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93 公司简称:安必平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爱萍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安必平、公司、本公司 | 指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康顺 | 指 | 广州市康顺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达诚 | 指 | 广州市达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自动化 | 指 | 广州安必平自动化检测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州检验所 | 指 | 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北京安必平 | 指 | 北京安必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杭州安必平 | 指 | 杭州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秉理 | 指 | 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浙江医辰 | 指 | 浙江医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
上海安必平 | 指 | 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凯多投资 | 指 | 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体外诊断、IVD | 指 | 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 |
细胞学诊断 | 指 | 体外诊断(病理诊断)主要分支之一,对获取自人体的各种细胞固定染色后,在显微镜下进行细胞形态学检查,以诊断疾病 |
分子诊断 | 指 | 体外诊断主要分支之一,对与疾病相关的蛋白质和各种免疫活性分子以及编码这些分子的基因进行测定的诊断方法 |
免疫诊断 | 指 | 体外诊断主要分支之一,通过抗原与抗体相结合的特异性反应进行测定的诊断方法 |
液基细胞学、LBP | 指 | 首先用特殊保存液保存样本,然后经过一系列前期处理去除杂质,最后用特殊设备将样本制成均匀薄层的细胞玻片的技术 |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 | 指 |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是一种用于放大扩增特定的DNA 片段的分子生物学技术,是在DNA聚合酶催化下,以母链DNA为模板,以特定引物为延伸起点,通过变性、退火、延伸等步骤,体外复制出与母链模板DNA互补的子链DNA的过程 |
荧光原位杂交、FISH | 指 | 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是一种物理图谱绘制方法,将DNA(或RNA)探针用特殊的核苷酸分子标记,然后将探针直接杂交到染色体或DNA 纤维切片上,再用与荧光素分子偶联的单克隆抗体与探针分子特异性结合来检测DNA序列在染色体或DNA纤维切片上的定性、定位、相对定量分析 |
免疫组织化学、免疫组化、IHC | 指 | Immunohistochemistry,是利用抗原与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原理,通过化学反应使标记抗体的显色剂(荧光素、酶、金属离子、同位素)显色来确定组织细胞内抗原(多肽和蛋白质),对其进行定位、定性及定量的研究 |
人乳头瘤病毒、HPV | 指 | Human Papillomavirus,可引起人体皮肤黏膜的鳞状上皮增殖,导致尖锐湿疣、宫颈癌等病变,是引起宫颈癌的主要病毒 |
一抗 | 指 | 能和非抗体性抗原(特异性抗原)特异性结合的蛋白 |
三级医院、三甲医院 | 指 | 根据《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医院分为三级十等,其中三级医院级别最高,并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
基层医院 | 指 | 一级医院及以下等级的医疗机构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必平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zhouLBPMedicineScience&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BPMedician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蔡向挺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科信街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7月19日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三路11号自编7栋”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科信街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科信街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663 |
公司网址 | http://www.gzlbp.com/ |
电子信箱 | zqswb@gzlb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http://www.sse.com.cn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蔡幸伦 | 杜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科信街2号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科信街2号 |
电话 | 020-32210051 | 020-32299997-8118 |
传真 | 020-32290284 | 020-32290284 |
电子信箱 | zqswb@gzlbp.com | dukun@gzlbp.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安必平 | 68839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0,953,929.96 | 242,525,206.00 | -1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104,658.50 | 35,205,636.06 | -48.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964,636.59 | 31,705,039.55 | -55.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8,615.64 | 11,935,274.07 | -187.5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41,515,685.66 | 1,228,605,285.24 | 1.05 |
总资产 | 1,362,753,521.20 | 1,392,783,829.88 | -2.1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38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38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34 | -55.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 | 2.90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 | 2.61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64 | 12.90 | 2.74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受大环境影响,医院病理科业务恢复比较缓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95.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6.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5.95%,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55.88%。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第一,市场需求尚未恢复稳定增长,病理科在肿瘤筛查和精准诊断方面的业务恢复比较缓慢,一部分筛查客户降低了检查频率,而精准诊断类客户检测意愿有所波动。第二,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竞争,不断加大对数字化、智能化产品以及伴随诊断业务
的研发投入,宫颈细胞学AI、免疫组化(IHC)、伴随诊断、荧光原位杂交(FISH)等均有产品在进行三类证注册申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299.9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15.64%,同比增长5.51%。第三,公司积极拓展大客户、海外市场以及县域病理共建市场,导致报告期内发生市场差旅费用458.45万元,同比增长73.07%。第四,为更好地激励核心团队,公司管理费用中薪酬成本上升233.29万元,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增加350.17万元等,也对公司上半年的利润增速下滑产生了一定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7.54%,主要是预付的材料款、合作开发费增加,薪酬调整导致工资费用增加的影响。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1,141.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95,414.2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642,283.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9,918.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1,982.0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4,643.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3,953.92 | |
合计 | 4,140,021.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肿瘤筛查与诊断试剂与设备
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肿瘤筛查及诊断试剂与配套设备,主要应用科室为病理科。已搭建液基细胞学(LBP)、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免疫组织化学(IHC)和荧光原位杂交(FISH)、数字病理等系列产品线,较为完整地覆盖从细胞形态到蛋白表达、基因检测等不同诊断层次的临床需求,截止报告期末,开发出720余个病理诊断相关注册/备案产品,可用于多类肿瘤的筛查及诊断,系国内肿瘤筛查及诊断行业内技术平台最丰富、产品种类最多的企业之一。为积极响应国家宫颈癌筛查的战略目标,解决日益增长的筛查体量与病理医生工作量加剧之间的矛盾,公司一直推进的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取得阶段性进展,已经形成完整的“细胞学试剂+制片设备+扫描仪+AI判读”智能化筛查方案,将提高宫颈癌细胞学筛查效率以及准确性。公司部分产品已获得CE欧盟、英国标准协会(BSI)、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认证。公司凭借种类齐全的产品线、自主研发品牌试剂和仪器的协同优势、完善的营销网络及优质的售后服务体系,已覆盖国内2,200多家医疗机构。
(2)数字病理产品
为提升病理科“四化”水平(自动化、标准化、数字化与智能化),公司推出一系列数字病理产品:将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与已有的成熟产品相融合,开发出“实视”实时镜下视野共享系统和“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已成为国内病理领域交流最活跃的线上社区之一,截止报告期末,“爱病理”实名注册用户3.17万人,进行过7000多节的实时病例更新讲解,完成了4万多次的远程咨询。公司自主研发的病理数据库以及后台管理系统,在病理科全科数字化的推进过程中,实现了病理数据从物理存储到云上存储的转化,提高了病理标本的存储质量和使用效率,未来随着大规模推广,可以降低病患重复取样制片,降低医疗成本,也为数据联网和远程会诊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的宫颈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即将进入三类产品注册证申报工作。
(3)病理服务
为积极响应国家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的政策,全面提升基层医院病理科诊断能力、公司积极利用第三方独立医学检验所和病理诊断中心资质,参与各地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整合全国病理专家资源、公司产品及市场资源,以“输出产品、带教医生”的方式,帮助有需要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病理科、培养病理专业人才,将病理科标本从原来的院外送检模式变成院内诊断模式。同时结合各地医联体、专科联盟的实际需求,在医院病理科共建的基础上,延伸提供区域病理中心共建、宫颈癌筛查中心共建等多种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院病理科的诊断能力。通过病理服务业务,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与医联体核心医院的业务联动,从原有的单一销售关系进一步深化为赋能关系,既增加了与三级带教医院的合作广度,也通过帮扶带教下级基层医院,加强了公司业务下沉,提高了合作深度。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为体外诊断试剂及诊断仪器,属于体外诊断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7医药制造业”。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聚焦肿瘤筛查与精准诊断,应用科室主要为病理科。病理科医生通过组织学、细胞学检查,融合免疫诊断、分子诊断等技术,通过在显微镜下观察组织或细胞样本的改变,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进行研究,阐明疾病本质,是绝大部分疾病尤其是肿瘤疾病筛查和诊断的“金标准”,对肿瘤的确诊、分型、用药指导、复发监控、药效监控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病理诊断主要流程及显微镜下视野图
(1)肿瘤发病形势严峻
从需求端来看,根据国家癌症中心2022年2月发布的《2016年中国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2016年中国新发癌症病例为406.4万例,平均每天有1.1万人被确诊为癌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2022年1月发布报告预测2020年全球新发癌症病例1929.3万例,其中中国新发癌症456.9万人,占全球23.7%,排在首位。肿瘤发病形势严峻,肿瘤筛查、早诊及精准
诊断市场需求巨大。
2020年各国癌症新发病例数(来源: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
(2)2030年国内宫颈癌筛查渗透率要达到70%
公司肿瘤筛查业务主要是细胞学+HPV检测的宫颈癌联合筛查产品。宫颈癌是女性生殖系统最常见恶性肿瘤,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预测2020年全球新发60.4万例,其中
中国新增宫颈癌病例10.97万,占全球18.2%,仅次于印度。宫颈癌一般存在较长的可逆转癌前病变期,从普通宫颈炎症发展到宫颈浸润癌一般需要10-15年的时间,早期治疗的存活率高达80%-90%,因此宫颈癌早筛能大幅降低宫颈癌死亡率,而目前国内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覆盖率不到30%。
2020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到2030年实现目标:90%的女性在15岁前完成人乳头状瘤病毒(HPV)疫苗接种;70%的女性35和45岁之前定期接受高效检测方法筛查;90%确诊宫颈疾病的女性得到规范的治疗和关怀。
2023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文《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同时明确通过为年轻女性接种HPV疫苗、在适龄女性中开展宫颈癌筛查、及时治疗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等三级预防措施能够有效防控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并提出要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
(3)肿瘤治疗手段日益多样,精准治疗、检测先行
在癌症治疗领域,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核心治疗方式是手术、化疗和放疗。近年,不断涌现的靶向药物逐渐成为许多癌症的标准治疗手段。“精准治疗、检测先行”,随着创新药的发展,肿瘤精准诊断的需求正在不断提高,行业景气度高。肿瘤精准诊断包含伴随诊断、肿瘤分型、预后检测、疗效检测等,能够提高肿瘤患者治疗的准确性、避免药物的误用和滥用,进而提高疗效和降低开支。国内的精准医疗呈现出多点开花局面,广泛应用于分子诊断、基因测序、细胞治疗物等众多领域。从技术层面来看,肿瘤精准诊断技术可细分为聚合酶链式反应(PCR)、荧光原位杂交(FISH)、免疫组织化学(IHC)、高通量测序(NGS)等,其中聚合酶链式反应(PCR)、荧光原位杂交(FISH)和高通量测序(NGS)属于分子诊断技术,免疫组织化学(IHC)属于免疫诊断方法。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掌握荧光原位杂交(FISH)、免疫组织化学(IHC)、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技术的肿瘤精准诊断公司。
精准的药物需要精准的诊断,确定分型才能对点下药,伴随诊断应运而生。如今,伴随诊断已成为用药前不可或缺的检测环节,是体外诊断的核心细分领域。伴随诊断产品是一类能够提供特定药物应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等重要信息的体外诊断设备,在诊断设备和对应药物的标签使用说明中规定,伴随诊断与对应治疗药物(包括同类治疗药物)一起使用。2020年8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就《已上市抗肿瘤药物的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关于伴随诊断试剂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与抗肿瘤药物同步研发的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伴随诊断试剂的管理。伴随诊断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新型科学技术在医学检验、基础医学和药学等学科中的应用。
肿瘤精准诊断主流技术方法
检测方法 | 检测原理 | 优势 | 劣势 | 公司是否掌握相应技术 |
聚合酶链式反应 (PCR) | 荧光特异性标记的探针对PCR产物标记示踪,实时监测反应过程 | 高自动化、高特异性、高灵敏度 | 检测位点单一,仅能检测已知突变;无法观察组织形态 | 是 |
荧光原位杂交 (FISH) | 利用荧光特定标记的已知序列的核酸为探针,与细胞获组织切片中核酸进行杂交,从而对特定核酸序列进行精准定量定位 | 灵敏度高,特异性强,可在组织上原位检测 | 检测费用高;操作繁琐,耗时长;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 是 |
免疫组织化学 (IHC) | 利用抗原与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原理,通过化学反应使标记抗体的显色剂显色来确定组织细胞内抗原 | 操作时间短,成本低 | 灵敏度欠缺;阳性标准不统一;依赖医生水平 | 是 |
二代测序 (NGS) |
通过模板DNA分子的化学装饰,将其锚定在纳米孔或微载体芯片上,利用碱基互补配对原理,通过采集荧光标记信号或化学反应信号,实现碱基序列的解读
通量大,灵敏度高,能检测多种突变 | 成本高,数据分析难;无法观察组织形态 | 在研 |
(4)国家出台支持政策,推动病理快速发展
国家卫健委2022年7月发布《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21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3.1万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944.8万张,三级医院3275个,二级医院10848个,一级医院12649个。按照卫生部2009年发布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规定的标准,二级、三级医院均需设置病理科,每100张床位需配置1-2名病理医师的要求,截止2021年末,病理医师需求量约为14.17万人,病理医生占执业(助理)医师总量约0.5%,而现有病理医生仅2.1万人,缺口高达12万人。然而,根据国家卫健委2019年全国抽查数据显示,超59.9%的医院未设置病理科或未开展病理业务。病理医生资源极度不均,近70%的病理医生集中在三级医院。加之病理医生培训周期漫长、基层医院病理科建设难度大等现实困境制约着我国病理诊断行业的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扶持病理科的建设与发展。国务院于2017年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全科、儿科、病理等紧缺人才培养。国家卫健委于2021年11月发布《“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包括病理科在内的14项学科专业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构建人才梯队,并提出“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国至少100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的总体目标。2023年2月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
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覆盖医联体各单位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抢先布局AI助力细胞学检测技术革新
在细胞学诊断领域,公司是国内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企业,为国内最早自主研发并应用沉降式液基细胞学技术的厂商之一。公司设计开发的沉降式液基细胞学诊断系统包括自动的样本转移机和制片机,通过全自动处理细胞学样本,减少了人工操作和接触标本的机会,避免了交叉污染的风险,同时更好地保护医务人员。公司自主品牌的液基细胞学诊断试剂和仪器配套使用可实现全自动批量染色及制片,成片无批间差、细胞平铺均匀、染后核浆对比度强、阅片视野较传统读片更广,有助于提升诊断效率。随着国家政策对宫颈癌早筛市场的驱动,公司积极布局技术创新,早在2020年即与腾讯合作启动“科技部医疗影像国家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宫颈液基细胞学AI数据库建设”项目,共同助力宫颈液基细胞学数据库建设与标准规范的制定,截止报告期,公司开发的宫颈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在临床科研评价中反馈良好,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结合公司研发的其他细胞学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巩固了公司细胞学的市场地位,对原有产品形成有效护城河,同时带动了新增市场的开发。报告期内,基于公司的宫颈液基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软件(LBP-PIAS)在2022年完成的科研回溯性评价研究,相关科研团队撰写的论文在国际权威学术平台《现代病理学》发表,课题为:《Improving the Accuracy and Efficiency of AbnormalCervical Squamous Cell Detection with Cytologist-in-the-Loop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同时该产品也获得了美国ASCCP科技创新奖。
(2)全自研原料、个性化定制荧光原位杂交(FISH)探针
公司掌握了从探针设计到荧光标记的荧光原位杂交(FISH)核心技术,可个性化定制针对各种实体肿瘤和血液肿瘤的相关探针,满足临床对于多靶标探针或不同设计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在FISH这个技术平台公司已有400多个荧光原位杂交试剂,其中包括三类医疗器械8个、一类医
疗器械181个;除此之外,公司还拥有100余种荧光原位杂交(FISH)探针,是国内荧光原位杂交(FISH)品种最齐全、丰富的厂家之一,产品已覆盖全国数百家三甲医院。在细胞遗传学层面上荧光原位杂交(FISH)可检测肿瘤目的基因(染色体)的扩增、缺失、断裂、融合等,可与形态学上的细胞学或组织学诊断、蛋白层面上的免疫组织化学(IHC)诊断等形成一些肿瘤亚专科的病理诊断整体解决方案。
(3)免疫组织化学(IHC)产品线持续拓新、成立蛋白技术研究院
作为蛋白水平的形态学诊断技术,免疫组织化学(IHC)的市场规模正随着肿瘤精准诊断及靶向用药伴随诊断需求的不断增加而扩大。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免疫组织化学(IHC)产品线研发力度,成功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免疫组织化学自动化设备,建立了免疫组织化学(IHC)抗体筛选评价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公司是国内极少数获得“乳腺癌HER-2检测试剂盒(免疫组化法)”注册证的厂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免疫组织化学(IHC)产品业务发展迅速,新成立了蛋白技术研究院,建立了蛋白瞬转表达平台,将实现所有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蛋白原料的自产化,大大降低成本与供货周期;同时公司的高通量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完成注册并已经上市销售,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公司拥有200余个自产克隆原料,该产品线共获得2个三类注册证和442个一类产品备案证,取得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或注册证数量位居行业前列。
(4)病理智能化产品体系逐步丰富
在数字病理领域,公司致力于病理数字化与智能化的产品研发。“爱病理App+实视”专业实名制病理工作者平台,从爱病理社区到爱病理学院,从实视远程会诊到计算机辅助分析,完成病理科显微镜的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拓展。公司自主开发的病理切片扫描仪,实现病理科玻片载体从物理走向数字化,进而迈向智能化,结合公司病理医学图像分析处理软件,将完成宫颈细胞学从制片到辅助分析的完整闭环,广泛适用于宫颈癌筛查。
同时,公司的数字病理质控与信息管理系统对病理科工作流程及完整的诊疗信息进行管理和控制,是一套完整、先进的数字化管理解决方案,配合病理行业专属的病理数据安全存储服务,涵盖病理数据安全归档、统一管理与检索服务平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坚信“流通的医疗数据创造价值”,在病理科数字化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安全技术构建病理数据治理与生态服务平台,实现病理数据的合规流通,让病理数据产生更大价值,最终促进病理诊断走向“均质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国内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23项,其中应用于宫颈癌筛查的数字病理产品“病理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软件”“全自动数字切片扫描系统”均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正在注册申报的主要产品中,宫颈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已经启动三类证的临床试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2项,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8项,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707项;共拥有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设计专利28项,软件著作权55项。
公司产品注册证列表
(1)已获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证号 | 产品名称 | 有效期 |
1 | 国械注准20163402330 |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2026年12月01日 |
2 | 国械注准20173400638 |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反向点杂交法) | 2027年04月17日 |
3 | 国械注准20173400639 | 乳腺癌HER-2检测试剂盒(免疫组化法) | 2027年04月17日 |
4 | 国械注准20153401804 | 白细胞分化抗原20检测试剂盒(免疫组织化学法) | 2025年08月30日 |
5 | 国械注准20173400640 | EGFR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7年04月17日 |
6 | 国械注准20173400641 | 乳腺癌HER-2/neu(17q12)/TOP2A(17q21)/CSP17多色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7年04月17日 |
7 | 国械注准20173400642 | 乳腺癌TOP2A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7年04月17日 |
8 | 国械注准20153401137 | PML/RARA融合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5年05月10日 |
9 | 国械注准20153401138 | BCR/ABL(DF)融合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5年05月10日 |
10 | 国械注准20153401178 | AML1/ETO融合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5年04月28日 |
11 | 国械注准20193400465 | 产前染色体数目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4年06月27日 |
12 | 国械注准20213400138 | HER2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2026年02月23日 |
(2)已获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证号 | 产品名称 | 有效期 |
1 | 粤械注准20152220148 | 一次性使用无菌拭子 | 2024年10月10日 |
2 | 粤械注准20192220894 | 自动核酸分子杂交仪 | 2024年8月12日 |
3 | 粤械注准20212220133 | 全自动核酸分子杂交仪 | 2026年1月27日 |
4 | 粤械注准20232210123 | 病理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软件 | 2028年1月18日 |
5 | 粤械注准2021221130 | 病理影像传输与通讯软件 | 2026年9月5日 |
6 | 浙械注准20222210017 | 病理医学图像分析处理软件 | 2027年1月11日 |
7 | 苏械注准20222222108 | 全自动数字切片扫描系统 | 2027年12月4日 |
8 | 苏械注准20232220335 | 全自动数字切片扫描系统 | 2028年3月14日 |
(3)已获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如下:
液基细胞学(LBP) | PCR | 荧光原位杂交(FISH) | 免疫组织化学(IHC) | 常规病理 | 特殊染色 | 合计 |
45 | 10 | 181 | 442 | 6 | 23 | 707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0 | 79 | 18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7 | 62 | 62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6 | 32 | 28 |
软件著作权 | 8 | 2 | 61 | 55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2 | 15 | 234 | 163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7,936,317.64 | 31,276,582.98 | -10.6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5,063,496.62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32,999,814.26 | 31,276,582.98 | 5.5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64 | 12.9 | 增加2.7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5.34 | - | 增加15.3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2年4月“ROS1基因断裂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项目进入资本化阶段,2022年12月“宫颈癌人工智能辅助筛查项目”进入资本化阶段,2022年下半年资本化投入146.33万元,2023年上半年资本化投入506.35万元。截止目前资本化总投入
652.68万元。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PCR相关平台在研项目 | 5,494.85 | 641.21 | 3,401.84 | (1)HPV相关产品临床报证阶段;(2)肿瘤早诊相关产品完成靶标初筛;(3)点突变相关产品注册受理补充资料中;(4)HPV多重PCR技术研发中。 | 基于多重荧光 PCR 技术,完成HPV荧光定量分型试剂研发; 开发热点基因突变产品,以期与已有FISH 产品互补。 | 国内领先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宫颈癌HPV核酸检测;肿瘤热点基因靶向用药。 |
