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林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104,675.96元。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
2、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1,996,5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3、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607,621.8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期间,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不断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扩充产能,以抢占市场份额,保持行业地位,因此尚需大量资金支撑整体战略发展。此外,由于公司的营业收入迅速增长,应收账款与存货等资产随之增加,原材料价格也存在较大波动,使得公司具有较大的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未分配利润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本次分配预案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龙蟠科技 | 指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可兰素 | 指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尚易环保 | 指 | 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精工新材料 | 指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津龙蟠 | 指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三金锂电 | 指 |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京微蚁 | 指 | 南京微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已注销 |
天蓝智能 | 指 | 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四川可兰素 | 指 | 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山东可兰素 | 指 |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湖北可兰素 | 指 | 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红芯天津 | 指 | 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已注销 |
江苏绿瓜 | 指 | 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
湖北绿瓜 | 指 | 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龙蟠氢能源 | 指 | 江苏龙蟠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瑞利丰 | 指 |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张家港迪克 | 指 | 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常州锂源 | 指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江苏纳米 | 指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天津纳米 | 指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江苏锂源 | 指 | 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已注销 |
四川锂源 | 指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山东锂源 | 指 |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湖北锂源 | 指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南京锂源 | 指 |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深圳研究院 | 指 | 锂源(深圳)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明天新能源 | 指 | 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明天氢能 | 指 |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天新能源控股子公司 |
四川盈达 | 指 | 四川省盈达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曾参股公司 |
湖北丰锂 | 指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黄冈林立 | 指 | 黄冈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唐山鑫龙锂业 | 指 | 唐山鑫龙锂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钇威汽车科技 | 指 | 钇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龙蟠研究院 | 指 | 龙蟠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宜丰时代 | 指 |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龙蟠新材料 | 指 | 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龙蟠矿业 | 指 | Lopal Mining (Hong Kong) Co., Limited,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锂源(亚太) | 指 | 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锂源(新加坡) | 指 | LBM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本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 |
锂源(印尼) | 指 | 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本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瑞浦兰钧 | 指 |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天津力神 | 指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江苏正力 | 指 | 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江淮汽车 | 指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北汽集团 | 指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吉利汽车 | 指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通用五菱 | 指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中联重科 | 指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亿纬锂能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龙蟠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LOPAL TECH.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OP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石俊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羿 | 殷心悦 |
联系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
电话 | 025-85803310 | 025-85803310 |
传真 | 025-85804898 | 025-85804898 |
电子信箱 | lpkj@lopal.cn | lpkj@lopal.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38 |
公司网址 | http://www.lopal.com.cn |
电子信箱 | lpkj@lopal.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龙蟠科技 | 603906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毕坤、陈晓龙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胡晓、王拓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4,071,642,953.77 | 4,053,505,420.73 | 247.15 | 1,914,598,750.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2,923,904.90 | 350,839,426.93 | 114.61 | 202,826,646.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3,351,582.04 | 328,287,556.71 | 111.20 | 185,762,247.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9,144,279.47 | -408,571,099.18 | -695.25 | 305,464,155.50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22,640,242.61 | 1,994,128,320.15 | 136.83 | 1,924,098,703.42 |
总资产 | 14,690,671,466.98 | 6,105,089,676.59 | 140.63 | 2,955,909,162.1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0.73 | 94.52 |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0.73 | 94.52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1 | 0.68 | 92.65 | 0.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12 | 17.24 | 增加3.88个百分点 | 14.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45 | 16.13 | 增加3.32个百分点 | 12.9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558,240,912.15 | 3,452,091,361.61 | 3,928,495,094.73 | 4,132,815,58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3,023,588.58 | 220,262,266.88 | 274,889,823.28 | 44,748,22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3,663,990.63 | 212,946,948.39 | 267,093,170.29 | 9,647,472.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6,001,095.94 | -281,072,477.26 | -1,013,417,728.22 | -1,088,652,978.0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59,674.78 | -2,194,625.95 | -1,135,859.7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42,709.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145,382.99 | 22,967,947.35 | 15,928,363.4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373,546.11 | 9,061,714.93 | 8,467,603.0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 -3,545,747.62 |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 | -1,085,525.03 | -672,295.8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97,883.84 | 1,817,464.88 | 28,423.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1,618.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53,508.66 | 5,379,303.55 | 148,962.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96,222.47 | 3,049,031.60 | 2,529,421.19 | |
合计 | 59,572,322.86 | 22,551,870.22 | 17,064,399.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1,006.25 | 738,267.90 | 307,261.65 | -1,085,525.03 |
合计 | 431,006.25 | 738,267.90 | 307,261.65 | -1,085,525.03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领域,并不断纵深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业链布局,秉持用绿色能源和绿色化学助力碳中和的使命,不断向新的领域发起挑战,助力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公司紧跟行业趋势,加快新生产基地建设,产业布局与资本运营并进,业绩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07,16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15%;实现营业利润 115,789.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292.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61%。公司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磷酸铁锂业务高速发展,化学品板块稳扎稳打
公司磷酸铁锂业务保持良好增长的态势,保障了公司整体业绩。2022年4月,公司举办产品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最新研发的新型球状磷酸铁锂产品—“铁锂1号”,通过应用能量球技术提升了产品的低温表现和快速充电性能,为公司创造了新的盈利增长点。在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尿素粒子等大宗原料价格居高不下、运输行业受到冲击、行业市场需求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绩略有下滑,但公司作为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领域的老牌企业,仍旧保持着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在山东、四川、湖北规划的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正在建设中,完善了传统板块的产业布局。
2、加快新生产基地建设,逐步释放新增产能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技术的进步,使得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抓住市场机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满足日益上升的市场需求,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建设相关产能。报告期内,湖北可兰素项目、四川锂源一期二期磷酸铁锂项目陆续建设完成并已逐步释放产能,另有山东锂源磷酸铁锂和磷酸铁项目、湖北锂源
一期磷酸铁锂和磷酸铁项目、三金锂电三元前驱体项目、宜丰时代碳酸锂项目等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上述产能的建设,标志着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3、引进高端优秀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
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进行优秀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引进并重,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际需求做好人力资源的利用与开发,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公司长久发展的根基。公司注重各级员工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了涵盖公共培训、管理干部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培训体系,大力开展面向全体员工的各类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员工的知识视野和岗位技能;公司采用竞聘轮值、内部人员轮岗等方式,开展综合型人才培养,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职业晋升提供有效帮助;努力吸引与建成一支凝心聚力、专业敬业的高质量员工团队。
4、多渠道融资,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在山东菏泽、四川遂宁、湖北襄阳、江西宜春等多地实施的产能扩产、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2,987,551股,发行价格26.51元/股,募集资金净额21.75亿元已于2022年5月18日到账,该项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5、纵深正极材料产业链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公司将始终坚持“用绿色能源和绿色化学助力碳中和”的发展使命,秉承“责任、创新、挑战、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恪守“以质量求生存、以规范求发展”的商业原则,遵循“以龙蟠为纽带,共享品牌价值”的经营理念,持续深耕绿色能源和绿色化学领域,通过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并举的发展方式,力争成长为围绕新能源锂电材料、汽车化学品等多业务有机协调发展的企业,成为杰出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制造商、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合资或自建磷酸铁产能、碳酸锂产能等,业务逐步向正极材料上游产业进行延伸。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所处行业是具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效果、专业为汽车行业配套的专用化学品“三栖”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从产品属性的角度,公司的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从应用对象角度看,公司为国内外众多大型整车制造厂商提供配套服务,属于汽车制造业的专业配套行业(C36);从使用效果看,公司的产品具有明显的环保特征,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是一种由锂源、铁源、磷源和碳源为主要原料,经原料混合、干燥、烧结和粉碎等工序制作而成的橄榄石结构正极材料,在寿命、安全性和成本方面具备综合优势。因其优异的结构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及丰富的原材料来源,可为锂电池提供长久的寿命和良好的安全性,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应用领域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新能源汽车、储能行业等下游市场的高速发展,磷酸铁锂产业扶持政策与技术发展的驱动,使得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需求量快速上升。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统计与预测,2022年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达到111万吨,同比增长132%。预计2025年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有望达到240万吨,2021年至2025年复合增速约为50%。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在动力电池市场占比61%,三元电池占比39%,磷酸铁锂电池在储能锂电池市场占比超过95%。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作为汽车工业、化学工业以及环保行业的交叉融合行业,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通过化工技术实现生产制造,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底盘、车身、车内装饰等各个系统,最终达到节能环保、减摩润滑、冷却清净、排放治理、养护清洗等目的,对于车辆的正常运行、节能降耗、排放治理等都起着重要作用。根据不同的功能和使用环境,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主要包括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以及车用养护品等。
(1)润滑油
润滑油工业是石油和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润滑油市场的发展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等行业的发展影响。根据发改委和工信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清洁油品、高性能润滑油等绿色石化产品将成为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随着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和车型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以及汽车排放标准的日益提高、社会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我国未来润滑油将朝着提高品质和性能、加强节能性和环保性的趋势发展。在车用润滑油需求方面,随着新能源电动车的推广与普及,针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润滑油产品将会是快速增
长的细分市场。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对“新基建”领域投资力度加大将增加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市场需求,与此相关的工程机械的润滑油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柴油机尾气处理液又名车用尿素,应用于柴油发动机中,它是一种使用在 SCR 技术中,用来减少柴油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污染的液体。目前车用尿素行业中高品质、大品牌产品将逐渐成为消费主流,低质、劣质、假冒车用尿素产品将被清除出市场,品质过硬,品牌信誉度高的车用尿素生产商将得到市场认可;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消费认知的升级,用户的消费习惯逐渐养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日臻完善,国内将产生一个庞大而稳定的车用尿素客户群体;未来随着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与加油站配套或单独建设车用尿素加注站将成为产业趋势,供应渠道将进一步完善,用户购买车用尿素的便利度将大幅提高,使用成本将有所降低。
(3)发动机冷却液
发动机冷却液是内燃机循环冷却系统的冷却介质,主要是由防冻剂、缓蚀剂、消泡剂、着色剂、防霉剂等组成,是保证汽车发动机在正常温度范围内运转所必不可少的散热介质。减少有害物质的添加及生成是车用发动机冷却液的未来主要发展方向。传统车用发动机冷却液配方含有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物质,通过对传统车用发动机冷却液的母液和添加剂进行改进,研制更绿色环保、高效、经济的新型发动机冷却液,以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随着越来越多新型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推出,未来我国车用发动机冷却液市场将进一步朝着环保、高效、经济方向发展,其市场需求受到节能环保理念的推动有望持续增长。新能源车用冷却液比传统内燃机的冷却具有更高的技术要求。目前,液冷是新能源汽车散热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安全性高、散热效果显著等特点。在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不断突破、环保、限购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升,冷却液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4)车用养护品
车用养护产品是指针对机动车发动机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引擎舱系统、燃油系统、排进气系统、皮带保养、转向系统、变速箱系统、行驶系统、刹车系统、空调系统、车身精细保养、全车防锈、发动机系统、防盗系统、车窗系统等运行系统及外观进行免拆维修、清洗和保养的各类保护剂及清洗剂。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因此相应汽车养护品的市场不断拓宽,不同种类、不同品牌的汽车养护品大量投放到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了广泛的选择空间。但行业内的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具有绝对优势的品牌尚未出现。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领域;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已建立
了涵盖集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等于一体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后市场、工程机械等领域。
2、主要产品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公司磷酸铁锂产品已经研发出S系列(高压实高容量,低温高容量,低成本长循环)、T系列(球形磷酸铁锂)和Z系列(再生磷酸铁锂)共三个系列,包含S19/S20/S23、S13、S25、P198-E、T2、T5、T1、Z1以及Z2等品类。能满足不同客户对磷酸铁锂的需求。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主要包括润滑油、柴油发动机汽车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其中润滑油当前拥有汽机油、柴机油、变速箱油、齿轮油、润滑脂、摩油、工程机械专用油、农用机械专用油等多个品类;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拥有智蓝、省畅、洁劲、净芯、持畅、冰畅等多个系列产品,其中省畅PRO是为国六排放系统技术而升级的增强型车用尿素产品;发动机冷却液包含C31长效冷却液、C05轿车发动机冷却液、C08柴油发动机冷却液等产品;车用养护品包括玻璃水、燃油添加剂、动力提升剂等,可以满足不同车型及工况下发动机养护需求。
3、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以自主生产的模式制造为主,当自主产能超出负荷时,存在小批量订单委外加工的情况。自主生产主要依托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和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同时需要根据公司产品库存和客户订单的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库存高效周转。
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生产包括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模式和OEM产品生产模式。公司自主品牌产品生产,需要考虑大宗原料采购周期、外包装材料送货时长、产成品库存、历年业绩与市场需求、客户订单量及订单交付及时性,运输时效及运输费用等问题,由智慧运营中心统一制定生产计划,协调产能资源,下达生产计划,各子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开展标准化流程生产作业;OEM产品生产主要根据代工客户的订单需求,以订单需求为口径测算所需原辅材料,按需备货,避免出现原料或成品库存呆滞,同时严格按照客户要求的工艺及质量标准,及时交付订单。
(2)采购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碳酸锂、磷酸铁等上游原材料。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主要原料包括基础油、乙二醇、尿素粒子、润滑油添加剂等;公司借助ERP、OA等信息系统,建立了供方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及采购流程管理制度等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资金能力、质量认证、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等进行综合考虑,各项大宗原料均要经过小批量试用采购且合格后,方可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在实际采购活动中,智慧运营中心根据订单计划,结合原辅料库存、生产计划等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由采购部与合格供应商洽谈签订采购合同,有效管控采购成本,避免盲目采购。
(3)销售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客户的采购合同及具体订单需求,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集团客户渠道、经销商渠道和电子商务渠道。公司营销平台负责开展销售工作,下设销售中心、客户开发中心、营销支持部、市场中心,贯穿渠道准入、合作洽淡、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流程,积极推动销售模式从单纯销售产品到销售“产品+服务”的转变。公司针对不同的渠道客户,制定不同的促销政策,旨在积极拓宽市场。公司于2021年上线CSS渠道云协作系统,经销商可登录账户在系统中实时下单,同时与ERP系统实现精准嫁接,客户可以选择性参与各项月度促销优惠政策,拥有良好的合作体验。
(4)研发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拥有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通过自主创新驱动的研发模式,引领企业快速发展。紧跟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预测行业和客户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方向,通过新产品的研发、新技术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升级改进,不断优化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性能和质量,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占据领先地位。
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坚持用绿色能源和绿色化学助力碳中和的发展理念,聚焦行业相关政策,紧跟行业发展步伐,不断进行产品的创新开发,以满足客户以及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公司产品研发可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与开发阶段、工艺设计阶段、样品和生产过程的确认阶段、投放市场及持续改进阶段等阶段。
4、市场地位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公司于2021年完成对全球领先锂电池材料企业贝特瑞旗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并购,与贝特瑞合资组建常州锂源,正式切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贝特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市场地位和占有率在行业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2022年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进一步扩张,产能规模得到提升,报告期内磷酸铁锂出货量居行业前列。目前公司与全球主流锂电池制造商已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宁德时代、瑞浦兰钧、亿纬锂能、欣旺达、天津力神、江苏正力等国内主流的电池生产制造商。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公司是国内民营润滑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公司高端系列产品“龙蟠1号” 的发布,有望改变行业和消费者忽视国产高品质润滑油的现状,促进民族品牌的发展。此外,公司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领域拥有十余年的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在汽车尾气处理液市场拥有较强的竞争力。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紧跟行业发展步伐,以节能减排政策为导向,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建设起“龙蟠”与“可兰素”等自主品牌,大规模品牌推广,提高作为优秀国民品牌的影响力,建立起以经销商渠道为脉络,集团渠道为市场基石的全国销售网络,产品销售规模居前,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1)研发优势
常州锂源及其下属企业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发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专注于磷酸铁锂的研究和创新,形成了成熟的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积极将前沿技术运用于技术与产品开发中,不断研发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保持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快速的产品技术更新能力,促使其技术与产品质量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究、开发专业队伍的建设,核心研发团队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模式等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前瞻性的把握,奠定了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截至2022年底,常州锂源及其下属企业已累计取得专利36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
(2)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了高功率球形LFP制备技术、球形LFP密实化技术等核心技术,解决了离子电导率、电子电导率低以及电化学性能在低温环境下显著下降的问题,使得所生产的磷酸铁锂产品具有高压实、高容量、长循环等优点。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公司的产品市场认可度较高,品牌口碑良好,具有竞争优势。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体系、完善的制造工序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水平,积极开拓市场,深耕行业优质客户。鉴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在产品安全性方面的重要性,加上生产工艺调整周期长,对电池生产厂家而言,为保证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需要对正极材料供应商进行严格的遴选,经认可后通常会建立稳定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凭借在锂电材料领域多年来的市场积累,以及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已与全球主流锂电池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瑞浦兰钧、亿纬锂能、欣旺达、天津力神、江苏正力等国内主流电池生产制造商。
(4)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由行业专家领衔的管理与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先进的技术水平,为公司高效运营、技术工艺创新和产品性能提升提供了重要保证。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目前的研发与管理团队中包括了一直在天津纳米和江苏纳米工作的核心管理和研发人员,常州锂源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对关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保证了管理与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5)产能规模与市场地位优势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2022年公司积极稳健扩建产能规模,在山东菏泽、四川遂宁、湖北襄阳等地建立生产基地。产能规模的提升一方面使得公司
能够更好地服务下游优质的知名客户,满足其对于交货能力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能够产生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性价比。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1)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始终视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为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形成了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能够于精微处发现行业关键问题,以有效创新方案解决问题,进而推动行业进步。公司以客户和行业的需求为出发点,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从配方到制备工艺等各个方面的核心技术,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势转化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公司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提高产品的节能、环保、减排特性,丰富产品功能,形成产品的差异化,创造用户价值,促进公司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技术创新成果,紧密围绕汽车、工程机械制造及售后维护行业对机械性能、节能减排以及舒适性的需求,将技术创新优势充分转化为创新产品,形成了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等多个产品规格,龙蟠润滑油产品已实现连续多年荣获“LubTop中国润滑油十大品牌”。
(2)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培育,公司树立了自主品牌,打造了多层次的品牌结构,以覆盖不同需求,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把握高成长的机遇。“龙蟠”品牌的润滑油业务稳定发展,是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可兰素”品牌的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较早进入国内市场,市场份额处于领先地位。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品牌产品在国内主流汽车制造和机械制造企业中已经得到广泛认可,实现为江淮汽车、北汽集团、吉利汽车、通用五菱、上汽集团、中联重科等国内主流商用车厂家、乘用车厂家、工程机械厂家提供产品配套。
近年来,公司通过在CCTV1、CCTV6频道、南京交通电视台投放电视和电台广告,在江苏高速媒体、全国高铁站LED大屏和灯箱、全国115个城市楼宇电梯媒体大规模高频次投放龙蟠1号产品形象广告进行广告宣传。公司还举办了龙蟠和可兰素经销商大会,邀请广大客户群体和媒体参与,对公司产品进一步宣传。此外,公司还通过运营抖音官方号、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以文章、短视频和直播方式传播公司品牌和产品。
(3)研发团队优势
经过多年的培养和投入,公司形成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技术人员背景涉及合成材料、机械、化学工程、汽车等多个专业。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在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领域拥有30余年经验,多年的产品和技术开发工作,使得石俊峰具有扎实的研发技术基础、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突出的产品创新意识和能力,是公司技术带头人、产品创新团队的核心人员。石俊峰主持编著了《汽车润滑解码》、《润滑一点通》等润滑技术专著,曾参与起草中国汽车行业的首部“汽车合成制动液”产品行业标准、《车用尿素溶液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并参与了多项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领域专利技术的研发。
(4)营销体系优势
针对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不同渠道类型客户的不同特点,公司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营销体系,形成了针对集团客户市场的直销模式、针对零售市场的经销模式和利用互联网平台的电子商务模式。公司借助营销信息化系统快速收集、反馈客户的需求,并通过营销信息化系统与ERP系统的对接,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品创新、采购、生产、销售的有机联动,建立了面向市场、快速反应的营销决策与执行体系。公司顺应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特点,建立了以规范化、信息化、创新化为特色的渠道管理模式,对于新产品创新开发、增强现有客户合作粘性、开拓新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
(5)质量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公司目前已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DB32/T 3843-2020江苏精品认证、ISO14064-2018温室气体核查认证、ISO14067-2018产品碳足迹认证、GB/T23001-2017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GB/2904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通过CNAS ISO/IEC17025认证,同时对需要获相关准入认证的产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和试验,目前已经通过美国石油学会API及国际润滑剂标准化及认证委员会ILSAC的相关产品认证。并根据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生产计划管理、采购价格管理、原材料验收和出入库、生产工艺操作、物流管理、销售价格管理等各环节制定了严格的制度,提高质量体系各过程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已建立起层次分明、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为生产和管理的高效化、数字化、精确化起到支撑作用,被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五星级数字企业”称号,多次获得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好,主营业务包括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7,164.3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92.39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071,642,953.77 | 4,053,505,420.73 | 247.15 |
营业成本 | 11,593,000,139.87 | 2,946,973,238.71 | 293.39 |
销售费用 | 176,859,372.62 | 172,758,847.04 | 2.37 |
管理费用 | 212,339,473.39 | 152,683,993.68 | 39.07 |
财务费用 | 141,988,837.12 | 45,086,931.48 | 214.92 |
研发费用 | 615,549,020.53 | 207,952,595.36 | 196.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9,144,279.47 | -408,571,099.18 | -695.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5,557,256.20 | -1,325,458,622.97 | -13.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9,891,402.90 | 1,673,772,036.65 | 204.1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磷酸铁锂主要原材料碳酸锂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业务宣传广告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及折旧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及直接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7,16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15%。其中润滑油实现营业收入62,355.29万元,同比2021年下降26.15%;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实现营业收入68,886.12万元,同比2021年下降12.87%;发动机冷却液实现营业收入38,266.06万元,同比2021年下降
5.21%;车用养护品实现营业收入5,833.00万元,同比2021年下降5.85%;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实现营业收入1,224,187.32万元,同比2021年增长552.26%。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1,762,813,401.86 | 1,324,434,979.01 | 24.87 | -16.80 | -10.48 | 减少5.30个百分点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12,241,873,246.87 | 10,223,293,280.69 | 16.49 | 552.26 | 620.03 | 减少7.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润滑油 | 623,552,878.73 | 460,540,261.71 | 26.14 | -26.15 | -11.60 | 减少12.16个百分点 |
柴油发动 | 688,861,162.81 | 528,535,090.67 | 23.27 | -12.87 | -11.51 | 减少1.18 |
机尾气处理液 | 个百分点 | |||||
发动机冷却液 | 382,660,631.20 | 289,941,453.03 | 24.23 | -5.21 | -3.72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车用养护品 | 58,330,036.22 | 38,030,498.15 | 34.80 | -5.85 | -14.54 | 增加6.63个百分点 |
其他产品 | 9,408,692.90 | 7,387,675.45 | 21.48 | -47.82 | -52.62 | 增加7.97个百分点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12,241,873,246.87 | 10,223,293,280.69 | 16.49 | 552.26 | 620.03 | 减少7.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 | 8,263,417,829.91 | 6,708,075,776.33 | 18.82 | 301.09 | 345.28 | 减少8.06个百分点 |
华中 | 568,020,599.79 | 477,230,983.79 | 15.98 | 93.20 | 138.10 | 减少15.85个百分点 |
华北 | 200,341,934.81 | 142,676,163.53 | 28.78 | -28.61 | -22.06 | 减少5.99个百分点 |
西南 | 823,946,310.07 | 772,840,848.36 | 6.20 | 34.18 | 55.97 | 减少13.11个百分点 |
东北 | 90,115,341.20 | 71,872,806.10 | 20.24 | 4.42 | 18.57 | 减少9.52个百分点 |
西北 | 668,900,646.44 | 550,970,077.33 | 17.63 | 70.61 | 87.03 | 减少7.23个百分点 |
华南 | 3,369,619,536.99 | 2,809,793,563.82 | 16.61 | 1,176.59 | 1,703.64 | 减少24.37个百分点 |
海外 | 20,324,449.51 | 14,268,040.44 | 29.80 | 373.34 | 398.35 | 减少3.5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模式 | 894,739,543.43 | 641,774,926.46 | 28.27 | -16.05 | -8.35 | 减少6.03个百分点 |
直销模式 | 13,004,207,101.72 | 10,810,654,386.08 | 16.87 | 375.79 | 427.14 | 减少8.10个百分点 |
代工模式 | 105,740,003.58 | 95,298,947.16 | 9.87 | -46.20 | -35.74 | 减少14.6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 | 销售量比 | 库存量比 |
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润滑油 | 吨 | 36,067.73 | 37,262.43 | 3,130.90 | -35.98 | -33.56 | -27.62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吨 | 372,242.39 | 373,821.00 | 17,909.59 | -17.42 | -16.89 | -8.10 |
发动机冷却液 | 吨 | 70,745.08 | 73,874.45 | 10,102.91 | -15.19 | -7.77 | -23.65 |
车用养护品 | 吨 | 11,189.51 | 11,757.86 | 2,102.05 | -21.73 | -10.42 | -21.28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吨 | 102,092.41 | 95,120.48 | 9,250.14 | 228.05 | 211.82 | 306.03 |
产销量情况说明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直接材料 | 1,114,621,640.92 | 84.16 | 1,229,950,512.33 | 83.13 | -9.38 |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直接人工 | 41,646,338.64 | 3.14 | 38,049,105.21 | 2.57 | 9.45 |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折旧费 | 36,589,201.53 | 2.76 | 27,305,897.14 | 1.85 | 34.00 |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制造费用 | 40,051,403.96 | 3.02 | 60,719,838.23 | 4.10 | -34.04 |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运输费 | 91,526,393.96 | 6.91 | 123,486,252.44 | 8.35 | -25.88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直接材料 | 8,997,150,586.51 | 88.01 | 1,192,122,222.74 | 83.96 | 654.72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直接人工 | 65,200,292.55 | 0.64 | 16,312,624.45 | 1.15 | 299.69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折旧费 | 217,188,828.16 | 2.12 | 31,333,147.81 | 2.21 | 593.16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制造费用 | 865,125,886.56 | 8.46 | 156,099,769.01 | 10.99 | 454.21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运输费 | 78,627,686.91 | 0.77 | 23,968,486.08 | 1.69 | 228.0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润滑油 | 直接材料 | 404,233,128.16 | 87.77 | 461,930,217.37 | 88.57 | -12.49 | |
