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19 公司简称:欧林生物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星瑶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欧林生物 | 指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伦生物 | 指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诺明生物 | 指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Hib结合疫苗 | 指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AC结合疫苗 | 指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AC-Hib联合疫苗 | 指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
重组金葡菌疫苗 | 指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大肠杆菌) |
GMP | 指 | 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疾控中心 | 指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重庆武山 | 指 | 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泰昌集团 | 指 |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陆军军医大学 | 指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
免疫原性 | 指 | 某一制品接种人体后诱生免疫应答的能力。接种疫苗后,此种反应导致出现理想的特异体液免疫或细胞免疫应答或二者兼有之,一般情况下使被接种个体获得保护,以免受相应传染原的感染。 |
偶联 | 指 | 由两个有机化学单位进行某种化学反应而得到一个有机分子的过程。 |
原液 | 指 | 用于制造最终配制物和半成品的均一物质。 |
细菌类疫苗 | 指 | 含有细菌抗原成分,用于预防相应细菌感染引起疾病的疫苗。 |
多糖疫苗 | 指 | 从细菌培养物中,以生物化学或物理方法提取纯化细菌多糖制成的疫苗。 |
核酸疫苗 | 指 | 将编码外源性抗原的基因插入到含真核表达系统的载体上,然后直接导入人或动物体内,让其在宿主细胞中表达抗原蛋白,该抗原蛋白可直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 |
基因工程疫苗 | 指 |
以近代发展起来的生物工程技术将有效的特异性抗原的基因插入易于增殖的载体(细菌和细胞),在载体增殖时可表达有效特异性抗原,取其制成疫苗。
临床前研究 | 指 | 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纯度、处方筛选、制备工艺、理化性质、剂型选择、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试验性研究。中药制剂还应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生物制品还应包括菌株或起始材料、制造检定规程等。 |
批签发 | 指 | 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准上市或者进口。 |
佐剂 | 指 | 能够非特异性地改变或增强机体对抗原的特异性免疫应答、发挥辅助作用的一类物质。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3年1月1日-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欧林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ngdu Olymvax Biopharmaceuticals 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lymvax Biopharmaceutical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樊绍文 |
公司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原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6号楼,2011年变更为: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1731 |
公司网址 | http://www.olymvax.com/ |
电子信箱 | ir@olymvax.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畏 | 程天骏 |
联系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电话 | 028-69361198 | 028-69361198 |
传真 | 028-69361100 | 028-69361100 |
电子信箱 | ir@olymvax.com | ir@olymvax.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欧林生物 | 688319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33,199,414.85 | 232,706,228.52 | 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546,071.06 | 31,042,436.75 | -8.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94,810.96 | 26,010,812.25 | -22.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1,284.08 | -34,401,006.06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11,986,284.50 | 881,625,176.44 | 3.44 |
总资产 | 1,482,098,088.38 | 1,478,871,193.65 | 0.2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4 | 0.0766 | -8.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4 | 0.0766 | -8.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96 | 0.0642 | -22.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8 | 3.61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3.02 | 减少0.7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5.76 | 15.65 | 增加10.1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19.94万元,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8.04%,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1,00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6%,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项目发生相关研发费用所致,上年同期无该研发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情况较好。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9,834.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64,788.3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44,728.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1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6,284.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37.99 | |
合计 | 8,451,260.1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的“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始终以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为己任,目前已经建立起包括细菌大规模培养技术、目标产物分离纯化技术、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基因工程技术、制剂技术等八大疫苗研发产业化平台,并且在相关技术领域获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了3个产品上市销售,分别为:吸附破伤风疫苗、Hib结合疫苗和AC结合疫苗,同时公司有AC-Hib联合疫苗处于生产注册阶段。公司已建成了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营销网络,为未来产品的市场开拓打下良好基础。
研发方向上,公司采用差异化的产品开发策略,以仿制疫苗为切入口,以创新疫苗为发力点,重点布局“成人疫苗、院感疫苗、创新疫苗”。在首个全球1类新药重组金葡菌疫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同时,公司有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A群链球菌疫苗、口服重组幽门螺
杆菌疫苗(大肠杆菌)、鲍曼不动杆菌重组亚单位疫苗等多个产品在研,形成了“多产品储备、阶梯有序、重点突破”的产品管线。公司在拓宽已上市产品市场的同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以确保未来公司能获得持续竞争力。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多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拓宽研发技术平台。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公司构建了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基因工程技术、多肽疫苗技术、分离纯化技术、细菌高密度培养技术、破伤风疫苗脱毒控制技术等八大核心技术,为构建全面的疫苗研发管线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上述技术平台覆盖了公司疫苗产品从研发到规模化生产的各个阶段,均运用于已上市产品及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当中,具体情况如下:
(1)多糖蛋白结合技术
细菌荚膜多糖是细菌的主要毒力因子之一,是由以磷酸多聚核糖基核糖醇(PRP)为主要成分的重复单位组成的多聚体,具有较好的免疫原性,可诱发机体产生有效的保护性杀菌抗体。因此,细菌荚膜多糖可以用于制备疫苗。单纯的荚膜多糖疫苗对2岁以上的儿童具有较好的免疫保护效果,而对2岁以下儿童不产生免疫或免疫原性较差,通过将多糖共价偶联到一种蛋白载体上,使之转变为T细胞依赖性抗原,这种新一代结合疫苗不仅在任何年龄段人群中均可诱导出高浓度的以IgG为主的保护性抗体,并可产生明显的免疫记忆反应,从而解决了在2岁以下婴幼儿免疫原性差的问题。公司利用该平台成功研发Hib结合疫苗、AC结合疫苗,利用该平台正在研发的产品包括AC-Hib联合疫苗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
(2)基因工程技术
基因工程疫苗是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对病原微生物的基因组进行改造以降低其致病性;或者将病原微生物的基因组中的一个或多个基因片段克隆到原核或真核表达载体上表达,利用表达的抗原制成疫苗。基因工程疫苗包括基因重组亚单位疫苗、基因重组活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相对于传统的减毒、灭活以及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技术表达的抗原产量大、便于规模化生产;纯度高、避免了完整病原体进入体内后引起副作用,安全性好,还可以用于难以培养或有潜在致癌性的病原体。公司与陆军军医大学合作研发的1类创新疫苗重组金葡菌疫苗,从金黄色葡萄球菌抗原中筛选出5种保护性抗原组分,分别通过基因重组大肠杆菌表达纯化,制备重组多亚单位疫苗。
(3)多肽疫苗技术
有效的免疫接种意味着有免疫原性和保护性的特异抗原决定簇的参与。上世纪80年代,科学家提出了发展合成多肽疫苗的方法,首先确定天然抗原的氨基酸序列,寻找抗原决定簇,合成抗原肽,试验其诱导产生抗体的能力,筛选出同时具有免疫原性和保护性的特异性抗原肽制备疫苗。多肽疫苗的优势在于,稳定、纯度高、安全性好、易于大量生产等特点;缺点是免疫原性弱,需要通过添加佐剂或与载体蛋白耦联来增强其免疫原性。载体蛋白可以为B细胞产生抗体提供T辅
助细胞。公司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研发的1类创新疫苗“A群链球菌疫苗”通过对M蛋白的氨基酸序列进行分析,从M蛋白C末端区筛选出一个肽段片段,研究表明该肽段诱导的血清IgG抗体不与人体组织发生交叉免疫反应。
(4)分离纯化技术
生物分离纯化技术是利用待分离的各组分物理性质的不同,将多组分混合物进行分离的方法。生物分离纯化技术包括离心、膜过滤、层析,其中层析是生物大分子的分离纯化能力最强、效率最高、使用最广泛的手段之一。细菌培养液分离纯化常常需要面对的问题为产物浓度低、杂质多,而产品对目标物纯度要求高,对杂质或有害物质有严格的控制要求等。与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传统工艺采用的共纯化技术相比,公司在研的疫苗采用先进的柱层析纯化技术,分别纯化百日咳保护性抗原百日咳毒素(PT)和丝状血凝素(FHA)和黏附素(PRN),定量配比成百日咳疫苗原液后与精制纯化的破伤风类毒素、白喉类毒素配制成疫苗。该技术的优点是疫苗成分明确,容易进行质量控制,纯度更高,产品质量更加安全可靠。
(5)细菌高密度培养技术
制备多糖结合疫苗首先要获得细菌荚膜多糖。目前大规模生产荚膜多糖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发酵罐高密度培养培养。细菌高密度培养不仅可以减少培养体积,强化下游分离提取,还可以缩短生产周期,减少设备投资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传统的生产工艺荚膜多糖产率较低。公司通过反复的摸索,建立了一套使用发酵罐高密度培养细菌生产荚膜多糖的方法,可以培养细菌达到较高的浓度,增加荚膜多糖的产量,并且将发酵液中的核酸和蛋白等杂质的含量控制在低水平,便于后续纯化。同时,公司还对培养基进行优化,使其不含动物来源成分,产品安全性更好。
(6)破伤风疫苗脱毒控制技术
精制破伤风类毒素的生产工艺有两种:①先脱毒后精制工艺;②先精制后脱毒工艺。国外学者推荐采用第二种工艺,认为前者在脱毒的过程中,甲醛极容易与毒素分子交联,以后的精制较困难。公司的吸附破伤风疫苗采用先精制后脱毒工艺,并且在脱毒过程中采用独特的脱毒控制技术,使得每批产品脱毒搅拌和温度控制过程自动化,产品均一性更好。
(7)病毒疫苗技术
病毒疫苗技术平台是运用大规模细胞和病毒培养体系,研发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和重组蛋白疫苗的平台。主要包括:应用生物反应器培养悬浮细胞,制备重组蛋白疫苗和病毒性疫苗;应用细胞工厂和生物反应器贴壁或固定化培养细胞制备病毒性疫苗。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了细胞基质疫苗研发技术平台,通过优化细胞培养条件,提高细胞密度和细胞活力维持时间,增加重组蛋白产量;通过提高单位体积细胞数量,加强和改善培养环境,增加病毒产量;通过研究分别确定细胞与病毒的最优培养条件,增加目的物产量等。依托悬浮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的应用,公司目前正在研发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等产品以丰富公司病毒疫苗产品管线、提高公司综合研发能力。
(8)佐剂技术
佐剂是非特异性免疫增强剂,当与抗原一起注射或预先注入机体时,可增强机体对抗原的免疫应答或改变免疫应答类型。目前,已经上市销售疫苗产品中使用的佐剂可分为传统疫苗佐剂(如:
氢氧化铝佐剂、磷酸铝佐剂等)和新型疫苗佐剂(如:MF59、AS03、皂苷QS-21、单磷酰脂质A等)等。近年来,公司通过开展新型疫苗佐剂的研发、抗原与佐剂配伍的药学评价、抗原与佐剂配伍的动物免疫原性和安全性评价、抗原与佐剂配伍的临床免疫策略及免疫保护效果评价等工作,逐步建立起了新型佐剂技术平台,为公司未来新型疫苗的研发与上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管理,报告期内新增获得发明专利授权8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0 | 8 | 171 | 70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68 | 6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0 | 10 |
其他 | 0 | 0 | 30 | 28 |
合计 | 0 | 8 | 279 | 177 |
注:“其他”为公司商标。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1,569,336.28 | 31,549,039.63 | 31.7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18,495,964.92 | 4,866,300.64 | 280.08 |
研发投入合计 | 60,065,301.20 | 36,415,340.27 | 64.9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76 | 15.65 | 增加10.1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0.79 | 13.31 | 增加17.4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95%,主要系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和资本化研发投入均较上期大幅增长。公司报告期内费用化研发投入为4,15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76%,主要系随着公司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项目的推进,发生相关研发费用所致,上年同期无该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研发投入为1,84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0.08%,主要系随着重组金葡菌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的加快推进,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进行了资本化处理。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增加17.4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重组金葡菌疫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进行了资本化处理。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重组金葡菌疫苗 | 62,983.00 | 1,921.68 | 20,367.23 | III期临床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手术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感染 |
2 | A群链球菌疫苗 | 35,615.00 | 341.31 | 2,536.82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A群链球菌引起的疾病 |
3 | AC-Hib联合疫苗 | 4,265.00 | 876.09 | 4,769.88 | 生产注册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由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感染及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 |
4 | 23价肺炎多糖疫苗 | 14,710.00 | / | 2,573.49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疾病 |
5 | 吸附无细胞百(三组份)白破联合疫苗 | 13,899.12 | / | 1,188.55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国内领先 | 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引起的疾病 |
6 | Hib结合疫苗(冻干剂型) | 4,000.00 | 72.01 | 1,363.68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 |
7 | 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 | 35,000.00 | 453.86 | 1,985.07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幽门螺杆菌引起的感染 |
8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25,000.00 | 1,394.30 | 6,162.63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流感病毒引起的疾病 |
9 | B群脑膜炎疫苗 | 20,000.00 | 271.72 | 1,124.77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国内领先 | 预防B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感染 |
合计 | / | 215,472.12 | 5,330.97 | 42,072.12 | / | / | / | / |
注:上表为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在研项目。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1 | 12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8.05 | 27.0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342.78 | 795.9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25 | 6.6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3 | 2.29 |
硕士研究生 | 35 | 26.72 |
本科及以下 | 93 | 70.99 |
合计 | 131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5 | 49.6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1 | 38.9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 | 7.63 |
50岁及以上 | 5 | 3.82 |