2 | 荧光原位杂交平台在研项目 | 3,422.21 | 382.68 | 3,191.94 | (1)已取得180项 FISH 一类试剂备案证,6个NMPA三类证产品。另有3个三类产品在临床及注册中。(2)开发信号强度更优的人类基因探针产品。(3) FISH荧光素已建立自研技术路线。(4)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明场原位杂交HPV产品研发中。 | 持续开发病理诊断/鉴别诊 断新探针,并对靶向用药相 关靶标进行产品注册,持续 提升我司FISH竞争力。 | 国内领先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肿瘤相关分子病理检测。 |
3 | 免疫组织化学平台在研项目 | 4,047.83 | 251.69 | 2,844.57 | (1)多个检测体系试剂核心配方开发、抗体原料生产、IHC质控技术等进行研究;(2)进行多个病理诊断抗体筛选及质控技术建设,该平台已累计获得321个一类试剂备案证。 | (1)建立 IHC 抗体全链条 自主生产及质量控制体系; (2)持续不断地开发新的 病理诊断/鉴别诊断抗体, 并进行产品注册,持续提升 我司IHC产品线竞争力。 | 国内领先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基于免疫组化技术的肿瘤病理诊断及靶向用药。 |
4 | 液基细胞学平台在 | 3,019.44 | 478.63 | 1,986.84 | (1)开发出沉降式液基细胞学 | 持续围绕液基细胞学 | 国内 | 广泛用于各级医 |
研项目 | 制片技术,技术产品适用于宫颈脱落细胞学、呼吸道脱落细胞学、浆膜腔积液细胞学、尿液细胞学、穿刺细胞学等细胞学检测。(2)完成24位、32位、48位、64位等多个通量自动化制片染色设备开发,适用于各级医院使用。(3)开发出P16/KI67免疫细胞化学检测技术。(4)已取得 20个一类设备备案证。 | 进行 设备、试剂等的自主研发及 生产、质量控制体系,保持 我司液基细胞学产品线竞 争力。 | 领先 | 医疗机构宫颈癌液基细胞学筛查;非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测。 | ||||
5 | 爱病理APP及实视远程 | 1,400.00 | 2.43 | 1,381.01 | (1)爱病理 APP 作为实名病理医生社区,注册用户已超过 2 万人,目前可支持图文病例交流和 支持系列化课程教学和考试。(2)实视通话已实现基于显微镜视野的远程互动交流咨询,“病理影像传输与通讯软件”已取得医疗器械二类证。"。 | 打造病理社区建设,为病理 医生提供线上交流学习平台。 | 国内领先 | 广泛应用于各级医疗系机构的病理医生线上交流学习,打造病理社区。 |
6 | 病理AI产品及病理图像分析系统 | 4,518.43 | 350.18 | 3,431.54 | (1)于中华病理医学杂志 2021年4月第50卷第4期发表“宫颈液基细胞学的数字病理图像采集与图像质量控制中国专家共识”。(2)宫颈细胞学辅助诊断产品已启动多中心临床试验,目前为入组阶段。 | 完成医疗器械产品“宫颈液基细胞学图像辅助诊断软件”的临床试验,并提交产品注册。未来获证后提升液基细胞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助力病理行业向“智能化”发展。 | 国内领先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宫颈液基细胞学的图像辅助诊断。 |
7 | 病理科数字化及信息系统 | 3,025.13 | 854.78 | 2,601.93 | (1)病理科数字化系统目前可支持中型医院使用。(2)全自动数字玻片扫描系统 已取得医 | 病理科数字化系统不断完 善功能,支持我司病理共建 业务快 | 国内领先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病理信息化和切片的数 |
疗器械二类证,我司将继续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和病理科数字化系统共同助力病理行业“数字化”发展。
速发展。 | 字化建设。 | |||||||
8 | 病理设备数据采集平台-物联网 | 422.86 | 0.00 | 68.95 | (1)物联网软件平台已经完成 一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处于持 续优化阶段。(2)硬件部分已完成内部测试,正在存量设备上加装硬件,启用物联网功能。 | 以物联网终端和平台为核 心建设一套全场景的物联 网协同运营管理系统,将资 产数据、物联网数据、配件 数据、工单数据、人员信息、经销商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 国内领先 | 辅助公司内部人员对所有自产设备有更全面的了解,并可对耗材具有一定程度监察。 |
9 | 伴随诊断原研抗体开发项目 | 2,288.03 | 338.40 | 796.41 | (1)原研伴随诊断产品全面布局,部分产品已进入方法学开发阶段,2-3项产品已完成开发;(2)3 项三类试剂注册中; (3)1项CDx抗体试剂完成产品注册检验,拟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 (1)开发大分子药物同靶点的CTA试剂,在伴随诊断领域从国内领先做到国际领先;(2)获得三类产品注册证,输出基于免疫病理诊断的完整解决方案;(3)获得多个三类产品注册证。 | 国内领先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基于免疫组化技术的肿瘤患者用药预测,并加速肿瘤靶向药物和免疫药物的临床研究及上市。 |
合计 | / | 27,638.79 | 3,299.98 | 19,705.01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77 | 16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35 | 20.9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921.77 | 1,528.9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86 | 9.38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7 | 3.95 |
硕士研究生 | 32 | 18.08 |
本科 | 99 | 55.93 |
专科 | 37 | 20.90 |
高中及以下 | 2 | 1.13 |
合计 | 177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0 | 56.5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9 | 33.3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5 | 8.4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1.69 |
60岁及以上 | 0 | 0.00 |
合计 | 177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与行业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肿瘤筛查:提供宫颈癌筛查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
中华医学会妇幼保健分会2018年编写发表的《子宫颈癌综合防控指南》指出,细胞学检查和HPV检查是宫颈癌筛查的主要方式,建议筛查HPV阳性时首选细胞学检查进一步分流,细胞学异常(不典型增生)时首选HPV检查进行分流,因此细胞学检查和HPV检查均为不可或缺的宫颈癌筛查方法。
公司已完整覆盖细胞学检查和HPV检查两大宫颈癌筛查方法,是国内少数具有联检解决方案的公司,在病理科市场实践中受到临床医生推荐。在细胞病理层面,公司的液基细胞学产品采用液基薄层细胞检测系统检测宫颈细胞并进行细胞学诊断,与传统的宫颈刮片、巴氏涂片检查相比
明显提高了标本的满意度及宫颈异常细胞检出率。在分子病理层面,公司的HPV荧光18型可以一管扩增《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及基因分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规定的HPV型别,自动化程度和敏感性显著提高,而HPV分型28型产品可以实现28种型别分型检测,即在一次检测中,除判断是否感染HPV病毒外,还可直接得出所感染的HPV病毒亚型,对于临床诊断和治疗具有积极意义。基于上述细胞学诊断和分子诊断产品,公司较为完整地覆盖了主流的宫颈癌筛查技术,拥有宫颈癌筛查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消除宫颈癌的战略目标,公司利用多年的技术积累,结合在自动化、数字化方面的创新产品,于2022年开拓非临床的宫颈癌筛查市场中,针对基层妇幼保健医院在落实国家宫颈癌筛查政策实际行动中遇到的困难,本着更高效、实惠、可及的原则,公司开发出涵盖“细胞学试剂+制片设备+扫描仪+AI判读”的宫颈癌筛查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获得了基层医院的认可,并形成了以整体解决方案为主、单项产品和服务灵活组合的销售方式,有望以点带面,推动公司宫颈癌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扩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细胞学试剂+制片设备+扫描仪+AI判读”的宫颈癌筛查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突破了部分大三甲医院市场,验证了公司市场策略的有效性,并在使用过程中获得了大三甲医院的认可。
2. 肿瘤诊断:提供细胞、分子、蛋白等多技术平台产品
病理诊断作为肿瘤诊断的“金标准”,需要从形态、免疫、分子等多个层面来对肿瘤的良恶性、亚型鉴别、靶向药物、预后判断等作出精准评估,方能对肿瘤进行精准治疗。公司同时拥有细胞学诊断、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等技术平台,掌握液基细胞学(LBP)、聚合酶链式反应(PCR)、荧光原位杂交(FISH)和免疫组织化学(IHC)等核心技术,在诊断技术的多样性和全面性方面,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均具有明显优势。依托于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已形成了覆盖宫颈癌、乳腺癌、肺癌、淋巴瘤、白血病、软组织肿瘤等数十个癌种的720多种产品。随着对肿瘤发病机理的不断深入研究,肿瘤诊断和治疗相关的靶点不断出现和更迭,公司可以快速根据新靶点、新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如在荧光原位杂交(FISH)产品领域,目前公司可以针对新的分子靶标设计和快速合成相关荧光原位杂交(FISH)探针,实现个性化定制,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客户使用公司FISH探针发表的文献累计90多篇,其中报告期内发表20多篇。文章发表于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包括美国外科病理学杂志、中华病理学杂志等专业病理学期刊。综上,基于公司围绕病理诊断领域的多技术平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满足病理诊断的全方位市场需求,并快速延展自身产品线。
3. 持续夯实研发实力,掌握核心技术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守研发创新的理念,高度重视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蛋白技术研究院,建立了蛋白瞬转表达平台,将实现所有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蛋白原料的自产化,大大降低成本与供货周期;同时公司自研的高通量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完成注册并已经上市销售,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公司与多家药企形成伴随诊断合作关系,部分项目已完成注册检,准备进入临床阶段。公司已形成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包括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研发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发人员奖励惩罚制度等,使公司的研发工作严谨高效,保证公司技术工艺水平不断地及时更新。
公司先后参与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项目2项、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项、省市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与此同时,作为广东省病理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公司目前与国内数位病理行业专家权威签订了特聘专家聘用协议书,设立工程技术委员会,并通过工程中心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交流合作,提高承接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和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4. 病理+人工智能先发优势
目前,我国病理诊断行业短板明显、空间广阔。与国外发达国家发展成熟的病理诊断行业相比,国内病理诊断行业存在病理医师、技术人员稀缺,难以满足临床需求,病理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影响分级诊疗改革进程,病理医师培养周期漫长、人才流失严重等现象。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在国家大力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正加紧技术创新步伐,致力于打造病理科的自动化、标准化、数字化及智能化业务。以“四化”优势为着力点,研发“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实视”实时镜下视野共享系统、病理科报告系统和数字切片管理系统以及宫颈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等,不断提高病理科诊断水平,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5. 病理服务业务路径逐渐清晰
公司利用自身强大的病理科行业资源及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开展面向各层级医院、药企等客户的病理服务业务,打造产品加服务的双轮驱动盈利模式。公司将病理科共建、病理能力提升服务作为核心业务之一,自2020年开始拓展该业务,经过前期的探索,病理科建设的服务链条已基本打通,包括物资标准采购流程、驻点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体系、项目开展、系统安装调试、远程诊断与质控等。可以为基层医院、大医院提供包括医院病理科共建、区域病理中心共建、宫颈癌筛查中心共建、病理科全科数字化共建等服务,已设立广州、湖南、重庆、陕西共4家控股病理中心,报告期内,累计与全国17家基层病理科开展共建业务。
安必平医检拥有6大核心病理检测平台,包括术中冰冻检测、常规组织病理、细胞病理、免疫组化及特殊染色、远程会诊、分子病理等,可为医疗机构提供近600项病理检测服务,同时配
备了设备耗材供应支持、日常操作培训、科室运营管理、客服支持等服务,可为重点临床专科发展提供支持,协助各级医院提升临床诊疗水平。
6. 深耕病理科室18年,产品及服务得到广泛认可
病理诊断需由具备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病理医师通过肉眼观察以及对组织形态的判断而得出诊断结果,因此医院在选择产品时对其质量、服务等因素尤为关注。公司通过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共同发展,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营销网络,为全国2,200余家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其中三级以上医院1,100余家、三甲医院760余家。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终端客户包括多家国内权威医院广泛的认可。
公司通过“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与“实视”实时镜下视野共享系统联合使用,实现远程诊断和质控教学,不断完善病例讨论、线上咨询、远程读片等功能,打造病理医生社区。借助“线上+线下”的推广模式,通过组织专家带头研发病理诊断前沿技术,策划大量的学术活动、专家带教课程,帮助医生熟悉掌握诊断技能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凭借较长的经营记录、良好的市场口碑以及具有长时间优良临床应用效果的产品,公司获得了医院等客户的信任,与其构建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一旦医院在接受并使用公司品牌产品后,其使用忠诚度较高,客户粘度较强,将对其他竞争品牌形成一定的壁垒。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已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口碑,具备较强的行业地位。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由于受大环境影响,医院病理科业务恢复比较缓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95.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6.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5.95%。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第一,市场需求尚未恢复稳定增长,病理科在肿瘤筛查和精准诊断方面的业务恢复比较缓慢,一部分筛查客户降低了检查频率,而精准诊断类客户检测意愿有所波动。第二,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竞争,不断加大对数字化、智能化产品以及伴随诊断业务的研发投入,宫颈细胞学AI、免疫组化(IHC)、伴随诊断、荧光原位杂交(FISH)等均有产品在进行三类证注册申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299.9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15.64%,同比增长5.51%。第三,公司积极拓展大客户、海外市场以及县域病理共建市场,导致报告期内发生市场差旅费用458.45万元,同比增长73.07%。第四,为更好地激励核心团队,公司管理费用中薪酬成本上升233.29万元,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增加350.17万元等,也对公司上半年的利润增速下滑产生了一定影响。
虽然面临市场大环境的考验,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广与试用,公司认为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对于刺激现有客户的增量需求,拓展新增大客户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随着病理共建、伴随诊断等业务的逐渐起步,带来的各个业务模块的协同作用已经逐渐显现。公司将继续坚持现有战略大方向,以产品和技术为基石,借助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病理服务、伴随诊断等新型业务进一步赋能现有业务。
(一)新设蛋白技术研究院,建立蛋白瞬转表达平台
公司已在全国设立三大研发中心,广州是试剂、设备和人工智能研发中心,上海是伴随诊断研发中心,苏州是数字切片扫描系统研发中心,三大研发中心分工各有侧重,在病理诊断领域互相协同。
基于免疫组化产品线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了蛋白技术研究院,建立了蛋白瞬转表达平台,将实现所有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蛋白原料的自产化,大大降低成本与供货周期;同时公司的高通量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完成注册并已经上市销售,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公司与多家药企形成伴随诊断合作关系,部分项目已完成注册检,准备进入临床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各技术平台研发创新有序推进,新获国内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23项,其中数字病理平台应用于宫颈癌筛查的高通量“全自动数字切片扫描系统”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免疫组化平台有19个产品新获一类试剂备案证。公司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保护,累计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63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设计专利28项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5项。作为广东省病理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公司与众多科研机构、院校、医院等建立了科研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合作建设的“安必平医疗数据智能联合实验中心”在校园内正式揭牌。实验中心的成立旨在整合双方优势,聚焦病理诊断智能化发展领域,对多模态医疗数据的整合和增强、基于众包及知识图谱等的医疗影像数据标注及处理、及以数据为中心的可解释医疗人工智能等相关前沿课题进行深入合作,充分发挥校企双方优势,提升病理诊断服务及医疗数据价值,推动病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宫颈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进入三类证临床试验阶段
报告期内,高通量的全自动数字切片扫描系统新获二类注册证,与此前已获二类证的病理医学图像分析处理软件已经配合公司的试剂和设备在多家医院病理科进行试用推广,可以辅助提高病理科工作效率及诊断准确性,市场反馈良好。2023年4月,由北京协和医学院群医学及公共卫生学院牵头,联合北京协和医院(组长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宫颈液基细胞学图像辅助诊断软件临床试验”研究者会议,制定前瞻性临床试验方案,推动宫颈细胞学AI三类证注册申报,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宫颈癌筛查中的应用落地。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的宫颈液基细胞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软件(LBP-PIAS)在2022年完成的科研回溯性评价研究,相关科研团队撰写的论文在国际权威学术平台《现代病理学》发表,课题为:《Improving the Accuracy and Efficiency of Abnormal Cervical Squamous Cell Detectionwith Cytologist-in-the-Loop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同时该产品也获得了美国ASCCP科技创新奖。
(三)病理服务业务逐渐与公司产品、客户形成协同联动
为巩固核心竞争力,切实提高基层医院病理科室水平,公司多措并举,从产品业务布局延伸至服务领域,利用自身强大的病理科医生资源及产品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旗下控股的医学检验所与各层级医院病理科开展共建业务,将病理科标本从原来的院外送检模式变成院内诊断模式,切实提高医院临床诊断能力。
通过此前的实践摸索,报告期内,公司病理服务业务的路径逐渐清晰,通过医联体、专科联盟的形式,以三级医院等大客户为核心,通过既有产品、业务的协同效应,切入基层医院的病理科共建。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公司2200多家医疗机构的客户以及专家资源,深化现有大客户的业务与合作;其次,联动三级医院,积极帮扶基层医院,使公司业务进一步下沉;第三充分响应国家强基层医疗的政策方向,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结合县医院提标扩能工程,补齐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 。
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病理科共建的基础模式上,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延伸设计了区域病理中心、宫颈癌筛查中心、远程病理会诊中心共建等多层次服务方式。并对服务和产品进行灵活组合配置,充分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签约17家基层病理科共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将把病理科共建业务作为战略核心业务之一,将公司成长有机融入国家整体经济战略布局,以此打造以科研为驱动力,高效、有序、持久的病理诊断产品加服务的双轮驱动盈利模式,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四)继续深耕病理科室渠道,通过线上学术推广增强客户粘性
公司通过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为全国2,2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已形成一套完整的销售管理体系,组建了一支技术过硬、服务优质的销售服务队伍,对所属行业的销售市场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
公司积极利用数字化产品,拓展线上推广,自主开发的“实视”实时镜下视野共享系统和“爱病理”病理医生社区APP可在医生手机上实现病例讨论、线上咨询、远程读片等用途,已成为最受病理医生欢迎的互联网产品之一。截止报告期末,“实视”累计装机956台,“爱病理”APP累计注册用户3.17万人,实时更新的病例讲解 7300多节,累计实现4万多次远程咨询。结合传
统的线下推广模式,通过线上学术活动、专家课程等,公司在帮助医生提高诊断能力、更新诊断知识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行业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
(五)伴随诊断业务逐渐推进
近年,随着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兴起,精准医疗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精准用药需要精准诊断,确定分型才能精准用药,如今,伴随诊断已成为用药前不可或缺的检测环节,是体外诊断的重要细分领域,进入商业化阶段。公司主要是围绕免疫组织化学(IHC)和荧光原位杂交(FISH)两个技术平台,开展形态学伴随诊断。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了蛋白技术研究院,建立了蛋白瞬转表达平台,将实现所有公司自主知识产权蛋白原料的自产化,大大降低成本与供货周期;同时公司自研的高通量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完成注册并已经上市销售,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公司与多家药企形成伴随诊断合作关系,部分项目已完成注册检,准备进入临床阶段。
(六)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探索全球肿瘤筛查与精准诊断市场,力求与国际前沿的诊断技术同步。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参与了迪拜的阿拉伯国际医疗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展览会(MedlabMiddle East)以及日本的临床细胞学大会,部分产品已在相关地区进行试用和销售。公司将通过更多的国际专业展销平台与国际市场开展广泛交流,将优秀的肿瘤早筛及精准诊断产品带给海外用户。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第一次归属,审议通过可转债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人才的巨大需求,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报告期内,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并且已经完成,激励对象共计99名,归属数量为227,699股。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用于病理共建、分子病理诊断技术的产品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主要产品单一、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现阶段核心产品为LBP系列产品及PCR系列产品。在LBP产品线,“安必平”、“达诚”和“复安”三个品牌产品主要用于宫颈癌筛查;在PCR产品线,目前公司仅有HPV荧光18型和HPV分型28型两种产品,品种较为单一,且产品上市时间相对较早。上述两大产品线产品作为宫颈癌筛查和诊断的应用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0%以上,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LBP和PCR相关产品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仍将在短期内持续。
另外,随着行业发展的逐渐成熟及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市场潜在的进入者将增多,加之现有竞争对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程度不断提升,新的技术路线不断涌现。如未来LBP和PCR产品出现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被迭代或淘汰、下游需求下降等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随着宫颈癌筛查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两癌”筛查政策的逐步实施,公司宫颈癌系列产品将面临价格下降的风险。LBP试剂和PCR试剂的价格也均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较小,未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内体外诊断企业的快速发展使企业产品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行业内产品价格下降成为目前体外诊断行业的普遍趋势。公司结合目前市场情况,拟在技术储备、产品布局、质量控制、品牌推广、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继续保持和提升,以应对未来将面临的产品价格下行风险。
3. 销售渠道风险
公司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销商数量可能持续增加,虽然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对经销商的能力和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经销商拓展及管理经验,与主要经销商亦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但由于无法对经销商的实际运营进行直接控制,存在因经销商销售或售后服务不当产生品牌声誉风险,致使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主要经销商在未来经销活动中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违背,使双方不能保持稳定和持续的合作,从而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 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较快,能否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能否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并不断扩大优势的关键因素。申请注册的体外诊断产
品需经国家有关机构检测、临床试验(或临床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和注册审批,周期较长。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不能及时进行产品更新换代,或者新产品不能及时申请并通过注册,可能造成公司研发的新产品不能及时投放市场,将会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未来收益的实现。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95.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6.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9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0,953,929.96 | 242,525,206.00 | -13.02 |
营业成本 | 59,535,631.37 | 67,371,030.95 | -11.63 |
销售费用 | 85,182,209.71 | 81,273,686.96 | 4.81 |
管理费用 | 38,827,984.16 | 33,631,866.96 | 15.45 |
财务费用 | -3,858,190.27 | -4,894,592.26 | -21.17 |
研发费用 | 27,936,317.64 | 31,276,582.98 | -10.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8,615.64 | 11,935,274.07 | -187.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251.51 | 46,981,582.65 | -99.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82,032.88 | -24,092,944.77 | 11.2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病理业务复苏缓慢的影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量减少,成本减少,以及毛利率下降的影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积极拓展新客户以及海外市场,差旅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影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薪酬调整导致工资费用增加,股权激励成本费用增加的影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银行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的影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两个项目进入资本化阶段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预付的材料款、合作开发费增加,薪酬调整导致工资费用增加的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支付长期资产款项减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分红较去年减少的影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8,455,617.24 | 4.29 | 90,910,709.73 | 6.53 | -35.7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持续投入的影响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188,305.99 | 7.57 | 175,536,506.82 | 12.60 | -41.22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减少的影响 |
