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87 公司简称:时代电气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珊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A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普通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及买卖 |
公司章程 | 指 | 本公司公司章程 |
宝鸡中车时代 | 指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北京懋峘 | 指 | 北京懋峘轨道交通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本公司、公司、时代电气、中车时代电气 | 指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 | 指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中车集团 | 指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中车 | 指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南车 | 指 | 原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北车 | 指 | 原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中车株机公司 | 指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中车投资租赁 | 指 | 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中车时代半导体 | 指 |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
H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认购及买卖 |
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报告期 | 指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国铁集团 | 指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规则、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注:本报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时代电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uzhou CRRC Times Electric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imes Electri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东林 |
公司注册地址 | 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2001 |
公司网址 | www.tec.crrczic.cc |
电子信箱 | ir@csrzic.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龙芙蓉 | 肖英 |
联系地址 | 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 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
电话 | 0731-28498028 | 0731-28498028 |
传真 | 0731-28493447 | 0731-28493447 |
电子信箱 | ir@csrzic.com | ir@csrzic.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科创板 | 时代电气 | 688187 | 不适用 |
H股 | 联交所 主板 | 时代电气 | 3898 | 中车时代电气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570,210,633 | 6,526,910,740 | 31.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4,168,154 | 870,961,499 | 32.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8,692,585 | 617,782,749 | 50.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059,212 | -442,798,854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968,786,765 | 34,530,700,003 | 1.27 |
总资产 | 50,389,952,338 | 48,509,554,784 | 3.8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1 | 32.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1 | 32.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44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8 | 2.63 | 增加0.6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4 | 1.87 | 增加0.7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97 | 11.15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31%,主要系新兴装备产业收入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2.52%,主要系收入增长带来营业利润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0.33%,主要系收入增长带来经营性利润增长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2.79%,主要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0%,主要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主要系公司毛利润增长带来经营性损益增长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7,32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2,427,10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 78,270,775 | / |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844,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59,08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983,47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29,243 | / |
合计 | 225,475,56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牵引变流系统供应商,具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综合能力,致力于成为全球轨道交通装备全面解决方案的首选供应商。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秉持“高质量经营,高效率运营”理念,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在夯实提升轨道交通业务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轨道交通外市场,打造新的增长点。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具有“器件+系统+整机”的产业结构,产品主要包括以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通信信号系统等。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在功率半导体器件、工业变流产品(主要包含:风光储氢设备及光伏工程、矿卡电驱、空调变频、冶金变频、船舶变频)、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传感器件、海工装备等领域开展业务。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具备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成为在电气系统技术、变流及控制技术、工业变流技术、列车控制与诊断技术、轨道工程机械技术、功率半导体技术、通信信号技术、数据与智能应用技术、牵引供电技术、检验测试技术、深海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技术和传感器技术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属行业情况
2023年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二十大报告描绘了新能源产业发展宏伟蓝图,《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双碳”等国家顶层战略的持续实施,为公司轨道交通和新能源装备产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
铁路作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民生工程,长期以来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到2035年,全国铁路网规模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达到7万公里左右,20万人口以上城市实现铁路覆盖,其中5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通达;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部署“新基建”、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等重大战略,城际、市域(郊)铁路发展将迎来增长。轨道交通装备存量的不断增长将带来一定规模的轨道交通装备进入维修期,售后维保亦将保有一定的市场空间。此外,《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指出要推广智能化、数字化交通装备,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倡导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低碳环保。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围绕系统全寿命周期,向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成为轨道交通装备的重要发展方向。同时,“双碳”背景下,国家大力开展“公转铁”实施铁路运能提升,重载货运机车仍有较大潜力。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总体趋势放缓,为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政府严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有地铁城市从严控制新一轮建设规划审批。在地铁建设总体放缓的趋势下,市域和中低运量或将迎来发展机会。同时,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背景下,2022年8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绿色城轨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设绿色城轨要求,未来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和低碳综合解决方案产品越来越受到用户青睐,智慧赋能、融合创新成为城轨产业发展主方向,市场机遇众多。
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提出,是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催生了极具增长潜力的数千亿级新能源市场。在“双碳”背景下,国内风光储氢设备及光伏工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半导体和传感器等与国家“双碳战略”高度契合的新兴产业,目前正快速发展,亦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领域,形成了突出的科技创新实力,并遵循“同心多元化”战略向相关领域进行技术延伸。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形成电气系统技术、变流及控制技术、工业变流技术、列车控制与诊断技术、轨道工程机械技术、功率半导体技术、通信信号技术、数据与智能应用技术、牵引供电技术、检验测试技术、深海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技术和传感器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746项有效境内外注册专利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与此同时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确保核心技术不被泄露。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概况、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
1 | 电气系统技术 | 系统集成技术 | 通过建立需求工程、系统分层、系统决策、系统优化、系统与部件交互的科学体系,攻克了异步牵引系统、永磁同步牵引系统、磁浮牵引系统、机电系统集成、工业装备等集成技术研究,形成了国内轨道交通行业领先的系统研发能力,研制的牵引变流系统批量应用于机车、动车、城轨、磁浮等领域 |
2 | 系统仿真技术 | 攻克了运行环境、系统、部件、元器件等多层次、多物理特性建模技术,基于软件在环、硬件在环、功率在环和系统在环的多层次虚拟测试验证及评估技术,实现成本、能耗、功率密度、可靠性等性能最优的牵引变流系统及关键部件多目标优化设计研究,推动牵引变流系统产品在技术、性能、质量及成本方面的全面提升 | |
3 | 变流及控制技术 | 变流器总体技术 | 攻克了功率模块应用技术、系统散热技术、变流器先进控制技术、轻量化设计技术、安全性设计技术、电路拓扑及电路仿真技术、结构强度仿真及优化技术、人因工程、EMC及环境友好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了满足大功率机车、高速动车组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需求的系列化变流器产品平台 |
4 | 变流器拓扑技术 | 攻克了多电平变流技术、多重串并联或级联技术、双向能量传输技术、共直流母线分布式协同技术等变流器关键技术,可灵活配置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功率等级的最优拓扑结构,开发并成熟应用了相应变流器产品,可满足轨道交通和工业变流领域的应用需求 | |
5 | 电传动控制技术 | 突破了基于直接转矩控制的先进电机控制技术,攻克了无速度传感器的电机控制,突破了基于极点约束的变流控制技术,攻克了基于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技术,完成了电机及变流器故障的智能预测、诊断与保护,打造了以TEC4000为代表的高性能控制平台,为轨道交通、工业变流等领域提供一体化的电传动控制解决方案 | |
6 | 功率半导 | 攻克了器件应用特性技术、驱动与控制技术、模块总体技术、模块可靠性等关键技术,已形成稳定可靠的多电压等级 |
体器件应用技术 | IGBT器件应用技术平台,已有成熟的面向轨道交通、工业传动的模块产品平台和驱动脉冲控制平台,满足基于变流系统新拓扑应用以及新型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最优应用的需求,完成结合产品市场需求开展低成本、高可靠性研究,可靠支持轨道交通和工业变流产业 | ||
7 | 工业变流技术 | 聚焦矿山、冶金、暖通、船舶、新能源产业,攻克了多器件、多功率模组、多变流机组并联集成技术、板载式变流技术、大功率多电平变流技术、超大功率电力励磁同步电机高动态响应控制技术、恶劣路况抗振技术、湿滑多态路面下高性能黏着控制技术、极寒地区与高海拔环境适应技术、多制冷剂下温度自寻优控制等关键技术、多机谐振抑制技术、弱电网适用性技术、智能IV诊断技术,打造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覆盖高中低压、容量从0.1-4000kVA的工业变流技术及产品平台,提出批量产品全流程正向成本和质量管控模式并成功运用,形成从IGBT器件、功率模块、变流装置到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的完全自主可控的技术链和产业链,提供以客户增值为基础的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 |
8 | 列车控制与诊断技术 | 网络控制与诊断技术 | 攻克了列车网络控制与诊断领域高安全、强实时、高可靠、多网融合、智能人机交互等技术,搭建了采用MVB/WTB技术的DTECS-1网络控制平台,采用实时以太网技术的DTECS-2模块式平台和DTECS-G通用机箱型平台,以及系列化高性能列车显示器平台,率先推动实时以太网、多网融合等新技术、新产品的行业应用,产品已大批量应用于机车、动车、城轨等各类车辆领域 |
9 | 列车控制多系统融合技术 | 攻克了确定性以太网通信、虚拟化、高性能计算、高等级安全、融合控制、融合显示等关键技术,设计了统一的新型融合式列车控制系统架构,打通了各车载子系统垂直边界,为整车功能最优化和智能化提供基础,形成了齐套的技术平台与解决方案能力,可为用户不同的应用场景提供专用解决方案 | |
10 | 列车通用重联应用技术 | 攻克了基于电台、GSM-R、LTE-R、WIFI等无线通信网络的列车重联控制技术,解决机车车辆灵活编组中重联电缆难以铺设、松动老化、接口不兼容、控制特性差异等问题,实现了不同类型、不同位置的多机协同控制,涵盖了2+0、1+1、2+2等多种编组模式,批量运用于万吨、两万吨重载组合列车,具备交直、内电混编能力,形成了远距离、零距离无线重联控制平台,提供整体重载、灵活编组解决方案 | |
