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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司代码:688197 公司简称: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创新药物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行业特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核心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有产品上市贡献销售收入。由于年内合作研发项目的里程碑收款无法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及运营投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公司秉承“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一类新药”的经营理念,以创新为源头驱动,致力于发现具有迫切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公司研发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Ⅱ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已有临床前及临床数据显示,SY-707、SY-3505、SY-5007等核心自研管线均在各自治疗领域中体现出具有竞争力的疗效水平与安全性水平。公司注重并持续提升包括药物发现、研发分析和临床试验在内的全链条药物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强化研发技术平台建设和科研人员团队建设,随着自研管线快速推进,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试验材料等费用支出也逐年增加。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19,943.83万元,同比增加

27.16%。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了IPO并上市工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74亿元,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得以显著优化,创新动能与抗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员工队伍特别是科研团队有序扩充。公司将继续全力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研发进程,力争尽快实现药品上市,提升国产创新药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对国外药品的依赖,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并显著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为国民健康事业贡献“首药力量”。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

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0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8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底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首药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赛林泰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亦庄国投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38.SZ),系公司股东
双鹭生物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双鹭药业全资子公司
万根线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诚则信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正大天晴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咨询公司,一家于1961年在纽约成立的独立国际咨询公司,在全球设立45个办公室,拥有超过2,000名咨询顾问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Y-707公司于2010年进军创新药研发,研发主体为赛林泰(Centaurus Biopharma),因此在研管线的命名均以Centaurus的缩写“CT”进行编号。自2016年开始,公司调整经营战略,向全流程创新药企业方向发展,并设立首药股份(后整体变更为首药控股)。为了打造首药品牌,同时与合作研发管线区分,公司内部决定使用首药(Shouyao)的缩写“SY”进行编号命名自研管线,包括SY-707、SY-1530、SY-3505、SY-4798、SY-4835、SY-5007等,但SY-707(CT-707)、SY-3505(CT-3505)和SY-1530(CT-1530)申请和开展临床试验的时间较早,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临床试验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中使用的名称为CT-707、CT-3505和CT-1530,因此在公开渠道查询SY-707等在研管线时仍需使用CT-707等编号
SY-3505CT-3505,公司自主研发的三代ALK抑制剂
SY-1530CT-1530,公司自主研发的BTK抑制剂
SY-4798公司自主研发的FGFR4抑制剂
SY-5007公司自主研发的RET抑制剂
SY-4835公司自主研发的WEE1抑制剂
克唑替尼Crizotinib,为辉瑞开发的针对ALK抑制剂药品
ALK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即间变性淋巴瘤激酶,一种受体酪氨酸激酶,ALK基因突变会导致癌症
BTKBruton Tyrosine Kinase,即布鲁顿氏酪氨酸激酶,是B细胞受体(BCR)信号通路的关键调节因子,在不同类型恶性血液病中广泛表达,参与B细胞的增殖、分化与凋亡过程,BTK的异常活化会导致癌症
FGFR4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Receptor 4,即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4,肝癌中经常存在FGFR4信号通路过度激活现象
WEE1WEE1蛋白激酶,系丝氨酸/苏氨酸蛋白激酶家族的一员,调节G2/M细胞周期检查点的重要蛋白质
RETRET受体酪氨酸激酶,RET基因可通过融合突变的方式促进多种肿瘤的发生发展
1类新药根据《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
临床前研究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研究活动。主要包括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临床试验、临床研究在患者或健康志愿者体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揭示试验药物在人体内的安全性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特征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研究申请,在开始人体临床试验之前所需的申请及批准过程
NDA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申请,是指新药经过临床试验后,申报注册上市的阶段
Ⅰ期临床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Ⅱ期临床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受试者可以是健康志愿者
Ⅱ期临床初步评价试验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为Ⅲ期临床试验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Ⅲ期临床通过扩大受试者数量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患者获益与风险关系,为药物注册申请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是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有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罕见病的药品、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现有临床研究资料尚未满足常规上市注册的全部要求,但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因临床急需,在规定申请人必须履行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替代终点、中间临床终点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而批准上市。有条件批准上市不包括因临床试验设计或执行过程中存在缺陷而不能达到上市许可要求的情况
优先审评审批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二)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三)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五)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
First-in-class同类药物中的首创药物
Best-in-class同类药物中疗效最佳的药物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首药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Shouyao Holding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houyao Holding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文军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21年1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9层915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195
公司网址www.shouyaoholding.com
电子信箱shouyaoholding@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张英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
电话010-88857906
传真010-88853760
电子信箱shouyaoholding@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药控股688197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签字会计师姓名许松飞、张晓燕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不适用
办公地址不适用
签字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慧泽、李彦芝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3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名称不适用
办公地址不适用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不适用
持续督导的期间不适用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1,827,200.1113,032,547.17-85.987,019,097.51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826,492.1513,032,547.17-85.997,019,09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816,786.26-144,921,397.32不适用-330,121,11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951,040.71-162,639,904.44不适用-88,588,34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84,299.95-104,037,948.68不适用-93,173,675.33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06,523,854.071,501,714.1280,243.11146,423,111.44
总资产1,298,250,724.6158,175,956.992,131.59176,565,954.5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5-1.30不适用-2.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5-1.30不适用-2.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1.43-1.46不适用-0.8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32-195.94不适用-39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97-219.90不适用-117.1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914.971,203.46增加9711.51个百分点1,211.45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707.961,784,511.02041,98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62,312.89-33,412,983.7-35,084,820.25-54,656,66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1,223,077.06-44,604,985.63-43,770,746.96-59,352,231.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49,147.69-19,847,733.01-35,087,392.51-42,700,026.7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2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23,846,745.54详见附注“政府补助”披露17,069,454.1775,771.70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395,267.2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137,805.552,075,183.5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7,020.97626,847.00-490,591.4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2,682.39个税手续费返还22,205.95-242,817,633.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763.36
合计25,134,254.4517,718,507.12-241,532,773.5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可转让大额存单53,307,111.1153,307,111.111,137,805.55
合计53,307,111.1153,307,111.111,137,805.55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临床价值是创新药的追求目标,创新已成为我国医药产业技术升级,实现进口替代的必然需求。近年来,我国创新药行业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等重点产业政策陆续出台,为创新药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持续创新是首药控股的底色。创好药、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新药,是全体首药人的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2022年内,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公司坚定以临床价值和市场竞品差异化为导向,继续全力推动创新药物的全链条自主研发工作,SY-707、SY-3505、SY-5007等核心自研产品取得关键性临床进展;依靠过硬的早研实力和十余年来部门间的默契配合,报告期内,多款具有前瞻性的优质临床前候选化合物被成功发现,公司管线梯度进一步丰富,靶点及适应症更加多元。公司获评“2022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IPO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创新研发动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高质量、高效率的理念做研发,加速与时间赛跑,同时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自身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效果,诚实守信做人,简单踏实做事,力争尽早推出公司产品回馈社会、国家和股东,不负患者。

(一)全力推进在研管线,研发投入逐年提高

2022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全年研发支出19,943.83万元,同比增加27.16%。

报告期内,自研产品的临床试验工作快速推进,并取得多项里程碑进展。SY-707作为公司进展最快的自研产品,克唑替尼耐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二线用药的关键Ⅱ期临床试验于2022年8月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ALK阳性初治患者一线用药的Ⅲ期试验已于2021年底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目前这两个关键临床试验均在进行主要数据的整理和统计,公司已经就药学研究部分与CDE展开了Pre-NDA的沟通交流。在其他潜在适应症的探索方面,经组长单位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项目伦理审查小组审查同意,SY-707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吉西他滨治疗晚期胰腺癌的临床Ⅰb/Ⅱ期研究于2022年6月正式启动。SY-3505作为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于2022年7月进入临床Ⅱ期研究,并于2023年3月收到CDE附条件批准上市资格的反馈意见,明确了后续关键性临床试验和注册上市方向。SY-5007作为首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针对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也于2023年1月取得附条件批准上市资格,注册路径更加清晰。

截至目前,公司已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3个,其中已申报NDA 1个,进入关键Ⅱ/Ⅲ期临床试验3个,进入Ⅱ期临床试验3个,进入Ⅰ期临床试验10个,已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1个,此外还储备了多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候选创新药物。自研管线不仅包含成熟靶点产品,如ALK抑制剂、BTK抑制剂等,也包含新星靶点产品,如“不限癌种”靶点RET抑制剂SY-5007,泛肿瘤靶点WEE1抑制剂SY-4835等,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为更好地支持和保护候选药物的知识产权、临床和商业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还在全球范围内新申请发明专利52项,并获得40项授权;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199项,其中境内专利61项,境外专利138项,覆盖了药物分子结构、制备工艺及配方、用途等。

(二)圆满完成首发上市,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报告期内,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成功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于2022年3月23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为公司后续持续推进各产品管线的研发和商业化进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迈出了首药控股创新升级的坚实一步。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13.74亿元,将有序投资于创新药研发项目、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购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90亿元,总资产和净资产较期初均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由报告期初97.42%下降至7.07%,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显著优化,创新动能与抗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公司上市为契机,公司将继续全力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研发进程,力争尽快实现产品上市,提升国产创新药的市场竞争力,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并显著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为国民健康事业贡献“首药力量”。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亦庄基地建设

为应对未来的产业化需求,同时吸引国际尖端人才,促进产品研发,公司在北京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集研发、生产、管理、销售、后勤等功能于一体,是公司全新的总部基地。产业化基地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主体部分包括研发中心,中试车间,GMP标准的生产厂房、质控实验室、仓库、辅助楼等。报告期内主体建设已经完工。

(四)吸纳优秀科研人才,团队锻造力度加大

“人的价值第一”,认真负责和自律的员工是首药控股最大的财富。公司形成了员工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并在报告期内不断吸纳高素质、高境界、高度团结的科技工作者的加入,全产业链条自主研发、特别是临床研究实力快速提升。截至2022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44人,占员工总数比例达86.23%,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已接近70%;公司还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具有独特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同时通过大规模员工持股计划将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绑定、风险共担,充分调动了人才积极性和归属感,员工流失率持续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中国人民大学化学系、北京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分别签署了青年人才社会实习基地协议,旨在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为学子提供深入科研成果转换第一线经历的同时,增厚公司未来人才储备。

(五)筑牢规范运作意识,积极拥抱资本市场

作为报告期内新上市公司,董事会高度注重投资者保护。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董事会建立健全了投关工作矩阵,旨在多渠道、全方位与广大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网、上证路演中心、E药经理人等媒体平台,召开首发网上路演和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公开说明和解答;通过路演、反路演、策略会、证券研

究分析师会议等,接待机构投资人近200人次,在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亮点及投资价值,促进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公司也不断加强维护中小投资者关系,通过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平台或方式,累计与近千名中小投资者进行了真诚友好的交流。公司对资本市场的声音保持高度开放和善意的心态,管理层定期评估收集到的机构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考虑纳入总体战略和各业务单元的发展策略中。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深耕小分子创新药领域,坚持产品立项以临床价值和市场竞品差异化为导向,多款在研产品分子结构独特,具备差异化临床优势。公司拥有首个三代国产ALK抑制剂、首个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等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在研管线;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公司布局了多个产品,包括二代ALK抑制剂SY-707、三代ALK抑制剂SY-3505、高选择性RET抑制剂SY-5007,KRAS(G12C)抑制剂SY-5933等,靶点覆盖面广泛;此外,公司还是全球第二、国内唯一的覆盖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全流程管理的企业,拥有二代、三代ALK激酶抑制剂临床管线,致力于满足患者一线、二线、三线及三线以上的序贯治疗需求。

1.肿瘤管线丰富,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在研管线丰富,梯次分明,对常见大适应症肿瘤靶点进行了全面布局,适应症覆盖兼具广度和深度。截至目前,公司已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3个,其中12个自主研发管线,11个合作研发管线,自主研发管线中,6个核心品种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1个已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凭借核心技术人员丰富的药物研发经验、对癌症致病机理的深入理解、全链条的新药研发平台以及部门间稳定高效的合作机制,公司有信心持续不断地将优质的候选药物推向临床、推向市场,以期为我国癌症患者带来福祉。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研发管线进展情况如下:

注:合作研发管线由公司负责化合物分子的设计与优化,并将经过验证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转交合作方继续进行临床阶段开发,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公司按协议约定享有里程碑收款和商业化权益。

2.多款自研产品具有国际新、国内优水平

(1)SY-707

SY-707是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第二代ALK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晚期ALK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两个关键性临床试验:关键性Ⅱ期临床试验为评价SY-707治疗克唑替尼耐药的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临床研究,共纳入222例克唑替尼耐药的晚期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已经于2022年8月完成受试者入组;关键性Ⅲ期临床试验为比较SY-707与克唑替尼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性临床研究,共纳入414例既往最多接受过1线化疗方案的治疗、且未接受过任何ALK-TKI的治疗的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也已经于2021年12月完成入组。目前,这两个关键临床试验均在进行主要数据的整理和统计,公司已经就药学研究部分与CDE展开了Pre-NDA的沟通交流。

ALK(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即间变性淋巴瘤激酶,是一种受体酪氨酸激酶,它的激活与多种肿瘤的发生相关。研究显示,约5%-7%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体内肿瘤染色体EML4基因外显子与ALK基因外显子融合,形成EML4-ALK融合酪氨酸激酶,EML4-ALK融合变异体具有高度的致癌性。ALK融合基因突变常见于年轻、不吸烟或轻度吸烟、其他致癌基因驱动突变阴性的肺腺癌。由于ALK融合基因突变发生率相对较低,且传统化疗方案对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并不理想,使用相应的靶向药可以获得更好的疗效和更长的生存期,因此ALK融合基因突变又被称为“钻石突变”。目前,ALK小分子靶向抑制剂已作为一线治疗方案写入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以及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制定的治疗指南。中国ALK抑制剂市场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由于2021年之前进入医保的ALK抑制剂均为进口产品,医保降价前相对价格较高,且进入医保时间相对较晚,因此ALK抑制剂整体市场销售放量较晚,近两年来增长迅速。据统计,2021年,中国ALK抑制剂市场规模为

34.6亿元;随着相关靶向药物的陆续推出及普及,预计到2030年中国ALK抑制剂市场将达

138.8亿元,市场空间广阔。此外,由于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耐药原因及对药物的敏感性、耐受性不同,以及不同ALK抑制剂的作用效果及产生的不良反应存在差异,不同二代ALK抑制剂之间均存在各自的市场机会。

从已有的临床研究结果来看,SY-707在晚期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中体现出具有相当竞争力的疗效水平,安全性和耐受性表现同样优异。相比同类药物,SY-707未出现新发的严重不良反应,在眼部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代谢及营养疾病、心脏疾病等方面相关不良反应发生率整体低于同类药物。SY-707临床Ⅰ期主要研究结果已于2022年11月在著名国际期刊BMC Medicine上发表。

此外,由于SY-707是一款ALK/FAK/PYK2/IGF1R多靶点激酶抑制剂,除积极推进作用于ALK靶点的相关临床试验以外,公司正在积极探索SY-707其他潜在适应症,2021年10月,SY-707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吉西他滨治疗转移性胰腺癌的Ⅰb/Ⅱ期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通过,目前,该试验还在患者入组过程中。