润滑油 | 直接人工 | 8,280,831.58 | 1.80 | 8,260,385.26 | 1.58 | 0.25 | |
润滑油 | 折旧费 | 10,091,505.34 | 2.19 | 10,006,870.34 | 1.92 | 0.85 | |
润滑油 | 制造费用 | 7,533,050.56 | 1.64 | 11,339,622.30 | 2.17 | -33.57 | |
润滑油 | 运输费 | 30,401,746.07 | 6.60 | 30,010,861.18 | 5.75 | 1.30 |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直接材料 | 451,768,112.36 | 85.48 | 501,636,837.44 | 83.99 | -9.94 |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直接人工 | 10,986,684.61 | 2.08 | 14,796,796.15 | 2.48 | -25.75 |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折旧费 | 10,816,873.81 | 2.05 | 5,032,423.43 | 0.84 | 114.94 |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制造费用 | 17,835,534.16 | 3.37 | 16,292,741.28 | 2.73 | 9.47 |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运输费 | 37,127,885.73 | 7.02 | 59,533,261.32 | 9.97 | -37.64 | |
发动机冷却液 | 直接材料 | 224,671,110.88 | 77.49 | 220,118,343.62 | 73.32 | 2.07 | |
发动机冷却液 | 直接人工 | 19,181,359.65 | 6.62 | 11,237,776.09 | 3.74 | 70.69 | |
发动机冷却液 | 折旧费 | 13,079,953.82 | 4.51 | 10,486,842.91 | 3.49 | 24.73 | |
发动机冷却液 | 制造费用 | 12,115,674.03 | 4.18 | 27,763,600.74 | 9.25 | -56.36 | |
发动机冷却液 | 运输费 | 20,893,354.64 | 7.21 | 30,628,648.27 | 10.20 | -31.78 | |
车用养护品 | 直接材料 | 28,622,424.63 | 75.26 | 34,585,497.56 | 77.13 | -17.24 | |
车用养护品 | 直接人工 | 2,543,659.73 | 6.69 | 2,655,553.36 | 5.92 | -4.21 | |
车用养护品 | 折旧费 | 2,203,057.92 | 5.79 | 1,216,109.57 | 2.71 | 81.16 | |
车用养护品 | 制造费用 | 2,041,847.13 | 5.37 | 4,214,254.58 | 9.40 | -51.55 | |
车用养护品 | 运输费 | 2,619,508.74 | 6.89 | 2,171,093.05 | 4.84 | 20.65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直接材料 | 8,997,150,586.51 | 88.01 | 1,192,122,222.74 | 83.96 | 654.72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直接人工 | 65,200,292.55 | 0.64 | 16,312,624.45 | 1.15 | 299.69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折旧费 | 217,188,828.16 | 2.12 | 31,333,147.81 | 2.21 | 593.16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制造费用 | 865,125,886.56 | 8.46 | 156,099,769.01 | 10.99 | 454.21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运输费 | 78,627,686.91 | 0.77 | 23,968,486.08 | 1.69 | 228.05 | |
其它产品 | 直接材料 | 5,326,864.90 | 72.10 | 11,679,616.34 | 74.90 | -54.39 | |
其它产品 | 直接人工 | 653,803.06 | 8.85 | 1,098,594.36 | 7.05 | -40.49 | |
其它产品 | 折旧费 | 397,810.65 | 5.38 | 563,650.90 | 3.61 | -29.42 | |
其它产品 | 制造费用 | 525,298.07 | 7.11 | 1,109,619.32 | 7.12 | -52.66 | |
其它产品 | 运输费 | 483,898.77 | 6.55 | 1,142,388.61 | 7.33 | -57.6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不适用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了全资子公司龙蟠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并受让了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外,公司注销了全资子公司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微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三级全资子公司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发生变化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84,767.1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2.0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万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779,898.01 | 55.42 |
2 | 第二名 | 224,924.48 | 15.98 |
3 | 第三名 | 104,060.48 | 7.40 |
4 | 第四名 | 43,228.04 | 3.07 |
5 | 第五名 | 32,656.18 | 2.32 |
合计 | 1,184,767.19 | 84.2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779,898.01 | 55.42 |
2 | 第三名 | 104,060.48 | 7.40 |
3 | 第四名 | 43,228.04 | 3.07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2,632.1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1 | 第一名 | 124,444.98 | 9.31 |
2 | 第二名 | 75,125.81 | 5.62 |
3 | 第三名 | 52,893.10 | 3.96 |
4 | 第四名 | 52,033.66 | 3.89 |
5 | 第五名 | 48,134.58 | 3.60 |
合计 | 352,632.13 | 26.38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176,859,372.62 | 172,758,847.04 | 2.37 | 主要系业务宣传方广告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12,339,473.39 | 152,683,993.68 | 39.07 | 主要系工资薪酬及折旧费等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615,549,020.53 | 207,952,595.36 | 196.00 | 主要系研发工资薪酬增加,直接投入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41,988,837.12 | 45,086,931.48 | 214.92 | 主要系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15,549,020.5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615,549,020.5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3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4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9.9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6 |
硕士研究生 | 45 |
本科 | 184 |
本科以下 | 10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6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4.05%,占集团总人数的比例下降4.48%,主要为公司对外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所致,公司先后在山东菏泽、四川遂宁、湖北襄阳等地建设生产基地 ,因此各地生产人员大量扩招,相对的研发人员比例有所下降。但公司仍然保持着对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和投入,研发人员数量的增加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9,144,279.47 | -408,571,099.18 | -695.25 |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5,557,256.20 | -1,325,458,622.97 | -13.57 | 主要系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9,891,402.90 | 1,673,772,036.65 | 204.10 | 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029,680,896.45 | 13.82 | 852,632,013.28 | 13.97 | 138.05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738,267.90 | 0.21 | 431,006.25 | 0.01 | 7,031.75 | (2) |
应收票据 | 179,138,906.96 | 1.22 | 116,266,795.08 | 1.90 | 54.08 | (3) |
应收账款 | 2,121,005,349.80 | 14.44 | 857,996,553.44 | 14.05 | 147.20 | (4) |
应收款项融资 | 859,550,754.93 | 5.85 | 230,930,545.56 | 3.78 | 272.21 | (5) |
预付款项 | 669,792,489.02 | 4.56 | 247,238,511.18 | 4.05 | 170.91 | (6) |
其他应收款 | 88,483,067.93 | 0.60 | 37,137,584.81 | 0.61 | 138.26 | (7) |
存货 | 3,007,275,300.29 | 20.47 | 1,100,585,613.17 | 18.03 | 173.24 | (8) |
其他流动资产 | 284,039,137.13 | 1.93 | 74,881,076.28 | 1.23 | 279.32 | (9) |
长期股权投资 | 119,677,118.65 | 0.81 | 62,721,009.04 | 1.03 | 90.81 | (10) |
固定资产 | 2,084,209,938.95 | 14.19 | 1,054,785,397.43 | 17.28 | 97.60 | (11) |
在建工程 | 1,367,223,414.09 | 9.31 | 538,701,118.58 | 8.82 | 153.80 | (12) |
使用权资产 | 286,728,679.79 | 1.95 | 47,397,904.19 | 0.78 | 504.94 | (13) |
长期待摊费用 | 116,220,763.64 | 0.79 | 18,823,389.07 | 0.31 | 517.43 | (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295,770.15 | 0.42 | 20,243,930.10 | 0.33 | 207.73 | (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7,369,853.83 | 4.07 | 100,381,590.24 | 1.64 | 495.10 | (16) |
短期借款 | 3,442,485,470.09 | 23.43 | 971,173,201.19 | 15.91 | 254.47 | (17) |
应付票据 | 302,163,995.35 | 2.06 | 129,554,134.80 | 2.12 | 133.23 | (18) |
应付账款 | 1,777,797,247.99 | 12.10 | 697,520,440.22 | 11.43 | 154.87 | (19) |
合同负债 | 425,739,580.12 | 2.90 | 60,185,635.80 | 0.99 | 607.38 | (20) |
应付职工薪酬 | 59,228,527.00 | 0.40 | 27,521,144.37 | 0.45 | 115.21 | (21) |
应交税费 | 100,307,331.34 | 0.68 | 70,377,663.75 | 1.15 | 42.53 | (22) |
其他应付款 | 31,681,022.25 | 0.22 | 54,254,398.00 | 0.89 | -41.61 | (2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94,275,149.47 | 6.09 | 261,888,912.65 | 4.29 | 241.47 | (24) |
其他流动负债 | 58,095,278.36 | 0.40 | 7,390,193.44 | 0.12 | 686.11 | (25) |
长期借款 | 1,241,475,570.98 | 8.45 | 727,973,222.32 | 11.92 | 70.54 | (26) |
租赁负债 | 205,355,515.12 | 1.40 | (27) | |||
资本公积 | 2,585,152,258.69 | 17.60 | 575,612,367.42 | 9.43 | 349.11 | (28) |
库存股 | 11,997,839.18 | 0.08 | (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6,223.77 | 0.00 | -33,454.13 | -0.00 | -566.98 | (30) |
未分配利润 | 1,503,647,107.55 | 10.24 | 868,097,792.86 | 14.22 | 73.21 | (31) |
少数股东权益 | 886,823,991.37 | 6.04 | 521,134,912.46 | 8.54 | 70.17 | (32) |
其他说明
(1)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主要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3)主要系收取的商业承兑、质押的票据增加所致;
(4)主要系正极材料销售增长,对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5)主要系收取的银行承兑增加所致
(6)主要系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7)主要系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8)主要系原材料增加所致;
(9)主要系待转销进项税增加所致;
(10)主要系对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11)主要系四川锂源一、二期产线工程转固增加所致;
(
)主要系山东锂源生产基地项目、湖北锂源LFP基建项目等增加所致;
(13)主要系四川园区厂房租赁增加所致;
(14)主要系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物料摊销增加所致;
(15)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6)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17)主要系短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8)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增加所致;
(19)主要系原材料应付款增加所致;
(20)主要系预收订单款减少所致;
(21)主要系工资及奖金、津贴增加所致;
(22)主要系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3)主要系预提费用及其他费用减少所致;
(2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25)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6)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7)主要系四川园区厂房租赁增加所致;
(28)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9)主要系回购本公司股票增加所致;
(30)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减少所致;
(31)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32)主要系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308,875.4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所处行业是具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效果、专业为汽车行业配套的专用化学品“三栖”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从产品属性的角度,公司的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从应用对象角度看,公司为国内外众多大型整车制造厂商提供配套服务,属于汽车制造业的专业配套行业(C36);从使用效果看,公司的产品具有明显的环保特征,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
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日益重视,有关部委陆续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技术等方面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2022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
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2021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2021年7月,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2020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开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膜电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020年9月,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网络。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的快速充/换电站覆盖率。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
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有关部委陆续针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尾气处理及加注设备等方面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行业的发展。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中第四阶段内容的补充。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需符合该标准要求。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磷酸铁锂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碳酸锂、磷酸铁 | 电池领域 | 原料价格及市场竞争 |
润滑油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基础油、添加剂 | 汽车领域、工业机械领域 | 原料价格及市场竞争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尿素 | 汽车领域 | 原料价格及市场竞争 |
发动机冷却液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乙二醇 | 汽车领域 | 原料价格及市场竞争 |
车用养护品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溶剂、添加剂 | 汽车领域 | 原料价格及市场竞争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研发创新是企业价值创造的“引擎”,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视为保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的关键驱动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61,554.90万元,同比增长19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已累计取得专利189,其中发明专利83项。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前沿开发与产业开发相结合、基础开发与应用开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发工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研发团队建设,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公司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和积极性大幅提升,研发成果显著。针对我国汽车工业发展中不断提升的节能技术和环保要求,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和创新产品。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自主研发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研发技术中心的设立促使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实现标准化、流程化运作。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Ⅰ磷酸铁锂工艺流程图
Ⅱ车用尿素溶液产品工艺流程图
Ⅲ润滑油产品工艺流程图
Ⅳ发动机冷却液产品工艺流程图
Ⅴ车用养护品产品工艺流程图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9.15万吨 | 97.36 | 10万吨 | 91,160.18 | |
润滑油 | 8.3万吨 | 43.46 | / | / | / |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 | 53.15万吨 | 66.56 | 42.60万吨 | 15,295.57 | / |
发动机冷却液 | 12万吨 | 70.75 | 10万吨 | 15,019.43 | / |
注:上表中设计产能为按月累计的有效产能,在建产能为年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已扣除委外加工的产量。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年产6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项目分别在山东菏泽、四川遂宁、湖北襄阳基地开展建设,已部分建成投产;四川锂源一期2.5万吨、二期6.2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建设完毕;其余主要在建产能为山东锂源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湖北锂源一期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张家港迪克9.5万吨防冻液、0.5万吨太阳能低温热利用工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变化适时调整产品结构。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基础油 | 直接采购 | 预付款 | 15.89% | 25,046.65 | 29,192.41 |
乙二醇 | 直接采购 | 预付款 | -3.35% | 50,239.95 | 47,179.52 |
添加剂 | 直接采购 | 30天账期 | 10.38% | 2,543.23 | 2,926.68 |
尿素 | 直接采购 | 预付款 | 10.03% | 124,804.40 | 117,015.60 |
磷酸铁 | 直接采购 | 30天账期 | 393,721.52 | 100,707.67 | 85,699.44 |
碳酸锂 | 直接采购 | 预付款、30天账期 | 31,791,213.16 | 23,949.25 | 21,476.16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影响较大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公司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风险。公司(含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乙二醇、尿素、塑料粒子等。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可循环使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等制定合理的采购数量,结合原材料的市场供需及价格波动趋势状况,在保障生产计划正常完成的前提下,保持必要的储备量以应对原材料市场价格随机上涨的风险。公司定期召开备货采购会议,实时分析国内国际经济走势、国际原油走势、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等,并根据生产计划、市场行情、公司的原材料库存情况、资金状况等形成主要原材料采购策略。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 1,762,813,401.86 | 1,324,434,979.01 | 24.87 | -16.80 | -10.48 | -5.30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12,241,873,246.87 | 10,223,293,280.69 | 16.49 | 552.26 | 620.03 | -7.86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经销商 | 89,473.95 | -16.05 |
集团客户 | 1,297,748.54 | 380.83 |
OEM/ODM | 10,574.00 | -46.20 |
电子商务 | 2,672.17 | -21.92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5月7日,公司成立全资孙公司湖北可兰素,注册资本1,000万元,江苏可兰素持有其100%股权。
2、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合作方共同投资9亿元在湖北省或河北省唐山市投资开发建设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碳酸锂项目,并拟组建合资公司实施本项目。
3、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人民币12.9亿元对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进行增资(其中23,962.78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5,037.21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由常州锂源对其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锂源以募集资金12.9亿元进行增资(其中4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4、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38,553.1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可兰素增资,并由江苏可兰素分别向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可兰素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4,635.04万元,向四川可兰素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4,803.88万元,向山东可兰素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5,114.19万元,以分别实施年产2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5、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常州锂源拟以人民币12,000万元对湖北锂源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拟以人民币6,000万元对山东锂源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湖北锂源和山东锂源的注册资本均增加至16,000万元,常州锂源持有其100%股权。
6、2022年9月14日,公司成立控股孙公司南京锂源,注册资本10,000万元,常州锂源持有其100%股权。
7、2022年9月23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龙蟠研究院,注册资本2,000万元,龙蟠科技持有其100%股权。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宜春时代、宜丰时代重新签订了《关于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受让宜春时代持有的宜丰时代70%的股权,并通过宜丰时代就年产7万吨碳酸锂项目开展合作。各方按其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宜丰时代实缴出资共计人民币35,000万元,龙蟠科技需向宜丰时代实缴出资人民币24,5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新设 | 1,000 | 100% | 是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已完成工商登记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7 | |||||
唐山鑫龙锂业有限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销售 | 否 | 新设 | 6,000 | 20% | 否 | 自有资金 | 唐山鑫丰锂业有限公司、 谢祎明 | 已完成工商登记 | 否 | 2022年5月11日 | 临2022-043 | ||||
常州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129,000 | 69.17% | 是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0 | |||||
四川锂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129,000 | 69.17% | 是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0 |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38,553.11 | 100% | 是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1 |
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9,000 | 100% | 是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1 | |||||
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8,000 | 100% | 是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1 | |||||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7,000 | 100% | 是 | 募集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1 | |||||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6,000 | 69.17% | 是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7 |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增资 | 12,000 | 69.17% | 是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6月14日 | 临2022-057 | |||||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新设 | 10,000 | 69.17% | 是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工商登记 | 否 | 2023年2月25日 | 临2023-025- | |||||
龙蟠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新设 | 2,000 | 100% | 是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工商登记 | 否 | 2023年2月25日 | 临2023-025- | |||||
宜丰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 | 否 | 收购 | 24,500 | 70% | 是 | 自有资金 | 宜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已完成工商变更 | 否 | 2022年10月31日 | 临2022-124- |
合计 | 382,053.11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书的议案》,计划投资19亿元在襄城区建设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合作方共同投资9亿元在湖北省或河北省唐山市投资开发建设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碳酸锂项目。
3、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项目“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项目”变更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及其他项目”,并增加投资额至15亿元,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宜春时代拟就年产7万吨碳酸锂项目开展合作。本次合作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江苏可兰素 | 43,553.1144 | 100%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95,264.15 | 57,287.33 | 1,683.20 |
精工新材料 | 4,000 | 100% | 塑料包装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 24,602.24 | 5,807.80 | 155.15 |
南京尚易 | 30,000 | 100% | 环保材料等生产、销售 | 20,699.10 | 19,613.16 | -217.39 |
江苏天蓝 | 2,000 | 100% | 研发、生产、销售 | 8,916.55 | 2,788.12 | 283.78 |
天津龙蟠 | 26,500 | 100% | 润滑新材料生产、销售 | 72,676.82 | 27,358.01 | -96.53 |
山东可兰素 | 10,000 | 100%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18,814.78 | 12,048.38 | 2,118.48 |
四川可兰素 | 10,000 | 100%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22,134.39 | 10,081.90 | 100.36 |
湖北可兰素 | 10,000 | 100% | 车用尿素研发、生产、销售 | 13,225.30 | 9,866.21 | 266.21 |
三金锂电 | 30,000 | 100%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39,150.62 | 17,517.62 | -312.28 |
常州锂源 | 72,074.1131 | 69.17% | 电子专用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销售 | 412,183.21 | 196,789.39 | 5,865.76 |
江苏纳米 | 30,000 | 69.17%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480,229.34 | 102,299.62 | 56,873.26 |
天津纳米 | 10,000 | 69.17%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464,886.35 | 50,106.99 | 18,391.23 |
山东锂源 | 16,000 | 69.17%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44,460.27 | 15,324.94 | -674.98 |
四川锂源 | 50,000 | 69.17%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445,931.37 | 164,517.99 | 25,626.99 |
湖北锂源 | 16,000 | 69.17%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93,353.00 | 18,804.58 | 2,804.58 |
江苏瑞利丰 | 2,000 | 70% | 项目投资、贸易 | 46,425.18 | 37,452.55 | 2,870.32 |
龙蟠氢能源 | 10,000 | 100% | 电子专用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销售 | 3,067.60 | 2,898.29 | -517.21 |
锂源(亚太) | 300万美元 | 100%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230.89 | 227.65 | -282.23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磷酸铁锂材料
在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高速增长的带动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也快速发展,吸引了较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包括专业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依靠原材料优势向磷酸铁锂行业进行拓展的上游前驱体供应商,向上游原材料产业进行延伸的下游电池厂商,以及从化工或汽车等其他相关行业出发进行跨界布局的企业等。2022年以来,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快速增长,在正极材料行业中的占比也大幅上升。随着下游锂电池厂商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CTP 技术、刀片电池技术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磷酸铁锂电池性能大幅提升,高性价比进一步凸显,在动力电池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磷酸铁锂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拉动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提升。
2、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由于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是由传统车用化学品行业发展而来,随着行业向节能环保、精细化方向发展,政策法规、技术研发、品牌、渠道等取代原材料成为影响行业竞争格局的重要因素,国内市场涌现出一批实力较强的民营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企业,部分企业已经拥有了自主品牌、优势产品系列、产品创新研发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及全国范围的销售网络,在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市场能够与国内外石化巨头旗下的同类企业展开竞争。
(1)润滑油及发动机冷却液行业的竞争格局
润滑油及发动机冷却液市场形成跨国企业、国内大型石化企业、民营企业并存的竞争格局。在润滑油及发动机冷却液市场,行业竞争者众多,竞争较为激烈。上世纪80年代末,壳牌、美孚等跨国企业的润滑油产品,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市场份额不断增长,并逐步占据了高端润滑油产品领域的优势地位。中石油、中石化分别推出“昆仑”品牌、“长城”品牌的润滑油。与此同时,一批民营独立润滑油企业相继成立,在市场上与跨国企业、国内大型石化企业展开竞争。
跨国企业、国内大型石化企业进入时间较早,在资金、品牌和运营经验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是市场的主导力量。数量众多的民营企业最初以代加工等方式进入市场,然后逐步在细分产品
或区域市场参与竞争。经过数年发展,部分民营独立润滑油企业通过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竞争,树立了自主品牌,形成了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建立了销售网络,成为市场的主要竞争力量之一。未来,在车用润滑油需求方面,随着新能源电动车的推广与普及,针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润滑油产品将会是快速增长的细分市场。
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市场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国六排放标准,意味着排放法规的不断升级和环保监管措
施的不断趋严,我国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市场发展迅速。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用户的消费习惯逐步养成,客户对高品质、大品牌产品更加青睐,品质优越的车用尿素生产商将得到市场认可,存在质量问题的车用尿素产品将逐步被市场所淘汰。同时国家运输行业发展,物流园产业的兴起,形成了稳定的终端消费市场,从单一小型桶装销售模式逐步转变为加油站配套或单独建设车用尿素加注站的销售模式,极大的降低了运输成本及包装成本,经销商网点、国省道网点开发,电子商务渠道的建立,大幅提高了用户购买的便捷程度。
3、车用养护品市场
随着我国汽车政策标准落地、汽车养护知识普及和汽车保有量的快速攀升,我国汽车养护的市场需求与日俱增,行业发展也逐渐规范,并向稳步成长阶段迈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展战略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发展战略。公司坚持绿色发展战略,锚定和融合国家新能源、新材料战略,进军以正极材料为代表的新能源锂电产业;进军以催化剂、储氢瓶、电解水制氢设备制造为代表的氢能源板块;调整润滑油等现有产业的产品结构,完成绿色新材料领域的转型升级。
(2)技术创新战略。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以“追求市场需求、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核心,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不断增强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以持续满足环保法规要求和引领消费需求为核心,优化研发体制和人才培养机制,让技术创新成为公司发展的引擎。
(3)品牌提升战略。近年来,公司通过在CCTV1、CCTV6频道、南京交通电视台投放电视和电台广告,在江苏高速媒体、全国高铁站LED大屏和灯箱、全国115个城市楼宇电梯媒体大规模高频次投放龙蟠1号产品形象广告进行宣传,大大提升了公司产品知名度。未来公司将会继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塑造自主多品牌,通过良好的企业形象、过硬的产品质量、独具特色的品牌文化,持续推进商标国际化战略,争取将商标注册拓展至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为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打下坚实的品牌基础。
(4)人才发展战略。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进行优秀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引进并重,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际需求做好人力资源的利用与开发,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公司长久发展的根基。
(5)资本运营战略。以实业为基础,借助资本平台的力量,探索适合公司的融资模式,获得优质资本。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以成为“绿色能源与绿色新材料专家”为战略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多元化业务布局,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为核心,积极研发创新,为锂离子电池乃至新能源行业提供专业、系统的材料解决方案。同时保持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领先的市场份额,为公司进军氢能源行业提供坚实后盾,为国家低碳减排事业添砖加瓦。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
公司持续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发上加强投入,与下游客户协同开发前沿产品,与外部开展广泛合作,共同推进电池材料技术路线升级,使双方产品均具有长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大科研人才引进与输出力度,通过引进优质人才、增加研发设施投入、发展校企合作等手段持续加快提升技术研发能力。
2、降本增效,服务客户
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终端降价压力逐渐向上游传导,这就要求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降本增效,因此电池行业的成本控制是重中之重。一般而言,动力电池占新能源整车成本的比例在30%-40%之间,其中正极材料占动力电池比重同样较高。因此,降低正极材料的成本,对降低新能源汽车价格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公司将通过技术进步、工艺改善和规模扩张,多方并举持续地降低生产成本,本着为终端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要求,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
3、深化公司品牌推广,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品牌投入,通过公司龙蟠润滑油、可兰素车用尿素溶液、迪克化学化学品等各品类品牌的打造,保证各品类产品的优势地位,确保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将主要侧重营销支持,坚持各品牌定位,开展持续性广告投入,创新品牌传播形式,持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4、提升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软实力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人才储备和管理水平已成为影响公司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管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优化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率,改善管理薄弱点,强化运营职能,凝聚内部发展力量,并借助外部优势资源,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人才方面公司将积极推进内部持续改善和创新,发掘基层人才,打破组织僵化,建立基层员工展示的平台和晋升的通道。整合公司培训资源,搭建专业的讲师团队体系,设计和开发多元的学习形式,持续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员工能力,改善人才结构,开辟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广阔平台,拓宽员工成长空间,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不断提升。
5、坚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公司将严格遵守全球契约关于环境保护的原则,积极响应联合国及中国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为促进全球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身的力量。在未来,龙蟠将继续加大投入,积极研发出新的环保技术和环保产品,为国家低碳减排事业做出贡献。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正极材料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吸引了众多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加入竞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新能源汽车补贴不断退坡、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正极材料企业开始逐步分化,在竞争中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
在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领域,润滑油、发动机冷却液等成熟市场呈现出跨国企业、国有大型石化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众多民营企业激烈竞争的竞争格局,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等市场新竞争者逐渐增加,车用养护品等市场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公司若不能紧跟市场形势,持续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将存在市场地位下降或未能及时把握市场发展机遇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价格波动风险
磷酸铁锂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碳酸锂、磷酸铁等,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当市场需求旺盛时原材料也会出现供应较为紧张的情况。未来随着磷酸铁锂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若国内外锂矿的供给及锂源供应商的产能释放跟不上磷酸铁锂的市场需求,将会造成原材料供应紧张和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基础油、乙二醇等石油衍生品以及尿素等煤炭、天然气衍生品。石油等国际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标的受多方因素影响价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进而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尽管公司可以通过备货采购或者成本转嫁,一定程度上化解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调整的时间和幅度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短时间内的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3、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其需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行业发展迅速,带动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需求大幅上涨。如果宏观经济的景气度下降,或者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的支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下游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不达预期。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后市场、工程机械等领域,与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和汽车行业的发展态势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周期波动、国家汽车产业政策调整、消费理念转变、环保政策推进等影响,汽车产业的发展在整体增长的同时也进入了结构调整阶段,相应对车用
