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14 公司简称:华大智造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胡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4,334,7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160,502.80元(含税)。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6%。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7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10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1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8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8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8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华大智造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智造控股 | 指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 |
华大控股 | 指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大基因 | 指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300676.SZ) |
华大研究院 | 指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曾用名为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 |
武汉智造 | 指 | 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生物 | 指 | 武汉华大智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长光华大 | 指 | 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
深圳家华 | 指 | 深圳家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研华 | 指 | 深圳研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研家 | 指 | 深圳研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研智 | 指 | 深圳研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家华 | 指 | 西藏家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智研 | 指 | 西藏智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scent Cheer | 指 | Ascent Cheer Limited |
CPE | 指 |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2018 Limited |
丰盈六号 | 指 | 珠海华金丰盈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arning Vast | 指 | Earning Vast Limited |
CHD | 指 | CHD Biotech Co-invest Limited |
HH SPR-XIV | 指 |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
华瞻创投 | 指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松禾四号 | 指 | 深圳市松禾成长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鲲鹏 | 指 | 天津鲲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春光机所 | 指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丰盈七号 | 指 | 珠海华金丰盈七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llumina | 指 | Illumina,Inc.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生命科学工具和综合系统开发、制造和营销商 |
Thermo Fisher | 指 |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Inc. 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生物制品公司,是全球知名的生物制品企业 |
Tecan | 指 | Tecan Group Ltd. 是一家全球性的生物制药、法医和临床诊断实验室仪器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业从事生命科学领域实验室自动化流程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Hamilton | 指 | Hamilton Bonaduz AG 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精密测量设备、自动化移液工作站和样品储存管理系统等的开发、制造和用户定制产品的生产商 |
Beckman Coulter | 指 | Beckman Coulter, Inc. 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实验医学领域中仪器设备、试剂、应用软件开发和制造生产 |
商 | ||
软件公司 | 指 | 深圳市华大智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云影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云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昆山云影 | 指 | 昆山华大智造云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智造 | 指 | 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华澳 | 指 | 青岛华澳智存生物医疗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普惠 | 指 | 青岛华大智造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极创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极创 | 指 | 青岛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云影 | 指 | 海南华大智造云影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益阳智造 | 指 | 湖南益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智造 | 指 | 海南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智造销售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 |
智造销售上海分公司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智造销售北京分公司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智造销售武汉分公司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智造销售广州分公司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智造销售杭州分公司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上海智造 | 指 | 上海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生物 | 指 | 深圳华大智造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HK Co. | 指 | CGI HONGKONG CO. LIMITED |
MGI Tech | 指 | MGI Tech R&D HONG KONG CO., LIMITED (华大智造香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指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CO., LIMITED |
MGI Innovation | 指 | MGI Innovation Co., Limited |
EGI HK | 指 | EGI HONG KONG CO., LIMITED(香港华大智造极创有限公司) |
EGI US | 指 | EGI USA Inc. |
CG US | 指 | Complete Genomics, Inc.(完整基因有限公司) |
CG LLC | 指 | Complete Genomics LLC |
MGI HK | 指 | MGI Tech HONG KONG CO.,LIMITED(香港华大智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拉脱维亚智造 | 指 | Latvia MGI Tech SIA |
日本智造 | 指 | MGI Tech Japan株式会社 |
美洲智造 | 指 | MGI Americas Inc |
迪拜智造 | 指 | MGI Tech Middle East DMCC |
新加坡智造 | 指 | MGI TECH SINGAPORE PTE. LTD. |
韩国智造 | 指 | MGI TECH KOREA CO., LTD. |
澳大利亚智造 | 指 | MGI AUSTRALIA PTY LTD |
德国智造 | 指 | MGI Tech GmbH |
俄罗斯智造 | 指 | MGI Tech Ru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英国智造 | 指 | MGI TECH UK LTD |
法国智造 | 指 | MGI Tech FR, SARL |
巴西智造 | 指 | MGI BRASIL LTDA |
新西兰智造 | 指 | MGI TECH NEW ZEALAND LIMITED |
南京智茂 | 指 | 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基点生物 | 指 | 基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戴纳智造 | 指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灼识咨询 | 指 | 灼识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一家独立的 |
第三方行业研究与分析机构 | ||
DNA | 指 | 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缩写,是生物细胞内携带遗传信息的一种核酸,由脱氧核苷酸组成并引导生物体发育和正常运作。 |
RNA | 指 | 核糖核酸的英文缩写,是由核糖核苷酸经磷酸二酯键缩合而成的遗传信息载体,存在于生物细胞以及部分病毒、类病毒中。在体内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蛋白质的合成。 |
mRNA | 指 | 信使RNA的英文缩写,是以DNA的单链为模板并根据碱基互补配对原则转录生成的一类单链核糖核酸。mRNA携带着遗传信息并能够指导蛋白质的合成。 |
PCR | 指 | 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PCR)的英文缩写,是一种能将微量的DNA大幅增加的分子生物学技术,一般用于体外扩增特定的DNA片段。 |
TB | 指 | 太字节(Terabyte)的英文缩写,即百万兆字节,是计算机存储容量单位。1TB=1024GB=2^40字节。 |
IVD | 指 | 体外诊断,英文In Vitro Diagnostic的缩写。 |
stLFR技术 | 指 | 英文single tube Long Fragment Read的缩写,指单管长片段读取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建库技术,可用于WGS、单体型分析和基因组组装等。 |
碱基 | 指 | 又称为核碱基、含氮碱基,分类上包括腺嘌呤(A)、胸腺嘧啶(T)、鸟嘌呤(G)、胞嘧啶(C)、尿嘧啶(U)五种,其中碱基腺嘌呤(A)、鸟嘌呤(G)、胞嘧啶(C)、胸腺嘧啶(T)存在于DNA中,而腺嘌呤(A)、鸟嘌呤(G)、胞嘧啶(C)、尿嘧啶(U)存在于RNA中。 |
碱基对 | 指 | 碱基对(Base Pair,BP)是形成DNA、RNA单体以及编码遗传信息的化学结构,由一对相互匹配的碱基通过氢键连接起来。碱基对常被用于衡量DNA和RNA的长度。 |
核苷酸 | 指 | 核糖核酸及脱氧核糖核酸的基本组成单位,由嘌呤碱或嘧啶碱、核糖或脱氧核糖以及磷酸三种物质组成。 |
突变 | 指 | 生物体、病毒或染色体外DNA基因组核苷酸序列的改变,包括单个碱基改变所引起的点突变,或多个碱基的缺失、重复和插入。其原因可以是细胞分裂时遗传基因的复制发生错误、化学物质及病毒的影响等。 |
基因 | 指 | 带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是能够编码蛋白质或RNA的核酸序列,支持着生命的基本构造和性能,包括编码序列(外显子)以及编码区前后具有基因表达调控作用的序列和单个编码序列间的间隔序列(内含子)。 |
基因组 | 指 | 生物体内包括DNA和RNA在内的所有遗传物质的总和,即一个细胞或者生物体所携带的一套完整的单倍体序列。主要分类包括真核基因组、原核基因组和病毒基因组。 |
基因组学 | 指 | 主要研究基因组的结构、功能、进化、定位、编辑以及它们对生物体所造成影响的一门交叉生物学学科,目的是对一个生物体所有基因进行集体表征和量化,并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对生物体的影响。 |
外显子 | 指 | 真核生物基因的一部分,在被剪接后仍会被保存下来并可在蛋白质生物合成过程中被表达为蛋白质。它既存在于最初的转录产物中,也存在于成熟的RNA分子中的核苷酸序列。 |
外显子组 | 指 | 全基因组中所有外显子区域DNA序列,在人类基因中大约有180,000外显子,占人类基因组的1%,约30MB。 |
基因表达 | 指 | 根据基因上记载的遗传信息合成基因表达产物的过程。基因表达产物一般为蛋白质,但是转移RNA(tRNA)或小核RNA(snRNA)等非蛋白质编码基因的表达产物是功能性RNA。 |
转录 | 指 | 蛋白质生物合成的第一步,具体是以双链DNA中的确定的一条链(模板链用于转录,编码链不用于转录)为模板,以A、U、C、G四种核糖核苷酸为原料,在RNA聚合酶催化下合成RNA的过程。 |
转录组 | 指 | 狭义上指所有mRNA的集合,广义上指某一生理条件下,细胞内所有转录产物的集合,包括信使RNA、核糖体RNA、转运RNA及非编码RNA。 |
宏基因组 | 指 | 特定环境或共生体内所有生物遗传物质的总和,是一种不依赖于人工培养的微生物基因组分析技术。 |
组学 | 指 | 从整体的角度研究各类生物分子的集合的一门学科,按分析目标不同主要分为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转录组学,脂类组学,免疫组学,糖组学,RNA组学,影像组学,超声组学,细胞组学等。 |
染色体 | 指 | 细胞核内由DNA紧密卷绕在组蛋白周围而形成的一个线状结构,是细胞在有丝分裂或减数分裂时DNA存在的特定形式,其本质是脱氧核糖核酸和蛋白质的组合,是遗传信息(基因)的主要载体。 |
甲基化 | 指 | 从活性甲基化合物上将甲基催化(-CH3)转移到其他化合物的过程,包括DNA甲基化或蛋白质甲基化,可形成各种甲基化合物,或是对某些蛋白质或核酸等进行化学修饰形成甲基化产物。 |
基因测序 | 指 | 又称为测序或DNA测序,指分析特定DNA片段中碱基的排列情况,即腺嘌呤(A)、胸腺嘧啶(T)、胞嘧啶(C)与鸟嘌呤的(G)排列方式。 |
Sanger测序 | 指 | 由著名生物化学家Frederick Sanger发明的双脱氧终止法,是根据核苷酸在某一特定的碱基处终止的特点在每个碱基后面进行荧光标记,产生以腺嘌呤(A)、胸腺嘧啶(T)、胞嘧啶(C)与鸟嘌呤的(G)四种碱基结束的四组不同长度的一系列核苷酸,然后在尿素变性的PAGE胶上电泳进行检测,从而获得可见DNA碱基序列的一种测序方法。 |
高通量测序 | 指 | 相对于Sanger测序,也称“下一代”测序技术,以能一次并行对几百万到几十亿条DNA分子进行序列测定和一般读长较短等为标志。部分文献亦称其为“大规模并行测序(Massively Parallel Sequencing,MPS)” |
单分子测序 | 指 | 在单个分子水平对生物大分子进行连续测量,并将测得的信号经过特定算法转化为一级序列信息。 |
外显子组测序 | 指 | 利用序列捕获技术或其他技术将全基因组中外显子区域DNA捕捉并富集后进行高通量测序的基因组分 |
析方法。 | ||
全基因组测序 | 指 | 又称为WGS,对物种的全基因组进行测序,获取全基因组的序列信息。 |
无创产前基因检测 | 指 | 又称为NIPT,通过采集孕妇外周血提取游离DNA,采用新一代高通量测序技术并结合生物信息分析,检测胎儿是否发生染色体非整倍体变异的方法。 |
读长 | 指 | 测序反应中所能测得碱基序列的长度。 |
磁珠纯化 | 指 | 磁珠法核酸纯化技术,将纳米级磁性微珠进行表面修饰后可以与核酸发生特异性吸附,从而实现纯化核酸的目的。 |
滚环扩增 | 指 | 一种恒温核酸扩增方法,原理是以环状DNA为模板,通过一个短的DNA引物(与部分环状模板互补),在酶催化下将dNTPs转变成单链DNA,且此单链DNA包含成百上千个重复的模板互补片段。 |
文库 | 指 | 将样本DNA或者RNA提取后经过处理,制备得到的可以用于测序的核酸分子片段的集合。 |
文库制备/文库构建 | 指 | 又称为建库,将DNA分子打断后两端加以接头的过程。由于高通量测序技术的读长有限,一次测序反应无法完成对基因组DNA单分子的测序,因此需要将基因组DNA分子分解成若干片段后进行DNA文库制备后再测序。 |
BIT产品 | 指 | 一系列结合生物科技(Biological Technology)和信息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软硬件产品组成。 |
微流控 | 指 | 一种精确控制和操控微尺度流体,尤其特指亚微米结构的技术,又称其为芯片实验室(Lab-on-a-Chip)或微流控芯片技术。该技术将生物、化学、医学分析过程的样品制备、反应、分离、检测等基本操作单元集成到一块微米尺度的芯片上并自动完成全过程分析。 |
GDPR | 指 |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度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大智造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GI Tech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G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牟峰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11栋2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盐田区环梅路33号大梅沙万科中心总部3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8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mgi-tech.com/ |
电子信箱 | MGI_IR@mgi-te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韦炜 | 黄瑞琪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盐田区环梅路33号大梅沙万科中心总部3楼 | 深圳市盐田区环梅路33号大梅沙万科中心总部3楼 |
电话 | 0755-36352505 | 0755-36352505 |
传真 | 0755-36307300 | 0755-36307300 |
电子信箱 | MGI_IR@mgi-tech.com | MGI_IR@mgi-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华大智造 | 688114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房炅、刘侨敏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肖少春、路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9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230,800,610.00 | 3,928,637,070.20 | 7.69 | 2,779,880,26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6,449,580.10 | 483,599,063.87 | 319.04 | 260,867,217.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4,109,949.78 | 493,035,795.78 | -46.43 | 240,068,096.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245,347.84 | 1,073,183,523.10 | 32.43 | 4,743,664.46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413,106,604.03 | 4,007,052,511.94 | 134.91 | 3,492,680,341.63 |
总资产 | 11,218,320,906.48 | 5,943,221,758.65 | 88.76 | 6,052,787,353.0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26 | 1.30 | 304.62 | 0.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22 | 1.29 | 304.65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 | 1.33 | -48.12 | 0.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33 | 12.78 | 增加20.55个百分点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4 | 13.02 | 减少8.68个百分点 | 0.6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9.25 | 15.48 | 增加3.77个百分点 | 25.1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69%,得益于公司全球服务网络持续完善以及基于客户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矩阵。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19.0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并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6.43%,主要系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导致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下降,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在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高密度测序芯片耗材、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和远程超声机器人等领域的技术产品创新及研发,研发费用上升,故导致公司经营性净利润下降。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2.4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并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5、总资产同比增长88.7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及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6、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分别增长304.62%、304.6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8.12%,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导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19,792,640.81 | 1,140,975,982.00 | 928,958,162.52 | 941,073,824.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2,188,827.48 | 1,514,435.85 | 1,678,255,089.16 | 4,491,227.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32,289,585.11 | 10,685,687.41 | 44,033,703.73 | -122,899,026.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664,822.75 | -2,801,924.11 | 1,960,519,022.76 | -651,136,573.5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6,673.23 | -351,205.23 | -37,340.1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032,004.16 | 42,797,903.16 | 26,314,739.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3,434,616.8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 -57,409,846.69 | 48,183,055.18 | -3,524,525.06 |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043,995.37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7,151,397.64 | -96,034,342.76 | -51,809,152.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27,024.80 | 公司取消授予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部分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形成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0,415,547.56 | 3,805,471.91 | -5,706,984.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025.66 | 226,670.35 | 330,196.25 | |
合计 | 1,762,339,630.32 | -9,436,731.91 | 20,799,121.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915,000.00 | 55,119,919.90 | 4,204,919.9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23,643,097.73 | - | -23,643,097.73 | -23,643,097.73 |
合计 | 74,558,097.73 | 95,119,919.90 | 20,561,822.17 | -23,643,097.73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秉承“创新智造引领生命科技”的理念,致力于成为“生命科技核心工具缔造者”。2022年度,公司继续专注于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围绕生命数字化设备和以仪器设备为核心的系统解决方案进行全方位布局,以技术驱动及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技术创新对新产品进行快速迭代,深化平台应用以赋能客户,引领应用场景扩容。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生命科技核心工具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坚持追求极致、打破边界,致力于应用最先进的技术,为全球用户提供更强大的生产工具、助力实现更多创新突破。公司以赋能生命科学产业为核心,在三大业务板块全面布局:在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推出了E系列、G系列、T系列三大系列机型,以“低通量-中通量-高通量-超高通量”全覆盖矩阵引领行业;在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针对不同通量需求的样本前处理全流程推出了MGISTP系列、MGISP系列、MGIFLP系列、MGIGlab系列等多款自动化设备和工作站;在新业务板块推出了超低温自动化生物样本库MGIClab系列、数据中心一体机ZTRON系列产品、远程超声机器人MGIUS系列等多个系列产品,持续在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进行探索发展。
在全球范围内,公司积极规划并通过进一步落地组建本地化营销团队、应用支持和售后服务团队,增强客户需求及行业趋势把握能力,实现了全球设备装机总数和用户数量的持续增长。在2022年度全球及中国经济仍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形势下,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战略目标稳步推进,实现了核心业务的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87.91万元,同比增长7.96%。其中,基因测序仪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75,822.99万元,同比增长37.74%;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24,835.04万元,同比下降43.06%;新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20,029.89万元,同比增长180.59%。
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围绕基因测序加大自主研发、保持国际领先,完善三大业务板块产品矩阵
公司致力于缔造基于中心法则的生命科技核心工具,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需求和开放合作的市场环境提供技术支持和工具保障,持续围绕生命数字化进行全方位的产品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1,436.67万元,同比增长33.88%,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25%。2022年度公司新申请专利369项,获得授权123项,其中发明专利85项,专利覆盖核心原材料研发、关键工艺突破、重大领域拓展等,实现生命科学领域多学科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
量较去年增长42.25%,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增长43.75%;30岁以下的研发人员数量较去年增长46.90%,研发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公司秉承紧跟“超高通量”引领、“小型化”普及的定位和发展趋势,持续完善基因测序仪全矩阵产品布局,形成三大系列机型:E系列、G系列和T系列,数据产出通量从Gb级别到Tb级别全覆盖。在“小型化”方向,公司于报告期内推出的小型化双载片测序平台DNBSEQ-G99是全球同等通量测序仪中速度最快的机型之一,适用于靶向基因测序和小型基因组测序,兼具数据产出速度快和质量高的双重优势。此外,为能够即时响应特殊样本的紧急测序需求,满足多场景、多领域、多样化的测序需求,公司发布了小巧轻便的基因测序仪DNBSEQ-E25,基于DNBSEQ E系列独有的自发光测序技术,可实现碱基序列的快速读取,同时此款测序仪对实验室温度及湿度均无特殊要求,可实现样本随到随测,大大降低了测序的门槛,适合开展病原微生物检测、小型基因组测序、宏基因组测序、靶向基因测序等应用。在“超高通量”方向,公司于报告期内重点开发超高通量测序仪DNBSEQ-T20×2,在荧光显微成像系统、图像算法、浸没式微流体系统均进行了技术升级,极大节省测序试剂的用量,进一步降低测序成本。该产品已于2023年2月发布,年生产力可达5万例人全基因组测序,在此基础上,DNBSEQ-T20×2可将单个人全基因测序成本降低至100美元以内。该设备适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单细胞测序及时空组学测序等多种应用,支持超大规模基因测序项目的展开。
在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基于对基因测序领域相关自动化的深刻理解,公司积累了以移液平台、温控平台等模块为核心,覆盖样本处理、样本提取、样本制备等领域的各类自动化技术,未来将继续发展数字微流控技术和液体处理技术等前沿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上市了MGISP-Smart 8,作为一款移液灵活、台面布局灵活、软件流程编辑灵活的实验室自动化移液机器人,其独立8通道的特点赋予了其移液范围更广和耗材兼容性,可涵盖基因组学、细胞生物学、蛋白质组学、药物研发、微生物筛选等多个领域的使用场景,并可开放适配第三方厂家的试剂盒;另外,公司还发布了基于数字微流控技术的自动化建库平台DNBelab-D4,作为一款便携式样本制备系统,可以实现从DNA到DNB的全流程数字化制备和自动定量,该系统支持移动部署,具备携带轻便、即插即用、操作简单和减少污染等优点,主要用于未知病原宏基因组测序、病毒溯源测序等高通量测序文库制备等领域。在新业务板块,公司坚持以多组学解决方案作为顶层生命科技核心工具开拓新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能化和自动化的设计理念,进一步升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生物样本资源库MGICLab-LT系列,作为高度定制化的-80°C上提式自动化样本存储设备,该产品可实现对血液、组织、核酸、蛋白、微生物等多种样本资源进行大规模安全稳定的保藏;另外,公司推出掌上无线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并于2022年7月取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报告期内,在单细胞领域公司升级了DNBelab C系列高通量单细胞RNA文库制备试剂盒,可对包括人、鼠、猴、猪、植物等30余种物种提供便携、经济、用户友好的单细胞组学研究工具;
ZTRON基因数据中心一体机是集实验室信息管理、生信计算和海量基因数据存储及管理为一体的产品,报告期内该产品通过了欧洲隐私保护认证,权威组织EuroPriSe授予了European PrivacySeal证书。
2、坚持全球化步伐,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占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全球服务网络,实现全球营销本地化,针对中国区、亚太区、欧非区和美洲区建立本地化销售团队。截至报告期末,营销人员达到790人,其中海外员工占比达到29%。营销团队持续开发存量及增量客户,建立持续稳定的经销与直销渠道,全面支持科研、临床、公共卫生等不同应用需求,公司产品已实现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累计超过2,000个用户。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中国基因测序设备及耗材占全球市场比例仅为13.1%,公司将坚定推行全球战略,坚持全球化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圣何塞、巴西圣保罗、英国伦敦、法国巴黎、中国深圳新设5家子公司支持本地业务发展,在北京、英国伦敦、拉脱维亚里加、德国柏林以及日本东京新设立了5个客户体验中心,旨在使本地研究人员和业务合作伙伴体验公司尖端技术和创新平台,可为内外部培训、技术试验、项目验证等多样化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应用指导;为了向客户提供专业、及时、优质的产品支持服务,公司在深圳、武汉、中国香港、新加坡和拉脱维亚建成5个国际备件仓库,同时设立了呼叫中心支撑全球客户服务,进一步推动全球业务布局。此外,报告期内在全球各区新引入30多家渠道合作伙伴进一步提升全球营销渠道覆盖。
报告期内,公司专利诉讼获得重大进展,大部分涉诉国家和地区的业务拓展将不再受到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开欧美等重要国际市场,拓宽公司全球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已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基于此,Illumina向华大智造子公司CG US支付3.25亿美元的净赔偿费,公司可以正式进入美国市场销售测序产品,于2023年1月开始销售全系列测序产品。此外,报告期内,适配HotMPS试剂盒的测序仪可以在英国及德国等国家和地区正式销售。
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的研发和生产已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现已成为当前全球唯二能够自主研发并量产从Gb级至Tb级低中高不同通量的临床级基因测序仪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各型号基因测序仪全球新增装机总数超600台,其中国内新增装机总数超470台,国外新增装机总数超130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装机数量超过2,500台,装机总量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根据灼识咨询的报告,全球基因测序仪及耗材2022年度市场规模约为48亿美元,公司全球对应实现基因测序业务收入约17.6亿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约5.2%;国内基因测序仪及耗材2022年度市场规模约为44亿元,公司国内对应实现基因测序业务收入约11.6亿元,占国内市场份额约
26.1%。
报告期内,公司实验室自动化产品销售稳健,其中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及全自动化核酸提取纯化仪等产品实现新增装机超过900台。上述产品在公共卫生防控领域中表现出色,有效满足了
终端场景对高通量和自动化样本处理的需求。随着公共卫生防控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实验室自动化板块将坚守合规化、信息化、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及模块化发展路径,探索更多场景化的自动化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型科研项目、医检所、样本库、农业育种等场景。基于数字微流控技术和液体处理技术等前沿技术,公司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未来将专注于简化繁琐的人工操作步骤,提升科研及临床应用场景的整体效率和生产力,有效满足终端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新业务板块呈现快速增长,BIT产品实现新增装机约350台,移动实验室产品实现新增交付约110套,超声影像平台实现新增装机约30台。基因测序应用场景扩容催生数据存储和分析的需求,公司Z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ZSM生物样本管理系统及ZTRON基因数据中心等产品结合硬件存储和软件管理,可实现样本到报告全流程自动化分级管理,同时降低存储压力。移动实验室开展核心工具助力“平战结合”机制建设。
3、武汉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启动,核心原材料逐步实现自主可控
基于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以及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公司加快武汉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武汉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在设计方面完成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办理了《施工图图审合格书》;同时,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开工建设;此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施工总承包等合作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完成了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3号楼主体结构及4号楼桩基工程。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规模优势并提升产品交付速度及交付能力。
同时,公司一直重视上游核心原材料的自主可控。工具酶在分子诊断、基因测序等生物技术中是极其重要的核心原材料,公司致力于实现测序酶物料及测序dNTP物料的自产自供。报告期内,青岛基地共实现12种测序蛋白的商业化转化,年累计交付测序蛋白超660L,覆盖测序仪MGISEQ-200、MGISEQ-2000、DNBSEQ-T7、DNBSEQ-G99、DNBSEQ-T10×4等众多测序平台;武汉基地dNTP产线搭建完成,预计2023年武汉新基地dNTP产线可实现正式投产,届时将有19种dNTP产品实现转产,实现华大智造现有测序平台所需dNTP的自产自供。
公司坚守“恪守标准,追求卓越,矢志创新,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已建成覆盖研发、注册、生产、营销以及客户端使用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33项全球体系认证,覆盖8项国际标准以及4项药监许可,为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开拓提供合规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全部欧盟市场IVDR产品资质切换,确保公司销往欧盟市场的IVD产品合法合规,为欧盟市场进一步拓展提供有力保障。
4、赋能科研、临床和新兴应用领域,上下游合作构建持续发展生态
公司以三大核心产品线与产业链上下游建立起良好和多元的产业生态合作,推动基因组学在多个领域的应用和成果转化。在科研、临床以及新兴领域上持续赋能合作伙伴,推动基础科研突破、临床诊断新技术和产品开发以及新领域持续拓展。
在科研领域,公司围绕“三箭齐发”的战略布局,推动了生命科学设备在大规模人群基因组学、单细胞组学和时空组学的应用,为新技术实现科研突破赋能。报告期内,公司为印度尼西亚首个“国家基因组计划”、“泰国基因组学综合行动计划”及“百万微生态”国际合作计划等多个国家级别基因组学项目提供有力的设备支撑。此外,公司通过“单细胞助研计划”、“超级细胞实验室计划”及“单细胞测序者计划”为科研机构及企业级用户等提供单细胞产品和技术,协助推动多个科研领域机理研究。截至报告期末,基于公司DNBSEQ基因测序平台已累计产出数据超过150Pb,科研用户发表文章数量累计超过3,800篇,其中在《细胞》、《自然》、《科学》、《柳叶刀》及其子刊等核心期刊发文数量超过280篇。在临床领域,公司围绕“生活染”等应用场景,为生育健康、肿瘤精准诊疗、传感染疾病、慢性病等场景的精准基因检测提供领先的生命科学核心装备。截至报告期末,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数据库公开信息统计,国内共有25款基因测序仪获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可用于临床检测,其中13款基于公司DNBSEQ核心测序技术,仅有6款可同时用于DNA及RNA检测,均是基于华大智造DNBSEQ核心测序技术。除了公司自主申报测序仪,也通过合作研发等方式协助吉因加、泛生子、优讯医学、嘉检医学企业研制面向遗传病、肿瘤和感染性疾病的高通量测序解决方案,此外在国内和国际上与燃石医学、新加坡生物技术公司MiRXES PteLtd等达成战略合作。在新兴应用领域,公司制定了“新双十”的拓展方向,涉及微生物、农业、科普教育等创新应用,在农业方向支持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以及华智生物、博瑞迪、影子基因、康普森生物等企业开发高通量低成本的农业分子育种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国生物种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养殖业企业增产增收。公司持续开展上下游生态圈建设,与加拿大McGill University、瑞典Karolinska Institutet、日本RIKEN Institute、吉因加、安诺优达、达安基因、解码DNA、诺辉健康、希望组、裕策生物、臻和科技、智因东方等国内外多家机构建立合作,覆盖科研服务、临床分子诊断和早筛、单细胞等高通量测序应用的各个细分领域。基于行业发展和技术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制订修订并发布的标准累计17项,其中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13项,“一带一路”标准1项,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IDG资本创新投资研究院、蓝色彩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孵化服务+产业赋能+投资”的模式,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指导和赋能了海内外多个项目。同时,通过积极参与行业学术会议、技术论坛以及国内外重要展会,加大对产品特性、易操作性、适用场景等方面的推广及宣传力度,提升公司在行业内影响力及关注度。
5、建设全球生命科技创新中心,赋能公司长远发展
随着生命科技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生物产业的发展,明确提出了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培育生物经济新动力等要求。深圳有关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表明要把握生物医药科技前沿发展动向,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引擎、全国生物经济先导示范城市、全球知名的生物科技创新中心与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同时对盐田区也提出,要“围绕生命健康等重点方向,打造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生态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联合竞买的方式参与全球生命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计划建设研发实验室面积约为1.75万平方米,办公区面积约为2.09万平方米,生活区主要为宿舍、食堂及停车场,规划面积合计约为3.29万平方米。一方面可缓解公司日前研发、办公用地不足的局面,解决后顾之忧,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另一方面,可购置更多先进研发设备与引进更多研发人才,进一步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此项目有助于以创新技术发明为支撑,以科学发现为引导,以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三发”联动新模式,带动形成集群放大效应。同时,本项目处于深圳市国际生物谷的支撑功能圈层,建成后将与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大鹏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区协同发展,全面落实深圳国际生物谷和生命健康产业规划,携手打造深圳生物科技产业高地。
6、登陆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地位,落实公司的战略目标及规划,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积极筹备科创板上市工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已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3,602,231,830.50元,募集资金净额3,284,554,442.02元,将用于“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建设,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营销及渠道、信息化建设布局,充分发挥产业带动资本,资本反哺产业的产融结合良性生态效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7、加强人才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文化管理水平和能力
在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公司秉承“创新智造引领生命科技”的理念,持续加强高精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服务,深化流程与文化建设,保障组织与人才高质量发展。
在人才布局方面,持续扩充研发、制造、质量、营销、区域、职能等各方向人才储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超过2,800人,覆盖全球五大洲超过3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研发人员1,010人,占比36.01%;营销人员790人,占比28.16%。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公司通过鼓励优秀
人才前移业务一线,激活内部人才良性流动,满足业务发展过程中持续变化的人才需求;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已建立全方位的培训体系,通过通用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骨干人员管理技能培训等系列课程体系夯实员工理论与实战能力,打造学习型组织,提升组织核心竞争力;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坚持结果导向,打造高绩效文化,针对不同职能制定个性化激励政策,持续丰富和完善薪酬激励体系。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于公司上市后完成第一期行权,进一步提升员工积极性,将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有效结合;在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在办公区域设立文化墙,充分展示文化理念与人文风采,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文化讲堂,加强沟通交流与融入,全面提升员工文化认同度。此外,公司还将与国内外顶尖同行业公司或行业组织、高校院所探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机制,推动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各项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重点吸收和引进国内外优秀的业内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080.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9%;利润总额253,139.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4.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44.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0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基因测序仪及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创新智造引领生命科技”的理念,致力于成为“生命科技核心工具缔造者”,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产品研发和生产,以技术创新对新产品进行快速迭代,加强产品谱系的健全,满足各应用场景客户的需求,并致力于进一步降低基因测序成本。
目前公司已形成基因测序仪业务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两大板块,并围绕全方位生命数字化布局了以BIT产品、超声影像平台、超低温自动化生物样本库为代表的新业务板块。其中,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的研发和生产已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系当前全球唯二能够自主研发并量产从Gb级至Tb级低中高不同通量的临床级基因测序仪企业之一。
公司自2016年成立以来,以全资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 Inc.的技术为基础并不断自主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境内外有效专利597项。在基因测序仪领域,公司形成了“DNBSEQ测序技术”、“规则阵列芯片技术”、“测序仪光机电系统技术”、“自发光测序技术”等为代表的多项源头性核心技术;在文库制备、实验室自动化和其它组学领域,逐渐发展出了以“ATOPlex多重PCR建库技术”、“微流控建库技术”、“无分隔共标签方法的长片段建库技术(stLFR)”等“关键文库制
备技术”,以及“高密度芯片二次扩增的技术”、“自动化样本处理技术”和“远程超声诊断技术”为代表的新型生命数字化技术。公司加强全球化业务网络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员工超过2,800人。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在国内武汉、长春、青岛等地设有25家分、子公司;在中国香港、美国、日本、拉脱维亚、德国、阿联酋、新加坡、巴西等地设立了21家境外子公司;同时,公司在北京、英国伦敦、拉脱维亚里加、德国柏林以及日本东京等地区新设立了5个客户体验中心,旨在使本地研究人员和合作伙伴业务体验公司尖端技术和创新平台,可为内外部培训、技术试验、项目验证等多样化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应用指导;设立了专门研发部门推进技术进步,包括仪器通用技术研发中心、仪器产品研发中心、测序生化研发中心、应用研发中心、BIT产品研发中心、青岛研发中心、长光研发中心、CG研发中心以及云影研发中心,分布在深圳、武汉、青岛、长春、昆山、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应对客户临时增加的零星采购及存储部分备件备料的需求,且为了向客户提供专业、及时、优质的产品支持服务,公司在深圳、武汉、中国香港、新加坡和拉脱维亚建成5个国际备件仓库,同时设立了呼叫中心支撑全球客户服务,业务遍布六大洲9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服务累计超过2,000个用户,进一步推动全球业务布局。
2、主要产品及应用场景
(1)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
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产品主要包括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测序配套试剂、数据处理系统,用于高通量测序中的文库制备、测序反应和数据分析等步骤,适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外显子组测序、靶向捕获测序、表观基因组测序、转录组测序和宏基因组测序等多种应用场景。此外,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还包括售后维保服务和产品技术支持服务。
上述业务的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1)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公司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主要用于基因测序中的测序反应步骤。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 | 产品简介 | 技术参数 | 产品图片 | 主要应用场景 |
DNBSEQ-T10×4系列 | 超高通量基因测序仪 | 通量范围约为72-76.8T,单次运行时间约为96-106小时 | 大人群基因组测序 | |
DNBSEQ-T7系列(原产品名称为MGISEQ-T7) | 超高通量基因测序仪 | 通量范围约为1-6T,单次运行时间约为5-24小时 | 高深度全基因组测序 | |
MGISEQ-2000系列(海外版本为DNBSEQ-G400) | 中高通量基因测序仪 | 通量范围约为55-1440G,单次运行时间约为14-109小时 | 全基因组、外显子组、转录组测序等 | |
MGISEQ-200系列(海外版本为DNBSEQ-G50) | 中通量基因测序仪 | 通量范围约为10-150G,单次运行时间约为10-66小时 | 小型基因组测序、靶向测序、低深度全基因组测序 | |
DNBSEQ-G99系列 | 中低通量基因测序仪 | 通量范围约为8-48G,单次运行时间约为5-12小时 | 靶向捕获/多重靶向测序、小型基因组测序、甲基化测序 | |
DNBSEQ-E25系列 | 低通量基因测序仪 | 通量范围约为2.5-7.5G,单次运行时间约为5-20小时 | 病原检测、小型基因组测序、靶向测序 |
①DNBSEQ-G99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低通量、中通量、高通量及超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全矩阵产品布局,推出了小型化的双载片测序平台DNBSEQ-G99,是全球同等通量测序仪中速度最快的机型之一。
基于DNBSEQ核心技术,DNBSEQ-G99在测序载片上首次采用了三角形矩阵式信号位点,在更小面积的载片上实现了更高密度的数据产出,整机通量8-48Gb。通过高度集成的流体系统,同时配合超快速的生化反应体系,DNBSEQ-G99突破性地实现了12小时PE150测序数据的产出。特别适用于靶向基因测序和小型基因组测序,数据产出速度快、质量高。
目前,DNBSEQ-G99可支持的测序读长包括PE50、SE100、PE150,未来将进一步开发SE400、PE300等更长读长的配套测序试剂盒。
②DNBSEQ-E25
为能够即时响应特殊样本的紧急测序需求,满足多场景、多领域、多样化的测序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小巧轻便的基因测序仪DNBSEQ-E25,采用了自发光测序技术,该技术通过对碱基进行独特的标记,在测序生化过程中无需外界激发光源,即可产生自发光信号,搭配微流控测序载片以及独特的图像采集模块,可实现碱基序列的快速读取,同时此款测序仪对实验室温度及湿度均无特殊要求,采用一体化的测序载片,无需光路调校开箱接线即可使用,大大降低了测序的门槛。
适合开展病原微生物检测、小型基因组测序、宏基因组测序、靶向基因测序等应用。
2)测序配套试剂
公司的测序配套试剂主要用于文库制备和测序反应步骤,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通用测序试剂套装,均包含测序芯片,功能是在测序反应中获得目标核酸片段碱基排列顺序,必须与公司生产的基因测序仪配套使用;另一类为通用文库制备试剂套装,功能是将待测核酸分子转化为适用于公司基因测序仪测序的文库,可与公司或第三方生产的实验室自动化设备配套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①通用测序试剂套装
公司各型号通用测序试剂套装与对应型号的基因测序仪配套使用,主要有DNBSEQ-T10×4系列配套测序试剂、DNBSEQ-T7系列配套测序试剂、MGISEQ-2000系列配套测序试剂、MGISEQ-200系列配套测序试剂、DNBSEQ-G99系列配套测序试剂、DNBSEQ-E25系列配套试剂等。
报告期内,为应对客户的多重选择,公司在欧洲部分国家推出了适配DNBSEQ-T7及DNBSEQ-G400系列(国内版本为MGISEQ-2000)的HotMPS高通量测序试剂盒。HotMPS测序试剂是一种全新的化学试剂,含有全新的测序底物和测序酶。它属于组合探针锚定合成(cPAS)的DNBSEQ技术,继承了DNBSEQ的优点:低错误累积、低重复率和低标签跳跃率,同时还对测序过程中使用的核苷酸和酶进行了根本性的突破和尝试。
②通用文库制备试剂套装
产品类别 | 产品简介 | 代表性产品 |
通用文库制备 | 将DNA样本制备成适用于基因测序仪的文库,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外显子组测序或宏基因组测序等 将RNA样本制备成适用于基 | DNA测序文库制备试剂 RNA测序文库制备试剂 外显子组测序文库制备试剂 甲基化测序文库制备试剂 |
因测序仪的文库,用于基因表达定量测序、转录组测序、长链非编码RNA测序、Small RNA测序等 | ||
ATOPlex文库制备 | 以超高重PCR技术为核心的定制化文库试剂盒产品,用于DNA、RNA和DNA甲基化方向的个性化文库制备等 | 多重PCR建库试剂盒定制平台 RNA多重PCR建库试剂盒套装 呼吸道微生物基因组建库试剂盒套装 |
模块化文库制备 | 其他文库制备试剂和模块化试剂等 | DNA Adapters-96 (板式) 试剂盒 DNA纯化磁珠试剂盒 环化试剂盒 双barcode环化试剂盒 |
3)数据处理系统公司的数据处理系统主要功能为对基因测序仪生成的基因数据进行生物信息学分析,是将核酸序列翻译为有生物学意义结果的关键步骤。该产品可加速生物信息学分析处理过程,并可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客户需求对下机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其主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简介 |
MegaBOLT生信分析加速器 | MegaBOLT生信分析加速器是一款高通量测序生物信息学分析硬件加速系统,可用于各种规模场地的多种场景需求,如实验室、研究院所、公司企业等,用于加速全基因组和外显子组测序数据的生物信息学分析 |
4)售后维保服务和产品技术支持服务公司为超出保修期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等产品提供维修保障服务,并为客户提供设备和配套试剂的注册报证技术支持服务等。
(2)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
公司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样本处理试剂耗材等。上述产品遵循标准化和定制化的设计和使用理念,主要用于样本采集、前处理和文库制备步骤,可满足多样化的应用场景和个性化的客户需求。
1)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
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主要用于自动化处理液体样本,可完成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等多组学领域的科研或临床应用中样本处理和文库制备两个步骤。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 | 产品简介 | 技术参数 | 产品图片 |
MGISTP-3000系列及MGISTP-7000系列 | 大通量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用于对样本的快速自动分装及信息录入处理 | 单次运行40分钟,可自动化处理96个样本管; 单次运行40分钟,可自动化处理192个样本管 | |
MGISP-960系列、MGISP-100系列、MGISP-Smart 8系列及DNBelab-D4系列 | 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 | 可自动化单次完成8-96个样本的文库制备; 80分钟内可完成8-192个样本的核酸提取; 8个独立的1000μL移液通道,8通道的移液间距、移液体积均独立可控; 可以实现从DNA到DNB的全流程数字化制备; |
产品型号 | 产品简介 | 技术参数 | 产品图片 |
MGISP-NE32及MGISP-NE384系列 | 全自动化核酸提取纯化仪 | 转移磁珠而非液体,低至10分钟即可完成1-32个样本的病毒核酸提取; 能够高效完成96/192/288/384例样本核酸提取纯化 |
① MGISP-Smart8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基因测序领域自动化的深刻理解及技术积累,发布上市了独立8通道移液机器人MGISP-Smart 8,其搭载8个独立的移液通道(最大装量:1000uL),移液间距、体积、高度均独立可控,可以灵活满足多种移液需求,提高实验室的自动化能力。同时,MGISP-Smart 8还配有一体化设计的高精度可旋转智能抓手,能够直接对接周边整合仪器,可实时感应抓取状态,保障实验的稳定性。MGISP-Smart 8有较高的用户适配性,可根据需求选择性整合不同功能模块并兼容第三方的试剂盒。该产品可以涵盖基因组学、细胞生物学、蛋白质组学、药物研发、微生物筛选等多个领域的使用场景。全自动化操作,提高实验效率,减少出错。
②DNBelab-D4
为了满足科研和医疗前线环境中对高通量测序建库流程更高的抗污染能力、更简单的操作流程和更便捷的部署等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基于数字微流控技术的自动化建库平台DNBelab-D4,作为一款便携式样本制备系统,可以实现从DNA到DNB的全流程数字化制备。该样本制备系统支持移动部署,操作简单,快速响应。目前,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未知病原宏基因组测序、病毒溯源测序等高通量测序文库制备等领域。
2)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
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主要提供实验室全自动化解决方案,可自动化一站式完成多组学、科研或临床、多样化应用场景中从样本制备到数据分析的全流程。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 | 产品简介 | 技术参数 | 产品图片 |
MGIFLP系列 | 一站式模块化测序工作站 | 单次运行24小时,可全自动完成从样本制备到报告输出的全流程 |
产品型号 | 产品简介 | 技术参数 | 产品图片 |
MGIGLab系列 | 全自动文库制备生产线 | 每年可进行百万份级别的文库制备 |
3)样本处理试剂耗材样本处理试剂耗材与实验室自动化相关设备配套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 产品简介 | 代表性产品 |
提取试剂 | 用于从血液、唾液、白膜层中提取gDNA | MGIEasy血液基因组DNA提取试剂盒 |
用于从粪便中提取gDNA或者微生物DNA | MGIEasy粪便基因组DNA(meta)提取试剂盒 | |
用于从FFPE、石蜡包埋组织块和福尔马林浸润组织提取DNA | MGIEasy FFPE DNA提取试剂 | |
直提类试剂 | 用于病毒样本的采集保存和核酸释放 | 样本释放剂 |
自动化耗材 | 用于样本制备,与实验室自动化设备配套使用 | 自动化吸头、深孔板、PCR板 |
磁珠原材料 | 表面含有大量的硅羟基基团,适用于从血液、唾液等样本中提取大量的gDNA。 | NEOH3000 Ⅰ(硅羟基磁珠) |
表面修饰有大量羧基基团的超顺磁性磁珠,可以高效快速地从多种类型样本中捕获微量核酸 | TQ01(羧基磁珠) | |
样本采集及保存试剂 | 用于收集人体唾液及保存唾液样本中的DNA | 唾液DNA样本采集套装 |
用于收集人体粪便及保存粪便样本中的待测成分 | MGIEasy粪便样本采集套装 |
①核酸提取试剂盒
近年来,分子检测行业本身呈现的高增长性带动了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细分领域需求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多款用于不同样本类型、不同领域的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上述试剂盒均具备自动化适配能力好,可结合公司的提取设备形成不同通量、高自动化的核酸提取纯化完整产品组合。
②磁珠原材料
磁珠是一类特殊的纳微米材料,它们具有超顺磁性,在磁场中可以向一侧迅速移动,聚集在一起,而去除磁场后又能够迅速恢复到分散状态。用于核酸提取的磁珠表面具有特定的性质,在某些条件下能够将病毒核酸吸附在表面,在另一些条件下又能将病毒核酸从表面释放下来,用于后续的检测步骤。基于磁珠法的核酸提取方案,具备操作简单、用时短、安全无毒、自动化、高通量等众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连续推出了2种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磁珠NEOH3000 I、TQ01。
1)硅羟基磁珠NEOH3000 I硅羟基磁珠NEOH3000 I属于多分散磁珠,表面修饰有大量的硅羟基基团,具有亲水性好、捕获效率高、容易在粘稠样本中分散等特点,尤其适用于从血液、唾液等样本中提取大量的gDNA。采用以硅羟基磁珠NEOH3000Ⅰ为关键原料的MGIEasy血液基因组DNA提取试剂盒可用于人或者动物新鲜血液、冻血、唾液等多种样本类型进行提取,用于后续各类场景,如大人群队列、动物育种等。2)羧基磁珠TQ01羧基磁珠TQ01表面修饰有大量羧基基团的超顺磁性磁珠,具有磁响应快、吸附能力强、体系兼容性好等特点,可以高效快速地从多种类型样本中捕获微量核酸。采用以TQ01磁珠为关键原料的病毒核酸提取试剂可以从唾液、拭子、血清等样本中高效提出病毒DNA或RNA,用于传感染等领域。采用以TQ01磁珠为关键原料的MGIEasy粪便基因组DNA(人源)可用于从粪便这类复杂的样本中提取基因组DNA,用于Meta研究、肠癌早筛等领域。
(3)新业务板块
公司的新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单细胞组学技术平台、超声影像平台、BIT产品、超低温自动化生物样本库等。上述业务的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1)单细胞组学技术平台
单细胞测序技术是指在单个细胞水平上,对基因组、转录组、表观组进行高通量测序分析的一项新技术,它能够揭示单个细胞的基因结构和基因表达状态,在肿瘤、发育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科学、抗体药物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正成为生命科学研究的焦点。单细胞组学技术平台可以完成从单细胞悬液样本到测序文库构建,其中单细胞文库制备主要由DNBelab C4便携式单细胞系统和DNBelab C系列单细胞文库制备套装完成。
2)超声影像平台疾病的认知和防控需要多组学的交叉融合,“基因组学”和“影像组学”是疾病源头防控和疾病确诊的重要工具,将为疾病发展规律的探寻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带来全套生命数字化设备支撑,推动发现早期基因组学变化及后期临床表达的重要关系。MGIUS-R3远程超声诊断系统是一款集成机器人技术、实时远程控制技术、超声影像技术等的产品,可实现远程超声诊断,突破传统超声诊疗方式的局限,克服时空障碍,改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状。目前该产品已获得国家药监局NMPA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及欧盟CE认证。
5G超声机器人移动车是一款便捷移动+智能化平台系统,结合远程超声机器人、掌上超声、AI智能辅助软件,随车无需专业超声医生,即可提供超声诊断一站式服务。使得超声检查不再仅限于医院、卫生院等传统检查地点,突破了时空局限。
掌上无线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是同手机般大小的超声设备,在保证图像质量、产品功能和支持探头多样化等方面的同时,因其便携性及集成化,能更好地满足医院临床科室(急救、麻醉、床前诊断)、基层医疗市场、院外灾害急救等场景需求,适用于人体临床超声检查诊断。
3)BIT产品
BIT产品主要由ZTRON、ZLIMS等一系列结合生物科技(Biological Technology)和信息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软硬件产品组成,全面覆盖生物样本管理、实验室生产、生物信息分析、基因数据治理等功能,用于基因测序全流程管理及基因数据全周期管理。
4)超低温自动化生物样本库
报告期内,公司以智能化、自动化的设计理念,升级了稳定安全、智能高效的新型生物样本资源库MGICLab-LT系列。超低温自动化生物样本库MGICLab-LT系列,作为高度定制化- 80°C上提式自动化样本存储设备,可实现对血液、组织、核酸、蛋白、微生物等多种样本资源,进行大规模安全稳定的保藏。可容纳50-300万份样本,自动完成存取全流程和智能化管理,确保样本安全保藏、质量可控,样本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5)智惠实验室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智惠实验室”系统是一套可生长、可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生命数字化平台系统,可提供从样本到数据环节的数字化管理、环境要素监控,最终实现标准化、模块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全面质量管理。可解决大量依靠人工、复杂低效的问题,减少重复繁琐工作,提高效率。基于实际需求和使用场景,可为每个用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组合。在高效兼容用户的存量设备,充分整合第三方设备的同时,Z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完成在设备硬件管理上的延伸,实现高感知、无人化,定制化,实现以“智”达“惠”。当下,面对新兴的应
用场景,如生物样本库、蛋白组学等,公司智惠实验室搭配相应的应用拓展,可以实现较低成本的转型,并根据实际需求,完成多领域、多场景的应用落地。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1) 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对于业内代表性客户、国家类或大型机构类战略客户、通过其他方式与公司直接建立业务联系的客户,公司通常采取直销模式。公司通过专业团队整合各部门资源,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和提供专业服务,与关键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带动其他客户群体的开发,逐步提升公司整体市场份额。针对行业特点,公司也面向主要客户提供授权生产销售或定制化开发生产业务。公司利用技术优势,针对客户需求进行协同开发,授权客户按照其品牌进行生产、上市及销售。公司采取的直销模式流程主要为:首先,市场人员通过市场营销获取客户需求,公司通过评估潜在客户,有针对性筛选重点客户并进行商业谈判;之后客户与公司签署销售合同并发出订单,公司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活动;产品及服务通过现场安装、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状态后公司开具发票,客户结算货款。其后,公司会持续跟进客户使用反馈,并提供对应的售后服务。
(2) 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先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终端客户。对于部分国家地区的客户,以及集中度不高的行业领域,公司通过与经销商的合作,借助经销商的渠道、团队和其他资源优势,从而快速打开和占领市场。
公司采取的经销模式主要流程为:①甄别与筛选经销商,与经销商签署相关协议;②经销商根据终端客户需求发出订单给公司,公司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活动;③产品及服务通过客户现场验收、安装,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状态后,经销商开具发票并按经销合同约定与公司结算货款;
④公司与经销商会持续跟进客户使用反馈,并提供对应的售后服务。
公司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根据经销商业绩水平、财务信用评级等多因素选取经验丰富、资质合格且具备市场影响力的经销商承担某个区域市场的销售职责。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取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原则和方式,依据库存和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生产过程按照国际通行的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执行生产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和产品工艺规程。
公司的国内生产基地分布于深圳、武汉、青岛、昆山和长春等区域,国外生产基地主要分布于拉脱维亚。公司通常由总部负责协调订单安排与制定实施标准,由各生产基地负责生产交付与质量管控。
公司产品按生产工艺要求不同,可分为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两大类。
(1) 仪器设备
公司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及实验室自动化生产线等产品。仪器设备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如流体器件、机械加工件、电子电器件、光学器件等。公司主要负责产品设计、软件开发、零部件检测、整机装配、整机调试、质量检测、包装等工序。
(2) 试剂耗材
公司试剂耗材主要与基因测序仪、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及实验室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配套使用。公司的试剂耗材包括两种类型,一类为不含测序芯片的试剂耗材,包括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的文库制备试剂、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的样本处理试剂等。此类试剂耗材的生产流程包括配制、分装、包装、检验、入库等流程;另一类为包含测序芯片的试剂耗材,主要为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的通用测序试剂套装。此类试剂耗材的生产除需上述通用生产流程外,还需另行进行测序芯片生产。测序芯片是待测序样本的物理载体,其生产流程包括开发、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
3、 采购模式
(1) 采购种类与供应商选择