(2)SY-3505

SY-3505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一、二代ALK抑制剂耐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截至2023年2月6日,SY-3505临床Ⅰ/Ⅱ期研究共计入组92例患者,其中大多数(96.7%)为使用过至少1种二代ALK抑制剂的耐药患者。RP2D剂量组(600mg)入组56例受试者。2023年3月,CDE基于SY-3505现阶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同意SY-3505在拟定的目标人群中开展关键性的单臂临床研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试验已获得组长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批件,正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启动多家研究中心,加速推进该关键性Ⅱ期临床试验的进度。

随着二代ALK抑制剂渗透率提高,ALK阳性NSCLC存量患者人数持续增加,耐药后的治疗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据查询,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ALK抑制剂获批上市,我国ALK抑制剂耐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尤其是二代ALK抑制剂耐药患者)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SY-3505对于野生型ALK激酶和一代/二代ALK抑制剂关键耐药突变体(如F1174L、L1196M、G1202R、G1269S、R1275Q等)均具有较强抑制作用,能够阻断其信号传导通路,

最终实现有效抑制ALK阳性肿瘤生长的效果。在2022年ELCC会议上,SY-3505临床Ⅰ期部分研究结果以壁报形式进行了展示。相关结果显示,SY-3505展现出了具有竞争力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在ALK抑制剂耐药患者(尤其是二代耐药)体内表现出了明显的抗肿瘤活性,而且耐受性良好,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绝大多数为1-2级不良反应。2023年2月,SY-3505临床Ⅰ/Ⅱ期研究摘要投稿了2023年ASCO会议,主要研究结果将会以壁报形式进行发表。综合来看,与竞品相比,SY-3505疗效显著,安全性优势明显,是一款有潜力的三代ALK抑制剂药物。在ALK阳性NSCLC治疗领域,公司同时拥有二代药物SY-707和三代药物SY-3505,这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在该治疗领域同时布局一线、二线、三线及三线以上全流程用药管理的企业,基本能够做到患者全生命周期的用药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二代药物和三代药物的序贯治疗潜力,从而使患者的生存期延长、治疗效果更有保证。同时,开发二代和三代药物也可以降低公司的综合成本(包括研发成本、商业化成本和生产成本等),从而使患者用药负担更低,明显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此外,临床前研究发现,SY-3505作为第三代ALK-TKI类药物,对LTK蛋白激酶也展现出良好的抑制活性,对CLIP1-LTK融合阳性的肿瘤细胞具有非常强的生长抑制作用。公司于2023年1月提交了SY-3505用于治疗LTK融合突变的肿瘤的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并获得CDE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即将启动相关临床研究工作。

(3)SY-5007

SY-5007是一款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小分子RET酪氨酸激酶抑制剂。2023年1月,CDE基于SY-5007已有的临床Ⅰ期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同意SY-5007针对RET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未来采用Ⅱ期单臂临床试验申请附条件上市。截止2023年2月3日,SY-5007临床Ⅰ期研究共计入组受试者60例,患者包括RET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和其它实体肿瘤。获得CDE批复之后,公司快速启动了关键性的临床Ⅱ期试验。2023年2月,该试验获得组长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同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目前,公司正在全家多家研究中心开展该关键性Ⅱ期临床试验,加速受试者入组,全力推进试验进度。此外,已有数据显示,SY-5007在RET阳性甲状腺癌患者中同样体现出良好的临床活性与耐受性,公司后续也将在积累一定的数据后,与CDE沟通申请开展针对甲状腺癌的关键临床试验设计,不断扩大SY-5007的适应症人群。

作为肿瘤的驱动蛋白之一,RET蛋白的激活(包括形成融合蛋白或发生点突变等)能够持续性激活多条下游信号通路,促进肿瘤细胞生长、抑制肿瘤细胞死亡,导致肿瘤的发生和进展。据统计,RET基因融合在NSCLC中的发生率约为1-2%,在甲状腺乳头状癌(PTC)中的发生频率为10-20%;RET突变则是甲状腺髓样癌(MTC)中常见的激活突变,50%的散发的MTC和几乎全部的家族性MTC中均有RET的突变。在我国,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每年新增1-2万人,确诊时大多已处于疾病晚期,且基础化疗方案对此类患者疗效有限,而且疗效持续时间短,免疫疗法对该类患者也不敏感。同时接近50%的RET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最终会发生脑部转移,而脑部转移患者1年的生存率不足20%。

已有数据显示,相比于非选择性抑制剂,选择性RET抑制剂能够更加有效抑制RET的激酶活性,阻断其下游的信号传导,破坏肿瘤细胞的多种生理功能,抑制一系列RET阳性肿瘤细胞(不同的RET融合形式、不同的突变形式)的生长,从而更能使RET基因异常的NSCLC等实体瘤患者显著获益,同时降低毒副作用的发生,提高患者的耐受性,其诊疗价值和商业潜力较为可观。经查询,截至目前,除两款进口同类药物获附条件批准上市外,尚无国产的高选择性RET抑制剂获批上市,国内RET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等实体肿瘤患者存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SY-5007是针对RET靶点首个进入临床阶段的国产创新药,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国产选择性RET抑制剂之一。Ⅰ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SY-5007具有强效、持久的抗肿瘤活性,在RET基因变异的多种实体瘤患者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临床活性与耐受性。2023年2月,SY-5007临床Ⅰ期研究摘要投稿了2023年ASCO会议,主要研究结果将会以壁报形式进行发表。作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RET抑制剂,SY-5007有望为国内RET阳性肿瘤患者提供精准治疗选择,并显著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4)SY-1530

SY-1530是一款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第二代高选择性、不可逆的BTK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是B细胞或T细胞发生的一组常见的、高度异质性的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属于淋巴瘤分型中的主要类别,占比达90%。其中,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占比在70%以上,主要亚型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细胞淋巴瘤(SLL)、套细胞淋巴瘤(MCL)等。

用于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的BTK抑制剂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在中国,2020年NHL患病人数为51万人,预计2020年至2025年将以复合年增长率4.2%增长至63万人,并将进一步以复合年增长率2.9%增长至2030年的73万人;2017年首款BTK抑制剂在中国获批后,用于治疗B细胞淋巴瘤的BTK抑制剂市场规模迅速增长, 2020年增长至13亿元,并预计将以58.6%的复合年增长率在2025年增长至131亿元, 在2030年增长至225亿元,2025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1.5%。

已有的临床Ⅰ期试验数据显示,SY-1530具备优良的安全性以及对多种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显著临床治疗效果,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展针对复发或难治套细胞淋巴瘤适应症的Ⅱ期临床试验。另外,考虑到SY-1530与公司其它产品具有较强联用价值,公司未来也会积极探索其多种联合用药方式在多个适应症上的潜力。

(5)SY-4835

SY-4835是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的WEE1抑制剂,正在进行Ⅰ期临床试验,具有新颖的化学分子结构。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SY-4835对多种肿瘤均有显著抑制活性,抗癌谱广泛,其潜在适应症包括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AML等血液肿瘤。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抑制剂药物获批上市,SY-4835于2021年7月进入临床Ⅰ期研究,是临床试验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国产WEE1抑制剂药物。后续,公司也会积极探索多种联合用药和适应症的研究,采取差异化的注册路径。

(6)SY-4798

SY-479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高活性、不可逆的小分子FGFR4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肝细胞癌(HCC)、胆管癌等消化道肿瘤,已于2021年4月进入Ⅰ期临床,目前处于剂量拓展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将近一半的肝癌新发病例发生在中国。原发性肝癌是我国发病率排名第4位、致死率排名第2位的恶性肿瘤,其中85%-90%为肝细胞癌(HCC),是严重威胁国民生命健康的癌种。据统计,2021年我国每年新增肝癌患者约42.6万人,且很多患者在初诊时就已是中晚期。近年来,晚期肝细胞癌的治疗药物发展迅速,生存期显著延长。与泛FGFR抑制剂相比,高选择性FGFR4抑制剂可以更显著减少由于脱靶效应而导致的不良事件,但国内尚无高选择性FGFR4获批上市,精准靶向治疗方面尚需突破。已有的临床数据显示,SY-4798的耐受性优良,单药在受试者体内也体现出一定的疗效。未来,公司会积极探索多种联合用药的潜力,采取差异化的注册路径。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自主研发

公司主要从事1类创新药的研发,可分为以下研究阶段:药物发现、规范化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试验、新药上市申请(NDA)及上市后研究:

新药研发阶段公司研发模式
药物发现阶段在药物发现阶段,公司研发团队通过基于基因编辑技术与蛋白质表达调控技术的靶点生物学研究平台,对潜在靶点进行蛋白质、细胞和动物层面的功能验证,在充分证明靶点有效性之后运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及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开展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得到候选药物分子。获得候选药物分子后,运用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从不同层面综合评价化合物分子性能,最终得到潜在性能优异的候选药物分子,进入规范化的临床前研究。
规范化的临床前研究阶段规范化的临床前研究阶段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的药理学/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研究及规范化的药学研究,利用各种模式动物进行候选药物分子的体内药理、毒理学及药代动力学研究,明确候选药物分子在动物体内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并进行合成工艺开发、制剂处方工艺开发、质量研究及中试放大研究。当候选药物经过充分的临床前综合评价,成药性得到充分验证后,公司将就候选药物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待批准后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临床试验申请(IND)阶段按照药监部门的要求完成IND申请资料的准备,并提交新药进入临床试验研究阶段的申请。
临床试验阶段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研究药物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的疗效,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种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在扩大的人群中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患者临床获益情况(包括疗效和安全性),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
公司作为申办者,负责发起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进行管理和监查,同时为整个临床试验提供财务支持。具体工作包括设计临床试验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者和研究中心、提供药物的详细研究资料并进行定期更新、提供并管理临床试验用药品、提供营运资金、将部分临床试验工作委托给合同研究组织、与药物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等。同时按照法规严格保护受试者权益,建立完善的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
新药上市申请(NDA)阶段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如果试验结果符合预期,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得到确证,同时药物的GMP生产条件已经满足,医药企业可以向药品监管部门提交药物上市申请。新药上市申请获得药监部门批准后,新药即可上市销售。
上市后研究阶段即Ⅳ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确定长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以在更长的时间和更大患者群体中对药物安全性进行进一步的监测和评估;药监部门根据该阶段的监测结果,相应要求公司修订药品使用说明书。

公司已实现全链条自主研发,并在报告期内持续强化:

? 临床前团队规模超过100人,并建成含有靶点生物学验证平台、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平台、先导化合物快速优化及合成平台、综合药物筛选平台等核心技术平台在内的全链条的新药研发产业链,基本涵盖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的所有关键模块。过往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合作研发的数十个研发项目,也是公司早研能力和效率的认可和证明。未来还会进一步提升临床前研发团队的实力,并与临床医学研究团队、营销团队共同做好协作,提高公司整体研发和产业化效率。? 临床团队方面,公司目前已经建成了包括运营、医学、数据统计、药物警戒、注册、稽查、影像学等核心板块在内的相对完整的临床研究队伍,规模接近50人。随着公司临床团队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临床项目对外部CRO公司的依赖性逐渐降低,关键临床试验基本实现完全自主推进;后续公司还会进一步增加招聘力度,持续扩建、强化临床研究团队,加快临床入组速度并进一步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2)合作研发

凭借优秀的临床前研发实力,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等签订了多个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合作协议,基于已搭建的技术研发平台,公司开展了多个抗肿瘤一类新药、治疗Ⅱ型糖尿病一类新药和治疗NASH一类新药的研发项目。其中涉及的靶点涵盖蛋白激酶、表观遗传学调控因子、肿瘤代谢调控蛋白、GPCR、免疫调控因子等多种类型。公司在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的业务合作中承担了靶点验证与确认、药物分子设计与优化、生物学筛选及药效学和药理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初步的毒理研究、合成工艺研究等关键研发环节,覆盖流程包括从立项调研到最终确定候选化合物,而由合作方承担GLP毒理及临床试验等研发环节。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有十余个合作项目的产品获得了临床批件,其中CT-1139/TQ-B3139已于2022年5月申报NDA。

合作研发模式下,公司与对方共同拥有合同项下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未经一致同意,各方均不得向外部他方许可、转让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在各方一致同意进行外部授权或转让情况下,双方需按一定比例分配取得收益。

2.采购模式

公司目前采购项目主要为临床前试验服务、临床试验服务及研究所需原材料等。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规范协议,严格货物配售渠道,全流程监控,通过供应商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验收管理等手段确保提供合格优质产品。公司对确认合格并开始供货的供应商进行供货能力等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价,激励现有供应商提高供货品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积极性,确保供应商的供应效果,推进与优秀供应商的合作力度。

同时,定期对现有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供货情况、资质安环、服务行为等维度开展绩效评估,对存在供应安全、质量缺陷或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处理,保证持续稳定地为公司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3.生产模式

当前公司尚无产品上市,不涉及已上市产品生产。公司已完成自主研发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工艺验证,目前临床阶段所用药品以委托生产的形式、在公司研发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生产。同时,公司已经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研发中心、质控中心和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生产厂房,为后续新药上市后的大规模生产提供充足的产能保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码:

Bh),为未来产品获得上市许可、进行商业化生产提供了资质保障。

公司合作开发的产品待上市后均由对方合作企业负责药品的生产。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为合作研发项目收取的里程碑款项,尚无药品销售收入。

在发展前期公司考虑到资金实力及研发成本等,结合在研产品特点及与行业企业研发方向、现有产品布局、合作意向,将部分自主研发项目对外转让或合作研发,公司享受首付款里程碑付款及收益分成。2017年后,公司未再将在研管线对外转让,致力于开展全流程创新药的研发工作。

公司计划自建以医学推广人员为主的营销团队,制定商业化战略和市场营销计划,对公司自主研发产品进行专业化推广。同时,为快速实现新药的市场渗透,公司将针对特定产品或区域与相关领域中拥有成熟专业推广能力的制药企业或合同销售企业(CSO)进行合作,委托其负责或协助特定产品或区域的市场推广工作。目前,公司已经着手启动了商业化布局:

? 立足北京,辐射全国,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未来的商业化思路是“多条腿走路”。公司作为北京市培养的创新药企业,扎根北京十多年,具有区域竞争优势,与北京多家三甲医院均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 销售策略方面,公司将制定清晰的市场战略和战术。产品上市前,公司会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上竞争对手的情况,同时根据核心产品的临床优势,制定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在产品定价方面,公司拥有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和研发效率,届时将会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及竞争产品的价格,结合患者可及性、支付手段、医保合作等生态领域合作,制定出具有竞争力的价格策略。围绕清晰的市场竞争策略和价格策略,公司将明确清晰的目标医院与目标科室,制定与之匹配的学术推广活动,提高推广活动的有效性。此外,在药品获批上市销售后,公司将争取尽快将产品纳入政府医保体系,以满足更多患者的临床需求并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 团队组建方面,公司已着手进行核心销售运营管理人员的接触和遴选工作。在团队组建

过程中,公司将对拟定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领域、行业经验、既往业绩、人品口碑等把握较高要求,进行严格筛选;核心运营管理人员将具备丰富的药品商业化及推广经验。根据产品上市的时间表,公司将确保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完成销售团队的组织架构建立,所有人员到位并完成相关培训,同时推进相关团队管理系统和考核系统的搭建运行,为产品销售做好充分准备。为更好地激励团队,公司将明确目标,制定评估机制、激励方案及人员发展计划。公司董事长李文军先生具备多年的商业战略管理与市场营销经验,拥有强大的资源整合与协调能力,相信这也会是公司未来商业化过程中的一大亮点。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一家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小分子创新药企业,多层次全面布局大品种适应症,肿瘤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病种,并积极探索广谱抗癌药。