合计 | 131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主要用于非新生儿破伤风预防。报告期内,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批签发居行业首位。近年来,不断有行业专家共识、预防规范、使用指南、诊疗规范等等一系列的文件陆续发布,强调破伤风主动免疫对预防破伤风的重要性,公司该产品销量未来有望不断增长。AC-Hib联合疫苗可有效减少疫苗接种次数,具有接种者依从性好、性价比高等优势,目前市场上暂无AC-Hib联合疫苗上市销售。公司AC-Hib联合疫苗已进入生产注册阶段,预计上市后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与陆军军医大学合作研发的重组金葡菌疫苗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在全国范围内多家医院实现临床入组,是目前国内唯一开展临床研究的重组金葡菌疫苗。该疫苗适用人群为金黄色葡
萄球菌感染高危人群,包括围手术期患者、老人及儿童等免疫力低下者,全球范围内暂无同类产品上市销售,预计未来该疫苗市场十分广阔。
2、成熟的研发产业化平台和丰富的产品管线
公司研发团队在疫苗领域深耕十余年,尤其在中试放大研究和产业化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已经建立起包括细菌大规模培养技术、目标产物分离纯化技术、多糖蛋白结合技术、佐剂技术、病毒疫苗技术等疫苗研发产业化平台,并且在相关技术领域获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公司布局了“阶梯有序、重点突破、多产品储备”的产品管线,目前已实现3个产品上市销售,1个产品进入生产注册阶段,1个产品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此外,公司在临床前研究还布局了A群链球菌疫苗、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鲍曼不动杆菌重组亚单位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等多种产品,涵盖细菌类疫苗和病毒类疫苗。阶梯有序、多产品储备的产品管线能够保障公司未来持续推出新产品,提供后续的持续盈利能力。
3、国内标准的疫苗生产能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疫苗生产过程复杂,其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生产环境和员工生产技能。公司建立了一整套覆盖生产各环节的生产管理体系,已经拥有按照2010版GMP标准建设的3条疫苗原液生产线、4条分装线。生产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拥有多年疫苗生产、管理经验,生产员工均接受培训和再培训,持证上岗。公司严格的生产环境和员工扎实的生产技能有力地保障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公司建立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拥有一支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面拥有多年行业经验的质量管理团队,质量管理人员均全面接受过相关法律法规、GMP规范的培训。为了不断提升产品产销研质量管理水平,公司目前已相继正式启用了QMS、MES、LIMS等信息化系统,保证生产、检验、质量过程数据信息化管理,确保了生产、检验全过程数据可追溯性、合规性和数据完整性。
4、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且经验丰富
公司自2009年设立以来,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均在生物制药行业有超过20年工作经验。目前公司管理运营团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市场等方面经验,能够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规划产品开发计划,积极应对市场需求推动业务增长,保证公司持续发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人用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生物制药企业,自创立以来,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管理团队齐心协力抓研发、强管理,实现了高效的产业化成果落地,目前已有3个产品上市销售,1个产品进入生产注册阶段,1个产品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多个产品在研,建立了阶梯有序的产品管线。未来规划中,公司仍将以“产品为
人类造福”、“创行业标杆型企业”为经营目标,持续致力于向国内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和品质优异的人用疫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4.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2023年1-6月发生研发费用4,156.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1.76%。
报告期内,公司“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大肠杆菌)研发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入选中国科协2022年“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公司人用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评“四川省人用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获评“2022年四川省新经济100强企业”、“2023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等荣誉。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等实际,扎实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涉外知识产权能力,获批设立四川省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导站。报告期内,公司与技术合作方就鲍曼不动杆菌重组亚单位疫苗项目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鲍曼不动杆菌是一种机会性革兰阴性球杆菌,在各种环境条件下具有极好的生存能力,其分离率、感染率、耐药性均呈上升趋势,是我国院内感染最重要的病原菌之一,目前世界上尚无预防鲍曼不动杆菌感染的疫苗产品上市。公司在受让鲍曼项目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技术秘密后,将通过积极实施标的专利对鲍曼不动杆菌重组亚单位疫苗开展研发。公司主动响应“健康中国2030”国家战略,制定了重点攻关院感系列疫苗的战略,目前已有重组金葡菌疫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本次受让鲍曼项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院感疫苗的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产品管线较多,预期未来需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3种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公司产品管线还拥有多种在研产品,其中AC-Hib联合疫苗处于申报生产阶段、重组金葡菌疫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另有多种疫苗正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4,15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2.03万元。随着在研项目的推进,公司在研发人员薪酬、耗用物料、临床试验费用、检测费用等方面进行持续性的投入,公司未来需持续投入较大规模的研发金额,推动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
2、在研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因临床试验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的调整、受试者对临床方案的接受程度等,因此公司临床试验结果可能无法达到临床方案的研究终点,从而面临临床试验失败的风险。疫苗研发时间周期较长,研发初期需要大量的试验证明疫苗的有效
性及安全性,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项目研发不确定性更大。公司临床前研究的疫苗可能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3、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上市产品在国内市场均存在同类产品。公司产品整体上市时间不长,预计随着市场推广的进一步展开,未来收入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但是公司也可能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无法实现收入和盈利快速增长的目标。公司在研创新产品重组金葡菌疫苗为1.1类原创新药,其获批上市后,如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快速扩大销售规模或未能有效获得医生、患者或接种者的认可,则可能影响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的实现。公司AC-Hib联合疫苗处于生产注册阶段,目前尚无该类疫苗在市场销售,但当AC-Hib联合疫苗得到批准上市时,市场上也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同类产品的竞争,且AC-Hib联合疫苗与Hib结合疫苗、AC结合疫苗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公司产品可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销售不达预期。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疫苗核心技术是疫苗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此拥有一支专业的、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团队,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公司目前除已上市产品以外,研发管线也非常丰富,对技术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创造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福利、绩效以及晋升体制,可能会造成技术人员的流失,从而影响研发进度的推进,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同时,若由于公司内控或保密体系运行不当,使得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导致的潜在风险
疫苗产品关系到社会公众健康,国家对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如果公司出现生产控制不当、原材料未根据GMP标准或其他相关法规采购储存等情况,导致公司产品质量问题,从而对公司品牌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未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质量控制规定,公司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配送、使用或者召回疫苗,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财务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安全生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不排除因设备故障、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7、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48,846.3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53.54%。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随着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亦有所增长。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可能持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产生坏账和减值损失的可能性将增加。较高的应收账款规模亦可能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8、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强化疫苗研发、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等各方面的监管措施和相关政策。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以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新的监管要求,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存在相应的政策风险。
9、疫苗行业负面事件的冲击
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疫苗行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国内疫苗行业市场出现的恶性疫苗安全事件如疫苗生产不规范等疫苗产品负面信息,对疫苗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出现疫苗行业的重大负面事件,可能导致疫苗行业的负面舆情发酵,从而导致公司疫苗产品销售减少,对公司的业务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0、所得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所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964.48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30.29%。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获得政府补助的金额发生较大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33,199,414.85 | 232,706,228.52 | 0.21 |
营业成本 | 16,219,984.19 | 17,453,630.91 | -7.07 |
销售费用 | 102,287,074.54 | 103,298,392.77 | -0.98 |
管理费用 | 33,110,273.65 | 31,465,795.18 | 5.23 |
财务费用 | 1,580,332.19 | 835,370.74 | 89.18 |
研发费用 | 41,569,336.28 | 31,549,039.63 | 31.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1,284.08 | -34,401,006.0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72,522.84 | 141,256,637.22 | -113.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95,172.95 | 63,343,895.60 | -30.7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销售结构变化引起营业成本变化。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支付利息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开辟了新的研发管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较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有大额理财产品到期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额大幅增加,本期无大额理财产品到期,故变动比例较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同比下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71,291,920.62 | 18.30 | 269,231,404.17 | 18.21 | 0.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000,000.00 | 3.71 | 90,000,000.00 | 6.09 | -38.89 | 本期理财产品到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 |
应收票据 | 3,156,190.00 | 0.21 | 521,800.00 | 0.04 | 504.87 | 本期收到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货款 |
应收款项 | 488,463,923.45 | 32.96 | 491,171,654.30 | 33.21 | -0.55 | |
预付款项 | 6,719,275.04 | 0.45 | 2,345,256.61 | 0.16 | 186.50 | 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978,788.93 | 0.13 | 3,784,046.73 | 0.26 | -47.71 | 本期收到退回的保证金 |
存货 | 85,066,649.13 | 5.74 | 78,521,680.38 | 5.31 | 8.34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0,059.19 | 0.05 | 318,683.58 | 0.02 | 132.22 | 本期新增员工商业保险的摊销 |
固定资产 | 236,342,895.84 | 15.95 | 233,931,685.64 | 15.82 | 1.03 | |
在建工程 | 144,731,734.93 | 9.77 | 135,491,043.12 | 9.16 | 6.82 | |
使用权资产 | 7,083,208.61 | 0.48 | 8,931,002.17 | 0.60 | -20.69 | |
短期借款 | 59,200,000.00 | 3.99 | 85,000,000.00 | 5.75 | -30.35 | 借款结构发生变化,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2,514,216.03 | 0.17 | 4,810,564.81 | 0.33 | -47.74 | 本期应付票据到期 |
兑付 | ||||||
应付账款 | 34,432,962.71 | 2.32 | 75,870,390.23 | 5.13 | -54.62 | 本期支付了前期应付款 |
合同负债 | 4,514,455.04 | 0.30 | 6,711,424.32 | 0.45 | -32.73 | 本期确认前期预收款收入 |
应付职工薪酬 | 388,071.35 | 0.03 | 14,596,183.47 | 0.99 | -97.34 | 本期支付了上年度末应付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 6,762,307.86 | 0.46 | 13,667,134.29 | 0.92 | -50.52 | 本期支付了上年末应付税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980,000.00 | 1.35 | 10,000,000.00 | 0.68 | 99.80 | 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内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433.65 | 0.01 | 201,342.73 | 0.01 | -32.73 | 本期确认前期预收款收入对应的增值税 |
长期借款 | 79,990,000.00 | 5.40 | 29,990,000.00 | 2.03 | 166.72 | 借款结构发生变化,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增加 |
预计负债 | 0.00 | 86,671.64 | 0.01 | -100.00 | 本期销售退回冲减预计负债 | |
租赁负债 | 6,260,079.73 | 0.42 | 9,044,603.18 | 0.61 | -30.79 | 本期支付了租赁款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530,024.58 | 尚未解冻的政府补助及利息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0,479,800.00 | 20,000,000.00 | 152.40% |
报告期发生投资额系对控股子公司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预计总投资 |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1 | 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 13,000.00 | 389.58 | 8,909.67 | 进行中 | 自筹资金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持股比例 |
原伦生物 | 一般项目:生物制品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000.00 | 125.47 | -4,515.83 | 0 | -448.59 | 100.00% |
新诺明生物 |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882.35 | 5,864.99 | 3,998.52 | 44.63 | -1,847.00 | 88.62% |
