.9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9,862,598.56 | 9,531,102.45 | 5.02% |
1-2年 | 412,881.86 | 197,316.24 | 47.79% |
2-3年 | 192,940.63 | 156,937.91 | 81.34% |
3-4年 | 100,678.37 | 95,433.03 | 94.79% |
4-5年 | 116,556.36 | 116,556.36 | 100.00% |
5年以上 | 115,820.00 | 115,820.00 | 100.00% |
合计 | 190,801,475.78 | 10,213,165.9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9,862,598.56 |
1至2年 | 2,098,633.86 |
2至3年 | 192,940.63 |
3年以上 | 333,054.73 |
3至4年 | 100,678.37 |
4至5年 | 116,556.36 |
5年以上 | 115,820.00 |
合计 | 192,487,227.7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685,752.00 | 1,685,752.00 | ||||
账龄组合 | 5,327,753.01 | 5,132,059.24 | 246,646.26 | 10,213,165.99 | ||
合计 | 7,013,505.01 | 5,132,059.24 | 246,646.26 | 11,898,917.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应收账款核销金额 | 246,646.26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ICONEVLLC | 136,110,810.30 | 70.71% | 6,832,762.68 |
LVTONGUSAGOLFCARSLLC | 26,562,697.74 | 13.80% | 1,333,447.43 |
Matgrforengineeringandtrading | 8,904,588.98 | 4.63% | 447,010.37 |
ITALCARINDUSTRIALS.R.L. | 4,075,045.34 | 2.12% | 204,567.28 |
CAR4YOUCO.,LTD | 2,811,730.90 | 1.46% | 141,148.89 |
合计 | 178,464,873.26 | 92.72% |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233,751.38 | 100.00% | 2,846,717.26 | 100.00% |
合计 | 2,233,751.38 | 2,846,717.2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 430,699.68 | 19.28 |
中山市创固涂料有限公司 | 278,800.00 | 12.48 |
浙江埃科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20,754.72 | 9.88 |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12,656.91 | 9.52 |
广东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8.95 |
合计 | 1,342,911.31 | 60.11 |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011,260.26 | 8,478,781.75 |
合计 | 9,011,260.26 | 8,478,781.75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出口退税 | 7,800,429.83 | 7,193,570.58 |
保证金、押金 | 834,480.00 | 948,353.00 |
其他款项 | 397,945.14 | 354,445.97 |
合计 | 9,032,854.97 | 8,496,369.5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7,587.80 | 17,587.8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626.72 | 4,633.63 | 4,006.9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6,961.08 | 4,633.63 | 21,594.7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287,838.69 |
1至2年 | 596,636.28 |
2至3年 | 30,000.00 |
3年以上 | 118,380.00 |
3至4年 | 65,630.00 |
4至5年 | 0.00 |
5年以上 | 52,750.00 |
合计 | 9,032,854.97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
保证金、押金组合 | 12,802.78 | -869.71 | 11,933.07 | |||
其他款项组合 | 4,785.02 | 4,876.62 | 9,661.64 | |||
合计 | 17,587.80 | 4,006.91 | 21,594.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出口退税 | 出口退税 | 7,800,429.83 | 1年以内 | 86.36% | |
陈伦伦 | 保证金、押金 | 300,000.00 | 1-2年 | 3.32% | 3,390.00 |
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 | 保证金、押金 | 248,600.00 | 1-2年 | 2.75% | 2,809.18 |
限公司 | |||||
东莞市铭鑫机械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80,000.00 | 1年以内 | 0.89% | 904.00 |
磐安鑫轮工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46,336.28 | 1-2年 | 0.51% | 4,633.63 |
合计 | 8,475,366.11 | 93.83% | 11,736.81 |
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5,222,086.53 | 3,783,708.58 | 51,438,377.95 | 61,291,926.66 | 2,100,831.09 | 59,191,095.57 |
在产品 | 11,028,773.14 | 11,028,773.14 | 24,155,364.65 | 24,155,364.65 | ||
库存商品 | 62,524,949.46 | 1,413,945.16 | 61,111,004.30 | 38,940,125.60 | 1,327,320.16 | 37,612,805.44 |
发出商品 | 14,949,949.47 | 2,244,190.15 | 12,705,759.32 | 21,270,100.67 | 2,244,190.15 | 19,025,910.52 |
半成品 | 6,577,419.72 | 274,938.03 | 6,302,481.69 | 11,322,216.65 | 158,304.37 | 11,163,912.28 |
委托加工物资 | 1,116,211.76 | 1,116,211.76 | 2,293,916.58 | 2,293,916.58 | ||
合计 | 151,419,390.08 | 7,716,781.92 | 143,702,608.16 | 159,273,650.81 | 5,830,645.77 | 153,443,005.04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100,831.09 | 2,102,359.66 | 419,482.17 | 3,783,708.58 | ||
库存商品 | 1,327,320.16 | 814,708.83 | 728,083.83 | 1,413,945.16 | ||
半成品 | 158,304.37 | 163,280.33 | 46,646.67 | 274,938.03 | ||
发出商品 | 2,244,190.15 | 2,244,190.15 | ||||
合计 | 5,830,645.77 | 3,080,348.82 | 1,194,212.67 | 7,716,781.92 |
6、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91,231.54 | 4,579.82 | 86,651.72 | 456,473.00 | 16,615.62 | 439,857.38 |
合计 | 91,231.54 | 4,579.82 | 86,651.72 | 456,473.00 | 16,615.62 | 439,857.38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12,035.80 | 按组合计提 | ||
合计 | -12,035.80 | —— |
其他说明: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5,290,178.03 | 52,799,359.11 |
上市发行费用 | 6,349,056.60 | 4,216,981.13 |
合计 | 21,639,234.63 | 57,016,340.24 |
