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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翔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 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飞马国际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章程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深圳中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中伦律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重整计划》《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注:深圳中院已于2021年11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骏马环保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同富乔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飞马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飞马投资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股票代码0022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飞马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FEIMA INT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6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本公司于2008年上市,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2601室。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于2018年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A栋601,2022年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64
公司网址http://www.fmscm.com
电子信箱fmscm@fmsc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喻言刘智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电话0755-333563910755-33356808
传真0755-333563920755-33356392
电子信箱yan.yu@fmscm.comzhiyang.liu@fmsc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94519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本公司于2008年上市,主营业务为现代物流服务,包括贸
易执行服务、综合物流服务和塑胶物流园经营。2016年公司确立了“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公司经营业务领域拓展至绿色循环经济行业,目前环保新能源业务已发展成为公司重要支柱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2021年度,本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2023年1月已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楼2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353,957,987.37265,727,933.0733.20%246,071,77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8,351,718.064,915,300.421,697.48%8,281,340,47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584,021.13-2,318,858.60-830.80%-897,899,944.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1,216,814.20-63,723,946.4135.32%20,416,09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320.00181,744.44%3.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320.00181,744.44%3.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64%3.70%37.94%不适用*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元)1,243,401,106.331,117,201,885.9911.30%1,112,174,17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66,391,510.53148,076,804.8679.90%129,282,060.58

* 说明:由于2020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2022年2021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353,957,987.37265,727,933.07-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1,599,140.901,487,115.33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材料销售收入、炉渣加工承包费、出租资产及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352,358,846.47264,240,817.74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4,208,834.9350,828,949.5162,504,125.49186,416,07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5,509.536,396,222.676,077,609.4981,733,39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88,101.43-6,541,723.88-4,327,781.76-4,626,414.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18,202.50-4,149,620.99-63,400.9613,714,410.2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30,227.142,005,423.02689,781,988.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1,906,199.681,652,171.16555,462.98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39,384,261.68
债务重组损益38,064,083.2710,425,058,058.43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52,978,064.34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86,996,542.4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8,324.59164,232.56-78,713,623.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6,933.851,586,244.29-734,112.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9,758,719.032,539,716.7047,144.72
减:所得税影响额-155,119.33713,628.71-22,604,368.68
合计109,935,739.197,234,159.029,179,240,418.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子公司因公司前期重整导致的债务重组损失于报告期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前期计提的部分重整费用于本期结算形成的结余收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年度,国内外宏观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挑战,整体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下行压力增大,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与挑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一)行业所属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被划分所属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稳定发展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所处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公司重点发展的环保新能源业务所处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二)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

1、供应链管理行业

自“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以来,国家持续从国家战略层面对物流与供应链行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进行整体规划与统筹,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并提出“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等,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国务院以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发布多项指导意见及鼓励性政策引导规范行业发展。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首次从国家层面针对供应链服务进行政策指导。2020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培育形成一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到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供应链协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2021年3月,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基础上,深入开展好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促进我国供应链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全球化发展,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22〕78号),对“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行了战略性布局、系统性谋划,提出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物流需求规模再上新台阶,实现稳定增长。2022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7.8万亿元,同比增长4.4%。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效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作为物流行业发展的高阶形式,致力于优化全链效率、帮助企业实现降本增效的供应链管理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同时亦面临行业发展升级、全面竞争的压力。总体而言,供应链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行业需求持续增长,是国家大力支持和引导发展的战略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行业发展升级的压力和机会并存。

2、环保新能源行业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和纲要”),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条件深刻变化,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四五规划和纲要提出,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同时,报告提出,未来五年主要目标任务包括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等,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并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作出部署,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的总体目标。同时,明确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并提出了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扩大以焚烧为主的技术格局,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城市建设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202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纳入各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其中包括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三、全面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最近五年(2017-2021)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由21,520.9万吨增至24,869.2万吨,其中通过焚烧方式无害化处理率由39.33%增长至72.46%,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厂由286座增加到583座,增长了103.85%,日处理能力从29.81万吨增长到71.95万吨,年实际处理量从8,463.3万吨增长到18,019.7万吨,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年实际处理量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9.27%、16.32%。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仍相对较低,尚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总体而言,环保新能源行业尤其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域,为国家大力鼓励和扶持发展产业,具有一定的政策驱动性,不存在明显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等特征,宏观经济的起伏波动不会对行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双碳”战略、“无废城市”的持续推进实施,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但行业发展将从高速发展走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阶段。环保新能源行业面临全方位提质增效、精耕细作、系统化建设运营等更高机遇和挑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2年度,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经营业务保持稳健、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

(一)供应链管理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运作能力,致力打造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的供应链外包服务。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主要为IT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二)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通过智慧化科技、数字化管理和综合性运营等手段,致力推进城乡固废物科学治理与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创新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在运营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套3台15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达40多万吨,年发电量约2.41亿度,有效推动了大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为当地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和人居环境,有力保障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推进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大同富乔继续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容项目,在建一台处理能力700吨/日的炉排炉锅炉及配套系统,该扩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规模及获利能力。此外,大同富乔目前在运营处理能力达到400吨/日的污泥干化项目,使大同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得到彻底处理,较好地助力解决当地固废处理等环保难题。在稳定有序运营已有项目的同时,公司以大同富乔为经营主体积极推进新项目市场开发,以县域市场项目拓展为重点,争取逐步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运营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致力将环保新能源业务做大、做强。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4.54.5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01.5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4.54.5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00
发电量(亿千瓦时)2.4143252.6834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2.0055422.2632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58,188,744.9260,498,040.74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16.93%15.66%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5,365.175,963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综合服务平台

公司依托多年的供应链运作经验,打造了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具备资源整合能力和客户需求匹配能力,可持续积累客户和供应商,并进行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服务链条的延伸。公司专注于提供细分行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对服务行业有深刻的理解,在长期的供应链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运营经验、行业需求数据及客户合作关系。在贸易执行服务中,公司在确认客户需求后,可通过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累的客户资源及信息优势,可快速找到供应商,快速匹配及满足相关客户需求。综合服务平台将公司服务行业各环节的参与者聚集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共赢发展,而基于该服务平台,公司将深度挖掘各方需求,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领域,并开拓潜在客户、挖掘潜在需求、创新盈利模式。

2、AEO认证资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于2019年11月再次顺利通过海关总署《AEO高级认证企业》认证(AEO高级认证为海关管理企业的最高级别)。作为AEO认证企业,进出口业务将会享受海关部门更加快捷的清关服务,包括更低的货物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可先行验放,由海关同意设立协调员以及享受在中国海关及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的通关便利措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将使上海合冠进岀口通关业务更加便捷、高效,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3、产业链竞争

城市固废处理产业链较长,涵盖了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新型建材、多金属分选、供热供汽、餐厨垃圾、有机肥料、超浓污水处理、生活污水污泥处置等多个产业领域,整个链条上的每个产业,既是一个独立的产业,能够产生独立的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又是下个产业的原材料来源,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和竞争优势。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推行城乡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将固废处置行业最终将从无害化处理发展到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再发展到蓝色经济与生态循环体系,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同富乔环保新能源产业在运营中严格推行城乡固废处置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做到土地利用集约化、环保效益最大化、能源利用循环化、固废处理成品化、固废处置监管集中化、技术优化智能化,将城乡固废所蕰含的资源“吃干榨净”,实现固废处置效益最大化。

4、专业团队

公司培养了一个运作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应链业务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年富力强、具备专业的供应链管理行业经验。公司根据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行业设立了多个行业的供应链服务执行团队,以及长期从事综合物流服务的专业团队。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在不断引进外部人才的同时,采用内部培养、逐级晋升的方式扩充人才队伍。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管理团队具有电力、新能源、环保、税务、财务等各个专业管理领域的深厚背景,而且形成了老中青结合、具有年龄梯队的优势。管理人员从事电力行业管理均在10年以上,实施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执行力强。公司培养了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生产和管理技术人员95%以上是电力学院毕业,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环保新能源业务团队人员具有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5、信誉与品牌

多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强化和提升供应链技术与运作能力,为客户提供其核心业务以外的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外包方案与运营,并依托完善的网络布局、独特的供应链服务模式、优质的服务品质、功能强大的信息系统以及勤勉敬业的专业团队和不断创新的供应链产品,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赞誉。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运营平台大同富乔较早进入环保新能源领域,凭借多年运营积累的品牌优势,在固废领域,尤其是我国北方固废处置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大同富乔自投产以来,先后获得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教育部和环保部颁发的“首批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实践基地”、“山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山西省碧水蓝天先进企业”、“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单位”等30余项荣誉称号,多次被中央新闻联播、中央新闻调查栏目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能源报等各大媒体报道,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95.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20%,主营业务成本30,464.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3.43%,综合毛利率为13.93%,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1.35%;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相关业务拓展以及子公司大同富乔于报告期内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根据建设进度按照“PPP项目”会计准则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和成本所致,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环保新能源业务PPP项目建造服务的毛利率较低以及受宏观环境影响生产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为3,573.9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75%,主要是人工费、中介机构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为2,459.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74%,主要是子公司支付利息增加所致。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5.17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697.48%,主要是公司经营业务逐步恢复发展以及子公司以前年度产生的债务于报告期内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形成债务重组收益、子公司因公司前期重整导致的债务重组损失于报告期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121.69万元,较上年同期-6,372.39万元减少了35.32%,主要是报告期内大同富乔一期进入正常大修周期影响经营现金流以及管理费用支出、支付前期重整已计提的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较上年同期减少综合影响所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486.87万元,较上年同期-2,622.26万元增加了185.51%,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同富乔购置设备及二期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3,196.38万元,较上年同期4,190.82万元减少了23.73%,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同富乔售后租回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387.48万元,较上年同期-4,811.77万元减少了74.31%。总体上,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实现相对稳定发展,整体经营效率、业务结构以及运营能力等得到了一定优化提升,各项业务稳步拓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353,957,987.37100%265,727,933.07100%33.20%
分行业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38,696,183.1010.93%56,736,737.2021.35%-31.80%
环保新能源行业313,662,663.3788.62%207,504,080.5478.09%51.16%
其他1,599,140.900.45%1,487,115.330.56%7.53%
分产品
综合物流服务14,970,440.674.23%14,246,034.035.36%5.08%
贸易执行服务23,725,742.436.70%42,490,703.1715.99%-44.16%
垃圾发电186,560,110.5052.71%207,504,080.5478.09%-10.09%
PPP项目建造服务127,102,552.8735.91%
其他1,599,140.900.45%1,487,115.330.56%7.53%
分地区
华北地区315,261,804.2789.07%208,991,195.8778.65%50.85%
华东地区38,696,183.1010.93%56,736,737.2021.35%-31.80%
分销售模式
综合物流服务14,970,440.674.23%14,246,034.035.36%5.08%
贸易执行服务23,725,742.436.70%42,490,703.1715.99%-44.16%
垃圾发电186,560,110.5052.71%207,504,080.5478.09%-10.09%
PPP项目建造服务127,102,552.8735.91%
其他1,599,140.900.45%1,487,115.330.56%7.53%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
综合物流服务14,970,440.677,046,841.1052.93%5.08%27.24%-8.19%
贸易执行服务23,725,742.4320,680,535.8612.84%-44.16%-50.11%10.39%
垃圾发电186,560,110.50153,964,144.3017.47%-10.09%1.76%-9.62%
PPP项目建造服务127,102,552.87122,626,679.083.52%
分地区
华东地区38,696,183.1027,727,376.9628.35%-31.80%-40.99%11.17%
华北地区309,186,789.58276,566,902.6610.55%49.00%82.80%-16.54%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见“(5)营业成本构成”相关说明。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营业成本27,727,376.969.10%46,988,415.9623.66%-40.99%
环保新能源行业营业成本276,590,823.3890.79%151,294,500.3976.20%82.82%
其他营业成本324,189.080.11%273,728.810.14%18.43%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综合物流服务营业成本7,046,841.102.31%5,538,168.662.79%27.24%
贸易执行服务营业成本20,680,535.866.79%41,450,247.3020.88%-50.11%
垃圾发电营业成本153,964,144.3050.54%151,294,500.3976.20%1.76%
PPP项目建造服务营业成本122,626,679.0840.25%
其他营业成本324,189.080.11%273,728.810.14%18.43%

