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10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儿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山子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昊圣 | 指 |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昊圣 | 指 | 香港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
开曼昊圣 | 指 | Glorious Rich Limited |
美国昊圣 | 指 | Glorious Rich Investment,Inc. |
ARCAS公司 | 指 | ARCAS Automotive Group,LLC |
ARC控股 | 指 | ARC Automotive Group,Inc. |
ARC美国 | 指 | ARC Automotive,Inc |
ARC香港 | 指 | ARC Automotive AARC Automotive,Incsia, Limited |
ARC马其顿 | 指 | ARC Automotive Macedonia Dooel Ilinden |
ARC墨西哥 | 指 | ARC Automotive de Mexico,S.de R.L.de C.V. |
ARC西安 | 指 | 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 |
ARC宁波 | 指 | 宁波北仑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 |
YFA | 指 | YFA AUTOMOTIVE SAFETY NORTH MACEDONIA DOO Skopje |
东方亿圣 | 指 |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银加 | 指 | 宁波银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香港亿圣 | 指 | 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
比利时邦奇 | 指 | Punch Powertrain N.V. |
香港邦奇 | 指 | Punch Dongwha Limited |
南京邦奇 | 指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
荷兰DTI | 指 | DTI Group B.V. |
荷兰邦奇 | 指 | Punch Powertrain Nederland B.V. |
德国邦奇 | 指 | TEG Technische Entwiklungsgesellschaft GmbH |
宁波邦奇 | 指 | 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
宁波邦奇进出口 | 指 | 宁波邦奇进出口有限公司 |
邦奇精密 | 指 | 邦奇汽车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邦奇雪铁龙 | 指 | Punch Powertrain PSA e-transmissions NV |
比利时PPEV | 指 | Punch Powertrain E-vehicles NV |
法国PPC | 指 | Punch Powertrain France SAS |
法国 SCI | 指 | SCI Claveloux Developpement |
德国 PPMU | 指 | Apojee GmbH |
宁波凯启 | 指 | 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宁波恒晖 | 指 | 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宁波银亿房产 | 指 | 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部创新投资 | 指 | 西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银亿建设 | 指 | 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银亿置业 | 指 | 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荣耀置业 | 指 |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
镇海银亿房产 | 指 | 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银亿世纪投资 | 指 | 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矮柳置业 | 指 | 宁波矮柳置业有限公司 |
象山银亿房产 | 指 | 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鲁家峙投资 | 指 | 舟山鲁家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庆安置业 | 指 | 上海庆安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诚佳置业 | 指 | 上海诚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南京中兆置业 | 指 | 南京中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南昌银亿房产 | 指 | 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庆银亿房产 | 指 | 大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北银亿房产 | 指 | 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同景投资 | 指 | 北京同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银隆咨询 | 指 | 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宁波银策销代 | 指 | 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银亿物业 | 指 | 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大庆银亿物业 | 指 | 大庆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银亿建设 | 指 | 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银亿物业 | 指 | 南京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银尚广告 | 指 | 宁波银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银亿同进 | 指 | 上海银亿同进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银亿筑城 | 指 | 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余姚银亿房产 | 指 | 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海尚大酒店 | 指 | 宁波海尚大酒店有限公司 |
上海银亿物业 | 指 | 上海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余姚商业管理 | 指 | 余姚银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达商业管理 | 指 | 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尚酒店投资 | 指 | 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银亿 | 指 | 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昌银亿物业 | 指 | 南昌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凯威动力 | 指 | 宁波凯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乾销代 | 指 | 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
大庆同景咨询 | 指 | 大庆同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宁波新城置业 | 指 | 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慈溪恒康投资 | 指 | 慈溪恒康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富田置业 | 指 | 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 |
余姚银亿百货 | 指 | 余姚银亿四明广场新华联百货有限公司 |
南昌九龙湖 | 指 | 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银胜销代 | 指 | 宁波银胜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
香港银亿投资 | 指 | 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银亿投资 | 指 | 深圳银亿投资有限公司 |
南京润昇咨询 | 指 | 南京润昇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
新疆银亿房产 | 指 | 新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莲彩科技 | 指 | 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 |
济州悦海堂 | 指 | 济州岛株式会社悦海堂 |
宁波亿彩购 | 指 | 宁波市亿彩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银保物联科技 | 指 | 浙江银保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添泰置业 | 指 | 上海添泰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宁涌 | 指 | 上海宁涌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迎碧投资 | 指 | 上海迎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碧桂园物业 | 指 | 上海碧桂园物业有限公司 |
银亿保安 | 指 | 宁波银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银亿时代房产 | 指 | 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银洪房产 | 指 | 江西银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高安市天鑫置业 | 指 | 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银恒 | 指 | 宁波银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银睿 | 指 | 杭州银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荃儒 | 指 | 上海荃儒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银辰 | 指 | 杭州银辰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尚之味 | 指 | 宁波尚之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甬圣 | 指 | 宁波甬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宁波普利赛思 | 指 | 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 |
鄞州银亿物业 | 指 | 宁波鄞州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兰州银尚物业 | 指 | 兰州银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象山银亿物业 | 指 | 象山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银亿(上海)房产 | 指 | 银亿(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
奉化银亿物业 | 指 | 宁波奉化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知道企管 | 指 | 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知道新能源 | 指 | 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霖东企管 | 指 | 宁波市霖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蔚邦 | 指 | 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指 | Punch Powertrain PSA e-transmissions assembly sas |
康强电子 | 指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舟山银亿房产 | 指 | 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舟山新城房产 | 指 | 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余姚伊顿房产 | 指 | 余姚伊顿房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芃翎投资 | 指 | 上海芃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宁波荣安教育 | 指 | 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旅物业 | 指 | 宁波宁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海银物业 | 指 | 宁波海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盈嘉城市发展 | 指 | 宁波盈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天能商业运营 | 指 | 浙江天能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星海城市服务 | 指 | 宁波杭州湾新区星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梓禾惠芯 | 指 | 嘉兴梓禾惠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瑞科 | 指 | 浙江瑞科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杭州天锲 | 指 | 杭州天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管新联 | 指 | 浙江浙管新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中元房产 | 指 | 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捷玛信息 | 指 | 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川山甲股份 | 指 | 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并购基金 | 指 |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金浦临港科技 | 指 | 上海金浦临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安生信息 | 指 | 浙江安生信息科技公司 |
梓禾瑾芯 | 指 | 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山西凯能 | 指 | 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 |
银亿集团 | 指 |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银亿控股 | 指 |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
西藏银亿 | 指 | 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圣洲 | 指 | 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 |
沈阳银亿房产 | 指 | 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山子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81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银亿股份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子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ENSTEED HI-TECH GROUP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ENSTEE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叶骥 |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八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730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100 | ||
公司网址 | www.sensteed.com | ||
电子信箱 | 000981@sensteed.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贺满昌 | 麻菱珂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
电话 | 0574-87653687 | 0574-87653687 |
传真 | 0574-87653689 | 0574-87653689 |
电子信箱 | 000981@sensteed.com | 000981@sensteed.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 | 2000年5月18日,公司(原名“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60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6,100万 |
况(如有) | 元,主营业务为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2011年5月,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股权分置改革、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实施完毕,公司名称由“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2018年2月,因2017年1月、10月,公司先后两次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了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名称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增加“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2022年4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完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电车制造;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导航终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11年5月,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股权分置改革、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变更为“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完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由“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润奥商务中心T2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卢娅萍、卓雅心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3,738,379,335.43 | 3,976,285,254.88 | -5.98% | 7,959,664,19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69,158,179.09 | -2,614,197,533.02 | -62.93% | -1,087,492,587.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97,570,082.58 | -2,916,143,032.05 | -31.50% | -1,297,592,688.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6,073,250.67 | -257,848,341.40 | -104.02% | 514,248,987.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6 | 61.54% | -0.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6 | 61.54% | -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85% | -66.47% | 45.62% | 18.29%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元) | 17,881,888,700.94 | 21,516,198,961.73 | -16.89% | 22,144,740,04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591,140,162.85 | 3,157,079,359.41 | 45.42% | 5,350,588,969.03 |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在2011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报告期初本公司合并报表实收资本金额为192,518.27万元,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4,027,989,882股。2022年2月,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安排,以现有总股本4,027,989,882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6.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2,610,137,444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027,989,882股增加至6,638,127,326股,再以6,638,127,32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0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3,359,343,562股股票。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最终增加至9,997,470,888股。每股收益系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计算。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3,738,379,335.43 | 3,976,285,254.88 | 主要系汽车零部件、房地产销售收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47,620,706.37 | 197,111,760.19 | 主要系材料销售、水电、租赁收入等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3,590,758,629.06 | 3,779,173,494.69 | 主要系汽车零部件、房地产销售收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30,693,338.86 | 458,163,661.87 | 966,254,050.06 | 983,268,28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3,507,232.90 | -83,525,892.54 | -222,171,191.11 | -1,136,968,328.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0,101,769.10 | -281,697,960.00 | -253,793,771.73 | -1,171,976,581.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529,165.59 | 307,504,528.87 | -107,171,227.84 | 102,122,613.8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88,678.64 | 11,744,123.20 | 180,810,001.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944,254.98 | 33,291,309.33 | 27,231,582.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70,032,515.03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27,273,976.90 | 5,129,838.89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59,348,054.81 | -47,346,871.19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3,213,542.06 | -49,734,816.79 | -15,310,781.6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465,566.37 | 204,571,832.4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977,526.11 | 24,857,509.51 | 78,449,102.6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182,905.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38,005.66 | -28,153,205.74 | -19,225,243.1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74,591.11 | 9,528,274.29 | -5,317,975.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2,387.62 | 917,277.74 | -174,334.66 | |
合计 | 1,028,411,903.49 | 301,945,499.03 | 210,100,100.4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高端制造业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而公司完成重整、更名,迎来了“步入正轨,扬帆起航”的新征程。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全球经济在经历深度衰退的基础上大幅反弹后,增长动力明显不足,增速大幅下降,同时通胀压力巨大、金融市场加剧动荡。
1、乘用车市场情况
2022年,受零部件短缺、原材料成本飙升、以及国际政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汽车行业疲态依旧,全年销量约8,105万辆,较2021年销量衰退0.1%。而中国汽车市场全年则实现小幅增长,表现出强大的韧性,产销总量连续14年稳居全球第一。 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4%和2.1%。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增长11.2%和9.5%,增速高于行业总体;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1,176.6万辆,同比增长22.8%,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9.9%,占有率比上年同期提升5.4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
2、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2022年9月,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在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力度降低的背景下,免征购置税政策对促进消费市场购买新能源汽车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市场提供了缓冲期,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稳定发展。 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约 1,082.4 万辆,同比增长 61.6%;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爆发式增长,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发展势头强劲。在政策和市场的支持下,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去年12.1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为536.5万辆,同比增长
81.6%;插电式混动汽车销量为151.8万辆,同比增长了1.5倍。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政策支持,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建立完善的产业生态,掌握了电池、电机、电控核心技术,并且产业内平价技术全面兑现,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引领各路资本、产业玩家不断入场布局。展望2023年,产业政策层面,将继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即将发布《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适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多措并举做好关键原材料保供稳价,保障产业链、工业链畅通;加快新体系电池、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二)房地产业
受到购房需求疲软、交付担忧等因素的影响,2022年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较为低迷,行业基本面探底。但从政策上看,房地产政策松绑力度持续加大,国家持续优化调控政策与信贷环境,年末更是出台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政策、组合齐发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整体来看,我国城镇化发展尚有空间,房产的需求潜力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强力支撑。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度,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其中,住宅投资100,646亿元,下降9.5%。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04,99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房屋新开工面积120,587万平方米,下降39.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88,135万平方米,下降39.8%。房屋竣工面积86,222万平方米,下降15.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2539万平方米,下降14.3%。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万平方米,比上年
下降24.3%,商品房销售额133,308亿元,下降26.7%。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48,979亿元,比上年下降25.9%。其中,国内贷款17,388亿元,下降25.4%;利用外资78亿元,下降27.4%;自筹资金52,940亿元,下降19.1%;定金及预收款49,289亿元,下降33.3%;个人按揭贷款23,815亿元,下降26.5%。
公司房地产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代理、物业管理、星级酒店等,作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历经二十多年的成功运作,开发建筑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为5万多户业主提供了各类优质物业,开发区域从宁波稳步扩展至上海、南京、南昌等长三角城市群及沈阳、大庆等环渤海湾城市群等十余个一、二线城市。公司重视产品创新,围绕客户的生命周期、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类型,形成了高档住宅、城市公寓、甲级办公和城市综合体等完整的产品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高端制造业
2022年度,公司在保持邦奇公司和ARC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完整和独立的基础上,根据高端制造板块经营发展和公司管控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坚实保障,重点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市场、产品研发、管理架构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报告期内,高端制造业板块,生产汽车变速器15.12万套,销售15.39万套,实现营业收入12.73亿元;生产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2,439.05万件,销售2,406.66万件,实现营业收入12.34亿元。
1、主要经营模式
● 邦奇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比利时邦奇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主要产品为无级变速器(CVT),同时致力于研发双离合变速器(DCT)、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和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目前邦奇动力总成在全球有比利时圣特雷登工厂、中国南京工厂和宁波工厂3个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包括比利时圣特雷登、荷兰埃因霍温、德国莱雷、德国下萨克森、法国克莱蒙费朗等研发中心,具有强大的产品开发及技术研发能力、稳固的客户关系以及行业领先的市场份额。
(1)采购模式
邦奇公司的采购使命:一个有效的采购组织,通过将供应链和客户要求完美结合来完成适当的商品交易计划以实现增值降本。 邦奇公司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或零部件主要包括锥盘、钢带、电磁阀、液压控制阀、油道、行星齿轮等,这些既包括标准化零件,也包括专门为邦奇公司定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由于所需原材料基本外购,采购环节对于邦奇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以及成本控制至关重要。当产品生产要求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或出于成本控制、战略性多元化采购需要等目的,邦奇公司会启动新供应商筛选程序。通过建立潜在供应商清单、对合格供应商打分和试制品检测、签署保密协议及供货框架协议等一系列流程形成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定期管理更新。经过多年合作,邦奇公司和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但仍严格执行汽车零部件行业常用的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管理采购流程,确保供应商资质和其产品质量经过严格审核。
除少数零部件和原材料外,邦奇公司通常以持续采购订单或单一订单的方式向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持续采购订单通常由采购部门根据安全库存管理的需要及交付安排等向合格供应商发出。供应商批量供货之前需要先向邦奇公司提交 PPAP 批准文件和样件,经邦奇公司进料审核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供货。
(2)生产模式
邦奇公司的生产使命:设计、实现和持续改进邦奇公司的制造系统,使全球所有业务单元能以具有竞争力的成本稳定地生产优质产品。 邦奇公司的生产模式基于一种矩阵架构,在该架构定义和划分了全球集中专业生产团队和各业务单元生产团队的职位和职责。根据已生产的变速器关键质量特性,定义了7个关键能力领域:精益生产线设计、自动化和数字化制造、装配技术、机械加工、焊接和清洗、测试和测量、原型和工程。 由行业领军人物领导的各业务单元团队的角色,是根据业务单元要求可靠的地执行项目。 业务单元团队由分配到各项目的全球专业团队成员和接收运营团队的代表组成。项目团队
负责从定义需求到机器或生产线的全面调试(工厂验收)的全过程开发和设备创建活动,并负责对现有制造系统的持续改进和生命周期管理。 全球能力团队负责为邦奇全球开发适合的技术能力,以最佳方式支持邦奇全球所有业务单位产业化项目,并在全球所有邦奇工厂以标准化的方式定义标准方法和工具来执行过程开发和设备实现活动。目前,全球每业务单元的装配能力为:
① DT2业务单元
? PPET (比利时圣特雷登) – DT2 项目关键零部件? PPETa (法国梅斯) – DT2 变速器
②DT1业务单元
? PPS (比利时圣特雷登) – DT1 关键零部件? PPN (中国南京) – DT1 变速器
③CVT业务单元
? PPN (中国南京) – VT2 /VT5变速器? PPNb (中国宁波) – VT2 变速器? PPAPC (中国宁波) – VT2/VT5 关键零部件? PPN (中国南京) – DT2 关键零部件(阀板和差速器)
④EV业务单元
? 蔚邦 (中国南京) – EV减速器? PPS (圣特雷登) – EV变速器? PPC (法国克莱蒙费朗) – 逆变器
● ARC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美国ARC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独立气体发生器生产商,其主要从事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等,目前在全球4个国家建有7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美国的诺克斯维尔、摩根敦、哈特斯维尔,以及中国的西安、宁波,墨西哥的雷诺萨和马其顿的斯科普里),具有覆盖亚太、北美和欧洲等地区的全球化布局及丰富的产品组合、完善的销售平台和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
(1)采购模式
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主要包括引爆器、发生剂、冲压件、钢管和工业气体等,这些既包括标准化零件,也包括专门为ARC公司定制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由于所需原材料基本外购,采购环节对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以及成本控制至关重要。经过多年合作,ARC公司和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但仍严格执行汽车零部件行业常用的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管理采购流程,确保供应商产品质量经过严格审核。
ARC公司通常以询价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首先,由工程部提交设计图纸,交由采购部询价;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询价请求,获得报价之后进行横向比较和分析,经过几轮报价后最终确定供应商,并和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供应商批量供货之前需要先向ARC公司提交PPAP批准文件和样件,经ARC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生产。
(2)生产模式
ARC公司推行精益生产方式,以销售订单为驱动进行生产安排。根据合同条款,客户需要至少提前12周下订单。销售部从客户处取得订单后通知财务部和生产部。生产部在确认数量和设计后,再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安排生产计划。
ARC公司按照此种方式对所有订单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进展,若计划订单有所变更,由销售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
2、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量 | 销售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
按零部件类别 | ||||||
无级变速器CVT | 139,804 | 168,374 | -16.97% | 142,594 | 174,473 | -18.27% |
双离合变速器DT1 | 11,402 | 122 | 9,245.90% | 11,263 | 122 | 9,131.97%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 24,390,496 | 20,591,925 | 18.45% | 24,066,554 | 20,844,247 | 15.46% |
按整车配套 | ||||||
传统燃油乘用车 | 151,206 | 168,496 | -10.26% | 153,857 | 174,595 | -11.88% |
按售后服务市场 | ||||||
其他分类 | ||||||
境内地区 | 17,344,029 | 14,613,808 | 18.68% | 9,237,625 | 8,034,387 | 14.98% |
境外地区 | 7,197,673 | 6,146,613 | 17.10% | 14,982,786 | 12,984,455 | 15.39% |
同比变化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双离合变速器DT1产销量均增长30%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给印度塔塔汽车供货,实现大规模量产和销售。
4、零部件销售模式
(1)邦奇公司的销售模式
①制定销售计划
邦奇公司总部负责管理和统筹整个集团的销售,在欧洲和中国等生产基地均设有销售部,并在印度、伊朗等国派驻有销售人员。销售部门每年需结合销售记录、整车厂实际生产情况、新增订单情况和目标订单等制定年度销售计划。
②报价及量产前流程
邦奇公司采用直销方式,直接与整车厂商签订产品开发和供货合同。具体报价和量产前流程如下:客户向邦奇公司发出询价请求,销售和市场人员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商谈及询价前访问等形式收集相关适配性信息,决定是否报价以及最终具体报价内容;在取得客户进一步认可后,签订附有技术协议的开发合同,并开始进行变速器产品与整车厂具体车型和发动机型号的配套开发工作,产品配套开发周期一般为12-16个月;经过对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开发、标定和测试工作以及整车厂生产件批准程序等验证通过后,即可正式进入量产阶段。
③量产和定价安排
进入量产阶段后,邦奇公司作为整车厂的供应商在前期开发合同的基础上,通常会与整车厂客户签订针对一定供货期间的价格协议,确定供货期间产品价格或定价原则;在后续操作中,整车厂会定期提交下一阶段需求的具体计划或滚动订单。产品最终定价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生产成本、历史报价、客户特殊要求和战略合作关系等。当原材料或者外汇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整价格。
(2)ARC公司的销售模式
①制定销售计划
ARC公司在美国、德国、中国、日本和韩国设有销售办事处/派驻员工。各地区销售负责人每年需结合销售记录、整车厂实际生产情况、新增订单情况和目标订单等制定年度销售计划。
②报价流程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直接与安全气囊系统集成商签订销售合同。具体报价流程如下:客户向公司发出询价请求,销售代表向总部提交一份初步报价方案,经设计、生产、质控和采购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再将调整后的正式报价方案提交客户,通常需经过几轮报价和商洽之后才能确定价格。产品最终定价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生产成本、历史报价、客户特殊要求和战略合作关系等。
③接受订单安排生产
客户通常在接受公司最终报价之后,将针对某车型的安全气囊模块和公司签署一份框架协议。协议签署之后,客户会根据当年的生产计划向公司发出明确具体数量和交货时间的采购订单,销售部门将订单发放给生产部门和财务部,在生产完成、交货、客户验收完毕之后,客户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款。所有工厂在生产后根据客户订单直接向客户发货。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适用 □不适用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情况
单位:元
产品类别 | 产能状况 | 产量 | 销量 | 销售收入 |
EV减速器 | 30万套 | 177,868 | 175,746 | 249,075,668.9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二)房地产业
2022 年,尽管受到房价持续承压,购房需求疲软、交付担忧等多重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房地产板块凭借在房地产领域积淀的全产业链运营经验,砥砺前行,通过加强各业态独立运营、加快推进去库存等各项措施,基本保证了房地产板块的正常运营。报告期内,房地产板块共实现营业收入10.83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2.19亿元、物业管理7.46亿元、酒店管理0.83亿元、商业管理及其他业务0.35亿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公司房地产板块重点推进南昌朗境、象山丹府一品二期、三期的工程建设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新开盘象山丹府一品二期、三期项目的营销工作,深入调研市场,扎实做好蓄客,较好的实现了开盘预期和全年目标,同时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积极回笼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资金支持;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新的经营理念,尝试并参与了不良资产收购项目,与北控资管合作的杭州来福士项目展示样板房正在全力打造之中,销售工作已经启动。
●物业公司经营情况
物业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立足宁波布局全国、拓展多元业态的战略方针。报告期内,物业公司一方面加快市场拓展,积极布局并打入细分市场,全面覆盖城市公建、商办社区、功能场所等三大城市服务场景;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混改合作,不仅提升了银亿物业的社会影响力,也保障了后续项目的稳定性。全年物业公司新增中标(含签约)项目80个,重招项目34个。
●商管公司和酒店经营情况
2022年,银隆商管受托管理公司旗下商业项目共计8个,目前管理面积约14.4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威斯汀酒店和海尚酒店及时调整服务标准和流程,做好团队稳定、组织建设工作,稳步提升酒店服务和品质,基本保证了酒店的正常运营。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项目/区域名称 | 总占地面积(万㎡) | 总建筑面积(万㎡) | 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万㎡) |
高安项目 | 25.87 | 37.74 | 37.74 |
上尚城5-3期 | 2.01 | 0.76 | 0.76 |
博斯腾湖地块 | 55.5 | 55.5 | 55.5 |
总计 | 83.38 | 94 | 94 |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开工时间 | 开发进度 | 完工进度 | 土地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本期竣工面积(㎡) | 累计竣工面积(㎡) | 预计总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总金额(万元) |
象山 | 丹府一品二期 | 象山 | 住宅 | 100.00% | 2012年08月01日 | 在建 | 95.00% | 48,146 | 55,082 | - | - | 81,148 | 76,003 |
象山 | 丹府一品三期 | 象山 | 住宅 | 100.00% | 2014年03月01日 | 在建 | 95.00% | 25,871 | 28,441 | - | - | 34,204 | 30,253 |
南昌 | 朗境一期 | 南昌 | 住宅、商业、办公 | 100.00% | 2020年11月20日 | 在建 | 75.00% | 60,763 | 258,337 | - | - | 154,519 | 106,947 |
南昌 | 朗境二期 | 南昌 | 住宅、商业 | 100.00% | 2020年11月20日 | 在建 | 23% | 44,220 | 166,435 | - | - | 125,346 | 16,882 |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计容建筑面积 | 可售面积(㎡) | 累计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万元) | 累计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
余姚 | 四明广场 | 余姚 | 商业、办公 | 100.00% | 93,228 | 45,721 | 44,422 | 6,491 | 7,391 | 44,422 | 6,491 | 7,391 |
宁波 | 甬江东岸 | 宁波 | 住宅、商业、办公 | 100.00% | 244,681 | 236,319 | 230,612 | 223 | 1,210 | 230,612 | 223 | 1,210 |
南昌 | 朗境一期 | 南昌 | 住宅 | 100.00% | 258,337 | 256,627 | 7,334 | 782 | 678 | |||
象山 | 丹府一品二三期 | 象山 | 住宅 | 100.00% | 83,523 | 74,517 | 18,527 | 18,527 | 24,799 |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可出租面积(㎡) | 累计已出租面积(㎡) | 平均出租率 |
宁波海尚广场 | 宁波 | 影院等 | 100.00% | 12,747.39 | 5,773.70 | 45.29% |
宁波海德商业中心 | 宁波 | 超市等 | 100.00% | 35,926.85 | 32,255.99 | 89.78% |
宁波环球中心 | 宁波 | 商业 | 100.00% | 18,679.46 | 18,679.46 | 100.00% |
余姚四明广场 | 余姚 | 超市、影院等 | 100.00% | 41,281.60 | 28,924.34 | 70.07% |
宁波上上城 | 宁波 | 超市 | 100.00% | 4,938.28 | 4,938.28 | 100.00% |
6、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融资途径
融资途径 | 期末融资余额 | 融资成本区间/平均融资成本 | 期限结构 | |||
1年之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贷款 | 439,465.11 | 0.55%-7.35% | 342,003.91 | 200.00 | 92,944.90 | 4,316.30 |
债券 | 35,171.26 | 7.2% | 35,171.26 | 0.00 | 0.00 | 0.00 |
信托融资 | 95,038.54 | 1.8%-9% | 45,072.06 | 49,966.48 | 0.00 | 0.00 |
其他 | 94,120.22 | 4.75%-15.4% | 94,120.22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663,795.13 | 516,367.45 | 50,166.48 | 92,944.90 | 4,316.30 |
注:1)上表银行贷款1年之内的金额中,子公司比利时邦奇2020年5月12日与代理行BNP Paribas Fortis签订附条件的借款展期协议《INDICATIVE TERM SHEET》,约定若公司能够满足:(1)在2020年12月(借款到期日)前签署并成立邦奇雪铁龙公司和邦奇雪铁龙梅兹公司;(2)山子股份需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向贷款人提供由符合规定的一级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100,000,000.00欧元的银行保函;(3) 邦奇雪铁龙公司分配给比利时邦奇的任何股息金额的75%将存入强制性预付款账户,BNP Paribas Fortis则将349,500,000.00欧元银团借款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至2023年1月间,比利时邦奇多次向BNP Paribas Fortis申请将出具银行保函的时间延期并获得批准,截至目前,BNP Paribas Fortis批准将出具银行保函的时间延期到2023年6月30日。
2)上表债券1年之内金额中,公司债32,901.10万元已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提存相应股票。
8、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房地产板块要继续巩固品牌形象,尽快恢复房地产业务的自身造血能力,充分发挥在不动产领域全产业链服务优势。
(1)地产开发,一是加快节奏,保证在建项目关键节点如期完成。按计划完成象山丹府一品二三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如期交付,合理安排南昌朗境一期工期,确保交付节点顺利达成;二是推进多渠道合作,加快拓展新项目,为地产开发后续发展做好准备;三是持续提升项目整体运营水平和协作能力,实现高周转和高效益,提升项目的竞争优势。
(2)城市服务,一是物业管理方面,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多方面资源优势,增强市场开拓力;二是商业管理方面,借助银隆商管的品牌积淀,承接商业广场项目,充分发挥营销优势,扩大区域市场占有率;三是酒店管理方面,积极和其他板块联动合作,针对市场、客户需求,做定制化的配套服务。
9、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适用 □不适用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惯例,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12,087.31万元。10、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房地产业
1、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与产品创新能力
作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宁波为总部、跨区域发展,历经28年的成功运作,凭借着雄厚的实力和卓越的品质,开发建筑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为5万多业主提供了各类优质产品。公司发展以来重视产品的创新力,坚持走精品路线,形成了精品住宅、高档公寓、甲级办公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完整的产品线。
公司以各具创意的产品领跑区域楼市,塑造出了全新的城市风景,是建筑与品质的先行者,并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可和厚爱,多次荣获全国性奖项与荣誉。
2、标准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发展,公司逐步实现了前期、设计、成本、运营、营销、工程、售后等各专业线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导入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管理标准化体系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的有效实施,构建了集团化管控体系。
3、良好的品牌优势与品牌效应
公司是立足宁波本土的区域性龙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成功开发过宁波区域内多个地标性建筑,以及区域内多个具有行业里程碑意义的商业住宅项目。公司品牌目前已经在全国建立了一定知名度与行业地位,开发区域涉及上海、南京、南昌等长三角城市群及沈阳、大庆等环渤海湾城市群等十余个一、二线城市,是具有区域优势、品牌特色的优质房企。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二)高端制造业
1、汽车动力总成业务
(1)全球领先的行业市场地位和良好品牌形象
比利时邦奇动力总成是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变速器的全球知名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具有近50年的生产和研发经验,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型号的无级变速器,广泛应用于中国自主品牌汽车,近年来开发的双离合变速箱和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邦奇公司有望利用其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2)先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
邦奇公司与客户建立配套关系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核、产品应用开发和测试体系,并经过双方多年的合作和考验,方可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供应关系建立后通常较为稳固,已经与吉利汽车、江淮汽车、江铃汽车等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以及宝腾汽车(Proton)、斯特兰蒂斯(Stellantis)集团等国外客户的相关车型建立稳固的合作,形成了稳定的供应关系。
(3)雄厚的研发实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邦奇公司是最早专业生产汽车变速器的企业之一,在全球建有多个研发中心,一直参与多个品牌车型传动系统的设计和研发,拥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发、运营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制造经验,凭借多年的行业积累,其核心人才对汽车变速器行业的发展趋势、新产品技术创新研究方向有深刻理解,在变速器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212项已授权专利以及38项注册商标,同时,其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产品方面已有所斩获。
2、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业务
(1)全球领先的行业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
ARC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混合式气体发生器的全球性领军企业,具有近20年的生产和研发经验,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型号的气体发生器。得益于ARC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稳定的产品质量、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和丰富的产品组合,绝大数客户自ARC公司持续采购超过一种型号、配套多种车型的产品。
(2)先行优势和客户基础优势
ARC公司是最早专业生产气体发生器的企业,通过严格审核和认证体系,并经过合作双方多年的合作和考验,已经与均胜、天合、现代摩比斯、延锋和丰田合成等全球最大的几家安全气囊生产商建立稳固和长期的战略合作,形成了稳定的供应关系。
(3)强大的产品开发及技术研发能力
ARC公司拥有多年的气体发生器研发、制造经验,从成立以来一直参与多个品牌车型安全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制造经验,培育了一批设计、开发和工艺专业人才。在混合式气体发生器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取得了77项专利。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确立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2022年也是公司革故鼎新、砥砺前行的一年,公司重整圆满完成,更名事项也获得了股东大会高票通过,一步一个脚印地踏上了“步入正轨,扬帆远航”的新征程。一年来,公司全面贯彻全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不断深化内部改革,提升组织能力。面对国际局势和行业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以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始终坚定信心、上下同欲,积极应对市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不忘初心、坚定不移,为实现向高新技术企业的全面转型做好了准备。
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78.82亿元,较期初减少36.34亿元,同比下降16.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91亿元,较期初增加14.34亿元,同比增长45.42%。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37.38亿元,同比减少2.38亿元,下降5.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9亿元,同比减亏16.45亿元,减亏幅度62.93%。上述净资产和净利润出现较大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执行重整计划完成部分以股抵债后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较大,以及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因素产生的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新能源汽车
公司于2022年成立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道科技”),基于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优势,进军整车制造。知道科技全新打造的第一款新能源汽车已经完成模型评审、样车生产及样车冬测工作,作为一款正向研发的全新车型,在本次冬测中各项指标表现优异,顺利通过冬季测试。2022年12月,知道科技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上达成高度共识,有意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发展高端研发、智能制造、创新运营等业态,形成战略合作伙伴。
2022年,受零部件短缺、原材料成本飙升,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汽车行业疲态依旧。而中国汽车市场全年实现小幅增长,表现出强大的韧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02万辆和2686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3.4%和2.1%。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实现2,384万辆和2,356万辆,涨幅明显,同比增长分别是11.2%和9.5%,连续八年超过2,000万辆。而商用车处于运行低位,整体需求放缓,但新能源物流车的销量逆势增长,2022年新能源物流车产量销量分别为25.9万辆和23.6万辆,同比增长均超90%。
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了706万辆和689万辆,同比增长96.9%和93.4%,市场渗透率达到25.6% ,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新能源乘用车产量销量分别为672万辆和65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7.8%和
94.3%;新能源商用车产量销量分别为34.2万辆和33.8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81.5%和78.9%,其中新能源中面需求旺盛,增幅高达379.3%。
随着“国补”退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开启“下半场”竞争,从政策依赖转入市场导向。为更好地适应汽车产业绿色发展、智能化转型的新态势,知道汽车通过对全国商用车及乘用车市场的充分调研,最终决定以城市物流车作为切入口和突破口,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正向研发出高度符合相应人群需求的性价比高、载货量大、应用场景广、续航无忧的物流车型。与此同时,也为将来进入乘用车市场做全面准备。
2、高端制造业
以整合全球顶级汽配资源,推动高端制造能力全面国产化为发展目标,报告期内,高端制造板块大力开辟国内外市场、持续投入新产品研发、全方位进行降本增效。
总部位于比利时的全资子公司邦奇(Punch Powertrain N.V.)系全球前三大独立具备独立研发能力的全球化布局的汽车传动系统企业,具有近50年的生产和研发经验,持续投入开发的CVT变速器、DCT混合动力驱动系统和EV纯电驱动系统均为极具竞争力和市场前景的产品。DT1产品与印度塔塔(TATA)汽车深度合作。目前邦奇公司已与全球前四大车企之一的斯特兰蒂斯集团(Stellantis 集团,旗下拥有法拉利、玛莎拉蒂、JEEP、阿尔法罗密欧、标致、雪铁龙、菲亚特、克莱斯勒等知名品牌)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在比利时圣特雷登成立合资公司PPET,用于研发和生产DT2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另一家合资公司PPETA系DT2动力总装公司,位于法国梅兹。2023年4月,公司董事长叶骥和斯特兰蒂斯集团董事长John Elkann、首席执行官卡洛斯?塔瓦雷斯(Carlos Tavares)于法国梅兹共同宣布搭载DT2变速器的整车量产,未来斯特兰蒂斯集团欧洲区所有混动车型将逐步装配由合资公司生产的DT2变速器。
EV减速器方面,与英国Arrival、德国Moove、美国Mullen等国际众多知名造车新势力及国内的蔚来汽车、纬湃、上海电驱动等主机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头部厂商达成合作。与北美造车新势力合作研发生产电驱动系统EDU,与国内新能源车企建立合作关系,为其商用车开发、生产电驱桥等纯电动动力系统核心零部件及总成系统。邦奇公司在深化与江淮、江铃、东风等原客户合作的同时,沿着“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方向继续深耕,做实做深全球化布局。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美国ARC公司为全球第二大独立气体发生器供应商,在混合式气体发生器全球市场居于领先地位,产品供应奥托利夫(Autolive)、天合(TRW)、高田(Takata)、百利得(KSS)、现代摩比斯(Mobis)和丰田合成(Toyoda Gosei)等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间接配套了包括通用、大众、保时捷、现代起亚、克莱斯勒、菲亚特、福特、丰田和克莱斯勒等全球知名车企。ARC公司在保持与延锋、均胜、现代摩比斯、丰田合成等全球主要的安全气囊生产商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重要主机厂的沟通对接,已获得了比亚迪等占据重要市场地位的主机厂项目的订单。ARC公司立足于自身产品性能优势,不断加强研发符合电动汽车及自动驾驶行业趋势要求的高输出性能、高安全性的气体发生器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在全面进行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链的同时,公司致力于进行全方位管理变革,实现降本增效。通过降低采购成本、革新工艺和简化流程、学习并应用先进的管理方式,较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成效显著。按计划关停了经营效益较低的ARC墨西哥工厂,同时升级ARC西安自动化产线,并计划在东南亚扩建产能。
3、半导体产业
公司是国内半导体封装材料细分行业引线框架和键合丝领军企业康强电子(股票代码:002119)的间接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是半导体科创公司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间接第一大股东。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 年 1 月,以中高端集成电路的先进封装测试技术为核心竞争力,以消费电子、5G 终端、物联网终端为主要应用方向,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一站式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服务。历经十四个月的发展,已建成亚洲单体最大、国内建设标准最高、并装配有天车系统的先进封装厂房。目前已成功接洽50余家产业链客户企业,导入客户群涉及众多产业领域,并已通过多家客户审厂、验厂,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
4、房地产
2022年受宏观经济低迷、购房需求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较为低迷。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房地产领域积淀的全产业链运营经验,制定了全方位的应对策略,充分调配资源,保障在建项目的顺利建设,产业板块整体运营情况平稳。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738,379,335.43 | 100% | 3,976,285,254.88 | 100% | -5.98% |
分行业 | |||||
汽车零部件 | 2,507,486,884.65 | 67.08% | 2,612,695,923.36 | 65.71% | -4.03% |
房产销售 | 219,115,865.08 | 5.86% | 295,511,207.56 | 7.43% | -25.85% |
物业管理 | 745,947,177.48 | 19.95% | 717,905,287.61 | 18.05% | 3.91% |
酒店经营 | 83,373,084.65 | 2.23% | 96,711,203.99 | 2.43% | -13.79% |
其他 | 182,456,323.57 | 4.88% | 253,461,632.36 | 6.37% | -28.01% |
分产品 | |||||
汽车变速器 | 1,273,069,200.83 | 34.06% | 1,508,771,392.24 | 37.94% | -15.62%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 1,234,417,683.82 | 33.02% | 1,103,924,531.12 | 27.76% | 11.82% |
房产销售 | 219,115,865.08 | 5.86% | 295,511,207.56 | 7.43% | -25.85% |
物业管理 | 745,947,177.48 | 19.95% | 717,905,287.61 | 18.05% | 3.91% |
酒店经营 | 83,373,084.65 | 2.23% | 96,711,203.99 | 2.43% | -13.79% |
其他 | 182,456,323.57 | 4.88% | 253,461,632.36 | 6.37% | -28.01% |
分地区 | |||||
华东 | 2,183,186,592.61 | 58.40% | 2,629,633,705.98 | 66.13% | -16.98% |
华北 | 247,060.80 | 0.01% | 2,361,640.70 | 0.06% | -89.54% |
华中 | 36,577,224.16 | 0.98% | 81,305,052.53 | 2.04% | -55.01% |
华南 | 28,436,096.16 | 0.76% | 73,201,497.05 | 1.84% | -61.15% |
东北 | 85,178,843.23 | 2.28% | 96,439,268.87 | 2.43% | -11.68% |
西北 | 5,921,833.06 | 0.16% | 7,805,393.75 | 0.20% | -24.13% |
西南 | 53,294,399.32 | 1.43% | 104,576,268.39 | 2.63% | -49.04% |
国外 | 1,345,537,286.09 | 35.99% | 980,962,427.61 | 24.67% | 37.17% |
分销售模式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 | 营业成本比上年 | 毛利率比上年同 |
同期增减 | 同期增减 | 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汽车零部件 | 2,507,486,884.65 | 2,359,045,614.60 | 5.92% | -4.03% | 1.80% | -5.39% |
物业管理 | 745,947,177.48 | 654,305,633.61 | 12.29% | 3.91% | 1.64% | 1.96% |
房产销售 | 219,115,865.08 | 184,178,625.02 | 15.94% | -25.85% | -7.89% | -16.39% |
分产品 | ||||||
汽车变速器 | 1,273,069,200.83 | 1,232,446,863.08 | 3.19% | -15.62% | -11.78% | -4.22%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 1,234,417,683.82 | 1,126,598,751.52 | 8.73% | 11.82% | 22.41% | -7.90% |
物业管理 | 745,947,177.48 | 654,305,633.61 | 12.29% | 3.91% | 1.64% | 1.96% |
房产销售 | 219,115,865.08 | 184,178,625.02 | 15.94% | -25.85% | -7.89% | -16.39% |
分地区 |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汽车变速器 | 销售量 | 套 | 153,857 | 174,473 | -11.88% |
生产量 | 套 | 151,206 | 168,374 | -10.20% | |
库存量 | 套 | 1,648 | 4,438 | -62.87% |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 销售量 | 件 | 24,066,554 | 20,844,247 | 15.46% |
生产量 | 件 | 24,390,496 | 20,591,925 | 18.45% | |
库存量 | 件 | 1,003,354 | 679,412 | 47.68%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销售量 | ||||
生产量 | |||||
库存量 | |||||
结转收入 | 万元 | 21,912 | 29,551 | -25.85% | |
在建房屋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 | 50.83 | 50.83 | 0.00% | |
存货 | 万元 | 313,999 | 271,770 | 15.5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汽车变速器库存量下降30%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了严格的内部库存管控制度。
(2)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库存量增加30%以上,主要系ARC宁波预计2023年1季度发货量较多,故提前生产备货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汽车零部件 | 汽车零部件 | 2,359,045,614.60 | 68.35% | 2,317,319,314.18 | 67.14% | 1.80% |
房产销售 | 房产销售 | 184,178,625.02 | 5.34% | 199,960,131.23 | 5.79% | -7.89%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 | 654,305,633.61 | 18.96% | 643,748,956.52 | 18.65% | 1.64% |
酒店经营 | 酒店经营 | 65,368,094.04 | 1.89% | 64,860,252.11 | 1.88% | 0.78% |
其他 | 其他 | 188,607,066.82 | 5.46% | 241,846,631.51 | 7.01% | -22.01%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汽车变速器 | 汽车变速器 | 1,232,446,863.08 | 35.71% | 1,396,979,198.53 | 40.29% | -11.78%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 1,126,598,751.52 | 32.64% | 920,340,115.65 | 26.54% | 22.41% |
房产销售 | 房产销售 | 184,178,625.02 | 5.34% | 199,960,131.23 | 5.77% | -7.89%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 | 654,305,633.61 | 18.96% | 643,748,956.52 | 18.56% | 1.64% |
酒店经营 | 酒店经营 | 65,368,094.04 | 1.89% | 64,860,252.11 | 1.87% | 0.78% |
其他 | 其他 | 188,607,066.82 | 5.46% | 241,846,631.51 | 6.97% | -22.01%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一)处置子公司
