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9 公司简称:泉阳泉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琳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49,843.0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27,534,412.97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8,552,395.4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01,199,729.03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2,647,333.59元。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详见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原件。 |
载有法人代表签名的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
森工集团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东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集虹 | 指 |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青岛璞信通远 | 指 | 青岛璞信通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常州璞信通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红石林业公司 | 指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吉林省红石林业局 |
泉阳林业公司 | 指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
苏州园林、园区园林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泉阳泉、泉阳泉饮品 | 指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霍尔茨、霍尔茨木门 | 指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吉盛公司 | 指 |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泉阳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LIN QUANYANGQUA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LQYQ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尽晖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明 | |
联系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 |
电话 | 0431-88912969 | |
传真 | 0431-88930595 | |
电子信箱 | jm@qyqcn.net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长春市硅谷大街400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12 |
公司网址 | http://www.jlsg.com.cn |
电子信箱 | jlqyq@qyqcn.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泉阳泉 | 600189 | 吉林森工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冯嵩、凌忠峰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王丹丹、王若鹏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269,006,822.91 | 1,470,952,179.44 | -13.73 | 1,372,012,333.2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264,767,470.21 | 1,419,175,750.94 | -10.88 | 1,296,997,845.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149,843.08 | 105,290,472.76 | -45.72 | 82,943,91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734,946.48 | 6,251,328.14 | -863.60 | 9,094,720.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712,419.62 | 205,136,075.53 | 63.17 | 196,589,292.7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49,818,656.94 | 1,592,668,813.86 | 3.59 | 1,487,378,341.10 |
总资产 | 4,897,379,513.65 | 5,050,595,734.03 | -3.03 | 4,845,716,981.7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5 | -46.67 | 0.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5 | -46.67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1 | -800.00 | 0.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3 | 6.84 | 减少3.31个百分点 | 5.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0.41 | 减少3.35个百分点 | 0.6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54,198,705.22 | 367,066,267.60 | 310,146,327.70 | 337,595,522.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760,934.82 | 79,943,896.91 | 18,248,094.31 | -29,281,213.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507,530.63 | 56,171,345.17 | 16,566,269.27 | -104,965,030.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53,014.73 | 127,054,477.51 | 67,781,131.28 | 46,223,796.1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561,396.99 | 23,888.75 | -1,377,712.9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142,290.53 | 77,433,854.56 | 106,892,422.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1,367.92 | 1,269,386.79 | 1,269,386.7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2,336,784.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50,693.45 | 4,950,576.47 | 5,539,926.5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566,243.79 | 1,379,525.4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14,762,446.05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58,205.76 | 8,742,624.64 | 3,622,482.2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13,763.67 | 7,908,281.89 | 4,099,379.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12,497.84 | 1,614,876.23 | 5,661,151.95 | |
合计 | 104,884,789.56 | 99,039,144.62 | 73,849,189.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0,767,342.47 | 215,277,191.78 | -245,490,150.69 | 7,787,926.3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6,487,938.42 | 66,412,938.42 | -75,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7,135,714.65 | 138,913,887.00 | 1,778,172.35 | |
合计 | 664,390,995.54 | 420,604,017.20 | -243,786,978.34 | 7,787,926.33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 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需求不足及外部不可抗力等风险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坚定“一主一辅”产业战略,深耕矿泉水主业,优化园林及木门家居产业,不断规范治理、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7亿元。
(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顺利完成,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持续推进
1.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公司继在2021年子公司范围内推行“市场化改革”后,进一步深化改革。子公司在经理层、销售系统、职能部门、生产系统全面建立了市场化机制,实行全员竞聘、优胜劣汰、全员绩效考核、多劳多得;公司总部继2021年完成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后,本年度全面完成了总部职能部门的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总部机关建立了全员竞聘、优胜劣汰和全员绩效考核等机制。
2.2022年底和2023年初,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进行了深入抽查,吉林省国资委对所属企业进行了多轮次、全方位检查。对照改革任务检查清单的六大方面38项重点改革任务,截至 2022年10月底,公司已全面完成38项任务,完成率为100%。
3.本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202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印发 2022年度地方“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评估结果的通知》,公司被评为“双百行动”标杆企业。
(二)深耕主业、优化辅业,推动“一主一辅”产业健康发展
1.天然矿泉水主业继续保持高质量健康发展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社会消费需求疲软,公司主业矿泉水板块采取了积极稳妥的市场开发策略和经营举措:
一是努力拓展市场。坚持“稳固吉林、两翼齐飞、辐射全国”的市场开发策略,吉林省中心市场继续保持稳步增长,辽宁省和黑龙江省“两翼”市场实现了较快增长,在全国市场积极招商,年内新增空白区域经销商百余家。
二是继续加强渠道建设。着重稳固中心市场分销渠道,强化零售终端管理,增强产品在终端的铺货率、显现率、周转率;兼顾“两翼”和“全国”市场渠道建设,在“两翼”重点城市打造“形象店”工程,在“全国”远途市场激励经销商自建渠道的积极性;持续开发战略大客户渠道,包括央企在内的大客户渠道销量增长较快,一方面深挖中石化、中石油、南方航空等原有大客户增长潜力,另一方面着力新开发大客户,与国药集团、三亚旅文集团、广铁集团达成合作,进一步向南方市场渗透。
三是高效培育品牌。在大本营市场,着重以“销量”强化品牌,通过保持、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品牌力量,同时辅助以机场、高速路、景区的户外广告宣传,在零售终端强化品牌形象展示,打造“形象店”;在“两翼”市场,有针对性地进行电梯楼宇广告的聚焦投放,激励经销商利用自有媒体宣传品牌;为辐射“全国”市场,通过赞助“进博会”、参加全国糖酒会等方式扩大品牌影响力,以及通过南航、广铁等交通业战略大客户扩大品牌渗透范围。
四是保持现金流健康。长期坚持销售预收款制度,控制采购支出和工程支出的付款进度,保证健康的现金流。
五是保证产品供应和产品质量。通过每日巡检和定期科学保养,保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通过订单拉动、科学排产、物流调度实现生产线连续运转;通过技术革新,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优化改造,提高效率的同时,保障了产品质量稳定;通过定期的检验检测,确保产品品质安全可靠;通过加强售后服务,跟踪改进产品流通环节的管理,保障客户利益。
六是提高工艺技术和质量标准。与白山国检中心、吉林省检验检测技术协会等单位协作,完成了《饮用天然矿泉水(适合婴幼儿)》《长白山饮用天然矿泉水》等多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工作;优化了四项工艺内控标准。
七是坚持产品研发。开发了520mL新包装产品、500mL新包装产品、350mL新包装产品和1L婴幼儿专用水研发工作,用于后续投放市场。
八是做好项目建设。高端天然含气矿泉水项目2022年9月份破土动工,着手厂区建设;7万吨定制产品柔性生产线项目和10万吨桶装水生产线项目,2022年已建成投产。
九是突出资源与制造优势。公司以3,448万元拍得的包括克朗斯无菌冷灌装和萨克米热灌装两条国际先进生产线在内的司法拍卖资产,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品饮料(包括浆果等健康饮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截至目前,该子公司已利用长白山资源优势研发出“人参元液”和“野生蓝莓汁”两款特色饮料产品,并参展2023年全国糖酒会。
2.园林绿化板块及木门家居板块坚持“保质量”稳步发展
①园林绿化板块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经济环境下行及园林行业调整期,公司适时优化园林绿化板块业务,更加注重项目经济质量考核和实施效率的挖潜,以保证园林绿化业务板块的发展质量,避免盲目追求业务规模,以实现“保质量”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园林绿化板块采取的主要经营举措:
一是严格进行项目筛选。加强与央企、龙头地产企业合作,降低项目风险;积极参与有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深耕财政收入好的本地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品牌知名度。
二是加强设计施工协同管理。发挥“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优势,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实,提前规划、有序推进;强化设计师与业主以及项目现场的深度对接,加强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融合和资源配置,协同发力,以提升项目盈利水平。
三是加速推进项目施工、结算工作。加强施工组织安排,尽力减小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重点项目加班加点、抢抓进度,为任务目标的完成和项目进度款的支付打好基础;成立专项小组,强化责任分解,推进项目审定和结算工作。
四是保证施工质量、争取各项荣誉奖励。苏州园区园林公司获得“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苏州市总部企业”等荣誉称号,有关项目荣获苏州市“园林杯”园林绿化示范工程、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等奖项;依托9个研发项目,2022年申请6项实用新型专利,获授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芍药属新品种4个。
②木门家居板块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房地产增速放缓,与新房配套的木门家居需求疲弱,存量房更新需求短期受到抑制,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健康平稳发展为主,精选合作商,规避风险,实现“保质量”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木门家居板块采取的主要经营举措:
一是努力加强销售工作。对“霍尔茨”木门家居新老经销商店面进行门墙柜一体化装修,提升店面展示效果,促进店内成交;系统开展宣传与促销活动,以活动拉动销售;加强与装饰设计、施工公司的合作,积极配合装饰公司上新上样。
二是继续加强品牌宣传。参加“首届中国木业科技大会”,获颁“2021年中国木业百强企业”“中国木业科技进步奖”等多项荣誉;在“3·15”“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在微信公众号、小红书、微博、抖音等多平台推广品牌;与新浪网、环球网家居、凤凰网、网易新闻、搜门网、北京商报等媒体签约进行年度合作,构建网媒矩阵;获得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中国木门30强”、网易新闻家居“年度家具行业服务榜样”等奖项。
三是继续推进科技创新与研发。提升CPL防火板、门扇表面板、家具贴面板肤感饰面的耐磨、耐划性能等多项基础材料的研发工作;新品开发方面,根据霍尔茨产品定位,增加产品花色,丰富产品品类,推陈出新;霍尔茨研究院参加了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委托的人造板干燥器法甲醛释放量的测定、人造板穿孔法甲醛释含量的测定、人造板静曲强度的测定、人造板吸水厚度膨胀率的测定等相关科研工作;加强校企联合,与北京林业大学成立了产学合作基地。
(三)管理提升工作不断精进,继续推动节本降耗,持续保持安全生产
一是清理低效资产,盘活资金,提高运行效率。红石林业分公司,原经营业务为森林采伐,受国家天然林禁伐政策影响,预计未来长期无法恢复森林采伐业务,其资产构成绝大部分为房产、林区道路等不动产,地处偏僻林区,只能用于森林采伐等林业相关作业,业务定位与公司现有战略不符,难以实现业务转型。公司2022年将红石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给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盘活了闲置资产。
二是强化成本管控,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竞价招标方式,全力控制矿泉水物流费用,通过把握批量采购时机控制PET等材料成本,以鼓励技术革新等手段降低物料损耗,通过科学保养提高
设备运行效率和稳定性;霍尔茨门业持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苏州园区园林从源头入手,调整规划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杜绝无效工作量,压缩施工成本。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针对省内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案例,认真汲取教训、积极防范,不断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实现了全年重大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 制造业”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小类。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代码C15)。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4.9%、增加值累计增长率6.3%,明显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3.0%,表明该行业处于相对较快的增长阶段,处于发展的上升期。同时,行业内部也存在着竞争,即整个行业处在上升发展期的同时,行业内部针对增量份额和存量份额同时存在着一定强度的竞争,但行业总体竞争秩序较为良性,行业总体保持了较高水平的“毛利率”33.1%。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及智能环保家居为一体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塑造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公司目前拥有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各专业分子公司,分布在吉林、江苏、北京、广东、上海等省市地区;拥有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先后荣获“绿色中国特别贡献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 25 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图示如下:
(一)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系列:
“泉阳泉”矿泉水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品标准号为GB╱T20349,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长白山生产基地。
(二)苏州园区园林绿化板块:
园区园林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报告期内荣获“东沙湖基金小镇核心区景观提升工程(北区)”项目获苏州市“园林杯”园林绿化示范工程;“星塘街北延(唯澄路—苏虹路)绿化工程2标”项目获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小桃源(湿地文化馆)及配套景观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苏州市主城区重点区域主干道绿化和景观提升工程一期(EPC)”获2022年QC小组成果奖三等奖。公司设计工程团队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三)“霍尔茨”木门及智能家居板块:
公司在国内首家引进德国HOMAG公司先进技术与设备,致力于德式T型门生产,形成“以门为核心的门墙柜一体化”发展方向,连续18年获得“全国市场双承诺”即木门行业30强荣誉,先后荣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中国十佳木门品牌”、“十大木门品牌”、“中国门业白金奖”“中国木门原创设计金奖”“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红棉中国设计奖”等荣誉。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北京生产基地、河北生产基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资源优势、装备优势、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等四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资源得天独厚,成就产品优良品质
公司主要产品“泉阳泉”矿泉水的水源取自长白山腹地 5 处优质矿泉水源,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矿泉水品牌。泉阳泉矿泉水品质天然、味道甘甜,水源地所有 21 大类 241 项指标均已达到欧盟和德国矿泉水标准,以自涌泉形式存在,涌水量四季恒定,具有可永续利用的天然优势,经原始森林地下深层火山岩玄武岩千年运移、循环、吸附、溶滤、矿化而成,泉口水温8 ℃,形成了“总矿化度”低、“特征矿化比”高、口感柔顺甘美的泉阳泉特色。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 和 HACCP 等管理体系认证,自有的水质检验中心被确定为省级技术中心。一流的水源水质、一流的工艺设备加上一流的标准化管理,成就了一流的产品品质。
(二)装备优势——领先装备技术,打造长远竞争力
“泉阳泉”作为长白山核心区第一个引入国际先进装备的现代化矿泉水企业,装备技术优势处于行业前列,公司现有四大厂区、18条生产线,主要生产线都采用德国克朗斯、法国西德乐、美国CBE、意大利萨克米、意大利西帕等国际先进装备和自动化灌装线;目前公司的生产效率、质量稳定性等运营指标均呈现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品牌优势——优化质量管理,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公司一贯秉持顾客第一、品质至上、全员参与的思想理念,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公司旗下各业务板块的服务与品质,做到从设计、生产到销售的精细化管控,公司自上市以来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获得众多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公司旗下主要产品“泉阳泉”牌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曾荣获“中国名牌”“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饮料工业天然矿泉水十强企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多项荣誉,是吉林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饮用水品牌,在东北矿泉水市场拥有较高的声誉;
公司的园林板块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荣获国家、省、市级设计及施工奖项 100 多项,2018年被国家授予“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在不同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下施工运营,为客户提供全价值产业链一体化服务的园林综合服务商;
公司的木门家居产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霍尔茨”品牌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品先后被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大兴新机场、亚投行、北京环球影城、城市副中心等工程选用,并成功入选2022 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奥运村。
(四)人才优势——专业人才团队,助力企业长久发展
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能够对行业趋势进行深入判断,掌控公司发展方向及经营规划。公司重视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积极推动人才强企战略,培养了一批专业知识匹配、管理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推行各级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优化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多维度培训体系等措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司团队凝聚力,助力企业长久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900.68万元,同比减少20,194.5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9,594.06万元,同比减少3,275.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14.98万元,同比减少4,814.06万元;每股净资产2.31元,每股收益0.08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69,006,822.91 | 1,470,952,179.44 | -13.73 |
营业成本 | 834,649,855.70 | 918,380,635.69 | -9.12 |
销售费用 | 129,315,024.51 | 139,180,319.16 | -7.09 |
管理费用 | 138,777,464.46 | 144,784,302.71 | -4.15 |
财务费用 | 7,604,349.61 | 20,601,487.24 | -63.09 |
研发费用 | 15,624,235.71 | 18,051,875.38 | -1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712,419.62 | 205,136,075.53 | 63.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762,059.89 | -340,634,385.2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219,257.64 | -180,721,939.5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加强了在园林绿化项目承揽环节的风险评估工作,业务规模较上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营业成本降低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规模减少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整体转让红石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导致贷款利息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较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入规模下降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到期收回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净偿还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矿泉水 | 716,275,511.85 | 426,334,714.57 | 40.48 | 6.16 | 12.66 | 减少3.43个百分点 |
绿化工程 | 235,141,282.71 | 180,515,743.04 | 23.23 | -39.00 | -29.12 | 减少10.70个百分点 |
绿化养护 | 842,595.52 | 782,295.99 | 7.16 | -365.55 | -43.40 | 减少528.42个百分点 |
苗木销售 | 2,328,590.00 | 3,235,963.44 | -38.97 | -70.97 | -58.77 | 减少41.12个百分点 |
设计费 | 6,791,283.57 | 7,061,451.60 | -3.98 | 15.14 | -20.76 | 增加47.11个百分点 |
门业产品 | 303,388,206.56 | 206,985,211.71 | 31.78 | -9.45 | -13.03 | 增加2.81个百分点 |
合计 | 1,264,767,470.21 | 824,915,380.35 | 34.78 | -10.88 | -8.18 | 减少3.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318,644,224.91 | 257,123,629.07 | 19.31 | -11.75 | 0.18 | 减少9.61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603,077,964.58 | 323,826,697.90 | 46.30 | 9.85 | 13.40 | 减少1.69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71,858,604.27 | 53,108,125.10 | 26.09 | -76.94 | -73.50 | 减少9.57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7,516,955.19 | 11,527,467.69 | 34.19 | -3.14 | -27.77 | 增加22.44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27,314,428.49 | 25,403,948.16 | 6.99 | -28.97 | -29.49 | 增加0.67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207,459,489.11 | 143,342,204.28 | 30.91 | 127.65 | 100.98 | 增加9.17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18,895,803.66 | 10,583,308.14 | 43.99 | -62.08 | -67.34 | 增加9.02个百分点 |
合计 | 1,264,767,470.21 | 824,915,380.35 | 34.78 | -10.88 | -8.18 | 减少1.92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矿泉水 | 吨 | 822,386.69 | 882,117.00 | 10,917.00 | 13.21 | 12.90 | -63.10 |
复合门 | 樘 | 110,118.00 | 135,697.50 | 16,241.50 | -23.55 | -1.76 | -54.49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207,060,000.00 | 167,922,354.47 | 167,922,354.47 | 39,137,645.53 | 是 | 无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矿泉水产品 | 直接原材料 | 204,421,532.69 | 74.34 | 178,910,886.65 | 72.25 | 14.26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所致。 |
矿泉水产品 | 直接人工 | 15,890,308.00 | 5.78 | 16,156,718.35 | 6.52 | -1.65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职工岗位变动调整导致。 |
矿泉水产品 | 其他直接费用 | 10,743,187.46 | 3.91 | 9,722,896.10 | 3.93 | 10.49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所致。 |
矿泉水产品 | 制造费用 | 43,943,795.52 | 15.98 | 42,848,396.55 | 17.30 | 2.56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所致。 |
园林工程 | 直接原材料 | 157,003,868.42 | 82.29 | 257,245,024.93 | 88.14 | -38.97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园林工程收入较上期减少所致。 |
园林工程 | 直接人工 | 24,919,110.50 | 13.06 | 28,413,493.15 | 9.74 | -12.3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园林工程收入较上期减少所致。 |
园林工程 | 其他直接费用 | 8,860,788.90 | 4.64 | 6,186,183.15 | 2.12 | 43.24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园林工程项目内容结构变化所致。 |
门业产品 | 直接原材料 | 110,059,560.35 | 69.04 | 160,813,343.72 | 74.82 | -31.56 |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量降低所致。 |
门业产品 | 直接人工 | 27,822,428.69 | 17.45 | 31,587,370.85 | 14.70 | -11.92 |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量降低所致。 |
门业产品 | 制造费用 | 21,532,087.09 | 13.51 | 22,525,781.41 | 10.48 | -4.41 |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量降低所致。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投资设立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547.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4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1,350.5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94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15,405.72 | 12.14 |
2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11,350.51 | 8.94 |
3 | 中化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3,487.56 | 2.75 |
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1,718.55 | 1.35 |
5 | 南关区大龙矿泉水经销处 | 1,585.22 | 1.25 |
注:上表为公司前5名客户,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和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927.0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5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50.97 | 4.32 |
2 | 苏州市穹福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1,666.86 | 1.45 |
3 | 济南塑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1,507.00 | 1.31 |
4 | 苏州星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1,415.11 | 1.23 |
5 | 盘锦积葭生态板业有限公司 | 1,387.15 | 1.21 |
注:上表为公司前5名供应商,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和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销售费用 | 129,315,024.51 | 139,180,319.16 | -9,865,294.65 | -7.09 |
管理费用 | 138,777,464.46 | 144,784,302.71 | -6,006,838.25 | -4.15 |
研发费用 | 15,624,235.71 | 18,051,875.38 | -2,427,639.67 | -13.45 |
财务费用 | 7,604,349.61 | 20,601,487.24 | -12,997,137.63 | -63.09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624,235.7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5,624,235.7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8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0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4 |
本科 | 44 |
专科 | 33 |
高中及以下 | 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总额1,562.4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1.23%,研发人数占公司总数的4.09%。公司通过充分了解市场环境和实际生产需求,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委托研发为辅,积极与研究院所、产业对口高校开展强强合作,将研发成果真正应用到实际生产服务中,为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支撑,不仅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增强了成果转化能力。截止本报告期末,泉阳泉饮品根据实际发展与市场调研需要,自行研发1L婴幼儿专用水、520ml新包装产品、350ml新包装产品、500ml新包装产品。基于以上产品同时获得5项实用新型专利,一是用于生产线的热能回收设备;二是生产线的瓶坯翻转设备;三是具有反冲洗结构的双联过滤器;四是桶装水生产用的搬运装置;五是防泄漏的齿轮箱废油收集装置。这些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节能效果显著;园区园林与扬州大学、江苏省林科院、苏州科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园林生态环保创新技术、园林植物新品种选育、绿色混凝土、城市绿地碳汇效能评价与提升等方面展开合作,已完成研发课题40余项,申请有效专利38项,申请植物新品种已授权的7项,发表论文10余篇;霍尔茨门业下设独立研究院,针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研发提升CPL防火板、门扇表面板、家具贴面板肤感饰面的耐磨、耐划性能等多项基础材料的研发工作,同时参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的人造板干燥器法甲醛释放量的测定;人造板穿孔法
甲醛释含量的测定;人造板静曲强度的测定;人造板吸水厚度膨胀率的测定,并与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内蒙古林业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报告期 | 本期较上期增减比例(%)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19,112,452.02 | 1,392,774,444.18 | 1.8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51,389.34 | 不适用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271,266.08 | 205,250,238.12 | -6.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4,089,821.16 | 877,013,551.82 | -9.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2,229,497.50 | 246,977,157.75 | -1.9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4,855,303.16 | 127,332,753.04 | 5.9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148,066.00 | 141,565,144.16 | -21.49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520,000,000.00 | 499,800,000.00 | 4.0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345,001.68 | 5,905,245.90 | 41.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600.00 | 506,640.41 | -94.9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0,000.00 | 不适用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978,550.28 | 不适用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787,092.07 | 17,106,271.56 | 389.8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5,000,000.00 | 829,800,000.00 | -57.2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不适用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2,631,000.00 | 578,227,470.00 | 168.5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0,000.00 | 49,200,001.00 | -94.1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0,827,470.00 | 683,520,865.00 | 148.8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5,781,806.85 | 109,564,015.08 | -12.5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140,980.79 | 15,064,530.45 | 119.99 |
主要变动因素分析: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矿泉水产品和园林工程销售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增加的主要要原因系本年收到税务机关退返留抵进项税较上期增加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要原因系本年收到保证金及押金减少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因园林工程收入规模较上期减少,原材料采购量同比减少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广告宣传、展览费用较上期减少所致。
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结构性存款利息较上期增加所致。
7、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发生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较上期减少所致。
9、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整体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所致。
1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新设子公司构建固定资产生产设备较上期增加所致。
11、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发生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12、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长期股权投资退出支付款项较上期增加所致。
1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银行借款发生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1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到期贷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1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贷款利息较上期减少所致。
1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采矿权价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一项红石林业分公司整体资产、负债转让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截止报告期末,该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所转让的红石林业分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原用于森林采伐等林业相关作业,业务定位与公司现有战略不符,转让后可收回资金,有利于公司专注主业发展,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连续性、管理稳定性没有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金额123,114,451.3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该交易实施前12个月内红石林业分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30.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0%,该交易实施产生资产处置收益1,997.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4.95%。公司于2022年5月已全额收到上述转让款。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11,341,357.59 | 8.40 | 127,514,511.49 | 2.52 | 222.58 | 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存款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277,191.78 | 4.40 | 460,767,342.47 | 9.12 | -53.28 | 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5,360,323.59 | 0.11 | 15,141,648.00 | 0.30 | -64.60 | 主要原因系本期未到期票据余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60,975,830.17 | 1.25 | 112,523,988.55 | 2.23 | -45.81 | 主要原因系本期末预付采购原材料款项较上期末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6,066,635.83 | 0.53 | 144,182,361.60 | 2.85 | -81.92 | 主要原因系本期对红石林业公司债权签订了还款协议,该债权转入长期应收款核算所致。 |
