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18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松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0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超频三、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 |
个旧圣比和、圣比和 | 指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惠州超频三 | 指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炯达能源、浙江炯达 | 指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和力特 | 指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超频三(国际) | 指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外子公司 |
凯强热传 | 指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投光电 | 指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智慧科技 | 指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华智有为 | 指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山西超频三 | 指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湖北产业 | 指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小伙伴 | 指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益阳计算机 | 指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常德计算机 | 指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桃江飞尔 | 指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云南新材料 | 指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圣比和新能源 | 指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精密科技 | 指 | 超频三精密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芯米智能 | 指 | 惠州市芯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超沃科技 | 指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吉信泰富 | 指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指 |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中审众环、会计师、审计机构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浩律师、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中泰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超频三 | 股票代码 | 30064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超频三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杜建军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75号天安数码城创业园1号厂房A701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7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上市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单元07层A701房;2020年1月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2022年9月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7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cps-groups.cn | ||
电子信箱 | cps@pccooler.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军 | 吴晓珊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
电话 | 0755-89890019 | 0755-89890019 |
传真 | 0755-89890117 | 0755-89890117 |
电子信箱 | cps@pccooler.cn | cps@pccooler.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明明、刘艳林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 李刚、常乐 | 2022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1,150,336,797.34 | 579,585,637.14 | 98.48% | 609,339,02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358,045.84 | -161,666,402.74 | 111.97% | 15,441,70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936,807.42 | -169,298,716.67 | 102.33% | 418,380.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4,215,848.39 | -111,990,828.03 | -28.77% | 14,963,092.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40 | 110.00%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40 | 110.00% | 0.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17.59% | 19.18% | 2.4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405,056,354.13 | 2,088,566,856.00 | 15.15% | 1,442,431,56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29,989,309.33 | 1,013,085,983.78 | 21.41% | 648,637,023.3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34,540,495.77 | 245,615,919.58 | 240,696,125.38 | 329,484,256.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407,428.01 | 3,886,765.00 | 4,959,910.17 | -15,896,05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720,079.31 | 697,353.25 | 3,907,983.33 | -25,388,608.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26,611,776.59 | 3,325,610.62 | -30,502,389.90 | -90,427,292.52 |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127,377.46 | -186,822.53 | -997,465.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64,335.68 | 9,425,372.59 | 20,015,310.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023,266.0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000,760.98 | 164,943.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63,141.67 | 3,171,780.8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0,823.68 | 381,905.44 | -791,825.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21,849.08 | 1,656,111.06 | 2,731,546.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8,897.87 | 1,503,050.34 | 636,087.86 | |
合计 | 15,421,238.42 | 7,632,313.93 | 15,023,328.7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所属行业情况
1、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
伴随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当前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正处于强劲增长阶段。现阶段我国废旧锂电池回收体系尚不健全,回收技术和商业模式还未成熟,锂电池回收利用问题日益突出。2018年1月,国家工信部等部委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2018年2月,国家工信部等部委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旨在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将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写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重点行动,加快建设良性产业生态系统的进程。2022年1月,国家工信部等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随着国家层面对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进一步高度重视,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将会按下“加速键”,市场也将呈现广阔前景。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的需求在近几年保持高速增长。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正极材料是电池电化学性能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在整个电池材料成本中占比较高,是影响锂电池各项性能的核心关键要素。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包括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钴酸锂以及锰酸锂,四种材料因各自的特性差异应用于不同需求领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生产国之一。由于受下游不同应用市场的需求驱动,我国锂电池正极材料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2005年-2013年,消费类3C产品驱动钴酸锂较快增长;2014年-2016年,新能源客车的普及带动磷酸铁锂需求快速增长;2017年至今,新能源乘用车蓬勃发展,驱动三元材料快速增长。
2022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指出要以新能源电池材料为重点,围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实施产业链完善提升行动,聚焦新能源电池四大关键材料和循环梯次综合利用,支持“电池级锰盐—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三元系电
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同时,电池回收是电池材料来源的途径之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游原材料供给紧缺压力。随着动力电池退役高潮的临近,及锂电池市场存量规模巨大且持续高速增长、电池拆解回收技术逐渐进步、渠道的逐步规范、国家政策的支持,总体来看,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具备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2、电子产品散热器件行业
散热器作为电子产品的一种结构部件,应用领域广泛,消费类电子产品、LED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储能设备、云计算服务器、4G/5G移动设备及通讯基站、医疗设备、航天及军工测试设备、交直流逆变器等领域都涉及散热及热管理系统的应用,散热市场潜力巨大。
散热器是电子元器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一直较为稳定。散热器的核心部件为散热片或热管,根据散热方式不同可能包含风扇等其他附件。由于散热器是附在发热设备上的一层良好导热介质,因此其质量直接影响运转机械设备部件的寿命。散热器依据散热方式分为风冷散热、热管散热、液冷散热等。近年来随着电子元器件技术不断革新、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为满足市场需求,散热器件行业在散热材料和介质、结构和工艺上不断进行创新升级。目前,我国散热器行业开始注重品牌化打造,行业进入品牌竞争阶段。在市场对散热器件需求品质化发展的趋势下,我国散热器行业逐步向节能、环保、高效、美观、轻型方向转变。
目前,散热器主要生产厂商集中于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由于散热器属于下游消费电子、LED照明产业的配套产业,随着国内上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散热器产业链国产化的趋势较为明显。PC行业虽已进入成熟期,但其市场空间仍然广阔。PC行业下游应用与电子信息产业紧密相关,国家已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将带动PC行业的新一轮成长;电子竞技、区块链等新型消费热点的不断涌现,也为消费电子散热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LED产业链相关行业
近年来,国内外陆续出台多项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推动了LED照明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LED照明具有发光效率高、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性强、节能环保等优势,LED照明产品成为世界各国节能照明重点推广产品。当前,LED照明技术应用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LED照明市场整体增速逐渐放缓,上下游产业链的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成熟、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各个环节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虽然我国照明行业企业众多,但是分布也相对集中,主要聚集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我国是LED照明产品最大的生产制造国,照明行业市场占有率在世界上已具有绝对的优势。
未来,LED照明灯具应用领域将持续扩大,行业不断细分。随着节能环保及绿色照明等概念的渗透,兼具高效低耗、安全可靠、方便管理、使用寿命长等诸多优势的LED照明灯具将被应用至更广阔
的领域,支撑LED照明产业快速发展。随着行业竞争加剧,LED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推动LED照明产品智能化发展。同时,定制化产品需求将不断增强,LED工业设计日趋凸显其重要地位。节能服务行业市场体量不断增大,工业照明及商业照明EMC模式将获得更多关注。
(二)行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正极材料、PC散热、LED照明等行业均没有明显的季节性规律。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周期基本一致,同时受产业技术进步、宏观经济周期及相关产业政策影响。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在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等;在散热器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讯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在LED照明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立足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消费电子、LED照明等电子产品的新型系统化散热解决方案,以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散热解决方案领导品牌。公司是国内PC散热配件主要生产厂家之一,CPU散热器等PC散热配件产品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司凭借自身行业内领先的散热技术以及工业设计优势,成为LED照明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高功率LED灯具和一整套散热解决方案的企业,并且在高功率LED照明散热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子公司个旧圣比和作为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业务的实施主体,深耕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二十余年,为行业内先行者和颇具影响力的企业。个旧圣比和为国内少数拥有“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的锂离子材料制造企业,是国内同行业中为数不多的既具备生产及回收利用正极材料产品技术又拥有生产前驱体能力的企业之一,具备自行研究设计和制造关键核心设备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LED产业链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成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及重点战略业务。
1、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公司依托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从事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材料、
钴酸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同时,个旧圣比和深耕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二十余年,拥有磷酸铁锂、钛酸锂、锂盐等产品的技术储备及核心装备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质量和制造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目前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数码、小动力领域,未来随着公司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保持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数码、小动力领域市场持续渗透的基础上,加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市场的拓展力度。
2、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业务
公司专注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持续推出新型散热系统,满足电子产品不同散热应用需求,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电子产品的新型系统化散热解决方案,以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散热解决方案及应用领域的领导品牌。公司“散热器”入选第一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散热品牌“PCCOOLER”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如下: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 | 水冷散热器、风冷散热器 | 主要用于CPU、显卡等机箱内热源的散热,主要面向组装机市场,并逐步向系统厂商拓展 |
计算机整机及其周边产品 | 电脑主机、机箱、电源等 | |
LED照明散热组件 | 灯具套件 | 主要应用于LED照明领域 |
5G散热产品 | 超薄热管、均热板、5G基站散热模组 | 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通讯基站等领域 |
3、LED产业链相关业务
公司依托于散热器业务,向下游延伸拓展至LED照明灯具、合同能源管理及照明工程等业务。LED照明灯具主要产品包括球场灯、教室灯、投光灯、路灯、隧道灯、工矿灯等,目前被广泛应用于体育场馆照明、教育照明、景观亮化、太阳能照明、市政照明、工业照明等相关应用领域;作为同时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之一,公司通过子公司炯达能源、中投光电等,从事城市、道路及室内照明节能项目和照明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与所处行业特点,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反馈、销售预测、经营目标的情况制定产品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总体控制和管理,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供应链中心负责相关物料的采购工作,并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建有动态、详细的合格供应商库,供应链中心根据物料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及议价,在确定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组织采购,所购物料经品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根据不同产品、业务特点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线上与线下互补的多元化全渠道销售模式。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LED照明散热组件、LED照明灯具等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与终端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消费电子散热配件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适应市场特点和客户特性,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等新兴销售模式。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033.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8.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5.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1.97%。
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1、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产能持续释放,推动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此外,公司传统散热、LED照明等业务均保持稳定的经营态势。2、上年度由于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导致公司经营亏损,本年度公司根据经营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经营策略、整合资源,公司资产质量和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逐渐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开拓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在生产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工艺流程的改进及生产自动化改造,并结合产品特点及生产工艺特点,自行研发、定制一批关键自动化生产设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产线多以柔性设计为主,并结合生产实践和客户需求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及稳定性。超频三为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频三植物生长灯凭借出色的创新设计和独特的功能品质,获得2022年德国iF设计奖,充分展现了公司在工业设计领域的硬核实力。
其中,子公司个旧圣比和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掌握了废旧电极材料的预处理工艺技术、有价金属高效浸出工艺技术、浸出液高选择性湿化学杂质分离工艺技术、柔性三元前驱体生产工艺技术、碳酸锂回收工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个旧圣
比和自主开发的“废旧退役锂电池及生产废料物理拆解、破碎→湿化学分离提取→三元前驱体/碳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核心工艺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完整的产业链,在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能耗、成本、效益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
(二)研发设计与技术优势
目前,公司围绕主营业务产品已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为公司未来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创新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具有成熟的散热产品设计理念,形成了如压固、扣FIN、无缝紧配、扩散焊接技术、嵌齿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散热性能。公司参与了由大连海洋大学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用于设施家禽与水产养殖的LED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获批承担了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键技术研发”。公司及个旧圣比和、惠州超频三、凯强热传等6家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协会标准24项,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助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549项,注册商标131项,著作权47项。
公司注重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拥有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研发实力强、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长期致力于专项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公司“CPU散热器先进制造及应用”项目获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扣片式散热器及其制造方法”获深圳市专利奖、广东专利优秀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大功率LED灯用热管铆接鳍片散热系统技术”项目获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等。子公司个旧圣比和承担并完成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与产业化项目近20项,其中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2项,拥有云南省锂离子电池材料创新团队、云南省动力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品质稳定可靠,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重视产品品质,对产品制订了严格的技术与质量标准。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采购过程、采购产品的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司的每一个质量控制环节有章可循,保障产品出厂品质。目前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参与了《绿色照明检测及评价标准》《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废旧锂离子电池 极片材料回收技术规范》等国家及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司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已在行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市场上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公司具备及时快速的订单响应能力,能够保障及时向客户量产交货,在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的同时不断进行产品研究和前瞻性技术储备,为客户提供优质领先的产品及服务,切实满足客户需求。
(四)营销渠道与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具有稳定的销售团队和销售网络,根据产品的特征、用户的需求等因素,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和销售布局。在国内市场,公司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多个地区;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的倡议,通过海外子公司进一步实施海外市场战略布局,以确保未来能够及时、高效、灵活、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拓展营销渠道,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综合服务。公司秉承与经销商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与各地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充分发挥经销商在面对终端市场的客户资源优势,设立专门的经销商服务团队,为经销商提供营销策划、经营管理、市场拓展、产品售后服务等全方位的指导与扶助。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并积累了一批极具忠诚度的优质渠道客户。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渠道结构,不断完善终端体系,拓展新渠道,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公司产品更深和更广的覆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2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1)紧握新能源行业发展契机,加大锂电池关键材料领域投入
伴随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增长,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带动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不断攀升。报告期内,为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抢抓新能源产业政策利好,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公司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就“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成战略合作。该项目被列为2022年度云南省“重中之重”项目,及云南省工信厅2023年重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近2亿元用于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子项目建设,及时为项目建设提供流动资金,高效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借此项目实施契机,实现公司在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领域的产能布局,迈出了在新能源领域发展的关键一步。
(2)深耕散热领域业务,开拓多元化应用市场
散热领域业务为公司的立足之本,也是公司擅长的优势领域之一。散热器作为电子产品的一种结构部件,应用领域广泛,市场潜力巨大。公司目前是国内PC散热配件主要生产厂家之一,CPU散热器等PC散热配件产品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同时也是LED照明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高功率LED灯具和散热解决方案的企业,在高功率LED照明散热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建设散热工业园及国产化计算机生产基地,持续在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领域深耕,聚焦拓展系统厂商业务,从技术开发、资源投入、业务拓展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拓宽公司在散热领域的产品线,完善现有产品结构,在散热业务领域布局多元化的应用市场。
(3)深化内部变革,聚焦核心价值板块发展
为了确保公司优质资源投入、重点聚焦核心价值板块的发展,公司确立了以散热及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聚焦公司战略,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架构、流程体系进行了深度的梳理、整合、优化;对部分业务模式、产品矩阵进行了调整升级,并进一步构建了优胜劣汰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同时,针对部分已无法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的业务线,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收缩、优化,旨在通过更加聚焦的发展策略,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及优势领域,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提升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的同时,减少运营费用、降低管理成本,确保公司获得可持续性的良性发展。
(4)持续研发创新,争当标准先行者
公司重视自主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积极强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及应用,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加速布局核心技术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549项,注册商标131项,著作权47项。同时,报告期内,子公司个旧圣比和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频三被认定为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子公司惠州超频三被认定为广东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锂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技术沉淀,积极参与《废旧锂离子电池 极片材料回收技术规范》《废旧锂离子电池 物理再生利用拆解技术规范》《废旧锂离子电池 全组分资源化物理再生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助力行业安全稳健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在标准化和技术创新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已主参编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24项,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用标准创新推动产业变革,用“标准化”提升竞争力,抢占行业未来发展制高点,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50,336,797.34 | 100% | 579,585,637.14 | 100% | 98.48% |
分行业 | |||||
工业 | 1,107,119,797.24 | 96.24% | 543,628,993.84 | 93.80% | 103.65% |
其他行业 | 43,217,000.10 | 3.76% | 35,956,643.30 | 6.20% | 20.19% |
分产品 |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603,976,489.25 | 52.50% | 85,827,548.39 | 14.81% | 603.71% |
散热产品 | 175,742,313.38 | 15.28% | 201,020,740.25 | 34.68% | -12.58% |
照明亮化工程 | 145,842,656.39 | 12.68% | 139,216,003.42 | 24.02% | 4.76% |
LED照明灯具 | 112,359,461.24 | 9.77% | 80,646,876.03 | 13.91% | 39.32% |
其他产品 | 112,415,877.08 | 9.77% | 72,874,469.05 | 12.57% | 54.26%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1,044,631,881.52 | 90.81% | 502,578,591.63 | 86.71% | 107.85% |
国外销售 | 105,704,915.82 | 9.19% | 77,007,045.51 | 13.29% | 37.2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024,449,207.67 | 89.06% | 499,512,739.79 | 86.18% | 105.09% |
经销 | 125,887,589.67 | 10.94% | 80,072,897.35 | 13.82% | 57.22%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 产品名称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国内销售 | 1,044,631,881.52 | 无 | ||
国外销售 | 105,704,915.82 | 无 | ||
合计 | 1,150,336,797.34 |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直销 | 1,024,449,207.67 | 89.06% | 499,512,739.79 | 86.18% | 105.09% |
经销 | 125,887,589.67 | 10.94% | 80,072,897.35 | 13.82% | 57.22% |
合计 | 1,150,336,797.34 | 100.00% | 579,585,637.14 | 100.00% | 98.48%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工业 | 1,107,119,797.24 | 929,342,379.13 | 16.06% | 103.65% | 111.54% | -3.13% |
其他行业 | 43,217,000.10 | 16,445,163.81 | 61.95% | 20.19% | 57.13% | -8.94% |
合计 | 1,150,336,797.34 | 945,787,542.94 | 17.78% | 98.48% | 110.28% | -4.62% |
分产品 |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603,976,489.25 | 556,159,975.45 | 7.92% | 603.71% | 630.79% | -3.41% |
散热产品 | 175,742,313.38 | 144,884,799.62 | 17.56% | -12.58% | -10.29% | -2.10% |
照明亮化工程 | 145,842,656.39 | 96,257,543.55 | 34.00% | 4.76% | -3.79% | 5.86% |
LED照明灯具 | 112,359,461.24 | 82,875,514.85 | 26.24% | 39.32% | 27.81% | 6.64% |
其他产品 | 112,415,877.08 | 65,609,709.47 | 41.64% | 54.26% | 38.73% | 6.54% |
合计 | 1,150,336,797.34 | 945,787,542.94 | 17.78% | 98.48% | 110.28% | -4.62%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1,044,631,881.52 | 864,531,203.53 | 17.24% | 107.85% | 119.81% | -4.50% |
国外销售 | 105,704,915.82 | 81,256,339.41 | 23.13% | 37.27% | 43.86% | -3.52% |
合计 | 1,150,336,797.34 | 945,787,542.94 | 17.78% | 98.48% | 110.28% | -4.6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024,449,207.67 | 827,155,643.00 | 19.26% | 105.09% | 121.76% | -6.07% |
经销 | 125,887,589.67 | 118,631,899.94 | 5.76% | 57.22% | 54.49% | 1.66% |
合计 | 1,150,336,797.34 | 945,787,542.94 | 17.78% | 98.48% | 110.28% | -4.6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 | ||||||
散热产品 | 201,020,740.25 | 161,496,364.55 | 19.66% | -8.74% | -5.82% | -2.50% |
照明亮化工程 | 139,216,003.42 | 100,046,090.93 | 28.14% | -5.72% | 45.01% | -25.14%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85,827,548.39 | 76,103,812.69 | 11.33% | |||
LED照明灯具 | 80,646,876.03 | 64,842,043.40 | 19.60% | -28.49% | -17.13% | -11.02% |
其他产品 | 72,874,469.05 | 47,294,386.68 | 35.10% | -43.34% | -49.34% | 7.70% |
合 计 | 579,585,637.14 | 449,782,698.25 | 22.40% | -4.88% | 9.15% | -9.98% |
变更口径的理由结合公司产品结构、业务分布及未来战略,以便更科学、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情况,公司对业务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将消费电子散热配件、LED照明散热组件合并为散热产品、将LED照明灯具拆分为LED照明灯具、照明亮化工程,并将LED合同能源管理纳入照明亮化工程列示,将空调产品及节能服务纳入其他产品列示。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材料、钴酸锂、锰酸锂。三元材料包括5系、6系聚球型和单晶型等多种规格型号,钴酸锂包括高电压、高倍率等多种型号,锰酸锂包括容量型、动力型等多种规格型号。其中,以高倍率钴酸锂、聚球型三元(5系)、容量型锰酸锂为主。三种型号的材料做成电池后的主要性能如下:
项目 | 高倍率钴酸锂 | 聚球型三元(5系) | 容量型锰酸锂 |
比容量mAh/g(全电4.2V-3.0V,0.5C) | ≥148 | ≥158 | ≥115 |
倍率性能(3C/1C) | ≥97% | ≥97% | ≥97% |
循环寿命(容量保持率>80%,1C) | ≥1000 | ≥1000 | ≥800 |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适用 □不适用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上游锂、钴、镍等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上升,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和成本较期初均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市场销售价格相应调整。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销售量 | 吨 | 3,847 | 2,483 | 54.95% |
生产量 | 吨 | 3,805 | 2,561 | 48.55% | |
库存量 | 吨 | 245 | 288 | -14.89% | |
散热产品 | 销售量 | 套 | 11,259,828 | 10,383,790 | 8.44% |
生产量 | 套 | 8,106,725 | 10,842,228 | -25.23% | |
库存量 | 套 | 696,995 | 1,615,422 | -56.85%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销量和产量同比大幅增长;散热产品库存量同比下降56.85%,主要系公司优化库存管理,降低库存量所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销售量 | 吨 | 3,847 | 2,483 | 54.95% |
销售收入 | 元 | 603,976,489.25 | 85,827,548.39 | 603.71% | |
销售毛利率 | % | 7.92 | 11.33 | -3.41% | |
散热产品 | 销售量 | 套 | 11,259,828 | 10,383,790 | 8.44% |
销售收入 | 元 | 175,742,313.38 | 201,020,740.25 | -12.58% | |
销售毛利率 | % | 17.56 | 19.66 | -2.10% |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正极材料(吨) | 5,000 | 3,805 | 76% | |
散热产品(套) | 15,000,000 | 8,106,725 | 54% |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工业 | 直接材料 | 811,207,290.24 | 87.29% | 364,781,178.29 | 83.03% | 122.38% |
工业 | 直接人工 | 35,920,343.95 | 3.87% | 31,529,477.48 | 7.18% | 13.93% |
工业 | 制造费用 | 82,214,744.94 | 8.85% | 43,006,233.60 | 9.79% | 91.17% |
合计 | 929,342,379.13 | 100.00% | 439,316,889.37 | 100.00% | 111.54% |
说明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产销量大幅增长,使得相应的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大幅增长。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或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1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2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3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4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5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50万元收购北京圣比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个旧圣比和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个旧圣比和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个旧圣比和从事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材料、钴酸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在保留原有主营业务的同时增加了以锂电池正极材料为核心的新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2.50%,成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及重点战略业务。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13,845,515.7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7.2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13,727,876.11 | 9.89% |
2 | 客户二 | 106,047,787.65 | 9.22% |
