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97 公司简称: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杰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 |
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首药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赛林泰 | 指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万根线 | 指 |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诚则信 | 指 |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正大天晴 | 指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弗若斯特沙利文 | 指 | Frost & Sullivan咨询公司,一家于1961年在纽约成立的独立国际咨询公司,在全球设立45个办公室,拥有超过2,000名咨询顾问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NSCLC | 指 |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非小细胞肺癌 |
克唑替尼 | 指 | Crizotinib,辉瑞开发的针对ALK抑制剂药品 |
1类新药 | 指 | 根据《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 |
临床前研究 | 指 | 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对化合物研究阶段获得的候选药物分别进行实验室研究和活体动物研究,以观察化合物对目标疾病的生物活性,并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研究活动。主要包括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
临床试验、临床研究 | 指 | 在患者或健康志愿者体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揭示试验药物在人体内的安全性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特征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研究申请,在开始人体临床试验之前所需的申请及批准过程 |
NDA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申请,是指新药经过临床试验后,申报注册上市的阶段 |
Ⅰ期临床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Ⅱ期临床制定给药方案提供 |
依据,受试者可以是健康志愿者 | ||
Ⅱ期临床 | 指 | 初步评价试验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为Ⅲ期临床试验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
Ⅲ期临床 | 指 | 通过扩大受试者数量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患者获益与风险关系,为药物注册申请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是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
PFS | 指 |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指从随机分组开始到首次记录到的肿瘤进展或任意原因引起死亡(如果受试者在疾病进展前死亡)所经历的时间 |
ORR | 指 | Objective Response Rate,客观缓解率,即可评估肿瘤体积达到预先规定值并能维持最低时限要求的患者比例,包括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比例,不包括疾病稳定(SD)的病例。ORR作为直接衡量药物抗肿瘤活性的指标,常用于肿瘤新药在单臂试验中生存期的替代终点 |
DCR | 指 | Disease Control Rate,疾病控制率,指可评估病灶缩小或稳定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主要针对实体瘤),包含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疾病稳定(SD)的患者比例 |
TRAE | 指 | Treatment-Related Adverse Event,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 |
附条件批准上市 | 指 | 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罕见病的药品、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现有临床研究资料尚未满足常规上市注册的全部要求,但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因临床急需,在规定申请人必须履行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替代终点、中间临床终点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而批准上市。附条件批准上市不包括因临床试验设计或执行过程中存在缺陷而不能达到上市许可要求的情况 |
First-in-class | 指 | 同类药物中的首创药物 |
Best-in-class | 指 | 同类药物中疗效最佳的药物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首药控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ouyao Holding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ouyao Holding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文军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1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9层915变更为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15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5 |
公司网址 | www.shouyaoholding.com |
电子信箱 | shouyaoholding@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张英利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15号楼 |
电话 | 010-88857906 |
传真 | 010-88853760 |
电子信箱 | shouyaoholding@163.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首药控股 | 688197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000,000.00 | 1,785,218.98 | 180.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878,802.33 | -95,828,062.6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91,453.53 | -51,696,880.70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13,409,915.71 | 1,206,523,854.07 | -7.72 |
总资产 | 1,205,372,435.61 | 1,298,250,724.61 | -7.1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7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3 | -12.9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8 | -14.77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3.17 | 5,293.02 | 减少3,269.8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4,601.97 | 详见附注“政府补助”披露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 1,158,447.36 |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1,814.6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764,863.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我们所处的行业
怀抱“在创新药的版图上,必须要有首药控股一席之地”的愿景,公司以原始创新为起点,守初心、铸匠心、秉臻心,十三年来致力于开发出疗效更好、副作用更低的国产靶向新药,以解决肺癌等恶性肿瘤治疗领域中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二)关于首药控股
首字当先,重点布局。我们拥有首个国产三代ALK抑制剂、首个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等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差异化在研管线;我们是国内首个同时拥有二代、三代ALK激酶抑制剂的创新药企,未来有望实现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全流程用药管理;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我们重点布局了多款候选药物,包括二代ALK抑制剂SY-707、三代ALK抑制剂SY-3505、高选择性RET抑制剂SY-5007,KRAS(G12C)抑制剂SY-5933等,靶点覆盖面广泛。
精耕细作,砥砺创新。一方面,我们以临床价值和市场竞品差异化为前导,坚持求真务实,以高质量、高效率的理念做研发,在十余载创新实践中持续锻造“全而强”的新药研发体系,外部服务的依赖性低。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有核心技术,通过交替穿插、多线并行的研发模式替代传统单线循环的研究路径,有效提高化合物筛选效率和项目的成功率,整体成本控制能力优秀。
商业引领,高效实干。创始人李文军先生具备多年的商业战略管理与市场营销经验,带领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合作十余年,走出一条“以商业战略引领新药研发”、极具首药特色的发展之路;公司目前拥有一支规模为150人的精干研发队伍,覆盖AI药物设计、药物化学、生物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药学、临床运营、临床医学、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药物警戒、稽查、影像学、注册等核心环节,并形成了简单高效、容错与信任的文化和氛围,优秀人才通过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迅速成长。
管线丰富,梯度分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我们已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4个,其中12个自主研发管线,12个合作研发管线;自主研发管线中,1款已处于pre-NDA沟通交流阶段,2款处于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 1款处于Ⅱ期临床,3款处于Ⅰ期临床阶段。我们还储备了多款具有前瞻性的优质临床前候选化合物,管线梯度、靶点和适应症持续丰富:
注1:SY-5007针对RET融合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的关键性Ⅱ期、Ⅲ期试验分别于2023年2月、7月启动,目前均在快速推进
注2:合作研发管线由公司负责化合物分子的设计与优化,并将经过验证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转交合作方继续进行临床阶段开发,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公司按协议约定享有里程碑收款和商业化权益分成
(三)核心自研管线概述
1.SY-707
SY-707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全新化合物结构的高活性的口服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抑制剂,用于治疗ALK阳性晚期NSCLC。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力推进关键性注册临床研究,其中,Ⅲ期确证性临床试验(比较SY-707与克唑替尼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性临床研究)已达到方案中预设的中期分析节点,中期分析数据显示SY-707在ALK阳性NSCLC患者中,主要疗效指标(IRC评估的PFS)显著优于对照药物克唑替尼且安全性良好。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与CDE展开了Pre-NDA沟通交流。
随着分子医学研究进展及靶向药物的不断涌现,NSCLC的治疗已进入个体化诊疗时代。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基因重排于2007年在NSCLC中被发现,随后其被证实为继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驱动突变之后的又一个分子水平的NSCLC驱动基因突变,也被称为肺癌的“钻石突变”,在NSCLC中发生率约为5-7%。基于我国庞大的NSCLC患者群体,ALK融合阳性患者数量不容小觑。2021年我国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人数约为5.4万人,据咨询机构预测,2030年将增长至6.7万人;随着ALK靶向药物的陆续推出及普及,市场规模将从2021年的33.7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69.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4%。
ALK激酶抑制剂用于临床治疗ALK融合阳性的NSCLC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结果的支持,数款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已被获批用于ALK融合阳性NSCLC的临床治疗。然而一线推荐药物中除恩沙替尼(引进自Xcovery公司)外,其他均为进口药物,目前尚无完全国产的ALK抑制剂类药物获批一线用药。中国ALK阳性NSCLC患者人群数目庞大,患者用药可及性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国产自研的优效优价ALK靶向药物的缺口仍然有待填补。
从已有的临床研究结果来看,SY-707在ALK阳性晚期NSCLC治疗中体现出有竞争力的疗效水平,相比克唑替尼,SY-707不仅能够明显提高ALK阳性NSCLC患者的疾病缓解时间,而且在患者中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与其它的已上市的二代ALK抑制剂药物相比,SY-707在安全性上也具有独特的优势,同类药物的眼部、神经系统、皮肤及皮下组织、代谢及营养、心脏疾病等相关不良反应,SY-707的发生率更低。
其他适应症的探索。作为一款ALK/FAK/PYK2/IGF1R多靶点激酶抑制剂,SY-707在FAK靶点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与特瑞普利单抗和吉西他滨联合治疗转移性胰腺癌的临床试验目前处于剂量爬坡阶段,报告期内受试者持续入组;后续,公司计划在几个不同的研究队列中开展相应的研究。
2.SY-3505
SY-3505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一、二代ALK抑制剂耐药的ALK+ NSCLC。
本报告期内,SY-3505的临床研究取得关键性进展。
2023年3月,公司收到CDE关于第三代ALK激酶抑制剂SY-3505沟通交流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资格的反馈意见,基于SY-3505现阶段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和拟定的目标人群,CDE同意SY-3505开展拟定单臂设计研究。据此,公司迅速启动了SY-3505针对二代ALK抑制剂
治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关键性注册Ⅱ期临床试验,4月,取得组长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批件;6月,首例受试者顺利入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多家研究中心,正在加速推进该关键性Ⅱ期临床试验的进度。ALK+ NSCLC患者接受ALK抑制剂治疗一定时间后,普遍会发生耐药问题,导致患者出现疾病进展,尤其对于二代ALK-TKI一线治疗或一代/二代ALK-TKI治疗失败的患者,2022版CSCO指南推荐对于此类人群中出现广泛进展的非鳞癌患者推荐采用含铂双药化疗±贝伐珠单抗,然而后续的治疗选择及获益均相对有限。目前全球仅有一款第三代ALK抑制剂获批上市,国内尚无国产同类药物获批上市,结合国内二代ALK抑制剂耐药NSCLC患者逐年增长的比例以及耐药后人群的当前治疗现状,我国ALK抑制剂耐药的NSCLC患者(尤其是二代ALK抑制剂耐药患者)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公司前期开展的Ⅰ/Ⅱ期试验,截至2023年2月6日,共计入组受试者92例,其中Ⅰ期剂量递增及扩展阶段研究已完成,共入组患者62例,探索性Ⅱ期研究共入组受试者30例,RP2D剂量(600mg,QD)下56例受试者(包括2名患者仅使用过一种非阿来替尼的第二代ALK-TKI,22名患者仅使用过阿来替尼一种ALK-TKI,32名患者使用过2种及以上ALK-TKIs),其中47名患者至少做过一次疗效评估,初步的ORR和DCR分别为38.3%和83.0%。中位DoR和PFS尚未达到。其中,针对22例基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ORR和DCR分别为
50.0%和86.4%[注:上述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部分患者仅做过一次疗效评价,尚未达到最佳疗效]。
安全性方面。32名(57.1%)患者经历了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2名(3.6%)患者的出现了≥3级的TRAE。最常见的TRAE包括腹泻(42.9%)、恶心(28.6%)和呕吐(26.8%)等,与竞品劳拉替尼相比,整体TRAE以及高级别TRAE发生率均有明显降低,且竞品常见的神经毒性、代谢异常等TRAE基本没有检测到。SY-3505在疗效与竞品相当的基础上,安全性具有显著的优势,作为完全国产自研的高活性、高选择性的新型第三代ALK抑制剂,SY-3505有望有效解决中国二代ALK抑制剂耐药人群的急迫用药需求,显著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并极大地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其他适应症的探索。由于LTK与ALK在激酶域氨基酸序列上具有高达80%的同源性,在蛋白结合预测上,二者与ALK三代抑制剂劳拉替尼结合的氨基酸残基同源性接近100%,提示利用ALK抑制剂临床治疗LTK融合肿瘤病人的潜在可能性。临床前研究发现,公司SY-3505作为第三代ALK-TKI类药物,对LTK蛋白激酶也展现出良好的抑制活性,对CLIP1-LTK融合阳性的肿瘤细胞具有非常强的生长抑制作用。目前,全球尚无特异性靶向LTK融合蛋白的药物上市或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目前正在启动针对LTK融合阳性肿瘤的临床研究工作。
3.SY-5007
SY-5007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的完全国产的选择性RET抑制剂,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国产高效选择性RET抑制剂之一。
报告期内,SY-5007的临床研究也取得了关键性的进展。2023年1月,CDE基于SY-5007已有的临床Ⅰ期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同意SY-5007针对RET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未来采用Ⅱ期单臂临床试验申请附条件上市,明确了SY-5007关键注册临床研究设计,注册上市路径清晰明确。据此,公司快速启动了该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NCT05278364),本试验已于
2023年2月取得组长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同月,首例受试者顺利入组,报告期内已经在全国十几家研究中心启动了该试验;同时,SY-5007确证性Ⅲ期临床试验(CTR20232014)也已经于2023年7月取得组长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标志着该临床试验正式启动。目前,公司正在全国几十家研究中心开展这两个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加速受试者入组,全力推进试验进度。据统计,全球RET融合NSCLC占总体发病率比例为1-2%,中国RET融合NSCLC的发生率为1.4-2.5%。与未发生RET变异的NSCLC患者相比,RET融合NSCLC多见于年龄偏低(≤60岁)、非吸烟、肺腺癌患者,且该类型肿瘤分化程度更低、体积更小(≤3cm),更易出现淋巴结及脑转移,预后更差。在选择性RET抑制剂问世之前,化疗是RET融合NSCLC患者主要的治疗手段,一线采用含铂化疗,客观缓解率(ORR)约50%,最大样本量(N=108)研究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仅为6.6个月;对于一线治疗后患者,化疗的生存获益更为有限,免疫疗法对该类患者同样不敏感。
