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爱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世茂能源、公司、本公司、本企业 | 指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姚北热电 | 指 | 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世茂投资 | 指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世茂铜业 | 指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
甬羿光伏 | 指 |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余姚环卫 | 指 |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原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初 | 指 | 2023年1月1日 |
上年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内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世茂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bo Shimao Ener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IMAO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立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吴建刚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电话 | 0574-62087887 |
传真 | 0574-62102909 |
电子信箱 | wujiangang@shimaoenergy.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475 |
公司网址 | http://www.shimao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shimaoenergy@shimaoenergy.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世茂能源 | 605028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78,110,264.89 | 200,788,120.02 | -1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9,597,247.57 | 95,673,968.53 | 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060,520.41 | 91,176,751.76 | 3.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64,842.23 | 98,582,434.14 | 31.7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0,979,927.58 | 1,159,382,680.01 | 4.45 |
总资产 | 1,384,339,933.76 | 1,329,560,000.21 | 4.1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60 | 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60 | 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7 | 3.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5 | 8.98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8 | 8.56 | 减少0.6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煤炭价格下降,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也下降,同时供热量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增长主要系收到国网电价补贴款。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70,235.00 | 当年政府奖励补贴2,228,300.00元,政府补助摊销1,241,935.00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97,272.97 | 理财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288.6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7,069.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536,727.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收入 | 10,488,616.48 | 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服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上述政策在过去、现在及可预见的将来将持续实施。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一)电力能源相关政策及行业发展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我国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绿色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报告期内能源的合理利用被多次写入国家相关政策当中,政策大致可以分为碳达峰相关、“十四五”规划相关、电价相关、电力市场相关、经济发展相关、项目建设相关几个大的类别。今年六月份,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坚强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同时随着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的时限将至,各地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以此确保为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做好衔接。
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7.1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39.8%;风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同比增长13.7%。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733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44小时。其中,水电1,239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452小时;太阳能发电658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2小时;核电3,770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7小时;火电214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4小时;风电123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3小时。1-6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3,319亿元,同比增长
53.8%。其中,太阳能发电1,349亿元,同比增长113.6%;核电359亿元,同比增长56.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2,054亿元,同比增长7.8%。(上述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官网)
(二)热电联产行业发展情况
热电联产指利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外供热,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能的生产方式,是热能与电能的联合高效生产。热电联产一般采用“以热定电”的原则,主要目标为满足所在区域热负荷的需要,并根据热负荷的需要制定最佳运行方案并同时进行发电。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增加电力供应、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供热质量等综合效益。在热电联产行业中,上游主要为热电联产燃料以及机组设备,其中,目前该行业的燃料仍以煤炭为主,其他燃料还有天然气、生物质和固废垃圾等,机组设备则包括锅炉、发电机和汽轮机等;中游企业则为生产电力和蒸汽的过程,分为先发电式和后发电式两种;下游主要应用于居民供电供热、企业自给自足,涉及多个行业的企业。近年来,生物质发电行业(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等)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稳步发展,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近期能源的合理利用被多次写入国家相关政策当中。热电联产作为一种仍在大力推进的清洁能源发电、供热方式,同样受到国家重视。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称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园区发展方面,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 2025 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因此,我国正不断鼓励热电联产行业向集中化、绿色化发展,以更高效地利用能源,并减少污染。
(三)垃圾焚烧处理行业情况及发展趋向
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保持较快增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体来说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以焚烧处理为主,根据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随着政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无害
化处理能力的建设,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较大。应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的双重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供热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和垃圾处理的首选方式。经过多年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产业,大部分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一般采用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的模式。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并指出我国目前垃圾焚烧供热发展还处在初期,产业体系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够,应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垃圾焚烧供热产业化发展,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构建区域清洁供热体系,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十三五”时期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形成一批示范项目。随着国家逐步重视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并将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的产业化发展,未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发展,鼓励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生物质发电补贴也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动垃圾发电企业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
(四)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蒸汽进入汽轮机推动其进行发电并排出蒸汽用于供热。公司的供热价格采取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和生活垃圾,燃煤由公司自行采购,生活垃圾则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运输提供,无需采购。对于其他一般固废垃圾,由营销部主动联系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固废处置费。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动力煤。公司运行管理部和物资采购部每月初根据燃煤库存情况预估当月采购数量,并由物资采购部安排采购。物资采购部向长期良好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价格参考秦皇岛港动力煤市场价格作为依据,通过对供应商报价的对比,最终确定供应商。燃煤到货后由技术研发部的综合分析室进行抽样化验,检验成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入
库。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分,采购量保持稳定。公司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维持合理库存,以满足生产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公司24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并根据客户实时用热需求安排实时蒸汽的产量,并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如锅炉生产的蒸汽量大于下游客户的蒸汽需求量时,则通过抽凝机组发电来消化冗余蒸汽。公司的实时供汽量根据热用户的蒸汽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该过程主要通过安装在供热管道的流量计、温度压力变送器的实时参数来对锅炉的投料量、负荷进行调节控制。
(3)销售模式
①蒸汽销售
公司所生产的蒸汽以直销的模式供给客户,工业蒸汽以吨计量,按月结算,公司每月以客户端热计量表上的客户蒸汽使用量及当月汽价制作确认表,待客户签字确认后,以上述金额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蒸汽销售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热销售价格,具体供热销售价格标准及确定办法如下:供热销售价格=煤热联动价格+脱硫脱硝热价+其他。公司每月将编制完成的《蒸汽价格调整通知单》发送给用热客户,以通知本月汽价变动情况。
新增用热客户向公司提出用热申请,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供热协议,明确供热参数如用汽量、蒸汽压力和温度等要素。公司根据新增客户的预计用汽需求情况,收取一定金额的开口费,并负责安装铺设供热主干管路到热用户厂区,由用热客户承担其厂区内的管线建设。
②电力销售
根据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公司所生产的电全部并入宁波电网,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到电力终端用户。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发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并按实际上网电量予以并网结算。
2、市场地位
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同时,公司不断扩展公司的固废处理经营业务范围,积极开拓固废收集与处理;因此公司作为余姚地区唯一的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和主要固废处理中心,区域独占地位具有可持续性。今年3月份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余姚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主要内容》,文件中指出:“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全市进行统筹布局,保留现状位于小曹娥镇的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能够满足余姚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需要,由于该发电厂同时处理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根据处理需求,规划处理能力应扩至 2000 吨/日。”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余姚市滨海新城,作为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根据2018 年5 月公布的浙江省大湾区建设战略,包括中意宁波生态园在内的宁波前湾新区是浙江湾区经济的重要布局。中意宁波生态园是浙江省唯一、全国仅有的8个国际合作生态产业园之一。园区总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以企业为核心,多家企业入选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宁波市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吉利整车制造等一批旗舰型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投产。作为前湾新区西部新兴产业区的主体,中意宁波生态园布局“4+1”产业,“4”即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四大产业基地;“1”为中意启迪科技城。中意启迪科技城由清华旗下启迪控股与中意宁波生态园共同打造,总规划面积约1500亩,是浙江省内首个创业创新基地。现已入驻一批如森联光电、瑞焕激光、启迪宜美、浙江机器人集团、硕正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
