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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280公司简称: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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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上市标准上市,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2,068.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35.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195.1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丽芳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因公司尚未盈利,本年度没有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的设置情况
1、设置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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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予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正定北翔能动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特别表决权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将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9,677,522股公司股份转换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北翔新能源持有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10倍。
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普通股份,不拥有特别表决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19年10月14日,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发展或业务发展或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的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控制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北翔新能源持有公司11.81%的股份及57.24%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余平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泽和BestE-Drive合计控制公司59.29%的表决权。
5、持有人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为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10:1。
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述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修改公司章程;
(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
)聘任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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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对前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除上述情形外,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表决时,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差异化表决。
6、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
(1)不得增发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特别表决权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可能导致特别表决权比例提高的,应当同时采取将相应的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措施,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2)特别表决权股份转让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3)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转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1拥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
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2实际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3拥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4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发生前述情形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自相关情形时即转换为普通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剩余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等情况。
发生前述第④项情形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特别表决权股份均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
(二)特别表决权对股东大会议案的影响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影响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及实际控制人余平能够决定公司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影响。
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公司重大决策与北翔新能源及余平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有较大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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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况下,北翔新能源及余平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特别表决权机制影响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如下决议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
(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
)聘任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2、适用特别表决权且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事项,适用特别表决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该等事项的决策能力提升,仍无法确保其同意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其他股东的反对票达1/3以上,该议案无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章程第四条第(四)项所列担保交易,即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3)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4)股权激励计划;
(5)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3、适用特别表决权且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事项,设置特别表决权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绝对决策控制能力,能够确保由其同意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其他股东即使达成一致,仍不能否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表决同意的议案。
(三)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1、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
(1)安排合适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以平衡控制权
(2)严格限制特别表决权权限范围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系为了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从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余平作为精进电动的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层能够集中公司表决权,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果。特别表决权边界清晰,不适用有关投资者基本权利的若干重大事项。
(3)对特别表决权股份施加更严格的减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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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表决权股份相对于普通股份受到更严格的减持限制,使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股东相对于持有普通股份的其他股东、公众投资者更加重视公司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制约其滥用特别表决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市规则》第4.5.8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交易,但可以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根据《上市规则》第4.5.9条和《公司章程》规定,出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2、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除以上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外,公司还设置了如下具体制度及措施,能够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重视股东分红权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探讨,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公司设置了3名独立董事,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了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判断等特殊职权,并规定其有权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更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利益发挥独立监督的职能。
(3)中小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及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权根据《公司章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亲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额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4)建立规范关联交易等一系列制度公司依法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将数额较大的交易及重要事项的审批权限置于公司股东大会层面,形成总经理决策、董事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不同层级决策程序,防范管理层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不当行为。
(5)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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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督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就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程序、媒体、权限和责任、保密措施、机构和联系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除遵守信息披露的一般性要求外,公司还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4.5.11条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特别表决权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就特别表决权出具的相关承诺就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出具了《关于行使特别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系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持有公司特别表决权。本企业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权益,不得滥用特别表决权,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将及时改正,并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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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8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6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9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10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6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6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6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 |
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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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精进电动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精进新能源余姚 | 指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精进正定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精进余姚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 |
精进百思特 | 指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精进北美 | 指 | Jing-JinElectricNorthAmericaLLC,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 |
精进菏泽 | 指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金泽租赁 | 指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精进华业 | 指 | 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华程 | 指 | 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精进电控 | 指 | 北京精进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 |
益瀚实业 | 指 | OriginIndustrialLimited,益瀚实业有限公司 |
北翔新能源 | 指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正定北翔能动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诚辉国际 | 指 | NobleRayInternationalLimited(诚辉国际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中信产业 | 指 |
CitronPE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曾用名:CITICPE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超越摩尔 | 指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理成赛鑫 | 指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方腾集团 | 指 | FountainHoldings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VVCleantech | 指 | VVCleantech(HK)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CEF | 指 | CEFEMCHoldingsLimited,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拉萨知行 | 指 |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BestE-Drive | 指 | BestE-DriveL.P,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蔚度投资 | 指 | 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腾茂百安 | 指 | 菏泽腾茂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腾茂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安胜恒永 | 指 | 菏泽安胜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安胜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赛优利泽 | 指 |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杰亿利泽 | 指 | 菏泽杰亿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杰亿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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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亿恒永 | 指 | 菏泽杰亿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杰亿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杰亿百安 | 指 | 菏泽杰亿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正定杰亿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理驰投资 | 指 | 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龙灏投资 | 指 | 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
德丰杰龙升 | 指 |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吉利集团/吉利 | 指 |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
小鹏汽车/小鹏 | 指 |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广汽集团/广汽 | 指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一汽 | 指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奇瑞集团 | 指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汽车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Stellantis集团 | 指 | 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集团与标致雪铁龙集团合并后的全球整车集团 |
Traton集团 | 指 | Traton集团是全球知名卡车和运输服务集团,旗下主要品牌包括曼恩,斯堪尼亚,NAVISTAR,大众卡车客车 |
福田集团 | 指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集团/东风 | 指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中通客车 | 指 |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赛米控集团/赛米控 | 指 | SEMIKRONElektronikGmbH&CO.KG、SEMIKRONAutomotiveSystemsGmbH&CO.KG、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经公司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买卖的普通股股票 |
保荐机构/保荐人/华泰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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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EMC | 指 | 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电池兼容 |
IEC | 指 | 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Commission,国际电工委员会 |
IGBT | 指 |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控制器的主要零部件 |
JIS | 指 | JapanessIndustrialStandards,日本工业标准 |
ISO | 指 |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国际标准化组织 |
NVH | 指 | Noise、Vibration、Harshness,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 |
PPAP | 指 | ProductionPartApproval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 |
PSW | 指 | PartSubmissionWarrant,零部件提交保证书 |
SAE | 指 | SocietyofAutomotiveEngineers,国际自动化工程师学会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精进电动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ng-JinElectricTechnologie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J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余平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6号楼1层103B-4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7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5 |
公司网址 | www.jjecn.com |
电子信箱 | tzzgx@jjec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谢文剑 | 毛艳红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 |
电话 | 010-85935151转5224 | 010-85935151转5224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tzzgx@jjecn.com | tzzgx@jjec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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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精进电动 | 688280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郑建利、刘丰辰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许楠、柴奇志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0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020,682,920.26 | 736,318,212.03 | 38.62 | 578,224,774.5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 903,779,009.02 | 640,405,212.03 | 41.13 | 570,991,47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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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8,353,538.44 | -400,128,372.57 | 2.94 | -379,155,451.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1,951,379.47 | -442,848,845.90 | -2.06 | -306,331,159.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695,409.70 | -332,032,987.60 | -36.94 | -141,188,662.71 |
2022年末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86,234,538.23 | 2,009,395,420.60 | -21.06 | 549,867,351.07 |
总资产 | 2,982,070,758.23 | 3,378,332,888.88 | -11.73 | 1,556,500,358.1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86 | 23.26 | -0.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86 | 23.26 | -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7 | -0.95 | 18.95 | -0.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3 | -60.50 | 增加38.67个百分点 | -51.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0 | -66.96 | 增加41.56个百分点 | -41.7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91 | 21.06 | 减少0.15个百分点 | 22.1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02,068.29万元,同比2021年度增加38.62%。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和境外营业收入均有增长。境内收入的增加首先得益于外部环境的改善,下游订单及运营恢复。同时,公司采取了灵活的生产方式,优化各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计划,主动地应对区域性的不利外部环境影响,有效地避免了对运营和订单交付的影响。其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城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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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配送电驱动系统市场,在这个市场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报告期内出口业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外客户的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35.35万元,同比2021年度,亏损缩小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195.14万元,同比2021年度,亏损扩大
2.06%,具体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其毛利率仍为负,但由于2022年收入规模提升,摊薄固定费用,综合毛利率从2021年的-3.77%提高到4.59%,公司毛利润和毛利率均得到改善;其次,虽然公司毛利率及毛利润得到改善,但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21,347.45万元,较2021年增加5,838.64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市场,持续投入研发工作,提升新产品和进行关键技术储备;再次,报告期管理费用为15,231.39万元,较2021年增加925.23万元,主要系公司从2021年初开始继续加大拓展北美业务规模,持续在北美基地的战略性投入。公司大力度投入人力、物力、管理资源。2022年上半年,精进北美基地初步形成运营体系,原本在上海基地生产的一款出口产品顺利在北美基地转产,并实现全年持续供货。同时计划在北美基地投产的新项目也顺利完成各项开发工作,在年底进入量产前准备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69.54万元,同比2021年度减少36.9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赛米控案的赔偿支付所致。截至2022年底,赛米控案所有赔偿款均已经支付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83%,较2021年的-60.50%,增加38.6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在2021年10月完成首发上市,净资产总额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58,889,713.32 | 182,865,453.40 | 245,026,339.36 | 333,901,41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7,318,067.09 | -94,598,702.43 | -120,070,144.60 | -86,366,624.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7,640,409.38 | -106,563,345.97 | -125,091,860.02 | -112,655,764.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94,384.71 | -167,173,684.16 | -157,889,147.63 | -101,038,193.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799,417.01 | -3,604,162.24 | -64,522.6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891,728.98 | 31,021,307.41 | 25,889,559.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1,950.34 | 417,712.3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15,359,416.0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 |
/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294,172.13 | 9,530,387.25 | 12,341,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09,406.59 | 5,355,228.58 | 4,369,086.5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3,597,841.03 | 42,720,473.33 | -72,824,292.7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323,809.48 | 23,281,473.19 | 16,957,663.71 | |
合计 | 6,323,809.48 | 23,281,473.19 | 16,957,663.71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2年,在经历了外部环境的反复影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芯片供应短缺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下,中国汽车产量和销总量连续14年稳居全球第一,产量为2702万辆,销量为2686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2022年,得益于供给改善、油价高企、政府补贴以及车企保价促销等因素,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爆发式增长,连续第8年位居全球第一。中国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为706万辆,销量为68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
报告期内,电驱动产品的销售上,公司通过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供应链管理,保障产品供应、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价格等策略,实现了较大的营业收入增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吸引人才,积极推进新产品线布局及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基本保持了稳定,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同比有所改善。具体而言,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主要如下: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02,068.29万元,同比2021年度增加38.62%。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和境外营业收入均有增长。境内收入的增加首先得益于外部环境的改善,下游订单及运营恢复。同时,公司采取了灵活的生产方式,优化各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计划,主动地应对区域性的不利外部环境影响,有效地避免了对运营和订单交付的影响。其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城市物流配送电驱动系统市场,在这个市场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报告期内出口业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外客户的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35.35万元,同比2021年度,亏损缩小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195.14万元,同比2021年度,亏损扩大
2.06%,具体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其毛利率仍为负,但由于2022年收入规模提升,摊薄固定费用,综合毛利率从2021年的-3.77%提高到4.59%,公司毛利润和毛利率均得到改善;其次,虽然公司毛利率及毛利润得到改善,但报告期研发费用为21,347.45万元,较2021年增加5,838.64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市场,持续投入研发工作,提升新产品和进行关键技术储备;再次,报告期管理费用为15,231.39万元,较2021年增加925.23万元,主要系公司从2021年初开始继续加大拓展北美业务规模,持续在北美基地的战略性投入。公司大力度投入人力、物力、管理资源。2022年上半年,精进北美基地初步形成运营体系,原本在上海基地生产的一款出口产品顺利在北美基地转产,并实现全年持续供货。同时计划在北美基地投产的新项目也顺利完成各项开发工作,在年底进入量产前准备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69.54万元,同比2021年度减少
36.9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赛米控案的赔偿支付所致。截至2022年底,赛米控案所有赔偿款均已经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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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和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1,347.45万元,同比增长37.65%。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三大总成,多方向推进研发项目,重点加大高度集成化的乘用车和商用车“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研发投入。经过了几年的研发和积累,2022年,结合和发挥方导体电机的性能优势和桥驱架构的成本优势,公司向市场推出了基于方导体电机技术的高功率密度桥驱系统。在这一年,公司还向市场推出了多款基于方导体技术,深度集成和高度轻量化的1000牛米至3500牛米扭矩的商用车三合一动力总成系统。同时,公司为北美一个主流整车企业开发的乘用车三合一动力总成也已经基本开发完成,并且进入了量产前的准备阶段。在满足现有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同时,公司还密切关注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前沿技术动向,积极进行前瞻性研发,主动布局,完成技术储备。报告期公司持续对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非晶带材驱动电机、轮毂驱动电机、多档减速器等领域积极进行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2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52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境外已授权专利3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拥有软件著作权21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287项、外观设计专利111项;境外已授权专利91项。公司在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精细化管理,对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制造进行优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3、业务合作和产品市场公司业务聚焦产品技术领先,客户构成主要为行业内的头部企业,比如Stellantis,比亚迪,中国一汽、上海汽车、吉利集团、小鹏汽车、福田集团、中通客车和东风集团。公司在不断拓展国内业务的同时,利用领先的技术,突出的研发能力和国际化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优势,以精进北美为桥头堡,积极开拓海外业务,持续投入北美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除了与国外的Stellantis、TRATON集团及其下属的MAN、斯堪尼亚、大众商用车、艾利逊等传统著名车企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关系外,也积极开发海外新能源汽车新势力客户,并且公司与这些客户开展了多项目和多方面的合作业务,为未来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精进电动是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国内领军企业之一,从事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已对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和实现完整布局。精进电动为客户提供电驱动系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突出的系统级供应能力、领先的研发水平和高效的技术服务,赢得了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客户的信赖,是我国少数能够持续获得全球知名整车企业电驱动系统产品量产订单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公司坚持自
/
主研发与持续创新,建立了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和全球化的组织架构,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正定、菏泽、余姚以及美国底特律设立了研发和生产基地。
2、公司主营产品
公司核心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公司产品具有高度集成、高功率密度、高转矩密度、高可靠性、高效率、低振动噪声水平的技术特点。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汽车等主流技术路线均有成功量产项目的经验。
电驱动系统包括三大总成:驱动电机总成(将动力电池的电能转化为旋转的机械能,是输出动力的来源)、控制器总成(基于功率半导体的硬件及软件设计,对驱动电机的工作状态进行实时控制,并持续丰富其他控制功能)、传动总成(通过齿轮组降低输出转速提高输出扭矩,以保证电驱动系统持续运行在高效区间)。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系统,在高温、高湿、振动的复杂工作环境下,基于实时响应的软件算法,高频精确地控制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功率输出特性,实现对驱动电机的控制,最终通过精密机械零部件对外传输动力。(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中、长期研发战略规划,并依托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两种模式开展研发工作。
(1)自主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部门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国际技术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差异化竞争的策略,依靠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研发团队,研发新工艺、新技术,完成技术方案的验证,把研发成果快速产业化,取得了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和突破。此外,公司在美国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结合中国以及美国双方研发团队的各自优势,共同研发用于公司产品的差异化相关技术,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同时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执行等流程进行了规定。
(2)合作研发模式
整车企业与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在新车型或新产品规划的初期就开始深度合作同步研发,是汽车行业的常见模式。此等安排既可以共担风险又能够同步优化、提高效率。
公司的合作研发工作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预研项目,公司协助客户进行特定领域的技术论证或技术储备;二是量产项目,在达到量产阶段之前的产品设计、样品试制、实验验证与工装模具开发等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具体协议之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试验项目等具体情形,组织人员进行定制化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并设置重要工作节点,接受客户的验收。
/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工装模具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车型项目进入量产之前的工装设计、模具开发等;(2)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车型项目的同步开发;非整车企业的工装模具开发、产品预研、样机试制等;有明确需求订单的新车型项目的技术服务。
在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组织人员进行研发,具体包括5个阶段,并设置8个质量门节点。每个节点进行阶段性评审,只有顺利通过质量门节点的阶段性评审,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公司按照产品开发程序实施开发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按照协议约定将样件送交相应整车企业客户,后者将对公司提供的样件进行鉴定和验审,并对可能存在的缺陷提出解决方案,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进行调整,待最终通过客户的验审环节后,确认前期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进而双方另行签署量产协议,开始形成产品订单。
2、采购模式
为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和性能,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体系。潜在供应商经过公司内部评审之后,纳入潜在供应商名录。公司技术相关部门进一步评估供应商小批量样件和进行现场的PPAP(ProductionPartApproval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核查,并基于核查情况要求供应商出具PSW(PartSubmissionWarrant,零件提交保证书)。公司获得供应商出具的PSW之后,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具备批量供货资格。
采购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获得批准之后,采购部门在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基础之上,结合销售部门的订单预测、生产部门的交付情况以及原材料实时库存信息,综合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在合格供应商目录范围内组织必要的招标程序,并与最终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就服务范围、产品参数、质量要求、账期约定、保密条款等完成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供应商到货后,经过检验合格的,准予入库。在价格调整机制方面,采购部将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及价格调整,并对供应商提出规范性整改意见。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以销定产。产控物流部根据客户订单及交付时间、产能、设备状况、生产线负荷状况、原材料供应状况等综合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发送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进度发布生产制造令,按照生产制造令进行领料、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完成生产计划。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后,将根据最终配套车型的生命周期以及后续车型的开发进度,向客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整车厂出于组织规模化生产的便利性,以及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采购,普遍采取寄售模式。公司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买方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寄售模式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寄售模式 | 2022年度收入金额 | 2021年度收入金额 | 收入确认依据 |
境内寄售 | 17,232.81 | 14,914.16 | 《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签字的《产品销货单》、《价格协议》、《客户系统领用记录》、《客户邮件通知》、《发票》 |
境外寄售 | 14,679.41 | 9,152.39 | 《销售合同》、《系统订单》、《海关报关单》、《第三方仓库系统内领用记录》、《形式发票》 |
寄售收入小计 | 31,912.22 | 24,066.55 | -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 | 80,617.75 | 58,627.51 | - |
寄售收入占比 | 39.58% | 41.05% | - |
公司采取主动市场营销、需求导向研发的销售策略。在与整车厂交流并获得其需求意向之后,及时反馈并推动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讨论、技术答辩,得到客户的需求确认。后续经过商务谈判,样件制作,进一步签署框架协议或定点函。签订框架协议后,公司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的研发、试制、检测等,在提供样件检测、小批量试制都得到客户认可之后,公司将正式进行批量生产,并依据合同规定与订单要求,向客户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2001年至今,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发展阶段如下:
1、萌芽期:新能源汽车以示范推广项目为主(2001年-2008年):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汽车产业要结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和排放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动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研究和产业化,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轿车柴油发动机技术。多款新能源汽车被批准量产。
2、快速成长期:补贴政策刺激行业高速发展(2009年-2016年):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主要选择
/
部分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试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3、冷静调整期:后补贴时代的行业出清(2017年-2022年):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明确提出要优先支持汽车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财政补贴逐渐退出。
(2)基本特点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长期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持续推出的产业政策涉及战略规划、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产业支持等多个维度。现有政策体系,已经实现了对包括研发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环节、使用环节、运营环节等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生命周期的全面覆盖。在后补时代,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但国家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继续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比如“双积分”政策、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等。2019年新修订的“双积分”政策实施后,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和油耗标准逐步加严,积分交易市场将进一步发挥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新能源车的动力和决心。总体来看,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没有动摇,方式从直接补贴转为间接扶持、奖惩结合,这将更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久发展。
(3)主要技术门槛
电驱动系统对生产企业的驱动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在产品集成度持续提高的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之下,只有在三大总成领域均有持续研发投入的企业,才可能在电驱动系统的顶层设计与各总成级的开发时,进行充分的协调匹配与优化,最终实现系统级别的整体性能改善。同时,电驱动系统的生产工艺改进也需要大量的实践积累。行业新进入企业往往只能选择从电驱动系统的单一总成甚至总成下属的具体部件开始切入(例如:驱动电机总成的定子部件、控制器总成的功率组件、传动总成的齿轮组等)难以积累系统级研发设计经验。同时,行业内现有参与者,如果不能迅速实现总成供应商向电驱动系统供应商的角色转变,也将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行业内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未来将率先获得电驱动系统级产品的量产项目,进一步巩固研发和技术壁垒。
汽车行业,特别是乘用车领域,电驱动系统供应商通常在新车型的研发伊始就深入介入,与整车企业同步推动研发设计与技术改进,保证新车型的整体性能。由于在物理尺寸、性能参数等指标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定制化,电驱动系统供应商与整车企业通常具有深度绑定的合作关系。新车型推向市场之后,整车企业一般不会更换电驱动系统供应商。
/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精进电动属于具备电驱动系统整体集成设计能力的零部件供应商,连续多年位于国内市场占有率前列,且持续与国际知名整车企业保持合作并获取量产订单。
由于新能源汽车销量对汽车行业整体销量而言渗透率仍然较低。电驱动系统行业参与者的客户数量与量产项目储备数量,还不足以完全抵抗行业波动风险。目前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尚未稳固,除比亚迪(现弗迪动力)具备较为稳定的自产自供需求之外,其他市场参与者均可能因为配套车型升级换代、量产项目推出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当年排名。中长期而言,行业内参与者将围绕优质头部客户和配套热门车型展开持续竞争。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心脏”,电驱动系统发挥了燃油汽车中“发动机+ECU电控单元+变速箱”的作用,电驱动系统包括三大总成: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电驱动系统对新能源汽车整车使用性能的动力性、经济性、舒适性、安全性等核心指标具有较大影响。不论采用何种电动化技术路径(纯电动、插电混动、增程式等),不论使用何种动力电池(磷酸铁锂、高镍三元、燃料电池等),每辆新能源汽车都需要电驱动系统实现动力输出与控制。
电驱动系统的各个总成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典型安装位置如下所示: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最大功率水平、最大扭矩水平、峰值效率、高效区间占比、功率体积密度水平、功率质量密度水平、振动噪声控制水平、动力换挡平顺性、系统整体效率等性能持续改进。在以上基础上,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正在朝着高度集成化的方向发展,行业正在不断探索和开发功能先进和集成度高的系统级产。高功能安全和高网络信息安全集成的控制器技术,机-电-磁-热-液多学科的深度融合和仿真技术、软件算法及控制策略、热管理和标定的系统技术,要求产品性能优异、效率高、噪音低、结构紧凑、零
/
件数少、尺寸小、重量轻、成本低,以满足客户整车更先进的技术性、动力性、经济性和舒适性的严苛要求,是电驱动系统行业发展的方向。
高集成度设计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以驱动电机总成生产与研发为基础,在业内较早实现了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的完整产业布局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全面整合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系统级电驱动产品的核心供应能力。目前公司技术水平先进、工艺节点成熟,并拥有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目前正在油冷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非晶带材驱动电机、轮毂驱动电机、多档减速器等领域积极进行技术储备,部分产品已陆续推向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涉及领域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1 | 驱动电机总成 | 高效电机技术 | 采用方导体、非晶材料等先进材料,实现电机最高效率1%-3%的提升,减轻电机重量大于10%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先进电机冷却技术 | 通过冷却通道创新设计、油冷设计等先进电机冷却概念和设计方案,改善电机冷却能力,提高电机连续能力10%以上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
电机集成化技 | 电机、发动机、车桥等高度集成,实现总成重量减轻10%以上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
序号 | 涉及领域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术 | |||||
2 | 控制器总成 | 电容器的壳体组件和电驱动总成 | 直流支撑电容和功率器件、散热水道集成,以改善温升,提高电流能力及功率密度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控制电动汽车增程器系统发电功率的装置 | 通过升压转换单元调节动力电池输出电压,控制发电机和驱动电机系统的输出功率,有效提高电动汽车增程器系统的效率,还有利于减小直流动力线束线径,降低重量、节约成本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控制器直流母线的过压保护方法 | 根据电机转速进入不同的保护状态,有效的保护功率器件不受损坏,从而保护控制器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电磁离合控制器的电流采样电路 | PWM控制,可以采集所有工作状态时负载电流的信息,真实反映负载电流变化情况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电机控制软件 | 符合国际和国内信息安全标准,具备安全访问,程序安全更新功能 | 国际领先 | 自主研发(外部购买底层软件) | ||
电机控制软件 | 采用Autosar软件平台,符合功能安全标准,具备过调制及六步控制功能,自动识别旋变角度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外部购买底层软件) | ||
电机控 | 具备快照和冻结电影功能,具备在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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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及领域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制软件 | PWM周期内快速采样功能,方便故障诊断和调试。 | 发 | |||
电机控制软件 | 电机控制器集成驻车,差速控制功能,满足功能安全需求。 | 国际领先 | 自主研发 | ||
3 | 传动总成 | 电磁齿嵌式离合器和双电机混联系统 | 采用电磁离合器作为双电机混联系统的动力耦合装置,对比传统干式离合器降低重量60kg,轴向长度缩短100mm以上,离合器腔体积缩小40% | 国际领先 | 自主研发 |
集成一体化技术 | 电机轴与变速器输入轴、电机后盖和变速器前壳体均采用一体化设计,轴向尺寸缩短10%,质量减小5%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
电磁离合器执行机构技术 | 齿嵌式电磁离合器实现了紧凑的轴向布置,具有重量轻、占用空间小、传递转矩大、动作迅速等优势,在动力传递过程中效率接近100%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高效节油混动技术 | 高度集成的高效油冷双电机混合动力系统,减重8%,减少轴向尺寸10%,整车节油率可达40% | 国内先进 | 自主研发 | ||
高效节能多档位变速技术 | 既能满足车辆更大的加速性和爬坡度要求,也能满足更高的车速要求。多档位设置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电机的高效区,提高系统平均效率3%以上 | 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
直磁型(DirectFluxTM)双稳态电磁离合 | 行业首款双稳态差速锁和切分离合器,在接合和分离状态下可以实现自保持功能而且无能耗,独特创新的技术使得离合器响应时间更快,机械防失效,提升应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结构紧凑且轻量化。 | 国际领先 | 自主研发 |
/
序号 | 涉及领域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先进程度 | 技术来源 |
器创新技术 | |||||
油水复合冷却技术 | 油水复合冷却,提高了电机的连续功率和功率密度的性能;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降低了成本;通过对润滑油进行冷却技术,提高了减速器及其零部件的寿命和可靠性。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
驻车机构技术 | 驻车机构高度集成,占用总成空间小;可在32%坡度下顺利脱出;可在350ms内快速响应执行动作;窜动距离小于75mm,可以实现MPR(手动解锁)功能,大大提高可靠性、安全性和客户的使用舒适度 | 国际先进 | 自主研发 | ||
4 | 系统集成 | 直连一体化增程器技术 | 通过把发电机转子和发动机的曲轴直接机械集成,精简结构件,实现了总成轴向长度缩短,重量降低超10kg,降低了系统成本 | 国际领先 | 自主研发 |
主动扭振抵消技术 | 通过调整发电功率反映时间,抵消发动机扭矩脉动,转速波动降低50%以上,发动机机体振动降低80%以上 | 国际领先 | 自主研发 |
报告期内的变化如下:
2022年公司持续开展研发工作,在乘用车领域,公司为海外客户开发的纯电动三合一项目已经顺利进入最后的产品验证和产线验证阶段。此产品预计2023年上半年进入量产,该产品将为客户的纯电动汽车平台的一系列整车产品供应三合一电驱动系统,涉及的整车类型包括超豪华轿车、轿车和厢式物流车。为一国内知名主机厂开发的混动多合一系统在2022年已完成概念样机的设计制造及交付,并正在进行整车测试;为一海外高端车型开发的另一款多合一系统在2022年完成样机设计和子样机制造,并启动了该系统的设计验证工作,包括支持客户的整车验证。在方导体电机方面,特别是核心零件的设计及工艺开发上获得突破性进展,产品可制造性显著提升,同时改善了产品质量及性能。为一海外客户开发的方导体产品也完成了产品设计及验证,进入产线调试阶段。2022年,公司有两个乘用车开发项目进入量产。
/
在商用车领域,公司针对已经量产的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加强系统集成产品的研发力度,以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结合和发挥方导体电机的性能优势和桥驱架构的成本优势,公司2022年向市场推出了基于方导体电机技术的高功率密度桥驱系统。同时,深度集成高功率方导体电机和自主开发的控制器及传动系统,2022年,公司向市场推出了高度轻量化的1000牛米至3500牛米扭矩的多款三合一动力总成系统。公司为欧洲商用车客户开发的领先的碳化硅控制器已完成了定义的产品设计验证工作,并已经在2022年向客户交付样件,公司同时在支持客户的整车测试。该产品在2022年底已经进入量产产品的开发和测试,预计2024年实现量产。正在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变更,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开发。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2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52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境外已授权专利3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拥有软件著作权21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287项、外观设计专利111项;境外已授权专利91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1 | 11 | 188 | 39 |