SY-5007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全新化合物结构的高活性、高选择性的RET小分子抑制剂。由于当前国内尚无完全国产的选择性RET抑制剂获批上市,只有两款进口同类药物获批上市(其中一款为附条件批准),价格昂贵,患者可及性低。SY-5007作为完全国产的选择性RET抑制剂,目前来看疗效和安全性与竞品比均具有相当的竞争力。2023年ASCO年会上,我们就SY-5007的临床Ⅰ期研究结果做了壁报展示:截至2023年2月,Ⅱ期推荐剂量(160mg)下共入组了29名患者(其中包括24名NSCLC患者,4名MTC患者),其中疗效可评估患者有28名,其中27名(96.4%)患者肿瘤缩小,ORR和DCR分别为
72.4%和89.7%。针对NSCLC患者,ORR和DCR分别为75.0%和91.7%,疗效优异,有望为我国RET阳性肿瘤患者提供精准治疗的新选择。
其他适应症的探索。已有Ⅰ期临床数据显示,SY-5007在RET阳性甲状腺癌患者中同样体现出良好的临床活性与耐受性,公司后续计划在积累一定的数据后,与CDE沟通申请开展针对甲状腺癌的关键临床试验设计,不断扩大SY-5007的适应症人群范围。
4.SY-1530
SY-1530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第二代高选择性、不可逆的BTK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是B细胞或T细胞发生的一组常见的、高度异质性的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属于淋巴瘤分型中的主要类别,占比达90%。其中,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占比在70%以上,主要亚型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细胞淋巴瘤(SLL)、套细胞淋巴瘤(MCL)等。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展针对复发或难治套细胞淋巴瘤适应症的Ⅱ期临床试验。另外,考虑到SY-1530与公司其它产品具有较强联用价值,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其多种联合用药方式在多个适应症上的潜力。
5.SY-4835
SY-4835是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WEE1抑制剂,正在进行Ⅰ期临床试验,具有新颖的化学分子结构。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SY-4835对多种肿瘤均有显著抑制活性,抗癌谱广泛,其潜在适应症包括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和AML等血液肿瘤。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同类抑制剂药物获批上市,SY-4835于2021年7月进入临床Ⅰ期研究,是临床试验
进度处于第一梯队的国产WEE1抑制剂药物。后续,公司也会积极探索多种联合用药和适应症的研究,采取差异化的注册路径。
6.SY-4798
SY-479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高活性、不可逆的小分子FGFR4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肝细胞癌(HCC)、胆管癌等消化道肿瘤,已于2021年4月进入Ⅰ期临床,目前处于剂量拓展阶段。
在全球范围内,将近一半的肝癌新发病例发生在中国。原发性肝癌是我国发病率排名第4位、致死率排名第2位的恶性肿瘤,其中85%-90%为肝细胞癌(HCC),是严重威胁国民生命健康的癌种。据统计,2021年我国每年新增肝癌患者约42.6万人,且很多患者在初诊时就已是中晚期。近年来,晚期肝细胞癌的治疗药物发展迅速,生存期显著延长。与泛FGFR抑制剂相比,高选择性FGFR4抑制剂可以更显著减少由于脱靶效应而导致的不良事件,但国内尚无高选择性FGFR4获批上市,精准靶向治疗方面尚需突破。已有的临床数据显示,SY-4798的耐受性优良,单药在受试者体内也体现出一定的疗效。未来,公司会积极探索多种联合用药的潜力,采取差异化的注册路径。
7.SY-5933
SY-5933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高活性、高选择性KRAS(G12C)小分子抑制剂,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全新化合物结构。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NMPA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SY-5933片针对KRAS(G12C)阳性突变的晚期实体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
KRAS突变阳性广泛存在于多个高致死率癌种中,约有30%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40%-50%的结直肠癌患者及80%-90%的胰腺癌患者存在KRAS突变阳性。G12C是KRAS最常见的突变之一,据研究统计,在中国人群中,KRAS(G12C)突变发生在约4.3%的肺癌,约2.5%的结直肠癌患者以及约2.3%的胆管癌患者中。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自2016至2020年,中国主要KRAS(G12C)突变癌种的发病人数从3.8万人增长至4.3万人,并预计于2025年达到5.1万人。
目前尚无国产KRAS(G12C)抑制剂药物获批上市。由于化疗及免疫治疗对KRAS(G12C)突变肿瘤患者治疗效果相对有限,因此该患者人群对KRAS(G12C)抑制剂存在显著的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临床前研究显示:酶学和细胞水平,SY-5933能够特异性的与KRAS(G12C)结合,抑制酶活性,SY-5933能有效的抑制KRAS(G12C)突变阳性肿瘤细胞增殖,而且对野生型和其它突变体具有极高的选择性;在小鼠异种移植瘤模型中,SY-5933对多种KRAS(G12C)突变阳性的肿瘤生长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且这种抑制作用具有明显的剂量依赖性。平行对比发现,其抗肿瘤明显活性优于AMG510;在GLP毒理研究中发现,SY-5933的安全性优异,具有非常高的疗效/毒性安全窗口。
此外,临床前研究发现,SY-5933与公司现有在研管线上的其它产品也具备明显的协同效应。在后续的临床试验中,公司将会积极探索SY-5933单药以及联合用药的抗肿瘤疗效,期待能够在当前竞品疗效尚有明显提升空间的适应症上有所突破。
(四)抗肿瘤药物行业概况
肿瘤是指机体在各种致瘤因子作用下,局部组织细胞失去控制增生所形成的新生物,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恶性肿瘤一般称为癌症,增长迅速且有侵袭性及转移性,其死亡率高、预后差、治疗费用昂贵。
随着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改变、环境恶化及社会压力增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肿瘤的发病率日益上升。据统计,中国癌症整体发病人数从2015年的393万人增长至2021年的467万人,年复合增长率为2.9%,并预计以年复合增长率为1.8%持续增长至2030年的548万人。其中,肺癌是全球及中国较为常见的癌症,2021年中国肺癌新发病例高达约98.5万人,预计2030年达到约120.9万人,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3%。此外,肺癌、结直肠癌、肝癌、胃癌、乳腺癌为我国发病人数前五的癌种。
随着更多的靶向药物及肿瘤免疫治疗药物问世和更多的适应症获批,全球及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蓬勃发展且前景广阔。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2022年,全球及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分别达到2,028亿美元和2,385亿人民币;预计到2030年,全球及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将进一步分别增长到4,688亿美元和6,094亿人民币,2022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
13.5%和16.2%。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市场以化疗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六成以上,而靶向药物占比不足三成。靶向治疗通过选择性抑制肿瘤细胞存活、生长相关靶点实现抑制或延缓肿瘤进展的治疗效果,达到较为精佳地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的目的;选择适合的靶向药物进行治疗,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肿瘤的个体化治疗。靶向药物凭借其良好的安全有效性,已成为目前抗肿瘤药物领域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且随着我国医保目录不断调整、医生和患者对靶向药物的了解越发深入、市场接受度逐渐提高以及越来越多国产创新型靶向药物(特别是小分子靶向药)获批上市等有利因素的驱动,预计到2030年,靶向治疗的市场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
(五)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发布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落地实施,国家把健康医药事业放到了战略高度,奠定了医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未变、人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及国民经济水平逐步提升的背景下,全民医疗需求将持续高涨,这将助推我国医药市场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疗需求的不断高涨,对我国医疗健康高质量、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相继出台新药加快上市注册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集采和药价谈判、抗癌新药降价加速纳入医保等政策,大力鼓励药企创新。在此背景下,具有真正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药企,特别是拥有领先技术能力的医药企业迎来了机遇。
1.多层次产业政策持续密集发布,加快引导企业向源头创新发展
年内,行业改革围绕人民健康需求进一步深化。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未来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医改不断向纵深推进。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旨在明确建立基本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调整规则,进一步体现了对创新的支持。CDE发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以“早期介入、研审联动、滚动提交”等形式,进一步加快创新药的研发进程,完善创新药审评体系建设,利好临床最紧迫、最富竞争力的创新药进入市场;《单臂临床试验用于支持
抗肿瘤药上市申请的适用性技术指导原则》旨在指导企业更好地评估是否适合开展单臂试验以支持后续上市申请,为那些能够真正满足尚无有效治疗手段肿瘤患者需求的在研产品明晰了加速上市路径;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三原则”从临床试验的角度出发,贯穿设计-实施-评估全流程,对在研管线疗效和安全性方面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规范和引导创新药物研发提供参考标准。
2.药品审评速度提升,创新药物注册申请受理和获批数量持续增长
随着国内企业纷纷落实政策指引,加速由跟踪仿制向自主创新转型的步伐,不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果,创新药物IND及NDA申请受理和获批数量持续增长,国产占比稳中有升。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1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受理端,2021年,NMPA受理创新药注册申请1,886件(998个品种),同比增长76.10%,其中IND 1,821件(953个品种),同比增长79.23%;NDA 65件(45个品种),同比增长18.18%。批准端,2021年内批准/建议批准创新药注册申请1628件(878个品种),同比增长67.32%;其中IND 1,559件(831个品种),同比增长65.32%,NDA 69件(47个品种),同比增长130.00%。
单位:件
3.产品力、创新力、差异化布局助本土企业走向世界
我国制药企业集聚市场需求大、可跟踪靶点多、临床前研究门槛相对较低的研发领域,造成热门药物的赛道拥挤,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未来First-in-class/Best-in-class药物的开发能力将成为企业新的核心竞争力,新靶标、新技术药物的开发将成为创新药的主流,真正具备创新能
力、具有差异化研发管线的医药企业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凭借优质新药商业化尽快回收前期成本并再投入研发环节,通过正向循环实现我国医药产业升级。随着国内医药企业发展壮大,参与国际竞争是必然趋势。虽然中国创新药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国创新成果开始加速涌现并逐步受到国际学术界认可,但本土药企在全球医疗市场的影响仍相对有限。通过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合作与竞争中逐步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在全球医疗市场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逐步形成了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在内的临床前药物高效研发体系,以及小分子化合物的设计优化、药物筛选评价、药代药动技术、合成工艺研发、制剂处方研究及质量研究与控制、规范专业的临床研究等七大核心平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小分子创新药研发关键环节的数个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
(1)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确定药物靶点是新药研发的关键一步,在设计药物分子、开展药物研发之前通过前期生物学研究验证靶点的有效性并初步探索潜在的毒副作用,可在研发早期高效排除部分成药性不佳的抗肿瘤药物靶点,降低新药研发中靶点失败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基于基因编辑技术与蛋白质表达调控技术的靶点生物学研究平台,对于初次接触、成药性尚未确定的新靶点,公司内部可以进行蛋白、细胞和动物层面的功能验证,在充分证明靶点有效性之后运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及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开展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
(2)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公司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新药研发领域,整合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生物活性预测模型、QSAR 模型、药物从头设计模型等,通过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算法整合化学和生物数据,综合提升了平台对目标化合物进行大量骨架构建与优化的效率,同时能够快速生成具备生物活性的全新分子,并拥有小分子药物从头设计的能力。该技术具有对药物小分子的生物活性、选择性、药代动力学性质、毒理学性质等重要信息的预测能力,提高了小分子药物筛选优化效率,加快了药物的研发迭代速度。
(3)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公司在通过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筛选得到具有良好生物学活性的先导化合物分子后,需要根据先导化合物分子的理化性质及生物学特性,如:溶解度、透膜率、代谢稳定性、体内分布及脱靶情况等,在保留核心药效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良优化化合物结构。研发人员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采用基于结构的溶解性调节策略、基于结构的代谢稳定性改善策略、基于结构的毒性优化策略对先导化合物进行多轮次的优化、筛选及评估,最终得到各项性能优异的候选药物分子。
(4)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公司建成了从药物分子水平、蛋白质水平、细胞水平到动物体内水平的完整生物学研究体系,能够为化合物的设计优化提供活性筛选、作用机理研究、药物代谢特征及毒性研究等方面的数据支撑。公司在项目中前期筛选和评估先导化合物时同步引入药效学以及初步的药代动力学和毒理学研究,从不同层面综合评价先导化合物分子的性能,包括研究化合物的透膜率、在细胞内是否能够有效作用于靶点蛋白、在动物体内是否能够在靶器官中达到有效的作用浓度、是否能够与靶点蛋白进行有效结合、是否具有显著的脱靶效应等多项研究,为最终提高化合物在体内的药效提供思路与解决方案。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具体请参见本节“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之“(三)核心自研管线概述”。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1 | 13 | 516 | 212 |
合计 | 21 | 13 | 516 | 21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1,158,455.63 | 94,491,918.77 | 7.0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1,158,455.63 | 94,491,918.77 | 7.0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3.17 | 5,293.02 | 减少3,269.8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SY-707 | 238,700,000.00 | 22,764,467.65 | 327,005,524.24 | Pre-NDA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晚期胰腺癌及其他实体瘤 |
2 | SY-3505 | 190,000,000.00 | 20,471,881.99 | 55,405,616.61 | 关键性Ⅱ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LTK基因融合阳性实体肿瘤 |
3 | SY-5007 | 213,000,000.00 | 18,060,585.76 | 53,512,208.81 | 关键性Ⅱ/Ⅲ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RET基因变异的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癌等实体肿瘤 |
4 | SY-1530 | 180,000,000.00 | 611,732.24 | 50,929,853.87 | Ⅱ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多种B细胞来源的血液肿瘤(包括多种类型的非霍奇金淋巴瘤) |
5 | SY-4798 | 213,000,000.00 | 6,373,766.12 | 39,343,308.30 | Ⅰ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包括肝细胞癌在内的多种消化系统肿瘤 |
6 | SY-4835 | 241,000,000.00 | 4,452,564.49 | 25,286,029.57 | Ⅰ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全球水平、国内领先 | 胰腺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多种实AML体瘤和等血液肿瘤 |
7 | SY-5933 | 174,800,000.00 | 5,048,378.53 | 30,624,025.44 | Ⅰ期临床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KRAS(G12C)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及胰腺癌 |
合计 | / | 1,450,500,000.00 | 77,783,376.78 | 582,106,566.84 | / | / | / | / |
情况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临床在研项目的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的预计合计投入。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50 | 12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9.29 | 86.5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308.61 | 2,726.8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2.51 | 21.2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5 | 16.67 |
硕士研究生 | 77 | 51.33 |
