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报告千山3NEEQ : 400093
千山3NEEQ : 400093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China Sun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 Co. Ltd
公司年度大事记
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分别于2022年7月29日、7月27日召开,职工债权组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7月22日在衡阳、长沙两地现场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的债权人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出资人组表决通过。2022年9月21日,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2020)湘04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由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负责执行,自衡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公司年度大事记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16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7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51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54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58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61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9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金益平、杨春平、石青辉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金益平、杨春平、石青辉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是 √否 |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详细情况
姓名 | 职务 | 董事会或监事会投票情况 | 异议理由 |
金益平 | 董事 | 弃权 | ①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破产重整能否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②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裁定未完成,对财报影响无法确定。 |
杨春平 | 董事 | 弃权 | ①公司资金短缺,到期债务无法偿付,司法诉讼较多,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债务重组和未来的破产重组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②公司相关债权申报及裁定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③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不充分。④对乐福地原股东的业绩补偿款可收回性及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存在不确定性与不充分。 |
石青辉 | 董事 | 弃权 |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裁定未完成,对财报影响无法确定。 |
2、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并提交相关资料。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现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一) 持续经营能力虽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但正在持续改善。 (1)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公司自发生债务危机以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条件,但公司拥有知名的品牌,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较完整的市场营销网络,核心产品拥有专利保护,具有挽救价值和重整可能。自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以来,在公司及破产管理人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2年9月21日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2020)湘04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公司持续重点投入新产品研发,相关技术申请专利保护,为持续经营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10.33%,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新产品相关专利35项,并且公司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公司持续增强生产、销售、管理能力,2022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68%。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把合规管理嵌入到公司治理中,报告期,通过了第三方合规专家组的验收。 (二)公司暂未完成债权审核确认事宜,相关债权确认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针对债权,公司与债权人、管理人等各方协调,至报告期末,已经对已申报的债权,不管是已经裁定部分还是未裁定部分,已经尽最大可能做出确认或最佳估计。 (三)相关减值损失与减值准备说明如下: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千山药机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572.09万元,其中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91,097.06万元。公司目前未能获取第三方对刘华山偿还该笔债权能力的评估结果,由于帐龄较长,公司根据谨慎原则,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但无法提供审计机构认可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2)千山药机在2017年度确认了对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应收取的业绩补偿款3.88亿元,2018年度千山药机实际收款加诉讼保全方式共计确认可收回金额0.5亿元,对剩余未收回业绩补偿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38亿元,2019年千山药机收到业绩补偿款474.9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业绩补偿款期末余额为3.57亿元。目前对业绩补偿款可收回性,未能获取第三方对债务人偿还该笔债权能力的评估结果,由于帐龄较长,公司根据谨慎原则,全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但无法提供审计机构认可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3)2020年8月,千山药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因2015年及2016年违规确认收入导致虚增收入32,217.26万元,涉及已缴增值税及所得税8,382.38万元。此外,千山药机于2017年自查发现虚增收入36,400.00万元,涉及已缴增值税及附加税5,817.78万元。千山药机分别于2017年及2020年进行差错更正,相关税金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共计金额为14,200.16万元,并计划将这部分已缴税金用于未来抵减应交税费。2022年,公司认为部分已缴税金存在无法抵减或收回的可能性,公司根据谨慎原则,对该部分税金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0,894.61万元,剩余3,305.55万元仍用于未来抵减应交税费。但无法提供审计机构认可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
(1)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及公司破产清算风险 | 2022年9月21日,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收到衡阳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风险 | 公司因严重的债务危机导致资产、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部分业务停顿或缓慢发展,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持续经营存在很大风险。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被法院裁定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申请解除资产和银行账号冻结。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但公司破产重整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实施,持续经营的风险将随之化解。 |
(3)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 |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余额40,209.42万元。若相关债务无法如期清偿,公司会因此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4)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风险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一大股东刘祥华的胞弟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大额资金。若关联方不能归还占用的资金,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5)业绩补偿款回收的风险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01700013号《关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定湖南乐福地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93.04万元,业绩承诺数为6,000万元,与业绩承诺差异-8,593.04万元。 根据公司与湖南乐福地原股东刘华山等25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乐福地原股东”)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刘华山先生出具《承诺函》,乐福地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8,751.6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有36,122.19万元业绩补偿款未收回。若不能足额收回债权,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6)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 | 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6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0号),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已到期,公司尚未进行换届选举,届时公司有可能不能任命满足法定人数的董事和监事,从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千山药机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健康 | 指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宏灏基因 | 指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乐福地 | 指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千山医疗 | 指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千山医疗 | 指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上海千山医疗 | 指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申友 | 指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指 | 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
新疆海捷 | 指 | 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刘华山等25名特定对象 | 指 | 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王敏、王亚军、刘芳喜、张旭、管新和、杨宗宇 |
股东大会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12月 |
药包材 | 指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
注射剂 | 指 | 注射剂药品,是通过注射方式进入人体的液体药品的总称。 |
大输液 | 指 | 大容量注射剂(容量≥50ml),一般使用非PVC膜软袋、塑料瓶、玻璃瓶包装。 |
安瓿注射剂 | 指 | 使用安瓿包装的小容量注射剂。 |
拉环式组合盖 | 指 | 大输液产品连接装置,用于大输液产品的密封,由拉环式外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内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以及聚异戊二烯垫片组成,拉环开启力设计。 |
易折式组合盖 | 指 | 大输液产品连接装置,用于大输液产品的密封,由易折式外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内盖(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以及聚异戊二烯垫片组成,阀门开启力设计。 |
接口 | 指 | 大输液产品连接装置,用于大输液产品的密封,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连接组合盖和大输液软袋。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公司中文全称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Hunan China Sun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 Co. Ltd |
chinasun | |
证券简称 | 千山3 |
证券代码 | 400093 |
法定代表人 | 刘祥华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刘祥华 |
联系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
电话 | 0731-84030025 |
传真 | 0731-84030025 |
电子邮箱 | zqb@chinasun.com.cn |
公司网址 | www.chinasun.com.cn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
邮政编码 | 421001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证券部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 |
成立时间 | 2002年10月24日 |
进入退市板块时间 | 2021年3月17日 |
分类情况 | 每周交易三次 |
行业(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C35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C3544) |
主要业务 | 制药机械及其它包装机械等智能装备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BFS直线连续式吹灌封一体机、IBFS注吹灌封一体机、口服液无泵式高速联动线、非PVC膜软袋大输液生产自动线、塑料瓶大输液生产自动线、玻璃瓶大输液生产自动线、塑料安瓿生产自动线、玻璃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等注射剂成套生产设备,主要用于注射剂的生产过程,包括注射剂包装容器的制备及清洗、药液灌装、注射剂的封口及灭菌等。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361,434,92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控股股东 | 无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无实际控制人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43169683T | 否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 否 |
注册资本 | 361,434,920 | 否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长江证券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长江证券 | |
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王涛 | 莫旭巍 |
1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东塔18楼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专利180项,其中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设计专利56 项,具体如下: | |||||||
序号 | 申请人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时间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
1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一体的塑料瓶成型设备 | 202210193713.9 | ||
2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10193689.9 | ||
3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10193687.X | ||
4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10193679.5 | ||
5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10193674.2 | ||
6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10193668.7 | ||
7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10194038.1 | ||
8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7-29 | 输液容器用无内盖式覆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10905563.X | ||
9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7-29 | 输液容器用无外盖式覆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10907920.6 | ||
10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7-29 | 单胶塞易撕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10911879.X | ||
11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一种多工位吹灌封设备 | PCT/CN2022/110433 | ||
12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直线式注吹一体的塑料瓶成型设备 | PCT/CN2022/110431 |
13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PCT/CN2022/110430 | ||
14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PCT/CN2022/110429 | ||
15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PCT/CN2022/110428 | ||
16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PCT/CN2022/110427 | ||
17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PCT/CN2022/110426 | ||
18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PCT/CN2022/110425 | ||
19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8-5 | 一种吹灌封设备 | PCT/CN2022/110434 | ||
20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容器内镀模组、注吹镀一体机及注吹镀灌封一体机 | 202211148125.X | ||
21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包装盖真空内镀模组及连续真空内镀机 | 202211140221.X | ||
22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封装容器注吹镀灌封一体机 | 202211140208.4 | ||
23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杯注镀一体机及注镀灌封一体机 | 202211140219.2 | ||
24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安瓿真空外镀模组及一体成型机 | PCT/CN2022/122647 | ||
25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容器内镀模组、注吹镀一体机及注吹镀灌封一体机 | PCT/CN2022/122646 | ||
26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包装盖真空内镀模组及连续真空内镀机 | PCT/CN2022/122645 | ||
27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封装容器注吹镀灌封一体机 | PCT/CN2022/122649 | ||
28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杯注镀一体机及注镀灌封一体机 | PCT/CN2022/122641 | ||
29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20 | 塑料安瓿真空外镀模组及一体成型机 | 202211140218.8 | ||
30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0-26 | 输液容器用无内盖式覆膜盖及输液容器 | PCT/CN2022/127542 | ||
31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0-26 | 输液容器用无外盖式覆膜盖及输液容器 | PCT/CN2022/127541 | ||
32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0-26 | 单胶塞易撕膜盖及输液容器 | PCT/CN2022/127540 | ||
33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16 | 热压闭孔式易撕膜接口盖 | 202211436104.8 | ||
34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16 | 闭孔整体式外覆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11435352.0 | ||
35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16 | 整体式内覆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11435368.1 | ||
36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16 | 通孔整体式接头及输液袋 | 202211461045.X | ||
37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16 | 热压覆膜式易折接头及输液袋 | 202211435345.0 | ||
38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22 | 热压闭孔式易撕膜接口盖 | PCT/CN2022/133367 | ||
39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22 | 热压覆膜式易折接口盖 | PCT/CN2022/133366 | ||
40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22 | 注塑闭孔式易撕膜接口盖 | PCT/CN2022/133365 | ||
41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22 | 注塑覆膜式易折接口盖 | PCT/CN2022/133364 | ||
42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1-22 | 通孔整体式接头及输液袋 | PCT/CN2022/133363 | ||
4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2-15 | 非PVC膜用多色印刷机构 | 202220308336.4 | ||
4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2-28 | 灌装轧/旋盖机用正压灌注装置及灌装轧/旋盖机 | 202220415955.3 | ||
4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一体的塑料瓶成型设备 | 202220433968.3 |
4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数旋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27676.9 | ||
4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33925.5 | ||
4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27505.6 | ||
4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28475.0 | ||
5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注塑模具、注塑设备 | 202220427677.3 | ||
51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28474.6 | ||
52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33648.8 | ||
5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33481.5 | ||
5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送料机构、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33922.1 | ||
5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202220428696.8 | ||
5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6-13 | 抗原洗脱液瓶及其组件 | 202221468689.7 | ||
5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7-29 | 输液容器用无内盖式覆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2002886.6 | ||
5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7-29 | 输液容器用无外盖式覆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1993274.1 | ||
5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7-29 | 单胶塞易撕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1999895.0 | ||
6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 | 输液容器用外卡易撕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2324579.X | ||
61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 | 输液容器用内卡易撕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2326662.0 | ||
62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 | 输液容器用模块化拼装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2343668.9 | ||
6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 | 输液容器用内卡阻隔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2343590.0 | ||
6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 | 输液容器用双覆膜盖及输液容器 | 202222326031.9 | ||
6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20 | 塑料安瓿真空外镀模组及一体成型机 | 202222485859.9 | ||
6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20 | 塑料容器内镀模组、注吹镀一体机及注吹镀灌封一体机 | 202222484118.9 | ||
6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20 | 包装盖真空内镀模组及连续真空内镀机 | 202222484317.X | ||
6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20 | 塑料封装容器注吹镀灌封一体机 | 202222484207.3 | ||
6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20 | 塑料杯注镀一体机及注镀灌封一体机 | 202222479952.9 | ||
7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热压闭孔式易撕膜接口盖 | 202223047880.7 | ||
71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热压内覆膜式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9153.2 | ||
72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闭孔整体式外覆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2222.7 | ||
7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整体式内覆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9040.2 | ||
7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通孔整体式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89199.9 | ||
7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热压通孔式易撕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8328.8 | ||
7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热压双覆膜式接口盖 | 202223051993.4 | ||
7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内卡闭孔式易撕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8235.5 | ||
7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内卡通孔式易撕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2581.2 |
7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内卡双覆膜式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2780.3 | ||
8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上卡闭孔式易撕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8905.3 | ||
81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外卡通孔式易撕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2048.6 | ||
82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上卡双覆膜式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2015.1 | ||
8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热压通孔式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47716.6 | ||
8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内卡闭孔式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9003.1 | ||
8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内卡通孔式一体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8985.2 | ||
8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下卡覆膜式一体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2083.8 | ||
8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通孔整体式外覆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8984.8 | ||
8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整体式双覆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2059.4 | ||
8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内卡下沉整体式外覆膜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8973.X | ||
9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11-16 | 整体式内卡密封接头及输液袋 | 202223059202.2 | ||
91 | 千山药机 | 外观设计 | 2022-6-13 | 洗脱液瓶 | 202230357288.3 | ||
92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7-29 | 输液瓶盖 | 202230491310.3 | ||
93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7-29 | 输液瓶盖 | 202230490939.6 | ||
94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7-29 | 输液瓶盖 | 202230491307.1 | ||
95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7-29 | 输液瓶盖 | 202230491306.7 | ||
96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7-29 | 输液瓶盖 | 202230491282.5 | ||
97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7-29 | 输液瓶盖 | 202230491264.7 | ||
98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7-29 | 输液瓶盖 | 202230491244.X | ||
99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294.X | ||
100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72.9 | ||
101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291.6 | ||
102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286.5 | ||
103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43.2 | ||
104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29.2 | ||
105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41.3 | ||
106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24.X | ||
107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22.0 | ||
108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10.8 | ||
109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14.6 | ||
110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8-29 | 输液瓶盖 | 202230566408.0 | ||
111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46.0 | ||
112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34.8 |
113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33.3 | ||
114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41.8 | ||
115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30.X | ||
116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29.7 | ||
117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85.0 | ||
118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32.9 | ||
119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31.4 | ||
120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27.8 | ||
121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51.1 | ||
122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56.4 | ||
123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92.0 | ||
124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91.6 | ||
125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90.1 | ||
126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50.7 | ||
127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45.6 | ||
128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43.7 | ||
129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0-27 | 输液袋接口盖 | 202230711488.4 | ||
130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1-11 | 采血管盖 | 202230751916.6 | ||
131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冻干瓶盖 | 202230806237.4 | ||
132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冻干瓶盖 | 202230806236.X | ||
133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冻干瓶盖 | 202230806212.4 | ||
134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冻干瓶盖 | 202230806200.1 | ||
135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冻干瓶盖 | 202230806827.7 | ||
136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冻干瓶盖 | 202230806217.7 | ||
137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西林瓶盖 | 202230806205.4 | ||
138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西林瓶盖 | 202230806202.0 | ||
139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西林瓶盖 | 202230806201.6 | ||
140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西林瓶盖 | 202230806194.X | ||
141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西林瓶盖 | 202230806808.4 | ||
142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12-1 | 西林瓶盖 | 202230806181.2 | ||
143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芯片级驱动胰岛素泵 | 202210834214.3 | ||
144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电磁驱动组件及贴敷式胰岛素泵 | 202210833399.6 | ||
145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驱动复位胰岛素泵 | 202210834333.9 | ||
146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可拆卸胰岛素泵 | 202210834318.4 |
147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驱动复位式药液输注装置 | 202210834242.5 | ||
148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可抛式药液输注装置 | 202210833159.6 | ||
149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可拆卸式药液输注装置 | 202210834234.0 | ||
150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可抛式胰岛素泵 | 202210834222.8 | ||
151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一种贴敷式胰岛素泵 | 202210834342.8 | ||
152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7-14 | 一种可拆卸贴敷式胰岛素泵 | 202210833353.4 | ||