3 | 客户三 | 41,452,497.01 | 3.60% |
4 | 客户四 | 27,097,345.15 | 2.36% |
5 | 客户五 | 25,520,009.81 | 2.22% |
合计 | -- | 313,845,515.73 | 27.2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客户三为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利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45,023,387.4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5.6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59,230,385.20 | 16.33% |
2 | 供应商二 | 86,826,413.85 | 8.91% |
3 | 供应商三 | 84,958,905.35 | 8.71% |
4 | 供应商四 | 77,310,658.17 | 7.93% |
5 | 供应商五 | 36,697,024.84 | 3.76% |
合计 | -- | 445,023,387.41 | 45.6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四、供应商五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利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8,649,104.82 | 53,464,533.17 | -9.01%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96,579,659.49 | 93,919,062.32 | 2.83%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19,160,723.24 | 31,521,731.01 | -39.21% | 主要系本期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
研发费用 | 37,004,562.86 | 39,859,129.08 | -7.16%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单晶型高镍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制备工艺技术研究 | 开发动力电池用单晶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已完成中试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动力电池用高安全性、高比能量单晶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后续产品优化升级提供技术保障 |
4.5V高电压钴酸锂及 | 开发高端电子消费产 | 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 | 开发高端电子消费产 |
其四氧化三钴工艺技术开发 | 品用高电压钴酸锂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待新项目建成后试产 | 效益 | 品用高电压钴酸锂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后续产品优化升级提供技术保障 |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制备技术研究 | 开发用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已完成中试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后续新产品推广利用提供技术保障 |
废旧三元材料修复再利用工艺研究 | 利用废旧三元正极材料直接修复再利用生产技术,形成正极材料产业化技术 | 研发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利用废旧三元正极材料直接修复再利用制备技术,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
高品质高镍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生产工艺优化升级 | 开发动力电池用多晶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前驱体已经开发成功,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焙烧工艺待新项目建成后试产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高品质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公司拓展新兴市场提供技术保障 |
大功率芯片双塔风冷散热器的研发 | 打造行业领先水平的大功率电脑芯片散热整体解决方案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大功率芯片双塔风冷散热器对公司品牌提升有着重大意义,能有效提升公司电脑消费电子市场品牌知名度,扩大该领域产品销售份额 |
大功率芯片双泵水冷散热器的研发 | 打造行业领先水平的大功率电脑芯片散热整体解决方案 | 研发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大功率芯片双泵水冷散热器有利于增加公司技术储备,提升公司在散热领域核心竞争力。在保持现有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
新型四连杆一体机电脑的研发 | 开发新型四连杆一体机,把握国产化趋势 | 研发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新型四连杆一体机电脑对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有着重大意义,在电脑硬件、软件国产化的发展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 |
多核心国产芯笔记本VC散热器的研发 | 打造行业领先水平的国产电脑芯片散热整体解决方案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多核心国产芯笔记本VC散热器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实力,通过技术升级更好地满足持续涌现的新需求,增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
高光效太阳能路灯的研发 | 提高太阳能路灯发光效率,节能减排,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高光效太阳能路灯 | 研发完成、量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高光效太阳能路灯,丰富公司LED灯具产品系列,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更好的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76 | 161 | 9.3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6.43% | 15.09% | 1.34%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47 | 31 | 51.61% |
硕士 | 9 | 9 | 0.00% |
博士 | 7 | 7 | 0.00% |
大专及以下 | 113 | 114 | -0.88%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4 | 32 | 6.25% |
30~40岁 | 78 | 62 | 25.81% |
40岁以上 | 64 | 67 | -4.48%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9,708,417.18 | 42,135,045.31 | 41,605,044.6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5% | 7.27% | 6.8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2,703,854.32 | 4,487,948.57 | 2,212,032.34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6.81% | 10.65% | 5.32%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13.97% | -2.37% | 13.78%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5,760,219.81 | 618,587,601.94 | 72.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9,976,068.20 | 730,578,429.97 | 65.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215,848.39 | -111,990,828.03 | -28.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5,981,198.61 | 504,476,099.30 | 2.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2,865,313.76 | 819,281,693.27 | -54.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115,884.85 | -314,805,593.97 | 145.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7,437,108.77 | 1,143,831,142.11 | -20.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3,014,643.07 | 607,120,171.93 | 17.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22,465.70 | 536,710,970.18 | -63.7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082,781.59 | 108,128,006.59 | 81.3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2.2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销量大幅增长,销售回款大幅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5.6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采购量大幅增长,采购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4.49%,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5.46%,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3.78%,主要系上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本期融资款减少所致。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1.3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综合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锂离子电池材料货款较上年大幅上涨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617,407.28 | 28.17% | 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67,123.28 | -5.03% | 主要系报告期内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5,401.35 | 0.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存货坏账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170,036.96 | 12.5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结转无需支付的款项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188,190.34 | 12.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资产报废损失等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14,163,379.25 | 152.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生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49,831,553.39 | 18.70% | 196,601,450.68 | 9.41% | 9.29%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382,190,696.92 | 15.89% | 344,512,035.64 | 16.50% | -0.61%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8,766,052.00 | 0.36% | 6,486,726.64 | 0.31% | 0.0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工程项目已完工但尚未达到收款条件所致。 |
存货 | 416,558,877.79 | 17.32% | 258,305,164.06 | 12.37% | 4.9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锂电池正极材料数量及价格增长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11,643,654.26 | 0.48% | 49,592,868.84 | 2.37% | -1.8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厂房退租,对应投资性房地产调整至固定资产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34,496.83 | 0.45% | 10,550,155.72 | 0.51% | -0.06%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464,382,501.79 | 19.31% | 409,402,619.23 | 19.60% | -0.29%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52,759,037.05 | 2.19% | 44,374,718.36 | 2.12% | 0.07% | 主要系报告期内5G散热项目增加在建工程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9,075,116.03 | 0.79% | 14,027,732.21 | 0.67% | 0.1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租入办公楼所致。 |
短期借款 | 572,849,502.31 | 23.82% | 493,220,718.21 | 23.62% | 0.20%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合同负债 | 12,885,200.06 | 0.54% | 40,966,838.35 | 1.96% | -1.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商品销售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70,147,034.00 | 2.92% | 0.00% | 2.9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融资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15,238,446.06 | 0.63% | 6,815,645.94 | 0.33% | 0.3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租入办公楼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250,467,123.28 | 11.99% | -11.9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0,318,113.09 | 0.43% | 3,511,402.37 | 0.17% | 0.2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45,504,133.28 | 1.89% | 26,786,404.32 | 1.28% | 0.6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725,722.81 | 0.28% | 0.00 | 0.00% | 0.28% | 主要系以一年内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所 |
致。 | ||||||
长期应收款 | 47,906,856.33 | 1.99% | 19,296,088.29 | 0.92% | 1.0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PPP项目新增长期应收款所致。 |
开发支出 | 2,703,854.32 | 0.11% | 0.00 | 0.00% | 0.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新增研发项目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964,571.20 | 2.87% | 42,943,321.22 | 2.06% | 0.8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重分类所致。 |
应付票据 | 1,378,024.00 | 0.06% | 2,459,521.40 | 0.12% | -0.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70,582.94 | 1.40% | 89,383,128.31 | 4.28% | -2.8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11,015,498.40 | 0.46% | 7,838,558.09 | 0.38% | 0.0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售后回租固定资产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50,467,123.28 | -467,123.28 | 261,000,000.00 | 511,000,000.00 | 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250,467,123.28 | -467,123.28 | 261,000,000.00 | 511,000,000.0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511,402.37 | 6,806,710.72 | 10,318,113.09 | |||||
上述合计 | 253,978,525.65 | -467,123.28 | 267,806,710.72 | 511,000,000.00 | 10,318,113.09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72,865,313.76 | 819,281,693.27 | -54.4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向特定对 | 52,424.52 | 3,438.89 | 25,228.81 | 0 | 0 | 0.00% | 28,014.7 | 1、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象发行股份 | 金额为20,000万元,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2022年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19,507.07 | 5,066.17 | 5,066.17 | 0 | 0 | 0.00% | 14,544.7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71,931.59 | 8,505.06 | 30,294.97 | 0 | 0 | 0.00% | 42,559.48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816,1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999,906.7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754,716.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245,189.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110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02,2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29,245.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70,749.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 3、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294.97万元,其中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5,228.81万元,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066.17万元,合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2,559.48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 | 否 | 42,000 | 34,424.52 | 3,426.13 | 7,216.05 | 20.96% | 2023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8,000 | 18,000 | 12.75 | 18,012.75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3、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 | 否 | 19,507.07 | 19,507.07 | 5,066.17 | 5,066.17 | 25.97% | 2023年07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9,507.07 | 71,931.59 | 8,505.06 | 30,294.97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79,507.07 | 71,931.59 | 8,505.06 | 30,294.97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及原因为:根据《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本次项目用地、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由红河州政府负责,由于政府用地手续批复缓慢,政府代建工作启动时间较晚,受限于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进度,整体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所以调整了实施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00.3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105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
报告期内,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资金12.75万元(系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 | 无 |
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商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 3,000万 | 293,033,810.81 | 214,877,755.43 | 137,798,884.87 | 44,531,138.10 | 39,139,579.47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870万 | 968,616,613.42 | 192,179,785.28 | 604,474,008.19 | 11,678,705.76 | 10,029,568.88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散热器、LED灯具生产 | 7,000万 | 570,825,103.69 | 33,100,312.97 | 218,113,242.47 | 4,704,011.71 | 5,158,408.42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设 | 1,400万 | 79,125,343.55 | 17,458,425.99 | 2,971,070.14 | -8,234,452.69 | -7,179,709.16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照明设计与工程 | 3,010万 | 107,929,054.23 | -43,105,984.58 | 23,711,446.45 | -10,181,394.87 | -10,072,173.2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炯达能源成立于2011年5月31日,注册地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保亿中心2幢2603-2604室,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2022年度实现收入13,779.89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913.96万元。
2、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圣比和成立于2001年10月8日,注册地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八号洞灯泡厂内,注册资本为10,870万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度实现收入60,447.40 万元,实现净利润1,002.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88 万元。
3、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超频三成立于2012年11月20 日,注册地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平西路3号,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散热器、LED灯具生产。2022年度实现收入21,811.32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515.84万元。
4、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科技成立于2018年11月20日,注册地在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厂房E3栋,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设。2022年度实现收入297.1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717.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17万元。
5、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中投光电成立于2005年5月12日,注册地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75号天安数码城创业园1号厂房B1301,注册资本为3010万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照明设计与工程。2022年度实现收入2,371.14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007.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4.33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为:持续聚焦锂电池正极材料及散热两大核心业务领域,充分把握新能源行业发展、消费电子国产替代带来的机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散热领域业务为公司的立足之本,也是公司擅长的优势领域之一。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在电子产品散热器件等领域的固有优势,加快对电脑整机及周边产品业务的布局;从组装机厂商向系统厂商拓展,把握消费电子国产化替代契机。同时,发挥锂电池正极材料“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的技术优势,加大对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投入。
(二)2023年主要经营计划
公司立足主业、持续创新,始终坚持“专业化、系统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和未来业务发展目标,2023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发展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加快推进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2023年,公司将紧抓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带来的机遇,依托“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大力发展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加快推进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项目一期产能建设。新增产能争取快速爬坡量产,保持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数码、小动力领域市场持续渗透的基础上,加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市场的拓展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竞争力。
2、大力发展消费电子散热业务,紧抓国产化替代趋势
消费电子散热业务是公司的战略重点之一,2023年,公司计划对现有消费电子事业部的组织架构、产品结构、市场布局进行全面重构。一方面,凭借自身行业内领先的散热技术以及工业设计优势,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系统级解决方案服务商成立联合实验室,就计算机散热、服务器散热技术研发等方面达成相关合作。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加快从组装机厂商向系统厂商拓展进度,持续巩固公司在消费电子散热领域的领先地位,把握消费电子国产化替代契机。
3、加大研发力度,以技术创新带动产品创新
公司发展离不开有竞争力的产品和领先的技术,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巩固产品技术领先优势。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持续开发性能优异、附加值高的新产品;通过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密切跟踪产品技术发展趋势,应对市场及客户需求重点研发前瞻性核心技术与产品,提升产品系列化程度及产线柔性化生产能力。
4、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以管理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公司将着力提升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进一步搭建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实现企业发展与个体价值的共赢。经营管理方面,优化和完善经营管理模型,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对各环节成本费用实行精细化管控,实现降本增效。财务管理方面,加快应收账款收款进度,降低营运资金成本;深化预算管理,做好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工作。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大力开展人才选拔、储备及梯队建设,引进优秀人才;持续深化内部文化建设,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与个体价值的共赢。
重要提示: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业务目前主要集中于锂电材料、消费电子、LED照明领域,宏观经济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变化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近几年来,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预计未来该行业的竞争将更加
激烈。另外,伴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开拓、原料价格波动、政策环境变化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也将持续增加。未来风险的影响程度和发生时间难以估测,如果任一风险集中释放或多个风险联合作用而公司应对不力,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或持续下滑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及产业链优势,在加强质量管控和成本管控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特点和要求,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适应公司客户多方位的要求和变化;通过扩展细分市场、聚集规模、领先技术、优质服务等方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技术路线变动风险
锂电池是目前新能源行业的主流产品,按照不同的正极材料可以分为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等不同类型和技术路线。若未来因为技术更新迭代和突破,新能源行业的主流技术路线变更可能发生对公司的不利变化。如果该技术路线变化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较大影响,则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保持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大对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加强技术、人员储备,以应对行业技术路线变动带来的风险。
3、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公司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逐渐增加,所涉及的业务领域更加广泛,公司的风险控制、经营决策的难度大为增加,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人才储备、管理水平以及驾驭经营管理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张,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及各个部门的科学管理,逐步建立起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运营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整体运营健康、安全。公司还将持续积极引进、储备高素质人才,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抗风险的能力。
4、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8,219.0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保持较高水平,并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相对稳定,资金实力较强,信用较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是若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资金回流出现困难,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从制度和流程上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账期;及时催收,尤其是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同时加快优质客户培育,以防范坏账风险。
5、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效益的可能性。如果项目无法实施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抢占市场机遇,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把握市场需求主动权。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尽量采取措施规避风险,重视并关注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进度,合理规划、有序调度,全力保障投资项目建设,抓住行业快速发展机遇。
6、汇率风险
公司产品在占据国内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也在不断开拓国际市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汇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进行,未来人民币汇率变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人民币与其他汇率的变化走势,强化汇率波动的日常管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良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4月06日 | 全景网网上路演互动平台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2021年度业绩情况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406) |
2022年04月28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华夏基金、兴证全球基金、太平洋证券等机构投资者 | 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经营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428) |
2022年06月27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华夏基金、嘉实基金、兴业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 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经营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701) |
2022年07月15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光大证券、前海开源、人寿资产等机构投 | 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经营情况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资者 | 等 | (编号:20220726) | ||||
2022年08月28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兴业全球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前海开源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 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经营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829) |
2022年11月09日 | 全景网网上路演互动平台 | 其他 | 其他 | 参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 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经营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1109)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诚信经营并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义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在股东大会上保障各位股东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的重大决策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能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谨慎决策。报
告期内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完善董事会治理。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标准的绩效评价程序和标准体系,根据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制定和执行薪酬方案,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作相应修订及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现有的考核及激励机制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电子信箱、互动易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回复投资者咨询和提问,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奖。
(七)公司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沟通,实现与客户、员工、股东、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维护各方权益,推进环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8.10% | 2022年02月16日 | 2022年02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6.11% | 2022年04月08日 | 2022年04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6.10% | 2022年05月20日 | 2022年05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92% | 2022年09月14日 | 2022年09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04% | 2022年11月14日 | 2022年11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
.com.cn),公告名称:《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杜建军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5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正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5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11,481,750 | 0 | 0 | 0 | 11,481,750 | |
李光耀 | 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6,006,150 | 0 | 0 | 0 | 6,006,150 |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17年12月15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杨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2 | 2020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帅维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33 | 2017年12月15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邹佳 | 监事 | 现任 | 女 | 29 | 2022年11 | 2023年11 | 0 | 1,200 | 1,200 | 0 | 0 | 注1 |
月14日 | 月05日 |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56 | 2020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7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506,250 | 0 | 0 | 0 | 506,250 |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2 | 2017年12月15日 | 2023年11月05日 | 334,125 | 0 | 0 | 0 | 334,125 |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5 | 2018年10月22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
马永红 | 监事 | 离任 | 男 | 52 | 2018年04月18日 | 2022年02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雷健 | 监事 | 离任 | 男 | 40 | 2022年02月16日 | 2022年11月14日 | 6,700 | 0 | 6,700 | 0 | 0 | 注2 |
合计 | -- | -- | -- | -- | -- | -- | 18,334,975 | 1,200 | 7,900 | 0 | 18,328,275 | -- |
注:1 经公司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邹佳女士被补选为公司监事。报告期内其股份变动为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前发生的股份变动。2 经公司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雷健先生被补选为公司监事。报告期内其股份变动为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前发生的股份变动。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6日、2022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11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邹佳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11月14日 | 2022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补选为公司监事 |
雷健 | 监事 | 离任 | 2022年11月14日 | 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
雷健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2月16日 | 2022年2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补选为公司监事 |
马永红 | 监事 | 离任 | 2022年02月16日 | 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5董事组成。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任职状态 |
1 | 杜建军 | 董事长 | 现任 |
2 | 张正华 | 董事 | 现任 |
3 | 李光耀 | 董事 | 现任 |
4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杨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杜建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工业设计师、照明器材工程师、广东省2012年度十大工业设计师、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曾任职于广东南和联合企业公司、深圳市孚龙电子有限公司,曾自主创业自营设计公司;现任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历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张正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一级照明设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市视线艺术创作有限公司;现任贺州禧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李光耀: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一级照明设计师。曾任职于湖南省安乡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湖南省对味粮油有限公司、深圳托克科技有限公司;现任贺州德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5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4、宫兆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宫兆辉先生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会计电算化教程》(副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会计信息系统教程》(副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等,在辽宁省教育厅、广东省会计学会等单位有多个科研立项项目。曾任辽宁财专会计系教师、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广东速美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华智机器股份公司、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5、杨文: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杨文先生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研究》(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金融学》(第六版)(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多个科研立项项目。曾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证券投资学教师、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副教授,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任职状态 |