11 | 轨道工程机械技术 | 轨道工程机械整机系统集成技术 | 构建了轨道车、起重轨道车、轨道平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钢轨探伤车、钢轨打磨车、综合作业车、综合检测车等轨道工程机械整车研发能力,打造了具有快速检测、高效作业、一机多能的专业化整车及系统产品平台,已批量应用于铁路、城轨等轨道工程机械领域 |
12 | 轨道工程机械车辆基础技术 | 围绕结构强度、减振降噪、工业造型、新材料应用等专业技术方向,针对车体、车架、转向架、制动等关键系统部件,运用强度、疲劳仿真分析技术实现优化设计;完成隔音降噪技术、减震技术、轻量化技术研究,实现空间创新和结构造型的协调统一,实现车体、地板、司机台等总成统型,机电液元件集成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整车各个系统模块化设计水平 | |
13 | 轨道工程机械动力传动技术 | 攻克了内燃驱动、电传动和混合动力驱动等动力传输技术,研制的内燃驱动、电传动和混合动力系统产品已批量应用于铁路双动力打磨车、地铁双动力打磨车、重型轨道车、牵引车和接触网作业车等轨道工程机械产品 |
14 | 轨道工程机械作业及控制技术 | 攻克线路捣固稳定清筛控制技术、钢轨探伤检测技术、钢轨打磨控制技术、高精度轨道几何参数测量技术、钢轨激光对中技术、道钉识别与定位技术、接触网智能检测技术、线路综合巡检技术等,构建了分布式数字化大型养路机械网络控制平台 | |
15 | 功率半导体技术 | IGBT芯片技术 | 通过深入开展IGBT芯片元胞技术、终端技术与背面技术研究,构建了以“U”型槽与软穿通为核心特征的高压平面栅IGBT芯片技术体系,以“沟槽+软穿通”与“精细沟槽”两代技术为支撑的低压沟槽栅IGBT技术体系,拥有缓冲层、超薄片、高可靠性半绝缘钝化功能薄膜、全局与局域寿命控制等全套特色先进工艺技术的8英寸专业IGBT芯片制造平台,全面掌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低压IGBT及配套FRD芯片的设计与制造工艺技术,全系列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电网、新能源等领域 |
16 | 碳化硅芯片技术 | 突破高可靠性低界面缺陷栅氧氮化、低损伤高深宽比沟槽刻蚀、亚微米精细光刻、高温离子选区注入、高激活率快速离子激活退火等关键工艺技术,攻克有源区栅氧电场屏蔽、JFET区掺杂、载流子存储以及高可靠性、高效率空间电场调制场环终端设计等功率芯片结构设计技术,掌握了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MOSFET芯片及SBD芯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构建了全套特色先进碳化硅工艺技术的4英寸及6英寸兼容的专业碳化硅芯片制造平台,全电压等级MOSFET及SBD芯片产品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工业传动等多个领域 | |
17 | 先进封装与组件技术 | 攻克了多芯片并联均流设计技术、高效热管理技术、多物理场耦合仿真技术等设计技术,建立了大面积焊接、铜端子超声键合、烧结、DTS、引线键合及界面强化等先进封装能力,储备了陶瓷衬板等整套材料评价标准,开发了高性能、高可靠的750V-6500V IGBT器件和750V-3300V的SiC器件,产品批量应用于机车、动车、城轨、柔性输电、矿用变频、风电、光伏、高端工业装备等领域 | |
18 | 可靠性技术 | 通过对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寿命建模、多应力的试验仿真设计、加速试验等可靠性技术研究,构建了覆盖全电压系列IGBT、SiC、双极器件等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可靠性评估技术体系,包括:基于单物理场和多物理场的应力-应变仿真建模和可靠性试验设计技术,双面焊接、压接、集成封装等新型封装结构及材料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可靠性评估技术体系,功率循环和温度循环等试验的寿命建模技术,基于功率半导体器件关键性能测试技术和微观界面制样及其表征技术研究的失效分析技术体系 | |
19 | 通信信号技术 | 干线铁路信号系统技术 | 攻克了干线铁路列车自动运行技术、安全计算机技术、车载数据库技术、通信技术、故障诊断与预警技术以及信息系统技术,成功应用于干线铁路LKJ2000型监控装置、LKJ-15型监控系统、ETCS列控系统、车-地无线传输等多个项目 |
20 |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技术 | 攻克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集成技术、列车自动运行技术、联锁技术、通信技术、健康管理技术、故障诊断与预警技术等专业技术,完成了自主城轨信号ATP/ATO技术攻关,掌握全套自主城轨信号系统技术,成功应用于长沙地铁、佛山地铁等信号工程项目 | |
21 | 高速磁浮信号系统 | 攻克了长距离、多分区、多种供电方式、复杂安全系统设计与集成技术等关键技术,建立了面向高速磁浮信号系统领域,涵盖安全控制模型、车地无线通信、仿真、多系统协同控制的技术开发平台 |
技术 | |||
22 | 数据与智能应用技术 | 数据处理技术 | 面向轨道交通、工业变流等行业数据智能应用领域,对公司生产的核心产品数据以及行业中其他第三方系统数据进行收集、存储、加工、分类、归并、排序、转换、分析、检索,最终为上层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服务;目前已完成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基于大数据平台,深入开展了数据集成、数据治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共享方面的技术研究,在城轨和铁路领域交付了50套以上的大数据平台产品 |
23 | 车载PHM技术 | 攻克了基于在线参数辨识与大数据分析的电容器、接触器、电抗器、传感器、滤网脏堵以及蓄电池等故障诊断关键技术,业内首创基于变流器已有控制信号的牵引电机轴承、定子绝缘和联轴节故障诊断方法,已成熟应用于列车关键系统及部件的状态感知、故障诊断预警、状态评估、寿命预测及健康管理,对牵引系统状态修提供了有力支撑 | |
24 | 自动驾驶技术 | 攻克了多目标约束最优运行规划、精准跟随控制、重载列车平稳操纵、货运列车全场景运行控制、重载列车运行环境仿真、自动驾驶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构建了安全、平稳、正点、节能的自动驾驶技术体系,形成了覆盖电力到内燃、普载到重载、货运到客运、正线到站段的机车自动驾驶产品平台。目前该平台已经在西安局、太原局、广州局,包神铁路、靖神铁路等铁路公司得到了装车应用,达到了常态化运行状态,累计安全运行超过185万公里 | |
25 | 智能感知技术 | 攻克了高性能边缘计算平台技术、雷达感知技术、视觉感知技术和多传感融合等关键技术,打造了面向多领域全工况的智能感知应用平台;各项技术在障碍物检测、司机行为识别、弓网状态监测、车辆检修安全监测、矿卡无人驾驶和列车智能驾驶等领域得到了批量运用 | |
26 | 数据与应用安全技术 | 攻克基于数据加解密、软件可靠性保护、设备访问验证等系统安全技术,完成了数据存储安全、传输通道安全、系统平台安全和应用软件安全层面的应用技术研究,实现了车载核心数据的加密存储、车地之间数据的安全传输、地面应用系统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库安全等核心功能,构建了涵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隔离、审计追踪、软件防护等多维度的纵深防御安全体系,已批量应用于运维体系相关产品,并通过安全风险测评,显著提升运维产品安全性 | |
27 | 牵引供电技术 | 牵引供电变流技术 | 攻克了交直流牵引供电变流器系统的模块化与小型化、全环境适应性、高频高效化、抗雷击与短路电流等关键技术;实现了交直流牵引供电系统的电能供给与调度、电能质量的治理与提升,为牵引供电系统电力电子化构建了技术体系,批量应用于直流牵引供电系统的整流器、能量回馈、双向变流器等领域,以及交流牵引供电系统的同相供电、电能质量治理等产品领域 |
28 | 牵引供电控制技术 | 攻克了牵引变流器的牵引网电压自适应、开关频率自调整、效率与可靠性的最优化、系统监控与协同保护等关键技术,实现了分布式动态无功补偿、不平衡度抑制、低次谐波补偿、再生能量储存转移与利用、全自动过分相、同相供电等功能需求 | |
29 | 检验测试技术 | 牵引与控制试验技术 | 攻克了轨道交通牵引系统地面联调技术、大功率高频隔离试验技术、低频供电试验技术、低速下电机效率测试等技术,形成覆盖轨道交通、新能源、工业变流等牵引与控制试验平台,建立了整车地面模拟试验能力、电网适应性试验能力和现场环境模拟试验能力等 |
30 | 电磁兼容试验技术 | 建立了电子电气产品抗电磁辐射干扰、抗静电干扰、抗浪涌和脉冲群干扰试验验证体系,建成了整车现场电磁兼容试验平台,满足了实际运行线路上对整车外部电磁辐射水平、车内电磁环境以及轨道干扰电流进行定量测试的需求,实现了 |
测试环境与应用环境的统一,进一步提升了变流、网络、供电等轨道交通电气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能 | |||
31 | 可靠性试验技术 | 形成了基于HALT&HASS、物料筛选与验证、加速寿命试验、外场测试与分析试验平台,形成可靠性试验标准体系,满足了产品故障激发、现场故障复现、薄弱环节查找、产品指标验证、产品实测剖面获取等需要,构建公司在物料管控与物料优选、产品指标验证、现场故障排查、产品设计缺陷查找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 |
32 | 网络与通信试验技术 | 具备全面的列车以太网和车载总线测试能力,涵盖物理层、链路层及应用层,并面向行业开展检验服务。在以太网方面,攻克了车载专有以太网协议TTDP/TRDP的协议一致性测试难点,自主设计标准化TTDP/TRDP网源,形成了全面的以太网专有协议一致性测试平台;设计整车现场测试方案,并广泛应用于标准动车组、各城轨线路的网络产品测试,致力改善网络通信质量,保障行业内的列车车辆运营 | |
33 | 深海机器人技术 | 攻克了水下机器人电力推进技术、水下远程高压直流输配电技术,形成了水下遥控作业机器人、水下挖沟铺缆机器人、水下采矿作业装备三大产品平台,构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业级海工水下装备系列化系统集成型谱 | |
34 | 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技术 | 攻克了高功率DC/DC双向变换器、充电机、车载电池充电器、发电机与电动机逆变单元等的集成一体化设计技术,形成了面向纯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乘用车等领域的中小功率及大功率平台,建设了覆盖单电控、单电机、多合一、双电控的技术开发体系,产品已经批量应用于纯电/混合动力乘用车领域相关车型 | |
35 | 传感器技术 | 以“智能化、微型化、高可靠”为技术特征,构建了智能化水平更高、集成度更高、可靠性更高、大批量生产一致性水平更高的传感器及测量装置,攻克了电量传感器、速度传感器、压力和温度传感器、大机传感器、工业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实现了从传感器元器件开发向传感器测量系统解决方案提供的转变,产品批量应用于轨道交通、工业变流等领域 |
公司根据行业创新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创新,致力于核心技术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更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核心技术全面应用覆盖以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通信信号系统等产业,以及功率半导体、工业变流、风电、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电驱、传感器、海工装备等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公司上述核心主业的设计集成、设备制造、系统交付均充分依赖于公司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0 | 特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4 | 基于自主技术平台的系列化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研发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5 | 高速、重载列车牵引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8 | 高速铁路弓网系统运营安全保障成套技术与装备 | 二等奖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9 | 高压大电流IGBT芯片关键技术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不适用 |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不适用 |
湖南中车时代通信号有限公司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1 | 列车运行记录装置(LKJ) |
株洲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CR450项目高速性能试验,基于PCU的换装变流器助力整车创3项新速度记录,充分验证了公司在新一代高铁动车组上的技术领先地位。机车自动驾驶系统顺利通过国际权威独立第三方安全评估,获国内首张SIL2级认证证书。光伏产品获得行业首张大功率鉴衡L4直流拉弧检测认证,具备行业领先直流侧端子温度检测、拉弧检测、智能分断三重防护,守护电站安全,助力智能、数字化转型。TACS信号系统通过外场试验评审。完成接触网+蓄电池双动力源打磨车、探伤车及综合检测车方案设计,实现城轨车型双动力源技术覆盖。制氢电源助力全国首个万吨级新能源制氢项目成功产氢。完成全电压等级系列新一代IGBT芯片产品开发。自主研制轧机中压主传动助力国内首条全线国产化宽幅板带材产线顺利投产。深海挖沟敷设装备成功下线,填补了国内在深水海缆处理领域的技术空白。围绕公司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新增授权专利158件,公司目前授权且有效专利数量3,746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超50%。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湖南省专利一等奖1项。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在研国家级、省部级政府机关研究项目28项,主持或参与并颁布交通与能源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项,完成国家标准报批稿5项,荣获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一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3 | 122 | 4,545 | 2,170 |
实用新型专利 | 27 | 31 | 1,823 | 1,402 |
外观设计专利 | 3 | 5 | 254 | 174 |
软件著作权 | 5 | 5 | 378 | 378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168 | 163 | 7,000 | 4,12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809,725,754 | 696,057,533 | 16.3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44,852,017 | 31,473,561 | 42.51 |
研发投入合计 | 854,577,771 | 727,531,094 | 17.4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97 | 11.15 | -1.1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5.25 | 4.33 | 0.92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CR450动车组电气系统研制 | 1,813 | 675 | 675 | 完成CR450高效轻量化牵引变流器关键技术验证,并完成牵引变流器样机试制,利用样机完成研究性试验;完成CR450牵引变流器在检测车的换装试 |
完成CR450动车组的牵引变流器和网络控制系统开发,完成高效轻量化牵引变流器研制和智能安全网络控制系统研制,满足CR450更高速度、更加安全、更加环
构建新一代高速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和网络控制系统平台,攻克新型功率器件、无二次谐振、大功率永磁牵引电机等牵引系统关键技 |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验,试验最高速度达到453km/h,进一步验证了变流器新技术的性能和可靠性;完成新一代智能网络控制系统关键技术验证,并完成网络控制系统样机研制和研究性试验。 | 保、更加节能、更加智能、更加自主、更可持续、系统更优的要求。 | 术。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
2 | 复兴号机车牵引电传动系统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制 | 1,836 | 296 | 296 | 完成牵引系统方案设计评审;完成牵引变流器方案设计评审;完成网络控制系统方案设计评审;完成PCU样机研制。 | 完成新型功率组件在机车领域的应用研究、平台规划;完成牵引辅助一体化变流器、新型网络控制系统研制,完成地面试验验证。 | 围绕复兴型机车“小型化、轻量化、高效化、智能化”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应用场景,开展基于新型功率器件的牵引辅助变流系统以及新型网络控制系统研究,研制完全自主可控的新一代重载电力机车牵引辅助系统和网络控制系统产品,重载机车技术指标持续引领。 |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3 | 集中式1+X模块化逆变器研制 | 600 | 102 | 509 | 完成1+x样机的试制和系统组装,开展相关调试工作。 | 研制一台符合《NB/T32004-2018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及《GB/T 37408-2019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A类逆变器要求的集中式1+X模块化逆变器,该型逆变器由1+X台独立的、各自满足标准要求的1100kW模块化逆变器通过在逆变器后端升压变压器低压侧 | 通过1+X模块化逆变器直接并联,实现满足光伏电站1.1MW~4.4MW太阳能方阵、1.15倍输出过载、最高转换效率不低于99%,达到业界领先水平 | 工业变流光伏产品 |
并联连接运行,满足批量生产及商业运营的要求。 | ||||||||
4 | 高功率密度3300V IGBT模块产品开发 | 697 | 63 | 611 | 完成产品定型、小批量转产, 通过RAMS相关性能评测及抗湿气可靠性试验。 | 本项目拟开发的新一代3300V等级高功率密度模块,以替代原电压等级模块,降低通态压降,提高功率密度 | 模块产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为轨交变流器功率密度提升和轻量化开发提供支撑 | 功率半导体器件 |