应收票据 | 2,900,836.36 | 0.21 | 2,870,364.78 | 0.21 | 1.06 | |
应收款项 | 231,121,501.03 | 16.96 | 236,164,593.91 | 16.96 | -2.14 | |
预付款项 | 21,230,582.37 | 1.56 | 13,215,385.56 | 0.95 | 60.65 | 主要是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预付的委外开发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增加的影响 |
其他应收款 | 3,374,681.62 | 0.25 | 4,188,548.23 | 0.30 | -19.43 | |
存货 | 72,842,802.24 | 5.35 | 63,073,696.31 | 4.53 | 15.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1,418,543.81 | 3.04 | - | - | / | 主要是长期理财产品近一年内到期 |
其他流动资产 | 8,654,958.43 | 0.64 | 9,116,590.39 | 0.65 | -5.06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321,884.30 | 1.86 | 25,996,157.41 | 1.87 | -2.59 | |
其他权益工 | 7,500,000.00 | 0.55 | 7,625,000.00 | 0.55 | -1.64 |
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2,574,900.09 | 11.93 | 147,449,916.08 | 10.59 | 10.26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555,365.38 | 1.58 | 22,706,366.98 | 1.63 | -5.07 | |
固定资产 | 305,478,711.39 | 22.42 | 306,744,820.64 | 22.02 | -0.41 | |
在建工程 | 8,475,503.11 | 0.62 | 10,562,068.70 | 0.76 | -19.76 | |
使用权资产 | 7,804,374.57 | 0.57 | 9,728,170.56 | 0.70 | -19.78 | |
无形资产 | 5,802,517.65 | 0.43 | 5,783,637.73 | 0.42 | 0.33 | |
开发支出 | 6,526,844.44 | 0.48 | 1,463,347.82 | 0.11 | 346.02 | 主要是进入资本化阶段的研发项目投入增加的影响 |
商誉 | 29,520,513.24 | 2.17 | 29,520,513.24 | 2.12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364,212.40 | 1.05 | 14,290,545.65 | 1.03 | 0.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153,815.17 | 1.41 | 19,038,234.78 | 1.37 | 0.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5,487,050.37 | 15.08 | 196,798,654.56 | 14.13 | 4.41 | |
短期借款 | 6,305,566.67 | 0.46 | 14,304,812.50 | 1.03 | -55.9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借款的影响 |
应付账款 | 36,251,522.96 | 2.66 | 32,591,057.59 | 2.34 | 11.23 | |
合同负债 | 12,910,686.60 | 0.95 | 12,715,350.58 | 0.91 | 1.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658,864.46 | 0.78 | 25,354,178.41 | 1.82 | -57.96 | 主要是去年年末计提年终奖金的影响 |
应交税费 | 4,918,940.93 | 0.36 | 7,936,178.34 | 0.57 | -38.0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减少的影响 |
其他应付款 | 10,546,919.56 | 0.77 | 15,167,339.87 | 1.09 | -30.46 | 主要是应返还的经销商保证金及应付的股权转让 |
费减少的影响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51,857.13 | 0.19 | 3,258,689.40 | 0.23 | -18.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8,302.11 | 0.19 | 2,936,729.12 | 0.21 | -11.52 | |
租赁负债 | 6,365,329.17 | 0.47 | 7,241,038.67 | 0.52 | -12.09 | |
递延收益 | 28,562,500.00 | 2.10 | 28,937,500.00 | 2.08 | -1.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476,153.88 | 1.14 | 16,083,454.17 | 1.15 | -3.7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919,728.45 | 0.29 | 3,920,677.80 | 0.28 | -0.02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000.00 | 保函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0,700,000.00 | 109,101,872.00 | -81.03% |
1、2022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必平(广东)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银振华(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市信银骏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市相城二期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埭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深圳高特佳臻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览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苏州高特佳信银汇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必平(广东)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
2、2023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以500万元取得杭州前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10%的股权。
3、2023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以1140万元取得广州方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19%的股权,根据协议,报告期内支付第一期增资款57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75,536,506.82 | 3,517,620.09 | - | - | 20,680,000.00 | 96,545,820.92 | 103,188,305.99 | |
其他 | 7,625,000.00 | - | - | - | - | 125,000.00 | 7,500,000.00 | |
其他 | 147,449,916.08 | 124,984.01 | - | - | 15,000,000.00 | - | 162,574,900.09 |
合计 | 330,611,422.90 | 3,642,604.10 | - | - | 35,680,000.00 | 96,670,820.92 | 273,263,206.0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康顺 | 100% | 100 | 4,233.78 | 1,591.80 | 134.04 | 体外诊断产品及其他医疗器械的销售 |
自动化 | 100% | 100 | 9,179.35 | 7,540.42 | 304.01 | 体外诊断产品及其他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北京安必平 | 100% | 1,000 | 4,241.16 | 2,461.65 | 342.94 | 体外诊断产品及其他医疗器械的销售 |
广州检验所 | 80% | 3,000 | 3,962.13 | -200.11 | -370.15 | 医学检验服务 |
秉理 | 51% | 500 | 2,946.27 | -3,862.11 | -653.50 | “互联网+病理”信息工具与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病理信息数据平台运营 |
普希盛 | 51% | 500 | 66.96 | -128.76 | -223.40 | 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上海安必平 | 51% | 1,000 | 834.29 | -81.20 | -360.90 | 药物临床试验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26 | 2023年5月1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1 | 2023年7月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2.03、审议通过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审议通过债券期限; 2.05、审议通过债券利率; 2.06、审议通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审议通过转股期限; 2.08、审议通过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审议通过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10、审议通过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赎回条款; 2.12、审议通过回售条款; 2.13、审议通过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审议通过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审议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8、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9、审议通过担保事项; 2.20、审议通过评级事项; 2.21、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安必
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过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鉴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情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详情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7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开展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前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环评批复文件、进行环评验收且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环节中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已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具备良好的处理能力,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依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市开发区绿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企业绿色经营、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社会责任以及生产与管理等指标的多维度考核,公司被评为“绿+”企业。公司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高度关注节能环保,将节能减排理念融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从基础建设、办公垃圾和废弃物处理、照明、园区绿化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创造良好、绿色和健康的办公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完善信息化系统,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倡导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绿色低碳、文明出行。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3.7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废旧纸箱回收、节约用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积极响应国家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政策,公司利用自身强大的病理科医生资源及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与基层医院病理科开展共建业务,利用互联网的新技术将基层医院与大医院的专家资源连接起来,增强基层医疗的力量,努力创造条件让各级医疗机构都能应用与世界同步的技术,让病人减少痛苦与负担并获得更好生机。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向挺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配偶吴劲松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凯多投资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汪友明(离任)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事王海蛟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5%以上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乾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广东中大一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创东方富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曲水唯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运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泷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黄埔斐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斐君元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限合伙)、广州致远新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开发区星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中科粤创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祥、刘亚、江汉 | |||||||
其他 | 控股股东蔡向挺及其控制的凯多投资承诺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乾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4 | 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 | 注5 | 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6 | 注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 | 注7 | 注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向挺 | 注8 | 注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向挺 | 注9 | 注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注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注10 | 注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向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控股股东配偶吴劲松承诺
吴劲松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向挺的配偶,通过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吴劲松现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3、股东凯多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单位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4、离任董事汪友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5、董事王海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6、持股5%以上股东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乾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机构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7、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广东中大一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创东方富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曲水唯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运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泷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黄埔斐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斐君元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致远新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开发区星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中科粤创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祥、刘亚、江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机构/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注2:关于相关股东持股说明及减持说明的承诺
1、控股股东蔡向挺及其控制的凯多投资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本人/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及本单位每年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及本单位上市前合计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不影响对发行人的控制权。
(3)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人/本单位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如本人/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本人/本单位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还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6)如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本单位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单位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部分。
2、持股5%以上股东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乾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乾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比照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东。以上主体作出如下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单位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如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本单位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还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5)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单位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部分。注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郑重承诺上市后三年内执行如下稳定股价预案: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本预案有效期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120%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3)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4)停止条件
在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在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按以下顺序依次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分别为: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股票回购
①公司根据上述第(1)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完成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1)项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应启动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
②回购的方式应当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并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公司应在触发回购股票情形的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上市所在地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回购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数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⑤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合计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⑥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⑦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上述第(2)项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2)项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符合以下各项的要求: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3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60%;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
3)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述第(3)项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3)项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③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超过该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注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拟通过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4、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向挺先生承诺
①在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②本人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④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发行人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发行人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⑤本人将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⑥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⑦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
⑧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发行人将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
⑨本人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
⑩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所处行业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③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⑤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⑥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的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⑦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公司所处行业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5: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承诺:如因承诺人为发行人制作、出具的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承诺人将先行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承诺:如因承诺人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中汇承诺:如因承诺人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承诺人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所需的相关程序及工作。回购价格按照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确定,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安必平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安必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和购回己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工作。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确定,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安必平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注7:对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扣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股东承诺
(1)本人/本单位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本单位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注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向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参与经营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因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拓展或变更经营范围引致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的,则本人将促成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的方式,或将该等相竞争的业务或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的方式,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4.如果违反上述任一承诺,本人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上述保证和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止。注9: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安必平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安必平及其子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安必平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必平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安必平及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安必平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安必平及其子公司资产或要求其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且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亦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安必平及其子公司资产或要求其进行违规担保。