环保精细化学品的品质、功能、性能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促进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在产品技术、渠道建设、竞争策略等方面发生变革,影响行业发展方向和竞争态势。若未来宏观经济和行业景气度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未能把握市场变化所产生的机遇,则竞争能力和市场地位将受到不利影响。
4、行业技术路线调整的风险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是锂电池制备的重要技术路线之一,随着宁德时代CTP技术以及比亚迪刀片电池技术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性能大幅提升,成本优势进一步显现,在动力电池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如因行业技术路线调整,出现了在生产成本、产品性能、安全环保等方面更具优势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从而使得磷酸铁锂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中的应用减少,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的开发出新的产品以应对市场变化,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系化工行业企业,虽然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对此,公司将持续严控生产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规范员工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商誉减值风险
2018年,公司收购了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了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和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述两项收购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商誉。上述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实施减值测试,若相关资产产生经营状况恶化,则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对上市公司的资产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运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律师出席见证。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效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充分保障股东应享有的权益。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所有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无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有各专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和实施细则。各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有效促进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会议,能充分行使和履行作为董事的权利、业务和责任。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选聘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4、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过《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信息披露透明化的原则,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使股东均等获得公司经营管理等信息。
5、关于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关联交易,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各项承诺。公司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保证关联交易公正、公允,没有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
6、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理、及时登记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没有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积极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管理层及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公司人才战略的需要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
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及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制造及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和销售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拥有独立的商标及相关生产技术,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同时也不存在受制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资产完整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或个人占用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制订了比较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
(四)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或股东关联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无混合纳税现象。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2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2月26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4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6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1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9月14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10月1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16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提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石俊峰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8 | 2023-02-24 | 2026-02-23 | 212,662,195 | 212,662,195 | - | - | 86.19 | 否 |
朱香兰 | 董事 | 女 | 57 | 2023-02-24 | 2026-02-23 | 23,618,649 | 23,618,649 | - | - | 否 | |
吕振亚 | 董事 | 男 | 58 | 2023-02-24 | 2026-02-23 | 241,988 | 241,988 | - | - | 80.44 | 否 |
秦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3-02-24 | 2026-02-23 | 230,832 | 230,832 | - | - | 59.18 | 否 |
沈志勇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男 | 59 | 2023-02-24 | 2026-02-23 | 218,112 | 218,112 | - | - | 66.92 | 否 |
张羿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45 | 2023-02-24 | 2026-02-23 | 195,792 | 195,792 | - | - | 76.89 | 否 |
张人支 (离任) | 董事 | 女 | 37 | 2020-03-26 | 2022-08-04 | - | - | - | - | 否 | |
李庆文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3-02-25 | 2026-02-25 | - | - | - | - | 10.00 | 否 |
叶新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2023-02-25 | 2026-02-25 | - | - | - | - | 10.00 | 否 |
耿成轩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3-02-25 | 2026-02-25 | - | - | - | - | 10.00 | 否 |
薛杰 | 监事 | 男 | 57 | 2023-02-25 | 2026-02-25 | - | - | - | - | 54.53 | 否 |
周林 | 监事 | 男 | 44 | 2023-02-25 | 2026-02-25 | - | - | - | - | 31.38 | 否 |
胡人杰 | 监事 | 男 | 41 | 2023-02-25 | 2026-02-25 | - | - | - | - | 21.8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37,167,568 | 237,167,568 | - | - | 507.3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石俊峰 | 曾就职于跃进汽车集团;现任龙蟠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
朱香兰 | 曾就职于南京康爱医院,现任龙蟠科技董事。 |
沈志勇 | 曾任泰兴市胡庄供销合作社主办会计、主任、支部书记,现任龙蟠科技财务总监、董事。 |
吕振亚 | 曾任江苏苏中农药化工厂副厂长;2003年至今,历任龙蟠科技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董事。 |
秦建 | 2003年至今,历任龙蟠科技营销总监、副总经理、董事。 |
张人支 (离任) | 曾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主管,现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任龙蟠科技董事。 |
李庆文 | 曾任中国能源汽车传播集团董事长、中国汽车报社社长、中国能源报社社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长、副主任,现任汽车评价研究院院长;2020年3月至今,任龙蟠科技独立董事。 |
叶新 | 现为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目前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兼任泰州学院客座教授;2020年3月至今,任龙蟠科技独立董事。 |
耿成轩 | 曾任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9月至今,任龙蟠科技独立董事。 |
薛杰 | 曾任南京东风专用车有限公司研究所底盘室主任、南京春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工艺部经理、南京金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历任龙蟠科技营销总监、营销平台副总经理、监事。 |
周林 | 2003年至今,历任龙蟠科技财务经理、监事。 |
胡人杰 | 曾就职于南京大亿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网络管理员、网络工程师、资讯科长;2010年至今,历任龙蟠科技网络工程师、IT主管、IT经理、监事。 |
张羿 | 曾任华飞彩色系统显示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至今,历任龙蟠科技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OEM营销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公司收到董事张人支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人支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朱香兰 |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 | 2013年10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石俊峰 | 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石俊峰 |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石俊峰 | 江苏美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石俊峰 | 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石俊峰 | 柳州莱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8月 | 至今 |
石俊峰 | 南京弘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月 | 至今 |
石俊峰 | 湖南法恩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1年6月 | 至今 |
石俊峰 | 柳州法恩赛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3年1月 | 至今 |
石俊峰 | 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3月 | 至今 |
朱香兰 | 南京多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月 | 至今 |
朱香兰 | 湖南法恩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朱香兰 | 南京美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13年10月 | 至今 |
吕振亚 | 钇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 | 至今 |
沈志勇 | 湖南法恩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沈志勇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沈志勇 | 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2021年3月 | 至今 |
张羿 | 湖南法恩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张羿 | 四川省盈达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2023年4月 |
耿成轩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耿成轩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耿成轩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耿成轩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月 | 至今 |
耿成轩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教授 | 2003年6月 | 至今 |
叶新 |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6年6月 | 至今 |
李庆文 | 一键易得(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理、执行董事 | 2017年7月 | 至今 |
李庆文 | 文慧智评(北京)数字传播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 2017年2月 | 至今 |
李庆文 | 优内考恩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0年7月 | 至今 |
李庆文 | 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至今 |
李庆文 |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李庆文 | 创业伯乐(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 2021年11月 | 至今 |
李庆文 | 北京慧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9月 | 至今 |
李庆文 | 北京九思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2月 | 至今 |
李庆文 |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9月 | 至今 |
薛杰 | 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7月 | 至今 |
胡人杰 | 江苏美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9月 | 至今 |
张人支 (离任) |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总监 | 2012年7月 | 至今 |
张人支 (离任) |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至今 |
张人支 (离任) | 建投拓安(安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公司股东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由薪酬委员会审核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已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应付报酬、津贴合计507.36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人支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张羿 | 董事 | 选举 | 补选董事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年2月9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7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8、《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9、《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关于制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子公司与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2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6月13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5、《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2、《关于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5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制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年9月7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购买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2年9月16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2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重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2月21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的议案》 2、《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石俊峰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朱香兰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沈志勇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吕振亚 | 否 | 14 | 14 | 10 | 0 | 0 | 否 | 6 |
秦建 | 否 | 14 | 14 | 11 | 0 | 0 | 否 | 6 |
张羿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6 |
李庆文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2 |
耿成轩 | 是 | 14 | 14 | 11 | 0 | 0 | 否 | 4 |
叶新 | 是 | 14 | 14 | 12 | 0 | 0 | 否 | 4 |
张人支 (离任)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耿成轩、叶新、吕振亚 |
提名委员会 | 叶新、耿成轩、石俊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庆文、耿成轩、吕振亚 |
战略委员会 | 石俊峰、张羿、李庆文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4、《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不适用 |
2022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不适用 |
2022年8月5日 | 1、《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审议通过 | 不适用 |
2022年 10月28日 |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不适用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8月5日 |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不适用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7日 | 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不适用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6月13日 | 《关于与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不适用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2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0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42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277 |
销售人员 | 243 |
技术人员 | 341 |
财务人员 | 72 |
行政人员 | 493 |
合计 | 3,42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75 |
本科 | 912 |
大专 | 556 |
高中及以下 | 1,876 |
合计 | 3,42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及业务发展要求,兼顾市场竞争水平与激励效果,制定并实施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有效结合员工个人绩效表现和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充分调动公司上下员工的工作激情,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员工整体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助津贴和福利构成,以岗位价值确定基本薪资和补助津贴,岗位贡献匹配绩效与奖金。鼓励员工将个人成长目标、工作输出与公司战略和组织绩效相统一,并给予及时的认可和薪酬反映。公司薪酬委员会会组织年度市场薪酬调查,并设计年度调薪机制,保证员工年度薪酬的增长率,使员工整体薪酬水平处在行业中高位值,保持岗位薪酬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贯注重各级员工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了涵盖公共培训、管理干部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培训体系。为更好地为各级员工提供赋能,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公共培训与专业培训并行,分类分层专项提升,其中,公共性质培训、中高层干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由各板块、子公司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推进。
公司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人文教育培训,努力构建学习型企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增加企业凝聚力。在引进专业人才的同时,开展内部管理人员的能力培训,主要包括目标管理、时间管理、有效沟通、团队合作、品管管理、营销管理、计划实施。为有效提高一线员工技能操作水平,落实公司质量管理要求,组织专题强化培训。同时强化新员工的入职培训与职业健康培训,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与职业素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都进行了明确。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104,675.96元。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
2、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1,996,5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3、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607,621.8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期间,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不断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扩充产能,以抢占市场份额,保持行业地位,因此尚需大量资金支撑整体战略发展。此外,由于公司的营业收入迅速增长,应收账款与存货等资产随之增加,原材料价格也存在较大波动,使得公司具有较大的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未分配利润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本次分配预案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与储能行业快速发展,公司所处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等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为了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保持公司市场地位,公司不断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扩充产能,山东、湖北、四川等多处生产基地正处于规划建设中,同时向产业链上游进行延伸,提升成本管理能力,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此外,由于公司的营业收入迅速增长,应收账款与存货等资产随之增加,原材料价格也存在较大波动,使得公司具有较大的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更新改造、对外投资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要,为公司顺利转型升级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8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7,101,262.96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注: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包含以自有资金11,996,587元回购股票的金额。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月4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名,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2万份。 | 详见公司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 4日和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
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
2022年7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0.36万份进行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85元/股调整为18.66元/股,二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82元/股调整为54.63元/股。 |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元)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吕振亚 | 董事 | 322,000 | / | / | / | 18.66 | 225,400 | 23.15 |
秦建 | 董事 | 315,000 | / | / | / | 18.66 | 220,500 | 23.15 |
沈志勇 | 董事 | 308,000 | / | / | / | 18.66 | 215,600 | 23.15 |
沈志勇 | 董事 | 420,000 | / | / | / | 54.63 | 420,000 | 23.15 |
张羿 | 董事 | 308,000 | / | / | / | 18.66 | 215,600 | 23.15 |
合计 | / | 1,673,000 | / | / | / | / | 1,297,100 | / |
注1: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中的128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和/或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注销该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已注销。
注2: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85元/股调整为18.66元/股,二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82元/股调整为54.63元/股。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为中心的考核制度,从经营管理等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通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公司发展相挂钩,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将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结合公司运行状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对子公司的运营、资产及财务、研发、销售等管理控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能力。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业务决策战略规划等重要事项均需向公司报备,受公司监管。在人员任免方面有权干预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在业务流程方面,子公司重大决策需公司管理层批复,以加强对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子公司经营水平。在财务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方面,通过OA系统、ERP系统等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费用支出实时进行监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本公司委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与公司自我评价意见相一致。报告全文将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开展了治理专项自查活动,对公司治理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对照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文件,多个方面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发现部分内部制度文件存在因未及时修订而导致丧失适用性等现象,对此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与完善,并已将重新编制的制度文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未发现公司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外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1,308.0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披露的《2022年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披露的《2022年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披露的《2022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遂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企业名录中的土壤(危废)排放企业,控股孙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企业名录中的大气污染排放企业。
(1)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涉及的危废为废机油、可清洗回用的废弃包装容器、含油废物、废防冻液及含防冻液废水、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等。
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废气源主要是润滑油调和工段以及灌装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15米高空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限值依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非甲烷总烃(60mg/m?),无超标排放现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排放标准和南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35mg/l。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
①水污染物方面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排放情况 |
1个 | 有规律间断排放 | PH值 | 8.2 | 6-9 | 达标 |
氨氮 | 32.6 | 35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316 | 500 | 达标 | ||
总磷 | 5.6 | 8 | 达标 | ||
悬浮物 | 59 | 400 | 达标 | ||
动植物油类 | / | 100 | 达标 | ||
石油类 | 0.92 | 20 | 达标 |
②大气污染物方面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浓度限值(mg/ m?) | 排放情况 |
2 | 15米高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最大4.64 | 60 | 达标 |
固体废物方面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可清洗回用的废弃包装容器、含油废物、废防冻液及含防冻液废水、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弃化学品、废添加剂包装物等。其中,废机油处理84.4吨,可清洗回用的废弃包装容器处理10,081只,含油废物处理51.3吨,废防冻液及含防冻液废水54.3吨,废活性炭2.1吨,实验废液9.4吨,废弃化学品7.2吨,废添加剂包装物4.8吨,均委托第三方有环保资质的单位处理。
(2)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涉及的危废为废滤袋、化验室废液、车间清洁废液、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拖把、废包装容器、废导热油、污泥化验室废物等。
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废气源主要是防冻液、车窗清洗液、制动液调配工段及灌装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甲醇,以及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18米高空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80mg/m?)、颗粒物(20mg/m?)、甲醇(60mg/m?),无超标排放现象。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25mg/L。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
①水污染物方面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排放情况 |
1个 | 间断排放 | pH | 7.3-7.8 | 6-9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 | 70 | 500 | 达标 | ||
生化需氧量 | 19.4 | 300 | 达标 | ||
悬浮物 | 20 | 400 | 达标 | ||
氨氮 | 0.235 | 25 | 达标 |
动植物油 | 0.34 | 100 | 达标 |
②大气污染物方面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浓度限值(mg/ m?) | 排放情况 |
1 | 18米高排气筒 | 颗粒物 | 2.1 | 20 | 达标 |
1 | 18米高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2.84 | 80 | 达标 |
1 | 18米高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59.5 | 80 | 达标 |
甲醇 | 12 | 60 |
③固体废物方面
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滤袋、化验室废液、车间清洁废液、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拖把、废包装容器、废导热油、污泥化验室废物、酯化冷凝液、废空桶等。其中,废滤袋
0.936吨、化验室废液30.95吨、车间清洁废液32.354吨、废活性炭4.406吨、废拖把0.039吨、废包装容器20.038吨、废弃包装物3.331吨、化验室废物0.486吨、废空桶1438个,均委托第三方有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
(3)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涉及危废为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活性炭、废油桶等。
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混合配料、预混废气、喷雾干燥废气、焙烧烟气、窑炉加料、收料废气、气流粉碎、过筛除铁、真空包装废气、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2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雾干燥、烧结废气中颗粒物(30mg/m?)、SO
(200mg/m?)、NOX(300mg/m?)执行《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的通知》(川环函〔2019〕1002号)中相关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他颗粒物(120mg/m?)和HCl(100mg/m?)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遂宁金桥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无超标排放现象。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限值。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
①水污染物方面
排放口数量 | 点位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排放情况 |
2个 | 1#废水排口 | 间断排放 | pH | 7.9 | 6.5~9.5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 | 56 | ≤400 | 达标 | |||
生化需氧量 | 14.7 | ≤200 | 达标 | |||
悬浮物 | 15 | ≤280 | 达标 | |||
氨氮 | 1.92 | ≤30 | 达标 | |||
动植物油 | 0.15 | / | 达标 | |||
总磷 | 0.29 | ≤4 | 达标 | |||
2#废水排口 | 间断排放 | pH | 7.40 | 6.5~9.5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182 | ≤400 | 达标 | |||
生化需氧量 | 75 | ≤200 | 达标 | |||
悬浮物 | 26 | ≤280 | 达标 | |||
氨氮 | 25 | ≤30 | 达标 | |||
动植物油 | 0.73 | / | 达标 |
总磷 | 2.05 | ≤4 | 达标 |
②大气污染物方面
排放口数量 | 点位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浓度限值(mg/ m?) | 排放情况 |
6 | 1#水幕除尘排放口 | 28米高排气筒 | 颗粒物 | 小于20 | 120 | 达标 |
2#喷雾干燥排放口 | 颗粒物 | 5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ND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57 | 300 | 达标 | |||
3#喷雾干燥排放口 | 颗粒物 | 10.4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ND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51 | 300 | 达标 | |||
4#窑炉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2.5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ND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8 | 300 | 达标 | |||
5#窑炉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3.5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ND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3 | 300 | 达标 | |||
6#实验室废气排放口 | 硫酸雾 | ND | 45mg/Nm3 | 达标 | ||
挥发性有机物 | 5.6 | 60mg/Nm3 | 达标 | |||
硝酸雾 | ND | / | 达标 | |||
氯化氢 | ND | 100mg/Nm3 | 达标 |
③ 固体废物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为废包装袋、粉尘、废铁渣和烧结程中损耗的废烧钵、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活性炭、废油桶。其中,废包装袋的产生量约30t/a,废铁渣产生量约为5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0kg/d,废烧钵1t/a,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统一处理。实验室废液产生量约为2.74t/a,实验室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0.14t/a,项目废油桶产生量约
0.3t/a,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86t/a,为危险废物,均委托第三方有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一览表
序号 | 固体废物 | 产生量(t/a) | 固废性质 | 废物代码 | 处置方式 |
1 | 废包装袋 | 30 | 一般固废 | / | 外售 |
2 | 废铁渣 | 5 | 一般固废 | / | 外售 |
3 | 废烧钵 | 1 | 一般固废 | / | 厂家回收 |
4 | 生活垃圾 | 109.5 | / | / | 由环卫部门清运 |
5 | 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 | 0.86 | 危险废物 | 900-249-08 | 用于烘干设备润滑 |
6 | 实验室废液 | 0.74 | 危险废物 | 900-047-49 |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7 | 实验室废活性炭 | 0.14 | 危险废物 | 900-047-49 |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8 | 废油桶 | 0.3 | 危险废物 | 900-041-49 |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面,公司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公司通过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对其设施进度进行跟踪,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方面,公司采取了三方面措施加强管理。首先,公司将“严禁未经许可停用环保设施”作为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禁止项,明确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红线。其次,不断强化环保设施运行过程管理,确定了重点环保设施名单及重点环保工艺参数,结合装置运行平稳率对污染排放实施前置管理,提升环保设施的运行稳定性与处理效率,最后通过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项目建设符合“环保三同时”程序,其环境批复文件号为:宁开委环表复字【2014】27号。在建设项目“三同时”方面,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对新建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将评价文件中的环保措施落实在设计文件和工程施工中。新建项目建设投运后,公司均按期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保了建设项目生产合规。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一是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原料储存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的环境事件。二是强化环境隐患排查,结合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对环保专项检查表进行了细化完善,不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环境监测方面,一是按照法规及环保部门要求,积极推进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环保监管部门联网,实现了环境监测的动态监测、实时监测。二是制定年度的环境监测计划,通过外部委托监测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余下属主要子公司均不属于环保部门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各公司在日常管理和运营方面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注重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加强环保监督管理,以及对环保设备设施的持续改造,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了贯彻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采取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方案,环保设施完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各类法规及排放标准而设计及施工,达标排放。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管理和运营方面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注重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强各生产基地的能源管理工作,加大低碳能源的使用力度,倡导节能减排理念。近年来,公司将新建生产基地选址在水电等绿色能源丰富的地区,并通过选用节能设备降低能耗,公司的生产设备、照明设施均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同时,公司坚持“技术降本”路线,开展节能技改工作,通过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能耗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和二氧化碳排放。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4.20 | 1、南京经开区慈善公益事业捐赠2万元; 2、南京市扶贫基金会捐赠2万元; 3、泰州红十字会捐赠13万元; 4、湖南大学奖学金损赠10万元; 5、天津市滨海新区慈善协会保税区捐款乡村振兴损赠3万元; 6、江苏省工商联慈善捐赠0.2万元; 7、遂宁市慈善总会关爱教师转型基金捐款3万元; 8、蓬溪县慈善会靖辉明贫困学生捐款3万元; 9、慈善总会支出3万元: 10、天津九园工贸慈善帮扶款5万元; |
其中:资金(万元) | 44.2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积极承担与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职工权益方面,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不断健全员工薪酬福利、考核激励、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开展多种方式的培训活动为员工职业成长搭建良好平台,提高员工综合素养。
