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11 公司简称:盟升电子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刘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旭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盟升电子、公司 | 指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盟升科技 | 指 |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国卫通信 | 指 | 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国卫电子 | 指 | 四川国卫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盟升防务 | 指 | 成都盟升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成都盟升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京荧火 | 指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北斗/北斗导航 | 指 |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
卫星导航 | 指 | 采用导航卫星对地面、海洋、空中和空间用户进行导航定位的技术 |
惯性导航 | 指 | 通过测量飞行器的加速度,并自动进行积分运算,获得飞行器瞬时速度和瞬时位置数据的技术 |
卫星通信 | 指 | 利用人造地球卫星作为中继站来转发无线电波,从而实现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的通信 |
通导一体化 | 指 | 在同种设备、系统、技术上实现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功能的一体化整合 |
微波 | 指 | 频率为300MHz-300GHz的电磁波,是无线电波中一个有限频带的简称,即波长在1毫米-1米之间的电磁波,是分米波、厘米波、毫米波的统称 |
雷达 | 指 | 用来辐射和接收电磁波并决定其探测方向的设备 |
GPS | 指 | 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是由美国国防部研制建立的一种具有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高精度的卫星导航系统 |
GLONASS | 指 | 格洛纳斯(GLONASS),是俄语“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缩写,是由苏联(现由俄罗斯)国防部独立研制和控制的第二代军用卫星导航系统,与美国的GPS相似 |
GNSS | 指 |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它是泛指所有的卫星导航系统,包括全球的、区域的和增强的,如美国的GPS、俄罗斯的GLONASS、欧洲的GALILEO、中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
Ku频段 | 指 | 是指频率在12-18GHz的无线电波波段 |
Ka频段 | 指 | 是指频率在27-40GHz的无线电波波段 |
L频段/L波段 | 指 | L波段是指频率在1-2GHz的无线电波波段 |
S频段/S波段 | 指 | S波段是指频率在2-4GHz的无线电波波段 |
互耦 | 指 | 天线与天线之间信号的相互影响 |
射频 | 指 | Radio Frequency的简称,指可辐射到空间的电磁波频率,频率范围在300KHz-300GHz之间,包括蓝牙、WiFi、2.4GHz无线传输技术、FM等技术 |
增益 | 指 | 对信号功率的放大,以提高信号强度,便于信号处理 |
零陷 | 指 | 天线方向图上增益最小的方向对准干扰信号,并通过算法尽量减 |
少增益,保证接收到干扰信号最弱 | ||
相位 | 指 | 电磁波在空间传播是按一定频率周期循环的,相位是指电磁波在一个周期内特定时刻的循环位置 |
再生转发 | 指 | 一种将卫星导航信号进行过滤噪声、修正误差后进行转发的技术 |
电磁能 | 指 | 电磁场所具的能量 |
定向能 | 指 | 一种利用多种方式实现在物体表面产生极高的能量密度 |
电磁频谱 | 指 | 是指按电磁波波长(或频率)连续排列的电磁波族 |
FPGA | 指 | 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 |
帽式馈源技术 | 指 | 一种馈源技术,外形像帽子而得名 |
电子对抗 | 指 | 使用电磁能、定向能、水声能等的技术手段,确定、扰乱、削弱、破坏、摧毁敌方电子信息系统、电子设备等,保护己方电子信息系统、电子设备的正常使用而采取的各种战术技术措施和行动 |
电子对抗装备 | 指 | 用于电子对抗的系统、设备、装置和器材的总称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盟升电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NGDU M&S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S ELECTRON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荣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10月27日,注册地址由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4号变更为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5栋1号楼;2016年4月26日,注册地址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场镇社区正街57号2幢1单元9号;2022年8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99 |
公司网址 | www.microwave-signal.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microwave-signal.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毛钢烈 | 唐丹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
电话 | 028-61773081 | 028-61773081 |
传真 | 028-61773086 | 028-61773086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microwave-signal.com | zhengquanbu@microwave-signal.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盟升电子 | 68831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34,271,606.55 | 128,997,743.14 | 81.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074,098.21 | 10,059,412.68 | 20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568,036.24 | 4,018,858.81 | 48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13,181.32 | -154,260,918.53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68,800,323.19 | 1,734,274,314.90 | 1.99 |
总资产 | 2,571,884,916.03 | 2,625,571,720.26 | -2.0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09 | 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09 | 2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03 | 56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7 | 0.41 | 增加1.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 1.35 | 0.16 | 增加1.19个百分点 |
产收益率(%)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64 | 20.60 | 减少5.9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271,606.55元,同比增长8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74,098.21元,同比增长20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3,568,036.24元,同比增长486.44%。主要系部分上年度延期交付产品在本报告期内交付,及本报告期交付项目增多导致收入、净利润同比增加;另外,因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数较小,故增长幅度较大。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6,947,737.21元,主要系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收款,以及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75,389.1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43,559.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 284,342.12 |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317.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76,689.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2,856.16 | |
合计 | 7,506,061.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卫星导航行业
时间、位置信息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必须具有自主可控的授时、位置服务能力。北斗系统具备授时、定位、导航等功能,构成了我国重要的时空基础设施,使我国摆脱了依赖国外系统的状况,开启了我国时空体系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国家的国防、公共安全、能源、电力和金融等具有重要战略性地位的领域,必须要建立起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的应用体系,确保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
根据我国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发展规划,2020年已建成覆盖全球的卫星导航系统。当前,北斗卫星应用技术呈现出从单一导航系统应用向多系统兼容应用转变,从以导航应用为主,向导航与移动通信、互联网等融合应用转变;从以终端应用为主,向产品与服务并重转变的三大发展趋势,并不断拓展出新的北斗应用领域,推动产品性价比不断提高,使北斗应用产品形成规模化快速发展。
2021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深化北斗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将北斗产业化列为重大工程之一。会议指出要将“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落实到具体项目,优先纳入各领域规
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年有序推进,形成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多地、多行业、多部门将北斗产业化写入“十四五”规划。北斗系统将深入助力交通运输、信息产业等多行业领域,推动北京、上海、山东、贵州、湖北等多省多地多领域的产业发展,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空基石。《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2022年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总体产值已达到5,007亿元,同比增长6.76%。2023年5月,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第五十六颗北斗导航卫星。该卫星是我国北斗三号工程的首颗备份卫星,入轨并完成在轨测试后,将接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卫星导航产品具有抗干扰、高精度、高动态、高温差的性能,因此在导航天线、微波变频、信号处理与信息处理等技术领域要求较高。
2、卫星通信行业
卫星通信终端设备行业发展的主要逻辑为,上游卫星制造、卫星发射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使得卫星通信流量收费不断下降,降低了卫星通信终端设备的使用成本,终端设备出现快速增长的需求。具体而言,一方面全球通信卫星在不断地发射升空,另一方面卫星制造订单向高通量或者传统加高通量的混合类型方向发展,这将带来数十倍的带宽供应。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卫星通信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为陆海空天各类用户提供全球信息网络服务。
2021年1月,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支持卫星网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打造科技创新新高地等8个方面26项任务和3项工作保障措施。
民航局提出推进新一代航空宽带通信应用。2021年5月,民航局发布《中国民航新一代航空宽带通信技术路线图》,提出要大力推进新一代航空宽带通信的应用。2022年1月,民航“十四五”规划印发,提出加快扩大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北斗系统等技术民航应用。卫星通信在民航领域的应用需寻找更加合适的突破点,以及探索与5G ATG的互补融合。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高,采取在陆地上建基站的方案,平均每个基站覆盖的人口较多,投资效益较高,而在海洋和空中基站覆盖受限,因此我国民用卫星通信市场主要在海洋和航空市场。
卫星通信产品具有高对准精度、高跟踪精度、高性价比、跨专业融合设计的性能,因此在天馈设计、射频及微波、传动结构及力学仿真分析、惯性导航及伺服跟踪等技术领域要求较高。
3、电子对抗
电子对抗(也称电子战)是利用电磁能和定向能以控制电磁频谱,削弱和破坏敌方电子设备的使用效能,同时保护己方电子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通过侦察和反侦察手段、电子干扰和反干扰手段、电子进攻和防御手段进行对抗,从而获得在电磁频谱中的优势。现代战争中作战双方的对抗已不再是单一装备间的对抗,而是装备体系间的对抗、各种作战力量组成的系统整体对抗。由于现代战争主要依靠自动化指挥系统进行辅助指挥控制,战场上的信息采集、传输和利用主要依靠电磁频谱和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由此可见,对于电磁频谱的争夺便显得尤为重要,电子对抗正逐渐成为现代信息化战争的关键、信息作战的核心。
随着我国逐渐由军事大国走向军事强国,对于自身“海、陆、空、天”多维一体综合防御需求也相应提升,而以电子进攻、电子防护、电子支援等为主要目的的电子对抗装备,将得到重新认识与重点发展。
公司电子对抗产品主要包括末端防御类产品、电子进攻类产品、训练及试验类产品,均属于军用电子对抗行业,主要运用于各个领域及平台的末端防御、欺骗干扰和模拟训练需求。
电子对抗已成为现代信息化战争的关键之一,国内外近年正逐步加强对于电子对抗装备部署的重视,全球电子对抗行业正步入新一轮“创造性需求”。
(二)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卫星应用技术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及制造,是一家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终端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等系列产品。公司卫星导航产品主要为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导航终端设备以及核心部件产品,如卫星导航接收机、组件、专用测试设备等,目前主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卫星通信产品主要为卫星通信天线及组件,包括动中通天线、信标机和跟踪接收机等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海事、航空市场。
公司始终坚持走军民并重的发展路线,以技术自主创新为根基,以持续研发投入为保障,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科研团队,通过多年的发展,已完全掌握了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终端设备的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质量管理经验,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军品业务和民品业务,为国防、航空、海洋渔业等多个领域客户提供终端产品和技术服务。
(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等系列产品。各类产品主要用途情况介绍如下:
主要产品 | 情况简介 | |
卫星导航产品 | 卫星导航接收机产品 | 一种具备接收全球导航卫星(北斗、GPS、GLONASS)信号,测量载体与卫星之间的位置距离和相对速度,解算出载体在对应坐标系中的位置、速度和时间信息的电子设备;在军事应用和某些特殊应用中,可增加抗干扰功能,提升设备在复杂电磁环境下的生存能力 |
卫星导航组件产品 | 主要是为卫星导航整机或分系统配套的组件级产品,包括了导航射频组件、数传组件、导航显示计算机、地标拾取仪、时间频率设备等 | |
专用测试设备产品 | 主要是为测试卫星导航接收机以及数传组件等产品而研发的地面模拟仿真测试类产品,包括了再生转发式导航模拟器、自主式导航模拟器等 | |
卫星通信产品 | 卫星通信天线产品 | 一种安装在移动或静止载体(飞机、车、船等)上集成了通信收发天线和伺服控制的机电一体化设备,可通过伺服跟踪算法控制收发天线始终对准通信卫星的主波束,保持载体与卫星之间的通信链路稳定可靠。公司主要以销售动中通天线为主 |
卫星通信组件产品 | 主要是卫星通信系统中用的到组件模块级产品,包括了信标跟踪接收机、单脉冲跟踪接收机等 |
(四)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物流采购管理制度,制订了《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规范》等文件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公司的采购模式根据采购物料的标准化水平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①物料采购:公司生产所需的电子元器件、外购模块、结构件、印制电路板等,由公司向供应商提出技术要求指标后直接进行采购;②外协采购:公司生产所需的PCBA、筛选物料、三防处理、第三方实验等工序,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设计图纸、相关工艺规范,由相关外协厂商加工后进行采购。
公司对供应商准入设置了较为严格的管理程序,首先,由采购部根据采购产品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产品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条件进行比较,预选合格供方并按“供方评价准则”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资质审核等,如无异常,需填写《新增供应商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物料采购工作;其次,对试用五次以上,质量、价格、交期等配合无异常的供应商,公司将安排质量部会同组织设计部、生产部、采购部等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评价,评定通过的供应商将纳入公司合格供方管理;第三,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以及采购渠道的稳定,公司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合格供方名录》,并定期对名录进行系统化管理。公司主要原材料会同时与2家以上供应商保持稳定的业务关系,以减少原材料意外断供风险;最后,新供应商需根据《供应商管理规范》通过技术研发部参数遴选、样品试用、采购部价格评审和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采购部会定期与质量、技术、生产等部门沟通原材料质量、供应商响应速度等情况,对供应商名单进行维护和调整。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模式为非标定制型和标准货架产品两种,生产部门依据项目计划下发的生产订单和技术部门输出文件,组织科研生产工作。其中,对于产品组成部分中非公司专业范围的部分模块组件和部分加工制造工序,公司采用外购、外协的方式委托合格供方按照设计、技术、
工艺要求完成。生产部门在所有物料齐套后在公司内完成后续的钳装、电装、电路调试、软件嵌入、整机试验和验收交付等环节。
具体而言,公司产品的生产模式主要分为定制产品生产和标准产品生产两种类型。
(1)定制产品的生产模式:该类产品主要是军品和部分定制化开发的民用产品,是按照用户的设计要求进行定制开发的,产品的功能、性能以及环境适应性等都要符合用户提出的设计要求,因此每种产品在方案设计、模块设计、原材料的选择以及工艺设计等方面都会有所不同,个性化特征明显。此外,该类产品基本都是按用户订单进行生产,产品最终需通过用户的签收或验收。
(2)标准产品的生产模式:该类产品主要是民用产品,是公司通过市场需求分析论证或者对标行业标准研发的,并且已经完成设计和生产定型的通用标准型产品,产品的功能、性能指标以及生产工艺均已固化,可以满足公司市场需求分析的普遍性用户需求。在生产安排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或者用户订单情况下达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1)军品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客户比选的方式获取订单。具体而言,公司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审查程序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后,积极了解和响应客户的项目进展及配套需求,利用公司的技术和服务优势,参与客户产品型号的整机/系统研发,为其研发符合定制需求的产品。另外,客户也可直接从合格供方目录里选择几家单位,主动通知、邀请参与比选,进行方案、技术、样机评选,选出供应方。
(2)民品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展会和参与竞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①参加展会:由于卫星通信的展会较为集中,行业中的客户参加频率较高,为公司获取相关客户信息获取了有效的渠道。通过参加展会以及此后及时跟进行业用户、集成商、渠道商和运营商的相关需求,并进行相应的产品推介,可有效的为公司带来相关产品订单;
②参与竞标:客户不定期会组织招标项目,公司亦积极参与相关项目的竞标以获取相关产品订单。
4、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模式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由于卫星导航产品与卫星通信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公司卫星导航研发中心和卫星通信研发中心都成立了各自的总体设计、微波射频、结构传动、软件设计、PCB设计、项目管理等专业科室,总体设计室负责产品的总体设计和技术状态管理,项目管理室负责项目的进度管理和资源协调,其他各科室负责产品各组成单元的设计实现。
军品主要以定制化开发为主,公司以市场为主导、技术做支撑,通过与各需求单位充分的沟通交流,收集梳理项目信息,在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通过之后,再按照军品研制流程开展产品的方案设计、详细设计、物料采购、外协加工、制造组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提前布局研发满足总体设计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以备在客户需求确定后及时随系统完成各项试验验证,考核设计的正确性和符合性,并经过初样、正样等多个阶段的迭代,最终完成产品的设计定型和生产工艺定型。
民品开发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在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行业标准或者对标国际同行先进产品来确定开发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以及目标售价,通过多次迭代设计完成产品的设计定型,再通过小批量试产完成生产工艺定型,产品投入市场后再根据用户的反馈进行产品的升级改进或者降成本改进。
技术创新研发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组织交流会、参与预研课题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把握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的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根据需要确定预研课题,并投入一定的人力、资金开展研究工作,致力于为后续的工程化实现和保持公司技术先进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终端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走军民并重的发展路线,以技术自主创新为根基,以持续研发投入为保障,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科研团队,通过多年的发展,已掌握了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终端设备中的多项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质量管理经验,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赢得了用户的一致认可。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发展,公司已经在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领域成为国内主要的供应商之一,被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十三五”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所处的卫星导航、卫星通信领域的行业地位分析如下:
(1)卫星导航产品的行业地位
公司卫星导航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由于国防军事领域的属国性特征,公司卫星导航产品与境外其他国家的军用卫星导航产品不存在竞争关系。在国内的市场地位面,有能力研制、生产军用卫星导航设备的企业为数不多,主要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经过多年市场和项目经验积累的军工科研院所,第二类是技术实力和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的民营企业。同时,由于国外应用于军工行业的抗干扰、高精度、高动态卫星导航技术限制向我国出口和转让,因此国内早期自主研发主要以军工科研院所为主,其目标是开发抗干扰、高精度、高动态的军用卫星导航系统,以满足武器装备对抗干扰、高精度、高动态导航的需求。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技术研发水平的不断提升,包括公司在内的一批具备军品科研能力的民营企业逐步进入军用导航设备市场。整体而言,目前国内的竞争格局主要呈现为以军工科研院所为主,民营军工企业技术不断提升、配套层级不断提升的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注重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掌握了卫星导航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公司近年来参与了多个装备型号的研制,多款产品已经完成了定型并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经过多年对行业的专注,公司对产品在强干扰、高动态的环境下的要求有着深刻的理解,公司产品有着工作温度范围宽、环境适应能力强;定位、测速精度高;抗过载、冲击、振动能力强;集成度高、体积小、功耗低;整机电磁兼容设计,复杂电磁环境适应性强等特点,已经广泛应用于国防武器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卫星导航产品技术特性不断提升,产品由模块向整机配套再到系统配套的方向发展,公司的配套层级不断提升,竞争地位不断提高、竞争能力不断提升。
同时,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自主掌握导航天线、微波变频、信号与信息处理等环节的核心技术的厂商之一,具备全国产化设计能力,不仅能研发卫星导航终端产品,还具备模拟卫星信号的设计能力,研制、开发各种卫星导航模拟测试设备。
(2)卫星通信产品的行业地位
在卫星通信领域,我国卫星通信尚处于行业起步阶段,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研发力量、品牌等方面的限制,我国卫星通信天线市场主要被日韩、欧美等国外产品所占据。由于VSAT卫星通信天线生产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目前国内具有自主天线研发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尚为数不多。近年来,国内有实力的卫星通信天线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已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通信技术及产品,且不断得到推广应用。公司从信标机、单脉冲跟踪接收机等组件研发起步,通过多年的技术投入,逐步向整机研发开拓。目前已成功研发出了涵盖机载、船载和车载多个平台,覆盖L频段、S频段、Ku频段和Ka频段等主流通信频段的动中通产品,是行业内产品系列化最完整的厂家之一。
公司卫星通信产品主要应用于海洋、航空市场,在海洋、航空市场的行业地位情况如下:
①海洋领域卫星通信产品在境内外市场上的行业地位
在海洋领域,公司卫星通信产品主要面向国内海洋市场进行销售,境外销售的产品以零星销售为主,因此,公司卫星通信产品尚未持续性地参与到境外海洋市场的竞争当中。
在境内,由于目前卫星通信终端的渗透率较低且用户习惯尚未形成,因此行业尚未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竞争格局较为分散,业内企业较多,各自依靠自身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进行充分的市场化竞争。
②航空领域卫星通信产品在境内外市场上的行业地位
在航空市场,客机卫星通信天线安装方式分为“前装”和“后装”2种,前装指飞机出厂前便已集成了机载卫星通信设备。后装指对现有已投入使用但不具备机载Wi-Fi功能的客机进行改装。目前前装市场的卫星通信设备在松下航电、霍尼韦尔等大型厂商为飞机制造商制作航电系统时一并提供;后装市场作为存量客机改装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各集成商、设备制造商仍处于积极合作、探索、试验的阶段。
对公司而言,公司的机载卫星通信产品尚未在国内民航市场拓展且中短期内无法进入“前装”市场,而国内“后装”市场尚处在试验阶段,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未来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开拓依赖于国内民航市场发展和对卫星通信需求的逐步成熟,其中,如Ka频段高通量卫星发
展进程即会影响航空公司安装机载卫星通信天线设备的进程。同时,国外巨头的竞争亦会对公司未来的市场份额造成挤压。因此,虽然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但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相应亦具有一定难度。最后,公司卫星通信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均为自主设计生产,产品具备天线系统的兼容性和集成度高、可靠性高等特点,产品能保持对卫星信号的精确追踪,在极端条件下能够建立并保持连续可靠的卫星通信,在各种工作条件下具有稳定的信号连接和较好的性能表现,公司已掌握了卫星通信天线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的卫星通信产品已经通过多家知名客户的认证,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3)电子对抗行业地位
为了发展电子对抗业务板块,公司综合自身无线电技术优势与人才储备,并积极引进业内具备实际科研经验的电子对抗类技术人才,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优势。
①技术科研起步较早且成果明显:公司在电子对抗领域所涉技术与当前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同源且具有延伸性,因此公司已在数年前即启动了电子对抗装备相关技术科研工作。此外,为了强化在电子对抗领域的科研实力,公司在此期间不断引进行业专业人才,当前电子对抗板块核心技术人才大多曾经在国内军工集团科研院所从业经验。公司科研人才在通信对抗、雷达对抗、人工智能、数字系统、电子对抗测试与评估、突防防御、软件设计与开发、FPGA开发、微波射频器组件、算法仿真验证、硬件设计、天线设计等专业方面有着深厚的研究。
②自主技术优势推动市场竞争力:借助公司整体技术实力与在电子对抗特定领域以先发优势形成的技术储备,公司已通过公开竞标比选的方式,赢得了多个电子对抗装备型号的研制订单,且将逐渐实现产品定型及量产;与此同时,公司紧跟行业发展需求,参与多个项目论证、研究,也进一步代表着公司在电子对抗领域的技术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核心技术及先进性如下所示:
序号 | 技术名称 | 所处阶段 | 应用领域 | 主要技术特点介绍 | 技术来源 |
1 | 高性能抗干扰微带阵列天线技术 | 批量生产 | 卫星导航抗干接收机 | ①采用双馈点微带天线设计方式,微带合成技术,组成微带阵列,实现抗干扰天线组阵; ②高隔离度:能够有效减少天线之间的互耦,提高相位分辨能力; ③高带宽:能够适应不同的载体环境,适应高温环境; ④易共型:适应不同载体安装形式; ⑤接收波束宽:能够在显著减少天线个数的情况下仍能有效接收卫星信号。 | 自主研发 |
2 | 高性能导航中频滤波器SIP设计 | 批量生产 | 导航接收机、抗干扰接收机 | ①采用新生产工艺技术:业界首次采用全贴片式制作工艺,一次成型,无需调试,大幅提高批量生产效率; ②一致性好:滤波器幅相一致性好,充分保障通道的幅相一致性,可减少后期调试量; ③体积小:节省布局空间,利于导航整机的小型化、轻型化设计。 | 自主研发 |
