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04月26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惠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柏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影响,下游终端需求衰弱。
2、公司依然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坚定保持一支能够快速响应客户各类需求、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
3、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及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
4、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技术替代等情形。
5、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6、1)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开拓,特别是推进国外市场,巩固既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并加强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2)积极推进公司及子公司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构筑提升核心技术壁垒。
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内容属于计划性事项,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对策,具体内
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 6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七彩化学、本公司或公司 | 指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惠丰投资 | 指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东营天正 | 指 | 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子公司 |
七彩材料 | 指 | 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
上虞新利 | 指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子公司 |
金泰利华 | 指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
山东庚彩 | 指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
上海庚彩 | 指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
七彩香港 | 指 | 七彩化学(香港)有限公司、子公司 |
上虞大新 | 指 | 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孙公司 |
天彩材料 | 指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 |
研新公司 | 指 | 研新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 |
HIFICHEM S.A. | 指 | HIFICHEM S.A.、孙公司 |
贵州微化 | 指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
东营北港 | 指 | 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
鞍山辉虹 | 指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
川流长枫 | 指 | 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瑞焓热力 | 指 | 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美联新材 | 指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营创三征 | 指 | 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美彩新材 | 指 | 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智核环保 | 指 | 绍兴智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德凯生物 | 指 | 济宁德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颜料 | 指 | 有颜色的,能使各种材料着色的物质。是制造涂料、油墨、油画色膏、化妆油彩、彩色纸张等不可缺少的原料。也用于塑料、橡胶制品以及合成纤维原液等的填充和着色。 |
无机颜料 | 指 | 一般是一些金属的盐或氧化物等,可细分为氧化物、铬酸盐、硫酸盐、硅酸盐、硼酸盐等。无机颜料热稳定性及光稳定性优良,价格低廉,用量很大,但品种不多,不够鲜艳,部分含有重金属。 |
有机颜料 | 指 | 以颜色为主要功能的有机化合物,区别于有机染料,在着色过程中,以及在最终被着色的材料里,都是以分散的颗粒状态存在。通常具有较高的着色力,颗粒容易研磨和分散、不易沉淀,色彩也较鲜艳,但耐晒、耐热、耐候性能稍差。有机颜料普遍用于油墨、涂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文教用品和建筑材料等物料的着色。 |
染料 | 指 | 以颜色为主要功能的有机化合物。染料最主要的应用对象是纺织品,也用于纸张、皮革的染色。区别于有机颜料,在染色过程中,都有一个染料溶解→上染→固色的过程。 |
高性能颜料/高性能有机颜料(HPP) | 指 | 一类有机颜料,具有多方面的优良性能。其一,颜料本身具有多项优良的物化性能(耐晒性,耐候性,耐热性,耐有机溶剂性等)和彩色性能(色光鲜艳,着色力高等)。其二,颜料具有优良的应用性能(在应用介质中有优良的分散性,在流体介质中有优良的流变性和储存稳定性等)。主要用于涂料 |
和塑料以及室外使用,价格比经典颜料(CLP)高。 | ||
经典颜料/经典有机颜料(CLP) | 指 | 一类有机颜料,通常包括色淀类、部分色酚类、联苯胺黄类、吡唑啉酮类和单偶氮黄类等有机颜料产品。通常其牢度性能(主要是耐候性和耐光性)不如高性能颜料(HPP),主要用于油墨和室内使用,价格比HPP低。 |
溶剂染料 | 指 | 能溶于油脂或有机溶剂的染料。溶剂染料可分油溶性及醇溶性两大类,前者主要用于石油制品及油脂的着色,后者大多用于油墨、塑料制品的着色。 |
颜料中间体 | 指 | 用于合成有机颜料的各种芳烃衍生物。来自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的苯、甲苯、萘和蒽等芳烃为基本原料,通过一系列有机合成单元过程而制得。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七彩化学 | 股票代码 | 30075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七彩化学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Anshan Hifichem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IFICHEM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惠祥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422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4225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hifichem.com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hifiche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 目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于兴春 | 孙亮 |
联系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 |
电话 | 0412-8386166 | 0412-8386166 |
传真 | 0412-8386366 | 0412-8386366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hifichem.com | zhengquan@hifichem.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环球金融中心二期1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宫国超、顾娜、刘得钰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5层 | 张新杨、霍凌云 | 2021年5月19日-2023年12月31日 |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元) | 1,208,552,732.95 | 1,346,896,198.64 | -10.27% | 1,008,303,49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74,483.15 | 179,971,838.62 | -101.54% | 175,456,34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490,449.77 | 153,034,582.24 | -105.55% | 169,176,481.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2,210,872.15 | 161,080,545.05 | -42.75% | 93,411,946.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46 | -102.17% | 0.5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46 | -102.17% | 0.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7% | 11.34% | -11.51% | 14.98% |
项 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资产总额(元) | 3,009,448,078.40 | 2,631,345,275.90 | 14.37% | 1,932,006,92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87,490,214.36 | 1,717,258,776.67 | -7.56% | 1,227,864,246.1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208,552,732.95 | 1,346,896,198.64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9,473,766.48 | 27,564,700.24 | 销售原材料收入、受托加工费收入等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159,078,966.47 | 1,319,331,498.40 | 无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323,190,536.41 | 309,967,712.27 | 296,525,599.18 | 278,868,88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650,152.21 | 1,027,828.31 | -2,593,985.43 | -25,858,47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619,417.53 | -3,833,725.01 | -2,386,887.23 | -30,889,255.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05,517.84 | 82,569,840.00 | 17,780,594.89 | 54,565,955.1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92,738.36 | 646,502.81 | -3,052,367.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74,393.99 | 9,205,406.06 | 17,540,712.3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394,343.66 | 12,805,207.36 | -281,294.8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67,790.12 | 11,897,595.48 | -4,951,606.2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56,186.5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55,852.99 | 5,360,329.22 | 1,223,888.4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389.56 | 2,257,126.11 | -301,495.04 | |
合计 | 5,715,966.62 | 26,937,256.38 | 6,279,863.8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有机颜料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分别在上海、鞍山两地设有研发中心,集聚业内众多专家、博士、硕士等百余人创新人才。公司依托辽宁鞍山、山东东营、山东济宁、浙江上虞的生产基地,致力于绿色环保高性能有机颜料及染料的研发和生产,同时以氨氧化技术为载体向高级有机新材料领域拓展,业务范围涵盖染、颜料、染颜料中间体、新材料及材料单体;染颜料服务于油墨、涂料、塑料等领域;新材料服务于石油/页岩气开采、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医疗器件、5G通信、挠性覆铜板等领域。
主要产品及用途
大类 | 产品系列 | 主要产品 | 产品特点及说明 | 主要用途 |
高性能有机颜料系列 | 苯并咪唑酮系列 | 颜料:颜料黄180、颜料黄181、颜料黄151、颜料红176、颜料橙64 | 由自产的AABI中间体为偶合组分,技术水平国际先进,部分国内独家生产,属于高性能有机颜料。 | 主要用于塑料、高档油墨和环保涂料等领域,终端产品广泛应用于儿童玩具、食品包材、汽车漆、船舶防腐、集装箱、家具、电器、工程机械、、建筑涂料、数码印刷等行业。 |
偶氮缩合系列 | 颜料红242、颜料红144、颜料黄93 | 合成技术难度高,技术水平国内先进,属于高性能有机颜料。 | ||
偶氮颜料系列 | 颜料黄155 | 属于高性能有机颜料,具有高着色力,应用领域广泛,是替代铅铬黄颜料品种之一。 | ||
异吲哚啉系列 | 颜料黄185、颜料黄139 | |||
溶剂染料系列 | 溶剂绿5、溶剂红195 | 由中间体苊等原料深加工而成,技术为国内领先水平。 | ||
中间体及材料单体 | AABI、1,8-萘酐等 | 主要用于苯并咪唑酮系列有机颜料和溶剂染料;合成工艺技术难度较高。 |
2、有机颜料的特性
2.1颜料与染料
使物质显现颜色的物质统称为着色剂,着色剂主要分为染料和颜料两种。染料是指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颜料则是不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主要以细微颗粒分散在使用介质中着色。除了具有与染料类似的耐光性、耐气候性、耐酸碱性、耐溶剂性、耐迁移性等特性之外,颜料还具有其他特定的性能,如色光、着色力、分散度、遮盖力、耐热性、耐渗水性、耐翘曲变形性等。着色剂所包括产品类别如下所示:
染料在使用过程中一般先溶于使用介质,在染色时经历了一个从晶体状态先溶于溶剂成为分子状态后再上染到其他物品上的过程。因此,染料主要用于纺织品等材料的染色,并且染料自身的颜色并不代表它在织物上的颜色。颜料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溶于使用介质,所以始终以原来的晶体状态存在,并分散于各介质中。因此,颜料常用于涂料、油墨、塑料和橡胶,以及陶瓷、造纸等的着色,其应用领域较染料更加广泛。颜料自身的颜色就代表了它在底物中的颜色。正是因为颜料始终以晶体状态存在,其赋予了被着色物质具有较好的颜色耐久性能,如耐光牢度、耐气候牢度和耐迁移性能。溶剂染料是一系列能溶于溶剂的有机发色化合物。与颜料不同,溶剂染料是透明的,且有着非常高的着色力。溶剂染料的用途广泛,从最初的溶剂着色、塑料着色,扩展到用于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液晶着色。溶剂染料可用于聚乙烯、聚碳酸酯、聚酯等工程塑料和某些合成纤维的原浆着色。
2.2有机颜料与无机颜料
颜料分为无机颜料和有机颜料两大类。无机颜料一般是一些金属的盐或氧化物等,可细分为氧化物、铬酸盐、硫酸盐、硅酸盐、硼酸盐等。无机颜料热稳定性及光稳定性优良、价格低廉,因此用量很大,但其缺点在于品种不多,着色力相对差,相对密度大,而且一般来说不够鲜艳。
人工合成有机颜料最早出现于二十世纪初,经过100年的发展,有机颜料的品种已经十分丰富,在《染料索引》上登记的颜料品种的化学结构多达800多种,绝大部分是有机颜料。由于一个化学结构可以通过调整结晶形态、进行颜料化制成不同剂型的产品,因此,市场上实际销售的颜料品种十分丰富,比如:颜料蓝153,巴斯夫生产近30种剂型,大日本油墨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生产30多种剂型。有机颜料着色力高、色泽鲜艳、色谱齐全、相对密度小,但在耐热性、耐候性和遮盖力等方面通常不如无机颜料。但随着有机颜料技术的发展,这些缺点得到很大的改善,其应用领域也进一步扩大。无机颜料与有机颜料均为不溶性的有色物质,但由于分子结构不同,其应用性能具有明显差别,具体情况如下:
性能 | 无机颜料 | 有机颜料 |
品种色谱 | 颜色种类较少、色谱较窄 | 颜色品种较多、色谱较宽 |
颜色特性 | 鲜艳度较低、暗 | 鲜艳、明亮 |
着色强度 | 低 | 高 |
耐热稳定性 | 多数较高 | 一般较低、高档品种耐热优良 |
专用剂型 | 较少 | 多种商品剂型 |
耐久性(耐光、耐气候) | 多数品种较高 | 高性能品种耐久性优异 |
毒性(重金属) | 部分品种高(含铬、铅、汞等) | 无毒、低 |
耐酸、碱性 | 部分品种变色、分解 | 较好、优良 |
耐溶剂性 | 优良 | 中等至优良 |
成本 | 较低 | 较高 |
3、有机颜料的分类
有机颜料虽然历史比较短,但是发展迅速,而这主要是因为其优秀的颜色性能以及丰富的色彩种类很好的满足了人们对颜色的消费需要。
传统的经典有机颜料包括偶氮类有机颜料、色酚AS系列颜料等。虽然其色谱齐全、色泽鲜艳、价格较低且已大量用于塑料制品的着色,但因其化学结构等因素,其在耐热性、耐光性、耐迁移性等方面存在种种缺陷,某些颜料在高温时会发生分解,对人体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某些应用领域具有局限性。高性能有机颜料包括苯并咪唑酮颜料、偶氮缩合颜料(又称“大分子颜料”)、喹吖啶酮类、吡咯并吡咯二酮类(DPP)、蒽醌杂环类等种类。由于其具有较好的颜色牢度,即高耐晒性、耐气候性、耐溶剂性、耐迁移性等,而被广泛应用于汽车漆、高档油墨、高档塑料制品等环境较为苛刻或者对环境、安全要求较高的领域。与高性能有机颜料优异的应用性能伴随的,是其复杂的合成工艺、较高的生产成本、较低的产量和较高的市场价格。
高性能有机颜料和经典有机颜料在不同应用领域性能对比如下表:
性能 | 高性能有机颜料 | 经典有机颜料 |
应用于涂料、油墨 | ||
耐温(℃) | 300 | 200 |
耐晒牢度 | 6-8级 | 5级 |
耐酸碱性(PH) | 4-10 | 6-8 |
抗絮凝特性及使用安全性 | 良好、绿色环保 | 不佳、部分分子含联苯胺结构,有分解出致癌物质可能性。 |
应用于塑料 | ||
耐温(℃) | 250-300 | 200 |
耐晒牢度 | 8级 | 5级 |
耐酸碱性(PH) | 4-12 | 6-8 |
抗断裂性 | 800N | 500N |
使用寿命(年) | 5-8 | 3 |
经典有机颜料、高性能有机颜料以及溶剂染料在环境保护、市场规模、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和市场份额方面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如下:
产品类别 | 环境保护 | 市场规模 | 发展趋势 | 竞争格局 | 市场份额 | |
有机颜料 | 经典有机颜料 | 含有禁用中间体的颜料不能应用于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环境,如:纺织品、食品包装等。 | 主要应用于印刷油墨,也应用于普通塑胶。 | 随着人们对产品对安全性认识的深化,会在一些应用场合被高性能有机颜料替代。 | 生产厂商众多,完全竞争市场。 | 无权威统计数据,约占有机颜料市场份额的70%-80%。 |
高性能有机颜料 | 不含有毒害元素,使用安全且环境友好。 | 主要应用于环保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领域,如食品包装、UV油墨、汽车漆、儿童玩具、彩色复印碳粉等。 | 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含有毒害因素的染颜料产品被淘汰,高性能有机颜料拥有更大市场空间。 | 由于对技术要求较高,生产厂商数量较少。技术主要集中在巴斯夫、科莱恩等跨国知名厂商,我国部分生产企业在特定产品有比较优势。 | 无权威统计数据,约占有机颜料市场份额的20%-30%。 | |
溶剂染料 | 品种不同,生产过程的三废情况相差很大。 | 相对较小,主要用于硬质塑料、树脂领域。 | 适当的空间。 | 由于市场需求的限制,生产企业不很多,但激烈竞争也是存在的。 | 由于生产技术难度大、在荧光产品方面具有优势,拥有一定市场份额。 |
其中,有机颜料的结构品种和性能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陈信华 《一图看懂塑料着色用有机颜料品种和性能》,2016年海峡两岸国际有机颜料行业年会暨技贸洽谈会论文集
4、有机颜料的应用领域
由于有机颜料具有品种繁多、色彩鲜艳和着色力较好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油墨印刷、涂料、塑料和橡胶等工业领域,成为生产多种工业产品不可缺少的着色材料。颜料作为下游产品的一种添加剂,其在后续产品中的应用是一个物理分散过程。由于油墨、涂料、塑料橡胶等应用环境各有特点,所以对其中所用的颜料的性质要求也不尽相同,如与印刷油墨相比,涂料用颜料对耐光、耐气候、耐热、耐化学品、遮盖力等有更高的要求,而这就要求颜料生产商研发出适合不同应用的剂型产品。包括苯并咪唑酮系列、大分子系列、偶氮颜料、溶剂染料、异吲哚啉颜料以及中间体等在内的高性能有机颜料更是以其优越的耐光牢度、耐高温性、耐迁移性等性能,弥补了经典有机颜料的不足,在高档油墨、高级涂料和塑料、橡胶等高端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最终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装饰、食品医药包装、户外广告、印刷、电器等行业。苯并咪唑酮系列颜料和大分子系列颜料具有较好的耐热、耐晒、耐迁移性能,可以很好的满足油墨、涂料、塑料等行业生产、加工、应用的需要。下游行业的发展不断推动有机颜料尤其是高性能有机颜料的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越来越在意生活的品质,愿意用更加安全环保、性能更好的产品去取代原先
使用的产品,而高性能有机颜料正好以其优异的性能满足了客户的需求。
5、发展趋势
自上世纪80年代后,全球有机颜料的生产逐渐由欧美发达国家向亚洲国家(如中国、印度)转移,到目前为止亚洲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颜料生产和消费地区。2021年,全球有机颜料总产量约为42万吨,年复增长率约2%。其中亚洲有机颜料总产量约35万吨,约占全球有机颜料产量的83%;我国有机颜料产量约为26万吨约占全球有机颜料产量的62%,约占亚洲有机颜料产量的74%。预估2025年全球有机颜料产量约为45万吨;全球有机颜料销售额大约在60亿美元,其中,偶氮颜料占比50-55%、酞菁颜料占比20%、高档颜料和其他颜料占比25-30%。
根据2017-2021统计数据,我国有机颜料产量和出口量2017-2020年呈下降趋势,2021年出现大幅上涨,这与2020年3月20日起我国将有机颜料及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有较大关系。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增强了我国有机颜料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预估2021-2025年的年均增长率在1~2%,2025年产量和出口量预估分别为28~29万吨和15~16万吨;我国有机颜料进口主要为高端有机颜料,且逐年上涨,2021年进口量为3.6万吨,预估2025年进口量预估为4万吨;根据产量、出口量和进口量数值,估计2025年我国有机颜料消费量约为17万吨。详细数据见下表。
我国有机颜料的产量、进出口量和消费量 | |||||||
单位:万吨 | |||||||
项 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年均增长率 | 2025年E |
产量 | 24.6 | 22.2 | 21.5 | 21.5 | 26.5 | 1.80% | 28~29 |
出口量 | 14.3 | 13.1 | 12.5 | 12.7 | 14.4 | 0.10% | 15~16 |
进口量 | 1.8 | 2.1 | 2.9 | 2.9 | 3.6 | 18.50% | 4 |
消费量 | 12.1 | 11.2 | 11.9 | 11.6 | 15.7 | 17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公司整理。消费量=产量-出口量+进口量。
6、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位于有机颜料产业链中游,从产业链而言,有机颜料行业上游主要为石油与化工产业,包括各种胺类、苯类、酸类、碱类物质;行业中游主要产品包括经典有机颜料与高性能有机颜料;行业下游应用领城包括涂料、油墨、塑料、橡胶、合成纤维等,最终分散应用到食品包装、液晶电子、化妆品、印刷、汽车、建筑以及其他工业制造领域,下游应
用十分广泛。
6.1上游行业发展情况
染、颜料行业的上游产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和中间体产业。化工行业是我国的基础行业,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的蓬勃发展,化工行业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有机颜料是由不同的化学中间体和基础化工原料通过化学反应合成的,所以中间体和基础化工原料的质量以及价格直接影响着最终颜料的质量和价格。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来源来看,可分为石油化工类、基础化工类和煤化工3大类,其中前两类占比90%以上,主要包括胺类、苯类、醇类、脂类等有机化工原料(中间体)和酸类、碱类、盐类等无机基础化学原料。
6.2下游行业发展情况
有机颜料应用领域很广。根据有机颜料消费量占比,有机颜料主要应用于油墨、涂料及塑料加工(主要通过色母粒着色)等领域,其中油墨行业用量占比约为40%、涂料行业用量占比约为28%、塑料行业用量占比约为27%、其他行业用量占比5%。
1)涂料行业
涂料是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是国民经济配套的重要工程材料,根据应用领域可分为建筑涂料和工业涂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船舶、家具等行业。
根据《涂料世界》杂志估测,2022年世界涂料销售额将达到1,980亿美元,其中亚洲占45%,大约为900亿美元;中国约占亚洲份额的58%,为520亿美元。中国为世界第一涂料生产及消费大国,为位于第二位的美国的1.5倍。
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7-2021年,我国涂料的产量和进出口量都呈上
涨趋势。2021年我国涂料的产量、出口量和进口量分别为2,860万吨、21.34万吨和21.23万吨,根据相应的年均增长率计算,2025年我国涂料的产量、出口量、进口量和消费量预估分别为4,022万吨、23.9万吨、24.9万吨和4,023万吨。
我国涂料产量、进出口量和消费量 | |||||||
单位:万吨 | |||||||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年均增长率 | 2025年E |
产量 | 2,036.40 | 1,759.79 | 2,438.80 | 2,459.10 | 2,860 | 8.90% | 4,022 |
出口量 | 19 | 19.8 | 20.2 | 20.75 | 21.34 | 2.90% | 23.9 |
进口量 | 18.1 | 17.6 | 17.6 | 17.78 | 21.23 | 4.10% | 24.9 |
消费量 | 2,035.50 | 1,757.59 | 2,436.20 | 2,456.10 | 2859.9 | 4,023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公司整理。消费量=产量-出口量+进口量。2)油墨行业油墨是一种由颜料、连结料和助剂等组成的具有一定黏性的胶状流体,是印刷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出版、电子、建筑装潢等行业。油墨种类众多,不同类型的油墨组成差异较大,性能也各不相同。
油墨种类 | |
分类方式 | 油墨种类 |
按印刷版式分类 | 胶印油墨、凹印油墨、柔印油墨、丝网印刷油墨及喷印油墨等 |
按溶剂类型分类 | 含苯酮类溶剂油墨、油性油墨、醇/酯类溶剂油墨、水性油墨及无溶剂型油墨 |
按干燥方式分类 | 挥发干燥型油墨、氧化结膜干燥型油墨、热固化干燥型油墨、紫外固化(UV)干燥型油墨及其他干燥型油墨 |
油墨工业产生于西方国家第一次工业革命后,因化工和包装印刷业的发展而得以 迅速发展。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全球油墨制造业产量不断上升,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中国、美国、日本和德国成为世界主要的油墨生产国和消费国。2020年全球油墨消费量为420万吨,市场价值为210亿美元。预计2021-2026年全球油墨市场需求年均增速约为1.9%。目前中国油墨消费量为全球第一,约占20%的市场份额。北美第二,约占19%,西欧排第三位约占16%。
根据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统计数据,2016-2020年期间,我国油墨产量方面呈逐年上升趋势,以2020年产量和年均增长率2.2%计算,2025年我国油墨产量预估为87.1万吨;出口量除2020外,每年在2.6万吨左右,考虑到2020年特殊原因对当年出口的影响,预估2025年的出口量也保持在2.6万吨左右;进口量方面,一直呈下降趋势,以2020
年进口量和年均增长率-13.4%计算,2025年出口量预估为0.51万吨。
我国油墨产量、进出口量和消费量 | |||||||
单位:万吨 | |||||||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率 | 2025年E |
产量 | 71.5 | 74.2 | 75.5 | 76.8 | 78.1 | 2.20% | 87.1 |
出口量 | 2.56 | 2.7 | 2.66 | 2.65 | 2.16 | -4.20% | 2.6 |
进口量 | 1.87 | 1.74 | 1.61 | 1.31 | 1.05 | -13.40% | 0.51 |
消费量 | 70.81 | 73.24 | 74.45 | 75.46 | 76.99 | 85.01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消费量=产量-出口量+进口量。3)塑料行业塑料制品是采用塑料为主要原料,经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制成的生活、工业等用品的统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泛应用于工业和农业生产、交通、航空、航天、高铁、汽车、建材、家电、电子电气、包装、医疗等领域。世界塑料制品产量近年来增长迅速,年产量已从2000年的2.34亿吨增长到2019年的
4.6亿吨,年均增速为3.6%,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5.2亿吨。目前,我国已成为塑料制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7-2021年,我国塑料制品的产量、进出口额均呈上涨趋势。2021年我国塑料制品的产量、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为8,004万吨、990亿美元和224亿美元,以2017-2021年相应的年均增长率计算,2025年我国塑料制品的产量、出口额和进口额预估分别为8,529万吨、1,563亿美元和270亿美元。
我国塑料制品产量和进出口额 | |||||||
单位:万吨/亿美元 | |||||||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年均增长率 | 2025年E |
产量 | 7,515 | 6,042 | 8,184 | 7,603 | 8,004 | 1.60% | 8,529 |
出口额 | 627 | 694 | 749 | 853 | 990 | 12.10% | 1,563 |
进口额 | 186 | 199 | 196 | 193 | 224 | 4.80% | 270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染料工业协会。2025年预估产量、预估出口额和预估进口额,以2021年的数据为基数和对应的年均增长率计算所得。
4)食品行业情况
染颜料及其中间体除在纺织、涂料、油墨和塑料行业大量使用外,还可作为合成食用色素添加到各种食品中。根据相关统计,目前全球合成食用色素产量约上万吨,并且处于
持续增长的状态,预计到2025年,全球合成食用色素的产量或将达到数万吨。预计2022年全球合成食用色素市场规模估计为5.9 亿美元,到2032年将增至10.66亿美元,年复增长率为6%。根据相关统计,2017-2021年,我国食品添加剂产量由851.4万吨增长到1,197.2万吨,年均增长率为8.9%,以此增速计算,预估2025年全国食品添加剂产量为1,680万吨。
2017-2021年我国食品添加剂产量 | ||||||
单位:万吨 | ||||||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平均增长率 |
产量 | 851.4 | 688 | 837.9 | 1,057 | 1,197.20 | 8.90%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公司整理。在合成食用色素总产量中,柠檬黄占比约30%-40%。DMAS是生产合成食用色素柠檬黄的重要中间体。按照行业一般生产经验,平均每1吨DMAS中间体可用于生产约3吨柠檬黄。由此可以预测,合成食用色素的快速发展将带动上游中间体的市场需求,预计到2025年,DMAS的全球市场需求将达到近万吨。
5)高性能有机颜料替代趋势逐渐显现铅铬颜料,以其优异的性价比,仍在被广泛应用,但因为其含有对人体有害的铅,铬等重金属,一直被诟病。联合国环境署为此成立了专门机构,推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铅铬颜料禁用。欧美国家已经先行一步,在大部分行业实现了铅铬颜料的禁用(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了铅铬颜料替代的可行性)。中国政府也特别重视铅铬颜料对于人体以及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中国含铅涂料的高度关注之下,国家工信部和环保部给予了积极的回应,委托中国涂料工业协会负责铅铬颜料替代的相关政策工作。2020年开始实行的最新涂料行业国家强制标准,更是从政策和法规上明确了替代铅铬颜料的必须行。七彩化学的高性能有机颜料产品,基于优异的产品性能,色区覆盖度以及成本优势,逐渐成为了铅铬颜料替代的主力军,这已经被集装箱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涂料,汽车涂料等行业的龙头企业所证明。 与此同时,七彩化学也正与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紧密合作,成立了专门技术支持团队,共同推动中国的涂料行业尽快完成这一事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产业升级工作。由此所带来的市场对相关产品的需求,已经显现了持续增长态势。
7、所处行业地位
通过多年不断的探索与钻研,在某些细分市场上,我国的一些染、颜料行业生产商已具备了与国际巨头竞争的实力。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搭建了以苯并咪唑酮系列为代表的高性能有机颜料为主、溶剂染料和中间体为辅的产品结构,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工艺改良、精细的质量控制以及高效的产业链管理,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性价比和竞争力,不仅在国内高性能有机颜料市场享有盛誉,在国际市场竞争具有较强的优势。
8、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由于溶剂染料和高性能有机颜料主要应用于油墨、涂料、塑料和橡胶等众多领域,其周期性较弱。我国染料、颜料的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和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染料、颜料产品生产、销售的季节性较弱。
9、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每年年初,公司会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和对该年市场需求的预测制定全年的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及原料采购计划。原材料采购原则上每月一次,市场部拟定次月销售计划并交给制造部,制造部根据销售计划确定生产计划和原料采购计划。市场部的供应部门根据原料库存情况以及原料市场情况,向合格供应商通过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原料采购。原材料到厂后,品管部对原材料进行取样,并按照《原料检验规程汇编》进行检验。若原材料合格,则收货、付款;若不合格,则退货或其他处理。
市场部每年根据品管部给出的重点原料清单及《市场部采购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合格供应商的挑选。生产部门提出新的采购需求后,采购部门在国内外寻找资信良好的生产厂商,让其提供所产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样品。在样品通过质量检测和小试后,公司进一步与供应商接触,了解其管理规范、合规生产等事项,最后评选出合格供应商。选择新的供应商后,本公司会安排相应的小试和小批量生产,以保证所采购原材料的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的自主生产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策略。每年年初,公司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
以及对当年市场的判断,制定出每种产品全年的生产计划,并将其分解到各月。实际执行时,公司会在生产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已接到的订单和存货情况安排生产。由于公司产品的化学反应链较长、所需反应步骤较多、生产时间较长,而客户又希望尽量缩短交货周期,因此公司需要备有一定量存货,以便尽快满足客户需求。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原料、安排人员和设备完成化学合成、颜料化及表面处理等生产过程,之后制造部对半成品进行粉碎、拼混、包装,并最终入库。公司的产品数量较多,部分产品的生产工艺较为接近。对于产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公司安排专门的生产线进行生产;对于产量较小、生产工艺较为相似的产品,公司则会根据生产计划,利用一条生产线,通过相同设备不同的连接方式以及设定不同的生产参数进行生产。共用生产线生产时,由于在生产不同产品前,公司都要对设备进行清洗并按照不同产品的工艺对设备重新进行连接、调试,所用时间、人力等成本较高,因此公司的生产计划会考虑将一部分产品备为存货,以满足之后一段时间内的需求。每批产品生产时,公司品管部都会根据产品检测规定对在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检测。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买断式的销售方式面对市场独立销售,公司客户按照其采购公司产品的用途分为生产型客户(直销客户)和贸易型客户(经销商)。公司采用经销方式为主的原因包括:第一、颜料行业的下游客户包括了油墨、涂料、塑料和橡胶等诸多行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仅凭颜料生产企业一己之力,很难实现对各类型客户的全面覆盖;第二、下游客户为了使其产品色彩多样,在采购颜料时具有少量多样的特点。有时为了保证产品颜色的稳定性,直接用户会将多种颜料混合进行调色,因此直接用户每次单一颜色的颜料采购量通常不会很大,而通过经销商直接用户可以一次性采购多个厂商生产的不同颜料。因此,经销商成为颜料、染料行业重要的销售渠道。
公司的销售又分为内销与外销,公司的外销客户主要分两种,一种为大型化工、化学制品生产商,比如巴斯夫(BASF)、科莱恩(Clariant)等化工企业,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另一种针对境外的中小客户,公司采取与海外经销商合作的方式,海外经销商有较多的客户资源,可以集中从公司采购产品对外销售。
公司市场部下设国内销售部和国际销售部,国内销售部主要服务国内的直接客户以及经销商,国际销售部主要服务海外直接客户以及经销商。公司按照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确定国内、外销售的月度指标。国内、外市场的销售负责人将指标分解给各区域主管,由各大
区经销主管将销售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大区经理,管理部负责整个销售的统计和考核工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原材料A | 直接采购 | 10.19% | 否 | 246.63 | 257.57 |
原材料B | 直接采购 | 9.97% | 否 | 10.66 | 4.51 |
原材料C | 直接采购 | 5.96% | 否 | 53.27 | 44.09 |
原材料D | 直接采购 | 5.64% | 否 | 36.77 | 23.66 |
原材料E | 直接采购 | 4.15% | 否 | 63.97 | 59.40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有机颜料系列 | 工业化生产阶段 |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院校合作等方式拥有一批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为行业内知名专家。 | 公司拥有授权专利90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进入实质性审查发明专利30项。 | 公司分别在上海、鞍山建有研发中心,形成了以加拿大化学院院士为首席科学家,多名博士生导师为核心的百余人科技创新团队。上海、鞍山两大研发中心是公司创新研发的两大基地,两个基地以专业分工为主线,共同形成了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工艺研究平台、工程研究与开发平台(含安全与资源化研究)、分析检测平台,三大开放平台都承担着对外联合创新研究与开发、优秀人才引进与技术交流、先进技术与成果的引进和消化的任务;对内履行着自主创新、共性技术创新研发、重点项目攻关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的职责;同时三大平台以项目为主线开展多专业协同创新和开发。 |
溶剂染料系列 | 工业化生产阶段 | |||
中间体及材料单体 | 工业化生产阶段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 | 有机颜料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机颜料 |
东营市河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染颜料中间 |
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 | 染颜料中间体及材料单体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取得《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化工新材料及其单体项目(一期)》环评批复,项目主要产品为间苯二腈、对苯二腈等。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主体 | 证书/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1 | 七彩化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2年1月29日至2025年2月2日 |
2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2年1月29日至2025年2月2日 | |
3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1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 | |
4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22年9月19日至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变更 |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0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 | |
6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2020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 | |
7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 | |
8 | 排污许可证 | 2022年3月7日到2027年3月6日 | |
9 | 高新技术企业 | 2020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 | |
10 | 取水许可证 | 2019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4日 | |
11 | 取水许可证 | 2021年3月8日至2026年3月8日 | |
10 | 东营天正 | 排污许可证 | 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
11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 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13日 | |
12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2019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4日 | |
13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2019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4日 | |
14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2019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4日 | |
15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2019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4日 | |
16 | 高新技术企业 | 2020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 | |
17 | 上虞新利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2021月12日16至2024年12月15日 |
18 | 排污许可证 | 2021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 | |
1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1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5日 | |
20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2023年2月16日至2026年2月15日 | |
21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2021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 | |
22 | 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 | 2022年9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 | |
23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 2022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 | |
24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22年5月16日至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变更 | |
25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1日 | |
26 | 排污许可证 | 2020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 | |
27 | 金泰利华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0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26日 |
28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2022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 | |
29 | 安全标准化三级证书 | 2020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5日 | |
30 | 取水许可证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 |
31 | 排污许可证 | 2020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 |
32 |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 | 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 | |
33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 |
34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 | |
35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2021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7日 | |
36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 2019年5月16日至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变更 | |