5 | 面向光伏的U系列IGBT关键技术与平台开发 | 2,732 | 1,437 | 2,571 | 完成产品定型,产品已实现批量交付。 | 本项目拟开发的面向光伏的U系列IGBT模块,可靠性能通过相关专项的标准测试验证 | 丰富公司的产品型谱,助力新能源光伏的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功率半导体器件 |
6 | 波哥大地铁项目电气牵引系统研制 | 691 | 141 | 141 | 完成波哥大地铁项目线路仿真计算、系统方案设计与部件技术规格书;完成各部件方案设计与设计说明书。完成降噪设计并且完成噪声摸底试验。 | 完成电气牵引系统及部件的研制,按时进行交付。对牵引逆变器、辅助变流器、制动电阻和牵引电机等相关设备和装置进行专项降噪研究,满足项目声学控制规范的要求。全新开发工频三电平辅助变流器产品,丰富公司产品谱系。 | 实现产品集成化与轻量化设计,研究并实施多项降噪措施。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7 |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制 | 1,046 | 195 | 195 | 完成320kW组串式逆变器开发、认证及现场试运行。 | 攻克大功率组串关键技术,开发320kW组串式逆变器,实现产品应用。 | 建立公司1500V组串逆变器技术平台,构建组串逆变器技术体系。开发的光伏产品性能和功率密度行业领先。 | 工业变流光伏产品 |
8 | 大功率绿电制氢IGBT电源产品开发 | 1,627 | 412 | 412 | 完成绿电制氢IGBT电源平台规划和高压小电流机型制氢电源设计。 | 统筹制氢电源产品安全、可靠、高效、经济多方面需求,建立1000标方以下IGBT制氢电源产品规划,产品适应于采用碱水、PEM等电解槽 | 完善建立IGBT制氢电源产品平台谱系,积累制氢电源的技术、测试、监造、集成、验收、运行全套规范体系。产 | 工业变流制氢产品 |
的新能源柔性制氢系统。 | 品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
9 | 基于车车通信和自主感知的列车自主运行控制系统研制 | 4,310 | 590 | 590 | 完成顶层规划、系统方案设计及与功能分配;完成系统样机试制(包括ATC/融合控制/感知/通信等);完成宏观运营仿真系统初版软件开发。 | 遵循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总则》中关于CMTCS3/4级要求的同时结合中车“系统+”战略所提出的“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更绿色、更经济”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要求,完成具备融合感知、网络、通信与信号专业新型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研制。 | 基于车车通信和自主感知的列车自主运行控制系统,满足GoA4自动化等级要求,并且向下兼容GoA 0-3级要求,支持全自动运行系统所有运营场景,功能覆盖传统FAO/CBTC功能,支持互联互通。系统增强列车对运行环境的感知能力,加强多系统的融合,增强后备模式,实现效率、经济、安全等关键指标大幅提升。可显著提高系统主用模式可用性,提高降级模式下的运营效率,支持灵活的运营组织。 | 通信信号系统 |
10 | 全自动运行信号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927 | 198 | 198 | 完成设计联络会议、专题讨论会;完成车载机柜设计图纸,已启动首列车设备生产。 | 按照工程项目要求,依照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研发一套适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的全自动运行信号系统(简称FAO),实现全自动运行信号系统的工程化示范应用。 | 1、深化研究城轨全自动运行信号系统技术;2、提升城轨智能化水平,实现我司全电子联锁系统在城轨全自动运行系统中的首次应用;3、主动障碍物监测系统的首次城轨应用,提升系统可用性和安全性;4、系统故障 | 通信信号系统 |
自愈能力的提升,提高系统的故障恢复能力,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可用性,最大程度的降低系统故障带来的影响。 | ||||||||
11 | 城轨信号系统研制 | 428 | 192 | 192 | 1、完成CBTC、FAO、ATC等信号子系统的方案设计及设计评审; 2、完成各子系统的样机开发与试制。 | 实现城轨信号系统产品的小型化、轻量化、低成本、低功耗目标。 | 基于新一代安全平台,实现CBTC和FAO升级,提升系统性能和维护效率,并达到智能化维护水平,实现向智慧化城轨信号系统转变。 | 通信信号系统 |
12 | 西安地铁双动力源电传工程车研制 | 1,306 | 298 | 298 | 完成方案设计文件,及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启动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开展技术设计评审。 | 基于西安地铁中标项目,完成国内首台采用接触网+蓄电池双动源的电传钢轨打磨车、钢轨探伤车及综合检测车研制,推动城轨工程车清洁能源应用及电传化,以车型及技术优势引领市场。 | 城轨钢轨打磨车、钢轨探伤车及综合检测车采用接触网+蓄电池为动力源,清洁能源、零排放、无污染、低噪音,室内噪音噪音低于76dB(A)。1、钢轨打磨车提升打磨作业效率,低运维成本,首创产品,技术状态达到行业领先水平。2、城轨钢轨探伤车及综合检测车同平台设计,具备重联功能,高作业效率、低运维成本,首创产品,技术状态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轨道工程机械 |
13 | 中压IGCT变流器平台关键技 | 995 | 564 | 564 | 完成14MVA以上容量变流器模块方案和技术设计。开展EMC技术调研、理论 | 以实现产品在多应用场景及多工况下的应用及开发超大功率模块为主要目标, | 掌握IGCT等关键物料应用技术,开发14MVA以上容量变流器模块, | 工业变流产品 |
术提升及应用 | 仿真分析,在三个不同现场开展试验验证。 | 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及支撑产业的规模化快速发展。 | 保障产品批量应用及满足更大功率需求。 | |||||
14 | 城轨sic永磁一体化电驱系统技术研究 | 525 | 52 | 344 | 轨交领域首次电机高速化设计,实现一体化装置满足现有电机安装空间,降低装置重量超30%;首创环路热管+走行风冷的无泵新型冷却技术,解决装置散热同时,取消原电机同轴风扇,降低噪声超10dB(A)。 | 研制一套包括变流装置、控制装置及电机为轻量、低噪的新型SiC永磁一体化电驱系统,满足地铁1500V系统A/B型车性能需求。 | SiC+永磁机电一体化新设计方案的探索升级,可为轨道交通产品标准模块化大批量生产提供工程化应用支撑。 |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15 | 高速磁浮牵引供电系统设计研究及混磁悬浮系统研制 | 519 | 62 | 342 | 完成高速磁浮牵引供电系统、牵引控制系统、高浮重比高速磁浮悬浮电磁铁的设计,完成磁浮地面定位测速系统的设计和验证,完成双端供电等核心技术的试验线验证,完成牵引控制系统平台的搭建及单端供电、分区交接等功能验证。 |
完成高速磁浮牵引供电系统、牵引控制系统、高浮重比高速磁浮悬浮电磁铁、磁浮地面定位测速系统的设计,实现牵引控制系统平台的搭建及功能验证。
建立牵引供电系统平台和牵引控制系统平台,模拟列车在全自动驾驶运营场景下,按照时刻表运行,验证控制单元的控制逻辑及性能 |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
16 | 车规级敏感芯片及传感器研制 | 1,208 | 355 | 917 | 完成芯片性能摸底测试和模组的BCI性能测试;增加芯片的编程锁定,并完成芯片改版设计,目前正在流片;完成温度、轮速、胎压的B样设计。 | 完成可满足系统规定技术条件的车规级可编程线性霍尔ASIC芯片,速度、温度及压力传感器模组研制,车规级芯片可达到应用的状态。 | 解决车规级霍尔芯片“卡脖子”问题,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可靠性验证,达到批量应用状态。轮速、胎压、温度传感器与主流品牌对标,开发出有竞争力的产品,为后续实现多品种汽车传感器的市场突破奠 | 汽车传感器 |
定基础。 | ||||||||
17 | 神华号交流传动机车智能驾驶技术工程化应用研究 | 660 | 120 | 554 | 1、在神华8轴机车上持续开展运用考核,完成新版软件线试验。2、完成10台神华十二轴机车设备安装。 | 基于智能驾驶技术运用经验,保障重载列车持续可靠安全自动化运行。通过重载货运电力机车智能驾驶扩大试验,进一步优化重载列车智能驾驶技术,为重载列车智能驾驶系统在重载铁路领域的推广应用提供良好的基础和示范。 | 深化研究机车智能驾驶技术,解决既有机车智能驾驶技术工程化批量运用存在的问题,同时首次开展机车自动驾驶产品、调防产品批量应用,为后续机车自动驾驶产品标准化、大批量推广奠定基础。 |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18 | TAH3-SiC高频辅变产品平台研制 | 366 | 67 | 216 | 1、完成基于SiC半导体功率器件辅助变流器样机(180kVA)研制;2、完成SiC辅变型式试验的摸底,各项性能指标国际领先。 | 研究适合轨道交通车辆的小型化、轻量化辅助变流器,掌握“SiC器件-模块-变流器”的全套设计、制造、试验技术,完成基于SiC半导体功率器件辅助变流器的研制。 | 开发容量可覆盖75kVA-250kVA的谱系化辅助变流器;研究低成本、高指标(高集成度、小型轻量化、高效率)的SiC辅变产品平台,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 | 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19 | 高压大功率碳化硅油冷电驱总成 | 854 | 151 | 699 | 基于项目目标已经完成电驱系统的功能、性能的试验验证,并达到目标要求。 | 研制250 kW电机-控制器-减速箱一体电驱动系统总成样机,并完成型式检验。所开发的电驱动系统总成的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本驱动电机系统总成的研制,掌握电机-控制器-减速箱一体式电驱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 | 掌握高压油冷电驱总成产品设计、研制、验证的全套方案,实现高压油冷电驱总成自主化设计。 | 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 |
合计 | / | 23,140 | 5,970 | 10,324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775 | 2,68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5.26 | 35.2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9,506.5 | 31,99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4.2 | 11.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04 | 3.75 |
硕士研究生 | 1,050 | 37.84 |
本科 | 1,564 | 56.36 |
专科及以下 | 57 | 2.05 |
合计 | 2,77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98 | 25.1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504 | 54.2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69 | 16.9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4 | 3.75 |
60岁以上 | 0 | 0.00 |
合计 | 2,775 | 100.00 |
注:研发人员及薪酬统计均为中国境内合并报表单位,不含境外分子公司。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领先的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牵引变流系统供应商,现有牵引变流系统产品覆盖机车、动车、城轨领域多种车型,打破国际垄断,实现了列车核心系统的国产替代,并领跑国内市场。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高速铁路、机车牵引变流系统产品持续领跑国内市场。在城轨领域,根据城轨牵引变流系统市场招投标等公开信息统计,公司2012年至 2022年连续十一年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在轨道工程机械领域,公司下属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是国铁集团三大养路机械定点生产企业之一,共拥有约 77 项行政许可,可生产50余种产品,并且不断向客运专线、城轨市场开拓。
此外,公司新兴装备业务乘势突破,纷纷挤入行业前列并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其中乘用车功率模块2023年上半年装机量位居行业前三,市场占有率达12.4%(来自:NE时代);光伏逆变器2023年上半年中标8.8GW,国内排名进入行业前三,并在集中式逆变器领域排名国内第一(来自:索比光伏网)。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装机量居国内行业前列。传感器件稳居轨道交通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领域位居行业前列。
2、创新驱动的科技能力
公司深耕于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领域,形成了突出的科技创新实力,并遵循“同心多元化”战略向相关领域进行技术延伸。目前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具备在产品设计、制造和检测等方
面的持续创新能力。公司组建了技术委员会,对科研技术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并引入 CMMI、IPD等管理体系与理念,建立了行业产品应用技术和创新前沿技术协同的研发运行模式。公司具备雄厚的科研实验、试验检测的能力,检测试验体系由电气系统实验室、电机实验室、大型振动实验室、可靠性实验室、TSN网络一致性实验室等20余个实验室组成,覆盖公司各业务领域的研究性试验、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公司拥有6个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7个省级技术创新平台,1个博士后工作站。在境内外累计获得专利授权数量 3,746 件,其中发明专利2,170 件;主持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48项、国内标准152项(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十三五以来公司累计获批国家级项目 45项;荣获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质量奖等多项重要奖项,综合科技创新实力领跑行业。2022年公司功率半导体与集成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顺利通过科技部评审验收,成功获批节能管控与测评铁路行业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列车自主运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
3、高可靠的质量与服务优势
公司一直视产品质量为生存之本,为了顺应国际铁路市场不断变化的管理要求,持续提升公司质量体系管理能力和水平,先后通过了ISO9001、EN15085 CL1级、ISO/TS22163、IATF16949等多项国际标准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铁路产品通过CRCC认证,对公司产品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此外,公司还建立了覆盖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市场营销、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通过过程评审、过程检测、内外部审核、定期管理评审、不定期质量督察、数据分析、流程改进等方式识别改进机会并落实责任,确保达成改进目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模式,保障了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效性。公司于2013年获得工信部工业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并于2016 年获得第二届中国质量奖。公司始终坚持“品质驱动时代”的质量理念,实施严谨的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形成了“质量是生命线,是企业至高无上的责任和荣誉”的全员质量文化。在售后服务领域,公司于2004年创立了“绿荫服务”品牌并注册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售后服务唯一“绿荫”服务商标,秉承“快速、有效、满意”的服务宗旨,全天候高质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现场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结合中国铁路总公司检修战略规划,开拓并持续优化检修市场布局,已在青岛、洛阳两地成立了检修分公司,并在全国建立了若干个属地化检修基地。
4、全产业链的协同优势
公司立足“两条钢轨”,围绕“技术”和“市场”两个同心,布局了多元化产业,已形成“基础器件+装置与系统+整机与工程”的完整产业链结构,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以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通信信号系统、功率半导体器件等。同时,依托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领域积累的技术、渠道、品牌等优势资源,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并通过持续实施精益生产、加强工艺管控能力、供应商管理等举措,全面提升产品实现能力。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和不断拓展的新兴装备业务不仅为公司提供了盈利增长点,更是公司掌握完整产业链资源、打造拥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且成本有效管控的供应商体系的重要保障。
5、行业领先的高水平人才
