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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 Ltd.(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1-1-1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634.0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4,534.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概览 ...... 11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1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3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18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2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3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3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4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6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8

三、其他风险因素 ...... 3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 32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 58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60

五、公司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 60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 61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68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 85

九、公司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85

1-1-4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情况 ...... 85

十一、公司股本情况 ...... 85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109

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协议 ........ 116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116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 119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19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131

十八、公司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 133

十九、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39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143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 14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52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87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98

五、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资产情况 ...... 201

六、公司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 217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 223

八、质量控制情况 ...... 234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236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7

一、财务报表 ...... 238

二、审计意见 ...... 242

三、关键审计事项及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24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243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45

六、分部信息 ...... 275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76

八、主要税率税种、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 277

1-1-5九、主要财务指标 ...... 278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80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323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 344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 359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59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 363

十六、盈利预测报告 ...... 366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67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6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371

三、未来发展规划 ...... 380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85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385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 38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385

四、发行人近三年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386

五、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386

六、同业竞争 ...... 388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392

八、关联交易 ...... 399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 416

十、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 420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421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421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 421

三、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 426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7

1-1-6一、重大合同 ...... 427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30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430

第十一节 声明 ...... 43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32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 433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34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36

审计机构声明 ...... 437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38

验资机构声明 ...... 440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41

第十二节 附件 ...... 442

一、备查文件 ...... 442

二、文件查阅时间 ...... 443

三、文件查阅地址 ...... 443

附录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 444附录二:投资者关系管理、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473附录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476

附录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479

附录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481

附录六: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485

1-1-7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一般释义
巍华新材、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瀛华控股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巍华化工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原控股股东
闰土股份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440.SZ
闰土控股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设立时实际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绍兴巍辰绍兴巍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绍兴巍锦绍兴巍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绍兴巍屹绍兴巍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江西巍华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方华化学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江西华聚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巍华制冷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怡然道杭州怡然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巍华巨久科技浙江巍华巨久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巍华气雾剂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巍华新型建材浙江巍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巍华赛能浙江巍华赛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巍华赛能气体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巍华纳米科技浙江巍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库贸易浙江华库贸易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巍华交通科技上海巍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华化工浙江省东阳市兴华化工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闰土新材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系闰土股份子公司
闰土热电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系闰土股份子公司
金石基金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横店资本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上虞国投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1-1-8

宁波浚泉宁波浚泉盈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虞乾信绍兴上虞乾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绍兴鼎鼎绍兴鼎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埃森化学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方华化学股东
赣远物流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系张俊荣子女控制的企业
创远化工江西创远化工有限公司,系张俊荣配偶及子女控制的企业
BAYER拜耳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位于德国的跨国医药、农化集团,是一家拥有150多年历史的生命科学企业
BASF巴斯夫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是一家大型跨国综合性化工企业
FMC富美实公司,成立于1928年,于1948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学公司
Nufarm纽发姆,系澳大利亚的大型跨国公司,创建于1957年,世界领先的专业性农药公司
SMC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美国知名化工贸易企业
联化科技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250.SZ,系发行人客户
颖泰生物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833819.BJ,系发行人客户
中欣氟材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915.SZ,系发行人可比公司
永太科技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326.SZ,系发行人可比公司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6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行为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后的修正案
《公司章程(草案)》为适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制定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9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释义
萤石主要成分为氟化钙(CaF2),是提取氟的重要矿物
氢氟酸分子式为HF,包括无水氢氟酸、有水氢氟酸和电子级氢氟酸
无水氢氟酸又名无水氟化氢(AHF),是氟化工行业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之一,物质形态为无色发烟液体,在减压或高温下易气化,主要用于生产氟盐、氟制冷剂、含氟高分子材料、氟医药及农药
中间体通常指生产某些化工产品的中间产物;一般而言,生产某一种化工产品,若从其中间体进行生产,往往可以降低生产成本
微通道反应微通道反应器通道尺寸微米级,相比于传统反应器,微反应器分子扩散距离短、传质快、通道内为层流、停留时间分布窄、无返混、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超大、传热速度快、换热能力强、易控温
氟化在化合物结构中引入氟原子或含氟基团,进而改变其活性,不少含氟化合物在医药、农药等药物上具有用量少、毒性低、药效高、代谢能力强的优点
氯化将氯元素引入化合物中的反应,其中光氯化是指以光激发Cl2,生成氯自由基,再与烃分子反应生成含氯化合物,一般在液相中进行,反应条件温和
硝化一种化工单元过程,是向有机化合物分子中引入硝基的过程,硝基就是硝酸失去一个羟基形成的一价的-NO2
重氮化脂肪族、芳香族和杂环的一级胺与亚硝酸在低温下作用生成重氮盐的反应
加氢还原将不饱和化合物加氢还原为饱和化合物的反应,通常是在催化剂存在下进行的
DCS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集散控制系统,也可译为“分散控制系统”或“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该系统采用控制分散、操作和管理集中的基本设计思想,采用多层分级、合作自治的结构形式,主要特征是集中管理和分散控制
SISSafety Instrumentation System,安全仪表系统,又称为安全联锁系统(Safety interlocking System)。主要为工厂控制系统中报警和联锁部分,对控制系统中检测的结果实施报警动作或调节或停机控制,是工厂企业自动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1-10

间歇釜式生产间歇釜式生产也称为单釜式操作,是指间歇性投料,生产完毕后,将釜内物料放出,再投下一釜进行生产
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
CODcr是采用重铬酸钾(K?Cr?O?)作为氧化剂测定出的化学耗氧量,即重铬酸盐指数。在强酸性溶液中,以重铬酸钾为氧化剂测得的化学需氧量
NH3-N水(废水)中氨氮含量指标,氨氮含量常作为废水指标
MBR过滤池在污水处理,水资源再利用领域,MBR又称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Reactor),是一种由膜分离单元与生物处理单元相结合的新型水处理技术
m2平方米

注1: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本招股书引用第三方数据均为公开数据,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未对相关数据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1-1-11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含氟精细化工细分产品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含氟精细化学品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及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可能导致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新投资者的进入,随着主要竞争对手福建康峰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大中实业化工有限公司三氟甲基苯生产线逐步建成投产,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优化、成本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滑及业绩不及预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各期毛利率分别为47.65%、42.21%和47.44%。公司毛利率受到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程度、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人工成本上升,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38.42万元、142,442.02万元和177,616.66万元,营业收入呈现快速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要依赖于新产品的顺利投产、现有产品产能增加及产品销售价格增长等因素。公司未来业绩仍主要取决于上述驱动因素,如未来公司新产品未按预期投产、产能扩张受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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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加剧或下游需求减少导致产品供求关系改变,公司将面临业绩不及预期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甲苯、氢氟酸等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虽然公司产品对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但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安全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需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

随着国家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和化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不断推进,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届时的监管要求,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产品生产使用到甲苯、氢氟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设备连续、安全、可靠的运行至关重要,发行人未来如果设备老化毁损、人为操作不当或发生自然灾害,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燃、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将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给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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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25,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
行业分类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8,6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8,6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4,534.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年【】月【】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1-14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按经审计截至【】年【】月【】日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经审计截至【】年【】月【】日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不适用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
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共计【】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股票登记费等【】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将在发行前确认是否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或本次发行若符合保荐机构跟投要求的,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1-1-15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是一家研发和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制造含氯含氟特色化学品为发展方向,经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完整产品链。公司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研发与改进,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拥有了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相关工艺的自主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拥有17项发明专利。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曾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如公司成功应用康宁全球首套万吨级年通量的G5微通道反应器,实现了重氮化反应、水解反应及下游分离纯化的全连续自动化稳定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节省了场地和人工,大幅降低了三废排放和能耗。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38.42万元、142,442.02万元和177,616.66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9.24%。未来公司仍将依托现有资源及优势,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所需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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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分子结构主要用途终端应用领域
氯甲苯系列主要产品
对氯甲苯主要用于生产对氯氯苄、对氯苯甲醛、对氯三氟甲苯等中间体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
邻氯甲苯主要用于生产2,6-二氯甲苯、邻氯氯苄、邻氯苯甲醛和邻氯苯腈等中间体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
2,6-二氯甲苯主要用于生产2,6-二氯苯甲醛、2,6-二氯苯腈、2,6-二氟苯甲酰胺、联苯醇等中间体,这些中间体是生产乙螨唑、联苯菊酯等多种杀虫、杀螨剂的关键原料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
三氟甲基苯系列主要产品
三氟甲苯一种基础的有机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间硝基三氟甲苯、间溴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一氯苄等中间体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行业及含氟新材料
对氯三氟甲苯可以合成3,4-二氯三氟甲苯、3,4,5-三氯三氟甲苯、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等含氟中间体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涂料行业
间三氟甲基苯胺主要用于生产除草剂氟咯草酮、伏草隆和杀菌剂肟菌酯等,以及医药氟奋乃静、氟吩那酸、氢氟噻嗪、西那卡塞等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医药行业
间三氟甲基苯酚主要用于生产农药杀菌剂和除草剂,其中以酰胺类农药除草剂吡氟酰草胺为主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行业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主要用于生产杀菌剂氟啶胺、除草剂氨氟乐灵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行业

公司产品主要有两类用途,一是作为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主要应用于汽车、桥梁、船舶、飞机等,主要市场为北美地区;二是含氟新型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部分产品为世界农药、医药巨头专利保护期内的关键中间体,主要客户为BAYER、BASF等全球大型农药、医药企业。

公司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甲苯、氢氟酸等化工原料,重要原材料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中欣氟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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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生产模式、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与销售体系。公司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以甲苯、氢氟酸等化工原料为起点,通过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一系列相关生产工艺反应,生成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等系列产品。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辅以经销方式,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细分领域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获得广大客户的认可及好评,与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较完善产业链,采用国内领先的生产工艺及数字化、自动化的工程控制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连续釜式反应、连续塔式反应、连续微通道和管式反应等方面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公司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评定证书、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等荣誉,2021年公司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选的“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环保先进单位”及“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荣誉称号。“巍华新材”已获取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自身品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在国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市场中,公司优势较为突出,不仅产能规模大,同时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供应市场中,公司行业地位较为突出,是行业内知名的龙头企业。同行业山东德澳精细化工化学品有限公司、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等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生产规模以及产品链的完整性均不如公司,公司产品规模在同行业中属于大型企业,在众多细分产品领域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内前列。在国内氯甲苯系列产品市场中,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都为对(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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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甲苯等系列产品的大型化工企业,是公司在氯甲苯市场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为氟精细化工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公司属于主板重点支持的优质企业,符合主板定位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公司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是一家研发和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特征等,形成了目前较为成熟的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原材料通过储备定额采购和按需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产品生产根据市场行情、装置产能、产销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实施生产,公司采取直销方式为主经销方式为辅的方式实现销售。

公司在依托现有优势资源的前提下及成熟的行业生产经营模式下,充分发挥自主性,不断优化经营布局,适应市场、顺势而为,实现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较为完整的产品链优势及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氟化工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也为发展其他战略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材料保障,对促进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氟系产品因其性能优异、品种多、应用领域广、效益令人瞩目,成为一个发展迅速的重要行业。根据《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未来将重点完善我国氟化工全产业链,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38.42万元、142,442.02万元和177,616.66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7,010.39万元、43,123.10万元和62,191.03万元,公司收入及利润均呈现增长态势,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公司规模及体量在逐步扩大。公司产品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优势为未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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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公司系具备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1、公司系氟精细化工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地位较为突出

随着国家政策支持,我国含氟中间体的品种、规模、质量和技术水平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含氟精细化学品产品品种繁多,目前公司所生产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产品目前国内形成规模的生产厂商仍然较少。三氟甲苯的衍生物在医药、农药及涂料溶剂合成中有着广泛的用途,国外含三氟甲苯的医药、农药已经系列化,我国在该领域的生产和研究开发相比国外还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对氯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酚等10余种产品类别,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覆盖三氟甲基苯工艺系列绝大部分产品,公司是国内产品覆盖最全、产销量最大的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供应商之一,产能规模大,同时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供应市场中,公司行业地位较为突出,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是行业内知名的龙头企业。其中公司对氯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间三氟甲基苯酚和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

2、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合作,具有优质的客户及供应商资源

公司立足国际、国内市场并重发展的原则,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产品已进入国内外主流市场体系,公司凭借先进的专业生产技术、良好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及快速响应的营销服务,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紧密的业务战略合作关系并进入其供应商体系,与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BAYER拜耳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位于德国的跨国医药、农化集团,是一家拥有150多年历史的生命科学企业,在医药保健和农业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
BASF巴斯夫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成立于1865年,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大型跨国综合性化工企业
FMC富美实公司,成立于1928年,于1948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FMC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学公司,其业务是为农业、消费业和工业市场提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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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的解决方案,应用和产品。发行人客户CHEMINOVA A/S为其子公司
Nufarm纽发姆,系澳大利亚的大型跨国公司,创建于1957年,世界领先的专业性农药公司
SMC美国知名化工贸易企业,其主要客户为世界领先的涂料和特种材料生产商PPG、AXALTA等知名油漆、涂料公司
联化科技国内知名综合性化工企业,产品涵盖农药、医药和功能化学品三大板块
颖泰生物国内领先的农药生产企业

公司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甲苯、氢氟酸等化工原料,原材料均通过公司原材料采购部集中统一采购,公司坚持安全稳健的原材料采购策略,与国内大型央企集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市公司中欣氟材等重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核心供应商建立了较为完善质量管理系统及有序的生产控制较好保障了公司原材料储备及稳定的产品质量。

3、公司创新能力突出,具备较强技术实力

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制造含氯含氟特色化学品为发展方向,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研发与改进,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拥有了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相关工艺的自主核心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持续改进,节能减碳的同时真正实现本质安全。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如公司成功应用康宁全球首套万吨级年通量的G5微通道反应器,实现了重氮化反应、水解反应及下游分离纯化的全连续自动化稳定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节省了场地和人工,大幅降低了三废排放和能耗。2021年公司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选的“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环保先进单位”及“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荣誉称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涵盖公司多个关键产品和关键工艺,如“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一种连续氟化反应合成三氟甲基苯类产品的工业化方法”“一种连续光引发氯化反应合成对氯三氯苄的工业化方法”等多项关键技术。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曾经获得“高纯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研究与开发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含氟有机中间体-间三氟甲基苯胺研制与开发项目”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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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证书、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

公司主导产品优势明显,发展动力强劲。公司致力于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在行业内实现履行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技术工艺、产销规模、综合服务能力的全面领先,致力于成为全球含氯含氟精细化工品行业引领者。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产品细分领域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具有优质的客户及供应商资源,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公司系行业内较具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综上,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为氟精细化工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符合主板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234,919.93161,418.22111,86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01,612.51144,884.4587,445.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748.3516.39
营业收入(万元)177,616.66142,442.02106,338.42
净利润(万元)62,191.0343,123.1017,010.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2,303.3143,123.1017,01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1,747.1341,386.2826,179.46
基本每股收益(元)2.411.710.89
稀释每股收益(元)2.411.71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3436.3032.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9,767.2435,517.1434,110.13
现金分红(万元)7,252.005,925.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03.505.71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主要财务指标”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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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运转正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65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这些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巍华新材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经审阅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层面资产总额为264,652.21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12.66%,负债总额为26,372.66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10.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26,116.60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12.15%;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7,623.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5%,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2,915.24万元和32,311.10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5.67%和下降4.43%。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的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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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公司对2023年1-9月业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预计数)2022年1-9月
金额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120,623.63至137,623.63141,804.78-14.94%至-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822.70至47,926.5452,056.24-17.74%至-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18.56至47,322.4051,390.58-17.85%至-7.92%

注:上述2023年1-9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023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仍维持较高的盈利能力。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7,010.39万元、41,386.28万元和61,747.1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110.13万元、35,517.14万元和59,767.24万元,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及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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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8,634.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方华化学191,098.00141,096.00
2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巍华新材34,641.4825,732.10
3补充流动资金巍华新材50,000.0050,000.00
合计275,739.48216,828.10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则多余资金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使用。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专注于含氯含氟精细化工品领域,目前公司在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领域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未来公司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积极践行“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以“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特色化学品制造商”为企业愿景,以“提供有竞争力的特色化学品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共创健康、高品质生活”为企业使命,秉承“安全绿色、诚信务实、持续创新、共同成就”的企业价值观,通过延伸现有产品价值链至高级中间体和原药、拓展核心技术的新应用等战略举措,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在行业内实现履行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技术工艺、产销规模、综合服务能力的全面领先,成为全球含氯含氟精细化工品行业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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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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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列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产品生产使用到甲苯、氢氟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设备连续、安全、可靠的运行至关重要,发行人未来如果设备老化毁损、人为操作不当或发生自然灾害,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燃、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将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技术升级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新产品和生产工艺的持续开发及不断优化是精细化工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之一,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断研发新产品、优化现有工艺、加强物料综合回收利用,不仅是精细化工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更是推动整个精细化工行业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原动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近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工艺开发、改进经验,但是如果公司不能紧密跟踪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下游需求及市场竞争情况及时调整技术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则公司以往积累的技术创新优势将难以保持,从而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产业,核心人员更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在行业内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存在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发生核心人员大量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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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不能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物料投放数据、化工合成关键参数等泄密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的可能。如果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并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将可能给发行人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直接持有公司6.75%的股份,通过瀛华控股控制公司51.03%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吴江伟、吴顺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滥用其控制权地位,刻意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且无法从公司制度层面予以约束,公司将面临因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导致的利益输送或侵占风险。

(六)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发展迅速,收入规模从2020年的106,338.42万元增长至2022年的177,616.66万元,总资产规模从2020年末的111,866.61万元增长至2022年末的234,919.93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趋于复杂化,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规模扩大带来的更高管理要求,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失序风险。

(七)毛利率下滑及业绩不及预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各期毛利率分别为47.65%、42.21%和47.44%。公司毛利率受到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程度、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人工成本上升,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38.42万元、142,442.02万元和177,616.66万元,营业收入呈现快速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要依赖于新产品的顺利投产、现有产品产能增加及产品销售价格增长等因素。公司未来业绩仍主要取决于上述驱动因素,如未来公司新产品未按预期投产、产能扩张受限及市场竞争加剧或下游需求减少导致产品供求关系改变,公司将面临业绩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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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八)税收优惠风险

2019年9月,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巍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有效期三年。2022年11月,江西巍华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有效期三年。2020年12月,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有效期三年。如果未来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846.27万元、13,049.21万元和13,647.2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0%、8.08%和5.81%。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信誉良好,应收客户款项基本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895.38万元、17,664.13万元和22,345.46万元,占各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4.21%、10.94%和9.51%,主要构成是库存商品。如果未来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发生滞销、甚至减值,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含氟精细化工细分产品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含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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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学品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及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可能导致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新投资者的进入,随着主要竞争对手福建康峰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大中实业化工有限公司三氟甲基苯生产线逐步建成投产,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优化、成本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甲苯、氢氟酸等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虽然公司产品对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但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安全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需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

随着国家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和化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不断推进,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届时的监管要求,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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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风险因素

(一)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30%、48.32%和50.88%,主要以美元结算,实现的汇兑损失金额分别为1,337.93万元、329.96万元和-2,377.19万元。发行人面临因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风险。

(二)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30%、48.32%和50.88%,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出口区域分布在美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等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近年来,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有所抬头,贸易纠纷日渐增多。若未来某些出口市场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出口贸易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足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详细谨慎的可行性分析,但若建设期间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调整项目产品定位的风险;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生产装置调试等,建设周期较长,组织工作量较大,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可能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时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加幅度较大。如果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利变化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五)瑕疵房产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在其取得权证的建设用地上存在个别未登载于权属证书、用作非主要生产用途的门卫、仓库等配套房屋。虽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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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主管部门已经出具同意保留使用的说明,但不排除相关房产被要求拆除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及江西巍华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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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25,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邮政编码312369
联系电话0575-82972858
传真0575-82972856
电子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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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1、2013年10月,巍华新材设立及首期出资

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根据设立时《公司章程》,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其中巍华化工认购8,160.00万股,占持股总数68.00%;闰土股份认购3,000.00万股,占持股总数25.00%;阮云成认购480.00万股,占持股总数4.00%;王志明认购

360.00万股,占持股总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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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10月10日,公司已收到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首期出资合计3,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3年10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33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000172625)。

2、2014年12月,巍华新材股东二期出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合计3,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5年4月30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虞同会验(2015)字第02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已收到巍华化工出资金额2,040.00万元、闰土股份出资金额750.00万元、阮云成出资金额120.00万元、王志明出资金额90.00万元。

3、2015年9月,巍华新材股东三期出资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三期出资合计6,000.00万元;其中巍华化工以货币出资2,280.00万元,以知识产权(专利权)出资1,800.00万元,闰土股份以货币出资1,500.00万元,阮云成以货币出资240.00万元,王志明以货币出资180.00万元。2016年3月22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虞同会验(2016)字第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股东三期出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8,160.0068.00%
2闰土股份3,000.0025.00%
3阮云成480.004.00%
4王志明360.003.00%
合计12,000.00100.00%

巍华化工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为其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专利号:ZL200610025732.1),该知识产权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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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并于2015年6月8日出具了《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发明专利出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16号)。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该专利技术市场价值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为2,000.00万元。巍华化工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因评估的未来收入预测及选取的评估参数有误,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及本次出资存在瑕疵,不符合当时有效之《公司法》的规定。为了规范本次出资瑕疵,巍华化工已于2020年12月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货币形式补充足额出资,未损害债权人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属于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无重大行政处罚风险。立信会计师对上述补充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2号”验资复核报告。巍华新材设立时存在代持情形,阮云成、王志明作为名义股东实际代闰土控股持有巍华新材股份,巍华新材设立时闰土控股实际持有公司7.00%股份。公司设立时名义股东和真实股东的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8,160.0068.00%巍华化工8,160.0068.00%
2闰土股份3,000.0025.00%闰土股份3,000.0025.00%
3阮云成480.004.00%闰土控股840.007.00%
4王志明360.003.00%
合计12,000.00100.00%合计12,000.00100.00%

股权代持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之“(四)发行人委托持股情况”。

4、发起人联合设立发行人的原因和背景

巍华化工原于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从事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当地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相对较少,产业协同及基础设施配套能力较差;巍华化工生产经营所在地不是化工园区,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扩产方面存在限制,无法满足巍华化工持续发展需求。巍华化工筹划拟在配套设施完备、具有产业协同的成熟化工园区新建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生产线。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浙江上虞精细化工园区”“杭州湾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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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3年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地理位置优越,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化工企业集聚,产业链齐全,产业协同效应明显。与此同时,闰土股份作为该园区的上市化工企业,具有丰富的项目落地、合作经验,拟投资新产品,多元化发展,且其下属公司可提供生产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的必要原料及能源;闰土控股拟通过投资获得收益,其各方均看好含氟精细化工产品市场发展前景。

经阮国涛接洽介绍,巍华化工与闰土股份、闰土控股进行合作磋商。2013年8月10日,巍华化工、闰土股份与闰土控股之委托持股人王志明、阮云成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利用各方优势,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设立发行人开展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生产;闰土控股经其股东会决议,委托阮云成、王志明代持发行人股份,仅作财务投资。2013年10月12日,发行人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综上,发行人设立背景及原因系巍华化工存在扩大生产的持续发展需求,闰土股份、闰土控股看好相关细分行业发展前景并具有项目落地及资源整合协同优势,经各方协商一致并实施。

5、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设立后,前期主要是开展氯甲苯及甲苯氟化物系列产品项目可行性论证及相关准备工作。巍华新材2013年设立后生产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直至2018年才开始投产。一是由于巍华新材主要技术来源于巍华化工,但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面临更新换代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建立先进的生产管理体系,巍华新材在建设前进行了大量考察,公司在工艺技术上相比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掌握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做了优化调整,车间设计也更加合理;二是由于公司在土地手续办理及新建项目相关手续审批进度上均不及预期,2015年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项目用地。2016年发行人开始正式实施项目建设,2018年下半年公司氯甲苯车间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19年巍华化工开始逐步停止氟化工生产经营活动,并逐步向巍华新材、江西巍华转移与氟化工相关专利技术。2020年巍华化工全面停止氟化工相关的经营活动,并于2020年将剩余的专利、产成品存货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转让给巍华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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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设立的背景是由于巍华化工所在地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相对较少,产业协同及基础设施配套能力较差,同时巍华化工生产经营所在地不是化工园区,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扩产方面存在限制,无法满足巍华化工持续发展需求,因此巍华化工选址交通便利且各项配套条件良好的上虞化工园区,与上市公司闰土股份合资发起设立巍华新材专门从事甲苯氯化物及甲苯氟化物业务。随着巍华新材建设项目陆续投产并稳定运行,巍华化工基于自身经营战略调整及合作协议约定,于2019年底逐步停止含氟精细化工相关业务。鉴于巍华化工已停止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业务,其关于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专利不再使用,公司于相关产品投产过程中与巍华化工完成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专利的转让,并按评估作价购买其剩余部分产成品存货。本次购买仅涉及巍华化工所拥有的专利及部分产成品存货。本次购买不涉及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的转让,巍华化工原有氟化工产线设备均已拆除并报废处理,原有厂房土地转做他用;本次购买不涉及人员转移的约定,巍华新材基于双向选择原则,在人员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招聘条件,以及相应人员愿意加入公司的基础上,聘用了部分巍华化工人员;本次购买不涉及客户、供应商转移的约定,巍华化工原有客户、供应商履行完毕已签订合同后由巍华新材独立与上下游签署合同,并不存在原有合同转移至巍华新材的情况。

发行人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能够有效分开,拥有从事主营业务所需完整、独立的原材料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和技术研发体系,能够保持业务独立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发起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 关联交易”部分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发生了4次增资、3次股权转让及1次控股股东分立,公司报告期内历史沿革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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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初,巍华新材的股权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注册资本12,600.0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8,568.0068.00%
2闰土股份3,150.0025.00%
3阮云成504.004.00%
4王志明378.003.00%

2021年4月增资,注册资本25,900.00万元

闰土股份、阮国涛以货币向巍华新材增资11,900.00万元,认购新增股份2,500.00万股

金石基金、横店资本等11名投资者按照每股8.45元的价格以货币向公司增资18,590.00万元,认购新增

股份2,200万股

2020年8月股权转让,注册资本12,600.00万元

2020年10月增资,注册资本

18,900.00万元2020年11月增资,注册资本21,200.00万元

2020年11月股权转让,注册资本21,200.00万元

巍华化工将持有的公司1,650.00万股权按1.7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吴顺华、吴江伟和金茶仙,其中700.00万股转让给吴顺华,650.00万股转让给吴江伟,

300.00万股转让给金茶仙

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股权参考评估结果向巍华新材增资,认购新增股份6,300.00万股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绍兴巍屹3名机构股东以及吴江伟、潘强彪等22位自然人按照每股2.35元的价格

以货币向巍华新材增资,认购新增股份2,300.00万股阮云成将其持有的252.00万股、王志明将其持有的

189.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阮云成将其持有的252.00

万股、王志明将其持有的189.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2020年12月增资,注册资本23,700.00万元

2020年初,公司注册资本

12,600.00万元

巍华化工持有公司8,568.00万股,持股比例68.00%;

闰土股份持有公司3,150.00万股,持股比例25.00%;

阮云成持有公司504.00万股,持股比例4.00%;王志

明持有公司378.00万股,持股比例3.00%

2021年3月股权转让,注册资本23,700.00万元

吴江伟将持有公司30.00万股的股份以每股2.35元的

价格转让给谢四维

2021年12月,控股股东分

立,注册资本25,900.00万元

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为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

分立后,原巍华化工持有的巍华新材股权由瀛华控

股继续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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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合计12,600.00100.00%

2、2020年8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2020年8月25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议案》。同日,巍华化工分别与吴顺华、吴江伟、金茶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巍华化工将持有的公司1,650.00万股权按1.75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吴顺华、吴江伟和金茶仙,其中700.00万股转让给吴顺华,650.00万股转让给吴江伟,300.00万股转让给金茶仙。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6,918.0054.90%
2闰土股份3,150.0025.00%
3吴顺华700.005.56%
4吴江伟650.005.16%
5阮云成504.004.00%
6王志明378.003.00%
7金茶仙300.002.38%
合计12,600.00100.00%

3、2020年10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0年10月8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巍华化工以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20年10月8日,巍华新材与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巍华新材增资。本次增资作价参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7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8,000.00万元。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7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江西巍华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4,000.00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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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化工以其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6,300.00万股。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00万元增至18,900.00万元。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4号《验资报告》。

2020年10月19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13,218.0069.94%
2闰土股份3,150.0016.67%
3吴顺华700.003.70%
4吴江伟650.003.44%
5阮云成504.002.67%
6王志明378.002.00%
7金茶仙300.001.59%
合计18,900.00100.00%

4、2020年11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0年11月6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20年11月6日,巍华新材与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绍兴巍屹3名机构股东以及吴江伟、潘强彪等22位自然人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2.35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18,900.00万元增加至21,200.00万元。对于该部分增资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5号《验资报告》。

2020年11月24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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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13,218.0062.35%
2闰土股份3,150.0014.86%
3吴江伟778.003.67%
4吴顺华700.003.30%
5阮云成504.002.38%
6王志明378.001.78%
7潘强彪330.001.56%
8金茶仙300.001.42%
9绍兴巍辰277.001.31%
10丁兴成220.001.04%
11张俊荣100.000.47%
12程伟民100.000.47%
13陈静华100.000.47%
14马伟文90.000.42%
15卜鲁周90.000.42%
16绍兴巍锦86.000.41%
17冯超军75.000.35%
18任安立75.000.35%
19绍兴巍屹69.000.33%
20徐万福60.000.28%
21张增兴55.000.26%
22周洪钟55.000.26%
23金友洪50.000.24%
24吕东良50.000.24%
25王国荣50.000.24%
26吕营初50.000.24%
27姚振文50.000.24%
28卜万红50.000.24%
29施祖伟40.000.19%
30冯应江30.000.14%
31周成余20.000.09%
合计21,200.00100.00%

5、2020年11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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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议案》,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日,阮云成、王志明分别与阮静波、阮国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股东王志明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转让完毕后阮静波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股东王志明将其持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让给阮国涛,转让完毕后阮国涛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协议约定上述股份均以每股6.00元的价格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13,218.0062.35%
2闰土股份3,150.0014.86%
3吴江伟778.003.67%
4吴顺华700.003.30%
5阮静波441.002.08%
6阮国涛441.002.08%
7潘强彪330.001.56%
8金茶仙300.001.42%
9绍兴巍辰277.001.31%
10丁兴成220.001.04%
11张俊荣100.000.47%
12程伟民100.000.47%
13陈静华100.000.47%
14马伟文90.000.42%
15卜鲁周90.000.42%
16绍兴巍锦86.000.41%
17冯超军75.000.35%
18任安立75.000.35%
19绍兴巍屹69.000.33%
20徐万福60.000.28%
21张增兴55.000.26%
22周洪钟55.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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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23金友洪50.000.24%
24吕东良50.000.24%
25王国荣50.000.24%
26吕营初50.000.24%
27姚振文50.000.24%
28卜万红50.000.24%
29施祖伟40.000.19%
30冯应江30.000.14%
31周成余20.000.09%
合计21,200.00100.00%

6、2020年12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0年12月22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关于闰土股份及个人股东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与闰土股份及阮国涛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500.00万元,闰土股份及阮国涛以货币方式共增加投资11,900.00万元,溢价9,400.00万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其中闰土股份向巍华新材增加投资10,353.00万元、阮国涛向巍华新材增加投资1,547.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21,200.00万元增加至23,700.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4.76元,本次增资定价考虑到了巍华化工以江西巍华股权增资换股、发行人内部员工激励等一揽子交易情况,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对于增资股东超过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6号《验资报告》。2020年12月28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13,218.0055.77%
2闰土股份5,325.0022.47%
3吴江伟778.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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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4阮国涛766.003.23%
5吴顺华700.002.95%
6阮静波441.001.86%
7潘强彪330.001.39%
8金茶仙300.001.27%
9绍兴巍辰277.001.17%
10丁兴成220.000.93%
11张俊荣100.000.42%
12程伟民100.000.42%
13陈静华100.000.42%
14马伟文90.000.38%
15卜鲁周90.000.38%
16绍兴巍锦86.000.36%
17冯超军75.000.32%
18任安立75.000.32%
19绍兴巍屹69.000.29%
20徐万福60.000.25%
21张增兴55.000.23%
22周洪钟55.000.23%
23金友洪50.000.21%
24吕东良50.000.21%
25王国荣50.000.21%
26吕营初50.000.21%
27卜万红50.000.21%
28姚振文50.000.21%
29施祖伟40.000.17%
30冯应江30.000.13%
31周成余20.000.08%
合计23,700.00100.00%

7、2021年3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2021年3月31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议案》,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股东吴江伟与谢四维签订《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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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协议约定吴江伟将持有公司30.00万股的股份以每股2.35元的价格转让给谢四维。对于该部分增资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13,218.0055.77%
2闰土股份5,325.0022.47%
3阮国涛766.003.23%
4吴江伟748.003.16%
5吴顺华700.002.95%
6阮静波441.001.86%
7潘强彪330.001.39%
8金茶仙300.001.27%
9绍兴巍辰277.001.17%
10丁兴成220.000.93%
11张俊荣100.000.42%
12程伟民100.000.42%
13陈静华100.000.42%
14马伟文90.000.38%
15卜鲁周90.000.38%
16绍兴巍锦86.000.36%
17冯超军75.000.32%
18任安立75.000.32%
19绍兴巍屹69.000.29%
20徐万福60.000.25%
21张增兴55.000.23%
22周洪钟55.000.23%
23金友洪50.000.21%
24吕东良50.000.21%
25王国荣50.000.21%
26吕营初50.000.21%
27卜万红50.000.21%
28姚振文50.000.21%
29施祖伟40.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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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30冯应江30.000.13%
31谢四维30.000.13%
32周成余20.000.08%
合计23,700.00100.00%

8、2021年4月,巍华新材增资

2021年4月26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11名外部投资者增资认购公司股份,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等11位新增股东以及巍华化工等32位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新增股东向巍华新材认购2,200.00万股的股份,增资价格为每股8.45元,认购总金额为18,590.00万元,其中2,200.00万元作为新增股本,16,9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23,700.00万元增加至25,900.00万元。2021年7月6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99号《验资报告》。

2021年4月30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13,218.0051.03%
2闰土股份5,325.0020.56%
3金石基金900.003.47%
4阮国涛766.002.96%
5吴江伟748.002.89%
6吴顺华700.002.70%
7阮静波441.001.70%
8横店资本340.001.31%
9潘强彪330.001.27%
10金茶仙300.001.16%
11绍兴巍辰277.001.07%
12丁兴成220.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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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3上虞国投200.000.77%
14宁波浚泉150.000.58%
15陈加强150.000.58%
16张俊荣100.000.39%
17程伟民100.000.39%
18陈静华100.000.39%
19上虞乾信100.000.39%
20绍兴鼎鼎100.000.39%
21席伟达100.000.39%
22马伟文90.000.35%
23卜鲁周90.000.35%
24绍兴巍锦86.000.33%
25冯超军75.000.29%
26任安立75.000.29%
27绍兴巍屹69.000.27%
28徐万福60.000.23%
29朱敏60.000.23%
30张增兴55.000.21%
31周洪钟55.000.21%
32金友洪50.000.19%
33吕东良50.000.19%
34王国荣50.000.19%
35吕营初50.000.19%
36卜万红50.000.19%
37姚振文50.000.19%
38董冠球50.000.19%
39施琳娟50.000.19%
40施祖伟40.000.15%
41冯应江30.000.12%
42谢四维30.000.12%
43周成余20.000.08%
合计25,900.00100.00%

9、2021年12月,巍华新材控股股东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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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巍华化工股东会作出决议,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为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本次分立前,巍华化工注册资本1,68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428.00万元,吴顺华出资176.40万元,金茶仙出资75.60万元。

本次分立后,巍华化工注册资本为1,48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258.00万元,吴顺华出资155.40万元,金茶仙出资66.60万元;瀛华控股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70.00万元,吴顺华出资21.00万元,金茶仙出资9.00万元。本次分立前巍华化工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共同承继。本次分立后,原巍华化工持有的巍华新材股权由瀛华控股继续持有。

巍华化工分立后,瀛华控股成为巍华新材的控股股东。2021年12月28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瀛华控股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F1N1P2Y)。

本次控股股东分立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瀛华控股13,218.0051.03%
2闰土股份5,325.0020.56%
3金石基金900.003.47%
4阮国涛766.002.96%
5吴江伟748.002.89%
6吴顺华700.002.70%
7阮静波441.001.70%
8横店资本340.001.31%
9潘强彪330.001.27%
10金茶仙300.001.16%
11绍兴巍辰277.001.07%
12丁兴成220.000.85%
13上虞国投200.000.77%
14宁波浚泉150.000.58%
15陈加强150.000.58%
16张俊荣100.000.39%
17程伟民100.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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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8陈静华100.000.39%
19上虞乾信100.000.39%
20绍兴鼎鼎100.000.39%
21席伟达100.000.39%
22马伟文90.000.35%
23卜鲁周90.000.35%
24绍兴巍锦86.000.33%
25冯超军75.000.29%
26任安立75.000.29%
27绍兴巍屹69.000.27%
28徐万福60.000.23%
29朱敏60.000.23%
30张增兴55.000.21%
31周洪钟55.000.21%
32金友洪50.000.19%
33吕东良50.000.19%
34王国荣50.000.19%
35吕营初50.000.19%
36卜万红50.000.19%
37姚振文50.000.19%
38董冠球50.000.19%
39施琳娟50.000.19%
40施祖伟40.000.15%
41冯应江30.000.12%
42谢四维30.000.12%
43周成余20.000.08%
合计25,900.00100.00%

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主要系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财产安排及巍华化工业务重新规划和战略调整,巍华化工为使整体股权架构的搭建更为合理,存续分立为巍华化工(存续公司)和瀛华控股(新设公司)两个主体。本次分立系巍华化工深化整体产业布局的合理调整,巍华化工经过多年发展,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的布局逐渐深化,随着经营战略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巍华新材在含氟精细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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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发展强劲、内在价值突出,为了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促进巍华新材业务板块更好发展,巍华化工根据业务类型进行调整,采取分立方式,将巍华新材从事的含氟精细化工业务板块单独布局,巍华化工新设分立出瀛华控股管理巍华新材股权,便于巍华新材的进一步资本运作和管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巍华新材市场价值。

根据分立方案,分立前巍华化工持有的全部巍华新材股权由分立后瀛华控股持有。本次分立时参照分立前巍华化工持有的巍华新材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巍华化工总资产的比例,对巍华化工原注册资本1,680.00万元进行了分配,分立后巍华化工注册资本1,480.00万元,瀛华控股注册资本200.00万元。因此分立后注册资本较少的瀛华控股持有较多巍华新材股权具有合理性。

(三)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定价依据、程序合规性及价款支付情况

1、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定价依据及所履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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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事件转让方受让方/增资方转让/增资股份数(万股)入股价格股权变动背景及原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款支付情况、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2013年10月,设立-巍华化工8,160每股1元巍华化工、闰土股份等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发行人,进行氟化工产品合作新设企业已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已支付;巍华化工出资来源于自有资金及专利、闰土股份出资源于自有资金;阮云成、王志明系代持,出资源于闰土控股自有资金,具有合法性
闰土股份3,000
阮云成480
王志明360
2017年3月,第一次增资-巍华化工408每股16.67元发行人建设需要资金,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当时发行人尚未投产,无可参考财务指标,公司有资金需求,增资价格由当时股东协商确定,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具有合理性发行人2016年9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支付;巍华化工、闰土股份出资源于自有资金;阮云成、王志明系代持,出资源于闰土控股自有资金,具有合法性
闰土股份150
阮云成24
王志明18
2020年8月,第一次股份转让巍华化工吴顺华700每股1.75元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的持股结构调整参考发行人2019年末每股净资产确定发行人2020年8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支付;资金来源为家庭积累及自有资金,具有合法性
金茶仙300
吴江伟650
2020年10月,第二次增资-巍华化工6,300每股8.57元巍华化工当时之子公司江西巍华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业务,为解决及避免后续同业竞争巍华化工以江西巍华股权对巍华新材增资按照发行人、江西巍华100%股权评估值及股东协商结果定价发行人2020年10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江西巍华均完成股权评估;签署增资协议;已办理股权转让、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支付;巍华化工以所持江西巍华100%股权评估作价出资,具有合法性
2020年11月,第三次增资-吴江伟128每股2.35元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对发行人骨干员工进行激励考虑股权激励目的及参与主体的历史贡献,价格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低于公允价值部分已确认股份支付发行人2020年11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增资协议;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支付;自然人股东出资源于薪资、储蓄、理财收益等自有资金及借款;持股平台出资源于其合伙人实缴出资,具有合法性
潘强彪330
卜鲁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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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事件转让方受让方/增资方转让/增资股份数(万股)入股价格股权变动背景及原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款支付情况、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陈静华100
马伟文90
任安立75
周洪钟55
张增兴55
冯超军75
姚振文50
张俊荣100
金友洪50
吕东良50
施祖伟40
冯应江30
绍兴巍辰277
绍兴巍屹69
徐万福60彼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在发行人设立、建设、发展中作出贡献,从肯定历史贡献目的出发给予投资机会
丁兴成220
周成余20
程伟民100巍华化工及关联方员工,从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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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事件转让方受让方/增资方转让/增资股份数(万股)入股价格股权变动背景及原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款支付情况、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吕营初50定历史贡献目的出发给予投资机会
卜万红50
王国荣50
绍兴巍锦86
2020年11月,第二次股份转让阮云成阮静波252每股6.00元为解除股权代持且闰土控股出于自身经营战略考虑减少对化工行业投资,且阮静波、阮国涛看好巍华新材的发展前景参考发行人经营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人2020年11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支付;出资源于经营企业、理财收益等自有资金,具有合法性
王志明阮静波189
阮云成阮国涛252
王志明阮国涛189
2020年12月,第四次增资-闰土股份2,175每股4.76元巍华化工以江西巍华股权对巍华新材进行了增资、巍华新材进行了股权激励等,闰土股份所持股比例被稀释,各方协商同意闰土股份增资以减少股权稀释比例充分考虑到了发行人大股东股权增资换股、内部员工激励等一揽子交易情况,经各方协商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确定闰土股份入股价格;阮国涛入股价格参考同期闰土股份出资价格协商确定发行人2020年12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增资协议;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支付;出资源于经营企业、理财收益等自有资金,具有合法性
-阮国涛325阮国涛看好发行人长期发展,曾在巍华化工与闰土股份合作设立发行人过程中起到接洽人的重要作用,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阮国涛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2021年3月,第三次股份转让吴江伟谢四维30每股2.35元对新引进之核心技术人才的股权激励参考发行人2020年11月股权激励的价格,低于公允价值部分已确认股份支付发行人2021年3月3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支付;薪资、储蓄等自有资金及亲友借款
2021年-金石基金900每股增加注册资本,引入外部投资根据公司2020年末净发行人2021年4月26已支付;自然人股东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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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事件转让方受让方/增资方转让/增资股份数(万股)入股价格股权变动背景及原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款支付情况、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4月,第五次增资-横店资本3408.45元利润,并结合行业内市盈率水平进行了估值。参考发行人经营情况和估值情况协商确定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增资协议;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于薪资、储蓄、理财收益等自有资金及借款;非自然人股东出资源于其股东/合伙人实缴出资,具有合法性
-上虞国投200
-宁波浚泉150
-上虞乾信100
-绍兴鼎鼎100
-陈加强150
-朱敏60
-董冠球50
-施琳娟50
-席伟达100
2021年12月,控股股东分立巍华化工瀛华控股13,218-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财产安排及巍华化工业务重新规划和战略调整,对其控制企业按照主营业务进行分类整合:发行人股份由分立新设的瀛华控股持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调整投资结构,分立新设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系同一控制下的股权变更,穿透至自然人的最终权益未发生变化;原股东巍华化工已出资巍华化工2021年11月11日股东会通过分立决议;发行人2021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均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属于股东分立的资产划分,无需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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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均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价格确定依据具备合理性,相关增资、转让价款已支付,资金来源合法。

2、同次或相近的增资、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不存在同次增资、转让价格差异,存在如下相近变动价格差异之情形:

时间及事件股份变动内容入股价格价格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8月,第一次股份转让巍华化工分别向吴顺华、金茶仙、吴江伟转让700万股、300万股、650万股发行人股份每股1.75元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的持股结构调整,参考发行人2019年末每股净资产情况确定
2020年10月,第二次增资巍华化工以持有的江西巍华100%股权向发行人作价增资6,300万元每股8.57元根据发行人、江西巍华股权评估值比较情况及股东协商确定价格,未参考同期发行人财务指标,较2020年8月份股权转让价格高具有合理性
2020年11月,第三次增资发行人实施员工激励及引入其他股东,增资2,300万元每股2.35元考虑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目的及其他参与主体的历史贡献,低于公允价值增资,价格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低于公允价值部分已确认股份支付,具有合理性
2020年11月,第二次股份转让阮静波、阮国涛分别受让闰土控股实际持有的441万股、441万股发行人股份每股6.00元参考发行人当时经营情况由股权转让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
2020年12月,第四次增资闰土股份、阮国涛分别增持发行人2,175万股、325万股股份每股4.76元2020年上半年巍华化工筹划由巍华新材合并江西巍华前,与股东闰土股份达成口头合意,闰土股份有权参考预期估值对发行人进行增资,以减少股权稀释比例,后充分考虑到了巍华化工股权增资换股、内部员工激励等一揽子交易情况,经各方协商确定闰土股份入股价格; 阮国涛曾为巍华化工、闰土股份等合作设立发行人发挥重要作用,入股价格参考同期闰土股份出资价格确定; 以上双方增资价格业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具有合理性
2021年3月,第三次股份转让吴江伟向谢四维转让30万股发行人股份每股2.35元本次股权转让系对新引进之核心技术人才的股权激励,参考发行人2020年11月股权激励价格,较外部投资者价格低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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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事件股份变动内容入股价格价格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4月,第五次增资金石基金、横店资本、上虞国投等11名投资者认购发行人新增的2,200万股股份每股8.45元本次增资系引入外部投资者,根据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并结合行业内市盈率水平进行了估值。参考发行人经营情况和估值情况协商确定,较此前增资价格高具备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存在部分相近增资、转让价格差异情形,系股东基于发行人经营情况结合股权出资、股权激励、相关人员历史贡献、持股方式变更等因素协商确定,业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虽存在差异,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异常。

(四)发行人委托持股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情况,历史上巍华新材和子公司江西巍华设立时存在委托持股情况。

1、巍华新材股权代持及解除

(1)巍华新材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况

公司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设立时阮云成和王志明系代闰土控股共持有发行人7.00%股份。根据阮云成、王志明及闰土控股确认,阮云成和王志明在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闰土控股。闰土控股为便于灵活、高效决策,发起设立巍华新材时,经其股东一致同意,委托阮云成、王志明代为持有巍华新材股份。

公司设立时发行人名义股东和真实股东的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8,160.0068.00%巍华化工8,160.0068.00%
2闰土股份3,000.0025.00%闰土股份3,000.0025.00%
3阮云成480.004.00%闰土控股840.007.00%
4王志明360.003.00%
合计12,000.00100.00%合计12,000.00100.00%

为补充公司经营资金,2016年9月10日,巍华新材召开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资事项,同意公司股东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王志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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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方式对公司增资,其中阮云成、王志明合计对公司增加投资7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增资的比例为7.00%。根据阮云成、王志明及闰土控股确认,本次增资同样系由闰土控股实际出资。2017年3月,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2017年3月,公司增资完成后,发行人名义股东和真实股东的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巍华化工8,568.0068.00%巍华化工8,568.0068.00%
2闰土股份3,150.0025.00%闰土股份3,150.0025.00%
3阮云成504.004.00%闰土控股882.007.00%
4王志明378.003.00%
合计12,600.00100.00%合计12,600.00100.00%

(2)巍华新材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2020年11月,为解除上述股权代持且闰土控股出于自身经营战略考虑减少对化工行业投资,且阮静波、阮国涛看好巍华新材的发展前景。因此经各方协商,闰土控股通过股权转让方式,由阮云成、王志明分别将所持发行人股权直接转让给阮静波、阮国涛。

序号名义股东真实股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万股)转让金额(万元)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万股)转让金额(万元)
1阮云成阮静波252.001,512.00闰土控股阮静波252.001,512.00
2王志明阮静波189.001,134.00闰土控股阮静波189.001,134.00
3阮云成阮国涛252.001,512.00闰土控股阮国涛252.001,512.00
4王志明阮国涛189.001,134.00闰土控股阮国涛189.001,134.00

2020年11月30日,巍华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股权转让议案》,阮云成、王志明分别与阮静波、阮国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股东王志明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转让完毕后阮静波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股东王志明将其持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转让完毕后阮国涛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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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0万股的股份。协议约定上述股份转让均以每股6.00元的价格转让。阮静波、阮国涛已将股权转让款项支付给阮云成、王志明,阮云成、王志明已将取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股份转让款归还给闰土控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阮云成、王志明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且其为闰土控股代持发行人股份事项已彻底解除,代持双方已确认不存在股份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阮静波、阮国涛具备出资能力,受让发行人股权的资金均源于投资收益、个人储蓄等自有资金,未为他人代持发行人股权;阮云成、王志明转让代持股权经实际出资人闰土控股同意并授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不存在潜在纠纷。

阮国涛与阮静波不存在亲属关系,除共同投资发行人外,尚共同投资闰土控股;阮国涛目前控制之企业长征化工多年前曾为闰土股份前身控股之企业,已变更股权多年,现已不存在关联关系。阮国涛与阮静波、闰土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2、江西巍华股权代持及解除

(1)江西巍华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况

江西巍华系由吴顺华、金茶仙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设立时出资凭证,吴顺华、金茶仙的出资款均实际由巍华化工直接汇款至江西巍华,巍华化工当时为吴顺华、金茶仙夫妻持股100.00%的企业,江西巍华设立时实际出资人为巍华化工,实际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

