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3-04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湖”)?担保金额:为香港新湖提供担保金额6.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35.19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86.01亿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的进展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4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香港新湖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6.5亿元。
(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不超过240亿元,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4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3、2022-006)。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新湖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1120万美元;注册地:
香港中环遮打道3A号香港会所大厦14楼。
经营范围: 节能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等项目投资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新湖资产总额89.37亿元,负债总额
117.56亿元,净资产-28.19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实现净利润-7.09亿元。香港新湖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发生日期 | 担保方式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的担保余额 | 融资期限 | 保证期间 | 是否有反担保 | 担保内容 |
本公司 | 香港新湖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5 | 2023/4/25 | 质押担保 | 16.00 | 23.32【注】 | 1年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经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债务提前到期的,则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否 |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注】本次担保存在额度调剂,香港新湖的担保额度从16亿元调整到26亿元,额度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otal partner和沈阳新湖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中各调出5亿元,Totalpartner和沈阳新湖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都从5亿元调整到0.00亿元,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都为0.00亿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利益,为支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10.07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8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235.19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0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86.01亿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含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担保)合计49.18亿元,分别占44.32%和11.72%;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