公司拥有一批掌握行业核心技术、高端技能和经营管理的人才,专业背景涉及机械电子、电气工程、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材料等多个领域,专业交叉互补性强。其中研发团队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现有境内研发人员2,775人,占境内员工35.26%,超过三分之一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的人才队伍为公司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并保持技术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公司管理团队在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领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原董事长丁荣军先生拥有超过38年的轨道交通行业经验,2005年被授予第七届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与成就奖,2011年评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2019年被评为中国地铁50周年致敬人物。丁荣军先生主持开发的牵引变流技术大量应用于轨道交通车辆,带领团队构建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半导体产业技术体系。公司现任董事长李东林先生和副董事长刘可安先生亦拥有超过28年的轨道交通行业经验,李东林先生于2011年获得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火车头奖章和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国企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2018年获2017-2018年“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刘可安先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于2014年获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杰出企业家称号、湖南省省长质量奖,2020年荣获当代发明家称号,2022年获2021-2022年“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公司现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尚敬先生为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6年获中国铁路协会
“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2018年获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拥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层团队多年来带领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与方向,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正常化,但是国内经济发展仍面临压力,同时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公司秉持「高质量经营、高效率运营」的发展理念,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深耕细作轨道交通领域,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实现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在轨道交通产业方面,随着货运需求稳步发展和客运需求逐步复苏,国铁集团2023年6月发布了自2020年以来最大的一次车辆采购招标公告,公司市占率保持稳定;同时配套主机厂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亚洲、美洲等海外市场均有斩获;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公司立足「技术、市场、品牌、服务」四大核心竞争力,城轨牵引系统新获订单继续领跑行业;轨道工程机械装备积极推动打磨车、探伤车、清筛车等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并取得新突破;干线铁路信号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城轨信号系统获取新订单,其中宁波8号线项目实现FAO(全自动运行系统)首单突破。
在新兴装备业务方面,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与其高度契合的功率半导体、新能源乘用车电驱、传感器、风光氢储等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功率半导体板块:二期芯片产线投片率已经超过设计产能,宜兴三期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中低压器件产能持续提升;电网和轨交用高压器件各项目持续交付,三峡集团那日松40万千瓦光伏制氢项目大功率IGBT制氢电源已经实现批量交付;新能源车和新能源发电用中低压器件大幅增长,新能源车用器件实现首次出口,批量交付法雷奥集团,光伏器件在多客户实现批量交付,储能用器件实现首次批量交付;新能源车用SiC产品处于持续验证阶段,SiC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进度正常,SiC产品开发加速推进,在工业领域获得新的市场订单;新一代IGBT芯片产品实现新突破,包括新能源车用1300V模块在内的多款模块新产品正在开发或已经完成开发处于推广阶段,在电网、轨交、新能源等多领域持续以科研引领产品支撑下游应用。
新能源乘用车电驱板块:产能稳步提升,单月产能屡创新高,配套合众汽车出口泰国,实现首次海外出口;全国四大基地百万产能布局推进中,推进科研攻关,加快高压油冷、多合一等产品开发,项目设计开发周期大幅缩短;与各大车企的多个项目已经开发完成。
传感器板块:加大研发投入,自主车规级霍尔ASIC芯片即将具备量产条件,上半年发布两款芯片:主型工规芯片实现迭代,板级电流检测芯片成功下线,具备大批推广条件。连续获得头部新能源汽车客户订单,产品交付实现倍增,产线建设持续推进,预计全年将新建25条以上产线。
工业变流板块:公司的工业变流产品在新能源发电、冶金、矿山、船舶、空调等领域获得新订单,既有产品持续批量交付。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光伏逆变器和风电变流器产品交付进度加快,作为光伏逆变器市场中唯一央企,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产品和全产业链协同优势,上半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期增长超两倍,在央企发电集团年度集采/框采中大部分实现入围,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统计,在2023年上半年国内光伏逆变器中标企业中,公司总中标容量为8.8GW,仅次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排在第三位。
海工装备板块:海工装备获得国内外多个新订单,实现国内海上风电挖沟铺缆设备首单突破,EROV(电动水下机器人)新产品研发推进顺利,吸引了众多潜在客户的注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需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资源。由于技术研发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对于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技术研发进度延误、研发成果未达预期、技术成果转化不力,可能导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或者投入市场的新产品无法如期为公司带来预期收益等情况,公司的经营业绩或将受到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紧密跟踪行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把握市场发展方向,加强科技研发与市场经营的联动,强化市场调研,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快自主核心技术研发,提高产品品质。
(二)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世界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国际性突发政治事件、国际关系格局变化等各种因素对公司境外经营形成风险;境外人力资源短缺、海外部件供应紧张、项目成本增加等负面影响仍在持续,对公司既有境外业务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境外项目执行周期长、技术要求严格、多数采用国际标准和本地化等要求,涉及总包方、业主、供应商等多方关系,对项目执行、工程进度和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对措施:加强识别境外各执行项目中的风险点,科学实施定性及定量风险分析,整体规划风险应对;持续完善海外市场营销模式,探索拓展海外市场参与模式;建立市场项目信息的长期跟踪机制,有效维护客户关系。
(三)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国际化经营战略的持续推进,公司市场开拓、产品出口、境外投资并购等经营活动不断增多,汇率波动带来了各种风险。如:国际金融环境动荡,汇率走势难以预测,导致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与负债、外币销售及采购业务面临的资产损失增加,成本增加等风险;同时因市场反向变动,导致远期锁汇增加一定的购汇成本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相关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关注汇率变动趋势;建立全过程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适当的外汇风险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外币业务开展的前期即采取外汇风险管理方案以锁定外汇风险。
(四)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发生变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的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外巨头联合相关企业等可能采用规模优势及低价策略抢占市场份额,争夺既有客户与潜在客户并压缩市场占有率。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加速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技术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对下一代产品的技术迭代速度及技术研发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应对措施:积极搜集国家政策及行业信息,加强市场趋势及市场经营战略的研究,建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市场经营策略;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
(五)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行业国际竞争日趋白热化,国际市场不确定不可控因素增加。公司的境内主体需从海外采购部分原材料及向海外销售,公司亦在海外设立了多家经营主体
负责当地的业务经营与拓展。公司的海外业务经营受到国际贸易政策以及当地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可能引发产品成本增加、订单获取难度加大等。
应对措施:持续跟踪海外业务所涉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行业等相关信息和动态方向,强化对涉外项目风险评估,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切实防范风险。
(六)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公司立足轨道交通和新能源双赛道的发展战略,公司业务已拓展到新能源产业。对于处于充分竞争市场的新产业,面临行业竞争、客户接受程度、产品技术水平、质量可靠性、成本控制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产品技术条款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新产品的开发及发布交付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可能导致新产业难以实现预定发展目标。同时新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形态日趋复杂,对公司多元产业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应对措施:紧跟行业动态,持续对标标杆企业,深入调研学习;配备充足的资源,科学开展新产业相关市场项目,严控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各方面风险,重视项目过程管控,加强对风险事项的持续关注。加强多元产业管理能力提升,加大变革力度,加快数字化转型,深化和平移优秀管理实践,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70亿元,同比增长31.31%。其中轨道交通装备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46.91亿元,同比增长1.97%,新兴装备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37.49亿元,同比增长105.13%,其他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30亿元,同比增长31.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11.54亿元,同比增长32.5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81元,同比增长32.7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03.90亿元,较年初增长3.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349.69亿元,同比增长为1.2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570,210,633 | 6,526,910,740 | 31.31 |
营业成本 | 5,906,592,405 | 4,294,630,650 | 37.53 |
销售费用 | 521,759,413 | 403,720,033 | 29.24 |
管理费用 | 385,954,580 | 341,998,639 | 12.85 |
财务费用 | -126,682,975 | -93,063,20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809,725,754 | 696,057,533 | 16.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059,212 | -442,798,85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930,686 | -3,492,130,65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16,024 | -64,993,69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详见下表变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收入板块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轨道交通业务 | 46.91 | 46.00 | 1.97 |
其中:轨道交通电气装备 | 38.85 | 36.33 | 6.93 |
轨道工程机械 | 4.82 | 5.35 | -9.84 |
通信信号系统 | 1.80 | 1.86 | -3.63 |
其他轨道交通装备 | 1.44 | 2.46 | -41.44 |
新兴装备业务 | 37.49 | 18.28 | 105.13 |
其中:功率半导体器件 | 13.80 | 7.72 | 78.75 |
传感器件 | 2.57 | 1.25 | 106.49 |
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 | 8.33 | 4.36 | 91.27 |
工业变流 | 9.37 | 3.26 | 187.26 |
海工装备 | 3.42 | 1.69 | 101.94 |
其他业务 | 1.30 | 0.99 | 31.79 |
合计 | 85.70 | 65.27 | 31.31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同比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期产品质量保证金同比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工成本同比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同比增长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人工成本同比增长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投资于结构性存款的现金变动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449,097,496 | 14.78 | 7,500,378,674 | 15.46 | -0.68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42,100,909 | 9.61 | 6,700,827,160 | 13.81 | -27.74 | 2) |
应收票据 | 2,422,929,663 | 4.81 | 3,404,536,888 | 7.02 | -28.83 | 3) |
应收账款 | 9,956,405,657 | 19.76 | 8,100,217,003 | 16.70 | 22.92 | 4) |
预付款项 | 1,152,332,517 | 2.29 | 715,524,335 | 1.48 | 61.05 | 5) |
存货 | 6,461,589,533 | 12.82 | 5,821,582,845 | 12.00 | 10.99 | 6) |