153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一种贴敷式胰岛素泵 | PCT/CN2022/111043 | ||
154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一种可拆卸贴敷式胰岛素泵 | PCT/CN2022/111042 | ||
155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电磁驱动组件及胰岛素泵 | PCT/CN2022/111048 | ||
156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驱动复位胰岛素泵 | PCT/CN2022/111040 | ||
157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可拆卸胰岛素泵 | PCT/CN2022/111041 | ||
158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驱动复位式药液输注装置 | PCT/CN2022/111046 | ||
159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可抛式药液输注装置 | PCT/CN2022/111039 | ||
160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可拆卸式药液输注装置 | PCT/CN2022/111047 | ||
161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可抛式胰岛素泵 | PCT/CN2022/111045 | ||
162 | 湖南千山医疗 | 发明专利 | 2022-8-9 | 芯片级驱动胰岛素泵 | PCT/CN2022/111044 | ||
163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一种贴敷式胰岛素泵 | 202221825962.7 | ||
164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一种可拆卸贴敷式胰岛素泵 | 202221825954.2 | ||
165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电磁驱动组件及贴敷式胰岛素泵 | 202221836277.4 | ||
166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驱动复位胰岛素泵 | 202221835971.4 | ||
167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可拆卸胰岛素泵 | 202221832601.5 | ||
168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驱动复位式药液输注装置 | 202221839880.8 | ||
169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可抛式药液输注装置 | 202221878535.5 | ||
170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可拆卸式药液输注装置 | 202221835538.0 | ||
171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可抛式胰岛素泵 | 202221835345.5 | ||
172 | 湖南千山医疗 | 实用新型 | 2022-7-14 | 芯片级驱动胰岛素泵 | 202221839792.8 | ||
173 | 湖南千山医疗 | 外观专利 | 2022-7-19 | 胰岛素泵 | 202230460114.X | ||
174 | 湖南千山医疗 | 外观专利 | 2022-7-20 | 胰岛素泵储药器 | 202230465140.1 | ||
175 | 湖南千山医疗 | 外观专利 | 2022-7-20 | 胰岛素泵底板 | 202230464519.0 | ||
176 | 湖南千山医疗 | 外观专利 | 2022-7-20 | 胰岛素泵注射器 | 202230465138.4 | ||
177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10-24 | 一种搭扣冲洗液瓶盖 | 202222792787.2 | ||
178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10-24 | 种消毒用滚简涂布盖 | 202222792788.7 | ||
179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10-24 | 一种带防护套的输液组合盖 | 202222793041.3 | ||
180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10-24 | 拼装式干燥剂药斗组合盖 | 202222793043.2 |
2022年1-12月,公司及子公司获得专利授权3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9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项,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 | 申请人名称 | 专利类型 | 授权时间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
1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3-11 | 蝶翼式采血针组装备 | ZL201610564483.7 | ||||
2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9-30 | 自动配药装置 | ZL201710099738.1 | ||||
3 | 千山药机 | 发明专利 | 2022-10-28 | 采血针针尖角度调整装置 | ZL201610565578.0 | ||||
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8 | 流量调节的熔体分配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703.1 | ||||
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8 | 同步夹持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787.9 | ||||
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8 | 用于环形挤出头的胶筒厚薄调节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797.2 | ||||
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3-18 | 塑料安剖瓶成型灌装系统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798.7 | ||||
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4-19 | 挤出机的下料分流管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802.X | ||||
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4-19 | 平衡式合模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8577.1 | ||||
1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5-10 | 环形胶筒挤出头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786.4 | ||||
11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5-10 | 塑料安剖瓶 | ZL202122392520.X | ||||
12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5-10 | 塑料安剖瓶及成型模具 | ZL202122394410.7 | ||||
1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7-22 | 塑料安剖瓶内壁温度检测机构及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752.5 | ||||
1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7-26 | 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850.9 | ||||
1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一种多工位吹灌封设备 | ZL202122337868.9 | ||||
1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非PVC膜用多色印刷机构 | ZL202220308336.4 | ||||
1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27505.6 | ||||
1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式注吹数旋一体的塑料包装设备 | ZL202220427676.9 | ||||
19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28474.6 | ||||
20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28475.0 | ||||
21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33481.5 | ||||
22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33648.8 | ||||
23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送料机构、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33922.1 | ||||
24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8-26 | 直线式注吹一体的塑料瓶成型设备 | ZL202220433968.3 | ||||
25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3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33925.5 | ||||
26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3 | 灌装轧/旋盖机用正压灌注装置及灌装轧/旋盖机 | ZL202220415955.3 |
27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3 | 注塑模具、注塑设备 | ZL202220427677.3 | ||
28 | 千山药机 | 实用新型 | 2022-9-13 | 直线式注吹灌封一体的塑料瓶包装设备 | ZL202220428696.8 | ||
29 | 千山药机 | 外观专利 | 2022-4-19 | 安剖瓶(不带卡扣) | ZL202130639767.X | ||
30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7-5 | 一种嵌入式输液易折盖 | ZL202123403642.0 | ||
31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7-5 | 一种带螺纹卡环输液易折盖 | ZL202123403630.8 | ||
32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7-19 | 一种动物药用输液盖和输液容器 | ZL202123351925.5 | ||
33 | 湖南乐福地 | 实用新型 | 2022-8-5 | 一种医用组合盖和医用冲洗液瓶 | ZL202123351918.5 | ||
34 | 湖南千山医疗 | 外观专利 | 2022-11-22 | 胰岛素泵 | ZL202230460114.X | ||
35 | 湖南千山医疗 | 外观专利 | 2022-11-22 | 胰岛素泵底板 | ZL202230464519.0 |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100,613,205.35 | 97,298,639.22 | 3.41% |
毛利率% | 12.84% | 7.80% |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3,654,937.77 | -192,737,084.55 | -67.93%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9,150,951.12 | -174,843,279.47 | -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7.58% | -4.8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4.43% | -4.3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90 | -0.53 | -69.81%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1,178,445,397.24 | 1,096,805,446.60 | 7.44% |
负债总计 | 5,604,819,726.64 | 5,196,172,924.58 | 7.86%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433,879,048.53 | -4,110,609,386.38 | -7.86%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2.27 | -11.37 | -7.9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6.85% | 397.64%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75.61% | 473.76% | - |
流动比率 | 0.04 | 0.06 | - |
利息保障倍数 | -418.90 | -44.44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108.58 | 3,440,115.27 | -103.69%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12 | 0.11 | - |
存货周转率 | 0.25 | 0.23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7.44% | -16.84%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3.41% | -15.25% | - |
净利润增长率% | -66.14% | 85.93%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361,434,920 | 361,434,920 | 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30,168.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26,875.56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902,426.1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收外收入和支出 | -3,095,757.6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0,762,862.04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133,664,339.19 |
所得税影响数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39,647.46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34,503,986.65 |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请填写具体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
预付款项 | 18,018,442.05 | 14,285,013.28 | 21,310,317.98 | 17,576,889.2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4,822,336.47 | 156,359,601.43 | 159,472,932.68 | 161,010,197.6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7,992,637.70 | 295,796,473.89 | 347,121,752.49 | 344,925,588.68 | ||
资产总计 | 1,099,001,610.41 | 1,096,805,446.60 | 1,321,073,055.61 | 1,318,876,891.80 | ||
应付账款 | 142,011,702.95 | 145,449,773.04 | 144,518,286.15 | 147,956,356.24 | ||
合同负债 | 56,329,376.63 | 56,429,376.63 | 55,492,545.82 | 55,592,545.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95,431,963.78 | 4,698,970,033.87 | 4,763,343,525.47 | 4,766,881,595.56 | ||
负债合计 | 5,192,634,854.49 | 5,196,172,924.58 | 5,217,424,700.28 | 5,220,962,770.37 | ||
未分配利润 | -4,760,368,470.21 | -4,766,102,704.11 | -4,567,631,385.66 | -4,573,365,619.5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104,875,152.48 | -4,110,609,386.38 | -3,911,882,895.15 | -3,917,617,129.05 | ||
股东权益合计 | -4,093,633,244.08 | -4,099,367,477.98 | -3,896,351,644.67 | -3,902,085,878.57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099,001,610.41 | 1,096,805,446.60 | 1,321,073,055.61 | 1,318,876,891.80 |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根据根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4破申7号之四《民
事裁定书》,经核查、核对,管理人对债权人、债务人均无异议的279家债权人的债权作出确认并提交法院裁定,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经公司自查复核,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为: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未
分配利润。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金额为-5,734,233.90元。
1、2022年4月12日,公司注册成立子公司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报告期,子公司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ARTHUSBIOSYSTEMS,LLC于2021年注销,2022年不纳入合并范围内。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1、商业模式
1、2022年4月12日,公司注册成立子公司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报告期,子公司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ARTHUSBIOSYSTEMS,LLC于2021年注销,2022年不纳入合并范围内。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制药装备行业,是注射剂生产设备供应商。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完整的产品系列,重视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公司为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成套的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用于注射剂的生产过程,包括注射剂包装容器的制备及清洗、药液灌装、注射剂的封口及灭菌等。公司通过直销模式开拓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是产品销售。
2、经营情况
(1)公司实现稳定的经营,母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近几年,公司从困境中谋求生存、发展,在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方面恢复与重建,积极推动重整工作。报告期,公司不断建设和升级基础管理工作,已形成了一系列管理体系,并在管理细节和执行方面逐步完善。公司已组建了一支能满足现状且稳定的员工队伍。公司携新产品参加“中国制药机械博览会”,在公司召开“新产品现场演示会和技术交流会”,在药机行业内再一次树立了“千山药机”旗帜,“创新”仍是公司向市场递出的名片。报告期,公司研发能力增强,产品逐渐成熟,销售市场不断在开拓,公司(含子公司)营业收入小幅增长。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6.89万元,同比增长54.68%。报告期公司实现了较为稳定的经营,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公司(含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61.32万元,同比增长3.4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65.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亏损13,091.79万元,同比增加亏损67.93%。主要原因:①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4破申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增加确认债权人申报的违约金、延期履约金等费用支出同比增加投资收益-20,511.16万元。②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预交税费)预计未能够抵减与退回,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894.61万元。
(2)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2022年是公司破产重整关键的一年,是公司“重生”的决战年,公司大力推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程。在管理人的大力协助下,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编制了《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本着实现重整企业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采用“模块化重整”的重整模式,区分“继续经营板块”与“资产盘活板块”实施统筹重整。通过共益债务融资、设立信托计划等方式实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的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借助“留债”“债转股”“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债”等多元化偿债方式,促成公司、债权人,公司发展等方面的共赢。
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分别于2022年7月29日、7月27日召开,职工债权组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7月22日在衡阳、长沙两地现场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优先债权组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5.33%;职工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1.71%;税款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普通债权组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53.28%;出资人组同意的出资人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代表表决权总额的99.18%。
2022年9月21日,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2020)湘04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由千山药机
等七家公司负责执行,自衡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坚定自主创新,完成新产品研发,专利申请为核心技术保驾护航报告期,公司研发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新产品BFS直线连续式吹灌封一体机、IBFS注吹灌封一体机、口服液600瓶/分钟无泵式高速联动线等新产品的研发工作。BFS直线连续式吹灌封一体机、IBFS注吹灌封一体机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较现有市场同类设备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废料率大大降低,能有效提高药品生产安全、降低药品生产成本,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市场可期。
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专利180项,其中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设计专利56项。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获得专利授权3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9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项。
(4)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主管单位认可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自主创新,并注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各项工作,历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一定成绩。2018年起受债务危机的影响,公司研发工作不得不放缓了脚步。近几年公司筹划破产重整,公司恢复经营的首要战略布局就是研发新产品,同时重点关注核心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全面布局保护,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推动公司的发展,为提升人类用药安全,促进人类健康作出贡献。经过努力,公司成功复审通过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和评价。本次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也是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主管单位对于千山药机知识产权工作建设的充分认可,充分验证了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
(5)全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嵌入到各项工作,合规建设取得成效。
2022年,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把合规管理嵌入到公司治理、经营和管理中,通过了第三方合规专家组的验收。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合规整改,公司全员合规意识明显提升,合规管理有效嵌入到治理、管理活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行业信息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8,108,022.09 | 0.69% | 8,270,345.23 | 0.75% | -1.96% |
应收票据 | 13,539,044.25 | 1.15% | 0.00% | 100.00% | |
应收账款 | 28,425,597.88 | 2.41% | 22,354,147.95 | 2.04% | 27.16% |
存货 | 61,994,913.21 | 5.26% | 59,968,071.07 | 5.47% | 3.38%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625,564.31 | 1.07% | 11,079,865.18 | 1.01% | 13.95% |
固定资产 | 216,465,654.25 | 18.37% | 238,092,375.68 | 21.71% | -9.08% |
在建工程 | 426,575,006.21 | 36.20% | 187,335,704.97 | 17.08% | 127.71% |
无形资产 | 324,997,842.65 | 27.58% | 345,071,023.36 | 31.46% | -5.82% |
商誉 | 4,071,573.78 | 0.35% | 4,071,573.78 | 0.37% | 0.00% |
短期借款 | 1,292,267,621.00 | 109.66% | 1,337,792,197.91 | 121.97% | -3.40%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
应付账款 | 378,876,064.53 | 32.15% | 145,449,773.04 | 13.26% | 160.49% |
其他应付款 | 1,977,968,132.47 | 167.85% | 1,676,849,521.41 | 152.88% | 17.96%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延期履约金等费用支出。 |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100,613,205.35 | - | 97,298,639.22 | - | 3.41% |
营业成本 | 87,690,408.13 | 87.16% | 89,709,798.86 | 92.20% | -2.25% |
毛利率 | 12.84% | - | 7.80% | - | - |
销售费用 | 7,720,820.79 | 7.67% | 8,609,099.97 | 8.85% | -10.32% |
管理费用 | 68,188,522.07 | 67.77% | 52,184,290.72 | 53.63% | 30.67% |
研发费用 | 18,753,470.16 | 18.64% | 6,043,030.21 | 6.21% | 210.33% |
财务费用 | -80,037,189.14 | -79.55% | 5,690,105.38 | 5.85% | -1,506.60% |
信用减值损失 | -3,718,578.05 | -3.70% | 4,458,788.30 | 4.58% | -183.40% |
资产减值损失 | -116,259,025.60 | -115.55% | -27,462,664.77 | -28.23% | -323.33% |
其他收益 | 4,311,976.60 | 4.29% | 1,189,698.34 | 1.22% | 262.44% |
投资收益 | -201,335,441.38 | -200.11% | -61,002,410.00 | -62.70% | -230.0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 | 0.00% | 0 | 0.00% | |
资产处置收益 | -230,168.93 | -0.23% | 863,657.82 | 0.89% | -126.65% |
汇兑收益 | 0 | 0.00% | 0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324,297,496.27 | -322.32% | -153,148,767.47 | -157.40% | -111.75% |
营业外收入 | 105,410.83 | 0.10% | 1,980,232.96 | 2.04% | -94.68% |
营业外支出 | 3,186,269.53 | 3.17% | 46,007,814.95 | 47.29% | -93.07% |
净利润 | -327,353,388.06 | -325.36% | -197,032,743.68 | -202.50% | -66.14%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7)投资收益2022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230.05%,主要原因是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04破申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债权裁定结果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205,111,611.88元。 (8)资产处置收益2022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126.6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天合生物处置无形资产确认资产处置损失。 (8)营业收入2022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94.68%,主要原因是收到与经营不相关其他收入增加。 (9)营业外支出2022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93.0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为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44,394,840.05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95,583,194.19 | 93,700,108.27 | 2.01% |
其他业务收入 | 5,030,011.16 | 3,598,530.95 | 39.78% |
主营业务成本 | 86,180,300.45 | 84,723,518.51 | 1.72% |
其他业务成本 | 1,510,107.68 | 4,986,280.35 | -69.71%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 |
制药机械行业及其他包装机械行业 | 14,010,049.91 | 9,464,094.35 | 32.45% | 54.03% | 51.71% | 1.03% |
医药行业 | 58,022.45 | 28,452.93 | 50.96% | 100% | 100% | 不适用 |
医疗器械行业 | 6,515,281.74 | 4,559,015.97 | 30.03% | -37.48% | -47.07% | 12.69% |
药用包装制造行业 | 80,029,851.25 | 73,638,844.88 | 7.99% | 2.89% | -1.63% | 4.23%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 |
华东 | 24,976,379.67 | 22,410,603.81 | 10.27% | 2.10% | -0.94% | 2.75% |
华中 | 34,101,285.41 | 29,014,646.35 | 14.92% | 9.97% | 4.19% | 4.72% |
华南 | 10,953,395.34 | 9,724,131.42 | 11.22% | 26.02% | 16.62% | 7.15% |
华北 | 3,055,918.60 | 2,674,190.99 | 12.49% | -28.62% | -28.41% | -0.25% |
西南 | 16,725,403.92 | 14,272,289.16 | 14.67% | -24.50% | -33.14% | 11.04% |
东北 | 10,694,891.21 | 9,547,555.73 | 10.73% | 68.58% | 66.70% | 1.01% | ||
西北 | 28,345.13 | 9,436.49 | 66.71% | -91.51% | -87.01% | -11.54% | ||
国外 | 77,586.06 | 37,554.18 | 51.60% | 225.19% | 110.90% | 26.23%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1)母公司2022年度制药机械行业生产销售逐渐恢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03%。营业成本随营业成本同向增长。
(2)孙公司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2022年度销售医药产品,为新增营业收入类别,同比增长100%。
(3)医疗器械行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7.48%,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减少4,294,870.48元,同比下降41.87%,营业成本同向下降。序号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76,630.94 | 14.98% | 否 |
2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9,984,421.25 | 9.92% | 否 |
3 | 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 9,034,250.60 | 8.98% | 否 |
4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淮海药厂 | 8,724,044.24 | 8.67% | 否 |
5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7,160,304.13 | 7.12% | 否 |
合计 | 49,979,651.16 | 49.68% | -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上海聚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684,198.02 | 35.35% | 否 |
2 | 安徽华能医用橡胶有限公司 | 6,950,139.92 | 11.88% | 否 |
3 | 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30,571.33 | 10.99% | 否 |
4 | 临沂方洲橡塑有限公司 | 1,722,435.41 | 2.94% | 否 |
5 | 成都键卓科技有限公司 | 1,647,477.85 | 2.82% | 否 |
合计 | 37,434,822.53 | 63.98% |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108.58 | 3,440,115.27 | -103.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8,087.24 | -1,732,770.39 | 75.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049.29 | -56,490.37 | -29.31% |
现金流量分析:
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5.8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资金紧张,投资长期资产同期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2.24%。 |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宏灏基因 | 控股子公司 | 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 | 74,000,000.00 | 22,947,820.40 | -1,663,980.38 | 0 | -4,748,228.35 |
湖南乐福地医药 | 控股子公司 | 医用包材生产、销售 | 21,250,000.00 | 265,553,990.25 | -179,554,819.62 | 80,029,851.25 | -43,467,025.55 |
千山健康 | 控股子公司 | 医学服务 | 172,300,000.00 | 557,969,533.45 | 61,497,202.61 | 60,330.05 | -11,812,008.71 |
湖南千山医疗 | 控股子公司 | 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 | 60,000,000.00 | 88,601,269.98 | -2,473,683.98 | 550,940.83 | -4,629,168.20 |
上海申友 | 控股子公司 | 医学服务 | 124,000,000.00 | 33,409,815.61 | 31,042,449.03 | 5,962,033.31 | -3,853,659.89 |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 持有目的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与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基因检测服务业务关联 | 业务协同 |
Glucovation, Inc. | 与广东千山生物的业务有关联性 | 业务协同 |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 持续经营评价
(二)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亏损 债务危机下,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亏损,2020年度至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7,492.83万元 、-19,273.71万元、-32,365.49万元。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资不抵债,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2020年11月12日,公司债权人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并被法院裁定受理。2021年7月1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审理。 2022年9月21日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2020)湘04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进入重整执行阶段。 (三)拖欠员工工资或者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 公司发生债务危机,大量债务未能够按期偿还,其中包含部分员工工资及离职补偿金,也包含了供应商货款未能够按期支付。但自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已经正常发放工资,报告期恢复生产销售后的采购款项按期支付。 综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公司正重点进行新产品研发,至报告期末,新产品开发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持续增强生产、销售、管理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进一步改善。 公司管理层相信在未来的12个月持续经营可以实现。 |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八)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四.二.(九)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四.二.(十)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 /被申请人 | 案由 | 是否结案 | 涉及 金额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 临时公告 披露时间 |
熊斐伟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调解。千山药机与其签订调解协议,承诺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向原告的各项维权支出。保证人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②执行情况: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执407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截止报告期末,本 | 2018年7月11日 |
案已部分执行。 | ||||||||
邵海雄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 案件进展:申请仲载。邵海雄向娄底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执行情况:本案部分调解执行。 | 2018年2月2日 | |
付金英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8,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11民初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华山、周大连、千山药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800万元欠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本案律师费50万元。②执行情况: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11执1170号,截止报告期末,本案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