上述相关许可、资质有效期到期日前公司会提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新申请/评审/评价。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核心产品优势
高性能有机颜料相对于经典有机颜料而言具有环境友好、色泽艳丽、色系全面、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等特点,主要应用于环境要求苛刻、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油墨、塑料和涂料的着色,如食品包装油墨、UV油墨、户外喷墨、汽车漆、户外涂料、儿童玩具着色、彩色复印碳粉等。随着全球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所使用着色剂以及着色制品安全性要求的快速提升,含有毒因子的染颜料产品将被逐渐淘汰,高性能有机颜料将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由于对技术和环保要求较高,生产厂商数量较少,主要包括巴斯夫、科莱恩、普立万、DIC等跨国知名生产厂商,我国少数企业在特定产品具有比较优势。
2、工艺积累、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将苯并咪唑酮系列产品产业化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研发投入,积累了大量的工艺诀窍和生产经验,如溶剂回收套用、表面处理工艺、提高产品在介质中的分散性、不含联苯胺基团、减少“三废”排放、替代铅铬黄、提高产品收率、纯度、自动化水平、加氢还原新工艺、开发水性产品等等。得益于上述技术积累,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大幅提高,产销规模持续扩大,产品成本在国内外都有很强的竞争力,产品种
类更加丰富,增加了对环境友好的水性高性能有机颜料产品,适用于下游水性油墨、水性涂料等行业的生产配制。先后多项产品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参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和负责起草了多项行业标准;拥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百余项;拥有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和完整的研发设施,包括设备完善、功能齐全的实验室和试验车间,能够满足小试、中试及试产的开发需要。此外,在自主研发的同时,也在积极利用外部资源,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业密切沟通,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在鞍山总部、上海设有研发中心并设立公司中央研究院,推动公司科技创新,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在高性能有机颜料行业持续摸索和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工艺诀窍和技术知识,培养了一支较强的研发团队,开发了多种环境友好型新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并通过持续改良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不断提升产品的性价比优势,为客户提供质量优异的高性能有机颜料产品,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3、核心中间体优势
上游专用中间体一直是制约我国高性能有机颜料生产的重要因素,因为国内很多颜料厂商并不具备自己生产核心中间体的能力。公司利用自身有机合成能力较强的优势,选择国内没有专用中间体供应的高性能有机颜料优先开发,并通过多年的研究和摸索,掌握了相关高性能有机颜料如苯并咪唑酮系列产品核心中间体如AABI等相关中间体的生产技术;异吲哚啉系列产品核心中间体,如邻苯二腈等相关中间体的生产技术,并实现了量产。通过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有效控制了从基础原料到最终成品的整条产业链条,有利于对核心中间体的品质进行有效控制,提升高性能有机颜料的质量稳定性,并且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在各个环节调整生产工艺,提供个性化产品,且有效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4、客户资源优势
基于充沛的产能配备,自产中间体所带来的供应,品质以及成本优势,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带来的优异的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七彩化学近年来,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实力企业的认可,并逐步发展成为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包括德国巴斯夫(BASF)、瑞士科莱恩(CLARIANT)、德国朗盛(LANXESS)、大日本油墨(DIC)、宣伟涂料(ShervinWilliams)、Akzo Nobel涂料,Axalta涂料,PPG涂料、立邦涂料(NipponPaint)、美利肯(MILLIKEN)、Avient、A Shulman, 彼得索耶、信凯化学(TRUSTCHEM)、中远关西、金力
泰,湘江涂料,上海华谊等。稳定的供应,优异的品质,以及良好的口碑相传,增强了客户对七彩化学的认可,增加了客户粘性,使得七彩化学的客户资源优势持续加强和扩大。
5、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集聚业内众多专家、博士、硕士等高级创新人才和具有行业经验丰富,实干精神的管理队伍,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大多数人员在染、颜料行业拥有近20年以上工作经验。公司核心研发人员申请了多项专利并主持过多个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6、产品检测、售后服务优势
由于高性能有机颜料的应用领域复杂,各客户对颜料要求的性能也不尽相同。为了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的良好和稳定,公司建立了品管部。该部门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并且自行研发了一套科学的检测技术,不仅对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中间品以及产成品进行基本的性能和品质检验,还会根据客户所提的使用环境和要求进行特别检验,以保证公司所售产品能充分满足客户需求。此外,为了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特别成立了应用服务部,在销售时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推荐最适合的产品,并在客户使用时提供售后服务,解答其遇到的各种问题。
7、区位及政策优势
辽宁省一直是我国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精细化工产业基础雄厚、原料资源丰富;公司地处辽宁鞍山,位于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所处开发区以公司为龙头辐射周边相关产业,2014年被认定为“国家火炬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根据,2018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第二节“东北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中明确指出“不含致癌芳胺的染料、颜料和绿色涂料”产业是辽宁省鞍山市优先承接发展产业。公司拥有区位、资源、产业、政策多重优势叠加。
8、环保优势
公司坚持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道路,按照ISO 14001国际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及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引进了EHS管理体系,设有专门部门;公司三废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公司从安全工程建设及安全管理两方面确保企业安全
生产,投资了高标准的安全检测报警系统、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安全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并通过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环保水平是公司客户十分重视的考核指标,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及设施为公司保持连续稳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成为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环境,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研发费用投入增加、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20,855.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849.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55%。
公司未来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208,552,732.95 | 100.00% | 1,346,896,198.64 | 100.00% | -10.27% |
分行业 | |||||
精细化工 | 1,208,552,732.95 | 100.00% | 1,346,896,198.64 | 100.00% | -10.27% |
分产品 | |||||
染颜料 | 952,353,818.55 | 78.80% | 1,198,106,051.41 | 88.95% | -20.51% |
中间体及材料单体 | 206,725,147.92 | 17.11% | 121,225,446.99 | 9.00% | 70.53% |
其他 | 49,473,766.48 | 4.09% | 27,564,700.24 | 2.05% | 79.48% |
分地区 | |||||
内销 | 1,057,912,529.55 | 87.54% | 1,203,233,846.53 | 89.33% | -12.02% |
外销 | 150,640,203.40 | 12.46% | 143,662,352.11 | 10.67% | 4.8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精细化工 | 1,208,552,732.95 | 892,277,941.00 | 26.17% | -10.27% | -3.13% | -5.44% |
分产品 | ||||||
染颜料 | 952,353,818.55 | 702,597,899.81 | 26.23% | -20.51% | -13.50% | -5.98% |
中间体及材料单体 | 206,725,147.92 | 169,099,840.83 | 18.20% | 70.53% | 84.82% | -6.33% |
分地区 | ||||||
内销 | 1,057,912,529.55 | 790,837,762.47 | 25.25% | -12.08% | -3.75% | -6.46% |
外销 | 150,640,203.40 | 101,440,178.53 | 32.66% | 4.86% | 1.98% | 1.9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染颜料 | 8,474.64 | 7,562.21 | 952,353,818.55 | 无重大变化 | |
中间体及材料单体 | 14,114.03 | 8,966.06 | 206,725,147.92 | 无重大变化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精细化工 | 销售量 | 吨 | 16,528.27 | 13,580.73 | 21.70% |
生产量 | 吨 | 22,588.67 | 16,907.76 | 33.60% | |
库存量 | 吨 | 2,082.02 | 1,496.99 | 39.08% | |
自用量 | 吨 | 5,587.02 | 3,808.52 | 46.70% | |
外购量 | 吨 | 111.65 | 81.39 | 37.1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生产量与自用量增加,主要是上年9月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泰利华,本年增加
1-8月数据所致;
② 库存量增加,主要系部分产品销量不及预期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精细化工 | 直接材料 | 621,054,420.48 | 69.60% | 609,993,837.98 | 66.22% | 3.38% |
说明:上述数据为主营业务产品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庚彩 | 2022年度 | 新设全资子公司 |
2 | HIFICHEM S.A. | HIFICHEM S.A. | 2022年度 | 新设全资孙公司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12,694,773.4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5.8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01,351,305.06 | 8.39% |
2 | 客户二 | 83,427,698.14 | 6.90% |
3 | 客户三 | 65,619,241.40 | 5.43% |
4 | 客户四 | 38,585,579.23 | 3.19% |
5 | 客户五 | 23,710,949.58 | 1.96% |
合计 | -- | 312,694,773.41 | 25.8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56,008,712.8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5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36,368,300.87 | 5.49% |
2 | 供应商二 | 34,186,862.82 | 5.16% |
3 | 供应商三 | 31,289,785.30 | 4.72% |
4 | 供应商四 | 27,508,831.89 | 4.15% |
5 | 供应商五 | 26,654,932.01 | 4.02% |
合计 | -- | 156,008,712.89 | 23.5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47,914,001.39 | 50,544,073.45 | -5.20% | - |
管理费用 | 141,996,380.12 | 87,077,218.62 | 63.07% |
主要系本期停工损失增加、折旧及摊销增加、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金泰利华本期较上期增加1-8月合并数据所致
财务费用 | 16,924,764.09 | 11,798,140.39 | 43.45% | 主要系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90,973,230.69 | 81,733,200.44 | 11.31% | 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加、薪酬上涨、外委研发费用增加以及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金泰利华本期较上期增加1-8月合并数据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研发项目A | 基于材料单体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开发技术研究 | 完成小试研究,完成项目结题 | 完成重要单体相应特种高分子材料的技术开发,输出小试工艺 | 开发出新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对公司新材料业务产品链起到扩充与补强作用 |
研发项目B | 特种尼龙产品 | 完成产品中试工艺 | 完成产品中试工艺 | 对公司新材料业务布局与 |
开发 | 开发与应用评价,完成中试结题 | 开发,输出中试工艺,产品品质得到客户认可 | 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 |
研发项目C | 材料单体开发 | 正在进行中试阶段技术研究,分别按单元模块确定工艺参数 | 完成产品中试工艺开发,输出中试工艺,产品品质满足对应材料制备要求 | 是公司新材料配套单体开发,为新材料提供原材料,支撑材料业务长期发展 |
研发项目D | 重要颜料配套中间体开发 | 设计新的合成技术路线正在进行试探研究,初步筛选出了催化剂 | 完成产品工艺开发与应用评价 | 是公司重点颜料品种的配套中间体,对公司颜料业务布局与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
研发项目E | 优化原有工艺,提升产品品质与性能 | 正在进行试生产,工艺路线基本打通,产品品质达到厂标标准 | 经工艺优化,产品品质达标,产能与性能提升,降本增效 | 该产品为公司颜料系列大品种,对公司颜料业务长期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主导与支撑作用 |
研发项目F | 利用绿色催化技术,优化酯化等传统反应制备的产品工艺路线 | 完成产品小试技术研究,完成项目结题 | 完成基础单元反应相应产品合成工艺开发,工艺优化,品质达标 | 通过绿色催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优化公司重点产品配套中间体的工艺路线,降本增效,助力公司颜料业务发展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82 | 250 | 12.8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4.56% | 13.16% | 1.40%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08 | 97 | 11.34% |
硕士 | 32 | 31 | 3.23% |
博士 | 3 | 4 | -25.00% |
其他 | 139 | 118 | 17.8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6 | 63 | 20.63% |
30~40岁 | 126 | 117 | 7.69% |
40岁以上 | 80 | 70 | 14.29%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90,973,230.69 | 81,733,200.44 | 51,227,137.4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7.53% | 6.07% | 5.0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0,659,309.60 | 762,095,226.01 | 10.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8,448,437.45 | 601,014,680.96 | 24.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10,872.15 | 161,080,545.05 | -42.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62,942.90 | 12,030,596.35 | -52.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230,270.79 | 378,606,419.51 | -48.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67,327.89 | -366,575,823.16 | 48.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3,910,000.00 | 1,067,215,884.00 | 12.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4,569,291.19 | 772,769,150.45 | 17.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340,708.81 | 294,446,733.55 | 1.6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985,122.70 | 87,247,378.10 | 138.3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6,886.97万元,主要系购买原料、能源以及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7,800.85万元,主要系上期收购金泰利华支付给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款所致;
③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2,073.77万元 ,主要系投资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为8,089.81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等非付现项目减少净利润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4,630,617.36 | -130.81% | 主要系收到分宜川流长枫现金分红款和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具有可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986,558.39 | -84.37% | 主要系本期美元掉期到期赎回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16,528,396.28 | 466.91% | 主要系开工率的不足导致固定成本分摊高,个别产品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064,391.83 | -58.32%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款 | 否 |
营业外支出 | 6,375,360.49 | -180.10% | 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和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5,008,986.76 | -141.50% | 主要系政府补助构成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2,303,150.78 | 65.06% | 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增加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41,171,005.61 | 17.98% | 313,230,301.92 | 11.90% | 6.08% | |
应收账款 | 158,726,122.23 | 5.27% | 224,985,762.50 | 8.55% | -3.28% | |
存货 | 379,880,226.96 | 12.62% | 333,206,606.07 | 12.66% | -0.04%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71,144.51 | 0.06% | 1,721,698.37 | 0.07% |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766,220.36 | 1.19% | 34,223,903.37 | 1.30% | -0.11% | |
固定资产 | 943,605,275.59 | 31.35% | 770,802,922.59 | 29.29% | 2.06% | |
在建工程 | 150,118,608.80 | 4.99% | 216,602,909.51 | 8.23% | -3.24% | |
使用权资产 | 20,173,478.00 | 0.67% | 23,399,549.35 | 0.89% | -0.22% | |
短期借款 | 234,099,794.48 | 7.78% | 340,598,758.87 | 12.94% | -5.16% | |
合同负债 | 5,592,739.90 | 0.19% | 4,790,404.94 | 0.18% | 0.01% | |
长期借款 | 590,000,000.00 | 19.60% | 18,890,313.06 | 0.72% | 18.88% | |
租赁负债 | 18,278,415.13 | 0.61% | 21,121,142.34 | 0.80% | -0.19%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动 | ||||||||
金融资产 | ||||||||
1.衍生金融资产 | 64,540.50 | 1,991,059.50 | 900,913.77 | -1,154,686.23 | 0.00 | |||
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6,662,662.09 | 1,165,898.89 | 2,592,593.00 | 60,421,153.98 | ||||
上述合计 | 56,727,202.59 | 3,156,958.39 | 2,592,593.00 | 900,913.77 | -1,154,686.23 | 60,421,153.98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变动-1,154,686.23元,主要系美元掉期到期结算手续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636,626.99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8,310,526.39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43,444,190.37 | 抵押借款、质押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97,450,448.00 | 质押借款 |
合计 | 333,841,791.75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3,622,593.00 | 369,707,407.00 | -71.9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山东庚彩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与 | 新设 | 77,5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 | 无 | 长期 | 长期股 | 尚未出资完成 | 0 | -274,024.00 | 否 |
销售,主要产品为间苯二腈、对苯二腈产品 | 金 | 权投资 | ||||||||||||
合计 | -- | -- | 77,500,000.00 | -- | -- | -- | -- | -- | -- | 0 | -274,024.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中国银行鞍山高新区支行 | 646.30 | -17.90 | 0 | 0 | 646.30 | 0 | 0.00% |
中国银行鞍山高新区支行 | 646.30 | -17.90 | 0 | 0 | 646.30 | 0 | 0.00% |
中国银行鞍山高新区支行 | 646.30 | -17.90 | 0 | 0 | 646.30 | 0 | 0.00% |
中国银行鞍山高新区支行 | 639.00 | 45.78 | 0 | 0 | 639.00 | 0 | 0.00% |
中国银行鞍山高新区支行 | 639.00 | 45.78 | 0 | 0 | 639.00 | 0 | 0.00% |
中国银行鞍山高新区支行 | 639.00 | 45.78 | 0 | 0 | 639.00 | 0 | 0.00% |
合计 | 3,855.90 | 83.64 | 0 | 0 | 3,855.90 | 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本报告期公司衍生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和计量。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美元掉期全部到期,累计收益为83.64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实现收益。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公司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
风险、法律风险等) | 2.违约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本公司衍生品投资仅为外汇掉期,期限均在1年以内,报告期末,计量未到期衍生品公允价值的相关参数采用主办银行远期外汇牌价与协议汇率之间的差额确认。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制的。此外,我们对公司前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并确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 |
金总额 | 额 | 的募集资金总额 | 集资金总额 | 集资金总额比例 | 总额 | 用途及去向 | 资金金额 | |||
2019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54,364.39 | 250.12 | 50,745.23 | 10,000 | 18.39% | 0 | 已全部使用完毕 | ||
2021年 | 非公开发行 | 58,491.81 | 2,241.17 | 49,396.05 | 9,500 | 9,500 | 16.24% | 0 | 已全部使用完毕 | |
合计 | -- | 112,856.2 | 2,491.29 | 100,141.28 | 9,500 | 19,500 | 17.28%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6号《关于核准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8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9元。截止2019年2月19日止,共计募集资金589,361,2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29,468,060.00元,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559,893,140.00元。另减除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合计1,624.9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364.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086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3月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073.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073.96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7,671.27万元。2019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16,098.22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75.02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47.91万元,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0.1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619.16万元。(3)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156.52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累计产生收益195.03万元。(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70.71万元。2020年度节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21万元,2021年度节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86.62万元,2022年度节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70.8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35号)《关于同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2021年5月向徐惠祥、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37.76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253.12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496.2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8,756.85万元。另减除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合计265.0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491.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7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10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208.4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08.46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187.59万元(不含发行费用)。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46.42万元, 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41.1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095.76万元。(3)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438.43万元。(4)节余募集资金9,534.19万元,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光牢度溶剂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 | 否 | 7,000 | 7,000 | 0 | 7,016.48 | 100.24% | 2020年06月30日 | 286.24 | 968.45 | 否 | 否 |
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及系 | 否 | 10,000 | 10,000 | 0 | 10,112 | 101.13 | 2020年 | - | - | 否 | 否 |
列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第一期) | .97 | % | 06月30日 | 1,331.78 | 509.29 | ||||||
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产品及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 是 | 23,000 | 13,000 | 191.57 | 13,156.39 | 101.20% | 2021年09月30日 | -1,614.82 | -1,614.82 | 否 | 否 |
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扩建项目 | 是 | 10,000 | 0 | 10,210.54 | 102.11% | 2021年10月31日 | -62.87 | -62.87 | 否 | 否 | |
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研发检测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5,500 | 5,500 | 0.04 | 2,007.8 | 36.51% | 项目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自动化与信息化扩建项目 | 否 | 2,500 | 2,500 | 58.51 | 1,876.48 | 75.06% | 202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6,364.39 | 6,364.39 | 0 | 6,364.57 | 100.00% | 2019年05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色牢度高光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 | 否 | 22,000 | 12,500 | 2,241.15 | 12,881.01 | 103.05% | 2022年0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6,491.81 | 26,491.81 | 0.02 | 26,514.98 | 10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0,000 | 10,000 | 0 | 10,000.0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2,856.2 | 103,356.2 | 2,491.29 | 100,141.28 | -- | -- | -2,723.23 | -1,218.5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12,856.2 | 103,356.2 | 2,491.29 | 100,141.28 | -- | -- | -2,723.23 | -1,218.53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光牢度溶剂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及系列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第一期)”、“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产品及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扩建项目(第一期)”、“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扩建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经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生产节奏受原材料、货运、交付等因素,叠加项目产品受下游需求放缓双重压力,导致项目收益不能到达预期水平,公司正在积极开拓市场,随着需求增长逐步释放产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自动化与信息化扩建项目”具体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对七彩化学现有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减轻一线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第二,对七彩化学现有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升级,包括统筹规划支持和覆盖所有关键业务领域的应用架构、功能架构、数据架构、基础设施架构以及应用集成架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市场响应速度和经济效益。故本项目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计算经济效益。 3、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色牢度高光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已经达产,因尚未对外销售,没有产生经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8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研发检测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716.45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公司于2022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高色牢度高光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 不适用 |
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公司已于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共计人民币13,073.96万元,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专字[2019]2127号《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2.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208.46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专字[2021]110Z0182 号《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各募集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共计4,970.71万元,其中,“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研发检测中心扩建项目”因项目终止节余募集资金3,731.42万元,“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及系列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第一期)”、“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产品及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扩建项目(第一期)”、“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扩建项目”、“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光牢度溶剂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项目”、“自动化与信息化扩建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实施完毕,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合计1,239.29万元,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共计9,534.19万元,其中,“高色牢度高光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因部分建设内容终止节余募集资金9,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实施完毕,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合计34.19万元,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十四、2或有事项”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东营天正 | 子公司 | 化学中间体生产销售 | 15,000,000.00 | 239,268,117.52 | 219,191,287.50 | 159,243,622.31 | 36,952,256.64 | 31,984,563.69 |
上虞新利 | 子公司 | 染料、颜料、中间体、助剂生产销售 | 30,620,000.00 | 492,050,113.32 | 288,105,395.46 | 295,901,108.80 | 15,208,653.82 | 16,765,460.28 |
金泰利华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销售,主要产品为邻氯苯胺、邻苯二胺、2,5-二氯苯胺、对氨基苯乙醚、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4-氯-2,5-二甲氧基苯胺、1,8-二氨基萘等催化加氢系列产品。 | 20,000,000.00 | 205,810,308.03 | 146,198,968.93 | 200,980,958.93 | 44,880,817.15 | 38,402,395.8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山东庚彩 | 新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HIFICHEM S.A | 新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1)天正化工,主要生产颜料中间体,在颜料中间体中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是公司染、颜料中间体重要生产企业。2)上虞新利,是公司有机颜料生产基地之一。3)金泰利华,主要生产材料单体产品,是公司新材料产业链中重要子公司。4)天彩材料,面向工程机械密封、石油/页岩气/矿山开采、造纸机械设备、传动与传输等领域,提供卓越性价比的特种聚氨酯材料。5)山东庚彩,主要生产新材料及材料单体,是公司在山东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战略目标
“以高性能有机颜料为基础,氨氧化为纽带,成为细分高性能有机颜料国际领军企业”,持续强化现有的高性能有机颜料业务,着力发展与规划新材料相关颜料产品;与国内颜料企业协同,巩固中国有机颜料世界地位;同时以氨氧化技术链和产品链为支撑,实现从高性能有机颜料到高性能有机新材料的跨越,成为细分高性能有机新材料国际领军企业。高性能有机颜料与高性能有机新材料具有非常强的“基因关联”,通过氨氧化技术链又可衍生出许多性价比很高的材料单体和颜料中间体。因此,公司在高性能有机颜料和氨氧化研发与生产积累的经验,为跨越由颜料到材料奠定坚实的基础,加之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材料研发专家团队,辅以高强度的研发投入,聚焦于特种聚氨酯及单体、特种尼龙及单体、热塑性聚酰亚胺等细分领域深耕,实现差异化战略目标必将是水到渠成。
2、2023年经营计划
公司将结合宏观环境与市场情况,注重主营业务,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加速技术升级迭代和储备,加紧新材料行业的布局,积极开发国内国外市场;重点是新材料业务推进和继续发展颜料无铅替代市场机遇,开拓市场,做好技术开发、安全健康环保、人力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实现公司全年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
(1)科技创新
以公司中央研究院为核心,继续通过多专业协同实现多点集成创新,打造公司协同创新大平台,从创新研发源头将工艺、工程、分析、安全、环保系统集成创新,形成共性核心技术,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形成公司的技术链乃至技术和创新网络,从而实现公司产品链和技术链两个主要系统的共性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提升。继续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的技术合作,在撬装式设备、反应工程、分离工程、分析检测、应用服务等方面持续推进相关的技术研究和攻关,为公司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此外,在国家双碳战略下,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将产品全流程的碳排放量作为其中关键指标,加大性价比高具有生命力的产品推广力度和生产规模,主动落实降碳工作。积极开展高效的原子经济性技术创新,从系统和源头开展减排和降碳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度。
(2)持续推进安全健康环保工作
公司持续加大安全健康环保工作的投入,将安全健康环保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始终,从上到下严格执行。公司EHS信息化管理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在已有基础上启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构建“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继续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培训、演练体系;继续推行PSM,重点建设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体系;公司继续推行风险分级评估及管理体系,实现危害能源控制(LOTO)
(3)市场方面
公司将持续拓展海内外市场。国内销售团队持续壮大,确保对国内本币市场的把控能力。随着新材料相关销售业务的展开,新材料和化学品业务团队也组建成立。MXDA产品已获得众多国内外龙头客户的批准,并开始批量采购;特种尼龙产品已经在核心客户群中开始派样。公司将着重发展新材料相关应用研究能力,为新材料与化学品业务保驾护航,已手建立新材料相关应用实验室,使公司具备材料产品基础性能检测能力,下游相关行业应用检测能力,为研发,生产,销售端提供应用技术数据支撑。特种尼龙应用研究团队已经开始开展工作,其他重点应用技术团队,也在招募和筹建中。
为适应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公司2023年将加大海内外展会工作范围和力度,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宣传七彩品牌和产品,将公司最新的产品推广到最重要的市场。
(4)推进新材料和山东基地建设
全力推进山东基地项目,一期主要产品为间苯二腈、对苯二腈等产品。争取早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新型电子元器件用树脂材料及热塑性弹性体项目,主要布局聚氨酯、e树脂等产品,中式产品已经面向工程机械密封、造纸机械设备、传动与传输等领域开展客户应用评价。中试产品已实现德国和美国两企业吨位级销售,相关项目在持续推进中。针对国内市场,建立产品全方位评价体系和应用技术,配合客户进行材料评价和加工。目前多家客户在同步开展产品认证,评价结果较好,公司将全力推进该项目产业化建设,计划2023年6月份建设完毕。