实用新型专利 | 43 | 52 | 311 | 287 |
外观设计专利 | 14 | 8 | 120 | 111 |
软件著作权 | 2 | 2 | 21 | 21 |
其他 | 59 | 34 | 228 | 91 |
合计 | 149 | 107 | 868 | 549 |
注:以上其他为境外专利。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3,474,488.66 | 155,088,062.05 | 37.6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13,474,488.66 | 155,088,062.05 | 37.6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91 | 21.06 | -0.1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主要系:第一,公司在菏泽基地增加了研发能力的建设,扩充菏泽研发团队;第二,公司在持续扩大精进北美研发能力的投入,扩大试验认证能力,增加了产品研发
/
和工艺开发方面的投入。通过完全的自主开发,公司正在精进北美建设行业内领先的全自动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生产线,该生产线预计2023年上半年投产。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乘用车电机系统开发1 | 14,000,000.00 | 3,144,280.70 | 3,284,128.82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进入B样件阶段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际先进 | 混动乘用车 |
2 | 乘用车电机系统开发2 | 8,000,000.00 | 4,126,039.68 | 4,126,039.68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进入B样件阶段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混动乘用车 |
3 | 乘用车电机系统开发3 | 14,400,000.00 | 3,780,373.03 | 3,780,373.03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进入B样件阶段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混动乘用车 |
4 | 乘用车二合一系统开发 | 12,204,405.00 | 2,675,344.54 | 2,675,344.54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进入B样件阶段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混动乘用车 |
5 | 乘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1 | 10,000,000.00 | 9,424,488.00 | 9,742,331.55 | B样制作完成,试验中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豪华乘用车 |
6 | 乘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2 | 5,000,000.00 | 3,342,476.83 | 4,089,352.51 | A样制作并试验完成,待市场需求并推广 | 完成样件测试和改善 | 国内领先 | 纯电动乘用车驱动系统 |
7 | 乘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3 | 4,000,000.00 | 3,391,619.62 | 3,391,619.62 | 完成设计验证,准备量产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纯电动乘用车 |
8 | 乘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4 | 170,000,000.00 | 85,063,736.57 | 150,897,544.96 | 设计验证结束,产品 | 完成产品设 | 国际先进 | 基于方导体技 |
/
验证中 | 计及验证,推向市场 | 术的三合一系统,提供功率密度和进一步降噪,满足乘用车和小型商用车应用 | ||||||
9 | 乘用车多合一系统开发 | 5,000,000.00 | 1,600,436.11 | 4,228,658.98 | 4台A样机试验进行中。 | 产品可靠性验证后,推向市场 | 国际先进 | 应用在A级和B级混合动力乘用车 |
10 | 乘用车国际客户电机系统开发1 | 36,003,753.40 | 6,941,948.20 | 9,548,670.17 | 产品验证中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际先进 | 纯电动乘用车 |
11 | 乘用车国际客户电机系统开发2 | 12,000,000.00 | 8,023,321.52 | 11,004,182.07 | 进行产品工程变更,为产品降本做验证。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际先进 | 海外混动乘用车 |
12 | 乘用车国际客户三合一系统开发1 | 8,500,000.00 | 7,083,776.63 | 7,404,863.03 | 完成设计功能验证 | 样件验证报告 | 国际先进 | 配套国际市场豪华车 |
13 | 乘用车国际客户三合一系统开发2 | 64,278,467.06 | 2,938,786.53 | 4,798,494.29 | 产品验证中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际领先 | 海外高端纯电动乘用车 |
14 | 乘用车国际客户多合一系统开发 | 82,829,017.60 | 8,944,718.31 | 11,161,858.61 | 完成设计验证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际领先 | 海外高端纯电动乘用车 |
15 | 商用车混联系统开发 | 14,600,000.00 | 3,535,639.84 | 4,223,145.89 | 已完成A样机试验。 | 产品可靠性验证后,推向 | 国际领先 | 小型专用车 |
/
市场 | ||||||||
16 | 商用车桥区驱动系统开发 | 3,000,000.00 | 475,281.52 | 2,666,685.92 | 产线建设完成,具备量产能力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皮卡市场 |
17 | 商用车二合一系统开发1 | 16,000,000.00 | 3,342,823.68 | 7,302,514.37 | C样模具已开发完成 | 2022年完成产品可靠性验证,成功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重卡市场 |
18 | 商用车二合一系统开发2 | 10,000,000.00 | 4,238,566.76 | 7,477,491.21 | 1、不带取力器状态主箱C样模具已开发完成 | 产品可靠性验证后,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纯电动中型卡车 |
19 | 商用车二合一系统开发3 | 2,650,000.00 | 1,294,729.71 | 2,377,530.50 | 2、自制取力器A样试制完成"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轻卡 |
20 | 商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1 | 16,000,000.00 | 4,918,656.37 | 9,056,977.80 | 产线建设完成,具备量产能力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纯电动客车 |
21 | 商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2 | 8,000,000.00 | 6,042,335.40 | 6,862,995.83 | 产线建设完成,具备量产能力 | 产品可靠性验证后,推向市场 | 国内领先 | 电动中重卡动力总成 |
22 | 商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3 | 10,000,000.00 | 4,758,759.47 | 6,573,037.04 | A样物料组织中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公交车市场 |
23 | 商用车三合一系统开发4 | 5,000,000.00 | 3,627,468.07 | 3,627,468.07 | 方导体试验中,启动 | 达到产品量 | 国内领先 | 环卫车 |
/
产业化建设进行中 | 产 | |||||||
24 | 商用车国际客户电机系统开发 | 6,000,000.00 | 1,041,206.02 | 2,577,349.46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进入B样件阶段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可广泛适用于各类纯电中型卡车、大型巴士等 |
25 | 商用车国际客户二合一电机系统开发 | 14,432,009.29 | 2,748,954.15 | 2,748,954.15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进入B样件阶段 | 达到产品量产 | 项目经理无法回答 | 中型电动卡车 |
26 | 高压电机控制器系统开发 | 4,400,000.00 | 2,174,483.57 | 2,174,483.57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进入B样件阶段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内领先 | 可以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 |
27 | 第三代半导体控制器系统开发1 | 50,000,000.00 | 19,319,277.65 | 19,319,277.65 | 完成A样设计和验证 | 采用先进的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技术,具备国际标准的网络安全和功能安全性能 | 国际领先 | 可以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重卡 |
28 | 第三代半导体控制器系统开发2 | 58,641,932.00 | 3,789,131.84 | 3,789,131.84 | B样制作,测试中 | 达到产品量产 | 国际领先水平 | 电动重卡 |
合计 | / | 664,939,584.35 | 211,788,660.32 | 310,910,505.16 |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515 | 4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3.09 | 43.9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183.86 | 12,174.9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7.54 | 27.7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0 |
硕士研究生 | 157 |
本科 | 259 |
专科 | 64 |
高中及以下 | 2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7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5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9 |
60岁及以上 | 2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行业领先的系统级供应能力公司完成了三大总成布局完整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公司以驱动电机总成生产与研发为基础,2015年推出电磁齿嵌式离合器,2016年推出减速器产品和控制器产品,在业内较早实现了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的完整产业布局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全面整合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系统级电驱动产品的核心供应能力。2019年推出将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深度集成,更轻、更节能、成本更低的自主知识产权三合一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2022年,公司向市场推出了基于方导体电机技术的高功率密度桥驱系统,该系统结合和发挥了方导体电机的性能优势和桥驱架
/
构的成本优势。2022年,公司还向市场推出了多款基于方导体技术,深度集成和高度轻量化的1000牛米至3500牛米扭矩商用车三合一动力总成系统。
公司确立了动力总成及控制领域的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战略地位。公司凭借深受国际知名整车企业认可的技术与研发能力,能够在电驱动系统的顶层设计与各总成级的开发时,进行充分的协调匹配与优化,最终实现系统级的整体性能改善。因此,公司能够直接向整车企业提供系统级产品,在汽车行业具有核心价值的动力总成及控制领域享有“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战略地位。
2.产品性能持续领先
公司的产品具有领先的产品性能。电驱动系统的效率由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共同决定,公司各大总成的峰值效率均优于行业水平。更高的峰值效率,可以使同等条件下新能源汽车行驶相同里程所耗用的电量更少,减速时也拥有更高的能量回收效率,有利于增长车辆续航里程,具有更好的经济性。公司的控制器总成体积功率密度与功率比重均业内领先。公司产品表现出优异的噪音水平。
公司自主开发了领先的集成化产品。公司以全部自主研发设计的驱动电机、高速两级减速器、高功率密度电机控制器为基础,将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深度集成,研发出更轻、更节能、成本更低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相对“组装式”的集成方法,深度集成缩短了总成的轴向尺寸,减轻了重量,改善了传动效率,还增加了具有精进电动专利的核心结构设计,具备正向研发、深度集成和持续优化能力,具有“轻、快、好、省”的优点。系统深度集成消除了电机和减速器的同轴度误差,提高了总成的结构刚度,降低了振动噪音,减速器效率提升带来成本的有效控制。
公司是业内少数能够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控制器的电驱动系统供应商之一。公司具备丰富的EMC设计、测试、整改经验,多款控制器产品顺利通过了零部件和整车级的EMC测试,并已经投放市场。公司基于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开发的碳化硅(SiC)控制器总成,能够实现更高的功率体积密度、更高的功率质量密度、更高的开关频率、更高的效率,并降低冷却系统的复杂程度,能够帮助新能源汽车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更低的电池成本和能耗、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好的空间布局。
公司同时在油冷电机技术、离合传动技术、增程器电机、方导体电机技术方面,具备国内领先的自主核心技术。公司在国内最早突破油冷电机技术,精进电动油冷电机产品已与Stellantis集团、广汽集团、吉利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实现量产合作。公司电磁齿嵌式离合器技术主要应用于混动系统、两档变速器、四轮驱动系统的辅助电驱桥切分等产品,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国内外专利。公司自主研发了两代增程器电机技术,在国内外客户多个乘用车、商用车产品获得应用,获得了多项国内和境外专利,公司牵头的“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也入选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3.行业先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电驱动系统驱动电机、控制器和传动三大总成领域实现了产品的平台化开发、谱系化开发,在油冷
/
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多档减速器/变速器等领域拥有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拥有深厚的自主技术积累。公司长期的技术与研发积累,构成了未来参与市场竞争的先发优势。
公司通过国际整车企业体系认证并成功实施国际乘用车量产项目的经验。既往为国际知名整车乘用车量产项目供应的经验,是竞争国际客户订单时的重要参考因素甚至前提条件。过往成功通过国际整车企业体系认证并成功实施国际乘用车量产项目的经验,是公司未来参与市场竞争的突出优势。
4.正向研发能力突出
公司在完成国家课题类研发和客户产品类研发之余,还持续投入前瞻自研类研发,对可能影响电驱动系统行业未来发展的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提前布局。通过原创性、自主性研发,公司正在油冷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非晶带材驱动电机、轮毂驱动电机、多档减速器等领域主动进行技术储备。在公司参与的合作研发项目中,有12项被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内容涵盖驱动电机、电力电子、电动化变速器、混合动力系统、增程驱动、特种电驱动等领域。
5.领先的研发实验能力
由于公司产品的综合性能要求较高及工作环境复杂,对产品进行更加完善的设计、分析、仿真、实验、检测,不仅是客户的需要,也是公司改进设计、验证工艺、保证质量的重要抓手。公司成立至今,已在北京、上海、正定、菏泽等地,累计投入资金过亿元,目前拥有核心实验装备约70余套,可以满足国际国内各大整车厂的开发验证和工艺认证要求,相关设备参数具备进行ISO、IEC、SAE、DIN、JIS等国际标准实验的能力。目前公司已经具备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及各总成级别产品的全面实验认证能力,主要包括安全性、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NVH、EMC等5大板块。
6.业内领先的人才团队
公司业务核心团队全面覆盖公司产品的研究设计、工艺开发、试验认证、生产制造、大客户营销等重要环节,经历了众多国际国内量产项目的实战考验与锻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相关产业经营与管理经验,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国外知名零部件企业或整车企业工作多年,在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等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与研发经验积累。拥有业内领先的人才团队,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7.工艺创新与稳定生产的能力
工艺创新与优化能力是最终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的软件保障,公司历经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持续优化的工艺改进机制,并具有实现高质量、规模化量产能力。先进的生产设备是最终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的硬件支持。经过持续多年的投入,公司对生产环节的自动化程度、智能化程度进行了持续的改进完善,以满足国际国内客户不断提高的质量要求。公司曾经获得
/
Stellantis集团授予的北美杰出质量奖(NorthAmericaOutstandingQualityAward);公司和公司核心产品还多次获得过铃轩奖、“中国心”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等奖项。(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35.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195.14万元。如果未来公司在产品开发、市场销售等方面未达预期仍将持续亏损,或将影响公司对外融资渠道,融资受到限制将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进而对公司业务拓展、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35.35万元,同比2021年度,亏损缩小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195.14万元,同比2021年度,亏损扩大
2.06%。
如未来宏观环境转变未达预期导致市场需求持续下滑,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及产品市场份额,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业技术路线的风险
根据驱动方式的差异等因素,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技术路径包括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驱动电机总成主要技术路径包括交流异步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的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未来主流技术路线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失败及研发成果无法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1,347.4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0.91%。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项目较多,如果研发项目出现研发失败、研发成果无法产业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电驱动企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者未能及时吸引符合要求的核心技术人才加入,将削弱公司在创新方面的技术优势与竞争力,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重要的作用。若其他企业侵犯公司知识产权,发生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公司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由此可能需承担较大的法律和经济成本,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在从事研发与生产业务时,可能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如未来公司在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中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侵权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相关主张未获得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支持,可能对公司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1.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风险
为抓住行业机遇并满足国内整车客户对产能保证的需求,公司报告期内对产能进行了战略性扩建。公司产能扩建后,短期叠加补贴退坡、市场规模增长和市场化程度不及预期、外部环境的影响,以及公司部分已配套客户的车型销量低于预期、部分已配套引入竞争性供应商等因素,导致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持续较低。虽然,公司采取加快国内外优质整车企业客户开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等手段提升产能利用率,同时国际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自2022年以来均呈复苏态势,但是未来若出现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不达预期、公司现有产量项目推迟、主要客户车型不达预期等情况,公司在一定期间产能利用率仍将保持较低水平的风险,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2.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汽车整体市场中的占比偏低。续航里程较短、充电时间较长、购置成本较高、充电配套设施不完善等仍是制约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因素。在行业补贴退坡、经济短期下行或者因为突发因素导致下游客户需求急剧下降的情况下,会降低整体扩张速度和新车投入力度,可能对下游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但受中国汽车市场整体消费下滑和行业补贴退坡的影响,如果未来制约消费者需求的因素无法改善,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无法提高,则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出现下滑,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开拓及行业竞争的风险
面对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领域良好的市场前景,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生产企业可能进一步迅速扩充产能,而一些具有其他领域电机生产经验的企业或具有传统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经验的企业也可能逐步进入该领域;国外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厂商也可能通过在国内投资设
/
厂的方式,直接参与国内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可能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由于公司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和生产规模,在产品创新和成本上在国际市场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近年来,国际市场上一些具有电机生产经验的企业或具有传统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经验的企业也正在逐步进入电驱动系统领域。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可能在开拓海外市场时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由于国际地缘和政治因素影响,海外市场可能出现限制中国企业的不利政政策。这些情况会使公司面临海外市场开拓缓慢或者业务萎缩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厂商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电驱动系统厂商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电驱动系统厂商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持自身的竞争能力。在此背景下,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5.86%,因此,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受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国际贸易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实现需求大幅下降,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公司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磁钢、硅钢片、壳体、漆包线、控制器、端盖、IGBT和轴等,上述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的变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而公司不能通过及时调整采购或销售产品价格传导成本波动,将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产品质量风险
电驱动系统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质量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新能源汽车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因此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质量标准很高。公司电驱动产品的生产环节较多,如因现场操作不当或管理控制不严出现质量问题,将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如返修或更换问题产品的相关费用、款项回收推迟等),还会对公司品牌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影响未来业务的开拓。
7.芯片短缺和价格上涨影响整车企业生产计划和提货进度的风险
2022年,汽车行业仍然面临芯片短缺和价格上涨,影响了整车企业的生产计划和对零部件企业的提货的进度。如果未来芯片短缺和价格上涨的情况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的缓解,则可能持续影响整车企业生产计划和提货进度,或者影响公司控制器零部件的供应,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1.综合毛利率偏低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59%,受到下游整车企业需求波动、新能源汽车消费渗透率相对较低、原材料居高不下,量产订单不足造成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处于较低的水平。未来,如发生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客户导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销量下滑、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进一步下降、原材料涨价、外部环境反复影响等情形,公司综合毛利率仍可能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继续下降,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销售收入中部分为外销收入,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汇率波动特别是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影响。如果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一方面以外币计价的出口产品价格提高会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存在客户流失或者订单转移至其他国家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将随着人民币升值而有所贬值,从而影响经营利润。反之,如果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以外币计价的材料、资产和各项费用支出会上涨,从而影响经营利润。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日趋完善,国家相关部门相应调整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补贴政策。总体来看,近年来补贴逐步退坡,补贴技术门槛不断提升。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适当提高了技术指标门槛,加大了退坡力度;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当前阶段,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政策变化对电驱动行业的发展存在较大影响。虽然2020年以来的系列新编产业政策是为了降低外部环境影响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冲击、实现稳定就业目标,并缓解财政补贴停止以及双积分政策切换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可能产生的冲击而推出的。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发布,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也将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后续产业政策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可能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以及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各行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近期各方面形势全面好转,公司生产经营逐步实现正常化,国内经济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未来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反复是一个未知数。全球地缘政治冲突不断,俄乌战争,美国通货膨胀和经济动荡仍然会影响全球经济的稳定,以上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20,682,920.26 | 736,318,212.03 | 38.62 |
营业成本 | 973,852,215.73 | 764,070,224.62 | 27.46 |
销售费用 | 56,341,462.38 | 51,817,743.88 | 8.73 |
管理费用 | 152,313,906.27 | 143,061,579.18 | 6.47 |
财务费用 | -4,795,107.63 | 12,902,852.95 | -137.16 |
研发费用 | 213,474,488.66 | 155,088,062.05 | 37.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695,409.70 | -332,032,987.60 | -36.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366,501.50 | -223,186,631.64 | 23.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624.26 | 1,835,323,439.74 | -99.9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境内和境外营业收入均有增长所致。境内收入的增加首先得益于外部环境影响的缓解,下游订单及运营恢复。其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城市物流配送电驱动系统市场,在这个市场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报告期内出口业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外客户的需求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销售收入增长而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产品销售的增长,产品质保金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从2021年初开始继续加大拓展北美业务规模,2022年持续在北美基地的战略性投入,大力度投入人力、物力、管理资源。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为提高竞争力和开拓新市场,持续投入研发工作,提升新产品和进行关键技术储备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赛米控案的赔偿支付所致。截止至2022年底,针对该案的所有赔偿款均已经支付完毕。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在北美建设新产线和在菏泽工厂进行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北美主要投资在2021年完成,所以报告期投入较前一年有所下降。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2021年公司完成首发上市,收到首发上市的募集资金所致。/变动原因说明://变动原因说明://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02,068.29万元,同比2021年度增加38.62%。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和境外营业收入均有增长。境内收入的增加首先得益于外部环境影响的缓解,下游订单及运营恢复。同时,公司采取了灵活的生产方式,优化各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计划,主动地应对区域性的不利外部环境影响,有效地避免了对运营和订单交付的影响。其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城市物流配送电驱动系统市场,在这个市场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报告期内出口业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外客户的需求增长。
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59%,较2021年度上升8.3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司整体收入规模提升较大,摊薄固定费用。其次是毛利较高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比上升。以上两个主要因素导致综合毛利率上升。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汽车行业 | 903,779,009.02 | 865,776,008.57 | 4.20 | 41.13 | 28.47 | 增加9.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806,177,549.22 | 815,874,079.20 | -1.20 | 37.51 | 25.57 | 增加9.62个百分点 |
其中: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 430,424,966.01 | 432,426,505.82 | -0.47 | 31.27 | 13.73 | 增加15.49个百分点 |
商用车电 | 375,752,583.21 | 383,447,573.38 | -2.05 | 45.42 | 42.27 | 增加2.26个 |
/
驱动系统 | 百分点 |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97,601,459.80 | 49,901,929.37 | 48.87 | 80.31 | 106.37 | 减少6.46个百分点 |
小计 | 903,779,009.02 | 865,776,008.57 | 4.20 | 41.13 | 28.47 | 增加9.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628,896,650.27 | 667,335,003.19 | -6.11 | 32.12 | 22.07 | 增加8.74个百分点 |
境外 | 274,882,358.75 | 198,441,005.38 | 27.81 | 67.19 | 55.97 | 增加5.2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903,779,009.02 | 865,776,008.57 | 4.20 | 41.13 | 28.47 | 增加9.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903,779,009.02 | 865,776,008.57 | 4.20 | 41.13 | 28.47 | 增加9.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占主营收入的89.20%;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实现收入62,889.67万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69.59%,收入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32.12%;境外收入27,488.24万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30.41%,收入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67.19%,境外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境外客户的需求增长。公司销售均为直销,没有分销业务。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产品 | 套 | 170,617 | 164,621 | 24,480 | 16.40 | 16.33 | 32.4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随着境内外部环境影响的缓解,下游订单及运营恢复。公司采取了灵活的生产方式,优化各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计划,主动地应对区域性的不利外部环境影响,有效地避免了对运营和订单交付的影响。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城市物流配送电驱动系统市场,在这个市场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同时国外客户的需求增长。以上因素拉动了销售量提升。由于订单拉动,产品产量和产品存货也较2021年有所上升。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新能源汽车行业 | 直接材料 | 598,894,426.17 | 69.18 | 447,772,770.01 | 66.44 | 33.75 | |
新能源汽车行业 | 直接人工 | 62,852,734.99 | 7.26 | 54,177,038.06 | 8.04 | 16.01 | |
新能源汽车行业 | 制造费用 | 154,126,918.04 | 17.80 | 147,790,780.45 | 21.93 | 4.29 | |
新能源汽车行业 | 技术开发与服务成本 | 49,901,929.37 | 5.76 | 24,180,486.53 | 3.59 | 106.37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815,874,079.20 | 94.24 | 649,740,588.52 | 96.41 | 25.57 | ||
其中: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 432,426,505.82 | 100.00 | 380,221,035.68 | 100.00 | 13.73 | ||
直接材料 | 294,183,238.13 | 68.04 | 245,458,747.25 | 64.56 | 19.85 |
/
直接人工 | 39,804,428.54 | 9.20 | 37,555,527.03 | 9.88 | 5.99 | |
制造费用 | 98,438,839.15 | 22.76 | 97,206,761.40 | 25.57 | 1.27 | |
商用车电驱动系统 | 383,447,573.38 | 100.00 | 269,519,552.84 | 100.00 | 42.27 | |
直接材料 | 304,711,188.04 | 79.47 | 202,314,022.76 | 75.06 | 50.61 | |
直接人工 | 23,048,306.45 | 6.01 | 16,621,511.03 | 6.17 | 38.67 | |
制造费用 | 55,688,078.89 | 14.52 | 50,584,019.05 | 18.77 | 10.09 |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49,901,929.37 | 5.76 | 24,180,486.53 | 3.59 | 106.37 | |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 865,776,008.57 | 100.00 | 673,921,075.05 | 100.00 | 28.4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主要产品的各类型成本随之增长。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下降,主要是技术开发与服务成本增加。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成本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城市物流配送电驱动系统市场,在这个市场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销售额增加,因此带动了相关的业务成本。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7,015.9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5.8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21,342.23 | 20.91 | 否 |
2 | 客户二 | 11,584.40 | 11.35 | 否 |
3 | 客户三 | 9,392.45 | 9.20 | 否 |
4 | 客户四 | 8,135.84 | 7.97 | 否 |
5 | 客户五 | 6,560.99 | 6.43 | 否 |
合计 | / | 57,015.91 | 55.86 | /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2022年度及2021年度境内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人合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销售产品对应车型 |
1 | 境内客户1 | 11,584.40 | 12.82 | 多款乘用车车型 |
2 | 境内客户2 | 9,392.45 | 10.39 | 多款商用车型 |
3 | 境内客户3 | 6,560.99 | 7.26 | 多款乘用车车型及商用车车型 |
4 | 境内客户4 | 3,974.76 | 4.40 | 乘用车车型 |
5 | 境内客户5 | 3,341.44 | 3.70 | 多款乘用车车型 |
合计 | 34,854.04 | 38.56 | - | |
2021年度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销售产品对应车型 |
1 | 境内客户1 | 8,153.69 | 12.73 | 多款乘用车车型 |
2 | 境内客户3 | 7,883.68 | 12.31 | 多款乘用车车型及商用车车型 |
3 | 境内客户6 | 5,313.79 | 8.30 | 多款商用车车型 |
4 | 境内客户2 | 4,972.07 | 7.76 | 多款商用车车型 |
5 | 境内客户4 | 2,382.99 | 3.72 | 乘用车车型及技 |
/
术开发服务 | |||
合计 | 28,706.22 | 44.83 | -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2022年度及2021年度境内前五大客户变动分析如下:
(1)公司来自境内客户6销售收入,主是向其新能源客车提供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2022年度,由于境内客户6新能源客车销量较2021年度有所下滑,因此公司对境内客户6销售收入也有所下降;
(2)公司来自境内客户2的销售收入,主要是向其新能源物流车、新能源卡车提供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由于2022年度新能源物流车销量快速增长,拉动了公司对境内客户2的销售收入增加;
(3)公司来自境内客户4的销售收入,为向其乘用车车型提供的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2022年配套车型销量增加,因此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增加;
(4)公司来自境内客户5的销售收入,为向其乘用车车型提供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2022年配套境内客户5的主要车型销量有所提升,因此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增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2022年度及2021年度境外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人合并)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销售产品对应车型 |
1 | 境外客户1 | 21,342.23 | 23.61 | 乘用车车型,技术开发服务 |
2 | 境外客户2 | 2,866.14 | 3.17 | 技术开发服务 |
3 | 境外客户3 | 633.38 | 0.70 | 配套多款商用车车型 |
4 | 境外客户4 | 560.69 | 0.62 | 配套多款商用车车型 |
5 | 境外客户5 | 448.53 | 0.50 | 配套多款商用车车型 |
合计 | 25,850.97 | 28.60 | - | |
2021年度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销售产品对应车型 |
1 | 境外客户1 | 12,358.80 | 19.30 | 乘用车车型,技术开发服务 |
2 | 境外客户6 | 924.00 | 1.44 | 技术开发服务 |
/
3 | 境外客户5 | 896.62 | 1.40 | 配套多款商用车车型 |
4 | 境外客户7 | 556.81 | 0.87 | 配套多款商用车车型 |
5 | 境外客户4 | 472.53 | 0.74 | 配套多款商用车车型 |
合计 | 15,208.76 | 23.75 | -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2022年度及2021年度境外前五大客户变动分析如下:
(1)公司来自境外客户1的销售收入,主要为配套其现有插电混合动力(PHEV)车型的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收入以及为配套其新车型产品进行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2022年度较2021年度收入增加的原因系已配套车型的销量提升,同时客户新车型量产在即,公司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确认服务收入等因素所致;
(2)2022年度公司来自境外客户2的收入,主要为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由于客户新车型量产在即,公司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得以确认,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增加;
(3)公司来自境外客户3的收入主要为商用车产品收入,2022年度由于客户销量增加,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增加;
(4)2021年公司来自境外客户6的收入主要为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由于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得以确认,致使公司当年对其销售收入较高,受客户开发需求影响,公司2022年对其销售收入减少;
(5)2021年公司来自境外客户7的收入主要为多款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收入,由于客户整车还在开发阶段,需求波动较大。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2022年国内前五名客户较2021年发生变动主要是因为相应客户新能源汽车销量变动影响;2022年国外前五名客户较2021年发生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向相应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类型不同及客户配套车型销量变动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3,119.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
/
(%) | 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A | 8,565.01 | 6.82 | 否 |
2 | 供应商B | 8,161.02 | 6.50 | 否 |
3 | 供应商C | 7,743.98 | 6.17 | 否 |
4 | 供应商D | 4,731.89 | 3.77 | 否 |
5 | 供应商E | 3,917.49 | 3.12 | 否 |
合计 | / | 33,119.39 | 26.3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6,341,462.38 | 51,817,743.88 | 8.73 |
管理费用 | 152,313,906.27 | 143,061,579.18 | 6.47 |
财务费用 | -4,795,107.63 | 12,902,852.95 | -137.16 |
研发费用 | 213,474,488.66 | 155,088,062.05 | 37.65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695,409.70 | -332,032,987.60 | -36.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366,501.50 | -223,186,631.64 | 23.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624.26 | 1,835,323,439.74 | -99.97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97,165,363.44 | 30.09 | 1,604,580,376.04 | 47.50 | -44.09 | 主要系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及费用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54,364,018.79 | 1.82 | 36,664,864.44 | 1.09 | 48.27 |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357,040,755.45 | 11.97 | 305,402,534.80 | 9.04 | 16.91 | 主要系收入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3,281,473.19 | 0.78 | 6,323,809.48 | 0.19 | 268.16 | 主要系本期期末持有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5,779,610.32 | 0.53 | 12,416,163.86 | 0.37 | 27.09 | 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393,191.24 | 0.18 | 5,316,498.83 | 0.16 | 1.44 | 主要为质押保证金 |
存货 | 505,428,491.21 | 16.95 | 430,195,033.73 | 12.73 | 17.49 | 主要系本期业务量扩大,订单增加,原材料及产品备货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29,545,748.15 | 0.99 | 37,682,568.46 | 1.12 | -21.59 | 主要系本期合同质保金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80,878.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到期,收回保证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814,266.56 | 2.17 | 93,891,108.30 | 2.78 | -30.97 | 主要系公司取得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退税所致 |
/
长期应收款 | 3,353,495.70 | 0.11 | 主要系本期新增售后回租押金所致 | |||
固定资产 | 584,102,562.63 | 19.59 | 491,591,801.52 | 14.55 | 18.82 | 主要系新购置的研发和生产设备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58,086,874.44 | 5.30 | 203,194,968.20 | 6.01 | -22.20 | 主要系部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71,833,550.98 | 5.76 | 85,370,260.72 | 2.53 | 101.28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办公楼租赁所致 |
无形资产 | 25,752,136.24 | 0.86 | 22,693,766.10 | 0.67 | 13.48 | 主要系本期购置软件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607,869.15 | 0.15 | 3,879,906.42 | 0.11 | 18.76 | 主要系装修费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626,721.22 | 1.73 | 30,055,373.69 | 0.89 | 71.77 | 主要系本期预计负债增加和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894,629.52 | 1.00 | 8,392,976.29 | 0.25 | 256.19 |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41,820,588.36 | 8.11 | 368,556,725.52 | 10.91 | -34.39 | 主要系本期未终止确认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以及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527,054,785.39 | 17.67 | 485,732,324.09 | 14.38 | 8.51 | 主要系本期采购额上升,应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31,725,579.92 | 4.42 | 135,920,612.86 | 4.02 | -3.09 | 主要受本期预收的销售款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34,205,404.20 | 1.15 | 34,473,039.30 | 1.02 | -0.78 | 主要是短期薪酬、奖金等 |
应交税费 | 3,536,535.33 | 0.12 | 3,107,332.11 | 0.09 | 13.81 | 主要系本期应交印花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255,223.42 | 0.21 | 157,438,927.31 | 4.66 | -96.03 | 主要系仲裁索赔款在本期已全额支付完毕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130,566.17 | 1.71 | 28,113,103.61 | 0.83 | 81.87 | 主要系本期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重分类金额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249,909.74 | 0.11 | 3,976,199.67 | 0.12 | -18.27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9,900,000.00 | 0.67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14,903,727.79 | 0.50 | 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所致 | |||
租赁负债 | 150,870,791.21 | 5.06 | 50,443,208.34 | 1.49 | 199.09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办公楼租赁所致 |
预计负债 | 52,723,238.20 | 1.77 | 12,684,501.33 | 0.38 | 315.65 |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计提产品质保金增加、以及本期执行新会计准则计提亏损合同减值所致 |
递延收益 | 158,459,870.27 | 5.31 | 88,491,494.14 | 2.62 | 79.07 |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486,474,076.3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31%。
/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782,696.30 |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账户冻结 |
应收票据 | 2,990,060.57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2,154,689.51 | 售后回租抵押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03,927,446.38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产能状况
√适用□不适用现有产能
√适用□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报告期内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精进百思特 | 193,854 | 193,854 | 41.40 |
精进菏泽 | 124,544 | 124,544 | 70.20 |
注:
公司在早期经营时,对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线、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线采取了相对独立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但近年来也遇到了一定的挑战,具体如下:(1)突发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令特定区域的生产制造难以开展,若乘用车电驱动系统、商用车电驱动系统的产线仍然保持相对独立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生产环节易受到较大冲击;(2)国际市场需求的增加,要求公司及时响应海外客户的需求。因此,公司近年来持续推动产线的柔性化生产,并对产线布局的区域也进行了优化,自2021年以来不再单独区分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和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公司2021年及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利用率水平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能(万套) | 31.18 | 31.84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量(万套) | 14.03 | 16.77 |
产能利用率(%) | 45.01 | 52.67 |
注1:目前精进北美主要负责后端总装,截至2022年底相关产能算在精进菏泽。注2:公司为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持续推动产线的柔性化生产,自2021年以来不再单独区分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和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一方面,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计划在年度内并不是均匀分布的,通常集中在四季度(10-12月),特别是商用车电驱动系统需求的季节效应更加明显,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
项目 | 一季度(1-3月) | 二季度(4-6月) | 三季度(7-9月) | 四季度(10-12月) |
2019年 | 26.04% | 27.08% | 21.60% | 25.28% |
2020年 | 10.09% | 24.73% | 30.76% | 34.42% |
2021年 | 15.03% | 19.17% | 27.14% | 38.66% |
平均值 | 17.05% | 23.66% | 26.50% | 32.79% |
注:数据来源为中汽协,2022年,中汽协未公开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季度销量
我国新能源商用车销量占比 | ||||
项目 | 一季度(1-3月) | 二季度(4-6月) | 三季度(7-9月) | 四季度(10-12月) |
2019年 | 15.75% | 21.23% | 17.81% | 45.21% |
2020年 | 13.27% | 27.55% | 31.63% | 27.55% |
2021年 | 13.44% | 22.04% | 24.19% | 40.32% |
平均值 | 14.15% | 23.61% | 24.54% | 37.69% |
注:数据来源为中汽协,2022年,中汽协未公开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季度销量
另一方面,电驱动系统是基于客户车型的定制化产品,需要根据客户的技术要求,在公司现有的几大产品平台基础上进行深度定制化的开发,以匹配配套车型。公司同一平台的不同产品在机械结构、电气特性、控制策略、功率输出等领域存在一定差异,不同整车企业之间购买的产品无法直接替换使用。因此,公司需要对产能保留一定的余量储备,以确保获取新客户、新项目时的竞争力和应对集中提货高峰期间的排产压力。以2019年至2021年间新能源乘用车第四季度销量占比平均达到32.79%估算,对应的安全产能应为32.79%×4=131.16%,相应的年度产能利用率为1÷131.16%=76.25%;以2019年至2021年间新能源商用车第四季度销量占比平均达到37.69%估算,对应的安全产能应为37.69%×4=150.77%,相应的年度产能利用率为1÷150.77%=66.33%。低于安全产能(或超过安全产能对应的产能利用率),则存在提货高峰期延迟交货的风险。根据行业惯例,整车企业通常都会在协议中对关键零部件企业的按时交付约定非常严格的要求。
/
若公司保持现有电驱动系统产能不变,考虑产能向精进菏泽搬迁带来的阶段性下降的影响,基于既往经营情况、量产项目储备和行业平均增速的稳健估计,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和对未来产能利用率提升的估计如下:
单位:万套
项目 | 2021年度(A) | 2022年度(A) | 2023年度(E) | 2024年度(E) | 2025年度(E)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能 | 31.18 | 31.84 | 31.84 | 31.84 | 31.84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量 | 14.03 | 16.77 | 20.72 | 25.61 | 31.65 |
产能利用率(%) | 45.01 | 52.67 | 65.08 | 80.44 | 99.41 |
注1:根据既往经营情况,结合量产项目和在手订单,以2022年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量16.77万套为基数;注2:根据GGII的预测,预计至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300万辆,考虑到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88.70万辆,预计2022年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为23.59%。因此,选取23.59%作为产量提升增速的稳健估计;注3: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在建产能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在建产能工厂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累积投资金额 | 预计投产日期 | 预计产能 |