1.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子公司 名称 | 股权处置 价款 | 股权处置 比例(%) | 股权处置 方式 | 丧失控制 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 资产份额的差额 |
济州悦海堂 | 8,930,888.57 美元 | 50.00% | 股权转让 | 2022/12/22 | [注] | -2,754,064.82 |
(续上表)
子公司 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济州悦海堂 | 1,492,189.48 |
[注]根据子公司香港银亿于2022年6月2日与株式会社 Nine One Three(韩文名:?????????),以下简称株式会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子公司香港银亿房产将其持有的济州悦海堂50%的股权及全部债权转让给株式会社,股权及债权转让款(简称转让款)共计8,930,888.57美元,转让款根据香港银亿房产与江南法务法人有限公司
(韩文名:????(??)??)签订的2022年11月15日签订的《托管账户合同》,株式会社已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5,680,480.00 美元(710,060.00 万韩元)划付至托管账户,余款已于2023年1月5日付清,香港银亿已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转让款8,930,888.57 美元
(二)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1月26日 | 240,000,000.00 | 100.00% |
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2月11日 | 45,000,000.00 | 80.00% |
YFA | 新设 | 2022年3月8日 | 7,707,340.30 | 55.00% |
比利时PPEV | 新设 | 2022年9月30日 | 53,389,743.81欧元 | 100.00% |
宁波霖东企管 | 新设 | 2022年12月21日 | 尚未出资 | 100.00% |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宁波亿彩购 | 注销 | 2022/3/23 | ||
宁波银恒 | 注销 | 2022/1/13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86,655,191.0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1.0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68,376,257.00 | 7.18% |
2 | 客户二 | 192,155,790.00 | 5.14% |
3 | 客户三 | 165,235,070.00 | 4.42% |
4 | 客户四 | 81,017,042.00 | 2.17% |
5 | 客户五 | 79,871,032.00 | 2.13% |
合计 | -- | 786,655,191.00 | 21.0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054,576,285.0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8.0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383,189,227.00 | 10.19% |
2 | 供应商二 | 361,562,647.00 | 9.62% |
3 | 供应商三 | 162,843,870.00 | 4.33% |
4 | 供应商四 | 81,416,360.00 | 2.17% |
5 | 供应商五 | 65,564,181.00 | 1.74% |
合计 | -- | 1,054,576,285.00 | 28.0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9,817,616.30 | 65,866,953.61 | 21.18% | |
管理费用 | 964,932,011.27 | 1,009,246,116.79 | -4.39% | - |
财务费用 | 250,992,671.70 | 134,140,865.98 | 87.11% | 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原控股股东股东资金占用利息收入1.7亿元所致 |
研发费用 | 289,476,608.91 | 188,971,950.78 | 53.18% | 系本期高端制造研发投入研究阶段的项目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Sunset | 攻克客户江淮 | 启动量产 | 2022年11月量产 | 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 |
Cronus | 拓展越野车用CVT市场和产品线的扩展 | 工程样件冻结/验证/调试阶段 | 2023年5月量产 | 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公司在美国市场的第一款产品 |
Atlas/Sahand | 市场扩张(伊朗) | 项目启动 | 2022年12月启动项目节点1,项目启 | 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在蔚来高速增长的市场的战略定位 |
DAKOTA | 开拓低扭矩DCT产品和市场拓展 | 量产/关闭(为印度本地化生产做准备) | 2022年1月量产 | 该项目成果是第一款印度本土生产的DCT产品,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 |
DELTA | 开发轻混DCT产品 | 预生产阶段 | 2022年11月项目节点4-项目验证 | 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世界范围内最广泛生产的DCT产品 |
DEUS | 开发轻混DCT | 工程样件放行 | 2023年3月项目节点3-工程样件设计放行 | 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世界范围内最广泛生产的DCT产品 |
2SIGMA | DELTA/DEUS项目的降本项目 | 设计/工程样件放行 | 2023年3月项目节点3-工程样件放行 | 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
DIABLO | 由DELTA项目演变的DCT传统产品项目 | 项目启动/设计 | 2023年3月项目节点2-可行性评估 | 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获得印度市场其他更多的客户 |
Pizzo | 内部自制48V逆变器第一款产品 | 设计、验证 | 2023年4月项目节点4-验证 | 低性能EV产品的重新投用,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 |
e-LCV | 内部自制400V电驱动桥第一款产品 | 项目启动/初步设计 | 2023年3月项目节点1-启动 | 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 |
Reducers | 成为EV减速器核心供应商行列 | 工程样件放行 | 2023年3月项目节点3-工程样件放行 | 获得EDU业务的切入点,产品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长和盈利 |
G3P 乘客侧气体发生器 | 开发改进版的低成本乘客侧气体发生器,无中心支撑,新发生器布局,性能改善,成本降低,制造方便 | 启动了对客户产品的生产;持续向新客户推介产品设计,赢得了锦恒和东方了久的新订单 | 持续向客户推介新产品设计-降低成本改善盈利 | 用低成本轻量化的有竞争力的产品,支持全球销售增长,并在未来替代G2P在单气体发生器市场上的应用 |
MPD 驾驶侧烟火式气体发生器 | 开发低成本驾驶侧验货发生器 | 解决现有的技术问题;按时顺利在西安投产;扩大销售,拿下锦恒的领跑汽车新订单 | 持续向客户推介新产品设计 | 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支持全球销售增长 |
MPD2.0 下一代驾驶侧烟火式气体发生器 |
优化产品尺寸以适配更多客户对内径的要求;模块化设计使产品同时可用于驾驶侧和乘客侧;增加气体输出能力以适配更大的气囊(驾驶侧最高1.2摩尔)
倾听客户的声音和反馈 | 项目正式开发立项 | 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支持全球销售增长; -将ARC的产品型谱推广至乘客侧烟火式产品 | ||
SH5.x 气体发生器家族 | 开发低成本、轻量化的侧气囊发生器 | 完成设计验证测试- 实现叫现有SH5 0.15美元的降本目标-申请美国和国际专利 | 持续向客户推介新产品设计-保证产品顺利量产-通过减少排放物及颗粒物,来改善产品表现,以满足下一代客户的产品需求(尤其是大众) | 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支持全球销售增长;-较现有产品及竞品更轻的重量,已获取在电动车市场的显著竞争优势 |
SP3侧式烟火式气体发生器 | 开发全烟火式低成本的侧气囊发生器 | 完成产品基础型号的设计-完成设计验证测试-向客户(摩比斯、均胜、延锋)交付样品以供评估 | 验证设计具有竞争力,产品具有较高盈利能力 | SP3将填补ARC产品型谱的空白(ARC目前不提供测试烟火式发生器),在2024-2025这部分市场在全球预计将达到4千万-8千万美元 |
PH10-柱状乘客侧气体发生器 | 开发柱状乘客侧气体发生器以满足全球客户需求,发生器造型必须是柱状以满足未来客户对电动车仪表板和天窗承载气囊等的木块的需求 | 完成正式立项-项目团队成立-听取客户需求、设立项目目标-阶段1 完成设计概念评估 | 2023年4季度前完成设计评估,2023年6月前交付用户样品 | 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支持全球销售增长;-尤其是为电动车市场特别开发的内饰设计以支持于高级驾驶员辅助功能 |
下一代产气药 - LPLF | 开发高产气量、低火焰温度、低颗粒排放的混合型产气药配方 | 完成正式的开发立项,明确产品目标-完成包含多种燃料、氧化剂和粘合剂的系统的可行性测试。 选择最有前途的配方进行持续 | 2023年4季度前完成设计评估,2023年第四季度研发并展示具有成本效益的生产工艺 | 下一代产气药需要支持PH10发生器的开发以改善G2P/G3P发生器家族的竞争力及成本 |
开发-完成概念验证测试,包括对最佳配方的全生命周期测试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36 | 712 | 3.3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6.51% | 6.52% | -0.0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218 | 201 | 8.46% |
硕士 | 356 | 353 | 0.8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81 | 127 | 42.52% |
30~40岁 | 336 | 372 | -9.68%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776,438,359.86 | 624,968,569.05 | 24.2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77% | 15.72% | 5.0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486,961,750.95 | 435,996,618.27 | 11.69%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62.72% | 69.76% | -7.05%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17,463,768.27 | 4,133,010,711.21 | -2.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3,537,018.94 | 4,390,859,052.61 | 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073,250.67 | -257,848,341.40 | -104.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6,145,369.34 | 192,418,929.95 | 105.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0,729,634.75 | 588,183,061.07 | 170.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4,584,265.41 | -395,764,131.12 | -201.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1,435,055.31 | 2,414,976,364.36 | -12.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1,814,376.30 | 929,593,414.44 | 20.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620,679.01 | 1,485,382,949.92 | -34.0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2,294,236.57 | 838,162,421.86 | -189.7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4.02%,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减少及支付货款、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01.84%,主要系本期重点布局新兴产业对外新增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4.05%,主要系本期以现金偿还借款增加以及管理人账户受限解封资金减少。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89.76%,主要系本期现金归还借款增加、管理人账户受限解封资金减少以及对外新增投资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946,295,867.09 | -79.87% | 主要系本期完成部分以股抵债后产生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9,465,566.37 | 4.18% | 否 | |
资产减值 | -593,507,228.35 | 50.09% | 主要系本期计提商誉、无形资产、存货、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等减值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94,620,104.52 | -7.99%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延期支付重整投资款违约金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7,792,395.24 | 2.35% | 否 | |
其他收益 | 30,524,683.58 | -2.58%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109,894,655.72 | 6.21% | 3,284,493,757.68 | 15.27% | -9.06% | 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及归还借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612,035,188.87 | 3.42% | 568,397,326.35 | 2.64% | 0.78%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3,759,150,104.81 | 21.02% | 3,321,027,279.52 | 15.44% | 5.58% | 主要系本期加大对房地产在建项目开发力度致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795,284,780.30 | 4.45% | 956,243,700.07 | 4.44% |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52,348,313.41 | 7.56% | 568,440,697.40 | 2.64% | 4.92% | 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2,637,038,271.65 | 14.75% | 3,118,103,051.67 | 14.49% | 0.26% | |
在建工程 | 670,162,864.80 | 3.75% | 481,080,555.38 | 2.24% | 1.51% | 系本期高端制造生产线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83,787,679.29 | 2.15% | 406,691,439.42 | 1.89% | 0.26% | |
短期借款 | 1,114,964,873.83 | 6.24% | 2,017,762,512.30 | 9.38% | -3.14% | 系本期实施以股抵债及现金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596,373,441.39 | 3.34% | 310,342,038.17 | 1.44% | 1.90% | |
长期借款 | 1,274,420,832.08 | 7.13% | 46,434,950.20 | 0.22% | 6.91% | 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转入所致 |
租赁负债 | 368,082,079.65 | 2.06% | 391,876,022.91 | 1.82% | 0.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1,134,222,432.44 | 5.27% | -5.27% | 主要系本期执行重整计划确认收回山西凯能49%股权置出款以及西藏银亿业绩补偿款所致 |
无形资产 | 3,328,799,867.81 | 18.62% | 3,055,491,738.03 | 14.20% | 4.42% | 主要系本期新增资本化研发投入所致 |
预付款项 | 359,593,790.22 | 2.01% | 134,499,415.79 | 0.63% | 1.38% | 主要系本期债权投资重分类转入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95,048,124.76 | 2.21% | 1,716,968,425.84 | 7.98% | -5.77% | 主要系本期执行重整计收回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本息及宁波圣洲业绩补偿款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49,581,700.15 | 0.84% | 150,108,084.12 | 0.70% | 0.14% | |
商誉 | 431,650,555.90 | 2.41% | 553,971,872.67 | 2.57% | -0.16% | |
应付账款 | 1,487,189,539.40 | 8.32% | 1,070,643,014.03 | 4.98% | 3.3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17,489,358.05 | 2.33% | 2.33% | 系本期实施以股抵债偿还借款中,将子公司为债权人抵债股票在基准日处置公允价值与抵债金额之间差额承担的担保责任,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1,674,266,761.70 | 9.36% | 4,871,260,816.44 | 22.64% | -13.28% | 主要系本期执行重整计划结转重整投资款32亿元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88,586,386.56 | 18.95% | 6,800,349,395.60 | 31.61% | -12.66% | 系本期实施以股抵债及根据转贷协议重分类至长期借款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比利时邦奇 | 股权收购 | 4,119,196,076.29 | 比利时 | 正常运行 | 定期盘点 | -592,882,881.18 | 23.04% | 否 |
邦奇雪铁龙 | 设立 | 2,548,352,386.02 | 比利时 | 正常运行 | 定期盘点 | -196,473,579.72 | 14.25% | 否 |
ARC美国 | 股权收购 | 548,589,572.01 | 美国 | 正常运行 | 定期盘点 | -237,913,566.84 | 3.07% | 否 |
ARC马其顿 | 股权收购 | 176,596,388.72 | 北马其顿 | 正常运行 | 定期盘点 | -11,713,458.91 | 0.99% | 否 |
延锋艾尔希(YFA)汽车安全公司 | 设立 | 14,674,543.83 | 北马其顿 | 正常运行 | 定期盘点 | -228,693.28 | 0.08% | 否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应收款项融资 | 52,148,079.08 | 52,148,079.08 | ||||||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134,222,432.44 | -1,134,222,432.44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2,069,021.32 | -36,880,622.79 | 175,188,398.53 | |||||
金融资产小计 | 1,346,291,453.76 | -1,118,954,976.15 | 227,336,477.61 | |||||
上述合计 | 1,346,291,453.76 | -1,118,954,976.15 | 227,336,477.61 | |||||
金融负债 | 0.00 | 417,489,358.05 | 417,489,358.05 |
其他变动的内容注1:本期公司通过执行重整计划置出山西凯能股权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974,226,965.34元,收回西藏银亿业绩补偿款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159,995,467.10元,合计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1,134,222,432.44元。注2:本期收回上海金浦临港科技及上海并购基金分配款项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36,880,622.79元。注3:本期实施以股抵债偿还借款过程中,将子公司为债权人抵债股票在基准日处置公允价值与抵债金额之间差额417,489,358.05元承担的担保责任,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5,761,632.69 | 按揭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在途货币资金、付款保证金、冻结、公司管理人账户资金等 |
应收股利 | 12,964,624.01 | 质押或冻结 |
存货 | 1,810,467,301.62 | 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148,410,000.20 | 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332,471,903.98 | 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474,856.29 | 质押 |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投资性房地产 | 690,220,871.29 | 抵押 |
固定资产 | 863,530,953.71 | 抵押 |
无形资产 | 70,824,720.51 | 抵押 |
合 计 | 4,074,126,864.30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64,369,450.00 | 66,470,977.78 | 1,200.3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杭州天锲 | 投资 | 新设 | 100,000,000.00 | 49.93% | 自有 | 丽水柏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置信来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长期 | 不适用 | 完成 | 3,609,032.51 | 否 | 2022年02月12日 | 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 |
梓禾惠芯 | 投资 | 收购 | 301,000,000.00 | 99.00% | 自有 | 中芯梓禾私募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 10年 | 不适用 | 完成 | -16,706,118.94 | 否 | 2022年03月15日 | 《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
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制造业 | 增资 | 152,169,450.00 | 50.00% | 自有 | Stellantis(斯特兰蒂斯集团) | 长期 | 不适用 | 完成 | -39,746,315.93 | 否 | |||
宁旅物业 | 物业管理 | 增资 | 1,200,000.00 | 40.00% | 自有 | 宁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期 | 不适用 | 完成 | 122,730.69 | 否 | |||
浙江瑞科 | 制造业 | 收购 | 310,000,000.00 | 22.79% | 自有 | 吉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 | 长期 | 不适用 | 完成 | 3,306,605.89 | 否 | |||
合计 | -- | -- | 864,369,450.00 | -- | -- | -- | -- | -- | -- | 0 | -49,414,065.78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 | 非公开发行 | 35,669.06 | 33,198.18 | 8,138.2 | 20.35%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 | 35,669.06 | 0 | 33,198.18 | 0 | 8,138.2 | 20.35%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2017〕18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94.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2 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330.9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5,669.06万元,已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1号)。 本公司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本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5,669.06万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6,667.00万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29,002.06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公司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1条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由子公司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38.2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82%。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551.24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南京邦奇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营业部账户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剩余账户余额为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项目(含部分变更) | 入金额 | 态日期 | 计效益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 | 是 | 35,669.06 | 27,530.86 | 0 | 25,303.67 | 91.91% | 0 | 否 | 是 | |
南京邦奇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项目 | 否 | 0 | 8,138.2 | 0 | 7,894.51 | 97.01% | -2,659.3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669.06 | 35,669.06 | 0 | 33,198.18 | -- | -- | -2,659.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5,669.06 | 35,669.06 | 0 | 33,198.18 | -- | -- | -2,659.3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受全球经济下行、国际贸易摩擦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宏观因素影响,2018-2022年国内汽车行业处于低谷,使得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变速箱销售不及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尽管国内消费需求逐渐恢复,汽车行业景气度亦有所回升,但未来市场行情的复苏时间及程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本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由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上述变更业经本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本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由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上述变更业经本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南京邦奇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 |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 | 8,138.2 | 7,894.51 | 97.01% | -2,659.3 | 否 | 否 | ||
合计 | -- | 8,138.2 | 0 | 7,894.51 | -- | -- | -2,659.3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本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由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上述变更业经本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全球经济形势的冲击、国际贸易摩擦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宏观因素影响,2018-2022年国内汽车行业处于低谷,使得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变速箱销售不及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比利时邦奇 | 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57,953,434.64欧元 | 4,119,196,076.29 | 11,487,431.33 | 179,445,994.30 | -588,405,607.94 | -592,882,881.18 |
南京邦奇 | 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8,546万美元 | 1,822,965,360.73 | -59,394,630.60 | 1,031,337,639.47 | -40,785,670.48 | -41,827,759.92 |
邦奇雪铁龙 | 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209,910,701.45欧元 | 2,548,352,386.02 | 1,645,465,959.20 | 105,118,179.49 | -269,863,760.00 | -196,473,579.72 |
宁波银亿房产 | 子公司 | 房地产行业 | 142,405万人民币 | 6,344,329,970.80 | 1,789,765,547.50 | 30,045,278.97 | 372,819,822.17 | 372,672,939.29 |
宁波银亿置业 | 子公司 | 房地产行业 | 5,048.97万人民币 | 310,773,309.76 | 29,830,372.98 | 34,301,453.49 | 35,455,345.88 | 33,771,327.13 |
宁波银亿物业 | 子公司 | 服务业 | 18,000万人民币 | 523,393,001.23 | 261,839,665.20 | 636,499,826.04 | 71,072,669.25 | 59,390,425.5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很小影响 |
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较大影响 |
延锋艾尔希(YFA)汽车安全公司 | 新设 | 很小影响 |
比利时PPEV | 新设 | 较大影响 |
宁波霖东企管 | 新设 | 很小影响 |
宁波亿彩购 | 注销 | 很小影响 |
宁波银恒 | 注销 | 很小影响 |
济州岛悦海棠 | 股权转让 | 很小影响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23年,多重危机交汇,全球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前景存在不确定性。而2023年是我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成为了提升中国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制造的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必须抢抓战略机遇,巩固良好势头,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优势,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2023年经营目标
2023年是公司步入正轨,扬帆远航的关键之年。公司要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在做优做强现有产业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布局新能源、半导体双产业链,打造汽车高端零部件、整车制造、出行服务、半导体材料、先进封装、等多产业互联互动的高端制造生态圈,强化科技创新的发展动能,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回报的最大化。
(三)经营思路
2023年,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需求,聚焦新能源、半导体产业链,深化高端制造布局,拥抱数字化变革,实现向高新技术企业的全面转型。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突围新能源造车新势力,切入细分市场激发产业需求。积极布局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聚焦商用车领域,打造一款为物流而生的轻型物流车。知道科技的首款产品是市场上为数不多的正向研发的新能源商用车,在空间利用率、载货量、续航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在此产品的基础上,积极研发其他新能源车型,结合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平台,覆盖城市内配送物流场景。
2、整合全球顶级汽配资源,贯彻实施大客户合作战略,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洞察客户需求,充分发挥全球资源优势,打造全球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布局。邦奇公司在各产品线持续研发,大力完善质量运维的服务与效率,根据客户需求开展定向研发,以提高客户的认可度与满意度为首要目标,全面提升产销量,在国际上沿着“一带一路”经济圈积极拓展布局,深化与中东、俄罗斯、南美等新兴市场的合作。深化与斯特兰蒂斯集团、塔塔集团等全球大型知名车企战略合作关系,形成长期合作共赢的稳定局面。ARC公司继续加强与延锋、均胜、现代摩比斯、丰田合成等客户的合作,重点落地与比亚迪等头部车企项目的合作,深入洞察重要主机厂需求,紧跟国际一流客户的发展方向,从技术、工艺、服务等多维度寻求突破,提升客户满意度。
推动高端制造能力全面国产化,坚持自主研发,加强技术创新,不断强化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持续向高科技公司转型。邦奇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各产品线的研发能力。CVT方面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进行定制化研发。DCT方面,持续提升产品性能,研发全球最先进的混合动力系统产品。EV方面,充分利用合作客户提供的正向研发现金流,积极研发配套产品,同时积极开拓与全球主机厂的研发合作,实现共赢。ARC公司作为全球第二大独立气体发生器生产商,其混合式发生器技术优势明显,市场认可度极高,其产品已基本覆盖全球主要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并间接配套全球知名车企。除了升级优化现有成熟产品外,积极开发低成本轻量化的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同时适度进军烟火式发生器领域,填补产业型谱的空白,支持全球销售增长,提升全球市场份额。
3、坚定前沿科技自研投入,引领中国芯片封装稳步发展。积极投资半导体优质企业,已投资的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中/高端集成电路的先进封装测试技术为主,以消费电子、5G终端、物联网终端等为主要应用方向,精准把握市场容量缺口,致力于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服务提供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公司作为半导体封装材料细分行业龙头康强电子的间接第一大股东,向上可推动禾芯集成与康强电子形成协同作用;同时,积极推动禾芯集成不断加强在功率半导体相关业务领域的研发,助力公司新能源整车制造主航道布局。
4、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效能,升级内部管控体系,实现企业规范高效运作。结合流程和制度变革,践行“诚实谦逊、勇于担当、团结协作、拥抱变化、使命必达、自我提升”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时刻牢记“增益中国智造的全球竞争力”的使命,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把公司打造为具有品牌优势且值得尊敬的一流企业;同时实行“引凤筑巢”计划,落实人才引进与培养的长期战略,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与整合优秀人才、构建一流团队、赋能组织成长。此外,实行强协同的“精益化”管理,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深入实施降本增效措施,持续进行流程提效。
(四)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环境风险和行业竞争风险
现阶段全球经济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的关键时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环境的不确定大大增加,阻碍了全球经济的发展。2022年全球汽车市场普遍面临核心资源短缺等问题,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大幅提升的同时,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多重因素导致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对企业设计、生产和制造能力带来新的挑战。与此同时,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延续“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总基调,行业已进入理性增长时代,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越来越完善,房地产的投资属性正在弱化,民生属性日益增强,房企的优胜劣汰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和应对各种挑战。对外,公司将不断加强对行业、竞争对手的研究,把握市场走势,以客户需求、产品品质为核心,持续创新。对内,不断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探索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所需的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受经济下行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资源类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长期处于高位运行,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给公司成本控制带来了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做好原材料的询价、控价工作,持续优化库存管理,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同时通过缩短采购周期、加速存货周转的方式,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过大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及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子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1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1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及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子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1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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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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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2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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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0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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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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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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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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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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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及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子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3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3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3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2022年04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关注函进展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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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业绩情况 | - |
2022年04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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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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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知豆收购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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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转增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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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股东解禁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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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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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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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知豆收购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4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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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情况 | - |
2022年05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情况 | - |
2022年05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摘帽情况 | - |
2022年05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投资知豆事项 | - |
2022年05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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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摘帽情况 | - |
2022年05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情况 | - |
2022年05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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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5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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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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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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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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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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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5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5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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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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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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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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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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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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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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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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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2022年06月2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回复函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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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6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6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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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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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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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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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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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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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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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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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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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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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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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0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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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09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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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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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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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1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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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 -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0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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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0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0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0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2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进展 | - |
2022年11月0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和摘帽进展 | - |
2022年11月0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和摘帽进展 | - |
2022年11月0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和摘帽进展 | - |
2022年11月0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重整和摘帽进展 | - |
2022年1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7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1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2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2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24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1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0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1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13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15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1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1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2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26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28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29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2022年12月30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 |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水平。目前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为公司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奠定了基础。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等程序,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同时,公司邀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能够在遵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其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当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主任委员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成员配备合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各位董事能够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确保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有效运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均能严格按照各自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专业性作用;每位独立董事均能认真、尽责地履行《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其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各位监事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按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两部分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评价方式,对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与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中对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权限和职责的明确规定进行综合绩效评估,为维护股东全体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员工等所有业务相关者的利益,充分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了公司稳定、和谐的生产经营氛围;同时,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不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过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有关信息,保证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获得平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设立了与投资者和中小股东沟通的多种渠道,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专线、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8、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加强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已建立起一套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结构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体现在:
1、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独立从事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不存在竞争及依赖关系。
2、人员方面:除公司副总裁章玉明先生在实际控制人下属的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人事、工资管理体系。
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了独立的银行帐户,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并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08% | 2023年04月25日 | 2022年04月26日 | 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0.25% | 2022年05月25日 | 2022年05月26日 | 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0.13% | 2022年12月19日 | 2022年12月20日 | 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叶骥 | 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男 | 39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章玉明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1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张颖 | 董事 | 现任 | 男 | 35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史川 | 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许兵 | 董事 | 现任 | 男 | 41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刘中锡 | 董事 | 现任 | 男 | 45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王震坡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杨央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陈珊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34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周波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43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虞舒心 | 监事 | 现任 | 女 | 29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应海增 | 监事 | 现任 | 男 | 41 | 2021年12 | 0 | 0 |
月13日 | ||||||||||||
董黎光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43 | 2021年12月13日 | 0 | 0 | |||||
李敏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42 | 2022年12月02日 | 0 | 0 | |||||
潘绍奇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2 | 2023年03月28日 | 0 | 0 | |||||
孙毅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37 | 2024年03月28日 | 0 | 0 | |||||
李广冬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1 | 2023年03月28日 | 0 | 0 | |||||
李春儿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50 | 2017年10月31日 | 0 | 0 | |||||
贺满昌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9 | 2022年12月02日 | 0 | 0 | |||||
邹朝辉 | 原副总裁 | 离任 | 男 | 40 | 2017年10月31日 | 2022年04月22日 | 0 | 0 | ||||
王向东 | 原副总裁 | 离任 | 男 | 53 | 2017年10月31日 | 2022年04月24日 | 0 | 0 | ||||
赵姝 | 原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女 | 39 | 2019年03月11日 | 2022年09月21日 | 0 | 0 | ||||
王德银 | 原总裁 | 离任 | 男 | 59 | 2017年10月31日 | 2023年03月28日 | 0 | 0 | ||||
方宇 | 原执行总裁 | 离任 | 女 | 52 | 2017年10月31日 | 2023年03月28日 | 0 | 0 | ||||
徐璐 | 原副总裁 | 离任 | 女 | 47 | 2022年08月30日 | 2023年03月28日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1、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裁邹朝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裁王向东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姝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邹朝辉 | 原副总裁 | 离任 | 2022年04月22日 | 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
王向东 | 原副总裁 | 离任 | 2022年04月24日 | 工作调整原因主动离职 |
赵姝 | 原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2年09月21日 | 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
贺满昌 | 原职工监事 | 任免 | 2022年09月21日 | 工作调整原因离职,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
王德银 | 原总裁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3月28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方宇 | 原执行总裁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3月28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徐璐 | 原副总裁 | 解聘 | 2023年03月28日 | 工作调整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9人)
叶骥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在读。历任YEZ Trading创始人、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钛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章玉明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资质。历任宁波斯正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颖先生: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准精算师,曾任萧山农商银行客户经理、宁波财经学院教师、中国太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理赔风控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办总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史川先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三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上海沪甬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等。许兵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加入吉利集团,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流程与组织管理经理、经营管理室高级经理,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吉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等。刘中锡先生: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律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金融事业部苏州分部副总监,杭州银行绍兴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董事。
王震坡先生:男,1976年出生,车辆工程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中心副主任,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方向,兼任本公司、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央平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浙江花园集团政法处处长助理,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非诉法务部主任,浙江文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兼任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陈珊女士: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杭州奥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5人)
周波女士: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2001年入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历任宁波市市政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行政总监,本公司和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虞舒心女士: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迈新科技董事长助理、宁波匀视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助、办公室主任。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监事等。应海增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资质。2001年入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历任宁波市市政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政委、工程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董黎光先生: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历,工程师。2004 年入职本公司,历任上海银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部负责人,南京中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经理,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成本合约中心副总监,株式会社悦海堂常务副总经理,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成本合约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李敏女士: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宁波恒隆置业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
3、高管(7人)
叶骥先生:本公司总裁,详见董事简历。
章玉明先生:本公司副总裁,详见董事简历。
潘绍奇先生: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10年以上,曾任南京市雨润控股集团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裁、北京松果出行HRVP职务等。现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
孙毅先生: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宁波镇海分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副总监(主持工作)、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监、资金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资金部总经理。
李广冬先生:男,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国际注册采购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高级采购工程师、北京博格华纳汽车传动器有限公司采购经理、博格华纳驱动系统亚太采购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春儿女士:女,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京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宁波国银信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波银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贺满昌先生: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永丰金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助理、永丰金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敏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高端制造事业部运营经理、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叶骥 |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01月01日 | 是 | |