江西巍华设立时名义股东和真实股东的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真实股东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1吴顺华1,400.0070.00%巍华化工2,000.00100.00%
2金茶仙600.0030.00%
合计2,000.00100.00%合计2,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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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巍华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2007年江西巍华对其股权架构中存在的代持情形进行了还原。2007年3月,吴顺华将其所持江西巍华出资额中的8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同时金茶仙将其所持江西巍华全部出资额6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2007年12月吴顺华继续将其剩余所持江西巍华全部出资额6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2007年12月18日,弋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江西巍华工商变更,该次核准变更后巍华化工对江西巍华出资2,000.00万元,持有江西巍华100.00%的股权,设立时股权代持情形已全部还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巍华股权代持已经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2020年10月,巍华新材与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中约定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巍华新材增资。发行人本次收购江西巍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前江西巍华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购江西巍华前,江西巍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巍华化工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江西巍华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收购江西巍华前江西巍华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16,314.81
净资产13,401.35
净利润1,7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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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收购履行的程序

2020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2020年10月8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2020年10月8日,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并保证资产完整性,发行人与公司股东签订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巍华化工将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作价参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0]D007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出资涉及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8,0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0]D0077号《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出资涉及的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4,000.00万元人民币。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结果,巍华化工以其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6,300.00万股。

本次收购事项巍华新材、江西巍华均已完成工商登记。2020年10月19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巍华新材新的《营业执照》。2020年10月26日,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江西巍华新的《营业执照》。

(三)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收购江西巍华前后,发行人的经营业务、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整合含氟精细化工产品业务板块,聚焦主业,解决同业竞争,同时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未因本次资产重组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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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五、公司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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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江西巍华、1家控股子公司方华化学、1家参股公司江西华聚,不存在设立分公司的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西巍华

企业名称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7788079051
法定代表人张俊荣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巍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巍华新材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江西巍华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江西巍华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24,082.01
净资产17,932.99
营业收入42,277.27
净利润13,175.11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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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华化学

企业名称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CUCGM9E
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方华化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巍华新材17,700.0059.00%
2埃森化学12,300.0041.00%
合计30,000.00100.00%

方华化学为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尚未实际生产经营,方华化学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9,828.13
净资产9,726.15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273.8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1、共同投资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发行人是一家具有完整氯甲苯系列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特色化学品产业链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储备了连续氯化、连续氟化、连续硝化、连续氢化等一系列含氟精细化学品合成核心技术,并掌握了高效分离提纯、新型催化剂使用等关键工艺,同时在行业内率先采用康宁万吨级通量G5微通道反应器,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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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森化学是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埃森化学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农药定点企业、国内吡啶类农药化工龙头企业,在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合成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积累。

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巍华新材及埃森化学结合自身产业结构优势,双方共同合资设立方华化学,致力于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进一步向下游拓展含氟新型农药原药业务。发行人与埃森化学合作,能实现资源和技术优势互补,通过强强联合,能达到产业合作的协同共赢效应,顺利推进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项目建设,建立一体化的含氟精细化工产业结构,增强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2、共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共同投资主体埃森化学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9763945XA
法定代表人赵能选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5号
成立时间2007-01-17
注册资本28,500.00万元
实收资本28,500.00万元
股权结构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00%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埃森化学是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埃森化学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主要人员也不是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

报告期内,埃森化学除向发行人购买少量三氟甲基苯类产品外,不存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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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采购和销售,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江西华聚

企业名称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39ATWR9J
法定代表人雷永权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华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巍华新材3,800.0038.00%
2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600.0026.00%
3闰土股份2,000.0020.00%
4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1,600.0016.00%
合计10,000.00100.00%

江西华聚主要从事与发电、输电、供电相关的业务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目前尚未实际生产经营。江西华聚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7,569.42
净资产6,678.42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289.3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共同投资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江西华聚所在地为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该园区是江西省“双创”示范基地,园区内有色金属加工、食品、医药、化工类企业较多,且园区内尚未有热电联产企业,江西华聚热电联产项目也是弋阳县《加速发展大工业实施方案(20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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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点推动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盈利前景良好。

发行人作为财务投资者参股江西华聚主要是看好该项目前景,未来有望获得较好的财务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该项目前期投资超过4亿元,鉴于项目前期投资金额较大,且发行人不具备热电联产项目运营和管理经验,因此选择与具备行业经验的合作方进行合资。

2、共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共同投资主体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2JQCKP4E
法定代表人夏文武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77号华汇科研设计中心2106室
成立时间2020-09-28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权结构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除持有江西华聚股权外,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能源环境项目投资、设计咨询、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的专业化公司。公司现有主要投资领域包括热电联产、垃圾填埋气发电、酒厂沼气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业余热利用(废热蒸汽)等,在热电联产方面拥有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

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主要人员也不是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共同投资主体闰土股份系A股上市公司(002440.SZ),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之“3、闰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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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热电技术服务,热水、蒸汽的供应,在热电联产项目方面具备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闰土股份持有发行人20.56%的股份,是发行人第二大股东,闰土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阮静波持有发行人1.70%股份,其技术总工丁兴成兼任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周成余兼任发行人监事,董事、总经理徐万福报告期内曾兼任发行人董事,除此之外,闰土股份及其主要人员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报告期内,闰土股份子公司闰土热电、闰土新材向发行人提供电、液氯、蒸汽等,其子公司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曾经向发行人采购少量氯甲苯产品,除此之外,闰土股份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主体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744142968J
法定代表人任琳彬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马臻路205号207室
成立时间2002-11-08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雷宁佳持股60.00%,雷永权持股20.00%,任琳彬持股2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服饰、箱包、鞋帽、日用百货、钢材、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能源与环保技术咨询;环保产品技术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零售业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相关业务

注:雷永权与任琳彬为夫妻,雷宁佳为雷永权之女。

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是江西华聚总经理雷永权家庭控制的企业,雷永权曾经担任闰土热电的总经理,在热电联产项目方面具备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

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主要人员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发行人员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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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员工。雷永权曾经担任闰土热电总经理,除此之外,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定位和关系

发行人主要从事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生产流程是以甲苯为主要原料,经过氯化、氟化等反应生成对氯甲苯、邻氯甲苯及三氟甲苯,再以此为中间体经过一系列氯化、氟化、硝化、氢化、氨化等反应,生成对氯三氟甲苯、2,6-二氯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间三氟甲基苯酚不同反应阶段的中间体。江西巍华主要从事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发行人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链的重要环节,生产流程是以巍华新材生产的2,4-二氯甲苯、对氯三氟甲苯、多氯三氟甲苯等为原料,经过氯化、氟化、硝化、氨化等反应,生成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等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

方华化学是发行人与埃森化学合资成立的,是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定位于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未来将进一步向下游拓展含氟新型农药原药业务。方华化学募投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公司现有中间体对氯三氯甲苯、间硝基三氟甲苯、2,4-二氯三氟甲苯等。方华化学未来投产后将会延长公司产品链,丰富发行人产品结构,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江西华聚是发行人与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江西华聚主要经营场所为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主要是以煤为燃料进行供热(供热范围为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发电,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目前江西华聚所在园区内尚未有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发行人作为财务投资者参股江西华聚主要是看好该项目前景,未来有望获得较好的财务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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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是巍华化工。2021年12月28日,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为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并完成工商变更,巍华化工分立后,瀛华控股成为巍华新材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瀛华控股,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闰土股份。具体信息如下:

1、巍华化工

(1)巍华化工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25995T
法定代表人吴顺华
注册资本1,480.00万元
实收资本1,48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工业大道12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巍华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江伟1,258.0085.00%
2吴顺华155.4010.50%
3金茶仙66.604.50%
合计1,480.00100.00%

巍华化工除持有关联公司股权外,目前已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巍华化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具体参见本节“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之“(一)公司设立情况”之“5、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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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化工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167,160.95
净资产122,116.95
营业收入97,438.08
净利润-1,527.52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巍华化工历史沿革

①1985年4月,化工二厂设立

1985年2月,浙江省东阳化工厂(以下简称“东阳化工厂”)、东阳化工厂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与东阳象岗乡政府共同签署《东阳化工厂劳动服务公司与东阳县第二化工厂联营生产“1211”灭火剂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国营工厂东阳化工厂委托服务公司帮助象岗乡并与后者设立联营企业化工二厂,生产“1211”灭火剂,其中服务公司以其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出资20万,厂房及其余设备、设施由化工二厂负责建造及购买;协议有效期内如因政策变化而不利于服务公司,其可提出终止协议。化工二厂的资金总额为4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30万,流动资金10万),除服务公司提供的一些迭代旧生产设备外,其余为东阳象岗乡提供。经营范围生产“1211”灭火剂,负责人为吴顺华,主管部门为东阳县乡镇企业管理局。1985年3月21日,东阳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出具东乡镇企(85)123号《关于要求创办“浙江省东阳县化工二厂”的批复》,同意创办化工二厂。

1985年4月16日,东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化工二厂核发了东工商临字2829号《临时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化工二厂设立时的企业性质为集体(厂和乡联营)。

②“1211”灭火剂生产线关停淘汰

上世纪90年代,我国作为“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缔约国,逐步实施中国哈龙整体淘汰计划。化工二厂“1211”灭火剂属于哈龙1211生产淘汰项目,其与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了《哈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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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项目合同书》并完成该项目淘汰。在上述化工二厂“1211”灭火剂项目关停中,因已不具备《东阳化工厂劳动服务公司与东阳县第二化工厂联营生产“1211”灭火剂协议书》约定之联营基础,化工二厂变更为乡办集体企业。

③2001年1-4月,化工二厂改制为个人独资企业

2000年12月26日,东阳市巍山镇企业管理所出具《关于东阳市化工二厂的审计报告》,对化工二厂、特种塑管厂和摩材厂(东阳市巍山特种塑管厂、东阳市巍华摩擦片材料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为化工二厂的附属企业)进行审计,确认三企业合计企业净资产为1,037.2759万元,并确认企业存在不良资产以及潜在亏损总计880.8356万元,扣除后化工二厂的企业净资产为156.4403万元。经巍山镇党委会讨论,考虑到吴顺华在化工二厂的经营贡献以及化工二厂实际长期由吴顺华承包经营的情况,并考虑到后续经营风险,将化工二厂改制为吴顺华个人经营,其不再进行投资;将上述审计后的净资产按七比三的比例分配,镇政府分得七成,约100万元。吴顺华基于其历史贡献获得净资产剩余部分作奖励。

2001年1月19日,东阳市巍山镇人民政府与化工二厂签订《协议书》,约定:A、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改制为私营企业,企业名称不变。B、改制前发生的债务由化工二厂自行承担,其中化工二厂在协议前由政府所属部门担保而向金融部门所借贷款,到期后政府不再担保。C、经企管所审计核实,截止2000年11月末化工二厂净资产总额156万元,经过镇党委决定,上交企管所100万元,包括无形资产。D、征用土地148.68亩,所有权归镇政府,使用权按批准年限归化工二厂,按上级规定化工二厂向镇政府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巍华化工已向东阳市巍山镇乡镇企业管理所陆续上交了协议约定的上述款项(因《协议书》中约定的征用土地内容未实际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未发生,后巍华化工已按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取得该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01年2月9日,东阳市乡镇企业局出具东乡企管(2001)3号《关于同意镇办集体企业东阳市化工二厂改制的批复》,同意化工二厂改制为私营企业,化工二厂改制后的名称和法人代表吴顺华不变;改制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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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法人代表吴顺华承担。2001年4月18日,化工二厂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④2002年4月,企业名称变更、性质变更、增加股东

2002年4月1日,吴顺华与金茶仙签署《浙江省东阳市化工二厂净资产分割协议》,该协议约定按照2002年3月31日止化工二厂之账面净资产进行分割,其中吴顺华占70%,金茶仙占30%。2002年4月9日,化工二厂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变更企业名称,原“浙江省东阳市化工二厂”变更为“浙江省东阳市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性质由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吸收金茶仙为股东;注册资金保持不变,原股东吴顺华将原注册资本518万元中的155.40万元股权以1:1的价格转让给其配偶金茶仙,各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2002年4月11日,浙江省东阳市衡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衡会验字[2002]第12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4月11日,巍华化工注册资本518万元已到位。

2002年4月19日,巍华化工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巍华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顺华362.6070.00
2金茶仙155.4030.00
合计518.00100.00

2004年8月9日,巍华化工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原公司名称“浙江省东阳市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巍华化工已办理本次公司名称变更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⑤2004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4年10月8日,巍华化工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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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其中吴顺华增资813.40万元,金茶仙增资348.60万元,均以资本公积转增。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680万元。

2004年10月15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明会验字[2004]13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10月15日,巍华化工已收到股东新增的注册资本。

2004年10月19日,巍华化工在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巍华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顺华1,176.0070.00
2金茶仙504.0030.00
合计1,680.00100.00

⑥2021年11月,股权转让

2021年10月28日,巍华化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吴顺华、金茶仙分别将持有巍华化工的59.5%的股权(出资额为999.60万元)、25.5%的股权(出资额为428.40万元)转让予吴江伟。同日,吴顺华、金茶仙分别与吴江伟就上述股东会决议之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1年11月8日,巍华化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巍华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江伟1,428.0085.00
2吴顺华176.4010.50
3金茶仙75.604.50
合计1,680.00100.00

⑦2021年12月,巍华化工分立

2021年11月11日,巍华化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为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分立后,巍华化工注册资本为1,480.00万元。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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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8日,巍华化工完成上述分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分立后,巍华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江伟1,258.0085.00
2吴顺华155.4010.50
3金茶仙66.604.50
合计1,480.00100.00

(3)东阳化工二厂改制的合法合规情况

化工二厂改制过程中,已对改制企业进行审计核资,但化工二厂部分设备已于哈龙灭火剂生产线淘汰中拆除报废,该次改制中未根据原农业部《乡镇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资产评估。2023年5月4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确认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东政函[2023]55号)确认:1、化工二厂改制前,全民所有制企业东阳化工厂对化工二厂出资之旧设备已计提折旧并随项目淘汰报废,协助建厂经营之技术因合作项目淘汰不再使用,东阳化工厂已依约取得联营收益并实际退出,化工二厂变更为巍山镇镇办集体企业,与东阳化工厂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2、化工二厂改制过程中,化工二厂的资产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纠纷,不涉及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化工二厂改制时已履行除资产评估外的其他改制所需程序,并依据改制《协议书》及东阳市乡镇企业局批复完成改制,总体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关改制真实、有效;改制时虽未履行评估程序,但已完成审计核资,并经追溯评估予以确认,不存在侵害国有、集体资产或导致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3、东阳市巍山镇乡镇企业管理所已收到巍华化工上交的100万元款项,双方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2023年5月12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确认的函》,经审核金华市人民政府同意东阳市人民政府对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综上,化工二厂因主要部分设备已于哈龙灭火剂生产线淘汰中拆除报废,该次改制中未进行资产评估,但业已履行审计核资及主管部门确认、审批程序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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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改制,且已取得东阳市人民政府、金华市人民政府对化工二厂改制问题的确认意见,未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对本次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巍华化工经营情况及合规情况

2013年8月巍华化工与闰土股份、阮云成、王志明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3年10月巍华新材设立至2018年巍华新材氯甲苯车间建成投产,期间巍华化工及其子公司兴华化工主要从事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随着2018年9月发行人氯甲苯车间建成投产,兴华化工2018年底停产,随着2019年发行人三氟甲苯系列产品投产,巍华化工开始逐步停止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业务。

2013年至2018年期间,鉴于巍华新材氯甲苯及甲苯氟化物项目尚未建成投产,巍华化工继续从事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期间巍华化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行。巍华化工停止含氟精细化学品业务前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巍华化工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资产总额144,726.20139,112.75122,641.02
所有者权益总额120,456.65108,498.0490,494.39
营业收入66,565.4960,109.3849,668.92
净利润13,437.7518,003.6411,067.57

2014年4月3日,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罚字[2014]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巍华化工将危废贮存在一般原料仓库,对巍华化工罚款7.00万元。2015年6月11日,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罚字[2015]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巍华化工存在氢氧化钠包装袋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情形,对巍华化工罚款5.00万元。2022年8月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出具证明,确认巍华化工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除上述情形外,巍华化工自2013年以来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2023年1月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出具证明,确认巍华化工2022年6月30日以来,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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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023年1月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确认自2013年以来,巍华化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瀛华控股

企业名称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F1N1P2Y
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工业大道128号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瀛华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江伟170.0085.00%
2吴顺华21.0010.50%
3金茶仙9.004.50%
合计200.00100.00%

瀛华控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管理巍华新材股权的控股平台。瀛华控股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238,643.25
净资产209,319.42
营业收入176,616.66
净利润62,209.1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3、闰土股份

企业名称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002440.SZ)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183233T

1-1-76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注册资本115,050.00万元
实收资本115,05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票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范围详见《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染料、颜料、化工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减水剂、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闰土股份2023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持有闰土股份股权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爱娟19,245.4916.73%
2阮静波18,133.1115.76%
3阮靖淅6,415.195.58%
4阮加春5,145.784.47%
5徐万福1,274.241.11%
6朱霄萍1,261.191.10%
7阮华林1,213.001.05%
8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166.741.01%
9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157.111.01%
10乔正华1,147.251.00%
合计56,159.0848.82%

根据闰土股份2022年度报告,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阮加春和阮吉祥为闰土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闰土股份主要从事染料及化工助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闰土股份子公司闰土热电、闰土新材向发行人提供电、液氯、蒸汽等,其子公司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曾经向发行人采购少量氯甲苯产品。

闰土股份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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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1,265,031.17
净资产984,505.62
营业收入626,796.78
净利润63,037.97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江伟、吴顺华,吴江伟系吴顺华之子。吴江伟、吴顺华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控制公司51.03%股份表决权,吴江伟直接持有公司2.89%股份,吴顺华直接持有公司2.70%股份,吴顺华之配偶、吴江伟之母亲金茶仙直接持有公司1.16%股份。同时,吴顺华、吴江伟、金茶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吴江伟、吴顺华直接和间接以及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57.78%股份表决权,吴江伟和吴顺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24197901******,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吴江伟的个人简历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吴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24195204******,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吴顺华的个人简历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金茶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24195204******,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除控制发行人之外,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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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巍华化工

巍华化工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历史控股股东,为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控制的企业。巍华化工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2、怡然道

名称杭州怡然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64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目前尚无实际股权投资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100.00%

怡然道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17,638.37
净资产7,527.53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2,660.0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怡然道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主要系证券投资亏损较多

3、巍华巨久科技

名称浙江巍华巨久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巍华气雾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4,280.00万元
实收资本4,28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工业大道128号-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化妆品批发;鞋和皮革修理;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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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清洗剂、除臭剂、降温消毒等日用化学品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55.00%、金华市巨久金属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00%、巍华制冷持股5.00%

巍华巨久科技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21,944.00
净资产2,812.15
营业收入9,632.86
净利润-505.8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巍华制冷

名称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1,111.00万元
实收资本1,111.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东阳市六怀工业功能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制冷材料的销售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55.00%、杜国浩持股22.95%、周伟杰持股22.05%

巍华制冷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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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31,552.34
净资产6,177.35
营业收入36,657.79
净利润534.19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5、巍华新型建材

名称浙江巍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8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新怀万线2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高性能混凝土工程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52.00%、蒋勇持股20.00%、胡冲持股20.00%、杜国浩持股8.00%

巍华新型建材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7,022.46
净资产-2,681.78
营业收入1,520.91
净利润-713.69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6、巍华赛能

名称浙江巍华赛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巍华赛能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日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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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工业大道128号-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分装和销售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51.00%、天津赛能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持股40.00%、杜国浩持股9.00%

巍华赛能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27,579.03
净资产3,674.23
营业收入48,843.14
净利润1,840.24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7、巍华纳米科技

名称浙江巍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注册资本2,180.00万元
实收资本2,18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工业大道128号-6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陶瓷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陶瓷膜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40.00%、浙江宇达化工有限公司持股30.00%、蔡元芬持股10.00%、蒋勇持股10.00%、戴国桥持股5.00%、杜国浩持股5.00%

巍华纳米科技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3,6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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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净资产753.42
营业收入29.85
净利润-435.0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华库贸易

名称浙江华库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六怀工业功能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谷物种植;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辅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鞋帽批发;箱包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文具用品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网络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制冷剂的贸易
股东构成巍华制冷持股100.00%

华库贸易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124.34
净资产87.58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0.1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83

9、巍华交通科技

名称上海巍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奉贤区西闸公路1036号1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零售;机械设备批发;金属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及技术服务
股东构成巍华新型建材持股70.00%、余良武持股25.00%、林晔持股5.00%

巍华交通科技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268.39
净资产-215.86
营业收入873.15
净利润-127.4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0、兴华化工(已注销)

名称浙江省东阳市兴华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2020年12月15日注销)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工业大道128号
经营范围氯甲苯、2,3-二氯甲苯、2,4-二氯甲苯、2,5-二氯甲苯、2,6-二氯甲苯、3,4-二氯甲苯、盐酸(副产)、2,4,5-三氯甲苯、3,4,5-三氯甲苯、2,4,6-三氯甲苯、2,3,4-三氯甲苯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注销前从事氯甲苯产品生产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100%

1-1-84

11、浙江巍华铭寰能源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巍华铭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工业大道128号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业务(目前尚未实际经营)
股东构成巍华化工持股52.00%,徐州铭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00%,杜国浩持股8.00%

浙江巍华铭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106.83
净资产-63.47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63.4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WEIHUA SYNERGY GASES HK LIMITED

名称WEIHUA SYNERGY GASES HK LIMITED
成立日期2022年1月5日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实收资本200.00万美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金鐘金鐘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10楼1003室
经营范围气体金属贮藏罐包装服务;气体分离设备租赁;气体分离设备及其配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阀门设备、气体纯化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分装和销售业务

1-1-85

股东构成巍华赛能持股100.00%

WEIHUA SYNERGY GASES HK LIMITED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1,405.69
净资产1,405.69
营业收入12.74
净利润68.4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自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九、公司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25,9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8,634.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

1-1-86

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按8,634.00万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
1瀛华控股13,218.0051.03%13,218.0038.28%
2闰土股份5,325.0020.56%5,325.0015.42%
3金石基金900.003.47%900.002.61%
4阮国涛766.002.96%766.002.22%
5吴江伟748.002.89%748.002.17%
6吴顺华700.002.70%700.002.03%
7阮静波441.001.70%441.001.28%
8横店资本340.001.31%340.000.98%
9潘强彪330.001.27%330.000.96%
10金茶仙300.001.16%300.000.87%
11绍兴巍辰277.001.07%277.000.80%
12丁兴成220.000.85%220.000.64%
13上虞国投(SS)200.000.77%200.000.58%
14宁波浚泉150.000.58%150.000.43%
15陈加强150.000.58%150.000.43%
16张俊荣100.000.39%100.000.29%
17程伟民100.000.39%100.000.29%
18陈静华100.000.39%100.000.29%
19上虞乾信100.000.39%100.000.29%
20绍兴鼎鼎100.000.39%100.000.29%
21席伟达100.000.39%100.000.29%
22马伟文90.000.35%90.000.26%
23卜鲁周90.000.35%90.000.26%
24绍兴巍锦86.000.33%86.000.25%
25冯超军75.000.29%75.000.22%
26任安立75.000.29%75.000.22%
27绍兴巍屹69.000.27%69.000.20%
28徐万福60.000.23%60.000.17%

1-1-87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
29朱敏60.000.23%60.000.17%
30张增兴55.000.21%55.000.16%
31周洪钟55.000.21%55.000.16%
32金友洪50.000.19%50.000.14%
33吕东良50.000.19%50.000.14%
34王国荣50.000.19%50.000.14%
35吕营初50.000.19%50.000.14%
36卜万红50.000.19%50.000.14%
37姚振文50.000.19%50.000.14%
38董冠球50.000.19%50.000.14%
39施琳娟50.000.19%50.000.14%
40施祖伟40.000.15%40.000.12%
41冯应江30.000.12%30.000.09%
42谢四维30.000.12%30.000.09%
43周成余20.000.08%20.000.06%
44本次公开发行流通股--8,634.0025.00%
合计25,900.00100.00%34,534.00100.00%

注:SS是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瀛华控股13,218.0051.03%
2闰土股份5,325.0020.56%
3金石基金900.003.47%
4阮国涛766.002.96%
5吴江伟748.002.89%
6吴顺华700.002.70%
7阮静波441.001.70%
8横店资本340.001.31%
9潘强彪330.001.27%
10金茶仙300.001.16%

1-1-8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合计23,068.0089.07%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持股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公司的任职
1阮国涛766.002.96%
2吴江伟748.002.89%董事长
3吴顺华700.002.70%董事
4阮静波441.001.70%
5潘强彪330.001.27%董事、总经理
6金茶仙300.001.16%
7丁兴成220.000.85%董事
8陈加强150.000.58%
9张俊荣100.000.39%江西巍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0程伟民100.000.39%
11陈静华100.000.39%副总经理
12席伟达100.000.39%

(四)发行人股东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虞国投持有公司2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7%。上虞国投为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00%持股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虞国投为公司的国有股东。

2022年3月18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事项的批复》,确认上虞国投为国有股东,持有巍华新材200.00万股。上虞国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将标注“SS”标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外资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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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及其取得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为瀛华控股。2021年12月,巍华化工分立后,瀛华控股成为巍华新材的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基本情况详见本节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之“2、瀛华控股”。瀛华控股取得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之“(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之 “9、2021年12月,巍华新材控股股东分立”。

瀛华控股系吴江伟、吴顺华共同控制企业,吴顺华、金茶仙、吴江伟三人合计持有瀛华控股100%股权,发行人股东王国荣担任瀛华控股监事。除此外,瀛华控股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瀛华控股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瀛华控股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型关系
1瀛华控股直接股东瀛华控股系吴江伟、吴顺华共同控制企业,吴顺华、金茶仙、吴江伟三人合计持有瀛华控股100%股权; 吴顺华、金茶仙系夫妻关系; 吴江伟系吴顺华、金茶仙之子; 吴江伟、吴顺华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金茶仙系二人之一致行动人
2吴江伟直接及间接股东
3吴顺华直接及间接股东
4金茶仙直接及间接股东
5闰土股份直接股东闰土股份系阮静波控制企业,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与发行人共同投资江西华聚; 丁兴成系闰土股份的总工程师,任发行人董事; 徐万福系闰土股份董事、总经理,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周成余系闰土股份财务总监,任发行人监事; 阮静波、丁兴成、徐万福、周成余直接及通过闰土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6阮静波直接及间接股东
7丁兴成直接及间接股东
8徐万福直接及间接股东
9周成余直接及间接股东
10潘强彪直接股东发行人总经理

1-1-90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型关系
11陈静华直接股东发行人副总经理、核心人员
12任安立直接股东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3周洪钟直接股东发行人副总经理
14冯超军直接股东发行人副总经理
15张增兴直接股东发行人监事
16谢四维直接股东发行人核心人员
17李俊奇间接持股发行人核心人员,于绍兴巍辰间接持股
18卜鲁周直接股东发行人处任职,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19张俊荣直接股东张俊荣系吴顺华姐妹之子、吴江伟之表兄,任江西巍华董事、总经理
20金友洪直接股东金友洪系金茶仙弟弟
21施琳娟直接股东施琳娟系徐万福妻子
22马伟文直接股东马伟文、郭茂芳系夫妻;马伟文系发行人总工程师,郭茂芳于巍华化工任职
23郭茂芳间接股东
24绍兴巍辰直接股东发行人之员工持股平台
25绍兴巍屹直接股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26绍兴巍锦直接股东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及其子公司之员工持股平台
27程伟民直接股东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之总经理
28吕营初直接股东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及控股股东瀛华控股之财务负责人
29卜万红直接股东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之员工
30王国荣直接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之监事
31金伟慧间接股东金伟慧系吴江伟配偶的妹妹的配偶,于发行人任职,经绍兴巍辰间接持股
32吴满华间接股东吴满华系吴顺华弟弟,于巍华化工任职,经绍兴巍锦间接持股; 吴江峰系吴满华之子,发行人前员工,经绍兴巍辰间接持股
33吴江峰间接股东
34张欣间接股东张欣系张俊荣之女,于江西巍华任职,经绍兴巍屹间接持股
35陈柏跃间接股东陈柏跃系张俊荣配偶之兄弟,张鎏频系陈柏跃儿子之配偶,均于江西巍华任职,经绍兴巍屹间接持股
36张鎏频间接股东
37董冠球直接及间接股东董冠球担任上虞乾信私募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乾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间接持有该公司20%股权
38上虞乾信直接股东
39横店有限公司间接股东横店有限公司经横店资本间接持股,其投资之企业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埃森化学,埃森化学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方华化学4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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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型关系
4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直接股东金石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持股本次发行人并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4.94%之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发售。

(九)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1、对赌协议的签署

2021年4月26日,巍华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11名外部投资者增资认购公司股份,巍华新材与金石基金等11位新增股东以及巍华化工等32位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同日,巍华新材、巍华化工(协议约定为“控股股东”)、吴江伟(协议约定为“实际控制人”)共同与金石基金就增资事宜达成了有特殊权利保障的对赌性质的约定,并签署了《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一》”),协议所涉及对赌条款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对赌权利方(投资方)对赌义务方(补偿方、回购方)投资保障的主要条款
1金石基金巍华新材1、知情权:只要金石基金在公司中持有任何股权,则公司应当向金石基金交付定期报告、合并预算及公司后续融资或管理等事项相关的文件。 2、优先认购权:在公司完成合格IPO之前,公司发行新股(无论是股权类证券还是债券类证券)时,金石基金有权优先于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按照其相对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认购公司的新发行股权。 3、反稀释权:在公司完成合格IPO之前,未
2巍华化工
3吴江伟

1-1-92

序号对赌权利方(投资方)对赌义务方(补偿方、回购方)投资保障的主要条款
经金石基金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金石基金的每股购买价格发行新股(无论是股权类证券还是债券类证券),但根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发行新股(无论是股权类证券还是债券类证券)的情形除外。 4、股权、资产转让限制:本协议签署后至公司完成合格IPO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金石基金事先书面同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所持有的任何公司股权,且不得促使公司转让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所持有的可能实质影响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任何资产。 5、回购权:在一定情形发生后,公司和/或实际控制人(称“回购义务人”)应以金石基金回购价格回购金石基金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 6、优先清算权:金石基金有权优先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可分配清算财产中获得金石基金优先清偿额。

2、对赌协议的解除

2021年12月28日,经友好协商,巍华新材、巍华化工、吴江伟共同与金石基金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各方确认在履行《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一》的过程中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股权清晰和稳定。巍华新材、巍华化工、吴江伟共同与金石基金签署《补充协议二》后,发行人已解除其作为对赌当事人的回购义务,且各方确认《补充协议一》中发行人作为“回购义务人”的相关条款为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该等条款为自始无效。

2021年12月30日,经友好协商,巍华新材、巍华化工、瀛华控股、吴江伟与金石基金签署了《补充协议三》,各方确认在履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股权清晰和稳定。巍华新材、巍华化工、瀛华控股、吴江伟共同与金石基金签署《补充协议三》后,各方同意删除《补充协议一》中约定的第四条“金石基金的权利”(包括知情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股权及资产转让限制、回购权、优先清算权)的全部条款,同时各方确认被删除条款终止,且自始无效。

除上述对赌协议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第三方签署其他对赌等特殊协议的情形,公司目前控制权稳定,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

1-1-93

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发行人上述对赌条款已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前解除清理,已不违反如下情形:“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对赌协议清理、整改过程符合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要求。

金石基金已经书面确认相关对赌协议已不可撤销地解除,不存在对赌协议转为“抽屉协议”的情况,不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发行人、瀛华控股、巍华化工、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对赌协议已不可撤销地完全解除而自始无效,不存在对赌协议转为“抽屉协议”的情况,不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发行人其他股东也已确认未就发行人存在任何对赌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

(十)公司股东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监管情况的情况

金石基金、宁波浚泉、上虞乾信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横店资本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且均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金石基金持有备案编码为SLE527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其委托管理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T2600030645。

宁波浚泉持有备案编码为SQL051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其委托管理人平阳源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8006。

上虞乾信持有备案编码为SLN614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其委托管理人上海乾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9323。

横店资本系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6347。

1-1-94

瀛华控股、上虞国投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绍兴巍屹均为发行人或原控股股东的员工持股平台,绍兴鼎鼎由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上述非自然人股东均未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闰土股份系上市公司,均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发行人上述境内机构股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二、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十二)外部股东经营及投资情况

公司是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于2013年10月共同发起设立,自设立至今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引入的股东具体如下:

序号股权变动时间新增股东名称新增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新增股东持股比例新增股东背景情况是否外部股东
1第一次增资2017年3月---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无新增股东-
2第一次股权转让2020年8月吴顺华700.005.56%实际控制人之一
吴江伟650.005.16%实际控制人之一
金茶仙300.002.38%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3第二次增资2020年10月---巍华新材同一控制下合并江西巍华,无新增股东-
4第三次增资2020年11月潘强彪330.001.56%公司员工
绍兴巍辰277.001.31%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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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权变动时间新增股东名称新增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新增股东持股比例新增股东背景情况是否外部股东
丁兴成220.001.04%增资时时任董事
张俊荣100.000.47%子公司员工
程伟民100.000.47%增资时时任董事
陈静华100.000.47%公司员工
马伟文90.000.42%公司员工
卜鲁周90.000.42%公司员工
绍兴巍锦86.000.41%公司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及关联方员工持股平台
冯超军75.000.35%公司员工
任安立75.000.35%公司员工
绍兴巍屹69.000.33%子公司江西巍华员工持股平台
徐万福60.000.28%增资时时任董事
张增兴55.000.26%公司员工
周洪钟55.000.26%公司员工
金友洪50.000.24%增资时子公司员工
吕东良50.000.24%子公司员工
王国荣50.000.24%公司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员工
吕营初50.000.24%公司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员工
姚振文50.000.24%公司员工
卜万红50.000.24%公司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员工
施祖伟40.000.19%子公司员工
冯应江30.000.14%公司员工
周成余20.000.09%增资时时任监事
5第二次股权转让2020年11月阮静波441.002.08%外部投资者
阮国涛441.002.08%外部投资者
6第四次增资2020年12月---原股东增资,无新增股东-
7第三次股权转让2021年3月谢四维30.000.13%公司员工
8第五次增资2021年4月金石基金900.003.47%外部投资者
横店资本340.001.31%外部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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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权变动时间新增股东名称新增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新增股东持股比例新增股东背景情况是否外部股东
上虞国投200.000.77%外部投资者
宁波浚泉150.000.58%外部投资者
陈加强150.000.58%外部投资者
上虞乾信100.000.39%外部投资者
绍兴鼎鼎100.000.39%外部投资者
席伟达100.000.39%外部投资者
朱敏60.000.23%外部投资者
董冠球50.000.19%外部投资者
施琳娟50.000.19%外部投资者
9原控股股东分立2021年12月瀛华控股13,218.0051.03%由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分立而来

注:上表外部投资者、外部股东指下列情形之外的新增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起人以及股权变动时点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之股东。上述新增的外部股东主要经营、投资情况如下:

1、2020年11月,第三次增资新增外部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新增的外部股东为绍兴巍锦及自然人王国荣、吕营初、卜万红。绍兴巍锦为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及其关联方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巍华新材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王国荣、吕营初、卜万红为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员工,除持有巍华新材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2、2020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新增外部股东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新增外部股东为自然人阮静波、阮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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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阮静波经营、投资情况

除发行人外,阮静波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115,050.0015.76主要从事染料及化工助剂等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00.0025.25主要从事投资及资产管理
3上海澜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3.20主要从事投资及资产管理
4宁波象保合作区沄沣吾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0.0024.88主要从事创业投资
5绍兴创科投资有限公司500.0080.00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暂无对外投资企业
6绍兴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20.00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阮静波系闰土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闰土股份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闰土股份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及交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闰土股份主要从事染料及化工助剂等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巍华新材的主要产品应用于涂料、农药和医药行业,闰土股份经营业务不属于巍华新材产品的直接下游行业。

除上述情况外,阮静波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阮静波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2)阮国涛经营、投资情况

除发行人外,阮国涛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浙江长征化工有限公司2,880.0082.80主要经营染料制造及销售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守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00.0087.10主要从事投资及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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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诚璞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33.33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4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00.004.00主要从事投资及资产管理
5香港华明实业有限公司1.50万港币33.33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贸易

阮国涛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阮国涛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3、2021年4月,第五次增资新增外部股东情况

(1)金石基金经营、投资情况

金石基金目前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2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5-15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1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T284W91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发行人外,金石基金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3,333.362.56主要从事生产显示面板用掩膜版
2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40.032.91主要从事靶材相关业务
3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8,589.976.58主要从事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聚甲醛、聚乙醇酸等化工新材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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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4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31,640.6730.50主要从事铝合金、镁合金、中间合金、压铸件和金属锶等,云海金属子公司
5重庆博奥镁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19,436.6729.41主要从事铝合金、镁合金、中间合金、压铸件和金属锶等,云海金属子公司
6无锡元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4,448.788.33主要从事IC装备零部件高端精密材料
7江苏华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6,159.695.72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
8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93,300.002.69主要从事化学工程、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实业和现代服务业
9江苏天工工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60,844.113.53主要从事高速钢、模具钢、切削刀具和钛材业务
10常州富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448.348.33主要从事石墨烯散热膜业务
11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3.33主要从事电子级功能性复合材料胶膜业务
12山东旭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500.0013.25主要从事溴系阻燃剂和磷系阻燃剂业务
13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756.356.24主要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及化工新材料制造
14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794.719.06主要从事高纯超高纯稀有金属及其氧化物业务
15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7,522.508.54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片业务
16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94.221.00主要从事光伏结构材料业务
17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0,000.0040.00主要从事超净高纯试剂及光刻胶配套试剂等专用湿电子化学品业务
18江苏通利光学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95,000.00万港元9.62主要从事精密涂布功能性新材料和高分子薄膜材料
19澳斯康生物(南通)股份有限公司4,921.812.30主要从事细胞培养基及生物药CD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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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20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08.812.30主要从事高端口腔材料
21大连瑞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04.915.48主要从事催化剂新材料相关业务
22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030.4010.51主要从事顺酐及顺酐衍生物、绿色增塑剂DEHCH
23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39,519.1220.22主要从事化工、化纤两大行业
24江苏能华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144.482.67主要从事半导体、射频器件的相关业务
25苏州纳维科技有限公司5,679.291.77主要从事宽带隙半导体材料、器件、氮化镓晶片等相关业务
26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6,992.844.59主要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相关业务
27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928.314.10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湿法隔膜
28淄博启明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36.3112.45主要从事特种耐磨陶瓷产品的供应
29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302,500.0049.59主要从事ABS树脂、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相关业务
30江苏上达半导体有限公司14,504.006.68主要从事显示驱动芯片封装薄膜基板(COF基板)
31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1,057.511.32主要从事等静压石墨、核石墨和碳化硅热场领域
32广东微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471.291.08主要从事MLCC(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业务
33湖州申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00.001.23生物制品质量安全分析及检测
34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37,509.170.75硅片及硅棒等光伏设备
35宁夏汉尧富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4,166.649.41富锂锰基电池材料
36锦州钒业有限责任公司21,010.2214.28主要从事稀有金属业务
37宇泽半导体(云南)有限公司150,000.001.08主要从事光伏单晶硅拉棒业务
38江西汉尧富锂科技有限公司9,733.049.41富锂锰基电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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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39广东微电新能源有限公司9,488.045.84微型锂电池材料
40江苏先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61.547.95聚酰亚胺纤维材料
41上海联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120.474.18主要从事高分子3D打印等业务
42宜明(北京)细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44.081.36主要从事细胞、基因平台等业务
43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500.003.13从事高纯电子气体、半导体前驱体等业务
44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46.8920.00主要从事电池预镀镍等业务
45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435.341.71主要从事POE 胶膜业务
46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5,460.003.50主要从事高纯高氯酸盐业务

金石基金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金石基金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2)横店资本经营、投资情况

横店资本目前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易升
成立日期2017-06-28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8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9MDQ93H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发行人外,横店资本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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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东阳市横店东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00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2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0.006.25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3东阳市横店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1.00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4杭州柏晖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0.00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5杭州柏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1.00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6台州赫兹电气有限公司500.0035.00主要经营电器设备、配件和系统装置等

横店资本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横店资本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3)上虞国投经营、投资情况

上虞国投目前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倪红娣
成立日期2015-12-28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体育场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884PCXL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股权管理、对外投资。

除发行人外,上虞国投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469.911.39主要经营集电机与控制、输变电、电源电池等产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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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2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882.351.23主要从事医药及动物保健品领域相关产品
3浙江上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4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100.00主要从事给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类项目
5宁波保税区虞科稳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79.79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6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51.00主要经营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等业务
7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51.00主要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
8绍兴市上虞教育体育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100.00主要经营教育体育业务及投资
9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20.00主要从事上虞经开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10绍兴市上虞曹娥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49.00主要经营上虞区旅游开发投资
11绍兴市上虞国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100.00主要经营上虞区国有资本实业投资
12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3,797.093.83主要经营银行业相关业务
13长三角数文(绍兴上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6.67主要经营股权投资
14绍兴市上虞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00.00100.00主要经营上虞区融资担保
15绍兴市上虞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49.00主要经营上虞水利建设
16绍兴上虞宝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00.0037.50主要经营股权投资
17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5.00主要经营股权投资
18绍兴市上虞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49.00主要从事上虞区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
19浙江舜云互联技术有限公司15,000.0025.00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绍兴上虞大通舜阳投资有限公司7,000.0042.86主要从事项目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场地租赁服务
21绍兴市上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100.00主要从事新闻、图书报刊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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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22绍兴市上虞区青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30.00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23绍兴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3.75主要从事居民服务、市民卡系统维护运营等
24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660.003.46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
25绍兴市上虞区舜联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50.0035.00主要从事水利资源开发及水力发电
26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1,500.005.00主要从事产权转让服务等
27绍兴市上虞六和置业有限公司1,000.002.33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28绍兴市上虞区财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30.00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邦医药;证券代码:605507.SH)经营的医药板块涵盖原料药、关键医药中间体及制剂,经营的动物保健品板块涵盖动保原料药、动保添加剂及制剂,部分产品为公司的下游业务。2022年巍华新材向国邦医药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销售1.59万元氯甲苯系列产品。巍华新材与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相关业务真实发生,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除上述情况外,上虞国投直接对外投资及控制企业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上虞国投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4)宁波浚泉经营、投资情况

宁波浚泉目前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浚泉盈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27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平阳源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01-19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P0023

1-1-1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J4HFU7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浚泉主要从事投资活动,目前除持有巍华新材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宁波浚泉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5)陈加强经营、投资情况

除发行人外,陈加强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浙江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090.00主要从事资产及投资管理
2杭州敦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95.004.72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3绍兴顺祥橡胶制品有限公司800.0048.00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相关业务
4诸暨挚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74.25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5诸暨市文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1.0099.90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暂无对外投资企业
6嘉兴鸿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1.0033.31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7浙江前锦电缆科技有限公司1,000.0051.00主要从事电缆等金属制品相关业务
8平潭浙民投恒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200.001.69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9浙江银凯铝塑品有限公司1,000.0011.00主要从事摄影器材相关业务

陈加强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陈加强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1-1-106

(6)上虞乾信经营、投资情况

上虞乾信目前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上虞乾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乾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12-19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镇东村村委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D7QXT9W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除发行人外,上虞乾信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浙江科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3,243.774.24主要经营兽药相关业务
2上海格派镍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060.500.69主要经营新能源材料制造
3城云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8,942.750.78主要经营互联网相关业务
4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268.291.98主要经营分布式光伏项目
5见闻录(浙江)半导体有限公司7,216.350.54主要从事半导体器件制造

上虞乾信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企业均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上虞乾信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7)绍兴鼎鼎经营、投资情况

绍兴鼎鼎目前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鼎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853.54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夏锋
成立日期2021-03-16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舜江西路243号(住所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JT29M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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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绍兴鼎鼎主要从事投资活动,目前除持有巍华新材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绍兴鼎鼎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8)席伟达经营、投资情况

除发行人外,席伟达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宁波沃盈利达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0080.00主要从事材料及化学品的贸易业务

席伟达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企业均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席伟达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9)朱敏经营、投资情况

除发行人外,朱敏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上海敏之顺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0090.00技术、信息及商务服务
2上海沅响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0090.00技术、信息及商务服务
3上海巨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090.00技术、信息及商务服务
4上海均妙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090.00技术、信息及商务服务

朱敏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企业均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朱敏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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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冠球经营、投资情况

除发行人外,董冠球目前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主要背景及经营内容是否为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
1绍兴市星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00100.00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2绍兴上虞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23.33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3绍兴上虞璟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5.00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4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268.290.27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项目等业务
5绍兴宏深乾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40.00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6绍兴上虞芯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2.1729.79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7绍兴上虞乾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0021.05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8绍兴上虞新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30.0015.58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9绍兴和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20.00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10杭州君润传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50.002.86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11绍兴上虞乾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00.005.43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董冠球直接对外投资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董冠球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及取得分红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11)施琳娟经营、投资情况

施琳娟除持有巍华新材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不存在经营或投资发行人同行业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或投资发行人供应商、客户情形,除对发行人出资、取得分红及将其一项房产租赁予发行人用于办公接待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介绍业务、利益输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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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股东适格性

1、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资格

发行人的32名自然人股东均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住所均在中国境内,且境外无永久居留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等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导致股东不适格的情形。

2、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资格

发行人的11名非自然人股东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股东已依法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并进行出资的资格。

综上,发行人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吴江伟董事长瀛华控股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2吴顺华董事瀛华控股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3潘强彪董事、总经理瀛华控股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4丁兴成董事闰土股份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5邹海魁独立董事瀛华控股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6刘海生独立董事瀛华控股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7蒋胤华独立董事瀛华控股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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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1、吴江伟先生,197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任巍华化工外贸部经理,2008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宁波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10月任巍华化工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巍华新材董事、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巍华新材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巍华新材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兼任方华化学董事长,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兼任瀛华控股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兼任瀛华控股执行董事。

2、吴顺华先生,195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5年4月至2002年4月任东阳市化工二厂厂长,2002年4月至今任巍华化工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兼任瀛华控股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瀛华控股经理。

3、丁兴成先生,1977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副教授,2015年1月至今任闰土股份技术总工,2016年3月至今任巍华新材董事。

4、潘强彪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15年8月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研发副总裁,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任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运营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8年5月至今任巍华新材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巍华新材董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方华化学董事。

5、邹海魁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化工大学讲师,200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化工大学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5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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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海生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教师,2004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院长,2011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云南省保山市市长助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处长,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馆长,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兼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字机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7、蒋胤华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分所创始合伙人和执行主任,2017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分所主任,现兼任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巍华新材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有3名监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
1张增兴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2周成余监事闰土股份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3翁琴监事瀛华控股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张增兴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巍华化工质量部技术员;2005年1月至2013年9月任兴华化工综合管理部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巍华新材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巍华新材总经理助理兼安环部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巍华新材监事会主席。

2、周成余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2004年12月至今担任闰土股份财务总监,2007年3月至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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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任闰土股份董事会秘书,2013年10月至今兼任巍华新材监事。

3、翁琴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任浙江佑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行政部人资专员,2018年6月至今任巍华新材人力资源部主管,2020年12月至今任巍华新材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1潘强彪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2陈静华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3任安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4马伟文总工程师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5冯超军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6周洪钟副总经理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潘强彪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陈静华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2018年4月任东阳化工二厂及巍华化工总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巍华新材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巍华新材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方华化学董事。

3、任安立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14年4月至2018年9月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月至今任巍华新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马伟文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1年4月任江西巍华总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巍华化工副总工程师,2018年6月至今任巍华新材总工程师。

5、冯超军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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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注册安全工程师。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联化科技(台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联化科技(台州)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和维修部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巍华新材生产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巍华新材副总经理。

6、周洪钟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巍华化工外贸主管,2013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巍华新材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巍华新材经营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巍华新材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的其他核心人员主要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潘强彪董事、总经理
2陈静华副总经理
3马伟文总工程师
4谢四维研发总监
5李俊奇研发经理

公司核心人员简历如下:

1、潘强彪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陈静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3、马伟文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4、谢四维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21年1月任联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医药研发负责人,2021年1月至今任巍华新材研发总监。

5、李俊奇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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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任上海睿智化学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巍华化工技术部副经理,2019年7月至今巍华新材研发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及相互间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吴江伟董事长瀛华控股执行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参股公司
吴顺华董事瀛华控股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
巍华化工执行董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杭州怡然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持股100%
巍华巨久科技董事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持股55.00%、巍华制冷持股5.00%
巍华纳米科技董事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持股40.00%
巍华新型建材董事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持股52.00%
巍华赛能董事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持股51.00%
浙江巍华铭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持股52.00%
东阳市花园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巍华化工持股10.00%
东阳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巍华化工持股5.00%
东阳市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巍华化工持股10.00%
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巍华化工持股5.60%
丁兴成董事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兼任董事
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闰土股份持股70.00%,发行人董事兼任董事
浙江闰土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闰土股份持股100%,发行人董事兼任执行董事、经理
浙江科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兼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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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宁波科瑞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兼任董事
上海惠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兼任执行董事
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闰土股份持股51.00%,发行人董事兼任董事
浙江闰华数码喷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闰土股份持股51%,发行人董事兼任董事
浙江闰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闰土股份持股100%
闰土股份技术总工持有发行人20.56%股份
邹海魁独立董事北京化工大学教授
宁波友联哈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中超海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刘海生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金字机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胤华独立董事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成余监事闰土股份财务总监持有发行人20.56%股份
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闰土股份持股100%
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监事闰土股份持股70.00%
绍兴市上虞区闰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绍兴上虞联谊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嘉善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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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任安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形。

本公司董事长吴江伟系董事吴顺华之子,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重大违法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十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协议

除独立董事与公司签署聘用合同以外,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2020年11月,发行人对核心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作为激励对象的且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激励股权授予及认购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任何协议。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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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及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万股)直接持股比例
吴江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748.002.89%
吴顺华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700.002.70%
金茶仙吴顺华配偶,吴江伟之母300.001.16%
金友洪金茶仙兄弟50.000.19%
丁兴成董事220.000.85%
潘强彪董事、总经理330.001.27%
张增兴监事会主席55.000.21%
周成余监事20.000.08%
陈静华副总经理100.000.39%
任安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75.000.29%
马伟文总工程师90.000.35%
冯超军副总经理75.000.29%
周洪钟副总经理55.000.21%
谢四维研发总监、核心人员30.000.1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及亲属关系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比例
吴江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瀛华控股85.00%的股权43.38%
吴顺华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瀛华控股10.50%的股权5.36%
金茶仙吴顺华配偶,吴江伟之母持有瀛华控股4.50%的股权2.30%
吴满华吴顺华兄弟持有绍兴巍锦2.33%的财产份额0.01%
丁兴成董事持有闰土股份0.09%股份0.02%
周成余监事持有闰土股份0.10%股份0.02%
李俊奇研发经理、核心人员持有绍兴巍辰3.61%财产份额0.04%
郭茂芳马伟文的配偶持有绍兴巍锦2.33%的财产份额0.01%

