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A座10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3人,持有公司股份284,576,1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642%;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4,576,182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45.06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77,021,4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86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7,554,6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63%。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36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26%;反对2,212,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23%;反对2,212,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6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1,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80,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1,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6,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3,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576,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91,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丛启路
3、结论意见: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О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