3 | 高性能多通道变频处理技术 | 批量生产 | 抗干扰射频通道、导航接收机、数传模件 | ①性能指标高:采用一次变频设计,将射频信号下变频为中频信号,综合噪声、三阶交调及增益指标最优化; ②低功耗:技术可实现低功耗与高性能的优化兼容,在保证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功耗低、性能稳定。 | 自主研发 |
4 | 高动态信号捕获跟踪技 | 批量生产 | 导航接收机、抗干扰 | ①技术难度高:利用匹配滤波器加快速傅里叶变换,实现时域和频域的快速二维捕获,适应高动态信号捕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所处阶段 | 应用领域 | 主要技术特点介绍 | 技术来源 |
术 | 接收机 | 获;利用FLL(锁频环)+PLL(锁相环)方式实现高动态跟踪,能够在高动态和高精度跟踪之间自动切换; ②资源占用少:经过特殊优化,可有效减少资源占用,实现高动态捕获功能的情况下资源占用的最少化; ③通用性好:可以针对任意的扩频信号进行捕获,为通用型捕获器,可实现全部卫星信号捕获; ④性能指标高:实现高动态条件下信号的捕获。 | |||
5 | 高精度单点定位测速技术 | 批量生产 | 导航接收机、抗干扰接收机 | 采用载波相位测量、动态调整码跟踪环带宽、载波环辅助码环跟踪等技术手段,提高伪距测量精度和多普勒测量精度,再利用最小二乘法降低定位几何因子,使得单点定位测速精度得到较大提高。 | 自主研发 |
6 | 抗旋转信号跟踪技术 | 批量生产 | 导航接收机、抗干扰接收机 | ①大直径旋转载体环境下,利用多天线分集接收卫星信号的同时,采用自适应位同步无缝切换的方法实现两两天线之间切换过程中环路的持续跟踪以及星历的持续有效解析; ②小直径旋转载体环境下,利用天线合路进行信号的整合接收。同时,利用FLL和PLL的动态切换算法。实现旋转条件下接收机持续有效跟踪定位。 | 自主研发 |
7 | 高精度实时差分技术 | 批量生产 | 导航接收机、抗干扰接收机 | 依据卫星时钟误差、卫星星历误差、对流层延时与电离层延时所具有的空间相关性和时间相关性,通过位置差分、伪距差分、载波相位平滑后的伪距差分以及载波相位差分手段,使接收机定位精度提高。 | 自主研发 |
8 | 数字自适应抗干扰处理技术 | 批量生产 | 导航接收机、抗干扰接收机 | 通过阵列天线接收卫星信号,在数字中频时域采用维纳自适滤波技术,在干扰来向形成“零陷”(负增益),从而抑制干扰,大大提高了导航接收机在复杂电磁环境下的生存能力。 | 自主研发 |
9 | 导航信号模拟仿真技术 | 批量生产 | 自主式模拟器 | ①通过模拟点坐标和仿真时间计算当前全部可见卫星,通过信号与信息处理,分别自主产生每颗卫星的导航电文信息、伪随机码信号和载波信号,再通过扩频调制、中频合路、载波调制生成并输出卫星导航射频信号; ②多频点:能自主模拟产生北斗、GPS、GLONASS卫星信号,实现步进信号幅度调整能力; ③多场景:可自主编辑运动场景或者外部输入轨迹文件; ④灵活性:可以根据需要对各种参数进行设置,方便验证接收机的各种问题。 | 自主研发 |
10 | 导航信号再生转发技术 | 批量生产 | 转发式模拟器 | ①通过外部天线接收实时卫星信号,在信号与信息处理中进行去噪提纯后,再通过扩频调制、中频合路、射频调制成导航射频信号输出; ②实用性:解决了同频转发器无法适应抗干扰天线测试的问题; ③实时性:通过外部天线接收的真实卫星信号,进行提纯处理后,实现每个频点多通道的真实卫星信号发布。 | 自主研发 |
11 | 高精度频率驯服技术 | 批量生产 | 授守时设备 | 利用铷钟或恒温晶振分频产生信号,再采用数字锁相环与标准信号进行持续比对产生频率误差信号,通过D/A转换器和压控振荡器产生频率调整信号,用于调整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所处阶段 | 应用领域 | 主要技术特点介绍 | 技术来源 |
铷钟或恒温晶振的输出频率,使得输出频率更加精确。 | |||||
12 | 惯导紧耦合处理技术 | 批量生产 | 卫星导航接收机 | 该技术通过惯导的辅助信息,卫星导航设备获取得载体的加速度信息,结合卫星星历计算出载体与卫星间径向距离的加速度,导航接收机可以设计为窄的环路带宽,这样能够实现不牺牲动态性能的条件下,使接收机重捕时间较低,抗干扰性能提高。 | 自主研发 |
13 | 高速长距离射频识别技术 | 批量生产 | 基于射频识别的定位设备 | 该技术实现射频识别在高速长距离条件下的运用。通信距离远,并可在高速运动状态下完成通信;同时增加了标签认证技术,在读取控制电路和标签增加双向认证技术,在地标标签和读写控制电路增加硬件加密电路,有效保障通信安全性。 | 自主研发 |
14 | 动中通高精度伺服跟踪算法 | 批量生产 | 机载、车载、船载动中通天线 | ①将惯性导航的载体姿态信息、GNSS定位数据进行融合控制天线对准卫星; ②将接收到的卫星信号强度、惯性导航的载体姿态信息进行融合,控制天线快速精确跟踪卫星; ③若应用到机载动中通上,天线的初始对准还会融合机载惯导信息,以降低惯性导航初始对准的收敛时间至1s以内; ④采用“惯性导航+GNSS定位数据+卫星信号强度”多信号融合的动中通高精度伺服跟踪算法,初始搜星时间在120s以内,在带宽宽及大容量的跟踪系统中跟踪精度在0.2°(R.M.S)以内,天通跟踪系统的跟踪精度为0.5°(R.M.S)。 | 自主研发 |
15 | 动中通惯导零偏估计 | 批量生产 | 基于卫星通信的惯性导航组件 | ①采用卫星信号强度进行航向修正,根据接收的卫星信号强度,检测出天线波束指向与卫星方向的误差,反馈给惯导进行航向修正,并与天线电机之间形成闭环控制,降低对惯导姿态估算准确度的要求; ②利用动态环境下的姿态初始对准技术和陀螺仪零偏修正技术,可有效的避免加速度计噪声和载体振动对初始对准精度的影响; ③能够显著提高静态时80%的初始对准精度,在动态环境下依然能够提供可靠的初始对准角度,有效的避免天线无法搜索到卫星或者搜错星的情况,从而保证在天线在不同的环境下都能达到最佳的性能指标。 | 自主研发 |
16 | 船载两级齿轮传动 | 批量生产 | 船载动中通天线 | ①通过放大传动比,达到相比单级传动提高6~8倍的传动比,可以用普通小步进电机控制产品运动,降低产品重量和电机要求; ②在较小的空间内实现用普通小步进电机控制减速比为超过40的运动齿轮运动,有效的改善了因齿轮和电机尺寸原因造成的结构设计的局限性; ③二级传动结构采用模块化设计,调节方式装配简单,操作方便,设备长期运转均能达到控制精度要求; ④通过在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添加二级传动部件,能够有效的减小从动轮的尺寸,从而有效的减小设备的重量; ⑤可以采用常规的步进电机进行驱动,不需要使用带减速机的电机,能够减少成本。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所处阶段 | 应用领域 | 主要技术特点介绍 | 技术来源 |
17 | 螺旋阵列圆极化技术 | 批量生产 | 天通卫星动中通、L波段海事卫星天线 | ①选用单绕螺旋作为阵列因子,对阵列因子进行组合,并设定相位角,同时对输入阻抗进行调试,既保证了频带的宽频性、天线的高增益,又有利于生产,成本低、可靠性高; ②每组阵列因子在空间正交,保证了天线的低轴比; ③该技术保证载体在各种极化方式、各种气候条件下及高速运动过程中也能够精准跟踪卫星信号。 | 自主研发 |
18 | 宽频微带天线技术 | 批量生产 | 天通卫星系统终端、L波段海事卫星终端;遥感机载转台 | ①在常规的微带天线结构上,通过在同轴探针上端增加了一个平板电容,改变了馈电方式; ②利用平板电容补偿同轴探针(即馈电探针)引起的电感,空气介质层作为其微带“基板”,同时利用介质基片支撑微带线,对微带天线进行耦合馈电,从而使微带天线带宽显著增宽,整个天线增益高、读写距离远、为右旋圆极化天线,无需对准标签天线极化即可激活标签天线,使用范围广; ③加大了介质基片的厚度,提高天线20%的带宽,解决了微带天线带宽较窄的缺陷。 | 自主研发 |
19 | 多频微带天线技术 | 批量生产 | 北斗双模导航接收机; 北斗/GPS抗干扰卫星导航接收系统;天通动中通天线 | ①多频段微带天线的设计,通过单个探针馈电到多层正方形切角的微带贴片天线上,贴片天线印在不同介电常数的微波陶瓷基片上; ②零电位孔的设计能够增加相邻两层之间20dB隔离度,显著降低了相邻两层之间的信号干扰; ③与常规的双频微带天线相比,多频微带天线天线尺寸减小了且没有在两层贴片间引入空气层,结构紧凑简单,便于加工;④可实现微带贴片天线的双频或多频工作需要。 | 自主研发 |
20 | 三频段波纹喇叭技术 | 批量生产 | 船载卫星终端天线 | ①采用大张角波纹喇叭,保持相位中心不随频率变化而移动,以保证喇叭天线的低交叉极化和低照射电平; ②对大张角波纹喇叭加载不同尺寸的加载槽,实现三频段工作; ③通过赋形喇叭喉部轮廓曲线,提升喇叭的回波损耗; ④在环焦天线系统中,采用三频段波纹喇叭保证馈源喇叭的E面和H面方向图重合,可以实现天线的交叉极化<-35dB。还有通过优化三频段波纹喇叭的边缘照射角<-15dB,可以实现环焦天线的低副瓣。 | 自主研发 |
21 | Ku频段帽式馈源技术 | 批量生产 | 车载、船载动中通天线技术 | ①在馈源和副反射面之间用介质相连接,将齿槽型的帽替代了传统的椭球型的副反射面,不仅可以避免支撑杆的使用,同时还能通过介质的特性来调节天线的匹配,减小天线的反射系数; ②采用自支撑或环焦天线形式减少遮挡,改善系统交叉极化特性,实现频率复用,保证极化不同的两个信道同时工作而又不致引起高干扰。 | 自主研发 |
22 | 车载有源相控阵技术 | 批量生产 | 天通车载相控阵天线 | ①采用分布式发射机,每个天线单元接一个T/R组件,并利用移相器控制阵列单元的相位进行波束扫描,可实现天线波束的快速扫描,波束捷变,空间功率合成,方便实现与平台共形及形成多波束等功能; ②在天线分布形式中,采用使用特殊的天线布阵方式,在同等性能条件下,减少辐射单元数量;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所处阶段 | 应用领域 | 主要技术特点介绍 | 技术来源 |
③为提高中心天线接收信号的灵敏度,加入金属隔板可以有效降低中心天线和其它天线的耦合影响。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3项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3 | 34 | 16 |
实用新型专利 | 13 | 6 | 122 | 9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1 | 21 |
软件著作权 | 16 | 18 | 51 | 5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32 | 27 | 228 | 18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4,296,796.45 | 26,576,591.77 | 29.0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4,296,796.45 | 26,576,591.77 | 29.0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64 | 20.60 | 减少5.9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组网数据传输技术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通过研究组网传输技术,攻关多节点动态组网、高动态短时突发信号的捕获与跟踪、多跳路由交换协议、低码率编码、强抗干扰通信等关键技术,实现系统内多节点间无中心自组织通信,为节点间信息共享、智能协同等应用提供重要的链路传输保障。 | 国内领先 | 数传系统 |
2 | 天通天线空域抗干扰技术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该技术是卫通、北斗通信一体化集成设计,实现卫通和北斗能同时工作,同时支持北斗接收抗干扰,天通接收抗干扰等功能,具有较高的集成度。 | 国内领先 | 通导一体化 |
3 | 毫米波多功能收发芯片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专门为Ka相控阵天线定制的芯片,收发芯片集成多通道幅相控制,实现高移相精度、高衰减精度、低功耗、低噪声系数。 | 国内领先 | 电子对抗、卫星通信 |
4 | 毫米波宽带无源天线阵面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天线宽带覆盖Ka卫星通信全频段,可满足新型Ka通信卫星的频率范围,天线采用阵列天线设计,可满足在不同平台的应用。 | 国内领先 | 电子对抗、卫星通信 |
5 | 0.6米Ka/Ku双频动中通天线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采用中小口径船载双频天线,在不同区域工作时实现灵活切换波段,满足用户在全球不同领域的需求。 | 国内领先 | 动中通产品 |
6 | 毫米波通信相控阵天线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基于微带相控阵高度集成设计,采取专业定制收发芯片,实现大角度扫描,可兼容高低轨跟踪,实现卫星互联网地面通信,实现低成本相控阵终端在不同平台的应用。 | 国内领先 | 电子对抗、卫星通信 |
7 | 基于北斗三代芯片应用及验证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主要为验证北斗三代的卫星信号接收,实现对新一代卫星导航信号的接收,该项目基于对芯片的验证及改善,以满足后续的推广应 | 国内领先 | 通导一体化 |
用。 | ||||||||
8 | 数据链抗干扰技术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主要为提高数据链产品的抗干扰能力,在基于相控阵天线技术的条件下,在空域中自动形成“零陷”,达到空域滤波作用,大幅提高数据链抗干扰能力,以满足后续的推广应用。 | 国内领先 | 数传系统 |
9 | RAKE接收机研究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主要针对测控通信领域的信号传输多径影响进行研究,加强信号接收强度,增强信号解调能量,提高整体性能,以满足后续的推广应用。 | 国内领先 | 通导一体化 |
10 | 基于机载平台的诱饵D研究及验证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采用小型化、一体化设计,实现瞬时大宽带、高功率对抗技术,以满足多频段诱饵D装备的推广应用。 | 国内领先 | 电子对抗 |
11 | 末端对抗效能评估系统 | / | / | / | 工程研制阶段 | 基于主流末端雷达装备,模拟输出多种体制的雷达信号,以满足多种雷达装备在复杂环境下的有效仿真及验证,实现效能评估。 | 国内领先 | 电子对抗 |
12 | 无人车质控链路技术 | / | / | / | 技术开发阶段 | 在无人车平台的部署环境中无线信号的传输信道衰落较为严重,为提升无人车指控链路传输性能,研究抗大时延多径衰落技术,设计无人车指控链路实现方案,研制相应链路设备。 | 国内领先 | 无人车指控链路系统 |
13 | 无线自组网动态频谱介入技术 | / | / | / | 技术开发阶段 | 针对复杂电磁环境下无线自组网设备用频极易受到干扰导致组网性能下降的问题,提出动态频谱接入技术实现方案,并通过仿真和实物设备验证,使自组网系统达到协作感知频谱质量、智能决策频谱用频、快速频谱切换,提升无线自组网性能。 | 国内领先 | 智能抗干扰无人平台自组织网络系统 |
14 | 蜂群自组网通信的网络规模伸缩技术 | / | / | / | 技术开发阶段 | 为大幅降低网络拓扑和规模快速动态变化对大规模蜂群无人机网络通信性能的影响,研究适用于蜂群无人机网络的高效媒体访问控制技术,提出相应的媒体访问控制协议 | 国内领先 | 大规模蜂群无人机指控自组网系统 |
和方案,并通过仿真和实物设备验证性能。 | ||||||||
15 | 相控阵天线波束控制技术 | / | / | / | 技术开发阶段 | 为精确完成对高速移动目标的对准通信,研究相控阵天线的波束快速切换控制技术,提出技术实现方案,通过仿真和实物设备验证,实现对空间多个高速移动目标的精准通信和对干扰信号的有效屏蔽。 | 国内领先 | D载通信、高速无人飞行平台 |
16 | 快速帧定位技术 | / | / | / | 技术开发阶段 | 针对微型无人设备体积重量和功耗均具有严苛要求、不适宜采用常规的大运算量处理算法的问题,研究低处理复杂度的快速帧定位技术方案,在完成快速帧定位同步的同时实现处理资源和功耗的极小化,并通过仿真和实物设备验证性能。 | 国内领先 | 微型无人飞行平台 |
17 | 无人机载链动态组网技术 | / | / | / | 技术开发阶段 | 针对高对抗环境下无人机群网络需要具有建网快速、拓扑动态、路由灵活等特性,研究无人机群时帧结构设计、时隙资源动态分配、高效中继路由等技术方案,仿真构建无人机载数据链动态组网系统并进行性能测试验证。 | 国内领先 | 无人机群网络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情况说明:
根据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以上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18,409.00万元,本期投入3,429.68万元,累计投入13,458.9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免于披露相关项目的分项金额。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5 | 15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6.93 | 33.1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85.11 | 1,715.0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1.21 | 11.28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6 | 3.08 |
硕士研究生 | 35 | 17.95 |
本科 | 124 | 63.59 |
专科 | 27 | 13.85 |
高中及以下 | 3 | 1.54 |
合计 | 19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5 | 53.8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8 | 34.8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9 | 9.7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1.03 |
60岁及以上 | 1 | 0.51 |
合计 | 195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1)专业的研发团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构建了专业齐全、层次清晰、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团队,形成了以研发总监和资深研发工程师为首、高级研发工程师和研发工程师为骨干、助理研发工程师为辅助的研发人员梯队,各个专业的技术骨干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和丰富的工程研制经验。同时经过多年对行业的专注,研发团队还对产品在强干扰、高动态环境下的要求有着深刻的理解,有丰富的产品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应用实践经验。
(2)核心技术优势
卫星导航行业和卫星通信行业都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是公司业务全方位拓展的基础。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注重技术自主创新,并在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相关领域形成了良好的技术积累,在卫星导航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已自主掌握导航天线、微波变频、信号与信息处理等环节核心技术的厂商之一,具备全国产化设计能力,不仅能研发卫星导航接收终端,还具备模拟卫星信号的设计能力,研制、开发各种卫星导航模拟测试设备;在卫星通信领域,公司已完全掌握了天馈设计、射频及微波、传动结构及力学仿真分析、惯性导航及伺服跟踪等主要环节的核心技术。同时,电子对抗领域所涉技术与当前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同源且具有延伸性。
(3)技术完整性优势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电子对抗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核心技术覆盖了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电子对抗终端设备制造的主要环节。较为完整、全面的技术积淀使公司在进行产品设计之初即可对产品设计进行整体的优化,并有能力持续优化产品设计,不仅有利于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在成本控制方面还有效避免了因部分技术依赖第三方公司而导致的成本过高、不受控的问题。
2、质量管控优势
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ISO9001:2008、GB/T19001-2008、GJB 9001C-2017质量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品质控制体系以及供应商评估与控制体系,保证质量管理覆盖产品研发、物料采购、生产调试、成品检验、交付运输和售后服务全过程,并不断加强产品的工艺技术研究和提升,确保产品制造质量稳定。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开发过程的管控,以及规范和优化产品生产流程,建立了MES和WMS等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持续地优化和改进,产品开发效率得到提升,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
此外,公司每年都将接受质量体系监管单位的监督审核以及用户单位的二方审核,对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不断进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且不断提升。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卫星导航产品一般需要依据客户需求进行针对性地开发,需要与客户的运用载体进行配套及融合。客户对配套产品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尤其严格,该类产品一旦装备后,即融入了相应的装备或设计体系。因此,卫星导航产品一旦对客户形成批量供应,一般可在较长期间内保持优势地位。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通过优良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项目合作关系。同时,电子对抗产品终端用户与现有客户重叠度高,间接助力项目产品进入供应序列。
卫星通信方面,卫星通信天线质量的稳定对卫星通信终端产品功能的正常发挥至关重要。卫星通信天线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客户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通常需要通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小批量供货测试后才能正式被认定为供应商。与此相对应的,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标准化管理和便捷维护,客户一经确定同类设备供应商后,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公司的卫星通信产品已经通过多家知名客户的认证,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4、卫星通信产品先动优势
在卫星通信领域,我国卫星通信尚处于行业起步阶段,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研发力量、品牌等方面的限制,我国卫星通信天线市场主要被日韩、欧美等国外产品所占据。由于卫星通信天线生产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目前国内具有自主天线研发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尚为数不多。同时,由于目前卫星通信终端的渗透率较低和用户习惯的尚未形成,行业的发展尚需要产业链各参与方的投入和培育。公司持续对卫星通信领域进行投入,目前已形成了涵盖机载、船载和车载多个平台,覆盖L频段、S频段、Ku频段和Ka频段等主流通信频段的动中通产品体系,且在民航、海洋渔业领域积累了成熟的商业化经验,形成了一定的先动优势。未来随着高通量卫星等技术变革的推进,卫星通信的收费标准将不断降低,随着用户习惯的形成,公司将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以自主创新为根基,以持续研发投入为保障,竭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开展高端装备的研制,源源不断的输出创新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271,606.55元,同比增长8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74,098.21元,同比增长20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3,568,036.24元,同比增长486.44%。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耕主业,聚焦技术持续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34,296,796.45元,同比增长29.05%,占主营业务收入14.70%。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19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93%。
报告期内,公司借力国际展会,推动海外市场。2023年5月、6月,公司分别受邀参加了中东迪拜国际广播电视展览会(CABSAT)、新加坡亚洲通讯展,通过此专业平台与新老客户交流分享卫星通信新产品、新技术与行业应用,公司充分展示了卫星通信领域的创新技术、产品设计和解决方案,并将卫星通信船载、机载等系列产品展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作为知识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定制化产品的设计、研发是否达到客户预期,技术储备是否能够应对市场竞争均依赖于公司的经验、对行业的理解和人才的积累等,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产品的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并及时做出准确决策,有可能导致新技术的开发失败,或者新技术开发迭代速度不能达到客户或市场的预期,将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竞争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鉴于公司核心技术产生的收入比例较高,若未来公司核心技术落后于行业技术水平,则存在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比例较高,同时,公司未将卫星导航领域相关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主要通过自身保密制度和措施进行管理。基于此,核心技术是公司持续经营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保障,未来如果公司核心技术的信息保护措施不善或由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研发团队变动等因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则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研发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需要经过立项、设计、初样、正样等多个阶段的迭代,为保证公司产品的技术符合市场需求,公司往往需要提前较长时间进行产品研发规划并持续投入资金进行预研,在长时间的产品研发过程中,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研发失败或者研发成果无法顺利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公司无法在各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如果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产生变化或公司竞争对手产品在技术性能上优于公司,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特殊行业产品需根据客户交付的装备生产任务技术指标设计、生产,而公司承担的装备生产任务的顺利实施依赖于公司的研发技术实力和重大项目管理能力。若公司不能按照约定保证项目实施、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承担的研制任务,将会对公司的后续项目承担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与竞争对手在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多方面进行竞争。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市场竞争,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等方面的优势,则可能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落选,从而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境外销售客户较为单一,如果未来客户需求产生变化或公司无法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将对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限于公司人员、资金实力等约束,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全球化的销售渠道及提供全球化的技术支持服务能力,因此,公司境外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境外市场的渠道、制度、交易惯例等了解还不够深入,境外客户拓展主要依靠行业展会中的交流、推介等方式进行,业务开拓存在较大的难度。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和适用平台对于其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等方面有着较高要求。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及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的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下游产品性能受到影响,将对公司的品牌声誉和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持续增长,内部管理结构复杂程度增加,若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响应业务扩张对经理层的要求,提升管理能力,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公司每年根据客户的需求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不同产品毛利率有所不同,未来,如果公司不能继续获取客户高价值含量的订单,或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或产品技术含量落后,或者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波动,则可能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进一步下滑,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另外,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可能面临运营效率降低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按照产品需求,考虑相关原材料的采购周期等因素,会适当提前安排部分原材料的备货采购,未来若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或客户订货计划出现变动,或相关原材料市场价值大幅下跌,则将可能导致存货出现减值的风险。公司是知识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人员数量尤其是高端研发人才的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卫星应用行业人才较为短缺,特别是具备尖端技术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端人才一般均有较高的收入预期,公司为吸引优秀人才需要不断加大人工成本开支。因此,未来人员工资水平持续上涨将导致公司成本费用不断上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电阻、电容、电感等元器件产品;PCB板、功放模块、射频模块等模块及组件产品;板材、包装箱等原辅材料及各类生产工具。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较为稳定,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若出现短期大幅上涨,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末,公司存在美元货币资金,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外汇风险。未来如果国家调整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基于下游市场的行业特点,公司收入分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收入的季节性分布存在一定波动性,对公司执行生产计划、资金使用等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公司于2021年完成对南京荧火51.00%股权的收购,确认商誉7,911.49万元,报告期内该等商誉未发生减值。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南京荧火自身经营不达收购预期,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行业风险
在机载卫星通信领域,国内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仅部分宽体机型具有空地互联功能,窄体机型作为我国民航机型的主力,大部份还未实现空地互联功能。目前宽体机均通过“前装”(即出厂前安装)方式实现机载Wi-Fi通信,设备由松下航电、霍尼韦尔提供,公司机载卫星通信天线产品主要面向窄体机型改装的“后装”市场(即出厂后改装)。公司作为卫星通信天线制造商产品需由下游集成商集成后销售予航空公司,未来如果国内机载卫星通信市场发展进度慢于预期或业内无法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或下游集成商在与松下航电、霍尼韦尔等国际厂商竞争中获取市场份额过小,则公司未来在国内机载卫星通信市场的扩展将受到较大影响。
在船载卫星通信领域,公司船载卫星通信天线产品主要供各类船只于海上建立卫星通信,实现通信、联网功能,受限于通信速率、资费水平、使用习惯等因素的限制,目前船载卫星通信尚未大规模普及,渗透率较低。未来如果我国高通量卫星的建设未达预期或者用户习惯未能按预期形成,卫星通信于海洋市场的普及受阻,则会对公司船载卫星通信天线产品销售的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5、宏观环境风险