曹洪 | 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贾汪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305民初321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18年2月10日前付清欠原告借款3,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5,000元。②执行情况:贾汪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305执407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决定书,将千山药机及千山药机子公司千山慢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告期末,本案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
胡菲 | 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千山健康、湖南乐福地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49,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民初1373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千山药机于2018年2月5日前向胡菲偿还本金5,000万元、利息180万元、律师费126万元、担保费15.3万元、诉讼费14.585万元、保全费0.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585万元及保全费0.5万元。②执行情况: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4民执2486号限期履行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千山药机提交了《执行异议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
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5,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二审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0591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归还借款本金404万元及利息;判决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被告之一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苏05民终404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②执行情况: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苏0591执5139号执行决定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7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 | 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湖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63,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4民初41号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解除原告与湖南乐福地的合同,湖南乐福地在2018年7月3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6,3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原告律师费用60万元,并 | 2018年7月4日 |
阳分行 | 南乐福地 |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4执字第47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裁决。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穂仲案字第5672号裁决书,裁决千山药机偿还本金49,958,128.66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裁决千山药机补偿财产保全费23,020元及仲裁费344,570元;裁决本案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②执行情况: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粤06执110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3日 | |
芙蓉区旺德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10,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2民初816号、817号判决书,判令千山药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7日 | |
曾力华 | 千山药机、刘华山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0,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4月26日开庭审理,已双方达成调解:1、刘华山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自2018年1月17日起按月2%支付至实际偿还日止;2、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刘华山应偿还的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
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新长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否 | 33,071,8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的给付事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追偿。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280号执行裁定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20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贷款本金20,000万元及利息,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共计1,111,800元。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执1080号执行裁定书,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执0121执349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金融纠纷 | 否 | 251,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执519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案指定至长沙县人民法院执行。截止报告期末, | 2018年3月3日 |
本案尚未执行。 |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198,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贷款本金19,800万元、利息1,179,750元、违约金1,980万元及罚息、律师费30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9日 | |
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于7月31日前,分两期支付原告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3,895,890元,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5执10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千山药机、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裁定冻结千山药机、湖南乐福地及其他被告名下的50,280,963.40元存款或者扣留、提取其相应收入,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相应财产,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广东千山医疗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0,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令广东千山医疗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千山药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04执7268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粤0604执异175号执行裁定书,变更(2018)粤0604执7268号申请执行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及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 | 合同纠纷 | 否 | 69,326,8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穗仲案字第13530号裁决书,裁决千山药机承担回购担保责任,支付回购款;裁决广东千山医疗在C—09-1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与其他被申请人共同承担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及仲裁费。②执行情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执239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广东千山医疗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相关费用等。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2月28日 | |
合肥市国正小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二审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民终4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合肥 | 2018年2月28日 |
额贷款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②执行情况: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皖01执220号执行裁定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
袁辉 | 刘华山、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 | 民间借贷担保 | 否 | 24,6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终审判决。宁乡市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判令被告刘华山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460万元及利息410,453元,支付保全担保费37,580.7元;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宁乡市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24民再6号民事判决书,重新判定了应支付的利息金额(2018年1月12日后的利息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执,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案月利率2%计算)。2020年8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终审判决书(2020)湘04民终999号,维持原判。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
湖南顺新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买卖合同纠纷 | 否 | 2,011,876.38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千山药机支付货款本金2,011,876.38元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受理费。②执行情况: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执129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
上海行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买卖合同纠纷 | 否 | 2,198,446.16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开庭。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21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受理费。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 千山药机、湖南乐福地、湖南千山投资、千山健康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否 | 20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千山药机支付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16日 | |
孙仁林 | 千山药机及彭勋德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4,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本案已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千山药机股东彭勋德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清偿本金2,400万元及利息78.40万元,千山药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原告主张权利的费用。②执行情况:杭州市 | 2018年7月11日 |
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执248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
湖州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7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目前本案已调解结案,千山药机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5执154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支付执行标的70,195,900元及利息和执行费,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已部分执行。 | 2018年4月3日 | |
孔建宾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千山健康归还原告孔建宾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支付利息人民币539,178元,并承担原告主张权利的费用。②执行情况: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104执401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千山健康支付执行标的23,788,291元及利息和执行费,截止报告期末,本案进入拍卖程序。 | 2018年4月3日 |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否 | 56,64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确定债务金额并自行达成如下和解协议:千山药机被告于2018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清偿合计3期租金18,880,005.81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津02执56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3月27日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44,061,8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调解。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3民初1262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于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刘祥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日,下达(2018)湘0103民初1261号民事调解书,双发达成如下协议:千山药机于7月31日前偿还原告垫付的编号为430011201724854X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项下本金人民币14,061,791.23元及利息以及编号为430011201726230X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项下本金人民币6,929,724.8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03执158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4月10日 | |
深圳诚正科技 | 千山药机 | 借款合同 | 否 | 15,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南山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305民初38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 2018年4月10日 |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纠纷 | 千山药机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负担本案受理费及保全费。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
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合同纠纷 | 否 | 84,6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以出资本金8,460万元应得未得股息的价格购买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②执行情况: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执1544号、(2018)粤06执156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千山药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4月12日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 千山药机、广东千山医疗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3,000,000 | 是 | ①案件进展:二审判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粤06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子公司广东千山医疗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300万元及利息,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广东千山医疗所有的地块享有优先受偿权。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4月21日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8,995,509.42 | 是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02民初4336号判决书,判令千山药机对兖州生宝的借款本金人民币8,995,509.42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人民币450,139.33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7月11日 | |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千山药机 | 典当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01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支付当金5,000万元、综合费用268万元、实现债权费用33万元及违约金。②执行情况: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皖01执1224号 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5月26日 | |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信托贷款合同纠纷 | 否 | 10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浙01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归还借款本金98,900,962.78元,支付利息2,373,700元、复利11,727.28元及罚息,并支付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②执行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浙01执556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6月20日 | |
华夏银行股份 | 千山药机 | 金融贷款 | 否 | 6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 2018年7月4日 |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合同纠纷 | 千山药机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罚息、复利,支付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0号执行通知书,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展开拍卖程序,截止报告期末,部分已执行。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金融借款纠纷 | 否 | 135,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与千山药机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判决千山药机偿还借款本金13,500万元、利息及罚息1,080,45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②执行情况: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开展鉴评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执行。 | 2018年7月27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金融借款纠纷 | 否 | 49,375,7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2018)湘01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山药机偿还借款本金4,937.57万元,利息及罚息324,318.15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②执行情况:本案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开展鉴评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执行。 | 2018年7月27日 | |
深圳市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湖南乐福地 | 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5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裁决。湛江仲裁委员会下达(2018)湛仲字第2508号裁决书,裁决湖南乐福地归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财产保全费、财产 保全担保费;裁决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裁决湖南乐福地、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承担本案仲裁费。②执行情况: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4执143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10月19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 千山药机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否 | 3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562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及罚息349731.75元、实现本笔债权费用72839元,并于本案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234号执行通知书,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21执2797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8年10月11日 | |
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千山药机 | 企业借贷纠纷 | 否 | 7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湘01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支付借款本金70000000元、利息462000元、违约金4200000元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3月15日 | |
长沙银 | 千山 | 合同 | 否 | 240,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 | 2019年3 |
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 | 药机 | 纠纷 | 达(2018)湘01民初82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24000万元、偿还贷款利息、并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对本公司的不动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占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②执行情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执1183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月15日 | ||||
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湖南乐福地 | 追偿权纠纷 | 否 | 5,703,698.63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赣0102民初178号判决书,判令乐福地公司偿还江西华章汉辰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代偿的5703698.63元及利息;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②执行情况: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赣0102执2044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4月9日 | |
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优先受偿权纠纷 | 否 | -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21民初6241号判决书,确认长沙春华建设有限公司在千山慢病欠付工程范围内对其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具有有限受偿权。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0月14日 | |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民间借贷纠纷 | 否 | 24,000,000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开庭。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3日作出(2018)浙0106民初8982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公司尚欠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000,000元、利息784,0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6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另计),该款按照先付利息后付本金为原则分期履行,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利息5,00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10,000,000,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其他被告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原告撤诉。 | 2019年10月14日 |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千山药机 | 融资合同纠纷 | 否 | 44,919,901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皖01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支付租金50053066元及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②执行情况: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下达(2020)皖01执380号执行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0月14日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 | 千山药机 | 企业借贷纠纷 | 否 | 90,940,381.13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湘01民初2834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940381.13元及利息。②执 | 2019年10月14日 |
团有限公司 | 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
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千山药机、广东千山医疗 | 合同纠纷 | 否 | 53,353,876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粤0606民初21264号民事判决,判令广东千山支付违约金53353876元并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1月21日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 千山药机 | 贷款合同纠纷 | 否 | 5,998,308.97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顺德区人民法院下达(2019)0606民初26313号,判决广东千山医疗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99.83万元及逾期利息,支付手续费54万元,千山药机及其他被告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千山药机以抵押的粤2016顺德区不动产权第2216000240号地块享有优先受偿权。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3月15日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 | 千山药机、千山健康 | 追偿权纠纷 | 否 | 14,952,290.85 | 否 | ①案件进展:一审判决。长沙县人民法院下达(2020)湘0121民初3862号民事判决,判令1、被告千山药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偿的股权回购本金14952290.85元;2、被告千山药机和被告千山健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偿的投资收益2050225.52元;3、被告千山药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1700251.6元;4、被告千山药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债权费用18000元。②执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本案尚未执行。 | 2019年10月14日 | |
总计 | - | - | - | 2,805,750,388.54 | - | - | -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
√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间 | 责任类型 | 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违规担保是否完成整改 | |
起始 | 终止 | ||||||||||
1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0 | 90,940,400.00 | 2016年5月6日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2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0 | 28,724,700.00 | 2017年3月16日 | 2018年3月16日 | 一般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3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0 | 32,428,453.84 | 2017年2月23日 | 2018年2月23日 | 一般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4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0 | 50,000,000.00 | 2017年8月28日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期起5年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是 |
5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0 | 100,000,000.00 | 2016年11月4日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期起2年 | 连带 | 尚未履行 | 否 | 否 | 否 |
6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0 | 5,000,000.00 | 2016年7月27日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期起2年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是 |
合计 | - | 388,000,000.00 | 307,093,553.84 | - | - | - | - | - | - | -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间 | 责任类型 | 被担保人是否为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违规担保是否完成整改 | |
起始 | 终止 | |||||||||||
1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0 | 70,000,000.00 | 2017年12月13日 | 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且无违约情形为止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2 | 刘华山 | 25,000,000.00 | 0 | 18,000,000.00 | 2017年7月17日 | 自主债权到期后两年。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3 | 刘华山 | 30,000,000.00 | 0 | 18,000,000.00 | 2017年7月20日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4 | 刘华山 | 5,000,000.00 | 2,000,000 | 3,000,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5 | 刘华山 | 30,000,000.00 | 24,600,000.00 | 2017年12月21日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后两年。 | ||||||||||||||
6 | 刘华山 | 8,000,000.00 | 5,108,700.00 | 2017年11月6日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7 | 刘祥华 | 5,000,000.00 | 0 | 5,000,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8 | 刘祥华 | 60,000,000.00 | 0 | 60,000,000.00 | 2017年11月29日 | 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9 | 刘祥华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17年11月2日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10 | 彭勋德 | 24,000,000.00 | 0 | 4,390,000.00 | 2017年11月21日 | 担保期限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11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0 | 8,995,500.00 | 2015年8月18日 |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 连带 | 否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12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0,007,700.00 | 0 | 5,998,300 | 2016年6月16日 |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自保函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保函协议项下最后一笔保函有效期届满之后二年 | 连带 | 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
13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 | 53,000,000.00 | 0 | 53,000,000.00 | 2016年5月27日 |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 | 连带 | 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科技有限公司 | 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后二年 | |||||||||||||
14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0 | 0 | 连带 | 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
15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0 | 50,000,000.00 | 2017年5月19日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一般 | 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否 | ||
合计 | - | 602,007,700.00 | 2,000,000.00 | 356,092,500.00 | - | - | - | - | - | - | - | -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报告期内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 990,007,700.00 | 663,186,053.84 |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520,007,700.00 | 277,097,000.00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 388,000,000.00 | 307,093,553.84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388,000,000.00 | 307,093,553.84 |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重点说明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应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比 | 对公司的影响 | 整改情况、预计解除方式 | ||||
为关联 | 是否为 | 是否为 |
方担保 | 违规担保 | 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 | 例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是 | 是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5年。 | -1.13% | 形成大额的短期借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是 | 是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连带责任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0.11% | 形成大额的短期借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 | 是 | 是 | 不适用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连带责任 | 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且无违约情形为止。 | -1.58%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祥华 | 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是 | 不适用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 -0.68%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祥华 | 公司股东、公司 | 是 | 是 | 不适用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 -1.35%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 |
董事长、总经理 | 年。 | 债 | 全部债务 | ||||||||||
刘祥华、陈端华 | 刘祥系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端华是刘祥华配偶 | 是 | 是 | 不适用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0.11%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胞弟 | 是 | 是 | 不适用 | 30,000,000.00 | 24,6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0.55%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30,000,000.00 | 18,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0.41%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25,000,000.00 | 18,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主债权到期后两年。 | -0.41%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5,000,000.00 | 3,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 | -0.07%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 |