4、本人已如实向安必平披露知悉的全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安必平及其子公司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如实向安必平披露知悉的全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安必平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安必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安必平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必平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4、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安必平及其子公司资产或要求其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且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亦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安必平及其子公司资产或要求其进行违规担保。
6、本人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遵守以上承诺。
注10: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应当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
①在公司当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如果因现金流情况恶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应参照本条“(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②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应事先审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①董事会制订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②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④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⑤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⑥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股东的利益;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的变更或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应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说明;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8)存在股东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550.91万元人民币。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广州安必平自动化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2年10月17日 | 2022年10月17日 | 2023年10月17日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3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3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10 |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14日 | 713,270,400.00 | 639,945,526.22 | 532,620,000.00 | 542,156,125.40 | 479,035,710.97 | 88.36 | 38,578,533.14 | 7.12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 | 节余的金额及 |
资金 | (1) | 资金总额(2) | (%) (3)=(2)/(1) | 期 | 度 | 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形成原因 |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14日 | 否 | 295,150,000.00 | 295,136,279.42 | 295,131,666.96 | 100.00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70,072,8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 | 运 | 不适 | 首次 | 否 | 78,72 | 71,99 | 71,99 | 100.0 | 202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不适用 | 不 | 不 |
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营管理 | 用 | 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14日 | 0,000.00 | 0,299.54 | 0,298.44 | 0 | 年8月31日 | 用 | 适用 | 适用 | |||||
病理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开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14日 | 是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6,787,669.87 | 15.79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基 | 研 | 不适 | 首次 | 是 | 36,75 | 36,75 | 9,846 | 26.79 | 不适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不适用 | 不 | 不 |
于肿瘤伴随诊断技术平台的应用开发项目 | 发 | 用 | 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14日 | 0,000.00 | 0,000.00 | ,529.26 | 用 | 用 | 适用 | 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14日 | 否 | 79,000,000.00 | 95,279,546.44 | 95,279,546.44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768,400 | 35.11 | - | - | - | - | - | 32,768,400 | 35.02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768,400 | 35.11 | - | - | - | - | - | 32,768,400 | 35.0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2,951,400 | 13.88 | - | - | - | - | - | 12,951,400 | 13.84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817,000 | 21.23 | - | - | - | - | - | 19,817,000 | 21.18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0,571,600 | 64.89 | 227,699 | - | - | - | 227,699 | 60,799,299 | 64.98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571,600 | 64.89 | 227,699 | - | - | - | 227,699 | 60,799,299 | 64.9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93,340,000 | 100.00 | 227,699 | - | - | - | 227,699 | 93,567,699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8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27,699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340,000股变更为93,567,699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21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蔡向挺 | 0 | 19,817,000 | 21.18 | 19,817,000 | 19,817,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12,951,400 | 13.84 | 12,951,400 | 12,951,400 | 无 | 0 | 其他 |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2,210 | 5,628,313 | 6.0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厦门乾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0,028 | 5,358,418 | 5.7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0 | 3,486,000 | 3.73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700 | 2,407,600 | 2.5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积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2,216,291 | 2.3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000 | 1,480,679 | 1.5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1,269,544 | 1.3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862,460 | 0.9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28,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28,313 | ||||||||
厦门乾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58,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5,358,418 | ||||||||
广州市达安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3,4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6,000 | ||||||||
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7,6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积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16,2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6,291 | ||||||||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0,6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0,67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9,5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9,54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62,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2,460 | ||||||||
何风华 | 806,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806,99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8,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937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蔡向挺先生为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69.64%的合伙份额; 2.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蔡向挺 | 19,817,000 | 2023-8-21 | 0 | 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2,951,400 | 2023-8-21 | 0 | 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蔡向挺先生为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69.64%的合伙份额。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陈吾科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0 | 83,520 | 83,520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 |
梁宗胜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12,272 | 12,272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 |
邓喆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9,825 | 9,825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 |
陈绍宇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8,298 | 8,298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陈吾科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928,000 | 0 | 83,520 | 83,520 | 928,000 |
梁宗胜 | 董事、副总经理 | 136,349 | 0 | 12,272 | 12,272 | 136,349 |
邓喆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109,165 | 0 | 9,825 | 9,825 | 109,165 |
陈绍宇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92,191 | 0 | 8,298 | 8,298 | 92,191 |
侯全能 | 财务总监 | 0 | 20,000 | 0 | 0 | 20,000 |
合计 | / | 1,265,705 | 20,000 | 113,915 | 113,915 | 1,285,705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8,455,617.24 | 90,910,709.7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3,188,305.99 | 175,536,506.8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900,836.36 | 2,870,364.78 |
应收账款 | 七、5 | 231,121,501.03 | 236,164,593.9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21,230,582.37 | 13,215,385.5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374,681.62 | 4,188,548.2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72,842,802.24 | 63,073,696.3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1,418,543.81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654,958.43 | 9,116,590.39 |
流动资产合计 | 543,187,829.09 | 595,076,395.7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5,321,884.30 | 25,996,157.4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7,500,000.00 | 7,625,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62,574,900.09 | 147,449,916.08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1,555,365.38 | 22,706,366.98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5,478,711.39 | 306,744,820.64 |
在建工程 | 七、22 | 8,475,503.11 | 10,562,068.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804,374.57 | 9,728,170.56 |
无形资产 | 七、26 | 5,802,517.65 | 5,783,637.73 |
开发支出 | 七、27 | 6,526,844.44 | 1,463,347.82 |
商誉 | 七、28 | 29,520,513.24 | 29,520,513.2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4,364,212.40 | 14,290,545.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9,153,815.17 | 19,038,234.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05,487,050.37 | 196,798,654.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9,565,692.11 | 797,707,434.15 | |
资产总计 | 1,362,753,521.20 | 1,392,783,829.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305,566.67 | 14,304,812.5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6,251,522.96 | 32,591,057.59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910,686.60 | 12,715,350.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658,864.46 | 25,354,178.41 |
应交税费 | 七、40 | 4,918,940.93 | 7,936,178.3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0,546,919.56 | 15,167,339.87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651,857.13 | 3,258,689.4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598,302.11 | 2,936,729.12 |
流动负债合计 | 86,842,660.42 | 114,264,335.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365,329.17 | 7,241,038.6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8,562,500.00 | 28,937,5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5,476,153.88 | 16,083,454.1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3,919,728.45 | 3,920,677.8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323,711.50 | 56,182,670.64 | |
负债合计 | 141,166,371.92 | 170,447,006.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3,567,699.00 | 93,3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48,999,928.36 | 741,354,285.4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75,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6,670,000.00 | 46,670,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52,278,058.30 | 347,615,999.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41,515,685.66 | 1,228,605,285.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928,536.38 | -6,268,461.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21,587,149.28 | 1,222,336,823.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62,753,521.20 | 1,392,783,829.88 |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560,926.98 | 40,972,204.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188,305.99 | 175,536,506.8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 399,660.2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76,615,715.50 | 196,437,916.2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620,372.48 | 4,733,390.5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7,252,205.85 | 85,708,125.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6,899,199.19 | 33,035,229.5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1,418,543.81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96,319.14 | 7,121,893.26 |
流动资产合计 | 521,651,588.94 | 543,944,926.3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91,957,681.43 | 277,505,159.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102,591.93 | 15,977,607.92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555,365.38 | 22,706,366.98 | |
固定资产 | 301,884,336.70 | 297,706,751.49 | |
在建工程 | 6,066,237.28 | 9,331,172.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177,177.74 | 2,310,474.34 | |
无形资产 | 5,538,735.25 | 5,481,879.11 | |
开发支出 | 6,526,844.44 | 1,463,347.82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43,004.84 | 11,732,900.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51,315.07 | 5,777,765.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8,591,941.93 | 195,336,965.9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1,195,231.99 | 852,830,392.19 | |
资产总计 | 1,392,846,820.93 | 1,396,775,318.5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4,375.00 | 10,004,812.5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 3,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69,085,134.96 | 52,077,158.4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871,721.14 | 2,215,157.41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65,362.34 | 12,738,324.79 | |
应交税费 | 1,231,711.63 | 3,073,480.26 | |
其他应付款 | 42,486,161.72 | 61,129,458.2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444.60 | 177,300.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9,700.10 | 709,846.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6,680,611.49 | 145,125,539.4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99,488.01 | 2,288,207.7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28,562,500.00 | 28,937,5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75,683.80 | 11,737,505.4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137,671.81 | 42,963,213.23 | |
负债合计 | 168,818,283.30 | 188,088,752.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3,567,699.00 | 93,3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74,087,600.93 | 766,441,942.5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670,000.00 | 46,670,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309,703,237.70 | 302,234,623.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24,028,537.63 | 1,208,686,565.8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92,846,820.93 | 1,396,775,318.51 |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10,953,929.96 | 242,525,206.0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10,953,929.96 | 242,525,206.0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9,507,685.37 | 210,618,881.1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9,535,631.37 | 67,371,030.9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883,732.76 | 1,960,305.52 |
销售费用 | 七、63 | 85,182,209.71 | 81,273,686.96 |
管理费用 | 七、64 | 38,827,984.16 | 33,631,866.96 |
研发费用 | 七、65 | 27,936,317.64 | 31,276,582.98 |
财务费用 | 七、66 | -3,858,190.27 | -4,894,592.26 |
其中:利息费用 | 293,811.93 | 260,917.99 |
利息收入 | 4,349,428.05 | 5,200,486.4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158,138.15 | 1,837,517.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9,331.39 | 1,884,011.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74,273.11 | -543,027.5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878,678.91 | 752,047.0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08,141.36 | -1,860,972.8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7,860.16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1,141.67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45,249.85 | 34,518,927.4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85,058.81 | 223,036.0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84,977.69 | 658,345.3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45,330.97 | 34,083,618.1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200,747.04 | 4,509,705.0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44,583.93 | 29,573,913.1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44,583.93 | 29,573,913.1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04,658.50 | 35,205,636.0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60,074.57 | -5,631,722.9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
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44,583.93 | 29,573,913.1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104,658.50 | 35,205,636.0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660,074.57 | -5,631,722.9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3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3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51,377,602.16 | 169,564,872.8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3,390,540.28 | 43,843,062.22 |
税金及附加 | 1,067,271.86 | 1,151,106.01 | |
销售费用 | 60,493,975.54 | 54,394,262.46 | |
管理费用 | 19,920,957.10 | 18,920,105.78 | |
研发费用 | 11,792,921.59 | 22,480,394.71 | |
财务费用 | -5,045,254.36 | -5,061,153.1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2,415.04 | - | |
利息收入 | 5,300,790.63 | 5,086,856.44 | |
加:其他收益 | 2,200,313.72 | 1,095,148.7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763,925.19 | 2,427,038.9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78,678.91 | 690,688.1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17,842.36 | -987,754.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7,860.16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434,405.45 | 37,062,215.94 | |