精进菏泽 | 18,000.00 | 2,628.55 | 10,946.05 | 2024年3月31日 | 80,000套(1) |
精进北美 | 11,000.00 | 956.00 | 10,117.07 | 2023年3月31日 | 25,000套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建设产线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设计产能(台) | 地点 | 项目内容 |
1 | 193,854 | 精进百思特 | 乘用车商用车柔性产线 |
2 | 124,544 | 精进菏泽 | 乘用车商用车柔性产线 |
/
合计 | 318,398 | - | - |
注1:目前精进北美主要负责后端总装,截至2022年底相关产能算在精进菏泽。注2:公司为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持续推动产线的柔性化生产,自2021年以来不再单独区分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和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及拟建设产线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产能规模(万台) | 建设地点 | 项目内容 | 建设时间安排 | 拟投资金额(万元) | 当前建设状态 | 预计达产时间 |
1 | 2.5 | 精进北美 | 三合一产线(后端) | 2023年1季度末投产 | 11,000.00 | 2023年3月31日投产 | 2024年12月31日 |
精进菏泽 | 三合一产线(前端) | 2023年1季度末投产 | 8,500.00 | 2023年3月31日投产 | 2024年12月31日 | ||
2 | 5.0 | 精进菏泽 | 小型驱动系统生产线 | 2024年1季度末投产 | 5,000.00 | 建设过程中 | 2026年12月31日 |
3 | 3.0 | 精进菏泽 | 三合一系统产线 | 2023年年末投产 | 4,500.00 | 建设过程中 | 2025年12月31日 |
产线1主要针对北美和欧洲市场的三合一系统,公司已经获得北美主要整车厂之一的三合一产品量产项目定点,产品将配套客户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的豪华车型和其他纯电动车型,覆盖多个国际知名品牌。该产线已于2023年3月31日建成投产。产线2为柔性产线,主要针对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以满足国内已定点客户的排产交付需求,并作为生产交付旺季的产能补充。产线3为柔性产线,主要针对国内市场的三合一系统,并可作为生产交付旺季的产能补充。此外,根据GGII的预测,预计至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300万辆,考虑到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88.70万辆,预计2022年至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为23.59%。因此,为了保持公司现有产能的市场竞争力,至少应以年复合增长率23.59%规划当前至2025年的新增投产产能。
/
公司目前规划至2025年底的新增投产产能不超过10.5万台,较2022年底产能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9.97%,远低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23.59%的年复合增长率。公司在新建产能的同时,还会通过柔性化生产,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的利用率水平。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不适用
产能按设计产能计算,关键瓶颈工序决定最终产能。
2.整车产销量
□适用√不适用
3.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不适用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不适用
销量 | 产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164,621 | 141,507 | 16.33 | 170,617 | 146,584 | 16.40 |
按市场类别
√适用□不适用
整车配套市场销量 | 售后服务市场销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164,499 | 141,029 | 16.64 | 122 | 478 | -74.48 |
4.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不适用
5.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直接 | 间接 | |||||||
精进菏泽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生产基地 | 37,000.00 | 100.00 | / | 58,573.33 | 13,093.74 | 46,524.04 | -2,836.84 |
精进正定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生产基地 | 10,000.00 | 1000.00 | / | 6,542.77 | -3,201.57 | 801.76 | -2,274.51 |
精进新能源余姚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及电池管理系统的生产基地 | 5,000.00 | 100.00 | / | 6,690.87 | -386.49 | 43.81 | -1,018.62 |
金泽租赁 | 新能源汽车销售和租赁 | 5,000.00 | 100.00 | / | 2,871.08 | 76.55 | 10,750.88 | 122.22 |
精进百思特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5,000.00 | 100.00 | / | 69,715.64 | -46,922.08 | 43,140.59 | -12,920.54 |
/
主要生产基地 | ||||||||
精进余姚 | 销售公司 | 2,000.00 | 100.00 | / | 730.73 | 19.04 | 305.14 | 426.72 |
精进北美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研发、生产基地 | 2,450.00(美元) | 100.00 | / | 48,650.87 | 6,500.49 | 20,982.36 | -5,215.82 |
南京华程 | 无实际业务 | 500.00 | / | 51.00 | 2.87 | -7.73 | -4.14 | |
精进华业 | 无实际业务 | 10.00 | / | 100.00 | 7.85 | -83.22 | -8.60 | |
精进电控 | 无实际业务 | 5,000.00 | 100.00 | /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在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会逐渐完成退出,但是汽车电动化符合国家战略规划,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继续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比如“双积分”政策、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等。2019年新修订的“双积分”政策实施后,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和油耗标准逐步加严,积分交易市场将进一步发挥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新能源车的动力和决心,持续推动电动化比例提高。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指出为持续提升传统消费,释放出行消费潜力,要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体来看,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没有动摇,方式从直接补贴转为间接扶持、奖惩结合,这将更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久发展。
2021年以来推出的系列产业政策都是为了进一步缓解财政补贴停止以及双积分政策切换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可能产生的冲击,帮助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尽快走出外部环境的影响。随着海外一线车企新能源车型陆续投放市场,供给侧的改善将会进一步提升终端需求的景气预期。下游销量好转及供应链本土化的趋势,将有利于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上游公司发展。
国家进一步推动整车外资股比放开加速行业市场化与国际化进程会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同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面临重大发展机遇。2018年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及制造业开放问题答记者问的过程中,明确指出:“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2018年12月10日实施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改委2018年第22号令)中,明确提出:“禁止新设燃油车企业,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有序发展的精神”。因此,汽车行业特别是整车企业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之后,理论上外资车企如果在华新设产能,必须是新能源产能。部分外资汽车企业已经通过新设合资公司或独资公司的形式,加大了在中国的新能源汽车的产能布局与相关投入。未来,外资企业加大引入在华本地供应商的趋势也会延展到电驱动系统等其他核心零部件上。对于熟悉外资企业开发与采购流程,已经通过相关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并经过批量产品检验的境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将迎来发展机遇。
里程焦虑缓解后消费者将更关注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性能。经过行业的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电池技术的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持续提高。里程焦虑缓解之后,决定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选型的核心要素,将回归到汽车产品本身的使用性能领域,如动力性、经济性、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电驱动系统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而言,具有类似燃油汽车行业“发动机+ECU电控单元+变速箱”的产业链地位,是决定新能源汽车使用性能的关键核心部件。未来,电驱动系统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地位,预计将进一步提高。
/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精进电动以“做世界上最好的电动系统”为企业愿景。公司聚焦高中端汽车电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坚持从“0到1”的原创性自主性正向研发,持续为行业带来引领性产品,在全面布局各大总成的基础上实现系统级性能优化解决方案,充分满足国际国内客户需求,并通过工艺创新和流程改进严格保证产品的高质量与稳定性,通过打造行业精品项目不断完善国际化专业化团队。公司的具体战略包括:原创性自主性正向研发战略;自主研发基础技术,核心技术领域引领行业(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含控制软件)、传动总成等),实现系统级性能优化的产品战略;聚焦高中端产品,国际国内并举的市场战略;精益制造的生产战略。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持续研发投入,聚焦高中端市场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技术研发方面位居行业前列,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产品在最大功率、最大扭矩、峰值效率、高效区间占比、功率体积密度水平、功率质量密度水平、振动噪声控制水平、动力换挡平顺性、系统整体效率和高系统集成度等指标方面具备突出的优势。
随着终端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整车企业也会对电驱动系统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在完成国家课题类研发和客户产品类研发之余,将持续投入前瞻自研类研发,对可能影响电驱动系统行业未来发展的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提前布局。通过从“0到1”的原创性、自主性研发,为持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奠定基础。
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构建乘用车商用车全谱系产品,并聚焦高中端领域的市场爆发的机遇,抓住乘用车B级及以上车型、高中端SUV车型电动化加速带来的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强成本管控
公司将在保持和提升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的同时,持续优化采购管理和生产体系管控,提升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议价能力,强化预决算控制,改善供应链,建立价格评估体系和价格波动应对体系,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2022年公司全方位实施了降本措施,一方面积极开发新供应商,引入更加有效的竞争机制,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另一方面,公司的研发和工程部门系统性地对现有在产和在研产品进行了全方位地成本优化。公司从产品设计入手,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及更加优化的设计对产品进行用料优化和制造工艺优化等措施加强成本的管控,降低产物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各项降本措施,具体为:第一、更深度地挖掘研发和工程部门对现有在产和在研产品全方位成本优化的潜力;第二、重点整合供应链,积极发挥采购规模优势,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第三、在运营方面全力挖潜,提高人员和设备销量,降低生产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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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近年来,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迅速,全球各大车企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在电动化战略的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快在电动化和智能化的布局。随着拥有资金基础、技术保证及消费者基础的传统车企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新能源车型将会更加丰富,在技术的创新和安全性上会有更多的保证。未来传统车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进一步投入将构成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并将带来新能源企业核心零部件采购的增量订单。公司已经在美国的底特律成立了研发和生产基地。公司在不断拓展国内业务的同时,利用领先的技术,深厚的研发能力和国际化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优势,以精进北美为桥头堡,积极开拓海外业务,持续投入北美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的建设,为未来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随着公司主要产品的不断拓展、业务链的不断延伸,亟需进一步补充和培养相关领域具有研发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岗位责职、规范薪酬体系管理、员工绩效考核激励、人才引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改善研发条件和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技术人才,为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规范表决,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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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经营行动。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34项议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会议的召集程序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余平、WenJianXie(谢文剑)、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郭启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旭明、曾燕珲、张雪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并参加股东大会,不断加深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下属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及确保投资决策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振新、何祥利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职工一致同意选举刘文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文静将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并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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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信息及时公开。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构建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正确处理好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信息披露、接待投资者来电、来邮、来访、e互动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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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3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6月2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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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2年10月1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1选举余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选举WenJianXie(谢文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3选举JeffreyChien-ChuneChi(季淳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4选举郭启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1选举张旭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2选举曾燕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3选举张雪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01选举李振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02选举何祥利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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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单位:股
主体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 | 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的表决权比例 | 合计持有表决权数量 | 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 特别表决权股份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 是否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696,775,220 | 10 | 696,775,220 | 57.24% | 无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为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10:1.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在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 | 是 |
/
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为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10:1。
/
报告期内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诺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权力,不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a)不得增发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特别表决权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可能导致特别表决权比例提高的,应当同时采取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措施,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b)特别表决权股份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二)监事会专项意见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第
4.5.3条的要求;
、特别表决权股份未出现《上市规则》第
4.5.9条规定的情形;
3、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上市规则》的有关相关规定。
/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余平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总经理 | 男 | 51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181.09 | 否 |
WenJianXie(谢文剑)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222.08 | 否 |
WenJianXie(谢文剑)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2022年3月16日 | 2025年3月15日 | - | - | - | / | - | 否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董事 | 男 | 55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 | 否 |
张旭明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10.00 | 否 |
曾燕珲 | 独立董事 | 女 | 49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2.20 | 否 |
张雪融 | 独立董事 | 女 | 44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2.20 | 否 |
郭启航 | 董事 | 男 | 35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 | 否 |
何祥利 | 监事 | 男 | 48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 | 否 |
李振新 | 监事 | 男 | 38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48.64 | 否 |
刘文静 | 监事 | 女 | 39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25.45 | 否 |
/
杨葵 | 副总裁 | 男 | 49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153.41 | 否 |
李玉权 | 副总裁 | 男 | 50 | 2022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 | - | - | / | 147.01 | 否 |
GabrielGollegosLopez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2 | 2016年7月 | / | - | - | - | / | 200.36 | 否 |
JianWenLi(李建文)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8 | 2016年6月 | / | - | - | - | / | 173.31 | 否 |
JingCuanLi(李景川)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3 | 2020年3月 | / | - | - | - | / | 150.57 | 否 |
王军 | 董事 | 男 | 49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2日 | -- | - | - | / | - | 否 |
曹剑飞 | 董事 | 男 | 48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2日 | - | - | - | / | - | 否 |
吴颖 | 独立董事 | 女 | 47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2日 | - | - | - | / | 7.81 | 否 |
刘立群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12日 | - | - | - | / | 7.8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1,331.94 | / |
备注1、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不包括间接持股。备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第二届监事会于2022年10月13日届满,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余平先生、WenJianXie(谢文剑)先生、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先生、郭启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选举张旭明先生、曾燕珲女士、张雪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振新先生、何祥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代表监事;第三届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刘文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王军董事、曹剑飞董事、吴颖独立董事、刘立群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董事职务。
备注3、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余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余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WenJianXie(谢文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葵先生、李玉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止;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振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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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平 | 余平,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汽车工程硕士学位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BA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担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中国区)工程师;2000年至2001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底特律)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底特律)经理;2008年2月25日创立精进电动,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长兼总经理、总工程师。 |
WenJianXie(谢文剑) | WenJianXie(谢文剑),1972年7月生,美国国籍,拥有佐治亚理工学院化学工程学士,德克萨斯大学MBA学位,并拥有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证书。2004年至2006年,担任惠普公司财务分析师;2006年至2007年担任KratonPolymersCo.资深财务分析师;2007年至2011年担任WestlakeChemicaCo.资深财务分析师;2011年至2014年担任中国旭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4年7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财务总监;2016年9月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1968年4月生,美国国籍,拥有剑桥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一等荣誉)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硕士、美国麻省理工工程学博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2001至2002年担任MonitorGroup高级战略咨询师;2002年至2004年担任PegasusCapitalAdvisors,L.P.执行董事;2003年至2006年兼任新加坡管理大学副教授;2004年12月至今担任VickersFinancialGroupLimited集团副董事长、中国区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上海锦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副董事长、中国区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樟树市锦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
张旭明 | 张旭明,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本科及硕士学位。1998年至2013年担任美国通用汽车(中国区)工程师及经理;2013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中汽虹图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7年担任北京富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2020年5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独立董事。 |
曾燕珲 | 曾燕珲,197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清华大学学士学位和长江商学院EMBA学位。1995年8月至2009年8月历任海关总署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数据中心总工程师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5年7月,担任北京明致乐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明致鸿丰彩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0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独立董事。 |
张雪融 | 张雪融,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士学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9月至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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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经理等职务;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资深合伙人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张雪融女士多年专注于为各种类型企业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等专业服务,特别在大型企业的改制、重组、收购及境内外上市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擅长组织和带领团队为企业提供多种优质财务服务,包括协助企业解决复杂财务问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并购、上市及其他资本运作等;2022年10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独立董事。 | |
郭启航 | 郭启航,198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清华大学微电子学士学位和电子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郭启航先生于2013年至2017年在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商务经理;2017年至2018年在树石明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18年至今在上海超越摩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郭启航先生拥有十年高科技产业从业及投资经验,主导多个半导体、智能制造和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与投后管理工作。熟悉半导体产业技术和格局,对超越摩尔领域和欧美产业动态等有长期关注和研究,并著有《芯路》一书;2022年10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董事。 |
何祥利 | 何祥利,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1997年至2001年担任港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1年至2003年担任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至2014年担任光大控股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至今担任ForebrightCapitalManagementLimited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监事。 |
李振新 | 李振新,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湖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担任光兆工业森林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09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海佩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内审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监事。 |
刘文静 | 刘文静,198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本科学位。2007年至2010年担任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付结算;2010年10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出纳;2016年9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监事。 |
杨葵 | 杨葵,197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湘潭大学机械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工程硕士学位、西南交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至1999年担任广州黄埔造船厂工程师、项目经理;1995年至2001年担任东莞嘉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担任东莞安联电器元件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至2006年担任雷米(中国)有限公司制造工程师;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东莞兆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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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权 | 李玉权,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南开大学MBA。2009年至2017年担任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工厂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担任杭州依维柯传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制作运营副总裁。 |
GabrielGollegosLopez | GabrielGollegosLopez,1971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UniversidaddelasAmericasPueble电子与通信工程学学士学位、GlasgowUniversity电气工程博士学位、BallStateUniversity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0年1月至2006年4月担任DelphiResearchLabs高级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12年4月担任通用汽车公司高级项目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QuantumTechnologiesAutomotiveSystems电力电子工程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北美电力电子、电力控制执行总监。 |
JianWenLi(李建文) | JianWenLi(李建文),1965年4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1990年至2000年担任陕西法士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1年担任UniversalGearLtd.齿轮专家;2001年担任RDHMiningEquipmrntCo.Ltd机械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9年9月担任MaganPowertrainInc.高级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担任Green-InnovationTechnologyLtd.总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担任MaganPowertrainInc担任高级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担任吉利汽车动力研究院总工程师、项目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执行机械传动部执行总监。 |
JingCuanLi(李景川) | JingCuanLi(李景川),1970年11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戴姆勒克莱斯勒高级研发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梅赛德斯奔驰北美研发中心高级专业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担任MaganaE-CarSystem高级电机控制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4年2月担任梅赛德斯奔驰北美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20年2月担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20年3月至今担任精进电动北美电机技术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注: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不包括间接持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间接持有公司78,823,143股,间接持股比例为13.35%、WenJianXie(谢文剑)间接持有公司2,551,727股,间接持股比例0.43%、王军间接持有公司49,047股,间接持股比例0.01%、李振新间接持有公司310,452股,间接持股比例0.05%、刘文静间接持有公司44,669股,间接持股比例0.01%、杨葵间接持有公司2,010,095股,间接持股比例0.34%、李玉权间接持有公司950,000股,间接持股比例0.16%、GabrielGollegosLopez间接持有公司446,688股,间接持股比例0.10%、JianWenLi(李建文)间接持有公司750,000股,间接持股比例0.17%、JingCuanLi(李景川)间接持有公司329,440股,间接持股比例0.07%。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平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3月30日 | / |
余平 |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1月26日 | / |
余平 | BestE-DriveL.P | 普通合伙人 | 2015年12月1日 | / |
郭启航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0月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VVCleantech(HongKong)Limited | 唯一董事 | 2016年2月1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6年8月29日 | / |
何祥利 | FNOFPowertrainLimited | 董事合伙人 | 2014年5月8日 | / |
王军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8年6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平 | 北京水光风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年9月28日 | / |
余平 | 益瀚实业有限公司 | 唯一董事 | 2007年12月30日 | / |
余平 | Jing-JinElectricInternationalCo,Ltd | 董事 | 2008年1月25日 | / |
余平 |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1月26日 | / |
余平 | 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5月12日 | / |
余平 | 菏泽安胜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合伙人 | 2015年11月25日 | / |
余平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3月30日 | / |
余平 | 菏泽杰亿百安投资管理中 | 合伙人 | 2015年11月26日 | / |
/
心(有限合伙) | ||||
余平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年8月29日 | / |
余平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2月17日 | / |
余平 | 北京精进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8月3日 | / |
余平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1月4日 | / |
余平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8月18日 | / |
余平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8月29日 | / |
余平 | 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5月26日 | / |
余平 | 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6年5月17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上海锦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年3月9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VickersCapitalGroup | 副董事、总经理 | 2016年8月26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十分(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10月28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成都华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7年1月10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樟树市伟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4月25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VickersVantageGorp.I | CEO | 2020年2月21日 | /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北京千予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日 | / |
张旭明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副秘书长 | 2017年12月 | / |
张旭明 | 国汽(北京)汽车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8月 | / |
张旭明 | 纵思(上海)汽车技术咨 | 执行董事 | 2018年4月 | / |
/
询有限公司 | ||||
张旭明 | 乐电出行汽车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 | / |
张旭明 | 《汽车之友》杂志社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9年2月 | / |
郭启航 | 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 |
郭启航 | 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郭启航 | 若名芯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 |
郭启航 | 北京麦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 | / |
郭启航 | 北京大瞬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郭启航 | 上海齐感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郭启航 | 上海超越摩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 |
曾燕珲 | 北京明致鸿丰彩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5年7月 | / |
曾燕珲 |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10月 | / |
张雪融 | 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资深合伙人 | 2013年11月 | / |
何祥利 | 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4年8月20日 | / |
何祥利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6月10日 | / |
何祥利 | 深圳市光远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7月13日 | / |
何祥利 | 深圳市智能时代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7年7月13日 | / |
曹剑飞 | 宁波保税区琦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月 | / |
曹剑飞 | 上海金辇投资管理有限公 | 董事长 | 2018年9月 | / |
/
司 | ||||
王军 | 上海超越摩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月 | / |
王军 | 康旭(上海)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王军 | 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 |
王军 | 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 |
王军 | 张家港弘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8月 | / |
王军 | 张家港超越摩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17年8月 | / |
王军 | 张家港芯拓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5月 | / |
王军 | 上海钜忞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9月 | / |
王军 | 上海振科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5月 | / |
王军 | 中绮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 |
王军 | 上海晁亦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 |
王军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2月 | / |
王军 | 逐点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 |
王军 | 海南超越摩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1年10月 | / |
王军 | 三亚超越摩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0月 | / |
刘立群 | 光梓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 |
刘立群 | 无锡雪浪数制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 |
刘立群 | 杭州极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 | / |
刘立群 | 固安海高汽车技术有限公 | 董事 | 2018年8月 | / |
/
司 | ||||
刘立群 | 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 |
刘立群 | 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4月 | / |
刘立群 | 北京友友天宇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
刘立群 |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
刘立群 | 宁波瀚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8月 | / |
刘立群 |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6月 | / |
刘立群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刘立群 | 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
刘立群 | 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 | / |
刘立群 | 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2年2月 | / |
刘立群 | 上海瀚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2月 | / |
刘立群 | 上海旷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等构成,入职时薪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同时人力资源部每年结合市 |
/
场薪酬报告、岗位价值、个人绩效等确定年度报酬。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07.7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24.24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军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曹剑飞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吴颖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刘立群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曾燕珲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曾燕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张雪融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雪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郭启航 | 董事 | 选举 |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郭启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2月21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3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2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6月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9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1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
/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余平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WenJianXie(谢文剑)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葵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玉权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余平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WenJianXie(谢文剑)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张旭明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王军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曹剑飞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吴颖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刘立群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郭启航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张雪融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曾燕珲 | 是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以上董事中,王军董事、曹剑飞董事、吴颖董事、刘立群董事已于2022年10月12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报告期内,前述董事应参加7次董事会,实际参加7次董事会,前述董事离任后无需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以上董事中,郭启航董事、张雪融董事、曾燕珲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2022年10月12日开始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报告期内,前述董事应参加2次董事会,实际参
/
加了2次董事会,前述董事在报告期内了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9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雪融、曾燕珲、WenJianXie(谢文剑) |
提名委员会 | 张旭明、曾燕珲、余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旭明、曾燕珲、余平 |
战略委员会 | 余平、张旭明、JeffreyChien-ChuenChi(季淳钧) |
注: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5日 | 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 / |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5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9月26日 | 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 |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议案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8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7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79 |
销售人员 | 76 |
技术人员 | 515 |
财务人员 | 28 |
行政人员 | 172 |
合计 | 97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10 |
硕士研究生 | 191 |
本科 | 493 |
专科 | 188 |
高中及以下 | 88 |
合计 | 97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经营目标的达成,兼顾市场竞争水平与激励效果,制定薪酬管理及激励管理方案,通过薪酬激励的牵引,充分调动公司上下员工的工作激情,推动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公司构建了岗位责任与目标责任相结合的职能薪酬体系,根据岗位职责与职能不同设置差异化薪酬结构,并建立了不同层级、职类的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工作技能、经验、绩效表现,根据工作岗位的市场薪酬水平制定员工薪资。对内保证公平性,始终遵循价值贡献原则,以价值贡献作为薪酬激励分配的核心原则,确保员工的人、薪、岗匹配,实现员工多贡献多得;对外保有竞争性,以竞争对手的市场数据为参照,保证核心岗位的薪酬在市场的竞争力;通过奖金等激励
/
性工资的设计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同时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依照以上原则保障了公司薪酬的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与经济性。
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津贴、交通津贴、加班工资、项目奖金和绩效奖金等组成,且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时发放。公司每年定期组织绩效评估,项目考核情况和本部门考核情况相结合。员工薪酬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将根据薪酬市场数据、物价情况、公司的效益、岗位的变动、员工的绩效表现等综合评定。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企业文化与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管理和岗位技能、专业技能的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使公司培训持续健康有序有效开展,逐步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员工成长规律的多类别、多形式、重技能和管理、贴近业务、学习氛围浓厚的培训格局,有效配合公司战略发展,推动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公司培训以内训与外训相结合,充分利用线上培训平台对员工进行全面覆盖培训工作,创建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员工自主学习的模式。内训方面,定期规划、组织跨业务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跟进各部门内部的专业培训;外训方面,鼓励技术及管理人品扩大学习视野,了解技术前沿课程及时为自己充电。
公司始终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为每位员工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建立管理+技术双发展通道,并积极为职工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培训等,报告期内针对2022届应届新员工的“星火燎原训练营”及“青苗计划”,以轮岗培训为基础,对通用能力、专业能力、沟通能力、价值观等不同角度出发,培养德、技、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除此之外,公司打造终身学习理念,制定奖学金鼓励计划,比如建立博士后流动站、鼓励员工在职学历提升、对考取职称人员进行奖励,知识产权给了奖励支持以及各类岗位补贴,鼓励员工不断精进,争先创优。使员工在公司持续成长发展,帮助企业成功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378,496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9,997.20万元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
(2)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后的余额的30%。
3、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利润分配的执行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
(2)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需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股票期权 | 29,511,111 | 5.00 | 1 | 0.01 | 13.13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精进电动员工持股平台* | / | 383,791.83 |
合计 | / | 383,791.83 |