(1)肿瘤疾病基本情况及流行病学概览

癌症(恶性肿瘤)是一大类相似疾病的集合,这类疾病都是由体内某些异常发育的细胞导致的,这些异常细胞可以不受控制的无限分裂、生长,并且具有浸润周围组织和破坏人体正常组织结构的能力,肿瘤细胞往往具有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的能力。此外,肿瘤细胞还可以逃避细胞内的清除过程,如细胞的程序性死亡和凋亡,并且还可逃逸免疫系统对它的清理,因而可在体内疯狂生长,无限繁殖。

癌症的发生与遗传物质(DNA)改变即基因突变有密切联系,导致癌症发生的基因突变可能来自遗传,亦可能是由于细胞在分裂过程中发生错误或受到环境中某些致癌因素影响导致,如辐射、紫外线、甲醛等。能够导致癌症的基因突变被称为“驱动突变”,主要包括两大类: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原癌基因参与调控正常细胞的生长和分裂,但当这些基因以某种方式改变或比正常状态更加活跃时,它们可能会变成致癌基因;抑癌基因同样参与控制细胞的生长和分裂,当其发生异常导致其功能受损或不足,细胞可能会以不受控制的方式持续生长和分裂。

生活和工作压力的增加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导致癌症发病人数逐年提高,肿瘤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范围最主要的致死因素之一。据咨询机构统计,2021年我国癌症整体发病人数

466.5万人,2017年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2.67%,且新发病例数预计呈稳步增长趋势,至2030 年预计新增病患548.4 万人。

由于气候环境、生活方式、不同人种间基因型等因素的差异,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癌症疾病谱结构不尽相同,其中,我国发病人数前五的癌种分别为肺癌、结直肠癌、肝细胞癌、胃癌和乳腺癌。肺癌是全球及中国较为常见的癌症,2021年中国肺癌新发病例高达约98.5万人,预计2030年将达到约120.9万人。我国前五大癌种发病人数数据如下:

(2)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治疗机理,癌症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五大类,即手术、放射治疗(放疗)、化学药物治疗(化疗)、靶向治疗以及免疫治疗。特别是近年来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出现,为癌症治疗领域带来重大变革。

? 手术。最早应用于肿瘤患者的治疗方法,通过外科手术切除肿物及其周围可疑组织和淋巴结可以治疗一部分恶性实体瘤,或用于晚期癌症患者的减瘤治疗以提高其生活质量,但无法应用于白血病、淋巴瘤或已经发全身转移的癌症患者。

? 放射治疗(放疗)。一种利用高能电离辐射定向杀伤局部肿瘤的治疗方法,同样会影响到肿瘤附近的正常组织细胞,放疗特别适用于因靠近重要脏器无法进行手术治疗的癌症患者。

化疗药物一般是细胞毒性药物,利用一种或多种化疗药物进行抗肿瘤治疗的方法被称为化疗。

? 化学药物治疗(化疗)。针对癌症的第一种全身治疗手段,化疗药物通过口服、静脉或皮下给药后均可通过血液循环遍布全身的绝大部分器官和组织,因而适用于已发生广泛转移或存在潜在转移灶的癌症患者。但是由于化疗药物对肿瘤细胞和正常细胞均有一定毒性,化疗通常伴随着不可避免的副作用。

? 靶向治疗。靶向治疗一般通过选择性抑制肿瘤细胞存活、生长相关靶点实现抑制或延缓肿瘤进展的治疗效果。由于不同类型肿瘤的驱动基因、生长依赖的信号通路存在差异,需要针对不同肿瘤的特点设计、研发具有针对性的靶向治疗药物,而每种靶向治疗药物也只适用于特定患者群体。根据不同靶点的生物学特性和结构特点,可选择小分子化合物或抗体等生物大分子作为靶向治疗药物。由于靶向药物可以特异性针对肿瘤细胞,在保证疗效的同时可以尽量减少对其他健康细胞的影响,因此靶向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的安全性更高、副作用更轻。

? 免疫治疗。指通过激活人体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实现抑制癌症进展的治疗方法,其本质为针对免疫细胞,而非肿瘤细胞,可分为非特异性治疗和肿瘤抗原特异性治疗两大类。其中,前者主要通过细胞因子刺激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激活剂增强或激活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攻击癌细胞;后者则是利用具有特异性抗肿瘤活性的免疫细胞杀伤肿瘤细胞,这类免疫细胞可从患者体内分离得到或在体外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构建,在体外进行功能筛选和扩增后回输给患者进行治疗。

肿瘤治疗的发展历程

对于不同癌种以及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推荐可以单独、联合或序贯使用上述五种治疗方法。

(3)我国靶向治疗及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

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起步较晚,但近些年来一直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抗肿瘤药物的市场规模在2020年达到人民币1,975亿元,过去5年复合年增长率达12.1%。癌症治疗方法的进展使得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未来几年也处于上升态势。预计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在2025年将会达到人民币4,162亿元,其年复合增长率为16.1%,到2030年可达到6,831亿元。

目前,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以化疗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60%以上,而靶向药物仅占29.1%。针对不同癌症患者的肿瘤特征,选择适合的靶向药物进行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肿瘤的个体化治疗,靶向药物凭借其良好的安全有效性,已成为目前抗肿瘤药物领域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且随着相关有利政策推动、新药上市及患者负担能力的提高,预计到2030年,靶向治疗将占据市场总量的一半左右,达到45.9%。

根据靶向药物的分子特性可分为大分子靶向药物和小分子靶向药物。相对大分子抗体药物等生物药,小分子化学药物具有以下优势:①大部分小分子药物可以口服,给药方便,因此患者依从性好;②小分子药物能更好地作用于细胞内甚至细胞核内靶点;③部分小分子药物能通过血脑屏障,可用于脑部疾病治疗;④小分子药物对储存环境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储存运输方便;⑤制备工艺相对于抗体药物较为简单,生产成本较低。小分子药物与新型疗法的结合,如与免疫治疗结合等,也将使小分子药物焕发新的活力。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中国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的使用规模与全球相比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市场规模为265亿元,仅占中国整体抗肿瘤药物销售的14.5%,而同期全球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占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份额的32.8%。受到我国医保目录不断调整、小分子靶向药物的覆盖率不断提高,同时医生和患者对小分子靶向药物的了解越发深入、市场接受度逐渐提高以及越来越多国产创新型小分子靶向药获批上市等有利因素的驱动,中国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市场将在未来几年快速发展。我们对中国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空间充满信心。

(4)行业壁垒

? 新药研发壁垒

自主研发能力是现代制药企业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新药研发对企业技术要求极高,而且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在我国,开发一项创新药物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从开始临床前研究到新药上市所需时间往往超过10年。正因为漫长的研发周期,新药研发的企业会面临更大的压力。另外,新药研发的工作量巨大,相比仿制药的研发,公司需要有更加出色的风险控制和项目管理能力。

? 技术、人才、资金壁垒

研发能力是医药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医药制造行业具有跨专业应用、多技术融合、技术更新快等特点,是医药制造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医药企业若想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经验储备。对

于新进入企业而言,一般难以在短期内掌握相关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医药研发、生产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且医药行业人才需具备例如医学、生物学、化学、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背景,因此对于相关的人才要求较高。

医药产品具有产品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高、失败风险大等特点,同时药品研发及生产专用设施复杂、价值昂贵。另外,为满足监管部门和客户的要求,企业还需要在安全、环保、厂房建设等方面持续、大量的投入资金。因此,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 政策壁垒

医药产品与人民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在药品的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均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并进行严格的监管,存在较高的准入壁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及卫生环境、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品牌壁垒

药品是一类特殊的商品。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和患者往往会选择知名度高、质量好的产品,因而品牌、信誉度、客户基础也是新增厂商进入医药行业的障碍。药品的高品牌价值要求产品定位明确、疗效确切、医生忠诚度高、销售稳定。一旦医生对某一品牌形成比较稳定的使用习惯,将对该产品形成较高忠诚度。新的医药企业欲获取市场份额,就必须在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且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新竞争者树立品牌必须经过漫长的市场考验。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以创新为源头驱动,公司近十年长期专注于抗肿瘤等创新药的研发,目前研发管线涵盖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Ⅱ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已形成集AI药物设计、药物化学、靶点生物学、药理学、药效学、药物代谢动力学、毒理学、药学、临床医学、转化医学研究于一体的全流程创新药研发体系,整体成本控制能力卓越。

基于前沿的科学发现,以及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积累,公司已开发出处于不同阶段的二十余款候选创新药产品,其中,已申报NDA 1个,进入关键性Ⅱ/Ⅲ期临床试验3个,进入Ⅱ期临床试验3个,进入Ⅰ期临床试验10个,已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1个。公司还储备了多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候选创新药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亦已取得发明专利累计199项,其中境内专利61项,境外专利138项,用以更好地支持和保护候选药物的知识产权、临床和商业价值。

公司坚持产品立项以临床价值和市场竞品差异化为导向,在研管线中不同成熟度的项目兼具,综合考虑了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多款在研产品分子结构独特,具备差异化临床优势。公司拥有首个三代国产ALK抑制剂、首个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等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在研管线;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公司拥有多个产品布局,包括二代ALK抑制剂SY-707、三代ALK抑制剂SY-3505、高选择性RET抑制剂SY-5007,KRAS(G12C)抑制剂SY-5933等,靶点覆盖面广泛;此外,公司还是全球第二、国内唯一的覆盖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全流程管理的企业,

拥有二代、三代ALK激酶抑制剂临床管线,致力于满足患者一线、二线、三线及三线以上序贯治疗需求。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中国的新药发展在经历了跟随模仿及模仿式创新的阶段之后,随着一系列鼓励新药创制、提升药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的政策出台,开始逐步向真正意义上的原研和创新方向靠拢,向“全球新”迈进。在此过程中,小分子创新药仍然是药物开发的主力。伴随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发展,以恶性肿瘤为代表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加剧,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涌现,驱动着我国小分子创新药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小分子创新药开发已经进入靶向时代,根据明确的分子生物学机理,针对疾病人群所携带的基因突变筛选开发药物。根据靶点类型和作用机理,已上市的小分子创新药物包含了激酶类抑制剂、表观遗传类抑制剂和蛋白酶体类抑制剂等多种类型,基因编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也相继被应用在新药研发的各个阶段,涵盖病理探寻、靶点探索、给药手段、工艺研发、抗耐药等方面。随着多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新技术的汇合发展,未来有望进一步打破研发瓶颈和技术壁垒,助推创新发展。中国小分子创新药行业也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企业,包括向研发创新药转型的老牌大型仿制药企业,基于早期技术积累和工业升级或商业模式创新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创新药企,以及数量众多基于各自不同的产品种类和技术路线,参与到差异化竞争中的新兴药企,共同构建起中国小分子创新药的行业生态。

中国小分子创新药行业发展环境向好,新产品不断涌现,但仍存在创新力不足、研发投入不足、产品市场空间受限、资本运作粗糙等诸多挑战。未来行业发展,将进一步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源头创新为驱动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外双循环为引擎,放眼全球市场,对标首创新药,推动行业繁荣。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逐步形成了含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在内的临床前药物高效研发体系,以及小分子化合物的设计优化、药物筛选评价、药代药动技术、合成工艺研发、制剂处方研究及质量研究与控制等六个核心平台。借助上述研发体系和技术,公司新药研发关键工作推进能力卓越。

? 小分子化合物的设计优化平台。该平台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新药研发领域,整合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生物活性预测模型、QSAR模型、药物从头设计模型等,通过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算法整合化学和生物数据,综合提升了平台对目标化合物进行大量的骨架构建与优化,快速生成具备生物活性的全新分子,同时具备了小分子药物从头设计的能力。该平台具有对药物小分子的生物活性、选择性、药代动力学性质、毒理学性质等重要信息的预测能力,提高了小分子药物筛选优化效率,加快了药物的研发迭代速度。该平台能够快速合成系列目标化合物分子,对所得分子的活性、药代动力学性能、物化性质、稳定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并进行针对性结构修改,最终得到各项性能优异的候选药物。

? 药物筛选评价平台。公司建立了从基因水平、蛋白水平、细胞水平到动物体内水平的完整生物学研究平台,能够为化合物的设计优化提供活性筛选、作用机理研究等数据支撑,在项目遇阻时,能够通过生物学研究进行原因分析,提供潜在解决思路,推动化合物优化。药物筛选评价平台主要包括体外活性筛选与评价和体内活性筛选与研究。在化合物设计与优化过程中,除了进行活性筛选,该平台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进展程度,及早进行作用机理的研究,通过研究化合物与靶点的作用方式、作用强度为优化设计提供更加清晰的思路。另外,在项目遇到困难时,可以通过从蛋白水平、细胞水平和动物体内水平的多层次研究,探索化合物药效不理想的原因,如研究化合物的透膜率、在细胞内是否能够有效作用与靶点蛋白,在动物体内是否能够在靶器官中达到有效的作用浓度、是否能够与靶点蛋白进行有效结合、是否具有显著的脱靶效应等多项研究,为最终提高化合物在体内的药效提供思路与解决方案。? 药代药动技术平台。该平台以ADMET快速预测及筛选技术为核心,在药物研发早期介入,能够筛选出潜在的不稳定和高毒性药物并淘汰,显著提高药物研发的效率。ADMET筛选方法具体包括:

①PAMPA和Caco2透膜能力测定预测药物穿透小肠上皮细胞的吸收情况;

②体外药物代谢研究,测定代谢稳定性及CYP450酶的抑制,捕捉活性反应物,并通过代谢产物鉴定,找出药物结构上的薄弱环节,帮助药物设计部门设计出高稳定性的药物;

③快速血浆蛋白结合测定,帮助药物设计部门设计出较低血浆蛋白结合率的药物以提高体内药效;

④通过大鼠体内盒式给药提高PK测定的效率;

⑤采用LC/MS/MS组合分析的方法提高生物样品分析的速度及仪器使用率;

⑥采用大鼠、小鼠、比格犬等动物进行急性毒理研究、亚急毒等研究评估化合物的毒理特点,帮助提高化合物的疗效毒理窗口。

? 合成工艺研发平台。该中心具备药物合成工艺的开发与放大生产,具体包括合成路线筛选技术平台、晶型及盐型研究技术平台、杂质研究技术平台和放大及生产技术平台,该技术平台具备对快速新化合物进行合成路线的筛选与优化和对药物的晶型和盐型的系统快速筛选的能力,可以将筛选好的工艺路线在中试车间初步放大研究,并不断调整工艺参数,最终实现在GMP车间商业化生产。

? 制剂处方研究平台。该平台具备药物制剂处方的开发与放大生产能力目前已打造口服固体制剂研发体系、口服液体制剂研发体系、注射剂研发体系,主要包括处方前研究技术平台、处方筛选技术平台和放大生产技术平台。

? 质量研究与控制平台。该平台具备药物的质量研究方法的开发、验证及质量控制能力,具有全面研发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物研发过程的合规性,主要包括质量研究技术平台、手性分离技术平台和稳定性研究技术平台。