特种尼龙(MXD6)项目已经进入中试生产规模,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产业化建设,计划2023年底建设完毕。由于具备优良的耐高温性能、阻隔性能和尺寸稳定性,特别适合耐热
部件、薄壁产品和高阻隔薄膜等,主要用于汽车工业、电子电气 领域和包装薄膜等领域。
3.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若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排放,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通过工艺改进,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绿色环保要求对生产进行全过程控制,推行清洁生产。但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仍存在由于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发生环保事故而被有关环保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增加排污治理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竞争力,影响收益水平。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要求,在积极履行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的同时,注重环保系统规划,通过加强三废治理研究、工艺改进、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管理等措施降低环保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具有强腐蚀性物质,生产过程中又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虽然公司一向重视安全生产,组建了以安全环保部为核心的公司、车间、班组三个级别安全管理模式并且编制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规定》、《现场安全检查规定》等管理制度。但如若操作不当,仍可能会发生失火、中毒等安全事故,给员工人身安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一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和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3)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出现一定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成本上升的风险。同样,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有机颜料,主要应用于油墨、涂料和塑料等领域,如果同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和下游市场需求减少,将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不畅或价格大幅下降。成本上升、价格下降或应收款项的增加将大幅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公司进一步强化成本核算,加强生产环节的成本控制;通过工艺改进、优化设备配置降低材料消耗。同时,积极跟踪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加强与供应商的有效沟通,尽可能降低或避免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的风险。
(4)技术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开发,公司在高性能有机颜料(HPP)、溶剂染料及其中间体领域具备了较为深厚的技术积淀,在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随着下游行业对公司产品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如果公司技术开发和新技术应用的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将会导致公司丧失技术优势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类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司制订了专利申请计划,有计划地将部分核心技术申请专利,通过专利保护来达到保护公司核心技术的目的。此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工作制度,与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规定了技术人员的保密责权。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防止公司核心技术对外泄露,但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或公司技术人员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仍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5月13日 | 线上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2年09月15日 | 线上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2年12月07日 | 线上 | 其他 | 机构 | 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投资者关系 |
活动记录表 | |||||
2022年12月14日 | 线上 | 其他 | 机构 | 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包含财务、法律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
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各位董事均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公司目前的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能有效的发挥作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状况。
6、关于经理层
公司已建立《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的选聘、职责、权限范围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能够忠实的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8、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9、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等,以保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
1、资产方面
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公司的资产由自身独立控制并支配,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的现象。
2、人员方面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并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兼职,也没有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
3、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财务人员未在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财务人员由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且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纳税。
4、机构方面
公司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不受股东、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个人的干预。
5、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0.80% | 2022年02月25日 | 2022年02月09日 | 公告编号:2022-008;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32% | 2022年03月30日 | 2022年03月15日 | 公告编号:2022-029;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1.05% | 2022年05月16日 | 2022年04月25日 | 公告编号:2022-056;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7.29% | 2022年05月26日 | 2022年05月11日 | 公告编号:2022-060;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0.80% | 2022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4日 | 公告编号:2022-103;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65% | 2022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1日 | 公告编号:2022-112;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6.85% | 2022年12月02日 | 2022年12月02日 | 公告编号:2022-119;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徐惠祥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2 | 2006年06月12日 | 2024年06月30日 | 63,342,246 | 63,342,246 | ||||
王贤丰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7 | 2011年08月01日 | 2023年03月12日 | 2,004,300 | 2,004,300 | ||||
齐学博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06年06月12日 | 2024年06月30日 | 1,946,160 | 1,946,160 | ||||
乔治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5 | 2019年05月27日 | 2024年06月30日 | 1,101,600 | 1,101,600 | ||||
张志群 | 董事 | 现任 | 男 | 49 | 2015年09月15日 | 2024年06月30日 | 413,100 | 413,100 | ||||
于兴春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51 | 2010年02月02日 | 2024年06月30日 | 2,019,600 | 2,019,600 | ||||
刘志东 | 监事 | 现任 | 男 | 43 | 2015年05月30日 | 2024年06月30日 | 243,270 | 243,270 | ||||
王素坤 | 监事 | 现任 | 女 | 52 | 2018年05月29日 | 2024年06月30日 | 510,000 | 510,000 | ||||
李东波 | 监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1年08月01 | 2024年06月30 | 22,950 | 22,950 |
日 | 日 | |||||||||||
段文勇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7年01月03日 | 2024年06月30日 | ||||||
徐昊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1 | 2021年12月03日 | 2024年06月30日 | ||||||
梁晓东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4 | 2021年06月30日 | 2024年06月30日 | ||||||
王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22年10月14日 | 2024年06月30日 | ||||||
王永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9 | 2022年10月14日 | 2024年06月30日 | ||||||
张燕深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66 | 2017年01月03日 | 2022年10月14日 | ||||||
金作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41 | 2021年06月30日 | 2022年10月14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71,603,226 | 0 | 0 | 0 | 71,603,226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2022年9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金作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张燕深女士因任期满六年提前离任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时间为2023年1月22日任满6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金作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10月14日 | 个人原因 |
张燕深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10月14日 | 任期满6年 |
王永华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14日 |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股东会审议通过 |
王齐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10月14日 |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股东会审议通过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
职责
徐惠祥先生,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98年11月至今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沈阳慧科赢创教育信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王贤丰先生,汉族,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硕士毕业于沈阳化工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5年9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3年3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在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齐学博先生,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9月至2021年12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6年6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志群先生,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硕士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2012年1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染颜料事业部技术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乔治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工程师;2014年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7年至今兼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市场官、副总经理;2019年7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段文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出生,四川大学MBA。2008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美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美联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美联新材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至今,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月,当选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梁晓东女士,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2007年5月至2017年8月担任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2017年9月至今担任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齐先生,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8月至1987年3月任职航空部沈阳601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7年3月至1991年12月任职冶金部鞍山矿山设计院工程师;1991年12月至1995年8月任职鞍山市经济委员会科员;1995年8月至1996年11月任职鞍山市立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员;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职鞍山市电子工业局生产处处长;2001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职鞍山市信息产业局信息化处处长;2010年6月至2015年6月任职鞍山市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助理调研员;2015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职鞍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0至今任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永华女士,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职于沈阳化工研究院,先后担任实验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22年10至今任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昊,男,汉族,1982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获理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FRM)。2008年至2009年任职于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至2018年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中2011年至2017年间曾借调中国证监会,2018年至2020年任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1年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至今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在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辽
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于兴春,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任鞍山辉虹董事;2021年1月至今在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年1月至今在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刘志东先生: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7年7月至2022年12月历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监察经理、物流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IE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9月至今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在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王素坤女士,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5年3月至今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担任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鞍山腾鳌腾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李东波:职工监事,男,朝鲜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9月至1998年12月担任吉林市龙潭区阿拉底农工商总公司出纳、会计;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江苏镇江三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业务科长、经理;2002年4月至2006年6月任惠丰化工销售员;2006年6月至今任公司销售员;201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徐惠祥 | 惠丰投资 | 董事长 | 1998年11月22日 | 否 | |
刘志东 | 惠丰投资 | 监事 | 2010年09月03日 | 否 | |
王素坤 | 惠丰投资 | 董事 | 2010年09月03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徐惠祥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 | 董事长 | 1998年11月 | 否 |
有限公司 | 22日 | ||||
徐惠祥 | 沈阳慧科赢创教育信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3月23日 | 否 | |
徐惠祥 | 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4月14日 | 否 | |
徐惠祥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10日 | 否 | |
徐惠祥 | 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3年01月04日 | 否 | |
王贤丰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5月26日 | 否 | |
王贤丰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1月15日 | 否 | |
王贤丰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29日 | 否 | |
王贤丰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10日 | 否 | |
齐学博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1月03日 | 否 | |
齐学博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15日 | 否 | |
乔治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6月28日 | 否 | |
段文勇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021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08日 | 是 |
段文勇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2月01日 | 2024年01月19日 | 否 |
段文勇 | 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3月21日 | 2025年08月11日 | 否 |
段文勇 |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29日 | 2025年05月28日 | 否 |
段文勇 | 山东美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9月17日 | 否 | |
段文勇 | 成都菲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21日 | 2024年01月20日 | 否 |
段文勇 | 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03月15日 | 2025年03月14日 | 否 |
段文勇 | 美联新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1月13日 | 2025年11月12日 | 否 |
段文勇 | 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1月04日 | 2026年01月03日 | 否 |
于兴春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1月01日 | 否 | |
于兴春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15日 | 否 | |
于兴春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经理 | 2022年01月10日 | 否 | |
徐昊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10日 | 否 | |
徐昊 | 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1月04日 | 否 | |
刘志东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09月03日 | 否 | |
刘志东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1月15日 | 否 | |
王素坤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 | 董事 | 2010年09月 | 是 |
有限公司 | 03日 | ||||
王素坤 | 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5月08日 | 否 | |
王素坤 | 鞍山腾鳌腾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6月01日 | 否 | |
王素坤 | 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4月14日 | 否 | |
梁晓东 | 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7年09月15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1)公司盈利状况;(2)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3)组织结构调整;(4)通胀水平。
3.1董事薪酬与津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可以制定相关职务津贴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后执行。如独立董事津贴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3.2监事薪酬与津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以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可以制定相关职务津贴并提交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后执行。
3.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由
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按月发放。2)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具体金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董事会批准,按年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徐惠祥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2 | 现任 | 99.79 | 否 |
王贤丰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7 | 现任 | 70.97 | 否 |
齐学博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66.88 | 否 |
乔治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5 | 现任 | 134.8 | 否 |
段文勇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0 | 是 |
张志群 | 董事 | 男 | 49 | 现任 | 43.49 | 否 |
梁晓东 | 独立董事 | 女 | 54 | 现任 | 9.6 | 否 |
王齐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2.05 | 否 |
王永华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现任 | 2.05 | 否 |
刘志东 | 监事 | 男 | 43 | 现任 | 16.45 | 否 |
王素坤 | 监事 | 女 | 52 | 现任 | 0 | 否 |
李东波 | 监事 | 男 | 56 | 现任 | 11.71 | 否 |
于兴春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1 | 现任 | 41.02 | 否 |
徐昊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男 | 41 | 现任 | 68.89 | 否 |
张燕深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离任 | 0 | 否 |
金作鹏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离任 | 7.57 | 否 |
合计 | -- | -- | -- | -- | 575.27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02月08日 | 2022年02月08日 | 1.《关于公司与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入园合同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03月13日 | 2022年03月14日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议案》2.《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4月22日 | 2022年04月25日 |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 |
构的议案》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13.《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5月09日 | 2022年05月10日 | 1.《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新增、修改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08月26日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9月19日 | 2022年09月19日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9月28日 | 2022年09月29日 | 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11月16日 | 2022年11月17日 |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徐惠祥 | 9 | 6 | 3 | 0 | 0 | 否 | 7 |
王贤丰 | 9 | 0 | 0 | 9 | 0 | 是 | 0 |
齐学博 | 9 | 6 | 3 | 0 | 0 | 否 | 7 |
张志群 | 9 | 6 | 3 | 0 | 0 | 否 | 7 |
乔治 | 9 | 4 | 5 | 0 | 0 | 否 | 7 |
段文勇 | 9 | 2 | 7 | 0 | 0 | 否 | 7 |
梁晓东 | 9 | 6 | 3 | 0 | 0 | 否 | 7 |
王齐 | 2 | 2 | 0 | 0 | 0 | 否 | 2 |
王永华 | 2 | 2 | 0 | 0 | 0 | 否 | 2 |
张燕深 | 7 | 2 | 5 | 0 | 0 | 否 | 5 |
金作鹏 | 7 | 3 | 4 | 0 | 0 | 否 | 5 |
2022年2月9日公司通过王贤丰先生家属知悉,王贤丰先生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为由进行拘留。2022年1月26日王贤丰先生向公司董事齐学博先生出具授权委托,由齐学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或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2023年3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王贤丰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梁晓东、金作鹏、齐学博 | 1 | 2022年04月21日 |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 | 梁晓东、金作鹏、齐学博 | 2 | 2022年07月22日 |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 | 梁晓东、金作 | 3 | 2022年08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会 | 鹏、齐学博 | 月25日 | 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梁晓东、王齐、齐学博 | 4 | 2022年10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2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梁晓东、王齐、齐学博 | 5 | 2022年11月16日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梁晓东、张燕深、齐学博 | 1 | 2022年04月10日 | 《关于<公司2021年董监高薪酬>的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张燕深、金作鹏、徐惠祥 | 1 | 2022年09月23日 |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53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8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93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9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366 |
销售人员 | 58 |
技术人员 | 249 |
财务人员 | 27 |
行政人员 | 237 |
合计 | 1,93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4 |
硕士 | 51 |
大学 | 755 |
其他 | 1,127 |
合计 | 1,937 |
2、薪酬政策
公司依据现有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完善的宽带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实绩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给予员工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实施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并向员工支付薪金,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住房公积金,为员工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同时,每年末次年初,企业根据公司年度运营及盈利情况给予员工一定的奖励,作为对员工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
3、培训计划
公司内部建立了科学和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及培训计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寻求优秀的培训资源,积极引进了专业培训机构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讲座等。按员工所在层级及岗位不同,分类分批分项开展各类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流程规范类、管理思维培训、员工有效沟通培训、日常工作流程培训、安全专项培训、设备专项培训等,并积极开展三级培训,分别从公司、工段、班组等层次对员工进行培训,以保证员工具备工作所需素养和技能,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73,26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932,689.35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章程》中现行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
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4月22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405,333,448股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4,903,922 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1,066,689.60元(含税)。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获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2022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议案》,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922,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支付总金额为78,989,75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78,989,753.5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其他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8月3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67.59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惠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贤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齐学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于兴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乔治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00股作废失效,公司拟相应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合计13,50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6.2445万股,实际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3人。
3)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9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45.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公告》,实际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6.244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9月24日。
5)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实际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5.4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10月12日。6)2022年9月19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3人,可解除限售249.0462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可解除限售30.8720万股限制性股票;分别于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2日流通上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徐惠祥 | 董事长/总经理 | 385,806 | 154,322.40 | 12 | 231,484 | ||||||||
王贤丰 | 董事/副总经理 | 183,600 | 73,440 | 12 | 110,160.00 | ||||||||
齐学博 | 董事/副总经理 | 183,600 | 73,440 | 12 | 110,160.00 | ||||||||
乔治 | 董事/副总经理 | 168,300 | 73,440 | 12 | 110,160.00 | ||||||||
于兴春 | 董事会秘书 | 183,600 | 73,440 | 12 | 110,160.0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1,104,906 | 448,082.40 | 0 | -- | 672,124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梳理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方面,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发现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告,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2)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内控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明确具体责任人,发挥表率作用。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类型: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②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③ 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④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⑤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的内部监督无效。重要缺陷: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类型:①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② 重大负面影响;③ 关键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⑤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⑥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①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③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⑤ 重要业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缺陷;⑥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2%、错报<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2%。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2%、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的2%≤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1%≤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2%;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5%、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2%。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其他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公司董事会已经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备、完整。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以产业优化升级减轻环境负荷,以创新驱动减少资源消耗,主要遵守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4.29 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8 年 12 月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8 号,2016 年 7 月 2 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2020 年 1 月 14 日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2014 年 9 月 1 日实施;《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2018 年 2 月 8 日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现有的已建成投产的项目均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或“三同时”验收;在建项目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相关安
全、环保、职业健康影响等前置评价,严格按“三同时”要求执行,公司及子公司环境保护许可如下:
七彩化学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2年3月7日;有效期为:2022年3月7日到2027年3月6日;东营天正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有效期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虞新利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有效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金泰利华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
2020年7月23日;有效期为:2020年7月23日到2025年7月22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七彩化学 | 水污染 | COD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中部 | 68.09mg/L | 300mg/L | 25.254088t/a | 315.88t/a | 无 |
