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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司代码:688382 公司简称:益方生物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4.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4.84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20.2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4.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49%。公司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代谢及自身性免疫等重大疾病领域,以解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理念,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新药研发项目稳步推进,优秀人才不断涌入,现金流情况良好,核心团队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创新药研发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报告期内,公司所有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公司产品管线BPI-D0316产品已完成了非小细胞肺癌一线、二线治疗的注册临床试验,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评中。预计获批后,合作方贝达药业将依托其在非小细胞肺癌赛道的商业化优势,布局BPI-D0316在一线和二线治疗销售市场。随着BPI-D0316进入商业化阶段,公司有望获得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2、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新药研发包括药物的新药发现、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及上市后研究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药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及后续的商业化推广也离不开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在研项目,仍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

3、核心竞争力风险

新药研发行业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商业化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等多个复杂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将面临一定的失败风险,无法保证每一个产品达到预期,研发进展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4、经营风险

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部分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雄厚的财务及其他资源,更强的技术实力,更灵活的定价,更高的知名度,更易让市场接受的营销策略以及成功将药物商业化的经验,并可能通过提高其产品品质或降低产品成本以更快适应新技术或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的临床阶段数个产品面临已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产品的竞争。

新药研发成功获批后,还需要经历市场拓展与学术推广,才能够更广泛地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尚未实现产品上市销售。公司暂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团队,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产品。

对于国内市场,产品上市后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及进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化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费用,将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对于国际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针对创新药产品的监管批准、定价及报销的法规差别较大。公司可能能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就新药上市取得监管批准,但上市后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价格管控,导致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委托第三方CMO完成临床及临床前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由于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药品生产进度和药品质量会受较多因素的影响,若CMO在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环节出现问题,公司将会面临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六、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陆

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1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益方生物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药监局、NMP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医保局国家医疗保障局
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RO合同研发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科学机构
DMPK药物代谢及药代动力学
ER雌激素受体,可与雌激素发生特异性结合而形成激素-受体复合物,引发基因调控机制,调节下游基因的转录;大多数乳腺癌表达雌激素受体,体内雌激素水平病理性上升刺激乳腺癌细胞增长的主要因素
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 III 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III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制度是指将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药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NDA新药上市申请
多中心临床试验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各中心同期开始与结束试验
关键性临床试验用于药品注册批准的临床试验,通常是一项III期临床试验或者经药品监管机构同意的II期临床试验
化疗化学药物治疗,通过使用化学治疗药物杀灭癌细胞达到治疗目的
一线治疗、一线用药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由专业的学会制定的对于初次确诊的疾病给予首选或标准的规范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
二线治疗、二线用药一线用药失败、毒性不能耐受、或者耐药致治疗效果不明显以后,再选择使用的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
香港益方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
上海益喜上海益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益穆上海益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AargletschersAargletschers Holdings Limited,YAOLIN WANG(王耀林)的个人独资企业
SynbridgeSynbridge Holdings Limited,YUEHENG JIANG(江岳恒)的个人独资企业
DomaheganDomahegan Holdings Limited,XING DAI(代星)的个人独资企业
开曼益方InventisBio Inc.
PFS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指从随机分组开始到首次记录到的肿瘤进展或任意原因引起死亡(如果受试者在疾病进展前死亡)所经历的时间
ORRObjective Response Rate,客观缓解率,即可评估肿瘤体积达到预先规定值并能维持最低时限要求的患者比例,包括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比例,不包括疾病稳定(SD)的病例。ORR作为直接衡量药物抗肿瘤活性的指标,常用于肿瘤新药在单臂试验中生存期的替代终点
DCRDisease Control Rate,疾病控制率,指可评估病灶缩小或稳定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主要针对实体瘤),包含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疾病稳定(SD)的患者比例
CRComplete Response,完全缓解,定义为患者体内无法检测到肿瘤
哌柏西利英文名为Palbociclib,商品名为爱博新(Ibrance)。是一种口服细胞周期素依赖性激酶(CDKs)4和6抑制剂。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埃克替尼盐酸埃克替尼是以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激酶为靶标的靶向抗癌药
CMCChemistry, 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s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益方生物
公司的外文名称InventisBio Co.,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InventisBi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YAO LIN WANG(王耀林)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 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 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203
公司网址www.inventisbio.com
电子信箱ir@inventisbio.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江岳恒(Yueheng Jiang)徐玲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 210 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 210 室
电话021-50778527021-50778527
传真021-50778527021-50778527
电子信箱ir@inventisbio.comir@inventisbio.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益方生物688382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朱伟、周琴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3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沁、褚晓佳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00不适用0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00不适用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485,014.66-357,911,474.59不适用-1,053,448,79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3,722,527.41-362,764,891.88不适用-211,837,99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894,087.23-252,066,024.95不适用-197,224,936.00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4,922,111.79685,029,725.40223.331,010,287,152.04
总资产2,341,609,014.39800,027,158.38192.691,056,976,094.0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5-0.78不适用-2.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5-0.78不适用-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5-0.79不适用-0.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63-42.22不适用-505.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65-42.80不适用-101.5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大,加快临床研发进度。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2022年7月公司发行新股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878,249.53-105,369,073.66-159,755,724.11-98,481,96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9,957,362.92-105,189,534.61-159,755,724.11-98,819,905.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873,889.37-78,951,240.41-151,886,400.26-146,182,557.1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2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4.8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88,652.01政府补助收入4,853,152.432,305,197.3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8,214.22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15,846.1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0,838,787.49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71,075.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9,539.05其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71,600.21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793,412,343.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37,512.754,853,417.29-841,610,798.1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涉及商业秘密等原因,对报告期内相关涉诉靶点进行豁免披露(详见公司公告:

2022-012)。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代谢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公司拥有一支全球化研发团队,具有行业领先的创新能力并拥有较高研发效率和多元化的商业化路径,长期专注主业发展,秉承“于民有益、治疗有方”的经营理念,稳步推动在研产品管线进度,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发展态势良好。

(一)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稳步推进在研项目

2022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共计研发投入4.61亿元,相较于2021年增长46.49%,稳步推进了产品管线的开发进度。目前,公司拥有1款处于NDA阶段的对外授权产品、4款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和多个临床前在研项目,其中3款产品已获准开展II期或III期临床试验。此外,公司的对外授权产品BPI-D0316(赛美纳)预计获批上市后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

1. 对外授权产品BPI-D0316(贝福替尼/赛美纳)

BPI-D031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用于治疗EGFR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BPI-D0316获准开展临床II期试验后,公司与贝达药业就BPI-D0316产品在合作区域内(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台湾地区)的研发和商业化达成合作。BPI-D0316已完成了二线治疗的II期注册临床试验,新药上市申请(NDA)于2021年3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受理,2022年12月已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要求补充递交了相关研究资料(贝达药业2022年12月20日公告),目前在CDE审评中。BPI-D0316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EGFR敏感突变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适应症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NDA于2023年1月获得NMPA受理(贝达药业2023年1月30日公告),目前也在CDE审评中。2022年12月,上海胸科医院陆舜教授在欧洲肿瘤内科学会亚洲峰会(ESMO Asia)以口头报告的形式首次披露了贝福替尼一线治疗适应症的临床数据,贝福替尼对照埃克替尼在治疗一线EGFR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三期注册临床试验中获得的主要终点中位PFS为22.1个月。此外,贝福替尼拟用于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IB-IIIB(T3N2M0)期非小细胞肺癌

术后辅助治疗(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IND)分别于2022年11月和2023年1月获得NMPA的受理和批准展开,并于2023年3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2.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1553

D-1553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KRAS G12C抑制剂,用于治疗带有KRAS 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多种癌症。D-1553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 G12C抑制剂,该产品亦在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了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2022年5月经CDE同意,D-1553在中国展开单药治疗KRAS G12C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单臂II期注册临床试验。2022年6月,D-1553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BTD)品种名单。目前D-1553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正处于临床II期试验阶段。2022年,D-1553的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2年美国癌症研究学会(AACR)会议壁报及2022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口头报告(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01)。

3.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0502

D-050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口服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E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乳腺癌。2021年10月,CDE同意D-0502开展在既往经治E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2022年9月,该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同时,D-0502正在中国和美国开展与CDK4/6抑制剂哌柏西利联合用药的国际多中心临床Ib期试验。

4.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0120

D-012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尿酸盐转运体1(URAT1)抑制剂,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及痛风。该产品已在中国和美国完成了多个临床I期试验,在中国进行的一项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于2022年9月入组首例受试者。

5.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2570

D-257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靶向TYK2的新型口服选择性抑制剂,用于治疗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根据临床前研究显示,D-2570可通过选择性结合TYK2假激酶域JH2,抑制TYK2激酶的活性,进而阻断TYK2依赖性的IFN-γ、IL-23和IL-12细胞因子信号传导介导的STAT蛋白的磷酸化,抑制炎症因子释放,参与免疫调节。2022年6月,D-2570获CDE批准开展I期临床试验。

6. 临床前产品

公司依托独立的自主研发体系持续开发包括针对激酶、肿瘤驱动基因、肿瘤免疫、合成致死通路等一系列临床前在研项目,临床前研究管线布局丰富。

(二) 把握注册制改革机遇,顺利完成科创板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注册制改革机遇,于2022年4月1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本次发行股份11,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46,630.1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2,153,369.82 元。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未来持续推进产品管线的研发和商业化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外创新药行业的市场地位及国际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 主要业务

益方生物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代谢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公司以解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理念,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持之以恒地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可负担的治疗方案。

公司凭借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方面的人才和技术,建立了靶点评估筛选平台、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平台、高通量药物设计和筛选平台、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药理药效平台,自主研发了一系列具有专利保护的创新型靶向药物,治疗领域覆盖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肿瘤,以及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等代谢疾病。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战略规划,推进产品产业化和商业化的进程,推进更多临床前在研候选化合物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持续丰富公司产品管线。

2、 主要产品进展

目前公司的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拥有全球知识产权,并与贝达药业、辉瑞公司、默沙东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达成业务合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管线的具体内容和研发进度如下:

药品作用靶点 /机理适应症研发阶段合作方
临床前 研究IND申请I期临床II期临床注册临床NDA申请
临床阶段产品
BPI-D0316 (甲磺酸贝福替尼)EGFR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中国)贝达药业
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中国)
D-1553KRAS G12C非小细胞肺癌(中国)
多种实体瘤(国际多中心)
多种实体瘤(中国,联用FAK抑制剂)
肺癌(国际多中心,联用PD-1)默沙东 公司
结直肠癌(国际多中心,联用西妥昔单抗)
D-0502ER乳腺癌(中国)
乳腺癌(国际多中心,单药和联用哌柏西利)
乳腺癌(中国,联用哌柏西利)辉瑞公司
D-0120URAT1高尿酸血症及痛风(中国)
药品作用靶点 /机理适应症研发阶段合作方
临床前 研究IND申请I期临床II期临床注册临床NDA申请
高尿酸血症及痛风(国际多中心,联用)
D-2570TYK2银屑病
临床前在研项目
激酶抑制剂肿瘤免疫
激酶抑制剂多种实体瘤
蛋白抑制剂肿瘤
未披露肿瘤
未披露未披露

(1). 对外授权产品BPI-D0316(贝福替尼/赛美纳)

BPI-D031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用于治疗EGFR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BPI-D0316的二线治疗适应症为既往使用EGFR抑制剂耐药后产生T790M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BPI-D0316的一线治疗适应症为既往未经治疗的EGFR敏感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BPI-D0316已完成了二线治疗的II期注册临床试验,新药上市申请(NDA)于2021年3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受理,并于2022年12月完成了补充资料的递交,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评中;BPI-D0316一线治疗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已于2022年完成,NDA于2023年1月获得NMPA受理。2022年12月,上海胸科医院陆舜教授在欧洲肿瘤内科学会亚洲峰会(ESMO Asia)以口头报告的形式首次披露贝福替尼(BPI-D0316)一线治疗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数据,其中贝福替尼对照埃克替尼在治疗一线EGFR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三期注册临床试验中获得了22.1个月的中位PFS数据,这也是目前公开报导的三代EGFR抑制剂当中最长的一线治疗PFS数据(奥希替尼18.9个月,阿美替尼 19.3个月,伏美替尼20.8个月(数据出处:奥希替尼,N Engl J Med. 2018 Jan 11; 378(2):113-125.doi:

10.1056/NEJMoa1713137. 阿美替尼, J Clin Oncol. 2022 Sep 20; 40(27):3162-3171. doi:

10.1200/JCO.21.02641. 伏美替尼, Lancet Respir Med. 2022 Nov;10(11):1019-1028. doi:

10.1016/S2213-2600(22)00168-0. 贝福替尼, ESMO 2022, Annals of Oncology (2022) 33(suppl_9): S1553-S1559. 10.1016/annonc/annonc1133.)。

此外,贝福替尼拟用于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IB-IIIB(T3N2M0)期非小细胞肺癌术后辅助治疗(术后辅助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IND)分别于2022年11月和2023年1月获得NMPA的受理和批准展开,并于2023年3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公司在BPI-D0316获准开展II期临床试验后,与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的研发和商业化达成了合作,由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针对应用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商业化、制造、使用、市场推广以及销售。公司期待凭借贝达药业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丰富的开发、市场拓展和销售经验,实现产品的商业价值。该合作模式有利于公司减少研发支出,同时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实现一定的现金流入,降低经营风险,确保产品商业化落地。

在学术成果方面,BPI-D0316在临床研究中取得了诸多阶段性成果,并在多个国际学术杂志上发表。2022年3月,BPI-D0316的I期临床研究成果发表在Oncologist;2022年10月,BPI-D0316的II期临床研究数据发表在Journal of Thoracic Oncology;2022年12月,陆舜教授在欧洲肿瘤内科学会亚洲峰会(ESMO Asia)以口头报告的形式公布了贝福替尼一线治疗临床数据。

(2).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1553(Garsorasib)

D-1553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KRAS G12C抑制剂,用于治疗带有KRAS 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多种癌症,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 G12C抑制剂,并在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了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据文献报道,KRAS G12C突变发生在约14%的非小细胞肺癌,约4%的结直肠癌以及约3%的胰腺癌患者中;在中国人群中,KRAS G12C突变发生在约4.3%的肺癌,约2.5%的结直肠癌患者以及约2.3%的胆管癌患者中。目前全球范围内获批上市的KRAS G12C抑制剂药物有安进公司的Lumakras(Sotorasib)和Mirati Therapeutics公司的Krazati(Adagrasib)。

D-1553在临床前研究中显示出优良的选择性及肿瘤抑制效果,D-1553生物利用度较高,血浆蛋白结合率较低,D-1553在人体血液中游离药物暴露量更高。D-1553于2022年5月获得了CDE同意,在中国开展单药治疗KRAS G12C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单臂II期注册临床试验。I期临床数据显示,D-1553在所有爬坡剂量中安全性耐受性良好,没有剂量限制性毒性,口服后吸收良好,血药浓度达到有效暴露量,在KRAS G12C突变阳性的肿瘤患者中观察到经影像学检查确认的客观缓解。陆舜教授在2022年8月世界肺癌大会(WCLC2022)中做了口头报告,在临床I期所有入组的79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不同剂量下均表现出了良好的耐受性,未发现剂量限制性毒性,也未发生与治疗药物相关的死亡事件,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与同类药物类似。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有剂量组的可评估患者中,客观缓解率(ORR)和疾病控制率(DCR)分别为40.5% [30/74]和91.9% [68/74]。在接受600 mg每日两次剂量的可评估患者中,ORR和DCR分别为38.7% [24/62]和90.3% [56/62],绝大多数客观缓解的患者仍在缓解状态。所有剂量组的可评估患者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为7.6月,由于多数患者未发生进展或死亡,仍在

