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