注:间接持股比例是根据各自然人在间接持股主体的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主体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相乘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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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吴江伟2.89%43.38%2.89%43.38%3.28%-
吴顺华2.70%5.36%2.70%5.36%2.96%39.04%
金茶仙1.16%2.30%1.16%2.30%1.27%16.73%
金友洪0.19%-0.19%-0.21%-
吴满华-0.01%-0.01%-0.01%
丁兴成0.85%0.02%0.85%0.02%0.93%0.02%
潘强彪1.27%-1.27%-1.39%-
张增兴0.21%-0.21%-0.23%-
周成余0.08%0.02%0.08%0.02%0.09%0.02%
陈静华0.39%-0.39%-0.42%-
任安立0.29%-0.29%-0.32%-
马伟文0.35%-0.35%-0.38%-
冯超军0.29%-0.29%-0.32%-
周洪钟0.21%-0.21%-0.23%-
谢四维0.12%-0.12%---
李俊奇-0.04%-0.04%-0.04%
郭茂芳-0.01%-0.01%-0.01%

注:间接持股比例是根据各自然人在间接持股主体的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主体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相乘得到。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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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内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时间成员构成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董事2020年1月吴顺华、吴江伟、程伟民、卜鲁周、陈静华、徐万福、丁兴成-
2021年5月吴江伟、吴顺华、潘强彪、丁兴成、邹海魁、刘海生、蒋胤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程伟民、卜鲁周、陈静华、徐万福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潘强彪为公司董事,选举邹海魁、刘海生、蒋胤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2020年1月周洪钟、周成余、张增兴-
2020年12月张增兴、周成余、翁琴公司内部人员任职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周洪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补选翁琴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1月潘强彪、陈静华、马伟文、王长江、任安立-
2020年8月潘强彪、陈静华、马伟文、任安立王长江因个人原因离职
2020年12月潘强彪、陈静华、任安立、冯超军、周洪钟、马伟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聘冯超军、周洪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其他核心人员2020年1月潘强彪、陈静华、马伟文、李俊奇-
2021年1月潘强彪、陈静华、马伟文、谢四维、李俊奇新引入核心人员谢四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主要系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增选独立董事、内部人员岗位调整、因工作原因相关人员辞职及新引入核心人员等所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变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管理团队保持稳定。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无对外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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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对外投资公司名称持股/出资比例
吴江伟董事长瀛华控股85.00%
巍华化工85.00%
滦南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
杭州高脚马科技有限公司5.00%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0.68%
吴顺华董事巍华化工10.50%
瀛华控股10.50%
金华市嘉利康食品有限公司15.00%
丁兴成董事诸暨市毓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1月已退伙)37.50%
嘉兴鸿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1%
肇庆市致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
和达(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
广州中开源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
绍兴无相文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6%
钟山县逸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1.00%
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53%
钟山县吉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99.50%
闰土股份0.09%
诸暨鸿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9%
新余市同创国盛科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8%
青岛同创佳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01%
上海冈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12%
上海惠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0%
诸暨鸿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
邹海魁独立董事宁波友联哈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3.00%
蒋胤华独立董事杭州力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0%
杭州正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
杭州金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
周成余监事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
闰土股份0.10%
宁波智诚明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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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对外投资公司名称持股/出资比例
杭州鑫霓玉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0%
无锡芯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1%

注:2011年12月27日吴顺华与浙江华洋缝制有限公司签署《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转让协议》,约定浙江华洋缝制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变更为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以2.2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吴顺华,但是鉴于吴顺华不具有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本股账户,无法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因此委托浙江华洋缝制有限公司继续代为持有上述股权。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作出声明,除上述所列投资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并且上述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形。

瀛华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巍华化工为公司原控股股东,闰土股份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其企业情况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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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滦南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总资产50,144.10万元; 净资产12,983.55万元; 营业收入4,696.92万元;净利润101.27万元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兆才大街以南和平路东侧元代风情街1#单旭征持股70%;吴爱民持股20%;吴江伟持股10%单旭征为实际控制人
杭州高脚马科技有限公司家居产品的设计与研发总资产677.16万元; 净资产-172.87万元; 营业收入-1.94万元; 净利润-38.49万元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5幢205室彭雅岚持股85%;王重磊持股10%;吴江伟持股5%彭雅岚为实际控制人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等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与生产总资产188,638.17万元;净资产148,813.28万元;营业收入103,237.54万元;净利润25,479.95万元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9号万柏方持股27.74%;陈建平持股6.71%;万金宜持股5.26%;其他持股5%以下股东合计持股60.29%万柏方、万金宜为实际控制人
金华市嘉利康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食及批发总资产327.82万元; 净资产325.94万元; 营业收入334.23万元; 净利润2.45万元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甘溪西街7号葛玮丽持股65%;吴顺华持股15%;钱宾持股10%;曹兰英持股10%葛玮丽为实际控制人
诸暨市毓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总资产27,587.91万元; 净资产27,267.45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1,278.73万元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暨南路7号2幢295朱宣伊持股37.50%;徐澜持股23.75%;求坚平持股12.50%;张鉴持股7.50%;王麒凯持股6.25%;其他持股5%以下股份持股合计12.51%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沣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澜持股90%);徐澜为实际控制人
嘉兴鸿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总资产1,500.78万元; 净资产1,500.78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28万元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53室-44丁兴成持股33.31%;陈加强持股33.31%;郭利平持股19.99%;杭柯达持股13.32%;浙银鸿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07%执行事务合伙人浙银鸿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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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肇庆市致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肇庆市端州一路端州工业城内厂房第一层B区4室吴黄雄持股35.26%;黄翔持股6.00%;陈爱民持股6.00%;刘惠贞5.40%;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合计47.34%吴黄雄为实际控制人
和达(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天津市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4号楼408号杨增荣持股30.00%;何劲松持股20.67%;李立峰持股13.33%;周跃跃持股10.00%;王国珍持股6.67%;翁国畅持股5.00%;陆伟娟持股5.00%;刘鹏持股5.00%;丁兴成持股3.33%;上海恒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何劲松为实际控制人
广州中开源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490号1704自编二号房F1012号姜海滨持股48.00%;吴兴朋持股45.04%;张金华持股4.56%;丁兴成持股2.40%吴兴朋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吴兴朋
绍兴无相文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业投资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新昌县人民中路208号-1M童珊双持股14.09%;屠秋润持股8.81%;吕建武持股8.81%;陈锽持股7.93%;尹小萍持股6.69%;谢国祥持股5.64%;高娟美持股5.29%;高兴荣持股5.29%;其他持股5%以下股东持股合计37.46%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无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丛培育
钟山县逸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网络科技、电子产品的投资及咨询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钟山县龟石北路东侧钟山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1-109陈雁持股99%;丁兴成持股1%陈雁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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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67号6层601室杭州泽杉睿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12%;钛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94%;启真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6.71%;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合计57.23%实际控制人为潘晶
钟山县吉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网络科技、电子产品的投资及咨询总资产0万元; 净资产0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万元钟山县龟石北路东侧钟山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1-107陈雁持股0.5%;丁兴成持股99.5%陈雁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陈雁
诸暨鸿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总资产2,500.98万元; 净资产2,500.97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125.03万元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6号新金融大厦382室杭柯达持股79.97%;丁兴成持股19.99%;浙银鸿绅(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04%方立春为实际控制人
新余市同创国盛科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总资产61,835.82万元; 净资产61,835.82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66.12万元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21号新经济大楼801室青岛同创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1.71%;青岛同创致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9.04%;青岛丝鹭启创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06%;共青城创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19%;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合计43.00%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荔及郑伟鹤为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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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青岛同创佳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总资产21,132.23万元; 净资产21,112.23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209.15万元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102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02%;厦门旭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15%;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35%;丁兴成持股7.01%;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合计57.48%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荔及郑伟鹤为实控人
上海冈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总资产1,661.67万元; 净资产1,661.67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万元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2幢(金山第二工业区经济小区)丁兴成持股45.12%;上海链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5.12%;何波勇持股7.95%;上海勇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1%上海勇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波勇为实控人
上海惠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总资产0.10万元; 净资产-3.68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万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宏祥北路83弄1-42号20幢118室丁兴成持股50.00%;阮靖淅持股30.00%;赵玲持股20.00%丁兴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兴成为实控人
诸暨鸿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业投资、股权投资2023年2月新成立企业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暨南路7号2幢3108何伟峰持股30.71%;杨益春持股15.00%;赵耀持股11.43%;唐红燕持股9.29%;徐澜持股9.28%;应俊持股7.86%;丁兴成持股7.14%;其他股东合计持股9.29%方立春为实际控制人
宁波友联哈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及节能材料及设备研发;环保及节能工程的施工总资产216.78万元; 净资产59.14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64万元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2#楼033幢8-1-3室王凯持股59.00%;邹海魁持股33.00%;赵宏持股8.00%王凯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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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杭州力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总资产462.37万元; 净资产388.13万元; 营业收入10.00万元; 净利润-5.28万元上城区南复路69号129室蒋胤华持股70.00%;裘慧持股20.00%;杭州正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蒋胤华为实际控制人
杭州正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总资产50.00万元; 净资产49.98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万元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南环路2630号3号楼1层108室蒋胤华持股90%;裘慧持股10%蒋胤华为实际控制人
杭州金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总资产4,100.10万元; 净资产4,017.60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63万元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26楼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53%;上海彤责投资中心持股16.10%;柴天仁持股8.05%;其他持股5%以下股东合计持股24.32%杭州市人民政府为实际控制人
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及资产管理总资产131,921.54万元;净资产50,923.75万元; 营业收入13,772.66万元;净利润14,187.37万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1幢22B01室阮静波持股25.25%;阮浩波持股20.00%;阮靖淅持股19.00%;张爱娟持股6.25%;章文松持股6.00%;徐万福持股5.00%;其他持股股东合计持股18.50%实际控制人为阮静波、阮浩波、阮靖淅、张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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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宁波智诚明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业投资总资产2,020.61万元; 净资产2,018.01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68万元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18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守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50%;茹恒持股15.00%;北京智诚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0%;周成余持股12.50%;曹静平持股5.00%;洪源持股5.00%;张燕平持股5.00%;张旭持股5.00%;章慧敏持股5.00%;杨异持股5.00%北京智诚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鹿峰
杭州鑫霓玉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总资产2,111.24万元; 净资产2,101.24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03万元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幢209-1-717周成余持股47.60%;孙剑华持股47.60%;王玉娟持股4.76%;上海鑫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05%上海鑫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成为实际控制人
无锡芯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总资产4,552.57万元; 净资产4,552.47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7.84万元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2号软件园飞鱼座A302室-D30嘉兴灏煜羽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08%;茹恒持股20.83%;高敏持股8.33%;陈建鹏持股6.25%;李树憬持股6.25%;孙毅持股5.21%;周成余持股5.21%;刘波平持股5.21%;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合计15.63%宁波君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17%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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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亲属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类型名称/姓名对外投资公司名称持股/出资比例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吴顺华的兄弟吴满华绍兴巍锦2.33%
董事丁兴成的配偶的兄弟茹金华、茹玉华渑池万禾农产品有限公司75.00%
渑池县慈婆香果蔬专业合作社68.91%
渑池县仰韶西路恒源纯净水供应站个体经营
董事丁兴成的配偶的父亲茹邦牢渑池县慈婆香果蔬专业合作社21.82%
董事及高管潘强彪的配偶王媛上海麦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
董事及高管潘强彪的配偶的姐姐王敏上海麦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0.00%
独立董事邹海魁的岳父董书恒北京开普英泰科技有限公司17.00%
监事张增兴的配偶吴丽萍绍兴市上虞区升嘉装饰材料经营部个体经营
监事张增兴的兄弟姐妹张彩霞金华义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0%
监事张增兴的兄弟姐妹的配偶唐洪斌金华义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00%
监事张增兴的兄弟姐妹的配偶唐洪斌金华市婺城区博文图文制作部个体经营
高管人员任安立配偶陈丽丽台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1.19%
高管人员任安立配偶陈丽丽台州壹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2.78%
高管人员任安立配偶陈丽丽台州市黄岩和一瑜伽馆个体经营

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亲属对外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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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绍兴巍锦股权投资总资产202.17万元; 净资产202.17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24.14万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晓萍持股5.81%;其他21名股东持股94.19%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晓萍为实际控制人;绍兴巍锦为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的员工持股平台
渑池万禾农产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业务经营暂未取得渑池县坡头乡岭南村茹金华持股50%;茹玉华持股25%;贾会娜持股25%茹金华、茹玉华为实际控制人;茹金华、茹玉华为兄弟姐妹关系
渑池县慈婆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业务经营暂未取得渑池县坡头乡岭南村茹金华持股59.82%;茹邦牢持股21.82%;茹玉华持股9.09%;其他股东9.27%茹金华为实际控制人
渑池县仰韶西路恒源纯净水供应站纯净水 桶装水批发兼销售个体经营渑池县仰韶西路茹玉华个体经营茹玉华为实际控制人
上海麦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总资产438.43万元; 净资产-1.71万元; 营业收入47.03元; 净利润-14.95万元上海市闵行区浦锦南路2394号3层302室王敏持股90%;王媛持股10%王敏为实际控制人
北京开普英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总资产881.80万元; 净资产609.22万元; 营业收入613.70万元; 净利润243.50万元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郝寅持股30%;董书恒持股17%;王苗持股17%;韩露持股12%;罗正裕持股12%;孙登勤持股12%郝寅为实际控制人
绍兴市上虞区升嘉装饰材料经营部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个体经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万达商业广场J4-A2地块3幢1609室吴丽萍个体经营吴丽萍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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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公司名称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住所/注册地址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金华义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等总资产49.60万元; 净资产-10.52万元; 营业收入52.87万元; 净利润-9.92万元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北二环西路3379号浙师大网络经济创业园4号楼4-111北唐洪斌持股60%;张彩霞持股40%唐洪斌为实际控制人
金华市婺城区博文图文制作部图文设计、制作,出版物零售个体经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北苑小区31幢2-301唐洪斌个体经营唐洪斌为实际控制人
台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总资产2,913.99万元; 净资产1,267.02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40.42万元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9号郭艺持股70.75%;孙素珍持股7.13%;蔡晓红持股7.13%;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合计15.00%郭艺为实际控制人
台州市黄岩和一瑜伽馆瑜伽服务个体经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东官河路142号201室陈丽丽个体经营陈丽丽为实际控制人
台州壹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销售代理总资产0万元; 净资产0万元; 营业收入0万元; 净利润0万元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云西路147号301室孙素珍持股17.22%;蔡晓红持股16.67%;浙江昶熙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6.11%;何广欢持股11.11%;叶明杰持股8.33%;池申易持股6.94%;黄一男持股6.94%;郑敏持股5.56%;郭艺持股5.56%;陈丽丽持股2.78%;周明霞持股2.78%郭艺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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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化工及闰土股份控制企业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具体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对外投资的上述企业均与发行人不存在交易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对外投资的上述企业所开展的业务均未涉及公司所生产的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等产品领域,上述企业所开展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相似业务,上述企业所开展的业务均不属于公司业务的上下游,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等组成。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同时,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以上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二)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分别占本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826.54543.834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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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万元)72,139.5350,126.3422,027.21
薪酬总额/利润总额1.15%1.08%2.08%

注:薪酬总额从相关人员担任相关职务起计算,且未包含股份支付费用。

(三)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2022年度的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2022年度薪酬(万元)
1吴江伟董事长100.27
2吴顺华董事-
3丁兴成董事-
4潘强彪董事、总经理146.21
5邹海魁独立董事7.00
6刘海生独立董事7.00
7蒋胤华独立董事7.00
8张增兴监事会主席56.67
9周成余监事-
10翁琴监事14.57
11陈静华副总经理80.90
12任安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80.97
13马伟文总工程师81.00
14冯超军副总经理81.81
15周洪钟副总经理81.02
16谢四维研发总监54.48
17李俊奇研发经理27.64

注1:上述薪酬系从相关人员担任相关职务起计算,且未包含股份支付费用;注2:吴顺华在巍华化工领薪,丁兴成、周成余在闰土股份领薪,未在巍华新材领薪。除上述薪酬和福利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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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公司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一)股权激励安排

1、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背景,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所持发行人股权的管理机制,员工离职后的股份处理、股份锁定期

(1)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背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绍兴巍辰、绍兴巍屹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2018年下半年,发行人建成投产,发展迅速。2020年,一方面为奖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共享企业发展红利,另一方面为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发行人及其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进行奖励及激励。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股权激励范围包括如下:①直接持股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授薪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总监及以上人员;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激励对象,包括除上述直接持股以外的中层管理人员;虽未在公司任管理职务,但经公司董事会认定其对公司有帮助和贡献的人员;其他经公司董事会特批的公司急需人才。

本次股权激励由绍兴巍辰、绍兴巍屹及部分直接持股对象构成,其中绍兴巍辰、绍兴巍屹为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持股平台。

(2)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所持发行人股权的管理机制,员工离职后的股份处理、股份锁定期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鉴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员工曾经在巍华化工从事含氟精细化学品业务,考虑其历史贡献,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中将持股员工分为贡献奖励类、发展鼓励类,持股员工通过持有绍兴巍辰、绍兴巍屹出资额之形式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中贡献奖励类对象系于巍华化工、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处任职满八年(自入职巍华化工、发行人、江西巍华三者时间孰早者起算)且激励时仍在发行人及子公司处任职之员工,发展鼓励类对象系于巍华化工、发行人、江西巍华处任职未满八年且激励时仍在发行人及子公司处任职之员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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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发行人持股平台相关内部流转、退出机制、所持发行人股权的管理机制、员工离职后的股份处理、股份锁定期等主要内容如下:

类别主要内容
内部流转1、除非经公司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激励对象根据本管理办法获得的激励股权及持股平台的出资专属于激励对象个人,激励对象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转让、出售、交换、设置权益负担或以其他形式处置该等激励股权或持股平台的出资,被激励资格也不得由其继承人继承。任何激励股权或持股平台的出资不得代持。如果公司上市,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外,激励对象还应当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受制于相关锁定期要求; 2、贡献奖励类对象拟转让激励股权的,将所持持股平台出资额转让予持股平台的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其双方协商确定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参照本条第(2)项第B款(若激励对象离职时公司已实现IPO,需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办理相关手续)执行; 3、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激励对象,若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需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转让给合伙平台的其他合伙人或指定的其他人员。
股权管理机制1、间接激励对象通过向持股平台认购或受让出资成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并通过持有持股平台的出资而相应拥有激励股权的权益。 2、激励股东(除普通合伙人外,如适用)委托普通合伙人管理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激励股东将其在持股平台中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普通合伙人行使; 3、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合伙人选举产生。
离职处理1、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而离职;激励对象因公丧失劳动能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因非激励对象主观原因离职的情形,则激励对象可享有的激励股权不因此而受影响; 2、激励对象因以下原因发生雇佣终止的,就激励对象拥有的激励股权或持股平台的出资而言,其应无条件地将其持有的激励权益转让给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实体(持股平台人员转让由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 (1)发展鼓励类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包括其在公司或子公司的职务)而离职;激励对象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时间无法恢复劳动能力;激励对象死亡(如果激励对象因公死亡,经董事会决定,公司可视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合理补偿,并根据法律由其继承人继承); (2)发展鼓励类对象因主观原因主动离职,且不存在下列第(3)项恶意损害公司或关联公司利益或其他违法情形; (3)激励对象离职,并存在有关恶意损害公司或关联公司利益或者违法情形的、违反法律、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或严重行政责任;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并造成公司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失职、同业竞争、泄漏公司任何机密等;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由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对重大失职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按照损失金额及种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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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主要内容
界定。离职时无论公司是否实现IPO,转让价格为其获得的合伙份额的成本价格,公司董事会有权从该转让款中扣除用于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4)符合第(1)(2)条件的离职:若激励对象离职时公司未实现IPO,其转让价格为该激励对象获得激励股权的成本价格;若激励对象离职时公司已实现IPO,需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办理相关手续; 3、贡献奖励类激励对象,除受第2条第(3)项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限制而应无条件地将其持有的激励权益转让给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实体外,正常离职可不予转让所持激励权益。
退出机制公司实现IPO及满足解除锁定条件的情况下后自持股平台退出。
股份锁定期1、公司实现IPO前无特别限制; 2、如公司股票完成发行并上市,持股平台、激励对象仍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锁定期限及减持的相关规则。以上限制激励对象转让激励股权之期限,系本管理办法所称之锁定期。除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在上述期限内,激励对象不得将部分或全部激励股票转让予其他第三方或设置质权等权利限制。

2、员工持股平台相关出资员工的任职及出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绍兴巍辰、绍兴巍屹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绍兴巍辰1名、绍兴巍屹2名被激励员工离职成为非员工外,其他合伙人均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不存在非员工持股。绍兴巍辰、绍兴巍屹相关出资员工职务、入司时间、金额、实缴出资时间等情况如下:

(1)绍兴巍辰

序号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时间入司时间激励时任职务
1王国斌11.751.812020/112017/6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2金国平35.255.422020/112020/1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3张飞云35.255.422020/112020/1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4张海波35.255.422020/112019/5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5吕群亮28.204.33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6李善新23.503.61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7张波23.503.612020/112017/6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8张泉泉23.503.612020/112018/4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9马德鑫23.503.61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10毛开武23.503.612020/112017/6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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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时间入司时间激励时任职务
11金伟慧23.503.612020/112020/6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12李俊奇23.503.612020/112019/7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13金天晓23.503.612020/112018/4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14王柏树23.503.612020/112018/8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15应希龙23.503.612020/112019/7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16陈杰平23.503.612020/112020/2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17葛天权23.503.612020/112017/6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18王光青23.503.61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19郑旭23.503.612020/112018/6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20周海波23.503.61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21周智伟23.503.61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22金孝灵23.503.612020/112017/3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23卜兴中23.503.612020/112020/2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24吴江峰11.751.812020/112018/7巍华新材部门主管,已离职
25王晓波11.751.812020/112018/10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26潘浙宁11.751.81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27陈惠锋11.751.812020/112017/6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28邵辉11.751.812020/112018/5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29徐朝辉11.751.812020/112019/2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30马良11.751.812020/112018/8巍华新材部门副经理
合计650.95100.00------

于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时点,绍兴巍辰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贡献奖励类激励对象吴江峰已离职外,绍兴巍辰其他合伙人仍于发行人任职,不存在其他非员工。

(2)绍兴巍屹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时间入司时间激励时任职务
1王国斌11.757.252020/11 2021/12(注)2017/6巍华新材部门经理
2陈辉云23.5014.492020/112007/8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3吕钟楠14.108.702020/112005/10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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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时间入司时间激励时任职务
4金永平11.757.252020/112011/2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5金生喜11.757.252020/112006/12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6徐献忠11.757.252020/112009/4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7张平11.757.252020/112007/1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8金红燕11.757.252020/112010/2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9周正良11.757.252020/112007/10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10蒋新旗9.405.802020/112010/1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11陈柏跃9.405.802020/112007/7江西巍华部门经理
12张欣4.702.902020/112007/1江西巍华部门副经理
13周良春4.702.902020/112008/2江西巍华部门副经理
14何丽萍4.702.902020/112010/4江西巍华部门副经理
15张鎏频2.351.452020/112010/3江西巍华部门副部长
16胡林钢2.351.452020/112009/2江西巍华部门副经理
17马云生2.351.452020/112010/4江西巍华财务科出纳
18尚雄2.351.452020/112011/6江西巍华部门副经理
合计162.15100.00------

注:江西巍华持股平台中员工汤伟根于2021年2月5日离职,离职后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在2021年12月3日经合伙人会议通过退出,其份额(对应公司股票3万股)转让给王国斌;蒋新旗、马云生因年龄较大,已于2023年2月、2023年5月离职。

于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时点,绍兴巍屹合伙人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员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贡献奖励类激励对象蒋新旗、马云生已离职外,绍兴巍屹其他合伙人仍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任职,不存在其他非员工持股。

综上,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基于奖励员工历史贡献和激励后续工作之目的分类进行;员工持股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所持发行人股权的管理机制、员工离职后的股份处理、股份锁定期等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不违反法律效力性规定;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中除3名被激励员工离职成为非员工外,其他被激励人员均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不存在非员工持股,相关出资已实缴。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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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11月,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股权激励增资议案》及增资协议约定,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绍兴巍屹及吴江伟、潘强彪等22名自然人以2.35元/股的价格对公司增资5,405.00万元,其中2,300万元计入股本,3,1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增资股份中,部分公司员工激励对象共6,380,000股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服务期限,其余员工激励对象和外部增资共16,620,000股不设服务期限和转让价格限制。公司参考2021年4月引进外部投资者对公司估值计算上述股权公允价值为22,264.92万元,公司将公允价值扣除取得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其中,设置服务期限的6,380,000股增资股份按服务期限分摊,于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299,109.78元,2021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5,509,904.67元,2022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5,516,013.33元;其余不设服务期限和转让价格限制的增资股份于2020年度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21,831,248.00元。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全部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12月,因1名持股平台内激励对象提前离职,公司将其在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3万股公司股份指定转让授予给公司持股平台中另1名激励对象,转让价格与2020年11月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相同,未设服务期限和转让价格限制。公司参考2021年4月引进外部投资者对公司估值计算上述股权公允价值为25.35万元,公司将公允价值扣除取得成本后的金额于2021年度一次性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183,000.00元,确认资本公积183,000.00元。

3、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除上述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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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和构成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含子公司,下同)在册员工总数为751人。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员工人数751643586

2、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专业构成人数占比
管理人员689.05%
销售人员121.60%
生产人员57276.17%
研发及技术人员9913.18%
合计751100.00%

3、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年龄构成情况如下:

年龄构成人数占比
30岁及以下20827.70%
31-40岁21228.23%
41-50岁20327.03%
51岁以上12817.04%
合计751100.00%

4、员工学历构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学历构成情况如下:

学历构成人数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131.73%
本科135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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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构成人数占比
大专13417.84%
大专以下46962.45%
合计751100.00%

5、发行人各期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册员工共有751人,发行人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序号类型2022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实缴人数差异人数
1养老保险75170546
2失业保险71833
3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66883
4工伤保险71833
5住房公积金6757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包括:(1)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2)在其他单位缴纳;(3)已参加新农合/新农保;(4)试用期内尚未办理完成手续;(5)自愿放弃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退休返聘人员人数在其他单位缴纳人数参加新农合/新农保人数试用期尚未办理完成手续自愿放弃缴纳合计
养老保险3175-346
失业保险311--133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31640-683
工伤保险311--133
住房公积金313-27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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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缴未缴的金额,如足额缴纳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经测算,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员参考同期的缴纳标准足额缴纳,应缴未缴的金额及占各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缴未缴金额38.1852.43157.89
当期净利润62,191.0343,123.1017,010.39
占比0.06%0.12%0.93%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小,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如足额缴纳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影响较小。

3、主管机关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规性的确认

根据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上虞分局、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弋阳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相关社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根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弋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而被处罚的情形。

4、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被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被追究相关责任时,本公司/本人愿意代发行人缴纳罚款或补缴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承担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足额补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该等问题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恢复到承担该等责任或遭受该等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全员缴存社保、住房公积金情形,但当期未缴金额占其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如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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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影响较小;经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针对该情形可能受到补缴、处罚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损失。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社保、公积金未全员缴纳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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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是一家研发和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制造含氯含氟特色化学品为发展方向,经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完整产品链。

公司产品主要有两类用途,一是作为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主要应用于汽车、桥梁、船舶、飞机等,主要市场为北美地区;二是含氟新型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部分产品为世界农药、医药巨头专利保护期内的关键中间体,主要客户为BAYER、BASF等全球大型农药、医药企业。

公司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研发与改进,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拥有了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相关工艺的自主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拥有17项发明专利。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曾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如公司成功应用康宁全球首套万吨级年通量的G5微通道反应器,实现了重氮化反应、水解反应及下游分离纯化的全连续自动化稳定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节省了场地和人工,大幅降低了三废排放和能耗。

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细分领域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获得广大客户的认可及好评,与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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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106,338.42万元、142,442.02万元和177,616.66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9.24%。未来公司仍将依托现有资源及优势,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氯甲苯类和三氟甲基苯类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较完善产品链。氯甲苯类系列产品是重要的精细有机化工原料,它主要包含一氯甲苯和二氯甲苯的各个异构体。以它为原料,能延伸生产几十种精细化工中间体,是生产多种新型医药、农药、染料等产品的关键中间体。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通常以甲苯或氯甲苯类为原料,在催化剂或光源的作用下,经侧链氯化反应和氟化反应得到较为基础的含氟精细中间体。这些基础的含氟精细中间体再经过硝化、还原、重氮化、氨化等反应就可合成更多的中间体,如间三氟甲基苯胺、间三氟甲基苯酚及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等,从而形成三氟甲基苯类系列产品的产品链。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是一类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也是有机氟化工的一个重要分支。由于其分子结构中含有氟原子,因此具有许多特殊的功能,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染料、高性能合成材料等精细化工领域,少量还能应用于高端电子清洗工业。

公司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分子结构主要用途终端应用领域
氯甲苯系列主要产品
对氯甲苯主要用于生产对氯氯苄、对氯苯甲醛、对氯三氟甲苯等中间体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
邻氯甲苯主要用于生产2,6-二氯甲苯、邻氯氯苄、邻氯苯甲醛和邻氯苯腈等中间体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
2,6-二氯甲苯主要用于生产2,6-二氯苯甲醛、2,6-二氯苯腈、2,6-二氟苯甲酰胺、联苯醇等中间体,这些中间体是生产乙螨唑、联苯菊酯等多种杀虫、杀螨剂的关键原料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
三氟甲基苯系列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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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分子结构主要用途终端应用领域
三氟甲苯一种基础的有机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间硝基三氟甲苯、间溴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一氯苄等中间体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行业及含氟新材料
对氯三氟甲苯可以合成3,4-二氯三氟甲苯、3,4,5-三氯三氟甲苯、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等含氟中间体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行业;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涂料行业
间三氟甲基苯胺主要用于生产除草剂氟咯草酮、伏草隆和杀菌剂肟菌酯等,以及医药氟奋乃静、氟吩那酸、氢氟噻嗪、西那卡塞等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医药行业
间三氟甲基苯酚主要用于生产农药杀菌剂和除草剂,其中以酰胺类农药除草剂吡氟酰草胺为主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行业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主要用于生产杀菌剂氟啶胺、除草剂氨氟乐灵主要应用领域为农药行业

(三)主营业务的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氟甲基苯系列129,437.1774.14%111,676.5380.69%90,414.1687.79%
氯甲苯系列45,141.3225.86%26,728.1919.31%12,571.7612.21%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及氯甲苯系列产品。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7.79%、80.69%和74.14%,氯甲苯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2.21%、19.31%和25.86%。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甲苯、氢氟酸等。原材料均通过公司原材料采购部集中统一采购,具体采购方式视产品种类的不同有所差异,对于大宗用量的、市场价格存在波动的原材料(如甲苯、氢氟酸等),公司采用储备定额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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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物资采购部门在库存原材料低于储备定额的情况下直接实施采购;对于常规性的原材料则是根据生产需求情况下达采购计划,生产部门根据车间及生产需求编制生产原料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在分析库存余料及采购周期的前提下实施采购;公司其它物资采购采用定期定价、询价、比价、议价的模式进行,一定金额以上的物资采用招标、议标定价的方式确定物资采购价格。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物资采购部门按规定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集中采购、询价比价,竞价招标等,并对采购价格进行跟踪监督。

2、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中长战略规划、市场行情、装置产能、上一年度产销情况、新的一年度市场行情预测等因素,于年末制定次年生产计划。根据年度生产工作计划、每个月的原材料及产品盘点情况以及市场销售部反馈的订单信息变化情况,将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分解,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将生产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个生产车间,各个生产车间在此基础上制订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按照原材料耗用定额报表,按需进行领料;仓库管理员审核单据后发出原材料,由车间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生产操作。生产部门通过中央控制室DCS系统对整个生产过程中进行监控,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持续检样,进行指标分析,生产部门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必要的生产调整,每一道工序材料质量检验合格并核对无误后方可用于下一步生产工序的生产;产成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辅以经销方式。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面对终端客户,同其进行商务联系和谈判,签订销售合同,将产品销售给最终客户。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国内外各地的精细化工产品贸易企业,再由其利用自己的渠道优势销售给最终客户。公司经销商均为贸易商,并非传统意义经销商,公司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对于经销商并没有特别的管理政策,对于其销售价格、销售区域的划分等均无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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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合产品产能、市场需求、产品行情变化等因素确定各类产品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年度销售计划、产品生产情况及客户需求情况等,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并经批准后执行。销售部门搜集并分析市场信息,基于产品成本核算及盈利诉求,初步确定销售价格。销售经理将拟签订合同的客户及其资质、合同价格等内容逐级报给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审批后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销售人员制定发货计划并开出发货通知单,仓库管理部门经过过磅、外观检验、出厂质量检验等流程后,确认货品不存在数量、质量问题后装车后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

4、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特征等,形成了目前较为成熟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的经营模式,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公司的经营模式受到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水平特点、市场供需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及产业政策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而形成,符合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稳定,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发展过程,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及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

1、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发展过程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及模式成熟度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模式为生产企业较为常用模式,模式成熟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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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产品下游需求旺盛,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市场中,公司优势较为突出,不仅产能规模大,同时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供应市场中,公司行业地位较为突出,是行业内知名的龙头企业。

(六)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长期专注氯甲苯、三氟甲基苯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多年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路线,通过科技创新和实践探索,已经掌握了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等产品的一系列核心生产技术,掌握了连续釜式反应、连续塔式反应、连续微通道和管式反应、连续氢化反应、连续氟化反应、连续氯化反应等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已大批量应用于公司产品生产,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农药、医药等多个下游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2,985.92万元、138,404.73万元和174,578.49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生产的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公司生产的氯甲苯主要包括对氯甲苯、邻氯甲苯、2,6-二氯甲苯,是重要的精细有机化工原料,是生产多种新型医药、农药、染料等产品的关键中间体。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对氯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酚等10余种产品类别,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覆盖三氟甲基苯工艺系列绝大部分产品,公司是国内产品覆盖最全、产销量最大的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供应商之一。

(七)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分为氯甲苯生产工艺、三氟甲苯生产工艺。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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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氯甲苯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主要工艺流程介绍:

(1)氯化反应:罐区甲苯泵送至车间甲苯槽,加入计量的催化剂后进入氯化塔,控制一定的温度及氯气流量下进行氯化反应直至终点。

(2)分离提纯:氯化液经曝气排酸、简单蒸馏、然后进入精馏塔精馏分别得到合格的邻氯甲苯和对氯甲苯产品。

2、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1)三氟甲苯/对氯三氟甲苯主要生产工艺

主要工艺流程介绍:

①光氯化反应:甲苯或对氯甲苯中加入定量的助催化剂,然后在光氯化釜中进行连续氯化反应得到三氯苄或对氯三氯苄。

②氟化反应:经光氯化后得到的三氯甲苯或对氯三氯甲苯,在氟化釜内与氢氟酸进行连续氟化反应,反应液经分相、高温脱氟化氢后得到三氟甲苯或对氯三氟甲苯粗品。

③产品提纯:三氟甲苯或对氯三氟甲苯粗品经精馏、中和、精滤后得到三氟

甲苯(原料)氯化塔精馏塔对氯甲苯、邻氯甲苯等(成品)催化剂氯气

甲苯/对氯甲苯(原料)

光氯化釜氟化釜

精馏塔三氟甲苯/对氯三氟甲苯(成品)

氯气

氢氟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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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或对氯三氟甲苯成品,精馏塔釜液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

(2)间三氟甲基苯胺/间三氟甲基苯酚主要生产工艺

主要工艺流程介绍:

①硝化反应:计量的三氟甲苯、硝酸和硫酸泵入硝化机内发生硝化反应,制得混硝基三氟甲苯。

②精馏:混硝基三氟甲苯经精馏塔脱除低沸物后再经简单蒸馏得到混硝基产品,送加氢岗位。

③加氢反应:混硝基三氟甲苯和甲醇按比例泵入加氢釜,在催化剂作用下和氢气进行连续加氢反应。

④产品提纯:反应液经沉降及过滤除去催化剂后回收溶剂甲醇,回收甲醇后的氨基物粗品经简单蒸馏除去高沸物后进入精馏塔分离得到合格的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和联产产品邻三氟甲基苯胺。

⑤重氮化水解反应:间三氟甲基苯胺硫酸溶液和亚硝酸钠溶液在微反应集成系统及管道反应器中进行连续重氮化和水解反应。

⑥产品提纯:反应液经分相后经水洗后回收甲苯,回收甲苯后的粗品进行精馏,得到合格的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

公司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下细分种类较多,每种产品的工艺流程均不完全相同,其生产过程均为连续性的化学反应过程,公司氯甲苯生产过程中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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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连续氯化反应,三氟甲苯/对氯三氟甲苯生产过程中应用的连续氯化反应、连续氟化反应,间三氟甲基苯胺/间三氟甲基苯酚生产过程中应用的连续氢化反应、连续微通道和管式反应,以及公司生产工艺中应用的连续釜式反应、连续塔式反应,均为公司在长期实践中通过科技创新和实践探索,已经掌握的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等产品的一系列核心生产技术。通过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实现了全连续自动化稳定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节省了场地和人工,大幅降低了三废排放和能耗。

(八)报告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7,616.66142,442.02106,338.42
净利润(万元)62,191.0343,123.1017,010.39
产品销量(吨)68,755.0868,940.5049,561.43
毛利率(%)47.4442.2147.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3436.3032.4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03.505.7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主要系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新增产能不断释放。上述业务指标具体变动情况分析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部分相关内容。

(九)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属氟化工行业,与其他产业关联度较大,为不可或缺的关键化工新材料。氟化工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发展其他战略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材料保障,对促进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未来将重点完善我国氟化工全产业链,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具体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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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部分相关内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行业分类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的“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氟化工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承担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具体的实施细则及标准的制定。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还包括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机关部门主要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及处理颁布各种规则及条例并执行监管工作。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和浙江省氟化学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承担行业的自律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协调,组织行业发展研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指导及行业形势分析,向主管部门提供行业发展建议。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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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1《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2022年3月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鼓励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安全、节能、减排、低碳等改造,推进智能制造
2《“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2021年12月发展基础原材料工业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 推动新型微通道反应器装备及连续流工艺等技术产业化应用
3《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2021年9月重点完善我国氟化工产业链,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填补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空白,减少进口依赖
4《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4月重点支持含氟农药和相关含氟农药及医药中间体,构建含氟原料、含氟中间体、含氟农药及制剂产业链;重点发展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紫外光固化涂料、粉末涂料和含氟功能涂料等环境友好涂料品种
5《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2021年1月推进苯基有机硅单体及衍生物产业化进程。重点发展系列化、差异化、复合化、专用化的高端氟硅聚合物,含氟功能性膜材料和高品质氟硅精细化学品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年10月“第一类、鼓励类”之“十一、石化化工”中包括“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
7《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12月行业绿色改造深入推进,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落后石化产品比重逐步下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石化产品比重持续提升、自给率不断提高,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
8《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10月以化学原料药为重点,开发应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生物合成和生物催化、无溶剂分离等清洁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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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9《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9月重点发展高端氟、硅聚合物(氟、硅树脂,氟、硅橡胶)、含氟功能性膜材料和高品质含氟、硅精细化学品(高纯电子化学品、含氟、硅表面活性剂、含氟、硅中间体等)

(2)氟化工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产品涉及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首次颁布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
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
1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4年5月17日

3、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更加完善,我国实行更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对石化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的要求也更为全面,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也更为透明及合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石化行业新进入企业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石化行业产品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石化行业也将随之转型升级,环境治理相关成本也变相鼓励企业通过创新和改进生产工艺让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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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十一、石化化工”中“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为“第一类、鼓励类”。根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产业目标为重点完善我国氟化工产业链,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相关单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推动了行业的迅速发展。目前,氟化工行业已成为化工行业中发展较快、较具发展潜力的重要子行业之一,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及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可能导致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新投资者的进入,也会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市场竞争更为激烈。

(三)行业发展及市场概况

1、氟化工行业

(1)氟化工行业介绍

氟化工行业是化工行业的一个子行业,该行业由于产品品种多、性能优异、应用领域广,已成为化工行业中发展较快、较具发展潜力的重要子行业之一。我国氟化工行业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无机氟化物、氟碳化学品、含氟聚合物及含氟精细化学品四大类产品体系和完整的门类。

氟化工产品品种多,性能优异,与其他产业关联度较大,广泛应用于人类日常生活、各工业部门和高新技术领域,成为不可或缺的关键化工新材料。氟化工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发展其他战略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材料保障,对促进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氟化工是我国具有特殊资源优势的产业,氟化工的资源基础是萤石,是与稀土类似的世界级稀缺资源,而我国是世界萤石资源大国,具备发展氟化工的特殊资源优势。

我国氟化工产业萌芽自铝工业,从无机氟化盐起步,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已实现了氟化盐、氟制冷剂、无水氟化氢、聚四氟乙烯、氟橡胶等氟聚合物及相关产品从无到有的突破。改革开放后,各类氟化工产品生产技术都取得了进步,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也随之提高。进入21世纪,我国氟化工也开始了由大到强的转变,生产技术水平快速提升,聚合物工艺和工程放大技术有了新的突破,国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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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了一大批聚四氟乙烯生产企业,使我国成为全球聚四氟乙烯生产大国。我国的氟化工行业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世界氟化工行业的发展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杜邦公司是氟化工行业发展的代表,在氟化工行业的发展中杜邦公司是大部分氟材料的创始者和推动者。目前全球市场上,氟化工行业主要制造业公司有美国的杜邦公司(DuPont)、欧洲的苏威公司(Solvay)、日本的大金公司(Daikin)等。

(2)氟化工行业产业链情况

从氟化工的产业链来看,萤石为氟化工产业链的起点,氟化工行业的上游主要为氢氟酸等原料,下游主要为农药、医药、染料和电子化学品等行业,氟化工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高端氟橡胶、含氟聚合物、氟精细化工等行业已成为未来化工产业发展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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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方向,相关行业及上下游产业享受国家多项鼓励政策。此外,如含氟农药、医药、含氟电子化学品等产业,均是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从氟化工的产业链的特征来看,从萤石开始,随着产品加工深度增加,其技术门槛也越高,产品的附加值越高,氟化工行业的价值中心在中下游。含氟精细化学品属于氟化工的高端产品,在整个产业链中附加值最高。发行人所在的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领域为含氟精细化学品的重要分支,也处在整个产业链中附加值最高的位置之一。

资料来源:新材料在线《氟化工产业链全景图》,华创证券

(3)氟化工行业市场概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氟化工产业的生产技术日臻成熟,装置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品种逐步增多,部分品种可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氟化工已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体系,产品基本满足国内需求,年销售额稳步攀升。同时,我国也涌现出浙江巨化、多氟多等一批氟化工骨干企业以及上千家中小型企业,与美国、日本、欧盟等共同成为全球主要氟化工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家和地区。国内产能的快速扩张及国外氟化工巨头的纷纷进入,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高端产品缺口较大依赖高价进口等问题,都成为了我国氟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难题。国内氟化工企业整体而言,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开发高端产品方面的投入有限,自主技术的缺乏导致“黄金产业”大量产出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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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我国也因此成为向发达国家供应初级氟化工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为改变我国氟化工一直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和部分高端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近年来,我国氟化工行业在走向产业链高端、替代国外产品方面也做出了不少努力。国内一批拥有影响力的氟化工园区已经逐步建成,一批优秀氟化工企业也在园区集聚,国内氟化工行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据中国化工报资讯,目前国内氟化工企业已发展到上千家,形成了包括氟烷烃、含氟聚合物、无机氟化物、含氟精细化学品、氟材料加工等在内的完整氟化工产业链,年销售额近700.00亿元,产能和消费量均占全球半壁江山。伴随未来几年在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等应用领域的不断深入,我国氟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有望延续。

根据《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未来将重点完善我国氟化工全产业链,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填补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空白,氟化工行业市场目标为2025年氟化工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65.00%以上。

2、氟精细化工行业

(1)氟精细化工基本介绍

含氟精细化学品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学品,属于氟化工产业的高端产品,在整个氟化工产业链中附加值较高。含氟精细化学品主要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液晶及其中间体、含氟表面活性剂及功能制剂等。应用于医药和农药的含氟中间体主要是以芳香族苯环类含氟中间体和杂环类含氟中间体为主。由于含氟有机中间体具有独特的稳定性和生理活性,由其合成的含氟药物和含氟农药在治理疾病和农业发展中均发挥着独特的功效。含氟中间体和精细化学品已成为药物、助剂、试剂和新材料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各科研院所和企业重点研究的方向。

随着氟化工行业的发展,氟精细化工行业产业链逐渐形成并持续延伸,含氟精细化学品的产品种类也不断增加。20世纪80年代中期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含氟精细化工研究非常活跃,含氟化合物发展速度强劲,尤其是含氟有机中间体发展迅速,目前已开发出数百种含氟精细化学产品。我国目前已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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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球含氟有机中间体的主要生产国与供应国,含氟精细化工已经成为国内化工行业的热点话题和新的增长点。我国氟资源丰富,含氟农药、医药等中间体的开发、制造实力较强,技术也较为领先。但是,随着国内安全、环保管理的加强,全球供应链格局也在发生变化,印度的含氟医药、农药中间体企业的产能提升较快,对国内的产能可能造成一定影响,但同时也使得国内产能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从而增加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2)氟精细化工在产业链中位置

氟精细化工处于氟化工行业产业链的下游,合成含氟精细化学品是氟化工行业产业链重要领域之一。氟精细化工产业链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氟化工行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上游萤石为主的原材料储量丰富,分布广泛,且我国在勘采技术上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医药、农药、染料等行业的发展也有力促进了氟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和进步。行业生产装备水平和管理也日益提升,这些为氟精细化工行业的进一步细化和进步奠定了产业链基础。

(3)氟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氟精细化工作为氟化工行业中增长最快、附加值最高的细分领域之一,较好的满足了新型含氟农药、医药等行业需求快速增长。总体来说,我国初级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生产技术水平已接近国外先进公司,产品单耗、能耗得到有效降低,在脂肪族、芳香族和杂环含氟精细化学品生产方面,我国已开发出了系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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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力的产品,行业整体处于上升期。在发达国家,含氟精细化学品是氟化工中产值比例最大的品种,达45.00%;我国含氟精细化学品的产值占比为27.00%,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从下游主要应用场景来看,在含氟医药产品中,会随着多个含氟重磅药物专利过期,相关含氟中间体市场需求量将会增加,尤其在糖尿病、抗病毒、抗感染等领域的市场需求较大;含氟农药是未来低毒高效农药的发展趋势,因此含氟类杀菌剂、除草剂的市场前景较为广阔;我国高档纺织品出口的前景比较乐观,因而高性能的含氟纤维整理剂和高效活性含氟染料的需求也将较快增长。此外,生命工程产业的崛起,对生理活性的含氟医药倍加青睐;绿色农业的快速发展,则对高效低残毒的含氟农药越来越有兴趣。因此,我国含氟精细化学品未来的市场空间依然较大。

3、三氟甲基苯系列氟精细化工

公司主要产品细分行业为三氟甲基苯系列氟精细化工,其为氟精细化学品中的重要分支,产品所在细分领域主要情况如下:

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是一类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由于其分子结构中含有氟原子,因此具有许多特殊的功能,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染料、日用化工和精细化工等领域,其作为原料合成的该类产品相较于一些传统的有机中间体合成的产品具有更强的活性,受到了国内外市场的广泛关注。

目前以三氟甲基苯为起始原料的系列中间体已经成为了一组重要的有机中间体产品,这些中间体的市场发展前景光明,下游应用领域空间巨大,是非常值得大力开发的系列有机中间体。三氟甲基苯通常以甲苯或者氯甲苯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经侧链光氯化或环氯化和氟化作用而得;其作为一种基础的有机中间体,可以衍生出系列三氟甲基苯产品,如间硝基三氟甲苯、间氨基三氟甲苯、对氯三氟甲苯、3,4-二氯三氟甲苯、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等。三氟甲苯及其衍生物主要产品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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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进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工业化生产,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有巍华新材、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等。近年来国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下游需求稳步提升,未来随着国内外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提高将继续推动我国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发展。三氟甲基苯化合物尤其是氯代三氟甲基苯化合物成为了目前新型农药、医药等产品研制和开发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其中多数品种经济效益较好且市场潜力较大,成为备受关注的系列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目前氯代三氟甲基苯在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品种是对氯三氟甲基苯,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是对氯甲苯氯化氟化法。对氯三氟甲苯还可以作为一种高性能、环保性好的涂料或油漆溶剂,可应用于汽车喷漆等领域。

4、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

(1)萤石

萤石,也称为氟石,主要成分是氟化钙(CaF

)。有机氟化物和无机氟化物均主要由萤石与硫酸反应生成的无水氢氟酸制得,萤石是氟化工产品的主要前端原材料。萤石形成自火山岩浆的残余物,是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之一。萤石的资源储备情况对于氟化工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从储量来看,萤石在全球分布较为分散,根据2022年美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世界萤石储量数据,2021年底世界萤石总储量为3.20亿吨,主要分布在墨西哥、中国、南非、蒙古等,而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几乎少有萤石资源储量,形成结构性稀缺。2021年全球萤石储量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万吨):

1-1-162

资料来源:美国地质勘探局从产量来看,目前全球超半数的萤石产自我国,根据2022年美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世界萤石产量数据,截至2021年底世界萤石总产量为860万吨,2021年,中国、墨西哥、蒙古是世界萤石生产大国,而德国、伊朗、巴基斯坦、美国等国萤石产量较少,世界范围内,萤石产量存在结构性不平衡。2021年全球萤石产量及占比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美国地质勘探局、东亚前海证券研究所我国氟化工产业起步较海外发达国家晚了数十年,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的高端氟化工产品早期专利权主要掌握在国外,我国主要产出产业链前端及中端附加值较低的产品,出口至海外进行精加工成为高附加值产品再流回国内,造成了