2.依法纳税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始终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3.在股东权益保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报告期内,除去定期公告,公司合计披露临时公告153个,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4.在公益事业方面,2021年起,龙蟠科技与南京市泰兴商会组织开展合作,对泰兴当地的在校特困生进行重点帮扶,以捐资助学的形式点亮贫困学子的求学之路。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石俊峰、朱香兰、董事、监事、高管 | 附注1 | 附注中所述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附注2 | 附注中所述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石俊峰、朱香兰 | 附注3 | 附注中所述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附注4 | 附注中所述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石俊峰、朱香兰 | 附注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朱香兰 | 附注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附注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石俊峰、朱香兰及董事、高管 | 附注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石俊峰、朱香兰及董事、高管 | 附注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石俊峰、朱香兰及董事、高管 | 附注1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朱香兰承诺:(1)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龙蟠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龙蟠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蟠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龙蟠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的龙蟠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龙蟠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龙蟠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龙蟠科技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3)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龙蟠科技的股份:①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市之日持有的龙蟠科技股份总额的5%。(5)本人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转让发行人股票。(6)本人所持的龙蟠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龙蟠科技,龙蟠科技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7)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①由龙蟠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②由本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龙蟠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由龙蟠科技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龙蟠科技所有;⑤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龙蟠科技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龙蟠科技或投资者的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龙蟠科技股份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1)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龙蟠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龙蟠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蟠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龙蟠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龙蟠科技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蟠科技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龙蟠科技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龙蟠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并向龙蟠科技及时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3)承诺人所持的龙蟠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龙蟠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龙蟠科技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龙蟠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龙蟠科技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4)如承诺人未能履行本承诺函中所述的各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接受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并接受中国证监会采取的相关行政监管措施。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①由龙蟠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原因;②由承诺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龙蟠科技及投资者的权益;③由龙蟠科技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④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龙蟠科技所有;⑤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龙蟠科技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承诺人依法赔偿龙蟠科技或投资者的损失。
公司监事承诺:(1)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龙蟠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龙蟠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蟠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龙蟠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龙蟠科技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蟠科技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龙蟠科技股票数量占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龙蟠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并向龙蟠科技及时申报所持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本承诺函中所述的各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接受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并接受中国证监会采取的相关行政监管措施。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①由龙蟠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原因;②由承诺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龙蟠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由龙蟠科技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④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龙蟠科技所有;⑤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龙蟠科技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承诺人依法赔偿龙蟠科技或投资者的损失。附注2: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1)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龙蟠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龙蟠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龙蟠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龙蟠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减持龙蟠科技的股份:①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②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若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将不超过本次发行时所持龙蟠科技全部股份数额的50%。若在锁定期满第二年内减持的,可以将本次发行时所持有龙蟠科技全部股份数额减持完毕。(4)上述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龙蟠科技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龙蟠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5)拟减持所持龙蟠科技股份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龙蟠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龙蟠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龙蟠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6)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①由龙蟠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②由本企业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龙蟠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由龙蟠科技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龙蟠科技所有;⑤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龙蟠科技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龙蟠科技或投资者的损失。附注3:实际控制人石俊峰、朱香兰承诺:(1)本人现在及将来均不在中国境内外以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与龙蟠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相同、相类似的业务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龙蟠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股权或相类似的权益;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龙蟠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现在及将来均不担任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本人现在及将来均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在担任龙蟠科技董事期间及辞去前述职务后六个月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龙蟠科技构成竞争或可能导致与龙蟠科技产生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龙蟠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3)如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则:①由龙蟠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②由本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龙蟠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由龙蟠科技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龙蟠科技所有;⑤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龙蟠科技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龙蟠科技或投资者的损失。(4)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对龙蟠科技持有不少于5%股份的期间内,或对龙蟠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附注4: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1)本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在中国境内外以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与龙蟠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相同、相类似的业务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龙蟠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股权
或相类似的权益;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龙蟠科技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如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则:①由龙蟠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②由本企业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最大可能保护龙蟠科技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由龙蟠科技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龙蟠科技所有;⑤本企业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龙蟠科技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龙蟠科技或投资者的损失。(3)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对龙蟠科技持有不少于5%股份的期间内,或对龙蟠科技存在重大影响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附注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朱香兰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在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时,龙蟠科技应严格按照《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各项义务,承诺人同意执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责任追究机制相关条款如下:(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2)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不参与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公司所有;(4)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当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50%归公司所有。
附注6:控股股东石俊峰承诺:(1)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龙蟠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3)若龙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人若未能履行本承诺函中所述的各项承诺时,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①由龙蟠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具体原因;②由本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龙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
附注7:公司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作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本股东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股东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如有未约定具体约束措施的,则本股东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附注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石俊峰、朱香兰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鉴于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预计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期当年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可能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附注9: 鉴于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为防范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为“承诺人”)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2)如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4)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附注10:鉴于公司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为防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填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障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为保障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和朱香兰夫妇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和2022年6月进行增资扩股,本公司在普通股权利以外赋予了少数股东在触发回购条件时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的权利,本公司承担了不能无条件避免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现金支付义务,本公司前期报告中未将该普通股的回购义务确认为金融负债,而因考虑少数股东实质上仍拥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将其全部投资款计入少数股东权益核算。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的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因承担了一项不能无条件避免的支付现金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上市公司应将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额为回购义务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同时,上市公司应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判断少数股东权益实质上是否仍存在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若相关事实表明少数股东不拥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如不享有表决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收益权等,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不应再确认少数股东权益,而应将上述负债视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以此为基础计算确认商誉金额。反之,若少数股东实质上仍拥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则上市公司应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相关金融负债,同时冲减资本公积。综上,本公司承担了不能无条件避免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现金支付义务,同时少数股东实质上仍拥有普通股相关权利和义务,故本公司对此增资事宜重新进行调整,相应调整金融负债、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 年度、2022年1-3月、2022年1-6月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①对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年末数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345,000,000.00 | 345,000,000.00 |
资本公积 | 803,543,017.10 | -227,930,649.68 | 575,612,367.42 |
少数股东权益 | 638,204,262.78 | -117,069,350.32 | 521,134,912.46 |
②对2022年度1-3月份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年末数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345,000,000.00 | 345,000,000.00 |
资本公积 | 805,604,179.25 | -227,930,649.68 | 577,673,529.57 |
少数股东权益 | 727,920,993.86 | -117,069,350.32 | 610,851,643.54 |
③对2022年度1-6月份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年末数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345,000,000.00 | 345,000,000.00 |
资本公积 | 2,899,969,944.57 | -315,366,399.28 | 2,584,603,545.29 |
少数股东权益 | 807,460,823.55 | -29,633,600.72 | 777,827,222.83 |
(2)对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2022年1-3月、2022年1-6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毕坤、陈晓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 |
保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公司向其支付的报酬分别是90.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和1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
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诚信状况不良记录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将与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22,8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28)。 |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将与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24,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 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58)。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常州锂源 | 控股子公司 | 湖北丰锂 | 80,000,000.00 | 2022/5/17 | 2022/5/27 | 2028/5/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80,00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80,000,0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901,503,025.6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077,511,844.6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157,511,844.6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4.1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189,000,000.00 | 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928,000,000.00 | 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3,250,000,000 | 0.00 | 0.00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840,000,000.00 | 30,0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其中IPO募集资金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1.8亿元),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 | 2022/1/6 | 2022/2/7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20% | 28,054.79 | 已收回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1/6 | 2022/4/6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20% | 394,520.55 | 已收回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30,000,000 | 2022/1/6 | 2022/7/6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8% | 458,202.74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40,000,000 | 2022/1/7 | 2022/3/8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9% | 203,178.08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60,000,000 | 2022/1/7 | 2022/4/7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9% | 457,150.68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1/27 | 2022/4/8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70% | 524,232.88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 | 2022/2/16 | 2022/3/22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1.30% | 12,109.59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 | 2022/2/16 | 2022/3/22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4.81% | 44,805.48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3/4 | 2022/4/6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1.93% | 174,041.10 | 已收回 | 是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3/9 | 2022/3/23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60% | 50,555.56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40,000,000 | 2022/3/11 | 2022/4/11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90% | 98,520.55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67,000,000 | 2022/4/8 | 2022/6/8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0% | 335,917.81 | 已收回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4/11 | 2022/5/11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98% | 122,465.75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4/12 | 2022/5/13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30% | 140,136.99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4/13 | 2022/5/16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27% | 205,684.93 | 已收回 | 是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69,000,000 | 2022/4/14 | 2022/5/18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25% | 211,791.67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30,000,000 | 2022/4/15 | 2022/6/15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0% | 150,410.96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40,000,000 | 2022/4/19 | 2022/5/20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45% | 117,205.48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4/28 | 2022/7/29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6880% | 464,789.04 | 已收回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45,000,000 | 2022/5/12 | 2022/7/12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93% | 220,352.05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5/16 | 2022/6/23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64% | 274,766.03 | 已收回 | 是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5/17 | 2022/6/20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3060% | 153,978.08 | 已收回 | 是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60,000,000 | 2022/5/25 | 2022/6/27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15% | 173,250.00 | 已收回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5/27 | 2022/8/26 | 自有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30% | 412,500.00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 | 2022/5/27 | 2022/6/27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0% | 25,479.45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65,000,000 | 2022/6/10 | 2022/8/10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0% | 325,890.41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30,000,000 | 2022/6/21 | 2022/9/21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5% | 230,630.14 | 已收回 | 是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60,000,000 | 2022/7/1 | 2022/8/3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15% | 173,250.00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府支行 | 银行理财 | 200,000,000 | 2022/7/5 | 2022/8/8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42% | 637,336.99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府支行 | 银行理财 | 200,000,000 | 2022/7/5 | 2022/9/6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1,208,219.18 | 已收回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78,000,000 | 2022/7/21 | 2022/8/22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80% | 191,473.97 | 已收回 | 是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7/22 | 2022/8/24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35% | 153,541.67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 | 400,000,000 | 2022/7/22 | 2022/8/23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6% | 1,229,501.37 | 已收回 | 是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7/26 | 2022/8/26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95% | 250,547.95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7/29 | 2022/8/29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95% | 250,547.95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7/29 | 2022/8/29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95% | 250,547.95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府支行 | 银行理财 | 200,000,000 | 2022/8/10 | 2022/9/15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66% | 524,712.33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75,000,000 | 2022/8/16 | 2022/11/16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00% | 567,123.29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府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8/30 | 2022/10/11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41% | 138,916.44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400,000,000 | 2022/9/1 | 2022/10/10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53% | 1,509,139.73 | 已收回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 | 78,000,000 | 2022/9/5 | 2022/12/5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88% | 560,061.37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府支行 | 银行理财 | 200,000,000 | 2022/9/8 | 2022/10/12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40% | 633,424.66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40,000,000 | 2022/9/16 | 2022/10/17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80% | 95,123.29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90,000,000 | 2022/9/16 | 2022/10/17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80% | 214,027.40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70,000,000 | 2022/9/16 | 2022/10/17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80% | 166,465.75 | 已收回 | 是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30,000,000 | 2022/9/30 | 2022/12/30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80% | 209,424.66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200,000,000 | 2022/10/12 | 2022/11/15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51% | 653,172.60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150,000,000 | 2022/10/18 | 2022/11/21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51% | 489,879.45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府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10/19 | 2022/11/22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62% | 243,998.90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10/31 | 2022/11/30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75% | 113,013.70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60,000,000 | 2022/10/31 | 2022/11/30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75% | 135,616.44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200,000,000 | 2022/11/16 | 2022/11/30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18% | 243,945.21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解放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11/21 | 2022/12/29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71% | 282,501.37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70,000,000 | 2022/11/25 | 2022/12/29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70% | 176,054.79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解放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2/12/1 | 2022/12/29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20% | 245,479.45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140,000,000 | 2022/12/2 | 2022/12/29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3.37% | 348,899.18 | 已收回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 | 2022/12/6 | 2022/12/27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60% | 74,794.52 | 已收回 | 是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 | 30,000,000 | 2022/12/7 | 2023/1/4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 | - | 未收回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 银行理财 | 70,000,000 | 2022/12/13 | 2022/12/27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到期还本付息 | 2.59% | 69,539.73 | 已收回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尚有自有资金理财3,000万元未到期,已于2023年1月4日到期赎回。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987,551 | -82,987,551 | 0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451,150 | -4,451,15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0,086,761 | -70,086,761 | 0 | 0 | 0.0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7,710,300 | -67,710,30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76,461 | -2,376,461 | 0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8,449,640 | -8,449,64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8,449,640 | -8,449,64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82,091,352 | 100.00 | 82,987,551 | 82,987,551 | 565,078,903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2,091,352 | 100.00 | 82,987,551 | 82,987,551 | 565,078,903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82,091,352 | 100.00 | 82,987,551 | 82,987,551 | 565,078,90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2,987,551股,上述新增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2,091,352股增加至565,078,903股。
2022年12月16日,上述股份6个月锁定期已届满,开始上市流通。公司82,987,55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转化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 售日期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 | 13,202,565 | 13,202,565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11,757,834 | 11,757,834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8,675,971 | 8,675,97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6,310,826 | 6,310,826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658,242 | 5,658,242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成都振兴嘉业贰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5,658,242 | 5,658,242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0 | 5,507,355 | 5,507,355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风控策略2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0 | 4,526,593 | 4,526,593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4,451,150 | 4,451,15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4,413,428 | 4,413,428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法国巴黎银行 | 0 | 2,942,285 | 2,942,285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753,677 | 2,753,677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376,461 | 2,376,46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2,376,461 | 2,376,46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周雪钦 | 0 | 2,376,461 | 2,376,461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2年12月16日 |
合计 | 0 | 82,987,551 | 82,987,551 | 0 | / | / |
注:部分发行对象以其管理的多只产品参与认购,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主体包含其管理的1支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行主体包含其管理的114支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行主体包含其管理的4支公募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行主体包含其管理的39支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行主体包含其管理的2支公募基金、2支资产管理计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行主体包含其管理的8支企业年金、1支养老金、26支职业年金和1支资产管理计划,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中第九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 | 交易终 |
证券的种类 | (或利率) | 交易数量 | 止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6月16日 | 26.51元/股 | 82,987,551 | 2022年12月16日 | 82,987,551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期初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482,091,352股,本报告期期末普通股为565,078,903股。本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为610,508.97万元,负债总额为358,982.64万元,资产负债率
58.80%。本报告期期末资产总额为1,469,067.15万元,负债总额为908,120.72万元,资产负债率
61.82%。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2,38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27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石俊峰 | 0 | 212,662,195 | 37.63 | 0 | 冻结 | 17,090,000 | 境内自然人 |
朱香兰 | 0 | 23,618,649 | 4.1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汇添富基金-中信银行理财之乐赢成长周期一年B款理财产品-汇添富中信添富牛17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3,202,565 | 13,202,565 | 2.34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8,358 | 7,870,104 | 1.39 | 0 | 未知 | 其他 | |
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振兴嘉业贰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658,242 | 5,658,242 | 1.00 | 0 | 未知 | 其他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25,221 | 5,603,453 | 0.99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75,446 | 5,388,496 | 0.95 | 0 | 未知 | 其他 | ||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风控策略2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4,526,593 | 4,526,593 | 0.80 | 0 | 未知 | 其他 | ||
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2,589,800 | 4,449,487 | 0.79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4,838 | 4,104,458 | 0.73 | 0 | 未知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石俊峰 | 212,662,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662,195 | |||||
朱香兰 | 23,618,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18,649 | |||||