说明综合物流服务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业务拓展营业收入增长以及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等导致相关成本增加所致。贸易执行服务业务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影响导致业务收入同比下降所致。垃圾发电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生产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取得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投入建设的BOT在建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工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公司作为相关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据此按最近一年期LPR利率以成本加成法确认在建PPP项目的建造服务收入,并按工程实际结算成本确认建造服务成本。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329,965,083.3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3.2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127,102,552.8735.91%
2第二名103,274,311.3829.18%
3第三名69,163,395.3619.54%
4第四名23,567,583.346.66%
5第五名6,857,240.421.94%
合计--329,965,083.3793.2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第一大客户销售额为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在建BOT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确认的“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大同富乔与大同市市政管委会签订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协议,获得大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大同富乔需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大同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在建BOT项目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大同富乔作为相关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据此确认在建PPP项目的建造服务收入。2)第二大客户销售额为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向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大同供电公司”)销售电力产品取得的垃圾发电收入。国网大同供电公司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大同市设立的市供电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强大经济实力以及履约能力。大同富乔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生产的电力产品,除自用外,上网电力全部销售给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大同富乔与国网大同供电公司签订年度或长期协议,就供售电相关事宜作出约定安排,保障双方业务合作权益。3)第三大客户销售额为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处置大同市生活垃圾、污泥等向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收取的处理费用。大同富乔与大同市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以 BOT模式处置大同市生活垃圾、污泥等,按照处理量与大同市城市管理局结算垃圾处置费、污泥处置费。4)公司前5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主要客户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87,752,385.6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0.65%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33,719,026.5511.78%
2第二名20,241,996.617.07%
3第三名12,398,929.664.33%
4第四名11,097,667.763.88%
5第五名10,294,765.073.60%
合计--87,752,385.6530.65%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公司前5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主要供应商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73,427.18-100.00%主要系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所致。
管理费用35,739,851.6641,924,286.47-14.75%主要系本期人工费、中介机构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24,590,968.0023,256,069.955.74%主要系子公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2,017,362.525,934,373.98-66.01%主要系报告期内,因公共卫生管理以及临时工作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研发人员在部分时期未参与公司研发活动,该部分人员在该时期的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未计入公司研发费用支出,以及研发的相关材料费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一种调度通讯系统电源升级的技术研发保障通讯系统安全、可靠,减少占用屏位,方便管理。按照既定方案开展了研发活动,研发活动已结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占用屏位,保证了通讯运营可靠,使用年限相应提高。提升了通讯系统安全稳定性,延长了通讯设备使用年限。
一种锅炉助燃系统远程控制升级改造的技术研发减少人工及人员劳动强度,提高操作便捷度,保障操作安全及环保指标稳定。按照既定方案开展了研发活动,研发活动已结束。减少人工成本,提升操作安全性、环保数据可控性。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保障人员安全、操作稳定、环保达标。
一种垃圾吊行车控制系统升级的技术研发降低垃圾吊就地子站内的设备损坏率,提高垃圾吊系统稳定运行程度。按照既定方案开展了研发活动,研发活动已结束。垃圾吊操作系统稳定运行降低设备损坏率,提高稳定运行程度,提高锅炉燃烧系统稳定性。
一种垃圾吊电控系统PLC程序监控运行的研发优化操作,监控PLC内部程序,快速有效判断故障,方便运行监视。按照既定方案开展了研发活动,研发活动已结束。方便运行监视,快速判断故障,快速恢复生产。提升监控程序有效性,提升时间效率,节省人力成本。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2021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28280.0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3.08%11.97%1.11%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880.00%
硕士110.00%
大专16160.00%
中专33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25-60.00%
30~40岁231921.05%
40-50岁34-25.00%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2年2021年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2,017,362.525,934,373.98-66.0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57%2.23%-1.6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793,523.26243,671,175.91-34.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010,337.46307,395,122.32-34.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16,814.20-63,723,946.4135.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000,782.5220,023,523.8660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869,646.5446,246,105.58368.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868,864.02-26,222,581.72-185.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545,595.9276,823,550.05-8.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581,773.3634,915,352.7210.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63,822.5641,908,197.33-23.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874,760.62-48,117,734.57-74.3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121.69万元,较上年同期-6,372.39万元减少了35.32%,主要是报告期内大同富乔一期项目部分设备进入正常大修周期致使发电量有所下降,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均有所下降以及本期管理费用付现支出和支付前期重整已计提的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较上年同期减少综合影响所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486.87万元,较上年同期-2,622.26万元增加了185.51%,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同富乔购置设备及二期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3,196.38万元,较上年同期4,190.82万元减少了23.7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和子公司售后租回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387.48万元,较上年同期-4,811.77万元减少了

74.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121.68万元,本年度净利润为8,835.17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解决历史债务事项取得有效成果,公司以前期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中预留的部分偿债股票清偿了子公司部分预计负债,以及子公司就以前年度部分预计债务于报告期内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以上两项债务和解事项共计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约3,800万元;2、子公司因公司前期重整导致的债务重组损失于报告期内经税务机关许可准许可予以税前扣除,本报告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约5,300万元。上述净利润影响因素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无关,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38,192,407.86109.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以前期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中预留的部分偿债股票清偿了部分预计负债,偿债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子公司部分预计债务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对应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180,333.580.52%主要是取得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非流动资产报废收入。
营业外支出765,718.052.20%主要是对外捐赠以及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4,671,410.8613.40%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基于谨慎性等原则,期末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2022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26,502,576.6610.17%218,922,933.2019.60%-9.4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200,006,416.8616.09%136,748,537.9512.24%3.85%主要是期末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存货27,909,006.862.24%34,915,285.223.13%-0.8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994,114.030.08%1,503,849.030.13%-0.05%
在建工程21,876,638.031.76%24,765,727.052.22%-0.46%
使用权资产1,305,085.150.10%1,944,216.680.17%-0.07%
合同负债87,632.190.01%4,923,424.320.44%-0.43%
长期借款241,663,072.0319.44%362,494,608.0532.45%-13.01%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前期已执行完毕的《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将应于2023年偿还的本金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租赁负债865,225.760.07%1,334,556.710.12%-0.05%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1,700,069.930.15%-0.15%主要是子公司持有的国债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预付账款14,613,231.871.18%4,980,816.680.45%0.73%主要是期末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尚未结算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6,232,633.870.50%2,822,269.770.25%0.25%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处置垃圾发电项目取得应收政府赔偿款所致。
持有待售资产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5,506,272.841.25%11,968,415.871.07%0.18%主要系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327,966,861.1226.38%220,847,444.8019.77%6.61%主要是子公司BOT在建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工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公司作为相关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据此确认在建PPP项目的建造服务收入并同步确认合同资产报表列报于“无形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30,447,338.682.45%17,138,458.961.53%0.92%主要是子公司本期新增基础设施技术改造以及本期摊销等综合影响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142,336.290.17%14,193,132.831.27%-1.10%主要是子公司部分工程设备在本期完工交付,预付长期资产货款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121,398,183.629.76%62,830,961.155.62%4.14%主要是子公司在建PPP项目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5,765,223.560.46%7,519,468.490.67%-0.21%
应交税费1,642,344.760.13%4,626,129.400.41%-0.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8,726,891.7510.35%1,355,372.850.12%10.23%主要是子公司本期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1,700,069.931,700,069.93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0,294.4311,000,294.430.00
上述合计12,700,364.361,700,069.9311,000,294.430.00
金融负债0.00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前期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对持有原子公司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完成定向减资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5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0.001,000,000.00-10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基金519888添富快线1,181,171.00公允价值计量69.930.100.000.0070.030.1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其他888880新标准劵1,7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1,700,000.000.000.000.001,701,013.431,013.430.0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合计2,881,171.00--1,700,069.930.100.000.001,701,083.461,013.530.00----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 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骏马环保子公司环保新能源65,000万元1,116,637,560.12267,792,325.10315,261,804.2773,474,597.76121,674,848.75
上海合冠子公司物流供应链服务5,000万元193,242,329.52111,748,809.1938,696,183.104,243,125.898,996,917.6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骏马环保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管理平台,其主要经营实体为下属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为骏马环保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其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生物质热电、光伏发电、污泥处理、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咨询、设计、管理、运营。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在运营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套3台15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达40多万吨,年发电量约2.41亿度,有效推动了大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为当地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和人居环境,有力保障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推进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大同富乔继续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容项目,在建一台处理能力700吨/日的炉排炉锅炉及配套系统,该扩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规模及获利能力。此外,大同富乔目前在运营处理能力达到400吨/日的污泥干化项目,使大同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得到彻底处理,较好地助力解决当地固废处理等环保难题。富乔品牌已成为当地环保建设领域的一面旗帜,为“大同蓝”做出了重要突出贡献,行业各界对“富乔”服务能力、品质高度认可。

2、上海合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其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酒类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等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上海合冠主要为IT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报告期内,上海合冠积极克服宏观环境变化影响,保持正常运营,实现相对稳定发展,较好完成了“控风险、调结构、提质增效”阶段性经营目标,进一步夯实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基础。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供应链管理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属于现代物流范畴,是国家大力支持和引导发展的战略行业。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和纲要”),全文20处提到物流,13处提到供应链,提出要“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等,体现出国家对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创新的高度重视与支持。202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完成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并对“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等作了全面部署,将进一步推动物流供应链行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社会物流总额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超过300万亿元,年均增速达5.6%;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稳步下降,202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4.7%,较2015年下降1.3个百分点。随着经济双循环、扩大内需战略的推进实施以及数字经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等带来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需求提升,预计“十四五”期间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当前,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还处于成长发展期,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新进入者较多,分布较为分散,分别在各自的细分行业领域分布中,根据细分行业特点形成了不同的企业竞争格局。

2、环保新能源行业。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已成共识和追求,国家出台了系列方针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纲要提出加快壮大新能源、绿色环保产业,构建智能绿色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的总体目标。同时,明确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并提出了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扩大以焚烧为主的技术格局,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城市建设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2022年11月-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部署加强县级地区(含县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1年末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已达到105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超过71万吨/日,焚烧占比超过60%,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已全面进入焚烧阶段,行业在历经过去“跑马圈地”高速发展后,已转入专业化、规模化、综合化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1、发展目标

围绕“绿色低碳、产业互联”两大方向,短期与长期结合,以卓越运营筑牢根基,投资发展培育希望,科技创新驱动未来,打造卓越的成长型公司。

2、业务发展规划

“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在可预见未来将进一步深耕供应链业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领域,致力推进“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驱动发展,提升公司抗市场风险能力和经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继续聚焦于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行业,通过夯实业务基本盘、实施精细化管理等举措,致力保障公司行稳致远,实现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夯实业务基本盘,提升盈利能力。

1)在环保新能源业务方面,将积极做好大同富乔一期项目经营管理工作,深挖潜能,内求效益,推动项目垃圾处理量、上网电量再上新台阶;同时,在保障大同富乔一期项目稳定经营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大同富乔二期项目联调及试生产等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内实现大同富乔二期项目全面投产、满产,大同富乔垃圾处理整体设计产能达到1,700吨/天,进一步提升大同富乔经营发展规模与盈利能力;此外,积极做好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为核心的统筹发展工作,研究推动富乔三期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并推进污泥增量、供热供汽拓展以及新项目获取等工作,多渠道挖掘发展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2)在供应链业务方面,将继续深耕IT电子、快消品行业市场,积极挖掘延伸供应链服务链,拓展服务节点,进一步提升与业务客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优化升级大客户、重点客户专项服务机制,提升业务快速响应效率,稳步提升供应链业务服务质量;发挥公司AEO高级企业认证资质等优势,加强业务拓展力度,积极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争取实现供应链业务服务量和盈利能力双提升,更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

2、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实现提质增效。公司将继续强化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内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关注过程,落实责任,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与发展质量,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稳中向好发展,实现提质增效目标,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3、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随着公司信用的逐步修复,公司将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争取融资授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4、推动适时注入资产和再融资,增强公司发展实力。公司将结合内外部经济环境状况,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研判适时实施注入资产和再融资事项,壮大公司经营资产,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发展实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5、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打造高质量人力资源队伍。企业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人才支撑,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员工培训、晋升与考核制度,并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内培外引”方式形成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人力资源队伍。

6、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营造公司合规、诚信经营氛围,构建公司健康、良性发展局面。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近年以来,国内经济发展增速持续放缓,叠加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中美贸易摩擦等未有改观,宏观经济需求继续呈下滑态势,对整个市场供求以及企业经营活动产生了较大影响。公司作为服务型企业,提供的相关业务产品具有一定的刚性需求,但宏观市场变化仍会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与拓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并及时调整优化公司经营策略,尽力降低公司整体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环保新能源行业为国家政策性扶持行业,但不排除因行业政策调整变化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环保相关的行业支持政策和发展规划,为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若未来环保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