南非4,100, 12.81%蒙古2,2006.88%其他14,700, 45.94%墨西哥中国南非蒙古其他

中国, 540, 63%墨西哥, 99,

11%蒙古, 80, 9%南非, 42, 5%

其他, 99,

12%

中国墨西哥蒙古南非其他

1-1-163

我国萤石资源变相流失的现象。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也进一步提出,将重点填补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空白,减少进口依赖,随着我国氟精细化工产业的发展,我国萤石资源变相流失的现象也能得到改善。受国家政策引导、国际市场廉价的粗加工萤石涌入国内市场、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等多因素的影响,我国萤石产品出口数量正逐渐下降,2018年我国已由萤石净出口国转变为萤石净进口国,一带一路国家成为我国萤石重要进口来源。

(2)氢氟酸

工业上常用浓硫酸与酸级萤石精粉(氟化钙纯度高于97%)反应生产无水氢氟酸提取氟元素,并由此形成了门类众多、规模庞大的氟化学工业体系。我国氢氟酸生产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苏、山东、江西、内蒙古等地。根据百川盈孚行业数据,2022年我国氢氟酸产能达到286.60万吨/年,实际生产量约178.50万吨,由于氢氟酸生产装置多需要定期检修,行业开工率整体不高。我国氢氟酸的产能集中度较低,大部分企业的产能规模在6万吨/年以下。2018年-2022年我国氢氟酸产量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WIND资讯、百川盈孚

随着国家对萤石资源的进一步管控、《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以及《中国氟化工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继出台,无水氢氟酸行业落后产能逐渐淘汰,

1-1-164

加上供给侧改革、较高的准入标准等因素影响,导致2017年无水氢氟酸价格整体处于上行趋势。2018年氢氟酸价格随着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整体处于波动状态。2019年-2020年,氢氟酸价格震荡下跌,主要原因系需求疲软,价格持续下跌。2020年末及2021年,氢氟酸市场价格重回涨势,主要归因于供货商开工不足,市场货源偏紧。2022年四季度,氢氟酸受成本拉动,市场行情实现较大幅度上涨,2022年末氢氟酸市场价格回落。近几年我国氢氟酸现货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WIND资讯、百川盈孚

(3)甲苯

甲苯是一种常用的化工原料,常温下为无色透明、带特殊芳香香味的易挥发液体,主要用于调合汽油组分及作为生产甲苯衍生物、染料中间体、药物等的主要原料,还常用于替代有相当毒性的苯作为有机溶剂使用,用途十分广泛。随着炼油产业的扩张,世界甲苯产能增速加快。根据百川盈孚行业数据,2022年中国甲苯产量1,287.80万吨,国内甲苯多数用于调油、歧化及溶剂涂料等领域。近年来,国内甲苯市场需求结构较为单一,随着近年甲苯产能扩张后,中国甲苯市场供应能力得到提升。近几年我国甲苯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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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资讯、百川盈孚

2020年中国甲苯市场价格整体大幅下行,主要原因系受原油以及供需情况影响,特别是2020年上半年供应宽松,加上下游需求下滑,甲苯市场价格大幅下降。2021年,国内甲苯市场走势依旧受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的波动影响明显,2021年初国际原油期货振荡上行形成外围大环境的利好氛围支撑,甲苯价格上涨趋势明显。2022年受成本及需求等主导因素影响,甲苯市场价格呈现先上涨后下降的趋势。近几年我国华东地区甲苯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WIND资讯

5、下游需求情况

公司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系列有机中间体,其主

705.64

853.36

995.13

988.05

891.53

888.93

1,287.80

-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产量:甲苯(万吨) -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6,000.00 7,000.00 8,000.00 9,000.00

2016-01-012017-01-012018-01-012019-01-012020-01-012021-01-012022-01-012023-01-01

甲苯:市场价(中间价):华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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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应用于农药、医药、涂料等行业,下游应用领域空间广泛,市场需求较为旺盛。

(1)含氟农药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含氟农药的研发,由于用氟原子和含氟基团替代农药芳环上的其他基团,能够显著提高农药活性,20世纪80年代后,含氟农药的高效低毒特点使含氟农药市场得到迅猛发展,含氟农药现已成为世界农药工业发展的重点之一。例如含氟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其具有杀虫活性高、低毒低残留、选择性强、对环境友好等特点,主要用于杀灭棉花、蔬菜、果树、茶叶等农作物上的害虫,同时在卫生领域杀虫亦得到广泛应用。随着农业部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我国农药产量在2015年达到高点后,也是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22年我国化学农药产量249.70万吨,同比下降0.04%,近年来农药产量较为稳定。2011年以来我国化学农药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wind资讯、国家统计局

“十四五”期间,含氟农药是氟精细化学品领域发展的主要研究方向,在新创制的农药中,含氟芳环、含氟杂环化合物占绝对优势,是现代农药的开发方向。含氟基团的引入已成为新药设计的重要手段,高选择性、低成本的含氟基团引入方式也是未来重要的研究方向,农药市场的含氟中间体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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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含氟涂料

含氟涂料是以有机氟聚合物或含氟改性聚合物为主要基料的一种新型改性涂料。含氟涂料具有优越涂层性能的重要来源是氟碳键的结构,使得含氟聚合物具有区别于其他材料独特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能,如优异的耐高温、耐化学药品、电绝缘、抗辐射、表面自清洁等性能。目前,含氟涂料已成为综合性能最高的涂料之一,在能源化工、生物医学、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是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型涂料品种之一。

“十三五”期间,按同口径对比计算,中国涂料行业产量由初期的高增速转入末期的中低增速,总体呈缓中略升趋势。2020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涂料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968家,全年总产量2,459.10万吨,主营业务收入3,054.34亿元,利润总额245.97亿元。“十三五”中国涂料行业生产经营数据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涂料行业总产值预计增长到3,700亿元左右,涂料行业总产量预计增长到3,000万吨左右。

含氟涂料因其耐候性、耐化学药品性、抗水汽及氯离子渗透性、耐含泥砂水冲蚀性等优异的综合性能,在许多重特大工程建设项目得到应用,未来我国对含氟涂料需求潜力大,预计氟涂料市场将有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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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含氟医药

含氟有机化合物具有较高的脂溶性和疏水性,能够促进其在生物体内吸收与传递的速度,因此,含氟医药具有用量少、毒性低、药效高、代谢力强等特点,从而使其在医药领域应用日益普遍,尽管其价格昂贵,但可以从其用量少、高性能的优势中得到弥补,尤其是其对环境的影响也较小。目前,国内外含氟药物达到数百种,许多药物成为合成药物中非常重要的品种,如氟喹诺酮类抗菌素、抗抑郁药物氟西汀、抗真菌药物氟康唑等。医药中间体行业是医药行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含氟医药中间体未来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医药行业整体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含氟医药行业的发展状况。我国含氟医药研究起步较晚,下游含氟医药相对发展滞后,未来随着医药行业的整体发展,含氟医药中间体具有较好的市场空间。2011年以来我国医药制造收入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wind资讯、国家统计局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人口总量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增强,全球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全球医药市场呈稳步发展趋势。全球医药市场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一些主要药品的专利将陆续到期,使更多的仿制药能够进入市场;另一方面是新兴国家的经济快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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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拉动了这些国家的药品需求。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行业发展态势、面临机遇与风险、行业周期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目前,全球领先的大型化工企业主要以产能规模和技术优势巩固并扩大市场竞争地位。近年来,我国化工工业整体规模和技术水平发展迅速,但单体化工企业产能和产品技术含量与国际大型化工企业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氟精细化工行业对技术要求较高,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配方、催化剂的选择及工艺装置的设计上。使用不同技术的公司在生产效益与产品质量上存在较大差异。中国氟精细化工行业技术水平近年来有了明显提高,部分技术水平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但整体自主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较明显的差距。

氟精细化工生产企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专业从事氟精细化工的生产,通过外购原材料进行专业化加工,并将产成品向下游企业销售。一般产成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故定价受原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同时,部分化工产品生产装置及工艺较为复杂,各工序产品或副产品均存在市场需求,亦可作为下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产品衍生种类繁多,同时化工产品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因此,在有效控制成本的基础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具备柔性调整生产计划的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的种类及产量。

2、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氟精细化工行业越往产业链下游发展,对工艺技术和生产技术的要求越高。氟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采取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有较大关联性,生产工艺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最终的产品质量,而生产设备是与生产技术配套,决定着产能和生产效率,同样影响产品质量和产品成本。同时行业对企业的整体技术要求较高,同样的工艺流程采用不一样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在产品质量和产品成本方面会产生巨大差距,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和积累。行业对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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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工艺技术不断创新的需求,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2)资金及装备壁垒

氟化工产业链中高端产品易形成资金及装备壁垒。氟化工行业的产品种类较多,对于普通产品而言,由于技术成熟,容易进行规模化生产,投资规模要求低,在市场需求稳定的情况下,资金投入风险较低,不容易形成资金壁垒。但是对于氟精细化工而言,中高端产品的技术含量高,研发投入大,对产品的品质要求也高,从产品研发成功到产业化,需要较长时间,同时获得市场认可也需要大量的销售投入,这都对行业内企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相关生产设备不仅要满足工艺技术发展的需要,还要满足下游客户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带来的生产设备的升级需求。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需要企业大量的资金投入,从而形成本行业的进入壁垒。

(3)环保壁垒

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倡导化工生产的“生态绿色化”,根据2015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氟精细化工行业内企业面临较高的环保要求,需要不断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引进先进的生产装备,不断优化、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使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面临较高的环保壁垒。

3、行业面临机遇与风险

(1)面临的市场机遇

①产业政策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为配合并促进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政策举措,国家从产业政策上鼓励氟化工行业内企业围绕产品质量档次的提升加快技术升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含氟精细化学品明确列为了鼓励类产品发展,《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指出将重点发展系列化、差异化、复合化、专用化的高端氟硅聚合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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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功能性膜材料和高品质氟硅精细化学品。氟精细化工行业成为未来化工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相关行业及上下游产业也享受国家多项鼓励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产业政策的引导将有力的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②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

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整体化工行业规模一直保持着稳定的扩张速度,同时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仍然处于成长期,未来市场需求前景广阔。随着技术的进步,氟化工产品的应用范围正向更广更深更高端的领域拓展。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我国氟化物的需求持续稳定增长,特别是汽车、电子信息、建筑与石油化工行业的迅猛发展更为氟化工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国含氟精细化学品的产值占比相比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随着我国化工行业精细化率的提高,含氟精细化学品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①产品结构不合理

精细化工行业技术密集程度高、产品附加值高、利润率水平较高,且发展依赖科技创新,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虽然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氟化工初级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但高端产品基本依赖进口。我国氟化工行业相比发达国家总体精细化率不高,目前我国氟化工产业链前端产品相对偏高,推动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成为氟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②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氟精细化工行业受萤石资源的约束,同时也受上游直接原材料氢氟酸、甲苯等原材料价格的影响。由于行业竞争较为充分,上游原材料的价格相对透明,环保政策因素和安全事故等偶然因素会影响氢氟酸、甲苯等上游原材料生产企业的供给状态,同样受耗用上述原材料的企业的整体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不稳定性对生产企业的存货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4、行业的区域性、周期性、季节性特征

(1)区域性

1-1-172

受到技术和资源的影响,全球氟化工产业链的高端产品的产能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中前端产品则分布在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随着我国氟化工行业的技术进步,以及我国对萤石资源出口的政策限制,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的产能逐渐提升。我国的氟化工尤其是有机氟化工的研发和生产企业目前主要集中在浙江、山东、江苏、江西、内蒙古、福建等地区。

(2)周期性

氟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受精细化工和新材料领域整体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的影响,同时,氟精细化工作为氟化工行业中增长最快、附加值最高的细分领域之一,较好的满足了新型含氟农药、医药等行业需求快速增长,氟精细化工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氟精细化工不同于其他基础氟化工产品,氟精细化工的下游产业需求周期不明显。

(3)季节性

对于下游应用领域农药等基础性行业的精细化学产品,受下游行业季节性特点的影响,产品销售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对于其他应用领域较为广泛的精细化学品,下游需求较为稳定,不会随季节性的需求产生较大的波动,季节性特点不明显。

5、行业发展态势及变化趋势

(1)产品结构调整,向更高端产品发展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高速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氟化工产品已经广泛地应用在各个新兴领域,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氟精细化工是我国氟化工行业中增长最快、附加值最高的细分领域,较好的满足了新型含氟农药、医药、表面活性剂行业需求。未来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发展将面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重点要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和成长性好的含氟精细化工产品。根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为填补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空白。

(2)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产品更加精细化

相比其他领域,之所以精细化工行业未能呈现出预期的快速发展趋势,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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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产品无法实现有效的深度加工,因此提升加工深度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化工行业传统模式下的精细化率相对偏低,因为高端产品的需求量较大,生产出来的低端产品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所以该行业若想获得长足发展需要实现产品的深加工。含氟精细化学品产业发展将倾向于专业化、系列化、差别化和特色化,走做精做细纵深发展之路。未来几年,我国含氟精细化学品仍将得到较快发展,深度后续产品的开发、生产、应用将加速发展。根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完善我国氟化工产业链,构建氟化工全产业体系。

(3)产业集聚化、园区化发展

世界化工产业的总体发展趋势向集群化、沿海化、循环经济化、智能环保化方面发展。化工园区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石油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园区化管理具有产业集聚度高、循环化水平领先、治理完善、管理统一、服务高效的体制优势。“十三五”期间,化工园区一体化发展理念得到了越来越多园区的认可和支持,化工园区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搭建多种服务平台,提高管理效能,为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化工园区集聚发展的同时,便于化工企业共同绿色发展,节能环保的特点会更突出,同时落后、污染严重、不经济的生产工艺技术将会被淘汰,小规模的化工企业也会逐渐被行业整合。

(五)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产品的上游行业主要为氢氟酸、甲苯等行业,下游直接行业为涂料、农药、医药中间体行业,终端市场应用行业包括涂料、农药、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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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氟精细化工行业的产业链以萤石为起点,上游主要为氢氟酸、甲苯等原材料,上游主要原材料与氟精细化工行业密切相关。公司产品目前涉及上游直接原材料主要为氢氟酸、甲苯等,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例较大,原材料行业的市场供需和技术进步等状况对公司产品的生产经营会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快速上涨或下跌也会增加公司的存货管理难度,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将产生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氟化工其下游产品品类众多、性能优异,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公司产品主要为涂料溶剂、农药、医药等最终产品的中间体,因此和下游涂料溶剂、农药、医药等多个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一方面,下游行业的技术升级和需求的改变,都将促使公司产品技术升级,调整产品结构,满足终端应用领域的更新需求;另一方面,下游行业市场供需情况的改变,也将向其上游中间体生产企业传导,影响公司产品价格。

(六)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1)氟化工行业竞争状况

在整个氟化工行业链条中,国内企业在靠近原材料的低端产品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在附加值高、加工深度以及技术要求高的产品领域中,基本上由国外企业占据。能把握技术升级机会,通过消化引进技术、加强自主开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从而逐步实现产品升级、变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开放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由于精细化工是关系到国计民生不可或缺的经济部门,各国都发展了一大批有竞争力的企业,同时由于精细化工产品种类繁多,各个企业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发展少数的产品,导致行业的经营较为分散,产品差异度大,企业对细分产品价格有一定控制能力。目前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是巴斯夫、拜耳等国际化工巨头,这些企业相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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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较为先进,产品质量稳定,因而占据了大部分高端市场。国内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大部分产能规模较小,因而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市场,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国内企业同时正通过技术的引进吸收并自主创新,逐步掌握了核心技术和产品转化能力,依托产品性价比优势和本土化优势正逐步挤占国际化工巨头的市场份额。

公司的氟精细化工产品多为三氟甲苯的衍生物,该类衍生物在医药、农药及涂料溶剂合成中有着广泛的用途,国外含三氟甲苯的医药、农药已经系列化,并且已形成了相当大的规模。据文献报道,近年来三氟甲苯的衍生物在医药方面主要用于抗肿瘤、抗精神病、抗老年痴呆等药物的合成,在农药方面主要用于合成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等。我国在该领域的生产和研究开发都远落后于国外,因此,开发三氟甲苯的衍生物,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可以满足国际市场的需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氟甲苯的衍生物作为一种重要的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目前其合成工艺与下游产品应用研究开发方兴未艾,成为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领域的热点产品。近年来我国充分利用氟化工丰富的资源,目前已经形成了多个氟化工生产基地,产品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部分出口到国外。国内在此基础上,正加快对三氟甲苯衍生物合成技术研究与开发,促进其产业化进程。三氟甲苯衍生物作为重要和基础的有机中间体,目前所属细分行业内主要企业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简介
1山东德澳精细化工化学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2,121.21万元,主要产品为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
2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3,700.00万元,主要产品为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
3福建康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主要产品为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
4内蒙古大中实业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主要产品为含氟系列精细化学品,包括三氟甲苯系列、苯胺系列等。

(2)市场供求情况、目标市场容量及未来增长趋势

在供给端,氟精细化工行业作为氟化工行业的子行业,对工艺技术和生产技术的要求较高,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和积累,行业对于生产工艺技术不断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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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含氟精细化学品是氟化工四大产品体系中的重要门类之一,主要包括含氟有机中间体、含氟电子化学品、含氟表面活性剂、含氟特种单体、锂电用含氟精细化学品、环保型含氟灭火剂等。随着国家政策支持,我国含氟中间体的品种、规模、质量和技术水平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含氟精细化学品产品品种繁多,目前公司所生产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产品目前国内形成规模的生产厂商仍然较少。在国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供应市场中,公司产能规模较为突出,同行业生产企业主要有山东德澳精细化工化学品有限公司、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同时福建康峰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大中实业化工有限公司三氟甲基苯生产线也在逐步建设和投产中。在国内氯甲苯系列产品供应市场中,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都为氯甲苯系列产品的大型化工企业。在需求端,含氟精细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半导体、改性材料和新能源等行业,随着含氟精细化学品的技术研发不断深化,应用还拓展到建筑、交通运输、电气电子工业、航天技术及原子能等重要领域,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含氟涂料、含氟农药、含氟医药等行业。含氟涂料因其耐候性、耐化学药品性等优异的综合性能,在许多重特大工程建设项目得到应用,未来我国对含氟涂料需求潜力大,预计氟涂料市场将有较快增长。含氟医药具有高效、低毒、易代谢等特点,从而在医药领域应用日益普遍,随着多个含氟重磅药物专利过期,相关含氟中间体市场需求量将会增加,尤其在治疗糖尿病、抗感染、抗病毒、手术用麻醉剂等领域将会有很大的需求。含氟农药具有活性高,且低毒、环境友好等优点,从而成为世界农药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近十年来世界上含氟农药得到迅猛发展。公司目前产品销售至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客户产品需求较为稳定。未来随着下游行业技术发展和国家对于含氟医药、含氟农药及环保型涂料等细分行业的政策支持,预计市场对于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产品会有很大的需求。据浙江省氟化学工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浙江省“十四五”期间氟化工发展建议》,全球及国内氟化工和含氟精细化学品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其中全球含氟精细化学品市场规模从2016年86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11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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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率达8.46%,据有关方面预测,含氟精细化学品未来市场规模将保持强劲增长趋势,预计2025年含氟精细化学品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178亿美元,较2020年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10.59%;国内含氟精细化学品市场规模从2016年104亿元增长至2020年15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13%,据有关方面预测,国内含氟精细化学品未来市场规模将保持强劲增长趋势,预计2025年含氟精细化学品市场规模将达到246亿元,较2020年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12.61%。2016年、2020年及2025年全球市场及中国市场氟化工及含氟精细化学品市场规模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关于浙江省“十四五”期间氟化工发展建议》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含氟药物在行业内还没有具体完整的统计数据,保守估计含氟医药中间体的产值预计在200亿人民币;总体估计化学农药的含氟中间体产值在100-200亿人民币。同时,据《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指出,随着新能源、环保、军工、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氟碳涂料应用领域越来越多,预计2025年氟碳涂料年产量可达20万吨以上,水性氟涂层树脂年产量可达5万吨。伴随未来几年在氟化工行业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的应用领域的不断深入,我国氟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有望延续。氟化工行业为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发展其他战略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材料保障,含氟精细化学品是“十四五”期间氟化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突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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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含氟农药、医药、液晶的中间体,含氟环保型涂料,含氟表面活性剂、含氟新能源材料等领域所需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发展明显加快。我国氟苯、三氟甲基苯、三氟乙酸(酯)、六氟环氧丙烷等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生产技术水平向国外先进公司看齐,产品单耗、能耗也得到了有效降低,我国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涌现出一系列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我国氟精细产业总体处于成长期。我国含氟资源丰富,国内氟精细化工行业发展迅速。从公司产品下游主要应用场景来看,随着多个含氟重磅药物专利过期,相关含氟医药中间体市场需求量将会增加;含氟农药是未来低毒高效农药的发展趋势,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同时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未来的市场空间仍然较大。

(3)市场供求状况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氟化工被誉为“黄金产业”,下游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已成为化工行业中发展最快、最具高新技术和最有前景的行业之一。此外,伴随未来几年在高性能、高附加值等氟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深入,我国氟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有望延续。氟精细化工产品作为氟化工产业链的顶端,进入壁垒高、发展速度快、市场空间大,氟精细化工作为氟化工产业链中具有较高附加值的细分领域,具备技术、资金、环保等多个进入壁垒,主要表现在种类多、产量小、功能性强、技术及资金密集等特性,被誉为“工业味精中的味精”。目前整个精细化工行业仍然处于成长期,需求前景广阔。在发达国家,含氟精细化学品是氟化工中产值比例最大的品种,达45.00%;我国含氟精细化学品的产值占比为27.00%,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供给方面,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伴随未来几年在高性能、高附加值等氟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端氟化工产品供给有望进一步提升。但也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持续影响和各个省市化工园区的整治工作开展,在国家“双碳”战略大方向的指引下,出于资源保护和能耗管控的要求,部分化工材料供给将被约束,精细化工供给端也会出现局部收缩。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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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受市场供需情况影响大,长期价格走势受生产成本、宏观经济影响大,因此,短期来看行业利润水平受供需影响较大,长期水平一般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而出现趋势性波动。产品利润率根据化工产品品种、用途和技术水平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精细化工产品,拥有技术优势、高附加值的产品毛利率水平要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氟化工产业链中,随产品加工深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利润率增长更快。依托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我国化工行业的精细化率的不断提高,同时叠加行业内的技术进步和下游市场的旺盛需求,未来几年氟精细化工行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对于以巍华新材为代表的成本优势明显、技术实力突出的企业,随着产业链的进一步拓展,利润水平将相对更高。

2、行业内主要企业

氟化工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不可替代或缺的新材料,在全球行业形成了以美国杜邦公司、比利时苏威公司、日本大金公司等跨国集团为主的竞争格局。据中国化工报资讯,目前我国氟化工相关企业约1000家。

在氟精细化工细分领域,氟精细化工作为氟化工产业链中具有较高附加值的细分领域,具备技术、资金、环保、资源等多个进入壁垒,氟精细化工产品主要表现在种类多、产量小、功能性强、技术密集等特性,目前在公司细分产品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行业中形成规模的竞争企业数量相对较少。

在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如下:

①山东德澳精细化工化学品有限公司

山东德澳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山东省昌邑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司部分生产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品种3,4-二氯三氟甲苯。

②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

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专门从事卤系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位于山东省寿光市渤海化工园区。公司部分生产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为对氯三氟甲苯、3,4-二氯三氟甲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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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福建康峰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

福建康峰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公司主要从事有机氟系列精细化工产品,主要产品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

④内蒙古大中实业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中实业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主要生产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及苯胺等精细化学品。

⑤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盐业总公司)于2010年3月重组江苏江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是以生产氯碱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氯甲苯系列产品主要为邻氯甲苯、对氯甲苯。

⑥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2008年,公司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主要生产甲醚系列产品、甲酚系列产品、氯化甲苯系列产品。

⑦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

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镇江新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主要生产顺丁烯二酸酐、对(邻)氯甲苯等系列产品。

3、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较完善产业链,采用国内领先的生产工艺及数字化、自动化的工程控制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连续釜式反应、连续塔式反应、连续微通道和管式反应等方面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公司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评定证书、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等荣誉,2021年公司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选的“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巍华新材”已获取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自身品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在国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市场中,公司优势较为突出,不仅产能规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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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供应市场中,公司行业地位较为突出,是行业内知名的龙头企业。同行业山东德澳精细化工化学品有限公司、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等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生产规模以及产品链的完整性均不如公司,公司产品规模在同行业中属于大型企业,在众多细分产品领域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内前列。在国内氯甲苯系列产品市场中,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都为对(邻)氯甲苯等系列产品的大型化工企业,是公司在氯甲苯市场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4、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①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秉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制造含氯含氟特色化学品为发展方向,始终把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放在首位。公司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研发与改进,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实现了氯化、氟化、硝化、加氢、重氮化、氨化等核心反应的工业化放大生产,且大部分实现了从反应到后处理的全流程的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控制。此外,公司通过联产产品和副产物的分离纯化及新的工艺路线设计,成功地开发了以联产产品/副产物为原料的多种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合成工艺,真正实现了“变废为宝”,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公司注重生产工艺持续改进,并在产品质量优化、设备适应性、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等方面不断提高,经过长期积累形成了较多关键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涵盖公司多个关键产品和关键工艺,如“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一种连续氟化反应合成三氟甲基苯类产品的工业化方法”、“一种连续光引发氯化反应合成对氯三氯苄的工业化方法”等多项关键技术。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巍华均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共有研发及技术人员99人,大部分具有化工或相关专业背景。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曾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发费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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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6.46万元,占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18%。

②规模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优势

传统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大多采用间歇釜式生产工艺,不可避免地需要进出料、升降温、反应釜批间清洗等操作,存在设备、能耗利用率低、传质传热效率低、工艺本质安全性不高等不足。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在生产上创新地采用了连续塔式反应、连续釜式反应、连续微通道反应、连续管式反应、连续萃取和精馏后处理技术等生产工艺,替代了传统间歇釜式生产工艺。公司采用的连续化生产工艺实现了原料、产品连续进出,通过采用自动化DCS操控方式,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减少了人为因素对生产过程的不利影响,且产品质量和产品收率更加稳定,整个生产过程更加容易控制、更加安全可靠。

特别是,公司成功应用了全球首套康宁万吨级年通量的G5微通道反应器,实现了重氮化反应、水解反应及下游分离纯化的全连续自动化稳定生产,极大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节省了场地和人工,大幅降低了三废排放和能耗。

公司通过采用规模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工艺,提升了人均效率,节能降耗,在提升产量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单位产品的成本。目前公司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国内最大生产商之一,公司规模化生产带来的稳定供货能力和成本竞争力促使公司与下游客户形成了稳定合作关系。

③产品链优势

氟精细化工全产业链是从主要化工原材料开始,由中间体厂家生产出关键中间体,再由下游生产商进一步向下游衍生,进而合成各种农药、医药、涂料产品及其他含氟新材料和含氟专用化学品。总体上,产业链越长的企业,综合竞争力尤其是抗风险能力越强。目前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行业内一般企业都是从产品链某一环节中间体开始合成,合成过程中需要采购上游中间体及其他原材料。如果不能有效获得中间体供应商的支持,就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发行人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积累,已经成功打通了基础化工原料甲苯为起始原料,通过连续氯化、连续氟化、连续氢化、连续硝化等合成工艺逐步向下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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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衍生出各种关键中间体的完整工艺合成链,实现了关键中间体的自给自足,保障了自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供应。在这条完整的产品链中,公司不仅能保证各生产环节的品质和供货能力,还能节省中间环节的交易成本,从而有效拓展了公司的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同时,有助于公司及时了解市场环境的最新变化,并根据市场供需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生产方案,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充分保障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内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因为较为完整的产品链具有较为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

④品牌和质量优势

巍华新材凭借公司品牌、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客户资源方面的优势和稳定的供货能力,在细分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竞争优势。公司多个产品的产能及质量位居国内前列,并成为国内能够持续、稳定供货的少数企业之一,在细分市场上建立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产品进入市场后,不断地得到客户认可及好评,产品销售至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并成为大部分客户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巍华新材”已获取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自身品牌影响力。

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作为下游农药、医药、涂料及各类含氟新材料生产企业重要的生产原材料,其性能、质量等对于其终端产品的影响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终端产品的质量。公司各产品的质量在同行业生产企业中位居前列,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通过供应商保证能力、检测能力、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和持续改善能力来确保产品的质量。同时,公司积极响应上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更高水平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以切实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品牌竞争力,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认可,被授予2021年上虞区“区长质量奖”。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主持和参与起草了3个国家标准、1个行业标准、3个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⑤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立足国际、国内市场并重发展的原则,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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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的专业生产技术、良好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及快速响应的营销服务,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紧密的业务战略合作关系并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公司在与众多优秀化工企业交流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在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公司不断强化与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进一步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领先优势。

精细化工企业为了确保其产品质量,对于关键中间体供应商一般通过严格程序审查及长期供货能力考核后才选择规模实力较强、工艺技术水平较高、产品质量稳定、安全环保管理过硬的企业。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获得大量客户认可及好评,与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介绍如下:

公司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BAYER拜耳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位于德国的跨国医药、农化集团,是一家拥有150多年历史的生命科学企业,在医药保健和农业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
BASF巴斯夫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成立于1865年,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大型跨国综合性化工企业
FMC富美实公司,成立于1928年,于1948年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FMC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学公司,其业务是为农业、消费业和工业市场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应用和产品。发行人客户CHEMINOVA A/S为其子公司
Nufarm纽发姆,系澳大利亚的大型跨国公司,创建于1957年,世界领先的专业性农药公司
SMC美国知名化工贸易企业,其主要客户为世界领先的涂料和特种材料生产商PPG、AXALTA等知名油漆、涂料公司
联化科技国内知名综合性化工企业,产品涵盖农药、医药和功能化学品三大板块
颖泰生物国内领先的农药生产企业

⑥安全生产及环保优势

完善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及环保制度为巍华新材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是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拥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公司按照GB/T45001-2020/ISO45001:2018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制订了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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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事故处置方案等程序文件,同时与政府、邻近工厂应急预案相衔接,组成严密的应急网络,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贯彻执行,从而达到控制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在自动化控制方面使用DCS系统,重要装置都设有视频监视监控设备及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监控系统(GDS),对危险工艺及重大危险源安装了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可以通过远程操作进行应急处理。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在有效期内,可燃、有毒气体探测仪处于正常状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配备相适宜的消防器材,实行远程监控和人员现场检查相结合。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的要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详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贯彻执行,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是可持续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巍华新材拥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公司于2021年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环保先进单位”及“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荣誉称号。同时也获得了由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评定的“2021年度绍兴市绿色工厂”称号。

⑦人才及管理优势

公司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多年来一直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研发、市场及销售服务经验,并对市场现状、客户需求、核心技术和发展趋势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和领悟,同时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较为稳定,极大程度地保障了公司各项战略的有效实施,以支持公司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通过人岗匹配、能力梳理和人才盘点等,建立公司的短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另一方面,公司还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激励管理团队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公司不断推进管理的精细化,通过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流程梳理和绩效考核等多方面优化改进,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均建立起比较规范且效率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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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这些管理体系的日臻完善,促使公司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并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消除了生产管理真空及人员冗余,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2)公司的竞争劣势

①融资渠道单一

氟精细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行业竞争者持续投入资金进行厂房建设、高端设备购置、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以及高新技术工艺研发。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资金实力相对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②与国外先进氟化工企业相比规模较小

虽然公司部分核心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积累方面国内领先,但整体上与国外先进氟化工企业相比综合实力较弱,公司与国际知名氟化工企业相比在资产规模、综合研发实力等各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公司仍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能规模,进一步形成规模经济。

5、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所生产的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产品行业内暂无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行业内氯甲苯产品主要生产企业包括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超跃化学有限公司等,行业内三氟甲基苯产品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山东德澳精细化工化学品有限公司、山东道可化学有限公司、福建康峰新材料化工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大中实业化工有限公司等。经公开渠道查询,上述公司均未公开披露其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相关信息。公司综合考虑可比公司行业相关性、主要业务和产品的相似性以及财务数据的可获得性等,选择了中欣氟材、永太科技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中欣氟材、永太科技的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经营状况及研发水平等方面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部分相关内容,公司与中欣氟材、永太科技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及技术实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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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中欣氟材四氟苯系列、氟氯苯乙酮系列为主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各大药品生产厂商及贸易商,形成以京新药业、国邦药业、浙江医药等知名企业为主的客户群截至2022年末累计拥有国家发明专利42项,国外发明专利3项;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中欣含氟化学品与新材料研究院
永太科技2,4,5-三氟苯乙酸、吡嗪盐酸盐、3,4,5-三氟溴苯、3,4-二氟硝基苯、3,4-二氯溴苯等医药中间体;2,4-二氟硝基苯、2-溴-4-氟乙酰苯胺(BFAA)、2,4-二氟苯胺、2,3,4-三氟苯胺、3,5-二氟苯胺等农药中间体;六氟磷酸锂产品公司的产品获得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同,目前已经与德国默克、巴斯夫、拜耳、住友、默沙东、先正达等国际著名化学企业,以及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末,永太科技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86项,其中145项已授权; 公司是国家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历年来多次获得省、市科学技术奖,并承担了多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发行人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获得大量客户认可及好评,与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末累计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5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 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曾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销量规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的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吨

年度产品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外销量内部领用量产销率
2022年度氯甲苯系列90,180.0072,613.5580.52%31,246.1539,563.4697.52%
三氟甲基苯系列70,100.0067,077.2595.69%37,508.9327,343.1096.68%
2021年度氯甲苯系列68,600.0061,799.4190.09%31,620.5331,473.33102.09%
三氟甲基苯系列66,300.0063,171.9195.28%37,319.9726,749.54101.42%
2020年度氯甲苯系列39,500.0036,900.1693.42%20,511.5615,509.9997.62%
三氟甲基苯系列54,700.0055,784.43101.98%29,049.8724,539.6896.07%

注1: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注2:产销率=(外销量+内部领用量)/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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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公司氯甲苯系列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氯甲苯系列产品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氯甲苯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刚开始投产,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所致;2022年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能利用率与2021年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销率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产品畅销,主要产品供不应求所致。公司2020年度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能利用率为101.98%,存在产能利用率超过100%的情形,主要原因系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发行人提升了设备使用效率,生产装置的实际运行天数延长,使得当年产能利用率略超过100%。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治理设备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能够达到环保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日常排污监测达标,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重视环境保护,不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持续环保及节能减碳技改项目投入,上述超产能情形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对于公司报告期内超产能行为,相关部门已就该事项确认如下:

2022年8月及2023年1月,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2019年起,巍华新材曾存在在装置规模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部分产品实际年产量超过许可产能,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2年8月及2023年1月,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情况说明》,巍华新材料已主动向说明2019年起存在部分产品产量超过项目备案产能之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该行为不属于需我局行政处罚之情形。

2022年9月及2023年1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出具《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巍华新材曾存在部分产品产量超过环评及验收批复产量之情况,但未增加排污种类和许可排污总量,未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未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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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5月及2023年1月,弋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江西巍华曾存在部分产品产量超过备案产量之情况,未变更安全生产条件及负荷,不属于重大变更,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22年8月及2023年1月,弋阳县工信局出具《证明》,江西巍华2019年以来3年实际产能曾超过备案产能,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该公司实际产能曾超过备案产能,属管理效率提高后的正常生产,不属重大产能变化。该企业三氟甲苯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已在我单位完成备案,并进行了节能评审。2019年1月1日至今,该公司不存在被本单位处以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

2022年8月及2023年1月,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出具《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江西巍华曾存在部分产品产量超过环评及验收批复产量之情况,但未增加排污种类和许可排污总量,未造成环境污染事件,不属于重大变更且已依法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未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综上,发行人产能利用率超100%情况未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二)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氟甲基苯系列129,437.1774.14%111,676.5380.69%90,414.1687.79%
氯甲苯系列45,141.3225.86%26,728.1919.31%12,571.7612.21%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及氯甲苯系列产品。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7.79%、80.69%和74.14%,氯甲苯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2.21%、19.31%和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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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均价增长率销售均价增长率销售均价
三氟甲基苯系列34,508.3615.32%29,924.07-3.85%31,123.78
其中:对氯三氟甲苯19,236.9320.31%15,988.9511.34%14,361.07
间三氟甲基苯胺42,001.996.49%39,442.50-1.96%40,230.24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61,972.446.36%58,264.73-10.29%64,951.20
间三氟甲基苯酚103,501.910.32%103,173.893.66%99,534.05
氯甲苯系列14,447.0070.91%8,452.8037.91%6,129.11
其中:邻氯甲苯14,377.4986.15%7,723.7818.72%6,505.66
2,6-二氯甲苯57,307.6456.53%36,610.90--

2021年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销售均价小幅回落。2022年,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销售均价较上年增长15.32%,主要系对氯三氟甲苯售价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所致。氯甲苯系列产品2021年的销售均价同比增加37.91%,主要系邻氯甲苯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影响销售价格大幅提升,以及新增2,6-二氯甲苯,该产品单价较高所致。2022年,氯甲苯系列产品的销售均价较上年增长70.91%,主要系邻氯甲苯和2,6-二氯甲苯售价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市场供不应求的影响而大幅上涨所致。

分主要细分产品而言:

对氯三氟甲苯2021年较2020年增长11.34%,主要系2021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单位成本增长所致。2022年较2021年增长20.31%,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单位成本增长所致。

间三氟甲基苯胺2020年及2021年公司销售价格基本持平;2022年销售均价较2021年小幅上涨6.49%,主要系公司根据成本上涨适度上调销售价格。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2021年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10.29%,主要系

1-1-191

2021年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因部分主要客户下游产品结构调整使得下游产品需求回落,加之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处于低位所致。2022年受下游市场回暖影响销售单价较2021年增长6.36%。

间三氟甲基苯酚2021年销售单价与2020年基本持平。2022年销售单价与2021年基本持平。

邻氯甲苯2021年销售均价增长18.72%,主要系2021年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使得邻氯甲苯当年销售成本较上年增长23.52%(未考虑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公司根据产品成本适当调高销售价格。

2022年邻氯甲苯销售均价较2021年增长86.15%,2,6-二氯甲苯销售均价较2021年增长56.53%,主要原因如下:(1)2021年底以来受氯甲苯主要竞争对手能源双控等影响,市场供应量一直处于紧缺状态;同时,受主要下游客户扬农化工、纽苏莱、世龙实业等新项目陆续投产影响,下游联苯醇及联苯菊酯农药、2,6-二氯苯腈、邻氯苯腈等产品产能提升,对公司邻氯甲苯及2,6-二氯甲苯市场需求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导致市场一直供不应求;(2)2022年主要生产原料甲苯、氢氟酸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一定程度拉动了产品市场价格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邻氯甲苯销售均价与上市公司百傲化学采购均价趋势变动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单位:元/kg

1-1-192

(四)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2年度1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27,224.4115.33%
2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13,157.337.41%
3BAYER11,333.386.38%
4ISHIHARA SANGYO KAISHA,LTD9,913.125.58%
5SAJJAN INDIA LIMITED9,763.635.50%
合计71,391.8640.19%
2021年度1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21,979.9015.43%
2BAYER12,326.928.65%
3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3,567.452.50%
上海牧夏化工有限公司2,318.221.63%
淮安禾裕泰化工有限公司2,128.321.49%
上海雷尼化工有限公司1,961.731.38%
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1,142.920.80%
PSYCHE CHEMICALS CO., LIMITED952.730.67%
小计12,071.378.47%
4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8,760.116.15%
5ISHIHARA SANGYO KAISHA, LTD8,193.015.75%
合计63,331.3044.46%
2020年度1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16,667.3115.67%
2BAYER11,107.8810.45%
3CHEMINOVA A/S8,950.968.42%
4ISHIHARA SANGYO KAISHA, LTD8,197.947.71%
5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2,303.542.17%
上海牧夏化工有限公司1,698.161.60%
上海希康默化工有限公司1,210.101.14%
淮安禾裕泰化工有限公司313.270.29%
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183.190.17%
PSYCHE CHEMICALS CO., LIMITED97.990.09%

1-1-193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小计5,806.245.46%
合计50,730.3447.71%

注1: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淮安禾裕泰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均为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岳晟直接或间接控制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4.23%的股权并担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PSYCHE CHEMICALS CO., LIMITED和上海希康默化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岳晟,PSYCHE CHEMICALS CO., LIMITED、上海希康默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牧夏化工有限公司和上海雷尼化工有限公司相互之间与公司的业务往来有密切联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公司对江苏禾裕泰化学有限公司、淮安禾裕泰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PSYCHE CHEMICALS CO., LIMITED、上海希康默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牧夏化工有限公司和上海雷尼化工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合并列示。注2:BAYER包括BAYER AG、BAYER CROPSCIENCE LIMITED 和 BAYERCROPSCIENCE SCHWEIZ AG三家公司。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且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五)公司分模式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直销、经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116,063.7466.48%80,074.1557.86%60,750.2558.99%
经销58,514.7633.52%58,330.5842.14%42,235.6741.01%
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1、公司直销模式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2022年度1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13,157.3311.12%

1-1-194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2BAYER11,333.389.57%
3ISHIHARA SANGYO KAISHA,LTD9,913.128.37%
4SAJJAN INDIA LIMITED9,763.638.25%
5新乡市三鑫科技有限公司5,585.714.72%
合计49,753.1742.03%
2021年度1BAYER12,326.9215.06%
2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8,760.1110.70%
3ISHIHARA SANGYO KAISHA,LTD8,193.0110.01%
4SAJJAN INDIA LIMITED5,044.576.16%
5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3,135.543.8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3.100.60%
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483.970.59%
小计4,112.615.03%
合计38,437.2146.97%
2020年度1BAYER11,107.8817.43%
2CHEMINOVA A/S8,950.9614.05%
3ISHIHARA SANGYO KAISHA,LTD8,197.9412.86%
4SAJJAN INDIA LIMITED5,570.758.74%
5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3,929.636.17%
合计37,757.1659.25%

公司与报告期内直销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时间及建立合作方式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作时间建立合作方式
1BAYER2019年原巍华化工客户,公司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取得产品认证工作
2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2020年原巍华化工客户,公司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取得产品认证工作
3ISHIHARA SANGYO KAISHA,LTD2019年原巍华化工客户,公司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取得产品认证工作
4SAJJAN INDIA LIMITED2019年原巍华化工客户,公司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取得产品认证工作
5新乡市三鑫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拜访客户建立合作关系
6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原巍华化工客户,公司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

1-1-195

序号客户名称合作时间建立合作方式
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2020年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7CHEMINOVA A/S2020年通过考察市场进行商谈建立合作关系

注:合作时间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巍华与客户的合作时间。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BAYER、Deccan Fine Chemicals(India)PRIVATElimited、ISHIHARA SANGYO KAISHA,LTD、SAJJAN INDIA LIMITED均为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之中,上述客户采购需求呈现稳步增长趋势。CHEMINOVA A/S 2020年位列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2021年及2022年其需求减少,销售金额有所下降,仍位于公司直销前十大客户之中。新乡市三鑫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为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其采购2,6-二氯甲苯为公司新产品,公司投产后开始与新乡市三鑫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联化科技及其子公司2021年为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主要采购公司邻氯甲苯产品。伴随联化德州工厂投产,2021年从公司采购金额大幅增长;2022年联化德州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对产品价格及信用期要求较高所致。

2、公司经销模式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2022年度1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27,224.4145.95%
2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42.264.80%
3上海雷尼化工有限公司2,126.553.59%
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605.311.02%
小计2,731.864.61%
4连云港通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211.383.73%
5浙江领克化工有限公司2,069.633.49%
合计37,079.5362.58%
2021年度1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21,979.9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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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2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3,567.455.89%
上海牧夏化工有限公司2,318.223.83%
上海雷尼化工有限公司1,961.733.24%
PSYCHE CHEMICALS CO.,LIMITED952.731.57%
小计8,800.1314.52%
3上海超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151.335.20%
4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54.203.72%
5丽水嘉远贸易有限公司2,119.253.50%
合计38,304.8163.21%
2020年度1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16,667.3139.11%
2上海牧夏化工有限公司1,698.163.99%
上海希康默化工有限公司1,210.102.84%
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183.190.43%
PSYCHE CHEMICALS CO.,LIMITED97.990.23%
小计3,189.437.48%
3Mitsubishi Corporation2,771.126.50%
4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46.905.98%
5卓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2,029.734.76%
合计27,204.4863.84%

公司与报告期内经销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时间及建立合作方式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作时间建立合作方式
1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2019年与巍华化工合作历史较久,公司主动与其建立合作,取得其产品认证工作
2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与巍华化工合作历史较久,对方客户有相关需求,通过市场考察与公司建立合作
3浙江领克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客户主动拜访建立合作关系
4上海超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下游客户推荐建立合作关系
5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信息和业务拓展建立合作关系
上海牧夏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
上海雷尼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
上海希康默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
PSYCHECHEMICALS CO.,LIMITED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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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作时间建立合作方式
6丽水嘉远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信息和业务拓展建立合作关系
7Mitsubishi Corporation2020年原巍华化工客户,公司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取得产品认证工作
8卓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下游客户推荐建立合作关系
9连云港通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通过公开信息与公司建立联系

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报告期内均为公司经销第一大客户,主要采购公司对氯三氟甲苯产品用于美国市场销售,2020年之后公司对其销售金额稳步增长。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均为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其主要采购公司间三氟甲基苯胺用于欧美市场的销售,采购金额稳定。

浙江欣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020年之后位列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之中,其主要采购公司新产品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用于海外市场的销售,2021年该产品市场需求旺盛,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销售金额快速增长。

上海超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为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其采购公司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产品销售给台州达辰药业有限公司用于农药生产。

浙江领克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为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其主要采购公司2,6-二氯甲苯销售给印度医药企业AETHER INDUSTRIES LIMITED。

丽水嘉远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为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其主要采购公司3,4-二氯三氟甲苯销售给浙江富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农药生产。2022年主要采购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产品,采购金额减少,主要系其生产工艺变化对产品需求减少所致;2022年下半年浙江富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为从公司直接采购,也使得丽水嘉远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有所下降。

Mitsubishi Corporation 2020年为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其采购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销售给其关联公司Deccan,公司后续直接销售给Deccan,2021年之后未与其发生交易。

卓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2020年前五大经销客户,其主要销售给

1-1-198

湖北源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之后氯甲苯市场价格上涨,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公司优先保证主要客户需求,减少对其销售。连云港通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为公司经销前五大客户,其采购公司邻氯甲苯产品销售给江西鑫海等国内农药医药企业。连云港通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稳定的邻氯甲苯客户,2022年伴随邻氯甲苯市场需求大涨其采购金额有所增长。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甲苯、氢氟酸等化工原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及其占营业成本和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期间品种采购数量(吨)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单价(元/吨)占营业成本比重占采购总额比重
2022年度甲苯43,029.5728,867.606,708.7830.92%37.03%
氢氟酸14,203.3713,523.329,521.2114.49%17.35%
液氯92,723.509,030.29973.899.67%11.58%
2021年度甲苯40,069.1420,135.285,025.1324.46%31.25%
氢氟酸12,966.7311,603.608,948.7414.10%18.01%
液氯82,100.4312,237.721,490.5814.87%18.99%
2020年度甲苯31,499.9510,383.283,296.2818.65%23.11%
氢氟酸11,188.608,250.487,374.0114.82%18.36%
液氯63,297.735,654.59893.3310.16%12.59%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是受上游行业产品周期影响及石油价格波动影响。甲苯及氢氟酸采购价格围绕市场价格上下波动,与市场价格的波动趋势一致,匹配关系良好。公司绍兴上虞和江西弋阳生产基地采购液氯的模式不同,上虞的液氯主要采用管道运输及槽罐车运输,进厂后直接灌入液氯储槽,而江西采购主要为钢瓶液氯,价格相对于管道运输及槽罐车包装及运输成本较高,另外江西弋阳运输距离较远,运输成本较高,故选取母公司采购液氯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公司采购液氯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小幅差异,主要系液氯市场价格波

1-1-199

动较大,另外公司A1-2,6-DCT车间建设项目2020年9月完工并开始生产,自2020年10月开始公司液氯采购量上涨,同时液氯市场价格也处于高位,故公司2020年液氯采购均价略高于市场均价;公司2021年12月由于停工停产,导致2021年12月液氯采购量大幅下降,同时液氯市场价格自2021年10开始大幅上涨,12月开始市场价格回落,故公司2021年液氯采购均价略高于市场均价;2022年液氯采购均价略高于市场均价,主要系2022年三季度开始市场价格大幅下降,而公司下半年采购数量略低于上半年所致,2022年上半年公司液氯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均价市场均价差异率采购均价市场均价差异率采购均价市场均价差异率
甲苯6,708.786,585.231.88%5,025.134,981.660.87%3,296.283,309.03-0.39%
氢氟酸9,521.219,380.471.50%8,948.749,003.92-0.61%7,374.017,386.84-0.17%
液氯951.75846.6112.42%1,441.181,334.507.99%798.15707.2912.85%

数据来源:液氯采购均价为母公司液氯采购均价;甲苯及氢氟酸价格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液氯数据来源于镇洋发展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

(二)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蒸汽、电力、天然气和煤。电力由公司以电网销售价格采购,蒸汽、天然气和煤由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公司生产所需的蒸汽、电力、天然气均拥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完全能满足公司的需要。2020年,公司的子公司江西巍华将燃煤锅炉更换为天然气锅炉之后,开始停止对煤的采购,对天然气的采购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及其占营业成本和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元/吨、度、立方米

期间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均价占营业成本比重占采购总额比重
2022年度蒸汽(万吨)42.6411,208.25262.8412.01%14.38%
电力(万度)5,282.403,800.690.724.07%4.88%
天然气(万立方米)243.64786.603.230.84%1.01%
2021年度蒸汽(万吨)37.708,350.43221.5210.14%12.96%
电力(万度)4,738.342,864.350.603.48%4.45%

1-1-200

期间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均价占营业成本比重占采购总额比重
天然气(万立方米)249.63692.692.770.84%1.08%
2020年度蒸汽(万吨)24.143,809.54157.786.84%8.48%
电力(万度)3,640.642,289.900.634.11%5.10%
天然气(万立方米)131.22349.122.660.63%0.78%
煤(万吨)0.11112.511,025.820.20%0.25%

(三)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不含税)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2年度1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8,868.4811.38%
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11,208.2514.38%
小计20,076.7225.75%
2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10,347.1913.27%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149.709.17%
小计17,496.8922.44%
3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682.269.85%
4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6,401.968.21%
5江西天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970.965.09%
合计55,628.7871.36%
2021年度1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9,520.8714.78%
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8,350.4312.96%
小计17,871.2927.74%
2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6,834.7310.61%
3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682.7610.37%
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48.409.54%
5江西天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62.235.68%
合计41,199.4263.95%
2020年度1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5,308.9911.82%
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3,809.548.48%
小计9,118.5320.30%

