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3-08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贵部《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23号)的要求,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海宜集团”或“公司”)及时组织对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1、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涉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中查明的你公司涉嫌违法事项,因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查明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16 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事先告知书》查明事项涉及的会计年度、会计科目、虚假记载金额等情况,详细说明《事先告知书》查明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2022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分析,《事先告知书》主要涉及事项及具体影响如下:
事项1、新海宜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专网通信业务对新海宜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上限为-5.41亿元,各年度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调整原因 | 影响年度 | 影响当年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 截止相关年度累计影响科目及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利润总额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
因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利润 | 2014年 | -224,987,179.90 | -177,998,323.50 | -46,988,856.40 | -46,988,856.40 | |
2015年 | -907,757,521.29 | -754,489,954.18 | -153,267,567.11 | -46,988,856.40 | -200,256,423.51 | |
2016年 | -1,188,256,863.32 | -1,038,987,392.09 | -149,269,471.23 | -200,256,423.51 | -349,525,894.74 | |
2017年 | -875,976,068.37 | -795,148,548.62 | -80,827,519.75 | -349,525,894.74 | -430,353,414.49 | |
2018年 | -420,293,965.68 | -348,340,892.57 | -71,953,073.11 | -430,353,414.49 | -502,306,487.60 | |
2019年上半年 | -124,227,433.64 | -102,899,820.94 | -21,327,612.70 | -502,306,487.60 | -523,634,100.30 | |
2019年全年 | -39,118,843.02 | -502,306,487.60 | -541,425,330.62 | |||
2020年 | -541,425,330.62 | -541,425,330.62 | ||||
2021年 | -541,425,330.62 | -541,425,330.62 |
经核查,新海宜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客户共计13家,供应商共计10家,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与参股公司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安电子)往来外,其余客户和供应商往来款项均已结清,该业务在公司账面未形成存货结存,故对2022年报表无影响。
其中与客户的往来结清情况如下:与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相关往来2015年已结清;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胜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纤豪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立洲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泽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已结清;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南京达智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往来已于2017年结清;与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的往来已于2018年结清;
与供应商往来情况如下:与上海夺时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上海穗芮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上海芝千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往来款项已于2015年结清;与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翔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项已于2016年结清;与宁波鸥江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普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翔鸥实业有限公司、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往来款项已于2017年结清;
原子公司赛安电子自2019年1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2021年度已停业,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赛安电子往来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赛安电子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2、通家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审计调整错误导致2019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事项对新海宜公司累积期初未分配影响如下:
调整原因 | 影响年度 | 影响当年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 截止相关年度累计影响科目及金额 | |||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收益 | 长期股权投资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
2017和2018年与国金相关业务,只冲回收入和应收,未调减成本和应付;2019年将长投账面价值调至0,当年应不确认投资损失 | 2017年 | 7,636,689.72 | 7,636,689.72 | 7,636,689.72 | 7,636,689.72 | |
2018年 | 11,978,101.15 | 11,978,101.15 | 19,614,790.87 | 7,636,689.72 | 19,614,790.87 | |
2019年 | -19,614,790.87 | -19,614,790.87 | 19,614,790.87 | - | ||
2018年通家收入多调减1428万元,2019年未进行差错更正,冲减了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新海宜数据 | 2017年 | - | - | |||
2018年 | 5,436,880.25 | 5,436,880.25 | 5,436,880.25 | 5,436,880.25 | ||
2019年 | -5,436,880.25 | -5,436,880.25 | 5,436,880.25 | - |
注:表中2017和2018年与国金相关业务影响金额是根据事先告知书中各年国地补调整金额乘以对通家持股比例38.07%得来,其中2017年计算过程为20,059,600*38.07%=7,636,689.72元;其中2018年计算过程为31,463,360*38.07%=11,978,101.15元。
上述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报表无影响。
3、公司确认预计负债不完整,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事项对新海宜公期初未分配影响如下:
调整原因 | 影响年度 | 影响当年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 截止相关年度累计影响科目及金额 | ||
营业外支出 | 预计负债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
因2019年陕汽集团诉通家汽车案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未考虑逾期利息,少计提预计负债78万元;2020年二审判决后,相关预计负债利息2021年度已计提完整 | 2019年 | 780,542.12 | 780,542.12 | 780,542.12 | |
2020年 | - | 780,542.12 | 780,542.12 | ||
2021年 | -780,542.12 | -780,542.12 | 780,542.12 | - |
该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报表无影响。综上,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涉及事项,我们分析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是专网通信业务虚增利润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因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查明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的定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三个方面:1.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2.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3.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关于广泛性的监管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慎评价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