合同资产 | 577,640,433 | 1.15 | 431,453,713 | 0.89 | 33.88 | 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46,124,210 | 1.48 | 340,751,629 | 0.70 | 118.96 | 8) |
其他流动资产 | 438,842,850 | 0.87 | 322,397,826 | 0.66 | 36.12 | 9) |
在建工程 | 737,247,296 | 1.46 | 453,599,990 | 0.94 | 62.53 | 10) |
使用权资产 | 294,726,494 | 0.58 | 207,002,345 | 0.43 | 42.38 | 11) |
无形资产 | 979,827,505 | 1.94 | 632,504,419 | 1.30 | 54.91 | 12) |
开发支出 | 215,530,397 | 0.43 | 429,162,131 | 0.88 | -49.78 | 13) |
应付职工薪酬 | 342,697,646 | 0.68 | 173,247,266 | 0.36 | 97.81 | 14) |
应交税费 | 147,985,644 | 0.29 | 301,155,951 | 0.62 | -50.86 | 15) |
其他应付款 | 1,728,394,103 | 3.43 | 983,217,920 | 2.03 | 75.79 | 16) |
租赁负债 | 220,490,606 | 0.44 | 135,377,795 | 0.28 | 62.87 | 17) |
其他说明1)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基本与期初持平;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期末结构性存款存量减少所致;3) 应收票据:主要系期初部分票据到期所致;4) 应收账款:主要系本期确认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5) 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6) 存货:主要系在产品和产成品增加所致;7) 合同资产:主要系质保期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9)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10) 在建工程:主要系设备采购增加尚未转固所致;11) 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租赁增加所致;12) 无形资产:主要系本年部分项目结项转无形资产所致;13) 开发支出:主要系本年部分项目结项转无形资产所致;14) 应付职工薪酬:年终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季度进行预提所致;15) 应交税费:主要系本期支付税费所致;16) 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本期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尚未支付所致;17) 租赁负债: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租赁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630,711,40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2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参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31,694,115 | 5,000,000 | 2,534% |
本报告期,本集团对外股权投资发生额为人民币131,694,115元,分别为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对广州青蓝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增资额人民币73,500,000元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锡澄中车(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增资额人民币58,194,115元。上年同期对外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为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金华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的投资额。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人民币739,792,759元,较年初的人民币616,224,407元增长20.05%。其中,对联营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为人民币528,925,119元,较年初的人民币463,550,882元增长14.10%,详情参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2、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110,799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截至目前该项目尚在实施中。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车时代半导体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111,869万元,其中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投资金额约人民币582,583万元;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车时代半导体,投资金额约人民币529,286万元。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5日、2023年3月14日和2023年5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2022-040、2022-044、2023-003、2023-020)。截至目前该项目尚在实施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700,827,160 | 1,273,749 | - | - | - | 1,860,000,000 | - | 4,842,100,909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 | 1,117,071,219 | - | 11,688,267 | - | - | - | -376,295,895 | 752,463,591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账款 | 1,801,617,618 | - | 4,734,970 | - | - | - | 470,515,268 | 2,276,867,8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2,673,525 | - | - | - | 58,194,115 | - | - | 210,867,640 |
合计 | 9,772,189,522 | 1,273,749 | 16,423,237 | - | 58,194,115 | 1,860,000,000 | 94,219,373 | 8,082,299,99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情参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借款
下表列示本集团于所示日期的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445,101,537 | 454,374,494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770,974 | 77,713,637 |
合计 | 673,872,511 | 532,088,131 |
借款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年内到期 | 450,182,328 | 459,400,131 |
1 年到 2 年内到期 | 157,158,083 | 5,000,000 |
2 年到 5 年内到期 | 35,344,100 | 30,500,000 |
5 年以上到期 | 31,188,000 | 37,188,000 |
合计 | 673,872,511 | 532,088,131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借款年利率为1.08%-7.19%(期初借款年利率为0.86%-3.47%)。
(二) 流动性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应对集团目前流动资金的需求。
(三) 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承诺事项详情参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四)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的制约。于本报告期,本集团资本管理的目标和程序较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调整后资本加净负债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杠杆比率不超过30%。净负债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档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所有借款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除应交所得税之外的其他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资本包括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比率为13.6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7日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23年6月28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6 月27 日举行的 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梅文庆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离任 |
言武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 | 离任 |
胡云卿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聘任 |
姚中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龙芙蓉 |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贺文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甘韦韦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陈锦荣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浦炳荣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刘春茹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陈小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庞义明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周桂法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钟宁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林兆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申竹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刘少杰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0日,梅文庆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23年4月28日,言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的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胡云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姚中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龙芙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贺文先生因岗位调整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甘韦韦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2023年6月26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选举申竹林先生和刘少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申竹林先生和刘少杰先生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言武先生不再担任执行董事,陈锦荣先生、浦炳荣先生、刘春茹女士、陈小明先生不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庞义明先生、周桂法先生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李东林先生、刘可安先生、尚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张新宁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高峰先生、李开国先生、钟宁桦先生、林兆丰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略先生、耿建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申竹林先生和刘少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李东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可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李东林先生、刘可安先生、尚敬先生、张新宁先生、李开国先生、钟宁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东林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
林兆丰先生、高峰先生、李开国先生、钟宁桦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林兆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刘可安先生、钟宁桦先生、林兆丰先生为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可安先生为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
高峰先生、李开国先生、林兆丰先生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其中高峰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李开国先生、李东林先生、高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开国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聘任:尚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牛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谭永能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颜长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龚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余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易卫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曹伟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云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姚中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龙芙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以上人员的任期均至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60.3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贯彻“以人为本 持续改善 绿色环保 健康安全”EHS方针。2023年公司主要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属于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该公司每月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环保信息公示,废水、废气、噪声均按照相应的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均依法合规处置。该公司防治污染设施均实现正常运行。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年每月均委托有检测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污染因子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实现100%达标排放。危险废弃物均依法合规处置,并在《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申报并生成对应联单。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均足额缴纳环保税。