*此为精进电动上市前的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是以员工个人绩效为基础。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依据现有的福利制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及权责结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精进电动旗下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精进菏泽、精进正定、精进新能源余姚、精进余姚、精进北美、金泽租赁、南京华程、精进华业、精进电控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和条例、当地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精进电动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子公司管理与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制度规范子公司生产经营。精进百思特、精进菏泽、精进北美作为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精进电动高度重视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ESG),将ESG视为与公司运行、研发、生产、销售等基础工作同等重要的工作,是公司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全力将ESG工作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成为技术一流具有强烈社
/
会责任的上市企业。公司高度重视环境责任公司将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秉承科学指导和技术优化的道路。以增效提质为中心,以绿色发展为目的,以技术创新为基础,通过生产车间节能改造以及开展以持续改进为最终目标的管理体系审核和节能认证工作。企业将朝着低碳目标,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厂。公司在产品设计阶段即考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绩效,从制造、使用、运输等各项环节对产品进行全流程环境管理。对原材料、能源消耗和有害物质生成等环境指标进行严格监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为客户提供具有更高能源利用效率、更低功耗的产品。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精进电动以“做世界上最好的电驱动系统”为发展使命,一方面持续投入研发创新新能源汽车技术,以产品革新回报社会;另一方面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利用技术与人才优势组织员工公益或半公益性活动,特别是在以公益促进产学研推动地方技术与人才发展方面,自创立以来做了大量有益的实践性与探索性工作。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交流。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政策进行员工的聘用与管理,公司内外部人员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以及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给予不同待遇。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为每位员工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建立管理+技术双发展通道,并积极为职工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培训等。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治理公司建立、健全了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优化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有效地增强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了公司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高效低耗原则,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证监会和交易所加强企业ESG实践的要求,督促、指导公司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更好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和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平稳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84.72 |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是公司主要的业务,电能是主要的能源消耗。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境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布置工艺流程,选用节能型产品,利用太阳能等再生资源,以降低对传统能源的消耗。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气污染控制程序》及相应管理目标,通过升级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废气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排放要求。
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产生。废水、废气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废气、废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在本报告期内,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废金属、废纸壳、木材等包装物,均为可回收类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及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弃物,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按照转移联单要求及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规范转移处置。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但需消耗电源等资源,属于温室气体等效排放范畴。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主要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公司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行低碳运行。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电力消耗总量为2,788万kw·h,水消耗总量为36,769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和使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制定《废弃物管理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以规范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公司各经营主体根据环境法律法规取得国家排污许可文件,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限值均符合控制要求,依法达标排污。
/
废气通过催化燃烧和活性炭吸附组合处理工艺,并定期监测,处理后的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废水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汇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噪声通过隔音降噪后,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定期开展噪声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均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合法处置。对生活废弃物纸皮、五金、木头等可回收部分,公司采取集中收集和避雨堆放措施,统一交给专业回收商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危险废弃物,公司安排专人对有害废弃物进行收集、登记及台账管理,定期交由环保局认定的有资质的处理商作无害化处理。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按照转移联单要求及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规范转移处置。
本报告期内,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绿色创新的先进企业,将环境保护,清洁能源,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重点工作,依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运营全流程环境管理制度,从产品设计,测试,生产等环节,层层把关,将产品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坚持低碳节能,并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标准和制度,包括《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环境运行控制程序》、《节约资源控制程序》等。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废水污染控制管理程序》、《危险废物管理程序》、《一般废弃物管理规范》、《废气污染控制管理程序》、《噪声污染控制管理程序》、《环境监测管理程序》、《环保设施管理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程序》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生产运营活动中,严格执行。
公司通过系统科学的培训体系,帮助员工了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议题、目标,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观。要求所有员工入职时接受环保、安全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三废基础知识、危险废物管理、健康工程等。
公司每年制定环境危害因素评估,并按《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确定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的环境影响,请有资质检测单位按《三废排放管理规定》定期执行废水、废气噪音检查,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按照《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危废,危废处置单,报当地环保局备案。规范管理本公司“三废”(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重大环境因素的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持续环境保护,节约与改进。
/
建立环境危害应急小组,制定《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定期组织培训及应急演练,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防管理和快速有效处理。在新改扩建工程中,及时进行“新建、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验收”,实现环评“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提供环保专项资金,围绕工艺、原辅材料、设备、设施等源头方面优化和改进,降低设备运行消耗、异常处理、过程监察等,规范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62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利用光伏清洁能源提供电力能源;普遍安装节能LED灯,降低用电需求。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战略目标规划,2022年,精进百思特完成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利用光伏清洁能源提供电力能源。公司在所有工厂和办公区域内普遍安装了节能LED灯,降低用电需求。(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产品性能持续领先,具有领先行业的系统效率、不断提高的功率密度、表现优异的新能源电动系统;公司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实现了深度的集成化,缩短了总成的轴向尺寸、减轻了重量、改善了传动效率;公司在国内最早突破油冷电机技术,油冷电机产品已与Stellantis集团、中国一汽、上汽集团、广汽集团、吉利集团、奇瑞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实现量产合作;公司是业内少数能够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控制器的电驱动系统供应商之一,公司基于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开发的碳化硅(SiC)控制器总成,能够实现更高的功率体积密度、更高的功率质量密度、更高的开关频率、更高的效率,并降低冷却系统的复杂程度;公司电磁齿嵌式离合器技术具有扭矩密度高、接合和切分迅速、无拖曳损耗、终生免维护等优点;公司的增程器发电机和集成技术可以使增程器系统的发电功率密度更高、效率更高、振动噪音更低、零部件更少、成本更低。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精进电动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并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在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具有按既定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环境保证能力。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加工方法以及产品的使用和用后处置,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
2、公司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且本报告期内未被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在生产基地绿化区域采取高大乔木和低矮灌木相结合的绿化措施,利用绿化带吸声降噪;在建筑物内使用空压机等高声源点源设备,通过建筑的隔声达到降噪;在冲压车间压力机采取全线隔音封闭,隔音封闭采用吸音材料;选用低噪声设备,实施减震、消声等措施,公司制定《噪声预防控制程序》,定期进行噪声监测,以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均符合标准。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长期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对降低原油对外依存度,改善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举措。
同时,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过程中,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中国制造2025》强调国家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开发,生产和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电驱动系统驱动电机、控制器和传动三大总成领域实现了产品的平台化开发、谱系化开发,在油冷驱动电机、第三代碳化硅半导体控制器、方导体驱动电机、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电磁离合器、多档减速器/变速器等领域拥有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拥有深厚的自主技术积累。
公司以驱动电机总成生产与研发为基础,在业内较早实现了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的完整产业布局且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全面整合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形成了系统级电驱动产品的核心供应能力。2019推出将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三大总成深度集成,更轻、更节能、成本更低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公司同时承担了多个国家课题类研发项目,为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做出了贡献。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0 | 山东省级技能大赛活动赞助奖金2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2.62 | 见下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12名员工无偿献血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精进电动以“做世界上最好的电驱动系统”为发展使命,一方面持续投入研发创新新能源汽车技术,以产品革新回报社会;另一方面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和用技术与人才优势组织员工参与公益或半公益性活动,特别是在以公益促进产学研推动地方技术与人才发展方面,自创立以来做了大量有益的实践性与探索性工作。2022年主要成果如下:
2022年4月,精进百思特组织100多名员工作为志愿者助力外冈镇政府进行防疫物品的分拣,让物资保供有力,有序,有温暖;
2022年9月,精进菏泽公司向鲁西新区管委会和岳城办事处捐赠食品、消毒用品等抗疫物资一批(价值2万元),助力当地卫生防控工作;
2022年10月,精进电动菏泽公司向菏泽技师学院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活动赞助奖金2万元,助力当地技工类人才发展;
2022年10月,精进菏泽公司向鲁西新区管委会捐赠睡袋10套(价值900元),为卫生防控值班人员送去温暖;
2022年10月,精进百思特组织12名员工进行无偿献血活动,无偿献血是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
2022年11月,精进菏泽公司向菏泽技师学院捐赠服装44套(折价5280元),助力当地技术类人才发展;
2022年1月至今,北京总部和精进北美联合北美华人汽车工程师协会举办第二期海外华人应届生与待业人才招聘与就业辅导,向美国华人社区、院校开放岗位近20个,近60名学生参与在线宣讲会和投递简历。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交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优化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
/
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与互动,并及时披露交流情况,保障股东的知情权,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政策进行员工的聘用与管理,公司内外部人员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以及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给予不同待遇。同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
公司始终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为每位员工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建立管理+技术双发展通道,并积极为职工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培训等,报告期内针对2022届应届新员工的“星火燎原训练营”,以轮岗培训为基础,对通用能力、专业能力、沟通能力、价值观等不同角度出发,培养德、技、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人才建设的同时,建立科学的员工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年底双薪、年终绩效奖金、股权激励、项目奖金、评优奖金、职称奖励、专利奖金以及各类岗位补贴,鼓励员工不断精进,争先创优。使员工在公司持续成长发展,帮助企业成功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和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定期组织集体健康体检,积极开展多项活动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活动内容包括:春游、家庭开放日、趣味运动会、公司庆典、部门团建、以及游泳、篮球、羽毛球、足球、徒步、乒乓球等多个工会俱乐部。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改善员工福利以提高人才吸引竞争力,为员工提供节日慰问、重疾及家庭重大变故慰问、全薪病假,购买补充医疗险连带子女险、意外伤害险、旅游险等商业保险,切实为员工及其家庭可能面对的风险减轻负担,加大保障力度。
公司关爱女职工,为有需要的女职工群体提供孕、产、哺乳三期所需要的身心安全保障措施及人文关怀,每年3月8日举行女神节活动,发放礼品,提前结束工作。女职工不会因为性别和家庭原因受到职业升迁限制。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25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2.89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269.61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3.85 |
注:1、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上述员工持股数量系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在与供应商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通过综合评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控制,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交货周期等方面指标,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规范化的采购合同,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权益。
在与客户的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坚持以客户为第一的市场策略,保障产品交货期、保证产品质量,同时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以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持续稳定和提升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行业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从产品研发到过程生产,从来料检验到出货测试,全过程实施严格的品质管控,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标准要求。公司生产推行国际领先的世界级制造工厂(WCM),保证产品的一致性以及生产过程的持续优化改进。
公司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严格按照汽车行业要求进行过程开发和产品安全测试。公司自身的实施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定的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认证,完全满足产品的各项测试要求。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生产过程管理体系,策划了《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禁用物质管理要求》、《FMEA管理规定》等过程管控文件,并严格执行,确保产品从材料、过程管控,到产品自身的质量安全均能得到保证。
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售后质量保证团队,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售后服务网络,做到随时可与客户沟通并有效解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产品安全事故。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和国外社会团体开展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电驱动行业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承担社会公益责任,推动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2 | 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
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2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83 | 上证e服务平台问题回复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不适用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高效低耗原则,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公司设立证券部,配备了投资者关系专职人员,通过电话、现场会议和上交所路演平台等方式,在线上和线下与投资者互动。同时,公司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了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等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公司加强了与投资者及全体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了投资者及全体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了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设置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合规制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公告48篇,公司将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不适用信息化时代,信息安全是永恒主题,信息安全保护是一个公司最重要基础,公司信息安全主要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运行安全、信息资产安全及人员安全。
1、网络设备安全:防火墙、深信服、交换机及服务器等IT机房设备,通过防火墙阻止,深信服策略过滤防毒,服务器安装杀毒等,机房内配置动态温度报警对空调、UPS等温度进行监测短信消息通知IT负责人员。
/
2、运行安全:建立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制度,配置专业IT人员对公司所有IT硬件进行统一化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软件进行分类统一录入软件资产系统管理,计算机运行安装杀毒防毒软件,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安装补丁,提高自身防御能力,对公司信息安全漏洞审查与预警。
3、信息资产安全:对公司数据进行DLP加密,重要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并出台相关《IT管理制度》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与重要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等有效保护公司信息资产。
4、人员安全:对公司员工不定期进行防诈骗、防泄漏信息安全培训与宣导,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IT信息安全防御能力。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中有三名董事为机构投资者代表。监事会中一名监事来自于机构投资者。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推介公司发展逻辑及业务亮点,促使管理层听取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了解外界对公司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赛优利泽、BestE-Drive | 见备注1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见备注2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管 | 见备注3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见备注4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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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见备注5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 | 见备注6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备注7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 | 见备注9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精进电动 | 见备注10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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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精进电动及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管理人员 | 见备注11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赛优利泽、BestE-Drive、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见备注12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 | 见备注13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 | 见备注14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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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长期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 | 见备注15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 | 见备注16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余平 | 见备注17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15日;承诺期限:视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精进电动 | 见备注18 | 承诺时间:2021年1月27日;承诺期限:视情况而定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余平、于清滢 | 见备注19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60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赛优利泽、BestE-Drive出具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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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企业/本人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作为公司的董事,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③本企业/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②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低于5%以下的除外。
③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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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备注
:员工持股平台的承诺:
(1)杰亿利泽、杰亿恒永、杰亿百安、腾茂百安、安胜恒永承诺:
①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规定。
②本企业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③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④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⑤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⑥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⑦杰亿利泽、杰亿恒永、杰亿百安、腾茂百安、安胜恒永补充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同时将遵守“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人员,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前述36个月期满后,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人员,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备注3: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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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WenJianXie(谢文剑)出具承诺如下: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④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⑦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2)董事王军出具承诺如下: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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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④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⑦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3)监事李振新、刘文静出具承诺如下: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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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⑦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4)高级管理人员杨葵、李玉权、MichaelLeoDuhaime出具承诺如下: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④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⑤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⑦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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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承诺:除余平外的GabrielGallegos、LopezJianwenLi(李建文)、JingchuanLi(李景川)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下称“首发前股份”)。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3)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5)上述承诺亦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而改变。备注5:持有公司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公司股东诚辉国际、中信产业、超越摩尔、理成赛鑫及其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方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德丰杰龙升、VVCleantech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投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本企业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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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②本企业在锁定期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③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④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⑤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备注
: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公司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授权公司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3)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备注7: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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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为: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行为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调整,下同)情况。
②当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均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可终止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应按如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上述优先顺序位相关主体未能按照本承诺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序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公司回购股份:
A.公司董事会将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进行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B.公司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回购期限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每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回购的股份应予以注销。C.通过实施股份回购,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中止回购股份事宜。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A.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但是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不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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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增持期限内,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年初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单一年度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年初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每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C.通过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A.当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以稳定股价。B.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增持期限内,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年初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和税后薪酬总额的20%,单一年度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年初至审议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和税后薪酬总额的50%。C.公司在未来三年内选举或聘任新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关承诺。
④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3)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为实现稳定股价目的,公司回购股份和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份或增持股份的具体程序,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①公司回购的实施程序:
A.当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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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C.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D.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程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其增持前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关于相关当事人违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及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③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及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备注8: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精进电动的承诺:
精进电动承诺:本企业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如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作出承诺;存在老股配售的,实施配售的股东还应当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因本企业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行为。如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作出承诺;存在老股配售的,实施配售的股东还应当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9: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精进电动的承诺:
精进电动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运用、保证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善利润分配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未来收益以及未来回报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①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②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围绕现有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主营业务,持续投入研发,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获取境内外客户的认可。同时,公司将对行业内的技术发展趋势保持密切关注,努力维持公司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领先地位。
③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④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制定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保障机制。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②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指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⑥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⑦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回报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相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10: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精进电动承诺:本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把回报股东事宜制度化、长效化,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长期支持,培育长期投资者。
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股东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内部规定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11: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精进电动、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北翔新能源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余平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仔细阅读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用于本次发行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若用于本次发行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中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备注12: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余平及其控制企业赛优利泽、BestE-Drive、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公司将及时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依法予以赔偿。
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致公司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未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若对于任一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前,不得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如有);若被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责任,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2)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公司股东诚辉国际、中信产业、超越摩尔、理成赛鑫及其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方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德丰杰龙升、VVCleantech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投资承诺: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对于任一承诺,本企业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完全履行该等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前,本企业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致公司及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依照承诺履行中的义务或责任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若本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备注13: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承诺:
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本企业(含下属企业)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业务的经营主体,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含下属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备注14: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的职权,不利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
除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本人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业务的经营主体,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备注15: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承诺:
(1)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含下属企业)或本企业(含下属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企业(含下属企业)或本企业(含下属企业)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对于不可避免的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的进行信息披露;并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在与公司订立公平合理的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亦将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企业(含下属企业)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A.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B.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C.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D.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E.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F.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措施。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16: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承诺:
(1)本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人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本人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对于不可避免的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的进行信息披露;并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在与公司订立公平合理的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亦将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A.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B.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C.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D.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E.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F.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措施。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17:实际控制人提供借款支持的承诺:
2021年4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向公司不可撤销的确认并承诺如下:就公司SEMIKRONElektronikGmbH&Co.KG等相关主体(以下简称“争议对方”)于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进行的仲裁事宜,若公司依据中国法律被裁定或公司与争议对方达成和解,从而需向争议对方支付相关款项,在公司向本人提出借款需求后,本人将同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原则上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原则上不短于一年,具体视公司实际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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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8:募集资金不会用于支付与赛米控仲裁事项赔偿金等款项的承诺:
2021年1月27日,公司出具《承诺函》,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用于“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公司实现首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等方式有效控制资金安全,并承诺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精进电动与SEMIKRONElektronikGmbH&Co.KG、SEMIKRONAutomotiveSystemsGmbH&Co.KG及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之间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仲裁案相关的后续赔偿资金等款项的支付。
备注19:保持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稳定性的承诺:
(1)为保持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稳定性,余平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股权,亦不会主动变更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结构。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后,除受让于清滢所持北翔新能源股权外,如因本人主动变更导致北翔新能源股权结构变更,本人同意北翔新能源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特殊表决权股份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全部转换为普通股份。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本人前述承诺产生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
(2)为保持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稳定,于清滢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本人不向余平以外的任何主体转让或者委托余平以外的的其他任何主体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股权,除向余平转让股权的情形外,亦不会主动变更北翔新能源的股权结构。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后,除向余平转让股权的情形外,如因本人主动变更导致北翔新能源股权结构变更,本人同意北翔新能源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特殊表决权股份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全部转换为普通股份。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本人前述承诺产生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另注:上述备注3: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中:高级管理人员MichaelLeoDuhaime因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于2021年11月底离职;董事王军于2022年10月任期届满不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前述人员的相关承诺亦不会因其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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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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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公司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50,000.00 | 8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海山、孙艳华 | 郑建利、刘丰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刘海山、孙艳华 | 郑建利、刘丰辰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 |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含税金额为1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赛米控德国电子公司(英文名:SEMIKRONElektronikGmbH&Co.KG)、赛米控德国自动系统公司(英文名:SEMIKRONAutomotiveSystemsGmbH&Co.KG)以及赛米控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赛米控公司”)认可与执行一案,执行期间,公司与赛米控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和解 | 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2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2022年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协议约定公司应向赛米控公司支付本金加利息共计人民币151,523,124.92元(大写:壹亿伍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圆玖角贰分)。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分四期向赛米控公司支付和解款,具体付款安排为:1)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0,000元应于2022年3月4日前支付;2)第二期款项人民币40,000,000元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3)第三期款项人民币40,000,000元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4)第四期款项人民币11,523,124.92元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
截至2022年11月1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执行和解协议》项下全部款项。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022年计提 | 账龄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2,329.90 | 2,096.91 | 2,096.91 | 3个月以内;3-12个月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2 | 1,462.33 | 1,462.33 | - | 5年以上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933.24 | 933.24 | - | 4-5年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797.26 | 608.14 | - | 3-4年;4-5年 | 根据破产重整方案的预计清偿率计提 |
客户5 | 785.53 | 485.87 | - | 5年以上 | 款项存在争议 |
/
客户6 | 614.12 | 307.06 | 307.06 | 1年以内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7 | 423.46 | 423.46 | - | 5年以上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8 | 405.44 | 405.44 | 405.44 | 1-2年;2-3年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9 | 311.06 | 155.53 | 98.47 | 1-2年;3-4年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部分收回 |
客户10 | 217.04 | 217.04 | 217.04 | 3个月-1年;1-2年;2-3年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1 | 105.59 | 105.59 | 105.59 | 1-2年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2 | 83.93 | 41.97 | 41.97 | 1年以内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13 | 27.92 | 27.92 | 27.92 | 3-4年;4-5年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4 | 26.38 | 13.19 | 13.19 | 1年以内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合计 | 8,523.22 | 7,283.70 | 3,313.59 |