组治疗,因此数据未完全成熟。同时,D-1553对有脑转移的患者也显示出初步的疗效,在3例脑部有可测量靶病灶的患者中,1例脑部病灶达到部分缓解,2例脑部病灶稳定。D-1553在国际多中心正在进行单药和联合用药在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以及结直肠癌等其他实体肿瘤中的临床研究,目前处于临床II期试验阶段。

在学术成果方面,D-1553在临床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多个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2022年4月,D-1553的两项Ⅰ期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2年美国癌症研究学会(AACR)的会议壁报;2022年8月,D-1553的临床研究成果入选2022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2022)报告,该研究的主要研究者上海市胸科医院的陆舜教授于该大会期间就D-1553的临床数据作了口头报告。

(3).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0502(Taragarestrant)

D-050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口服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E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乳腺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的2020年数据,乳腺癌在全球范围内已经超越肺癌成为第一大癌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提供的数据,在乳腺癌患者中,ER阳性、HER2阴性的患者约占乳腺癌患者总数的约75%。据《中国临床肿瘤协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2020版)》及《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临床实践指南(2020版)》数据显示,ER阳性乳腺癌患者通常采用内分泌治疗方法,包括芳香化酶抑制剂(AI)和SERD的单独使用或与CDK4/6抑制剂联用。至2022年底为止,由阿斯利康研发的氟维司群是全球范围内唯一获批上市的SERD靶向药,于2002年在美国获批,2010年在中国获批,通常是作为芳香化酶抑制剂(AI)治疗无效后的二线治疗,然而其肌肉注射的给药方式和低生物利用度限制了其在临床上的使用。

公司自主研发的口服SERD靶向药D-0502在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显示出优良的抗肿瘤活性及安全性。目前D-0502正在中国和美国同步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并已于2021年10月获得CDE同意在中国开展在E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与标准治疗进行头对头的注册III期临床试验。2022年9月,该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同时,D-0502正在美国、中国与辉瑞公司CDK4/6抑制剂哌柏西利进行联合用药的国际多中心Ib期临床试验。

根据现有临床试验数据显示,D-0502(400 mg剂量)在临床试验中初步展现出优良的临床获益率CBR=50.0%和疾病控制率DCR=70.0%,联合用药出现完全缓解(CR);在安全性方面,D-0502患者耐受性良好,常见副作用中没有出现若干同类在研产品产生的视力障碍和心跳过缓的副作用,也没有明显骨髓抑制作用,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在生物利用度方面,相比氟维司群和其他同类在研产品,D-0502具有较好的人体生物利用度。另外,D-0502与哌柏西利联用不存在叠加毒性。

(4).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0120

D-012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尿酸盐转运体1(URAT1)抑制剂,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及痛风。高尿酸血症指血液中尿酸水平过高导致的一种病症,为痛风发病的先导因素。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习惯的变化,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的患病率快速上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患病人数为9.3亿人,中国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患病人数为1.7亿人。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获批使用的URAT1抑制剂主要包括苯溴马隆、丙磺舒和雷西纳德。苯溴马隆在美国未获FDA批准上市,在欧洲上市后因肝脏毒性被撤市;丙磺舒在患者服用初期会显著增加肾脏中尿酸含量,增加肾结石和其他肾脏疾病的风险;雷西纳德2015年FDA获批上市后由于肾脏毒性被黑框警告,并于2019年撤市。因此,痛风患者对新型安全的促尿酸排泄药物有强烈的需求。

根据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显示,D-0120对URAT1的抑制作用较强,在人体给药后能显著降低血液中尿酸水平,并且治疗效果随剂量增加而增加。在I期临床试验中,D-0120产品单剂量从5 mg到40 mg的给药区间内在人体内显示出较好安全性和耐受性,提示治疗剂量窗口较大。在安全性方面,大多数与该产品相关的不良事件为1、2级,显示出良好安全性和耐受性;在有效性方面,IIa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出了优良的降尿酸效果,在每日给药4 mg剂量下患者的血尿酸达标率为80%。

另外,D-0120产品与非布司他的联合用药具有协同降尿酸作用,且联用效果比单药效果明显增强。值得一提的是,与非布司他的联合用药并未影响两种药物的血药浓度,没有增加毒性和副作用,因此显示出上述两种药物没有相互作用。目前D-0120正在中国进行一项多中心、随机、

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该试验于2022年9月入组首例受试者。同时,D-0120也于2023年4月在美国启动了II期临床试验。

(5). 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2570

D-257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靶向TYK2的新型口服选择性抑制剂,用于治疗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银屑病是一种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诱发的免疫介导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系统性疾病。随着对银屑病发病机制的深入研究,以银屑病分子为靶点的治疗药物已逐渐成熟并进入临床。TYK2是一种细胞内信号激酶,介导IL-12、IL-23的信号传导以及I型IFN驱动的应答,但不介导有其他激酶介导的细胞因子应答。因此,靶向TYK2的抑制剂可能通过不同的信号通路来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不良反应。2022年6月,D-2570获中国CDE批准,并于2022年8月启动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D-2570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以及食物对药代动力学影响。目前D-2570的I期临床试验仍在开展中,预计2023年第四季度启动针对银屑病的II期临床试验。根据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D-2570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较高,在大鼠中并未观察到与性别相关的PK参数差异,在多次给药后也未观察到D-2570的蓄积。D-2570在CD-1小鼠、比格犬和人血浆中均表现出中等程度的蛋白结合率,在SD大鼠血浆中表现出中到高程度的结合,且无明显浓度依赖性。D-2570为靶向TYK2假激酶结构域的新型抑制剂,可以避免产生与JAK1-3抑制剂相关的毒性。此外,与同类2023年在美国获批上市的氘可来昔替尼片(Deucravacitinib/Sotyktu)相比,D-2570对JAK1的选择性更好,预计在临床上会有更大的安全窗口。

(6). 临床前产品

公司依托独立的自主研发体系持续开发包括针对激酶、肿瘤驱动基因、肿瘤免疫、合成致死通路等一系列临床候选化合物,临床前研究管线布局丰富,持续研发能力强劲。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药物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通常新药研发流程分为以下阶段: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上市后研究。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涵盖整个新药研发全流程的研发体系,包括药物化学、计算机辅助设计、药理药效、药物代谢、化学生产控制(CMC)、临床研究、注册法规等各个职能,覆盖整个研究开发阶段。公司核心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部分工作外包于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临床前的部分药理药效及毒理实验、药物生产、临床试验及临床试验现场管理(SMO)等。

2、 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有产品上市,产品均属于在研状态。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根据临床试验的计划及进展进行采购的研发所用物料、临床试验用药等;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相关专业服务等,由公司在供应商名录中择优遴选。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临床前/临床CRO服务供应商以及CMO/CDMO供应商。为确保筛选到符合公司需求的供应商,并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临床合规部门已建立《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规范》及《供应商管理标准操作规范》,对公司各类研发相关采购及供应商进行了管理。

公司采购原则主要基于成本效益、质量、进度配合、公平竞争等因素的考量,非小额采购(大于20万元的采购)须向多家供应商发采购函进行询价和质量比较,在服务满足公司对质量和时间需求的前提下,按照质优价廉、同质价低的原则采购。公司向CRO供应商进行技术采购,是在自身对研发进行整体设计和把控、自主完成核心研发环节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核心及政策要求由具备相关资质机构完成的环节或事项,采取委外研究方式解决,委外内容均不涉及公司在研产品的核心技术。经过近20年的发展,CRO服务已成为较为成熟的临床试验业态,是新药研发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委外研究的环节或事项,在行业中有多家机构可以完成,每项服务的供应商选择均有可替代性。根据每项研究所需的服务内容,公司通常选择至少两家以上公司参

与竞标谈判,从中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公司委托研发服务的受托方较为分散,对CRO服务提供商的专业技术服务不存在技术依赖。

3、 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尚处于药物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由于当前阶段生产产品均为临床试验阶段使用的试验用药,公司基于成本效率优先的原则,根据临床试验研究计划安排生产计划,并委托第三方CDMO公司进行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公司与第三方CDMO公司签订了委托生产合同与质量协议,双方协议约定了在生产、检验、放行和运输过程中需执行的任务和履行的职责,确保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则》《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对药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4、 销售模式

作为一家专注于创新药研发的企业,公司在产品开发的全过程中,会及时评估各个产品管线的潜在商业机会,分析市场竞争环境,制定最佳的商业化方案,在产品上市前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均处于在研状态,尚未上市销售。基于创新药的患者群体、全球化的产品布局、市场竞争等因素的考量,公司计划采用授权合作与自主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产品的商业化活动。

(1). 授权合作模式(License-out)

授权合作是创新药领域常用的商业化模式,该合作模式通常约定“产品合作方”向“产品开发方”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并约定一定金额的里程碑费用(按产品研发或销售进展)以及未来的销售提成,“产品合作方”从而获得产品在某些国家或特定地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商业化权利。该模式有利于创新型医药企业,特别是专注于创新药研发的生物科技企业,专注于自身的核心研发工作,借助拥有渠道优势和商业化经验的合作伙伴来实现产品的最大商业价值,并可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入,是一种高效、互利、双赢的商业安排。在欧美等生物医药较为领先的市场,授权合作模式已经得到了较多的应用并为众多创新药公司带来了稳定持续的收入。纳斯达克上市的再生元(Regeneron)、安进公司(Amgen)、百济神州(BeiGene)等创新医药企业均存在授权合作业务,其中再生元2020年度来自Sanofi和Bayer的合作收入达23.73亿美元,占全年收入的比重达到27.92%。

就BPI-D0316产品,公司已与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台湾地区)达成授权合作。公司和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共同拥有BPI-D0316的相关中国专利及其申请权,贝达药业将在合作区域内针对应用领域负责BPI-D0316的销售,贝达药业将向公司支付技术入门费、里程碑款项(包括研发里程碑和销售里程碑)、销售提成费等款项。

公司其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D-0120、D-0502以及D-1553开展了国际性临床试验。对于产品的境外上市销售,公司将优先考虑采用授权合作或授权销售的模式,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与具备雄厚商业化能力的医药企业开展深入合作。

(2). 自主销售

随着公司开发更多产品进入商业化销售阶段,公司计划择机在中国境内筹建自主销售团队,招募在相关疾病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销售人员,开展包括市场推广、专家沟通、产品分销、商业运营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亦考虑与国内领先的医药生产企业或流通服务商进行合作,依托其专业化的市场推广服务和优势渠道资源协助产品的自主销售工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的新药研发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

医药市场概览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1,536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12,988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3.0%。目前全球医药市场主要由化学药和生物药两部分组成,化学药仍是全球医药市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20年全球化学药市

场规模达到10,009亿美元,占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的77.1%。预计到2025年,全球化学药市场将达到11,813亿美元,并于2030年达到13,010亿美元。

全球医药市场规模(2016-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中国经济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共同影响下,中国医药市场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3,294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4,480亿元,2016年至2020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2.2%。目前中国医药市场由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部分组成,其中化学药品市场是中国医药市场中最大的细分领域。2020年中国化学药市场规模达到7,085亿元,占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的48.9%。预计到2025年,中国化学药市场将达到9,752亿元,并于2030年达到11,438亿元。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2016-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肿瘤市场概览

受生活方式变迁、环境恶化及社会压力增大等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全球癌症年新增人数从2016年的1,721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929万人,复合年增长率为2.9%。预计2025年全球新发癌症人数将达到2,162万人,2030年达到2,404万人。

全球癌症年新发病例数(2016-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中国新发癌症病例增长率在过去5年中超过了全球同期水平,中国癌症新发病例数在2020年达到了457万人,2016年至202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0%,预计2025年中国新发癌症病例数将达到520万人,2030年增至581万人。

中国癌症年新发病例数(2016-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由于人种、生活方式、气候等因素的区别,全球、美国以及中国前十位发病率的癌症疾病谱结构不尽相同。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2020年全球预估有1,929万癌症新发病例以及960万例癌症相关的死亡。根据2020年的新增病例数排名,全球主要癌种为肺癌、乳腺癌和结直肠癌。在各类高发病率的癌种当中,乳腺癌、肺癌、结直肠癌位居前三。2020年全球有266万新增乳腺癌患者,221万新增肺癌患者和188万新增结直肠癌患者。

2020年全球前十大癌症新增发病人数

2020年全球前十大癌症死亡人数

数据来源:Globocan,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随着中国人均寿命延长,中国癌症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癌症新发患者人数将逐年增加。在各类高发病率的癌种当中,肺癌、胃癌、结肠癌、肝癌和甲状腺癌位居前五。2020年上述五类癌症的发病率合计占到中国癌症总体发病率的50%以上。中国不断增长的吸烟人数以及空气污染都是肺癌的风险因素,结直肠癌和食道癌的发病率上升主要与不健康的饮食习惯相关。

2020年中国前十大癌症新增发病人数

2020年中国前十大癌症死亡人数

数据来源:Globocan,NCCR,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从2016年到2020年,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937亿美元增长至1,503亿美元,分别占全球药物市场的8.1%和11.6%,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2.5%。市场规模的稳步增长与不断扩大的患病人群以及患者对创新疗法的支付能力上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预计全球抗肿瘤药市场在2030年达到4,825亿美元。

全球肿瘤药物市场(2016-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从2016年到2020年,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1,250亿元增长至1,97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12.1%。与此同时,抗肿瘤药物市场在整体药品市场的占比也从9.4%提升至13.6%。预计到2030年,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将达到6,831亿元。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2016-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代谢疾病市场概览

代谢是指食物在人体消化系统中分解为更基本的成分,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糖)和脂肪等。当这些生理机制出现问题的时候就会产生代谢疾病。代谢疾病既可以是遗传的,称为遗传性代谢缺陷,也可以后天获得。代谢疾病有多种类型,其中最常见的包括糖尿病、痛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

随着人们饮食结构的变化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我国糖尿病、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等代谢疾病患者人数不断上升并呈现出年轻化趋势,将进一步加重医疗费用负担。在过往五年中,中国代谢疾病的患病人数呈稳定增长趋势,例如2型糖尿病的患病人数由2015年的1.1亿人增长至2020年的1.3亿人,预期患病人数将保持增长,到2025年将达到1.5亿人,并于2035年达到1.9亿人。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的患病人数由2015年的1.3亿人增长至2020年的1.7亿人,预期患病人数将保持增长,到2025年将达到2.1亿人,并于2035年达到2.4亿人。人口老龄化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催生了不断扩大的代谢疾病患者群体,而早诊、早筛的推进也将进一步促进代谢疾病药物市场的发展。