排污许可持证单位 | 排污许可发证单位 | 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 | 2023年1-6月份废水总量(万吨) | 2023年1-6月份中水回用量(万吨) | 2023年1-6月份 废水处理量(万吨) | 2023年1-6月份 废水排放量(万吨) | 2023年1-6月份危险废物处理量(吨) |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 重点管理 | 49.99 | 9.19 | 49.99 | 49.99 | 670.9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没有新的防治污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现有防治污染设备设施均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坚持履行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做到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生态局、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及时获取、更新和传达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以新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行公司内部日常环保管理,积极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和义务,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各类环保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来提高员工突发环保事件安全应对能力。公司及其涉及环保的主要分子公司均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依法在属地环保部门完成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确保公司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污染物进行检测和出具报告,确保污染物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积极倡导员工节约能源,努力降低自身运营对环境的影响。2023年1-6月份,废水、废气、噪声实现100%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实现100%合规处置。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份,公司未发生因违反环境法规遭到相关部门处罚情况。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子公司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网站或企业网站公开了相关环境信息,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报告中公开披露环境层面的相关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份,公司未发生因违反环境法规遭到相关部门处罚情况。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涉及排污许可的子公司均按照国家排污许可后续管理要求定期进行了环保信息公示,废水、废气、噪声均按照相应的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均依法合规处置,防治污染设施均实现正常运行,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均足额缴纳环保税。涉及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单位主要污染物处理情况如下表:
排污许可持证单位 | 排污许可发证单位 | 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 | 2023年1-6月废水总量 (万吨) | 2023年1-6月废水处理量 (万吨) | 2023年1-6月废水排放量 (万吨)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 简化管理 | 7.95 | 7.95 | 7.95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 | 简化管理 | 0.98 | 0.98 | 0.98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公司与当地环保部门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户外环保宣传活动,设立了咨询台并配备了专业环保知识讲解人员,为过往的群众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环保法律法规。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研发生产新产品、使用清洁能源、推进节能技改、加强碳管理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生产新产品。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服务全球交通及能源行业,始终致力于研制和生产“智能、安全、绿色、舒适”的高端装备,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持续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在高效变流装置、新型功率器件、能量管理、风力发电、光伏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助力提升节能减碳水平。温州S2永磁牵引系统项目投入运营,为国内首个市域领域批量永磁
牵引系统项目,线路实测节能率达15%以上,助力市域动车组领域绿色节能。完成320kW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开发及应用,全面提升系统效率、兼容性、电网友好性和安全性。具有更高单机功率,更高能量密度,节省投资成本及后期运维成本,成为地面电站降本增效的核心利器。公司自主研发的轧机中压主传动系统在涟源钢铁1580mm热连轧项目正式投产,这是国内首条全线国产化宽幅板带产线。系统通过攻克采用PWM四象限整流控制技术、高性能矢量控制方式,保障带钢产能和品质的同时,能大幅降低产线吨钢能耗成本,充分展现公司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变流控制技术优势。公司制氢电源应用于全国首个万吨级新能源制氢项目,助力该项目成功制取第一方“绿氢”。
(2)使用清洁能源。结合公司自身用能结构特点,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重点开展园区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建设田心工业园光储一体化系统,降低电力减少电力碳排放。
(3)推进节能技改。淘汰高能耗设备并进行节能技改来降低能耗,降低设备碳排放。积极推进循环资源利用,通过对废弃材料、中水等二次回收利用,降低废弃物碳排放。
(4)加强碳管理。开展一系列碳排放核查、碳中和规划咨询、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重点研究主要产品碳足迹、主要产线降碳路径,积极推动双碳工作落地,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贡献。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内资股股份(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转换为A股,不包括在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上述股份”),也不提议由中车时代电气回购上述股份。2、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发行价,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发行价指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自中车时代电气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 | - |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集团同意对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4、本集团承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给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
股份限售 | 中车株洲所、中车株机公司、中车投资租赁 | 中车株洲所、中车株机公司、中车投资租赁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前已持有的内资股股份(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转换为A股,不包括本公司在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上述股份”),也不提议由中车时代电气回购上述股份。2、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均低于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发行价指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自中车时代电气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 | - |
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4、本公司承诺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给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
其他 | 中车株洲所、中车株机公司、中车投资租赁 | 中车株洲所、中车株机公司和中车投资租赁关于股份减持意向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锁定事项。2、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减持所持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份。3、如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份的,每年内转让所持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时的发行价,若中车时代电气自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至本公司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本公司在减持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份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份,本公司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中车时代电气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并同意归中车时代电气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中车时代电气,则中车时代电气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中车时代电气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其他 | 公司、中车株洲所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所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A股股价措施承诺如下: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公开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2、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稳定股价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①在本承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项下的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增持公司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当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以下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①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A股股票,②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票,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票。1、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须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规定。三、相关约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违反本承诺的约束措施如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A股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则公司应将控股股东应履行其A股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A股增持义务。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按本承诺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A股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2、公司违反本承诺的约束措施如公司已经公告公司A股股份回购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未能实际履行的,则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承诺的约束措施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主观原因未能按本承诺的相关约定履行其A股增持义务,公司将自未能履行约定义务当月起冻结相关人员每月薪酬的30%及现金分红(如有),累计冻结金额等于其为履行A股增持义务应支付的金额,直至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承诺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A股比例的规定或其他相关禁止性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A股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A股股价。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对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发行人就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作出以下承诺:1、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 |||||||
其他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就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作出以下承诺:l、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中车时代电气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中车时代电气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中车时代电气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中车时代电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督促中车时代电气依法回购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若前述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就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作出以下承诺:l、中 | 承诺时间: | 是 | 是 | - | - |