公司对上述客户开展业务时,首先对客户当时的经营状况、市场地位和财务状况及业务达成的可能性做出分析,同时对承接业务后存在潜在风险做出评估,然后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获取业务,采取的信用政策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后,于30天至90天内回款,与其他客户无重大差异。涉及诉讼的客户主要为其未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经公司催收后仍未支付,公司提起
/
诉讼;存在争议款项主要为客户拟从公司款项中扣除索赔款,但相关索赔原因未经公司认可,需要与客户协商解决。
公司2022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涉及14家客户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022年计提 | 信用风险变化 | 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 |
客户1 | 2,329.90 | 2,096.91 | 2,096.91 | 客户1逾期未付款,且停工停产 | 公司已通过诉讼进行催收 |
客户2 | 1,462.33 | 1,462.33 | 本年度无变化 | 已无法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 |
客户3 | 933.24 | 933.24 | 本年度无变化 | 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 |
客户4 | 797.26 | 608.14 | 本年度无变化 | 资产负债表日后已收回按清偿比例计算的欠款 | |
客户5 | 785.53 | 485.87 | 本年度无变化 | 公司持续关注 | |
客户6 | 614.12 | 307.06 | 307.06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公司与客户6通过协商解决 |
客户7 | 423.46 | 423.46 | 本年度无变化 | 公司持续关注并保持收款权利 | |
客户8 | 405.44 | 405.44 | 405.44 | 债务人财务困难,已停工停产 | 公司胜诉,申请强制执行无可执行财产 |
客户9 | 311.06 | 155.53 | 98.47 | 债务人财务困难 | 公司胜诉,该客户提供还款计划 |
客户10 | 217.04 | 217.04 | 217.04 | 债务人财务困难 | 公司已通过诉讼进行催收 |
客户11 | 105.59 | 105.59 | 105.59 | 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 | 公司胜诉,因破产公司已申报破产债权 |
客户12 | 83.93 | 41.97 | 41.97 | 客户扣索赔 | 公司与该客户通过协 |
/
款,存在争议 | 商解决 | ||||
客户13 | 27.92 | 27.92 | 27.92 | 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 | 公司胜诉,因破产公司已申报破产债权 |
客户14 | 26.38 | 13.19 | 13.19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公司与客户通过协商解决 |
合计 | 8,523.22 | 7,283.70 | 3,313.59 | - | - |
公司与上述客户为正常交易,在业务获取、信用政策等方面与其他客户无重大差异,因客户发生财务困难使信用特征发生明显变化、公司对客户拟扣除的索赔款存在异议,公司对相应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收入的情形。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通过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及时申报破产债权、持续关注客户经营情况状况持续关注客户情况、与客户协商等方式进行催收。公司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在建立合作时均经过了充分的市场竞争,具有真实性和商业合理性。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年6月21日 | 2022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 | 2022年7月27日 | 2023年1月2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 | 2022年8月26日 | 2022年8月26日 | 2024年8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公司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6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60,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7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0,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0,0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 | 2,033,307,900.00 | 1,854,736,926.64 | 2,000,000,000.00 | 1,854,736,926.64 | 951,455,110.90 | 51.30 | 355,622,766.65 | 19.17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470,000,000.00 | 420,665,751.09 | 122,742,018.15 | 29.18 | 2023年4月 | 否 | 否 | 外部环境影响,具体详见备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 |||||||||||||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500,000,000.00 | 472,183,556.97 | 70,008,195.04 | 14.83 | 2023年3月 | 否 | 否 | 外部环境影响,具体详见备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230,000,000.00 | 206,393,927.46 | 6,204,897.71 | 3.01 | 2023年3月 | 否 | 否 | 外部环境影响 | 不适用 | 是,详见备注3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800,000,000.00 | 755,493,691.12 | 752,500,000.00 | 99.60 | 不适用 | 否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受2020以来外部不利环境和软硬件更新迭代影响,该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公司拟调减投资金额并更新项目实施时间。从项目投资构成看,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费用投资金额的减少是项目投资金额减少的主要来源。公司出于加强成本控制并降低经营风险的考虑,通过对原有硬件设备的自主升级、改造,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采用多项目共用同一设备的方式,大幅度降低了项目的硬件采购数量,致使该项目拟投入资金相较原计划有所减少。
/
为了避免2020年以来的外部不利环境对公司各项试验开发工作的影响,以及进一步降低北京研发中心的运营成本,公司已经将北京一部分试验和开发设备转移至精进菏泽。此外,该项目备案时间为2020年4月,公司于2021年10月上市,项目涉及的部分硬件、软件有了更好的升级版或替代产品,如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将难以达到最佳效果。经过公司多方评估,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计划整体将位于普天园区的总部和研发中心迁至金辉园区,该项目的实施地也由普天园区变更为金辉园区。变更前项目计划时间为3年,预计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变更后新项目计划时间为从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备注2:鉴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速度高于预期,以及受2020年以来的外部不利环境对精进菏泽的影响,公司及时响应市场和外部环境变化,优化项目实施策略,将原项目中的一部分升级和优化工作结合到其他子公司建设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北美完成了部分项目工作的落实,在北美基地建设了一条行业领先的多合一电驱动系统,使得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减少。同时,精进菏泽仍然需要完成原项目计划的提升传动总成以及相应的齿和轴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箱体和端盖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定转子生产的自动化水平、装配的自动化水平、热处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等计划。基于以上原因,公司优化了“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和更新了项目实施时间,将在菏泽基地继续落实完成“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前项目计划时间为3年,预计2023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变更后项目计划时间为从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备注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受2020年以来的外部不利环境的影响,尤其是2022年上半年对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百思特生产经营和供应链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严重影响了精进百思特的项目实施。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时地将部分精进百思特的产品转产到其他生产基地,以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和减少对客户的影响。由于产品转产,公司压缩了精进百思特的厂房使用面积,减少了租用的厂房。同时,公司通过加大对内部管理力度,优化公司现有管理流程,在其他子公司实施了部分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工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因此,公司整体上对该项目的投入一直保持谨慎。
鉴于剩余部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在专户中存储不能投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从长远看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计人民币137,510,149.18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首发上市发行过程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含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各项费用)计人民币6,470,886.10元。前述预先投入合计人民币143,981,035.28元。
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产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981,035.2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人民币4,882,408.57元未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90,599,399 | 83.12 | 0 | 0 | 0 | -355,611,128 | -355,611,128 | 134,988,271 | 22.87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87,195,871 | 48.66 | 0 | 0 | 0 | -167,770,017 | -167,770,017 | 119,425,854 | 20.23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7,195,871 | 48.66 | 0 | 0 | 0 | -167,770,017 | -167,770,017 | 119,425,854 | 20.2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203,403,528 | 34.46 | 0 | 0 | 0 | -187,841,111 | -187,841,111 | 15,562,417 | 2.64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03,403,528 | 34.46 | 0 | 0 | 0 | -187,841,111 | -187,841,111 | 15,562,417 | 2.64 |
境外 |
/
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9,622,268 | 16.88 | 0 | 0 | 0 | +355,611,128 | +355,611,128 | 455,233,396 | 77.13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90,221,667 | 100.00 | 0 | 0 | 0 | 0 | 0 | 590,221,667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5,141,782股于2022年4月27日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1名,该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50,469,346股,已于2022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网下限售股份 | 5,141,782 | 5,141,782 | 0 | 0 | 网下配售限售 | 2022年4月26日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 60,263,177 | 60,263,177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CitronPE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 | 40,747,975 | 40,747,975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95,239 | 38,095,239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948,377 | 33,948,377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方腾集团有限公司 | 28,655,159 | 28,655,159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VVCleantech(HK)Limited | 23,458,808 | 23,458,808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CEFEMCHoldingsLimited | 19,005,970 | 19,005,97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6,842,032 | 16,842,032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83,652 | 11,283,652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FNOFPowertrainLimited | 8,880,853 | 8,880,853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19,048 | 7,619,048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FGVENTUREBJJJLIMITED | 4,440,379 | 4,440,379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共青城华德捷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4,210,439 | 4,210,439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
伙) | ||||||
北京华胜天成低碳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886,751 | 3,886,751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194,035 | 3,194,035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混沌投资有限公司 | 2,388,790 | 2,388,79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合肥福源恒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37,581 | 2,137,581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2,761 | 1,692,761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4,020 | 1,354,02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 19,182,150 | 19,182,15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19,182,150 | 19,182,15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股 | 2022年10月26日 |
合计 | 355,611,128 | 355,611,128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70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088 |
/
(户)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1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69,677,522 | 11.81 | 69,677,522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NOBLERAYINTERNATIONALLIMITED | 0 | 60,263,177 | 10.21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CitronPE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 | 0 | 40,747,975 | 6.90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8,095,239 | 6.45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33,948,377 | 5.75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FountainHoldingsLimited | 0 | 28,655,159 | 4.85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VVCleantech(HK)Limited | 0 | 22,204,808 | 3.76 | 0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0 | 19,182,150 | 3.25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 0 | 19,182,150 | 3.25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0 | 16,842,032 | 2.85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NOBLERAYINTERNATIONALLIMITED | 60,263,1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63,177 | ||||||||
CitronPE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 | 40,747,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40,747,975 |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95,2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95,239 |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948,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48,377 | ||||||||
FountainHoldingsLimited | 28,655,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55,159 | ||||||||
VVCleantech(HK)Limited | 22,204,8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04,808 |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19,182,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82,150 | ||||||||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 19,182,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82,150 | ||||||||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6,842,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42,032 | ||||||||
CEFEMCHoldingsLimited | 11,953,7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53,75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理成赛鑫的一致行动人理驰投资持有公司0.54%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29%的股权;方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龙灏投资及德丰杰龙升持有公司0.29%和0.23%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37%的股权;VVCleantech的一致行动人蔚度投资持有公司1.9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89%的股权。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注:报告期内,股东VVCleantech(HK)Limited通过转融通业务的股份数量为1,254,000股。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9,677,522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6个月锁定期 |
2 | BestE-DriveL.P | 15,562,417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6个月锁定期 |
3 |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391,250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6个月锁定期 |
4 | 菏泽腾茂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391,250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6个月锁定期 |
5 | 菏泽安胜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391,250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6个月锁定期 |
6 | 菏泽杰亿利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720,351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6个月锁定期 |
7 | 菏泽杰亿恒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714,367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
限售+6个月锁定期 | |||||
8 | 菏泽杰亿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713,214 | 2025-04-27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6个月锁定期 |
9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979,250 | 2023-10-27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限售 |
10 | / | / |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报告期内,战略配售股股东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的股份数量为2,447,400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表决权增减 | 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1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69,677,522 | 696,775,220 | 57.24% | 0 | 无 |
2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 60,263,177 | - | 60,263,177 | 4.95% | 0 | 无 |
3 | CitronPE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 | 40,747,975 | - | 40,747,975 | 3.35% | 0 | 无 |
4 |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95,239 | - | 38,095,239 | 3.13% | 0 | 无 |
5 |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948,377 | - | 33,948,377 | 2.79% | 0 | 无 |
6 | Fountain | 28,655,159 | - | 28,655,159 | 2.35% | 0 | 无 |
/
HoldingsLimited | |||||||
7 | VVCleantech(HK)Limited | 22,204,808 | - | 22,204,808 | 1.82% | 0 | 无 |
8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19,182,150 | - | 19,182,150 | 1.58% | 0 | 无 |
9 |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 19,182,150 | - | 19,182,150 | 1.58% | 0 | 无 |
10 |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6,842,032 | - | 16,842,032 | 1.38% | 0 | 无 |
合计 | / | 280,375,067 | 69,677,522 | 977,150,287 | 80.16% | / | / |
注:报告期内,股东VVCleantech(HK)Limited通过转融通业务的股份数量为125,400股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1、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公司股票并获配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配售投资者及相关配售对象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2、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公司股票并获配的配售对象的配售股份已于2022年4月26日解除限售并于2022年4月27日上市流通。3、战略配售股东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的配售股份已于2022年10月26日解除限售并于2022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 | 4,426,650 | 2023年10月27日 | 0 | 4,426,65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余平 |
成立日期 | 2016年3月3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余平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余平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 蔡蔚 | 2014-08-29 | 2138880 | 不适用 | / |
情况说明 |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英文名称为:NOBLERAYINTERNATIONALLIMITED,实际控制人为:蔡蔚。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详细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精进电动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精进电动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的确认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收入,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附注十
六、6、分部信息。
1、事项描述
/
精进电动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2022年度,精进电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068.29万元,较上年度增长了38.62%;其中境外收入2022年度27,488.24万元,较上年度增长了67.19%,境外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93%。精进电动公司销售电驱动系统产品收入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一般以客户验收完成时确认。其中境外销售采用寄售仓模式的,依据客户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境外销售采用直接销售模式的,将产品在客户指定地点交付予客户指定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报关程序时确认销售收入。由于收入是精进电动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精进电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精进电动公司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了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时点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3)抽样检查了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签收记录、客户系统查询与对账记录、领用清单、收款单据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4)获取了与主要境外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年度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海关报关单、第三方仓库收发存报表、银行回单,检查包括发货单号、发货日期、数量、报关单号,报关时间、第三方仓库入库时间、领用/确认收入时间及确认收入金额、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一致;获取与主要境外客户的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签订的合同及订单、发票、银行回单、验收相关单据等资料,复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对营业收入执行了截止性测试,对重要客户的交易额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0、金融工具,附注七、5、应收账款,附注七、71信用减值损失。
1、事项描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精进电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3,810.4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8,106.36万元,账面价值为35,704.0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97%。
精进电动公司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特征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单项计提其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账款组合,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了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3)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复核管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检查账龄区间、信用记录、历史损失情况等关键信息,判断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5)获取上期及本期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进行复核;
(6)对期初、期末重要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以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5、存货,附注七、9、存货,附注七、72、资产减值损失。
1、事项描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精进电动公司存货余额为53,236.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693.69万元,账面价值为50,542.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95%。
管理层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存货减值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了管理层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库龄等情况,以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能性;
(3)评价管理层在计算可变现净值时使用的假设数据,如未来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及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率等,判断是否存在错误或管理层偏向;
/
(4)获取上期及本期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准确性;
(5)检查本期计提或转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估计是否得到一贯运用。
四、其他信息
精进电动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精进电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精进电动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精进电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精进电动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精进电动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精进电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精进电动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精进电动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97,165,363.44 | 1,604,580,376.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4,364,018.79 | 36,664,864.44 |
应收账款 | 七、5 | 357,040,755.45 | 305,402,534.8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3,281,473.19 | 6,323,809.48 |
预付款项 | 七、7 | 15,779,610.32 | 12,416,163.8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393,191.24 | 5,316,498.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05,428,491.21 | 430,195,033.73 |
合同资产 | 七、10 | 29,545,748.15 | 37,682,568.4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680,878.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4,814,266.56 | 93,891,108.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2,812,918.35 | 2,533,153,835.9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353,495.70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84,102,562.63 | 491,591,801.5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58,086,874.44 | 203,194,968.2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1,833,550.98 | 85,370,260.72 |
无形资产 | 七、26 | 25,752,136.24 | 22,693,766.1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607,869.15 | 3,879,906.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1,626,721.22 | 30,055,373.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9,894,629.52 | 8,392,976.2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9,257,839.88 | 845,179,052.94 | |
资产总计 | 2,982,070,758.23 | 3,378,332,888.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41,820,588.36 | 368,556,725.5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27,054,785.39 | 485,732,324.0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1,725,579.92 | 135,920,612.8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4,205,404.20 | 34,473,039.30 |
应交税费 | 七、40 | 3,536,535.33 | 3,107,332.1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6,177,031.81 | 157,438,927.3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1,130,566.17 | 28,113,103.6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249,909.74 | 3,976,199.67 |
流动负债合计 | 1,008,900,400.92 | 1,217,318,264.4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9,9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50,870,791.21 | 50,443,208.34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4,903,727.7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2,801,429.81 | 12,684,501.33 |
递延收益 | 七、51 | 158,459,870.27 | 88,491,494.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6,935,819.08 | 151,619,203.81 | |
负债合计 | 1,395,836,220.00 | 1,368,937,468.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90,221,667.00 | 590,221,66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603,044,778.39 | 2,602,660,987.0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68,164.95 | -847,045.69 |
专项储备 | 七、58 | 14,001,759.97 | 13,451,436.72 |
盈余公积 | 七、59 | 899,094.13 | 899,094.1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622,700,926.21 | -1,196,990,718.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6,234,538.23 | 2,009,395,420.6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6,234,538.23 | 2,009,395,420.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82,070,758.23 | 3,378,332,888.88 |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1,155,396.36 | 1,522,702,163.1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4,364,018.79 | 36,421,944.8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277,513,842.29 | 989,763,389.34 |
应收款项融资 | 22,861,008.66 | 5,313,809.48 | |
预付款项 | 152,907,782.58 | 154,014,049.5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38,403,234.89 | 109,479,855.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2,382,352.82 | 104,677,866.66 | |
合同资产 | 28,890,807.31 | 37,025,225.8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680,878.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825,998.87 | 28,398,543.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91,304,442.57 | 2,988,477,725.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684,360.29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21,014,611.97 | 399,459,138.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9,804,828.91 | 57,296,582.81 | |
在建工程 | 2,417,007.35 | 1,903,759.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7,226,966.98 | 27,473,996.51 | |
无形资产 | 9,632,609.65 | 7,665,031.0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7,063.31 | 640,048.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398,393.37 | 18,051,010.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592,355.75 | 3,538,205.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9,208,197.58 | 516,027,773.02 | |
资产总计 | 3,340,512,640.15 | 3,504,505,498.5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8,201,302.94 | 161,240,003.2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560,000.00 | ||
应付账款 | 280,816,399.60 | 280,151,227.4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7,489,491.01 | 103,897,101.4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33,847.33 | 14,037,514.07 | |
应交税费 | 715,830.97 | 619,881.00 | |
其他应付款 | 6,988,300.75 | 156,425,007.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931,817.32 | 15,131,960.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44,157.53 | 3,947,438.6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8,681,147.45 | 735,450,133.7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0,469,473.41 | 4,240,436.25 | |
长期应付款 | 7,485,376.3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3,888,646.39 | 8,302,506.79 | |
递延收益 | 54,031,502.91 | 41,954,967.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5,874,999.01 | 54,497,910.51 | |
负债合计 | 804,556,146.46 | 789,948,044.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90,221,667.00 | 590,221,66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02,959,311.42 | 2,602,575,520.1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未分配利润 | -658,123,578.86 | -479,138,826.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35,956,493.69 | 2,714,557,454.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40,512,640.15 | 3,504,505,498.58 |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20,682,920.26 | 736,318,212.0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20,682,920.26 | 736,318,212.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19,974,130.68 | 1,157,803,496.5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73,852,215.73 | 764,070,224.6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8,787,165.27 | 30,863,033.91 |
销售费用 | 七、63 | 56,341,462.38 | 51,817,743.8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2,313,906.27 | 143,061,579.18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3,474,488.66 | 155,088,062.05 |
财务费用 | 七、66 | -4,795,107.63 | 12,902,852.95 |
其中:利息费用 | 10,862,906.83 | 13,693,239.33 | |
利息收入 | 22,961,324.49 | 3,655,679.4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6,114,100.04 | 31,289,090.9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80,268.8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2,354,563.55 | 8,153,692.1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1,406,701.19 | -14,240,577.9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998,805.15 | -1,371,848.5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9,517,449.09 | -397,654,928.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759,004.56 | 16,062,498.7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450,209.83 | 12,939,583.8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3,208,654.36 | -394,532,013.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4,855,115.92 | 5,596,359.3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8,353,538.44 | -400,128,372.5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8,353,538.44 | -400,128,372.5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8,353,538.44 | -400,128,372.5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615,210.64 | 352,698.43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15,210.64 | 352,698.4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15,210.64 | 352,698.4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15,210.64 | 352,698.4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86,738,327.80 | -399,775,674.1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6,738,327.80 | -399,775,674.1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8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8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256,020,437.17 | 1,107,312,537.7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176,890,021.04 | 1,095,342,908.38 |
税金及附加 | 15,636,854.74 | 19,958,292.03 | |
销售费用 | 31,879,956.03 | 31,278,336.06 | |
管理费用 | 47,394,656.17 | 38,979,872.94 | |
研发费用 | 95,619,953.34 | 37,449,299.89 | |
财务费用 | 4,412,790.17 | -4,127,428.61 | |
其中:利息费用 | 6,922,529.51 | 4,725,963.30 | |
利息收入 | 21,521,790.10 | 3,417,959.75 | |
加:其他收益 | 20,307,674.55 | 17,362,040.2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80,268.8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960,968.61 | 8,664,631.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091,783.01 | -2,808,286.1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98,007.0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7,137,147.25 | -88,350,357.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86,254.70 | 15,885,531.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32,219.25 | 10,539,959.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6,383,111.80 | -83,004,785.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55,029.01 | 461,961.2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628,082.79 | -83,466,746.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628,082.79 | -83,466,746.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1,628,082.79 | -83,466,746.4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89,324,130.63 | 676,395,263.4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990,054.58 | 3,980,226.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3,543,664.63 | 87,672,514.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4,857,849.84 | 768,048,003.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9,513,346.37 | 681,124,371.7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6,361,559.13 | 227,029,956.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886,952.44 | 31,419,857.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71,791,401.60 | 160,506,806.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9,553,259.54 | 1,100,080,991.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695,409.70 | -332,032,987.6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8,21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50,901.00 | 1,907,799.5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39,167.16 | 1,907,799.5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4,117,458.66 | 225,094,431.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88,21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805,668.66 | 225,094,431.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366,501.50 | -223,186,631.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88,734,227.8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4,900,000.00 | 478,180,367.9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8,808,379.69 | 62,483,749.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3,708,379.69 | 2,429,398,345.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3,121,739.80 | 329,580,285.0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030,618.61 | 13,574,867.1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8,070,397.02 | 250,919,753.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222,755.43 | 594,074,905.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624.26 | 1,835,323,439.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37,135.94 | -1,353,812.4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339,151.00 | 1,278,750,008.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1,721,818.14 | 182,971,810.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8,382,667.14 | 1,461,721,818.14 |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12,506,128.34 | 800,395,435.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493,863.84 | 3,980,226.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470,870.96 | 67,508,857.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8,470,863.14 | 871,884,518.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38,357,797.43 | 1,092,956,639.4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932,541.37 | 90,423,712.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790,405.37 | 20,368,828.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740,181.04 | 202,135,532.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9,820,925.21 | 1,405,884,712.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350,062.07 | -534,000,193.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8,21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35,071.47 | 9,392,004.2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23,337.63 | 9,392,004.2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883,286.73 | 16,094,631.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2,195,960.00 | 36,497,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9,079,246.73 | 52,591,631.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55,909.10 | -43,199,626.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88,734,227.8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5,000,000.00 | 19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248,379.69 | 48,208,446.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248,379.69 | 2,126,942,674.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91,121.91 | 4,844,819.9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663,121.55 | 218,799,224.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654,243.46 | 323,644,044.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594,136.23 | 1,803,298,629.5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070.26 | -765,067.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7,470,905.20 | 1,225,333,741.8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9,843,605.26 | 154,509,863.3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2,372,700.06 | 1,379,843,605.26 |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90,221,667.00 | 2,602,660,987.08 | -847,045.69 | 13,451,436.72 | 899,094.13 | -1,196,990,718.64 | 2,009,395,420.60 | 2,009,395,420.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7,356,669.13 | -37,356,669.13 | -37,356,669.1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0,221,667.00 | 2,602,660,987.08 | -847,045.69 | 13,451,436.72 | 899,094.13 | -1,234,347,387.77 | 1,972,038,751.47 | 1,972,038,751.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3,791.31 | 1,615,210.64 | 550,323.25 | -388,353,538.44 | -385,804,213.24 | -385,804,213.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15,210.64 | -388,353,538.44 | -386,738,327.80 | -386,738,327.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3,791.31 | 383,791.31 | 383,791.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83,791.31 | 383,791.31 | 383,791.3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 |
/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50,323.25 | 550,323.25 | 550,323.25 | ||||||||||||
1.本期提取 | 2,931,693.30 | 2,931,693.30 | 2,931,693.30 | ||||||||||||