新诺明生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疫苗项目研发,无主营业务收入。本报告期内,新诺明生物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其开展项目研发,研发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14项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详情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成都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300股。 | 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情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情见2023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5月31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合计向202名激励对象授予527.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3元/股。 | 详情见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 详情见2023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0.7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公司被列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排污方面:公司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其中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有: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总氮、总磷等;废气主要污染物种类有: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公司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排放均达标,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污染物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浓度(最大值)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有无超标排放情况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总排口 | 1个 | 59mg/L | 500mg/L | 无 |
氨氮 |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总排口 | 1个 | 4.28mg/L | 45mg/L | 无 | |
PH值 |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总排口 | 1个 | 8 | 6-9 | 无 | |
总氮 |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总排口 | 1个 | 12.6mg/L | 70mg/L | 无 | |
总磷(以P计) |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水总排口 | 1个 | 3.89mg/L | 8mg/L | 无 |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经处理达标排放 | 废气排放口 | 1个 | 2.18mg/m? | 60mg/m? | 无 |
氮氧化物 | 经处理达标排放 | 锅炉排放口 | 1个 | 29mg/m? | 30mg/m? | 无 |
厂界噪音、有组织废气中硫化氢、二氧化硫、氨、臭气浓度、颗粒物项目为一年一检,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气、废水防治
公司废气、废水防治设施及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设施名称 | 位置 | 处理工艺 | 运行情况 | 达标情况 |
1 | 发酵废气处理设施 | 2号楼楼顶 | 高效除菌过滤+两级卧式洗涤塔洗涤+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正常 | 达标 |
2 | 实验废气处理设施 | 1号楼楼顶 | 高效除菌过滤+碱液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除雾器+15m排气筒 | 正常 | 达标 |
3 | 动物房废气处理设施 | 动物房楼顶 | 高效过滤灭菌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正常 | 达标 |
4 |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房楼顶 | 低氮燃烧技术处理 | 正常 | 达标 |
5 | 综合污水处理站 | 厂区西南侧 | 采用“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工艺进行处理 | 正常 | 达标 |
2)固体废弃物防治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实验废液、实验废物、生产废液、生产废物、动物尸体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公司设置了专用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根据新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HJ1276-2022,更新并张贴危废暂存间标识、危废标识,新增危废分区标识。3)噪声防治公司经营过程中排风机、空调机组、冷冻机组等会产生噪声,公司通过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降噪装置以及使用建筑隔音墙措施,使厂界内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成都欧林生物疫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于2010年9月6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成高城环函【2010】355号。
2)成都欧林生物疫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于2019年10月23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成高环字【2019】232号。3)排污许可证:91510100698860749H001V,排污许可证申请延续2023年5月16日审批通过,2023年5月24日发证,有效期自2023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2日止。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更新环境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突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并于2022年8月2日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完成备案,有效期三年至2025年8月1日。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环境自行监测;公司于2023年5月根据《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重新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原伦生物、新诺明生物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且未被其住所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原伦生物运营过程中不涉及工业废水,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外包装纸箱;新诺明生物运营过程中涉及少量试验废水排放至生物城园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固废主要有试验废物、试验废液,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危废公司转运。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专职环保机构,环保制度健全,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备运行正常,“三废”排放达标,公司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管理能源使用,对能耗使用进行每日数据统计,精确到各能耗使用部门,并进行数据化比对,找出能耗使用不合规部分进行改进;定期对给水管道进行保养与检修,防止因漏水等原因造成的不必要浪费;在公司宣传栏定期更新节约用水、环境保护相关内容,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对锅炉进行了低氮改造,降低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浓度。同时,公司在采购时更加关注材料的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和回收利用等性能,携手供应商共同打造可持续的供应模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重庆武山 | 备注1 | 2020年6月17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樊绍文 | 备注2 | 2020年6月17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樊钒 | 备注3 | 2020年6月17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胡成、陈爱民、卢陆、马恒军、谭勇、吴畏 | 备注4 | 2020年6月17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洪光、陈道远 | 备注5 | 2020年6月17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6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重庆武山 | 备注7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8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重庆武山 | 备注9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10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1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12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重庆武山 | 备注13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14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5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重庆武山、樊绍文、樊钒 | 备注16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重庆武山 | 备注17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18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泰昌集团 | 备注19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0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重庆武山、樊绍文、樊钒 | 备注21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22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23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重庆武山、樊绍文、樊钒 | 备注24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25 | 2020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樊绍文、樊钒、余云辉、卢陆、吴畏、谭勇、马恒军、陈爱民 | 备注26 | 2023年4月24日,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承诺人如自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承诺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5、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6、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7、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时,将在减持计划中逐个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承诺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8、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9、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2:“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承诺人如自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遵守第1条及第2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集成、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6、自本人所持有的欧林生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
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8、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9、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10、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时,将在减持计划中逐个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承诺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11、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12、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和/或公司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3、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
备注3:“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承诺人如自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遵守第1条及第2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集成、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6、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
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7、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8、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9、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时,将在减持计划中逐个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承诺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10、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11、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和/或公司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2、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
备注4:“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承诺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承诺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除遵守第1条及第2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6、本承诺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7、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8、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9、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10、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
备注5:“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承诺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承诺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前款承诺。公司盈利后,本承诺人如在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除遵守第1条及第2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集成、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自本人所持有的欧林生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6、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7、本承诺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8、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9、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10、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11、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
备注6:“本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程序。”
备注7:“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程序。”
备注8:“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承诺人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程序。”
备注9:“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4、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备注10:“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5、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7、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备注11:“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7、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备注12:“1、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5)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贴。”
备注13:“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承诺人保证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暂停从公司领取分红。(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5)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6个月。”备注14:“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承诺人保证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分红(如涉及)。(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5)本承诺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15:“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承诺人保证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分红(如涉及)。(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5)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16:“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本承诺人所投资、任职或通过其他形式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情况的,本承诺人同意将与该等业务相关的股权或资产纳入公司经营或控制范围,或通过其他合法有效方式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且公司有权随时要求本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本承诺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3、本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公司,本承诺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1)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技术、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成都协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之外,本承诺人没有其他对外投资或对外经营的情形。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6、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一经本承诺人签署,即对本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公司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7、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前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承诺人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备注17:“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3、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4、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6、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7、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对公司具有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备注18:“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4、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5、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6、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持有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8、本人近亲属亦遵守上述承诺;9、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对发行人具有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备注19:“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若本承诺人违