2、先发优势
公司于2009年完成一期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并开始扩建二期垃圾焚烧项目,于2011年完成建设投产,成为国内较早进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投产后,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一般情况下,一旦在一个县市区已经建立了垃圾焚烧项目,后续其他企业将难以进入该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1)一个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虽然每年有所增加,但基本稳定,垃圾焚烧处理企业的建设规模往往与该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相匹配;(2)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属于邻避项目,一旦当地已有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新项目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在余姚地区具备固废处理的先发优势,也为公司发展成为余姚地区的静脉产业园创造了优良条件。
3、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长期服务于公司,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获得“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定A级”,并多次被评为 “环保良好企业”。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构建5S 现场管理体系,并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且严格地运用在企业运行的各个方面,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目前,公司已上线管控一体化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全程数字化管理。
4、技术优势
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公司成立至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曾荣获“宁波节能先进单位”、“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等称号,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等审核。此外,公司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11.03万元,比上年减少11.2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5,141.09万元,比上年减少 11.0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9,959.72 万元,同比增幅4.1%;年末总资产规模138,434.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1,098.0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14.68%、12.03%;基本每股收益0.62元,同比增长3.33%。报告期限内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煤炭价格下降,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也下降,同时供热量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收到国网补贴款,冲回上年度计提的应收帐款坏账准备;二是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精细化生产调度工作,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设备维修成本,从而加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强化安全管理能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生产必须环保,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报告期内,公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及危险性高的作业安全,对外包施工单位做到进场施工前各项安全手续办理到位,签订安全协议,做到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控制风险因素到位。在全公司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如消防安全教育、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责任事件发生。
2、提高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增加效益控制成本
生产部门严格监控生产中的各个环节,严谨记录生产中的各项数据,在生产中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细致化和数据化,使生产中的各个组织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做到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针对生产中的原料垃圾成分复杂,不断调试不断分析生产中的各项数据,通过不断地测试和调整,根据生产需要持续优化调整辅料投入,保证了排放物质满足环保要求及蒸汽供给满足客户需求;综合调度垃圾炉和煤炉的生产,实现企业降本增效。
3、持续技术研发改造,确保生产顺利运行
公司坚持把技改研发项目建设作为保增长、增效益的重要手段。研发部门推动技改实施,加强重点技改项目的跟踪检查,通过对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大修,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安全保障,
为运行工作保驾护航。报告其实内,研发部共完成技改十余项,如三期水处理站与垃圾炉DCS控制系统进行合并,降低了公司用工成本;完成3#炉小苏打扩容系统技改工作,有助于排放物检测指标更加稳定。为了响应公司的自动化办公需求,研发部对系统不断进行优化,加强推广,提升了员工对系统的应用水平和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同时,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续期申报。
4、紧抓项目质量进程,努力实现项目按期完工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各项目管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心组织、合理规划,控制成本、抓质保量、严格考核、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总体规划高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一是三期募投工程—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项目,主厂房及配套干煤棚、破碎楼、脱硫房等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锅炉等主机安装工程已完成形象计划的90%;二是热网海塘路至新甬矽电子路段已投运,其余热力管道工程都在按计划抓紧推进;三是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主要设备5#炉锅炉到货就位,安装工程已完成形象计划的45%左右;配套2#垃圾间建设项目桩基及深基坑围护部分已完成,整个垃圾间施工正在按计划稳定推进。
5、建立薪酬晋级考试制度,引进各类所需人才
优秀的人才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基础,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人力资本,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公司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双管齐下,为企业储备人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专场招聘等方式积极引入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青年人才。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让职工取得岗位专业相关证书,并组织委派生产运行学员与同行业进行驻厂学习和技术交流,秉持内部学习和走出去学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建立薪酬晋级考试制度,通过考核制度使生产运行人员通过考核实现了薪酬晋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8,110,264.89 | 200,788,120.02 | -11.29 |
营业成本 | 64,561,329.67 | 69,701,124.13 | -7.37 |
销售费用 | 268,217.69 | 224,406.00 | 19.52 |
管理费用 | 19,702,232.52 | 24,844,438.40 | -20.70 |
财务费用 | -4,329,064.30 | -3,794,383.40 | -14.09 |
研发费用 | 6,428,120.65 | 6,268,128.32 | 2.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64,842.23 | 98,582,434.14 | 31.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08,902.85 | 63,771,579.37 | -74.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71,708.78 | -50,069,011.02 | 2.9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煤炭价格下降,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也下降,同时
供热量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提高设备管理效力,降低修理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利息收入的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收到国网电价补贴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固定资产投资支付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24,198,748.25 | 23.42 | 220,039,037.02 | 16.55 | 47.34 | 系本期收益的增加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赎回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0,000,000.00 | 13.00 | 240,000,000.00 | 18.05 | -25.00 | 系本期结构性存款的赎回所致 |
应收款项 | 85,352,999.46 | 6.17 | 106,263,167.85 | 7.99 | -19.68 | 系本期收到国网的电价补贴所致 |
预付账款 | 146,791.92 | 0.01 | 498,776.93 | 0.04 | -70.57 | 系本期设备、材料的到货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73,019.20 | 0.08 | 1,090,725.44 | 0.08 | -1.62 | |
存货 | 5,905,915.79 | 0.43 | 9,288,649.48 | 0.70 | -36.42 | 系本期原材料库存的减少所致 |
合同资产 | ||||||
一年内到期流动资产 | 2,160,000.00 | 0.16 | -100.00 | 系本期融资租赁到期,返还保证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8,755,669.20 | 12.19 | 208,729,600.35 | 15.70 | -19.15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329,281.42 | 1.25 | 12,405,443.16 | 0.93 | 39.69 | 系本期追加联营公司投资及权益法核算投 |
资收益所致 | ||||||
固定资产 | 368,457,501.24 | 26.62 | 377,169,537.02 | 28.37 | -2.31 | |
在建工程 | 177,550,927.49 | 12.83 | 52,613,927.50 | 3.96 | 237.46 | 系募投项目的建设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1,283,761.82 | 0.85 | -100.00 | 系使用权资产的到期所致 | ||
无形资产 | 40,598,298.07 | 2.93 | 41,217,788.11 | 3.10 | -1.5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28,777.34 | 0.10 | 1,681,898.94 | 0.13 | -21.00 | 系排污权使用费摊销转入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32,025.38 | 0.11 | 2,304,715.61 | 0.17 | -33.48 | 系应收账款收回减少坏账准备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08,979.00 | 0.87 | 42,812,970.98 | 3.22 | -71.72 | 系工程建设工程完工、设备到货所致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39,717,900.00 | 2.87 | 33,039,275.00 | 2.48 | 20.21 | 系支付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42,280,515.21 | 3.05 | 45,595,833.96 | 3.43 | -7.27 | |
合同负债 | 76,717.24 | 0.01 | 556,800.90 | 0.04 | -86.22 | 系应付的设备及工程质保等尾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835,386.58 | 0.20 | 4,666,972.58 | 0.35 | -39.25 | 系支付奖金所致 |
应交税金 | 12,058,356.83 | 0.87 | 2,445,492.44 | 0.18 | 393.09 | 系上期所得税预交及本期应交税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627,725.00 | 0.12 | 1,696,190.54 | 0.13 | -4.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7,572.13 | 0.23 | -100.00 | 系融资租赁到期所致 |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
递延收益 | 31,014,038.34 | 2.24 | 32,669,105.52 | 2.46 | -5.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049,062.70 | 1.74 | 25,209,057.83 | 1.90 | -4.6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9,700,304.28 | 1.42 | 21,291,019.30 | 1.60 | -7.47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717,900.00 | 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9,717,900.00元及开具保函1,000,000.00元。 |
固定资产 | ||