债权投资 | 81,662,767.12 | 1.67 | 0.00 | - | 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大额存单所 |
致。 | ||||||
在建工程 | 36,543,075.71 | 0.75 | 8,108,056.33 | 0.16 | 350.70 | 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购买资产新设靖宇食品公司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459,057.60 | 0.21 | 6,462,130.52 | 0.13 | 61.85 | 主要原因系本期租赁房屋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较上期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7,578,000.13 | 0.36 | 9,164,766.46 | 0.18 | 91.80 | 主要原因系本期办公楼装修费用及生产模具投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43,371.87 | 0.05 | 4,692,441.69 | 0.09 | -52.19 | 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固定资产设备款项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1,024,625,151.93 | 20.92 | 619,144,486.66 | 12.26 | 65.49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借款结构变化所致。 |
预收款项 | 1,650,345.10 | 0.03 | 6,525,660.00 | 0.13 | -74.71 | 主要原因系本期整体转让红石分公司资产、负债所致。 |
应交税费 | 28,470,777.44 | 0.58 | 66,439,137.32 | 1.32 | -57.15 | 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上期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3,275,399.47 | 9.05 | 959,923,010.13 | 19.01 | -53.82 | 主要原因系公司长期应付款及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款项余额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9,050,346.15 | 0.18 | 4,363,884.96 | 0.09 | 107.39 | 主要原因系本期租赁产生的租赁负债较上期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656,842.85 | 保证金、法院冻结 |
固定资产 | 68,008,741.94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3,863,121.45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302,000.00 | 股权质押 |
合计 | 245,830,706.2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9月20 日,公司为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储备相关资产,基于对司法拍卖资产性价比的调研,参与竞拍了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司法拍卖,并以起拍价3,448.05万元竞拍成功。本次交易价格是由司法拍卖机制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9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以非货币和货币出资方式认缴,持有其100%股权,其中非货币出资资产来源为公司2022年9月20日参加司法拍卖所竞买到的资产,货币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 从事食品饮料生产与销售 | 否 | 新设 | 5,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部分自有资金和非货币资产 | 无 | 长期 | 否 | 2022.10.13 |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合计 | / | / | / | 5,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20 日,公司为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储备相关资产,基于对司法拍卖资产性价比的调研,参与竞拍了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司法拍卖,并以起拍价3,448.05万元竞拍成功。本次交易价格是由司法拍卖机制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1号)。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一项红石林业分公司整体资产、负债转让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截止报告期末,该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所转让的红石林业分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原用于森林采伐等林业相关作业,业务定位与公司现有战略不符,转让后可收回资金,有利于公司专注主业发展,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连续性、管理稳定性没有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金额123,114,451.3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该交易实施前12个月内红石林业分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30.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0%,该交易实施产生资产处置收益1,997.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4.95%。公司于2022年5月已全额收到上述转让款。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①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2日,现有注册资本14,736.1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60,745.66万元,占其总股本的80.05%。主要经营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白酒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除外);仓储保管、配送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与租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8,880.30万元,净资产为97,584.28万元,2022年净利润12,668.0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0,140.74万元。
②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9日,现有注册资本22,02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78,669.14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承接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古典园林建筑、装饰装璜工程、假山堆砌、土方施工、电脑业务、多媒体阅览,市政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批发零售:花卉、盆景、苗木、草坪、园艺机具、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8,861.63万元,净资产为66,795.07万元,2022年净利润-2,143.55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2,143.55万元。
③全资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9日,现有注册资本9,9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9,9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不含零售)门窗、木门、地板、木制品、家具、建筑材料;委托加工门窗、木门、地板、木制品、家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957.20万元,净资产为11,649.46万元,2022年净利润1,553.22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553.22万元。
④控股子公司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8日,现有注册资本2,042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2,8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51.02%。主要经营蜂产品(蜂王浆、蜂蜜、蜂花粉)生产,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生产,土特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26.19万元,净资产为-7,157.30万元,2022年净利润-630.06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321.45万元。
⑤全资子公司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与2019年12月13日,现有注册资本1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食品、饮料、酒类销售;物业管理服务;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服务;农、林产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日用品、日用品园艺机具、五金交电经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苗木、花卉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清洁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制作;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软件研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100.87万元,净资产为-6.44万元,2022年净利润-12.96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2.96万元。
⑥全资子公司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92.46万元,净资产为744.94万元,2022年净利润10.35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0.35万元。
⑦全资子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8日,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100%。主要经营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948.35万元,净资产为4,939.13万元,2022年净利润-60.87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60.87万元。
(2)主要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①参股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7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1.37%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3,923.76万元,净资产为76,197.78万元,2022年净利润为1,240.66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513.26万元。
②参股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1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55.56万元,净资产为515.41万元,2022年净利润为246.6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120.88万元。
③参股公司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9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792.04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126.26万元,净资产为7,962.13万元,2022年净利润为864.5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345.80万元。
④参股公司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共出资225万元,持有该公司22.5%的股权。主要经营进出口贸易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55.33万元,净资产为-1,811.03万元,2022年净利润为-178.1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0.00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天然矿泉水行业格局和趋势
从消费需求方面分析,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和消费的升级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整个“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包装饮用水行业以及其中饮用天然矿泉水细分行业都将从这一历史过程中长期受益,目前“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整个“包装饮用水”行业处于发展的成
熟期并继续保持增长。未来,我们预测这种与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增速大体相适应甚至相对更高的总体行业增长趋势仍将长期保持。而天然矿泉水细分行业则仍处于发展的相对早期阶段,天然矿泉水占包装饮用水的份额目前约为五分之一,根据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其应具备天然、洁净、特征矿物质或微量元素达到界限而限量指标又不得超标等特点,兼具天然和健康属性,是包装饮用水细分品类的“天花板”,属于“大健康”范畴,因而也是包装饮用水“消费升级”大趋势的受益品类。据此,我们认为未来较长时期内天然矿泉水细分行业都会保持逐步扩大包装饮用水行业内部份额的发展趋势,经过较长时间的变化,饮用水市场结构如果升级到成熟阶段,饮用天然矿泉水预计会占到二分之一乃至三分之二以上。2022年,尽管宏观经济投资、消费、出口都受到较大冲击,但从国家统计局有关行业统计数据的比较分析来看,仍然支持上述关于行业趋势的分析。
从市场竞争格局方面分析,中国发展到现阶段以及今后阶段,消费品领域总体上处于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行业内的市场竞争格局也是相对成熟的,表现为高强度的良性竞争,市场内部份额此消彼长,总体竞争特征是以存量竞争为主、以增量竞争为辅的:一是消费品领域存在着消费粘性和消费习惯稳定性两个特征,“酒、饮料和精制茶”(其中包括天然矿泉水)消费频度高、粘性大、习惯稳定,因此品牌与品牌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都有相对稳固的消费群区隔,保持良性竞争秩序是竞争博弈的最优解;二是大众消费品领域对渠道是有一定依赖度的,而目前中国无论是线下渠道还是互联网渠道都处于发展的相对成熟阶段,渠道格局相对稳定,目前成长为品牌的消费品也通常都建立起了自身的稳定渠道关系,品牌相互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渠道区隔,源头企业如果过度竞争更多地导致利润向供应链上下游转移,保持良性竞争秩序是维持长期生存的理性策略选择;三是大众消费品长期持续的竞争强度是较高的,导致整个行业供应链内部的产品价值分布格局已达到自发“均衡”,消费者的支付力完全能承担现有产品价格,如果过度降价消费者反而认为产品不值得消费,销量反而可能下降,因此,价格大战近十年鲜有发生,饮料产品(包括天然矿泉水)价格总体上反而是稳中有升。2022年,无论从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还是从终端大众饮料的价格分布看,都支持着上述分析观点。
2.园林绿化行业格局和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比上年末提高0.50个百分点,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家城市规划政策和“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文旅城市”等标准让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更加重视园林的营造,为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园林绿化的投资额保持较高的水平,市场规模处于增长态势,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和城市扩建相关基建的开展,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下,城市园林绿地面积有望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分析了,自2020年以来园林行业处于市场过渡性调整的阶段,即增长放缓,主要有两点原因:一,宏观经济环境受到冲击造成公共投资和建设进度延缓;二,城市化模式发生从“量”到“质”的转变。以上原因都造成过渡阶段“量”的增长减速,从2022年宏观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看,以上原因在特殊冲击因素的影响下还有所放大,造成的减速效应甚至也放大为负增长。随着特殊冲击因素的消除和宏观经济环境的恢复,未来社会园林需求大概率将恢复增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园林面积将增长,城市园林景观化是城市基建的重要方向。当然,鉴于该行业对宏观经济和政策面非常敏感,未来的不确定性冲击仍可能存在。
生态文明建设是未来中国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要求到 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重点强调要“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园林绿化、水生态治理、矿山治理、湿地建设等需求中长期将持续存在,未来生态园林行业空间仍十分广阔。
3.木门家居行业格局和趋势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为木门行业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我国木门一改“木匠上门”手工制作的传统和产品单一实用的形象,迅速转入“规模化定制设计”、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和产品由实用向装饰、环保综合发展的全新阶段,使我国几年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木门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
在现阶段的家居消费市场中,代表“自我”、“个性”、“独特”的年轻力量正在崛起,我国木门市场的消费结构正在发生彻底性的改变,个性化、系列化、色彩化、艺术化正在左右这个
群体的消费思想。他们更多地看重木门等家居产品与他们需求价值的匹配性,他们需要的是高度性价比的家居品牌,需要的是环保、健康的家居产品。定制成为现阶段家居行业消费的主流,虽然家居市场同样受到房地产增长模式变化的影响,但由于住宅基数非常庞大,相应的家居换装需求正在增长,因此市场需求仍处于上升通道,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需求几乎渗透到家居行业的每一个角落。定制家居流行的背后,是消费者对于高品质家居消费体验和个性化生活的需求。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将对产品品质、家居设计、定制服务等方面都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秉承“团结、高效、务实、发展”的经营宗旨,打造“一主一辅”产业发展格局,夯实主业,升级辅业,以改革激发内部机制活力,以创新积累外部竞争力,充分发挥水源生态等资源优势,培育品牌,拓展渠道,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实力;做强做大天然矿泉水产业,开发特色资源饮品,保持主业板块高质量快速发展;转型升级园林与木门家居业务模式,实现园林业务板块的“保质量”发展和木门家居业务板块向“专、精、特、新”升级。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提示:本报告披露的2023年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因市场变化及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之间可能出现一定偏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主要经营目标:
2023年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13.50亿元,营业成本8.77亿元。
2.实现经营目标的主要举措:
①策略明晰,促进“一主一辅”战略良好实施:
一是矿泉水主业继续保持高质量快速增长,主要策略是坚持深耕吉林省大本营市场的同时,聚焦开发辽宁省、黑龙江省“两翼”市场,通过战略大客户合作、加强电商渠道、加强南方市场招商等主要措施坚持“渗透”全国。
二是园林绿化与木门家居产业继续开展“保质量”升级,在承揽工程时谨慎考察客户支付能力,并继续加强工程项目的结算效率。
②切实有效,推进渠道建设与品牌培育:
一是坚持巩固在矿泉水中心市场的终端优势,持续打造终端“形象店”工程;
二是加强经销商网络建设,建立与经销商长期共赢的良性商业生态,保障经销商与公司共同成长;
三是加强战略大客户、重点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充分利用特殊客户的意见领袖作用;
四是积极开展各类品牌宣传活动,矿泉水要充分利用糖酒会、进博会等大型会展平台,充分借助战略大客户的全国渠道辐射力量宣传品牌,木门家居要经常举办各类促销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媒体投放。
③锐意进取,继续走改革创新之路;
2023年公司将继续巩固原有机制改革成果,坚持从经理层到员工的多层次激励约束体系并进一步在细节方面加以优化,并向激励业务创新、管理精进方面转变。
④提质增效,坚持提升内部管理;
面向业务单元,启动兼具“精益化”和“敏捷化”特征的“数字化敏捷组织”打造计划,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实现全部子公司组织的敏捷化,实现业务全链条的数字化,实现核心子公司运营的“精益化”。继续压实招标采购、仓储、生产、销售、运输、服务各环节的成本费用管理,继续防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提高工作实效,加强职能部门对业务团队的服务,继续提高生产、销售团队的作业实效。
⑤优势集聚,充分发挥本地市场影响力;
坚持充分发挥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品牌优势、本地影响力优势,综合统筹各类资源,进一步强化区域市场地位,积极增强业务能力,提高竞争优势,积极争取获得更多政策支持,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并获得各级客户的支持。
⑥凝心铸魂,加强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努力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党的建设,不忘初心使命,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提升团队凝聚力。引进高质量人才,扩充管理队伍,同时加强队伍的培训、考核,提高人均能力素质,发挥人的价值。
⑦防患未然,坚持做好安全生产与维稳工作。
一是对仍有可能发生的外部冲击因素做好充分的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有备无患;
二是坚持抓好安全与维稳工作,压实安全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将维稳工作化解于无形。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公司矿泉水业务板块与国家经济发展、居民消费增长等息息相关,园林绿化和木门家居板块与宏观经济、公共基建投资、住宅建设投资及相关宏观调控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和研究宏观经济动态,加强风险管理,厉行费用成本节约,有序安排资本性支出,强化流动性管理,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2、原材料价格及物流费用波动风险: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能源价格、大宗物资价格存在上涨风险,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的物流运输费用均面临上涨的风险,这些因素将对主营业务成本与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原料市场的跟踪分析,合理安排采购合同,努力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3、股价波动风险:国际形势、宏观经济、行业景气的变化,会影响公司业绩,也会影响到投资者心理,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风险,提高风险承受力,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正视股价波动。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的日常运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报告期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差异。
(一)科学高效定战略,合法合规作决策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20次董事会会议、9次监事会会议、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和披露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能够有效落实和执行。
(二)规范完善内控制度,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法人治理制度及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经营管理、行政人事、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内控制度。
本报告期,公司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派出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三)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渠道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良好企业形象,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上证 E 互动”、现场接待机构调研、投资者电话、业绩说明会、公司官方网站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与投资者进行多角度、多维度的沟通交流,确实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
(四)严格管控内幕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通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登记等方式,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同时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审查流程,明确相关人员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自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2-05-20 | http://www.sse.com.cn 输 入 公 司 证 券 代 码检索即可 | 2022-05-21 |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关于2022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的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9-23 | http://www.sse.com.cn 输 入 公 司 证 券 代 码检索即可 | 2022-09-24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姜长龙 | 党委书记、 董事长 | 男 | 54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0 | 是 | |
王尽晖 | 党委副书记、 董事、 总经理 | 男 | 59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61.87 | 否 | |
苑占永 | 董事 | 男 | 59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0 | 是 | |
赵志华 | 董事 | 男 | 51 | 2022-09-23 | 2025-09-23 | 50,640,794 | 44,419,694 | -6,221,100 | 个人财务需求 | 21.65 | 否 |
丁俊杰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何建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王冠群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陈贵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1.12 | 否 | |
李志洪 | 监事 | 男 | 55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0 | 是 | |
胡建荣 | 监事 | 男 | 49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0 | 是 | |
李福君 | 监事 | 男 | 52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11.89 | 否 | |
李锦华 | 监事 | 男 | 54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11.44 | 否 | |
王 海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2-09-23 | 2025-09-23 | 4,485 | 4,485 | 0 | 60.12 | 否 | |
王作臣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19.21 | 否 | |
白 刚 | 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56.24 | 否 | |
金 明 | 董事会秘书 | 女 | 51 | 2022-09-23 | 2025-09-23 | 0 | 0 | 0 | 28.83 | 否 | |
李 萍 | 董事(离任) | 女 | 54 | 2019-09-26 | 2022-09-23 | 0 | 0 | 0 | 18.26 | 否 | |
孙颖奇 | 董事(离任) | 男 | 61 | 2019-09-26 | 2022-09-23 | 0 | 0 | 0 | 0 | 是 | |
张忠伟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44 | 2019-09-26 | 2022-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郑志斌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58 | 2019-09-26 | 2022-09-23 | 0 | 0 | 0 | 9.26 | 否 | |
张贵春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1 | 2019-09-26 | 2022-09-23 | 0 | 0 | 0 | 6.57 | 否 |
(离任) | |||||||||||
苑占永 | 监事 (离任) | 男 | 59 | 2019-09-26 | 2022-09-23 | 0 | 0 | 0 | 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50,645,279 | 44,424,179 | -6,221,100 | / | 343.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姜长龙 | 历任三岔子林业局景山苗圃主任、景山林场场长;三岔子林业局营林公司经理、三岔子林业局资源林政处处长;苏里南吉森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岔子林业局副局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森林资源经营部部长;湾沟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董事长。现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
王尽晖 | 历任吉林警察学院教师,吉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吉林省旅游投资集团工会主席,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吉林森工吉林森邦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苑占永 | 历任唐山建龙公司总经理,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副理事长,《矿业研究与开发》副理事长,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赵志华 | 历任苏州市吴县藏书多服公司林业站技术员,苏州市平江区绿化工程队工程科科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理事,苏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监事长。 |
丁俊杰 |
历任北京广播学院教师、新闻系副主任、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何建军 | 历任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会计,吉林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四平巨元瀚洋板式换热器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吉林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吉林省英飞尼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
王冠群 | 历任天津顶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郑州国华食品有限公司大区经理,郑州雪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营销副总、总经理,北京赢销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原广告研究院研究员,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陈贵海 | 历任松江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吉林森工集团工会常务副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
李志洪 | 历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内部监督处处长、副部长,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事、吉林制材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森工集团审计部部长。 |
胡建荣 | 历任吉林省湾沟林业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
李福君 | 历任吉林省红石林业局基层生产科长、党支部书记、销售部长,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部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
李锦华 | 历任本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
王海 | 历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职员、办公室副主任,吉林森工圣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吉盛通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王作臣 | 历任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森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森工森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吉森丰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吉林省自然王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白刚 | 历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金明 | 历任本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人员的变动情况详见本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姜长龙 | 森工集团 | 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 | 2021-07-02 | |
李志洪 | 森工集团 | 审计部长 | 2013-12-23 | |
胡建荣 | 泉阳林业公司 | 党委书记 执行董事 总经理 | 2022-09-01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苑占永 | 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总经理 | 2003-01-01 | |
丁俊杰 | 中国传媒大学 | 教授 | 2011-01-04 | |
何建军 | 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风控总监 | 2019-05-01 | |
王冠群 | 中原广告研究院 | 研究员 | 2020-01-01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依据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监事会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确认发放。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按照勤勉尽职的原则,以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岗位职责要求等作为依据,根据《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均已按规定进行了支付(详见本部分“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343.5万元(税前、含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苑占永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选举 | 换届 |
赵志华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选举 | 换届 |
何建军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王冠群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陈贵海 | 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 |
胡建荣 |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选举 | 换届 |
张贵春 | 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离任 |
苑占永 |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离任 | 离任 |
李萍 |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离任 | 离任 |
孙颖奇 |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离任 | 离任 |
张忠伟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离任 | 离任 |
郑志斌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离任 | 离任 |
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换届选举(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9月7日、9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
(1)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姜长龙、王尽晖、苑占永、赵志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姜长龙为公司董事长。
2、公司监事会换届情况
(1)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李福君、李锦华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23日,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名、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陈贵海、李志洪、胡建荣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贵海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公司管理层换届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尽晖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海、王作臣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白刚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金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1.10 | 1、关于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柔性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2、关于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于靖宇工厂投资建设桶装水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1.13 | 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2.16 |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3.11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4.20 | 关于公司拟转让分公司整体资产组所涉及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林业分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结论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 | 2022.4.29 |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对董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3、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关于2022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3、2022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6、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关于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的议案 19、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5.25 | 1、关于进一步改进经理层薪酬与考核办法的议案 2、《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修订稿) 3、《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 4、《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5.31 | 关于2021年度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6.14 | 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6.22 | 关于以交易方式获取五套抵偿减资款房产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7.22 | 1、关于兑现2020年度高管人员年薪的决定 2、《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3、《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工作方案》 4、《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清单(一般授权)》 5、《落实董事会职权管理办法(暂行)》 6、《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7、《董事会履职评价报告制度》 8、《派出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9、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1、《负债管理办法》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8.26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9.5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9.16 | 关于参与竞拍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9.23 | 1、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9.28 | 关于调整2022年度折旧资金计划安排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9.30 | 1关于筹办设立靖宇食品子公司的议案 2、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3、关于修订和完善公司内控控制制度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10.12 |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10.27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11.12 | 关于调整2021年度副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2.12.15 | 关于苏州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及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瑕疵问题进行整改情况的报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姜长龙 | 否 | 21 | 21 | 20 | 0 | 0 | 否 | 2 |