公司仪器设备采购的原材料种类主要包括光学器件、流体器件、自动化器件、机械加工件、电子电器件等;试剂耗材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酶、dNTP、合成引物等;测序芯片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晶圆、机械加工件、辅材等。公司采购方式主要分为定期计划采购和临时性采购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对于直接生产物料,公司主要采用定期计划采购模式。在供应商管理上,如果供应来源较多样,公司通常维持由2家或2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供货,议价方式一般采取阶段性滚动议价;如果供应来源较单一,公司的议价方式一般采取年度阶梯价。对于临时申请的零散采购,公司执行相对灵活的采购政策。此类采购主要包括研发物料、低值间接用料、设备、软件、服务等的一次性或临时采购项目。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一般在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议价、商务谈判、调研考察后选定1-2家供应商供货;其议价方式为针对不同的项目价值分别采取按单议价、招标竞价等不同的议价方式。
(2) 采购制度与采购流程
公司的采购管理文件覆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供应商管理、采购议价管理、采购合同管理、交付管理、付款管理、采购质量管理等主要采购环节和内容。
针对采购的主要业务行为与采购管理流程的关键业务环节,公司主要通过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规程、物料认证管理规程、不良品处理程序等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业务指导和规范。
(3) 外协生产
公司将部分低附加值、工艺简单的零部件通过委外加工及外协的方式进行加工生产,系综合考虑了减少非核心设备成本投入、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优化人员配置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外协加工对于优化公司生产环节的资源配置灵活性、提高经营效率具有必要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专注于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根据公司具体核心业务,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基因测序行业及实验室自动化设备行业。
(1)行业的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①基因测序行业
基因测序技术是指获得目标DNA片段碱基(包括腺嘌呤A、胸腺嘧啶T、胞嘧啶C与鸟嘌呤G)排列顺序的技术。现代基因测序技术能帮助科学家获得人类基因组以及其他动植物和微生物物种的完整DNA序列,为探索各类生命现象的起源提供了有力工具。在基础生物学研究以及包括医学诊断、生物技术开发、法医生物学、系统生物学、微生物学等的多个应用领域中,基因测序技术已成为极其重要的专业技术之一。
基因测序行业始于生物技术(Biology Technology)的迭代,加速于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出现,得益于高通量测序、生物信息建模等生物技术与云计算、机器学习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惠及人类健康、国家安全、民生福祉及生物经济,是集合科技攻关和创新产业双重属性的国之重器。基因测序也是最终实现大人群、大样本生命健康数字化模式的核心工具。
相较于其他测序技术,高通量测序技术有通量高、准确性高、成本低的特点,目前已成为应用最广、商业化程度最高的测序技术。高通量测序技术仍是目前基因测序技术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普及的主要推动力,在较长时间内仍将保持主流测序技术的地位。另外,高通量测序技术的更新和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为应用场景拓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体现在数据库、样本库和软硬件工具的积累和创新。
在基因测序技术不断进步、基因测序成本下降催生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的背景下,全球基因测序行业处于蓬勃发展阶段,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和预测,全球基因测序仪及耗材市场规模从2015年约19亿美元增至2022年约4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14.4%,并预计于2032年达到约24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17.5%。
全球基因测序仪与耗材市场规模,2015-2032E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JPM conference、灼识咨询
我国基因测序产业受益于支持政策集中出台、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升级、国民卫生支出的持续提升,市场规模有较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国内市场增速高于全球市场增速,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和预测,中国基因测序仪及耗材市场规模从2015年约17亿元增至2022年约4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14.3%,并预计于2032年达到约29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21.0%。
中国基因测序仪与耗材市场规模
单位:亿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JPM conference、灼识咨询
近几年来,基因测序行业仍呈集中度较高、龙头企业竞争力强且市场份额大的格局特点,华大智造、Illumina、Thermo Fisher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90%(按收入口径计算)。龙头企业凭借其源头性技术和完整的专利布局、全面的产品矩阵和快速迭代能力、广泛且深入的商业化体系和强大的学术服务能力,构筑起了技术壁垒并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因此仍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因下游应用场景广泛,行业新进企业以细分领域突破为发展契机,行业格局逐渐有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②实验室自动化设备行业
实验室自动化是指充分运用实验室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和人的智力资源,在无人或少人干预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或指令自动进行样本制备、操作控制、检测、信息处理、分析判断等实验流程,广泛存在于多领域实验室操作的各个环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实验室自动化发展历程根据仪器集成的复杂性可以分为无自动化(即所有仪器都作为独立机器存在)、部分实验自动化(实验室分析仪与分析前工作站互连并部分集成)以及全实验自动化(即主要的分析前和分析后的步骤在与分析仪物理连接的工作站上自动执行,并由软件程序有效地管理)三个发展阶段。
实验室自动化发展阶段
随着生命科学行业的迅速发展,实验室自动化行业具有以下发展趋势:①实验室高通量、自动化将成为未来实验室工作模式的发展方向;②实验室自动化、信息化将推动实验室解决方案向智能化发展;③实验室自动化将推动精准医疗多组学检测领域更快发展。
海外实验室自动化市场主要参与者包括Tecan、Hamilton、Beckman Coulter等,上述企业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在产品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较为成熟领先。海外企业占据了实验室自动化行业的主导地位,而国内企业同样受益于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升级和国产化替代,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产实验室自动化设备集成度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
(2)主要技术门槛
①设备仪器技术门槛
基因测序仪的系统集成、生产制造和测序关键技术等方面均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在系统集成方面,高通量测序仪是集光学、机械、电子、流体、软件、算法等多个交叉学科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其生产和研发涉及多领域的专利和技术,对硬件设计和系统集成有较高的要求;在生产制造方面,高通量测序仪涉及精密光学系统、高灵敏度探测器等高精度模块的组装、加工调试验证,对材料加工、部件装配等工艺的精细度要求较高,因此技术门槛较高;基因测序技术是基因测序仪的核心,除需具备核心测序技术外,企业仍需要长期研发创新和实践积累才能提升测序准确性、
降低测序成本和提升测序效率。另外,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因其具有较高的集成化和智能化程度,亦具有较高的设备仪器技术门槛。
②试剂耗材技术门槛
试剂耗材主要包括用于文库制备的试剂、阵列芯片、关键的酶、dNTP和合成引物等,涉及大量的实践研究。例如,文库制备直接决定基因测序结果的稳定性,且制备高质量待测核酸序列需要高效控制核酸片段的提取、断裂、扩增和富集过程,其技术门槛较高;阵列芯片的制作需采用半导体加工工艺在硅晶芯片表面形成结合位点阵列并加以化学处理修饰,提升芯片单位面积利用效率,对待测核酸的吸附和排列精度等要求较高;DNA聚合酶的保真性会直接影响测序准确性,高保真性的DNA聚合酶可有效避免核酸片段扩增中错误指数积累的问题。
③数据分析和软件开发技术门槛
测序过程产生的数据量庞大,需要对数据进行基因组装、比对、变异检测等分析。数据处理技术需对生成的基因数据进行生物信息学分析,是将核酸序列翻译为有生物学意义结果的关键步骤。数据分析技术是攻克新一代基因测序技术、组学研究的核心关键技术,是重大疾病早期筛查、分子分型、个体化治疗、疗效预测及监控等精准化应用解决方案的基础。另外,实验室自动化涉及生物科技和信息科技的软硬件产品组成,以实现自动化一站式完成多组学、科研或临床、多样化应用场景中从样本制备到数据分析的全流程,具备较高的开发难度。
综上,基因测序行业和实验室自动化行业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多学科集合的高新技术产业,需行业参与者具有较深的行业理解,且源头性技术研发及完整的专利布局亦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基因测序仪行业
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的研发和生产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具备了独立自主研发的能力并实现了临床级测序仪的量产。公司经过多年研发及不断技术创新,已经可以量产低、中、高通量全品类基因测序仪产品,有效服务全球90多个国家/地区超过2,000家用户。公司的DNA纳米球与联合探针锚定聚合相结合的技术路线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基因测序产品具有先发优势和创新潜力。
在技术领先方面,公司已建立具备国际领先、自主可控的源头性核心技术体系,并通过完整的专利布局构筑起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在基因测序领域已形成以“DNBSEQ测序技术”、“规则阵列芯片技术”、“测序仪光机电系统技术”等为代表的多项源头性核心技术,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准,在提高测序质量和降低测序成本方面具有较为显著的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利布局已覆盖
测序行业的主要技术领域。专利相互关联,纵横相交,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空间,构建了技术壁垒。
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在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独特的产品技术路线,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基因测序板块的各类产品和服务中,为公司基因测序产品的创新以及形成丰富的产品解决方案打下坚实技术基础。公司已成为当前全球唯二能够自主研发并量产从Gb级至Tb级低中高不同通量的临床级基因测序仪企业之一,产品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协同效应。公司紧跟基因测序仪“超高通量”、“小型化”的发展趋势,建立了全系列多型号产品矩阵,致力于满足用户在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需求;公司紧跟行业中下游需求和应用场景拓展,针对性开发了丰富的产品解决方案并提供价值赋能。随着公司更多的产品被投入市场,累积的售后服务数据也将助力公司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目前,国内外高通量测序设备及试剂耗材主要提供商为Illumina、Thermo Fisher和华大智造等公司。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公司近几年的国内新增基因测序设备销售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于2022年已达约39.0%,有力地实践了关键生命科学核心工具的国产替代,打破了进口产品的垄断局面。随着我国产业政策的支持及国产替代进程加快,公司基于领先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产品矩阵及解决方案,预计未来公司在国内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中国基因测序设备市场竞争格局(按当年新增销售台数计算),2020-2022年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JPM conference、灼识咨询
(2)实验室自动化行业
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和基因测序业务深度融合,公司充分发挥产品管线间的协同效应,已成为实验室自动化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作为全球少数几个已成功研发涉及复杂多学科领域基因测序
仪的企业之一,公司对该领域相关的实验室自动化拥有深刻的理解,并已积累以移液平台、温控平台等模块为核心的覆盖样本处理领域的各类自动化技术。随着独立8通道移液机器人MGISP-Smart 8的推出,公司成为全球范围内少数具备从8通道到96通道到独立8通道全系列高精度自动化移液工作站产品的企业。基于该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理解,公司提供领先的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并可建成高度集成化和智能化的一站式检测工作站。
随着基因测序仪业务推动“新双十”新领域开拓,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将了解更多的细分行业需求,在未来成功推出更多自主研发的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和解决方案,结合公司整体的工程化研发实力和国际营销网络,有望成为国际领先的实验室自动化设备厂商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生命科学研究持续发展,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不断加大
近年来,全球生命科学和医疗产业领域创新活跃,科技与产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各国政府不断提升对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纷纷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2021年6月,欧洲药品管理局发布《基因和细胞治疗药物开发指南》,推动基因治疗、细胞治疗药物的研发;2021年7月,英国政府颁布“生命科学愿景”政策文件,明确了生命健康领域的未来10年战略,即加快面向患者的创新研究,旨在解决目前面临的最大医疗保健问题;2022年9月,美国启动《国家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计划》,明确了在5年内实现对100万种微生物的基因组进行测序,并了解至少80%新发现基因的功能。以大人群队列研究为例,目前全球共有近50个国家/地区宣布或已启动国家级群体基因组项目,预计到2025年全球将完成超千万例人全基因组测序,推动了基因组学为代表的多组学研究在精准医疗中的应用。
与此同时,全球用户从粗放型向精准化的发展加速了以智慧实验室、数字医院为代表的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的数字化场景需求迭代,生命科学服务和医疗创新服务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扩大,中国是增速最快的国家和地区。根据灼识咨询数据,全球生命科学上游市场规模从2015年约701亿美元增加到2022年约1,29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9.2%;中国生命科学上游市场规模从2015年约580亿元增加到2022年约1,61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5.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我国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也在不断增长,202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已突破3万亿元人民币大关,同比增长8.0%,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951亿元,已连续4年保持6%以上的增长水平。
上述国内外的支持政策和资源投入,彰显了生命科学研究在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明显的战略地位。
(2)产业政策集中出台,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升级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利政策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和创新应用研究,鼓励和推动基因测序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基因技术作为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并将基因组学研究应用等基因与生物技术列为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科技前沿攻关领域,预计未来将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支持基因技术的发展;2021年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开展前沿生物技术创新,鼓励高端医疗器械、基因检测、医药研发服务等产品和服务加快融入国际市场;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开展前沿生物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不断提高基因测序效率、降低测序成本。
此外,公共卫生防控意识的提升增加了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学实验室对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以强化基础卫生体系建设。各地医疗卫生专项债券和财政贴息贷款计划,也为国内医疗新基建持续贡献澎湃动力,基因测序在病原微生物检测、肿瘤精准诊断等应用场景中的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大样本大队列检测亦推动了实验室自动化行业的快速发展。
(3)基因测序成本持续下降,下游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随着基因测序技术持续发展,测序成本以超摩尔定律 速度持续下降。根据美国国家卫生院数据,随着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大规模使用,人类全基因组测序的成本快速降低,在2009年降至约10万美元,在2015年已降低至约1,000美元,而目前华大智造超高通量测序仪DNBSEQ-T20×2已实现测序成本降至约100美元。人类全基因组测序成本历史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人类基因组测序的成本变化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卫生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精准医疗的发展使精准诊断服务需求大幅增加,使基因测序行业中下游对测序成本逐渐敏感。测序成本的持续下降将催生更多的行业中下游应用场景,未来基因测序技术在科学研究、临床诊
断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将愈加广泛普及,渗透率的提升带来市场规模持续增大。目前,基因测序技术已成熟运用在多组学研究、人群队列基因测序计划、新药研发与创新、微生物检测、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肿瘤诊断治疗、生育健康等场景,并在包括农林牧渔、食品安全、海关检验检疫、肿瘤早期筛查等其他应用场景仍然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不断扩容的下游应用场景将为行业持续快速增长提供空间。此外,下游应用场景的拓展对上游供应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上游供应商需通过形成丰富的产品矩阵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基因测序、实验室自动化等领域建立了全流程贯穿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够为精准医疗、精准农业和精准健康等行业提供实时、全景、全生命周期的系统解决方案,才能把握下游应用场景拓展带来广阔市场空间的机遇而获得高速发展。
(4)国产替代成为趋势,医疗新基建推动设备市场增长
我国基因测序上游市场目前仍由境外厂商主导,国产基因测序设备供应商仍存在与境外厂商竞争的较大压力。另外,我国基因测序中游市场较为分散,企业议价能力较低,因此中游市场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境外厂商。上述行业现状为国产基因测序设备的蓬勃发展和国产替代的持续推进留下潜力和空间。近年来,在“十四五”规划文件的牵引、各地配套政策的支持下,加强对进口产品采购的审核论证,向国产采购倾斜和支持创新国产仪器发展已成为政府、市场以及公众的共识。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满足功能、质量等指标要求的国产仪器,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国产设备配置水平。伴随国产基因测序设备供应商对产品的不断改进迭代,产品性能和服务日益完善,其行业地位和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全国性的医疗新基建已拉开帷幕,集中出台的政策有利于基因测序设备和实验室自动化设备领域的发展。2021年6月《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7月《“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高级别医院扩容、基层医院提质等项目数量显著高于往年,医疗新基建也在2022年9月《国家卫健委开展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下得到进一步落地。在医疗新基建大浪潮下,基因测序市场和实验室自动化市场持续扩容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未来的重要趋势。
(5)高通量和小型化等全矩阵产品布局为产品发展趋势
高通量测序技术通量高,在大幅降低了测序成本的同时又保持了较高的准确性,在较长时间内仍将保持主流测序技术的地位,而与之配套的大规模和小规模样本处理技术,可有效提高整体检测效率和降低检测成本。
在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基础上,基因测序仪“超高通量”和“小型化”是发展趋势,可有效满足用户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使用需求。超高通量可满足国家基因组、消费者基因组、人群队列研
究等大型基因测序应用场景,并可大幅降低成本,是基因测序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中小型和桌面式测序仪,其场景适用性强、便携性好和易操作等特点则可灵活满足多种特殊场景需求,有效拓展下游应用场景。综上,高通量和小型化是基因测序和实验室自动化仪器设备的发展趋势,结合多样化和定制化的试剂耗材,可有效满足各类用户的需求,拓展并赋能各种应用场景。上述能力的全面发展,也对行业上游供应商提出了较高的综合要求。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在核心技术持续创新的基础上,已形成独特的技术路线。截至目前,公司已建立自主可控的源头性核心技术体系,在基因测序领域已形成以“DNBSEQ测序技术”、 “规则阵列芯片技术”、“测序仪光机电系统技术”、“自发光测序技术”等为代表的多项源头性核心技术,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准,在提高测序质量和降低测序成本方面具有较为显著的优势。依托先进的自发光测序技术研发的新一代小型化基因测序仪DNBSEQ-E25,将进一步拓展测序应用极限领域,如高海拔场地、现场检验、野外科考等常规基因测序仪无法满足的场景需求。同时,公司在生命科学领域不断深耕拓展,逐渐发展出了以“ATOPlex多重PCR建库技术”、“微流控建库技术”、“无分隔共标签方法的长片段建库技术(stLFR)”等“关键文库制备技术”,以及“高密度芯片二次扩增的技术”、“自动化样本处理技术”和“远程超声诊断技术”为代表的新型生命数字化技术,为公司紧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前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对新产品进行快速迭代,及时响应市场变化及下游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三大业务板块持续推进产品矩阵式布局,产品性能指标逐步从同步到领先水平,其中:
(1)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
在报告期内,公司在测序仪的生化、流体、光学各个方面的技术开发都取得重大进展。在生化反应方面公司开发了高密度芯片二次扩增的技术。该技术通过在应用更高密度阵列芯片上降低重复序列比例,提升了测序质量和准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了快速反应技术,采用高效补平、快速切除、指数增加信号等创新性技术,结合流体系统的高度集成以及试剂组分的调整、优化,使合成和切除反应由3-5分钟缩短至1分钟以内。此外,公司通过模块化、集成化缩小元器件体积,从而实现提升。公司采用自动对焦方法,提高了测序仪光机系统的高速对焦性能,无需经过图像处理即可实现信号实时输出,进一步提升基因测序仪的对焦效率。
在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方面,报告期内发布的DNBSEQ-G99产品为G系列中小通量仪器,对生化、流体、光学、温控等多个核心系统进行了优化和提升,同时内置计算模块,使得测序生信一体化,12小时可完成PE150测序,适用于小样本量的肿瘤靶向测序、小型全基因组测序、低深度WGS测序、个体识别等多种应用场景。
此外,在报告期内还发布了新一代小型化基因测序仪DNBSEQ-E25。作为公司E系列测序仪的旗舰机型,DNBSEQ-E25基因测序仪提升了数据通量及产品易用性,通过搭配更高密度、更高像素的图像传感器,每张微流控测序载片的数据通量由5M提升至25M;试剂盒集成了样本加载、单/双端测序、分子标签测序等多个步骤所需的试剂,同时采用一体化设计,结构紧凑,支持更多读长;此外,针对DNBSEQ-E25测序仪主机进行了升级优化,测序耗材一键装载,无需额外连接液体管路。
报告期内,公司HotMPS高通量测序试剂盒已在部分国家正式上市,该测序试剂盒的开发为基于公司DNBSEQ测序技术的联合探针锚定聚合测序法(cPAS),保留了低错误率、低重复率、低标签跳跃率等优点,同时针对测序过程中使用的核苷酸和酶方面取得了根本性突破。
在病毒溯源方面,公司为了缩减测序流程的时间,报告期内,在国内上线了全新优化加速的DNBSEQ-E5RS快速测序试剂,其SE100测序模式下仅需不到3.5小时就能完成从DNB加载至FASTQ文件输出的全流程。
(2)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
为了满足生物样本在科研、临床、公共卫生防控、环境监测等多项下游领域对样本前处理和灵活检测工具的需求,公司针对磁珠原材料、生物样本采集保存、核酸提取、分子检测全流程的技术和产品进行了技术攻坚和工程化产品设计。在磁珠原材料方面,公司已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并实现量产工艺的优化与产品转化,其中包括磁珠粒径控制、单分散均一性聚合物微球合成、多孔微球及磁性材料填充技术、磁珠表面包括羧基、硅羟基、甲苯黄酰基等多种功能团修饰技术开发。报告期内,公司量产并发布的多款磁珠产品实现了在核酸提取、核酸纯化等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在核酸提取领域,公司以自主开发的磁珠为关键原材料,开发适配MGISP-NE384、MGISP-960、MGISP-NE32等高中低通量设备,覆盖了从拭子、血液、粪便、FFPE样本、深海沉积物等多种生物学材料的核酸提取场景;在核酸纯化领域,实现了磁珠原料完全自主合成方法、量产工艺和缓冲液的关键技术的突破,可以用于完成样本库、大人群队列、临床检测等多种高通量测序应用场景,及分子检测过程中的PCR产物纯化,低浓度核酸片段富集等步骤,进一步实现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及量产工艺的国产化。
在生物样本采集保存方面,覆盖了拭子、唾液、粪便等无创取样类型的生物样本采集和保存,通过对保存液的独创性优化设计,可实现对人源细胞、病毒、微生物样本不同组合的同管样本进行保存。
在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方面,基于移液技术的积累和突破,推出独立8通道移液机器人MGISP-Smart 8。该款产品搭载独立8通道移液器、智能感应抓手,三重滑轨式台面等高端内核设备。其中,8个相互独立的移液器拥有电容和压力双重探测功能,能支持不同体积的液体样本、不等高度和不等间距的移液操作,其可选移液范围大(1-1000μL)、移液精准度高。
(3)新业务板块
BIT产品主要由ZTRON、ZLIMS等一系列结合生物科技(Biological Technology)和信息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软硬件产品组成,全面覆盖生物样本管理、实验室生产、生物信息分析、基因数据治理等功能,用于基因测序全流程管理及基因数据全周期管理。为了解决生命科学领域样本管理、检测实验室管理、基因数据高效存储、基因数据分析高性能计算、生信分析应用复杂、自动化程度低等行业BT+IT(BIT)技术与应用难点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提供了全面覆盖样本全生命周期管理、基因数据存储、基因数据高性能计算、生信分析应用管理的ZTRON系列产品,并在国内、国际多个大型基因测序项目成功应用。同时,ZTRON一体机取得了生命科学领域Europrise认证,该认证符合GDPR要求。报告期内,ZLIMS实验室管理产品完成了公共卫生防控应用的落地,以网络化、实时汇集数据的方式实现了检测数据的同步,为公共卫生防控工作提供了扎实的科学决策支撑。BIT产品核心理念领先,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相关技术在报告期内已经形成了标准产品,并于全球落地及推广,接下来有望在BT+IT的新模式、新生态探索创新取得更进一步的发展。
超声影像平台创新赋能医学影像领域,为大幅提升超声机器人的功能与性能,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公司在报告期内对超轻量仿生机械臂控制、自适应柔性交互算法、遥控操作重定位算法、数据加密传输、高保真音视频传输、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超声影像和机械臂控制等方面的技术突破为公司未来超声机器人系列产品提供了充足的技术积累。
生物样本库是转化医学和精准医学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建设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信息化的自动化存储系统。助力各科研机构、高校、疾控、医院、各大药企等单位最大化统筹样本的规范化保藏和使用,打通不同部门之间使用样本的壁垒,支撑大规模测序等生命科学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以工具赋能生命科学产业发展的理念,致力于技术与工具的研发,先后攻克超低温自动化样本库存储、转运、挑管、除霜等技术难题,为商业化应用奠定技术基础;在超低温自动化样本库除霜、挑管效率、设备长期运行稳定性等方面建立核心技术优势;以“存以智用”为目标,致力于提升超低温自动化样本库单位体积存储密度,扩大设备覆盖温层,在深低温自动化氮存储系统、-80℃自动化存储系统等领域不断深耕,通过技术创新满足用户的不用应用场景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智惠实验室”系统是一套可生长、可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生命数字化平台系统,可提供从样本到数据环节的数字化管理、环境要素监控,最终实现标准化、模
块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全面质量管理。可解决大量依靠人工、复杂低效的问题,减少重复繁琐工作,提高效率。基于实际需求和使用场景,可为每个用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组合。在高效兼容用户的存量设备,充分整合第三方设备的同时,Z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完成在设备硬件管理上的延伸,实现高感知、无人化,定制化,实现以“智”达“惠”。当下,面对新兴的应用场景,如生物样本库,蛋白组学等,公司智惠实验室搭配相应的应用拓展,可以实现较低成本的转型,并根据实际需求,完成多领域、多场景的应用落地。公司的核心技术来源均为自主研发,相关技术在生产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积累,并运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中。上述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版块 | 核心技术领域 | 主要细分技术 | 核心技术来源 |
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 | 测序仪光机电系统技术 | 光学系统及整机振动稳态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速、高精度、高重读定位精度XYZ移动平台及闭环控制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
高速高精密温度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
高精度微量移液技术低替代比高均匀性流路系统设计技术旁路防污染液路系统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
实时高速图像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
DNBSEQ测序技术 | DNA纳米球制备技术 | 自主研发 | |
双色测序技术 | 自主研发 | ||
CoolMPS技术 | 自主研发 | ||
HotMPS技术 | 自主研发 | ||
StandardMPS技术 | 自主研发 | ||
规则阵列芯片技术 | Pattern Array规则纳米阵列技术 | 自主研发 | |
关键文库制备技术 | DNA文库制备技术 | 自主研发 | |
RNA文库制备技术 | 自主研发 | ||
超多重PCR技术 | 自主研发 | ||
stLFR长片段读取技术 | 自主研发 | ||
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 | 自动化样本处理技术 | 自动化全流程大规模样本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数字微流控小规模样本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
新业务板块 | 单细胞组学技术平台 | 单细胞文库制备技术 | 自主研发 |
BIT产品 | 生物科技和信息科技的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
超声影像平台 | 实时远程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集成机械臂机器人技术 | 自主研发 | |
超声影像技术 | 自主研发 | |
自动化样本库 | 超低温制冷及保温技术 | 自主研发 |
样本库低温自动化技术 | 自主研发 | |
自动化样本库除霜及控霜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 2021年度 | 国产高通量测序仪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武汉智造 | 2022年度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核心技术持续发力,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及行业前沿发展趋势,以全球各地的研发生产基地为基础,持续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相应研发投入,推动公司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430项,获得专利授权及软件著作权登记共16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293项境内专利与304项境外专利,其中境内专利包括140项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新增医疗器械注册及备案凭证56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NMPA、CE、CB、cTUVus、EAC等213项认证,其中境内医疗器械注册及备案凭证24项,境外产品注册或认证189项,覆盖欧盟、亚太、北美等多个国家或地区。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08 | 85 | 1123 | 442 |
实用新型专利 | 27 | 18 | 114 | 96 |
外观设计专利 | 34 | 20 | 78 | 59 |
软件著作权 | 61 | 40 | 217 | 195 |
其他 | ||||
合计 | 430 | 163 | 1,532 | 792 |
注:
1、本年新增申请数包括当年进国家、进中国香港及分案的数据。
2、累计申请数不包含已终止、撤回、驳回等失效数据。
3、累计获得数只统计维持有效的数据,不包括已终止到期的数据。
3.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G系列中高通量测序仪研发 | 64,847.55 | 15,568.23 | 37,435.30 | 1、针对欧洲市场,推出适配DNBSEQ-G400的HotMPS高通量测序试剂盒。 2、推出适配MGISEQ-200RS的多时点测序数据输出及序列分析技术(简称BBS技术),实现快速获得初步病原微生物鉴定结果。3、正式发布最新款的中小通量基因测序仪DNBSEQ-G99,成为全球同等通量测序仪中速度最快的机型之一。 | 完成G系列中高通量测序关键技术开发以及产品化工作,提供全球行业技术领先且成本可控的测序仪产品。 | 国际领先 | 中低深度全基因组测序、外显子组测序、肿瘤及传感染等临床应用、宏基因组测序等项目。 |
2 | T系列高通量测序仪研发 | 51,717.83 | 7,472.40 | 25,035.60 | 1、进一步提高数据产出量、提高测序速度、提高可靠性。 2、针对欧洲市场,推出适配DNBSEQ-T7的HotMPS高通量测序试剂盒。 | 完成T系列超高通量测序关键技术开发以及产品化工作,提供全球行业技术领先且成本可控的测序仪产品。 | 国际领先 | 国家基因组、消费者基因组、人群队列研究等大型基因测序项目。 |
3 | T系列超高通量超低成本基 | 25,192.61 | 6,555.23 | 9,114.84 | 1、研发基于DNBSEQ-T10x4平台的PE150读长测序试剂。 | 完成T系列超高通量超低成本基因测序关键技术开发以及产品化工作,为行业提 | 国际领先 | 国家基因组、消费者基因组、人群队列研究等大型基因测序项目。 |
因测序仪研发 | 2、研发集成度更高、测序速度更快、更为易用的测序仪DNBSEQ-T20x2。 | 供测序成本极低的测序仪产品。 | ||||||
4 | E系列小型基因测序仪研发 | 44,969.40 | 7,640.19 | 24,426.15 | 1、推出基于ATOPlex+DNBelab D4+DNBSEQ E5的ADE组合产品,实现端到端解决方案。 2、研发全新优化加速的DNBSEQ-E5快速测序试剂,3.5小时内完成SE100测序。 3、推出新一代小型化基因测序仪DNBSEQ-E25,数据通量较DNBSEQ-E5提升了5倍,产品易用性更高。 | 完成E系列小型基因测序关键技术开发以及产品化工作,提供小型便携的测序设备,为行业提供更多测序场景适配。 | 国际领先 | 各种靶向基因组检测领域,如生育健康、肿瘤防控、病原检测等领域。支持病原快检、小型基因组测序等方向的测序应用,更可搭载生信流程实现测序和分析一站式解决方案。 |
5 | 测序建库应用产品开发 | 8,158.36 | 1,634.99 | 5,040.98 | 1、推出灵敏度更高的ATOPlex RNA多重PCR建库试剂盒套装。 2、推出基于MGISEQ-200RS基因测序仪的呼吸道微生物基因组测序产品组合。 3、推出DNA通用的快速酶切试剂盒; 4、完成基于高通量测序技术食品安全领域白皮书。 | 1、完成高通量测序平台测序生化试剂产品及前沿技术的开发,提供全球行业领先的测序类产品。2、完成高通量测序平台多领域应用试剂盒及解决方案的开发,提供全球行业内领先的应用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 | 国际领先 | 适用于不同应用领域,如生育健康、病原检测、肿瘤诊断及用药指导、流感检测、海关、司法、教育、环境监测、农业分子育种、微生态检测、食品检测、消费基因组、DNA合成存储、大人群及队列研究,可根据样本及数据量需求,灵活选择不同型号的测序仪及对应的组合产品。 |
6 | 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 | 4,362.88 | 3,233.00 | 4,675.20 | 1、完成两款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升级。 2、推出独立8通道的全自动样本制备系统。 | 完成下一代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开发,完成技术迭代,提升产品功能及性能,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 | 国内领先 | 广泛应用于生物工程、DNA质粒纯化、药物筛选、PCR前处理、DNA测序前处理、临床检验样品处理等领域。 |
7 | 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 | 1,379.83 | 1,646.09 | 1,647.15 | 向标准化、模块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等迈进。 | 实现基于标准化、模块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实验室自动化系统。 | 行业领先 | 面对全自动测序前处理、生物样本库、蛋白组学等应用场景可以实现较低成本的转型,并根据实际需求,完成多领域、多场景的应用落地。 |
8 | 核酸提取技术开发 | 896.43 | 457.99 | 744.84 | 完成基于不同高中低通量设备从拭子、血液、粪便、FFPE样本、深海沉积物等多种生物学材料的核酸提取技术及试剂开发。 | 开发适配于高通量自动化平台的不同生物样本核酸提取技术和产品。 | 行业领先 | 应用于基于手工和高中低通量设备对多种生物学材料中人源、微生物、病毒等核酸提取。 |
9 | 磁珠原材料开发 | 529.82 | 254.90 | 449.16 | 实现了微米和百纳米级别磁珠的开发。 | 实现不同粒径以及不同官能团的技术开发。 | 国内领先 | 作为核心关键原材料应用于核酸提取、核酸纯化、细胞捕获、蛋白筛选等不同下游场景。 |
10 | 生物样本采集和保存技术开发 | 474.77 | 240.01 | 516.58 | 完成了覆盖拭子、唾液、粪便等无创取样类型的生物样本采集和保存技术的开发。 | 无创取样类型的生物样本采集和保存,实现兼容多种用途的技术和产品开发。 | 国内领先 | 实现对人源细胞、病毒、微生物样本不同预期组合的同管样本保存,同时满足一管样本对于筛查、院端和科研等多种目的的需求。 |
11 | ZTRON一体机 | 2,583 | 376 | 1,168 | 1、通过软硬件加速,使barcode拆分速度提升1倍, | 形成一套基因数据分析计算与管理的标准方案, | 行业领先 | 随着测序成本快速降低,基因数据存储和计算在测序整体成本中占比越来越 |
支持T系列测序仪异步远程输出下机数据。 2、实现统一管理节点功能,同时支持多节点分析、入仓、交付、治理,完善系统监控。 3、针对欧洲市场和美洲市场,研发适配版本。 | 提供最符合行业需求的高效率低成本产品。 | 高,ZTRON一体机产品提供基因数据的高性能分析计算和管理,降低行业客户的运维成本。 | ||||||
12 | Z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 | 3,390 | 633 | 1,845 | 1、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感。2、集成更多的实验室自动化及测序相关设备,提升效率。 3、提高实验室流程配置灵活性,适配更多的检测应用流程。 | 降低实验室工作投入,提升实验室工作标准化,推动数字化实验室管理,促进智能化发展。 | 行业领先 | 随着实验室自动化信息化的推进,ZLIMS实验室管理的深入应用会给实验室用户带来效率和管理的极大提升,实现实验室现代化、标准化管理。 |
13 | 超声机器人平台研发 | 15,653.24 | 2,534.37 | 10,032.50 | 1、完成首台远程超声机器人及掌上超声的医疗器械许可及上市。 2、更高性能的升级版本研发中。 | 完成下一代远程超声机器人系统的开发,继续提升功能和性能,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完成“云平台”的融合落地。 | 国际领先 | 缓解医疗资源分布问题,协助实现分级诊疗,主要面向城镇联动、偏远地区、医联体等应用场景。 |
14 | 单细胞技术平台研发 | 5,013.62 | 1,292.62 | 3,955.63 | 完成高通量单细胞RNA文库制备试剂盒研发上市并实现技术升级,细胞捕获率达到50%-70%。 | 实现单细胞测序各项技术的布局,提供单细胞测序全流程的仪器和试剂耗材。 | 行业领先 | 在肿瘤、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科学等领域对基因组、转录组、表观组进行高通量单细胞测序分析,揭示单个细胞的基因结构和基因表达状态。 |
15 | 低温自动化冷 | 1,995.20 | 550.33 | 1,143.30 | 完成-80℃上提式自动化样本存储技术研发。 | 实现满足不同样本容量及存储温度的低温自动化 | 行业领先 | 面向50-300万份海量样本,自动完成存取全流程和智能化管理,确保样本 |
库平台研发 | 存储技术及产品开发。 | 安全保藏、质量可控,样本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 ||||||
合计 | / | 231,164.54 | 50,089.34 | 127,230.23 | / | / | / | / |
情况说明
4.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10 | 71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6.01% | 34.6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0,316.68 | 28,919.8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9.92 | 40.7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05 |
硕士研究生 | 424 |
本科 | 450 |
专科 | 29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7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5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3 |
60岁及以上 | 9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010人,较上年同期增加42.25%,主要系公司在业务发展期,注重研发投入和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与革新,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性。通过招聘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研发人才,满足目前人员需求的同时提前做好部分人员储备,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814,366,677.83 | 608,299,182.33 | 33.8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814,366,677.83 | 608,299,182.33 | 33.8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9.25 | 15.48 | 增加3.7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命数字化进行全方位布局,持续加大在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高密度测序芯片耗材、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和远程超声机器人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及研发,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3.88%,为后续公司进一步拓展多样化的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市场打下基础。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自主可控的全方位源头性专利布局,为核心技术体系演进提供坚实保障公司通过自研技术构筑技术壁垒,打破海外垄断。在基因测序领域,公司拥有达国际先进水准的“DNBSEQ测序技术”、“规则阵列芯片技术”、“测序仪光机电系统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突破海外技术在基因测序领域的垄断和限制,跻身全球三大核心高通量测序技术之一;在生命科学领域,公司逐渐发展出了以“关键文库制备技术”、“自动化样本处理技术”和“远程超声诊断技术”为代表的文库制备、实验室自动化和其它组学相关技术,为公司紧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前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公司独有的源头性核心技术(DNBSEQ测序技术)主要包括DNA单链环化和DNA纳米球的制备和加载、CoolMPS技术、双色测序技术,以及与上述核心技术配合的流体和光学检测技术和碱基识别算法等。与其他高通量测序技术相比,DNBSEQ测序技术通过环化DNA及滚环扩增技术准确放大测序信号,避免扩增错误累积;通过CoolMPS技术增强碱基识别信号强度,提升测序准确性和测序读长;同时,独有的双色测序技术通过使用两种荧光对四种碱基进行混合标记,简化测序仪光学系统,有效降低测序成本,提高测序效率和可靠性。公司独有的DNBSEQ测序技术具有准确性高、重复序列低、标签跳越少等独特优势,可有效支持全基因组测序与外显子测序等应用场景,保证数据质量,减少数据浪费。规则阵列芯片技术一方面通过高密度规则排列提高测序芯片单位面积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碱基读取时可提供精准、稳定、单一的信号,为信号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此外,公司独有的stLFR长片段读取技术(属于关键文库制备技术)与传统的全基因组测序相比,不仅能改善准确性,还能完全定相基因组。DNBSEQ测序技术与规则阵列芯片及stLFR长片段读取技术的结合,推动基因组测序进入“全高清”时代。
为保护上述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公司在专利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源头性的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境内外有效授权专利数量597项,其中境内专利293项,境外专利304项,对后续进入市场的竞争者构筑了技术及专利壁垒。公司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领域有较强的先发优势,也为核心技术体系演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2、三大核心业务板块领先式产品布局,快速迭代能力满足多场景应用需求
公司秉承“创新智造引领生命科技”的理念,致力于成为“生命科技核心工具缔造者”,目前已形成基因测序仪业务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两大板块,并围绕全方位生命数字化布局了BIT产品、超声影像平台、超低温自动化生物样本库等新兴领域产品,形成新业务产品线板块。公司以技术创新对新产品进行快速迭代,持续夯实产品线,实现产品性能的逐步完善和提升,为提升产品对多场景的适应能力提供强大支撑。
在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公司依托核心技术,紧跟基因测序仪“小型化”和“超高通量”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开发了中小型桌面式测序仪及大型和超大型测序仪,建立了全系列多型号产品矩阵,能满足用户在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需求。其中,中小型桌面式测序仪主要应用于中低深度全基因组测序、外显子组测序、肿瘤基因测序和宏基因组测序等项目;大型和超大型测序仪适用于国家基因组、消费者基因组、人群队列研究等大型基因测序项目、微生物、精准农业、法医基因等应用。在测序配套试剂方面,公司也依据客户需求开发了丰富的文库制备和基因测序配套试剂耗材。公司现已成为当前全球唯二能够自主研发并量产从Gb级至Tb级低中高不同通量的临床级基因测序仪企业之一。公司作为中国唯一一家,虽然成立时间较晚,但随着产品的迭代与性能的逐步完善,公司已具备国际竞争力;同时,随着产品国产化的逐步推进,公司在测序仪、测序试剂等方面已实现部分高价值原材料的国产化,已经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
在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公司提供多种实验室自动化产品,用于样本处理和文库制备等环节,公司产品遵循模块化和定制化的设计及使用理念,可满足多样化应用场景和个性化客户需求。其中,自动化样本处理技术覆盖大规模样本处理和小规模样本处理,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目前公司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及相关提取试剂已出口至法国、阿联酋、日本、沙特、印度、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瑞典、丹麦、意大利、波兰、巴西、加拿大、奥地利、荷兰、英国、新加坡等数十个国家与地区,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扩大了用户基础。
在新业务板块,公司围绕生命数字化的全方位产品进行布局,以细胞组学技术平台、BIT产品及超声影像平台等产品为重点,布局了医联体建设、5G智慧医疗等领域的销售。公司逐步构建起覆盖从基因到个体层面的全谱系的技术和生态储备,推动真正实现人人、实时、终身的生命数字化全景未来。
3、覆盖全生态应用场景,全流程系统性技术为多元应用领域提供丰富整体解决方案
高通量基因测序是生命科学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下游应用场景逐步拓展成熟,并拓展至多元应用领域。目前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科研及新兴应用领域中的多组学研究、人群队列基因测序计划、新药研发与创新、微生物检测等,以及临床应用领域中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肿瘤诊断治疗、生育健康、传染病等。随着性能更加优良的高通量基因测序设备的陆续推出,未来高通量测序在农林牧渔、食品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及肿瘤早期筛查等其他应用场景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测序行业成本天花板将逐步打开。
公司拥有高度融合的跨学科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光学、微流控、机械、自动化、电子、软件、生物、临床医学、基因组学、信息学、统计学、植物学、药学等不同学科背景。经过持续多年跨学科的研发合作,公司已掌握了测序应用全流程所需要的系统性工程技术,攻克了产业全链条的核心限制因素和瓶颈环节,积累了为医疗、农业、健康等多元应用领域提供丰富整体解决
方案的经验。公司高度融合的跨学科专业团队能够及时感知中下游使用场景的需求,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产品开发及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具备拓展下游客户优势。
4、强大合作伙伴体系,助力技术迭代及商业化潜力最大化
公司目前的合作伙伴包括科研机构用户如瑞典Karolinska Institutet、中科院遗传发育所、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针对上述科研用户,公司可提供优质的测序平台服务,并联合其他产品线打造多组学研究智慧实验室、科研样本自动化管理平台、科研大数据的管理平台、教育实训智慧实验室等方案;针对企业级用户如吉因加、泛生子、燃石医学、安诺优达、贝康医疗等行业中下游知名大型企业,在企业级用户方面,公司整合各部门资源及专业的团队服务,充分发挥其渠道优势、专业优势和高性价比优势,为上述客户提供相应商业化服务和技术支持;以及新兴业务领域如疾控、海关等其他机构。强大的合作伙伴体系助力公司实现技术迭代。
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政府及企业开始选择公司产品,公司合作伙伴体系逐步拓展,商业生态圈逐步建立及完善,助力实现公司商业化潜力最大化。
5、立足国内开拓海外,布局全球市场
公司自2017年起开始开拓海外市场,构建全球化业务网络。目前,公司已具备亚太、欧盟、北美、俄罗斯及中亚地区等多个主要市场的准入资格,业务布局已遍布六大洲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且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及本土化销售团队和营销服务团队。公司在美国设立研发中心,在拉脱维亚布局国外生产基地,同时通过在中国香港、日本大阪、阿联酋迪拜、拉脱维亚里加和美国圣何塞等地的办公室,及日本、阿联酋、拉脱维亚和美国等地的子公司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构建全球化业务网络。随着公司海外专利摩擦得到逐步缓解,诉讼案件逐步完结,公司产品出海有望凭借产品实力实现全球化商业放量。
6、配置跨学科专业团队及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动力
公司拥有行业顶尖的管理层及科学家团队阵容,包括国内最早从事基因测序领域的行业领军人物汪建先生、徐讯、Radoje Drmanac等全球一流科学家团队,以及牟峰、余德健、蒋慧等精通行业且兼具管理能力的管理者。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汪建先生在基因测序行业中有30余年的行业经验,是“基因科技造福人类”理念的倡导者,也是基因测序行业产业化的重要推动者。汪建先生于1991年主导成立西雅图华人生物医学协会,策划将“国际人类基因组计划”引入国内;于1994年回国创建吉比爱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积极推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实施;于1999年推动承接人类基因组计划中国部分测序任务;2003至2007年,汪建先生任中国科学院基因组研究所副所长;2007年南下深圳,创建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以及构建之后的科研与产业体系;2014年被评为“影响中国的深商
领袖”。多年来,汪建先生深耕基因行业,推动建立基因科技研究基础和应用研发体系,协助实现基因行业中游的产业化和上游的国产化,是基因测序领域的行业领军人物。
除徐讯、Radoje Drmanac等全球一流科学家及牟峰、余德健、蒋慧等精通行业且兼具管理能力的管理者,公司还拥有一支高度融合的跨学科专业研发队伍,涵盖光学、微流控、机械、自动化、电子、软件、生物、医学、基因组学、信息学、统计学、植物学、药学等多学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1,010人,占员工总数比例约36.01%,其中公司50%以上的研发人员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为公司在基因测序、实验室自动化以及多组学等领域内提供了持续创新的源动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升级及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多学科知识融合和产品研发要求较高,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因此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度缓慢等技术创新风险。未来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踪、掌握并正确分析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对行业的影响并采取恰当应对措施,无法及时完成原有产品的升级换代,或者研发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供应的要求,将对未来公司业绩增长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行业不断加剧的人才竞争可能造成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流失,不仅影响公司的后续产品研发能力,亦可能带来核心技术泄露风险,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诉讼风险
自2019年以来,公司的竞争对手Illumina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外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销商、客户发起或可能发起专利、商标侵权诉讼案件。截至报告期末,涉诉国家/地区包括美国、德国、比利时、瑞士、英国、瑞典、法国、西班牙、中国香港、丹麦、土耳其、芬兰、意大利、日本、希腊、匈牙利、捷克、葡萄牙、奥地利、罗马尼亚等20个国家/地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德
国、西班牙、英国、瑞典、意大利、捷克、瑞士和中国香港等受经法院确认的承诺或和解协议的影响,在该等承诺或和解协议的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德国、西班牙、英国、瑞典、意大利、捷克、瑞士和中国香港就涉诉产品的业务拓展及市场空间将会受到一定限制。前述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在各国家/地区的审理周期均普遍较长,除前述影响外,不能排除相关知识产权诉讼或潜在诉讼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公司未来在境外涉诉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涉诉产品的业务的开展,从而给公司在境外涉诉国家/地区市场的销售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该等诉讼案件情况具体参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对于基因测序仪市场,由于欧美国家的基因检测技术起步较早,境外供应商Illumina和ThermoFisher在基因测序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方面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其中,Illumina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基因测序设备生产商,前期销售和投放的仪器设备较多,其客户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很可能持续购买Illumina生产的配套试剂与耗材。随着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将进一步直面与Illumina等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
近几年来,基因测序行业仍呈集中度较高、龙头企业竞争力强且市场份额大的格局特点,华大智造、Illumina、Thermo Fisher三家所采用的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市场占有率超过90%,目前占据主要市场份额。Illumina和Thermo Fisher两家公司在基因测序仪产业上经过十余年发展,已经建立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具有持续不断研发新产品的能力,在产品线丰富度上具备一定领先优势。此外,他们也建立了覆盖全球的营销体系,在美洲、欧非、亚太和中国都建立了直销和经销体系,有着较好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相比来说,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尽管近年来实现了研产销体系快速搭建,但整体规模对比前两者仍存在差距,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实验室自动化产品类别众多,包括仪器、软件、信息系统等多方位的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广泛,在科研和临床诊断等领域均可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将产品布局在实验室自动化领域的公司众多,且具体的细分领域或者业务发展方向亦有所不同。公司现有业务涵盖自动化平台、样本前处理和检测技术三个方向。公司实验室自动化业务常规收入规模相对行业头部企业尚且较小。随着该领域头部企业的业务拓展及行业新进入者的冲击,实验室自动化行业的市场竞争会加剧。
综上,随着公司下游相关应用场景日趋成熟,竞争对手日渐增多,若公司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无法持续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变化,未能在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品更新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则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上将面临不利影响。
(2)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关联方的营业收入为81,265.4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21%。如果关联方未来向公司采购金额显著下降,且公司未能持续提高来源于第三方客户的营业收入,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新业务及客户拓展不力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亦面临新业务及新客户拓展开发的压力。新业务及客户的拓展要求公司具备相应的市场开发及运营等能力,能否拓展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的市场拓展策略、营销服务、产品质量、研发能力等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客户的产品开发要求,不能及时响应产业升级迭代的趋势,或者遇到其他不利因素,则可能面临因新业务及客户拓展不力而影响公司收入增长的风险。
(4)部分原材料存在依赖进口采购的风险
公司加大与国内供应商合作开发的力度,在报告期内推进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但受限于技术等客观因素,报告期内尚有部分原材料没有或较少采购自境内供应商,该等原材料主要包括光学器件的微弱信号探测器、自动化器件中的电动抓手、自动化器件中的机械臂和晶圆,公司在报告期内向境外采购的这四类材料总金额分别为4,010.27万元、2,430.09万元、3,480.23万元和3,220.39万元,占报告期内向境外采购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10.86%、6.58%、9.43%及8.72%,存在部分原材料依赖进口采购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收入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2年,新冠疫情持续在全球蔓延,但随着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的持续提升、部分地区新冠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以及竞争的加剧,公司与抗击新冠疫情相关的仪器及试剂耗材销售收入相较2021年有所下降,但依然维持较大规模。2022年12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该方案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预计随着“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的稳步推进及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的进一步提升,新冠检测的需求可能有所下降,相应的公司与抗击新冠疫情相关的产品销量及收入可能有所下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常规产品的竞争力,并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不同场景下的不同需求。同时,公司将致力于因本次疫情而广泛建立合作关系的客户向常规业务客户转化。
2、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相关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矩阵丰富,不同产品的单价及毛利率差异较大。若未来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调
整产品销售结构,或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及毛利率因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需求变化、宏观环境变化等原因而下降,则公司的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
3、 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随收入金额的增长而有所增加。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行业内知名的基因测序服务商及科研院所等,商业信誉良好,且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未来公司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形成较大的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做好事前客户信用额度控制及规范协议审批、事中履约跟进及事后账龄分析及客户沟通。同时,将销售回款与销售业绩挂钩,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4、 存货减值的风险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全球供应链深受冲击。为保证正常生产及配合全球抗击疫情,公司加大了生产、备货,存货规模有所增加。报告期公司已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若未来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出现大幅下滑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或原材料价格持续出现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较大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加快存货去化;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强产品市场调研,根据在手订单情况及产品需求预测不断优化存货管理策略。
5、 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海外业务,业务已遍布海外多个国家,海外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与海外客户的结算通常以美元、日元、欧元等外币结算,汇率的波动将会影响公司汇兑损益。汇率变动的影响因素众多,其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汇率波动对盈利水平造成影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宏观环境变化,不断提升外汇市场研究分析能力,适时运用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对汇兑损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根据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将部分外币结汇为人民币,从而降低风险敞口。
6、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行业面向科学前沿并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促进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行业的科研创新及产业化发展。尽管在未来可预期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产业政策将继续大力扶持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行业的发展,但仍可能由于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宏观经济波动、技术更迭等因素,造成产业政策的不利改变,对公司的长期稳定经营造成一定的政策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产品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当期销售金额比重为35.65%。近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趋势,逆全球化趋势正在上升。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存在变化的可能;另外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摩擦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预知。以上负面影响将给公司海外业务的正常、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摩擦对技术进口的风险
假设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导致美国对华技术管制趋紧,以至于出现公司境外子公司CG US无法为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提供委托研发服务或其技术被限制向中国出口的情况,则不排除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使用CG US持有的专利以及新研发出的技术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从而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国际贸易摩擦对供应链的风险
国际贸易摩擦引起全球经济效率的损失,已对全球供应链体系造成显著影响。鉴于公司所处产业是典型的全球化分工合作行业,公司产品的部分原材料来源于海外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为36,911.83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6.58%,其中向美国采购原材料的总金额占全部境外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50.4%。如果这些原材料的供应不稳定,将影响公司的市场供货能力。此外,如果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有可能造成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成本增加,下游需求受限,上游供给不畅,从而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080.06万元,同比增长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44.96万元,同比增长319.0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10.99万元,同比下降46.4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230,800,610.00 | 3,928,637,070.20 | 7.69 |
营业成本 | 1,964,047,512.10 | 1,318,402,343.77 | 48.97 |
销售费用 | 616,614,962.23 | 620,217,535.15 | -0.58 |
管理费用 | 604,973,007.51 | 616,573,758.56 | -1.88 |
财务费用 | -151,784,915.41 | 128,813,993.04 | -217.83 |
研发费用 | 814,366,677.83 | 608,299,182.33 | 33.88 |
其他收益 | 94,110,037.10 | 57,086,804.59 | 64.85 |
投资收益 | -27,519,583.89 | 22,345,271.22 | -223.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3,643,097.73 | 25,576,097.73 | -192.44 |