汇添富基金-中信银行理财之乐赢成长周期一年B款理财产品-汇添富中信添富牛17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3,202,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2,56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70,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7,870,104 | |||||
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振兴嘉业贰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658,242 | 人民币普通股 | 5,658,242 |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603,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3,45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88,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8,496 | |||||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风控策略2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4,526,593 | 人民币普通股 | 4,526,593 | |||||
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4,449,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9,48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04,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4,45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石俊峰与朱香兰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石俊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龙蟠科技董事长 |
姓名 | 朱香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龙蟠科技董事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石俊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龙蟠科技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朱香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龙蟠科技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石俊峰,实际控制人为石俊峰与朱香兰,两人系夫妻关系。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9月28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上限10,000万元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31.58万股至263.1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至0.47。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回购最高价格28.3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3.79元/股,回购均价24.1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266,235.99元(不含交易费用)。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无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3]审字第90223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蟠科技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蟠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龙蟠科技以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及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润滑油、防冻液、制动液、车用尿素、尿素加注设备、塑料制品及磷酸铁锂等。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1所述,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07,164.30万元,较2021年度上升247.15%。营业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所以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执行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对2022年度月度之间的收入、成本、毛利率等进行分析,与去年同期收入、成本、毛利率等对比分析,判断相关指标的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3)针对集团客户和国内经销商不同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我们抽样检查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识别风险报酬转移的时间点是否与实际收入确认时点相符;检查集团客户出库单、开票通知单,国内经销商发货通知单、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4)对收入确认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年度;
(5)选取主要客户对期末应收账款和2022年度的销售额进行函证,同时对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四、其他信息
龙蟠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报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龙蟠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蟠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龙蟠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龙蟠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蟠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蟠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1 | 2,029,680,896.45 | 852,632,013.2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六、2 | 30,738,267.90 | 431,006.2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六、4 | 179,138,906.96 | 116,266,795.08 |
应收账款 | 六、5 | 2,121,005,349.80 | 857,996,553.44 |
应收款项融资 | 六、6 | 859,550,754.93 | 230,930,545.56 |
预付款项 | 六、7 | 669,792,489.02 | 247,238,511.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8 | 88,483,067.93 | 37,137,584.8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六、9 | 3,007,275,300.29 | 1,100,585,613.1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13 | 284,039,137.13 | 74,881,076.28 |
流动资产合计 | 9,269,704,170.41 | 3,518,099,699.0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17 | 119,677,118.65 | 62,721,009.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六、18 | 92,450,000.00 | 92,45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六、21 | 2,084,209,938.95 | 1,054,785,397.43 |
在建工程 | 六、22 | 1,367,223,414.09 | 538,701,118.5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86,728,679.79 | 47,397,904.19 | |
无形资产 | 六、26 | 332,193,453.26 | 261,412,229.4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六、28 | 362,598,304.21 | 390,073,409.46 |
长期待摊费用 | 六、29 | 116,220,763.64 | 18,823,389.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30 | 62,295,770.15 | 20,243,930.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31 | 597,369,853.83 | 100,381,590.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20,967,296.57 | 2,586,989,977.54 | |
资产总计 | 14,690,671,466.98 | 6,105,089,676.5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32 | 3,442,485,470.09 | 971,173,201.1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六、35 | 302,163,995.35 | 129,554,134.80 |
应付账款 | 六、36 | 1,777,797,247.99 | 697,520,440.2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六、38 | 425,739,580.12 | 60,185,635.8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39 | 59,228,527.00 | 27,521,144.37 |
应交税费 | 六、40 | 100,307,331.34 | 70,377,663.75 |
其他应付款 | 六、41 | 31,681,022.25 | 54,254,398.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六、43 | 894,275,149.47 | 261,888,912.65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44 | 58,095,278.36 | 7,390,193.44 |
流动负债合计 | 7,091,773,601.97 | 2,279,865,724.2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六、45 | 1,241,475,570.98 | 727,973,222.3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5,355,515.12 | ||
长期应付款 | 六、48 | 155,246,429.30 | 188,750,947.9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六、51 | 33,834,218.44 | 38,181,440.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六、30 | 8,521,897.19 | 10,055,108.9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六、52 | 345,000,000.00 | 345,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89,433,631.03 | 1,309,960,719.76 | |
负债合计 | 9,081,207,233.00 | 3,589,826,443.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六、53 | 565,078,903.00 | 482,091,3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六、55 | 2,585,152,258.69 | 575,612,367.42 |
减:库存股 | 六、56 | 11,997,839.18 | |
其他综合收益 | 六、57 | 156,223.77 | -33,454.13 |
专项储备 | 六、58 | 852,472.78 | 879,057.58 |
盈余公积 | 六、59 | 79,751,116.00 | 67,481,204.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60 | 1,503,647,107.55 | 868,097,792.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22,640,242.61 | 1,994,128,320.15 | |
少数股东权益 | 886,823,991.37 | 521,134,912.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09,464,233.98 | 2,515,263,232.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690,671,466.98 | 6,105,089,676.59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4,765,832.32 | 283,964,105.1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738,267.90 | 431,006.2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514,073.65 | 13,347,500.00 | |
应收账款 | 十六、1 | 309,851,281.98 | 123,270,373.97 |
应收款项融资 | 32,145,526.84 | 76,770,422.86 | |
预付款项 | 60,850,106.28 | 7,453,345.13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六、2 | 1,186,052,296.70 | 859,697,924.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6,459,492.86 | 171,223,595.6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74,575.88 | 8,308,407.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22,651,454.41 | 1,544,466,681.4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六、3 | 3,174,821,438.60 | 1,372,178,135.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3,661,795.06 | 124,741,539.39 | |
在建工程 | 1,843,515.78 | 5,393,737.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8,658,601.74 | 30,602,892.9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659,730.04 | 8,422,128.7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85,350.03 | 3,344,731.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9,929.05 | 5,229,957.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67,370,360.30 | 1,629,913,123.97 | |
资产总计 | 5,690,021,814.71 | 3,174,379,805.4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60,860,111.10 | 800,793,833.3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2,951,317.95 | 38,939,206.0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253,193.65 | 10,902,689.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9,223,052.61 | 7,278,680.51 | |
应交税费 | 5,438,584.64 | 356,140.59 | |
其他应付款 | 233,369,705.41 | 115,202,135.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6,435,402.78 | 104,457,569.4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32,915.17 | 1,417,349.6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29,864,283.31 | 1,079,347,604.3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73,000,000.00 | 294,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141,713.87 | 3,557,093.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141,713.87 | 297,557,093.78 | |
负债合计 | 1,707,005,997.18 | 1,376,904,698.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65,078,903.00 | 482,091,35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00,518,657.97 | 803,543,017.10 | |
减:库存股 | 11,997,839.18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7,357.89 | 76,437.52 | |
盈余公积 | 79,751,116.00 | 67,481,204.42 | |
未分配利润 | 449,607,621.85 | 444,283,096.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83,015,817.53 | 1,797,475,107.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690,021,814.71 | 3,174,379,805.40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
林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六、61 | 14,071,642,953.77 | 4,053,505,420.73 |
其中:营业收入 | 14,071,642,953.77 | 4,053,505,420.7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785,074,922.73 | 3,552,229,619.48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61 | 11,593,000,139.87 | 2,946,973,238.7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62 | 45,338,079.20 | 26,774,013.21 |
销售费用 | 六、63 | 176,859,372.62 | 172,758,847.04 |
管理费用 | 六、64 | 212,339,473.39 | 152,683,993.68 |
研发费用 | 六、65 | 615,549,020.53 | 207,952,595.36 |
财务费用 | 六、66 | 141,988,837.12 | 45,086,931.48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840,180.16 | 48,070,604.73 | |
利息收入 | 14,955,600.41 | 3,896,966.76 | |
加:其他收益 | 六、67 | 47,451,263.53 | 22,967,947.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68 | -17,510,611.51 | 8,684,849.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956,109.61 | -278,990.9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70 | -1,085,525.03 | -672,295.8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71 | -70,361,339.31 | -23,133,774.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72 | -101,448,497.09 | -2,226,078.1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73 | 14,277,721.41 | -544,990.0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57,891,043.04 | 506,351,459.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74 | 4,495,324.92 | 3,876,058.11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75 | 1,472,129.57 | 3,769,384.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60,914,238.39 | 506,458,133.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76 | 130,941,319.96 | 73,304,181.6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9,972,918.43 | 433,153,951.6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9,972,918.43 | 433,153,951.6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2,923,904.90 | 350,839,426.9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7,049,013.53 | 82,314,524.7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9,677.90 | 4,546.8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9,677.90 | 4,546.8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9,677.90 | 4,546.8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9,677.90 | 4,546.8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30,162,596.33 | 433,158,498.4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53,113,582.80 | 350,843,973.7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7,049,013.53 | 82,314,524.7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0.7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0.7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六、4 | 785,500,935.52 | 891,275,445.18 |
减:营业成本 | 十六、4 | 537,624,229.69 | 617,027,677.90 |
税金及附加 | 12,839,445.86 | 12,262,960.91 | |
销售费用 | 98,684,144.08 | 85,425,997.86 | |
管理费用 | 62,955,893.81 | 59,619,772.27 | |
研发费用 | 32,225,589.69 | 29,322,124.15 | |
财务费用 | 47,571,849.48 | 28,773,220.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54,477,087.33 | 29,410,777.81 | |
利息收入 | 8,804,068.97 | 1,849,309.53 | |
加:其他收益 | 5,027,205.08 | 3,250,554.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六、5 | 121,930,710.44 | 51,018,678.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5,525.03 | -672,295.8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77,994.46 | -1,737,520.9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62,296.60 | -2,950,500.8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25,596.8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9,157,479.22 | 107,752,606.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6,199.53 | 548,857.73 | |
减:营业外支出 | 405,181.04 | 1,516,673.8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9,758,497.71 | 106,784,790.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40,618.09 | 1,972,997.5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2,699,115.80 | 104,811,792.8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2,699,115.80 | 104,811,792.8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2,699,115.80 | 104,811,792.8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58,640,430.64 | 2,403,114,564.3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19,258.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78 | 91,537,205.38 | 38,847,613.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57,696,894.12 | 2,441,962,178.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12,108,446.22 | 2,243,205,202.2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8,605,518.18 | 239,041,826.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2,020,970.19 | 136,287,980.7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78 | 624,106,239.00 | 231,998,267.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6,841,173.59 | 2,850,533,277.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9,144,279.47 | -408,571,099.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370,204.09 | 9,061,714.9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432,936.18 | 3,623,739.3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78 | 61,149,010.02 | 12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952,150.29 | 132,685,454.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0,049,406.49 | 512,714,049.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123,582,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819,908,027.8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78 | 68,460,000.00 | 1,94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8,509,406.49 | 1,458,144,077.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5,557,256.20 | -1,325,458,622.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75,531,120.83 | 376,5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6,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63,369,753.69 | 1,895,079,36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78 | 80,000,000.00 | 20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18,900,874.52 | 2,471,579,36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88,502,074.25 | 53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9,119,236.96 | 143,713,122.1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4,193,017.02 | 11,768,1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78 | 381,388,160.41 | 117,094,201.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29,009,471.62 | 797,807,323.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9,891,402.90 | 1,673,772,036.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50,205.00 | -140,530.8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6,240,072.23 | -60,398,216.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3,133,034.85 | 893,531,251.1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9,373,107.08 | 833,133,034.85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4,085,851.78 | 585,568,210.5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603,838.14 | 142,112,796.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0,689,689.92 | 727,681,006.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860,443.00 | 319,498,606.7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9,266,893.13 | 82,294,063.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625,589.82 | 42,601,710.5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22,435.88 | 117,691,193.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1,875,361.83 | 562,085,573.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814,328.09 | 165,595,433.3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1,944,492.71 | 51,177,708.6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600,099.70 | 799,567.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186,798.9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731,391.32 | 81,977,275.7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6,024,708.13 | 29,153,252.6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07,920,522.60 | 417,982,155.97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7,200,813.30 | 537,410,522.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1,146,044.03 | 984,545,931.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9,414,652.71 | -902,568,655.6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75,531,120.8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58,930,000.00 | 1,29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34,461,120.83 | 1,29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78,030,000.00 | 49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9,437,654.86 | 112,722,314.3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75,197.68 | 467,046.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9,842,852.54 | 610,189,361.1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4,618,268.29 | 680,810,638.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611.75 | 156,565.0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038,555.42 | -56,006,018.5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0,872,011.85 | 336,878,030.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4,910,567.27 | 280,872,011.85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2,091,352.00 | 575,612,367.42 | - | -33,454.13 | 879,057.58 | 67,481,204.42 | 868,097,792.86 | 1,994,128,320.15 | 521,134,912.46 | 2,515,263,232.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2,091,352.00 | 575,612,367.42 | - | -33,454.13 | 879,057.58 | 67,481,204.42 | 868,097,792.86 | 1,994,128,320.15 | 521,134,912.46 | 2,515,263,232.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987,551.00 | 2,009,539,891.27 | 11,997,839.18 | 189,677.90 | -26,584.80 | 12,269,911.58 | 635,549,314.69 | 2,728,511,922.46 | 365,689,078.91 | 3,094,201,001.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677.90 | 752,923,904.90 | 753,113,582.80 | 277,049,013.53 | 1,030,162,596.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987,551.00 | 2,009,539,891.27 | 11,997,839.18 | 2,080,529,603.09 | 112,833,082.40 | 2,193,362,685.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987,551.00 | 2,005,107,820.23 | 11,997,839.18 | 2,076,097,532.05 | 87,435,749.60 | 2,163,533,281.6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32,071.04 | 4,432,071.04 | 4,432,071.04 |
4.其他 | 25,397,332.80 | 25,397,332.80 | |||||||||||||
(三)利润分配 | 12,269,911.58 | -117,374,590.21 | -105,104,678.63 | -24,193,017.02 | -129,297,695.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269,911.58 | -12,269,911.5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5,104,678.63 | -105,104,678.63 | -24,193,017.02 | -129,297,695.65 | |||||||||||
4.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584.80 | -26,584.80 | -26,584.80 | ||||||||||||
1.本期提取 | 958,556.96 | 958,556.96 | 958,556.96 | ||||||||||||
2.本期使用 | 985,141.76 | 985,141.76 | 985,141.76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5,078,903.00 | 2,585,152,258.69 | 11,997,839.18 | 156,223.77 | 852,472.78 | 79,751,116.00 | 1,503,647,107.55 | 4,722,640,242.61 | 886,823,991.37 | 5,609,464,233.9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44,368,246.00 | 941,355,811.48 | 7,892,100.00 | -38,000.98 | 615,055.59 | 57,000,025.14 | 588,689,666.19 | 1,924,098,703.42 | 191,157,838.07 | 2,115,256,541.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4,368,246.00 | 941,355,811.48 | 7,892,100.00 | -38,000.98 | 615,055.59 | 57,000,025.14 | 588,689,666.19 | 1,924,098,703.42 | 191,157,838.07 | 2,115,256,541.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723,106.00 | -365,743,444.06 | -7,892,100.00 | 4,546.85 | 264,001.99 | 10,481,179.28 | 279,408,126.67 | 70,029,616.73 | 329,977,074.39 | 400,006,691.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46.85 | 350,839,426.93 | 350,843,973.78 | 82,314,524.71 | 433,158,498.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280.00 | -228,003,058.06 | -7,892,100.00 | -220,128,238.06 | 259,430,649.68 | 39,302,411.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280.00 | -228,003,058.06 | -7,892,100.00 | -220,128,238.06 | 259,430,649.68 | 39,302,411.6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481,179.28 | -71,431,300.26 | -60,950,120.98 | -11,768,100.00 | -72,718,220.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81,179.28 | -10,481,179.28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950,120.98 | -60,950,120.98 | -11,768,100.00 | -72,718,220.9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37,740,386.00 | -137,740,3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37,740,386.00 | -137,740,3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4,001.99 | 264,001.99 | 264,001.99 | ||||||||||||
1.本期提取 | 1,543,852.64 | 1,543,852.64 | 1,543,852.64 | ||||||||||||
2.本期使用 | 1,279,850.65 | 1,279,850.65 | 1,279,850.6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2,091,352.00 | 575,612,367.42 | -33,454.13 | 879,057.58 | 67,481,204.42 | 868,097,792.86 | 1,994,128,320.15 | 521,134,912.46 | 2,515,263,232.61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2,091,352.00 | 803,543,017.10 | 76,437.52 | 67,481,204.42 | 444,283,096.26 | 1,797,475,107.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2,091,352.00 | 803,543,017.10 | 76,437.52 | 67,481,204.42 | 444,283,096.26 | 1,797,475,107.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987,551.00 | 2,096,975,640.87 | 11,997,839.18 | -19,079.63 | 12,269,911.58 | 5,324,525.59 | 2,185,540,710.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2,699,115.80 | 122,699,115.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987,551.00 | 2,096,975,640.87 | 11,997,839.18 | 2,167,965,352.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987,551.00 | 2,092,543,569.83 | 11,997,839.18 | 2,163,533,281.6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32,071.04 | 4,432,071.0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269,911.58 | -117,374,590.21 | -105,104,678.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269,911.58 | -12,269,911.5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5,104,678.63 | -105,104,678.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079.63 | -19,079.63 | |||||||||
1.本期提取 | 860,203.00 | 860,203.00 | |||||||||
2.本期使用 | 879,282.63 | 879,282.6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5,078,903.00 | 2,900,518,657.97 | 11,997,839.18 | 57,357.89 | 79,751,116.00 | 449,607,621.85 | 3,983,015,817.5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44,368,246.00 | 941,355,811.48 | 7,892,100.00 | 18,352.27 | 57,000,025.14 | 410,902,603.71 | 1,745,752,938.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4,368,246.00 | 941,355,811.48 | 7,892,100.00 | 18,352.27 | 57,000,025.14 | 410,902,603.71 | 1,745,752,938.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723,106.00 | -137,812,794.38 | -7,892,100.00 | 58,085.25 | 10,481,179.28 | 33,380,492.55 | 51,722,168.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811,792.81 | 104,811,792.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280.00 | -72,408.38 | -7,892,100.00 | 7,802,411.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280.00 | -72,408.38 | -7,892,100.00 | 7,802,411.6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481,179.28 | -71,431,300.26 | -60,950,120.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81,179.28 | -10,481,179.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950,120.98 | -60,950,120.9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37,740,386.00 | -137,740,38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37,740,386.00 | -137,740,38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8,085.25 | 58,085.25 | |||||||||
1.本期提取 | 1,337,935.90 | 1,337,935.90 | |||||||||
2.本期使用 | 1,279,850.65 | 1,279,850.6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2,091,352.00 | 803,543,017.10 | 76,437.52 | 67,481,204.42 | 444,283,096.26 | 1,797,475,107.30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龙蟠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3年3月11日由石俊峰、石宝山、秦建三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公司以截止2013年11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400,447,909.12元为依据折股,折合股份15,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计人民币15,600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346号《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7年3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52,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0,000.00 元。
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720,000股,每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388,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3,7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5,668,000.00元,公司的总股本由208,000,000股变更为211,720,000股。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以211,720,000股为基数,每股由资本公积转增
0.2股,合计转增42,344,0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54,064,000.00元。公司已于2018年8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8,000股。公司总股本由254,064,000股变更为253,896,000股。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53,896,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50,779,2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4,675,200元。同时,因2018年公司业绩未达标,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62,0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4,675,200元变更为302,613,120元。以上均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3月11日,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280.00股。公司总股本由302,613,120股变更为302,595,840股。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11月6日,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8,480.00股。公司总股本由302,595,840股变更为302,427,360股。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人将持有的“龙蟠转债”转为本公司股份41,940,886股,公司总股本由302,427,360股变更为344,368,246股。2021年3月30日,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280股。公司总股本由344,368,246股变更为344,350,966股。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44,350,96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37,740,386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82,091,352.00元。
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2,987,551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82,091,352股增加至565,078,903股。
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7453848380;