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具体请参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5240495199
合计5240495199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99,438,304.81156,840,885.4327.16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99,438,304.81156,840,885.4327.1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0,914.971,203.46增加9,711.5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持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包括不仅限于药物发现、临床试验在内的全链条药物等研究,着力强化研发技术平台和科研人员团队建设,随着自研管线不断推进,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试验材料、职工薪酬等支出进一步增加,导致2022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SY-707238,700,000.0091,592,276.52304,241,056.59临床Ⅱ/Ⅲ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
2SY-3505190,000,000.0014,685,377.2734,933,734.62临床Ⅱ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一、二代ALK抑制剂耐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LTK基因融合阳性晚期实体瘤
3SY-5007213,000,000.0020,008,535.8835,451,623.05临床药物国内RET基因变异的非小细胞肺
Ⅱ期上市领先癌、甲状腺癌等实体肿瘤
4SY-1530180,000,000.003,442,503.9050,318,121.63临床Ⅱ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5SY-4798213,000,000.0016,322,553.1332,969,542.18临床Ⅰ期药物上市国内领先包括肝细胞癌在内的多种消化系统肿瘤
6SY-4835241,000,000.006,148,214.7920,833,465.08临床Ⅰ期药物上市全球水平、国内领先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AML等血液肿瘤
合计/1,275,700,000.00152,199,461.49478,747,543.15////

情况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临床在研项目的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的预计合计投入。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44128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86.2385.91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5,829.014,005.67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42.8631.29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24
硕士研究生76
本科38
专科6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53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63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26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1
60岁及以上1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靶点及适应症丰富,研发管线布局立体化,多个在研产品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自2010年起从事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在小分子创新药领域深耕十余年,依靠扎实的研发实力,致力于发现具有迫切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目前公司已有六款处于临床阶段的自主研发核心产品,覆盖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癌、胰腺癌、卵巢癌、甲状腺癌等诸多存在广阔用药需求的适应症。

同时,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等大型药企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正大天晴合作研发的10个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其中CT-1139(TQ-B3139)已申报NDA,与石药集团合作研发的1个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公司对合作研发管线均享有里程碑收款及商业化权益。公司研发管线靶点及适应症众多,丰富的项目储备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的创新药开发和商业化。公司在研产品中多个差异化产品在国内具有前沿创新性。SY-3505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关键性Ⅱ期临床试验的完全国产三代ALK抑制剂,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ALK抑制剂获批,SY-3505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在国内三代ALK抑制剂药物临床研究领域处于前沿水平。SY-5007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关键性Ⅱ期临床试验的完全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是针对RET靶点首个进入临床阶段的国产创新药,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国产选择性RET抑制剂之一。SY-479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高活性、不可逆的小分子FGFR4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肝细胞癌(HCC)、胆管癌等消化道肿瘤。SY-4835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Ⅰ期临床的WEE1抑制剂,经查询,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抑制剂获批上市,SY-4835是国产WEE1抑制剂临床进度第一梯队在研产品。具体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此外,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在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布局一线、二线、三线及三线以上全流程用药管理的企业,基本能够做到患者全生命周期的用药管理,充分发挥二代药物(SY-707)和三代药物(SY-3505)的序贯治疗潜力,从而使患者的生存期延长、治疗效果更有保证。同时,开发二代和三代药物也可以降低公司的综合成本(包括研发成本、商业化成本和生产成本等),从而使患者用药负担更低,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2.具备全链条的药物自主研发能力和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建立了全面、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研发部门和团队覆盖了临床前及临床阶段的全部分工配置。临床前研发团队涵盖药物靶点验证、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体内外药效综合评估、药物代谢动力学及毒理研究、合成放大工艺及分析制剂工艺开发等领域,以交替穿插、多线并行的研发模式替代传统单线循环的研究路径,大幅缩短研发周期、提高药物筛选的成功率,加速推进项目进程。临床研究团队核心模块基本搭建完成,涵盖临床运营、医学、数据统计、药物警戒、注册、稽查、影像学等专业方向,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开展完整的临床Ⅰ-Ⅲ期研

究,并申报药品注册上市;目前,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基本实现不依赖CRO,完全自主推进。综上,公司已经打通从临床前研究到临床研究的新药研发全链条路径。

3.形成以人为本的研发环境,核心研发团队稳定、研发经验丰富

公司为研发人员创造宽松的研发环境,建立由核心研发团队组成的科学委员会,赋予核心研发团队研发决策权,发挥研发人员的主人翁精神及使命感;公司创造以人为本、有温度、有关怀的研发氛围,广泛争取各项人才福利政策和科技荣誉,让科技工作者能专注、专心于从事创新药研发。良好的研发氛围和创新机制有助于稳定核心研发团队,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截至2022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44人,研发人员占比达86.23%,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接近70%。公司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核心研发团队高效稳定,在公司稳定合作近十余年,集AI药物设计、药物化学、生物学、药物代谢动力学、药学研究、临床研究、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于一体,在靶点筛选、分子设计、结构优化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公司研发团队中,1人获评“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和“北京市高聚工程领军人才”,1人获评“北京市海聚工程”并被评为北京市特聘专家,5人获评“北京市科技新星”,4人获评“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其中1人获评“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

公司研发团队经验丰富,其主要研发人员具有深厚的学术背景,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并参与过多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及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公司研发团队累计开展超过数十个新药研发项目,均为1类新药。公司研发团队及在研产品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和省、市级专项认定,SY-707、SY-1530、CT-1139、CT-383、CT-2426、CT-133等六个在研管线分别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认定;公司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G蛋白偶联受体关键技术平台”,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中关村生物产业创新基地”,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北京市G20创新引领企业”、“北京市肿瘤与糖尿病小分子靶向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4.与行业专家深度合作,推动公司研发和临床工作的高效进展

公司临床管线与业内众多临床专家开展深度合作,积极听取行业内权威专家的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内权威专家的经验优势,探索公司产品研发方向及新适应症,更好地推进公司在研产品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工作开展。

公司临床试验牵头研究者包括中国癌症基金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前副院长、国家癌症中心前副主任石远凯教授,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全军肿瘤中心主任、亚洲临床肿瘤学联盟(FACO)前任主席、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前理事长(现任副理事长)、国家药监局血液和肿瘤药物咨询委员会核心专家秦叔逵教授,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肿瘤医学部主任、亚洲肿瘤联盟(FACO)主席、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前理事长李进教授,同济大学医学院肿瘤研究所所长、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理事会核心成员、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执行委员、CSCO非小细胞肺癌专委会主任委员周彩存教授,仁济医院肿瘤科及肿瘤临床药物试验基地主任、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胰腺癌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理伟教授在内的众多国内临床专家。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创新药研发型企业,截至目前已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3个。由于公司目前暂无产品上市、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主要系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款,但规模相对较小,无法覆盖期间研发及运营支出,导致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及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入,如未来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公司可获得的外部筹资和里程碑收入,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若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以取得或维持足够的营运资金,这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无产品上市、未能产生药品销售收入,且预计产品能否上市、何时上市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产品成功研发并及时推出,公司需要进行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未来一定期间内可能仍将处于无法盈利的状态,这将可能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及团队稳定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逐步形成了含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在内的临床前药物高效研发体系,具备药物临床研究关键工作的推进能力,并拥有SY-707、SY-3505、SY-5007、SY-1530、SY-4798、SY-4835等多个具备差异化、前沿创新性的在研产品,全链条的药物自主研发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卓越。然而,随着人类对疾病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医药研发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药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速度加快,行业竞争趋于剧烈。公司面临来自全球生物医药公司的竞争,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优异的药物,将会对公司在研产品造成冲击;公司所在新药研发领域或可能出现技术突破性进展,若公司无法及时应对技术革新,将无法持续研发出优秀的药物,从而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创新药研发的核心成果体现为药品相关知识产权。若公司未能为在研产品取得及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或在提交知识产权保护前知识产权被提前泄露,或产品专利权到期,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或被抢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出现专利交叉覆盖,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商业化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新药研发高度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任何关键科研人员的流失都可能延迟或妨碍在研产品的成功开发。创新药行业对高水平研发人才的争夺激烈日趋激烈,尽管公司拥有一支精干默契的团队,十余年来一直保持了密切、高效的配合协作,并形成了简单高效、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容错与信任的文化,过往未曾在吸引及挽留优秀员工方面遇到特别的困难,但仍不能排除日后遇到相关困难的可能。此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亦有可能带来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为此,公司于2020年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持续激发员工的研发热情,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公司还积极为优秀科研人员广泛争取各项人才福利政策和科技荣誉,解决其后顾之忧,让科技工作者能专注、专心于从事创新药研发。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药研发风险

新药研发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在靶点筛选及化合物设计环节不确定性较大。公司已通过计算机科学为基础的新型技术,利用其模拟能力,开展基于结构的药物设计、超高通量虚拟筛选,进而对化合物的成药性、口服有效性、代谢稳定性、血脑屏障和毒性等指标作出早期的模拟及评价,在化合物设计阶段降低新药研发的风险,但由于临床试验结果受到样本限制、临床方案、药物作用机理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在研产品仍存在后续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不及预期或者不及其他同类产品,导致无法继续推进。

2.临床研究风险

创新药的临床研发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即使候选药物在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早期阶段取得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可能导致其在临床试验阶段后期无法显示出理想的安全性及疗效。公司无法保证任何临床前研究以及临床试验数据能够预测候选药物的最终临床结果。此外,药品临床试验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及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临床方案审批进度、科技部遗传办审批进度、研究中心伦理审查进度、临床试验患者入组进度等影响。

临床试验在招募病患入组时会受到来自从事同类产品研发的药企的竞争,而该竞争将减少公司潜在可招募病患的数量和类型。与此同时,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同样会受到临床试验供应商资源竞争、医院或临床试验中心资源竞争、临床相关人力资源竞争的影响。即使公司能够在临床试验中招募足够患者,但患者招募若发生延迟,也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影响临床试验的时间或结果,公司在研产品的临床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为此,公司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临床研究团队建设,提升与临床研究中心及受试者沟通效率,力争加快临床入组速度并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3.新药获批上市风险

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公司需要向CDE申请药品上市,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方可正式上市销售。在CDE审评公司药品的上市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药品获批上市的周期较长,或者药品无法获得批准上市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以及实现盈利的时间造成不利影响。

4.新药生产风险

根据我国药品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药制造企业生产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资质,生产车间需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公司目前正在推进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并计划在产品临床进展的合适时机申请上述相关资质,但公司未来可能存

在未能满足相关经营资质申请条件或标准而未能成功或及时获批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产品商业化产生不利影响。

5.新药商业化风险

创新药物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还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和学术推广等过程方能实现最终销售。若公司招募销售团队进度不及预期,或未能遴选到具有足够能力的合作销售服务公司,或不能在上市后短期内入选医保目录,或未能有效的进行学术推广,导致获准上市的药物无法有效获得医院、医生、患者等相关方的认可,则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根据产品进度积极组建销售团队,力争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体系,拓展全国医院市场及药品零售渠道,提升公司产品学术影响力、市场知名度及覆盖能力。具体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在研产品上市销售前,需要在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监管审批、药品生产、市场学术推广等各方面投入大量资金。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17.37万元、-10,403.79万元、-12,948.43万元,公司未来将在新药发现、在研产品临床及商业化等方面继续投入大量资金,随着临床进度不断深入及多个产品进入临床阶段,预计公司研发投入规模将一步上升。目前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及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入,如经营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及里程碑收入,公司资金状况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公司需加快推进临床进度,尽早完成临床将产品投入生产及销售。一旦实现产品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状况将会得到缓解。

2.研发支出费用化影响公司未来业绩的风险

按照当前的会计政策,公司在研药物在取得上市及生产批件前的研发支出均费用化,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研项目均未达到资本化时点。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8,503.27万元、15,684.09万元、19,943.83万元。随着公司进一步丰富在研产品项目数量,公司未来仍需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研发业务。同时,未来部分药品研发成功并上市销售后形成收入,但产品上市初期带来的毛利可能无法完全覆盖公司的研发开支,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仍将出现持续亏损。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产品SY-707与SY-3505的适应症之一是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将面临ALK抑制剂药物市场竞争,截至目前,中国市场共有6款ALK抑制剂药物已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目录(其中5款为进口药物,1款为国产药物);SY-5007是高选择性RET抑制剂,截至目前国内有2款RET抑制剂类药物获批上市(均为进口药物)。此外,还有多家企业在开展针对相同适应症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公司在研的其它产品同样也可能存在相同适应症、靶点的上市或临床竞争产品。上述市场竞争情况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如在研产品的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在战略权衡后,可能会进行研发策略、资源分配和注册路径的调整。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医药产业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近年来医药行业产业政策调整较为频繁,医疗保障政策、药品上市审批政策、药品生产管理要求、医药流通管理等政策发生变动,随着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公司及所处行业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行业政策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减少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为19,943.83万元,较2021年增加4,259.74万元,增长

27.16%,主要系公司多个项目进入临床Ⅱ期和临床Ⅲ期,具备国内新国际优的项目加大投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着力强化研发技术平台和科研人员团队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自研管线不断推进,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试验材料、职工薪酬等支出进一步增加,导致2022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120,502.21万元,系公司于2022年3月在科创板上市,获得了IPO募集资金净额13.74亿元,募集资金使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支持,不仅增加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快了研发推进进度,使关键性临床试验进展迅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827,200.1113,032,547.17-85.98
营业成本11,484.198,813.8030.30
管理费用21,550,373.5519,905,423.718.26
财务费用-20,107,727.70-1,387,854.33不适用
研发费用199,438,304.81156,840,885.4327.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84,299.95-104,037,948.68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873,079.56-7,345,885.9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7,498,013.60-5,610,826.40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核心药品处于研发阶段,尚未上市销售,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主要系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入, 2022年公司专注于自身项目研发,缩减了对外合作研发项目。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增加及完善管理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首发IPO募集资金到账,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新药研发项目及创新项目不断推进,公司在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研发材料、职工薪酬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进度推进,相关的研发支出加大,职工薪酬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导致投入增加,同时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首发IPO募集资金到账,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公司的产品处于临床研发阶段,尚未进入商业化;公司2022年度收入主要为技术开发及服务收入。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元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1客户一178.4597.66
2客户二4.202.30
合计/182.6599.96/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合作方提供研发服务,公司确认相关的研发服务收入 182.65 万元。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009.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6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一2,680.7118.01
2供应商二748.365.03
3供应商三577.643.88
4供应商四528.323.55
5供应商五474.313.19
合计/5,009.3433.66/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较上期变动比例(%)
管理费用21,550,373.5519,905,423.718.26
财务费用-20,107,727.70-1,387,854.33不适用
研发费用199,438,304.81156,840,885.4327.16

1.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增加及完善管理所致

2.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首发IPO募集资金到账,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新药研发项目及创新项目不断推进,公司在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研发材料、职工薪酬投入增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较上期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84,299.95-104,037,948.68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873,079.56-7,345,885.9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7,498,013.60-5,610,826.40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进度推进,相关的研发支出加大,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导致投入增加,同时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首发IPO募集资金到账,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189,595,353.1091.6324,454,719.0142.044,764.48注1
应收账款01,900,000.003.27-100.00注2
预付款项13,860,478.521.078,467,932.9814.5663.68注3
在建工程8,330,017.380.644,506,877.627.7584.83注4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92,031.380.88,113,557.0813.9528.08注5
应付账款72,381,505.715.5844,793,418.8677.0061.59注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670,556.610.593,104,914.665.34147.05注7
递延收益1,780,839.880.143,576,415.426.15-50.21注8

