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86 公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韦
永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龙迅股份 | 指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还包括其子公司 |
FENG CHEN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文名陈峰 |
朗田亩 | 指 | 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Lonex | 指 | Lonex Holding Limited,注册于开曼群岛,公司股东 |
赛富创投 | 指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红土创投 | 指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芯财富、员工持股平台 | 指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合肥中安 | 指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滁州中安 | 指 |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海恒集团 | 指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华富瑞兴 | 指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招股说明书 | 指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通过的修正案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通过的修正案 |
中国、境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报告之目的,不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
中国香港 | 指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中国台湾 | 指 | 中国台湾地区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流片 | 指 | 即Tape Out,是指像流水线一样通过一系列工艺步骤制造芯片,指的是“试生产” |
AEC-Q100 | 指 | AEC-Q100是汽车集成电路的重要应力测试标准,由AIAG汽车组织开发的用于IC的资格认证测试流程 |
AIoT | 指 | 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指AI(人工智能)和IoT(物联网)相关的技术及应用 |
AMOLED | 指 | AMOLED全称为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是一种显示屏技术 |
AR | 指 | Augmented Reality,即增强现实,是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 |
ARC、eARC | 指 | ARC全称为Audio Return Channel,音频回传通道功能,用于电视数字音频的输出;eARC(Enhanced Audio Return Channel)即增强型音频回传通道功能 |
Mbps、Gbps | 指 | Mbps与Gbps是衡量交换机总的数据交换能力的单位,1Mbps代表每秒传输1兆位(即1,000,000比特),1Gps传输速度为每秒1000兆位 |
CPU | 指 | Central Processing Unit,即中央处理器,是信息处理、 |
程序运行的最终执行单元 | ||
CTS | 指 | Compliance Test Specification,符合性测试规范 |
DDR、LPDDR | 指 | Double Data Rate Synchronous 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即双倍速率同步动态随机存储器, LPDDR是DDR SDRAM的一种,主要特点为低功耗 |
DSC | 指 | Display Stream Compression,即视觉无损压缩技术 |
dB | 指 | Decibel,即分贝,主要用于度量声音强度 |
DTS | 指 | Digital Theater System, 数字化影院系统 |
EDA | 指 | Electronic Design Automation,即电子设计自动化,主要是指用来支持集成电路芯片设计的自动化软件工具 |
FT | 指 | Final Test,是对芯片进行应用方面的测试 |
HDCP | 指 | High-bandwidth Digital Content Protection,指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是为防止经视频接口传送的内容遭到非法复制而制定的规范 |
HDMI | 指 | 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高清多媒体接口 |
HDR | 指 | High-Dynamic Range,指高动态范围成像技术,相比普通的图像,可以提供更多的动态范围和图像细节 |
HZ | 指 | Hertz,即赫兹,是频率的单位,是每秒钟的周期性变动重复次数的计量 |
I2S | 指 | Inter—IC Sound,即集成电路内置音频总线,是用于数字音频设备之间的音频数据传输的一种总线标准 |
I/O | 指 | Input/Output,即输入和输出 |
KVM | 指 | KVM代表利用一组键盘、显示器或鼠标实现对多台设备的控制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 Unit,即微控制单元 |
MST | 指 | Multi Stream Transport,即多流传输 |
OSD | 指 | On-screen Display,即屏幕菜单式调节方式,是通过显示在屏幕上的功能菜单达到调整各项参数的目的,用于控制屏幕的亮度、对比度、水平和垂直定位等参数 |
PWM | 指 | Pulse Width Modulation,即脉冲宽度调制,是对模拟信号电平进行数字编码的方法 |
SERDES | 指 | SERializer(串行器)/DESerializer(解串器)的简称,是一种点对点的串行通信技术 |
SiP | 指 | System In Package,即系统级封装 |
S/PDIF | 指 | Sony-Philips Digital Interconnect Format,索尼与飞利浦公司合作开发的一种数字音频接口协议 |
TTL | 指 | Transistor-Transistor-Logic,指晶体管-晶体管逻辑电路,采用双极型工艺制造,具有高速度高功耗等特点 |
VR | 指 | Visual Reality,即虚拟现实,是一种可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技术 |
4K,8K | 指 | 一种分辨率,其横向纵向分辨率可高达 4096×2160和7680×4320像素 |
Tier1 | 指 | Tier One,车厂一级供应商,产品直接供应整车厂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龙迅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ontium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ontiu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FENG CHEN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0年8月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合肥高新区留学生园1号楼310室”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园A座四层”;2019年5月28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园A座四层”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601 |
公司网址 | www.lontiumsemi.com |
电子信箱 | yzhao@lontium.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彧 | 何冬琴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 |
电话 | 0551-68114688-8100 | 0551-68114688-8100 |
传真 | 0551-68114699 | 0551-68114699 |
电子信箱 | yzhao@lontium.com | dqhe@lontium.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龙迅股份 | 688486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33,926,790.12 | 122,201,572.35 | 9.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949,780.97 | 40,416,578.08 | 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136,449.33 | 31,721,574.57 | -11.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75,913.54 | 38,038,885.37 | 40.3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8,286,332.20 | 316,162,198.27 | 332.78 |
总资产 | 1,421,484,576.42 | 359,687,379.31 | 295.2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78 | -15.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61 | -27.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1 | 14.65 | 减少10.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6 | 11.50 | 减少8.7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2.37 | 21.93 | 增加0.4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9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业务拓展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并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综合竞争优势得到强化和提升,订单及收入均比去年有所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0.32%,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总资产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32.78%、295.2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32.8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62,478.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66,300.1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8,951.0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3,949.13 |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4,814.6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813,331.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集成电路产业链由上游的EDA工具、半导体IP、材料和设备、中游的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以及下游的系统厂商组成。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的核心驱动环节。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WSTS)预测,2023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预估将达5,151亿美元,较2022年下降10.3%。但随着强劲的复苏,2024年可望回升至5,760亿美元,增长11.8%,有望创下历史新高纪录。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主要可分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经过长期的技术创新积累,公司已开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可全面支持HDMI、DP/eDP、USB/Type-C、MIPI、LVDS、VGA等多种信号协议,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5G及AIoT等多元化的终端场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的技术能力与产品性能近年来正持续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公司已成功进入鸿海科技、视源股份、亿联网络、Meta、宝利通、思科、佳明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供应链。同时,高通、英特尔、三星、安霸等世界领先的主芯片厂商已将公司产品纳入其部分主芯片应用的参考设计平台中。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主要用于多种高清视频信号的协议转换与功能处理,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主要用于高速信号的传输、复制、调整、放大、分配、切换等功能。公司已开发超过140款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多款产品在性能、兼容性等方面具备了国际竞争力。
(1)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主要是对各种高清视频信号进行协议转换及功能处理,使得高清视频信号经桥接及处理后可以满足不同设备的使用需求。随着视频会议、AIoT、自动驾驶、AR/VR等下游技术革命带来高清视频显示场景的不断增加、分辨率要求的不断提升、高清视频信号协议
的不断升级,市场对于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可实现各主流视频信号协议间的转换,同时具有丰富的视频处理功能。公司多款支持DP、Type-C、HDMI、MIPI和LVDS协议的视频桥接和处理芯片,凭借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已进入车载显示应用领域,部分型号已通过AEC-Q100的测试;公司研发的4K/8K超高清视频信号桥接及处理系列芯片支持HDMI2.1、DP1.4等协议规范,已进入量产阶段,开始批量出货,已成为市场上少数可兼容多种超高清信号协议,支持包括视觉无损视频压缩技术、视频缩放、旋转及分割等视频处理功能和8K显示的单芯片解决方案产品,可以满足新一轮4K/8K显示器的升级换代需求以及AR/VR、超高清商业显示的市场需求。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根据主要实现功能侧重可分为视频桥接芯片与显示处理芯片。视频桥接芯片主要功能为对各种主流高清视频信号协议进行桥接转换;显示处理芯片主要功能则侧重于显示视频与图像的处理。
①视频桥接芯片
公司视频桥接芯片用于将接收到的高清视频信号按协议格式进行桥接转换,并按指定格式输出至其他设备,实现高清视频信号在不同显示设备或协议间的兼容。公司视频桥接芯片可支持处理业内绝大多数当前主流协议的高清视频信号协议,包括HDMI、DP、USB/Type-C、VGA等外部信号协议,以及eDP、MIPI、LVDS、TTL等内部信号协议。
根据具体所支持的主信号协议及功能类型,视频桥接芯片又可分为DP/Type-C发送芯片、HDMI发送芯片、DP/Type-C接收芯片、HDMI接收芯片、HDMI与DP/Type-C协议及电平转换芯片、eDP/MIPI/LVDS协议转换芯片、HDMI/VGA协议转换芯片等产品子类。公司视频桥接芯片系列产品可兼容视觉无损压缩与解压缩技术(DSC)和高带宽数字内容加解密技术(HDCP),视频输出支持超高清、3D等内容格式,使用DSC技术最高可支持8K分辨率,音频支持S/PDIF、I2S等格式,同时可输出高比特率家庭影院音频格式,如杜比全景声和DTS:X等格式。公司视频桥接芯片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5G及AIoT等下游应用场景。
②显示处理芯片
公司显示处理芯片是在视频信号桥接转换的基础上,对显示视频提供进一步处理功能。公司显示处理芯片可分为显示器控制芯片与视频处理芯片两类产品子类。显示器控制芯片内嵌MCU、LPDDR4控制器,主要用于支持图像缩放、屏幕菜单式调节方式(OSD),同时支持PWM背光控制、显示驱动等功能。视频处理芯片内嵌DDR3控制器,主要用于支持多种视频格式任意转换与视频分配、切换功能,同时可支持帧率转换、视频旋转、视频分割等功能。
公司显示处理芯片系列产品还具有图像旋转、梯形矫正、视频分割、色彩空间处理、亮度处理、高动态范围图像处理(HDR)、3D画面分割、视觉无损压缩与解压缩(DSC)和高带宽数字内容加解密技术(HDCP)、音频数据接收/发送、声音回传(ARC/eARC)等功能,可支持客户达到优质的视频效果。公司显示处理芯片广泛应用于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等下游应用场景。
(2)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用于信号的有线传输,能实现信号的高速传输、复制、调整、放大、分配、切换等功能。随着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讯、无人驾驶等数字新兴产业的涌现
与发展,数据传输量呈现指数级上升趋势,各类高速传输协议不断更新升级,进而终端应用对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解决方案的需求也不断攀升。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支持各类视频协议信号及5G通讯信号的传输和交换。公司将视觉无损压缩技术与HDMI2.1协议相结合,形成了独有的高性能、低功耗超高清视频远距离传输解决方案。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具有低功耗、低延迟、高带宽、高可靠性等特点。根据芯片具体实现功能,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主要分为中继芯片、切换芯片、分配芯片、矩阵交换芯片。
①中继芯片
公司中继芯片主要用于高速信号的延长传输。高速信号在通过电缆或印刷电路板传输时,因信号转接或长距离传输会出现电磁干扰或信号衰减的情况,导致信号完整性受损并进而出现信号失真甚至信号畸变。公司中继芯片产品可在信号通道传输中对信号进行恢复增强,提高信号传输质量。
根据所支持传输协议的不同,公司中继芯片可分为USB信号延长芯片、HDMI信号延长芯片、DP/Type-C 延长芯片、MIPI信号延长芯片、通用高速数据信号延长交换芯片等产品子类。除面向高清视频信号的传输外,公司基于单通道12.5Gbps SERDES技术研发的通用高速信号延长芯片可在5G通信领域实现国产化应用。
公司中继芯片广泛应用于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5G及AIoT等应用场景。
②切换芯片
公司切换芯片主要用于多路信号输入并根据需要输出其中一路信号,单路信号输出,一般为4进1出或3进1出的规格。公司切换芯片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输入输出,主要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等应用场景。
③分配芯片
公司分配芯片主要用于单路信号输入、多路信号输出,一般为1进2出或1进4出的规格。公司分配芯片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输入输出,主要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等应用场景。
④矩阵交换芯片
公司矩阵交换芯片集成切换芯片和分配芯片的功能,可实现多路信号输入和多路信号输出。矩阵交换芯片可实现数据流的灵活交换,拥有高效的转发效率,能够实现通常单一总线不能达到的转发效率,满足高数据吞吐量系统的需要。公司矩阵交换芯片支持HDMI和纯模拟信号,信号传输速度最高为6Gbps,通过串行控制接口可进行独立的通道切换,支持直流耦合/交流耦合模式。公司矩阵交换芯片主要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等需要多路信号交替使用的应用场景。
3.公司经营模式
集成电路的生产过程分为设计、制造和封装测试。集成电路企业采用的经营模式一般可分为IDM模式和Fabless模式。IDM模式是指企业独立完成集成电路生产全部过程的经营模式,Fabless模式是指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仅主要从事设计环节,将制造、封测的生产环节委托给代工厂的经营模式。
公司以Fabless模式开展经营,完成芯片设计后,委托晶圆生产厂及封装测试厂进行生产与封测,在取得检测合格产品后,直接销售或通过经销商出售给下游客户。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深耕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领域,不断发展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技术并进行产品迭代,已掌握了多项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公司高度重视研究成果,不断通过申请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制定严格的保密程序对技术予以保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用在产品中的核心技术均通过自主创新形成,其中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技术、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技术、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电路技术、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量产测试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密追踪市场需求,针对性地提升了产品性能和核心技术水平。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来源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先进程度 |
1 | 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2 | 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电路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3 | 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4 | 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5 | 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先进 |
6 | 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量产测试技术 | 自主研发 | 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05项,其中发明专利182项,占比88.78%;授权专利134项,其中发明专利112项,占比83.58%。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专利3项,均为发明专利;新增获授权专利5项,均为发明专利。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5 | 182 | 112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23 | 2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12 | 103 | 102 |
其他 | 0 | 7 | 188 | 177 |
合计 | 3 | 24 | 496 | 413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960,084.24 | 26,800,436.19 | 11.7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9,960,084.24 | 26,800,436.19 | 11.7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37 | 21.93 | 增加0.4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带音频的HDMI2.0转双端口MIPI DSI/CSI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900.00 | 97.93 | 793.72 | 芯片试产阶段 | 接收端HDMI支持最高数据速率为6Gbps,MIPI发送端每个数据通道最高支持2.5Gbps数据速率,可最多支持8个数据通道 | 目前市场上的产品多为复用结构,本项目通过对结构的简化降低了功耗;视频分辨率高达4K@60HZ,支持HDCP2.3解码,支持CEC;MIPI支持 DSI/CSI输出,最高带宽提升到了20Gbps,支持I2S和SPDIF音频输出;并对接口电路的改进优化ESD性能 | 可应用于多媒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AR/VR等 |
2 | MIPI/TTL/2-Port LVDS to MIPI/TTL/2-Port LVDS 转换器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442.00 | 85.42 | 709.67 | 芯片试产阶段 | 支持6.25M-300M像素时钟,支持MIPI/LVDS/TTL三种协议的相互转换,MIPI模式最高可支持单通道2.5Gbps,可实现一分二、二选一的功能 | 支持MIPI/LVDS/TTL三种视频互转,最高可支持4K30Hz,向下兼容6.25M像素时钟,可满足绝大部分小屏异形屏应用,同时支持视频同显及切换功能,适用于商超收银应用 | 可应用于车载显示系统、转接器等 |