国防领域作为特殊的经济领域,主要受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国际国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国家削减军费支出,或调整与发行人产品相关的军费支出预算,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还将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若未来宏观经济疲软、下游市场需求下滑、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或国际先进企业和国内新进企业的双重竞争态势愈发激烈,都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温和降水等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出现大面积限电或停电情况,可能存在导致工厂停产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271,606.55元,同比增长81.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74,098.21元,同比增长20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3,568,036.24元,同比增长486.4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34,271,606.55 | 128,997,743.14 | 81.61 |
营业成本 | 117,451,030.14 | 51,420,221.49 | 128.41 |
销售费用 | 13,389,516.34 | 7,944,661.48 | 68.53 |
管理费用 | 50,345,803.03 | 33,930,384.87 | 48.38 |
财务费用 | 2,550,731.00 | -898,986.5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4,296,796.45 | 26,576,591.77 | 29.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13,181.32 | -154,260,918.5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904,155.96 | -211,826,445.4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74,045.02 | -56,294,414.5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上年度延期交付产品在本报告期内交付,及本报告期交付项目增多导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同比增加,以及盟升科技园于2022年3月投入使用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营费用增加、新增生产研发设备折旧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特定因素影响消除后,市场开拓相关费用增加,以及向客户销售产品产生的售后维修费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盟升科技园于2022年3月投入使用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营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盟升科技园项目建成后,长期借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导致本报告期利息费用同比增加,以及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制任务投入增加,扩大人员规模增加的职工薪酬等原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收款,以及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盟升科技园项目于2022年3月建成,报告期内投入同比减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于2022年末达到可使用状态,投入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使用现金回购公司股票,故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86,115,354.50 | 15.01 | 576,100,243.29 | 21.94 | -32.98 | 主要系本报告归还长期借款,募投项目投入增加以及支付天府新区科技园项目工程尾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60,000.00 | 0.41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493,500.00 | 0.02 | 1,513,978.00 | 0.06 | -67.40 | 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以及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27,601,530.64 | 1.07 | 16,922,444.40 | 0.64 | 63.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同比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6,014,101.46 | 0.23 | 2,448,256.23 | 0.09 | 145.6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房屋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 | 23,189,974.49 | 0.88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房屋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成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676,532.45 | 0.84 | 15,939,317.37 | 0.61 | 35.9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5,877,234.29 | 0.23 | 4,471,722.04 | 0.17 | 31.4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融资租赁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19,742.80 | 0.36 | 19,634,504.54 | 0.75 | -52.53 | 主要系上期预付的设备款本期设备到货转销所致 |
预收款项 | - | 13,500,000.00 | 0.51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房屋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成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67,763.30 | 0.35 | 16,589,793.13 | 0.63 | -45.94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期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8,013,351.17 | 0.31 | 16,717,702.79 | 0.64 | -52.07 | 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上期末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等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9,474.93 | 0.02 | 713,865.03 | 0.03 | -31.43 | 主要系2021年度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荧火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部分披露。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跑马梗村三、四组在建的科技园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在建工程项目投入4,067.52万元,为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该在建工程项目预算投入48,761.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工程累计投入61,608.35万元,累计投入占预算的比例为126.35%,工程进度为100%。上述在建工程已于2022年3月31日转为固定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48,985,455.25 | -197,787.68 | 48,787,667.57 | |||||
其他 | 0 | 482,129.80 | 10,560,000.00 | 10,560,000.00 | ||||
合计 | 48,985,455.25 | 284,342.12 | 10,560,000.00 | 59,347,667.57 |
备注:其他为购买的银行理财。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佛山保利防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1月 | 51,961,644 | 否 | 无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787.68 |
合计 | / | 51,961,644 | / | / | / | -197,787.68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类型 | 公司持股比例(%) | 主要产品和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主营业务收入 | 营业利润 |
盟升科技 | 全资子公司 | 100 | 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导航终端设备以及核心部件产品,如卫星导航接收机、组件、专用测试设备等 | 8,000.00 | 130,761.09 | 47,056.43 | 3,984.57 | 22,691.05 | 4,336.97 |
国卫通信 | 全资子公司 | 100 | 卫星通信天线及组件,包括动中通天线、信标机和跟踪接收机等产品 | 14,000.00 | 22,074.52 | 7,261.19 | -252.72 | 4,362.73 | -393.13 |
南京荧火 | 控股子公司 | 51 | 系统设计、信号处理和设备研发工作,基于不同行业应用需求提供模块、终端、整机和相关技术开发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 600.00 | 8,683.62 | 8,405.36 | -91.78 | 110.81 | -92.1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4月8日 |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7日 |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大会已经通过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议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28元/股调整为22.92元/股;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14.1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6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因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7.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9.7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生产经营中的环保工作,根据排放标准和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置及排放结果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荣 | 详见备注1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荣投创新及盟升志合、盟升创合 | 详见备注2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 | 详见备注3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4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 | 详见备注5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6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 | 详见备注7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 | 详见备注8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9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详见备注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控股股东荣投创新及其控制的盟升志合、盟升创合 | 详见备注10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 | 详见备注11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2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3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 | 详见备注14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 | 详见备注15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 | 详见备注16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 | 详见备注17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 | 详见备注18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 | 详见备注19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20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承诺 | 详见备注21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承诺 | 详见备注22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 | 详见备注23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 | 详见备注24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25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承诺 | 详见备注26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 | 详见备注27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 | 详见备注28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 | 详见备注29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30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31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 | 详见备注32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及持股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 | 详见备注33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34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承诺 | 详见备注35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承诺 | 详见备注36 | 承诺时间:2020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承诺 | 详见备注37 | 承诺时间:2022年4月6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承诺 | 详见备注38 | 承诺时间:2022年4月6日承诺期限: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南京荧火股东吴团锋、杨伏华 | 详见备注39 | 承诺时间:2021年4月14日承诺期限:自协议签署后的3个财务年度(含当年度)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荣承诺:
1、自盟升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盟升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人间接或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盟升电子上市后6个月内如盟升电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盟升电子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盟升电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4、自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盟升电子上市时本人所持盟升电子股份总数的25%,前述每年转让比例累计使用。
5、下列情况下,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股份:
(1)盟升电子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盟升电子如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盟升电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备注2: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及盟升志合、盟升创合所作承诺
1、自盟升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盟升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盟升电子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盟升电子上市后6个月内如盟升电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盟升电子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盟升电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股份:
(1)盟升电子或本公司/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公司/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盟升电子如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盟升电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备注3: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所作承诺:
1、自盟升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盟升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2、下列情况下,本企业/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股份:
(1)盟升电子或本企业/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企业/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盟升电子如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盟升电子股票终止上市前;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企业/本人所持盟升电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备注4: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诺:
1、自盟升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盟升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4、本人间接或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盟升电子上市后6个月内如盟升电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
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盟升电子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果盟升电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下列情况下,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盟升电子如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如本人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函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盟升电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备注5: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所作承诺:
1、自盟升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盟升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3、下列情况下,本人将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盟升电子如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如本人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函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盟升电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备注6: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所作承诺:
1、自盟升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盟升电子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盟升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盟升电子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盟升电子首发前股份不超过盟升电子上市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盟升电子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前述每年转让比例累计使用。
3、如本人同时担任盟升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基于其他身份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函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盟升电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备注7: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所作承诺:
1、本人将根据盟升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盟升电子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根据盟升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备注8: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所作承诺:
1、本公司将根据盟升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盟升电子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公司将根据盟升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备注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诺:
1、本人将根据盟升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盟升电子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其他会议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根据盟升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3、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发行人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发行人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发行人股价的相应承诺。
4、发行人未来新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受到上述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约束。
备注10: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控股股东荣投创新及其控制的盟升志合、盟升创合所作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盟升电子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根据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股5%及以上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减持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股5%及以上期间,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5、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6、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11: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所作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2、本企业/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盟升电子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根据本企业/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股5%及以上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减持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4、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股 5%及以上期间,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5、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6、本企业/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12:
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诺:
1、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2、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本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3、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减持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4、本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或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若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减持规定》、《减持细则》办理。
6、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7、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13: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遵守承诺的承诺:
1、就作出的股份锁定、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等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人所作出的股份锁定、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
备注14: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所作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除盟升电子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盟升电子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支持任何与盟升电子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在本人直接或间接对盟升电子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盟升电子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盟升电子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盟升电子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将在盟升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盟升电子进一步要求,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本人不会利用从盟升电子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盟升电子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在本人作为盟升电子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撤销;如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导致上述承诺的某些事项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事项;如果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盟升电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备注15: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所作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除盟升电子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盟升电子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支持任何与盟升电子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在本公司作为盟升电子控股股东或对盟升电子存在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盟升电子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盟升电子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盟升电子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将在盟升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盟升电子进一步要求,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本公司不会利用从盟升电子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盟升电子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盟升电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撤销;如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导致上述承诺的某些事项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事项;如果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盟升电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公司予以全额赔偿。