临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加强行业政策分析研究,积极做好相应准备,提高公司应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

公司经营业务所在行业为国家大力鼓励或政策性扶持发展行业,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但随着行业发展以及其他竞争者的加入与扩张,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和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深耕行业累计的经验和优势,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优化快速响应机制,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开拓发展,将对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生产运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改进完善相关治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将可能给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及有效化管理带来风险。公司将推进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管理决策流程,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强管理团队培训,引入专业管理人才,做好授权管理,降低管理风险。

5、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较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如未来大同富乔所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所处行业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有证据表明其经营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将可能存在一定的商誉减值风险。公司将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保相关资产的核算和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积极加强对大同富乔的支持和管理力度,致力实现稳产、增产发展目标,不断提升大同富乔经营竞争力和业务获利能力,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2年05月17日“飞马国际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其他其他线上不特定投资者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召开,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各位董事、监事以及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有效地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完整、财产安全,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完整的服务营运系统。

1、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共同使用同一销售渠道或同一商标的情况,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情形。

2、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产权完整,权属清晰。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商标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大股东占用或无偿使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方面互相独立,拥有独立自主的人力资源体系及工资管理系统,并已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利和员工队伍。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相关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开立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5、机构独立

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运作的情况。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于各股东单位,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向公司及下属机构下达有关经营情况的指令或指示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3.37%2022年01月13日2022年01月14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3.44%2022年04月18日2022年04月1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43.25%2022年05月23日2022年05月24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赵力宾董事长、总经理现任61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李建雄董事现任46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李红顺董事现任452021年01月2024年01月
22日21日
彭钦文独立董事现任472019年03月15日2024年01月21日
王雪独立董事现任432021年08月18日2024年01月21日
张彦监事会主席现任43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罗利监事现任422021年08月18日2024年01月21日
李佳纭职工监事现任38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12,80012,800
汪翔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362021年01月22日2024年01月21日
李敏副总经理现任452021年08月18日2024年01月21日
吕群峰副总经理现任452017年03月28日2024年01月21日
喻言董事会秘书现任372021年07月29日2024年01月21日
合计------------12,80000012,8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李建雄先生、李红顺女士),2名独立董事(彭钦文先生、王雪女士)。赵力宾先生,196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5)董事长,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建雄先生,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四川省创新型企业家、成都市“蓉漂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被授予成都市“诸葛精英”荣誉称号。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理事,北京市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专家,人大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江苏大学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MBA特聘企业导师,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业界导师。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兴源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66)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6)董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256)董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李红顺女士,197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历。曾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新希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彭钦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王雪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民革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特聘教师,担任利君股份(002651)、迅游科技(300467)、博瑞传播(600880) 独立董事。主持或主研过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会计研究》、《Nankai Business Review》、《中国软科学》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2007年起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理 教授、副教授,现任教授、硕士生导师。2021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监事罗利先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李佳纭女士)。张彦先生,198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副处长,现任新希望集团党委委员、集团纪委书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兼任兴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企业反舞弊联盟副会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等。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利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四川省委统战部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新希望集团四川总部公共事务中心总经理,2019年6月起担任新希望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目前兼任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新希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西藏万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绿领空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农本未来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李佳纭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7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本公司总裁办,2010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中心,2020年2月起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总经理赵力宾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汪翔先生,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吕群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喻言先生)。赵力宾先生,履历等情况详见“(1)董事会成员”。赵力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统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汪翔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成都川商兴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1月起任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核算等财务方面工作。李敏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风险管理部总监,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内审处副处长,中植企业集团督查审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风险总监,丰汇租赁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21年1月起任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监事,

2021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发展和“产业互联”板块以及公司行政等工作。目前兼任浙江新国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吕群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义马市锦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08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职于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当选为大同市新能源协会副秘书长;2017年当选山西省电力协会常务理事;2018年当选为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固废处置专委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主任。2016年7月,中共大同市南郊区委授予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8年6月被评为“大同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被推荐山西省“双强六好”非公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荣获2019年山西省大同市“最美环保人”荣誉称号;2020年2月带领技术团队获得“垃圾电厂控制系统、炉膛出口水冷壁防磨、移动电缆托架滑车车轮更换、空冷岛喷淋减温装置”四项使用新型专利技术证书。2015年3月起任职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2月起任本公司环保事业中心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环保新能源项目的全面日常工作。喻言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公共管理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工作于深圳市国税局;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工作于深圳团市委;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工作于深圳市委组织部;2018年10月至2021年7月工作于新希望集团,先后担任华南区域公共事务总监、副总裁;2020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赵力宾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04月30日
李红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1月08日
张彦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1月08日
李敏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01月08日
罗利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01月08日
汪翔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01月08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彭钦文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钦文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钦文深圳市财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雪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雪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雪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雪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力宾四川环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力宾拉萨开发区和之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赵力宾成都宝晶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力宾四川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力宾上海新增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雄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李建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雄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建雄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雄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李建雄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新希望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李建雄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四川省永好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
李建雄InnovHope Inc.,董事
李建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新希望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建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四川清望纳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红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
李红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李红顺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李红顺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李红顺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红顺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新希望投资发展(广东)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浙江中澳现代产业园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红顺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新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李红顺新希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北京心喜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浙江好络维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新睿智慧大数据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成都新创佳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上海厚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新希望(天津)数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宁波新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李红顺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张彦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审计监察部副部长
张彦兴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彦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监事
张彦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张彦四川新希望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罗利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罗利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罗利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罗利成都新希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罗利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罗利西藏万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罗利绿领空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利农本未来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汪翔四川新增鼎工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汪翔四川鼎睿新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喻言新希望供应链金融(广东)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董事李建雄先生因非本公司事项于2022年6月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于2022年8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报酬由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年(税前)。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赵力宾董事长、总经理61现任66.75
李建雄董事46现任0
李红顺董事45现任0
彭钦文独立董事47现任15
王雪独立董事43现任15
张彦监事会主席43现任0
罗利监事42现任0
李佳纭职工监事38现任19.77
汪翔副总经理、财务总监36现任66.65
李敏副总经理45现任66.65
吕群峰副总经理45现任66.65
喻言董事会秘书37现任67.13
合计--------383.60--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04月01日2022年04月02日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04月27日2022年04月29日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08月18日2022年08月22日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28日详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6)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29日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赵力宾523003
李建雄505003
李红顺505003
彭钦文532003
王雪505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严格落实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同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合理意见和专业性建议,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在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治理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考虑及采纳董事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王雪、彭钦文、李红顺12022年01月25日沟通2021年度业绩预计事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督导公司及时进行年度业绩预告。
审计委员会王雪、彭钦文、李红顺12022年03月04日与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沟通公司2021年度审计策略、范围以及审计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督导年报审计工作有序开
安排等事项展。
审计委员会王雪、彭钦文、李红顺12022年04月02日与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沟通公司2021年度审计重要事项以及审计工作进展等事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督导年报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王雪、彭钦文、李红顺12022年04月22日与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沟通公司2021年度审计总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数据以及审计报告出具安排等事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督导年报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王雪、彭钦文、李红顺12022年04月25日审议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并指导内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及审阅内审报告,督导内审部门工作。
审计委员会王雪、彭钦文、李红顺12022年08月17日审议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关键事项核查表;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并指导内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及审阅内审报告,督导内审部门工作。
审计委员会王雪、彭钦文、李红顺12022年10月25日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审阅内审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
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关键事项核查表;指导内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及审阅内审报告,督导内审部门工作。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7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40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25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25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33
销售人员8
技术人员40
财务人员15
行政人员61
合计25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3
本科46
大专133
中专/高中55
其他20
合计257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按照薪酬管理体系考核发放工资。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各项职工保险。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培训体系,具体包括管理人员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普通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使员工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等方面得到提升,推动公司和个人的不断进步,打造学习型团队,建设学习型企业,达到公司和个人的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及各经营单元等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各项重点活动遵照相关内控制度贯彻

执行,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F、控制环境无效;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公司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是以资产负债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1、以资产负债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是以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 1、以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
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元<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且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以营业收入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错报≤净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以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飞马国际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等。需遵守相关行业标准主要情况如下:1、气:包括烟尘防治、酸性气体的防治、二噁英的控制措施、烟气中重金属的控制、氮氧化物的控制和CO的防治等,需要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相关标准要求;2、飞灰: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送往飞灰填埋厂进行安全填埋;3、恶臭控制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值。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2008年9月2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08]650号)。2011年10月31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晋环函[2011]2359号)。2015年1月29日获得《关于大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5〕9号)。2017年7月4日获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编号:

2017-0200-0017)。2018年11月28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8〕31号)。2019年9月17日获得《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表》(编号:2019-0200-0006)。2019年9月17日获得《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验收登记》。2022年7月11日取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发电二期扩容项目700吨/日炉排炉更替500吨/日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工程(原二期500吨/日扩容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22年5月7日取得新增固废相关信息后的《全国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为:91140200666633576D001V,有效期2021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2022年7月28日,进行了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变更。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强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大同富乔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有组织连续排放11#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49.78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50.01吨二氧化硫:213.9吨 氮氧化物:352.47吨 烟尘:56.23吨
氮氧化物117.20mg/m?112.07吨
烟尘2.40mg/m?1.92吨
大同富乔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有组织连续排放12#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52.95mg/m?53.87吨
氮氧化物98.91mg/m?92.21吨
烟尘3.83mg/m?3.62吨
大同富乔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有组织连续排13#锅炉布袋除52.65mg/m?45.45吨
氮氧化物尘器出口97.64mg/m?81.44吨
烟尘5.31mg/m?4.51吨

对污染物的处理本项目采用3炉(3×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3机(3×15MW凝气式汽轮机)配置,垃圾进厂经磁选、破碎后,采用以煤和秸秆为辅助燃料的循环流化床焚烧工艺,烟气治理采用炉内脱硫+活性炭喷射+半干法烟气净化+布袋除尘器处理技术,垃圾渗滤液进入超浓污水处理车间后综合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蒸汽用于发电,产生的电力除自用外,多余部分并网外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6月8日完成突发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修编、专家评审以及环保局备案,并取得大同市环保局签发的备案表(备案号:140200-2020-005-M)。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进行每年一次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将《企业2022年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大同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同时按照自行监测内容开展公司各类环保污染因子的自行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结果录入《大同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对社会进行公示。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保税法》中第三章第三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所排放相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予以税收减免,公司2022年未发生污染物超标事件,故环境保护税予以减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大同富乔目前在运营项目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污泥处理项目,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行业为典型“负碳”行业,其减碳效应显著,富乔品牌已成为当地环保建设领域的一面旗帜,为“大同蓝”做出了重要突出贡献,并作为样板经验登上中央电视台向全国进行推介,行业各界对“富乔”服务能力、品质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更新了排污许可证固废相关信息,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根据排污许可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年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其内容涉及企业重要环保污染相关信息,公开向社会披露。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环保新能源业务为公司未来重点拓展业务,公司将积极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分析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行业政策支持契机,致力将“富乔”品牌做大、做强,打造绿色低碳产业,争取在创造社会效益中实现公司利益,和谐、共赢发展。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贯注重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致力把企业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对客户、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发展,共同创造美好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注重保护投资者权益,平等对待全体股东,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让更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便利参与,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同时,公司通过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并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提供切实便利,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合法、合理权益。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权益。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购买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等,切实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技能与素质,将员工职业规划与公司发展需求有机统一起来,致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重视客户、供应商利益,坚持合作共赢、共谋发展。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积极构建与客户、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致力营造诚信务实的合作氛围,不断改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构建快速响应机制,联通上下游服务链,共同开拓市场,实现与客户、供应商的共赢发展。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环保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烟尘、氮氧化物等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确保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有关生产排放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公司坚持“以科技洁净未来,让垃圾变废为宝”为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利用能力,致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为共同的绿色梦想添砖加瓦,推进建设美好蓝天。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勇于担当。在大同管控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第一时间启动医疗垃圾应急处置程序,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置的情况,圆满完成大同市50%以上医疗垃圾处置任务;举行“同心抗疫担责任,助力凝聚显温情”捐赠仪式,为一线防控工作捐款,购买防护物资;奔赴前线,为一线工作人员送上水果、桶面等慰问品,把关心和关怀带给一线人员,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与担当,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开展扶贫扶助工作、参与社会公益善行,向大同市马辛庄村以及六十岁以上村民长者予以捐赠和节日慰问、对外捐赠防护物资等合计金额约55.63万元,以实际行动响应支持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号召和精神,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把社会责任融入到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发展就业岗位,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切实履行企业公民责任与担当。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后续,公司将结合发展实际情况,争取推进开展相关工作,积极践行企业公民责任,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回报社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新增鼎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新增鼎公司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2020年12月18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新增鼎公司业绩承诺新增鼎公司承诺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 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新增鼎公司在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予以补足。2021年01月14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正常履行中
新增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2021年01月14日作为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飞马投资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2007年05月07日永久履行完毕
黄壮勉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2007年05月15日永久履行完毕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因买卖合同纠纷,Hyundai Corporation Singapore Pte.Ltd.向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提起对Kyen Resources PTE.LTD.、公司及有关方的诉讼6,102.28审理中