信用减值损失 | -24,851,804.33 | 13,963,853.90 | -277.97 |
资产减值损失 | -79,756,473.33 | -39,560,027.44 | 101.61 |
营业外收入 | 2,237,497,040.81 | 3,986,638.15 | 56,024.91 |
营业外支出 | 345,643.17 | 100,020,980.91 | -99.65 |
所得税费用 | 508,405,736.63 | 120,319,965.48 | 322.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245,347.84 | 1,073,183,523.10 | 32.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124,353.84 | -346,628,551.21 | 188.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8,972,204.00 | -835,273,029.8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得益于公司全球服务网络持续完善以及基于客户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矩阵,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下降,故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欧元对人民币升值,公司持有的美元、欧元货币性项目产生汇兑收益,去年同期,美元、欧元贬值,相应产生汇兑损失。同时由于本期募集资金到位及收到Illumina 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公司现金持有量增加导致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在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高密度测序芯片耗材、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和远程超声机器人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及研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本期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创新中心项目土地和建筑物的工程进度款及募投项目工程进度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汇率波动,导致购买外汇套期产品的交割实现的对冲损益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汇率波动,导致的购买外汇套期产品公允价值变动。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基于对客户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评估后,对部分客户单项计提特别坏账损失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市场需求变化,行业下行影响,公司对相关产品计提了减值准备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①软件增值税退税增加;②本期新增的研发方向符合国家倡导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布局,为鼓励及扶持公司的高研发投入,政府提供的相关资助增加。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本期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境外部分国家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冲回以前年度的诉讼拨备;同时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美国子公司收到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导致美国子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 年7月14日与Illumina签署了和解协议,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根据协议条款,双方不再对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和特拉华州地区法院的诉讼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基于此,Illumina应向公司子公司CG US支付3.25亿美元的净赔偿费,截至本报告期末,CG US已收到该净赔偿费,计入营业外收入,净利润增加。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0,687.91万元,同比增加 7.96%;主营业务成本195,275.45万元, 同比增加 50.19%;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4,206,879,136.29 | 1,952,754,502.05 | 53.58 | 7.96 | 50.19 | 减少13.0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基因测序仪业务 | 1,758,229,903.52 | 691,197,831.53 | 60.69 | 37.74 | 25.06 | 增加3.99个百分点 |
实验室自动化 | 1,248,350,351.56 | 438,078,317.88 | 64.91 | -43.06 | -5.86 | 减少13.87个百分点 |
新业务及其他 | 1,200,298,881.21 | 823,478,352.64 | 31.39 | 180.59 | 191.82 | 减少2.6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 2,699,891,520.46 | 1,524,028,761.26 | 43.55 | 51.61 | 84.70 | 减少10.12个百分点 |
亚太区 | 532,398,944.72 | 180,780,976.05 | 66.04 | -4.02 | -4.10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欧非区 | 690,917,038.71 | 168,827,894.82 | 75.56 | -39.82 | -20.76 | 减少5.88个百分点 |
美洲区 | 283,671,632.40 | 79,116,869.92 | 72.11 | -31.34 | 7.64 | 减少10.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 (%) | ||||
经销 | 1,258,182,328.45 | 704,790,909.96 | 43.98 | 67.31 | 147.83 | 减少18.20个百分点 |
直销 | 2,948,696,807.84 | 1,247,963,592.09 | 57.68 | -6.24 | 22.85 | 减少10.0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基因测序设备 | 台 | 971.00 | 822.00 | 445.00 | 41.75 | 25.88 | 55.05 |
实验室自动化设备 | 台 | 1,391.00 | 1,236.00 | 395.00 | -4.53 | -11.40 | -45.4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基因测序仪业务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均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为测序类产品受到市场认可,产销量同步增加。
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均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为主要自动化产品行业下行,市场需求量减少,产销量同步减少。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478,363,472.74 | 75.71 | 1,097,737,770.97 | 84.42 | 34.67 |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28,733,205.22 | 1.47 | 25,695,679.49 | 1.98 | 11.82 | |
专用设备制造 | 制造费用 | 445,657,824.09 | 22.82 | 176,773,401.70 | 13.60 | 152.11 |
业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基因测序仪业务 | 直接材料 | 486,795,657.33 | 24.93 | 426,230,434.85 | 32.79 | 14.21 | |
基因测序仪业务 | 直接人工 | 16,092,219.46 | 0.82 | 18,705,880.29 | 1.44 | -13.97 | |
基因测序仪业务 | 制造费用 | 188,309,954.73 | 9.64 | 107,737,921.65 | 8.29 | 74.79 | |
实验室自动化 | 直接材料 | 296,715,457.76 | 15.19 | 391,516,174.38 | 30.12 | -24.21 | |
实验室自动化 | 直接人工 | 11,155,556.55 | 0.57 | 6,410,950.94 | 0.49 | 74.01 | |
实验室自动化 | 制造费用 | 130,207,303.57 | 6.67 | 67,414,022.83 | 5.18 | 93.15 | |
新业务及其他 | 直接材料 | 694,852,357.65 | 35.59 | 279,991,161.75 | 21.53 | 148.17 | |
新业务及其他 | 直接人工 | 1,485,429.21 | 0.08 | 578,848.26 | 0.04 | 156.62 | |
新业务及其他 | 制造费用 | 127,140,565.79 | 6.51 | 1,621,457.21 | 0.12 | 7,741.1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大的为基因测序仪业务,主要系本报告期基因测序仪产品销售占比较高。产品的成本构成主要为材料成本,其中,基因测序仪业务材料占总成本比例由上年同期32.79%下降至24.93%,主要系公司加大与国内供应商合作开发的力度,在报告期内推进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导致材料成本下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5,449.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2.0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77,553.6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33%。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是否2022年新增客户 | 开始合作时间 | 销售内容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华大控股及其他受汪建先生控制的企业或组织 | 是 | 否 | 2016年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775,536,903.43 | 18.33 |
2 | 客户一 | 否 | 否 | 2020年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202,551,368.59 | 4.79 |
3 | 客户二 | 否 | 否 | 2021年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138,459,975.58 | 3.27 |
4 | 客户三 | 否 | 否 | 2017年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126,575,010.07 | 2.99 |
5 | 客户四 | 否 | 否 | 2018年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111,373,905.28 | 2.63 |
合计 | / | / | / | / | / | 1,354,497,162.95 | 32.0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5,603.4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1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9,268.3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05%。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是否2022年新增供应商 | 开始合作时间 | 采购内容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否 | 是 | 2022年 | 创新中心项目地上建筑物 | 507,471,841.37 | 15.93 |
2 | 供应商二 | 否 | 否 | 2019年 | 试剂盒、扩增仪等 | 197,062,758.31 | 6.19 |
3 | 华大控股及其他受汪建先生控制的企业或组织 | 是 | 否 | 2016年 | 接受试剂原材料的加工服务等 | 192,683,587.25 | 6.05 |
4 | 供应商三 | 否 | 是 | 2022年 | 创新中心项目土地使用权 | 102,102,000.00 | 3.21 |
5 | 供应商四 | 否 | 否 | 2018年 | 计算机主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等 | 56,714,687.63 | 1.78 |
合计 | / | / | / | / | / | 1,056,034,874.56 | 33.16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并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同时,与Illumina就德国、瑞典、香港、瑞士、英国、西班牙、意大利、捷克、希腊、比利时(部分案件)、丹麦、芬兰、匈牙利、葡萄牙、奥地利、罗马尼亚的案件已达成和解,根据最终和解金额冲回或调整本财务报表期末的诉讼拨备金额。其中,德国、瑞典、瑞士、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及捷克的案件部分涉诉产品仍存在销售限制,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金额计提了相应的预期销售退回的预计负债。与Illumina就法国诉讼案件,法院已做出判决但尚未送达生效,根据很可能产生的判决赔偿金额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以上对当期利润表的净影响为冲回营业外支出约4,258万元人民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表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财务费用 | -151,784,915.41 | -6.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欧元对人民币持续升值,公司持有美元、欧元货币性项目产生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 否 |
其他收益 | 94,110,037.10 | 3.72%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 否 |
投资收益 | -27,519,583.89 | -1.09% | 主要系购买的外汇套期产品汇兑收益对冲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3,643,097.73 | -0.93% | 主要系购买的外汇套期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否 |
资产减值损失 | -79,756,473.33 | -3.15% | 主要系对存货计提的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237,497,040.81 | 88.39% | 主要系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并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45,643.17 | 0.01% | 主要系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冲减以前年度预估的诉讼赔偿支出及本期发生的捐赠支出 | 否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
货币资金 | 6,475,451,793.46 | 57.72 | 2,608,310,458.35 | 43.89 | 148.26 | 注1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23,643,097.73 | 0.40 | -100.00 | 注2 |
应收账款 | 593,438,172.15 | 5.29 | 493,640,358.99 | 8.31 | 20.22 | 注3 |
应收票据 | 109,309,818.24 | 0.97 | - | - | 不适用 | 注4 |
其他应收款 | 28,400,105.63 | 0.25 | 21,408,294.56 | 0.36 | 32.66 | 注5 |
存货 | 1,300,911,834.87 | 11.60 | 955,818,416.16 | 16.08 | 36.10 | 注6 |
其他流动资产 | 154,699,053.12 | 1.38 | 102,809,502.25 | 1.73 | 50.47 | 注7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85,416.62 | 0.10 | 918,251.53 | 0.02 | 1,107.23 | 注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0,000,000.00 | 0.36 | - | - | 不适用 | 注9 |
固定资产 | 644,158,701.69 | 5.74 | 610,390,418.39 | 10.27 | 5.53 | 注10 |
在建工程 | 751,726,759.05 | 6.70 | 58,689,440.38 | 0.99 | 1,180.86 | 注11 |
使用权资产 | 100,477,970.34 | 0.90 | 103,725,331.18 | 1.75 | -3.13 | 注12 |
无形资产 | 687,746,737.03 | 6.13 | 649,654,732.74 | 10.93 | 5.86 | 注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599,403.09 | 0.84 | 44,641,485.84 | 0.75 | 111.91 | 注1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986,272.30 | 0.41 | 90,313,337.94 | 1.52 | -49.08 | 注15 |
短期借款 | 50,036,805.56 | 0.45 | 30,039,875.00 | 0.51 | 66.57 | 注16 |
应付票据 | 35,755,165.09 | 0.32 | 13,447,176.96 | 0.23 | 165.89 | 注17 |
合同负债 | 283,694,095.14 | 2.53 | 444,851,359.10 | 7.49 | -36.23 | 注18 |
应付职工薪酬 | 277,288,523.28 | 2.47 | 211,121,012.91 | 3.55 | 31.34 | 注19 |
其他流动负债 | 157,433,493.11 | 1.40 | 257,284,651.91 | 4.33 | -38.81 | 注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5,111.11 | 0.01 | 4,897,392.19 | 0.08 | -82.13 | 注21 |
注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收到Illumina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报告期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注2:衍生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上期购买的外汇套期产品在报告期已到期,后续未购买新的外汇套期产品。注3:应收账款无重大变动。注4:应收票据变动原因主要系期末收到客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1.09亿。注5: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主要系保证金押金增加。注6:存货变动原因主要系考虑国际贸易形势,报告期内进行战略备料,原材料增加约2亿。注7: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注8: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对联营公司股权投资予以实缴及报告期对联营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注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注10:固定资产无重大变动。注11:在建工程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创新中心土地和建筑物的工程进度及募投项目工程进度。注12:使用权资产无重大变动。注13:无形资产无重大变动。注14: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主要原因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注15: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完成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工商变更,上期末预付的股权收购款于本报告期确认为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注16:短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到期偿还上期3,000万银行借款,同时新增银行借款5,000万。注17:应付票据变动原因主要系采购业务采取票据结算增加所致。注18:合同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预收款项减少所致。注19: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导致期末确认的应付工资增加。注20: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诉讼案件和解,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诉讼拨备。注21: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868,283,698.0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6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66,266.88 | 用于担保的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377,190.93 | 用于担保的资产 |
货币资金 | 5,848,400.37 | 限用于特定项目的资产 |
合计 | 26,691,858.18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3,920,000.00 | 33,980,000.00 | 29.25%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公司投资建设创新中心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14亿,其中:与联合体企业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开发的投资金额不超过10.5亿元,主要包括地价、地上建(构)筑物回购、土地工程费等(具体以签订生效的有关项目合同的约定为准)。剩余的不超过3.5亿元主要包括公司持有和占有面积的装修费、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该项目总面积为76,048.25平方米,该项目投资助力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推动生命科技产业发展,改善办公及研发场地不足,提升公司未来发展空间。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50,915,000.00 | - | 4,204,919.90 | - | - | - | - | 55,119,919.90 |
金融衍生工具 | 23,643,097.73 | -23,643,097.73 | - | - | - | - | - | - |
合计 | 74,558,097.73 | -23,643,097.73 | 4,204,919.90 | - | - | - | - | 55,119,919.90 |
其他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基金一 | 2022年9月21日 | 40,000,000.00 | 否 | 投资先进科技及相关产业为主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合计 | / | 40,000,000.00 | / | /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武汉智造 | 子公司 | 测序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人民币2,000万元 | 482,394.32 | 111,711.17 | 247,627.99 | 30,038.96 | 26,728.67 |
青岛极创 | 子公司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美元7,000万元 | 101,076.00 | 38,244.60 | 101,247.32 | 21,766.86 | 19,866.70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子公司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港币100万元 | 137,027.84 | 28,745.37 | 93,597.73 | 21,562.03 | 24,914.08 |
CG US | 子公司 | 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 美元0.1元 | 211,155.65 | 175,612.13 | 13,659.28 | -28,459.97 | 143,511.12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二、(三)“所处的行业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从“创新智造引领生命科技”的理念发出,专注于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创新,为科研、临床和新兴应用发展提供先进生命数字化设备和方案,以工具为核心构建面向多元化生命科学技术应用领域的生态体系。
1、聚焦生命科学核心工具自主研发,坚持创新驱动
围绕着生命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巨大需求,以基因测序仪作为核心针对所需的光、机、电、液、软件、自动化、应用、算法、半导体、酶工程、有机化学等关键技术进行突破创新,持续开展从低通量到超高通量测序仪研制,通过技术革新提升测序质量和测序读长,持续降低测序成本,并根据大规模样本采集和数据产出流程,针对样本采集、样本保存、样本制备、数据产出、数据挖掘等流程对自动化样本库、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高通量测序仪、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等系列核心工具进行研制,旨在为不同应用需求的多组学数据产出提供全流程方案,进一步推动更多科研到应用转化实现
2、深化全球市场布局,提升核心产品市占率
公司布局中国、亚太、欧非和美洲四大区,建立培训及售后、物流中心、技术研发、生产中心等海外业务网络。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海外资质申报、技术研发、营销和服务网络,进一步巩固及提升市场地位,利用自身产品通量较大、服务成熟、产品类型多样、成本控制良好等优势,策略性地与海外客户进行合作,提升海外市场的渗透率及覆盖度,提高公司的国际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3、开放合作赋能下游生态,加速应用场景扩容
公司将持续赋能生命科学产业支持科研、临床、新兴领域应用开发。针对基础科研,将通过多组学新技术助力科研机构持续性深入挖掘“从个体到人群”的基础领域研究工作,多维度地破解和解读医学与人类健康遗传的规律。面向临床检测需求提升产品稳定性、可操作性及易用度,进一步优化小型化和便携式测序仪,拓展应用场景。同时,积极开发配套生命数字化工具,拓展测序在非医学领域的应用,加速技术普惠。
4、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链体系,持续提升交付效率
公司为保证持续发展,将着力安全稳定的供应链,并针对酶和dNTP等关键核心原材料建立规模化自产能力,针对光学元件等关键部件实现区域化供应链支持,根据不同区域生产中心布局拓展本地化供应链体系。公司也将持续加强质量系统建设,以精益生产为基础,建立智能化生产体系;全面加强全球物流及仓储体系建设,提高产品到用户端的交付效率。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生命科技核心工具缔造者”,持续围绕着测序仪业务线、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线以及新业务线进行核心产品布局,持续提升从低通量到超高通量测序仪产品竞争力。针对科研、临床和新兴应用领域进行核心工具方案开发,通过与全球科研和企业合作应用持续推动多组学数据产出,推动生命科学领域从科研到应用转化。
一、研发计划
伴随全球及中国基因测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在工具的研发上始终坚持追求极致、打破边界,为全球用户提供更多工具便利并实现更多创新突破。公司将着力于开发更高密度的测序载片、提高测序质量、降低测序成本、进一步提高测序读长。围绕着测序仪的不同领域应用开发,包括科研、医学、农业等领域。除了常规测序业务之外,通过上下游联动合作,拓展更多基于测序技术的应用领域。公司在上游原材料方面持续开发与国际领先品牌比肩的磁珠微球,提供高质量用于生物样本提取检测和科研应用的核心原料。公司将长期聚焦多种无创性生物样本的采集、自动化处理和保存等仪器和试剂,为人类生命精准健康提供源头的可能和保证。针对基因数据中心产品,公司将聚焦基因数据的全流程管理,与测序环节对接,实现自动化数据分析和数据治理;提升数据分析计算速度,支持更快的完成分析产出;研发基因数据压缩产品并在数据管理过程中引入,以节省存储空间,降低数据存储成本。
二、营销计划
在业务管理方面,公司在全球设立美洲、欧非、亚太和中国4个营销中心,预计销售团队人员规模相较2022年度增加25%,持续加强渠道网络建设,巩固并提升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基因测序仪方面,公司将继续深耕人群队列项目、时空组学、单细胞组学、疾控、海关、农业、临床科研等重点应用领域,同时积极开拓新领域、新应用。在此过程中不断构建和完善公司生态圈,与更多行业伙伴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从而拓宽自身的业务范围,优化业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线将采用以硬件作为基础,结合实验室需求开发多种试剂盒适配,将进一步拓展渠道模式、产品方向和引入第三方合作伙伴。新业务方面逐步完善了产品资料和构建关键用户合作,通过与基因测序仪以及实验室自动化联合带动智惠实验室方案落地。公司积极在国内外通过参展、区域化的公关品牌活动、与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项目等形式增加了品牌影响力。
三、生产计划
公司依托武汉、青岛、长春、拉脱维亚等生产基地的陆续扩建及新建,将在武汉生产基地新建化学生产车间、试剂生产车间和无菌专用车间;在青岛扩建仪器生产车间和试剂生产车间;在长春扩建光学加工车间;在拉脱维亚扩建仪器生产车间和试剂生产车间。通过以上车间的扩建或新建,保障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并满足法规、客户的审核要求,并有助于公司产能的提升,进一步整合各生产基地的产品生产的专业度,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并保障生产质量。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测序仪生产线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引进自动化立库,降低仓储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公司将加大对海外区域的仓储建设力度,通过科学合理的计划调度,在各大洲建立贴近客户的海外集中仓,与国际物流巨头实现战略合作,改善运输方式,降低物流成本。
四、资质及认证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全球资质布局,在国内医疗器械注册方面,将持续推进多款基因测序仪注册申报工作,为国内临床检测带来最先进的基因检测产品;DNBSEQ系列临床级新品测序仪持续开拓海外市场,预计完成全球多个国家/区域注册准入;DNBSEQ系列部分科研版本基因测序仪及配套BIT产品已完成相关认证进入北美市场;新业务线如远程超声系统获得澳大利亚、新加坡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持续认证准入更多海外市场,公司产品将进入更多新区域及国家,为全球用户提供更多选择。
五、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公司将结合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基于业务发展导向优化组织结构,坚持创新驱动,在核心领域做好人才规划,一方面重点加强技术专家与国际化人才引进,完善全球布局,开拓校企合作建设,储备新生代力量;一方面加强内部人才盘点,横向纵向打通职业发展通道,选拔任用优秀人才,完善人才信息库,适时调整人才结构,打造一支复合型多能人才队伍,为全球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供应链。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等工作,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27日 |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2年12月28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 |
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2月1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在公司上市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次(在公司上市前召开2次)。历次股东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汪建 | 董事长 | 男 | 69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 | 是 |
牟峰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5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83,400 | 83,4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812.29 | 否 |
徐讯 | 董事 | 男 | 39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41,700 | 41,7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 | 是 |
余德健 | 董事、总裁 | 男 | 55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83,400 | 83,4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762.01 | 否 |
朱岩梅 | 董事 | 女 | 51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41,700 | 41,7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 | 是 |
刘羿焜 | 董事 | 男 | 39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 | 否 |
吴晶 | 董事 | 女 | 39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 | 否 |
方浩 | 董事 | 男 | 49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 | 否 |
李正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许怀斌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2年12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 | 否 |
肖红英 | 独立董事 | 女 | 70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12 | 否 |
武丽波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22年12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 | 否 |
颜光美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6 | 2020年6月 | 2022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1.87 | 否 |
张俊生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8 | 2020年6月 | 2022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11.87 | 否 |
周承恕 | 监事会主席 | 男 | 72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 | 否 |
刘少丽 | 监事 | 女 | 32 | 2022年12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0.33 | 否 |
古铭 | 职工监事 | 女 | 31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 | 不适用 | 105.37 | 否 |
夏军 | 监事 (离任) | 男 | 31 | 2020年6月 | 2022年12月 | - | - | - | 不适用 | 40.07 | 否 |
蒋慧 | 首席运营官、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41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27,800 | 27,8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583.38 | 否 |
刘波 | 首席财务官 | 男 | 54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27,800 | 27,8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655.46 | 否 |
刘健 | 执行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27,800 | 27,8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573.71 | 否 |
倪鸣 | 高级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27,800 | 27,8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407.12 | 否 |
单日强 | 首席信息官 | 男 | 50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27,800 | 27,8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266.07 | 否 |
韦炜 | 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 | 男 | 42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27,800 | 27,800 |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 865.78 | 否 |
Radoje Drmanac | 核心技术 | 男 | 65 | 2016年4月 | - | - | - | - | - | 2,790.76 | 否 |
人员 | |||||||||||
合计 | / | / | / | / | / | 417,000 | 417,000 | / | 7,910.0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汪建 | 1979年毕业于湖南医学院(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疗系,1986年取得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学位。1988至1994年期间,曾先后在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爱荷华大学、华盛顿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1年主导成立西雅图华人生物医学协会,策划将人类基因组计划引回国内。1994年回国创建吉比爱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积极推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实施。为承接人类基因组计划的中国部分,1999年曾主导创建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2003年至2007年,曾任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副所长。2007年南下深圳,建立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以及之后的科研、教育与产业体系,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院长。现任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牟峰 | 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遗传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8年,曾历任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人类基因组中心,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研发人员及北京华大吉比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至2020年,曾历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西大区CEO(鄂湘豫赣皖、滇贵川渝藏),华北大区CEO(京津冀、黑吉辽、晋蒙),国内区域发展中心主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轮值CEO、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徐讯 | 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昆明动物研究所遗传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今,历任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现更名为“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研发负责人、副院长、执行院长、院长。2015年10月至2019年7月,兼任深圳国家基因库执行主任。2018年1月至今,兼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CEO(至2021年6月)、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2020年1月,曾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余德健 | 毕业于美国爱荷华大学,取得生物化学专业学士学位。1993年8月至2004年4月,曾任职于安玛西亚公司亚太区和中国区。2004年4月至2013年12月,曾任GE医疗生命科学中国区市场部负责人、GE医疗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总经理、GE医疗生命科学部大中华区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历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区总经理、华南区总经理、轮值首席运营官、国 际区域规划与发展中心主任、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2018年7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7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朱岩梅 | 1999年9月至2004年3月,曾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内核部部长。2005年5月至2007年10月,公派瑞士联邦理工大学,攻读与同济大学的联合培养博士。2007年至2013年,任教于同济大学,期间(2010-2013 年)任同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中国科技管理研究院副院长。2012年加入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0月至今,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首席人才官。2018年11月至今,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刘羿焜 | 毕业于福特汉姆大学,取得理学硕士学位。2018年2月至今,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负责医疗投资。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吴晶 | 2013年5月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取得硕士学位。2008年12月,曾任荷兰银行分析员。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曾任苏格 |
兰皇家银行经理。2013年7月至2020年5月,任职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今,任北京磐茂咨询有限公司医疗与健康投资部执行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方浩 | 2000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曾任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曾任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李正 | 1983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91年4月,任浙江省金华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1991年5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高级研究员;1996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执业律师。曾任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承达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许怀斌 | 研究生学历,曾于九十年代初公派赴中国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现德勤)实习西方独立审计实务,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及所属咨询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融资与上市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华德匡成管理咨询(深圳)副总经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肖红英 | 1997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2年8月至1986年8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财会司科员;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审计局副处长;1988年10月1996年7月,先后任中国中丝集团公司处长;1996年7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中丝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武丽波 |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22年4月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以前在行政事业单位、深圳中小型企业从事财务工作、深圳市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8年至今,先后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颜光美 | 博士,2001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中山大学副校长。2001年10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州市赛普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及董事,广州威溶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及董事长,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俊生 | 管理学博士。2006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教学与科研教授。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周承恕 | 1976年毕业于湖南农学院(现湖南农业大学),取得学士学位。1976年7月至1979年9月,曾任职于湖南省零陵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1979年9月至1984年9月,曾任职于湖南省水稻研究所。1984年9月至2011年11月,曾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研究员。201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员。2019年3月至今,任中原华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华湘丰农业科 |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湖南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
刘少丽 | 2013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会计学专业,取得本科学位。2019年8月至2022年2月,任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财务主管。2022年2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内控主管。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古铭 | 2017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取得硕士学位。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曾任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18年4月26日至今,历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法务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夏军 | 2017年1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基因组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中级研究员。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蒋慧 | 2004年7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取得生物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取得动物学专业硕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取得生物学博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17年2月,历任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基因组技术平台新技术方向负责人、五前方向负责人、副院长和执行院长。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6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
刘波 | 2003年7月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取得法学专业学士学位。2005年3月毕业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取得金融与投资专业MBA学位。2021年7月毕业于亚洲城市大学,取得工商管理DBA博士学位。1994年6月至2010年8月,曾任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历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财务经理和运营分析高级经理;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业务总监、高级分析师。2010年8月至2015年10月,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
刘健 | 2009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曾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实习员。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曾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气液系统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曾任徕卡显微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仪器开发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 |
倪鸣 | 200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取得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2年3月,曾于巴黎第五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12年4月至2019年10月,曾任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科学家。2019年10月至今,历任青岛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
单日强 | 1995年7月毕业于东北大学,取得BE(计算机应用)学士学位。2009年7月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取得MBA学位。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曾任IBM(Cognos)软件负责人。2001年3月至2011年11月,曾任 Calix(美国硅谷凯易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产品总监。2011年11月至2015年10月,曾任北京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CTO。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曾任广东思埠集团有限公司CEO兼CTO。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
韦炜 | 2006年5月毕业于印第安纳大学法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曾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柳州法援)律师。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曾任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曾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 |
份有限公司法务。2013年7月至2020年3月,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
Radoje Drmanac | 1982年5月毕业于贝尔格莱德大学,取得分子生物学学士学位。1984年6月毕业于贝尔格莱德大学,取得分子生物学硕士学位。1988年6月毕业于贝尔格莱德大学,取得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1994年至2002年,曾作为创始人创办Hyseq(现 Nuvelo)并担任首席科学官。2002年至2013年,曾作为创始人创办Callida Genomics并担任首席科学官。2005年至2013年,曾作为创始人创办CG US并担任首席科学官。现任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官,CG US联合创始人。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武丽波女士及公司监事刘少丽于2022年12月27日开始任职;
2、上述人员的持股数量为直接持股数量。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汪建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9年8月 | 至今 |
汪建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1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汪建 | 深圳市生命科技产学研资联盟 | 理事长 | 2013年3月 | 至今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理事 | 2008年6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17年10月 | 至今 | |
深圳智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6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5年11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其他组织 | 董事长 | 2015年6月 | 至今 | |
义合控股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小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至今 | |
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7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5月 | 至今 | |
云南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8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2月 | 至今 | |
南京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9月 | 至今 | |
华大基因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1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年12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8月 | 至今 | |
北京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7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至今 | |
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0月 | 至今 | |
云南中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2月 | 至今 | |
天津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6月 | 至今 | |
西藏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医院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3月 | 至今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物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8月 | 至今 | |
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理事 | 2016年12月 | 至今 | |
深圳市华大基因学院 | 理事长 | 2012年5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
武汉火眼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
深圳华盈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万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云谷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
华大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8月 | 2023年1月 | |
BGI Research USA Inc | 董事 | 2018年6月 | 至今 | |
BGI Americas Corporation | 董事 | 2010年4月 | 至今 | |
BGI HEALTH(HK)COMPANY LIMITED | 董事 | 2013年3月 | 至今 | |
BGI HEALTH(SG)COMPANY PTE. LTD. | 董事 | 2013年4月 | 至今 | |
BGI EUROPE A/S | 董事 | 2010年5月 | 至今 | |
BGI-LAOS Co., LTD | 董事 | 2012年1月 | 至今 | |
MGI Tech A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
MGI Tech B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
MGI Tech C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
MGI Tech D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
牟峰 | 成都华大创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8月 | 至今 |
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9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8月 | 至今 | |
长垣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1月 | 至今 | |
青岛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 | 至今 | |
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医院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3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理事 | 2008年6月 | 至今 | |
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理事 | 2016年12月 | 至今 | |
湖北华大基因研究院 | 理事 | 2015年11月 | 至今 | |
徐讯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院长 | 2008年6月 | 至今 |
湖北华大基因研究院 | 理事 | 2015年11月 | 至今 | |
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理事 | 2016年12月 | 至今 | |
青欧生命科学高等研究院 | 副理事长 | 2019年9月 | 至今 | |
云南华大基因研究院 | 理事 | 2014年3月 | 至今 | |
深圳市华大农业应用研究院 | 理事 | 2013年7月 | 至今 | |
BGI Research USA Inc | 董事 | 2018年6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 | 至今 | |
武汉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9月 | 至今 | |
青岛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至今 | |
香港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 2015年8月 | 至今 | |
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2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年11月 | 至今 |
深圳华大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2月 | 至今 | |
深圳市华大教育中心 | 理事 | 2012年5月 | 至今 | |
深圳知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3月 | 至今 | |
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
常州新一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
海南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7月 | 至今 | |
深圳市禾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至今 | |
三亚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理事 | 2022年3月 | 至今 | |
BGI Research Foundation UK | 董事 | 2018年10月 | 至今 | |
BGI Research Foundation Latvia | 董事 | 2022年6月 | 至今 | |
余德健 | 健科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0月 | 至今 |
BGI Groups USA Inc | 董事 | 2016年7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至今 | |
BGI INTERNATIONAL PTY LTD | 董事 | 2016年4月 | 至今 | |
BGI Hong Kong Innovation Co., Limited | 董事 | 2017年9月 | 至今 | |
BGI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 董事 | 2017年9月 | 至今 | |
广西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BGI Hong Kong Cell Technology Co., Limited | 董事 | 2017年8月 | 至今 | |
BGI EUROPE A/S | 董事 | 2010年5月 | 至今 | |
朱岩梅 | 上海同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7年8月 | 至今 |
深圳华大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 | 至今 | |
云南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 | 至今 | |
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2月 | 至今 | |
深圳华大基因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月 | 2022年11月 | |
浙江禾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月 | 至今 | |
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 理事兼秘书长 | 2019年8月 | 至今 | |
肖红英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0月 | 至今 |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至今 | |
刘羿焜 | 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2月 | 至今 |
深圳裕泰抗原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至今 | |
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
爱耳时代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6月 | 至今 | |
彩科(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至今 | |
北京长木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
上海汇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至今 | |
上海汇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至今 | |
深圳市科瑞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
湖南省华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至今 | |
上海博恩登特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至今 | |
江苏晟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常州博恩可丽尔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 | 至今 | |
上海玮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至今 | |
北京层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 | 至今 | |
北京普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
北京悦唯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至今 | |
方浩 |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 | 至今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2022年7月 | |
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2022年8月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8月 | 至今 |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2022年8月 | |
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至今 | |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至今 |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至今 | |
CSI Capricornus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Gstone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5月 | 2022年3月 | |
Jupiter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Neptune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Uranus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Pluto Connection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CS Regal Holding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2022年8月 | |
Citron PE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2018年9月 | 至今 | |
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月 | 至今 | |
吴晶 | 埃提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至今 |
北京磐茂咨询有限公司 | 医疗与健康投资部执行总经理 | 2021年1月 | 至今 | |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至今 | |
南京三迭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2022年1月 | |
武丽波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20年12月 | 至今 |
许怀斌 |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 | 至今 |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3月 | 至今 | |
东莞市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
李正 | 承达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5年12月 | 至今 |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10年7月 | 至今 | |
张俊生 |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 会计教学与科研教授 | 2014年6月 | 至今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 | 2022年11月 |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2022年10月 | |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2022年7月 |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9月 | 2022年9月 | |
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2月 | 2021年12月 | |
颜光美 |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 教授 | 2001年10月 | 2022年4月 |
广州市赛普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首席科学家、董事 | 2017年12月 | 至今 | |
广州威溶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首席科学家、董事长 | 2017年7月 | 至今 | |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月 | 2024年6月 | |
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 | 2025年8月 | |
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
云舟生物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7月 | 2024年12月 | |
周承恕 | 湖南华湘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19年3月 | 至今 |