合 计 | 40,717,9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公司厂内安全生产,发展巩固公司核心业务,保障垃圾焚烧发电的效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综合考虑计算生产经营需要,扩充产能需求以及持续稳定满足下游客户供热需求等因素,公司将原“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建设3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1台备用)+1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工程,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7,245万元,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工程,原备用的1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目前暂缓建设,视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及实际经营需要由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变更后原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35,745万元,其余募集资金11,500万元变更为建设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公告)。截止报告期未,各项目进展如下:一是三期募投工程—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项目,主厂房及配套干煤棚、破碎楼、脱硫房等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锅炉等主机安装工程已完成形象计划的90%;二是热网海塘路至新甬矽电子路段已投运,其余热力管道工程都在按计划抓紧推进;三是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主要设备5#炉锅炉到货就位,安装工程已完成形象计划的45%左右;配套2#垃圾间建设项目桩基及深基坑围护部分已完成,整个垃圾间施工正在按计划稳定推进。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4,000.00 | 37,000.00 | 43,000.00 | 18,000.00 | ||||
合计 | 24,000.00 | 37,000.00 | 43,000.00 | 18,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参股子公司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甬羿光伏 | 光伏发电 | 8,250 | 20% | 23,771.97 | 8,710.71 | 4,497.84 | 368.8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在对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价值判断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相关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环保处罚。然而,燃煤和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物质若处置不善或未达标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相关生产过程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这会导致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生活垃圾与煤炭,对供热业务而言,因为公司供热价格实行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在煤炭价格上涨时,供热价格同步上涨,而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无成本的生活垃圾与采购的煤炭两部分,因此,煤炭价格的上涨会导致供热业务毛利率上升。另一方面,对发电业务而言,因为上网电价由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且较为稳定,一般情况下,煤炭采购价越高,发电业务毛利率越低。因此,基于煤热联动的定价机制及公司的经营特点,公司存在因煤炭价格大幅波动而导致经营业绩不稳定的风险。
3、垃圾原料供应量增加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生活垃圾是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生活垃圾的供应量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处理的生活垃圾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运送至公司,其供应量主要受到余姚地区的垃圾收运体
系和人口数量及生活习惯的影响。现阶段,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供应量稳定增长,但不能排除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余姚地区居民人口数量或生活习惯的变化,导致生活垃圾供应量增加量不及预期甚至下降,使得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影响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环保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情况,积极开拓固废治理区域,增加固废治理业务,努力满足垃圾炉的生产经营。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4/10 | 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披露(公告编号:2023-012) | 2023/4/11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9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世茂能源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4月 10 日下午在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人,代表股份 108,01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1%;公司董事和监事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所有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王小平 | 董事 | 离任 |
胡爱华 | 董事 | 选举 |
马春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小平先生因年龄达到退休,不再开展工作,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胡爱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继任因王小平先生辞去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对应的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总经理提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马春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涉及的污染物主要由废气、废水、固废。燃煤炉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废水主要是脱硫废水,固废主要是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垃圾炉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氯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以及二噁英,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固废主要是飞灰、炉渣、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另外公用系统废水还有化学水处理废水、生活废水;全厂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硫化氢、氨气、粉尘和臭气浓度。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燃煤炉已建设废气治理工艺为:SN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
脱硫废水治理工艺为: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氧化,煤灰、煤渣和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均外卖综合利用。
垃圾炉已建设的废气治理工艺:(3#炉)SNCR脱硝+ +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6#炉)SNCR脱硝+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4#炉)SNCR脱硝+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渗滤液治理工艺:厌氧+生化+超滤+纳滤+反渗透。飞灰治理工艺:螯合稳定化,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煤炉与垃圾炉的废布袋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公用系统的化学水处理废水治理工艺为:废水回用。
全厂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艺:垃圾仓以及进垃圾仓通道密闭处理,入口设置风幕,锅炉
一、二次风机吸风口设置在垃圾仓中,使垃圾仓形成负压,防止臭气外溢,灰库、石灰仓等设置仓顶除尘器。
以上所有防治污染设施全部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环评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验收文号 | 验收时间 |
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热电工程 | 新增75 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配套1台12 MW抽凝式汽轮机+1台15 MW发电机,以及配套的热力系统、电气仪表系统等。 | 浙环建[2004]86号 | 2004.5 | 余环验[2009]105号 | 2009.6 |
余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 | 新建3×500 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1×6 MW背压式汽轮机组+1×12 MW抽凝式汽轮机组”、“1×6 MW+1×15 MW”发电机组 | 浙环建[2009]98号 | 2009.9 | 浙环竣验[2014]98号 | 2014.12 |
余姚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由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及管理) | 在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100 t/d。渗滤液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纳管标准后,再由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余环建[2013]146号 | 2013.6 | 余环验[2014]77号 | 2014.11 |
2×75 t/h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工程建设项目 | 75 t/h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系统2套,设计脱硝效率67% | 余环建[2014]069号 | 2014.3 | 余环验[2014]89号 | 2014.11 |
炉排炉改造项目 | 将现有3台500 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拆除、原址改为3台500 t/d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套新建3套尾气处理系统 | 甬环建 [2017]2号 | 2017.1 | 自主验收 | 2020.11 |
三期扩建工程 | 3台130 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1台130 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备用)+1台15 MW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 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分步淘汰现有的2台75 t/h的燃煤锅炉 | 甬环建[2019]32号 | 2019.11 | / | / |
日处理400吨污泥干化处置项目 | 新增四套100t/d的污泥干化系统用于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将污泥含水率从80%降至40%,再送入锅炉中焚烧。 | 余环建[2021]82号 | 2021.3 | / | / |
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 新增一台500t/d 的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和一台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系统,并配套建设一座垃圾坑和一根100米高烟囱。 | 甬环建[2022]20号 | 2022.5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环保要求,因炉排炉改造后,全厂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发生了变更,企业需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此公司委托了第三方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公司的基本情况,就环境风险辨识、应急能力评估、应急组织、应急物资、应急相应及措施方面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于2022年4月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2022年5月9日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方案主要是燃煤炉和垃圾炉在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全厂无组织方面,在没有在线监测实时监测情况下需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指标如下:
1、燃煤炉废气: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垃圾炉废气: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
2、生产与生活废水:PH、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COD、SS、氨氮、TP、石油类、流量、氟化物、硫化物、动植物油、挥发酚;
脱硫废水:总汞、总铬、总砷、总铅;
渗滤液处理废水:PH、色度、SS、BOD、COD、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TN、氨氮、TP、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
雨水排放口:COD、氨氮。
3、飞灰:含水率、钡、铜、铍、总铬、镍、镉、铅、锌、硒、汞、砷、六价铬、二噁英。
4、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噪声。
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在环保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余姚市慈善总会小曹娥分会捐赠了3万元;公司董事长积极参与了宁波资本市场“阳光雨露”专项基金募捐活动,向该基金捐赠了1.2万元用于养老助老恤病助学相关公益活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公司控股股东世茂投资 | 1、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竞争主体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3、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有权随时要求本承诺方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本承诺方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给予发行人对该等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 4、本承诺方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发行人,本承诺方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方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承诺方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在本承诺方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由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地位,损害发行人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董监高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 1、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发行人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2、对于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发行人利益的,发行人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世茂投资、股东世茂铜业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发行人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2、对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发行人利益的,发行人的损失由本企业承担。 | 承诺方在本企业构成发行人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发行人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地位,损害发行人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 承诺方作为发行人董监高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世茂投资、股东世茂铜业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世茂能源 | 世茂能源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数作相应调整。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 | 世茂能源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世茂能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 | 长期有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控股股东世茂投 | 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承诺方将启动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同时,本承诺方将积极促成世茂能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世茂能源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春华、李思铭、世茂投资 | 未来持续看好世茂能源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存在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减持,其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及其之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及其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且其及其之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世茂能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其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世茂能源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 | 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且,如其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5)其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其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6)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世茂能源股票的,其违规减持所得归世茂能源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世茂能源,则世茂能源有权以应付其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 |||||||
其他 | 世茂铜业 | 未来持续看好世茂能源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存在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减持,其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25%;且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世茂能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其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世茂能源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其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 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其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其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6)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世茂能源股票的,其违规减持所得归世茂能源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世茂能源,则世茂能源有权以应付其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 |||||||
其他 | 世茂能源 | (1)如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行),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公司暂缓发放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 (2)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后止,公司暂缓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 (3)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后止,公司暂缓向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 (4)公司上市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以同意继续履行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首发上市过程中所作仍然有效的相关承诺作为新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 | 长期有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 | (1)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公司提出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 | 长期有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李思铭、世茂投资 |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行),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 (2)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同意公司暂缓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并代为保管,作为其履行承诺的保证。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如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公司提出消除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导致原承诺无法履行),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 (2)自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事实发生日起,至相关补偿措施(承诺)或替代承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止,同意公司暂缓发放其在上述期间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和薪酬并代为保管,作为其履行承诺的保证。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长期有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世茂投资 | 如因公司欠缴少缴员工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公司被相关人员或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对公司进行处罚的,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地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款项及相关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长期有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世茂铜业于2023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世茂铜业提供蒸汽900万元,向世茂铜业租赁房屋预计1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属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供热 | 市场 | 295.84 | 989,596.33 | 0.78 | 电汇 | 281.28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厂房租用 | 合同 | 396,330.28 | 100 | 电汇 | |||
合计 | / | / | 1,385,926.61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关联公司世茂铜业供热及租用厂房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实际发生额未超预计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98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96,000,000 | 60.00 | 96,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000,000 | 7.50 | 12,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春华 | 0 | 6,000,000 | 3.75 | 6,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思铭 | 0 | 6,000,000 | 3.75 | 6,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唐红菊 | 406,500 | 0.2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元峰 | 362,40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岳杰 | 279,500 | 0.1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231,000 | 0.1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俞雅君 | 210,448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文胜 | 208,30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唐红菊 | 40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6,500 |
陈元峰 | 36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400 |
岳杰 | 27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500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2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000 |
俞雅君 | 210,4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448 |
刘文胜 | 20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300 |
聂宾 | 14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500 |
周建立 | 13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00 |
陈建永 | 12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300 |
倪文军 | 12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9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世茂投资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33.33%股权,李象高持有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10.00%股权,郑建红持有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2、世茂铜业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8.93%股权,李春华持有8.93%股权,郑建红持有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春华为李立峰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子女。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公司75.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6,000,000 | 首发上市 |
2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 | 首发上市 | ||
3 | 李春华 | 6,000,000 | 首发上市 | ||
4 | 李思铭 | 6,000,000 | 首发上市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同上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24,198,748.25 | 220,039,037.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80,000,000.00 | 24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85,352,999.46 | 106,263,167.8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46,791.92 | 498,776.93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73,019.20 | 1,090,725.4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七、9 | 5,905,915.79 | 9,288,649.4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16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68,755,669.20 | 208,729,600.35 |
流动资产合计 | 765,433,143.82 | 788,069,957.0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7,329,281.42 | 12,405,443.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68,457,501.24 | 377,169,537.0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7,550,927.49 | 52,613,927.5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1,283,761.82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0,598,298.07 | 41,217,788.1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328,777.34 | 1,681,898.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533,025.38 | 2,304,715.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108,979.00 | 42,812,970.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8,906,789.94 | 541,490,043.14 | |
资产总计 | 1,384,339,933.76 | 1,329,560,000.2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9,717,900.00 | 33,039,275.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42,280,515.21 | 45,595,833.9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6,717.24 | 556,800.90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835,386.58 | 4,666,972.5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058,356.83 | 2,445,492.4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627,725.00 | 1,696,190.5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007,572.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8,596,600.86 | 91,008,137.5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1,014,038.34 | 32,669,105.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4,049,062.70 | 25,209,057.8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9,700,304.28 | 21,291,019.3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763,405.32 | 79,169,182.65 | |