日后两年。 | 务 | ||||||||||||
刘华山 | 同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8,000,000.00 | 5,108,700.00 | 连带责任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0.12%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彭勋德 | 公司股东 | 是 | 是 | 不适用 | 24,000,000.00 | 4,390,000.00 | 连带责任 | 担保期限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 -0.10%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公司客户 | 否 | 是 | 不适用 | 12,000,000.00 | 8,995,500.00 | 连带责任 |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 -0.20%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170,000,000.00 | 90,940,400.00 | 连带责任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2.05% | 形成大额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007,700.00 | 5,998,300.00 | 连带责任 |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自保函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保函协议项下最后一笔保函有效期届满之后二年。 | -0.14%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不适用 | 53,000,000.00 | 53,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后二年 | -1.20%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不适用 | 180,000,000.00 | 0.00 | 不涉及 | 不涉及 | 0.00% | 不适用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不适用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一般担保 | 2018年5月19日 | -1.13% | 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30,000,000.00 | 28,724,700.00 | 一般担保 | 2018年3月16日 | -0.65% | 形成大额的其他应付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是 | 否 | 是 | 33,000,000.00 | 32,428,453.84 | 一般担保 | 2018年2月23日 | -0.73% | 形成大额的其他应付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 | 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连带责任 | 自债务人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2.26% | 形成大额的其他应付款 | 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 |
技有限公司 | 务 | ||||||||||||
合计 | 990,007,700.00 | 663,186,053.84 | -- | -- | -14.96% | -- |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违规担保原因:违规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大股东未经过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批,做出的担保行为违规。
2、 整改情况:持续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3、 对公司的影响: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预计担保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1、 违规担保原因:违规担保主要原因为公司大股东未经过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批,做出的担保行为违规。
2、 整改情况:持续督促债务人偿还公司担保的全部债务。
3、 对公司的影响:形成大额的预计负债。
占用主体
占用 主体 | 占用 性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单日最高占用余额 | 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是否归还占用资金 |
刘华山 | 其他 | 917,570,591.92 | 6,600,000.00 | 910,970,591.92 | 917,570,591.92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刘华山 | 垫支 | 6,600,000.00 | 6,600,000.00 | 6,600,000.00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刘祥华 | 垫支 | 650,000.00 | 650,000.00 | 650,000.00 | 尚未履行 | 是 | 是 | 否 | ||
合计 | - | 924,820,591.92 | 6,600,000.00 | 918,220,591.92 | 924,820,591.92 | - | - | - | - |
发生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发生原因:未经过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批,发生的大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反映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金额为92,619.90万元,而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3日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确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01,208.12万元。现阶段,刘华山正在接受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现暂以公司财务账面数据予以披露,刘华山实际非经营性占用多少金额,最终以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结论或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2、整改情况:督促资金占用方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提供还款保障措施,持续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3、公司的影响:形成大额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形成大额的净资产减少。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发生原因:未经过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批,发生的大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反映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金额为92,619.90万元,而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3日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确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01,208.12万元。现阶段,刘华山正在接受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刘华山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现暂以公司财务账面数据予以披露,刘华山实际非经营性占用多少金额,最终以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结论或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2、整改情况:督促资金占用方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提供还款保障措施,持续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3、公司的影响:形成大额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形成大额的净资产减少。承诺主
体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董监高 | 2010年1月10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限售承诺 | 公司董事刘祥华、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高级管理人员王亚军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股东 | 2010年8月26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其他承诺 | 千山药机的发起人股东承诺:“2008年1月,千山药机通过自查并经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同意,主动补缴2006年及以前年度的增值税款、企业所得税款。就此事宜,长沙国家税务局未予行政处罚,且未加收滞纳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已于2010年8月10日出具证明,认为千山药机补缴上述税款不构成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同意不加收滞纳金。千山药机的发起人股东承诺:若千山药机因上述补缴税款事宜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加收滞纳金,我等自愿无条件以自有资金代千山药机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罚款或滞纳金,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股东 | 2010年8月26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其他承诺 | 原实际控制人刘祥华、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承诺:“如千山药机被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要求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或千山药机因未足额缴纳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而需缴纳滞纳金或承担其他处罚,我等将以连带方式共同承担,且不向千山药机追缴。”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股东 | 2010年8月26日 |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 其他承诺 | 公司股东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王敏、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承诺:“衡阳市千山制药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衡阳千山")于2009年1月13日经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因注销前该公司尚有265,928.52元债务(应付采购款)尚未清偿。当时该公司股东于2009年1月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承诺以其自有资金清偿前述债务,当时的股东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王敏、郑国胜、彭 | 正在履行中 |
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作出明确承诺:若相关债权人以任何方式合法主张其债权,我等将以自有资金清偿对其负有的债务(清偿范围含主债权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
重组交易方 | 2015年1月20日 | - | 重大资产重组 | 其他承诺 | 交易对方大股东刘华山承诺:“乐福地位于衡阳市高新区互助管理处的南厂房已办理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正在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若因此给乐福地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足额补偿。若山东乐福地土地被有权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山东乐福地地上建筑物被有关主管部门强制查封、拆除、限制使用,导致山东乐福地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以等值现金对山东乐福地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山东乐福地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山东乐福地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山东乐福地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山东乐福地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若乐福地包装地上建筑物被有关主管部门强制查封、拆除、限制使用,导致乐福地包装无法继续使用的,本人将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以等值现金对乐福地包装进行补偿;如上述房屋建筑物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的,本人将承担乐福地包装所有拆除、搬迁费用,并弥补乐福地包装在拆除、搬迁期间遭受的经营损失。如乐福地包装因上述情形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则由本人全额代为承担,以确保乐福地包装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报告期,未发生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 正在履行中 | ||
重组交易方 | 2015年1月20日 | - | 重大资产重组 | 业绩补偿承诺 | 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钟波、刘燕、邓铁山、王国华、郑国胜、彭勋德、黄盛秋、潘林、李三元(已故)、王敏、王亚军、刘芳喜、张旭、管新和、杨宗宇承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不低于3,800万元、2016 年不低于5,000万元、2017年不低于6,000万元。乐福地实际净利润数在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未达到当年预测净利润数的,我等按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所持乐福地的股权比例对千山药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应予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承诺邓铁山、刘兰(李三元之妻)、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履行了承诺。汤朝阳部分履行了承诺。其它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
重组交易 | 2017年5 | - | 重大资 | 业绩 | 乐福地原实际控制人刘华山补充承诺:“若乐福地2017年经审 | 正在履行中 |
方 | 月17日 | 产重组 | 补偿承诺 | 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在交易对方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千山药机进行利润补偿的基础上,本人将向千山药机追加支付按照该等利润补偿金额的20%计算的补偿款。对上述额外追加的补偿款,本人将按原乐福地股权结构向其他交易对方进行追偿。”本承诺邓铁山、刘兰(李三元之妻)、郑国胜、刘芳喜、彭勋德、潘林、刘燕、黄盛秋、杨宗宇、张旭、王国华、钟波、王亚军、管新和履行了承诺。其它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 ||||
重组交易方 | 2018年10月26日 | - | 重大资产重组 | 业绩补偿承诺 | 刘华山承诺:“本人及王敏的业绩补偿款将以追偿其本人的债权偿还业绩补偿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余款。”报告期,本承诺未履行。 | 未履行 |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完成整改 |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是否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的外,承诺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权益的,承诺人是否未充分披露原因并履行替代方案或豁免承诺的审议程序 | 不涉及 | 不涉及 |
除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人是否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 | 是 | 否 |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承诺履行的情况,详见上表“承诺具体内容”中相关内容。 承诺超期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湖南乐福地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的承诺净利润,根据收购的相关协议及承诺,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总金额为387,516,045.60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有业绩补偿款36,122.19万元未收回。 交易对方刘华山、新疆海捷、周俊丽、汤朝阳、张海定、黄顺枝、张成、付娟、张伶伶、涂文利、王敏未履行2015年1月20日、2017年5月17日所作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承诺”,未在期限内全额支付所承诺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向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股东发出催款通知、催款律师函或提起诉讼。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收到上述补偿款。 |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银行存款 | 货币资金 | 冻结 | 452,031.19 | 0.04% | 诉讼冻结受限 |
库存商品 | 存货 | 抵押 | 289,960.20 | 0.02% | 借款的抵押物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 固定资产 | 查封、抵押 | 107,302,782.03 | 9.11% | 法院查封、借款的抵押物 |
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质押 | 259,803,573.99 | 22.05% | 质押、借款的抵押物 |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查封、抵押 | 382,491,363.91 | 32.46% | 法院查封、借款的抵押物 |
总计 | - | - | 750,339,711.32 | 63.67%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未能够处置。
(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资产未能够处置。具体事项类型
具体事项类型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3,581,236.63 | |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其他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调查处罚事项
(八) 失信情况
前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祥华、财务总监周大连及子公司湖南乐福地董事长刘华山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刑事拘留,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报告期尚未结案。报告期,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涉嫌虚假诉讼罪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燕进行刑事拘留,报告期内已撤案释放。
目前,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如下: | ||||||||||
序失信被执行人 | 立案时间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刘祥华 | 2018年2月12日 | (2018)苏0305执407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18年2月6日 | (2018)粤0304执248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8年11月5日 | (2018)粤03执2397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9年1月15日 | (2019)粤06执110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19年11月5日 | (2019)苏0591执5139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4月1日 | (2020)湘0105执恢331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2 年 7 月 18 日 | (2022)沪 0115 执 16116 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确定义务 | |||||||||||
王国华 | 2018年2月6日 | (2018)粤0304执248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邓铁山 | 2018年2月6日 | (2018)粤0304执2486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2020年7月20日 | (2020)湘0105执恢853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周大连 | 2019年11月5日 | (2019)苏0591执5139号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九) 破产重整事项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86,231,185 | 79.19% | 666,351 | 286,897,536 | 79.38%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472,177 | 0.13% | 0 | 472,177 | 0.13%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75,203,735 | 20.81% | -666,351 | 74,537,384 | 20.62%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75,203,735 | 20.81% | -38,365,406 | 36,838,329 | 10.19%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361,434,920 | - | 0 | 361,434,92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1,746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1、公司董事长刘祥华3570 万股股票被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划扣至申请执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证券帐户。
2、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亚军离职,其所持股票不属于董监高人员持股。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35,700,000 | 35,700,000 | 9.88% | 35,700,000 | 0 | 0 | 0 |
2 | 刘祥华 | 49,808,000 | -35,700,000 | 14,108,000 | 3.90% | 14,108,000 | 14,108,000 | 14,108,000 | |
3 | 黄结英 | 11,416,977 | -1,400,000 | 10,016,977 | 2.77% | 0 | 10,016,977 | 0 | 0 |
4 | 刘燕 | 8,892,000 | 0 | 8,892,000 | 2.46% | 8,892,000 | 0 | 6,140,000 | 0 |
5 | 邓铁山 | 7,076,800 | 0 | 7,076,800 | 1.96% | 7,076,800 | 0 | 7,076,800 | 7,076,800 |
6 | 王国华 | 4,500,000 | 0 | 4,500,000 | 1.25% | 4,500,000 | 0 | 4,124,000 | 4,500,000 |
7 | 林平 | 0 | 3,615,000 | 3,615,000 | 1.00% | 0 | 3,615,000 | 0 | 0 | ||
8 | 郑湘明 | 1,000,000 | 2,202,991 | 3,202,991 | 0.89% | 0 | 3,202,991 | 0 | 0 | ||
9 | 毛瓯越 | 2,999,700 | 7,900 | 3,007,600 | 0.83% | 0 | 3,007,600 | 0 | 0 | ||
10 | 黄孝云 | 3,290,800 | -436,300 | 2,854,500 | 0.79% | 0 | 2,854,500 | 0 | 0 | ||
合计 | 88,984,277 | 3,989,591 | 92,973,868 | 25.73% | 70,276,800 | 22,697,068 | 31,448,800 | 25,684,80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刘祥华、刘燕、王国华为公司董事、高管,邓铁山为公司董事。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控股股东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控股股东。报告期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项目
项目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年度分配预案 | 0 | 0 | 0 |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刘祥华 |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男 | 是 | 1963年5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刘 燕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否 | 1967年9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邓铁山 | 董事 | 男 | 是 | 1966年8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王国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是 | 1966年3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付慧龙 | 董事 | 男 | 否 | 1972年9月 | 2012年11月1日 | 2020年11月10日 |
李 霨 | 董事 | 男 | 否 | 1964年11月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杨春平 | 独立董事 | 男 | 否 | 1966年3月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石青辉 | 独立董事 | 女 | 否 | 1964年5月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金益平 | 独立董事 | 男 | 否 | 1965年12月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管新和 | 监事会主席 | 男 | 否 | 1967年10月 | 2017年1月9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张小平 | 职工监事 | 男 | 否 | 1962年10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刘件民 | 职工监事 | 男 | 否 | 1964年2月 | 2002年10月24日 | 2020年11月10日 |
曾 艳 | 监事 | 女 | 否 | 1983年9月 | 2017年1月9日 | 2020年11月10日 |
周大连 | 财务总监 | 男 | 是 | 1967年1月 | 2012年9月1日 | 2020年11月10日 |
王亚军 | 历任副总经理 | 男 | 否 | 1970年12月 | 2005年2月1日 | 2022年9月1日 |
董事会人数: | 9 | |||||
监事会人数: | 4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5 |
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届期已于2020年11月10日已到期,公司已延期换届,截止目前暂时未换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祥华、董事刘燕、邓铁山、王国华是公司前十大股东。公司现有董事共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有监事4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名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监事,1名监事辞职未增补到位;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姓名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王亚军 | 公司副总经理 | 离任 | 制药机械和包装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个人原因 |
关键岗位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具体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祥华、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国华、董事兼副总经理刘燕、董事邓铁山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是 | 2018年1月16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于2020年8月6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0号),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 否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投资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 否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 否 |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等关键职务是否存在一人兼多职的情况 | 是 | 公司董事长刘祥华兼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
(六) 独立董事任职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具体情况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超过六年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已在超过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未对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 否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未对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免职的情形 | 否 |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情况 | 是 | ①金益平:董事会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金益平的书面辞职报告。金益平因工作过于繁忙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鉴于金益平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有关规定,金益平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②杨春平: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2日收到杨春平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春平因就职新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繁忙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鉴于杨春平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杨春平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③石青辉:董事会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石青辉的书面辞职报告。石青辉因拟出国进行访学,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石青辉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石青辉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石青辉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
是否存在独立董事就重大问题或看法与控股股东、其他董事或公司管理层存在较大分歧的情形 | 是 |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二)三会运作情况”下“董事会议案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中相关内容。 |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53 | 0 | 8 | 45 |
生产人员 | 191 | 10 | 0 | 201 |
销售人员 | 19 | 1 | 0 | 20 |
技术人员 | 49 | 5 | 0 | 54 |
财务人员 | 21 | 0 | 1 | 20 |
行政人员 | 64 | 24 | 0 | 88 |
员工总计 | 397 | 40 | 9 | 428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1 | 0 |
硕士 | 8 | 7 |
本科 | 76 | 66 |
专科 | 126 | 100 |
专科以下 | 186 | 255 |
员工总计 | 397 | 428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效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障所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设置了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效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障所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是否已对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是 √否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的召开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项目
项目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
召开次数 | 2 | 3 | 3 |
2、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具体情况 |
股东大会是否未均按规定设置会场 | 否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是否未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 否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是否未提前20日发出 | 否 |
2022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是否未均提前15日发出 | 否 |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是否向董事会提议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否 | |||
股东大会是否实施过征集投票权 | 否 |
3、 三会召集、召开、表决的特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增加或取消议案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或存在效力争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议案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2个议案被投反对票,3个议案被投弃权票,涉及董事会2次,涉及独立董事9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议案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三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是否存在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的情形 | 否 |
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出纳人员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否 |
报告期,公司未发现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
□适用 √不适用
(二) 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法表示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众会字(2023)第05702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东塔18楼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3年4月26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王涛 | 莫旭巍 |
1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是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21.80万元 |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对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千山药机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千山药机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3,387.90万元,且连续多年出现重大亏损,2022年净利润为-32,737.84万元,2021年净利润-19,703.274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140,038.03万元,上述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未见有重大改善。这些情况表明千山药机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千山药机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进入合并破产重整程序,截止审计报告日,千山药机及六家下属子公司暂未完成全部债权审核确认事宜。由于相关债权确认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且具有广泛性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因债权审核确认对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影响。 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千山药机公司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为239,857.32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35,572.09万元,其中涉及关联方占用资金91,097.06万元,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款35,756.22万元,此两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原值为15,670.19万元,其中预缴税金为14,928.2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0,894.61万元。由于未能获取相关减值损失及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证据证明上述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
三、其他事项 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千山药机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千山药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千山药机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千山药机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千山药机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千山药机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莫旭巍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涛 中国,上海 2023年04月26日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8,108,022.09 | 8,270,345.2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4 | 13,539,044.25 | |
应收账款 | 五、5 | 28,425,597.88 | 22,354,147.95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6 | 542,520.00 | 2,674,081.61 |
预付款项 | 五、7 | 8,483,380.97 | 14,285,013.2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8 | 14,426,738.05 | 31,885,213.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9 | 61,994,913.21 | 59,968,071.0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13 | 47,755,861.76 | 156,359,601.43 |