其他说明注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是公司2022年3月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增加。注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合作研发项目客户在信用期内均已经回款。注3: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合作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试验服务未完成,使得期末余额较上年有所增加。注4:在建工程变动原因主要是公司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投入增加所致。注5: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支付基建及设备款增加。注6:应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研发进展及研发费用增加导致期末的应付款项增加。注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一年到期的应付房租款。注8:递延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政府补助递延收益部分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减少。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分析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Ⅱ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SY-707SY-7071类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临床Ⅱ/Ⅲ期
SY-3505SY-35051类一、二代ALK抑制剂耐药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LTK基因融合阳性晚期实体瘤临床Ⅱ期
SY-5007SY-50071类RET基因变异的非小细胞肺癌、甲状临床Ⅱ期
腺癌等实体肿瘤
SY-1530SY-15301类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临床Ⅱ期
SY-4835SY-48351类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AML等血液肿瘤临床Ⅰ期
SY-4798SY-47981类包括肝细胞癌在内的多种消化系统肿瘤临床Ⅰ期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公司新药开发完成 III 期临床研究至获取生产批件的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开发支出资本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艾力斯22,259.4941.997.490.00
泽璟制药50,939.43267.5940.650.00
君实生物238,437.34164.0425.140.00
微芯生物23,434.7454.4416.5344.52
诺诚健华73,271.4070.2512.950.00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81,668.48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0,914.97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16.53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0.00

注:君实生物采用2022年数据,其他同行业数据摘自对方公司 2021年年报披露数据,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仅指以上公司平均数。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SY-7079,159.239,159.230.005,012.71-8.342022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Ⅱ、Ⅲ期期临床试验
SY-35051,468.541,468.540.00803.71105.212022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Ⅰ期临床试验
SY-50072,000.852,000.850.001,095.04598.112022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Ⅰ期临床试验
SY-1530344.25344.250.00188.40-33.782022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Ⅰ、Ⅱ期临床试验
SY-47981,632.261,632.260.00893.31396.242022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Ⅰ期临床试验
SY-4835614.82614.820.00336.4861.982022 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Ⅰ期临床试验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其他01,137,805.550052,169,305.560053,307,111.11
合计1,137,805.5552,169,305.5653,307,111.1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我国癌症患者生存预期有望进一步提升

受益于癌症治疗手段发展及早期癌症筛查普及,美国所有癌症整体5年生存率从1970年代的49%上升至2020年的70%。近十年中国癌症5年生存率已经从30.9%上升到40.5%,提高了将近10个百分点,但常见癌症中肺癌、肝癌5年生存率不足20%,胰腺癌的5年生存率

9.9%,与发达国家5年生存率尚有较大差距。

对此,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中西部地区及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2.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规模快速扩大

近年来药物治疗方式与产品不断创新,是当前最活跃的研究领域,目前临床常用药物包括传统药物(即化疗)、小分子靶向药及抗体类药物。相较于常规肿瘤放、化疗治疗,靶向治疗能够作用在细胞分子水平,针对明确的基因位点使肿瘤细胞特异性死亡,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较少的严重不良反应。

自1997年FDA批准首个分子靶向药后,靶向治疗技术快速发展,显著提高了患者的生存期和存活率,逐步成为治疗基因突变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基础科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对于肿瘤生物学和抑癌机理的不断深入研究,越来越多肿瘤生长、存活依赖的信号通路和核心蛋白质被发现,众多具有良好成药性的靶点如WEE1、PDK1等逐渐增多,抗肿瘤药物种类和数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占抗肿瘤药物市场份额将逐步提升。

3.鼓励创新药物研发,临床价值成为追求目标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鼓励药企创新。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从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等多方面鼓励创新;2018年11月CDE发布了《关于优化优先审评申请审核工作程序的通知》,对于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创新药注册申请等多种情形给予优先审评审批。一系列政策改善了国内创新药研发行业长期面临的临床试验产能受限、临床和上市申请审批时间过长等多方面困扰,从研发端激励创新药研发企业。公司核心自研管线SY-5007、SY-3505均已获CDE同意,在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后,达到预期结果可申请有条件批准上市。

此外,CDE于2021年11月正式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强调药物研发要“以患者利益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强调了“临床价值”才是创新药的追求目标,First-in-class/Best-in-class已经成为我国医药工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自然需求,药企“泛泛创新”、“跟风创新”已经渐不可行。未来,“优质创新精品”将成为未来创新药的主流,FIC/BIC药物的开发能力将成为创新药企的核心竞争力,新技术、稀缺的技术平

台、差异化的治疗领域、创新的给药方式等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好的竞争格局,拥有First-in-class/Best-in-class品种的公司将具备更高的成长性,具有更宽广的市场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创新是首药控股的底色。公司将继续坚定“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一类新药”的经营理念,加强研发投入,全力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研发进程,尽快实现药品上市,提升国产创新药物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对国外药品的依赖,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并显著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作为一家专注于小分子抗肿瘤药物的创新药企,在立足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集中优势条件,开发具有充分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公司以开发同类最优(Best-in-class)和首创(First-in-class)药物为目标,在肿瘤领域充分布局,产品管线基本覆盖了前十大高发的肿瘤适应症。经过十几年的深耕,首药控股在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胰腺癌、结直肠癌、胃癌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在研产品,后续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夯实在研产品的“护城河”,充分拓展研发管线的深度与广度。另外,公司还将积极布局大分子药物的研发,组建内部的大分子药物研发团队。同时还将通过对外合作等形式引进外部优势产品,与自主研发产品形成优势互补。未来,公司还将不断扩充在研管线的适应症范围,积极布局在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疾病等领域的产品研发。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专注核心临床产品的推进

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加速推进研发进程。将集中资源优先推进核心品种SY-5007、SY-3505等的关键性临床试验,加强综合临床能力,制定合理、有效的临床开发策略,认真做好质量管控、临床试验招募和跟踪工作。同时继续做好SY-707的随访数据整理和统计,妥善协调医学、数统、注册等内部部门及PI、各临床中心,积极做好与CDE在申报生产之前的沟通工作。

2.拓展加深公司管线的研发

公司视创新为生命。2023年,将继续扩容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第二代高选择性/不可逆的BTK抑制剂SY-1530、抗癌谱广泛的WEE1抑制剂SY-4835、不可逆的小分子FGFR4抑制剂SY-4798的临床研究,并将其他储备管线尽早提上临床日程。通过对市场和临床需求的跟进,国际新药研发热点、前沿技术的探索,建立多元技术平台,拓展管线广度和深度。持续加深研究,探索新的适应症、联合用药及创新疗法。

3. 商业化生产及销售能力建设

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好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紧盯建设进度,为新药研发和产业化定好新居。探索并形成清晰的市场营销战略和战术,继续做好市场调研,充分了解竞争对手及竞品情况,同时根据核心产品的临床优势,制定富有首药控股特色、极具差异化的市场竞争策略。遴选具备丰富的药品商业化及推广经验的核心销售运营管理人员,自上而下有序组建首药销售铁军。

4.做好投融资规划,提升资金统筹能力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90亿元,无带息负债,财务状况优良。公司充分做好财务战略规划,统筹好未来营收现金流分布、外部直接或间接资金筹措情况,规划好主业创新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的建购工作所涉的资金投入。公司已与多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建立了密切、友好的联系,并持续拓展金融机构“朋友圈”,未来不排除适时、适当利用外部融资,助力公司主业发展。

5.持续提升职场吸引力与凝聚力

公司将持续地吸引和培养行业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公司研发、临床以及未来产业化和商业化团队,特别是吸引那些公司有迫切需求的人才加入。通过优化员工培训与考核、流动与晋升、诉求与表达机制,探索多种物质和非物质激励方案,加强组织氛围建设,提高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为创新赋能。

6. 打造规范透明健康上市公司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使公司高效运转和拥有竞争力的关键。未来,公司将提升能力建设,把握好内生与外延两条路径,重视产品与资本两个市场的衔接,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并继续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合理引导投资者对公司的理性预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创好药、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新药,是每名首药控股人的目标,而创新的发展、使命的践行离不开高水平公司治理的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管理和监督,持续规范运作,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公司的经营管理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

1.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水平。目前公司主要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等。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公司规范运行提供了良好保证。

2.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股东行为,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选举程序、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关联方交易与资金往来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已建立并完善了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分工明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行为,没有凌驾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均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能力。

6.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传递的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为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综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今后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为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夯实基础,助力新药研发业务。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05-26详见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2022-05-2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全部十项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11-18详见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2022-11-1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2022年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文军董事长、总经理562020-08-272023-08-2672,953,10172,953,1010/62.24
许新合董事、核心技术人员492020-08-272023-08-26000/66.25
李庭董事342021-07-082023-08-26000/0
徐明波董事592021-01-182023-08-26000/0
朱建弟独立董事582020-08-272023-08-26000/10.00
张强独立董事652020-08-272023-08-26000/10.00
刘学独立董事612021-12-042023-08-26000/10.00
王静晗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342020-08-272023-08-26000/66.50
刘爽监事342020-08-272023-08-26000/60.70
陈曦监事332020-08-272023-08-26000/54.10
刘希杰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72020-08-272023-08-26000/140.25
朱岩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22020-08-272023-08-26000/140.24
孙颖慧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432020-08-272023-08-26000/150.26
杨利民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72020-08-272023-08-26000/140.24
王亚杰财务总监532020-08-272023-08-26000/100.23
张英利董事会秘书392020-08-272023-08-26000/95.13
王大可副总经理(离任)482020-08-272022-04-26000/29.50
HONG LUO(罗鸿)核心技术人员642010-08-02/000/126.28
王安娜核心技术人员422020-09-23/000/106.86
王婧璨核心技术人员402021-07-01/000/99.96
合计/////72,953,10172,953,1010/1,468.74/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李文军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北京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89年9月至2000年7月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校办企业工作,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筹办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担任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北京中科之秀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在首药控股担任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及2021年1月至今在首药控股担任总经理。
许新合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有机化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19年4月在赛林泰先后担任药化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部高级经理,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李庭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学历。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在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
司担任咨询师,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在华融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8年8月至今在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后项目经理,2021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徐明波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分子生物学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1年9月至1986年7月就读于第二军医大学并获得本科学位,1986年8月至1993年7月就读于军事医学科学院并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历任研究实习员和助理研究员,1994年12月至今担任双鹭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2021年1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朱建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3年9月至1986年6月就读于立信会计专科学校,1998年3月至2001年3月就读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并获得硕士学位;2000年5月至2006年10月在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00年6月至今分别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在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11年1月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首席合伙人、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张强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剂学博士学历,教授。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就读于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并获本科学位,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就读于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并获博士学位;1982年3月至1992年7月在国家医药总局四川抗生素工业研究所工作,先后任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等;1989年3月至1990年3月在日本国福冈大学药学部担任外国人研究员;1995年10月至今在北京大药学院工作,先后任副院长、特聘教授等;2022年增选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刘学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教授。1981年8月至1985年8月就读于沈阳药科大学并获得本科学位,1985年8月至1988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硕士学位,1988年8月至1999年7月历任沈阳药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历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和系副主任、副院长和高层管理教育中心主任、教授。2021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王静晗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化学生物学博士学历。2017年7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
刘爽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发育生物学博士学历。2019年1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生物部研究员,2020年
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陈曦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学历。2019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刘希杰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07年3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组长,2010年8月至2019年5月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在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6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一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朱岩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有机化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组长,2010年8月至2019年4月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在公司担任监事,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二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孙颖慧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20年8月在赛林泰担任生物部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杨利民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硕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4年7月至2007年5月在北京万全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合成部中心主任,2007年6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20年8月在赛林泰担任分析制剂与工艺部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在公司担任监事,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王亚杰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在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6年7月至2008年11月在中国和平公司担任主管会计,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账会计,2010年7月至2019年5月在赛林泰担任财务总监,分别于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在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张英利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学历。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助理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20年8月在赛林泰担任助理研究员,分别于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在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HONG LUO(罗1959年9月出生,美国、加拿大国籍,加拿大萨省大学药学院药代动力学博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目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鸿)国专家证及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1994年5月至1996年7月在美国Upjoin公司担任博士后,1996年8月至2009年3月,先后在美国凯荣公司(Chiron)、千年制药(Millennium)、基恩实验室(Genelabs)、强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密塔泊利斯公司(Metabolex)、魄尼药业公司(Poniard)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副总监等职务,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总监,2010年8月至2019年5月在赛林泰担任高级总监,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在公司历任高级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国际事务首席代表兼药代药动部高级总监。
王安娜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制剂硕士学历。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瑞士科伯纳有限公司注册主管,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优时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副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任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注册经理,2016年5月至2020年8月任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GCP检查员,2020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临床医学部总监(负责人)。
王婧璨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药学硕士学历。2009年7月至2016年4月任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课题负责人、QA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业务管理处项目管理员,2021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注册部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军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诚则信、万根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王静晗、刘爽、陈曦,副总经理孙颖慧、刘希杰、朱岩、杨利民,财务总监王亚杰,董事会秘书张英利,已离任副总经理王大可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万根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以上人员所间接持股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变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庭亦庄国投投后项目经理2018.07/
徐明波双鹭药业董事长1994.12/
双鹭生物董事长2011.01/
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06/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庭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03/
云控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04/
中航迈特增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05/
京微雅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11/
京微齐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09/
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2.04/
徐明波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06/
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10/
海布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07/
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08/
崇德弘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12/
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06/
朱建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董事长2011.01/
BDO 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董事2012.1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06.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0.06/
上海立信臻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3.11/
上海立信序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12/
上海立信长翎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3.06/
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7.10/
信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7.10/
深圳市京深创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03/
张强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1995.1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03/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12/
北京德立赛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10/
北京德立英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01/
刘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2015.07/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07/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04/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03/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06/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约定,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高管的报酬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监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 独董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披露的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135.63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036.82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王大可副总经理离任因个人原因辞任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04-1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04-2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08-1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10-2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文军440002
许新合440002
李庭440002
徐明波440002
朱建弟444002
张强440002
刘学440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4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4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及规范运作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并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利润分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重大方面均出具了公允、中肯的独立意见,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切实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朱建弟(主任委员)、刘学、李文军
战略委员会李文军(主任委员)、徐明波、许新合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学(主任委员)、张强、李文军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04-14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2022-08-0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2022-10-24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二项议案/
2022-12-30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具体操作流程实施细则的议案》/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12-30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治疗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产品市场情况及竞争格局分析报告>的议案》/

(4).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04-14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二项议案/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8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8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6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技术人员144
财务人员5
行政人员18
合计16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25
硕士研究生84
本科46
其他12
合计167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公司依法依规对标市场优秀企业,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具有独特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以及法定和公司福利津贴,以“依岗付薪、依能力付薪、依业绩付薪”为原则,根据岗位的市场价值和员工的综合素质厘定,体现了以战略、激励和市场为导向,并兼顾内外公平性的原则。