对如判令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不适用2018年11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因合同纠纷,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公司的诉讼49,223.84撤诉结案撤诉不适用2022年0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因买卖合同纠纷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对公司重整前业务下游嘉12,146.15诉讼中尚无。(该第三方诉讼所涉及公司之权益(应收账款),已在公司前期重整(注:深圳中院已于不适用2022年0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某公司的诉讼(以下简称“第三方诉讼”),作为案涉关系第三人,受让公司前期重整拍卖处置部分非保留资产的第三人以及公司对该第三方诉讼的判决结果存有异议,①受让公司前期重整拍卖处置部分非保留资产的第三人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判令撤销该判决;②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交了再审申请,请求判令撤销该判决并驳回寰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1年11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中作为非保留资产之一在京东拍卖平台上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了处置并由独立第三人竞得,该项资产权益归于该第三人,公司不再保留该项资产相关权利并已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该第三方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案件汇总253.48部分已判决/和解/调解对公司无重大影响部分审理中,部分结案/和解/调解2022年0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04月0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 8、其他”。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2021年04月29日20,0002022年01月25日6,000连带责任保证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2022年04月29日25,0002022年06月28日6,400连带责任保证
大同富乔(骏2022年04月2925,0002022年08月155,000连带责任
马环保及其子公司)保证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2022年04月29日25,0002021年11月08日2,048.75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合冠及其子公司2022年04月29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3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9,448.7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3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6,029.6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30,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9,448.7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30,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6,029.64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60.1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续借协议,完成了相关续借手续。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以及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大同富乔)提供担保余额(本金)为16,029.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17%。

3、公司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涉及相关偿债股票的划转进展情况

(1)公司前期重整情况概述

2020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03破申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2020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并于转增股份上市日2020年12月30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中:676,199,786股用于向债权人抵偿债务。2021年11月,深圳中院(2020)作出粤03破568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截至2021年12月31日,管理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余额为138,448,586股。

(2)涉及相关偿债股票的划转进展

1)2022年4月,就涉及子公司的部分担保债权,公司、大同富乔及债权人约定以《重整计划》中预留的部分专项偿债股票向该债权人进行清偿,偿债股票划转过户后相应担保责任将随之解除。鉴于大同富乔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产生的债务已在公司前期重整中预留了相应的偿债股票,且大同富乔在以前年度已根据相关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报告期内,该部分偿债股票已划转至该债权人的证券账户。2)报告期内,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以及经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批准的部分债权,陆续向有关债权人划转了相应的偿债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管理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余额为87,920,410股。

4、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净利润承诺实现事项

根据公司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的规定以及重整投资人承诺,公司需要在2022-2024年连续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7亿元。重整后,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并在重整投资人(现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恢复、发展留存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致力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积极创造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以及有关各方的关心与支持。本报告期,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实现相对稳定发展,公司整体经营效率、业务结构以及运营能力等得到了一定优化提升,各项业务稳步拓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95.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20%,实现净利润8,835.17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697.48%,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扩大,盈利能力得到了一定增强;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建设,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已于2023年4月实现建成投产,全面投产满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发展实力。同时,公司将继续推动适时注入资产和再融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发展实力。总体上,公司经营业务整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效增强了公司稳步经营达成经营目标之决心与信心。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2022年12月29日、2023年0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2-070、2023-002
签订协议书暨提供担保进展2022年11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67
股东权益变动2022年09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64
股东权益变动2022年08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57
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22年04月29日、05月24日、06年29日、08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28、037、048、056、067
公司迁址及变更联系方式2022年0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22
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2022年04月02日、04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2、019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2021年12月29日、2022年0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121、2022-001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建设,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已于2023年4月实现建成投产,目前处于联合调试及试生产状态,将争取在上半年内实现满负荷运营。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采用“炉排炉”工艺,具有运行稳定可靠、适应性广等特点,有助于降低项目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全面投产后,大同富乔整体处理垃圾的设计产能将达到1700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量可达到65万吨以上,将较好地满足当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长远需求,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整体经营规模以及业务获利能力。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372,3930.09%-2,362,793-2,362,7939,600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372,3930.09%-2,362,793-2,362,7939,600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2,372,3930.09%-2,362,793-2,362,7939,6000.0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658,860,38199.91%2,362,7932,362,7932,661,223,174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2,658,860,38199.91%2,362,7932,362,7932,661,223,174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661,232,774100.00%000002,661,232,774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上述股份变动主要是高管(离任)锁定股解除限售所致。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曹杰2,350,7932,350,7930高管(离任)锁定股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注:原定任期至2022年3月14日,期满后半年内继续遵守高管持股相关规定。)
洪嘉燕12,00012,0000高管(离任)锁定股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注:原定任期至2022年3月14日,期满后半年内继续遵守高管持股相关规定。)
李佳纭9,6009,600高管锁定股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合计2,372,39302,362,7939,6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1,94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6,15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0%795,672,857795,672,857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33%88,512,40788,512,40788,512,4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他3.30%87,920,410-50,528,17687,920,410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0%82,600,90682,600,906冻结82,600,906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其他1.74%46,380,00046,380,000
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1%42,917,70842,917,70842,917,708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0%42,650,9027,390,90242,650,902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雄风1号飞马国际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59%42,303,67442,303,67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9%26,303,36326,303,36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境内非国有法人0.84%22,277,04122,277,041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无。(注: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开立的临时账户,待账户内股票分配处置完毕之后将予以注销,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95,672,857人民币普通股795,672,857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8,512,407人民币普通股88,512,4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87,920,410人民币普通股87,920,410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82,600,906人民币普通股82,600,906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46,380,000人民币普通股46,380,000
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917,708人民币普通股42,917,708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2,650,902人民币普通股42,650,902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雄风1号飞马国际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2,303,674人民币普通股42,303,67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303,363人民币普通股26,303,36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2,277,041人民币普通股22,277,041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开立的临时账户,待账户内股票分配处置完毕之后将予以注销,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赵力宾2015年04月30日913101153326484287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等。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报告期内,新增鼎公司的子公司海南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四川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华英农业(002321.SZ)1%的股份。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永好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刘永好先生担任新希望集团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省川商总会会长等职务,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刘永好先生曾任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除控股本公司外,刘永好先生控股新希望(000876.SZ)、兴源环境(300266.SZ)、华融化学(301256.SZ);与 Liu Chang共同控制新乳业(002946.SZ)、新希望服务(3658.HK);曾控股华创阳安(600155.SH)。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新增鼎公司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04月27日
审计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川华信审(2023)第0041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马国际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飞马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一)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0、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五、13、商誉”。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如飞马国际财务报表附注“五、13、商誉”所述,截止2022年12月31日,飞马国际商誉原值43,996.66万元,商誉的账面价值为40,255.94万元,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期末商誉账面价值金额较大。 飞马国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复杂,涉及的判断因素较多,且测试结果可能对飞马国际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飞马国际商誉减值事项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重要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向管理层了解重要商誉涉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行业情况以及经营发展规划,评价每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预测收益等假设的合理性。 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沟通,了解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的选取和判断,对商誉评估的关键参数及评估过程进行复核,以评价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管理层的商誉减值测试进行复核,以判断是否支持管理层的商誉减值测试结论。

四、其他信息

飞马国际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飞马国际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飞马国际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飞马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飞马国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飞马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飞马国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飞马国际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飞马国际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小敏(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邱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依林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6,502,576.66218,922,933.2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0,069.9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00,006,416.86136,748,537.9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4,613,231.874,980,816.6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232,633.872,822,269.7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7,909,006.8634,915,285.2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506,272.8411,968,415.87
流动资产合计390,770,138.96412,058,328.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0,294.4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94,114.031,503,849.03
在建工程21,876,638.0324,765,727.0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05,085.151,944,216.68
无形资产327,966,861.12220,847,444.80
开发支出
商誉402,559,383.78402,559,383.78
长期待摊费用30,447,338.6817,138,458.96
递延所得税资产65,339,210.2911,191,049.81
其他非流动资产2,142,336.2914,193,132.83
非流动资产合计852,630,967.37705,143,557.37
资产总计1,243,401,106.331,117,201,885.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5,000,000.00
应付账款121,398,183.6262,830,961.1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87,632.194,923,424.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765,223.567,519,468.49
应交税费1,642,344.764,626,129.40
其他应付款234,919,932.66267,188,856.32
其中:应付利息795,977.76749,155.52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8,726,891.751,355,372.85
其他流动负债119,277,472.18115,749,293.13
流动负债合计636,817,680.72464,193,505.6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41,663,072.03362,494,608.05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865,225.761,334,556.71
长期应付款44,857,088.8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7,820,734.44125,212,288.07
递延收益13,232,813.4815,152,916.39
递延所得税负债1,752,980.51737,206.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40,191,915.08504,931,575.47
负债合计977,009,595.80969,125,081.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2,661,232,774.002,661,232,77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79,496,822.701,649,809,455.0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8,478,197.02-28,753,817.0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3,161,182.2093,161,182.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139,021,071.35-4,227,372,789.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6,391,510.53148,076,804.8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66,391,510.53148,076,804.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43,401,106.331,117,201,885.99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翔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728,264.20138,326,831.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161,346,273.1689,301,639.5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187,824.7311,125,276.06
流动资产合计201,262,362.09238,753,746.8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10,967,115.61810,967,115.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000,294.4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39,762.661,178,785.9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26,207.86881,090.76
无形资产99,907.40175,014.1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98,086.92499,726.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12,731,080.45824,702,027.04
资产总计1,013,993,442.541,063,455,773.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538,307.64666,959.36
应交税费121,223.84113,621.53
其他应付款214,727,859.68250,573,440.4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0,704.851,060,759.67
其他流动负债100,353,569.70100,353,569.70
流动负债合计316,061,665.71352,768,350.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22,084.28564,961.1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22,084.28564,961.11
负债合计316,483,749.99353,333,311.78
所有者权益:
股本2,661,232,774.002,661,232,77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89,222,711.341,689,222,711.3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56,972,126.45156,972,126.45
未分配利润-3,809,917,919.24-3,797,305,149.67
所有者权益合计697,509,692.55710,122,462.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13,993,442.541,063,455,773.9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53,957,987.37265,727,933.07
其中:营业收入353,957,987.37265,727,933.0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69,225,161.48272,542,218.26
其中:营业成本304,642,389.42198,556,645.1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234,589.882,797,415.52
销售费用73,427.18
管理费用35,739,851.6641,924,286.47
研发费用2,017,362.525,934,373.98
财务费用24,590,968.0023,256,069.95
其中:利息费用27,535,897.9424,611,505.44
利息收入2,556,988.341,228,571.49
加:其他收益16,683,388.7312,090,707.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192,407.862,216,138.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71,410.86-2,272,713.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8,677.76-46,401.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5,445,889.385,173,445.61
加:营业外收入180,333.582,370,756.42
减:营业外支出765,718.05784,593.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860,504.916,759,608.40
减:所得税费用-53,491,213.151,844,307.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8,351,718.064,915,300.4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8,351,718.064,915,300.4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351,718.064,915,300.42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75,619.99-88,309.6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75,619.99-88,309.6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75,619.99-88,309.6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75,619.99-88,309.66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8,627,338.054,826,990.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8,627,338.054,826,990.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3320.0018
(二)稀释每股收益0.03320.001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翔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
税金及附加8,520.00549,940.01
销售费用60,823.40
管理费用14,595,623.8217,189,151.6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935,397.997,209,292.95
其中:利息费用7,444,573.507,689,819.85
利息收入2,520,136.08525,634.17
加:其他收益6,978,403.212,525,852.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1,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84.35-4,412.8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01.2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564,555.49-22,426,768.47
加:营业外收入70,946.961,218,723.00
减:营业外支出119,161.0419,068.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612,769.57-21,227,114.1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612,769.57-21,227,114.1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612,769.57-21,227,114.1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2,612,769.57-21,227,114.1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0-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0.00-0.01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2,357,070.77221,366,053.9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360,886.349,154,458.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75,566.1513,150,663.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793,523.26243,671,175.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3,910,930.34206,870,281.7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767,428.3854,419,752.97
支付的各项税费11,115,347.575,078,178.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216,631.1741,026,90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010,337.46307,395,12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16,814.20-63,723,946.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1,700,069.8115,647,701.1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8,324.71225,066.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2,388.00121,949.8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028,806.4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000,782.5220,023,523.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6,869,646.5443,364,900.58
投资支付的现金140,000,000.002,881,171.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869,646.5446,246,105.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868,864.02-26,222,581.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545,595.9276,823,550.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545,595.9276,823,550.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316,794.1021,893,286.6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264,979.2613,022,066.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581,773.3634,915,352.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63,822.5641,908,197.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7,095.04-79,403.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874,760.62-48,117,734.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032,529.48258,150,264.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6,157,768.86210,032,529.4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2,368.7117,972,038.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2,368.7117,972,038.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90,580.0112,848,742.81
支付的各项税费8,520.00551,742.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964,357.86121,007,34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563,457.87134,407,834.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271,089.16-116,435,795.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466,6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8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647.0021,949.8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647.0014,549,349.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5,605.94313,208.60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5,605.941,313,208.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958.9413,236,141.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45,595.9261,394,198.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45,595.9261,394,198.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413,972.605,084,109.5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0,078.207,621.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74,050.805,091,730.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8,454.8856,302,467.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531.84-13,846.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052,971.14-46,911,032.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436,427.54182,347,460.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383,456.40135,436,427.54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49,809,455.08-28,753,817.0193,161,182.20-4,227,372,789.41148,076,804.86148,076,804.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661,232,774.001,649,809,455.08-28,753,817.0193,161,182.20-4,227,372,789.41148,076,804.86148,076,804.8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29,687,367.62275,619.9988,351,718.06118,314,705.67118,314,705.67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275,619.9988,351,718.0688,627,338.0588,627,338.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9,687,367.6229,687,367.6229,687,367.6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9,687,367.6229,687,367.6229,687,367.6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2,611,677.552,611,677.552,611,677.55
2.本期使用-2,611,677.55-2,611,677.55-2,611,677.5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79,496,822.70-28,478,197.020.0093,161,182.20-4,139,021,071.35266,391,510.53266,391,510.5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45,246,697.069,404,995.50-28,665,507.3593,161,182.20-4,232,288,089.83129,282,060.58129,282,060.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661,232,774.001,645,246,697.069,404,995.50-28,665,507.3593,161,182.20-4,232,288,089.83129,282,060.58129,282,060.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562,758.02-9,404,995.50-88,309.664,915,300.4218,794,744.2818,794,744.28
(一)综合收益总额-88,309.664,915,300.424,826,990.764,826,990.7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562,758.02-9,404,995.5013,967,753.5213,967,753.5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4,562,758.02-9,404,995.5013,967,753.5213,967,753.5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49,809,455.08-28,753,817.0193,161,182.20-4,227,372,789.41148,076,804.86148,076,804.8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89,222,711.34156,972,126.45-3,797,305,149.67710,122,462.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661,232,774.001,689,222,711.34156,972,126.45-3,797,305,149.67710,122,462.1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612,769.57-12,612,769.57
(一)综合收益总额-12,612,769.57-12,612,769.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89,222,711.34156,972,126.45-3,809,917,919.24697,509,692.5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89,222,711.34156,972,126.45-3,776,078,035.50731,349,576.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2,661,232,774.001,689,222,711.34156,972,126.45-3,776,078,035.50731,349,576.29
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227,114.17-21,227,114.17
(一)综合收益总额-21,227,114.17-21,227,114.1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661,232,774.001,689,222,711.34156,972,126.45-3,797,305,149.67710,122,462.12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12月18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01739的营业执照。2008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2008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自2016年8月19日起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94519。本公司2020年初累计发行股本总计165,288.04万股,注册资本为165,288.04万元;公司于2020年度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实施破产重整,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2020年12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165,288.0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6.1股的比例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835.24万股股票。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65,288.04万股增加至266,123.28万股。