广泛性,如无明显相反证据,以下情形表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包括存在多个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重大事项;单个事项对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形成较大影响;可能影响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盈亏性质变化、持续经营等。
1、新海宜被出具保留意见主要是由于特定的专网通信业务导致,且涉及的报表项目为期初未分配利润,故我们认为该错报仅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且该错报未对本期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形成较大影响;
2、新海宜专网通信业务累计影响新海宜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5.41亿元,该事项调整情况下不会导致新海宜净资产为负,不会导致2022年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由于已在报告正文中披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为公司前期业务形成,对现有业务影响较小,也不会导致持续经营相关事项发生显著变化。
3、《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的影响已在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四)、
8详细披露,故我们认为该事项不会对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事先告知书》查明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我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不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2、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695.86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余额1,637.60万元;短期借款余额25,170.70万元,均为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其中16,675.70万元借款已逾期;长期借款余额18,950.00万元,均为抵押借款。你公司有3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金额1,510.65万元。审计报告显示,如你公司无法与银行对借款
进行展期达成一致,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因被担保方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你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对你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请你公司结合审计报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内容,认真自查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是否属于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你公司是否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通信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IDC业务,锂电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对成熟的业务运营模式,目前各业务模块主要由下属各子公司分别独立经营。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4773.37万元(未经审计),其中通过母公司冻结账户收款的金额合计166.57万元,母公司的冻结账户所收款金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49%,所占比例较小。结合2023年1-4月份的生产数据来看,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因账户冻结而受到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为35个(包括1个基本户、23个一般结算账户、1个专用户、1个定期存单账户、5个保证金户、2个外汇户、1个非预算户、1个临时户),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的40.23%。
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为1,510.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8,435.52万元的比例为1.53%。
综上所述,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全体账户数量的比例、公司可用于替代被冻结账户的银行账户数量、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及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收款账户等因素综合判断,被冻结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亦不会对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公司不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律师意见:
本律师认为,新海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而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1、经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为35个(包括1个基本户、23个一般结算账户、1个专用户、1个定期存单账户、5个保证金户、2个外汇户、1个非预算户、1个临时户),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的40.23%。
2、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为1,510.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8,435.52万元的比例为1.53%。虽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日常付款结算,但是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可用银行账户以替代以上被冻结账户,且公司正积极与各方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全体账户
数量的比例、公司可用于替代被冻结账户的银行账户数量、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等因素综合考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账户冻结情形尚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规定的情形。
(2)请你公司逐笔列示各项借款所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情况,包括借款金额、抵押或质押资产名称、资产用途等,充分提示相关资产存在因你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被司法拍卖风险。
公司答复:
公司各项借款所抵押或者质押的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报告期日公司融资情况明细表
贷款机构 | 借款金额(万元) | 借款到期日 | 抵押/质押状况 | 资产用途 |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94.88 | 2021年01月08日 | 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03号产权抵押 | 对外出租 |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95.78 | 2020年11月16日 | 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01号产权抵押 苏(2019)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27387号产权抵押 | 对外出租 |
中信银行金鸡湖支行 | 7,885.04 | 2021年05月28日 | 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02号产权抵押 | 自用厂房 |
苏州农商吴中支行 | 18,950.00 | 2031年7月5日 |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411513号+苏工园国用(2012)第00016号产权抵押 | 自用厂房和对外出租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2,840.00 | 2023年9月6日 | 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33号产权抵押 | 对外出租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 5,655.00 | 2023年9月13日 | 苏(2021)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50302号产权抵押 客户2288.16万元应收款质押 | 对外出租和经营应收款 |
合计 | 44,120.70 |
江苏资产管理公司的抵押物为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
