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兰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6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62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1.50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及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归属于蓝黛科技(母公司)和动力传动事业部的1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