加:营业外收入 | 538,407.18 | 152,947.1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71,969.56 | 428,768.3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300,843.07 | 36,786,394.7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64,628.73 | 2,861,591.8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536,214.34 | 33,924,802.8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536,214.34 | 33,924,802.8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536,214.34 | 33,924,802.8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1,217,176.64 | 242,724,507.5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31,288.50 | 244,986.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80,635.91 | 7,502,129.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8,829,101.05 | 250,471,622.6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682,985.15 | 65,021,124.1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719,012.42 | 67,240,335.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314,132.46 | 11,418,524.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561,586.66 | 94,856,364.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277,716.69 | 238,536,348.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8,615.64 | 11,935,274.0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240,000.00 | 411,419,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30,320.91 | 8,210,155.4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70,747.19 | 324,437.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441,068.10 | 419,953,593.2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706,816.59 | 69,251,138.6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1,380,000.00 | 303,720,872.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086,816.59 | 372,972,010.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251.51 | 46,981,582.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83,633.41 | 2,92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2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3,633.41 | 2,92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180,031.83 | 25,201,8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5,634.46 | 1,811,144.7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65,666.29 | 27,012,944.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82,032.88 | -24,092,944.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8,695.48 | 84,118.4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555,092.49 | 34,908,030.4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002,709.73 | 216,466,143.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447,617.24 | 251,374,174.01 |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1,251,111.49 | 150,849,527.4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60,657.62 | 21,219.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8,488.31 | 5,642,575.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220,257.42 | 156,513,322.7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137,618.21 | 36,862,161.6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626,630.77 | 41,712,817.9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47,047.14 | 3,279,571.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143,608.32 | 65,267,122.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154,904.44 | 147,121,672.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65,352.98 | 9,391,649.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240,000.00 | 411,419,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30,320.91 | 8,210,155.4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61,730.34 | 61,219.2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732,051.25 | 419,690,374.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204,737.63 | 56,747,775.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680,000.00 | 302,599,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884,737.63 | 359,346,775.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7,313.62 | 60,343,599.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83,633.4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70,728.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3,633.41 | 2,970,728.8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13,180,031.83 | 25,201,800.00 |
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48,850.35 | 3,723,418.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528,882.18 | 28,925,218.9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45,248.77 | -25,954,490.1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8,695.48 | 84,118.4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511,277.65 | 43,864,877.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072,204.63 | 175,888,831.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60,926.98 | 219,753,709.37 |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3,340,000.00 | 741,354,285.44 | -375,000.00 | 46,670,000.00 | 347,615,999.80 | 1,228,605,285.24 | -6,268,461.81 | 1,222,336,823.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93,340,000.00 | 741,354,285.44 | -375,000.00 | 46,670,000.00 | 347,615,999.80 | 1,228,605,285.24 | -6,268,461.81 | 1,222,336,823.43 |
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699.00 | 7,645,642.92 | 375,000.00 | 4,662,058.50 | 12,910,400.42 | -13,660,074.57 | -749,674.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04,658.50 | 18,104,658.50 | -13,660,074.57 | 4,444,583.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7,699.00 | 7,645,642.92 | 7,873,341.92 | 7,873,341.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7,699.00 | 1,955,934.41 | 2,183,633.41 | 2,183,633.4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689,724.00 | 5,689,724.00 | 5,689,724.00 | ||||||||||||
4.其他 | -15.49 | -15.49 | -15.49 | ||||||||||||
(三)利润分配 | -13,442,600.00 | -13,442,600.00 | -13,442,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442,600.00 | -13,442,600.00 | -13,442,6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375,000.00 | 375,000.00 | 375,000.00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375,000.00 | 375,000.00 | 375,000.00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567,699.00 | 748,999,928.36 | 46,670,000.00 | 352,278,058.30 | 1,241,515,685.66 | -19,928,536.38 | 1,221,587,149.2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3,340,000.00 | 733,869,161.50 | 43,374,892.65 | 333,418,626.27 | 1,204,002,680.42 | 5,722,034.53 | 1,209,724,714.9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40,000.00 | 733,869,161.50 | 43,374,892.65 | 333,418,626.27 | 1,204,002,680.42 | 5,722,034.53 | 1,209,724,714.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88,061.65 | 10,003,836.06 | 12,191,897.71 | -4,382,277.22 | 7,809,620.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205,636.06 | 35,205,636.06 | -5,631,722.94 | 29,573,913.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2,188,061.65 | 2,188,061.65 | 1,249,445.72 | 3,437,507.37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50,000.00 | 1,2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88,061.65 | 2,188,061.65 | 2,188,061.65 | ||||||||||||
4.其他 | -554.28 | -554.28 | |||||||||||||
(三)利润分配 | -25,201,800.00 | -25,201,800.00 | -25,201,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201,800.00 | -25,201,800.00 | -25,201,8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40,000.00 | 736,057,223.15 | 43,374,892.65 | 343,422,462.33 | 1,216,194,578.13 | 1,339,757.31 | 1,217,534,335.44 |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3,340,000.00 | 766,441,942.52 | - | 46,670,000.00 | 302,234,623.36 | 1,208,686,565.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40,000.00 | - | - | - | 766,441,942.52 | - | - | - | 46,670,000.00 | 302,234,623.36 | 1,208,686,565.8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699.00 | 7,645,658.41 | - | - | - | - | 7,468,614.34 | 15,341,971.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536,214.34 | 20,536,214.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7,699.00 | - | - | - | 7,645,658.41 | - | - | - | - | - | 7,873,357.4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7,699.00 | 1,955,934.41 | 2,183,633.4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689,724.00 | 5,689,724.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067,600.00 | -13,067,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067,600.00 | -13,067,600.0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567,699.00 | - | - | - | 774,087,600.93 | - | - | - | 46,670,000.00 | 309,703,237.70 | 1,224,028,537.6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3,340,000.00 | 758,833,336.47 | 43,374,892.65 | 283,602,676.09 | 1,179,150,905.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40,000.00 | 758,833,336.47 | 43,374,892.65 | 283,602,676.09 | 1,179,150,905.2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88,061.65 | 8,723,002.89 | 10,911,064.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924,802.89 | 33,924,802.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88,061.65 | 2,188,061.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88,061.65 | 2,188,061.6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201,800.00 | -25,201,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201,800.00 | -25,201,8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40,000.00 | 761,021,398.12 | 43,374,892.65 | 292,325,678.98 | 1,190,061,969.75 |
公司负责人:蔡向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全能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爱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有限),于2014年3月24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安必平有限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756768239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法定代表人:蔡向挺。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56.7699万元,总股本为9,356.769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768,4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0,799,299.00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2023年0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广州安必平自动化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 自动化 | 是 | 是 | |
广州市达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达诚 | 是 | 是 | |
北京安必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安必平 | 是 | 是 | |
广州检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检逸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广州检验所 | 是 | 是 | |
广州市康顺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康顺 | 是 | 是 | |
广州复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复安 | 是 | 是 | |
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 | 秉理 | 是 | 是 | |
杭州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安必平 | 是 | 是 | |
安必平(广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 | 是 | 是 | |
安必平(广州)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营销管理 | 是 | 是 | |
安必平(广东)投资有限公司 | 安必平投资 | 是 | 是 | |
广州普希盛科技有限公司 | 普希盛 | 是 | 是 | |
安徽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安必平 | 是 | 是 | |
安必平(重庆)医学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重庆检验所 | 是 | 是 |
武汉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安必平 | 是 | 是 | |
西安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安必平 | 是 | 是 | |
湖南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湖南检验所 | 是 | 是 | |
西安安必平医学中心有限公司 | 陕西检验所 | 是 | 是 | |
苏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秉理 | 是 | 是 | |
浙江医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医辰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一 | 否 | 是 | |
广州安必平陕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二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陕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三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陕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四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杭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一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皖一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鄂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鄂一 | 是 | 是 | |
广州安必平盈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盈一 | 是 | 是 | |
上海安必平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安必平 | 是 | 是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固定资产折旧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38)、本节五(23)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
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
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0)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10)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
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10)。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10)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其具体处理方法分别参照应收票据以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员工备用金及应收退税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合同资产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
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年限平均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 | 2.38%-9.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使用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非专利技术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产权证年限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
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发货,对于试剂产品和不需要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发出后,公司在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需要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待安装调试完后,公司根据设备验收单确认销售收入。
(2)医学检测服务收入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公司提供的检测服务已经完成,将检测报告交付客户时确认医学检测服务收入。
(3)医学共建检测服务收入
根据公司与医院签订的共建协议,共建服务属于一段时间内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共建检验所当月实现的收入,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分成进行对账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
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注1]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注2] |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其他说明:
[注1]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本项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对截至解释15号施行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项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注2](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的所得税影响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本项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新增的上述交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项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鉴于国家政策鼓励创新,同时公司持续专注于肿瘤筛查与精准诊断领域,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对于研发项目进行更精细化管理,为使会计估计更贴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及公司自身研发的历史经验与项目特点,公司的研发项目以项目进入临床试验并与医院签订临床试验合同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自2022年4月1日起 | [注1] |
作为资本化时点,计入开发支出,在申请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结束资本化,相关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无需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对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期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
2023年06月30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开发支出 | 6,526,844.44 | 6,526,844.44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研发费用 | -5,063,496.62 | -5,063,496.62 |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3%、5%、6%、9%、13%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20% |
小微企业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安必平自动化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于 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政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必平自动化、子公司秉理、苏州秉理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6〕36 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 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 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室有限公司符合并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达诚享受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公司之子公司杭州安必平、浙江医辰享受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1、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了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011875),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的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2、广州安必平自动化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了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4401312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广州安必平自动化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2年度到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 号) 规定, 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2 年度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本期享受该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4,618.30 | 136,521.40 |
银行存款 | 58,250,419.80 | 89,775,870.10 |
其他货币资金 | 170,579.14 | 998,318.23 |
合计 | 58,455,617.24 | 90,910,709.7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期末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说明:
截至期末,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000.00元,系保函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3,188,305.99 | 175,536,506.82 |
其中: |
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 | 103,188,305.99 | 175,536,506.82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103,188,305.99 | 175,536,506.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00,000,0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余额为3,188,305.99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16,741.36 | 2,912,609.58 |
商业承兑票据 | 4,966.00 | |
减:坏账准备 | 15,905.00 | 47,210.80 |
合计 | 2,900,836.36 | 2,870,364.7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16,741.36 | 100.00 | 15,905.00 | 0.55 | 2,900,836.36 | 2,917,575.58 | 100.00 | 47,210.80 | 1.62 | 2,870,364.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916,741.36 | 100.00 | 15,905.00 | 0.55 | 2,900,836.36 | 2,917,575.58 | 100.00 | 47,210.80 | 1.62 | 2,870,364.78 |
合计 | 2,916,741.36 | 100.00 | 15,905.00 | 0.55 | 2,900,836.36 | 2,917,575.58 | 100.00 | 47,210.80 | 1.62 | 2,870,364.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16,741.36 | 15,905.00 | 0.55 |