公司所属行业为供应链管理行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为266,123.28万股,注册资本为266,123.28万元,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业;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以上不含法律、政策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

(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是公司董事会,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三)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减少子公司1户。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附注三”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本财务报告所载各报告期的财务信息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该营业周期作为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中国境内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境外子公司合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五、16长期股权投资”。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减值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供应链服务业务(%)环保新能源业务(%)
1年以内(含1年)15
1-2年(含2年)58
2-3年(含3年)1010
3-4年(含4年)3030
4-5年(含5年)5050
5年以上1001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系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组合项目性质注1
无风险组合0%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组合0%

注1: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供应链服务业务(%)环保新能源业务(%)
1年以内(含1年)15
1-2年(含2年)58
2-3年(含3年)1010
3-4年(含4年)3030
4-5年(含5年)5050
5年以上100100

③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本公司取得的票据,按承兑人分为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票据,公司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承兑人为其他企业的票据,公司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10、应收账款

详见“9、金融工具”。

1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9、金融工具”。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供应链服务业务:按个别认定法。

环保新能源业务:加权平均法。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详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的减值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4、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5、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6、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

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7、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500-5.001.90-33.33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5.009.5-20.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本附注“五、17固定资产”有关折旧政策,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比照本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

21、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具体如下:

1)专利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5年摊销;2)商标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10年摊销;3)非专利技术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5年摊销;4)土地使用权按购置使用年限的规定摊销。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下述程序进行判断:

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②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按上述程序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年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5)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根据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与该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扣除建设期)孰低确认。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
其中:土地使用权30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房屋建筑物30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机器设备10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运输设备5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电子设备及其他5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软件5合同或法律规定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5年平均摊销。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影响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5、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详见本附注“七、23、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6、租赁负债

27、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8、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具体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综合物流服务收入、贸易执行收入、垃圾处置收入及发电收入、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建造服务收入。

1)综合物流服务收入

综合物流服务已经提供或服务进度能够可靠的确认,服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2)贸易执行收入

已将贸易执行标的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执行对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执行标的实施控制,与贸易执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为确认贸易执行收入的实现。

公司按照从执行对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垃圾处置收入

生活垃圾由市政局统一收集装运后,由专用垃圾车运入项目公司,经地磅房地衡自动称重,每日末由专员统计过磅单分日汇总垃圾供应量计量报表,月度终止后将汇总的垃圾供应量计量报表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复核后交由市政局核对该月每日实际垃圾供应量,确认无误后经由市政局盖章确认,财务部根据该盖章确认的垃圾供应量汇总表确认应收取的垃圾处置收入。

4)发电收入本公司的发电收入为垃圾发电收入。垃圾焚烧后通过汽轮机组发电。公司设有中央控制室,监控焚烧炉焚烧及发电情况,生产部统计员每日通过电表统计当天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自用电量。月末由电力公司上门读取上网电量数据或电力公司根据其联网数据告知公司上网电量数据,财务部根据电力公司确认的数据,并核对生产统计表数据无误后,开具发票,确认发电收入。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建造服务收入PPP项目合同,是指本公司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政府方控制或管制本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本公司提供多项服务的(通常包括提供建造服务且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于建设阶段,在确定本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基础上,确认建造服务的收入。建造服务收入按照收取或有权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合同资产。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本公司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之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混合模式下,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有明确规定款项使用用途,并且该款项预计使用方向预计将形成相关的资产;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未规定使用用途,并且该款项预计使用方向为补充流动资金;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除公司将其用途指定为与资产相关外,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2 )确认时点

收到政府相关补助时,将其确认为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A、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B、单独租赁的识别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C、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D、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

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1)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股东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9%、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7%、5%、1%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冠”)25%
苏州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合冠”)20%
合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冠香港”)16.50%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20%
鼎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富集团”)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25%
新安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富乔”)20%
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富乔”)20%
宜阳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阳富乔”)20%
高平市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平富乔”)20%
阿鲁科尔沁旗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旗富乔”)20%
大同浩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峰环保”)20%
大同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乔环保”)20%
阳高富乔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高富乔”)20%
深圳飞马大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宗科技”)15%
四川飞马鼎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鼎新”)20%

2、税收优惠

(1)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同富乔享受该优惠政策,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污泥干化一期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污泥干化二期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21】30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大宗科技享受该优惠政策。

3)根据财税【2019】13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2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合冠、骏马环保、新安富乔、原平富乔、宜阳富乔、高平富乔、阿旗富乔、阳高富乔、富乔环保、飞马鼎新享受该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0 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

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三”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 个月内不得变更。大同富乔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注:增值税税率

业务类型税率
货物销售13%
车辆租赁业13%
交通运输业9%
物流服务业3%、6%
技术服务业6%
房屋租赁业9%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48,009.1281,943.34
银行存款93,826,368.2572,508,952.62
其他货币资金32,628,199.29146,332,037.24
合计126,502,576.66218,922,933.2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937,071.972,662,386.35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344,807.808,890,403.72

其他说明:

注1: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公司重整管理人管理的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存款3,193.63万元以及保证金等34.48万元。其中管理人账户系专门用于公司破产重整的银行账户。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700,069.93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1,700,000.00
理财产品69.93
其中:
合计1,700,069.93

其他说明:

注: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700,069.93元,主要系公司期初未到期的国债,报告期内到期赎回所致。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8,137.500.09%188,137.50100.00%0.00188,137.500.13%188,137.50100.00%0.00
其中: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8,137.500.09%188,137.50100.00%0.00188,137.500.13%188,137.50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1,718,151.9899.91%11,711,735.125.53%200,006,416.86143,945,614.2999.87%7,197,076.345.00%136,748,537.95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1,718,151.9899.91%11,711,735.125.53%200,006,416.86143,945,614.2999.87%7,197,076.345.00%136,748,537.95
合计211,906,289.48100.00%11,899,872.625.62%200,006,416.86144,133,751.79100.00%7,385,213.845.12%136,748,537.9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1188,137.50188,137.50100.00%无偿债能力,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88,137.50188,137.5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211,718,151.9811,711,735.125.53%
合计211,718,151.9811,711,735.1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62,550,057.07
1至2年49,168,094.91
3年以上188,137.50
4至5年188,137.50
合计211,906,289.48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188,137.50188,137.50
组合计提7,197,076.344,514,658.7811,711,735.12
合计7,385,213.844,514,658.7811,899,872.6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165,868,066.7778.27%9,768,446.19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35,241,484.1216.63%1,762,074.21
成都泽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730,383.114.12%87,303.83
大同市绿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470,950.000.69%73,547.50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376,590.480.18%18,829.52
合计211,687,474.4899.89%

(5)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4,082,384.6196.37%4,972,053.9499.82%
1至2年529,084.523.62%4,000.000.08%
2至3年1,000.000.02%
3年以上1,762.740.01%3,762.740.08%
合计14,613,231.874,980,816.68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1,948,235.72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1.76%。其他说明:

注: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9,632,415.19元,增长193.39%,主要系期末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尚未结算的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6,232,633.872,822,269.77
合计6,232,633.872,822,269.77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187,547,639.07187,585,339.07
员工借款126,631.22109,322.00
业务代垫款1,166,518.87810,806.02
单位往来款4,144,128.463,550,217.10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1,812,938.491,359,000.88
应收赔偿款2,339,499.00
其他4,003.61159,557.47
合计197,141,358.72193,574,242.54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233,013.56500.00190,518,459.21190,751,972.77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51,311.035,441.05156,752.08
2022年12月31日余额384,324.595,941.05190,518,459.21190,908,724.85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280,847.34
1至2年128,552.17
2至3年3,000,000.00
3年以上187,731,959.21
3至4年5,000.00
4至5年187,002,000.00
5年以上724,959.21
合计197,141,358.72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190,000,000.00190,000,000.00
组合计提751,972.77156,752.08908,724.85
合计190,751,972.77156,752.08190,908,724.8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2保证金187,000,000.004-5年94.86%187,000,000.00
列入公司《重整计划》非保留资产处置的原子公司单位往来款3,000,000.002-3年1.52%3,000,000.00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应收赔偿款2,339,499.001年以内1.19%116,974.95
应收增值税退税补贴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1,812,938.491年以内0.92%
客户3业务代垫款875,340.141年以内0.44%8,753.40
合计195,027,777.6398.93%190,125,728.35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云冈区税务局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1,812,938.491年以内根据财税[2008]156号、财税[2015]78号文件,2022年末尚未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预计于2023年收取。