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对公司直接持股达5%以上(包括5%)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备注20:“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3、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4、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5、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持有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7、本人近亲属亦遵守上述承诺;8、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备注21:“若公司(含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应缴税款,或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纳税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纳税的合法权利要求,本承诺人将代公司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缴税款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缴税款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本承诺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承诺人承诺,若本承诺人未能遵守、执行上述承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承诺人承诺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执行上述承诺完毕为止。”备注22:“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已在本次提交首发申请前依法解除,并已在招股说明中披露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前述股份代持的形成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4、除英大证券持有本公司102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28%)以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23:“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果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备注24:“1、招股说明书所在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承诺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它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备注25:“公司因公司瑕疵房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该等瑕疵房产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公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的上述损失,以确保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将积极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规范建设、使用房屋,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新增使用瑕疵房屋,以确保业务经营的持续性以及稳定性。”备注26:“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2、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日 | 400,436,400.00 | 358,837,273.38 | 762,919,000.00 | 358,837,273.38 | 136,921,803.89 | 38.16 | 17,615,267.94 | 4.9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重组金黃色葡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日 | 否 | 120,383,400.00 | 17,600,388.00 | 17,600,388.00 | 100.00%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 |||||||||||||||||
疫苗临床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日 | 否 | 642,535,600.00 | 341,236,885.38 | 119,321,415.89 | 34.97% | 2027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英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10,278.30万元调整为全部用于“疫苗临床研究项目”。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210,050 | 29.42 | -2,026,500 | -2,026,500 | 117,183,550 | 28.9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9,210,050 | 29.42 | -2,026,500 | -2,026,500 | 117,183,550 | 28.9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4,420,830 | 18.37 | -2,026,500 | -2,026,500 | 72,394,330 | 17.8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4,789,220 | 11.05 | 44,789,220 | 11.0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86,054,950 | 70.58 | +144,300 | +2,026,500 | +2,170,800 | 288,225,750 | 71.1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86,054,950 | 70.58 | +144,300 | +2,026,500 | +2,170,800 | 288,225,750 | 71.1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5,265,000 | 100 | +144,300 | +144,300 | 405,409,300 | 100 |
注:上表中“股份总数”与资产负债表中“股本”数额存在差异,主要在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在本报告期内完成打款,于报告期后(2023年7月)完成相关股份登记。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数量1名,为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子公司英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投资”),对应股票数量为2,02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44,3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05,265,000股增加至405,409,300股。本次归属股票已于2023年6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9,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5,409,300股增至406,158,3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4.61万元,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0.0704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以登记完成后总股本406,158,3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9,000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英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2,026,500 | 2,026,500 | 0 | 0 | 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6月8日 |
合计 | 2,026,500 | 2,026,500 | 0 | 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94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2,394,330 | 17.86 | 72,394,330 | 72,394,33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樊钒 | 30,509,220 | 7.53 | 29,489,220 | 29,489,22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25,893,040 | 6.39 | 质押 | 1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樊绍文 | 15,592,795 | 3.85 | 15,300,000 | 15,3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渝 | -2,260,000 | 13,200,000 | 3.2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邹龙 | -1,532,587 | 13,196,413 | 3.2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联寰生实业有限公司 | -540,000 | 11,300,000 | 2.79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40,918 | 9,546,226 | 2.35 | 无 | 其他 | |||||
胡成 | 6,666,125 | 1.6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456,072 | 5,749,560 | 1.42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25,893,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93,040 | |||||||
张渝 | 13,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000 | |||||||
邹龙 | 13,196,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96,413 | |||||||
上海联寰生实业有限公司 | 1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546,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9,546,226 | |||||||
胡成 | 6,666,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6,666,125 |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749,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49,560 | |||||||
马恒军 | 5,708,946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8,946 |
项丽 | 5,661,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1,340 |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昕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323,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5,323,018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樊绍文、樊钒为父女关系; 3、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绍文、樊钒控制的企业; 4、张渝为公司股东上海联寰生实际控制人之一余云辉之弟媳。 5、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2,394,330 | 2024年6月8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樊钒 | 29,489,220 | 2024年6月8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樊绍文 | 15,300,000 | 2024年6月8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樊绍文、樊钒为父女关系; 3、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绍文、樊钒控制的企业。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丽莺 | 核心技术人员 | 68,000 | 71,000 | 3,000 | 股权激励实施 |
吴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137,000 | 140,000 | 3,000 | 股权激励实施 |
杨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3,000 | 3,000 | 股权激励实施 |
李洪光 | 核心技术人员 | 957,440 | 857,440 | -100,000 | 二级市场买卖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樊绍文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115,000 | 0 | 0 | 115,000 |
樊钒 | 副董事长、研究院院长 | 0 | 92,000 | 0 | 0 | 92,000 |
陈爱民 | 董事、总经理助理 | 0 | 92,000 | 0 | 0 | 92,000 |
余云辉 | 董事 | 0 | 80,000 | 0 | 0 | 80,000 |
马恒军 | 常务副总经理 | 0 | 106,000 | 0 | 0 | 106,000 |
吴畏 | 董事会秘书 | 0 | 92,000 | 0 | 0 | 92,000 |
谭勇 | 财务总监 | 0 | 80,000 | 0 | 0 | 80,000 |
卢陆 | 职工董事 | 0 | 92,000 | 0 | 0 | 92,000 |
合计 | / | 0 | 749,000 | 0 | 0 | 749,000 |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陈道远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84,800 | 0 | 0 | 84,800 |
李洪光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92,000 | 0 | 0 | 92,000 |
杨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6,000 | 100,000 | 3,000 | 3,000 | 106,000 |
陈克平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45,000 | 0 | 0 | 45,000 |
吴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6,000 | 46,000 | 3,000 | 3,000 | 52,000 |
张丽莺 | 核心技术人员 | 6,000 | 46,000 | 3,000 | 3,000 | 52,000 |
合计 | / | 18,000 | 413,800 | 9,000 | 9,000 | 431,80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71,291,920.62 | 269,231,404.1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5,000,000.00 | 9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156,190.00 | 521,8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488,463,923.45 | 491,171,654.3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6,719,275.04 | 2,345,256.6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978,788.93 | 3,784,046.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85,066,649.13 | 78,521,680.3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40,059.19 | 318,683.58 |
流动资产合计 | 912,416,806.36 | 935,894,525.7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6,342,895.84 | 233,931,685.64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4,731,734.93 | 135,491,043.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083,208.61 | 8,931,002.17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333,082.88 | 17,510,358.20 |
开发支出 | 七、27 | 139,988,389.76 | 121,492,424.84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9,264,834.36 | 10,819,376.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556,762.64 | 9,556,762.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380,373.00 | 5,244,01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9,681,282.02 | 542,976,667.88 | |
资产总计 | 1,482,098,088.38 | 1,478,871,193.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9,200,000.00 | 8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514,216.03 | 4,810,564.81 |
应付账款 | 七、36 | 34,432,962.71 | 75,870,390.2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514,455.04 | 6,711,424.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88,071.35 | 14,596,183.47 |
应交税费 | 七、40 | 6,762,307.86 | 13,667,134.2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21,895,236.31 | 314,369,870.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98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5,433.65 | 201,342.73 |
流动负债合计 | 449,822,682.95 | 525,226,910.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9,990,000.00 | 29,99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260,079.73 | 9,044,603.1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86,671.64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045,175.27 | 20,112,530.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561,742.50 | 2,561,742.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856,997.50 | 61,795,548.05 | |