第0000203号,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58号,资产用途为对外出租,目前正与江苏资管公司协商,将还款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无司法拍卖风险。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分别为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01号和苏(2019)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27387号,分别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北区厂房和东方之门2幢2901,资产用途为对外出租,目前正与苏州资管公司协商,将还款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无司法拍卖风险。 中信银行金鸡湖支行的抵押物为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02号,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公司南厂房,资产用途为企业正常经营自用,目前该项债务正与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接,华融资产拟接管该债务,还款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无司法拍卖风险。 苏州农商吴中支行的抵押物为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411513号和苏工园国用(2012)第00016号,位于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88号,资产用途为部分对外出租,剩余部分企业正常经营自用,与苏州农商行正常履约贷款,按时还本付息,暂无司法拍卖风险。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2840万贷款)的抵押物为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33号,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公司南厂房,资产用途为对外出租,与浙商银行正常履约贷款,按时还本付息,暂无司法拍卖风险。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5655万贷款)的抵押物为苏(2021)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50302号,位于东方之门2幢2801,资产用途对
外出租,质押物为客户2,288.16万元应收款质押,与浙商银行正常履约贷款,按时还本付息,暂无司法拍卖风险。
上述司法拍卖风险的分析情况,是基于公司目前已有信息进行的分析,如果后续公司未能与相关借款方达成延长借款期安排或者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仍然可能存在相关资产被拍卖的风险,公司届时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年报显示,你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2]308号),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12月31日存在少交税款及滞纳金2,700.67万元,公司于2022年11月缴纳了税金,相关金额占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2.57%。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税务处理决定书》查明你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内容。公司答复:
根据2022年9月19日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下发的苏园税稽处〔2022〕30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被认定存在如下问题:
1、购置新建商品房,少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18年度3月份公司将二处房产记入固定资产,其中一处房产于2019年3月份度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于当期起缴纳房产税;另一处房产于2021年度12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截止2019年底,该处房产未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公司应从2018年3月起至2019年底这段期间内,需补缴纳以上二处房产未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所对应的滞纳金,认定需应补缴房产税1,213,960.55
元和滞纳金836,829.4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351.30元和滞纳金1,446.93元。
2、房产装修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公司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期间内,对上述的二处房产进行装修,并将相关支出407,705.71元记入在建工程。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的支出调整入管理费用。《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上述费用不得税前扣除,需补缴企业所得税款61,155.86元。
3、为关联方承担的贴现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5月公司支付银行承兑给陕西通家,6月份陕西通家将承兑贴现,贴现所产生的利息支出748,333.34元按照相关约定由公司承担,《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上述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需补缴企业所得税款为112,250.00元。
4、利息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对陕西通家提供财务资助,《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纳税申报时需调增相关的利息收入,并依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依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2018年度确认利息收入20,026,942.64元,该收入需补缴增值税以及相应附加税;2019年度账载利息收入0元,但纳税申报时应确认利息收入67,468,673.83元,该利息收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相应附加税;《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公司应补缴增税4,952,582.07元,对应滞纳金2,642,170.0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6,680.74元,教育附加税148,577.47元,地方教育附加税99,051.65元,对应滞纳金184,951.89元、补缴企业所得
税9,547,453.84元,对应滞纳金4,250,577.50元。
5、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因关联公司苏州新海宜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有非经营性占用新海宜资金,新海宜存在大额借款与利息支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子公司占用的资金所对应母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认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款1,750,252.82元 ,对应滞纳金856,423.13元。
《税务处理决定书》累计认定企业补缴税款2,700.67万元(税款1,823.43万元+滞纳金877.24万元)。
公司收到处理决定书后,于11月底缴清了以上税金,并于11月10日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对稽查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公司对第4项提出申诉,主要意见归纳如下:
1、公司对陕西通家形成的财务资助,其中有代采购和代销售,在会计上虽然确认为财务资助,但是实物流转是真实存在的,并且企业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因此不应进行纳税调增。
2、公司虽然有借款给陕西通家,但是并未收到利息资金。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企业需要纳税调增,那对应的调增依据应为和取得收入无关
的其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应按照当年度融资的利率所计算的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增,而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纳税调增。
江苏省税务局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苏税复决字[2023]5号》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园区税务局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2〕308号)予以撤销。目前该事项工业园区税务局正在重新核查中,尚未有结果。
(2)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7.7条的规定,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说明未对相关行政处罚进行及时披露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
公司答复:
由于税务局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相关文书寄到了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认为税务局认定的事实与实际不符,一直在忙于准备申诉材料,未能及时将文书给到董事会办公室,故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公司在11月10日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对稽查认定的违法行为向江苏省税务局进行了申诉,江苏省税务局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苏税复决字[2023]5号》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园区税务局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2〕308号)予以撤销。目前税务局正在重新核查,尚未有进一步结果。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4、报告期末,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
称“陕西通家”)对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余额为57,329.70万元,同比减少39.22万元。陕西通家已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为-200,827.13万元。你公司预计陕西通家能偿还22,157.93万元,偿还比率38.65%。你公司最近三年对陕西通家预计的偿还比率变化较大,分别为38.16%、57.96%、38.65%。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对陕西通家预计偿还比率的计算过程和依据,最近三年预计偿还比率变化较大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1、计算过程和依据