中原华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7月 | 至今 | |
湖南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 | 至今 | |
华大基因洛阳农业创新中心 | 主任、法定代表人 | 2015年8月 | 至今 | |
倪鸣 | 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至今 |
单日强 | 武汉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至今 |
深圳市乐鹏嘉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个人业绩表现、同行业相应岗位薪资水平综合确定,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而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均已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119.32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790.76 |
注: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不包含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报酬。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颜光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张俊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许怀斌 | 独立董事 | 聘任 | 补选独立董事 |
武丽波 | 独立董事 | 聘任 | 补选独立董事 |
夏军 | 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刘少丽 | 监事 | 聘任 | 补选监事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月1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月2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3月2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8月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9月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9月2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1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汪建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牟峰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徐讯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余德健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4 |
朱岩梅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刘羿焜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吴晶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方浩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许怀斌 | 是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李正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肖红英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武丽波 | 是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颜光美(离任)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张俊生(离任)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4 |
注: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先生、武丽波女士于2022年12月27日开始任职;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9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德健、武丽波、肖红英 |
提名委员会 | 牟峰、肖红英、李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朱岩梅、肖红英、许怀斌 |
战略委员会 | 汪建、徐讯、武丽波 |
2022年1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张俊生先生、颜光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俊生先生因升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根据学校规定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得在企业兼职,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颜光美先生因其控制的企业未来拟接受公司关联方参与投资设立的基金的投资,出于谨慎性原则,为避免影响其履职的独立性,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2年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许怀斌先生、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未作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上。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14日 | 《关于2022年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1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3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4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8月5日 | 1、《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9月8日 | 《关于委托关联方代建全球生命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10月19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一致通过 | 无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9月8日 | 1、《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部分员工股票期权的议案》; | 议案一致通过 | 无 |
2022年9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2月9日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补选许怀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2 关于补选武丽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所有议案一致通过 | 无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6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4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80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行政管理人员 | 383 |
技术研发人员 | 1,010 |
销售人员 | 790 |
生产人员 | 622 |
合计 | 2,80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125 |
本科 | 1317 |
大专及以下 | 363 |
合计 | 2,80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围绕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针对不同岗位职能制定了合理的薪酬方案;并适时根据员工业绩表现及发展潜力,进行差异化激励,激发员工活力,打造高绩效文化。
同时,公司持续提升员工关怀,优化福利政策,为员工提供餐费补贴、通讯补贴、探亲假期、特色体检等福利,促进人才吸引与保留。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在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公司秉承“创新智造引领生命科技”的理念,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针对各职能与各层级人员的职业发展,公司已设立特色培训体系,三发联动,以考促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面向干部队伍,开展骨干人员管理技能培训和内训师训练营,强化后备干部梯队能力建设;面向新员工,开展“潜航计划”、应届生“启航计划”培养项目,助力新员工角色转换与融入。同时,在各职能业务技能提升方面,开设营销训练营、生产精锐兵等项目,不断提升员工实战能力;在文化融合方面,通过“人人系列”课程和文化讲堂传递核心价值观,战略聚焦,打造共识。
公司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共建学习生态,逐步夯实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建设,实现公司与人才同发展、共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编制了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实施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2、 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49,160,502.8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6,449,580.10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49,160,502.8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6 |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1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 | 4,600,000 | 1.11% | 117 | 5.63 | 29.70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0年股票期权激 | 4,600,000 | 0 | 1,381,864 | 1,224,730 | 29.70 | 4,145,600 | 1,224,730 |
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
励方案
注1:鉴于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取消授予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该等员工的合计22.63万份股票期权。以上事项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期权激励方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81万份。以上事项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注2: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94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该等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合计138.1864万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本次行权股票的数量为1,224,730股,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1日。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 已达到目标值 | 35,777,969.81 |
合计 | / | 35,777,969.81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元)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牟峰 | 董事、总经理 | 250,200 | - | 83,400 | 83,400 | 29.70 | 166,800 | 111.11 |
余德健 | 董事、总裁 | 250,200 | - | 83,400 | 83,400 | 29.70 | 166,800 | 111.11 |
徐讯 | 董事 | 125,100 | - | 41,700 | 41,700 | 29.70 | 83,400 | 111.11 |
朱岩梅 | 董事 | 125,100 | - | 41,700 | 41,700 | 29.70 | 83,400 | 111.11 |
蒋慧 | 首席运营官、核心技术人员 | 83,400 | - | 27,800 | 27,800 | 29.70 | 55,600 | 111.11 |
刘波 | 首席财务官 | 83,400 | - | 27,800 | 27,800 | 29.70 | 55,600 | 111.11 |
刘健 | 执行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83,400 | - | 27,800 | 27,800 | 29.70 | 55,600 | 111.11 |
倪鸣 | 高级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83,400 | - | 27,800 | 27,800 | 29.70 | 55,600 | 111.11 |
单日强 | 首席信息官 | 83,400 | - | 27,800 | 27,800 | 29.70 | 55,600 | 111.11 |
韦炜 | 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 | 83,400 | - | 27,800 | 27,800 | 29.70 | 55,600 | 111.11 |
Radoje Drmanac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251,000 | 0 | 417,000 | 417,000 | / | 834,000 | /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为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内部积极性,公司制定了期权激励并已于上市后完成第一批行权。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业务开展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在不断变化的控制环境和风险状况中,结合业务发展及经营实际状况,持续优化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审计与风控部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公司内部管控合规性提出了相关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了审计与风控部,配备专职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与风控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审计与风控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各业务领域风险模块实施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提升工作,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在各个部门的完善与深入,优化管控模式,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对各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确保子公司运作规范、合法经营。公司通过运用战略规划、绩效考核等方式激励约束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断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对各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子公司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促进子公司提高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同时确保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管理,一直全力支持开展ESG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通过法定信披、机构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E互动等方式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和相关投资者知情权和利益,保持良性互动。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股东权益、职工权益、客户和供应商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回馈社会,促进公司与社会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45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排污信息
华大智造取得了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报告期间,证书在有效期内,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水质净化厂处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华大智造建设有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危废,并和有资质处置的单位签署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委外合规处置;废气通过管道连接到楼顶废气治理设施,处置达标后高空排放。报告期内,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没有出现超标排放等情况;对于噪声防护,尽量采取低噪声型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措施防止或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华大智造建设项目依法取得了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审查批文,并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确保环评合规。同时报告期内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合规有效。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华大智造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过专家评审修订后,提交给环保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回执,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报告期内,备案信息合法有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华大智造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和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定期外委进行环保监测,报告期内环保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华大智造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规并积极配合环保执法部门的执法,报告期内没有发现环保行政处罚事件。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举措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率,规范废弃物排放,公司投入了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投入了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研发生产以及日常运营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水、电力。公司对水、电力等资源进行管理,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市政自来水管网获取水资源,在日常运营中提倡节约用水;公司还通过推动数字化应用,将日常工作中的申请审批电子化以及线上提交,节省了大量的纸张资源;公司通过技术改进等方式,节约用电资源,减少用电浪费。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废水处理:华大智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尾水和反冲洗水(为清净下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经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尾水及反冲洗水作为清净下水、办公生活污水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危险废物处理:华大智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废弃包装桶、废弃的清洗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处理。
废气处理:废气通过管道连接到楼顶废气治理设施,处置达标后高空排放。报告期内,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没有出现超标排放等情况。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华大智造建立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了第三方认证。建立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员工环保行为。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以及生产基地建设等环节采取低碳节能、资源循环利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等方式减少间接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努力做好节能降耗,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贡献一份力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秉承“创新智造引领生命科技”的理念,致力于成为“生命科技核心工具缔造者”,为生命科技事业贡献力量。
1、 DNBSEQ-G99助力完成内地首例猴痘病毒溯源;
2022年9月,公司基因测序仪DNBSEQ-G99助力中国疾控中心完成重庆输入性猴痘病例病毒溯源。基因测序结果表明,检测样本所感染的猴痘病毒(China-CQ202209)属于西非株的B.1分枝,和重庆疾控中心测序结果高度一致,并且与2022年6月21号在德国发现的毒株(GISAIDID:EPI_ISL_13889435)高度同源。这些结果确认了该病例为中国内地首例输入性猴痘病例。
2、 参与国标制定,推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华大智造参与起草的GB/T 38551-2020 植物品种鉴定MNP标记法,是第一个涵盖多种植物品种DNA鉴定的国家标准,也是目前唯一支撑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的国家标准。MNP标记技术从试剂、仪器、芯片,到核心技术专利、数据系统、分析软件实现全流程国产化,包括采用华大智造MGISEQ-2000测序平台。MNP标记技术全流程国产化可助力解决种业发展“卡脖子”问题,精准高效地进行品种鉴定,实现品种DNA指纹的共建共享,因此可广泛应用到新《种子法》的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中。
3、 刷新全球基因测序仪通量新纪录,单例成本再创新低;
华大智造2023年新推出的超高通量测序仪DNBSEQ-T20×2,该产品年生产力可达5万例人全基因组测序,在此基础上,DNBSEQ-T20×2可将单个人全基因测序成本降低至100美元以内,使得基因科技普惠人人真正照进了现实。
4、 自主倡导成立国产测序联盟;
2023年初,由华大智造倡议发起,携手21家行业合作伙伴,覆盖科技服务、农业分子育种、临床分子诊断和早筛、单细胞等高通量测序应用的各个细分领域,成立华大智造国产测序联盟。本联盟的初衷,一方面,希望为联盟成员搭建一个高效畅通的交流平台,进行公开透明的信息分享,维护行业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希望为联盟成员提供互动式服务支持,聆听下游反馈,解决应用难点,赋能行业发展。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3,926.17 | |
其中:资金(万元) | 3,512.13 | 用于慈善、教育及科学进步 |
物资折款(万元) | 414.04 | 支持受赠方提升医疗检测能力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爱女性健康,开展乳腺癌“早筛早诊早治”公益义诊活动
公司携5G远程超声移动车作为平台工具支撑,支援由浙江省人民医院主办,丽水市中心医院协办的“乳沐春风 让爱绽放”——乳腺癌“早筛早诊早治”女性群众义诊行动。本次义诊活动共筛查152人,通过远程超声技术,提升筛查效率和可及性,让基层群众获得优质的上级医疗资源,真正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女性同胞提供了“足不出户”的关怀。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立足乡村振兴,开启扶贫之路。乡村振兴是当前精准扶贫战略的重点,也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公司秉承着社会责任感和爱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助力
乡村振兴。公司特向安徽省临泉县、砀山县采购农产品共计二十余万元。乡村振兴,关乎国家发展大局。公司愿意牢记责任,保持初心,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公司的力量。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历届股东大会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参与权与表决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建立投资者沟通渠道等。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投资者沟通方面,公司坚持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E互动、来电、邮件等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系,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贷款逾期的情形。公司严格履行与供应商、客户等签订的合同义务,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公司与债权人共同创造公平合作,和谐共赢的关系。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薪酬福利、绩效、假期、培训等制度规范,秉承“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文化理念,结合员工综合能力及发展诉求,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平台,关注员工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67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9.52%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349.36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3.26% |
注:
1、 员工持股人数包含11名在报告期离职员工人数。
2、 以上数据包含:“中金丰众38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丰众39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不断优化管理体系,积极构建与供应商、客户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注重与供应商、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关注、重视和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已建立起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并持续满足质量管理要求,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设有质量管理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质量管理的高标准与可持续性。公司制订了多项程序控制文件对各个环节进行管控,对生产研发的各个环节及针对每个生产的具体产品均制订了标准操作流程,用以管控产品的质量。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同志积极参与研讨党的理论知识,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等各方面认识。工作中,党员同志积极进取,遇到困难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创造积极向上、和谐团结的企业氛围贡献力量。
一、 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的学习领会;参与2022年公司党委推出的四期党员“先锋课堂”系列培训讲座,通过多元化的课程内容设置,提高党员的思想意识;各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党员讲授党课,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全年组织各类集中学习多次。二是各党支部督促党员进行“学习强国”学习,同时动员党员积极参与党委举办的“学习强国”积分评比活动,提高党员的学习热情。
二、 多措并举加强组织基础建设
一是重视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完成4名党支部人员的调整和集中换届工作;二是各党支部紧密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党员参加华大党委举办的“重温历史葆初心,传承基因担使命”党性拓展活动,组织党支部党员开展红色观影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党员带头冲锋支援中国香港,为中国香港公共卫生防控提供有力的支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 与时俱进加强党建创新建设
一是党支部积极号召党员“立足岗位做奉献,发挥作用当先锋”,并利用集体学习的机会多次组织跨部门交流和经验分享,培养党员逐步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二是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加入华大党委书记工作室,通过积极参与党委书记工作室的培训和活动,培养守信念、有本领的党组织书记,促进党支部书记的带队伍能力,提升支部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1 |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华大智造2022年度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问题回复率达到100%,有效答复了中小投资者相关问题,较好传递了公司相关发展信息及未来规划。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 | 公司在发行阶段在上交所进行线上路演,向社会公众推介公司;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公司官网首页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区(https://www.mgi-tech.com/Investor/index)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关系管理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信息披露制度与流程,并建立了投资者关系沟通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未公开信息的内部流转、审批及披露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目的、工作内容与方式等,以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秘书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设置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事务。证券部有专用的场地及设施,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电、来邮、来访和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及时更新投资者交流记录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已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设置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知识产权申报、维护、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华大智造专利管理办法》《华大智造商标管理办法》《华大智造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等制度规范知识产权管理、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公司致力于保护数据安全,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政策、程序和指南的方式,确保所有员工遵守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包括加强密码管理、控制访问权限、定期网络安全监测等。公司贯彻落地实施了信息安全技术和防泄漏系统,如内部和外部防火墙、反病毒软件、入侵检测和预防系统等,以保护信息安全。此外,公司实施了多层次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并通过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来保障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和考试,并将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计入组织绩效,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同时,增强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公司对内部研发部门实施了安全保密措施,建立了初步的防泄密技术体系,保证公司内部秘密信息的安全可控。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为公司业务安全、稳定的运行提供保障。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共有12名董事,包含3名由机构投资者派驻的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4名独立董事。
公司在报告期内共召开9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3名机构驻派董事均全部出席并参与表决每一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汪建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1。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智造控股、华瞻创投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2。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深圳家华、深圳研华、深圳研家、深圳研智、西藏家华、西藏智研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3。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天津鲲鹏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4。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工商登记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且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丰盈七号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5。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工商登记日起36个月且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松禾四号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6。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HH SPR-XIV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7。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 Ascent Cheer、Earning Vast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8。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9。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非高管核心技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10。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术人员 Radoje Drmanac | 限:12个月、离职后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除上述外其他股东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备注11。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其控制的股东智造控股、华瞻创投 |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2。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除上述股东外的 5% 以上股东CPE及其一致行动人CHD |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3。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14。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15。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详见备注16。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备注17。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及承诺,详见备注18。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及承诺,详见备注19。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及承诺,详见备注20。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备注21。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22。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23。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24。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详见备注25。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详见备注26。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27。 | 日;承诺期限:长期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28。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备注29。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详见备注30。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
激励对象承诺通过本激励计划取得的公司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承诺时间:2020年10月25日;承诺期限:行权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备注1:实际控制人汪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7.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智造控股、华瞻创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公司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 若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公司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6. 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3:公司股东深圳家华、深圳研华、深圳研家、深圳研智、西藏家华、西藏智研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4:公司股东天津鲲鹏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对于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本企业对公司增资取得的股份,自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遵守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
备注5:公司股东丰盈七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对于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本企业对公司增资取得的股份,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 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6:公司股东松禾四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对于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本企业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 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2.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7:公司股东HH SPR-XIV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对于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本企业自公司实际 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备注8:公司股东Ascent Cheer、Earning Vast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遵守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
备注9: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蒋慧、刘健、倪鸣、韦炜、刘波、单日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规定;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 整后的价格。
4.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 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1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非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Radoje Drmanac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规定;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11:除上述外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12: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其控制的股东智造控股、华瞻创投承诺:
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减持价格:若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公司/
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备注13:除上述股东外的5%以上股东CPE及其一致行动人CHD承诺:
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同时,本企业在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 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1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影响谋求华大智造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大智造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华大智造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华大智造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益的行为。
4.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华大智造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华大智造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承担华大智造、华大智造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6. 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15:公司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所有的关联交易均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确保价格公允,依法签订协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 就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快品牌宣传与推广、积极拓展第三方市场等措施,确保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汪建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主体发生的销售、采购金额占发行人同类金额的比例不超过30%。未来在同等的商业条件下,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的价格与给与非关联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保持相同的定价原则;如果商业条件一致,则两者的定价需保持一致。备注16: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 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 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全部股份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总额。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 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10%,
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30%。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 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 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1) 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 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 约束措施
(1)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备注17: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 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同时,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备注18: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及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的承诺如下: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1)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备注19: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前述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4)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2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21: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现金分红比例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文“三、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22: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本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2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及相关方将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3: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承诺: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公司/本人将促使公司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本人将促使公司 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公司收到上述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促使公司及相关方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5:公司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 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的措施。
备注2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
(1)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本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本人/本企业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备注27: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3)约束措施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措施的相应承诺。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备注28: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同时,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备注29: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及控股股东智造控股就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事宜承诺:
1、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近亲属(‘近亲属’ 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采取取得控制权的方式,投资于其它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本人也不会在该等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近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向其他业务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类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3、若因本公司/本人其他业务或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本人的其 他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本 公司/本人同意公司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
企业向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本人的其他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若随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定导致同业竞争监管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人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的具体要求采取措施解决前述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问题。
4、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公司/本人依照上市规则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若随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定导致同业竞争监管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人将在符合届时出台的政策、规定的要求之前提下,对本承诺作出调整。
5、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该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30: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0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房炅、刘侨敏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房炅4年、刘侨敏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美国境外专利侵权诉讼:公司(MGI)及其关联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根据协议条款,双方将不再对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和特拉华州地区法院的诉讼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基于此,Illumina将向华大智造子公司CG US支付3.25亿美元的净赔偿费。此外,华大智造将撤销在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对Illumina的反垄断诉讼。Illumina将获得华大智造及其子公司CG US的“双色测序技术(Two-color sequencing technology)”系列专利授权。如同此前所宣布的,华大智造将于2022年8月开始在美国销售其基于CoolMPS技术的相关测序产品,并于2023年1月开始销售StandardMPS相关测序产品。双方还同意,未来三年,在美国境内将不会就专利侵权以及违反美国反垄断法或不正当竞争起诉对方及其客户,也不对现有测序平台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截至目前,相关诉讼均已终结。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序号“1”“2”“3”“4”。 |
比利时境外专利侵权诉讼:被告MGI International Sales与原告Illumina Cambridge Ltd.应法院要求提交了关于放弃诉讼的联合意见书,请求法院裁定(i)原告放弃本案诉讼,(ii)被告同意原告放弃本案诉讼,并且(iii)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和侵权问题将在专利撤销诉讼中审理。截至目前,相关诉讼已终结。公司已经就专利撤销诉讼提起上诉,详见下述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中“境外专利撤销诉讼(比利时)”相关部分。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12”。 |
日本境外专利侵权诉讼:2021年4月23日,Illumina, Inc.对日本智造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赔偿1亿日元及利息(自起诉状送达之日起按年利率 3%计算)以及诉讼费用。截至目前,相关诉讼正在进行中,不涉及实质进展。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22”。 |
匈牙利境外专利侵权诉讼:2021年5月17日,Illumina Cambridge Ltd.对拉脱维亚智造、MGI International Sales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请求临时禁令,被告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收到该临时禁令请求。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裁定驳回了原告的临时禁令请求。原告于2021年7月28日提起上诉。法院于2021年9月14日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 |
求。2021年12月30日,原告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主张被告侵犯其专利。被告已于2022年3月18日提交了答辩状。2022年6月2日,法院作出决定,中止诉讼直至欧洲专利局对涉案专利的异议程序作出最终裁决。截至目前,相关诉讼正在进行中,不涉及实质进展。 | 裁事项”之“23”。 |
奥地利境外专利侵权诉讼:2020年2月2日,原告Illumina Cambridge Ltd.主张被告MGI HK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相关费用等。法院的应诉通知于2022年1月7日送达被告。原被告双方于2022年5月10日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已于2022年5月12日确认诉讼程序已正式结案。截至目前,相关诉讼已终结。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25”。 |
葡萄牙境外专利侵权诉讼:2021年10月15日,原告Illumina Cambridge Ltd.主张被告拉脱维亚智造、发行人经销商 BIOPORTUGAL–QU?MICO FARMAC?UTICA, LDA. 侵犯其专利权,并请求临时禁令。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2月25日就本案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已通过2022年3月2日的判决批准了和解协议。本案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止。截至目前,相关诉讼已终结。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26”。 |
罗马尼亚境外专利侵权诉讼:2022年1月26日,原告Illumina Cambridge Ltd.主张被告MGI International Sales、公司经销商Agilrom Scientific srl侵犯其专利权,并请求法院做出临时禁令,法院于2022年2月9日驳回了Illumina的临时禁令申请;2022年2月24日,Illumina对此提起上诉。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6月3日就本案达成和解协议。截至目前,相关诉讼已终结。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28”。 |
土耳其境外专利侵权诉讼:2019年6月28日,原告Illumina Cambridge Ltd. 主张被告公司经销商Genoks Tekno loji Sa?l?k Bili?im Turizm Hizmetleri Endüstriyel Makine Elektrik Elektronik ?thalat ?hracat San. Tic Ltd. ?ti侵犯其专利权。2021年9月17日,Illumina Cambridge Ltd.主张被告公司经销商?nvitrotek Sa?l?k ?rünleri ve Hizmetleri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irketi侵犯其专利权。截至目前,相关诉讼正在进行中,不涉及实质进展。 | 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30”及“34”。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 | 承担 | 诉讼 | 诉讼(仲 | 诉讼(仲裁)涉 | 诉讼(仲裁)是 | 诉讼(仲裁)进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方 | 连带责任方 | 仲裁类型 | 裁)基本情况 | 及金额 | 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展情况 | 审理结果及影响 | 情况 | |
Illumina,Inc. | 拉脱维亚智造、华大智造 | / | 境外商标侵权纠纷(德国) | 2019年6月24日,原告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商标侵权,原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并将在之后量化具体金额。案件已终结。 | / | 5,504,453.68 | 2022年10月31日,法院就原告主张的律师费以及翻译费赔偿主张做出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9,870.45欧元。 2023年2月28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 | 2022年10月31日,法院就原告主张的律师费以及翻译费赔偿主张做出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9,870.45欧元。 2023年2月28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 | 2022年12月28日,拉脱维亚智造已支付判决要求支付的赔偿金额20,633.04欧元(判决金额外加利息)。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拉脱维亚智造、华大智造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德国) | 原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并将在之后量化具体金额。案件已 | / | 2022年10月12日,原被告双方就英国、德国以及中国香港境内所有专利诉讼达成和解协 | 2022年10月12日,原被告双方就英国、德国以及中国香港境内所有 | 和解费用已支付,案件已终结。 |
终结。 | 议,约定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德国、英国以及中国香港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专利诉讼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德国、英国以及中国香港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
拉脱维亚智造
拉脱维亚智造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 | 境外专利无效纠纷(德国) | 原告主张被告专利无效。案件已终结。 |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MGI HK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德国) | 原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并将在之后量化具体金额。案件已终结。 |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MGI HK、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德国) | 原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并将在之后量化具体金额。案件已终结。 |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德国) | 原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并将在之后量化具体金额。案件已终结。 |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CG US | / | 境外专利侵权 | 原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并将 | / |
纠纷(德国) | 在之后量化具体金额。案件已终结。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华大智造、拉脱维亚智造、MGI International Sales、MGI HK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英国) | 原告主因被告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或者被告因侵权行为的获得的利润;以及相应的利息。案件已终结。 | / | 268,516.85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华大智造、MGI HK、MGI International Sales、MGI Tech、香港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中国香港) | 原告主张(1)被告归还因其侵权行为所获利润;(2)惩罚性赔偿;(3)被告按侵权获利进行损害赔偿;(4)利息;(5)诉讼费用。案件已终结。 | / | - | |||
MGI | Illumina | / | 境外 | 原告主张 | / | - | 法院已于2020 | 待案件有实 | 不涉及。 |
International Sales | Cambridge Ltd. | 专利撤销诉讼(比利时) | 撤销被告专利,主张预计为1.3万欧元的诉讼费用和估计为15,888.53欧元的扣押费用。 | 年8月28日、2021年10月19日及2021年11月23日举行听证会。2022年3月11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就涉诉专利的无效请求,认定原告构成对涉诉专利的侵权,并对原告作出了禁令。 原告于2023年2月21日重新提起上诉,第一次上诉庭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7日进行。第二次上诉庭审会议将于2023年6月5日进行。 | 质进展后判断。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拉脱维亚智造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瑞士) | 原告主张被告专利侵权,主张赔偿至少20万瑞士法郎。案件已终结。 | / | 1,985,935.31 | 2023年2月27日,原告和拉脱维亚智造,MGI International sales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 | 案件已终结。 | 和解金已支付,案件已终结。 |
Illumina | 公司经销商 | / | 境外 | 原告主张 | / |
Cambridge Ltd. | Witec AG | 专利侵权纠纷瑞士) | 被告专利侵权,主张赔偿至少7.5万瑞士法郎。案件已终结。 | 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华大智造、拉脱维亚智造、公司经销商HPST, s.r.o.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捷克) | 原告主张被告专利侵权,主张(1)涉诉产品的销售收入;(2)诉讼费用。案件已终结。 | / | 943,185.10 | 2022年12月15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和解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约定和解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向法院申请终止程序。案件已终结。 | 案件已终结。 | 不涉及。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拉脱维亚智造、MGI HK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瑞典) | 原告主张支付被告侵权,要求支付诉讼相关费用及利息(金额将在诉讼程序结束时确定)。案件已终结。 | / | 9,112,865.02 | 2023年3月14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案件已终结。 | 已收到illumina和解金,案件已终结。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瑞典)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Illumina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及发行人 | / | 境外专利侵权 | 原告主张被告侵权,要求支付 | / | 7,162,130.26 | 2023年3月14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 | 案件已终结。 | 不涉及。 |
Italy S.r.l. | 经销商Euroclone S.p.A.、Nuova Genetica Italiana S.r.l. | 纠纷(意大利) | 诉讼费用,赔偿损失,上缴利润。案件已终结。 | 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Illumina Singapore Pte Ltd. | 拉脱维亚智造及其经销商 Comercial RaferS.L.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西班牙) | 原告主张被告侵权,要求支付(1)损害赔偿(原告的利润损失和被告侵权获利 二者取较高者,加 上发生的费用和应 计利息); (2)法律费用。 | / | 84,456.30 | 2023年3月15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案件已终结。 | 已收到illumina和解金,案件已终结。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发行人经销商Varelas AE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希腊) | 原告主张被告侵权,(1)主张两被告分别支付140,000欧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2)主张诉讼费用。案件 | / | 0 | 2023年3月15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案件已终结。 | 不涉及。 |
已终结。 | |||||||||
Illumina Inc.、Illumina Cambridge Ltd. | 发行人客户 BGI Europe A/S和MGI HK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丹麦) | 原告主张被告侵权,要求支付相关法律费用。案件已终结。 | / | 0 | 2023年3月15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案件已终结。 | 不涉及。 |
Illumina Inc.、Illumina Cambridge Ltd. | 发行人客户 B GI Europe A/S、MGI HK | / | 原告主张被告侵权,要求支付损害赔偿。案件已终结。 | / | 0 | 不涉及。 | |||
Illumina Cambridge Ltd.、Illumina Finland Oy | 发行人经销商Labema Oy | / | 境外专利侵权纠纷(芬兰) | 原告主张被告侵权,(1)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原告初步估计其损失约为1万欧元);(2)主张法律费用。案件已终结。 | / | 0 | 2023年3月17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 | 案件已终结。 | 不涉及。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Illumina Cambridge Ltd | / | 境外专利无效纠纷、境外专利 | 原告主张被告专利无效,被告提起反诉,主张原告侵犯其专 | / | 8,339,512.50 | 2023年3月24日,就法国EP578以及EP289专利侵权诉讼,法院出具判决,判决 | 待判决送达生效。 | 待判决送达生效。 |