叶骥 | 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5年03月26日 | 否 | |
叶骥 | 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0年04月16日 | 否 | |
章玉明 |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02日 | 否 | |
张颖 |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02日 | 否 | |
史川 |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6年01月01日 | 否 | |
周波 |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 2016年01月01日 | 是 | |
虞舒心 | 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25日 | 否 | |
应海增 |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02日 | 是 | |
方宇 |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年03月22日 | 否 | |
方宇 |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06月01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叶骥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是 | ||
叶骥 | 浙江钛合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史川 | 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是 | ||
史川 | 海沪甬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许兵 |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是 | ||
许兵 | 杭州吉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许兵 |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中锡 | 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是 | ||
刘中锡 | 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刘中锡 | 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震坡 | 北京理工大学 | 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是 | ||
王震坡 | 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教育部“2011 计划”)、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中心 | 主任 | 是 | ||
王震坡 |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 | 秘书长 | 否 | ||
王震坡 |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王震坡 |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王震坡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央平 |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 创始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 是 | ||
杨央平 |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陈珊 | 杭州奥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是 | ||
周波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是 | ||
周波 | 宁波市如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其中:对方宇、王德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李春儿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高管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由两部分组成,起始薪酬总额由公司薪酬体系对应的薪级薪档来确定,其中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2、在公司任其他职位的董事、监事的薪酬按照其担任的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总体薪酬水平,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按规定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报酬总额(含税)为2,725.30万元。
4、2022年度,许兵先生、刘中锡先生、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仅在本公司领取津贴,在其任职单位领取薪酬;非职工代表监事周波女士、应海增先生在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薪酬;职工代表监事董黎光先生、李敏女士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叶骥 | 董事长、总裁 | 男 | 39 | 现任 | 250 | 是 |
章玉明 | 董事、副总裁 | 男 | 51 | 现任 | 133.3 | 否 |
张颖 | 董事 | 男 | 37 | 现任 | 58.7 | 否 |
史川 | 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233.3 | 否 |
许兵 | 董事 | 男 | 41 | 现任 | 15 | 否 |
刘中锡 | 董事 | 男 | 45 | 现任 | 15 | 否 |
王震坡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15 | 否 |
杨央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15 | 否 |
陈珊 | 独立董事 | 女 | 34 | 现任 | 15 | 否 |
周波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3 | 现任 | 0 | 是 |
应海增 | 监事 | 女 | 41 | 现任 | 0 | 是 |
虞舒心 | 监事 | 女 | 29 | 现任 | 14.7 | 否 |
董黎光 | 职工监事 | 男 | 43 | 现任 | 74 | 否 |
李敏 | 职工监事 | 女 | 42 | 现任 | 28.7 | 否 |
潘绍奇 | 副总裁 | 男 | 42 | 现任 | 314.6 | 否 |
孙毅 | 副总裁 | 男 | 37 | 现任 | 0 | 否 |
李广冬 | 副总裁 | 男 | 41 | 现任 | 0 | 否 |
李春儿 | 财务总监 | 女 | 50 | 现任 | 114.8 | 否 |
贺满昌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9 | 现任 | 27.6 | 否 |
王向东 | 原副总裁 | 男 | 53 | 离任 | 45 | 否 |
邹朝辉 | 原副总裁 | 男 | 40 | 离任 | 25.7 | 否 |
赵姝 | 原董事会秘书 | 女 | 39 | 离任 | 69.2 | 否 |
王德银 | 原总裁 | 男 | 59 | 离任 | 933.3 | 否 |
方宇 | 原执行总裁 | 女 | 52 | 离任 | 279.2 | 否 |
徐璐 | 原副总裁 | 女 | 47 | 离任 | 48.2 | 否 |
合计 | -- | -- | -- | -- | 2,725.30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03月11日 | 2022年03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聘任章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2年04月01日 | 2022年04月0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2年04月08日 | 2023年04月0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年04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2年05月09日 | 2022年05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 |
051)。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08月30日 | 2022年08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聘任徐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1月03日 | 2022年11月0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1月25日 | 2022年11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2月02日 | 2022年12月0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叶骥 | 10 | 1 | 9 | 0 | 0 | 否 | 0 |
章玉明 | 10 | 1 | 9 | 0 | 0 | 否 | 2 |
张颖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史川 | 10 | 1 | 9 | 0 | 0 | 否 | 2 |
许兵 | 10 | 0 | 10 | 0 | 0 | 否 | 0 |
刘中锡 | 10 | 0 | 10 | 0 | 0 | 否 | 1 |
王震坡 | 10 | 0 | 10 | 0 | 0 | 否 | 1 |
杨央平 | 10 | 0 | 10 | 0 | 0 | 否 | 1 |
陈珊 | 10 | 0 | 1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王震坡、叶骥、许兵、刘中锡 | 2 | 2022年0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银亿股份2022年经营目标和工作措施》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王震坡、叶骥、许兵、刘中锡 | 2 | 2022年08月30日 | 审查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战略执行情况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对上半年工作总结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珊、章玉明、杨央平 | 2 | 2022年04月28日 | 审核通过了《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2021年度的日常履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1年薪酬情况》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管2021年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珊、章玉明、杨央平 | 2 | 2022年08月30日 |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上半年履职情况、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022年上半年薪酬情况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管2022年上半年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陈珊、张颖、杨央平 | 4 | 2022年01月13日 | 审议了《银亿股份2021年度审计计划》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陈珊、张颖、杨央平 | 4 | 2022年04月25日 | 审议了《银亿股份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银亿股份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初稿》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初稿,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陈珊、张颖、杨央平 | 4 | 2023年04月28日 | 审计通过《银亿股份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银亿股份2021年内控审计报告》、《银亿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银亿股份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陈珊、张颖、杨央平 | 4 | 2022年08月30日 | 审查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情况》、《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资金募集专项报告,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杨央平、叶骥、陈珊 | 4 | 2022年03月11日 | 审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杨央平、叶骥、陈珊 | 4 | 2022年04月28日 | 审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杨央平、叶骥、陈珊 | 4 | 2022年08月30日 | 审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杨央平、叶骥、陈珊 | 4 | 2022年12月02日 | 审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 根据法规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核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 |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8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23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1,30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1,3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69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761 |
销售人员 | 57 |
技术人员 | 773 |
财务人员 | 124 |
行政人员 | 154 |
经营管理 | 66 |
工程管理 | 34 |
设计管理 | 10 |
成本合约管理 | 7 |
物业管理 | 7,201 |
质量管理 | 230 |
采购管理 | 78 |
其他人员 | 806 |
合计 | 11,3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583 |
本科 | 942 |
大专及以下 | 9,776 |
合计 | 11,301 |
2、薪酬政策
遵循“收入基本平衡、基本按劳分配、市场基本接轨”三个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在确保薪酬体系整体平衡的基础上,围绕经营目标逐步建立三级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并实践中长期激励机制,尊重并认可员工的贡献,激励员工创造更多价值。薪酬福利管理方面,已建立的基于职位价值及能力素质的薪酬福利体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与市场薪酬水平建立动态对接机制,不断优化调整宽幅薪酬管理体系,以确保对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对内兼顾公平。核心管理层、中层管理布局更加合理,也给每个岗位留出了较大调整空间,基层员工薪酬与市场对接更加充分。绩效管理方面,三级绩效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绩效考核结果得到充分应用,进一步强化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的企业文化,激励员工发挥潜能,加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薪酬与工作结果挂钩”的绩效文化。公司战略目标层层分解,经营指标分解到人,有效的实现了绩效管理工具的指挥棒作用,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员工薪资和公司业绩的正向联动,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长期激励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并完善中长期相结合、年度绩效薪酬与项目激励相结合的绩效激励机制。同时,积极探索事业合伙人、项目跟投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等多项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项目快速、高效开发的同时,实现员工贡献与收益共享的和谐统一。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按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两部分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评价方式,对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与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中对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权限和职责的明确规定进行综合绩效评估,为维护股东全体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培训计划
公司始终致力于创建学习型组织,多年来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2022年,在培训工作上更是提出了“认同公司文化和战略、具备专业担当和优秀团队管理能力,支持公司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总体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员工能力素质和人才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展开形式多样的内外训活动。报告期内,为有效整合内部人才资源,促进内部优秀管理经验与专业技能的传播、分享,初步建立一支内部讲师团队,有力地增强内部师资力量,更好地满足企业内部培训需求。同时,积极打造内部知识分享平台,继续完善OA系统知识板块,通过构建知识库、知识分享、制度汇编、文档等内部知识板块,为员工创造更多元化的学习渠道。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①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财务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②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③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重要缺陷:①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②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 重大缺陷:①法规方面,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②运营方面,项目开发非正常原因长期停止;③声誉方面,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政府或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④安全方面,导致一位以上职工或公民死亡;⑤环境方面,对周围环境造成永久污染或无法弥补的破坏。重要缺陷:①法规方面,违规并被处罚;②运营方面,项目开发非正常原因停止一个月以内;③声誉方面,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④安全方面,长期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⑤环境方面,对周围 |
陷。 | 环境造成较重污染,需高额恢复成本。一般缺陷:①法规方面,轻微违规并已整改;②运营方面,项目开发非正常原因短暂停止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得以恢复;③声誉方面,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④安全方面,长期影响一位职工或公民健康;⑤环境方面,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未造成永久影响。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净资产的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2.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净资产的1%≤潜在错报金额<净资产的5%,资产总额的0.2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2.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净资产的1%,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5%。 | 重大缺陷: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要缺陷: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2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2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18年-2020年的公司治理开展了专项自查活动,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对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公司主要存在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两次重组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未完成及现金分红未返还等问题,公司已对此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存在的问题:
1、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经公司自查发现存在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即原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累计资金占用余额为224,777.586 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2%。
2、公司于2017年1月和11月分别完成发行股份收购宁波昊圣100%股权和东方亿圣100%股权的两次重大资产工作,鉴于两次重组标的宁波昊圣和东方亿圣均未实现 2017-2019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故两次重组业绩承诺方即西藏银亿和宁波圣洲需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因西藏银亿和宁波圣洲持有的绝大部分公司股份均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导致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逾期实施,且西藏银亿和宁波圣洲及其母公司银亿控股均面临流动性困难,亦导致2018年度业绩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逾期返还。上述关于西藏银亿和宁波圣洲的业绩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详情请见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之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之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安排,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将彻底解决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及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显示,公司已于2022年2月实施完毕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已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将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应补偿的股份过户登记至除业绩补偿承诺方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股东账户名下。同时,自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9日,公司管理人已向债权人及公司支付款项累计2,606,033,380.59元,此金额已经可以覆盖重整投资人受让专项用于解决现金分红返还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的转增股票的对价总额 2,450,473,414.05元。此外,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和《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的约定,完成山西凯能 100%股权整体置出并过户至如升实业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凯能股权。综上,上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次重组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未完成及现金分红未返还等已全部彻底解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公司上下共同努力,齐心协力,紧紧围绕各项工作要求,做好促重整、抓生产、回资金、稳团队等生产经营工作,切实狠抓内部管理,深入开源节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山子股份恪守一位企业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坚持将社会责任融入公司战略,融入日常生产运营,为客户提供质优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持续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员工打造不断进步发展的平台、为社会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履行良好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主要情况如下:
1、诚信纳税
公司秉承诚信纳税宗旨,始终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在企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自觉履行依法纳税义务,诚信纳税,回报国家、社会和人民。
2、公益慈善
造福桑梓、回报社会。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关注并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扶助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多年来,在慈善与爱心事业上不遗余力,公司累计捐款过亿元(其中包含公司全资子公司银亿房产捐赠情况),获得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3、积极推进制度建设,构建员工发展通道
为落实“科学、规范、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公司已逐步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为使“岗得其人、人适其岗”,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公司逐步完善与规范职务职级体系,保障员工纵向、横向多通道职业发展路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干部人才选拔机制,提拔了一批优秀人才进入各级管理岗位和后备队伍,以干部年轻化、管理扁平化为目标,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优化建设。
4、优化完善薪酬体系,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
为实现员工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和谐统一,搭建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平台,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薪酬福利体系、优化绩效考核办法与指标设置,强化了以经营成果为导向、个人收入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文化。同时,进一步改革创新激励机制,针对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不同层级,逐步建立起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的长效考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5、创建学习型企业,促进人才健康成长
公司始终致力于创建学习型组织,并提出了“认同公司文化和战略,支持公司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总体人才培养目标,一是统筹利用公司内外部培训资源,组织开展了各类主题培训、专项培训与外部考察交流活动、论坛讲座等;二是为有效整合内部人才资源,促进内部优秀管理经验与专业技能的传播、分享,初步建立了一支内部讲师团队,有力地增强了内部师资力量,更好地满足了企业内部培训需求;三是积极组织企业文化、工作指引、领导力课程等培训,并通过工会平台创建“创新工作室”,报告期内共完成多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落地,促进了各专业线的交流与融合。
6、倾听员工心声,提高员工满意度
公司关注员工需求、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已搭建起多维度的沟通反馈渠道,一是持续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员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促进员工与管理层的无缝交流;二是通过《员工谈心谈话管理办法》等制度保障了管理层与各级员工有效对话,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与工作家庭情况,架起心与心的沟通桥梁;三是对员工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有助于管理层对公司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7、健全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员工生产安全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无论是在高端制造生产方面均还是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均制定了一整套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与计划,建立起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多种安全防范措施,降低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致力于改善员工作业条件,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8、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深化企业文化建设
为营造舒适、愉悦的工作氛围,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公司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员工生日会、传统节日慰问、高温慰问等活动,关爱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激发员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助力公司发展。
9、客户至上,加强客服体系建设
公司持续推进客户服务体系建设,系统性地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客服组织框架、服务标准,修订客服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相关指引、模本和权责手册等。高端制造业板块,坚持“跟客户面对面”的沟通原则,以客户为中心,挖掘沟通渠道,多点开花,通过网站、热线、微信等现代通讯手段,做到及时了解客户产品动态,对客户技术需求、成本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房地产板块,以“智慧悦居.创享价值”为服务理念,继续围绕服务标准化、人才专业化、技术现代化和业务多样化的新“四化”举措,利用更敏捷的客户服务机制,丰富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形象。
10、积极主动,构建客户互动平台
公司以加强与客户沟通协作为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客户服务工作,致力于构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平台。高端制造业板块,全心全意为客户着想,对客户需求,积极寻求替代解决方案,不定期召开客户见面会,积极主动推荐新产品,着实解决在产品匹配过程中的技术盲点、产品痛点,加强沟通,向客户高效传达相关信息。房地产板块,通过推送品牌资讯、项目动态、活动信息等,积极维护品牌形象,搭建了与会员沟通的平台。
11、评估筛选,优化合作供方资源
在合作供方评估已例行化和常态化的情况下,继续对合作供方进行过程评估和履约评估,通过评估结果的反馈交流,倾听合作供方的声音和建议,促进双方合作的提升。高端制造业板块,通过长期合作与拓展,已打通产品链供应体系,与多家供应商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并通过合作信息反馈及专项评估,提高供方服务水平、降低合作风险。
12、完善优化,创造良好竞争氛围
基于公司现有采购管理体系,继续系统性优化采购管理作业指引,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规定积极推进采购工作。高端制造业板块,严格执行采购管理标准的同时,做好原材料常规年降工作。此外,公司通过监督、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细则的实施,为合作伙伴提供有效的申诉途径,与合作伙伴在合同协议中签署廉洁合作责任书,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廉洁公正。
13、严控流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为减少供需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分歧,公司始终坚持充分沟通,相互理解,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达成双赢的解决办法。公司严格按照采购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合同管理作业指引等相关规定,全面补充、完善标准化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根据ERP审批流程系统层层把关审核。同时,抓好合约履行中的跟踪和各个关键环节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使履约风险在萌芽状态就予以消灭,并根据合约过程履行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合约文本,与供方建立了长期默契的合作关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梓禾瑾芯、赤骥控股和叶骥先生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银亿股份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2)保证银亿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银亿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银亿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3)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银亿股份的资金、资产;不以银亿股份的资产为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银亿股份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本企业/本人向银亿股份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超越银亿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银亿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银亿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银亿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4)保证银亿股份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银亿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本人不违法干预银亿股份的资金使用度。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银亿股份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银亿股份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银亿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银亿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银亿股份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银亿股份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 | 2022年02月28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披露义务。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梓禾瑾芯、赤骥控股和叶骥先生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银亿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银亿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如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优先维护银亿股份的权益为原则,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与银亿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3、如银亿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银亿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本企业/本人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银亿股份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2022年02月28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梓禾瑾芯、赤骥控股和叶骥先生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不利用自身对银亿股份的表决权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银亿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之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谋求与银亿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将杜绝非法占用银亿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银亿股份违规向本企业/本人提供担保。3、不与银亿股份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银亿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银亿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亿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银亿股份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银亿股份利益的行为。 | 2022年02月28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上 | 2009年01月01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 | 关于董事会的承诺 | 宁波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承诺:1、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派出的关联董事比例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50%;2、由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要先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09年01月0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银亿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公司与西藏银亿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补偿期间及净利润承诺数协议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承诺期间(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西藏银亿承诺,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净利润实现数”)均不低于以下承诺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 1、2017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16,768.30万元;2、2018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26,170.33万元;3、2019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32,579.70万元。(二)盈利差异的确认。协议双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当在盈利补偿期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的净利润实现数与西藏银亿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净利润实现数与西藏银亿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三)盈利补偿安排。双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标的资产净利润承诺数,则西藏银亿须就不足部分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亿股份进行补偿。盈利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的股份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西藏银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间内标的资产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1、若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西藏银亿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股份应补偿数(调整后)=当年股份应补偿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2、若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西藏银亿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上市公司就西藏银亿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 | 2016年09月09日 | 2017年度-2019年度 | 已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因2018、2019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数为228,564,953股,股份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为159,995,467.10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西藏银亿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自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西藏银亿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银亿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 | 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银亿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银亿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或本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控股;熊续强;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 | 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银亿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银亿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或本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波昊圣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 | 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或本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控股、西藏银亿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二、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商业机会等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利用本公司对银亿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事其他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同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银亿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保证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且银亿股份有权对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承诺函,将赔偿银亿股份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熊续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二、本承诺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商业机会等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利用本承诺人对银亿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其他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同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银亿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人保证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且银亿股份有权对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本承诺人未能切实履行承诺函,将赔偿银亿股份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控股、西藏银亿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一、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银亿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银亿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二、本公司与银亿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公司不会利用银亿股份控股股东地位,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四、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银亿股份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公司将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熊续强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一、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承诺人不会利用银亿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三、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银亿股份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熊续强、银亿控股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在银亿股份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银亿控股作为银亿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以及熊续强作为银亿股份实际控制人(与银亿控股统称“本承诺人”)期间,本承诺人承诺与银亿股份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将保持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的人员独立:1、银亿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银亿股份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继续保持银亿股份人员的独立性;2、银亿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二、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资产独立:1、银亿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银亿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银亿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承诺人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银亿股份的资金、资产;3、本承诺人将不以银亿股份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财务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银亿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银亿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银亿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银亿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5、银亿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6、银亿股份依法独立纳税。四、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机构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银亿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业务独立:1、银亿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银亿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银亿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本公司特此承诺,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银亿股份之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本公司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银亿股份的前述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六(6)个月内如银亿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银亿股份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6)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16年09月29日 | 2017年1月26日-2020年1月26日 | 履行完毕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银亿控股;熊续强 |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本公司就本次重组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任主体,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承诺如下: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如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二、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银亿、银亿控股 | 关于产品质量调查相关事项的承诺 | 本次交易后,如由于ODI或加拿大交通部在本承诺函签署日前发起的相关调查而触发宁波昊圣及其子公司对其产品进行召回,该等召回引发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将由西藏银亿及银亿控股承担。 | 2016年09月29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股份;东方亿圣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 | 一、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公司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波圣洲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公司与宁波圣洲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补偿期间及净利润承诺数协议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承诺期间(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宁波圣洲承诺,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净利润实现数”)均不低于以下承诺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 1、2017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75,161.07万元;2、2018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91,747.08万元;3、2019年净利润实现数不低于人民币111,781.49万元。(二)盈利差异的确认。协议双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当在盈利补偿期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的净利润实现数与宁波圣洲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净利润实现数与宁波圣洲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三)盈利补偿安排。双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标的资产净利润承诺数,则宁波圣洲须就不足部分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亿股份进行补偿。盈利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的股份补偿计算方式如下:宁波圣洲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标的资产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间内标的资产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宁波圣洲已补偿股份数量1、若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宁波圣洲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股份应补偿数(调整后)=当年股份应补偿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2、若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宁波圣洲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上市公司就宁波圣洲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宁波圣洲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自宁波圣洲应 | 2017年05月31日 | 2017年度-2019年度 | 已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因2018、2019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宁波圣洲应补偿股份数为894,887,257股,股份补偿对应的现金分红返还为626,421,079.90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宁波圣洲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控股;熊续强;银亿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 | 一、本承诺人就本次重组向银亿股份、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交易所以及相关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三、本承诺人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承诺人提交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五、本承诺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六、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银亿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银亿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承诺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控股、熊续强、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同业竞争,消除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侵占银亿股份商业机会的可能性,本承诺人特此作出如下承诺: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二、本承诺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商业机会等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利用本承诺人对银亿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其他有损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三、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同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银亿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银亿股份。本承诺人保证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且银亿股份有权对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本承诺人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将赔偿银亿股份因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控股、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银亿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人特此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一、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银亿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银亿股份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二、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承诺人不会利用银亿股份股东地位,损害银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四、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熊续强、银亿控股;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在银亿股份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银亿控股作为银亿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以及熊续强作为银亿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人承诺与银亿股份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将保持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的人员独立1、银亿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银亿股份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继续保持银亿股份人员的独立性。2、银亿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二、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资产独立1、银亿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银亿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银亿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承诺人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银亿股份的资金、资产。三、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财务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银亿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银亿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银亿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银亿股份的资金使用调度。5、银亿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6、银亿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股份依法独立纳税。四、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机构独立1、银亿股份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银亿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本承诺人与银亿股份之间业务独立1、银亿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银亿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波圣洲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宁波圣洲特此承诺,自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银亿股份之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银亿股份的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宁波圣洲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在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如有)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解除锁定。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银亿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银亿股份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11月09日 | 2017年11月9日-2020年11月9日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股份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银亿控股;熊续强 |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二、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关职能,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关于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合法合 | 银亿股份已就其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完工、在建、拟建的项目进行了如实披露,并承诺该等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银亿股份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员、银亿控股、熊续强、宁波圣洲、熊基凯、宁波维泰、宁波久特、宁波乾亨 | 规性的承诺 | 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银亿股份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银亿股份 | 关于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合法合规性的承诺 | 一、本公司承诺已就其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完工、在建、拟建的项目进行了如实披露,并承诺该等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二、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就本次专项核查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具的说明、承诺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7年05月3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波圣洲 | 关于为业绩承诺义务切实履行采取有效措施的承诺 | 鉴于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东方亿圣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或者东方亿圣发生资产减值而需向银亿股份进行股份补偿的,本公司将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为保证上市公司如期完成回购或确保本公司如期将股份赠送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下列有效措施:1、如未来面临融资需求时,本公司将优先考虑通过自筹、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资本市场融资等措施来筹措所需资金;2、如确需通过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方式进行融资时,本公司将根据东方亿圣业绩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合理确定质押股份的比例;3、本公司将合理调度安排运营资金,通过提前筹措、事前规划等方式,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解除已质押的股份,确保其业绩补偿承诺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 2017年05月31日 | 2022年2月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梓禾瑾芯 | 关于限售期的承诺 | 梓禾瑾芯承诺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登记日以中登深圳实际登记至梓禾瑾芯指定证券账户之日为准),但其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除前述不受减持限制的情形外,任何受让前述梓禾瑾芯转增股票的第三方均应继续受前述承诺的约束。 | 2020年12月11日 | 2025年2月24日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银亿集团 | 关于土地闲置的承诺 | 为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银亿集团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若上市公司因银亿控股注入上市公司资产中的项目用地被认定为存在土地闲置问题而产生损失,则上述所有损失均由银亿集团承担。 | 2009年01月0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银亿集团 | 关于税收的承诺 | 为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银亿集团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银亿房产及其下属企业因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而需要收回原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情形,则因此产生的所有需要返还或收回的税 | 2010年01月0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收优惠款项均由银亿集团承担。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了根本上避免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银亿控股及熊续强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从事与兰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兰光科技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未来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兰光科技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把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兰光科技,由兰光科技自行决定是否从事、参与或入股该等业务事宜。"上述承诺之履行将避免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与上市公司潜在同业竞争情况。 | 2009年01月01日 | 持续承诺 | 正在严格按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光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2、在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兰光科技的资金、资产的行为;4、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兰光科技向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兰光科技发生必要之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兰光科技《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制度上保证兰光科技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兰光科技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上述承诺之履行将规范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熊续强与上市公司潜在关联交易情况。 | 2009年01月01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宁波银亿控股和熊续强先生 | 关于公司治理的承诺 | 为维护兰光科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银亿控股和熊续强特承诺如下:1、保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兰光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股东权利义务。2、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和董事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3、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 2009年01月01日 | 持续承诺 | 2018 年度发生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得以全部解决。
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18年8-9月 | 预付项目收购款 | 51,979.74 | 51,979.74 | 现金清偿 | |||||