水污染 | 氨氮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中部 | 0.3mg/L | 30mg/L | 1.06557t/a | 50.49t/a | 无 | |
大气污染 | 二氧化硫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3 | 厂区西侧 | 25.32mg/m? | 锅炉:50mg/m?、RTO装置:550mg/m?;危废焚烧炉:300mg/m? | 3.50986t/a | 35.993t/a | 无 | |
大气污染 | 氮氧化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3 | 厂区西侧 | 66.37mg/ m3 | 锅炉:200mg/m?;RTO装置:240mg/m?;危废焚烧炉:500mg/m? | 6.7347t/a | 19.9t/a | 无 | |
大气污染 | 颗粒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3 | 厂区西侧 | 7.22mg/m? | 锅炉:20mg/m?、RTO装置:120mg/m、危废焚烧炉:80mg/m? | 0.7189t/a | 7.833t/a | 无 | |
危废污染 | 危险废物 | 自处理/委托第三方处置 | 1 | 危废仓库 | - | - | 无 | - | 无 | |
东营天正 | 水污染 | COD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东南侧 | 39.8mg/L | 400mg/L | 3.4664t/a | 84.5t/a | 无 |
水污染 | 氨氮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东南侧 | 3.55mg/L | 35mg/L | 0.3281t/a | 7.39t/a | 无 | |
水污染 | 总氮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东南侧 | 9.93mg/L | 45mg/L | 0.9016t/a | 9.51t/a | 无 | |
大气污染 | 颗粒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东侧 | 1.5mg/m? | 10mg/m? | - | - | 无 | |
大气污染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2 | 厂区南侧 | 5.32mg/m? | 50mg/m? | 0.137t/a | 0.9t/a | 无 | |
大气污染 | 二氧化硫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南侧 | 0mg/m? | 50mg/m? | - | - | 无 |
大气污染 | 氮氧化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南侧 | 39mg/m? | 100mg/ m? | 1.3149t/a | 3.558t/a | 无 | |
危废污染 | 危险废物 | 委托第三方处置 | 1 | 危废仓库 | - | - | - | - | 无 | |
上虞新利 | 水污染 | COD | 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东侧偏北 | 270.4mg/L | 500mg/L | - | 247.05t | 无 |
水污染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东侧偏北 | 1.79mg/L | 35mg/L | - | 17.2935t | 无 | |
水污染 | 总氮 | 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东侧偏北 | 32.8mg/L | 70mg/L | - | 34.587t | 无 | |
危废污染 | 危险废物 | 委托第三方处置 | 1 | 危废仓库 | - | - | - | / | 无 | |
大气污染 | 氮氧化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南侧 | 3mg/m? | 240mg/m? | - | 4.43t/a | 无 | |
大气污染 | 颗粒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南侧 | 5.04mg/m? | 18mg/m? | - | 0.54t/a | 无 | |
大气污染 | 二氧化硫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东侧偏北 | 4.2mg/m? | 550mg/m? | - | 1.87t/a | 无 | |
大气污染 | 挥发性有机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东侧偏北 | 18.7mg/m? | 120mg/m? | - | 5.62t/a | 无 | |
金泰利华 | 水污染 | COD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西南侧 | 300㎎/L | 500㎎/L | 3.3914;12次 | 6.906 | 无 |
水污染 | 氨氮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西南侧 | 20㎎/L | 35㎎/L | 0.4367;12次 | 0.494 | 无 | |
水污染 | 总氮 | 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 1 | 厂区西南侧 | 30㎎/L | 40㎎/L | 0.76/;12次 | 0.7892 | 无 | |
大气污染 | 颗粒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2 | 厂区东北侧 | 7mg/Nm? | 20mg/Nm? | 0.1754;12次 | 1.6482 | 无 | |
大气污染 | 二氧化硫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东北侧 | - | 100mg/Nm? | /;12次 | 0.7248 | 无 | |
大气污染 | 氮氧化物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1 | 厂区东北侧 | 33mg/Nm? | 150mg/Nm? | 1.936;12次 | 2.88 | 无 | |
大气污染 | VOCs | 处理合格后排入大气 | 5 | 厂区东北侧 | - | 60mg/Nm? | 1.3124;12次 | 9.718 | 无 | |
危废污染 | 危险废物 | 委托第三方处置 | 1 | 厂区西北侧 | - | - | -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规,并设有EHS部。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工业危险固废等均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进行处理,主要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 环保设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七彩化学 | 污水预处理系统 | 9000t/d | 正常运行 |
废水中和脱色装置 | 500t/d | 正常运行 |
尾气吸收塔 | 5000-10000m?/h | 正常运行 |
布袋除尘器 | 3000-5000m?/h | 正常运行 |
臭气处理设施 | 65000m?/h | 正常运行 |
vocs综合治理回收装置 | 7000m?/h | 正常运行 |
活性炭吸附箱 | 1000m?/h | 正常运行 |
VOC尾气处理装置
VOC尾气处理装置 | 1500-2000m?/h | 正常运行 | |
带式干燥机布袋除尘器 | 5000-7000m?/h | 正常运行 | |
旋转闪蒸布袋除尘器 | 10000m?/h | 正常运行 | |
RTO尾气处理设备 | 10000-50000m?/h | 正常运行 | |
危废焚烧炉 | 20t/d | 正常运行 | |
东营天正 | 自备污水处理站 | 500t/d | 正常运行 |
污水废气处理设施 | 30000m?/h | 正常运行 | |
挥发性有机物(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装置 | 2500m?/h | 正常运行 | |
闪蒸、包装、袋干工序除尘装置 | 8000m?/h | 正常运行 | |
锅炉低氮燃烧器 | - | 正常运行 |
上虞新利
上虞新利 | 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 | 1000t/d | 正常运行 |
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 | 800t/d | 正常运行 | |
永固黄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耐晒红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4000m3/h | 正常运行 | |
中间体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DMF回收塔及罐区废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永固黄磨粉废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耐晒红磨粉废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水解厌氧废气处理设施 | 1000m3/h | 正常运行 | |
集水生化废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金泰利华 | 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 | 100t/d | 正常运行 |
A1车间蒸馏不凝气处理设施 | 6000m3/h | 正常运行 | |
A1车间置换气体处理设施 | 1000m3/h | 正常运行 | |
A1车间M产品尾气处理设施 | 6000m3/h | 正常运行 | |
A1车间M产品盐水尾气处理设施 | 3000m3/h | 正常运行 | |
挥发性有机物(RTO)处理装置 | 20000m3/h | 正常运行 |
报告期内,污染物排放主要为废水、废气和工业固废,综合公司各系列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公司“三废”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表所示:
七彩化学 |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废水 | 产生的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园区专业的污水处理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 | |
废气 | 经活性炭过滤塔、碱吸收塔、酸吸收装置、尾气燃烧设施、水喷淋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 |
固废 | 部分可由公司自行处置,其余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东营天正 |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废水 | 产生的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园区专业的污水处理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 | |
废气 | 经生物除臭系统、膜过滤、活性炭吸附、树脂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6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 |
固废 | 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上虞新利 |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废水 | 产生的废水经过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公司进一步处理。 | |
废气 | 经树脂吸附、碱吸收塔、酸吸收塔、生物滴滤、水吸收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 |
固废 | 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金泰利华 |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废水 | 产生的废水经过预处理、生化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公司进一步处理。 | |
废气 | 含卤素废气经冷却、冷凝、吸收、活性炭吸附理后,达标排放。 其他废气经收集RTO蓄热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 | |
固废 | 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废水:报告期内,废水排放浓度主要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污水预处理入水口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排污浓度没有超过环评浓度。并委托第三方按照要求对相关指标进行月度或季度检测。报告期内,废水排放数量及其浓度水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不存在数量或浓度超标的情况。废气: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废气排放物主要为二氧化硫(SO2)、烟尘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部分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的各项指标均未超标。并委托第三方按照要求对相关指标进行月度或季度检测。
报告期内,废气排放数量及其浓度均符合环保要求,不存在数量或浓度超标的情况。
工业固废: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工业固废主要为溶剂回收釜釜底残液、废活性炭、过滤渣(包括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和废催化剂等,处理方式为自行处置与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报告期内,工业固废产生数量符合环保要求,不存在数量超标或未进行备案的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有针对性的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危废专项应急预案,得到专家论证后在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备案,每年根据预案有针对性的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环境技术规范和监测相关规定,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检测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下水,第三方的检测方法、执行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2022年公司环保投入805.23万元用于环保设施升级,公司按期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缴130963.80元,实缴130963.80元,无减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适用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不适用其他环保相关信息公司始终深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加强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对重要环境因素及一般环境因素实现了有效控制,在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严格依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规范化管理;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与低碳发展理念,注重过程控制。公司2020年获国家绿色工厂;子公司东营天正2022年获省级绿色工厂。公司及子公司将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将不断推动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努力创建成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思想落实到经营活动中,将社会责任工作融入到股东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2、股东权益保护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2)报告期内,公司在全景网路演天下进行路演,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此外,公司一直努力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保障投资者热线、传真、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和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等多个沟通交流平台的服务渠道畅通,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并确保投资者的意见和疑问能够及时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解答,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为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确保广大股东均可以充分行使权利,并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切实保障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3、职工权益保护
1)公司注重人文关怀,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健康体检、职业病体检等,时刻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福利制度,并在各类节日、员工生日为员工发放福利、送上祝福。此外,公司还经常组织春季和秋季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2)公司注重职工培训,并构建了完备的职工培训体系。培训主要分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种形式,其中,内部培训方面,公司开设内部培训课程,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对员工进行岗前、在岗业务培训,以及各项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培训;外部培训方面,公司通过聘请外部讲师、组织员工参加外部专业资格培训等方式,为不同层级员工制定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拓宽员工的思维视野,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客户服务贯穿售前、售中和售后。其中,售前,公司依据客户具体需求进行产品的方案制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售中,公司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在销售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销售人员行为准则,严禁虚假承诺,保证销售符合政策、协议要求;售后,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最短时间内解决客户反馈问题,加强客户满意度调查分析,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认可度。
5、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诚信经营,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缴纳义务,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根据自身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促进就业。响应国家环保政策,通过技术创新,致力于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的产品目标,坚持不懈的为社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捐资助学、扶贫、设立教育奖学金等方面捐赠252.25万元,为推进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安全管理共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0余项,由EHS部门组织建立并发布实施。
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于2020年12月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并在日常运行中按照标准化通则规定的要素执行。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公司建立安全投入台账,完成每月计提累计,按照2022年营业收入计算,2023年安全费用计提金额为624.7万元。
按照公司《EHS培训制度》要求,建立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各主管部门编制培训教案,并按照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后完成培训效果验证。一线操作培训采用线上考试方式验证,员工可实时查看考试成绩,并查看错题记录,以达到巩固学习的目的。
一年内,共接受海城应急管理局检查3次,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主体名称 | 承诺事项类别 | 承诺内容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44400股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期满后减持。 2.在本承诺第一条承诺的限售期内,本企业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如适用)。 3.本企业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本企业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主要股东、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本企业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企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就本次发行充分承诺并严格执行,配合发行人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按时进行股份锁定登记。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惠祥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33200股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期满后的减持。 关于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本人所认购股票,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期满后的减持。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臧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如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约定,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充分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 2021-05-19 | 长期 | 履行中 |
方面的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臧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七彩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七彩化学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若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七彩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予七彩化学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予七彩化学,则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七彩化学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予七彩化学。 | 2021-05-19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明;段文勇;刘光辉;齐学博;王贤丰;徐惠祥;曾雪云;张燕深;张志群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齐学博;乔治;王贤丰;徐惠祥;于兴春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系合法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惠祥;徐恕;臧婕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惠祥 | 其他承诺 | 本人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系合法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2021-05-19 | 2024-05-20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盼;徐惠祥;徐恕;臧婕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七彩化学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也不由七彩化学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七彩化学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七彩化学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七彩化学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七彩化学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七彩化学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02-22 | 2022-02-23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淮安银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单位受让自七彩化学控股股东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徐惠祥、臧婕的149万股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单位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七彩化学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单位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七彩化学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七彩化学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七彩化学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七彩化学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02-22 | 2022-02-23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黄伟汕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受让自七彩化学控股股东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徐惠祥、臧婕的499万股股票自七彩化学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也不由七彩化学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2019-02-22 | 2022-02-23 | 履行完毕 |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七彩化学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七彩化学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七彩化学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七彩化学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七彩化学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臧婕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单位/本人作为持有七彩化学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七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本人所持七彩化学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本人减持七彩化学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减持价格。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七彩化学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减持,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单位/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单位/本人在减持七彩化学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7、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本人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七彩化学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本人持有七彩化学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南平匹克永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烁凯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单位/本人作为持有七彩化学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七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本人所持七彩化学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本人减持七彩化学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减持价格。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七彩化学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减持,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单位/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单位/本人在减持七彩化学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7、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本人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七彩化学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本人持有七彩化学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黄伟汕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人作为持有七彩化学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七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时所作承诺 | 2、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七彩化学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七彩化学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减持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七彩化学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减持,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七彩化学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7、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七彩化学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七彩化学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2017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公司派发股票股利的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因素及未来三年分红计划 (1)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2)未来三年分红计划 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及长期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分红计划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股票与现金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经发行人2017年4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确定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惠祥;徐恕;臧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在持有公司股权的相关期间内,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要求,公司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 | 1、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在持有公司股权的相关期间内,本公司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时所作承诺 |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要求,公司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伟汕;南平匹克永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臧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现有(如有)及将来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拆借、占用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或采取由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股份公司资金。 3、承诺人保证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份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利益的,股份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在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本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每次增持不低于非限售股总额1%的本公司股票,和(2)每年累计增持次数不超过两次。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 | 2019-02-22 | 2022-02-23 | 履行完毕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本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及时整改。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七彩化学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七彩化学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七彩化学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七彩化学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以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七彩化学,七彩化学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计划。在七彩化学披露本公司增持七彩化学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开始实施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计划。 2、本公司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七彩化学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七彩化学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实施增持七彩化学股份。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七彩化学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七彩化学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每次增持不低于非限售股总额1%的七彩化学股票,和(2)每年累计增持次数不超过两次。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4、本公司增持七彩化学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增持七彩化学股份后,七彩化学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通过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给其他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在股东依法履行承诺前,公司暂停向违反承诺的股东支付现金分红款。 | 2019-02-22 | 2022-02-23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惠祥;徐恕;臧婕 | 稳定股价承诺 | 七彩化学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七彩化学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七彩化学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七彩化学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将以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七彩化学,七彩化学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计划。在七彩化学披露本人增持七彩化学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计划。 2、本人增持七彩化学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七彩化学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七彩化学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七彩化学股份。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七彩化学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七彩化学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每次增持不低于非限售股总额1%的七彩化学股票,和(2)每年累计增持次数不超过两次。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4、本人增持七彩化学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增持七彩化学股份后,七彩化学的股权分布 | 2019-02-22 | 2022-02-23 | 履行完毕 |
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给其他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在股东依法履行承诺前,公司暂停向违反承诺的股东支付现金分红款。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段文勇;刘光辉;齐学博;王贤丰;徐惠祥;于兴春;张志群 | 稳定股价承诺 | 七彩化学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七彩化学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七彩化学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七彩化学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1、当七彩化学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控股股东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七彩化学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七彩化学股票以稳定七彩化学股价。七彩化学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七彩化学股份的计划。在七彩化学披露本人买入七彩化学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七彩化学股份的计划。 2、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七彩化学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七彩化学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七彩化学披露本人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七彩化学股份计划。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七彩化学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七彩化学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七彩化学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15%,和(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累计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七彩化学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本人买入七彩化学股份后,七彩化学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买入七彩化学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5、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给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公司应对违反承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内部批评,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19-02-22 | 2022-02-23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丁明;段文勇;李东波;刘光辉;刘志东;齐学博;王素坤;王贤丰;徐惠祥;徐恕;于兴春;臧婕;曾雪云;张燕深;张志群 | 其他承诺 | 如七彩化学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七彩化学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七彩化学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现就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下列承诺事项,提出相应未能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出具了《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二、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及时整改。直至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七彩化学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现就七彩化学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下列承诺事项,提出相应未能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二、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三、本公司出具了《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四、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五、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六、本公司出具了《股东持股未受限及未委托持股承诺函》; 七、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八、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承诺函》; 九、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函》; 十、本公司出具了《不与特定主体发生交易的承诺》; 十一、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惠丰投资历史上出资及股权转让问题的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七彩化学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其他投资者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七彩化学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明;段文勇;刘光辉;齐学博;王贤丰;徐惠祥;曾雪云;张燕深;张志群 | 其他承诺 | 本人作为持有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董事,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七彩化学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现就七彩化学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下列承诺事项,提出相应未能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本人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二、本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三、本人出具了《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四、本人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五、本人出具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六、本人出具了《股东持股未受限及未委托持股承诺函》。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七彩化学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七彩化学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给投资者或者七彩化学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七彩化学应对违反承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内部批评,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齐学博;王贤丰;于兴春 | 其他承诺 | 本人作为持有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七彩化学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现就七彩化学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下列承诺事项,提出相应未能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本人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二、本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三、本人出具了《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四、本人出具了《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五、本人出具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六、本人出具了《股东持股未受限及未委托持股承诺函》;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七彩化学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七彩化学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七彩化学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七彩化学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给投资者或者七彩化学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七彩化学应对违反承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内部批评,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徐恕;臧婕 | 其他承诺 | 如因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严格执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而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索,或因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造成其他损失,本人或本控股股东将对公司作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徐恕;臧婕 | 其他承诺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设立以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需要补缴相关优惠税收,本人或本控股股东承诺足额补缴。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徐恕;臧婕 | 其他承诺 | 在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直接或间接收购其他股东所持有的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也不与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交易,也不直接或间接与李武、李治发生交易,包括收购李武、李治所持有的股权资产、金融资产、债权及其他长期资产等,同时也不支持发行人实施上述交易行为。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徐恕;臧婕 | 其他承诺 | 如沈阳化工研究院就其向控股股东出资及股权转让行为与发行人发生纠纷,导致发行人产生损失,控股股东承担一切损失,徐惠祥、臧婕、徐恕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沈阳化工研究院向控股股东出资及股权转让行为被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认定为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需要控股股东配合弥补国有资产损失的,控股股东将大力配合,如因追偿国有资产流失,对发行人造成损失的由控股股东承担一切责任,徐惠祥、臧婕、徐恕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的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和发行价格孰低确定。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19-02-22 | 长期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本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750.00万元,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设立全资孙公司HIFICHEM S.A.,认缴注册资本为30,000.00欧元,本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欧元,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宫国超、顾娜、刘得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宫国超5年、顾娜1年、刘得钰3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 20,047 | 否 | 管辖权异议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瑞焓热力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采购蒸汽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1,747.41 | 25.88% | 2,200 | 否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 |