其他说明: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1,820,191.69 | 136,060,443.75 |
合计 | 131,820,191.69 | 136,060,443.7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构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6,362,018.88 | 56,061,781.53 | 3,058,934.21 | 3,418,349.13 | 208,901,083.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48,650.84 | 726,014.37 | 866,602.49 | 10,141,267.70 | |
(1)购置 | 8,548,650.84 | 726,014.37 | 516,602.49 | 9,791,267.7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50,000.00 | 350,000.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9,410.09 | 181,569.68 | 42,288.10 | 1,543,267.87 | |
(1)处 | 1,319,410.09 | 181,569.68 | 42,288.10 | 1,543,267.87 |
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46,362,018.88 | 63,291,022.28 | 3,603,378.90 | 4,242,663.52 | 217,499,083.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061,992.71 | 17,064,429.90 | 2,064,256.98 | 2,044,265.06 | 71,234,944.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01,020.97 | 6,372,069.93 | 218,701.18 | 507,511.67 | 13,599,303.75 |
(1)计提 | 6,501,020.97 | 6,372,069.93 | 218,701.18 | 507,511.67 | 13,599,303.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6,775.26 | 79,631.86 | 34,644.74 | 761,051.86 | |
(1)处置或报废 | 646,775.26 | 79,631.86 | 34,644.74 | 761,051.86 | |
4.期末余额 | 56,563,013.68 | 22,789,724.57 | 2,203,326.30 | 2,517,131.99 | 84,073,196.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05,695.35 | 1,605,695.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605,695.35 | 1,605,695.3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9,799,005.20 | 38,895,602.36 | 1,400,052.60 | 1,725,531.53 | 131,820,191.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300,026.17 | 37,391,656.28 | 994,677.23 | 1,374,084.07 | 136,060,443.7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2,312,820.52 | 1,009,765.67 | 825,980.77 | 477,074.08 | |
合计 | 2,312,820.52 | 1,009,765.67 | 825,980.77 | 477,074.08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467,131.23 | 临时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证 |
其他说明:
9、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4,070,110.62 | 77,292,111.27 |
合计 | 174,070,110.62 | 77,292,111.2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场地电动车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2,563,171.39 | 172,563,171.39 | 76,824,934.79 | 76,824,934.79 | ||
零星工程 | 1,506,939.23 | 1,506,939.23 | 467,176.48 | 467,176.48 | ||
合计 | 174,070,110.62 | 174,070,110.62 | 77,292,111.27 | 77,292,111.2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场地电动车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4,589,500.00 | 76,824,934.79 | 95,738,236.60 | 172,563,171.39 | 51.57% | 51.57% | 其他 | |||||
零星工程 | 467,176.48 | 2,135,602.02 | 350,000.00 | 745,839.27 | 1,506,939.23 | 其他 | ||||||
合计 | 334,589,500.00 | 77,292,111.27 | 97,873,838.62 | 350,000.00 | 745,839.27 | 174,070,110.62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0、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构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55,170.81 | 8,055,170.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74,557.86 | 6,174,557.86 | |
(1)处置 | 6,174,557.86 | 6,174,557.86 | |
4.期末余额 | 1,880,612.95 | 1,880,612.95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00,640.28 | 2,700,640.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2,950.69 | 1,932,950.69 | |
(1)计提 | 1,932,950.69 | 1,932,950.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53,251.08 | 4,353,251.08 | |
(1)处置 | 4,353,251.08 | 4,353,251.08 | |
4.期末余额 | 280,339.89 | 280,339.8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00,273.06 | 1,600,273.0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54,530.53 | 5,354,530.53 |
其他说明: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283,559.89 | 1,291,824.56 | 40,575,384.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0,618.03 | 770,618.03 | |
(1)购置 | 24,778.76 | 24,778.7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745,839.27 | 745,839.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283,559.89 | 2,062,442.59 | 41,346,002.4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29,530.41 | 343,750.83 | 4,473,281.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5,671.20 | 192,574.76 | 978,245.96 |
(1)计提 | 785,671.20 | 192,574.76 | 978,245.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915,201.61 | 536,325.59 | 5,451,527.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368,358.28 | 1,526,117.00 | 35,894,475.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154,029.48 | 948,073.73 | 36,102,103.2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区装修工程 | 226,285.50 | 118,062.00 | 108,223.50 | ||