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5,078,903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属于化工行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本期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8户(含2022年已注销的子公司),详见第十节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第三点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二十五)“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三的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①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
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②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①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
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以及可分割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取与交易发生日期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A.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B.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
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 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票据出票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应收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的款项 | 不计提 |
组合二 | 预计无风险的应收款项 | 不计提 |
组合三 | 除组合一、二外的应收款项。根据历史经验,相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三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5 |
1至2年 | 10 | 10 |
2至3年 | 20 | 20 |
3至4年 | 50 | 50 |
4至5年 | 50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②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Ⅰ.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Ⅲ.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
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Ⅰ.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Ⅱ.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10金融工具中描述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10金融工具中描述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10金融工具中描述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10金融工具中描述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以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结转营业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取领用时一次摊销的办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标准:①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计划需获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③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本公司将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列报为流动资产中“持有待售资产”或与划分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负债列报在流动负债中“持有待售负债”。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②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③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C.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D.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E.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 | 20.00-10.00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固定资产装修;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
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公司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权证登记使用期限 | 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起止日 |
软件 | 5年 | 经验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Ⅰ.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Ⅱ.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本公司将开发阶段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内部研发项目资本化成本。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①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②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①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损失;
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包括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部分,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①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②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 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 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 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2、具体原则
对于经销商类客户,公司以客户收货,取得客户签收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对于集团客户,根据双方的约定有两种收入确认方式:(1)收货并对账确认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2)有部分集团客户实行零库存管理制度,根据双方约定,双方每月对集团客户使用的商品数量核对及金额对账后确认销售收入。
对于OEM类客户,根据双方的约定有两种收入确认方式:(1)客户自提货物,公司根据出库单确认销售收入;(2)根据每月订单和生产计划,双方每月对完工产品数量核对及金额对账后确认销售收入。
对于网络销售的商品,公司以客户收货,支付货款,且公司承诺的的退货期满后确认收入。
对于出口销售的商品,公司委托承运人装船,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Ⅰ.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Ⅱ.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Ⅲ.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政策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租赁合同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3、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6、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的“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 | 董事会 | 见其他说明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 董事会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 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施行财政部 2021 年 12 月 30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变更外,本期公司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6%、9% |
消费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润滑油数量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原料基础油数量为基础计算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消费税 | 1.52元/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15 |
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南京微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 20 |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 |
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已注销) | 25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 25 |
江苏龙蟠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15 |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锂源(深圳)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25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LOPAL TECH.SINGAPORE PTE.LTD. | 按新加坡当地税法规定的税率 |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原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25 |
龙蟠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 | 25 |
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559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1839,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891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2001728,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孙公司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2000357,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 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的子公司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0483,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
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孙公司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16020,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孙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11701,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坐落于四川省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享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度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9]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 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文件规定,公司享受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97,795.60 | 268,325.57 |
银行存款 | 1,516,704,461.27 | 805,960,434.80 |
其他货币资金 | 512,678,639.58 | 46,403,252.91 |
合计 | 2,029,680,896.45 | 852,632,013.2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171,189.24 | 1,482,083.6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保证金 | 75,002,083.33 | 1,600,533.33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409,704,875.39 | 11,910,000.00 |
其他保证金 | 15,600,830.65 | 5,988,445.10 |
合计 | 500,307,789.37 | 19,498,978.43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738,267.90 | 431,006.25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30,738,267.90 | 431,006.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7,663,850.40 | 100,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2,079,006.91 | 17,122,942.19 |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603,950.35 | 856,147.11 |
合计 | 179,138,906.96 | 116,266,795.0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7,663,850.4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67,663,850.4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9,742,857.31 | 100 | 603,950.35 | 0.34 | 179,138,906.96 | 117,122,942.19 | 100 | 856,147.11 | 5 | 116,266,795.08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7,663,850.40 | 93.28 | 168,404,203.04 | 100,000,000.00 | 85.38 | 100,00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079,006.91 | 6.72 | 603,950.35 | 5.00 | 10,734,703.92 | 17,122,942.19 | 14.62 | 856,147.11 | 5.00 | 16,266,795.08 |
合计 | 179,742,857.31 | / | 603,950.35 | / | 179,138,906.96 | 117,122,942.19 | / | 856,147.11 | / | 116,266,795.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079,006.91 | 603,950.35 | 5.00 |
合计 | 12,079,006.91 | 603,950.35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票据 | 856,147.11 | -252,196.76 | 603,950.35 | ||
合计 | 856,147.11 | -252,196.76 | 603,950.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24,267,222.96 |
1年以内小计 | 2,224,267,222.96 |
1至2年 | 9,473,738.97 |
2至3年 | 948,547.7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099,326.89 |
4至5年 | 900,247.58 |
5年以上 | 2,865,910.70 |
合计 | 2,242,554,994.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317,403.87 | 0.46 | 9,390,141.11 | 91.01 | 927,262.76 | 6,680,486.39 | 0.73 | 5,779,358.71 | 86.51 | 901,127.6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2,237,591.00 | 99.54 | 112,159,503.96 | 5.02 | 2,120,078,087.04 | 904,390,407.15 | 99.27 | 47,294,981.39 | 5.23 | 857,095,425.76 |
其中: | ||||||||||
组合三 | 2,232,237,591.00 | 99.54 | 112,159,503.96 | 5.02 | 2,120,078,087.04 | 904,390,407.15 | 99.27 | 47,294,981.39 | 5.23 | 857,095,425.76 |
合计 | 2,242,554,994.87 | / | 121,549,645.07 | / | 2,121,005,349.80 | 911,070,893.54 | / | 53,074,340.10 | / | 857,996,553.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 2,021,596.54 | 2,021,596.5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 1,854,525.52 | 927,262.76 | 5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 1,288,159.74 | 1,288,159.7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096,603.66 | 1,096,603.66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远成快运(上海)有限公司 | 1,044,908.00 | 1,044,908.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891,319.54 | 891,319.5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 435,498.37 | 435,498.37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 | 404,481.24 | 404,481.2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滨州润通商贸有限公司 | 304,690.67 | 304,690.67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浙江青年乘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217,877.52 | 217,877.52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201,438.02 | 201,438.02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125,328.45 | 125,328.45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湖北大冶汉龙汽车有限公司 | 116,113.20 | 116,113.2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 | 81,000.00 | 81,00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江苏金坛大迈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51,354.13 | 51,354.13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6,242.38 | 46,242.38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济南青年汽车有限公司 | 43,534.00 | 43,534.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泰安青年汽车有限公司 | 33,950.00 | 33,95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 32,931.84 | 32,931.8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 | 14,380.00 | 14,38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6,539.91 | 6,539.91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浙江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 | 2,582.14 | 2,582.1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 2,349.00 | 2,349.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0,317,403.87 | 9,390,141.11 | 91.0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三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232,237,591.00 | 112,159,503.96 | 5.02 |
合计 | 2,232,237,591.00 | 112,159,503.96 | 5.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779,358.71 | 3,610,782.40 | 9,390,141.11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7,294,981.39 | 64,887,044.03 | 22,521.46 | 112,159,503.96 | ||
合计 | 53,074,340.10 | 68,497,826.43 | 22,521.46 | 121,549,645.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2,521.4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81,827,088.44 | 34.86 | 39,091,354.42 |
第二名 | 468,396,389.27 | 20.89 | 23,419,819.46 |
第三名 | 186,955,572.82 | 8.34 | 9,347,778.64 |
第四名 | 145,561,055.04 | 6.49 | 7,278,052.75 |
第五名 | 139,172,775.90 | 6.21 | 6,958,638.80 |
合计 | 1,721,912,881.47 | 76.78 | 86,095,644.07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59,550,754.93 | 230,930,545.56 |
合计 | 859,550,754.93 | 230,930,545.5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种类
种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803,262,140.75 | |
合计 | 13,803,262,140.75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69,035,621.59 | 99.89 | 246,478,554.43 | 99.69 |
1至2年 | 465,708.48 | 0.07 | 325,633.18 | 0.13 |
2至3年 | 57,942.49 | 0.01 | 238,521.70 | 0.10 |
3年以上 | 233,216.46 | 0.03 | 195,801.87 | 0.08 |
合计 | 669,792,489.02 | 100.00 | 247,238,511.1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苏春实能源有限公司 | 221,790,000.00 | 33.11 |
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 94,631,582.62 | 14.13 |
成都鑫锂科技有限公司 | 70,200,000.00 | 10.48 |
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 | 66,067,976.06 | 9.86 |
河北惠锂供应链有限公司 | 55,807,845.60 | 8.33 |
合计 | 508,497,404.28 | 75.9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8,483,067.93 | 37,137,584.81 |
合计 | 88,483,067.93 | 37,137,584.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1,762,417.70 |
1年以内小计 | 61,762,417.70 |
1至2年 | 12,576,311.52 |
2至3年 | 825,892.9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442,382.92 |
4至5年 | 185,555.85 |
5年以上 | 15,043,810.68 |
合计 | 92,836,371.6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75,419,640.07 | 19,967,521.53 |
征地预存款 | 14,592,407.00 | 14,592,407.00 |
备用金及其他 | 2,824,324.56 | 4,814,230.49 |
合计 | 92,836,371.63 | 39,374,159.0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236,574.21 | 2,236,574.21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236,574.21 | 2,236,574.2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15,709.64 | 2,115,709.6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019.85 | 1,019.85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353,303.70 | 4,353,303.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236,574.21 | 2,115,709.64 | 1,019.85 | 4,353,303.70 | ||
合计 | 2,236,574.21 | 2,115,709.64 | 1,019.85 | 4,353,303.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固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5,000,000.00 | 1年以内 | 37.70 |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保证金及押金 | 18,052,407.00 | 1年以内、5年以上 | 19.45 |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4,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5.08 | 1,200,000.00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7,500,000.00 | 1年以内 | 8.08 | 375,000.00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4,844,089.67 | 1年以内 | 5.22 | 242,204.48 |
合计 | / | 79,396,496.67 | / | 85.53 | 1,817,204.4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22,946,217.46 | 24,078,947.56 | 998,867,269.90 | 726,371,959.16 | 1,551,197.28 | 724,820,761.88 |
在产品 | 37,802,820.66 | 418,298.71 | 37,384,521.95 | 50,517,243.47 | 60,030.80 | 50,457,212.67 |
库存商品 | 852,839,476.98 | 27,951,793.02 | 824,887,683.96 | 129,166,236.34 | 2,378,143.66 | 126,788,092.6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640,315,618.82 | 7,612,015.69 | 632,703,603.13 | 199,460,460.33 | 940,914.39 | 198,519,545.94 |
委托加工物资 | 527,943,306.95 | 14,511,085.60 | 513,432,221.35 | |||
合计 | 3,081,847,440.87 | 74,572,140.58 | 3,007,275,300.29 | 1,105,515,899.30 | 4,930,286.13 | 1,100,585,613.1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51,197.28 | 23,329,003.52 | 801,253.24 | 24,078,947.56 | ||
在产品 | 60,030.80 | 386,999.15 | 28,731.24 | 418,298.71 | ||
库存商品 | 2,378,143.66 | 26,728,064.40 | 1,154,415.04 | 27,951,793.0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940,914.39 | 7,612,015.69 | 940,914.39 | 7,612,015.69 | ||
委托加工物资 | 14,511,085.60 | 14,511,085.60 | ||||
合计 | 4,930,286.13 | 72,567,168.36 | 2,925,313.91 | 74,572,140.5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摊费用 | 2,990,325.44 | 3,025,952.96 |
待抵扣增值税 | 264,860,698.28 | 63,198,814.7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818,100.04 | 8,278,950.04 |
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费 | 377,358.50 | 377,358.50 |
待处理财产损益 | 8,992,654.87 | |
合计 | 284,039,137.13 | 74,881,076.28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四川盈达 | 22,798,023.99 | - | -967,313.04 | 21,830,710.95 |
湖北丰锂
湖北丰锂 | 39,922,985.05 | 40,000,000.00 | 17,923,422.65 | 97,846,407.70 | |||||||
小计 | 62,721,009.04 | 40,000,000.00 | 16,956,109.61 | 119,677,118.65 | |||||||
合计 | 62,721,009.04 | 40,000,000.00 | 16,956,109.61 | 119,677,118.65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黄冈林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450,000.00 | 12,450,000.00 |
合计 | 92,450,000.00 | 92,45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84,209,938.95 | 1,054,785,397.4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084,209,938.95 | 1,054,785,397.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工具 | 其他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0,701,416.34 | 848,653,310.50 | 16,906,994.76 | 24,016,544.48 | 83,867,567.33 | 34,265,043.13 | 1,458,410,876.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946,352.39 | 1,102,952,502.02 | 4,493,861.07 | 11,072,330.83 | 54,679,332.98 | 19,558,337.30 | 1,245,702,716.59 |
(1)购置 | 12,279,136.12 | 347,548,626.21 | 3,507,876.43 | 7,064,587.43 | 35,000,073.47 | 4,986,474.14 | 410,386,773.80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667,216.27 | 755,403,875.81 | 657,420.36 | 3,831,697.24 | 19,679,259.51 | 14,571,863.16 | 834,811,332.35 |
(3)企业合并增加 | 328,564.28 | 176,046.16 | 504,610.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880,043.49 | 1,423,441.03 | 785,526.84 | 5,550,846.59 | 31,818.18 | 29,671,676.13 | |
(1)处置或报废 | 21,880,043.49 | 1,423,441.03 | 785,526.84 | 5,550,846.59 | 31,818.18 | 29,671,676.13 | |
4.期末余额 | 503,647,768.73 | 1,929,725,769.03 | 19,977,414.80 | 34,303,348.47 | 132,996,053.72 | 53,791,562.25 | 2,674,441,917.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1,525,623.23 | 209,503,760.53 | 8,978,435.33 | 14,194,878.48 | 41,969,985.55 | 17,452,795.99 | 403,625,479.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731,047.39 | 134,338,045.20 | 2,444,316.41 | 3,547,152.34 | 16,454,343.23 | 7,149,491.77 | 195,664,396.34 |
(1)计提 | 31,731,047.39 | 134,338,045.20 | 2,407,900.53 | 3,531,354.56 | 16,454,343.23 | 7,149,491.77 | 195,612,182.68 |
(2)企业合并增加 | 36,415.88 | 15,797.78 | 52,213.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32,049.42 | 1,365,853.39 | 609,857.64 | 1,829,199.12 | 20,937.83 | 9,057,897.40 | |
(1)处置或报废 | 5,232,049.42 | 1,365,853.39 | 609,857.64 | 1,829,199.12 | 20,937.83 | 9,057,897.40 | |
4.期末余额 | 143,256,670.62 | 338,609,756.31 | 10,056,898.35 | 17,132,173.18 | 56,595,129.66 | 24,581,349.93 | 590,231,978.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391,098.11 | 1,591,116,012.72 | 9,920,516.45 | 17,171,175.29 | 76,400,924.06 | 29,210,212.32 | 2,084,209,938.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9,175,793.11 | 639,149,549.97 | 7,928,559.43 | 9,821,666.00 | 41,897,581.78 | 16,812,247.14 | 1,054,785,397.4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溧水综合楼和2#号车间等 | 80,506,259.10 | 产权证办理过程中 |
合计 | 80,506,259.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67,223,414.09 | 538,701,118.5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67,223,414.09 | 538,701,118.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东锂源基建项目 | 542,428,545.38 | 542,428,545.38 | 1,581,144.01 | 1,581,144.01 | ||
湖北锂源LFP基建项目 | 348,711,570.60 | 348,711,570.60 | ||||
张家港生产基地项目 | 201,247,320.74 | 201,247,320.74 | 6,630,432.86 | 6,630,432.86 | ||
迪克化学生产基地项目 | 150,194,250.28 | 150,194,250.28 | 39,627,811.95 | 39,627,811.95 | ||
设备安装 | 46,857,552.45 | 46,857,552.45 | 3,612,955.44 | 3,612,955.44 | ||
湖北绿瓜项目 | 23,393,232.28 | 23,393,232.28 | 578,204.40 | 578,204.40 | ||
四川锂源二期产线工程 | 20,461,719.87 | 20,461,719.87 | 257,877.16 | 257,877.16 |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15,134,944.60 | 15,134,944.60 | ||||
湖北绿瓜厂区改造工程 | 4,900,917.49 | 4,900,917.49 | ||||
其他软件 | 2,314,205.18 | 2,314,205.18 | 709,542.45 | 709,542.45 | ||
其他项目 | 3,173,369.76 | 3,173,369.76 | 4,907,091.91 | 4,907,091.91 | ||
湖北绿瓜弱电项目 | 1,965,654.57 | 1,965,654.57 | - | - | ||
四川锂源一期产线工程 | - | - | 245,716,493.25 | 245,716,493.25 | ||
LFP一期提产 | 1,027,522.93 | 1,027,522.93 | 1,027,522.93 | 1,027,522.93 | ||
溧水厂区改造 | 1,001,387.15 | 1,001,387.15 | 15,704,153.83 | 15,704,153.83 | ||
厂区改造 | 128,318.58 | 128,318.58 | 924,558.72 | 924,558.72 | ||
溧水可兰素60万吨扩能改造项目 | 18,590,824.46 | 18,590,824.46 | ||||
新检测中心项目 | 18,152,102.75 | 18,152,102.75 | ||||
污水改造项目 | 9,655,813.83 | 9,655,813.83 | ||||
溧水园区6#厂房项目 | 8,750,003.62 | 8,750,003.62 | ||||
精工数字化工厂项目 | 1,247,765.40 | 1,247,765.40 | ||||
精工三层共挤项目 | 12,313,997.75 | 12,313,997.75 | ||||
精工70MPA车用IV型储氢气瓶技术 | 3,758,196.21 | 3,758,196.21 | ||||
LFP二期 | 134,743,551.79 | 134,743,551.79 | ||||
尚易M项目 | 1,266,942.18 | 1,266,942.18 | ||||
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4,282,902.23 | 4,282,902.23 | 8,944,131.68 | 8,944,131.68 | ||
合计 | 1,367,223,414.09 | 1,367,223,414.09 | 538,701,118.58 | 538,701,118.5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四川锂源一期产线工程
四川锂源一期产线工程 | 25,400万元 | 245,716,493.25 | 6,380,883.59 | 250,930,297.17 | 1,167,079.67 | 99.25 | 已完工 | 3,933,555.55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四川锂源二期产线工程 | 3,5000万元 | 257,877.16 | 312,064,085.67 | 291,860,242.96 | 20,461,719.87 | 89.23 | 未完工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山东锂源生产基地项目 | 80,000万元 | 1,581,144.01 | 603,947,052.67 | 63,099,651.30 | 542,428,545.38 | 75.69 | 未完工 | 465,750.00 | 465,750.00 | 0.08 | 自筹资金 | |
张家港生产基地项目 | 89,075万元 | 6,630,432.86 | 194,616,887.88 | 201,247,320.74 | 33.54 | 未完工 | 自筹资金 | |||||
湖北锂源LFP基建项目 | 116,243.2万元 | 348,971,999.81 | 260,429.21 | 348,711,570.60 | 30.02 | 未完工 | 自筹资金 | |||||
LFP二期 | 20,000万元 | 134,743,551.79 | 29,359,779.94 | 164,103,331.73 | - | 82.05 | 已完工 | 自筹资金 | ||||
迪克化学生产基地项目 | 23,000万元 | 39,627,811.95 | 110,566,438.33 | 150,194,250.28 | 65.30 | 未完工 | 自筹资金 | |||||
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43,293.42万元 | 8,944,131.68 | 14,858,087.29 | 19,478,132.27 | 41,184.47 | 4,282,902.23 | 35.33 | 未完工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合计 | 432011.62万元 | 437,501,442.70 | 1,620,765,215.18 | 789,732,084.64 | 1,208,264.14 | 1,267,326,309.10 | / | / | 4,399,305.55 | 465,750.0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968,251.56 | 68,968,251.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9,474,840.97 | 299,474,840.97 |
(1)租赁 | 299,474,840.97 | 299,474,840.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337,214.07 | 51,337,214.07 |
(1)结束租赁 | 51,337,214.07 | 51,337,214.07 |
4.期末余额 | 317,105,878.46 | 317,105,878.4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570,347.37 | 21,570,347.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696,477.12 | 48,696,477.12 |
(1)计提 | 48,696,477.12 | 48,696,477.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889,625.82 | 39,889,625.82 |
(1)处置 | ||
(2)结束租赁 | 39,889,625.82 | 39,889,625.82 |
4.期末余额 | 30,377,198.67 | 30,377,198.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6,728,679.79 | 286,728,679.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397,904.19 | 47,397,904.1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5,787,999.09 | 24,539,164.11 | 28,439,534.36 | 298,766,697.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306,611.39 | 11,123,464.09 | 114,711.72 | 90,544,787.20 |
(1)购置
(1)购置 | 79,306,611.39 | 11,123,464.09 | 114,711.72 | 90,544,787.2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00,099.70 | 9,600,099.70 | ||||
(1)处置 | 9,600,099.70 | 9,600,099.70 | ||||
4.期末余额 | 315,494,510.78 | 35,662,628.20 | 28,554,246.08 | 379,711,385.0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299,513.00 | 11,951,670.77 | 1,103,284.36 | 37,354,468.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73,992.17 | 4,597,613.92 | 1,517,454.46 | 11,689,060.55 | ||
(1)计提 | 5,573,992.17 | 4,597,613.92 | 1,517,454.46 | 11,689,060.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5,596.88 | 1,525,596.88 | ||||
(1)处置 | 1,525,596.88 | 1,525,596.88 | ||||
4.期末余额 | 28,347,908.29 | 16,549,284.69 | 2,620,738.82 | 47,517,931.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7,146,602.49 | 19,113,343.51 | 25,933,507.26 | 332,193,453.2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1,488,486.09 | 12,587,493.34 | 27,336,250.00 | 261,412,229.4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合 | 233,232.28 | - | 233,232.28 | |||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的生产主体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资产组 | 206,726,518.68 | - | 206,726,518.68 | |||
磷酸铁锂业务资产组或资产组合 | 183,346,890.78 | - | 183,346,890.78 | |||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合 | 1,406,223.48 | 1,406,223.48 | ||||
合计 | 390,306,641.74 | 1,406,223.48 | 391,712,865.2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合 | 233,232.28 | 233,232.28 | ||||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的生产主体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资产组 | 28,881,328.73 | 28,881,328.73 | ||||
合计 | 233,232.28 | 28,881,328.73 | 29,114,561.0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7月,公司收购精工新材料100%股权,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精工新材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33,232.28元,计入商誉。2018年7月,公司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瑞利丰新能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06,726,518.68元,计入商誉。2021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两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83,346,890.78元,计入商誉。
2022年11月,公司收购宜丰时代70%的股权,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宜丰时代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406,223.48元,计入商誉。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
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与商誉相关的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将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的生产主体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两个控股企业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及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宜丰时代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除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外,假设评估对象预测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投资活动,企业产品生产能力或服务能力以资产负债表日状况进行估算;根据预测年度收入增长率、稳定年份收入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税前折现率等参数测算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全部商誉账面价值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比较,是否发现减值迹象。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7月,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将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的生产主体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期末对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分析。 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和[2023]评字第90054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 65,900.00 万元,包含全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73,137.16 万元,商誉减值7,237.16万元,归属于龙蟠科技商誉减值为2,888.13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物料摊销 | 70,659,504.81 | 11,270,082.38 | 59,389,422.43 | ||
营销策划费 | 849,056.59 | 58,047,692.24 | 32,304,622.17 | 137,567.71 | 26,454,558.95 |