侵权纠纷(法国) | 利权,(1)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待定,先按合计240万欧元暂计; (2)主张专利价值损害赔偿,合计250万欧元;(3)主张合计80万欧元的诉讼相关费用(即法律费用)。 | MGI需要向illumina支付1,100,000欧元,并且不得在相关专利过期前在法国销售StandardMPS及CoolMPS产品等,判决目前待送达后生效。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下,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人民币4,45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向关联方采购服务及销售商品。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下,非关联董事和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6,730万元(含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的4,455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的“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6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基础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7,298万元。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控股”,现已更名为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组成联合体(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和华大智造以下统称联合体或联合体企业),共同参与竞买位于盐田区大梅沙盐坝高速以北的J402-0349号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并共同出资在该地块上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预计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14亿元,主要包括地价、地上建(构)筑物回购、建设投资(土地工程费、装修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代建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其中,与联合体企业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开发的投资金额不超过10.5亿元(具体以签订生效的有关项目合同的约定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联合竞买方均已将竞买保证金、地价款、地上建(构)筑物价款支付完毕。2022年9月21日,公司、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署了《成交确认书》(深土交成〔2022〕58号),确认联合体企业以人民币2.73亿元竞得盐田区梅沙街道盐坝高速北侧宗地号为J402-0349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9月23日,公司、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与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就J402-0349号宗地上的建筑物出让事宜签署了《建筑物出让合同书》(深盐更合字(2022)001号)。2022年9月27日,公司、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就J402-0349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2)33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签署建筑物出让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 | 2021/6/3 | 2021/6/3 | 2026/6/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 | 2021/8/16 | 2021/8/16 | 2023/08/15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00 | 2022/11/12 | 2022/11/12 | 2025/11/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 | 2021/6/3 | 2021/6/3 | 2026/6/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华大智造极创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 | 2021/7/16 | 2021/7/16 | 2023/7/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华大智造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0 | 2021/6/3 | 2021/6/3 | 2026/6/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0 | 2022/3/2 | 2022/3/2 | 2024/3/1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3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5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5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1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87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7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的担保均为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3,602,231,830.50 | 3,284,554,442.02 | 2,527,845,300.00 | 3,284,554,442.02 | 796,159,325.33 | 24.24 | 796,159,325.33 | 24.24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1,264,371,900.00 | 1,264,371,900.00 | 76,123,287.87 | 6.02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 | 不适用 | 首发 | 197,874,400.00 | 197,874,400.00 | 181,979,970.52 | 91.97 | 2022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 | |||||||||||||
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97,843,000.00 | 297,843,000.00 | 75,297,299.62 | 25.28 | 2023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96,271,000.00 | 296,271,000.00 | 38,277,814.27 | 12.92 | 未到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121,485,000.00 | 121,485,000.00 | 63,670,188.48 | 52.41 | 未到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首发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33,800,764.57 | 38.23 | 未到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首发 | 不适用 | 227,010,000.00 | 227,0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首发 | 不适用 | 529,699,142.02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6,210,517.3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836,320.72元。上述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660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227,01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56,709,142.02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7,01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1,790,525 | 100.00 | 10,652,095 | 0 | 0 | -1,005,000 | 9,647,095 | 381,437,620 | 92.06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5,175,922 | 4.08 | 1,917,460 | 0 | 0 | 0 | 1,917,460 | 17,093,382 | 4.12 |
3、其他内资持股 | 312,540,310 | 84.06 | 8,733,486 | 0 | 0 | -1,005,000 | 7,728,486 | 320,268,796 | 77.3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12,540,310 | 84.06 | 7,508,756 | 0 | 0 | -1,005,000 | 6,503,756 | 319,044,066 | 77.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1,224,730 | 0 | 0 | 0 | 1,224,730 | 1,224,730 | 0.30 |
4、外资持股 | 44,074,293 | 11.86 | 1,149 | 0 | 0 | 0 | 1,149 | 44,075,442 | 10.64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44,074,293 | 11.86 | 1,149 | 0 | 0 | 0 | 1,149 | 44,075,442 | 10.64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00 | 31,892,110 | 0 | 0 | 1,005,000 | 32,897,110 | 32,897,110 | 7.94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31,892,110 | 0 | 0 | 1,005,000 | 32,897,110 | 32,897,110 | 7.9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371,790,525 | 100.00 | 42,544,205 | 0 | 0 | 0 | 42,544,205 | 414,334,73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38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19,475股,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1,790,525股变更为413,110,000股。
(2)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首发前股份1,686,215股,同时通过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1,147,052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首发限售股份333,1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2,500,167股。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中金丰众38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2,316,931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金丰众38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613,4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1,703,531股。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中金丰众39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785,245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金丰众39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58,5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726,745股。
(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完成了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1,224,730股,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1日。本次行权结束后,公司限售股以及股本总数相应发生变化。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1、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19,475股,增加股本人民币41,319,475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243,234,967.02元;
2、 公司2020年期权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进行了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1,224,730股,本次定向增发增加股本人民币1,224,73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5,149,751元。
上述两次股本变动使得公司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具体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2年发行前 |
基本每股收益 | 5.26 | 1.30 |
稀释每股收益 | 5.22 | 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2.72 | 10.78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3,001,440 | 0 | 0 | 153,001,44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9月9日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1,442,948 | 0 | 0 | 41,442,94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9月9日 |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 26,378,788 | 0 | 0 | 26,378,78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西藏智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81,886 | 0 | 0 | 14,481,88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天津鲲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3,146 | 0 | 0 | 10,623,14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117,282 | 0 | 0 | 10,117,282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EARNING VAST LIMITED | 9,922,720 | 0 | 0 | 9,922,72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方智造企业管 | 9,611,417 | 0 | 0 | 9,611,417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431,067 | 0 | 0 | 8,431,067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苏州华兴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31,067 | 0 | 0 | 8,431,067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钛信一期股权投资(平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95,885 | 0 | 0 | 5,395,88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平阳钛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27,261 | 0 | 0 | 5,227,261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 5,058,641 | 0 | 0 | 5,058,641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9月9日 |
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金丰盈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83,303 | 0 | 0 | 4,483,303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上海鼎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佛山鼎锋华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42,000 | 0 | 0 | 4,342,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西藏家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16,340 | 0 | 0 | 3,616,34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上海赛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456,738 | 0 | 0 | 3,456,73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3,372,426 | 0 | 0 | 3,372,42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伙)-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珠海红华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81,078 | 0 | 0 | 2,681,07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80,538 | 0 | 0 | 2,680,53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2,529,320 | 0 | 0 | 2,529,32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上海赛领汇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29,320 | 0 | 0 | 2,529,32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青岛海控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529,320 | 0 | 0 | 2,529,32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686,215 | 0 | 1,147,052 | 2,833,267 | 首发前限售股及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7,219 | 0 | 0 | 2,407,21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0,700 | 0 | 0 | 2,360,7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市锲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62,392 | 0 | 0 | 1,862,392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家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53,369 | 0 | 0 | 1,753,36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ASCENT | 1,751,069 | 0 | 0 | 1,751,069 | 首发前限 | 2023年9 |
CHEER LIMITED | 售股 | 月9日 |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6,215 | 0 | 0 | 1,686,21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9,785 | 0 | 0 | 1,449,78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国君共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6,772 | 0 | 0 | 1,446,772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华大共赢(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215,738 | 0 | 0 | 1,215,73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80,350 | 0 | 0 | 1,180,35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金丰盈七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7,379 | 0 | 0 | 1,167,37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金石金汭股权投资(杭州) | 1,109,941 | 0 | 0 | 1,109,941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证腾骙(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6,521 | 0 | 0 | 966,521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华大渝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共赢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2,695 | 0 | 0 | 932,69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研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2,487 | 0 | 0 | 892,487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市松禾成长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3,969 | 0 | 0 | 183,96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市松禾成长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4,483 | 0 | 0 | 674,483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9月9日 |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东证腾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5,708 | 0 | 0 | 845,70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3,106 | 0 | 0 | 843,10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镇江威询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3,106 | 0 | 0 | 843,10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道鑫宏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753,037 | 0 | 0 | 753,037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伙) | ||||||
深圳市松禾成长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6,972 | 0 | 0 | 626,972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金石翊康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4,076 | 0 | 0 | 604,07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CHD Biotech Co-invest Limited | 600,631 | 0 | 0 | 600,631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市福田区中洲铁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05,865 | 0 | 0 | 505,86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马鞍山宏峰信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5,865 | 0 | 0 | 505,86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Green Pine Growth Fund ILP | 362,444 | 0 | 0 | 362,444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研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435 | 0 | 0 | 166,43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深圳研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050 | 0 | 0 | 62,05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9日 |
中金公司-中信银行-中金丰众38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2,316,931 | 2,316,931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438,095 | 1,438,095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中金公司-中信银行-中金丰众39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785,245 | 785,245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 | 0 | 0 | 479,365 | 479,365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479,365 | 479,365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0 | 479,365 | 479,365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0 | 479,365 | 479,365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9日 |
其他 | 0 | 0 | 1,822,582 | 1,822,582 | 首发网下发行新股 | 2023年3月9日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94人) | 0 | 0 | 1,224,730 | 1,224,730 | 股票期权行权 | 2025年10月21日 |
合计 | 371,790,525 | 0 | 10,652,095 | 382,442,620 | / | / |
注:其中,年末限售股总数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1,005,000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8月31日 | 87.18元/股 | 41,319,475 | 2022年9月9日 | 41,319,475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19,475股,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1,790,525股变更为413,110,000股。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本期行权股票数量为1,224,730股,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3,110,000股变更为414,334,730股。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1、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19,475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71,790,525股增加至413,110,000股。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完成行权,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24,730股,公司总股本由413,110,000股变更为414,334,730股。
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594,322.18万元,负债总额为186,85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1.44%;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21,832.09万元,负债总额为176,572.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74%。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68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72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153,001,440 | 36.93 | 153,001,440 | 153,001,44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41,442,948 | 10.00 | 41,442,948 | 41,442,948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 0 | 26,378,788 | 6.37 | 26,378,788 | 26,378,788 | 无 | - | 境外法人 |
西藏智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481,886 | 3.50 | 14,481,886 | 14,481,886 | 无 | - | 其他 |
天津鲲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623,146 | 2.56 | 10,623,146 | 10,623,146 | 无 | - | 其他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117,282 | 2.44 | 10,117,282 | 10,117,282 | 无 | - | 国有法人 |
EARNING VAST LIMITED | 0 | 9,922,720 | 2.39 | 9,922,720 | 9,922,720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方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611,417 | 2.32 | 9,611,417 | 9,611,417 | 无 | - | 其他 |
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8,431,067 | 2.03 | 8,431,067 | 8,431,067 | 无 | - | 其他 |
苏州华兴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431,067 | 2.03 | 8,431,067 | 8,431,067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98,8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8,80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80,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0,441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1,127,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7,19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9,384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384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慎知资产行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20,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797 |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639,427 | 人民币普通股 | 639,42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3,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593,54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1,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541,57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和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控制的企业。 2、天津鲲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以及部分间接股东与EARNING VAST LIMITED的部分间接股东同为IDG资本的合伙人。 3、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与CHD Biotech Co-invest Limited为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3,001,440 | 2025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1,442,948 | 2025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 26,378,788 | 2023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西藏智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81,886 | 2023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天津鲲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3,146 | 2023年9月9日 | 0 | 工商登记日起36个月且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117,282 | 2023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EARNING VAST LIMITED | 9,922,720 | 2023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方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11,417 | 2023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431,067 | 2023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苏州华兴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31,067 | 2023年9月9日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和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控制的企业。 2、天津鲲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以及部分间接股东与EARNING VAST LIMITED的部分间接股东同为IDG资本的合伙人。 3、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与CHD Biotech Co-invest Limited为一致行动人。 4、除上述说明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表决权增减 | 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1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3,001,440 | 0 | 153,001,440 | 36.93 | 0 | 无 |
2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1,442,948 | 0 | 41,442,948 | 10.00 | 0 | 无 |
3 |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 26,378,788 | 0 | 26,378,788 | 6.37 | 0 | 无 |
4 | 西藏智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81,886 | 0 | 14,481,886 | 3.50 | 0 | 无 |
5 | 天津鲲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3,146 | 0 | 10,623,146 | 2.56 | 0 | 无 |
6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117,282 | 0 | 10,117,282 | 2.44 | 0 | 无 |
7 | EARNING VAST LIMITED | 9,922,720 | 0 | 9,922,720 | 2.39 | 0 | 无 |
8 | 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方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11,417 | 0 | 9,611,417 | 2.32 | 0 | 无 |
9 | 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431,067 | 0 | 8,431,067 | 2.03 | 0 | 无 |
10 | 苏州华兴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31,067 | 0 | 8,431,067 | 2.03 | 0 | 无 |
合计 | / | 292,441,761 | 0 | 292,441,761 | / | / | / |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金丰众38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316,931 | 2023年9月9日 | 0 | 2,316,931 |
中金丰众39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85,245 | 2023年9月9日 | 0 | 785,245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 1,147,052 | 2024年9月9日 | 0 | 1,147,052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汪建 |
成立日期 | 2019年8月3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兴办实业;商务咨询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汪建 |
国籍 | 中国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任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汪建 | 2019-11-13 | MA6TF54W-7 | 3,000 |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5137号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第1页至158页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智造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智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圳智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1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6。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于2022年度,深圳智造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智造集团”) 在中国国内及海外市场销售仪器设备、试剂及耗材等相关产品的收入 | 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为人民币4,059,159,847.67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6% 。 深圳智造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收入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新收入准则下,深圳智造集团评估销售合同和业务安排,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并判断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点还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 ? 选取样本,检查深圳智造集团销售合同或订单的主要条款,评价深圳智造集团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选取样本,通过检查重大关联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访谈管理层并对比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评价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 选取样本,对2022年度内的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等资料或可获得的相关公开信息,了解客户的行业地位、财务状况等以检查客户的真实性并识别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将客户的股东、董事和监事信息,与深圳智造集团提供的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选取样本,将2022年度内记录的收入核对至相关的订单、出库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及客户确认接收货物的交付文件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按照深圳智造集团的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
深圳智造集团评估后认为在完成销售合同中有关产品的安装并取得验收确认,或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签收单据,或在取得货运提单后,已将有关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确认收入。 收入是深圳智造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点因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 选取特定客户,境内客户到其办公地点或生产经营地点进行实地走访,境外客户通过视频访谈,询问其与深圳智造集团的业务往来情况 (例如合作历史,主要合同条款,销售退回情况等),以检查客户及其交易的真实性并识别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 选取样本,就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及2022年度的销售交易金额实施函证程序; ? 选取样本,就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与相关的订单、出库单、货运提 |
单、销售发票及客户确认接收货物的交付文件等支持性文件相互核对,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选取样本,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
重大的销售退回,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适用),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评价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关联交易的披露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深圳智造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深圳智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圳智造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深圳智造公司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圳智造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深圳智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深圳智造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深圳智造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
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房炅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刘侨敏
2023年4月23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475,451,793.46 | 2,608,310,458.35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 23,643,097.73 |
应收票据 | 七、4 | 109,309,818.24 | - |
应收账款 | 七、5 | 593,438,172.15 | 493,640,358.99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七、7 | 51,050,682.92 | 61,838,410.08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8,400,105.63 | 21,408,294.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七、9 | 1,300,911,834.87 | 955,818,416.16 |
合同资产 | 七、10 | 3,510,579.17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54,699,053.12 | 102,809,502.25 |
流动资产合计 | 8,716,772,039.56 | 4,267,468,538.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1,085,416.62 | 918,251.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55,119,919.90 | 50,915,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40,0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44,158,701.69 | 610,390,418.39 |
在建工程 | 七、22 | 751,726,759.05 | 58,689,440.3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0,477,970.34 | 103,725,331.18 |
无形资产 | 七、26 | 687,746,737.03 | 649,654,732.74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0,647,686.90 | 66,505,222.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4,599,403.09 | 44,641,485.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5,986,272.30 | 90,313,337.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1,548,866.92 | 1,675,753,220.53 | |
资产总计 | 11,218,320,906.48 | 5,943,221,758.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36,805.56 | 30,039,875.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5,755,165.09 | 13,447,176.96 |
应付账款 | 七、36 | 424,111,669.40 | 333,851,975.00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83,694,095.14 | 444,851,359.1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77,288,523.28 | 211,121,012.9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62,961,734.64 | 167,083,190.6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68,361,496.00 | 182,659,452.34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2,417,495.29 | 35,028,318.7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7,433,493.11 | 257,284,651.91 |
流动负债合计 | 1,602,060,477.51 | 1,675,367,012.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7,694,265.20 | 92,484,666.67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6,241,653.85 | 33,707,500.7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 | 12,800,000.00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8,855,444.25 | 49,278,792.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75,111.11 | 4,897,392.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3,666,474.41 | 193,168,351.99 | |
负债合计 | 1,765,726,951.92 | 1,868,535,364.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14,334,730.00 | 371,790,52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733,005,207.43 | 5,456,578,161.27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6,717,406.63 | -137,350,667.46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6,791,706.04 | 46,791,706.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95,692,367.19 | -1,730,757,212.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413,106,604.03 | 4,007,052,511.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487,350.53 | 67,633,882.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452,593,954.56 | 4,074,686,394.1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218,320,906.48 | 5,943,221,758.65 |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30,970,009.12 | 569,964,607.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10,424,907.53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138,473,061.15 | 1,735,980,647.89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14,280,633.68 | 22,187,435.8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382,543,852.02 | 701,855,303.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217,980,051.75 | 211,483,945.37 | |
合同资产 | 183,074.17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720,175.01 | 19,027,619.12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06,150,856.90 | 3,270,924,466.7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386,722,180.01 | 2,309,522,257.2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5,119,919.90 | 50,915,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0,000,000.00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124,691,220.73 | 104,309,660.43 | |
在建工程 | 631,251,745.85 | 37,914,649.1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26,367,306.86 | 15,447,898.80 | |
无形资产 | 415,846,481.79 | 324,566,484.12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07,729.50 | 1,027,039.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373,749.29 | 23,840,538.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65,449.19 | 67,993,879.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18,745,783.12 | 2,935,537,407.64 | |
资产总计 | 10,724,896,640.02 | 6,206,461,874.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36,805.56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8,805,109.84 | 3,284,009.74 | |
应付账款 | 506,339,208.20 | 320,430,999.84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27,644,306.59 | 47,148,123.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7,629,764.44 | 83,288,013.95 | |
应交税费 | 6,511,593.04 | 43,332,162.53 | |
其他应付款 | 1,214,350,164.84 | 212,516,291.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58,261.20 | 5,475,697.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629,598.30 | 14,790,717.5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70,104,812.01 | 730,266,015.1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13,153,783.19 | 10,238,287.82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25,967,677.11 | 24,710,448.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121,460.30 | 34,948,736.65 | |
负债合计 | 2,009,226,272.31 | 765,214,751.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4,334,730.00 | 371,790,52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7,899,935,325.60 | 4,585,772,637.77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801,930.81 | 15,227,750.00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46,791,706.04 | 46,791,706.04 | |
未分配利润 | 335,806,675.26 | 421,664,503.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15,670,367.71 | 5,441,247,122.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724,896,640.02 | 6,206,461,874.38 |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30,800,610.00 | 3,928,637,070.2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230,800,610.00 | 3,928,637,070.20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75,533,982.37 | 3,315,619,804.0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964,047,512.10 | 1,318,402,343.77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7,316,738.11 | 23,312,991.19 |
销售费用 | 七、63 | 616,614,962.23 | 620,217,535.15 |
管理费用 | 七、64 | 604,973,007.51 | 616,573,758.56 |
研发费用 | 七、65 | 814,366,677.83 | 608,299,182.3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51,784,915.41 | 128,813,993.04 |
其中:利息费用 | 8,570,897.37 | 21,359,636.05 | |
利息收入 | 48,071,614.92 | 17,043,851.5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4,110,037.10 | 57,086,804.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7,519,583.89 | 22,345,271.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247,165.09 | -261,686.2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470,868.11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3,643,097.73 | 25,576,097.7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4,851,804.33 | 13,963,853.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9,756,473.33 | -39,560,027.4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36,673.23 | -351,205.2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4,242,378.68 | 692,078,060.9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37,497,040.81 | 3,986,638.1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45,643.17 | 100,020,980.9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31,393,776.32 | 596,043,718.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08,405,736.63 | 120,319,965.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2,988,039.69 | 475,723,752.6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2,988,039.69 | 475,723,752.6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6,449,580.10 | 483,599,063.8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61,540.41 | -7,875,311.1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0,633,260.83 | -19,522,065.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0,633,260.83 | -19,522,065.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74,180.81 | 15,227,75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74,180.81 | 15,227,75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7,059,080.02 | -34,749,815.0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7,059,080.02 | -34,749,815.00 | |
(7)其他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83,621,300.52 | 456,201,687.6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87,082,840.93 | 464,076,998.8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61,540.41 | -7,875,311.1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26 | 1.3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22 | 1.2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309,618,019.29 | 1,798,795,359.2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54,634,158.32 | 924,629,457.31 |
税金及附加 | 3,441,774.90 | 5,069,260.85 | |
销售费用 | 43,819,056.43 | 155,876,782.54 | |
管理费用 | 252,434,416.91 | 179,340,690.04 | |
研发费用 | 496,127,133.17 | 266,156,672.78 | |
财务费用 | -34,842,622.92 | 14,058,696.3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68,184.73 | 12,819,376.66 | |
利息收入 | 21,268,147.43 | 14,267,483.58 | |