自身免疫疾病市场概览

自身免疫病是机体免疫系统功能异常导致机体攻击自身组织的疾病。正常情况下,免疫系统仅对外来或者危险的物质有反应,而不会对自身组织的抗原出现反应。然而,有时候会出现免疫功能异常,把自身的组织当作外来的,而产生抗体(被称为自身抗体)或免疫细胞攻击自身的细胞或组织。这种反应被称为自身免疫反应,它导致炎症和组织损伤,这种反应可能会导致自身免疫病。自身免疫疾病,影响了大约5%-8%的世界人口,临床需求巨大。截至目前已发现了80多种自身免疫疾病,常见的包括银屑病、桥本甲状腺炎、炎症性肠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银屑病是一种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诱发的免疫介导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系统性疾病,典型临床表现为鳞屑性红斑或斑块,局限或广泛分布,无传染性,治疗困难,常罹患终身。目前全球获批上市的银屑病专科新药多达19款。经检索,2021年全球销售额TOP100药品中,批准治疗银屑病的产品多达13款(2021 TOP100上榜门槛17.53亿美元)。据IQVIA Forecast Link预测,2020年到2029年,全球银屑病药物市场规模将以年复合增长率(CAGR)3%增长达到335亿美元。全球银屑病患者约有1.25亿。据估计中国在2017年约有866万银屑病患者,较1990年的患病人数(445万)几乎翻了一倍。2017年,在中国新发病例约有114万,与1990年(约62.5

万)相比,发病人数增加了82.4%,发病率增加了28.6%。不断上升的患病率将继续驱动银屑病药物市场正增长。

(2)主要技术门槛

创新药物研发一般投资大、周期长且极具挑战,公司依托自主研发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能够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提升公司在研产品的成功率并且缩短药品研发周期。

针对已经科学验证的药物靶点,公司建立了多方位的评估筛选平台来选择成药性较高的研发项目,并在项目立项阶段充分考虑未来产品的市场及临床价值、竞争优势、成药概率以及化合物专利创造性等因素。公司通过研发团队资深的跨国公司药物设计经验、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高通量药物设计和筛选平台、自有的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建立了创新药研发设计平台。公司已建立自有的药理药效平台,包括临床前的药理药效评估,以及从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实验到临床的转化,从临床结果再指导临床前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研究。通过各种生物技术方法将临床前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同时通过临床试验的观察结果与数据分析帮助和指导生物标记物的进一步开发,更好的认识疾病、进行更优化的实验设计来促进基础研究和未来临床开发。

公司的化学合成工艺和制剂开发(CMC)团队具有多年跨国制药公司研发经验,凭借对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深入理解,设计最佳的原料药合成路线,降低生产成本和缩短进程,开发优化的制剂实现充分的药物暴露量,从而保障药效。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全球临床团队,搭建了高效的临床设计和开发平台,具备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等地的国际多中心临床开发能力。临床团队根据在研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分子特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诊疗情况和患者需求,借鉴同类靶标或同类适应症的临床数据,特异性地针对受试患者制定临床方案,合理地选择入排标准与试验终点,借助第三方机构高质量地完成患者招募并推进临床试验,实现了较高的临床开发效率。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益方生物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医药企业,秉承解决尚未得到满足的医疗需求、造福病人的理念,以研制出高质量的、中国创造且面向全球的创新药为己任,持之以恒地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

益方生物拥有一个具有丰富新药研发经验的团队,深耕肿瘤、代谢、自免等疾病的研究多年,对于相关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着较深刻的理解和视野,未来将继续注重新药的先进性、独特性和差异性研发;同时通过持续提升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完善从新药研发到生产及商业化的全产业链布局。

益方生物未来将持续关注患者基数较多、临床尚未满足的药物靶点。公司后续将充分利用自身在药物靶点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现有产品管线的临床开发进度,早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创新药物,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创新药行业的市场地位及国际竞争力。

截至本报告末,公司拥有1款处于NDA阶段的产品、4款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和多款临床前在研项目,其中3款产品已获准开展II期或III期临床试验,研发进度均位居各赛道全球或中国前列。此外,公司的对外授权产品BPI-D0316(贝福替尼)预计获批上市后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

更多关于公司临床在研产品情况请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2. 管线介绍及研发进展”。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 医药市场规模稳定增长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1,536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12,988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3.0%。目前全球医药市场主要由化学药和生物药两部分组成,化学药仍是全球医药市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20年全球化学药市

场规模达到10,009亿美元,占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的77.1%。预计到2025年,全球化学药市场将达到11,813亿美元,并于2030年达到13,010亿美元(资料来源:弗洛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中国经济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共同影响下,中国医药市场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3,294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4,480亿元,2016年至2020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2.2%。目前中国医药市场由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部分组成,其中化学药品市场是中国医药市场中最大的细分领域。2020年中国化学药市场规模达到7,085亿元,占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的48.9%。预计到2025年,中国化学药市场将达到9,752亿元,并于2030年达到11,438亿元(资料来源:弗洛斯特沙利文分析)。

(2).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医药创新

近年来国家在药品注册审批、药品价格改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行业整体监管逐步完善。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行业标准与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也为医药企业的经营发展创造了健康、良好的环境与制度保障。

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医药企业创新。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从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等多方面支持创新;2018年11月,CDE发布了《关于优化优先审评申请审核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政策的落地。相关政策鼓励国内医药企业创新的同时,也对国际医药公司创新药上市简化了行政审批,让医药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3).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开发方向

2021年11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以下简称“《临床研发指导原则》”),鼓励从“解决患者的需求”的角度出发,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试验设计提出建议,以期指导申请人在研发过程中,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从而促进抗肿瘤科学的有序开发。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聚焦于肿瘤、代谢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秉持以解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理念。在药物开发中始终与国际的标准和要求接轨,以患者需求为核心,采用了多种科学的研究工具指导药物开发的各环节的高效推进,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受试者的疗效权益和安全用药需求。公司在项目立项、临床试验设计等各个环节中遵循的理念方法和执行的标准均与《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的精神高度一致,且在研发立题和早期临床研究阶段、关键临床研究阶段的试验方案设计均与《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的建议和要求相符。

(4). 伴随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促进靶向药的应用

伴随诊断是一种体外诊断技术,是在用药之前对患者进行测试以确定患者对某种药物的反应(疗效、风险等),从而指导用药方案的一种检测技术。伴随诊断可以为特定患者找到最适合的药物,可以预测某种药物或治疗手段对该患者的副作用,还可以在治疗中进行检测,以便随时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正,以达到疗效最大化的目的。与靶向药市场配合的中国伴随诊断市场正在快速发展,肿瘤伴随诊断普及性不断提升。中国拥有700多家具备相应癌症诊断能力的三级甲等医院,越来越多的伴随诊断产品获得批准,将促进伴随诊断的高速发展,从而支持靶向药临床应用的快速扩大。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1). 公司的核心技术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药物的研发能力,公司依托自主研发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能够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提升公司在研产品的成功率并且缩短药品研发周期。

①靶点精准筛选

公司针对已经科学验证的药物靶点,建立了多方位的评估筛选平台来选择成药性较高的研发项目,并在项目立项阶段充分考虑未来产品的市场及临床价值、竞争优势、成药概率以及化合物专利创造性等因素。公司核心产品均为临床急需,药物靶点成熟但开发难度大的项目。

②药物分子设计

公司通过研发团队资深的跨国公司药物设计经验、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高通量药物设计和筛选平台、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提升了药物分子设计的成功率,进而减少了研发成本,缩短了研发周期。

公司核心研发团队平均拥有超过20年跨国制药公司主持新药研发和团队管理的丰富经验,包括多项临床前化合物的推进、临床产品和上市产品的开发,项目涵括肿瘤、心血管、炎症、代谢、神经系统和感染性疾病等领域。核心研发团队凭借着丰富的药物研发设计经验和建立的技术平台,能够较快启动立项、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等各项流程。

公司已建立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涵盖蛋白与小分子的共晶、蛋白质结构嵌入式模拟、三维形状匹配和二维配体吻合设计等领域。公司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一方面在理化特性设计方面拥有最新的量子力学、分子动力学和水分子地图等独特技术;另一方面利用自由能摄动技术精准预测化合物的药效,从而提高化合物的成药性。

公司已建立起自有的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药代动力学评估平台通过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的过程(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并运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药物在机体内的动态规律,判断药物在体内浓度的动态变化。公司利用人工智能平台,例如分子手印的大数据分析,对化合物的药代动力学进行预测,从而协助化合物的筛选工作。早期毒理评估平台通过评价包括全身毒性、遗传毒性、生殖/发育毒性和其他组织病理学发现,为企业研发的创新药物提供安全性评估。同时,公司拥有的人体有效剂量预测和药物毒性评估系统以帮助快速并高效地筛选临床候选化合物。

③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

公司已建立自有的药理药效平台,包括临床前的药理药效评估,以及从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实验到临床的转化,从临床结果再指导临床前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研究。通过各种生物技术方法将临床前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同时通过临床试验的观察结果与数据分析帮助和指导生物标记物的进一步开发,更好的认识疾病、进行更优化的实验设计来促进基础研究和未来临床开发,从而最终实现整体新药研发水平的提高,帮助患者解决健康问题。

④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

候选临床化合物的合成工艺以及制剂开发在药物研发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化学合成工艺直接影响候选药物生产成本及产品的质量,制剂开发则会影响药物在人体中的药代、药效和安全性,两者直接影响新药开发的整体进度。公司的化学合成工艺和制剂开发团队由一批有着多年跨国药企经验的资深科学家组成,凭借对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深入理解,设计出最佳的合成路线,减少开支和缩短进程,开发最优的制剂实现充分的药物暴露量,从而保障优良的药效。因此,公司的化学合成工艺和制剂开发团队保证了项目的质量和推进速度,帮助公司的新药产品开发进度位居各赛道前列。

⑤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全球临床团队,搭建了高效的临床设计和开发平台,具备国际多中心临床开发能力。临床团队根据在研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分子特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诊疗情况和患者需求,借鉴同类靶标或同类适应症的临床数据,特异性地针对受试患者制定临床方案,合理地选择入排标准与试验终点,借助第三方机构高质量地完成患者招募并推进临床试验,实现了较高的临床开发效率。

(2). 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技术指标、衡量标准具体如下:

核心 技术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靶点精准筛选1、公司跟踪并选择国际较前沿的生物靶点开发 2、针对开发难度大,但临床急需治疗药物的大适应症1、D-0120产品: ? D-0120是中国公司中第一个在美国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URAT1抑制剂,目前在国内已经进入临床IIb期,进度位居全国前列。 2、D-0502产品: ? 目前全球仅有一款口服SERD抑制剂Elacestrant于2023年1月被美国FDA批准上市;
核心 技术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3、公司多数核心产品开发进度位居第一梯队? 口服SERD靶向药的研发难度较高,公司通过对蛋白与小分子共晶结构的充分论证找到可以有效增加活性的研发方向,同时借助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和药代动力学模型,推算出导致SERD小分子在人体内代谢较快的可能位点,从而帮助解决口服SERD靶向药生物利用度较低的问题; ? D-0502是中国公司中第一个在美国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口服SERD抑制剂,目前单药在国内正在进行III期注册临床试验,进度在国内产品中居第一梯队。 3、D-1553产品: ? 公司启动项目时,尚未有KRAS G12C抑制剂上市; ? KRAS G12C研发难度较大,多年来被认为是“不可成药”的靶点; ? D-1553是中国公司中第一个在中国及美国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 G12C抑制剂,并单药正在中国开展II期注册临床试验研究中,进度在国内产品中居第一梯队。 4、BPI-D0316产品(已对外授权产品): ? 公司启动该项目时,尚未有第三代EGFR抑制剂获批上市; ? 目前已完成一线和二线治疗的注册临床试验,新药上市申请(NDA)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受理,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评中。
药物分子设计1、核心产品均为自主研发 2、在研产品展现出优良的效果及安全性1、D-0120产品: ? 临床前数据表明,D-0120对尿酸盐转运体1(URAT1)的抑制活性是同类药物雷西纳德的50-100倍,而且具有更好的选择性。目前临床研究剂量大大低于雷西纳德的上市剂量。 2、D-0502产品: ? 临床数据表明,与氟维司群及同类在研药物等报导数据相比,D-0502的人体内暴露量更高。在相同浓度下,D-0502对靶点的有效作用居在研药物公开报导数据前列;D-0502在临床试验中未发现心脏毒性和视觉障碍等公开报导的副作用。 3、D-1553产品: ? 临床前数据表明,与同类公开结构药物头对头相比,D-1553在动物药效模型上表现出更优的抑制肿瘤的效果。 4、BPI-D0316产品(已对外授权产品): ? 在药物分子设计上减少了吲哚氮去烷基化代谢物的生成,有效地降低了腹泻和皮疹的发生率; ? 在已完成的一线和二线治疗的注册临床试验中得到了目前公开报导的最长PFS数据。
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1、公司化合物进行了体外细胞活性测试1、D-0120产品: ? D-0120产品进行了URAT1筛选,并确认和进行更多脱靶筛查,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D-0120在大鼠体内的最大耐受剂量达到500 mg/kg,在狗体内的最大耐受剂量达到1,000
核心 技术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2、公司主要产品均找到或建立了正确评价化合物的动物药效模型mg/kg,预示D-0120在临床上会有较大的安全窗口。 2、D-0502产品: ? D-0502产品进行了MCF7细胞活性筛选,并应用了不同乳腺癌动物药效模型来评估临床候选化合物。公司验证了D-0502在动物乳腺癌模型上的良好药效,同时也验证了D-0502与CDK4/6抑制剂联合用药具有协同作用。该技术最终帮助确认D-0502为临床化合物。 3、D-1553产品: ? D-1553产品建立了高通量的H358细胞活性筛选,并建立了肺癌、直肠癌以及胰腺癌等动物药效模型。通过多个体内动物药效模型实验,发现D-1553单药对肺癌和直肠癌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同时还发现D-1553与SHP2、MEK等抑制剂组合具有协同作用,为临床方案的设计奠定了基础。 4、BPI-D0316产品(已对外授权产品): ? BPI-D0316产品进行了高通量的细胞活性筛选,通过PK进行低选择性代谢物的分析,并应用了多种非小细胞肺癌动物药效模型来评估临床候选化合物。验证了BPI-D0316在动物肺癌模型上都具有良好的药效,进一步确认BPI-D0316为临床化合物。
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1、公司核心化合物均找到稳定的盐型和晶型 2、CMC的合成与开发技术帮助降低最终药品生产成本1、D-0120产品: ? 开发了稳定的盐型和晶型; ? 将D-0120产品的原料药(API)的生产合成步骤缩减到“三步合成”,较短的合成步骤可以降低药品的生产成本,为将来商业化的成本控制奠定了好的基础。 2、D-0502产品: ? 开发了稳定的盐型和晶型; ? 制剂开发采用了增溶技术,改进了体外溶出和体内生物利用度,提高了药物疗效。 3、D-1553产品: ? 开发了稳定的盐型和晶型; ? D-1553在分子设计中避免了阻转异构体的产生,为原料药(API)的生产带来了便利,避免了使用手性拆分技术来纯化分离并丢弃不需要的另外一半阻转异构体,帮助降低药品的生产成本。 4、BPI-D0316产品(已对外授权产品): ? 开发了稳定的盐型和晶型; ? 优化了原料药(API)合成当中关键步骤的合成工艺,降低了固体废渣的产生,简化了生产操作。
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1、公司针对不同主要产品或适应症采取差异性的临床试验方案,及多个阶段融合的试验设计,临床试验快速推进1、D-0120产品: ? 试验设计中采用单剂量和多剂量快速评估的策略,避免了可能重复的药代药效临床试验,缩短了I期临床的时间。采用适应性设计,将I期和II期临床试验有效结合,完成了多个队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 2、D-0502产品: ? 公司采用在中国与美国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策略,其中美国与中国的桥接,缩短了临床试验的时间,也有助于D-0502产品未来全球申报; ? D-0502产品在临床试验初期采用单药与联合用药的多种给
核心 技术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2、多个在研产品已开展了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的临床方案设计,为后续的临床适应症开发和扩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D-1553产品: ? D-1553产品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多地区进行临床试验,有助于D-1553产品未来在全球申报,并且在临床试验初期就采用单药与联合用药的多种给药方案的设计,为后续的临床适应症开发和扩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有利于未来的商业化布局。 ? D-1553在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中获得了突破性疗法认证,并且经CDE同意展开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单臂II期注册试验,缩短了产品预计上市的时间。