流动资产合计 | 183,276,078.21 | 295,796,473.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五、16 | 36,928.59 | 36,928.59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17 | 12,625,564.31 | 11,079,865.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五、21 | 216,465,654.25 | 238,092,375.68 |
在建工程 | 五、22 | 426,575,006.21 | 187,335,704.9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五、25 | 1,353,699.56 |
无形资产 | 五、26 | 324,997,842.65 | 345,071,023.3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五、28 | 4,071,573.78 | 4,071,573.78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29 | 4,094,680.97 | 5,136,998.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5,519.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31 | 4,948,368.71 | 9,518,982.8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95,169,319.03 | 801,008,972.71 | |||
资产总计 | 1,178,445,397.24 | 1,096,805,446.6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32 | 1,292,267,621.00 | 1,337,792,197.9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36 | 378,876,064.53 | 145,449,773.0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五、38 | 57,656,089.43 | 56,429,376.6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39 | 48,872,466.00 | 38,903,363.76 | ||
应交税费 | 五、40 | 39,270,237.71 | 37,520,392.86 | ||
其他应付款 | 五、41 | 1,977,968,132.47 | 1,676,849,521.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1,007,922,051.16 | 1,189,939,167.74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43 | 1,293,968,734.00 | 1,383,608,670.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44 | 17,091,015.17 | 22,416,737.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05,970,360.31 | 4,698,970,033.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五、48 | 37,700.00 | 757,3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五、50 | 371,647,964.89 | 367,745,538.77 |
递延收益 | 五、51 | 119,503,107.18 | 120,348,971.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30 | 7,660,594.26 | 8,351,080.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8,849,366.33 | 497,202,890.71 | |||
负债合计 | 5,604,819,726.64 | 5,196,172,924.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53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55 | 224,192,301.68 | 224,192,301.6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57 | -2,352,251.65 | -2,737,527.2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59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60 | -5,089,757,641.88 | -4,766,102,704.1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33,879,048.53 | -4,110,609,386.38 | |||
少数股东权益 | 7,504,719.13 | 11,241,908.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26,374,329.40 | -4,099,367,477.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78,445,397.24 | 1,096,805,446.60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9,675.99 | 801,078.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4,552.00 | ||
应收账款 | 十五.1 | 26,386,294.83 | 23,264,555.00 |
应收款项融资 | 528,100.00 | ||
预付款项 | 1,934,918.84 | 5,492,709.2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2 | 171,345,846.89 | 234,928,039.2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8,437,297.21 | 41,828,213.8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299,730.23 | 142,593,102.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3,248,315.99 | 449,435,798.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3 | 627,872,011.29 | 574,271,055.2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499,384.02 | 99,496,701.6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53,699.56 | ||||
无形资产 | 41,218,974.11 | 42,519,199.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25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0,000.00 | 1,270,258.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4,639,318.98 | 717,557,214.82 | |||
资产总计 | 1,047,887,634.97 | 1,166,993,013.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37,267,621.00 | 1,221,639,044.0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0,258,001.30 | 96,250,679.73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668,388.50 | 31,929,842.79 | |||
应交税费 | 27,863,345.81 | 28,000,976.83 | |||
其他应付款 | 1,726,158,438.68 | 1,617,995,312.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964,796,320.80 | 1,112,652,533.67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58,767,125.27 | 56,847,235.8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3,028,352.87 | 1,192,668,289.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7,884,278.28 | 7,377,140.66 |
流动负债合计 | 4,395,895,551.71 | 4,252,708,521.2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71,647,964.89 | 367,745,538.77 | |||
递延收益 | 19,730,000.00 | 20,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1,377,964.89 | 387,745,538.77 | |||
负债合计 | 4,787,273,516.60 | 4,640,454,060.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469,552.00 | 240,469,552.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413,893,976.95 | -4,147,969,141.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739,385,881.63 | -3,473,461,046.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7,887,634.97 | 1,166,993,013.64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 | 2021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五、61 | 100,613,205.35 | 97,298,639.22 |
其中:营业收入 | 100,613,205.35 | 97,298,639.2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7,679,464.26 | 168,494,476.3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61 | 87,690,408.13 | 89,709,798.8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62 | 5,363,432.25 | 6,258,151.24 | ||
销售费用 | 五、63 | 7,720,820.79 | 8,609,099.97 | ||
管理费用 | 五、64 | 68,188,522.07 | 52,184,290.72 | ||
研发费用 | 五、65 | 18,753,470.16 | 6,043,030.21 | ||
财务费用 | 五、66 | -80,037,189.14 | 5,690,105.38 | ||
其中:利息费用 | 779,655.17 | 4,339,638.35 | |||
利息收入 | 57,514.95 | 203,162.60 | |||
加:其他收益 | 五、67 | 4,311,976.60 | 1,189,698.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68 | -201,335,441.38 | -61,002,41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5,699.13 | 492,287.1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71 | -3,718,578.05 | 4,458,788.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72 | -116,259,025.60 | -27,462,664.7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73 | -230,168.93 | 863,657.8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4,297,496.27 | -153,148,767.4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74 | 105,410.83 | 1,980,232.96 |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75 | 3,186,269.53 | 46,007,814.9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7,378,354.97 | -197,176,349.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76 | -24,966.91 | -143,605.7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7,353,388.06 | -197,032,743.68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7,353,388.06 | -197,032,743.6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98,450.29 | -4,295,659.13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3,654,937.77 | -192,737,084.5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6,536.64 | -248,855.7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五、77 | 385,275.62 | -255,172.78 |
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5,275.62 | -255,172.7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五、77 | 385,275.62 | -255,172.7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五、77 | -38,738.98 | 6,317.05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27,006,851.42 | -197,281,599.4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3,269,662.15 | -192,992,257.3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37,189.27 | -4,289,342.0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5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53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 | 2021年 |
一、营业收入 | 十五.4 | 14,068,899.47 | 9,095,493.84 |
减:营业成本 | 十五.4 | 9,464,094.40 | 6,238,230.72 |
税金及附加 | 1,691,291.39 | 1,942,751.34 | |
销售费用 | 2,199,517.73 | 761,678.65 | |
管理费用 | 26,659,669.56 | 13,239,460.27 | |
研发费用 | 14,172,495.18 | ||
财务费用 | -92,497,482.50 | 1,375,051.4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1,037.78 | ||
利息收入 | 25,635.72 | 13,525.01 | |
加:其他收益 | 2,229,952.18 | 540,592.3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五.5 | -196,049,920.1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损失以“-”号填列)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82,653.36 | 2,981,256.3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4,997,304.95 | -170,701,556.6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3,855,305.83 | -181,641,386.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58,026.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69,529.42 | 45,861,025.9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5,924,835.25 | -226,044,386.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924,835.25 | -226,044,386.0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924,835.25 | -226,044,386.0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5,924,835.25 | -226,044,386.0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2年 | 2021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742,456.54 | 100,776,268.1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8,075.63 | 2,453.3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78 | 28,725,855.82 | 12,336,787.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726,387.99 | 113,115,508.8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956,153.61 | 48,668,243.8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601,633.06 | 26,465,940.0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83,952.88 | 6,492,853.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78 | 18,511,757.02 | 28,048,355.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853,496.57 | 109,675,393.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108.58 | 3,440,115.2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80.00 | 566,523.3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957.1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80.00 | 557,566.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6,689.12 | 2,290,336.5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78 | 12,778.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467.24 | 2,290,336.5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8,087.24 | -1,732,770.3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049.29 | 56,290.3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049.29 | 56,490.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049.29 | -56,490.3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2,892.79 | -82,816.4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5,352.32 | 1,568,038.0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31,343.22 | 6,263,305.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55,990.90 | 7,831,343.22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2年 | 2021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452,330.70 | 5,079,936.6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8.85 | 592.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641,891.92 | 9,521,645.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95,011.47 | 14,602,174.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385,912.41 | 1,761,832.2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217,447.82 | 3,963,322.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757.52 | 45,529.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51,881.45 | 8,261,287.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251,999.20 | 14,031,971.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987.73 | 570,203.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1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4.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48.91 | 53,5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448.91 | 53,5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448.91 | -52,786.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4.4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4.46 | 2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46 | -2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17.62 | -3,750.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1,323.48 | 513,466.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9,304.04 | 285,837.6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980.56 | 799,304.04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737,527.27 | 72,603,623.32 | -4,766,102,704.11 | 11,241,908.40 | -4,099,367,477.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737,527.27 | 72,603,623.32 | -4,766,102,704.11 | 11,241,908.40 | -4,099,367,477.98 | ||||||
三、本期 | 385,275.62 | -323,654,937.77 | -3,737,189.27 | -327,006,851.42 |
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5,275.62 | -323,654,937.77 | -3,737,189.27 | -327,006,851.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 |
余公积
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352,251.65 | 72,603,623.32 | -5,089,757,641.88 | 7,504,719.13 | -4,426,374,329.40 |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482,354.49 | 72,603,623.32 | -4,567,631,385.66 | 15,531,250.48 | -3,896,351,644.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5,734,233.90 | -5,734,233.9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482,354.49 | 72,603,623.32 | -4,573,365,619.56 | 15,531,250.48 | -3,902,085,878.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5,172.78 | -192,737,084.55 | -4,289,342.08 | -197,281,599.41 |
(一)综
合收益总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5,172.78 | -192,737,084.55 | -4,289,342.08 | -197,281,599.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24,192,301.68 | -2,737,527.27 | 72,603,623.32 | -4,766,102,704.11 | 11,241,908.40 | -4,099,367,477.98 |
法定代表人:刘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纯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2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4,147,969,141.70 | -3,473,461,046.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4,147,969,141.70 | -3,473,461,046.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5,924,835.25 | -265,924,835.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5,924,835.25 | -265,924,835.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4,413,893,976.95 | -3,739,385,881.63 |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3,923,362,020.57 | -3,248,853,925.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437,264.96 | 1,437,264.96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3,921,924,755.61 | -3,247,416,660.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6,044,386.09 | -226,044,386.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6,044,386.09 | -226,044,386.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361,434,920.00 | 240,469,552.00 | 72,603,623.32 | -4,147,969,141.70 | -3,473,461,046.38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及注册资本
①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③ 注册资本:36,143.49万元
(2) 公司设立情况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证办字[2002]75号文批准,由刘祥华等十八位股东共同发起,于2002年10月24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信用代码为91430000743169683T。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36,143.49万元,股份总数为36,143.49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A股为74,537,384股,占股份总数的20.62%,无限售条件股份A股为286,897,536股,占股份总数的79.38%。
本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制药装备、包装机械、医疗器械装备、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3)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制药机械、食品饮料机械、包装机械及备品备件、包装材料;销售电器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提供制药机械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健康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咨询(不含医疗诊断);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代办服务;软件服务。医疗器械;药品、生物试剂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2002年10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5)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2023年4月26日
2.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及注册资本
①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蔡伦路10号
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③ 注册资本:36,143.49万元
(2) 公司设立情况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证办字[2002]75号文批准,由刘祥华等十八位股东共同发起,于2002年10月24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信用代码为91430000743169683T。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36,143.49万元,股份总数为36,143.49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A股为74,537,384股,占股份总数的20.62%,无限售条件股份A股为286,897,536股,占股份总数的79.38%。
本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制药装备、包装机械、医疗器械装备、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3)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制药机械、食品饮料机械、包装机械及备品备件、包装材料;销售电器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提供制药机械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健康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咨询(不含医疗诊断);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代办服务;软件服务。医疗器械;药品、生物试剂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2002年10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5)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2023年4月26日
序号 | 子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1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3 | 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 | 合并 | 合并 | ||
4 | ChinaSunEuropeGmbH | 合并 | 合并 | ||
5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5-1 | ARTHUSBIOSYSTEMS,LLC(注释1) | 不合并 | 合并 | ||
6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6-1 | 长沙宏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7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8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8-1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8-2 | 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8-3 | 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8-4 | 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8-5 | 佛山市顺德区千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8-6 | 衡阳祺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注2) | 合并 | 合并 | ||
9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9-1 | 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0 | 湖南千山投资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1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2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2-1 | 上海申友新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3 | 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 | 合并 | 合并 | ||
14 | 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3) | 合并 | 不合并 |
注释1:ARTHUSBIOSYSTEMS,LLC于2021年注销,2022年不纳入合并范围内。注2:衡阳祺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无业务发生。注3: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成立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注释1:ARTHUSBIOSYSTEMS,LLC于2021年注销,2022年不纳入合并范围内。注2:衡阳祺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无业务发生。注3: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成立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千山药机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3,387.90万元,且连续多年出现重大亏损,2022年净利润为-32,737.84万元,2021年净利润-19,703.274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140,038.03万元,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2022年9月21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4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公司现处在合并破产重整程序中,公司管理层相信自报告期末12个月内未来期间可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拟采取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1) 积极推进重整工作,实现多方共赢。 公司大力推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程,在管理人的大力协助下, 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正在有序进行中。 2) 加强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把合规管理嵌入到公司治理、经营和管理中,通过了第三方合规专家组的验收。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合规整改,公司全员合规意识明显提升,合规管理有效嵌入到治理、管理活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3) 坚定自主创新,稳定经营 公司组建能满足现状且稳定的员工队伍,新产品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同时重点关注核心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全面布局保护,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推动公司的发展。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专利180项,其中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设计专利56项;获得专利授权3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9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项。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2. 会计期间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 |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
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
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 |
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租赁应收款。 ③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 |
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应收账款组合3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5)其他应收款减值 按照三、10.(7)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 |
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三、10.金融工具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三、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三、10.金融工具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三、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三、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三、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1)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三、10.金融工具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性转销法核算成本。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性转销法核算成本。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金融资产减值。
1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
1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是指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三、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注:描述该条政策时,应了解企业相关政策与模板政策是否相符)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23.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成本模式计量) □适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不适用
2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4 | 9.6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4 | 19.2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4 | 19.20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 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
30.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类别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合同年限 | 0 |
专利权 | 直线法 | 10年 | 0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法 | 根据相关合同 | 0 |
软件 | 直线法 | 10年 | 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
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
32.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3.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④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3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2)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3)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4)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5)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 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
36.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8.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9. 收入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收入确认原则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收入计量原则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