合计 | 2,916,741.36 | 15,905.00 | 0.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210.80 | 31,305.80 | 15,905.00 | ||
合计 | 47,210.80 | 31,305.80 | 15,905.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00,495,975.93 |
1至2年 | 35,149,345.83 |
2至3年 | 10,495,524.9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926,953.73 |
4至5年 | 2,141,292.14 |
5年以上 | 4,491,756.65 |
合计 | 256,700,849.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736,036.64 | 4.18 | 3,437,512.78 | 32.02 | 7,298,523.86 | 10,714,792.56 | 4.11 | 3,433,906.39 | 32.05 | 7,280,886.17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5,964,812.58 | 95.82 | 22,141,835.41 | 9.00 | 223,822,977.17 | 249,836,401.09 | 95.89 | 20,952,693.35 | 8.39 | 228,883,707.7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45,964,812.58 | 95.82 | 22,141,835.41 | 9.00 | 223,822,977.17 | 249,836,401.09 | 95.89 | 20,952,693.35 | 8.39 | 228,883,707.74 |
合计 | 256,700,849.22 | 100.00 | 25,579,348.19 | 9.96 | 231,121,501.03 | 260,551,193.65 | 100.00 | 24,386,599.74 | 9.36 | 236,164,593.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8,793,402.24 | 1,494,878.38 | 17.00 | 部分款项待协商 |
客户二 | 1,942,634.40 | 1,942,634.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736,036.64 | 3,437,512.78 | 32.0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8,352,937.03 | 9,917,646.85 | 5.00 |
1-2年 | 28,498,982.49 | 2,849,898.25 | 10.00 |
2-3年 | 10,495,524.94 | 3,148,657.48 | 30.00 |
3-4年 | 3,926,953.73 | 1,963,476.87 | 50.00 |
4-5年 | 2,141,292.14 | 1,713,033.71 | 80.00 |
5年以上 | 2,549,122.25 | 2,549,122.25 | 100.00 |
合计 | 245,964,812.58 | 22,141,835.41 | 9.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33,906.39 | 3,606.39 | 3,437,512.7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952,693.35 | 1,189,917.06 | 775.00 | 22,141,835.41 | ||
合计 | 24,386,599.74 | 1,193,523.45 | 775.00 | 25,579,348.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75.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9,439,141.74 | 3.68 | 1,527,165.36 |
客户二 | 8,795,013.25 | 3.43 | 439,750.66 |
客户三 | 6,590,461.00 | 2.57 | 329,523.05 |
客户四 | 4,632,852.88 | 1.80 | 638,193.82 |
客户五 | 4,570,240.00 | 1.78 | 400,262.00 |
合计 | 34,027,708.87 | 13.26 | 3,334,894.8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19,875,263.80 | 93.62 | 12,069,631.43 | 91.33 |
1至2年 | 1,192,881.65 | 5.62 | 1,145,754.13 | 8.67 |
2至3年 | 162,436.92 | 0.76 | - | - |
3年以上 | - | - | ||
合计 | 21,230,582.37 | 100.00 | 13,215,385.5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7,000,000.00 | 32.97 |
供应商二 | 3,701,886.79 | 17.44 |
供应商三 | 1,551,853.91 | 7.31 |
供应商四 | 1,200,000.00 | 5.65 |
供应商五 | 540,332.52 | 2.55 |
合计 | 13,994,073.22 | 65.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374,681.62 | 4,188,548.23 |
合计 | 3,374,681.62 | 4,188,548.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986,052.05 |
1至2年 | 1,033,264.10 |
2至3年 | 431,857.1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0,860.00 |
4至5年 | 428,337.20 |
5年以上 | 390,321.28 |
合计 | 4,530,691.74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1,815.44 | 936,679.66 |
员工社保、公积金及其他代垫款 | 550,325.26 | 613,320.85 |
押金及保证金 | 3,073,678.10 | 3,645,130.70 |
员工备用金 | 755,591.05 | 111,863.43 |
其他 | 129,281.89 | 10,000.00 |
合计 | 4,530,691.74 | 5,316,994.64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28,446.41 | 1,128,446.4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7,563.71 | 27,563.71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156,010.12 | 1,156,010.1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8,446.41 | 27,563.71 | 1,156,010.12 | |||
合计 | 1,128,446.41 | 27,563.71 | 1,156,010.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押金及保证金 | 356,015.00 | [注1] | 7.86 | 51,663.50 |
客户二 | 押金及保证金 | 281,000.00 | 1-2年 | 6.20 | 28,100.00 |
客户三 | 押金及保证金 | 169,568.70 | 4-5年 | 3.74 | 135,654.98 |
客户四 | 押金及保证金 | 137,320.00 | 1年以内 | 3.03 | 6,866.00 |
客户五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2.21 | 5,000.00 |
合计 | / | 1,043,903.70 | 23.04 | 227,284.48 |
[注1]客户一1年以内79,100.00元、1-2年176,830.00元,2-3年100,085.00元。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882,027.18 | 205,272.14 | 23,676,755.04 | 20,929,884.40 | 203,302.10 | 20,726,582.30 |
在产品 | 2,447,463.22 | - | 2,447,463.22 | 2,004,130.06 | - | 2,004,130.06 |
库存商品 | 18,854,002.64 | 2,463,037.26 | 16,390,965.38 | 23,432,900.51 | 2,317,147.14 | 21,115,753.37 |
周转材料 | 1,379,782.89 | 94,981.68 | 1,284,801.21 | 1,594,896.25 | 94,981.68 | 1,499,914.57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3,673,613.11 | - | 3,673,613.11 | 2,309,650.03 | - | 2,309,650.03 |
发出商品 | 20,115,926.09 | - | 20,115,926.09 | 10,745,546.71 | - | 10,745,546.71 |
委托加工物资 | 5,253,278.19 | - | 5,253,278.19 | 4,672,119.27 | - | 4,672,119.27 |
合计 | 75,606,093.32 | 2,763,291.08 | 72,842,802.24 | 65,689,127.23 | 2,615,430.92 | 63,073,696.3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3,302.10 | 1,970.04 | 205,272.14 | |||
在产品 | - | |||||
库存商品 | 2,317,147.14 | 145,890.12 | 2,463,037.26 | |||
周转材料 | 94,981.68 | 94,981.68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
委托加工物资 | ||||||
合计 | 2,615,430.92 | 147,860.16 | 2,763,291.0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418,543.81 | |
合计 | 41,418,543.81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及待抵扣进项税 | 6,488,382.81 | 7,001,250.26 |
预缴税费 | 2,166,575.62 | 2,115,340.13 |
合计 | 8,654,958.43 | 9,116,590.39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海格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996,157.41 | -674,273.11 | 25,321,884.30 | ||||||||
小计 | 25,996,157.41 | -674,273.11 | 25,321,884.30 | ||||||||
合计 | 25,996,157.41 | -674,273.11 | 25,321,884.30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7,500,000.00 |
广东凯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25,000.00 | |
合计 | 7,500,000.00 | 7,625,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广东凯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75,000.00 | 2023年2月处置,终止确认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预期持有1年以上]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46,472,308.16 | 131,472,308.16 |
其他 | 16,102,591.93 | 15,977,607.92 |
合计 | 162,574,900.09 | 147,449,916.08 |
其他说明:
其他系预期持有1年以上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 20,000,000.00 元,公允价值变动余额为-3,897,408.07元。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616,229.43 | 43,616,229.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3,616,229.43 | 43,616,229.4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0,909,862.45 | 20,909,862.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1,001.60 | 1,151,001.60 | ||
(1)计提或摊销 | 1,151,001.60 | 1,151,001.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2,060,864.05 | 22,060,864.0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555,365.38 | 21,555,365.3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706,366.98 | 22,706,366.9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5,478,711.39 | 306,744,820.6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05,478,711.39 | 306,744,820.64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8,967,656.51 | 129,332,166.49 | 2,915,201.80 | 9,612,154.88 | 380,827,179.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89,509.40 | 12,779,219.38 | 844,964.60 | 216,260.80 | 22,129,954.18 |
(1)购置 | 2,541,161.07 | 844,964.60 | 216,260.80 | 3,602,386.4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289,509.40 | 8,289,509.4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存货转入 | 10,238,058.31 | 10,238,058.3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05,250.82 | 116,765.72 | 11,722,016.54 | ||
(1)处置或报废 | 5,327,547.52 | 116,765.72 | 5,444,313.24 | ||
(2)配套仪器退回转入存货 | 6,277,703.30 | 6,277,703.30 | |||
4.期末余额 | 247,257,165.91 | 130,506,135.05 | 3,760,166.40 | 9,711,649.96 | 391,235,117.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005,922.87 | 52,654,276.83 | 2,007,432.08 | 5,414,727.26 | 74,082,359.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00,916.81 | 10,893,814.77 | 282,024.77 | 909,310.55 | 17,886,066.90 |
(1)计提 | 5,800,916.81 | 10,893,814.77 | 282,024.77 | 909,310.55 | 17,886,066.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07,307.87 | 104,712.14 | 6,212,020.01 | ||
(1)处置或报废 | 3,011,322.14 | 104,712.14 | 3,116,034.28 | ||
(2)配套仪器退回转入存货 | 3,095,985.73 | 3,095,985.73 | |||
4.期末余额 | 19,806,839.68 | 57,440,783.73 | 2,289,456.85 | 6,219,325.67 | 85,756,405.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7,450,326.23 | 73,065,351.32 | 1,470,709.55 | 3,492,324.29 | 305,478,711.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4,961,733.64 | 76,677,889.66 | 907,769.72 | 4,197,427.62 | 306,744,820.6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475,503.11 | 10,562,068.7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475,503.11 | 10,562,068.70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实验室工程及装修 | 8,446,861.60 | 8,446,861.60 | 10,303,427.19 | 10,303,427.19 | ||
其他零星在建项目 | 28,641.51 | 28,641.51 | 258,641.51 | 258,641.51 | ||
合计 | 8,475,503.11 | 8,475,503.11 | 10,562,068.70 | 10,562,068.7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安必平(杭州)项目装修工程 | 42,806,014.39 | 2,546,867.89 | 3,490,727.88 | 6,037,595.77 | 88.15 | 88% | - | - | -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合计 | 42,806,014.39 | 2,546,867.89 | 3,490,727.88 | 6,037,595.7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房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830,400.05 | 13,830,400.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882.13 | 222,882.13 |
租赁 | 222,882.13 | 222,882.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66,830.99 | 1,966,830.99 |
处置 | 1,966,830.99 | 1,966,830.99 |
4.期末余额 | 12,086,451.19 | 12,086,451.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02,229.49 | 4,102,229.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1,326.79 | 1,601,326.79 |
(1)计提 | ||
租赁 | 1,601,326.79 | 1,601,326.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21,479.66 | 1,421,479.66 |
(1)处置 | 1,421,479.66 | 1,421,479.66 |
4.期末余额 | 4,282,076.62 | 4,282,076.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04,374.57 | 7,804,374.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728,170.56 | 9,728,170.56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60,700.00 | 350,000.00 | 4,299,823.40 | 10,510,523.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0,080.38 | 580,080.38 | |||
(1)购置 | 580,080.38 | 580,080.3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 |
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860,700.00 | 350,000.00 | 4,879,903.78 | 11,090,603.7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40,819.17 | 349,999.92 | 3,336,066.58 | 4,726,885.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627.96 | 500,572.50 | 561,200.46 | ||
(1)计提 | 60,627.96 | 500,572.50 | 561,200.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01,447.13 | 349,999.92 | 3,836,639.08 | 5,288,086.1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59,252.87 | 0.08 | 1,043,264.70 | 5,802,517.6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19,880.83 | 0.08 | 963,756.82 | 5,783,637.7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ROS1基因断裂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 | 1,451,165.51 | 658,637.53 | 2,109,803.04 |
宫颈癌人工智能辅助筛查项目 | 12,182.31 | 4,404,859.09 | 4,417,041.40 | |||||
合计 | 1,463,347.82 | 5,063,496.62 | 6,526,844.44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广州市达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467,525.81 | 467,525.81 | ||||
北京安必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667,957.56 | 5,667,957.56 | ||||
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 | 1,951,909.60 | 1,951,909.60 | ||||
安必平(重庆)医学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1,652,680.35 | 1,652,680.35 | ||||
浙江医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9,780,439.92 | 19,780,439.92 | ||||
合计 | 29,520,513.24 | 29,520,513.24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市达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为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北京安必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为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为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安必平(重庆)医学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资产组为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浙江医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为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12,490,545.65 | 2,824,705.17 | 1,551,038.42 | 13,764,212.40 | |
待摊费用 | 1,800,000.00 | 1,200,000.00 | 600,000.00 | ||
合计 | 14,290,545.65 | 2,824,705.17 | 2,751,038.42 | 14,364,212.40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962,050.80 | 4,683,791.17 | 25,991,199.65 | 4,511,467.0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2,800,780.55 | 7,862,538.59 | 34,701,701.56 | 6,220,812.24 |
可抵扣亏损 | 22,393,645.26 | 5,025,338.50 | 33,531,205.47 | 6,695,237.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3,045,885.26 | 456,882.79 | ||
限制性股票成本 | 10,305,924.18 | 1,582,146.91 | 7,540,898.78 | 1,153,835.71 |
合计 | 102,462,400.79 | 19,153,815.17 | 104,810,890.72 | 19,038,234.7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93,464,215.96 | 15,582,519.19 | 95,895,752.77 | 16,083,454.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709,102.07 | -106,365.31 | ||
合计 | 92,755,113.89 | 15,476,153.88 | 95,895,752.77 | 16,083,454.1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681,960.06 | 2,254,195.48 |
可抵扣亏损 | 84,984,349.81 | 80,911,464.83 |
合计 | 87,666,309.87 | 83,165,660.3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8,035,468.68 | ||
2024 | 8,838,319.50 | 8,838,319.50 | |
2025 | 11,778,385.66 | 11,778,385.66 | |
2026 | 14,845,186.66 | 14,846,051.33 | |
2027 | 37,413,220.14 | 37,413,239.66 | |
2028 | 12,109,237.85 | ||
合计 | 84,984,349.81 | 80,911,464.8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9,006,589.54 | 9,006,589.54 | 4,353,586.18 | 4,353,586.18 | ||
大额存单 | 195,899,328.76 | 195,899,328.76 | 192,445,068.38 | 192,445,068.38 | ||
股票发行费用 | 581,132.07 | 581,132.07 | ||||
合计 | 205,487,050.37 | 205,487,050.37 | 196,798,654.56 | 196,798,654.56 |
其他说明:
注:大额存单中本金为190,000,000.00元,计提的未到期利息为5,899,328.76元。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300,000.00 | 1,300,000.00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票据融资 | 3,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5,566.67 | 4,812.50 |
合计 | 6,305,566.67 | 14,304,812.5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5,401,660.79 | 23,129,782.62 |
1至2年 | 303,696.35 | 9,126,090.54 |
2至3年 | 420,666.44 | 218,142.05 |
3年以上 | 125,499.38 | 117,042.3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 | 12,910,686.60 | 12,715,350.58 |
合计 | 12,910,686.60 | 12,715,350.5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5,345,166.10 | 65,144,945.02 | 79,851,313.29 | 10,638,797.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012.31 | 3,438,402.99 | 3,427,348.67 | 20,066.63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5,354,178.41 | 68,583,348.01 | 83,278,661.96 | 10,658,864.4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210,348.80 | 59,216,350.78 | 73,874,635.59 | 10,552,063.99 |
二、职工福利费 | 4,487.75 | 1,314,327.58 | 1,318,815.33 | |
三、社会保险费 | 5,830.55 | 2,046,210.83 | 2,049,931.59 | 2,109.79 |
合计
合计 | 36,251,522.96 | 32,591,057.5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57.10 | 1,975,957.28 | 1,979,066.43 | 2,047.95 |
工伤保险费 | 673.45 | 52,732.18 | 53,343.79 | 61.84 |
生育保险费 | 4,550.53 | 4,550.53 | ||
重大疾病险 | 12,970.84 | 12,970.84 | ||
四、住房公积金 | 124,499.00 | 2,350,204.17 | 2,391,079.12 | 83,624.05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7,851.66 | 216,851.66 | 1,000.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5,345,166.10 | 65,144,945.02 | 79,851,313.29 | 10,638,797.8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251.20 | 3,350,711.39 | 3,339,072.85 | 19,889.74 |
2、失业保险费 | 761.11 | 87,691.60 | 88,275.82 | 176.8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012.31 | 3,438,402.99 | 3,427,348.67 | 20,066.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23,572.49 | 4,535,284.3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788,798.20 | 2,095,229.21 |
个人所得税 | 387,677.81 | 456,684.6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7,696.05 | 326,024.35 |
房产税 | 466,381.63 | 202,491.14 |
教育费附加 | 58,155.76 | 138,316.65 |
地方教育附加 | 38,310.72 | 92,669.51 |
印花税 | 2,550.20 | 89,478.50 |
土地使用税 | 15,798.07 | |
合计 | 4,918,940.93 | 7,936,178.34 |
其他说明:
无40、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 10,546,919.56 | 15,167,339.87 |
合计 | 10,546,919.56 | 15,167,339.87 |
其他说明:
无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2,503,330.00 | 3,754,995.00 |
经销商保证金 | 1,941,859.00 | 3,616,462.20 |
预提费用 | 1,994,067.99 | 2,111,784.70 |
员工代垫支出 | 170,295.34 | 215,092.00 |
待付员工款项 | - | 1,461,855.50 |
工程质保金 | 3,605,539.35 | 3,655,539.35 |
其他 | 331,827.88 | 351,611.12 |
合计 | 10,546,919.56 | 15,167,339.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926,230.00 | 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
供应商二 | 675,900.00 | 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
供应商三 | 525,700.00 | 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
供应商四 | 375,500.00 | 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 |
合计 | 2,503,33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51,857.13 | 3,258,689.40 |
合计 | 2,651,857.13 | 3,258,689.40 |
其他说明:
无
43、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2,598,302.11 | 2,936,729.12 |
合计 | 2,598,302.11 | 2,936,729.1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071,867.90 | 8,205,837.3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06,538.73 | 964,798.69 |