王尽晖 | 否 | 21 | 21 | 20 | 0 | 0 | 否 | 2 |
苑占永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赵志华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丁俊杰 | 是 | 21 | 21 | 20 | 0 | 0 | 否 | 2 |
何建军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王冠群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孙颖奇 | 否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1 |
李萍 | 否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1 |
张忠伟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1 |
郑志斌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2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何建军、丁俊杰、王冠群、苑占永、赵志华 |
提名委员会 | 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姜长龙、王尽晖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冠群、丁俊杰、何建军、苑占永、赵志华 |
战略委员会 | 姜长龙、王尽晖、苑占永、赵志华、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7日 | 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认为本次提交的财务报表可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2022年4月13日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 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认为本次提交的财务报表可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2022年4月28日 |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关于2022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关于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的议案 | 1、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审计委员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估计予以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续聘大华会计 | 无 |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
2022年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 无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9月1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独立董事资质和能力进行审查,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董事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无 |
2022年9月23日 | 1、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资质和能力进行审查,未发现被聘任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8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 无 |
2022年5月5日 | 关于聘请公司经理层考核专项审计机构的决定 | 无 | |
2022年5月30日 | 关于2021年度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的议案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兑现符合《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 无 |
2022年7月8日 | 关于兑现董事、监事津贴的决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兑现符合《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规定。 | 无 |
2022年7月21日 | 关于兑现2020年度高管人员年薪的决定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兑现符合《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 无 |
2022年11月11日 | 关于调整2021年度副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结果的决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高管绩效年薪考核兑现结果进行调整。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8日 | 2022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 战略委员会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0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9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69 |
销售人员 | 515 |
技术人员 | 177 |
财务人员 | 45 |
行政人员 | 283 |
其他 | 214 |
合计 | 2,1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33 |
大学本科 | 408 |
合计 | 44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每年根据经营目标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了考核与评价。本报告期,公司为紧密结合市场化改革需要,加强和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建立健全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采取绩效与薪酬挂钩联动的形式,不断优化完善晋升通道,提高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实现薪酬能升能降,最大程度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员工能力现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公司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地开展了培训工作,采用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相辅的基本原则,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主要开展了企业制度、安全生产、岗位业务知识等一系列培训,以建立起一支具有实用性、有效性、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员工队伍为重点,激发员工自主学习、互相提高的积极性,在公司内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同时公司还高度重视青年员工培训和人才梯队建设,将培训与年轻干部选拔和培养相结合,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有凝聚力的优秀团队,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具体条件、方案制定、审议程序、执行等。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①报告期内,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2 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1年4月30日、5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②2022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49,843.0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27,534,412.97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8,552,395.4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01,199,729.03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2,647,333.59元。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每年根据经营目标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了考核与评价。
本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积极完成报告期内董事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有效的督导、引导、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高效履职。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结合自身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公司内控运行机制健全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了《派出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充分、有效利用NC系统等,管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及财务等事项,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与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体系,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内控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0.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子公司参与建设“美丽中国”,坚持倡导环保节能:
1、报告期内,公司发展环境友好型的主业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业务,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
2、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园林公司坚持生态环保节能设计理念与工程控制,充分运用环境美学方法成功实施了城市人文园林景观项目、生态园林景观项目和文旅园林项目,科学合理规划项目涉及的工作量、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等,对当地的水土、环境进行充分保护,提高项目社会效益。
3、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茨门业公司通过科技研发形成了独有的“净醛”、环保、高性能装饰面料CPL技术,木门家居产品均按照“净醛”环保标准生产。
4、公司参股子公司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由公司与北京科太亚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是具有“碳汇”运作经验的节能减排综合服务商,主要业务为碳资产管理及咨询、碳减排项目开发与交易、能源管理投资及运营、环境设施投资及运营、土壤修复、环境设备设施租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政策信息咨询,为推广“碳减排”发挥了较好作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32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更新减碳生产设备及创新生产工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霍尔茨门业板块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成省级绿色工厂认定工作,在减碳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自动化、数字化技术改造工作,选用高效低能耗设备全面提高产线自动化水平;
2、不断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3、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办法,并对上下游企业进行环保要求,有效控制原辅材料质量;
4、选用高效节能光源灯具915件,节水型用水器具202件,并有效进行配电分区,有效避免水电浪费;
5、在厂区非硬化地面栽种多种北方绿化植被,提高厂区绿化率;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47.2 | |
其中:资金(万元) | 2.2 | 苏州园林公司向苏州市吴门桥街道捐赠防疫资金2万元;向苏州市姑苏区慈善基金会“99腾讯姑苏美好家园计划”捐赠资金2,000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145 | 泉阳泉公司在长春市疫情期间,向各大医院、街道、派出所、防疫办、核酸检测点等相关防疫部门捐赠了矿泉水等物资,折合人民币145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10,00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尊重和维护股东、债权人、员工、合作者、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与综合价值,努力创建良好的企业环境与商业生态,积极为社会奉献力量,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创造企业经济价值的同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遵章守法、规范运作、配合监管,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
1、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有“三会”议事规则。形成了分别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权力、决策和监督的机构,“三会”及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分层决策,董事会坚持“外部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原则,为审计、评估、财务顾问提供充分的工作协助,接受独立董事、监事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2022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运行制度,完成了换届。
2、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内控效果。
公司在原有内控制度汇编的基础上,2022年进一步修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又按照国企改革有关要求制订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落实董事会职权管理办法(暂行)》《派出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经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内部控制未出现重要及重大缺陷,整体运行有效,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3、积极配合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工作。
公司主动接受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与监管员保持顺畅沟通,积极配合监管员提出的工作要求,完成包括企业调查、问询答复等各项任务,在交易所网站开设云参观、举办了业绩说明会。2022年全年,公司未受到交易所或证监会的监管处分。
(二)保障独董、监事会和中介机构的独立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在募集资金管理与募投项目实施、关联交易等事项中,均按规则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意见,由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在股东大会中应由中小股东单独
表决计票的均单独表决计票。在关联交易事项中,均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重大关联交易均及时充分予以披露。从规则到行动,公司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奉行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环保,建设“美丽中国”,履行生态环保责任公司天然矿泉水主业是环境友好型、资源永续型的生态产业,公司所开发的天然矿泉水水源皆为天然自涌泉,并对水源周边环境实施保护,公司不仅不破坏森林,还需要保护森林,成为大森林的守护者,也是森林生态的受益者。公司园区园林业务,为钢筋水泥的城市化注入了林木花草之绿和园林景观之美,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更好人文环境的重要力量。公司木门家具产业,坚持采用行业领先的“净醛”环保技术与环保标准,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环保产品,同样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建设者。
(四)诚实守信,共赢发展,建设共赢商业生态,履行积极市场主体责任公司真诚对待所有商业伙伴,对战略合作者、经销商、终端商、供应商、服务商都给予应有的尊重,秉持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合作理念,与央企等战略伙伴达成了不同模式的深度合作,对供应商和服务商保持了很高的商业信用,2022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商业纠纷。对于竞争者公司同样保持着开放合作的竞合心态,避免同行业陷入过度竞争,与同行业保持了较为和谐的关系,保持整个相关商业生态的健康与良性。
(五)保证品质,注重工艺技术,确保消费安全,履行国企信誉保证责任公司引入国际一流装备,通过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不断改进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以出品高质量产品,践行着国企的信誉保证责任。
(六)防患于未然,加强安全生产,履行安全维稳责任
公司积极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积极组织安全培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有效的杜绝事故发生。2022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党的二十大期间未发生上访事件。
(七)完善劳动保障体系,促进员工成长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建立正规、合法的劳动关系,为员工提供均等的岗位竞聘和晋升机会,对员工实行同等的福利待遇。关爱员工健康,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年度组织公司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关注员工家庭,对相关突发情况给予帮扶、补助。重视员工成长,为员工提供岗位历练和技能培训机会。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八)抗疫救灾,积极履行公益责任
报告期内,在疫情期间,公司组织职工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积极支援抗疫前线,公司为抗疫人员捐赠了饮用水等物资,公司职工积极在抗疫救灾中捐款捐物。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森工集团 | 备注1 | 无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 | 备注2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局、常州璞信通远、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 | 备注3 | 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的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局、常州璞信通远、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 | 备注4 | 为公司股东或关联方的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备注1:其他承诺
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83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包括在锁定期间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的转让收入将专门用于进入公司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份所需的经济补偿。备注2:股份限售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前述期限届满后,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剩余股份(如有)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解除限售并进行转让:上市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
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5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0年12月31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1年12月31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2年12月31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2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备注3:解决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吉林森工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吉林森工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吉林森工的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吉林森工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发生合理、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与吉林森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吉林森工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部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吉林森工及吉林森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承诺方将对前述行为给吉林森工造成的损失向吉林森工进行赔偿。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吉林森工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备注4:解决同业竞争
承诺方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承诺方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如果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同意赔偿吉林森工及其子公司的相应损失。上述承诺在承诺方作为吉林森工股东或关联方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冯嵩、凌忠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14 |
财务顾问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冯嵩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凌忠峰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鸿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矿泉水等 | 市场价格 | 94,190,899.73 | 11.29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平岗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大米 | 市场价格 | 98,975.00 | 0.01 | 货币资金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492,831.86 | 0.06 | 货币资金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出售商品 | 材料 | 市场价格 | 11,481.54 | 0.00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出售商品 | 矿泉水等 | 市场价格 | 178,407.08 | 0.01 | 货币资金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出售商品 | 矿泉水等 | 市场价格 | 113,505,063.93 | 8.94 | 货币资金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市场价格 | 123,619.05 | 3.46 | 货币资金 |
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租入 | 房屋 | 市场价格 | 120,396.32 | 3.37 | 货币资金 |
赵志华、陈爱莉 | 其他关联人 | 租入 | 房屋 | 市场价格 | 1,428,000.00 | 39.96 | 货币资金 |
合计 | / | 210,149,674.51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报告期内,公司向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吉林森工平岗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购买材料等,全年累计发生额94,782,706.59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47.39%。 2.报告期内,公司向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材料、矿泉水等商品,全年累计发生额为113,694,952.55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56.85%。 3.报告期内,公司按市场价格向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出租设备,全年累计发生额123,619.05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0.25%。 4.报告期内,公司按市场价格向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赵志华、陈爱莉租赁房屋,全年累计发生额1,548,396.32元,占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的15.48%。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一项红石林业分公司整体资产、负债转让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告临2022-023)。
截止报告期末,该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所转让的红石林业分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原用于森林采伐等林业相关作业,业务定位与公司现有战略不符,转让后可收回资金,有利于公司专注主业发展,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连续性、管理稳定性没有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金额123,114,451.3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该交易实施前12个月内红石林业分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30.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0%,该交易实施产生资产处置收益1,997.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4.95%。公司于2022年5月已全额收到上述转让款。
(2)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参与司法拍卖竞拍了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资产,并以起拍价3,448.05万元竞拍成功。由于森工集团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竞拍事宜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1)。
2022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以非货币和货币出资方式认缴,持有其100%股权,其中非货币出资资产来源为公司2022年9月20日参加司法拍卖所竞买到的关联交易资产,货币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9)。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35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8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8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0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森工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泉阳泉饮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4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1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苏州园林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苏州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75,500 | 13,500 | 0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76,000 | 8,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18,000 | 2021年 11月 5日 | 2022年 2月 5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8%至3.19% | 134.85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 | 2021年10月 26日 | 2022年4月 26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8%至3.19% | 136.15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7,000 | 2022年5月 16日 | 2022年8月 16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6%至3.15% | 55.58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14,000 | 2022年6月 17日 | 2022年9月 17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6%至3.15% | 111.16 | 已收回 | 是 | 否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 | 2022年6月 17日 | 2022年12月 17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8%至3.19% | 95.62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7,000 | 2022年8月 26日 | 2022年11月 26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6%至3.15% | 55.58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13,500 | 2022年10月 21日 | 2023年1月 21日 | 募集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未到期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 | 2022年3月 25日 | 2022年4月 25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5% 至 3.10%或3.30% | 13.13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 | 2022年4月 27日 | 2022年5月 27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5%或3.10%或3.30% | 12.92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2022年6月 17日 | 2022年7月 18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5% 至 3.10%或3.30% | 8.01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6月 29日 | 2022年7月 29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5% 至 3.10%或3.30% | 5.17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8月 1日 | 2022年9月 1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5% 至 3.05%或3.25% | 5.08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9月5日 | 2022年10月8日 | 自有 | 金融衍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 | 1.35% 至 | 5.41 | 已收回 | 是 | 否 |
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资金 | 生产品 | 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2.95%或3.1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10月8日 | 2023年1月9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0% 至 3.05%或3.25% | 未到期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10月10日 | 2022年11月10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0% 至 2.90%或3.10% | 4.83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11月14日 | 2022年12月14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0% 至 2.85%或3.05% | 4.75 | 已收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12月19日 | 2023年3月20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30% 至 2.85%或3.05% | 未到期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三环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 | 2021年12月24日 | 2022年3月24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40%至3.20%或3.40% | 40.00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 | 2021年11月26日 | 2022年1月5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3.07%或3.26% | 20.19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2年1月7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3.07%或3.28% | 5.57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2年2月14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3.07%或3.27% | 8.78 | 已收回 | 是 | 否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2021年11月26日 | 2022年3月5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3.07%或3.24% | 31.20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 | 2022年2月18日 | 2022年3月21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97%或3.2% | 12.87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3月23日 | 2022年4月25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97或3.21% | 5.37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 | 2022年3月28日 | 2022年5月10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97%或3.20% | 18.85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4月28日 | 2022年6月15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97%或3.2% | 7.81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 | 2022年5月11日 | 2022年6月15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87%或3.1% | 13.76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7月19日 | 2022年8月19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67%或2.9% | 4.54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8月23日 | 2022年9月23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67%或2.9% | 4.54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9月26日 | 2022年10月26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67%或2.9% | 4.39 | 已收回 | 是 | 否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2年10月27日 | 2022年11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 | 1.5%至2.67% | 4.68 | 已收回 | 是 | 否 |
产品 | 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或2.88% | ||||||||||||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4,000 | 2022年12月30日 | 2023年1月13日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产品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1.5%至2.47%或2.74% | 未到期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中标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 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的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财政贴息资金 6,824.00 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司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
(三)报告期内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发来《关于更换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邓志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东北证券已委派姜晨曦先生接替邓志勇先生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更换后,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邵其军先生和姜晨曦先生。
(四)公司控股股东与参股子公司合并重整进展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5日、6月2日、6月28日、12月31日、2023年1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022年6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01破5号之五】,批准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至2022年12月31日。
2、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参股公司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森工集团的告知函,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重整计划延期申请,同时重整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投资款项4亿元人民币。
3、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参股公司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重整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投资款项7亿元人民币,同时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及其管理人现已于2022年12月23日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延期申请。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1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森工集团转发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了《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01破5号之六】,批准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至2023年6月30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2月9日、3月9日、3月12日、4月30日、5月18日、6月15日、6月21日、8月19日、8月31日、9月7日、9月22日、9月24日、10月25日、11月12日、12月7日、12月23日、2023年2月1日、2月14日、2月22日、3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022年2月7日,公司收回了2021年11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收回本金18,000万元,并收到相应收益1,348,451.77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0,000万元。
2、2022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用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董事会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募集资金并按专项用途使用。
3、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泉阳泉饮品从公司借款11,400万元向长白山天泉增资及补足前期出资,用于实施“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
4、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回了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相应收益1,361,507.59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元。
5、2022年5月9日,公司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7,000万元用于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7,000万元。
6、2022年6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3年8月30日。
7、2022年6月17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000万元分别购买了三个“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一个“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2)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两个“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余额为27,000万元人民币。
8、2022年8月17日,公司收回了2022年5月16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7,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555,780.82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0,000万元。
9、2022年8月26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7,000万元。10、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2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将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五年内。