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及其他产品前能够控制该产品,则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 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3.29使用权资产”、“3.35租赁负债”。 2)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③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 其他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 按准则规定 | 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按准则规定 | 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
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境内公司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注册地为美国芝加哥,依据美国税法规定,只对销售至公司所在地的伊利诺伊州的收入的6.50%征税。 |
消费税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境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5%和25%,ChinaSunEuropeGmbH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7.34%,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的企业所得税适用1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15%。本公司及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ChinaSunEuropeGmbH | 27.34% |
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 | 1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2020年12月3日,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430002831,有效期为3年,即2020年-2022年,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于2022年适用此优惠政策。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3,180.68 | 75,188.58 |
银行存款 | 7,870,195.86 | 7,930,077.33 |
其他货币资金 | 174,645.55 | 265,079.32 |
合计 | 8,108,022.09 | 8,270,345.2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032,286.48 | 3,320,420.79 |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452,031.19 | 439,002.01 |
合计 | 452,031.19 | 439,002.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539,044.25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3,539,044.2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64,652.90 | 9,435,589.83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064,652.90 | 9,435,589.8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1,652,767.82 | 38,668,230.10 |
1至2年 | 525,811.75 | 19,536,949.01 |
2至3年 | 2,454,661.56 | 26,889,207.04 |
3至4年 | 6,896,906.24 | 18,906,958.36 |
4至5年 | 18,645,855.36 | 177,458,269.05 |
5年以上 | 790,023,254.21 | 566,976,791.81 |
合计 | 850,199,256.94 | 848,436,405.37 |
(2) 按坏账计提方式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15,505,524.61 | 95.92 | 815,505,524.6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693,732.33 | 4.08 | 6,268,134.45 | 18.07 | 28,425,597.88 |
其中:账龄组合 | 34,693,732.33 | 4.08 | 6,268,134.45 | 18.07 | 28,425,597.88 |
合计 | 850,199,256.94 | 100.00% | 821,773,659.06 | 96.66% | 28,425,597.88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21,023,397.07 | 96.77% | 821,023,397.0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413,008.30 | 3.23% | 5,058,860.35 | 18.45% | 22,354,147.95 |
其中:账龄组合 | 27,413,008.30 | 3.23% | 5,058,860.35 | 18.45% | 22,354,147.95 |
合计 | 848,436,405.37 | 100.00% | 826,082,257.42 | 97.37% | 22,354,147.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48,000,000.00 | 148,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九江清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782,274.45 | 60,782,274.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省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9,548,000.00 | 59,54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康和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9,224,004.00 | 59,224,00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137,886.20 | 49,137,886.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京奥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27,037,500.00 | 27,037,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 | 17,546,000.00 | 17,54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396,646.00 | 16,396,64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138,199.00 | 15,138,19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淮安润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4,692,920.00 | 14,692,9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ABLE MEDICAL CO LTD | 14,232,741.23 | 14,232,741.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浦北新科药品) | 23,594,978.80 | 23,594,978.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12,353,484.64 | 12,353,484.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297,820,890.29 | 297,820,890.2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15,505,524.61 | 815,505,524.6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511,212.98 | 1,425,560.65 | 5.00% |
1至2年 | 352,748.15 | 35,274.82 | 10.00% |
2至3年 | 1,364,833.09 | 409,449.93 | 30.00% |
3至4年 | 57,429.41 | 28,714.71 | 50.00% |
4至5年 | 191,872.00 | 153,497.60 | 80.00% |
5年以上 | 4,215,636.70 | 4,215,636.74 | 100.00% |
合计 | 34,693,732.33 | 6,268,134.45 | 18.07%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坏账准备 | 826,082,257.42 | 10,226,209.06 | 12,144,836.27 | 2,389,971.15 | 821,773,659.06 |
合计 | 826,082,257.42 | 10,226,209.06 | 12,144,836.27 | 2,389,971.15 | 821,773,659.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389,971.1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海南国瑞堂制药有限公司 | 货款 | 123,128.56 | 对方公司注销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安徽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货款 | 8,000.00 | 对方公司注销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货款 | 123,380.00 | 对方公司注销 | 董事会决议 | 否 |
贵州大华制药有限公司 | 货款 | 2,000.00 | 对方公司注销 | 董事会决议 | 否 |
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 | 货款 | 207,722.50 | 对方公司破产重整 | 董事会决议 | 否 |
Arthus Biosystems.LLC | 货款 | 1,925,740.09 | 孙公司注销 | 董事会决议 | 是 |
合计 | - | 2,389,971.15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48,000,000.00 | 17.41% | 148,000,000.00 | ||
九江清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782,274.45 | 7.15% | 60,782,274.45 | ||
江西省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9,548,000.00 | 7.00% | 59,548,000.00 | ||
山东康和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9,224,004.00 | 6.97% | 59,224,004.00 | ||
四川太平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137,886.20 | 5.78% | 47,264,191.70 | ||
合计 | 376,692,164.65 | 44.31% | 374,818,470.1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42,520.00 | 2,674,081.61 |
合计 | 542,520.00 | 2,674,081.6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4,025,992.69 | 47.45 | 11,231,404.50 | 78.62 |
1至2年 | 616,137.40 | 7.26 | 89,486.71 | 0.63 |
2至3年 | 2,004.00 | 0.03 | 326,783.45 | 2.29 |
3年以上 | 3,839,246.88 | 45.26 | 2,637,338.62 | 18.46 |
合计 | 8,483,380.97 | 100.00 | 14,285,013.2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上海华冠生物芯片有限公司 | 2,454,623.98 | 28.93% |
深圳市博来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1,235,997.56 | 14.57% |
深圳市前海领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 | 9.43% |
长沙市新中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799,200.00 | 9.42% |
湖南湘景工程有限公司 | 679,611.65 | 8.01% |
合计 | 5,969,433.19 | 70.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426,738.05 | 31,885,213.32 |
合计 | 14,426,738.05 | 31,885,213.32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860,558.31 | 5,765,963.31 |
备用金 | ||
往来款 | 87,748,844.15 | 94,157,272.26 |
资金拆借 | 1,080,471,036.78 | 1,087,985,839.29 |
其他借款 | 7,250,000.00 | 7,250,000.00 |
业绩补偿款 | 357,562,213.93 | 357,562,213.93 |
代收代付款 | 5,067,573.09 | 13,545,744.73 |
其他 | 4,413,742.49 | 5,253,799.39 |
合计 | 1,548,373,968.75 | 1,571,520,832.91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47,674.39 | 3,049,532.48 | 1,536,338,412.72 | 1,539,635,619.59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8,447.86 | 138,447.86 | ||
--转入第三阶段 | -12,281.13 | 12,281.13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2,383.83 | 8,468,740.63 | 233,341.61 | 8,744,466.07 |
本期转回 | 41,366.35 | 3,065,894.46 | 3,107,260.8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1,325,594.15 | 11,325,594.15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97,962.88 | 11,656,720.97 | 1,522,192,546.85 | 1,533,947,230.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61,196.27 | 17,264,626.67 |
1至2年 | 5,780,504.85 | 14,121,136.74 |
2至3年 | 9,150,329.33 | 3,480,530.75 |
3至4年 | 4,475,247.16 | 4,802,310.52 |
4至5年 | 11,331,570.55 | 1,099,458.00 |
5年以上 | 1,517,075,120.59 | 1,530,752,770.23 |
合计 | 1,548,373,968.75 | 1,571,520,832.91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坏账准备 | 1,539,635,619.59 | 8,744,466.07 | 3,107,260.81 | 11,325,594.15 | 1,533,947,230.70 |
合计 | 1,539,635,619.59 | 8,744,466.07 | 3,107,260.81 | 11,325,594.15 | 1,533,947,230.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1,325,594.15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 | 资金拆借 | 11,325,594.15 | 破产重整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司 | |||||||
合计 | - | 11,325,594.15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刘华山 | 资金拆借 | 910,970,591.92 | 5年以上 | 58.83% | 910,970,591.92 |
应收业绩补偿款 | 业绩补偿款 | 357,562,213.93 | 5年以上 | 23.09% | 357,562,213.93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03,875,076.55 | 5年以上 | 6.71% | 103,875,076.55 |
上饶县鼎诚贸易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6,960,000.00 | 5年以上 | 1.10% | 16,960,000.00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1,216,914.98 | 5年以上 | 0.72% | 11,216,914.98 |
合计 | - | 1,400,584,797.38 | - | 90.45% | 1,400,584,797.3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438,207.01 | 8,379,805.46 | 34,058,401.55 |
在产品 | 138,284,601.90 | 125,155,849.76 | 13,128,752.14 |
库存商品 | 31,854,193.29 | 24,449,996.42 | 7,404,196.87 |
周转材料 | 186,139.45 | 186,139.4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191,838,220.25 | 184,460,148.23 | 7,378,072.02 | ||
合同履约成本 | 24,770.63 | 24,770.63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9,212.34 | 329,212.34 | |||
在途物资 | 720.00 | 720.00 | |||
合计 | 404,956,064.87 | 342,961,151.66 | 61,994,913.21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038,561.39 | 8,833,210.20 | 35,205,351.19 |
在产品 | 127,949,990.19 | 123,667,830.76 | 4,282,159.43 |
库存商品 | 44,031,152.36 | 28,358,817.56 | 15,672,334.80 |
周转材料 | 196,270.19 | 196,270.1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189,268,373.88 | 184,460,148.23 | 4,808,225.65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9,212.34 | 329,212.34 | |
在途物资 | |||
合计 | 405,813,560.35 | 345,845,489.28 | 59,968,071.0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833,210.20 | 143,619.45 | 309,785.29 | 8,379,805.46 | ||
在产品 | 123,667,830.76 | 1,488,019.00 | 125,155,849.76 | |||
库存商品 | 28,358,817.56 | 188,938.68 | 4,062,330.33 | 35,429.49 | 24,449,996.42 | |
周转材料 | 196,270.19 | 10,130.74 | 186,139.4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84,460,148.23 | 184,460,148.23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9,212.34 | 329,212.34 |
合计 | 345,845,489.28 | 1,676,957.68 | 4,205,949.78 | 355,345.52 | 342,961,151.6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7,277,813.34 | 6,735,114.10 |
预缴增值税 | 113,677,511.80 | 113,852,550.2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0,299,183.14 | 30,209,174.67 |
预缴城建税 | 2,668,352.52 | 2,736,034.39 |
预缴教育费附加 | 2,637,303.76 | 2,736,034.40 |
其他 | 141,783.02 | 90,693.63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08,946,085.82 | |
合计 | 47,755,861.76 | 156,359,601.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36,928.59 | 36,928.59 | 36,928.59 | 36,928.59 | |||
合计 | 36,928.59 | 36,928.59 | 36,928.59 | 36,928.59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被投资
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1,079,865.18 | 1,545,699.13 | 12,625,564.31 | ||||||||
Glucovation, Inc. | 7,905,343.02 | 7,905,343.02 | 7,905,343.02 | ||||||||
小计 | 18,985,208.20 | 1,545,699.13 | 20,530,907.33 | 7,905,343.02 | |||||||
合计 | 18,985,208.20 | 1,545,699.13 | 20,530,907.33 | 7,905,343.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6,465,654.25 | 238,092,375.6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16,465,654.25 | 238,092,375.68 |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1,960,841.48 | 383,989,445.06 | 13,275,629.19 | 54,724,411.29 | 713,950,327.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000.00 | 3,446,513.49 | 565,344.60 | 4,041,858.09 | |
(1)购置 | 30,000.00 | 3,446,513.49 | 565,344.60 | 4,041,858.0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9,426.61 | 128,851.29 | 2,075,745.54 | 2,744,023.44 | |
(1)处置或报废 | 387,778.34 | 128,851.29 | 2,049,093.42 | 2,565,723.05 | |
企业合并减少 | 151,648.27 | 26,652.12 | 178,300.39 | ||
4.期末余额 | 261,990,841.48 | 386,896,531.94 | 13,146,777.90 | 53,214,010.35 | 715,248,161.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8,200,385.61 | 293,635,150.73 | 12,348,506.18 | 46,004,983.92 | 430,189,026.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23,028.54 | 11,266,690.06 | -117,894.13 | 581,336.42 | 24,553,160.89 |
(1)计提 | 12,823,028.54 | 11,266,690.06 | -117,894.13 | 581,336.42 | 24,553,160.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3,020.93 | 853.85 | 2,105,577.55 | 2,619,452.33 | |
(1)处置或报废 | 372,267.20 | 853.85 | 2,078,925.43 | 2,452,046.48 |
(2)处置公司减少) | 140,753.73 | 26,652.12 | 167,405.85 | ||||
4.期末余额 | 91,023,414.15 | 304,388,819.86 | 12,229,758.20 | 44,480,742.79 | 452,122,735.0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7,081,913.51 | 692,965.19 | 7,894,046.20 | 45,668,924.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000.00 | 1,062,659.16 | 1,092,659.16 | ||||
(1)计提 | 30,000.00 | 1,062,659.16 | 1,092,659.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11.14 | 86,300.50 | 101,811.64 | ||||
(1)处置或报废 | 15,511.14 | 86,300.50 | 101,811.64 | ||||
4.期末余额 | 30,000.00 | 38,129,061.53 | 692,965.19 | 7,807,745.70 | 46,659,772.4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0,937,427.33 | 44,378,650.55 | 224,054.51 | 925,521.86 | 216,465,654.2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3,760,455.87 | 53,272,380.82 | 234,157.82 | 825,381.17 | 238,092,375.68 |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61,052,137.06 | 19,033,744.06 | 30,000.00 | 41,988,393.00 | |
机器设备 | 61,325,145.05 | 27,517,389.55 | 33,615,625.40 | 192,130.10 | |
运输设备 | 479,341.03 | 460,432.08 | 16,387.60 | 2,521.3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 | 35,119,607.92 | 27,975,480.53 | 6,642,631.35 | 501,496.04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千山医疗器械产业园 | 92,955,292.08 | 办理产权证的审批程序尚未完成 |
山东乐福地厂房 | 4,655,653.63 | 待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26,575,006.21 | 187,335,704.9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26,575,006.21 | 187,335,704.97 |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上海申友建设工程 | 1,610,340.04 | 1,610,340.04 | 1,610,340.04 | 1,610,340.04 | ||
千山慢病精准在建项目 | 382,491,363.91 | 382,491,363.91 | 149,188,736.45 | 149,188,736.45 | ||
双牌乐福地基建工程 | 10,221,689.00 | 10,221,689.00 | 10,221,689.00 | 10,221,689.00 | ||
祁阳千山基地 | 42,473,302.26 | 42,473,302.26 | 36,536,628.48 | 36,536,628.48 | ||
合计 | 436,796,695.21 | 10,221,689.00 | 426,575,006.21 | 197,557,393.97 | 10,221,689.00 | 187,335,704.97 |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千山慢病精准在建项目 | 846,802,100.00 | 149,188,736.45 | 233,302,627.46 | 382,491,363.91 | ||
合计 | 846,802,100.00 | 149,188,736.45 | 233,302,627.46 | 382,491,363.91 |
(续)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千山慢病精准在建项目 | 45.17% | 45.17% | 其他 |
合计 | - | - | - | - |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78,363.28 | 10,378,363.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378,363.28 | 10,378,363.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24,663.72 | 9,024,663.72 |
(1)计提 | 9,024,663.72 | 9,024,663.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024,663.72 | 9,024,663.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53,699.56 | 1,353,699.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7,807,001.64 | 81,463,322.60 | 23,225,271.40 | 4,297,092.76 | 516,792,688.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1)处置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4.期末余额 | 407,807,001.64 | 78,463,322.60 | 23,225,271.40 | 4,297,092.76 | 513,792,688.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388,341.75 | 51,742,192.82 | 23,225,271.40 | 2,458,405.28 | 138,814,211.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32,966.86 | 4,468,936.96 | -1,205,104.35 | 377,108.52 | 10,873,907.99 |
(1)计提 | 7,232,966.86 | 4,468,936.96 | -1,205,104.35 | 377,108.52 | 10,873,907.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1)处置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4.期末余额 | 68,621,308.61 | 53,661,129.78 | 22,020,167.05 | 2,835,513.80 | 147,138,119.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9,142,190.95 | 3,706,692.91 | 58,569.93 | 32,907,453.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74,515.30 | 174,757.42 | 8,749,272.72 | ||
(1)计提 | 8,574,515.30 | 174,757.42 | 8,749,272.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142,190.95 | 12,281,208.21 | 233,327.35 | 41,656,726.5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0,043,502.08 | 12,520,984.61 | 1,205,104.35 | 1,228,251.61 | 324,997,842.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7,276,468.94 | 26,014,436.87 | 1,780,117.55 | 345,071,023.3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为0元,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312,972.33 | 24,312,972.33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13,879,234.31 | 313,879,234.31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184,637.72 | 2,184,637.72 |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071,573.78 | 4,071,573.78 | ||
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 | 1,928,851.56 | 1,928,851.56 | ||
合计 | 346,377,269.70 | 346,377,269.7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312,972.33 | 24,312,972.33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13,879,234.31 | 313,879,234.31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184,637.72 | 2,184,637.72 | ||||
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 | 1,928,851.56 | 1,928,851.56 | ||||
合计 | 342,305,695.92 | 342,305,695.9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543,036.03 | 1,391,631.79 | 2,330,191.42 | 1,604,476.40 | |
其他 | 2,593,962.57 | 103,758.00 | 2,490,204.57 | ||
合计 | 5,136,998.60 | 1,391,631.79 | 2,433,949.42 | 4,094,680.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62,078.74 | 665,519.68 | ||
合计 | 2,662,078.74 | 665,519.6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0642377.04 | 7,660,594.26 | 33,404,323.36 | 8,351,080.84 |
合计 | 30642377.04 | 7,660,594.26 | 33,404,323.36 | 8,351,080.8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6,492.88 | 665,519.6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6,492.88 | 7,660,594.26 | 8,351,080.8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802,619,600.85 | 3,329,767,864.71 |
可抵扣亏损 | 2,232,808,361.11 | 2,288,297,606.04 |
预计负债 | 371,647,964.89 | 367,745,538.77 |
合计 | 5,407,075,926.85 | 5,985,811,009.5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22年 | 328,877,001.54 | ||
2023年 | 843,587,879.68 | 843,587,879.68 | |
2024年 | 511,498,461.88 | 511,498,461.88 | |
2025年 | 496,544,940.79 | 496,544,940.79 | |
2026年 | 107,789,322.15 | 107,789,322.15 | |
2027年 | 273,387,756.61 | ||
合计 | 2,232,808,361.11 | 2,288,297,606.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购置款 | 2,821,811.87 | 2,821,811.87 | 7,058,982.87 | 7,058,982.87 | ||
工程施工款 | 2,126,556.84 | 2,126,556.84 | 2,460,000.00 | 2,460,000.00 | ||
合计 | 4,948,368.71 | 4,948,368.71 | 9,518,982.87 | 9,518,982.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830,686,195.58 | 817,243,348.83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205,677,536.48 | 205,677,536.48 | ||
抵押、保证借款 | 200,903,888.94 | 259,871,312.60 | ||
质押、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1,292,267,621.00 | 1,337,792,197.91 |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292,267,621.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 | 27,084,613.93 | 5.22% | 2018/5/2 | 7.83% |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 70,000,000.00 | 5.66% | 2018/7/4 | 7.07% |
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49,375,700.00 | 4.79% | 2018/3/15 | 7.18% |
上海合金材料总厂有限公司(原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09,496,811.49 | 20.00% | 2019/8/14 | 20.00% |
光大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29,999,941.39 | 6.53% | 2018/7/25 | 6.5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红星支行 | 50,991,316.03 | 6.39% | 2018/3/27 | 18.00% |
渤海银行佛山分行 | 49,958,128.66 | 8.48% | 2018/6/5 | 8.48% |
华融湘江银行井湾子支行 | 200,000,000.00 | 5.66% | 2018/9/30 | 8.48%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320,000.00 | 18.00% | 2019/5/12 | 18.00% |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14.40% | 2018/5/5 | 24.00% |
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中介为盛大金禧) | 70,000,000.00 | 21.60% | 2017/10/9 | 21.60% |
湖南昇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00 | 36.00% | 2017/12/20 | 24.00% |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4.00% | 2017/11/21 | 24.00% |
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11.50% | 2018/1/18 | 11.50% |
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2.00% | 2018/2/23 | 24.00% |
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人:陈思海) | 4,041,109.50 | 28.80% | 2017/10/20 | 24.00%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4.00% | 2018/3/29 | 24.00%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9.20% | 2018/4/11 | 24.00% |
浏阳市汇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4.00% | 2017/1/26 | 24.00% |
深圳市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2.17% | 2018/5/6 | 24.00% |
合计 | 1,292,267,621.00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及辅料款 | 119,035,276.34 | 110,601,412.50 |
工程及设备款 | 249,478,918.97 | 25,133,373.55 |
专利款、费用 | 5,472,946.57 | 8,623,725.14 |
其他 | 4,888,922.65 | 1,091,261.85 |
合计 | 378,876,064.53 | 145,449,773.0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 | 210,666,505.72 | 资金紧张 |
DOWGLOBALTECHNOLOGIESLLC陶氏全球技术 | 5,268,357.50 | 资金紧张 |
湖南金冠诚机电有限公司 | 4,050,139.26 | 资金紧张 |
湖南新中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506,161.14 | 资金紧张 |
盘享福 | 3,375,192.43 | 资金紧张 |
凯德自控技术长沙股份有限公司 | 3,033,891.21 | 资金紧张 |
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2,970,689.46 | 资金紧张 |
成都孚莱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2,718,000.00 | 资金紧张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2,442,511.73 | 资金紧张 |
刘和平 | 2,389,186.07 | 资金紧张 |
深圳市博来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2,373,163.13 | 资金紧张 |
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 2,345,942.14 | 资金紧张 |
湖南长城建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2,235,851.57 | 资金紧张 |
长沙俊雄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238,251.90 | 资金紧张 |
吕忠 | 2,198,446.16 | 资金紧张 |
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 | 2,157,243.23 | 资金紧张 |
长沙杰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74,465.00 | 资金紧张 |
湖南顺星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 2,011,876.38 | 资金紧张 |
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3,174,718.57 | 资金紧张 |
湖南纳德自控电气有限公司 | 1,884,623.61 | 资金紧张 |
湖南康都制药有限公司 | 1,857,666.35 | 资金紧张 |
江苏创迈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1,850,000.00 | 资金紧张 |
合计 | 266,822,882.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077,282.06 | 839,416.29 |
1年以上 | 51,578,807.37 | 55,589,960.34 |
合计 | 57,656,089.43 | 56,429,376.6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短期薪酬 | 23,618,432.52 | 37,936,470.77 | 36,028,152.46 | 25,526,750.83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0,498.81 | 2,621,445.64 | 2,563,495.96 | 808,448.49 |
3、辞退福利 | 14,534,432.43 | 8,481,037.35 | 478,203.10 | 22,537,266.68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8,903,363.76 | 49,038,953.76 | 39,069,851.52 | 48,872,466.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773,175.58 | 35,253,603.36 | 33,379,189.60 | 17,647,589.34 |
2、职工福利费 | 738,179.36 | 738,179.36 | ||