合计 | 51,979.74 | 51,979.74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不适用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 2023年4月28日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不适用 |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处置子公司
1.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子公司 名称 | 股权处置 价款 | 股权处置 比例(%) | 股权处置 方式 | 丧失控制 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 资产份额的差额 |
济州悦海堂 | 8,930,888.57 美元 | 50.00% | 股权转让 | 2022/12/22 | [注] | -2,754,064.82 |
(续上表)
子公司 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济州悦海堂 | 1,492,189.48 |
[注]根据子公司香港银亿于2022年6月2日与株式会社 Nine One Three(韩文名:?????????),以下简称株式会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子公司香港银亿房产将其持有的济州悦海堂50%的股权及全部债权转让给株式会社,股权及债权转让款(简称转让款)共计8,930,888.57美元,转让款根据香港银亿房产与江南法务法人有限公司(韩文名:????(??)??)签订的2022年11月15日签订的《托管账户合同》,株式会社已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5,680,480.00 美元(710,060.00 万韩元)划付至托管账户,余款已于2023年1月5日付清,香港银亿已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转让款8,930,888.57 美元。
(二)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1月26日 | 240,000,000.00 | 100.00% |
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2月11日 | 45,000,000.00 | 80.00% |
YFA | 新设 | 2022年3月8日 | 7,707,340.30 | 55.00% |
比利时PPEV | 新设 | 2022年9月30日 | 53,389,743.81欧元 | 100.00% |
宁波霖东企管 | 新设 | 2022年12月21日 | 100.00% |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宁波亿彩购 | 注销 | 2022/3/23 | ||
宁波银恒 | 注销 | 2022/1/13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93.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卢娅萍、卓雅心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费用115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组成的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此后,公司临时管理人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转为正式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27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32亿元。
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2020年12月15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02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管理人向宁波中院提交了《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2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银亿股份破产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与公司的三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1,977.67 | 是 | 判决已生效,兴证资管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关于该三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 股股票、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7%股权、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7.75%股权、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2020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125-127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61,977.67万元及利息等。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对120万元以上的债务完成以股抵债。 | 2019年03月13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熊续强及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49,900 | 是 | 判决已生效,中建投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5月,公司收到中建投信托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上述贷款合同下49,90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到期未归还。2020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406号),判决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900.00万元及利息等,熊续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以镇海银亿房产提供 | 执行中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目前正按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正常履行中。 | 2019年05月29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
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00 | 是 | 判决已生效,财富证券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6月,公司收到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诉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财富证券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5银亿01”债券面值2,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4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款项,构成违约。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649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对120万元以上的债务完成以股抵债。 | 2019年06月12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700 | 是 | 调解书生效 | 2019年9月,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上海芃翎投资99.67%股权、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股股票,所轮候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冻结序号为 00049229。2020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2019)浙02民初715号】,本公司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天弘创新资产“16银亿04”债券本金7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6 银亿05”债券本金66,512,500元及相应的利息。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16银亿05”部分本息。同时,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120万元以上的债务中,对部分债券持有人完成以股抵债。 | 2019年06月29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1) | |
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7,816.93 | 是 | 判决已生效,耀之资产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7月,公司收到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耀之资产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7,816.93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507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及利息等。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对120万元以上的债务完成以股抵债。 | 2019年07月23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00 | 是 | 判决已生效,信达澳银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7月,公司收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澳银”)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信达澳银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2,000.0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兑付。2019年7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西部创新投资100%股权。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对120万元以上的债务完成以股抵债。 | 2019年07月31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0)、《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
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526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 | |||||||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0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2019年9月,公司收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新时代证券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5银亿01债券面值2,00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4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回售款项。2019年9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宁波莲彩科技70%股权、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9,054,545股股票,所轮候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冻结序号为 00049229。2020年3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808号),判决本公司归还上述债券的本金2,000.00万元及利息等。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对120万元以上的债务完成以股抵债。 | 2019年09月1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2)、《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
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84.6 | 是 | 调解书生效 | 2019年8月,公司收到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期货”)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国贸期货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384.6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4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2019)浙02民初900号),国贸期货与本公司达成协议,本公司归还国贸期货债券本金384.60万元及利息等,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对120万元以上的债务完成以股抵债。 | 2019年08月23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熊续强、本公司、宁波银亿置业、银亿通达商管、宁波银亿房产、银乾房产销代、银亿世纪投资、余姚银亿房产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9,690 | 是 | 判决已生效,中建投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8月,公司收到中建投信托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上述贷款合同下39,69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到期未归还。2020年4月,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519号),判决本公司归还欠付的该项贷款的本金39,690.00万元及利息等,熊续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以宁波银乾销代、宁波银亿置业、宁波银亿置业、银亿世纪投资、通达商业管理、宁波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 1、执行中签署重组协议,且重组协议正在正常履行中;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 | 2019年07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
中建投信托股 | 14,000 | 是 | 二审 | 2020年4月,宁波凯启收到宁波 | 截至本报告披露 | 2019 | 《关于涉及诉讼 |
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熊续强、本公司、宁波凯启、宁波新城置业、银亿世纪投资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尚未开庭审理 | 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679号),判决宁波凯启归还贷款本金14,00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熊续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以宁波新城置业、银亿世纪投资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 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且重组协议正在正常履行中。 | 年07月23日 |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111 | 是 | 调解书生效 | 2019年11月,公司收到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起诉状,诉讼系中海信托持有的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7债券面值1,111.00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6月4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对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2019)浙02民初1121号】,本公司需于2020年9月20日前归还中海信托债券本金9,114,027.58元及相应的利息。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部分16银亿07债券本息。同时,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对120万元以上的债务,有部分完成以股抵债。 | 2020年06月23日 |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与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4,340.75 | 是 | 判决已生效 | 2020年9月,公司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诉本公司的债券交易纠纷案民事判决书,诉讼系本公司发行的“16银亿04”债券面值4,267.00万元以及16银亿07债券面值73.75万元于2019年1月8日加速到期未能足额兑付,招商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受债券持有人委托提起诉讼。 | 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每个债券持有人的120万元以下债务进行了现金清偿。 | 2020年09月15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大股东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梓禾瑾芯,其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2、上市公司的诚信状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逾期和违约债务13.48亿元(针对对逾期和违约债务,凡属于申报的普通债权的,公司已提存相应的抵债股票,有抵押物且金额较大的,公司基本上与相关金融机构达成了债务清偿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双方就具体清偿方案尚在进一步商议中)。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中关于诉讼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对公司大额逾期和违约债务涉及的诉讼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中芯梓禾创业投资(嘉兴)有限 公司 | 1、中芯梓禾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亦为梓禾惠芯的普通合伙人,故中芯梓禾和梓禾惠芯为公司关联方; 2、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产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为梓禾惠芯的有限合伙人,且宁波产城的实际控制人叶骥 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故梓禾惠芯为公司关联方; 3、公司董事长叶骥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过浙江禾 | 嘉兴梓禾惠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40,000 万元 | 28,344.07 | 28,344.07 | 0.96 |
芯的董事 长、董事,故浙江禾芯为公司的关联方。 |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预付项目收购款 | 是 | 51,979.74 | 51,979.74 | ||||
银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 | 否 | 17,003.25 | 17,003.25 | ||||
宁波圣洲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分红返还款 | 否 | 62,642.11 | 62,642.11 | ||||
西藏银亿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分红返还款 | 否 | 15,999.55 | 15,999.55 | ||||
熊续强 | 原实际控制人 |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 否 | 1.95 | 17.69 | 9.36 | 10.28 | ||
熊基凯 | 原实际控制人之子 |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 否 | 0.15 | 1.09 | 0.48 | 0.76 | ||
银亿宏峰矿业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 否 | 8.12 | 8.12 | ||||
舟山银亿房产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包干费 | 否 | 3,661.14 | 3,661.14 | ||||
舟山银亿房产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项目投入款 | 否 | 68,778.55 | 68,778.55 | ||||
舟山新城房产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包干费 | 否 | 9,434.43 | 9,434.43 | ||||
舟山新城房产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项目投入款 | 否 | 5,426.45 | 5,426.45 | ||||
南京蔚邦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销售货物 | 否 | 1,384.12 | 3,911.43 | 4,476.07 | 819.48 |
南京蔚邦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往来款 | 否 | 13.32 | 14.91 | 13.32 | 14.91 |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销售货物 | 否 | 7,355.63 | 6,172.57 | 1,183.06 |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往来款 | 否 | 1,357.14 | 1,085.29 | 271.85 | |||
宁波海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 否 | 708.87 | 596.17 | 112.70 | |||
浙江天能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 否 | 5.99 | 5.29 | 0.70 | |||
浙江天能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否 | 6.09 | 6.09 |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状况无较大影响。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应付拆借款 | 39,407.53 | 19,037.75 | 1,498.44 | 21,868.22 | ||
银亿集团 | 原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往来款 | 261.92 | 4.41 | 34.36 | 231.97 | ||
银亿集团 | 原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应付利息 | 111.23 | 111.23 | ||||
余姚伊顿房产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应付利息 | 293.88 | 293.88 | ||||
余姚伊顿房产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往来款 | 8,325.17 | 8,325.17 | ||||
宁波荣安教育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往来款 | 8.50 | 8.50 | ||||
宁波龙泰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往来款 | 3,106.72 | 3,106.72 | ||||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采购货物 | 454.68 | 454.68 | ||||
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采购货物 | 1,063 | 425.34 | 637.66 | |||
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人 | 往来款 | 1.17 | 1.17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本及财务状况无较大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金额51,689.09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 | 担保额度相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 | 实际担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 反担保 | 担保 | 是否 | 是否 |
称 | 关公告披露日期 | 生日期 | 金额 | (如有) | 情况(如有) | 期 | 履行完毕 | 为关联方担保 | ||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 | 2018年06月22日 | 40,000 | 6个月+3个月 | 否 | 是 | ||||
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 | 4,000 | 2018年06月28日 | 1,981.79 | 6个月 | 否 | 是 | ||||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 4,000 | 2018年06月25日 | 1,756.8 | 6个月 | 否 | 是 | ||||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 6,000 | 2018年07月19日 | 2,972.7 | 6个月 | 否 | 是 | ||||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 4,954.49 | 2018年10月12日 | 4,954.49 | 6个月 | 否 | 是 | ||||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100 | 2019年01月04日 | 1,000 | 1年 | 否 | 是 | ||||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100 | 2018年11月27日 | 1,000 | 1年 | 否 | 是 | ||||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100 | 2018年11月13日 | 1,000 | 1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62,254.49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54,665.78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宁波银亿房产 | 2016年08月02日 | 50,000 | 2016年09月08日 | 22,249.37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是 | ||
宁波荣耀置业 | 2019年05月28日 | 75,986 | 2019年06月26日 | 93,402.07 | 连带责任保证 | 6年5个月 | 否 | 是 | ||
保税区凯启 | 2018年04月28日 | 25,000 | 2018年04月26日 | 10,077.37 | 连带责任保证 | 9个月 | 否 | 是 | ||
宁波昊圣 | 2017年06月01日 | 40,000 | 2017年06月29日 | 30,063.34 | 连带责任保证 | 7年 | 否 | 是 | ||
东方亿圣 | 2018年06月08日 | 50,000 | 2018年06月26日 | 20,040.55 | 连带责任保证 | 6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40,98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75,832.7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保税区凯启 | 2018年04月28日 | 25,000 | 2018年04月26日 | 10,077.37 | 抵押 | 9个月 | 否 | 是 | ||
宁波昊圣 | 2017年06月01日 | 40,000 | 2017年06月29日 | 30,063.34 | 抵押 | 7年 | 否 | 是 | ||
东方亿圣 | 2018年06月08日 | 50,000 | 2018年06月26日 | 20,040.55 | 抵押 | 6年 | 否 | 是 | ||
比利时邦奇 | 275,991.1 | 2018年03月15日 | 275,991.1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7年9个月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90,991.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36,172.36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79,231.5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06,489.58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2.5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54,665.78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456,385.6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232,850.75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743,902.22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1:涉及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的几笔担保未披露的原因主要系银亿控股通过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对上市公司占款的过程中形成,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注2:涉及南京邦奇的几笔担保未披露的原因主要系该几笔担保是在公司收购东方亿圣重组实施完成前发生的,故未进行过上市公司相关审议披露程序,其中部分担保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进行过披露。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2月,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方案,以及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2,988,200,641股由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受让,并于2022年2月24日将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的2,988,200,641股已过户至梓禾瑾芯的证券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梓禾瑾芯持有公司2,988,200,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骥先生。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于2022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作除权调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及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因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安排,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将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2月,公司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时,自 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9日,公司管理人已向债权人及公司支付款项累计2,606,033,380.59元,此金额已经可以覆盖重整投资人受让专项用于解决现金分红返还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的转增股票的对价总额 2,450,473,414.05元。此外,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和《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的约定,完成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整体置出并过户至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凯能股权。至此,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遗留问题已全部彻底解决,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司股票因资金占用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已被撤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因公司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 30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2018年、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的通知》[深证上 〔2020〕1294 号]第四条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 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5188号)以及《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2]679 号), 认为公司已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故公司已按照 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撤销对公司股票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最近一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4、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02破申 23号】,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6 月29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 亿股份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2022年10月28 日,公司管理人向宁波中院提交了《关于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2 年11月3日,公司收到 宁波中院送达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银 亿股份《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银亿股份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11月3日,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至此,公司股票交易因被法院依法受理重整而触及的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9.4.1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撤销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5、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相应 修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3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相应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现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53,674,282 | 36.09% | 2,988,200,641 | -24,348,590 | 2,963,852,051 | 4,417,526,333 | 44.1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700,000 | 0.07% | 2,700,000 | 0.0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450,974,282 | 36.02% | 2,988,200,641 | -24,348,590 | 2,963,852,051 | 4,414,826,333 | 44.1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50,974,282 | 36.02% | 2,988,200,641 | -24,348,590 | 2,963,852,051 | 4,414,826,333 | 44.1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74,315,600 | 63.19% | 2,981,280,365 | 24,348,590 | 3,005,628,955 | 5,579,944,555 | 55.8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74,315,600 | 63.19% | 2,981,280,365 | 24,348,590 | 3,005,628,955 | 5,579,944,555 | 55.8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27,989,882 | 100.00% | 5,969,481,006 | 5,969,481,006 | 9,997,470,88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2022年2月,公司实施完成重整计划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969,481,006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已由4,027,989,882股增至9,997,470,888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2年2月,公司实施完成了重整计划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方案,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出的新增转增股份中的2,988,200,641股由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受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梓禾瑾芯持有公2,988,200,6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梓禾瑾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赤骥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即公司现任董事长叶骥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芯梓禾私募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988,200,641 | 0 | 2,988,200,641 | 《重整投资协议》中对限售期的承诺 | 2025年2月24日 |
宁波维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9,683,098 | 0 | 9,683,098 | 0 | - | - |
宁波久特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8,063,380 | 0 | 8,063,380 | 0 | - | - |
宁波乾亨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6,602,112 | 0 | 6,602,112 | 0 | - | - |
合计 | 24,348,590 | 2,988,200,641 | 24,348,590 | 2,988,200,64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7,34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53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芯梓禾私募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89% | 2,988,200,641 | 0 | 2,988,200,641 | 0 | 0 | |
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23% | 922,611,132 | 0 | 922,611,132 | 0 | 质押 | 899,569,207 |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11% | 910,649,201 | 910649201 | 0 | 910,649,201 | ||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8% | 747,383,347 | 0 | 0 | 747,383,347 | 质押 | 711,353,407 |
熊基凯 | 境内自然 | 7.12% | 711,557,03 | 0 | 22,599,765 | 688,957,27 | 冻结 | 711,546,32 |
人 | 6 | 1 | 1 | |||||
熊基凯 | 境内自然人 | 7.12% | 711,557,036 | 0 | 22,599,765 | 688,957,271 | 质押 | 711,546,321 |
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2% | 481,414,795 | 0 | 481,414,795 | 0 | 冻结 | 21,000,000 |
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2% | 481,414,795 | 0 | 481,414,795 | 0 | 质押 | 479,635,868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61% | 460,877,536 | 254124195 | 0 | 460,877,536 | ||
鲁国华 | 境内自然人 | 1.03% | 103,000,000 | 0 | 0 | 103,000,000 | 质押 | 103,000,000 |
鲁国华 | 境内自然人 | 1.03% | 103,000,000 | 0 | 0 | 103,000,000 | 冻结 | 103,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 | 99,822,583 | 99822583 | 0 | 99,822,583 | ||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0% | 40,024,181 | 40024181 | 0 | 40,024,181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大股东中,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熊基凯、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910,649,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910,649,201 | |||||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 747,383,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383,347 | |||||
熊基凯 | 688,957,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957,271 |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60,877,5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877,536 | |||||
鲁国华 | 10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99,822,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99,822,583 | |||||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 40,024,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24,181 | |||||
常文光 | 28,643,705 | 人民币普 | 28,643,705 |
通股 | |||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016,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16,330 |
颜国兵 | 1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熊基凯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控股主体性质不明确控股股东类型:非法人组织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芯梓禾私募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08月26日 | MA2JEAG4-6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中芯梓禾私募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变更日期 | 2022年02月28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2年02月28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叶骥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裁,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YEZ Trading创始人、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浙江钛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 熊续强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叶骥 |
变更日期 | 2022年02月28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2年02月28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健审〔2023〕5998 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卢娅萍、卓雅心 |
审计报告正文天健审〔2023〕5998号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子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子股份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子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债务重组收益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二)8及十三(一)。
从2020年6月开始,山子股份公司作为债务人实施了破产重整。2022年11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山子股份公司在2022年度共计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02,727.40万元。由于债务重组收益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获取并检查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关键资料,包括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法院批准重组计划文件、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文件等;
(2) 核查债权申报情况,将管理人确认、法院裁定的债权与账面记录实施核对;
(3) 获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增股票、以股抵债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与账面记录核对;
(4) 获取管理人账户银行流水,并与重整计划和公司账面记录核对;
(5) 检查债务重组收益的计算及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6) 检查破产重整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二) 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0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子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677,571.66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634,406.60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3,165.06万元。山子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每年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计算商誉减值准备。山子股份公司截至2022年末无形资产中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账面净值110,029.69万元,减值准备22,776.32元,账面价值87,253.37万元;开发支出账面净值209,533.38万元,减值准备39,970.66万元,账面价值169,562.72万元;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账面净值153,219.89万元,减值准备25,877.44万元,账面价值127,342.45万元。由于山子股份公司销售额下降,出现部分产能严重过剩现象,相关资产存在减值风险。由于商誉、固定资产、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减值金额重大,并且相关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5) 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6)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 检查与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三) 研发费用资本化
1. 事项描述
山子股份公司2022年度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48,696.1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在开发阶段需满足相应条件才允许资本化,研发费用资本化确认有赖于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研发费用资本化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和评价研发支出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标准及合理性,并抽取样本查阅相关资料;
(3) 了解评价研发支出发生归集、分配方法及合理性,并进行抽样查证;
(4) 了解资本化研发项目进展和后续计划,复核管理层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减值测试资料。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子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山子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山子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子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子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山子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卢娅萍(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卓雅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9,894,655.72 | 3,284,493,757.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34,222,432.4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452,294.19 | |
应收账款 | 612,035,188.87 | 568,397,326.35 |
应收款项融资 | 52,148,079.08 | 51,806,524.63 |
预付款项 | 359,593,790.22 | 134,499,415.7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95,048,124.76 | 1,716,968,425.84 |
其中:应收利息 | 170,054,651.75 | |
应收股利 | 12,964,624.01 | 9,264,163.6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759,150,104.81 | 3,321,027,279.5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76,440,954.54 | 48,034,367.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834,983.45 | 261,571,387.21 |
流动资产合计 | 6,534,145,881.45 | 10,550,473,211.2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148,687,940.91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49,581,700.15 | 150,108,084.12 |
长期股权投资 | 1,352,348,313.41 | 568,440,697.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5,188,398.53 | 212,069,021.3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95,284,780.30 | 956,243,700.07 |
固定资产 | 2,637,038,271.65 | 3,118,103,051.67 |
在建工程 | 670,162,864.80 | 481,080,555.3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83,787,679.29 | 406,691,439.42 |
无形资产 | 3,328,799,867.81 | 3,055,491,738.0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31,650,555.90 | 553,971,872.67 |
长期待摊费用 | 31,612,378.95 | 41,469,365.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1,603,519.27 | 695,479,978.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0,684,489.43 | 577,888,305.5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347,742,819.49 | 10,965,725,750.46 |
资产总计 | 17,881,888,700.94 | 21,516,198,961.7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14,964,873.83 | 2,017,762,512.3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17,489,358.05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721,608.68 | 23,360,547.57 |
应付账款 | 1,487,189,539.40 | 1,070,643,014.03 |
预收款项 | 19,915,998.01 | 15,355,576.17 |
合同负债 | 596,373,441.39 | 310,342,038.1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5,697,117.40 | 238,795,129.95 |
应交税费 | 236,954,081.86 | 212,423,314.39 |
其他应付款 | 1,674,266,761.70 | 4,871,260,816.44 |
其中:应付利息 | 128,670,263.62 | 400,994,705.98 |
应付股利 | 1,890,000.00 | 1,890,0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88,586,386.56 | 6,800,349,395.60 |
其他流动负债 | 460,887,319.61 | 392,360,230.01 |
流动负债合计 | 9,690,046,486.49 | 15,952,652,574.6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74,420,832.08 | 46,434,950.2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368,082,079.65 | 391,876,022.91 |
长期应付款 | 11,607,704.72 | 10,487,779.6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602,807.20 | 20,702,490.76 |
预计负债 | 763,391,503.84 | 778,608,566.65 |
递延收益 | 140,984,493.45 | 149,234,131.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5,976,158.00 | 189,453,059.2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19,065,578.94 | 1,586,797,000.52 |
负债合计 | 12,409,112,065.43 | 17,539,449,575.1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894,663,678.00 | 1,925,182,6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02,698,587.85 | 9,769,061,580.80 |
减:库存股 | 1,678,254,971.40 | 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20,997,331.34 | -95,823,647.34 |
专项储备 | 12,669,532.38 | 9,139,907.50 |
盈余公积 | 196,165,027.15 | 196,165,027.1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615,804,359.79 | -8,646,646,180.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91,140,162.85 | 3,157,079,359.41 |
少数股东权益 | 881,636,472.66 | 819,670,027.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72,776,635.51 | 3,976,749,386.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881,888,700.94 | 21,516,198,961.73 |
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儿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7,326,579.52 | 1,507,661,584.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1,134,222,432.4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16,50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5,445,683,641.77 | 5,982,853,683.01 |
其中:应收利息 | 423,090,434.89 | 407,134,569.75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20,339.30 | 4,383,775.80 |
流动资产合计 | 5,560,047,060.59 | 8,629,121,476.0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489,666,825.68 | 7,586,734,197.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474,856.29 | 27,259,950.2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1,833.51 | 5,208.9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61,602.40 | 91,732.2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00,505,117.88 | 7,614,091,088.68 |
资产总计 | 15,060,552,178.47 | 16,243,212,564.6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4,398,370.71 | 484,553,836.0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0,625,650.13 | 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42,186.29 | 100,0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462.77 | 41,462.77 |
应交税费 | 17,046,315.50 | 17,054,315.50 |
其他应付款 | 866,991,039.84 | 4,090,055,156.71 |
其中:应付利息 | 173,087.29 | 250,066,672.04 |
应付股利 | 1,890,000.00 | 1,890,000.00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6,943,572.78 | 2,583,572,018.45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998,088,598.02 | 7,175,376,789.4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6,214,547.57 | 27,487,814.16 |
递延收益 | 0.00 | 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214,547.57 | 27,487,814.16 |
负债合计 | 2,014,303,145.59 | 7,202,864,603.6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9,997,470,888.00 | 4,027,989,8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88,106,179.21 | 11,954,469,172.16 |
减:库存股 | 1,402,126,532.10 | 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327,687,001.56 | -327,687,001.56 |
专项储备 | 0.00 | 0.00 |
盈余公积 | 434,874,785.51 | 434,874,785.51 |
未分配利润 | -5,644,389,286.18 | -7,049,298,877.0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046,249,032.88 | 9,040,347,961.0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060,552,178.47 | 16,243,212,564.6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738,379,335.43 | 3,976,285,254.88 |
其中:营业收入 | 3,738,379,335.43 | 3,976,285,254.8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193,446,346.80 | 4,919,502,038.85 |
其中:营业成本 | 3,451,505,034.09 | 3,467,735,285.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56,722,404.53 | 53,540,866.14 |
销售费用 | 79,817,616.30 | 65,866,953.61 |
管理费用 | 964,932,011.27 | 1,009,246,116.79 |
研发费用 | 289,476,608.91 | 188,971,950.78 |
财务费用 | 250,992,671.70 | 134,140,865.98 |
其中:利息费用 | 275,852,993.84 | 286,596,097.50 |
利息收入 | 14,243,620.31 | 165,976,313.18 |
加:其他收益 | 30,524,683.58 | 36,504,007.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46,295,867.09 | 14,018,783.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390,939.00 | 6,661,868.6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833,105.98 | -3,296,175.6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465,566.37 | 204,571,832.4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100,428.42 | -671,355,784.0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3,507,228.35 | -1,311,439,668.4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21,157.35 | 35,894,481.8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51,598,526.49 | -2,635,023,130.94 |
加:营业外收入 | 94,620,104.52 | 10,998,788.82 |
减:营业外支出 | 27,792,395.24 | 63,512,026.7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4,770,817.21 | -2,687,536,368.90 |
减:所得税费用 | -66,562,249.93 | 51,227,837.7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8,208,567.28 | -2,738,764,206.6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8,208,567.28 | -2,738,764,206.6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9,158,179.09 | -2,614,197,533.02 |
2.少数股东损益 | -149,050,388.19 | -124,566,673.6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3,826,528.34 | -288,236,646.9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4,826,316.00 | -248,659,390.0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903,511.85 | -71,070,883.62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15,778,280.48 | 16,408,979.81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125,231.37 | -87,479,863.4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922,804.15 | -177,588,506.4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922,804.15 | -177,588,506.45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000,212.34 | -39,577,256.85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14,382,038.94 | -3,027,000,853.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94,331,863.09 | -2,862,856,923.0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0,050,175.85 | -164,143,930.5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0 | -0.2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0 | -0.2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儿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1,562,275.30 | 0.00 |
销售费用 | 0.00 | 0.00 |
管理费用 | 42,011,199.73 | 33,310,701.38 |
研发费用 | 0.00 | 0.00 |
财务费用 | -7,339,070.00 | -7,294,549.14 |
其中:利息费用 | 9,983,063.87 | 12,261,660.32 |
利息收入 | 17,342,086.38 | 19,570,030.44 |
加:其他收益 | 0.00 | 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2,649,788.20 | -3,953,713.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1,548,871.56 | -9,583,328.8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955,645.75 | 204,571,832.4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0.00 | 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256,414,236.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1,459,237.42 | -81,812,269.89 |
加:营业外收入 | 63,450,353.44 | 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0.00 | 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4,909,590.86 | -81,812,269.89 |
减:所得税费用 | 0.00 | 39,998,866.7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4,909,590.86 | -121,811,136.6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4,909,590.86 | -121,811,136.6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0.00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125,149,090.5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125,149,090.5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0.00 | 0.00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125,149,090.5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5.其他 | 0.00 | 0.00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0.00 | 0.00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0.00 | 0.00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0.00 | 0.00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0.00 | 0.00 |
7.其他 | 0.00 | 0.00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04,909,590.86 | -246,960,227.1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77,558,961.75 | 3,795,572,851.2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8,792,140.41 | 47,758,973.0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112,666.11 | 289,678,886.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17,463,768.27 | 4,133,010,711.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28,617,509.78 | 1,900,207,947.2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53,460,143.49 | 1,626,041,938.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7,986,532.20 | 301,010,937.5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3,472,833.47 | 563,598,229.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3,537,018.94 | 4,390,859,052.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073,250.67 | -257,848,341.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617,868.52 | 171,690,408.8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 | 6,982,717.9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127,500.82 | 13,745,803.1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6,145,369.34 | 192,418,929.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7,768,043.51 | 430,614,979.7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72,961,591.24 | 157,461,717.74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 106,363.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0,729,634.75 | 588,183,061.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4,584,265.41 | -395,764,131.1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801,218.65 | 239,263,905.1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801,218.65 | 239,263,905.1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647,596.13 | 388,450,835.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0,986,240.53 | 1,787,261,624.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1,435,055.31 | 2,414,976,364.3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13,408,092.95 | 506,292,150.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7,524,898.66 | 312,752,662.5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20,775,639.47 | 31,585,798.56 |