公司重视员工薪酬待遇情况,不断优化完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员工的绩效工资直接与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综合绩效挂钩。通过不断深化薪酬体系改革,建立长效员工持股计划(万根线与诚则信两个持股平台),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了人才积极性。同时,公司设计并优化非物质激励方案,加强组织氛围建设,提高员工归属感。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与组织能力需求,建立以员工成长为主轴的HR管理体系,包括员工成长规划、岗位能力模型、人才评估与晋升机制,从员工入职导入为起点,实现员工全生命周期成长管理。设立讲师管理制度和各管理层级与岗位类别的研讨班,形成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持续推进共享型通用培训课件和专业技能知识库建设,分阶段制定必修课、选修课及考核评估与认证。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人才高度优势,鼓励知识分享,内训外训相结合,针对性引进外训资源。线上线下方式多样,分享交流形式丰富,以使员工学习便利化、兴趣化。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其制定、调整原则如下:

1.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期间(以下称“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在该年度盈利且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具有成长性、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不相适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不违反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4)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公司在上市后三年仍将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2.股东分红回报中长期规划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多种方式结合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

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在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进行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经详细论证后可以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

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时,应详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创新药物具有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行业特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核心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有产品上市贡献销售收入,公司合作研发所产生的里程碑收入无法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及运营支出,导致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公司尚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法定条件。因此,本报告期内未进行2021年度现金分红,2022年度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依据国家劳动法、薪酬及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业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指令。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直接挂钩,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考评结果,制订薪酬实施方案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作为报告期内新上市公司,首药控股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依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和意见。除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外,其他两个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内部审计部等对公司层面及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文档,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并完善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为主体的公司治理制度架构,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了良好的保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本报告期内,公司还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1家,即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控制。其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以及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所有重大方面均接受公司的管理或监督,并及时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501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当前,制药产业的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正在加快,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加速变化。国内方面,新发展格局对制药行业发展的绿色低碳、质量安全和创新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医保惠民和医药反腐的力度不断强化。国际方面,全球医药产业格局面临调整,各国愈发重视制药产业的战略地位,人才、技术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塑。面对产业政策与竞争格局的迅速变化,公司董事会已经充分认识到,企业价值实现离不开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ESG治理,ESG理念应当贯穿和持续融入公司运营各个环节。董事会作为公司ESG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ESG目标、策略及风险管理。公司坚定地以国民健康需求为导向,立足于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紧跟全球医药前沿趋势,不断提高创新的质量和层次,报告期内共投入研发资金19,943.83万元,同比增加27.16%。公司管线快速推进,已有数据显示,SY-707、SY-3505、SY-5007等核心自研管线均在各自治疗领域中体现出具有竞争力的疗效水平与安全性水平,有望提升国产创新药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对国外药品的依赖,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显著提高我国患者用药的可及性。深耕新药研发主业谋创新的同时,公司秉持“节约能源、控制污染、改进工艺、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成立了环境健康安全部,重视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管理工作并努力付诸实践,报告期内用于环境保护相关资金136.07万元,同比增加26.58%。公司充分尊重职工、供应商、合作研发伙伴、受试者、股东等内外部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诉求,始终坚持人本理念,严格遵循《赫尔辛基宣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临床试验管理和道德伦理标准,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重视员工利益保护与归属感营造,促进员工的平等、多元化与包容性,提升职场吸引力。

党建引领“一颗红心造好药”,公司坚守合规经营主线,加强全员合规教育,努力夯实合规管理基底;持续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治理体系,“三会一层”勤勉尽责履职,同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商业道德与反腐败等的措施细节。

首药控股将自己取得的一切进步都归功于我们的国家和时代,归功于社会的深厚关爱与投资者的理解支持。创好药、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新药,也是首药控股最大的责任所在。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136.07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赛林泰医药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处罚,全年运行中也未发生外部环境污染事件。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节约能源、控制污染、改进工艺、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重视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管理工作并努力付诸实践。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节能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性手段。公司统筹抓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节能管理,探索系统节能、循环节能等新路径,全面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本报告期内,公司消耗的能源、资源主要系水和电,均由市政供给,其中,水消耗4,253吨,电力消耗172.52万千瓦·时。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提升全员绿色减排的运营环保意识。公司设立环境健康安全部,其核心职责之一为对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各类废弃物均达标排放:

1.含有机溶剂废水和危险废物

公司产生的含有机溶剂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实验废水等。危险废物包括试剂空瓶、过期试剂、活性炭、实验室废物、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公司在研发实验室放置了危险废物收集桶,不同实验室设置不同的危废收集桶。并有专人定期将危险废物运输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随后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定期接收并处理。

2.废气排放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清洗设备过程中挥发的酒精气体、流行病传染源消杀过程中消毒水的挥发物等。为了减少废气排放浓度,公司安装了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对活性炭定期更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废气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生活用水和办公垃圾

生活用水直接排放到园区污水管道,办公垃圾经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还通过改进工艺、对原材料合理回收利用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此外,公司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主体工程目前处于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垃圾和装修工人的生活垃圾由北京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过程中,公司坚持防治污染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截至本报告期末,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已经完工。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生产运营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企业。

(四)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理念,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运营的每个环节,从细节处做起,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低碳战略。

推行“无纸化”办公、“自动化”办公:升级信息化工作水平,要求必要用纸尽量双面利用,推广办公用品回收循环利用,有效减少办公用品使用量;节水节电“两随手”:公司指定专人定期巡检维护,杜绝“长流水”,及时处置“跑冒滴漏”现象,合理二次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倡导随手关电、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废弃物处理方面:积极倡导垃圾分类,创造良好办公环境。对废弃电池进行统一收纳,集中回收,实行硒鼓、墨盒等以旧换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公务车辆管理方面:着力提升公务车辆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频次,提倡绿色出行,优先拼车出行,鼓励员工乘坐公共交通、自行车骑行或步行通勤。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生活和工作压力的增加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导致癌症发病人数逐年提高,肿瘤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范围最主要的致死因素之一。

公司自2010年起从事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依靠扎实的研发实力,致力于发现具有迫切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研发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Ⅱ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已有临床前及临床数据显示,SY-707、SY-3505、SY-5007等核心自研管线均在各自治疗领域中体现出具有竞争力的疗效水平与安全性水平。

以“造中国患者能够吃得起的一类新药”为初心,公司将继续全力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研发进程,力争尽快实现药品上市,提升国产创新药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对国外药品的依赖,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并显著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为国民健康事业贡献“首药力量”。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健全规范运作与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合规履职,致力于优化职业经理人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已根据相关要求出具了系列公开承诺并严格履行;公司亦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予以制度化明确。上述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章公司治理”及“第六章重要事项”等相关章节内容。截至本告期末,公司无带息负债,不存在损害债权人权益之情形和风险。

(三)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人的价值第一”,认真负责和自律的员工是首药控股最大的财富。

首药控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境界、高度团结、战无不胜的“铁军”,并创造出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科研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为公司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公司的发展和业绩也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重视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搭建良好的成长平台,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关爱员工生活。致力于健全各项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吸引和保留各类优秀人才,并努力把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推动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1.权益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权益保障,逐年健全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制定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各项合法权益。招聘用人做到公平公正、平等自愿,不以性别、年龄、体貌、户籍、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因素区别对待。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女性员工72人,占比43%,员工大家庭中也包括12名少数民族同事。

2.薪酬政策

为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公司依法依规对标市场优秀企业,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具有独特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以及法定和公司福利津贴,以“依岗付薪、依能力付薪、依业绩付薪”为原则,根据岗位的市场价值和员工的综合素质厘定,体现了以战略、激励和市场为导向,并兼顾内外公平性的原则。

公司重视员工薪酬待遇情况,不断优化完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员工的绩效工资直接与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综合绩效挂钩。通过不断深化薪酬体系改革,建立长效员工持股计划(万根线与诚则信两个持股平台),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了人才积极性。

3.福利保障

公司根据国家法规政策,为在职员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多项社会保障计划,并从员工实际工作生活需要出发,多维度开展员工关怀工作,例如免费工作餐、人才公租房,积极为优秀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和社招员工申请户口指标等。逢年内重要节日,

公司还为全体员工的父母准备了过节礼金,在充分尊重员工的同时引导员工学会责任担当,回馈家庭和社会。

4.职业培训

公司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多层次的专业培训和素养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内部专训、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培训全员覆盖,培训内容包含新药研发中的生物学研究、药学研究(CMC)、药品研发与注册流程、GMP及微生物知识、药物化学、专利申报等,持续加强员工自身建设,打造优质员工队伍。

5.EHS建设

公司十分重视EHS管理,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在职业病防治、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管理和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都建立了标准的工作准则。报告期内,公司邀请有关部门进行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培训,并组织开展了生物安全演习。公司还针对工作场所,积极推行职业健康方案,同时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各项法规要求,健全完善了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培训,实行全流程职业健康监测,切实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环境。

6.工会建设

公司工会围绕“做深得社会认可、员工发自内心认同的企业”使命,以服务创新、情系员工,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在工会制度建设方面,逐步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在日常工会管理工作中,实行工会委员会民主管理机制,对工会重大事项实行民主监督、公务公开;在工会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做到及时建账、保存并管理好财务档案资料,对工会经费进行严格审查、合理安排使用;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工会活动顺利开展。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76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45.51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988.64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6.65

注:以上员工通过公司发行前设立员工持股平台万根线和诚则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产业链与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项目主要为临床前试验服务、临床试验服务及研究所需原材料等。

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规范协议,严格货物配售渠道,全流程监控,通过供应商交付物的验收管理等手段确保提供合格优质产品。公司对确认合格并开始供货的供应商进行供货能力等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价,激励现有供应商提高供货品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积极性,确保供应商的供应效果,推进与优秀供应商的合作力度。同时,定期对现有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供货情况、资质安环、服务行为等维度开展绩效评估,对存在供应安全、质量缺陷或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处理,保证持续稳定地为公司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截至目前,公司与供应商货款结算均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存在到期拖欠供应商货款情形。

2.客户及消费者保护

公司核心产品均处于临床试验或临床前研究阶段,尚无产品上市销售,不涉及客户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

3.合作研发及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主要为与正大天晴合作研发所产生的合作开发收入。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保持了多年的稳定、友好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优秀的临床前研发实力,公司与合作方签署了20多个创新药研发项目合作协议,开展了多个治疗肿瘤、Ⅱ型糖尿型等一类新药的研发项目。公司在合作中承担了靶点验证与确认、药物分子设计与优化、生物学筛选及药效学和药理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初步的毒理研究、合成工艺研究等关键研发环节,获得候选化合物后交由合作方进行GLP毒理及临床试验。截至目前,已有11个合作项目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合作研发协议中约定的首付款及既往已达成的里程碑款项,公司也均已按期收到。

(五)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不适用

(六)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党总支共有党员66名,占公司员工比例接近40%。其中,总支书记1名,总支委员4名,正式党员60名,预备党员1名。

公司党总支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坚持“党建强”促进“发展强”的理念,将党建工作与企业创好药、造中国患者能够用得起的一类新药理念相结合,让党艰苦奋斗克难攻坚的精神深深融入企业文化,在探索实践中形成了“一颗红心造好药”党建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刻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较好完成了全年党建责任目标。

1.理论学习为切入点,夯实思想政治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党总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实况直播,通过“三会一课”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实地参观,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锻造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报告期内,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升格为党总支,并调整了支部委员的职责,以期在今后党建工作中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年内,党总支获评“党建强、发展强”品牌项目、“一颗红心造好药”党建品牌项目荣誉。二是严把发展党员关。年内,3名同志新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序开展好入党培养教育工作。三是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行独立账户管理,按照规定比例执行,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党费使用符合规定。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3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8月18日、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会上就运营情况及创新药研发进展、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等情况,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互动交流。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0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详见公司官网(www.shouyaoholding.com)投资者关系专栏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并践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逐步建立多维度的投关工作矩阵,多渠道、全方位与广大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问题,倾听投资者意见,反馈投资者建议,有效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深度和广度,与投资者形成了良好的双向互动。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牵头、包括科学委员会主席、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关键管理人员在内的投关工作组。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网、上证路演中心、E药经理人等媒体平台,召开了1次首发网上路演和3次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向广大投资者作出说明和解答,累计观看或参与人数超过3,000人。上市以来,公司通过路演、反路演、策略会、证券研究分析师会议等,接待机构投资人近200人次,在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亮点及投资价值,促进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公司也不断加强维护中小投资者关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维护、上证e互动问题解答、投资者电话接听及邮件回复,累计与近千名中小投资者进行了真诚友好的交流。公司日常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动态,妥善应对和处理舆情及危机事件。公司还通过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程度、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此外,公司积极为投资者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的规范性,保障了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提案权、表决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的意志和诉求;还聘请了专业律师进行现场监督、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的相关规定,持续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为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合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信息获取机会,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针对重大事项和决议,公司及时发布公告,全年累计发布75份文件,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开披露,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同样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自上市以来,未出现任何公告更正、补充情形。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1.知识产权保护

创新药研发的核心成果体现为药品相关知识产权,公司主要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结合使用商业秘密等方法来保护具有商业重要性的在研药品及技术。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全流程管控,随时追踪专利的最新情况,保护公司自身知识产权的同时,确保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为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公司已在合作开发合同中明确了知识产权归属,保障合作研发双方的知识产权。此外,通过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知识产权归属、职务与非职务技术成果划分、保密义务等作出了具体的约定。报告期内,公司还多次面向所有员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针对研发人员开展重点知识培训,旨在不断强化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公司的核心技术权属清晰,报告期内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信息安全保护