2.本期使用 | 2,381,370.05 | 2,381,370.05 | 2,381,370.0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0,221,667.00 | 0.00 | 0.00 | 0.00 | 2,603,044,778.39 | 0.00 | 768,164.95 | 14,001,759.97 | 899,094.13 | 0.00 | -1,622,700,926.21 | 0.00 | 1,586,234,538.23 | 1,586,234,538.23 |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 | 未分配利润 | 其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存股 | 般风险准备 | 他 | 东权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2,666,667.00 | 892,174,424.64 | -1,199,744.12 | 12,189,255.49 | 899,094.13 | -796,862,346.07 | 549,867,351.07 | 549,867,351.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666,667.00 | 892,174,424.64 | -1,199,744.12 | 12,189,255.49 | 899,094.13 | -796,862,346.07 | 549,867,351.07 | 549,867,351.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147,555,000.00 | 1,710,486,562.44 | 352,698.43 | 1,262,181.23 | -400,128,372.57 | 1,459,528,069.53 | 1,459,528,069.53 |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2,698.43 | -400,128,372.57 | -399,775,674.14 | -399,775,674.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555,000.00 | 1,710,486,562.44 | 1,858,041,562.44 | 1,858,041,562.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555,000.00 | 1,707,181,926.64 | 1,854,736,926.64 | 1,854,736,926.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04,635.80 | 3,304,635.80 | 3,304,635.80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 | 1,262,181 | 1,262,181.23 | 1,262,181.23 |
/
储备 | .23 | ||||||||||||
1.本期提取 | 3,014,651.38 | 3,014,651.38 | 3,014,651.38 | ||||||||||
2.本期使用 | 1,752,470.15 | 1,752,470.15 | 1,752,470.1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0,221,667.00 | 2,602,660,987.08 | -847,045.69 | 13,451,436.72 | 899,094.13 | -1,196,990,718.64 | 2,009,395,420.60 | 2,009,395,420.60 |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90,221,667.00 | 2,602,575,520.11 | 899,094.13 | -479,138,826.94 | 2,714,557,454.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7,356,669.13 | -37,356,669.1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
590,221,667.00 | 2,602,575,520.11 | 899,094.13 | -516,495,496.07 | 2,677,200,785.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3,791.31 | -141,628,082.79 | -141,244,291.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628,082.79 | -141,628,082.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3,791.31 | 383,791.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83,791.31 | 383,791.3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0,221,667.00 | 2,602,959,311.42 | 899,094.13 | -658,123,578.86 | 2,535,956,493.69 |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2,666,667.00 | 892,088,957.67 | 899,094.13 | -395,672,080.45 | 939,982,63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2,666,667.00 | 892,088,957.67 | 899,094.13 | -395,672,080.45 | 939,982,638.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7,555,000.00 | 1,710,486,562.44 | -83,466,746.49 | 1,774,574,815.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466 | -83,466 |
/
,746.49 | ,746.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7,555,000.00 | 1,710,486,562.44 | 1,858,041,562.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7,555,000 | 1,707,181,926.64 | 1,854,736,926.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04,635.80 | 3,304,635.8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0,221,667.00 | 2,602,575,520.11 | 899,094.13 | -479,138,826.94 | 2,714,557,454.30 |
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会计机构负责人:成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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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或“本公司”)系由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北京)”)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精进电动(北京)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证书号:商外资京【2008】17028号),由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并于2008年2月25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3565)。公司法人代表:余平;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6号楼1层103B-4;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7235045XY;经营范围:研究开发汽车及工业用清洁能源技术、高效节能电驱动技术;批发、零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汽车配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货物进出口;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小客车代驾服务;异地生产汽车电机及控制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008年2月24日,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企业“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海园发【2008】182号,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600,000.00美元,由益瀚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8年5月22日,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148,974.38美元,出资已经华利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利信【2008】验字第A0114号《验资报告》。2009年4月29日,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51,025.62美元,出资已经北京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诚和【2009】验字第015号《验资报告》。
2010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600万美元并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朝商复字【2010】3002号。新增注册资本由益瀚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10年10月29日,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00.00万美元,出资已经北京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诚和【2010】验字第101号《验资报告》。2011年7月6日,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00.00万美元,出资已经北京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诚和【2011】验字第069号《验资报告》。2011年9月23日,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00.00万美元,出资已经北京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诚和【2011】验字第092号《验资报告》。2012年12月21日,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40.00万美元,出资已经北京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诚和【2013】验字第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2年10月公司股东决定,2012年12月21日,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500.00万元,根据2012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6.2913:1.折合美元79.47483万元,其中美元4.678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美元74.7966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已经北京诚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诚和【2013】验字第006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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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8日,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朝商复字[2014]2093号,精进电动(北京)注册资本变更为16,140,346.00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变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缴清。2013年10月28日,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1000.00万元,根据2013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6.1336:1折合美元163.0360万元,其中9.3564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53.6796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已经北京鼎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鼎恒验字【2013】第010132号《验资报告》。
2015年12月,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8441%股权转让给正定杰亿百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五家合伙企业,并于2015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6年4月,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并于2016年5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6年5月,益瀚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4972%股权转让给正定北翔能动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6年8月,益瀚实业有限公司、正定北翔能动科技有限公司、诚辉国际有限公司、VVCleantech(HK)Limited、FountainHoldingsLimited(方腾集团有限公司)、CEFEMCHoldingsLimited、BestE-DriveL.P.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ChaosInvestmentLimited(混沌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于2016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2016年11月06日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180,839.00元。原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本次变更于2016年11月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根据2016年11月16日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3月25日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形式向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7家机构投资者发行13,960,815.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认缴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141,654.00元。本次变更于2017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
根据2017年11月9日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共青城华德捷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50,000,000.00元认购新增股本,其中1,278,103.00元用于增加精进电动的注册资本,剩余48,721,897.00元计入精进电动的资本公积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419,757.00元。
根据2019年3月17日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记录,同意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21,419,757股为基数,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278,580,243元向全体股东按照当前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公计转增278,580,24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股本为400,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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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同意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增资人民币480,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36,571,429.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443,428,571.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根据2019年10月15日菏泽北翔与超越摩尔基金签署的《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超越摩尔基金拟以人民币20,000,000元受让菏泽北翔持有的本公司增资前的0.3810%股份(对应股份数1,523,810股)。
根据2019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同意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6,095,238.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73,904,762.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根据2019年菏泽北翔与中金佳泰签署的《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金佳泰拟以人民币20,000,000元受让菏泽北翔持有的本公司增资前的0.3810%股份(对应股份数1,523,81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5,000.00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90,221,667.00元,股本为590,221,667.00元,并于2021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
精进菏泽 | 菏泽 | 菏泽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金泽租赁 | 菏泽 | 菏泽 | 租赁业 | 100.00 | / | 设立 |
精进新能源 | 余姚 | 余姚 | 研究与试验发展业 | 100.00 | / | 设立 |
精进百思特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精进正定 | 正定 | 正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 | 设立 |
精进北美 | 密歇根 | 密歇根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精进华业 | 北京 | 北京 | 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业 | / | 100.00 | 设立 |
南京华程 | 南京 | 南京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51.00 | 设立 |
精进电控 | 北京 | 北京 | 汽车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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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列报。本公司2018年至2022年持续亏损,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162,270.09万元,本公司董事会针对持续亏损的情况主要的应对措施:(1)持续研发投入,聚焦高中端市场。在公司多年技术积累的基础上,持续投入前瞻自研类研发,为持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奠定基础;积极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并聚焦高中端领域的市场爆发的机遇,抓住乘用车B级及以上车型、高中端SUV车型电动化加速带来的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强成本管控。公司将在保持和提升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的同时,持续优化采购管理和生产体系管控,提升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议价能力,强化预决算控制,改善供应链,建立价格评估体系和价格波动应对体系,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3)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在不断拓展国内业务的同时,利用领先的技术,深厚的研发能力和国际化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优势,以精进北美为桥头堡,积极开拓海外业务,持续投入北美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的建设,为未来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岗位责职、规范薪酬体系管理、员工绩效考核激励、人才引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改善研发条件和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技术人才,为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本公司虽然持续亏损,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46.81%、流动比率为193.56%,且生产经营正常进行(2021年及2022年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公司将会持续经营,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3、附注五、29、附注五、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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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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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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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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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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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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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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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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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
/
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组合2: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组合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1: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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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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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主要是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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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5.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技术服务成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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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0。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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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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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7。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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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9 | 5% | 2.44%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5% | 9.50% |
办公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 | 5% | 31.67% |
工具器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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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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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排污权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软件 | 3-5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
排污权 | 3-5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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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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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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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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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
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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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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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1)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买方验收确认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买方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境外销售的收入确认:采用寄售仓的,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买方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直接销售模式,公司将产品在买方指定地点交付予买方指定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报关程序时确认销售收入。
以下为寄售收入确认方法、时点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分析:
收入确认条件 | 客户 | 客户领用及收入确认时点 | 典型合同条款 |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所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 境内客户 | 客户根据排产计划,在系统中下发领货通知,客户仓库或第三方仓库根据通知送货。每月末,公司通过进入系统查询当月领用记录、与客户核对领用记录、与仓库核对结存数量、到仓库盘点实际结存数量等方式确认当月销售数量,并以此确认收入。 | 乙方按供货合同和甲方的采购计划为甲方提供产品,所供的产品须经甲方指定的寄售仓入库和出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寄售仓的物资,由寄售仓按指令发往甲方生产车间,生产车间签收前物资属乙方所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仓库代为保管。 |
境外客户 | 根据客户排产计划,客户从第三方仓库领货 | 如果双方同意以寄售库库存供货,产品的所有权将在从仓库提货时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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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寄售模式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恰当,反映了公司具体业务实质,收入确认与合同条款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确认方法
①同步开发收入的确认方法
公司参与客户新车型的同步开发,需要向客户收取同步开发费用。在启动项目开发之前,公司与客户签订开发协议。当产品创意方案、设计方案完成并获得客户认可,以及样品试制、检测合格之后,客户会下达开发模具指令,模具开发结束并进入PPAP阶段,标志着同步开发工作全部完成,公司此时确认同步开发收入。
②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A、公司会为部分非整车制造商客户提供技术服务业务,主要提供产品及其模具设计开发、产品制造过程的技术服务支持,在产品及其模具开发设计阶段,当模具开发结束并且产品样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当完成服务并且提交服务报告时确认收入。
B、公司为部分整车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整车客户通过需求订单的方式向发行人下达技术服务需求,发行人根据订单需求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在向客户提交完订单约定的交付物(例如:设计报告、测试报告、数模、有关图纸等)后,整车客户对技术服务结果进行验收确认时确认收入。
③模具开发收入的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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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步开发结束之后,进入模具开发阶段,公司会为客户开发模具,并向客户收取模具开发费。当模具开发结束并进入PPAP阶段,即开发的模具验收合格,公司此时确认模具开发收入。
(3)整车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在向客户提交车辆取得客户交货验收证明是确认收入。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公司作为代理人的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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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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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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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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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5)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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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6)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
本公司对于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
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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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①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2022年0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件,对于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文件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继续采用简化方法(参见附注五、42、(6))。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上述简化方法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138,209.90元。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
解释第15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上述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度 | ||
科目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92,353.38 | 6,592,353.38 |
预计负债 | 43,949,022.51 | 43,949,022.51 |
利润分配 | -37,356,669.13 | -37,356,669.13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04,580,376.04 | 1,604,580,376.0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664,864.44 | 36,664,864.44 | |
应收账款 | 305,402,534.80 | 305,402,534.80 | |
应收款项融资 | 6,323,809.48 | 6,323,809.48 | |
预付款项 | 12,416,163.86 | 12,416,163.8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316,498.83 | 5,316,498.8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30,195,033.73 | 430,195,033.73 | |
合同资产 | 37,682,568.46 | 37,682,568.4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80,878.00 | 680,878.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891,108.30 | 93,891,108.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33,153,835.94 | 2,533,153,835.9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91,591,801.52 | 491,591,801.52 | |
在建工程 | 203,194,968.20 | 203,194,968.2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5,370,260.72 | 85,370,260.72 | |
无形资产 | 22,693,766.10 | 22,693,766.1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79,906.42 | 3,879,906.4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055,373.69 | 36,647,727.07 | 6,592,353.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92,976.29 | 8,392,976.2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5,179,052.94 | 851,771,406.32 | 6,592,353.38 |
资产总计 | 3,378,332,888.88 | 3,384,925,242.26 | 6,592,353.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68,556,725.52 | 368,556,725.5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85,732,324.09 | 485,732,324.0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5,920,612.86 | 135,920,612.8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473,039.30 | 34,473,039.30 | |
应交税费 | 3,107,332.11 | 3,107,332.11 | |
其他应付款 | 157,438,927.31 | 157,438,927.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113,103.61 | 28,113,103.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3,976,199.67 | 3,976,199.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7,318,264.47 | 1,217,318,264.4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0,443,208.34 | 50,443,208.3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684,501.33 | 56,633,523.84 | 43,949,022.51 |
递延收益 | 88,491,494.14 | 88,491,494.1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619,203.81 | 195,568,226.32 | 43,949,022.51 |
负债合计 | 1,368,937,468.28 | 1,412,886,490.79 | 43,949,022.5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90,221,667.00 | 590,221,66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02,660,987.08 | 2,602,660,987.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847,045.69 | -847,045.69 | |
专项储备 | 13,451,436.72 | 13,451,436.72 | |
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96,990,718.64 | -1,234,347,387.77 | -37,356,669.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09,395,420.60 | 1,972,038,751.47 | -37,356,669.13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09,395,420.60 | 1,972,038,751.47 | -37,356,669.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78,332,888.88 | 3,384,925,242.26 | 6,592,353.38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22,702,163.16 | 1,522,702,163.1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421,944.84 | 36,421,944.84 | |
应收账款 | 989,763,389.34 | 989,763,389.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5,313,809.48 | 5,313,809.48 | |
预付款项 | 154,014,049.52 | 154,014,049.52 | |
其他应收款 | 109,479,855.13 | 109,479,855.1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4,677,866.66 | 104,677,866.66 | |
合同资产 | 37,025,225.88 | 37,025,225.8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80,878.00 | 680,878.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398,543.55 | 28,398,543.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88,477,725.56 | 2,988,477,725.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9,459,138.46 | 399,459,138.4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7,296,582.81 | 57,296,582.81 | |
在建工程 | 1,903,759.45 | 1,903,759.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7,473,996.51 | 27,473,996.51 | |
无形资产 | 7,665,031.07 | 7,665,031.0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40,048.55 | 640,048.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051,010.98 | 24,643,364.36 | 6,592,353.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38,205.19 | 3,538,205.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6,027,773.02 | 522,620,126.40 | 6,592,353.38 |
资产总计 | 3,504,505,498.58 | 3,511,097,851.96 | 6,592,353.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1,240,003.20 | 161,240,003.2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80,151,227.49 | 280,151,227.4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3,897,101.47 | 103,897,101.4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37,514.07 | 14,037,514.07 | |
应交税费 | 619,881.00 | 619,881.00 | |
其他应付款 | 156,425,007.76 | 156,425,007.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31,960.17 | 15,131,960.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947,438.61 | 3,947,438.61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5,450,133.77 | 735,450,133.7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240,436.25 | 4,240,436.2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302,506.79 | 52,251,529.30 | 43,949,022.51 |
递延收益 | 41,954,967.47 | 41,954,967.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497,910.51 | 98,446,933.02 | 43,949,022.51 |
负债合计 | 789,948,044.28 | 833,897,066.79 | 43,949,022.5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90,221,667.00 | 590,221,66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02,575,520.11 | 2,602,575,520.1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未分配利润 | -479,138,826.94 | -516,495,496.07 | -37,356,669.1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14,557,454.30 | 2,677,200,785.17 | -37,356,669.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504,505,498.58 | 3,511,097,851.96 | 6,592,353.38 |
4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 | 13%、6% |
/
计算)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2.5%、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 15 |
JING-JINELECTRICNORTHAMERICALLC | 15-39超额累进税率 |
精进电动科技(正定)有限公司 | 25 |
精进电动科技(余姚)有限公司 | 2.5、5,两级税率 |
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 | 25 |
北京精进华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15 |
金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2.5、5,两级税率 |
北京精进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211100583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子公司精进百思特: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精进百思特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GR20213100596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限三年。2022年度精进百思特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子公司精进菏泽: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精进菏泽于2021年12月7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分局联合颁发的GR20213700149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限三年。2022年度精进菏泽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政策,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余姚)、金泽汽车租赁2022年度执行2.5%、5%两级所得税优惠税率,精进华业、南京华程、精进电控2022年度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017.03 | 14,723.55 |
银行存款 | 838,580,346.41 | 1,469,565,652.49 |
其他货币资金 | 58,570,000.00 | 135,000,000.00 |
合计 | 897,165,363.44 | 1,604,580,376.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7,002,471.56 | 49,851,986.01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内存外贷抵押存款 | 135,000,000.00 | |
保函保证金 | 50,000,000.00 | |
信用证保证金 | 8,570,000.00 | |
银行账户冻结 | 212,696.30 | 7,858,557.90 |
合计 | 58,782,696.30 | 142,858,557.9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229,018.79 | 33,768,666.62 |
商业承兑票据 | 3,300,000.00 | 2,995,026.91 |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65,000.00 | 98,829.09 |
合计 | 54,364,018.79 | 36,664,864.4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90,060.5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990,060.57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909,018.7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5,909,018.79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 |
/
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529,018.79 | 100.00 | 165,000.00 | 0.30 | 54,364,018.79 | 36,763,693.53 | 100.00 | 98,829.09 | 0.27 | 36,664,864.44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1,229,018.79 | 93.95 | 51,229,018.79 | 33,768,666.62 | 91.85 | 33,768,666.62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3,300,000.00 | 6.05 | 165,000.00 | 5.00 | 3,135,000.00 | 2,995,026.91 | 8.15 | 98,829.09 | 3.30 | 2,896,197.82 |
合计 | 54,529,018.79 | / | 165,000.00 | / | 54,364,018.79 | 36,763,693.53 | / | 98,829.09 | / | 36,664,864.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3个月以内 | |||
3个月至1年 | 3,300,000.00 | 165,000.0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300,000.00 | 165,000.00 | 5.00 |
1至2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00,000.00 | 165,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829.09 | 66,170.91 | 165,000.00 | ||
合计 | 98,829.09 | 66,170.91 | 16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261,885,844.34 |
3个月至1年 | 121,599,166.56 |
/
1年以内小计 | 383,485,010.90 |
1至2年 | 7,553,738.12 |
2至3年 | 4,913,051.59 |
3至4年 | 4,059,451.99 |
4至5年 | 14,179,144.74 |
5年以上 | 23,913,908.40 |
合计 | 438,104,305.7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5,232,157.50 | 19.45 | 72,836,978.78 | 85.46 | 12,395,178.72 | 53,368,618.59 | 15.06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5,232,157.50 | 19.45 | 72,836,978.78 | 85.46 | 12,395,178.72 | 53,368,618.59 | 15.06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2,872,148.24 | 80.55 | 8,226,571.51 | 2.33 | 344,645,576.73 | 301,083,555.86 | 84.94 | 6,054,475.93 | 2.01 | 295,029,079.93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352,872,148.24 | 80.55 | 8,226,571.51 | 2.33 | 344,645,576.73 | 301,083,555.86 | 84.94 | 6,054,475.93 | 2.01 | 295,029,079.93 |
合计
合计 | 438,104,305.74 | / | 81,063,550.29 | / | 357,040,755.45 | 354,452,174.45 | / | 49,049,639.65 | / | 305,402,534.8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23,298,965.05 | 20,969,068.55 | 9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二 | 14,623,340.00 | 14,623,340.00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9,332,402.92 | 9,332,402.92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7,972,582.82 | 6,081,408.74 | 76.28 | 根据破产重整方案的预计清偿率计提 |
客户五 | 7,855,279.68 | 4,858,676.06 | 61.85 | 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六 | 6,141,233.15 | 3,070,616.58 | 50.00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七 | 4,234,625.00 | 4,234,625.00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八 | 4,054,448.58 | 4,054,448.58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九 | 3,110,598.87 | 1,555,299.44 | 5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部分收回 |
客户十 | 2,170,406.52 | 2,170,406.52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一 | 1,055,946.91 | 1,055,946.91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二 | 839,331.79 | 419,665.90 | 50.00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十三 | 279,150.94 | 279,150.94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四 | 263,845.27 | 131,922.64 | 50.00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合计 | 85,232,157.50 | 72,836,978.78 | 85.4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3个月以内 | 252,919,789.38 | 2,529,197.89 | 1.00 |
3个月至1年 | 95,187,663.14 | 4,759,383.18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48,107,452.52 | 7,288,581.07 | 2.09 |
1至2年 | 3,417,882.55 | 341,788.26 | 10.00 |
2至3年 | 989,952.01 | 296,985.60 | 30.00 |
3至4年 | 113,181.16 | 56,590.58 | 50.00 |
4至5年 | 5,270.00 | 4,216.00 | 80.00 |
5年以上 | 238,410.00 | 238,410.00 | 100.00 |
合计 | 352,872,148.24 | 8,226,571.51 | 2.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2,995,163.72 | 33,135,987.19 | 3,294,172.13 | 72,836,978.7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54,475.93 | 2,172,095.58 | 8,226,571.51 | |||
合计 | 49,049,639.65 | 35,308,082.77 | 3,294,172.13 | 81,063,550.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一 | 3,000,000.00 | 银行电汇 |
客户二 | 294,172.13 | 银行电汇 |
合计 | 3,294,172.13 | /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57,291,429.17 | 13.08 | 572,914.29 |
客户二 | 36,888,548.76 | 8.42 | 649,321.49 |
客户三 | 27,700,000.00 | 6.32 | 277,000.00 |
客户四 | 23,298,965.05 | 5.32 | 20,969,068.55 |
客户五 | 21,947,841.75 | 5.01 | 516,362.08 |
合计 | 167,126,784.73 | 38.15 | 22,984,666.41 |
其他说明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3,281,473.19 | 6,323,809.48 |
合计 | 23,281,473.19 | 6,323,809.48 |
说明: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本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 |
/
备 | ||||||
应收票据 | 6,323,809.48 | 327,840,618.93 | 310,882,955.22 | 23,281,473.19 | ||
合计 | 6,323,809.48 | 327,840,618.93 | 310,882,955.22 | 23,281,473.1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936,922.72 | 81.99 | 11,956,658.37 | 96.30 |
1至2年 | 2,504,473.56 | 15.87 | 170,247.50 | 1.37 |
2至3年 | 161,175.32 | 1.02 | 289,257.99 | 2.33 |
3年以上 | 177,038.72 | 1.12 | ||
合计 | 15,779,610.32 | 100.00 | 12,416,163.8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A | 2,787,211.15 | 17.66 |
供应商B | 832,950.47 | 5.28 |
供应商C | 746,706.50 | 4.73 |
供应商D | 547,739.57 | 3.47 |
供应商E | 488,632.77 | 3.10 |
合计 | 5,403,240.46 | 34.24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393,191.24 | 5,316,498.83 |
合计 | 5,393,191.24 | 5,316,498.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827,949.32 |
3个月至1年 | 2,206,619.06 |
1年以内小计 | 3,034,568.38 |
1至2年 | 1,526,505.26 |
2至3年 | 1,345,536.23 |
3至4年 | 925,066.17 |
/
4至5年 | 2,000.00 |
5年以上 | 973,392.50 |
合计 | 7,807,068.5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5,713,754.90 | 4,982,538.93 |
其他往来款 | 1,288,313.64 | 697,359.34 |
员工借款 | 800,000.00 | 1,765,000.00 |
备用金 | 5,000.00 | 10,995.86 |
合计 | 7,807,068.54 | 7,455,894.1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139,395.30 | 2,139,395.30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7,294.60 | 317,294.60 | ||
本期转回 | 42,812.60 | 42,812.6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413,877.30 | 2,413,877.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7,294.60 | 317,294.6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39,395.30 | 42,812.60 | 2,096,582.70 | |||
合计 | 2,139,395.30 | 317,294.60 | 42,812.60 | 2,413,877.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押金及保证金 | 2,589,330.70 | 1-2年、2-3年 | 33.17 | 513,685.55 |
客户二 | 押金及保证金 | 1,240,648.80 | 3个月-1年 | 15.89 | 62,032.44 |
客户三 | 其他往来款 | 443,344.42 | 3个月以内 | 5.68 | 4,433.44 |
客户四 | 其他往来款 | 416,407.31 | 3个月以内、3个月-1年 | 5.33 | 19,526.06 |
客户五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00 | 5年以上 | 3.84 | 300,000.00 |
合计 | / | 4,989,731.23 | / | 63.91 | 899,677.49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9、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2,620,899.36 | 3,381,805.65 | 259,239,093.71 | 237,344,762.91 | 2,688,427.86 | 234,656,335.05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97,606,160.02 | 6,215,694.92 | 91,390,465.10 | 73,939,653.17 | 23,955,358.96 | 49,984,294.2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技术开发成本 | 87,513,881.46 | 87,513,881.46 | 87,277,859.58 | 87,277,859.58 | ||
37,472,270. | 4,691,844.2 | 32,780,425. | 35,595,200. | 8,513,263.1 | 27,081,937. |
/
半成品 | 05 | 2 | 83 | 80 | 1 | 69 |
发出商品 | 47,152,160.22 | 12,647,535.11 | 34,504,625.11 | 35,703,367.20 | 4,508,760.00 | 31,194,607.20 |
合计 | 532,365,371.11 | 26,936,879.90 | 505,428,491.21 | 469,860,843.66 | 39,665,809.93 | 430,195,033.73 |
注;
公司2022年末技术开发成本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2022年末技术开发成本余额 | 期后结转情况 |