合计 | 226,285.50 | 118,062.00 | 108,223.50 |
其他说明: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653,534.93 | 3,098,030.24 | 14,086,989.39 | 2,113,048.41 |
合计 | 20,653,534.93 | 3,098,030.24 | 14,086,989.39 | 2,113,048.4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910,140.63 | 136,521.09 | ||
合计 | 910,140.63 | 136,521.0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98,030.24 | 2,113,048.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6,521.09 |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建款 | 1,423,072.77 | 1,423,072.77 | 1,164,526.94 | 1,164,526.94 | ||
超一年的质保金 | 998,615.00 | 50,130.48 | 948,484.52 | 847,451.54 | 30,847.24 | 816,604.30 |
合计 | 2,421,687.77 | 50,130.48 | 2,371,557.29 | 2,011,978.48 | 30,847.24 | 1,981,131.24 |
其他说明:
1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 | 12,680.56 | |
合计 | 10,012,680.5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不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11,046,812.02 | 181,082,261.47 |
应付模具款 | 2,099,550.89 | 599,550.90 |
其他 | 497,280.00 | 808,309.42 |
合计 | 113,643,642.91 | 182,490,121.7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中不存在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1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7,307,469.77 | 23,620,504.68 |
合计 | 27,307,469.77 | 23,620,504.68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625,253.72 | 100,934,662.73 | 100,740,065.88 | 8,819,850.5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685,554.33 | 4,685,554.33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625,253.72 | 105,620,217.06 | 105,425,620.21 | 8,819,850.5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579,117.33 | 95,070,493.14 | 94,962,701.92 | 8,686,908.55 |
2、职工福利费 | 2,869,725.05 | 2,869,725.05 | ||
3、社会保险费 | 1,208,561.47 | 1,208,561.4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71,566.67 | 771,566.67 | ||
工伤保险费 | 218,716.68 | 218,716.68 | ||
生育保险费 | 218,278.12 | 218,278.12 | ||
4、住房公积金 | 1,188,611.00 | 1,090,579.00 | 98,032.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6,136.39 | 597,272.07 | 608,498.44 | 34,910.02 |
合计 | 8,625,253.72 | 100,934,662.73 | 100,740,065.88 | 8,819,850.5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585,493.82 | 4,585,493.82 | ||
2、失业保险费 | 100,060.51 | 100,060.51 | ||
合计 | 4,685,554.33 | 4,685,554.33 |
其他说明:
1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6,108,215.85 | 4,912,394.85 |
个人所得税 | 2,025,474.34 | 1,272,162.8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6,315.87 | 245,733.83 |
教育费附加 | 147,789.52 | 147,440.30 |
地方教育附加 | 98,526.35 | 98,293.53 |
印花税 | 76,508.56 | 38,588.40 |
环保税 | 4,278.53 | 6,198.68 |
合计 | 8,707,109.02 | 6,720,812.42 |
其他说明: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1,776,798.57 | 41,497,007.69 |
合计 | 21,776,798.57 | 41,497,007.69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52,833.41 | 335,743.70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3,790,612.52 | 28,314,392.39 |
应付费用 | 4,400,556.35 | 9,417,210.24 |
其他往来款 | 926,387.49 | 1,023,252.56 |
应付土地款 | 2,406,408.80 | 2,406,408.80 |
合计 | 21,776,798.57 | 41,497,007.69 |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东莞市财政局洪梅分局 | 2,406,408.80 | 尚未缴纳的土地费用 |
合计 | 2,406,408.80 |
其他说明: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1,668.04 | 3,725,657.74 |
合计 | 91,668.04 | 3,725,657.74 |
其他说明:
2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77,067.85 | 217,799.67 |
合计 | 377,067.85 | 217,799.6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合计
其他说明:
23、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 | 2,179,316.00 | 6,060,248.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减项以“-”号填列) | -468,604.75 | -623,879.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项以“-”号填列) | -91,668.04 | -3,725,657.74 |
合计 | 1,619,043.21 | 1,710,711.26 |
其他说明:
2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443,799.00 | 52,443,799.00 |
其他说明:
2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8,707,853.24 | 138,707,853.24 | ||
合计 | 138,707,853.24 | 138,707,853.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174,767.99 | 47,131.51 | 26,221,899.50 | |
合计 | 26,174,767.99 | 47,131.51 | 26,221,899.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7,131,283.28 | 84,083,585.8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7,131,283.28 | 84,083,585.8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7,131.51 | 12,723,775.20 |