1-1-201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不含税)占采购总额比例
2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6,900.2215.36%
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13.920.03%
小计6,914.1415.39%
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859.068.59%
4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3,756.578.36%
5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664.535.93%
合计26,312.8458.56%

注1: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和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注2: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注3: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和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50%的情况。

上述供应商中,闰土新材及闰土热电是闰土股份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丁兴成、监事周成余持有闰土股份少量股份;巍华化工及巍华制冷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吴顺华、吴江伟控制的企业;发行人股东朱敏的配偶担任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并间接持有其0.9%的股权。除了上述情况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五、对主要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61,422.48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3,116.725,386.93-17,729.7976.70%
机器设备55,022.6512,229.50-42,793.1577.77%
运输设备591.63322.70-268.93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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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922.30291.69-630.6168.37%
合计79,653.3018,230.81-61,422.4877.11%

1、公司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地址建筑面积(m2)用途他项权利
1巍华新材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6862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38,982.82工业
2巍华新材浙(2017)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35168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舜东花园6,120.21商服、住宅/成套住宅
3江西巍华赣(2021)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529号江西省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2号28,649.32工业抵押

2022年2月24日,江西巍华与中国银行弋阳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江西巍华以持有的“赣(2021)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529号”不动产为其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向中国银行弋阳支行申请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00万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已登载于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系合法建筑,以现状正常使用不存在行政处罚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存在部分在建房产。相关在建房产均位于发行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上,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续依法建设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载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新建的综合楼、戊类及三号仓库、配电间、七车间及八车间等房屋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相关房产已依法履行建设规划、建筑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目前已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中,预计后续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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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登载于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和在建及新建房产外,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在其取得权证的建设用地上存在个别未登载于权属证书、用作非主要生产用途的门卫、仓库等配套房屋,相关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主体房屋名称面积(㎡)用途是否系主要生产工序用房附着土地权证情况
1发行人门卫60.00门卫否,配套用房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6856号
2应急分站14.00应急器材存放否,配套用房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6862号
3江西巍华临时仓库728.30闲置否,配套用房赣(2021)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529号
4闲置仓库1,616.17杂物堆放否,用于临时堆放杂物

以上4处房屋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生产经营配套需要临时搭建,建筑面积合计约2,418.47㎡,占发行人总房屋建筑面积比例较小,且未涉及主要生产经营用房。此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江西巍华在其持有权证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架设了部分非封闭式简易棚等以减少临时堆放货物日晒、雨水影响。以上房屋及临时构筑物均未超出所在土地规划红线。

发行人及江西巍华以上未登载房屋及临时构筑物未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关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第四十四条关于临时建设规划要求之规定。

2022年4月12日,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通过发行人向其呈交的、关于发行人既存之无证房屋及临时构筑物事宜的《情况说明》中确认,前述无证房屋及临时构筑物均位于发行人依法取得权证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地块已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上述无证房屋及临时建筑未违反该宗土地整体规划,为发行人日常管理所需,同意发行人保留使用。

2022年4月14日,弋阳县自然资源局就江西巍华既存之无证房屋及临时构筑物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江西巍华无证房屋及临时构筑物,均位于其依法取得权证的国有建设用地内,该地块已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上述无证房屋及临时建筑未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江西巍华日常管理所需,同意其保留使用。

2022年1月24日、2022年7月13日及2023年1月4日,绍兴市上虞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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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至相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因违反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情形。

2022年3月1日、2022年8月19日及2023年1月16日,弋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江西巍华自2019年1月1日至相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反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其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用房已登载于不动产权证书,在建房产及新建房产已依法办理建设规划、施工许可,后续依法建设并办理房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及江西巍华部分非主要生产相关的配套用房、临时构筑物未单独办理规划施工手续,但位于依法取得之土地上,未非法占用、使用土地,符合土地总体规划,且面积相对较小,经主管部门同意予以保留使用,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风险较小,对发行人、江西巍华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对本次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顺华、吴江伟已出具承诺:“如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无法办妥权证之房产或就土地房产事宜对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行政处罚,而给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造成任何损失或超过相关预计费用支出的,本公司/本人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租赁房产5处,分别用于公司办公接待和员工宿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物业位置房产用途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1巍华新材施琳娟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6幢802室办公接待房屋建筑面积472.50 m2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巍华新材严建华上虞区盖北镇新河村河东中心横路北220号员工宿舍房屋建筑面积222 m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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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物业位置房产用途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3巍华新材杭萍上虞区盖北镇丰富村镇丰西直路154号二楼、三楼、四楼员工宿舍房屋建筑面积270 m2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4巍华新材沈水良上虞区盖北镇丰富村新富前路2号员工宿舍房屋建筑面积135 m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巍华新材沈大良上虞区盖北镇丰富村新富前路1号员工宿舍房屋建筑面积405 m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第1项房屋租赁系巍华新材租赁施琳娟(系公司原董事徐万福之配偶,持有公司50.00万股股份)房产用于办公接待。鉴于租赁房产系未装修之毛坯房,巍华新材与施琳娟双方参考周边同类房产出租价格,经过充分协商后确定租赁房产租金为每年15.00万元。上述第2至5项房屋租赁系巍华新材租赁严建华、杭萍、沈水良和沈大良房产用于员工宿舍。其中巍华新材租赁严建华共10间房屋,月租金为每间房屋

750.00元;巍华新材租赁杭萍共30间房屋,月租金为每间房屋800.00元;巍华新材租赁沈水良共6间房屋,月租金每间房屋720.00元;巍华新材租赁沈大良共18间房屋,月租金每间房屋720.00元。

发行人租赁的上述房产,均未用于主要生产经营,可替代性较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表第1项租赁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上表第2-5项租赁房产系出租方在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无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之要求。相关出租房产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产权证明》,确认相关房产无产权证,产权归属于相应出租人。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
1工艺管道11,600.579,006.8077.64%
2电缆3,982.573,056.40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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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产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
3邻塔971.69578.9059.58%
4气动调节阀741.37556.0875.01%
5粗分塔752.57450.7159.89%
6消防水管道533.65316.8259.37%
7压力变送器874.07740.9184.77%
8低压出线柜585.46387.0966.12%
9氯化塔329.36196.2259.58%
10对塔449.38267.7259.58%
11混二氯精馏塔407.56318.6178.17%
合计21,228.2515,876.2674.79%

(二)公司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12,909.541,054.7811,854.7691.83%
专利权3,242.492,418.21824.2825.42%
排污权233.4320.22213.2191.34%
合计16,385.463,493.2112,892.2578.68%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7宗,下述土地均已取得相应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证书编号坐落地址面积(m2)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1巍华新材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6862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100,519.78出让工业用地至2064年11月27日止
2巍华新材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6856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11,317.44出让工业用地至2064年11月27日止
3巍华新材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6852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1,497.78出让工业用地至2064年11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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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证书编号坐落地址面积(m2)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4方华化学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4692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108,547.00出让工业用地至2072年5月12日止
5方华化学浙(2023)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26134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扩容区)83,032.00出让工业用地至2073年7月27日止
6江西巍华赣(2021)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529号江西省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2号146,666.00出让工业用地至2056年11月20日止抵押
7巍华新材浙(2017)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35168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舜东花园4,894.00出让商服、住宅/成套住宅至2081年3月7日止

2022年2月24日,江西巍华与中国银行弋阳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江西巍华以持有的“赣(2021)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529号”不动产为其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向中国银行弋阳支行申请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00万元。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土地房产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表第1-6项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载之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取得,均已支付了相应土地出让款项及税费,并办理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

发行人上表第7项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载之土地使用权及附着房屋系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发行人签订了《变卖成交确认书》《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确权执行裁定书,全额支付了拍卖价款及相关税费,并已办理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据此,通过出让、拍卖等有偿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司法拍卖的裁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对价,并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地上建筑系自建、拍卖取得,取得土地房产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土地房产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用途与不动产权证书相符,未变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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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利性质及用途,未非法占用、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房产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3)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2022年1月21日、2022年8月8日、2023年1月16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出具证明,确认巍华新材及方华化学取得土地之程序合法、有效,能够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土地管理部门管辖事项之规定,为在建项目办理了相关建设规划及建造施工许可,未违法占用、使用土地,自2019年1月1日至相应证明出具日,巍华新材及方华化学不存在被土地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之情形。

2022年1月24日、2022年7月13日、2023年1月4日,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巍华新材及方华化学自2019年至相应证明出具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情形。

2022年2月25日、2022年8月8日、2023年1月16日,弋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确认江西巍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程序合法、有效,能够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土地管理部门管辖事项之规定,为在建项目办理了相关建设规划及建造施工许可,未违法占用、使用土地,自2019年1月1日至相应证明出具日,江西巍华不存在被土地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之情形。

2022年3月1日、2022年8月19日、2023年1月16日,弋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江西巍华自2019年至相应证明出具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房产取得、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手续。

3、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3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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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境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5项,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巍华新材一种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制备方法ZL202010781431.1发明专利2020.8.6原创取得
2巍华新材一种间三氟甲基苯酚的制备方法ZL201910831538.X发明专利2019.9.4原创取得
3巍华新材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ZL200610025732.1发明专利2006.4.14转让取得
4巍华新材一种2-溴-5-氟三氟甲苯的合成方法ZL201710002434.9发明专利2017.1.3转让取得
5巍华新材一种使用元素硒作为催化剂生产对氯甲苯的方法ZL201110246100.9发明专利2011.8.25转让取得
6巍华新材一种2,6-二氯甲苯的工业化生产方法ZL200810120184.X发明专利2008.7.25转让取得
7巍华新材一种对氯甲苯的生产方法ZL200510028269.1发明专利2005.7.29转让取得
8巍华新材邻三氟甲基苯胺的制备方法ZL200410016958.6发明专利2004.3.12转让取得
9巍华新材一种间三氟甲基苯乙酮的合成方法ZL201310099011.5发明专利2013.3.26转让取得
10巍华新材一种连续氟化反应合成三氟甲基苯类产品的工业化方法ZL201210419882.6发明专利2012.10.29转让取得
11巍华新材一种连续光引发氯化反应合成对氯三氯苄的工业化方法ZL201210419869.0发明专利2012.10.29转让取得
12巍华新材一种合成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ZL200810060862.8发明专利2008.3.24转让取得
13巍华新材、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一种对甲基三氟甲苯的合成方法ZL201510568998.X发明专利2015.9.9转让取得
14巍华新材一种生产3,4,5-三氯三氟甲苯的副产物2,4,5-三氯三氟甲苯的综合利用方法ZL201710108472.2发明专利2017.2.27转让取得
15江西巍华一种制备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ZL200810060866.6发明专利2008.3.24转让取得
16江西巍华一种氟化反应驰放气中氟化氢的综合利用方法ZL201510029545.X发明专利2012.6.8转让取得
17巍华新材一种用于光催化反应的LED灯管ZL201620463056.5实用新型2016.5.20转让取得
18巍华新材、永康市良工阀门有限公司溢流管件ZL202120514583.5实用新型2021.3.4原创取得
19巍华新材一种废气处理设备ZL202120538027.1实用新型2021.3.12原创取得
20江西巍华一种连续洗涤分层装置ZL202022692942.4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1江西巍华一种高效氟化冷凝器ZL202022692943.9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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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名称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2江西巍华一种高精度氨氮在线分析仪ZL202022693227.2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3江西巍华一种强搅拌硝化反应釜ZL202022693410.2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4江西巍华一种耐腐蚀搪玻璃反应釜ZL202022694423.1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5江西巍华一种侧链氯化生产用过滤装置ZL202022697915.6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6江西巍华一种高效的化工用高温蒸馏釜ZL202022698009.8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7江西巍华一种高效氨化冷凝器ZL202022698055.8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8江西巍华一种换热高效的圆块孔式石墨换热器ZL202022698117.5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29江西巍华一种精馏冷凝器ZL202022698795.1实用新型2020.11.19原创取得
30江西巍华一种新型自控式蒸馏釜ZL202222688978.4实用新型2022.10.12原创取得
31江西巍华一种用于氨化反应的装置ZL202222833986.3实用新型2022.10.26原创取得

(2)境外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名称公告号国家/地区类型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巍华新材PreparationMethodof2,6-Dichlor-4-TrifluoromethylAnilineUS2009/0240083A1美国发明专利2009.3.23转让取得

4、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4项商标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323239001类化学原料巍华新材2020.6.7- 2030.6.6原创取得
2399713861类化学原料巍华新材2020.7.14-2030.7.13原创取得
3399803141类化学原料巍华新材2020.7.7- 2030.7.6原创取得
4399870011类化学原料巍华新材2020.3.14-2030.3.13原创取得

注:巍华新材将注册号为“39987001”之商标无偿许可子公司江西巍华使用,许可期限至2030年3月12日止,于2022年7月6日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公告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5、发行人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情况

发行人目前使用的商标和专利技术均权属清晰,发行人目前未拥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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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而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他人仿冒发行人商标或侵占发行人专利技术、著作权的侵权纠纷。

(三)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经营资质情况

1、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业务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2、经营资质

(1)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要求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江西巍华生产经营涉及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排放,存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修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2022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请取得相关资质许可,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根据前述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许可及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生产经营事项许可/备案资质依据许可/ 备案情况
涉及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已取得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已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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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事项许可/备案资质依据许可/ 备案情况
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已取得
生产涉及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订)》 第十三条: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取得
生产过程中涉及污染物排放《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修订)》 第二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 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已取得
存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21修订)》 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 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已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订)》 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已取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产品及所需取得的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备案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特殊化学品性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邻氯甲苯危险化学品涉及,已包含涉及,已登记
2,6-二氯甲苯危险化学品涉及,已包含涉及,已登记
对氯三氟甲苯危险化学品涉及,已包含涉及,已登记
间三氟甲基苯胺危险化学品涉及,已包含涉及,已登记
间三氟甲基苯酚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

1-1-213

经通过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http://hxp.nrcc.com.cn)的逐一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主要产品不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产品,无需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其他资质、许可、备案。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取得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资质、许可、备案,不存在无证或超出上述资质、许可、备案的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形,以目前资质生产经营不存在处罚的风险。

2022年8月16日及2023年1月10日,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巍华新材已建、在建项目已依法完成现阶段应履行的安全三同时工作,依法完成安全评价及验收。2019年1月1日至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等安全生产所需许可及备案资质,并按照相关资质范围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1月1日至今,巍华新材不存在被我局处以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安全生产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022年8月19日及2023年1月16日,弋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江西巍华已建、在建项目已依法完成现阶段应履行的安全三同时工作,依法完成安全评价及验收。2019年1月1日至今,江西巍华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等安全生产所需许可及备案资质,并按照相关资质范围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1月1日至今,江西巍华不存在被我局处以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不存在安全生产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022年8月19日及2023年1月16日,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2019年1月1日至本函出具日:江西巍华未出现质量抽检不合格或重大产品质量责任纠纷;除上述处罚外,江西巍华不存在其他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未取得所需备案或许可资质之情况,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规定被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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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1日及2023年1月13日、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19日及2023年1月16日分别出具《证明》,分别确认发行人、江西巍华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许可、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证 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间/首次备案时间
发行人《安全生产许可证》(ZJ)WH安许证字[2019]-D-2448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9/1/25-2022/1/24
(ZJ)WH安许证字[2022]-D-24482022/1/25-2025/1/24
江西 巍华《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08]0496号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9/21-2020/9/20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9/24-2023/9/23
发行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浙)XK13-008-00079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15-2024/7/14
江西 巍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赣E)XK13-008-00001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管局2017/4/14-2022/4/16
(赣)XK13-008-11001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2022/4/16-2027/4/16
发行人《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3061024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18/11/27-2021/11/26
330610244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2021/11/27-2024/11/26
江西 巍华《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623120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江西省化学品登记局2017/7/11-2020/7/10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江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4/24-2023/4/23
36112300025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江西省应急管理厅2023/4/23-2026/4/22
发行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浙)3S33068200056X绍兴市应急管理局2019/7/3-2022/1/24
(浙)3S33068200056X号2022/1/25-2025/1/24
江西 巍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赣)3S36111221045弋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12/1-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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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 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间/首次备案时间
(赣)3S36111221045弋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11/30-2022/11/30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赣)3S361100220900002上饶市应急管理局2022/9/7-2025/9/6
发行人《排污许可证》浙DC2017A002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6/1/1-2020/12/31
91330600080554635Q001P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0/11/3-2023/11/2
91330600080554635Q001P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2/4/15-2027/4/14
91330600080554635Q001P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2/11/2-2027/11/1
91330600080554635Q001P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3/21-2028/3/20
江西 巍华《排污许可证》913611267788079051001P上饶市生态环境局2020/6/19-2023/6/18(注)
913611267788079051001P上饶市生态环境局2023/6/19-2028/6/18
发行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454733-2018/12/28
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3069699HX绍兴海关2018/12/29
江西 巍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531511-2018/10/8
江西 巍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609961966上饶海关2018/10/9

注:江西巍华所在行业排污许可实施期限为2020年,其于期限前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2月6日、2月7日发布的《关于新旧发排污许可证衔接的回复》《关于办理排许可证有关问题请示的回复》以及江西巍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期间,未强制要求江西巍华取得排污许可证。同时,江西巍华因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将满申请延续,并获得上饶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4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期限自2023年6月19日起算。

发行人、江西巍华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江西巍华报告期内取得其生产经营的全部许可、备案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业务资质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情况,相关业务资质即将到期时公司将及时办理续期,目前公司不存在较大的续期不能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续拥有上述资质。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来能持续获取相关经营资质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资质要求的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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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许可/备案资质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持资质条件发行人及/或子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九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符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登记证有效期满后,登记企业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复核换证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复核换证: (一)通过登记系统填写危险化学品复核换证申请表; (二)登记办公室审查登记企业的复核换证申请,符合条件的,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提交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登记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理由; (三)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复核换证手续。符合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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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许可/备案资质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持资质条件发行人及/或子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 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 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三)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四)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符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特别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经备案,长期有效已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无特别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一经备案,长期有效已登记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目前条件生产经营未来持续获取上述资质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公司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研发,公司积极探索并持续总结,形成适用于公司生产状况的核心技术,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效率,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简述所处 阶段技术来源
1连续釜式反应通过多个反应釜串联使用,在不同反应釜可以满足不同的反应条件,使反应连续化,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能。大批量应用自主研发
2连续塔式反应将催化剂填入反应塔中并串联使用,可在不同的塔设置不同的反应参数,完成连续化生产,加快反应效率,提高产能,降低生产成本。大批量应用自主研发
3连续微通道和管式反应利用微通道反应器完成重氮化反应,本质上降低安全风险;再与管式反应完成的水解反应串联使用,达到两步反应、后处理、提纯的全连续、自动化生产,安全风险大大降低,产能显著提高。大批量应用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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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简述所处 阶段技术来源
4连续氢化反应将氢化反应连续化,节省在投料、置换气、过滤等操作的时间,使反应效率大大提高,产能明显增加,降低安全风险。大批量应用自主研发
5连续氟化反应在氟化反应过程中采用液液氟化反应和气液氟化反应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氟化连续化、自动化的集成控制,大大提高氟化氢的利用率。大批量应用自主研发
6连续氯化反应在氯化反应过程中采用鼓泡反应和喷淋吸收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集成控制,提高氯气利用率。大批量应用自主研发

公司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保护,对于核心技术相关的工艺技术优化、设备改进、生产投料及催化剂选择等核心技术的多要素,公司积极进行了专利申请,公司目前共拥有3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含1项境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5项,公司目前仍在继续对于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专利保护较广覆盖了公司核心技术。为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加强公司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的管理,发行人制定并通过了《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保密管理》《研发管理制度》等知识产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保密管理》,公司商业机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保护政策,并监督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公司商业机密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各个关键岗位的高管层组成,公司总经理为委员会主席,总经办作为执行委员负责商业机密制度的具体落实,并开展日常工作。同时,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涵盖了知识产权的一般定义,知识产权包括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公司知识产权相关内控制度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能够覆盖公司全部产品。对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公司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管理,明确发行人知识产权从申请到授权及授权后的内部管理流程及职责,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能够保护发行人的知识产权。发行人的高管人员及核心人员均与发行人签署了保密条款,进一步保护发行人的知识产权。发行人已建立了相关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内部控制制度,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运行,保护范围能覆盖公司全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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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起止日期项目进度
12,4,5-三氯三氟甲苯绿色氨解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通过金属催化剂高效催化氨化偶联反应,提高氨气利用率2021.09- 2023.12实施中
2对三氟甲基苯胺连续氯化合成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研究与开发利用连续流技术开发连续氯化反应,提高产能2022.01- 2023.12实施中
3氟虫腈中间体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的研究与开发优化工艺条件,提高氮化反应收率,利用萃取精馏技术回收重氮化废水中乙酸,节约资源减少三废排放2022.03-2023.03实施中
4除草剂氨基丙氟灵高级中间体的研究与开发通过反应工艺条件优化,降低原料单耗,提高反应收率2022.03- 2023.12实施中
52,5-二氯-4-氨基三氟甲苯连续催化加氢脱氯合成对三氟甲基苯胺的研究与开发利用固定床技术,连续氢化脱氯合成对三氟甲基苯胺并完成产业化研究2022.03- 2023.12实施中
6柔性屏材料聚酰亚胺单体2,2-二(三氟甲基)二氨基联苯合成工艺的研究与开发研究开发双分子还原合成双(三氟甲基)二苯肼的工艺条件、重排反应工艺条件、析晶、结晶等工艺条件2022.04- 2023.06实施中
7混二氯甲苯连续化脱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通过对反应温度、反应空速、氢气比率等关键参数的研究,将混二氯甲苯以较高选择性的生成以邻氯甲苯为主的一氯化物2022.06-2024.05实施中
83-硝基-4-氯三氟甲苯与2,4-二氯-5-硝基三氟甲苯连续工艺开发拟采用微反应器为主,辅用管道式反应器等来进行氯代三氟甲苯一硝化的工艺开发,最终获得安全、稳定、高效的连续一硝化化工艺2022.07- 2023.06实施中
9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产品原料回收精制技术的研究

对回收原料进行提纯精制,将回收原料的精制工艺偶合至现有的生产装置中,以确保氨解反应系统的稳定性

2022.01- 2023.12实施中

(三)合作研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合作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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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作研发内容合作方合作期限技术所有权归属研究成果的分配采取的保密措施合作研发进展情况
12,5-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固定床连续脱氯制备对三氟甲基苯胺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10- 2024.09所有权归双方所有,巍华新材拥有该技术的独家使用权研究开发成果归双方所有,双方享有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双方遵守保密义务,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赔偿造成实际损失已阶段性验收
2混硝基三氟甲苯固定床连续氢化制备混三氟甲基苯胺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09- 2025.09所有权归双方所有,巍华新材拥有该技术的独家使用权研究开发成果归双方所有,双方享有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双方遵守保密义务,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赔偿造成实际损失已阶段性验收
3混二氯甲苯连续化脱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06- 2027.05催化剂知识产权归凯立新材所有,工艺包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研究开发成果归双方所有,双方享有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双方遵守保密义务,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赔偿造成实际损失已阶段性验收

凯立新材(688269.SH)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与生产、催化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及再加工等业务。凯立新材为客户提供催化应用技术的开发与咨询、工艺改进等服务,以便于其客户可以更好的使用其催化剂产品。凯立新材依托优质的催化剂产品和先进的催化合成技术,为其客户提供全流程的工艺设计、咨询服务,以安全高效、绿色环保、低成本的新催化合成工艺替代客户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公司为改进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并提高反应效率,同时为进一步布局氟精细化工领域,创新公司产品,公司与凯立新材就相关产品的连续催化技术开展合作。公司选择与凯立新材合作研发催化剂使用相关技术及工艺改进,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专业资源,双方通过共享现有设备和资源,节省大量重复性投入费用并提高研发效率,实现优势互补,对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及促进业务发展起到一定支持作用,巍华新材与凯立新材合作研发具有必要性及合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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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凯立新材合作研发模式主要为公司委托凯立新材就相关技术进行开发,公司向凯立新材分阶段支付相应技术开发费用,公司在合作研发中在提供原料、分析方法和共同完成工艺风险分析报告等方面提供相应协助,凯立新材负责小试、中试试验报告以及提供大生产服务的设计及技术支持。双方合作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相关技术所有权归属,并约定了双方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相关权益划分是双方根据合作研发模式协商确定,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合规性。2020年12月,双方共同就合作研发项目的研发成果申请发明专利“一种连续催化加氢脱氯制备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目前该专利仍在审查阶段。公司与凯立新材合作研发过程中,双方相关权利义务的主要约定条款明确,相关研究成果权属清晰,相关权益划分合理合规,双方相关合作研发进展顺利,双方合作研发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四)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投入6,758.014,984.396,066.97
营业收入177,616.66142,442.02106,338.42
研发投入占比3.80%3.50%5.71%

(五)研发机制、技术储备及创新安排

1、发行人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有研究院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改进、技术转移、技术安全环保评估等工作,为公司拓宽公司产品领域,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99人,占员工总人数的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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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模式

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公司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研究、确定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公司研究院制定年度研发计划,组织研发计划,申请研发项目立项,开展可行性分析,建立研发项目小组,制定研发设计方案。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和技术需求,由公司内部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研究院内部不同团队分别负责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形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在合作研发方面,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和运用社会资源和已有的科技技术,进行二次开发;以产、学、研为主要载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广泛的、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公司已经与多所科研院所达成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进步,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3、发行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及安排

技术开发能力是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也是确保业务开发与拓展、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的技术实力,不断自主开发技术和产品,建立强大的技术资源,力争在行业始终保持技术领先。

公司注重知识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定期参加技术专题会,了解当前国际国内同行业的技术发展状况,评估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及未来技术研究方向,提出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差距,调整和完善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根据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情况规划研发经费投入,在研发技术人员引进、研发设备购置、研发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投入,维持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随着公司的稳定发展,人才成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的重要条件。公司重视优质人才的吸收和培养,积极引进具有创新能力的研发人才,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公司通过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技术骨干人员的选拔培养机制,为培养优质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常态化技术骨干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建立人才梯队,为核心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为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升公司创新层次,公司制定《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明确对科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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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在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实行奖励,奖励范围包括重要奖项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高层次科研项目等。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一)安全生产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完善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巍华新材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是可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拥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和《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安全生产经营资质证书,并已按规定办理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应急预案备案等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手续。

公司按照GB/T45001-2020/ISO45001:2018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体系,确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制订了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应急预案、事故处置方案等文件,同时与政府、邻近工厂应急预案相衔接,组成严密的应急网络,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贯彻执行,从而达到控制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在自动化控制方面使用DCS系统,重要装置都有视频监视监控设备及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监控系统(GDS),对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安装了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可以通过远程操作进行应急处理。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在有效期内,可燃、有毒气体探测仪处于正常状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配备相适宜的消防器材,实行远程监控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公司已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应急准备和响应》《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DCS控制系统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预案,同时针对公司生产过程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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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准备和响应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且公司安环部、各生产车间、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共同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安全有序运行。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能严格按照上述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有效性并得到了切实的执行。

2、公司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的安全设施主要分为预防事故设施、应急事故设施等,具体包括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监控系统(GDS)、安全仪表系统(SIS)、内燃防爆叉车、防爆相机、数字智能消防泵巡检柜、应急池闸阀、事故冷却器、事故碱液循环泵、消防事故池提升泵、消防水罐等。

公司依照安全生产制度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对有关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相关安全生产设施功能良好,运转正常,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安全生产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3、公司安全生产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计提金额1,182.17968.40994.22
使用金额1,125.64968.401,163.74

2020年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安全生产费

994.22万元,实际使用1,163.74万元,当年末无余额。2021年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968.40万元,实际使用968.40万元,当年末无余额。2022年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1,182.17万元,实际使用1,125.64万元,余额为56.53万元。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安全生产费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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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于2022年11月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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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

(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发行人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安全生产费实际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576.92542.75813.80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5.923.080.06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36.1034.206.60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58.36194.0563.68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91.2386.53161.11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1.0327.3337.45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11.66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01.5361.5063.4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82.8818.9417.58
合计1,125.64968.401,16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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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范围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资产及相应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资产的情况。对费用性支出,发行人参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发行人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的范围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并已就安全生产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下发各个部门严格执行。

经绍兴市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经查询全国火灾统计管理系统和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未查询到该单位接出警记录、火灾记录和相关消防行政处罚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相关纠纷或处罚。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弋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初至今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不存在安全生产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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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保护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音和固体废弃物。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1)废水治理措施

公司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及地面拖洗废水、水环泵废水、喷淋吸收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NH

-N、氟化物、苯胺类、挥发酚等。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各车间所产生的废水按比例调配后经过隔油→调酸曝气→铁碳还原→芬顿氧化→混凝反应→竖管沉淀→综合调节配水→水解酸化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进入废水管网。

公司废水防治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各类废水有效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公司废气主要为反应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氯气、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甲苯、甲醇、氟化物等。公司废气种类较多,无机废气通过多级水吸收和碱吸收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通过有机物洗涤、多级冷凝、树脂吸附、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后达标排放。公司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公司噪声设备主要为冷冻机组、空压机、风机、各类泵等,噪声设备均主要布置于车间内,并且公司多选用低噪设备。冷冻机组、空压机、风机、泵类等设备安装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蒸馏脚料、中和废渣、废催化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包装、污泥等。公司产生的危险固废均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焚烧或者危险固废填埋场填埋。公司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进行堆放,固废及时清运、委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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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1)废气、废水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文件、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及定期执行报告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江西巍华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等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单位:吨

公司主要污染物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许可量排放量许可量排放量许可量排放量
巍华新材废气VOCs30.043.1423.643.2723.647.35
NOx3.451.133.881.853.880.46
废水总氮(以N计)12.862.356.752.336.754.99
氨氮(NH3-N)6.430.063.370.063.370.34
化学需氧量91.8511.4448.2015.3548.2022.23
江西巍华废气VOCs0.040.021.720.101.720.00
SO23.230.100.510.330.510.08
NOx1.391.340.961.560.960.47
废水氨氮(NH3-N)0.450.090.450.110.450.15
化学需氧量6.001.146.002.556.002.37

注:方华化学尚未建设投产,未产生污染物

2021年度江西巍华NOx实际排放量超出其许可排放量。2021年度内,江西巍华自查其2021年度NOx排放总量拟超过许可排放量,遂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增加了NOx排放总量;2022年2月江西巍华依法获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同时新增尾气吸收塔设备,能够有效减少SO2、NOx排放量。2022年3月25日,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已出具专项声明,确认江西巍华NOx超许可排放事宜,已依法向有关单位申请变更排污许可并完成变更,未造成环境污染及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被行政处罚,且已整改完成,将不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2)固体废物

发行人及江西巍华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蒸馏脚料、中和废渣、废催化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包装、污泥等。发行人及江西巍华产生的危险

1-1-230

固废均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焚烧或者危险固废填埋场填埋;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进行堆放,固废及时清运、委托处置。

(3)噪声

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电机、各类泵等,噪声设备均主要布置于车间内,并且多选用低噪设备;冷冻机组、空压机、风机、泵类等设备安装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厂外环境影响。

3、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根据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及定期执行报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检索信息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确认文件等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设施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设施名称数量
巍华新材废气VOCs NOx树脂吸附罐36,500m3/h正常
次氯酸钠氧化塔135,000m3/h正常
碱洗塔135,000m3/h正常
尾气引风机335,000m3/h正常
废水总氮(以N计) 氨氮(NH3-N) 化学需氧量隔油池3180t/d正常
高浓池1180t/d正常
铁碳塔2180t/d正常
芬顿池1180t/d正常
竖管沉淀池1180t/d正常
综合调节池1800t/d正常
斜管沉淀池1800t/d正常
水解酸化池1800t/d正常
水解沉淀池1800t/d正常
兼氧池2800t/d正常
好氧池1800t/d正常
好氧沉淀池1800t/d正常
混凝沉淀池1800t/d正常
外排池1800t/d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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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设施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设施名称数量
固体废物委托处置正常
江西巍华废气VOCs、SO2、NOx、NH3等碱液吸收塔5套吸收效率90%左右正常
水降膜吸收塔1套吸收效率90%左右正常
稀酸吸收1套吸收效率90%左右正常
废水氨氮(NH3-N)铁碳芬顿还原、厌氧好氧生化处理系统1套80吨高浓度/200吨正常
化学需氧量正常
固体废物委托处置正常

综上,发行人及江西巍华主要污染物采用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主要污染物的治理设备运行正常,符合行业内污染物处理惯例,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能够达到环保要求。

4、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环保成本费用支出4,221.284,217.613,067.45
环保设施投入636.00354.86217.72
合计4,857.284,572.473,285.17

报告期内,因公司生产需求需要,公司逐渐增加了环保费用,与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投入、环保成本费用与公司产品产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环保设施投入及成本费用(万元)(A)4,857.284,572.473,285.17
产品产量(吨)(B)139,690.80124,971.3292,684.59
单位产量环保投入情况(A/B)0.0350.0370.035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产量不断爬升,因此产生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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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所增长,公司相应的环保设施投入及成本费用金额也相应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量环保投入分别为0.035、0.037和0.035,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5、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1)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江西巍华曾存在产品产量超出环评产量之情形。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分别通过技改项目重新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整改,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出具《证明》,确认相关超产能情况未增加排污种类和许可排污总量,未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未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不属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巍华2021年NOx实际排放量超出其许可排放量,已于2022年2月江西巍华依法获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满足目前排污量需求。2022年3月25日,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已出具专项声明,确认江西巍华NOx超许可排放事宜,已依法向有关单位申请变更排污许可并完成变更,未造成环境污染及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被行政处罚,且已整改完成,将不对其采取处罚措施。除上述超产能及江西巍华2021年NOx排放超量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未超过公司取得的核定排放量,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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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备案项目代码环评批复机构及文号
方华化学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2205-330604-99-01-96090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市环审[2022]16号
巍华新材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2012-330604-99-02-801387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市环审[2022]15号
巍华新材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人募投项目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综上,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6、发行人环保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目前已建立系统的环境管理程序,环境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用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相关程序和要求来指导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各部门、生产各环节的环境情况进行了有效检查和监督,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排放进行了有效管理,已经建立的制度包括:《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管理制度》《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责任制》《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危险废物标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废水处理设施操作规程》《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突发环境综合预案》等。

2022年3月4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出具《证明》:“2019年1月1日至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符合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清洁生产、危险废物处置、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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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环保事故或污染事件,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被我局处以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之情形。”2022年9月15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出具《情况说明》,“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无我局行政处罚记录。”2023年1月12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出具《情况说明》,“自2022年6月30日起至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无行政处罚记录。”2022年1月27日、2022年8月1日及2023年1月6日,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环保审批及排污许可手续,2019年至今,外排污染物符合国家允许排放标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为保障产品质量、防范质量风险,发行人从组织架构上专门设置了质量部门,全面统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从制度上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专篇,同时配套制定了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等关乎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的相关制度并执行。发行人制定的产品质量控制相关主要制度及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制度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执行情况
1《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总控管理确定了公司质量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明确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及其人员职责,建立了质量管理工作程序、质量管理内部审核规范等质量管理规范机制,确保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尽职尽责,全面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执行
2《研发管理制度》研发管理明确了研发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建立了研发中心与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的配合机制,制定了研发立项、经费申请、研发领料、项目开发过程管理、研发成果保护等一整套研发流程规范,强化了公司项目开发全过程管理,促进项目开发成果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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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制度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执行情况
转化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3

《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物资及服务供应商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明确了采购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规定了从物料需求提出到询价、供应商评估直至合同签订、收货入库等采购全流程操作规范,并区别不同采购标的分别具体细化集中采购、询价比价、竞价招标等采购机制,全面提升生产物资采购的准确性和可控性,进一步加强了对入库物资数量及质量的控制,同时有效降低采购及仓储成本,保障采购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有效执行
4《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管理明确了生产部/生产车间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建立了生产部门、生产车间与供应链管理部、研发中心、EHS、质量部之间的配合机制,细化了生产计划管理、生产工艺技术与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与质量管理、生产统计分析、不合格品处理等涵盖生产全流程的程序及操作规范,有效保障公司生产系统的有效运作,防范公司各类生产风险,实现生产质量有效控制有效执行
5《销售计划管理制度》 《市场开发与品牌管理制度》 《销售业务管理制度》 《客户及售后管理制度》销售 及售后管理明确了经营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建立了经营部与生产部、财务部、物流部、质量部、售后服务部等部门之间的配合机制,制定了销售目标与计划制定、市场开发管理、销售价格管理、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发货与收款开票、销售货品运输机售后服务等一整套销售相关流程、规范,有效保障公司销售系统的有效运作,防范公司各类销售风险。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组织架构及制度规范层面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也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生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等标准涉及公司产品方面的质量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巍华新材持有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3820Q04659R0M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江西巍华持有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核发的证书编号为15/21Q8201R3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前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仍在认证有效期内。综上,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从产品研发到生产、销售、物流运输、售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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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等在内的一整套产品质量控制制度、措施,发行人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二)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纠纷,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调查的情况,监管部门质量抽查结果正常。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2年9月6日及2023年1月4日、2022年8月19日及2023年1月16日出具《证明》确认:巍华新材及其子公司江西巍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不存在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规定被行政处罚之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查、处罚、纠纷等情况已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风险揭示充分。

九、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在境外设立生产经营实体,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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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立信会计师审计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列财务数据,均引自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关注和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列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公司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主要研发和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目前中国A股上市公司中暂无与公司主营产品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公司综合考虑可比公司行业相关性、主要业务和产品的相似性以及财务数据的可获得性等,选择中欣氟材、永太科技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欣氟材、永太科技均主要研发和生产氟精细化学品,其中中欣氟材主要产品有四氟苯、氯氟苯等种氟精细化学品,永太科技主要产品涵盖二氟、三氟、五氟、六氟、邻氟和对氟等多品种氟苯中间体产品。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欣氟材、永太科技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经营状况及研发水平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公司名称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研发费用
2022年度中欣氟材300,733.42160,239.9018,751.694,013.10
永太科技1,135,449.02633,621.9365,960.9517,421.07
巍华新材234,919.93177,616.6662,191.036,758.01
2021年度中欣氟材226,457.69152,606.6117,367.463,567.15
永太科技972,442.47446,873.9433,221.4612,650.50
巍华新材161,418.22142,442.0243,123.104,984.39
2020年度中欣氟材160,226.70103,417.6411,840.912,469.91
永太科技774,539.12345,030.667,769.4011,649.15
巍华新材111,866.61106,338.4217,010.396,066.97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1-1-238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65,261,101.81155,974,276.00114,891,762.14
交易性金融资产399,969,344.68508,745,127.26128,586,400.00
应收账款136,472,128.86130,492,125.4998,462,730.56
应收款项融资95,795,880.2292,623,120.1571,558,258.94
预付款项5,686,625.566,976,522.795,018,177.53
其他应收款502,974.51620,685.583,480,576.19
存货223,454,633.09176,641,333.70158,953,801.17
其他流动资产10,478,079.993,707,097.8923,482,255.79
流动资产合计1,537,620,768.721,075,780,288.86604,433,962.3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6,627,653.261,007,284.28664,273.54
固定资产614,224,830.68445,100,110.06430,880,979.40
在建工程24,417,241.3320,170,691.2411,015,136.82
使用权资产499,427.081,572,769.66-
无形资产128,922,526.6157,833,324.4161,691,753.17
长期待摊费用505,339.14631,67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9,944,978.996,275,017.688,517,314.02
其他非流动资产6,436,541.465,810,990.071,462,681.21
非流动资产合计811,578,538.55538,401,861.34514,232,138.16
资产总计2,349,199,307.271,614,182,150.201,118,666,100.48

(续)

单位: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8,057,42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300,845.00--
应付票据13,963,723.6615,455,309.686,566,030.00
应付账款154,921,085.6380,136,879.73121,389,019.58

1-1-239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0,142,054.1213,580,512.614,327,048.49
应付职工薪酬21,973,973.3714,341,198.359,719,292.53
应交税费24,048,464.4513,242,366.2312,168,763.01
其他应付款1,156,586.222,747,263.306,574,651.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168.47296,849.6912,986.12
其他流动负债20,117,675.131,816,455.62561,454.85
流动负债合计246,746,576.05141,616,835.21209,376,666.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000,000.00
租赁负债390,724.071,335,273.54-
递延收益40,370,147.2819,790,586.6022,627,564.20
递延所得税负债5,689,493.662,594,953.382,205,936.20
非流动负债合计46,450,365.0123,720,813.5234,833,500.40
负债合计293,196,941.06165,337,648.73244,210,166.74
所有者权益:
股本259,000,000.00259,000,000.00237,000,000.00
资本公积570,846,446.06554,644,182.73374,236,590.56
专项储备565,318.33--
盈余公积116,711,368.6052,994,172.2619,662,594.66
未分配利润1,069,002,014.64582,206,138.69243,556,748.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16,125,147.631,448,844,493.68874,455,933.74
少数股东权益39,877,218.587.79-
所有者权益合计2,056,002,366.211,448,844,501.47874,455,933.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349,199,307.271,614,182,150.201,118,666,100.4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776,166,590.331,424,420,154.391,063,384,160.65
其中:营业收入1,776,166,590.331,424,420,154.391,063,384,160.65
二、营业总成本1,056,690,072.36942,389,569.60847,712,432.77

1-1-24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933,551,384.43823,142,706.42556,713,603.99
税金及附加12,617,591.067,832,650.414,133,235.73
销售费用8,736,047.835,728,708.2211,001,605.39
管理费用66,533,019.4351,510,454.48191,458,988.64
研发费用67,580,102.0749,843,899.8460,669,666.72
财务费用-32,328,072.464,331,150.2323,735,332.30
其中:利息费用1,665,023.09862,763.0610,497,592.59
利息收入12,924,294.27559,179.43287,459.06
加:其他收益13,026,130.8610,746,432.892,623,221.3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99,631.02-356,989.26-35,726.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99,631.02-356,989.26-35,726.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9,365.3214,477,442.052,993,773.2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65,621.42-1,090,492.471,699,295.7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778.3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30,632,252.72505,806,978.00222,952,291.68
加:营业外收入843,614.29350,345.67216,426.10
减:营业外支出10,080,587.884,893,880.652,896,599.0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21,395,279.13501,263,443.02220,272,118.70
减:所得税费用99,484,996.0570,032,467.4650,168,248.0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1,910,283.08431,230,975.56170,103,870.6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1,910,283.08431,230,975.56170,103,870.6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3,033,072.29431,230,967.77170,103,870.6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122,789.217.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21,910,283.08431,230,975.56170,103,870.67

1-1-24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23,033,072.29431,230,967.77170,103,870.6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22,789.217.7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11.710.8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11.710.8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28,569,877.411,024,193,202.51777,650,048.56
收到的税费返还22,486,245.7533,292,168.6844,189,951.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827,152.969,694,168.7721,954,390.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9,883,276.121,067,179,539.96843,794,390.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10,984,397.80490,671,847.36327,009,048.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1,324,582.2580,329,744.3562,547,267.82
支付的各项税费117,274,514.0584,695,297.6074,545,391.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627,341.6856,311,225.4338,591,383.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2,210,835.78712,008,114.74502,693,091.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7,672,440.34355,171,425.22341,101,299.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73,000,000.001,393,673,942.00406,410,988.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016,412.267,659,459.232,656,373.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53,565.432,292,978.141,339,406.4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23,000.005,723,882.3622,320,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2,592,977.691,409,350,261.73432,727,267.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5,499,973.3519,521,020.4064,212,560.58
投资支付的现金689,720,000.001,765,119,944.44540,968,73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08,000.00720,035.8722,568,647.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1,427,973.351,785,361,000.71627,749,938.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834,995.66-376,010,738.98-195,022,670.57

1-1-24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000,000.00185,900,000.00191,0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28.0035,479,94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000,000.00185,903,528.00284,529,94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000,000.0068,7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4,143,567.3560,121,405.6232,011,757.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0,000.00269,278.00227,032,63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503,567.35118,390,683.62327,794,393.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03,567.3567,512,844.38-43,264,445.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410,910.40-639,211.44-7,128,145.9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6,744,787.7346,034,319.1895,686,037.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1,911,652.32105,877,333.1410,191,295.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8,656,440.05151,911,652.32105,877,333.14

二、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36号”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认为:巍华新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巍华新材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关键审计事项及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
巍华新材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38.42万元、142,442.02万元、177,616.66万元。公司关于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针对收入确认,立信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报告期收入、成

1-1-243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章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一)收入”,营业收入披露详本章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 由于收入是巍华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立信会计师将巍华新材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3)检查主要客户的合同,识别和确定与风险报酬转移及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并评价巍华新材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4)按照抽样原则选取样本执行测试,对内销业务检查其销售合同、发票、发货单及客户签收记录等资料,对外销业务检查其销售合同、发票、发货单、报关单及装船单等资料,以检查巍华新材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5)按照抽样原则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6)按照抽样原则选择客户样本,询证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二)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时,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具体从性质和金额两个方面来考虑。从性质来看,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分别为利润总额的7%、7%及5%。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

1-1-244

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1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上饶市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2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绍兴市制造业59.00%投资设立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取得方式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
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① 报告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2020年合并江西巍华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100.00%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2020.10.26工商变更完成

(续)

被合并方名称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264,581,364.68100,872,118.52191,984,752.5617,846,911.09

注1:公司于2020年10月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增资议案》,公司母公司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增资公司股本6,300万元,本次增资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业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20]D-0077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交易已于2020年10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

注2: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系指2020年1-10月。

注3:比较期间系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②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1年11月11日,公司与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9.00%股权,故将其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1-1-245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部分内容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的对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一般会计准则。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次申报的会计报表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1-246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1-1-247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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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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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1)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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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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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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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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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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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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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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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九)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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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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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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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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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04.8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3.009.70-19.4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3.0019.4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3.009.70-32.33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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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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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专利技术5年年限平均法预计受益期限
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年限平均法预计受益期限
排污权排污权有效期年限平均法预计受益期限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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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1-1-264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九)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1-1-265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二十)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1-1-266

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一)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1-1-267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1-1-268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1)境内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并取得客户的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

(2)境外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出口后,在双方约定的贸易方式认定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公司已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已收回货款或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公司即根据相关单据确认收入。

(二十二)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1-1-269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发放补助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充说明作为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

1-1-270

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71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的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1-1-272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 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将与合同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应收账款
存货
合同资产
预收款项-3,172,791.48-2,992,959.98
合同负债2,807,780.072,648,637.15
其他流动负债365,011.41344,322.8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预收款项-4,888,503.34-4,887,659.29
合同负债4,327,048.494,326,204.44
其他流动负债561,454.85561,454.85

(续)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营业收入30,189,604.561,377,965.30
营业成本52,089,953.7316,662,355.11
销售费用-21,900,349.17-15,284,389.81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余额2020.1.1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预收款项3,172,791.48-3,172,791.48
合同负债2,807,780.072,807,780.072,807,780.07
其他流动负债365,011.41365,011.41365,011.4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1-273

项目2019.12.31余额2020.1.1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预收款项2,992,959.98-2,992,959.98
合同负债2,648,637.152,648,637.152,648,637.15
其他流动负债344,322.83344,322.83344,322.83

注: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之后将预收款项调整为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待转销增值税,列报为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2)新租赁准则的执行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A、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B、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

1-1-274

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预计负债准则要求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6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使用权资产1,162,932.991,162,932.99
租赁负债990,884.46990,884.46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2,048.53172,048.53

(3)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依据财政部对会计政策的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等。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1-275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会计差错更正累计影响数占当年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0.67%和-3.38%,占比较小。

2021年因预付账款入账差异导致预付账款余额增加42.20万元,应付账款余额增加42.20万元,该项调整占净资产的比重为0.03%,占比较小。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六、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故无报告分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和地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氟甲基苯系列129,437.1774.14%111,676.5380.69%90,414.1687.79%
氯甲苯系列45,141.3225.86%26,728.1919.31%12,571.7612.21%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客户所在地区列示

单位:万元

地区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85,760.4849.12%71,526.3451.68%46,032.0644.70%
国外88,818.0250.88%66,878.3848.32%56,953.8555.30%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1-1-276

七、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40号),立信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巍华新材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93.82-377.33-291.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86.471,073.33246.2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0,087.2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2.941,447.74297.17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273.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69-75.71-8.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30-20,749.03
小计612.062,049.73-10,418.19
所得税影响额-49.16-312.921,249.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56.171,736.82-9,169.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03.3143,123.1017,010.39
非经常性损益占比0.89%4.03%-53.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47.1341,386.2826,179.46

1-1-277

八、主要税率税种、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率及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13%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的增值税额计缴5%、1%5%、1%5%、1%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的增值税额计缴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的增值税额计缴2%2%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5%15%、20%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15%15%
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15%15%15%
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25%20%-

注:公司于202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子公司江西巍华于201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并于202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至2024年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浙江方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2021年度实际执行的税率为20%。

(二)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0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3000448),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江西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子公司江西巍华被认定为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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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并于2019年9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6000774),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至2021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江西省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江西巍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6000918),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及财税〔2021〕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子公司浙江方华在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金额及利润总额占比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6,540.244,668.833,344.55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收优惠合计6,540.244,668.833,344.55
利润总额72,139.5350,126.3422,027.21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9.07%9.31%15.18%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金额占其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即使各个主体现有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无法续期,对其财务情况与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2.12.31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
流动比率(倍)6.237.602.89
速动比率(倍)5.286.322.02
资产负债率(合并)12.48%10.24%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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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2.12.31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74%8.35%16.39%
利息保障倍数(倍)434.26582.0021.9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3112.449.00
存货周转率(次)4.674.915.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8,066.3855,202.7727,154.6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2,303.3143,123.1017,010.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61,747.1341,386.2826,179.4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0%3.50%5.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2.311.371.4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960.180.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785.593.6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度36.342.412.41
2021年度36.301.711.71
2020年度32.440.890.8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2022年度36.022.382.38
2021年度34.841.6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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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净利润2020年度68.331.891.8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4、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1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计算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从合并日起次月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和比较期间的稀释每股收益时,比照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原则处理。

十、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利润整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表数据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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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177,616.6624.69%142,442.0233.95%106,338.42
营业成本93,355.1413.41%82,314.2747.86%55,671.36
期间费用11,052.11-0.80%11,141.42-61.16%28,686.56
营业利润73,063.2344.45%50,580.70126.87%22,295.23
利润总额72,139.5343.92%50,126.34127.57%22,027.21
净利润62,191.0344.22%43,123.10153.51%17,010.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303.3144.48%43,123.10153.51%17,010.39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74,578.4998.29%138,404.7397.17%102,985.9296.85%
其他业务收入3,038.171.71%4,037.292.83%3,352.503.15%
合计177,616.66100.00%142,442.02100.00%106,338.42100.00%