注: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410,364.10元,增长120.84%,主要系子公司处置垃圾发电项目应收项目赔偿款所致。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7,909,006.8627,909,006.8615,014,716.7015,014,716.70
库存商品4,771,643.274,771,643.27
发出商品15,128,925.2515,128,925.25
合计27,909,006.8627,909,006.8634,915,285.2234,915,285.22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缴企业所得税376,242.87135.51
待抵扣进项税15,130,029.9711,968,280.36
合计15,506,272.8411,968,415.87

其他说明:

注: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537,856.97元,增长29.56%,主要系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1,000,294.43
合计11,000,294.43

其他说明:

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对持有原子公司“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完成定向减资所致。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94,114.031,503,849.03
合计994,114.031,503,849.03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通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30,972.608,432,473.414,388,731.9613,252,177.97
2.本期增加金额105,957.08105,957.08
(1)购置105,957.08105,957.08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3,423.33154,694.443,054,468.403,232,586.17
(1)处置或报废23,423.33154,694.443,054,468.403,232,586.17
4.期末余额407,549.278,277,778.971,440,220.6410,125,548.88
二、累计折旧307,353.237,313,962.824,127,012.8911,748,328.94
1.期初余额370,878.6372,449.88443,328.51
2.本期增加金额370,878.6372,449.88443,328.51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23,423.36141,285.872,895,513.373,060,222.60
(1)处置或报废23,423.36141,285.872,895,513.373,060,222.60
4.期末余额283,929.877,543,555.581,303,949.409,131,434.8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3,619.40734,223.39136,271.24994,114.03
2.期初账面价值123,619.371,118,510.59261,719.071,503,849.0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注: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509,735.00元,下降33.90%,主要系本期处置了部分固定资产所致。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1,876,638.0324,765,727.05
合计21,876,638.0324,765,727.05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垃圾发电项目21,876,638.0321,876,638.0323,776,862.3023,776,862.30
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988,864.75988,864.75
合计21,876,638.0321,876,638.0324,765,727.0524,765,727.0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 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垃圾发电项目1,079,500,000.0023,776,862.30559,263.392,459,487.6621,876,638.032.03%2.03%其他
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19,900,000.00988,864.7518,741,828.9519,730,693.7099.15%100%其他
合计1,099,400,000.0024,765,727.0519,301,092.3422,190,181.3621,876,638.03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注1:垃圾发电项目工程本期其他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在建项目由于当地地方政策变化,当地政府部门与子公司签订了《合同解除及赔偿协议书》,导致在建项目终止所致。

注2:垃圾焚烧炉技改项目工程本期其他减少主要系技改工程本期陆续完工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12、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661,291.082,661,291.08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726,680.53726,680.53
(1)处置687,937.21687,937.21
(2)其他减少38,743.3238,743.32
4.期末余额1,934,610.551,934,610.5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17,074.40717,074.40
2.本期增加金额600,388.21600,388.21
(1)计提599,045.40599,045.40
(2)其他增加1,342.811,342.81
3.本期减少金额687,937.21687,937.21
(1)处置687,937.21687,937.21
4.期末余额629,525.40629,525.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05,085.151,305,085.15
2.期初账面价值1,944,216.681,944,216.68

其他说明: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 用权专利权非专利 技术软件BOT特许经营权在建PPP项目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454,469.86519,691,075.05531,145,544.91
2.本期增加金额15,776,295.51111,326,257.36127,102,552.87
(1)购置127,102,552.87127,102,552.8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在建PPP项目转入15,776,295.51-15,776,295.51
3.本期减少金额2,197,744.442,197,744.44
(1)处置2,197,744.442,197,744.44
4.期末余额11,454,469.86533,269,626.12111,326,257.36656,050,353.3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1,068,858.87299,229,241.24310,298,100.11
2.本期增加金额133,997.5219,849,139.0319,983,136.55
(1)计提133,997.5219,849,139.0319,983,136.55
3.本期减少金额2,197,744.442,197,744.44
(1)处置2,197,744.442,197,744.44
4.期末余额11,202,856.39316,880,635.83328,083,492.2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1,613.47216,388,990.29111,326,257.36327,966,861.12
2.期初账面价值385,610.99220,461,833.81220,847,444.8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注1: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 107,119,416.32元,增长48.50% ,主要系子公司BOT在建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工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公司作为相关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据此确认在建PPP项目的建造服务收入并同步确认合同资产报表列报于“无形资产”所致。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2007年10月成立,采用BOT的方式建设,特许经营期30年。2007年12月,大同富乔与大同市市政管委会签订BOT特许经营权协议,正式获得大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权。在特许期内,公司有权运营垃圾处理厂并拥有垃圾处理厂的所有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同时大同富乔在获得政府同意后可以抵押或转让本项目的运营权、全部资产、设施和设备。特许经营期为自本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满三十(30)年止(2009年-2039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应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本项目完好的移交给大同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故公司根据BOT特许经营权的性质,将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均列报于无形资产,全部资产价值均为特许经营权的价值,相关资产按照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原则进行摊销。

16、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439,966,644.79439,966,644.79
合计439,966,644.79439,966,644.79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37,407,261.0137,407,261.01
合计37,407,261.0137,407,261.01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①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情况公司商誉主要系子公司骏马环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在合并报表时产生的合并商誉,公司期末商誉系收购从事环保新能源的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2019年度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专题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意见,即:“按照准则要求,资产组一般以长期资产为主,不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溢余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与负债,除非不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便难以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本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确定的资产组范围主要以长期资产为主,包括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的资产组所形成的资产组组合,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资产组为大同富乔的无形资产32,771.52万元以及长期待摊费用2,987.75万元构成的资产组。

②商誉减值测试

A、商誉减值迹象2020年度,受公司因重整偿债等原因的影响,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等受到一定的影响,至使项目达到预计产能的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延后,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出现了的减值迹象,公司根据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结果,于2020年度计提了商誉减值3,740.7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

2022年度,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发展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于2023年4月投入运营,大同富乔处理生活垃圾能力将达到1,700吨/日,污泥干化处理量400吨/日,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整体经营规模以及获利能力。与2021年度相比,该项业务的行业状况、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因此,公司分析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于本期未出现进一步的减值迹象。

B、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为客观反映商誉的期末价值,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本期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对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股权形成的商誉涉及的资产组进行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鲁评报字【2023】第13113号)。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说明如下:

a、评估方法的选择

大同富乔成立于2007年,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生物质热电、光伏发电、污泥处理、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咨询、设计、管理、运营等。该资产组组合在未来时期里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盈利能力,未来收益、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途径评估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即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在用价值。

该资产组组合内,资产的配置应属有效,基本不存在能使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发生明显改变或重置的可能。即对资产组组合内,资产进行有效配置或重置的前提下,资产组组合在剩余经济年限的现金流折现值,和资产组组合在现有管理经营模式下剩余经济年限内可产生的经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会有较大差异。由此得到的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一般会低于该资产组组合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

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对外整体出让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与大同富乔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很少,无法与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案例相比。

综上所述,本次估值以采用收益法计算的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作为测试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本期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与历史年度的评估方法一致。

未来现金流流量折现法(收益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将预期现金净流量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内含一致。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其中,预计现金流量采用税前现金流口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Ri:第i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A:期初营运资金

资产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R=EBI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式中:EBIT为息税前利润,其计算公式如下:

EBIT=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资产扩大投资

a1) n:预测期

预测期的确定

2007年12月28日,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大同市市政公用局与大同富乔签订了《大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协议书规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本项目正式投产运行之日起至第30年最后一天为止,特许经营期30年,2009年11月正式投产,至2039年10月止。大同富乔目前整体运转正常,生产经营较稳定,可保持长时间的运行,且需减值测试的资产组中已包含商誉,故本次评估收益期至2039年10月31日止。

a2) r:折现率

本次评估在确定税前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使用替代利率估计。在估计替代利率时,本次评估参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其中,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公式如下: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税前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C、商誉减值测试结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大同富

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鲁评报字【2023】第13113号)。依据评估结果,本次以收益现值法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次评估详细预测期和详细预测期后的税前折现率分别为2023年10.82%、2024年11.18%、2025年11.21%、2026年11.20%、2027年

12.00%、2028年至2039年为11.98%-12.02%。详细预测期为5年,详细预测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费用及增长率等关键假设均以各资产组历史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规划为基础进行预测,预测期的预测数据已经公司管理层批准。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含分摊并购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5,759.27万元,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76,015.21万元,可回收价值评估结论为81,400.00万元。评估结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申报的不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测试日100%商誉价值测试前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可回收价值评估值
包含商誉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资产组35,759.2740,255.9476,015.2181,400.00

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为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了参考依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评估结果,公司编制了《大同富乔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经测试,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于本期无需补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见上述“(2) 商誉减值准备”相关描述。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经测试,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于本期无需补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其他说明: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财产综合保险+转让承包土地使用费98,466.6728,133.3370,333.34
装修费及基础设施改造17,039,992.2920,502,663.597,165,650.5430,377,005.34
合计17,138,458.9620,502,663.597,193,783.8730,447,338.68

其他说明:

注1: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13,308,879.72元,增长77.66%,主要系子公司技改工程本期陆续完工转入以及摊销影响所致。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5,657,309.013,914,327.2611,128,675.092,782,168.77
可抵扣亏损245,699,532.1261,424,883.0333,635,524.158,408,881.04
合计261,356,841.1365,339,210.2944,764,199.2411,191,049.8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2,559,968.96639,992.242,948,825.00737,206.25
特许经营权及合同资产的暂时性差异4,451,953.071,112,988.27
合计7,011,922.031,752,980.512,948,825.00737,206.2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5,339,210.2911,191,049.81
递延所得税负债1,752,980.51737,206.25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960,324,571.411,962,219,807.14
可抵扣亏损2,401,113,146.252,338,710,984.72
合计4,361,437,717.664,300,930,791.86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无限期18,730,469.8321,326,027.42
2027年90,425,772.972022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6年1,211,307,166.391,211,307,166.392021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5年1,029,510,587.251,054,875,530.522020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4年50,600,100.2950,600,100.292019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3年539,049.52539,049.522018年度未弥补亏损
2022年63,110.582017年度未弥补亏损
合计2,401,113,146.252,338,710,984.72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货款2,142,336.292,142,336.2914,193,132.8314,193,132.83
非保留资产的股权投资1,732,936,947.281,732,936,947.281,732,936,947.281,732,936,947.28
合计1,735,079,283.571,732,936,947.282,142,336.291,747,130,080.111,732,936,947.2814,193,132.83

其他说明:

注: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2,050,796.54元,下降84.91%,主要系子公司部分工程设备在本期完工交付,导致预付长期资产款减少所致。

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25,000,000.00
合计25,0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87,206,945.8346,220,686.49
1-2年21,783,829.036,669,368.48
2-3年3,792,527.408,604,743.99
3年以上8,614,881.361,336,162.19
合计121,398,183.6262,830,961.1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13,725,825.30尚未结算
供应商23,504,600.62尚未结算
供应商33,374,580.44尚未结算
供应商41,913,578.42尚未结算
供应商51,802,015.60尚未结算
供应商61,460,750.40尚未结算
合计15,781,350.78

其他说明:

注: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8,567,222.47元,增长93.21%,主要系子公司在建PPP项目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4,489.184,830,378.44
1-2年30,066.1980,315.10
2-3年29,780.009,433.96
3年以上13,296.823,296.82
合计87,632.194,923,424.3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7,487,949.6937,294,687.5339,638,496.115,144,141.1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1,518.802,514,999.451,925,435.80621,082.45
三、辞退福利469,500.00469,500.00
合计7,519,468.4940,279,186.9842,033,431.915,765,223.56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215,076.4131,889,582.4234,588,090.624,516,568.21
2、职工福利费140,000.002,472,172.412,297,346.03314,826.38
3、社会保险费115,449.091,252,541.701,114,500.79253,490.00
其中:医疗保险费113,615.191,105,480.661,008,992.41210,103.44
工伤保险费305.70109,154.3367,407.4742,052.56
生育保险费1,528.2037,667.0137,861.211,334.00
其他保险费239.70239.70
4、住房公积金13,014.001,384,851.501,385,163.5012,70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410.19295,539.50253,395.1746,554.52
合计7,487,949.6937,294,687.5339,638,496.115,144,141.1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0,563.602,436,475.641,879,861.34587,177.90
2、失业保险费955.2078,523.8145,574.4633,904.55
合计31,518.802,514,999.451,925,435.80621,082.45