1 | 帅维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 | 邹佳 | 监事 | 现任 |
3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帅维: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英语专业八级。曾任职于深圳博美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外贸业务员、采购部专员;现任深圳市中频优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部专员。
2、邹佳: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本公司人力行政部、战略合作中心;2020年9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人力行政部;202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冯湘桥: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体工大队、湖南省纺织机械厂、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于本公司售后部、人力资源部;现任职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5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2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任职状态 |
1 | 杜建军 | 总经理 | 现任 |
2 | 张正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5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杜建军先生,公司总经理(详见董事简历)。
2、张正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详见董事简历)。
3、刘卫红: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照明设计师。曾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深圳市蓝希格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加拿大多伦多3-lifecompany;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毛松: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经理、中国航油集团新源石化有限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监事、董事长特助、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王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照明设计师,第十五届至第十九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深圳市后备级领军人才。曾任本公司法务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建军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建军 | 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杜建军 | 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杜建军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张正华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正华 | 贺州禧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李光耀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光耀 | 贺州德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宫兆辉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副教授 | 是 | ||
宫兆辉 | 广东速美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宫兆辉 | 华智机器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宫兆辉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大学 | 副教授 | 是 | ||
杨文 |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 | 否 | ||
杨文 |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 | 独立董事 | 是 |
公司 | |||||
刘卫红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否 | ||
王军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毛松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 | 否 | ||
毛松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是 | ||
毛松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惠州市芯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否 | ||
毛松 | 云南和必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帅维 | 深圳市中频优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不含外部董事、下同)、监事(不含外部监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全额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杜建军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5 | 现任 | 72 | 否 |
张正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5 | 现任 | 36 | 否 |
李光耀 | 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0 | 否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8 | 否 |
杨文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现任 | 8 | 否 |
帅维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3 | 现任 | 11.83 | 否 |
邹佳 | 监事 | 女 | 29 | 现任 | 1.21 | 否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6 | 现任 | 10.18 | 否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现任 | 48 | 否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现任 | 48 | 否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45 | 现任 | 49.81 | 否 |
马永红 | 监事 | 男 | 52 | 离任 | 2.18 | 否 |
雷健 | 监事 | 男 | 40 | 离任 | 20.34 | 否 |
合计 | -- | -- | -- | -- | 315.55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01月28日 | 2022年0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3月18日 | 2022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3月14日 | 2022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4月24日 | 2022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4月28日 | 2022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告名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5月05日 | 2022年05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5月20日 | 2022年05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6月20日 | 2022年06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08月26日 | 2022年08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2022年10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杜建军 | 10 | 8 | 2 | 0 | 0 | 否 | 5 |
张正华 | 10 | 8 | 2 | 0 | 0 | 否 | 5 |
李光耀 | 10 | 8 | 2 | 0 | 0 | 否 | 5 |
宫兆辉 | 10 | 1 | 9 | 0 | 0 | 否 | 5 |
杨文 | 10 | 5 | 5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杜建军、杨文、张正华 | 3 | 2022年01月25日 | 1、审议《关于拟投资建设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2022年03月0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22年04月24日 |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宫兆辉、杨文、李光耀 | 8 | 2022年03月08日 | 1、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审议《2021年度审计报告》;3、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8、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9、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1、审议《2021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12、审议《2022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2022年03月11日 |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2年04月25日 | 1、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2年05月02日 |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2年05月17日 | 1、审议《2021年度审计报告》;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6月17 | 1、审议《关于豁免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
日 |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2022年08月16日 | 1、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4日 | 1、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文、宫兆辉、张正华 | 2 | 2022年03月08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2022年05月02日 | 1、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5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19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7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7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53 |
销售人员 | 128 |
技术人员 | 176 |
财务人员 | 39 |
行政人员 | 72 |
管理人员 | 103 |
合计 | 1,07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7 |
研究生 | 17 |
本科 | 174 |
大专 | 217 |
高中及以下 | 656 |
合计 | 1,071 |
2、薪酬政策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鼓励艰苦奋斗和持续创新的经营理念,激发员工潜能、提升人才竞争优势,促进公司实现发展为目标,建立合适规范化的薪酬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体现员工在公司的价值与贡献的职级职称设置和价值评估体系。配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坚持公平、竞争、激励的原则,以岗定薪,建立有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个人和团队积极性,保持前进目标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公司建立健全员工福利保障体系,促进员工价值观念与公司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3、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企业文化及市场发展需求,将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的组织和实施,为人才梯队建设提供后备力量。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部门提出需求及部门职能定位制定行之有效的年度培训计划,同时不断优化培训体系,紧密结合业务发展需求,提供可落地的组织和个人能力发展方案。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培训、体系培训等为员工构建职业生涯规划提供方向,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保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不适用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3,976,504.08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在业绩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或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 |
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5.8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92.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4.18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38.0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7.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鉴于公司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需要、2023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公司将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4月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4月17日为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3万股股
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4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0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简称:超频JLC1,期权代码:03642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4月17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21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65人,实际授予数量为927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涉及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3.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9月15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2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涉及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2.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25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与激励。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及评价工作。通过梳理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此外,公司通过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培训,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健全的制度管理体系,主要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缺陷分析及认定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本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为公司内部控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3)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要缺陷:①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②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严重流失;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②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1%;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0.5%。 |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认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各相关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报告期内,各相关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及生产,建设项目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要求。相关公司排污许可证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个旧圣比和 | 91532501731208737X001W | 2022-11-07 至 2027-11-06 |
惠州超频三 | 914413000568427683001Q | 2020-08-26 至 2023-08-25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个旧圣比和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5个 | 厂区内 | 46.23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3.68吨 | / | 无 |
个旧圣比和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区内 | 127.38 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 | 8.40吨 | / | 无 |
2014 | ||||||||||
个旧圣比和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区内 | 140.73 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8.65吨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各相关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系统等均运行正常。产生的工业废水经MVR工艺脱氨脱重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再经沉淀池进行二级沉淀后,通过管道输送到东南面的建设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生产废气经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合规暂存,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对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相关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完成备案。同时,各相关公司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配备足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各相关公司已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同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相关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要求。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合计107.86万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税。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技术降本路线,积极开展节能技改工作,通过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减少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公司始终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认真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不断推进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并落实到决策和业务各个层面,追求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1、公司党支部强化示范引领、突出机制构建、狠抓制度落实,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基础,对党建责任逐一落实主体,以制度落实的实际效果提升制度建设整体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党建引领促发展”的要求,充分运用、培育并树立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与广大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到工作争先、业绩争先、作风创优、素质创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持召集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大会、党日活动、书记主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切实激发党支部活力。
2、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主动关心、关爱员工,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公司不仅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还注重员工的个人发展,积极开展员工培训,进一步做好员工的岗位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助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报告期内,公司工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搭建多种渠道反映员工心声,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归属感、幸福感。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尊重和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信息,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平台,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通过公司网站、线下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有利于建立良好互动,形成良性沟通,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5、公司始终将守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营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共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6、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回馈社会,全力推动社会发展与企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向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定向捐赠用于龙岗区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保证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营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向其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近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不投资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不经营有损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业务,不生产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产品;如因任何原因引起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2、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持股或任职的,在继续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之日起三年内),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炯达能源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上市公司、炯达能源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本企业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上市公司批准同意。二、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或炯达能源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本承诺函对本人/被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陈书 | 关于同业 |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 2018 | 2018 | 正常 |
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年05月20日 | 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控股股东;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并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四、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本承诺函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子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子公司)领取薪酬,不得违反规定在外任职;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体系方面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并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四、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宫兆辉;黄海燕;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马永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帅维;王军;吴小员;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2、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7、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2、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3、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企业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一、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人/本企业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本人/本企业保证,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人/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本公司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宫兆辉;黄海燕;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马永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帅维;王军;吴小员;叶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炯达能源《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对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的股权拥有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2、本人/本企业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人持有炯达能源股权之情形;3、本人/本企业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正华 | 股份减持承诺 | 张正华直接持有6.30%的股份,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9.00%的股份,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3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上缴为公司所有。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夫妇杜建军、刘郁(以下合称“本人”),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3.50%的股份,并通过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25%的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将非常慎重持股,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本人进一步承诺如下:如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同时应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将上缴为公司所有。本人张魁,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1.50%的股份,并通过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5%的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将非常慎重持股,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本人进一步承诺如下: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将上缴为公司所有。 | |||||
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企业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直接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0%的股份,就本企业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企业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将上缴为公司所有。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戴永祥;杜建军;寇凤英;李光耀;张魁;张正华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锁定事项,郑重承诺如下: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同时,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该等承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惩处措施;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中,就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的事项)的各种会议提(议)案及表决,各方同意进行一致意思表示,在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行动。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且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一方拟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表决时,应事先就提案内容及表决与其他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其他方对提案内容及表决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均应当继续进行协商,对提案内容及表决进行修改或调整,直至各方共同认可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各方共同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提案及表决,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经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一致同意将提案交由董事会审议且各方 | 2020年04月28日 | 2020年4月28日-2023年4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一致同意在董事会上对该等提(议)案及表决共同投弃权票;董事会对该事项作出有效决议后,应由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的,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前述董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议案)共同投赞成票。上述“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各方共同向董事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3)各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并在所有候选人投票选举中采取一致意见。(4)各方在参与公司的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意思表示保持一致。3、各方在保持一致的情况的同时,应当充分听取公司其他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滥用自身的控制地位,侵害相关方的合法权益。4、一致行动的期限自签署之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5、各方承诺,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缴纳100万元的违约金,各方中的其他任一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30天内缴纳前述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应全部上缴公司;如出现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未按前述约定缴纳违约金的,则公司及本协议的任一守约方均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冻结退出方所持公司股份等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并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亦全部上缴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并不影响一致行动协议的效力。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投入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以及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将视市场环境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超频三,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按照超频三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超频三,由超频三在同等条件下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3、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4、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5、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超频三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超频三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出具《声明与承诺》,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招股说明书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超频三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超频三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李娟;刘卫红;刘郁;任笛;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眭世荣;王军;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本人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祥;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本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卫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叶伟欣;张魁;张正华 | 施如下:1、针对公司现有两大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未来发展态势和主要经营风险点,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LED照明散热组件和消费电子散热配件。公司长期重视散热技术研发,在消费电子散热配件生产研发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如压固、扣FIN、无缝紧配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散热性能,简化了产品生产工艺。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下游组装机、LED照明等应用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以及LED照明产业向专业化分工方向发展,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总体前景良好。然而,公司经营发展仍将受到来自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游行业市场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国际市场开拓、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方面的内外部经营风险。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大功率LED照明散热组件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通过新建项目、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向LED其他照明应用领域渗透,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内,通过建设集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员工宿舍楼及相应配套设施于一体的生产基地、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满足现有消费电子散热配件、LED照明散热组件产能规模的需求,同时针对LED照明散热组件产品进行扩产,并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满足LED照明散热组件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内,通过改善研发设计人员工作环境、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扩充研发设计团队,建设一流的产品与技术研发中心,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是公司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措施。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模式没有重大影响,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 |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6、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将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巩固和持续提升目前在消费电子散热配件及LED照明散热组件市场的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加强变频器、新能源汽车等散热器市场的开拓,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7、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投入。在现有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的人力和资金投入,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及设备自动化改进等方面的科研实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公司职工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若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社保管理机构及/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就其部分员工补缴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保费用及/或住房公积金,或者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社保问题及/或住房公积金问题被主管部门要求承担任何损失或处罚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地足额补偿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的损失,以确保不会给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带来任何经济损失。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就惠州超频三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事项作出承诺如下:"若惠州超频三因上述房屋未能完善相关用地、报建等手续导致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拆除、没收房产等行政处罚,导致惠州超频三因此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或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的,我们将承担惠州超频三因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并对因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厂房及宿舍搬迁等事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亦确保不会因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惠州超频三带来任何经济损失"。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租赁的房产出租方暂无法提供出租房产的产权证书,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夫、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1、据本人的了解,上述房产目前未被纳入政府征地拆迁范围,在未来三年内,政府亦无针对相关土地的征地拆迁计划,超频三及凯强热传所租赁的上述房产应不存在被强制拆除或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等风险,超频三及凯强热传使用上述未提供产权证书的房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若超频三及凯强热传所租赁的上述房产根据相关主管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或被依法征收、征用或拆迁的,或因租赁合同提前被终止(不论该等终止基于任何原因而发生)而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的,本人将承担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不能继续承租该等房产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并对其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以确保不会因此给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带来任何经济损失。3、若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与出租方产生诉讼、仲裁等纠纷或因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瑕疵而与出租方或其他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的,本人将承担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该等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与费用,以保证超频三及凯强热传不因该等租赁合同可能存在的瑕疵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潜在的经济损失。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的调整。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及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促成公司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后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 | 2019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9999年12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月31日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分别作出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二)在业绩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 2022年04月08日 | 2022年04月08日-2024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承诺获配股份自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本次获配的股份因上市公 | 2022年06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2022 | 履行完毕 |