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之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集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中车时代电气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买卖中车时代电气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集团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3、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中车时代电气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中车时代电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集团将督促中车时代电气依法回购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若前述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集团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集团将依法进行赔偿。 | 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对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对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保证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中车时代电气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对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作出如下承诺:1、本集团保证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中车时代电气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集团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中车时代电气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作出承诺:公司承诺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后将采取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车时代电气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车时代电气的经营管理活动。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车时代电气的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本公司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车时代电气或者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
其他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本集团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车时代电气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车时代电气的经营管理活动。2、本集团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车时代电气的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集团承诺严格履行本集团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集团违反本集团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集团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车时代电气或者中车时代电气股东造成损失的,本集团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5、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颁布关于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分红 | 公司 | 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承诺如下: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作出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作出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作出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集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金额确定。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集团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集团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作出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就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4)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 |||||||
其他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就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4)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就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集团违反该等承诺,本集团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集团非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集团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集团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集团将依法向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4)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4)本人若从中车时代电气处领取薪酬,则同意中车时代电气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中车时代电气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就避免资金占用事项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包括中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 | 是 | 是 | - | - |
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2、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也不要求中车时代电气违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3、本公司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车时代电气或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车时代电气或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 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
其他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就避免资金占用事项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企业(不包括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2、本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也不要求中车时代电气违规向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集团承诺,如出现因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车时代电气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集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车时代电气或其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包括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 是 | 是 | - | - |
制的企业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对于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车时代电气及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中车时代电气利润,不通过影响中车时代电气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中车时代电气及中车时代电气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4、本公司承诺将赔偿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遭受/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期限:长期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如下:1、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企业(不包括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对于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集团及本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车时代电气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中车时代电气利润,不通过影响中车时代电气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中车时代电气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集团不会利用自身对中车时代电气的重大影响,谋求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制的企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4、本集团承诺将赔偿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企业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遭受/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车集团 | 中车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本集团是在原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原中国南车集团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原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控股企业与中车时代电气(包括其子公司,下同)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合并完成后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车时代电气之间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2、目前,在牵引变流系统、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轨道工程机械以及电子元器件领域,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车时代电气存在一定的竞争业务,该等企业与中车时代电气之间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也不存在对中车时代电气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本集团将加强对前述与中车时代电气竞争业务的监督和协调,避免该等竞争业务对中车时代电气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真空卫生系统领域,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车时代电气存在一定的竞争业务,中车时代电气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决定在履行完毕其现行有效的真空卫生系统相关销售合同后,停止所有真空卫生系统产品生产,且不再签署任何新的真空卫生系统相关销售合同,亦不在真空卫生系统领域开拓新的业务机会,未来不再开展此业务。3、除上述情况外,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中车时代电气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4、本集团未来不会利用中车时代电气间接控股股东的身份开展损害中车时代电气及中车时代电气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并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对中车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0日 期限: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于中车集团作为中车时代电气间接控股股东且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票持续在科创板挂牌交易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 | - |
时代电气的同业竞争。5、如本集团或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车时代电气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集团承诺对中车时代电气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于本集团作为中车时代电气间接控股股东且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票持续在科创板挂牌交易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车株洲所 | 中车株洲所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包括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没有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来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任何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中车时代电气,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以最终排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中车时代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4、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中车时代电气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公司承诺对中车时代电气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于本公司作为中车时代电气的直接控股股东且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票持续在科创板挂牌交易期间持续有效。 | 承诺时间:2020年12月20日 期限: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于中车株洲所作为中车时代电气的直接控股股东且中车时代电气A股股票持续在科创板挂牌交易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 | -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中车 | 中国中车关于避免与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就其从事的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而言:(1)中国中车将向公司授予购买选择权,即公司有权自行决定何时要求中国中车向其出售有关竞 | 承诺时间:2015年8月5日 期限:承诺函 | 是 | 是 | - | - |
争业务;(2)中国中车进一步向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在中国中车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竞争业务时,应优先按同等条件向公司出售,只有在公司决定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3)公司是否决定行使上述选择权和优先购买权将可通过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决定;(4)上述选择权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以及以其他有效方式解决同业竞争事项需 于中国中车及公司各自届时履行所适用的上市地监管、披露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5)上述不竞争承诺的期限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退市或中国中车不再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时为止。 | 出具之日起至公司退市或中国中车不再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时为止 |