依据2023年4月10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计关联公司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所涉及的应收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3)第050098号)、2022年4月25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计关联公司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所涉及的应收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款项预计可收回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0882号)、2021年4月26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计关联公司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所涉及的应收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款项预计可收回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1151号),清算状态下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债权的清楚比例计算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1 | 有序受偿状态下资产可收回金额 | 80,799.27 | 112,984.13 | 218,423.85 |
2 | 减:处置费用 | 2,671.99 | 2,639.89 | 3,174.23 |
3 | 减:职工债务 | 2,197.54 | 2,227.42 | 2,151.76 |
4 | 减:税费 | 814.91 | 531.86 | 1,268.86 |
5 | 减:其他优先受偿的债务 | 10,257.83 | 9,518.57 | 22,216.11 |
6 | 剩余可供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财产 | 64,857.01 | 93,686.40 | 99,612.90 |
7 | 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务评估价值 | 266,102.33 | 252,255.68 | 227,314.65 |
9 | 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 | 24.37% | 37.14% | 43.82% |
2020年公司依据上述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出于谨慎性考虑,应收利息 2,673.73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项按40%清偿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陕西通家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共计提坏账准备35,944.86万元,剩余可收回金额 22,180.75万元。
2021年公司依据上述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基于评估基准日应收债权金额75,488.19万元,并考虑了因新海宜为通家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16,863.17万元,按37.14%清偿比例,算得可收回金额34,300.96万元。
2022年公司依据上述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基于评估基准日应收债权金额85,239.04万元,并考虑了因新海宜为通家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9,315.91万元,按24.37%清偿比例,算得可收回金额23,338.00万元。
综上,公司账面确认对陕西通家资金占用款余额的预计偿还比率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非经营性 | 资金占用款余额 | 57,329.69 | 57,368.91 | 58,125.61 |
预计可偿还金额 | 22,157.93 | 33,251.02 | 22,180.75 | |
预计偿还比率 | 38.65% | 57.96% | 38.16% | |
经营性 | 资金占用款余额 | 2,291.31 | 1,811.48 | 1,812.81 |
预计可偿还金额 | 1,180.07 | 1,049.93 | 725.12 | |
预计偿还比率 | 51.50% | 57.96% | 40.00% | |
合计 | 资金占用款余额 | 59,621.00 | 59,180.39 | 59,938.42 |
预计可偿还金额 | 23,338.00 | 34,300.96 | 22,905.88 | |
预计偿还比率 | 39.14% | 57.96% | 38.22% |
2、最近三年预计偿还比率变化较大的原因
(1)预计的偿还比率2021年较2020年增加较大主要是2021年在假设有序清算前提下和陕西通家复工复产偿债能力预期改善情况下,按照陕西通家全部债务可清偿比例进行测算,陕西通家对公司报告期末负有偿付责任债务的预计可偿还金额增加所致;
(2)预计的偿还比率2022年较2021年下降较大主要是2022年陕西通家复工复产不及预期,未来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陕西通家对前期确认的应收补贴款计提减值准备并计提本期逾期债务利息导致有序受偿状态下陕西通家资产可收回金额下降较多所致。
2022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上述公司对于陕西通家应收款项预计偿还比率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对公司2020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5、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76.75万元,同比下降
25.25%,其中通信网络产品营业收入129.85万元,同比下降96.05%,锂电材料产品3,327.69万元,同比下降22.26%。通信网络产品和锂电材料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9.88%和-4.97%,同比分别下降50.51和
7.04个百分点。你公司研发费用为0,同比减少1,291.12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通信网络产品和锂电材料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答复:
公司通信网络产品和锂电材料产品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通信网络 | 1,298,473. | 2,075,936. | -59.8 | 32,850,263 | 35,926,592 | -9.3 | -50.5 |
产品 | 34 | 90 | 8% | .53 | .63 | 6% | 1% |
锂电材料产品 | 33,276,927.13 | 34,930,889.26 | -4.97% | 42,803,760.11 | 41,918,000.32 | 2.07% | -7.04% |
通信网络产品:
1、营收下降原因:该产品的客户为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其采购方式为集中采购,最近一次集中采购公司未中标,导致销量、营收大幅下降。
2、毛利率下降原因:前期未完成订单的产品在本期交货,本期产品生产量为92,467只,去年同期的生产量为7,078,413只,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上涨,具体产品的单位成本详见下表: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年度 | 生产量 | 材料 | 人工 | 制造费用 | 成本合计 |
通信网络产品 | 2022年度 | 92,467.00 | 4.79 | 1.06 | 2.71 | 8.56 |
通信网络产品 | 2021年度 | 7,078,413.00 | 1.96 | 0.29 | 0.43 | 2.67 |
通过上表所列示数据,通信网络产品单位成本由2021年度的2.67元上涨至8.56元,生产量的下降是导致本期通信网络产品的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内在原因。
锂电材料产品:
1、营收下降原因:依据公司风险控制部门所提建议,对相关客户评估后,建议公司管理层收缩对特定客户的业务量,公司为保障资产的安全性,控制风险,对预估的客户控制业务规模,并于本年度开发新客户。
2、毛利率下降原因:2022年度上半年度原材料-主材(电池钢)价格持续高位,相比去年同期上涨近1,000元/吨,同时产量同比有所下降,导致产品单位成本持续上涨,但客户销售价格涨幅相对有限,导致本期锂电材料的毛利率下降。产品成品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年度 | 生产量 | 材料 | 人工 | 制造费用 | 成本合计 |
锂电材料 | 2022年度 | 105,882,907 | 0.27 | 0.02 | 0.03 | 0.32 |
锂电材料 | 2021年度 | 161,464,742 | 0.23 | 0.02 | 0.02 | 0.28 |
通过上表所列示数据,锂电材料单位成本由2021年度的0.28元上涨至0.32元,产品成本上涨的原因主要由两点构成:生产量的下降导致制造费用单耗增加、主材价格的上涨,导致材料单位成本上涨。
(2)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未开展研发活动的原因,结合主营业务无需研发活动支持的状况,进一步说明你公司锂电材料产品是否主要为代工、加工业务。
公司答复:
公司2022年度虽未归集研发费用,但公司在数据中心、锂电材料方面开展了研发项目的立项,并进行了一些前期的研发基础工作。2022年度公司对以下研发项目进行了立项,并开展了相关研发工作:《数据中心蓄电池智能在线监测系统》、《新能源锂电池18650预镀镍钢壳研制》、《新能源锂电池电动轮椅电池包研制》。
1、《数据中心蓄电池智能在线监测系统》
该项目费用未统计的原因:技术迭代升级,技术和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前期产生的费用较少,暂未归集。
2、《新能源锂电池电动轮椅电池包研制》
该项目未开展的原因: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导致项目暂缓。
3、《新能源锂电池18650预镀镍钢壳研制》
本项目在年初采购并支付少量试验材料款,账载科目为原材料。本项目未发生研发耗用的原因:研发设备需要定制,采购周期6个月以上,相对于现有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价值巨大,在市场不明朗的情
况下,公司决定暂缓对资金较大设备的投入。
锂电材料的新品研发2022年公司虽然暂缓开展,但是公司原有产品的生产正常进行,经营多年并保持自主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年度采购主材电池钢1,722.83吨,采购金额988.71万元,发生电镀费用801.92万元,支付生产线人工工资330.86万元等等,以上发生的费用可明确表明公司有实际生产,公司本年度实现销售的产品为自主生产的产品,业务模式非代工、加工业务。
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8,783.2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9,393.16万元,账面价值9,390.07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率为50.0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2022年度新增应收账款为6,203.61万元。