负债合计 | 558,679,680.45 | 587,022,458.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6,158,300.00 | 405,26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89,836,618.90 | 580,953,011.90 |
减:库存股 | 七、56 | 7,961,87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657,753.78 | 2,657,753.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8,704,518.18 | -107,250,589.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11,986,284.50 | 881,625,176.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432,123.43 | 10,223,558.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3,418,407.93 | 891,848,734.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82,098,088.38 | 1,478,871,193.65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8,126,031.83 | 246,986,805.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000,000.00 | 9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156,190.00 | 521,8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88,463,923.45 | 491,171,654.3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421,490.03 | 2,108,742.4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6,846,411.47 | 63,929,819.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4,529,097.56 | 77,227,576.3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0,059.19 | 256,053.73 | |
流动资产合计 | 962,283,203.53 | 972,202,451.5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05,845,237.85 | 55,365,437.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8,030,804.98 | 216,515,511.06 | |
在建工程 | 128,903,222.93 | 122,143,112.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333,082.88 | 17,510,358.20 | |
开发支出 | 139,988,389.76 | 121,492,424.84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529,589.15 | 8,887,688.1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56,762.64 | 9,556,762.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80,373.00 | 5,155,01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2,567,463.19 | 556,626,309.99 | |
资产总计 | 1,584,850,666.72 | 1,528,828,761.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200,000.00 | 85,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14,216.03 | 4,810,564.81 | |
应付账款 | 32,538,500.30 | 48,562,038.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514,455.04 | 6,711,424.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1,833.23 | 11,902,565.91 | |
应交税费 | 6,718,843.38 | 13,662,461.88 | |
其他应付款 | 322,247,464.43 | 314,380,468.3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98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433.65 | 201,342.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8,190,746.06 | 495,230,866.4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9,990,000.00 | 29,99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6,671.64 | ||
递延收益 | 19,671,340.18 | 19,711,993.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61,742.50 | 2,561,742.5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223,082.68 | 52,350,407.26 | |
负债合计 | 550,413,828.74 | 547,581,273.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6,158,300.00 | 405,265,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60,262,287.21 | 549,404,950.10 | |
减:库存股 | 7,961,87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57,753.78 | 2,657,753.78 | |
未分配利润 | 73,320,366.99 | 23,919,783.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34,436,837.98 | 981,247,487.8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84,850,666.72 | 1,528,828,761.54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3,199,414.85 | 232,706,228.5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33,199,414.85 | 232,706,228.5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6,436,358.93 | 186,249,922.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6,219,984.19 | 17,453,630.9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69,358.08 | 1,647,693.28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2,287,074.54 | 103,298,392.77 |
管理费用 | 七、64 | 33,110,273.65 | 31,465,795.18 |
研发费用 | 七、65 | 41,569,336.28 | 31,549,039.6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580,332.19 | 835,370.74 |
其中:利息费用 | 2,859,008.84 | 1,655,119.78 | |
利息收入 | 1,506,722.94 | 1,025,229.28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64,788.31 | 833,018.5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44,728.77 | 3,423,419.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6,794,056.79 | -15,012,162.3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38,921.49 | -1,365,419.7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9,834.40 | -102,340.9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267,603.30 | 34,232,820.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000,900.00 | 2,292,187.0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000.00 | 531,691.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248,503.30 | 35,993,316.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803,797.27 | 4,950,879.9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444,706.03 | 31,042,436.7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444,706.03 | 31,042,436.7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546,071.06 | 31,042,436.7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01,365.0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444,706.03 | 31,042,436.7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546,071.06 | 31,042,436.7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01,365.0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4 | 0.076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4 | 0.076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34,229,500.98 | 233,027,472.2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7,300,042.90 | 17,783,635.83 |
税金及附加 | 1,645,311.61 | 1,646,943.28 | |
销售费用 | 102,287,074.54 | 103,298,392.77 | |
管理费用 | 29,626,163.03 | 29,016,897.88 | |
研发费用 | 23,074,697.68 | 26,319,329.26 | |
财务费用 | 546,362.45 | 838,810.3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04,251.05 | 1,655,119.78 | |
利息收入 | 1,496,378.75 | 1,020,667.76 | |
加:其他收益 | 432,769.53 | 804,881.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44,728.77 | 3,423,419.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792,953.89 | -15,009,753.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8,921.49 | -1,365,419.7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834.40 | -160,327.5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223,480.27 | 41,816,262.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9,000,900.00 | 2,292,186.6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 | 531,691.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4,204,380.27 | 43,576,758.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4,803,797.27 | 4,950,879.9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400,583.00 | 38,625,878.2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400,583.00 | 38,625,878.2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400,583.00 | 38,625,878.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2,472,855.69 | 179,250,530.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367,083.78 | 10,433,388.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839,939.47 | 189,683,919.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268,534.64 | 21,210,364.0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779,631.32 | 53,092,098.6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678,050.79 | 12,986,057.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1,085,006.80 | 136,796,405.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811,223.55 | 224,084,925.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1,284.08 | -34,401,006.0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44,728.77 | 3,423,419.0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58,609.69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644,728.77 | 303,364,809.3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917,251.61 | 62,108,172.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000,000.00 | 1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917,251.61 | 162,108,172.1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72,522.84 | 141,256,637.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719,424.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4,200,000.00 | 6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919,424.00 | 6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04,251.05 | 1,656,104.4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024,251.05 | 1,656,104.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95,172.95 | 63,343,895.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51,366.03 | 170,199,526.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110,530.01 | 239,269,704.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761,896.04 | 409,469,230.85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2,472,855.69 | 179,250,530.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25,423.33 | 11,498,762.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898,279.02 | 190,749,293.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605,853.82 | 21,389,419.9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300,903.83 | 45,594,656.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654,004.32 | 12,985,307.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162,527.29 | 140,078,671.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723,289.26 | 220,048,055.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74,989.76 | -29,298,762.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44,728.77 | 3,423,419.0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660,323.0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644,728.77 | 312,083,742.0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168,815.54 | 54,954,272.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5,479,800.00 | 12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648,615.54 | 174,954,272.1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003,886.77 | 137,129,469.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83,224.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4,200,000.00 | 6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583,224.00 | 6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04,251.05 | 1,656,104.4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024,251.05 | 1,656,104.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42,558,972.95 | 63,343,895.60 |
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30,075.94 | 171,174,603.5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865,931.31 | 237,102,775.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1,596,007.25 | 408,277,379.24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5,265,000.00 | 580,953,011.90 | 2,657,753.78 | -107,250,589.24 | 881,625,176.44 | 10,223,558.35 | 891,848,73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265,000.00 | 580,953,011.90 | 2,657,753.78 | -107,250,589.24 | 881,625,176.44 | 10,223,558.35 | 891,848,734.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3,300.00 | 8,883,607.00 | 7,961,870.00 | 28,546,071.06 | 30,361,108.06 | 1,208,565.08 | 31,569,673.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546,071.06 | 28,546,071.06 | -2,101,365.03 | 26,444,706.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93,300.00 | 9,489,924.00 | 7,961,870.00 | 2,421,354.00 | 3,706,091.80 | 6,127,445.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93,300.00 | 9,489,924.00 | 7,961,870.00 | 2,421,354.00 | 3,706,091.80 | 6,127,445.80 | |||||||||