本科 | 42 | 28.00 |
专科 | 6 | 4.00 |
高中及以下 | 0 | 0.00 |
合计 | 15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1 | 40.6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2 | 41.3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3 | 15.3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2.00 |
60岁及以上 | 1 | 0.67 |
合计 | 150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梯度丰富重点突出,我们拥有立体化的在研管线布局
公司自2010年起从事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在小分子创新药领域深耕十余年,依靠扎实的研发实力,致力于发现具有迫切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目前公司已有七款处于临床阶段的自主研发核心产品,覆盖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癌、胰腺癌、卵巢癌、甲状腺癌等诸多存在广阔用药需求的适应症。其中,1款处于pre-NDA的沟通交流阶段,2款处于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1款处于Ⅱ期临床,3款处于Ⅰ期临床阶段。
公司与正大天晴、石药集团等大型药企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正大天晴合作研发的11个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其中CT-1139(TQ-B3139)已申报NDA,2款处于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与石药集团合作研发的1个项目处于临床阶段。公司对合作研发管线均享有里程碑收款及商业化权益。
公司在研产品中多个差异化产品在国内具有前沿创新性。SY-3505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关键性注册Ⅱ期临床试验的完全国产三代ALK抑制剂,目前全球仅有一款三代ALK抑制剂获批,SY-3505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在国内三代ALK抑制剂药物临床研究领域处于前沿水平。SY-5007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正在进行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完全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国产选择性RET抑制剂之一。
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在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布局一线、二线、三线及三线以上全流程用药管理的企业,基本能够做到患者全生命周期的用药管理,充分发挥二代药物(SY-707)和三代药物(SY-3505)的序贯治疗潜力,从而使患者的生存期延长、治疗效果更有保证。同时,开发二代和三代药物也可以降低公司的综合成本(包括研发成本、商业化成本和生产成本等),从而使患者用药负担更低,提高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公司还储备了多款具有前瞻性的优质临床前候选化合物,管线梯度、靶点和适应症持续丰富,以期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
2.分子发现至注册申报,我们拥有完整研发链条并持续强化
公司建立了全面、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研发团队覆盖了从临床前到临床研究的全部核心模块。
公司的药物研发基于对疾病致病机制及临床治疗现状的深刻理解,高度关注前沿生物医药进展,结合先进的技术手段与公司在药物研发、临床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开发真正解决临床未满足
医疗需要的药物。临床前研发团队涵盖药物靶点验证、药物分子设计及结构优化、体内外药效综合评估、药物代谢动力学及毒理研究、合成放大工艺及分析制剂工艺开发等领域,以交替穿插、多线并行的研发模式替代传统单线循环的研究路径,大幅缩短研发周期、提高药物筛选的成功率,加速推进项目进程。临床研究团队核心模块涵盖了临床医学、临床运营、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药物警戒、注册申报等专业方向,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公司自有临床团队能够开展完整的临床Ⅰ~Ⅲ期研究,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基本实现不依赖CRO,能够完全自主推进。同时,公司坚持以高效率和高质量为工作导向,发挥快速决策、高效推进的做事风格,不断优化临床研究各个环节的流程,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在临床研究领域也建立了团队独特的行业竞争力。
3. 上下同欲 自我革新,我们拥有一支富有战斗力的研发队伍
公司为研发人员创造宽松的研发环境,建立由核心研发团队组成的科学委员会,赋予核心研发团队研发决策权,发挥研发人员的主人翁精神及使命感;公司创造以人为本、有温度、有关怀的研发氛围,广泛争取各项人才福利政策和科技荣誉,让科技工作者能专注、专心于从事创新药研发。良好的研发氛围和创新机制有助于稳定核心研发团队,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50人,占员工比例接近90%,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超过百人。公司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核心研发团队高效稳定,在公司稳定合作共事十余年,国际化视野宽广,在靶点筛选、分子设计、结构优化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参与过多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及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公司及在研产品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和省、市级专项认定,SY-707、SY-1530等六个在研管线及两个创新研究平台分别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认定;公司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G蛋白偶联受体关键技术平台”,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中关村生物产业创新基地”,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北京市G20创新引领企业”、“北京市肿瘤与糖尿病小分子靶向新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4.行业专家深度合作,推动公司研发和临床工作的高效进展
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顶尖的临床研究网络,在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等近百家国内知名的三甲医疗机构开展了多项临床研究,与石远凯教授、李进教授、秦叔逵教授、周彩存教授、王理伟教授等众多临床专家开展了广泛、紧密的临床试验合作,积极听取行业内权威专家的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内权威专家的经验优势,这为我们产品管线临床试验的高质量运行以及产品知名度培育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多层次产业政策不断落地。面对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效率做研发的战略定位,全体首药人笃定信心、挺膺担当,以脚踏实地、稳扎稳
打的实干精神推进在研管线的临床进度,SY-707、SY-3505、SY-5007等关键性临床试验相继取得可喜进展。2023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资金10,115.85万元,同比稳步增长
7.06%。
(一)SY-707临床试验达主要研究终点,黎明将至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第二代ALK抑制剂SY-707 Ⅲ期确证性临床试验达到了临床试验方案中预设的中期分析节点,我们已与CDE开展了Pre-NDA沟通交流。数据显示,SY-707在ALK阳性NSCLC患者中,主要疗效终点(IRC评估的PFS)显著优于对照药物克唑替尼且安全性良好。作为完全国产自研的ALK抑制剂,SY-707的成功研发和上市有望填补国产自研ALK抑制剂的缺口并提高国内患者用药的可及性。
(二)SY-5007、SY-3505相继获得附条件上市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收到 CDE关于SY-5007和SY-3505附条件批准上市资格的反馈意见,这为后续关键性临床试验和注册上市明确了方向。SY-5007是针对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的选择性RET抑制剂之一;SY-3505是首个进入临床阶段、也是目前临床进展最快的完全国产第三代ALK抑制剂。面对激烈的外部竞争,我们以力保先发优势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加大资金、人力等关键资源倾斜力度;临床研究团队自我加压、与时间赛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伦理过会、项目启动均已提速完成,关键性试验的受试者正在快速入组。
重要的里程碑进展如下:
? 1月 CDE同意SY-5007针对RET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未来采用Ⅱ期单臂临床试验申请附条件上市
? 2月 SY-5007取得组长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关键性Ⅱ期试验启动;同月首例受试者顺利入组
? 3月 CDE同意SY-3505开展拟定单臂设计研究
? 4月 SY-3505取得组长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批件,关键性Ⅱ期试验启动
? 6月 SY-3505关键性Ⅱ期试验首例受试者入组
? 7月 SY-5007取得组长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伦理批件,关键性Ⅲ期试验启动
(三)新候选药物和在研药品新适应症探索取得进展
依托含靶点分析及验证技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先导化合物优化技术、药物综合筛选与评价技术在内的临床前药物高效研发体系,我们的临床前团队能够持续设计出具有良好生物学活性和临床开发潜力的候选化合物分子,在通过进一步详细评估其有效性和安全性,收集在动物中的药代动力学、药效药理学和毒性信息后推向临床。报告期内, SY-5933针对KRAS(G12C)阳性突变的晚期实体瘤临床试验取得了NMPA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在研药品新适应症拓展方面,SY-3505(第三代ALK抑制剂)报告期内获批开展针对LTK基因融合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
(四)核心产品学术成果亮相2023 ASCO年会
报告期内,我们有2项核心在研项目的重要临床研究成果入选于6月举办的2023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并以壁报形式与参会专家进行交流,分别为SY-3505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一项临床Ⅰ/Ⅱ期多中心研究,以及SY-5007在中国晚期RET阳性
实体瘤患者中的首次人体临床Ⅰ期、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研究。公司创新研发实力获得国际最具影响力的肿瘤专业学术组织的认可。未来,公司更加坚定以开发同类最优(Best-in-class)和首创(First-in-class)药物为目标,力争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多、更优的临床药物,为提升民族创新药物的全球竞争水平贡献力量。
(五)夯实基础管理,精细化运营保创新目标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基础管理,助力创新战略目标实现。
1.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内部控制建设常抓不怠。公司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以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优质上市企业为榜样,着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建设。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衡、监督、执行及信息披露机制得以充分落实,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行为被严格约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项。
2.人力资源管理向纵深探索。核心研发人才招聘力度加大,特别是临床研究链条不断补强,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加16.28%;持续开展多样化内训活动,增强队伍内生动力,提升创新质量;探索优化员工晋升发展路径及福利制度,营造简单、和谐的研发氛围,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3.向精细化财务管理要效益。持续拓展金融机构朋友圈,在充分确保资金(特别是闲置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基础上,不断深化投资工具选择与运用,提升资金管理能力。本报告期,公司取得资金管理收益1,286.9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创新药研发型企业,截至目前已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4个。由于公司目前暂无产品上市、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主要系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款,但规模相对较小,无法覆盖期间研发及运营支出,导致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前期外部融资及合作研发取得的里程碑收入,如未来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公司可获得的外部筹资和里程碑收入,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若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以取得或维持足够的营运资金,这将对公司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及团队稳定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随着人类对疾病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医药研发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创新药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速度加快,行业竞争趋于剧烈。公司面临来自全球生物医药公司的竞争,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优异的药物,将会对公司在研产品造成冲击;公司所在新药研发领域或可能出现技术突破性进展,若公司无法及时应对技术革新,将无法持续研发出优秀的药物,从而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创新药研发的核心成果体现为药品相关知识产权。若公司未能为在研产品取得及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或在提交知识产权保护前知识产权被提前泄露,或产品专利权到期,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或被抢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出现专利交叉覆盖,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商业化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新药研发高度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任何关键科研人员的流失都可能延迟或妨碍在研产品的成功开发。创新药行业对高水平研发人才的争夺激烈日趋激烈,尽管公司拥有一支精干默契的团队,十余年来一直保持了密切、高效的配合协作,并形成了简单高效、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容错与信任的文化,过往未曾在吸引及挽留优秀员工方面遇到特别的困难,但仍不能排除日后遇到相关困难的可能。此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亦有可能带来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为此,公司于2020年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持续激发员工的研发热情,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公司还积极为优秀科研人员广泛争取各项人才福利政策和科技荣誉,解决其后顾之忧,让科技工作者能专注、专心于从事创新药研发。
(三)经营风险
1.新药研发风险
新药研发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在靶点筛选及化合物设计环节不确定性较大。公司已通过计算机科学为基础的新型技术,利用其模拟能力,开展基于结构的药物设计、超高通量虚拟筛选,进而对化合物的成药性、口服有效性、代谢稳定性、血脑屏障和毒性等指标作出早期的模拟及评价,在化合物设计阶段降低新药研发的风险,但由于临床试验结果受到样本限制、临床方案、药物作用机理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在研产品仍存在后续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不及预期或者不及其他同类产品,导致无法继续推进。
2.临床研究风险
创新药的临床研发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即使候选药物在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早期阶段取得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可能导致其在临床试验阶段后期无法显示出理想的安全性及疗效。公司无法保证任何临床前研究以及临床试验数据能够预测候选药物的最终临床结果。此外,药品临床试验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及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临床方案审批进度、研究中心伦理审查进度、临床试验患者入组进度等影响。
临床试验在招募病患入组时会受到来自从事同类产品研发的药企的竞争,而该竞争将减少公司潜在可招募病患的数量和类型。与此同时,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同样会受到临床试验供应商资源竞争、医院或临床试验中心资源竞争、临床相关人力资源竞争的影响。即使公司能够在临床试验中招募足够患者,但患者招募若发生延迟,也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影响临床试验的时间或结果,公司在研产品的临床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为此,公司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临床研究团队建设,提升与临床研究中心及受试者沟通效率,力争加快临床入组速度并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3.新药获批上市风险
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公司需要向CDE申请药品上市,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方可正式上市销售。在CDE审评公司药品的上市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药品获批上市的周期较长,或者药品无法获得批准上市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以及实现盈利的时间造成不利影响。
4.新药生产风险
根据我国药品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药制造企业生产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资质,生产车间需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公司目前正在推进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并计划在产品临床进展的合适时机申请上述相关资质,但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未能满足相关经营资质申请条件或标准而未能成功或及时获批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产品商业化产生不利影响。
5.新药商业化风险