厂区及设备改造 | 2,895,678.27 | 15,332,391.18 | 1,606,017.30 | 16,622,052.15 | |
装修费 | 6,980,632.39 | 17,272,494.57 | 16,140,191.90 | 8,112,935.06 | |
加注设备 | 3,755,781.58 | 1,364,896.40 | 1,604,588.64 | 3,516,089.34 | |
其他 | 1,725,212.92 | 3,506,999.32 | 3,977,623.83 | 1,254,588.41 | |
方正字库软件 | 359,950.69 | 59,169.96 | 300,780.73 | ||
软件服务费 | 59,538.85 | 341,067.79 | 170,349.68 | 230,256.96 | |
车间固化工程 | 147,607.99 | 26,437.32 | 121,170.67 | ||
帆软报表实施 | 140,792.50 | 41,207.52 | 99,584.98 | ||
8号综合楼石雕 | 88,389.98 | 11,165.04 | 77,224.94 | ||
龙蟠科技大学E-learning云学堂产品服务 | 90,636.74 | 19,811.32 | 68,349.04 | 42,099.02 | |
顾问费 | 1,599,056.53 | 1,599,056.53 | |||
灌装线改造项目 | 131,054.04 | 131,054.04 | |||
合计 | 18,823,389.07 | 166,544,857.63 | 69,009,915.35 | 137,567.71 | 116,220,763.6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1,079,039.70 | 31,640,737.64 | 60,697,897.55 | 10,186,681.8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852,573.27 | 727,885.99 | 1,914,324.64 | 294,530.62 |
可抵扣亏损 | 122,978,366.15 | 26,172,469.29 | 29,571,137.79 | 7,352,037.78 |
预提费用 | 5,908,280.40 | 886,242.06 | 13,722,239.47 | 2,058,335.92 |
递延收益 | 2,342,375.27 | 351,356.29 | 1,000,000.00 | 1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7,820.87 | 263,673.13 | 672,295.87 | 100,844.38 |
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 | 15,022,705.00 | 2,253,405.75 | 405,998.28 | 101,499.57 |
合计 | 353,941,160.65 | 62,295,770.15 | 107,983,893.59 | 20,243,930.1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6,530,675.47 | 8,479,601.32 | 67,034,059.40 | 10,055,108.91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81,972.47 | 42,295.87 | ||
合计 | 56,812,647.93 | 8,521,897.19 | 67,034,059.40 | 10,055,108.9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597,369,853.83 | 597,369,853.83 | 100,381,590.24 | 100,381,590.24 | ||
合计 | 597,369,853.83 | 597,369,853.83 | 100,381,590.24 | 100,381,590.24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质押+保证借款 | 814,285,714.29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028,000,000.00 | 5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598,000,000.00 | 470,225,000.00 |
应付利息 | 2,199,755.80 | 948,201.19 |
合计 | 3,442,485,470.09 | 971,173,201.1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是指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02,163,995.35 | 129,554,134.80 |
合计 | 302,163,995.35 | 129,554,134.8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费用款 | 1,195,940,282.57 | 491,824,697.70 |
应付基建设备款 | 581,856,965.42 | 205,695,742.52 |
合计 | 1,777,797,247.99 | 697,520,440.2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425,739,580.12 | 60,185,635.80 |
合计 | 425,739,580.12 | 60,185,635.8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167,394.37 | 381,668,440.56 | 349,607,307.93 | 59,228,527.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3,750.00 | 30,889,630.58 | 31,243,380.58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521,144.37 | 412,558,071.14 | 380,850,688.51 | 59,228,527.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173,844.36 | 334,281,255.39 | 302,622,419.02 | 57,832,680.73 |
二、职工福利费 | 15,949,229.73 | 15,693,787.29 | 255,442.44 | |
三、社会保险费 | 9,931.60 | 17,640,239.32 | 17,650,170.9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010,510.88 | 15,010,510.88 | ||
工伤保险费 | 9,931.60 | 1,467,509.42 | 1,477,441.02 | |
生育保险费 | 1,162,219.02 | 1,162,219.02 | ||
四、住房公积金 | 207,046.00 | 11,742,356.00 | 11,584,830.00 | 364,57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76,572.41 | 2,055,360.12 | 2,056,100.70 | 775,831.8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7,167,394.37 | 381,668,440.56 | 349,607,307.93 | 59,228,527.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9,600.00 | 29,878,747.83 | 30,218,347.83 | |
2、失业保险费 | 14,150.00 | 1,010,882.75 | 1,025,032.7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53,750.00 | 30,889,630.58 | 31,243,380.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616,320.06 | 7,848,838.23 |
消费税 | 830,975.46 | 618,802.89 |
企业所得税 | 82,509,215.78 | 59,116,805.21 |
个人所得税 | 2,518,993.40 | 273,823.0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2,704.05 | 624,286.73 |
教育费附加 | 400,665.71 | 446,369.38 |
房产税 | 644,148.99 | 486,099.98 |
土地使用税 | 392,929.26 | 343,472.73 |
印花税 | 5,761,229.35 | 589,095.31 |
环保税 | 50,149.28 | 30,070.22 |
合计 | 100,307,331.34 | 70,377,663.7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1,681,022.25 | 54,254,398.00 |
合计 | 31,681,022.25 | 54,254,398.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4,678,222.47 | 7,114,055.75 |
往来款 | 4,465,159.30 | 2,903,416.97 |
运费 | - | 11,195,515.61 |
预提费用 | 9,760,931.01 | 25,219,235.26 |
其他费用 | 2,776,709.47 | 7,822,174.41 |
合计 | 31,681,022.25 | 54,254,398.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计提的运费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96,884,255.27 | 104,457,569.4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16,286,021.23 | 113,597,625.5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1,104,872.97 | 43,833,717.68 |
合计 | 894,275,149.47 | 261,888,912.6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58,095,278.36 | 7,390,193.44 |
合计 | 58,095,278.36 | 7,390,193.4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
质押借款 | ||
质押+保证借款+抵押借款 | 308,800,270.83 | 353,865,5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95,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837,675,300.15 | 374,107,722.32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1,241,475,570.98 | 727,973,222.3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是指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笔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借款利率为借款期限对应档次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 | 205,355,515.12 | |
合计 | 205,355,515.1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55,246,429.30 | 188,750,947.98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55,246,429.30 | 188,750,947.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 | 155,246,429.30 | 188,750,947.98 |
合计 | 155,246,429.30 | 188,750,947.98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8,181,440.55 | 7,982,400.00 | 12,329,622.11 | 33,834,218.44 | 收到的政府项目补助 |
合计 | 38,181,440.55 | 7,982,400.00 | 12,329,622.11 | 33,834,218.4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给予资助 | 44,173.70 | 44,173.70 | 与资产相关 | ||||
润滑油、防冻液扩能项目 | 2,046,111.04 | 464,000.04 | 1,582,111.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UMAX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可定制化润滑油生产智能工厂项目 | 1,466,809.04 | 4,800,000.00 | 3,707,206.17 | 2,559,602.87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人才专项补助 | 5,940,000.00 | 3,000,000.00 | 2,9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两化融合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智能制造项目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研究设备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项目奖励 | 12,007,666.66 | 652,000.25 | 11,355,666.41 | 与资产相关 | |||
第二批天津市智能改造项目 | 6,733,333.27 | 800,000.04 | 5,933,333.23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255,063.52 | 98,734.35 | 156,329.17 | 与资产相关 |
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
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 | 981,012.64 | 379,746.84 | 601,265.80 | 与资产相关 | |||
工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 | 1,170,070.70 | 299,996.04 | 870,074.66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市二级节点补贴项目 | 602,400.00 | 36,240.00 | 566,16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大气资金补助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尿素项目财政扶持资金 | 3,895,833.21 | 170,000.04 | 3,725,833.17 | 与资产相关 | |||
尚易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 | 360,000.00 | 6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蓬溪县经科局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 2,580,000.00 | 237,624.72 | 2,342,375.28 | 与资产相关 | |||
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就近采购技改设备补助收入 | 385,833.40 | 46,299.96 | 339,533.44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政府补助 | 545,533.37 | 133,599.96 | 411,933.4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8,181,440.55 | 7,982,400.00 | 12,329,622.11 | 33,834,218.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0月,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财政局因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项目奖励资金16,300,000.00元;2015年12月,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因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2,500,000.00元;2016年8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司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给予资助1,100,000.00元;2016年2月,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因尚易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600,000.00元;2017年8月,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因2016年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给予专项资金650,000.00元;2017年12月,溧水经济开发区因车用尿素项目给予补助5,100,000.00元;2017年7月,南京溧水区科技局因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给予资助1,200,000.00元;2017年7月、8月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南京市溧水区组织部因公司引进高端人才给予专项补助6,000,000.00元;
2018年12月,南京市财政局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因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给予补助
1,500,000.00元;2020年2月和5月,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先后分别打入2019年第二批智能制造项目奖励各4,000,000.00元,共计8,000,000.00元;
2020年5月,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给予2019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补助800,000.00元;2020年1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防冻液扩能项目补助2,900,000.00元;2020年2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基于U-MAX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可定制化润滑油生产智能工厂项目补助3,200,000.00元;
2020年3月、5月、6月,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溧水县经济开发区财政所、溧水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先后给予南京市科技顶尖专家项目资金补助1,500,000.00元、700,000.00元、700,000.00元。
2020年5月,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给予精工新材料中小微工业企业疫情期间就近采购技改设备奖补463,000.00元
2021年2月,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668,000.00元;
2021年11月,中央大气补助资金150,000.00元;
2021年10月,天津市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政府补助700,000.00元;
2021年6月,因收购增加合并范围子公司而新增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研究设备补助项目、两化融合项目、智能制造项目;
2022年1月,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分局给予2021年度第三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4,800,000.00元;
2022年6月,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二级节点补贴项 602,400.00元;
2022年9月,蓬溪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给予2022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580,000.00元。
上述收到的补助款公司于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资产和收益剩余使用期限分摊计入受益期的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少数股东股权回购义务 | 345,000,000.00 | 345,000,000.00 |
合计 | 345,000,000.00 | 345,000,000.00 |
其他说明:
2021年11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投资345,000,000.00元,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在普通股权利以外赋予了投资人在触发回购条件时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的权利,本公司承担了不能无条件避免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现金支付义务,本公司将该普通股的回购义务全额确认金融负债。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82,091,352.00 | 82,987,551.00 | 82,987,551.00 | 565,078,903.00 |
其他说明:
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2,987,551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82,091,352股增加至565,078,903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60,988,467.42 | 2,092,543,569.83 | 87,435,749.60 | 2,566,096,287.65 |
其他资本公积 | 14,623,900.00 | 4,432,071.04 | 19,055,971.04 | |
合计 | 575,612,367.42 | 2,096,975,640.87 | 87,435,749.60 | 2,585,152,258.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1,997,839.18 | 11,997,839.18 | ||
合计 | 11,997,839.18 | 11,997,839.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454.13 | 189,677.90 | 189,677.90 | 156,223.7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454.13 | 189,677.90 | 189,677.90 | 156,223.7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3,454.13 | 189,677.90 | 189,677.90 | 156,223.7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79,057.58 | 958,556.96 | 985,141.76 | 852,472.78 |
合计 | 879,057.58 | 958,556.96 | 985,141.76 | 852,472.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7,481,204.42 | 12,269,911.58 | 79,751,116.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7,481,204.42 | 12,269,911.58 | 79,751,116.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8,097,792.86 | 588,689,666.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8,097,792.86 | 588,689,666.1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2,923,904.90 | 350,839,426.9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269,911.58 | 10,481,179.2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5,104,678.63 | 60,950,120.98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3,647,107.55 | 868,097,792.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004,686,648.73 | 11,547,728,259.70 | 3,995,567,261.25 | 2,899,347,855.44 |
其他业务 | 66,956,305.04 | 45,271,880.17 | 57,938,159.48 | 47,625,383.27 |
合计 | 14,071,642,953.77 | 11,593,000,139.87 | 4,053,505,420.73 | 2,946,973,238.7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8,451,783.45 | 9,810,662.98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13,353.87 | 5,168,418.20 |
教育费附加 | 5,198,121.67 | 3,782,600.8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446,018.69 | 3,780,316.62 |
土地使用税 | 1,382,737.07 | 1,564,384.33 |
车船使用税 | 15,394.30 | 13,332.38 |
印花税 | 17,946,069.91 | 2,473,456.99 |
环保税 | 216,052.53 | 103,712.12 |
其他 | 168,547.71 | 77,128.70 |
合计 | 45,338,079.20 | 26,774,013.2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宣传广告费 | 75,123,701.30 | 66,533,365.15 |
职工薪酬 | 60,229,708.74 | 59,762,804.70 |
差旅费 | 16,972,101.48 | 18,410,022.59 |
其它费用 | 24,533,861.10 | 28,052,654.60 |
合计 | 176,859,372.62 | 172,758,847.0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8,111,191.66 | 61,888,052.90 |
折旧费 | 25,319,843.39 | 12,142,345.02 |
无形资产摊销 | 10,526,747.08 | 8,763,278.35 |
业务招待费 | 7,374,545.79 | 5,580,144.68 |
咨询、服务费 | 14,606,540.09 | 25,239,339.20 |
办公费 | 6,391,199.34 | 7,410,847.25 |
安全保护费用 | 6,393,150.88 | 5,400,142.47 |
车辆使用费 | 1,723,973.58 | 1,525,915.47 |
股份支付 | 4,432,071.04 | - |
其他费用 | 17,460,210.54 | 24,733,928.34 |
合计 | 212,339,473.39 | 152,683,993.6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773,008.32 | 31,616,305.79 |
直接投入 | 517,799,156.03 | 159,649,819.57 |
折旧与摊销 | 14,285,406.52 | 8,329,553.38 |
差旅费 | 327,475.83 | 246,389.66 |
技术服务费 | 3,922,936.96 | 1,600,515.43 |
其他费用 | 11,441,036.87 | 6,510,011.53 |
合计 | 615,549,020.53 | 207,952,595.3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0,840,180.16 | 48,070,604.73 |
减:利息收入 | 14,955,600.41 | 3,896,966.76 |
手续费 | 5,366,473.76 | 654,775.42 |
汇兑损益 | -859,246.25 | 103,826.94 |
其他 | 1,597,029.86 | 154,691.15 |
合计 | 141,988,837.12 | 45,086,931.4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厂房租赁补助 | 20,000,000.00 | |
产业扶持资金 | 559,910.00 | 6,740,000.00 |
投资补助款 | 3,515,500.00 | 3,515,500.00 |
税收优惠返还 | 5,121,537.09 | 1,859,870.46 |
基于U-MAX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可定制化润滑油生产智能工厂项目 | 3,707,206.17 | 442,967.88 |
高端人才专项补助 | 3,000,000.00 | |
南京市科技顶尖专家项目资金补助 | 2,910,000.00 | |
第二批天津市智能改造项目 | 800,000.04 | 800,000.04 |
工业转型升级和军民融合奖励 | 1,500,000.00 | |
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项目奖励 | 652,000.40 | 651,999.96 |
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200,000.00 | |
项目观摩交流奖励 | 1,000,000.00 | |
稳岗补贴 | 632,169.79 | 338,804.81 |
开发奖 | 473,000.00 | 490,000.00 |
润滑油、防冻液扩能项目 | 464,000.04 | 464,000.04 |
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研究设备补助 | 500,000.00 | 280,303.01 |
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 | 379,746.84 | 379,746.84 |
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助 | 675,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05,880.54 | 297,464.49 |
2022年上半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补贴 | 500,000.00 | |
智能制造项目 | 400,000.00 | |
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 398,400.00 | |
车用尿素项目财政扶持资金 | 170,000.04 | 170,000.04 |
工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 | 159,996.00 | 159,996.00 |
天津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费 | 304,300.00 | |
溧水开发区科技成果产业化地方配套资金 | 300,000.00 | |
高企补贴 | 50,000.00 | 250,000.00 |
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补助 | 237,624.72 | |
发展先进制造业专项 | 236,000.00 | |
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 | 210,467.34 |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给予资助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给予资助 | 44,173.70 | 164,602.98 |
高质量发展补贴 | 200,000.00 | |
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98,734.20 | 98,734.20 |
天津市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 | 140,000.04 | 23,266.67 |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补助 | 133,599.96 |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款 | 131,300.00 | |
研发投入补助 | 98,306.00 | 27,894.00 |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政府补助 | 122,466.63 | |
能耗在线监控项目的补贴款 | 120,000.00 | |
尚易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 | 60,000.00 | 60,000.00 |
产能稳产达效奖励 | 16,000.00 | 100,000.00 |
科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 107,000.00 | |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 | 100,000.00 | |
两化融合项目 | 100,000.00 | |
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政策资助 | 100,000.00 | |
溧水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 100,000.00 | |
企业研究开发费资助 | 97,800.00 | |
疫情补助款 | 59,500.00 | 36,300.00 |
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就近采购技改设备补助收入 | 46,299.96 | 46,299.96 |
省级博站经费补助 | 75,000.00 | |
博士后创新实验基地补助 | 75,000.00 | |
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73,000.00 | |
2020年度科技保险保费资金 | 53,942.00 | |
2021年南京市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 | 51,000.00 | |
知识产权补助 | 47,860.00 | |
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45,000.00 | - |
2022年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资金 | 41,000.00 | - |
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资金 | 40,000.00 | - |
智能化改造政府补助 | 40,000.00 | |
天津市二级节点补贴项目 | 36,240.00 | |
五位一体安全生产管理补助 | 32,000.00 | |
质量强园区奖励 | 30,000.00 | |
高质量扶持政策资助 | 27,520.00 | |
2021年省创新能力建设资金 | 25,000.00 | |
开发区管委会单位预算补贴 | 20,000.00 | |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补助 | 20,000.00 | |
科技创新券奖励 | 20,000.00 | |
2021年度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 | 12,360.00 | |
环责险补助 | 8,837.00 | |
绿色金融奖补资金 | 5,681.00 | |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服务中心补贴 | 1,800.00 | |
叉车改造补助 | 1,300.00 | |
专项资金补助 | 1,000.00 | |
合计 | 47,451,263.53 | 22,967,947.3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956,109.61 | -278,990.9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3,358.14 | -97,874.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617,499.15 | |
理财产品收益 | 17,373,546.11 | 9,061,714.94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51,179,409.94 | |
合计 | -17,510,611.51 | 8,684,849.1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5,525.03 | -672,295.84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085,525.03 | -672,295.8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52,196.76 | -856,147.1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8,497,826.43 | -18,578,006.7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15,709.64 | -3,699,620.5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0,361,339.31 | -23,133,774.3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2,567,168.36 | -2,226,078.1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28,881,328.73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1,448,497.09 | -2,226,078.1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99,712.78 | -544,990.08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9,552,411.75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4,525,596.88 | |
合计 | 14,277,721.41 | -544,990.0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9,020.58 | 123,106.55 | 9,020.5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9,020.58 | 123,106.55 | 9,020.5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罚款收入 | 1,178,691.91 | 1,146,368.81 | 1,178,691.91 |
无需支付款项 | 1,608,796.57 | 1,445,140.00 | 1,608,796.57 |
其他 | 1,698,815.86 | 1,161,442.75 | 1,698,815.86 |
合计 | 4,495,324.92 | 3,876,058.11 | 4,495,324.9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83,709.07 | 1,674,867.59 | 483,709.0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83,709.07 | 1,674,867.59 | 483,709.07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412,000.00 | 1,197,580.71 | 412,00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3,068.62 | 37,166.20 | 3,068.62 |
赔偿支出 | 184,357.75 | 285,335.79 | 184,357.75 |
其他 | 388,994.13 | 574,433.86 | 388,994.13 |
合计 | 1,472,129.57 | 3,769,384.15 | 1,472,129.5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4,526,371.72 | 83,742,948.6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3,585,051.76 | -10,438,766.98 |
合计 | 130,941,319.96 | 73,304,181.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60,914,238.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4,137,135.7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7,507,595.6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364,645.9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918,494.6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4,954.9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67,284.23 |
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研发加计扣除等) | -102,712,044.89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732,545.60 |
所得税费用 | 130,941,319.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间往来及备用金 | 1,075,839.09 | 5,111,723.79 |
专项补贴、补助款及其他奖励 | 42,798,160.88 | 17,517,165.62 |
信用证保证金收回 | 1,600,533.33 | 1,55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27,718,388.90 | 8,115,569.39 |
利息收入 | 14,955,600.41 | 3,896,966.76 |
其他款项 | 3,388,682.77 | 2,656,188.09 |
合计 | 91,537,205.38 | 38,847,613.6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间往来及备用金 | 349,176.07 | 12,443,772.55 |
信用证保证金 | 75,002,083.33 | 1,600,533.33 |
费用性支出 | 252,441,383.00 | 206,279,314.88 |
营业外支出等 | 670,587.64 | 2,068,411.57 |
保证金及押金 | 295,643,008.96 | 9,606,235.16 |
合计 | 624,106,239.00 | 231,998,267.4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90,000,000.00 | |
投资意向金 | 30,000,000.00 | |
基建保证金 | 3,500,0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现金净额 | 57,649,010.02 | |
合计 | 61,149,010.02 | 12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投资款 | 30,000,000.00 | |
收购意向金 | 35,000,000.00 | |
投资活动保证金 | 3,460,000.00 | 1,940,000.00 |
合计 | 68,460,000.00 | 1,94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融资租赁款 | 80,000,000.0 | 200,0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0 | 20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回购款 | 11,997,839.18 | 89,688.38 |
资金拆借 | 86,056,944.44 |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支出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500,000.00 | 15,000,000.00 |
租赁款 | 362,512,962.73 | 15,570,209.87 |
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费
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费 | 377,358.50 | 377,358.50 |
合计 | 381,388,160.41 | 117,094,201.1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29,972,918.43 | 433,153,951.6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1,448,497.09 | 2,226,078.13 |
信用减值损失 | 70,361,339.31 | 23,133,774.3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5,612,182.68 | 85,512,745.9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8,696,477.12 | 13,290,898.14 |
无形资产摊销 | 11,689,060.55 | 9,335,448.4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7,146,401.71 | 5,667,059.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277,721.41 | 544,990.0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4,688.49 | 1,551,761.0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5,525.03 | 672,295.8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9,980,933.91 | 49,884,816.3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286,297.58 | -8,684,849.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051,840.05 | -9,552,332.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33,211.72 | -886,434.0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63,425,770.99 | -591,570,639.2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40,728,863.15 | -443,247,308.1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6,282,044.83 | 20,132,642.56 |
其他 | 4,409,356.28 | 264,001.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9,144,279.47 | -408,571,099.1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29,373,107.08 | 833,133,034.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33,133,034.85 | 893,531,251.1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6,240,072.23 | -60,398,216.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29,373,107.08 | 833,133,034.85 |
其中:库存现金 | 297,795.60 | 268,325.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16,704,461.27 | 805,960,434.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370,850.21 | 26,904,274.4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9,373,107.08 | 833,133,034.8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00,307,789.37 |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期货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67,663,850.40 | 票据质押融资 |
无形资产 | 60,784,395.80 | |
固定资产 | 237,462,178.92 | 用于常州锂源贷款抵押、质押 |
在建工程 | 1,027,522.93 | 用于常州锂源贷款抵押、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844,431,000.00 | 用于常州锂源贷款抵押、质押 |
固定资产 | 470,301,116.09 | 融资租赁资产 |
在建工程 | 125,780,436.62 | 抵押借款 |
应收账款 | 741,652,989.04 | 融资租赁资产 |
合计 | 3,149,411,279.17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239,220.45 | 6.9646 | 29,524,474.80 |
日元 | 52,790.00 | 0.0524 | 2,763.98 |
印尼盾 | 8,000.00 | 0.0005 | 3.9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21,986.88 | 6.9646 | 1,546,049.83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包含的子公司LOPALTECH.SINGAPOREPTE.LTD.主要经营地位于新加坡,选择新加坡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厂房租赁补助 | 2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0 |
其他收益产业扶持资金 | 559,910.00 | 其他收益 | 559,910.00 |
投资补助款 | 3,515,500.00 | 其他收益 | 3,515,500.00 |
税收优惠返还 | 5,121,537.09 | 其他收益 | 5,121,537.09 |
基于U-MAX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可定制化润滑油生产智能工厂项目 | 3,707,206.17 | 其他收益 | 3,707,206.17 |
高端人才专项补助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第二批天津市智能改造项目 | 800,000.04 | 其他收益 | 800,000.04 |
工业转型升级和军民融合奖励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项目奖励 | 652,000.40 | 其他收益 | 652,000.40 |
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20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0 |
项目观摩交流奖励
项目观摩交流奖励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稳岗补贴 | 632,169.79 | 其他收益 | 614,194.79 |
开发奖 | 473,000.00 | 其他收益 | 473,000.00 |
润滑油、防冻液扩能项目 | 464,000.04 | 其他收益 | 464,000.04 |
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研究设备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龙蟠天津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 | 379,746.84 | 其他收益 | 379,746.8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05,880.54 | 其他收益 | 305,880.54 |
2022年上半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补贴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智能制造项目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 398,400.00 | 其他收益 | 398,400.00 |
车用尿素项目财政扶持资金 | 170,000.04 | 其他收益 | 170,000.04 |
工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 | 159,996.00 | 其他收益 | 159,996.00 |
高企补贴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补助 | 237,624.72 | 其他收益 | 237,624.72 |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给予资助 | 44,173.70 | 其他收益 | 44,173.70 |
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98,734.20 | 其他收益 | 98,734.20 |
天津市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 | 140,000.04 | 其他收益 | 140,000.04 |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补助 | 133,599.96 | 其他收益 | 133,599.96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款 | 131,300.00 | 其他收益 | 131,300.00 |