备注16: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所作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未曾为盟升电子利益以外的目的,从事与盟升电子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
2、本企业/本人承诺,在作为盟升电子关联方期间,非为盟升电子利益之目的,本企业/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盟升电子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投资于与盟升电子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并促使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盟升电子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本企业/本人承诺,本企业/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盟升电子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企业/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4、如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所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存在任何与盟升电子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盟升电子或盟升电子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5、本企业/本人不会利用从盟升电子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盟升电子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6、如因本企业/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备注17: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所作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盟升电子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盟升电子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盟升电子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盟升电子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盟升电子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盟升电子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盟升电子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地位,就盟升电子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盟升电子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盟升电子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盟升电子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承诺方赔偿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盟升电子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盟升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盟升电子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18: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所作承诺:
1、本公司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盟升电子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公司以及因与本公司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盟升电子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公司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盟升电子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盟升电子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盟升电子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盟升电子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盟升电子控股股东的地位,就盟升电子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盟升电子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盟升电子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方将不会向盟升电子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承诺方赔偿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盟升电子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与盟升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盟升电子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19: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所作承诺
1、本企业/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企业/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盟升电子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企业/本人以及因与本企业/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盟升电子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企业/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盟升电子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盟升电子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盟升电子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盟升电子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盟升电子股东的身份,就盟升电子与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盟升电子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盟升电子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盟升电子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企业/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企业/本人赔偿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盟升电子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与盟升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盟升电子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2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诺: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盟升电子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保证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盟升电子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本人的相关方”),今后原则上不与盟升电子发生关联交易。如果盟升电子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盟升电子的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盟升电子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且保证不利用作为盟升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就盟升电子与本人或本人的相关方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盟升电子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盟升电子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相关方将不会向盟升电子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人赔偿盟升电子及盟升电子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盟升电子所有。
5、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盟升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盟升电子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21:
公司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若公司利润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对投资者回报的影响,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用于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是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对公司现有卫星导航、卫星通信业务、研发能力的再提升,最终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的提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整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的收入水平、盈利能力等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备注22:
公司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本公司资产从事与经营业务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备注23: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备注24: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公司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票。
(3)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票。
(4)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5)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备注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备注26:
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27: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盟升电子股东公开道歉。
(2)向盟升电子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盟升电子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盟升电子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盟升电子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盟升电子及其股东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盟升电子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股东的权益。
备注28: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盟升电子其他股东公开道歉。
(2)向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盟升电子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盟升电子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进行赔偿。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备注29:
公司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承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盟升电子其他股东公开道歉。
(2)向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盟升电子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盟升电子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进行赔偿。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备注3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盟升电子股东公开道歉。
(2)向盟升电子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盟升电子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盟升电子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盟升电子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盟升电子及其股东进行赔偿;本人若从盟升电子处领取薪酬,则同意盟升电子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盟升电子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盟升电子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股东的权益。
备注3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盟升电子股东公开道歉。
(2)向盟升电子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股东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盟升电子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盟升电子所有。
(5)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盟升电子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盟升电子及其股东进行赔偿;本人若从盟升电子处领取薪酬,则同意盟升电子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盟升电子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通过盟升电子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盟升电子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盟升电子及其股东的权益。
备注32: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承诺: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盟升电子及其子公司资金。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盟升电子的独立性,绝不损害盟升电子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盟升电子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盟升电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备注33:
公司控股股东荣投创新及持股5%以上股东盟升志合、盟升创合、弘升衡达、弘升衡达互强、弘升衡达精诚、蓝海同创、蓝海沣盈、蓝海共赢、刘荣承诺: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盟升电子及其子公司资金。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盟升电子的独立性,绝不损害盟升电子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就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盟升电子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盟升电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备注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盟升电子及其子公司资金。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维护盟升电子的独立性,绝不损害盟升电子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如果有关政府机关或公司要求本人关联方就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支付资金占用费,本人将就本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本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人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发生资金占用当年盟升电子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孰高原则,向盟升电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备注35:
公司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上市后未来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比例
(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进行年度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指公司弥补亏损、扣除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1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条件
在下列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公司必须进行年度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指公司弥补亏损、扣除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10%:
①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
②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③公司有相应的货币资金,能够满足现金分红需要;
④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⑤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上述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监事会的意见须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能通过。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发布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监事会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可以对《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对现金分红政策做出调整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监事会的意见须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能通过。
董事会在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供便利,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
备注36:
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根据盟升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各项义务,本公司将: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由董事会向投资者提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本公司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发生变更,否则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37:
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承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激励计划即行终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当公司出现终止计划的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备注38:
激励对象承诺:
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备注39:
南京荧火股东吴团锋(乙方1)、杨伏华(乙方2)(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承诺:
1、乙方预计南京荧火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下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同)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1,400万元、1,800万元,合计不低于4,500.00万元。
鉴于此,乙方一、乙方二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南京荧火在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300万元,2021年、2022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700万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500.00万元。
补偿期届满时,若南京荧火各年度实现的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补偿义务人承诺的承诺净利润的,则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南京荧火各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大于或等于补偿义务人承诺的承诺净利润的,则补偿义务人无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补偿金额的计算及补偿方式
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承诺,如果南京荧火2021年、2022年当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该年度补偿义务人承诺累积净利润承诺数的90%,则补偿义务人按照其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占各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总额的比例,以本次交易乙方所获对价为上限进行补偿;如果南京荧火2021年、2022年当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该年度补偿义务人承诺累积净利润承诺数的90%,则当年不进行补偿,根据下一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计算是否需要进行补偿。
补偿期届满时,若南京荧火补偿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补偿义务人按照其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占各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总额的比例,以本次交易乙方所获对价为上限进行补偿。
在补偿期限内,如需补偿,补偿义务人将向甲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二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0,按照0取值。
各方一致同意,补偿利润由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
3、上市公司应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确认是否需要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并由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各补偿义务人当年是否需要业绩补偿以及需要补偿的金额,各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国卫通信 | 全资子公司 | 6,000 | 2021-1-6 | 2021-1-6 | 2024-1-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盟升科技 | 全资子公司 | 6,000 | 2021-4-27 | 2021-4-27 | 2024-4-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国卫通信 | 全资子公司 | 5,000 | 2021-11-10 | 2021-11-10 | 2022-11-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盟升科技 | 全资子公司 | 8,000 | 2021-11-10 | 2021-11-10 | 2022-11-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国卫通信 | 全资子公司 | 1,000 | 2022-6-24 | 2022-6-24 | 2023-6-23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盟升科技 | 全资子公司 | 5,000 | 2022-7-18 | 2022-7-18 | 2025-7-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国卫通信 | 全资子公司 | 3,000 | 2023-2-21 | 2023-2-21 | 2024-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盟升科技 | 全资子公司 | 6,000 | 2023-2-21 | 2023-2-21 | 2024-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盟升电子 | 公司本部 | 盟升科技 | 全资子公司 | 1,000 | 2023-6-26 | 2023-6-26 | 2026-6-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7,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7,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2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8日 | 1,192,098,600.00 | 1,054,251,582.45 | 507,839,900.00 | 1,054,251,582.45 | 961,706,826.81 | 91.22 | 175,292,607.09 | 16.6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8日 | 否 | 169,482,500.00 | 169,482,500.00 | 123,120,842.36 | 72.65 | 2023年12月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8日 | 否 | 176,357,400.00 | 176,357,400.00 | 114,776,706.00 | 65.08 | 2023年12月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28日 | 否 | 62,000,000.00 | 62,000,000.00 | 63,358,890.47 | 102.19 | 2022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 | 补流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 | 2020年7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 |
动资金 | 还贷 | 发行股票 | 月28日 | 用 | |||||||||||||
超募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8日 | 是 | - | 546,411,682.45 | 560,450,387.98 | 102.57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8日 | 是 | - | 424,011,682.45 | 438,050,387.98 | 103.3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收购南京荧火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8日 | 是 | - | 122,400,000.00 | 122,4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该等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完成,装修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生产、检测设备已购买,并且部分设备已到货,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进度滞后,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到货、安装、调试。经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注2: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该等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完成,装修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生产、检测设备已购买,并且部分设备已到货,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进度滞后,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到货、安装、调试。经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6,836.34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97,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401.17万元及超募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净额1,372.44万元(最终金额以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后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的金额为准),共计约11,773.61万元(不超过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1.55%。公司实际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805.04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1.60%。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卫星导航产品产业化项目”、“卫星通信产品产业化项目”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完成,装修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生产、检测设备已购买,并且部分设备已到货,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进度滞后,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到货、安装、调试。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47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无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33,213,100 | 28.87 | 33,213,100 | 33,213,1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8,370,000 | 7.28 | 8,370,000 | 8,370,000 | 无 | - | 其他 | ||