(1)不考虑IDC数据中心业务,请你公司说明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中,报告期末仍未回款的金额及比例,截至目前相关款项是否已收回,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答复:
如果不考虑IDC数据中心业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中,在报告期末仍未回款的金额及比例详细情况见下表:
类别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对应业务本期发生营业额(含税) | 本期业务发生额截止年末未收回金额 | 截止期末未收回金额占发生额比例 | 本期业务发生额截止目前未收回金额 | 截止目前未收回金额占发生额比例 |
单项计的应收账款 | 6,537.11 | |||||
组合1:三大运营商 | 2,489.90 | 142.2 | 105.5 | 74% | 96.7 | 68% |
组合2:其他通信客户 | 1,304.90 | 2257.8 | 558.8 | 24.7% | 558.8 | 24.7% |
组合3:LED芯片 | 1,400.55 | 239.3 | 0 | 0 | 0 | 0% |
客户 | ||||||
组合4:其他客户 | 4,122.61 | 3798.6 | 2268.9 | 60% | 1474.6 | 39% |
合计 | 15,855.07 | 6437.9 | 2933.2 | 45.56% | 2130.1 | 33.09% |
2022年度不考虑IDC数据中心业务,公司实现营收(含税)6,437.9万元,截止2022年度末本期业务发生额中尚有2,933.2万元未收回,占比45.56%,截止目前尚有2,130.1万元未收回,占比33.09%。回款情况相比以前年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2)针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请你公司结合问题
(1)的回复,认真自查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对于应收账款的组合坏账准备,公司是按照以下的方式来确定:
公司依据不同产品类别的客户,分别设置相应的组合,以多年的实际数据为样本,首先以时间段来设置不同账期,其次统计各账期内,实际形成坏账金额的比例,设置各账期相对应的计提比例。详见下表:
1、对于通信网络产品公司按照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2,671,705.75 | 26,717.06 | 1.00 |
6-12个月 | 1,195,954.66 | 59,797.73 | 5.00 |
12-18个月 | 7,628,171.63 | 1,525,634.33 | 20.00 |
18-24个月 | 4,785,201.26 | 1,674,820.44 | 35.00 |
24-36个月 | 929,282.39 | 557,569.43 | 60.00 |
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为三大运营商应收款项。 |
组合2 | 本组合为其他通信客户应收款项。 |
组合3 | 本组合为LED芯片客户应收款项。 |
组合4 | 本组合为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6-48个月 | 1,960,552.64 | 1,274,359.22 | 65.00 |
48-60个月 | 732,454.91 | 622,586.67 | 85.00 |
60个月以上 | 4,995,648.58 | 4,995,648.58 | 100.00 |
合计 | 24,898,971.82 | 10,737,133.46 | 43.12 |
组合1的客户本期的发生额142.2万元、本期的未回金额105.5万元,比例74%、截止目前的未回金额96.7万元,比例68%,依据销售合同,通信网络产品的收款条件为: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支付70%款项,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30%尾款。本年度公司通信网络产品虽然实现142.2万元的营收(含税),但只开具了123.1万元的发票,但其中有64万元的发票因各种原因,对方尚未接收或入账,按照合同约定,满足回款的条件的营收为59.1万元,截止2023年04月底已收回50万元,剩余9.1万元未收回,比例15.4%。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验证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比结果如下: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历史损失率 | 计提坏账准备 | 现在计提的坏账 |
1年以内 | 3,867,660.41 | 5.88% | 227,319.37 | 86,514.79 |
1-2年 | 12,413,372.89 | 23.61% | 2,930,215.48 | 3,200,454.77 |
2-3年 | 929,282.39 | 39.95% | 371,259.11 | 557,569.43 |
3-4年 | 1,960,552.64 | 49.64% | 973,179.61 | 1,274,359.22 |
4-5年 | 732,454.91 | 56.18% | 411,463.72 | 622,586.67 |
5年以上 | 4,995,648.58 | 100.00% | 4,995,648.58 | 4,995,648.58 |
总计 | 24,898,971.82 | 9,909,085.87 | 10,737,133.46 |
按照迁徙率方式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为990.91万元,公司确认的金额为1,073.71万元,二种方式所计算的结果差异不大,公司认为组合1所设置的坏账计提规则是合理的,公司对通信产品的坏账计提是充分的。
2、组合2为除运营商之外的通信客户及租赁收入,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2,927,698.18 | 29,276.98 | 1.00 |
6-12个月 | 14,068.24 | 703.41 | 5.00 |
12-18个月 | 4,920,079.21 | 492,007.92 | 10.00 |
18-24个月 | 302,545.43 | 45,381.81 | 15.00 |
24-36个月 | 1,239,429.67 | 309,857.42 | 25.00 |
36-48个月 | 238,837.67 | 107,476.95 | 45.00 |
48-60个月 | 1,242,864.40 | 807,861.86 | 65.00 |
60个月以上 | 2,163,522.37 | 2,163,522.37 | 100.00 |
合计 | 13,049,045.17 | 3,956,088.72 |
本年度组合2实现2,257.8万元的营收(含税),其中:1、租赁项目2,196.37万元,收款条件为预付,截止2023年04月底已收回1,647.3万元,剩余549.07万元未收回,该剩余款项为直线法确认的收入和合同约定的租赁款之间的差异,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已经收回全部的租赁款;2、其他通信产品客户实现61.43万元的营收(含税),截止2023年04月底已收回51.7万元,剩余9.73万元未收回,因货款账期未到所致。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验证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比结果如下: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历史损失率 | 计提坏账准备 | 现在计提的坏账 |
1年以内 | 2,941,766.42 | 1.80% | 53,082.42 | 29,980.39 |
1-2年 | 5,222,624.64 | 7.64% | 399,057.38 | 537,389.73 |
2-3年 | 1,239,429.67 | 22.03% | 273,036.36 | 309,857.42 |
3-4年 | 238,837.67 | 48.85% | 116,681.00 | 107,476.95 |
4-5年 | 1,242,864.40 | 52.12% | 647,738.99 | 807,861.86 |
5年以上 | 2,163,522.37 | 100.00% | 2,163,522.37 | 2,163,522.37 |
总计 | 13,049,045.17 | 3,653,118.52 | 3,956,088.72 |
按照迁徙率方式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65.31万元,公司确认的金额为395.61万元,二种方式所计算的结果差异不大,公司认为组合2所设置的坏账计提规则是合理的,公司对其他通信网络产品的坏账计提是充分的。 3、组合3的业务为LED芯片及子公司租赁收入,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420,532.91 | 4,205.33 | 1.00 |
6-12个月 | 466,786.68 | 23,339.33 | 5.00 |
12-18个月 | 10.00 | ||
18-24个月 | 15.00 | ||
24-36个月 | 533,520.23 | 133,380.06 | 25.00 |
36-48个月 | 3,034,641.33 | 1,365,588.60 | 45.00 |
48-60个月 | 1,473,634.85 | 957,862.65 | 65.00 |
60个月以上 | 8,076,381.85 | 8,076,381.85 | 100.00 |
合计 | 14,005,497.85 | 10,560,757.82 |
本年度公司实现239.3万元的营收(含税),截止2023年04月底已收回239.3万元,剩余0万元未收回,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已经全部收回。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验证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比结果如下: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历史损失率 | 计提坏账准备 | 现在计提的坏账 |
1年以内 | 887,319.59 | 27.82% | 246,889.30 | 27,544.66 |
1-2年 | 0.00 | 53.76% | - | |
2-3年 | 533,520.23 | 60.58% | 323,218.52 | 133,380.06 |
3-4年 | 3,034,641.33 | 68.08% | 2,066,018.12 | 1,365,588.60 |
4-5年 | 1,473,634.85 | 87.96% | 1,296,225.65 | 957,862.65 |
5年以上 | 8,076,381.85 | 87.96% | 7,104,075.56 | 8,076,381.85 |
总计 | 14,005,497.85 | 11,036,427.14 | 10,560,757.82 |
按照迁徙率方式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103.64万元,公司确认的
金额为1,056.08万元,二种方式所计算的结果差异不大,公司认为组合3所设置的坏账计提规则是合理的,企业对LED芯片客户的坏账计提是充分的。 4、对于锂电材料、新能源业务按照组合4其他客户计提坏账准备,计提规则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46,008,292.89 | 460,082.93 | 1.00 |
6-12个月 | 8,331,107.59 | 416,555.38 | 5.00 |
12-18个月 | 5,860,292.44 | 586,029.24 | 10.00 |
18-24个月 | - | - | 15.00 |