分配普通股现金股利 | 31,466,279.4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8,931,897.86 | 167,131,283.28 |
2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69,143,921.58 | 1,023,846,903.39 | 1,014,999,146.64 | 766,730,093.24 |
其他业务 | 1,821,733.47 | 1,891,085.70 | ||
合计 | 1,470,965,655.05 | 1,023,846,903.39 | 1,016,890,232.34 | 766,730,093.2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主营业务 | 其他业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高尔夫球车 | 1,244,546,572.06 | 1,244,546,572.06 | |
观光车 | 107,247,808.20 | 107,247,808.20 | |
电动巡逻车 | 46,777,560.74 | 46,777,560.74 | |
电动货车 | 13,062,266.81 | 13,062,266.81 | |
配件 | 57,509,713.77 | 57,509,713.77 | |
其他 | 1,821,733.47 | 1,821,733.4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收入 | 110,223,268.42 | 1,821,733.47 | 112,045,001.89 |
境外收入 | 1,358,920,653.16 | 1,358,920,653.16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某一时点确认 | 1,469,143,921.58 | 1,821,733.47 | 1,470,965,655.05 |
合计 | 1,469,143,921.58 | 1,821,733.47 | 1,470,965,655.0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关于销售商品业务: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完成履约义务的时点确认收入,以发货并获得客户确认收货或办妥报关手续并取得海运提单或陆运运单等资料作为完成履约义务时点。
2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54,791.46 | 2,705,367.13 |
教育费附加 | 1,112,874.88 | 1,623,220.31 |
房产税 | 1,237,705.92 | 1,237,705.92 |
土地使用税 | 79,566.55 | 104,906.79 |
印花税 | 445,646.82 | 368,548.30 |
地方教育附加 | 741,916.59 | 1,082,146.85 |
环境保护税 | 20,124.68 | 27,042.45 |
合计 | 5,492,626.90 | 7,148,937.75 |
其他说明:
3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223,351.67 | 14,738,003.85 |
办公及差旅费 | 1,024,999.13 | 796,596.89 |
广告宣传费 | 1,002,153.04 | 978,729.75 |
市场开拓费 | 796,862.97 | 4,135,290.49 |
房屋租赁费 | 208,619.27 | 254,773.11 |
售后服务费 | 1,581,885.79 | 3,360,224.85 |
业务招待费 | 315,333.67 | 205,927.61 |
折旧及摊销 | 96,252.90 | 359,138.6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68,291.60 | 252,656.49 |
其他 | 1,232,436.49 | 688,438.25 |
合计 | 25,650,186.53 | 25,769,779.98 |
其他说明:
3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166,558.47 | 17,180,911.27 |
办公及差旅费 | 2,405,620.51 | 1,981,643.07 |
折旧及摊销 | 2,081,659.74 | 2,024,163.6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764,659.09 | 2,447,983.79 |
中介机构费 | 3,507,319.06 | 4,291,292.31 |
业务招待费 | 483,311.20 | 202,371.04 |
水电费 | 1,383,782.78 | 1,011,299.54 |
其他 | 1,706,178.80 | 2,609,053.45 |
合计 | 32,499,089.65 | 31,748,718.13 |
其他说明:
3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13,969,026.24 | 11,461,172.94 |
直接投入费用 | 25,206,104.05 | 17,007,860.66 |
折旧及摊销 | 1,191,978.39 | 1,207,891.63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5,916,303.09 | 3,409,511.05 |
其他相关费用 | 471,870.36 | 464,043.80 |
合计 | 46,755,282.13 | 33,550,480.08 |
其他说明:
3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29,793.21 | 185,431.44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23,003.16 | 214,807.95 |
减:利息收入 | 846,908.07 | 174,925.71 |
汇兑损益 | -27,483,546.70 | 4,587,876.47 |
手续费支出 | 380,609.88 | 325,039.34 |
合计 | -27,597,048.52 | 5,138,229.49 |
其他说明:
3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876,889.35 | 1,648,988.00 |
其他 | 209,829.74 | 125,317.13 |
合计 | 3,086,719.09 | 1,774,305.13 |
3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006.91 | -6,805.7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132,059.24 | -2,316,452.45 |
合计 | -5,136,066.15 | -2,323,258.18 |
其他说明:
3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080,348.82 | -3,548,650.90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035.80 | -1,098.93 |
十三、其他 | -19,283.24 | -30,847.24 |
合计 | -3,087,596.26 | -3,580,597.07 |
其他说明:
3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9,494.59 | -416,816.37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426,422.13 | |
合计 | 376,927.54 | -416,816.37 |
3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000,000.00 | ||
其他 | 585,312.59 | 3,098.78 | 585,312.59 |
合计 | 585,312.59 | 2,003,098.78 | 585,312.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项目经费 | 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奖励 | 奖励申报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3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30,000.00 | 130,000.00 | |
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 | 617,854.15 | 64,648.36 | 617,854.15 |
罚款、滞纳金及违约金 | 4,436.14 | 9,771.94 | 4,436.14 |
诉讼赔偿 | 550,000.00 | 550,000.00 | |
合计 | 1,302,290.29 | 74,420.30 | 1,302,290.29 |
其他说明:
4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7,842,336.14 | 17,248,400.0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48,460.74 | -299,846.43 |