(3). 公司核心技术的技术创新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靶点的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合成及制剂开发、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涉及新药开发及临床研究等多个领域。虽然新药研发及临床研究涉及的主要方法、策略等被广泛使用,但公司核心技术是基于研发团队在新药研发领域的丰富经验,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积累出的专有技术,具有机密性、私有性等特点,并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

公司的技术创新、改进之处,公司核心技术平台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竞争优劣势以及对产品研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具体如下:

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改进之处竞争优劣势对于产品研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

靶点精准筛选

靶点精准筛选充分利用自身的科学团队的优势,挑战市场需求大但研发难度较大和门槛较高的项目选择门槛较高、竞争对手相对较少的赛道,有利于未来产品的商业化空间 难度较大,对研发团队能力要求较高已开发出的5个临床阶段产品均为存在未满足临床需求,已验证药物靶点但开发难度较大的项目

药物分子设计

药物分子设计除了资深的药物设计团队,公司建立了综合的药物开发平台,包括1)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涵盖蛋白与小分子的共晶、蛋白质结构嵌入式模拟、三维形状匹配和二维配体吻合设计等领域;2)高通量筛选(HTS)平台;3)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提高药物分子设计的质量和成药性 缩短药物研发的周期 针对治疗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的靶向药,尿酸盐转运体1(URAT1)抑制剂D-0120已在中国和美国进行了多个I期临床试验,现阶段中国临床试验已进入临床IIb期; 针对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口服SERD D-0502正在中国和美国同步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并已于2021年10月获得CDE同意开展单药III期注册临床试验; 针对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其他多种癌症的靶向药,KRAS G12C抑制剂D-1553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 G12C抑制剂。D-1553已获CDE同意正在中国进行单药治疗KRAS G12C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单臂II期注册临床试验,并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D-1553的国
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改进之处竞争优劣势对于产品研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

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正处于临床II期试验阶段;

主要临床产品在化合物被发现阶段的平均研发时间不到两年

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正处于临床II期试验阶段;

主要临床产品在化合物被发现阶段的平均研发时间不到两年

药理药效及转化医

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已建立自有的药理药效平台,包括临床前的药理药效评估,以及从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实验到临床的转化,从临床结果再指导临床前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研究更加准确的评价化合物的体外和体内活性 扩展临床不同适应症的范围 提高成药性,缩短药物研发的周期经过药理药效平台评估,D-0502产品在乳腺癌模型上不仅在表现出良好的单药疗效,而且证实了与CDK4/6抑制剂组合用药会产生协同作用; 经过药理药效平台评估,D-1553产品对KRAS G12C阳性突变的肺癌有较好的药效,而且对结直肠癌、胰腺癌等实体瘤也表现出较好的肿瘤抑制效果

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

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CMC核心团队拥有多年跨国公司经验,主持过多个药物的开发工作,并已建立自有的工艺和制剂开发团队缩短药物CMC开发周期,加快化合物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降低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生产成本 保证CMC合规性每个主要产品在IND时,化学工艺和制剂开发及生产的平均时间不到一年; 主要产品在NMPA和FDA的IND申请时都一次通过,缩短了IND申报的时间

临床方案设计及开

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临床团队在中美两地进行布局,核心成员有多个产品在中国及美国临床及注册上市的成功经验; 与全球化的CRO深度合作,确保临床试验的高效进行优化试验设计,缩短临床试验的时间 快速启动临床试验、高效进行临床方案设计和实施 合理利用CDE及FDA政策,高效进行产品申报D-0120、D-0502及D-1553产品均为中美双报,同时在中国及美国进行临床试验,并进行了单药及联合用药的试验探索,实现临床开发的差异化竞争; D-0502经I期研究后直接进入III期注册临床试验,缩短了临床开发的时间; D-1553成功获得CDE突破性疗法的认可,并进入II期注册临床试验,加速了产品的研发进程

综上所述,基于核心研发团队对靶点的精准筛选技术、药物分子设计技术、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技术、化学工艺合成及制剂开发技术、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技术的理解及创新,公司在主要产品的研发过程中充分利用相关核心技术,使得公司的主要产品均保持着一定的研发优势。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现有产品管线的临床开发进度,具体研发成果如下:

(1)2022年3月,BPI-D0316的I期临床研究成功发表在Oncologist上,该研究针对既往接受过EGFR-TKI治疗进展的携带EGFR T790M突变的局部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研究结果表明,BPI-D0316是安全、可耐受且有效的。2022年10月,BPI-D0316的Ⅱ期临床研究成功发表在Journal of Thoracic Oncology上,研究结果表明75-100mg BPI-D0316对具有T790M 突变且对第一代或第二代EGFR TKI耐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具有令人满意的疗

效和可控的毒性。2022年12月,陆舜教授在欧洲肿瘤内科学会亚洲峰会(ESMO Asia)以口头报告的形式公布了BPI-D0316(贝福替尼)一线治疗的临床数据。

(2)2022年9月,D-0120完成一项正在中国进行的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的首例受试者入组。

(3)2022年9月,D-0502完成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的首例受试者入组。

(4)2022年5月,D-1553获得CDE同意在中国开展单药治疗KRAS G12C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单臂II期注册临床试验;2022年6月,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D-1553的临床研究结果入选2022年美国癌症研究学会(AACR)会议壁报及2022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口头报告。

(5)2022年6月,D-2570获中国CDE批准,开展I期临床试验。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发明专利19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75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91926575
实用新型专利0000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21104413
合计602930988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6,148.9131,503.7346.49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6,148.9131,503.7346.4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注:公司主要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具有参考性。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不断推进、研发项目数量不断增长以及研发团队规模的不断扩大,临床试验费、临床前试验费、职工薪酬、相关材料费用等相关费用大幅上升。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 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D-0120100,000.001,872.5417,972.46正在中国进行一项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于2022年9月入组首例受试者新药获批上市靶向尿酸盐转运体1 (URAT1)的抑制剂适应症:高尿酸血症、痛风
2D-0502120,000.009,171.6445,531.15已获中国CDE批准,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新药获批上市口服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适应症:ER+,HER2-乳腺癌
3D-1553180,000.0021,463.9363,717.29在中国的单药治疗KRAS G12C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关键单臂II期临床试验获得CDE同意。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正处于临床II期试验阶段新药获批上市国内首个自主研发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 G12C抑制剂适应症:KRAS G12C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4D-25708,969.811,629.833,032.81已获中国CDE批准,开展I期临床试验新药获批上市选择性TYK2抑制剂适应症:银屑病
合计/408,969.8134,137.94130,253.71////

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临床在研项目的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投入和未来三年预计可能发生的研发费用之和。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20714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93.2490.32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0,989.797,449.36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53.0953.21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22
硕士研究生73
本科99
专科13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86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91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22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7
60岁及以上1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卓越的一站式创新药研发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效率

公司拥有一站式的自主研发体系,涵盖靶点筛选、临床前药物研发、CMC及临床开发等阶段,能够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提升公司在研产品的成功率并且缩短药品研发周期。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肿瘤、代谢疾病、自身免疫疾病等治疗领域。

公司在上海、北京、美国建立了研发中心,研发团队中拥有多位海归博士,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国际视野。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将5个小分子化合物从源头自主发现推进至临床研究阶段,分别是BPI-D0316、D-0120、D-0502、D-1553和D-2570,其中已有1款处于NDA阶段。较高的研发效率得益于公司一站式的自主研发平台。

2. 具备竞争力的产品管线

公司在靶点筛选方面,关注具有较大患者人群,以及临床需求尚未得到满足的治疗领域。通过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等方式提速开发速度,目前拥有多个进展前列的临床管线产品。

公司的已对外授权产品,第三代EGFR抑制剂BPI-D0316安全性及有效性良好,BPI-D0316的药化设计有效降低了BPI-D0316吲哚氮去烷基化活性代谢产物的发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BPI-

D0316的腹泻副作用发生率明显降低。已完成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和二线治疗的注册临床试验,新药上市申请(NDA)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受理,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评中。

KRAS G12C靶点的基因突变存在于多种肿瘤中,并在肿瘤细胞的增殖生长中起重要作用,公司的KRAS G12C抑制剂D-1553有望应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多种癌症,其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均体现出较好的安全性。D-1553生物利用度较高,血浆蛋白结合率低。2022年5月,CDE同意D-1553在中国开展单药治疗KRAS G12C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关键单臂II期临床试验;2022年6月,D-1553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D-1553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目前处于临床II期试验阶段。与现有市场上需要肌肉注射的SERD靶向药氟维司群相比,公司的SERD靶向药D-0502采用口服给药,便捷性和依从性更好。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显示,D-0502生物利用度较高,对雌激素依赖的肿瘤细胞增殖的抑制活性(IC50)和人体内的暴露量(AUC)均高于绝大多数竞品。2021年10月,中国CDE基于I期临床试验数据情况,同意D-0502直接开展单药III期注册临床试验。2022年9月,该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治疗市场目前已上市药物长期服用均存在较高的不良反应率,主要药物非布司他和雷西纳德均被美国FDA给予黑框警告,存在较大的未被满足临床需求。临床数据显示,公司URAT1抑制剂D-0120在4mg的剂量下即可达到200mg同类产品雷西纳德的降尿酸效果,有望提供一种高效且安全的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治疗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D-0120临床试验处于稳步推进中,其中正在中国进行的一项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于2022年9月入组首例受试者。

D-257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靶向TYK2的新型口服选择性抑制剂,用于治疗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D-2570通过选择性结合TYK2假激酶域JH2,抑制TYK2激酶的活性,进而阻断TYK2依赖性的细胞因子信号传导介导的STAT蛋白的磷酸化,抑制炎症因子释放,参与免疫调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D-2570对JAK1的选择性更好,因此在临床上会有更大的安全窗口。2022年6月,D-2570获CDE批准开展I期临床试验。

公司的产品管线均拥有全球权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获得形成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要产品的75项境内外发明专利(其中2项专利由公司与贝达药业共同持有)。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有利于公司保持国际竞争力。

3. 核心技术人员学术背景及研发实力突出

公司的研发负责人员均在跨国制药公司工作多年,对于药物的研发具备相应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共207名,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93.24%,其中22人拥有博士学位、73人拥有硕士学位。

公司核心研发团队平均拥有超过20年跨国制药公司主持新药研发和团队管理的丰富经验,具体由王耀林(Yaolin Wang)博士、江岳恒(Yueheng Jiang)博士、代星(Xing Dai)博士、张灵(Ling Zhang)博士等组成。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技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领域涵盖新药研发的各个环节,包括疾病机理研究、靶点鉴别与确证、化合物筛选和药化结构优化、原料药和制剂工艺开发以及临床研究和药品注册,保证了公司新药研发的进程持续高效推进。

4. 广泛的全球临床合作网络和极强的临床开发能力

公司临床开发团队由首席医学官张灵(Ling Zhang)博士领导,他拥有超过20年肿瘤新药临床研究经验,先后担任强生、赛诺菲、默沙东、新基、第一三共等多家跨国制药企业临床高管。完整的临床开发团队奠定了公司较高效的临床推进能力,D-1553自获得临床批件起,不到2年进入关键注册性临床试验,较好体现了公司的临床和注册法规团队综合开发能力。

公司与国内多家三甲医疗机构、全球多个大型医学中心和众多临床专家开展了广泛、紧密的临床试验合作。这为公司全球化、高质量的产品管线临床开发打下了扎实基础。同时,公司与全球头部临床研发外包服务公司(CRO)建立了良好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公司临床开发网络力量,确保产品管线临床试验高效、有序推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创新药研发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报告期内,公司所有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公司产品管线BPI-D0316产品已完成了非小细胞肺癌一线、二线治疗的注册临床试验,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评中。预计获批后,合作方贝达药业将依托其在非小细胞肺癌赛道的商业化优势,布局BPI-D0316在一线和二线治疗销售市场。随着BPI-D0316进入商业化阶段,公司有望获得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新药研发包括药物的新药发现、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及上市后研究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药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及后续的商业化推广也离不开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在研项目,仍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新药研发行业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商业化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等多个复杂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将面临一定的失败风险,无法保证每一个产品达到预期,研发进展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部分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雄厚的财务及其他资源,更强的技术实力,更灵活的定价和更优的营销策略,以及成功将药物商业化的经验,并可能通过提高其产品品质或降低产品成本以更快适应新技术或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的临床阶段数个产品面临已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产品的竞争。

新药研发成功获批后,还需要经历市场拓展与学术推广,才能够更广泛地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尚未实现产品上市销售。公司暂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团队,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产品。对于国内市场,产品上市后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及进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化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费用,将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对于国际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针对创新药产品的监管批准、定价及报销的法规差别较大。公司可能能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就新药上市取得监管批准,但上市后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价格管控,导致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委托第三方CMO完成临床及临床前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由于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药品生产进度和药品质量会受较多因素的影响,若CMO在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环节出现问题,公司将会面临药品供应和质量控制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研药物产生销售收入前,需要在临床前研发、临床试验研究、监管审批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2020、2021和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722.49万元、-25,206.60万元和-47,689.41万元。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将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①临床试验的进度、时机、范围及成本,包括已计划及潜在未来临床试验能否及时招募到患者;②在研药品监管审批的结果、时机及成本;③尚未获得许可证及处于开发阶段的在研药品的数量及特征;④在研药品经批准上市销售之后,市场推广及销售成本;⑤潜在未来合作、特许经营或其他安排的条款及时机;⑥员工数量增长及相关成本等。如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或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维持营运支出,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影响在研药品的商业化进度,从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在美国、澳大利亚及韩国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涉及海外经营的情形,通过多种货币产生开支。因此,公司的现金流量会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面临外汇风险。公司进行临床试验所在国家的货币价值的波动可能对研发成本产生负面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受到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等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难以实现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应行业政策的目标平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行业和政策风险,公司将及时顺应外部政策变化,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的进程,以持续创新和研发具有稀缺性和竞争力的产品管线应对挑战。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美国设有子公司,在美国、澳大利亚及日本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涉及海外经营的情形。由于海外市场区域广阔,各地的法律、政治经济局势各不相同,公司经营涉及的法律、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公司的海外经营成果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对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个方面。若公司无法为在研药品取得及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从而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有:

1、上海倍而达药业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权纠纷

(1)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上海倍而达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倍而达”)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公司、贝达药业提起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上海倍而达诉称,公司和贝达药业以非法手段不正当地获得其技术,并擅自就相关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申请号为201910491253.6、发明