24-36个月 | 70,000.00 | 17,500.00 | 25.00 |
36-48个月 | - | - | 45.00 |
48-60个月 | 5,336,431.48 | 3,468,680.46 | 65.00 |
60个月以上 | 4,901,595.52 | 4,901,595.52 | 100.00 |
合计 | 70,507,719.92 | 9,850,443.53 |
组合4的客户为锂电材料系列产品,本期的发生额3,798.6万元、本期的未回金额2,268.9万元、比例60%,截止目前的未回金额1,474.6万元,比例39%。依据销售合同,锂电材料的收款条件为: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支付100%货款。截止目前尚有1,474.6万元未回款,主因是未到账期日。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验证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比结果如下: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历史损失率 | 计提坏账准备 | 现在计提的坏账 |
1年以内 | 54,339,400.48 | 0.96% | 519,148.14 | 876,638.31 |
1-2年 | 5,860,292.44 | 16.45% | 964,075.92 | 586,029.24 |
2-3年 | 70,000.00 | 25.42% | 17,791.00 | 17,500.00 |
3-4年 | 0.00 | 42.15% | - | - |
4-5年 | 5,336,431.48 | 50.60% | 2,700,288.12 | 3,468,680.46 |
5年以上 | 4,901,595.52 | 76.11% | 3,730,411.20 | 4,901,595.52 |
总计 | 70,507,719.92 | 7,931,714.37 | 9,850,443.53 |
按照迁徙率方式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为793.17万元,公司确认的金额为985.44万元,公司确认的口径相对谨慎,公司认为组合4所设置的坏账计提规则是合理的,公司对锂电材料的坏账计提是充分的。
2022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在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结果与按历史损失率测算的结果比较,我们认为: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7、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138.6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345.40万元,账面价值7,93.2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为74.73%。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余额41.57万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请你公司结合通信网络产品、锂电材料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下降的情况,说明在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如下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540,180.91 | 1,381,000.58 | 1,371,667.45 | 11,549,514.04 | ||
在产品 | 320,674.28 | 48,535.74 | 369,210.02 | |||
库存商品 | 9,976,815.33 | 1,411,399.03 | 684,960.79 | 10,703,253.57 | ||
发出商品 | 415,731.98 | 415,731.98 | ||||
低值易耗品 | 251,078.42 | 251,078.42 | ||||
委托加工物资 | 545,808.10 | 1,158,898.13 | 1,539,481.88 | 165,224.35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合计 | 21,516,996.24 | 3,658,881.99 | 1,874,244.27 | 1,539,481.88 | 2,056,628.24 | 23,454,012.38 |
1、公司原材料跌价准备期初金额11,540,180.91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138.1万元:①因相关后续产品预期未来无订单、并且技术更新迭代快,全额计提26.1万跌价准备;②其他材料依据期末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112.00万元。期末跌价准备金额1154.95万元,其中因上述第①种情形所确认的跌价准备金额为1042.87万元、依据第②种情形确认的跌价准备金额为112.08万元。公司对可期末可变现净值的估价方式为:2022年度月份有入库的材料,按照12月份入库单价作为估计售价、12月份无入库的材料,通过询价相对应的供应商当时点采购价格,作为估计售价。
2、公司在产品跌价准备期初金额0元,本期增加跌价准备36.92万元:①因相关后续产品预期未来无订单、并且技术更新迭代快,全额计提36.92万跌价准备。期末跌价准备金额36.92万元
3、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期初金额997.68万元组成,本期依据期末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141.14万元。③公司对可期末可变现净值的估价方式为:如12月份有实际销售的物料,按照协议价格确认估计售价、未实现销售的物料,通过询价相对应的客户当时点采购价格,作为估计售价。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期末金额1070.33万元,其中按上述第①种情形所确认的跌价金额为708.05万元、依据第③种情形计提跌价准备362.28万元。
4、公司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期初金额0元,本期增加跌价准备41.57万元:增加原因为重分类调整,该项目的跌价准备期初列报在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本期列报项目调整至存货跌价准备-发出商品。
5、公司低值易耗品跌价准备期初金额0元,本期增加跌价准备
25.11万元:增加原因为重分类调整,该项目的跌价准备期初列报在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本期列报项目调整至存货跌价准备-低值易耗品。
6、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期初金额0元,本期增加跌价准备
170.47万元:因前述第①种情形所计提的跌价金额为54.58万元;因重分类调整,增加跌价准备115.90万元,该项目的跌价准备期初列报在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本期列报项目调整至存货跌价准备-委托加工物资。本项目跌价准备期末金额16.52万元,该项目重分类调整转入,金额按上述第③种情形确认跌价准备16.52万元。
综上所述,通过对以上存货类别的逐一分析说明,存货跌价的主构成为相关产品停产,预期未来无订单、并且技术更新迭代快,涉及到估计售价的跌价准备计提比率达到47%,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022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新海宜集团针对呆滞存货基本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仍能实现生产销售的存货按照年底最新的市场价格测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减值准备,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请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当期新增发出商品即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自查你公司原材料采购、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答复:
公司对比同行业中多家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年报数据,其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不超过20%,对比本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的数据为74.73%。公司计提比率严重超过同行业其他公司的重要原因:基于谨慎原则,相关产品停工停产后,对其相关物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41.57万元为2014年度12月发生,并非是当期新增发出商品。该项目的跌价准备经查已于2018年前累计计提了41.57万元。2022年度公司将发出商品作为单独项目列示,以前年度作为库存商品列示,在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的披露中,在发出商品-本年增加金额-其他列示,同时在库存商品-本年减少金额-其他列示。
公司对采购业务开展了自查,按照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的检查:供应商的选择是否按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物料采购的发起是否按照流程规范操作、采购物料价格是否严格执行确定的一般程序、采购物料的质量认定是否经有权部门的认定、物料的后续管理执行是否及时等,自查公司目前的采购业务流程符合采购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原材料内控制度的重大缺陷。
公司对存货管理开展了自查,按照存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的检查:存货的清理是否按规定执行、存货库存的合理性是否按规定执行、存货的出、入库是否是否经有权部门审批、重要物料的安全库存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存货是否定期盘点,自查公司目前的存货管理符合存货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存货管理内控制度的重大缺陷。
8、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为69,783.42万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投资性房
地产期末余额是否公允、准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答复: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见下表:
房屋名称 | 建筑面积(M2) | 账面价值 | 22年评估价值 | 合并抵消 | 账载金额 |
新海宜二期 | 52,995.51 | 7,250.28 | 21,198.20 | 0.00 | 21,198.20 |
宿舍 | 5,721.17 | 982.57 | 2,288.47 | 0.00 | 2,288.47 |
综合楼 | 3,645.11 | 793.18 | 1,676.75 | 930.42 | 746.33 |
厂房 | 9,378.00 | 794.78 | 4,032.54 | 0.00 | 4,032.54 |