加:其他收益 | 37,778,169.77 | 28,250,282.7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360,256.10 | 4,882,816.5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199,938.1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424,907.53 | 11,207,907.5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0,853.07 | 5,742,424.9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69,484.91 | -6,732,074.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6,449.21 | -61,842.4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9,776,780.15 | 296,953,314.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85,265.48 | 506,985.0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30,263.26 | 1,005,732.5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2,021,777.93 | 296,454,567.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63,949.41 | -3,263,921.4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857,828.52 | 299,718,488.6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857,828.52 | 299,718,488.6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74,180.81 | 15,227,75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74,180.81 | 15,227,75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74,180.81 | 15,227,75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7.其他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2,283,647.71 | 314,946,238.6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84,740,058.39 | 4,535,715,830.6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2,936,514.00 | 128,615,548.8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346,937,255.52 | 149,659,934.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64,613,827.91 | 4,813,991,313.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79,438,279.00 | 2,042,872,103.5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32,590,446.61 | 803,797,964.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43,064,769.00 | 209,145,036.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788,274,985.46 | 684,992,686.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43,368,480.07 | 3,740,807,790.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245,347.84 | 1,073,183,523.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2,579,537.00 | 410,376,373.2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534,503.00 | 21,614,314.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550.00 | 1,62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5,361,441.09 | 27,063,896.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530,031.09 | 459,056,209.8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8,417,069.00 | 317,055,516.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7,778,805.00 | 443,165,726.2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58,458,510.93 | 45,463,518.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4,654,384.93 | 805,684,761.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124,353.84 | -346,628,551.2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51,770,904.00 | 9,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9,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1,770,904.00 | 39,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74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5,948.00 | 13,861,239.0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82,542,752.00 | 111,411,790.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798,700.00 | 874,273,029.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8,972,204.00 | -835,273,029.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3,443,983.59 | -97,741,666.9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83,537,181.59 | -206,459,724.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85,448,344.99 | 2,791,908,069.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68,985,526.58 | 2,585,448,344.99 |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26,910,651.59 | 1,484,050,218.4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89,405.78 | 17,065,039.1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0,787,929.99 | 84,124,858.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9,187,987.36 | 1,585,240,116.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9,171,501.78 | 1,353,092,491.3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0,324,486.54 | 336,453,737.5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027,708.46 | 28,775,605.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303,310.84 | 136,537,335.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9,827,007.62 | 1,854,859,169.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9,360,979.74 | -269,619,052.8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30,697,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073,463.33 | 4,864,654.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550.00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803,317.99 | 406,136,667.6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931,331.32 | 541,698,322.2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80,046,826.96 | 57,970,108.0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225,466,7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7,681,369.88 | 194,206,663.4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47,728,196.84 | 477,643,471.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4,796,865.52 | 64,054,850.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50,770,904.11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4,000,000.00 | 340,640,068.7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44,770,904.11 | 340,640,068.7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70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7,222.23 | 13,065,933.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197,030.55 | 272,770,727.1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344,252.78 | 994,836,660.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6,426,651.33 | -654,196,591.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955,590.12 | -11,290,589.9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78,946,355.67 | -871,051,383.9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2,023,652.80 | 1,423,075,036.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0,970,008.47 | 552,023,652.80 |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5,456,578,161.27 | - | -137,350,667.46 | - | 46,791,706.04 | - | -1,730,757,212.91 | - | 4,007,052,511.94 | 67,633,882.16 | 4,074,686,394.1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5,456,578,161.27 | - | -137,350,667.46 | - | 46,791,706.04 | - | -1,730,757,212.91 | - | 4,007,052,511.94 | 67,633,882.16 | 4,074,686,394.1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2,544,205.00 | - | - | - | 3,276,427,046.16 | - | 60,633,260.83 | - | - | - | 2,026,449,580.10 | - | 5,406,054,092.09 | -28,146,531.63 | 5,377,907,560.4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60,633,260.83 | - | - | - | 2,026,449,580.10 | - | 2,087,082,840.93 | -3,461,540.41 | 2,083,621,300.5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544,205.00 | - | - | - | 3,314,073,939.52 | - | - | - | - | - | - | - | 3,356,618,144.52 | 131,039.98 | 3,356,749,184.5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544,205.00 | - | - | - | 3,314,679,012.02 | - | - | - | - | - | - | - | 3,357,223,217.02 | 42,291.67 | 3,357,265,508.69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605,072.50 | - | - | - | - | - | - | - | -605,072.50 | 88,748.31 | -516,324.19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37,646,893.36 | - | - | - | - | - | - | - | -37,646,893.36 | -24,816,031.20 | -62,462,924.56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37,646,893.36 | - | - | - | - | - | - | - | -37,646,893.36 | -24,816,031.20 | -62,462,924.56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4,334,730.00 | - | - | - | 8,733,005,207.43 | - | -76,717,406.63 | - | 46,791,706.04 | - | 295,692,367.19 | - | 9,413,106,604.03 | 39,487,350.53 | 9,452,593,954.56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5,394,423,791.28 | - | -117,828,602.46 | - | 16,819,857.22 | - | -2,172,525,229.41 | - | 3,492,680,341.63 | 62,983,029.14 | 3,555,663,370.7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11,859,198.55 | - | -11,859,198.55 | - | -11,859,198.55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5,394,423,791.28 | - | -117,828,602.46 | - | 16,819,857.22 | - | -2,184,384,427.96 | - | 3,480,821,143.08 | 62,983,029.14 | 3,543,804,172.2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62,154,369.99 | - | -19,522,065.00 | - | 29,971,848.82 | - | 453,627,215.05 | - | 526,231,368.86 | 4,650,853.02 | 530,882,221.8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19,522,065.00 | - | - | - | 483,599,063.87 | - | 464,076,998.87 | -7,875,311.18 | 456,201,687.6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62,154,369.99 | - | - | - | - | - | - | - | 62,154,369.99 | 12,526,164.20 | 74,680,534.1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000,000.00 | 9,00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62,154,369.99 | - | - | - | - | - | - | - | 62,154,369.99 | 3,526,164.20 | 65,680,534.19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29,971,848.82 | - | -29,971,848.82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29,971,848.82 | - | -29,971,848.82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5,456,578,161.27 | - | -137,350,667.46 | - | 46,791,706.04 | - | -1,730,757,212.91 | - | 4,007,052,511.94 | 67,633,882.16 | 4,074,686,394.10 |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4,585,772,637.77 | - | 15,227,750.00 | - | 46,791,706.04 | 421,664,503.78 | 5,441,247,122.5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4,585,772,637.77 | - | 15,227,750.00 | - | 46,791,706.04 | 421,664,503.78 | 5,441,247,122.5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544,205.00 | - | - | - | 3,314,162,687.84 | - | 3,574,180.81 | - | - | -85,857,828.52 | 3,274,423,245.1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3,574,180.81 | - | - | -85,857,828.52 | -82,283,647.7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544,205.00 | - | - | - | 3,314,162,687.84 | - | - | - | - | - | 3,356,706,892.8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544,205.00 | - | - | - | 3,314,679,012.02 | - | - | - | - | - | 3,357,223,217.02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516,324.19 | - | - | - | - | - | -516,324.19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4,334,730.00 | - | - | - | 7,899,935,325.60 | - | 18,801,930.81 | - | 46,791,706.04 | 335,806,675.26 | 8,715,670,367.71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4,520,092,103.58 | - | - | - | 16,819,857.22 | 151,378,714.36 | 5,060,081,200.1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539,149.61 | 539,149.61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4,520,092,103.58 | - | - | - | 16,819,857.22 | 151,917,863.97 | 5,060,620,349.7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65,680,534.19 | - | 15,227,750.00 | - | 29,971,848.82 | 269,746,639.81 | 380,626,772.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15,227,750.00 | - | - | 299,718,488.63 | 314,946,238.6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65,680,534.19 | - | - | - | - | - | 65,680,534.1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65,680,534.19 | - | - | - | - | - | 65,680,534.19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29,971,848.82 | -29,971,848.8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29,971,848.82 | -29,971,848.82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790,525.00 | - | - | - | 4,585,772,637.77 | - | 15,227,750.00 | - | 46,791,706.04 | 421,664,503.78 | 5,441,247,122.59 |
公司负责人:牟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浩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2020年6月23日在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11栋2楼,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638号) 同意,本公司于2022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41,319,475股,增加实收资本 (股本) 人民币41,319,475.00元,于2022年10月,本公司实施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有94人实际行权,实际新增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224,730 股,增加实收资本 (股本) 人民币1,224,73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14,334,730.00元,股份总数为 414,334,730.00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基因测序仪、实验室自动化相关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研发服务等相关服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及新增子公司的情况参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未来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本集团相关业务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参见第十节、五、6(4))。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的当期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参见第十节、五、25)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第十节、五、21)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第十节、五、38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a、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b、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a、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a、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b、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b、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c、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d、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a、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b、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亦计入存货成本(参见第十节、五、25)。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第十节、五、10.(6))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第十节、五、6进行处理。(b)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加第十节、五、21.(3))的企业。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①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③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④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第十节、五、30。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第十节、五、24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3 | 5.00% | 2.21%-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第十节、五、25)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加第十节、五、30)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加第十节、五、30)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计算机软件 | 10 |
专利权 | 10 |
非专利技术 | 10 |
土地使用权 | 50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由于本集团研究开发活动的性质,资本化开发支出的条件通常只有当项目接近完成时才能满足,而此时后续需支出的费用已不重大。因此,本集团将研究开发支出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 摊销期限 |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 5-7年和剩余租赁期孰短 |
自建厂房改良支出 | 5年和剩余租赁期孰短 |
软件系统改造款 | 5年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以上需支付的薪酬,列示为长期职工薪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境内员工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境内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
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员工企业年金本集团子公司参与了当地的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年金费用,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a、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b、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第十节、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完成销售合同中有关产品的安装并取得验收确认,或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签收单据,或在取得货运提单后,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确认收入。
对于需要安装的产品,产品安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取得签署的《移交证明》后表示客户已取得该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即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产品,经客户签收或报关出口取得货运提单后表示客户已取得该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即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2)提供服务收入
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第十节、五、35.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根据售后维保合同服务期限,在提供维保服务的期间内将其交易对价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收入;对于本集团提供的技术服务,本集团取得客户确认的服务进度确认单,依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a、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
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b、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c、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第十节、五、30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①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②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③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提供劳务6%、销售商品13%(注1)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及免抵的增值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因纳税主体而异(注2)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及免抵的增值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及免抵的增值税额 | 1.5%、2% |
注1: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集团向境内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本集团的香港子公司与其他境外子公司包括美国子公司CG US与美洲智造、拉脱维亚子公司拉脱维亚智造、日本子公司日本智造、澳洲子公司澳大利亚智造及新加坡子公司新加坡智造等按经营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税率计缴类似增值税的流转税。
注2:本公司及中国大陆地区子公司的法定税率为25%,本公司和部分子公司分别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第十节、六、2)。
根据香港利得税两级制,应评税利润不超过200万元港币适用利得税税率为8.25%,应评税利润超过200万元港币适用利得税税率为16.5%,本集团子公司MGI International Sales按两级利得税课税,即应评税利润未超过200万元港币部分,适用的香港企业利得税税率为8.25%,其后超过200万元港币的部分适用利得税税率为16.5%。
本集团子公司CG US为注册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有限公司,CG US适用的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00%,适用的加利福尼亚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8.84%。根据美国税法规定,对美国受控的外国子公司取得的超过一定有形资产常规回报率的收入征收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税(以下简称“GILTI Tax”)。GILTI Tax是对美国母公司受控的外国子公司于美国境外取得的“低税”收入所征收的税,需按照美国企业联邦所得税税率21.00%缴税,考虑其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以及一定的外国税抵免政策,实际缴纳税率在10.50%-21.00%之间。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美洲智造 | 21.00 |
CG US | 21.00 |
拉脱维亚智造 | 20.00 |
日本智造 | 23.20 |
MGI HK | 16.50 |
MGI Tech | 16.50 |
HK Co. | 16.50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16.50 |
澳大利亚智造 | 30.00 |
新加坡智造 | 17.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23日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机关批准(GR202144205134),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1年:15%)。
2021年12月3日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准(GR202142003857),本集团子公司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智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智造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1年:15%)。
2022年11月29日经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批准(GR202222000520),本集团子公司长春长光华大智造测序设备有限公司 (原“长光华大基因测序设备 (长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大”)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光华大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21年:15%)。
2021年12月14日经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批准(GR202137101663),本集团子公司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智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智造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1年:15%)。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之子公司深圳市华大智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原“深圳华大基因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符合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相关规定,可依法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自盈利年度起两年免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截至2022年12月31日,软件公司按12.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 |
银行存款 | 6,468,985,526.58 | 2,585,448,344.99 |
其他货币资金 | 6,466,266.88 | 22,862,113.36 |
合计 | 6,475,451,793.46 | 2,608,310,458.3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42,018,954.84 | 1,315,851,745.81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 | - |
其他说明
(1)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保函保证金及其
利息为2,242,438.48元(2021年12月31日:998,093.60元);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及其利息为739,055.07元(2021年12月31日:735,215.26元);信用证保证金及其利息为3,484,773.33元(2021年12月31日:3,187,850.00元)。
(2)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6,691,858.18元,参
见第十节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外汇衍生工具 | - | 23,643,097.73 |
合计 | - | 23,643,097.73 |
其他说明:
无。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9,309,818.24 |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109,309,818.24 | -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00 |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100,000,000.00 | -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未逾期 | 228,070,001.27 |
逾期180天以内(含180天) | 221,821,829.03 |
逾期180天至365天(含365天) | 109,366,065.76 |
1年以内小计 | 559,257,896.06 |
1至2年 | 31,387,376.48 |
2至3年 | 45,854,996.18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2,001,862.35 |
4至5年 | 51,647.26 |
5年以上 | - |
合计 | 638,553,778.3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122,622.70 | 4.25 | 23,256,417.98 | 85.75 | 3,866,204.72 | - | - | - | - | - |
其中: | ||||||||||
按全额 | 20,678,948.17 | 3.24 | 20,678,948.17 | 100.00 | - | - | - | - | - | - |
按比例 | 6,443,674.53 | 1.01 | 2,577,469.81 | 40.00 | 3,866,204.72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1,431,155.63 | 95.75 | 21,859,188.20 | 3.58 | 589,571,967.43 | 515,783,017.70 | 100.00 | 22,142,658.71 | 4.29 | 493,640,358.99 |
其中: | ||||||||||
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 | 269,910,051.70 | 42.27 | 2,242,071.01 | 0.83 | 267,667,980.69 | 128,424,304.98 | 24.90 | 856,690.57 | 0.67 | 127,567,614.41 |
合并范围外的第三方 | 341,521,103.93 | 53.48 | 19,617,117.19 | 5.74 | 321,903,986.74 | 387,358,712.72 | 75.10 | 21,285,968.14 | 5.50 | 366,072,744.58 |
合计 | 638,553,778.33 | / | 45,115,606.18 | / | 593,438,172.15 | 515,783,017.70 | / | 22,142,658.71 | / | 493,640,358.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七 | 17,144,961.27 | 17,144,961.2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八 | 3,533,986.90 | 3,533,986.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九 | 4,834,176.57 | 1,933,670.63 | 40.00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客户十 | 1,609,497.96 | 643,799.18 | 40.00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合计 | 27,122,622.70 | 23,256,417.98 | 85.7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 | 228,070,001.27 | 1,163,152.93 | 0.51 |
逾期180天以内(含180天) | 221,821,829.03 | 5,395,564.61 | 2.43 |
逾期180天至365天(含365天) | 108,770,238.52 | 5,335,121.43 | 4.90 |
逾期1年至2年(含2年) | 29,444,495.49 | 2,944,449.55 | 10.00 |
逾期2年至3年(含3年) | 21,271,081.71 | 6,066,761.71 | 28.52 |
逾期3年至4年(含4年) | 2,001,862.35 | 923,149.61 | 46.11 |
逾期4年至5年 (含5年) | 51,647.26 | 30,988.36 | 60.00 |
合计 | 611,431,155.63 | 21,859,188.20 | 3.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 | - | 26,814,125.04 | 1,300,000.00 | 2,921,642.46 | 663,935.40 | 23,256,417.98 |
按组合 | 22,142,658.71 | - | 954,089.07 | - | 670,618.56 | 21,859,188.20 |
合计 | 22,142,658.71 | 26,814,125.04 | 2,254,089.07 | 2,921,642.46 | 1,334,553.96 | 45,115,606.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十一 | 1,300,000.00 | 转回 |
合计 | 1,3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21,642.4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十二 | 货款 | 1,919,008.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部审批 | 否 |
合计 | / | 1,919,008.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交易内容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逾期账龄 | 期后回款 | 回款风险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华大控股及其他受汪建先生控制的企业或组织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92,999,894.07 | 14.56 | 未逾期 | 269,910,051.70 | 否 | 2,242,071.01 | 0.83 |
169,999,036.21 | 26.62 | 1年以内 | |||||||
6,911,121.42 | 1.08 | 1-5年 | |||||||
客户二 | 第三方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34,989,781.28 | 5.48 | 未逾期、1至180天 | 34,989,781.28 | 否 | 640,149.91 | 1.83 |
客户五 | 第三方 | 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 | 29,700,000.00 | 4.65 | 1至90天 | - | 否 | 1,485,000.00 | 5.00 |
客户六 | 第三方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 | 22,609,698.43 | 3.54 | 181-360天、1-2年 | - | 否 | 1,976,007.79 | 8.74 |
客户七 | 第三方 | 基因测序仪和实验室自动化业务相关试剂耗材 | 17,144,961.27 | 2.68 | 181-270天、2-3年 | - | 是 | 17,144,961.27 | 100.00 |
合计 | / | / | 374,354,492.68 | 58.61 | / | 304,899,832.98 | / | 23,488,189.98 | 6.27 |
其他说明对于“华大控股及其他受汪建先生控制的企业或组织”作为同一欠款方合并列示,华大智造合并报表体系相关主体除外。
公司应收对象为华大控股及其他受实控人控制的企业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华大控股及其他受实控人控制的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
未逾期 | 92,999,894.07 | 34.45 |
逾期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58,643,490.12 | 21.73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含6个月) | 62,822,301.55 | 23.28 |
逾期6个月至9个月(含9个月) | 44,507,382.09 | 16.49 |
逾期9个月至1年(含1年) | 4,025,862.45 | 1.49 |
逾期1年至2年(含2年) | 3,324,938.29 | 1.23 |
逾期2年至3年(含3年) | 3,145,628.03 | 1.17 |
逾期3年至4年(含4年) | 388,907.85 | 0.14 |
逾期4年至5年(含5年) | 51,647.25 | 0.02 |
小计 | 269,910,051.70 | 100.00 |
减:坏账准备 | 2,242,071.01 | - |
合计 | 267,667,980.6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7,351,659.68 | 92.75 | 53,962,118.53 | 87.26 |
1至2年 | 2,678,836.76 | 5.25 | 7,790,152.56 | 12.60 |
2至3年 | 987,816.44 | 1.94 | 86,138.99 | 0.14 |
3年以上 | 32,370.04 | 0.06 | - | - |
合计 | 51,050,682.92 | 100.00 | 61,838,410.0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729,132.75 | 7.30 |
第二名 | 3,342,170.58 | 6.55 |
第三名 | 2,669,677.36 | 5.23 |
第四名 | 2,590,492.92 | 5.07 |
第五名 | 2,403,768.08 | 4.71 |
合计 | 14,735,241.69 | 28.8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8,400,105.63 | 21,408,294.56 |
合计 | 28,400,105.63 | 21,408,294.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1,224,495.43 |
1年以内小计 | 21,224,495.43 |
1至2年 | 5,552,752.36 |
2至3年 | 2,242,508.3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11,376.59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1,486,339.75 |
合计 | 31,317,472.4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 | 3,206,500.85 | 1,129,461.17 |
押金及保证金 | 23,766,163.25 | 19,863,270.11 |
应收退税款 | 2,449,485.18 | 1,103,015.02 |
其他 | 1,895,323.19 | 1,863,652.35 |
合计 | 31,317,472.47 | 23,959,398.6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551,104.09 | - | - | 2,551,104.09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91,768.36 | - | - | 291,768.36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74,494.39 | - | - | 74,494.39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917,366.84 | - | - | 2,917,366.8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2,551,104.09 | 291,768.36 | - | - | 74,494.39 | 2,917,366.84 |
合计 | 2,551,104.09 | 291,768.36 | - | - | 74,494.39 | 2,917,366.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 | 6,456,125.77 | 3年以内 | 20.62 | 450,973.52 |
华大控股及其他受汪建先生控制的企业或组织 | 代付款 | 3,206,500.85 | 1年以内 | 10.24 | 6,413.00 |
深圳市盐田区国家税务局 | 退税款 | 2,449,485.18 | 1年以内 | 7.82 | 24,494.85 |
第四名 | 押金 | 1,880,442.00 | 1年以内 | 6.00 | 18,804.42 |
第五名 | 押金 | 1,760,395.56 | 2年以内 | 5.62 | 58,808.85 |
合计 | / | 15,752,949.36 | / | 50.30 | 559,494.64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深圳市盐田区国家税务局 | 即征即退 | 2,449,485.18 | 1年以内 | 预计2023年收到即征即退退税款,金额2,449,485.18元 |
其他说明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74,212,355.71 | 8,050,527.60 | 566,161,828.11 | 333,860,519.73 | 7,345,269.31 | 326,515,250.42 |
在产品 | 98,008,492.18 | - | 98,008,492.18 | 82,542,277.87 | - | 82,542,277.87 |
库存商品 | 469,633,908.99 | 58,331,159.17 | 411,302,749.82 | 259,253,808.83 | 10,950,714.52 | 248,303,094.31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发出商品 | 177,799,995.45 | 4,736,274.07 | 173,063,721.38 | 267,894,126.70 | - | 267,894,126.70 |
委托加工物资 | 52,375,043.38 | - | 52,375,043.38 | 30,563,666.86 | - | 30,563,666.86 |
合计 | 1,372,029,795.71 | 71,117,960.84 | 1,300,911,834.87 | 974,114,399.99 | 18,295,983.83 | 955,818,416.1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345,269.31 | 11,356,047.17 | - | 10,650,788.88 | - | 8,050,527.60 |
在产品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10,950,714.52 | 63,598,208.45 | 1,606,996.75 | 17,824,760.55 | - | 58,331,159.17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发出商品 | - | 4,634,373.48 | 101,900.59 | - | - | 4,736,274.07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 - | - | - |
合计 | 18,295,983.83 | 79,588,629.10 | 1,708,897.34 | 28,475,549.43 | - | 71,117,960.8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合同质保金 | 3,678,423.40 | 167,844.23 | 3,510,579.17 | - | - | - |
合计 | 3,678,423.40 | 167,844.23 | 3,510,579.17 | - | - | -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合同质保金 | 167,844.23 | - | - | |
合计 | 167,844.23 | - | -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涉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与部分客户的仪器设备销售合同。本集团在商品交付时客户预留一定比例的合同对价作为保证金。预留的合同对价在待质保期结束时支付,当本集团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129,857,137.34 | 74,917,402.3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4,841,915.78 | 8,864,480.72 |
上市费用 | - | 19,027,619.14 |
合计 | 154,699,053.12 | 102,809,502.2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918,251.53 | 3,920,000.00 | - | 6,247,165.09 | - | - | - | - | - | 11,085,416.62 | - |
小计 | 918,251.53 | 3,920,000.00 | - | 6,247,165.09 | - | - | - | - | - | 11,085,416.62 | - |
合计 | 918,251.53 | 3,920,000.00 | - | 6,247,165.09 | - | - | - | - | - | 11,085,416.62 | -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基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55,119,919.90 | 50,915,000.00 |
合计 | 55,119,919.90 | 50,915,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基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 22,119,919.90 | - | -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7月对基点生物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3,0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3.6347%。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000,000.00 | - |
合计 | 4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9月对和谐超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人民币40,000,000.00元。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44,158,701.69 | 610,390,418.39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644,158,701.69 | 610,390,418.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1,315,599.84 | 490,670,347.84 | 346,124.87 | 33,688,421.10 | 766,020,493.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43,266.29 | 186,583,023.46 | 226,919.91 | 9,924,426.04 | 199,977,635.70 |
(1)购置 | - | 43,808,496.54 | 217,002.92 | 9,406,071.59 | 53,431,571.05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43,266.29 | 127,059,921.12 | - | 48,966.51 | 130,352,153.9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15,714,605.80 | 9,916.99 | 469,387.94 | 16,193,910.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55,528,828.25 | - | 745,389.67 | 56,274,217.92 |
(1)处置或报废 | - | 55,528,828.25 | - | 745,389.67 | 56,274,217.92 |
4.期末余额 | 244,558,866.13 | 621,724,543.05 | 573,044.78 | 42,867,457.47 | 909,723,911.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45,754.78 | 140,513,475.25 | 56,463.80 | 12,414,381.43 | 155,630,07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740,734.75 | 109,733,923.16 | 103,764.74 | 7,575,791.75 | 128,154,214.40 |
(1)计提 | 10,740,734.75 | 101,840,877.92 | 103,764.74 | 7,272,904.56 | 119,958,281.97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7,893,045.24 | - | 302,887.19 | 8,195,932.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7,535,816.42 | - | 683,263.50 | 18,219,079.92 |
(1)处置或报废 | - | 17,535,816.42 | - | 683,263.50 | 18,219,079.92 |
4.期末余额 | 13,386,489.53 | 232,711,581.99 | 160,228.54 | 19,306,909.68 | 265,565,209.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1,172,376.60 | 389,012,961.06 | 412,816.24 | 23,560,547.79 | 644,158,701.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8,669,845.06 | 350,156,872.59 | 289,661.07 | 21,274,039.67 | 610,390,418.3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51,726,759.05 | 58,689,440.38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751,726,759.05 | 58,689,440.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装修工程 | 133,550,402.15 | 4,137,209.54 |
在安装调试设备 | 81,396,253.03 | 47,277,698.54 |
软件系统改造款 | 10,502,357.15 | 7,274,532.30 |
建筑工程 | 526,277,746.72 | - |
合计 | 751,726,759.05 | 58,689,440.38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创新中心建筑物 | 507,471,841.37 | - | 507,471,841.37 | - | - | - |
创新中心项目装修工程 | 72,698,321.23 | - | 72,698,321.23 | - | - | - |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施工工程 | 60,043,054.38 | - | 60,043,054.38 | - | - | - |
长光华大新厂房装修工程 | 18,686,492.76 | - | 18,686,492.76 | - | - | - |
境外办公室/实验室装修工程 | - | - | - | 885,318.09 | - | 885,318.09 |
境内办公室/实验室装修工程 | 928,439.16 | - | 928,439.16 | 75,652.83 | - | 75,652.83 |
青岛极创4号楼项目 | - | - | - | 3,176,238.62 | - | 3,176,238.62 |
在安装调试设备 | 81,396,253.00 | - | 81,396,253.00 | 47,277,698.54 | - | 47,277,698.54 |
软件系统改造款 | 10,502,357.15 | - | 10,502,357.15 | 7,274,532.30 | - | 7,274,532.30 |
合计 | 751,726,759.05 | - | 751,726,759.05 | 58,689,440.38 | - | 58,689,440.3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创新中心建筑物 | 807,471,841.37 | - | 507,471,841.37 | - | - | 507,471,841.37 | 63.00 | 63.00% | - | - | - | 自筹 |
创新中心项目装修工程 | 344,000,000.00 | - | 72,698,321.23 | - | - | 72,698,321.23 | 19.00 | 19.00% | - | - | - | 自筹 |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施工工程 | 1,264,371,900.00 | - | 60,373,243.06 | - | 330,188.68 | 60,043,054.38 | 5.00 | 5.00% | - | - | - | 募集资金 |
长光华大新厂房装修工程 | 22,368,692.00 | - | 19,525,067.10 | - | 838,574.34 | 18,686,492.76 | 87.00 | 87.00% | - | - | - | 自筹 |
境外办公室/实验室装修工程 | 4,182,000.00 | 885,318.09 | 3,437,955.70 | - | 4,323,273.79 | -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筹 |
境内办公室/实验室装修工程 | 6,863,508.96 | 75,652.83 | 1,766,067.39 | - | 913,281.06 | 928,439.16 | 87.00 | 87.00% | - | - | - | 自筹 |
武汉智造芯片生产车间改良工程 | 24,980,000.00 | - | 1,396,658.16 | - | 1,396,658.16 | -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筹 |
青岛极创4号楼项目 | 14,455,137.54 | 3,176,238.62 | 11,227,461.17 | 3,243,266.29 | 11,160,433.50 | -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筹 |
青岛极创巴登花园二期装修施工 | 2,726,775.49 | - | 2,588,320.61 | - | 2,588,320.61 | -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筹 |
青岛智造三级等保机房建设 | 355,639.00 | - | 326,274.31 | - | 326,274.31 | -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筹 |
在安装调试设备 | - | 47,277,698.54 | 159,171,982.44 | 127,108,887.63 | -2,055,459.69 | 81,396,253.00 | / | / | - | - | - | 自筹 |
软件系统改造款 | - | 7,274,532.30 | 45,301,796.81 | - | 42,073,971.96 | 10,502,357.15 | / | / | - | - | - | 自筹 |
合计 | 2,491,775,494.36 | 58,689,440.38 | 885,284,989.35 | 130,352,153.92 | 61,895,516.72 | 751,726,759.05 | /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823,846.93 | 133,823,846.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673,505.38 | 43,673,505.38 |
(1)新增租赁 | 38,808,623.41 | 38,808,623.41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864,881.97 | 4,864,881.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793,897.83 | 16,793,897.83 |
(1)减少租赁 | 16,793,897.83 | 16,793,897.83 |
4.期末余额 | 160,703,454.48 | 160,703,454.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098,515.75 | 30,098,515.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07,514.15 | 37,707,514.15 |
(1)计提 | 36,303,368.37 | 36,303,368.37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404,145.78 | 1,404,145.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80,545.76 | 7,580,545.76 |
(1)处置 | 7,580,545.76 | 7,580,545.76 |
4.期末余额 | 60,225,484.14 | 60,225,484.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477,970.34 | 100,477,970.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725,331.18 | 103,725,331.1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98,400.00 | 856,225,754.40 | 144,086,798.00 | 29,038,413.11 | 1,043,349,365.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102,000.00 | 13,926,307.20 | - | 41,611,877.46 | 157,640,184.66 |
(1)购置 | 102,102,000.00 | - | - | 1,492,582.64 | 103,594,582.64 |
(2)内部研发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4)在建工程转入 | - | 40,080,675.93 | 40,080,675.93 | ||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3,926,307.20 | 38,618.89 | 13,964,926.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75,717.30 | 175,717.30 |
(1)处置 | - | - | - | 175,717.30 | 175,717.30 |
4.期末余额 | 116,100,400.00 | 870,152,061.60 | 144,086,798.00 | 70,474,573.27 | 1,200,813,832.8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3,282.66 | 350,376,799.06 | 39,329,156.52 | 3,545,394.53 | 393,694,632.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9,968.00 | 99,832,138.19 | 14,408,679.80 | 4,854,124.48 | 119,374,910.47 |
(1)计提 | 279,968.00 | 86,831,377.33 | 14,408,679.80 | 4,825,843.95 | 106,345,869.08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3,000,760.86 | 28,280.53 | 13,029,041.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2,447.40 | 2,447.40 |
(1)处置 | - | - | - | 2,447.40 | 2,447.40 |
4.期末余额 | 723,250.66 | 450,208,937.25 | 53,737,836.32 | 8,397,071.61 | 513,067,095.8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5,377,149.34 | 419,943,124.35 | 90,348,961.68 | 62,077,501.66 | 687,746,737.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555,117.34 | 505,848,955.34 | 104,757,641.48 | 25,493,018.58 | 649,654,732.7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创新中心土地使用权 | 102,102,000.00 | 正在办理产权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 66,101,920.63 | 21,759,975.20 | 20,753,943.75 | -1,784,610.82 | 68,892,562.90 |
软件系统改造款 | 403,301.90 | 1,993,296.03 | 641,473.93 | - | 1,755,124.00 |
合计 | 66,505,222.53 | 23,753,271.23 | 21,395,417.68 | -1,784,610.82 | 70,647,686.90 |
其他说明: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其他减少金额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5,935,710.28 | 7,607,612.43 | 33,189,942.38 | 4,993,786.5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8,838,552.04 | 46,936,612.65 | 79,016,078.30 | 11,007,966.47 |
可抵扣亏损 | 113,624,932.06 | 18,119,203.06 | 93,637,441.21 | 14,045,616.18 |
预提保修费 | 79,739,301.98 | 11,960,895.30 | 68,481,963.65 | 10,272,294.54 |
股份支付 | 69,938,440.36 | 10,490,766.05 | 48,897,468.75 | 7,334,620.31 |
递延收益 | 26,047,533.92 | 3,907,130.09 | 25,362,369.84 | 3,804,355.48 |
新租赁准则的租金调整 | 3,769,334.24 | 645,618.52 | 2,333,311.64 | 381,013.62 |
合计 | 607,893,804.88 | 99,667,838.10 | 350,918,575.77 | 51,839,653.1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 - | 15,463,851.67 | 3,247,408.85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119,927.27 | 3,317,989.09 | 17,915,000.00 | 2,687,250.00 |
固定资产折旧 | 13,977,839.23 | 2,625,557.03 | 14,020,494.43 | 2,313,381.58 |
新租赁准则的租金调整 | - | - | 67,301.89 | 11,104.37 |
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 | 25,576,097.73 | 3,836,414.66 |
合计 | 36,097,766.50 | 5,943,546.12 | 73,042,745.72 | 12,095,559.4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68,435.01 | 94,599,403.09 | 7,198,167.27 | 44,641,485.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68,435.01 | 875,111.11 | 7,198,167.27 | 4,897,392.1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69,650,581.41 | 197,172,073.95 |
可抵扣亏损 | 2,083,852,486.88 | 1,474,461,195.54 |
合计 | 2,553,503,068.29 | 1,671,633,269.4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 | 333,938.58 | |
2023年 | 3,359,154.03 | 3,359,154.03 | |
2024年 | 15,442,677.17 | 15,717,321.86 | |
2025年 | 28,850,673.53 | 285,129,056.77 | |
2026年 | 72,246,263.41 | 66,001,625.36 | |
2027年 | 198,791,949.54 | 19,292,685.04 | |
2028年及以后 | 1,494,932,550.67 | 923,450,736.33 | |
无到期年限 | 270,229,218.53 | 161,176,677.57 | |
合计 | 2,083,852,486.88 | 1,474,461,195.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与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136,337,825.97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3,571,298.22元)。由于本公司能够控制这些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已决定有关利润很可能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进行分配,故尚未就因分配这些留存收益而应付的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31,609,081.37 | 31,609,081.37 | 14,685,127.41 | 14,685,127.41 | ||
使用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 14,377,190.93 | 14,377,190.93 | 13,161,510.53 | 13,161,510.53 | ||
预付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款(注) | - | - | - | 62,466,700.00 | 62,466,700.00 | |
合计 | 45,986,272.30 | 45,986,272.30 | 90,313,337.94 | 90,313,337.94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预付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款为本公司向子公司长光华大的少数股东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长光华大13%的股权支付的款项;该收购事项已于2022年1月完成交割程序。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 |
抵押借款 | - | - |
保证借款 | - |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36,805.56 | 39,875.00 |
合计 | 50,036,805.56 | 30,039,875.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集团的短期信用借款主要是为流动资金周转用途。于2022年11月11日,深圳智造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金港支行借入的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借款为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为2.65%,到期日为2023年11月13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755,165.09 | 13,447,176.96 |
合计 | 35,755,165.09 | 13,447,176.9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方 | 41,144,770.51 | 68,981,407.92 |
应付第三方 | 382,966,898.89 | 264,870,567.08 |
合计 | 424,111,669.40 | 333,851,975.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及劳务款 | 283,694,095.14 | 444,851,359.10 |
合计 | 283,694,095.14 | 444,851,359.1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货款及劳务款 | -161,157,263.96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
合计 | -161,157,263.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集团从客户的设备销售或服务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对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9,047,209.98 | 1,014,317,299.00 | 960,271,040.23 | 263,093,468.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83,802.93 | 66,020,089.14 | 66,645,741.54 | 1,358,150.53 |
三、辞退福利 | 90,000.00 | 5,620,568.84 | 5,673,664.84 | 36,904.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五、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奖金 | - | 12,800,000.00 | - | 12,800,000.00 |
合计 | 211,121,012.91 | 1,098,757,956.98 | 1,032,590,446.61 | 277,288,523.2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7,289,537.21 | 873,307,069.58 | 820,295,515.50 | 260,301,091.29 |
二、职工福利费 | - | 51,443,748.06 | 49,766,198.16 | 1,677,549.90 |
三、社会保险费 | 953,585.67 | 33,661,168.46 | 33,878,206.67 | 736,547.4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39,249.26 | 31,152,764.35 | 31,387,302.98 | 704,710.63 |
工伤保险费 | 13,779.35 | 1,246,201.69 | 1,235,610.84 | 24,370.20 |
生育保险费 | 557.06 | 1,262,202.42 | 1,255,292.85 | 7,466.63 |
四、住房公积金 | 691,645.10 | 51,969,903.93 | 52,428,950.93 | 232,598.1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2,442.00 | 3,935,408.97 | 3,902,168.97 | 145,682.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合计 | 209,047,209.98 | 1,014,317,299.00 | 960,271,040.23 | 263,093,468.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54,116.67 | 64,663,197.91 | 65,214,439.49 | 1,302,875.09 |
2、失业保险费 | 46,152.42 | 1,256,732.00 | 1,254,814.68 | 48,069.74 |
3、企业年金缴费 | 83,533.84 | 100,159.23 | 176,487.37 | 7,205.70 |
合计 | 1,983,802.93 | 66,020,089.14 | 66,645,741.54 | 1,358,150.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556,378.36 | 45,320,311.59 |
企业所得税 | 126,070,806.85 | 91,031,375.24 |
个人所得税 | 5,532,376.12 | 10,082,824.0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3,096.61 | 2,351,230.15 |
教育费附加 | 645,068.89 | 1,679,449.99 |
其他 | 11,254,007.81 | 16,617,999.58 |
合计 | 162,961,734.64 | 167,083,190.6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168,361,496.00 | 182,659,452.34 |
合计 | 168,361,496.00 | 182,659,452.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3,659,802.61 | 14,806,991.85 |
预提费用 | 71,244,644.22 | 78,044,568.30 |
其他 | 83,457,049.17 | 89,807,892.19 |
合计 | 168,361,496.00 | 182,659,452.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417,495.29 | 35,028,318.71 |
合计 | 42,417,495.29 | 35,028,318.7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 - |
应付退货款 | - | - |
预计负债 | 140,720,245.98 | 257,284,651.91 |
其他 | 16,713,247.13 | - |
合计 | 157,433,493.11 | 257,284,651.9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质量保证 | 107,565,882.22 | 105,637,004.62 |
诉讼拨备 | 10,317,625.99 | 122,981,240.33 |
预期销售退回 | 22,836,737.77 | 28,666,406.96 |
合计 | 140,720,245.98 | 257,284,651.91 |