3 | 16X16 Digital Crosspoint Switch(数字交叉开关)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429.00 | 95.65 | 307.12 | 芯片试产阶段 | 支持16路最高速率6Gbps的差分输入数据的任意切换,输入端可以补偿40英寸FR4背板走线对输入信号造成的衰减,输出端去加重支持最大9.5dB强度,可对原始输入信号质量起到明显提升作用 | 可以支持16路高速信号的快速任意切换,输入端最高可以补偿50英寸FR4背板走线对输入信号造成的衰减,对原始输入信号质量提升作用明显。 | 可应用于多媒体信号的控制、管理、整合、切换、调度等 |
4 | 基于4K的高清显示控制器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2,227.00 | 142.87 | 329.90 | 芯片设计阶段 | 支持DP1.4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8.1Gbps速率;支持HDMI2.1协议,视频分辨率最高支持4K@144Hz;支持视觉 | 可支持Type-C、DP1.4、HDMI2.1到eDP屏、LVDS屏、eDPx屏的显示控制器,支持高清4K 144Hz的高刷视频,支持可变刷 | 可应用于多屏显示、AR/VR、超高清显示器、 |
无损压缩技术(DSC)、3D图像处理、电源管理等功能;支持8-lane eDP输出和4-port LVDS输出 | 新率(VRR/Adaptve-Sync),可支持4个输入,可应用于多屏显示、AR/VR、超高清显示器、安防监控以及智能终端系统等 | 安防监控以及智能终端系统等 | ||||||
5 | 超高清音视频接口处理和转换芯片组的开发及应用 | 1,755.00 | 359.81 | 1,468.09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支持HDMI2.1协议,实现单通道12Gbps速率;支持DP1.4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8.1Gbps速率;支持MIPI C-PHY协议,单通道最高5.7Gbps速率;支持MIPI D-PHY协议,单通道最高2.5Gbps速率;支持LVDS协议,单通道最高1.2Gbps速率。视频分辨率最高支持4K@144Hz,音频采样率最高支持192KHz | 可支持Type-C、DP1.4、HDMI2.1到eDP屏、LVDS屏、MIPI屏的桥接,支持超高清8K 30Hz的视频和高清4K 144Hz高刷视频,支持可变刷新率(VRR/Adaptve-Sync)。可支持Type-C、DP1.4、HDMI2.1到Type-C、DP1.4、HDMI2.1的转换,支持超高清8K 30Hz的视频和高清4K 144Hz高刷视频,转换可支持超高清8K60Hz(DSC),支持可变刷新率(VRR/Adaptve-Sync),音频最高可支持8声道192KHz 24bit,支持LPCM、DTS、DSD音频格式。可应用于HDMI2.1/DP1.4/Type-C信号延长、AR/VR、视频桥接等 | 可应用于HDMI2.1/DP1.4/Type-C信号延长、AR/VR、视频桥接等 |
6 | 全硬件控制的HDMI信号延长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870.00 | 113.59 | 315.82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支持HDMI2.0协议,支持DP++转HDMI,实现单通道6Gbps速率信号延长,满足CTS测试要求。可实现全硬件自动控制,不需要固件配置 | 无需软件介入即可实现对HDMI2.0/DP++输入信号的解析和输出通路的控制,实现单通道6Gbps速率信号延长,输出信号满足CTS要求 | 可应用于PC及其周边配件、机顶盒、视频传输等领域 |
7 | 车载音视频信号延长芯片组的开发及应用 | 1,420.00 | 678.22 | 962.22 | 芯片流片阶段 | 支持I2S音频;支持MIPI传输协议,单通道速率2.5Gbps;支持LVDS传输协议,单通道速率1.2Gbps;支 | 包含Serializer和Deserializer芯片。自主定义的高低速双向传输协议,高速单通道速率可达8.1Gbps,低速 | 可应用于车载环境中的摄像头视频 |
持TTL传输协议,单通道速率为74.25Mbps;支持EDP传输协议,单通道速率5.4Gbps。加串器和解串器的正向高速通道可支持8.1Gbps,反向回传通道可支持29.7Mbps。最多可支持16路视频同时传输 | 通道速率可达29.7Mbps。可支持音频,视频,GPIO,I2C控制命令远程传输。可支持菊花链传输模式,解串器最多可以完成16路视频数据的融合传输 | 传输,点屏显示等领域 | ||||||
8 | 基于DP MST技术的超高清视频拓展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1,297.00 | 244.90 | 497.79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支持DP1.4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8.1Gbps速率,最高分辨率支持4K@144Hz;支持USB Type-C协议;支持PD3.1协议;支持HDMI2.0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6Gbps速率,最高分辨率支持4K@60Hz;DP时支持HDCP1.3和HDCP2.3,HDMI时支持HDCP1.4和HDCP2.3;支持DSC协议;音频输出支持最高8通道,192KHz | 视频分辨率最高可达4K144Hz,可以同时支持3路音视频数据流,具有视觉无损解压缩功能。支持USB 3.0 Switch,以及Type-C输入接口。支持PD3.1快充协议,可以实现快速充电 | 可应用于拓展坞等领域 |
9 | USB2.0信号增强及调节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187.00 | 42.66 | 42.66 | 芯片测试验证阶段 | 实现USB2.0 high speed高速信号边沿和幅度补偿,帮助通过USB2.0眼图测试 | 可实现USB2.0线上状态自动检测,high speed信号边沿和幅度实时补偿,并根据线上衰减大小硬件匹配补偿能力。从而帮助通过USB2.0眼图CTS | 主要应用于电脑,手机主板等 |
10 | HDMI2.0转HDMI2.0和VGA升级芯片的开发及应用 | 735.00 | 226.34 | 226.34 | 芯片流片阶段 | 支持HDMI2.0协议,实现单通道最高6Gbps的数据率;支持HDMI2.0四输入接口,HDMI2.0两输出接口,支持声音输出,支持HDCP加密与解密 | 支持HDMI2.0 4进2出交换矩阵、4进1出切换器、1进2出分配器、1进2出(HDMI+VGA)矩阵功能,输入视频信号可以任意切换到输出端。最高支持4K60Hz超高清分辨率,产品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 可应用于多媒体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 |
11 | 双通道MIPI D PHY/C PHY转DP1.4/Type-C/HDMI2.1/eDP/eDPx视频转换及图像处理芯片组的开发及应用 | 1,157.00 | 28.65 | 28.65 | 芯片设计阶段 | 输入支持MIPI DPHY/CPHY Combo-PHY,其中DPHY支持单通道最高4.5Gbps,CPHY单通道最高支持3.5Gsps;输出支持DP1.4和HDMI2.1,最高分辨率支持4K144Hz,支持HDCP1.4和HDCP2.3;输出还支持8-lane eDP和eDPx,最高分辨率支持4K60Hz;音频输入最高可支持8通道,192KHz | 支持MIPI DPHY/CPHY输入以及DP1.4/HDMI2.1/eDP/eDPx输出,可支持DP1.4和HDMI2.1同显输出模式,视频分辨率最高可达4K144Hz,支持可变刷新率。音频输入最高可支持8声道192KHz,支持LPCM、DTS、DSD音频格式 | 可应用于车载中控显示系统、平板、PC及视频会议系统等 |
12 | HDMI2.0延长芯片组工程开发 | 569.00 | 10.54 | 569.93 | 结项 | 完成FT测试方案开发;完成可靠性测试;完成参考方案开发 | 支持DSC视觉无损压缩技术,可实现HDMI2.0信号延长,内置微处理器,能够自动控制 | 主要应用于可移动系统、显示器、VR、有源电缆、监视器、KVM拓展等 |
13 | Type-C转HDMI2.0和VGA芯片工程开发 | 378.00 | 98.86 | 380.71 | 参考方案开发阶段 | 完成FT测试方案开发;完成可靠性测试;完成参考方案开发 | 可接收Type-C或DP输入信号,输出HDMI2.0和VGA,内置微处理器,能够自动控制 | 主要应用于中低端扩展坞、适配器等 |
14 | HDMI/DP接收芯片工程开发 | 553.00 | 88.42 | 397.71 | 参考方案开发阶段 | 完成FT测试方案开发;完成可靠性测试;完成参考方案开发 | 可接收HDMI或DP双模信号输入,转换成LVDS或MIPI双模信号输出,支持2D和3D场景显示,内置微处理器,能够自动控制 | 主要应用于AR/VR、视频会议系统等 |
15 | USB Type-C/DP1.4转HDMI2.1/MIPI芯片工程开发 | 1,226.00 | 259.01 | 1,047.75 | 可靠性测试阶段 | 完成FT测试方案开发;完成可靠性测试;完成参考方案开发 |
具有Type-C或DP1.4输入,具有HDMI2.1和MIPI输出,集成缩放引擎,支持DSC(视觉无损压缩技术)、图像处理和OSD,
MIPI输出兼容D-PHY和C-PHY,内置微处理器,能够自动控制 | 及智能终端系统等 | |||||||
16 | 12.5Gbps讯号中继器芯片工程开发 | 310.00 | 60.28 | 152.43 | 参考方案开发阶段 | 完成FT测试方案开发;完成可靠性测试;完成参考方案开发 | 内置高速均衡器,支持重定时(retiming),可恢复高速信号的眼图质量 | 用于重新产生信号、在高速接口上增强信号质量,产品应用范围广泛,包括通信高速背板、基站、光传输网、Data通讯等应用 |
17 | HDMI2.0 Matrix/Splitter芯片工程开发 | 388.00 | 80.04 | 212.94 | 参考方案开发阶段 | 完成FT测试方案开发;完成可靠性测试;完成参考方案开发 | 可实现HDMI2.0信号的矩阵切换,支持HDCP,内置微处理器,能够自动控制 | 主要应用于显示器、投影仪、A/V功放接收器等 |
18 | 基于HDMI2.0 4K60四进四出矩阵方案开发 | 102.00 | 93.20 | 93.20 | 结项 | 完成兼容性和CTS测试符合预期,实现四进四出矩阵切换功能,支持HDCP加解密、EDID处理、色彩空间转换,性能符合预期,支持4K60 3~5M | 单芯片集成HDMI2.0 4通道RX和四通道TX,CEC2.0控制器和ARC,内置MCU&Flash;支持HDCP2.X, HDMI RX具有自动EQ功能,HDMI TX支持Swing和预加重调节,更好的兼容不同的输入输出设备 | 多媒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商业显示、家庭影音等 |
19 | 基于DP1.4转HDMI2.0 4K60转换方案开发 | 85.50 | 90.20 | 90.20 | 结项 | 完成兼容性和CTS测试符合预期,支持全功能TypeC,支持HDCP加解密、EDID处理、色彩空间转换,性能符合预期,支持4K60 3~5M | 单芯片集成MCU,DP1.4 Receiver、CC控制器,内置MCU&Flash,支持HDCP2.X, DP RX具有自动EQ功能,更好的兼容不同的输入设备;支持HBE | 主要应用于商显、TypeC拓展坞、视频会议系统 |
功能,支持8/10/12bit色深;支持HDR10/Dolby Vision;全功能的CSC模块,支持RGB和YUV(含420)任意格式互转,HDMI TX支持Swing和预加重调节 | ||||||||
20 | 基于MIPI转LVDS 4K转换方案开发 | 103.50 | 68.55 | 68.55 | 结项 | 支持6.25M-300M像素时钟,分辨最高支持4K30,支持MIPI/LVDS/TTL三种接口的相互转换,MIPI模式最高可支持单通道2.5Gbps,CSI和DSI互转,实现MIPI一分二、二选一和Repeater功能 | 支持MIPI DSI1.2/CSI-2 1.00输入;支持4K30HZ,分辨率更高清;支持数据脚互换,走线更流畅;支持2Port LVDS输出,LVDS兼容JEIDA/VESA以及支持Sony的YUV422格式;CSC模块支持RGB和YUV422格式互转;支持DE模式和SYNC模式输出;支持最大30KHZ±5%的展频;支持像素时钟恢复,不失真不抖动 | 主要应用于商显、AV/AR显示、图像采集、车载显示 |
21 | 基于新型智能串口屏的产品开发 | 300.00 | 10.22 | 10.22 | 设计阶段 | 完成功能开发,支持用户自定义字库,图形化设计UI | 能够兼容多种显示屏、多种信号输入和输出、多种显示内容;支持远程软件实时更新,便于客户端更新产品的应用,扩大其应用范围 | 工控显示、车载显示 |
22 | 基于HDMI2.1 /DP1.4 /Type-C Gen2线缆测试设备开发 | 75.00 | 20.64 | 20.64 | 设计阶段 | 完成功能开发,支持线缆误码率检测,短路&开路等焊接不良检测 | 支持HDMI2.1 8.1G及以下速率测试;支持FRL和非FRL切换;支持DP1.4和/Type-C Gen2的HBR3及以下速率测试;简单易用的交互系统 | 高速线缆量产测试、工程研发分析仪 |
合计 | / | 15,509.00 | 2,996.00 | 8,726.26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20 | 10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6.30 | 66.6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255.61 | 2,022.7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80 | 18.7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 | 33.33 |
本科 | 73 | 60.83 |
专科及以下 | 7 | 5.83 |
合计 | 12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6 | 30.0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2 | 60.0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 | 9.1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0.83 |
合计 | 120 | 1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分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两大类。公司产品主要实现高清视频信号的桥接、处理、传输等功能,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通过长期坚定的研发投入,公司在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兼容性、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能力,在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领域构筑了较强的竞争壁垒。上述技术优势使得公司在主流协议覆盖面与兼容性上具备国际竞争力,公司芯片产品线可覆盖市场绝大多数主流高清视频信号协议,可支持多个主流高清视频协议的业内最高版本,在其他主要功能上也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能力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为保持公司能够持续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公司研发投入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时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创新导向,建立了科学的项目开发和管理体系,制定了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人
才培养、考核和激励进行了长远规划。一系列的举措使得公司拥有了良好的持续创新机制,以在技术不断迭代的市场中保持竞争力。
2、结构丰富且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提供高性能的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产品。通过多年市场耕耘,公司目前已拥有超过140款不同型号的芯片产品,可全面支持HDMI、DP/eDP、USB/Type-C、MIPI、LVDS、VGA等多种信号协议,产品性能稳定、可靠。公司多款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不仅支持上述信号协议之间转换,还集成了视频图像的分割、缩放、旋转、存储、压缩、解压、色彩空间转换与增强、显示控制,背光控制等处理功能,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在对各类信号高速传输的过程中,能实现中继、分配、切换和矩阵交换等功能,可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芯片解决方案。公司在高清视频桥接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产品上结构全面、功能丰富,可以满足下游客户对芯片产品高性能和高集成度的需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公司基于在相关细分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不断实现产品的高效迭代,并根据对市场需求的深度理解持续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芯片解决方案,不断丰富产品线和优化产品结构,以维持并扩大在高清视频桥接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等细分领域的产品竞争优势。
3、优质品牌价值与客户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来在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领域的持续深耕,已逐步在产业链内形成了优质的品牌声誉。随着公司芯片产品种类和规格的不断丰富、升级和系列化,可支持应用场景的不断多元化,公司的技术能力与产品性能正不断受到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供应链。同时,多家世界领先的主芯片厂商已将公司产品纳入其部分主芯片应用的参考设计平台中。
公司高度重视加强规范管理和品质提升,以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公司及时主动的了解和响应客户的需求和产品使用中的痛点,积极为市场迭代更为完善的解决方案,近年来逐步与众多下游知名客户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公司对于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长期聚焦使得公司在该细分领域拥有更为高效的产品竞争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同时,公司重视在与头部客户的交流合作中不断了解市场前沿的需求变化,通过技术和产品创新实现品牌价值的持续提升。
4、管理与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管理与研发团队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公司董事长FENG CHEN博士曾在英特尔公司任职,主要从事高速CPU、I/O等芯片设计工作。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集成电路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管理团队的带领下,获得了“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多项荣誉与资质。
公司研发团队由公司核心创始研发团队、后期引进的具有丰富集成电路设计经验的研发人员和自主培养、快速成长起来的年轻工程师组成,富有创造力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梯队,为公司未来持续技术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120名研发人员,合计占员工总数比例为66.30%。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坚持研发投入,在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领域构筑了较强的竞争壁垒。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境内专利94
项(其中发明专利为72项),境外专利40项(全部为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11项,软件著作权102项。
5、精益求精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按照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的国际标准建立了严格、完善的品质保障体系,在产品的设计研发、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和成品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了相应的质量保障流程和标准,并由各部门负责人严格监督执行到位,以确保产品品质。在产品性能方面,公司的芯片产品普遍具有高集成度、高性能、低能耗的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长期致力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的研发,目前已开发出140多款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全面支持HDMI、DP/eDP、USB/Type-C、MIPI、LVDS、VGA等多种信号协议,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5G及AIoT等多元化的终端场景,满足全球不同领域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023年上半年,相较于高性能计算和汽车等领域仍保持的较强需求,手机、PC、视频会议等消费电子需求依然疲软。公司有效克服了半导体下行周期、行业景气度结构化明显和行业竞争加剧的不利影响,围绕自身技术优势和市场能力积极进行产品布局和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9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9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3.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30%。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27.94万元,同比增长
47.34%,环比增长59.31%,单季度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65.07万元,同比增长111.52%,环比增长374.73%。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强化产品性能,把握市场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紧跟市场趋势加强对产品和技术的前瞻性研发,积极迎接8K超高清显示全面普及带来的市场机遇和挑战,围绕自身技术优势开展多项研发工作。对现有产品进行规范和性能升级、支持更高分辨率和数据传输带宽同时,进一步巩固产品的高兼容性和低功耗、低延迟、高可靠性等特点。公司研发的支持HDMI2.1、DP1.4协议规范的4K/8K超高清视频信号桥接芯片开始批量出货,成为市场上少数可兼容多种超高清信号协议,支持包括视觉无损视频压缩技术、视频缩放、旋转及分割等视频处理功能和8K显示的单芯片解决方案产品,满足了新一轮4K/8K显示器的升级换代需求以及AR/VR、超高清商业显示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升级的超高清桥接芯片已进入推广阶段,受到客户的广泛关注。
2.开拓汽车电子,实现新品布局
汽车电子作为公司重要的业务拓展方向,公司持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和新品布局。截至目前,公司部分高清视频桥接芯片凭借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已导入车载抬头显示系统和信息娱乐系统等领域,其中已有6颗芯片通过AEC-Q100认证。该领域的业务规模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与车厂、Tier1厂商的合作,增加车规级认证产品数量同时,进一步提升车规产品质量管控等级。公司基于在视频信号传输的技术积累上,针对目前高端汽车市场对于视频长距离传输和超高清视频显示的需求,开发的车载SerDes芯片组已成功流片。
3.落实质量效益,强化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在体系建设、过程管理、产品认证、客户服务等方面多措并举,落实质量效益。进一步加强代工厂过程管控,对产品质量分析追根求源,产品良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强化PCN管理,积极配合处理“客户端不良”,协助客户解决质量问题,缩短了客户测试周期,提升了客户的信任度和粘性。