合计 | 6,365,329.17 | 7,241,038.67 |
其他说明:
无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937,500.00 | 375,000.00 | 28,562,500.00 | ||
合计 | 28,937,500.00 | 375,000.00 | 28,562,5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合伙企业少数股东权益 | 3,919,728.45 | 3,920,677.80 |
合计 | 3,919,728.45 | 3,920,677.80 |
其他说明:
无
5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3,340,000.00 | 227,699.00 | 227,699.00 | 93,567,699.00 |
其他说明:
无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26,513,914.50 | 4,510,883.09 | 731,024,797.59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840,370.94 | 5,689,724.00 | 2,554,964.17 | 17,975,130.77 |
合计 | 741,354,285.44 | 10,200,607.09 | 2,554,964.17 | 748,999,928.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本期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的增加4,510,883.09元为本期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溢价部分。
(2)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5,689,724.00元为本期确认的股权支付费用。股份支支付情况见
本节十三、股份支付。
(3)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2,554,964.17元,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554,948.68元,子公司
清算时,以前期间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冲减资本公积15.49元。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5,000.00 | 375,000.00 | - | |||||
其中: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5,000.00 | 375,000.00 |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75,000.00 | 375,000.00 |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6,670,000.00 | 46,670,00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6,670,000.00 | 46,670,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7,615,999.80 | 333,418,626.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7,615,999.80 | 333,418,626.2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104,658.50 | 42,694,280.88 |
其他转入 | -375,000.0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95,107.3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3,067,600.00 | 25,201,8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2,278,058.30 | 347,615,999.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7,255,006.94 | 57,101,628.31 | 235,231,390.42 | 64,042,699.47 |
其他业务 | 3,698,923.02 | 2,434,003.06 | 7,293,815.58 | 3,328,331.48 |
合计 | 210,953,929.96 | 59,535,631.37 | 242,525,206.00 | 67,371,030.9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62,442.88 | 668,644.12 |
教育费附加 | 472,918.53 | 477,602.96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68,872.77 | 687,499.99 |
土地使用税 | 15,798.90 | 15,798.90 |
车船使用税 | 374.80 | 374.80 |
印花税 | 63,319.82 | 110,309.28 |
环保税 | 5.06 | 75.47 |
合计 | 1,883,732.76 | 1,960,305.52 |
其他说明:
无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773,528.55 | 18,777,523.85 |
差旅费用 | 4,584,489.33 | 2,648,947.47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5,695,074.65 | 3,631,568.80 |
市场推广费用 | 50,412,522.04 | 53,045,269.59 |
办公费用 | 424,060.93 | 248,558.44 |
维修及维护保养费 | 328,962.38 | 872,017.68 |
物料费用 | 1,290,867.48 | 693,370.06 |
业务招待费 | 1,377,851.00 | 1,239,166.83 |
租赁费及水电费 | 60,089.84 | 70,908.03 |
其他费用 | 234,763.51 | 46,356.21 |
合计 | 85,182,209.71 | 81,273,686.96 |
其他说明:
无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126,261.42 | 14,793,396.16 |
中介费 | 1,982,137.59 | 4,011,436.80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7,612,535.70 | 7,044,796.18 |
限制性股票成本费用 | 5,689,724.00 | 2,188,061.65 |
租赁费及水电费 | 1,746,124.41 | 2,049,417.01 |
办公费用 | 1,230,554.59 | 1,651,450.95 |
差旅费用 | 954,497.11 | 449,540.42 |
环保、维护费 | 213,840.05 | 88,821.25 |
会议费 | 124,411.96 | 8,992.43 |
物料费用 | 947,887.68 | 631,948.32 |
业务招待费 | 973,861.82 | 578,675.09 |
其他费用 | 226,147.83 | 135,330.70 |
合计 | 38,827,984.16 | 33,631,866.96 |
其他说明:
无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374,483.83 | 15,289,335.23 |
直接投入材料 | 3,380,986.59 | 3,744,939.71 |
中介服务及认证费 | 2,882,640.99 | 8,925,605.19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952,405.79 | 2,187,361.79 |
办公费用 | 739,650.85 | 176,974.26 |
差旅费用 | 181,794.51 | 373,685.95 |
租赁费及水电费 | 341,859.57 | 359,641.58 |
业务招待费 | 12,381.50 | 40,848.81 |
其他费用 | 70,114.01 | 178,190.46 |
合计 | 27,936,317.64 | 31,276,582.98 |
其他说明:
无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58,970.25 | 333,099.40 |
利息收入 | -4,349,428.05 | -5,350,928.16 |
汇兑损失 | 71,812.92 | 72,585.09 |
手续费支出 | 61,403.95 | 50,651.41 |
合伙企业少数股东损益 | -949.34 | |
合计 | -3,858,190.27 | -4,894,592.26 |
其他说明:
无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 | 2,595,414.28 | 1,287,291.7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00,741.79 | 470,986.2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61,982.08 | 79,239.00 |
合计 | 4,158,138.15 | 1,837,517.00 |
其他说明:
无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4,273.11 | -543,027.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20.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63,925.19 | 2,427,038.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89,331.39 | 1,884,011.41 |
其他说明:
无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53,694.90 | 3,711,337.4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4,984.01 | -2,959,290.40 |
合计 | 2,878,678.91 | 752,047.03 |
其他说明:
无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1,305.8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11,883.45 | -1,948,582.6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563.71 | 87,609.7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08,141.36 | -1,860,972.87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7,860.16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47,860.1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收益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71,141.67 | |
其中:固定资产 | -71,141.6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收益 | ||
合计 | -71,141.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3,609.90 | 136,805.22 | 13,609.9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3,609.90 | 136,805.22 | 13,609.90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273,015.68 | 57,106.97 | 273,015.68 |
政府补助 | 7,472.52 | ||
其他 | 298,433.23 | 21,651.33 | 298,433.23 |
合计 | 585,058.81 | 223,036.04 | 585,058.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24,760.09 | 433,765.28 | 124,760.0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24,760.09 | 433,765.28 | 124,760.0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939,425.85 | 130,000.00 | 1,939,425.85 |
其他 | 20,791.75 | 94,580.10 | 20,791.75 |
合计 | 2,084,977.69 | 658,345.38 | 2,084,977.69 |
其他说明:
无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33,815.54 | 3,770,292.1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33,068.50 | 739,412.87 |
合计 | 1,200,747.04 | 4,509,705.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45,330.9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46,799.6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9,126.6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4,356.0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30,398.6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11,638.27 |
研发及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1,604,606.77 |
所得税费用 | 1,200,747.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发生额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 1,451,332.18 | 2,327,327.64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1,715,208.18 | 1,270,269.52 |
收到的押金保证金 | 1,104,852.08 | 463,000.00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475,812.48 | 3,267,502.45 |
其他 | 733,430.99 | 174,029.50 |
合计 | 5,480,635.91 | 7,502,129.1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74,722,497.57 | 91,188,990.43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61,403.95 | 50,651.41 |
支付的押金/备用金 | 2,502,127.42 | 2,304,263.43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4,675,557.72 | 1,087,879.44 |
其他 | 1,600,000.00 | 224,580.10 |
合计 | 83,561,586.66 | 94,856,364.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租金 | 1,133,969.46 | 1,811,144.77 |
支付的购买少数股权的现金 | 1,251,665.00 | |
合计 | 2,385,634.46 | 1,811,144.7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444,583.93 | 29,573,913.1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7,860.16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08,141.36 | 1,860,972.8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499,850.35 | 14,409,528.11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1,151,001.60 | 1,151,001.6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04,110.14 | 1,572,396.93 |
无形资产摊销 | 561,200.46 | 332,315.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51,038.42 | 1,571,613.8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141.6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4,760.09 | 433,765.2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78,678.91 | -752,047.0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8,351.34 | 228,143.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9,331.39 | -1,884,011.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580.39 | -607,480.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7,300.29 | 1,346,915.0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69,105.93 | -8,136,210.0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72,192.63 | -20,053,858.2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598,465.62 | -9,111,684.6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8,615.64 | 11,935,274.0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222,882.13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8,447,617.24 | 251,374,174.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0,002,709.73 | 216,466,143.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555,092.49 | 34,908,030.4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8,447,617.24 | 90,002,709.73 |
其中:库存现金 | 34,618.30 | 136,521.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8,250,419.80 | 89,775,870.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2,579.14 | 90,318.2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447,617.24 | 90,002,709.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58,447,617.24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58,455,617.24元,差额8,000.00元,为保函保证金。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000.00 | 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8,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4,348.05 | 7.2258 | 175,934.14 |
日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164.00 | 7.2258 | 15,636.63 |
日元 | 1,013,000.00 | 0.050094 | 50,745.22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日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基于多平台的肿瘤精准诊断技术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75,000.00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 | 1,250,000.00 | 其他收益 | 1,250,000.00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补助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广州市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区配套奖励 | 70,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0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补助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企业招收重点人员优惠政策核减当期增值税 | 85,800.00 | 其他收益 | 85,800.00 |
广州市开发区知识产权局2023年度广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企业录用退伍士兵增值税减免9000元/年 | 720.00 | 其他收益 | 720.00 |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9,586.10 | 其他收益 | 9,586.10 |
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 1,400,741.79 | 其他收益 | 1,400,741.79 |
稳岗补贴 | 3,308.18 | 其他收益 | 3,308.18 |
留工补助 | 51,000.00 | 其他收益 | 51,000.00 |
合计 | 33,621,156.07 | 3,996,156.0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4日,广州安必平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自动化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研发、生产和服务 | 10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达诚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研发、生产和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安必平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检逸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学检测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 | 10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广州检验所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学检测和咨询服务 | 8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康顺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复安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研发、生产和服务 | 10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秉理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学咨询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安必平[注1]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生产销售 | 51.00 | 12.8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企业管理 | 广州市 | 清远市 | 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 | 10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安必平投资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咨询及对外投资服务 | 10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营销管理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咨询及对外投资服务 | 10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安徽安必平[注2] | 安徽省 | 安徽省 | 医疗设备及试剂销售 | 88.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重庆检验所[注3]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生产销售 | 40.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安必平[注4] | 武汉市 | 武汉市 | 医疗设备及试剂销售 | 67.01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陕西安必 | 陕西省 | 陕西省 | 医疗设备及 | 100.00 | 通过设立方 |
平 | 试剂销售 | 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湖南检验所[注5] | 湖南省 | 湖南省 | 医疗设备及试剂销售 | 52.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陕西检验所[注6] | 陕西省 | 陕西省 | 医学咨询服务 | 8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苏州秉理[注7]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医学咨询服务 | 34.17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浙江医辰[注8] | 浙江省 | 浙江省 | 医疗设备及试剂生产销售 | 63.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陕二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及对外投资服务 | 94.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陕三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及对外投资服务 | 74.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陕四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及对外投资服务 | 98.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杭一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及对外投资服务 | 80.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皖一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及对外投资服务 | 63.6364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鄂一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及对外投资服务 | 0.0303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普希盛 | 广州市 | 广州市 | 医学研究和试验 | 51.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上海安必平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学研究和试验 | 51.00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盈一号 | 广州市 | 广州市 | 企业管理及对外投资服务 | 0.5952 |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本公司直接持有杭州安必平51%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必平杭一(持有安必平杭一80%的股权)持有该公司16%的股权,故本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63.8%的股权。
[注2]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营销管理(持有安必平营销100%的股权)持有安徽安必平67%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必平皖一(持有安必平皖一63.6364%的股权)持有安徽安必平33%的股权,故本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88%的股权。[注3]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检验所(持有广州检验所80%的股权)持有重庆检验所51%的股权,故本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40.8%的股权。[注4]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营销管理(持有安必平营销100%的股权)持有武汉安必平67%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必平鄂一(持有安必平鄂一0.03%的股权)持有武汉安必平33%的股权,故本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67.01%的股权。[注5]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检验所(持有广州检验所80%的股权)持有湖南检验所65%的股权,故本公司最终持有该公司52%的股权。[注6]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检验所(持有广州检验所80%的股权)持有陕西检验所100%的股权,故本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80.00%的股权。[注7]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秉理(持有广州秉理51%的股权)持有苏州秉理67%的股权,故本公司最终持有该公司34.17%的股权。[注8]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营销管理(持有营销管理100.00%的股权)持有杭一80.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杭一持有杭州安必平16.00%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杭州安必平(持有杭州安必平51%的股权)持有浙江医辰100%的股权,故本公司最终持有该公司63.8%的股权。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广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苏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67%的股权,本公司最终持有苏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34.17%的股权,虽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是由于公司对秉理科技形成控制,同时秉理科技对苏州秉理形成控制,导致公司最终对苏州秉理形成控制。本公司持有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80.00%的股权,广州安必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持有安必平(重庆)医学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65%的股权,本公司最终持有苏州秉理科技有限公司40.8%的股权,虽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是由于公司对广州检验所形成控制,同时广州检验所对重庆检验所形成控制,导致公司最终对重庆检验所形成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必平(广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持有广州安必平盈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0.5952%,虽然持股比例未超过半数,由于企业管理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公司管理层全部由企业管理进行委派,实际上拥有对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必平(广州)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投持有广州安必平鄂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0.0303%,虽然持股比例未超过半数,由于营销管理作为有限合伙企
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公司管理层全部由营销管理进行委派,实际上拥有对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州检验所 | 20.00 | -740,296.02 | -617,154.46 | |
秉理 | 49.00 | -3,202,169.15 | -19,011,398.76 | |
浙江医辰 | 36.20 | 223,905.57 | 1,355,098.92 | |