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881,384.69 | 110,548,601.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1,814,376.30 | 929,593,414.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620,679.01 | 1,485,382,949.9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257,399.50 | 6,391,944.4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2,294,236.57 | 838,162,421.8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6,427,259.60 | 888,264,837.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4,133,023.03 | 1,726,427,259.6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5,282,447.94 | 4,011,747.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5,282,447.94 | 4,011,747.6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8,000.00 | 100,900.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62,275.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0,936,250.01 | 1,466,068,837.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3,256,525.31 | 1,466,169,738.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974,077.37 | -1,462,157,990.5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785,093.97 | 76,376,572.1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82,717.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 2,212,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785,093.97 | 85,571,290.1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32,601.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4,481,500.00 | 84,296,395.5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6,014,101.00 | 84,296,395.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8,229,007.03 | 1,274,894.6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8,292,688.78 | 1,694,523,199.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8,292,688.78 | 1,694,523,199.2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44,247.77 | 113,217,157.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40,096.41 | 121,121,540.7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1,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84,344.18 | 235,680,198.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6,208,344.60 | 1,458,843,001.1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60.20 | -2,040,094.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808.46 | 2,173,903.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068.66 | 133,808.4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5,182,672.00 | 0.00 | 0.00 | 0.00 | 9,769,061,580.80 | 0.00 | -95,823,647.34 | 9,139,907.50 | 196,165,027.15 | 0.00 | -8,646,646,180.70 | 3,157,079,359.41 | 819,670,027.17 | 3,976,749,386.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5,182,672.00 | 0.00 | 0.00 | 0.00 | 9,769,061,580.80 | 0.00 | -95,823,647.34 | 9,139,907.50 | 196,165,027.15 | 0.00 | -8,646,646,180.70 | 3,157,079,359.41 | 819,670,027.17 | 3,976,749,386.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69,481,006.00 | -1,966,362,992.95 | 1,678,254,971.40 | 74,826,316.00 | 3,529,624.88 | -969,158,179.09 | 1,434,060,803.44 | 61,966,445.49 | 1,496,027,248.93 | ||||||
(一)综合收益总 | 74,826,316.00 | -969,158,179. | -894,331,863.09 | -120,050,175.85 | -1,014,382,038.94 |
额 | 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3,118,013.05 | 1,678,254,971.40 | 2,324,863,041.65 | 185,401,218.65 | 2,510,264,260.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9,801,218.65 | 199,801,218.6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03,118,013.05 | 1,678,254,971.40 | 2,324,863,041.65 | -14,400,000.00 | 2,310,463,041.65 | ||||||||||
(三)利润分配 | -20,775,639.47 | -20,775,639.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20,775,639.47 | -20,775,639.47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969,481,006.00 | -5,969,481,00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969,481,006.00 | -5,969,481,00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529,624.88 | 3,529,624.88 | 695,925.50 | 4,225,550.38 | |||||||||||
1. | 5,92 | 5,92 | 1,65 | 7,58 |
本期提取 | 7,104.01 | 7,104.01 | 4,917.15 | 2,021.16 | |||||||||||
2.本期使用 | -2,397,479.13 | -2,397,479.13 | -958,991.65 | -3,356,470.78 | |||||||||||
(六)其他 | 16,695,116.66 | 16,695,116.6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94,663,678.00 | 7,802,698,587.85 | 1,678,254,971.40 | -20,997,331.34 | 12,669,532.38 | 196,165,027.15 | -9,615,804,359.79 | 4,591,140,162.85 | 881,636,472.66 | 5,472,776,635.5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5,182,672.00 | 9,086,910,085.90 | 149,709,364.93 | 6,137,733.02 | 196,165,027.15 | -6,013,515,913.97 | 5,350,588,969.03 | 775,375,868.98 | 6,125,964,838.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126,377.80 | -18,932,733.71 | -15,806,355.91 | -15,806,355.9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5,182,672.00 | 9,086,910,085.90 | 152,835,742.73 | 6,137,733.02 | 196,165,027.15 | -6,032,448,647.68 | 5,334,782,613.12 | 775,375,868.98 | 6,110,158,482.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682,151,494.90 | -248,659,390. | 3,002,174.48 | -2,614,197,53 | -2,177,703,25 | 44,294,158.19 | -2,133,409,09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7 | 3.02 | 3.71 | 5.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8,659,390.07 | -2,614,197,533.02 | -2,862,856,923.09 | -164,143,930.51 | -3,027,000,853.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26,421,079.90 | 626,421,079.90 | 239,263,905.10 | 865,684,985.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9,263,905.10 | 239,263,905.1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26,421,079.90 | 626,421,079.90 | 626,421,079.90 | ||||||||||||
(三)利润分配 | -31,585,798.56 | -31,585,798.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 |
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585,798.56 | -31,585,798.5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02,174.48 | 3,002,174.48 | 759,982.16 | 3,762,156.64 | |||||||||||
1.本期提取 | 5,659,256.54 | 5,659,256.54 | 1,692,256.60 | 7,351,513.14 | |||||||||||
2.本期使用 | -2,657,082.06 | -2,657,082.06 | -932,274.44 | -3,589,356.50 | |||||||||||
(六)其他 | 55,730,415.00 | 55,730,415.00 | 55,730,415.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5,182,672.00 | 9,769,061,580.80 | -95,823,647.34 | 9,139,907.50 | 196,165,027.15 | -8,646,646,180.70 | 3,157,079,359.41 | 819,670,027.17 | 3,976,749,386.5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27,989,882.00 | 11,954,469,172.16 | 0.00 | -327,687,001.56 | 434,874,785.51 | -7,049,298,877.04 | 9,040,347,961.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27,989,882.00 | 11,954,469,172.16 | -327,687,001.56 | 434,874,785.51 | -7,049,298,877.04 | 9,040,347,961.0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69,481,006.00 | -1,966,362,992.95 | 1,402,126,532.10 | 1,404,909,590.86 | 4,005,901,071.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04,909,590.86 | 1,404,909,590.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3,118,013.05 | 1,402,126,532.10 | 2,600,991,480.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03,118,013.05 | 1,402,126,532.10 | 2,600,991,480.9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969,481,006.00 | -5,969,481,00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969,481,006.00 | -5,969,481,00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97,470,888.00 | 9,988,106,179.21 | 1,402,126,532.10 | -327,687,001.56 | 434,874,785.51 | -5,644,389,286.18 | 13,046,249,032.8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27,989,882.00 | 11,328,048,092.26 | -202,537,911.06 | 434,874,785.51 | -6,927,487,740.37 | 8,660,887,108.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27,989,882.00 | 11,328,048,092.26 | -202,537,911.06 | 434,874,785.51 | -6,927,487,740.37 | 8,660,887,108.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6,421,079.90 | -125,149,090.50 | -121,811,136.67 | 379,460,852.73 | ||||||||
(一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5,149,090.50 | 121,811,136.67 | 246,960,227.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26,421,079.90 | 626,421,079.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26,421,079.90 | 626,421,079.9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 |
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27,989,882.00 | 11,954,469,172.16 | -327,687,001.56 | 434,874,785.51 | -7,049,298,877.04 | 9,040,347,961.0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山子股份)系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56 号文批准,以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北京公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思科技公司和深圳大学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 年8 月31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目前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710207508J的营业执照。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1,100 万元。2000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60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6,100万元。
2011年5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80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9,800.52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1年5月30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9,800.52万股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手续。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5,900.52万元。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年9月15日,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得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9,005,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份数增至2,577,015,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70万股。
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81,414,7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481,414,795股的股权登记手续,公司总股份数增至3,058,430,39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84,114,795股。
2017年10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0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22,611,13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配套融资发行46,948,355股股份。2017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969,559,487股的股权登记手续,公司总股份数增至4,027,989,8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453,674,282股。
2022年2月,根据银亿股份《重整计划》、《重整投资协议》,以现有总股本 4,027,989,882 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6.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2,610,137,444股股票;转增后,银亿股份总股本由4,027,989,882股增加至 6,638,127,326股,再以6,638,127,32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0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3,359,343,562股股票。转增后,银亿股份总股本最终增加至9,997,470,888股。其中,重整投资人持2,988,200,641股,持股比例为29.8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香港昊圣、开曼昊圣、美国昊圣、ARCAS公司、ARC控股、ARC美国、ARC香港、ARC马其顿、ARC墨西哥、ARC西安和ARC宁波的股权)、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银加电子、香港亿圣、比利时邦奇、香港邦奇、南京邦奇、荷兰DTI、荷兰邦奇、德国邦奇、宁波邦奇、宁波邦奇进出口、邦奇精密、Apojee Group和邦奇雪铁龙的股权)和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为便于表述,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简称如下:
公司全称 简 称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昊圣
香港昊圣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昊圣
Glorious Rich Limited 开曼昊圣
Glorious Rich Investment,Inc. 美国昊圣
ARCAS Automotive Group,LLC ARCAS公司
ARC Automotive Group,Inc. ARC控股
ARC Automotive,Inc ARC美国
ARC Automotive Asia, Limited ARC香港ARC Automotive Macedonia Dooel Ilinden ARC马其顿ARC Automotive de Mexico,S.de R.L.de C.V. ARC墨西哥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 ARC西安宁波北仑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 ARC宁波YFA AUTOMOTIVE SAFETY NORTH MACEDONIA DOO Skopje YFA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亿圣宁波银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银加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亿圣Punch Powertrain N.V. 比利时邦奇Punch Dongwha Limited 香港邦奇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南京邦奇DTI Group B.V. 荷兰DTIPunch Powertrain Nederland B.V. 荷兰邦奇TEG Technische Entwiklungsgesellschaft GmbH 德国邦奇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宁波邦奇宁波邦奇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邦奇进出口邦奇汽车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邦奇精密Punch Powertrain PSA e-transmissions NV 邦奇雪铁龙Punch Powertrain E-vehicles NV 比利时PPEVPunch Powertrain France SAS[注] 法国PPCSCI Claveloux Developpement[注] 法国 SCIApojee GmbH[注] 德国 PPMU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凯启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恒晖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房产西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西部创新投资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建设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置业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荣耀置业
宁波市镇海银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镇海银亿房产宁波银亿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银亿世纪投资宁波矮柳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矮柳置业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象山银亿房产舟山鲁家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鲁家峙投资上海庆安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庆安置业上海诚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诚佳置业南京中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中兆置业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银亿房产大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银亿房产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北银亿房产北京同景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同景投资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银隆咨询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银策销代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物业大庆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庆银亿物业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银亿建设南京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银亿物业宁波银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宁波银尚广告上海银亿同进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银亿同进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筑城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余姚银亿房产宁波海尚大酒店有限公司 海尚大酒店上海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银亿物业余姚银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余姚商业管理宁波银亿通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达商业管理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海尚酒店投资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银亿南昌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银亿物业宁波凯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凯威动力
宁波银乾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乾销代大庆同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大庆同景咨询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新城置业慈溪恒康投资有限公司 慈溪恒康投资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富田置业余姚银亿四明广场新华联百货有限公司 余姚银亿百货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九龙湖宁波银胜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胜销代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银亿投资深圳银亿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银亿投资南京润昇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润昇咨询新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银亿房产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莲彩科技济州岛株式会社悦海堂 济州悦海堂宁波市亿彩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亿彩购浙江银保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银保物联科技上海添泰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添泰置业上海宁涌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宁涌上海迎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迎碧投资上海碧桂园物业有限公司 上海碧桂园物业宁波银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银亿保安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时代房产江西银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银洪房产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高安市天鑫置业宁波银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恒杭州银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银睿上海荃儒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荃儒杭州银辰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银辰宁波尚之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尚之味宁波甬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宁波甬圣
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普利赛思宁波鄞州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鄞州银亿物业兰州银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银尚物业象山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象山银亿物业银亿(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银亿(上海)房产宁波奉化银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奉化银亿物业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知道企管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知道新能源宁波市霖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霖东企管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蔚邦Punch Powertrain PSA e-transmissions assembly sas 邦奇雪铁龙梅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康强电子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舟山新城房产余姚伊顿房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余姚伊顿房产上海芃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芃翎投资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荣安教育宁波宁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宁旅物业宁波海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银物业宁波盈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盈嘉城市发展浙江天能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天能商业运营宁波杭州湾新区星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星海城市服务嘉兴梓禾惠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梓禾惠芯浙江瑞科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浙江瑞科杭州天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天锲浙江浙管新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管新联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中元房产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捷玛信息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川山甲股份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并购基金
上海金浦临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金浦临港科技浙江安生信息科技公司 浙江安生信息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 山西凯能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梓禾瑾芯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银亿集团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银亿控股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银亿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圣洲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银亿房产宁波吉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山企管[注]法国PPC、法国 SCI、德国 PPMU三家公司合称Apojee Group。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鉴于本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控股合并宁波银亿房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1年5月31日实施完成,本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宁波银亿控股因协议收购本公司8,110万股股份,并以其拥有的宁波银亿房产100%股权为对价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69,800.52万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76,814.574万股股份(股改执行后),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41%,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由于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故根据财政部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确认商誉。
2.宁波银亿房产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本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在合并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体现为商誉。
3.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宁波银亿房产在合并前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宁波银亿房产合并前的实收资本以及假定在确定本次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本次为了合并宁波银亿房产而发行的权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除房地产行业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行业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比利时邦奇、ARC美国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
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东方亿圣及其子公司、宁波凯启及宁波恒晖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 认定信用风险不重大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除组合1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 |
长期应收款——租赁保证金及押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合作开发资金组合 |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组合1 | 东方亿圣及其子公司、宁波凯启及宁波恒晖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 认定信用风险不重大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除组合1外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注1]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5年 | 50.00[注2] |
5年以上 | 100.00 |
[注1]宁波昊圣账龄为9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0%[注2]东方亿圣账龄为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2、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7、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5 | 0-10 | 2.57-6.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0 | 0-10 | 9-12.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0-10 | 9-2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10 | 9-33.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30-50 |
软件 | 3-6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按照预计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平均摊销 |
商标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开发项目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开发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7、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有三类业务,一是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二是房产销售业务,三是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依据公司自身的经营模式和结算方式,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 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
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房产销售业务
公司房地产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开发产品已经完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客户已接受该开发产品,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3) 物业管理等服务业务收入
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维修基金核算方法
根据开发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在开发产品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由公司计提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并统一上缴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2) 质量保证金核算方法
质量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预留。在开发产品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冲减质量保证金;在开发产品约定的保修期届满,质量保证金余额退还施工单位。
(3)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5%、6%、9%、13%、16%、20%、21%[注1]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量)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3]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注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注1]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增值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增值税税率 |
比利时邦奇、荷兰邦奇、荷兰DTI、邦奇雪铁龙 | 21.00% |
德国邦奇、德国PPMU | 16.00% |
法国PPC、法国SCI | 20.0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5%、6%、9%、13% |
[注2]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根据地方政策,按房屋销售收入和预收房款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或由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注3]: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法国PPC、法国SCI | 31.30% |
德国邦奇 | 29.13% |
德国PPMU | 32.98% |
马来西亚邦奇 | 24.00% |
香港邦奇、香港亿圣 | 16.50% |
ARC香港、香港昊圣 | 16.50% |
ARC西安、ARC宁波 | 15.00% |
ARC墨西哥 | 30.00% |
宁波昊圣美国境内子公司 | 21.00% |
宁波昊圣其他境外子公司 | 0-25.5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00% |
2、税收优惠
根据比利时当地法律的规定,比利时邦奇、邦奇雪铁龙、比利时PPEV可以享受“专利收入抵减”的税收优惠,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符合条件的专利产品收入的80%,同时若公司五年内无法盈利,研发费用对应产生的可弥补亏损可获得现金补贴。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陕国税函〔2009〕108号)文的规定,ARC西安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期ARC宁波收到了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33100528,发证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ARC宁波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ARC马其顿与当地政府部门(Agency for Foreign Investment and Export Promotion of the Republic of Macedonia)签订的《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政府补助协议》,ARC马其顿自正式经营起10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7,357.63 | 233,883.41 |
银行存款 | 1,086,053,055.78 | 3,236,839,869.80 |
其他货币资金 | 23,584,242.31 | 47,420,004.47 |
合计 | 1,109,894,655.72 | 3,284,493,757.6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08,386,226.90 | 187,878,919.57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35,761,632.69 | 1,558,066,498.08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金额1,752,924.14元因冻结存在使用限制;金额2,456,225.40元因共管户存在使用限制,金额785,839.10 元因未进行工商年检等原因存在使用限制;公司管理人账户余额107,184,111.97元,存在使用限制。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借款及保函保证金16,788,775.50元、票据保证金2,986,480.57 元、按揭保证金2,347,560.77元、付款保证金1,245,976.79元、复垦保证金157,808.66元、ETC押金保证金35,000.00元、冻结20,929.79元存在使用限制。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1,134,222,432.44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0.00 | 1,134,222,432.44 |
其他说明:
本期执行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全部解决了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业绩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据此确认收回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49%股权置出款以及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款合计1,134,222,432.44元。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29,452,294.19 |
合计 | 0.00 | 29,452,294.19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47,261,470.92 | 100.00% | 117,809,176.73 | 80.00% | 29,452,294.19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7,261,470.92 | 100.00% | 117,809,176.73 | 80.00% | 29,452,294.19 |
其中: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7,261,470.92 | 100.00% | 117,809,176.73 | 80.00% | 29,452,294.1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9,153,807.32 | 12.04% | 89,153,807.32 | 100.00% | 93,517,705.33 | 13.33% | 93,517,705.3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51,611,526.17 | 87.96% | 39,576,337.30 | 6.07% | 612,035,188.87 | 608,066,376.87 | 86.67% | 39,669,050.52 | 6.52% | 568,397,326.35 |
其中: | ||||||||||
合计 | 740,765,333.49 | 100.00% | 128,730,144.62 | 17.38% | 612,035,188.87 | 701,584,082.20 | 100.00% | 133,186,755.85 | 18.98% | 568,397,326.35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96,846,080.55 |
1至2年 | 21,661,536.91 |
2至3年 | 5,812,590.21 |
3年以上 | 116,445,125.82 |
3至4年 | 4,588,362.44 |
4至5年 | 64,038,657.27 |
5年以上 | 47,818,106.11 |
合计 | 740,765,333.49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3,517,705.33 | 8,408,828.73 | 4,044,930.72 | 89,153,807.3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669,050.52 | 2,091,376.50 | 65,000.00 | 2,219,493.70 | 100,403.98 | 39,576,337.30 |
合计 | 133,186,755.85 | 2,091,376.50 | 8,473,828.73 | 2,219,493.70 | 4,145,334.70 | 128,730,144.62 |
1)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9,022,084.20 | 9,022,084.20 | 100.00 | 对方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9,540,872.26 | 9,540,872.26 | 100.00 | |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 8,266,595.64 | 8,266,595.64 | 100.00 | |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 4,039,048.57 | 4,039,048.57 | 100.00 | |
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801,321.02 | 3,801,321.02 | 100.00 | |
四川野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13,273.81 | 113,273.81 | 100.00 |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2,149,694.73 | 2,149,694.73 | 100.00 | 因质量问题与对方存在争议,协商中,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MG Rover | 8,806,814.94 | 8,806,814.94 | 100.00 | 对方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 5,335,209.38 | 5,335,209.38 | 100.00 | 合同终止,预计无法收回 |
KEY SAFETY SYSTEMS RO SRL | 6,422,061.00 | 6,422,06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 |
KEY SAFETY SYSTEMS,INC.(TROY) | 31,656,831.77 | 31,656,831.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 |
小 计 | 89,153,807.32 | 89,153,807.32 | 100.00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88,508,611.75 | 39,576,337.30 | 10.19 |
组合1 | 263,102,914.42 | ||
小 计 | 651,611,526.17 | 39,576,337.30 | 6.07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注] | 335,672,030.00 | 5,013,210.55 | 1.49 |
1-2年 | 17,020,715.86 | 1,702,071.52 | 10.00 |
2-3年 | 2,092,856.94 | 627,857.08 | 30.00 |
3-4年 | 561,319.09 | 280,659.55 | 50.00 |
4-5年 | 2,418,302.53 | 1,209,151.27 | 50.00 |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5年以上 | 30,743,387.33 | 30,743,387.33 | 100.00 |
小 计 | 388,508,611.75 | 39,576,337.30 | 10.19 |
[注]宁波昊圣对账龄为9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235,356,819.04元不计提坏账准备。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79,136,923.58 | 10.68% | |
延锋汽车智能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37,442,344.24 | 5.05% | 165,783.45 |
Joyson Safety Systems Hungary Kft. | 33,678,292.69 | 4.55% | 117,907.03 |
JOYSON SAFETY SYSTEMS ACQUISITION LLC | 33,638,284.42 | 4.54% | 538,813.45 |
大庆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 27,231,502.40 | 3.68% | 27,231,502.40 |
合计 | 211,127,347.33 | 28.50% | 28,054,006.33 |
(5)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2,148,079.08 | 51,806,524.63 |
合计 | 52,148,079.08 | 51,806,524.6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65,789,746.95 |
小 计 | 365,789,746.95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8,650,086.66 | 33.00% | 27,737,782.45 | 20.62% |
1至2年 | 83,260,846.97 | 23.15% | 8,816,509.42 | 6.56% |
2至3年 | 64,021,695.85 | 17.80% | 75,756,332.26 | 56.32% |
3年以上 | 93,661,160.74 | 26.05% | 22,188,791.66 | 16.50% |
合计 | 359,593,790.22 | 100.00% | 134,499,415.7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宁波启光纸业有限公司 | 141,628,840.83 |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之说明 |
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72,119,716.56 | 预付ARCAIR220产气药货款 |
南昌县财政局 | 18,912,632.00 | 项目规费 |
小 计 | 232,661,189.39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
宁波启光纸业有限公司 | 209,786,174.16 | 58.34 |
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72,119,716.56 | 20.06 |
南昌县财政局 | 18,912,632.00 | 5.26 |
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11,137,648.53 | 3.10 |
Bosch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 7,436,087.83 | 2.07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
小 计 | 319,392,259.08 | 88.82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70,054,651.75 | |
应收股利 | 12,964,624.01 | 9,264,163.61 |
其他应收款 | 382,083,500.75 | 1,537,649,610.48 |
合计 | 395,048,124.76 | 1,716,968,425.84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占用利息 | 170,032,515.03 | |
企业拆借款利息 | 22,136.72 | |
合计 | 170,054,651.75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 | 12,964,624.01 | 9,264,163.61 |
合计 | 12,964,624.01 | 9,264,163.61 |
[注]根据宁波普利赛思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宁通0102额质字第18062001号),通商银行对宁波普利赛思的质权包括宁波普利赛思质押给通商银行的股权及股权产生的派生权益(包括股利等其他形式的权利及权益);因债务人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对中国工商银行3,000.0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罚息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0)浙02民初460号)宁波普利赛思在最高额3,300.00万元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工行宁波市分行诉宁波普利赛思事项的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2执545号),冻结宁波普利赛思名下持有的宁波康强电子74,009,208.00股股票及孳息,故公司应收康强电子12,964,624.01元股利受限未能收回。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9,264,163.61 | 1-5年 | 质押担保受限 | 无坏账风险 |
合计 | 9,264,163.6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9,594,831.95 | 64,119,565.79 |
应收暂付款 | 866,972,049.08 | 1,234,210,744.55 |
出口退税款 | 213,606.82 | 591,559.83 |
应收保险费 | 17,791,013.47 | |
应收分红返还款 | 626,421,079.90 | |
应收资产转让款 | 62,199,815.81 | |
其他 | 28,689,740.14 | 9,794,384.30 |
合计 | 1,017,670,043.80 | 1,952,928,347.84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59,525.10 | 1,333,124.88 | 412,586,087.38 | 415,278,737.36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34,685.71 | 534,685.71 | ||
——转入第三阶段 | -965,969.11 | 965,969.11 | ||
本期计提 | 3,188,279.67 | 387,482.95 | 85,281,768.62 | 88,857,531.24 |
本期收回 | 1,448,697.38 | 1,448,697.38 | ||
本期转回 | 1,448,697.38 | 1,448,697.38 | ||
本期核销 | 220,000.00 | 1,020,150.00 | 1,240,150.00 | |
其他变动 | -27,310.20 | 132,717,734.64 | 132,690,424.45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013,119.06 | 1,042,014.24 | 630,531,409.75 | 635,586,543.0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8,084,029.17 |
1至2年 | 19,655,629.79 |
2至3年 | 30,775,376.58 |
3年以上 | 859,155,008.26 |
3至4年 | 231,943,870.41 |
4至5年 | 78,226,389.41 |
5年以上 | 548,984,748.44 |
合计 | 1,017,670,043.80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95,088,054.08 | 11,661,609.48 | 132,689,176.73 | 439,438,840.2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190,683.28 | 77,195,921.76 | 1,240,150.00 | 1,247.72 | 196,147,702.76 | |
合计 | 415,278,737.36 | 88,857,531.24 | 1,240,150.00 | 132,690,424.45 | 635,586,543.05 |
①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佛山市葳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8,152,402.38 | 29,154,023.69 | 14.01 | [注1] |
中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2] |
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35,200,000.00 | 35,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3] |
宁波天元科技有限公司 | 7,559,756.85 | 7,559,756.85 | 100.00 |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0.00 | 预付土拍定金,未按约定支付尾款,依约定金无法收回 |
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4,344,262.00 | 75,475,409.60 | 80.00 |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七)之说明 |
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611,406.64 | 29,289,125.31 | 80.00 | |
开封博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06,895.90 | 1,205,516.72 | 80.00 | |
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 14,250,000.00 | 11,400,000.00 | 80.00 | |
新乡御景置业有限公司 | 398,906.38 | 319,125.10 | 80.00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AVTEC Limited | 17,020,703.10 | 15,000,000.00 | 88.13 | |
南昌市房屋商品化办公室 | 16,691,961.16 | [注4] | ||
其他 | 6,574,576.34 | 4,835,883.02 | 73.55 | |
小 计 | 668,310,870.75 | 439,438,840.29 | 65.75 |
[注1] 佛山市葳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公司,本期期末其他应收款208,152,402.38元与其他应付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49,844,355.00元对抵后按照账龄计提坏账。
[注2]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与中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扶集团)签订《北京青年路小区西区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后,根据协议约定于2015年6月向中扶集团支付了2亿元作为项目保证金。后期项目地块未获取,公司2018年根据协议约定选择终止与中扶集团的项目合作并收回该笔项目保证金,中扶集团承诺还款。由于中扶集团流动资金困难,未能按约定还款,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无法收回,故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3]根据象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9月1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6)浙0225执1042号),被执行人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有多处房地产均由外地法院首轮查封,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象山银亿房产应收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35,200,000.00元和宁波莲彩科技应收宁波天元科技有限公司(系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7,559,756.85元预计无法收回,故象山银亿房产和宁波莲彩科技于2016年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4]根据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洪房字〔2020)69号),子公司南昌九龙湖需将预售房款资金转入南昌市房屋商品化办公室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提取监管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且移交后申请解除监管,故无减值风险。
②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31,949,024.78 | ||
账龄组合 | 317,410,148.27 | 196,147,702.76 | 61.80 |
其中:1年以内 | 80,262,381.44 | 4,013,119.06 | 5.00 |
1-2年 | 10,420,142.36 | 1,042,014.24 | 10.00 |
2-3年 | 11,374,574.59 | 3,412,372.39 | 30.00 |
3-4年 | 53,518,870.41 | 26,759,435.22 | 50.00 |
4-5年 | 1,826,835.24 | 913,417.62 | 50.00 |
5年以上 | 160,007,344.23 | 160,007,344.23 | 100.00 |
小 计 | 349,359,173.05 | 196,147,702.76 | 56.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佛山市葳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208,152,402.38 | 3-5年 | 20.45% | 29,154,023.69 |
中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200,000,000.00 | 5年以上 | 19.65% | 200,000,000.00 |
圣晖莱(深圳)太阳能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100,000,000.00 | 5年以上 | 9.83% | 100,000,000.00 |
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94,344,262.00 | 5年以上 | 9.27% | 75,475,409.60 |
江南法务法人有限公司(韩文名:????(??)??) | 应收资产转让款 | 62,199,815.81 | 1年以内 | 6.11% | 3,109,990.79 |
合计 | 664,696,480.19 | 65.32% | 407,739,424.08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1) 存货分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 | 426,659,776.98 | 115,105,532.26 | 311,554,244.72 | 373,245,259.13 | 115,685,073.04 | 257,560,186.09 |
在产品 | 56,814,352.14 | 9,059,615.88 | 47,754,736.26 | 62,326,604.44 | 3,397,928.71 | 58,928,675.73 |
开发成本 | 2,625,056,816.31 | 186,030,462.62 | 2,439,026,353.69 | 2,109,465,596.72 | 321,683,307.41 | 1,787,782,289.31 |
库存商品 | 108,339,863.90 | 15,417,968.14 | 92,921,895.76 | 97,852,793.81 | 20,216,374.74 | 77,636,419.07 |
开发产品 | 909,791,904.52 | 208,824,994.82 | 700,966,909.70 | 1,014,097,422.13 | 84,180,996.58 | 929,916,425.55 |
周转房 | 215,850,121.02 | 60,826,130.85 | 155,023,990.17 | 243,854,074.19 | 44,592,176.44 | 199,261,897.75 |
劳务成本[注] | 10,271,300.50 | 10,271,300.50 | 10,271,300.50 | 10,271,300.50 | ||
在途物资 | 10,394,739.84 | 10,394,739.84 | 9,340,621.39 | 9,340,621.39 | ||
周转材料 | 319,685.81 | 177,304.17 | 142,381.64 | 291,922.15 | 291,922.15 | |
其他 | 1,364,853.03 | 1,364,853.03 | 308,842.48 | 308,842.48 | ||
合计 | 4,364,863,414.05 | 605,713,309.24 | 3,759,150,104.81 | 3,921,054,436.94 | 600,027,157.42 | 3,321,027,279.52 |
[注]劳务成本系子公司鲁家峙投资为开发鲁家峙整岛发生的开发成本621.90万元及工程项目代管代建成本405.23万元。因项目长时间搁置,尚未动工,且预期已投入成本无法获得收益,故全额计提跌价准备。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期初余额 | 本期转入开发产品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本期(开发成本)增加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望城项目(南昌银亿朗境) | 2020年11月01日 | 2025年12月01日 | 279,865.00万元 | 708,282,387.44 | 530,006,438.28 | 1,238,288,825.72 | 306,136,419.93 | 54,741,622.67 | |||
丹府一品二期 | 2012年08月01日 | 2023年06月01日 | 81,148.00万元 | 632,088,373.89 | 127,942,088.73 | 760,030,462.62 | 134,069,931.78 | ||||
济州岛悦海堂[注] | 2016年05月01日 | 项目已转让 | 123,362.00万元 | 221,251,298.65 | 221,251,298.65 | ||||||
丹府一品三期 | 2014年03月01日 | 2023年06月01日 | 34,204.00万元 | 224,134,933.52 | 78,392,030.40 | 302,526,963.92 | |||||
高安大学城百年学苑 | 尚未开工 | 尚未开工 | 100,000.00万元 | 228,634,411.26 | 272,263.80 | 228,906,675.06 | |||||
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塔杨公路以北、扬水站以东) | 尚未开工 | 尚未开工 | 166,400.00万元 | 85,736,910.98 | 85,736,910.98 | ||||||
银亿上尚城5-3期 | 2023年09月01日 | 2025年03月01日 | 8,300.00万元 | 9,337,280.98 | 229,697.03 | 9,566,978.01 | |||||
合计 | -- | -- | 2,109,465,596. | 0.00 | 221,251,298.65 | 736,842,518.24 | 2,625,056,816. | 440,206,351.71 | 54,741,622.67 | -- |
72 | 31 |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丹府一品一期 | 2017年09月01日 | 93,745,466.09 | 5,278,253.81 | 88,467,212.28 | 16,154,849.44 | ||
甬江东岸 | 2015年12月01日 | 98,078,256.74 | 18,254,185.54 | 79,824,071.20 | 12,392,967.72 | ||
东都国际 | 2017年07月01日 | 232,470,482.48 | 4,501,862.75 | 227,968,619.73 | 20,292,261.00 | ||
和创大厦 | 2014年06月01日 | 106,613,731.01 | 76,040,348.32 | 7,340,303.62 | 175,313,775.71 | ||
都会国际 | 2017年04月01日 | 30,310,247.61 | 893,388.49 | 29,416,859.12 | 5,250,516.49 | ||
四明广场 | 2014年03月01日 | 124,686,576.19 | 85,462,117.53 | 39,224,458.66 | 1,406,648.56 | ||
上府 | 2015年08月01日 | 17,103,347.09 | 6,195,389.62 | 10,907,957.47 | 1,386,016.55 | ||
银亿上尚城 | 2012年12月20日 | 30,691,428.68 | 27,485,486.68 | 3,205,942.00 | |||
滨江中心(浦三路) | 2015年08月01日 | 23,300,000.00 | 500,000.00 | 22,800,000.00 | |||
海德花苑 | 2012年10月01日 | 85,526,677.18 | 1,024,600.45 | 84,502,076.73 | 9,910,550.62 | ||
金陵尚府 | 2011年03月01日 | 69,599,203.54 | 69,599,203.54 | 4,748,563.39 | |||
浦东星作 | 2018年08月01日 | 17,230,172.18 | 3,359,004.95 | 13,871,167.23 | 180,415.96 | ||
时代广场 | 2009年06月01日 | 33,131,620.22 | 696,305.11 | 32,435,315.11 | |||
环球中心 | 2011年07月01日 | 16,176,038.16 | 1,220,111.39 | 14,955,926.77 | 1,242,799.96 | ||