公司自今年2月登陆科创板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审计监督职能,逐步推进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的特征,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产品技术的持续迭代是行业发展的重要规律。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细分领域的技术与方案伴随着终端需求的变化也不断推陈出新。公司需要持续不断地推出符合技术发展方向与市场需求趋势的新产品才能维持并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如果未来公司技术迭代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未达到预期,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最新变化,可能会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公司需要结合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研发方向,持续进行现有产品线的升级与新产品的开发,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并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进行研发。由于新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的研发创新方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出现较大偏离,或相关研发成果短期内无法产业化,公司将面临研发失败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十多年来持续的技术积累,公司储备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如未来因研发人员流失、关键信息泄露、核心技术保管不善等因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业务所处领域整体有较高的技术壁垒,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而中国大陆企业在该领域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市场竞争格局仍主要由境外公司所主导,公司各类产品目前国产化率尚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相较于海外领先竞争对手,在整体规模、研发实力、营销网络、客户资源、融资渠道等诸多方面仍存在差距。同时,随着中国半导体产业整体设计能力的进步,公司也会面临本土芯片设计公司在细分产品市场的竞争。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性能与服务质量,竞争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则公司的市场地位与经营业绩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贸易摩擦及贸易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比例较高,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同时,公司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境外采购比例高,主要集中在马拉西亚、中国台湾。未来如果全球贸易摩擦加剧,相关国家或地区采取限制性的贸易政策,境外客户可能会采取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关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禁止向公司供货,上述情况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供应商集中度高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生产环节主要委托晶圆生产厂和封装测试厂进行制造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供应商整体集中度较高;其中,境外晶圆供应商主要有SILTERRA MALAYSIA SDN. BHD.和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封测供应商主要有超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供应商占比及集中度较高。未来若公司合作的主要供应商因贸易摩擦、排期紧张或者关系恶化等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足量供货,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收入波动及未来业绩快速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受下游需求增长影响较大,若整体宏观经济及半导体行业持续波动、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涉及的安防监控、教育及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等下游应用需求下降,公司未能及时判断下游需求变化,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产品和技术升级迭代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也将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若公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市场竞争加剧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产品售价下降、销售量降低等不利情形,公司存在未来业绩快速增长不可持续、业绩大幅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受下游需求、产品售价、产品结构、原材料及封装测试成本、公司设计能力、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3、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6,775.6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4.77%,相较于上年末,存货规模与占比均有所下降。公司产品品类丰富、应用领域广、生产周期较长等因素决定公司需保持较高规模的存货储备。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金额较大,如果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或晶圆等原材
料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公司将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给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销售,并通过美元进行结算。未来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以及未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后以美元计价的销售额和采购额进一步增长,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引起公司利润水平的波动,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半导体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推动我国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增强行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半导体行业周期性及政策变化波动风险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半导体产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呈现了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与宏观经济及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波动有较大关联,同时国家政策对行业的发展亦有较大影响。2022年以来,受世界经济呈现衰退态势、消费电子周期需求下行及国际局势紧张等多重影响,半导体行业进入下行周期,截至目前没有明显的复苏迹象。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中包括显示器、安防监控、视频会议、PC及周边等领域需求均不同程度受到本轮下行周期及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如果未来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在半导体行业下行周期出现持续时间较长、波动较大的情况,则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公司2023年5月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3年企业所得税继续按照10%税率征收。
(六)其他重大风险
1、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及相关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知识产权被第三方侵犯、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诉讼或纠纷等情形。如果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将为此付出额外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从而导致公司商业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如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所获知并效仿,或者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防范和制止,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产品质量相关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对质量控制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导致与客户发生潜在诉讼或纠纷,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内控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收入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从而在资源整合、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和内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2)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的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障企业财产与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可靠性的关键制度。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随着业务人员的发展而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或者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将影响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不利于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并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3、预测性陈述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中所涉预测性的陈述,例如涉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未来市场需求、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讨论。尽管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相信,该等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是审慎和合理的,但亦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测性陈述仍有较大不确定性。鉴于该等预测与讨论均有风险及不确定性因素,本报告载明的任何预测性及前瞻性陈述,不应被视为本公司的承诺与声明。
4、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投资者情绪、国外经济社会波动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而背离其投资值,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9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9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33,926,790.12 | 122,201,572.35 | 9.59 |
营业成本 | 62,629,025.12 | 43,533,078.26 | 43.87 |
销售费用 | 4,412,076.65 | 3,777,020.11 | 16.81 |
管理费用 | 13,096,938.29 | 10,861,539.56 | 20.58 |
财务费用 | -3,230,764.62 | -1,105,259.1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9,960,084.24 | 26,800,436.19 | 11.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75,913.54 | 38,038,885.37 | 40.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004,153.65 | -8,113,462.8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8,826,319.40 | -31,953,387.38 | 不适用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集成电路行业周期性波动,需求不景气,行业竞争加剧,
产品售价与成本双向承压,毛利率下降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84,439,961.78 | 27.04 | 62,804,945.94 | 17.46 | 512.12 | 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9,753.59 | 不适用 | 主要系购买境外固定资产清关费用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4,724,938.89 | 58.02 | 100,362,822.22 | 27.90 | 721.74 | 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19,582,089.35 | 1.38 | 2,404,409.82 | 0.67 | 714.42 | 主要系公司对信用质量较高客户给予一个月账期所致。 |
预付款项 | 8,295,825.91 | 0.58 | 2,778,456.75 | 0.77 | 198.58 | 主要系预付晶圆货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87,115.20 | 0.01 | 328,099.79 | 0.09 | -42.97 | 主要系收回保证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95,524.09 | 0.03 | 4,972,396.64 | 1.38 | -90.03 | 主要系上期预付上市费用在本期冲销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656.15 | 11,266.26 | -67.55 |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2,686,554.72 | 0.19 | 不适用 | 主要系购买IP所致。 | ||
无形资产 | 9,342,879.67 | 0.66 | 2,969,327.10 | 0.83 | 214.65 | 主要系购买IP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72,746.37 | 0.03 | 1,040,042.02 | 0.29 | -54.55 | 主要系装修费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2,167.10 | 0.08 | 2,031,022.54 | 0.56 | -42.29 | 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01,426.04 | 0.62 | 1,494,397.93 | 0.42 | 488.96 |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所致 |
应交税费 | 1,403,955.06 | 0.10 | 2,444,210.44 | 0.68 | -42.56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1,621,873.75 | 0.82 | 1,145,338.43 | 0.32 | 914.71 | 主要系代理商保证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13,501.21 | 0.29 | 3,144,544.57 | 0.87 | 30.81 | 主要系购买IP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1,386,544.3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362,822.22 | 4,362,116.67 | 1,600,000,000.00 | 880,000,000.00 | 824,724,938.89 | |||
合计 | 100,362,822.22 | 4,362,116.67 | 1,600,000,000.00 | 880,000,000.00 | 824,724,938.89 |
注:本期购买金额及本期出售/赎回金额为报告期内多次购买及赎回结构性存款的合计发生额。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上半年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朗田亩 |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 | 100% | 1,000.00 | 4,511.65 | 2,757.36 | 272.3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2023年5月9日 | 审议通过以下7项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上述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的IC设计公司,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环节主要通过委托晶圆生产厂和封装测试厂完成,公司从事的芯片研发和销售环节,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不涉及相关的环境污染物及处理设施。日常经营中消耗的资源主要为办公用电、用水等,这些能源由住所地市政公司正常供应。公司倡导节水节电,努力降低能耗。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仅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公司目前已制订环保相关管理制度,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日常运营中,积极倡导员工节约用电和用水,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节约用纸;充分利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提倡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公司制定了绿色产品实施方针和策略,产品符合ROHS、REACH、无卤等国际环保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与环保相关的处罚或诉讼。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是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的IC设计公司,日常经营中消耗的资源主要为办公用电、用水等,这些能源由住所地市政公司正常供应。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日常运营中,积极倡导员工节约用电和用水,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节约用纸;充分利用自 |
然光,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提倡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以及一致行动人邱成英 | 详见注1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芯财富 | 详见注2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 | 详见注3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和王平 | 详见注4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永跃和苏进 | 详见注5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 | 详见注6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7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8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上市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9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上市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0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上市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1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12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3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14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5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16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7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8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9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0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注21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2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担任公司控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3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 | 详见注24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帆、高
云云和周大锋
详见注25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不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26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 | 详见注27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 | 详见注28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 | 详见注29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彧和韦永祥,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 | |||||||
其他 | 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王平、刘永跃、苏进、芯财富、夏洪锋和邱成英 | 详见注30 | 2022年4月,承诺期限: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实际控制人FENG CHEN以及一致行动人邱成英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实际控制人FENG CHEN以及一致行动人邱成英(系实际控制人的母亲)承诺:
(1)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FENG CHEN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FENG CHEN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FENG CHEN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条件和减持事项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FENG CHEN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注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芯财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芯财富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条件和减持事项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5)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注3: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份,减持价格、每年减持数量及减持程序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条件和减持事项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出售所持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注4: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和王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3)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注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永跃和苏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则锁定期将在第1条所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8)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注6: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直接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承诺:
