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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尹红,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3CDAA6B0123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5,306,592.5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2,530,659.25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30,165,198.46元,扣减分配2021年度股利31,003,8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11,937,331.72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33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70,598,931.7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1,99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6%;公司营业成本61,339.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68.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3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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