产品质量保证:本集团向购买其主要机器设备的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对机器设备售出后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和质量问题提供免费保修。本集团根据近期的质保经验,就售出机器设备时向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估计并计提预计负债。由于近期的质保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有关已
售产品的质保情况,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较多判断来估计这项预计负债。这项预计负债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诉讼拨备、预期销售退回:详见第十节、十四、2、或有事项。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120,111,760.49 | 127,512,985.3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417,495.29 | 35,028,318.71 |
合计 | 77,694,265.20 | 92,484,666.67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6,241,653.85 | 33,707,500.74 |
专项应付款 | - | - |
合计 | 36,241,653.85 | 33,707,500.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份回购义务 | 36,241,653.85 | 33,707,500.74 |
其他说明:
2020年5月26日,本公司与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科”)签订增资协议,协议规定昆山国科向本公司之子公司昆山华大智造云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云影”)增资人民币30,000,000.00元以获得昆山云影9.09%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本集团在普通股权利以外赋予了昆山国科在触发回购条件时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的权利,整体承担了不能无条件避免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现金支付义务。回购价款为投资本金加上按单利10%的年回报率计算的利息。本集团将该普通股的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为负债。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 - |
二、辞退福利 | - |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 12,800,000.00 |
合计 | - | 12,80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1,324,521.38 | 19,497,827.38 | 19,295,175.09 | 21,527,173.67 | 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7,954,271.01 | 2,790,000.00 | 3,416,000.43 | 27,328,270.58 | 政府补助 |
合计 | 49,278,792.39 | 22,287,827.38 | 22,711,175.52 | 48,855,444.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政府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医药制剂设备生产项目办公楼装修补贴 | 19,833,333.33 | - | 2,000,000.03 | - | 17,833,333.30 | 与资产相关 |
便携式半导体测序仪研发 | - | 5,364,000.00 | - | - | 5,36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精密仪器攻关项目专项补助 | 10,574,749.63 | - | 5,449,241.15 | - | 5,125,508.48 | 与收益相关 |
重2020N062 测序仪用超低试剂用量微流体集成系统开发 | 1,874,787.15 | 2,860,000.00 | 1,755,066.65 | - | 2,979,720.50 | 与收益相关 |
IMA20T超高通量基因测序成像系统研制 | 3,933,089.22 | - | 999,999.96 | - | 2,933,089.26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高精密生命科学仪器仿真与可靠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项目 | 896,247.52 | 1,500,000.00 | - | - | 2,396,247.52 | 与资产相关 |
重2020N062 测序仪用超低试剂用量微流体集成系统开发 | 1,719,953.48 | 890,000.00 | 262,822.04 | - | 2,347,131.44 | 与资产相关 |
重2022D015新型基因测序一体机关键技术研发 | - | 2,100,000.00 | 535,514.02 | - | 1,564,485.98 | 与收益相关 |
重2019N017基因测序仪用微弱信号探测仪关键技术研发专项资助 | 1,571,647.46 | - | 152,957.71 | - | 1,418,689.75 | 与资产相关 |
基于DNA原理的高密度安全存储系统研发与生物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 - | 1,276,200.00 | - | - | 1,276,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基2020N350植入前无创检测胚胎质量及发育潜能体系的建立研究 | - | 1,000,000.00 | - | -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海洋来源的生物酶开发与应用(专项) | - | 900,000.00 | - | - | 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通量基因检测全自动一体化系统研发 | - | 800,000.00 | - | -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重2021242 基因测序仪用超分辨荧光显微系统的研发 | - | 680,270.00 | - | - | 680,270.0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出站博士后来深科研资助 | - | 600,000.00 | 4,594.30 | - | 595,405.70 | 与收益相关 |
战备方舱医院远程混合智能医疗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 | 990,000.00 | 398,291.54 | - | 591,708.46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冬奥”重点专项补助款 | 642,213.10 | - | 156,800.62 | - | 485,412.48 | 与收益相关 |
轻便智能远程超声机器人系统研制 | - | 400,000.00 | 220.69 | - | 399,779.31 | 与资产相关 |
长行程精密运动平台项目拨款 | 150,000.00 | - | - | -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灵敏度、高通量新冠病毒检测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国际合作研究 | 40,000.00 | 160,000.00 | 185,874.24 | - | 14,125.76 | 与收益相关 |
基于数字微流控技术的小型核酸快检一体机研究及产业化 | 1,246,096.17 | - | 1,245,759.86 | - | 336.31 | 与收益相关 |
核酸组学数据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国家专项经费 | 80,350.36 | - | 47,707.74 | -32,642.62 | - | 与收益相关 |
重2019N017基因测序仪用微弱信号探测仪关键技术研发专项资助 | 6,716,324.97 | - | 6,716,324.97 | - | - | 与收益相关 |
抗疫专2022019高通量快速核酸检测系统集成开发 | - | 2,800,000.00 | 2,800,0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9,278,792.39 | 22,320,470.00 | 22,711,175.52 | -32,642.62 | 48,855,444.25 | ?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71,790,525.00 | 42,544,205.00 | - | - | - | 42,544,205.00 | 414,334,730.00 |
其他说明:
(1)2022年9月6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A股)41,319,475股,认购价为每股人民币8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2,231,830.5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17,677,388.48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4,554,442.02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41,319,475.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3,243,234,967.02元。
(2)2022年10月9日,本公司实施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有94人实际行权,实际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4,730股,每股29.70元,共收到股权资金人民币36,374,481.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224,73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35,149,751.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868,009,490.07 | 3,314,679,012.02 | - | 8,182,688,502.09 |
其他资本公积 | 588,568,671.20 | 35,689,221.50 | 73,941,187.36 | 550,316,705.34 |
合计 | 5,456,578,161.27 | 3,350,368,233.52 | 73,941,187.36 | 8,733,005,207.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股本溢价的变动来自于新股发行及于本报告期内员工行权结转以前年度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36,294,294.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227,750.00 | 4,204,919.90 | - | - | 630,739.09 | 3,574,180.81 | - | 18,801,930.81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227,750.00 | 4,204,919.90 | - | - | 630,739.09 | 3,574,180.81 | - | 18,801,930.81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2,578,417.46 | 57,059,080.02 | - | - | - | 57,059,080.02 | - | -95,519,337.44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2,578,417.46 | 57,059,080.02 | - | - | - | 57,059,080.02 | - | -95,519,337.44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7,350,667.46 | 61,263,999.92 | - | - | 630,739.09 | 60,633,260.83 | - | -76,717,406.6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6,791,706.04 | - | - | 46,791,706.04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 - |
储备基金 | - | - | -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46,791,706.04 | - | - | 46,791,706.0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30,757,212.91 | -2,172,525,229.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11,859,198.5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30,757,212.91 | -2,184,384,427.9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26,449,580.10 | 483,599,063.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29,971,848.8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5,692,367.19 | -1,730,757,212.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06,879,136.29 | 1,952,754,502.05 | 3,896,852,638.08 | 1,300,206,852.16 |
其他业务 | 23,921,473.71 | 11,293,010.05 | 31,784,432.12 | 18,195,491.61 |
合计 | 4,230,800,610.00 | 1,964,047,512.10 | 3,928,637,070.20 | 1,318,402,343.7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 2,722,410,684.64 |
亚太区 | 533,404,438.81 |
欧非区 | 690,964,893.21 |
美洲区 | 284,020,593.34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关联方 | 812,654,199.59 |
第三方 | 3,418,146,410.41 |
合同类型 | |
销售仪器设备、试剂及耗材 | 4,059,159,847.67 |
提供服务 | 147,719,288.62 |
其他业务收入 | 23,921,473.7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081,179,827.23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49,620,782.77 |
合计 | 4,230,800,610.0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销售仪器设备、试剂及耗材收入本集团在完成销售合同中有关产品的安装并取得验收确认,或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签收单据,或在取得货运提单后,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安装的产品,产品安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取得签署的《移交证明》后确认收入。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产品,经客户签收或报关出口取得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b)提供服务收入公司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售后维保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等。公司根据售后维保合同服务期限,在提供维保服务的期间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收入。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13,101,947.09元,其中:
709,007,295.35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4,094,651.74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2022年度,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02% 。来自该等客户的收入金额列示如下:
主要客户 | 本期发生额 |
华大控股及其他受汪建先生控制的企业或组织 | 775,536,903.43 |
第二名 | 202,551,368.59 |
第三名 | 138,459,975.58 |
第四名 | 126,575,010.07 |
第五名 | 111,373,905.28 |
合计 | 1,354,497,162.95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871,097.41 | 10,910,210.67 |
教育费附加 | 8,479,355.09 | 7,793,077.46 |
印花税 | 4,139,004.67 | 3,763,708.73 |
其他 | 2,827,280.94 | 845,994.33 |
合计 | 27,316,738.11 | 23,312,991.1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284,568,762.49 | 271,364,974.69 |
股份支付 | 2,246,791.74 | 3,393,843.15 |
广告展览费 | 43,195,715.88 | 27,401,989.17 |
运输费 | 3,006,543.16 | 4,350,176.34 |
差旅费 | 40,851,607.55 | 34,044,520.10 |
办公费 | 14,984,953.01 | 8,399,756.93 |
劳务费 | 100,261,568.75 | 121,403,252.42 |
物料消耗及维修费 | 53,525,619.65 | 62,601,879.42 |
预提产品质量保证 | 1,928,877.60 | 8,123,173.32 |
租赁水电物业费 | 5,322,852.63 | 4,636,190.97 |
折旧与摊销费 | 64,370,617.06 | 54,348,989.87 |
其他 | 2,351,052.71 | 20,148,788.77 |
合计 | 616,614,962.23 | 620,217,535.1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251,095,107.59 | 185,071,639.86 |
股份支付 | 17,340,533.61 | 28,198,897.04 |
差旅费 | 6,211,775.88 | 6,592,227.85 |
专业服务费 | 216,830,200.95 | 316,366,477.09 |
租赁水电物业费 | 20,532,710.77 | 18,512,470.49 |
办公费用 | 34,649,625.47 | 25,515,572.51 |
折旧与摊销费 | 45,472,521.46 | 22,467,051.64 |
物料消耗及维修费 | 3,474,855.31 | 3,476,016.70 |
其他 | 9,365,676.47 | 10,373,405.38 |
合计 | 604,973,007.51 | 616,573,758.5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403,166,819.83 | 289,198,550.77 |
股份支付 | 14,965,519.84 | 32,380,295.92 |
差旅费 | 9,446,251.41 | 8,011,211.36 |
物料消耗及维修费 | 243,071,850.36 | 185,349,502.27 |
租赁水电物业费 | 11,091,858.47 | 6,798,376.89 |
折旧与摊销费 | 65,723,652.88 | 55,868,261.03 |
委外研发费 | 22,748,910.29 | 14,209,600.06 |
办公费用 | 7,391,709.36 | 5,438,648.95 |
其他 | 36,760,105.39 | 11,044,735.08 |
合计 | 814,366,677.83 | 608,299,182.3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利息支出 | 2,750,866.02 | 15,201,809.19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5,820,031.35 | 6,157,826.86 |
存款的利息收入 | -48,071,614.92 | -17,043,851.54 |
汇兑损益 | -114,447,747.29 | 122,223,099.56 |
手续费 | 2,163,549.43 | 2,275,108.97 |
合计 | -151,784,915.41 | 128,813,993.0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3,329,764.52 | 54,975,195.59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80,272.58 | 2,111,609.00 |
合计 | 94,110,037.10 | 57,086,804.59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19,297,760.36 |
东湖管委会产业扶持补贴 | 16,572,500.00 |
深圳市盐田区2021年度第八批产业发展资金 | 4,391,800.00 |
欧洲地区发展资助 | 3,883,138.88 |
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项目 | 3,350,000.00 |
深圳市科创委国家和省配套项目补贴 | 2,889,900.00 |
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奖励金-外资项目 | 2,593,400.00 |
稳岗补贴 | 2,484,395.29 |
2022年大健康产业研发创新奖励企业 | 2,000,000.00 |
2022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资助项目 | 2,000,000.00 |
“稳中求进”2022年奖励资金 | 1,548,751.00 |
2022年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 | 1,500,000.0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 1,500,000.00 |
深圳市财政委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 | 1,060,882.96 |
2022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 1,048,857.00 |
深圳市盐田区2021年度第六批产业发展资金 | 622,400.00 |
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600,000.00 |
留工培训 | 483,250.00 |
2022年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划资助项目 | 480,000.00 |
产能恢复奖励项目经费 | 400,000.00 |
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盐田预选赛区暨“创新中国”创新创业投资大会(2021)盐田区分会场决赛奖金 | 300,000.00 |
AEO高级认证项目款项 | 300,000.00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奖励 | 296,247.00 |
2021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中国专利奖配套奖 | 200,000.00 |
其他 | 815,306.51 |
递延收益摊销(第十节、七、51) | 22,711,175.52 |
合计 | 93,329,764.52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247,165.09 | -261,686.2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295,880.87 | 22,606,957.4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470,868.11 | - |
合计 | -27,519,583.89 | 22,345,271.2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643,097.73 | 25,576,097.7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3,643,097.73 | 25,576,097.7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合计 | -23,643,097.73 | 25,576,097.7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4,560,035.97 | 15,263,789.3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1,768.36 | -1,299,935.4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合计 | -24,851,804.33 | 13,963,853.9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9,588,629.10 | -39,560,027.4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67,844.23 | - |
合计 | -79,756,473.33 | -39,560,027.4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或损失 | 636,673.23 | -351,205.23 |
合计 | 636,673.23 | -351,205.2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 | - |
接受捐赠 | - | - | - |
政府补助 | - | - | - |
诉讼赔偿收入 | 2,235,923,443.53 | 2,984,661.74 | 2,235,923,443.53 |
其他 | 1,573,597.28 | 1,001,976.41 | 1,573,597.28 |
合计 | 2,237,497,040.81 | 3,986,638.15 | 2,237,497,040.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诉讼赔偿收入说明详见第十节、十四、2、(1)a。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112,603.68 | 1,620,775.36 | 3,112,603.6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112,603.68 | 1,620,775.36 | 3,112,603.6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 | - |
对外捐赠 | 39,261,728.61 | 4,396,366.46 | 39,261,728.61 |
诉讼赔偿支出 | -42,581,919.79 | 92,348,535.20 | -42,581,919.79 |
其他 | 553,230.67 | 1,655,303.89 | 553,230.67 |
合计 | 345,643.17 | 100,020,980.91 | 345,643.17 |
其他说明:
诉讼赔偿支出说明详见第十节、十四、2。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63,317,482.84 | 107,696,406.6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4,911,746.21 | 12,623,558.81 |
合计 | 508,405,736.63 | 120,319,965.4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31,393,776.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32,848,444.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1,359,798.8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79,992.6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9,166,615.2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444,291.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4,342,794.0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2,630,258.63 |
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 | 15,802,926.1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71,300,807.14 |
其他 | 13,829,824.50 |
所得税费用 | 508,405,736.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2,212,422.85 | 75,422,438.21 |
诉讼赔偿收入 | 2,182,174,231.68 | 2,984,661.74 |
退回多缴税款 | - | 37,785,493.87 |
利息收入 | 47,800,493.12 | 13,797,276.3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27,183.34 | 2,111,609.00 |
其他 | 23,922,924.53 | 17,558,455.24 |
合计 | 2,346,937,255.52 | 149,659,934.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第三方服务费 | 482,499,145.46 | 488,361,310.69 |
租赁水电物业费 | 70,922,338.59 | 66,068,700.89 |
办公费用 | 32,339,593.70 | 39,283,475.63 |
差旅费 | 71,681,410.78 | 52,101,266.47 |
招待费 | 15,805,581.02 | 7,263,559.93 |
诉讼赔偿支出 | 27,197,240.72 | 14,652,849.08 |
捐赠支出 | 35,121,303.83 | - |
其他 | 52,708,371.36 | 17,261,523.64 |
合计 | 788,274,985.46 | 684,992,686.3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证金 | 21,127,726.12 | 8,362,962.25 |
收回为关联方代付支出的款项 | 4,233,714.97 | 18,700,934.40 |
合计 | 25,361,441.09 | 27,063,896.6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为关联方代付支出的款项 | 6,499,362.14 | 18,341,140.08 |
支付保证金 | 5,571,476.68 | 27,122,378.55 |
外汇投资损失 | 46,387,672.11 | - |
合计 | 58,458,510.93 | 45,463,518.6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回/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 957,708.33 | 62,466,700.00 |
上市费用 | 28,639,618.37 | 9,606,922.32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945,425.30 | 39,338,168.47 |
合计 | 82,542,752.00 | 111,411,790.7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22,988,039.69 | 475,723,752.6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9,756,473.33 | 39,560,027.44 |
信用减值损失 | 24,851,804.33 | -13,963,853.9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9,958,281.97 | 79,449,479.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6,303,368.37 | 30,497,721.49 |
无形资产摊销 | 106,345,869.08 | 102,915,251.5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395,417.68 | 20,964,073.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6,673.23 | 351,205.2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12,603.68 | 1,620,775.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643,097.73 | -25,576,097.7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570,897.37 | 21,359,636.0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519,583.89 | -22,345,271.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957,917.25 | 18,863,764.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22,281.08 | -3,460,746.1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6,390,945.15 | -112,438,706.6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2,628,571.62 | 441,120,513.8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5,341,670.76 | -47,138,537.05 |
其他 | 35,777,969.81 | 65,680,534.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245,347.84 | 1,073,183,523.1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468,985,526.58 | 2,585,448,344.9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85,448,344.99 | 2,791,908,069.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83,537,181.59 | -206,459,724.9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468,985,526.58 | 2,585,448,344.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68,985,526.58 | 2,585,448,344.9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66,266.88 | 用于担保的资产 |
应收票据 | - | |
存货 | - | |
固定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377,190.93 | 用于担保的资产 |
货币资金 | 5,848,400.37 | 限用于特定项目的资产 |
合计 | 26,691,858.18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4,856,976.19 | 6.9646 | 173,118,896.37 |
欧元 | 24,346,379.20 | 7.4229 | 180,720,738.16 |
港币 | 37,507,306.01 | 0.8933 | 33,505,276.46 |
加拿大元 | 6,062,045.96 | 5.1385 | 31,149,823.17 |
人民币 | 77,090,930.20 | 1.0000 | 77,090,930.2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92,363,183.24 | 6.9646 | 643,272,625.96 |
欧元 | 104,245,936.65 | 7.4229 | 773,807,163.13 |
港币 | 1,630,295.37 | 0.8933 | 1,456,342.85 |
人民币 | 13,122,068.54 | 1.0000 | 13,122,068.5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 - | - |
欧元 | - | - | |
港币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2,593,355.53 | 6.9646 | 157,353,683.95 |
欧元 | 2,013,857.16 | 7.4229 | 14,948,660.33 |
港币 | 2,601,274.82 | 0.8933 | 2,323,718.80 |
人民币 | 2,298,561.40 | 1.0000 | 2,298,561.4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0,078,627.51 | 6.9646 | 348,777,609.18 |
欧元 | 1,173,187.27 | 7.4229 | 8,708,451.80 |
港币 | 117,645.35 | 0.8933 | 105,092.59 |
人民币 | 32,757,923.07 | 1.0000 | 32,757,923.07 |
其他应付款 |
其中:美元 | 13,548,492.34 | 6.9646 | 94,359,829.76 |
欧元 | 5,577,941.46 | 7.4229 | 41,404,501.67 |
港币 | 6,574,392.23 | 0.8933 | 5,872,904.58 |
人民币 | 463,304,915.01 | 1.0000 | 463,304,915.01 |
其他说明:
外币货币性项目货币资金中列示的人民币金额是本位币非人民币的境外子公司持有的人民币金额。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CG US、美洲智造、MGI HK、MGI International Sales和拉脱维亚智造为本集团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主要经营分别位于美国、美国、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和拉脱维亚,是本集团于境外从事研发和销售的公司。CG US、美洲智造、MGI HK与MGI International Sales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拉脱维亚智造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选择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30,744,271.01 | 递延收益 | 3,416,000.43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70,618,589.00 | 其他收益 | 70,618,589.00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40,822,348.76 | 递延收益 | 19,295,175.0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核酸组学数据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国家专项经费 | 32,642.62 | 退回结余的政府补助款 |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注销昆山华大云影医疗机器人有限公司。
2、 本期新设公司明细:
新设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金 | 设立时间 | 持股比例 |
英国智造 | 英镑2万元 | 2022年3月17日 | 100.00% |
深圳生物 | 人民币1000万元 | 2022年5月13日 | 100.00% |
法国智造 | 欧元4.91万元 | 2022年6月3日 | 100.00% |
CG LLC | 美元100元 | 2022年12月28日 | 100.00% |
巴西智造 | 雷亚尔153.921万元 | 2022年6月27日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智造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测序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长光华大 | 吉林省长春市 | 吉林省长春市 | 光学系统的研究、生产与销售 | 98.00 | 设立 | |
软件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软件的研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青岛智造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深圳云影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90.91 | 设立 | |
深圳极创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极创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普惠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武汉生物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生物科技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昆山云影 | 江苏省昆山市 | 江苏省昆山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90.91 | 设立 | |
海南云影 | 海南省澄迈县 | 海南省澄迈县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90.91 | 设立 | |
益阳智造 | 湖南省益阳市 | 湖南省益阳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海南智造 | 海南省海口市 | 海南省海口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智造销售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智造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 100.00 | 设立 |
青岛华澳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 55.00 | 设立 | |
深圳生物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日本智造 | 日本 | 日本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迪拜智造 | 阿联酋 | 阿联酋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韩国智造 | 韩国 | 韩国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MGI Tech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MGI HK | 香港 | 香港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HK Co.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MGI International Sales | 香港 | 香港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MGI Innovation | 香港 | 香港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EGI HK | 香港 | 香港 | 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CG US | 美国 | 美国 | 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洲智造 | 美国 | 美国 | 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EGI US | 美国 | 美国 | 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拉脱维亚智造 | 拉脱维亚 | 拉脱维亚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加坡智造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澳大利亚智造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德国智造 | 德国 | 德国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俄罗斯智造 | 俄罗斯 | 俄罗斯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英国智造 | 英国 | 英国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法国智造 | 法国 | 法国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巴西智造 | 巴西 | 巴西 | 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
CG LLC | 美国 | 美国 | 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长光华大 | 2.00% | -273,179.39 | - | 3,633,419.8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长光华大 | 270,370,299.62 | 86,393,215.90 | 356,763,515.52 | 270,954,180.06 | 4,638,341.55 | 275,592,521.61 | 170,884,966.52 | 76,332,785.34 | 247,217,751.86 | 139,942,114.94 | 16,883,089.22 | 156,825,204.1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长光华大 | 59,714,619.74 | -13,658,969.66 | -13,658,969.66 | 19,527,837.10 | 106,659,721.59 | -54,485,451.41 | -54,485,451.41 | -98,050,997.7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光华大13.00%的投资,并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公司支付对价人民币62,462,924.56元超过购买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的份额的差额人民币37,646,893.36元,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长光华大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62,462,924.56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62,462,924.56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4,816,031.20 |
差额 | 37,646,893.3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7,646,893.36 |
调整盈余公积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085,416.60 | 918,251.5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188,227.16 | -404,592.36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6,188,227.16 | -404,592.36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
58.82%(2021年:39.59%)。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用期限。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及银行信用记录(如有可能)。有关的应收账款主要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30-90天内到期。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逾期6个月以上的债务人会被要求先清偿所有未偿还余额,才可以获得进一步的信用额度。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具体信息,请参见第十节、七、5及第十节、七、10的相关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2022年12月31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1年内或实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50,036,805.56 | - | - | - | 50,036,805.56 | 50,036,805.56 |
应付票据 | 35,755,165.09 | - | - | - | 35,755,165.09 | 35,755,165.09 |
应付账款 | 424,111,669.40 | - | - | - | 424,111,669.40 | 424,111,669.40 |
其他应付款 | 168,361,496.00 | - | - | - | 168,361,496.00 | 168,361,496.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57,433,493.11 | - | - | - | 157,433,493.11 | 157,433,493.11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6,703,577.22 | 47,304,108.69 | 46,615,166.59 | - | 150,622,852.50 | 120,111,760.49 |
长期应付款 | - | - | 45,000,000.00 | - | 45,000,000.00 | 36,241,653.85 |
合计 | 892,402,206.38 | 47,304,108.69 | 91,615,166.59 | - | 1,031,321,481.66 | 992,052,043.50 |
项目 | 2021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
1年内或实时偿还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30,039,875.00 | - | - | - | 30,039,875.00 | 30,039,875.00 |
应付票据 | 13,447,176.96 | - | - | - | 13,447,176.96 | 13,447,176.96 |
应付账款 | 333,851,975.00 | - | - | - | 333,851,975.00 | 333,851,975.00 |
其他应付款 | 182,659,452.34 | - | - | - | 182,659,452.34 | 182,659,452.34 |
其他流动负债 | 257,284,651.91 | - | - | - | 257,284,651.91 | 257,284,651.91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13,699.44 | 42,423,408.40 | 74,899,030.99 | 336,495.00 | 163,372,633.83 | 127,512,985.38 |
长期应付款 | - | - | 45,000,000.00 | - | 45,000,000.00 | 33,707,500.74 |
合计 | 862,996,830.65 | 42,423,408.40 | 119,899,030.99 | 336,495.00 | 1,025,655,765.04 | 978,503,617.33 |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1)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 -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5% | 50,036,805.56 | - | - |
-租赁负债 | 4.49% | 120,111,760.49 | 4.49% | 127,512,985.38 |
合计 | 170,148,566.05 | 127,512,985.38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4.35% | 30,039,875.00 |
?(2)敏感性分析
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下降5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分别减少/增加人民币0元(2021 年:人民币127,500.00元),净利润分别减少/增加人民币0元(2021 年:人民币127,500.00元)。
对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带息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固定利率带息金融工具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市场利率的变化不会使本公司由于该些金融工具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4、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1)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
-美元 | 173,118,896.37 | 202,543,789.48 |
-港币 | 33,505,276.46 | 39,393,864.83 |
-欧元 | 180,720,738.16 | 565,809,254.20 |
-人民币 | 77,090,930.20 | 85,580,069.57 |
-加拿大元 | 31,149,823.17 | 57,224,951.51 |
应收账款 | ||
-美元 | 643,272,625.96 | 818,555,767.05 |
-港币 | 1,456,342.85 | 1,953,620.53 |
-欧元 | 773,807,163.13 | 512,944,053.70 |
-人民币 | 13,122,068.54 | -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157,353,683.95 | 143,525,853.79 |
-港币 | 2,323,718.80 | 450,508.21 |
-欧元 | 14,948,660.33 | 3,860,221.47 |
-人民币 | 2,298,561.40 | 880,698,561.64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348,777,609.18 | 46,970,893.55 |
-港币 | 105,092.59 | 831,627.25 |
-欧元 | 8,708,451.80 | 9,702,572.16 |
-人民币 | 32,757,923.07 | 49,114,904.97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94,359,829.76 | 280,107,405.19 |
-港币 | 5,872,904.58 | 3,291,070.87 |
-欧元 | 41,404,501.67 | 43,116,421.15 |
-人民币 | 463,304,915.01 | 508,743,585.22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1,108,877,261.66 | 2,370,662,035.62 |
资产负债表敞口净额 | 1,108,877,261.66 | 2,370,662,035.62 |
? (2)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币别 | 平均汇率 | |
2022年 | 2021年 | |
美元 | 6.7573 | 6.4474 |
港币 | 0.8628 | 0.8293 |
欧元 | 7.0985 | 7.6186 |
加拿大元 | 5.1795 | 5.1436 |
币别 | 报告日即期汇率 | |
2022年 | 2021年 | |
美元 | 6.9646 | 6.3757 |
港币 | 0.8933 | 0.8176 |
欧元 | 7.4229 | 7.2197 |
加拿大元 | 5.1385 | 5.0046 |
?(3) 敏感性分析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各资产负债表日记账本位币对外币汇率变动使记账本位币升值5%将导致股东权益、净利润的增加/减少(减少以“-”号填列)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美元 | -21,521,049.09 | -21,521,049.09 |
港币 | -1,307,053.39 | -1,307,053.39 |
欧元 | -38,973,256.57 | -38,973,256.57 |
人民币 | 16,841,886.67 | 16,841,886.67 |
加拿大元 | -5,064,813.67 | -5,064,813.67 |
合计 | -50,024,286.05 | -50,024,286.05 |
2021年12月31日 |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美元 | -35,318,629.35 | -35,318,629.35 |
港币 | -1,572,918.20 | -1,572,918.20 |
欧元 | -42,688,349.88 | -42,688,349.88 |
人民币 | -17,057,614.31 | -17,057,614.31 |
加拿大元 | -2,292,913.32 | -2,292,913.32 |
合计 | -98,930,425.06 | -98,930,425.06 |
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对外币汇率变动使记账本位币贬值5%将导致股东权益、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55,119,919.90 | 55,119,919.90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 | -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五)生物资产 | - | - | -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5,119,919.90 | 95,119,919.9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 | - |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是指以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进行计量。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二层公允价值计量是指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进行计量。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公允价值计量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及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如下:
项目 | 期初余额 | 当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结算 | |||
衍生金融资产 | 23,643,097.73 | -23,643,097.73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915,000.00 | - | 4,204,919.90 | - | - | 55,119,919.9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合计 | 74,558,097.73 | -23,643,097.73 | 4,204,919.90 | 40,000,000.00 | - | 95,119,919.90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智造控股 | 广东省深圳市 | 投资控股 | 10,000.00 | 46.83 | 46.9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汪建先生。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集团/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1.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大控股”)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武汉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蓝色彩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深圳华大基因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深圳华大基因医院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深圳华大基因咖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7.青岛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8.华大精准营养(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9.深圳华大基因细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0.深圳华大运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1.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2.广东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3.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4.深圳华大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5.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6.广西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7.BGI Hong Kong Tech Co., Limite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8.BGI Groups USA Inc.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19.深圳华大基因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0.DNA Service Center (Hong Kong) Co., Limite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1.深圳华大鹏城门诊部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2.BGI International Pty Ltd (简称“澳洲华大”)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3.深圳华大基因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4.西藏华大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5.深圳市禾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6.深圳市华大教育中心(原“深圳市华大基因学院”)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7.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8.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基因”)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29.云南华大昆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0.青岛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1.北京华大吉比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2.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原“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3.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4.深圳华大基因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5.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6.石家庄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7.贵州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8.安徽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39.重庆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0.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1.北京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2.南京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3.本溪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4.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5.广州华大基因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6.西藏华大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7.深圳华大因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8.BGI TECH SOLUTIONS (HONGKONG) CO., LIMITE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49.BGI Europe A/S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0.BGI Americas Corporation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1.BGI HEALTH (AU) COMPANY PTY LT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2.BGI HEALTH (HK) CO., LT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3.BGI Genomics UK Co., Lt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4.武汉华大基因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5.华大基因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6.深圳华大因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7.天津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8.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59.华大数极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0. BGI Tech Solutions (Poland) sp. z o.o.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1 BGI Health Hungary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2.北京华大吉比爱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3.海南华大基因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4.深圳华大万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5.深圳万物香茄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6.常州新一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原“常州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7.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8.海南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69.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简称“华大研究院”)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70.湖北华大基因研究院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71.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72.青欧生命科学高等研究院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73.BGI Research USA Inc.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74.GenoImmnue USA Inc.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75.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 注1 |
76.深圳市猛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注1 |
77.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2 |
78.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3 |
79.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注4 |
80.埃提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注5 |
81.长沙华大梅溪湖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 |
82.Sunrise Diagnostic Centre Limite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之联营公司 |
83.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Co., Ltd |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人控制之合营公司 |
其他说明注:上述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中,华大控股和序号 (2) 至 (27) 的公司统称为“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华大基因和序号(29) 至 (63) 的公司统称为“华大基因体系”,序号 (64) 至
(68)的公司统称为“智造控股体系”,序号(69)至(74)的公司统称为“华大研究院体系”。注1:本集团董事朱岩梅担任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的理事,且华大控股参与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的发起;深圳市猛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的全资子公司。注2:本集团董事刘羿焜担任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注3:本集团董事刘羿焜担任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注4:本集团董事徐讯担任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注5:本集团董事吴晶担任埃提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华大基因体系 | 采购物料、接受服务 | 1,633,655.53 | 10,230,000.00 | 否 | 291,742.79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采购物料、接受服务 | 23,952,082.86 | 46,750,000.00 | 否 | 16,549,594.02 |
华大控股 | 采购物料、接受服务 | 15,790,689.40 | 11,266,967.55 | ||
深圳华大基因咖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563,690.32 | 1,728,543.97 | ||
深圳华大鹏城门诊部 | 接受服务 | 2,447,682.00 | 1,970,414.00 | ||
蓝色彩虹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909,434.04 | - | ||
深圳华大运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 998,860.00 | - | ||
深圳华大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30,849.30 | 107,563.00 | ||
华大精准营养 (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物料 | 97,017.80 | 151,601.40 | ||
深圳华大基因细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 13,860.00 | - | ||
澳洲华大 | 接受服务 | - | 1,294,804.10 | ||
深圳华大特检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 | 29,700.00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采购物料、接受服务 | 167,066,858.86 | 237,740,000.00 | 否 | 140,579,173.44 |
华大研究院 | 采购物料、接受服务 | 167,003,509.34 | 139,119,484.64 | ||
深圳市生命科技产学研资联盟 | 接受服务 | 63,349.52 | - | ||
BGI Research USA Inc. | 采购物料 | - | 1,459,688.80 |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物料、接受服务 | 19,681,329.79 | 23,180,000.00 | 否 | 282,982.30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物料 | 19,620,339.79 | - | ||
其他 | 采购物料、接受服务 | 60,990.00 | 282,982.3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大基因体系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694,522,207.81 | 557,965,119.56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
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460,278.23 | 4,018,248.00 |
广西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62,865.56 | - |
BGI Hong Kong Tech Co., Limited | 销售商品 | 3,475,310.40 | 549,869.83 |