负债合计 | 173,360,006.18 | 170,177,320.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41,608,162.91 | 541,608,162.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1,737,176.45 | 61,777,451.70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37,634,588.22 | 395,997,065.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0,979,927.58 | 1,159,382,680.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84,339,933.76 | 1,329,560,000.21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七、61 | 178,110,264.89 | 200,788,120.02 |
减:营业成本 | 七、61 | 64,561,329.67 | 69,701,124.13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038,753.75 | 2,128,179.23 |
销售费用 | 七、63 | 268,217.69 | 224,406.00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702,232.52 | 24,844,438.40 |
研发费用 | 七、65 | 6,428,120.65 | 6,268,128.32 |
财务费用 | 七、66 | -4,329,064.30 | -3,794,383.40 |
其中:利息费用 | 78,836.83 | 166,365.57 | |
利息收入 | -4,433,232.64 | -3,973,982.6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3,958,851.48 | 10,448,930.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61,112.23 | 3,873,214.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63,838.28 | -68,799.8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145,533.46 | -1,694,495.0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2,206,172.08 | 114,043,876.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3,200.02 | 7,841.2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6,911.33 | 30,85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2,252,460.77 | 114,020,867.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2,655,213.20 | 18,346,899.0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597,247.57 | 95,673,968.5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597,247.57 | 95,673,968.5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9,597,247.57 | 95,673,968.5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6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60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8,895,794.88 | 211,579,382.5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325,025.32 | 9,589,089.6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740,540.63 | 12,919,872.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4,961,360.83 | 234,088,344.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863,378.75 | 80,468,826.7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893,589.67 | 12,807,465.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983,313.51 | 31,346,352.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356,236.67 | 10,883,266.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096,518.60 | 135,505,910.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64,842.23 | 98,582,434.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5,631,722.23 | 6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97,273.97 | 3,942,013.8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8,628,996.20 | 643,942,013.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624,676.68 | 61,890,434.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5,795,416.67 | 518,28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2,420,093.35 | 580,170,434.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08,902.85 | 63,771,579.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15.22 | 13,784.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15.22 | 13,784.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662,000.00 | 48,025,779.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6,524.00 | 2,057,016.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588,524.00 | 50,082,795.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71,708.78 | -50,069,011.0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502,036.30 | 112,285,002.4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5,978,811.95 | 394,809,273.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480,848.25 | 507,094,275.61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61,777,451.70 | 395,997,065.40 | 1,159,382,680.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61,777,451.70 | 395,997,065.40 | 1,159,382,680.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59,724.75 | 41,637,522.82 | 51,597,247.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597,247.57 | 99,597,247.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959,724.75 | -57,959,724.75 | -4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959,724.75 | -9,959,724.7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71,737,176.45 | 437,634,588.22 | 1,210,979,927.5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41,168,082.26 | 290,512,740.45 | 1,033,288,985.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41,168,082.26 | 290,512,740.45 | 1,033,288,985.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567,396.85 | 38,106,571.68 | 47,673,968.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673,968.53 | 95,673,968.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567,396.85 | -57,567,396.85 | -4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567,396.85 | -9,567,396.8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41,608,162.91 | 50,735,479.11 | 328,619,312.13 | 1,080,962,954.15 |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宁波众茂姚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北热电有限公司),姚北热电有限公司系由宁波众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市宏宇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徐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12月10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2811003835的营业执照。姚北热电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姚北热电有限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于2019年1月1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75627217X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6,000万元,股份总数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组合 |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票据出票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00 | 9.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或剩余使用年限 |
软件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会计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
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电力销售: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并经客户确认的电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2) 热力销售: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并经客户确认的蒸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蒸汽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
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
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无 | 无 | 无 |
其他说明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税所得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税所得额 | 2% |
环境保护税 | 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依据每污染当量适用税额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40号),报告期内,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服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2020年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本年度公司正在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续期申报,若申报成功,本公司2023年度按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申报不成功,本公司2023年度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6,196.26 | 17,681.71 |
银行存款 | 283,454,651.99 | 185,961,130.24 |
其他货币资金 | 40,717,900.00 | 34,060,225.07 |
合计 | 324,198,748.25 | 220,039,037.0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0,000,000.00 | 240,0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80,000,000.00 | 24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80,000,000.00 | 24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80,713,566.12 | |
1年以内小计 | 80,713,566.12 |
1至2年 | 9,639,012.94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0,352,579.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352,579.06 | 100 | 4,999,579.60 | 5.53 | 85,352,999.46 | 116,407,349.00 | 100 | 10,144,181.15 | 8.71 | 106,263,167.85 |
其中: | ||||||||||
1年以内 | 80,713,566.12 | 4,035,678.31 | 5 | 76,677,887.81 | 83,510,472.96 | 4,175,523.65 | 5 | 79,334,949.31 | ||
1至2年 | 9,639,012.94 | 963,901.29 | 10 | 8,675,111.65 | 13,902,295.70 | 1,390,229.57 | 10 | 12,512,066.13 | ||
2至3年 | 16,396,207.47 | 3,279,241.49 | 20 | 13,116,965.98 | ||||||
3至4年 | 2,598,372.87 | 1,299,186.44 | 50 | 1,299,186.43 | ||||||
合计 | 90,352,579.06 | / | 4,999,579.60 | 5.53 | 85,352,999.46 | 116,407,349.00 | / | 10,144,181.15 | 8.71 | 106,263,167.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应收账款账款账龄进行组合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0,713,566.12 | 4,035,678.31 | 5 |
1至2年 | 9,639,012.94 | 963,901.29 | 10 |