南厂区 | 25,000.00 | 3,629.40 | 11,500.00 | 0.00 | 11,500.00 |
东方之门2801、2901室 | 4,063.33 | 9,417.19 | 10,241.25 | 0.00 | 10,241.25 |
新纳晶厂房 | 52,361.98 | 11,296.09 | 21,865.62 | 10,250.00 | 11,615.62 |
园区苏虹中路北81011地块 | 90,340.80 | 2,152.51 | 8,161.00 | 0.00 | 8,161.00 |
合计 | 243,505.90 | 36,316.00 | 80,963.84 | 11,180.42 | 69,783.42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69,783.42万元,其价值是公允、准确。说明如下:
确定的依据: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摘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3)第050059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价值为80,963.84万元,其中内部自用的房产评估价值为11,180.42万元,该部分的房产在合并报表层次,按照固定资产列报,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见上表“合并抵消”列)。评估师根据其各不相同物业类型及用途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本次评估所选取方法的理由
(1)选取市场法理由
评估对象周边类似房地产交易活跃,市场依据充分,故可选用市场法。
(2)选取收益法理由
由于评估对象为可取得收益的房地产项目,其收益情况具有可预测性和持续性,且区域租赁市场较发达,符合收益法的应用条件及适用范围,故选用收益法。
2、本次运用的评估方法定义、步骤和基本公式
(1)市场法
市场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等条件与委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房地产加以修正调整,从而确定委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在具体运用上述评估方法时,评估人员遵守评估原则,从市场调查资料中选择有关的原始数据,确定评估测算过程中有关参数,按下述评估技术路线和思路操作。
市场法的基本步骤为:搜集交易实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可比基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进行市场状况调整→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权益、区位、实物状况)→求取比较价值
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对象比较价值=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交易情况调整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区位状况调整系数×权益状况调整系数×实物状况调整系数
(2)收益法
收益法也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它是利用了经济学中的预期收益原理,即某宗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为该房地产的产权人在拥有该房地产的期间内从中所获得的各年净收益的现值之和。
收益法是房地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具体思路是预测评估对象的未来正常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折现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
到评估时点后累加并考虑房屋剩余价值折现。
计算公式:P =其中:P—评估值(折现值);r—所选取的折现率;n—收益年期;Fi—未来收益期的预期年收益额(注:均以一个自然年度的收益期计算年收益额)。
由于评估对象大部分均已签订了租约,在租赁期内考虑现有租金,租赁期外考虑市场租金。
3、具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如下:
序号 |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建筑(土地)面积(㎡) | 最终选取方法 | 公允价值(元) | 单价(元/㎡) |
1 | 新海宜厂房 | 工业用房 | 96,739.79 | 收益法 | 406,959,626.00 | 4,206.74 |
2 | 东方之门2801、2901室 | 办公用房 | 4,063.33 | 市场法 | 102,412,548.00 | 25,204.09 |
3 | 新纳晶厂房 | 工业用房 | 52,361.98 | 收益法 | 218,656,218.00 | 4,175.86 |
4 | 新纳晶土地 | 工业用地 | 90,340.80 | 市场法 | 81,610,000.00 | 903.36 |
合计 | 809,638,392.00 |
2022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在当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和租赁市场,相关交易价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本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经银信评估并出具银信评报字(2023)第050059号的评估报告进行确认,公司按此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我们评价了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评价了专家工作的适当性,对专家使用的原始数据、评估假设方法以及与以前期间的一致性,专家工作的结果与项目组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的结果是否相符进行复核,我们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认依据充分,投资性房地产期
末余额是公允、准确的。
9、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为17,166.86万元,同比下降24.45%。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本期相关科目账面余额变动的原因,涉及出售资产的,认真自查是否就相关资产处置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答复:
本期其他权益工具的变动5,556.92万元,其中资产处置变动6,098.22万元,因经营成果变动原因变动541.30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265.57 | 7265.57 | 0.00 | |
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 | 140.76 | 138.22 | 2.55 | 经营成果变动 |
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59.34 | 1264.23 | 195.11 | 经营成果变动 |
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2970.00 | -2970.00 | 资产处置 | |
深圳国澳矿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28.22 | -3128.22 | 资产处置 | |
苏州天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2.57 | 36.67 | -4.1 | 经营成果变动 |
上海道富元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 1836.26 | 1836.26 | 0.00 | |
嘉兴数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5.11 | 1084.62 | 1,90.49 | 经营成果变动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57.23 | 5000.00 | 157.23 | 经营成果变动 |
北京金陵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合计 | 17166.86 | 22723.79 | -5556.92 |
本着聚焦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保证公司充足现金流的原则,公司在2022年度对持有的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股权进行了处置,深圳国澳矿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澳矿业”)因其所投项目已经结束,满足合伙协议中约定的退出条件,公司根据国澳矿业2022年8月的《合伙人决议》退出该项目。海四达股权处置交易对手方为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处置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公司对海四达项目投资金额为2,970.00万元,投资期间获得分红317.25万元,投资处置价格2,652.75万元,此次交易没有利润产生;国澳矿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因其所投项目已经结束,满足合伙协议中约定的退出条件,公司根据国澳矿业2022年8月的《合伙人决议》退出该项目,公司投资金额为3128.22万元(其中3,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加128.22万元的资本公积),共计收到退出金额3,094.58万元,此次退出没有利润产生。相关处置及退出事项已经经过总裁办公会批准,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经测算,上述资产处置事项尚未达到披露标准。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账面余额的确定依据,相关金额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公司对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有三种方式:方式1、选取近期公开市场的价值进行确认;方式2、采用最近一期的公允价值结合经营情况进行确认;方式3、以报表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确认。
1、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公允价值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方式2确认其公允价值:2019年度公司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关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的易思博95%股权转让给盈峰投资,剩余5%股权按照股权交易价格,确认其公允价值。股权转让后,易思博公司主营为房产租赁,结合财务报告,未发现其公允价值有明显变动,公司目前所占的股份5%较小,账面按照转让日的公允价值确认。