认购对象(6名) |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在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 | 年12月30日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或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1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2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3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4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5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明明 刘艳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肖明明2年 刘艳林4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超频三起诉朱恺、童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307民初21380号、(2022)粤03民终12116号、(2022)粤0307执18190号 | 3,488.35 | 否 | 案件执行中,未结案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2021)粤0307民初2138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朱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超频三偿还债务3,265.13万元及其利息,判令朱恺支付律师费10万元。超频三和朱恺均已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超频三于2022年11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披露日,朱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2021年07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
个旧圣比和起诉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云2501民初910号 | 3,068.17 | 否 | 已结案 | 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7日作出(2022)云2501民初910号民事裁定书,已撤诉。 | 已结案 | ||
中投光电起诉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 | 1,277.06 | 否 |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9日立案,案号为(2023)粤5302民初228号,一审于2023年3月24日开庭。
暂无执行内容 |
5302民初228号 | |||||||
星源存储起诉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309民初11247号 | 630.6 | 否 | 二审未判决,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1日作出(2021)粤 0309 民初112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货款590.60万元及逾期利息、支付律师费10万元;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庭前提起反诉,反诉金额270.89万元,因未缴纳反诉案件受理费,法院按撤回反诉处理。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已上诉,二审按源创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截至披露日,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炯达能源诉浙江凤凰云睿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109民初6779号 | 516.86 | 否 | 已结案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0日立案,2022年5月20日作出(2022)浙0109民初6779号民事调解书,浙江凤凰云睿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炯达能源货款416.52万元及逾期利息损失3万元,已结案。 | 已结案 | ||
其他诉讼事项汇总(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 875.61 | 否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案件尚处于诉讼状态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尚未结案。 | 部分案件已执行完毕,部分案件在执行中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2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书,其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2022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39,000万元。
2、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因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2022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就上述融资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2022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万元。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万元。
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3,600万元。
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函,其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个旧圣比和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个旧圣比和的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将有效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队伍的稳定性,进一步推动公司及个旧圣比和稳健发展、做优做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个旧圣比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个旧圣比和的股权比例由54.50%变更为50.14%,个旧圣比和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0,870万元,个旧圣比和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 2021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 2021年05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2022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 2022年04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2022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 2022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 2022年04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 2022年05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 2022年05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 2022年06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 2022年09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 2022年12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 2022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 2022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 2022年08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租赁情况,所租赁场所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办公、厂房、员工宿舍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惠州超频三、炯达能源、超频三(国际)、湖北产业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存在部分闲置资产对外进行出租,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武汉市洪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研发及办公 | 101.11 | 2021年03月02日 | 2022年12月02日 | -101.11 | 根据双方合同确认 | 减少利润 | 否 | 不适用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市纵维立方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及办公 | 222.01 | 2021年04月01日 | 2022年08月31日 | 222.01 | 根据双方合同确认 | 增加利润 | 否 | 不适用 |
深圳市坪山竹坑股份合作公司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及办公 | 131.55 | 2021年04月01日 | 2024年03月31日 | -131.55 | 根据双方合同确认 | 减少利润 | 否 | 不适用 |
山西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及办公 | 181.25 | 2020年08月15日 | 2023年09月30日 | -181.25 | 根据双方合同确认 | 减少利润 | 否 | 不适用 |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1日 | 3,000 | 2021年11月11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公司有权处分的部分知识产权 | 惠州超频三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是 | 否 |
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起三年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9月11日 | 2,000 | 2019年12月2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0年07月28日 | 5,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0年12月0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0年12月22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1年07月2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1,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惠州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1年11月22日 | 2,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 否 | 否 |
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7,000 | 2022年01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生的最后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5月05日 | 3,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6月0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6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9月27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27日 | 2,000 | 2022年09月27日 | 1,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7,000 | 2022年11月0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12月0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7,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0,86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4,16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0日 | 2,461 | 抵押 | 个旧圣比和部分自有房产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止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46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46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7,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3,32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4,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6,62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6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5,4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5,400 |
注:1 注: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拟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并拟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本项目总投资50亿元,拟建设年处理4.5万吨金属量废旧锂电池及电极材料生产线,年产6万吨前驱体、年产2万吨碳酸锂、年产2万吨正极材料生产线等。该项目被列为云南省2022年度“重中之重”项目,项目建设周期4年,分三期建设。本次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产能的扩大,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强化落实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完整产业链经营规划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1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关于投资建设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司、个旧圣比和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本次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个旧圣比和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参照市场公允的借款利率以借款的形式投入实施主体,实施主体负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02,269股,发行价格7.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授权,公司及
控股孙公司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深圳中心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计6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26,702,269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6,702,269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雷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邹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22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因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中泰证券为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其未完成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中泰证券承继。
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为了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与中泰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2022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计划使用完毕,同
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无继续开展现金管理的计划,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前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已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同意个旧圣比和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个旧圣比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个旧圣比和的股权比例由54.50%变更为50.14%,个旧圣比和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0,870万元,个旧圣比和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子公司个旧圣比和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对个旧圣比和创新能力、技术实力、专业化程度等综合发展实力的充分认可,有利于提升个旧圣比和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个旧圣比和在行业的影响力,从而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报告期内,子公司惠州超频三收购精密科技少数股东持有的精密科技14%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精密科技的股权比例由51%变更为65%,并于2022年2月1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子公司和力特4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和力特的股权比例由51%变更为100%,和力特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5、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降低管理成本,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3年1月12日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此外注销二级子公司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并分别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10日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746,205 | 3.19% | 26,702,269 | -26,702,269 | 0 | 13,746,205 | 3.01%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4,005,340 | -4,005,34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746,205 | 3.19% | 22,696,929 | -22,696,929 | 0 | 13,746,205 | 3.0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22,696,929 | -22,696,929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746,205 | 3.19% | 13,746,205 | 3.01%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6,872,550 | 96.81% | 26,702,269 | 26,702,269 | 443,574,819 | 96.9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6,872,550 | 96.81% | 26,702,269 | 26,702,269 | 443,574,819 | 96.9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0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00% | 0.00% | |||||||
4、其 | 0.0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430,618,755 | 100.00% | 26,702,269 | 0 | 26,702,269 | 457,321,02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离任后或任期届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02,269股。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2年12月30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02,269股。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2年12月30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02,269股。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2年12月30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上述股份变动分别于2022年6月、12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
2、以上其他的变动情况均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按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参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正华 | 8,611,312 | 8,611,312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 |
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李光耀 | 4,504,612 | 4,504,612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刘卫红 | 379,687 | 379,687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王军 | 250,594 | 250,594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曲靖信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675,567 | 6,675,567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340,453 | 5,340,453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华夏基金-邮储银行-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5,049,159 | 5,049,159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4,005,340 | 4,005,340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西藏腾毅投资有限公司 | 0 | 2,670,226 | 2,670,226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1,695,593 | 1,695,593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0 | 801,068 | 801,068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华夏基金-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基金-江铜增利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91,298 | 291,298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兴证全球基金-兴业银行-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1号 | 0 | 173,565 | 173,565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不适用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合计 | 13,746,205 | 26,702,269 | 26,702,269 | 13,746,20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04月19日 | 7.49元/股 | 26,702,269 | 2022年06月30日 | 26,702,269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 2022年06月29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不适用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26,702,26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4.81元,新增股份于2022年6月30日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由430,618,755股变为457,321,024股,变动原因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26,702,26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于2022年6月30日登记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0,618,755股变更为457,321,024股。
2、公司控股股东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5,919,17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3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4.05亿元,较2021年年末增长了15.1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30亿元,较2021年年末增长了21.41%。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73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05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郁 | 境内自然人 | 15.46% | 70,697,682 | 70,697,682 | 质押 | 31,380,000 | |||||||||
张魁 | 境内自然人 | 7.74% | 35,378,988 | 35,378,98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74% | 21,661,550 | 21,661,550 | 21,661,550 | ||||||||||
张正华 | 境内自然人 | 2.51% | 11,481,750 | 8,611,312 | 2,870,438 |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5% | 9,842,500 | 9,842,500 |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7% | 8,536,382 | -500,000 | 8,536,382 | ||||||||||
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46% | 6,675,567 | 6,675,567 | 6,675,567 | ||||||||||
李光耀 | 境内自然人 | 1.31% | 6,006,150 | 4,504,612 | 1,501,538 | ||||||||||
黄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1.30% | 5,966,414 | -5,082,500 | 5,966,414 | ||||||||||
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 | 其他 | 1.17% | 5,340,453 | 5,340,453 | 5,340,453 |
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认购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为前10名股东,限售期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杜建军、刘郁、张魁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建军、刘郁为夫妻关系。杜建军为吉信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信泰富为杜建军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与刘郁、张魁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919,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郁 | 70,697,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70,697,682 | |
张魁 | 35,37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78,98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661,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61,550 |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84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42,500 |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536,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8,536,382 | |
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75,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6,675,567 | |
黄海燕 | 5,966,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5,966,414 | |
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40,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0,453 | |
华夏基金-邮储银行-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49,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9,159 | |
黄晓娴 | 4,384,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4,336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郁 | 中国 | 否 |
杜建军 | 中国 | 否 |
张魁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截至报告期末,杜建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郁女士在公司总经办任职,张魁先生暂未在公司任职。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郁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杜建军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魁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截至报告期末,杜建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郁女士在公司总经办任职,张魁先生暂未在公司任职。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3)110010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明明、刘艳林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3)1100103号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频三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超频三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超频三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2年度,超频三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033.68万元,且各经营产品及服务存在差异化,其收入确认时点及方式口径不一,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及时点详见附注(五)36所述。而收入是超频三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抽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确认单(验收单),并实施期后回款检查,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函证2022年度销售额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并抽取部分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检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对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检查相应的合同约定的收益分享期、验收记录、双方盖章确认的收益分享表,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并结合期后事项审计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等情况,以确认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
(二)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原值43,658.3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439.25万元。由于应收款项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并评价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主要控制措施以及运作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3、分析应收款项账龄划分是否合理,并抽取账龄分析表中的项目与相关单据进行比较,检查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分类至适当的账龄类别; 4、检查公司用以形成相关判断的资料是否准确、合理,包括用于计算历史损失率的数据的准确性、预期信用损失是否按目前经济状况和前瞻性资料进行适当调整等; 5、分析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
四、其他信息
超频三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超频三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超频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超频三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超频三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超频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超频三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超频三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公司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肖明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艳林
中国·武汉 2023年4月26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9,831,553.39 | 196,601,450.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467,123.2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0,648,517.38 | 97,170,179.22 |
应收账款 | 382,190,696.92 | 344,512,035.64 |
应收款项融资 | 10,318,113.09 | 3,511,402.37 |
预付款项 | 45,504,133.28 | 26,786,404.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0,192,172.60 | 18,519,684.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16,558,877.79 | 258,305,164.06 |
合同资产 | 8,766,052.00 | 6,486,726.6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725,722.81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362,471.73 | 39,273,407.82 |
流动资产合计 | 1,469,098,310.99 | 1,241,633,578.3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7,906,856.33 | 19,296,088.29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34,496.83 | 10,550,155.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643,654.26 | 49,592,868.84 |
固定资产 | 464,382,501.79 | 409,402,619.23 |
在建工程 | 52,759,037.05 | 44,374,718.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075,116.03 | 14,027,732.21 |
无形资产 | 113,750,467.01 | 118,736,045.21 |
开发支出 | 2,703,854.32 | |
商誉 | 41,568,481.29 | 41,568,481.29 |
长期待摊费用 | 39,821,823.99 | 39,020,490.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547,183.04 | 57,420,756.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964,571.20 | 42,943,321.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5,958,043.14 | 846,933,277.67 |
资产总计 | 2,405,056,354.13 | 2,088,566,856.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72,849,502.31 | 493,220,718.2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78,024.00 | 2,459,521.40 |
应付账款 | 226,561,836.07 | 194,854,733.6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885,200.06 | 40,966,838.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06,587.69 | 12,392,064.82 |
应交税费 | 15,703,913.17 | 18,884,452.46 |
其他应付款 | 18,198,173.03 | 15,784,681.2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70,582.94 | 89,383,128.31 |
其他流动负债 | 85,164,479.96 | 80,009,003.03 |
流动负债合计 | 976,718,299.23 | 947,955,141.4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0,147,034.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5,238,446.06 | 6,815,645.94 |
长期应付款 | 11,015,498.40 | 7,838,558.0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586,862.93 | 8,635,481.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473,788.72 | 9,126,339.1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461,630.11 | 32,416,024.97 |
负债合计 | 1,089,179,929.34 | 980,371,166.3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7,321,024.00 | 430,618,7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61,993,861.51 | 591,421,193.2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481,077.46 | -3,751,419.9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97,318.89 | 13,104,961.8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41,817.61 | -18,307,506.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29,989,309.33 | 1,013,085,983.78 |
少数股东权益 | 85,887,115.46 | 95,109,705.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5,876,424.79 | 1,108,195,689.6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05,056,354.13 | 2,088,566,856.00 |
法定代表人:杜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5,023,268.51 | 141,011,910.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467,123.2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743,389.98 | 3,040,000.00 |
应收账款 | 184,743,766.25 | 139,290,333.01 |
应收款项融资 | 3,800,000.00 | 1,275,248.00 |
预付款项 | 465,854,125.12 | 369,703,034.68 |
其他应收款 | 519,366,444.42 | 149,404,186.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9,037.95 | |
存货 | 13,022,091.34 | 23,711,868.30 |
合同资产 | 331,598.13 | 29,735.1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31,458.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38,461.33 | 3,934,071.75 |
流动资产合计 | 1,379,754,603.68 | 1,081,867,511.0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104,366.62 | 19,296,088.29 |
长期股权投资 | 545,675,855.27 | 548,918,164.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7,063,583.95 | 49,481,118.37 |
在建工程 | 29,101,651.02 | 30,808,498.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24,494.20 | |