金域华府 | 2013年07月01日 | 14,032,860.12 | 6,116,100.75 | 7,916,759.37 | 381,529.54 | ||
银亿领墅 | 2014年04月01日 | 9,071,730.13 | 6,751,054.78 | 2,320,675.35 | |||
海悦花苑 | 2012年10月01日 | 3,039,651.99 | 1,717,410.90 | 1,322,241.09 | 91,611.58 | ||
世纪花园 | 2011年05月01日 | 4,791,271.54 | 2,350,034.21 | 2,441,237.33 | 40,998.70 | ||
上郡(云龙项目) | 2015年05月01日 | 421,132.27 | 421,132.27 | ||||
海尚广场 | 2011年09月01日 | 179,123.08 | 179,123.08 | ||||
公园壹号 | 2019年02月01日 | 2,100,000.00 | 6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他项目 | 1,798,405.83 | 1,798,405.83 | |||||
合计 | -- | 1,014,097,422.13 | 76,040,348.32 | 180,345,865.93 | 909,791,904.52 | 73,479,729.51 |
按下列格式分项目披露“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商铺 | 214,312,409.82 | 18,816,848.37 | 195,495,561.45 | |
办公楼 | 695,969.35 | 695,969.35 | ||
住宅 | 1,705,854.02 | 748,561.02 | 957,293.00 | |
车位 | 27,139,841.00 | 8,438,543.78 | 18,701,297.22 | |
合计 | 243,854,074.19 | 28,003,953.17 | 215,850,121.02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按下列格式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计提情况:
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 | 115,685,073.04 | 15,003,243.15 | 2,147,275.82 | 17,730,059.74 | 115,105,532.27 | ||
在产品 | 3,397,928.71 | 7,481,308.37 | 136,684.10 | 1,956,305.31 | 9,059,615.87 | ||
开发成本 | 321,683,307.41 | 135,652,844.79 | 186,030,462.62 | ||||
库存商品 | 20,216,374.74 | 13,092,677.15 | 3,825.52 | 17,894,909.27 | 15,417,968.14 | ||
开发产品 | 84,180,996.58 | 148,570,521.79 | 23,926,523.55 | 208,824,994.82 | |||
周转房 | 44,592,176.44 | 18,854,022.07 | 2,620,067.66 | 60,826,130.85 | |||
劳务成本 | 10,271,300.50 | 10,271,300.50 | |||||
周转材料 | 177,304.17 | 177,304.17 | |||||
合计 | 600,027,157.42 | 203,179,076.7 | 2,287,785.44 | 199,780,710.32 | 605,713,309.24 |
[注]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和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393号),公司计提四明广场、甬江东岸、丹府一品一期项目跌价准备共计38,060,184.21元,转回丹府一品二期、三期项目跌价准备38,192,844.79 元;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宁波禾盈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银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都汇中心、月明路、宁穿路的 247 处商业房地产价值评估》(甬禾估〔2022〕法委字第 030号)评估报告及项目期后拍卖成交情况,公司计提东都国际项目存货跌价准备106,354,602.73元。按主要项目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
项目名称 | 利息资本 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 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开发成本 | |||
丹府一品二期 | 134,069,931.78 | ||
望城项目(南昌银亿朗境) | 306,136,419.93 | 54,741,622.67 | 9.00% |
小计 | 440,206,351.71 | 54,741,622.67 | |
开发产品 | |||
丹府一品一期 | 16,154,849.44 |
甬江东岸 | 12,392,967.72 | ||
东都国际 | 20,292,261.00 | ||
都会国际 | 5,250,516.49 | ||
余姚四明广场 | 1,406,648.56 | ||
上府 | 1,386,016.55 | ||
海德花苑 | 9,910,550.62 | ||
金陵尚府项目 | 4,748,563.39 | ||
浦东星作 | 180,415.96 | ||
环球中心 | 1,242,799.96 | ||
金域华府 | 381,529.54 | ||
海悦花苑 | 91,611.58 | ||
世纪花园 | 40,998.70 | ||
小计 | 73,479,729.51 | ||
合计 | 513,686,081.22 | 54,741,622.67 |
(4) 存货受限情况
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济州岛悦海堂 | 123,791,298.65 | 抵押 | |
望城项目 | 708,282,387.44 | 1,238,288,825.72 | 抵押 |
和创大厦 | 88,187,606.55 | 156,887,651.25 | 抵押 |
东都国际 | 219,345,492.84 | 159,172,661.53 | 抵押 |
四明广场 | 73,571,658.27 | 1,145,612.67 | 抵押 |
海德花苑 | 85,526,677.18 | 84,502,076.73 | 抵押 |
甬江东岸 | 72,918,012.97 | 62,787,834.90 | 抵押 |
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塔杨公路以北、扬水站以东) | 85,736,910.98 | 85,736,910.98 | 抵押 |
时代广场 | 17,050,942.00 | 8,781,870.29 | 抵押 |
环球中心 | 2,188,358.77 | 8,445,311.85 | 抵押 |
周转房 | 35,022,046.35 | 4,718,545.70 | 抵押 |
原材料 | 458,801.20 | 抵押 | |
合计 | 1,512,080,193.20 | 1,810,467,301.62 |
10、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VT2/3设备 | 8,638,451.63 | 8,638,451.63 | 22,000,000.00 | 500,000.00 | 2023年12月01日 | |
DCT设备 | 67,802,502.91 | 67,802,502.91 | 90,000,000.00 | 4,800,000.00 | 2023年03月01日 | |
合计 | 76,440,954.54 | 76,440,954.54 | 112,000,000.00 | 5,300,000.00 |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120,899,085.06 | 220,789,529.46 |
预缴土地增值税 | 24,277,387.07 | 13,794,997.13 |
预缴增值税 | 2,080,734.56 | 5,768,229.80 |
营改增前预缴营业税 | 5,465,740.44 | 5,465,740.4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1,796,151.50 | 5,756,206.52 |
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8,441.90 | 209,717.04 |
预缴教育费附加 | 292,966.30 | 125,830.22 |
预缴地方教育附加 | 194,792.16 | 83,886.82 |
预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30,698.82 | 106,985.94 |
其他 | 4,118,985.64 | 9,470,263.84 |
合计 | 169,834,983.45 | 261,571,387.21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 | 148,687,940.91 | 148,687,940.91 | ||||
合计 | 148,687,940.91 | 148,687,940.91 |
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应收租赁保证金及押金 | 1,171,699.95 | 1,171,699.95 | 1,698,083.92 | 1,698,083.92 | |||
合作开发金[注1][注2][注3] | 814,072,001.00 | 665,662,000.80 | 148,410,000.20 | 814,072,001.00 | 665,662,000.80 | 148,410,000.20 | |
合计 | 815,243,700.95 | 665,662,000.80 | 149,581,700.15 | 815,770,084.92 | 665,662,000.80 | 150,108,084.12 |
[注1]2009年12月12日子公司宁波矮柳置业与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巨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鹰房产)及自然人李阿会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出资合作开发象山县“天一广场”项目(暂定名)。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0.00万元,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开发主体,合作各方按项目股份比例出资并承担风险和享受收益。其中:
子公司宁波矮柳置业出资40%、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5%、巨鹰房产出资21%、自然人李阿会出资4%。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合作项目尚未开工,子公司宁波矮柳置业已支付项目合作资金7,202.2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7,202.20万元。
[注2]根据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银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开发舟山银亿房产公司项目,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项目开发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已支付项目合作资金687,785,535.49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50,228,428.39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一)之说明。
[注3]根据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银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宁波银亿房产与广州汇吉天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开发舟山新城房产公司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已支付项目合作资金54,264,465.51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3,411,572.41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一)之说明。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65,662,000.80 | 665,662,000.8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665,662,000.80 | 665,662,000.8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京蔚邦 | 26,926,235.83 | 821,103.90 | 27,747,339.73 |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63,654,958.06 | 152,169,450.00 | -39,746,315.93 | 29,565.44 | 176,107,657.57 | ||||||
小计 | 90,581,193.89 | 152,169,450.00 | -38,925,212.03 | 29,565.44 | 203,854,997.30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芃翎投资 | 142,265,305.43 | -51,548,871.54 | 90,716,433.89 | ||||||||
余姚伊顿房产 | 78,521,885.60 | -1,961,003.78 | 76,560,881.82 | ||||||||
宁波荣安教育 | 4,066,628.91 | 261,268.33 | 4,327,897.24 | ||||||||
康强电子 | 225,345,424.52 | 20,110,505.92 | 3,700,460.40 | 241,755,470.04 | |||||||
海银物业 | 4,540,887.27 | 1,210,088.11 | 400,000.00 | 5,350,975.38 | |||||||
宁旅物业 | 868,504.12 | 1,200,000.00 | 122,730.69 | 2,191,234.81 | |||||||
星海城市服务 | 19,486,027.63 | 2,928,923.80 | 22,414,951.43 | ||||||||
天能商业运营 | 2,764,840.03 | 1,201,112.01 | 3,965,952.04 | ||||||||
梓禾惠芯 | 301,000,000.00 | -16,706,118.94 | 284,293,881.06 | ||||||||
浙江瑞科 | 310,000,000.00 | 3,306,605.89 | 313,306,605.89 | ||||||||
杭州天锲 | 100,000,000.00 | 3,609,032.51 | 103,609,032.51 | ||||||||
吉山企管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0.00 | ||||||||
小计 | 477,859 | 952,200 | 240,000 | - | 4,100,4 | 1,148,4 |
,503.51 | ,000.00 | ,000.00 | 37,465,727.00 | 60.40 | 93,316.11 | ||||||
合计 | 568,440,697.40 | 1,104,369,450.00 | 240,000,000.00 | -76,390,939.03 | 4,100,460.40 | 29,565.44 | 1,352,348,313.41 |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捷玛信息 | 3,636,522.44 | 3,636,522.44 |
上海并购基金 | 5,838,333.85 | 23,623,427.82 |
南昌六中 | 65,000,000.00 | 42,300,000.00 |
上海金浦临港科技 | 100,713,542.24 | 142,509,071.06 |
合计 | 175,188,398.53 | 212,069,021.32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公司持有上述股权目的非近期出售,管理层指定以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46,567,016.16 | 22,195,373.59 | 1,568,762,389.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96,887.54 | 4,792,358.25 | 25,689,245.7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0,896,887.54 | 20,896,887.5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 无形资产转入 | 4,792,358.25 | 4,792,358.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571,266.74 | 110,571,266.74 | ||
(1)处置 | 13,126,832.15 | 13,126,832.15 | ||
(2)其他转出 | 97,444,434.59 | 97,444,434.59 | ||
4.期末余额 | 1,456,892,636.96 | 26,987,731.84 | 1,483,880,368.8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 |
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2,974,406.56 | 2,046,821.33 | 525,021,227.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152,242.80 | 985,391.23 | 67,137,634.03 | |
(1)计提或摊销 | 64,930,796.47 | 851,759.99 | 65,782,556.46 | |
(2) 固定资产转入 | 1,221,446.33 | 1,221,446.33 | ||
(3)无形资产转入 | 133,631.24 | 133,631.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206,487.88 | 28,206,487.88 | ||
(1)处置 | 6,802,401.61 | 6,802,401.61 | ||
(2)其他转出 | 21,404,086.27 | 21,404,086.27 | ||
4.期末余额 | 560,920,161.48 | 3,032,212.56 | 563,952,374.0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7,497,461.79 | 87,497,461.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145,752.67 | 37,145,752.67 | ||
(1)计提 | 37,145,752.67 | 37,145,752.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24,643,214.46 | 124,643,214.4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1,329,261.02 | 23,955,519.28 | 795,284,780.3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6,095,147.81 | 20,148,552.26 | 956,243,700.07 |
[注]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和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393号),公司计提亿彩购物中心、阳光城项目减值准备共计 37,145,752.67元。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项目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存在当期处于建设期的投资性房地产
□是 ?否
公司是否存在当期新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是 ?否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是 ?否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37,038,271.65 | 3,118,103,051.67 |
合计 | 2,637,038,271.65 | 3,118,103,051.67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20,150,236.03 | 3,478,292,244.52 | 62,163,458.53 | 240,735,484.42 | 5,901,341,423.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5,516.64 | 190,017,293.86 | 1,436,209.47 | 16,224,248.01 | 209,053,267.98 |
(1)购置 | 1,195,190.22 | 60,019,220.21 | 1,218,119.59 | 9,012,438.15 | 71,444,968.1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0,326.42 | 129,998,073.65 | 218,089.88 | 7,211,809.86 | 137,608,299.8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088,874.36 | 286,383,711.55 | 4,266,953.46 | 4,489,350.56 | 348,228,889.93 |
(1)处置或报废 | 37,962,257.36 | 101,111,691.80 | 4,266,953.46 | 4,489,350.56 | 147,830,253.18 |
(2)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5,126,617.00 | 15,126,617.00 | |||
(3) 转入在建工程[注] | 111,001,820.30 | 111,001,820.30 | |||
(4) 转入持有待售 | 74,270,199.45 | 74,270,199.45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3,112,768.48 | 68,824,930.50 | 268,979.64 | 9,620,851.41 | 81,827,530.03 |
4.期末余额 | 2,071,549,646.79 | 3,450,750,757.33 | 59,601,694.18 | 262,091,233.28 | 5,843,993,331.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21,927,981.92 | 1,686,545,886.00 | 56,482,263.80 | 149,073,871.60 | 2,614,030,003.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117,281.15 | 280,189,541.65 | 1,263,846.66 | 35,217,602.91 | 411,788,272.37 |
(1)计提 | 95,117,281.15 | 280,189,541.65 | 1,263,846.66 | 35,217,602.91 | 411,788,272.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849,636.93 | 102,437,426.81 | 3,928,305.10 | 4,242,558.52 | 138,457,927.36 |
(1)处置或报废 | 26,628,190.60 | 59,653,548.13 | 3,928,305.10 | 4,242,558.52 | 94,452,602.35 |
(2)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221,446.33 | 1,221,446.33 | |||
(3) 转入在建工程[注] | 36,316,182.14 | 36,316,182.14 | |||
(4) 转入持有待 | 6,467,696.54 | 6,467,696.54 |
售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150,118.28 | 54,253,890.13 | 261,369.81 | 6,253,235.03 | 59,618,376.69 |
4.期末余额 | 788,045,507.86 | 1,918,551,890.77 | 54,079,175.17 | 186,302,151.03 | 2,946,978,724.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9,208,368.70 | 0.00 | 0.00 | 169,208,368.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1,950.58 | 106,983,089.27 | 108,185,039.85 | ||
(1)计提 | 1,201,950.58 | 83,794,771.74 | 84,996,722.32 | ||
(2) 在建工程转入 | 23,188,317.53 | 23,188,317.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852,159.80 | 21,852,159.80 | |||
(1)处置或报废 | 21,852,159.80 | 21,852,159.80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4,435,086.35 | 4,435,086.35 | |||
4.期末余额 | 1,201,950.58 | 258,774,384.52 | 259,976,335.1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2,302,188.35 | 1,273,424,482.04 | 5,522,519.01 | 75,789,082.25 | 2,637,038,271.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8,222,254.11 | 1,622,537,990.02 | 5,681,194.73 | 91,661,612.81 | 3,118,103,051.67 |
[注1]本期子公司比利时邦奇将账面原值6,168.33万元,账面价值4,132.03万元的生产线搬迁至子公司邦奇精密,将账面原值3,713.45万元,账面价值2,430.03万元的生产线搬迁至子公司邦奇雪铁龙,将账面原值1,218.40万元,账面价值906.51万元的生产线搬迁至子公司南京邦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生产线尚处于安装调试阶段,期末列报于在建工程。
[注2]公司期末对无级变速器相关闲置及产能利用率较低的产线设备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CVT 产品相关设备类资产组合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401号), 本期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8,107,745.77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70,162,864.80 | 481,080,555.38 |
合计 | 670,162,864.80 | 481,080,555.38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比利时生产线建设 | 50,291,234.01 | 7,095,021.82 | 43,196,212.19 | 48,947,100.06 | 7,115,546.95 | 41,831,553.11 |
南京生产线建设 | 103,071,518.29 | 39,547,258.58 | 63,524,259.71 | 101,249,475.45 | 40,090,968.58 | 61,158,506.87 |
比利时研发设备改造 | 2,372,895.93 | 500,629.99 | 1,872,265.94 | 2,441,875.78 | 486,925.37 | 1,954,950.41 |
PPAPC宁波产线建设 | 42,859,083.92 | 811,545.65 | 42,047,538.27 | |||
邦奇雪铁龙生产线建设 | 215,145,786.92 | 215,145,786.92 | 101,131,806.46 | 101,131,806.46 | ||
邦奇雪铁龙研发设备改造 | 6,310,864.29 | 6,310,864.29 | 5,539,123.58 | 5,539,123.58 | ||
邦奇雪铁龙其他设施改造 | 115,612,067.42 | 115,612,067.42 | 214,584.79 | 214,584.79 | ||
马其顿E生产线 | 21,678,676.97 | 21,678,676.97 | 21,265,404.13 | 21,265,404.13 | ||
哈茨维尔厂区产能提升工程 | 43,325,858.47 | 43,325,858.47 | 37,865,859.81 | 37,865,859.81 | ||
宁波ARC生产线 | 33,385,912.67 | 33,385,912.67 | 10,964,479.19 | 10,964,479.19 | ||
80万套壳体产能项目 | 6,407,050.84 | 2,746,939.55 | 3,660,111.29 | 73,924,761.15 | 22,466,631.15 | 51,458,130.00 |
其他零星工程 | 129,054,180.52 | 48,650,869.86 | 80,403,310.66 | 153,560,921.93 | 5,864,764.90 | 147,696,157.03 |
合计 | 769,515,130.25 | 99,352,265.45 | 670,162,864.80 | 557,105,392.33 | 76,024,836.95 | 481,080,555.3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比利时生产线建设 | 4,800.30万欧元 | 48,947,100.06 | 21,584.61 | 53,655.50 | -1,376,204.84 | 50,291,234.01 | 86.00% | 85.00 | 自有资金及借款 | |||
南京生产 | 45,754.74万 | 101,249,475. | 12,973,239.2 | 11,151,196.4 | 103,071,518. | 70.00% | 70.00 | 自有资金 |
线建设 | 元 | 45 | 4 | 0 | 29 | |||||||
比利时研发设备改造 | 57.43万欧元 | 2,441,875.78 | 928,391.48 | 1,060,252.83 | -62,881.50 | 2,372,895.93 | 51.00% | 50.00 | 自有资金 | |||
邦奇精密KC锥轮生产线建设 | 5,000.00万元 | 42,859,083.92 | 42,859,083.92 | 80.00% | 80.00 | 自有资金 | ||||||
邦奇雪铁龙生产线建设 | 7,649.19万欧元 | 101,131,806.46 | 112,609,405.78 | 57,182.25 | -1,461,756.93 | 215,145,786.92 | 37.91% | 40.00 | 自有资金 | |||
邦奇雪铁龙研发设备改造 | 882.88万欧元 | 5,539,123.58 | 6,379,277.30 | 5,789,578.67 | -182,042.08 | 6,310,864.29 | 9.63% | 10.00 | 自有资金 | |||
邦奇雪铁龙其他设施改造 | 2,996.57万欧元 | 214,584.79 | 112,762,663.53 | 428,271.89 | -3,063,090.99 | 115,612,067.42 | 76.08% | 75.00 | 自有资金 | |||
马其顿E生产线 | 283.94万美元 | 21,265,404.13 | -413,272.84 | 21,678,676.97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哈茨维尔厂区产能提升工程 | 717.63万美元 | 37,865,859.81 | 3,447,290.80 | 1,541,724.39 | -3,554,432.25 | 43,325,858.47 | 89.90% | 85.00 | 自有资金 | |||
宁波ARC生产线 | 522.75万美元 | 10,964,479.19 | 50,285,096.30 | 27,863,662.82 | 33,385,912.67 | 94.93% | 95.00 | 自有资金 | ||||
80万套壳体产能项目 | 7,500万元 | 73,924,761.15 | 688,320.00 | 66,808,436.85 | 1,397,593.46 | 6,407,050.84 | 99.48%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其他零星工程 | 153,560,921.93 | 22,986,919.87 | 22,854,338.21 | 24,639,323.07 | 129,054,180.52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57,105,392.33 | 365,941,272.83 | 137,608,299.81 | 15,923,235.10 | 769,515,130.25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80万套壳体产能项目 | 2,746,939.55 | 设备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南京生产线建设 | 131,010.00 | 设备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邦奇精密KC锥轮生产线建设 | 811,545.65 | 设备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其他零星工程 | 46,529,638.15 | 设备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
合计 | 50,219,133.35 | -- |
(4)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4,933,007.49 | 2,420,038.46 | 41,714,112.54 | 11,203,848.70 | 550,271,007.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20,161.29 | 84,546.43 | 4,986,991.27 | 133,599.13 | 21,725,298.12 |
1) 租入 | 16,520,161.29 | 84,546.43 | 4,986,991.27 | 133,599.13 | 21,725,298.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98,636.65 | 6,764,136.16 | 9,062,772.81 | ||
1) 处置 | 2,298,636.65 | 6,764,136.16 | 9,062,772.81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3,284,062.18 | 71,860.57 | 1,063,595.61 | 321,257.38 | 14,740,775.74 |
4.期末余额 | 522,438,594.31 | 2,576,445.46 | 41,000,563.26 | 11,658,705.21 | 577,674,308.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7,796,689.17 | 1,810,925.87 | 29,321,556.54 | 4,650,396.19 | 143,579,567.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423,132.61 | 291,402.03 | 4,547,867.62 | 1,730,569.19 | 53,992,971.45 |
(1)计提 | 47,423,132.61 | 291,402.03 | 4,547,867.62 | 1,730,569.19 | 53,992,971.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98,636.65 | 6,557,901.57 | 8,856,538.22 | ||
(1)处置 | 2,298,636.65 | 6,557,901.57 | 8,856,538.22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4,162,981.97 | 63,887.21 | 736,153.50 | 207,605.27 | 5,170,627.95 |
4.期末余额 | 157,084,167.10 | 2,166,215.11 | 28,047,676.09 | 6,588,570.65 | 193,886,628.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5,354,427.21 | 410,230.35 | 12,952,887.17 | 5,070,134.56 | 383,787,679.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7,136,318.32 | 609,112.59 | 12,392,556.00 | 6,553,452.51 | 406,691,439.42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开发支出 | 商标 |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3,367,393.38 | 1,320,625,084.92 | 2,022,420,477.68 | 620,304,290.46 | 98,852,843.25 | 4,205,570,089.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1,658,623.05 | 486,961,750.95 | 3,804,389.58 | 962,424,763.58 | ||
(1)购置 | 3,804,389.58 | 3,804,389.58 | ||||
(2)内部研发 | 486,961,750.95 | 486,961,750.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 内部重分类 | 471,658,623.05 | 471,658,623.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49,226.94 | 471,658,623.05 | 28,363,622.00 | 506,471,471.99 |
(1)处置 | 1,656,868.69 | 28,363,622.00 | 30,020,490.69 | |||
(2) 内部重分类 | 471,658,623.05 | 471,658,623.05 | ||||
(3)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4,792,358.25 | 4,792,358.25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802,493.82 | 71,328,991.06 | 57,610,232.99 | 26,466,597.21 | 2,817,523.83 | 160,025,838.91 |
4.期末余额 | 138,720,660.26 | 1,863,612,699.03 | 2,095,333,838.57 | 646,770,887.67 | 77,111,134.66 | 4,821,549,220.1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617,750.10 | 558,889,123.02 | 83,661,678.23 | 653,168,551.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06,947.53 | 173,432,603.32 | 5,337,103.90 | 181,076,654.75 | ||
(1)计提 | 2,306,947.53 | 173,432,603.32 | 5,337,103.90 | 181,076,654.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3,631.24 | 28,362,892.83 | 28,496,524.07 | |||
(1)处置 | 28,362,892.83 | 28,362,892.83 | ||||
(2)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33,631.24 | 133,631.24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8,814.67 | 30,994,013.20 | 3,024,909.58 | 34,027,737.45 | ||
4.期末余额 | 12,799,881.06 | 763,315,739.54 | 63,660,798.88 | 839,776,419.4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3,340,112.98 | 388,764,804.63 | 24,804,882.70 | 496,909,800.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046,350.42 | 136,046,350.42 | ||||
(1)计提 | 136,046,350.42 | 136,046,350.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8,376,774.89 | 10,941,868.55 | 698,138.73 | 20,016,782.17 | ||
4.期末余额 | 227,763,238.29 | 399,706,673.18 | 25,503,021.43 | 652,972,932.9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920,779.20 | 872,533,721.20 | 1,695,627,165.39 | 621,267,866.24 | 13,450,335.78 | 3,328,799,867.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2,749,643.28 | 678,395,848.92 | 1,633,655,673.05 | 595,499,407.76 | 15,191,165.02 | 3,055,491,738.03 |
[注]期末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CVT产品相关无形资产组合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407号)及《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DT1产品相
关无形资产组合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406号),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36,046,350.42元。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3.4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外币报表折算影响数 | ||||
东方亿圣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邦奇集团 | 4,951,279,899.53 | -139,354,831.29 | 5,090,634,730.82 | |||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宁波昊圣 | 1,629,277,958.04 | 1,629,277,958.04 | ||||
Apojee Group | 54,276,294.38 | -1,527,617.91 | 55,803,912.29 | |||
合计 | 6,634,834,151.95 | -140,882,449.20 | 6,775,716,601.15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外币报表折算影响数 | ||||
东方亿圣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邦奇集团 | 4,814,114,384.66 | 24,841,617.21 | -136,595,546.70 | 4,975,551,548.57 | ||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宁波昊圣 | 1,212,471,600.24 | 100,238,984.15 | 1,312,710,584.39 | |||
Apojee Group | 54,276,294.38 | -1,527,617.91 | 55,803,912.29 | |||
合计 | 6,080,862,279.28 | 125,080,601.36 | -138,123,164.61 | 6,344,066,045.25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宁波昊圣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061,757,512.42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注] | 431,032,990.48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492,790,502.90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注]以上商誉已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未包含原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因评估增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部分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情况如下:
项目 | 预测期使用的折现率 | 2021年度预测使用的折现率 |
宁波昊圣 | 11.12%-18.72% | 10.80%-14.12% |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408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386,000,000.00 元,包含核心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1,492,790,502.90 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106,790,502.90 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96,122,131.66 元。宁波昊圣公司商誉中包含原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因评估增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原值62,006,502.65元(前期随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累计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007,715.16 元),本期随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而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4,116,852.49元。两项共计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100,238,984.15 元。
东方亿圣公司商誉中包含原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因评估增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413,356,932.80 元(55,686,717.16 欧元,前期随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6,687,933.99 欧元),本期随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而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24,841,617.21元。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7,389,409.50 | 1,894,200.85 | 4,106,996.51 | 5,176,613.84 | |
银团借款服务费 | 26,163,290.77 | 7,240,336.22 | -736,371.41 | 19,659,325.96 | |
其他 | 7,916,664.76 | 2,175,570.84 | 3,315,796.45 | 6,776,439.15 | |
合计 | 41,469,365.03 | 4,069,771.69 | 14,663,129.18 | -736,371.41 | 31,612,378.95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03,216,679.64 | 100,082,483.98 | 274,573,929.35 | 66,798,152.14 |
可抵扣亏损 | 2,304,256,811.64 | 538,824,814.86 | 2,089,284,562.04 | 487,351,464.16 |
其他流动负债(预提土地增值税) | 509,821,356.88 | 127,455,339.22 | 383,337,167.88 | 95,834,291.97 |
预估开发成本 | 16,027,336.08 | 4,006,834.02 | ||
研发支出摊销差异 | 8,441,431.60 | 2,110,357.90 | 8,208,302.57 | 2,052,075.64 |
内部未实现利润 | 16,712,265.08 | 4,178,066.27 | 18,974,676.52 | 4,743,669.13 |
预提费用 | 51,069,817.09 | 12,671,263.32 | 77,363,143.61 | 19,161,492.02 |
预计负债 | 58,931,948.94 | 14,732,987.23 | 90,234,439.59 | 22,558,609.89 |
折旧和摊销差异 | 81,074,898.30 | 12,161,234.80 | 77,447,600.65 | 12,459,220.14 |
预计损失 | 45,342,906.96 | 8,286,491.20 | 43,250,063.53 | 7,846,994.08 |
政府补助 | 37,331,876.48 | 8,703,638.63 | 42,151,043.60 | 10,537,760.90 |
超额利息 | 42,381,314.76 | 10,595,328.69 | 41,210,859.89 | 10,302,714.97 |
辞退福利 | 4,641,645.99 | 1,160,411.50 | ||
其他 | 5,646,601.51 | 1,411,650.38 | ||
合计 | 3,558,581,307.37 | 839,802,006.10 | 3,172,351,372.81 | 746,225,340.9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预交土地增值税 | 5,680,266.72 | 1,420,066.68 | 11,990,503.44 | 2,997,625.86 |
收购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 | 622,783,417.10 | 149,197,826.76 | 745,397,537.07 | 179,572,829.26 |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差异 | 253,987,311.80 | 63,496,827.95 | 229,920,298.97 | 57,480,074.74 |
长期待摊费用 | 399,489.59 | 59,923.44 | 776,191.89 | 147,891.44 |
合计 | 882,850,485.21 | 214,174,644.83 | 988,084,531.37 | 240,198,421.3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198,486.83 | 781,603,519.27 | 50,745,362.05 | 695,479,978.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198,486.83 | 155,976,158.00 | 50,745,362.05 | 189,453,059.2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779,549,653.09 | 1,873,109,108.18 |
可抵扣亏损 | 2,799,840,573.49 | 1,859,596,663.92 |
预提费用 | 50,230,290.64 | |
合计 | 5,629,620,517.22 | 3,732,705,772.1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94,058,924.86 | ||
2023年 | 362,885,243.88 | 184,905,330.80 | |
2024年 | 446,146,849.43 | 383,689,156.06 | |
2025年 | 501,952,458.48 | 495,946,685.69 | |
2026年 | 308,725,983.70 | 180,002,419.47 | |
2027年 | 523,559,014.59 | ||
永久 | 656,571,023.41 | 520,994,147.04 | |
合计 | 2,799,840,573.49 | 1,859,596,663.92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8,519,172.15 | 18,519,172.15 | 6,741,386.60 | 6,741,386.60 | ||
应收退税款 | 73,040,748.93 | 73,040,748.93 | 52,760,911.62 | 52,760,911.62 | ||
应收海拉尔北山CDEF地块款项 | 513,633,066.93 | 513,633,066.93 | 513,633,066.93 | 513,633,066.93 | ||
其他 | 5,491,501.42 | 5,491,501.42 | 4,752,940.40 | 4,752,940.40 | ||
合计 | 610,684,489.43 | 610,684,489.43 | 577,888,305.55 | 577,888,305.55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抵押借款 | 817,467,308.28 | 878,209,056.58 |
保证抵押借款 | 100,773,713.34 | 1,139,553,455.72 |
质押抵押保证借款 | 184,398,370.71 | |
抵押借款 | 12,325,481.50 | |
合计 | 1,114,964,873.83 | 2,017,762,512.3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417,489,358.05 | 0.00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 | ||
合计 | 417,489,358.05 | 0.00 |
其他说明: 本期以股抵债偿还借款,子公司以债权人抵债股票在基准日处置公允价值与抵债金额的差额承担担保责任,故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721,608.68 | 23,360,547.57 |
合计 | 17,721,608.68 | 23,360,547.5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487,951,981.67 | 286,177,927.57 |
货款 | 896,141,614.41 | 696,438,061.13 |
服务款 | 20,906,406.58 | 23,208,411.96 |
设备款 | 57,145,374.05 | 55,499,639.01 |
租金 | 326,997.00 | 326,997.00 |
其他 | 24,717,165.69 | 8,991,977.36 |
合计 | 1,487,189,539.40 | 1,070,643,014.0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12,846.45 | 工程未结算 |
永诚贸易有限公司 | 13,916,913.47 | 未到清偿协议还款时点 |
江西诚达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1,890,460.27 | 工程未结算 |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 10,905,802.28 | 应付工程结算款,清偿方案商议中 |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应付工程结算款,清偿方案商议中 |
合计 | 65,926,022.47 |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4,987,552.25 | 12,044,972.67 |
预收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款 | 10,000,000.00 | |
其他 | 4,928,445.76 | 3,310,603.50 |
合计 | 19,915,998.01 | 15,355,576.1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物业管理费 | 25,612,852.61 | 26,202,345.15 |
预收技术服务费 | 67,919,852.41 | 70,000,000.00 |
预收房款 | 348,416,037.53 | 110,084,854.03 |
预收研发费用 | 108,922,044.69 | 77,639,339.75 |
预收货款 | 20,604,153.87 | 11,108,482.56 |
其他 | 24,898,500.28 | 15,307,016.68 |
合计 | 596,373,441.39 | 310,342,038.17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丹府一品二期 | 99,051,073.33 | 本期新增的预售楼盘 |
丹府一品三期 | 97,966,493.58 | 本期新增的预售楼盘 |
合计 | 197,017,566.91 | ——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预售金额前五的项目收款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1 | 望城一期(南昌银亿朗境) | 86,646,655.96 | 143,577,349.54 | 2024年12月01日 | 40.82% |
2 | 丹府一品二期 | 99,051,073.33 | 2023年06月01日 | 23.91% | |
3 | 丹府一品三期 | 97,966,493.58 | 2023年06月01日 | 35.45% | |
4 | 金陵尚府项目 | 5,333,333.33 | 5,333,333.33 | 2011年03月01日 | 93.08% |
5 | 银亿上尚城五-2期 | 1,283,052.38 | 1,270,096.19 | 2018年12月01日 | 100.00%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7,746,089.29 | 1,555,359,382.59 | 1,521,780,171.49 | 261,325,300.3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049,040.66 | 124,674,237.28 | 121,597,923.93 | 14,125,354.01 |
三、辞退福利 | 2,549,037.57 | 2,302,574.57 | 246,463.00 | |
合计 | 238,795,129.95 | 1,682,582,657.44 | 1,645,680,669.99 | 275,697,117.40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7,899,654.71 | 1,407,990,117.05 | 1,375,007,312.38 | 250,882,459.38 |
2、职工福利费 | 960,855.02 | 33,082,146.01 | 33,977,168.88 | 65,832.15 |
3、社会保险费 | 6,135,053.78 | 87,267,293.96 | 84,476,212.06 | 8,926,135.6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091,848.85 | 83,413,583.68 | 80,272,901.54 | 8,232,530.99 |
工伤保险费 | 986,337.89 | 3,530,048.55 | 3,840,585.24 | 675,801.20 |
生育保险费 | 56,867.04 | 323,661.73 | 362,725.28 | 17,803.49 |
4、住房公积金 | 1,663,706.92 | 23,575,506.50 | 24,774,511.12 | 464,702.3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86,818.86 | 3,444,319.07 | 3,544,967.05 | 986,170.88 |
合计 | 227,746,089.29 | 1,555,359,382.59 | 1,521,780,171.49 | 261,325,300.3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392,463.78 | 103,596,702.90 | 101,289,787.09 | 12,699,379.59 |
2、失业保险费 | 656,576.88 | 21,077,534.38 | 20,308,136.84 | 1,425,974.42 |
合计 | 11,049,040.66 | 124,674,237.28 | 121,597,923.93 | 14,125,354.01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041,196.38 | 18,343,369.74 |
企业所得税 | 100,228,746.46 | 109,618,701.08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4,673,895.19 | 27,534,772.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24,407.42 | 3,526,434.96 |
土地增值税 | 66,722,149.00 | 24,280,879.48 |
房产税 | 15,519,626.66 | 17,063,825.92 |
土地使用税 | 2,464,171.18 | 8,667,877.96 |
教育费附加 | 996,174.61 | 675,793.33 |
地方教育附加 | 664,116.41 | 261,157.87 |
印花税等 | 2,319,598.55 | 2,450,501.60 |
合计 | 236,954,081.86 | 212,423,314.39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28,670,263.62 | 400,994,705.98 |
应付股利 | 1,890,000.00 | 1,89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543,706,498.08 | 4,468,376,110.46 |
合计 | 1,674,266,761.70 | 4,871,260,816.44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89,373,199.87 | 185,583,049.60 |
企业债券利息 | 127,563,244.39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2,811,077.07 | 22,126,283.29 |
资金拆借款利息 | 26,485,986.68 | 58,893,484.38 |
其他 | 6,828,644.32 | |
合计 | 128,670,263.62 | 400,994,705.9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 | 89,373,199.87 | 清偿方案商议中 |
陈嘉新 | 18,393,835.62 | 清偿方案商议中 |
合计 | 107,767,035.49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890,000.00 | 1,890,000.00 |
合计 | 1,890,000.00 | 1,89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1)
项 目 | 未支付金额 | 未支付原因 |
西安通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890,000.00 | 工商已注销,无法支付,也未根据《重整计划》申请领取 |
小 计 | 1,890,000.00 |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拆借款 | 973,497,121.00 | 594,073,868.98 |
预收投资款 | 3,200,000,000.00 | |
应付暂收款 | 339,136,217.10 | 362,954,823.90 |
押金保证金 | 128,065,365.58 | 104,755,060.16 |
应退还政府补助款 | 34,782,604.50 | 34,782,604.50 |
合作方利润款 | 89,454,006.95 | |
重整费用 | 16,085,474.20 | |
其他 | 68,225,189.90 | 66,270,271.77 |
合计 | 1,543,706,498.08 | 4,468,376,110.4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 | 218,682,154.06 | 拆借款未到期 |
陈嘉新 | 200,000,000.00 | 清偿方案商议中 |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49,844,355.00 | 合作项目尚未清算 |
余姚伊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251,748.34 | 联营企业项目尚未清算 |
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075,485.05 | 2023年1月已债权转让[注] |
合计 | 680,853,742.45 |
注:2023年1月,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接到浙江巨鹰发出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告知函》,浙江巨鹰将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应付其合作方利润余额2,907.55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蔡振林。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80,878,409.81 | 5,010,088,743.99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51,762,538.56 | 1,676,030,701.8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5,945,438.19 | 47,942,688.97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 66,287,260.81 | |
合计 | 3,388,586,386.56 | 6,800,349,395.60 |
其他说明:
(1)已逾期未偿还的债务情况
1) 本期逾期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040,422,189.62 元,清偿计划详见本财务报已表附注十六.8
(二)之说明。
2) 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情况
借款单位 | 期末数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天) | 逾期利率 |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注] | 489,293,486.27 | 4.90% | 31-946 | 7.35% |
宁波复康置业有限公司(原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注] | 222,117,703.35 | 625 | ||
小 计 | 711,411,189.62 |
[注]清偿计划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二)之说明
3) 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应付债券
债券名称 | 期末数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天) | 逾期利率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及2016年第一、二、三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 | 329,011,000.00 | 1229-1467 | ||
小 计 | 329,011,000.00 |
[注]清偿计划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8.(二)之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7,569,765.47 | |
预提土地增值税[注] | 430,301,894.07 | 368,105,259.49 |
预收款项增值税 | 30,585,425.54 | 6,685,205.05 |
合计 | 460,887,319.61 | 392,360,230.01 |
注: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按预计总销售收入和成本预估应纳土地增值税,并按已确认销售收入占预计总销售收入的比例预提土地增值税。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5,095,717.49 | 36,302,100.96 |
保证借款 | 8,067,274.23 | 10,132,849.24 |
保证抵押借款 | 1,231,257,840.36 | |
合计 | 1,274,420,832.08 | 46,434,950.20 |
46、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16,890,947.93 | 556,916,716.6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92,863,430.09 | -117,098,004.80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945,438.19 | -47,942,688.97 |
合计 | 368,082,079.65 | 391,876,022.91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1,607,704.72 | 10,487,779.62 |
合计 | 11,607,704.72 | 10,487,779.62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共设施维修费 | 11,607,704.72 | 10,487,779.62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设定受益计划 | 56,948.49 | 16,997,397.47 |
长期服务金 | 4,545,858.71 | 3,705,093.29 |
合计 | 4,602,807.20 | 20,702,490.76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6,997,397.47 | 33,317,232.01 |
1.当期服务成本 | 13,012,363.18 | 17,537,326.90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653,125.51 |
4.利息净额 | 94,945.99 | 97,222.58 |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重新计量损失 | -19,708,635.78 | -18,715,128.45 |
企业缴费 | -10,078,092.76 | -12,015,996.28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261,029.61 | -2,570,133.78 |
五、期末余额 | 56,948.49 | 16,997,397.47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定受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684,916,407.38 | 652,984,355.49 | [注] |
产品质量保证 | 59,486,328.22 | 91,050,049.10 | |
重组义务 | 1,940,202.06 | 6,252,329.29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925,598.80 | 925,598.80 | |
股民索赔款 | 16,122,967.38 | 27,396,233.97 | |
合计 | 763,391,503.84 | 778,608,566.65 |
[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2之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8,479,872.90 | 7,498,365.16 | 140,981,507.74 | ||
其他 | 754,258.23 | 2,858.97 | 754,131.49 | 2,985.71 | |
合计 | 149,234,131.13 | 2,858.97 | 8,252,496.65 | 140,984,493.4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安大城百年学苑项目 | 56,654,744.00 | 56,654,744.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及其他厂房新建项目[注2]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增资扩建项目 | 19,285,714.30 | 2,857,142.82 | 16,428,571.48 | 与资产相关 |
CVT5产业扶持基金 | ||||||||
宁波凯启 80 万套壳体产能项目补贴 | 16,537,685.31 | 1,980,118.05 | 14,557,567.26 | 与资产相关 | ||||
宁波恒晖 80 万套壳体产能项目补贴[注3] | 7,893,300.00 | 7,893,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第三批 | 6,600,000.01 | 799,999.98 | 5,800,000.03 | 与资产相关 | ||||
安全气囊发生器项目政府补助 | 7,455,329.28 | 1,162,024.31 | 6,293,304.97 | 与资产相关 | ||||
宁波邦奇 40 万套变速箱壳体智能工厂项目补贴 | 5,243,100.00 | 699,080.00 | 4,544,02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增资扩建项目补贴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专项资金项目补贴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810,000.00 | 8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148,479,872.90 | 7,498,365.16 | 140,981,507.74 |
[注1]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4之说明[注2]该款项系本公司申请的“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及其他厂房建设新建项目”补助款项共计2,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1月收到该笔补助款。根据公司的“一事一议”项目补助申请表,公司计划于2018年实现120万台变速箱装配线的建成投产,在2019年达到年产300万台CVT变速箱生产线的装配规模,至2021年实现产值250亿元、税收10亿元;根据甬财政发[2019]105号文件的规定,“一事一议”项目补助金主要是用于对项目落户地所在的区县(市)政府的财力支持,对于未做到预期约定事项的项目(包括区县(市)政府未按期履约、项目单位未履行投资义务等),市级有权收回下拨的“一事一议”补贴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本期将收到政府补助款20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暂未摊销。
[注3]根据《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文件,公司于2018年收到政府补助款789.33万元,补助项目为年产40万套CVT变速箱壳体智能化工厂项目(一期),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由于项目尚在改建过程中,公司账面对已收到的项目补助款仍列示于递延收益。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本 | 1,925,182,672.00 | 5,969,481,006.00 | 5,969,481,006.00 | 7,894,663,678.00 | |||
股份总数 | 4,027,989,882.00 | 5,969,481,006.00 | 9,997,470,888.00 |
其他说明:
2022年2月,根据银亿股份《重整计划》、《重整投资协议》,以现有总股本 4,027,989,882 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6.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2,610,137,444股股票;转增后,银亿股份总股本由4,027,989,882股增加至 6,638,127,326股,再以6,638,127,32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0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3,359,343,562股股票。转增后,银亿股份总股本最终增加至9,997,470,888股。其中,重整投资人持2,988,200,641股,持股比例为29.89%。
54、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084,947,906.57 | 4,003,118,013.05 | 5,969,481,006.00 | 7,118,584,913.62 |
其他资本公积 | 684,113,674.23 | 684,113,674.23 | ||
合计 | 9,769,061,580.80 | 4,003,118,013.05 | 5,969,481,006.00 | 7,802,698,587.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减少5,969,481,006.00元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期股本溢价增加4,003,118,013.05元系公司股东让渡转增股票引进重整投资人及以股抵债。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678,254,971.40 | 1,678,254,971.40 |