名称为“嘧啶或吡啶类化合物、其制备方法和医药用途”的发明专利申请(简称“涉案专利申请”)。上海倍而达要求确认涉案专利申请及后续获得授权后的发明专利归其所有,并要求公司和贝达药业配合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变更手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3月18日向公司发出《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传票》,要求就该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庭前会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案件尚未排期开庭。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聘请的诉讼律师的专项说明,该涉案专利申请涉及一种可以对EGFR蛋白酶的变异形态产生抑制作用的化合物。BPI-D0316并不落入涉案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因此,即使法院支持上海倍而达的诉讼请求,确认涉案专利申请归上海倍而达所有,也不应影响公司的上述在研产品的上市和销售,亦不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美国倍而达商业秘密纠纷

(1)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Beta Pharma Inc.(简称“美国倍而达”)在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对公司、江岳恒(Yueheng Jiang)和律师 Wansheng Liu提起了民事诉讼(编号为 3:21-cv-05103-BRM-ZNQ)。与公司及江岳恒(Yueheng Jiang)相关的诉讼理由包括联邦《保护商业秘密法》和《新泽西州商业秘密法》项下的商业秘密盗窃,以及与美国倍而达声称的保密和专有的 BPI-7711 化合物相关的商业秘密盗用、对于违反受托义务的协助和教唆、不当得利、不正当竞争、民事共谋。

公司及江岳恒(Yueheng Jiang)于2021年7月通过其聘请的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提出了驳回动议,请求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驳回美国倍而达的诉讼请求,2022年12月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的法官初步批准了公司的驳回动议(ECF第12、22号),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允许美国倍而达在30天内提出修改后的诉状。美国倍而达在2023年1月23号递交了修改后的诉状,公司在2023年2月27号递交了相应回复。

2023年3月17日(北京时间),公司及江岳恒(Yueheng Jiang)收到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法官于2023年3月16日(美国时间)签署的书面文件(编号为3:21-cv-05103-ZNQ-TJB),根据该书面文件,原告美国倍而达于2023年3月15日(美国时间)主动撤回了对公司、江岳恒(Yueheng Jiang)和Wansheng Liu提起的上述民事诉讼(详见公司公告:2023-011)。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授权产品 BPI-D0316(赛美纳)不落入本诉讼争议标的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影响 BPI-D0316(赛美纳)的上市和销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基本无负面影响。

3、 米拉蒂公司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1)基本情况

米拉蒂公司于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益方、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代星(Xing Dai)侵害米拉蒂公司和亚雷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米拉蒂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要求法院确认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归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所有,并要求公司、美国益方及代星(Xing Dai)共同赔偿米拉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9,900万元。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截至本报告期末,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公司公告:2022-012)。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仅为米拉蒂公司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和金额,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该诉讼案件不涉及公司临床管线,不会影响公司整体在研产品的研发及申报进度,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亿元,主要原因系随着研发进度的推进,产品管线中的部分产品进入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阶段,需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大。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不适用
营业成本--不适用
销售费用--不适用
管理费用57,955,398.6647,711,670.7321.47
财务费用-36,133,169.28-78,100.73不适用
研发费用461,489,098.56315,037,340.0346.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894,087.23-252,066,024.95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94,738.62-26,519,726.03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3,596,119.58-15,910,545.56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所有在研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尚未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未发生销售相关的成本、费用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上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上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管理部门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致利息收入大幅增加,以及公司持有美元,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D-0502和D-1553处于关键性注册临床阶段,其他临床产品和临床前在研项目稳步推进中,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管理人员规模扩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购设备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380.7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5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14,455.0513.88
2供应商22,981.889.29
3供应商31,762.025.49
4供应商41,645.245.13
5供应商51,536.554.79
合计/12,380.7438.5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管理费用57,955,398.6647,711,670.7321.47主要系公司管理部门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36,133,169.28-78,100.73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致利息收入大幅增加,以及公司持有美元,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所致
研发费用461,489,098.56315,037,340.0346.49主要系公司D-0502和D-1553进入关键性注册临床阶段,其他临床产品和临床前在研项目稳步推进,研发投

入持续增加,研发管理人员规模扩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894,087.23-252,066,024.95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94,738.62-26,519,726.0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购设备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3,596,119.58-15,910,545.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235,210,918.8495.46724,250,312.2890.53208.62注1
预付款项26,275,233.901.123,660,475.440.46617.81注2
其他非流动资产23,352,332.101.006,023,511.100.75287.69注3
应付账款62,250,968.342.6664,219,888.088.03-3.07
应付职工薪酬32,618,518.911.3921,136,577.032.6454.32注4

其他说明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账所致注2:主要系报告期临床试验顺利推进导致预付款增加所致注3:主要系公司尚未实现销售,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持续累计所致注4:主要系报告期末员工人数较上期期末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002,738.3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药品尚处于研发期,尚未有产品获批上市。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5个临床在研产品,聚焦肿瘤、代谢、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D-0120D-01201类高尿酸血症(痛风或无症状)(单药,中国,美国)IIb期临床试验
D-0120D-01201类高尿酸血症(痛风或无症状)(联用,美国)II期临床试验
D-0502D-05021类晚期或转移性ER阳性和HER2阴性乳腺癌(联用哌柏西利,中国)Ib期临床试验
D-0502D-05021类晚期或转移性ER阳性和HER2阴性乳腺癌(单药,中国)CDE同意开展D-0502的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
D-0502D-05021类晚期或转移性ER阳性和HER2阴性乳腺癌(单药,美国)Ib期临床试验
D-1553D-15531类KRAS G12C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中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等)II期临床试验
D-1553D-15531类KRAS G12C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中国)CDE同意开展D-1553的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
D-2570D-25701类银屑病I期临床试验
BPI-D0316 (已对外授权)BPI-D03161类既往使用EGFR抑制剂耐药后产生T790M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新药上市申请(NDA)审评中
BPI-D0316 (已对外授权)BPI-D03161类既往未经治疗的EGFR敏感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新药上市申请(NDA)审评中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项目名称监管部门类型具体情况
12022年2月21日D-155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申请(IND)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DE同意:D-1553联合IN10018 治疗携带KRASG12C 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
效性的1b/2期开放研究
22022年4月1日D-155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申请(IND)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DE同意:D-1553在KRAS G12C突变阳性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1/2 期、开放研究(单药和联用)
32022年6月30日D-257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申请(IND)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DE同意:D-2570用于治疗银屑病I期临床试验
42022年12月1日甲磺酸贝福替尼胶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上市申请(NDA)审评中,本品适用于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52023年1月20日甲磺酸贝福替尼胶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上市申请(NDA)审评中,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发会计政策请参阅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 无形资产”。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迪哲医药587,596,836.65,712.8923.86-
贝达药业860,589,138.8738.3218.3734.24
泽璟制药-U509,394,274.52267.5940.65-
迈威生物622,514,864.23,836.4761.72-
亚虹医药190,744,102.4不适用6.33-
艾力斯-U222,594,854.5641.997.49-
君实生物2,068,739,301.4351.4024.88-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723,167,624.65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20.84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 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 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D-155321,463.9321,463.93--123.322022年研发投入增加主要用于针对非小细胞肺癌的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
D-05029,171.649,171.64--34.672022年研发投入增加主要用于针对乳腺癌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
D-01201,872.541,872.54--11.092022年研发投入增加主要用于针对高尿酸血症(痛风或无症状)的II期临床试验
D-25701,629.831,629.83--16.172022年研发投入增加主要用于针对健康受试者的I期临床试验
其他12,010.9712,010.97--0.15
合计46,148.9146,148.91--46.49

注:公司主要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具有参考性。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期末总资产期末净资产报告期利润
InventisBio US LLC美元100.00100%控股公司269,214,536.78269,214,536.78-
InventisBio LLC美元50,000.00100%生物工程药物的研发,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业务7,698,494.31-27,458,238.66-116,836,287.39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000.00100%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4,576,047.512,204,880.91-613,667.80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关于行业格局和趋势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代谢、自免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公司以解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理念,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持之以恒地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可负担的治疗方案。

公司拥有一个具有丰富的全球新药研发经验的团队,深耕肿瘤、代谢疾病的研究多年,对于相关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着较深刻的理解,因此未来将继续注重新药的先进性、独特性和差异性研发,保持产品在全球和国内的领先地位,同时不断提升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完善新药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全产业链布局。

公司未来将持续关注患者基数较多、治疗需求尚未满足的药物靶点,专注于研发针对肿瘤、代谢疾病的创新型靶向药物。充分利用自身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现有产品管线的临床开发进度,早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创新药物,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创新药行业的市场地位及国际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全力推进临床产品的开发

未来公司拟根据其发展战略,制定清晰的主要产品开发计划,并拟依托于公司的技术平台,持续、稳步推进自主研发产品的研发工作,包括在三年内启动至少一项符合中国或美国等国家或地区要求的注册临床试验,并在2024年底前实现一款产品的新药申报上市。

2、不断丰富临床前管线

公司将在全力推进已有临床产品的开发的同时,敏锐捕捉世界前沿的新靶点、新技术,及时增加临床前立项项目,积极推进多个创新药的全球临床试验,不断丰富临床前管线,确保公司在未来三年内预计每年将有一至两个产品进入新药临床前毒理试验阶段,并有一个产品进行首次应用于人体的临床试验。

3、夯实研发基础设施,构建国内一流新药开发平台

未来公司将在现有研发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总部及研发基地的建设,购置一批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加速研发平台升级,全面提升现有研发设备条件、实验环境、以及人才和硬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系统,提高研发能力,加快推进在研项目研发进度。

4、在研产品多元化的商业化准备

国内方面,公司将采用多元化的产品商业化发展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在研阶段类同与贝达药业的授权合作模式,或聘请富有同类产品市场和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进行独立销售的模式。公司将根据在研产品的市场空间、临床价值、患者特点等因素,独立或与合作伙伴共同推进人员培训、市场教育、产品宣传、医保推动等布局,扩大客户群体,把控市场对新药需求动向及时响应市场、服务市场,提升客户粘性及品牌知名度,从而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销售规模。

国外方面,公司将主要通过合作研发以及授权合作等方式,既可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入,又可扩大自身品牌影响力。公司未来将积极与海外客户、国际组织等寻求沟通与合作机会,推进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注册和出口,开拓国际市场。通过与国际知名药企建立合作关系,开发境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的地域覆盖,为全球更多的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

5、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工作

公司拟继续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工作,通过内外部专业培训提升各领域的技术和项目管理的专业能力,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建立与研发规模匹配的职业化人才梯队,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做好人才保障。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适用 □不适用

因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等原因,对相关涉诉靶点进行豁免披露(详见公司公告:2022-0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责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公司治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以及成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各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各位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分别负责审议公司的财务情况、人事任免、薪酬考核、战略发展等专门事项,专门委员会的科学设立和有效运行是董事会高效运行和规范决策的有力保障,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也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 名,监事会的人数、构成以及成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各监事积极出席监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根据相关规则和制度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规范行使股东权力、履行义务,并严格遵守了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3月21日不适用不适用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7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9 月 21日www.sse.com.cn2022 年 9 月 22 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 持股数年末 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YAOLIN WANG (王耀林)董事长592017年3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826.05
总经理2015年5月2023年12月
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12月-
YUEHENG JIANG (江岳恒)资深副总裁512018年11月2020年12月000不适用522.06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12月-
XING DAI(代星)副总裁、资深副总裁472015年9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488.90
董事2017年4月2023年12月
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12月-
吕东董事472020年12月9日2023年12月000不适用-
史艺宾董事332020年12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
史陆伟财务总监372015年10月2023年12月9219210不适用119.85
董事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严嘉独立董事512020年12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15.00
WEN CHEN(陈文)独立董事542020年12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15.00
戴欣苗独立董事592020年12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15.00
冯清华监事会主席352020年12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
翁吉芳研发总监412019年3月-000不适用93.90
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任丹丹职工代表监事362020年12月2023年12月000不适用28.25
LING ZHANG(张灵)首席医学官582018年3月-000不适用667.31
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12月-
合计-----9219210-2,791.32-