公司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85%、97.17%和98.2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废酸收入及新收入准则下CIF外销运保费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①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结构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氟甲基苯系列129,437.1774.14%111,676.5380.69%90,414.1687.79%
氯甲苯系列45,141.3225.86%26,728.1919.31%12,571.7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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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及氯甲苯系列产品。报告期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7.79%、80.69%和74.14%,氯甲苯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2.21%、19.31%和

25.86%。

报告期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对氯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酚等10余种产品类别,覆盖三氟甲基苯工艺系列绝大部分产品,是国内产品覆盖最全、产销量最大的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供应商之一。公司同时为国内较大的氯甲苯系列产品供应商,主要对外销售氯甲苯产品包括邻氯甲苯、2,6-二氯甲苯等。

②主营业务收入分模式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模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模式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直销56,086.5732.13%39,011.0228.19%24,497.5123.79%
经销29,673.9117.00%32,515.3223.49%21,534.5520.91%
小计85,760.4849.12%71,526.3451.68%46,032.0644.70%
国外直销59,977.1734.36%41,063.1329.67%36,252.7435.20%
经销28,840.8516.52%25,815.2618.65%20,701.1220.10%
小计88,818.0250.88%66,878.3848.32%56,953.8555.30%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报告期内,国内销售占比分别为44.70%、51.68%和49.12%,国外销售占比分别为55.30%、48.32%和50.88%。2020年伴随公司产品线逐步丰富,且完成主要国外客户的产品认证,国外销售金额及占比快速提升。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国内外销售占比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国内外销售中均以直销为主。

1-1-283

A、发行人境外市场分布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境外市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北美地区28,155.4231.70%23,681.2835.41%17,283.4930.35%
南亚地区28,179.0131.73%16,303.4224.38%12,847.8322.56%
欧洲地区19,058.8521.46%16,479.8024.64%17,970.3931.55%
东亚地区10,157.2211.44%8,761.7613.10%8,659.6915.20%
其他地区3,267.523.68%1,652.122.47%192.450.34%
合计88,818.02100.00%66,878.38100.00%56,953.85100.00%

公司主要境外市场中,北美地区市场主要为美国,南亚地区市场主要为印度,欧洲地区市场主要包括德国、丹麦等欧盟成员国以及英国、瑞士等,东亚地区市场主要包括韩国、日本。除美国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进口公司产品未在贸易政策上采取加征关税、配额或其他限制性政策。B、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市场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对氯三氟甲苯。公司对美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在报告期内未被加征关税。此外,公司与对美国市场销售的定价主要为FOB方式,美国主要客户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时,未因关税变动与公司协商降价,合同价格主要根据市场供求及与客户谈判情况确定,关税由客户自行承担。

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对氯三氟甲苯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26,598.9521,722.8016,589.96
销售数量(吨)13,969.5013,867.0311,684.98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19,040.7315,665.0814,197.68

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因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逐年提升,平均销售单价主要随产品市场价格行情变动,其中2021年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上升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需求旺盛影响所致,2022年销售数量与2021年基本

1-1-284

持平,销售单价上升系因公司积极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向下游传递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影响较小。C、公共卫生事件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司订单交付周期,未影响公司订单销量2020年以来,包括美国、欧洲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海运出现港口拥堵和运力紧张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运价格及公司订单交付周期,由于公司对主要境外市场的销售以FOB和CIF模式为主,海运价格未对公司订单交付产生较大影响;与此同时,境外市场对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需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产品销量呈增长趋势。综上所述,公共卫生事件虽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司订单交付周期,但未影响公司订单销量,对公司影响总体有限。D、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境外客户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回款比例
2022年12月31日10,889.8410,061.0292.39%
2021年12月31日7,453.737,453.73100.00%
2020年12月31日6,706.896,706.89100.00%

注:期后回款统计至2023年3月31日。2020年末至2021末,公司境外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均已于报告期内收回。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未全部收回,主要是由于部分款项尚在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内,并未逾期。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正常,贸易摩擦及公共卫生事件未对公司境外客户期后回款产生重大影响。

③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45,831.5926.25%32,630.9023.58%18,642.8518.10%
二季度48,268.4027.65%35,322.9625.52%28,319.38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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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季度45,481.4426.05%35,631.1525.74%26,357.1025.59%
四季度34,997.0720.05%34,819.7225.16%29,666.5928.81%
合计174,578.49100.00%138,404.73100.00%102,985.92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2,985.92万元、138,404.73万元和174,578.4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三氟甲基苯系列129,437.1715.90%111,676.5323.52%90,414.16
氯甲苯系列45,141.3268.89%26,728.19112.61%12,571.76
合计174,578.4926.14%138,404.7334.39%102,985.92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加35,418.81万元,增幅34.39%,其中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2021年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长21,262.37万元,主要系对氯三氟甲苯及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产品产销量均较上年大幅增加所致;氯甲苯系列产品2021年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长14,156.44万元,主要系公司新产品2,6-二氯甲苯当年投产,收入实现较大增长所致。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增加36,173.77万元,增幅26.14%,主要系2022年氯甲苯市场供应紧张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氯甲苯市场价格暴涨,公司2,6-二氯甲苯、邻氯甲苯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其次,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销量均有所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公司新增产能不断释放,销售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能逐渐释放,氯甲苯系列产品产能由2020年的39,500.00吨,提升至2022年的90,180.00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能由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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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54,700.00吨,提升至2022年的70,100.00吨,产能的不断释放能够在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同时获得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产能大幅提升,产品产量大幅增加。

第二,公司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种类齐全,并持续推出新产品,是收入增长的重要保证。目前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已有10余种,为国内产品最为齐全、产销量最大的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供应商之一,丰富的产品种类能够满足客户差异化的产品需求。同时,公司不断投入研发力度,积极推出新产品,确保公司市场地位。第三,公司通过多年来深耕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三氟甲基苯系列品种在国内已具备主导地位,具备较强的定价权。同时,公司依靠自身的品牌、质量优势,成为了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重要供应商,强大的客户粘性及客户之间的口碑效应给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客户资源,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销售收入逐渐增长。

(3)分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①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0,414.16万元、111,676.53万元和129,437.17万元,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主要系2020年伴随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线逐步投产,公司三氟甲苯产品收入快速增长;2021年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销量进一步提升,收入也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较为丰富,主要包括对氯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酚等产品,各类型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氯三氟甲苯30,068.8723.23%26,728.9023.93%18,972.5920.98%
间三氟甲基苯胺23,113.4417.86%19,965.4017.88%19,729.1421.82%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25,989.7920.08%19,023.9017.03%23,218.7625.68%

1-1-28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间三氟甲基苯酚15,572.7812.03%13,851.0912.40%11,620.6012.85%
其他34,692.3026.80%32,107.2428.75%16,873.0818.66%
合计129,437.17100.00%111,676.53100.00%90,414.16100.00%

A、对氯三氟甲苯报告期内,公司对氯三氟甲苯产品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价(元/吨)19,236.9320.31%15,988.9511.34%14,361.07
销量(吨)15,630.80-6.50%16,717.1126.54%13,211.13
销售收入(万元)30,068.8712.50%26,728.9040.88%18,972.59

报告期内,公司对氯三氟甲苯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8,972.59万元、26,728.90万元和30,068.87万元,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1年公司对氯三氟甲苯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长40.88%,主要系2021年对氯三氟甲苯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当年产量增加,使得产品销量较上年增长26.54%;同时,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对氯三氟甲苯销售单价上涨11.34%,销量提升加上售价上涨共同导致2021年该产品收入的快速增长。

2022年公司对氯三氟甲苯产品销售收入较2021年增长12.50%,主要系2022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对氯三氟甲苯的售价较上年增长20.31%,导致该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B、间三氟甲基苯胺

报告期内,公司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价(元/吨)42,001.996.49%39,442.50-1.96%40,230.24
销量(吨)5,502.948.71%5,061.903.22%4,904.06
销售收入(万元)23,113.4415.77%19,965.401.20%19,729.14

1-1-288

报告期内,公司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9,729.14万元、19,965.40万元和23,113.44万元,2021年产品收入基本持平。2022年受销量及售价增长影响,产品收入有所增长。

间三氟甲基苯胺2020年及2021年公司销售价格基本持平;2022年销售均价较2021年小幅上涨6.49%,主要系公司根据成本上涨适度上调销售价格。

C、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

报告期内,公司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产品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价(元/吨)61,972.446.36%58,264.73-10.29%64,951.20
销量(吨)4,193.7728.44%3,265.08-8.66%3,574.80
销售收入(万元)25,989.7936.62%19,023.90-18.07%23,218.76

报告期内,公司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销售收入分别为23,218.76万元、19,023.90万元和25,989.79万元,2021年较2020年有所下降,2022年较2021年显著增长。

2021年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18.07%,主要系2021年该产品因部分主要客户下游产品结构调整使得市场行情回落,加之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处于低位,销售单价出现小幅回落,公司当年销量也小幅下降,导致当年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产品销售收入出现下降。

2022年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36.62%,主要系2022年该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销量快速增长所致。

D、间三氟甲基苯酚

报告期内,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1-1-28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价(元/吨)103,501.910.32%103,173.893.66%99,534.05
销量(吨)1,504.5912.07%1,342.5014.99%1,167.50
销售收入(万元)15,572.7812.43%13,851.0919.19%11,620.60

报告期内,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1,620.60万元、13,851.09万元和15,572.78万元,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1年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长19.19%,主要系2021年该产品销量较上年增长14.99%所致。2021年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产能提升,当年该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销量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2022年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销售收入较2021年增长12.43%,主要系2022年该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销量有所增长所致。

E、其他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6,873.08万元、32,107.24万元和34,692.30万元,呈增长趋势。其他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3,4-二氯三氟甲苯、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等产品,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产销量提升,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

②氯甲苯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571.76万元、26,728.19万元和45,141.32万元,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邻氯甲苯、2,6-二氯甲苯等产品,各类型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邻氯甲苯13,779.2530.52%11,624.7643.49%10,665.0984.83%
2,6-二氯甲苯21,280.5647.14%9,441.3535.32%--
其他10,081.5122.33%5,662.0821.18%1,906.6615.17%
合计45,141.32100.00%26,728.19100.00%12,571.76100.00%

1-1-290

A、邻氯甲苯报告期内,公司邻氯甲苯产品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价(元/吨)14,377.4986.15%7,723.7818.72%6,505.66
销量(吨)9,583.90-36.32%15,050.61-8.19%16,393.56
销售收入(万元)13,779.2518.53%11,624.769.00%10,665.09

报告期内,公司邻氯甲苯销售收入分别为10,665.09万元、11,624.76万元和13,779.25万元,呈稳定增长趋势。2021年邻氯甲苯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9.00%,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影响,2021年邻氯甲苯销售价格大幅提升,同时,2021年公司新产品2,6-二氯甲苯内部领用较多使得邻氯甲苯对外销量小幅下降。2022年公司邻氯甲苯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8.53%,主要系受市场供不应求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邻氯甲苯售价大幅上涨所致;2022年公司邻氯甲苯销量较上年下降36.32%,主要系公司将更多邻氯甲苯用于生产附加值更高的2,6-二氯甲苯,使得对外销量大幅减少所致。

B、2,6-二氯甲苯

报告期内,公司2,6-二氯甲苯产品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单价(元/吨)57,307.6456.53%36,610.90--
销量(吨)3,713.3943.99%2,578.84--
销售收入(万元)21,280.56125.40%9,441.35--

2,6-二氯甲苯为公司新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9,441.35万元,该产品的投产并实现销售使得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2022年公司2,6-二氯甲苯销售收入为21,280.56万元,较2021年增长125.40%。主要系2022年2,6-二氯甲苯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加之该产品原材料邻氯甲苯市场价格大幅增长影响,公司该产品销售价格以及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所致。

C、其他氯甲苯系列产品

1-1-29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氯甲苯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906.66万元、5,662.08万元和10,081.51万元,呈增长趋势。公司其他氯甲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混二氯甲苯、对氯甲苯、二氯甲苯等产品,单一品种对外销售金额较小。

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352.50万元、4,037.29万元和3,038.1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15%、2.83%和1.71%。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副产品收入及新收入准则下CIF外销运保费收入。

(1)发行人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副产品类型、处置方式及会计计量方式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副产品类型为盐酸、硫酸等酸类副产品,公司将其对外销售处理。公司酸类副产品含有一定的杂质,其销售与高纯度酸类产品市场行情相关。根据高纯度酸类产品市场行情的不同,公司酸类副产品销售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有偿销售,当市场上高纯度酸类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时,公司的酸类副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相应增加,此时公司可在客户承担运费的基础上按照一定价格向客户销售;

二是贴补费用销售,当市场上高纯度酸类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时,公司酸类副产品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需求不足,此时公司仅按照较低的名义价格(如1元/吨)向客户进行销售,并向客户贴补费用。

在有偿销售的情况下,销售副产品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在贴补费用的情况下,销售副产品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贴补的费用计入产品营业成本,副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准则的要求。

(2)副产品处置的主要交易对手及交易规模,绍兴上虞军力实缴资本仅 10万元能否具备业务开展能力

A、副产品销售主要交易对手及交易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副产品收入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92

2022年度
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金额占比
1浙江秦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7.6916.78%
2东阳市三欣化工贸易有限公司110.7612.58%
3绍兴舜勇贸易有限公司87.279.91%
4杭州铃龙化工有限公司74.628.48%
5江西创远化工有限公司49.245.59%
合计469.5953.34%
2021年度
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金额占比
1东阳市源杰化工有限公司279.3513.44%
2杭州铃龙化工有限公司278.4613.40%
3海盐兴余化工有限公司190.559.17%
4杭州富阳诚誉化工有限公司176.888.51%
5杭州统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157.167.56%
合计1,082.4052.10%
2020年度
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金额占比
1杭州铃龙化工有限公司53.9716.18%
2东阳市源杰化工有限公司45.7413.72%
3杭州富阳诚誉化工有限公司30.999.29%
4杭州芳逸贸易有限公司28.588.57%
5杭州富阳海纳化工有限公司20.986.29%
合计180.2654.04%

B、副产品贴补费用主要交易对手及交易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副产品贴补费用的前五大交易对手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比
1江西创远化工有限公司773.9339.66%
2东阳市源杰化工有限公司134.956.92%
3绍兴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6.305.96%
4绍兴舜勇贸易有限公司86.234.42%

1-1-293

5定远县定海化工有限公司72.943.74%
合计1,184.3560.69%
2021年度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比
1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776.5660.99%
2绍兴舜勇贸易有限公司102.368.04%
3宁波保税区雄利化工有限公司71.475.61%
4绍兴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4.675.08%
5定远县金辉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53.394.19%
合计1,068.4683.92%
2020年度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占比
1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556.1934.78%
2绍兴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4.699.67%
3东阳市源杰化工有限公司148.619.29%
4绍兴上虞越良化工有限公司72.784.55%
5绍兴舜勇贸易有限公司72.414.53%
合计1,004.6962.82%

C、上虞军力情况绍兴上虞军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军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绍兴上虞军力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3368954932
法定代表人章力英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1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联围村边港路93号
经营范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无仓储批发(具体许可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不得危险化学品)(详见有效危化品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染料、助剂及其他化工产品(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化工设备、建材、钢材、五金、塑料制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金融、期货、证券);

1-1-294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虞军力为化工产品贸易公司,向公司采购副产品用于进一步销售,其开展业务的能力取决于资质许可情况。报告期内,上虞军力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主要内容发证机关有效期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浙)3J3306 8200059号品种类别:第三类 经营品种、销售量(吨/年):硫酸:10000t/a;盐酸:20000t/a 主要流向:全国地区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2018.5.31- 2021.5.27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浙)3J3306 8200059号品种类别:第三类 经营品种、销售量(吨/年):硫酸:10000t/a;盐酸:50000t/a 主要流向:全国地区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2021.5.28- 2024.5.27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绍市危化经(虞)字[2018]030011氨基磺酸、氨溶液[含氨>10%]、苯、丙酮、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多聚磷酸、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N,N-二甲基甲酰胺、二氯甲烷、1,2-环氧丙烷、甲苯、甲醇(仅限工业和生产原料氢氧化钾)、1-甲基萘、2-甲基萘、甲醛溶液、甲酸、连二亚硫酸钠、硫化钠、硫酸、铝镍合金氢化催化剂、氯苯、马来酸酐、萘、氢氟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氰脲酰氯、三氯化铝[无水]、三氯化铁、三氯甲烷、石油醚、碳酸二甲酯、亚硫酸氢钠、亚硝酸钠、盐酸、乙醇[无水](仅限工业生产原料)、乙酸[含量>80%]、乙酸甲酯、正磷酸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5.28- 2021.5.27

1-1-295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主要内容发证机关有效期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绍市危化经(虞)字[2021]030012不带储存设施经营:氨基磺酸、氨溶液[含氨>10%]、苯、丙酮、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多聚磷酸、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N,N-二甲基甲酰胺、二氯甲烷、1,2-环氧丙烷、甲苯、甲醇(仅限工业和生产原料氢氧化钾)、1-甲基萘、2-甲基萘、甲醛溶液、甲酸、连二亚硫酸钠、硫化钠、硫酸、铝镍合金氢化催化剂、氯苯、马来酸酐、萘、氢氟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钾溶液[含量≥3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氰脲酰氯、三氯化铝[无水]、三氯化铁、三氯甲烷、石油醚、碳酸二甲酯、亚硫酸氢钠、亚硝酸钠、盐酸、乙醇[无水](仅限工业生产原料)、乙酸[含量>80%]、乙酸甲酯、正磷酸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2021.5.28- 2024.5.27

由上可知,上虞军力具有硫酸和盐酸的相关经营资质,具备向发行人采购副产品的业务开展能力。

(3)销售副产品的其他业务收入及副产品运输费用与生产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酸类副产品的产量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产品产量(A)13.9712.509.27
酸类副产品产量(B)25.3023.4618.39
酸类副产品销量(C)25.3323.4118.38
其中:盐酸类副产品销量(D)22.6820.4016.64
贴补费用的酸类副产品销量(E)8.265.4414.27
酸类副产品产量与主产品产量的比例(B/A)1.811.881.98
盐酸类副产品销售占比(D/C)89.65%86.95%90.45%
需贴补费用的酸类副产品占比(E/C)32.60%23.26%77.63%

报告期内,公司酸类副产品产量与主产品产量的比例分别为1.98、1.88和

1.81,比例较为稳定。随着公司主产品产量的增加,公司酸类副产品的产量和销量也随之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的酸类副产品产量分别为18.39万吨、23.46万

1-1-296

吨和25.30万吨;酸类副产品的销量为18.38万吨、23.41万吨和25.33万吨,呈大幅增长趋势。报告期内,盐酸类副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90.45%、86.95%和

89.65%,盐酸类副产品在公司副产品中占据主导地位。

报告期内,盐酸的市场价格情况如下所示:

数据来源:WIND资讯——盐酸参考价格。2020年及2021年,受上游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的影响,盐酸供求关系趋紧,市场价格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随着生产工艺的改进,公司盐酸类副产品的纯度得到提升。这些因素使得公司副产品中需要贴补费用的数量占比和盐酸贴补金额不断下降。2020年及2021年,需贴补费用的酸类副产品数量占比为77.63%、23.26%,呈现显著下降趋势,有偿销售的数量占比则不断上升。因此,公司销售副产品的其他业务收入大幅上涨,副产品贴补费用大幅下跌。2022年,受上游原材料下跌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减少的影响,盐酸市场价格震荡下行。受此影响,公司需要贴补费用的酸类副产品数量占比为32.60%,较2021年有所上升。相应地,2022年公司销售副产品的其他业务收入较2021年有所下降,副产品贴补费用较2021年有所上升。

(二)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1-1-29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89,865.8196.26%78,105.5894.89%51,997.0393.40%
其他业务成本3,489.333.74%4,208.695.11%3,674.336.60%
合计93,355.14100.00%82,314.27100.00%55,671.3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90%以上,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氟甲基苯系列65,166.1272.51%58,825.1875.31%42,569.0981.87%
氯甲苯系列24,699.6927.49%19,280.4024.69%9,427.9418.13%
合计89,865.81100.00%78,105.58100.00%51,997.0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81.87%、75.31%和72.51%,氯甲苯系列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18.13%、24.69%和27.49%;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营业收入177,616.6624.69%142,442.0233.95%106,338.42
营业成本93,355.1413.41%82,314.2747.86%55,671.36

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47.86%,同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3.95%,营业成本增幅高于当年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2021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快速增长所致。

2022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13.41%,当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4.69%,营业成本增幅低于当年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2022年公司邻氯甲苯及2,6二氯甲苯市场火爆,销售价格快速增长所致。

1-1-298

3、主营业务成本分类别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56,815.8863.22%48,814.6962.50%28,476.6654.77%
直接人工3,693.564.11%2,719.163.48%2,136.934.11%
燃料与动力10,670.4811.87%9,238.8211.83%4,595.758.84%
制造费用16,229.0418.06%14,952.7919.14%13,763.4126.47%
运输费用2,236.942.49%2,173.042.78%1,599.543.08%
股份支付费用219.910.24%207.080.27%1,424.742.74%
合计89,865.81100.00%78,105.58100.00%51,997.03100.00%

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为实现收入发生的履约成本(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58.15%、61.47%和65.00%,直接材料是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21年及2022年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系2021年及2022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出现增长所致。

(三)营业毛利分析

1、营业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84,712.68100.54%60,299.14100.29%50,988.89100.64%
其他业务毛利-451.16-0.54%-171.40-0.29%-321.83-0.64%
合计84,261.52100.00%60,127.74100.00%50,667.0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50,667.06万元、60,127.74万元和84,261.52万元,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毛利占当期毛利总额的比例极小。

2、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1-1-29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氟甲基苯系列64,271.0675.87%52,851.3687.65%47,845.0893.83%
氯甲苯系列20,441.6324.13%7,447.7912.35%3,143.816.17%
合计84,712.68100.00%60,299.14100.00%50,988.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毛利占比分别为93.83%、87.65%和

75.87%,氯甲苯系列产品毛利占比分别为6.17%、12.35%和24.13%,其他产品毛利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变动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四)毛利率分析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年以后为履行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费作为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公司于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计提股份支付,上述事项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执行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差额
营业收入177,616.66175,771.221,845.44
营业成本93,355.1488,398.184,956.96
综合毛利率47.44%49.71%-2.27%

(续)

项目2021年度
执行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差额
营业收入142,442.02140,482.451,959.57
营业成本82,314.2777,615.694,698.58
综合毛利率42.21%44.75%-2.54%

(续)

项目2020年度
执行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差额
营业收入106,338.42103,319.463,018.96

1-1-300

项目2020年度
执行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差额
营业成本55,671.3649,037.626,633.74
综合毛利率47.65%52.54%-4.89%

由上表可知,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及计提股份支付后,综合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为保持报告期内毛利率口径的可比性,本节毛利率分析中综合毛利率及各产品毛利率如未特殊说明均采用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及未计提股份支付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1、综合毛利率

(1)综合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5,771.22140,482.45103,319.46
营业成本(万元)88,398.1877,615.6949,037.62
综合毛利率49.71%44.75%52.54%

注:未考虑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下同。

报告期内,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2.54%、44.75%和49.71%,2021年较2020年小幅回落。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有所增长。

(2)综合毛利率分产品情况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三氟甲基苯系列51.15%73.64%49.13%79.50%55.69%87.51%
氯甲苯系列46.43%25.68%29.25%19.03%29.14%12.17%
其他业务17.06%0.68%9.02%1.48%80.55%0.32%
合计49.71%100.00%44.75%100.00%52.5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2.54%、44.75%和49.71%。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回落7.79%。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1年增长4.96%。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波动主要源于各产品销售毛利率的变动,具体如下:

1-1-30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综合毛利率变动4.96%-7.79%-
其中:销售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0.04%-1.83%-
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5.00%-5.96%-

注1:销售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当期产品毛利率×(当期产品销售占比-上期产品销售占比));注2:产品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上期产品销售占比×(当期产品销售毛利率-上期产品销售毛利率))。各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结构影响产品毛利率影响合计影响销售结构影响产品毛利率影响合计影响
三氟甲基苯系列-3.00%1.61%-1.38%-3.94%-5.74%-9.68%
氯甲苯系列3.09%3.27%6.36%2.01%0.01%2.02%
其他业务-0.14%0.12%-0.02%0.10%-0.23%-0.13%
合计-0.04%5.00%4.96%-1.83%-5.96%-7.79%

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7.79个百分点,产品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5.96个百分点,是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使得主要产品的销售成本出现一定幅度上涨,毛利率出现下滑。其中,2021年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6.56%,主要系2021年毛利率较高的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产品当年毛利率下降

11.11%,同时,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该产品销量较上年有所下滑,使得其对综合毛利率贡献出现下降所致。

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1年增长4.96个百分点,产品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5.00个百分点,是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2022年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基本持平,氯甲苯系列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大幅增长17.18%。2022年氯甲苯毛利率大幅增长主要系邻氯甲苯、2,6-二氯甲苯受市场供不应求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销售价格大幅提升,进而毛利率大幅增长所致。

2、各产品毛利率分析

(1)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

1-1-302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5.69%、49.13%和51.15%,2021年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毛利率有所下滑。2022年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毛利率有小幅增长。公司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中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①对氯三氟甲苯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毛利率41.83%37.65%40.60%
毛利率变动4.18%-2.95%-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19,236.9315,988.9514,361.07
平均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11.82%7.07%-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11,190.559,968.968,530.62
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7.64%-10.02%-

报告期内,公司对氯三氟甲苯的毛利率为40.60%、37.65%和41.83%,2021年有所下降,2022年有所增长。

2021年公司对氯三氟甲苯毛利率较2020年回落2.95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受大宗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导致2021年对氯三氟甲苯单位销售成本较2020年增长16.86%;同时,公司积极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向下游传递,使得2021年对氯三氟甲苯单位售价较上年增长11.34%,对冲了绝大部分成本上涨的影响。

2022年公司对氯三氟甲苯毛利率较2021年提升4.18个百分点,主要系2022年对氯三氟甲苯产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平均销售价格较2021年上涨

20.31%,而同期该产品销售成本受主要原材料增长影响较上年增长12.25%,产品售价增长大幅高于成本增幅使得对氯三氟甲苯产品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②间三氟甲基苯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毛利率50.79%57.80%60.62%
毛利率变动-7.01%-2.82%-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42,001.9939,442.5040,230.24
平均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3.19%-0.83%-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20,669.3416,644.3815,841.29

1-1-30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0.20%-2.00%-

报告期内,公司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9,729.14万元、19,965.40万元和23,113.44万元,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0.62%、57.80%和50.79%。2020年及2021年,公司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0.62%和57.80%,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由三氟甲苯中间体经过硝化加氢生产出间硝基三氟甲苯中间体,并进一步加工所产出,产品附加高;同时,目前国内市场供应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的企业较少,公司对该产品定价权高,加之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22年公司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回落7.01个百分点,其中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10.20个百分点,是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2022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大幅增长,带动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增长24.18%,同期该产品受供需影响市场价格略微增长6.49%,使得2022年间三氟甲基苯胺产品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③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毛利率62.49%51.38%62.50%
毛利率变动11.11%-11.11%-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61,972.4458,264.7364,951.20
平均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2.39%-5.00%-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23,245.1728,325.7024,359.43
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8.72%-6.11%-

报告期内,公司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的毛利率为62.50%、51.38%和

62.49%,2020年及2022年基本持平,2021年有所下降。

2021年公司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毛利率回落11.11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市场受下游产品需求下降影响行情回落,使得公司该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10.29%,同时,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自产2,4-二氯甲苯导致燃料动力费用分摊增加影响,该产品平均销售成本较上年增长16.28%。

1-1-304

2022年公司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毛利率提升11.11个百分点,其中平均销售成本的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为8.72个百分点,是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系该产品单位时间产量提升以及制造费用下降使得该产品销售成本有所下降所致。

④间三氟甲基苯酚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毛利率57.07%67.14%63.84%
毛利率变动-10.07%3.31%-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103,501.91103,173.8999,534.05
平均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0.14%1.20%-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44,429.4333,898.2835,995.91
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10.21%2.11%-

报告期内,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1,620.60万元、13,851.09万元和15,572.78万元,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3.84%、67.14%和57.07%。

2020年及2021年,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3.84%和67.14%,毛利率基本持平,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为间三氟甲基苯胺经过进一步加工产出,工艺复杂,产品附加值高;同时,目前国内市场供应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的企业较少,公司对该产品定价权高,加之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2022年,公司间三氟甲基苯酚产品毛利率为57.07%,较2021年回落10.07个百分点,其中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为-10.21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上涨所致。

(2)氯甲苯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9.14%、29.25%和46.43%,2021年氯甲苯系列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基本持平。2022年氯甲苯系列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大幅增长17.18%,主要为当年邻氯甲苯和2,6-二氯甲苯毛利率提升所致。公司氯甲苯系列产品中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①邻氯甲苯

1-1-30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毛利率49.26%27.13%29.96%
毛利率变动22.12%-2.83%-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14,377.497,723.786,505.66
平均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43.71%13.64%-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7,295.715,628.074,556.27
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21.59%-16.47%-

报告期内,邻氯甲苯的毛利率为29.96%、27.13%和49.26%。2021年公司邻氯甲苯毛利率较2020年小幅下降2.83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受原油价格及大宗原材料上涨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导致邻氯甲苯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增长23.52%,同时,公司积极将原材料增长的影响向下游传导,2021年邻氯甲苯单位售价较上年增长18.72%。

2022年公司邻氯甲苯毛利率较2021年大幅增长22.12个百分点,主要系2022年邻氯甲苯市场价格较上年大幅增长86.15%所致。2022年邻氯甲苯及2,6-二氯甲苯市场价格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1)2021年底以来受氯甲苯主要竞争对手能源双控等影响,市场供应量一直处于紧缺状态;同时,受主要下游客户扬农化工、纽苏莱、世龙实业等新项目陆续投产影响,下游联苯醇及联苯菊酯农药、2,6-二氯苯腈、邻氯苯腈等产品产能提升,对公司邻氯甲苯及2,6-二氯甲苯市场需求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导致邻氯甲苯市场一直供不应求;(2)2022年主要生产原料甲苯、氢氟酸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使得邻氯甲苯平均销售成本较上年增长了29.63%,一定程度拉动了产品市场价格的增长。

②2,6-二氯甲苯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毛利率61.46%36.36%-
毛利率变动25.10%--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57,307.6436,610.90-
平均售价对毛利率的影响21.79%--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22,087.0923,300.95-
平均销售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3.32%--

2,6-二氯甲苯为公司新产品,以邻氯甲苯为主要原料进行深加工,2021年开

1-1-306

始对外销售,2021年该产品毛利率为36.36%。2022年公司2,6-二氯甲苯毛利率为61.46%,较2021年大幅增长25.10%,主要系2022年2,6-二氯甲苯受市场供不应求及原材料大幅增长影响,平均销售价格大幅增长56.53%所致。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欣氟材28.84%28.44%32.49%
永太科技36.12%48.41%38.13%
平均值32.48%38.43%35.31%
巍华新材47.44%42.21%47.65%

注1: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注2:由于可比公司存在贸易业务及其他业务,为增强可比性中欣氟材选择精细化工行业毛利率进行比较,永太科技选择其工业行业毛利率进行比较。注3:为保持与同行业公司口径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已考虑新收入准则等影响。永太科技2020年及2021年毛利率平均值与本公司2020年及2021年毛利率平均值基本持平。2020年本公司综合毛利率略高于永太科技同期毛利率,主要系2020年永太科技锂电及其他材料类产品处于产能扩张阶段,产品收入规模较小,产品毛利率低,假如2020年永太科技锂电及其他材料类产品毛利率与2021年持平,且保持2020年产品结构,测算2020年永太科技工业行业毛利率为

43.61%,与公司毛利率接近。2021年永太科技略高于本公司,主要系2021年永太科技毛利率较高的锂电及其他材料类收入占比提升所致。永太科技2022年毛利率为36.12%,较2021年下降12.29%,主要系锂电及其他材料类产品受销售价格回落和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公司2022年毛利率与永太科技2021年持平,因公司未涉及锂电相关业务,毛利率未受到相关市场影响,因此2022年公司毛利率高于永太科技。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7.65%、42.21%和

47.44%,高于中欣氟材同期毛利率32.49%、28.44%和28.84%,主要系其与公司产业链长度及产能利用率存在差异。公司产业链更长,公司从基础化工原材料甲苯及氢氟酸做起,生产出氯甲苯及三氟甲苯中间体,并进一步加工成三氟甲基苯

1-1-307

系列深加工产品;而中欣氟材农药及医药产品上游原材料为四氯苯酐、氟化钾、三氯化铝、2,4-二氯氟苯等,中欣氟材主要原材料以含氟中间体为主,公司相较其在产业链上具备明显优势。同时,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8.39%、92.64%和87.15%,中欣氟材精细化工行业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9.82%、76.60%和78.37%,公司产能利用率平均较中欣氟材高约24%,产能利用率的提升会减少公司制造费用。考虑公司不自产氯甲苯、三氟甲苯及产能利用率对制造费用影响后,测算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综合毛利率为33.12%、

29.06%和28.51%,与中欣氟材毛利率基本持平。

综上,公司综合毛利率与中欣氟材及永太科技毛利率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销售费用873.6052.50%572.87-47.93%1,100.16
管理费用6,653.3029.16%5,151.05-73.10%19,145.90
研发费用6,758.0135.58%4,984.39-17.84%6,066.97
财务费用-3,232.81-846.41%433.12-81.75%2,373.53
期间费用合计11,052.11-0.80%11,141.42-61.16%28,686.56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0.49%0.40%1.03%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75%3.62%18.0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80%3.50%5.71%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1.82%0.30%2.23%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6.22%7.82%26.98%

注: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列示。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98%、7.82%和6.22%。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波动较大,主要受公司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及2020年、2021年、2022年计提股份支付影

1-1-308

响所致。

报告期内,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销售费用3,753.0021.35%3,092.5813.20%2,732.07
管理费用5,382.7039.37%3,862.1437.97%2,799.18
研发费用6,640.5236.30%4,871.8338.50%3,517.62
财务费用-3,232.81-846.41%433.12-81.75%2,373.53
期间费用合计12,543.412.31%12,259.677.33%11,422.40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2.11%2.17%2.57%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03%2.71%2.6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74%3.42%3.31%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1.82%0.30%2.23%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7.06%8.61%10.74%

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数据假设未考虑新收入准则及未计提股份支付影响。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4%、8.61%和7.06%。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后,2021年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系2021年公司利息费用大幅下降,汇兑收益较上年大幅提升导致财务费用率出现下降,同时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在销售费用控制较好的情况下实现了收入的快速增长,销售费用率也有所下降。2022年期间费用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受人民币贬值影响,公司汇兑收益大幅上升导致财务费用率明显下降所致。2022年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合计与2021年基本持平。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运输费、销售佣金、股份支付费用等。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项目变动如下:

1-1-30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183.09168.2996.62
销售佣金及服务费595.81349.07383.52
股份支付费用12.2212.22558.13
办公费4.124.605.42
差旅费5.135.886.54
业务招待费32.6220.1915.40
其他40.6212.6234.54
合计873.60572.871,100.1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100.16万元、572.87万元和873.60万元。受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及计提股份支付影响,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波动较大,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732.07万元、3,092.58万元和3,753.00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

剔除新收入准则及股份支付影响后,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金额较2020年有小幅增长,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金额较2021年增长21.35%。

①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分别为2,190.03万元、2,531.93万元和2,891.61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运输费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类运费2,236.942,173.041,599.54
其他654.67358.89590.50
合计2,891.612,531.932,190.03

注:其他为公司承担客户所支付运保费之外的CIF外销运保费;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运输费用已计入营业成本,此处仅列示用于对比分析。

公司产品类运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类运费2,236.942,173.041,599.54

1-1-31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74,578.49138,404.73102,985.92
运输费用/营业收入1.28%1.57%1.55%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类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55%、1.57%和

1.28%,2020年及2021年产品类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持平。2022年,产品类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2021年略有下降,主要系2022年对氯三氟甲苯及氯甲苯产品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所致。2022年公司产品类运费增长与公司产品送货数量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A、发行人的物流及仓储模式发行人在绍兴市上虞区、上饶市弋阳县设置生产基地,公司主要库存均存放在自有仓库内。因巍华化工2020年度已经停止了氟精细化工相关产品的生产,并于2020年度内将氟精细化工相关专利、产成品存货陆续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将上述产成品存货陆续进行销售,因暂时不能全部提货,巍华化工要求发行人在提货完成前支付存放存货的仓库的租赁费用。发行人产品由仓库直接发往各地客户。

发行人境内销售根据客户不同存在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担货物运输或由客户上门自提。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采用CIF、FOB等贸易模式,发行人负责货物从仓库运送至出口装运港产生的运费,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在 CIF模式下由发行人承担,FOB模式下则由客户承担。

B、发行人与物流仓储供应商的定价方法、结算政策

发行人通常根据物流服务内容、产品属性、货物包装、时效要求等,走访市场主流的承运商,了解物流行业整体毛利率水平,并进行询价,综合评估物流供应商的资质、实力、声誉、长期合作可能性以及报价后,确定合作物流供应商及价格。物流费用的结算周期为月结,物流仓储供应商提供客户签收回单,以此作为费用结算凭证。

C、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主产品及部分副产品的物流运输,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部分存货的仓储租赁,赣远物流及巍华化工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其他物流及仓储供应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1-1-311

及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D、主要物流供应商及物流费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公司物流费用包括产品类运费及CIF类外销运保费。其中,CIF类外销运保费在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前,因CIF条件下运保费由客户承担,公司系代为支付不确认收入;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识别为一项单独履约义务且公司为该履约义务的主要责任人,按总额法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由于CIF类外销运保费由公司寻找物流供应商商谈价格,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其一并纳入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物流相关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运费2,236.942,173.041,599.54
CIF类外销运保费2,500.112,318.463,609.46
合计4,737.054,491.505,209.00

报告期各期主要物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2022年度1伍航(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1,039.1121.94%
2宁波富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919.2519.41%
3田泽(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65.4511.94%
4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370.577.82%
4绍兴市佳顺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343.447.25%
合计3,237.8368.35%
2021年度1伍航(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790.4217.60%
2田泽(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55.1212.36%
3上海盛世物流有限公司379.848.46%
4宁波富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375.208.35%
5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330.137.35%
合计2,430.7154.12%
2020年度1田泽(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3,249.4062.38%
2伍航(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357.2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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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3上海盛世物流有限公司348.566.69%
4绍兴上虞远程物流有限公司240.624.62%
5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230.054.42%
合计4,425.8984.97%

注:上表中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采购销售产品运输服务金额。2020年伴随公司产品线逐步丰富,且完成主要国外客户的产品认证,国外销售金额及占比快速提升,外销运费价格较高,故自2020年开始主要物流供应商集中为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赣远物流报告期内均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运输费用较为稳定,主要系其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和适配的运输车辆,是能够满足运输需求的运输公司之中距离江西巍华最近的运输公司,向赣远物流采购物流运输服务可更好地满足公司及江西巍华的运输需求,并且降低运输成本。田泽(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运费费用2020年较高,主要系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产品交期的影响,公司部分批次采用空运模式,价格较高导致。综上所述,主要物流供应商及物流费用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②销售佣金及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佣金及服务费金额为383.52万元、349.07万元和595.81万元,公司销售佣金主要为开拓海外客户所支付的佣金,金额较小。公司外销佣金占国外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0.59%、0.52%和0.67%。公司外销收入比重较高,为了开拓国外市场,支付海外销售佣金及服务费属于行业惯例,同行业公司中欣氟材及永太科技也存在类似情形,公司外销佣金占比低于同行业公司水平。

可比公司佣金占比
中欣氟材2020年至2022年,销售佣金占外销收入比重分别为3.24%、2.84%和2.48%。
永太科技2020年至2022年,佣金占外销收入比重分别为1.21%、0.57%和1.05%。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

③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96.62万元、168.29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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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9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系伴随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增加,销售费用中薪酬总额随之增长。

④股份支付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中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558.13万元、12.22万元和12.22万元,为2020年11月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欣氟材0.71%0.67%0.80%
永太科技1.67%2.00%2.74%
平均值1.19%1.34%1.77%
巍华新材0.49%0.40%1.03%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销售费用率逐步走低,与中欣氟材销售费用率相当,低于永太科技。报告期内,永太科技销售费用率高于本公司及中欣氟材主要系永太科技产品范围广,市场推广难度高于产品更为聚焦的本公司及中欣氟材,加之其人员数量较多,使得其佣金费用、市场开发费用及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重均高于本公司及中欣氟材。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管理费用占比较大的项目主要有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折旧及摊销费、业务招待费等。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2,451.211,716.011,192.87
股份支付费用1,270.601,288.9016,346.72
折旧及摊销917.91722.39402.37
业务招待费572.48435.34301.62
装修及维修费115.59168.57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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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介及技术服务费755.90382.07480.60
水电费114.5183.1956.25
保险费72.3854.6349.89
办公费99.5350.8764.97
差旅费48.1949.1436.62
其他235.00199.93181.84
合计6,653.305,151.0519,145.9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9,145.90万元、5,151.05万元和6,653.30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799.18万元、3,862.14万元和5,382.70万元,呈逐步增长趋势。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金额较2020年增加1,062.96万元,增幅37.97%,主要系伴随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较上年增长523.14万元;同时,折旧及摊销、装修及维修费较上年也分别增长320.02万元和136.42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金额较2021年增加1,520.56万元,增幅39.37%,主要系伴随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中介及技术服务有所增长所致。

① 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192.87万元、1,716.01万元和2,451.21万元。2021年伴随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及职工薪酬总额均快速增长。2022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较2021年增加735.20万元,增幅42.84%,主要系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员工总数及平均薪酬呈增长趋势。

②股份支付费用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6,346.72万元、1,288.90万元和1,270.60万元,为2020年11月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③折旧及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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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及摊销金额分别为402.37万元、722.39万元和917.91万元。2021年折旧及摊销金额较2020年增加320.02万元,主要系2020年公司受让专利当年摊销金额较大所致。2022年折旧及摊销金额较2021年增加195.52万元,主要系2022年新增方华化学土地使用权摊销以及下半年新建办公楼投入使用折旧金额增加。

④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装修及维修费金额分别为32.16万元、168.57万元和115.59万元,2020年及2022年金额较小,2021年装修及维修费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21年公司新发生办公场所装修费增长金额较快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中介及技术服务费金额分别为480.60万元、382.07万元和

755.90万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中介服务费金额较大主要系当年发生较多审计、评估、律师及设备技术咨询与安全验收等中介服务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中其他主要包括残保金、车辆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伴随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其他费用也呈增加趋势。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欣氟材5.44%5.32%4.54%
永太科技9.91%11.96%12.64%
平均值7.67%8.64%8.59%
巍华新材3.75%3.62%18.00%
巍华新材(剔除股份支付)3.03%2.71%2.63%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率略低于中欣氟材,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收入比重低于中欣氟材;同时,公司费用控制能力较强,其他费用率也略低于中欣氟材。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中欣氟材管理费用率均远低于永太科技,主要系永太科技产品范围广,人员数量及资产规模远大于公司及中欣氟材,导致其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及折旧摊销占收入比重均远高于本公司及中欣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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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工资薪酬2,032.981,593.031,381.90
材料费用3,023.832,240.041,313.79
折旧与摊销467.27383.08189.54
燃料动力费297.66241.10149.45
设计及技术咨询费485.48159.25245.38
股份支付费用117.49112.562,549.35
其他费用333.31255.32237.55
合计6,758.014,984.396,066.97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工资薪酬、材料费用、折旧与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6,066.97万元、4,984.39万元和6,758.01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3,517.62万元、4,871.83万元和6,640.52万元,呈稳定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为了增强自身竞争力,保持持续盈利能力,不断加大研发力度所致。

(2)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的具体研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研发预算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截至2022年12月末实施进度
在线近红外光谱成套分析技术在甲苯光氯化反应中的应用研发1,230.00888.09342.32-已完成
连续光氯化法合成2,6-二氯二氯苄的研究与开发740.00734.85--已完成
柔性屏材料聚酰亚胺单体2,2'-二(三氟甲基)二氨基联苯合成工艺的研究与开发1,000.00653.73--未完成
连续氟氯化法合成2,4-二氯三氟甲苯的研究与开发610.00609.79--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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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发预算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截至2022年12月末实施进度
高选择性氯化合成2,6-二氯甲苯的研究与开发480.00476.10--已完成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连续化、自动化控制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440.00416.45--已完成
氟虫腈中间体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的研究与开发430.00359.54--未完成
2,5-二氯-4-氨基三氟甲苯连续催化加氢脱氯合成对三氟甲基苯胺的研究与开发700.00352.96--未完成
连续塔式氯化生产2,4-二氯甲苯工艺研发450.00325.18120.11-已完成
溶剂作用下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制备技术的研究320.00309.71--已完成
微通道合成4-氯-3-三氟甲基苯酚工艺研发520.0064.60456.06-已完成
微通道连续流合成邻溴三氟甲苯的技术研发1,930.00-749.331,178.44已完成
微通道合成4-氯-2-三氟甲基苯胺工艺研发600.00-597.55-已完成
高选择性合成4-氯-3-三氟甲基苯胺工艺研发400.00-394.95-已完成
高选择性合成邻三氟甲基苯胺工艺研发780.00-378.30403.47已完成
树脂法纯化副产盐酸的研发370.00-374.68-已完成
微通道连续流合成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技术研发1,450.00-222.481,223.07已完成
4-氯-3-硝基三氟甲苯的绿色合成工艺研发650.00--653.39已完成
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的绿色合成工艺研发540.00--537.21已完成
高纯间三氟甲基苯酚的提纯技术研发380.00--381.02已完成
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清洁制备技术的研究350.00--323.47已完成
其他-1,567.011,348.611,366.89-
合计6,758.014,984.396,066.97-

(3)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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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欣氟材2.50%2.34%2.39%
永太科技2.75%2.83%3.38%
平均值2.63%2.59%2.88%
巍华新材3.80%3.50%5.71%
巍华新材(剔除股份支付)3.74%3.42%3.31%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后,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31%、3.42%和3.74%,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表明公司在行业内研发投入力度较高,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费用166.5086.281,049.76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4.156.18-
减:利息收入1,292.4355.9228.75
汇兑损益-2,377.19329.961,337.93
其他270.3172.8014.59
合计-3,232.81433.122,373.5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2,373.53万元、433.12万元和-3,232.8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23%、0.30%和-1.82%。

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2020年下降1,940.42万元,主要系受外汇汇率影响,当年汇兑损失329.96万元,较上年大幅减少1,007.97万元,其次,公司偿还银行欠款及关联方欠款使得利息费用较上年下降963.48万元。

2022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2021年下降3,665.92万元,主要系人民币贬值产生汇兑收益2,377.19万元,较上年大幅增加2,707.15万元所致。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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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收益1,302.611,074.64262.32
投资收益-109.96-35.70-3.5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941,447.74299.38
信用减值损失36.56109.05-169.93
资产处置收益-7.58--
营业外收入84.3635.0321.64
营业外支出1,008.06489.39289.66
所得税费用9,948.507,003.255,016.82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1,286.471,073.33262.3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6.401.310.02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9.75--
合计1,302.611,074.64262.3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262.32万元、1,074.64万元和1,302.61万元,以政府补助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企业资本市场发展支持政策兑现145.97--与收益相关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退补贴138.39--与收益相关
弋阳县出口企业奖励资金131.75144.83-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奖103.95103.958.66与资产相关
循环化改造项目补贴81.55--与资产相关
质量与标准化奖励70.001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政策外贸部分拟兑现65.85--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规上企业考评奖励57.48--与收益相关

1-1-320

补助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数字化重点项目奖励54.19--与资产相关
国家级园区循环改造示范试点项目资金54.0354.0354.03与资产相关
循环经济补贴43.6643.6621.83与资产相关
产业数字化奖励43.17--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认定类项目奖励39.00--与收益相关
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奖励33.7833.7831.06与资产相关
2021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30.003.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26.216.996.08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企业数字化重点项目奖励21.55--与资产相关
2017年度工业有效投入奖励21.5121.5121.51与资产相关
海洋循环经济补助20.0020.0020.00与资产相关
2021年度推进建设集群强链奖励2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绿色示范创建奖励15.00--与收益相关
见实习补贴10.6715.05-与收益相关
其他58.75616.5199.12-
合计1,286.471,073.33262.30-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均属于一次性财政补贴,当年满足相关补助条件时,经公司申请和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一次性获取,后续政策的变化对已发放的补助不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9%、2.14%和1.78%,占比较小,政府补助对公司财务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较小。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09.96-35.70-3.57
合计-109.96-35.70-3.5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3.57万元、-35.70万元和-109.96万元,金额较小。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收益。

1-1-32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外汇期权及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82.79532.81221.08
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49.85914.9478.30
合计-32.941,447.74299.38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299.38万元、1,447.74万元和-32.94万元。2021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外汇期权及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2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大幅减少主要系当年外汇期权及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减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1.87126.95-165.8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69-17.91-4.05
合计36.56109.05-169.93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69.93万元、109.05万元和36.56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公司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产生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处置使用权资产收益-7.58--
合计-7.58--

1-1-322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收益2.5031.979.21
其他81.863.0612.43
合计84.3635.0321.6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1.64万、35.03万元和84.36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收益。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988.75409.30275.84
对外捐赠5.5045.8310.50
其他13.8134.263.32
合计1,008.06489.39289.6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89.66万元、489.39万元和1,008.06万元,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对外捐赠等。2021年及2022年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大幅增加,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金额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0,006.046,740.125,226.51
递延所得税费用-57.54263.13-209.68
合计9,948.507,003.255,016.82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利润总额逐年增长,公司所得税费用也呈上升趋势。

1-1-323

(七)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增值税期初余额-370.71100.45-3,127.59
本期应交646.64636.293,361.71
本期已交1,296.131,107.45133.67
期末余额-1,020.20-370.71100.45
企业所得税期初余额1,091.36-1,511.58205.22
本期应交10,006.046,740.125,226.51
本期已交9,113.084,137.176,943.31
期末余额1,984.321,091.36-1,511.58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53,762.0865.45%107,578.0366.65%60,443.4054.03%
非流动资产81,157.8534.55%53,840.1933.35%51,423.2145.97%
合计234,919.93100.00%161,418.22100.00%111,866.6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11,866.61万元、161,418.22万元和234,919.93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03%、