合计 | 1,678,254,971.40 | 1,678,254,971.4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系公司股东让渡转增股票用于以股抵债尚余的股票以及公司合并内子公司作为债权人领取的股票。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1,886,997.50 | 69,833,867.15 | 65,903,511.85 | 3,930,355.30 | -225,983,485.6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8,587,175.79 | 19,708,635.78 | 15,778,280.48 | 3,930,355.30 | 7,191,104.69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3,299,821.71 | 50,125,231.37 | 50,125,231.37 | -233,174,590.34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6,063,350.16 | 33,992,661.19 | 8,922,804.15 | 25,069,857.04 | 204,986,154.3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6,063,350.16 | 33,992,661.19 | 8,922,804.15 | 25,069,857.04 | 204,986,154.3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95,823,647.34 | 103,826,528.34 | 74,826,316.00 | 29,000,212.34 | -20,997,331.34 |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139,907.50 | 5,927,104.01 | 2,397,479.13 | 12,669,532.38 |
合计 | 9,139,907.50 | 5,927,104.01 | 2,397,479.13 | 12,669,532.38 |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6,165,027.15 | 196,165,027.15 | ||
合计 | 196,165,027.15 | 196,165,027.15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46,646,180.70 | -6,013,515,913.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8,932,733.7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46,646,180.70 | -6,032,448,647.6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69,158,179.09 | -2,614,197,533.0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615,804,359.79 | -8,646,646,180.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90,758,629.06 | 3,298,124,367.52 | 3,779,173,494.69 | 3,253,965,592.33 |
其他业务 | 147,620,706.37 | 153,380,666.57 | 197,111,760.19 | 213,769,693.22 |
合计 | 3,738,379,335.43 | 3,451,505,034.09 | 3,976,285,254.88 | 3,467,735,285.5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3,738,379,335.43 | 3,976,285,254.8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47,620,706.37 | 主要系水电、租赁收入等 | 197,111,760.19 | 主要系水电、租赁收入等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95% | 4.96%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 | 126,676,882.84 | 其中:代收水电费收入262.92万元,租赁收入2,855.7万元,材料销售收入8,829.38万元,废品废料销售收 | 185,729,520.34 | 其中:代收水电费收入7,347.71万元,租赁收入3,493.18万元,材料销售收入7,603.14万元,废品 |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入719.69万元 | 废料销售收入128.92万元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20,943,823.53 | 其中:服务收入1,547.52万元,其他收入546.86万元 | 11,382,239.85 | 其中:服务收入1,037.79万元,其他收入100.43万元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47,620,706.37 | 主要系水电、租赁收入等 | 197,111,760.19 | 主要系水电、租赁收入等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590,758,629.06 | 3,779,173,494.69 | 0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无级变速器 | 1,273,069,200.83 |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 1,234,417,683.82 | |||
房产销售 | 219,115,865.08 | |||
物业管理 | 745,947,177.48 | |||
酒店经营 | 83,373,084.65 | |||
其他 | 34,835,617.20 | |||
小计 | 3,590,758,629.0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844,811,451.58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45,947,177.48 | |||
小 计 | 3,590,758,629.06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96,373,441.39元,其中,411,710,423.2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2,487,787.75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82,175,230.4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确认收入金额前五的项目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入金额 |
1 | 四明广场 | 69,113,045.18 |
2 | 上尚城 | 46,616,898.99 |
3 | 外滩大厦 | 26,819,254.79 |
4 | 甬江东岸 | 11,519,524.12 |
5 | 上海领墅 | 8,098,857.14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老项目营业税 | 3,000.00 | 605,780.52 |
土地增值税 | 114,645,218.09 | 14,435,868.4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45,156.45 | 6,483,754.40 |
教育费附加 | 3,319,352.77 | 2,828,627.87 |
地方教育附加 | 2,212,901.84 | 1,863,611.15 |
印花税 | 4,150,947.67 | 1,062,483.42 |
房产税 | 18,916,785.70 | 19,354,505.23 |
土地使用税 | 3,424,932.84 | 3,131,402.30 |
车船税 | 25,863.92 | 77,516.98 |
其他 | 2,278,245.25 | 3,697,315.78 |
合计 | 156,722,404.53 | 53,540,866.14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佣金及市场推广费 | 15,301,663.97 | 21,502,648.82 |
工资及工资性支出 | 24,674,972.89 | 20,325,967.57 |
办公费 | 1,087,694.93 | 5,613,478.74 |
物料消耗 | 3,593,675.20 | 3,139,847.96 |
物业管理费 | 731,645.14 | 2,288,714.44 |
折旧和摊销 | 412,637.46 | 406,956.39 |
评估咨询费 | 5,558.96 | 46,708.42 |
业务招待费 | 810,161.69 | 879,105.20 |
交通差旅费 | 2,126,672.12 | 1,786,837.01 |
质保费 | 23,784,748.59 | 2,107,660.12 |
其他 | 7,288,185.35 | 7,769,028.94 |
合计 | 79,817,616.30 | 65,866,953.61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工资性支出 | 476,912,794.27 | 523,884,210.01 |
办公费 | 44,353,996.24 | 44,991,259.91 |
业务招待费 | 23,353,647.45 | 14,485,764.19 |
折旧和摊销 | 178,727,659.99 | 207,381,118.52 |
评估咨询费 | 75,877,204.97 | 52,471,193.93 |
交通差旅费 | 19,466,236.87 | 12,569,106.53 |
物料消耗 | 2,207,930.49 | 8,527,035.87 |
合作项目分利款 | -1,614,206.48 | 22,131,870.57 |
餐厅费用 | 2,090,165.44 | 1,286,453.58 |
保险费 | 10,742,986.51 | 12,587,298.19 |
招聘费 | 1,413,750.09 | 575,782.79 |
租金 | 14,492,259.56 | 9,432,223.09 |
维护费 | 23,924,011.99 | 16,613,706.54 |
其他 | 92,983,573.88 | 82,309,093.07 |
合计 | 964,932,011.27 | 1,009,246,116.79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27,553,825.88 | 28,796,760.72 |
工资费用 | 155,690,192.29 | 110,034,397.79 |
折旧费 | 43,593,234.71 | 19,189,489.81 |
委托外部委托研发 | 17,905,659.94 | |
其他 | 44,733,696.09 | 30,951,302.46 |
合计 | 289,476,608.91 | 188,971,950.78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75,852,993.84 | 286,596,097.50 |
减:利息收入 | -14,243,620.31 | -165,976,313.18 |
汇兑损失 | -29,023,235.22 | 81,275.55 |
财务顾问费、手续费等 | 18,406,533.39 | 13,439,806.11 |
合计 | 250,992,671.70 | 134,140,865.98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7,498,365.16 | 5,059,712.2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19,445,889.82 | 28,231,597.0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938,005.66 | 719,288.85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642,422.94 | 2,493,409.01 |
合 计 | 30,524,683.58 | 36,504,007.19 |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4之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390,939.00 | 6,661,868.6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54,064.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629,615.69 | |
债务重组收益 | 1,027,273,976.90 | 5,129,838.89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833,105.98 | -3,296,175.62 |
其他 | -106,363.60 | |
合计 | 946,295,867.09 | 14,018,783.97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4,571,832.44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04,571,832.4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9,465,566.37 | |
合计 | -49,465,566.37 | 204,571,832.44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80,886,886.36 | -621,620,967.23 |
预计的担保费支出[注] | -53,213,542.06 | -49,734,816.79 |
合计 | -134,100,428.42 | -671,355,784.02 |
其他说明:[注]系子公司宁波普利赛思对关联方担保预计损失,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2之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0,018,668.23 | -317,707,255.18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37,145,752.67 | -72,497,461.79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4,996,722.32 | -121,210,378.09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0,219,133.35 | -76,827,308.72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36,046,350.42 | -500,236,216.07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25,080,601.36 | -222,961,048.59 |
合计 | -593,507,228.35 | -1,311,439,668.44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22,113.27 | 30,137,131.97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3,199,044.08 | 5,757,349.92 |
合 计 | 3,721,157.35 | 35,894,481.89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285,359.93 | 156,371.98 | 285,359.93 |
违约金收入[注] | 89,288,864.80 | 7,775,299.99 | 89,288,864.80 |
其他 | 5,045,879.79 | 3,067,116.85 | 5,045,879.79 |
合计 | 94,620,104.52 | 10,998,788.82 | 94,620,104.52 |
[注]其中6,345.04万元系本期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延期支付重整投资款违约金。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441,131.09 | 24,306,730.67 | 2,441,131.09 |
气体发生器赔偿支出 | 21,052,008.22 | 19,197,537.23 | 21,068,008.22 |
人防费滞纳金 | 17,613,352.09 | ||
对外捐赠 | 138,087.47 | 121,741.24 | 138,087.47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99,425.20 | 209,673.53 | |
违约金支出 | 408,534.20 | 33,938.74 | 408,534.20 |
税收滞纳金 | 1,534,111.64 | 3,068.07 | 1,534,111.64 |
其他 | 2,019,097.42 | 2,025,985.21 | 2,019,097.42 |
合计 | 27,792,395.24 | 63,512,026.78 | 27,608,970.04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964,043.13 | -15,263,758.4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8,526,293.06 | 66,491,596.20 |
合计 | -66,562,249.93 | 51,227,837.7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84,770,817.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96,192,704.3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17,385.4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737,158.3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37,720,759.4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4,966,325.3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430,264.1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0,928,514.0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4,533,134.40 |
所得税费用 | -66,562,249.93 |
其他说明: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公司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税务暂不确认债务清偿收益,目前公司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尚在办理中。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7之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资金 | 144,740,626.52 | 145,549,714.09 |
收到保证金 | 19,532,240.63 | 44,451,924.52 |
收到政府补助 | 21,601,665.55 | 30,939,761.49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4,243,620.31 | 5,568,280.14 |
收到的租金 | 10,855,991.88 | 6,774,929.93 |
收到其他 | 30,138,521.22 | 56,394,276.73 |
合计 | 241,112,666.11 | 289,678,886.90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资金 | 60,173,293.52 | 67,792,247.77 |
支付保证金 | 23,706,451.47 | 30,613,644.16 |
支付销售费用 | 31,509,566.01 | 45,437,400.85 |
支付管理费用 | 357,751,714.07 | 330,611,791.72 |
支付其他 | 60,331,808.40 | 89,143,145.04 |
合计 | 533,472,833.47 | 563,598,229.5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投资意向金[注] | 40,000,000.00 | 0.00 |
收到金融资产处置款 | 10,000,000.00 | 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0.00 |
[注]2022 年 3 月,公司有意作为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汽车)新重整投资人,通过参与知豆汽车重整及重整计划变更程序取得知豆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及自主经营权,故公司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备忘录》并支付意向金4,000.00万元;2022年9月,双方未能签署新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收回该笔4,000.00万元意向金。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投资意向金[注] | 40,000,000.00 | |
其他 | 106,363.60 | |
合计 | 40,000,000.00 | 106,363.60 |
[注]2022 年 3 月,公司有意作为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汽车)新重整投资人,通过参与知豆汽车重整及重整计划变更程序取得知豆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及自主经营权,故公司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备忘录》并支付意向金4,000.00万元;2022年9月,双方未能签署新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收回该笔4,000.00万元意向金。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人账户受限资金解封 | 1,398,292,688.78 | 1,694,523,199.25 |
收到企业间借款 | 422,693,551.75 | 22,994,420.00 |
收到票据贴现款 | 69,744,005.01 | |
合计 | 1,820,986,240.53 | 1,787,261,624.26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企业间借款及利息 | 65,000,000.00 | 31,127,361.11 |
支付财务顾问费 | ||
支付的租金 | 75,881,384.69 | 79,421,240.53 |
合计 | 140,881,384.69 | 110,548,601.64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18,208,567.28 | -2,738,764,206.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27,607,656.77 | 1,982,795,452.4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76,719,068.84 | 511,926,941.9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3,992,971.45 | 60,768,174.05 |
无形资产摊销 | 181,928,414.74 | 157,735,510.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663,129.18 | 9,559,717.7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21,157.35 | -35,894,481.8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55,771.16 | 24,150,358.6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465,566.37 | -204,571,832.4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2,040,962.67 | 137,854,122.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8,128,973.07 | -14,018,783.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6,123,540.38 | 116,053,416.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476,901.25 | -38,560,668.3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3,457,030.88 | 93,922,729.2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456,731.65 | 216,202,588.8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9,771,618.38 | -518,589,681.13 |
其他 | 41,241,028.33 | -18,417,699.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073,250.67 | -257,848,341.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74,133,023.03 | 1,726,427,259.6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26,427,259.60 | 888,264,837.7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2,294,236.57 | 838,162,421.8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74,133,023.03 | 1,726,427,259.60 |
其中:库存现金 | 257,357.63 | 233,883.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73,873,955.17 | 1,726,191,671.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710.23 | 1,704.3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4,133,023.03 | 1,726,427,259.60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金额1,752,924.14元因冻结存在使用限制;金额2,456,225.40元因共管户存在使用限制,金额785,839.10 元因未进行工商年检等原因存在使用限制;公司管理人账户余额107,184,111.97元,存在使用限制。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借款及保函保证金16,788,775.50元、票据保证金2,986,480.57 元、按揭保证金2,347,560.77元、付款保证金1,245,976.79元、复垦保证金157,808.66元、ETC押金保证金35,000.00元、冻结20,929.79元,存在使用限制。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5,761,632.69 | 按揭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在途货币资金、付款保证金、冻结、公司管理人账户资金等 |
应收股利 | 12,964,624.01 | 质押或冻结 |
存货 | 1,810,467,301.62 | 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148,410,000.20 | 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332,471,903.98 | 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474,856.29 | 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690,220,871.29 | 抵押 |
固定资产 | 863,530,953.71 | 抵押 |
无形资产 | 70,824,720.51 | 抵押 |
合计 | 4,074,126,864.30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4,374,237.15 | 6.9646 | 169,756,812.05 |
欧元 | 46,155,466.54 | 7.4229 | 342,607,412.58 |
港币 | 3,865.00 | 0.8933 | 3,452.60 |
其中:印度卢比 | 2,638,465.16 | 0.0841 | 221,894.92 |
俄罗斯卢布 | 3,030.00 | 0.0942 | 285.43 |
英镑 | 182.55 | 8.3941 | 1,532.34 |
叙利亚镑 | 3,150.00 | 0.0028 | 8.82 |
日元 | 6,000.00 | 0.0524 | 314.40 |
巴西雷亚尔 | 2,000.00 | 1.3049 | 2,609.80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010.00 | 0.6341 | 1,274.54 |
瑞士法郎 | 575.00 | 7.5432 | 4,337.34 |
韩元 | 42,000.00 | 0.0055 | 231.00 |
瑞典克朗 | 1,500.00 | 0.6659 | 998.85 |
马其顿第纳尔 | 6,483,918.00 | 0.1208 | 783,257.29 |
墨西哥比索 | 2,197,156.92 | 0.3358 | 737,805.29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1,890,144.52 | 6.9646 | 152,456,100.52 |
欧元 | 14,395,515.23 | 7.4229 | 106,856,470.00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331,648.61 | 6.9646 | 2,309,799.91 |
欧元 | 3,536,416.95 | 7.4229 | 26,250,469.38 |
长期应收款 | |||
其中:欧元 | 168,236.50 | 6.9646 | 1,171,699.93 |
短期借款 | |||
其中:欧元 | 110,127,754.42 | 7.4229 | 817,467,308.2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3,017,507.42 | 6.9646 | 90,661,732.18 |
欧元 | 61,164,504.59 | 7.4229 | 454,018,001.12 |
日元 | 265,803,000.00 | 0.0524 | 13,928,077.20 |
马其顿第纳尔 | 50,044,156.00 | 0.1208 | 6,045,334.0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4,051,072.67 | 6.9646 | 28,214,100.72 |
欧元 | 75,590,407.78 | 7.4229 | 561,100,037.91 |
马其顿第纳尔 | 26,910.00 | 0.1208 | 3,250.73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
其中:欧元 | 327,599,343.11 | 7.4229 | 2,431,737,163.97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
其中:欧元 | 50,990,031.14 | 7.4229 | 378,493,902.15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比利时邦奇 | 比利时 | 欧元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香港邦奇 | 中国香港 | 美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德国邦奇 | 德国 | 欧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荷兰DTI | 荷兰 | 欧元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荷兰邦奇 | 荷兰 | 欧元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邦奇雪铁龙 | 比利时 | 欧元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香港昊圣 | 中国香港 | 美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ARC控股 | 美国诺克斯维尔 | 美元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ARC美国 | 美国诺克斯维尔 | 美元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ARC墨西哥 | 墨西哥 | 墨西哥比索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ARC马其顿 | 马其顿 | 马其顿第纳尔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YFA | 马其顿 | 马其顿第纳尔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香港银亿投资 | 中国香港 | 美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济州悦海堂 | 韩国济州岛 | 韩元 | 所在地法定货币 |
香港亿圣 | 中国香港 | 美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法国PPC | 法国 | 欧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法国SCI | 法国 | 欧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德国PPMU | 德国 | 欧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比利时PPEV | 比利时 | 欧元 |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 |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 单位:元
项 目 | 期初 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 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 | 说明 |
高安大城百年学苑项目 | 56,654,744.00 | 56,654,744.00 | 高安市政府为大城百年学苑项目建设提供的项目补助 | |||
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及其他厂房新建项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甬经信合作﹝2017﹞17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造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增资扩建项目CVT5产业扶持基金 | 19,285,714.30 | 2,857,142.82 | 16,428,571.48 | 其他收益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增资扩建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 |
宁波凯启 80 万套壳体产能项目补贴 | 16,537,685.31 | 1,980,118.05 | 14,557,567.26 | 其他收益 | 甬保经发[2017]18号:关于下发2017年度新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宁波恒晖 80 万套壳体产能项目补贴 | 7,893,300.00 | 7,893,300.00 | 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
2019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第三批 | 6,600,000.01 | 799,999.98 | 5,800,000.03 | 其他收益 |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1号 | |
安全气囊发生器项目政府补助 | 7,455,329.28 | 1,162,024.31 | 6,293,304.97 | 其他收益 | 甬保经发[2017]18号:关于下发2017年度新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宁波邦奇 40 万套变速箱壳体智能工厂项目补贴 | 5,243,100.00 | 699,080.00 | 4,544,020.00 | 其他收益 | 北区经信﹝2018﹞31号:关于下达江北区2017年度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增资扩建项目补贴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投资协议﹝2015﹞第17号:投资协议(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增资扩建项目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专项资金项目补贴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关于开展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投资类项目库申报的通知 | |||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 810,000.00 | 810,000.00 | 苏财规﹝2014﹞38号: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苏经信综合﹝2017﹞179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7﹞378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 ||||||
小 计 | 148,479,872.90 | 7,498,365.16 | 140,981,507.74 |
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2022年第六批制造业补助 | 4,810,000.00 | 其他收益 | 甬财经[2022]678号 |
工业与科技发展专项基金 | 3,730,000.00 | 其他收益 | 甬政发[2010]93号 |
2021年海曙区企业区域社会经济贡献指数评价体系奖励资金 | 2,350,000.00 | 其他收益 | 20220525关于明确部分重点企业区域社会经济贡献奖励的专题会议纪要 |
稳岗补贴 | 1,912,935.73 | 其他收益 |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9号]和《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2号] |
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 1,081,150.00 | 其他收益 | 甬保税政[2019]23号 |
第二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1,010,000.00 | 其他收益 | 甬科资[2021]18号 |
返还多减免12.5%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636,827.99 | 其他收益 |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450,000.00 | 其他收益 | 市财函[2021]137号 |
复工复产企业十条措施补贴 | 446,350.00 | 其他收益 | |
扶持资金 | 419,000.00 | 其他收益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留工补贴 | 334,000.00 | 其他收益 | |
纾困企业补贴 | 230,000.00 | 其他收益 | [海政办发〔2022〕13号] |
财政扶助资金 | 208,000.00 | 其他收益 | |
海德项目房租补贴(第一批纾解企业困难商务补助资金) | 206,900.00 | 其他收益 | 《江北区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北区政办发〔2022〕14号] |
2021年省级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奖补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陕工信发[2021]63号 |
工业企业稳产增产三季度奖励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工业企业稳产增产[三季度]奖励资金的通知 |
科技人才专项经费及贡献奖励基金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确定2022年南京市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名单和奖励资金的通知 |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经济发展局本级中东欧经贸合作专项资金 | 39,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2年度宁波市商务促进[2021年中东欧经贸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
其他 | 1,401,726.10 | 其他收益 | |
小 计 | 19,445,889.82 |
3)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6,944,254.98元。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额的差额 | ||||||||||||
济州悦海堂 | 50.00% | 股权转让 | 2022年12月22日 | [注] | -2,754,064.82 | 0.00% | 0.00 | 0.00 | 0.00 | 1,492,189.48 |
[注]根据子公司香港银亿于2022年6月2日与株式会社 Nine One Three(韩文名:?????????),以下简称株式会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子公司香港银亿房产将其持有的济州悦海堂50%的股权及全部债权转让给株式会社,股权及债权转让款(简称转让款)共计8,930,888.57美元,转让款根据香港银亿房产与江南法务法人有限公司(韩文名:
????(??)??)签订的2022年11月15日签订的《托管账户合同》,株式会社已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5,680,480.00 美元(710,060.00 万韩元)划付至托管账户,余款已于2023年1月5日付清,香港银亿已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转让款8,930,888.57 美元。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1月26日 | 240,000,000.00 | 100.00% |
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2月11日 | 45,000,000.00 | 80.00% |
延锋艾尔希(YFA)汽车安全公司 | 新设 | 2022年3月8日 | 7,707,340.30 | 55.00% |
比利时PPEV | 新设 | 2022年9月30日 | 53,389,743.81欧元 | 100.00% |
宁波霖东企管 | 新设 | 2022年12月21日 | 尚未出资 | 100.00% |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宁波亿彩购 | 注销 | 2022/3/23 | 17,178,279.21 | |
宁波银恒 | 注销 | 2022/1/13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昊圣 | 宁波 | 宁波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香港昊圣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开曼昊圣 | 开曼 | 开曼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国昊圣 | 美国 | 美国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AS公司 | 美国 | 美国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控股 | 美国 | 美国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香港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美国 | 美国 | 美国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马其顿 | 马其顿 | 马其顿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墨西哥 | 墨西哥 | 墨西哥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西安 | 西安 | 西安 | 制造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ARC宁波 | 宁波 | 宁波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YFA | 马其顿 | 马其顿 | 制造业 | 55.00% | 设立 | |
东方亿圣 | 宁波 | 宁波 | 投资控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香港亿圣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比利时邦奇 | 比利时 | 比利时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香港邦奇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邦奇 | 南京 | 南京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荷兰 DTI | 荷兰 | 荷兰 | 投资控股 | 61.1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荷兰邦奇 | 荷兰 | 荷兰 | 制造业 | 61.1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德国邦奇 | 德国 | 德国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邦奇 | 中国 | 中国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邦奇进出口 | 中国 | 中国 | 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法国PPC | 法国 | 法国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法国SCI | 法国 | 法国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德国PPMU | 德国 | 德国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邦奇精密 | 宁波 | 宁波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邦奇雪铁龙 | 比利时 | 比利时 | 制造业 | 61.11% | 设立 | |
比利时PPEV | 比利时 | 比利时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凯启 | 中国 | 中国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恒晖 | 中国 | 中国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部创新投资 | 兰州 | 兰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莲彩科技[注] | 宁波 | 宁波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70.00% | 设立 | |
大庆银亿房产 | 大庆 | 大庆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中兆置业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隆咨询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镇海银亿房产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象山银亿房产 | 象山 | 象山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银亿世纪投资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策销代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江北银亿房产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51.00% | 设立 | |
大庆银亿物业 | 大庆 | 大庆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银亿物业 | 南京 | 南京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尚广告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银亿同进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亿筑城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余姚银亿房产 | 余姚 | 余姚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海尚大酒店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银亿物业 | 上海 | 上海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余姚商业管理 | 余姚 | 余姚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通达商业管理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海尚酒店投资 | 宁波 | 宁波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南京银亿建设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呼伦贝尔银亿 | 内蒙古 | 内蒙古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南昌银亿物业 | 南昌 | 南昌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凯威动力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乾销代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大庆同景咨询 | 大庆 | 大庆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新城置业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65.00% | 设立 | |
香港银亿投资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深圳银亿投资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新疆银亿房产 | 新疆 | 新疆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南昌九龙湖 | 南昌 | 南昌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胜销代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亿物业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银亿房产 | 南昌 | 南昌 | 房地产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银亿置业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银亿建设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矮柳置业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72.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鲁家峙投资 | 舟山 | 舟山 | 投资 | 67.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波银亿房产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荣耀置业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同景投资 | 北京 | 北京 | 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庆安置业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诚佳置业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慈溪恒康投资 | 慈溪 | 慈溪 | 房地产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富田置业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余姚银亿百货 | 余姚 | 余姚 | 批发零售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润昇咨询 | 南京 | 南京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济州悦海堂 | 韩国 | 韩国 | 房地产业 | 5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荃儒 | 上海 | 上海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银保物联科技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添泰置业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迎碧投资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50.5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碧桂园物业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5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宁涌 | 上海 | 上海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银亿保安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银亿时代房产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银洪房产[注] | 南昌 | 南昌 | 房地产业 | 55.00% | 设立 | |
高安市天鑫置业 | 高安 | 高安 | 房地产业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银睿[注] | 杭州 | 杭州 | 房地产业 | 51.00% | 设立 | |
杭州银辰 | 杭州 | 杭州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银加 | 宁波 | 宁波 | 批发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尚之味[注] | 宁波 | 宁波 | 住宿和餐饮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甬圣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普利赛思 | 宁波 | 宁波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鄞州银亿物业[注] | 宁波 | 宁波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兰州银尚物业 | 兰州 | 兰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象山银亿物业[注] | 象山 | 象山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银亿(上海)房产[注] | 上海 | 上海 | 房地产业 | 100.00% | 设立 | |
奉化银亿物业[注]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宁波知道企管 | 宁波 | 宁波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宁波知道新能源 | 宁波 | 宁波 | 制造业 | 80.00% | 设立 | |
宁波霖东企管[注] | 宁波 | 宁波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注]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实际出资。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根据南昌县东新乡人民政府东政函〔2008〕01号,子公司南昌银亿房产整体收购南昌市第六中学后将学校移交给政府,政府同意免除南昌银亿房产在南昌县东新乡950亩房地产开发地块的办学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配套中小学已办理移交手续,对应的54亩土地已完成土地证过户。本公司不参与对南昌市第六中学的经营管理,对其不具有控制,也不具有共同控制与重大影响。
(2)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9日与上海耀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设立上海芃翎投资的合伙协议约定, 公司出资比例为99.67%,上海耀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33%,其中上海耀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且上海芃翎投资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有三名委员,其中公司派驻一名委员,普通合伙人派驻两名委员,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需经三名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故判断为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并非控制。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邦奇雪铁龙 | 38.89% | -76,408,575.15 | 654,052,400.84 | |
荷兰DTI | 38.89% | -50,911.28 | 8,058,224.06 | |
荷兰邦奇 | 38.89% | 624,102.93 | 3,470,984.54 | |
ARC西安 | 40.00% | 3,236,913.32 | 6,115,152.45 | 171,508,654.76 |
YFA | 45.00% | -102,911.98 | 6,594,629.69 | |
宁波莲彩科技 | 30.00% | -140.90 | -2,582,705.79 | |
宁波矮柳置业 | 28.00% | -805.27 | 31,029,933.24 | |
江北银亿房产 | 49.00% | -1,610,965.60 | -54,317,277.20 | |
鲁家峙投资 | 33.00% | -19,630.15 | -27,906,714.86 | |
宁波新城置业 | 35.00% | -36,968,570.60 | -16,912,107.07 | |
宁波富田置业 | 30.00% | -114,798.59 | -4,625,096.89 | |
济州悦海堂[注] | 50.00% | -1,727,344.43 | ||
上海添泰 | -20,941,660.94 | 14,660,487.02 | ||
上海迎碧投资 | 49.44% | -11,899,098.11 | -21,701,113.29 | |
上海碧桂园物业 | 50.00% | 5,827,147.97 | 128,043,640.22 | |
高安市天鑫置业 | 20.00% | -87,101.11 | 15,702,054.25 | |
杭州银睿 | 49.00% | 27,004.46 | ||
宁波知道新能源 | 20.00% | -8,806,038.30 | -8,806,038.30 | |
合计 | -149,050,388.19 | 20,775,639.47 | 881,636,472.6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邦奇雪铁龙 | 209,355,602.98 | 2,338,996,783.04 | 2,548,352,386.02 | 739,182,568.14 | 163,703,858.68 | 902,886,426.82 | 71,789,164.49 | 1,595,356,864.47 | 1,667,146,028.96 | 216,099,714.37 | 173,948,277.43 | 390,047,991.80 |
荷兰DTI | -2,277,157.93 | 22,402,312.20 | 20,125,154.27 | 147,138.43 | 147,138.43 | -1,735,208.40 | 21,789,054.60 | 20,053,846.20 | 489,751.53 | 489,751.53 | ||
荷兰邦奇 | 26,588,531.93 | 30,324,633.39 | 56,913,165.32 | 18,169,850.48 | 5,375,457.68 | 23,545,308.16 | 17,013,468.80 | 34,149,616.21 | 51,163,085.01 | 14,031,164.45 | 6,307,554.94 | 20,338,719.39 |
ARC西安 | 415,094,250.51 | 93,720,917.29 | 508,815,167.80 | 74,638,951.70 | 5,428,070.61 | 80,067,022.31 | 442,928,675.81 | 111,487,359.23 | 554,416,035.04 | 111,765,644.03 | 8,422,970.04 | 120,188,614.07 |
YFA | 14,674,543.83 | 14,674,543.83 | 19,811.18 | 19,811.18 | ||||||||
宁波莲彩科技 | 22.70 | 1,958.00 | 1,980.70 | 8,611,000.00 | 8,611,000.00 | 92.36 | 1,958.00 | 2,050.36 | 8,610,600.00 | 8,610,600.00 | ||
宁波矮柳置业 | 123,845,020.76 | 123,845,020.76 | 13,023,830.69 | 13,023,830.69 | 124,757,896.72 | 124,757,896.72 | 13,933,830.69 | 13,933,830.69 | ||||
江北银亿房产 | 9,527,291.93 | 9,527,291.93 | 120,378,878.04 | 120,378,878.04 | 12,808,595.05 | 12,808,595.05 | 120,372,496.26 | 120,372,496.26 | ||||
鲁家峙投资 | 1,379.02 | 1,379.02 | 84,567,181.64 | 84,567,181.64 | 4,864.33 | 4,864.33 | 84,511,181.64 | 84,511,181.64 | ||||
宁波新城置业 | 279,394,251.23 | 279,394,251.23 | 327,467,714.95 | 246,842.18 | 327,714,557.13 | 372,719,187.94 | 372,719,187.94 | 315,168,164.23 | 246,842.18 | 315,415,006.41 | ||
宁波富田置业 | 38,064,369.51 | 38,064,369.51 | 56,901,788.69 | 56,901,788.69 | 38,273,718.20 | 38,273,718.20 | 56,728,475.43 | 56,728,475.43 | ||||
济州悦海堂 | 105,735,240.21 | 119.16 | 105,735,359.37 | 155,791,597.21 | 155,791,597.21 | 130,813,212.48 | 128.64 | 130,813,341.12 | 164,454,187.56 | 164,454,187.56 | ||
上海添泰置业 | 263,880,699.75 | 166,363,533.07 | 430,244,232.82 | 266,460,782.78 | 166,360.90 | 266,627,143.68 | ||||||
上海迎碧投资 | 321,300,442.06 | 19,780,000.00 | 341,080,442.06 | 384,974,279.62 | 384,974,279.62 | 345,368,197.14 | 19,780,000.00 | 365,148,197.14 | 384,974,279.62 | 384,974,279.62 | ||
上海碧桂园物业 | 288,060,149.60 | 91,368,645.47 | 379,428,795.07 | 103,761,879.43 | 103,761,879.43 | 283,086,776.54 | 101,638,828.89 | 384,725,605.43 | 120,713,880.84 | 120,713,880.84 | ||
高安 | 203,38 | 203,38 | 68,216 | 56,654 | 124,87 | 203,10 | 203,10 | 67,509 | 56,654 | 124,16 |
市天鑫置业 | 1,107.66 | 1,107.66 | ,092.41 | ,744.00 | 0,836.41 | 9,744.41 | 9,744.41 | ,223.61 | ,744.00 | 3,967.61 | ||
杭州银睿 | 55,111.15 | 55,111.15 | 55,111.15 | 55,111.15 | ||||||||
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82,070.13 | 8,430,878.09 | 12,012,948.22 | 11,043,139.72 | 11,043,139.72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邦奇雪铁龙 | 105,118,179.49 | -196,473,579.72 | -129,157,870.72 | -172,514,463.48 | 87,252,125.77 | -179,861,010.86 | -277,007,528.03 | 123,307,101.94 |
荷兰DTI | -130,910.97 | 413,921.17 | 71,212.62 | 242,801.48 | -1,927,512.01 | 114,906.16 | ||
荷兰邦奇 | 100,175,069.72 | 1,604,790.26 | 2,543,491.54 | 3,886,052.33 | 129,707,839.98 | 1,904,532.26 | -1,440,294.55 | -2,352,738.14 |
ARC西安 | 412,613,138.59 | 8,068,791.89 | 8,068,791.89 | 11,201,357.29 | 402,430,839.53 | 14,808,154.61 | 14,808,154.61 | 46,009,213.81 |
YFA | -228,693.28 | -228,693.28 | -208,882.10 | |||||
宁波莲彩科技 | -469.66 | -469.66 | -69.66 | -934.55 | -934.55 | -334.55 | ||
宁波矮柳置业 | -2,875.96 | -2,875.96 | -2,532,875.96 | -4,948.11 | -4,948.11 | -1,316,867.04 | ||
江北银亿房产 | 670,000.00 | -3,287,684.90 | -3,287,684.90 | 27,973.01 | 2,930,000.00 | -2,452,723.14 | -2,452,723.14 | 2,064,142.39 |
鲁家峙投资 | -59,485.31 | -59,485.31 | -4,000.56 | -331,891.66 | -331,891.66 | -24,456.73 | ||
宁波新城置业 | 4,589,987.91 | -105,624,487.43 | -105,624,487.43 | 2,222,885.05 | -1,961,676.92 | -1,961,676.92 | ||
宁波富田置业 | 1,940,332.47 | -382,661.95 | -382,661.95 | -451.41 | 1,164,002.30 | 815,273.15 | 815,273.15 | -1,154.00 |
济州悦海堂 | -3,454,688.86 | -3,454,688.86 | 1,932,171.47 | -109,964,871.97 | -109,964,871.97 | -417,707.68 | ||
上海添泰置业 | 80,359,984.69 | 5,519,026.90 | 5,519,026.90 | 98,146,587.68 | ||||
上海迎碧投资 | -24,067,755.08 | -24,067,755.08 | -666.98 | -11,790,720.33 | -11,790,720.33 | -6,050.86 | ||
上海碧桂园物业 | 8,039,836.17 | 11,655,191.05 | 11,655,191.05 | 10,685,902.83 | 9,276,862.85 | -661,907.24 | -661,907.24 | -2,319,524.46 |
高安市天 | - | - | 20,084.95 | - | - | -41,569.58 |
鑫置业 | 435,505.55 | 435,505.55 | 675,347.04 | 675,347.04 | ||||
杭州银睿 | 1.17 | 1.17 | 1.17 | |||||
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4,030,191.50 | -44,030,191.50 | -42,155,254.61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子公司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上海添泰置业 | 2022/11/30 | 70.00% | 100.00%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75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750,000.00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0.00 |
调整盈余公积 | 0.00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0.00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蔚邦 | 南京 | 南京 | 制造业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邦奇雪铁龙梅 | 法国 | 法国 | 制造业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兹 | ||||||
余姚伊顿房产 | 余姚 | 余姚 | 房地产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上海芃翎投资 | 上海 | 上海 | 基金投资 | 99.59% | 权益法核算 | |
舟山银亿房产 | 舟山 | 舟山 | 房地产业 | 17.00% | 权益法核算 | |
舟山新城房产 | 舟山 | 舟山 | 房地产业 | 17.00% | 权益法核算 | |
宁波荣安教育 | 宁波 | 宁波 | 教育投资 | 25.00% | 权益法核算 | |
康强电子 | 宁波 | 宁波 | 电子元件 | 19.72% | 权益法核算 | |
梓禾惠芯 | 宁波 | 宁波 | 资本市场服务 | 99.00%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瑞科 | 杭州 | 杭州 | 商务服务业 | 22.79% | 权益法核算 | |
杭州天锲 | 杭州 | 杭州 | 商务服务业 | 49.93% | 权益法核算 | |
海银物业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宁旅物业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星海城市服务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35.00% | 权益法核算 | |
天能商业运营 | 宁波 | 宁波 | 服务业 | 26.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1、2、3之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1)公司持有宁波中元房产20%股权,但公司未在对方单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且不参与宁波中元房产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不存在重大影响。
(2)子公司海尚酒店投资持有浙江安生信息20%股权,但未参与浙江安生信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不存在重大影响。
(3)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持有舟山银亿房产17%股权,但舟山银亿房产董事会3名成员中,宁波银亿房产公司委派1人,能够参与舟山银亿房产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具有重大影响。 (4)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持有舟山新城房产17%股权,但舟山新城房产董事会3名成员中,宁波银亿房产公司委派1人,能够参与舟山新城房产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故具有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南京蔚邦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南京蔚邦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
流动资产 | 77,934,581.00 | 158,714,150.78 | 94,885,354.35 | 77,855,338.5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7,205,525.28 | 77,964,126.60 | 14,682,047.39 | 62,193,951.94 |
非流动资产 | 48,600,979.35 | 317,850,453.62 | 28,451,888.78 | 88,706,495.48 |
资产合计 | 126,535,560.35 | 476,564,604.40 | 123,337,243.13 | 166,561,833.99 |
流动负债 | 58,509,623.06 | 124,349,289.36 | 67,404,491.50 | 39,251,917.89 |
非流动负债 | 12,531,257.84 | 2,080,279.98 | ||
负债合计 | 71,040,880.90 | 124,349,289.36 | 69,484,771.48 | 39,251,917.89 |
少数股东权益 | 27,747,339.73 | 176,107,657.52 | 26,926,235.83 | 63,654,958.0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5,494,679.46 | 352,215,315.04 | 53,852,471.65 | 127,309,916.1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 | 27,747,339.73 | 176,107,657.52 | 26,926,235.83 | 63,654,958.06 |
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7,747,339.73 | 176,107,657.52 | 26,926,235.83 | 63,654,958.0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52,674,947.04 | 28,074,433.93 | 214,009,904.43 | |
财务费用 | 568,177.02 | 9,854.89 | -470,083.35 | 4,941.84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2,205,467.69 | -79,492,631.80 | 3,594,055.18 | -28,475,036.6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205,467.69 | -134,172,050.89 | 3,594,055.18 | -28,475,036.6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余姚伊顿房产 | 上海芃翎投资 | 舟山银亿房产 | 舟山新城房产 | 宁波荣安教育 | 康强电子 | 海银物业 | 宁旅物业 | 星海城市服务 | 天能商业运营 | 梓禾惠芯 | 浙江瑞科 | 杭州天锲 | 余姚伊顿房产 | 上海芃翎投资 | 舟山银亿房产 | 舟山新城房产 | 宁波荣安教育 | 康强电子 | 海银物业 | 宁旅物业 | 星海城市服务 | 天能商业运营 | |
流动资产 | 259,053,068.10 | 91,089,292.49 | 5,717,555,850.07 | 199,383,299.40 | 36,798,763.81 | 1,074,615,021.95 | 17,681,863.27 | 6,375,794.55 | 70,688,320.48 | 22,502,876.26 | 35,002,842.27 | 459,145,311.41 | 1,143.85 | 277,679,195.08 | 112,967,395.58 | 5,700,372,118.51 | 199,537,106.91 | 37,538,105.74 | 1,300,005,382.16 | 13,220,123.57 | 2,477,577.93 | 50,500,048.14 | 11,419,987.73 |
非流动资产 | 970,131.27 | 63,680,176.73 | 141,590.77 | 106,587.01 | 832,559,337.66 | 429,316.25 | 7,718,050.25 | 3,008,733.01 | 248,437,811.79 | 35,320,426.26 | 193,272,731.09 | 949,814.04 | 67,702,006.78 | 188,492.72 | 165,846.84 | 834,448,590.94 | 462,359.19 | 0.00 | 5,168,530.14 | 1,226,546.88 | |||
资产合 | 260,02 | 91,089 | 5,781, | 199,52 | 36,905 | 1,907, | 18,111 | 6,375, | 78,406 | 25,511 | 283,44 | 494,46 | 193,27 | 278,62 | 112,96 | 5,768, | 199,72 | 37,703 | 2,134, | 13,682 | 2,477, | 55,668 | 12,646 |
计 | 3,199.37 | ,292.49 | 236,026.80 | 4,890.17 | ,350.82 | 174,359.61 | ,179.52 | 794.55 | ,370.73 | ,609.27 | 0,654.06 | 5,737.67 | 3,874.94 | 9,009.12 | 7,395.58 | 074,125.29 | 5,599.63 | ,952.58 | 453,973.10 | ,482.76 | 577.93 | ,578.28 | ,534.61 |
流动负债 | 68,620,994.82 | -610.00 | 4,483,635,489.97 | 793,222,894.31 | 19,593,761.86 | 542,425,807.24 | 4,733,741.06 | 897,707.53 | 31,623,824.63 | 10,257,947.56 | 160,424,917.79 | 1,500.00 | 82,324,295.12 | -610.00 | 4,469,956,363.17 | 793,289,137.28 | 21,437,436.96 | 888,860,288.37 | 2,330,264.58 | 306,301.63 | 15,211,323.18 | 2,012,534.48 | |