东营北港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 污水处理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69.47 | 6.89% | 130 | 否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4日 |
辉虹颜料
公司参股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370 | 7.79% | 1,200 | 否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4日 |
营创三征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的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采购原材料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24.93 | 2.72% | 300 | 否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4日 |
贵州微化
公司参股公司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 采购设备、提供技术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199.02 | 1.11% | 600 | 否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4日 |
美联新材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的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81.43 | 0.22% | 800 | 否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4日 |
智核环保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关联方 | 租赁 | 租赁仓库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18.17 | 24.86% | 0 | 是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德凯生物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关联方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采购原材料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协议约定 | 11.11 | 15.41% | 0 | 是 | 按协议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合计
-- | -- | 2,521.54 | -- | 5,23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司独立性。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美联新材 | 黄伟汕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美联新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美联新材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段文勇先生担任美联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伟汕先生、段文勇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美彩新材 | 钠电池正负极材料普鲁士蓝(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5亿 | 0 | 0 | 0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服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尼科)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请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47万元(包含案件费用)。公司认为案涉技术工艺是基于合法合理渠道合作获得,并利用行业公开通用的技术常识,在自有技术沉淀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研发,公司不存在侵害先尼科技术秘密的行为。本案件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色牢度高光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中的 DPP 颜料产品,截至2023年4月25日,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难以准确预测将来可能的判决结果,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可能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公司以合同纠纷对南通市争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争妍”)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要求南通争妍履行合同义务及支付违约金,涉及争议金额共计2,6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案件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9日再次庭审,截至2023年4月25日,一审判决尚未出具。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3,249,248.00 | 51.97% | 0.00 | 0.00 | 0.00 | -119,286,410.00 | -119,286,410.00 | 93,962,838.00 | 22.90% |
1、国家持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13,249,248.00 | 51.97% | 0.00 | 0.00 | 0.00 | -119,286,410.00 | -119,286,410.00 | 93,962,838.00 | 22.90%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92,359,980.00 | 22.51% | 0.00 | 0.00 | 0.00 | -71,374,500.00 | -71,374,500.00 | 20,985,480.00 | 5.12%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0,889,268.00 | 29.46% | 0.00 | 0.00 | 0.00 | -47,911,910.00 | -47,911,910.00 | 72,977,358.00 | 17.79% |
4、外资持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7,073,622.00 | 48.03% | 0.00 | 0.00 | 0.00 | 119,200,910.00 | 119,200,910.00 | 316,274,532.00 | 77.1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7,073,622.00 | 48.03% | 0.00 | 0.00 | 0.00 | 119,200,910.00 | 119,200,910.00 | 316,274,532.00 | 77.1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410,322,870.00 | 100.00% | 0.00 | 0.00 | 0.00 | -85,500.00 | -85,500.00 | 410,237,37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2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计5名,其中自然人股东3名,境内法人股东2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6,530,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0%;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9,078,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2.公司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8.55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032.2870万股变更为41,023.7370万股。
3.公司2022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本次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3人,可解除限售249.0462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可解除限售30.8720万股限制性股票,分别于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2日流通上市。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共计249.0462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共计30.872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已于2022年2月24日上市流通。
2.2022年3月1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分别在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2日上市流通。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2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剩余的8.55万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2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41,032.29万股变更为41,023.74万股。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较小。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7,800,580 | 66,815,100 | 0 | 20,985,48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20,985,480股解禁日为2024年5月20日。 |
徐惠祥 | 63,342,246 | 96,452 | 0 | 63,245,794 |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 首发后限售62,956,440股解禁日为2024年5月20日;股权激励限售股,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高管锁定股,在任期间所持流通股份按75%锁定。 |
臧婕 | 29,825,208 | 29,825,208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淮安银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559,400 | 4,559,40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黄伟汕 | 15,269,400 | 15,269,40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于兴春 | 1,560,600 | 73,440 | 0 | 1,514,700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王贤丰 | 1,549,125 | 45,900 | 0 | 1,503,225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齐学博 | 1,505,520 | 45,900 | 0 | 1,459,620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王素坤 | 413,100 | 30,600 | 0 | 382,5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 |
张志群 | 374,850 | 65,025 | 0 | 309,825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 |
乔治 | 868,275 | 42,075 | 0 | 826,200 | 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刘志东 | 209,482 | 27,030 | 0 | 182,452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 |
李东波 | 17,212 | 0 | 0 | 17,212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股,在任期间所持股份按75%锁定 |
王盼 | 61,200 | 61,200 | 0 | 0 | 首发前承诺 | 不适用 |
133人股权激励 | 5,893,050 | 2,357,220 | 0 | 3,535,83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合计 | 213,249,248 | 119,313,950 | 0 | 93,962,83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8.55万股,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032.2870万股变更为41,023.7370万股,对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没有影响。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72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44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40% | 87,800,580 | 20,985,480 | 66,815,100 | 质押 | 37,979,300 | ||
徐惠祥 | 境内自然人 | 15.44% | 63,342,246 | 63,245,794 | 96,452 | 质押 | 35,700,000 | ||
臧婕 | 境内自然人 | 7.27% | 29,825,208 | 0 | 29,825,208 | 质押 | 22,100,000 | ||
黄伟汕 | 境内自然人 | 5.83% | 23,929,200 | 0 | 23,929,200 | ||||
王烁凯 | 境内自然人 | 3.73% | 15,300,000 | 0 | 15,300,000 | ||||
蔡一一 | 境内自然人 | 2.24% | 9,194,152 | 2,672,408 | 0 | 9,194,152 | |||
淮安银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2.24% | 9,180,000 | 0 | 9,180,000 | ||||
蔡广志 | 境内自然人 | 1.00% | 4,107,174 | -2,414,570 | 0 | 4,107,174 | |||
张朝益 | 境内自然人 | 0.52% | 2,142,000 | 0 | 2,142,000 | ||||
陈玲 | 境内自然人 | 0.50% | 2,050,200 | 0 | 2,050,2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 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惠丰投资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支配公司21.40%的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27%股 |
明 | 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5.44%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支配公司44.11%的股权,徐惠祥、臧婕于2018年5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6,922,964股。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6,81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815,100 |
臧婕 | 29,825,2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25,208 |
黄伟汕 | 23,92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29,200 |
王烁凯 | 15,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00,000 |
蔡一一 | 9,194,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4,152 |
淮安银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80,000 |
蔡广志 | 4,107,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7,174 |
张朝益 | 2,1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2,000 |
陈玲 | 2,05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0,200 |
邵启强 | 1,764,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4,76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惠丰投资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支配公司21.40%的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27%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5.44%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支配公司44.11%的股权,徐惠祥、臧婕于2018年5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惠丰投资 | 徐惠祥 | 1998年11月22日 | 912103007015222076 | 实业项目投资;商品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策划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五金制品、纺织用品、日用品、金、银、珠宝(不含佛教用品,需审批项目除外)的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徐惠祥 | 本人 | 中国 | 否 |
臧婕 | 本人 | 中国 | 否 |
徐恕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徐惠祥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臧婕无业;徐恕退休。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2年03月14日 | 按回购下线测算拟回购数量5,102,040.82股,按回购上限回购数量10,204,081.63股 | 1.244-2.487 | 10000-20000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 6,922,964 |
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与2023年3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3]110Z003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宫国超、顾娜、刘得钰 |
审计报告正文
容诚审字[2023]110Z0033号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七彩化学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七彩化学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和五、40。2022年度七彩化学公司营业收入1,208,552,732.95元,营业收入金额较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收入确认存在可能被操纵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并测试了有关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毛利率波动分析、同期主要产品毛利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3)获取了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如:发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换货及退货政策等;
(4)进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公司与客户的合同、购货订单、发货单据、运输单据、客户签收单、海关报关单、回款单据、期后回款等资料;
(5)通过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以确认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获取了公司供应链系统中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7)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8)对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确认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对于函证未回复的客户进行替代测试。
(二) 与先尼科侵害技术秘密纠纷诉讼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2. 或有事项。七彩化学公司于2022年12月30
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服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尼科)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对七彩化学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请求七彩化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47万元(包含案件费用)。七彩化学公司认为案涉技术工艺是基于合法合理渠道合作获得,并利用行业公开通用的技术常识,在自有技术沉淀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研发,七彩化学公司不存在侵害先尼科技术秘密的行为。本案件涉及七彩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色牢度高光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中的 DPP 颜料产品,该产品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共计投入 10,812.98 万元(不含公用工程及相关税费)。由于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将来的判决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需要七彩化学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先尼科与七彩化学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诉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先尼科与七彩化学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诉讼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取得并审阅与该诉讼相关的资料,询问管理层了解该诉讼的进程、最新进展、应对措施、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2)取得七彩化学公司聘请律师的代理合同,与代理该诉讼的律师进行访谈,了解诉讼的事实经过与目前的进程、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3)查阅董事会有关该诉讼的进展公告,核实相关公告信息与审计中了解到的信息是否一致;
(4)结合获取的资料以及了解到的情况,评估管理层作出的重大判断是否恰当;
(5)检查该诉讼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是否恰当。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七彩化学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
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七彩化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七彩化学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七彩化学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七彩化学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七彩化学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七彩化学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七彩化学公司容诚审字[2023]110Z0033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宫国超(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顾娜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得钰 | |
2023年4月25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1,171,005.61 | 313,230,301.9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540.5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5,167,140.12 | 190,566,434.00 |
应收账款 | 158,726,122.23 | 224,985,762.50 |
应收款项融资 | 29,965,019.34 | 21,547,768.49 |
预付款项 | 26,656,708.74 | 40,511,675.6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122,964.01 | 2,026,610.1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79,780,466.10 | 333,206,606.0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034,737.44 | 5,959,045.05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8,624,163.59 | 1,132,098,744.3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766,220.36 | 34,223,903.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0,421,153.98 | 56,662,662.09 |
投资性房地产 | 1,671,144.51 | 1,721,698.37 |
固定资产 | 943,605,275.59 | 770,802,922.59 |
在建工程 | 150,118,608.80 | 216,602,909.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173,478.00 | 23,399,549.35 |
无形资产 | 167,074,472.81 | 149,539,711.7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51,207,884.05 | 151,207,884.05 |
长期待摊费用 | 40,912,151.40 | 39,053,501.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400,365.34 | 11,171,287.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473,159.97 | 44,860,501.4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00,823,914.81 | 1,499,246,531.59 |
资产总计 | 3,009,448,078.40 | 2,631,345,275.9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4,099,794.48 | 340,598,758.8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768,876.99 | 13,668,000.00 |
应付账款 | 121,071,142.48 | 115,058,578.1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592,739.90 | 4,790,404.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88,706.36 | 17,527,781.67 |
应交税费 | 15,178,820.51 | 11,951,685.96 |
其他应付款 | 47,848,853.63 | 63,154,374.7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28,121.60 | 3,096,189.12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475,713.94 | 167,744,103.44 |
流动负债合计 | 659,352,769.89 | 737,589,876.8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90,000,000.00 | 18,890,313.0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278,415.13 | 21,121,142.3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5,852,010.64 | 27,338,141.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292,884.30 | 12,847,899.6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1,423,310.07 | 80,197,496.31 |
负债合计 | 1,310,776,079.96 | 817,787,373.1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10,237,370.00 | 410,322,8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18,019,487.76 | 807,837,947.18 |
减:库存股 | 106,565,269.50 | 49,373,518.34 |
其他综合收益 | 179,953.74 | -35,931.79 |
专项储备 | 2,934,631.39 | 2,386,004.30 |
盈余公积 | 77,093,321.55 | 77,093,321.5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85,590,719.42 | 469,028,083.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87,490,214.36 | 1,717,258,776.67 |
少数股东权益 | 111,181,784.08 | 96,299,126.0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98,671,998.44 | 1,813,557,902.7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09,448,078.40 | 2,631,345,275.90 |
法定代表人:徐惠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柏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739,735.47 | 248,519,186.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540.5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8,080,593.28 | 137,659,142.15 |
应收账款 | 133,506,294.98 | 185,792,544.25 |
应收款项融资 | 10,548,989.38 | 15,811,778.66 |
预付款项 | 14,441,682.72 | 27,298,616.31 |
其他应收款 | 401,376,477.32 | 8,429,857.7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60,591,306.73 | 222,806,040.2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2,045.98 | 4,446,074.19 |
流动资产合计 | 973,787,125.86 | 850,827,780.2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6,348,536.13 | 529,831,080.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0,421,153.98 | 56,662,662.09 |
投资性房地产 | 1,671,144.51 | 1,721,698.37 |
固定资产 | 623,735,412.11 | 502,822,909.16 |
在建工程 | 86,861,657.79 | 160,380,390.2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75,389.74 | 9,314,837.05 |
无形资产 | 76,077,508.61 | 73,605,505.9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972,142.12 | 24,638,848.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155,275.33 | 4,908,374.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381,643.41 | 25,760,912.4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52,799,863.73 | 1,389,647,218.41 |
资产总计 | 2,526,586,989.59 | 2,240,474,998.6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6,010,961.14 | 280,598,758.8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45,636,542.47 | 124,272,300.1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20,037.45 | 491,896.57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19,179.57 | 8,573,316.23 |
应交税费 | 653,614.57 | 1,222,348.85 |
其他应付款 | 39,357,786.09 | 55,948,737.4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215,073.16 | 1,439,486.58 |
其他流动负债 | 95,451,055.39 | 128,958,041.46 |
流动负债合计 | 503,064,249.84 | 601,504,886.1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90,000,000.00 | 18,890,313.0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081,516.49 | 8,113,879.6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2,048,225.32 | 23,285,967.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23,878.10 | 2,102,969.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3,153,619.91 | 52,393,129.52 |
负债合计 | 1,126,217,869.75 | 653,898,015.6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10,237,370.00 | 410,322,8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77,798,154.92 | 867,616,614.34 |
减:库存股 | 106,565,269.50 | 49,373,518.34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77,093,321.55 | 77,093,321.55 |
未分配利润 | 141,805,542.87 | 280,917,695.5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00,369,119.84 | 1,586,576,983.0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26,586,989.59 | 2,240,474,998.6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08,552,732.95 | 1,346,896,198.64 |
其中:营业收入 | 1,208,552,732.95 | 1,346,896,198.6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01,626,757.39 | 1,163,137,709.86 |
其中:营业成本 | 892,277,941.00 | 921,105,749.2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540,440.10 | 10,879,327.72 |
销售费用 | 47,914,001.39 | 50,544,073.45 |
管理费用 | 141,996,380.12 | 87,077,218.62 |
研发费用 | 90,973,230.69 | 81,733,200.44 |
财务费用 | 16,924,764.09 | 11,798,140.39 |
其中:利息费用 | 29,876,656.85 | 15,924,285.07 |
利息收入 | 5,473,772.15 | 6,805,772.43 |
加:其他收益 | 5,008,986.76 | 4,251,547.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30,617.36 | 1,028,190.6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22,832.09 | 1,572,526.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86,558.39 | 13,349,542.9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03,150.78 | 1,114,082.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528,396.28 | -154,366.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440.18 | 5,023,255.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1,031.19 | 208,370,740.60 |
加:营业外收入 | 2,064,391.83 | 18,282,844.13 |
减:营业外支出 | 6,375,360.49 | 5,732,001.2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39,937.47 | 220,921,583.45 |
减:所得税费用 | -14,852,697.76 | 20,678,431.2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12,760.29 | 200,243,152.1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12,760.29 | 200,243,152.1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74,483.15 | 179,971,838.62 |
2.少数股东损益 | 14,087,243.44 | 20,271,313.5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5,885.53 | -35,931.7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5,885.53 | -35,931.7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5,885.53 | -35,931.7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15,885.53 | -35,931.79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528,645.82 | 200,207,220.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58,597.62 | 179,935,906.8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087,243.44 | 20,271,313.5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 | 0.4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 | 0.4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徐惠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昊 会计机构负责人:柏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85,835,310.36 | 1,009,873,028.85 |
减:营业成本 | 657,172,262.65 | 756,453,863.82 |
税金及附加 | 7,519,667.41 | 7,642,481.50 |
销售费用 | 40,802,039.37 | 45,585,856.58 |
管理费用 | 83,848,587.75 | 55,493,287.89 |
研发费用 | 50,569,687.49 | 52,095,904.64 |
财务费用 | 14,568,180.59 | 8,574,779.95 |
其中:利息费用 | 26,160,458.95 | 12,459,125.47 |
利息收入 | 4,484,427.29 | 5,957,015.50 |