向荣 | - | 3,236,420 | 2.81 | 3,236,420 | 3,236,42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3,000,000 | 2.61 | - | - | 无 | - | 其他 | ||
宜宾市智溢酒业有限公司 | - | 2,965,600 | 2.58 | - | - | 冻结 | 2,965,6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242,762 | 2,834,135 | 2.46 | - | - | 无 | - | 其他 | ||
宁波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0,000 | 2.43 | 2,790,000 | 2,790,000 | 无 | - | 其他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1,936,832 | 2,659,885 | 2.31 | -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818,774 | 1,701,589 | 1.48 | -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835,172 | 1,601,452 | 1.39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宜宾市智溢酒业有限公司 | 2,96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5,600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834,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4,135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2,659,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9,885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1,701,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1,589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1,601,4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1,45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3年封闭运作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9,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9,030 |
刘荣 | 872,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2,6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8,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8,26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7,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41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向荣控制的企业。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33,213,100 | 2023年07月31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宁波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70,000 | 2023年07月31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向荣 | 3,236,420 | 2023年7月31日/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4 | 宁波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0,000 | 2023年07月31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覃光全 | 35,000 | 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 | - |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6 | 毛钢烈 | 32,000 | 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 | - |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7 | 黄成刚 | 30,000 | 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 | - |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8 | 谭震 | 30,000 | 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 | - |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9 | 钟刚兵 | 28,000 | 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 | - |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10 | 陈英 | 25,000 | 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 | - |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盟升志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向荣控制的企业。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6,115,354.50 | 576,100,243.2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6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8,009,309.36 | 108,912,918.81 | |
应收账款 | 681,546,752.49 | 546,849,875.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93,500.00 | 1,513,978.00 | |
预付款项 | 27,601,530.64 | 16,922,444.4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014,101.46 | 2,448,256.2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0,730,138.12 | 264,712,262.91 | |
合同资产 | 4,004,416.13 | 4,049,215.13 | |
持有待售资产 | 23,189,974.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676,532.45 | 15,939,317.3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56,751,635.15 | 1,560,638,485.9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049,200.00 | 37,049,2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8,787,667.57 | 48,985,455.25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38,237,291.17 | 512,021,310.19 | |
在建工程 | 209,940,070.12 | 275,612,806.5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877,234.29 | 4,471,722.04 | |
无形资产 | 47,845,470.53 | 49,780,748.7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9,114,906.11 | 79,114,906.11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218.47 | 84,469.2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902,479.82 | 38,178,111.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19,742.80 | 19,634,504.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15,133,280.88 | 1,064,933,234.27 | |
资产总计 | 2,571,884,916.03 | 2,625,571,720.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000,000.00 | 65,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8,320,019.54 | 158,919,859.92 | |
应付账款 | 198,303,497.08 | 247,298,483.19 | |
预收款项 | 13,500,000.00 | ||
合同负债 | 2,632,027.24 | 2,581,621.4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67,763.30 | 16,589,793.13 | |
应交税费 | 8,013,351.17 | 16,717,702.79 | |
其他应付款 | 92,254,291.18 | 117,869,798.05 | |
其中:应付利息 | 132,820.27 | 261,438.09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126,150.43 | 31,639,588.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5,278.22 | 313,592.44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0,932,378.16 | 670,430,439.2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2,250,000.00 | 105,9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276,333.19 | 1,855,068.2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4,824,764.47 | 69,013,599.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9,474.93 | 713,865.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9,840,572.59 | 177,482,532.25 | |
负债合计 | 760,772,950.75 | 847,912,971.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5,048,000.00 | 115,048,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64,401,187.14 | 1,361,647,077.32 | |
减:库存股 | 45,173,097.97 | 45,173,097.97 | |
其他综合收益 | -525,000.00 | -525,000.00 | |
专项储备 | 3,061,227.75 | 2,363,427.49 | |
盈余公积 | 15,695,271.38 | 15,695,271.3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16,292,734.89 | 285,218,636.6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68,800,323.19 | 1,734,274,314.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311,642.09 | 43,384,433.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1,111,965.28 | 1,777,658,748.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71,884,916.03 | 2,625,571,720.26 |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6,572,770.27 | 282,090,238.8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996,394.16 | 2,022,879.56 | |
其他应收款 | 373,709,696.65 | 220,554,356.7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23,189,974.4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07,684.71 | 13,886,321.47 | |
流动资产合计 | 442,986,545.79 | 541,743,771.14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4,294,377.02 | 382,844,312.6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049,200.00 | 37,049,2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8,787,667.57 | 48,985,455.25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75,136,731.45 | 467,726,049.66 | |
在建工程 | 189,307,313.42 | 262,880,716.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15,839.41 | 1,946,201.79 | |
无形资产 | 35,401,933.49 | 35,858,027.6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2,074.07 | 587,705.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7,205.86 | 1,219,090.8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3,972,342.29 | 1,239,096,760.05 | |
资产总计 | 1,716,958,888.08 | 1,780,840,531.1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862,733.40 | 7,050,670.80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13,500,000.00 | ||
合同负债 | 574,335.78 | 550,458.7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27,122.14 | 3,408,908.00 | |
应交税费 | 1,211,426.84 | 1,065,510.35 | |
其他应付款 | 75,779,529.69 | 106,835,081.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84,861.3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877,808.14 | 30,877,808.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51,690.22 | 49,541.2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6,984,646.21 | 163,337,978.6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2,250,000.00 | 105,9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76,121.56 | 576,121.5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826,121.56 | 126,476,121.56 | |
负债合计 | 219,810,767.77 | 289,814,100.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5,048,000.00 | 115,048,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64,476,187.14 | 1,361,647,077.32 | |
减:库存股 | 45,173,097.97 | 45,173,097.97 | |
其他综合收益 | -525,000.00 | -525,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695,271.38 | 15,695,271.38 | |
未分配利润 | 47,626,759.76 | 44,334,180.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97,148,120.31 | 1,491,026,430.9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16,958,888.08 | 1,780,840,531.19 |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4,271,606.55 | 128,997,743.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234,271,606.55 | 128,997,743.1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3,498,361.65 | 121,090,183.7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17,451,030.14 | 51,420,221.4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464,484.68 | 2,117,310.67 | |
销售费用 | 13,389,516.34 | 7,944,661.48 | |
管理费用 | 50,345,803.03 | 33,930,384.87 | |
研发费用 | 34,296,796.45 | 26,576,591.77 | |
财务费用 | 2,550,731.00 | -898,986.5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716,568.01 | 2,633,290.61 | |
利息收入 | 1,404,139.06 | 3,431,423.66 | |
加:其他收益 | 16,002,750.56 | 7,800,106.7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4,342.12 | 277,468.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0,482.02 | -3,464,432.4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4,867.50 | -20,160.0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75,395.85 | 6,150.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880,377.25 | 12,506,691.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317.21 | 63,121.7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105.3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912,694.46 | 12,549,708.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88,611.99 | 2,178,830.0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001,306.46 | 10,370,878.2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001,306.46 | 10,370,878.2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074,098.21 | 10,059,412.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72,791.75 | 311,465.5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001,306.46 | 10,370,878.2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074,098.21 | 10,059,412.6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72,791.75 | 311,465.5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0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0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4,786,263.40 | 6,041,513.00 | |
减:营业成本 | 8,023,536.01 | 2,264,530.85 | |
税金及附加 | 2,544,493.91 | 1,093,783.84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3,779,873.78 | 21,454,683.8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828,134.07 | 427,024.6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70,448.36 | 2,223,852.77 | |
利息收入 | 698,057.59 | 1,824,391.84 | |
加:其他收益 | 1,981,097.38 | 1,034,100.0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356.7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7,787.6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7,473.57 | -204,952.7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21,111.8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60,816.87 | -18,369,362.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84.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60,816.87 | -18,368,978.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8,237.33 | -51,238.1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92,579.54 | -18,317,740.3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92,579.54 | -18,317,740.3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92,579.54 | -18,317,740.3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6,263,711.65 | 76,610,550.2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542,669.82 | 12,143,383.1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23,300.42 | 9,221,418.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029,681.89 | 97,975,352.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1,905,561.88 | 129,458,022.1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113,484.55 | 46,752,714.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125,204.34 | 46,011,573.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198,612.44 | 30,013,961.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342,863.21 | 252,236,270.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13,181.32 | -154,260,918.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3,430,000.00 | 53,3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2,129.80 | 262,232.9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409,000.00 | 2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6,321,129.80 | 53,640,232.9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1,235,285.76 | 192,116,678.4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3,990,000.00 | 73,35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5,225,285.76 | 265,466,678.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904,155.96 | -211,826,445.4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99,84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70,966.2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 | 38,770,806.2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650,000.00 | 40,1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24,045.02 | 4,915,220.7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674,045.02 | 95,065,220.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74,045.02 | -56,294,414.5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755.63 | 41,060.0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8,869,626.68 | -422,340,718.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1,826,156.01 | 910,422,503.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2,956,529.33 | 488,081,784.83 |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43,118.00 | 124,104.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85,354.86 | 12,034,082.2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219,669.59 | 48,291,602.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7,048,142.45 | 60,449,789.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978,434.93 | 9,237,951.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90,304.89 | 7,204,547.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906,057.87 | 43,445,390.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4,974,797.69 | 59,887,889.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926,655.24 | 561,899.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1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15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258,205.65 | 174,788,062.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2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258,205.65 | 184,038,062.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08,205.65 | -184,038,062.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99,84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70,966.2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70,806.2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650,000.00 | 15,1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32,711.65 | 4,517,019.4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82,711.65 | 69,667,019.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82,711.65 | -50,896,213.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5,517,572.54 | -234,372,375.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2,090,238.89 | 428,506,310.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572,666.35 | 194,133,934.39 |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5,048,000.00 | 1,361,647,077.32 | 45,173,097.97 | -525,000.00 | 2,363,427.49 | 15,695,271.38 | 285,218,636.68 | 1,734,274,314.90 | 43,384,433.84 | 1,777,658,748.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048,000.00 | 1,361,647,077.32 | 45,173,097.97 | -525,000.00 | 2,363,427.49 | 15,695,271.38 | 285,218,636.68 | 1,734,274,314.90 | 43,384,433.84 | 1,777,658,748.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54,109.82 | 697,800.26 | 31,074,098.21 | 34,526,008.29 | -1,072,791.75 | 33,453,216.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074,098.21 | 31,074,098.21 | -1,072,791.75 | 30,001,306.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54,109.82 | 2,754,109.82 | 2,754,109.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29,109.82 | 2,829,109.82 | 2,829,109.82 | ||||||||||||