3、社会保险费 | 85,441.74 | 1,670,667.06 | 1,667,698.86 | 88,409.9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0,167.62 | 1,501,971.65 | 1,501,922.69 | 80,216.58 |
工伤保险费 | 5,274.12 | 139,719.41 | 136,800.17 | 8,193.36 |
生育保险费 | ||||
其 他 | 28,976.00 | 28,976.00 | ||
4、住房公积金 | 5,973,911.70 | 182,027.00 | 183,266.00 | 5,972,672.7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1,785,903.50 | 40,705.97 | 8,530.62 | 1,818,078.85 |
经费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8、其他 | 51,288.02 | 51,288.02 | ||||
合计 | 23,618,432.52 | 37,936,470.77 | 36,028,152.46 | 25,526,750.83 |
(3) 设定提存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43,914.18 | 2,518,551.28 | 2,460,933.04 | 801,532.42 |
2、失业保险费 | 6,584.63 | 102,894.36 | 102,562.92 | 6,916.0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50,498.81 | 2,621,445.64 | 2,563,495.96 | 808,448.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58,891.97 | 815,265.70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477,716.19 | 477,716.19 |
个人所得税 | 25,969,578.62 | 25,967,682.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599.28 | 49,921.44 |
教育费附加 | 48,623.20 | 33,480.76 |
地方教育附加 | 3,947.70 | 2,177.41 |
印花税 | 18,266.97 | 18,827.80 |
房产税 | 2,955,939.37 | 2,640,631.64 |
车船税 | ||
土地使用税 | 8,460,862.56 | 7,509,656.53 |
资源税 | ||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 1,879.13 | 4,447.22 |
环境保护税 | 932.72 | 585.86 |
合计 | 39,270,237.71 | 37,520,392.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07,922,051.16 | 1,189,939,167.74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70,046,081.31 | 486,910,353.67 |
合计 | 1,977,968,132.47 | 1,676,849,521.41 |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44,790,652.36 | 521,061,866.11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83,889,010.31 | 583,753,411.35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民间借贷 | 74,989,047.32 | 84,930,301.46 |
其他往来借款利息 | 4,253,341.17 | 193,588.82 |
合计 | 1,007,922,051.16 | 1,189,939,167.74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173,074,958.33 | 资金紧张 |
上海合金材料总厂有限公司(原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41,126,223.43 | 资金紧张 |
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1,298,150.00 | 资金紧张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沙支行 | 46,999,339.99 | 资金紧张 |
华融湘江银行井湾子支行 | 46,529,744.56 | 资金紧张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629,683.92 | 资金紧张 |
万向信托公司 | 37,210,928.80 | 资金紧张 |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长期借款) | 33,907,406.83 | 资金紧张 |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33,380,000.00 | 资金紧张 |
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28,253,315.23 | 资金紧张 |
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26,549,263.99 | 资金紧张 |
湖南昇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864,000.00 | 资金紧张 |
深圳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983,333.33 | 资金紧张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937,329.00 | 资金紧张 |
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146,598.72 | 资金紧张 |
曹洪 | 19,364,061.37 | 资金紧张 |
胡菲 | 18,000,000.00 | 资金紧张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6,586,352.20 | 资金紧张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6,522,871.98 | 资金紧张 |
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 16,496,000.00 | 资金紧张 |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 16,060,683.95 | 资金紧张 |
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15,994,152.07 | 资金紧张 |
孔建宾 | 13,992,328.67 | 资金紧张 |
渤海银行佛山分行 | 12,561,371.25 | 资金紧张 |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 | 11,622,207.67 | 资金紧张 |
熊斐伟 | 11,101,679.89 | 资金紧张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0,458,000.00 | 资金紧张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雨花区支行 | 10,277,574.06 | 资金紧张 |
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10,025,217.45 | 资金紧张 | ||
合计 | 967,952,776.6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拆借 | 553,747,152.33 | 289,085,652.08 |
民间借贷 | 118,301,179.64 | 98,561,255.17 |
押金及保证金 | 20,166,094.10 | 20,058,500.00 |
其他借款 | 51,943,827.57 | 27,914,037.80 |
诉讼相关费用 | 104,808,320.43 | |
其他 | 121,079,507.24 | 51,290,908.62 |
合计 | 970,046,081.31 | 486,910,353.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13,112,121.31 | 资金紧张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59,998,285.62 | 资金紧张 |
曹洪 | 27,619,039.66 | 资金紧张 |
王国华 | 26,785,081.44 | 资金紧张 |
胡菲 | 30,150,850.00 | 资金紧张 |
孔建宾 | 20,000,000.00 | 资金紧张 |
湖南国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资金紧张 |
娄底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邵海雄) | 11,461,764.91 | 资金紧张 |
李星辉 | 9,300,000.00 | 资金紧张 |
熊斐伟 | 9,511,415.51 | 资金紧张 |
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税局 | 4,527,600.00 | 资金紧张 |
浏阳汇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55,351.02 | 资金紧张 |
舒红琼 | 3,250,000.00 | 资金紧张 |
张欣 | 2,000,000.00 | 资金紧张 |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 1,817,736.64 | 资金紧张 |
邓铁山 | 1,115,162.92 | 资金紧张 |
合计 | 444,204,409.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93,878,586.29 | 1,293,894,409.91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9,711,784.43 | 89,714,260.43 | ||
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 | 10,378,363.28 | |||
合计 | 1,293,968,734.00 | 1,383,608,670.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期末余额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均已逾期。 | ||||||||
1、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56,640,017.43 | 56,640,017.43 | ||||||
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3,071,767.00 | 33,074,243.00 | ||||||
合计 | 89,711,784.43 | 89,714,260.43 | ||||||
2、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贷款机构 | 借款日期 | 约定还款日 | 年利率(%)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 2015-12-23 | 2019-12-21 | 5.70%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
建行天华路支行 | 2016-1-31 | 2019-1-31 | 8.00% | 199,984,176.38 | 200,000,000.00 | |||
长沙银行星沙支行 | 2016-5-6 | 2019-5-6 | 7.30% | 90,940,381.13 | 90,940,381.13 | |||
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 2017-3-3 | 2023-12-31 | 5.88%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
万向信托公司 | 2017-7-12 | 2019-1-12 | 8.20% | 52,200,962.78 | 52,200,962.78 | |||
万向信托公司 | 2017-6-22 | 2018-12-22 | 8.20% | 46,700,000.00 | 46,700,000.00 | |||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7-12-8 | 2019-12-8 | 5.23% | 50,053,066.00 | 50,053,066.00 |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2017-1-24 | 2019-1-23 | 7.50% | 251,000,000.00 | 251,000,000.00 | |||
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016-10-31 | 2018-4-30 | 8.30%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 2016-11-4 | 2018-10-21 | 9.2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193,878,586.29 | 1,293,894,409.91 | ||||||
3、一年以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租赁公司名称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7,655,425.34 | 7,464,447.07 |
未到期应收票据 | 9,435,589.83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4,952,290.85 | |
合计 | 17,091,015.17 | 22,416,737.92 |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加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7,700.00 | 757,3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7,700.00 | 757,300.00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州市人民医院课题四专项拨款 | 7,100.00 | 726,700.00 |
重组蛋白和抗体库研制平台项目结余资金 | 30,600.00 | 30,600.00 |
合计 | 37,700.00 | 757,300.00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71,647,964.89 | 367,745,538.77 | 详见担保事项。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合计 | 371,647,964.89 | 367,745,538.7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0,348,971.10 | 845,863.92 | 119,503,107.18 | 注释1至注10 |
合计 | 120,348,971.10 | 845,863.92 | 119,503,107.1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 | 270,000.00 | 2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医疗装备生产自动线 | 8,500,000.00 | 8,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型医药制造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关键技术与成套 | 3,830,000.00 | 3,8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全自动烟花全自动组合烟花生产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 | 6,400,000.00 | 6,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投资项目补助款 | 14,956,696.33 | 404,084.24 | 14,552,612.09 | 与资产相关 | ||||
改造项目贴息资金 | 1,895,642.29 | 156,880.72 | 1,738,761.57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契税返还款 | 496,632.48 | 14,898.96 | 481,733.52 | 与资产相关 | ||||
千山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中心工业发展资金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远程诊疗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 | 8,000,000.00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0,348,971.10 | 14,898.96 | 674,084.24 | 156,880.72 | 119,503,107.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1号附件10),公司获得国家科技部拨款591万元,用于大型医药制造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项目,2016年支出项目经费208万元。截止2022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4、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兴工业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6]77号)文件,公司获得湖南省财政厅拨款6,400,000.00元,用于全自动烟花全自动组合烟花生产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截止2022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5、根据《关于下达长沙市2017年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经费的通知》(长县财企追指【2017】48号),公司获得长沙县财政局拨款1,000,000.00元,用于智能混合捆包生产自动线项目。截止2022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6、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永州市双牌县财政局拨付的项目建设补助款12,435,000.00元,获得永州市双牌开发区管委会拨付的土地返还款3,424,000.00元,均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50年平均摊销;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双牌鑫泉市政开发公司拨付的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1,600,000.00元,按照231个月摊销。 7、根据衡财企【2015】246号文通知,湖南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南厂项目补助利息金额为2,850,000.00元。南厂项目自2014月1月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厂房使用期限20年。补助利息于2015年12月开始摊销,剩余摊销期限133个月。 8、2011 年 1 月, 公司获得衡阳市财政局拨付的因购入土地使用权而退还的契税 675,420.50 元,按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期(544 个月)进行平均摊销确认。 9、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016年12月收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千山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中心项目工业发展资金75,000,000.00元。根据项目补充合同,该项目从乙方摘牌土地款到账之日起到投产后3年内,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则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优惠政策支持,且乙方应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将甲方拨付的工业发展资金或科技扶持资金退还给甲方。截止2022年末,该补助款尚未满足确认当期损益的条件。 10、根据《关于下达湖南省2017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的通知》(长县财企追指【2018】01号),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年获得长沙县财政局拨款8,000,000.00元,用于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远程治疗慢病精准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截止2022年末,项目尚未验收。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单位:元
-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1,434,920.00 | 361,434,92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5,363,491.41 | 215,363,491.41 | ||
其他资本公积 | 8,828,810.27 | 8,828,810.27 | ||
合计 | 224,192,301.68 | 224,192,301.6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2,737,527.27 | 346,536.64 | 385,275.62 | -38,738.98 | -2,352,251.65 |
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37,527.27 | 346,536.64 | 385,275.62 | -38,738.98 | -2,352,251.6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737,527.27 | 385,275.62 | -38,738.98 | -2,352,251.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72,603,623.32 | 72,603,623.32 |
盈余公积说明(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60,368,470.21 | -4,567,631,385.6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734,233.90 | -5,734,233.9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66,102,704.11 | -4,573,365,619.5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3,654,937.77 | -192,737,084.5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89,757,641.88 | -4,766,102,704.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5,734,233.90元。
4、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5,583,194.19 | 86,180,300.45 | 93,700,108.27 | 84,723,518.51 |
其他业务 | 5,030,011.16 | 1,510,107.68 | 3,598,530.95 | 4,986,280.35 |
合计 | 100,613,205.35 | 87,690,408.13 | 97,298,639.22 | 89,709,798.8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商品销售收入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8,020.27 | 292,240.30 |
教育费附加 | 86,231.27 | 208,993.29 |
地方教育附加 | 94,815.05 | |
房产税 | 2,490,850.99 | 2,513,125.31 |
车船税 | 24,058.32 | 21,238.32 |
土地使用税 | 2,286,360.41 | 3,173,928.74 |
资源税 | ||
印花税 | 49,678.69 | 45,512.14 |
其他 | 83,417.25 | 3,113.14 | ||
合计 | 5,363,432.25 | 6,258,151.24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45,608.87 | 1,144,748.01 |
差旅费 | 270,539.94 | 236,987.39 |
业务招待费 | 484,081.41 | 476,372.02 |
折旧费 | 31,232.88 | |
办公费 | 27,746.16 | 418,303.41 |
广告宣传费 | 150,646.39 | 5,391,587.14 |
销售服务费 | 3,780,823.32 | |
电话费 | 15,947.93 | |
其他 | 814,193.89 | 941,102.00 |
合计 | 7,720,820.79 | 8,609,099.97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583,939.28 | 15,822,362.86 |
差旅费 | 443,699.83 | 572,099.40 |
咨询费 | 21,913.36 | 102,587.03 |
租赁费 | 1,607,764.57 | 1,782,671.50 |
折旧费 | 9,605,997.12 | 11,477,867.73 |
无形资产摊销 | 10,873,907.96 | 14,409,414.5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924,362.31 | |
专利费 | 993,087.91 | 1,409,803.80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4,214.39 | 13,666.09 |
办公费 | 2,513,197.29 | 3,204,914.41 |
业务招待费 | 2,365,244.63 | 906,477.93 |
诉讼费 | 809,549.19 | 359,690.12 |
停工损失 | 1,212,290.92 | |
存货盘盈 | -420,306.64 | -2,664,666.08 |
存货盘亏 | 349,608.53 | 949,456.75 |
重整费用 | 1,335,331.04 | |
其他 | 3,167,011.30 | 2,625,653.72 |
合计 | 68,188,522.07 | 52,184,290.72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形资产摊销 |
固定资产折旧 | 477,857.34 | 879,529.46 | ||
职工薪酬 | 3,295,931.75 | 1,591,226.78 | ||
材料费 | 13,708,794.64 | 3,272,210.24 | ||
产品设计费 | 15,533.98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15,938.68 | |||
其他 | 1,239,413.77 | 300,063.73 | ||
合计 | 18,753,470.16 | 6,043,030.2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79,655.17 | 4,339,638.35 |
减:利息收入 | 57,514.95 | 203,162.60 |
汇兑损益 | -3,419,970.80 | 1,409,819.37 |
手续费及其他 | 31,348.67 | 85,535.69 |
逾期利息及罚息 | -77,440,987.47 | |
其他 | 70,280.24 | 58,274.57 |
合计 | -80,037,189.14 | 5,690,105.3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税费减免 | 2,593,196.90 | |
项目补助款 | 1,393,684.24 | 792,487.32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5,095.71 | 83,779.63 |
手续费返还 | 197,845.60 | 69,264.22 |
税费返还 | 1,847.66 | |
稳岗补贴 | 11,785.47 | 882.59 |
其他 | 100,368.68 | 241,436.92 |
合计 | 4,311,976.60 | 1,189,698.34 |
68、 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45,699.13 | 492,287.1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30,471.37 | -61,494,697.14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整损益 | -205,111,611.88 | |||
合计 | -201,335,441.38 | -61,002,410.00 |
投资收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 ||
坏账损失 | -3,718,578.05 | 4,458,788.30 |
合计 | -3,718,578.05 | 4,458,788.30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528,992.10 | -28,444,460.34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092,659.16 | 981,795.57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8,749,272.72 |
商誉减值损失 | ||||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 | ||||
其他 |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08,946,085.82 | |||
合计 | -116,259,025.60 | -27,462,664.7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 | -230,168.93 | 863,657.82 |
合计 | -230,168.93 | 863,657.82 |
74、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4,898.96 | 365,104.96 | 14,898.96 |
盘盈利得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64,582.81 | ||
罚没收入 | 6,234.00 | ||
其他 | 90,511.87 | 1,544,311.19 | 90,511.87 |
合计 | 105,410.83 | 1,980,232.96 | 105,410.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税费摊销 | 14,898.96 | 14,898.96 | 与收益相关 | |||||
疫情补贴 | 300,206.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补助款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167.00 | 65,367.52 | 2,167.00 |
罚金滞纳金 | 3,109,328.06 | 3,109,328.06 | |
其他 | 74,774.47 | 45,940,447.43 | 74,774.47 |
合计 | 3,186,269.53 | 46,007,814.95 | 3,186,269.53 |
营业外支出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966.91 | -143,605.78 |
合计 | -24,966.91 | -143,605.7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27,378,354.9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1,844,588.7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567,994.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税收优惠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9,994,822.3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476,719.5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230,270.05 |
所得税费用 | -24,966.91 |
77、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2,555.82 | 595,035.88 |
利息收入 | 58,218.80 | 203,162.60 |
暂收款 | 8,479,071.41 | 8,406,928.54 |
其他 | 20,076,009.79 | 3,131,660.30 |
合计 | 28,725,855.82 | 12,336,787.3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暂付款项 | 1,360,342.16 | 13,970,062.56 |
销售费用 | 5,556,906.22 | 6,742,123.52 |
管理费用 | 10,253,331.67 | 7,008,533.62 |
研发费用 | 1,270,886.43 | |
履约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 | 13,029.18 | 1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31,348.67 | 81,388.95 |
营业外支出 | 25,912.69 | 236,247.13 |
合计 | 18,511,757.02 | 28,048,355.7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12,778.12 | |
合计 | 12,778.1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27,353,388.06 | -197,032,743.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6,259,025.60 | 27,462,664.77 |
信用减值损失 | 3,718,578.05 | -4,458,788.3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24,553,160.89 | 29,021,657.8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024,663.7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873,907.99 | 13,466,243.9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33,949.42 | 3,358,927.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0,168.93 | -863,657.8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67.00 | 465,357.9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6,883,065.56 | 4,171,457.9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335,441.37 | 61,002,41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5,519.68 | 13,654.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90,486.58 | -157,260.2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320.86 | 24,228,582.4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72,907.01 | 18,094,055.5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088,208.61 | 24,667,553.24 |
其他 | 6,812.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108.58 | 3,440,115.2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655,990.90 | 7,831,343.2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831,343.22 | 6,263,305.1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5,352.32 | 1,568,038.0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655,990.90 | 7,831,343.22 |
其中:库存现金 | 63,180.68 | 75,188.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418,164.67 | 7,756,154.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74,645.55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55,990.90 | 7,831,343.2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2,031.19 | 诉讼冻结受限 |
存货 | 289,960.20 | 借款的抵押物 |
固定资产 | 107,302,782.03 | 法院查封、借款的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259,803,573.99 | 质押、借款的抵押物 |
在建工程 | 382,491,363.91 | 法院查封、借款的抵押物 |
合计 | 750,339,711.32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38,645.61 | 6.9646 | 3,054,991.23 | ||
欧元 | 4,053.47 | 7.4229 | 30,088.50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092,215.17 | 6.9646 | 21,534,580.02 | ||
欧元 | 661,804.29 | 7.4229 | 4,912,507.06 | ||
港币 | |||||
合计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土地税费摊销 | 14,898.96 | 营业外收入 | 14,898.96 |
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 | 270,000.00 | 其他收益 | 270,000.00 |
贴息补助 | 404,084.24 | 其他收益 | 404,084.24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 2,593,196.90 | 其他收益 | 2,593,196.90 |
手续费返还 | 196,367.60 | 其他收益 | 196,367.60 |
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补贴 | 11,785.47 | 其他收益 | 11,785.47 |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创新积分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5,095.71 | 其他收益 | 15,095.71 |
项目拨款 | 719,600.00 | 其他收益 | 719,600.00 |
退税 | 368.68 | 其他收益 | 368.68 |
合计 | 4,325,397.56 | - | 4,325,397.56 |
(2)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自行添加)
无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1)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1)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适用 □不适用
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成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成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子公司
名称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湖南省祁阳县 | 湖南省祁阳县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 | 上海市宝山区 | 制造业 | 80.00% | 投资设立 | |
VENUS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 | 美国芝加哥 | 美国芝加哥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ChinaSun Europe GmbH | 德国斯图加特市 | 德国斯图加特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ARTHUS BI0SYSTEMS,LLC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商贸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浏阳河市 | 湖南省浏阳河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79.7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沙宏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学检验 | 79.73% | 投资设立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湖南省衡阳市 | 医用包材行业 | 99.00%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六安市新锋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 | 安徽省 | 医用包材行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东乐福地医药包材有限公司 | 山东省茌平县 | 山东省茌平县 | 医用包材行业 | 6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双牌县 | 湖南省双牌县 | 医用包材行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浏阳市乐福地花炮包材制造有限公司 | 湖南省浏阳河 | 湖南省浏阳河 | 包材行业 | 75.00% | 投资设立 |
市 | 市 | |||||||
佛山市顺德区千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水产养殖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衡阳祺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湖南省衡阳市 | 医学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学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千山医药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药行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千山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医疗设备行业 | 51.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学服务 | 56.4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申友新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学服务 | 56.47% | 投资设立 | |||
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 | 广东省佛山 | 广东省佛山 | 医疗设备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制造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ARTHUSBI0SYSTEMS,LLC于2021年注销,2022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713.29 | -2,509,269.92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0.00% | 6,502.61 | -855,642.66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7% | -962,465.89 | -337,288.82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5.39 | -6,423,745.42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8.78% | -399,003.93 | 3,885,500.39 |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43.53% | -986,674.68 | 19,275,787.3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87,454.37 | 587,454.37 | 13,133,803.98 | 13,133,803.98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37,959.02 | 119,680.00 | 1,357,639.02 | 4,209,781.22 | 4,209,781.22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244,855.59 | 9,702,964.81 | 22,947,820.40 | 24,611,800.78 | 24,611,800.78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34,067.92 | 376,191.00 | 1,310,258.92 | 9,769,622.45 | 9,769,622.45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922,527.21 | 2,669,345.26 | 8,591,872.47 | 1,496,912.84 | 1,496,912.84 |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6,552,958.27 | 43,377,244.08 | 49,930,202.35 | 2,329,666.58 | 4,167,796.69 | 6,497,463.27 |