创新药物在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还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和学术推广等过程方能实现最终销售。若公司招募销售团队进度不及预期,或未能遴选到具有足够能力的合作销售服务公司,或不能在上市后短期内入选医保目录,或未能有效的进行学术推广,导致获准上市的药物无法有效获得医院、医生、患者等相关方的认可,则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根据产品进度积极组建销售团队,力争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体系,拓展全国医院市场及药品零售渠道,提升公司产品学术影响力、市场知名度及覆盖能力。
(四)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SY-707与SY-3505的适应症之一是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将面临ALK抑制剂药物市场竞争,截至目前,中国市场共有6款ALK抑制剂药物已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目录(其中5款为进口药物,1款为国产药物);SY-5007是高选择性RET抑制剂,截至目前国内有2款RET抑制剂类药物获批上市(均为进口药物)。此外,还有多家企业在开展针对相同适应症在研产品的临床研究。公司在研的其它产品同样也可能存在相同适应症、靶点的上市或临床竞争产品。商业化进度排名可能对公司产品的未来的市场份额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如在研产品的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在战略权衡后,可能会进行研发策略、资源分配和注册路径的调整。
(五)宏观环境风险
医药产业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近年来医药行业产业政策调整较为频繁,医疗保障政策、药品上市审批政策、药品生产管理要求、医药流通管理等政策发生变动,随着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公司及所处行业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行业政策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减少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00万元,同比增长180.08%,公司本期收入来自合作研发里程碑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11.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487.8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19.15万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聚焦全流程创新药的自主研发工作,公司的新药研发管线进一步丰富,主要研发项目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临床试验阶段,研发支出进一步增加。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研发费用10,115.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6%,主要系新药研发项目及创新
项目不断推进,公司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研发材料、职工薪酬投入增加所致,公司处于新药研发阶段,公司尚需加大研发投入以增强持续核心竞争能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000,000.00 | 1,785,218.98 | 180.08 |
营业成本 | 不适用 | ||
管理费用 | 10,088,397.58 | 10,547,402.59 | -4.35 |
财务费用 | -11,602,355.23 | -7,163,152.4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01,158,455.63 | 94,491,918.77 | 7.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91,453.53 | -51,696,880.7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018,679.41 | -65,798,205.5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0,015.21 | 1,377,342,594.69 | 不适用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研发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目前收入来自合作研发收入;2023年合作的项目有新的进展,根据签署的合同完成里程碑确认了技术开发收入金额为500.00万元,以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3)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去年同期公司上市筹备及咨询业务费用高,另今年加强管理紧缩相关开支,以致今年费用低于去年
(4)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新药研发项目及创新项目不断推进,公司在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研发材料、职工薪酬投入增加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药研发项目及创新项目不断推进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相关稳健产品的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 IPO募集资金到账,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增加所致;本期筹资活动全部为支付的房租支出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 | 本期期末金额 | 情况说明 |
产的比例(%) | 产的比例(%) | 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938,485,204.95 | 77.86 | 1,189,595,353.10 | 91.63 | -21.11 | 注1 |
应收款项 | 4,750,000.00 | 0.39 | 0.00 | 注2 | ||
存货 | 334,568.33 | 0.03 | 2,289,215.37 | 0.18 | -85.39 | 注3 |
固定资产 | 9,607,224.13 | 0.80 | 8,514,508.22 | 0.66 | 12.83 | 注6 |
使用权资产 | 4,188,796.97 | 0.35 | 6,702,075.15 | 0.52 | -37.50 | 注7 |
预付账款 | 16,002,947.68 | 1.33 | 13,860,478.52 | 1.07 | 15.46 | 注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3,791,821.13 | 11.10 | 53,307,111.11 | 4.11 | 150.98 | 注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01,169.24 | 0.36 | 7,670,556.61 | 0.59 | -43.93 | 注8 |
其他说明注1: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及进行现金管理,导致货币资金同比有所减少。注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与客户合作项目有新的进展,公司应收合作研发项目款增加所致。注3:存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临床研发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减少资金占用加大存货管理,致使期末的存货留存金额较少。注4: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合作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试验服务未完成,使得期末余额较上年有所增加。注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进行闲置资金管理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使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注6:固定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研发用实验仪器设备更新,使固定资产金额增大。注7: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租赁资产按期分摊,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减少所致。注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按合同进度支付相关房租,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金额减少。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3,307,111.11 | 270,746.72 | 133,521,074.41 | -53,307,111.11 | 133,791,821.1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87,700.64 | 20,000,000.00 | 53,307,111.11 | 74,194,811.75 | ||||
合计 | 53,307,111.11 | 1,158,447.36 | 153,521,074.41 | 0.00 | 207,986,632.8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新药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 3,000.00 | 100% | 2,248.15 | 1,263.00 | -41.4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5-26 | 详见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2023-05-27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全部十三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1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创新药物的研发,因此公司根据相关人员岗位重要性、主要科研成果及研发经历、历次获得奖项情况以及对核心产品管线的研发贡献等因素,综合认定核心技术人员。具体认定依据如下:
①所担任岗位及负责业务对于公司技术研发具有重要性;
②拥有深厚的与公司匹配的专业背景、研发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③具有与公司研发高度匹配的工作履历或在公司拥有开发出创新性产品或取得知识产权的成功经验;
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愿意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稳定。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0.0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赛林泰医药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生产运营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企业。
公司高度重视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提升全员绿色减排的运营环保意识。公司设立环境健康安全部,其核心职责之一为对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本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各类废弃物均达标排放:
类型 | 主要污染物 | 应对及处理措施 |
含有机溶剂废水 | 清洗废水、实验废水 | 不同实验室设置有不同的危废收集桶,并由专人定期将危险废液、废物运输至危废暂存间内,随后委托合资格的危废物处理商定期接收和处理 |
危险废物 | 试剂空瓶、过期试剂、活性炭、实验室废物、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 | |
废气排放 |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清洗设备过程中挥发的酒精气体、日常保洁消杀过程中消毒水挥发物 | 安装有通风橱、区域整体抽风系统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对活性炭定期更换,确保废气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生活污水和办公垃圾 | — | 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园区污水管道,办公垃圾经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此外,公司还通过改进工艺、对原材料合理回收利用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首药控股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环保理念。政策层面,公司实行环保工作专职管理(环境健康安全部),致力于持续推动环保管理制度的优化以及内部管理流程的完善,并围绕公司总体战略和环保目标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积极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EHS管理制度运行有效。运营层面,公司大力倡导绿色办公、简单生活,携手全体员工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运营的每个环节,从细微点滴处做起,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低碳战略。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李文军、张静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或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即减持首发前股份);本人进行上述减持时,应当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相关规定。 3、就本人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4、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万根线、诚则信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华盖信诚、崇德英盛 | 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6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满6个月但在12个月内完成,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晚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2个月,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关于上述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发生任何变更的,上述承诺内容应进行相应调整。 2、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双鹭生物、嘉兴领启 | 1、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上述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春霖投资 | 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9月27日)后12个月内完成(即发行人于2021年9月26日或之前取得申报受理函),则自发行人本次 | 增资完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满12个月后完成(即发行人于2021年9月27日或之后取得申报受理函),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 |||||
股份限售 | 亦庄国投、双鹭药业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李明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李文军、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大可、王亚杰、张英利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5、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王静晗、陈曦、刘爽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许新合、刘希杰、朱岩、孙颖慧、杨利民、王静晗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转让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4、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其他 | 华盖信诚、崇德英盛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双鹭生物、嘉兴领启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其他 | 春霖投资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亦庄国投、双鹭药业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其他 | 李明 |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声明与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药控股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的健康稳定,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为稳定公司股价,发行人特制订本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确保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当公司股价出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和有关方将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为稳定公司股价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一)具体措施 在满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后,本人将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将视情况采取直接增持,或通过一致行动人(若有)进行增持。 (二)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满足《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披露拟增持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信息。 (三)增持股份的其他条件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本人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 1、增持股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 2、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将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增持股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人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各自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本人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本人未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规定履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义务的,则公司自该年度起有权扣留本人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本人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 |||||||