11、2022年9月20日,公司收回了2022年6月1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两笔“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14,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1,111,561.64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3,000万元。
12、2022年10月21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35,000万元分别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6,500万元。
13、2022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用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董事会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募集资金并按专项用途使用。
14、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回了2022年8月26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7,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555,780.82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9,500万元。
15、2022年12月22日,公司收回了2022年6月1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6,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956,222.33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3,500万元。
16、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1月30日,公司收回了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135,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875,638.24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万元。
1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2月10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2,500万元分别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2,500万元。
1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2月20日,公司根据2022年6月14日《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2,000万元分别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4,500万元。
1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3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的配套公共设施和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待该条生产线建成投产并运行后,根据市场开发情况确定剩余15万吨产能生产线的建设启动时间。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915,678 | 3.76 | -11,535,291 | -11,535,291 | 15,380,387 | 2.15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915,678 | 3.76 | -11,535,291 | -11,535,291 | 15,380,387 | 2.1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6,915,678 | 3.76 | -11,535,291 | -11,535,291 | 15,380,387 | 2.1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88,282,134 | 96.24 | 11,535,291 | 11,535,291 | 699,817,425 | 97.8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88,282,134 | 96.24 | 11,535,291 | 11,535,291 | 699,817,425 | 97.8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15,197,812 | 100.00 | 0 | 0 | 715,197,812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2月15日,公司股东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所持有的11,535,291股限售流通股解禁并上市流通(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2月1日,公司股东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所持有的15,380,387股限售流通股解禁并上市流通(公司公告刊登于2023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赵志华 | 25,982,983 | 11,135,564 | 0 | 14,847,41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2年12月31日 |
陈爱莉 | 866,086 | 371,180 | 0 | 494,90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2年12月31日 |
赵永春 | 66,609 | 28,547 | 0 | 38,06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2年12月31日 |
合计 | 26,915,678 | 11,535,291 | 0 | 15,380,387 | / | / |
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限售股份情况说明:
1、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前述期限届满后,且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剩余股份(如有)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解除限售并进行转让: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园区园林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5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0年12月31日届满后,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1年12 月31日届满后,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15%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剩余部分继续锁定;2022年12月31日届满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发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 2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
2、2022年2月15日,公司股东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所持有的11,535,291股限售流通股解禁并上市流通(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2月1日,公司股东赵志华、陈爱莉以及赵永春所持有的15,380,387股限售流通股解禁并上市流通(公司公告刊登于2023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56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20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16,254,080 | 30.24 | 0 | 质押 | 135,000,000 | 国有法人 | |
冻结 | 140,113,053 | |||||||
青岛璞信通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1,193,531 | 7.1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赵志华 | -6,221,100 | 44,419,694 | 6.18 | 14,847,419 | 质押 | 27,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75,400 | 10,674,902 | 1.49 | 0 | 质押 | 6,666,578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 | 0 | 4,919,058 | 0.6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4,812,667 | 0.67 | 0 | 质押 | 2,406,333 | 国有法人 | |
陈建宏 | +4,000 | 3,607,200 | 0.5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UBS AG | +2,638,826 | 3,354,169 | 0.47 | 0 | 标记 | 206,900 | 境外法人 | |
顾崇平 | 0 | 3,118,627 | 0.44 | 0 | 冻结 | 3,118,627 | 境内自然人 | |
张素芬 | +2,960,000 | 2,960,000 | 0.4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6,254,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254,080 | |||||
青岛璞信通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193,53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93,531 | |||||
赵志华 | 29,572,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72,275 | |||||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74,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74,902 |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 | 4,919,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9,058 | |||||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812,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4,812,667 | |||||
陈建宏 | 3,60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7,200 | |||||
UBS AG | 3,354,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4,169 | |||||
顾崇平 | 3,118,6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8,627 | |||||
张素芬 | 2,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公司是森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30.24%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持有本公司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0.93%股份。 2、公司股东陈爱莉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配偶,公司股东赵永春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弟弟。截至本报告期末,赵志华持有本公司6.18%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分别持有本公司0.24%和0.018%股份,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438%股份。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说明:
1、 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司法冻结、解除冻结的情况
(1)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划转通知》(2021司冻 0202-01号),获悉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24,7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43,513,053股轮候解冻、限售流通股股份 13,513,084股解冻;司法冻结质
押解冻无限售流通股 84,500,000股、 限售流通股 52,000,000股, 司法冻结质押解冻合计为136,500,000股(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2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划转通知》(2021 司冻0402-01号),获悉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405,883股、 司法冻结质押解冻无限售流通股2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2,405,883股轮候解冻(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715,197,812股,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216,25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24%,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本公司股份为140,113,0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4.79%。
2、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2019年5月28日,森工集团将累计质押股份13,650万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60%。)进行展期12个月至2020年4月1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止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尚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已于2020年4月1日到期的13,650万股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
(2)2021年5月7日,赵志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5,982,983股,无限售流通股:1,017,017股)质押给华融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非融资类质押业务(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截至本报告期末, 赵志华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4,419,6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21%,股份质押的数量为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
(3)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本公司6,666,578股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3%。
(4)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406,333股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4%。
3、本报告期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2月25日、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276,900股。
(2)2022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在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481,100股。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顾崇平持有的本公司 3,118,627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4%。
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UBS AG持有的本公司 3,354,169股股份处于可售交收锁定状态。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赵志华 | 14,847,419 | 2022年12月31日 | 0 | 详见本部分“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陈爱莉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配偶,公司股东赵永春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弟弟。截至本报告期末,赵志华持有本公司6.18%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分别持有本公司0.24%和0.018%股份,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438%股份。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树平 |
成立日期 | 1994-04-28 |
主要经营业务 | 森林抚育、森林管护、森林采伐、植树造林;经营木材、锯材、人造板、木质家具、百叶窗、地板等各种木制品(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林化产品,林业副产品、山野菜、森林菌类、林副土特产品,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建材、普通机械、矿产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汽车租赁;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所需的设备材料;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中药材种植;煤炭经营;钢材、粮油收购和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由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苗木经营、经济动植物养殖、国内外旅游服务、电子商务、非融资性担保、保险代理、典当、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人员(不包括海员)、食品加工、健康保健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森工集团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603099)1,320.75万股,占其总股本4.95%。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志新 |
成立日期 | 不适用 |
主要经营业务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1、2020 年 5 月 18 日,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森工集团进行司法重整的申请(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20 年 11 月 24 日,长春中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财务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20 年 12 月 8 日,长春中院裁定对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2020 年 12 月 28 日,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举行实质合并重整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春中院裁定:批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终止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程序(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1 月 4 日、1 月 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后森工集团保留法人主体资格。森工集团原有出资人权益全部无偿让渡给转股债权人,由吉盛公司以 26.2 亿元现金向重整后的森工集团进行增资。吉盛公司持有重整后森工集团 60%的股权,剩余 40%的股权由转股债权人持有。吉盛公司成为森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出资人权益调整完成后,森工集团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5.0554 亿元增加至 27.35 亿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2021 年 1 月 27 日,吉盛公司与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和森工集团、财务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吉盛公司为森工集团重整投资人资格,吉盛公司以现金认购股权及债权方式进行投资(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2 月 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2021 年 12 月 17 日,长春中院裁定: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均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2021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下发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吉 01 破 5号】:关于本院受理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 01 破 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长春市中院本次裁定,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取得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吉盛公司持有重整后森工集团 60%的股权(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 年 1月 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2022年6月1日,吉盛公司原计划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整投资款的筹集和支付,因投资规模较大,筹资手续办理需要时间,未能如期完成(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6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0、2022年6月2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了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6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1、吉盛公司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整投资款的筹集和支付,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筹资工作受到制约,未能如期完成。相关各方已于2022年12月23日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的延期申请(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1月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01破5号之六】,裁定了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23年1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23]003159号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泉阳泉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泉阳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一)“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三十四)“收入”及附注五、注释4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2年度,泉阳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476.75万元,其中矿泉水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627.55万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56.63%,绿化工程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510.38万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9.38%。矿泉水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对经销商的销售(买断方式)。在买断模式下,由于泉阳泉对经销商控制程度的不同,可能通过经销商囤积不合理存货、从而使泉阳泉提前确认甚至虚增收入。经销商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对于绿化工程,泉阳泉按履约进度确认相关绿化工程收入,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绿化工程收入确认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
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矿泉水产品销售收入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与主要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主要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价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抽取部分经销商,查询经销商的工商资料,询问泉阳泉相关人员,以判断经销商与泉阳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结合其他收入审计程序确认当期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抽取部分泉阳泉与经销商的合同、购货订单、发货单据、记账凭证、收款单据、定期对账单等资料进行检查;向经销商函证款项余额及当期销售额;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我们对于绿化工程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与绿化工程收入及成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重大绿化工程的本期完成工程量以及其相应的产值,抽样匹配其对应的成本发生情况。检查实际发生成本的合同、发票、验收单、供应商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其完成产值的合理性;检查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抽查预计总成本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中设计工程量的一致性;
(3)根据已发生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重新计算绿化工程履约进度,以验证其准确性;
(4)选取重要工程项目,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绿化工程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查看项目现场,对工程建设方进行访谈,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5)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确认绿化工程相关合同的主要条款、完工进度、累计工程量产值以及累计工程回款金额的准确性;
(6)对重大绿化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泉阳泉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列报与披露是恰当的。
(二)商誉减值事项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一)“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二十七)“长期资产减值”及附注五、注释20、“商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泉阳泉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账面价值36,861.7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管理层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要求估计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管理层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评估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利用了外部评估专家工作。
在确定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时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尤其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中关于未来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以及适用折现率的估计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其中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的情况,因此我们将泉阳泉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并测试商誉减值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根据我们对泉阳泉业务的理解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价管理层识别的资产组以及资产如何分摊至各资产组;
(3)了解和评价管理层采用的假设,尤其是与未来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以及适用折现率相关的假设,评价管理层对各相关资产及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4)了解并评估泉阳泉管理层所采用的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和所作出的重大判断和估计;
(5)评价管理层聘请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及客观性;
(6)在本所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价外部评估专家估值时所使用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法、估值模型的适当性,以及关键假设、折现率等参数的合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泉阳泉商誉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其他信息
泉阳泉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泉阳泉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泉阳泉管理层负责评估泉阳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泉阳泉、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泉阳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泉阳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泉阳泉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泉阳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冯嵩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凌忠峰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11,341,357.59 | 127,514,511.4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15,277,191.78 | 460,767,342.4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360,323.59 | 15,141,648.00 |
应收账款 | 七、5 | 490,465,855.60 | 474,477,426.5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60,975,830.17 | 112,523,988.5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6,066,635.83 | 144,182,361.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61,737,966.87 | 187,715,765.09 |
合同资产 | 七、10 | 1,386,385,019.70 | 1,301,009,528.8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72,370,389.53 | 56,179,427.59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6,232,374.50 | 45,181,652.70 |
流动资产合计 | 2,866,212,945.16 | 2,924,693,652.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81,662,767.12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48,956,166.34 | 68,858,412.37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15,289,428.77 | 405,617,748.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6,412,938.42 | 66,487,938.42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38,913,887.00 | 137,135,714.65 |
固定资产 | 七、21 | 679,482,014.62 | 841,031,545.65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543,075.71 | 8,108,056.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459,057.60 | 6,462,130.52 |
无形资产 | 七、26 | 91,025,900.18 | 93,078,603.9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368,617,357.08 | 417,646,869.0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7,578,000.13 | 9,164,766.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3,982,603.65 | 67,617,853.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243,371.87 | 4,692,441.6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31,166,568.49 | 2,125,902,081.14 | |
资产总计 | 4,897,379,513.65 | 5,050,595,734.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24,625,151.93 | 619,144,486.6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747,919,469.98 | 701,125,551.29 |
预收款项 | 七、37 | 1,650,345.10 | 6,525,66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51,564,867.46 | 63,675,276.0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7,046,186.41 | 97,486,408.21 |
应交税费 | 七、40 | 28,470,777.44 | 66,439,137.3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9,996,744.91 | 186,633,163.4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43,275,399.47 | 959,923,010.1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6,288,738.27 | 50,325,074.62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0,837,680.97 | 2,751,277,767.6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91,000,000.00 | 252,3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050,346.15 | 4,363,884.9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2,616,208.87 | 43,650,476.6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39,914,271.08 | 136,108,033.73 |
递延收益 | 七、51 | 13,392,206.57 | 15,830,094.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13,909.32 | 1,090,717.5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03,984,081.11 | 104,360,630.9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0,771,023.10 | 557,703,838.39 | |
负债合计 | 3,081,608,704.07 | 3,308,981,606.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15,197,812.00 | 715,197,8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774,080,071.64 | 1,774,080,071.6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630,626.54 | 1,630,626.54 |
盈余公积 | 七、59 | 186,444,559.73 | 186,444,559.7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27,534,412.97 | -1,084,684,256.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49,818,656.94 | 1,592,668,813.8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5,952,152.64 | 148,945,314.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5,770,809.58 | 1,741,614,127.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897,379,513.65 | 5,050,595,734.03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9,624,283.58 | 52,219,791.3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277,191.78 | 280,767,342.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74,371.64 | 4,330,588.0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3,385.46 | 107,128.8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28,623,348.87 | 711,632,679.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177,985.49 | 10,364,538.47 | |
合同资产 | 216,922.52 | 503,876.7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3,914,890.71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6,969.62 | 1,938,111.2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7,469,349.67 | 1,061,964,056.8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1,951,851.38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923,364,864.61 | 1,866,023,726.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16,788.42 | 1,116,788.42 |
投资性房地产 | 6,309,598.41 | 4,553,942.67 | |
固定资产 | 97,301,817.60 | 248,654,142.31 | |
在建工程 | 390,673.53 | 262,371.6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757,565.54 | 4,916,691.4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1,533.06 | 387,851.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55,374,692.55 | 2,125,915,513.78 | |
资产总计 | 3,082,844,042.22 | 3,187,879,570.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88,073,467.21 | 578,401,071.3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981,125.56 | 6,906,431.41 | |
预收款项 | 268,564.63 | 5,020,260.48 | |
合同负债 | 2,446,350.38 | 3,757,999.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341,260.33 | 49,217,287.13 | |
应交税费 | 2,476,989.40 | 9,993,620.25 | |
其他应付款 | 249,663,590.06 | 204,562,128.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4,345,612.50 | 931,262,960.4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8,025.55 | 488,539.9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12,914,985.62 | 1,789,610,299.6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1,000,000.00 | 152,3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0,770,074.19 | 16,081,433.9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9,234,884.73 | 49,234,884.73 | |
递延收益 | 406,215.73 | 687,465.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1,411,174.65 | 218,303,784.45 | |
负债合计 | 1,864,326,160.27 | 2,007,914,084.1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15,197,812.00 | 715,197,8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78,838,803.13 | 2,078,838,803.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84,040.68 | 684,040.68 | |
盈余公积 | 186,444,559.73 | 186,444,559.73 | |
未分配利润 | -1,762,647,333.59 | -1,801,199,729.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8,517,881.95 | 1,179,965,486.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82,844,042.22 | 3,187,879,570.64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69,006,822.91 | 1,470,952,179.4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269,006,822.91 | 1,470,952,179.4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46,663,247.68 | 1,262,222,612.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34,649,855.70 | 918,380,635.6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0,692,317.69 | 21,223,992.7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9,315,024.51 | 139,180,319.16 |
管理费用 | 七、64 | 138,777,464.46 | 144,784,302.71 |
研发费用 | 七、65 | 15,624,235.71 | 18,051,875.38 |
财务费用 | 七、66 | 7,604,349.61 | 20,601,487.24 |
其中:利息费用 | 18,128,505.89 | 28,600,525.94 | |