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5,698.93 | 58,849.56 | 164,548.49 | 497,800.84 | 497,800.84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88,205.36 | 588,205.36 | 13,125,988.51 | 13,125,988.51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312,052.13 | 735,894.54 | 2,047,946.67 | 4,792,934.29 | 4,792,934.29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570,696.34 | 11,839,682.80 | 25,410,379.14 | 22,326,131.17 | 22,326,131.17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34,081.39 | 376,191.00 | 1,310,272.39 | 9,769,622.45 | 9,769,622.45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934,443.44 | 3,688,345.26 | 9,622,788.70 | 1,455,112.84 | 1,455,112.84 |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9,829,914.98 | 42,545,727.43 | 52,375,642.41 | 2,317,854.00 | 4,358,394.88 | 6,676,248.8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566.46 | -8,566.46 | -1,956.90 | 1,437,283.78 | 1,437,283.78 | -609,199.45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1,675.36 | 21,675.36 | 131,550.94 | 50,411.56 | -1,084,111.79 | -1,063,054.95 | 45,689.00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748,228.35 | -4,748,228.35 | 50,258.15 | 103,221.25 | -5,624,091.36 | -5,624,091.36 | -1,850.31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3.47 | -13.47 | -13.47 | 4,686.73 | 4,686.73 | -638.2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17,966.23 | -817,966.23 | -60.92 | 10,149.07 | -709,619.29 | -709,619.29 | -6,856.65 | |||
上海申友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5,962,033.31 | -2,266,654.45 | -2,266,654.45 | -79,076.26 | 10,256,903.79 | -7,548,246.58 | -7,548,246.58 | 922,673.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基因技术研发 | 24.46% | 权益法 | |||
Glucovation,Inc. | Calsbad,USA | Delaware,USA | 医学研究 | 16.19%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Glucovation,Inc.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Glucovation,Inc. | |
流动资产 | 92,224,879.08 | 75,711,545.14 | 6,140,105.53 | |
非流动资产 | 21,496,688.25 | 20,544,806.44 | 1,481,183.47 | |
资产合计 | 113,721,567.33 | 96,256,351.58 | 7,621,288.99 | |
流动负债 | 57,572,958.21 | 47,656,771.68 | 18,073,186.01 | |
非流动负债 | 450,959.27 | |||
负债合计 | 57,572,958.21 | 47,656,771.68 | 18,524,145.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986,574.85 | 45,666,382.6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714,096.68 | 11,168,408.51 | -10,902,856.29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1,777,261.08 | 80,320,064.59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7,444,029.22 | 2,061,837.60 | -934,737.21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444,029.22 | 2,061,837.60 | -934,737.21 | |
本期收到的来自 |
联营企业的股利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未获取Glucovation, Inc.2022年度财务报表,该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于2022年12月31日,除附注五、40“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理财产品等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合作的银行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同业理财产品发行方,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对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单个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定有信用额度。本公司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设定发行主体准入名单、评级准入、投后管理等机制管理上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1,292,267,621.00元(详见附注五.32),已逾期未偿还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93,878,586.29元(详见附注五.43)。由于本公司无法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用于偿还各类借款,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之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
参数的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刘燕担任江苏大红鹰董事。刘祥华夫人为陈端华为其股东,持股77.78% |
长沙华福康投资有限公司 | 刘祥华持有90%股份,其夫人陈瑞华持有10%的股份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投资的子公司,2020年度进入破产清算,暂未完成清算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投资的子公司,2021年度进入破产清算,暂未完成清算 |
刘华山 | 刘华山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胞弟,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刘师宏 | 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子 |
陈端华 | 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刘祥华之妻 |
周大连 | 公司财务总监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2,453,733.05 |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服务 | 693,086.76 | |
南京申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13,177.88 |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 | 421,238.94 | |
合计 | 3,581,236.6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方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方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刘华山 | 3,000,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否 | 债权人为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小额贷款有限公 |
司 | |||||||
刘华山 | 5,108,700.00 | 2017年11月6日 | 否 | 债权人为付金英,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刘华山 | 18,000,000.00 | 2017年7月17日 | 否 | 债权人为曾力华,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刘华山 | 24,600,000.00 | 2017年12月21日 | 否 | 债权人为袁辉,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刘华山 | 18,000,000.00 | 2017年7月20日 | 否 | 债权人为贺亚婷,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刘祥华、陈端华 | 5,000,000.00 | 2017年9月30日 | 否 | 债权人为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刘祥华 | 30,000,000.00 | 2017年11月2日 | 否 | 债权人为李苓彰,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刘祥华 | 60,000,000.00 | 2017年11月29日 | 否 | 债权人为湖南融意通典当有限公司(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公司),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彭勋德 | 4,390,000.00 | 2018年1月23日 | 否 | 债权人为孙仁林,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该贷款已逾期。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5,998,300.00 | 2016年6月16日 | 否 | 债权人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公司为广东千山医疗开具的保函提供担保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00.00 | 2016年5月27日 | 否 | 债权人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为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53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5月19日 | 否 | 债权人为工商银行佛山分行,公司为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5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 | 担保到期 | 担保是否 | 备注 |
日 | 日 | 已经履行完毕 | ||||
刘华山、刘祥华、湖南千山投资 | 199,984,176.38 | 2016年1月31日 | 2019年1月29日 | 否 |
为公司自建行天华路支行取得的20,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19,998.41万元
刘祥华、陈端华 | 56,640,000.00 | 2016年12月19日 | 2019年12月19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7,000.00万元的长期应付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5,664.00万元 |
刘祥华、陈端华 | 27,084,613.93 | 2017年5月2日 | 2018年5月2日 | 否 | 担保人公司自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取得的6,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2708.46万元 |
刘祥华 | 49,375,700.00 | 2017年3月17日 | 2018年3月15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中国银行长沙星沙支行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1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4,937.57万元 |
刘祥华 | 30,000,000.00 | 2017年3月27日 | 2018年3月26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红星支行取得的3,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 |
刘祥华 | 14,009,584.96 | 2018年2月1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雨花区支行取得的3,000.00万元的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2月11日 | |
刘祥华 | 6,981,931.07 | 2018年4月28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雨花区支行取得的3,000.00万元的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4月28日 | |
刘祥华、陈端华 | 49,958,128.66 | 2017年6月6日 | 2018年6月5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渤海银行佛山分行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4,995.81万元 |
刘祥华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77,320,000.00 | 2017年5月12日 | 2019年5月1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7,732.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1日 |
刘祥华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 | 20,000,000.00 | 2017年5月24日 | 2019年5月23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2,000.00万元 |
理有限公司 | 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3日。 | ||||||
刘祥华、陈端华 | 45,601,000.00 | 2017年6月22日 | 2018年12月22日 | 否 | 担保人自万向信托公司取得的4,67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22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4,560.10万元 | ||
刘祥华 | 135,000,000.00 | 2017年3月3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中国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取得的63,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8年4月30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13,500万元 | ||
湖南千山医疗、湖南宏灏生物、刘祥华、陈端华 | 251,000,000.00 | 2017年1月23日 | 2019年1月22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取得的25,1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 | ||
刘祥华、陈端华 | 53,300,000.00 | 2017年7月12日 | 2019年1月12日 | 否 | 担保人自万向信托公司取得的5,33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85,300,000.00 | 2017年8月14日 | 2018年8月13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8,53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5,700,000.00 | 2017年8月16日 | 2018年8月15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57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15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63,700,000.00 | 2017年9月20日 | 2018年9月19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6,37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19日 | ||
刘祥华、陈端华 | 70,000,000.00 | 2017年7月5日 | 2018年7月4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取得的7,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 | ||
刘祥华 | 29,999,943.42 | 2017年7月26日 | 2018年7月25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银行长沙星沙支行取得的3,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2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2,999.99万元 | ||
刘祥华 | 50,000,000.00 | 2017年10月1日 | 2018年9月30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华融湘江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取得的5,000.00万 |
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 |||||||
刘祥华 | 150,000,000.00 | 2017年10月24日 | 2018年10月23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华融湘江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取得的1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25,600,000.00 | 2017年10月12日 | 2018年10月1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2,56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0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4,300,000.00 | 2017年10月13日 | 2018年10月12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3,43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2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17年11月6日 | 2018年11月6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3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6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17年11月30日 | 2018年11月30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4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6,900,000.00 | 2017年12月14日 | 2018年12月14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69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4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32,500,000.00 | 2017年10月12日 | 2018年10月1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3,25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1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878,597.00 | 2018年7月2日 | 2019年8月16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87.86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16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940,678.01 | 2018年8月7日 | 2019年8月7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94.07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7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 | 3,782,468.00 | 2018年7月2日 | 2019年8月16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378.25万元的 |
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6日 | ||||||
刘祥华、陈端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1,895,068.48 | 2018年8月7日 | 2019年8月7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89.51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7日 | ||
刘祥华 | 50,000,000.00 | 2017年12月8日 | 2019年12月8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5,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8日 | ||
刘祥华、陈端华、刘华山 | 50,000,000.00 | 2017年11月7日 | 2018年5月5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5月5日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刘祥华、陈端华、刘华山、王国华、邓铁山 | 50,000,000.00 | 2017年11月24日 | 2018年2月23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湖州吴兴华盛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5月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4,454.21万元 | ||
刘祥华、陈端华 | 30,000,000.00 | 2017年9月29日 | 2018年3月29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取得的5,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5月5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3,000万元 | ||
刘祥华、陈端华 | 15,000,000.00 | 2017年10月11日 | 2018年4月1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取得的3,0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4月11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1,500万元 | ||
刘祥华、邓铁山 | 170,000,000.00 | 2015年12月23日 | 2019年12月2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长沙银行银德支行取得的20,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1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17,000万元 | ||
刘祥华、陈端华 | 198,000,000.00 | 2016年10月31日 | 2018年4月30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19,8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8年4月30日 | ||
千山慢病、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 | 30,000,000.00 | 2017年12月6日 | 2018年1月15日 | 否 | 债权人为胡菲,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月15日。截止本期 |
司、刘祥华、邓铁山、王国华 | 末实际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 ||||||
千山慢病、刘祥华、陈端华、刘师宏、刘华山、周大连、邓铁山 | 9,529,549.36 | 2017年12月4日 | 2018年1月3日 | 否 | 债权人熊斐伟,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3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952.95万元 | ||
刘祥华、刘华山、周大连 | 20,000,000.00 | 2017年12月13日 | 2018年1月13日 | 否 | 债权人孔建宾,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13日。截止本期末实际担保金额2,000万元 | ||
刘祥华 | 70,000,000.00 | 2017年9月29日 | 2017年10月9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湖南融意通典当有限公司(永州市融成典当有限公司)取得借款7,000万元,担保期自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9日。 | ||
刘华山、刘祥华、乐福地、千山健康 | 40,000,000.00 | 2017年7月21日 | 2017年12月20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湖南昇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自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12月20日。 | ||
刘祥华、陈端华、刘华山 | 24,000,000.00 | 2017年11月8日 | 2017年11月21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浙江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借款2,4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自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21日。 | ||
刘祥华、陈端华、刘华山、刘师宏、周大连、湖南千山医疗、湖南乐福地 | 70,000,000.00 | 2017年11月20日 | 2018年1月18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月18日。 | ||
刘祥华、陈端华、周大连 | 4,041,109.50 | 2017年9月27日 | 2017年10月20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苏州安泰成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自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20日。期末担保金额404.11万元 | ||
刘祥华、刘华山、周大连、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6,751,444.77 | 2017年10月3日 | 2018年4月3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邵海雄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1,675.14万元,担保期自2017年10月3日至2018年4月3日。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刘祥华、刘华山、陈端华 | 27,619,039.66 | 2017年12月27日 | 2018年1月5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曹洪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2,761.90万元,担保期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 | ||
刘祥华、刘华山、王国华 | 9,300,000.00 | 2017年2月24日 | 2017年4月23日 | 否 | 担保人为公司自李星辉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930.00万元,担保期自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4月23日。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刘华山 | 6,600,000 | 2022年1月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债权重整裁定:代归还邵海雄借款本金及利息。 |
拆出 | ||||
资金拆借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方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2,847,056.72 | 2,847,056.72 | 2,609,328.72 | 1,525,401.46 |
其他应收款 | 刘华山 | 910,970,591.92 | 910,970,591.92 | 917,570,591.92 | 917,570,591.92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103,875,076.55 | 103,875,076.55 | 103,875,076.55 | 103,875,076.55 |
其他应收款 | 邓铁山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刘华山 | 6,600,000.00 | 6,600,000.00 | 6,600,000.00 | 6,600,000.00 |
其他应 | 刘祥华 | 650,000.00 | 650,000.00 | 650,000.00 | 650,000.00 |
收款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90,455.76 | 90,455.76 |
应付账款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72,000.00 | 7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948,331.18 | 1,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13,788,218.51 | 213,788,218.51 |
其他应付款 | 邓铁山 | 1,115,162.92 | 1,115,162.92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1,696,836.15 | 1,696,836.15 |
其他应付款 | 刘祥华 | 7,671.03 | |
其他应付款 | 王国华 | 26,785,081.44 | 26,785,081.44 |
其他应付款 | 周大连 | 221,856.98 | 221,856.9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涉诉标的金额为294,927.89万元,均未执行完毕,其中重大诉讼280,575.04万元。 根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 04 破 7 号之二《决定书》,千山药机、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7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合并重整裁定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9月21日,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4破7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千山药机、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涉诉事项在破产重整时,相关债权的确认最终以法院裁定金额为准。 截止报告出具日,已申报债权金额共计609,072.10万元(人民币607,829.4万元,美元187.62万元),已裁定及拟裁定381,114.57万元(涉及申报金额416,611.38万元),不予确认金额6,460.93万元。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截止2022年04月26日,本公司无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计影响数 |
根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04破申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进行账务处理 | 董事会决议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合同负债、应付账款、未分配利润 | -5,734,233.90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资产转让及出售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报告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主要的股权质押或冻结情况如下: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适用 □不适用
续 | ||||||||||||||||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苋生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48,000,000.00 | 148,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九江清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782,274.45 | 60,782,274.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西省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9,548,000.00 | 59,54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康和医药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9,224,004.00 | 59,224,00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南京奥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27,037,500.00 | 27,037,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 | 256,283,847.91 | 256,283,847.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2)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29,648,535.51 | 23,415,815.00 | ||||||||||||||||||
1至2年 | 157,330.00 | 374,909.72 | ||||||||||||||||||
2至3年 | 374,909.72 | 9,392,836.83 | ||||||||||||||||||
3至4年 | 6,846,836.83 | 18,503,793.36 | ||||||||||||||||||
4至5年 | 18,463,983.36 | 267,459,437.30 | ||||||||||||||||||
5年以上 | 581,377,987.96 | 315,117,459.15 | ||||||||||||||||||
小计 | 636,869,583.38 | 634,264,251.36 |
减:坏账准备 | 610,483,288.55 | 610,999,696.36 | ||
合计 | 26,386,294.83 | 23,264,555.00 |
(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9)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刘华山 | 资金拆借 | 837,408,591.92 | 5年以上 | 52.52 | 837,408,591.92 | |||||||||||||||
应收业绩补偿款 | 业绩补偿款 | 357,562,213.93 | 5年以上 | 22.43 | 357,562,213.93 | |||||||||||||||
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01,875,076.55 | 5年以上 | 6.39 | 101,875,076.55 |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71,743,913.18 | 1年以内 | 4.50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56,243,285.61 | 1年以内 | 3.53 | |||
合计 | 1,424,833,081.19 | 89.36 | 1,296,845,882.40 |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金额 (账面价值)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账面价值)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VENUSPHARMACEUTICALMACHINERY,LLC, | 20,114,129.61 | 20,114,129.61 | 4,820,815.71 | 17,081,843.13 | ||||||||||
湖南千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 |||||||||||
ChinaSun Europe GmbH | 33,236,581.50 | 33,236,581.50 | 1,428,556.78 | 33,236,581.50 | ||||||||||
上海千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湖南天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1,823,002.68 | 7,000,000.00 | ||||||||||
湖南宏灏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2,080,000.00 | 102,080,000.00 | 20,502,812.11 | |||||||||||
湖南千山磁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7,600,000.00 | 7,600,000.00 | 7,600,000.00 | |||||||||||
上海申友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0,098,173.00 | 70,098,173.00 | 6,968,900.00 | |||||||||||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 550,628,100.00 | 550,628,100.00 | 318,316,878.00 | |||||||||||
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3,404,983.16 | 10,500,000.00 |
湖南千山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7,374,685.66 | 9,990,887.61 | ||||
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72,300,000.00 | 172,300,000.00 | - | ||||
广东千山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7,100,000.00 | 17,100,000.00 | 1,740,070.47 | |||||
长沙千祥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3,000.00 | 153,000.00 | ||||||
合计 | 996,356,984.11 | 72,453,000.00 | 1,068,809,984.11 | 18,852,043.99 | 440,937,972.8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十六)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0,168.9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26,875.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902,426.1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95,757.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0,762,862.04 | |||
小计 | -133,664,339.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39,647.46 | |||
合计 | -134,503,986.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
财务费用-逾期利息 | 76,423,531.35 | ||
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 -8,207,679.01 | ||
投资收益-子公司注销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30,471.38 | ||
投资收益-因法院裁定产生的债务调整金额 | -201,209,185.76 | ||
合计 | -130,762,862.04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58% | -0.90 | -0.90 |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3% | -0.52 | -0.5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
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刘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纯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证券部。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祥华):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