合计 | 90,352,579.06 | 4,999,579.60 | 5.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应收账款账款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一年以内 | 4,175,523.65 | -139,845.34 | 4,035,678.31 | |||
1至2年 | 1,390,229.57 | -426,328.28 | 963,901.29 | |||
2至3年 | 3,279,241.49 | -3,279,241.49 | 0.00 | |||
3至4年 | 1,299,186.44 | -1,299,186.44 | 0.00 | |||
合计 | 10,144,181.15 | -5,144,601.55 | 4,999,579.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国网浙江余姚***电有限公司 | 28,539,066.90 | 电汇 |
合 计 | 28,539,066.90 | / |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浙江***供电有限公司 | 25,856,433.76 | 28.62 | 1,774,772.27 |
宁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028,483.62 | 25.49 | 1,151,424.18 |
余姚市***管理中心 | 9,788,935.04 | 10.83 | 489,446.752 |
***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463,616.00 | 9.37 | 423,180.8 |
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 3,699,005.00 | 4.09 | 184,950.25 |
合计 | 70,836,473.42 | 78.40 | 4,023,774.25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70,836,473.42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8.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4,023,774.25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6,791.92 | 100 | 498,776.93 | 1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46,791.92 | 100 | 498,776.93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湖州***科技有限公司 | 56,603.78 | 38.56 |
浙江浙石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36,295.91 | 24.73 |
宁波**公司协会 | 15,000.00 | 10.22 |
国家知识**局杭州代办处 | 8,950.00 | 6.10 |
余姚市**服装厂 | 7,600.00 | 5.18 |
合计 | 124,449.69 | 84.78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前5名的预付款项合计数为124,449.69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84.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73,019.20 | 1,090,725.44 |
合计 | 1,073,019.20 | 1,090,725.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8,829.32 |
1年以内小计 | 88,829.32 |
1至2年 | 81,812.60 |
2至3年 | 50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30,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 1,700,641.92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530,000.00 | 1,530,000.00 |
应收暂付款 | 170,641.92 | 189,280.07 |
合计 | 1,700,641.92 | 1,719,280.07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373.37 | 8,181.26 | 615,000.00 | 628,554.6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31.9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441.46 | 8,181.26 | 615,000.00 | 627,622.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保证金 | 615,000.00 | 615,000.00 | ||||
应收暂付款 | 13,554.63 | -931.91 | 12,622.72 | |||
合计 | 628,554.63 | -931.91 | 627,622.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余姚市***和规划局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3-4年 | 58.80 | 500,000.00 |
余姚市***管理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2-3年 | 29.40 | 100,000.00 |
余姚市***保障局 | 应收暂付款 | 73,312.60 | 1-2年 | 4.31 | 7,331.26 |
代扣***社保 | 应收暂付款 | 37,214.80 | 1年以内 | 2.19 | 1,860.74 |
宁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 | 1年以内 | 1.76 | 15,000.00 |
合计 | / | 1,640,527.40 | / | 96.47 | 624,192.0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905,915.79 | 5,905,915.79 | 9,288,649.48 | 9,288,649.4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5,905,915.79 | 5,905,915.79 | 9,288,649.48 | 9,288,649.4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160,000.00 | |
合计 | 2,160,00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理财产品 | 151,535,416.67 | 184,303,600.00 |
预缴所得税 | 15,177,717.33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7,220,252.53 | 9,248,283.02 |
合计 | 168,755,669.20 | 208,729,600.3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甬羿光伏 | 12,405,443.16 | 4,260,000.00 | 663,838.26 | 17,329,281.42 | |||||||
小计 | 12,405,443.16 | 4,260,000.00 | 663,838.26 | 17,329,281.42 | |||||||
合计 | 12,405,443.16 | 4,260,000.00 | 663,838.26 | 17,329,281.42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68,457,501.24 | 377,169,537.0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68,457,501.24 | 377,169,537.02 |
其他说明: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4,349,722.34 | 524,841,708.94 | 3,969,101.23 | 2,444,961.20 | 705,605,493.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9,704.78 | 21,318,653.81 | - | 33,667.30 | 22,582,025.89 |
(1)购置 | 168,032.11 | 949,557.55 | 33,667.30 | 1,151,256.9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61,672.67 | 1,469,096.26 | 2,530,768.9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使用权资产转入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75,579,427.12 | 546,160,362.75 | 3,969,101.23 | 2,478,628.50 | 728,187,519.6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0,184,782.16 | 248,903,287.91 | 2,592,838.87 | 1,534,458.21 | 323,215,367.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34,647.47 | 27,031,188.66 | 200,516.40 | 127,709.15 | 31,294,061.68 |
(1)计提 | 3,934,647.47 | 27,031,188.66 | 200,516.40 | 127,709.15 | 31,294,061.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4,119,429.63 | 275,934,476.57 | 2,793,355.27 | 1,662,167.36 | 354,509,428.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220,589.54 | 5,220,589.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1 | -0.01 | |||
(1)计提 | -0.01 | -0.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5,220,589.53 | 5,220,589.5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239,407.96 | 270,225,886.18 | 1,175,745.96 | 816,461.14 | 368,457,501.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944,350.64 | 275,938,421.03 | 1,376,262.36 | 910,502.99 | 377,169,537.0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7,550,927.49 | 52,613,927.5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77,550,927.49 | 52,613,927.50 |
其他说明: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三期扩建工程 | 147,214,610.83 | 147,214,610.83 | 47,415,798.07 | 47,415,798.07 | ||
3#、4#、6#炉排炉改造 | 1,836,160.57 | 1,836,160.57 | 2,061,824.29 | 2,061,824.29 | ||
5#炉扩建工程 | 28,292,358.54 | 28,292,358.54 | 2,722,959.39 | 2,722,959.39 | ||
零星工程 | 207,797.55 | 207,797.55 | 413,345.75 | 413,345.75 | ||
合计 | 177,550,927.49 | 177,550,927.49 | 52,613,927.50 | 52,613,927.5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三期扩建工程 | 472,450,000.00 | 47,415,798.07 | 101,859,033.65 | 2,060,220.89 | 147,214,610.83 | 50.56 | ||||||
3#、4#、6#炉排炉改造 | 7,000,000.00 | 2,061,824.29 | 540,468.38 | 766,132.10 | 1,836,160.57 | 9.24 | ||||||
5#炉扩建工程 | 178,940,000.00 | 2,722,959.39 | 25,569,399.15 | 28,292,358.54 | 15.81 | |||||||
合计 | 658,390,000.00 | 52,200,581.75 | 127,968,901.18 | 2,826,352.99 | 177,343,129.94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4.期末余额 | 0 | 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616,238.18 | 7,616,238.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16,238.18 | 7,616,238.18 |
(1)处置 | ||
(2)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 7,616,238.18 | 7,616,238.18 |
4.期末余额 | 0 | 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0.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283,761.82 | 11,283,761.82 |
其他说明: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930,404.76 | 821,238.94 | 47,751,643.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930,404.76 | 821,238.94 | 47,751,643.7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239,577.93 | 294,277.66 | 6,533,855.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8,428.10 | 41,061.94 | 619,490.04 | ||
(1)计提 | 578,428.10 | 41,061.94 | 619,490.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818,006.03 | 335,339.60 | 7,153,345.6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112,398.73 | 485,899.34 | 40,598,298.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690,826.83 | 526,961.28 | 41,217,788.1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排污权使用费 | 1,681,898.94 | 353,121.60 | 1,328,777.34 | ||
合计 | 1,681,898.94 | 353,121.60 | 1,328,777.34 |
其他说明: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220,589.54 | 783,088.43 | 5,220,589.54 | 783,088.4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999,579.60 | 749,936.94 | 10,144,181.15 | 1,521,627.18 |
合计 | 10,220,169.14 | 1,533,025.38 | 15,364,770.69 | 2,304,715.6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0,327,084.67 | 24,049,062.70 | 168,060,385.51 | 25,209,057.83 |
合计 | 160,327,084.67 | 24,049,062.70 | 168,060,385.51 | 25,209,057.8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27,622.73 | 628,554.63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627,622.73 | 628,554.6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2,108,979.00 | 12,108,979.00 | 42,812,970.98 | 42,812,970.98 | ||
合计 | 12,108,979.00 | 12,108,979.00 | 42,812,970.98 | 42,812,970.98 |
其他说明: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9,717,900.00 | 33,039,275.00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39,717,900.00 | 33,039,275.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1,053,002.84 | 15,178,607.90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21,227,512.37 | 30,417,226.06 |
合计 | 42,280,515.21 | 45,595,833.9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客户款 | 76,717.24 | 556,800.90 |