利息收入 | 5,280,547.51 | 9,389,869.0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902,290.53 | 9,193,854.5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1,434,708.68 | 14,143,531.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671,680.28 | 9,178,018.3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02,191.78 | 767,342.4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2,000,045.45 | -47,818,725.5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989,008.56 | -56,342,265.0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0,046,870.26 | 23,888.7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5,940,582.47 | 128,697,192.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01,427.39 | 10,984,269.6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59,633.15 | 2,935,445.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4,282,376.71 | 136,746,016.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4,141,595.10 | 12,472,866.4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140,781.61 | 124,273,150.2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140,781.61 | 124,273,150.2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149,843.08 | 105,290,472.7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90,938.53 | 18,982,677.4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140,781.61 | 124,273,150.2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149,843.08 | 105,290,472.7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990,938.53 | 18,982,677.4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5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2,172,155.24 | 150,751,434.88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6,968,155.53 | 91,504,021.89 |
税金及附加 | 1,737,641.11 | 3,494,318.43 | |
销售费用 | 397,912.97 | 1,230,233.74 | |
管理费用 | 47,718,417.59 | 45,277,673.1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343,276.87 | -4,449,805.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868,765.56 | 24,044,743.26 | |
利息收入 | 21,539,987.74 | 29,355,820.07 | |
加:其他收益 | 483,265.00 | 176,872.1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6,719,716.21 | 76,425,629.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341,138.35 | 5,209,274.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7,191.78 | 767,342.4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53,973.46 | -30,064,485.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66,032.11 | -22,736,531.2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975,722.18 | 23,888.7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637,141.43 | 38,287,708.61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993.93 | 371,229.9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6,739.92 | 204,537.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552,395.44 | 38,454,401.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552,395.44 | 38,454,401.2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552,395.44 | 38,454,401.2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8,552,395.44 | 38,454,401.2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19,112,452.02 | 1,392,774,444.1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51,389.3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2,271,266.08 | 205,250,238.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7,035,107.44 | 1,598,024,682.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4,089,821.16 | 877,013,551.8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2,229,497.50 | 246,977,157.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4,855,303.16 | 127,332,753.0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1,148,066.00 | 141,565,144.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2,322,687.82 | 1,392,888,606.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712,419.62 | 205,136,075.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0,000,000.00 | 499,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345,001.68 | 5,905,245.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600.00 | 506,640.4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978,550.2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349,151.96 | 506,271,886.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787,092.07 | 17,106,271.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5,000,000.00 | 829,8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9,587,092.07 | 846,906,271.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762,059.89 | -340,634,385.2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2,631,000.00 | 578,227,47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0,000.00 | 49,200,001.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5,531,000.00 | 627,427,471.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0,827,470.00 | 683,520,865.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5,781,806.85 | 109,564,015.0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580,600.00 | 5,830,6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140,980.79 | 15,064,530.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9,750,257.64 | 808,149,410.5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219,257.64 | -180,721,939.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6,255,221.87 | -316,220,249.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429,292.87 | 439,649,542.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9,684,514.74 | 123,429,292.87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330,107.30 | 103,307,449.2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24,431.8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290,659.93 | 102,206,562.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645,199.10 | 205,514,011.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262,466.85 | 60,766,258.5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878,654.22 | 53,288,796.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80,492.56 | 5,908,618.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726,524.58 | 13,262,296.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448,138.21 | 133,225,969.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197,060.89 | 72,288,041.7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693,755.83 | 26,748,393.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600.00 | 103,132.7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408,250.28 | 5,6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127,606.11 | 162,451,525.9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155,809.04 | 1,715,402.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5,000,000.00 | 28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89,171.2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244,980.27 | 281,715,402.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882,625.84 | -119,263,876.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4,420,623.14 | 640,64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4,420,623.14 | 640,64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62,911,100.00 | 659,217,917.9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0,644,717.64 | 97,347,398.9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40,000.00 | 5,54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9,095,817.64 | 762,105,316.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675,194.50 | -121,465,316.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404,492.23 | -168,441,152.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319,791.35 | 219,760,943.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8,724,283.58 | 51,319,791.35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084,684,256.05 | 1,592,668,813.86 | 148,945,314.11 | 1,741,614,127.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084,684,256.05 | 1,592,668,813.86 | 148,945,314.11 | 1,741,614,127.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149,843.08 | 57,149,843.08 | 17,006,838.53 | 74,156,681.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149,843.08 | 57,149,843.08 | 22,990,938.53 | 80,140,781.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84,100.00 | -5,984,1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84,100.00 | -5,984,1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027,534,412.97 | 1,649,818,656.94 | 165,952,152.64 | 1,815,770,809.5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189,974,728.81 | 1,487,378,341.10 | 136,346,736.62 | 1,623,725,077.7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189,974,728.81 | 1,487,378,341.10 | 136,346,736.62 | 1,623,725,077.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5,290,472.76 | 105,290,472.76 | 12,598,577.49 | 117,889,050.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290,472.76 | 105,290,472.76 | 18,982,677.49 | 124,273,150.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384,100.00 | -6,384,1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384,100.00 | -6,384,1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1,774,080,071.64 | 1,630,626.54 | 186,444,559.73 | -1,084,684,256.05 | 1,592,668,813.86 | 148,945,314.11 | 1,741,614,127.97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801,199,729.03 | 1,179,965,486.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801,199,729.03 | 1,179,965,486.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552,395.44 | 38,552,395.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552,395.44 | 38,552,395.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762,647,333.59 | 1,218,517,881.95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839,654,130.32 | 1,141,511,085.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839,654,130.32 | 1,141,511,085.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454,401.29 | 38,454,401.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454,401.29 | 38,454,401.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15,197,812.00 | 2,078,838,803.13 | 684,040.68 | 186,444,559.73 | -1,801,199,729.03 | 1,179,965,486.51 |
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琳达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98)47号文批准,由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为独家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4000号。公司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02425994U。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190号文和证监发字(1998)192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000,000股,并于1998年10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000,000元,股数为285,000,000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200,000,000股,社会公众持有85,000,000股。
2000年12月11日至2000年12月22日,本公司实施了以1999年末总股数28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其中:国有法人股东承诺放弃配股权,共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5,500,000股,本公司总股数增至310,500,000股。
2017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6号文《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向森工集团发行50,630,965股、向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嘉信”)发行39,379,639股、向吉林省泉阳林业局(以下简称“泉阳林业局”)发行3,783,891股股份、向赵志华发行58,350,742股、向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集虹”)发行24,602,332股、向陈爱莉发行1,945,026股、向赵永春发行149,618股购买相关资产,合计发行178,842,213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数增至489,342,213股。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2018年2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2,100,000股,发行价格为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551,442,213.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51,442,213.00元。
2018年5月18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以总股数551,442,213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65,432,66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数变更为716,874,877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16,874,877.00元。
根据《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志华、陈爱莉及赵永春之利润补偿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承诺方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677,065股(限售流通股),返还持股期间的现金分红25,746.26元。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后,发布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司2020-074号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以1元对价回购上述1,677,065股(限售流通股),并已经过户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已完成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承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后,公司股份为715,197,812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715,197,812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林业、门业产品、矿泉水、苗木的生产销售以及园林工程施工、园林设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食品、饮料、酒类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信息技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销售(以上各项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煤炭经营;钢材(不含地条钢)、木材、粮油收购和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一)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附注五、(11)、(12)、(14)、(16))、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3)、(29))、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8))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收入确认
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1)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2)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估价委员会每季度向本公司董事会呈报其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九、公允价值中披露。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拆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拆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拆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有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主要由信誉良好企业出具,且根据历史经验,未出现过重大违约情况。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未到期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以及根据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工程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组合 | 除低风险组合和应收工程款组合外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应收款项以及根据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合同履约成本、未结算工程项目等。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消耗性生物资产具体计价方法详见本附注(26)生物资产。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如果工程项目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截至目前,公司无该类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在施项目。对以上测试未减值的项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未完工合同资产组合 | 在建未完工项目按合同约定有收款权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完工未结算合同资产组合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其他合同资产 | 除上述以外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按预期金额损失率及时间价值损失率计量信用损失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
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5 | 3.00、5.00 | 2.11-19.4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00、5.00 | 4.75-19.4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00、5.00 | 4.75-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00、5.00 | 9.50-24.2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生物资产分类
本公司的生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圃。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生物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取得的生物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3.生物资产后续计量
(1)后续支出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库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生物资产处置
收获或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生物资产转变用途后的成本按转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生物资产出售、毁损、盘亏时,将其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4.生物资产减值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采矿权、特许资质、商标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0年-50年 | 土地使用证剩余年限 |
专利权 | 10年-18年7个月 | 预计使用年限 |
计算机软件 | 3年-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采矿权 | 10年-25年7个月 | 采矿权证证剩余年限 |
商标权 | 3年5个月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刀具模具 | 3-10年 | 刀具模具 |
办公楼装饰 | 5-8年 | 办公楼装饰 |
铁路专用线 | 10年 | 铁路专用线 |
食堂装修 | 5年 | 食堂装修 |
贮木场铁路道口房 | 5年 | 贮木场铁路道口房 |
托盘 | 10年 | 托盘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原木产品销售
(2)人造板产品销售
(3)木门产品销售
(4)林化产品销售
(5)矿泉水销售
(6)绿化工程类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项目 | 收入确认时点 |
原木产品销售 | 商品发出后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
人造板产品销售 | ①送货方式,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发货方式,客户对账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
木门产品销售 | ①零售方式,客户安装完毕并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经销方式,于经销商或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③工程承包方式,客户签收或验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
林化产品销售 | 采用送货方式,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
矿泉水销售 | 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字验收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建造服务,因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七、注释51.递延收益、注释74.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拆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拆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28)和(34)。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 财政部新准则解释要求 | 1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财政部新准则解释要求 | 2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无影响。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6% |
建筑服务(安装服务)收入 | 9% | |
房屋租赁应税收入 | 5% | |
简易计税方法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资源税 |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 按应税产品销售量每立方米12元计缴 |
注1:(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饮品”)的借款利息收入、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的绿化养护收入按6%计算销项税额;园区园林的绿化工程收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霍尔茨”)和本公司所属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门业分公司”)的建筑服务(安装服务)收入按9%计算销项税额;其余产品均按销售收入的13%计算销项税额。
(2)本公司所属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分公司”)和北京门业分公司出租房屋收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按5%计缴增值税;园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老项目、清包工项目及甲方提供主材料项目同属于简易征收范围,征收率为3%。
注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1)按照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3%、2%的税费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公司如下:本公司之子公司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土特产”)、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溯森”)、北京门业分公司、北京霍尔茨、泉阳泉饮品及其子公司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2)按照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3%、2%的税费率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公司如下:本公司之子公司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霍尔茨”)、泉阳泉(北京)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3)除上述公司外的本公司及其他分、子公司均按照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3%、2%的税、费率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 | 15%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2月2日,北京霍尔茨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5334,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北京霍尔茨自2020年起至2022年连续三年享受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1年11月3日,永清霍尔茨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3002775,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永清霍尔茨自2021年起至2023年连续三年享受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2年11月29日,泉阳泉饮品取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
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2000704,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22年起至2025年连续三年享受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本年按此优惠政策计缴企业所得税。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批准园区园林销售自己种植的苗木免征增值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批准园区园林苗木培育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0,069.05 | 122,378.51 |
银行存款 | 402,985,247.77 | 123,299,624.00 |
其他货币资金 | 8,166,040.77 | 4,092,508.98 |
合计 | 411,341,357.59 | 127,514,511.4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保证金 | 900,000.00 | 900,000.00 |
履约保证金 | 7,265,566.43 | 3,185,218.62 |
法院冻结资金 | 3,470,000.00 | |
其他 | 21,276.42 | |
合计 | 11,656,842.85 | 4,085,218.62 |
货币资金的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中900,000.00元为本公司的借款保证金。
(2)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受限金额7,265,566.43元,期初受限金额3,185,218.62元均为本公司子公司北京霍尔茨与客户签订集中采购协议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限内资金使用受限。
(3)银行存款期末受限金额3,470,000.00元为诉讼保全资金。广西桂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园区园林绿化索要工程款,申请诉讼保全。截止审计报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4)其他受限21,276.42元,为账户长时间未使用,导致账户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215,277,191.78 | 460,767,342.47 |
合计 | 215,277,191.78 | 460,767,342.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9,080.00 | 1,966,669.96 |
商业承兑票据 | 4,901,243.59 | 13,174,978.04 |
合计 | 5,360,323.59 | 15,141,648.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0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396,775.61 |
合计 | 2,396,775.61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68,735.56 | 9.59 | 568,735.56 | 100.00 | 2,396,775.61 | 13.67 | 2,396,775.6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60,323.59 | 90.41 | 5,360,323.59 | 15,141,648.00 | 86.33 | 15,141,648.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9,080.00 | 7.74 | 459,080.00 | 1,966,669.96 | 11.21 | 1,966,669.96 | ||||
商业承兑汇票 | 4,901,243.59 | 82.67 | 4,901,243.59 | 13,174,978.04 | 75.12 | 13,174,978.04 | ||||
合计 | 5,929,059.15 | 100.00 | 568,735.56 | 9.59 | 5,360,323.59 | 17,538,423.61 | 100.00 | 2,396,775.61 | 13.67 | 15,141,648.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西远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8,735.56 | 568,735.56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568,735.56 | 568,735.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9,08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4,901,243.59 | ||
合计 | 5,360,323.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396,775.61 | 568,735.56 | -2,396,775.61 | 568,735.56 | ||
合计 | 2,396,775.61 | 568,735.56 | -2,396,775.61 | 568,735.56 |
注:本期其他变动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霍尔茨和北京门业分公司应收票据于2022年度到期未收回转入应收账款,坏账一并转至应收账款。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年以内 | 132,637,162.09 |
0.5-1年 | 15,346,900.75 |
1年以内小计 | 147,984,062.84 |
1至2年 | 206,137,748.04 |
2至3年 | 125,356,734.62 |
3年以上 | 114,478,921.90 |
4至5年 | 9,911,028.70 |
5年以上 | 10,412,139.36 |
合计 | 614,280,635.4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734,045.35 | 4.51 | 27,734,045.35 | 100.00 | 24,250,687.23 | 4.42 | 23,533,226.37 | 97.04 | 717,460.8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6,546,590.11 | 95.49 | 96,080,734.51 | 16.38 | 490,465,855.60 | 525,020,884.10 | 95.58 | 51,260,918.38 | 9.76 | 473,759,965.72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43,552,006.20 | 7.09 | 16,114,135.60 | 37.00 | 27,437,870.60 | 57,025,677.69 | 10.38 | 19,140,984.74 | 33.57 | 37,884,692.95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537,129,927.23 | 87.45 | 79,966,598.91 | 14.89 | 457,163,328.32 | 406,070,157.41 | 73.93 | 32,119,933.64 | 7.91 | 373,950,223.77 |
低风险组合 | 5,864,656.68 | 0.95 | 5,864,656.68 | 61,925,049.00 | 11.27 | 61,925,049.00 | ||||
合计 | 614,280,635.46 | 100.00 | 123,814,779.86 | 20.16 | 490,465,855.60 | 549,271,571.33 | 100.00 | 74,794,144.75 | 13.62 | 474,477,426.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吉林省高山堂经贸有限公司 | 1,297,083.30 | 1,297,083.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岛高山堂商贸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省吉丰铭木有限公司 | 238,735.07 | 238,735.0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佰霖木业有限公司 | 2,196,461.61 | 2,196,461.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金林木业有限公司 | 43,019.71 | 43,019.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榕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249,060.85 | 12,249,060.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75,988.80 | 75,988.80 | 100.00 | 破产清算 |
北京威尼信门窗有限公司 | 790,245.90 | 790,245.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丽贝亚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424,532.46 | 1,424,532.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云博世家家具有限公司 | 798,754.24 | 798,754.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佛山市南海新中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56,367.00 | 56,36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西安胤博置业有限公司 | 871,203.18 | 871,203.1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德利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2,803.84 | 22,803.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3,395,221.01 | 3,395,221.01 | 100.00 | 已提起诉讼 |
其他 | 4,154,568.38 | 4,154,568.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7,734,045.35 | 27,734,045.3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合计金额4,154,568.38元为单笔金额小于上述披露的14家以外的汇总金额。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年以内 | 17,733,761.69 | ||
0.5-1年 | 1,986,768.74 | 99,338.44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9,720,530.43 | 99,338.44 | |
1-2年 | 7,813,058.58 | 1,562,611.72 | 20.00 |
2-3年 | 3,132,463.51 | 1,566,231.76 | 50.00 |
3年以上 | 12,885,953.68 | 12,885,953.68 | 100.00 |
合计 | 43,552,006.20 | 16,114,135.60 | 37.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年以内 | 109,038,743.72 | ||
0.5-1年 | 13,360,132.01 | 668,006.6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22,398,875.73 | 668,006.60 | |
1-2年 | 196,452,541.53 | 19,645,254.16 | 10.00 |
2-3年 | 120,678,289.18 | 24,135,657.84 | 20.00 |
3-4年 | 81,610,037.30 | 24,483,011.19 | 30.00 |
4-5年 | 9,911,028.70 | 4,955,514.35 | 50.00 |
5年以上 | 6,079,154.79 | 6,079,154.77 | 100.00 |
合计 | 537,129,927.23 | 79,966,598.91 | 14.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年以内 | 5,864,656.68 | ||