无形资产 | 25,872,007.00 | 26,780,496.7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436,263.16 | 22,651,172.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99,417.61 | 22,859,177.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6,736.25 | 2,774,026.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9,699,880.88 | 778,493,237.08 |
资产总计 | 2,169,454,484.56 | 1,860,360,748.1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11,880,000.00 | 397,733,737.2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451,200.00 |
应付账款 | 11,939,674.42 | 15,098,486.9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951,661.72 | 7,421,677.81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7,804.80 | 2,393,546.53 |
应交税费 | 394,098.24 | 3,826,333.32 |
其他应付款 | 183,325,831.72 | 173,547,222.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554,869.04 | 68,581,023.22 |
其他流动负债 | 2,015,678.40 | 597,605.19 |
流动负债合计 | 686,739,618.34 | 669,650,833.0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0,147,034.0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00,520.10 | |
长期应付款 | 11,015,498.40 | 1,330,141.6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68,891.23 | 4,007,306.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3,910.37 | 1,079,851.6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4,695,334.00 | 7,517,819.45 |
负债合计 | 771,434,952.34 | 677,168,652.4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7,321,024.00 | 430,618,7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5,320,606.78 | 716,119,009.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97,318.89 | 13,104,961.85 |
未分配利润 | 40,380,582.55 | 23,349,369.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98,019,532.22 | 1,183,192,095.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69,454,484.56 | 1,860,360,748.1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50,336,797.34 | 579,585,637.14 |
其中:营业收入 | 1,150,336,797.34 | 579,585,637.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53,899,416.72 | 672,905,261.81 |
其中:营业成本 | 945,787,542.94 | 449,782,698.2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717,823.37 | 4,358,107.98 |
销售费用 | 48,649,104.82 | 53,464,533.17 |
管理费用 | 96,579,659.49 | 93,919,062.32 |
研发费用 | 37,004,562.86 | 39,859,129.08 |
财务费用 | 19,160,723.24 | 31,521,731.01 |
其中:利息费用 | 27,174,421.94 | 31,576,680.60 |
利息收入 | 6,577,904.19 | 2,696,165.19 |
加:其他收益 | 14,163,379.25 | 9,425,372.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17,407.28 | 1,520,520.4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84,341.11 | 816,623.8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7,123.28 | 467,123.2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5,783.19 | -37,064,876.9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01.35 | -80,164,947.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60,245.19 | -186,822.5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10,416.84 | -199,323,255.68 |
加:营业外收入 | 1,170,036.96 | 770,779.54 |
减:营业外支出 | 1,188,190.34 | 388,874.1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292,263.46 | -198,941,350.24 |
减:所得税费用 | -929,288.13 | -9,560,949.8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21,551.59 | -189,380,400.4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21,551.59 | -189,380,400.4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358,045.84 | -161,666,402.74 |
2.少数股东损益 | -9,136,494.25 | -27,713,997.6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0,342.44 | 751,611.0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0,342.44 | 751,611.0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6,559.4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836,559.47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0,342.44 | -84,948.4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0,342.44 | -84,948.42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491,894.03 | -188,628,789.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628,388.28 | -160,914,791.6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36,494.25 | -27,713,997.6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4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 | -0.4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杜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17,920,866.78 | 285,569,491.01 |
减:营业成本 | 266,843,636.17 | 237,646,299.85 |
税金及附加 | 1,056,312.97 | 986,427.57 |
销售费用 | 20,875,668.72 | 22,761,312.54 |
管理费用 | 34,550,458.28 | 33,865,359.64 |
研发费用 | 17,769,988.99 | 22,037,083.51 |
财务费用 | 5,255,718.57 | 19,116,078.23 |
其中:利息费用 | 10,515,697.57 | 20,975,331.80 |
利息收入 | 3,552,604.32 | 2,198,363.66 |
加:其他收益 | 2,542,316.32 | 5,758,718.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521,418.43 | 3,521,281.4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84,341.11 | 816,623.8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7,123.28 | 467,123.2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40,553.41 | -8,568,249.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2,990.08 | -1,423,817.1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3,201.88 | 217,749.6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822,439.92 | -50,870,264.17 |
加:营业外收入 | 563,153.06 | 346,847.05 |
减:营业外支出 | 1,128,661.62 | 144,353.1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256,931.36 | -50,667,770.28 |
减:所得税费用 | -3,666,639.03 | -7,766,274.1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923,570.39 | -42,901,496.0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923,570.39 | -42,901,496.0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36,559.4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6,559.4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836,559.47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923,570.39 | -42,064,936.6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00,862,923.40 | 587,378,570.5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069,030.78 | 5,777,510.1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828,265.63 | 25,431,521.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5,760,219.81 | 618,587,601.9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9,247,011.51 | 521,233,415.5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3,292,162.86 | 98,778,976.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979,114.51 | 26,586,815.4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457,779.32 | 83,979,222.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9,976,068.20 | 730,578,429.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215,848.39 | -111,990,828.0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50,933.66 | 208,001.2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2,630,264.95 | 504,268,098.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5,981,198.61 | 504,476,099.3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375,313.76 | 56,227,413.1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0,000.00 | 13,054,280.1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000,000.00 | 75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2,865,313.76 | 819,281,693.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115,884.85 | -314,805,593.9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767,749.53 | 526,076,490.56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97,000.00 | 4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6,669,359.24 | 617,210,901.5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7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7,437,108.77 | 1,143,831,142.1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2,265,599.00 | 520,614,850.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803,775.23 | 27,537,349.0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63,528.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945,268.84 | 58,967,972.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3,014,643.07 | 607,120,171.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22,465.70 | 536,710,970.1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60,279.43 | -1,786,541.5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082,781.59 | 108,128,006.5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184,394.62 | 83,056,388.0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7,267,176.21 | 191,184,394.6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0,968,328.51 | 307,067,001.1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231,825.84 | 4,828,472.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225,967.81 | 111,222,908.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426,122.16 | 423,118,382.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6,904,940.61 | 328,305,489.9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857,625.58 | 32,558,239.9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48,763.30 | 5,656,485.2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6,627,859.02 | 32,905,401.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8,039,188.51 | 399,425,616.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613,066.35 | 23,692,766.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160.00 | 750.0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7,074.4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2,630,264.95 | 504,268,098.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794,499.37 | 504,268,848.0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730,921.57 | 23,151,664.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19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0,000.00 | 15,5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000,000.00 | 75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1,220,921.57 | 815,841,664.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573,577.80 | -311,572,816.0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5,070,749.53 | 525,676,490.5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2,288,679.85 | 390,723,920.5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7,359,429.38 | 916,400,411.1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7,650,630.00 | 447,656,439.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54,224.70 | 18,577,067.3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341,773.97 | 54,151,227.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5,646,628.67 | 520,384,734.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712,800.71 | 396,015,676.8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25,046.14 | -409,789.5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001,641.70 | 107,725,837.2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011,910.21 | 33,286,072.9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010,268.51 | 141,011,910.2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0,618,755.00 | 591,421,193.24 | -3,751,419.90 | 13,104,961.85 | -18,307,506.41 | 1,013,085,983.78 | 95,109,705.85 | 1,108,195,689.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0,618,755.00 | 591,421,193.24 | -3,751,419.90 | 13,104,961.85 | -18,307,506.41 | 1,013,085,983.78 | 95,109,705.85 | 1,108,195,689.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26,702,269.00 | 170,572,668.27 | 270,342.44 | 1,892,357.04 | 17,465,688.80 | 216,903,325.55 | -9,222,590.39 | 207,680,735.16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0,342.44 | 19,358,045.84 | 19,628,388.28 | -9,136,494.25 | 10,491,894.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702,269.00 | 169,222,310.04 | 195,924,579.04 | 2,327,790.98 | 198,252,370.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702,269.00 | 168,368,480.53 | 195,070,749.53 | 5,697,000.00 | 200,767,749.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61,921.11 | 761,921.11 | 71,195.55 | 833,116.66 | |||||||||||
4.其他 | 91,908.40 | 91,908.40 | -3,440,404.57 | -3,348,496.17 | |||||||||||
(三)利润分配 | 1,892,357.04 | -1,892,357.04 | -1,063,528.89 | -1,063,528.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92,357.04 | -1,892,357.0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1,063,52 | -1,063,52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9 | 8.8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50,358.23 | 1,350,358.23 | -1,350,358.2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7,321,024.00 | 761,993,861.51 | -3,481,077.46 | 14,997,318.89 | -841,817.61 | 1,229,989,309.33 | 85,887,115.46 | 1,315,876,424.7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6,910,612.00 | 139,410,596.63 | 481,572.00 | -4,503,030.95 | 13,104,961.85 | 144,195,455.80 | 648,637,023.33 | 40,672,364.69 | 689,309,388.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6,910,612.00 | 139,410,596.63 | 481,572.00 | -4,503,030.95 | 13,104,961.85 | 144,195,455.80 | 648,637,023.33 | 40,672,364.69 | 689,309,388.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73,708,143.00 | 452,010,596.61 | -481,572.00 | 751,611.05 | -162,502,962. | 364,448,960.45 | 54,437,341.16 | 418,886,301.61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1,611.05 | -161,666,402.74 | -160,914,791.69 | -27,713,997.69 | -188,628,789.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708,143.00 | 452,010,596.61 | -481,572.00 | 526,200,311.61 | 82,151,338.85 | 608,351,650.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3,816,143.00 | 450,350,913.60 | 524,167,056.60 | 82,045,510.52 | 606,212,567.1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33,255.01 | 2,033,255.01 | 105,828.33 | 2,139,083.34 | |||||||||||
4.其他 | -108,000.00 | -373,572.00 | -481,572.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 |
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36,559.47 | -836,559.47 | -836,559.4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836,559.47 | -836,559.47 | -836,559.47 |
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0,618,755.00 | 591,421,193.24 | -3,751,419.90 | 13,104,961.85 | -18,307,506.41 | 1,013,085,983.78 | 95,109,705.85 | 1,108,195,689.6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0,618,755.00 | 716,119,009.59 | 13,104,961.85 | 23,349,369.20 | 1,183,192,095.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0,618,755.00 | 716,119,009.59 | 13,104,961.85 | 23,349,369.20 | 1,183,192,095.64 | |||||||
三、 | 26,702 | 169,20 | 1,892, | 17,031 | 214,82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9.00 | 1,597.19 | 357.04 | ,213.35 | 7,436.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23,570.39 | 18,923,570.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702,269.00 | 169,201,597.19 | 195,903,866.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702,269.00 | 168,368,480.53 | 195,070,749.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33,116.66 | 833,116.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92,357.04 | -1,892,357.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92,357.04 | -1,892,357.04 | ||||||||||
2.对所有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7,321,024.00 | 885,320,606.78 | 14,997,318.89 | 40,380,582.55 | 1,398,019,532.2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6,910,612.00 | 264,002,584.65 | 481,572.00 | -836,559.47 | 13,104,961.85 | 67,087,424.76 | 699,787,451.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6,910,612.00 | 264,002,584.65 | 481,572.00 | -836,559.47 | 13,104,961.85 | 67,087,424.76 | 699,787,451.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708,143.00 | 452,116,424.94 | -481,572.00 | 836,559.47 | -43,738,055.56 | 483,404,643.8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6,559.47 | -42,901,496.09 | -42,064,936.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708,143.00 | 452,116,424.94 | -481,572.00 | 526,306,139.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3,816,143.00 | 450,350,913.60 | 524,167,056.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39,083.34 | 2,139,083.34 | ||||||||||
4.其他 | -108,000.00 | -373,572.00 | -481,572.00 | |||||||||
(三)利润分配 | -836,559.47 | -836,559.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36,559.47 | -836,559.47 | ||||||||||
3.其他 |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 |
)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0,618,755.00 | 716,119,009.59 | 13,104,961.85 | 23,349,369.20 | 1,183,192,095.6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5年
月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注册号为44030121746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4117464B。
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股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股本情况详见附注七、
。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
号天安数码城创业园
号厂房A701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栋B座
楼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正极材料、散热产品、照明亮化工程、LED照明灯具等。
、母公司以及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为自然人控股,无控股母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4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34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1户、减少4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6“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2“其他”。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
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应收票据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1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本组合以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4:锂电池正极材料 | 本组合以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组合2 | 应收备用金 |
组合3 | 应收非关联公司的往来款 |
组合4 | 应收代理业务货款 |
组合5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质保金 | 本组合为质保金 |
组合2:其他 | 本组合为业主尚未结算的建造工程款项 |
17、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
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20、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21、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9“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2.375%-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年 | 4%、5% | 4.75%-12.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5% | 11.875%-19% |
合同能源管理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0% | 10%-25% |
①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②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③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9“长期资产减值”。
④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39“租赁”。
28、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30、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模具。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1、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2、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
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3、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39“租赁”。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6、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
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d)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根据LED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e) 锂电池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主要采用离岸价结算,货物经商检、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4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作为出租人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决议通过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无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2、其他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6、“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
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行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人民币4,449,797.53元。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上述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集团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0)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1)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该估价委员会由本集团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集团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0%、3%、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0%、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15%、16.5%、18%、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2% | 2% |
房产税 | 按应纳税房产余值的1.2%及应纳税租金收入的12%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面积3.00元/㎡、4.00元/㎡、7.00元/㎡计缴土地使用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25% |
超频三精密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8%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惠州市芯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25%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25%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25%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15%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太原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15%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省超频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5%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2、税收优惠
(
)本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420009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
)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取得编号为GR20224400007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取得编号为GR20204420539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
号),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3】
号免征增值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
号),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现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取得编号为GR202133006488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
)本公司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为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法定税率为18%。自2019年
月
日实行新税法规定对于园区内居民企业自产自销销售产生的利润到2049年免缴企业所得税,对于进口及外采的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按9%缴纳企业所得税。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300181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200362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取得编号为GR202053000185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
号)规定,自2021年
月
日至2030年
月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云南省,符合有关要求,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
号)规定,自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号),自2022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万元但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7,271.75 | 135,674.85 |
银行存款 | 383,630,478.53 | 188,846,465.54 |
其他货币资金 | 66,163,803.11 | 7,619,310.29 |
合计 | 449,831,553.39 | 196,601,450.6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079,839.26 | 1,906,252.98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票据保证金 | 689,012.00 | 1,004,160.70 |
保函保证金 | 1,852,171.85 | 4,315,293.20 |
借款保证金 | 60,000,000.00 | |
电商账户保证金 | 14,000.00 | 97,602.16 |
电商及第三方结算账户资金 | 3,608,619.26 | 2,202,254.23 |
合 计 | 66,163,803.11 | 7,619,310.29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9,193.33元为冻结资金,其他货币资金62,555,183.85元为受限的货币资金,已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扣除。
(2)存放在境外的款项6,079,839.26 元为本公司的境外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年末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0,467,123.28 | |
其中: | ||
其他-结构性存款 | 250,467,123.28 | |
其中: | ||
合计 | 250,467,123.28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9,193,517.38 | 82,829,801.39 |
商业承兑票据 | 1,500,000.00 | 14,783,894.67 |
坏账准备 | -45,000.00 | -443,516.84 |
合计 | 90,648,517.38 | 97,170,179.22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0,693,517.38 | 100.00% | 45,000.00 | 0.05% | 90,648,517.38 | 97,613,696.06 | 100.00% | 443,516.84 | 0.45% | 97,170,179.2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89,193,517.38 | 98.35% | 89,193,517.38 | 82,829,801.39 | 84.85% | 82,829,801.39 | ||||
商业承兑汇票 | 1,500,000.00 | 1.65% | 45,000.00 | 3.00% | 1,455,000.00 | 14,783,894.67 | 15.15% | 443,516.84 | 3.00% | 14,340,377.83 |
合计 | 90,693,517.38 | 100.00% | 45,000.00 | 90,648,517.38 | 97,613,696.06 | 100.00% | 443,516.84 | 97,170,179.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5,0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89,193,517.38 | ||
商业承兑汇票 | 1,500,000.00 | 45,000.00 | 3.00% |
合计 | 90,693,517.38 | 45,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443,516.84 | -398,516.84 | 45,000.00 | |||
合计 | 443,516.84 | -398,516.84 | 4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746,879.00 |
合计 | 14,746,879.00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0,692,205.90 | 81,265,045.45 |
商业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
合计 | 80,692,205.90 | 82,265,045.45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106,121.85 |
合计 | 3,106,121.85 |
其他说明: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8,819,259.14 | 11.18% | 19,735,224.80 | 40.43% | 29,084,034.34 | 10,846,778.67 | 2.71% | 10,846,778.6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7,763,930.17 | 88.82% | 34,657,267.59 | 8.94% | 353,106,662.58 | 389,129,518.17 | 97.29% | 44,617,482.53 | 11.47% | 344,512,035.64 |
其中: |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237,017,046.46 | 54.29% | 30,460,208.86 | 12.85% | 206,556,837.60 | 267,911,765.40 | 66.98% | 39,121,618.98 | 14.60% | 228,790,146.42 |
组合2:消费 | 62,989,441.92 | 14.43% | 3,130,934.27 | 4.97% | 59,858,507.65 | 60,687,004.48 | 15.17% | 3,906,723.43 | 6.44% | 56,780,281.05 |
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9,416,374.49 | 2.16% | 282,491.23 | 3.00% | 9,133,883.26 | 7,778,607.84 | 1.94% | 233,358.24 | 3.00% | 7,545,249.60 |
组合4:锂电池正极材料 | 78,341,067.30 | 17.94% | 783,633.23 | 1.00% | 77,557,434.07 | 52,752,140.45 | 13.19% | 1,355,781.88 | 2.57% | 51,396,358.57 |
合计 | 436,583,189.31 | 54,392,492.39 | 382,190,696.92 | 399,976,296.84 | 55,464,261.20 | 344,512,035.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9,735,224.8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44,390.00 | 144,390.00 | 100.00% | 破产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151,915.94 | 151,915.94 | 100.00% | 诉讼成功,但未还款 |
IHQ Import GmbH | 8,533,199.33 | 8,533,199.33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MediaRange GmbH | 144,888.74 | 144,888.74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Leli Group Holding bv | 122,879.57 | 122,879.57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Intenso | 1,749,505.09 | 1,749,505.09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32,656,166.72 | 7,293,552.00 | 22.33% | 诉讼胜诉,款项待执行 |