2.其他权 |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06,317.00 | -606,317.00 | -396,161.69 | -1,002,478.6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6,158,300.00 | 589,836,618.90 | 7,961,870.00 | 2,657,753.78 | -78,704,518.18 | 911,986,284.50 | 11,432,123.43 | 923,418,407.9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5,265,000.00 | 570,563,242.33 | -131,169,922.03 | 844,658,320.30 | 844,658,320.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265,000.00 | 570,563,242.33 | -131,169,922.03 | 844,658,320.30 | 844,658,320.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3,134.96 | 31,042,436.75 | 32,525,571.71 | 32,525,571.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042,436.75 | 31,042,436.75 | 31,042,436.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483,134.96 | 1,483,134.96 | 1,483,134.9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265,000.00 | 572,046,377.29 | -100,127,485.28 | 877,183,892.01 | 877,183,892.01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5,265,000.00 | 549,404,950.10 | 2,657,753.78 | 23,919,783.99 | 981,247,487.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265,000.00 | 549,404,950.10 | 2,657,753.78 | 23,919,783.99 | 981,247,487.87 | ||||||
三、本期增减变 | 893,300.00 | 10,857,337.11 | 7,961,870.00 | 49,400,583.00 | 53,189,350.11 |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400,583.00 | 49,400,583.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93,300.00 | 9,489,924.00 | 7,961,870.00 | 2,421,354.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93,300.00 | 9,489,924.00 | 7,961,870.00 | 2,421,35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67,413.11 | 1,367,413.1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6,158,300.00 | 560,262,287.21 | 7,961,870.00 | 2,657,753.78 | 73,320,366.99 | 1,034,436,837.9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5,265,000.00 | 546,438,680.18 | -67,985,023.55 | 883,718,656.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265,000.00 | 546,438,680.18 | -67,985,023.55 | 883,718,656.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483,134.96 | 38,625,878.24 | 40,109,013.20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625,878.24 | 38,625,878.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483,134.96 | 1,483,134.9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265,000.00 | 547,921,815.14 | -29,359,145.31 | 923,827,669.83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成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7号《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2021年6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0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4,053.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公司经营范围为: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生产(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咨询并提供技术转让;生物制药市场的开发、咨询(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7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原伦生物 | 100.00% | |
2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诺明生物 | 88.62%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资产状态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经单独测试后未经减值的不计提减值准备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库存商品-疫苗在6个内到期的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
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40 | 3% | 2.43% |
构筑物及其他 | 直线法 | 40 | 2.5% | |
机器设备、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 | 直线法 | 5-15 | 3% | 6.47-19.4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4 | 3% | 24.2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直线法 | 3-5 | 22%-33.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机器设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
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本公司各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如下:
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办公软件 | 10 |
软件-财务软件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⑥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Ⅲ期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公司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仿制药和创新药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取得Ⅲ期临床试验批件并实质性开始Ⅲ期临床试验,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取得生产批件。具体为:以取得Ⅲ期临床批件并实质性开始Ⅲ期临床试验的时间为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起点,在此时点之后,与临床试验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临床试验费、样品的检测费用、样品费用(含购买的对照组样品费用及公司生产样品的费用)、临床试验相关的差旅费)计入开发支出。在临床试验完成,取得生产批件时转入无形资产;如不能取得生产批件,则全额计入当期费用。在取得Ⅲ期临床批件到取得生产批件时间段内发生的与临床试验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工艺验证、放大生产试验、为通过现场检查进行产品试生产等耗用的或分摊的人员工资、材料、燃料动力、折旧等费用)计入当期费用,不予资本化。
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和绿化工程,装修费按3年摊销,绿化工程按10年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本公司为开拓市场,已销售的疫苗与疾控中心协商可酌情实施退货,年末按当年疾控中心销售收入的1%预计未来的退货金额,以前年度已销售疫苗在退货时先冲减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小于退货金额时冲减当年收入。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
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疫苗销售业务,符合以下标准,则控制权转移,收入于客户获得商品控制权之时间点确认: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取得客户签收确认单,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3“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租金收入 | 3%、6%、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25% |
房产税 | 房屋及建筑物原值的70%、租金收入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元/平方米 |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05100054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3,284.23 | 197,861.03 |
银行存款 | 271,228,636.39 | 269,033,543.14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271,291,920.62 | 269,231,404.1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西区支行的6,525,973.04元存款系公司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二、三期)项目建设政府补助款及其产生利息,该政府补助款及利息在公司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二、三期)项目建设到一定进度时才能申请解冻使用,故该资金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000,000.00 | 90,000,000.00 |
其中:理财产品及结构性银行存款 | 55,000,000.00 | 90,000,000.00 |
合计 | 55,000,000.00 | 9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56,190.00 | 521,8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156,190.00 | 521,8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926,6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926,6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9,822,503.00 |
1年以内小计 | 249,822,503.00 |
1至2年 | 250,630,208.00 |
2至3年 | 34,152,12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287,782.00 |
4至5年 | 74,917.00 |
5年以上 | 195,940.00 |
合计 | 538,163,47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8,163,470.00 | 100.00 | 49,699,546.55 | 9.24 | 488,463,923.45 | 523,950,348.66 | 100.00 | 32,778,694.36 | 6.26 | 491,171,654.3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38,163,470.00 | 100.00 | 49,699,546.55 | 9.24 | 488,463,923.45 | 523,950,348.66 | 100.00 | 32,778,694.36 | 6.26 | 491,171,654.30 |
合计 | 538,163,470.00 | / | 49,699,546.55 | / | 488,463,923.45 | 523,950,348.66 | / | 32,778,694.36 | / | 491,171,654.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38,163,470.00 | 49,699,546.55 | 9.24 |
合计 | 538,163,470.00 | 49,699,546.55 | 9.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32,778,694.36 | 16,920,852.19 | 49,699,546.55 | |||
合计 | 32,778,694.36 | 16,920,852.19 | 49,699,546.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26,665,108.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4.95%,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435,175.80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25,501.55 | 97.12 | 2,246,536.52 | 95.79 |
1至2年 | 95,053.40 | 1.41 | 69,070.31 | 2.95 |
2至3年 | 69,070.31 | 1.03 | 21,042.50 | 0.89 |
3年以上 | 29,649.78 | 0.44 | 8,607.28 | 0.37 |
合计 | 6,719,275.04 | 100.00 | 2,345,256.6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3,816,091.05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56.79%。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78,788.93 | 3,784,046.73 |
合计 | 1,978,788.93 | 3,784,046.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26,966.29 |
1年以内小计 | 1,526,966.29 |
1至2年 | 485,384.79 |
2至3年 | 62,129.3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3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1,540.00 |
合计 | 2,122,320.4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 | 455,950.96 | 31,036.33 |
押金和质保金等 | 1,666,369.44 | 4,023,337.27 |
合计 | 2,122,320.40 | 4,054,373.6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70,326.87 | 270,326.8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26,795.40 | 126,795.4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43,531.47 | 143,531.4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回 | 销 | |||||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 270,326.87 | 126,795.40 | 143,531.47 | |||
合计 | 270,326.87 | 126,795.40 | 143,531.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997,879.50 | 1年以内 | 50.43 | 49,893.98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20,000.00 | 1-2年 | 21.23 | 42,000.00 |
陈正伟 | 内部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 | 80,000.00 | 1年以内 | 4.04 | 0.00 |
底梦菲 | 内部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 | 62,000.00 | 1年以内 | 3.13 | 0.00 |
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押金和质保金等 | 60,000.00 | 1年以内 | 3.03 | 3,000.00 |
合计 | / | 1,619,879.50 | 81.86 | 94,893.9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455,961.35 | 11,455,961.35 | 12,158,068.46 | 12,158,068.46 | ||
在产品 | 59,872,562.48 | 1,339,858.47 | 58,532,704.01 | 50,230,009.95 | 675,753.87 | 49,554,256.08 |
库存商品 | 18,446,200.70 | 3,368,216.93 | 15,077,983.77 | 22,180,598.86 | 5,371,243.02 | 16,809,355.84 |
合计 | 89,774,724.53 | 4,708,075.40 | 85,066,649.13 | 84,568,677.27 | 6,046,996.89 | 78,521,680.3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675,753.87 | 664,104.60 | 1,339,858.47 | |||
库存商品 | 5,371,243.02 | 3,919,132.87 | 5,922,158.96 | 3,368,216.93 | ||
合计 | 6,046,996.89 | 4,583,237.47 | 5,922,158.96 | 4,708,075.4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险费 | 694,536.28 | 2,070.00 |
药物警戒系统 | 26,666.66 | 66,666.67 |
奥多比软件 | 18,856.25 | 41,483.75 |
合规顾问费 | 145,833.31 | |
其他 | 62,629.85 | |
合计 | 740,059.19 | 318,683.5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6,342,895.84 | 233,931,685.6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6,342,895.84 | 233,931,685.6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构筑物及其他 | 机器设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095,938.77 | 15,070,054.38 | 248,318,880.82 | 2,808,817.93 | 10,755,642.52 | 365,049,334.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84,335.28 | 1,002,587.61 | 1,056,870.15 | 30,143,793.04 | ||
(1)购置 | 9,583,200.88 | 1,002,587.61 | 1,056,870.15 | 11,642,658.6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554,164.90 | 11,554,164.90 | ||||
(3)其他 | 6,946,969.50 | 6,946,969.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46,969.50 | 8,021,440.00 | 303,780.00 | 15,272,189.50 | ||
(1)处置或报废 | 7,788,240.00 | 109,280.00 | 7,897,520.00 | |||
(2)其他 | 6,946,969.50 | 233,200.00 | 194,500.00 | 7,374,669.50 | ||
4.期末余额 | 81,148,969.27 | 15,070,054.38 | 268,381,776.10 | 3,811,405.54 | 11,508,732.67 | 379,920,937.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399,294.40 | 4,309,072.76 | 91,537,541.30 | 2,400,329.47 | 8,471,410.85 | 131,117,648.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4,550.79 | 175,828.98 | 10,873,990.21 | 199,282.12 | 683,172.99 | 12,836,825.09 |
(1)计提 | 904,550.79 | 175,828.98 | 10,705,526.17 | 199,282.12 | 683,172.99 | 12,668,361.05 |
(2)其他 | 168,464.04 | 168,464.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8,464.04 | 174,994.97 | 32,972.74 | 376,431.75 | ||
(1)处置或报废 | 167,340.22 | 13,708.85 | 181,049.07 | |||
(2)其他 | 168,464.04 | 7,654.75 | 19,263.89 | 195,382.68 |