合计 | 5,864,656.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533,226.37 | 2,363,655.34 | 559,611.97 | 2,396,775.61 | 27,734,045.3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260,918.38 | 46,438,741.81 | -1,618,925.68 | 96,080,734.51 | ||
其中:账龄 | 19,140,984.74 | -1,407,923.46 | -1,618,925.68 | 16,114,135.60 |
分析组合 |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32,119,933.64 | 47,846,665.27 | 79,966,598.91 | |||
合计 | 74,794,144.75 | 48,802,397.15 | 559,611.97 | 777,849.93 | 123,814,779.86 |
注1: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其他变动”详见本注释4.应收票据。注2:账龄分析组合“其他变动”为本公司之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林业分公司(以下简称“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减少的坏账。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上海榕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59,611.97 | 收到司法执行款 |
合计 | 559,611.97 | /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溯森本期收到上海榕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款559,611.97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458,243,099.33 | 74.60 | 60,965,343.32 |
合计 | 458,243,099.33 | 74.60 | 60,965,343.3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0.5年以内 | 41,816,974.97 | 68.58 | 65,187,147.68 | 57.93 |
0.5至1年 | 872,812.50 | 1.43 | 33,708,743.61 | 29.96 |
1年以内 | 42,689,787.47 | 70.01 | 98,895,891.29 | 87.89 |
1至2年 | 15,871,718.88 | 26.03 | 12,019,670.02 | 10.68 |
2至3年 | 980,645.52 | 1.61 | 1,385,778.58 | 1.23 |
3年以上 | 1,433,678.30 | 2.35 | 222,648.66 | 0.20 |
合计 | 60,975,830.17 | 100.00 | 112,523,988.5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3,477,324.34 | 1-2年 | 结算中 |
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766,810.00 | 1-2年 | 尚未提货 |
合计 | 15,244,134.34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47,880,740.65 | 78.52 |
合计 | 47,880,740.65 | 78.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6,066,635.83 | 144,182,361.60 |
合计 | 26,066,635.83 | 144,182,361.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年以内 | 6,816,581.98 |
0.5-1年 | 12,919,277.45 |
1年以内小计 | 19,735,859.43 |
1至2年 | 1,392,866.76 |
2至3年 | 2,066,546.84 |
3年以上 | 79,101,777.27 |
合计 | 102,297,050.30 |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43,276,677.98 | 238,899,327.76 |
关联方股权收购事项产生的孳息 | 6,474,328.77 | 6,474,328.77 |
保证金 | 16,355,615.56 | 4,983,690.62 |
备用金 | 3,906,749.45 | 5,264,095.18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23,037,810.97 | 19,511,456.93 |
垫付款项 | 5,884,920.65 | 5,712,038.19 |
押金 | 1,380,531.62 | 1,115,898.00 |
材料费 | 681,648.00 | 866,046.68 |
拆迁补偿款 | 10,266,720.00 | |
其他各类款项 | 1,298,767.30 | 973,637.40 |
合计 | 102,297,050.30 | 294,067,239.53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48,875,746.11 | 1,009,131.82 | 149,884,877.9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804,843.47 | -5,804,843.47 | ||
本期转回 | 1,006,631.82 | 1,006,631.8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928.00 | 5,928.00 | ||
其他变动 | -66,837,060.17 | -66,837,060.17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76,227,914.47 | 2,500.00 | 76,230,414.4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期转回坏账1,006,631.82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泉阳泉饮品款项收回。注2:其他变动一是本公司之红石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减少坏账49,593.78元;二是本期根据与红石林业公司签订的长期还款协议,将其他应收款调整至长期应收款,影响坏账调出66,787,466.39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9,884,877.93 | -5,804,843.47 | 1,006,631.82 | 5,928.00 | -66,837,060.17 | 76,230,414.47 |
合计 | 149,884,877.93 | -5,804,843.47 | 1,006,631.82 | 5,928.00 | -66,837,060.17 | 76,230,414.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928.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39,525,536.89 | 3年以上 | 38.64 | 39,525,536.89 |
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11,353,000.00 | 0.5-1年 | 11.10 | 50,000.00 |
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474,328.77 | 3年以上 | 6.33 | 6,474,328.77 |
抚松县天祥蜂业专业合作社 | 往来款 | 4,128,151.43 | 3年以上 | 4.04 | 4,128,151.43 |
苏州市顺和景观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70,498.69 | 3年以上 | 2.32 | 2,370,498.69 |
合计 | / | 63,851,515.78 | / | 62.43 | 52,548,515.78 |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287,381.11 | 1,314,842.01 | 59,972,539.10 | 64,277,246.97 | 1,342,993.79 | 62,934,253.18 |
在产品 | 16,607,242.73 | 16,607,242.73 | 25,012,530.71 | 5,883,599.55 | 19,128,931.16 | |
库存商品 | 50,438,368.25 | 35,068,567.99 | 15,369,800.26 | 94,273,476.40 | 50,350,771.89 | 43,922,704.51 |
周转材料 | 13,549,043.63 | 13,549,043.63 | 9,039,624.98 | 9,039,624.98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50,053,709.97 | 419,954.33 | 49,633,755.64 | 50,453,611.43 | 419,954.33 | 50,033,657.10 |
合同履约成本 | 452,537.90 | 452,537.90 | 20,689.45 | 20,689.45 | ||
其他存货 | 6,153,047.61 | 6,153,047.61 | 2,635,904.71 | 2,635,904.71 | ||
合计 | 198,541,331.20 | 36,803,364.33 | 161,737,966.87 | 245,713,084.65 | 57,997,319.56 | 187,715,765.0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42,993.79 | 28,151.78 | 1,314,842.01 | |||
在产品 | 5,883,599.55 | 5,883,599.55 | ||||
库存商品 | 50,350,771.89 | 15,282,203.90 | 35,068,567.9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19,954.33 | 419,954.33 | ||||
合计 | 57,997,319.56 | 28,151.78 | 21,165,803.45 | 36,803,364.33 |
存货跌价准备说明:
本公司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减少21,165,803.45元为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减少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8,151.78元为为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当前合同 | |||||
1. 施工合同 | 20,689.45 | 245,925,566.11 | 245,493,717.66 | 452,537.90 | |
2. 苗木 | 2,128,730.39 | 2,128,730.39 | |||
小计 | 20,689.45 | 248,054,296.50 | 247,622,448.05 | 452,537.90 | |
减: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0,689.45 | 248,054,296.50 | 247,622,448.05 | 452,537.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未完工项目 | 865,894,794.72 | 35,112,553.46 | 830,782,241.26 | 739,327,604.84 | 28,590,949.03 | 710,736,655.81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604,180,885.32 | 104,408,893.10 | 499,771,992.22 | 681,784,015.19 | 130,778,574.44 | 551,005,440.75 |
其他 | 64,118,038.52 | 8,287,252.30 | 55,830,786.22 | 41,747,111.10 | 2,479,678.84 | 39,267,432.26 |
合计 | 1,534,193,718.56 | 147,808,698.86 | 1,386,385,019.70 | 1,462,858,731.13 | 161,849,202.31 | 1,301,009,528.8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在建未完工项目 | 6,521,604.43 |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26,369,681.34 | |||
其他 | 5,807,573.46 | |||
合计 | -14,040,503.45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72,370,389.53 | 56,179,427.59 |
合计 | 72,370,389.53 | 56,179,427.59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异地预缴增值税 | 4,831,697.15 | 7,662,226.97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7,886,350.28 | 29,328,718.65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384,163.48 | 8,102,449.12 |
待摊房租 | 130,163.59 | 88,257.96 |
合计 | 36,232,374.50 | 45,181,652.7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大额存单 | 81,662,767.12 | 81,662,767.12 | ||||
合计 | 81,662,767.12 | 81,662,767.12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3/11 |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6/17 |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7/25 | ||||
合计 | 80,000,000.00 | / | / | /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折现率区间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65,459,813.78 | 65,459,813.78 | 125,037,839.96 | 125,037,839.96 | |||
关联方往来款 | 135,659,562.87 | 66,787,466.39 | 68,872,096.4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72,370,389.53 | 72,370,389.53 | 56,179,427.59 | 56,179,427.59 | |||
减:未确认融资收益 | 13,005,354.39 | 13,005,354.39 | |||||
合计 | 115,743,632.73 | 66,787,466.39 | 48,956,166.34 | 68,858,412.37 | 68,858,412.37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66,787,466.39 | 66,787,466.39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66,787,466.39 | 66,787,466.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变动原因详见本注释8.其他应收款。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365,644,395.13 | 5,132,387.03 | 370,776,782.16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16,746.87 | 1,208,751.32 | 2,525,498.19 |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38,533,766.66 | 3,429,288.75 | 41,963,055.41 | ||||||||
东莞泉宜盛商贸有限公司 | 122,839.83 | -98,746.82 | 24,093.01 | ||||||||
小计 | 405,617,748.49 | 9,671,680.28 | 415,289,428.77 | ||||||||
合计 | 405,617,748.49 | 9,671,680.28 | 415,289,428.77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66,412,938.42 | 66,487,938.42 |
合计 | 66,412,938.42 | 66,487,938.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133,885,714.65 | 3,250,000.00 | 137,135,714.65 | |
二、本期变动 | 1,778,172.35 | 1,778,172.35 | ||
加:外购 | ||||
抵偿分回资产 | 1,755,655.74 | 1,755,655.74 | ||
税金调整 | 22,516.61 | 22,516.61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135,663,887.00 | 3,250,000.00 | 138,913,887.0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66,788,675.51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66,788,675.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79,482,014.62 | 841,031,545.6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79,482,014.62 | 841,031,545.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13,939,916.89 | 753,961,834.08 | 35,624,973.39 | 14,044,562.25 | 1,617,571,28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48,372.93 | 33,653,191.33 | 880,871.00 | 1,919,455.94 | 45,301,891.20 |
(1)购置 | 8,848,372.93 | 13,671,302.15 | 880,871.00 | 1,919,455.94 | 25,320,002.0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981,889.18 | 19,981,889.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4,594,047.24 | 29,990,632.49 | 12,771,904.93 | 275,920.22 | 437,632,504.88 |
(1)处置或报废 | 546,396.61 | 799,382.15 | 164,782.33 | 1,510,561.09 | |
(2)其他减少 | 394,594,047.24 | 29,444,235.88 | 11,972,522.78 | 111,137.89 | 436,121,943.79 |
4.期末余额 | 428,194,242.58 | 757,624,392.92 | 23,733,939.46 | 15,688,097.97 | 1,225,240,672.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3,799,528.90 | 354,854,998.21 | 27,702,572.78 | 11,804,140.21 | 748,161,240.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27,579.56 | 44,085,928.27 | 1,326,738.38 | 729,273.27 | 59,969,519.48 |
(1)计提 | 13,827,579.56 | 44,085,928.27 | 1,326,738.38 | 729,273.27 | 59,969,519.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286,872.49 | 24,772,787.58 | 11,296,419.52 | 258,503.92 | 266,614,583.51 |
(1)处置或报废 | 421,569.93 | 757,282.14 | 159,838.21 | 1,338,690.28 | |
(2)其他减少 | 230,286,872.49 | 24,351,217.65 | 10,539,137.38 | 98,665.71 | 265,275,893.23 |
4.期末余额 | 137,340,235.97 | 374,168,138.90 | 17,732,891.64 | 12,274,909.56 | 541,516,176.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3,361,570.35 | 4,798,215.03 | 218,715.48 | 28,378,500.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512,215.00 | 1,623,803.62 | 24,136,018.62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22,512,215.00 | 1,623,803.62 | 24,136,018.62 | ||
4.期末余额 | 849,355.35 | 3,174,411.41 | 218,715.48 | 4,242,482.2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0,004,651.26 | 380,281,842.61 | 5,782,332.34 | 3,413,188.41 | 679,482,014.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6,778,817.64 | 394,308,620.84 | 7,703,685.13 | 2,240,422.04 | 841,031,545.65 |
注1:其他减少均为本期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影响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减值减少。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泉阳泉饮品将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抚国用(2015)第062110857、抚国用(2015)第06210044,房屋产权证号:吉(2020)抚松县不动产权第0004520号-吉(2020)抚松县不动产权第0005711号),抵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作为泉阳泉饮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10,000.00万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期限24个月(2021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被抵押的固定资产净值为68,008,741.94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3,692,916.45 | 9,189,307.99 | 100,281.80 | 4,403,326.66 | |
机器设备 | 32,417,532.35 | 28,273,928.97 | 3,171,077.42 | 972,525.96 | |
运输设备 | 2,532,635.40 | 2,237,940.86 | 218,715.48 | 75,979.06 | |
电子设备 | 14,833.33 | 14,388.33 | 445.00 | ||
办公设备 | 143,496.63 | 139,191.73 | 4,304.90 | ||
合计 | 48,801,414.16 | 39,854,757.88 | 3,490,074.70 | 5,456,581.58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1,364,977.20 | 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11,364,977.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6,543,075.71 | 8,108,056.3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6,543,075.71 | 8,108,056.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0万吨小浆果特色饮品项目 | 15,708,938.54 | 15,708,938.54 | ||||
长白山天泉年产20万吨含气矿泉水 | 5,363,158.05 | 5,363,158.05 | 4,534,533.20 | 4,534,533.20 | ||
泉阳泉各车间扩建项目 | 5,100,716.98 | 5,100,716.98 | 2,765,916.98 | 2,765,916.98 | ||
泉阳泉在安装设备 | 606,137.18 | 606,137.18 | ||||
CBE设备及模具 | 545,234.51 | 545,234.51 | ||||
河北门业三期厂房 | 390,673.53 | 390,673.53 | 262,371.64 | 262,371.64 | ||
柔性门框加工生产线 | 2,384,955.76 | 2,384,955.76 | ||||
短周期压合生产线 | 214,159.30 | 214,159.30 | ||||
门套封边开槽线 | 278,761.06 | 278,761.06 |
档条套复合线 | 221,238.94 | 221,238.94 | ||||
数控装饰线条定尺锯 | 290,265.49 | 290,265.49 | ||||
堆垛机器人 | 128,318.58 | 128,318.58 | ||||
免漆门扇线改造修复 | 59,292.04 | 59,292.04 | ||||
一拖二(开料生产线) | 371,681.40 | 371,681.40 | ||||
智能木工钻铣加工中心(双主轴带自动进出料) | 345,132.76 | 345,132.76 | ||||
智能木工钻铣加工中心(双工位带自动进出料) | 451,327.45 | 451,327.45 | ||||
前进料自动侧靠及纵向定位 | 39,823.00 | 39,823.00 | ||||
后出料滚筒线 | 22,123.90 | 22,123.90 | ||||
钻孔检测分拣包装连线项目 | 2,902,655.00 | 2,902,655.00 | ||||
家具生产联线管理系统V3.0 | 991,150.40 | 991,150.40 | ||||
VOCs废气处理设备(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浓缩热解设备) | 672,566.35 | 672,566.35 | ||||
合计 | 36,543,075.71 | 36,543,075.71 | 8,108,056.33 | 8,108,056.3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10万吨小浆果特色饮品项目 | 22,000,000.00 | 15,708,938.54 | 15,708,938.54 | 71.40 | 71.40 | 自有资金 | ||||||
长白山天泉年产20万吨含气矿泉水 | 160,000,000.00 | 4,534,533.20 | 828,624.85 | 5,363,158.05 | 3.35 | 3.35 | 自有资金+筹资(国开行) | |||||
泉阳泉各车间扩建项目 | 14,520,000.00 | 2,765,916.98 | 9,352,221.74 | 7,017,421.74 | 5,100,716.98 | 83.46 | 83.46 | 自有资金 | ||||
泉阳泉在安装设备 | 21,480,000.00 | 11,174,042.62 | 10,567,905.44 | 606,137.18 | 52.02 | 52.02 | 自有资金 | |||||
CBE设备 | 2,396,600.00 | 545,234.51 | 1,851,327.49 | 2,396,562.00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柔性门框加工生产线 | 2,695,000.00 | 2,384,955.76 | 2,384,955.76 | 88.50 | 88.50 | 自有资金 | ||||||
钻孔检测分拣包装连线项目 | 3,280,000.00 | 2,902,655.00 | 2,902,655.00 | 88.50 | 88.5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26,371,600.00 | 7,845,684.69 | 44,202,766.00 | 19,981,889.18 | 32,066,561.5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191,953.48 | 8,191,953.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92,219.52 | 7,092,219.52 |
租赁 | 7,092,219.52 | 7,092,219.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284,173.00 | 15,284,173.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29,822.96 | 1,729,822.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5,292.44 | 3,095,292.44 |
(1)计提 | 3,095,292.44 | 3,095,292.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825,115.40 | 4,825,115.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459,057.60 | 10,459,057.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62,130.52 | 6,462,130.52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特许资质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224,701.98 | 4,707,278.29 | 4,785,276.09 | 64,399,535.55 | 11,190,000.00 | 30,097.91 | 126,336,889.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4,082.00 | 201,327.43 | 717.09 | 2,516,126.52 | |||
(1)购置 | 2,314,082.00 | 201,327.43 | 717.09 | 2,516,126.5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538,783.98 | 4,707,278.29 | 4,986,603.52 | 64,399,535.55 | 11,190,000.00 | 30,815.00 | 128,853,016.3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307,653.46 | 4,566,155.85 | 3,915,154.14 | 13,561,799.44 | 3,885,500.00 | 22,023.00 | 33,258,285.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1,669.05 | 17,811.06 | 118,386.13 | 2,463,864.24 | 1,119,000.00 | 8,099.79 | 4,568,830.27 |
(1)计提 | 841,669.05 | 17,811.06 | 118,386.13 | 2,463,864.24 | 1,119,000.00 | 8,099.79 | 4,568,830.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149,322.51 | 4,583,966.91 | 4,033,540.27 | 16,025,663.68 | 5,004,500.00 | 30,122.79 | 37,827,116.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389,461.47 | 123,311.38 | 953,063.25 | 48,373,871.87 | 6,185,500.00 | 692.21 | 91,025,900.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917,048.52 | 141,122.44 | 870,121.95 | 50,837,736.11 | 7,304,500.00 | 8,074.91 | 93,078,603.9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8,334,773.46 | 待建设完成后一同办理 |
合计 | 8,334,773.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园区园林 | 417,646,869.09 | 417,646,869.09 | ||
合计 | 417,646,869.09 | 417,646,869.0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园区园林 | 49,029,512.01 | 49,029,512.01 | ||
合计 | 49,029,512.01 | 49,029,512.0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包括本公司收购园区园林形成的商誉、商誉相关资产组,具体有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存货。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具体资产类型和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 | 1,366,486.64 |
无形资产 | 6,185,500.00 |
存货 | 46,830,656.28 |
项目 | 账面价值 |
长期资产总计 | 54,382,642.92 |
商誉(资产组全口径) | 417,646,869.09 |
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472,029,512.01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聘请外部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世联评估公司”)对上述股权收购涉及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价值进行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
①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园区园林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园区园林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长期待摊费用。
②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年末聘请外部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包括在相关资产组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项 目 | 园区园林 |
商誉账面价值① | 417,646,869.09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 417,646,869.09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④ | 54,382,642.92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⑤=③+④ | 472,029,512.01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⑥ | 423,000,000.00 |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⑦=⑤-⑥ | 49,029,512.01 |
本年应计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 49,029,512.01 |
2.本年应计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本年度,本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与园区园林相关的商誉发生减值金额49,029,512.01元。
为达到减值测试的目的,本公司将商誉分摊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存货形成的资产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分配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如下:
项 目 | 成本 | 减值准备 | 净额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存货资产组 | 417,646,869.09 | 49,029,512.01 | 368,617,357.08 |
合 计 | 417,646,869.09 | 49,029,512.01 | 368,617,357.08 |
3.计算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预计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在对资产组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该资产组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预测期为10年(第一阶段: 202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收益期为无限期 (第二阶段: 2033年1月1日直至永续) 。管理层根据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历史业绩和中长期规划,编制未来十年及永续期现金流量预测,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参照历史CPI后用于推测永续期现金流量的增长率确定为2.4%。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针对资产组采用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的税前折现率。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预测期内业务收入增长率、税前折现率等,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相关关键假设。重要假设、关键参数如下:
单位名称 | 预测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税前折现率(%)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7.42% | 12.24 |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478号)的评估结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购园区园林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472,029,512.01元,可收回金额为423,000,000.00元,商誉本年减值49,029,512.01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刀具模具 | 1,466,962.56 | 5,103,537.17 | 835,371.19 | 5,735,128.54 | |
办公楼装饰 | 1,912,333.75 | 5,323,044.11 | 798,738.37 | 6,436,639.49 | |
铁路专用线 | 1,044,995.81 | 212,541.48 | 832,454.33 |
食堂装修 | 1,011,974.14 | 443,635.39 | 205,825.20 | 1,249,784.33 | |
托盘 | 3,728,500.20 | 74,247.79 | 478,754.55 | 3,323,993.44 | |
合计 | 9,164,766.46 | 10,944,464.46 | 2,531,230.79 | 17,578,000.13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7,816,566.92 | 56,795,277.48 | 206,917,317.74 | 49,742,202.4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24,434.39 | 78,665.16 | 2,248,828.51 | 337,324.28 |
可抵扣亏损 | 14,027,012.24 | 3,506,753.06 | 17,495,024.35 | 4,373,756.09 |
其他(详见注释) | 90,679,386.35 | 13,601,907.95 | 87,407,542.70 | 13,164,570.77 |
合计 | 343,047,399.90 | 73,982,603.65 | 314,068,713.30 | 67,617,853.54 |
注:其他为子公司泉阳泉饮品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255,637.26 | 813,909.32 | 4,362,870.31 | 1,090,717.58 |
合计 | 3,255,637.26 | 813,909.32 | 4,362,870.31 | 1,090,717.5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24,418,351.10 | 325,257,979.59 |
可抵扣亏损 | 186,970,830.60 | 218,787,735.77 |
其他 | 1,105,494.15 | 255,355.58 |
合计 | 512,494,675.85 | 544,301,070.9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度 | 38,013,512.79 |
2023年度 | 43,538,121.31 | 48,050,176.41 | |
2024年度 | 3,855,395.16 | 3,855,395.16 | |
2025年度 | 24,088,514.45 | 24,287,136.09 | |
2026年度 | 104,486,906.49 | 104,581,515.32 | |
2027年度 | 11,001,893.19 | ||
合计 | 186,970,830.60 | 218,787,735.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2,131,694.44 | 2,131,694.44 | 4,585,359.45 | 4,585,359.45 | ||
待抵扣进项税 | 26,127.25 | 26,127.25 | 21,532.06 | 21,532.06 | ||
其他 | 85,550.18 | 85,550.18 | 85,550.18 | 85,550.18 | ||
合计 | 2,243,371.87 | 2,243,371.87 | 4,692,441.69 | 4,692,441.69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666,931,000.00 | 121,827,470.00 |
信用借款 | 344,400,000.00 | 484,4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应付利息 | 1,294,151.93 | 917,016.66 |
合计 | 1,024,625,151.93 | 619,144,486.6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余额666,931,000.00元,其中:保证借款642,431,000.00元由森工集团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借款24,500,000.00元为园区园林的借款,由本公司和园区园林法定代表人赵志华在35,000,000.00元的额度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余额为344,400,000.00元,其中344,400,000.00元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康平街支行的借款。
(3)抵押+保证借款 12,000,000.00元为园林园区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的借款,由法定代表人赵志华用个人房产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房产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沧浪新城宝带西路1068号,房产证号:苏房权证姑苏字第10438926号;苏房权证姑苏字第10438927号),
赵志华及其配偶陈爱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关联方担保借款详见附注十二、5、(4)“关联方担保情况”。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21,073,876.76 | 384,569,229.67 |
1至2年 | 310,340,926.15 | 113,628,567.73 |
2至3年 | 53,436,349.00 | 98,779,406.09 |
3年以上 | 163,068,318.07 | 104,148,347.80 |
合计 | 747,919,469.98 | 701,125,551.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苏州君艺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66,803,003.06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苏州市鑫晟轩建设有限公司 | 31,320,888.37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苏州固磊石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214,689.20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苏州一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 23,840,473.82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苏州计成文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038,656.89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苏州嘉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6,828,999.52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河南固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15,710,440.26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苏州市穹福珍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14,875,475.13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苏州鼎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3,894,381.47 | 根据项目进度,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225,527,007.7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424,121.65 | |
1至2年 | 1,093,200.20 | 9,843.00 |
2至3年 | 65,560.20 | 1,000.00 |
3年以上 | 491,584.70 | 5,090,695.35 |
合计 | 1,650,345.10 | 6,525,66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1,091,968.20 | 预收的租赁费 |
抚松县政府 | 153,427.00 | 对方未要求履约 |
合计 | 1,245,395.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门类产品货款 | 19,549,218.66 | 42,859,807.68 |
销售矿泉水货款 | 38,488,137.93 | 26,609,314.26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 6,472,489.13 | 5,793,845.90 |
合计 | 51,564,867.46 | 63,675,276.0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6,973,401.17 | 215,407,194.60 | 226,349,355.17 | 56,031,240.6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867,627.52 | 19,086,098.46 | 20,910,815.21 | 10,042,910.77 |
三、辞退福利 | 18,645,379.52 | 3,014,841.90 | 10,688,186.38 | 10,972,035.04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7,486,408.21 | 237,508,134.96 | 257,948,356.76 | 77,046,186.4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773,439.14 | 179,961,187.80 | 184,527,160.43 | 41,207,466.51 |