加:其他收益 | 3,577,971.43 | 2,623,088.7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79,313.66 | 519,231.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71,528.39 | 1,063,567.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86,558.39 | 13,349,542.9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1,899.28 | 759,137.4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220,905.75 | -154,366.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361.7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294,076.45 | 100,989,126.46 |
加:营业外收入 | 1,521,656.94 | 18,080,954.54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2,844.38 | 2,464,490.5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775,263.89 | 116,605,590.46 |
减:所得税费用 | -19,325,992.44 | 10,897,216.5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449,271.45 | 105,708,373.9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449,271.45 | 105,708,373.9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449,271.45 | 105,708,373.9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7,905,048.71 | 704,343,045.5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152,688.55 | 5,606,663.9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01,572.34 | 52,145,516.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0,659,309.60 | 762,095,226.0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3,128,963.00 | 291,217,650.2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8,556,614.02 | 183,677,663.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678,334.49 | 64,979,450.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084,525.94 | 61,139,916.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8,448,437.45 | 601,014,680.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10,872.15 | 161,080,545.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06,700.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5,328.60 | 12,030,596.3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913.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62,942.90 | 12,030,596.3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1,637,677.79 | 161,706,956.8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92,593.00 | 22,707,407.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2,220,382.3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1,673.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230,270.79 | 378,606,419.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67,327.89 | -366,575,823.1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637,215,884.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25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3,410,000.00 | 43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3,910,000.00 | 1,067,215,884.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13,300,313.06 | 380,484,331.8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7,593,439.94 | 141,092,737.6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675,538.19 | 251,192,080.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4,569,291.19 | 772,769,150.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340,708.81 | 294,446,733.5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000,869.63 | -1,704,077.3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985,122.70 | 87,247,378.1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549,255.92 | 211,301,877.8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6,534,378.62 | 298,549,255.9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8,238,419.81 | 558,629,404.4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406,561.35 | 1,664,757.8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66,579.28 | 46,635,712.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1,111,560.44 | 606,929,874.7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4,633,778.08 | 275,921,258.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6,350,694.82 | 126,465,421.4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916,144.60 | 34,747,875.4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0,303,111.48 | 59,341,237.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3,203,728.98 | 496,475,793.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092,168.54 | 110,454,081.1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06,700.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8,328.60 | 297,234.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913.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55,942.90 | 297,234.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759,399.53 | 116,913,779.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2,002,593.00 | 381,883,252.6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1,673.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761,992.53 | 500,768,705.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206,049.63 | -500,471,471.2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6,965,884.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5,410,000.00 | 31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5,410,000.00 | 946,965,884.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3,300,313.06 | 266,429,182.3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4,645,308.24 | 132,603,155.0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973,379.84 | 103,574,037.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8,919,001.14 | 502,606,374.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490,998.86 | 444,359,509.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27,768.47 | -1,299,201.8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2,779,450.84 | 53,042,917.0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519,186.31 | 194,476,269.2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739,735.47 | 247,519,186.3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0,322,870.00 | 807,837,947.18 | 49,373,518.34 | -35,931.79 | 2,386,004.30 | 77,093,321.55 | 469,028,083.77 | 1,717,258,776.67 | 96,299,126.05 | 1,813,557,902.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0,322,870.00 | 807,837,947.18 | 49,373,518.34 | -35,931.79 | 2,386,004.30 | 77,093,321.55 | 469,028,083.77 | 1,717,258,776.67 | 96,299,126.05 | 1,813,557,902.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5,500.00 | 10,181,540.58 | 57,191,751.16 | 215,885.53 | 548,627.09 | -83,437,364.35 | -129,768,562.31 | 14,882,658.03 | -114,885,904.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5,885.53 | -2,774,483.15 | -2,558,597.62 | 14,087,243.44 | 11,528,645.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5,500.00 | 10,181,540.58 | 76,967,152.88 | -66,871,112.30 | 500,000.00 | -66,371,112.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 | 5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170,847.08 | 12,170,847.08 | 12,170,847.08 |
4.其他 | -85,500.00 | -1,989,306.50 | 76,967,152.88 | -79,041,959.38 | -79,041,959.38 | ||||||||||
(三)利润分配 | -19,775,401.72 | -80,662,881.20 | -60,887,479.48 | -60,887,479.4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99,591.20 | -80,662,881.20 | -79,263,290.00 | -79,263,290.00 | |||||||||||
4.其他 | -18,375,810.52 | 18,375,810.52 | 18,375,810.52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48,627.09 | 548,627.09 | 295,414.59 | 844,041.68 | |||||||||||
1.本期提取 | 14,019,866.96 | 14,019,866.96 | 2,415,038.64 | 16,434,905.60 | |||||||||||
2.本期使用 | -13,471,239.87 | -13,471,239.87 | -2,119,624.05 | -15,590,863.9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237,370.00 | 818,019,487.76 | 106,565,269.50 | 179,953.74 | 2,934,631.39 | 77,093,321.55 | 385,590,719.42 | 1,587,490,214.36 | 111,181,784.08 | 1,698,671,998.4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024,000.00 | 549,032,629.46 | 66,522,484.16 | 420,285,132.54 | 1,227,864,246.16 | 113,368,021.44 | 1,341,232,267.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024,000.00 | 549,032,629.46 | 66,522,484.16 | 420,285,132.54 | 1,227,864,246.16 | 113,368,021.44 | 1,341,232,267.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8,298,870.00 | 258,805,317.72 | 49,373,518.34 | -35,931.79 | 2,386,004.30 | 10,570,837.39 | 48,742,951.23 | 489,394,530.51 | -17,068,895.39 | 472,325,635.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931.79 | 179,971,838.62 | 179,935,906.83 | 20,271,313.57 | 200,207,220.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377,600.00 | 427,726,587.72 | 51,431,740.84 | 2,036,432.28 | 427,708,879.16 | -70,602,290.57 | 357,106,588.5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377,600.00 | 535,540,587.78 | 584,918,187.78 | 750,000.00 | 585,668,187.7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383,728.04 | 99,981,759.51 | -85,598,031.47 | -85,598,031.47 | |||||||||||
4.其他 | - | - | 2,036, | - | - | - |
122,197,728.10 | 48,550,018.67 | 432.28 | 71,611,277.15 | 71,352,290.57 | 142,963,567.72 | ||||||||||
(三)利润分配 | -2,058,222.50 | 10,570,837.39 | -131,228,887.39 | -118,599,827.50 | 33,073,850.52 | -85,525,976.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570,837.39 | -10,570,837.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58,222.50 | -120,658,050.00 | -118,599,827.50 | -118,599,827.50 | |||||||||||
4.其他 | 33,073,850.52 | 33,073,850.52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8,921,270.00 | -168,921,27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68,921,270.00 | -168,921,27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9,572.02 | 349,572.02 | 188,231.09 | 537,803.11 | |||||||||||
1.本期提取 | 502,845.99 | 502,845.99 | 270,763.23 | 773,609.22 | |||||||||||
2.本期使用 | -153,27 | -153,273. | -82,532 | -235,806.11 |
3.97 | 97 | .1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322,870.00 | 807,837,947.18 | 49,373,518.34 | -35,931.79 | 2,386,004.30 | 77,093,321.55 | 469,028,083.77 | 1,717,258,776.67 | 96,299,126.05 | 1,813,557,902.7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0,322,870.00 | 867,616,614.34 | 49,373,518.34 | 77,093,321.55 | 280,917,695.52 | 1,586,576,983.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0,322,870.00 | 867,616,614.34 | 49,373,518.34 | 77,093,321.55 | 280,917,695.52 | 1,586,576,983.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5,500.00 | 10,181,540.58 | 57,191,751.16 | -139,112,152.65 | -186,207,863.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449,271.45 | -58,449,271.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5,500.00 | 10,181,540.58 | 76,967,152.88 | -66,871,112.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170,847.08 | 12,170,847.08 |
4.其他 | -85,500.00 | -1,989,306.50 | 76,967,152.88 | -79,041,959.38 | ||||||||
(三)利润分配 | -19,775,401.72 | -80,662,881.20 | -60,887,479.4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99,591.20 | -80,662,881.20 | -79,263,290.00 | |||||||||
3.其他 | -18,375,810.52 | 18,375,810.52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444,746.06 | 7,444,746.06 | ||||||||||
2.本期使用 | -7,444,746.06 | -7,444,746.0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237,370.00 | 877,798,154.92 | 106,565,269.50 | 77,093,321.55 | 141,805,542.87 | 1,400,369,119.8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 | 专项储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综合收益 | 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024,000.00 | 535,163,587.19 | 66,522,484.16 | 306,438,208.99 | 1,100,148,280.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024,000.00 | 535,163,587.19 | 66,522,484.16 | 306,438,208.99 | 1,100,148,280.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8,298,870.00 | 332,453,027.15 | 49,373,518.34 | 10,570,837.39 | -25,520,513.47 | 486,428,702.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708,373.92 | 105,708,373.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377,600.00 | 501,374,297.15 | 51,431,740.84 | 499,320,156.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377,600.00 | 535,540,587.78 | 584,918,187.7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383,728.04 | 99,981,759.51 | -85,598,031.47 | |||||||||
4.其他 | -48,550,018.67 | -48,550,018.67 | ||||||||||
(三)利润分配 | -2,058,222.50 | 10,570,837.39 | -131,228,887.39 | -118,599,827.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570,837.39 | -10,570,837.3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58,222.50 | -120,658,050.00 | -118,599,827.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68,921,270.00 | -168,921,27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68,921,270.00 | -168,921,27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322,870.00 | 867,616,614.34 | 49,373,518.34 | 77,093,321.55 | 280,917,695.52 | 1,586,576,983.0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 年 6 月 12日在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取得210300121032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6号《关于核准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09元、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668.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82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9年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2020 年5月14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股本10,668.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共计转增8,534.40万股,并于2020年度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9,202.40万元。
2020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35号)的核准,公司向徐惠祥、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9,377,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元,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4,140.16万股,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21年5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21年9月13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1年9月13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24,131.61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7股,共计转增16,892.13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1,032.29万元。
2021年12月2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剩余的8.55万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2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41,032.29万股变更为41,023.74万股。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一号路8号;法定代表人:徐惠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788777922C。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 | 东营天正 | 100.00 | |
2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庚彩 | 100.00 | |
3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上虞新利 | 80.00 | |
4 | 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 | 上虞大新 | 72.00 | |
5 | 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七彩材料 | 100.00 | |
6 | 七彩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七彩香港 | 100.00 | |
7 | 研新股份有限公司 | 研新股份 | 100.00 | |
8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天彩材料 | 60.00 | |
9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金泰利华 | 65.00 | |
10 | 济宁金泰利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金泰供应 | 42.25 | |
11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庚彩 | 100.00 | |
12 | HIFICHEM S.A. | HIFICHEM S.A. | 10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庚彩 | 2022年度 | 新设全资子公司 |
2 | HIFICHEM S.A. | HIFICHEM S.A. | 2022年度 | 新设全资孙公司 |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6(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6(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
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
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
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同资产组合2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
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31。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
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3、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1。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1。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 |
土地使用权 | 34.5 | 2.9 |
16、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30 | 5-10 | 3.00-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10 | 9.00-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10 | 18.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10 | 18.00-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10 | 9.0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25。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10 | 10.00-33.33 |
2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专利权 | 6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有技术 | 6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排污权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
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
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7、收入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的客户分为经销商客户与直销客户,全部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与直销客户和经销商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将产品卖与直销客户和经销商,经销商再按自己销售价格进行销售,销售给终端客户。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机颜料及相关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同时销往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公司销售根据本公司业务特点,本公司对产品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制定了以下具体标准: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取得客户确认的回单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产品报关、装船离港,取得海关报关单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采用DDP贸易方式的,即对需运抵至公司国外仓库的产品,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取得客户确认的回单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8、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
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0、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32.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所属危险化学品生产制造企业根据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3.回购公司股份
(1)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3)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应纳税房产原值扣减30%后余值 | 1.2% |
土地使用税 | 按使用土地面积计征 | 3.2-12元/年/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七彩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不超过200万元税率8.25%,超过200万元16.50%。 |
研新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200万元税率8.25%,超过200万元16.50%。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济宁金泰利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母公司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税收优惠
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021000929,证书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公司2022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东营天正化工有限公司税收优惠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37000516,证书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公司2022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税收优惠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133005750,证书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公司2022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孙公司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税收优惠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33005654,证书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公司2022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税收优惠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137003010,证书有效期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公司2022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407.20 | 1,618.76 |
银行存款 | 506,388,221.42 | 298,547,637.16 |
其他货币资金 | 34,774,376.99 | 14,681,046.00 |
合计 | 541,171,005.61 | 313,230,301.9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490,630.21 | 2,546,829.73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862,250.00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包括子公司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诉讼事项冻结金额862,250.00元;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存入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4,540.50 | |
其中: | ||
美元掉期业务 | 64,540.50 | |
合计 | 64,540.50 |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5,167,140.12 | 190,566,434.00 |
合计 | 155,167,140.12 | 190,566,434.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55,167,140.12 | 100.00% | 155,167,140.12 | 190,566,434.00 | 100.00% | 190,566,434.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5,167,140.12 | 100.00% | 155,167,140.12 | 190,566,434.00 | 100.00% | 190,566,434.00 | ||||
合计 | 155,167,140.12 | 100.00% | 155,167,140.12 | 190,566,434.00 | 100.00% | 190,566,434.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5,167,140.12 | ||
合计 | 155,167,140.1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4,748,657.79 | |
合计 | 134,748,657.79 |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73,691.29 | 1.95% | 2,616,523.29 | 82.44% | 557,168.00 |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3,173,691.29 | 1.95% | 2,616,523.29 | 82.44% | 557,168.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9,776,842.66 | 98.05% | 1,607,888.43 | 1.01% | 158,168,954.23 | 227,284,565.05 | 100.00% | 2,298,802.55 | 1.01% | 224,985,762.50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159,776,842.66 | 98.05% | 1,607,888.43 | 1.01% | 158,168,954.23 | 227,284,565.05 | 100.00% | 2,298,802.55 | 1.01% | 224,985,762.50 |
合计 | 162,950,533.95 | 100.00% | 4,224,411.72 | 2.59% | 158,726,122.23 | 227,284,565.05 | 100.00% | 2,298,802.55 | 1.01% | 224,985,762.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616,523.2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60,000.00 | 660,000.00 | 100.00% | 经营不善,还款能力下降 |
DCL Corporation(USA)LLC (LANSCO ColLC) | 2,513,691.29 | 1,956,523.29 | 77.83% | 经营不善,还款能力下降 |
合计 | 3,173,691.29 | 2,616,523.29 | 82.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07,888.4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其他客户 | 159,776,842.66 | 1,607,888.43 | 1.01% |
合计 | 159,776,842.66 | 1,607,888.4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2,933,264.95 |
其中:6个月内(含6个月) | 161,712,523.86 |
6 个月-1年(含1 年) | 1,220,741.09 |
1至2年 | 17,269.00 |
合计 | 162,950,533.95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298,802.55 | 1,996,329.17 | 70,720.00 | 4,224,411.72 | ||
合计 | 2,298,802.55 | 1,996,329.17 | 70,720.00 | 4,224,411.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0,72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3,875,197.90 | 8.51% | 1,387,519.79 |
客户二 | 10,610,883.60 | 6.51% | 1,061,088.36 |
客户三 | 4,113,800.00 | 2.52% | 411,380.00 |
客户四 | 3,024,930.00 | 1.86% | 302,493.00 |
客户五 | 2,582,446.50 | 1.58% | 258,244.65 |
合计 | 34,207,258.00 | 20.98% | 3,420,725.80 |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9,965,019.34 | 21,547,768.49 |
合计 | 29,965,019.34 | 21,547,768.4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20,724,069.53 | 77.74% | 31,921,599.53 | 78.80% |
1至2年 | 5,865,817.97 | 22.01% | 428,331.39 | 1.06% |
2至3年 | 42,822.28 | 0.16% | 8,015,939.42 | 19.79% |
3年以上 | 23,998.96 | 0.09% | 145,805.32 | 0.35% |
合计 | 26,656,708.74 | 40,511,675.66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单位1 | 5,500,000.00 | 20.63% |
预付单位2 | 2,056,603.77 | 7.72% |
预付单位3 | 1,165,930.44 | 4.37% |
预付单位4 | 1,000,000.00 | 3.75% |
预付单位5 | 1,000,000.00 | 3.75% |
合计 | 10,722,534.21 | 40.22%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122,964.01 | 2,026,610.12 |
合计 | 8,122,964.01 | 2,026,610.12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1,477,357.92 | 1,866,929.24 |
应收采购退款 | 6,934,719.71 | |
其他 | 141,861.77 | 271,595.88 |
合计 | 8,553,939.40 | 2,138,525.12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1,915.00 | 111,915.0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19,060.39 | 319,060.3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30,975.39 | 430,975.3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3,622.04 |
1至2年 | 443,835.47 |
2至3年 | 444,251.47 |
3年以上 | 7,552,230.42 |
3至4年 | 7,508,030.42 |
5年以上 | 44,200.00 |
合计 | 8,553,939.40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1,915.00 | 319,060.39 | 430,975.39 | |||
合计 | 111,915.00 | 319,060.39 | 430,975.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KS LABORATORIES CO.,LTD | 应收采购退款 | 6,934,719.71 | 3-4年 | 81.07% | 346,735.99 |
上海奂亿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押金 | 586,310.71 | 1年以内13,000元,3-4年573,310.71元 | 6.85% | 29,315.54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押金 | 458,956.53 | 1-2年21,855.06元,2-3年437,101.47元 | 5.37% | 22,947.83 |
海城社保局 | 保证金 | 342,000.68 | 1-2年 | 4.00% | 17,100.03 |
周凤斌 | 代垫工伤保险 | 26,000.00 | 1年以内 | 0.30% | 1,300.00 |
合计 | 8,347,987.63 | 97.59% | 417,399.39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946,770.14 | 1,042,238.32 | 82,904,531.82 | 101,737,919.32 | 101,737,919.32 | |
在产品 | 14,177,651.39 | 213,117.26 | 13,964,534.13 | 22,197,747.81 | 22,197,747.81 | |
库存商品 | 175,396,746.03 | 12,374,027.45 | 163,022,718.58 | 115,683,264.30 | 87,590.87 | 115,595,673.43 |
周转材料 | 648,156.25 | 648,156.25 | 658,515.68 | 658,515.68 | ||
发出商品 | 9,932,287.63 | 9,932,287.63 | ||||
委托加工物资 | 726,637.48 | 24,991.08 | 701,646.40 | 7,354,699.34 | 7,354,699.34 | |
半成品 | 111,534,799.78 | 2,928,208.49 | 108,606,591.29 | 85,728,826.44 | 66,775.95 | 85,662,050.49 |
合计 | 396,363,048.70 | 16,582,582.60 | 379,780,466.10 | 333,360,972.89 | 154,366.82 | 333,206,606.07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42,238.32 | 1,042,238.32 | ||||
在产品 | 213,117.26 | 213,117.26 | ||||
库存商品 | 87,590.87 | 12,374,027.45 | 87,590.87 | 12,374,027.45 | ||
半成品 | 66,775.95 | 2,874,022.17 | 12,589.63 | 2,928,208.49 | ||
委托加工物资 | 24,991.08 | 24,991.08 | ||||
合计 | 154,366.82 | 16,528,396.28 | 100,180.50 | 16,582,582.60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3,871,163.13 | 2,885,030.91 |
预缴所得税 | 5,163,574.31 | 3,074,014.14 |
合计 | 9,034,737.44 | 5,959,045.05 |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996,307.88 | 410,543.86 | -40,405.66 | 14,366,446.08 | |||||||