其他 | 首药控股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药控股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鉴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防范业务风险,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加强主营业务开拓,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产品技术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在现有公司治理水平上不断完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在业务发展、资源整合、要素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发挥战略协同优势;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强化基础计量和规范成本核算工作;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等规定,公司已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格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方式,提高募投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持续创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公司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函,如违反本承诺函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函给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经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其他 |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函经本人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并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药控股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期间(以下称“上市后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公司在该年度盈利且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具有成长性、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不相适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不违反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公司在上市后三年仍将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 |||||||
解决同业竞争 | 李文军、张静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贵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及未来成立的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内容,产生了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贵公司;本人同意将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和/或业务交由贵公司进行托管,由此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主体承担。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保证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贵公司,收益需厘定确认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贵公司。如贵公司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贵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与贵公司同业竞争情形的,本人在接到贵公司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有关同业竞争业务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给贵公司。 | |||||||
解决关联交易 | 李文军、张静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控制发行人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
解决关联交易 | 亦庄国投、双鹭药业、双鹭生物、崇德英盛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公司将保证,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公司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 | 李明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联交易 |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将保证,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发行人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约束措施 1、若本人违反了上述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相关内容,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该等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 2、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收益需厘定确定的,则在厘定确认后交给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关联交易情形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董事会的通知或损失确认文件并在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一切损失。 3、如已产生违反上述承诺的关联交易情形的,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或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程序、终止关联交易、回归至市场公允价格等。 | |||||||
其他 | 首药控股 |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药控股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如下: (一)回购程序的启动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同时,在根据届时有效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
其他 | 李文军、张静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购回 如果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适用)。 四、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发行人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约束措施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
其他 | 首药控股 |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合法合规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春霖投资”)现持有本公司44.0432万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0.3949%。根据春霖投资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春霖投资9.12%出资份额且为普通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会在任何时候通过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18日 | 1,483,482,000.00 | 1,373,754,020.52 | 2,000,000,000.00 | 1,378,838,926.21 (注) | 744,912,029.06 | 54.02 | 71,940,529.55 | 5.22 |
注:该总额为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资金 | 资金总额(2) | 进度(%) (3)=(2)/(1) | 态日期 | 的进度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18日 | 否 | 8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295,444,423.15 | 42.21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药控股新药 研发与产业化 基地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18日 | 否 | 700,000,000.00 | 250,000,000.00 | 19,708,120.00 | 7.88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18日 | 否 | 500,000,000.00 | 428,838,926.21 | 429,759,485.91 | 100.2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超出初始收到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为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主要通过各家银行的归集存款、资金循环利及可转让大额存单来管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55,561,347.56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C+账户-归集存款 | 归集存款 | 308,008,093.56 | 2023.6.9 | 2023.6.30 | 是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循环利 | 循环利 | 235,729,908.86 | 2022.6.24起每周五 | 2023.4.13 | 是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7天循环利 | 循环利 | 235,561,347.56 | 2023.5.7起每周日 | 2023.5.13起每周六 | 否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 | FGG2136037/2021年对公可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26 | 2024.2.26 | 否 |
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19期(3年期按半年转让)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 | FGG2136037/2021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19期(3年期按半年转让)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1.2.26 | 2024.2.26 | 否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2,632,443 | 75.73 | -14,588,080 | -14,588,080 | 98,044,363 | 65.9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782,580 | 7.25 | -9,324,880 | -9,324,880 | 1,457,700 | 0.9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1,849,863 | 68.48 | -5,263,200 | -5,263,200 | 96,586,663 | 64.9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8,896,762 | 12.70 | -5,263,200 | -5,263,200 | 13,633,562 | 9.1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2,953,101 | 55.78 | 82,953,101 | 55.7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6,086,900 | 24.27 | +14,588,080 | +14,588,080 | 50,674,980 | 34.0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6,086,900 | 24.27 | +14,588,080 | +14,588,080 | 50,674,980 | 34.0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8,719,343 | 100.00 | 148,719,34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部分首发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自2023年3月23日起上市流通,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较期初减少14,952,680股;战略投资者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出借的股份部分于报告期内归还,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较期初增加364,600股。
综上,本期末有限售条件股份共计减少14,588,0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目因此相应增加。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689,480 | 9,689,48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03-23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63,200 | 5,263,20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3-03-23 |
合计 | 14,952,680 | 14,952,68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3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李文军 | 72,953,101 | 49.05 | 72,953,101 | 72,953,10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689,480 | 6.5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63,200 | 3.5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静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明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其他 | |||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3.36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87,425 | 4,434,522 | 2.98 | 无 | 0 | 其他 | ||||
石雯 | +1,815,198 | 2,982,483 | 2.0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乔晓辉 | +2,500,189 | 2,500,189 | 1.6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689,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89,480 |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6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3,2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34,522 | 人民币普通股 | 4,434,522 | |||||||
石雯 | 2,982,48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2,483 | |||||||
乔晓辉 | 2,500,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18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46,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6,924 | |||||||
赵吉 | 1,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2,700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8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3,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993,016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关于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声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万根线、诚则信的财产份额,且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各方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文军 | 72,953,101 | 2025-09-23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张静 | 5,000,000 | 2025-09-23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李明 | 5,000,000 | 2025-03-23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2025-03-23 / 2025-09-23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42个月 |
5 | 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0 | 2025-03-23 / 2025-09-23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42个月 |
6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1,457,700 | 2024-03-23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7 | 北京双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101,079 | 2023-07-23 | 0 | 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8 | 嘉兴领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领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971 | 2023-09-27 | 0 | 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9 | 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0,648 | 2023-08-24 | 0 | 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10 |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40,432 | 2023-09-27 | 0 | 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11 | 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0,432 | 2023-08-24 | 0 | 自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李文军、张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李文军、李明均持有万根线、诚则信的财产份额,且李明担任前述两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各方存在关联关系; 3.双鹭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明波担任崇德英盛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故双鹭生物与崇德英盛存在关联关系; 4.中信建投证券直接持有中信建投投资100%股权,通过其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间接持有春霖投资9.12%的财产份额,且中信建投资本担任春霖投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故中信建投投资与春霖投资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