杭州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10,567.56 | 453,170.27 | 30.00% | 资金链紧张 |
杭州祥生弘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7,594.74 | 20,278.42 | 30.00% | 资金链紧张 |
浙江祥磊泽义贸易有限公司 | 1,357,368.26 | 407,210.48 | 30.00% | 资金链紧张 |
绍兴祥生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86,386.94 | 595,916.08 | 30.00% | 资金链紧张 |
衢州祥生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94,396.25 | 118,318.88 | 30.00% | 资金链紧张 |
合计 | 48,819,259.14 | 19,735,224.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460,208.8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98,632,544.86 | 2,958,976.36 | 3.00% |
1年至2年(含2年) | 49,681,781.45 | 4,968,178.15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49,695,595.19 | 9,939,119.04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37,467,395.91 | 11,240,218.78 | 3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372,025.05 | 186,012.53 | 50.00% |
5年以上 | 1,167,704.00 | 1,167,704.00 | 100.00% |
合计 | 237,017,046.46 | 30,460,208.8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30,934.2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5,066,007.25 | 1,101,320.15 | 2.00% |
1年至2年(含2年) | 3,858,536.21 | 578,780.44 | 15.00% |
2年至3年(含3年) | 2,110,090.48 | 443,119.00 | 21.00% |
3年至4年(含4年) | 1,098,303.00 | 296,541.81 | 27.00% |
4年至5年(含5年) | 250,572.60 | 105,240.49 | 42.00% |
5年以上 | 605,932.38 | 605,932.38 | 100.00% |
合计 | 62,989,441.92 | 3,130,934.2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2,491.2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9,416,374.49 | 282,491.23 | 3.00% |
合计 | 9,416,374.49 | 282,491.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83,633.2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8,341,067.30 | 783,633.23 | 1.00% |
其中:6个月以内 | 78,335,503.30 | 783,355.03 | 1.00% |
7-12个月 | 5,564.00 | 278.20 | 5.00% |
合计 | 78,341,067.30 | 783,633.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2,138,853.27 |
1至2年 | 58,173,772.04 |
2至3年 | 62,356,158.40 |
3年以上 | 73,914,405.60 |
3至4年 | 38,565,698.91 |
4至5年 | 627,109.65 |
5年以上 | 34,721,597.04 |
合计 | 436,583,189.31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5,464,261.20 | -1,018,944.49 | -52,824.32 | 54,392,492.39 | ||
合计 | 55,464,261.20 | -1,018,944.49 | -52,824.32 | 54,392,492.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2,824.3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东莞市秦汇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 货款 | 14,726.92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东莞市鸿宇鑫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5,839.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丰瑞德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货款 | 32,258.4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52,824.32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2,656,166.72 | 7.48% | 7,293,552.00 |
第二名 | 23,771,375.00 | 5.44% | 237,713.75 |
第三名 | 22,849,977.72 | 5.23% | 685,499.33 |
第四名 | 21,300,000.00 | 4.88% | 213,000.00 |
第五名 | 19,043,308.97 | 4.36% | 3,808,661.79 |
合计 | 119,620,828.41 | 27.39% |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0,318,113.09 | 3,511,402.37 |
合计 | 10,318,113.09 | 3,511,402.3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2)应收款项融资本年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3,511,402.37 | 6,806,710.72 | 10,318,113.09 | |||
应收账款 | ||||||
合 计 | 3,511,402.37 | 6,806,710.72 | 10,318,113.0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851,469.61 | 91.97% | 23,817,377.30 | 88.92% |
1至2年 | 3,302,863.90 | 7.26% | 322,628.78 | 1.20% |
2至3年 | 117,472.00 | 0.26% | 384,888.66 | 1.44% |
3年以上 | 232,327.77 | 0.51% | 2,261,509.58 | 8.44% |
合计 | 45,504,133.28 | 26,786,404.3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主要系尚未办理结算的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3,203,223.56 | 29.02 |
第二名 | 9,630,000.00 | 21.16 |
第三名 | 7,055,621.36 | 15.51 |
第四名 | 3,000,000.00 | 6.59 |
第五名 | 1,245,582.00 | 2.74 |
合 计 | 34,134,426.92 | 75.02 |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0,192,172.60 | 18,519,684.30 |
合计 | 20,192,172.60 | 18,519,684.30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073,843.29 | 9,787,627.07 |
备用金借支 | 2,202,501.66 | 187,067.63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4,626,514.79 | 12,473,143.68 |
其他 | 4,203,485.63 | 4,692,774.17 |
坏账准备 | -10,914,172.77 | -8,620,928.25 |
合计 | 20,192,172.60 | 18,519,684.3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84,067.53 | 8,136,860.72 | 8,620,928.2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15,599.21 | 2,618,843.73 | 2,303,244.52 | |
本期核销 | 10,000.00 | 10,0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58,468.32 | 10,755,704.45 | 10,914,172.7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49,032.35 |
1至2年 | 6,316,296.67 |
2至3年 | 7,028,648.98 |
3年以上 | 7,512,367.37 |
3至4年 | 2,503,286.75 |
4至5年 | 2,512,388.62 |
5年以上 | 2,496,692.00 |
合计 | 31,106,345.37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620,928.25 | 2,303,244.52 | -10,000.00 | 10,914,172.77 | ||
合计 | 8,620,928.25 | 2,303,244.52 | -10,000.00 | 10,914,172.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杭州市园林文物花港管理处 | 房租押金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10,000.00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 | 坏账准备期末余 |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额 | ||||
第一名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5,934,360.72 | 2-3年;3-4年 | 19.08% | 5,934,360.72 |
第二名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4,264,662.02 | 1年以内 | 13.71% | 175,820.20 |
第三名 | 其他 | 2,160,000.00 | 5年以上 | 6.94% | 2,160,000.0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2,000,000.00 | 1-2年 | 6.43% | 20,000.00 |
第五名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900,000.00 | 4-5年 | 6.11% | 1,900,000.00 |
合计 | 16,259,022.74 | 52.27% | 10,190,180.92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0,972,086.69 | 622,762.04 | 110,349,324.65 | 82,890,558.40 | 903,256.32 | 81,987,302.08 |
在产品 | 131,864,017.85 | 11,519.66 | 131,852,498.19 | 35,907,711.22 | 38,345.30 | 35,869,365.92 |
库存商品 | 117,061,105.85 | 2,936,113.12 | 114,124,992.73 | 113,300,395.70 | 3,421,307.63 | 109,879,088.07 |
合同履约成本 | 11,843,416.84 | 11,843,416.84 | 10,319,317.61 | 10,319,317.61 | ||
发出商品 | 9,249,038.95 | 9,249,038.95 | 8,788,139.03 | 8,788,139.03 | ||
半成品 | 39,912,293.91 | 924,875.56 | 38,987,418.35 | 12,403,880.72 | 1,252,687.32 | 11,151,193.40 |
委托加工物资 | 227,913.48 | 75,725.40 | 152,188.08 | 405,579.25 | 94,821.30 | 310,757.95 |
合计 | 421,129,873.57 | 4,570,995.78 | 416,558,877.79 | 264,015,581.93 | 5,710,417.87 | 258,305,164.06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03,256.32 | -280,494.28 | 622,762.04 | |||
在产品 | 38,345.30 | -26,825.64 | 11,519.66 | |||
库存商品 | 3,421,307.63 | -485,194.51 | 2,936,113.12 | |||
半成品 | 1,252,687.32 | -327,811.76 | 924,875.56 | |||
委托加工物资 | 94,821.30 | -19,095.90 | 75,725.40 | |||
合计 | 5,710,417.87 | -1,139,422.09 | 4,570,995.78 |
9、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6,812,409.23 | 3,059,114.24 | 13,753,294.99 | 16,785,397.81 | 1,880,903.42 | 14,904,494.39 |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 4,727,363.78 | 141,820.91 | 4,585,542.87 | 6,230,729.42 | 186,010.99 | 6,044,718.43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七、23) | -10,568,273.81 | -995,487.95 | -9,572,785.86 | -16,008,429.47 | -1,545,943.29 | -14,462,486.18 |
合计 | 10,971,499.20 | 2,205,447.20 | 8,766,052.00 | 7,007,697.76 | 520,971.12 | 6,486,726.64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质保金 | 1,178,210.82 | 按账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 -44,190.08 | 按账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134,020.74 | —— |
其他说明: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725,722.81 | |
合计 | 6,725,722.81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金 | 618,502.36 | 231,503.61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7,433,183.21 | 27,939,663.12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0,126,725.92 | 5,508,317.89 |
待摊费用 | 5,081,181.24 | 491,044.20 |
工抵房 | 5,102,879.00 | 5,102,879.00 |
合计 | 38,362,471.73 | 39,273,407.82 |
其他说明:
12、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68,200,685.23 | 68,200,685.23 | 21,721,423.19 | 21,721,423.19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3,568,106.09 | -13,568,106.09 | -2,425,334.90 | -2,425,334.9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七、10) | -6,725,722.81 | -6,725,722.81 | |||||
合计 | 47,906,856.33 | 47,906,856.33 | 19,296,088.29 | 19,296,088.29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10,550,155.72 | 284,341.11 | 10,834,496.83 |
小计 | 10,550,155.72 | 284,341.11 | 10,834,496.83 | ||||||||
合计 | 10,550,155.72 | 284,341.11 | 10,834,496.83 |
其他说明:
14、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093,691.63 | 7,310,999.95 | 57,404,691.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480,975.46 | 6,791,168.54 | 42,272,144.00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35,480,975.46 | 6,791,168.54 | 42,272,144.00 | |
4.期末余额 | 14,612,716.17 | 519,831.41 | 15,132,547.5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011,347.27 | 800,475.47 | 7,811,822.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1,180.78 | 149,542.71 | 1,360,723.49 | |
(1)计提或摊销 | 1,211,180.78 | 149,542.71 | 1,360,723.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01,616.19 | 882,036.72 | 5,683,652.91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801,616.19 | 882,036.72 | 5,683,652.91 | |
4.期末余额 | 3,420,911.86 | 67,981.46 | 3,488,893.3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191,804.31 | 451,849.95 | 11,643,654.2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082,344.36 | 6,510,524.48 | 49,592,868.84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均已取得产权证书。
(2)抵押、担保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1,643,654.26元;所有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详见本附注七、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64,382,501.79 | 409,402,619.23 |
合计 | 464,382,501.79 | 409,402,619.23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同能源管理资产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1,867,927.10 | 234,214,790.34 | 24,955,351.52 | 95,537,134.28 | 13,768,094.93 | 590,343,298.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390,919.85 | 35,845,560.74 | 559,260.15 | 2,522,910.71 | 2,388,899.27 | 109,707,550.72 |
(1)购置 | 3,973,210.80 | 8,589,279.90 | 559,260.15 | 2,388,899.27 | 15,510,650.12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936,733.59 | 27,256,280.84 | 2,522,910.71 | 58,715,925.1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转回 | 35,480,975.46 | 35,480,975.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20,606.40 | 328,246.33 | 6,278,159.81 | 561,166.37 | 15,988,178.91 | |
(1)处置或报废 | 8,820,606.40 | 328,246.33 | 6,278,159.81 | 561,166.37 | 15,988,178.91 | |
4.期末余额 | 290,258,846.95 | 261,239,744.68 | 25,186,365.34 | 91,781,885.18 | 15,595,827.83 | 684,062,669.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088,138.10 | 71,984,688.33 | 16,928,260.59 | 45,729,699.08 | 9,115,399.46 | 180,846,185.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97,087.65 | 19,241,382.09 | 2,554,918.56 | 12,615,177.78 | 1,488,019.54 | 48,696,585.62 |
(1)计提 | 7,995,471.46 | 19,241,382.09 | 2,554,918.56 | 12,615,177.78 | 1,488,019.54 | 43,894,969.43 |
(2)转回 | 4,801,616.19 | 4,801,616.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23,238.03 | 311,834.01 | 6,278,159.81 | 443,864.52 | 9,957,096.37 | |
(1)处置或报废 | 2,923,238.03 | 311,834.01 | 6,278,159.81 | 443,864.52 | 9,957,096.37 | |
4.期末余额 | 49,885,225.75 | 88,302,832.39 | 19,171,345.14 | 52,066,717.05 | 10,159,554.48 | 219,585,674.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4,493.38 | 94,493.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4,493.38 | 94,493.3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373,621.20 | 172,936,912.29 | 6,015,020.20 | 39,715,168.13 | 5,341,779.97 | 464,382,501.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4,779,789.00 | 162,230,102.01 | 8,027,090.93 | 49,807,435.20 | 4,558,202.09 | 409,402,619.23 |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2,513,530.35 |
合 计 | 2,513,530.35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1 | 2,762,569.77 | 公司购买的房屋原为天安公司的自有房屋,但根据天安公司投资建设天安数码城项目时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议约定及《房地产证》载明,该八套房屋应“用于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提供园区配套设施并限自用”。为配合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天安公司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的要求提供部分自有物业作为区政府的创新型产业保障性用房,由天安公司销售给经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核准的创新型企业。创新产业保障性用房的房产证由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买卖双方与产权、国土等相关部门协调,共同推进房产证的办理事宜。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2 | 2,895,945.63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3 | 2,362,447.16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4 | 1,589,853.48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1 | 2,684,912.49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2 | 2,573,791.42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3 | 2,335,833.73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4 | 2,175,522.46 | 同上 |
舟山祥生云山府8-2001 | 1,344,414.29 | 应收账款转工抵房,已签订交房协议,房产证正在申请办理中。 |
个旧市八号洞灯泡厂内生产及办公用房 | 11,629,682.12 | 房产为原个旧灯泡厂1985年左右所建,根据2008年8月个旧市国土资源局文件《个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将原个旧市灯泡厂划拨使用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给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个国土资耕【2008】106号)文件中描述已将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出让给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但由于历史原因及建筑较为久远,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合计 | 32,354,972.55 |
其他说明:
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账面价值为231,292,783.55元;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附注七、6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2,759,037.05 | 44,374,718.36 |
合计 | 52,759,037.05 | 44,374,718.36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EMC项目 | 6,593,883.16 | 6,593,883.16 | 1,530,175.90 | 1,530,175.90 | ||
研发专家楼 | 28,683,302.75 | 28,683,302.75 | ||||
装修及软件升级工程 | 838,193.62 | 838,193.62 | ||||
自制设备 | 210,265.47 | 210,265.47 | 106,623.20 | 106,623.20 | ||
白俄生产基地 | 361,757.86 | 361,757.86 | ||||
5G散热项目 | 28,646,361.51 | 28,646,361.51 | 1,344,228.89 | 1,344,228.89 | ||
设备及厂房改造 | 657,847.41 | 657,847.41 | 419,366.94 | 419,366.94 | ||
环保系统 | 11,091,069.20 | 11,091,069.20 | ||||
特种设备生产资质认证工程 | 455,289.51 | 455,289.51 | ||||
2#厂区建设项目 | 14,959,136.85 | 14,959,136.85 | ||||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36,253.14 | 1,236,253.14 | ||||
合计 | 52,759,037.05 | 52,759,037.05 | 44,374,718.36 | 44,374,718.3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EMC项目 | 20,000,000.00 | 1,530,175.90 | 7,586,617.97 | 2,522,910.71 | 6,593,883.16 | 32.97% | 32.97% | 其他 | ||||
研发专家楼 | 32,000,000.00 | 28,683,302.75 | 28,683,302.75 | 0.00 | 89.64% | 100.00% | 其他 | |||||
装修及软件升级工程 | 9,500,000.00 | 838,193.62 | -124,333.07 | 713,860.55 | 95.72% | 95.72% | 其他 | |||||
自制 | 3,500, | 106,62 | 2,400, | 2,296, | 210,26 | 68.59 | 68.59 | 其他 |
设备 | 000.00 | 3.20 | 488.48 | 846.21 | 5.47 | % | % | |||||
白俄生产基地 | 1,500,000.00 | 361,757.86 | 361,757.86 | 89.58% | 89.58% | 其他 | ||||||
5G散热项目 | 606,243,800.00 | 1,344,228.89 | 27,302,132.62 | 28,646,361.51 | 4.73% | 4.73% | 其他 | |||||
设备及厂房改造 | 20,000,000.00 | 419,366.94 | 6,091,939.38 | 4,161,065.03 | 1,692,393.88 | 657,847.41 | 68.56% | 68.56% | 其他 | |||
环保系统 | 12,349,100.00 | 11,091,069.20 | 9,598,973.38 | 20,690,042.58 | 167.54% | 77.73% | 其他 | |||||
特种设备生产资质认证工程 | 1,000,000.00 | 455,289.51 | 455,289.51 | 91.06% | 其他 | |||||||
2#厂区建设项目 | 65,000,000.00 | 14,959,136.85 | 14,959,136.85 | 23.01% | 其他 | |||||||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73,000,000.00 | 1,236,253.14 | 1,236,253.14 | 0.22% | 其他 | |||||||
合计 | 1,344,092,900.00 | 44,374,718.36 | 69,506,498.26 | 58,715,925.14 | 2,406,254.43 | 52,759,037.05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注:其他减少系转至长期待摊费用及无形资产金额。
17、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025,202.01 | 20,025,202.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28,474.48 | 13,728,474.48 |
其中:租入 | 13,728,474.48 | 13,728,474.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16,451.11 | 6,716,451.11 |
其中:转租或处置 | 6,716,451.11 | 6,716,451.11 |
4.期末余额 | 27,037,225.38 | 27,037,225.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97,469.80 | 5,997,469.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13,874.25 | 6,013,874.25 |
(1)计提 | 6,013,874.25 | 6,013,874.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49,234.70 | 4,049,234.70 |
(1)处置 | 4,049,234.70 | 4,049,234.70 |
4.期末余额 | 7,962,109.35 | 7,962,109.3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075,116.03 | 19,075,116.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027,732.21 | 14,027,732.21 |
其他说明:
18、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726,843.02 | 188,679.24 | 119,920,516.99 | 352,925.74 | 9,476,354.76 | 196,665,319.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91,168.54 | 1,037,147.94 | 7,828,316.48 | |||
(1)购置 | 380,514.28 | 380,514.2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转入 | 6,791,168.54 | 656,633.66 | 7,447,802.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3,518,011.56 | 188,679.24 | 119,920,516.99 | 352,925.74 | 10,513,502.70 | 204,493,636.2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76,889.99 | 67,610.06 | 70,170,053.87 | 61,762.05 | 1,752,958.57 | 77,929,274.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63,392.22 | 18,867.96 | 8,528,500.67 | 35,292.60 | 1,467,841.23 | 12,813,894.68 |
(1)计提 | 1,881,355.50 | 18,867.96 | 8,528,500.67 | 35,292.60 | 1,467,841.23 | 11,931,857.96 |
(2)转入 | 882,036.72 | 882,036.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640,282.21 | 86,478.02 | 78,698,554.54 | 97,054.65 | 3,220,799.80 | 90,743,169.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877,729.35 | 102,201.22 | 41,221,962.45 | 255,871.09 | 7,292,702.90 | 113,750,467.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849,953.03 | 121,069.18 | 49,750,463.12 | 291,163.69 | 7,723,396.19 | 118,736,045.2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3.9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无形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0,714,071.88元;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详见本附注七、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9、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4.5V高电压钴酸锂及其四氧化三钴工艺技术开发 | 867,417.36 | 867,417.36 | ||||||
高品质高镍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生产工艺优化升级 | 1,836,436.96 | 1,836,436.96 | ||||||
合计 | 2,703,854.32 | 2,703,854.32 |
其他说明:
注:资本化开始时点为完成实验室研究,到生产线进行中试时。20、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1,791,745.17 | 101,791,745.17 | ||||
中投光电实业 (深圳)有限公司 | 7,515,157.07 | 7,515,157.07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6,587,552.12 | 6,587,552.12 | ||||
合计 | 115,894,454.36 | 115,894,454.36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6,810,816.00 | 66,810,816.00 | ||||
中投光电实业 (深圳)有限公司 | 7,515,157.07 | 7,515,157.07 | ||||
合计 | 74,325,973.07 | 74,325,973.07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目的,本公司于年末聘请了资产评估公司对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在可收回金额确定后,本公司自购买日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然后将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测试结果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资产组的范围 | 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72,632,521.68 | 215,148,652.18 |
商誉的账面价值 | 34,980,929.17 | 6,587,552.12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33,609,128.03 | 5,499,510.96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141,222,578.88 | 227,235,715.26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值 |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164,731,753.18 | 237,150,600.00 |
是否计提减值 | 否 | 否 |
计算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方法、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①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在本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基础上进行测算,在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采用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项 目 | 预测期 | 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 | 折现率(税前)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预测期为2023年至2027年,后为稳定期 | 2023年至2027年的平均增长率为-0.86%,稳定期增长率为0 | 37.86% | 15.54% |
注: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已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表明资产组未发生减值,故未再对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估值
②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在本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测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项 目 | 预测期 | 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 | 折现率(税前)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预测期为2023年至2027年,后为稳定期 | 2023年至2027年的平均增长率为5.67%,稳定期增长率为0 | 15.38% | 16.88% |
注: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基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已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表明资产组未发生减值,故未再对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估值。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于2017年9月以合并对价127,500,000.00元收购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炯达”)51%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5,708,254.83元的差额101,791,745.17元,确认为浙江炯达相关的商誉。本公司于2018年6月以合并对价7,800,000.00元收购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光电”)60%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84,842.93元的差额7,515,157.07元,确认为中投光电相关的商誉。本公司于2021年8月以合并对价15,500,000.00元收购北京圣比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5%股权(本公司原对个旧圣比和参股49.5%),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97,147,196.93元的差额6,587,552.12元,确认为个旧圣比和相关的商誉。
21、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10,371,821.54 | 3,972,869.65 | 4,520,131.67 | 9,824,559.52 | |
装修费用 | 6,208,472.01 | 1,426,432.70 | 3,430,490.75 | 4,204,413.96 | |
研发基地工程 | 9,735,083.73 | 939,326.81 | 473,765.92 | 10,200,644.62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9,165,465.09 | 4,824,684.17 | 1,281,486.35 | 12,708,662.91 | |
其他 | 3,539,648.45 | 3,726,930.69 | 3,591,330.01 | 791,706.15 | 2,883,542.98 |
合计 | 39,020,490.82 | 14,890,244.02 | 13,297,204.70 | 791,706.15 | 39,821,823.99 |
其他说明:
注:其他减少系本公司将剩余未摊销的退租办公楼装修等费用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8,403,786.88 | 5,913,899.53 | 40,622,245.01 | 6,132,368.3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306,501.82 | 1,245,975.27 | 16,528,523.60 | 2,479,278.54 |
可抵扣亏损 | 338,470,568.15 | 51,949,671.64 | 288,728,414.41 | 44,678,620.75 |
股票期权费用 | 2,669,833.34 | 400,475.00 | 2,139,083.34 | 324,802.92 |
存货跌价准备 | 2,257,064.83 | 338,559.72 | 3,296,869.69 | 494,530.46 |
递延收益 | 9,932,236.80 | 1,489,835.51 | 12,408,920.52 | 2,159,098.07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 | 6,108,839.95 | 1,159,900.12 | 6,778,390.87 | 1,016,758.63 |
新租赁准则摊销 | 284,043.98 | 48,866.25 | 841,104.78 | 135,298.72 |
合计 | 406,432,875.75 | 62,547,183.04 | 371,343,552.22 | 57,420,756.4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3,872,197.23 | 6,711,130.93 | 48,091,121.13 | 7,300,099.55 |
固定资产一次性加计扣除 | 4,577,449.85 | 686,617.47 | 4,975,919.13 | 746,387.87 |
分期收款融资性质的长期应收款 | 10,341,255.64 | 2,076,040.32 | 7,199,011.28 | 1,079,851.69 |
合计 | 58,790,902.72 | 9,473,788.72 | 60,266,051.54 | 9,126,339.1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547,183.04 | 57,420,756.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473,788.72 | 9,126,339.1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7,049,481.48 | 32,681,683.08 |
可抵扣亏损 | 43,942,134.50 | 29,942,609.23 |
合计 | 80,991,615.98 | 62,624,292.3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2024年 | 2,563,397.83 | 1,668,334.58 | |
2025年 | 2,601,617.59 | 2,142,784.04 | |
2026年 | 26,824,146.01 | 26,131,490.61 | |
2027年 | 11,952,973.07 | ||
合计 | 43,942,134.50 | 29,942,609.23 |
其他说明: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24,748,026.49 | 24,748,026.49 | ||||
合同资产 | 10,568,273.81 | 995,487.95 | 9,572,785.86 | 16,008,429.47 | 1,545,943.29 | 14,462,486.18 |
预付设备及房屋款 | 59,391,785.34 | 59,391,785.34 | 3,732,808.55 | 3,732,808.55 | ||
合计 | 69,960,059.15 | 995,487.95 | 68,964,571.20 | 44,489,264.51 | 1,545,943.29 | 42,943,321.22 |
其他说明:
24、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4,746,879.00 | 2,868,088.00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53,036,740.00 | 150,302,813.55 |
信用借款 | 75,000,000.00 | 21,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310,000,000.00 | 309,049,816.66 |
质押+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
借款利息 | 65,883.31 | |
合计 | 572,849,502.31 | 493,220,718.2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短期借款的明细
借款单位 | 贷款单位 | 年末余额 | 信用/保证/抵押/质押 | 保证人/抵(质)押物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南湾支行 | 29,68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南湾支行 | 1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双龙支行 | 280,000,000.00 | 抵押+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5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12,2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3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 30,000,000.00 | 抵押+保证 | 房屋建筑物、杜建军、刘郁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 10,000,000.00 | 质押 | 应收账款 |
湖南超频三智慧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益阳分行营业部 | 5,000,000.00 | 信用 | |
湖南超频三智慧有限公司 |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光桥支行 | 10,000,000.00 | 保证 | 龙赛军、罗佑飞 |
湖南超频三智慧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益阳分行 | 10,000,000.00 | 保证 | 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龙赛军、罗佑飞 |
湖南超频三智慧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益阳市高新区支行 | 1,000,000.00 | 质押 | 应收票据 |
湖南超频三智慧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益阳东新支行 | 1,000,000.00 | 质押 | 应收票据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 | 汉口银行洪山支行 | 1,156,740.00 | 保证 | 刘振一 |