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414,481.56 | 779,676.23 | 10,194,157.79 |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813,113.93 | 392,502.56 | 11,205,616.49 | ||||||||
小计 | 34,223,903.37 | 1,582,722.65 | -40,405.66 | 35,766,220.36 | |||||||
合计 | 34,223,903.37 | 1,582,722.65 | -40,405.66 | 35,766,220.36 |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60,421,153.98 | 56,662,662.09 |
合计 | 60,421,153.98 | 56,662,662.09 |
12、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8,495.43 | 1,738,495.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738,495.43 | 1,738,495.4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797.06 | 16,797.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553.86 | 50,553.86 | ||
(1)计提或摊销 | 50,553.86 | 50,553.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7,350.92 | 67,350.9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71,144.51 | 1,671,144.5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21,698.37 | 1,721,698.37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43,605,275.59 | 770,802,922.59 |
合计 | 943,605,275.59 | 770,802,922.5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8,319,495.48 | 663,470,874.85 | 16,028,267.04 | 14,363,959.79 | 3,917,195.69 | 1,196,099,792.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365,169.25 | 168,223,482.30 | 10,757,315.23 | 2,515,708.77 | 900,562.25 | 290,762,237.80 |
(1)购置 | 7,261,606.88 | 24,934,449.86 | 4,744,359.53 | 2,515,708.77 | 882,892.01 | 40,339,017.05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1,103,562.37 | 143,289,032.44 | 6,012,955.70 | 17,670.24 | 250,423,220.7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92,146.51 | 10,943,387.42 | 22,703.41 | 210,684.77 | 13,468,922.11 | |
(1)处置或报废 | 2,292,146.51 | 4,066,580.30 | 22,703.41 | 210,684.77 | 6,592,114.99 | |
(2)其他 | 6,876,807.12 | 6,876,807.12 | ||||
4.期末余额 | 604,392,518.22 | 820,750,969.73 | 26,762,878.86 | 16,668,983.79 | 4,817,757.94 | 1,473,393,108.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3,252,455.82 | 237,081,319.10 | 5,919,314.13 | 7,319,220.35 | 1,724,560.86 | 425,296,870.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242,408.49 | 77,915,945.54 | 4,274,681.73 | 2,728,641.46 | 429,481.48 | 110,591,158.70 |
(1)计提 | 25,242,408.49 | 77,915,945.54 | 4,274,681.73 | 2,728,641.46 | 429,481.48 | 110,591,158.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7,581.98 | 4,920,355.75 | 21,568.24 | 150,690.04 | 6,100,196.01 | |
(1)处置或报废 | 1,007,581.98 | 2,995,203.90 | 21,568.24 | 150,690.04 | 4,175,044.16 | |
(2)其他 | 1,925,151.85 | 1,925,151.85 | ||||
4.期末余额 | 197,487,282.33 | 310,076,908.89 | 10,172,427.62 | 9,897,171.77 | 2,154,042.34 | 529,787,832.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6,905,235.89 | 510,674,060.84 | 16,590,451.24 | 6,771,812.02 | 2,663,715.60 | 943,605,275.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5,067,039.66 | 426,389,555.75 | 10,108,952.91 | 7,044,739.44 | 2,192,634.83 | 770,802,922.5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七彩化学901厂房 | 5,471,282.60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七彩化学加氢厂房 | 8,628,863.98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七彩化学配电室办公楼 | 4,889,778.96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七彩化学三车间 | 29,105,021.69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七彩化学丙类仓库 | 2,124,616.26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七彩化学办公楼/控制室 | 2,330,118.69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七彩化学蒸馏车间 | 9,760,832.81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七彩化学甲级库 | 1,027,240.32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金泰利华生产及辅助车间 | 3,087,943.04 | 相关资料已提交、待审核 |
金泰利华仓库 | 1,965,086.00 | 相关资料已提交、待审核 |
金泰利华办公场所 | 6,574,127.68 | 相关资料已提交、待审核 |
上虞新利新建综合楼 | 7,113,638.90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上虞新利3600吨新造车间 | 22,766,122.30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0,012,581.22 | 213,440,964.11 |
工程物资 | 10,106,027.58 | 3,161,945.40 |
合计 | 150,118,608.80 | 216,602,909.5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车间改造工程 | 23,065,005.45 | 23,065,005.45 | 15,476,029.90 | 15,476,029.90 | ||
辅助车间改造 | 7,133,222.95 | 7,133,222.95 | 23,466,010.67 | 23,466,010.67 | ||
新建非生产工程 | 1,725,697.24 | 1,725,697.24 | 7,664,036.61 | 7,664,036.61 | ||
新建辅助生产项目 | 12,075,076.69 | 12,075,076.69 | 21,475,021.31 | 21,475,021.31 | ||
新建生产线工程 | 94,100,115.99 | 94,100,115.99 | 143,845,714.67 | 143,845,714.67 | ||
总部研发大厦和新材料项目 | 1,913,462.90 | 1,913,462.90 | 1,514,150.95 | 1,514,150.95 | ||
合计 | 140,012,581.22 | 140,012,581.22 | 213,440,964.11 | 213,440,964.1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车间改造工程 | 95,410,616.51 | 15,476,029.90 | 43,287,058.32 | 35,698,082.77 | 23,065,005.45 | 61.59% | 61.59% | 募股资金+自筹 | ||||
新建 | 913,4 | 143,8 | 118,4 | 168,2 | 94,10 | 28.72 | 28.72 | 募股 |
生产线工程 | 45,000.00 | 45,714.67 | 76,543.50 | 22,142.18 | 0,115.99 | % | % | 资金+自筹 | ||||
合计 | 1,008,855,616.51 | 159,321,744.57 | 161,763,601.82 | 203,920,224.95 | 117,165,121.44 |
(3)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建生产线工程 | 10,106,027.58 | 10,106,027.58 | 3,161,945.40 | 3,161,945.40 | ||
合计 | 10,106,027.58 | 10,106,027.58 | 3,161,945.40 | 3,161,945.40 |
1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077,411.60 | 27,077,411.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1,203.19 | 461,203.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153.01 | 240,153.01 |
4.期末余额 | 27,298,461.78 | 27,298,461.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77,862.25 | 3,677,862.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7,274.54 | 3,687,274.54 |
(1)计提 | 3,687,274.54 | 3,687,274.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153.01 | 240,153.01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124,983.78 | 7,124,983.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173,478.00 | 20,173,478.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399,549.35 | 23,399,549.35 |
1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348,053.29 | 6,811,905.75 | 3,082,600.00 | 29,630,784.86 | 178,873,343.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699,951.00 | 2,070,621.30 | 27,770,572.30 | ||
(1)购置 | 25,699,951.00 | 1,358,968.85 | 27,058,919.8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711,652.45 | 711,652.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5,048,004.29 | 6,811,905.75 | 3,082,600.00 | 31,701,406.16 | 206,643,916.2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884,510.44 | 1,902,908.99 | 3,082,600.00 | 4,463,612.70 | 29,333,632.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9,179.63 | 1,811,409.69 | 4,665,221.94 | 10,235,811.26 | |
(1)计提 | 3,759,179.63 | 1,811,409.69 | 4,665,221.94 | 10,235,811.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643,690.07 | 3,714,318.68 | 3,082,600.00 | 9,128,834.64 | 39,569,443.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1,404,314.22 | 3,097,587.07 | 22,572,571.52 | 167,074,472.8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9,463,542.85 | 4,908,996.76 | 25,167,172.16 | 149,539,711.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高新区512号地) | 8,279,666.67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土地使用权(高新区514号地) | 3,736,666.67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土地使用权(建成区G8号地) | 1,909,310.34 | 办理产权资料尚在准备之中 |
其他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账面价值40,346,603.30元的土地办理了抵押借款;以账面价值3,097,587.07元的专利权办理了质押借款。
1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 | 2,558,822.45 | 2,558,822.45 |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11,270,750.01 | 11,270,750.01 |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37,378,311.59 | 137,378,311.59 | ||||
合计 | 151,207,884.05 | 151,207,884.05 |
(2) 商誉减值准备
期末商誉不存在减值。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商誉均为收购上述公司股权时形成,将每一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期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五年以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计算现值的折现率为12.31%,为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预测,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资产组账面价值及
商誉账面价值之和。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及改造费 | 20,989,098.32 | 8,614,822.14 | 5,683,101.96 | 23,920,818.50 | |
环保填料 | 1,613,488.00 | 1,209,366.89 | 1,668,929.28 | 1,153,925.61 | |
REACH注册费 | 8,941,835.19 | 168,475.38 | 1,222,920.20 | 7,887,390.37 | |
排污权使用费 | 1,871,996.00 | 745,616.00 | 1,126,380.00 | ||
厂区绿化费 | 5,395,318.18 | 846,789.00 | 1,168,929.05 | 5,073,178.13 | |
蒸汽管网使用费 | 2,113,761.57 | 96,330.27 | 459,633.05 | 1,750,458.79 | |
合计 | 39,053,501.26 | 12,807,779.68 | 10,949,129.54 | 40,912,151.40 |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582,582.60 | 2,487,387.39 | 154,366.82 | 23,155.0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025,200.29 | 2,553,819.87 | 9,731,186.65 | 1,459,678.01 |
可抵扣亏损 | 159,609,177.43 | 26,349,847.92 | 13,877,453.38 | 3,174,457.93 |
信用减值准备 | 4,647,934.71 | 565,773.77 | 2,404,636.66 | 361,908.43 |
政府补助 | 25,852,010.64 | 3,877,801.60 | 27,338,141.26 | 4,100,721.1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78,628.58 | 41,794.29 | ||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可抵扣费用 | 1,403,364.29 | 311,690.50 | 817,782.11 | 180,592.58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502,379.82 | 75,356.97 | ||
股权激励 | 11,811,344.62 | 1,795,417.66 | ||
公益捐赠 | 1,415,000.00 | 212,250.00 | ||
合计 | 226,813,898.54 | 36,400,365.34 | 66,637,291.32 | 11,171,287.7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4,245,120.21 | 9,636,768.03 | 71,632,868.84 | 10,744,930.32 |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扣除 | 35,640,992.56 | 5,346,148.8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5,399,782.56 | 2,309,967.39 | 13,955,255.09 | 2,093,288.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4,540.50 | 9,681.08 | ||
合计 | 115,285,895.33 | 17,292,884.30 | 85,652,664.43 | 12,847,899.6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470,091.80 | 11,171,287.7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292,884.30 | 12,847,899.6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452.40 | 6,080.89 |
可抵扣亏损 | 4,024,564.83 | 572,996.61 |
合计 | 4,032,017.23 | 579,077.5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
2024 | |||
2025 | 873.00 | 873.00 | |
2026 | 572,123.61 | 572,123.61 | |
2027 | 3,451,568.22 | ||
合计 | 4,024,564.83 | 572,996.61 |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26,083,159.97 | 26,083,159.97 | 41,360,057.44 | 41,360,057.44 | ||
预付土地款 | 67,390,000.00 | 67,390,000.00 | 3,500,444.00 | 3,500,444.00 | ||
合计 | 93,473,159.97 | 93,473,159.97 | 44,860,501.44 | 44,860,501.44 |
21、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009,666.67 | |
抵押借款 | 60,000,000.00 | 21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56,010,961.14 | 13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079,166.67 | |
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598,758.87 | |
合计 | 234,099,794.48 | 340,598,758.87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8,768,876.99 | 13,668,000.00 |
合计 | 48,768,876.99 | 13,668,000.00 |
23、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74,366,085.75 | 64,069,936.07 |
设备款 | 10,249,718.72 | 21,344,517.92 |
工程款 | 25,447,092.91 | 23,851,583.38 |
其他 | 11,008,245.10 | 5,792,540.74 |
合计 | 121,071,142.48 | 115,058,578.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本公司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592,739.90 | 4,790,404.94 |
合计 | 5,592,739.90 | 4,790,404.94 |
25、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330,323.98 | 211,890,159.81 | 208,143,771.88 | 21,076,711.9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7,457.69 | 22,295,105.87 | 22,280,569.11 | 211,994.45 |
三、辞退福利 | 414,216.55 | 414,216.55 |
合计 | 17,527,781.67 | 234,599,482.23 | 230,838,557.54 | 21,288,706.3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812,475.88 | 176,645,686.43 | 173,371,792.53 | 20,086,369.78 |
2、职工福利费 | 14,524,935.58 | 14,485,335.58 | 39,600.00 | |
3、社会保险费 | 124,362.97 | 11,672,340.80 | 11,336,795.10 | 459,908.6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9,866.09 | 10,236,652.83 | 9,903,377.44 | 453,141.48 |
工伤保险费 | 4,496.88 | 1,431,626.10 | 1,429,355.79 | 6,767.19 |
生育保险费 | 4,061.87 | 4,061.87 | ||
4、住房公积金 | 38,584.00 | 6,364,663.74 | 6,356,618.74 | 46,629.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54,901.13 | 2,682,533.26 | 2,593,229.93 | 444,204.46 |
合计 | 17,330,323.98 | 211,890,159.81 | 208,143,771.88 | 21,076,711.9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1,023.44 | 21,566,881.40 | 21,552,823.08 | 205,081.76 |
2、失业保险费 | 6,434.25 | 728,224.47 | 727,746.03 | 6,912.69 |
合计 | 197,457.69 | 22,295,105.87 | 22,280,569.11 | 211,994.45 |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895,788.97 | 4,468,169.73 |
企业所得税 | 6,838,766.28 | 4,747,450.98 |
个人所得税 | 544,424.88 | 1,400,440.8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1,429.46 | 278,895.26 |
教育费附加 | 253,222.51 | 152,355.97 |
地方教育附加 | 168,815.03 | 101,570.65 |
土地使用税 | 323,709.15 | 309,042.40 |
房产税 | 456,688.43 | 419,802.40 |
其他 | 225,975.80 | 73,957.74 |
合计 | 15,178,820.51 | 11,951,685.96 |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7,848,853.63 | 63,154,374.76 |
合计 | 47,848,853.63 | 63,154,374.76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8,688,674.29 | 14,670,306.20 |
应付代扣缴款项 | 235,121.22 | 152,529.66 |
股权激励回购义务 | 27,563,715.78 | 47,339,117.50 |
残疾人保障金 | 1,241,116.29 | 903,775.24 |
其他 | 120,226.05 | 88,646.16 |
合计 | 47,848,853.63 | 63,154,374.76 |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729,694.44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98,427.16 | 3,096,189.12 |
合计 | 30,028,121.60 | 3,096,189.12 |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134,748,657.79 | 167,121,772.69 |
待转销项税额 | 727,056.15 | 622,330.75 |
合计 | 135,475,713.94 | 167,744,103.44 |
30、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4,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346,000,000.00 | 18,890,313.06 |
保证借款 | 141,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9,000,000.00 | |
合计 | 590,000,000.00 | 18,890,313.06 |
3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4,728,770.91 | 28,451,016.0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151,928.62 | 4,233,684.63 |
小计 | 21,576,842.29 | 24,217,331.4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98,427.16 | 3,096,189.12 |
合计 | 18,278,415.13 | 21,121,142.34 |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7,338,141.26 | 792,684.00 | 2,278,814.62 | 25,852,010.64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7,338,141.26 | 792,684.00 | 2,278,814.62 | 25,852,010.64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超细旦等生产项目拔款 | 18,285,967.48 | 1,837,742.16 | 16,448,225.32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补助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81,508.99 | 36,000.00 | 145,508.99 | 与资产相关 | ||||
2170吨/年颜料中间体自动化升级项目 | 1,464,770.65 | 162,752.32 | 1,302,018.33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477,000.00 | 157,215.96 | 1,319,784.04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辽宁省首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绍兴市上虞区智能化改造项目 | 434,300.00 | 18,095.82 | 416,204.18 | 与资产相关 | ||||
颜料中间体数字化车间项目 | 494,594.14 | 67,008.36 | 427,585.78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学技术局补助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杭州湾综管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 | 42,684.00 | 42,684.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7,338,141.26 | 792,684.00 | 2,278,814.62 | 25,852,010.64 |
33、股本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10,322,870.00 | -85,500.00 | -85,500.00 | 410,237,370.00 |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2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剩余的8.55万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22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41,032.29万股变更为41,023.74万股。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76,045,423.22 | 1,948,900.84 | 774,096,522.3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1,792,523.96 | 12,170,847.08 | 40,405.66 | 43,922,965.38 |
合计 | 807,837,947.18 | 12,170,847.08 | 1,989,306.50 | 818,019,487.7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股本溢价1,948,900.84元,系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所致,参见七、33所述。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2,170,847.08元,系公司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减少40,405.66元,系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其他股东增资导致公司持股比例由21.68%被动稀释为16.67%所致。
35、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49,373,518.34 | 79,001,553.72 | 21,809,802.56 | 106,565,269.50 |
合计 | 49,373,518.34 | 79,001,553.72 | 21,809,802.56 | 106,565,269.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2022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22,964.00股。
本期库存股减少21,809,802.56元,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解除限售减少库存股18,375,810.52元;本期限制性股票分红,减少库存股1,399,591.20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减少库存股2,034,400.84元。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931.79 | 215,885.53 | 215,885.53 | 179,953.74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5,931.79 | 215,885.53 | 215,885.53 | 179,953.7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5,931.79 | 215,885.53 | 215,885.53 | 179,953.74 |
3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386,004.30 | 14,019,866.96 | 13,471,239.87 | 2,934,631.39 |
合计 | 2,386,004.30 | 14,019,866.96 | 13,471,239.87 | 2,934,631.39 |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7,093,321.55 | 77,093,321.55 | ||
合计 | 77,093,321.55 | 77,093,321.55 |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9,028,083.77 | 420,285,132.5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9,028,083.77 | 420,285,132.5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74,483.15 | 179,971,838.6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570,837.39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0,662,881.20 | 120,658,05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5,590,719.42 | 469,028,083.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59,078,966.47 | 871,697,740.64 | 1,319,331,498.40 | 903,744,528.97 |
其他业务 | 49,473,766.48 | 20,580,200.36 | 27,564,700.24 | 17,361,220.27 |
合计 | 1,208,552,732.95 | 892,277,941.00 | 1,346,896,198.64 | 921,105,749.2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208,552,732.95 | 无 | 1,346,896,198.64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9,473,766.48 | 销售原材料收入、受托加工费收入等 | 27,564,700.24 | 销售原材料收入、受托加工费收入等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4.09% | 2.05%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9,473,766.48 | 销售原材料收入、受托加工费收入等 | 27,564,700.24 | 销售原材料收入、受托加工费收入等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9,473,766.48 | 无 | 27,564,700.24 | 无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59,078,966.47 | 无 | 1,319,331,498.40 | 无 |
收入相关信息: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销售染、颜料及其染颜料中间体产品,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均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597,737.71元,其中,18,597,737.7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80,238.82 | 2,003,935.81 |
教育费附加 | 1,075,453.96 | 1,102,621.51 |
房产税 | 2,593,808.74 | 1,925,192.93 |
土地使用税 | 3,912,074.90 | 3,841,930.12 |
印花税 | 1,048,275.93 | 1,108,545.08 |
地方教育附加 | 716,969.29 | 735,081.03 |
其他 | 213,618.46 | 162,021.24 |
合计 | 11,540,440.10 | 10,879,327.72 |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565,548.70 | 15,964,145.52 |
股权激励 | 905,815.06 | 1,160,601.55 |
运杂费 | 1,631,869.03 | 3,542,511.27 |
包装费 | 11,057,816.13 | 12,533,729.72 |
差旅费 | 892,543.42 | 1,614,491.14 |
业务招待费 | 3,500,831.84 | 1,930,172.62 |
租赁费 | 2,323,306.83 | 2,343,189.48 |
出口业务费用 | 3,348,004.75 | 3,632,557.42 |
咨询代理服务费 | 1,383,818.24 | 2,779,691.63 |
其他 | 3,304,447.39 | 5,042,983.10 |
合计 | 47,914,001.39 | 50,544,073.45 |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969,987.87 | 36,345,539.54 |
股权激励 | 5,742,855.09 | 6,492,229.40 |
折旧及摊销 | 23,723,711.47 | 12,808,615.29 |
办公费 | 5,000,034.16 | 4,524,252.19 |
招待费 | 7,267,345.97 | 4,617,017.96 |
环评与检测费用 | 3,488,425.06 | 1,901,765.18 |
差旅费 | 819,407.72 | 1,481,762.99 |
水电汽费用 | 2,326,512.46 | 1,206,152.04 |
中介机构费用 | 11,368,240.29 | 6,913,453.49 |
停工损失 | 31,321,263.74 | |
残疾人保障金 | 1,663,788.47 | 2,057,514.95 |
其他 | 10,304,807.82 | 8,728,915.59 |
合计 | 141,996,380.12 | 87,077,218.62 |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124,896.88 | 36,494,826.27 |
材料 | 24,000,273.93 | 22,101,320.13 |
折旧及摊销 | 7,547,006.43 | 7,493,746.60 |
外委研发费用 | 10,308,561.85 | 6,147,597.61 |
股权激励 | 2,413,576.72 | 3,747,534.25 |
其他 | 7,578,914.88 | 5,748,175.58 |
合计 | 90,973,230.69 | 81,733,200.44 |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9,876,656.85 | 15,924,285.07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128,552.82 | 1,282,165.45 |
减:利息收入 | 5,473,772.15 | 6,805,772.43 |
利息净支出 | 24,402,884.70 | 9,118,512.64 |
汇兑损失 | 30,209,168.03 | 7,075,801.51 |
减:汇兑收益 | 38,386,337.50 | 4,654,735.81 |
汇兑净损失 | -8,177,169.47 | 2,421,065.70 |
银行手续费 | 699,048.86 | 258,562.05 |
合计 | 16,924,764.09 | 11,798,140.39 |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861,805.66 | 4,137,819.83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 2,278,814.62 | 1,984,377.37 |
助(与资产相关)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2,582,991.04 | 2,153,442.46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47,181.10 | 113,727.47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47,181.10 | 113,727.47 |
合计 | 5,008,986.76 | 4,251,547.30 |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22,832.09 | 1,572,526.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06,700.5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84,286.23 | -478,784.33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的投资收益 | -14,629.03 | -65,551.21 |
合计 | 4,630,617.36 | 1,028,190.65 |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20,659.50 | 64,540.50 |
其中:美元掉期业务 | 1,820,659.50 | 64,540.5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65,898.89 | 13,285,002.40 |
合计 | 2,986,558.39 | 13,349,542.90 |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18,708.02 | 822,086.4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84,442.76 | 291,995.88 |
合计 | -2,303,150.78 | 1,114,082.35 |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528,396.28 | -154,366.82 |
合计 | -16,528,396.28 | -154,366.82 |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50,440.18 | 5,023,255.44 |
其中:固定资产 | 50,440.18 | -258,286.09 |
无形资产 | 5,281,541.53 | |
合计 | 50,440.18 | 5,023,255.44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5,030,000.00 | 1,000,000.00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918,661.60 | 171,306.66 | 918,661.60 |
保险赔偿款 | 12,768,204.25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34,893.90 | 34,893.90 | |
其他 | 110,836.33 | 313,333.22 | 110,836.33 |
合计 | 2,064,391.83 | 18,282,844.13 | 2,064,391.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企业上市奖励资金 | 鞍山市财政局 | 奖励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是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城财政局上市补贴资金 | 海城市财政局 | 奖励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是 | 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营市创新创业奖励 |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059,280.00 | 957,715.00 | 3,059,280.00 |
非常损失 | 34,474.93 | 14,915.42 | 34,474.9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878,072.44 | 4,376,752.63 | 2,878,072.44 |
其他 | 403,533.12 | 382,618.23 | 403,533.12 |
合计 | 6,375,360.49 | 5,732,001.28 | 6,375,360.49 |
54、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918,575.08 | 23,981,442.9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771,272.84 | -3,303,011.70 |
合计 | -14,852,697.76 | 20,678,431.2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539,937.4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30,990.6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41,749.4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84,775.4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52,347.2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947,529.43 |
所得税费用 | -14,852,697.76 |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6其他综合收益。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473,772.15 | 6,805,772.43 |
政府补助 | 4,128,013.37 | 15,141,342.46 |
保险赔款 | 29,756,870.95 | |
应收采购退货款 | 1,717,290.00 | |
其他 | 1,282,496.82 | 441,530.73 |
合计 | 12,601,572.34 | 52,145,516.5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差旅费及招待费 | 17,938,381.08 | 17,175,599.43 |
运输费、车辆费用及外销费用 | 8,656,029.67 | 9,360,016.31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4,584,628.01 | 9,751,132.04 |
对外捐赠、宣传费 | 4,998,471.74 | 3,324,745.76 |
安全费、环评费及外委研发费 | 12,462,973.93 | 15,442,867.35 |
其他 | 5,444,041.51 | 6,085,555.59 |
合计 | 64,084,525.94 | 61,139,916.48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美元掉期交易 | 900,913.77 | |
合计 | 900,913.77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美元掉期交易 | 1,971,673.33 | |
合计 | 1,971,673.33 |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库存股 | 79,001,553.72 | 99,981,759.51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4,673,984.47 | 4,563,184.47 |
定向增发相关费用 | 1,647,136.96 |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 145,000,000.00 | |
合计 | 83,675,538.19 | 251,192,080.94 |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312,760.29 | 200,243,152.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528,396.28 | 154,366.82 |
信用减值损失 | 2,303,150.78 | -1,114,082.3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0,641,712.56 | 79,043,621.8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687,274.54 | 3,677,862.25 |