4.期末余额 | 25,135,381.15 | 4,484,901.74 | 102,236,536.54 | 2,599,611.59 | 9,121,611.10 | 143,578,042.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013,588.12 | 10,585,152.64 | 166,145,239.56 | 1,211,793.95 | 2,387,121.57 | 236,342,895.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696,644.37 | 10,760,981.62 | 156,781,339.52 | 408,488.46 | 2,284,231.67 | 233,931,685.6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1号楼质检研发中心 | 18,386,907.99 |
6号楼实验动物房 | 3,050,975.36 |
合计 | 21,437,883.35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门卫房 | 703,420.23 | 正在办理 |
总坪功能房 | 1,356,559.91 | 正在办理 |
合计 | 2,059,980.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4,731,734.93 | 135,491,043.1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44,731,734.93 | 135,491,043.1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3#楼、4#楼 | 89,096,703.82 | 89,096,703.82 | 85,200,865.72 | 85,200,865.72 | ||
生物城研发车间 | 5,379,400.00 | 5,379,400.00 | ||||
零星工程 | 1,124,345.50 | 1,124,345.50 | 1,456,784.40 | 1,456,784.40 | ||
破伤风车间发酵系统 | 7,491,000.00 | 7,491,000.00 | 7,491,000.00 | 7,491,000.00 | ||
多糖车间发酵系统 | 2,853,000.00 | 2,853,000.00 | 2,853,000.00 | 2,853,000.00 | ||
三期项目-车间设备 | 28,392,099.61 | 28,392,099.61 | 19,865,727.00 | 19,865,727.00 | ||
二期研发平台 | 15,774,586.00 | 15,774,586.00 | 13,244,266.00 | 13,244,266.00 | ||
合计 | 144,731,734.93 | 144,731,734.93 | 135,491,043.12 | 135,491,043.1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楼、4#楼 | 130,000,000.00 | 85,200,865.72 | 3,895,838.10 | 89,096,703.82 | 未完工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30,000,000.00 | 85,200,865.72 | 3,895,838.10 | 89,096,703.82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086,761.32 | 11,086,761.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本期新增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086,761.32 | 11,086,761.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55,759.15 | 2,155,759.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7,793.56 | 1,847,793.56 |
(1)计提 | 1,847,793.56 | 1,847,793.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03,552.71 | 4,003,552.7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83,208.61 | 7,083,208.6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31,002.17 | 8,931,002.1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635,290.60 | 7,434,605.00 | 22,069,895.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084.00 | 361,084.00 | |||
(1)购置 | 361,084.00 | 361,084.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635,290.60 | 7,795,689.00 | 22,430,979.6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31,998.95 | 827,538.45 | 4,559,537.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352.90 | 392,006.42 | 538,359.32 | ||
(1)计提 | 146,352.90 | 392,006.42 | 538,359.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78,351.85 | 1,219,544.87 | 5,097,896.7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56,938.75 | 6,576,144.13 | 17,333,082.8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03,291.65 | 6,607,066.55 | 17,510,358.2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 26,209,677.65 | 8,334,172.00 | 34,543,849.65 |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 | 95,282,747.19 | 10,161,792.92 | 105,444,540.11 | |||||
合计 | 121,492,424.84 | 18,495,964.92 | 139,988,389.76 |
其他说明:
公司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取得Ⅲ期临床试验批件并实质性开始Ⅲ期临床试验,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取得生产批件。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0,185,657.54 | 1,366,059.30 | 8,819,598.24 | ||
绿化工程 | 64,799.74 | 43,199.85 | 21,599.89 | ||
药物警戒系统 | 41,852.31 | 10,918.00 | 30,934.31 | ||
保险费 | 162,121.13 | 30,397.71 | 131,723.42 | ||
维保费 | 2,500.00 | 2,500.00 | |||
生物城办公室装修等 | 245,734.47 | 77,600.40 | 168,134.07 | ||
销帮帮CRM软件 | 60,233.30 | 13,899.99 | 46,333.31 | ||
企业网络防火墙 | 56,477.78 | 9,966.66 | 46,511.12 | ||
合计 | 10,819,376.27 | 1,554,541.91 | 9,264,834.3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043,444.90 | 5,856,516.74 | 39,043,444.90 | 5,856,516.7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已纳税预收项 | 5,548,306.05 | 832,245.91 | 5,548,306.05 | 832,245.91 |
已纳税专项财政资金 | 19,120,000.00 | 2,868,000.00 | 19,120,000.00 | 2,868,000.00 |
合计 | 63,711,750.95 | 9,556,762.64 | 63,711,750.95 | 9,556,762.6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购置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所得税差异 | 17,078,283.33 | 2,561,742.50 | 17,078,283.33 | 2,561,742.50 |
合计 | 17,078,283.33 | 2,561,742.50 | 17,078,283.33 | 2,561,742.5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2,573.22 | 52,573.22 |
可抵扣亏损 | 93,438,350.65 | 93,438,350.65 |
合计 | 93,490,923.87 | 93,490,923.8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3,467,352.09 | 3,467,352.09 | |
2024年度 | 5,457,640.68 | 5,457,640.68 | |
2025年度 | 5,761,155.92 | 5,761,155.92 | |
2026年度 | 7,844,995.43 | 7,844,995.43 | |
2027年度 | 67,985,474.75 | 67,985,474.75 | |
合计 | 90,516,618.87 | 90,516,618.8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5,380,373.00 | 5,380,373.00 | 5,244,015.00 | 5,244,015.00 | ||
合计 | 5,380,373.00 | 5,380,373.00 | 5,244,015.00 | 5,244,015.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9,200,000.00 | 55,000,000.00 |
合计 | 59,200,000.00 | 8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14,216.03 | 4,810,564.81 |
合计 | 2,514,216.03 | 4,810,564.8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492,876.80 | 63,203,043.20 |
1-2年(含2年) | 14,459,651.28 | 12,092,060.58 |
2-3年(含3年) | 4,944,604.18 | 102,049.30 |
3年以上 | 535,830.45 | 473,237.15 |
合计 | 34,432,962.71 | 75,870,390.2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疫苗预售 | 4,514,455.04 | 6,711,424.32 |
合计 | 4,514,455.04 | 6,711,424.3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596,183.47 | 35,255,755.61 | 49,463,867.73 | 388,071.3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27,973.17 | 2,227,973.17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596,183.47 | 37,483,728.78 | 51,691,840.90 | 388,071.3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400,028.48 | 31,500,431.44 | 45,799,414.80 | 101,045.12 |
二、职工福利费 | 1,371,771.39 | 1,371,771.39 | ||
三、社会保险费 | 29,385.75 | 1,180,183.55 | 1,209,569.3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385.75 | 1,123,159.14 | 1,152,544.89 | |
工伤保险费 | 57,024.41 | 57,024.41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9,384.00 | 1,013,099.00 | 967,907.00 | 154,57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7,385.24 | 190,270.23 | 115,205.24 | 132,450.2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596,183.47 | 35,255,755.61 | 49,463,867.73 | 388,071.3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48,677.37 | 2,148,677.37 | ||
2、失业保险费 | 79,295.80 | 79,295.8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227,973.17 | 2,227,973.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79,181.00 | 3,407,715.16 |
企业所得税 | 2,431,479.00 | 9,460,572.22 |
个人所得税 | 285,417.43 | 373,008.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0,849.81 | 247,243.19 |
教育费附加 | 117,005.61 | 106,888.47 |
地方教育附加 | 78,119.21 | 71,374.47 |
环境保护税 | 255.80 | 331.83 |
合计 | 6,762,307.86 | 13,667,134.2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21,895,236.31 | 314,369,870.96 |
合计 | 321,895,236.31 | 314,369,870.96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推广费 | 300,682,259.87 | 303,016,912.10 |
保证金 | 13,192,034.63 | 10,829,992.82 |
其他 | 59,071.81 | 522,966.0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7,961,870.00 | |
合计 | 321,895,236.31 | 314,369,870.9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推广费 | 216,206,438.43 | 未结算 |
合计 | 216,206,438.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98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9,98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增值税 | 135,433.65 | 201,342.73 |
合计 | 135,433.65 | 201,342.7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9,990,000.00 | 29,990,000.00 |
合计 | 79,990,000.00 | 29,99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利率(%) | 借款金额(元)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2/7/12 | 2024/7/11 | 4.45 | 19,99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3/1/10 | 2025/01/09 | 4.50 | 20,00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3/04/04 | 2025/04/03 | 4.20 | 20,000,000.00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3/02/27 | 2026/02/26 | 4.35 | 10,000,000.00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3/03/01 | 2026/02/28 | 4.35 | 10,000,000.00 |
合计 | 79,990,000.00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6,260,079.73 | 9,044,603.18 |
合计 | 6,260,079.73 | 9,044,603.1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销售退回预计 | 86,671.64 | 0.00 | 预计销售退回 |
合计 | 86,671.64 | 0.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系本公司为开拓市场,已销售的疫苗与疾控中心协商可酌情实施退货,年末按当年疾控中心销售收入的1%预计未来的退货金额,以前年度已销售疫苗在退货时先冲减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小于退货金额时冲减当年收入。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112,530.73 | 67,355.46 | 20,045,175.27 | 在资产受益期限内摊销 | |
合计 | 20,112,530.73 | 67,355.46 | 20,045,175.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5,265,000.00 | 893,300.00 | 893,300.00 | 406,158,300.00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144,3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49,000股完成缴款,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 | 577,099,373.03 | 7,516,193.89 | 584,615,566.92 |
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53,638.87 | 1,367,413.11 | 5,221,051.98 | |
合计 | 580,953,011.90 | 8,883,607.00 | 589,836,618.9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144,3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49,000股完成缴款,使得公司股本溢价增加;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摊销的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7,961,870.00 | 7,961,870.00 | ||
合计 | 7,961,870.00 | 7,961,87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缴款,同时因相关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57,753.78 | 2,657,753.7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657,753.78 | 2,657,753.7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7,250,589.24 | -131,169,922.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7,250,589.24 | -131,169,922.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546,071.06 | 26,577,086.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657,753.7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704,518.18 | -107,250,589.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2,730,712.63 | 16,187,111.33 | 232,268,485.94 | 17,420,758.05 |
其他业务 | 468,702.22 | 32,872.86 | 437,742.58 | 32,872.86 |
合计 | 233,199,414.85 | 16,219,984.19 | 232,706,228.52 | 17,453,630.9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7,136.24 | 506,003.24 |
教育费附加 | 221,629.82 | 216,858.54 |
房产税 | 453,535.20 | 452,314.15 |
土地使用税 | 157,878.03 | 157,878.03 |
印花税 | 170,745.74 | 169,657.1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7,753.20 | 144,572.34 |
环境保护税 | 679.85 | 409.88 |
合计 | 1,669,358.08 | 1,647,693.2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92,755.02 | 95,916.57 |
差旅费 | 1,040,868.78 | 1,094,270.94 |
招待费 | 1,859,282.72 | 1,154,004.99 |
职工薪酬福利 | 4,751,422.37 | 5,534,115.69 |
运杂费 | 6,648,175.33 | 6,761,376.00 |
推广服务费 | 87,734,081.65 | 88,018,711.94 |
保险费 | - | 347,850.00 |
其他 | 160,488.67 | 292,146.64 |
合计 | 102,287,074.54 | 103,298,392.7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办公费 | 314,395.74 | 397,855.91 |
职工薪酬 | 10,318,823.11 | 10,099,542.02 |
折旧及摊销 | 1,520,018.46 | 2,567,649.42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9,225.81 | 1,233,084.24 |
咨询服务费 | 1,324,869.70 | 1,064,223.31 |
消耗性物料 | 872,905.83 | 251,978.96 |
试验及验证费用 | 785,476.22 | 10,026,655.32 |
业务招待费 | 2,001,646.95 | 1,010,062.60 |