说明:“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指是否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领取薪酬。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YAOLIN WANG(王耀林)YAOLIN WANG(王耀林)先生,1963年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药理学专业,博士学历。1992年至1997年,于美国贝勒医学院进行了博士后研究;1997年至2009 年,于美国先灵葆雅公司任主任科学家;2009年至 2015年,于美国默沙东公司任主任科学家;2015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YUEHENG JIANG (江岳恒)YUEHENG JIANG(江岳恒)先生,1971年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学历。1996年至2009 年,于美国先灵葆雅公司任I级科学家;2009年至2011年,于美国默沙东公司任II级科学家;2011 年至2012年,于雅恒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至2018年,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公司资深副总裁;202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XING DAI(代星)XING DAI(代星)先生,1975 年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学历。2006 年至 2008年,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至2009 年,于美国先灵葆雅公司任资深科学家;2009年至 2015年,于美国默沙东公司历任资深科学家、副主任科学家、项目主管;2015年至2020年,历任公司副总裁、资深副总裁;201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吕东吕东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博士学历。1996年至2011年,先后任职于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至2016年,于上海磐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6年至2020年,于太盟成长(珠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至今,于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至
今,任公司董事。
史艺宾史艺宾女士,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科学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3年,于致盛咨询(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13年至2015年,于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任亚太肿瘤产品线战略负责人;2015年至今,于礼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任风险合伙人;202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史陆伟史陆伟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2007年至2012年,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员;2012年至2015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2015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严嘉严嘉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国际金融法专业,博士学历。1999年至2001年,于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1年至2006年,于香港中华法律集团任运营总监;2006年至2008年,于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8年至今,于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WEN CHEN(陈文)WEN CHEN(陈文)先生,1968年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圣路易华盛顿大学医学院生物学及生物医学专业、英国杜伦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9年,陈文(Wen Chen)先生曾先后任职于美国安进公司、中药通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上海单抗制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美国沪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以及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09年至2020年,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资深副总裁;2020年至今,于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生物医药投资合伙人;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戴欣苗戴欣苗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原上海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会计学院副教授。1984年至今,于上海财经大学任教;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清华冯清华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至2016年,于美丽境界欧元投资基金任投资经理;2016年至今,于上海美丽境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翁吉芳翁吉芳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微生物学专业,硕士学历。2006年至2008年,于上海中科院药物所新药研发中心任助理研究员;2008年至2016年,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16年至2019年,于上海医药集团中央研究院任研究员;2019年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20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任丹丹任丹丹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11年至2015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员;2015年至2016年,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核查专员;2016年至2020年,于上海赛伯乐投资有限公司任审计经理;2020年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监事。
LING ZHANG(张灵)张灵(Ling Zhang)先生,1964年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原上海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和美国天普大学微生物与免疫学专业,博士学历。1999年至2001年,于美国葛兰素史克公司任高级科学家;2001年至2004 年,于美国强生公司任副总监;2004年至2005年,于美国赛诺菲-安万特公司任总监;2005年至2013年,于美国默沙东公司任总监;2013年,于美国新基医药公司任高级总监;2014年至2018年,于美国第一三共制药公司任高级总监;2018年至今,任公司首席医学官;2020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中,YAOLIN WANG(王耀林)、YUEHENG JIANG(江岳恒)、XING DAI(代星)和LINGZHANG(张灵)、史陆伟通过中信证券益方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317,913股。报告期内,上述人员通过战略配售间接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YAOLIN WANG(王耀林)通过香港益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YUEHENG JIANG(江岳恒)通过 YUEHENG JIANG LLC 和YAOLIN WANG LLC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XING DAI(代星)通过 XING DAI LLC 和YAOLINWANG LL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史陆伟通过上海益穆和上海益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翁吉芳和任丹丹通过上海益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副总经理LING ZHANG(张灵)通过 LING ZHANG LLC 和YAOLIN WANG LL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上述间接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YAOLIN WANG(王耀林)香港益方董事2017年1月-
YAOLIN WANG LLC董事2020年5月-
开曼益方董事2016年12月-
YUEHENG JIANG(江岳恒)YUEHENG JIANG LLC董事2020年5月-
XING DAI (代星)XING DAI LLC董事2020年5月-
LING ZHANG(张灵)LING ZHANG LLC董事2020年5月-
史陆伟上海益喜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YAOLIN WANG(王耀林)Aargletschers董事2016年11月-
YUEHENG JIANG(江岳恒)Synbridge董事2016年11月-
XING DAI (代星)Domahegan董事2016年11月-
史艺宾礼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风险合伙人2021年9月-
杭州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
亦闰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7月-
北京罕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
北京明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上海熙华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
大睿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8月-
上海齐鲁锐格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
广州麓鹏制药有限公司(已离任)董事2020年6月2022年1月
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
吕东深圳市亦诺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
上海爱科百发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2023年2月
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
百力司康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
成都迈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
南京驯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
IASO Biologics Inc.董事2021年3月-
杭州依思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
RaibowFerry. Inc.董事2021年7月-
Huahui Healthcare Inc.董事2021年7月-
华辉安健(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
Immvira Bioscience Inc.董事2021年3月-
Immvira Pharma Co., Limited董事2021年3月-
KBP Biosciences Co., Ltd.董事2021年5月-
Bioheng Therapeutics Limited董事2021年4月2023年1月
JACOBIO PHARMACEUTICALS GROUP CO., LTD.董事2020年12月-
CLOVER BIOPHARMACEUTICALS, LTD.董事2021年3月2022年10月
Hopstem Therapeutics董事2021年10月-
安济盛生物医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
Renoviron Ltd.董事2022年4月-
Pulmongene Ltd.董事2022年1月-
上海生生医药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
上海若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
上海轩耘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
康诺亚生物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已离任)董事2021年4月2022年4月
Keymed Biosciences Inc.(已离任)董事2021年3月2022年3月
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
Genor Biopharma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21年11月-
WEN CHEN (陈文)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生物医药投资合伙人2020年3月-
深圳市亦诺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
上海英诺伟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
安济盛生物医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
上海柯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
苏州铨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
苏州舒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
苏州逻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
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
苏州柏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
上海铠易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
苏州卡迪亚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10月注销)执行董事2021年12月2022年10月
严嘉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10月-
苏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委会委员2017年5月-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
戴欣苗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1987年4月-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2021年12月
冯清华上海美丽境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2月-
上海元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
上海千格餐饮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9月-
苏州美丽境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6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监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董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791.32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504.32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2022年1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奖金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202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9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2022年6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预案>的议案》等2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2022年7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2022年9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和重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8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等2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2022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4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YAOLIN WANG (王耀林)883002
YUEHENG JIANG (江岳恒)883002
XING DAI(代星)888002
吕东888002
史艺宾888002
史陆伟883002
严嘉888002
WEN CHEN(陈文)888002
戴欣苗888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3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5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戴欣苗、严嘉、史陆伟
提名委员会陈文、严嘉、YAOLIN WANG(王耀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文、严嘉、戴欣苗、史艺宾、YAOLIN WANG(王耀林)
战略委员会YAOLIN WANG(王耀林)、YUEHENG JIANG(江岳恒)、XING DAI(代星)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2月28日审议《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10月25日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11月22日审议《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12月30日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1月25日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奖金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12月23日审议《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参会委员经过沟通讨论,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4).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0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22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0
销售人员0
技术人员207
财务人员4
行政人员11
合计22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22
硕士77
本科108
其他15
合计22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共同成长、长期合作、坚持共赢”为理念,为各类人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员工的个人业务能力、工作绩效和岗位性质,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晋升体系及激励政策。首先,公司会对各岗位进行阶段性分析,预留一定的职业发展空间,确保员工收入的公平合理;其次,公司会参考中介机构定期提供的薪酬报告,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确保员工收入的市场竞争力;最后,公司通过合理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和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员工培训体系搭建和岗位专业技能提高,为员工提供各类技能培训机会。公司从岗位的特点和员工的需求出发,制定了新员工入职培训、业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内部培训计划;同时,公司也鼓励员工参加外部行业交流和培训,获得更加多样化的职业技能。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16,065.5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4,054,013.78元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后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分配条件、分配期间间隔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并明确了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具体如下:

(一) 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534,1150.967131.984.35

注: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0000000

注: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有关法定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2-014~2022-017)。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尚未开始实施。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一、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设立了3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为上海益穆、上海益喜和YAOLINWANG LLC,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2年7月2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益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二、战略配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发行期间在中信证券设立了员工战略配售计划——中信证券益方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约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工作职责、薪酬方案和激励计划等事项均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进

行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在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标准后依据工作岗位、工作成果、贡献大小及权责划分等因素确定,以确保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奖金主要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管理和控制,不断完善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即“三会一层”)构成的公司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分别负责审议公司的财务情况、人事任免、薪酬考核、战略发展等专门事项,确保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监督。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现阶段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在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况良好。公司根据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并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 ESG 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架构、完善治理水平,积极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内部监督作用,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生产、节能减排的政策号召,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员工、供应商、客户权益,通过多种形式为公司员工提供安全且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履行对供应商和客户的相关责任及承诺。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专注研究新药领域、不断推进管线进度,结合行业属性提供自己的社会价值。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中国证监会加强企业 ESG 实践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 ESG 实

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公司、行业、资本市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68.85

公司本着环境优先的经营理念,从制度体系建设到落地执行,均开展了规范化的流程管控,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内部EHS组织管理构架。公司内部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及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涵盖环境监测及排污管控、生物安全管理、化学品管理、职业健康防护、特种设备及特殊作业管理等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以新药研发为主,主要从事抗肿瘤及代谢药物的研发,行业属性归属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类别,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信息指南,研发性质实验室不在排污总量控制范围内,无需排污总量控制;同时,公司在项目建设初期就配套了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在报告期内运行良好,完全满足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资源能耗为满足办公及实验需求的用水用电,公司严格遵守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标准,尽可能采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方式,切实履行节能减排理念。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近两年公司资源能耗的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2022年
电费金额(万元)67.5683.23
数量(万KWh)83.41114.02
单价(元/KWh)0.810.73
水费金额(万元)1.221.66
数量(万m?)0.2040.272
单价(元/m?)5.996.1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废弃物处置、排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条例,遵守公司所在地的排放标准,积极主动的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废化学品包装、医疗废物、废水、实验废气。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对各废弃物采取了相关的管理措施,建立了相应的排放、处置控制程序,并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具体管理过程中,对于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及废化学品包装等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废弃物管理制度,专库且分类存放,并委托法定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减少对外部环境的污染;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循环水等)经集水箱收集后,并入园区污水管网,达标后排放;对于实验室废气的处理,公司配套有通风橱或集气罩,经收集后汇入活性炭吸附箱内进行吸附,后达标排放到大气环境中,避免污染大气环境;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置,委托市定点处置机构进行规范化的处置。委托处理的资质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废弃物委外处置单位名称经营许可证编号有效证书期限备注
1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0082022.6.15-2025.6.14危险废弃物
2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0472022.1.25-2025.1.24危险废弃物
3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0832022.6.1-2025.5.31危险废弃物
4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001B至2023.10.31医疗废物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纳入到整体EHS体系文件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了环境管理目标及责任、应急事故处置、水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废弃物管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文件。在此体系下,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标准,不断优化环境管理规范。报告期内,公司有13份EHS管理制度文件审核生效并实施,涵盖环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职业卫生防护、危险化学品管理及特种设备管理等。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不在重点污染行业范畴,且公司在报告期内未被所在地管辖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同时本着环境保护优先的政策,内部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文件,制定了涉及危险废物管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等的标准管理规程,并切实有效的落实到日常经营过程中。

报告期内,所有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均满足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要求,开展了项目环境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验收监测及环保竣工验收等一系列程序。同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履行了企业应有的环境责任和义务。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以“于民有益、治疗有方”为目标,聚焦肿瘤、代谢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以解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理念,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持之以恒地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可负担的治疗方案。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0
其中:资金(万元)0
物资折款(万元)0
公益项目0
其中:资金(万元)0
救助人数(人)0
乡村振兴0
其中:资金(万元)0
物资折款(万元)0
帮助就业人数(人)0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了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股东和债权人平等地获取信息。同时,公司与债权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未产生债权债务纠纷。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吸引人才,建立完善的考评和晋升机制,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方式,综合考量岗位性质和员工个人能力的匹配程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时,公司十分重视员工身心健康,主动拓展员工假期(如根据司龄相应增加年假、每年提供3天带薪病假)、给员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选择大型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开展丰富的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活动,营造工作与生活相平衡的工作氛围与环境,激发团队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73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32.88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1,593.47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2.77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的成长离不开合作伙伴的长期支持和共同发展,通过同行业和跨行业公司之间的交流学习有助于提升公司管理的水平。公司注重维护上下游供应链的良好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合理公平、采购过程公开公正,既维护公司自身利益,也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以期实现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和共同成长。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不适用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0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详见www.inventisbio.com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要求,并积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全面、有效的了解公司的研发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要信息。公司采用丰富、有效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多种沟通渠道,反馈投资者关心的各种问题,以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定期查看“上证E互动”上的留言,认真及时答复;重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在接待活动结束后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每月汇总予以发布;对投资者交流邮箱保持日常更新,保持和投资者之间的顺畅交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发生强制性披露事项时,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了及时披露;同时,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自愿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自愿披露了公司研发过程中的重要进展,以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做好日常生产管理经营的同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公司内部设置了若干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岗位,同时也聘请了外部专业团队协助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对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工作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各类知识产权。公司在海内外积极布局专利战略,核心产品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公司采用硬件与软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重要信息在对外发送或披露之前,均需经过审核,以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机构投资者通过委派董事、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香港益方、YUEHENG JIANG LLC、XING DAI LLC及其一致行动人LING ZHANG LLC(1)自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2022年8月27日;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股份限售YAOLIN WANG(王耀林)、YUEHENG JIANG(江岳恒)、XING DAI(代星)LING ZHANG(张灵)(1)自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022年8月27日;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股份限售上海益喜、上海益穆、YAOLIN WANG LLC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2022年7月25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HH SPR-XIV HK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及上市,则对于本企业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2年7月25日;自本企业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LAV Apex HK、LAV Alpha HK、LAV对于本企业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历次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2022年7月25日;自本企业历次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不适用不适用
Inventis、苏州礼康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股份限售OAP、ABA-Bio、Box Hill、Quick Win、Sunflower Light HK、上海丰端、SPIC、张江火炬、QM151、Janchor Partners、AIHC、厦门德屹、北京经纬、上海嵊欣、易方慧达、易方致达、上海佳添瀚、青岛信鸿、Cosmic Warrior HK、招银成长、珠海成对于本企业/本人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本人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得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本企业/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2年7月25日;自本企业/本人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长、王水表、张敬伟、史陆伟、吴园园、裘安琪、王晓凤
股份限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2022年7月25日;上市之日起1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其他控股股东香港益方、YUEHENG JIANG LLC、XING DAI LLC及其一致行动人LING ZHANG LLC、实际控制人YAOLIN WANG(王耀林)、YUEHENG对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2022年7月25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JIANG(江岳恒)、XING DAI(代星)及其一致行动人LING ZHANG(张灵)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其他5%以上股东ABA-Bio对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2022年7月25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5%以上股东LAV Apex HK及其关联方LAV Alpha、LAV Inventis和苏州礼康对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1)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价格依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2)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2022年7月25日;锁定期届满后不适用不适用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其他5%以上股东OAP对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手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2022年7月25日;锁定期届满后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5%以上股东HH SPR-XIV HK对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2)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2022年7月25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不适用不适用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其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宜作出承诺如下: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2022年7月25日;自公司上市后三年不适用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公司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自违反前述承诺之日起,公司有权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应付董事、高管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限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要求其作出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其他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作出承诺如下:(1)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2)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其他控股股东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作出承诺如下:1、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本企业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2、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作出承诺如下:(1)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本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2)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其他公司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承诺如下:(1)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市场,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2)加强内部管理、提供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优化、研发及生产流程的改进、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不断降低损耗。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费用率。(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也将抓紧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实现募投项目的早日投入使用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项目逐步实施,产能的逐步提高及市场的进一步拓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展,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
其他控股股东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承诺如下:(1)本企业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给予补偿。(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其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诉求,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本企业/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4)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5)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6)如本企业/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人指定账户。6)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关于业务机会和新业务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有同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简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其最大努力,按公司可接受的合理条款与条件向公司提供上述机会。公司对该业务机会享有优先权。如果公司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本公司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或根据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人提出的合理期间内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 2)司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发行人选择权,发行人可收购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发、投资或授权开发、经营的与发行人或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的新业务、项目、产品或技术(简称“新业务”)。如发行人不行使前述选择权,则本公司可以以不优于向发行人所提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该新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3)行人行使上述第1)优先权和第2)选择权,则该业务机会或新业务的转让价格,应以经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并在发行人可接受的合理转让价格及条件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按一般商业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 1)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3)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其他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二)除本承诺函附件所披露的情况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三)未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2022年7月25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其他公司(1)本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12月24日;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不适用不适用
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其他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022年12月24日;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28.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朱伟、周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朱伟(3年)、周琴(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不适用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不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不适用不适用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度年审计机构。此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米拉蒂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益方、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代星(Xing Dai)侵害米拉蒂公司和亚雷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米拉蒂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要求法院确认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归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所有,并要求公司、美国益方及代星(Xing Dai)共同赔偿米拉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9,900万元。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临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2-012)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发2,083,800,000.001,982,153,369.822,409,360,000.001,982,153,369.82299,341,184.6615.10299,341,184.6615.10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新药研发项目不适用首发1,899,760,000.001,559,218,957.82297,358,184.6619.0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不适用首发509,600,000.00422,934,412.001,983,000.000.47不适用说明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说明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与上海张江创新药产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书》,拟在上海张江创新药产业基地规划B03C-02地块建设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3日完成备案。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报告期末,由于该地块的动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达到土地交付条件,导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度较为缓慢。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022.96万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存款余额为42,111.7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药研发项目189,976.00189,976.00155,921.90
2总部基地建设项目50,960.0050,960.0042,293.44
合计240,936.00240,936.00198,215.34

说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考虑到公司新药研发项目涉及境内各地及海外研发,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InventisBio US LLC、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和全资孙公司InventisBio LLC为“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主体变更后实施主体
1新药研发项目公司公司 InventisBio US LLC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InventisBio LLC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60,000,000100.0015,506,98300-644,50014,862,483474,862,48382.59
1、国家持股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2,759,4860.607,843,04500-644,5007,198,5459,958,0311.73
3、其他内资持股51,078,96711.107,663,9380007,663,93858,742,90510.2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48,799,62610.607,663,9380007,663,93856,463,5649.82
境内自然人持股2,279,3410.50000002,279,3410.40
4、外资持股406,161,54788.3000000406,161,54770.6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406,161,54788.3000000406,161,54770.64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99,493,01700644,500100,137,517100,137,51717.41
1、人民币普通股0099,493,01700644,500100,137,517100,137,51717.4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460,000,000100.00115,000,000000115,000,000575,000,000100.00