1 | 客户一 | 项目A | 4,919.23 | 3,973.43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2 | 客户二 | 项目B | 11,394.63 | 1,044.86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3 | 客户三 | 项目C | 3,211.81 | 1,032.46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4 | 客户四 | 项目D | 98.66 | 43.49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5 | 客户五 | 项目E | 355.84 | 20.32 | 报告期后,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结转 |
6 | 客户五 | 项目F | 52.23 | 6.31 | 报告期后,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结转 |
7 | 客户五 | 项目G | 36.22 | 23.03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8 | 客户五 | 项目H | 4,350.13 | 551.71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9 | 客户六 | 项目I | 378.30 | 285.20 | 报告期后,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结转 |
10 | 客户七 | 项目J | 879.00 | 247.22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1 | 客户七 | 项目K | 993.57 | 224.36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2 | 客户七 | 项目L | 913.63 | 22.23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3 | 客户三 | 项目M | 918.64 | 71.46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4 | 客户八 | 项目N | 5,514.94 | 362.57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5 | 客户九 | 项目O | 4,026.08 | 140.49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6 | 客户九 | 项目P | 4,160.90 | 91.83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7 | 客户十 | 项目Q | 1,358.10 | 209.32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
18 | 客户十一 | 项目R | 234.53 | 106.27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19 | 客户十二 | 项目S | 350.00 | 172.58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20 | 客户五 | 项目T | 731.28 | 96.55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21 | 客户十三 | 项目U | 278.00 | 18.70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22 | 客户十四 | 项目V | 47.17 | 3.69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23 | 客户十五 | 项目W | 8.85 | 3.32 | 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结转 |
合计 | 45,211.76 | 8,751.39 |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在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及接受订单后,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组织人员进行研发,并设置重要工作节点,接受客户的验收。公司按照产品开发程序实施开发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按照协议约定将样件送交相应整车企业客户,后者将对公司提供的样件进行鉴定和验审,并对可能存在的缺陷提出解决方案,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进行调整,待最终通过客户的验审环节后,确认前期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前,相关研发费用及模具费用归集为技术开发成本。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688,427.86 | 693,377.79 | 3,381,805.6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3,955,358.96 | 7,440,118.62 | 25,179,782.66 | 6,215,694.9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8,513,263.11 | 3,821,418.89 | 4,691,844.22 | |||
发出商品 | 4,508,760.00 | 25,511,627.56 | 17,372,852.45 | 12,647,535.11 | ||
合计 | 39,665,809.93 | 33,645,123.97 | 46,374,054.00 | 26,936,879.90 |
注:公司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或转销 | 期末余额 |
/
原材料 | 268.84 | 69.34 | 338.18 | |
半成品 | 851.33 | 382.14 | 469.18 | |
发出商品 | 450.88 | 2,551.16 | 1,737.29 | 1,264.75 |
库存商品 | 2,395.54 | 744.01 | 2,517.98 | 621.57 |
合计 | 3,966.58 | 3,364.51 | 4,637.41 | 2,693.69 |
公司半成品因报告期内毛利率得到改善,原估计的可变现净值回升,相应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382.14万元;本期发出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因对外销售,在结转销售成本时相应结转其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737.29万元;本期库存商品因对外销售相应结转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863.65万元,因报废相应结转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654.33万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已计提存货跌价的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实现销售或报废核销时,在结转存货成本的同时结转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每季度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毛利率持续得到改善,2021年末及前三个季度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因毛利率较低,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多,导致在期后减值测试或实现销售时转回或转销金额较高,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具有合理性。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量保证金 | 37,780,850.97 | 8,235,102.82 | 29,545,748.15 | 44,334,675.17 | 6,652,106.71 | 37,682,568.46 |
合计 | 37,780,850.97 | 8,235,102.82 | 29,545,748.15 | 44,334,675.17 | 6,652,106.71 | 37,682,568.46 |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582,996.11 | |||
合计 | 1,582,996.11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80,878.00 | |
合计 | 680,878.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31,785,456.72 | 41,870,054.83 |
待抵扣进项税 | 29,057,449.13 | 46,694,519.79 |
待摊费用 | 3,523,146.98 | 4,633,930.77 |
预缴所得税 | 448,213.73 | 692,602.91 |
合计 | 64,814,266.56 | 93,891,108.30 |
其他说明
/
本公司与集团内子公司发生的购销业务中,部分销售未能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缴纳销项税后另外一方未能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其他流动资产-待取得抵扣凭证进项税额”列报。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3,353,495.70 | 3,353,495.70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646,504.30 | 646,504.30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3,353,495.70 | 3,353,495.70 | /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84,102,562.63 | 491,591,801.5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84,102,562.63 | 491,591,801.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家具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工具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958,700.61 | 491,406,771.71 | 3,403,103.97 | 53,009,926.82 | 33,996,680.47 | 75,899,642.20 | 743,674,825.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61,684.01 | 151,499,704.08 | 1,534,063.89 | 373,925.47 | 8,945,974.38 | 14,746,011.21 | 185,161,363.04 |
(1)购置 | 117,903.71 | 8,677,180.74 | 1,444,686.83 | 347,435.76 | 4,395,067.56 | 9,679,601.71 | 24,661,876.31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126,699,876.12 | - | - | 4,129,836.49 | 5,049,288.88 | 135,879,001.4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使用权资产到期转入 | 7,425,468.50 | 7,425,468.50 | |||||
(5)汇率变动影响 | 7,943,780.30 | 8,697,178.72 | 89,377.06 | 26,489.71 | 421,070.33 | 17,120.62 | 17,195,016.74 |
3.本期减 | 5,989,579.24 | 16,254,810.00 | 918,257.70 | 848,682.81 | 24,011,329.75 |
/
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5,989,579.24 | 16,254,810.00 | 918,257.70 | 848,682.81 | 24,011,329.7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4,020,384.62 | 636,916,896.55 | 4,937,167.86 | 37,129,042.29 | 42,024,397.15 | 89,796,970.60 | 904,824,859.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03,899.95 | 151,497,682.91 | 1,792,360.19 | 30,996,529.56 | 25,069,931.65 | 41,322,620.00 | 252,083,024.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3,184.99 | 54,777,926.39 | 656,287.75 | 8,178,753.59 | 5,545,947.97 | 12,471,036.28 | 84,413,136.97 |
(1)计提 | 2,574,415.48 | 53,224,288.58 | 648,923.97 | 8,169,663.92 | 5,471,166.89 | 12,468,446.96 | 82,556,905.80 |
(2)使用权资产转入 | 1,230,941.34 | 1,230,941.34 | |||||
(3)汇率变动影响 | 208,769.51 | 322,696.47 | 7,363.78 | 9,089.67 | 74,781.08 | 2,589.32 | 625,289.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49,084.42 | 10,939,837.10 | 860,957.06 | 523,986.21 | 15,773,864.79 | ||
(1)处置或报废 | 3,449,084.42 | 10,939,837.10 | 860,957.06 | 523,986.21 | 15,773,864.79 |
/
4.期末余额 | 4,187,084.94 | 202,826,524.88 | 2,448,647.94 | 28,235,446.05 | 29,754,922.56 | 53,269,670.07 | 320,722,296.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使用权资产到期转入 | |||||||
(3)汇率变动影响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9,833,299.68 | 434,090,371.67 | 2,488,519.92 | 8,893,596.24 | 12,269,474.59 | 36,527,300.53 | 584,102,562.6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554,800.66 | 339,909,088.80 | 1,610,743.78 | 22,013,397.26 | 8,926,748.82 | 34,577,022.20 | 491,591,801.5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096,420.79 | 256,469.03 | 839,951.76 | ||
工具器具 | 1,001,279.23 | 650,429.84 | 350,849.39 |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21,528,287.75 | 16,336,401.16 | 5,191,886.59 |
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包括三大总成: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
驱动电机总成的生产工艺细分为组件生产与总装测试两个阶段:(1)组件生产阶段的关键步骤包括定子铁芯和转子铁芯的冲压、叠压、焊接;定子绕线、嵌线、浸漆;壳体和前后端盖、变速器壳体的铸造、数控机床精密加工;轴、齿轮的锻造和数控精密加工;转子组装等。(2)总装检测阶段的关键步骤包括:壳体铸造和数控机床加工、端盖铸造和数控机床加工、定子组装、转子组装、各模块及线束的组装、性能测试等。控制器总成生产的关键步骤包括:PCB投料、芯片焊接、结构件组装、性能测试等。传动总成生产的关键步骤包括:轴的制造加工与热处理、齿轮的制造加工与热处理、变速器壳体的制造加工、零部件装配、性能测试等。
一方面,产业技术路径的变化对于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三大总成的基础生产工艺并没有颠覆性的改变,不会直接导致公司原有机器设备闲置;另一方面,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各技术路径在特定领域各有优势,新能源汽车市场终端需求的个性化和差异化预计仍将持续。
因此,不会因为产业技术路径变化或客户配套车型迭代,导致公司现有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发生减值。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会计政策,主要生产需要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5-39 | 5 | 2.44-19 |
机器设备 | 10 | 5 | 9.5 |
工具器具 | 5 | 5 | 19 |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生产需要的固定资产闲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成新率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9,402.04 | 418.71 | 8,983.33 | 95.55 |
/
机器设备 | 63,691.69 | 20,282.65 | 43,409.04 | 68.15 |
办公家具 | 493.72 | 244.86 | 248.85 | 50.40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3,712.90 | 2,823.54 | 889.36 | 23.9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4,202.44 | 2,975.49 | 1,226.95 | 29.20 |
工具器具 | 8,979.70 | 5,326.97 | 3,652.73 | 40.68 |
合计 | 90,482.49 | 32,072.23 | 58,410.26 | 64.55 |
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成新率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8,595.87 | 140.39 | 8,455.48 | 98.37 |
机器设备 | 49,140.68 | 15,149.77 | 33,990.91 | 69.17 |
办公家具 | 340.31 | 179.24 | 161.07 | 47.33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5,300.99 | 3,099.65 | 2,201.34 | 41.53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399.67 | 2,506.99 | 892.67 | 26.26 |
工具器具 | 7,589.96 | 4,132.26 | 3,457.70 | 45.56 |
合计 | 74,367.48 | 25,208.30 | 49,159.18 | 66.10 |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生产需要的固定资产闲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09.64 | 25.65 | 84.00 | |
工具器具 | 100.13 | 65.04 | 35.08 | |
合计 | 209.77 | 90.69 | 119.08 |
上述资产负债表日闲置的固定资产为由子公司精进正定搬迁至精进菏泽的待安装固定资产。后续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柔性产线布局,充分利用前述资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逐一比对分析判断如下:
序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述的减值迹象 | 公司分析、判断过程 |
1 |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动产品的研发和制造,相关资产组不存在活跃交易的市场价格,构成资产组的相关资产不存在价格大幅度下跌的情况。 |
2 |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1.在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会逐渐完成退出,但是汽车电动化符合国家战略规划,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继续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比如“双积分”政策、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等。2019年新修订的“双积分”政策实施后,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和油耗标准逐步加严,积分交易市场将进一步发挥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新能源车的动力和决心,持续推动电动化比例提高。2.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 |
/
要(2022-2035年)》,指出为持续提升传统消费,释放出行消费潜力,要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体来看,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没有动摇,方式从直接补贴转为间接扶持、奖惩结合,这将更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久发展。 | ||
3 |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1.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https://iftp.chinamoney.com.cn/chinese/sddsintigy/),2020年初10年期国债收益率约3.20%,2022年末降至约2.84%,市场利率或投资报酬率在当期未提高,从而不会对折现率、可收回金额的计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随着下游企业持续放量,公司产能利用率提高,产业链各环节的成本均会有不同幅度下降,从而保障公司的投资收益率 |
4 |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公司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维修、升级改造,整体来看运营情况良好,总体资产成新率近65%,其中机器设备成新率近70%,不存在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的情况。 |
5 |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 公司目前生产产线基本为柔性产线,规划生产的产品为基于扁线技术的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驱动系统,主要为满足国内已经定点的客户的需求。同时可以补充现有其他产线的旺季产能。截至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况。 |
6 |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 未发现企业内部报告标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
7 |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 2022年末,公司不存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
/
公司主要生产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5-39年,2022年末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的成新率分别为95.55%、68.15%、40.68%,且公司持续推动产线的柔性化生产,不会因为项目停止发生减值。另外由于公司订单的获取往往需要经过客户验厂、初期产品开发、生产件批准、量产批准等流程,周期较长,且公司需要预留产能以应对客户要求,故公司不断进行固定资产投入。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后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输设备 | 1,911,901.60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8,086,874.44 | 203,194,968.2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8,086,874.44 | 203,194,968.2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美-产线建设 | 1,595,311.31 | 1,595,311.31 | 46,188,198.03 | 46,188,198.03 | ||
北美-基建改进 | 6,146,280.81 | 6,146,280.81 | ||||
北美-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1,507,102.79 | 1,507,102.79 | ||||
菏泽-产线建设 | 80,512,752.51 | 80,512,752.51 | 93,743,236.85 | 93,743,236.85 | ||
菏泽-产线升级 | 9,583,915.36 | 9,583,915.36 | 4,366,359.63 | 4,366,359.63 | ||
菏泽-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1,235,126.90 | 1,235,126.90 | 703,786.13 | 703,786.13 | ||
上海-产线建设 | 17,505,555.75 | 17,505,555.75 | 16,266,538.46 | 16,266,538.46 | ||
上海-产线升级 | 6,666,069.05 | 6,666,069.05 | 6,797,347.99 | 6,797,347.99 | ||
上海-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1,419,207.72 | 1,419,207.72 | 900,217.21 | 900,217.21 | ||
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9,432,308.39 | 9,432,308.39 | 6,679,742.91 | 6,679,742.91 | ||
其他 | 22,483,243.85 | 22,483,243.85 | 27,549,540.99 | 27,549,540.99 | ||
合计 | 158,086,874.44 | 158,086,874.44 | 203,194,968.20 | 203,194,968.2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北美-产线建 | 75,100,000.00 | 46,188,198.03 | 12,785,535.73 | 57,378,422.45 | 1,595,311.31 | 78.53 | 78.53 | 自有资金 |
/
设 | ||||||||||
北美-基建改进 | 135,500,000.00 | 6,146,280.81 | 6,146,280.81 | 4.54 | 4.54 | 自有资金 | ||||
北美-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2,000,000.00 | 1,507,102.79 | 1,507,102.79 | 75.36 | 75.36 | 自有资金 | ||||
菏泽-产线建设 | 252,500,000.00 | 93,743,236.85 | 55,875,268.88 | 69,105,753.22 | 80,512,752.51 | 78.29 | 78.29 | 自有资金 | ||
菏泽-产线升级 | 236,700,000.00 | 4,366,359.63 | 9,524,210.76 | 4,306,655.03 | 9,583,915.36 | 15.34 | 15.34 |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 ||
菏泽-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26,000,000.00 | 703,786.13 | 531,340.77 | 1,235,126.90 | 4.82 | 4.82 |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 |||
上海- | 82,800,000.00 | 16,266,538.46 | 4,983,791.71 | 3,744,774.42 | 17,505,555.75 | 89.94 | 89.94 | 自有资 |
/
产线建设 | 金 | ||||||||||
上海-产线升级 | 64,000,000.00 | 6,797,347.99 | 521,109.79 | 652,388.73 | 6,666,069.05 | 96.07 | 96.07 | 自有资金 | |||
上海-研发试制能力建设 | 3,060,000.00 | 900,217.21 | 518,990.51 | 1,419,207.72 | 46.38 | 46.38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77,660,000.00 | 168,965,684.30 | 92,393,631.75 | 135,187,993.85 | 126,171,322.20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车辆及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9,298,653.56 | 7,425,468.50 | 83,124.29 | 106,807,246.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286,116.96 | 131,286,116.96 | ||
(1)新增租赁 | 131,437,884.47 | 131,437,884.47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租赁负债调整 | -151,767.51 | -151,767.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1,424.75 | 7,425,468.50 | 83,124.29 | 7,910,017.54 |
(1)转出至固定资产 | 7,425,468.50 | 7,425,468.50 | ||
(2)处置 | 401,424.75 | 83,124.29 | 484,549.04 | |
4.期末余额 | 230,183,345.77 | 230,183,345.7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585,186.48 | 820,627.56 | 31,171.59 | 21,436,985.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166,033.06 | 410,313.78 | 10,390.53 | 38,586,737.37 |
(1)计提 | 38,166,033.06 | 410,313.78 | 10,390.53 | 38,586,737.3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01,424.75 | 1,230,941.34 | 41,562.12 | 1,673,928.21 |
(1)处置 | 401,424.75 | 41,562.12 | 442,986.87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1,230,941.34 | 1,230,941.3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8,349,794.79 | 58,349,794.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1,833,550.98 | 171,833,550.9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713,467.08 | 6,604,840.94 | 51,952.70 | 85,370,260.72 |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污染物排放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70,779.72 | 31,672,540.74 | 17,272.00 | 34,260,592.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7,453.49 | 9,611,193.88 | 9,848,647.37 | |||
(1)购置 | 8,403,153.90 | 8,403,153.9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率变动的影响 | 237,453.49 | 1,208,039.98 | 1,445,493.4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808,233.21 | 41,283,734.62 | 17,272.00 | 44,109,239.8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550,993.51 | 15,832.85 | 11,566,826.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88,838.08 | 1,439.15 | 6,790,277.23 | ||
(1)计提 | 6,545,210.46 | 1,439.15 | 6,546,649.61 | ||
(2)汇率变动的影 | 243,627.62 | 243,627.62 |
/
响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8,339,831.59 | 17,272.00 | 18,357,103.5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08,233.21 | 22,943,903.03 | 25,752,136.2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70,779.72 | 20,121,547.23 | 1,439.15 | 22,693,766.1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442,996.30 | 3,430,916.91 | 2,662,978.80 | 4,210,934.41 | |
融资服务费 | 48,175.29 | 36,263.15 | 55,730.13 | 28,708.31 | |
技术服务费 | 17,665.65 | 80,000.00 | 25,036.68 | 72,628.97 | |
信息披露费 | 371,069.18 | 75,471.72 | 295,597.46 | ||
合计 | 3,879,906.42 | 3,547,180.06 | 2,819,217.33 | 4,607,869.15 |
其他说明:
无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8,814,410.31 | 17,889,841.65 | 97,605,780.68 | 14,341,564.1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01,314.66 | 180,197.20 | 724,491.11 | 108,673.67 |
可抵扣亏损 | ||||
视同销售未实现利润 | 4,535,820.89 | 680,373.13 | 1,947,041.20 | 292,056.18 |
预计负债 | 42,801,429.81 | 6,507,946.27 | 56,633,523.84 | 8,495,028.58 |
预计退回的扶持资金 | 9,921,808.39 | 2,480,452.10 | ||
递延收益 | 158,459,870.27 | 23,887,910.87 | 88,491,494.14 | 13,410,404.45 |
合计 | 335,734,654.33 | 51,626,721.22 | 245,402,330.97 | 36,647,727.0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778,387,952.01 | 1,199,878,958.83 |
合计 | 1,778,387,952.01 | 1,199,878,958.8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29,815,683.82 | ||
2023年 | 31,217,477.03 | 31,219,082.03 | |
2024年 | 40,598,662.84 | 40,600,123.46 | |
2025年 | 47,391,372.89 | 48,089,864.10 | |
2026年 | 42,624,869.57 | 43,914,023.93 | |
2027年 | 70,682,216.07 | 13,808,261.84 | |
2028年 | 128,564,211.72 | 128,564,211.72 | |
2029年 | 239,269,881.31 | 239,275,881.31 | |
2030年 | 247,199,233.67 | 247,248,233.67 | |
2031年 | 327,084,834.53 | 327,085,142.10 | |
2032年 | 499,464,735.29 | ||
无期限 | 104,290,457.09 | 50,258,450.85 | 子公司精进北美亏损弥补无期限限制 |
合计 | 1,778,387,952.01 | 1,199,878,958.8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20,319,629.52 | 20,319,629.52 | 8,392,976.29 | 8,392,976.29 | ||
预付工程 | 9,575,000.00 | 9,575,000.00 |
/
款 | ||||||
合计 | 29,894,629.52 | 29,894,629.52 | 8,392,976.29 | 8,392,976.29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1,550,060.57 | 138,144,209.4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60,000,000.00 | 17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40,000,000.00 | 35,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270,527.79 | 412,516.12 |
合计 | 241,820,588.36 | 368,556,725.5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包括:
(1)本公司未终止确认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990,060.57元
(2)本公司于2022年9月6日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融新支行取得信用证28,56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借款利率4.2%,借款由本公司向上海银行北京北京融新支行存入保证金人民币8,560,000.00元提供质押担保。
说明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质押+保证借款包括:
(1)本公司子公司精进菏泽于2022年6月29日从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0日,借款利率5.7%,于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17,416.67元,提供专利权质押,并由精进电动提供担保保证。说明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包括:
(1)本公司子公司精进百思特于2022年7月27日从招行上海分行新客站支行借款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7月27日至2023年1月27日,借款利率4.5675%,于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41,868.75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本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9日,借款利率6.0%,于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55,00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由余平提供保证担保。说明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包括:
(1)本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借款利率5.18%,于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63,302.8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
(2)本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2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借款利率5.18%,于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39,564.57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
(3)本公司于2022年9月6日从招商银行长安街支行取得信用证15,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9月6日至2023年3月14日,借款利率3.45%。
(4)本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1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9月21日,借款利率5.10%,于2022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23,375.0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季定日偿还。
(5)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借款4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6日,借款利率4.8%,于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未支付利息30,000元。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月定日偿还。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费用款 | 438,334,860.61 | 424,275,752.15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45,800,966.56 | 48,463,958.77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付款 | 42,918,958.22 | 12,992,613.17 |
合计 | 527,054,785.39 | 485,732,324.0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A | 5,067,152.82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B | 2,806,478.47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C | 1,552,906.82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D | 1,541,756.98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E | 1,066,051.52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2,034,346.6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及技术开发、工装模具费 | 131,725,579.92 | 135,920,612.86 |
合计 | 131,725,579.92 | 135,920,612.8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3,490,706.75 | 256,597,510.79 | 256,984,198.17 | 33,104,019.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7,136.31 | 25,103,616.84 | 24,977,160.64 | 883,592.51 |
三、辞退福利 | 225,196.24 | 1,048,035.48 | 1,055,439.40 | 217,792.32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4,473,039.30 | 282,749,163.11 | 283,016,798.21 | 34,205,404.2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1,172,852.28 | 220,588,198.86 | 220,690,920.65 | 31,070,130.49 |
二、职工福利费 | 1,390,259.00 | 13,126,041.99 | 13,568,348.99 | 947,952.00 |
三、社会保险费 | 389,538.09 | 15,375,216.25 | 15,113,524.13 | 651,230.2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2,977.88 | 13,762,844.17 | 13,480,134.62 | 635,687.43 |
工伤保险费 | 13,374.34 | 537,639.38 | 535,470.94 | 15,542.78 |
生育保险费 | ||||
补充医疗保险 | 23,185.87 | 1,074,732.70 | 1,097,918.57 |
四、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 | 5,071.50 | 5,604,213.60 | 5,572,301.30 | 36,983.8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32,985.88 | 1,898,236.27 | 2,033,499.28 | 397,722.8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5,603.82 | 5,603.82 | ||
合计 | 33,490,706.75 | 256,597,510.79 | 256,984,198.17 | 33,104,019.3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36,821.14 | 20,153,401.55 | 20,031,792.93 | 858,429.76 |
2、失业保险费 | 20,315.17 | 4,950,215.29 | 4,945,367.71 | 25,162.7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57,136.31 | 25,103,616.84 | 24,977,160.64 | 883,592.51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5,292.57 | 17,427.7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998,471.08 | 731,287.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1,772.63 | 310,693.61 |
教育费附加 | 1,504,759.22 | 1,549,979.50 |
印花税 | 356,766.45 | 196,971.40 |
河道管理费 | 300,815.04 | 300,815.04 |
其他 | 18,658.34 | 157.18 |
合计 | 3,536,535.33 | 3,107,332.11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6,177,031.81 | 157,438,927.31 |
合计 | 16,177,031.81 | 157,438,927.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赛米控仲裁索赔款(说明1) | 146,442,209.95 | |
预计退回的扶持资金 | 9,921,808.39 | |
预提费用 | 3,582,017.08 | |
押金及保证金 | 3,365,730.00 | 4,390,230.00 |
代扣社保款 | 1,248,326.79 | 983,742.12 |
应付员工报销款 | 1,281,842.64 | 1,092,820.43 |
应付费用款 | 278,925.06 | 365,494.80 |
其他往来款 | 80,398.93 | 582,412.93 |
合计 | 16,177,031.81 | 157,438,927.31 |
注:详情见第九节,(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后且无后续进展的。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A | 500,000.00 | 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 |
供应商B | 500,000.00 | 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 |
供应商C | 200,000.00 | 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 |
供应商D | 150,000.00 | 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 |
供应商E | 100,000.00 | 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 |
合计 | 1,45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443.05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9,177,856.1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919,267.02 | 28,113,103.61 |
合计 | 51,130,566.17 | 28,113,103.61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249,909.74 | 3,976,199.67 |
合计 | 3,249,909.74 | 3,976,199.6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9,900,000.00 | |
合计 | 19,9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包括:
(1)本公司子公司精进菏泽于2022年11月10日向菏泽农商银行长沙路支行借款19,900,000元,借款期限2022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3日,借款利率5.5%,余款到期结清,借款利息按月定日偿还。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82,790,058.23 | 78,556,311.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919,267.02 | 28,113,103.61 |
合计 | 150,870,791.21 | 50,443,208.34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4,903,727.79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4,903,727.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4,903,727.79 | |
合计 | 14,903,727.79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12,684,501.33 | 19,328,444.67 | 预提售后质保金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43,949,022.51 | 23,472,985.14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应付退货款 | |||
合计 | 56,633,523.84 | 42,801,429.8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8,491,494.14 | 127,180,000.00 | 57,211,623.87 | 158,459,870.27 | 收到政府补贴款 |
合计 | 88,491,494.14 | 127,180,000.00 | 57,211,623.87 | 158,459,870.27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宇通纯电驱动客车用电机系统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7,047.62 | 124,228.57 | 82,819.05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499,500.00 | 499,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研发 | 350,500.00 | 350,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非晶节能材料在特种电机和电抗器中的示范应用 | 15,833.33 | 10,000.00 | 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乘用车,商用车用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 | 9,000,000.00 | 2,400,000.00 | 6,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 300,333.33 | 68,000.00 | 232,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用纯电动驱动双电机驱动负载优化分配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 240,000.00 | 80,000.00 | 1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多模驱动插电式乘用车性能优化 | 1,427,250.00 | 259,500.00 | 1,167,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环境适应性的公路客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和整车集成技术 | 190,000.00 | 30,000.00 | 1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中通客车 | 546,000.00 | 78,000.00 | 46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 | 1,233,677.02 | 168,775.06 | 1,064,901.96 | 与资产相关 |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贴款项目 | 27,750,000.00 | 3,000,000.00 | 24,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56,077,500.00 | 4,996,666.67 | 51,080,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动化动力总成产业化基地项目 | 32,197,500.00 | 3,645,000.00 | 28,55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高可靠轻量化电机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 1,271,504.87 | 175,431.01 | 1,096,073.86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电机新结构系统研发 | 439,139.48 | 171,730.40 | 267,409.08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技术改造 | 1,220,000.12 | 339,999.96 | 880,000.16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技术 | 3,427,171.65 | 530,658.95 | 与资产相关 |
/
开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新能源项目) | 2,896,512.70 | ||||||
带自动变速装置的两档箱电动汽车电驱动系统试制 | 1,058,907.46 | 208,939.83 | 849,967.63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 | 901,609.66 | 128,801.39 | 772,808.27 | 与资产相关 | |||
高速电机单侧变速构形混合动力总成项目(工业强基项目) | 1,738,549.98 | 3,071,748.24 | 495,285.32 | 4,315,012.90 | 与资产相关 | ||
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人才牵引专项(创新人才牵引项目) | 234,708.22 | 32,750.04 | 201,958.18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技改项目) | 2,450,006.62 | 330,338.03 | 2,119,668.59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苏州绿控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481,250.01 | 55,000.00 | 426,250.01 | 与资产相关 | |||
高磁能超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研制 | 363,636.36 | 363,636.36 | 与收益相关 | ||||
驱动电机永磁体全流程重稀土极致应用与工程验证 | 450,000.00 | 112,500.00 | 33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65,022,500.00 | 36,384,095.44 | 28,638,404.56 | 与收益相关 | |||
高速电机单侧变速构形混合动力总成项目(工业强基项目) | 1,058,251.76 | 1,058,251.76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统首台突破项目(2020年首台套项目) | 947,368.41 | 947,368.41 | 与收益相关 | ||||
新一代轻量化高功率密度稀土永磁电机开发 | 1,500,000.00 | 166,666.67 | 1,333,333.33 | 与收益相关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90,221,667.00 | 590,221,667.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77,426,492.16 | 2,577,426,492.16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234,494.92 | 383,791.31 | 25,618,286.23 | |
合计 | 2,602,660,987.08 | 383,791.31 | - | 2,603,044,778.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期摊销383,791.31元,导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383,791.31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 | 减:前期 | 减:所得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税费用 | 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
/
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7,045.69 | 1,615,210.64 | 1,615,210.64 | 768,164.9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47,045.69 | 1,615,210.64 | 1,615,210.64 | 768,164.95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47,045.69 | 1,615,210.64 | 1,615,210.64 | 768,164.9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3,451,436.72 | 2,931,693.30 | 2,381,370.05 | 14,001,759.97 |
合计 | 13,451,436.72 | 2,931,693.30 | 2,381,370.05 | 14,001,759.9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99,094.13 | 899,094.1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99,094.13 | 899,094.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96,990,718.64 | -796,862,346.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7,356,669.1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34,347,387.77 | -796,862,346.0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 -388,353,538.44 | -400,128,372.57 |
/
润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22,700,926.21 | -1,196,990,718.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7,356,669.13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03,779,009.02 | 865,776,008.57 | 640,405,260.40 | 673,921,075.05 |
其他业务 | 116,903,911.24 | 108,076,207.16 | 95,912,951.63 | 90,149,149.57 |
合计 | 1,020,682,920.26 | 973,852,215.73 | 736,318,212.03 | 764,070,224.62 |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02,068.29 | 73,631.8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1,690.39 | 9,591.3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1.45 | / | 13.03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939.51 | 1,444.04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10,750.88 | 8,147.26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1,690.39 | 9,591.3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90,377.90 | 64,040.52 |
/
(3).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806,177,549.22 | 806,177,549.22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97,601,459.80 | 97,601,459.8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628,896,650.27 | 628,896,650.27 |
境外 | 274,882,358.75 | 274,882,358.7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806,177,549.22 | 806,177,549.22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97,601,459.80 | 97,601,459.80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903,779,009.02 | 903,779,009.0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126.98 | 217,722.10 |
/
教育费附加 | 135,509.29 | 221,773.1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6,543.54 | 7,983.54 |
印花税 | 1,544,405.42 | 1,245,526.32 |
房产及土地税 | 951,170.08 | 643,855.36 |
关税 | 26,024,582.57 | 28,525,755.94 |
其他 | 90,827.39 | 417.50 |
合计 | 28,787,165.27 | 30,863,033.9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品质保金 | 26,866,171.81 | 19,060,829.34 |
职工薪酬 | 19,149,731.07 | 20,425,123.99 |
运输费 | 764,729.31 | 1,075,297.99 |
租赁费 | 3,197,918.61 | 3,435,642.03 |
业务招待费 | 2,238,123.34 | 2,265,452.81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1,376,298.04 | 1,761,638.24 |
差旅费 | 1,050,854.21 | 1,305,902.03 |
折旧与摊销 | 159,605.21 | 369,354.82 |
办公及通信费 | 171,897.56 | 277,699.86 |
车辆交通费 | 164,269.13 | 189,943.79 |
外包劳务费 | 59,874.77 | 198,907.69 |
专业服务费 | 710,324.70 | 791,292.84 |
股份支付 | 26,483.37 | 42,484.31 |
其他 | 405,181.25 | 618,174.14 |
合计 | 56,341,462.38 | 51,817,743.8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3,092,101.33 | 57,386,048.36 |
折旧及摊销 | 32,829,711.29 | 17,973,856.50 |
资产调拨运杂费 | 16,686,055.94 | 18,157,159.29 |
存货报废损失 | 15,054,051.19 | 7,205,925.13 |
专业服务费 | 7,904,816.79 | 13,763,239.60 |
房租物业水电 | 5,478,354.79 | 5,780,050.58 |
劳务外包费 | 5,836,364.11 | 4,132,038.35 |
办公及通信费 | 5,436,911.93 | 4,252,735.62 |
/
维修及检测费 | 3,425,895.21 | 5,275,863.18 |
车辆交通费 | 1,236,298.08 | 1,178,795.68 |
保险费 | 880,186.31 | 832,819.75 |
股份支付 | 552,905.77 | 989,365.68 |
业务招待费 | 566,165.39 | 1,181,857.79 |
差旅费 | 775,249.67 | 676,213.14 |
上市宣传费 | 196,540.88 | 1,419,094.48 |
会议费 | 157,775.40 | 512,413.95 |
其他 | 2,204,522.19 | 2,344,102.10 |