存货损失 | 10,981,894.75 | 2,554,366.26 |
差旅费 | 581,844.89 | 265,330.72 |
知识产权 | 98,780.00 | 89,115.00 |
会务费 | 199,714.80 | 132,713.80 |
交通及通讯费 | 58,031.00 | 45,116.35 |
汽车费用 | 112,045.82 | 147,388.79 |
其他 | 2,313,082.19 | 1,427,061.73 |
环保支出 | 207,518.38 | 153,650.75 |
合计 | 33,110,273.65 | 31,465,795.1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427,848.81 | 7,959,806.30 |
折旧摊销 | 6,003,464.95 | 4,363,915.99 |
临床试验费 | 418,660.00 | 37,718.47 |
差旅费 | 343,752.61 | 310,484.55 |
办公费 | 189,259.23 | 84,329.47 |
技术服务费 | 5,399,775.65 | 6,568,864.57 |
技术转让费 | 2,000,000.00 | |
燃料及动力 | 3,482,642.19 | 2,014,526.45 |
研发物料费 | 7,863,669.52 | 8,340,802.35 |
其他 | 2,440,263.32 | 1,868,591.48 |
合计 | 41,569,336.28 | 31,549,039.6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859,008.84 | 1,655,119.78 |
利息收入 | -1,506,722.94 | -1,025,229.28 |
融资租赁费 | 984.62 | |
手续费 | 40,531.24 | 53,305.38 |
经营租赁-利息支出 | 187,515.05 | 151,190.24 |
合计 | 1,580,332.19 | 835,370.7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重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款 | 23,293.32 | 23,293.32 |
生物疫苗中试技术生产平台技改项目拨款 | 17,359.62 | 17,359.62 |
创新性疫苗研发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 26,702.52 | 26,702.52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2,732.85 | 66,341.90 |
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 | 91,200.00 | |
融资租赁补贴 | 70,000.00 | |
稳岗补贴(岗位补贴) | 284,700.00 | 138,121.20 |
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创新合作 | 400,000.00 | |
合计 | 464,788.31 | 833,018.5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 644,728.77 | 3,423,419.02 |
合计 | 644,728.77 | 3,423,419.0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920,852.19 | -14,950,069.0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6,795.40 | -62,093.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6,794,056.79 | -15,012,162.3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38,921.49 | -1,365,419.7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38,921.49 | -1,365,419.7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149,834.40 | -102,340.90 |
合计 | -149,834.40 | -102,340.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9,000,000.00 | 2,272,622.50 | 9,000,000.00 |
其他 | 900.00 | 19,564.54 | 900.00 |
合计 | 9,000,900.00 | 2,292,187.04 | 9,000,9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低氮燃烧改造 | 104,422.5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 | 2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高新区省级工业发展应急资金项目 | 14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改制奖励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创板首发上市企业奖励 | 8,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四川省财金互动政策首发上市企业补贴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9,000,000.00 | 2,272,622.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20,000.00 | 531,691.00 | 20,000.00 |
合计 | 20,000.00 | 531,691.00 | 2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803,797.27 | 6,575,497.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24,617.47 | |
合计 | 4,803,797.27 | 4,950,879.9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1,248,503.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687,275.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43,381.5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326,859.78 |
所得税费用 | 4,803,797.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497,572.52 | 1,002,322.29 |
政府补助 | 9,577,373.31 | 3,038,285.60 |
保证金等往来款 | 1,292,137.95 | 6,392,780.68 |
合计 | 12,367,083.78 | 10,433,388.5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付现 | 88,518,511.49 | 108,257,184.7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付现 | 54,789,339.44 | 19,913,050.45 |
保证金、往来款及其他 | 7,777,155.87 | 8,626,170.42 |
合计 | 151,085,006.80 | 136,796,405.6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444,706.03 | 31,042,436.7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794,056.79 | 15,012,162.32 |
信用减值损失 | -1,338,921.49 | 1,365,419.7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641,442.41 | 11,327,956.0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47,793.56 | 323,169.62 |
无形资产摊销 | 538,359.32 | 227,481.7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54,541.9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340.9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04,251.05 | 1,656,104.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4,728.77 | -3,423,419.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24,617.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44,968.75 | -2,584,916.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95,720.27 | -70,357,504.5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1,272,095.87 | -18,950,754.86 |
其他 | 1,483,134.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1,284.08 | -34,401,006.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4,761,896.04 | 409,469,230.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61,110,530.01 | 239,269,704.0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51,366.03 | 170,199,526.7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4,761,896.04 | 261,110,530.01 |
其中:库存现金 | 63,284.23 | 197,861.0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4,698,611.81 | 260,912,668.9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761,896.04 | 261,110,530.0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530,024.58 | 8,120,874.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530,024.58 | 尚未解冻的政府补助款及利息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6,530,024.58 | 尚未解冻的政府补助款及利息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64,788.31 | 其他收益 | 464,788.31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9,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9,00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8.62 | 投资设立 |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生物技术研发、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存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涉及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涉及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涉及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38 | -2,101,365.03 | 0.00 | 11,432,123.4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35.78 | 5,229.21 | 5,864.99 | 1,240.47 | 626.01 | 1,866.48 | 2,475.00 | 4,102.45 | 6,577.45 | 5,009.07 | 904.46 | 5,913.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63 | -1,847.00 | 0 | -5,918.89 | 1.65 | -435.68 | 0 | -384.71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子公司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47.98万元,持股比例由84.13%变为88.62%。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生物开发 | 5,400万元 | 17.8635 | 17.863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樊绍文、樊钒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成都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及高管相关企业 |
郑州康之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马恒军姐姐马慧勤持股60%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郑州康之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推广费 | 35,198.43 | 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成都可恩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 办公房屋出租及物业费 | 329,083.77 | 224,496.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0.54 | 215.6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郑州康之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22,334.43 | 293,136.00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270,8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44,3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75,7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涉及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涉及 |
其他说明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44,300股,作废限制性股票175,700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9,822,503.00 |
1年以内小计 | 249,822,503.00 |
1至2年 | 250,630,208.00 |
2至3年 | 34,152,12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287,782.00 |
4至5年 | 74,917.00 |
5年以上 | 195,940.00 |
合计 | 538,163,47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8,163,470.00 | 100.00 | 49,699,546.55 | 9.24 | 488,463,923.45 | 523,950,348.66 | 100.00 | 32,778,694.36 | 6.26 | 491,171,654.3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38,163,470.00 | 100.00 | 49,699,546.55 | 9.24 | 488,463,923.45 | 523,950,348.66 | 100.00 | 32,778,694.36 | 6.26 | 491,171,654.30 |
合计 | 538,163,470.00 | / | 49,699,546.55 | / | 488,463,923.45 | 523,950,348.66 | / | 32,778,694.36 | / | 491,171,654.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38,163,470.00 | 49,699,546.55 | 9.24 |
合计 | 538,163,470.00 | 49,699,546.55 | 9.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2,778,694.36 | 16,920,852.19 | 49,699,546.55 | |||
合计 | 32,778,694.36 | 16,920,852.19 | 49,699,546.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26,665,108.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4.95%,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435,175.80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6,846,411.47 | 63,929,819.32 |
合计 | 56,846,411.47 | 63,929,819.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248,126.83 |
1年以内小计 | 15,248,126.83 |
1至2年 | 8,868,118.11 |
2至3年 | 6,753,086.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36,504.00 |
4至5年 | 21,598,891.06 |
5年以上 | 31,540.00 |
合计 | 56,936,266.8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 | 349,829.32 | 24,229.32 |
押金和质保金等 | 586,447.09 | 2,982,372.98 |
往来款 | 55,999,990.41 | 61,140,970.67 |
合计 | 56,936,266.82 | 64,147,572.9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17,753.65 | 217,753.6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27,898.30 | 127,898.3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89,855.35 | 89,855.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17,753.65 | 127,898.30 | 89,855.35 | |||
合计 | 217,753.65 | 127,898.30 | 89,855.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6,018,348.56 | 1-5年 | 80.82 | 0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981,641.85 | 1-2年 | 17.53 | 0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420,000.00 | 1-2年 | 0.74 | 42,000.00 |
陈正伟 | 备用金 | 80,000.00 | 1年以内 | 0.14 | 0.00 |
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60,000.00 | 1年以内 | 0.11 | 3,000.00 |
合计 | / | 56,559,990.41 | / | 99.34 | 45,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5,845,237.85 | 105,845,237.85 | 55,365,437.85 | 55,365,437.8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5,845,237.85 | 105,845,237.85 | 55,365,437.85 | 55,365,437.8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490,000.00 | 50,479,800.00 | 99,969,800.00 |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875,437.85 | 5,875,437.85 |
合计 | 55,365,437.85 | 50,479,800.00 | 105,845,237.8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2,730,712.63 | 16,187,111.33 | 232,268,485.94 | 17,420,758.05 |
其他业务 | 1,498,788.35 | 1,112,931.57 | 758,986.31 | 362,877.78 |
合计 | 234,229,500.98 | 17,300,042.90 | 233,027,472.25 | 17,783,635.8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
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 644,728.77 | 3,423,419.02 |
合计 | 644,728.77 | 3,423,419.0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9,834.4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64,788.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 644,728.77 |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1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6,284.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37.99 | |
合计 | 8,451,260.1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8 | 0.0704 | 0.07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4 | 0.0496 | 0.049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樊绍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