说明:

1、国有境外股东Pud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ayman) Co., Ltd.所持5,311,616股计入“外资持股”; 2、公司IPO期间战略配售对象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计入“国有法人持股”;

3、本报告期内,IPO发行阶段网下摇号抽签股份尚未解禁;

4、上表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4月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 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60,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575,000,000 股。其中,战略配售对象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期间获配股份数量为3,450,0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为644,500股,期末持有数量为2,805,500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00345.0000345.0000保荐机构跟投限售上市后24个月
中信证券益方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210.8661210.8661公司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限售上市后12个月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0274.5653274.5653战略投资限售上市后12个月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0164.7392164.7392战略投资者限售上市后12个月
网下配售限售股份00555.5277555.5277IPO网下发行限售上市后6个月
合计001,550.69831,550.6983//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 股2022年7月14日18.12115,000,0002022年7月25日115,000,000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0,000股,并于2022 年 7 月 25 日起上市。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46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75,000,000股,其中 99,493,017股于2022 年7 月 25 日起上市交易。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 115,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60,000,000股增加至 575,000,000 股。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800,027,158.38元,负债总额为114,997,432.98元,资产负债率为14.37%;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2,341,609,014.39元,负债总额为126,686,902.60元,资产负债率为5.41%。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7,87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6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0110,329,93719.19110,329,937110,329,9370境外法人
OAP III (HK) Limited037,179,2716.4737,179,27137,179,2710境外法人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033,113,8395.7633,113,83933,113,8390境外法人
ABA-Bio(Hong Kong)Limited032,940,0375.7332,940,03732,940,0370境外法人
LAV Apex Hong Kong Limited031,745,8955.5231,745,89531,745,8950境外法人
YUEHENG JIANG LLC026,825,5204.6726,825,52026,825,5200境外法人
博山投資有限公司022,825,1653.9722,825,16522,825,1650境外法人
QUICK WIN VENTURES LIMITED021,537,4033.7521,537,40321,537,4030境外法人
XING DAI LLC020,450,4453.5620,450,44520,450,4450境外法人
LAV Alpha Hong Kong Limited015,872,9092.7615,872,90915,872,9090境外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426,039人民币普通股8,426,039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2,517,989人民币普通股2,517,98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10,122人民币普通股2,110,1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95,116人民币普通股1,595,1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32,803人民币普通股1,332,80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89,811人民币普通股1,189,811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72,590人民币普通股1,172,59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46,598人民币普通股1,146,59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80,057人民币普通股1,080,05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62,835人民币普通股1,062,835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XING DAI LLC、YUEHENG JIANG LLC于2020年10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LAV Apex HK、LAV Alpha HK的最终控制人均为礼来亚洲基金管理合伙人YI SHI,两者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110,329,9372026年1月26日0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2OAP III (HK) Limited37,179,271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8日02020年9 月8日、2020年9月17日起 36个月
3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33,113,8392023年9月18日02020年9月17日起 36个月
4ABA-Bio(Hong Kong)Limited32,940,0372023年9月8日02020年9月8日起 36个月
5LAV Apex Hong Kong Limited31,745,895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8日02020年9 月8日、2020年9月17日起 36个月
6YUEHENG JIANG LLC26,825,5202026年1月26日0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7博山投資有限公司22,825,165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8日02020年9 月8日、2020年9月17日起 36个月
8QUICK WIN VENTURES LIMITED21,537,4032023年9月8日02020年9 月8日起 36个月
9XING DAI LLC20,450,4452026年1月26日0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10LAV Alpha Hong Kong Limited15,872,909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8日02020年9 月8日、2020年9月17日起 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XING DAI LLC、YUEHENG JIANG LLC于2020年10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LAV Apex HK、LAV Alpha HK的最终控制人均为礼来亚洲基金管理合伙人YI SHI,两者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信证券益方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10.86612023年7月24日210.8661210.8661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全345.00002024年7月280.5500345.0000
投资有限公司资子公司24日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YAOLIN WANG
成立日期2017年1月3日
主要经营业务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YUEHENG JIANG LLC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YUEHENG JIANG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主要经营业务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XING DAI LLC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XING DAI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主要经营业务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YAOLIN WANG(王耀林)
国籍美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YUEHENG JIANG(江岳恒)
国籍美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XING DAI(代星)
国籍美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副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12号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方生物”)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益方生物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益方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为研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研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参见第十节之五(29)(b)及七(65)。 益方生物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是进行化学药品的研发。2022年度,益方生物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461,489,098.56元。 益方生物及其子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临床前试验及临床试验中购买劳务、试验材料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职工薪酬支出和折旧摊销费用等。且研发费用中的临床前试验费用及临床试验费用大部分为支付给委外服务机构的费用,该费用通常于一段时间内发生,需根据研发项目的进度计入恰当的期间。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对研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 (2)、我们获取了2022年度研发费用明细账,将其核对至总分类账;抽样检查明细账中费用的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发票、付款单据;检查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分摊、职工薪酬的归集,以核对发生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是否恰当,研发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与相关研发活动切实相关; (3)、针对临床前试验及临床试验的相关合同,结合试验测试情况和合同条款,重新计算合同执行进度,并复核主要服务项目进度的合理性;我们通过函证大额的支出金额及合同执行进度以检查相关费用是否计入恰当的期间;
关键审计事项(续)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续)
由于研发费用金额重大,对合并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同时,存在未根据研发项目的进度在恰当的期间内计提研发费用的风险,因此我们将研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4)、检查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明细,通过询问管理层以及测试期后实际结算检查是否存在长账龄预付款项未记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5)、通过抽样检查财务报表日前后支付的费用,对研发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6)、此外,对于益方生物及其子公司支付的大额研发费用,我们采用抽样核查的方式复核交易对手方的背景资料并通过检查交易对手方的研发成果资料,判断其提供服务的真实性。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对研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四、 其他信息

益方生物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益方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益方生物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益方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益方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益方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益方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益方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益方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朱伟、周琴

2023年4月24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235,210,918.84724,250,312.2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26,275,233.903,660,475.4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3,984,759.564,248,606.7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9,291,336.31
流动资产合计2,265,470,912.30741,450,730.7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18,530,190.9719,864,375.08
在建工程七(22)2,577,176.661,870,754.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26,029,260.2022,280,363.49
无形资产七(26)1,249,029.76114,090.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4,400,112.408,423,332.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23,352,332.106,023,511.10
非流动资产合计76,138,102.0958,576,427.59
资产总计2,341,609,014.39800,027,158.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62,250,968.3464,219,888.0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32,618,518.9121,136,577.03
应交税费七(40)12,272.4622,029.75
其他应付款七(41)4,062,480.764,763,638.3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12,070,985.278,711,669.6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1,015,225.7498,853,802.8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15,271,676.8614,943,630.1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400,000.001,2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671,676.8616,143,630.10
负债合计126,686,902.60114,997,432.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575,000,000.004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3,671,070,982.681,773,082,582.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0,402,310.79-10,791,311.6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020,746,560.10-1,537,261,545.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214,922,111.79685,029,725.4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214,922,111.79685,029,725.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341,609,014.39800,027,158.38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27,784,826.72652,145,294.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5,263,711.903,024,990.36
其他应收款十七(2)3,642,301.344,304,495.3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291,336.31
流动资产合计2,256,690,839.96668,766,116.7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63,147,201.36108,703,346.8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530,190.9719,864,375.08
在建工程2,577,176.661,870,754.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4,231,183.1421,511,577.25
无形资产1,249,029.76114,090.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400,112.408,423,332.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3,352,332.106,023,511.10
非流动资产合计237,487,226.39166,510,988.22
资产总计2,494,178,066.35835,277,105.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3,697,817.4639,362,537.1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7,518,014.7411,400,105.10
应交税费12,272.4612,504.64
其他应付款3,765,382.484,391,488.3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531,531.048,332,673.9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5,525,018.1863,499,309.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5,234,621.2914,512,709.7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00,000.001,2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634,621.2915,712,709.73
负债合计91,159,639.4779,212,018.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75,000,000.004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424,326,422.71526,338,022.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596,307,995.83-230,272,936.3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403,018,426.88756,065,08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494,178,066.35835,277,105.01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83,420,123.85362,718,680.51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08,795.9147,770.4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七(64)57,955,398.6647,711,670.73
研发费用七(65)461,489,098.56315,037,340.03
财务费用七(66)-36,133,169.28-78,100.73
其中:利息费用1,031,523.301,191,266.82
利息收入17,379,100.6312,763,863.85
加:其他收益七(67)109,152.014,853,152.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5,496.23-46,211.3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264.8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83,305,475.61-357,911,474.5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79,539.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83,485,014.66-357,911,474.59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83,485,014.66-357,911,474.5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83,485,014.66-357,911,474.5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83,485,014.66-357,911,474.5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89,000.86-740,964.00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89,000.86-740,964.0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89,000.86-740,964.0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89,000.86-740,964.00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83,096,013.80-358,652,438.5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83,096,013.80-358,652,438.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5-0.7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5-0.7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08,795.9147,231.3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0,174,977.2140,401,886.97
研发费用352,067,423.19158,113,913.92
财务费用-36,326,946.45189,057.72
其中:利息费用940,495.011,145,471.04
利息收入17,346,840.1712,315,893.99
加:其他收益109,152.014,853,152.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177.43-44,988.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4.8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65,904,920.42-193,943,661.52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130,139.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66,035,059.47-193,943,661.5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66,035,059.47-193,943,661.5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66,035,059.47-193,943,661.5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66,035,059.47-193,943,661.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936,041.3410,261,726.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21,124,229.6520,010,402.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060,270.9930,272,129.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2,725,527.38180,509,365.1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4,638,857.5575,915,384.16
支付的各项税费118,321.0238,245.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8,471,652.2725,875,159.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5,954,358.22282,338,15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9(1))-476,894,087.23-252,066,024.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94,738.6226,519,726.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94,738.6226,519,726.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94,738.62-26,519,726.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999,61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99,61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26,013,880.4215,910,545.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013,880.4215,910,54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3,596,119.58-15,910,545.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953,312.83-13,179,589.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9(1))1,510,960,606.56-307,675,885.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4,250,312.281,031,926,198.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4))2,235,210,918.84724,250,312.28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7,936,041.3410,261,726.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91,969.1919,562,432.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028,010.5329,824,159.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2,161,939.8978,670,373.0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7,346,955.4745,236,339.11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795.9147,231.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307,650.6220,011,646.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1,925,341.89143,965,589.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897,331.36-114,141,430.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94,738.6226,519,726.03
投资支付的现金47,679,100.0096,029,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373,838.62122,548,726.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73,838.62-122,548,726.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999,61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99,61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172,078.3415,406,862.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72,078.3415,406,862.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5,437,921.66-15,406,862.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9,472,780.22-11,093,185.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75,639,531.90-263,190,204.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2,145,294.82915,335,498.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27,784,826.72652,145,294.82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60,000,000.001,773,082,582.49-10,791,311.65-1,537,261,545.44685,029,725.40685,029,725.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0,000,000.001,773,082,582.49-10,791,311.65-1,537,261,545.44685,029,725.40685,029,725.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5,000,000.001,897,988,400.19389,000.86-483,485,014.661,529,892,386.391,529,892,386.39
(一)综合收益总额-483,485,014.66-483,485,014.66-483,485,014.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000,000.001,897,988,400.192,012,988,400.192,012,988,400.1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15,000,000.001,867,153,369.821,982,153,369.821,982,153,369.8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0,835,030.3730,835,030.3730,835,030.3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389,000.86389,000.86389,000.86
四、本期期末余额575,000,000.003,671,070,982.68-10,402,310.79-2,020,746,560.102,214,922,111.792,214,922,111.79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60,000,000.001,739,687,570.54-10,050,347.65-1,179,350,070.851,010,287,152.041,010,287,152.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0,000,000.001,739,687,570.54-10,050,347.65-1,179,350,070.851,010,287,152.041,010,287,152.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395,011.95-740,964.00-357,911,474.59-325,257,426.64-325,257,426.64
(一)综合收益总额-357,911,474.59-357,911,474.59-357,911,474.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395,011.9533,395,011.9533,395,011.9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3,395,011.9533,395,011.9533,395,011.95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740,964.00-740,964.00-740,964.00
四、本期期末余额460,000,000.001,773,082,582.49-10,791,311.65-1,537,261,545.44685,029,725.40685,029,725.40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60,000,000.00526,338,022.52-230,272,936.36756,065,086.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0,000,000.00526,338,022.52-230,272,936.36756,065,086.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5,000,000.001,897,988,400.19-366,035,059.471,646,953,340.72
(一)综合收益总额-366,035,059.47-366,035,059.4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5,000,000.001,897,988,400.192,012,988,400.1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15,000,000.001,867,153,369.821,982,153,369.8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0,835,030.3730,835,030.3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75,000,000.002,424,326,422.71-596,307,995.832,403,018,426.88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60,000,000.00492,943,010.57-36,329,274.84916,613,735.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0,000,000.00492,943,010.57-36,329,274.84916,613,735.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395,011.95-193,943,661.52-160,548,649.57
(一)综合收益总额-193,943,661.52-193,943,661.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395,011.9533,395,011.9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3,395,011.9533,395,011.95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0,000,000.00526,338,022.52-230,272,936.36756,065,086.16

公司负责人:王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2020年11月28日由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682号文《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000股,并于2022年7月25日(以下简称“上市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575,0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详见附注七(53)。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化学药品的研发,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业务。于2022年度,本集团的实际主营业务与上述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一致。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股东为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益方香港”),实际控制人为王耀林、代星及江岳恒组成的一致行动人。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九。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报告期内无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五(10))、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附注五(30))、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五(29))、股份支付(附注五(36))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a)金融资产(i)分类和计量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应收款。(ii)减值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一应收待结算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二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三除上述组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iii)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b)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c)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为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a)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c)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10%18%
办公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10%18%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30))。固定资产的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a)软件使用权软件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年平均摊销。(b)研究与开发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就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于期末,本集团对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进行审阅,并将不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相关开发项目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c)无形资产减值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之服务的相关支出。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

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境内职工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部分海外员工参与美国当地的养老保险计划,本集团在相关员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无其他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计划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核算。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该可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本集团修改股份支付计划条款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根据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核算;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核算时不予以考虑,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本集团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七(42)(3)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6%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1%及25%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销售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销售额2%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5%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5%
InventisBio US LLC21%
InventisBio LLC2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科技部颁布的《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在2022年1月至9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7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科技部颁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28号)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在2022年10月至12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100%。

本公司注册地为上海。于2020年,本公司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0707),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但由于 2022年度本公司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因此于 2022 年度,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仍为 25%。

本集团之子公司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注册在北京的有限公司,其在2022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度:25%)。

本集团之子公司InventisBio LLC为注册在美国的有限公司,其在2022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1%(2021年度:21%)。