(1)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和减持事项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3)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注7: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会秘书赵彧、财务负责人韦永祥、监事高云云、职工代表监事周大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第1条所述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8)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注8: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公司将极力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预案》做出的相应承诺;
(4)若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9: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FENG CHEN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时,对该事项议案投赞成票;
(3)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4)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0: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和刘启斌以及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在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时,对该事项议案投赞成票;
(3)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要求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4)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1: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承诺:
(1)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承诺将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依法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公司承诺将依法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4)若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FENG CHEN承诺:
(1)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极力促使公司依法购回或由本人依法购回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人将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包括回购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至购回股票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
(4)若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注13:公司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承诺:
(1)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购回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购回时,公司将同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4)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公司在本承诺项下的其他承诺。
注14: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购回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购回时,本人将同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4)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项下的其他承诺。
注15:公司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提升经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承诺: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公司上市之后生效的《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制度和程序的相关条款;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了《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4)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5)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如有),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注16: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6)本人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时(如有),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以及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本人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时(如有),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8:公司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公司承诺: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分红机制,增强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性及可操作性,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权利,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等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若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注19: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注20: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购回或由本人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注21: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做出以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上述公司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将促使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促使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22: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未持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权益,未在该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
(2)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各自除公司以外的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及活动,将不以任何形式持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权益,将不会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且促使与本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及本人委派的董事,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4)若未来本人、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会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业务机会在同等条件下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5)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
(6)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本人承诺,本人将遵守《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8)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注23: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人员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以下合称“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人及所属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价格公允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注24: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以下合称“所属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价格公允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企业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本企业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注25: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以及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人员所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以下合称“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中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及所属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人及所属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价格公允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终止在科创板上市时为止。
注26: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公司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已做出的承诺事项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3)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4)自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并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27: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事项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向公司及其他股东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则本人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津贴以及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28: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赛富创投、红土创投、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以及海恒集团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做成的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2)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企业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企业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3)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注29: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董事FENG CHEN、刘永跃、苏进、高泽栋、贾冰雁、刘启斌、吴文彬、杨明武和李晓玲,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赵彧和韦永祥,监事杨帆、高云云和周大锋,核心技术人员夏洪锋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人做出的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下述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向公司及其他股东及时做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如有),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则本人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津贴以及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4)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30: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王平、刘永跃、苏进、芯财富、夏洪锋和邱成英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其他股东华富瑞兴、Lonex、汪瑾宏、王从水、左建军、王平、刘永跃、苏进、芯财富、夏洪锋和邱成英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自违约之日后本企业/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完全消除之日。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申请人李高峰于2014年10月20日到朗田亩工作,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市。2020年7月30日经申请人李高峰与朗田亩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朗田亩发出的《开庭应诉通知书》(深劳人仲案【2023】7529号)、《举证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李高峰于2023年4月11日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享有龙迅股份10万股的期权;并要求龙迅股份以现金折算为10,560,000元的方式兑现申请人的股份期权。 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承诺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因“类似期权安排”败诉风险而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支付的赔偿或补偿。因此,本次仲裁事项潜在争议风险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涉及劳动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14日 | 1,121,301,008.10 | 1,030,280,987.25 | 957,950,700.00 | 957,950,700.00 | 61,301,330.40 | 6.40 | 61,301,330.40 | 6.4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14日 | 否 | 257,450,600.00 | 257,450,600.00 | 44,090,865.05 | 17.13 | 2025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无 | 否 | 不适用 |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14日 | 否 | 165,023,200.00 | 165,023,200.00 | 10,904,006.96 | 6.61 | 2025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无 | 否 | 不适用 |
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14日 | 否 | 335,476,900.00 | 335,476,900.00 | 6,306,458.39 | 1.88 | 2026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无 | 否 | 不适用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2月14日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无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0.16万元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2.28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3,028.1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1,00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本事项已经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944,146 | 100.00 | 2,442,021 | -215,400 | 2,226,621 | 54,170,767 | 78.2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017,075 | 3.88 | 518,688 | 518,688 | 2,535,763 | 3.6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1,600,563 | 41.58 | 1,921,939 | -215,400 | 1,706,539 | 23,307,102 | 33.6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6,705,250 | 32.16 | 1,921,939 | -215,400 | 1,706,539 | 18,411,789 | 26.5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95,313 | 9.42 | 4,895,313 | 7.07 | |||||
4、外资持股 | 28,326,508 | 54.53 | 1,394 | 1,394 | 28,327,902 | 40.9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378,624 | 4.58 | 1,394 | 1,394 | 2,380,018 | 3.44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25,947,884 | 49.95 | 25,947,884 | 37.47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872,695 | 215,400 | 15,088,095 | 15,088,095 | 21.7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872,695 | 215,400 | 15,088,095 | 15,088,095 | 21.7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1,944,146 | 100.00 | 17,314,716 | 17,314,716 | 69,258,862 | 1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4,716股,并于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51,944,146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69,258,8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公司配售股票692,588股,报告期内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转融通出借所持限售股,出借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报告期末,出借股份余额为173,900股。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5号龙迅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公司配售股票1,028,981股,报告期内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转融通出借所持限售股,出借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报告期末,出借股份余额为41,5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FENG CHEN | 0 | 0 | 25,947,884 | 25,947,88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2月21日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5,285,824 | 5,285,82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3,523,904 | 3,523,90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493,318 | 2,493,31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邱成英 | 0 | 0 | 2,389,431 | 2,389,431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2月21日 |
Lonex Holding Limited | 0 | 0 | 2,378,624 | 2,378,62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 | 0 | 0 | 2,293,853 | 2,293,853 | IPO首发原始 | 2026年2 |
术中心(普通合伙) | 股份限售 | 月21日 |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2,077,765 | 2,077,76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2,017,075 | 2,017,07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030,586 | 1,030,586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汪瑾宏 | 0 | 0 | 475,725 | 475,72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王从水 | 0 | 0 | 475,725 | 475,72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左建军 | 0 | 0 | 475,725 | 475,72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王平 | 0 | 0 | 380,576 | 380,576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刘永跃 | 0 | 0 | 249,331 | 249,331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苏进 | 0 | 0 | 224,400 | 224,4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夏洪锋 | 0 | 0 | 224,400 | 224,4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0 | 0 | 692,588 | 692,588 | IPO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21日 |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5号龙迅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1,028,981 | 1,028,981 | IPO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21日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 0 | 0 | 720,452 | 720,452 | IPO首发网下配售股份限售 | 2023年8月21日 |