研发投入补助 | 98,306.00 | 其他收益 | 98,306.00 |
尚易公司投资项目给予资助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产能稳产达效奖励 | 16,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 |
科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 107,000.00 | 其他收益 | 107,000.00 |
两化融合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政策资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企业研究开发费资助 | 97,800.00 | 其他收益 | 97,800.00 |
疫情补助款 | 59,500.00 | 其他收益 | 59,500.00 |
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就近采购技改设备补助收入 | 46,299.96 | 其他收益 | 46,299.96 |
省级博站经费补助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 |
博士后创新实验基地补助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 |
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73,000.00 | 其他收益 | 73,000.00 |
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45,0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0 |
2022年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资金 | 41,000.00 | 其他收益 | 41,000.00 |
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资金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天津市二级节点补贴项目 | 36,240.00 | 其他收益 | 36,240.00 |
五位一体安全生产管理补助 | 32,000.00 | 其他收益 | 32,000.00 |
质量强园区奖励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高质量扶持政策资助 | 27,520.00 | 其他收益 | 27,520.00 |
环责险补助 | 8,837.00 | 其他收益 | 8,837.00 |
绿色金融奖补资金 | 5,681.00 | 其他收益 | 5,681.00 |
叉车改造补助 | 1,3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 |
专项资金补助 | 1,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2-11-28 | 0.00 | 70.00 | 非同控制下企业购买 | 2022-11-28 | 实际控制 | 0.00 | -156.01 |
其他说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受让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2022年11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406,223.48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406,223.48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2022年11月,公司控收购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406,223.48元,计入商誉。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362,313,029.17 | 362,313,029.17 |
货币资金 | 144,650,410.02 | 144,650,410.02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52,396.78 | 452,396.78 |
在建工程 | 64,341,425.29 | 64,341,425.29 |
无形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614,623.90 | 4,614,623.90 |
预付款项 | 79,773.08 | 79,773.08 |
其他应收款 | 83,013.10 | 83,013.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8,091,387.00 | 148,091,387.00 |
负债: | 338,321,919.85 | 338,321,919.85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88,817.40 | 88,817.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付票据 | 87,001,400.00 | 87,001,4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400,000.00 | 4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250,831,702.45 | 250,831,702.45 |
净资产 | 23,991,109.32 | 23,991,109.3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5,397,332.80 | 25,397,332.80 |
取得的净资产 | -1,406,223.48 | -1,406,223.48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处于筹建期,尚未投产、运营,公司按照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交易各方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为依据协商确认此次股权交易对价。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业务布局需要,公司报告期内新设立龙蟠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共三家子孙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开始合并该公司报表,具体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南京微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公司注销 | 工商变更 | |||||||||
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公司注销 | 工商变更 | |||||||||
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公司注销 | 工商变更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业务布局需要,公司报告期内新设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龙蟠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宜丰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开始合并该公司报表,具体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车用尿素、尿素加注设备等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环保材料等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塑料包装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润滑新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南京微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汽车维修服务、汽车配件及用品等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江苏龙蟠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消毒剂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遂宁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菏泽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襄阳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LOPALTECH.SINGAPORE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润滑油等贸易 | 100.00 | 新设 | |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张家港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张家港 | 项目投资、贸易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 | 张家港 | 张家港 | 防冻液、制动液生产、研发和销售 | 39.9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襄阳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电子专用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销售 | 69.17 | 新设 |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69.1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69.1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菏泽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69.17 | 新设 |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 | 遂宁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69.17 | 新设 | |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69.17 | 新设 |
锂源(深圳)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锂源(深圳)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 69.17 | 新设 |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襄阳 | 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69.17 | 新设 | |
红芯(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龙蟠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宜丰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宜丰 | 研发、生产、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公司对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认缴比例为69.1675%,实缴比例为79.60%。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7,302,628.85 | 10,415,775.00 | 219,884,740.77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8325% | 260,214,421.63 | 13,777,242.02 | 642,009,954.7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认缴比例为30.8325%,实缴比例为20.40%。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江苏瑞利丰
江苏瑞利丰 | 220,038,458.59 | 244,213,386.32 | 464,251,844.91 | 88,584,721.75 | 1,141,665.76 | 89,726,387.51 | 264,258,910.52 | 129,292,254.97 | 393,551,165.49 | 28,567,263.53 | 1,745,841.93 | 30,313,105.46 |
常州锂源 | 7,030,131,641.47 | 3,067,863,064.51 | 10,097,994,705.98 | 5,756,981,759.85 | 1,193,905,324.78 | 6,950,887,084.63 | 1,892,532,725.52 | 1,133,438,803.17 | 3,025,971,528.69 | 1,461,319,975.35 | 632,033,437.28 | 2,093,353,412.6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苏瑞利丰 | 299,607,872.94 | 28,703,172.37 | 28,703,172.37 | -5,498,282.59 | 349,338,487.71 | 56,085,997.22 | 56,085,997.22 | 8,633,147.23 |
常州锂源 | 12,286,569,075.99 | 992,025,005.29 | 992,025,005.29 | -3,284,208,380.84 | 1,894,930,961.97 | 225,118,576.84 | 225,118,576.84 | -603,446,711.0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的增资议案,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常州锂源的认缴出资比例由53.81%变更为69.17%。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现金 | 1,290,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290,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202,564,250.40 |
差额 | 87,435,749.6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87,435,749.60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省盈达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 | 遂宁 | 研发生产和销售 | 13.21 | 权益法 |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襄阳 | 研发生产和销售 | 27.6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9,677,118.65 | 62,721,009.0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956,109.61 | -278,990.9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956,109.61 | -278,990.96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和新加坡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由于外币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在其他所有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变动 | 对股东权益影响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 | 1,553,526.23 | 1,320,497.30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 | -1,553,526.23 | -1,320,497.30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 | 5% | 138.20 | 117.47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 | -5% | -138.20 | -117.47 |
人民币对印尼盾贬值 | 5% | 0.20 | 0.17 |
人民币对印尼盾升值 | -5% | -0.20 | -0.17 |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银行借款有关,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以及授信期限等进行合理化设计,保障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的各类融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及市场利率变动的相关因素约定提前还款,以合理降低可能因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8,267.90 | 30,000,000.00 | 30,738,267.9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38,267.90 | 30,000,000.00 | 30,738,267.9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2,450,000.00 | 92,45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859,550,754.93 | 859,550,754.9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38,267.90 | 982,000,754.93 | 982,739,022.8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 其他 |
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
朱香兰 | 其他 |
吴建生 | 其他 |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1、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
2、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朱香兰为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之妻;
4、吴建生为朱香兰之妹夫;
5、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6、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12个月内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以上的股权;
7、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8、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孙公司,为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沈志勇在其担任董事。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776,642.64 | 3,000,000.00 | 32,304.00 |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338,037.27 |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30,029,769.35 | 155,500,000.00 | 48,742,327.84 |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628,327.25 |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44,815.58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76,730.44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151,374.65 |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7,874,514.05 | 240,000,000.00 | ||
合计 | 331,247,068.40 | 398,500,000.00 | 49,647,774.6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62,195.70 | 5,300,582.07 |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694,530.33 | 14,331,291.22 |
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380.34 | 2,311,969.39 |
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31,444.90 | 4,019,948.51 |
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67,905.42 | 1,334,823.85 |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732.35 | 96,831.86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190,261.99 |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97,644.00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6,859.00 | 187,690.55 |
合计 | 19,759,048.04 | 28,471,043.4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355,310.80 | 11,873,931.30 |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273,873.02 |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34,183.25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44,427.8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9-27 | 2026-9-28 | 否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3-9 | 2026-3-9 | 否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1-30 | 2026-11-28 | 否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2-22 | 2026-2-21 | 否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2-1-26 | 2028-1-25 | 否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1-9 | 2026-11-20 | 否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10.14 | 2026-10-14 | 否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2.04.24 | 2027-4-24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1-6 | 2026-1-26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9 | 2027-9-9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9 | 2026-9-15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30 | 2026-9-19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0,514,000.00 | 2022-7-28 | 2026-7-28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99,486,000.00 | 2022-7-28 | 2026-7-28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32,584,600.00 | 2021-9-17 | 2027-9-16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8,590,200.00 | 2021-10-27 | 2027-9-16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38,814,060.00 | 2021-11-29 | 2027-9-16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7 | 2026-12-17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2-21 | 2026-2-22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98,000,000.00 | 2022-7-12 | 2026-7-18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7 | 2026-9-28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0-12 | 2024-10-11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12-5 | 2026-1-1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8 | 2026-9-19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3-29 | 2026-3-29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11-18 | 2026-11-18 | 否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7 | 2027-1-7 | 否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4-26 | 2028-4-25 | 否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3-9 | 2026-3-9 | 否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9-27 | 2026-9-20 | 否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1-6-1 | 2031-5-31 | 否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0,000.00 | 2021-6-1 | 2031-5-31 | 否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9-1 | 2026-9-1 | 否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9-5 | 2026-9-1 | 否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138,000,000.00 | 2022-3-26 | 2026-3-16 | 否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1-18 | 2026-12-27 | 否 |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22-12-9 | 2030-8-10 | 否 |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 96,881,793.23 | 2022-4-28 | 2028-8-4 | 否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9-29 | 2030-9-27 | 否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2-10-17 | 2030-10-14 | 否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2,574,000.00 | 2022-10-27 | 2030-10-23 | 否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067,191.40 | 2022-11-4 | 2030-11-2 | 否 |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2-11-25 | 2030-11-20 | 否 |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22-10-31 | 2033-10-30 | 否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2-5-27 | 2028-5-27 | 否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3-25 | 2025-3-24 | 是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3-30 | 2025-3-19 | 是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1-9-15 | 2025-9-15 | 是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4,253,333.00 | 2022-1-24 | 2027-6-17 | 是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2-24 | 2025-11-22 | 是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2-24 | 2025-11-22 | 是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2-7-12 | 2025-9-16 | 是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3-30 | 2025-3-19 | 是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9-29 | 2025-9-28 | 是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3-10 | 2025-9-29 | 是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3-10 | 2025-11-18 | 是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8-4 | 2025-8-3 | 是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10-15 | 2025-10-14 | 是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20,225,000.00 | 2021-12-3 | 2024-12-2 | 是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39,040,848.00 | 2022-1-25 | 2024-12-23 | 是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28,472,000.00 | 2022-2-14 | 2024-11-3 | 是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石俊峰 | 100,000,000.00 | 2021-12-14 | 2026-1-13 | 否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24 | 2027-1-23 | 否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11-15 | 2027-5-14 | 否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4-8 | 2026-4-8 | 否 |
石俊峰、朱香兰 | 50,000,000.00 | 2022-3-16 | 2026-3-16 | 否 |
石俊峰、朱香兰 | 50,000,000.00 | 2021-11-1 | 2026-4-28 | 否 |
石俊峰、朱香兰 | 20,000,000.00 | 2021-12-30 | 2026-1-20 | 否 |
石俊峰、朱香兰 | 50,000,000.00 | 2021-12-30 | 2026-6-14 | 否 |
石俊峰、朱香兰 | 60,000,000.00 | 2021-12-30 | 2026-1-20 | 否 |
石俊峰、朱香兰 | 100,000,000.00 | 2022-3-28 | 2026-3-23 | 否 |
石俊峰、朱香兰 | 50,000,000.00 | 2022-3-1 | 2026-2-28 | 否 |
石俊峰 | 100,000,000.00 | 2021-12-14 | 2025-11-24 | 是 |
石俊峰 | 100,000,000.00 | 2021-12-14 | 2025-6-30 | 是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1-3-3 | 2025-3-2 | 是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5-27 | 2025-5-26 | 是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4-30 | 2025-4-19 | 是 |
石俊峰、朱香兰 | 30,000,000.00 | 2021-10-28 | 2025-4-27 | 是 |
石俊峰、朱香兰 | 20,000,000.00 | 2021-12-30 | 2025-12-9 | 是 |
石俊峰、朱香兰 | 100,000,000.00 | 2021-11-26 | 2025-11-25 | |
石俊峰 | 40,000,000.00 | 2021-12-31 | 2025-12-26 | |
石俊峰 | 60,000,000.00 | 2021-12-31 | 2025-12-16 | |
石俊峰 | 30,000,000.00 | 2021-11-5 | 2025-11-4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担保到期日未到,但已经履行完毕的项目系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的担保也履行完毕。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073,557.84 | 7,900,016.9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 |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318,000.00 | 15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 | 880.00 | 176.00 | ||
应收账款 |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888.73 | 1,494.44 | ||
应收账款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8,309.60 | 10,415.48 | 170,077.31 | 8,503.87 |
其他应收款 |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900.00 | 45.00 | ||
预付账款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978.3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3,175,649.35 | 22,693,949.93 |
应付账款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591,838.12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31,599.94 | |
应付账款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4,253,026.84 |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3,576.17 | |
合同负债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55,794.65 | 1,455,794.65 |
合同负债 | 南京厚隆昌汽车有限公司 | 0.76 | |
合同负债 | 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 | 3,701.48 | 3,873.08 |
合同负债 | 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 66,461.11 | 5,486.11 |
合同负债 |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519,490.25 | 8,097.37 |
合同负债 | 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 256,744.53 | 623,562.84 |
合同负债 | 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 93,084.41 | 100,267.05 |
其他应付款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1,250.70 |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 900.00 | 24,800.00 |
其他应付款 | 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 10,560.00 | 4,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的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中的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注销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66.50万份;鉴于激励对象中胡人杰担任监事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注销
胡人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3万份;鉴于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中的128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和/或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注销该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7.56万份。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85元/股调整为18.66元/股,二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82元/股调整为54.63元/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选择估值模型计算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存在重大差异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432,071.0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432,071.04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的参股公司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三年。常州锂源持有湖北丰锂40%的股权,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借款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同时,湖北丰锂为常州锂源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对外投资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下属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9亿美元。
2023年1月4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2、关于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3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内保外贷、跨境直贷等;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
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及其配偶朱香兰为本次授信提供相关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为准,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4、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转让联营企业股权
2023年,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联营企业四川省盈达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4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止财务报告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15,678,294.92 |
1年以内小计 | 315,678,294.92 |
1至2年 | 3,019,928.24 |
2至3年 | 556,770.2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815,233.76 |
4至5年 | 65,221.40 |
5年以上 | 2,425,787.04 |
合计 | 325,561,235.5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858,271.37 | 2.72 | 7,931,008.61 | 89.53 | 927,262.76 | 5,256,634.73 | 3.88 | 4,355,507.05 | 82.86 | 901,127.6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6,702,964.22 | 97.28 | 7,778,945.00 | 2.46 | 308,924,019.22 | 130,274,308.82 | 96.12 | 7,905,062.53 | 6.07 | 122,369,246.29 |
其中: | ||||||||||
组合一 | 162,686,640.66 | 49.97 | 162,686,640.66 | 1,747,376.98 | 1.29 | 1,747,376.98 | ||||
组合三 | 154,016,323.56 | 47.31 | 7,778,945.00 | 5.05 | 146,237,378.56 | 128,526,931.84 | 94.83 | 7,905,062.53 | 6.15 | 120,621,869.31 |
合计 | 325,561,235.59 | / | 15,709,953.61 | / | 309,851,281.98 | 135,530,943.55 | / | 12,260,569.58 | / | 123,270,373.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 2,021,596.54 | 2,021,596.5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 1,854,525.52 | 927,262.76 | 5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 1,288,159.74 | 1,288,159.74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096,603.66 | 1,096,603.66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其他11家 | 2,597,385.91 | 2,597,385.91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8,858,271.37 | 7,931,008.61 | 89.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三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三 | 154,016,323.56 | 7,778,945.00 | 5.05 |
合计 | 154,016,323.56 | 7,778,945.00 | 5.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355,507.05 | 3,575,501.56 | 7,931,008.61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905,062.53 | -126,117.53 | 7,778,945.00 | |||
合计 | 12,260,569.58 | 3,449,384.03 | 15,709,953.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2,600,000.00 | 31.51 | |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841,304.30 | 17.15 |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32,140,942.87 | 9.87 | 1,607,047.14 |
重汽(济南)后市场智慧服务有限公司 | 22,236,240.54 | 6.83 | 1,111,812.03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880,484.19 | 3.96 | 644,024.21 |
合计 | 225,698,971.90 | 69.33 | 3,362,883.3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86,052,296.70 | 859,697,924.51 |
合计 | 1,186,052,296.70 | 859,697,924.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6,778,147.39 |
1年以内小计 | 1,136,778,147.39 |
1至2年 | 34,462,520.79 |
2至3年 | 75,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0,200.00 |
4至5年 | 165,555.85 |
5年以上 | 14,860,951.15 |
合计 | 1,186,562,375.1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9,421,006.00 | 1,214,200.00 |
子公司资金往来 | 1,132,221,346.22 | 844,208,792.35 |
征地预存款 | 14,592,407.00 | 14,592,407.00 |
其他往来 | 327,615.96 | 204,339.20 |
合计 | 1,186,562,375.18 | 860,219,738.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21,814.04 | 521,814.0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521,814.04 | 521,814.04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735.56 | -11,735.5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10,078.48 | 510,078.4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21,814.04 | -11,735.56 | 510,078.48 | |||
合计 | 521,814.04 | -11,735.56 | 510,078.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515,156,350.70 | 1年以内 | 43.42 |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321,405,717.83 | 1年以内、1-2年 | 27.09 | |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183,690,666.76 | 1年以内 | 15.48 | |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85,999,907.79 | 1年以内 | 7.25 | |
深圳固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5,000,000.00 | 1年以内 | 2.95 |
合计
合计 | / | 1,141,252,643.08 | / | 96.1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174,821,438.60 | 3,174,821,438.60 | 1,372,178,135.95 | 1,372,178,135.9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174,821,438.60 | 3,174,821,438.60 | 1,372,178,135.95 | 1,372,178,135.9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378,278.46 | 7,134,341.38 | 43,512,619.84 |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8,580,082.80 | 386,010,704.48 | 434,590,787.28 | |||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 241,090,200.00 | 86,394.90 | 241,176,594.90 | |||
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10,094,800.00 | 22,483.29 | 210,117,283.29 | |||
南京微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
LOPALTECH.SINGAPOREPTE.LTD. | 22,424,774.69 | 2,989,378.60 | 25,414,153.29 | |||
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2,910,000.00 | 302,910,000.00 | ||||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110,400,000.00 | 180,400,000.00 |
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
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48,000,000.00 | - | 51,000,000.00 | ||
江苏锂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31,000,000.00 | 1,290,000,000.00 | 1,621,000,000.00 | |||
江苏龙蟠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34,000,000.00 | 34,700,000.00 | |||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1,372,178,135.95 | 1,908,643,302.65 | 106,000,000.00 | 3,174,821,438.6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66,337,969.91 | 513,374,542.19 | 816,156,941.93 | 589,197,451.57 |
其他业务 | 119,162,965.61 | 24,249,687.50 | 75,118,503.25 | 27,830,226.33 |
合计 | 785,500,935.52 | 537,624,229.69 | 891,275,445.18 | 617,027,677.9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5,150,880.68 | 48,737,426.4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65,000.20 | -159,029.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041.40 | |
理财产品收益 | 6,793,612.03 | 2,440,282.18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1,076,741.07 | |
合计 | 121,930,710.44 | 51,018,678.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59,674.7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42,709.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145,382.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373,546.11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公允价值变动 | -1,085,525.0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97,883.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1,618.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53,508.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596,222.47 | |
合计 | 59,572,322.8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12 | 1.42 | 1.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45 | 1.31 | 1.3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石俊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