66.65%和65.45%,流动资产占比逐步提升。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49,551.60万元,增幅44.30%,主要系伴随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大幅增加所致。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21年末增长73,501.72 万元,增幅45.53%,主要系期末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大幅增长所致。

1-1-324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金额
货币资金66,526.1143.27%15,597.4314.50%11,489.1819.01%
交易性金融资产39,996.9326.01%50,874.5147.29%12,858.6421.27%
应收账款13,647.218.88%13,049.2112.13%9,846.2716.29%
应收款项融资9,579.596.23%9,262.318.61%7,155.8311.84%
预付款项568.660.37%697.650.65%501.820.83%
其他应收款50.300.03%62.070.06%348.060.58%
存货22,345.4614.53%17,664.1316.42%15,895.3826.30%
其他流动资产1,047.810.68%370.710.34%2,348.233.88%
流动资产合计153,762.08100.00%107,578.03100.00%60,443.40100.00%

报告期内,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发展态势相适应,公司流动资产总额持续快速增长,从2020年末的60,443.40万元增加到2022年末的153,762.08万元。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是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各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8.59%、

99.29%和99.6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现金0.341.015.52
银行存款65,865.2015,190.1510,582.22
其他货币资金660.58406.26901.44
合计66,526.1115,597.4311,489.18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期权保证金。如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是11,489.18万元、15,597.43万元和66,526.11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

1-1-325

的比例分别为10.27%、9.66%和28.32%。

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4,108.25万元,增幅35.76%,主要系伴随公司产品持续畅销,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持续增长。

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50,928.68万元,增幅326.52%,主要系公司赎回理财产品以及产品持续畅销,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期末货币资金余额随之增长所致。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中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为660.47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9,996.9350,874.5112,858.64
其中:理财产品39,873.6850,819.2212,824.90
外汇期权及远期合约123.2555.2933.74
合计39,996.9350,874.5112,858.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12,858.64万元、50,874.51万元和39,996.93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49%、31.52%和17.03%,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12,824.90万元、50,819.22万元和39,873.68万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可随时转让的长期大额存单,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均为风险较低、期限较短、可收回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减值的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该等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资金安排或流动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1-326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4,366.0713,736.2010,411.47
坏账准备718.86686.99565.1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3,647.2113,049.219,846.27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846.27万元、13,049.21万元和13,647.21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0%、8.08%和5.81%,公司主要客户以BAYER、BASF、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为主,信用较好。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20年增长3,202.94万元,增幅32.53%,主要系2021年伴随公司产品持续畅销,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33.95%,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随营业收入增长而有所增长。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2021年末基本持平。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收入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3,647.2113,049.219,846.27
营业收入177,616.66142,442.02106,338.42
占营业收入比重7.68%9.16%9.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6%、9.16%和7.68%。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2020年末基本持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2021年末略有下降,表明公司盈利质量持续增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表所示:

1-1-327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中欣氟材15.86%11.82%14.16%
永太科技17.32%15.00%20.73%
平均值16.59%13.41%17.45%
巍华新材7.68%9.16%9.26%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26%,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虽均属于氟精细化工行业,但细分产品类别不同,在细分产品上的行业地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产品主要为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中欣氟材主要产品以四氟苯系列、氟氯苯乙酮系列等为主;永太科技产品较为分散,产品覆盖二氟、三氟、五氟、邻氟和对氟等系列产品,但与公司在具体产品上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为国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生产企业,在国内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具备主导地位,与公司在细分行业主导地位相适应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较短,对部分中小贸易商客户更是以先款后货为主,信用期较可比公司明显较短,因此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6%,较2020年基本持平,略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2021年末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重出现下降主要系同行业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所致。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2021年末略有下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公司盈利质量持续增强。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分析

单位:万元

2022.12.31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366.07100.00%718.865.00%13,647.21
合计14,366.07100.00%718.865.00%13,647.21

1-1-328

2021.12.31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736.20100.00%686.995.00%13,049.21
合计13,736.20100.00%686.995.00%13,049.21
2020.12.31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411.47100.00%565.195.43%9,846.27
合计10,411.47100.00%565.195.43%9,846.27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362.3699.97%718.125.00%
1至2年3.720.03%0.7420.00%
合计14,366.07100.00%718.86-
账龄2021.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735.0199.99%686.755.00%
1至2年1.190.01%0.2420.00%
合计13,736.20100.00%686.99-
账龄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141.2297.40%507.065.00%
1至2年265.142.55%53.0320.00%
2至3年---50.00%
3年以上5.100.05%5.10100.00%
合计10,411.47100.00%565.19-

从应收账款账龄来看,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95.00%,销售回款及时,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1-1-329

(3)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比如下:

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中欣氟材5.00%20.00%50.00%100.00%
永太科技5.00%20.00%50.00%100.00%
巍华新材5.00%20.00%50.00%100.00%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

由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同。

(4)应收账款集中度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关联关系
1SAJJAN INDIA LIMITED3,999.0727.84%非关联方
2BAYER2,250.9315.67%非关联方
3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vt. ltd,1,804.7012.56%非关联方
4NAVIN FLUOR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883.516.15%非关联方
5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628.514.37%非关联方
合计9,566.7366.59%-
2021.12.31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关联关系
1DECCAN FINECHEMICALS (INDIA) pvt. ltd,2,071.0115.08%非关联方
2BAYER1,448.7910.55%非关联方
3上海雷尼化工有限公司1,443.9610.51%非关联方
4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1,354.709.86%非关联方
5SAJJAN INDIA LIMITED1,055.917.69%非关联方
合计7,374.3753.69%-
2020.12.31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关联关系
1SAJJAN INDIA LIMITED1,927.2318.51%非关联方

1-1-330

2Special Materials Company1,360.7013.07%非关联方
3BAYER744.197.15%非关联方
4DECCAN FINE CHEMICALS (INDIA) pvt. ltd,673.706.47%非关联方
5CHEMINOVA A/S568.975.46%非关联方
合计5,274.7950.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14,366.0713,736.2010,411.47
期后回款金额13,157.0913,732.8810,411.47
期后回款比例91.58%99.98%100.00%

注:期后回款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9,579.599,262.317,155.83
合计9,579.599,262.317,155.83

由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及出售转让兼有,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处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155.83万元、9,262.31万元和9,579.59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0%、5.74%和4.08%。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864.84万元和2,106.49万元,增幅分别为117.44%和29.44%,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分

1-1-331

别为105.07%和33.95%,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幅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基本相当。2022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与2021年末基本持平。

5、预付账款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01.82万元、697.65万元和568.66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5%、0.43%和0.24%。

2022年末预付账款余额与2020年末基本持平,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报告期其他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系2021年底公司部分供应商发货受到影响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15.3590.63%657.0194.17%486.4496.93%
1至2年20.613.62%33.064.74%8.061.61%
2至3年26.384.64%3.890.56%6.211.24%
3年以上6.321.11%3.700.53%1.110.22%
合计568.66100.00%697.65100.00%501.8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比关联关系
1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29.5140.36%非关联方
2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107.6818.94%非关联方
3杭州原正工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39.536.95%非关联方
4上海缘昌医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20.173.55%非关联方
5沈大良15.552.73%非关联方
合计412.4372.53%-
2021.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比关联关系

1-1-332

1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05.8258.17%非关联方
2会昌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4.107.75%非关联方
3弋阳长燃燃气有限公司49.437.09%非关联方
4宜春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315.49%非关联方
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12.491.79%非关联方
合计560.1580.29%-
2020.12.31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比关联关系
1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52.5150.32%非关联方
2弋阳长燃燃气有限公司39.467.86%非关联方
3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5.177.01%非关联方
4威海博锐化工机械有限公司9.201.83%非关联方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石油分公司9.171.83%非关联方
合计345.5168.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预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表决权股东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8.06万元、62.07万元和

50.30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1%、0.04%和0.02%。

(1)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押金、保证金16.5017.0016.50
应收期权费-23.34-
代扣社保公积金35.7521.2912.76
应收出口退税--162.70
关联方款项--142.62
其他9.647.3538.29
合计61.9068.98372.87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部分关联方款项及押金、

1-1-333

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余额较小。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72.8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35.37万元,主要系2020年末应收出口退税较上年末增长162.70万元;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68.98万元,较上年末下降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及关联方款项减少。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小。

(2)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类别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90100.00%11.6018.74%50.30
合计61.90100.00%11.6018.74%50.30
2021.12.31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8.98100.00%6.9110.02%62.07
合计68.98100.00%6.9110.02%62.07
2020.12.31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2.87100.00%24.826.66%348.06
合计372.87100.00%24.826.66%348.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1-334

1年以内41.6567.28%2.085.00%
1至2年6.5110.52%1.3020.00%
2至3年11.0617.86%5.5350.00%
3年以上2.694.34%2.69100.00%
合计61.90100.00%11.60-
账龄2021.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5.2480.08%2.765.00%
1至2年11.0616.03%2.2120.00%
2至3年1.502.17%0.7550.00%
3年以上1.191.72%1.19100.00%
合计68.98100.00%6.91-
账龄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59.7896.49%17.995.00%
1至2年7.832.10%1.5720.00%
2至3年---50.00%
3年以上5.261.41%5.26100.00%
合计372.87100.00%24.82-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项目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占比账龄关联关系
江西弋阳县供电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16.16%2-3年非关联方
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8.08%1-2年非关联方
徐云祥其他暂付款3.004.85%1年以内非关联方
绍兴上虞天安气体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502.42%3年以上非关联方
周茂坤其他暂付款1.001.62%1-2年非关联方
合计20.5033.12%--
2021.12.31
项目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占比账龄关联关系
中国银行应收期权费23.3433.84%1年以内非关联方
江西弋阳县供电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14.50%1-2年非关联方

1-1-335

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7.25%1年以内非关联方
绍兴上虞天安气体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502.17%2-3年非关联方
周茂坤其他暂付款1.001.45%1年以内非关联方
合计40.8459.21%--
2020.12.31
项目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占比账龄关联关系
弋阳县税务局应收出口退税162.7043.63%1年以内非关联方
张俊荣关联方款项142.6238.25%1年以内关联方
吕东良其他暂付款11.803.16%1年以内、1-2年非关联方
江西弋阳县供电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2.68%1年以内非关联方
王雄伟其他暂付款5.501.48%1年以内、3年以上非关联方
合计332.6289.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发行人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7、存货

(1)存货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存货构成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2,836.3212.69%2,498.8114.15%2,323.2914.62%
在产品2,483.5911.11%2,530.7814.33%1,092.476.87%
库存商品15,018.5867.21%11,516.0465.19%11,307.7171.14%
发出商品2,006.988.98%1,118.506.33%1,171.917.37%
合计22,345.46100.00%17,664.13100.00%15,895.38100.00%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14.62%、14.15%和12.69%,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71.14%、65.19%和67.21%,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7.37%、6.33%和8.98%,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原材料占比、

1-1-336

库存商品占比及发出商品占比基本持平。

(2)报告期内存货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895.38万元、17,664.13万元和22,345.46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21%、10.94%和9.51%。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1,768.75万元,增幅11.13%,主要为2021年末在产品金额较上年末增加1,438.32万元,主要原因为:首先,2021年公司新产品投入及原有产品产能扩张使得产量有所提升;其次,2021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期末在产品结转成本增加;最后,2021年12月中旬母公司停产,并于2021年底复产,12月底生产时间短,在产品金额随之增长。

202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4,681.33万元,增幅26.50%,主要系2022年公司产品产销量及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期末余额随之增长所致。

(3)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账面余额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2022.12.31原材料2,836.322,505.77243.8086.75
在产品2,483.592,483.59
库存商品15,018.5811,561.061,292.322,165.20
发出商品2,006.982,006.98
合计19,857.9018,557.391,536.122,251.95
2021.12.31原材料2,498.812,172.72266.5559.54
在产品2,530.782,530.78--
库存商品11,516.047,633.743,882.29-
发出商品1,118.501,118.50--
合计17,664.1313,455.754,148.8459.54
2020.12.31原材料2,323.292,225.8888.508.92
在产品1,092.471,092.47--
库存商品11,307.7111,307.71--

1-1-337

时间项目账面余额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
发出商品1,171.911,171.91--
合计15,895.3815,797.9788.508.92

公司2020年末主要库存为1年以内,少量超过1年以上的库存均为设备维修使用的五金件、备品备件等,该部分库存不存在有效期,各期末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2021年末、2022年末公司库龄为1-2年的库存增加较多,主要系2020年巍华化工逐步停止氟化工业务,巍华化工陆续将其库存参考评估价格销售给公司,库龄较长的产品主要系邻三氟甲基苯胺等产品,该产品市场容量较小,故销售周期较长,公司正逐步对该部分库存进行销售,经过减值测试,该批存货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除了上述长库龄存货外,公司2022年末、2021年末超过1年以上的库存均为设备维修使用的五金件、备品备件等,该部分库存不存在有效期,各期末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为连续性的化学反应过程,在产品系期末正在生产线中反应的在制品,该部分在制品投料时间短,生产的产品均有订单支持且不存在减值,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原因如下:

A、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7.65%、42.21%和47.44%,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根据存货减值测试,未发现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

B、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71.32天、73.39天和77.14天,存货周转较快,不存在无法使用的原材料及重大滞销的产成品;

C、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库龄基本在1年以内,库龄较短,未发生损毁、过期或无法使用的情况;

D、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甲苯、氢氟酸等化工原材料,该等原材料易于保存,不容易腐烂、损毁、过期;公司产成品化学成分稳定,易于保存。

经减值测试,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

1-1-338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待申报出口退税891.48283.37-
待抵扣进项税156.3287.348.99
预交所得税--2,339.23
合计1,047.81370.712,348.23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申报出口退税、待抵扣进项税和预交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2,348.23万元、370.71万元和1,047.81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0%、0.23%和0.45%。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存在较大波动,主要为公司待申报出口退税、待抵扣进项税及预交所得税期末余额变动较大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2,662.773.28%100.730.19%66.430.13%
固定资产61,422.4875.68%44,510.0182.67%43,088.1083.79%
在建工程2,441.723.01%2,017.073.75%1,101.512.14%
使用权资产49.940.06%157.280.29%--
无形资产12,892.2515.89%5,783.3310.74%6,169.1812.00%
长期待摊费用50.530.06%63.17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994.501.23%627.501.17%851.731.66%
其他非流动资产643.650.79%581.101.08%146.270.28%
非流动资产合计81,157.85100.00%53,840.19100.00%51,423.21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39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662.77100.7366.43
合计2,662.77100.7366.43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分别为66.43万元、100.73万元和2,662.77万元,为对联营企业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17,729.7928.87%12,149.1127.30%12,871.2529.87%
机器设备42,793.1569.67%31,959.7971.80%29,768.7169.09%
运输设备268.930.44%225.980.51%270.000.63%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630.611.03%175.130.39%178.140.41%
合计61,422.48100.00%44,510.01100.00%43,088.1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3,088.10万元、44,510.01万元和61,422.48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52%、27.57%和26.15%。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基本持平。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16,912.47万元,增幅38.00%,主要系厂前区建设项目完工转固及A7、A8、A9车间建设项目部分完工转固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79,653.30万元,账面价值为61,422.48万元,综合成新率为77.11%。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3,116.725,386.93-17,729.7976.70%
机器设备55,022.6512,229.50-42,793.1577.77%
运输设备591.63322.70-268.9345.46%

1-1-340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922.30291.69-630.6168.37%
合计79,653.3018,230.81-61,422.4877.11%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A7、A8、A9车间建设项目1,660.4068.00%619.2430.70%4.720.43%
年产3.1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438.7117.97%----
双预防数字化工程172.687.07%----
江西巍华办公楼项目169.946.96%----
厂前区建设项目--1,272.5763.09%--
A6-264、24建设项目--125.266.21%--
A2盐酸吸附工程----474.9343.12%
公用工程扩能项目----191.2917.37%
废水处理改造工程----180.9216.42%
A1-2,6-DCT车间建设项目----173.6615.77%
零星工程----75.996.90%
合计2,441.72100.00%2,017.07100.00%1,101.5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101.51万元、2,017.07万元和2,441.72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8%、1.25%和1.04%。

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915.56万元,增幅83.12%,主要系当年新增厂前区建设项目使得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增加。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424.66万元,主要系A7、A8、A9车间建设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4、使用权资产

2021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157.28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比例为

1-1-341

0.10%;2022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49.94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比例为0.02%,为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经营租赁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11,854.7691.95%4,684.2981.00%4,795.3877.73%
专利权824.286.39%1,099.0419.00%1,373.8022.27%
排污权213.211.65%----
合计12,892.25100.00%5,783.33100.00%6,169.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169.18万元、5,783.33万元和12,892.25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1%、3.58%和5.49%。

公司无形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专利权。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2020年末基本持平。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7,108.92万元,增幅122.92%,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方华化学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

2021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63.17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比例为

0.04%;2022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50.53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比例为0.02%,为公司2022年新增办公场所装修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51.73万元、627.50万元和994.50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6%、0.39%和0.42%,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递延收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提处置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42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递延收益605.5560.89%296.8647.31%339.4139.8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70.3327.18%211.9133.77%365.1942.88%
资产减值准备109.5711.02%104.0816.59%88.5010.39%
预提处置费9.040.91%14.652.33%58.636.88%
合计994.50100.00%627.50100.00%851.73100.00%

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224.23万元,主要系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较上年减少所致。

2022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67.00万元,主要系递延收益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较上年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预付工程设备款270.3542.00%581.10100.00%146.27100.00%
项目保证金373.3058.00%----
合计643.65100.00%581.10100.00%146.2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6.27万元、581.10万元和643.65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3%、0.36%和0.27%。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和项目保证金。2020年末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较少使得期末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低于报告期其他年末。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略有增长主要系支付较多项目保证金及当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1-1-34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3112.449.00
存货周转率(次)4.674.915.05
总资产周转率(次)0.901.041.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00次、12.44次和13.31次,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稳中有升,体现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05次、4.91次和4.67次,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仍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16次、1.04次和0.90次,周转速度合理,报告期内相对稳定。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公司简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中欣氟材7.384.470.619.346.350.797.715.590.60
永太科技7.173.110.606.452.940.515.113.340.47
平均值7.273.790.607.904.650.656.414.470.54
巍华新材13.314.670.9012.444.911.049.005.051.16

注: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伴随公司产销量快速提升,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依靠其自身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中的主导地位制定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使得期末应收账款维持在较低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稳中有升,并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稳定,略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体现出公司良好的存货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保持稳定,且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体现出公司总资产的投资效益处于行业优秀水平。

1-1-344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4,805.7419.68%
交易性金融负债30.080.10%----
应付票据1,396.374.76%1,545.539.35%656.602.69%
应付账款15,492.1152.84%8,013.6948.47%12,138.9049.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014.213.46%1,358.058.21%432.701.77%
应付职工薪酬2,197.407.49%1,434.128.67%971.933.98%
应交税费2,404.858.20%1,324.248.01%1,216.884.98%
其他应付款115.660.39%274.731.66%657.472.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20.04%29.680.18%1.300.01%
其他流动负债2,011.776.86%181.651.10%56.150.23%
流动负债合计24,674.6684.16%14,161.6885.65%20,937.6785.74%
长期借款----1,000.004.09%
租赁负债39.070.13%133.530.81%--
递延收益4,037.0113.77%1,979.0611.97%2,262.769.27%
递延所得税负债568.951.94%259.501.57%220.590.90%
非流动负债合计4,645.0415.85%2,372.0814.35%3,483.3514.26%
负债合计29,319.69100.00%16,533.76100.00%24,421.0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421.02万元、16,533.76万元和29,319.69万元。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20年末减少7,887.25万元,下降

32.30%,主要系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下降4,805.74万元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4,125.21万元所致;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21年末增加12,785.93万元,增幅77.33%,主要系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

1-1-345

年末增加7,478.42万元及递延收益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057.96万元所致。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74%、85.65%和84.16%。流动负债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主要因为对外采购金额较大,需要通过一定的供应商信用进行价款支付。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483.35万元、2,372.08万元和4,645.0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26%、14.35%和15.84%。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及递延收益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抵押借款--4,805.74
合计--4,805.74

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4,805.74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19.68%。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无短期借款。

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805.74万元,均为抵押借款,为公司以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浙(2020)绍兴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1884号)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借款4,800.00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完成还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为30.08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0.10%,为外汇期权及远期合约。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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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1,396.371,545.53656.60
合计1,396.371,545.53656.60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656.60万元、1,545.53万元和1,396.37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9%、9.35%和

4.76%,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采购金额的增长,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采购款7,733.1749.92%4,972.1062.05%9,233.7976.07%
应付设备工程款7,758.9350.08%3,041.5837.95%2,905.1123.93%
合计15,492.11100.00%8,013.69100.00%12,138.9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138.90万元、8,013.69万元和15,492.11万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49.71%、48.47%和52.84%,公司应付账款为应付采购款及应付设备工程款。

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4,125.21万元,下降33.98%,主要系2021年12月份公司所在地区停产,当月采购金额大幅减少,期末应付供应商采购款有所下降。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7,478.42万元,增幅93.32%,主要系2021年底公司期末采购金额减少,使得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少所致;同时2022年末应付设备工程款本期大幅增长主要系A7、A8、A9车间建设项目和厂前区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所致。

报告期内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欠款金额,均为正常业务采购过程中产生,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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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预收货款1,014.211,358.05432.70
合计1,014.211,358.05432.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432.70万元、1,358.05万元和1,014.21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7%、8.21%和3.46%。公司的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客户的货款。2020年末公司预收货款金额较小,2021年末公司预收货款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系2021年12月份公司所在地区停产,当月发货受较大影响所致。2022年末,公司未受停产影响发货情况,预收货款金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账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负债中无预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况。

6、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短期薪酬及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短期薪酬2,162.721,408.86971.93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092.331,358.93928.18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22.8816.6014.12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7.5133.3329.6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4.6725.26-
合计2,197.401,434.129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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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971.93万元、1,434.12万元和2,197.4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8%、8.67%和7.49%。伴随公司业务逐渐发展,公司员工总数及平均工资均呈现稳定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主要在绍兴上虞及上饶地区,按地区分类,发行人董监高、普通员工与所在区域的人均薪酬情况对比如下:

(1)上虞地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发行人董监高平均年薪80.3852.2754.61
普通员工平均年薪13.3810.639.38
上虞地区人均年薪(注)尚未公布6.405.56

注:上虞地区人均年薪数据系上虞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薪,数据来源于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官网。

(2)上饶地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发行人董监高平均年薪80.3852.2754.61
普通员工平均年薪10.649.417.98
上饶地区人均年薪(注)尚未公布5.204.88

注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江西巍华领薪。

注2:上饶市地区人均年薪数据系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薪,数据来源于江西省统计局官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发行人董监高作为管理岗位,其平均年薪高于当地人均薪酬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普通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人均薪酬水平,主要系公司重视人才引进及注重提高员工待遇,同时公司所属行业员工需要一定技术水准,普通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人均薪酬具有合理性。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49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增值税--109.45
企业所得税1,984.321,091.36827.65
个人所得税155.9860.9751.21
城市维护建设税36.5927.8021.38
教育费附加79.2853.8125.05
房产税94.9287.1187.11
土地使用税43.42-82.94
印花税9.922.8911.54
其他0.420.290.57
合计2,404.851,324.241,216.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金额分别为1,216.88万元、1,324.24万元和2,404.85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8%、8.01%和8.2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07.36万元,增幅为8.82%,主要系2021年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较上年末增长263.71万元所致。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080.61万元,增幅为81.60%,主要系2022年末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较上年末增长892.96万元所致。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保证金、押金68.09240.04615.10
关联方款项--2.58
其他暂收款47.5734.6939.79
合计115.66274.73657.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57.47万元、274.73万元和

115.66万元,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2.69%、1.66%和0.39%。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保证金、押金和其他暂收款。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小。

1-1-350

报告期内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0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30万元,系长期借款应付利息。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9.68万元和12.22万元,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即期议付信用证1,879.95--
待转销项税131.82181.6556.15
合计2,011.77181.6556.15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6.15万元、181.65万元和2,011.77万元,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0.23%、1.10%和6.86%。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末即期议付信用证余额新增1,879.95万元所致。

11、长期借款

2020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4.09%,该笔借款公司已于2021年3月提前还款。

12、租赁负债

2021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为133.53万元,为当期末租赁付款额147.17万元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13.64万元所得。2022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为39.07万元,为当期末租赁付款额41.60万元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2.53万元所得。

1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1-351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政府补助4,037.011,979.062,262.76
合计4,037.011,979.062,262.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2,262.76万元、1,979.06万元和4,037.01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27%、11.97%和13.77%。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拨付的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形成。

公司形成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类型
循环化改造项目补贴937.87--与资产相关
2019年度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奖658.37762.32866.28与资产相关
2020年度数字化重点项目奖励465.09--与资产相关
2022年度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408.27--与资产相关
2021年度企业数字化重点项目奖励332.42--与资产相关
国家级园区循环改造示范试点项目资金310.70364.73418.77与资产相关
循环经济补贴251.07294.74338.4与资产相关
2022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98.00--与收益相关
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奖励194.21227.98261.76与资产相关
2017年度工业有效投入奖励125.49147168.51与资产相关
海洋循环经济补助116.67136.67156.67与资产相关
2020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8.8545.6152.37与资产相关
合计4,037.011,979.062,262.76-

1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179.2431.50%186.1471.73%215.5397.7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91.7216.12%73.3628.27%5.062.29%

1-1-352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297.9952.38%----
合计568.95100.00%259.50100.00%220.5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220.59万元、259.50万元和568.95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0%、1.57%和1.94%。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与2020年末基本持平。2022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09.45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6.237.602.89
速动比率(倍)5.286.322.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0.748.3516.3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8,066.3855,202.7727,154.68
利息保障倍数(倍)434.26582.0021.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89倍、7.60倍和6.2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02倍、6.32倍和5.28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稳中向好,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资产流动性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39%、8.35%和10.74%,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并维持在较低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伴随公司产品逐步丰富、产能逐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净利润规模不断扩大。

1-1-353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公司简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中欣氟材1.531.0936.23%1.761.4128.52%1.361.0434.14%
永太科技0.770.4953.49%0.750.5050.11%0.870.6243.55%
平均值1.150.7944.86%1.260.9639.32%1.120.8338.85%
巍华新材6.235.2810.74%7.606.328.35%2.892.0216.39%

注:资产负债率为母公司口径;上述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产销量快速提升,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快速增长,现金流量充裕,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快速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使得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综合以上分析,本公司管理层认为:

公司自成立之始,一直执行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保持着安全的财务结构,努力规避财务风险,变现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均相对较强。但是,目前发行人尚没有能力仅依靠债务融资及自身的积累来按计划实施拟投资的项目。因此,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来实施公司战略,可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加快公司发展步伐的必然选择。

(三)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经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巍华新材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25.00万元(含税)。公司已为股东全额代缴上述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经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巍华新材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252.00万元(含税)。公司已为股东全额代缴上述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1-1-354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767.2435,517.1434,110.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83.50-37,601.07-19,502.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0.366,751.28-4,326.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674.484,603.439,568.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191.1710,587.731,019.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865.6415,191.1710,587.7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2,856.99102,419.3277,765.00
收到的税费返还2,248.623,329.224,419.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82.72969.422,19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988.33106,717.9584,379.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1,098.4449,067.1832,700.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132.468,032.976,254.73
支付的各项税费11,727.458,469.537,454.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62.735,631.123,859.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221.0871,200.8150,269.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767.2435,517.1434,110.1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110.13万元、35,517.14万元和59,767.24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200.53%、82.36%和96.10%。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年净利润比重为200.53%,主要系当年计提股份支付金额影响了净利润水平,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重为130.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水平。2021年及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当年净利润比重为82.36%和96.10%,仍处于较高水平,体现出较高的盈利质量。

1-1-355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3,344.42789.631,532.45
暂收款及收回暂付款157.61123.86637.7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92.4351.5412.80
其他88.264.3812.45
合计4,882.72969.422,195.44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195.44万元、969.42万元和4,882.72万元,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暂收款及收回暂付款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高,主要为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532.45万元、789.63万元和3,344.42万元。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付现成本费用7,049.504,918.933,716.29
暂付款与偿还暂收款207.73632.11130.18
其他5.5080.0812.67
合计7,262.735,631.123,859.14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3,859.14万元、5,631.12万元和7,262.73万元,主要为付现成本费用。

2、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7,300.00139,367.3940,641.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01.64765.95265.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5.36229.30133.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2.30572.392,232.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259.30140,935.0343,272.73

1-1-35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550.001,952.106,421.26
投资支付的现金68,972.00176,511.9954,096.8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0.8072.002,256.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142.80178,536.1062,774.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83.50-37,601.07-19,502.2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502.27万元、-37,601.07万元和-6,883.50万元,主要为理财投资及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活动产生。

(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关联方款项-219.262,222.05
收到外汇合约费用-203.13-
收到工程项目保证金122.30150.0010.00
合计122.30572.392,232.05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232.05万元、572.39万元和122.30万元,为收回关联方款项、收到外汇合约费用和收到工程项目保证金,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关联方款项金额呈下降趋势。

(2)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工程项目保证金247.50--
支付关联方款项-72.002,256.86
支付项目投资保证金373.30--
合计620.8072.002,256.86

2020年至2021年,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256.86万元和72.00万元,为支付关联方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呈下降趋势。2022年,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20.80万元,为支付工程项目保证金及支付项目投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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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00.0018,590.0019,10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353,547.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00.0018,590.3528,452.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00.006,87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414.366,012.143,201.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0026.9322,703.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50.3611,839.0732,779.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0.366,751.28-4,326.44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26.44万元、6,751.28万元和-3,350.36万元,主要为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偿还债务、分配股利等筹资活动产生。

(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关联方款项-0.353,547.99
合计-0.353,547.99

2020年至2021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3,547.99万元和0.35万元,为收到关联方款项,2022年未发生收到关联方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关联方款项金额呈下降趋势。

(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关联方款项-2.9322,703.26
支付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费36.0024.00-
合计36.0026.9322,703.26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2,703.26万元、26.93万元和36.00万元,为支付关联方款项及支付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费,报告期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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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呈下降趋势,2022年未发生支付关联方款项。

(五)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资产质量良好,资产构成方面,公司整体资产结构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后,本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未来增长的产品订单对产能的需求相吻合。另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资本将得到大幅充实,资本结构会更加稳健,债权融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为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能力逐年增强,综合毛利率水平维持在较高水平,净利润规模保持大幅增长趋势,此外,在公司销售规模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期间费用并未出现大幅增加趋势,体现了公司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管理层在审慎评估了公司发展面临的各项因素后认为:未来几年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维持较高水平,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将会维持较高水平,其依据为:

第一,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甲苯、氢氟酸等大宗原材料,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虽然出现上涨,公司依靠其谈判能力,稳定的供货来源,将原材料上涨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公司依靠其产品的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及较强的市场地位,能够有效将成本的上涨转嫁给下游客户。

第二,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应用领域广泛,未来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依靠其在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及市场地位,主要产品具备较高的定价权,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未来将随原材料采购价格正向变动。

另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募投项目投产后,新生产基地以及新机器设备的大规模投入使用会使公司的折旧费用大幅上升,从而对公司未来几年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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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随着本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以支撑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金额分别为6,421.26万元、1,952.10万元和15,55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资本性支出为购买机器设备及建设厂房等支出。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收购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相关内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公司2023年2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5,9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9,712.50万元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上述事宜已经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

2020年9月,公司与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百佳美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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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5.00%,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00%,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4.00%。2022年1月,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西华聚全部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西华聚的出资额为300.00万元、2,000.00万元、200.00万元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本公司、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及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并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公司认缴江西华聚出资3,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8.00%,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占比20.00%,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600.00万元,占比26.00%,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6.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812万元。

2、抵押资产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西巍华于2022年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账面原值为31,793,978.41元的房产和账面原值为3,740,0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江西巍华在15,000,000.00元的最高额限度内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房产的净值为11,005,011.77元,土地使用权的净值为2,511,070.2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该抵押合同下担保的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共计12,000,000.00美元。

3、质押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公司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申请在该行开通办理票据池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行票据池内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8,096,520.00元,票据池内活期存款保证金共计6,604,661.7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共计12,990,485.90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在华夏银行绍兴分行上虞支行账户网上银行开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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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池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行票据池内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共计1,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共计973,237.76元。

4、已签订的未到期外汇合约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订的未到期外汇合约情况如下:

签订日期类别合约编号交易币种交易方向交易金额执行汇率到期日交割日
2022.4.25外汇看涨期权05530092022042513945162美元卖出2,000,000.006.80002023.2.272023.2.27
2022.12.6外汇看涨期权05530082022120615649807美元卖出1,000,000.006.99902023.1.92023.1.9
2022.12.6外汇看跌期权05530082022120615649809美元买入500,000.006.99902023.1.92023.1.9
2022.12.6外汇看涨期权05530082022120615649967美元卖出1,000,000.006.99402023.2.82023.2.8
2022.12.6外汇看跌期权05530082022120615649969美元买入500,000.006.99402023.2.82023.2.8
2022.12.6外汇看涨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020美元卖出1,000,000.006.98102023.3.82023.3.8
2022.12.6外汇看跌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022美元买入500,000.006.98102023.3.82023.3.8
2022.12.6外汇看涨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164美元卖出1,000,000.006.96802023.4.102023.4.10
2022.12.6外汇看跌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166美元买入500,000.006.96802023.4.102023.4.10
2022.12.6外汇看涨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210美元卖出1,000,000.006.95702023.5.82023.5.8
2022.12.6外汇看跌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212美元买入500,000.006.95702023.5.82023.5.8
2022.12.6外汇看涨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291美元卖出1,000,000.006.94402023.6.82023.6.8
2022.12.6外汇看跌期权05530082022120615650293美元买入500,000.006.94402023.6.82023.6.8
2022.11.30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11599美元卖出1,000,000.007.09542023.1.252023.1.25
2022.11.30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11702美元卖出1,000,000.007.07642023.2.242023.2.24
2022.11.30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11708美元卖出1,000,000.007.05652023.3.292023.3.29

1-1-362

签订日期类别合约编号交易币种交易方向交易金额执行汇率到期日交割日
2022.11.30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11650美元卖出1,000,000.007.03732023.4.282023.4.28
2022.11.30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11663美元卖出1,000,000.007.01732023.5.302023.5.30
2022.11.30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11689美元卖出1,000,000.007.00322023.6.232023.6.23
2022.12.5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33921美元卖出1,000,000.006.93002023.1.302023.1.30
2022.12.5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33903美元卖出1,000,000.006.91172023.2.282023.2.28
2022.12.5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33897美元卖出1,000,000.006.89332023.3.312023.3.31
2022.12.5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33888美元卖出1,000,000.006.87672023.4.282023.4.28
2022.12.5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33883美元卖出1,000,000.006.85502023.5.312023.5.31
2022.12.5远期结售汇05530012022113015633876美元卖出1,000,000.006.82812023.6.302023.6.30
合计----23,000,000.00---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巍华在中国银行外汇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的未到期外汇合约情况如下:

签订日期类别合约编号交易 币种交易 方向交易金额执行 汇率到期日交割日
2022.12.1远期结售汇20542160美元卖出1,000,000.007.04582023.1.52023.1.5
2022.12.1远期结售汇20542162美元卖出1,000,000.007.02742023.2.62023.2.6
2022.12.1远期结售汇20542163美元卖出1,000,000.007.00942023.3.62023.3.6
2022.12.1远期结售汇20542166美元卖出1,000,000.006.99192023.4.62023.4.6
2022.12.1远期结售汇20542169美元卖出1,000,000.006.97552023.5.52023.5.5
2022.12.1远期结售汇20542173美元卖出1,000,000.006.95712023.6.52023.6.5
2022.12.5远期结售汇20547875美元卖出1,000,000.006.96942023.1.92023.1.9
2022.12.5远期结售汇20547881美元卖出1,000,000.006.95162023.2.72023.2.7
2022.12.5远期结售汇20547884美元卖出1,000,000.006.93432023.3.72023.3.7
2022.12.5远期结售汇20548507美元卖出1,000,000.006.89942023.4.102023.4.10
2022.12.5远期结售汇20548510美元卖出1,000,000.006.88352023.5.82023.5.8
2022.12.5远期结售汇20548514美元卖出1,000,000.006.86542023.6.72023.6.7
合计----1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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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4月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预计总额不超过8,634.00万股。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实现的所有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新股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运转正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65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这些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巍华新材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经审阅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264,652.21234,919.9312.66%
负债总额26,372.6629,319.69-10.05%
所有者权益合计238,279.55205,600.2415.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6,116.60201,612.5112.15%

1-1-364

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2.66%,主要系货币资金增长所致。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下降10.05%,主要系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5.89%和12.15%,主要系随着公司的经营积累,未分配利润持续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7,623.6396,345.16-9.05%
营业利润38,636.7140,808.93-5.32%
利润总额38,641.6540,687.51-5.03%
净利润32,890.4734,823.21-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915.2434,895.05-5.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311.1033,809.45-4.43%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05%;受此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40.7230,641.55-24.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833.7523,133.173.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7.56-3,263.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408.7751,205.42-11.32%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4.81%,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2023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1-1-365

2023年上半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86.30万元,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8-123.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87.06780.490.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89.15607.13-114.6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7712.7323.87%
小计714.951,277.31-44.03%
所得税影响额-105.47-191.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04.141,085.60-44.35%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481.46万元,降幅44.35%,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收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三)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公司对2023年1-9月业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1-1-366

项目2023年1-9月(预计数)2022年1-9月
金额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120,623.63至137,623.63141,804.78-14.94%至-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822.70至47,926.5452,056.24-17.74%至-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18.56至47,322.4051,390.58-17.85%至-7.92%

注:上述2023年1-9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2023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仍维持较高的盈利能力。

十六、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1-1-36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8,634.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方华化学191,098.00141,096.00
2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巍华新材34,641.4825,732.10
3补充流动资金巍华新材50,000.0050,000.00
合计275,739.48216,828.10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安排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则多余资金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使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了详尽规定。依照该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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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1、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需要一定建设周期,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运行、产能陆续释放、效益逐步显现,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2)对提升公司竞争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含氯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相关产品产能将有所提升。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含氯含氟精细化工产品产业链,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优化产品结构,进而巩固公司在含氯含氟精细化工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对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含氯含氟精细化工品领域,目前公司在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领域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未来公司以“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特色化学品制造商”为企业愿景,以“提供有竞争力的特色化学品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共创健康、高品质生活”为企业使命,通过延伸现有产品价值链至高级中间体和原药、拓展核心技术的新应用等战略举措,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成为全球含氯含氟精细化工品行业引领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产品链的进一步延伸,未来投产后将会延长公司产品链,丰富发行人产品结构,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相契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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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公司在市场、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储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通过利用专有技术生产新型含氟精细化学品及向产业链下游拓展,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1、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目前公司以甲苯为起点,经过氯化、氟化、硝化等一系列化学反应,生产对氯三氟甲苯、间硝基三氟甲苯、三氯三氟甲苯等一系列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上述中间体是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是立足于公司现有产品及技术基础之上向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募投产品均为含氟类精细化工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染料、涂料等终端产品领域。经过长期的积累,公司已经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积累了显著的品牌优势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公司将依托现有的市场渠道和营销体系进行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不存在公司无法自主消化新增产能的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运营资金,是在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基础上的扩充与提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生产能力、生产效率,巩固产品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

2、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使公司经营现金更加充裕,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3、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多年技术积累与改进,公司以甲苯为起点,成功开发了氯甲苯系列产品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形成了丰富的系列化产品矩阵及多层次技术和工艺体系,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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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覆盖含氟精细化工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和专利,并储备了精细化工领域资深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人员,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充足的技术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4、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生产管理、运营经验,对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把握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公司现有管理能力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运营。

5、与公司发展目标相适应

公司的发展战略为通过延伸现有产品价值链至高级中间体和原药、拓展核心技术的新应用等战略举措,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产品链的进一步延伸,未来投产后将会延长公司产品链,丰富发行人产品结构,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或独立性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备案环评节能审查批复
1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方华化学2205-330604- 99-01-960909绍市环审〔2022〕16号绍市发改能通[2022]13号
2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巍华新材2012-330604- 99-02-801387绍市环审〔2022〕15号绍市发改能通[2022]43号
3补充流动资金巍华新材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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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

1、项目概况

巍华新材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氯甲苯系列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特色化学品产业链,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实现纵向一体化发展,公司拟新建“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1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其中“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为先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拥有5.66万平方米现代化厂房、2.11万平方米专业化仓储设施及动力车间、三废车间等公用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达产后将形成

0.13万吨三氟甲基吡啶系列、1.16万吨三氟甲基苯中间体、0.58万吨K酸及中间体、0.30万吨2,6-二氟苯甲酰胺及0.05万吨聚酰亚胺单体等五大系列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产能。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91,09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2,65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440.00万元,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182,658.0095.58%
1建筑工程费36,396.0019.05%
2设备购置费84,183.0044.05%
3安装工程费20,517.0010.74%
4其他费用41,562.0021.75%
铺底流动资金8,440.004.42%
合计191,098.00100.00%

2、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关系

(1)延伸产业链,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是以甲苯为原材料经过氯化、氟化、硝化等一系列反应合成对氯三氟甲苯、间硝基三氟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等三氟甲基苯系列中间体以及邻氯甲苯等氯甲苯系列中间体,上述中间体作为产成品进一步销售给下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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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合成农药、医药等中间体。本募投项目设计是在公司现有中间体产品及核心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下游中间体产品延伸,并通过与埃森化学合作方式将产品链拓展至三氟甲基吡啶中间体、K酸等中间体领域。募投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公司现有中间体对氯三氯甲苯、间硝基三氟甲苯、2,4-二氯三氟甲苯等,并会使用公司拥有的光氯化、连续氟化、连续加氢等核心技术。募投项目投产后将会延长公司产品链,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募投项目产品二(三氟甲基)联苯二胺是合成柔性新材料聚酰亚胺的重要单体,三氟甲基吡啶系列产品、氟虫腈系列产品、氟乐灵系列产品、K酸系列产品、间三氟甲基苯乙酮、2,6-二氟苯甲酰胺则是合成新型农药、医药的关键中间体,上述产品投产后将会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完善公司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领域的产业布局,拓宽公司盈利点,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3、项目可行性

(1)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本募投项目主要是布局含氟农药及含氟新材料关键中间体领域。

2016年开始伴随中国供给侧改革、环保安全检查,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市场价格上行,同时跨国农药巨头进入补库存周期,拉动下游农药需求,全球农药市场规模重回上升趋势。2017-2020年全球农药市场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而且随着全球农化巨头专利过期农药的数量不断增加,仿制型农药企业纷纷入局,竞争导致价格下滑,从而带来产品的市场应用进入一个加速放量的局面。由于国际农药巨头具有极强的制剂销售渠道和品牌优势,而承接中间体和原料药产品生产的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为客户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业化、系统化解决方案,从而降低成本,使客户获得价格优势,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因此未来仿制农药的中间体及原药市场将会迎来全球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而我国中间体和原药生产企业凭借工艺优化及成本控制优势将会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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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储备充足

本项目是巍华新材与埃森化学合作的投资项目。巍华新材是一家具有完整氯甲苯系列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特色化学品产业链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储备了连续氟化、连续光引发氯化等一系列含氟精细化学品合成核心技术,并掌握了高效分离提纯、新型催化剂使用等关键工艺,同时在行业内率先采用康宁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大大提高了产品收率,有效地降低了能耗和物耗,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埃森化学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农药定点企业、国内吡啶类农药化工龙头企业,在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合成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积累。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巍华新材及埃森化学将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募投项目稳步实施。

4、方华化学另一股东埃森化学基本情况

(1)埃森化学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能选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5号

注册资本:28,500.00万元

实收资本:28,500.00万元

主要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8,500.00万元,占比100.00%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双方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8月13日,巍华新材与埃森化学签署《合作协议书》,并签署《补充协议书》,并于2023年3月签署《补充协议书(二)》。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主要条款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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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资双方同意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吡啶氯化物、吡啶氟化物和甲苯氯化物及氟化物系列产品及相关农药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②双方认缴出资额10,000.00万元作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其中巍华新材认缴出资5,9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00%,埃森化学认缴出资4,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00%。双方按以上比例分享合资公司的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③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巍华新材委派3人,埃森化学委派2人,董事长由巍华新材委派。总经理由埃森化学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若埃森化学提名的总经理人选为巍华新材人员,则财务经理由埃森化学人员担任;若埃森化学提名的总经理人选为埃森化学人员,则财务经理由巍华新材人员担任。

④双方持有合资公司股权期间,双方应确保其真实、合法地持有合资公司股权,不存在以下情形:代持股权或委托持股、任何瑕疵或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质押、抵押)、任何权属纠纷。如一方发生影响其经营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债务纠纷,应在该事件发生之日三日内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相关解决方案,确保合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上述情形。如一方持有合资公司股权期间发生上述情形的,违约方及其保证方(违约方之控股股东)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及合资公司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⑤合资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增加资金,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可向股东借款。方华化学应向出借方股东支付相应借款利息,具体借款利息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RP)确定。巍华新材、埃森化学按其持股比例向方华化学出借资金的,应明确约定出借时间、借款利息及借款期限。

⑥合资公司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行过程中,因资金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增资形式补充资金的,合作双方应同比例增资。在不改变公司控股权的前提下,一方未能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前完成增资,则另一方有权补足该增资金额,相应提高持股比例,且未能增资的一方应在另一方补足增资金额的股东会决议上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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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

1、项目概况

巍华新材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氯甲苯系列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特色化学品产业链,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现有产品或联产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公司拟新建“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将建设1.83万平方米现代化厂房、5,104.52平方米专业化仓储设施及动力车间等公用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会实现对公司现有中间体产品向下游产品进一步延伸以及对联产产品的综合利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巍华新材,本项目总投资34,641.4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914.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727.11万元,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29,914.3786.35%
1建筑工程费6,451.7018.62%
2设备购置费12,766.5036.85%
3安装工程费6,513.9018.80%
4其他费用4,182.2712.07%
铺底流动资金4,727.1113.65%
合计34,641.48100.00%

2、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关系

(1)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募投项目产品邻氯氯苄、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二氯甲苯及其氯化氟化系列产品是以公司现有产品的联产产品邻氯甲苯、邻三氟甲基苯胺、2,4,5-三氯三氟甲苯、3,4,5-三氯三氟甲苯等为起始原料进行合成。对于上述联产产品公司目前直接对外销售,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会以上述联产产品为原料进一步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实现对低价值联产产品的综合利用,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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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以甲苯为起始原料的含氟精细化学品产业链,形成了氯甲苯系列和三氟甲基苯系列特色化学品产品体系。本募投项目产品是氟化工重要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染料等终端产品的合成,在公司现有产品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公司在含氟精细化学品产业链上的产品布局,在提升产能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拓展了公司盈利来源,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3、项目可行性

(1)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本募投项目产品是氟化工重要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染料等终端产品的合成。在农药领域,由于用氟原子和含氟基团替代农药芳环上的其他基团,能够显著提高农药活性,使得含氟农药具备活性高、低毒低残留、选择性强、对环境友好等特点,因此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含氟农药市场得以迅猛发展。在医药领域,含氟医药具有用量少、毒性低、药效高、代谢能力强等特点,从而使其在医药领域应用日益普遍。在染料领域,含氟染料主要用于活性染料领域,具有较高的固色率,既能提高染料的利用率,又能减轻印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此含氟活性染料也日益成为染料工业的热点领域和前沿领域。

(2)技术储备充足

本项目在引进康宁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结合自有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如“一种连续光引发氯化反应合成对氯三氯苄的工业化方法”、“一种连续氟化反应合成三氟甲基苯类产品的工业化方法”等专利技术的应用,新型催化剂和高效氯化、氟化、分离提纯技术,大大提高了产品收率,有效地降低了能耗和物耗,提高了产品的质量,使本项目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能力。

在人员方面,经过长期的积累,公司已经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储备了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及熟练技术人员,生产管理和生产操作经验丰富。在本项目运营前期,熟练技术人员负责生产流程操作,并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培养新的生产操作人员。在设备方面,公司将会引进行业先进生产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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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与发行人主要业务及核心技术关系

为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前,流动资金主要通过生产经营积累与银行贷款方式予以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均受到限制。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存货、预付款项、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预计将随之增加,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运营需求。因此,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必要的。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经营现金更加充裕,可以增加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随着公司资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可以增加在产品研发、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品牌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实现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其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

(四)募投项目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情况

巍华新材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是在公司现有中间体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下游中间体产品延伸,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下游应用为农药原药的合成。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投入的必需生产资料,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随着粮食需求的增加及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压力,全球及国内对于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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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全球农药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主要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及其他特殊用途产品。根据先正达招股书披露数据,2021年全球植物保护产品用于农业领域的市场规模为658亿美元,自2016年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3%,主要由于欧美等国家对植物保护产品环保要求提升,导致低端产品用量已呈现出逐步减少的趋势。根据AgbioInvestor预测,未来五年预计植物保护产品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2%,在新型产品的发现、新技术在新兴市场不断应用、先进且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对旧产品的替代等因素影响下,预计植物保护产品行业整体市场价值将不断提升。

根据AgbioInvestor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植物保护产品行业市场规模480亿元,同比保持稳定,自2016年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预计2026年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62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5.5%,增长主要得益于逐步采用更为先进且更具可持续性的植物保护产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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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设计,除对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等现有产品进行扩产外,涉及的新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发行人现有中间体产品进一步向下游合成含氟精细化学品,包括以2,6-二氯甲苯进一步合成2,6-二氟苯甲酰胺、以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进一步合成吡唑类中间体、以间三氟甲基苯胺合成间三氟甲基苯乙酮等;二是以吡啶类氯化物通过光氯化、氟化、加氢等工艺合成三氟甲基吡啶中间体、K酸中间体等。其中2,6-二氟苯甲酰胺、吡唑类中间体、间三氟甲基苯乙酮、三氟甲基吡啶中间体、K酸中间体分别是合成农药原药虱螨脲、氟虫腈、肟菌酯、啶氧菌酯、氯虫苯甲酰胺等的关键中间体。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及下游应用如下图所示:

2026E亿元人民币2016-2026年中国植物保护产品行业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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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Agbioinvestor统计数据,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终端应用涉及的上述农药2021年市场规模达29.55亿美元,发行人募投产品终端应用市场前景良好。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战略规划