合计 | 0 | 0 | 54,386,167 | 54,386,167 | / | / |
注:解除限售日期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9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FENG CHEN | 0 | 25,947,884 | 37.47 | 25,947,884 | 25,947,884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5,285,824 | 7.63 | 5,285,824 | 5,285,824 | 无 | 0 | 其他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3,523,904 | 5.09 | 3,523,904 | 3,523,90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493,318 | 3.60 | 2,493,318 | 2,493,318 | 无 | 0 | 其他 |
邱成英 | 0 | 2,389,431 | 3.45 | 2,389,431 | 2,389,43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Lonex Holding Limited | 0 | 2,378,624 | 3.43 | 2,378,624 | 2,378,624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 | 0 | 2,293,853 | 3.31 | 2,293,853 | 2,293,853 | 无 | 0 | 其他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2,077,765 | 3.00 | 2,077,765 | 2,077,76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2,017,075 | 2.91 | 2,017,075 | 2,017,075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530,851 | 1,530,851 | 2.2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530,8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0,85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8,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8,93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新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18,37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8,37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9,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409,79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37,4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42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8,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34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8,2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25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3,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54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3,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94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3,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06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根据FENG CHEN与邱成英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成英所持公司股份之股东表决权已不可撤销地委托给FENG CHEN。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FENG CHEN持有芯财富0.70%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邱成英系FENG CHEN母亲;海恒集团持有赛富创投19.96%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同时,海恒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合肥中安26.53%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FENG CHEN | 25,947,884 | 2026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合肥赛富合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285,824 | 2024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23,904 | 2024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93,318 | 2024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邱成英 | 2,389,431 | 2026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Lonex Holding Limited | 2,378,624 | 2024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 | 2,293,853 | 2026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77,765 | 2024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7,075 | 2024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30,586 | 2024年2月2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FENG CHEN持有芯财富0.70%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邱成英系FENG CHEN母亲;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安徽云松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恒集团持有赛富创投19.96%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同时,海恒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合肥中安26.53%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4,439,961.78 | 62,804,945.9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4,724,938.89 | 100,362,822.2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9,582,089.35 | 2,404,409.8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295,825.91 | 2,778,456.7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87,115.20 | 328,099.7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7,756,276.46 | 84,875,623.6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5,524.09 | 4,972,396.6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5,481,731.68 | 258,526,754.7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4,927,844.23 | 92,142,106.74 | |
在建工程 | 29,753.5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56,027.74 | 1,483,728.19 | |
无形资产 | 9,342,879.67 | 2,969,327.1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2,746.37 | 1,040,042.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2,167.10 | 2,031,022.5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01,426.04 | 1,494,397.9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002,844.74 | 101,160,624.52 | |
资产总计 | 1,421,484,576.42 | 359,687,379.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783,900.75 | 5,943,498.9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209,695.29 | 5,399,219.1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39,983.24 | 11,217,154.00 | |
应交税费 | 1,403,955.06 | 2,444,210.44 | |
其他应付款 | 11,621,873.75 | 1,145,338.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13,501.21 | 3,144,544.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56.15 | 11,266.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576,565.45 | 29,305,231.7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44,281.22 | 952,299.62 | |
长期应付款 | 2,686,554.7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190,842.83 | 13,267,649.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621,678.77 | 14,219,949.25 | |
负债合计 | 53,198,244.22 | 43,525,181.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9,258,862.00 | 51,944,14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74,575,114.83 | 60,937,819.2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078,463.45 | 24,078,463.4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0,373,891.92 | 179,201,769.5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8,286,332.20 | 316,162,198.2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8,286,332.20 | 316,162,198.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1,484,576.42 | 359,687,379.31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7,388,515.18 | 33,898,631.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4,724,938.89 | 100,362,822.2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1,367,884.91 | 11,073,290.5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245,694.59 | 2,765,230.62 | |
其他应收款 | 90,221.39 | 210,71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3,802,659.19 | 81,655,589.1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2,517.01 | 4,908,568.8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6,112,431.16 | 234,874,843.0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408,214.85 | 11,353,882.0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0,825,076.82 | 87,106,476.50 | |
在建工程 | 29,753.5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342,879.67 | 2,969,327.1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2,746.37 | 1,040,042.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3,904.94 | 2,074,839.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45,870.68 | 1,427,731.4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048,446.92 | 105,972,298.96 | |
资产总计 | 1,398,160,878.08 | 340,847,142.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769,358.83 | 5,896,570.9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170,646.62 | 5,312,555.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91,548.73 | 9,531,279.00 | |
应交税费 | 1,135,335.41 | 2,126,050.31 | |
其他应付款 | 9,621,873.75 | 1,145,338.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82,072.64 | 2,613,116.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4.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771,040.80 | 26,624,910.2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686,554.7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047,985.71 | 11,896,221.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34,540.43 | 11,896,221.07 | |
负债合计 | 46,505,581.23 | 38,521,131.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9,258,862.00 | 51,944,14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74,575,114.83 | 60,937,819.2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078,463.45 | 24,078,463.45 | |
未分配利润 | 183,742,856.57 | 165,365,581.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51,655,296.85 | 302,326,010.7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98,160,878.08 | 340,847,142.05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33,926,790.12 | 122,201,572.35 | |
其中:营业收入 | 133,926,790.12 | 122,201,572.3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7,967,608.33 | 85,151,487.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62,629,025.12 | 43,533,078.2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00,248.65 | 1,284,672.46 | |
销售费用 | 4,412,076.65 | 3,777,020.11 | |
管理费用 | 13,096,938.29 | 10,861,539.56 | |
研发费用 | 29,960,084.24 | 26,800,436.19 | |
财务费用 | -3,230,764.62 | -1,105,259.1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4,190.77 | 10,130.69 | |
利息收入 | 2,790,720.85 | 297,415.10 | |
加:其他收益 | 4,395,030.33 | 6,923,169.4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77,150.10 | 1,162,306.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89,150.00 | 527,835.6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6,668.15 | -66,253.1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72,977.57 | -4,974,265.9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596,821.64 | 40,622,877.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3,711,054.66 | 600,033.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5,164.42 | 831.8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302,711.88 | 41,222,079.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52,930.91 | 805,501.4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49,780.97 | 40,416,578.0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49,780.97 | 40,416,578.0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49,780.97 | 40,416,578.0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1,949,780.97 | 40,416,578.0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949,780.97 | 40,416,578.0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7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24,882,358.52 | 114,011,828.08 | |
减:营业成本 | 62,684,987.41 | 44,567,965.76 | |
税金及附加 | 1,010,018.31 | 1,187,210.56 | |
销售费用 | 2,557,606.71 | 2,132,538.64 | |
管理费用 | 10,622,173.31 | 8,494,303.09 | |
研发费用 | 27,131,900.56 | 24,258,642.04 | |
财务费用 | -3,128,859.72 | -1,093,453.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678,793.92 | 281,997.92 | |
加:其他收益 | 3,384,158.94 | 3,101,807.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77,150.10 | 1,016,665.6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89,150.00 | 527,835.6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5,479.25 | 20,741.5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71,607.46 | -4,894,466.7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891,119.19 | 34,237,204.98 |