4.其他 | -75,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97,800.26 | 697,800.26 | 697,800.26 | ||||||||||||
1.本期提取 | 1,389,701.22 | 1,389,701.22 | 1,389,701.22 | ||||||||||||
2.本期使用 | 691,900.96 | 691,900.96 | 691,900.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048,000.00 | 1,364,401,187.14 | 45,173,097.97 | -525,000.00 | 3,061,227.75 | 15,695,271.38 | 316,292,734.89 | 1,768,800,323.19 | 42,311,642.09 | 1,811,111,965.2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4,670,000.00 | 1,348,212,387.45 | 15,695,271.38 | 300,295,822.42 | 1,778,873,481.25 | 42,012,338.23 | 1,820,885,819.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4,670,000.00 | 1,348,212,387.45 | 15,695,271.38 | 300,295,822.42 | 1,778,873,481.25 | 42,012,338.23 | 1,820,885,819.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8,000.00 | 11,840,439.25 | 48,693,033.97 | -31,005,924.94 | -67,480,519.66 | 311,465.52 | -67,169,054.1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59,412.68 | 10,059,412.68 | 311,465.52 | 10,370,878.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8,000.00 | 11,840,439.25 | 48,693,033.97 | -36,474,594.72 | -36,474,594.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8,000.00 | 8,421,840.00 | 8,799,840.00 | 8,799,84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418,599.25 | 48,693,033.97 | -45,274,434.72 | -45,274,434.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065,337.62 | -41,065,337.62 | -41,065,337.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065,337.62 | -41,065,337.62 | -41,065,337.6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048,000.00 | 1,360,052,826.70 | 48,693,033.97 | 15,695,271.38 | 269,289,897.48 | 1,711,392,961.60 | 42,323,803.75 | 1,753,716,765.35 |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5,048,000.00 | 1,361,647,077.32 | 45,173,097.97 | -525,000.00 | 15,695,271.38 | 44,334,180.22 | 1,491,026,430.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048,000.00 | 1,361,647,077.32 | 45,173,097.97 | -525,000.00 | 15,695,271.38 | 44,334,180.22 | 1,491,026,430.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9,109.82 | 3,292,579.54 | 6,121,689.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92,579.54 | 3,292,579.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29,109.82 | 2,829,109.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29,109.82 | 2,829,109.8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048,000.00 | 1,364,476,187.14 | 45,173,097.97 | -525,000.00 | 15,695,271.38 | 47,626,759.76 | 1,497,148,120.3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4,670,000.00 | 1,348,212,387.45 | 15,695,271.38 | 93,022,942.29 | 1,571,600,601.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4,670,000.00 | 1,348,212,387.45 | 15,695,271.38 | 93,022,942.29 | 1,571,600,601.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8,000.00 | 11,840,439.25 | 48,693,033.97 | -59,383,077.98 | -95,857,672.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317,740.36 | -18,317,740.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8,000.00 | 11,840,439.25 | 48,693,033.97 | -36,474,594.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8,000.00 | 8,421,840.00 | 8,799,84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418,599.25 | 48,693,033.97 | -45,274,434.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065,337.62 | -41,065,337.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065,337.62 | -41,065,337.6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048,000.00 | 1,360,052,826.70 | 48,693,033.97 | 15,695,271.38 | 33,639,864.31 | 1,475,742,928.43 |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投创新”)和南京盟升创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盟升创合”)共同出资,于2013年9月6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61号”《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67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1.58元。2020年7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192,098,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37,847,01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4,251,582.45元,其中增加股本28,6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025,581,582.45元。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37.80万股,授予价格为23.28元/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6日。根据以上相关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8,000.00元,增资总对价人民币8,799,840.00元,差额8,421,840.00元账列资本公积。公司该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14,6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48,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504.80万股,注册资本为11,504.80万元,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总部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5101000776776935,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向荣。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4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盟升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星辰海洋通信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盟升通导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卫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注销;
(2)公司于2023年4月新设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通导科技有限公司;
(3)公司于2023年6月购买星辰海洋通信技术(浙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对星辰海洋持股数由85%变更为100%。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财务报表期间合并范围未变更。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1.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1 | 应收外部客户款项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2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其他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2.应收账款”。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房屋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0年、50年 | 直线法 | 0.00 | 土地使用权证有效期 |
软件 | 3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使用年限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以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房屋装修费 | 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3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②具体原则
军品:以客户验收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针对军方已批价的产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合同价格确认销售收入;针对尚未批价的产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在军方未批价前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暂定价合同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军方批价后,若产品最终审定价格与暂定价存在差异,公司将在批价当期对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民品:
1)国内销售:客户签收产品即可代表客户已收齐货物并认可货物品质,公司以客户签收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2)境外销售:公司采取了保险费加运费(CIF)、离岸价(FOB)、成本加运费(C&R)和出厂售价(EXW)四种销售模式,其中,前三种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为: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越过船舷即完成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随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该模式下,将货物报关装船后以货运提单为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出厂售价(EXW)销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将货物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时确认销售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据运营商提供的结算数据,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数据为基础进行收入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或企业申请文件中,明确规定取得的补助由企业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具体的长期资产,待资产形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由有关单位和部门予以验收。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或企业申请文件中,明确规定取得的补助由企业用于已经发生或将来发生的费用性补偿或给予的奖励、资助、扶持、税收返还等,不形成长期资产。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③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④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2)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②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1)中: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四川国卫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 |
成都盟升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星辰海洋通信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25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成都盟升通导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5100312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实际执行税率为15%。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51003736)。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实际执行税率为15%。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7458)。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实际执行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367.3 | 30,367.30 |
银行存款 | 382,936,162.03 | 571,795,185.76 |
其他货币资金 | 3,158,825.17 | 4,274,690.23 |
合计 | 386,115,354.5 | 576,100,243.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所有权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158,825.17 | 4,274,087.28 |
保函保证金 | ||
合计 | 3,158,825.17 | 4,274,087.28 |
所有权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情况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披露。其他货币资金与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差异103.92元系证券户余额。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560,000.00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0,56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16,800.00 | 10,661,135.00 |
商业承兑票据 | 5,741,325.00 | 15,586,500.08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67,951,184.36 | 82,665,283.73 |
合计 | 78,009,309.36 | 108,912,918.8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81,8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21,899,245.00 | |
合计 | 24,881,045.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484,421.01 | 100 | 13,475,111.65 | 14.73 | 78,009,309.36 | 129,800,297.18 | 100 | 20,887,378.37 | 16.09 | 108,912,918.81 |
其中: | ||||||||||
组合1 | 4,316,800.00 | 4.72 | 4,316,800.00 | 10,661,135.00 | 8.21 | 10,661,135.00 | ||||
组合2 | 87,167,621.01 | 95.28 | 13,475,111.65 | 15.46 | 73,692,509.36 | 119,139,162.18 | 91.79 | 20,887,378.37 | 17.53 | 98,251,783.81 |
合计 | 91,484,421.01 | / | 13,475,111.65 | / | 78,009,309.36 | 129,800,297.18 | / | 20,887,378.37 | / | 108,912,918.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4,316,800.00 | ||
合计 | 4,316,8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2 | 87,167,621.01 | 13,475,111.65 | 15.46 |
合计 | 87,167,621.01 | 13,475,111.65 | 15.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20,887,378.37 | 7,412,266.72 | 13,475,111.65 | ||
合计 | 20,887,378.37 | 7,412,266.72 | 13,475,111.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96,782,535.10 |
1年以内小计 | 496,782,535.10 |
1至2年 | 148,521,570.31 |
2至3年 | 83,542,542.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767,794.53 |
4至5年 | 720,000.00 |
5年以上 | 56,000.00 |
合计 | 747,390,441.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7,390,441.94 | 100 | 65,843,689.45 | 8.81 | 681,546,752.49 | 604,881,889.98 | 100 | 58,032,014.62 | 9.59 | 546,849,875.36 |
其中: | ||||||||||
组合1 | 747,390,441.94 | 100 | 65,843,689.45 | 8.81 | 681,546,752.49 | 604,881,889.98 | 100 | 58,032,014.62 | 9.59 | 546,849,875.36 |
合计 | 747,390,441.94 | / | 65,843,689.45 | / | 681,546,752.49 | 604,881,889.98 | / | 58,032,014.62 | / | 546,849,875.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747,390,441.94 | 65,843,689.45 | 8.81 |
合计 | 747,390,441.94 | 65,843,689.45 | 8.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8,032,014.62 | 7,811,674.83 | 65,843,689.45 | |||
合计 | 58,032,014.62 | 7,811,674.83 | 65,843,689.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16,517,952.42 | 28.97 | 10,922,197.62 |
第二名 | 133,462,310.00 | 17.86 | 17,808,506.50 |
第三名 | 58,978,500.00 | 7.89 | 3,124,325.00 |
第四名 | 43,524,657.29 | 5.82 | 5,818,513.63 |
第五名 | 41,203,725.00 | 5.51 | 3,632,984.50 |
合计 | 493,687,144.71 | 66.05 | 41,306,527.2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93,500.00 | 1,513,978.00 |
合计 | 493,500.00 | 1,513,978.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1,513,978.00 | 493,500.00 | 1,513,978.00 | 493,500.0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139,044.97 | 94.70 | 16,494,177.59 | 97.47 |
1至2年 | 1,067,410.00 | 3.87 | 428,266.81 | 2.53 |
2至3年 | 395,075.67 | 1.43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7,601,530.64 | 100.00 | 16,922,444.4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595,400.00 | 9.40 |
第二名 | 2,000,000.00 | 7.25 |
第三名 | 1,962,709.75 | 7.11 |
第四名 | 1,800,000.00 | 6.52 |
第五名 | 1,683,799.00 | 6.10 |
合计 | 10,041,908.75 | 36.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014,101.46 | 2,448,256.23 |
合计 | 6,014,101.46 | 2,448,256.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831,411.67 |
1年以内小计 | 5,831,411.67 |
1至2年 | 375,555.77 |
2至3年 | 6,74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8,000.00 |
4至5年 | 372,893.92 |
5年以上 | 18,299.28 |
减:坏账准备 | -628,799.18 |
合计 | 6,014,101.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883,549.25 | 2,426,460.34 |
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 190,290.38 | 343,165.56 |
暂借款 | 10,300.00 | |
备用金 | 2,106,705.22 | |
持有待售资产处置款 | 1,350,000.00 | |
其他 | 112,355.79 | 126,055.60 |
合计 | 6,642,900.64 | 2,905,981.5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57,725.27 | 457,725.2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1,073.91 | 171,073.9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628,799.18 | 628,799.1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57,725.27 | 171,073.91 | 628,799.18 | |||
合计 | 457,725.27 | 171,073.91 | 628,799.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1,473,186.00 | 1年以内 | 22.18 | 73,659.30 |
第二名 | 持有待售资产处置款 | 1,350,000.00 | 1年以内 | 20.32 | 67,500.00 |
第三名 | 保证金 | 372,893.92 | 4-5年 | 5.61 | 261,025.74 |
第四名 | 保证金 | 287,630.00 | 1年以内 | 4.33 | 14,381.5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200,000.00 | 1-2年 | 3.01 | 20,000.00 |
合计 | / | 3,683,709.92 | / | 55.45 | 436,566.5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3,996,644.07 | 123,996,644.07 | 153,650,525.18 | 153,650,525.18 | ||
在产品 | 49,125,096.83 | 49,125,096.83 | 42,556,249.99 | 42,556,249.99 | ||
库存商品 | 32,014,130.92 | 32,014,130.92 | 44,684,740.71 | 44,684,740.7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2,846,299.44 | 32,846,299.44 | 16,526,740.45 | 16,526,740.45 | ||
委托加工物资 | 2,747,966.86 | 2,747,966.86 | 7,294,006.58 | 7,294,006.58 | ||
合计 | 240,730,138.12 | 240,730,138.12 | 264,712,262.91 | 264,712,262.9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货款 | 6,171,500.25 | 2,167,084.13 | 4,004,416.13 | 6,031,431.76 | 1,982,216.63 | 4,049,215.13 |
合计 | 6,171,500.25 | 2,167,084.13 | 4,004,416.13 | 6,031,431.76 | 1,982,216.63 | 4,049,215.1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坏账准备 | 184,867.50 | |||
合计 | 184,867.5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 | 21,378,155.10 | 15,926,256.32 |
预交税金 | 298,377.35 | 13,061.05 |
合计 | 21,676,532.45 | 15,939,317.3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全联众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2,300,000.00 |
环球数科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9,000,000.00 |
深圳市天海世界卫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6,999,200.00 | 6,999,200.00 |
湖南跨线桥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合计 | 37,049,200.00 | 37,049,2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全联众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战略持有,不仅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环球数科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持有,不仅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深圳市天海世界卫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战略持有,不仅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
湖南跨线桥航天科技有限公 | 战略持有,不仅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787,667.57 | 48,985,455.25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48,787,667.57 | 48,985,455.25 |
合计 | 48,787,667.57 | 48,985,455.25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38,237,291.17 | 512,021,310.1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38,237,291.17 | 512,021,310.1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装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7,561,098.22 | 86,652,109.63 | 72,987,172.71 | 5,406,947.94 | 17,911,544.60 | 23,092,254.38 | 573,611,127.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297,109.01 | 0 | 23,412,215.62 | 2,957,345.40 | 222,520.01 | 199,851.67 | 151,089,041.71 |
(1)购置 | 23,412,215.62 | 2,957,345.40 | 222,520.01 | 199,851.67 | 26,791,932.7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4,297,109.01 | 124,297,109.0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8,391.00 | 1,498,391.00 | |||||
(1)处置或报废 | 1,498,391.00 | 1,498,391.00 | |||||
4.期末余额 | 491,858,207.23 | 86,652,109.63 | 96,399,388.33 | 6,865,902.34 | 18,134,064.61 | 23,292,106.05 | 723,201,778.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094,364.15 | 6,173,962.79 | 23,885,819.29 | 4,372,654.59 | 5,055,615.32 | 3,377,035.99 | 55,959,452.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29,576.10 | 4,115,975.19 | 6,447,400.91 | 447,371.90 | 2,788,120.40 | 2,269,696.68 | 24,798,141.18 |
(1)计提 | 8,729,576.10 | 4,115,975.19 | 6,447,400.91 | 447,371.90 | 2,788,120.40 | 2,269,696.68 | 24,798,141.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23,471.45 | 1,423,471.45 | |||||
(1)处置或报废 | 1,423,471.45 | 1,423,471.45 | |||||