注:上述可上市交易日期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938,485,204.95 | 1,189,595,353.1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 | 4,7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 | 16,002,947.68 | 13,860,478.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 | 1,405,557.95 | 1,663,125.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 | 334,568.33 | 2,289,215.3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 | 74,194,811.7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1,209,316.66 | 679,392.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6,382,407.32 | 1,208,087,564.6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 | 133,791,821.13 | 53,307,111.1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 | 9,607,224.13 | 8,514,508.22 |
在建工程 | 22 | 8,330,017.38 | 8,330,017.3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 | 4,188,796.97 | 6,702,075.15 |
无形资产 | 26 | 190,804.68 | 208,692.6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 | 2,464,682.21 | 2,708,724.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 | 10,416,681.79 | 10,392,031.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8,990,028.29 | 90,163,159.92 | |
资产总计 | 1,205,372,435.61 | 1,298,250,724.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5 | 77,326,018.59 | 72,381,505.7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 | 52,075.4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7,875,508.35 | 7,906,868.85 |
应交税费 | 40 | 456,108.27 | 957,972.54 |
其他应付款 | 41 | 677,477.54 | 605,193.3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4,301,169.24 | 7,670,556.61 |
其他流动负债 | 44 | 3,124.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691,481.99 | 89,522,097.0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 | 423,933.5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1 | 1,271,037.91 | 1,780,839.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1,037.91 | 2,204,773.45 | |
负债合计 | 91,962,519.90 | 91,726,870.5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148,719,343.00 | 148,719,3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 | 1,677,996,745.83 | 1,677,996,745.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 | -713,306,173.12 | -620,192,234.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3,409,915.71 | 1,206,523,854.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3,409,915.71 | 1,206,523,854.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5,372,435.61 | 1,298,250,724.61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七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38,240,285.37 | 1,189,260,640.7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 | 4,7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885,262.52 | 13,770,524.55 | |
其他应收款 | 2 | 94,131.40 | 817,405.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4,568.33 | 2,289,215.37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4,194,811.7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8,356.69 | 678,571.4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4,707,416.06 | 1,206,816,357.0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3,791,821.13 | 53,307,111.11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271,171.13 | 6,829,843.13 | |
在建工程 | 8,330,017.38 | 8,330,017.3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16,681.79 | 10,392,031.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4,529,864.90 | 92,579,176.47 | |
资产总计 | 1,209,237,280.96 | 1,299,395,533.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8,900,664.90 | 85,983,371.6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2,075.47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57,123.74 | 3,469,523.70 | |
应交税费 | 358,304.42 | 792,766.85 | |
其他应付款 | 194,865.34 | 169,171.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24.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93,466,158.40 | 90,414,833.6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71,037.91 | 1,780,839.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1,037.91 | 1,780,839.88 | |
负债合计 | 94,737,196.31 | 92,195,673.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8,719,343.00 | 148,719,3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86,856,005.10 | 1,686,856,005.1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721,075,263.45 | -628,375,488.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4,500,084.65 | 1,207,199,860.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9,237,280.96 | 1,299,395,533.54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000,000.00 | 1,785,218.98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 | 5,000,000.00 | 1,785,218.9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9,667,264.88 | 97,927,387.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6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 | 22,766.90 | 51,218.4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4 | 10,088,397.58 | 10,547,402.59 |
研发费用 | 65 | 101,158,455.63 | 94,491,918.77 |
财务费用 | 66 | -11,602,355.23 | -7,163,152.43 |
其中:利息费用 | 106,694.27 | 199,042.54 | |
利息收入 | 11,711,387.29 | 7,364,529.47 | |
加:其他收益 | 67 | 606,416.61 | 11,492,861.8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253,583.3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 | 1,158,447.3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 | -211,537.45 | 314,105.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113,938.36 | -84,081,617.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 | 6,320.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七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5,000,000.00 | 1,785,218.98 |
减:营业成本 | 4 | ||
税金及附加 | 13,986.24 | 39,930.8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7,052,397.01 | 6,685,309.39 | |
研发费用 | 103,871,265.22 | 98,035,914.99 | |
财务费用 | -11,709,490.03 | -7,231,895.51 |
其中:利息费用 | 128,100.00 | ||
利息收入 | 11,710,373.20 | 7,360,828.89 | |
加:其他收益 | 577,252.28 | 11,485,183.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 253,583.3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58,447.3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7,316.60 | 99,151.7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2,699,775.40 | -83,906,122.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98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2,699,775.40 | -83,906,120.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699,775.40 | -83,906,120.5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699,775.40 | -83,906,120.5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2,699,775.40 | -83,906,120.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200.00 | 3,500,000.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90,369.94 | 14,447,026.4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14,801,392.85 | 19,783,083.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46,962.79 | 37,730,109.5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627,762.10 | 14,241,251.2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567,732.93 | 33,848,825.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7,562.83 | 51,218.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54,175,358.46 | 41,285,695.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738,416.32 | 89,426,990.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91,453.53 | -51,696,880.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97,605.00 | 13,628,9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521,074.4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169,305.5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018,679.41 | 65,798,205.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018,679.41 | -65,798,205.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93,529,683.7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8,529,683.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8,10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3,900,015.21 | 16,058,989.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00,015.21 | 31,187,089.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0,015.21 | 1,377,342,594.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110,148.15 | 1,259,847,508.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89,595,353.10 | 24,454,719.0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8,485,204.95 | 1,284,302,227.44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200.00 | 3,500,0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90,369.94 | 11,365,644.8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85,448.61 | 18,037,552.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31,018.55 | 32,903,197.3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611,805.40 | 14,235,798.8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454,736.44 | 16,570,457.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8,782.17 | 39,930.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407,370.46 | 57,547,061.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832,694.47 | 88,393,248.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001,675.92 | -55,490,050.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97,605.00 | 13,628,9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521,074.4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169,305.5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018,679.41 | 65,798,205.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018,679.41 | -65,798,205.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93,529,683.7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8,529,683.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8,1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078,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0,451,583.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020,355.33 | 1,259,163,327.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89,260,640.70 | 23,933,279.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8,240,285.37 | 1,283,096,607.08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620,192,234.76 | 1,206,523,854.07 | 1,206,523,854.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620,192,234.76 | 1,206,523,854.07 | 1,206,523,854.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93,113,938.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713,306,173.12 | 1,113,409,915.71 | 1,113,409,915.7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539,343.00 | 336,337,819.62 | -446,375,448.50 | 1,501,714.12 | 1,501,714.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539,343.00 | 336,337,819.62 | -446,375,448.50 | 1,501,714.12 | 1,501,714.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80,000.00 | 1,341,658,926.21 | -84,075,296.59 | 1,294,763,629.62 | 1,294,763,629.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075,296.59 | -84,075,296.59 | -84,075,296.