加:营业外收入 | 3,611,046.16 | 383,984.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21.76 | 831.8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499,943.59 | 34,620,357.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45,010.41 | 1,139,705.9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154,933.18 | 33,480,651.2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154,933.18 | 33,480,651.2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154,933.18 | 33,480,651.2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5,287,171.19 | 134,243,748.3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775,972.29 | 4,437,922.8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877,902.02 | 15,248,551.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8,941,045.50 | 153,930,222.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1,902,326.34 | 75,030,210.5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012,508.28 | 31,988,866.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50,373.82 | 4,164,571.0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9,923.52 | 4,707,689.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565,131.96 | 115,891,337.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75,913.54 | 38,038,885.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04,183.43 | 1,016,665.6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7,415.1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4,304,558.43 | 181,314,080.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308,712.08 | 9,427,543.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0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5,308,712.08 | 189,427,543.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1,004,153.65 | -8,113,462.8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2,244,404.3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2,244,404.3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777,658.60 | 29,608,163.2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40,426.38 | 2,345,224.1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418,084.98 | 31,953,387.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8,826,319.40 | -31,953,387.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6,936.55 | 1,170,845.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1,635,015.84 | -857,119.2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804,945.94 | 67,451,992.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439,961.78 | 66,594,873.45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2,363,637.10 | 124,835,563.7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757,316.34 | 4,437,922.8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54,090.25 | 11,862,558.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875,043.69 | 141,136,044.9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1,344,154.57 | 73,214,532.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610,188.24 | 26,974,092.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43,379.31 | 2,871,006.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68,200.40 | 4,282,206.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965,922.52 | 107,341,837.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09,121.17 | 33,794,207.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04,183.43 | 1,016,665.6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997.9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4,304,558.43 | 181,298,663.5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266,052.08 | 9,409,995.5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0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5,266,052.08 | 189,409,995.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0,961,493.65 | -8,111,331.9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2,244,404.3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2,244,404.3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777,658.60 | 29,608,163.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61,426.38 | 2,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39,084.98 | 31,608,163.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9,105,319.40 | -31,608,163.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6,936.55 | 1,170,845.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3,489,883.47 | -4,754,442.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898,631.71 | 65,762,546.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7,388,515.18 | 61,008,104.59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79,201,769.55 | 316,162,198.27 | 316,162,198.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79,201,769.55 | 316,162,198.27 | 316,162,198.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21,172,122.37 | 1,052,124,133.93 | 1,052,124,133.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49,780.97 | 41,949,780.97 | 41,949,780.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1,030,952,011.56 | 1,030,952,011.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314,716.00 | 1,012,966,271.25 | 1,030,280,987.25 | 1,030,280,987.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1,024.31 | 671,024.31 | 671,024.3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9,258,862.00 | 1,074,575,114.83 | 24,078,463.45 | 200,373,891.92 | 1,368,286,332.20 | 1,368,286,332.2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59,640,627.28 | 133,066.65 | 18,131,493.58 | 145,551,442.25 | 275,400,775.76 | 275,400,775.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944,146.00 | 59,640,627.28 | 133,066.65 | 18,131,493.58 | 145,551,442.25 | 275,400,775.76 | 275,400,775.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6,447.13 | -133,066.65 | 10,808,414.86 | 10,941,795.34 | 10,941,795.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066.65 | 40,416,578.08 | 40,283,511.43 | 40,283,511.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6,447.13 | 266,447.13 | 266,447.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6,447.13 | 266,447.13 | 266,447.1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608,163.22 | -29,608,163.22 | -29,608,163.2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608,163.22 | -29,608,163.22 | -29,608,163.2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59,907,074.41 | 18,131,493.58 | 156,359,857.11 | 286,342,571.10 | 286,342,571.10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65,365,581.99 | 302,326,010.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944,146.00 | 60,937,819.27 | 24,078,463.45 | 165,365,581.99 | 302,326,010.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18,377,274.58 | 1,049,329,286.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154,933.18 | 39,154,933.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14,716.00 | 1,013,637,295.56 | 1,030,952,011.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314,716.00 | 1,012,966,271.25 | 1,030,280,987.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1,024.31 | 671,024.3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777,658.60 | -20,777,658.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9,258,862.00 | 1,074,575,114.83 | 24,078,463.45 | 183,742,856.57 | 1,351,655,296.8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59,640,627.28 | 18,131,493.58 | 141,451,016.38 | 271,167,28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944,146.00 | 59,640,627.28 | 18,131,493.58 | 141,451,016.38 | 271,167,28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6,447.13 | 3,872,488.04 | 4,138,935.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480,651.26 | 33,480,651.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6,447.13 | 266,447.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6,447.13 | 266,447.13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29,608,163.22 | -29,608,163.2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608,163.22 | -29,608,163.2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944,146.00 | 59,907,074.41 | 18,131,493.58 | 145,323,504.42 | 275,306,218.41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龙迅股份)系龙迅半导体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7950924118的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950924118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1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朗田亩 | 10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无新增子或减少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1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
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
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客户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信用风险低的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其他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合同资产组合2 其他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
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5、其他。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7、持有待售资产。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计 | 30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计 | 5 | 5% | 19.00% |
掩膜注 | 年限平均法计 | 3 | 0% | 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计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计 | 3-5 | 5% | 19.00%-31.67% |
注:在半导体制造中,许多芯片工艺步骤采用光刻技术,用于这些步骤的图形“底片”称为掩膜(Mask)。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3-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特许权使用费 | 3-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 |
办公楼装修 | 5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
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芯片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境内销售: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物流公司进行承运,公司在销售合同(订单)签订后,根据客户发货通知将相关产品交付物流公司,在客户签收后视为商品控制权随之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因此公司在客户签收产品时确认收入。
出口业务:公司采用FOB结算模式,在完成产品清关手续,取得产品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转口销售:公司转口销售是指由公司境外供应商直接向境外客户发货,公司根据客户的发货通知将相关产品由供应商交付物流公司。在客户签收后视为商品控制权随之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因此公司在客户签收产品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
认和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5、预计负债。前述成本
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
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 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 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
①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公布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0642,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3年,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23年度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③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朗田亩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公布的《关于公示深圳市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子公司朗田亩被认定为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5433,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朗田亩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3年,朗田亩将按照相关规定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报告期内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75.00 | |
银行存款 | 384,439,586.78 | 62,804,945.94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384,439,961.78 | 62,804,945.9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24,724,938.89 | 100,362,822.22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824,724,938.89 | 100,362,822.22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824,724,938.89 | 100,362,82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较大,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612,725.63 |
1年以内小计 | 20,612,725.6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0,612,725.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12,725.63 | 100.00 | 1,030,636.28 | 5.00 | 19,582,089.35 | 2,530,957.70 | 100.00 | 126,547.88 | 5.00 | 2,404,409.82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 | 20,612,725.63 | 100.00 | 1,030,636.28 | 5.00 | 19,582,089.35 | 2,530,957.70 | 100.00 | 126,547.88 | 5.00 | 2,404,409.82 |
合计 | 20,612,725.63 | / | 1,030,636.28 | / | 19,582,089.35 | 2,530,957.70 | / | 126,547.88 | / | 2,404,409.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612,725.63 | 1,030,636.28 | 5.00 |
合计 | 20,612,725.63 | 1,030,636.2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126,547.88 | 904,088.40 | 1,030,636.28 | |||
合计 | 126,547.88 | 904,088.40 | 1,030,636.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188,872.46 | 15.47 | 159,443.62 |
客户2 | 2,115,393.72 | 10.26 | 105,769.69 |
客户3 | 1,795,517.36 | 8.71 | 89,775.87 |
客户4 | 1,696,219.01 | 8.23 | 84,810.95 |
客户5 | 1,634,681.49 | 7.93 | 81,734.07 |
合计 | 10,430,684.04 | 50.60 | 521,534.2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295,825.91 | 100.00 | 2,778,456.75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8,295,825.91 | 100.00 | 2,778,456.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7,247,466.56 | 87.36 |
供应商2 | 531,661.96 | 6.41 |
供应商3 | 258,519.98 | 3.12 |
供应商4 | 91,066.79 | 1.10 |
供应商5 | 34,875.00 | 0.42 |
合计 | 8,163,590.29 | 98.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7,115.20 | 328,099.79 |
合计 | 187,115.20 | 328,099.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6,613.36 |
1年以内小计 | 176,613.3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0,350.00 |
合计 | 196,963.3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1,911.70 | |
代扣款项 | 20,708.18 | 1,3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24,343.48 | 344,068.20 |
合计 | 196,963.36 | 345,368.2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268.41 | 17,268.4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7,268.41 | 17,268.4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7,420.25 | 7,420.2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848.16 | 9,848.1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17,268.41 | 7,420.25 | 9,848.16 | |||
合计 | 17,268.41 | 7,420.25 | 9,848.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押金及保证金 | 93,000.00 | 1年以内 | 47.22 | 4,650.00 |
单位2 | 备用金 | 30,000.00 | 1年以内 | 15.23 | 1,500.00 |
单位3 | 代扣款项 | 20,708.18 | 1年以内 | 10.51 | 1,035.41 |
单位4 | 押金及保证金 | 18,350.00 | 5年以上 | 9.32 | 917.50 |
单位5 | 备用金 | 15,000.00 | 1年以内 | 7.62 | 750.00 |
合计 | / | 177,058.18 | / | 89.90 | 8,852.9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062,036.92 | 1,685,193.75 | 22,376,843.17 | 39,421,135.79 | 4,873,791.01 | 34,547,344.78 |
库存商品 | 34,992,031.81 | 4,544,303.76 | 30,447,728.05 | 40,788,714.06 | 3,973,691.08 | 36,815,022.98 |
半成品 | 1,013,051.14 | 4,879.57 | 1,008,171.57 | 915,005.87 | 57,855.58 | 857,150.29 |
委托加工物资 | 13,923,533.67 | 13,923,533.67 | 12,656,105.58 | 12,656,105.58 | ||
合计 | 73,990,653.54 | 6,234,377.08 | 67,756,276.46 | 93,780,961.30 | 8,905,337.67 | 84,875,623.6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873,791.01 | 222,062.02 | 3,410,659.28 | 1,685,193.75 | ||
库存商品 | 3,973,691.08 | 2,022,384.52 | 1,451,771.85 | 4,544,303.76 | ||
半成品 | 57,855.58 | 52,976.01 | 4,879.57 | |||
合计 | 8,905,337.67 | 2,244,446.54 | 4,915,407.14 | 6,234,377.0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上市费用 | 4,811,320.75 | |
预缴税金 | 486,117.01 | 161,075.89 |
预付社保公积金 | 9,407.08 | |