合计 | 76,717.24 | 556,800.9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666,972.58 | 11,515,159.53 | 13,346,745.53 | 2,835,386.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35,482.95 | 635,482.95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666,972.58 | 12,150,642.48 | 13,982,228.48 | 2,835,386.5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654,822.58 | 10,143,635.50 | 11,975,221.50 | 2,823,236.58 |
二、职工福利费 | 12,150.00 | 457,209.50 | 457,209.50 | 12,15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436,439.09 | 436,439.0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4,144.60 | 344,144.60 | ||
工伤保险费 | 64,829.63 | 64,829.63 | ||
生育保险费 | 27,464.86 | 27,464.86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9,494.00 | 249,49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8,381.44 | 228,381.44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666,972.58 | 11,515,159.53 | 13,346,745.53 | 2,835,386.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13,501.74 | 613,501.74 | ||
2、失业保险费 | 21,981.21 | 21,981.2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35,482.95 | 635,482.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22,506.11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836,067.85 | |
个人所得税 | 18,482.3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793.95 | 30,802.12 |
房产税 | 456,113.83 | 1,080,163.67 |
土地使用税 | 559,719.48 | 1,073,818.28 |
环境保护税 | 83,059.42 | 101,255.71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83,779.20 | 57,571.20 |
印花税 | 55,273.04 | 52,597.04 |
教育费附加 | 50,326.37 | 18,481.27 |
地方教育附加 | 35,717.58 | 12,320.85 |
合计 | 12,058,356.83 | 2,445,492.44 |
其他说明: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627,725.00 | 1,696,190.54 |
合计 | 1,627,725.00 | 1,696,190.54 |
其他说明: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574,900.00 | 1,637,581.30 |
应付暂收款 | 52,825.00 | 58,609.24 |
合计 | 1,627,725.00 | 1,696,190.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07,572.13 | |
合计 | 3,007,572.13 |
其他说明:租赁负债到期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255,973.34 | 1,241,935.00 | 31,014,038.34 |
固定资产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413,132.18 | 413,132.18 | 0.00 | 固定资产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形成的价差,到期一次性转回 | |
合计 | 32,669,105.52 | 1,655,067.18 | 31,014,038.3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资金 | 3,100,000.00 | 600,000.00 | 2,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投资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6,321,506.67 | 463,495.00 | 5,858,011.67 | 与资产相关 | |||
宁波市2019年度第一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2,302,800.00 | 145,440.00 | 2,157,36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竣工项目财政贡献奖励 | 344,666.67 | 22,000.00 | 322,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第二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187,000.00 | 11,000.00 | 17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补助资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2,255,973.34 | 1,241,935.00 | 31,014,038.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开口费 | 19,700,304.28 | 21,291,019.30 |
合计 | 19,700,304.28 | 21,291,019.30 |
其他说明: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41,608,162.91 | 541,608,162.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41,608,162.91 | 541,608,162.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1,777,451.70 | 9,959,724.75 | 71,737,176.4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1,777,451.70 | 9,959,724.75 | 71,737,176.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5,997,065.40 | 290,512,740.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5,997,065.40 | 290,512,740.4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9,597,247.57 | 206,093,694.3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959,724.75 | 20,609,369.4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000,000.00 | 80,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7,634,588.22 | 395,997,065.4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1,410,920.63 | 64,561,329.67 | 170,254,229.01 | 69,561,997.53 |
其他业务 | 26,699,344.26 | 30,533,891.01 | 139,126.60 | |
合计 | 178,110,264.89 | 64,561,329.67 | 200,788,120.02 | 69,701,124.1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力销售收入 | 25,211,351.86 | |
热力销售收入 | 126,199,568.77 | |
垃圾处理收入 | 21,294,268.73 | |
其他 | 5,405,075.53 | |
小计 | 178,110,264.8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54,817,024.26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3,293,240.63 | |
小计 | 178,110,264.89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合计 | 178,110,264.8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主要类别的分解信息。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3,803.28 | 484,644.33 |
教育费附加 | 289,131.98 | 290,786.5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68,825.05 | 476,000.22 |
土地使用税 | 559,719.42 | 514,098.84 |
车船使用税 | 3,997.92 | 3,923.52 |
印花税 | 93354.78 | 44,868.00 |
地方教育费附 | 194,921.32 | 193,857.74 |
环境保护税 | 155,000.00 | 120,000.00 |
合计 | 2,038,753.75 | 2,128,179.23 |
其他说明: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9,752.00 | 224,406.00 |
业务招待费 | 36,400.00 | |
办公费用 | 2,065.69 | |
合计 | 268,217.69 | 224,406.00 |
其他说明: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修理费 | 8,942,121.80 | 11,784,428.92 |
职工薪酬 | 4,239,225.21 | 3,323,308.77 |
中介及咨询服务费 | 1,005,310.37 | 701,737.36 |
办公费用 | 1,413,626.58 | 1,336,041.22 |
折旧与摊销 | 1,257,602.47 | 1,050,293.10 |
排污费 | 897,603.24 | 1,117,237.52 |
检测监测费 | 441,686.36 | 244,339.62 |
其他 | 1,505,056.49 | 5,287,051.87 |
合计 | 19,702,232.52 | 24,844,438.40 |
其他说明: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材料 | 2,668,441.68 | 2,736,711.70 |
职工薪酬 | 2,710,684.01 | 2,761,471.32 |
折旧及摊销 | 696,390.12 | 714,760.03 |
其他 | 352,604.84 | 55,185.27 |
合计 | 6,428,120.65 | 6,268,128.32 |
其他说明: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8,836.83 | 166,365.57 |
减:存款利息收入 | -4,433,232.64 | -3,973,982.61 |
手续费 | 25,331.51 | 13,233.64 |
合计 | -4,329,064.30 | -3,794,383.40 |
其他说明: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41,935.00 | 1,241,935.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716,916.48 | 9,139,539.99 |
其他 | 67,455.06 | |
合计 | 13,958,851.48 | 10,448,930.05 |
其他说明: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63,838.26 | -68,799.8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997,273.97 | 3,942,013.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661,112.23 | 3,873,214.05 |
其他说明: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144,601.55 | -1,692,489.3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31.91 | -2,005.7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145,533.46 | -1,694,495.08 |
其他说明: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收入 | 4,900.00 | 3,200.00 | 4,900.00 |
其他 | 78,300.02 | 4,641.20 | 78,300.02 |
合计 | 83,200.02 | 7,841.20 | 83,200.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211.33 | 5,211.3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211.33 | 5,211.33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罚款 | 1,700.00 | 850.00 | 1,700.00 |
合计 | 36,911.33 | 30,850.00 | 36,911.33 |
其他说明: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975,701.55 | 17,352,380.0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8,304.90 | 994,518.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32,183.45 | |
合计 | 12,655,213.20 | 18,346,899.0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2,252,460.7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063,115.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32,183.4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9,575.7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238.2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9.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 | -1,159,995.13 |
适用优惠税率的影响 | -11,225,246.08 |
所得税费用 | 12,655,213.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228,300.00 | 172,153.01 |
利息收入 | 4,433,232.64 | 3,973,982.61 |
往来款及其他 | 79,007.99 | 8,773,737.12 |
合计 | 6,740,540.63 | 12,919,872.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077,533.03 | 4,463,993.75 |
支付票据保证金净额 | 6,657,674.93 | 3,370,000.00 |
往来款及其他 | 621,028.71 | 3,049,273.00 |
合计 | 8,356,236.67 | 10,883,266.7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红利退余款 | 16,815.22 | 13,784.20 |
合计 | 16,815.22 | 13,784.2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租金 | 926,524.00 | 2,057,016.00 |
合计 | 926,524.00 | 2,057,016.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9,597,247.57 | 95,673,968.5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5,145,533.46 | 1,694,495.0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929,698.50 | 19,478,045.2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97,750.00 | |
无形资产摊销 | 619,490.04 | 467,200.3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3,121.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329,064.30 | -3,794,383.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61,112.23 | -3,873,214.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1,690.23 | 994,518.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59,995.1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82,733.69 | -3,209,023.7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279,859.64 | -13,001,676.9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73,293.92 | 3,254,754.0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64,842.23 | 98,582,434.1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83,480,848.25 | 507,094,275.6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5,978,811.95 | 394,809,273.1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502,036.30 | 112,285,002.4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83,480,848.25 | 185,978,811.95 |