合计 | 46,993,875.40 | 16,948,553.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58,841,621.4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3,826,243.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7,509.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2,597.24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6,972,474.14 |
所得税费用 | 46,993,875.40 |
其他说明:
4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957,193.35 | 3,917,751.00 |
利息收入 | 846,908.07 | 174,925.71 |
收到保证金 | 176,571.41 | 605,400.00 |
收到其他 | 795,842.33 | 128,415.91 |
合计 | 4,776,515.16 | 4,826,492.6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期间费用 | 52,755,698.13 | 38,931,739.00 |
银行手续费 | 380,609.88 | 325,039.34 |
支付的保证金 | 340,117.45 | 1,200,601.49 |
对外捐赠 | 130,000.00 | |
罚款、滞纳金及违约金 | 4,436.14 | 5,378.14 |
支付其他 | 550,000.00 | 109,347.85 |
合计 | 54,160,861.60 | 40,572,105.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 | 1,417,259.00 | 2,391,824.00 |
上市发行费用 | 2,260,000.00 | 4,470,000.00 |
合计 | 3,677,259.00 | 6,861,824.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11,847,746.09 | 127,237,752.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87,596.26 | 3,580,597.07 |
信用减值损失 | 5,136,066.15 | 2,323,258.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 13,599,303.75 | 12,592,606.28 |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932,950.69 | 2,700,640.28 |
无形资产摊销 | 978,245.96 | 906,925.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8,062.00 | 118,062.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6,927.54 | 416,816.3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7,854.15 | 64,648.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767,282.73 | 2,856,129.1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84,981.83 | -299,846.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6,521.0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60,048.06 | -57,308,266.1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433,022.93 | -73,925,088.8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777,935.59 | 83,663,846.56 |
其他 | -10,835.75 | -10,628.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763,407.83 | 104,917,452.3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1,993,427.77 | 53,708,101.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3,708,101.87 | 46,114,982.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285,325.90 | 7,593,119.37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1,993,427.77 | 53,708,101.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1,993,427.77 | 53,708,101.8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993,427.77 | 53,708,101.87 |
其他说明:
4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6,515.24 | 定期存款质押给东莞市供电局 |
合计 | 566,515.24 |
其他说明:
4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0,411,498.02 | ||
其中:美元 | 921,114.41 | 6.9646 | 6,415,193.42 |
欧元 | 538,375.11 | 7.4229 | 3,996,304.60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182,290,250.70 | ||
其中:美元 | 26,173,829.18 | 6.9646 | 182,290,250.70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4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 | 2,876,889.35 | 其他收益 | 2,876,889.35 |
与收益相关 | 80,304.00 | 财务费用 | 80,304.00 |
合计 | 2,957,193.35 | 2,957,193.35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对经营业绩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92.7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从而对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提前归还贷款、拓展新的融资渠道等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要求财务人员收到外汇后即时结汇,以规避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4、外币货币性项目”。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张志江。张志江直接持有公司
41.29%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1.1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2.44%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骆笑英为张志江之配偶,为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
0.61%股份。其他说明: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江波的堂兄宋兵兵控制的企业 |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高丽芳的配偶王开伟控制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高丽芳的配偶王开伟担任监事的企业 |
达辉家具(东莞)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何志钊间接持有该公司37.75%的股权 |
其他说明: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开拓服务 | 22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场地电动车、配件 | 4,318,206.25 | 3,396,204.50 |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场地电动车配件 | 14,689.42 | 1,722.14 |