二、职工福利费 | 6,456,030.47 | 6,447,782.47 | 8,248.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888,220.87 | 12,362,985.22 | 12,576,490.90 | 674,715.1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37,715.78 | 11,469,348.43 | 11,692,273.51 | 614,790.70 |
工伤保险费 | 44,405.24 | 738,580.39 | 729,160.99 | 53,824.64 |
生育保险费 | 6,099.85 | 155,056.40 | 155,056.40 | 6,099.85 |
四、住房公积金 | 3,579,661.02 | 12,962,950.22 | 15,776,269.10 | 766,342.1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732,080.14 | 3,664,040.89 | 7,021,652.27 | 13,374,468.76 |
合计 | 66,973,401.17 | 215,407,194.60 | 226,349,355.17 | 56,031,240.6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018,333.13 | 18,665,969.45 | 20,028,544.92 | 7,655,757.66 |
2、失业保险费 | 527,474.41 | 371,655.01 | 833,796.29 | 65,333.13 |
3、企业年金缴费 | 2,321,819.98 | 48,474.00 | 48,474.00 | 2,321,819.98 |
合计 | 11,867,627.52 | 19,086,098.46 | 20,910,815.21 | 10,042,910.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200,386.48 | 17,029,690.60 |
企业所得税 | 11,912,922.35 | 40,192,675.27 |
个人所得税 | 277,243.72 | 243,886.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40,008.00 | 3,697,588.11 |
房产税 | 687,264.85 | 799,802.40 |
教育费附加 | 1,387,357.31 | 1,510,276.1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35,467.74 | 1,012,068.44 |
土地使用税 | 10,419.98 | 362,404.40 |
资源税 | 326,362.60 | 533,577.91 |
印花税 | 389,955.67 | 207,106.77 |
防洪基金 | 769,426.45 | 294,107.91 |
其他 | 33,962.29 | 555,952.39 |
合计 | 28,470,777.44 | 66,439,137.32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9,996,744.91 | 186,633,163.40 |
合计 | 159,996,744.91 | 186,633,163.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40,937,115.45 | 43,451,782.10 |
保险费 | 2,233,536.71 | 8,882,918.04 |
公积金 | 106,141.62 | 2,133,799.90 |
工伤津贴 | 607,214.65 | 607,214.65 |
特困慰问金 | 6,430.00 | 6,430.00 |
返利、库房补贴等费用 | 3,831,413.89 | 12,039,727.84 |
待付费用 | 2,884,893.18 | 3,835,121.92 |
垫付运费 | 17,663,001.48 | 11,500,880.92 |
往来款 | 85,578,567.20 | 93,097,237.18 |
劳务费 | 49,701.28 | |
备用金 | 654,744.68 | 749,096.78 |
党建经费 | 4,008,233.20 | 3,641,554.48 |
企业年金 | 480,664.06 | 1,238,688.20 |
其他 | 1,004,788.79 | 5,399,010.11 |
合计 | 159,996,744.91 | 186,633,163.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保证金 | 30,000,000.00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靖宇县宏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394,818.00 | 尚未要求支付 |
北京汇港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29,140.00 | 业务尚未完成 |
靖宇县财政局 | 1,540,000.00 | 尚未要求支付 |
涂麟 | 17,600,001.00 | 尚未结清 |
合计 | 55,063,959.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28,805,612.50 | 925,722,960.4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264,385.37 | 32,540,363.4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05,401.60 | 1,659,686.30 |
合计 | 443,275,399.47 | 959,923,010.13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6,288,738.27 | 44,677,528.35 |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5,647,546.27 | |
合计 | 56,288,738.27 | 50,325,074.6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18,200,000.00 | 881,300,000.00 |
信用借款 | 221,000,000.00 | 111,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79,800,000.00 | 80,000,000.00 |
应付利息 | 805,612.50 | 5,722,960.4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28,805,612.50 | 925,722,960.43 |
合计 | 191,000,000.00 | 252,3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长期借款说明: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218,200,000.00元,由吉林森工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余额为221,000,000.00元,其中:信用借款83,000,000.00元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伟峰国际支行的借款,借款期限为2019年6月28日至2025年5月20日;信用借款138,000,000.00元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湖西路支行的借款,借款期限为2022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保证借款余额为余额为100,000,000.00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泉阳泉饮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的借款,该笔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泉阳泉饮品持有的位于抚松县泉阳镇东凤街23-181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保证借款余额为79,800,000.00 元,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借款,该笔借款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51%的股权进行质押,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以上关联方担保借款详见附注十二、5(4) “关联担保情况”。
注2. 保证借款的借款期限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 99,600,000.00 | 2022年6月3日 | 2023年12月2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 118,600,000.00 | 2022年6月3日 | 2023年12月2日 |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合 计 | 218,200,000.00 |
注3. 抵押+保证借款的借款期限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松县支行 | 100,000,000.00 | 2021年12月21日 | 2023年12月20日 |
合 计 | 100,000,000.00 |
注4. 质押+保证借款的借款期限
借款银行名称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 79,800,000.00 | 2022年6月23日 | 2023年12月22日 |
合 计 | 79,8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937,161.28 | 1,389,587.72 |
1-2年 | 3,366,271.36 | 1,973,543.86 |
2-3年 | 2,689,651.27 | 1,973,543.86 |
3-4年 | 1,363,141.12 | 1,454,428.8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00,477.28 | 767,533.0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05,401.60 | 1,659,686.30 |
合计 | 9,050,346.15 | 4,363,884.96 |
其他说明:
注: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623,093.12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2,616,208.87 | 43,650,476.65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2,616,208.87 | 43,650,476.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价款(注1) | 24,037,700.00 | 51,847,720.00 |
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注2) | 16,640,000.00 | 22,180,000.00 |
国开基金固定收益(注3) | 346,254.67 | 582,502.00 |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产业扶贫合作项目资金 | 7,400,000.00 | 7,800,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543,360.43 | 6,219,381.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264,385.37 | 32,540,363.40 |
合计 | 32,616,208.87 | 43,650,476.65 |
其他说明:
注1: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价款系为应付采矿权价款本金及利息,其中本金为61,056,300.00元,利息10,609,650.00元,合计为71,665,950.00元。根据泉阳泉饮品与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签订的《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该本金分十年支付,资金占用利率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进行支付。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价款为24,037,700.00元。注2:国开基金以49,880,000.00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基金有权要求约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其持有的泉阳泉股权。投资期限为10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基金按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取得投资收益。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将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49,880,000.00元作为长期应付款核算,本年已支付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5,540,000.00元,余额为16,640,000.00元。
注3:国开基金固定收益系根据以上协议及事项提取的应支付给国开基金的固定收益。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借款 | 49,234,884.73 | 49,234,884.73 | 预计不能偿还的部分 |
应付客户对价 | 86,873,149.00 | 90,679,386.35 | 预计应付客户对价 |
合计 | 136,108,033.73 | 139,914,271.08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5,830,094.50 | 2,437,887.93 | 13,392,206.57 | 详见下表 | |
合计 | 15,830,094.50 | 2,437,887.93 | 13,392,206.5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2年全省技术改造项目 | 343,715.54 | 83,333.28 | 260,382.26 | 与资产相关 | ||||
2013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56,250.13 | -156,250.13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万樘复合门扩建项目 | 187,500.11 | 41,666.64 | 145,833.47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830吨长白山原生态蜂产品二期改造工程 | 647,749.80 | 50,000.04 | 597,749.76 | 与资产相关 | ||||
新农村现代化沟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补贴 | 1,003,249.80 | 77,000.04 | 926,249.76 | 与资产相关 | ||||
蜂蜜晶态粉生产加工 | 64,999.80 | 5,000.04 | 59,999.76 | 与资产相关 | ||||
长白山黑蜂养殖基地 | 420,000.00 | 30,000.00 | 3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增蜂产系列深加工产品10000吨建设项目 | 407,500.00 | 30,000.00 | 37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增蜂产系列深加工产品3000吨建设项目 | 188,494.95 | 62,872.44 | 125,622.51 | 与资产相关 | ||||
靖宇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3,876,235.00 | 87,929.76 | 3,788,305.24 | 与资产相关 | ||||
40万吨矿泉水项目补贴 | 708,333.49 | 83,333.28 | 625,000.21 | 与资产相关 | ||||
100万吨节能补贴 | 354,166.75 | 41,666.64 | 312,500.11 | 与资产相关 | ||||
林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10年度) | 40,000.00 | 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 60,000.00 | 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矿泉水及长白山特色饮料加工项目基金 | 760,290.77 | 351,450.00 | 408,840.77 | 与资产相关 | ||||
林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11年度) | 109,500.00 | 39,050.00 | 70,4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010年度) | 74,245.33 | 24,992.00 | 49,253.33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011年度) | 219,000.00 | 78,100.00 | 140,9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产品质量检验检疫中心建设项目基金 | 129,025.00 | 39,050.00 | 89,975.00 | 与资产相关 | ||||
矿泉水及长白山特色饮料加工项目基金(二) | 964,764.33 | 259,292.00 | 705,472.33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012年度) | 145,295.83 | 39,050.00 | 106,245.83 | 与资产相关 | ||||
改造检验室、新增检测设备项目基金 | 250,000.07 | 83,333.32 | 166,666.75 | 与资产相关 | ||||
林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12年度) | 124,999.93 | 41,666.68 | 83,333.25 | 与资产相关 | ||||
省生态建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水源地保护区建设) | 100,000.07 | 33,333.32 | 66,666.75 | 与资产相关 | ||||
矿泉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基金 | 907,833.33 | 203,060.00 | 704,773.33 | 与资产相关 | ||||
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产10万吨矿泉水项目) | 505,000.00 | 63,125.00 | 441,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桶装水应用物联网技术质量追溯系统项目基金 | 416,666.72 | 83,333.32 | 333,333.40 | 与资产相关 | ||||
林业发展及资源保护补助资金(2015年度年产20万吨矿泉水扩建项目) | 275,000.00 | 50,000.00 | 2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林业发展及资源保扩补助资金(2016年度年产20万吨矿泉水扩建项目) | 316,666.67 | 50,000.00 | 2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林业产业发展补助 | 962,499.95 | 116,666.68 | 845,833.27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 | 311,111.13 | 33,333.32 | 277,777.81 | 与资产相关 | ||||
长白天泉年产20万吨矿泉水项目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5,830,094.50 | 2,281,637.80 | -156,250.13 | 13,392,206.57 |
注:其他变动为本期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减少递延收益156,250.13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03,984,081.11 | 104,360,630.97 |
合计 | 103,984,081.11 | 104,360,630.97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15,197,812.00 | 715,197,812.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31,752,274.27 | 1,731,752,274.27 | ||
其他资本公积 | 22,210,995.37 | 22,210,995.37 | ||
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 20,116,802.00 | 20,116,802.00 | ||
合计 | 1,774,080,071.64 | 1,774,080,071.64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专项生态建设公积金 | 1,630,626.54 | 1,630,626.54 | ||
合计 | 1,630,626.54 | 1,630,626.54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0,893,929.71 | 160,893,929.71 | ||
任意盈余公积 | 25,550,630.02 | 25,550,630.02 | ||
合计 | 186,444,559.73 | 186,444,559.73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84,684,256.05 | -1,189,974,728.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84,684,256.05 | -1,189,974,728.8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149,843.08 | 105,290,472.7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27,534,412.97 | -1,084,684,256.05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64,767,470.21 | 824,915,380.35 | 1,419,175,750.94 | 898,386,926.53 |
其他业务 | 4,239,352.70 | 9,734,475.35 | 51,776,428.50 | 19,993,709.16 |
合计 | 1,269,006,822.91 | 834,649,855.70 | 1,470,952,179.44 | 918,380,635.69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26,900.68 | 147,095.2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23.94 | 5,177.6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33 | / | 3.52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23.94 | 租金、废料及材料销售 | 5,177.64 | 租金、废料及材料销售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23.94 | 5,177.64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26,476.74 | 141,917.58 |
注: 本期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影响本期扣除的租金收入减少3,428.57万元。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矿泉水分部 | 门业产品分部 | 园林绿化分部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矿泉水 | 716,275,511.85 | 716,275,511.85 | |||
绿化工程 | 235,141,282.71 | 235,141,282.71 | |||
绿化养护 | 842,595.52 | 842,595.52 | |||
苗木销售 | 2,328,590.00 | 2,328,590.00 | |||
设计费 | 6,791,283.57 | 6,791,283.57 | |||
门业产品 | 303,388,206.56 | 303,388,206.56 | |||
其他 | 3,262,203.79 | 456,557.41 | 520,591.50 | 4,239,352.70 | |
合计 | 719,537,715.64 | 303,844,763.97 | 245,103,751.80 | 520,591.50 | 1,269,006,822.9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122,742,951.21 | 195,901,273.70 | 318,644,224.91 | ||
东北地区 | 589,037,432.81 | 17,759,292.97 | 520,591.50 | 607,317,317.28 | |
华东地区 | 6,199,508.53 | 37,290,621.32 | 28,368,474.42 | 71,858,604.27 | |
华南地区 | 426,344.36 | 10,006,574.57 | 7,084,036.26 | 17,516,955.19 | |
华中地区 | 873,427.65 | 9,211,900.62 | 17,229,100.22 | 27,314,428.49 | |
西南地区 | 258,051.08 | 23,268,946.99 | 183,932,491.04 | 207,459,489.11 | |
西北地区 | 10,406,153.80 | 8,489,649.86 | 18,895,803.66 | ||
合计 | 719,537,715.64 | 303,844,763.97 | 245,103,751.80 | 520,591.50 | 1,269,006,822.9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81,792.04 | 3,027,985.84 |
教育费附加 | 2,075,169.46 | 1,810,058.9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82,391.06 | 1,198,916.47 |
资源税 | 8,986,876.65 | 8,624,046.48 |
房产税 | 2,624,572.41 | 3,328,180.14 |
土地使用税 | 1,046,614.88 | 2,410,053.58 |
印花税 | 795,481.44 | 699,704.95 |
车船使用税 | 43,566.40 | 38,690.99 |
环境保护税 | 25,593.55 | 64,577.48 |
水利建设基金 | 7,737.27 | 21,777.90 |
其他 | 22,522.53 | |
合计 | 20,692,317.69 | 21,223,992.76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设销售机构的费用 | 77,150,081.72 | 70,490,688.72 |
运输费 | 5,917.06 | |
展览费 | 5,143,728.38 | 8,093,831.80 |
物料消耗 | 15,330,020.79 | 12,400,806.15 |
广告宣传费及推广费 | 18,600,465.96 | 37,568,335.06 |
装卸费 | 1,820,314.76 | 1,906,835.65 |
其他 | 11,270,412.90 | 8,713,904.72 |
合计 | 129,315,024.51 | 139,180,319.1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533,221.43 | 76,862,913.39 |
折旧费 | 19,215,534.20 | 21,293,891.60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5,565,665.73 | 7,094,390.39 |
无形资产摊销 | 4,556,674.65 | 4,534,710.87 |
办公费及其他 | 5,401,543.80 | 7,938,582.96 |
停工损失 | 981,301.66 | 4,265,199.63 |
差旅费 | 1,303,519.27 | 2,558,581.39 |
租赁费 | 4,128,537.57 | 4,942,020.24 |
修理费 | 5,851,012.75 | 4,001,205.40 |
取暖费 | 1,702,839.87 | 2,969,349.4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93,187.79 | 875,862.39 |
水电费 | 1,590,135.52 | 1,730,693.84 |
党建经费 | 383,139.52 | 343,586.91 |
物料消耗 | 1,540,593.35 | 934,696.13 |
其他 | 5,230,557.35 | 4,438,618.11 |
合计 | 138,777,464.46 | 144,784,302.7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37,853.39 | 9,867,051.21 |
折旧费 | 57,155.63 | 61,979.05 |
差旅费 | 110,965.40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155.62 | 18,233.64 |
其他 | 290,910.31 | 466,554.13 |
直接投入 | 7,815,195.36 | 7,638,057.35 |
合计 | 15,624,235.71 | 18,051,875.38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8,128,505.89 | 28,600,525.94 |
减:利息收入 | 5,280,547.51 | 9,389,869.08 |
承兑汇票贴息 | 82,133.34 | |
银行手续费 | 371,159.11 | 488,410.70 |
其他 | -5,614,767.88 | 820,286.34 |
合计 | 7,604,349.61 | 20,601,487.2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902,290.53 | 9,193,854.56 |
合计 | 8,902,290.53 | 9,193,854.56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摊销 | 2,281,637.80 | 2,324,505.42 | 与资产相关 |
稳岗补贴 | 1,391,036.55 | 3,810,048.05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补贴 | 1,500.00 | 19,574.48 | 与收益相关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2,980.70 | 14,656.38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姑苏区技术转移工作先进单位奖励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第23批科技项目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市级工业经济数据库网上平台运行经费 | 1,075.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春节期间连续生产重点工业企业奖补 | 6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抚松县财政转旅游产业专项发展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姑苏区2020年度经济工作先进企业奖励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姑苏区第二批科技项目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姑苏区优秀人才贡献奖励 | 176,200.00 | 16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经发局报21年姑苏区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 | 100,000.00 | 1,1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创新奖励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林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补助 | 11,369.68 | 1,937.15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靖宇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入规升级”奖补项目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通州区“运河计划”补贴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保护) | 3,234.00 | 3,234.00 | 与收益相关 |
保险 | 4,624.08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2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会经费返还 | 316.8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技能培训补贴 | 269,975.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第一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补贴 | 105,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 | 83,515.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运行检测项目资金 | 625.00 | 与收益相关 | |
扩岗补贴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收奖励 | 9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研发补助 | 24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吉林省企业R&D投入补助资金 | 17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资金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抚松县财政局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奖励 | 76,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1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902,290.53 | 9,193,854.5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671,680.28 | 9,178,018.3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85,734.55 | 4,950,576.47 |
长期股权投资分回的投资收益 | 2,514,526.73 | 14,936.46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62,767.12 | |
合计 | 21,434,708.68 | 14,143,531.26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191.78 | 767,342.47 |
合计 | 202,191.78 | 767,342.47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68,735.56 | -2,396,775.6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242,785.18 | -18,228,767.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811,475.29 | -27,193,182.39 |
合计 | -42,000,045.45 | -47,818,725.54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34,759.73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2,512,215.00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49,029,512.01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4,040,503.45 | -33,295,290.35 |
合计 | -34,989,008.56 | -56,342,265.0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利得或损失 | 19,975,722.18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71,148.08 | 23,888.75 |
合计 | 20,046,870.26 | 23,888.75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9,136.52 | 32,054.00 | 29,136.5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9,136.52 | 32,054.00 | 29,136.52 |
罚款及赔偿款 | 121,117.87 | 143,238.98 | 121,117.87 |
拆迁补偿收入 | 9,310,247.31 | ||
无需支付的往来款核销 | 200,567.29 | 1,452,818.18 | 200,567.29 |
其他 | 50,605.71 | 45,911.13 | 50,605.71 |
合计 | 401,427.39 | 10,984,269.60 | 401,427.3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478.97 | 91,855.70 | 500,478.97 |
苗圃报损 | 1,307,312.63 | 1,307,312.63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7,575.80 | 567,452.58 | 37,575.80 |
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193,465.75 | 1,203,015.08 | 193,465.75 |
防洪基金 | 678,864.45 | ||
其他 | 20,800.00 | 394,258.06 | 20,800.00 |
合计 | 2,059,633.15 | 2,935,445.87 | 2,059,633.15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783,153.47 | 48,306,537.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641,558.37 | -35,833,671.24 |
合计 | 14,141,595.10 | 12,472,866.4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4,282,376.7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3,570,594.1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235,981.6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172,066.4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850,770.6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97,886.7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73,171.5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480,372.7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2,252,310.70 |
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转回 | -276,808.26 |
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转回 | 53,850.61 |
所得税费用 | 14,141,595.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76,642,038.73 | 6,532,409.03 |
政府补助 | 74,860,652.73 | 75,109,349.14 |
罚款及赔偿款 | 36,820.79 | 335,849.14 |
利息收入 | 8,515,165.64 | 3,965,340.79 |
保证金及押金 | 17,046,023.75 | 76,504,321.75 |
上年受限资金本年收回 | 41,289,834.97 | |
收到职工还款 | 240,453.73 | 1,264,659.91 |
活动款退回 | 4,092,000.00 | |
苗木补偿款 | 10,266,720.00 | |
其他 | 571,390.71 | 248,473.39 |
合计 | 192,271,266.08 | 205,250,238.12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21,033,824.34 | 2,216,991.36 |
运输费、装卸费 | 534,896.17 | 2,024,954.02 |
广告、宣传、展览费 | 6,056,547.85 | 32,553,065.95 |
办公水电等杂费 | 4,137,602.91 | 5,344,552.92 |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 4,233,497.86 | 5,013,039.72 |
物料消耗 | 6,815,112.40 | 15,058,303.19 |
租赁及仓储费 | 720,980.01 | 7,369,052.73 |
其他销售及管理费用支出 | 30,054,021.72 | 46,098,800.49 |
保证金及押金 | 33,708,746.22 | 25,397,973.08 |
受限资金 | 3,491,276.42 | |
银行手续费 | 361,560.10 | 488,410.70 |
合计 | 111,148,066.00 | 141,565,144.16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确认融资收益 | 5,200,017.03 | |
设备款项退回 | 613,300.00 | |
处置分公司收到的现金 | 121,165,233.25 | |
合计 | 126,978,550.28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股权投资退出支付的款项 | 800,000.00 | |
合计 | 8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借款 | 2,900,000.00 | 49,200,001.00 |
合计 | 2,900,000.00 | 49,200,001.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国开基金固定收益及本金 | 5,776,247.33 | 12,107,030.45 |
支付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产业扶贫合作项目资金 | 400,000.00 | 400,000.00 |
支付租赁款 | 1,510,383.85 | 2,557,500.00 |
支付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本金及利息 | 25,454,349.61 | |
合计 | 33,140,980.79 | 15,064,530.45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0,140,781.61 | 124,273,150.2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4,989,008.56 | 56,342,265.08 |
信用减值损失 | 42,000,045.45 | 47,818,725.5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9,969,519.48 | 67,077,092.4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095,292.44 | 1,729,822.96 |
无形资产摊销 | 4,568,830.27 | 4,552,944.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31,230.79 | 1,940,067.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046,870.26 | -23,888.7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39.28 | 535,398.5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2,191.78 | -767,342.4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0,753,738.01 | 96,840,525.9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434,708.68 | -14,143,531.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64,750.11 | -35,064,021.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6,808.26 | -769,649.4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726,449.33 | -27,604,353.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565,163.60 | -137,886,822.1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542,511.92 | -2,173,315.48 |
其他 | -9,853,262.03 | 22,459,007.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712,419.62 | 205,136,075.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99,684,514.74 | 123,429,292.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3,429,292.87 | 439,649,542.1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6,255,221.87 | -316,220,249.2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5,289,171.23 |
其中: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 14,289,171.23 |
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89,171.23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99,684,514.74 | 123,429,292.87 |
其中:库存现金 | 190,069.05 | 122,378.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99,493,971.35 | 123,299,624.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74.34 | 7,290.3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9,684,514.74 | 123,429,292.8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656,842.85 | 保证金、法院冻结 |
固定资产 | 68,008,741.94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3,863,121.45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302,000.00 | 股权质押 |
合计 | 245,830,706.24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902,290.53 | 其他收益 | 8,902,290.53 |
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 68,240,000.00 | 财务费用 | 68,240,000.00 |
合计 | 77,142,290.53 | 77,142,290.53 |
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冲减的成本费用项目 |
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贷款贴息 | 68,240,000.00 | 财务费用 |
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贷款贴息 | 68,240,000.00 | 财务费用 |
合计
合计 | 68,240,000.00 | 68,24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增加2家。投资设立云南沧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经销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工业生产 | 51.02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 | 江苏省苏州市 | 绿化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大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 | 江苏省苏州市 | 园林规划设计、施工 | 75.50 | 投资设立 | |