业有限公司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武汉江汉支行 | 10,000,000.00 | 质押+保证 | 应收账款、刘振一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个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30,000,000.00 | 信用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10,000,000.00 | 信用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 | 30,000,000.00 | 信用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红河个旧红旗支行 | 823,000.00 | 质押 | 应收票据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红河个旧红旗支行 | 10,915,807.00 | 质押 | 应收票据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 1,008,072.00 | 质押 | 应收票据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65,883.31 | 借款利息 | |
合计 | 572,849,502.31 |
2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78,024.00 | 2,459,521.40 |
合计 | 1,378,024.00 | 2,459,521.4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0,846,350.84 | 165,460,255.40 |
1-2年(含2年) | 24,007,264.19 | 20,018,835.76 |
2-3年(含3年) | 6,055,444.89 | 4,981,336.56 |
3年以上 | 5,652,776.15 | 4,394,305.89 |
合计 | 226,561,836.07 | 194,854,733.6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凤凰云睿科技有限公司 | 5,094,756.43 | 未到付款时点 |
浙江汇氏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 3,460,264.67 | 未到付款时点 |
上海霏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033,991.33 | 未到付款时点 |
深圳市鸿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726,821.57 | 未到付款时点 |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561,501.22 | 未到付款时点 |
合计 | 15,877,335.22 |
其他说明:
2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852,857.30 | 45,649,574.32 |
减:其他流动负债(附注七、32) | -967,657.24 | -4,682,735.97 |
合计 | 12,885,200.06 | 40,966,838.35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28、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359,463.68 | 116,451,925.38 | 119,226,180.56 | 9,585,208.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601.14 | 5,456,350.04 | 5,438,821.99 | 50,129.19 |
三、辞退福利 | 1,995,582.93 | 1,224,332.93 | 771,250.00 | |
合计 | 12,392,064.82 | 123,903,858.35 | 125,889,335.48 | 10,406,587.6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535,456.82 | 106,951,129.84 | 108,974,128.31 | 9,512,458.35 |
2、职工福利费 | 218,421.85 | 5,010,309.64 | 5,192,741.49 | 35,990.00 |
3、社会保险费 | 21,832.20 | 2,959,490.36 | 2,952,047.65 | 29,274.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947.01 | 2,789,153.07 | 2,782,405.50 | 27,694.58 |
工伤保险 | 417.19 | 124,246.06 | 123,082.92 | 1,580.33 |
费 | ||||
生育保险费 | 468.00 | 46,091.23 | 46,559.23 | |
4、住房公积金 | 1,189,329.00 | 1,189,329.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83,752.81 | 341,666.54 | 917,934.11 | 7,485.24 |
合计 | 12,359,463.68 | 116,451,925.38 | 119,226,180.56 | 9,585,208.5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323.26 | 5,312,170.64 | 5,294,679.73 | 48,814.17 |
2、失业保险费 | 1,277.88 | 144,179.40 | 144,142.26 | 1,315.02 |
合计 | 32,601.14 | 5,456,350.04 | 5,438,821.99 | 50,129.19 |
其他说明:
2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741,224.66 | 12,199,375.60 |
企业所得税 | 4,862,475.52 | 4,571,334.23 |
个人所得税 | 335,519.94 | 515,418.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1,737.29 | 433,774.61 |
教育费附加 | 349,972.11 | 308,442.57 |
房产税 | 333,926.67 | 333,669.77 |
印花税 | 252,106.21 | 118,591.49 |
土地使用税 | 336,827.53 | 336,827.53 |
水利建设基金 | 66,894.92 | |
环保税 | 123.24 | 123.24 |
合计 | 15,703,913.17 | 18,884,452.46 |
其他说明:
3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8,198,173.03 | 15,784,681.21 |
合计 | 18,198,173.03 | 15,784,681.21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职工基金 | 158,215.76 | 102,008.06 |
保证金 | 5,828,289.08 | 1,348,809.64 |
往来款 | 5,273,650.30 | 7,853,787.22 |
应付未付费用 | 3,256,457.50 | 2,832,491.38 |
股权收购款 | 3,329,365.00 | 3,329,365.00 |
其他 | 352,195.39 | 318,219.91 |
合计 | 18,198,173.03 | 15,784,681.2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黑龙江光融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56,391.82 | 未到付款时点 |
罗佑飞 | 3,329,365.00 | 未到付款时点 |
合计 | 5,085,756.82 |
其他说明: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9,524.89 | 61,741,253.1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690,013.26 | 20,825,174.0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791,044.79 | 6,816,701.09 |
合计 | 33,570,582.94 | 89,383,128.31 |
其他说明: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7,646,313.51 | 12,490,314.19 |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 67,518,166.45 | 67,518,688.84 |
合计 | 85,164,479.96 | 80,009,003.0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其他说明:
3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0,147,034.00 |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47,6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3,000,000.00 | |
质押+保证借款 | 11,141,253.13 | |
借款利息 | 89,524.8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31) | -89,524.89 | -61,741,253.13 |
合计 | 70,147,034.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贷款银行 | 年末余额 | 1年内到期的借款余额 | 借款条件 | 保证人/抵(质)押物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 5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20,147,034.00 | 抵押 | 土地使用权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89,524.89 | 89,524.89 | ||
合 计 | 70,236,558.89 | 89,524.89 | —— | ——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2年12月08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SZ2410120200096),合同金额5000万元。约定保证人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号:SZ24(高保)20200012-11)、杜建军、刘郁(编号:SZ24(高保)20200012-1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境内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2022深银市固贷字第0001号),合同金额共计20010万元,分期提款,借款期限为2022年9月14日至2032年02月25日。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深银市保字第005号),约定保证人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公司,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编号:2022深银市抵字第0002号,2022深银市固贷字第0001号),抵押物为本公司持有的龙岗区宝龙街道的宗地号为G02394-0008的工业用地,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号:第0068713号。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4、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20,029,490.85 | 13,632,347.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31) | -4,791,044.79 | -6,816,701.09 |
合计 | 15,238,446.06 | 6,815,645.94 |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 、3“流动性风险”。
35、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1,015,498.40 | 7,838,558.09 |
合计 | 11,015,498.40 | 7,838,558.09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回租租入固定资产 | 39,705,511.66 | 28,663,732.18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31) | 28,690,013.26 | 20,825,174.09 |
合 计 | 11,015,498.40 | 7,838,558.09 |
其他说明:
36、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635,481.83 | 993,458.00 | 3,042,076.90 | 6,586,862.9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8,635,481.83 | 993,458.00 | 3,042,076.90 | 6,586,862.93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项经费 | 54,277.29 | 7,079.64 | 47,197.65 | 与资产相关 | ||||
2.200-700W 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 | 183,333.30 | 50,000.04 | 133,333.26 | 与资产相关 | ||||
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 655,583.27 | 163,000.08 | 492,583.19 | 与资产相关 | ||||
4.200-700W 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120,000.03 | 39,999.96 | 80,000.07 | 与资产相关 | ||||
5.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 | 323,333.36 | 84,999.96 | 238,333.40 | 与资产相关 | ||||
6.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键技术研发 | 974,762.50 | 391,687.50 | 583,075.00 | 与资产相关 | ||||
8.半导体芯片散热组件工程技术研究 | 1,696,016.30 | 501,647.64 | 1,194,368.66 | 与资产相关 | ||||
9.天台EMC | 17,368.40 | 13,894.74 | 3,473.66 | 与资产相关 | ||||
10.柯桥EMC | 5,229.81 | 5,229.81 | 与资产相关 | |||||
11.嵊州EMC | 57,118.30 | 21,419.35 | 35,698.95 | 与资产相关 | ||||
12.超频三智慧城市华北运营基地 | 496,725.00 | 993,458.00 | 1,490,183.00 | 与资产相关 | ||||
13、锂离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5伏正极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及 | 100,298.91 | 49,681.68 | 50,617.23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化 | ||||||||
14、单晶型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新产品及新技术产业化建设 | 26,220.78 | 9,506.86 | 16,713.92 | 与资产相关 | ||||
15、5000吨/年能量型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167,250.00 | 24,722.89 | 142,527.11 | 与资产相关 | ||||
16、废旧锂电子动力电池电极材料高效资源化正极技术改造项目 | 3,385,833.33 | 170,000.00 | 3,21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17、50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372,131.25 | 19,023.75 | 353,107.5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8,635,481.83 | 993,458.00 | 3,042,076.90 | 6,586,862.93 |
其他说明:
37、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30,618,755.00 | 26,702,269.00 | 26,702,269.00 | 457,321,024.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02,269股。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30,618,755股变更为457,321,024股。发行价格7.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4.8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29,245.2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70,749.5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6,702,269.00元,出资溢价部分全部转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
38、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87,649,849.69 | 173,297,725.81 | 4,929,245.28 | 756,018,330.22 |
其他资本公积 | 3,713,255.01 | 2,204,187.74 | 5,917,442.75 | |
其他 | 58,088.54 | 58,088.54 | ||
合计 | 591,421,193.24 | 175,501,913.55 | 4,929,245.28 | 761,993,861.5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173,297,725.81元,减少4,929,245.28元,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37股本; (2)本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204,187.74元系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计提的期权激励费用761,921.11元,收购和力特公司少数股权确认91,908.40元,个旧圣比和少数股东增资稀释股权确认1,350,358.23元。
39、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51,419.90 | 270,342.44 | 270,342.44 | -3,481,077.46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51,419.90 | 270,342.44 | 270,342.44 | -3,481,077.4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751,419.90 | 270,342.44 | 270,342.44 | -3,481,077.4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104,961.85 | 1,892,357.04 | 14,997,318.89 | |
合计 | 13,104,961.85 | 1,892,357.04 | 14,997,318.8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307,506.41 | 144,195,455.8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307,506.41 | 144,195,455.8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358,045.84 | -161,666,402.7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92,357.04 | |
其他综合收益重分类 | 836,559.4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1,817.61 | -18,307,506.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38,619,124.62 | 943,026,559.93 | 569,768,047.73 | 446,333,963.04 |
其他业务 | 11,717,672.72 | 2,760,983.01 | 9,817,589.41 | 3,448,735.21 |
合计 | 1,150,336,797.34 | 945,787,542.94 | 579,585,637.14 | 449,782,698.2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散热产品 | 175,742,313.38 | 175,742,313.38 | ||
照明亮化工程 | 145,842,656.39 | 145,842,656.39 |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603,976,489.25 | 603,976,489.25 | ||
LED照明灯具 | 112,359,461.24 | 112,359,461.24 | ||
其他产品 | 112,415,877.08 | 112,415,877.0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1,044,631,881.52 | 1,044,631,881.52 | ||
境外销售 | 105,704,915.82 | 105,704,915.8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003,371,272.09 | 1,003,371,272.09 |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146,965,525.25 | 146,965,525.2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150,336,797.34 | 1,150,336,797.3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 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d)LED合同能源管理
收入,根据LED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e) 锂电池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主要采用离岸价结算,货物经商检、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0,456,773.53元,其中,74,853,091.65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40,440,587.2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23,589,839.74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4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48,463.28 | 625,114.07 |
教育费附加 | 757,179.55 | 447,207.74 |
房产税 | 2,713,912.14 | 2,396,134.22 |
土地使用税 | 530,916.08 | 331,739.92 |
车船使用税 | 21,162.30 | 18,084.30 |
印花税 | 971,807.63 | 500,713.21 |
环保税 | 3,309.73 | 4,578.60 |
水利建设基金 | 671,072.66 | 34,535.92 |
合计 | 6,717,823.37 | 4,358,107.98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24,061,395.77 | 23,736,299.38 |
差旅费 | 2,605,303.10 | 2,675,418.99 |
业务招待费 | 3,242,969.71 | 3,969,673.26 |
折旧与摊销 | 615,347.41 | 490,808.59 |
办公费 | 1,177,358.20 | 746,556.80 |
租金物业 | 183,416.80 | 278,881.52 |
车辆费用 | 513,909.21 | 581,142.15 |
运杂费 | 142,407.23 | 414,648.91 |
中介服务费 | 2,126,390.09 | 1,802,234.81 |
售后费用 | 1,181,633.60 | 448,811.12 |
宣传展览费 | 2,619,105.09 | 6,415,237.33 |
电商平台服务费 | 9,420,392.81 | 8,378,077.00 |
劳务费 | 404,812.13 | |
其他 | 759,475.80 | 3,121,931.18 |
合计 | 48,649,104.82 | 53,464,533.17 |
其他说明:
4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42,056,931.84 | 36,022,086.69 |
差旅费 | 3,590,422.75 | 2,459,476.83 |
业务招待费 | 7,935,829.25 | 8,802,282.82 |
折旧与摊销 | 20,493,874.84 | 21,639,931.04 |
办公费 | 4,230,070.27 | 3,866,388.76 |
租金物业 | 2,384,302.09 | 2,317,385.95 |
车辆费用 | 1,378,499.13 | 1,574,221.43 |
运杂费 | 873,470.35 | 558,716.61 |
中介服务费 | 10,222,780.70 | 9,102,611.31 |
报废损失 | 638,731.52 | 137,704.49 |
股份支付 | 833,116.66 | 2,139,083.34 |
其他 | 1,941,630.09 | 5,299,173.05 |
合计 | 96,579,659.49 | 93,919,062.32 |
其他说明:
4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14,077,594.14 | 16,003,947.22 |
材料费 | 8,513,418.72 | 9,028,614.29 |
折旧与摊销 | 11,184,835.67 | 8,523,539.10 |
中介服务费 | 1,720,830.55 | 2,999,654.03 |
租金物业 | 255,404.45 | 935,034.07 |
办公费 | 284,270.42 | 127,289.83 |
差旅费 | 255,115.89 | 490,613.89 |
业务招待费 | 125,213.34 | 115,287.06 |
运杂费 | 52,848.85 | 103,310.36 |
委托开发费 | 94,339.62 | |
其他 | 440,691.21 | 1,531,839.23 |
合计 | 37,004,562.86 | 39,859,129.08 |
其他说明:
4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7,174,421.94 | 31,576,680.60 |
利息收入 | -6,577,904.19 | -2,696,165.19 |
汇兑损益 | -2,489,936.99 | 1,701,593.40 |
手续费及其他 | 1,054,142.48 | 939,622.20 |
合计 | 19,160,723.24 | 31,521,731.01 |
其他说明:
48、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616,737.78 | 9,324,358.9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546,641.47 | 101,013.67 |
合 计 | 14,163,379.25 | 9,425,372.59 |
4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4,341.11 | 816,623.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7,198.7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30,264.95 | 2,704,657.53 |
取得控制权时,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2,000,760.98 | |
合计 | 2,617,407.28 | 1,520,520.44 |
其他说明:
5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7,123.28 | 467,123.28 |
合计 | -467,123.28 | 467,123.28 |
其他说明:
5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03,244.52 | -6,277,624.79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398,516.84 | -443,516.84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1,018,944.49 | -30,343,735.33 |
合计 | -885,783.19 | -37,064,876.96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39,422.09 | -5,059,493.41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4,493.38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74,325,973.07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134,020.74 | 165,990.51 |
十三、其他 | -850,978.48 | |
合计 | 5,401.35 | -80,164,947.83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2,560,245.19 | -186,822.53 |
合 计 | -2,560,245.19 | -186,822.53 |
5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956.43 | 956.43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5,712.27 | 5,712.27 | |
其他 | 1,163,368.26 | 770,779.54 | 1,164,368.26 |
合计 | 1,170,036.96 | 770,779.54 | 1,171,036.9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项经费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 | 否 | 否 | 7,079.64 | 7,079.64 | 与资产相关 |
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
2、200-700W 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50,000.04 | 95,000.03 | 与资产相关 | |
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63,000.08 | 137,000.06 | 与资产相关 | |
4、200-700W 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9,999.96 | 39,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5、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84,999.96 | 144,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6、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键技术研发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91,687.50 | 396,990.00 | 与资产相关 | |
7、深圳市LED照明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 | 否 | 否 | 92,596.65 | 与资产相关 |
模组散热套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
8、半导体芯片散热组件工程技术研究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501,647.64 | 501,647.67 | 与资产相关 | |
9、天台EMC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3,894.74 | 13,894.74 | 与资产相关 | |
10、柯桥EMC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5,229.81 | 20,812.50 | 与资产相关 | |
11、嵊州EMC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1,419.35 | 21,419.35 | 与资产相关 | |
12、超频三智慧城市华北运营基地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490,183.00 | 1,986,900.00 | 与资产相关 |
13、锂离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5伏正极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49,681.68 | 1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4、单晶型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新产品及新技术产业化建设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9,506.86 | 4,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15、5000吨/年能量型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4,722.89 | 3,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6、废旧锂电子动力电池电极材料高效资源化正极技术改造项目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70,000.00 | 14,166.67 | 与资产相关 | |
17、50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9,023.75 | 6,675.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 | 否 | 否 | 3,042,076.90 | 3,499,057.25 |
定依法取得) | ||||||||
1、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408,704.00 | 533,889.00 | 与收益相关 | |
2、失业稳岗补贴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67,592.02 | 35,727.46 | 与收益相关 | |
3、专利补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00,000.00 | 1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9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5、办公用房补贴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7,179,145.00 | 与收益相关 | ||
6、培育企业补贴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
7、专户入规补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8、资金保险费补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7,457.96 | 与收益相关 | ||
9、企业研发资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054,976.00 | 929,065.00 | 与收益相关 | |
10、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领域资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1、专项补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2、贯彻落实稳增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长政策奖励 | 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
13、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08,040.00 | 与收益相关 | ||
14、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补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22,605.00 | 与收益相关 | ||
15、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62,125.00 | 与收益相关 | ||
16、技术改造专项扶持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18,920.00 | 与收益相关 | ||
17、境外展会项目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64,737.00 | 与收益相关 |
18、智慧城市灯杆网络终端研发及产业化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0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9、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25,554.00 | 与收益相关 | ||
20、超频三品牌提升项目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3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1、其他补助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20,972.33 | 532,209.21 | 与收益相关 | |
小 计 | 10,575,617.31 | 5,825,301.67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3,617,694.21 | 9,324,358.92 |
其他说明:
5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6,000.00 | 149,171.30 | 56,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75,645.76 | 95,326.79 | 275,645.33 |
其他 | 856,544.58 | 144,376.01 | 856,544.58 |
合计 | 1,188,190.34 | 388,874.10 | 1,188,190.34 |
其他说明:
5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849,688.82 | 3,343,205.0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778,976.95 | -12,904,154.89 |
合计 | -929,288.13 | -9,560,949.8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292,263.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93,839.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75,428.9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09,563.7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462,521.0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04,283.1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6,382.3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10,596.93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05,021.95 |
其他 | -3,599,133.72 |
所得税费用 | -929,288.13 |
其他说明:
注:其他主要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影响金额。
5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9。
5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 | 18,141,881.01 | 8,319,429.98 |
政府补助 | 11,568,118.88 | 10,319,765.34 |
利息收入 | 3,101,262.17 | 2,696,165.19 |
营业外收入 | 1,164,324.69 | 770,779.54 |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 2,852,678.88 | 3,325,381.22 |
合计 | 36,828,265.63 | 25,431,521.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20,723,030.90 | 11,492,886.23 |
期间费用 | 68,078,683.46 | 72,192,789.00 |
营业外支出 | 656,064.96 | 293,547.31 |
合计 | 89,457,779.32 | 83,979,222.5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本金收回 | 510,000,000.00 | 500,000,000.00 |
收到理财产品利息 | 2,630,264.95 | 2,704,657.5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63,440.53 | |
合计 | 512,630,264.95 | 504,268,098.0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260,000,000.00 | 750,000,000.00 |
合计 | 260,000,000.00 | 75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丧失控制权情形下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 | 543,750.00 | |
合计 | 543,75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 | 3,945,268.84 | 8,320,636.59 |
往来款项 | 50,165,763.89 | |
回购限制性股票 | 481,572.00 |
借款保证金 | 60,000,000.00 | |
合计 | 63,945,268.84 | 58,967,972.4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221,551.59 | -189,380,400.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80,381.84 | 117,229,824.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5,106,150.21 | 33,081,128.4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013,874.25 | 8,648,082.77 |
无形资产摊销 | 12,081,400.67 | 5,581,984.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297,204.70 | 21,485,058.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54,532.92 | 186,822.5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5,645.76 | 95,326.7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7,123.28 | -467,123.2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684,484.95 | 33,278,273.7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17,407.28 | -1,520,520.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26,426.56 | -13,117,132.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7,449.61 | 348,326.4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7,114,291.64 | -75,832,464.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6,086,411.62 | 97,720,382.3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7,113,093.39 | -154,792,862.02 |
其他 | 3,685,795.54 | 5,464,464.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215,848.39 | -111,990,828.0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 | 48,425,010.7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7,267,176.21 | 191,184,394.6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1,184,394.62 | 83,056,388.0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082,781.59 | 108,128,006.59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7,267,176.21 | 191,184,394.62 |
其中:库存现金 | 37,271.75 | 135,674.8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3,621,285.20 | 191,048,719.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608,619.26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7,267,176.21 | 191,184,394.62 |
其他说明:
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2,564,377.18 |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14,746,879.00 | 贴现并质押 |
固定资产 | 231,292,783.55 | 抵押 |
无形资产 | 40,714,071.88 | 抵押 |
应收账款 | 24,972,251.55 | 质押 |
合同资产 | 1,397,197.72 | 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1,643,654.26 | 抵押 |
合计 | 387,331,215.14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见附注七、1货币资金(2)其他资产受限情况分别见附注七.14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5固定资产、附注七.16在建工程、附注七.18无形资产
6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991,525.08 | 6.9646 | 20,834,775.57 |
欧元 | 107,590.30 | 7.4161 | 797,900.42 |
港币 | 6,529.39 | 0.8933 | 5,832.70 |
白卢布 | 2,345,315.27 | 2.5895 | 6,073,193.89 |
英镑 | 66,028.26 | 8.3941 | 554,247.82 |
加元 | 6,839.16 | 5.1385 | 35,143.02 |
日元 | 2,085,382.00 | 0.0524 | 109,274.0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467,325.78 | 6.9646 | 24,148,537.13 |
欧元 | 2,782.87 | 7.4161 | 20,638.04 |
港币 | |||
白卢布 | 4,094,855.18 | 2.5895 | 10,603,627.49 |
墨西哥元 | 270.74 | 0.3577 | 96.84 |
英镑 | 6,035.73 | 8.3941 | 50,664.52 |
加元 | 10,512.79 | 5.1385 | 54,019.97 |
日元 | 40,700.01 | 0.0524 | 2,132.68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港元 | 31,694.82 | 0.8933 | 28,312.98 |
白卢布 | 152,591.55 | 2.5895 | 395,135.82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6,992.54 | 6.9646 | 48,700.24 |
白卢布 | 3,280,047.24 | 2.5895 | 8,493,682.33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374.40 | 6.9646 | 190,651.75 |
白卢布 | 6,915,475.00 | 2.5895 | 17,907,622.51 |
英镑 | 249.58 | 8.3941 | 2,095.00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白俄罗斯 | 白俄罗斯卢布 | 选择注册地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