4.期末余额 | 21,823,940.25 | 10,289,937.98 | 30,333,220.20 | 3,396,555.04 | 7,843,735.72 | 5,646,732.67 | 79,334,121.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630,365.16 | 5,630,365.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5,630,365.16 | 5,630,365.1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0,034,266.98 | 76,362,171.65 | 60,435,802.97 | 3,469,347.30 | 10,290,328.89 | 17,645,373.38 | 638,237,291.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4,466,734.07 | 80,478,146.84 | 43,470,988.26 | 1,034,293.35 | 12,855,929.28 | 19,715,218.39 | 512,021,310.1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470,034,266.98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9,940,070.12 | 275,612,806.5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9,940,070.12 | 275,612,806.5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房屋建筑物 | 196,450,983.13 | 196,450,983.13 | 263,454,512.96 | 263,454,512.96 | ||
软件 | 8,795,452.16 | 8,795,452.16 | 8,627,320.08 | 8,627,320.08 |
机器设备 | 4,693,634.83 | 4,693,634.83 | 3,530,973.46 | 3,530,973.46 | ||
合计 | 209,940,070.12 | 209,940,070.12 | 275,612,806.50 | 275,612,806.5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天府新区科技园建设项目 | 487,610,000.00 | 83,621,922.87 | 40,675,186.14 | 124,297,109.01 | 0 | 126.35 | 100.00 | 14,624,603.11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新兴工业园项目 | 205,000,000.00 | 179,832,590.09 | 16,618,393.04 | 196,450,983.13 | 95.83 | 95.83 | 募集资金 | |||||
整机自动检测软件 | 8,627,320.08 | 168,132.08 | 8,795,452.16 | 自筹资金 | ||||||||
智能制造软件 | 3,530,973.46 | 9,379,938.25 | 8,217,276.88 | 4,693,634.83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692,610,000.00 | 275,612,806.50 | 66,841,649.51 | 132,514,385.89 | 209,940,070.12 | / | / | 14,624,603.11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27,377.84 | 3,194,477.88 | 6,321,855.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14,238.95 | 2,114,238.95 | |
(1)购置 | 2,114,238.95 | 2,114,238.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127,377.84 | 5,308,716.83 | 8,436,094.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42,459.71 | 807,673.97 | 1,850,13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738.00 | 395,988.70 | 708,726.70 |
(1)计提 | 312,738.00 | 395,988.70 | 708,726.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55,197.71 | 1,203,662.67 | 2,558,860.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72,180.13 | 4,105,054.16 | 5,877,234.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84,918.13 | 2,386,803.91 | 4,471,722.04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656,578.95 | 27,905,777.30 | 68,562,356.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7,247.40 | 1,937,247.40 | |||
(1)购置 | 1,937,247.40 | 1,937,247.4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656,578.95 | 29,843,024.70 | 70,499,603.6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875,330.88 | 13,906,276.58 | 18,781,607.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5,541.94 | 3,426,983.72 | 3,872,525.66 | ||
(1)计提 | 445,541.94 | 3,426,983.72 | 3,872,525.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20,872.82 | 17,333,260.30 | 22,654,133.1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335,706.13 | 12,509,764.40 | 47,845,470.5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781,248.07 | 13,999,500.72 | 49,780,748.7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披露。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9,114,906.11 | 79,114,906.11 | ||
合计 | 79,114,906.11 | 79,114,906.11 |
说明:(1)商誉形成过程: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对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00%股权的收购,支付对价12,240.00万元,100%股权交易对价24,000.00万元,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328.51万元。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7,911.49万元确认为商誉,100%股权收购对应的商誉账面值为15,512.73万元。
(2)业绩承诺:吴团锋、杨伏华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南京荧火在2021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300万元,2021年、2022年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700万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500.00万元。补偿期届满时,若南京荧火各年度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补偿义务人承诺净利润的,则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南京荧火各年度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于或等于补偿义务人承诺净利润的,则补偿义务人无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3)业绩完成情况: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0万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61万元,两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61万元,完成2021年和2022年的业绩承诺。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商誉所在资产组信息 | 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 | 638,447.15 |
无形资产 | 8,538,770.37 |
长期待摊费用 | 84,469.29 |
100%股权收购时对应的商誉账面值 | 155,127,266.88 |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 | 164,388,953.69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 | 84,469.29 | 25,250.82 | 59,218.47 | ||
合计 | 84,469.29 | 25,250.82 | 59,218.4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7,413,959.66 | 10,291,085.05 | 86,862,130.06 | 13,194,540.6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796,180.03 | 2,449,045.01 | 5,574,023.62 | 1,393,505.91 |
可抵扣亏损 | 104,269,916.78 | 17,644,206.81 | 93,116,252.73 | 15,445,297.79 |
期间费用税会差异 | 16,510,953.00 | 2,476,642.95 | 14,021,781.30 | 2,103,267.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00,000.00 | 175,000.00 | 700,000.00 | 175,000.00 |
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9,110,000.00 | 5,866,500.00 | 39,110,000.00 | 5,866,500.00 |
合计 | 237,801,009.47 | 38,902,479.82 | 239,384,187.71 | 38,178,111.5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263,166.20 | 489,474.93 | 4,759,100.17 | 713,865.0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价值变动 | ||||
合计 | 3,263,166.20 | 489,474.93 | 4,759,100.17 | 713,865.0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2,840.00 | 127,569.99 |
可抵扣亏损 | 2,177,305.11 | 2,069,717.31 |
合计 | 2,240,145.11 | 2,197,287.3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 | 4,402.34 | 4,402.34 | |
2027年 | 2,065,314.97 | 2,065,314.97 | |
2028年 | 107,587.80 | ||
合计 | 2,177,305.11 | 2,069,717.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采购款 | 9,319,742.80 | 9,319,742.80 | 19,634,504.54 | 19,634,504.54 | ||
合计 | 9,319,742.80 | 9,319,742.80 | 19,634,504.54 | 19,634,504.54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5,000,000.00 | 5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4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75,000,000.00 | 6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与贷款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签订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借款利率为3.70%。该借款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并由向荣和喻红利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与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仙桥支行签订2,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借款利率为3.50%。该借款由盟升电子提供最高额保证。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贷款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支行签订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借款利率为3.50%。该借款由盟升电子提供最高额保证。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与贷款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签订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借款利率为3.40%。该借款是纯信用,无担保。
成都国卫通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与贷款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签订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借款利率为3.40%。该借款是纯信用,无担保。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与贷款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签订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借款利率为3.40%。该借款是纯信用,无担保。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与贷款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签订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借款利率为3.40%。该借款是纯信用,无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67,177,341.27 | 125,911,016.22 |
银行承兑汇票 | 31,142,678.27 | 33,008,843.70 |
合计 | 198,320,019.54 | 158,919,859.9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14,197,047.32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98,303,497.08 | 247,298,483.19 |
合计 | 198,303,497.08 | 247,298,483.1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1,022,957.90 | 未结算佣金 |
第二名 | 5,487,995.10 | 未结算佣金 |
第三名 | 4,258,798.99 | 未结算货款 |
第四名 | 4,176,625.67 | 未结算货款 |
第五名 | 2,695,637.70 | 未结算货款 |
合计 | 27,642,015.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资产处置款 | 13,500,000.00 | |
合计 | 13,500,000.00 |
说明:系预收成都正扬博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处置款,公司将位于成都市西芯大道5号汇都总部园5栋1号楼的闲置资产出售相关手续已在报告期内办理完成。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2,632,027.24 | 2,581,621.40 |
合计 | 2,632,027.24 | 2,581,621.4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客户一 | 942,477.88 | 因收到现金而增加的金额 |
客户三 | 281,946.90 | 因收到现金而增加的金额 |
客户三 | -550,458.72 | 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金额所确认的收入 |
客户四 | -345,132.74 | 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金额所确认的收入 |
合计 | 328,833.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588,624.86 | 53,765,454.08 | 61,701,995.39 | 8,652,083.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68.27 | 2,847,116.81 | 2,532,605.33 | 315,679.75 |
三、辞退福利 | 266,998.36 | 266,998.36 | 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589,793.13 | 56,879,569.25 | 64,501,599.08 | 8,967,763.3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590,534.52 | 45,910,779.61 | 53,825,329.36 | 7,675,984.77 |
二、职工福利费 | 0 | 3,601,099.40 | 3,601,099.40 | 0 |
三、社会保险费 | 1,056.03 | 1,426,710.92 | 1,261,955.25 | 165,811.7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05.92 | 1,386,356.18 | 1,226,875.10 | 160,487.00 |
工伤保险费 | 16.11 | 34,366.35 | 29,057.76 | 5,324.70 |
生育保险费 | 34.00 | 5,988.39 | 6,022.39 | 0 |
四、住房公积金 | 298,650.00 | 1,984,218.00 | 1,956,938.00 | 325,93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98,384.31 | 842,646.15 | 1,056,673.38 | 484,357.0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588,624.86 | 53,765,454.08 | 61,701,995.39 | 8,652,083.5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27.98 | 2,745,473.44 | 2,442,332.78 | 304,268.64 |
2、失业保险费 | 40.29 | 101,643.37 | 90,272.55 | 11,411.1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168.27 | 2,847,116.81 | 2,532,605.33 | 315,679.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86,569.28 | 3,276,564.5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629,359.22 | 12,853,950.53 |
个人所得税 | 2,294.31 | 2,977.4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253.16 | 296,024.21 |
教育费附加 | 30,895.13 | 211,445.90 |
印花税 | 20,980.07 | 62,570.55 |
房产税 | 14,169.60 | |
合计 | 8,013,351.17 | 16,717,702.7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32,820.27 | 261,438.09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2,121,470.91 | 117,608,359.96 |
合计 | 92,254,291.18 | 117,869,798.05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84,861.37 | 191,986.03 |
企业债券利息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7,958.90 | 69,452.06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132,820.27 | 261,438.0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采购 | 80,598,452.75 | 101,049,364.97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5,144,164.20 | 5,144,164.20 |
保证金 | 3,731,772.00 | 3,451,772.00 |
员工报销款 | 64,854.05 | 1,214,500.17 |
员工食堂款项 | 99,592.70 | 2,576,969.65 |
服务费 | 1,895,268.23 | 876,355.8 |
其他 | 587,366.98 | 3,295,233.15 |
合计 | 92,121,470.91 | 117,608,359.96 |
注:限制性股票回购详见本节“十三、股份支付”披露。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4,913,323.59 | 工程款、保证金 |
第二名 | 9,026,315.55 | 工程款、保证金 |
第三名 | 5,187,113.59 | 工程款、保证金 |
第四名 | 1,977,948.30 | 工程款 |
第五名 | 1,272,071.76 | 工程款 |
合计 | 42,376,772.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300,000.00 | 30,3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26,150.43 | 1,339,588.35 |
合计 | 27,126,150.43 | 31,639,588.3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15,278.22 | 313,592.44 |
合计 | 315,278.22 | 313,592.4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07,550,000.00 | 136,2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300,000.00 | 30,300,000.00 |
合计 | 82,250,000.00 | 105,9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与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订5,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9年12月3日至2027年12月3日,借款利率为5.145%。报告内偿还借款420.00万元,余额3740.00万元,其中2023年还需要偿还420.00万元,2024年4月还需要偿还420万。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与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订4,9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7年12月2日,借款利率为5.145%。报告期内偿还借款420.00万元,余额3640.00万元,其中2023年需要偿还420.00万元,2024年4月还需要偿还420万。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与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订8,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总借款期限为2021年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日,借
款利率为5.145%。报告期内偿还借款2025.00万元,余额3375.00万元,其中2023年需要偿还
425.00万元,2024年4月还需要偿还425万。
该借款由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荣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抵押情况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部分披露。
关联方担保情况详见本节“十二、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披露。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354,456.32 | 3,458,220.2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1,972.70 | -263,563.6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26,150.43 | -1,339,588.35 |
合计 | 2,276,333.19 | 1,855,068.2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9,013,599.01 | 4,188,834.54 | 64,824,764.47 | ||
合计 | 69,013,599.01 | 4,188,834.54 | 64,824,764.4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明细: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卫星通导深度融合技术的海洋船载电子信息系统产业化及应用项目 | 8,243,599.01 | 4,188,834.54 | 4,054,764.47 | 资产相关 | |||
2021年“民参军”类项目-通道关键分系统 | 1,660,000.00 | 1,660,000.00 | 资产相关 | ||||
科技金融资助-担保费补助 | 39,110,000.00 | 39,110,000.00 | 资产相关 | ||||
卫星通导及系统融合产业化项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资产相关 | ||||
合计 | 69,013,599.01 | 0.00 | 0.00 | 4,188,834.54 | 0.00 | 64,824,764.47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5,048,000.00 | 115,048,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03,376,022.45 | 1,303,376,022.45 | ||
其他资本公积 | 58,271,054.87 | 2,754,109.82 | 61,025,164.69 | |
合计 | 1,361,647,077.32 | 2,754,109.82 | 1,364,401,187.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的变动主要系计提的股权激励。详见本节“十三、股份支付”披露。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权 | 45,173,097.97 | 45,173,097.97 | ||
合计 | 45,173,097.97 | 45,173,097.9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25,000.00 | -525,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25,000.00 | -525,00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
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25,000.00 | -525,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363,427.49 | 1,389,701.22 | 691,900.96 | 3,061,227.75 |
合计 | 2,363,427.49 | 1,389,701.22 | 691,900.96 | 3,061,227.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会同应急部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实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需要计提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以上年度军品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计提。上一年度军品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695,271.38 | 15,695,271.3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695,271.38 | 15,695,271.3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5,218,636.68 | 300,295,822.4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5,218,636.68 | 300,295,822.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074,098.21 | 25,988,151.8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1,065,337.6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6,292,734.89 | 285,218,636.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3,275,303.81 | 116,985,249.23 | 128,997,743.14 | 51,420,221.49 |
其他业务 | 996,302.74 | 465,780.91 | ||
合计 | 234,271,606.55 | 117,451,030.14 | 128,997,743.14 | 51,420,221.4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234,271,606.55 |
卫星导航 | 203,157,203.10 |
卫星通信 | 30,118,100.72 |
租赁 | 996,302.7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34,271,606.55 |
境外 | 1,305,831.08 |
境内 | 232,965,775.4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34,271,606.55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33,275,303.81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996,302.74 |
合计 | 234,271,606.5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90,741.85 | 669,057.81 |
教育费附加 | 684,183.90 | 123,081.46 |
资源税 |
房产税 | 2,381,965.85 | 956,754.37 |
土地使用税 | 108,012.44 | 105,814.05 |
车船使用税 | 300.00 | |
印花税 | 247,232.13 | 117,386.9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52,048.51 | 145,216.05 |
合计 | 5,464,484.68 | 2,117,310.6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12,444.00 | 2,307,649.15 |
业务招待费 | 5,028,653.78 | 3,472,056.98 |
差旅费 | 1,169,643.04 | 714,117.76 |
售后服务费 | 2,771,264.58 | 652,360.71 |
租赁费 | 356,840.00 | 275,395.17 |
宣传费 | 14,645.30 | |
股权激励 | 204,725.23 | 307,091.20 |
折旧费 | 99,223.91 | 83,978.97 |
其他 | 432,076.5 | 132,011.54 |
合计 | 13,389,516.34 | 7,944,661.4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470,068.22 | 12,968,454.55 |
中介机构费 | 2,129,577.94 | 2,382,524.09 |
业务招待费 | 3,366,211.45 | 1,242,222.00 |
流动资产报废 | 19,878.14 | 437,325.04 |
无形资产摊销 | 1,501,466.71 | 1,195,472.00 |
股权激励 | 1,209,367.54 | 2,029,864.61 |
差旅费 | 1,444,159.75 | 570,092.11 |