本集团之子公司InventisBio US LLC为注册在美国的有限公司,其在2022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1%(2021年度:21%)。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2,235,210,918.84724,250,312.28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2,235,210,918.84724,250,312.2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5,986,339.8918,155,706.57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6,275,233.90100.00%3,660,475.44100.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26,275,233.90100.00%3,660,475.44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公司11,612,342.396.14%
公司21,272,818.354.84%
公司3874,203.303.33%
公司4864,286.513.29%
公司5839,475.383.19%
合计5,463,125.9320.79%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984,759.564,248,606.76
合计3,984,759.564,248,606.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732,147.22
1年以内小计1,732,147.22
1至2年1,215,573.75
2至3年901,451.67
3年以上135,586.92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984,759.56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3,316,803.142,405,130.39
应收代结算款项689,858.021,856,262.61
其他59,420.0073,920.00
合计4,066,081.164,335,313.00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86,706.2486,706.24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86,706.2486,706.24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5,384.645,384.64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81,321.6081,321.6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6,706.245,384.6481,321.60
合计86,706.245,384.6481,321.6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公司1租赁保证金951,007.50一到二年23.39%19,020.15
公司2租赁保证金684,352.00一年以内、三年以上16.83%13,687.04
公司3应收代结算款项689,858.02一年以内16.97%13,797.16
公司4租赁保证金463,440.50一到二年、二到三年11.40%9,268.81
公司5租赁保证金360,000.00二到三年8.85%7,200.00
合计/3,148,658.02/77.44%62,973.16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预付发行中介服务费-9,291,336.31
合计-9,291,336.31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8,530,190.9719,864,375.0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8,530,190.9719,864,375.0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3,761,582.56146,826.9323,908,409.49
2.本期增加金额2,970,539.88196,017.713,166,557.59
(1)购置2,970,539.88196,017.713,166,557.59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26,732,122.44342,844.6427,074,967.0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965,231.8478,802.574,044,034.41
2.本期增加金额4,473,527.9327,213.774,500,741.70
(1)计提4,473,527.9327,213.774,500,741.7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8,438,759.77106,016.348,544,776.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293,362.67236,828.3018,530,190.97
2.期初账面价值19,796,350.7268,024.3619,864,375.08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577,176.661,870,754.68
工程物资
合计2,577,176.661,870,754.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实验室装修706,421.98706,421.98
基地建设项目1,870,754.681,870,754.681,870,754.681,870,754.68
合计2,577,176.662,577,176.661,870,754.681,870,754.6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0,731,598.1430,731,598.14
2.本期增加金额14,727,790.2714,727,790.27
本年增加8,569,167.778,569,167.77
租赁变更6,053,527.756,053,527.7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05,094.75105,094.7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5,459,388.4145,459,388.4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451,234.658,451,234.65
2.本期增加金额10,978,893.5610,978,893.56
(1)计提10,935,985.9910,935,985.99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42,907.5742,907.5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9,430,128.2119,430,128.2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029,260.2026,029,260.20
2.期初账面价值22,280,363.4922,280,363.49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 技术软件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6,908.49136,908.49
2.本期增加金额1,311,244.801,311,244.80
(1)购置1,311,244.801,311,244.8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448,153.291,448,153.2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2,818.1022,818.10
2.本期增加金额176,305.43176,305.43
(1)计提176,305.43176,305.4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99,123.53199,123.5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49,029.761,249,029.76
2.期初账面价值114,090.39114,090.3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 金额期末余额
使用权资产改良8,423,332.85412,396.014,305,536.49130,079.974,400,112.40
合计8,423,332.85412,396.014,305,536.49130,079.974,400,112.40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2,736,170.30217,798,135.06
可抵扣亏损1,372,474,704.35774,730,569.65
合计1,615,210,874.65992,528,704.7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122,104.96122,104.96
2024年229,197.10229,197.10
2025年35,229,752.6735,229,752.67
2026年63,335,100.0763,335,100.07
2027年550,814,645.8433,726,505.04
2028年71,938,965.3371,938,965.33
2029年30,976,316.2730,976,316.27
2030年135,351,667.48135,351,667.48
2031年218,434,402.02218,434,402.02
2031年以后266,042,552.61185,386,558.71
合计1,372,474,704.35774,730,569.6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待抵扣进项税额21,778,532.1021,778,532.105,255,011.105,255,011.10
预付1,573,800.001,573,800.00768,500.00768,500.00
设备款
合计23,352,332.1023,352,332.106,023,511.106,023,511.10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委托临床试验服务款44,413,286.6333,890,250.27
应付委托临床前试验服务款13,245,457.6116,097,856.11
应付材料款4,592,224.1014,231,781.70
合计62,250,968.3464,219,888.0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0,690,088.87119,017,579.30107,875,065.3531,832,602.8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46,488.168,083,933.747,744,505.81785,916.09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1,136,577.03127,101,513.04115,619,571.1632,618,518.9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0,204,465.77109,610,570.6099,975,649.3629,839,387.01
二、职工福利费647,196.33647,196.33
三、社会保险费292,099.105,711,665.214,314,720.501,689,043.81
其中:医疗保险费285,218.165,629,530.354,232,465.381,682,283.13
工伤保险费6,880.9482,134.8682,255.126,760.68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193,524.002,999,700.002,889,052.00304,172.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8,447.1648,447.16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0,690,088.87119,017,579.30107,875,065.3531,832,602.82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432,958.207,879,948.097,547,706.38765,199.91
2、失业保险费13,529.96203,985.65196,799.4320,716.18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446,488.168,083,933.747,744,505.81785,916.0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8,985.95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2,272.4612,504.64
城市维护建设税314.51
应交教育费附加224.65
合计12,272.4622,029.7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4,062,480.764,763,638.35
合计4,062,480.764,763,638.3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专业服务费1,883,083.561,910,312.33
应付装修及设备款774,119.201,785,365.00
应付员工报销款910,259.26864,545.74
代收代付补助款401,400.00-
其他93,618.74203,415.28
合计4,062,480.764,763,638.3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2,070,985.278,711,669.67
合计12,070,985.278,711,669.67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27,342,662.1323,655,299.77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70,985.278,711,669.67
合计15,271,676.8614,943,630.10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新租赁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的租金为67,049.64元 (2021年12月31日:385,740.00元),均为一年内支付。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200,000.00200,000.001,000,000.00400,000.00收到政府补助
合计1,200,000.00200,000.001,000,000.004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60,000,000.00115,000,000.00115,000,000.00575,000,000.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2,083,800,0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84,19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计1,999,61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01,646,630.1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153,369.82元,其中增加股本115,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867,153,369.82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223,871,846.041,867,153,369.823,091,025,215.86
其他资本公积549,210,736.4530,835,030.37580,045,766.82
合计1,773,082,582.491,897,988,400.193,671,070,982.6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增加详见附注53.股本。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791,311.65389,000.86389,000.86-10,402,310.7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0,791,311.65389,000.86389,000.86-10,402,310.79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37,261,545.44-1,179,350,070.8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37,261,545.44-1,179,350,070.8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3,485,014.66-357,911,474.5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020,746,560.10-1,537,261,545.4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00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00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00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00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00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00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0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00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00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00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00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00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00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00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314.51
教育费附加224.65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108,795.9147,231.32
合计108,795.9147,770.48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股权激励费用16,788,191.5415,335,129.49
职工薪酬费用17,203,656.7111,259,838.35
专业服务费11,379,625.2811,383,004.03
办公费3,888,210.023,517,500.30
业务招待费3,190,600.801,596,834.43
折旧与摊销费用2,439,857.961,877,918.20
差旅费1,573,927.941,312,658.36
交通费537,136.22557,758.23
租赁及物业费492,254.64484,465.02
其他461,937.55386,564.32
合计57,955,398.6647,711,670.73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临床试验费211,877,384.34113,044,509.01
职工薪酬费用109,897,856.3374,493,565.29
材料费用46,784,509.2933,974,781.79
临床前试验费41,835,446.5354,102,558.87
折旧与摊销费用17,478,711.6513,015,421.66
股权激励费用14,046,838.8318,059,882.46
专利费用13,452,162.084,507,939.51
租赁及物业费1,498,280.50904,932.13
其他4,617,909.012,933,749.31
合计461,489,098.56315,037,340.03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汇兑损益-19,989,238.0011,327,080.38
利息收入-17,379,100.63-12,763,863.85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1,031,523.301,191,266.82
其他203,646.05167,415.92
合计-36,133,169.28-78,100.73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个税返还88,652.0140,052.43
政府补助
—张江科学城股权投资资助-4,000,000.00
—张江科学城海外专利补贴-300,000.00
—张江创新创业补贴-250,000.00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市改制费用补贴-250,000.00
其他20,500.0013,100.00
合计109,152.014,853,152.43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496.2346,211.3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5,496.2346,211.37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租赁变更利得264.86
合计264.86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其他179,539.05179,539.05
合计179,539.05179,539.05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83,485,014.6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6,197,802.1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688,215.2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375,198.4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4,075,405.47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146,209,793.92
所得税费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利息收入17,379,100.6312,763,863.85
收到的政府补贴309,152.015,253,152.43
收到的代付款3,435,977.011,993,386.05
合计21,124,229.6520,010,402.3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专业服务费11,406,854.0510,306,701.16
办公费3,888,210.023,517,500.30
业务招待费3,190,600.801,596,834.43
租赁及物业费1,990,535.142,302,133.83
支付的代付款1,868,172.423,168,172.68
差旅费1,573,927.941,312,658.36
交通费537,136.22557,758.23
其他4,016,215.683,113,400.57
合计28,471,652.2725,875,159.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偿还租赁负债及押金支付的金额12,923,418.039,225,242.13
发行服务费13,090,462.396,685,303.43
合计26,013,880.4215,910,545.5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83,485,014.66-357,911,474.59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5,496.2346,211.3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500,741.702,619,082.51
使用权资产摊销10,935,985.998,462,556.16
无形资产摊销176,305.4322,818.1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305,536.493,788,883.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股份支付费用30,835,030.3733,395,011.9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0,921,789.5312,284,452.1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680,759.87-958,844.2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445,373.0846,185,543.41
其他-264.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894,087.23-252,066,024.9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235,210,918.84724,250,312.2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24,250,312.281,031,926,198.1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10,960,606.56-307,675,885.8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235,210,918.84724,250,312.28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235,210,918.84724,250,312.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35,210,918.84724,250,312.2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24,199,444.386.9646168,539,450.33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2,951,179.876.964620,553,787.32
欧元
港币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40,155.396.9646279,666.23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00,000.00研发费用1,000,000.00
其他补助109,152.01其他收益109,152.01
合计1,109,152.011,109,152.01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InventisBio US LLC(i)美国美国控股公司100%-新设
InventisBio LLC美国美国生物工程药物的研发,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业务-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ii)北京北京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00%-新设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i)InventisBio US LLC系由本公司于2020年在美国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InventisBioUS LLC的持股比例为100%,本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

(ii)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于2020年在中国北京市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本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益方香港香港投资10,000.0019.1876%19.1876%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耀林、代星及江岳恒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其他说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雅本化学接受服务16.815.0014.5
雅本化学采购仪器44.2--

关联方交易实际超出金额约46万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已经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履行超出部分金额审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雅本化学房屋及建筑物2,041,251.881,860,354.66197,153.49263,210.42782,500.466,242,018.58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7,913,150.8023,009,804.09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费用7,583,405.807,806,870.72
合计35,496,556.6030,816,674.8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雅本化学187,054.903,741.1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雅本化学27,216.00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304,377.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94,938.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304,377.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于2020年度,经董事会批准,本集团依据《员工持股计划》向本集团员工发放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并要求满足服务期条件。2021年度及2022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情况如下: 上海益喜及上海益穆(合称“境内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于2020年7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上海注册成立,为本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下的境内员工持股平台。YAOLIN WANG LLC于2020年5月26日在美国注册成立,为本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下的境外员工持股平台(简称“境外员工持股平台”)。 于2020年11月23日,50名合格员工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被授予境内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支付”)。其中38名合格员工被授予上海益喜持有的本公司7,579,081股股份,15名合格员工被授予上海益穆持有的本公司5,186,650股股份。其中40%可于本公司上市日满36个月且该等员工专项考评结果合格后解锁行权,其中30%可于本公司上市日满36个月起12个月且该等员工专项考评结果合格后解锁行权,其中30%可于本公司上市日满36个月起24个月且该等员工专项考评结果合格后解锁行权。 于2021年2月28日,9名合格员工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被授予境外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本公司3,548,953股股份(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支付”),其中40%可于本公司上市日满36个月且该等员工专项考评结果合格后解锁行权,其中30%可于本公司上市日满36个月起12个月且该等员工专项考评结果合格后解锁行权,其中30%可于本公司上市日满36个月起24个月且该等员工专项考评结果合格后解锁行权。 2021年度,境内员工持股平台共9名员工离职,该9名员工持有的326,817股股份以原始出资价格转让给平台其他员工。 2022年度,境内员工持股平台共2名员工离职,该2名员工持有的19,563股股份以

原始出资价格转让给平台其他员工。境外员工持股平台共1名员工离职,该名境外员工持有的94,938股股份直接落地归属于该名员工,剩余284,814股股份以原始出资价格转让给平台其他员工。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上市之前,本集团采用最近的外部融资价格或未来现金流折现的方法估计公司的整体价值后确定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公允价值计算得出第一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1.3亿元;第二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3,700万元,该等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对应的等待期内计入本集团损益。上市之后,本集团采用限制性股票授予时间点的市场公开价格,确定本集团股权的公允价值。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67,076,754.88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30,835,030.37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9,478,301.929,478,301.92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的未决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之中,本集团预计该类诉讼不会导致本集团重大经济利益流出,无需计提预计负债。本集团未向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集团以每股4.35元的价格向71名员工授予461.1762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要求满足一定的业绩条件及服务期条件。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642,301.344,304,495.30
合计3,642,301.344,304,495.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454,356.49
1年以内小计1,454,356.48
1至2年1,150,906.28
2至3年901,451.67
3年以上135,586.92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642,301.3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代结算款项689,858.021,856,262.61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2,967,356.002,458,822.80
其他59,420.0073,920.00
合计3,716,634.024,389,005.41

(1).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84,510.1184,510.11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84,510.1184,510.11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10,177.4310,177.43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74,332.6874,332.68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4,510.1110,177.4374,332.68
合计84,510.1110,177.4374,332.6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公司1房屋租赁保证金951,007.50一到二年25.59%19,020.15
公司2房屋租赁保证金684,352.00一年以内、三年以上18.41%13,687.04
公司3代收代付结算款689,858.02一年以内18.56%13,797.16
公司4履约保证金463,440.50一到两年、两到三年12.47%9,268.81
公司5房屋租赁保证金360,000.00两到三年9.69%7,200.00
合计/3,148,658.02/84.72%62,973.16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63,147,201.36163,147,201.36108,703,346.87108,703,346.8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163,147,201.36163,147,201.36108,703,346.87108,703,346.8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InventisBio US LLC(i)103,703,346.8754,443,854.49158,147,201.36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合计108,703,346.8754,443,854.49163,147,201.36

(i) 于2021年9月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计划向InventisBio US LLC追加投资3,000万美元。于2022年度,实际投入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443,854.49元 (2021年度:1,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2,703,346.87元)。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88,652.01政府补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9,539.05其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71,600.21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股份支付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37,512.7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63-0.95-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65-0.95-0.95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YAOLIN WANG(王耀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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