62、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993,458.00 |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42,076.9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3,616,737.7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574,660.88 |
合计 | 14,610,195.78 | 13,616,737.7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工业生产 | 54.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本年已注销) | |
超频三精密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65.00% | 设立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工业生产 | 52.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商品销售、LED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 | 温州 | 商品销售、LED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 | 深圳 | 深圳 | 照明设计与工程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公司 |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及散热器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明斯克 | 明斯克 | 工业生产 | 1.00% | 99.00% | 设立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工程项目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荆门 | 荆门 | 智慧城市建设 | 100.00% | 设立(本年已注销) |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销售 | 52.00% | 设立 |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及散热器销售 | 52.00% | 设立 | |
惠州市芯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70.00% | 设立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益阳 | 益阳 | 智慧城市建设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益阳 | 益阳 | 工业生产及亮化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教育实训基地策划等 | 60.00% | 设立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100.00% | 设立(本年已注销) |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常德 | 常德 | 计算机制造与销售 | 80.00% | 设立 |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益阳 | 益阳 | 计算机制造与销售 | 51.00% | 设立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70.00% | 设立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贸易与批发 | 60.00% | 设立 |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与批发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照明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荆门 | 荆门 | 照明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本年已注销) |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电光源生产与销售 | 70.00% | 设立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 | 太原 | LED销售及照明工程 | 51.00% | 设立 | |
太原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 | 太原 | LED销售及照明工程 | 51.00% | 设立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个旧 | 个旧 | 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0.1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省红河州 | 云南省红河州 | 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0.1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省红河州 | 云南省红河州 | 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0.14% | 设立 |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物联网系统开发及应用产品研发与销售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湖南省超频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益阳 | 益阳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与批发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49.86% | 4,473,565.97 | 87,469,906.08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40.00% | -4,028,869.30 | -17,242,393.83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3,518,057.49 | 7,391,828.72 | |
合 计 | -3,073,360.82 | 77,619,340.9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650,483,429.14 | 318,133,184.28 | 968,616,613.42 | 752,285,481.86 | 24,151,346.28 | 776,436,828.14 | 260,796,564.96 | 226,918,126.58 | 487,714,691.54 | 296,379,331.90 | 11,882,143.24 | 308,261,475.14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105,567,099.13 | 1,051,955.10 | 106,619,054.23 | 149,725,038.81 | 149,725,038.81 | 147,373,486.86 | 5,048,151.36 | 152,421,638.22 | 185,421,505.37 | 147,599.72 | 185,569,105.09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59,966,655.71 | 19,158,687.84 | 79,125,343.55 | 61,666,917.56 | 0.00 | 61,666,917.56 | 76,437,539.55 | 24,448,622.52 | 100,886,162.07 | 75,562,773.50 | 756,020.08 | 76,318,793.5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604,474,008.19 | 10,029,568.88 | 10,029,568.88 | 138,651,010.64 | 85,827,548.39 | 1,204,258.95 | 1,204,258.95 | 25,801,736.34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3,711,446.45 | -10,072,173.26 | -10,072,173.26 | -538,823.07 | 82,960,516.75 | -29,874,910.12 | -29,874,910.12 | 162,855.79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971,070.14 | -7,179,709.16 | -7,179,709.16 | 14,303,266.27 | 4,874,938.91 | -9,221,582.89 | -9,221,582.89 | -4,423,649.92 |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子公司惠州超频三以1元收购精密科技少数股东持有的精密科技 14%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精密科技的股权比例由 51%变更为 65%,并于 2022年2月1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个旧圣比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个旧圣比和的股权比例由54.50%变更为50.14%,个旧圣比和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0,870万元,个旧圣比和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收购深圳和力特少数股东持有的深圳和力特4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深圳和力特的股权比例由51%变更为100%,并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490,000.00 |
--现金 | 49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49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581,908.40 |
差额 | -91,908.4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91,908.40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834,496.83 | 10,550,155.7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84,341.11 | 279,270.13 |
--综合收益总额 | 284,341.11 | 279,270.13 |
其他说明: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白卢布有关,除本集团的下属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有限公司以美元、白卢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6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项 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1% | 447,439.61 | 865,441.94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 | -447,439.61 | -865,441.94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1% | 8,185.38 | 1,619.09 |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1% | -8,185.38 | -1,619.09 |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1% | 341.45 | 329.19 |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1% | -341.45 | -329.19 | ||
人民币对白卢布贬值1% | -93,294.56 | 71,028.62 | ||
人民币对白卢布升值1% | 93,294.56 | -71,028.62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基准利率增加25个基准点 | -46,046.46 | -51,456.74 | ||
人民币基准利率降低25个基准点 | 46,046.46 | 51,456.74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2)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
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
七、4,附注七、7和附注七、9的披露。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572,849,502.31 | 572,849,502.31 | |||
应付票据 | 1,378,024.00 | 1,378,024.00 | |||
应付账款 | 226,561,836.07 | 226,561,836.07 | |||
其他应付款 | 18,198,173.03 | 18,198,173.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33,570,582.94 | 33,570,582.94 |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50,000,000.00 | 1,007,351.70 | 19,139,682.30 | 70,147,034.00 | |
租赁负债(含利息) | 1,635,182.70 | 1,245,039.64 | 12,358,223.72 | 15,238,446.06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11,015,498.40 | 11,015,498.40 |
(二)金融资产转移
于2022年度,本公司累计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为162,957,251.35 元(含银行承兑汇票161,957,251.35 元,商业承兑汇票1,000,000.00元),其中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汇票金额80,692,205.90 元,由于与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给了银行,因此终止确认票据80,692,205.90 元;其中由信用等级较低银行承兑的汇票金额82,265,045.45元,其中已背书未到期票据67,518,166.45元,被背书人仍对本公司附有追索权,因此未终止确认,对应确认其他流动负债67,518,688.84元;已贴现未到期票据14,746,879.00元未终止确认,对应确认为短期借款。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刘郁持有公司股份70,697,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杜建军对吉信泰富的出资比例为80.56%,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29,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杜建军、刘郁夫妇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6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9%;张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378,988.00股,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3,382.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919,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杜建军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刘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正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李光耀 | 董事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杨文 | 独立董事 |
帅维 | 监事 |
邹佳 | 监事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王军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马永红 | 原监事 |
雷健 | 原监事 |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原持股5%以上股东(2021.7.13降为5%以下股东)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80.56%股权 |
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85%股权 |
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控制的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97%股权 |
贺州禧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正华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贺州德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李光耀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深圳市流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其姐姐刘彦持有60%股权,刘郁的姐姐刘隽的配偶蔡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广州市衡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魁之配偶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持有其10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
和平县公白红星农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魁之配偶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
河源尊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魁之配偶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持有其95%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
广东地隆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魁之配偶陈玩珠持有其70%的股权,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持有其3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深圳大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魁之配偶陈玩珠持有其99%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大雨创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魁之配偶陈玩珠持有其45%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
深圳托克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李光耀女儿李榕茜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云南和必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毛松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36.25%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
深圳市新盈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毛松的配偶饶蓉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北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毛松配偶的妹妹饶维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中频优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帅维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其他说明: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组织,也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1,202,439.9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注:2021年8月31日,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借款利息为2021年1-8月的借款利息。
(2)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①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2022年度,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②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1)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A615201811120001),合同金额共计12000万元。同时将公司名下所购买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
一号厂房B1301、B1304号房屋、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作为抵押担保,保证人为杜建军、刘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019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600万元、2,700万元。
3)2020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岗支行、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分别为20,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2,000.00万元、2,000.00万元、4,500.00万元、10,000.00万元、500.00万元、2,2000.00万元、30,160.00万元。
4)2021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600万元、5,000万元、38,000万元、4,191.42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其反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5)2022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人)出具保证函,为本公司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含本金+利息)2,192.40万元、2,128.01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自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 2022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5,000.00万、39,000.00万元、10,000.00万元、1500.00万元、3,600.00万元、5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55,443.01 | 3,445,937.36 |
(4) 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个旧圣比和的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前述激励对象通过持有云南和必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相应份额间接持有个旧圣比和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毛松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且毛松先生担任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毛松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股权激励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个旧圣比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个旧圣比和的股权比例由54.50%变更为50.14%,个旧圣比和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0,870万元,个旧圣比和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6、关联方承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关联方承诺事项。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008,8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036,6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详见说明 |
其他说明:
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拟以2020年4月17日为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3万股股票期权。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4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0%;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0%;自首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的比例为40%。
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2021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30%、45%;或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30%、45%。
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1)公司15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 万份进行注销;(2)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一个行权期的228.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393.60 万份股票期权。
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1)公司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
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6.65万份进行注销;(2)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的195.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272.40万份股票期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剩261.0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2、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对比经审计的2022年度数据,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考核要求,已对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费用进行计提。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结合股票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972,2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833,116.66 |
其他说明: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基于初始授予期权份数及注销期权数,经重新计算后,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费用应摊销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授予的股票期权(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61.00 | 324.24 | 81.06 | 108.08 | 108.08 | 27.02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本公司与朱恺、童莉(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
2022年10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公司与朱恺、童莉(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下发了(2022)粤03民终12116号二审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判决朱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公司偿还债务32,651,254.72元及其利息(利息以32,651,254.72元为计算基数,从2019年8月3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022年11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下发(2022)粤0307执18190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同意本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对朱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进行控制。朱恺因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2023年3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22)粤民申1673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朱恺的再审申请。
2023年4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项25,968,564.36元,公司已经向法院申请在已查封朱恺的房产或者股票中执行剩余款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1、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本附注七、17、34。
②计入本年损益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493,405.73 |
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销售费用 | 183,416.80 |
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管理费用 | 2,384,302.09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管理费用 | 3,864,191.70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销售费用 | 90,719.46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研发费用 | 584,582.04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营业成本 | 1,474,381.05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100,943.01 |
注:上表中“短期租赁费用”不包含租赁期在1个月以内的租赁相关费用;“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不包含包括在“短期租赁费用”中的低价值资产短期租赁费用。
③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现金流量类别 | 本年金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3,945,268.84 |
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支付的付款额(适用于简化处理)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567,718.89 |
合 计 | —— | 6,512,987.73 |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①与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
A、计入本年损益的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3,597,006.27 |
与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合 计 | 3,597,006.27 |
B、租赁收款额的收款情况
单位:元
期 间 | 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992,067.5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156,192.27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4年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5年 | |
剩余年度 | |
合 计 | 1,148,259.77 |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952,472.66 | 16.76% | 7,589,857.94 | 23.03% | 25,362,614.72 | 296,305.94 | 0.19% | 296,305.94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952,472.66 | 16.76% | 7,589,857.94 | 23.03% | 25,362,614.72 | 296,305.94 | 0.19% | 296,305.94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3,631,814.82 | 83.24% | 4,250,663.29 | 2.60% | 159,381,151.53 | 159,351,026.90 | 99.81% | 20,060,693.89 | 12.59% | 139,290,333.01 |
其中: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17,707,026.89 | 9.01% | 1,704,903.16 | 9.63% | 16,002,123.73 | 47,932,246.66 | 30.02% | 17,617,202.40 | 36.75% | 30,315,044.26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44,189,478.79 | 22.48% | 2,545,760.13 | 5.76% | 41,643,718.66 | 34,994,209.53 | 21.92% | 2,443,491.49 | 6.98% | 32,550,718.04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
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01,735,309.14 | 51.75% | 101,735,309.14 | 76,424,570.71 | 47.87% | 76,424,570.71 | ||||
合计 | 196,584,287.48 | 11,840,521.23 | 184,743,766.25 | 159,647,332.84 | 20,356,999.83 | 139,290,333.0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589,857.9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44,390.00 | 144,39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151,915.94 | 151,915.94 | 100.00% | 诉讼成功,但未还款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32,656,166.72 | 7,293,552.00 | 22.33% | 诉讼胜诉,款项待执行 |
合计 | 32,952,472.66 | 7,589,857.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04,903.1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264,999.90 | 247,950.00 | 3.00% |
1年至2年(含2年) | 6,821,810.16 | 682,181.02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12,929.14 | 22,585.83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2,507,287.69 | 752,186.31 | 30.00% |
合计 | 17,707,026.89 | 1,704,903.1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45,760.1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7,875,081.50 | 757,501.63 | 2.00% |
1年至2年(含2年) | 2,249,498.83 | 337,424.82 | 15.00% |
2年至3年(含3年) | 2,110,090.48 | 443,119.00 | 21.00% |
3年至4年(含4年) | 1,098,303.00 | 296,541.81 | 27.00% |
4年至5年(含5年) | 250,572.60 | 105,240.49 | 42.00% |
5年以上 | 605,932.38 | 605,932.38 | 100.00% |
合计 | 44,189,478.79 | 2,545,760.1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4,964,198.71 |
1至2年 | 60,575,873.00 |
2至3年 | 13,629,647.44 |
3年以上 | 37,414,568.33 |
3至4年 | 3,605,590.69 |
4至5年 | 255,084.60 |
5年以上 | 33,553,893.04 |
合计 | 196,584,287.48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0,356,999.83 | -8,516,478.60 | 11,840,521.23 | |||
合计 | 20,356,999.83 | -8,516,478.60 | 11,840,521.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656,166.72 | 16.61% | 7,293,552.00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8,332,610.70 | 14.41% |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2,110,225.86 | 11.25%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 | 19,461,457.26 | 9.90% |
公司 |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8,867,013.92 | 9.60% | |
合计 | 121,427,474.46 | 61.77%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689,037.95 | |
其他应收款 | 518,677,406.47 | 149,404,186.65 |
合计 | 519,366,444.42 | 149,404,186.65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689,037.95 | |
合计 | 689,037.95 |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204,490.00 | 2,016,084.68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 | 511,419,338.49 | 146,245,354.27 |
往来款项 | 6,835,550.02 | 355,500.00 |
其他 | 1,622,860.55 | 1,116,155.10 |
减:坏账准备 | -2,404,832.59 | -328,907.40 |
合计 | 518,677,406.47 | 149,404,186.65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28,907.40 | 328,907.4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96,895.01 | 2,372,820.20 | 2,075,925.1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2,012.39 | 2,372,820.20 | 2,404,832.5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41,711,137.16 |
1至2年 | 77,089,939.90 |
2至3年 | 38,470.00 |
3年以上 | 2,242,692.00 |
3至4年 | 6,000.00 |
4至5年 | 1,900,000.00 |
5年以上 | 336,692.00 |
合计 | 521,082,239.06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8,907.40 | 2,075,925.19 | 2,404,832.59 | |||
合计 | 328,907.40 | 2,075,925.19 | 2,404,832.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12,916,994.41 | 1年以内;1-2年 | 79.24%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2,102,000.28 | 1年以内 | 6.16%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402,959.48 | 1年以内 | 4.11%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265,512.10 | 1年以内;1-2年 | 1.97%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552,333.38 | 1年以内;1-2年 | 1.83% | |
合计 | 486,239,799.65 | 93.31%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4,841,358.44 | 534,841,358.44 | 538,368,008.45 | 538,368,008.4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0,834,496.83 | 10,834,496.83 | 10,550,155.72 | 10,550,155.72 | ||
合计 | 545,675,855.27 | 545,675,855.27 | 548,918,164.17 | 548,918,164.17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3,105,533.35 | 64,333.33 | 73,169,866.68 |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93,762.90 | 193,762.90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8,424,933.33 | -38,600.00 | 308,386,333.33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845,033.33 | 68,622.22 | 7,913,655.55 |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90,066.67 | 8,577.78 | 5,098,644.45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4,907,066.68 | 51,466.67 | 4,958,533.35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185,033.33 | 25,733.33 | 7,210,766.66 |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 | 490,000.00 | 1,000,000.00 |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3,645,033.33 | 25,733.33 | 3,670,766.66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222,516.67 | 1,222,516.67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5,103,518.83 | 5,103,518.83 |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105,735,510.03 | 105,735,510.03 | |||||
合计 | 538,368,008.45 | 490,000.00 | 4,222,516.67 | 205,866.66 | 534,841,358.4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10,550,155.72 | 284,341.11 | 10,834,496.83 | ||||||||
小计 | 10,550,155.72 | 284,341.11 | 10,834,496.83 | ||||||||
合计 | 10,550,155.72 | 284,341.11 | 10,834,496.83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6,366,402.10 | 266,642,376.91 | 276,209,068.94 | 236,716,091.17 |
其他业务 | 21,554,464.68 | 201,259.26 | 9,360,422.07 | 930,208.68 |
合计 | 317,920,866.78 | 266,843,636.17 | 285,569,491.01 | 237,646,299.85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散热产品 | 162,671,520.32 | 162,671,520.32 |
LED照明灯具 | 96,668,948.51 | 96,668,948.51 | ||
其他产品 | 58,580,397.95 | 58,580,397.95 | ||
小 计 | 317,920,866.78 | 317,920,866.7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247,682,532.90 | 247,682,532.90 | ||
境外销售 | 70,238,333.88 | 70,238,333.88 | ||
小 计 | 317,920,866.78 | 317,920,866.7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17,920,866.78 | 317,920,866.78 | ||
小 计 | 317,920,866.78 | 317,920,866.78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317,920,866.78 | 317,920,866.78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 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4,135,465.27元,其中,24,135,465.27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689,037.95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4,341.11 | 816,623.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082,225.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30,264.95 | 2,704,657.53 |
合计 | 34,521,418.43 | 3,521,281.42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27,377.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64,335.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023,266.0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63,141.6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0,823.6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21,849.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68,897.87 | |
合计 | 15,421,238.4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9% | 0.04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2% | 0.01 | 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