合计 | 152,313,906.27 | 143,061,579.18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2,508,767.91 | 83,266,207.65 |
工具材料 | 36,670,460.53 | 19,711,949.55 |
折旧与摊销 | 29,174,119.01 | 14,569,023.16 |
房租水电费 | 10,513,194.87 | 9,122,290.16 |
专业服务费 | 9,660,432.46 | 14,945,462.60 |
劳务费 | 7,201,362.86 | 5,264,393.41 |
检测维修费 | 2,860,451.24 | 2,893,659.64 |
差旅费 | 2,652,689.33 | 1,534,711.26 |
办公及通讯费 | 1,582,123.37 | 710,723.24 |
其他 | 822,155.77 | 938,257.03 |
业务招待费 | 54,242.38 | 38,912.03 |
股份支付 | -225,511.07 | 2,092,472.32 |
合计 | 213,474,488.66 | 155,088,062.05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利息支出 | 10,862,906.83 | 13,693,239.33 |
减:利息收入 | 22,961,324.49 | 3,655,679.49 |
减:贴息收入 |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119,832.89 | 3,038,194.43 |
保理融资利息 | 885,316.17 | |
信用证利息支出 | 398,807.64 | 269,726.53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 11,801,166.56 | 4,252,461.84 |
/
融资服务费 | 1,832,180.94 | 2,255,137.63 |
汇兑损益 | -7,354,113.15 | -8,936,694.59 |
银行手续费 | 494,219.19 | 298,063.65 |
其他 | 11,215.96 | 803,087.45 |
合计 | -4,795,107.63 | 12,902,852.95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5,891,728.98 | 31,021,307.4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22,371.06 | 176,806.99 |
代扣增值税手续费 | 90,976.51 | |
合计 | 56,114,100.04 | 31,289,090.91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6,384,095.44 | 与收益相关 | |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4,99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动化动力总成产业化基地项目 | 3,645,000.00 | 3,64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区级金融产业奖励款 | 3,500,0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贴款项目 | 3,000,000.00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上市补贴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乘用车,商用车用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 | 2,400,000.00 | 2,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速电机单侧变速构形混合动力总成项目(工业强基项目) | 1,058,251.76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统首台突破项目(2020年首台套项目) | 947,368.41 | 552,631.59 | 与收益相关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山东省企业 | 8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补助金 | |||
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技术开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新能源项目) | 530,658.95 | 530,658.91 | 与资产相关 |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499,500.00 | 99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速电机单侧变速构形混合动力总成项目(工业强基项目) | 495,285.32 | 316,1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磁能超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研制 | 363,636.36 | 36,363.64 | 与收益相关 |
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研发 | 350,500.00 | 350,500.00 | 与资产相关 |
重点技术改造 | 33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技改项目) | 330,338.03 | 330,338.04 | 与资产相关 |
多模驱动插电式乘用车性能优化 | 259,500.00 | 259,500.00 | 与资产相关 |
带自动变速装置的两档箱电动汽车电驱动系统试制 | 208,939.83 | 208,939.84 | 与资产相关 |
上海市嘉定区国库收付中心-工业互联网扶持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高可靠轻量化电机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 175,431.01 | 253,934.18 | 与资产相关 |
新能源汽车电机新结构系统研发 | 171,730.40 | 171,730.39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 | 168,775.06 | 151,819.87 | 与资产相关 |
新一代轻量化高功率密度稀土永磁电机开发 | 166,666.67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44,797.03 | 25,562.31 | 与收益相关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 | 128,801.39 | 128,801.38 | 与资产相关 |
培训补贴 | 126,500.00 | 88,418.71 | 与收益相关 |
宇通纯电驱动客车用电机系统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4,228.57 | 124,228.57 | 与资产相关 |
驱动电机永磁体全流程重稀土极致应用与工程验证 | 11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关税补贴 | 110,503.17 | 与收益相关 |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08,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经费资助 | 1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上海市嘉定区国库收付中心企业防疫费用补贴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扩岗补助 | 8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能源汽车用纯电动驱动双电机驱动负载优化分配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 80,000.00 | 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中通客车) | 78,000.00 | 7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上海市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市场多元化资金支持项目 | 72,554.00 | 98,807.00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 68,000.00 | 6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苏州绿控) | 55,000.00 | 418,333.32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精进百思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人才牵引专项(创新人才牵引项目) | 32,750.04 | 32,750.04 | 与资产相关 |
高环境适应性的公路客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和整车集成技术 | 30,000.00 | 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科技研发奖励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嘉定区政府人才补贴 | 25,000.00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市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清算账户资金 | 13,157.00 | - | 与收益相关 |
非晶节能材料在特种电机和电抗器中的示范应用 | 10,000.00 | 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超比例奖励 | 7,749.60 | 4,605.50 | 与收益相关 |
印花税返还 | 352.70 | 与收益相关 | |
失保专户培训补贴 | 300.00 | 600.00 | 与收益相关 |
预计退回的扶持资金 | -9,921,808.39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高可靠轻量化电机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 3,314,670.33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统首台突破项目(2016年首台套项目)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资助金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车集成应用 | 1,721,170.23 | 与收益相关 | |
多模驱动插电式乘用车性能优化 | 1,048,806.81 | 与收益相关 | |
5#厂房展厅项目资金 | 746,686.57 | 与资产相关 | |
PPP贷款免除本金和利息 | 665,128.73 | 与收益相关 | |
2KW级伺服电机研制及应用研究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建设基金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关键技术(中通客车) | 422,806.45 | 与收益相关 | |
增程/插电式电动商用车开发 | 383,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北京市商务局高质量发展产品创新能力项目款 | 352,511.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 | 33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低能耗纯电动轿车底盘及整车开发 | 305,341.07 | 与收益相关 | |
寒冷地区纯电动城间大客车平台及整车开发 | 27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计划地方匹配 | 16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环境适应性的公路客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和整车集成技术 | 141,677.91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高新人才补贴 | 13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特种软磁合金及应用 | 84,536.77 | 与收益相关 | |
宽禁带半导体电机控制器开发和产业化 | 73,846.16 | 与收益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技改项目) | 47,297.13 | 与收益相关 |
/
产业园补贴款 | 4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商务委市场多元化专项资金补贴 | 35,573.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863计划) | 2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扶持资金清算过渡户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 | 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务费补贴 | 1,132.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5,891,728.98 | 31,021,307.41 | /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2.9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 | -580,321.80 | |
合计 | -580,268.8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6,170.91 | -867,024.9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013,910.64 | -7,599,503.0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4,482.00 | 312,835.9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2,354,563.55 | -8,153,692.10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823,705.08 | 15,804,712.1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582,996.11 | -1,564,134.17 |
合计 | 31,406,701.19 | 14,240,577.99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998,805.15 | -17,610.40 |
长期待摊费用处置收益 | -1,354,238.16 | |
合计 | -1,998,805.15 | -1,371,848.56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79.66 | 1,079.6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79.66 | 1,079.66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客户未执行合同材料索赔款 | 11,123,222.32 | 11,123,222.32 | |
客户订单变更赔偿款 | 99,547.03 | 99,547.03 | |
收到的违约金 | 18,250.00 | 1,825,412.89 | 18,250.00 |
客户违约金及延期付款利息 | 1,329,377.33 | 14,030,644.25 | 1,329,377.33 |
无需支付的供应商质量扣款 | 1,428.00 | 9,400.00 | 1,428.00 |
车辆报废保险赔偿 | 111,648.80 | ||
其他 | 186,100.22 | 85,392.81 | 186,100.22 |
合计 | 12,759,004.56 | 16,062,498.75 | 12,759,004.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 |
/
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801,691.52 | 2,343,962.48 | 4,801,691.52 |
赛米控赔偿款及逾期利息 | 1,319,313.15 | 9,856,900.86 | 1,319,313.15 |
支付客户补偿款及罚款 | 1,120.00 | 428,091.10 | 1,120.00 |
支付供应商补偿款 | 204,876.99 | ||
固定资产盘亏损失 | 282,004.73 | 282,004.73 | |
其他 | 46,080.43 | 105,752.42 | 46,080.43 |
合计 | 6,450,209.83 | 12,939,583.85 | 6,450,209.83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3,878.23 | 5,358.1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978,994.15 | 5,591,001.26 |
合计 | -14,855,115.92 | 5,596,359.3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03,208,654.3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0,481,298.1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906,264.3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592,353.3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20,482.4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31,812.3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5,730,037.74 |
研发加计扣除 | -19,994,271.99 |
未按权责发生制及视同销售 | |
其它 | -1,984,342.61 |
所得税费用 | -14,855,115.9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5,826,560.80 | 40,094,009.52 |
代收代付科研经费 | 130,600,000.00 | |
利息收入 | 22,693,796.31 | 3,709,982.09 |
其他往来款 | 14,153,001.54 | 1,427,829.99 |
押金及保证金 | 6,370,061.64 | 2,483,321.00 |
租金收入 | 1,980,077.33 | 5,584,765.47 |
员工还款 | 965,000.00 | 374,400.00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721,550.81 | 863,221.4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33,616.20 | 187,311.45 |
客户强制执行赔偿利息 | 16,354,628.00 | |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 16,325,538.50 | |
ADP税费预退 | 171,071.78 | |
代扣代缴增值税手续费返还 | 96,435.10 | |
合计 | 313,543,664.63 | 87,672,514.3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代付科研经费 | 130,600,000.00 | 7,760,000.00 |
赛米控索赔款 | 151,523,124.92 | |
付现费用 | 130,767,666.73 | 139,516,675.63 |
押金及保证金 | 56,046,831.10 | 4,742,695.65 |
其他往来款 | 2,641,082.55 | 628,877.00 |
案件冻结银行账户款 | 212,696.30 | 7,858,557.90 |
合计 | 471,791,401.60 | 160,506,806.1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公司根据与赛米控公司2022年2月28日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公司向赛米控支付本金加利息共计人民币151,523,124.92元。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存外贷保证金退还 | 154,140,000.00 | 22,300,000.00 |
融资租赁款 | 40,000,000.00 | |
票据贴现款 | 11,108,379.69 | 10,776,312.49 |
信用证议付款 | 43,560,000.00 | 14,169,203.47 |
供应链融资款 | 14,839,955.98 | |
融资租赁保证金退还 | 398,278.00 | |
合计 | 248,808,379.69 | 62,483,749.9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36,833,682.02 | 32,437,086.27 |
内存外贷保证金 | 19,140,000.00 | 146,900,000.00 |
融资租赁租金及利息 | 6,856,401.00 | |
融资服务费(担保、评审、公证等) | 2,219,714.00 | 1,059,933.17 |
上市发行费 | 40,198,931.41 | |
信用证手续费 | 450,600.00 | 77,143.44 |
供应链融资还款 | 14,839,955.98 | |
信用证还款 | 14,169,203.47 | |
归还代建项目借款 | 1,237,500.00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4,000,000.00 | |
信用证保证金 | 8,570,000.00 | |
合计 | 78,070,397.02 | 250,919,753.7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88,353,538.44 | -400,128,372.5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1,406,701.19 | 14,240,577.99 |
/
信用减值损失 | 32,354,563.55 | -8,153,692.1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2,556,905.80 | 67,716,928.2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8,586,737.37 | 23,103,851.39 |
无形资产摊销 | 6,546,649.61 | 4,996,223.8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19,217.33 | 5,658,826.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98,805.15 | 1,371,848.5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00,611.86 | 2,343,962.4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303,812.88 | 16,218,103.4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0,268.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78,994.15 | 5,591,001.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504,527.45 | -157,337,616.3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8,672,033.60 | -71,918,508.0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9,074,704.18 | 159,697,060.36 |
其他 | 934,114.56 | 4,566,817.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695,409.70 | -332,032,987.6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38,382,667.14 | 1,461,721,818.1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61,721,818.14 | 182,971,810.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339,151.00 | 1,278,750,008.0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838,382,667.14 | 1,461,721,818.14 |
其中:库存现金 | 15,017.03 | 14,723.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38,367,650.11 | 1,461,707,094.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8,382,667.14 | 1,461,721,818.1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782,696.30 |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账户冻结 |
应收票据 | 2,990,060.57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2,154,689.51 | 售后回租抵押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03,927,446.38 | / |
其他说明:
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50,324,611.09 |
/
其中:美元 | 7,160,473.78 | 6.9646 | 49,869,835.69 |
欧元 | 61,266.54 | 7.4229 | 454,775.40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65,428,188.67 | ||
其中:美元 | 9,080,450.00 | 6.9646 | 63,241,702.07 |
欧元 | 294,559.62 | 7.4229 | 2,186,486.60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0.00 | 6.9646 | |
欧元 | 7.4229 | ||
港币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389,493.10 | ||
其中:美元 | 55,924.69 | 6.9646 | 389,493.10 |
欧元 | 7.4229 | ||
港币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22,417,988.09 | ||
其中:美元 | 3,208,583.14 | 6.9646 | 22,346,498.14 |
欧元 | 9,631.00 | 7.4229 | 71,489.95 |
港币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276,611.97 | ||
其中:美元 | 39,716.85 | 6.9646 | 276,611.97 |
欧元 | 7.4229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1,100,000.00 | 递延收益 | 41,380,762.11 |
高速电机单侧变速构形混合动力总成项目(工 | 4,130,000.00 | 递延收益 | 1,237,437.06 |
/
业强基项目) | |||
驱动电机永磁体全流程重稀土极致应用与工程验证 | 450,000.00 | 递延收益 | 112,500.00 |
新一代轻量化高功率密度稀土永磁电机开发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166,666.67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区级金融产业奖励款 | 3,50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0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上市补贴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山东省企业研发补助金 | 860,000.00 | 其他收益 | 860,0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22,371.06 | 其他收益 | 222,371.06 |
上海市嘉定区国库收付中心-工业互联网扶持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稳岗补贴 | 144,797.03 | 其他收益 | 144,797.03 |
培训补贴 | 126,500.00 | 其他收益 | 126,500.00 |
关税补贴 | 110,503.17 | 其他收益 | 110,503.17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08,500.00 | 其他收益 | 108,500.00 |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经费资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上海市嘉定区国库收付中心企业防疫费用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扩岗补助 | 82,500.00 | 其他收益 | 82,500.00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70,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0 |
上海市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市场多元化资金支持项目 | 58,696.00 | 其他收益 | 58,696.00 |
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科技研发奖励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嘉定区政府人才补贴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上海市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市场多元化资金补贴 | 13,858.00 | 其他收益 | 13,858.00 |
市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清算账户资金 | 13,157.00 | 其他收益 | 13,157.00 |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超比例奖励 | 7,749.60 | 其他收益 | 7,749.60 |
/
印花税返还 | 352.70 | 其他收益 | 352.70 |
失保专户培训补贴 | 3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精进菏泽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金泽租赁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租赁业 | 100 | 设立 | |
精进新能源余姚 | 浙江余姚 | 浙江余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精进余姚 | 浙江余姚 | 浙江余姚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业 | 100 | 设立 | |
精进百思特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精进正定 | 河北正定 | 河北正定 |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精进北美 | 美国密歇根州 | 美国密歇根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精进华业 | 北京 | 北京 | 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业 | 100 | 同一控制企业 | |
南京华程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51 | 同一控制企业 | |
精进电控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
(二)流动性风险
/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以及长期应付款。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约定日期偿还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故,利率风险较低。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交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交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附注七、(
)外币货币性项目。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故,不存在此类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3,281,473.19 | 23,281,473.19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281,473.19 | 23,281,473.1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福州路2868号7号楼A203室(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院内)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不适用 | 11.81 | 57.2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予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特别表决权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将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9,677,522股公司股份转换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北翔新能源持有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10倍。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余平其他说明:
实际控制人余平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泽和BestE-Drive合计控制公司59.29%的表决权。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于清滢 | 其他 |
其他说明于清滢为实际控制人余平配偶。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精进百思特 | 20,000,000.00 | 2021/7/1 | 2022/1/1 | 是 |
精进百思特 | 20,000,000.00 | 2021/8/25 | 2022/2/25 | 是 |
精进百思特 | 10,000,000.00 | 2021/8/30 | 2022/2/28 | 是 |
精进菏泽 | 10,000,000.00 | 2021/6/30 | 2022/6/29 | 是 |
精进北美 | 127,144,209.40 | 2021/12/21 | 2022/12/20 | 是 |
精进菏泽 | 10,000,000.00 | 2022/6/29 | 2023/6/20 | 否 |
精进百思特 | 30,000,000.00 | 2022/7/27 | 2023/1/27 | 否 |
精进菏泽 | 20,000,000.00 | 2022/8/26 | 2024/8/25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余平 | 20,000,000.00 | 2021/8/5 | 2022/2/4 | 是 |
余平、于清滢 | 45,000,000.00 | 2021/8/20 | 2022/8/19 | 是 |
余平、于清滢 | 7,430,300.10 | 2021/9/18 | 2022/3/15 | 是 |
余平、于清滢 | 5,094,784.00 | 2021/9/24 | 2022/3/15 | 是 |
余平、于清滢 | 23,016,613.73 | 2021/9/29 | 2022/3/15 | 是 |
余平 | 20,000,000.00 | 2021/10/15 | 2022/10/15 | 是 |
余平、于清滢 | 4,458,302.17 | 2021/10/25 | 2022/3/15 | 是 |
余平 | 30,000,000.00 | 2022/6/9 | 2023/6/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07.70 | 909.81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444,791.22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317,062.03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余平:人民币13.13元/股,合同期限至2027年1月1日;黄瑜:0.383美元/股;合同期限至2028年2月;其余员工:人民币12.14元/股,剩余合同期限0-48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允价值-行权价)×股数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5,618,286.2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83,791.31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38,214,443.84 |
1-2年 | 22,573,615.70 |
2-3年 | 22,631,363.34 |
3年以上 | 136,135,821.23 |
合计 | 219,555,244.11 |
(2)2016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某公司签署了一项关于电池控制器的《许可协议》,其中《许可协议》第6.3款-技术许可提出费约定:被许可人按照本协议规定,被许可人及其关联公司销售、使用或转移每一许可产品,从被许可人第一个项目开始量产96个月内按被许可产品在每一项目的净售价的5%,向许可人支付技术许可提成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子公司) | 担保事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精进百思特 | 银行贷款担保 | 20,000,000.00 | 2021/7/1 | 2022/1/1 | 是 |
精进百思特 | 银行贷款担保 | 20,000,000.00 | 2021/8/25 | 2022/2/25 | 是 |
精进百思特 | 银行贷款担保 | 10,000,000.00 | 2021/8/30 | 2022/2/28 | 是 |
精进菏泽 | 银行贷款担保 | 10,000,000.00 | 2021/6/30 | 2022/6/29 | 是 |
精进北美 | 银行贷款担保 | 127,144,209.40 | 2021/12/21 | 2022/12/20 | 是 |
精进菏泽 | 银行贷款担保 | 10,000,000.00 | 2022/6/29 | 2023/6/20 | 否 |
精进百思特 | 银行贷款担保 | 30,000,000.00 | 2022/7/27 | 2023/1/27 | 否 |
精进菏泽 | 售后回租担保 | 20,000,000.00 | 2022/8/26 | 2024/8/25 | 否 |
/
合计 | / | 247,144,209.40 | / | / | /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使用权资产被出租人用于贷款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北京金辉时八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管理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以承租形式使用金辉时八区物业其中的04-F01-04、B1部分(该物业座落于朝阳区博大路20号院10号楼,建筑面积9910.2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京(2022)朝不动产第0096234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京(2022)朝不动产权第0004498号)。2023年2月金辉管理公司将上述物业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担保,上述租赁合同项下本应支付给金辉管理公司的所有与上述物业有关的款项(包括租金、违约金、赔偿金、押金及其他款项,以下简称“物业款项”)由本公司汇入监管账户。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项目变更及拟投入金额:1、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投资金额21,863.0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21,863.00万元人民币;2、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金额27,000.0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人民币;3、北美生产基地仓储及物流中心建设,投资金额12,000.0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4、剩余资金35,813.43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其中第1、2、3个募投项目计划时间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
3)诉讼事项2023年2月,本公司因有关债务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为人民币2,717,316.0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2023年1月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
截至2023年4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按生产经营地划分为境外分部与境内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境内分部 | 境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271,682,668.74 | 209,823,603.05 | -1,460,823,351.53 | 1,020,682,920.26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833,297,289.38 | 187,385,630.88 | 1,020,682,920.26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438,385,379.36 | 22,437,972.17 | -1,460,823,351.53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584,207,824.75 | 202,423,349.83 | -882,852,165.56 | 903,779,009.02 |
营业成本 | 2,247,204,913.08 | 174,448,043.55 | -1,447,800,740.90 | 973,852,215.73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548,415,328.19 | 170,294,074.56 | -852,933,394.18 | 865,776,008.57 |
营业费用 | 167,464,883.59 | 35,113,010.57 | 1,282,366.86 | 203,860,261.02 |
研发费用 | 169,023,405.76 | 46,208,170.83 | -1,757,087.93 | 213,474,488.66 |
营业利润/(亏损) | -347,072,925.21 | -52,488,545.83 | -9,955,978.05 | -409,517,449.09 |
资产总额 | 4,791,864,079.75 | 486,508,707.42 | -2,296,302,028.94 | 2,982,070,758.23 |
负债总额 | 2,630,025,208.67 | 421,503,830.41 | -1,655,692,819.08 | 1,395,836,220.00 |
注:以上为本期或本期期末分部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
项目 | 境内分部 | 境外分部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902,548,697.68 | 36,759,049.39 | -1,202,989,535.04 | 736,318,212.03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702,726,751.45 | 33,591,460.58 | 736,318,212.03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199,821,722.21 | 3,167,812.83 | -1,202,989,535.04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328,613,428.06 | 33,581,885.21 | -721,790,052.87 | 640,405,260.40 |
营业成本 | 1,929,894,952.59 | 22,314,696.82 | -1,188,139,424.79 | 764,070,224.62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301,532,099.16 | 19,918,596.47 | -647,529,620.58 | 673,921,075.05 |
营业费用 | 167,116,689.09 | 39,768,290.39 | 897,196.53 | 207,782,176.01 |
研发费用 | 145,212,500.69 | 23,166,319.94 | -13,290,758.58 | 155,088,062.05 |
营业利润/(亏损) | -345,035,578.51 | -50,161,241.48 | -2,458,108.11 | -397,654,928.10 |
资产总额 | 4,654,009,111.81 | 314,182,662.11 | -1,583,266,531.66 | 3,384,925,242.26 |
负债总额 | 2,199,182,073.29 | 348,418,875.64 | -1,134,714,458.14 | 1,412,886,490.79 |
注:以上为上期或上期期末分部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其他分部信息:
(
)产品和劳务对外交易收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 806,177,549.22 | 586,275,077.65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97,601,459.80 | 54,130,182.75 |
其他业务收入 | 116,903,911.24 | 95,912,951.63 |
合计 | 1,020,682,920.26 | 736,318,212.03 |
(2)地区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或本期期末 | 境内 | 境外 | 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745,800,561.51 | 274,882,358.75 | 1,020,682,920.26 | |
非流动资产 | 1,385,801,765.53 | 276,915,743.02 | -633,459,668.67 | 1,029,257,839.88 |
上期或上期期末
上期或上期期末 | 境内 | 其他国家或地区 | 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571,908,046.46 | 164,410,165.57 | 736,318,212.03 | |
非流动资产 | 1,030,734,320.95 | 224,343,677.85 | -409,898,945.86 | 845,179,052.94 |
(3)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从境外的某一客户处,所获得的收入占本公司总收入的20.91%。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
8、其他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政府补助:
(1)2021年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021年本公司之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其他外部9家公司、院校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2021年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2021年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合同书》,项目总投资175,00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项目的实施年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子课题部分专项资金本年度共计收到12,110.00万元。
(2)扶持资金相关承诺事项2016年,公司与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以下简称“生态园管委会”)签订了《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动力储能系统项目投资协议书》及《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科技项目销售中心落户协议书》,生态园管委会承诺给予公司1亿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在生态园管委会所在地项目的设备购置、技术购买和研发投入。款项分三批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5,000.00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精进新能源技术(余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余姚公司”)已于2017年收到计入递延收益,将该项补助资金投入到动力电池控制器和动力电池包的技术引进及研发时,确认研发费用同时将相应金额的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其中2017年4,675.60万元、2018年324.40万元。公司承诺了投资额度、销售计划以及在当地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如果公司未实现承诺,生态园管委会可收回奖励基金和优惠条件。
2020年8月12日,公司向生态园管委会提交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储能项目业务发展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约定新的承诺销售目标为:“2020年5,000.00万元,2021年10,000.00万元,2022年15,000.00万元;2023年达到原协议中承诺的2021年销售目标。如果达不到,双方就项目进行友好协商”。生态园管委会于2020年8月18日就公司提交的《报告》作出了“原则同意”的批示。
2022年1月10日,公司(乙方)与生态园管委会(甲方)、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意宁波生态园精进电动动力储能系统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取代2016年及2020年的约定内容。补充协议主要承诺条件约定如下:
(1)精进电动承诺在2022年12月前进行新项目(电动驱动总成总装生产)设备安装,并于2022年12月底前投产。将原协议的收入及税收修改为乙方在2022年12月至2026年12月底在园区累计最低销售总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最低累计实缴税收不少于0.5亿元人民币。
/
(2)若乙方项目公司在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底累计销售额未达到10亿元、或累计的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未达到0.5亿元时,乙方须退还已兑现的扶持资金本金(五千万元)及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的利息。若达到上述条件,但累计实缴的税收未达到2.5亿元时,甲方按照乙方税收未完成比例(以2.5亿元为基数)由乙方或保函出具银行按照未完成比例退还扶持资金本金给甲方。
(3)本协议在甲方收到乙方银行保函确认后生效。
(4)甲方将在2027年第一季度对扶持资金所扶持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验收。
2022年4月11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开立了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履约保函。
本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计划,预计精进余姚公司能够实现累计最低销售总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最低累计实缴税收不少于0.5亿元人民币的承诺。公司根据精进余姚公司预计累计实缴税收完成比例测算(以2.5亿元为基数),预计退回扶持资金992.18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冲减本期其他收益。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218,656,418.71 |
3个月-1年 | 525,266,630.75 |
1年以内小计 | 743,923,049.46 |
1至2年 | 361,595,704.81 |
2至3年 | 209,949,336.36 |
3至4年 | 4,059,451.99 |
4至5年 | 14,179,144.74 |
5年以上 | 23,913,908.40 |
合计 | 1,357,620,595.76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5,232,157.50 | 6.28 | 72,836,978.78 | 85.46 | 12,395,178.72 | 53,368,618.59 | 5.14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5,232,157.50 | 6.28 | 72,836,978.78 | 85.46 | 12,395,178.72 | 53,368,618.59 | 5.14 | 42,995,163.72 | 80.56 | 10,373,454.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72,388,438.26 | 93.72 | 7,269,774.69 | 0.57 | 1,265,118,663.57 | 984,854,223.69 | 94.86 | 5,464,289.22 | 0.55 | 979,389,934.4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2,541,377.81 | 19.34 | 7,269,774.69 | 2.77 | 255,271,603.12 | 260,056,631.97 | 25.05 | 5,464,289.22 | 2.10 | 254,592,342.75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组合 | 1,009,847,060.45 | 74.38 | 0.00 | 1,009,847,060.45 | 724,797,591.72 | 69.81 | 724,797,591.72 | |||
合计 | 1,357,620,595.76 | / | 80,106,753.47 | / | 1,277,513,842.29 | 1,038,222,842.28 | / | 48,459,452.94 | / | 989,763,389.3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23,298,965.05 | 20,969,068.55 | 9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二 | 14,623,340.00 | 14,623,340.00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9,332,402.92 | 9,332,402.92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7,972,582.82 | 6,081,408.74 | 76.28 | 根据破产重整方案的预计清偿率计提 |
客户五 | 7,855,279.68 | 4,858,676.06 | 61.85 | 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六 | 6,141,233.15 | 3,070,616.58 | 50.00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七 | 4,234,625.00 | 4,234,625.00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八 | 4,054,448.58 | 4,054,448.58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九 | 3,110,598.87 | 1,555,299.44 | 5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部分收回 |
客户十 | 2,170,406.52 | 2,170,406.52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一 | 1,055,946.91 | 1,055,946.91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二 | 839,331.79 | 419,665.90 | 50.00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客户十三 | 279,150.94 | 279,150.94 | 100.00 | 涉及诉讼,并且债务人已进行破产清算,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十四 | 263,845.27 | 131,922.64 | 50.00 | 索赔款,款项存在争议 |
合计 | 85,232,157.50 | 72,836,978.78 | 85.4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3个月以内 | 163,924,833.61 | 1,639,248.34 | 1.00 |
3个月至1年 | 93,852,978.48 | 4,692,648.91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57,777,812.09 | 6,331,897.25 | 2.46 |
1年至2年 | 3,416,752.55 | 341,675.26 | 10.00 |
2年至3年 | 989,952.01 | 296,985.60 | 30.00 |
3年至4年 | 113,181.16 | 56,590.58 | 50.00 |
4年至5年 | 5,270.00 | 4,216.00 | 80.00 |
5年以上 | 238,410.00 | 238,410.00 | 100.00 |
合计 | 262,541,377.81 | 7,269,774.69 | 2.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2,995,163.72 | 33,135,987.19 | 3,294,172.13 | 72,836,978.7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64,289.22 | 1,805,485.47 | 7,269,774.69 | |||
合计 | 48,459,452.94 | 34,941,472.66 | 3,294,172.13 | 80,106,753.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一 | 3,000,000.00 | 电汇 |
客户二 | 294,172.13 | 电汇 |
合计 | 3,294,172.13 | / |
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6,888,548.76 | 2.72 | 649,321.49 |
客户二 | 23,298,965.05 | 1.72 | 20,969,068.55 |
客户三 | 21,947,841.75 | 1.62 | 516,362.08 |
客户四 | 19,925,000.37 | 1.47 | 3,577,562.92 |
客户五 | 19,728,113.39 | 1.45 | 1,160,357.42 |
合计 | 121,788,469.32 | 8.98 | 26,872,672.46 |
其他说明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8,403,234.89 | 109,479,855.13 |
合计 | 138,403,234.89 | 109,479,855.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1,011,132.94 |
3个月至1年 | 31,517,219.62 |
1年以内小计 | 32,528,352.56 |
1至2年 | 101,992,897.80 |
2至3年 | 1,369,458.8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02,004.92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174,696.53 |
合计 | 140,267,410.7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往来款 | 134,022,668.97 | 104,669,347.34 |
押金及保证金 | 4,652,687.79 | 3,137,259.62 |
其他往来款 | 787,053.94 | 1,513,930.95 |
员工借款 | 800,000.00 | 1,765,000.00 |
备用金 | 5,000.00 | 10,995.86 |
合计 | 140,267,410.70 | 111,096,533.77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616,678.64 | 1,616,678.6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7,294.60 | 317,294.60 | ||
本期转回 | 69,797.43 | 69,797.4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864,175.81 | 1,864,175.8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7,294.60 | 317,294.6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16,678.64 | 69,797.43 | 1,546,881.21 | |||
合计 | 1,616,678.64 | 317,294.60 | 69,797.43 | 1,864,175.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往来款 | 115,550,884.69 | 3个月以内、3个月-1年、1-2年 | 82.38 | |
客户二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往来款 | 15,001,995.85 | 3个月以内、3个月-1年、2-3年、3-4年、5年以上 | 10.70 | |
客户三 | 押金及保证金 | 2,589,330.70 | 1-2年、2-3年 | 1.85 | 513,685.55 |
客户四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往来款 | 1,712,587.19 | 3个月以内、3个月-1年、1-2年 | 1.22 | |
客户五 | 押金及保证金 | 1,240,648.80 | 3个月-1年 | 0.88 | 62,032.44 |
合计 | / | 136,095,447.23 | / | 97.03 | 575,717.99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 账面价值 |
/
备 | 备 | |||||
对子公司投资 | 621,014,611.97 | 621,014,611.97 | 399,459,138.46 | 399,459,138.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21,014,611.97 | 621,014,611.97 | 399,459,138.46 | 399,459,138.4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精进百思特 | 53,528,661.55 | 180,621.38 | 53,709,282.93 | |||
精进北美 | 14,491,118.71 | 151,349,924.52 | 165,841,043.23 | |||
精进正定 | 100,409,032.72 | 14,956.57 | 100,423,989.29 | |||
精进新能源余姚 | 50,120,487.15 | 9,971.04 | 50,130,458.19 | |||
精进余姚 | 500,000.00 | - | 500,000.00 | |||
精进菏泽 | 180,309,838.33 | 70,000,000.00 | 250,309,838.33 | |||
金泽租赁 | 100,000.00 | - | 100,000.00 | |||
合计 | 399,459,138.46 | 221,555,473.51 | 621,014,611.9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7,717,891.91 | 692,372,452.58 | 665,556,137.18 | 605,271,360.22 |
其他业务 | 478,302,545.26 | 484,517,568.46 | 441,756,400.53 | 490,071,548.16 |
合计 | 1,256,020,437.17 | 1,176,890,021.04 | 1,107,312,537.71 | 1,095,342,908.38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2.9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 | -580,321.80 | |
合计 | -580,268.82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799,417.0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
/
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891,728.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1,950.34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294,172.13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09,406.5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63,597,841.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83 | -0.66 | -0.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40 | -0.77 | -0.7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余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4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