华大控股 | 销售商品 | 796,460.17 | 78,356.82 |
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6,689.69 | - |
深圳华大基因细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349,206.48 | - |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 销售商品 | 107,474.33 | 252,825.25 |
其他 | 销售商品 | 111,502.13 | - |
小计 | 26,539,786.99 | 4,899,299.90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华大研究院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20,248,984.48 | 29,984,981.98 |
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销售商品 | 2,935,417.21 | 1,715,346.34 |
湖北华大基因研究院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37,541.42 | 135,398.23 |
其他 | 销售商品 | 68,111.27 | 65,809.74 |
小计 | 23,290,054.38 | 31,901,536.29 | |
智造控股体系 | |||
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20,410,088.50 | - |
常州新一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504,424.77 | - |
北京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2,774,179.39 | 1,131,800.91 |
海南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46,564.00 | - |
小计 | 30,235,256.66 | 1,131,800.91 | |
其他关联方 |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976,336.30 | - |
深圳市猛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03,561.49 | 106,119.48 |
深圳裕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489,229.22 | 9,151,848.08 |
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 销售商品 | 266,106.91 | 435,039.84 |
广州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154,609.60 | 304,194.16 |
深圳裕康医学检验实验室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5,320,882.46 | 1,527,141.60 |
裕策医疗器械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1,701.94 | 2,672,872.30 |
其他 | 销售商品 | 4,969,326.46 | 1,701,247.52 |
小计 | 37,391,754.38 | 15,898,462.98 | |
合计 | 811,979,060.22 | 611,796,219.6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关联方体系审议交易额度,体系额度均未细分至体系内单体法人。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湖北华大基因研究院 | 房屋及建筑物 | 582,735.24 | 1,285,238.66 |
爱博物(北京)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87,450.00 | - |
深圳华大基因咖啡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4,954.13 |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华大研究院 | 房屋及建筑物 | 2,566,807.06 | 625,886.99 | - | - | 2,566,807.06 | 625,886.99 | - | - | - | - |
青岛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797,447.43 | 202,963.57 | - | - | 797,447.43 | 202,963.57 | - | - | -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青岛智造 | 400,000.00 | 2021年6月3日 | 2026年6月2日 | 否 |
青岛极创 | 400,000.00 | 2021年6月3日 | 2026年6月2日 | 否 |
青岛普惠 | 400,000.00 | 2021年6月3日 | 2026年6月2日 | 否 |
青岛极创 | 2,000,000.00 | 2021年7月16日 | 2023年7月15日 | 否 |
青岛智造 | 1,000,000.00 | 2021年8月16日 | 2023年8月15日 | 否 |
武汉智造 | 1,300,000.00 | 2022年3月2日 | 2024年3月1日 | 否 |
青岛智造 | 6,000,000.00 | 2022年11月12日 | 2025年11月1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担保类型均系采购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1,193,208.04 | 31,362,036.0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 捐赠 | 199,792.24 | 544,348.82 |
华大基因体系 | 本集团代付 | 8,323,863.68 | 8,085,300.94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
BGI Hong Kong Tech Co., Limited | 本集团代付 | 519,060.77 | 506,529.43 |
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代付 | 393,611.14 | 308,488.96 |
华大控股 | 本集团代付 | 289,893.67 | 366,001.55 |
BGI Groups USA Inc | 本集团代付 | 176,138.83 | 168,062.96 |
其他 | 本集团代付 | 291,280.85 | 235,712.76 |
小计 | ? | 1,669,985.26 | 1,584,795.66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BGI Research USA Inc. | 本集团代付 | 2,590,161.74 | 8,146,199.06 |
湖北华大基因研究院 | 本集团代付 | 718,181.74 | - |
华大研究院 | 本集团代付 | 509,675.94 | 424,476.69 |
GenoImmune USA Inc | 本集团代付 | 111,812.90 | 93,365.19 |
其他 | 本集团代付 | - | 7,002.54 |
小计 | 3,929,832.32 | 8,671,043.48 | |
智造控股体系 | |||
深圳华大万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代付 | 340.47 | - |
小计 | 340.47 | - | |
其他关联方 | |||
其他 | 本集团代付 | 3,153.65 | - |
小计 | 3,153.65 | - | |
合计 | 本集团代付 | 13,927,175.38 | 18,341,140.08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
华大控股 | 为本集团代付 | 1,503,556.35 | 973,503.82 |
澳洲华大 | 为本集团代付 | - | 127,078.03 |
其他 | 为本集团代付 | 2,320.00 | 6,960.00 |
小计 | 1,505,876.35 | 1,107,541.85 |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华大研究院 | 为本集团代付 | 5,749,407.31 | 3,051,710.15 |
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为本集团代付 | 600,000.00 | - |
BGI Research USA Inc. | 为本集团代付 | 71,542.83 | 1,419,676.67 |
小计 | 6,420,950.14 | 4,471,386.82 | |
合计 | 为本集团代付 | 7,926,826.49 | 5,578,928.67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华大基因 | 109,309,818.24 | - | - | - |
应收账款 | 华大基因体系 | 229,146,695.07 | 2,006,125.52 | 116,231,123.41 | 785,792.51 |
应收账款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
应收账款 | 华大控股 | 900,000.00 | 4,500.00 | 806,696.22 | - |
应收账款 | 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5,983.20 | 2,598.25 | 14,270.98 | 71.35 |
应收账款 | 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 376,782.45 | 37.68 | 1,892,042.80 | 9,460.21 |
应收账款 | 深圳华大基因细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74,792.00 | 1,873.96 | - | - |
应收账款 | BGI Hong Kong Tech Co., Limited | 538,234.03 | 2,691.17 | - | 2,702.84 |
应收账款 | 澳洲华大 | 178,585.86 | 19,003.73 | - | 11,814.32 |
应收账款 |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 121,446.00 | 607.23 | - |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 | - | 26,047.74 | 130.24 |
应收账款 | 其他 | 20,994.40 | 104.97 | 816.00 | 4.09 |
应收账款 | 小计 | 2,956,817.94 | 31,416.99 | 2,739,873.74 | 24,183.05 |
应收账款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应收账款 | 华大研究院 | 4,300,649.48 | 4,281.42 | 7,677,829.36 | 39,952.45 |
应收账款 | 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1,086,356.72 | 5,431.78 | - | |
应收账款 | 湖北华大基因研究院 | - | - | 153,000.00 | 765.00 |
应收账款 | 其他 | 5,977.20 | 29.89 | - | |
应收账款 | 小计 | 5,392,983.40 | 9,743.09 | 7,830,829.36 | 40,717.45 |
应收账款 | 智造控股体系 | ||||
应收账款 | 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23,063,400.00 | 115,317.00 | - | |
应收账款 | 海南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548,552.32 | 3,165.53 | - | |
应收账款 | 北京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 | - | 1,020,861.93 | 5,104.31 |
应收账款 | 小计 | 23,611,952.32 | 118,482.53 | 1,020,861.93 | 5,104.31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
应收账款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40,000.00 | -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猛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300,702.00 | 766.79 | 119,915.00 | 599.58 |
应收账款 | 其他 | 500,900.97 | 35,536.08 | 481,701.54 | 293.67 |
应收账款 | 小计 | 8,801,602.97 | 76,302.87 | 601,616.54 | 893.25 |
应收账款 | 合计 | 269,910,051.70 | 2,242,071.01 | 128,424,304.98 | 856,690.57 |
其他应收款 | 华大基因体系 | 2,143,337.45 | 4,286.67 | 286,590.30 | 682.17 |
其他应收款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
其他应收款 | BGI Hong Kong Tech Co., Limited | 365,532.65 | 731.07 | 45,878.13 | 91.76 |
其他应收款 | 华大控股 | 11,875.61 | 23.75 | - | - |
其他应收款 | BGI Groups USA Inc | - | - | 166,192.69 | 897.10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 | 176,545.25 | 353.09 | 107,225.05 | 140.88 |
其他应收款 | 小计 | 553,953.51 | 1,107.91 | 319,295.87 | 1,129.74 |
其他应收款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其他应收款 | BGI Research USA Inc. | 458,347.29 | 916.69 | 363,001.50 | 726.00 |
其他应收款 | GenoImmune USA Inc | - | - | 121,017.54 | 242.04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 | 50,793.28 | 101.59 | 39,555.96 | 79.11 |
其他应收款 | 小计 | 509,140.57 | 1,018.28 | 523,575.00 | 1,047.15 |
其他应收款 | 智造控股体系 |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 | 69.32 | 0.14 | - | - |
其他应收款 | 小计 | 69.32 | 0.14 | - | - |
其他应收款 | 合计 | 3,206,500.85 | 6,413.00 | 1,129,461.17 | 2,859.0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华大基因体系 | 431,167.65 | 219,831.32 |
应付账款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 | ||
应付账款 | 华大控股 | - | 36,000.00 |
应付账款 | 小计 | - | 36,000.00 |
应付账款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应付账款 | 华大研究院 | 29,969,907.40 | 68,614,497.84 |
应付账款 | 小计 | 29,969,907.40 | 68,614,497.84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
应付账款 | 湖南华大戴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0,740,241.03 | - |
应付账款 | 其他 | 3,454.43 | 111,078.76 |
应付账款 | 小计 | 10,743,695.46 | 111,078.76 |
应付账款 | 合计 | 41,144,770.51 | 68,981,407.92 |
其他应付款 | 华大基因体系 | 479,000.00 | 780,424.68 |
其他应付款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
其他应付款 | 华大控股 | 1,171,685.01 | 4,084,010.45 |
其他应付款 | 青岛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584,382.27 | - |
其他应付款 | 蓝色彩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华大基因咖啡有限公司 | 102,419.20 | 1,031,688.80 |
其他应付款 | 华大精准营养 (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 | 25,177.00 | 979.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华大鹏城门诊部 | - | 1,698,159.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华大基因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1,492,102.97 |
其他应付款 | 澳洲华大 | - | 1,296,992.59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 | 31,085.30 | 2,240.01 |
其他应付款 | 小计 | 2,214,748.78 | 9,606,172.82 |
其他应付款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其他应付款 | 华大研究院 | 10,344,191.33 | 4,420,394.35 |
其他应付款 | 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 | 6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小计 | 10,944,191.33 | 4,420,394.35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关联方 |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 | 21,862.50 | - |
其他应付款 | 小计 | 21,862.50 | - |
其他应付款 | 合计 | 13,659,802.61 | 14,806,991.85 |
合同负债 | 华大基因体系 | 14,212,534.03 | 18,185,576.20 |
合同负债 | 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体系 | ||
合同负债 | BGI Hong Kong Tech Co., Limited | 1,000,876.67 | - |
合同负债 | 深圳华大基因细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21,026.55 | - |
合同负债 | 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 199,513.27 | - |
合同负债 | 广西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 | 6,512,038.08 |
合同负债 | 其他 | 75,937.47 | - |
合同负债 | 小计 | 1,497,353.96 | 6,512,038.08 |
合同负债 | 华大研究院体系 | ||
合同负债 | 华大研究院 | 8,890,059.69 | - |
合同负债 | 小计 | 8,890,059.69 | - |
合同负债 | 智造控股体系 | ||
合同负债 | 常州新一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712,389.38 | - |
合同负债 | 小计 | 712,389.38 | - |
合同负债 | 其他关联方 | ||
合同负债 | 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 796,803.54 | - |
合同负债 | 小计 | 796,803.54 | - |
合同负债 | 合计 | 26,109,140.60 | 24,697,614.2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事项
于2022 年,本公司及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大基因(以下简称“联合竞买方”)共同参与竞买位于盐田区大梅沙盐坝高速以北的J402-0349号地块及地上(构)筑物并共同出资在该地块上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在该项目用地出让及建设期间,本公司及联合竞买方作为共同的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连带承担所受让土地相关的各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地价款、地上建(构)筑物价款及项目建设资金
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开竣工违约、土地闲置等内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联合竞买方均已将竞买保证金、地价款、地上建(构)筑物价款支付完毕。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60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224,73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11,534.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9.70元/股,0.82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部分员工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取消授予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该等员工的合计22.63万份股票期权,以及鉴于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期权激励方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81万份。
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4名,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8.1864万份股票期权。其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行权数量15.7134万份股票期权,对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本次实际行权数量为122.473万份股票期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条件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10,395,815.1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5,777,969.81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董事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定以2020年10月26日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4,600,000份,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为4,600,000股,本方案项下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均为人民币29.70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可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的等待期届满后分期进行行权。股票期权分为三个行权期,每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数量分别为授予期权数量的1/3,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将在2020年至2023年等待期间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受员工离职情况影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中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0,395,815.17元。本年以权益结算的期权激励确认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5,777,969.81元。本年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日的加权平均每股行权价格为人民币29.70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承担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房屋、建筑物及装修工程 | 609,912,463.83 | 36,650,627.86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起,Illumina, Inc.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Illumina”) 在美国、德国、比利时、瑞士、英国、瑞典、法国、西班牙、中国香港、丹麦、土耳其、芬兰、意大利、日本、希腊、匈牙利、捷克共和国、葡萄牙、奥地利及罗马尼亚等国家或地区对于本集团、本集团客户或经销商提起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诉讼。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及其客户或经销商存在的以上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a)美国诉讼案件
①2019年6月27日及2020年2月27日,Illumina向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公司及子公司CG US、美洲智造侵犯其专利权。CG US提起反诉,主张原告Illumina侵犯其专
利权。法院于2020年6月13日颁发了临时禁令,禁止本集团在美国销售、制造、许诺销售或使用等行为。2020年8月11日及9月23日,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分别作出令状缩小了临时禁令的范围。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举行听证会。就部分案件法院于2021年8月27日作出令状,批准了被告部分产品不落入某一项专利保护范围的动议,并拒绝了被告关于某一项涉诉专利无效的动议。法院于2021年9月9日作出令状,在反诉案中批准原告关于其被控侵权产品不落入某一项涉诉专利保护范围的动议,并在本诉案中批准原告关于某项涉诉专利在书面描述和可实施性方面是有效的,且被侵权的动议。2021年11月30日,陪审团就本案作出裁定。2022年3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与此前陪审团的裁定结果基本一致,即判定原告Illumina的部分专利无效,但被告对另一部分专利构成侵权,并支持被告对原告的损害赔偿800万美元。2022年4月11日,法院在前述一审判决的基础上作出禁令,在涉诉专利有效期内禁止被告就禁令所涉产品在美国实施进口、销售、许诺销售、分销、使用等行为。
②2019年5月28日,本集团子公司CG US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Illumina侵犯其专利权。Illumina于2019年7月25日提起反诉,主张CG US和美洲智造侵犯了其专利权。2022年5月6日,陪审团就本案作出裁定,认定被告Illumina对原告CG US的两项专利构成侵权,并应向原告赔偿3.33亿美元。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了相应的营业外收入。
2022年7月14日,本集团与Illumina就前述①至②案件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彼此赔偿义务的结算方式;该等案件的诉讼程序已于2022年7月27日终止。根据和解协议条款,双方将不再对上述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和特拉华州地区法院的诉讼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基于此,Illumina应向本集团子公司CG US支付3.25亿美金的净赔偿费。此外,华大智造将撤销在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对Illumina的反垄断诉讼。Illumina将获得华大智造及其子公司CG的“双色测序技术(Two-color sequencing technology) ”系列专利授权。华大智造将于2022年8月开始在美国销售其基于CoolMPS技术的相关测序产品,并于2023年1月开始销售StandardMPS相关测序产品。同时,双方同意,未来三年,在美国境内将不会就专利侵权以及违反美国反垄断法或不正当竞争起诉对方及其客户,也不对现有测序平台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相关诉讼均已终结。
(b)德国诉讼案件
①2019年3月29日,Illumina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公司及拉脱维亚智造侵犯其专利权。2020年11月3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本公司及拉脱维亚智造侵权,本公司及拉脱维亚智造于2020年11月26日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4月28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就被告需向原告赔偿的一审诉讼费做出决定,被告于2021年5月5日向原告支付了相应费用。由于法院驳回了原告的部分请求,原告于2021年5月12日对此决定提起上诉。2021年6月10日,原告对被告提交的上诉理由予以回复,同时还提起了交叉上诉,主张拉脱维亚智造涉嫌侵犯另外一项专利权。法院就两项专利的上诉程序分别进行立案。2021年9月30日,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地区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定本
公司及拉脱维亚智造侵犯了原告其中一项专利,并且高等地区法院没有批准被告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进一步上诉。2022年8月8日,原告出具豁免函,说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原专利诉讼判决可排除部分被告测序产品。
②2019年10月15日,本集团之子公司拉脱维亚智造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对Illumina的其中一项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之诉,请求宣告涉案专利的相关权利要求在德国境内无效。法院于2021年9月14日举行听证会,并当庭宣判,驳回了拉脱维亚智造的专利无效请求。2022年1月20日,拉脱维亚智造对该专利无效诉讼判决提起上诉。
2021年8月20日,拉脱维亚智造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对Illumina的另一项涉诉专利提起无效宣告之诉,请求宣告涉案专利的相关权利要求在德国境内无效。
③2020年4月9日及2020年7月9日,Illumina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起对MGI HK及MGI International Sales作出临时禁令申请。2020年4月20日及2020年7月29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分别向MGI HK及MGI International Sales分别作出临时禁令,禁止MGI HK及MGI International Sales在德国就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产品实施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等行为,否则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25万欧元的罚款。MGI HK于2020年10月1日对临时禁令提出异议,要求解除临时禁令并驳回原告对临时禁令的申请。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举行听证会,并于2021年4月27日裁决确认了该临时禁令。
④2020年7月23日,Illumina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MGI HK和MGI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其专利权。本集团于2021年3月22日提交答辩陈述。2021年6月9日,法院决定将涉及两个不同专利权的侵权诉讼分别进行审理。原告于2021年10月22日提交了针对本集团答辩的回复。两个案件的口头听证会于2022年3月22日举行。法院于2022年5月12日作出判决,判定被告侵犯其中一项专利,并需向原告赔偿损失及诉讼费用。被告于2022年6月10日提起上诉。对于另一项专利,将于2023年6月29日举行听证会。此外,原告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和2022年3月4日将另外两项涉案专利加入诉讼,进一步主张被告侵犯了该等专利。2022年7月7日,原被告双方就其中一项专利诉讼案件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应支付原告诉讼费用。
⑤2020年11月6日,Illumina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起对CG US作出临时禁令申请。2020年11月11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向CG US作出临时禁令,禁止CG US在德国就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产品实施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等行为,否则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25万欧元的罚款。该临时禁令于2021年3月23日送达CG US。原告于 2021 年9月17日提交了诉讼费用偿还的申请。CG US已决定不提出反对该临时禁令的申请。
2022年10月12日,原被告双方就德国境内上述①至⑤所有专利诉讼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德国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MGI已向Illumina支付73,500欧元的和解费用,案件已终结。针对上述各案件本集团已根据最终确认支付的金额及就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基于最佳估计调整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
⑥2019年6月24日,Illumina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公司和拉脱维亚智造侵犯其商标权,前述商标侵权案件的口头听证会于2020年12月16日及2021年10月13日举行。2021年12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并发布了一项禁令。2022年10月31日,法院就原告主张的律师费以及翻译费赔偿主张做出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费用。2023年2月28日,本集团与Illumina签署了和解协议,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2023年3月14日,拉脱维亚智造已向Illumina支付5万欧元的和解金。
针对上述各案件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诉讼金额,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基于和解协议需支付的5万欧元调整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
(c)瑞典诉讼案件
2020年1月10日、1月29日及9月8日,Illumina向瑞典专利和市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子公司拉脱维亚智造、MGI HK及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了其专利权。法院于2020年10月2日对拉脱维亚智造作出了临时禁令,拉脱维亚智造于2020年10月23日对该临时禁令提出上诉并要求中止执行。2020年10月29日,上诉法院准许上诉,并决定暂停执行前述临时禁令。上诉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裁决,批准了针对拉脱维亚智造的临时禁令,但缩小了临时禁令的范围。Illumina还要求对MGI HK和MGI International Sales发出临时禁令,被告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4月8日、7月8日和12月11日提起反诉,请求宣告涉案的专利权无效。2021年2月26日,法院分别对被告MGI International Sales、MGI HK作出临时禁令,禁止两被告在瑞典提供、进口、使用部分涉诉高通量测序试剂盒或其他包含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试剂盒。最终的听证会于2021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2022年2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两项涉案专利有效,并判定拉脱维亚智造、MGI HK及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权。2022年3月18日,被告提起上诉。2023年3月10日前,被告将需要提交新一轮答辩文件。2023年3月14日,各方签署瑞典专利诉讼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
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金额,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基于最佳估计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
(d)香港诉讼案件
2020年8月14日,Illumina向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公司、MGIHK、MGI International Sales和MGI Tech侵犯其专利权。法院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令状,确认原被告双方就“限制被告在香港地区的业务事宜”达成的承诺生效。本集团于2021年2月19日向法庭提交抗辩书及反诉及侵权异议详情。法院于2021年2月24、25日就原告的临时禁令申请进行审理后作出令状,对被告在香港地区的业务进行进一步限制。2021年8月12日,原告对诉状请求作出有关专利权利的修订。庭前复核已于2022年7月15日举行。2022年10月12日,原
被告双方香港境内所有专利诉讼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香港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e)瑞士诉讼案件2019年6月28日,Illumina向瑞士联邦专利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拉脱维亚智造侵犯了其专利权并提出临时禁令要求。2020年8月7日,Illumina向瑞士联邦专利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经销商侵犯其专利权。法院于2021年3月8日举行听证会。根据其中一名法官于2020年12月2日出具的技术意见,部分专利造成侵权,部分专利无效。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判决,判令拉脱维亚智造侵权,并禁止其在瑞士就被判定侵权的产品实施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储存等行为;判令拉脱维亚智造向原告支付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2022年1月10日,拉脱维亚智造提起上诉。2022年6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就被告的上诉作出了的二审判决,双方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该判决。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的所有实质性要点,并就被告承担的费用进行了调整。2023年2月27日,原告与本集团子公司拉脱维亚智造,MGI International sales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本集团子公司拉脱维亚智造已于2023年4月19日向Illumina支付25万瑞士法郎和解金。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及25万瑞士法郎的诉讼赔偿金额,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基于最佳估计调整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f)英国诉讼案件2019年11月28日,Illumina向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的专利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公司拉脱维亚智造、MGI HK和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了其专利权。法院于2020年2月10日作出令状,确认原被告双方已达成承诺,本集团在英国仍可以继续就涉诉产品开展有限的商业活动,并作出临时禁令,禁止被告向玛丽皇后大学白教堂校区目前在建的实验室提供涉诉产品。本集团于2020年1月29日提起反诉,主张涉案的专利权无效。2021年1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部分专利有效,被告部分侵权。2021年2月18日,法院批准被告可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日,法院作出令状,准予原告有关涉诉产品的最终禁令,但同时下令中止该最终禁令的执行;此外,法院确认原被告双方达成新的承诺生效,新的承诺将取代2020年2月10日令状中确认的承诺和作出的临时禁令,其效力将持续至上诉法院对被告的上诉作出终局裁决之日。被告于2021年3月11日就一审判决正式提起上诉。上诉程序的听证会于2021年12月7日及8日进行。2021年12月17日,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2022年1月26日,原告与被告就其中一项专利达成和解;2022年2月9日,法院撤销了关于该专利的侵权和有效性的审判程序。2022年6月23日,法院批准原被告双方同意令状,修改前述2021年2月18日的令状最终禁令中涉诉产品的范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禁令可排除部分测序产品。
2022年10月12日,原被告双方就英国境内所有专利诉讼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双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英国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MGI已向Illumina支付73,500欧元的和解费
用,案件已终结。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金额,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基于最佳估计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g)西班牙诉讼案件2020年7月28日,Illumina向西班牙的巴塞罗那第五商事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拉脱维亚智造及其经销商侵犯了其专利权,并提出临时禁令申请。拉脱维亚智造于2020年11月11日提出反诉,要求撤销涉案专利。原告于2021年2月5日提交了关于反诉的答辩状。拉脱维亚智造于2021年4月12日对此提交了回复书。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作出临时禁令,禁止被告在西班牙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持有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产品。被告于2020年12月14日就临时禁令提起上诉,原告于2021年1月8日对上诉提出异议。上诉法院于2021年5月5日下达命令,确认了一审法院颁发的前述临时禁令。审前听证会于2022年1月11日举行。庭审于2022年7月25日至27日举行。2023年3月15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
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金额,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基于最佳估计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h)意大利诉讼案件2020年12月3日,Illumina向意大利米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的经销商侵犯其专利权,并要求法院作出临时禁令。听证会于2020年12月29日举行。2021年5月24日,法院的技术专家就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和侵权问题发表初步意见。法院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令状,该令状于8月23日公布,批准了针对被告的描述性扣押和临时禁令,禁止、被告在意大利就临时禁令范围内的被控侵权产品实施宣传、销售、许诺销售等行为;但自本令状送达之日起1年内,被告仍可向截至本令状作出之日已交付测序仪的特定客户提供一定数量的临时禁令范围内的测序试剂。2021年9月14日,应Illumina的请求,法警执行了法院对被告的扣押。2021年9月22日,Illumina对MGI International Sales及本集团经销商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第一次听证会已于2022年6月7日举行。2023年3月14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金额,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基于最佳估计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i)捷克共和国诉讼案件2021年6月7日,Illumina向捷克共和国布拉格市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公司、拉脱维亚智造及本集团一家经销商侵犯其专利权,并要求法院作出临时禁令。法院于2021年6月14日对被告作出临时禁令,禁止被告在捷克共和国就临时禁令范围内的被控侵权产品实施提供、投放市场、使用或进口等行为。被告于2021年7月7日对该临时禁令提起上诉,并于2021年7月8日申请取消该临时禁令。Illumina于2021年7月14日提起实体诉讼,并于2021年8月23日由法院送达被告。被告于2021年9月21日作出答辩回复。上诉法院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决定,维持
了临时禁令。应被告要求,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决定,中止诉讼直至欧洲专利局对涉案专利有效性作出判断。2022年9月29日,法院修改禁令范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禁令可排除部分测序产品。2022年12月15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和解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约定和解协议签署后各方已向法院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金额,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中基于最佳估计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第十节、七、44)。(j)希腊诉讼案件2021年5月13日,Illumina向希腊雅典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一家经销商侵犯其专利,并请求临时限制令和强制令。2021年5月19日,MGI International Sales申请以有利于被告的名义对诉讼进行干预。2021年5月20日,法院接受了干预措施,同时驳回了原告的临时限制令请求。2021年7月7日,Illumina向希腊雅典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进一步对MGI International Sales提出临时禁令申请。法院于2021年10月29日拒绝了原告的上述所有临时禁令请求。2021年12月8日及23日,Illumina分别向希腊雅典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主张本集团一家经销商及MGI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其专利。听证会于2022年6月1日举行。2021年5月17日,MGI InternationalSales针对该案件提起无效诉讼。听证会于2022年3月16日举行。2023年3月15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该案件不涉及赔偿款项支付。(k)比利时诉讼案件2020年6月24日,Illumina向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商事法院的荷兰语分部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子公司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其专利权。本案于2020年7月29日及2021年2月18日举行听证会。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了中间裁决,决定暂时中止本案诉讼,直至专利撤销诉讼作出裁决;同时,临时禁止被告在比利时就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产品实施许诺销售、销售、供应等行为,否则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50万欧元的罚款。2021年11月22日,原被告双方应法院要求提交了一份关于放弃诉讼的联合意见书,请求法院裁定(i)原告放弃本案诉讼,(ii)被告同意原告放弃本案诉讼,并且(iii)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和侵权问题将在专利撤销诉讼中审理。同日,鉴于诉讼程序的放弃,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在法院于2022年3月11日裁定被告侵犯涉诉专利后,被告还必须支付诉讼费用以及传票和法庭费用。该专利侵权诉讼已终结。2020年7月14日,MGI International Sales向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商事法院的荷兰语分部针对Illumina专利提起专利权撤销诉讼,主张涉案的专利权无效。该案于2020年8月28日、2021年10月19日及2021年11月23日举行听证会。2022年3月11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MGIInternational Sales就涉诉专利的无效请求,认定MGI International Sales构成侵权,并对其作出了禁令。原告于2023年2月21日重新提起上诉并已被法院接受,第一次上诉庭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7日进行,第二次上诉庭审会议将于2023年6月5日进行。(l)其他国家诉讼
2019年5月15日,Illumina向丹麦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一家客户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被告于2019年8月23日申请中止丹麦诉讼。法院于2020年2月19日批准了该申请,随后本案中止。2021年8月30日,法院驳回原告关于解除丹麦案件中止状态的申请。2021年12月22日,欧洲专利办公室发布书面决定支持原告的专利有效,但被上诉至上诉技术委员会。原告随后请求本案解除中止状态。2022年1月31日,原告申请将MGI HK列为本案的共同被告。2022年4月26日,法院驳回原告关于解除本案中止状态的请求,直至上诉技术委员会作出裁决。2022年5月9日,原告提出解除案件中止状态的上诉请求。2023年3月15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该案件不涉及赔偿款项支付。2020年8月25日,Illumina申请丹麦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针对被告和MGI HK作出临时禁令。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举行了案件管理会议听证会。2021年2月25日,原被告双方均参加了法院举行的案件管理电话会议。2021年4月12日,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了原告的临时禁令申请。2021年4月26日,原告就法院裁决提起上诉。上诉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关于驳回原告临时禁令申请的裁决,并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诉讼费用。本案已终止。
2019年6月28日,Illumina向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第一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民事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的一家经销商侵犯其专利权。本集团的经销商于2019年9月9日对侵权诉讼作出回应,并反诉涉案专利权无效。2020年7月10日,本集团子公司拉脱维亚智造请求介入该诉讼,以支持被告的主张。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举行听证会,接受了拉脱维亚智造关于介入诉讼的请求,决定启动专家审查,并批准了被告关于禁止原告在案件终结前将涉案专利转让给第三方的请求。听证会于2021年12月23日举行。2022年5月9日,Illumina进一步向法院对本集团的经销商作出临时禁令申请。庭审于2022年5月30日举行。2022年6月28日,法院驳回了Illumina的临时禁令请求。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做出Reverse PI的决定,决定通知被告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向法院缴存5,000,000 TRY (土耳其里拉), 缴存后,被告的临时禁令请求将不会生效。本集团在有效期内向法院交存了担保金额,因此PI命令不会在本案现阶段执行。下次听证会将于2023年5月25日举行。
2021年9月17日,Illumina向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第一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民事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的另一家经销商侵犯其专利权。被告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答辩回复。2022年1月31日,被告就涉案专利提起了无效诉讼。初审听证会于2022年9月19日举行,法院在2022年9月19日的首次听证会上接受了拉脱维亚智造的干预,以支持本集团的经销商。在2022年12月26日的听证会上,Illumina提出了初步禁令请求,但法院决定在专家检查报告出具后作出裁决。此外,本集团的经销商对Illumina提起了专利无效诉讼,拉脱维亚智造尚未介入该行动。预审听证会已于2023年2月2日举行,相关诉讼正在进行中,不涉及实质进展。
2020年5月12日,Illumina向芬兰市场法院申请临时禁令程序,主张本集团的一家经销商侵犯其专利权,并要求法院作出临时禁令。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临时禁令,禁止被告在芬
兰销售、许诺销售,以及为前述目的进口、持有可配套用于相关测序仪的涉诉试剂产品。法院驳回了原告就测序仪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执行机构于2021年1月28日发布决定,确认原告已提供110万欧元的担保并命令被告遵守临时禁令。原告于2021年1月27日向芬兰市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被告侵犯其专利权。被告已于2021年4月16日提交专利侵权诉讼的答辩状。2021年6月14日,被告提出关于涉诉专利无效的反诉,并申请诉讼中止。2021年12月22日,法院拒绝了被告关于诉讼中止的请求。本集团在芬兰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金额极小,上述临时禁令对于本集团的影响不大。2023年3月17日,各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各方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及时向法院共同申请终止诉讼程序。案件已终结。该案件不涉及赔偿款项支付。
2020年5月15日,本集团子公司MGI International Sales向法国的巴黎司法法院 (巴黎初审法院) 提起诉讼,主张Illumina的两项专利权无效。2020年10月30日,Illumina提起反诉,主张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了其专利权。2021年1月13日,Illumina向巴黎司法法院 (巴黎初审法院) 提出了临时禁令的申请。此外,Illumina还诉称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了其另外三项专利权。关于临时禁令申请的听证会于2021年5月12日举行。法院于2021年7月9日作出裁决,驳回了Illumina的临时禁令申请。2021年8月5日,Illumina申请进行扣押,并于2022年2月8日获得法院裁定支持;已于2022年3月10日执行了该扣押程序。关于侵权诉讼的案件管理听证会已分别于2021年11月4日、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19日举行。正在等待法院判决送达生效。2021年4月23日,Illumina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状,主张日本智造侵犯其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权。听证会分别于2022年2月15日及2022年5月24日举行。下一次听证会定于2023年4月24日举行。诉讼审理周期通常为1至1.5年。
2021年5月17日,Illumina向匈牙利布达佩斯大都会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拉脱维亚智造和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其专利,并请求临时禁令。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驳回了原告的临时禁令请求。原告于2021年7月28日提起上诉。法院于2021年9月14日再次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求。本案终结。
2021年12月30日,Illumina向匈牙利布达佩斯大都会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拉脱维亚智造和MGI International Sales侵犯其专利。2022年3月18日,拉脱维亚智造和MGI International Sales提交了答辩状。2022年6月2日,法院作出决定,中止诉讼直至欧洲专利局对涉案专利的异议程序作出最终裁决。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相关诉讼正在进行中,不涉及实质进展。
2021年10月15日,Illumina向葡萄牙里斯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拉脱维亚智造及本集团一家经销商侵犯其专利,并请求临时禁令。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2月25日就本案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已通过2022年3月2日的判决批准了和解协议。本案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止。
2020年2月2日,Illumina向奥地利维也纳商业法院提起诉讼,主张MGI HK侵犯其专利,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相关费用等。法院的应诉通知于2022年1月7日送达被告。原告与被告
于2022年5月10日就本案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已通过2022年5月12日的判决批准了和解协议。本案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止。
2022年1月26日,Illumina向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集团子公司MGIInternational Sales及本集团一家经销商侵犯其专利,并请求法院作出临时禁令。2022年2月9日,法院拒绝了Illumina的请求。2022年2月24日,Illumina提起上诉。2022年6月3日,MGIInternational Sales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止。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管理层认为美国、德国、瑞典、香港、瑞士、英国、西班牙、意大利、捷克、希腊、比利时(部分案件)、丹麦、芬兰、匈牙利、葡萄牙、奥地利、罗马尼亚的案件已达成和解,根据最终和解金额冲回或调整本财务报表期末的诉讼拨备金额。其中,德国、瑞典、瑞士、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及捷克的案件部分涉诉产品仍存在销售限制,针对可能发生的涉诉产品销售退回金额计提了相应的预期销售退回的预计负债。法国的案件根据很可能产生的判决赔偿的金额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其余比利时、土耳其及日本的案件的结案时间和结果均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且本集团无法可靠估计可能产生的负债金额,本财务报表中未对相关案件确认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49,160,502.8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董事会于2023年4月23日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3.60元,共人民币149,160,502.80元。此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和业绩评价。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均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未逾期 | 1,429,554,173.50 |
逾期180天以内(含180天) | 676,880,656.65 |
逾期180天至365天(含365天) | 22,687,297.31 |
1年以内小计 | 2,129,122,127.46 |
1至2年 | 11,616,460.82 |
2至3年 | 468,084.11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1,067.85 |
4至5年 | 51,647.26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141,259,387.5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41,259,387.50 | 100.00 | 2,786,326.35 | 0.13 | 2,138,473,061.15 | 1,738,408,928.22 | 100.00 | 2,428,280.33 | 0.14 | 1,735,980,647.89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2,103,054,034.56 | 98.22 | - | - | 2,103,054,034.56 | 1,695,204,165.69 | 97.51 | - | - | 1,695,204,165.69 |
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 | 8,635,237.84 | 0.40 | 226,827.39 | 2.63 | 8,408,410.45 | 17,137,011.09 | 0.99 | 99,820.99 | 0.58 | 17,037,190.10 |
合并范围外的第三方 | 29,570,115.10 | 1.38 | 2,559,498.96 | 8.66 | 27,010,616.14 | 26,067,751.44 | 1.50 | 2,328,459.34 | 8.93 | 23,739,292.10 |
合计 | 2,141,259,387.50 | / | 2,786,326.35 | / | 2,138,473,061.15 | 1,738,408,928.22 | / | 2,428,280.33 | / | 1,735,980,647.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 | 1,198,116.67 | 11,981.17 | 1.00 |
逾期180天以内 (含180天) | 2,182,678.92 | 19,823.39 | 0.91 |
逾期180天至365天 (含365天) | 22,687,297.31 | 1,435,220.17 | 6.33 |
逾期1年至2年 (含2年) | 11,616,460.82 | 1,161,646.08 | 10.00 |
逾期2年至3年 (含3年) | 468,084.11 | 126,346.82 | 26.99 |
逾期3年至4年 (含4年) | 1,067.85 | 320.36 | 30.00 |
逾期4年至5年 (含5年) | 51,647.26 | 30,988.36 | 60.00 |
合计 | 38,205,352.94 | 2,786,326.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逾期信用损失率基于过去期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公司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18,726.99 | - | 18,726.99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28,280.33 | 358,046.02 | - | - | - | 2,786,326.35 |
合计 | 2,428,280.33 | 376,773.01 | - | 18,726.99 | - | 2,786,326.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8,727.0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240,676,455.70 | 57.94 | - |
第二名 | 471,573,805.56 | 22.02 | - |
第三名 | 202,413,186.82 | 9.45 | - |
第四名 | 80,239,832.06 | 3.75 | - |
第五名 | 31,671,150.22 | 1.48 | - |
合计 | 2,026,574,430.36 | 94.64 | -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382,543,852.02 | 701,855,303.73 |
合计 | 2,382,543,852.02 | 701,855,303.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792,488,004.57 |
1年以内小计 | 1,792,488,004.57 |
1至2年 | 220,293,066.95 |
2至3年 | 369,671,038.93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262,459.00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382,714,569.4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 | 2,377,864,782.42 | 696,183,752.15 |
应收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 2,131,477.43 | 146,781.00 |
押金及保证金 | 2,288,916.68 | 5,420,429.95 |
其他 | 429,392.92 | 530,978.00 |
合计 | 2,382,714,569.45 | 702,281,941.1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26,637.37 | - | - | 426,637.37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255,919.94 | - | - | 255,919.94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70,717.43 | - | - | 170,717.4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6,637.37 | - | 255,919.94 | - | - | 170,717.43 |
合计 | 426,637.37 | - | 255,919.94 | - | - | 170,717.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代付款 | 1,285,949,504.00 | 1年以内 | 53.97 | - |
第二名 | 往来款、代付款 | 347,573,684.60 | 4年以内 | 14.59 | - |
第三名 | 往来款、代付款 | 332,380,383.08 | 3年以内 | 13.95 | - |
第四名 | 往来款、代付款 | 240,978,954.53 | 2年以内 | 10.11 | - |
第五名 | 往来款、代付款 | 81,159,446.10 | 3年以内 | 3.41 | - |
合计 | / | 2,288,041,972.31 | / | 96.03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86,722,180.01 | - | 2,386,722,180.01 | 2,309,522,257.28 | - | 2,309,522,257.2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 - | - |
合计 | 2,386,722,180.01 | - | 2,386,722,180.01 | 2,309,522,257.28 | - | 2,309,522,257.2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武汉智造 | 11,441,619.84 | 638,351.89 | - | 12,079,971.73 | ||
长光华大 | 192,656,533.30 | 66,900,340.61 | - | 259,556,873.91 | ||
软件公司 | 24,728,892.45 | 64,614.60 | - | 24,793,507.05 | ||
HK Co. | 2,050,000,000.90 | - | - | 2,050,000,000.90 | ||
MGI Tech | 4,973,588.45 | 2,705,798.18 | - | 7,679,386.63 | ||
CG US | 4,286,922.17 | 93,864.46 | - | 4,380,786.63 | ||
拉脱维亚智造 | 142,265.12 | -13,807.28 | - | 128,457.84 | ||
美洲智造 | 1,809,612.27 | 1,383,107.65 | - | 3,192,719.92 | ||
深圳极创 | 2,340,735.36 | 265,284.62 | - | 2,606,019.98 | ||
青岛智造 | 3,505,790.05 | 257,979.31 | - | 3,763,769.36 | ||
深圳云影 | 3,636,297.37 | 1,801,236.04 | - | 5,437,533.41 | ||
昆山云影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智造销售 | - | 3,103,152.65 | - | 3,103,152.65 | ||
合计 | 2,309,522,257.28 | 77,199,922.73 | - | 2,386,722,180.0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39,391,919.78 | 543,728,468.40 | 914,371,501.05 | 723,340,835.59 |
其他业务 | 170,226,099.51 | 110,905,689.92 | 884,423,858.15 | 201,288,621.72 |
合计 | 1,309,618,019.29 | 654,634,158.32 | 1,798,795,359.20 | 924,629,457.3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 1,299,647,172.09 |
亚太区 | 6,535,946.23 |
欧非区 | 3,434,900.9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关联方 | 1,229,865,621.77 |
第三方 | 79,752,397.52 |
合同类型 | |
销售仪器设备、试剂及耗材 | 498,653,741.57 |
提供服务 | 640,738,178.21 |
其他业务收入 | 170,226,099.5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92,005,919.23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17,612,100.06 |
合计 | 1,309,618,019.2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销售仪器设备、试剂及耗材收入本集团在完成销售合同中有关产品的安装并取得验收确认,或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签收单据,或在取得货运提单后,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安装的产品,产品安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取得签署的《移交证明》后确认收入。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产品,经客户签收或报关出口取得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b)提供服务收入公司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售后维保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等。公司根据售后维保合同服务期限,在提供维保服务的期间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收入。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515,465.50元,其中:
13,515,465.5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199,938.1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60,256.10 | 5,082,754.68 |
合计 | -5,360,256.10 | 4,882,816.5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6,673.2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032,004.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7,409,846.6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7,151,397.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27,024.80 | 公司取消授予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部分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形成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0,415,547.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8,025.66 | |
合计 | 1,762,339,630.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33 | 5.26 | 5.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4 | 0.69 | 0.6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汪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