其中:库存现金 | 26,196.26 | 17,681.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3,454,651.99 | 185,961,130.2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480,848.25 | 185,978,811.9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717,900.00 | 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9,717,900.00元及开具保函1,000,000.00元。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40,717,900.00 | / |
其他说明: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41,935.00 | 其他收益 | 1,241,935.00 |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12,716,916.48 | 其他收益 | 12,716,916.48 |
小计 | 13,958,851.48 | 其他收益 | 13,958,851.4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列报项目 | 说明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资金 | 3,100,000.00 | 600,000.00 | 2,500,000.00 | 其他收益 |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甬财政基〔2012〕358号)文件,由余姚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入。 | ||||
工业投资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6,321,506.67 | 463,495.00 | 5,858,011.67 | 其他收益 | 根据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宁波市2018年度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批)专项补助资金及本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余经发(2019)22号〕文件,由余姚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入。 | ||||
宁波市2019年度第一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2,302,800.00 | 145,440.00 | 2,157,360.00 | 其他收益 |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五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972号),由宁余姚市财政局拨入。 | ||||
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竣工项目财政贡献奖励 | 344,666.67 | 22,000.00 | 322,666.67 | 其他收益 |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制造2025”专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745号),由余姚市财政局拨入。 | ||||
2021年度第二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187,000.00 | 11,000.00 | 176,000.00 | 其他收益 | 根据宁波市市财政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1〕320号),由余姚市财政国库拨入。 | ||||
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补助资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我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22〕374号),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拨入。 | |||||
小 计 | 32,255,973.34 | 1,241,935.00 | 31,014,038.34 | ||||||
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
增值税退税 | 10,488,616.48 | 其他收益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垃圾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 ||||||
余姚市2022年度挂牌上市企业奖励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金融办“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专项资金管理 |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1,500.00 | 其他收益 | 余姚市就业管理中心拨入 | ||||||
企业节假日加班补贴 | 220,800.00 | 其他收益 | 余姚市就业管理中心拨入 | ||||||
一次性留岗补贴 | 6,000.00 | 其他收益 | 余姚市就业管理中心拨入 | ||||||
小 计 | 12,716,916.48 |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 |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2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甬羿光伏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派一名董事。因此,本公司对甬羿光伏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宁波甬羿光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47,254,636.27 | 34,032,738.75 | ||
非流动资产 | 190,465,039.68 | 129,182,820.39 | ||
资产合计 | 237,719,675.95 | 163,215,559.14 | ||
流动负债 | 49,225,356.97 | 12,616,430.50 | ||
非流动负债 | 101,387,200.00 | 81,680,000.00 | ||
负债合计 | 150,612,556.97 | 94,296,430.5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7,107,118.98 | 68,919,128.64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421,423.80 | 12,405,443.16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329,281.42 | 12,405,443.1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4,978,427.23 | 39,042,647.87 | ||
净利润 | 3,687,990.31 | 1,688,707.32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投资设立,本公司出资396万元持股比例为
18.00%。2022年5月同比例增资828万元,2023年6月本公司增资扩股追加投资426万元,持股比例由18%变为20%。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4、五(一)6、及五(一)9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74.33%(2021年12月31日:73.04%)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39,717,900.00 | 39,717,900.00 | 39,717,900.00 | ||
应付账款 | 42,280,515.21 | 42,280,515.21 | 42,280,515.21 | ||
其他应付款 | 1,627,525.00 | 1,627,525.00 | 1,627,525.00 | ||
小 计 | 83,625,940.21 | 83,625,940.21 | 83,625,940.21 | ||
(续上表) | |||||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33,039,275.00 | 33,039,275.00 | 33,039,275.00 | ||
应付账款 | 45,595,833.96 | 45,595,833.96 | 45,595,833.96 | ||
其他应付款 | 1,696,190.54 | 1,696,190.54 | 1,696,190.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7,572.13 | 3,086,524.00 | 3,086,524.00 | ||
小 计 | 83,338,871.63 | 83,417,823.50 | 83,417,823.50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无浮动利率借款),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200.00 | 60.00 | 60.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世茂投资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33.33%股权,李象高持有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10.00%股权,郑建红持有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2、世茂铜业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8.93%股权,李春华持有8.93%股权,郑建红持有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春华为李立峰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子女。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公司75.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
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立峰及其家族成员。其他说明: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余姚市舜江电器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宁波世茂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余姚市华源有色金属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市永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市永成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市永兴废旧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世茂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微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宁波今山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世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甬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恒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宁波世茂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浙江中科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沁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疆天威钢结构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甬易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乐缦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余姚金时代影城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永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供热 | 989,596.33 | 5,373,992.1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 | 厂房租赁 | 396,330.28 | 198,165.14 | 396,330.28 | 198,165.14 |
限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8.61 | 171.5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51,425.00 | 2,571.25 | 624,750.00 | 31,237.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融资租赁交易
1. 售后租回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 | ||||
单位:元 |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账面原值 | 18,900,000.00 | 18,900,000.00 | 0.00 | |
累计折旧 | 7,616,238.18 | 7,616,238.18 | 0.00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11,283,761.82 | 11,283,761.82 | 0.00 |
2. 本期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
支付时间 | 租赁付款额 |
2023年1月 | 3,086,524.00 |
小 计 | 3,086,524.00 |
3. 售后租回合同重要条款
公司与金通租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签订甬金通租赁(2018)回字08号《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3号炉排炉之炉排及其烟气净化处理系统转让给金通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使用,合同约定起租日为2018年9月13日,租赁期限5年,名义本金18,000,000.00元,租赁总额20,570,160.00元,到期时名义货价1,000.00元,公司于2023年1月提前还款3,086,524.00元。
(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额 |
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 | 35,745.00 | 35,745.00 | 22,778.39 |
5#炉扩建项目 | 17,894.00 | 11,500.00 | 247.0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合 计 | 56,639.00 | 50,245.00 | 26,025.44 |
(三)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70,235.00 | 当年政府奖励补贴2,228,300.00元,政府补助摊销1,241,935.00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97,272.97 | 理财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288.6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7,069.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536,727.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收入 | 10,488,616.48 | 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服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上述政策在过去、现在及可预见的将来将持续实施。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35 | 0.62 | 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8 | 0.59 | 0.5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立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