合计 | 495,524.09 | 4,972,396.6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4,927,844.23 | 92,142,106.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4,927,844.23 | 92,142,106.74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掩膜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1,313,067.89 | 35,918,782.49 | 884,200.00 | 24,647,070.67 | 6,289,816.44 | 139,052,937.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3,539.83 | 7,744,125.1 | 808,815.06 | 9,456,479.99 | ||
(1)购置 | 903,539.83 | 7,744,125.1 | 808,815.06 | 9,456,479.9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7,294.52 | 77,294.52 | ||||
(1)处置或报废 | 77,294.52 | 77,294.52 | ||||
4.期末余额 | 71,313,067.89 | 36,822,322.32 | 884,200.00 | 32,391,195.77 | 7,021,336.98 | 148,432,122.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99,567.00 | 19,535,336.30 | 839,990.00 | 19,693,984.98 | 4,641,952.47 | 46,910,830.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9,124.70 | 2,645,877.17 | 2,401,864.27 | 490,011.63 | 6,666,877.77 | |
(1)计提 | 1,129,124.70 | 2,645,877.17 | 2,401,864.27 | 490,011.63 | 6,666,877.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429.79 | 73,429.79 | ||||
(1)处置或报废 | 73,429.79 | 73,429.79 | ||||
4.期末余额 | 3,328,691.70 | 22,181,213.47 | 839,990.00 | 22,095,849.25 | 5,058,534.31 | 53,504,278.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984,376.19 | 14,641,108.85 | 44,210.00 | 10,295,346.52 | 1,962,802.67 | 94,927,844.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113,500.89 | 16,383,446.19 | 44,210.00 | 4,953,085.69 | 1,647,863.97 | 92,142,106.7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9,753.59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9,753.5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测试设备 | 29,753.59 | 29,753.59 | ||||
合计 | 29,753.59 | 29,753.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70,089.57 | 2,770,089.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05.09 | 23,505.09 |
(1)租赁 | 23,505.09 | 23,505.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6,361.38 | 1,286,361.38 |
(1)处置 | 1,286,361.38 | 1,286,361.38 |
4.期末余额 | 1,507,233.28 | 1,507,233.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86,361.38 | 1,286,361.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205.54 | 251,205.54 |
(1)计提 | 251,205.54 | 251,205.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6,361.38 | 1,286,361.38 |
(1)处置 | 1,286,361.38 | 1,286,361.38 |
4.期末余额 | 251,205.54 | 251,205.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6,027.74 | 1,256,027.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83,728.19 | 1,483,728.1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71,236.78 | 7,471,236.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1,891.51 | 28,301.89 | 7,950,193.40 | ||
(1)购置 | 7,921,891.51 | 28,301.89 | 7,950,193.4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921,891.51 | 7,499,538.67 | 15,421,430.1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501,909.68 | 4,501,909.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6,094.59 | 1,180,546.24 | 1,576,640.83 | ||
(1)计提 | 396,094.59 | 1,180,546.24 | 1,576,640.8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6,094.59 | 5,682,455.92 | 6,078,550.5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25,796.92 | 1,817,082.75 | 9,342,879.6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69,327.10 | 2,969,327.1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040,042.02 | 567,295.65 | 472,746.37 | ||
合计 | 1,040,042.02 | 567,295.65 | 472,746.3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149,450.80 | 614,945.08 | 8,621,105.11 | 862,110.5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3,187.75 | 5,318.77 | 76,281.52 | 7,628.15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10,047,985.71 | 1,004,798.57 | 11,896,221.07 | 1,189,622.11 |
信用减值准备 | 558,807.88 | 55,880.79 | 79,439.91 | 7,943.99 |
合计 | 16,809,432.14 | 1,680,943.21 | 20,673,047.61 | 2,067,304.7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087,761.11 | 508,776.11 | 362,822.22 | 36,282.22 |
合计 | 5,087,761.11 | 508,776.11 | 362,822.22 | 36,282.2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8,776.11 | 1,172,167.10 | 36,282.22 | 2,031,022.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8,776.11 | 36,282.2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81,404.32 | 1,720,037.50 |
可抵扣亏损 | 4,151,237.33 | 4,348,473.14 |
合计 | 5,832,641.65 | 6,068,510.6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8年 | 2,026,161.29 | 2,223,397.10 | |
2029年 | 2,125,076.04 | 2,125,076.04 | |
合计 | 4,151,237.33 | 4,348,473.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8,168,463.28 | 8,168,463.28 | 990,323.95 | 990,323.95 | ||
预付员工安家费 | 632,962.76 | 632,962.76 | 504,073.98 | 504,073.98 | ||
合计 | 8,801,426.04 | 8,801,426.04 | 1,494,397.93 | 1,494,397.9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6,783,900.75 | 5,781,210.25 |
应付工程款 | 162,288.66 | |
合计 | 6,783,900.75 | 5,943,498.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4,209,695.29 | 5,399,219.18 |
合计 | 4,209,695.29 | 5,399,219.1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217,154.00 | 31,967,279.65 | 32,744,450.41 | 10,439,983.2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31,178.34 | 931,178.34 | ||
三、辞退福利 | 54,170.00 | 54,17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217,154.00 | 32,952,627.99 | 33,729,798.75 | 10,439,983.2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217,154.00 | 29,326,198.57 | 30,103,369.33 | 10,439,983.24 |
二、职工福利费 | 591,334.25 | 591,334.25 | ||
三、社会保险费 | 405,092.83 | 405,092.8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5,737.25 | 375,737.25 | ||
工伤保险费 | 17,310.58 | 17,310.58 | ||
生育保险费 | 12,045.00 | 12,045.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644,546.00 | 1,644,54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8.00 | 108.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217,154.00 | 31,967,279.65 | 32,744,450.41 | 10,439,983.2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11,411.08 | 911,411.08 | ||
2、失业保险费 | 19,767.26 | 19,767.2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31,178.34 | 931,178.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68,591.33 | 1,315,415.41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431,263.30 | 422,695.83 |
教育费附加 | 78,422.66 | 130,629.3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2,281.77 | 87,086.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2,986.20 | 304,476.78 |
印花税 | 36,118.60 | 29,615.64 |
房产税 | 149,757.62 | 149,757.62 |
土地使用税 | 4,533.58 | 4,533.58 |
合计 | 1,403,955.06 | 2,444,210.4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621,873.75 | 1,145,338.43 |
合计 | 11,621,873.75 | 1,145,338.43 |
其他说明:
其他应付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476,535.32元,主要系代理商保证金所致。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1,140,000.00 | 1,140,000.00 |
其他往来款 | 13,641.49 | 5,338.43 |
代理商保证金 | 10,468,232.26 | |
合计 | 11,621,873.75 | 1,145,338.4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582,072.64 | 2,613,116.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1,428.57 | 531,428.57 |
合计 | 4,113,501.21 | 3,144,544.5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3,656.15 | 11,266.26 |
合计 | 3,656.15 | 11,266.2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 1,355,142.88 | 1,594,285.71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79,433.09 | -110,557.52 |
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1,428.57 | -531,428.57 |
合计 | 744,281.22 | 952,299.6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86,554.72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686,554.72 |
其他说明:
无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显示控制器IP和图形处理器IP购置款 | 2,686,554.72 | |
合计 | 2,686,554.72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267,649.63 | 2,076,806.80 | 11,190,842.83 | 收到政府拨款 | |
合计 | 13,267,649.63 | 2,076,806.80 | 11,190,842.8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补助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2023年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分辨率虚拟现实(VR)关键芯片组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6,250.00 | 337,500.00 | 16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超清视频超距传输应用的图像无损压缩芯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230,769.34 | 69,230.85 | 161,538.49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设备补贴 | 867,962.67 | 275,991.08 | 591,971.59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高速缓存的多功能图像处理SiP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34,615.28 | 134,615.28 | 与资产相关 |
补助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2023年6月30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于AMOLED屏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驱动芯片关键技术的研发 | 1,371,428.56 | 228,571.44 | 1,142,857.12 | 与资产相关 | ||
8K超高清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79,245.37 | 173,773.51 | 405,471.8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与成果工程化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8K超高清视频解码及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1,767,441.99 | 185,329.30 | 1,582,112.69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奖励-EDA补贴 | 734,925.00 | 367,462.50 | 367,462.5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奖励-流片补贴 | 1,075,011.42 | 304,332.84 | 770,678.5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3,267,649.63 | 2,076,806.80 | 11,190,842.83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1,944,146.00 | 17,314,716.00 | 17,314,716.00 | 69,258,862.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14,7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08.16元。截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14,716股,应募集资金总额1,121,301,008.16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020,020.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0,280,987.2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7,314,71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12,966,271.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6,682,256.16 | 1,012,966,271.25 | 1,069,648,527.41 | |
其他资本公积 | 4,255,563.11 | 671,024.31 | 4,926,587.42 | |
合计 | 60,937,819.27 | 1,013,637,295.56 | 1,074,575,114.8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本期增加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078,463.45 | 24,078,463.4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4,078,463.45 | 24,078,463.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9,201,769.55 | 145,551,442.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9,201,769.55 | 145,551,442.2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949,780.97 | 69,205,460.3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946,969.8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777,658.60 | 29,608,163.2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0,373,891.92 | 179,201,769.5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3,926,790.12 | 62,629,025.12 | 122,201,572.35 | 43,533,078.26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33,926,790.12 | 62,629,025.12 | 122,201,572.35 | 43,533,078.2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 | 122,808,443.81 |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 10,356,743.48 |
其他 | 761,602.8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79,648,956.02 |
境外 | 54,277,834.1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33,926,790.12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收入 | 132,157,563.39 |
直销收入 | 1,769,226.73 |
合计 | 133,926,790.1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对于提供服务类交易,本公司在提供整个服务的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履约义务。本公司的合同价款通常于15日内到期,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6,427.34 | 548,686.09 |
教育费附加 | 182,754.57 | 235,151.18 |
地方教育附加 | 121,836.36 | 156,767.45 |
房产税 | 299,515.24 | 283,948.92 |
土地使用税 | 9,067.16 | 4,722.82 |
车船使用税 | 660.00 | 660.00 |
印花税 | 59,987.98 | 54,736.00 |
合计 | 1,100,248.65 | 1,284,672.4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11,220.32 | 3,597,919.26 |
股份支付费用 | 79,056.65 | 46,499.31 |
办公费 | 25,771.64 | 19,336.26 |
差旅招待费 | 48,563.00 | 9,799.14 |
业务宣传费 | 36,772.02 | 47,236.32 |
维修费 | 3,330.10 | |
其他 | 307,362.92 | 56,229.82 |
合计 | 4,412,076.65 | 3,777,020.1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61,297.60 | 5,368,047.47 |
折旧与摊销 | 3,679,284.52 | 3,670,354.73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429,975.95 | 459,393.85 |
中介机构费 | 571,957.00 | 693,700.33 |
办公费 | 1,966,769.35 | 237,412.05 |
股份支付费用 | 127,935.55 | 65,932.58 |
差旅招待费 | 203,646.66 | 147,130.60 |
其他费用 | 256,071.66 | 219,567.95 |
合计 | 13,096,938.29 | 10,861,539.5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556,055.59 | 20,227,395.95 |
折旧与摊销 | 4,333,174.22 | 3,913,517.13 |
试验试制费用 | 754,023.23 | 1,339,833.34 |
股份支付费用 | 464,032.11 | 147,640.02 |
材料费 | 503,004.63 | 530,473.49 |
知识产权申请及软件费用 | 1,265,386.07 | 388,912.47 |
其他 | 84,408.39 | 252,663.79 |
合计 | 29,960,084.24 | 26,800,436.1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4,190.77 | 10,130.6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34,190.77 | 10,130.69 |
利息收入 | -2,790,720.85 | -297,415.10 |
汇兑损失 | 930,638.43 | 1,093,702.53 |
汇兑收益 | -1,430,163.09 | -1,945,599.98 |
银行手续费 | 25,290.12 | 33,922.73 |
合计 | -3,230,764.62 | -1,105,259.1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872,006.80 | 6,858,969.02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76,806.80 | 4,514,930.02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795,200.00 | 2,344,039.0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523,023.53 | 64,200.46 |