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升级严密的信息保护系统,以期有效防范由个人信息泄露、电脑病毒、非法入侵引起的信息泄露问题,确保信息安全。报告期内,公司搭建了首药云平台,完成了平台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的搭建、优化、信息整理和测试、用户数据导入和备份工作。公司信息化部门还定期提醒员工修改账号密码,避免因员工密码泄露造成数据丢失,确保公司及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此外,公司规定不得收集相关人员敏感信息,公司对外数据提供遵守规范信息申请流程,控制人员信息流向,从而降低人员信息泄露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网络系统运行风险及机密信息泄露事故。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并对资本市场的声音保持高度开放和善意的心态。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估收集到的机构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考虑纳入总体战略和各业务单元的发展策略中。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李文军、张静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即减持首发前股份);本人进行上述减持时,应当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相关规定。 3、就本人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4、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万根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上市不适用不适用
限售线、诚则信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之日起12个月
股份限售华盖信诚、崇德英盛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6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满6个月但在12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晚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2个月,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关于上述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发生任何变更的,上述承诺内容应进行相应调整。 2、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双鹭生物、嘉兴领启1、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上述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春霖投资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9月27日)后12个月内完成(即发行人于2021年9月26日或之前取得申报受理函),则自发行人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满12个月后完成(即发行人于2021年9月27日或之后取得申报受理函),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亦庄国投、双鹭药业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李明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李文军、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大可、王亚杰、张英利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5、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王静晗、陈曦、刘爽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静晗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转让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李文军、张静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4、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华盖信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诚、崇德英盛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有效
其他双鹭生物、嘉兴领启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春霖投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其他亦庄国投、双鹭药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李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其他首药控股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的健康稳定,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为稳定公司股价,发行人特制订本预案。 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确保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当公司股价出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和有关方将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况的,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和有关方将采取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当公司或有关方正式公告将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之前,或当公司和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启动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以上所称“每股净资产”系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期间,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可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指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下同)将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一)公司回购股份 1、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制订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回购期限等。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决定是否回购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方案发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2、对负有增持义务的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控股股东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相等于控股股东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控股股东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其他李文军、张静、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为稳定公司股价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一)具体措施 在满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后,本人将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将视情况采取直接增持,或通过一致行动人(若有)进行增持。 (二)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披露拟增持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信息。 (三)增持股份的其他条件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本人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 1、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 2、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将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人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本人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未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规定履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本人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本人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其他首药控股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李文军、张静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药控股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鉴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防范业务风险,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加强主营业务开拓,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产品技术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在现有公司治理水平上不断完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在业务发展、资源整合、要素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发挥战略协同优势;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强化基础计量和规范成本核算工作;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等规定,公司已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格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方式,提高募投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持续创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其他李文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军、张静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函,如违反本承诺函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函给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经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有效
其他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函经本人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药控股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期间(以下称“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在该年度盈利且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不适用不适用
30%。(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具有成长性、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不相适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不违反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公司在上市后三年仍将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解决同业竞争李文军、张静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贵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及未来成立的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内容,产生了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贵公司;本人同意将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和/或业务交由贵公司进行托管,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承担。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保证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贵公司,收益需厘定确认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贵公司。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贵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本人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有关同业竞争业务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给贵公司。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李文军、张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交易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控制发行人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解决关联交易亦庄国投、双鹭药业、双鹭生物、崇德英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公司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解决关联交易李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全体董事、监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交易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其他首药控股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其他李文军、张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药控股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如下: (一)回购程序的启动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同时,在根据届时有效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三、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其他李文军、张静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购回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适用)。 四、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发行人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其他首药控股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合法合规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春霖投资”)现持有本公司44.0432万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0.3949%。根据春霖投资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春霖投资9.12%出资份额且为普通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会在任何时候通过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3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许松飞、张晓燕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3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不适用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
财务顾问不适用不适用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报酬金额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该所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募集资金535,100,438.20235,100,438.20-
银行理财自有资金423,014,389.52423,014,389.52-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华夏银行7天循环利235,100,438.202022.6.24可随时解付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10%2,580,384.56未收回
华夏银行7天通知存款200,000,000.002022.5.182022.6.23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09%418,000.00已收回
招商银行一年定期存款100,000,000.002022.5.182022.7.28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25%59,166.67已收回
华夏银行7天循环利373,014,389.522022.5.7可随时解付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10%5,327,769.23未收回
华夏银行大额存单30,000,000.002021.2.262024.2.26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40%1,906,833.33未收回
华夏银行大额存单10,000,000.002021.1.202024.1.2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5%700,138.89未收回
华夏银行大额存单10,000,000.002021.1.202024.1.2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5%700,138.89未收回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发IPO募集资金1,483,482,000.001,373,754,020.522,000,000,000.001,378,838,926.21(注)672,971,499.5148.81672,971,499.5148.81

注:该总额为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项不适用首发IPO募集资金800,000,000.00700,000,000.00224,523,893.6032.07尚未达到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不适用首发IPO募集资金700,000,000.00250,000,000.0018,688,120.007.48尚未达到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首发IPO募集资金500,000,000.00428,838,926.21429,759,485.91100.2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超出初始收到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为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140,228.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2〕1526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117,140,228.04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变更,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主要通过各家银行的资金循环利及智能存款来管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35,100,438.20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元)起息日到期日是否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100,000,000.002022.5.182022.7.2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200,000,000.002022.5.182022.6.2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7天循环利循环利235,100,438.202022.6.24起每周五2022.6.30起每周四
合计//535,100,438.20///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1,539,343100.00+3,366,208-2,273,108+1,093,100112,632,44375.7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9,689,4808.69+1,487,200-394,100+1,093,10010,782,5807.25
3、其他内资持股101,849,86391.31+1,879,008-1,879,008101,849,86368.4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8,896,76216.94+1,879,008-1,879,00818,896,76212.70
境内自然人持股82,953,10174.3782,953,10155.7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3,813,792+2,273,108+36,086,90036,086,90024.27
1、人民币普通股+33,813,792+2,273,108+36,086,90036,086,90024.2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11,539,343100.00+37,180,000+37,180,000148,719,343100.00

注:根据实际情况,亦为保证数据前后一致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在本报告期初持有的股份类型均视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注册同意,并经上交所《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7,180,000股(其中33,813,792股自上市日起流通)。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由111,539,343股增加至148,719,343股。

(2)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366,208股,系首次公开发行时向战略投资者配售1,487,200股需锁定24个月,以及部分网下配售对象所持1,879,008股需锁定6个月所致;减少2,273,108股,系前述网下配售对象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于2022年9月23日起上市流通,以及战略投资者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借股份所致。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指标2022年2022年同口径
基本每股收益-1.25-1.56
稀释每股收益-1.25-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8.11-1.54

注:2022年同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照报告期内未发行股份的情境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李文军72,953,1010072,953,101首发前股份限售2025-09-23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689,480009,689,480首发前股份限售2023-03-2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263,200005,263,200首发前股份限售2023-03-23
张静5,000,000005,000,000首发前股份限售2025-09-23
李明5,000,000005,000,000首发前股份限售2025-03-23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005,000,000首发前股份限售1,755,212股于2025年3月23日解除限售;3,244,788股于2025年9月23日解除限售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005,000,000首发前股份限售1,753,193股于2025年3月23日解除限售;3,246,807股于2025年9月23日解除限售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001,487,2001,487,200科创板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限售2024-03-23
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101,079001,101,079首发前股份限售2023-07-23
嘉兴领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领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97100990,971首发前股份限售2023-09-27
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0,64800660,648首发前股份限售2023-08-24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40,43200440,432首发前股份限售2023-09-27
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40,43200440,432首发前股份限售2023-08-24
首次公开发01,879,0081,879,0080网下发行2022-09-23
行股票部分网下限售股新股限售
合计111,539,3431,879,0083,366,208113,026,543//

注1:本表中,年末限售股数合计113,026,543股包含了战略投资者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已出借的股份394,100股;注2:上述可上市交易日期若为非交易日,则可上市交易日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22-3-1439.90元/股37,180,0002022-3-2333,813,792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注册同意,并经上交所《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7,180,000股(其中33,813,792股自上市日起流通),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348.2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含发行前已入损益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375.40万元。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153.9343万股增加至14,871.9343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亦导致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同步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由报告期初97.42%下降至7.07%,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优化和增强。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91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73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李文军72,953,10149.0572,953,10172,953,1010境内自然人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689,4806.529,689,4809,689,4800国有法人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263,2003.545,263,2005,263,2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张静5,000,0003.365,000,0005,000,0000境内自然人
李明5,000,0003.365,000,0005,000,0000境内自然人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3.365,000,0005,000,0000其他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3.365,000,0005,000,0000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647,0972,647,0971.780其他
赵吉+1,600,0001,600,0001.080境内自然人
石雯+1,167,2851,167,2850.78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647,097人民币普通股2,647,097
赵吉1,600,000人民币普通股1,600,000
石雯1,167,285人民币普通股1,167,28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1,907人民币普通股961,9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35,299人民币普通股935,299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LLC748,542人民币普通股748,542
胡伟雄740,232人民币普通股740,232
温炳逢630,335人民币普通股630,3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创新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268人民币普通股590,26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46,585人民币普通股546,585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关于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声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且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各方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李文军72,953,1012025年9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2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689,4802023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263,2002023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张静5,000,0002025年9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5李明5,000,0002025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6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2025年3月23日/9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36/42个月
7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2025年3月23日/9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36/42个月
8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101,0792023年7月23日0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
9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1,093,1002024年3月23日0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10嘉兴领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领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9712023年9月27日0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且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各方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之全资子公司1,487,2002024-03-23+1,093,1001,487,20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李文军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李文军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3〕5008号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首药控股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首药控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货币资金的存在和完整性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药控股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89,595,353.10元,占资产总额的91.63%,系首药控股公司的主要资产。由于货币资金金额重大,其存放是否安全,存在和完整性认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和完整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货币资金的存在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库存现金实施监盘;

(3)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检查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4)获取并检查银行对账单,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5)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6)对重要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检查大额收付交易;

(7)对货币资金实施截止测试;

(8)复核利息收入,检查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相符;

(9)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研发费用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二)4。首药控股公司2022年度研发费用发生额为人民币19,943.83万元,无资本化金额,全部费用化处理。

由于首药控股公司目前处于医药研发阶段,研发费用较高,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研发费用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研发费用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研发费用,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研发费用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预付款项期末主要明细余额,确认是否存在支付的款项因未及时确认为费用导致虚增资产、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

(3)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研发费用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单据、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等;

(4) 重新计算与医院、临床研究服务机构之间的合同履约进度款;重新计算研发设备折旧金额;

(5)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研发人员薪酬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研发人员花名册、薪酬明细表、薪酬分配表等;

(6) 结合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供应商函证采购金额、付款金额、合同履约进度等;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研发费用实施截止测试,评价研发费用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检查与研发费用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首药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首药控股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首药控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首药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首药控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首药控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松飞(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晓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89,595,353.1024,454,719.0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51,9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13,860,478.528,467,932.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1,663,125.40172,964.1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2,289,215.371,462,705.6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3679,392.30
流动资产合计1,208,087,564.6936,458,321.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953,307,111.1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18,514,508.226,222,153.02
在建工程228,330,017.384,506,877.6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56,702,075.151,392,104.64
无形资产26208,692.60244,468.4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2,708,724.081,238,47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30
其他非流动资产3110,392,031.388,113,557.08
非流动资产合计90,163,159.9221,717,635.24
资产总计1,298,250,724.6158,175,956.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672,381,505.7144,793,418.8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8284,511.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97,906,868.853,740,420.78
应交税费40957,972.54380,590.93
其他应付款41605,193.38793,971.2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7,670,556.613,104,914.6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89,522,097.0953,097,827.4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7423,933.5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11,780,839.883,576,415.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204,773.453,576,415.42
负债合计91,726,870.5456,674,242.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3148,719,343.00111,539,3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51,677,996,745.83336,337,819.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0-620,192,234.76-446,375,448.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06,523,854.071,501,714.1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06,523,854.071,501,714.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98,250,724.6158,175,956.99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七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89,260,640.7023,933,279.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1,9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770,524.558,326,994.00
其他应收款2817,405.0087,595.5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289,215.371,462,705.6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78,571.45
流动资产合计1,206,816,357.0735,710,574.9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13,720,173.4713,720,173.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3,307,111.1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829,843.133,806,999.62
在建工程8,330,017.384,506,877.6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92,031.383,808,003.13
非流动资产合计92,579,176.4725,842,053.84
资产总计1,299,395,533.5461,552,628.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85,983,371.6354,515,760.0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84,511.02
应付职工薪酬3,469,523.701,249,577.61
应交税费792,766.85275,701.24
其他应付款169,171.43116,163.5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0,414,833.6156,441,713.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780,839.883,576,415.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80,839.883,576,415.42
负债合计92,195,673.4960,018,128.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8,719,343.00111,539,3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86,856,005.10345,197,078.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628,375,488.05-455,201,922.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07,199,860.051,534,499.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99,395,533.5461,552,628.79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27,200.1113,032,547.17
其中:营业收入611,827,200.1113,032,547.1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00,983,339.26175,522,277.01
其中:营业成本6111,484.198,813.8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6290,904.41155,008.4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421,550,373.5519,905,423.71
研发费用65199,438,304.81156,840,885.43
财务费用66-20,107,727.70-1,387,854.33
其中:利息费用341,004.69138,145.10
利息收入20,451,761.741,531,175.63
加:其他收益6723,871,157.9317,091,660.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1,137,805.5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1223,368.44-150,174.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3,923,807.23-145,548,244.32
加:营业外收入74107,020.97626,847.00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3,816,786.26-144,921,397.32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816,786.26-144,921,397.3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816,786.26-144,921,397.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816,786.26-144,921,397.3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73,816,786.26-144,921,397.3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3,816,786.26-144,921,397.3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5-1.3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5-1.3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七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41,827,200.1113,000,000.00
减:营业成本411,484.19
税金及附加75,312.91144,643.5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3,443,019.7911,920,451.48
研发费用6206,955,411.29159,844,691.89
财务费用-20,336,098.09-1,519,840.77
其中:利息费用109,830.00
利息收入20,446,861.471,520,340.55
加:其他收益23,861,979.2412,634,330.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37,805.5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577.17-99,501.2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3,273,568.02-144,855,117.21
加:营业外收入100,001.98306,290.00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3,173,566.04-144,548,827.2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173,566.04-144,548,827.2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173,566.04-144,548,827.2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73,173,566.04-144,548,827.2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44,500.0011,034,5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1,093,799.529,733,906.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46,644,812.6616,394,988.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283,112.1837,163,395.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257,042.8237,689,526.2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6,842,150.6347,921,320.58
支付的各项税费90,904.41155,008.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81,577,314.2755,435,489.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0,767,412.13141,201,344.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84,299.95-104,037,948.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703,774.007,345,885.99
投资支付的现金52,169,305.5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873,079.567,345,885.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873,079.56-7,345,885.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93,529,683.7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08,529,683.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8,1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25,903,570.175,610,826.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031,670.175,610,826.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7,498,013.60-5,610,826.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5,140,634.09-116,994,661.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454,719.01141,449,380.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89,595,353.1024,454,719.01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44,500.0011,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18,012,417.959,064,397.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930,542.6015,881,35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487,460.5535,945,749.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194,295.7636,504,327.8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35,952,946.8020,087,328.2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75,312.91144,643.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3,757,190.1385,288,481.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1,979,745.60142,024,780.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492,285.05-106,079,030.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803,774.007,230,538.99
投资支付的现金52,169,305.5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973,079.567,230,53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973,079.56-7,230,538.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93,529,683.7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08,529,683.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8,1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608,858.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736,958.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2,792,725.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5,327,360.88-113,309,569.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933,279.82137,242,849.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89,260,640.7023,933,279.82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446,375,448.501,501,714.121,501,714.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446,375,448.501,501,714.121,501,714.1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7,180,000.001,341,658,926.21-173,816,786.261,205,022,139.951,205,022,139.95
(一)综合收益总额-173,816,786.26-173,816,786.26-173,816,786.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7,180,000.001,341,658,926.211,378,838,926.211,378,838,926.2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7,180,000.001,341,658,926.211,378,838,926.211,378,838,926.2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8,719,343.001,677,996,745.83-620,192,234.761,206,523,854.071,206,523,854.07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301,454,051.18146,423,111.44146,423,111.4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301,454,051.18146,423,111.44146,423,111.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4,921,397.32-144,921,397.32-144,921,397.32
(一)综合收益总额-144,921,397.32-144,921,397.32-144,921,397.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1,539,343.00336,337,819.62-446,375,448.501,501,714.121,501,714.12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455,201,922.011,534,499.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455,201,922.011,534,499.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7,180,000.001,341,658,926.21-173,173,566.041,205,665,360.17
(一)综合收益总额-173,173,566.04-173,173,566.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7,180,000.001,341,658,926.211,378,838,926.2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7,180,000.001,341,658,926.211,378,838,926.2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8,719,343.001,686,856,005.10-628,375,488.051,207,199,860.05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310,653,094.80146,083,327.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310,653,094.80146,083,327.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4,548,827.21-144,548,827.21
(一)综合收益总额-144,548,827.21-144,548,827.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1,539,343.00345,197,078.89-455,201,922.011,534,499.88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李文军、张静共同发起设立,于2016年4月1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04WFJ71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8,719,343.00元,股份总数148,719,343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12,632,44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086,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医药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肿瘤和糖尿病药物的研发。提供的劳务主要有:临床前候选药物的发现服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将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之说明。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泰)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