无形资产摊销 | 10,235,811.26 | 4,741,448.2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949,129.54 | 5,323,683.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440.18 | -5,023,255.4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43,178.54 | 4,376,752.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86,558.39 | -13,349,542.9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876,656.85 | 14,632,024.2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30,617.36 | -1,028,190.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229,077.55 | -4,187,481.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44,984.65 | 884,470.2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002,075.81 | -81,779,302.4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312,205.29 | -80,294,355.7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4,598,791.44 | 34,779,374.9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10,872.15 | 161,080,545.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6,534,378.62 | 298,549,255.9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8,549,255.92 | 211,301,877.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985,122.70 | 87,247,378.10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6,534,378.62 | 298,549,255.92 |
其中:库存现金 | 8,407.20 | 1,618.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5,525,971.42 | 298,547,637.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00,000.0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6,534,378.62 | 298,549,255.92 |
5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636,626.99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8,310,526.39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43,444,190.37 | 抵押借款、质押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97,450,448.00 | 质押借款 |
合计 | 333,841,791.75 |
2022年5月2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壹亿元整,贷款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7年5月24日。公司将所持有子公司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65%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59、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525,464.18 | 6.9646 | 31,518,047.83 |
欧元 | 115,482.27 | 7.4229 | 857,212.81 |
港币 | 1,273,854.52 | 0.8933 | 1,137,908.25 |
瑞士法郎 | 24,567.29 | 7.5434 | 185,319.86 |
日元 | 309,611,257.00 | 0.0524 | 16,210,626.19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143,523.30 | 6.9646 | 7,964,182.38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995,709.69 | 6.9646 | 6,934,719.71 |
应付账款 | |||
其中:欧元 | 6,381.48 | 7.4229 | 47,369.09 |
美元 | 169,846.85 | 6.9646 | 1,182,915.38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欧元 | 6,126.42 | 7.4229 | 45,475.80 |
美元 | 572,044.83 | 6.9646 | 3,984,063.42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七彩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
研新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
HIFICHEM S.A. | 卢森堡 | 欧元 |
选择依据:七彩化学(香港)有限公司和研新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香港,通常以美元进行商品和劳务计价和结算,因此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HIFICHEM S.A.位于欧洲卢森堡,通常以欧元进行商品和劳务计价和结算,因此确定欧元为其记账本位币。
60、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海城财政局高超细旦等生产项目拔款 | 20,430,000.00 | 递延收益 | 1,837,742.16 |
2021年辽宁省首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170吨/年颜料中间体自动化升级项目专项资金 | 1,570,000.00 | 递延收益 | 162,752.32 |
开发区大气污染专项补助专项资金 | 1,477,000.00 | 递延收益 | 157,215.96 |
财政局上市奖励 | 1,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稳岗补贴 | 800,750.69 | 其他收益 | 800,750.69 |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6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颜料中间体数字化车间项目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67,008.36 |
外贸政策奖励 | 454,089.00 | 其他收益 | 454,089.00 |
绍兴市上虞区智能化改造项目 | 434,300.00 | 递延收益 | 18,095.82 |
收2016年国家补助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专项资金 | 360,000.00 | 递延收益 | 36,000.00 |
2021年科技创新奖励 | 320,000.00 | 其他收益 | 320,000.00 |
2022年度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运行后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税收减免增值税 | 260,250.00 | 其他收益 | 260,250.00 |
2021年创新成长型企业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科学技术局补助 | 15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2年以工代训补贴款 | 62,000.00 | 其他收益 | 62,000.00 |
经信局21年创新能力建设奖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节水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杭州湾综管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 | 42,684.00 | 递延收益 | |
工会经费返还 | 41,426.35 | 其他收益 | 41,426.35 |
收鱼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奖补款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财政贴息补助 | 12,588.33 | 财务费用 | 12,588.33 |
生态环境局用电补贴 | 11,309.00 | 其他收益 | 11,309.00 |
上虞区人社局2021年度以工代训补贴 | 10,500.00 | 其他收益 | 10,500.00 |
失业救助补助金 | 2,4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 |
工信局隔离补助 | 266.00 | 其他收益 | 266.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本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750.00万元,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设立全资孙公司HIFICHEM S.A.,认缴注册资本为30,000.00欧元,本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欧元,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
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 | 东营 | 东营 | 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生产、销售 | 72.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鞍山 | 鞍山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七彩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研新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 | 鞍山 | 生产、销售 | 60.00% | 设立 |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济宁市 | 济宁市 | 生产、销售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济宁金泰利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济宁市 | 济宁市 | 贸易 | 42.2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济宁市 | 济宁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HIFICHEM S.A. | 卢森堡 | 卢森堡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3,529,540.04 | 62,877,316.28 |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12,551,535.32 | 50,522,740.61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247,341,678.39 | 244,708,434.93 | 492,050,113.32 | 191,440,859.21 | 12,503,858.65 | 203,944,717.86 | 214,034,601.70 | 224,238,987.38 | 438,273,589.08 | 157,640,106.23 | 10,710,949.00 | 168,351,055.23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87,798,091.72 | 118,012,216.31 | 205,810,308.03 | 58,638,852.04 | 972,487.06 | 59,611,339.10 | 61,966,450.97 | 84,204,513.06 | 146,170,964.03 | 40,373,273.28 | 468,281.32 | 40,841,554.60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295,901,108.80 | 16,765,460.28 | 16,765,460.28 | 21,468,214.33 | 346,044,137.90 | 43,613,725.26 | 43,613,725.26 | 33,910,769.39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00,980,958.93 | 38,402,395.82 | 38,402,395.82 | 81,869,637.54 | 71,086,177.87 | 10,482,309.11 | 10,482,309.11 | 15,935,805.01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这是文本内容 | 这是文本内容 | 这是文本内容 | 这是文本内容 | 直接 | 间接 | 这是文本内容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鞍山市 | 鞍山市 | 生产、销售 | 16.67% | 权益法 |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贵阳市 | 研发、销售 | 29.97% | 权益法 | |
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污水处理 | 25.00% | 权益法 |
2022年5月,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040.23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万元人民币,导致本公司股权由21.68%被动稀释为16.67%,虽导致持有股权20%以下,但是本公司委派1名董事,对鞍山辉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因此仍作为联营企业进行财务核算。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1,309,253.44 | 17,925,021.69 | 25,423,737.60 | 36,315,558.06 | 11,793,766.67 | 17,181,358.92 |
非流动资产 | 101,583,324.62 | 23,473,605.74 | 10,139,858.08 | 94,667,691.33 | 22,684,155.62 | 1,875,349.60 |
资产合计 | 152,892,578.06 | 41,398,627.43 | 35,563,595.68 | 130,983,249.39 | 34,477,922.29 | 19,056,708.52 |
流动负债 | 91,680,256.74 | 621,996.30 | 21,901,733.61 | 83,878,994.32 | 943,841.43 | 8,808,388.17 |
非流动负债 | 179,580.91 | 13,028.75 |
负债合计 | 91,859,837.65 | 621,996.30 | 21,901,733.61 | 83,878,994.32 | 956,870.18 | 8,808,388.1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1,032,740.41 | 40,776,631.13 | 13,661,862.07 | 47,104,255.07 | 33,521,052.11 | 10,248,320.3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174,157.83 | 10,194,157.79 | 4,094,460.06 | 10,212,202.50 | 8,380,263.03 | 3,071,421.6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2,909,641.91 | 7,328,080.85 | 3,784,105.38 | 7,328,080.85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7,230.38 | |||||
--其他 | 1,282,646.34 | -216,924.42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4,366,446.08 | 10,194,157.79 | 11,205,616.49 | 13,996,307.88 | 8,380,263.03 | 10,252,272.0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2,805,466.97 | 8,387,178.09 | 40,603,592.48 | 76,822,450.71 | 8,525,455.84 | 11,834,607.95 |
净利润 | 2,536,030.00 | 3,118,704.90 | 1,309,651.53 | 3,034,073.77 | 4,116,938.25 | 63,684.7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36,030.00 | 3,118,704.90 | 1,309,651.53 | 3,034,073.77 | 4,116,938.25 | 63,684.7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250,000.00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
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0.98%(比较期:
25.4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7.59%(比较期:90.73%)。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34,099,794.48 | |||
应付票据 | 48,768,876.99 | |||
应付账款 | 121,071,142.48 | |||
其他应付款 | 33,647,118.38 | 14,201,735.25 | ||
长期借款 | 26,729,694.44 | 506,000,000.00 | 84,000,000.00 | |
租赁负债 | 3,298,427.16 | 3,548,542.48 | 3,812,951.71 | 10,916,920.94 |
合计 | 467,615,053.93 | 523,750,277.73 | 3,812,951.71 | 94,916,920.94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40,598,758.87 | |||
应付票据 | 13,668,000.00 | |||
应付账款 | 115,058,578.11 | |||
其他应付款 | 34,750,904.26 | 14,201,735.25 | 14,201,735.25 | |
长期借款 | 4,577,099.00 | 14,313,214.06 | ||
租赁负债 | 3,096,189.12 | 3,197,571.80 | 3,442,717.05 | 14,480,853.49 |
合计 | 507,172,430.36 | 21,976,406.05 | 31,957,666.36 | 14,480,853.49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欧元计价的应收货款有关,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情况参见附注七、59.外币货币性项目。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欧元、瑞士法郎、港币和日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
595.48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334.33 万元。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421,153.98 | 60,421,153.9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421,153.98 | 60,421,153.98 | ||
权益工具投资 | 60,421,153.98 | 60,421,153.98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9,965,019.34 | 29,965,019.3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9,965,019.34 | 29,965,019.3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净资产价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鞍山市 | 投资零售 | 2000万元 | 21.40% | 21.40%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惠祥及其财产共有人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母公司投资的其他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的公司 |
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的公司 |
陈建新及其财产共有人 |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绍兴智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关联方 |
张玉明及其财产共有人 |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济宁德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关联方 |
济宁市明源经贸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关联方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鞍山惠丰瑞焓热力 | 采购蒸汽 | 17,474,114.43 | 22,000,000.00 | 否 | 20,961,442.29 |
股份有限公司 | |||||
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694,739.82 | 1,300,000.00 | 否 | 1,042,024.77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95,287.60 | 12,000,000.00 | 否 | 413,688.70 |
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249,315.58 | 3,000,000.00 | 否 | 1,252,800.10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技术服务费 | 1,990,171.99 | 6,000,000.00 | 否 | 3,578,727.68 |
济宁德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111,073.89 | 否 | 340,561.06 | |
绍兴智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否 | 331,858.4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814,292.03 | 1,433,619.44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3,604,707.86 | 1,765,136.28 |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 | 114,609.92 | 38,203.3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绍兴智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仓库 | 181,651.38 |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150,000,000.00 | 2020年12月11日 | 2022年12月11日 | 是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100,000,000.00 | 2021年09 | 2022年09 | 是 |
月17日 | 月17日 |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120,000,000.00 | 2020年10月22日 | 2022年04月07日 | 是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429,320,000.00 | 2021年06月17日 | 2028年03月16日 | 否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150,000,000.00 | 2022年11月16日 | 2023年11月16日 | 否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100,000,000.00 | 2022年05月25日 | 2027年05月24日 | 否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67,500,000.00 | 2022年03月24日 | 2025年03月21日 | 否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20,000,000.00 | 2022年12月26日 | 2024年06月25日 | 否 |
徐惠祥及其配偶臧婕 | 180,000,000.00 | 2022年01月07日 | 2024年04月07日 | 否 |
(4)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土地 | 3,348,623.84 |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752,709.17 | 4,451,318.01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东美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76,100.00 | 2,761.00 | ||
应收账款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19,849.75 | 19,198.50 | 144,000.00 | 1,440.00 |
应收票据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2,710.20 | |||
应收票据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0.00 | 207,996.00 | ||
预付款项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2,158,640.00 | 2,516,506.19 | ||
预付款项 | 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3,080.00 | 48,000.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2,593,030.65 | 2,214,469.40 |
应付账款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85,674.25 | |
应付账款 | 济宁德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98,520.14 | |
应付账款 | 济宁市明源经贸有限公司 | 46,230.00 | |
应付账款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00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单位:股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799,182.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1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12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2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6,554,575.1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170,847.08 |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62,445.00股,授予价格为
12.00元/股;2021年9月13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54,000.00股,授予价格为
12.00元/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次解锁,每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分别为授予总量的40%、30%、30%。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上述股数相应调整,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为6,997,956.00股。
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共计2,490,46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共计308,72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分别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2022 年 10月 12 日。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服务告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尼科)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请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47万元(包含案件费用)。公司认为案涉技术工艺是基于合法合理渠道合作获得,并利用行业公开通用的技术常识,在自有技术沉淀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研发,公司不存在侵害先尼科技术秘密的行为。本案件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色牢度高光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中的DPP 颜料产品,该产品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共计投入 10,812.98 万元(不含公用工程及相关税费)。截至2023年4月25日,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难以准确预测将来可能的判决结果,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可能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公司以合同纠纷对南通市争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争妍”)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要求南通争妍履行合同义
务及支付违约金,涉及争议金额共计2,600 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案件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9日再次庭审,截至2023年4月25日,一审判决尚未出具。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子公司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2年7月12日,海安市人民法院立案江苏海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公司)与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利华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依法判决金泰利华公司给付海建公司货款862,250.00元及逾期利息。2022年7月16日,海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金泰利华公司银行存款862,250.00元。2023年1月12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判决金泰利华公司给付海建公司货款710,500.00元及逾期利息,质保金151,750.00元海建公司可在质保条件满足后另行主张;海建公司赔金泰利华公司40,000.00元。子公司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份支付了上述款项,冻结的银行存款862,250.00元解除冻结。
2)公司与梁某劳动争议诉讼2022年9月9日梁某对公司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争议金额共计13.22万元,2023年1月4日海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胜诉;2023年1月17日梁某上诉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30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等待二审判决。
3)对外投资参股星空钠电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星空钠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公司及其关联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与辽宁星空钠电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星空钠电”)于2023年3月3日在鞍山市签署了《关于辽宁星空钠电电池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与美联新材以投资款总额12,500万元对星空钠电进行增资,双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公司以人民币6,250.00万元,
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82.50万元;美联新材以人民币6,250.0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82.50万元;前述双方的货币资金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及美联新材将各自持有星空钠电7.50%的股权,星空钠电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4)对参股公司辽宁美彩投资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参股公司辽宁美彩增加投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① 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向公司参股公司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彩新材”或“标的公司”)追加资本金75,00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由公司和美联新材按其持股比例实缴出资。其中,公司按原持股比例49%以货币方式向美彩新材追加投资人民币36,750万元;美联新材按原持股比例51%以货币方式向美彩新材追加投资人民币38,250万元。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和美联新材对美彩新材的总投资额为125,000万元,其中5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7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对美彩新材的总投资额为61,250万元,对应美彩新材注册资本24,5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49%;美联新材对美彩新材的总投资额为63,750万元,对应美彩新材注册资本25,5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51%;美彩新材每股出资额的认缴价格由1.00元/股变更为2.50元/股。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美彩新材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② 转让股权事项
公司拟将其持有美彩新材10%股权即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辽宁星空钠电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空钠电”)。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认缴美彩新材24,500万元出资额,对应投资总额为61,250万元。公司至今尚未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由星空钠电向美彩新材履行出资义务。美联新材拟对上述事项放弃本次股份优先购买权。
5)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16.6667%股份,以合计人民币 2,100 万元转让给公司参股公司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25日,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
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0,000.00 | 0.49% | 66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660,000.00 | 0.49% | 66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4,640,252.95 | 99.51% | 1,133,957.97 | 0.84% | 133,506,294.98 | 187,636,679.41 | 100.00% | 1,844,135.16 | 0.98% | 185,792,544.25 |
其中: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1,246,480.82 | 15.70% | 21,246,480.82 | 4,898,306.54 | 2.61% | 4,898,306.54 | ||||
应收其他客户 | 113,393,772.13 | 83.81% | 1,133,957.97 | 112,259,814.16 | 182,738,372.87 | 97.39% | 1,844,135.16 | 1.01% | 180,894,237.71 | |
合计 | 135,300,252.95 | 100.00% | 1,793,957.97 | 1.33% | 133,506,294.98 | 187,636,679.41 | 100.00% | 1,844,135.16 | 0.98% | 185,792,544.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0,0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60,000.00 | 660,000.00 | 100.00% | 经营不善,还款能力下降 |
合计 | 660,000.00 | 66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33,957.9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1,246,480.82 | ||
应收其他客户 | 113,393,772.13 | 1,133,957.97 | 1.00% |
合计 | 134,640,252.95 | 1,133,957.9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5,300,252.95 |
其中:6个月内(含6个月) | 134,640,027.95 |
6 个月-1 年(含1 年) | 660,225.00 |
合计 | 135,300,252.95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844,135.16 | 50,177.19 | 1,793,957.97 | |||
合计 | 1,844,135.16 | 50,177.19 | 1,793,957.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6,457,052.75 | 12.16% | |
客户2 | 12,749,037.90 | 9.42% | 127,490.38 |
客户3 | 4,788,000.00 | 3.54% | |
客户4 | 4,113,800.00 | 3.04% | 41,138.00 |
客户5 | 2,314,905.76 | 1.71% | 23,149.06 |
合计 | 40,422,796.41 | 29.87%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01,376,477.32 | 8,429,857.71 |
合计 | 401,376,477.32 | 8,429,857.71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393,882,031.86 | 7,154,640.00 |
押金和保证金 | 887,107.21 | 1,290,918.53 |
应收采购退款 | 6,934,719.71 | |
其他 | 67,063.04 | 56,667.21 |
合计 | 401,770,921.82 | 8,502,225.74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2,368.0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22,076.47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94,444.5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6,822,454.90 |
1至2年 | 4,527,995.74 |
2至3年 | 441,551.47 |
3年以上 | 9,978,919.71 |
3至4年 | 9,934,719.71 |
5年以上 | 44,200.00 |
合计 | 401,770,921.82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2,368.03 | 322,076.47 | 394,444.50 | |||
合计 | 72,368.03 | 322,076.47 | 394,444.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72,757,804.86 | 1年以内 | 92.78% | |
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000,000.00 | 1年以内 | 2.99% |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668,040.00 | 1年以内1,513,400.00元,1-2年4,154,640.00元,3-4年3,000,000.00元 | 2.16% | |
KS LABORATORIES CO.,LTD | 应收采购退货款 | 6,934,719.71 | 3-4年 | 1.73% | 346,735.99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押金 | 458,956.53 | 1-2年21,855.06元,2-3年437,101.47元 | 0.11% | 22,947.83 |
合计 | 400,819,521.10 | 99.77% | 369,683.82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11,115,117.63 | 611,115,117.63 | 505,428,784.63 | 505,428,784.6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233,418.50 | 25,233,418.50 | 24,402,295.77 | 24,402,295.77 | ||
合计 | 636,348,536.13 | 636,348,536.13 | 529,831,080.40 | 529,831,080.4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 | 16,626,456.00 | 1,376,232.00 | 18,002,688.00 | ||||
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646,412.00 | 546,964.00 | 11,193,376.00 | ||||
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 258,955,110.67 | 942,617.33 | 259,897,728.00 | ||||
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470,000.00 | 23,530,000.00 | 42,000,000.00 | ||||
七彩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 4,175,845.63 | 4,175,845.63 | |||||
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96,070,151.34 | 1,380,296.66 | 197,450,448.00 | ||||
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 | 257,174.66 | 217,609.34 | 474,784.00 | ||||
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27,634.33 | 192,613.67 | 420,248.00 | ||||
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7,500,000.00 | 77,500,000.00 | |||||
合计 | 505,428,784.63 | 101,030,000.00 | 4,656,333.00 | 611,115,117.6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996,307.88 | 410,543.86 | -40,405.66 | 14,366,446.08 | |||||||
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405,987.89 | 460,984.53 | 10,866,972.42 | ||||||||
小计 | 24,402,295.77 | 871,528.39 | -40,405.66 | 25,233,418.50 | |||||||
合计 | 24,402,295.77 | 871,528.39 | -40,405.66 | 25,233,418.5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83,450,663.34 | 655,503,482.29 | 1,004,598,971.00 | 751,442,556.56 |
其他业务 | 2,384,647.02 | 1,668,780.36 | 5,274,057.85 | 5,011,307.26 |
合计 | 785,835,310.36 | 657,172,262.65 | 1,009,873,028.85 | 756,453,863.8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销售染、颜料及其染颜料中间体产品,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均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340,359.04元,其中,12,340,359.04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71,528.39 | 1,063,567.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06,700.5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84,286.23 | -478,784.33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的投资收益 | -14,629.03 | -65,551.21 |
合计 | 4,279,313.66 | 519,231.46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92,738.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74,393.9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394,343.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67,790.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55,852.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6,389.56 | |
合计 | 5,715,966.6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7%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2% | -0.02 | -0.0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徐惠祥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