非流动负债 | 1,267,598,270.07 | 138,802,909.79 | 235,378.58 | 1,267,598,270.07 | 102,874,344.03 | ||||||||||||||||||
负债合计 | 68,620,994.82 | -610.00 | 5,751,233,760.04 | 793,222,894.31 | 19,593,761.86 | 681,228,717.03 | 4,733,741.06 | 897,707.53 | 31,859,203.21 | 10,257,947.56 | 160,424,917.79 | 1,500.00 | 82,324,295.12 | -610.00 | 5,737,554,633.24 | 793,289,137.28 | 21,437,436.96 | 991,734,632.40 | 2,330,264.58 | 306,301.63 | 15,211,323.18 | 2,012,534.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4,841,322.73 | 373,468.60 | 24,901,881.41 | -492,769,343.44 | 12,983,691.72 | 984,178,697.92 | 8,026,463.08 | 3,286,852.21 | 30,255,658.89 | 11,287,709.67 | 2,834,406.54 | 257,912,917.03 | 89,663,375.56 | 117,782,828.40 | 463,168.82 | 25,331,178.40 | -492,657,736.25 | 12,199,886.71 | 917,373,916.18 | 6,811,330.91 | 1,302,772.18 | 26,297,215.81 | 7,869,160.10 |
公司股东权益 | 191,402,204.55 | 91,089,902.49 | 30,002,266.76 | -593,698,004.14 | 17,311,588.96 | 1,225,945,642.58 | 13,377,438.46 | 5,478,087.02 | 46,547,167.52 | 15,253,661.71 | 283,440,654.06 | 334,040,819.88 | 193,272,374.94 | 196,304,714.00 | 112,968,005.58 | 30,519,492.05 | -593,563,537.65 | 16,266,515.62 | 1,142,719,340.70 | 11,352,218.18 | 2,171,276.30 | 40,457,255.10 | 10,634,000.1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 | 76,560,881.82 | 90,716,433.89 | 5,100,385.35 | -100,928,660.70 | 4,327,897.24 | 241,755,470.04 | 5,350,975.38 | 2,191,234.81 | 16,291,508.63 | 3,965,952.04 | 280,606,247.52 | 76,127,902.85 | 103,608,999.38 | 78,521,885.60 | 112,504,836.76 | 5,188,313.65 | -100,905,801.40 | 4,066,628.91 | 225,345,424.52 | 4,540,887.27 | 868,504.12 | 14,160,039.29 | 2,764,840.03 |
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5,100,385.35 | 100,928,660.70 | 6,123,442.80 | 3,687,633.54 | 237,178,703.04 | 33.13 | 29,760,468.67 | -5,188,313.65 | 100,905,801.40 | 5,325,988.34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6,560,881.82 | 90,716,433.89 | 4,327,897.24 | 241,755,470.04 | 5,350,975.38 | 2,191,234.81 | 22,414,951.43 | 3,965,952.04 | 284,293,881.06 | 313,306,605.89 | 103,609,032.51 | 78,521,885.60 | 142,265,305.43 | 4,066,628.91 | 225,345,424.52 | 4,540,887.27 | 868,504.12 | 19,486,027.63 | 2,764,840.0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
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34,285.73 | 0.00 | 1,702,791,487.40 | 12,524,572.37 | 3,738,035.71 | 23,291,300.52 | 13,802,699.76 | 141,954,992.49 | 43,279.62 | 101,571,560.80 | 735,519,146.90 | 689,908.25 | 2,194,615,906.01 | 25,151,553.56 | 3,075,046.24 | 32,721,466.42 | 7,186,137.30 | ||||||
净利润 | -2,276,653.58 | -51,761,092.03 | -1,787,008.12 | -134,466.49 | 759,171.06 | 101,975,839.33 | 3,021,378.31 | 306,871.39 | 5,320,496.15 | 4,622,390.65 | 9,583.94 | 26,588,342.63 | 6,732,294.38 | 155,679.58 | -9,622,782.27 | -128,078,230.11 | -471,519,652.05 | 4,442,448.04 | 181,236,420.71 | 1,650,782.43 | 221,477.59 | -439,488.40 | 634,000.1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276,653.58 | -51,761,092.03 | -1,787,008.12 | -134,466.49 | 759,171.06 | 101,975,839.33 | 3,021,378.31 | 306,871.39 | 5,320,496.15 | 4,622,390.65 | 9,583.94 | 26,588,342.63 | 6,732,294.38 | 155,679.58 | -9,622,782.27 | -128,078,230.11 | -471,519,652.05 | 4,442,448.04 | 181,236,420.71 | 1,650,782.43 | 221,477.59 | -439,488.40 | 634,000.1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 |
股利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4、五(一)5、五(一)7、五
(一)12及五(一)13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8.50%(2021年12月31日:33.0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5,722,026,654.28 | 5,795,591,518.50 | 4,259,012,297.21 | 1,499,199,672.09 | 37,379,549.2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17,489,358.05 | 417,489,358.05 | 417,489,358.05 | ||
应付票据 | 17,721,608.68 | 17,721,608.68 | 17,721,608.68 | ||
应付账款 | 1,487,189,539.40 | 1,487,189,539.40 | 1,487,189,539.40 | ||
其他应付款 | 1,674,266,761.70 | 1,857,343,456.09 | 1,626,341,090.91 | 231,002,365.1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0,887,319.61 | 460,887,319.61 | 460,887,319.61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4,027,517.84 | 516,890,947.93 | 73,228,321.31 | 119,125,878.22 | 324,536,748.40 |
长期应付款(不包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金额) | 11,607,704.72 | 11,607,704.72 | 11,607,704.72 | ||
小 计 | 10,215,216,464.28 | 10,564,721,452.98 | 8,353,477,239.89 | 1,849,327,915.49 | 361,916,297.60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8,816,604,169.13 | 8,936,777,244.50 | 8,733,074,120.91 | 151,407,384.11 | 52,295,739.48 |
应付票据 | 23,360,547.57 | 23,360,547.57 | 23,360,547.57 | ||
应付账款 | 1,070,643,014.03 | 1,070,643,014.03 | 1,070,643,014.03 |
其他应付款 | 4,871,260,816.44 | 4,920,433,136.94 | 4,542,582,674.12 | 377,850,462.8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92,360,230.01 | 392,360,230.01 | 392,360,230.01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9,818,711.88 | 556,916,716.68 | 74,756,539.78 | 133,512,475.11 | 348,647,701.79 |
长期应付款(不包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金额) | 10,487,779.62 | 10,487,779.62 | 10,487,779.62 | ||
小 计 | 15,624,535,268.68 | 15,910,978,669.35 | 14,847,264,906.04 | 662,770,322.04 | 400,943,441.27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317,995.12万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440,885.50万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2之说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52,148,079.08 | 52,148,079.08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6,551,876.09 | 68,636,522.44 | 175,188,398.5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6,551,876.09 | 120,784,601.52 | 227,336,477.61 | |
(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417,489,358.05 | 417,489,358.0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417,489,358.05 | 417,489,358.05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列入第一层的金融工具系因本公司债务重组,子公司承担担保的差额担保义务,按照重整确定的股票价格与期末股票价格的差额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结构估值表中列示的单位净值、基金公司审计报告的净资产、资本账户明细表的公司持有的资本账户期末公允价值等确定。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列入第三层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及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对于未上市股权投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较短,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2022年2月24日前 | 宁波银亿控股 | 宁波 | 实业投资;普通货物仓储;机械设备出租;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保洁服务。 | 18.55% | 18.55% |
2022年2月24日后 | 梓禾瑾芯 | 嘉兴 | 股权投资 | 29.89% | 29.89% |
[注]为转增前持股比例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2022年2月24日,梓禾瑾芯通过受让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支配的股东让渡的1,174,433,403股业绩补偿股票、剩余的未向其分配的转增股票3,752,927股及全体股东让渡的专项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的1,810,014,311股转增股票,共计受让股数为2,988,200,641股,占重整后总股数比例为29.8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梓禾瑾芯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现任董事长叶骥先生。2022年2月24日前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熊续强;现控股股东梓禾瑾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赤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即公司现任董事长叶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蔚邦 | 合营企业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合营企业 |
余姚伊顿房产 | 联营企业 |
舟山银亿房产 | 联营企业 |
舟山新城房产 | 联营企业 |
宁波荣安教育 | 联营企业 |
海银物业 | 联营企业 |
宁旅物业 | 联营企业 |
盈嘉城市发展 | 联营企业 |
星海城市服务 | 联营企业 |
天能商业运营 | 联营企业 |
梓禾惠芯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银亿集团 | 宁波银亿控股母公司 |
熊基凯 | 原最终控制方之子 |
欧阳黎明 | 原最终控制方之配偶 |
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如升宝华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银亿宏峰矿业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祥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银源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银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龙泰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原最终控制方控制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629,974.50 | 否 | 9,641,723.50 |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采购商品 | 8,046,579.74 | 否 | ||
星海城市服务 | 接受劳务 | 6,744,798.11 | 否 | ||
天能商业运营 | 接受劳务 | 9,066,471.21 | 否 | ||
海银物业 | 接受劳务 | 417,263.42 | 否 | ||
小计 | 34,905,086.98 | 9,641,723.5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蔚邦 | 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 32,768,830.48 | 39,017,391.70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 64,189,193.52 | 643,308.70 |
海银物业 | 提供劳务 | 7,810,048.54 | |
盈嘉城市发展 | 提供劳务 | 162,137.70 | |
天能商业运营 | 提供劳务 | 32,428.68 | |
小 计 | 104,962,638.92 | 39,660,700.40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银亿集团 | 房屋及建筑物 | 261,904.76 | 571,428.58 |
南京蔚邦 | 房屋及建筑物 | 1,459,440.00 | 834,713.05 |
小 计 | 1,721,344.76 | 1,406,141.6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 | 651,402,549.77 | 2018年08月21日-2018年10月12日 | 2019年03月17日-2019年04月05日 | 否 |
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2] | 33,000,000.00 | 2019年01月09日 | 2019年11月13日-2020年01月08日 | 否 |
宁波祥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3] | 513,857.60 | 2018年12月21日 | 2019年09月06日 | 否 |
合 计 | 684,916.407.38 |
[注1]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2.之说明。[注2]2018年4月20日,本公司子公司宁波普利赛思(为解决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于2019年9月抵债转入上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营业保字-PLSSLB),为债务人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邦汽车公司)2018年4月20日至2020年11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宁波市分行)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3,3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债务人利邦汽车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对工行宁波市分行有关借款,2020年10月2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2民初4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利邦汽车公司归还工行宁波市分行贷款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本公司在最高额3,300.00万元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利邦汽车公司追偿。[注3]2018年4月20日,本公司子公司宁波普利赛思(为解决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于2019年9月抵债转入上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年营业保字-PLSSXB),为债务人宁波祥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4月20日至2020年9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1,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方10,000,000.00元借款本金已偿还,借款利息、复利、罚息逾期未偿还。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
毕 | ||||
银亿集团/熊续强[注1.1] | 222,117,703.35 | 2019年04月25日 | 2021年04月23日 | 否 |
熊续强[注1.2] | 350,213,240.14 | 2017年2月24日-2018年2月9日 | 2019年02月09日 | 否 |
熊续强[注2] | 22,751,538.54 | 2016年09月08日 | 2020年9月20-2024年10月10日 | 否 |
熊续强[注3] | 934,020,649.43 | 2019年06月26日 | 2026年12月31日 | 否 |
熊续强、欧阳黎明、银亿集团[注4] | 218,393,835.62 | 2018年08月10日 | 2020年06月09日 | 否 |
熊续强/欧阳黎明[注5] | 100,773,713.34 | 2018年04月26日 | 2019年01月26日 | 否 |
银亿集团[注6] | 578,666,686.14 | 2017年09月05日 | 2020年5月29日-2024年8月21日 | 否 |
合计 | 2,426,937,366.56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1]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亿置业以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注1.2]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乾销代、宁波银亿置业以固定资产,宁波银亿置业、银亿世纪投资、通达商业管理以投资性房地产,宁波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以存货提供抵押担保。2020年12月以宁波新城置业持有的存货追加抵押,宁波银亿房产名下的 55 个车位不动产产权、新疆银亿房产名下的 8 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银亿世纪投资名下的 109 套商铺不动产产权、江北银亿房产名下的 5 个车位不动产产权、宁波银亿建设下的 185 个车位不动产产权、大庆同景投资名下的45 套商铺不动产产权、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新疆银亿房产 100%股权为该笔借款追加抵押,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
[注2]该笔借款同时由山子股份提供保证担保,由山子股份以其持有的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8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注3]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银亿建设、宁波荣耀置业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山子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注4]该笔借款同时由海尚大酒店提供保证担保,由海尚大酒店以固定资产及存货、海尚酒店投资以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5]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新城置业、银亿世纪投资以存货提供抵押担保,由山子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注6]银亿集团在最高额度45,000.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该笔借款同时由宁波邦奇以厂房提供抵押担保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银亿集团 | 2,319,749.35 | 利息1,112,276.39元 | ||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 | 218,682,154.06 | 2019年09月04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利息63,990,820.83元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4,108,500.00 | 11,811,7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京蔚邦 | 8,194,842.50 | 68,075.03 | 13,841,228.58 | |
熊续强 | 102,774.20 | 5,138.71 | 19,479.00 | 973.95 | |
熊基凯 | 7,659.10 | 382.96 | 1,538.00 | 76.90 | |
银亿集团 | 275,000.00 | 13,750.00 |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11,830,586.99 | ||||
银亿宏峰矿业有限公司 | 81,247.40 | 4,062.37 | |||
海银物业 | 1,126,910.28 | 56,345.51 | |||
浙江天能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7,000.00 | 350.00 | |||
小 计 | 21,626,020.47 | 148,104.58 | 13,862,245.58 | 1,050.85 | |
应收票据 | 舟山银亿房产 | 36,611,406.64 | 29,289,125.31 | ||
舟山新城房产 | 94,344,262.00 | 75,475,409.60 | |||
小 计 | 130,955,668.64 | 104,764,534.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西藏银亿 | 159,995,467.10 |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38,014.00 | 519,797,386.68 | ||
宁波圣洲 | 626,421,079.90 | ||||
浙江天能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60,873.80 | 3,043.69 | |||
南京蔚邦 | 149,083.39 | ||||
舟山新城房产 | 94,344,262.00 | 75,475,409.60 | |||
舟山银亿房产 | 36,611,406.64 | 29,289,125.31 | |||
邦奇雪铁龙梅兹 | 2,718,482.13 | ||||
小 计 | 133,922,121.96 | 104,767,578.60 | 1,146,218,466.58 | ||
应收利息 | 银亿集团及其附属企业 | 170,032,515.03 | |||
小 计 | 170,032,515.03 | ||||
长期应收款 | 舟山银亿房产 | 687,785,535.49 | 550,228,428.39 | 687,785,535.49 | 550,228,428.39 |
舟山新城房产 | 54,264,465.51 | 43,411,572.41 | 54,264,465.51 | 43,411,572.41 | |
小 计 | 742,050,001.00 | 593,640,000.80 | 742,050,001.00 | 593,640,000.8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4,546,812.03 | |
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6,376,570.51 | ||
小 计 | 10,923,382.54 | ||
应付利息 | 银亿集团 | 1,112,276.39 | 1,112,276.39 |
余姚伊顿房产 | 2,938,794.53 | 2,938,794.53 | |
小 计 | 4,051,070.92 | 4,051,070.92 | |
其他应付款 | 梓禾瑾芯 | 3,200,000,000.00 | |
余姚伊顿房产 | 83,251,748.34 | 83,251,748.34 | |
宁波荣安教育 | 85,000.00 | 85,000.00 | |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 | 218,682,154.06 | 394,075,300.21 | |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 2,319,749.35 | 2,619,244.05 | |
宁波龙泰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 31,067,200.00 | ||
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 | 11,730.00 | 11,730.00 | |
小 计 | 304,350,381.75 | 3,711,110,222.60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但未完全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金额92,065.06 万元,未付金额共计42,643.76 万元。
2. 购买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银亿控股等公司债权(原宁波通商银行对银亿控股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该笔债权)
2018年6月,子公司普利赛思与债权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及《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为债务人宁波银亿控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质押标的为普利赛思持有的康强电子4,066.44万股(除权后为7,400.92万股)股权,合同中约定转授信对象: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聚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9年9月,本公司及子公司银保物联与宁波聚亿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亿佳公司)、宁波银亿控股熊续强、
宁波普利赛思签订《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受让聚亿佳公司持有的宁波普利赛思 100%股权。根据《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股权转让参照评估定价,抵债时作价48,000.00万元,评估值48,310.74万元(包含已计提的担保预计负债58,537.01万元),并增加扣减担保预计负债5,596.8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负债余额68,491.64万元(其中对该笔债权担保负债余额65,140.25万元),列报“预计负债”。2020年9月,宁波启光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光纸业)拍得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瓯)持有的该笔债权。截至2022年9月尚余40,000.00万元债权转让款未支付。2022年9月,启光纸业、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越资管)与光大金瓯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时启光纸业与金越资管签订《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委托收购协议》及《委托处置合同》,根据协议及合同,金越资管于2022年9月代启光纸业支付剩余债权转让款40,000.00万元,光大金瓯将债权交割给金越资管,启光纸业需在2023年9月支付金越资管40,0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利率10.3%)取得标的债权。为了保障子公司普利赛思所持有的康强电子股权的完整性,避免优质资产后续被债权人处置的风险。2020年9月及2021年9月,子公司银保物联与启光纸业分别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展期补充协议》购买启光纸业拍得的该笔债权。2022年9月,银保物联与启光纸业签订委托收购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银保物联累计已支付债权转让款20,978.62万元,列报“预付账款”,根据协议,银保物联需在2023年9月支付启光纸业40,0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利率10.3%)取得标的债权。
(二)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4之说明。
(2)管理人暂缓确认的债权
截至2023年3月31日,由于存在诉讼未决、尚需补充资料等原因,债权人申报但管理人尚未确认的债权金额,与账面记录金额的情况如下:
项目 | 债权人申报金额 | 确认金额 | 差异[注] |
暂缓确认债权 | 48,186,707.08 | 16,122,967.38 | 32,063,739.70 |
[注]法院已判决的损失赔偿金额和公司已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占投资者债权主张的损失赔偿金额和申报的债权金额约33%,公司依据该比例计算已申报尚未审核确认部分的预计负债为16,122,967.38元。
(3)处置沈阳银亿房产
2019年11月22日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与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沈阳银亿房产协作项目100%权益、合作项目50%权益分别以对价16,336.89万元、48,880.83万元转让给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9年及2020年累计确认并收回股权转让对价57,915.36万元。剩余7,127.00万元或有对价截至报告日尚未收取,考虑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涉及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暂不确认剩余7,127.00万元股权转让收益(其中3,627.00万元根据协作项目二期工程款诉讼审结且二期清算完成后的实际结算情况而定,剩余3,500.00万元因双方就辽宁碧桂园代垫费用扣除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暂未结算)。
(4)票据追索风险
2020年5月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31,6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股权转让款,宁波银亿房产将其中25,200.00万元向御景安(深圳)实业有限公司背书保理,票据出票日为2020年5月13日,票据到期日2021年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故公司对25,075.00万元未被追索票据已终止确认。
(5) 其他或有事项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惯例,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12,087.31 万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的其他信息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采用按揭销售、融资租赁等模式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经销商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0年5月12日,子公司比利时邦奇与代理行BNP Paribas Fortis签订附条件的借款展期协议《INDICATIVETERM SHEET》,约定若公司能够满足:(1)在2020年12月(借款到期日)前签署并成立邦奇雪铁龙公司和邦奇雪铁龙梅兹公司;(2)山子股份需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向贷款人提供由符合规定的一级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1.00亿
欧元的银行保函;(3) 邦奇雪铁龙公司分配给比利时邦奇的任何股息金额的75%将存入强制性预付款账户,BNP ParibasFortis则将349,500,000.00欧元银团借款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至2023年1月间,比利时邦奇多次向BNP Paribas Fortis申请将出具银行保函的时间延期并获得批准,截至目前,BNP Paribas Fortis批准将出具银行保函的时间延期到2023年6月30日。合同约定若比利时邦奇在违约后的15个工作日的缓冲期内仍未能履约,将导致正式的违约事项,银团可以随时要求收回全额借款。
2021年,该笔银团借款追加子公司比利时邦奇、邦奇精密和宁波邦奇进出口的股权,南京邦奇所有的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宁波邦奇进出口所有的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邦奇精密所有的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比利时邦奇所有的流动资产、知识产权提供质押、抵押担保(除与DT2相关的知识产权和转让给邦奇雪铁龙公司的知识产权)。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自公司2022年2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至2022年12月31日,外部债权人已有29.71亿元通过以股抵债方式进行清偿,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完成部分以股抵债产生债务重组收益10.27亿元。
3、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高端汽车制造业务、房产销售业务及物业管理业务、酒店经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汽车变速器 | 汽车安全气囊气体 | 房产销售 | 物业管理 | 酒店经营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发生器 | ||||||||
主营业务收入 | 1,273,069,200.83 | 1,234,417,683.82 | 219,115,865.08 | 745,947,177.48 | 83,373,084.65 | 34,835,617.20 | 3,590,758,629.06 | |
主营业务成本 | 1,232,446,863.08 | 1,126,598,751.52 | 184,178,625.02 | 654,305,633.61 | 65,368,094.04 | 35,226,400.25 | 3,298,124,367.52 | |
资产总额 | 8,529,367,998.55 | 2,635,883,878.31 | 129,598,195.45 | 545,982,444.79 | 1,682,246,474.44 | 17,488,495,872.27 | -13,129,686,162.87 | 17,881,888,700.94 |
负债总额 | 8,220,675,236.14 | 912,807,916.39 | 127,461,233.79 | 277,760,980.80 | 1,602,424,244.30 | 4,611,776,832.50 | -3,343,794,378.49 | 12,409,112,065.4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一)破产重整
1、破产重整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23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山子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10月27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32亿元。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山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山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12月14日,宁波中院裁定批准山子股份《重整计划》((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终止山子股份重整程序。
2. 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1)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以山子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6.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可转增2,610,137,444股股票。转增后,山子股份总股本将由4,027,989,882股增加至6,638,127,326股。之后,再以6,638,127,32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0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可转增约3,359,343,562股股票。转增后,山子股份
总股本将最终增加至9,997,470,888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登深圳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票按照如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安排:
1) 每10股转增6.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可转增2,610,137,444股,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安排:
①上述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分配的1,855,202,169股股票将优先用于完成业绩补偿,补偿后剩余的3,752,927股转增股票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不再向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进行分配。完成业绩补偿后,应分配给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总计1,174,433,403股业绩补偿股票及剩余的未向其分配的转增股票3,752,927股,共计1,178,186,330股股票将全部让渡,在最终转增完成后将转让给重整投资人并解决山子股份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A.完成业绩补偿——股份补偿2017年度,公司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宁波圣洲、西藏银亿作为交易对方,对重组标的公司宁波昊圣和东方亿圣作出业绩承诺。经审计,上述两个重组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年度均未实现累计业绩承诺。根据宁波圣洲、西藏银亿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应的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宁波圣洲、西藏银亿因未完成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需将应补偿的共计1,851,449,242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同时需向公司返还的现金分红金额总计为78,641.65万元。
在本次重整过程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分配的转增股票中的1,851,449,242股股票作为应补偿股份,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补偿给业绩补偿承诺方之外的其他股东,用于完成宁波圣洲与西藏银亿的业绩补偿。
B.完成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为将山子股份名下的山西凯能100%股权整体置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需清偿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144,944.80万元(含49%股权抵偿的92,965.06万元),同时还应向山子股份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根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年以内4.35%、1年以上5年以内4.75%),计算资金实际占用日开始至公司重整计划约定的相应资金转入管理人账户日的利息共计21,460.89万元(含49%股权部分利息4,457.64万元)。
资本公积转增应分配给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总计1,174,433,403股业绩补偿股票及剩余的未向其分配的转增股票3,752,927股,共计1,178,186,330股股票将全部予以让渡给重整投资人,专项用于解决现金分红返还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处置股票所得现金将全部用于向山子股份偿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占用的资金,以及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基于业绩补偿应返还的现金分红款,不再向上述主体返还。
②公积转增应分配给除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分配的754,935,275股转增股票,将向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述股东进行分配。
2) 以上述转增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06的比例总计转增3,359,343,562股,不再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将全部让渡给重整投资人与清偿债务,具体安排如下:(1)管理人以1,810,014,311股股票有条件引进重整投资人,重
整投资人将以支付现金对价、解决上市公司遗留问题并向上市公司提供业务发展支持为条件受让该等股票;(2)管理人以1,549,329,251股股票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山子股份的债务。
(2) 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1)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经管理人审查,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计2家,分别为宁波银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浙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544,478,923.48元。根据担保财产的评估价值及担保范围,有财产担保债权中有314,229,024.86元可以就担保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将全额留债分期清偿;其余230,249,898.62元债权由于无法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需列入普通债权组,按照普通债权组的受偿方案获得清偿。2)普通债权组经管理人审查,山子股份普通债权总额为7,201,094,840.96元,包括:已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5,013,653,313.95元;已经管理人审查确定但尚未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1,932,242,465.52元;预计债权中暂缓确认的债权24,949,162.87元;无法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需列入普通债权组,按照普通债权组的调整方案和受偿方案获得清偿的债权230,249,898.62元。重整计划清偿方案:①对每家普通债权人120万元以下(含12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100%的比例进行现金清偿;②对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120万元的债权部分,将对普通债权不做调整,将全部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予以清偿。
(3)债权受偿方案
有财产担保债权:就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部分,由山子股份在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六期清偿完毕。山子股份应自2021年起于每年6月和12月的第20日按比例向债权人清偿债权,首期还款日为2021年6月20日。同时,山子股份应当就未偿还债权部分向债权人每6个月支付一次利息,年利率按照固定利率4.75%计算。利息自重整计划批准的次日起计算,由山子股份于每年6月和12月的第20日向债权人支付,首期付息日为2021年6月20日。
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每家债权人120万元以下(含120万元)的部分,由山子股份在本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120万元的债权部分,由山子股份在本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每家普通债权人的每100元债权可分得25.25252525股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抵债价格为3.96元/股,该部分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00%。
3.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3日,重整投资人已累计支付全部投资款人民币 32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
2022年2月,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5,969,481,006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 4,027,989,882 股增至 9,997,470,888 股。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受让的2,988,200,641股股票已全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的证券账户(其中1,178,186,330股股票用于解决分红返还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按《重整计划》的安排完成
山西凯能100%股权置出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山西凯能100%股权置出并过户至如升实业名下,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凯能股权。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24,777.59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21,460.89万元已全部偿还。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应补偿的股份已过户登记至除业绩补偿承诺方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股东账户名下。西藏银亿和宁波圣洲的业绩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问题已全部解决。
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宁波银加电子有限公司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全部还款及浙江浙里投资管理管理有限公司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前四期还款,并支付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合计还款本息金额为323,693,554.82 元,剩余13,332,364.90元根据《重整计划》按期偿还中。
(2) 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共 131 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 129 家,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 122,070,547.50元;剩余2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3)对普通债权以股抵债清偿的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山子股份股票中638,680,050.00股已过户至山子股份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对应的普通债权清偿金额为2,529,172,878.88元(含合并内子公司520,699,334.86元),剩余相应的转增股份相应债权人可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受领。
2022年11月,宁波中院裁定确认《山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0)浙02破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终结山子股份破产重整程序。
(二) 公司借款期后偿还计划及执行情况
1. 公司债权申报范围内主要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是否逾期 | 短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其他应付款 | 总计 | 抵押项目 | 期后偿还计划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20,123.00 | 29,980.89 | 50,103.89 | 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房产项目 | 正常借款中 | ||
宁波复康置业有限公司(原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是 | 22,211.77 | 22,211.77 | 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房产项目 | 抵押物处置偿还[注] | |||
公司债 | 是 | 32,901.10 | 32,901.10 |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 以股抵债+抵押物处置偿还 |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否 | 257.16 | 93,144.90 | 93,402.06 |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 已展期;以股抵债+抵押物处置偿还 |
浙江浙里投资管理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2,275.15 | 2,275.15 | 正常还款中 | ||||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28,517.21 | 16,581.49 | 45,098.70 | 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房产项目 | 以股抵债+抵押物处置偿还 | ||
宁波银源仓储有限公司(宁波开投借款) | 否 | 21,868.22 | 21,868.22 | 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房产项目 | 以股抵债+抵押物偿还 | |||
总计 | 28,517.21 | 94,349.67 | 123,125.79 | 21,868.22 | 267,860.89 |
[注]根据山子股份、子公司宁波银亿置业与宁波复康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签订的《备忘录》,标的债权的履行以抵押物处置所得为限,宁波复康置业有限公司协调标的债权现持有人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放弃标的债权的其他权益,2022年11月浙江浙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复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处置债权转让给宁波复康置业有限公司。
2. 公司其他主要借款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借款共计414,558.52万元(含利息),其中79,706.05万元已逾期,剩334,852.47万元于正常借款期间。
逾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应付利息 | 其他应付款 | 总计 | 期后偿还计划 |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 48,929.35 | 8,937.32 | 57,866.67 | 现金或抵押物清偿[注] | |
陈嘉新 | 1,839.38 | 20,000.00 | 21,839.38 | 现金或抵押物清偿 | |
合计 | 48,929.35 | 10,776.70 | 20,000.00 | 79,706.05 |
[注]2017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宁波市分行)与子公司宁波邦奇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取得借款49,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7年,由宁波邦奇名下位于宁波市庆丰路1001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宁波市慈城不动产权第0201109号)提供抵押担保。资产负债表日借款本金余额为48,929.35万元,借款利息余额8,937.32万元,上述借款项下部分借款逾期,2021年3月,工行宁波市分行提起诉讼,要求子公司宁波邦奇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2021年6月,宁波中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约定宁波邦奇于2021年9月10日前付清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如未按约履行上述债务,工行宁波市分行有权以宁波邦奇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借款尚未归还,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清偿方案双方尚在商议中。
(三)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附注七(一)18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7,638,275.18 | 12,770,793.5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356,571.43 | 1,463,122.77 |
合 计 | 17,994,846.61 | 14,233,916.33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275,631.94 | 20,028,171.0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375,511.08 | 37,006,317.3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93,876,231.29 | 108,439,322.76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二)之说明。
2、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1)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62,894,985.49 | 86,549,851.94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固定资产 | 81,031,228.35 | 7,500,093.64 |
投资性房地产 | 766,565,149.66 | 952,367,509.12 |
存货-商业 | 370,855,923.55 | 102,649,817.61 |
存货-办公 | 23,128,357.42 | |
存货-周转房 | 135,200,000.00 | 13,047,936.94 |
存货-车位 | 4,641,446.21 | 14,909,613.45 |
小 计 | 1,358,293,747.77 | 1,113,603,328.18 |
3)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1年以内 | 46,548,848.96 | 38,341,364.66 |
1-2年 | 32,723,920.93 | 27,073,521.01 |
2-3年 | 31,597,117.27 | 20,761,373.81 |
3-4年 | 29,292,046.50 | 18,654,813.94 |
4-5年 | 25,816,824.26 | 19,547,252.23 |
5年以后 | 110,592,482.41 | 66,750,303.50 |
合 计 | 276,571,240.33 | 191,128,629.15 |
(四)银亿集团重整进展
2019年12月19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提出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7月28日,公司管理人收到银亿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宁波中院《民事裁定书》,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16家公司与银亿集团合并重整。2021年1月29日,银亿集团等17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召开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对《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由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 17 家公司的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2021年2月8日表决期限届满。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未获通过。因《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银亿集团等17家公司合并重整案进入重整投资人招募和协商表决阶段。2023年4月1日,银亿集团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补充公告》,公告明确了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2023年4月15日17时前提交报名材料,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目前,报名时间已截止,银亿集团管理人及公司管理层正在配合已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同时银亿集团管理人也在督促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以便尽快推进下一步重整工作。
(五)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冻结情况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质押/司法冻结数量 | 质押/司法冻结比例 |
银亿控股 | 699,091,847.00 | 663,061,907.00 | 94.85% |
熊基凯 | 711,557,036.00 | 711,546,321.00 | 100.00% |
西藏银亿[注] | 481,414,795.00 | 479,635,868.00 | 99.63% |
宁波圣洲[注] | 922,611,132.00 | 899,569,207.00 | 97.50% |
合 计 | 2,814,674,810.00 | 2,753,813,303.00 | 97.84% |
[注]西藏银亿、宁波圣洲均于2022年4月24日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宁波圣洲和西藏银亿的破产清算申请。
(六)况应收恒大集团相关款项减值问题
项目 | 出票单位/单位 | 账面余额(逾期未承兑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应收款 | 舟山银亿房产 | 36,611,406.64 | 29,289,125.31 | 7,322,281.33 |
舟山新城房产 | 94,344,262.00 | 75,475,409.60 | 18,868,852.40 | |
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 14,250,000.00 | 11,400,000.00 | 2,850,000.00 |
开封博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506,895.90 | 1,205,516.72 | 301,379.18 | |
新乡御景置业有限公司 | 398,906.38 | 319,125.10 | 79,781.28 | |
小 计 | 147,111,470.92 | 117,689,176.73 | 29,422,294.19 | |
长期应收款 | 舟山银亿房产 | 687,785,535.49 | 550,228,428.39 | 137,557,107.10 |
舟山新城房产 | 54,264,465.51 | 43,411,572.41 | 10,852,893.10 | |
小 计 | 742,050,001.00 | 593,640,000.80 | 148,410,000.20 | |
合 计 | 889,161,471.92 | 711,329,177.53 | 177,832,294.39 |
公司期末应收恒大相关款项合计8.89亿元,其中1.47亿元系舟山银亿房产及舟山新城房产83%部分股权转让时根据协议约定的应收款项以及转让联营企业宁波弘恒应收款项,以商业票据支付尚未承兑金额;长期应收舟山银亿房产及舟山新城房产7.42亿元系与恒大系公司约定合作开发舟山银亿房产及舟山新城房产房产项目按出资比例17%进行资金投入。舟山银亿房产及舟山新城房产土地用于公司及恒大系公司融资抵押,应收款项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按账面余额80%计提坏账准备。
(七)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 2007年11月,舟山市普陀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旅游投资)经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特别授权,代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与银亿集团签订《合作开发鲁家峙岛协议》及补充协议,由银亿集团与舟山旅游投资合作开发由舟山市建委<舟建委(2006)187号>批复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涵盖的鲁家峙整岛项目。
根据协议,银亿集团成立鲁家峙投资作为履行合作开发协议的法人实体,鲁家峙投资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监督、招商引入项目、按协议规定提供资金等。
根据协议,在可招拍挂土地总量不低于2,250亩的前提下,银亿集团采取必要的方式确保舟山旅游投资(政府)未来通过出让约2,250亩土地获得的总土地价款不低于31.90亿元(包括通过招商引入其他投资者在二级市场摘牌土地,或银亿集团自行摘牌,如最终不足31.90亿元的,由银亿集团补足至31.90亿元)。在双方合作期间,如涉及市政府以上(含市政府)明文规定拆迁、安置及土地征用等费用增加,相应提高总地价款的下限。当拆迁安置、征地、国家税费等成本增加,从而导致舟山旅游投资出现亏损,经银亿集团审核后,亏损由银亿集团全额承担(合作开发期间遇国家法律法规重大政策调整或由于舟山旅游投资主观原因造成的亏损除外)。
根据协议,银亿集团在参与该项目土地市场招拍挂的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实际成交价超过31.90亿元的,超出部分按市级(含)以上政府确定返还给普陀区政府的数额(扣除国家税费,下同)分段分享:返还额在4.785亿元(31.90×15%)以内的,由银亿集团所得;返还额超过15%以上的,在50%以内的超出部分,舟山旅游投资得40%,银亿集团得60%;返还额超过50%以上的部分,舟山旅游投资得70%,银亿集团得3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合作项目已完成鲁家峙岛9宗地块(宗地面积为1,337.11亩)出让,出让金合计242,791.58万元。
2. 金域华府项目系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与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巨鹰)、宁波石浦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石浦半岛)、象山冶金电器设备厂(以下简称象山冶金电器)四方共同出资联合开发。本公司出资27,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4%;浙江巨鹰出资10,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宁波石浦半岛出资10,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象山冶金电器出资3,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6%。四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享受利润分配,该项目于2013年7月竣工验收交付。2018年7月,投资方宁波银亿置业、浙江巨鹰、宁波石浦半岛、象山冶金电器签订基准日为2018年5月31日的《象山银亿房产金域华府合作项目结算书》。根据宁波石浦半岛与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2022年6月签订的协议书,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宁波石浦半岛人民币1,001.53万元合作方利润款,双方就“象山金域华府项目”的合作开发事务已全部结算完毕。根据象山冶金电器与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于2022年6月签订的协议书,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象山冶金电器人民币300.40万元合作方利润款,双方就“象山金域华府项目”的合作开发事务已全部结算完毕。根据与宁波石浦半岛、象山冶金电器设备厂签订的前述
协议,冲减以前年度多计提的合作项目分利款共计1,614,206.48元,账列“管理费用”。2021年9月,浙江巨鹰与与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签订支付协议,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应付浙江巨鹰利润分配余款2,513.73万元及按月息1%标准计付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金占用费393.82 万元,公司根据前述内容计提应付合作方利润余额2,907.55 万元,账列“其他应付款”。2023年1月,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接到浙江巨鹰发出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告知函》,浙江巨鹰将子公司象山银亿房产应付其合作方利润余额2,907.55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蔡振林。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23,090,434.89 | 407,134,569.75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5,022,593,206.88 | 5,575,719,113.26 |
合计 | 5,445,683,641.77 | 5,982,853,683.01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拆借款利息 | 423,090,434.89 | 407,134,569.75 |
合计 | 423,090,434.89 | 407,134,569.75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拆借款 | 702,210,647.57 | 2,819,647,546.17 |
应收暂付款 | 4,520,373,059.31 | 2,329,650,487.19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 | |
应收分红返还款 | 626,421,079.90 | |
合计 | 5,222,593,706.88 | 5,775,719,113.26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00.00 | 5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500.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90,645,586.37 |
1至2年 | 504,584,925.61 |
3年以上 | 1,327,363,194.90 |
3至4年 | 9,800,000.00 |
4至5年 | 610,385,844.03 |
5年以上 | 707,177,350.87 |
合计 | 5,222,593,706.88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 | 5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0 | 500.00 | 200,000,500.00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银亿房产 | 拆借款 | 402,177,350.87 | 5年以上 | 24.89% | |
宁波银亿房产 | 应收暂付款 | 287,086,671.35 | 1年以内 | ||
宁波银亿房产 | 应收暂付款 | 610,385,844.03 | 4-5年 | ||
东方亿圣 | 应收暂付款 | 823,533,074.85 | 1年以内 | 15.77% | |
西部创新投资 | 应收暂付款 | 570,135,006.82 | 1年以内 | 10.92% | |
上海荃儒 | 应收暂付款 | 403,436,583.51 | 1年以内 | 7.72% | |
宁波银隆咨询 | 应收暂付款 | 396,497,426.29 | 1年以内 | 7.59% | |
合计 | 3,493,251,957.72 | 66.89%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758,349,748.36 | 7,359,399,356.57 | 9,398,950,391.79 | 14,803,868,248.36 | 7,359,399,356.57 | 7,444,468,891.7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0,716,433.89 | 90,716,433.89 | 142,265,305.45 | 142,265,305.45 | ||
合计 | 16,849,066,182.25 | 7,359,399,356.57 | 9,489,666,825.68 | 14,946,133,553.81 | 7,359,399,356.57 | 7,586,734,197.24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宁波银亿房产 | 3,315,524,700.34 | 1,000,000,000.00 | 4,315,524,700.34 | ||||
西部创新投资 | 141,066,595.56 | 414,481,500.00 | 555,548,095.56 | ||||
深圳银亿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上海荃儒 | 89,810,000.0 | 89,810,000.0 |
0 | 0 | ||||||
宁波昊圣 | 1,817,281,030.26 | 1,817,281,030.26 | 1,027,880,408.19 | ||||
东方亿圣 | 2,030,786,565.63 | 300,000,000.00 | 2,330,786,565.63 | 6,331,518,948.38 | |||
宁波知道企管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合计 | 7,444,468,891.79 | 1,954,481,500.00 | 9,398,950,391.79 | 7,359,399,356.5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芃翎投资 | 142,265,305.45 | -51,548,871.56 | 90,716,433.89 | ||||||||
小计 | 142,265,305.45 | -51,548,871.56 | 90,716,433.89 | ||||||||
合计 | 142,265,305.45 | -51,548,871.56 | 90,716,433.89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548,871.56 | -9,583,328.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629,615.69 | |
债务重组利得 | 1,454,198,659.76 | |
合计 | 1,402,649,788.20 | -3,953,713.17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88,678.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944,254.98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27,273,976.9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3,213,542.0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465,566.3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977,526.1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182,905.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38,005.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74,591.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62,387.62 | |
合计 | 1,028,411,903.4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85%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97% | -0.20 | -0.2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