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账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59.50-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59.5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软件1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公司新药开发完成III期临床研究至获取生产批件的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开发支出资本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临床前候选药物的发现服务,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统一会计政策调整该项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财政部统一会计政策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统一会计政策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统一会计政策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换发的编号为GR2022110065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22-2024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08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20-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本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即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对未备案的合同,仍按照适用税率6%计算缴纳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5,531.895,531.89
银行存款1,189,589,821.2124,449,187.12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1,189,595,353.1024,454,719.0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其他说明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货币资金使用有其他限制的情况。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00,000.00100.00100,000.005.001,900,000.00
其中:
账龄组合2,000,000.00100.00100,000.005.001,900,000.00
合计//2,000,000.00100.00100,000.005.001,90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0,000.00-100,000.00
合计100,000.00-10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3,831,659.6599.797,009,713.2282.78
1至2年28,818.870.211,148,427.4813.56
2至3年309,792.283.66
合计13,860,478.52100.008,467,932.98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6,462,825.7546.63
供应商二820,754.725.92
供应商三701,145.915.06
供应商四666,792.474.81
供应商五601,739.104.34
合计9,253,257.9566.76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663,125.4172,964.16
合计1,663,125.4172,964.1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642,195.19
1年以内小计1,642,195.19
1至2年50,389.80
2至3年115,378.30
3年以上91,853.3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899,816.59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960,136.84533,023.79
应收退款793,910.00
其他145,769.75
合计1,899,816.59533,023.79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3,362.9412,118.70344,577.99360,059.63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519.492,519.49
--转入第三阶段-11,537.8311,537.83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81,266.311,938.62-206,573.37-123,368.4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82,109.765,038.98149,542.45236,691.19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0,059.63-123,368.44236,691.19
合计360,059.63-123,368.44236,691.1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供应商一应收退款792,630.001年以内41.7239,631.50
供应商二押金保证金674,006.041年以内35.4833,700.30
供应商三押金保证金151,669.601年以内20,666.40元,1-2年5,164.80元,2-3年39,323.60元,3年以上86,514.80元7.98107,726.40
供应商四押金保证金50,078.702-3年2.6425,039.35
供应商五押金保证金40,614.001-2年2.144,061.40
合计/1,708,998.34/89.96210,158.95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289,215.372,289,215.371,462,705.601,462,705.60
合计2,289,215.372,289,215.371,462,705.601,462,705.60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79,392.30
合计679,392.30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3,307,111.11
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53,307,111.11
合计53,307,111.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8,514,508.226,222,153.02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8,514,508.226,222,153.0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131,614.69834,597.3415,966,212.03
2.本期增加金额3,702,516.84145,548.703,848,065.54
(1)购置3,702,516.84145,548.703,848,065.5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8,834,131.53980,146.0419,814,277.5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9,335,079.42408,979.599,744,059.01
2.本期增加金额1,415,709.66140,000.681,555,710.34
(1)计提1,415,709.66140,000.681,555,710.3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0,750,789.08548,980.2711,299,769.3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083,342.45431,165.778,514,508.22
2.期初账面价值5,796,535.27425,617.756,222,153.02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8,330,017.384,506,877.62
工程物资
合计8,330,017.384,506,877.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8,330,017.388,330,017.384,506,877.624,506,877.62
合计8,330,017.388,330,017.384,506,877.624,506,877.62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67,092.40万元4,506,877.623,823,139.768,330,017.381.24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合计67,092.40万元4,506,877.623,823,139.768,330,017.38////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568,418.525,568,418.52
2.本期增加金额10,053,112.7210,053,112.72
1) 租入10,053,112.7210,053,112.72
3.本期减少金额5,568,418.525,568,418.52
1) 租赁到期5,568,418.525,568,418.52
4.期末余额10,053,112.7210,053,112.7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176,313.884,176,313.88
2.本期增加金额4,743,142.214,743,142.21
(1)计提4,743,142.214,743,142.21
3.本期减少金额5,568,418.525,568,418.52
(1)处置5,568,418.525,568,418.52
4.期末余额3,351,037.573,351,037.5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02,075.156,702,075.15
2.期初账面价值1,392,104.641,392,104.64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57,758.62357,758.6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57,758.62357,758.6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13,290.18113,290.18
2.本期增加金额35,775.8435,775.84
(1)计提35,775.8435,775.8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49,066.02149,066.0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8,692.60208,692.60
2.期初账面价值244,468.44244,468.4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款1,238,474.441,900,000.00429,750.362,708,724.08
合计1,238,474.441,900,000.00429,750.362,708,724.08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36,691.19460,059.63
可抵扣亏损916,408,998.83612,904,062.61
合计916,645,690.02613,364,122.24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1,299,712.781,299,712.78
2024年14,715,485.9614,715,485.96
2025年8,951,187.118,951,187.11
2026年7,408,399.617,408,399.61
2027年9,829,787.809,829,787.80
2028年25,116,568.6925,116,568.69
2029年41,701,471.0941,701,471.09
2030年243,158,283.10258,158,283.10
2031年267,768,698.82245,723,166.47
2032年296,459,403.87
合计916,408,998.83612,904,062.6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837,835.126,837,835.12
预付设备/工程采购款10,392,031.3810,392,031.381,275,721.961,275,721.96
合计10,392,031.3810,392,031.388,113,557.088,113,557.08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8,313,637.065,271,096.43
费用类款项62,965,984.9738,773,661.37
长期资产购置款1,101,883.68748,661.06
合计72,381,505.7144,793,418.8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合同款0284,511.02
合计0284,511.02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3,387,741.7866,959,422.8565,280,398.095,066,766.5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52,679.005,026,159.352,538,736.042,840,102.31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740,420.7871,985,582.2067,819,134.137,906,868.85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155,801.6857,494,379.5756,744,879.572,905,301.68
二、职工福利费1,432,003.501,432,003.50
三、社会保险费215,564.163,075,622.202,956,729.57334,456.79
其中:医疗保险费209,469.932,981,084.542,909,085.57281,468.90
工伤保险费6,094.2391,897.6645,004.0052,987.89
生育保险费2,640.002,640.00
四、住房公积金3,647,946.083,647,946.08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1,016,375.941,309,471.50498,839.371,827,008.07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3,387,741.7866,959,422.8565,280,398.095,066,766.5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41,991.684,873,708.702,461,661.982,754,038.40
2、失业保险费10,687.32152,450.6577,074.0686,063.91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52,679.005,026,159.352,538,736.042,840,102.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13,176.61380,590.93
印花税344,795.93
合计957,972.54380,590.93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605,193.38793,971.20
合计605,193.38793,971.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费用款33,376.53325,345.41
应付暂收款428,338.55336,112.99
押金保证金143,478.30132,512.80
合计605,193.38793,971.2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670,556.613,104,914.66
合计7,670,556.613,104,914.66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428,573.10
减: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4,639.53
合计423,933.57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576,415.421,795,575.541,780,839.88政府补助尚未摊销完毕
合计3,576,415.421,795,575.541,780,839.8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11,539,34337,180,00037,180,000148,719,343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共计募集资金148,348.2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0,464.31万元(不含发行前计入费用的发行费508.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83.89万元,计入股本3,71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34,165.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0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36,337,819.621,341,658,926.211,677,996,745.83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336,337,819.621,341,658,926.211,677,996,745.8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共计募集资金148,348.2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0,464.31万元(不含发行前计入费用的发行费508.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83.89万元,计入股本3,71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34,165.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0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46,375,448.50-301,454,051.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46,375,448.50-301,454,051.1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3,816,786.26-144,921,397.3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620,192,234.76-446,375,448.5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826,492.1511,484.1913,032,547.178,813.80
其他业务707.96
合计1,827,200.1111,484.1913,032,547.178,813.80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82.721,303.2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0.07其他业务收入0不存在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4/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0.07其他业务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0.07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82.651,303.25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技术开发及服务1,827,200.111,827,200.11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地区1,827,200.111,827,200.11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827,200.111,827,200.11
合计1,827,200.111,827,200.11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印花税90,904.41155,008.40
合计90,904.41155,008.40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3,163,909.888,592,395.34
办公费2,428,860.931,293,274.68
中介机构服务费1,309,934.523,859,071.93
租赁物业费985,006.911,210,293.08
业务招待费889,789.03525,122.33
折旧及摊销601,026.95505,570.31
差旅费420,227.681,193,193.55
其他1,751,617.652,726,502.49
合计21,550,373.5519,905,423.71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78,098,605.3968,095,587.82
职工薪酬58,290,054.2040,056,694.95
材料费48,670,597.0338,803,034.69
折旧及摊销6,318,801.275,290,048.46
能耗及修理费1,618,837.121,475,393.60
房租及物业2,120,234.34633,018.35
其他4,321,175.462,487,107.56
合计199,438,304.81156,840,885.43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41,004.69138,145.10
利息收入-20,451,761.74-1,531,175.63
银行手续费3,029.355,176.20
合计-20,107,727.70-1,387,854.33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23,828,475.5417,069,454.17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2,682.3922,205.95
合计23,871,157.9317,091,660.12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可转让大额存单利息1,137,805.55
合计1,137,805.55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23,368.44-150,174.60
合计223,368.44-150,174.60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违约金105,878.00617,707.00105,878.00
其他1,142.979,140.001,142.97
合计107,020.97626,847.00107,020.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22,045,000.0012,733,169.59
利息收入20,451,761.742,432,300.63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1,541,861.65542,098.21
代收代付2,188,962.6930,700.00
个税手续费返还42,682.3923,538.31
其他374,544.19633,182.19
合计46,644,812.6616,394,988.9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78,499,705.8754,810,556.26
代收代付1,764,978.4031,326.00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520,000.00588,430.83
其他792,630.005,176.20
合计81,577,314.2755,435,489.2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市中介服务费20,608,858.280
支付的租金5,294,711.895,610,826.40
合计25,903,570.175,610,826.4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73,816,786.26-144,921,397.32
加:资产减值准备-223,368.44150,174.60
信用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1,555,710.341,185,445.37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4,743,142.214,176,313.88
无形资产摊销35,775.8435,775.8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29,750.36398,083.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37,805.5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41,004.69138,145.1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26,509.771,281,738.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17,374.486,772,256.8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7,997,412.1526,745,514.7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84,299.95-104,037,948.6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189,595,353.1024,454,719.0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4,454,719.01141,449,380.0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5,140,634.09-116,994,661.0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189,595,353.1024,454,719.01
其中:库存现金5,531.895,531.8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189,589,821.2124,449,187.1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89,595,353.1024,454,719.0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24,466.00其他收益24,466.00
抗肿瘤新药SY-50071,484,280.03其他收益1,484,280.03
的临床前研究
科技新星计划286,829.51其他收益286,829.51
企业上市奖励12,000,000.00其他收益12,000,000.00
高精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10,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0
复工复产补助金40,500.00其他收益40,500.00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3,000.00其他收益3,000.00
扩岗补助1,500.00其他收益1,500.00
G蛋白偶联受体靶向药物研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12,100.00其他收益-12,100
财政贴息18,270.00财务费用18,270.00
小 计23,846,745.5423,846,745.54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原因
G蛋白偶联受体靶向药物研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12,100.00退回研发课题结余资金
合 计12,100.00

其他说明:

研发课题 G 蛋白偶联受体靶向药物研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结题后,本年度公司退回该研发课题结余资金 12,100.00 元。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开发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0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运用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手段,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应付账款72,381,505.7172,381,505.7172,381,505.71
其他应付款605,193.38605,193.38605,193.38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670,556.617,828,601.967,828,601.96
租赁负债423,933.57428,573.10428,573.10
小 计81,081,189.2781,243,874.1580,815,301.05428,573.10

(续上表)

项 目上年年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应付账款44,793,418.8644,793,418.8644,793,418.86
其他应付款793,971.20793,971.20793,971.2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104,914.663,104,914.663,104,914.66
租赁负债
项 目上年年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小 计48,692,304.7248,692,304.7248,692,304.72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53,307,111.1153,307,111.11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53,307,111.1153,307,111.11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3,307,111.1153,307,111.11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3,307,111.1153,307,111.11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可转让大额存单:采用预期收益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1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徐明波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受徐明波控制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211,725.74564,009.02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45,663.7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135.63808.04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64,208.80
小 计364,208.8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28,295.62
小 计428,295.62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2019年3月7日,公司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北京亦庄盛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盛元)签订《入区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亦庄盛元共同投资约6.5亿元,其中公司投资不低于4亿元,亦庄盛元投资2.5亿元(2020年3月17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同意亦庄盛元总投资变更为约3.26亿元),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用于生产抗癌和治疗糖尿病的创新药产品。亦庄盛元负责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公司需求定制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建成后出租或出售给公司用于经营本项目。协议第二十条约定,亦庄盛元承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对公司的租金定价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租金指导价确定。协议第二十八条约定,在不违反国家、北京市及开发区土地利用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公司对本项目回购。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00,000.00100.00100,000.005.001,900,000.00
其中:
账龄组合2,000,000.00100.00100,000.005.001,900,000.00
合计//2,000,000.00100.00100,000.005.001,90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0,000.00-100,000.00
合计100,000.00-10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17,405.0087,595.53
合计817,405.0087,595.5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803,910.00
1年以内小计803,910.00
1至2年45,225.00
2至3年25,976.0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875,111.0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退款793,910.00
押金保证金71,201.0093,878.70
其他10,000.00
合计875,111.0093,878.7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3,104.703,178.476,283.17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261.252,261.25
--转入第三阶段-2,597.602,597.60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9,352.051,680.3810,390.4051,422.83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40,195.504,522.5012,988.0057,706.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283.1751,422.8357,706.00
合计6,283.1751,422.8357,706.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供应商一应收退款792,6301年以内90.5739,631.5
供应商二押金保证金40,6141-2年4.644,061.4
其他个人押金保证金9,4002-3年1.074,700
其他个人其他5,0001年以内0.57250
其他个人其他5,0001年以内0.57250
合计/852,644/97.4248,892.9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
合计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13,720,173.4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3,720,173.4713,720,173.47
合计13,720,173.4713,720,173.47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826,492.1511,484.1913,000,000.00
其他业务707.96
合计1,827,200.1111,484.1913,000,000.00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技术开发及服务1,827,200.111,827,200.11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地区1,827,200.111,827,200.11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827,200.111,827,200.11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1,827,200.111,827,200.11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124,034,908.74102,210,549.51
职工薪酬29,634,886.4816,551,675.91
材料费48,652,986.8038,331,943.11
折旧及摊销781,622.43432,329.96
能耗及修理费353,287.45401,144.39
其他3,497,719.391,917,049.01
合 计206,955,411.29159,844,691.89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846,745.54详见附注“政府补助”披露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137,805.5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7,020.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2,682.39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5,134,254.4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32-1.25-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97-1.43-1.43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文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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