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180,000.00 | 1,341,658,926.21 | 1,378,838,926.21 | 1,378,838,926.2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180,000.00 | 1,341,658,926.21 | 1,378,838,926.21 | 1,378,838,926.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77,996,745.83 | -530,450,745.09 | 1,296,265,343.74 | 1,296,265,343.74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628,375,488.05 | 1,207,199,860.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628,375,488.05 | 1,207,199,860.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699,775.40 | -92,699,775.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699,775.40 | -92,699,775.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721,075,263.45 | 1,114,500,084.6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539,343.00 | 345,197,078.89 | -455,201,922.01 | 1,534,499.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539,343.00 | 345,197,078.89 | -455,201,922.01 | 1,534,499.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80,000.00 | 1,341,658,926.21 | -83,906,120.52 | 1,294,932,805.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906,120.52 | -83,906,120.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180,000.00 | 1,341,658,926.21 | 1,378,838,926.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180,000.00 | 1,341,658,926.21 | 1,378,838,926.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8,719,343.00 | 1,686,856,005.10 | -539,108,042.53 | 1,296,467,305.57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李文军、张静共同发起设立,于2016年4月1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后于2019年3月7日变更成为首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首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4WFJ71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8,719,343.00元,股份总数148,719,343股(每股面值1元)。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子公司赛林泰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政策”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5%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公司新药开发完成III期临床研究至获取生产批件的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开发支出资本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
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临床前候选药物的发现服务,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换发的编号为GR20221100651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22-2024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08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20-2022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本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即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对未备案的合同,仍按照适用税率6%计算缴纳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531.89 | |
银行存款 | 938,485,204.95 | 1,189,589,821.21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938,485,204.95 | 1,189,595,353.10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至1年 | 5,00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5,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5.00 | 4,750,000.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5.00 | 4,75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 | 250,000.00 | / | 4,750,0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000,000.00 | 250,000.00 | 5 |
合计 | 5,000,000.00 | 250,000.00 | 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250,000.00 | 25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 | 25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935,855.20 | 99.58 | 13,831,659.65 | 99.79 |
1至2年 | 65,092.48 | 0.41 | 28,818.87 | 0.21 |
2至3年 | 2,000.00 | 0.01 | ||
合计 | 16,002,947.68 | 100.00 | 13,860,478.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4,661,715.24 | 29.13 |
供应商二 | 2,658,315.57 | 16.61 |
供应商三 | 998,888.44 | 6.24 |
供应商四 | 860,000.00 | 5.37 |
供应商五 | 853,182.59 | 5.33 |
合计 | 10,032,101.84 | 62.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05,557.95 | 1,663,125.40 |
合计 | 1,405,557.95 | 1,663,125.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至1年 | 1,380,282.89 |
1年以内小计 | 1,380,282.89 |
1至2年 | 47,895.50 |
2至3年 | 102,366.50 |
3年以上 | 73,241.70 |
合计 | 1,603,786.5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95,058.10 | 960,136.84 |
应收退款 | 487,649.22 | 793,910.00 |
其他 | 321,079.27 | 145,769.75 |
合计 | 1,603,786.59 | 1,899,816.5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2,109.76 | 5,038.98 | 149,542.45 | 236,691.19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89.08 | 289.08 | ||
--转入第三阶段 | -516.48 | 516.4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806.54 | -22.03 | -25,633.98 | -38,462.55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69,014.14 | 4,789.55 | 124,424.95 | 198,228.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6,691.19 | -38,462.55 | 198,228.64 | |||
合计 | 236,691.19 | -38,462.55 | 198,228.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供应商一 | 押金保证金 | 520,000.00 | 1年以内 | 32.42 | 26,000.00 |
供应商二 | 应收退款 | 482,310.72 | 1年以内 | 30.07 | 24,115.54 |
供应商三 | 押金保证金 | 133,058.00 | 1年以内 20,666.40 元 2-3年 44,488.4元 3年以上 67,903.2 元 | 8.30 | 91,180.72 |
供应商四 | 押金保证金 | 41,302.10 | 2-3年 | 2.58 | 20,651.05 |
供应商五 | 押金保证金 | 40,614.00 | 1-2年 | 2.53 | 4,061.40 |
合计 | / | 1,217,284.82 | / | 75.90 | 166,008.7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34,568.33 | 334,568.33 | 2,289,215.37 | 2,289,215.37 | ||
合计 | 334,568.33 | 334,568.33 | 2,289,215.37 | 2,289,215.3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 74,194,811.75 | |
合计 | 74,194,811.75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209,316.66 | 679,392.30 |
合计 | 1,209,316.66 | 679,392.3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3,791,821.13 | 53,307,111.11 |
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 | 133,791,821.13 | 53,307,111.11 |
合计 | 133,791,821.13 | 53,307,111.11 |
其他说明:
无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07,224.13 | 8,514,508.2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607,224.13 | 8,514,508.2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834,131.53 | 980,146.04 | 19,814,277.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0,426.64 | 202,706.28 | 2,093,132.92 | ||
(1)购置 | 1,890,426.64 | 202,706.28 | 2,093,132.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0,724,558.17 | 1,182,852.32 | 21,907,410.49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750,789.08 | 548,980.27 | 11,299,769.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7,951.65 | 82,465.36 | 1,000,417.01 | ||
(1)计提 | 917,951.65 | 82,465.36 | 1,000,417.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1,668,740.73 | 631,445.63 | 12,300,186.3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55,817.44 | 551,406.69 | 9,607,224.1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83,342.45 | 431,165.77 | 8,514,508.2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330,017.38 | 8,330,017.3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330,017.38 | 8,330,017.38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 8,330,017.38 | 8,330,017.38 | 8,330,017.38 | 8,330,017.38 | ||
合计 | 8,330,017.38 | 8,330,017.38 | 8,330,017.38 | 8,330,017.3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 67,092.40 万元 | 8,330,017.38 | 8,330,017.38 | 1.24 |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
合计 | 67,092.40 万元 | 8,330,017.38 | 8,330,017.3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53,112.72 | 10,053,112.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053,112.72 | 10,053,112.7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51,037.57 | 3,351,037.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3,278.18 | 2,513,278.18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864,315.75 | 5,864,315.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88,796.97 | 4,188,796.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02,075.15 | 6,702,075.1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7,758.62 | 357,75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7,758.62 | 357,758.6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9,066.02 | 149,066.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87.92 | 17,887.92 |
(1)计提 | 17,887.92 | 17,887.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6,953.94 | 166,953.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0,804.68 | 190,804.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8,692.60 | 208,692.6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款 | 2,708,724.08 | 244,041.87 | 2,464,682.21 | ||
合计 | 2,708,724.08 | 244,041.87 | 2,464,682.2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48,228.64 | 236,691.19 |
可抵扣亏损 | 1,070,627,318.45 | 916,408,998.83 |
合计 | 1,071,075,547.09 | 916,645,690.0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4,715,485.96 | 14,715,485.96 | |
2025年 | 8,951,187.11 | 8,951,187.11 | |
2026年 | 7,408,399.61 | 7,408,399.61 | |
2027年 | 9,829,787.80 | 9,829,787.80 | |
2028年 | 25,116,568.69 | 25,116,568.69 | |
2029年 | 41,701,471.09 | 41,701,471.09 | |
2030年 | 243,158,283.10 | 243,158,283.10 | |
2031年 | 267,768,698.82 | 267,768,698.82 | |
2032年 | 358,863,497.91 | 296,459,403.87 | |
2033年 | 93,113,938.36 | ||
合计 | 1,070,627,318.45 | 915,109,286.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采购款 | 10,416,681.79 | 10,416,681.79 | 10,392,031.38 | 10,392,031.38 | ||
合计 | 10,416,681.79 | 10,416,681.79 | 10,392,031.38 | 10,392,031.3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0,919,808.10 | 8,313,637.06 |
费用类款项 | 65,656,430.49 | 62,965,984.97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749,780.00 | 1,101,883.68 |
合计 | 77,326,018.59 | 72,381,505.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52,075.47 | 0 |
合计 | 52,075.47 | 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066,766.54 | 37,583,539.83 | 38,089,527.81 | 4,560,778.5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40,102.31 | 2,992,184.14 | 2,517,556.66 | 3,314,729.7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906,868.85 | 40,575,723.97 | 40,607,084.47 | 7,875,508.3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905,301.68 | 32,115,924.77 | 33,017,262.77 | 2,003,963.68 |
二、职工福利费 | 631,838.02 | 631,838.02 | ||
三、社会保险费 | 334,456.79 | 1,824,469.10 | 1,814,905.85 | 344,020.0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1,468.90 | 1,764,277.59 | 1,763,846.49 | 281,900.00 |
工伤保险费 | 52,987.89 | 58,019.27 | 48,887.12 | 62,120.04 |
生育保险费 | 2,172.24 | 2,172.24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67,911.52 | 2,167,911.5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27,008.07 | 843,396.42 | 457,609.65 | 2,212,794.8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066,766.54 | 37,583,539.83 | 38,089,527.81 | 4,560,778.5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754,038.40 | 2,901,207.84 | 2,440,963.04 | 3,214,283.20 |
2、失业保险费 | 86,063.91 | 90,976.3 | 76,593.62 | 100,446.5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840,102.31 | 2,992,184.14 | 2,517,556.66 | 3,314,729.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56,108.27 | 613,176.61 |