其他说明:

注1:期末无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注2: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项目期末余额主要系公司计提的尚未支付2022年12月工资和预提的年终奖,2022年12月工资已于次月份支付。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5,727.712,773,924.43
企业所得税5,384.21364,735.93
个人所得税414,272.09240,754.43
城市维护建设税66,234.17109,365.03
教育费附加28,386.0746,870.73
地方教育费附加18,924.0531,247.15
土地使用税637,605.67637,605.67
印花税108,439.86104,255.10
房产税315,795.77315,795.77
其他1,575.161,575.16
合计1,642,344.764,626,129.40

其他说明:

注: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2,983,784.64元,下降64.50%,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795,977.76749,155.52
其他应付款234,123,954.90266,439,700.80
合计234,919,932.66267,188,856.32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795,977.76749,155.52
合计795,977.76749,155.52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本期初期末均无逾期未支付的利息。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205,575,342.46202,573,698.63
单位往来款16,978,008.9827,978,303.41
破产费用2,829,074.6620,333,153.78
共益债务3,190,000.003,790,000.00
预提费用2,295,583.282,284,913.79
保证金及押金899,813.041,003,419.00
业务代垫款492,327.00886,130.26
应付进口税费(暂缓缴纳)5,995,722.97
其他1,863,805.481,594,358.96
合计234,123,954.90266,439,700.8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0,831,536.0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245,229.6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50,126.091,355,372.85
合计128,726,891.751,355,372.85

其他说明: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27,371,518.90元,增长9397.53%,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末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销项税119,277,472.18115,749,293.13
合计119,277,472.18115,749,293.1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28、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41,663,072.03362,494,608.05
合计241,663,072.03362,494,608.0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根据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骏马环保对本公司向绵阳市商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形成的借款本息共计362,494,608.05元,由骏马环保自《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清偿完毕(前二年不偿还本金,自第三年开始每年12月15日前偿还本金金额的三分之一,本金部分共分三期清偿完毕),延期清偿期间的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重整计划批准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的年利率确定,由骏马环保按季付息。

注2:长期借款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了120,831,536.02元,下降33.33%,系本期将应于2023年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租赁款1,515,351.852,689,929.56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50,126.09-1,355,372.85
合计865,225.761,334,556.71

其他说明:

注: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469,330.95元,下降35.17%,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办公室的租赁费所致。

30、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44,857,088.86
合计44,857,088.86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售后租回款44,857,088.86
合计44,857,088.86

其他说明:

注: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4,857,088.86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应付售后租回款增加所致。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31、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37,820,734.44125,212,288.07对外提供担保预计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合计37,820,734.44125,212,288.07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期末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87,391,553.63元,下降69.79%,主要系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预计负债于报告期内进行债务重组减少所致。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4,843,677.311,718,570.0413,125,107.27政府补助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309,239.08201,532.87107,706.21售后租回
合计15,152,916.391,920,102.9113,232,813.48--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污泥干化项目技改政府补贴(注1)1,049,999.81200,000.04849,999.77与资产相关
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资金-二期项目(注2)13,793,677.501,518,570.0012,275,107.50与资产相关
合计14,843,677.311,718,570.0413,125,107.27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17】97号文关于下达2017年山西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2017年8月合计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入的大同市城镇污泥干化处理项目资金200万元。大同富乔污泥处置一期项目已于2017年6月23日取得消防验收,通过备案;本项目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结转计入损益;

注2: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于2018年12月已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付的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补助金(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容项目)共计300万元;根据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云财建【2019】4号文件及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19】1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下半年大同市工业振兴贡献突出企业兑现奖励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19年4月合计收到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拨付资金213万元;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同财建【2020】154号文关于下达中西部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20年10月合计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付资金558.57万元;根据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云财建【2020】28号文件及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20】135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新动能专项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20年10月合计收到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拨付资金447万元;大同富乔的垃圾焚烧二期项目发电系统工程2021年2月投入使用,本项目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结转计入损益。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2,661,232,774.002,661,232,774.00

其他说明: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45,246,697.061,645,246,697.06
其他资本公积4,562,758.0229,687,367.6234,250,125.64
合计1,649,809,455.0829,687,367.621,679,496,822.7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以预留偿债股票清偿了子公司的部分担保债务,偿债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35、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8,753,817.01275,619.99275,619.99-28,478,197.0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8,753,817.01275,619.99275,619.99-28,478,197.0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8,753,817.01275,619.99275,619.99-28,478,197.02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6、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2,611,677.552,611,677.55
合计2,611,677.552,611,677.5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增加系子公司按财政部、应急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本期减少系子公司上述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支出。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3,161,182.2093,161,182.20
合计93,161,182.2093,161,182.2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227,372,789.41-4,232,288,089.8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227,372,789.41-4,232,288,089.8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351,718.064,915,300.42
期末未分配利润-4,139,021,071.35-4,227,372,789.4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2,358,846.47304,318,200.34264,240,817.74198,282,916.35
其他业务1,599,140.90324,189.081,487,115.33273,728.81
合计353,957,987.37304,642,389.42265,727,933.07198,556,645.16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353,957,987.37-265,727,933.0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1,599,140.90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材料销售收入、炉渣加工承包费、出租资产及其他收入1,487,115.33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材料销售收入、炉渣加工承包费、出租资产及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45%-0.5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1,599,140.90材料销售收入、炉渣加工承包费、出租资产及其他收入1,487,115.33材料销售收入、炉渣加工承包费、出租资产及其他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1,599,140.90材料销售收入、炉渣加工承包费、出租资产及其他收入1,487,115.33材料销售收入、炉渣加工承包费、出租资产及其他收入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352,358,846.47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264,240,817.74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业务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垃圾发电收入186,560,110.50186,560,110.50
贸易执行收入23,725,742.4321,172,601.57
综合物流服务收入14,970,440.6717,523,581.53
PPP项目相关建造服务收入127,102,552.87127,102,552.87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华北地区313,662,663.37313,662,663.37
华东地区38,696,183.1038,696,183.10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309,186,789.5838,696,183.10352,358,846.47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履约义务相关信息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28、收入”相关内容。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注: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88,230,054.30元,增长33.20%,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106,085,744.26元,增长53.43%,主要系本期投入建设的BOT在建项目-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工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公司作为相关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据此确认在建PPP项目的建造服务收入和成本,相应的收入、成本增加所致。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531,624.55360,894.83
教育费附加227,839.08252,454.34
房产税631,591.54635,116.54
土地使用税555,411.34555,411.34
车船使用税21,360.0024,494.56
印花税114,870.65678,617.24
地方教育费附加151,892.72168,302.90
环境保护税122,123.77
合计2,234,589.882,797,415.52

其他说明:

注: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减少562,825.64元,下降20.12%,主要系本期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发生额减少所致。

4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49,457.45
折旧费2,704.48
办公费8,602.97
差旅费58.50
业务招待费
车辆运行费
其他12,603.78
合计73,427.18

其他说明:

注: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73,427.18元,下降100.00%,主要系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所致。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21,811,613.4124,141,989.68
办公费791,354.31930,150.73
水电费149,237.0883,203.36
业务招待费1,448,368.062,027,758.74
折旧费466,906.52497,741.42
汽车费用452,387.27624,458.17
无形资产摊销1,915,584.831,826,901.47
租赁费835,905.671,049,153.49
装修费摊销172,722.48227,573.47
差旅费983,666.341,617,531.13
咨询顾问费89,832.911,127,283.69
中介机构服务费2,525,166.226,194,166.18
诉讼费8,347.1025.00
安全生产费2,611,677.55
其他1,477,081.911,576,349.94
合计35,739,851.6641,924,286.47

其他说明:

注:本期管理费用较上期减少6,184,434.31元,下降14.75%,主要系本期人工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减少所致。

43、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006,792.685,092,062.12
材料费791,338.27
折旧摊销8,769.848,833.59
委外研发费用
其他费用1,800.0042,140.00
合计2,017,362.525,934,373.98

其他说明:

注:本期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少3,917,011.46元,下降66.01%,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人工、材料费减少所致。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7,535,897.9424,611,505.44
减:利息收入2,556,988.341,228,571.49
汇兑损失38,055.9934,470.73
减:汇兑收益470,832.95239,902.24
手续费44,835.3678,567.51
合计24,590,968.0023,256,069.95

其他说明: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6,716,404.539,550,990.65
其他9,966,984.202,539,716.70
合计16,683,388.7312,090,707.35

4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051,90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0.1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8,324.49164,232.44
债务重组收益38,064,083.27
合计38,192,407.862,216,138.11

其他说明:

注: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35,976,269.75元,增长1623.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以《重整计划》预留的部分偿债股票清偿了子公司的部分预计担保债务,偿债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差额部分11,176,179.05元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子公司以前年度产生的债务本期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对应的债务重组收益26,887,904.22元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0.12
合计0.12

其他说明: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6,752.08656,936.3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514,658.78-2,929,649.97
合计-4,671,410.86-2,272,713.63

其他说明:

注: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398,697.23元,增长105.54%,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基

于谨慎性等原则,期末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4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小计512,926.3471,559.6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486,130.33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26,796.0171,559.63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4,248.58117,960.7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4,248.589,455.9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108,504.81
合计508,677.76-46,401.15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入40,665.86
其他139,667.722,370,756.42
合计180,333.582,370,756.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注: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2,190,422.84元,下降92.39%,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收入其他项减少所致。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556,260.00423,380.00556,260.00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19,116.4881.50119,116.48
其他90,341.57361,132.1390,341.57
合计765,718.05784,593.63

其他说明:

52、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58,826.93371,328.38
递延所得税费用-53,132,386.221,472,979.60
合计-53,491,213.151,844,307.9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4,860,504.9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715,126.2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04,571.4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359,372.6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21,342.4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5,649,928.3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7,172,916.53
研发加计扣除-420,249.98
免税收入-429,642.51
所得税费用-53,491,213.15

其他说明:

注: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55,335,521.13元,下降3000.34%,主要系子公司在前期骏马环保重整中产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在本期取得了税务部门对该债务重组损失符合资产损失的认定,准予税前扣除,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公司因此在本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导致本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53、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5。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370,891.361,706,974.87
押金、保证金等118,200.00114,000.00
政府补助187,629.6460,148.62
利息收入2,556,362.181,228,553.48
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39,057.8431,061.90
非保留资产处置收入4,127,347.39
其他803,425.135,882,577.06
合计4,075,566.1513,150,663.3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付现支出8,996,520.9113,815,660.07
研发费用1,800.0042,140.00
押金、保证金等218,600.00794,002.07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8,174,341.7024,596,835.22
往来款及其他8,779,046.251,699,215.75
银行手续费46,322.3179,056.23
合计26,216,631.1741,026,909.3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34.00
合计34.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重整投资人(现控股股东)借款50,000,000.00
受限资金本期变动2,545,595.9211,394,198.78
子公司出售持有的母公司股票15,429,351.27
售后租回收款额60,000,000.00
贸易业务保函保证金8,000,000.00
合计70,545,595.9276,823,550.0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售后租回付款额11,760,000.005,690,765.36
贸易业务保函保证金2,000,000.006,000,000.00
使用权资产应付租赁款1,129,376.48223,045.20
其他2,375,602.781,108,255.51
合计17,264,979.2613,022,066.0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8,351,718.064,915,300.42
加:资产减值准备4,671,410.862,272,713.6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43,328.51500,445.90
使用权资产折旧599,045.40717,074.40
无形资产摊销19,983,136.5519,947,355.2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193,783.878,384,726.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08,677.7646,401.1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450.6281.5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1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7,535,897.9424,611,505.4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8,192,407.86-2,216,13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4,148,160.482,788,192.3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15,774.26-97,214.0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006,278.36-7,186,042.8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617,871.93-63,313,180.6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152,646.81-55,095,166.96
其他-4,475,87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16,814.20-63,723,946.4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26,157,768.86210,032,529.4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10,032,529.48258,150,264.0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874,760.62-48,117,734.5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26,157,768.86210,032,529.48
其中:库存现金48,009.1281,943.3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93,826,368.2569,980,555.0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2,283,391.49139,970,031.09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6,157,768.86210,032,529.48