合计 | 4,332,895.67 | 3,397,926.6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27,522.9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曾永华 | 租赁费、水 | 666,541.17 | 1,681,255.9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2021年
月
日,公司与曾永华签订《租赁合同书》,约定自2021年
月
日起承租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正尾地段望沙路洪梅段
号达辉工业园的C整栋厂房及宿舍楼第四层(以下简称“该处物业”,共计8,200平方米),租赁结束日为2022年
月
日。该处物业的所有权人为达辉家具(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辉家具”),且达辉家具同意曾永华将该处物业转租给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志钊间接持有达辉家具
37.75%的股份,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将该租赁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达辉家具(东莞)有限公司、曾永华与公司于2022年
月新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在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的租赁期限内,由于政府通知该物业所处地段已被划入拆迁计划,为补偿因租赁房产无法持续使用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搬迁费,曾永华同意调整租金,具体为:
2022年
月租金为
万元、2022年
月租金为
万元、2022年
月不再收取租金,且曾永华与公司签署的原《租赁合同书》(租赁期限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亦于2022年
月
日提前终止。另外,公司本期收到达辉家具(东莞)有限公司支付的设备及搬迁补偿金额合计347,904.00元。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电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志江、骆笑英 | 150,000,000.00 | 2021年03月24日 | 2031年03月23日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130,000,000.00 | 2019年06月27日 | 2029年06月26日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50,000,000.00 | 2018年12月03日 | 2026年12月02日 | 是 |
骆笑英 | 8,288,600.00 | 2015年08月03日 | 2025年08月02日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100,000,000.00 | 2017年03月01日 | 2026年12月02日 | 是 |
张志江、骆笑英 | 30,000,000.00 | 2017年01月05日 | 2023年01月04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670,319.35 | 15,827,082.97 |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22,018.00 | 51,305.30 | 688,478.00 | 25,060.60 |
应收账款 |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299.00 | 15.01 | ||
其他应收款 | 曾永华 | 183,673.00 | 2,479.59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1,876.11 | 1,876.11 |
其他流动负债 |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243.89 | 243.89 |
其他应付款 |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4,500.00 | 4,5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曾永华 | 2,464,255.00 |
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土地开发投资承诺
(1)承诺背景
2020年6月5日,公司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合编号为“东自然出让(市场)合【2020】第07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的工业用地27,186.45平方米,出让价款总额为2,243.00万元。
(2)承诺内容
根据出让合同,公司同意该地块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9,100.00元。出让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公司同意建设项目在2021年7月2日之前开工,在2023年7月2日之前竣工。
(3)违约责任
出让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①公司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退还除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
②公司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公司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约。
④公司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公司计划在该地块实施两项投资项目: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计划总投资27,912.6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546.30万元,合计计划总投资33,458.95万元。两项投资项目已于2021年5月17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公司预计能够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不需要计提违约金。
2、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上市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311.39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189.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121.43万元。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3年3月6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0.00 | 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62,940,419.1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33,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9.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2,940,419.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4,966,89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4,900,698股;本年度不送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其他说明
本公司主要销售场地电动车产品,不存在多种经营,也没有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分区域经营,故无报告分部。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6,927.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57,193.3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6,977.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3,236.90 | |
合计 | 2,223,906.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71% | 5.95 | 5.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30% | 5.90 | 5.9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