公司专注于含氯含氟精细化工品领域,目前公司在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领域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未来公司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积极践行“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以“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特色化学品制造商”为企业愿景,以“提供有竞争力的特色化学品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共创健康、高品质生活”为企业使命,秉承“安全绿色、诚信务实、持续创新、共同成就”的企业价值观,通过延伸现有产品价值链至高级中间体和原药、拓展核心技术的新应用等战略举措,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在行业内实现履行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技术工艺、产销规模、综合服务能力的全面领先,成为全球含氯含氟精细化工品行业引领者。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从技术研发、市场开发、人力资源发展、安全生产及节能环保等方面采取了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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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始终把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放在首位,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发费用为5,936.46万元,占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的比例为4.18%。公司注重生产工艺持续改进,并在产品质量优化、设备适应性、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等方面不断提高,公司核心团队获得2022年度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在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各产品的质量在同行业生产企业中位居前列,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通过供应商保证能力、检测能力、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和持续改善能力来确保产品的质量,公司产品进入市场后,不断地得到客户认可及好评,产品销售至BAYER、BASF、FMC、Nufarm、SMC、联化科技、颖泰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并成为大部分客户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

在人力资源发展方面,一方面,公司通过人岗匹配、能力梳理和人才盘点等,建立公司的短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另一方面,公司还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激励管理团队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公司不断推进管理的精细化,通过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流程梳理和绩效考核等多方面优化改进,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均建立起比较规范且效率较高的管理机制,这些管理体系的日臻完善,促使公司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并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消除了生产管理真空及人员冗余,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在安全生产及节能环保生产方面,完善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严格的安全生产及环保制度为巍华新材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在有效期内,可燃、有毒气体探测仪处于正常状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配备相适宜的消防器材,实行远程监控和人员现场检查相结合。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报告期内拥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公司于2021年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十三五石油和化工行业环保先进单位”及“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荣誉称号。同时也获得了由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评定的“2021年度绍兴市绿色工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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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为配合总体发展战略的实施,本公司在产品和技术研发、市场开发、人力资源发展、安全生产及节能环保、融资等层面制定了具体计划,以保障公司的发展需求。

1、产品和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将以现有产品的技术优势和良好口碑为基础,根据下游市场的需求特点及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平衡相关产品的销售和自用分配,并制定下游产品的延伸开发计划,以适应市场的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延伸现有产品价值链至高级中间体或原药,同时拓展现有核心技术的新应用,从而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盈利水平,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在保持现有产品成熟技术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开展现有氯甲苯系列产品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下游高级中间体的工艺开发,积极发掘和拓展现有产品的新应用,既延伸了公司的产品价值链,还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组合,提高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另外,公司还积极拓展多年积累的规模化生产应用中的核心技术的新应用,以建立新的产品组合,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盈利点。

持续的技术创新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是公司保持快速稳健发展的关键所在。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研究项目的不断增加,公司将在现有研发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制、研发机构设置和激励制度,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及保持技术的领先优势。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持续开展生产工艺的优化工作,通过技改和精益管理项目,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产品盈利能力。

2、市场开发计划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技术与需求交流。公司将通过行业展会和技术交流会加强产品和品牌的推广,完善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优质战略客户开发力度,争取与更多具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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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影响力的大公司达成合作,实现境内外客户群体的质、量双提升,进一步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公司将全面升级公司在全球范围的营销及服务网络,保持公司在含氯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将进一步扩充销售人员队伍,加强公司未来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客户开发,物色新的业务机会并推广公司技术、品牌和产品。

3、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坚持“知人善用,人尽其才”的人才价值观,以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法、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平的竞争平台、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广纳良才,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公司充分体现自我价值,科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辅相成,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未来,公司在现有人才培养体系下将继续优化人才建设制度,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战略转型,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储备力度,推进中高层干部的新老交替,促进岗位任职向年轻化、专业化方向转变。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业务特点需求,公司将重点放在调整人才队伍结构方面,特别是加强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等复合型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4、安全生产及节能环保计划

安全高效、绿色环保是化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公司将“安全绿色”融入进了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特色化学品制造商,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建有一支专业化的EHS队伍,持续深化三体系建设,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安全政策,进一步严格过程控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同时,公司也加强了数字化工厂的建设投入,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监测,大大提升了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积极践行“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管理和措施治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着力优化工艺技术,加大环保及节能减碳技改项目投入,持续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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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可持续发展。

5、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合理有效地安排资金使用,协调企业长期发展利益与股东现时回报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业务延伸,如存在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或实际运营的需要,公司将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审慎比较和选择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融资方式,最终确定合理的再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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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2021年5月之前,公司尚未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尚未完全完善。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自2021年5月以来,公司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高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37号)。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2021年1月25日,上海浦江海关出具“沪浦江关简违字〔2021〕0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1月18日巍华新材委托运输代理公司申报间三氟甲基苯胺出口,将境内发货人申报错误,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上海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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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巍华新材科处罚款0.05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行,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处罚外,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

四、发行人近三年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金占用相关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关联方资金拆借”部分。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它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考核制度,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或聘任,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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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有独立财务部门,配备有专职财务人员。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及高级管理层、独立董事等岗位,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完善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同时,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设置了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项规范性文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合理合法地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上述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完全独立于发行人股东,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配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与其他机构混同、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前述主营业务所必须的相应资质,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障碍。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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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对于独立性的描述真实、准确、完整。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有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主要用于涂料、农药、医药等中间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吴江伟持股85.00%,吴顺华持股10.50%,金茶仙持股4.50%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2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吴江伟持股85.00%,吴顺华持股10.50%,金茶仙持股4.50%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持有关联公司股权外,目前已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杭州怡然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巍华化工持股100%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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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4浙江巍华巨久科技有限公司巍华化工持股55.00%,巍华制冷持股5.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化妆品批发;鞋和皮革修理;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从事清洗剂、除臭剂、降温消毒等日用化学品生产和销售
5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巍华化工持股55.00%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从事制冷剂的销售
6浙江巍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巍华化工持股52.00%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从事高性能混凝土工程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7浙江巍华赛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巍华化工持股51.00%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金属包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分装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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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浙江巍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巍华化工持股40.00%纳米材料、陶瓷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陶瓷膜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9浙江华库贸易有限公司巍华制冷持股100%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谷物种植;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辅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鞋帽批发;箱包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文具用品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网络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从事制冷剂的贸易
10上海巍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巍华新型建材持股70.00%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零售;机械设备批发;金属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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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1浙江巍华铭寰能源有限公司巍华化工持股52.00%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业务(2022年08月23日成立,尚未实际经营)
12WEIHUA SYNERGY GASES HK LIMITED巍华赛能持股100.00%气体金属贮藏罐包装服务;气体分离设备租赁;气体分离设备及其配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阀门设备、气体纯化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分装和销售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基本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曾经从事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随着巍华新材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项目逐步建成投产,2019年巍华化工逐步停止含氟精细化工相关业务,2020年巍华化工将剩余的专利、产成品存货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转让给巍华新材后,不再从事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业务。公司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兴华化工存续期间内主要从事氯甲苯系列产品的生产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2020年12月15日兴华化工注销。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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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本公司报告期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遵循了《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瀛华控股直接持有巍华新材51.03%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吴江伟、吴顺华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控制公司51.03%股份表决权,吴江伟直接持有公司2.89%股份,吴顺华直接持有公司2.70%股份,吴顺华之配偶、吴江伟之母亲金茶仙直接持有公司1.16%股份。同时,吴顺华、吴江伟、金茶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吴江伟、吴顺华直接和间接以及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57.78%股份表决权,吴江伟和吴顺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关联方姓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吴江伟瀛华控股执行董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2吴顺华瀛华控股经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3金茶仙瀛华控股原董事、吴顺华之配偶、吴江伟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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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姓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4王国荣瀛华控股监事、发行人股东

(五)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东阳市花园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担任董事
2东阳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担任董事
3东阳市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担任董事
4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担任董事
5浙江巍华铭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担任董事
6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巍华新材参股38%,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江伟、高级管理人员任安立担任董事
7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丁兴成担任董事
8浙江科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丁兴成担任董事
9宁波科瑞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丁兴成担任董事
10上海惠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丁兴成担任执行董事
11杭州力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蒋胤华持股70%
12杭州正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独立董事蒋胤华持股90%
13渑池万禾农产品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丁兴成配偶兄弟姐妹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14渑池县慈婆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发行人董事丁兴成配偶兄弟姐妹控制
15渑池县仰韶西路恒源纯净水供应站发行人董事丁兴成配偶兄弟姐妹控制
16上海麦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潘强彪配偶姐妹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17金华市婺城区博文图文制作部发行人监事张增兴姐妹的配偶经营
18绍兴市上虞区升嘉装饰材料经营部发行人监事张增兴配偶经营
19金华义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张增兴姐妹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0台州市黄岩和一瑜伽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任安立配偶经营

(六)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上市公司闰土股份,闰土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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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20.56%股份
2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3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和间接持股100%
4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和间接持股100%
5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6浙江闰土染料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和间接持股100%
7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8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闰土股份持股70%
9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10浙江闰土研究院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11绍兴市上虞天闰运输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12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13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14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闰土股份间接持股100%
15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闰土股份持股51%
16浙江泰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17浙江闰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18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闰土股份直接和间接持股100%
19浙江闰昌贸易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20江苏远征化工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21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和间接持股90%
22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闰土股份间接持股100%
23约克夏染料(中山)有限公司闰土股份间接持股100%
24约克夏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闰土股份间接持股90%
25江苏临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闰土股份间接持股100%
26浙江闰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闰土股份间接持股51%
27浙江闰土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28绍兴市上虞区勤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29上海闰宸化学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100%
30浙江闰华数码喷印科技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直接持股51%,发行人董事丁兴成担任董事

(七)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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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八)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如下: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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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退出/转让/注销的原因相应原因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退出/转让/注销的程序
1浙江省东阳市兴华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巍华化工持股100%,已于2020年12月15日注销解决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问题2020年1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出具《清税证明》,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20年12月15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
2滦南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江伟参股10%,2021年11月辞去总经理职务为了减少对外兼职,更好地专注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2021年11月10日,滦南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吴江伟辞去经理职务等事项,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兰溪市卡其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担任董事,2021年10月退股并辞去董事未达投资预期退出2021年7月20日,兰溪市神和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兰溪市卡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召开股东会议,李惠跃、吴顺华、殷士忠和童小兵一致同意将所持合计100%股权转让给顾芳琴和沈金燕。此外,吴顺华申请辞去董事职务。2021年10月1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上饶县巍华氟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顺华持股39.39%,已于2021年8月26日注销该公司经营不善2021年8月26日,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饶县市监)内销字[2021]第35889865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决定准予上饶县巍华氟业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5徐万福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徐万福为发行人原董事,已于2021年6月8日卸任董事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2021年5月,徐万福向发行人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发行人股东大会补选新任董事;2021年6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程伟民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程伟民为发行人原董事,已于2021年6月8日卸任董事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2021年5月,程伟民向发行人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发行人股东大会补选新任董事;2021年6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卜鲁周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卜鲁周为发行人原董事,已于2021年6月8日卸任董因工作调整原因2021年5月,卜鲁周向发行人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发行人股东大会补选新任董事;2021年6月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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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退出/转让/注销的原因相应原因是否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退出/转让/注销的程序

事职务

事职务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8东阳市吴宁卜健恺钢材经营部卜鲁周子女的配偶经营因发行人董事会换届,卜鲁周不再担任发行人的董事,从而该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因卜鲁周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发行人股东大会补选新任董事,从而解除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9浙江遥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蒋胤华原担任董事长之企业,已于2020年10月辞去董事长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蒋胤华向浙江遥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2020年10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0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徐万福担任董事长徐万福辞任发行人的董事,该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因徐万福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从而解除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1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闰土控股曾经实际持股发行人5.00%以上股份为解除股权代持且闰土控股出于自身经营战略考虑,减少对化工行业投资,从而转让所实际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020年11月30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阮云成将其代闰土控股持有的发行人252.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王志明将其代闰土控股持有的发行人189.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阮云成将其代闰土控股持有的发行人252.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王志明将其代闰土控股持有的发行人189.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2020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2东阳市潘家姥姥餐饮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潘强彪兄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已于2022年11月注销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为节约维护费用从而注销2022年10月13日,东阳市潘家姥姥餐饮有限公司向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简易注销登记。2022年11月9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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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因企业经营调整、自然人工作调整等原因退出、转让、注销,具有合理背景,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而退出、转让、注销的情形,未涉及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退出、转让、注销均已履行相应的程序,符合规定。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退出、转让后,除作为股东收取分红款、作为发行人或关联方员工在任职单位领取薪酬,以及徐万福配偶施琳娟与公司存在房屋租赁,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闰土股份存在关联租赁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供应商、客户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九)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外,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张俊荣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西巍华总经理,报告期内与江西巍华发生资金往来
2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张俊荣子女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与江西巍华发生交易
3江西创远化工有限公司张俊荣配偶及子女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与江西巍华发生交易
4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方华化学41.00%股权,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交易

(十)比照关联方披露的企业

序号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朱敏的配偶担任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并间接持有其0.9%的股权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发行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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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收购关联方资产、租赁关联方场所、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其他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具体标准如下: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上,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重大关联交易
经常性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1,339.4619,203.4916,891.3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302.75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917.291,655.877,263.90
偶发性关联交易专利转让--1,442.54
关联担保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之“(二)/2、关联担保”相关内容
关联方资金拆借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之“(二)/3、关联方资金拆借”相关内容
收购江西巍华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之“(二)/4、其他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一般关联交易
经常性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99.76286.12150.2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50.12147.8664.62
偶发性关联交易购买排污权--7.02
关联租赁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之“(二)/2、关联租赁”相关内容
闰土股份受让参股公司股权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之“(二)/3、其他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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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经常性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闰土新材采购电、液氯等8,868.489.50%9,520.8711.57%5,308.999.54%
闰土热电采购蒸汽11,208.2512.01%8,350.4310.14%3,809.546.84%
巍华化工采购含氟精细化学品、备品备件等--64.680.08%6,900.2212.39%
赣远物流采购运输服务488.800.52%1,267.511.54%865.751.56%
创远化工采购尿素、副产推广服务773.930.83%--6.810.01%
合计21,339.4622.86%19,203.4823.33%16,891.3130.34%

(1)闰土新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闰土新材采购电及液氯等,采购金额分别为5,308.99万元、9,520.87万元和8,868.4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54%、11.57%和9.50%。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产能提升、新产品投产对电及液氯需求量增加,公司向闰土新材采购金额有所增长,但对闰土新材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及闰土新材收入比重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液氯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向闰土新材采购的液氯价格与母公司对非关联方采购的均价差异主要与采购时点及运费差异有关,采购价格基本持平。公司向闰土新材的结算电价与浙江省电网指导电价或其实际购电价格基本一致,采购价格公允。

巍华新材向闰土新材采购液氯等化工原料,主要为响应园区循环经济和安全环保的要求。公司毗邻闰土新材,该公司通过厂区铺设的管道直接向巍华新材供应液氯,同时由于其液氯供应量有限,巍华新材还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液氯。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液氯需要通过远距离汽车运输相比,向闰土新材采购液氯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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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运输成本,并且液氯属于危险化学品,就近通过管道运输采购更为安全。除了巍华新材之外,闰土新材还供应液氯给园区内的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秦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此外,闰土新材对外采购110KV电力,转供给闰土化工园内的其它企业,巍华新材位于闰土化工园内,由于无法满足物理隔离条件,所以向闰土新材采购电力。向闰土新材采购液氯和电力,属于园区内的通行业务模式,相关采购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公司采购电、蒸汽等化工原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向闰土新材的采购额占闰土新材销售收入的比重为5.31%、6.52%和5.20%,闰土新材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依赖。

(2)闰土热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闰土热电采购蒸汽,采购金额分别为3,809.54万元、8,350.43万元和11,208.2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84%、10.14%和

12.01%。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产量提升、新产品投产对蒸汽需求量增加及蒸汽市场价格走高,公司向闰土热电采购金额有所增长,但对闰土热电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及闰土热电收入比重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公司向闰土热电采购蒸汽以杭协热电每月发布的蒸汽分档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司采购蒸汽价格与杭协外销价格差异较小。由于园区供气规划原因,闰土热电无法对外销售蒸汽,且其自备供热机组,蒸汽富余,因此以略低于市场价销售给闰土生态工业园内外部企业及杭协热电,闰土热电销售公司蒸汽价格与其销售给非关联第三方杭协热电蒸汽价格基本持平,因此,公司向闰土热电采购蒸汽价格公允。

公司位于闰土生态工业园内,根据园区规划,闰土生态工业园内企业统一由闰土热电供热,符合国家倡导的园区集中供能的要求。同时,公司距离闰土热电较近,可满足公司生产所需蒸汽压力稳定性的要求,因此公司向闰土热电采购蒸汽。除了巍华新材料之外,闰土热电还供应蒸汽给与其毗邻的闰土股份下属公司,向闰土热电采购蒸汽是化工园区的通行业务模式,相关采购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公司采购蒸汽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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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向闰土热电的采购额占闰土热电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1.86%、17.08%和16.64%,闰土热电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依赖。

综上,发行人向闰土新材和闰土热电进行采购电及蒸汽,主要系发行人位于闰土生态工业园,园内电及蒸汽均由闰土进行供应。除上述电及蒸汽外,公司向闰土采购液氯等化工原料,主要为响应园区循环经济和安全环保的要求,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向闰土采购液氯等化工原材料金额分别为3,400.89万元、7,098.26万元和5,564.94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6.11%、8.62%和5.96%。同时,公司向闰土采购的化工原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对闰土不存在重大依赖。

(3)巍华化工

2020年,公司向巍华化工采购含氟精细化学品金额分别为6,900.22万元,占当其营业成本比重为12.39%,占巍华化工营业收入比重为55.91%。2021年公司仅向巍华化工采购零星的备品备件金额为64.68万元,2022年公司未向巍华化工采购。

2019年底,巍华化工开始逐步停止氟化工相关业务,将剩余存货陆续出售给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在2020年度基本完成出售。2021年,巍华化工向发行人出售仅有的零星备品备件,金额较小。发行人及江西巍华与巍华化工的采购主要根据市场化原则或者参考评估价格协商定价,公司向巍华化工采购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向巍华化工采购邻三氟甲基苯胺、2,5-二氯-4-氨基三氟甲苯、2,4,5-三氯三氟甲苯、3,4-二氯三氟甲苯等巍华化工剩余的存货,采购价格参照评估价格,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向巍华化工采购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4)赣远物流及创远化工

发行人及子公司江西巍华向赣远物流及创远化工采购运输及副产品推广服务,主要基于运输资质和运输距离的考虑。江西巍华向赣远物流采购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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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满足产品的运输需求以及节约运输成本,同时公司的主要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要求运输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门的运输车辆,运输/经营门槛较高。赣远物流及创远化工具备相应的运输/经营资质和适配的运输车辆,是能够满足运输/经营需求之中距离江西巍华最近的公司,向赣远物流及创远化工采购物流运输及副产推广服务可更好地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向赣远物流及创远化工采购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发行人及江西巍华向赣远物流及创远化工的采购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主产品的运输价格根据市场上同期同等距离的运费水平确定,副产品的运输及处置价格由公司根据副产品市场行情需要贴补的运费及处置费水平确定,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2、出售商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经常性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巍华化工销售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1,302.751.23%
合计----1,302.751.23%

2020年,公司存在向巍华化工销售含氟精细化学品情况,金额为1,302.7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1.23%,占巍华化工营业成本比重为56.60%。伴随2020年巍华化工正式停产,公司2020年之后未再向巍华化工销售产品。2020年初,巍华化工已停止氟化工相关业务,为了履行剩余在手订单,向发行人和江西巍华进行采购,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2020年下半年,发行人以及江西巍华已停止向巍华化工进行销售。因此,公司向巍华化工销售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报告期内,向巍华化工销售对氯三氟甲苯和间三氟甲基苯酚的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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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向巍华化工销售间硝基三氟甲苯产品略低于同期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主要系当年间硝基三氟甲苯产品销量较小,公司对其他小客户定价略高所致。

2020年度,向巍华化工销售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价格低于同期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的16.75%,主要考虑到2020年江西巍华的销售渠道在逐步建立以及技术在逐步承接,尚有部分销售渠道和技术依赖巍华化工,当年向巍华化工销售产品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与巍华化工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形成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917.291,655.877,263.90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1,172.861,172.866,827.05

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系以市场行情为基础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利益输送的情况。

(二)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关联方专利技术

随着巍华新材氟化工生产线建成投产,巍华化工自2019年开始逐步停止氟化工相关业务。巍华化工停止氟化工业务后,与氟化工相关的专利技术对其不再具有使用价值,于是便逐步转让给了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时间转让价格
1一种合成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1,440.00万元
2一种连续氟化反应合成三氟甲基苯类产品的工业化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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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时间转让价格
3一种连续光引发氯化反应合成对氯三氯苄的工业化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
4一种用于光催化反应的LED灯管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
5邻三氟甲基苯胺的制备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8,450.00元
6一种间三氟甲基苯乙酮的合成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8,450.00元
7一种对甲基三氟甲苯的合成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8,450.00元
8PreparationMethodof2,6-Dichlor-4-TrifluoromethylAniline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1年9月无偿转让
9一种生产3,4,5-三氯三氟甲苯的副产物2,4,5-三氯三氟甲苯的综合利用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1年1月无偿转让
10一种2,6-二氯甲苯的工业化生产方法兴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7月无偿转让
11一种对氯甲苯的生产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7月无偿转让
12一种使用元素硒作为催化剂生产对氯甲苯的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19年11月无偿转让
13一种2-溴-5-氟三氟甲苯的合成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19年11月无偿转让
14一种氟化反应驰放气中氟化氢的综合利用方法巍华化工江西巍华2019年1月无偿转让
15一种制备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巍华化工江西巍华2019年2月无偿转让

注1: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80号),上述第1-6项专利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为1,441.69万元。注2:第8项专利为第1项中国专利在美国申请的境外专利。

(1)2020年11月转让专利必要性

第1项专利应用于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制造,第2至第4专利应用于对氯三氟甲苯的制造,相关专利应用于公司相关产品生产中。上述第5至第7项专利,发行人暂未应用于相关产品的生产中。

巍华新材氯甲苯及甲苯氟化物系列产品项目建成投产后,依照2013年8月巍华新材设立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2019年巍华化工开始逐步停止氟精细化工相关业务,并逐向巍华新材、江西巍华转移与氟精细化工相关专利技术。2020年初巍华化工全面停止氟精细化工相关的经营活动,并于2020年11月巍华化工将剩余的专利、产成品存货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转让给巍华新材。

巍华化工全面停止业务后氟精细化工相关专利对其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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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协商,巍华化工将上述专利转予巍华新材,具有必要性。

(2)巍华化工无偿转让专利原因及合理性

其中专利“一种制备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于江西巍华实际生产产品过程中使用。巍华化工将该项专利无偿转让予江西巍华使用,主要系该专利在转让前实际一直由江西巍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且在专利转让时点江西巍华为巍华化工全资子公司,为简化手续办理,未对该专利进行评估,巍华化工无偿转让予江西巍华使用。

其余无偿转让的专利所涉及的工艺技术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均未实际使用,为简化手续办理,均无偿转让给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

综上,巍华化工在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无偿转让发行人其他7项专利具有合理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

(3)专利出资及专利转让相关安排

依照2013年8月巍华新材设立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巍华新材正式投产后,巍华化工拥有的合作范围内产品的商标、专利、非专利专有技术等全部无形资产将全部归巍华新材所有。

巍华化工2015年7月以专利技术“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作价1,800万元实缴出资完成产权手续变更。

2019年,随着巍华新材甲苯氟化物项目建成投产,依照《合作协议》约定,巍华化工逐步停止含氟精细化学品业务,同时为解决巍华化工与巍华新材同业竞争问题,巍华化工及兴华化工陆续将其持有的将14项境内专利及1项境外专利陆续转让给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

综上,历次专利出资、转让属于一揽子安排,专利出资及历次专利转让主要为根据发行人设立时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做出的专利转让。巍华新材逐步投产后,巍华化工亦开始逐步停止相关产品的业务,巍华化工将除前期已用于专利出资的专利外的合作范围产品内的其他专利,也陆续转让给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

(4)专利出资及专利转让定价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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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专利转让定价公允性

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80号),上述第1至第6项专利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为1,441.69万元。其中,根据评估,对正在使用的第1至第4项专利的评估采用收益法,即通过预测相关产品的销售计算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确定评估对象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利益,经评估上述第1至第4项专利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440.00万元。同时,对尚未使用的第5和第6项专利由于无对应收入,对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本次专利权评估值仅考虑专利申请费用,经评估第5和第6项专利每项专利8,450.00元。

第7项转让专利未进行评估,且该专利发行人暂未应用于相关产品的生产中,由于无对应收入,双方协商参考《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080号)中对于未使用专利的评估结果,作价8,450.00元转让给巍华新材。

第9至第14项巍华化工及兴华化工向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转让的专利均未在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生产过程中使用,均为无偿转让,具有合理性。

第15项专利“一种制备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于江西巍华实际生产产品过程中使用,但专利转让时点江西巍华为巍华化工全资子公司,为简化手续办理,未对该专利进行评估,巍华化工无偿转让予江西巍华具有合理性。

综上,巍华化工及兴华化工向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转让专利定价具有合理依据,转让价格较为公允。

②专利出资作价公允性

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用于对巍华新材的出资,该知识产权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发明专利出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616号)。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该专利技术市场价值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为2,000.00万元。上述专利评估的未来收入预测及选取的评估参数有误,评估时高估了专利“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的贡献度,导致巍华化工本次专利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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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瑕疵。2020年12月巍华化工通过货币资金形式向巍华新材补充出资1,800.00万元,立信会计师对上述补充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2号”验资复核报告。

(5)其他受让取得商标、专利、著作权的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4项商标权,均为公司原始取得,不存在受让取得商标权的情况。公司除前述15项巍华化工及兴华化工对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转让的专利及1项巍华化工对巍华新材出资的专利外,其余公司拥有的专利均为原始取得,不存在其他受让取得专利的情况。公司暂未拥有著作权,不存在受让取得著作权的情况。

(6)发行人使用他人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的情况

巍华化工将相关专利转让给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之前,存在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使用巍华化工专利的情形,使用巍华化工专利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时间转让价格受让方使用时间
1一种合成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1,440.00万元2019年上半年
2一种连续氟化反应合成三氟甲基苯类产品的工业化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2019年上半年
3一种连续光引发氯化反应合成对氯三氯苄的工业化方法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2019年上半年
4一种用于光催化反应的LED灯管巍华化工巍华新材2020年11月2019年上半年
5一种制备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巍华化工江西巍华2019年2月无偿转让2019年之前

依照巍华新材设立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巍华新材正式投产后,巍华化工拥有的氟化工相关的专利技术归巍华新材所有。2019年上半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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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巍华新材甲苯氟化物项目建成投产,依照《合作协议》约定,同时为解决巍华化工与巍华新材同业竞争问题,巍华化工与巍华新材签订《专利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巍华化工陆续将其持有的相关专利转让给巍华新材,并约定在专利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前,巍华化工授权巍华新材或其子公司无偿使用巍华化工的相关专利。

同时,巍华化工将专利“一种制备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的方法”转让给江西巍华之前,江西巍华生产过程中一直在使用该专利,主要系江西巍华为巍华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巍华化工允许其生产中无偿使用相关专利技术。因此,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在专利转让完成前使用巍华化工相关专利具有合理背景及原因,巍华化工允许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在专利转让前无偿使用其相关专利。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使用巍华化工相关专利不构成侵权行为,对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除此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使用他人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的情形。

2、关联担保

2019年1月31日,巍华化工与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由巍华化工为巍华新材与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随着2020年1月巍华新材将1,875.00万元银行借款归还,上述关联担保解除。

2019年公司建设项目较多,流动性资金需求较大,巍华化工作为当时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有效解决了银行借款担保问题,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就巍华化工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巍华化工未收取担保费用、未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关联担保亦未发生债权人实现担保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造成影响;同时,上述关联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均已偿还完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3、关联方资金拆借

(1)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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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结算利息
2021 年度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2.580.352.93--
2020 年度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13,503.664,238.1717,739.252.58690.1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4,803.30160.724,964.02-160.72

报告期内,发行人由于存在运营资金周转需求,因此向股东巍华化工和闰土股份借入资金,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提和支付利息。

(2)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时间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结算利息
2021年度张俊荣142.6276.64219.26-4.64
2020年度张俊荣91.682,272.992,222.05142.6216.12

报告期内,江西巍华向张俊荣拆出资金主要系协助银行完成个人存款任务所致。

4、收购江西巍华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增资议案》,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股权作价,增资公司股本6,300万元。江西巍华的股权价值业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20]D-0077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交易已于2020年10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

(三)一般关联交易

1、一般关联采购及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危废处理服务284.45273.09136.35
巍华制冷采购氟利昂15.3113.0313.92
一般关联采购合计299.76286.12150.27
巍华制冷销售对氯三氟甲苯-6.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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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埃森化学销售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0.8888.32-
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氯甲苯等--60.98
创远化工销售副产品49.2453.513.29
一般关联销售合计50.12147.8664.62

(1)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环保”)报告期内,公司向众联环保采购危废处置服务金额分别为136.35万元、

273.09万元和284.4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24%、0.33%和0.30%,占众联环保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60%、1.06%和1.11%,占比均较低。

发行人向众联环保采购危废处理服务,主要考虑到众联环保能够处理的危险废物品种较为齐全,更能满足发行人危废处理需求,而且众联环保距离发行人较近,有助于满足园区就近处置危废的要求,因此公司向众联环保采购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众联环保为公司处置的危险废物以污泥为主,处置价格为1900-2100元/吨(含税),同期公司的子公司江西巍华向非关联方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采购的污泥处置服务价格为2000-2100元/吨(含税),两者的价格基本相近。发行人与众联环保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2)巍华制冷

报告期内,公司向巍华制冷采购氟利昂,金额分别为13.92万元、13.03万元和15.31万元,用于车间制冷,金额较小。

发行人向巍华制冷的零星采购主要系满足发行人临时性经营需求,金额较小,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同时,公司与其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巍华制冷有零星的销售,2020年及2021年分别为0.35万元和6.03万元,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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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一般关联销售

2021年埃森化学因自身需求从公司采购少量2,4,5-三氯三氟甲苯及对氯三氟甲苯产品,金额为88.32万元,公司与埃森化学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销售价格公允。2020年,瑞华化工因自身需求从公司采购混二氯甲苯等产品,金额为60.98万元,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部分副产品给创远化工,金额分别为3.29万元、53.51万元和49.24万元,公司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销售金额较小。

发行人向埃森化学和瑞华化工进行销售主要系埃森化学和瑞华化工为了满足生产的需要所致,金额较小,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定价。江西巍华向创远化工销售副产品,主要系创远化工具备相关资质及能力,江西巍华与创远化工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定价,交易金额较小。上述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公司与其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与其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的租赁情况如下:

(1)适用旧租赁准则

单位:万元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种类确认的租赁费
2020年度
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仓储租赁5.66

(2)适用新租赁准则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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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种类2022年度2021年度
支付的租赁费增加的使用权资产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支付的租赁费增加的使用权资产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仓储租赁19.81-1.9822.64116.295.44
施琳娟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15.00-2.17-63.380.74

2020年9月,巍华新材与巍华化工签署《产品仓储确认单》,约定巍华新材将从巍华化工购买的2,050.92吨产成品存货存放于巍华化工的仓库,仓储费用为

2.00万元/月(含税),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全部货物提完终止。2022年11月,因发行人向巍华化工购买的产品已全部提货,发行人不再向巍华化工租赁仓库。发行人按实际使用时间与巍华化工结算租赁费,2022年度租赁费为19.81万元。

2021年9月,巍华新材与施琳娟(系公司原董事徐万福之配偶,持有公司

50.00万股股份)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房产用于办公接待。鉴于租赁房产系未装修之毛坯房,巍华新材与施琳娟双方参考周边同类房产出租价格,经过充分协商后确定租赁房产租金为每年15.00万元。

公司租用巍华化工仓库用于存放部分存货及租赁施琳娟房屋用于办公接待均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相关,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公司与巍华化工、施琳娟相关租赁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利益输送的情况。

3、其他一般关联交易

发行人于2020年度向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购买排污权使用费70,200.00元。

2022年4月,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闰土股份,受让了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参股公司江西华聚20%的股权,构成与发行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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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利益输送的情况。

(四)比照关联方披露的比照关联交易及往来款项

发行人股东朱敏的配偶担任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并间接持有其0.9%的股权,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采购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甲苯7,682.266,682.762,664.53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甲苯情况,2020年至2022年度,采购金额分别为2,664.53万元、6,682.76万元和7,682.26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4.79%、8.12%和8.23%。

甲苯为石化行业大宗基础原材料,公司甲苯主要向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贸易商采购为主,由于部分贸易商定价机制灵活并留有甲苯现货能够满足公司生产及时性需求,因此公司向部分贸易商采购甲苯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博闰采购甲苯均价与中石化采购均价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上海博闰采购均价6,722.085,062.603,143.49
中石化采购均价6,654.944,849.593,168.25
差异率1.01%4.39%-0.78%

公司向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甲苯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与当年向中石化采购均价基本持平,采购价格公允。

公司对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主体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预付款项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0.60--
应付账款-42.20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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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东阳市巍华制冷材料有限公司----47.959.59
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12.420.62--
江西创远化工有限公司0.020.00----
应收款项融资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70.00-
其他应收款张俊荣----142.627.13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付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账款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2,362.48785.33519.74
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911.22554.43482.89
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3,430.84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12.4838.5840.91
江西赣远物流有限公司27.8586.75110.65
江西创远化工有限公司58.776.386.38
应付票据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2.21-
其他应付款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2.58
潘强彪-2.25-
周洪钟5.00--
张增兴-0.11-
马伟文-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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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翁琴0.50--
张俊荣0.06--
租赁负债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99.09-
施琳娟39.0764.12-

(六)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交易,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亦基于客观条件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且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和利益输送情形。为履行发行人发起设立时之《合作协议书》及解决同业竞争,巍华化工将其及其子公司含氟精细化工相关专利和存货转移予发行人、江西巍华,并将所持江西巍华100%股权增资予发行人,相关关联交易完成有利于发行人独立,完成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对相关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制度文件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等,以保证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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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没有说明情况或回避表决的,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2、三会议事规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应当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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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当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方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自《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以来,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制度所规定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确认,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确认,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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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商业惯例;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的内部批准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的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公允性。独立董事发表了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相关主体基于实际需求,在充分知情和公平自愿的原则上发生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已经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相关制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依照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或确认程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就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内部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确认程序。

发行人不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续补充确认的情况;发行人的相关会议制度、内部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将严格执行该等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上述相关制度均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的销售金额为1,367.37万元、147.86万元和50.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9%、0.10%和0.03%,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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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为17,041.58万元、19,489.60万元和21,639.22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30.61%、23.68%和23.18%,发行人关联采购主要向闰土新材及闰土热电采购电、液氯及蒸汽,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偶发性关联交易逐渐减少,2022年除零星关联方租赁外不存在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减少并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和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分别出具承诺,承诺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之“十一、减少并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十、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变化情况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八)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上述关联方在注销或股权转让后,与公司不存在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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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股票股利分配:采用股票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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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股利分配: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董事会可以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④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拟定,并在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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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

(4)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二)本次发行前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如下: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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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经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巍华新材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25.00万元(含税)。公司已为股东全额代缴上述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经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巍华新材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252.00万元(含税)。公司已为股东全额代缴上述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经2023年3月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巍华新材向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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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712.50万元(含税)。公司已为股东全额代缴上述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3、在审期间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的情况

在审核期间,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计9,712.50万元(含税)。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上述现金分红已经实施完毕。

(2)在审期间现金分红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现金股利9,712.50万元(含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实施了上述现金分红,本次分红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3)在审期间现金分红对财务状况和新老股东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审核期间现金分红为9,712.5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59%,占2022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10.57%。发行人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及占2022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比例均较小,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足以覆盖现金分红的资金流出。2022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充足,达到66,526.11万元,不会因支付现金股利而产生货币资金短缺的情形。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上述现金分红对新老股东利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在审期间现金分红的恰当性

公司上述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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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在审核期间的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现金分红有利于发行人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发行人本次现金分红金额较为合理,与公司财务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现金分红已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对新老股东利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在审期间的现金分红具有必要性和恰当性。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系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间隔、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及调整机制等内容。

三、公司关于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情形。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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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中,单笔交易金额在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内容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
1SAJJAN INDIA LIMITED巍华新材间三氟甲基苯胺$957.00自2022.5.17至合同内数量执行完毕履行中
2SAJJAN INDIA LIMITED巍华新材间三氟甲基苯胺$840.00自2023.1.5至合同内数量执行完毕履行中
3ISHIHARA SANGYO KAISHA, LTD江西巍华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757.62自2021.11.29至合同内数量执行完毕已履行
4ISHIHARA SANGYO KAISHA, LTD江西巍华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807.03自2021.11.29至合同内数量执行完毕履行中
5ISHIHARA SANGYO KAISHA, LTD江西巍华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712.80自2022.11.29至合同内数量执行完毕履行中
6ISHIHARA SANGYO KAISHA, LTD江西巍华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1,045.44自2022.11.29至合同内数量执行完毕履行中
7Deccan Fine Chemicals(India)Pvt. Ltd.江西巍华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969.84自2022.12.15至合同内数量执行完毕履行中

(二)采购合同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以框架协议为主,框架协议中采购价格随行就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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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
1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巍华新材电力按实际发生额每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8.2.2起至2021.2.1止,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期3年履行中
2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巍华新材蒸汽根据实际用气量每月结算2018.8.30签订,自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期1年已履行
3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巍华新材蒸汽根据实际用气量每月结算2021.9.1签订,自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期1年履行中
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巍华新材工业甲苯暂定15,0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0.1.1-2020.12.31已履行
5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巍华新材石油甲苯暂定8,600-12,6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0.4.3-2021.12.31已履行
6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巍华新材氟精细化学品6,734.902020.9.28-2021.9.28已履行
7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巍华新材工业甲苯暂定15,1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1.1.1-2021.12.31已履行
8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巍华新材石油甲苯暂定14,4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1.1.1-2021.12.31已履行
9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巍华新材液氯暂定8,0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1.1.1-2021.12.31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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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
10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巍华新材工业甲苯暂定18,0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2.1.1-2022.12.31已履行
1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巍华新材工业甲苯暂定12,0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2.2.14-2022.12.31已履行
12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巍华新材石油甲苯暂定14,4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2.1.1-2022.12.31已履行
1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巍华新材工业甲苯暂定14,0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3.1.1-2023.12.31履行中
14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巍华新材工业甲苯暂定16,0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3.1.1-2023.12.31履行中
15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巍华新材石油甲苯暂定11,000吨,价格随行就市2023.1.13-2023.12.31履行中

(三)银行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

1、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方借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履行情况
1巍华新材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5,000.002019.5.24-2020.5.20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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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授信合同

2022年11月17日,巍华新材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授信协议》,招商银行绍兴分行向巍华新材提供10,0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该合同正在履行中。

3、银行担保合同

2019年5月24日,巍华新材与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巍华新材以持有的“浙(2019)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24693号”不动产为其自2019年5月24日至2020年5月27日向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申请的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16,000.20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0年9月27日,巍华新材与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巍华新材以持有的“浙(2020)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1884号”不动产为其自2019年9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向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15,311.00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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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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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吴江伟 吴顺华 丁兴成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潘强彪 邹海魁 刘海生

_______________蒋胤华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张增兴 周成余 翁 琴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潘强彪 陈静华 任安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马伟文 周洪钟 冯超军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3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吴江伟

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_

吴江伟

_______________

吴顺华

年 月 日

1-1-43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陈光奇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邱 勇 张现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5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6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徐旭青 何晶晶 胡 敏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颜华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37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勇平 李静程 乔鹏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38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已离职)潘栋栋 程永海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龚 波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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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资产评估师程永海在本资产评估机构任职期间,作为签字资产评估师,完成了本机构出具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工作。

程永海因工作变动从本资产评估机构离职,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程永海未签字盖章,不影响资产评估报告效力。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龚波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40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勇平 李静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41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勇平 李静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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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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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件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电话:0575-82972858传真:0575-82972856联系人:任安立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三层电话:010-65608413传真:010-65608450联系人:邱勇、张现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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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一)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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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4、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强彪、丁兴成、陈静华、任安立、马伟文、冯超军、周洪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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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4、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张增兴、周成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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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承诺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张俊荣、金友洪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愿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金伟慧、吴江峰、吴满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从绍兴巍辰/绍兴巍锦退伙,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的财产份额。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愿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公司股东绍兴巍辰、绍兴巍锦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金伟慧、吴江峰、吴满华承诺的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为其办理退伙或财产份额的转让手续,亦不为其办理出售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请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三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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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本企业仅可对除金伟慧、吴江峰、吴满华之外的其他合伙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进行出售,且不会向金伟慧、吴江峰、吴满华分配任何与股份出售相关的收益。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如本企业/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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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而定。

4、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若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6、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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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则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6、若本人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

(三)法人股东闰土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

4、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时除外;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5、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获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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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为稳定公司股票价值,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制定如下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时,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1、公司回购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票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公司的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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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1)本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法满足上市条件;

(2)本公司实施完毕股票回购后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数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前述两项措施实施后,本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则启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

如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未能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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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相应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本次股份回购可以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应当及时对外披露,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发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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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五)约束措施

1、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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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②如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②如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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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时为止。

(六)相关主体关于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就稳定股价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认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2、控股股东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承诺:

“一、本企业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根据《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将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三、本企业将无条件遵守《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承诺:

“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根据《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三、本人将无条件遵守《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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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承诺:

“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若发行人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稳定股价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对稳定股价事宜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稳定股价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三、本人将无条件遵守《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本人将无条件遵守《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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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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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但本人对发行人欺诈发行不负有责任的除外。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以上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1、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不断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继续加大在新产品开发、技术研发、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投入,持续提高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业务规模、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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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抓住上市契机,建立起较高水平的企业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改善组织运营效率,完善内控系统,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成本费用控制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5、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上市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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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回报规划,进一步确定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和增加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二)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企业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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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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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政策及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后适用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和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公司必然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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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的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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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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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申报会计师承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经办注册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作出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所控股和参股的、除巍华新材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巍华新材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企业/本人保证及承诺,在作为巍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巍华新材及其控股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巍华新材及其控股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如本企业/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巍华新材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本企业/本人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巍华新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巍华新材及其控股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企业/本人将立即通知巍华新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巍华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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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以巍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巍华新材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本企业/本人承诺函在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十、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为明确本公司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将督促承诺事项涉及的股东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

(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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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承诺

为明确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企业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企业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暂不领取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4)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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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承诺

为明确本人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承诺本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暂不领取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明确本人未能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中做出的相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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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的约束措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上述变更承诺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承诺本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暂不领取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十一、减少并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并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瀛华控股和实际控制人吴江伟、吴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茶仙分别出具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下属其他单位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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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和将来与发行人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下属单位不以向发行人借款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承诺并将促使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

三、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规和发行人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企业/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企业/本人将予以全额赔偿。

五、本承诺函在发行人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十二、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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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被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被追究相关责任时,本公司/本人愿意代发行人缴纳罚款或补缴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承担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足额补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因该等问题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使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恢复到承担该等责任或遭受该等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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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投资者关系管理、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

机制建立情况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安排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

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和披露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部门是证券部,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任安立

联系电话:0575-82972858

传真:0575-82972856

网址:http://www.weihua-newmaterial.com/

电子信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邮编:312369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不断强化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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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拟定,并在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

4、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股东投票机制建立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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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完善了股东投票机制。

(二)累积投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或某一位或某几位监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董事或全部监事候选人。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视为弃权;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累积投票的公正、有效。

(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四)网络投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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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2013年10月12日公司由股东发起设立时起,巍华新材就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通过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行,在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建立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确定发行方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股东认真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股东大会切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19次股东大会,就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重要交易、《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股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权力。历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事项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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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决策。

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11月8日,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换届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26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

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1月8日,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换届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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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1年5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邹海魁、刘海生、蒋胤华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2年11月8日,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继续选举邹海魁、刘海生、蒋胤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年1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选举任安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年11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继续选举任安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期内,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均及时为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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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2021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11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委员姓名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吴江伟、吴顺华、潘强彪吴江伟
审计委员会刘海生、邹海魁、丁兴成刘海生
提名委员会蒋胤华、刘海生、吴江伟蒋胤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海魁、蒋胤华、吴江伟邹海魁

各委员会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公司已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范运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和确定公司发展规划与长期发展战略,致力于提高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加强决策的科学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的规则。

2、审计委员会

公司已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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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与审计机构做好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的规则。

3、提名委员会

公司已制定了《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规范运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优化董事会组成、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提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的规则。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已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运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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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

(一)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

1、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由方华化学以出让形式取得。2022年4月,方华化学已经全额支付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款,并与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2年8月方华化学已经取得编号为“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469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书。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方华化学,建设期共计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表如下:

序号工程内容建设周期(24个月)
1-34-910-1314-1617-2021-24
1可行性报告编制
2项目审批
3设计、招投标
4土建施工
5设备、材料订货及加工
6设备安装、调试
7竣工验收、试运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废气及固废。针对各种污染源,本项目采用不同的处置措施:

1、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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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清洗废水等。对于高浓度氨氮废水,公司将会在车间进行预处理,通过折点加氯氧化工艺回收氨气、氮气降低氨氮浓度,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通过铁碳还原、芬顿氧化后,与生活废水、清洗废水一起经过水解、A/O工艺处理、沉降等工序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统一的管道。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储存以及溶剂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无机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氨气、氢气,有机废气主要为甲苯、乙酸甲酯、甲醇等。

根据废气种类,分类处理:对于无机废气,可采取水+碱水(或者酸水)二级喷淋吸收的方法进一步处理;对于车间高浓度有机废气经车间预处理后,再经RTO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对于含有无机废气的混合废气,先进行喷淋处理去除无机废气再经RTO焚烧处理;车间低浓废气采用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渣;脱色过滤中的废活性炭,溶剂回收过程中的精馏残液、离心后残余母液产生的污泥等。这类固废外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此外,还有与有毒、有害物料接触的内包装袋、塑料桶、铁桶等,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纸盒、纸箱、塑瓶、玻璃瓶、铝箔边角料等包装材料废料等,这类废料需要分类、集中后,外运至相关的有资质处理单位,可以按门类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中的生活垃圾等无毒害性质的固体废弃物,由环境卫生部门统一收集,用卫生填埋等方法处理。

该项目环保投资为15,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三)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均新增利润总额为57,880.34万元,财务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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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为23.81%(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2年建设期)为5.62年(所得税后),总体投资回报指标良好。

二、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

(一)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

1、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于发行人现有厂区内,不涉及新取得土地情况。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巍华新材,建设期共计18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表如下:

序号工程内容建设周期(18个月)
1-34-67-910-1213-1516-18
1可行性报告编制
2项目审批
3设计、招投标
4土建施工、设备订货、安装
5设备调试、职工培训
6竣工验收、试运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正在实施。

(二)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废气及固废。针对各种污染源,本项目采用不同的处置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各工艺装置洗涤废水、生产废水、场地冲洗水等。

对于高浓度氨氮废水,公司将会在车间进行预处理,通过折点加氯氧化工艺回收氨气、氮气,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通过铁碳还原、芬顿氧化后,与生活废水、清洗废水一起经过水解、A/O工艺处理、沉降等工序处理达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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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园区统一的管道。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氯化、氟化反应尾气、精馏废气、储罐排放尾气。本项目有组织酸性废气主要是氯化、氟化尾气,送至盐酸精制车间经三级吸收制成盐酸后再经大孔树脂吸附去除有机物后作为工业盐酸销售,吸收后尾气并入尾气总管。本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主要为精馏废气和槽罐排放气体,经各装置冷凝器冷凝后再经过活性炭吸附设备回收有机物后并入尾气总管,尾气总管废气经树脂进一步吸收处理后送去污水处理站总排放筒进行排放。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废盐、废活性炭、脱附废液、废水处理污泥。这类固废外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依托发行人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处理。

(三)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新增利润总额为18,455.0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2.24%(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4.76年(所得税后),总体投资回报指标良好。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其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环保问题及新取得的土地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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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六: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江西巍华、1家控股子公司方华化学、1家参股公司江西华聚,不存在设立分公司的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西巍华

企业名称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7788079051
法定代表人张俊荣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巍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巍华新材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江西巍华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江西巍华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24,082.01
净资产17,932.99
营业收入42,2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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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13,175.11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二、方华化学

企业名称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CUCGM9E
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方华化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巍华新材17,700.0059.00%
2埃森化学12,300.0041.00%
合计30,000.00100.00%

方华化学为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尚未实际生产经营,方华化学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9,828.13
净资产9,726.15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273.8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三、江西华聚

企业名称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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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39ATWR9J
法定代表人雷永权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华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巍华新材3,800.0038.00%
2浙江华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600.0026.00%
3闰土股份2,000.0020.00%
4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1,600.0016.00%
合计10,000.00100.00%

江西华聚主要从事与发电、输电、供电相关的业务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目前尚未实际生产经营。江西华聚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7,569.42
净资产6,678.42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289.3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发行人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定位和关系

发行人主要从事氯甲苯及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生产流程是以甲苯为主要原料,经过氯化、氟化等反应生成对氯甲苯、邻氯甲苯及三氟甲苯,再以此为中间体经过一系列氯化、氟化、硝化、氢化、氨化等反应,生成对氯三氟甲苯、2,6-二氯甲苯、间三氟甲基苯胺、间三氟甲基苯酚不同反应阶段的中间体。

江西巍华主要从事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发行人三氟甲基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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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产品链的重要环节,生产流程是以巍华新材生产的2,4-二氯甲苯、对氯三氟甲苯、多氯三氟甲苯等为原料,经过氯化、氟化、硝化、氨化等反应,生成2,4-二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4-氯-3,5-二硝基三氟甲苯、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等含氟精细化工中间体。方华化学是发行人与埃森化学合资成立的,是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定位于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未来将进一步向下游拓展含氟新型农药原药业务。方华化学募投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公司现有中间体对氯三氯甲苯、间硝基三氟甲苯、2,4-二氯三氟甲苯等。方华化学未来投产后将会延长公司产品链,丰富发行人产品结构,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江西华聚是发行人与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闰土股份、绍兴市百佳美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江西华聚主要经营场所为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主要是以煤为燃料进行供热(供热范围为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发电,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目前江西华聚所在园区内尚未有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发行人作为财务投资者参股江西华聚主要是看好该项目前景,未来有望获得较好的财务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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