杭州安必平 | 36.20 | 503,880.68 | 12,595,149.8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州检验所 | 25,846,548.98 | 13,774,759.92 | 39,621,308.90 | 41,589,483.98 | 32,963.48 | 41,622,447.46 | 22,762,101.50 | 14,371,450.95 | 37,133,552.45 | 35,442,501.74 | 44,282.18 | 35,486,783.92 |
杭州安必平 | 11,207,839.25 | 32,590,047.97 | 43,797,887.22 | 11,307,626.78 | 11,307,626.78 | 20,612,389.11 | 33,734,995.47 | 54,347,384.58 | 23,269,293.05 | 23,269,293.05 | ||
秉理 | 7,342,827.19 | 22,119,857.55 | 29,462,684.74 | 68,083,813.07 | 68,083,813.07 | 5,741,882.24 | 11,699,586.01 | 17,441,468.25 | 49,691,110.19 | 49,691,110.19 | ||
浙江医辰 | 16,663,910.23 | 891,981.90 | 17,555,892.13 | 3,905,880.32 | 105,121.75 | 4,011,002.07 | 26,323,272.06 | 3,607,542.77 | 29,930,814.83 | 16,581,455.38 | 422,993.06 | 17,004,448.4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州检验所 | 6,321,495.19 | -3,701,480.11 | -3,701,480.11 | -2,187,593.92 | 7,541,619.22 | -2,956,358.86 | -2,956,358.86 | 93,585.08 |
杭州安必平 | 10,536,376.68 | 1,391,935.59 | 1,391,935.59 | 2,681,741.41 | 20,267,016.91 | 768,841.36 | 768,841.36 | 1,939,819.05 |
秉理 | 9,786,329.10 | -6,535,039.09 | -6,535,039.09 | -11,813,839.41 | 678,422.88 | -8,855,179.16 | -8,855,179.16 | 3,404,549.21 |
浙江医辰 | 10,543,653.64 | 618,523.67 | 618,523.67 | -2,352,303.21 | 16,624,773.28 | 2,343,704.08 | 2,343,704.08 | 464,407.2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海格莱生物科技有限公 | 北京 | 北京 | 20% | 权益法 |
司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海格莱 | 海格莱 | |
流动资产 | 21,057,594.70 | 23,041,758.69 |
非流动资产 | 729,951.74 | 868,441.03 |
资产合计 | 21,787,546.44 | 23,910,199.72 |
流动负债 | 4,360,704.21 | 4,711,991.95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 4,360,704.21 | 4,711,991.9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426,842.23 | 19,198,207.7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485,368.45 | 3,839,641.5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5,321,884.30 | 25,996,157.4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718,371.75 | 3,965,693.57 |
净利润 | -3,371,365.54 | -7,065,614.1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371,365.54 | -7,065,614.1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五十六)“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
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五十六)“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7)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8)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9)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10)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11)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12)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3)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14)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
偿付的金额。
(15)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未确定期限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630.56 | - | - | - | - | 630.56 |
应付账款 | 3,625.15 | - | - | - | - | 3,625.15 |
其他应付款 | 659.81 | 1.29 | 194.18 | 855.28 | ||
租赁负债 | 339.40 | 217.34 | 204.21 | 255.23 | - | 1,016.18 |
金融负债合计 | 5,254.92 | 218.63 | 204.21 | 255.23 | 194.18 | 6,127.17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未确定期限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430.48 | - | - | - | - | 1,430.48 |
应付账款 | 3,259.11 | - | - | - | - | 3,259.11 |
其他应付款 | 328.02 | 250.33 | - | 365.55 | 361.65 | 1,305.55 |
租赁负债 | 370.96 | 219.64 | 196.26 | 404.69 | - | 1,191.55 |
金融负债合计 | 5,388.57 | 469.97 | 196.26 | 770.24 | 361.65 | 7,186.6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0.36%。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188,305.99 | 103,188,305.9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3,188,305.99 | 103,188,305.9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102,591.93 | 146,472,308.16 | 162,574,900.0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9,290,897.9 | 153,972,308.2 | 273,263,206.0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
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按管理层基于对预期风险水平的最佳估计所确定的利率折现,以此作为第二层次金融资产的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蔡向挺 | 21.23 | 30.9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蔡向挺直接持有公司21.23%股权,通过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控制本公司9.67%股权,合计控制公司30.9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蔡向挺。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安思健行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蔡向挺关联公司 |
广州安必平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蔡向挺关联公司 |
广州安必平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蔡向挺关联公司 |
广州安必平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蔡向挺关联公司 |
广州安必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蔡向挺关联公司 |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广州达医安贸易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达瑞医学检验(广州)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成都高新达安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广西云康达安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上海达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王海蛟关联公司 |
福建华银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董事王海蛟关联公司 |
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董事王海蛟关联公司 |
广州海像医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王海蛟关联公司 |
成都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董事王海蛟关联公司 |
广州华银医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董事王海蛟关联公司 |
北京鑫诺美迪基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王海蛟关联公司 |
北京海格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广州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汪友明关联公司 |
其他说明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云康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汪友明的关第密切的家庭成员何蕴韶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任期至2022年5月到期,云康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期至2022年6月1日到期,此后12月内仍视同公司关联人。2023年6月起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云康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为本公司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135.94 | 25,000.00 | 否 | 3,373,278.00 |
广州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545,000.00 | 否 | 119,597.91 |
北京海格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73,292.71 | 5,796,500.00 | 否 | - |
达瑞医学检验(广州)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25,310.00 | 120,000.00 | 否 | 16,095.00 |
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30,647.98 | 31,000.00 | 否 | - |
合计 | 1,951,386.63 | 6,517,500.00 | 否 | 3,508,970.9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63,991.93 | 2,039,145.58 |
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77,413.04 | 2,530,249.81 |
成都高新达安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4,572.51 | 227,182.17 |
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686,023.89 | 1,062,445.84 |
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0,310.15 | 122,943.13 |
成都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274.33 | 12,743.36 |
广州海像医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477.88 | 35,398.24 |
北京鑫诺美迪基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2,272.48 | 65,015.98 |
广州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3,266.00 | |
安康华银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805.82 | |
北京海格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65.20 | |
达瑞医学检验(广州)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376.00 | |
福建华银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8,761.09 | |
广西云康达安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192.22 | |
广州华银医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7,889.91 | |
贵阳云康达安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4,253.99 | |
济南华银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159.30 | |
济南云康达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1.84 | |
昆明高新达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309.23 | |
昆明华银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424.78 | |
合计 | 6,433,611.59 | 6,095,124.1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33,211.4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7.77 | 268.5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2,669,028.60 | 133,451.43 | ||
应收账款 | 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577,866.25 | 28,893.31 | 899,360.00 | 44,968.00 |
应收账款 | 成都高新达安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424,579.80 | 21,228.99 | ||
应收账款 |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251,484.00 | 12,574.20 | ||
应收账款 | 广西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61,683.00 | 3,084.15 | 158,951.00 | 7,947.55 |
应收账款 | 福建华银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126,000.00 | 6,300.00 | 100,000.00 | 5,00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华银医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8,120.00 | 406.00 | 59,280.00 | 2,964.00 |
应收账款 | 广州海像医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6,000.00 | 1,800.00 | 40,000.00 | 2,000.00 |
应收账款 | 广西云康达安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39,804.00 | 1,990.20 | ||
应收账款 | 北京鑫诺美迪基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0,704.00 | 666.60 | 18,132.00 | 906.60 |
应收账款 | 上海达安医学检验所有限 | 8,100.00 | 405.00 |
公司 | |||||
应收账款 | 达瑞医学检验(广州)有限公司 | 6,711.00 | 335.55 | ||
应收账款 | 济南华银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16,000.00 | 800.00 | ||
应收账款 | 安康华银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8,040.00 | 402.00 | ||
应收账款 | 昆明华银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0 | ||
应收账款 | 广州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13,266.00 | 663.3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安必平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1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安必平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1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安思健行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安必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1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安必平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 | 100.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海格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51,853.9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797,761.76 | |
应付账款 | 北京海格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81,338.13 |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英特美迪科技有限公司 | 22,810.00 | 22,81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8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27,699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4,099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10.00元,2026年到期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10.00元,2026年到期 |
其他说明
股份支付情况的说明: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决定向符合资格员工(“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33.5885 万股,授予价格10元/股。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6名激励对象授予266.8708万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1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为38.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0.00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权益工具的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的各期权益工具满足相应判断期规定的公司业绩条件及个人绩效考核和服务期限条件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0,653,577.0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689,724.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2020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3,270,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324,873.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945,526.05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9,515.00 | 29,513.17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7,872.00 | 7,199.03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本公司 | 自动化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300,000.00 | 2023年12月27日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6,767,194.75 |
1至2年 | 32,434,716.92 |
2至3年 | 5,604,530.2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459,025.48 |
4至5年 | 1,474,574.14 |
5年以上 | 3,693,523.90 |
合计 | 192,433,565.4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42,634.40 | 1.01 | 1,942,634.40 | 100.00 | - | 1,942,634.40 | 0.92 | 1,942,634.40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490,931.07 | 98.99 | 13,875,215.57 | 7.28 | 176,615,715.50 | 209,232,875.09 | 99.08 | 12,794,958.86 | 6.12 | 196,437,916.23 |
其中: |
账龄组合 | 190,490,931.07 | 98.99 | 13,875,215.57 | 7.28 | 176,615,715.50 | 209,232,875.09 | 99.08 | 12,794,958.86 | 6.12 | 196,437,916.23 |
合计 | 192,433,565.47 | 100.00 | 15,817,849.97 | 8.22 | 176,615,715.50 | 211,175,509.49 | 100.00 | 14,737,593.26 | 6.98 | 196,437,916.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至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942,634.40 | 1,942,634.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942,634.40 | 1,942,634.4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54,212,401.43 | 13,875,215.57 | 9.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36,278,529.64 | ||
合计 | 190,490,931.07 | 13,875,215.57 | 7.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42,634.40 | 1,942,634.4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794,958.86 | 1,081,031.71 | 775.00 | 13,875,215.57 | ||
合计 | 14,737,593.26 | 1,081,031.71 | 775.00 | 15,817,849.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75.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6,576,421.00 | 3.42 | 328,821.05 |
客户二 | 4,570,240.00 | 2.37 | 400,262.00 |
客户三 | 3,963,652.00 | 2.06 | 198,182.60 |
客户四 | 3,720,050.40 | 1.93 | 186,002.52 |
客户五 | 3,463,200.00 | 1.80 | 175,320.00 |
合计 | 22,293,563.40 | 11.59 | 1,288,588.1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7,252,205.85 | 85,708,125.08 |
合计 | 107,252,205.85 | 85,708,125.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3,942,047.63 |
1至2年 | 53,147,798.33 |
2至3年 | 255,384.1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1,160.00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289,100.00 |
合计 | 107,675,490.0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05,965,972.38 | 84,204,108.59 |
职工备用金 | 479,147.99 | 88,303.43 |
保证金、押金 | 792,694.12 | 1,510,578.12 |
代垫款 | 336,475.58 | 350,302.71 |
其他 | 101,200.00 | 10,000.00 |
合计 | 107,675,490.07 | 86,163,292.8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55,167.77 | 455,167.7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31,883.55 | 31,883.5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23,284.22 | 423,284.2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5,167.77 | 31,883.55 | 423,284.22 | |||
合计 | 455,167.77 | 31,883.55 | 423,284.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64,190,326.12 | 一年以内,1-2年 | 59.61 | - |
客户二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8,949,507.30 | 一年以内,1-2年 | 17.60 | - |
客户三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7,263,919.47 | 一年以内,1-2年 | 6.75 | - |
客户四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5,376,698.67 | 一年以内 | 4.99 | - |
客户五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3,980,756.57 | 一年以内,1-2年 | 3.70 | |
合计 | / | 99,761,208.13 | / | 92.65 |
[注1]客户一1年以内32,655,429.98元,1-2年31,534,896.14元。客户二1年以内7,819,809.56元,1-2年11,129,697.74元。客户三1年以内2,006,167.76元,1-2年5,257,751.71元。客户四1年以内1,145,324.50元,1-2年2,835,432.07元。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91,957,681.43 | 291,957,681.43 | 277,505,159.61 | 277,505,159.6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91,957,681.43 | 291,957,681.43 | 277,505,159.61 | 277,505,159.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自动化 | 7,221,552.63 | 3,851,019.36 | 11,072,571.99 | |||
达诚 | 1,150,188.37 | 30,329.04 | 1,180,517.41 | |||
北京安必平 | 35,621,432.89 | 38,120.28 | 35,659,553.17 |
检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广州检验所 | 18,128,755.17 | 53,573.02 | 18,182,328.19 | |||
康顺 | 1,869,969.91 | 55,542.38 | 1,925,512.29 | |||
复安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秉理 | 2,564,091.95 | 163,552.70 | 2,727,644.65 | |||
杭州安必平 | 17,612,000.00 | 20,233.32 | 17,632,233.32 | |||
企业管理 | 7,100,000.00 | 7,100,000.00 | ||||
营销管理 | 16,700,000.00 | 16,700,000.00 | ||||
安必平投资 | 159,820,000.00 | 10,000,000.00 | 169,820,000.00 | |||
普希盛 | 2,550,000.00 | 16,861.10 | 2,566,861.10 | |||
上海安必平 | 5,122,554.59 | 62,208.06 | 5,184,762.65 | |||
安徽安必平 | 31,060.72 | 21,536.92 | 52,597.64 | |||
武汉安必平 | 13,553.38 | 22,567.18 | 36,120.56 | |||
重庆检验所 | 20,233.32 | 20,233.32 | ||||
湖南检验所 | 11,802.78 | 11,802.78 | ||||
西安安必平 | 17,497.94 | 17,497.94 | ||||
苏州秉理 | 67,444.42 | 67,444.42 | ||||
合计 | 277,505,159.61 | 14,452,521.82 | 291,957,681.4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5,588,565.51 | 40,854,973.78 | 163,726,461.55 | 40,678,571.01 |
其他业务 | 5,789,036.65 | 2,535,566.50 | 5,838,411.30 | 3,164,491.21 |
合计 | 151,377,602.16 | 43,390,540.28 | 169,564,872.85 | 43,843,062.2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63,925.19 | 2,427,038.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763,925.19 | 2,427,038.9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1,141.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95,414.2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642,283.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9,918.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1,982.0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4,643.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3,953.92 | |
合计 | 4,140,021.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 1.46 | 0.19 | 0.19 |
利润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3 | 0.15 | 0.1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蔡向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