折旧费 | 17,407,883.60 | 6,963,442.38 |
长期待摊费用 | 25,250.82 | 2,350,684.76 |
装修费用 | 710,328.05 | |
水电费 | 337,632.55 | 45,109.03 |
租赁费 | 815,353.22 | 1,143,340.72 |
办公费 | 420,127.95 | 216,425.25 |
物业水电费 | 2,095,275.94 | |
其他 | 1,103,549.20 | 1,675,100.28 |
合计 | 50,345,803.03 | 33,930,384.8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851,120.27 | 17,150,734.95 |
材料耗用 | 1,367,140.04 | 2,017,180.24 |
折旧费 | 2,498,270.81 | 4,200,068.20 |
技术服务费 | 4,744,783.90 | 53,857.51 |
无形资产摊销 | 400,087.09 | 1,193,744.19 |
差旅费 | 1,227,962.52 | 346,076.06 |
股权激励 | 1,248,742.05 | 1,402,704.04 |
其他 | 958,689.77 | 212,226.58 |
合计 | 34,296,796.45 | 26,576,591.7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716,568.01 | 2,674,260.7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16,622.24 | 93,328.59 |
减:利息收入 | -1,404,139.06 | -3,537,884.07 |
汇兑损益 | 130,342.84 | -108,347.48 |
手续费及其他 | 107,959.21 | 72,984.30 |
合计 | 2,550,731.00 | -898,986.5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5,862,898.91 | 7,630,00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39,851.65 | 170,106.75 |
合计 | 16,002,750.56 | 7,800,106.75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生产型企业外贸增长项目补贴 | 30,000.00 | 收益相关 | |
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 | 586,300.00 | 收益相关 | |
产业发展资金 | 1,910,000.00 | 1,000,000.00 | 收益相关 |
稳岗补助 | 6,000.00 | 16,519.97 | 收益相关 |
增值税退税 | 8,941,619.14 | 收益相关 |
科技金融资助-担保费补助 | 50,000.00 | 收益相关 | |
贷款利息补助 | 255,500.00 | 收益相关 | |
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贷款贴息 | 200,000.00 | 收益相关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717,572.37 | 收益相关 | |
科技创新园科技创新奖励(研发费用专项) | 147,920.26 | 收益相关 | |
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房租补贴 | 1,126,452.60 | 收益相关 | |
加大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补贴 | -1,480,000.00 | 50,000.00 | 收益相关 |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 | -1,000.00 | 收益相关 | |
直接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小计 | 11,674,064.37 | 1,928,926.08 | |
卫星通导深度融合技术的海洋船载电子信息系统产业化及应用项目 | 4,188,834.54 | 5,701,073.92 | 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转入小计 | 4,188,834.54 | 5,701,073.92 | |
合计 | 15,862,898.91 | 7,630,000.0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6.6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2,129.80 | 277,468.3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787.68 | |
合计 | 284,342.12 | 277,468.3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412,266.72 | 2,954,853.2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811,674.83 | -6,337,764.2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1,073.91 | -81,521.4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
合计 | -570,482.02 | -3,464,432.4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84,867.50 | -20,160.05 |
合计 | -184,867.50 | -20,160.0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154,283.99 | 6,150.00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3,421,111.86 | |
合计 | 3,575,395.85 | 6,1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系公司将位于成都市西芯大道5号汇都总部园5栋1号楼的闲置资产出售。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客户违约赔偿 | 6,167.70 | 6,167.70 |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清理 | 26,133.64 | 26,133.64 | |
其他 | 15.87 | 63,121.73 | 15.87 |
合计 | 32,317.21 | 63,121.73 | 32,317.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20,105.35 |
合计 | 20,105.3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54,002.42 | 3,785,232.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42,614.41 | -1,606,402.31 |
合计 | -88,611.99 | 2,178,830.0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9,912,694.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478,173.6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52,646.4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02,677.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22,222.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714.45 |
研发费用及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6,244,398.99 |
所得税费用 | -88,611.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015,872.86 | 1,050,000.00 |
利息收入 | 1,140,168.93 | 3,431,423.66 |
收回备用金 | 1,851,688.83 | |
保证金及押金 | 2,495,344.83 | 2,488,325.42 |
其他 | 571,913.80 | 399,980.90 |
合计 | 6,223,300.42 | 9,221,418.8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服务费 | 103,000.00 | 652,360.71 |
业务招待费 | 9,522,923.14 | 4,714,278.99 |
差旅费 | 3,901,864.54 | 1,630,285.93 |
咨询服务费 | 2,522,891.67 | 2,186,117.80 |
材料耗用 | 3,434,220.59 | 2,017,180.24 |
邮寄运输费 | 1,218,376.42 | |
宣传费 | 671,877.24 | |
租赁费 | 352,490.00 | 275,395.17 |
技术服务费 | 2,459,726.95 | 53,857.51 |
其他费用 | 12,187,995.40 | 7,742,858.34 |
对外捐赠 | ||
支付票据及其他保证金 | 3,823,246.49 | 10,741,626.50 |
合计 | 40,198,612.44 | 30,013,961.1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回购 | 9,970,966.23 | |
合计 | 9,970,966.2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回购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001,306.46 | 10,370,878.2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4,867.50 | 20,160.05 |
信用减值损失 | -570,482.02 | 3,464,432.4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374,669.73 | 12,180,781.7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08,726.70 | 616,213.38 |
无形资产摊销 | 3,872,525.66 | 4,627,885.7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250.82 | 2,350,684.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75,395.85 | -6,15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4,342.12 | -277,468.3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50,731.00 | -898,986.5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4,368.26 | -1,475,372.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4,390.10 | -534,813.5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982,124.79 | -63,878,336.4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8,038,199.15 | 52,629,982.9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5,751,612.98 | -173,450,810.6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313,181.32 | -154,260,918.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2,956,529.33 | 488,081,784.8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1,826,156.01 | 910,422,503.2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8,869,626.68 | -422,340,718.4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2,956,529.33 | 571,826,156.01 |
其中:库存现金 | 20,367.30 | 30,367.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2,936,058.11 | 571,795,185.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3.92 | 602.95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2,956,529.33 | 571,826,156.0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158,825.1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470,034,266.98 | 长期借款抵押(兴隆湖园区房产等) |
无形资产 | 30,440,183.74 | 长期借款抵押(兴隆湖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503,633,275.8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09,680.81 | ||
其中:美元 | 28,997.11 | 7.23 | 209,527.32 |
欧元 | |||
港币 | |||
新加坡币 | 28.72 | 5.34 | 153.49 |
应收账款 | 8,985,491.85 | ||
其中:美元 | 1,243,529.00 | 7.23 | 8,985,491.8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合同资产 | 3,874,835.25 | ||
其中:美元 | 536,250.00 | 7.23 | 3,874,835.25 |
应付账款 | 16,510,953.00 | ||
其中:美元 | 2,285,000.00 | 7.23 | 16,510,953.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产业发展资金 | 1,910,000.00 | 其他收益 | 1,910,000.00 |
稳岗补助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增值税退税 | 8,941,619.14 | 其他收益 | 8,941,619.14 |
科技金融资助-担保费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贷款利息补助 | 255,500.00 | 其他收益 | 255,5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717,572.37 | 其他收益 | 717,572.37 |
科技创新园科技创新奖励 | 147,920.26 | 其他收益 | 147,920.26 |
(研发费用专项) | |||
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房租补贴 | 1,126,452.60 | 其他收益 | 1,126,452.6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加大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补贴 | 1,480,000.00 | 税务地址搬迁退回享受的补贴 |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 | 1,000.00 | 税务地址搬迁退回享受的补贴 |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卫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注销;
(2)公司于2023年4月新设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通导科技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生产制造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生产制造 | 100.00 | 设立投资 | |
成都盟升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生产制造 | 100.00 | 设立投资 |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生产制造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星辰海洋通信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舟山 | 舟山 | 生产制造 | 100.00 | 设立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072,791.75 | 42,545,361.5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0,490,235.38 | 6,345,931.50 | 86,836,166.88 | 1,611,639.99 | 1,170,949.68 | 2,782,589.67 | 89,457,673.96 | 7,423,716.99 | 96,881,390.95 | 10,631,040.09 | 1,278,946.65 | 11,909,986.7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08,134.31 | -917,827.00 | -917,827.00 | 9,629,803.79 | 10,407,964.61 | 3,665,824.43 | 3,665,824.43 | -3,625,147.61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购买子公司星辰海洋通信(浙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对其持股比例由85%增加为1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星辰海洋通信(浙江)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75,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75,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383,719.45 |
差额 | -308,719.4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08,719.45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证券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证券主管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1,466,711.48元(2022年12月31日:
1,020,649.19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209,527.32 | 153.49 | 209,680.81 | 13,736,209.54 | 148.86 | 13,736,358.4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应收账款 | 8,985,491.85 | 8,985,491.85 | 16,531,889.55 | 16,531,889.55 | ||
合同资产 | 3,874,835.25 | 3,874,835.25 | 3,734,766.75 | 3,734,766.75 | ||
应付账款 | 16,510,953.00 | 16,510,953.00 | 15,914,111.00 | 15,914,111.00 | ||
合计 | 29,580,807.42 | 153.49 | 29,580,960.91 | 49,916,976.84 | 148.86 | 49,917,125.70 |
于2023年6月30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292,493.38元(2022年12月31日:1,537,544.16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于2023年6月30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365,907.51元、其他综合收益277,869.00元(2022年12月31日:
净利润367,390.91元、其他综合收益277,869.00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60,000.00 | 10,56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560,000.00 | 10,56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0,560,000.00 | 10,56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049,200.00 | 37,049,2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93,500.00 | 493,500.00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权益工具投资 | 48,787,667.57 | 48,787,667.5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053,500.00 | 85,836,867.57 | 96,890,367.5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成都 | 投资 | 1,500 | 28.87 | 28.8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向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64万股,通过荣投创新持有公司股份3,044.31万股,通过盟升志合持有公司股份65.10万股,通过盟升创合持有公司股份9.3万股,向荣通过直接持股和通过荣投创新、盟升创合、盟升志合间接持有公司3,442.35万股,占公司股本的29.92%,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向荣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喻红利 | 实际控制人配偶 |
南京骏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股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喻红利 | 车辆 | 54,000.00 | 54,000.00 | 54,000.00 | 54,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向荣 | 20,000,000.00 | 2022/7/12 | 2023/5/1 | 是 |
向荣 | 37,400,000.00 | 2019/12/25 | 2027/12/2 | 否 |
向荣 | 36,400,000.00 | 2020/8/18 | 2027/12/2 | 否 |
向荣 | 11,500,000.00 | 2021/2/3 | 2027/12/2 | 是 |
向荣 | 33,750,000.00 | 2021/3/1 | 2027/12/2 | 否 |
向荣、喻红利 | 5,000,000.00 | 2022/8/30 | 2023/8/2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51.47 | 514.3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京骏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 | 5,314,1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注1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注2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23.28元/股。第一个行权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行权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注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23.28元/股。第一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三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行权价格为23.28元/股。第一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的股票收盘价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实际授予数量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6,263,799.6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829,109.82 |
其他说明
根据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方案”),公司向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共计68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向16人授予37.8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3.28元,未设置预留权益;向52人授予87.10万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62.60万股,预留24.5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23.28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
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8名调整为67名,拟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100.40万股调整为100.20万股。根据《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4月2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1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2.40万股。自激励对象被授予激励股权开始,本公司在归属期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2017年11月,本公司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6,102.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支付合同款14,642.00万元,剩余合同款1,460.00万元尚未支付。
2、2020年7月,本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6,506.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支付合同款5,622.42万元,剩余合同款
883.58万元尚未支付。
3、2021年7月,本公司与四川旺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8,914.6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支付合同款8,663.17万元,剩余合同款
281.49万元尚未支付。
4、2021年4月,本公司与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支付合同款10,640.44万元,剩余合同款1,859.56万元尚未支付。
5、2023年4月,本公司与四川旺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1,064.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支付合同款100.00万元,剩余合同款964.00万元尚未支付。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73,709,696.65 | 220,554,356.73 |
合计 | 373,709,696.65 | 220,554,356.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9,091,456.94 |
1年以内小计 | 299,091,456.94 |
1至2年 | 74,583,260.01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372,893.92 |
5年以上 | |
合计 | 374,047,610.8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报表范围内往来 | 372,136,947.41 | 220,172,029.62 |
保证金 | 372,893.92 | 442,893.92 |
代扣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 90,736.74 | 69,821.84 |
资产处置待收款 | 1,350,000.00 | |
其他 | 97,032.80 | 70,052.00 |
合计 | 374,047,610.87 | 220,754,797.3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0,440.65 | 200,440.6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7,473.57 | 137,473.5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37,914.22 | 337,914.2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00,440.65 | 137,473.57 | 337,914.22 | |||
合计 | 200,440.65 | 137,473.57 | 337,914.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报表范围内往来 | 272,506,235.50 | 1年内、1-2年 | 72.85 | |
第二名 | 合并报表范围内往来 | 18,918,191.99 | 1年内 | 5.06 | |
第三名 | 合并报表范围内往来 | 6,129,259.91 | 1年内 | 1.64 | |
第四名 | 资产处置待收款 | 1,350,000.00 | 1年内 | 0.36 | 67,5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372,893.92 | 4-5年 | 0.10 | 261,025.74 |
合计 | / | 299,276,581.32 | / | 80.01 | 328,525.7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84,294,377.02 | 384,294,377.02 | 382,844,312.60 | 382,844,312.6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84,294,377.02 | 384,294,377.02 | 382,844,312.60 | 382,844,312.6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 | 95,943,695.07 | 1,226,158.21 | 97,169,853.28 | |||
成都国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153,620,212.20 | 225,365.71 | 153,845,577.91 | |||
四川国卫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0 | |||
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2,400,000.00 | 122,400,000.00 | ||||
星辰海洋通信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4,675,000.00 | 75,000.00 | 4,750,000.00 | |||
成都盟升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5,705,405.33 | 423,540.50 | 6,128,945.83 | |||
合计 | 382,844,312.60 | 1,950,064.42 | 500,000.00 | 384,294,377.0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34,786,263.40 | 8,023,536.01 | 6,041,513.00 | 2,264,530.85 |
合计 | 34,786,263.40 | 8,023,536.01 | 6,041,513.00 | 2,264,530.8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356.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6,356.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75,389.1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43,559.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4,342.1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317.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76,689.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2,856.16 | |
合计 | 7,506,061.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7 | 0.27 | 0.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5 | 0.20 | 0.2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向荣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