2、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公允价值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方式3确认其公允价值: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原经营期限自2006年2月24日起至2019年2月23日。该基金鉴于目前尚剩余悍马轮胎、城际在线、等项目尚未实现退出,故尚未注销;同时公司认为其投资余额140.76万元占本科目的比重不大,本报告期公司依据其财务报告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确认。
3、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方式2确认其公允价值:上年度公司对北京东方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2,876.27万元,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财务状况变动,公司结合该公司本期的经营成果,对其公允价值确认为1,459.34万元。
4、苏州天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允价值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方式3确认其公允价值:公司认为其投资余额32.57万元占本科目的比重不大,本报告期公司依据其财务报告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确认。
5、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公允价值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方式2确认其公允价值:公司于2015年出资3,600万入股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公司对中国经济不断高速增长,居民财富
不断增长及对财富管理的需求不断增长的基础判断,公司看好利得科技作为财富管理及资产管理专业机构未来的高速发展,于2015年以3,600万元注资入股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并获取该公司2.75%的股权。
2015年至2022年,由于市场环境整体波动较大,中美贸易战等内外部影响导致投资市场整体波动剧烈,同时投资人信心受到一定影响,导致利得科技整体业务发展增速上受到了一定影响。公司认为上述事项所带来的影响,短期内不会消失,因此本年度公司对利得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允价值依期初数和本期财务报告净资产综合考虑确认。
6、嘉兴数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方式2确认其公允价值:依据嘉兴数博2023年度的3月份出具的项目总结报告,其投资项目估值5,430万元,归属公司的价值为1,248.90万元,本年度公司对嘉兴数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允价值依期初数和本期财务报告净资产综合考虑确认1,275.11万元是合理和公允。 7、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方式1确认其公允价值:依据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截止年底该公司的净资产166,701.18万元,其中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165,337.44万元,按照净资产归属本公司的股权5,151.07万元,公司账面确认的余额为5,157.23万元,本年底公司对安徽金通权益工资投资确认的价值合理和公允。
2022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获取的被投资单位经营资料和近3年财务报表,
对部分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明显存在变动迹象,同时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的情况下,公司以报表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变动是合理的,计算金额准确。10、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488.36万元。其中,按预付对象归集的第一名单位为你公司关联方,账面余额480万元。请你公司披露该关联方详细信息,并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涉及的具体采购事项,截至目前相关采购是否已经交易完成。公司答复:
该关联方为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采购事项:新能源物流车零部件。陕西通家前几年正常生产,其电牛系列物流车在常熟、张家港、吴江各地取得良好的口碑;根据实际情况,江苏地区现有1800台电牛车辆,且通家授权的服务站如苏州常熟鑫涛、苏州永业盛、苏州多普达、苏州智赢等24家,这些车辆基本已经全部过了保修期,并陆续开始有配件损坏需要维修,服务站在通家正常经营时也定期向通家购买相关的维修配件,现服务站反映发货慢,沟通困难;为提高客户用车满意度,相关配件可以从通家先卖给新海宜,然后从新海宜发货给服务站。基于市场行为,公司决定从陕西通家采购一批新能源物流车零部件,物料清单如下: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订单数量 | 已交货数量 |
1 | TZ0121084700A | 整车控制器 | 件 | 500 | |
2 | TZ0141111100A | 左侧转向灯总成 | 件 | 500 | |
3 | TZ0141111200A | 右侧转向灯总成 | 件 | 500 | |
4 | TZ0141231100A | 前顶灯总成 | 件 | 500 | |
5 | TZ0141232100A | 后顶灯总成 | 件 | 500 | |
6 | TZ0121231030A | 三合一(CDU)总成 | 件 | 468 | 60 |
7 | TZ0113110200A | 副水箱总成 | 件 | 500 |
8 | TZ0111080100F | 电子加速踏板 | 件 | 500 | |
9 | TZ0152051001A | 刮臂罩 | 件 | 500 | |
10 | TZ0152051100A | 前雨刮电机及支架总成 | 件 | 500 | |
11 | TZ0152051200A | 左刮刷刮臂总成 | 件 | 500 | |
12 | TZ0152051300A | 右刮刷刮臂总成 | 件 | 500 | |
13 | TZ0152051400A | 前雨刮四杆机构总成 | 件 | 500 | |
14 | TZ0137041000A | 点火开关总成 | 件 | 500 | |
15 | TZ0161050530A | 左前门锁芯总成 | 件 | 500 | |
16 | TZ0161050540A | 右前门锁芯总成 | 件 | 500 | |
17 | TZ0137211000A | 电喇叭总成 | 件 | 500 | 1258 |
18 | TZ1140180100A | 顶灯线束总成 | 件 | 500 | 503 |
19 | TZ0117030100K | 换挡器总成 | 件 | 500 | 350 |
20 | TZ0141063100B | 前格栅左下氛围灯 | 件 | 500 | 649 |
21 | TZ0141064100B | 前格栅右下氛围灯 | 件 | 500 | 202 |
22 | TZ0141065100B | 前格栅左中氛围灯 | 件 | 500 | 721 |
23 | TZ0141066100B | 前格栅右中氛围灯 | 件 | 500 | 703 |
24 | TZ0141067100B | 前格栅左上氛围灯 | 件 | 500 | 874 |
25 | TZ0141068100B | 前格栅右上氛围灯 | 件 | 500 | 879 |
26 | TZ0141161100B | 左前雾灯总成 | 件 | 500 | 176 |
27 | TZ0141162200B | 右前雾灯总成 | 件 | 500 | 226 |
28 | TZ0152061002A | 上密封条(前风挡玻璃) | 件 | 500 | |
29 | TZ0161070133A | 左前门外水切密封条 | 件 | 500 | |
30 | TZ0161070134A | 右前门外水切密封条 | 件 | 500 | |
31 | TZ0152061003A | 左密封条(前风挡玻璃) | 件 | 500 | |
32 | TZ0152061004A | 右密封条(前风挡玻璃) | 件 | 500 | |
33 | TZ0161070137A | 前门雨檐密封条 | 件 | 500 | |
34 | TZ0162070108A | 滑门内胶条 | 件 | 500 | |
35 | TZ0161070131A | 前门门洞密封条 | 件 | 500 | |
36 | TZ0163070105A | 尾门密封条 | 件 | 500 | |
37 | TZ0161070011A | 前门内水切密封条 | 件 | 500 | |
38 | TZ0161030170A | 左前门窗活动导轨总成 | 件 | 500 | |
39 | TZ0161030180A | 右前门窗活动导轨总成 | 件 | 500 | |
40 | TZ0161070130A | 左前门轮罩密封条总成 | 件 | 500 |
41 | TZ0161070140A | 右前门轮罩密封条总成 | 件 | 500 | |
42 | TZ0137461100A | 左前门窗升降开关总成 | 件 | 500 | |
43 | TZ0137462100A | 右前门窗升降开关总成 | 件 | 500 | |
44 | TZ0140111100D | 左前门线束总成 | 件 | 500 | 452 |
45 | TZ0140112100D | 右前门线束总成 | 件 | 500 | 574 |
46 | TZ1140180100A | 顶灯线束总成 | 件 | 500 | |
47 | TZ0161040370A | 左前门电动玻璃升降器总成 | 件 | 500 | |
48 | TZ0161040380A | 右前门电动玻璃升降器总成 | 件 | 500 | |
49 | TZ0138201010C | 组合仪表总成 | 件 | 500 | |
50 | TZ0182023100A撒丁白 | 左外后视镜总成(撒丁白) | 件 | 500 | 420 |
51 | TZ0182023200A撒丁白 | 右外后视镜总成(撒丁白) | 件 | 500 | 400 |
52 | TZ0181141030B | 空调电控盒线束 | 件 | 500 | |
53 | TZ0113070200A | 电子水泵总成 | 件 | 500 | |
54 | TZ0141351100B | 左后回复反射器总成 | 件 | 498 | 498 |
55 | TZ0141351100B | 左后回复反射器总成 | 件 | 667 | 667 |
56 | TZ0141351200B | 右后回复反射器总成 | 件 | 700 | 700 |
57 | TZ0141351200B | 右后回复反射器总成 | 件 | 22 | 22 |
58 | TZ0141062200B | 右日间行车灯总成 | 件 | 243 | 243 |
合计 | 28,598.00 | 10,577.00 |
截至目前,公司与陕西通家的采购协议已经签署,并且已经自提10577件物料,对应价值84.82万元,剩余395.18万元的物料暂时存放在陕西通家公司。 11、年报显示,陕西通家为你公司参股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为你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年报重大担保表格中,你公司将陕西通家列为子公司、新纳晶列为非子公司,内容有误,请进行更正并认真自查年报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错误。公司答复:
公司已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经认真自查,公司暂未发现年报存在其他错误信息。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