其他说明:

5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44,807.80保证金
合计344,807.80

其他说明: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2,982,280.70
其中:美元413,145.646.96462,877,394.12
欧元13,465.977.422999,956.55
港币5,481.290.89334,896.27
瑞士法郎0.477.54323.55
加拿大币5.885.138530.21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付款17,000.0015,185.59
其中:港币17,000.000.893315,185.59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境外经营实体记账本位币详见本附注五、(四)。

58、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污泥项目改造项目849,999.77递延收益200,000.04
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资金-二期项目12,275,107.50递延收益1,518,570.0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9、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注销子公司。

大同浩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公司本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上海合冠上海上海物流业100.00%设立
苏州合冠苏州苏州物流业100.00%设立
合冠香港香港香港一般贸易100.00%设立
骏马环保深圳深圳环保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鼎富集团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大同富乔大同大同环保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富乔环保大同大同环保业100.00%设立
新安富乔新安新安环保业100.00%设立
原平富乔原平原平环保业100.00%设立
宜阳富乔宜阳宜阳环保业100.00%设立
高平富乔高平高平环保业100.00%设立
阿旗富乔阿鲁科尔沁旗阿鲁科尔沁旗环保业100.00%设立
阳高富乔阳高阳高环保业100.00%设立
大宗科技深圳深圳物联网技术服务100.00%设立
飞马鼎新成都成都企业管理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非流资产流动非流负债流动非流资产流动非流负债
资产动资产合计负债动负债合计资产动资产合计负债动负债合计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购买国债产品等。

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大型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股份制银行,银行信用良好,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211,687,474.48元,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99.90%,主要是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信用良好,也无坏账发生;除前五名客户外,公司其他客户均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害。公司将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将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将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

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362,494,608.05元、应付售后租回余额为54,857,633.00元、控股股东借款余额2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控股股东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2) 外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
美元其他外币合计美元其他外币合计
项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
美元其他外币合计美元其他外币合计
货币资金2,877,394.12104,852.822,982,246.942,661,585.38114,587.902,776,173.28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持有代售资产
合计2,877,394.12104,852.822,982,246.942,661,585.38114,587.902,776,173.28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15,185.5915,185.5913,899.2013,899.20
应付利息
合计15,185.5915,185.5913,899.2013,899.20

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3%,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8.63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7.98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3%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省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7000万元29.90%29.9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永好。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飞马”)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控制的公司
东莞市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塑胶城”)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控制的公司
国丰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江苏")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控制的公司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控制的公司
黄壮勉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

注1:飞马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于2022年被执行司法拍卖、以股抵债,被拍卖、以股抵债股份已于2022年度完成相应的过户手续。上述事项执行完成后,飞马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公司将飞马投资在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未来12个月内仍认定为本公司关联方。注2:黄壮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于2022年被执行拍卖,被拍卖股份已于2022年度完成相应的过户手续。上述事项执行完成后,黄壮勉已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公司将黄壮勉在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未来12个月内仍认定为本公司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黄壮勉办公房屋703,690.802,440.1623,646.98729,506.58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关联方黄壮勉先生将其拥有的位于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阳光高尔夫大厦的房屋出租给公司作为办公场所。黄壮勉先生已于2022年4月与公司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公司不再承租其前述房屋。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国丰江苏(注1)200,000,000.002016年06月15日2021年06月15日
大同富乔(注2)60,000,000.002022年01月25日2029年01月25日
大同富乔(注3)64,000,000.002022年06月27日
大同富乔(注4)50,000,000.002022年08月12日
大同富乔(注5)20,487,500.002022年11月07日2025年10月31日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骏马环保与鼎富集团(注1)400,000,000.002017年04月14日2019年04月13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注1:2016年6月15日,国丰江苏以自有房产抵押在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融资额度20,000.00万元,并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飞马投资、国丰新能源、黄壮勉夫妇、李昌龙夫妇在综合授信期内提供最高债权额为20,000.00万元的担保;国丰江苏抵押土地使用权、房屋并质押项目收益权;飞马投资和苏州承运以持有国丰江苏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大同富乔前期已就上述担保责任确认了预计负债,报告期内经大同富乔与金融租赁机构协商,于2022年11月签署了《协议书》,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预计负债余额为1,843.88万元。注2:2022年1月25日,大同富乔在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售后租回业务,本公司为大同富乔前述售后租回业务项下债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本金余额为5,485.76万元。

注3:2022年6月27日,本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电机”)签署了《保证合同》,本公司同意为大同富乔与东电电机签订的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技改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工程款支付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4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余额为6,400万元。

注4:2022年8月12日,大同富乔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取得授信额度,本公司同意为大同富乔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授信余额为2,300万元。

注5: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大同富乔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租”)签署了《协议书》,本公司同意为大同富乔向苏州金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48.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余额为1,843.88万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注1: 2017年4月14日,本公司取得绵阳市商业银行共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1月10日,重新签订综合授信合同;2018年9月,追加飞马投资所持有的东莞飞马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2018年6月26日,追加骏马环保与鼎富集团所持有的大同富乔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36,249.46万元。(注:根据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骏马环保重整计划》”),该笔授信余额由骏马环保自《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清偿完毕(前二年不偿还本金,自第三年开始每年12月15日前偿还本金金额的三分之一,本金部分共分三期清偿完毕),延期清偿期间的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重整计划批准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的年利率确定,由骏马环保按季付息。)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836,007.003,648,984.00

(8) 其他关联交易

1)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022年度该项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为7,415,616.43元。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续借协议,完成了相关续借手续。2)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李红顺回避表决),本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账户服务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新网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新网银行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036.56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5,575,342.46202,573,698.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黄壮勉177,828.00923,360.36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其他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设备采购合同合计约人民币20,809.18万元,尚未支付的金额为人民14,222.53万元。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公司重整暂缓确认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情况

公司重整申请于2020年9月16日经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中院于2020年9月21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并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截止2022年12月31日,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批准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债权人申报的尚在诉讼的债权等予以暂缓确认,待相关诉讼程序完成再予以确认,同时部分债权人尚未进行债权申报。

重整计划已充分考虑暂缓确认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的偿债需求,并已按债权人申报数和未申报债权账面数预留足够的偿债股份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如最终实际偿付的股份数量小于预留的股份的,根据重整计划有关偿债资金和抵债

股票的提存及处理的规定,即因诉讼未决,条件未成就或其他原因导致债权暂缓确认的,以最终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并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受偿方案受偿,以及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满三年,因债权人自身原因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的权利;根据重整计划分配的货币资金和抵债股票后仍有剩余的,该等剩余的偿债资金和偿债股票将不再进行追加分配,偿债资金将划转至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抵债股票由公司根据其股东大会生效决议进行处置,处置所得归属公司所有。截止2022年12月31日,暂缓确认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情况如下:

债权确认性质债权人数量债权总额(元)债权暂缓确认原因
暂缓确认债权1664,113,872.76涉诉暂缓
暂缓确认债权115,478,950.70尚待进一步核实
未申报债权30210,795,540.77
合计32890,388,364.23

(2)预计负债

1)2018年11月30日,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子公司应收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款项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由于本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分配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公司至此已履行了相应的偿债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就上述担保责任确认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938.20万元。

2)2016年3月8日,担保机构与本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子公司为该项合同提供了反担保,由于本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债权受偿方案将向上述债权人分配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已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本公司至此已履行了相应的偿债责任。2022年4月11日,子公司及本公司与担保机构签订了和解协议,各方协商一致以《重整计划》预留的部分偿债股份清偿子公司的担保债务。2022年5月13日,上述股票已过户至担保机构指定的证券账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责任已清偿完毕。

3)2016年6月15日,子公司为金融租赁机构综合授信期内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万元的担保。2018年9月22日,子公司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子公司客户暂停支付子公司应收款项,冻结期间的应收账款由客户财务负责保管。经子公司与金融租赁机构协商,于2020年10月14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租赁机构签订了《协议书》,对应偿还金额进行了协商减免,并由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预计负债余额为1,843.88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李红顺回避表决),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此项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4、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李红顺回避表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账户服务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新网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确定了供应链业务和新能源业务两个报告分部。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资源的投入情况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供应链分部新能源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38,696,183.10315,261,804.27353,957,987.37
分部间交易收入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1,392,691.1214,347,160.5435,739,851.66
研发费用2,017,362.522,017,362.52
财务费用4,711,201.6619,879,766.3424,590,968.00
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127,311.0667,752,464.42-29,687,367.6238,192,407.86
信用减值损失-91,249.01-4,580,161.85-4,671,410.86
资产减值损失
折旧费和摊销费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8,388,894.3272,936,766.85-29,687,367.6234,860,504.91
所得税费用-4,753,131.25-48,738,081.90-53,491,213.15
净利润(净亏损)-3,635,763.07121,674,848.75-29,687,367.6288,351,718.06
资产总额1,207,543,571.361,116,637,560.12-1,080,780,025.151,243,401,106.33
负债总额397,977,270.32848,845,235.02-269,812,909.54977,009,595.80
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7,965,274.28155,452,684.28147,487,410.00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2020年6月4日,根据本公司股东飞马投资《告知函》,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银银行”或“申请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对飞马投资进行重整, 深圳中院已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对飞马投资启动预重整。2020年9月16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5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正式受理对飞马投资的重整申请,飞马投资重整期间,鉴于飞马投资资不抵债且无法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飞马投资管理人向深圳中院提交了请求裁定终止飞马投资重整程序并宣告飞马投资破产的申请书。2021年8月,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飞马投资重整程序、宣告飞马投资破产。由此,飞马投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所持公司股份将可能被司法拍卖或处置。

2021年12月,飞马投资管理人组织召开飞马投资债权人会议经书面表决通过了《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变价方案》”)。根据《财产变价方案》,飞马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将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2月31日,飞马投资所持公司股份354,682,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截止2022年12月31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经司法拍卖、以股抵债并过户后,飞马投资已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029.6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60.17%。

3、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本附注五、11“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2)利息费用

项目本期数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76,003.07
计入财务费用的售后租回利息2,953,369.75
计入无形资产的售后租回利息908,948.75
合计3,938,321.57

3)租赁的简化处理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本期数
短期租赁费用600,855.94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合计600,855.94

4)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目本期数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1,129,376.48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600,855.94
售后租回付款额11,760,000.00
合计13,490,232.42

(2)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本公司无经营租赁。

2)融资租赁

本公司无融资租赁。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
合计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0.00
1至2年0.00
2至3年0.00
3年以上0.00
合计0.00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合计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合计0.00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61,346,273.1689,301,639.54
合计161,346,273.1689,301,639.54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4,412.86187,000,000.00187,004,412.86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584.35-584.35
2022年12月31日余额3,828.51187,000,000.00187,003,828.5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187,220,600.00187,303,800.00
单位往来款9,318.96121,615.5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160,967,250.2788,864,766.14
其他152,932.4415,870.76
合计348,350,101.67276,306,052.40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4,412.86187,000,000.00187,004,412.86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584.35-584.35
2022年12月31日余额3,828.51187,000,000.00187,003,828.5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2,493,210.83
1至2年88,856,890.84
3年以上187,000,000.00
4至5年187,000,000.00
合计348,350,101.67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187,000,000.00187,000,000.00
组合计提4,412.86-584.353,828.51
合计187,004,412.86-584.35187,003,828.5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2保证金187,000,000.004-5年53.68%187,000,000.0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1关联方往来款68,421,971.931年以内19.64%0.0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2关联方往来款50,865,266.141年以内14.60%0.00
合并范围内关联关联方往来款41,680,012.201年以内11.96%0.00
方3
客户4单位往来款168,600.001年以内0.05%1,686.00
合计348,135,850.2799.93%187,001,686.00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810,967,115.61810,967,115.61810,967,115.61810,967,115.61
合计810,967,115.61810,967,115.61810,967,115.61810,967,115.61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上海合冠50,000,000.0050,000,000.00
骏马环保759,967,115.61759,967,115.61
飞马鼎新1,000,000.001,000,000.00
合计810,967,115.61810,967,115.6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损益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履约义务相关信息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8、收入”相关内容。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0.00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1,000.00
合计61,000.00

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30,227.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06,199.68
债务重组损益38,064,083.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8,324.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6,933.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9,758,719.03
减:所得税影响额-155,119.33
合计109,935,739.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子公司因公司前期重整导致的债务重组损失于报告期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前期计提的部分重整费用于本期结算形成的结余收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64%0.03320.03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17%-0.0081-0.0081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赵力宾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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