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19,074.40 | -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03,949.13 | 64,200.46 |
合计 | 4,395,030.33 | 6,923,169.4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45,641.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77,150.10 | 1,016,665.6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177,150.10 | 1,162,306.6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89,150.00 | 527,835.6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5,489,150.00 | 527,835.6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04,088.40 | -65,085.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420.25 | -1,168.1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896,668.15 | -66,253.1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72,977.57 | -4,974,265.9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472,977.57 | -4,974,265.9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590,472.06 | 464,644.35 | 3,590,472.06 |
其他 | 120,582.60 | 135,389.50 | 120,582.60 |
合计 | 3,711,054.66 | 600,033.85 | 3,711,054.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532.87 | 3,532.8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1,631.55 | 831.89 | 1,631.55 |
合计 | 5,164.42 | 831.89 | 5,164.4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94,075.47 | 1,225,156.1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58,855.44 | -419,654.73 |
合计 | 1,352,930.91 | 805,501.4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3,302,711.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330,271.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4,685.6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8,349.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585.3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794.9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094,994.86 |
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1,352,930.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385,672.06 | 4,826,383.35 |
保证金押金 | 10,595,225.98 | 10,257,967.89 |
往来款及其他 | 2,897,003.98 | 64,200.46 |
代收代付款 | - | 100,000.00 |
合计 | 17,877,902.02 | 15,248,551.7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5,191,361.77 | 4,665,695.84 |
往来款及其他 | 108,561.75 | 41,993.63 |
合计 | 5,299,923.52 | 4,707,689.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97,415.10 | |
合计 | 297,415.1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发行费用 | 22,361,426.38 | 2,000,000.00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279,000.00 | 345,224.16 |
合计 | 22,640,426.38 | 2,345,224.1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1,949,780.97 | 40,416,578.0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72,977.57 | 4,974,265.92 |
信用减值损失 | 896,668.15 | 66,253.1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66,877.77 | 6,021,353.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1,205.54 | 321,590.34 |
无形资产摊销 | 1,576,640.83 | 1,103,210.0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7,295.65 | 611,795.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32.87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89,150.00 | -527,835.6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2,745.78 | -1,458,129.9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77,150.10 | -1,162,306.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8,855.44 | -435,129.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15,474.6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988,290.79 | -15,447,215.2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245,742.63 | 1,900,466.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733,507.30 | 1,372,067.39 |
其他 | 671,024.31 | 266,447.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75,913.54 | 38,038,885.3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4,439,961.78 | 66,594,873.4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2,804,945.94 | 67,451,992.7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1,635,015.84 | -857,119.2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4,439,961.78 | 62,804,945.94 |
其中:库存现金 | 375.00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4,439,586.78 | 62,804,945.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439,961.78 | 62,804,945.9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539,308.17 | 7.2258 | 11,122,732.97 |
其中:美元 | 1,539,308.17 | 7.2258 | 11,122,732.97 |
应收账款 | 1,096,036.19 | 7.2258 | 7,919,738.30 |
其中:美元 | 1,096,036.19 | 7.2258 | 7,919,738.30 |
应付账款 | 454,447.72 | 7.2258 | 3,283,748.34 |
其中:美元 | 454,447.72 | 7.2258 | 3,283,748.34 |
其他应付款 | 479,979.00 | 7.2258 | 3,468,232.26 |
其中:美元 | 479,979.00 | 7.2258 | 3,468,232.26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分辨率虚拟现实(VR)关键芯片组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700,000.00 | 其他收益 | 337,500.00 |
面向超清视频超距传输应用的图像无损压缩芯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69,230.85 |
基于高速缓存的多功能图像处理SiP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400,000.00 | 其他收益 | 134,615.28 |
基于AMOLED屏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驱动芯片关键技术的研发 | 4,750,000.00 | 其他收益 | 228,571.44 |
研发设备补贴 | 3,581,000.00 | 其他收益 | 275,991.08 |
8K超高清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535,000.00 | 其他收益 | 173,773.51 |
2022年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奖励-EDA补贴 | 979,900.00 | 其他收益 | 367,462.50 |
2022年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奖励-流片补贴 | 1,277,900.00 | 其他收益 | 304,332.84 |
8K超高清视频解码及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19,000.00 | 其他收益 | 185,329.30 |
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与成果工程化项目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19,074.40 | 其他收益 | 1,419,074.40 |
知识产权奖补 | 30,500.00 | 其他收益 | 30,500.00 |
2022年第一批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 654,700.00 | 其他收益 | 654,700.00 |
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2年下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集成电路产业引才奖补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财政奖励 | 3,4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400,000.00 |
稳岗补贴 | 40,472.06 | 营业外收入 | 40,472.06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集成电路设计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风险敞口信息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应收票据、5、应收账款、8、其他应收款。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各报告期期末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6,783,900.75 | |||
其他应付款 | 11,621,873.7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13,501.21 | |||
租赁负债 | 744,281.22 | |||
合计 | 23,263,556.93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5,943,498.91 | |||
其他应付款 | 1,145,338.4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44,544.57 | |||
租赁负债 | 952,299.62 | |||
合计 | 11,185,681.53 |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2、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敏感性分析于2023年6月30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利润总额将减少或增加122.90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无利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4,724,938.89 | 824,724,938.8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24,724,938.89 | 824,724,938.8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824,724,938.89 | 824,724,938.89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24,724,938.89 | 824,724,938.8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对于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预计未来现金流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
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合肥海诚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合肥海诚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及水电费 | 341,150.94 | 否 | 418,858.0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楼及地下车位 | 3,596,330.5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634,941.00 | 2,568,734.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代收代付房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 联 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公司 | 员工宿舍房租及物业费用 | 60,660.11 | 26,115.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350.00 | 917.50 | 28,350.00 | 1,417.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合肥海诚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873.79 | 80,403.9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评估机构的估值为参考依据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378,265.4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71,024.31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劳动仲裁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朗田亩收到了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根据该仲裁通知书,申请人李高峰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享有龙迅股份10万股的期权,并要求龙迅股份以现金折算为10,560,000元的方式兑现享有龙迅股份10万股的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涉及劳动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由于仲裁事项尚未开庭,结果尚不明确。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承诺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因“类似期权安排”败诉风险而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支付的赔偿或补偿。因此,公司认为上述劳动仲裁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以及内部报告制度将公司业务确定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分析评价。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492,510.43 |
1年以内小计 | 22,492,510.4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2,492,510.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492,510.43 | 100.00 | 1,124,625.52 | 5.00 | 21,367,884.91 | 11,656,095.28 | 100.00 | 582,804.76 | 5.00 | 11,073,290.52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 | 22,492,510.43 | 100.00 | 1,124,625.52 | 5.00 | 21,367,884.91 | 11,656,095.28 | 100.00 | 582,804.76 | 5.00 | 11,073,290.52 |
合计 | 22,492,510.43 | / | 1,124,625.52 | / | 21,367,884.91 | 11,656,095.28 | / | 582,804.76 | / | 11,073,290.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492,510.43 | 1,124,625.52 | 5.00 |
合计 | 22,492,510.43 | 1,124,625.52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582,804.76 | 541,820.76 | 1,124,625.52 | |||
合计 | 582,804.76 | 541,820.76 | 1,124,625.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0,850,209.70 | 48.24 | 542,510.49 |
客户2 | 3,188,872.46 | 14.18 | 159,443.62 |
客户3 | 1,795,517.36 | 7.98 | 89,775.87 |
客户4 | 1,679,079.81 | 7.47 | 83,953.99 |
客户5 | 1,127,224.80 | 5.01 | 56,361.24 |
合计 | 18,640,904.13 | 82.88 | 932,045.2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0,221.39 | 210,710.00 |
合计 | 90,221.39 | 210,71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6,619.88 |
1年以内小计 | 76,619.88 |
1至2年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8,350.00 |
合计 | 94,969.8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1,911.70 | - |
代扣款项 | 20,708.18 | 1,3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22,350.00 | 220,500.00 |
合计 | 94,969.88 | 221,800.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090.00 | 11,090.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6,341.51 | 6,341.5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748.49 | 4,748.4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11,090.00 | 6,341.51 | 4,748.49 |
合计 | 11,090.00 | 6,341.51 | 4,748.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备用金 | 30,000.00 | 1年以内 | 31.59 | 1,500.00 |
单位2 | 代扣款项 | 20,708.18 | 1年以内 | 21.80 | 1,035.41 |
单位3 | 押金及保证金 | 18,350.00 | 5年以上 | 19.32 | 917.50 |
单位4 | 备用金 | 15,000.00 | 1年以内 | 15.79 | 750.00 |
单位5 | 备用金 | 6,911.70 | 1年以内 | 7.28 | 345.59 |
合计 | / | 90,969.88 | / | 95.79 | 4,548.4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408,214.85 | 11,408,214.85 | 11,353,882.05 | 11,353,882.0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1,408,214.85 | 11,408,214.85 | 11,353,882.05 | 11,353,882.0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朗田亩 | 11,353,882.05 | 54,332.80 | 11,408,214.85 |
合计 | 11,353,882.05 | 54,332.80 | 11,408,214.8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4,882,358.52 | 62,684,987.41 | 114,011,828.08 | 44,567,965.76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24,882,358.52 | 62,684,987.41 | 114,011,828.08 | 44,567,965.7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 | 114,488,237.8 |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 9,639,411.09 |
其他 | 754,709.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70,604,524.42 |
境外 | 54,277,834.1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4,882,358.52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收入 | 124,854,526.65 |
直销收入 | 27,831.87 |
合计 | 124,882,358.5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对于提供服务类交易,本公司在提供整个服务的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履约义务。本公司的合同价款通常于15日内到期,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77,150.10 | 1,016,665.62 |
合计 | 3,177,150.10 | 1,016,665.6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32.8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62,478.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66,300.1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8,951.0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3,949.13 |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4,814.6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813,331.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1 | 0.66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6 | 0.44 |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FENG CHEN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