印花税 | 0 | 344,795.93 |
合计 | 456,108.27 | 957,972.5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77,477.54 | 605,193.38 |
合计 | 677,477.54 | 605,193.38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121,127.48 | 33,376.53 |
应付暂收款 | 425,781.23 | 428,338.55 |
押金保证金 | 130,568.83 | 143,478.30 |
合计 | 677,477.54 | 605,193.3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01,169.24 | 7,670,556.61 |
合计 | 4,301,169.24 | 7,670,556.6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124.53 | |
合计 | 3,124.5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0 | 428,573.10 |
减: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0 | 4,639.53 |
合计 | 0 | 423,933.57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780,839.88 | 509,801.97 | 1,271,037.91 | 政府补助尚未 摊销完毕 | |
合计 | 1,780,839.88 | 509,801.97 | 1,271,037.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8,719,343 | 148,719,343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77,996,745.83 | 1,677,996,745.83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677,996,745.83 | 1,677,996,745.8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20,192,234.76 | -446,375,448.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20,192,234.76 | -446,375,448.5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3,113,938.36 | -173,816,786.2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13,306,173.12 | -620,192,234.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00,000.00 | 1,784,511.02 | ||
其他业务 | 707.96 | |||
合计 | 5,000,000.00 | 1,785,218.9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地区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印花税 | 22,766.90 | 51,218.40 |
合计 | 22,766.90 | 51,218.4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57,200.68 | 6,692,171.1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82,409.30 | 395,296.83 |
办公费 | 494,136.42 | 883,938.80 |
租赁物业费 | 135,083.14 | 237,765.85 |
差旅费 | 171,223.43 | 157,295.11 |
业务招待费 | 630,622.66 | 373,011.19 |
折旧及摊销 | 314,008.51 | 291,620.49 |
其他 | 603,713.44 | 1,516,303.13 |
合计 | 10,088,397.58 | 10,547,402.5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临床及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45,724,232.14 | 38,964,150.16 |
职工薪酬 | 33,086,070.59 | 27,268,423.65 |
材料费 | 13,449,587.16 | 21,071,224.46 |
折旧及摊销 | 3,461,616.47 | 3,928,669.81 |
能耗及修理费 | 731,532.11 | 626,015.16 |
房租及物业 | 829,261.78 | 486,020.67 |
其他 | 3,876,155.38 | 2,147,414.86 |
合计 | 101,158,455.63 | 94,491,918.7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6,694.27 | 199,042.54 |
利息收入 | -11,711,387.29 | -7,364,529.47 |
银行手续费 | 2,337.79 | 2,334.50 |
合计 | -11,602,355.23 | -7,163,152.4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14,601.97 | 11,450,179.4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91,814.64 | 42,682.39 |
合计 | 606,416.61 | 11,492,861.80 |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53,583.33 | |
合计 | 253,583.3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可转让大额存单利息 | 1,158,447.36 | |
合计 | 1,158,447.36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462.55 | 214,105.6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11,537.45 | 314,105.6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 | 5,878.00 | ||
其他 | 442.97 | ||
合计 | 6,320.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800.00 | 10,003,000.00 |
利息收入 | 11,711,387.29 | 7,174,797.64 |
代收代付 | 1,500,563.63 | 1,617,265.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91,814.64 | 45,243.33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8,000.00 | |
其他 | 1,492,827.29 | 934,776.62 |
合计 | 14,801,392.85 | 19,783,083.0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54,074,807.46 | 41,103,583.53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100,551.00 | 93,700.00 |
其他 | 88,411.85 | |
合计 | 54,175,358.46 | 41,285,695.3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 52,169,305.56 | |
合计 | 52,169,305.5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房屋租金 | 3,900,015.21 | 3,108,989.08 |
支付IPO发行费用 | 12,950,000.00 | |
合计 | 3,900,015.21 | 16,058,989.0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3,113,938.36 | -84,075,296.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211,537.45 | -314,105.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00,417.01 | 706,553.5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13,278.18 | 2,229,864.03 |
无形资产摊销 | 17,887.92 | 17,887.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4,041.87 | 199,041.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58,447.36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6,694.27 | 199,042.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54,647.04 | -2,466,137.7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03,220.91 | 6,761,516.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5,649.36 | 25,234,484.86 |
其他 | -189,731.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91,453.53 | -51,696,880.7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38,485,204.95 | 1,284,302,227.4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89,595,353.10 | 24,454,719.0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110,148.15 | 1,259,847,508.4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38,485,204.95 | 1,189,595,353.10 |
其中:库存现金 | 5,531.8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38,485,204.95 | 1,189,589,821.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8,485,204.95 | 1,189,595,353.1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抗肿瘤新药SY-5007的临床前研究 | 457,026.34 | 其他收益 | 457,026.34 |
科技新星计划 | 52,775.63 | 其他收益 | 52,775.63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 | 4,800.00 | 其他收益 | 4,800.00 |
合计 | 514,601.97 | / | 514,601.9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0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运用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手段,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77,326,018.59 | 77,326,018.59 | 77,326,018.59 | ||
其他应付款 | 677,477.54 | 677,477.54 | 677,477.54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01,169.24 | 4,357,159.85 | 4,357,159.85 | ||
租赁负债 | |||||
小 计 | 82,304,665.37 | 82,360,655.98 | 82,360,655.98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72,381,505.71 | 72,381,505.71 | 72,381,505.71 | ||
其他应付款 | 605,193.38 | 605,193.38 | 605,193.3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670,556.61 | 7,828,601.96 | 7,828,601.96 | ||
租赁负债 | 423,933.57 | 428,573.10 | 428,573.10 | ||
小 计 | 81,081,189.27 | 81,243,874.15 | 80,815,301.05 | 428,573.10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207,986,632.88 | 207,986,632.88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986,632.88 | 207,986,632.8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7,986,632.88 | 207,986,632.8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7,986,632.88 | 207,986,632.8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可转让大额存单:采用预期收益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1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明波 | 其他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徐明波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股东、受徐明波控制;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37,297.60 | 3,000,000.00 | 否 | 691,150.4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57.56 | 568.3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8,458.17 | 364,208.80 | ||
小 计 | 128,458.17 | 364,208.8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2019年3月7日,公司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北京亦庄盛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盛元)签订《入区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亦庄盛元共同投资约6.5亿元,其中公司投资不低于4亿元,亦庄盛元投资2.5亿元(2020年3月17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同意亦庄盛元总投资变更为约3.26亿元),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用于生产抗癌和治疗糖尿病的创新药产品。亦庄盛元负责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公司需求定制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建成后出租或出售给公司用于经营本项目。协议第二十条约定,亦庄盛元承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对公司的租金定价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租金指导价确定。协议第二十八条约定,在不违反国家、北京市及开发区土地利用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公司对本项目回购。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至1年 | 5,00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5,000,0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0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5.00 | 4,750,000.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5.00 | 4,75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 | 250,000.00 | / | 4,750,0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000,000.00 | 250,000.00 | 5 |
合计 | 5,000,000.00 | 250,000.00 | 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000.00 | 25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 | 25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100 | 250,000.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4,131.40 | 817,405.00 |
合计 | 94,131.40 | 817,405.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至1年 | 50,464.00 |
1年以内小计 | 50,464.00 |
1至2年 | 42,114.00 |
2至3年 | 16,576.00 |
3年以上 | |
合计 | 109,154.0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退款 | 793,910.00 | |
押金保证金 | 63,154.00 | 71,201.00 |
其他 | 46,000.00 | 10,000.00 |
合计 | 109,154.00 | 875,111.00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0,195.50 | 4,522.50 | 12,988.00 | 57,706.0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672.30 | -311.10 | -4,700.00 | -42,683.4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523.20 | 4,211.40 | 8,288.00 | 15,022.6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 | 转销或 | 其他变动 |
回 | 核销 | |||||
按组合计提 | 57,706.00 | -42,683.40 | 15,022.60 | |||
合计 | 57,706.00 | -42,683.40 | 15,022.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供应商一 | 押金保证金 | 40,614.00 | 1至2年 | 37.21 | 4,061.40 |
其他个人 | 其他 | 20,000.00 | 1年以内 | 18.32 | 1,000.00 |
其他个人 | 其他 | 15,000.00 | 1年以内 | 13.74 | 750.00 |
其他个人 | 其他 | 10,000.00 | 1年以内 | 9.16 | 500.00 |
供应商二 | 押金保证金 | 8,784.00 | 一年以内4,464元 2至3年4,320元 | 8.05 | 2,383.20 |
合计 | / | 94,398.00 | / | 86.48 | 8,694.6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
合计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
合计 | 13,720,173.47 | 13,720,173.4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00,000.00 | 1,784,511.02 | ||
其他业务 | 707.96 | |||
合计 | 5,000,000.00 | 1,785,218.9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技术开发及服务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地区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53,583.33 | |
合计 | 253,583.3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4,601.97 | 详见附注“政府补助”披露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58,447.3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1,814.6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764,863.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3 | -0.63 | -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8 | -0.64 | -0.6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文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