苏州环亚景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 | 江苏省苏州市 | 景观、园林、绿化的设计、施工 | 100.00 | 收购股权 | |
杭州美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生态农业开发、生产、批发、零售 | 100.00 | 收购股权 |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工业生产 | 80.0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矿泉水、饮料等生产、销售 | 94.6513 | 收购股权 | |
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 | 矿泉水、矿泉水瓶坯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收购股权 | |
泉阳泉(北京)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矿泉水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矿泉水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森工泉阳泉饮品销售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矿泉水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云南沧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省临沧市 | 云南省临沧市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 | 吉林省白山市 | 饮料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园林绿化 | 100.00 | 投资设立,尚未出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对泉阳泉饮品持股比例为75.45%,对该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80.05%,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依据2015 年10 月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协议》,国开基金以4,988.00 万元对泉阳泉饮品增资,持股比例4.60%。国开基金不向泉阳泉饮品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泉阳泉饮品业务经营的具体管理。国开基金向泉阳泉饮品注入的4,988.00 万元增资款在2017 年10 月至2024 年3 月期间回购,国开基金每年按照所投金额的1.2%收取固定收益。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48.98 | -3,086,013.84 | -33,019,192.55 |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19.95 | 25,272,664.92 | 5,984,100.00 | 184,730,628.39 |
苏州大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4.50 | -77,019.68 | -366,431.21 |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5.3487 | 356,571.22 | 9,908,428.12 |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524,735.91 | 4,693,840.7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107,297.25 | 19,154,580.42 | 19,261,877.67 | 88,357,734.29 | 2,477,121.79 | 90,834,856.08 | 1,479,663.98 | 20,410,264.49 | 21,889,928.47 | 84,430,353.45 | 2,731,994.35 | 87,162,347.80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643,084,168.12 | 745,718,838.02 | 1,388,803,006.14 | 280,026,690.36 | 118,331,220.91 | 398,357,911.27 | 650,893,261.53 | 653,764,539.40 | 1,304,657,800.93 | 189,921,211.78 | 221,852,826.08 | 411,774,037.86 |
苏州大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8,628.12 | 85,963.37 | 94,591.49 | 1,585,973.41 | 1,585,973.41 | 463,407.37 | 85,550.18 | 548,957.55 | 1,725,973.41 | 1,725,973.41 |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153,393,693.59 | 32,989,734.99 | 186,383,428.58 | 334,150.88 | 800,000.00 | 1,134,150.88 | 57,668,167.33 | 13,584,759.27 | 71,252,926.60 | 265,570.50 | 800,000.00 | 1,065,570.50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14,848,158.62 | 14,989.43 | 14,863,148.05 | 3,128,546.20 | 3,128,546.20 | 14,469,566.58 | 25,716.03 | 14,495,282.61 | 4,072,520.52 | 4,072,520.5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123,619.05 | -6,300,559.08 | -6,300,559.08 | -1,112.51 | 7,562,489.73 | -8,580,806.28 | -8,580,806.28 | 622,369.60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719,600,117.41 | 127,561,331.80 | 127,561,331.80 | 177,216,916.31 | 682,147,459.82 | 114,849,392.67 | 114,849,392.67 | 91,375,344.84 |
苏州大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314,366.06 | -314,366.06 | -139,746.06 | 79,223.30 | -79,465.22 | -79,465.22 | 46,299.60 | |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 1,061,921.60 | 1,061,921.60 | 257,971.40 | -417,452.07 | -417,452.07 | -73,236.49 | ||
长白天泉(北京)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117,792,956.24 | 1,311,839.76 | 1,311,839.76 | -5,809,710.69 | 113,830,516.56 | 1,049,804.40 | 1,049,804.40 | 3,738,183.77 |
其他说明:
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为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消前的金额,但经过了合并日公允价值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投资、金融 | 41.3686 | 权益法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商品流通 | 22.50 | 权益法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碳资产管理及咨询 | 49.00 | 权益法 |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白山市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 矿泉水生产与销售 | 4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605,378,402.15 | 1,481,702.95 | 7,523,021.09 | 49,799,068.26 | 3,412,122,158.21 | 995,958.55 | 6,200,300.61 | 43,402,856.53 |
非流动资产 | 2,033,859,151.06 | 6,071,592.73 | 32,531.30 | 41,463,572.98 | 2,026,171,014.65 | 6,463,113.13 | 20,716.41 | 40,978,969.56 |
资产合计 | 5,639,237,553.21 | 7,553,295.68 | 7,555,552.39 | 91,262,641.24 | 5,438,293,172.86 | 7,459,071.68 | 6,221,017.02 | 84,381,826.09 |
流动负债 | 344,210,099.85 | 25,663,550.45 | 2,401,474.46 | 10,481,275.11 | 151,512,839.90 | 23,788,325.46 | 3,533,778.51 | 11,982,179.95 |
非流动负债 | 4,533,049,577.10 | 1,160,035.17 | 4,531,099,593.10 | 1,423,311.52 | ||||
负债合计 | 4,877,259,676.95 | 25,663,550.45 | 2,401,474.46 | 11,641,310.28 | 4,682,612,433.00 | 23,788,325.46 | 3,533,778.51 | 13,405,491.47 |
少数股东权益 | 761,977,876.26 | -18,110,254.77 | 5,154,077.93 | 79,621,330.96 | 749,571,396.40 | -16,329,253.78 | 2,687,238.51 | 70,976,334.6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15,219,579.73 | -4,074,807.32 | 2,525,498.19 | 31,848,532.38 | 310,087,192.70 | -3,674,082.10 | 1,316,746.87 | 28,390,533.8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55,557,202.43 | 10,114,523.03 | 55,557,202.43 | 10,143,232.81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70,776,782.16 | 2,525,498.19 | 41,963,055.41 | 365,644,395.13 | 1,316,746.87 | 38,533,766.6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71,653,454.28 | 1,793,571.43 | 3,436,204.17 | 94,484,461.72 | 174,719,988.73 | 34,285.72 | 3,166,932.34 | 96,642,471.89 |
净利润 | 12,406,642.08 | -1,781,000.99 | 2,466,839.42 | 8,644,996.34 | 11,550,963.70 | -3,067,512.49 | 938,657.34 | 10,301,367.3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12,406,642.08 | -1,781,000.99 | 2,466,839.42 | 8,644,996.34 | 11,550,963.70 | -3,067,512.49 | 938,657.34 | 10,301,367.3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800,000.0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4,093.01 | 122,839.8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45,780.30 | -495,236.2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45,780.30 | -495,236.20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3,674,082.10 | 400,725.22 | 4,074,807.32 |
合计 | 3,674,082.10 | 400,725.22 | 4,074,807.32 |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
5.(4)关联方担保情况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
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5,929,059.15 | 568,735.56 |
应收账款 | 614,280,635.46 | 123,814,779.86 |
其他应收款 | 102,297,050.30 | 76,230,414.47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188,114,022.26 | 66,787,466.39 |
合计 | 910,620,767.17 | 267,401,396.28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担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三)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1)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2)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221,000,000.00元,详见附注七、注释45。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105,000.00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277,191.78 | 215,277,191.7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5,277,191.78 | 215,277,191.7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结构性存款 | 215,277,191.78 | 215,277,191.78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38,913,887.00 | 138,913,887.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3,250,000.00 | 3,250,000.00 | ||
2.出租的建筑物 | 135,663,887.00 | 135,663,887.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6,412,938.42 | 66,412,938.4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5,277,191.78 | 205,326,825.42 | 420,604,017.2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 工业生产 | 273,472.68 | 30.24 | 30.24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九、3、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泉阳泉饮品参股公司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参股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吉林森工平岗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股东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参股公司 |
广州露水河人造板销售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的子公司 |
吉林森工露水河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 |
抚松县天池恒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子公司1.84%股份股东 |
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 |
吉林森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的子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参股公司 |
吉林森工人造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中森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 |
吉林省天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的股东控制的子公司 |
赵志华 | 本公司股东 |
陈爱莉 | 本公司股东赵志华配偶 |
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无锡市农博金秋生态园有限公司 | 母公司股东控制的企业 |
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特色食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吉林森工森林食品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水、电、后勤服务等 | 133,499.00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人造板产品 | 464,607.79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2,033,826.74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矿泉水等 | 94,190,899.73 | 87,982,187.53 |
吉林森工平岗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大米 | 98,975.00 | 135,994.50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材料等 | 492,831.86 | 1,077,369.91 |
合计 | 94,782,706.59 | 91,827,485.4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材料 | 11,481.54 | 11,153.38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人造板产品 | 467,463.27 |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矿泉水等 | 607,610.62 |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蜂蜜及其他食品 | 8,181,900.00 |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矿泉水等 | 178,407.08 |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矿泉水等 | 113,505,063.93 | 107,470,180.63 |
合计 | 113,694,952.55 | 116,738,307.9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设备 | 123,619.05 | 20,603.17 |
合计 | 123,619.05 | 20,603.1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长春春城小镇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120,396.32 |
赵志华、陈爱莉 | 房屋 | 1,428,000.00 | 1,428,000.00 |
合计 | 1,548,396.32 | 1,428,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赵志华、陈爱莉 | 12,000,000.00 | 2022年04月20日 | 2023年04月18日 | 否 |
赵志华 | 24,500,000.00 | 2022年01月29日 | 2023年01月14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600,000.00 | 2022年06月03日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600,000.00 | 2022年06月03日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030,000.00 | 2022年09月26日 | 2023年09月26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030,000.00 | 2022年09月26日 | 2023年09月26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030,000.00 | 2022年09月26日 | 2023年09月26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427,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2023年09月22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4,681,000.00 | 2022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28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7,221,000.00 | 2022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28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800,000.00 | 2022年06月10日 | 2023年06月09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800,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2023年12月23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412,000.00 | 2022年09月22日 | 2023年09月22日 | 否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800,000.00 | 2022年06月23日 | 2023年12月22日 | 否 |
合计 | 976,931,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 | 123,114,451.31 | |
合计 | 123,114,451.31 |
根据《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林业分公司资产、负债整体转让协议》,本公司将红石林业分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按标的评估价值净额123,114,451.31元,转让给红石林业公司。本次转让公司确认资产处置收益19,975,722.18元。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35,531.66 | 3,534,2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款项利息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6,235,365.19 | 5,424,528.30 |
合计 | 6,235,365.19 | 5,424,528.3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 | 191,602.43 | 191,602.43 | 191,602.43 | 191,602.43 |
应收账款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674,781.60 | 134,956.32 | ||
应收账款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56,000.00 |
应收账款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5,864,656.68 | |||
应收账款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48,392.00 | 848,392.00 | 848,392.00 | 848,392.00 |
应收账款 | 吉林森工人造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21,000.00 | 21,000.00 | 10,500.00 |
应收账款 | 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有限公司 | 46,613.77 | 46,613.77 | 46,613.77 | 46,613.77 |
预付款项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3,477,324.34 | 4,898,124.19 | ||
其他应收款 |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 | 1,006,631.82 | 1,006,631.82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8,336.00 | 588,336.00 | 588,336.00 | 588,336.00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2,069,199.98 | 2,069,199.98 | 2,069,199.98 | 2,069,199.98 |
其他应收款 | 抚松县天池恒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43,594.11 | 343,594.11 | ||
其他应收款 | 无锡市农博金秋生态园有限公司 | 750,011.00 | 750,011.00 | 750,011.00 | 750,011.00 |
其他应收款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194,959,612.07 | 72,420,522.07 | ||
其他应收款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525,536.89 | 39,525,536.89 | 39,525,536.89 | 39,525,536.89 |
其他应收款 | 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 | 6,474,328.77 | 6,474,328.77 | 6,474,328.77 | 6,474,328.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33,914,890.71 | |||
长期应收款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88,739,317.77 | 66,787,466.3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吉林森工平岗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2,392.00 | |
应付账款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3,400.00 | 143,400.00 |
应付账款 | 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0,824.11 | 90,824.11 |
应付账款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1,621,960.00 | |
预收账款 | 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 | 1,091,968.20 | 1,215,587.25 |
预收账款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8,902.50 | 497,904.00 |
预收账款 | 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有限公司 | 16,200.00 | 16,200.00 |
预收账款 | 吉林森工中森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620.80 | 620.80 |
预收账款 | 吉林省林海雪原饮品有限公司 | 20,070.80 | |
预收账款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 1,154,874.73 | 1,224,461.46 |
其他应付款 | 赵志华 | 31,114,200.00 | 3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纤维板厂 | 6,579,021.00 | |
其他应付款 | 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3,737.00 | |
其他应付款 | 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 133,499.00 |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露水河人造板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合同负债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400.00 | |
合同负债 | 吉林森工露水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6,115.0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其他 | 2020年12月31日,长春市中院裁定:批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终止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后,森工集团保留法人主体资格。森工集团原有出资人权益全部无偿让渡给转股债权人,由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盛公司”)以26.2亿元现金向重整后的森工集团进行增资。吉盛公司持有重整后森工集团 60%的股权,从而间接取得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持有的本公司30.93%的股份,对本公司实施控制。 2021年12月20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森工集团转来的长春中院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20)吉01破5号之三],裁定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均延长 6 个月至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森工集团转来的长春中院于 2022年12月30日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20)吉01破5号之六],裁定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均延长6个月至 2023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矿泉水业务、园林绿化业务、门业产品业务。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活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矿泉水、园林工程、门业产品。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矿泉水分部 | 门业产品分部 | 园林绿化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719,600,117.41 | 303,844,763.98 | 245,103,751.80 | 649,031.86 | -190,842.14 | 1,269,006,822.91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719,537,715.64 | 303,844,763.98 | 245,103,751.80 | 520,591.49 | 1,269,006,822.9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62,401.77 | 128,440.37 | -190,842.14 | |||
二.营业费用 | 587,738,736.73 | 276,423,408.27 | 243,033,121.23 | 39,658,823.59 | -190,842.14 | 1,146,663,247.68 |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 | 47,574,001.05 | 12,487,517.06 | 5,306,886.93 | 4,796,467.94 | 70,164,872.98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330,541.93 | 6,341,138.35 | 9,671,680.28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1,352,809.60 | -1,428,864.74 | -48,035,261.44 | 6,111,271.13 | -42,000,045.45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5,807,573.46 | 19,848,076.91 | -49,029,512.01 | -34,989,008.56 | ||
六.利润总额(亏损) | 398,357,911.27 | 22,901,293.39 | 1,421,027,129.26 | -1,748,003,957.21 | 94,282,376.71 | |
七.所得税费用 | 19,486,413.92 | 371,724.54 | -5,439,735.10 | -276,808.26 | 14,141,595.10 | |
八.净利润(亏损) | 127,561,331.80 | 22,467,714.13 | -21,512,518.44 | -48,098,937.62 | -276,808.26 | 80,140,781.61 |
九.资产总额 | 1,388,803,006.14 | 474,781,189.34 | 2,088,616,264.62 | 3,259,767,015.57 | -2,314,587,962.02 | 4,897,379,513.65 |
十.负债总额 | 398,357,911.27 | 358,286,625.36 | 1,421,027,129.26 | 2,054,499,459.01 | -1,150,562,420.83 | 3,081,608,704.07 |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以内 | 676,785.28 |
0.5-1年 | 22,174.39 |
1年以内小计 | 698,959.67 |
1至2年 | 15,254.28 |
2至3年 | 328,634.54 |
3年以上 | 15,717,286.68 |
合计 | 16,760,135.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59,032.77 | 46.29 | 7,759,032.77 | 100.00 | 5,968,954.35 | 27.83 | 5,968,954.3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759,032.77 | 46.29 | 7,759,032.77 | 100.00 | 5,968,954.35 | 27.83 | 5,968,954.3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01,102.40 | 53.71 | 8,126,730.76 | 90.29 | 874,371.64 | 15,476,652.76 | 72.17 | 11,146,064.74 | 72.02 | 4,330,588.02 |
其中: | ||||||||||
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001,102.40 | 53.71 | 8,126,730.76 | 90.29 | 874,371.64 | 15,476,652.76 | 72.17 | 11,146,064.74 | 72.02 | 4,330,588.02 |
合计 | 16,760,135.17 | 100.00 | 15,885,763.53 | 94.78 | 874,371.64 | 21,445,607.11 | 100.00 | 17,115,019.09 | 79.81 | 4,330,588.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3,395,221.01 | 3,395,22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省吉丰铭木有限公司 | 238,735.07 | 238,735.0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佰霖木业有限公司 | 2,196,461.61 | 2,196,461.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金林木业有限公司 | 43,019.71 | 43,019.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刘景坤 | 553,511.20 | 553,51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林军 | 351,956.03 | 351,956.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张伟 | 545,632.30 | 545,632.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434,495.84 | 434,495.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759,032.77 | 7,759,032.7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434,495.84元为单笔金额小于上述披露的七家以外的汇总金额。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以内 | 676,785.28 | ||
0.5-1年 | 22,174.39 | 1,108.72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698,959.67 | 1,108.72 | |
1至2年 | 15,254.28 | 3,050.86 | 20.00 |
2至3年 | 328,634.54 | 164,317.27 | 50.00 |
3年以上 | 7,958,253.91 | 7,958,253.91 | 100.00 |
合计 | 9,001,102.40 | 8,126,730.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968,954.35 | 1,790,078.42 | 7,759,032.7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146,064.74 | -1,400,408.30 | -1,618,925.68 | 8,126,730.76 | ||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 11,146,064.74 | -1,400,408.30 | -1,618,925.68 | 8,126,730.76 | ||
合计 | 17,115,019.09 | -1,400,408.30 | 171,152.74 | 15,885,763.53 |
注:单项其他变动为北京门业分公司应收票据转至应收账款,坏账一并转入;账龄组合其他变动为本公司处置红石林业分公司转出坏账。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11,480,103.10 | 68.50 | 11,480,103.10 |
合计 | 11,480,103.10 | 68.50 | 11,480,103.1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8,623,348.87 | 711,632,679.75 |
合计 | 628,623,348.87 | 711,632,679.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5年以内 | 71,630,340.96 |
0.5-1年 | 18,349,943.22 |
1年以内小计 | 89,980,284.18 |
1至2年 | 283,492,964.56 |
2至3年 | 250,818,149.89 |
3年以上 | 85,170,542.11 |
合计 | 709,461,940.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644,904,379.17 | 843,426,579.54 |
关联方股权收购事项产生的孳息 | 6,474,328.77 | 6,474,328.77 |
保证金 | 140,651.15 | 175,157.15 |
借款 | 49,747,194.81 | 8,779,237.51 |
垫付款项 | 7,236,642.58 | 5,333,289.87 |
备用金 | 958,744.26 | 731,420.68 |
合计 | 709,461,940.74 | 864,920,013.5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3,161,775.50 | 20,125,558.27 | 153,287,333.7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611,681.73 | -5,611,681.7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66,837,060.17 | -66,837,060.17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60,713,033.60 | 20,125,558.27 | 80,838,591.8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变动-66,837,060.17元详见附注七、8.其他应收款。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0,125,558.27 | 20,125,558.2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33,161,775.50 | -5,611,681.73 | -66,837,060.17 | 60,713,033.60 | ||
合计 | 153,287,333.77 | -5,611,681.73 | -66,837,060.17 | 80,838,591.87 |
注:其他变动-66,837,060.17元详见附注七、注释8.其他应收款。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永清霍尔茨门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50,000,000.00 | 0.5年以内,0.5至1年,1至2年,2至3年 | 7.05 |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366,973,513.56 | 0.5年以内,0.5-1,1-2,2-3,3年以上 | 51.73 | |
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91,030,285.80 | 0.5-1,1-2,2-3年 | 12.83 |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81,900,579.81 | 0.5年以内,0.5-1,1-2,2-3,3年以上 | 11.54 | 20,125,558.27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50,000,000.00 | 0.5年以内 | 7.05 | |
合计 | / | 639,904,379.17 | / | 90.20 | 20,125,558.2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21,775,150.78 | 71,712,566.52 | 1,550,062,584.26 | 1,570,775,150.78 | 71,712,566.52 | 1,499,062,584.2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73,302,280.35 | 373,302,280.35 | 366,961,142.00 | 366,961,142.00 | ||
合计 | 1,995,077,431.13 | 71,712,566.52 | 1,923,364,864.61 | 1,937,736,292.78 | 71,712,566.52 | 1,866,023,726.2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43,712,566.52 | |||
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99,000,000.00 | 99,000,000.00 | ||||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 607,083,759.28 | 607,083,759.28 | ||||
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786,691,391.50 | 786,691,391.50 | ||||
吉林隆泉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吉林泉阳泉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1,570,775,150.78 | 51,000,000.00 | 1,621,775,150.78 | 71,712,566.5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单位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二、联营企业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 集团进出口有限责 任公司 | |||||||||||
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365,644,395.13 | 5,132,387.03 | 370,776,782.16 | ||||||||
吉林森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16,746.87 | 1,208,751.32 | 2,525,498.19 | ||||||||
小计 | 366,961,142.00 | 6,341,138.35 | 373,302,280.35 | ||||||||
合计 | 366,961,142.00 | 6,341,138.35 | 373,302,280.35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9,770,349.62 | 58,267,372.02 | 102,073,769.75 | 80,528,730.20 |
其他业务 | 12,401,805.62 | 8,700,783.51 | 48,677,665.13 | 10,975,291.69 |
合计 | 82,172,155.24 | 66,968,155.53 | 150,751,434.88 | 91,504,021.8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015,900.00 | 68,638,531.1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341,138.35 | 5,209,274.7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48,151.13 | 2,577,823.72 |
长期股权投资分回的投资收益 | 2,514,526.73 |
合计 | 36,719,716.21 | 76,425,629.66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561,396.9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142,290.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1,367.9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50,693.4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566,243.7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58,205.7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13,763.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612,497.84 | |
合计 | 104,884,789.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3 | 0.08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4 | -0.07 | -0.0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王尽晖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