注:此章节承诺内容中所述的本集团、本公司均指承诺方。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2025年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预计202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015号公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本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015号公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至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032号公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3-014号公告。 |
本公司与中国中车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框架协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 金额 | 2023年度上限 |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中国中车 集团(中国中车连同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联系人但不包括本集团) | 间接控股 股东 |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及/或配套设备设施 | 市场价 | 4.7 | 50 | 15.27% |
中国中车 集团 | 间接控股 股东 |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及/或配套设备设施 | 市场价 | 11.7 | 55 | 17.12% |
本公司与中车集团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 金额 | 2023年度上限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中车集团该等公司(中车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联系人但不包括本集团) | 间接控股股东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或提供配套服务 | 招投标价、市场价、协议价 | 2,278.7 | 11,500 | 26.62% |
中车集团该等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或接受配套服务 | 招投标价、市场价、协议价 | 554.9 | 4,200 | 5.83%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利息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 中车股份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300,000,000 | 1.15%-1.65% | 291,611,416 | 282,644 | 1,281,999 | 635,806 | 292,540,253 |
合计 | / | / | / | 291,611,416 | 282,644 | 1,281,999 | 635,806 | 292,540,253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中车附属公司 | 600,000,000 | 4.21%-4.68% | 81,898,649 | - | - | 86,917,875 |
合计 | / | / | / | 81,898,649 | - | - | 86,917,875 |
关联交易的说明:上述交易(其中:本期发生利息金额折合人民币2,436,226元,汇率变动金额折合人民币2,583,000元)为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与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在本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该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交易及其涉及的总交易金额经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并公告。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及2020年12月7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之通函。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中车附属公司 | 综合授信 | 100,000,000 | 86,917,875 |
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申请使用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2023年拟向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
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董监高任职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或提供配套服务 | 0 | 44,600 |
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董监高任职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或接受配套服务 | 116.56 | 46,300 |
关联交易的说明:上述交易为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与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菱公司”)签订的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1年至2023年时菱互相供应框架协议”)在本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该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交易及其涉及的总交易金额经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并公告。 于该协议签订之日,由于时菱公司并非《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2021年至2023年时菱互相供应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不构成本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但根据《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时菱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2021年至2023年时菱互相供应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构成《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之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之公告。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
株洲西门子牵引设备有限公司 | 董监高任职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 0.43 | 50 |
无锡中车浩夫尔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14,082.02 | 30,000 | ||
无锡时代智能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16.02 | 30,000 | ||
佛山中时智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4,156.48 | 13,500 | ||
福州市金投智能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0 | 12,822 | ||
株洲西门子牵引设备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 | 0 | 50 | |
无锡中车浩夫尔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9.43 | 5,000 | ||
无锡时代智能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981.47 | 30,000 | ||
佛山中时智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4,607.04 | 15,000 | ||
福州市金投智能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0 | 14,446 | ||
株洲西门子牵引设备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设备 | 10.45 | 60 | |
关联交易的说明:上述交易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本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该交易及其涉及的总交易金额经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并公告。 于该等协议签订之日,佛山中时智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株洲西门子牵引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市金投智能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均属于中国中车及中车集团的联系人,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此,本公司分别与佛山中时智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株洲西门子牵引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市金投智能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述交易均未超过经批准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相关年度交易总额上限。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之股东大会资料及2021年11月10日之公告。 |
2. 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与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连人士 | 关连关系 | 关连交易内容 | 关连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关连交易上限 |
青岛电气集团 | 关连附属公司 | 向关连人士销售产品及/或提供配套服务 | 8.6 | 40 |
青岛电气集团 | 关连附属公司 | 向关连人士采购产品及/或接受配套服务 | 1.8 | 45 |
关连交易的说明:上述交易为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与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联系人统称青岛电气集团)签订的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3年至2025年互相供应框架协议”)在本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该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交易及其涉及的总交易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同时,该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部分豁免水平而豁免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之公告。 |
本公司与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连人士 | 关连关系 | 关连交易内容 | 关连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关连交易上限 |
太原中车时代集团 | 关连附属公司 | 向关连人士销售产品及/或提供配套服务 | 66.6 | 290 |
太原中车时代集团 | 关连附属公司 | 向关连人士采购产品及/或接受配套服务 | 77.9 | 350 |
关连交易的说明:上述交易为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与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联系人,统称太原中车时代集团)签订的产品和配套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2年至2024年互相供应框架协议”)在本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该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交易及其涉及的总交易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同时,该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部分豁免水平而豁免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之公告。为满足生产和运营的持续发展,于2022年11月25日,公司与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订立补充协议,修订了2022年至2024年互相供应框架协议中年度相关交易金额的上限。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之公告。 |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Dynex Semiconductor Ltd. | 全资子公司 | 137,148,000.00 | 2022/10/12 | 2022/10/12 | 2023/10/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公司本部 | Specialist Machine Developments (SMD) Limited | 全资子公司 | 274,296,000.00 | 2022/10/12 | 2022/10/12 | 2023/10/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公司本部 | 上海中车艾森迪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286,792.20 | 2021/12/6 | 2021/12/6 | 2023/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公司本部 | 上海中车艾森迪海洋装备有 | 全资子公司 | 65,513,092.60 | 2021/12/6 | 2021/12/6 | 2023/9/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限公司 | |||||||||||||
公司本部 | 上海中车艾森迪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137,118.39 | 2022/7/4 | 2022/7/4 | 2023/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02,381,003.1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02,381,003.1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不适用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02,381,003.1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不适用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02,381,003.19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为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是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日 | 7,555,057,430 | 7,443,212,046 | 7,443,212,046 | 7,443,212,046 | 4,235,660,408 | 56.91 | 633,165,350 | 8.5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果 | 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轨道交通牵引网络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日 | 否 | 2,095,500,000 | 2,095,500,000 | 1,268,588,013 | 60.54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轨道交通智慧路局和智慧城轨关键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日 | 否 | 1,070,830,000 | 1,070,830,000 | 296,015,554 | 27.64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产业先进技术研发应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日 | 否 | 869,270,000 | 869,270,000 | 477,067,533 | 54.88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用项目 | |||||||||||||||||
新型轨道工程机械研发及制造平台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日 | 否 | 800,000,000 | 800,000,000 | 317,452,802 | 39.68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日 | 否 | 931,000,000 | 931,000,000 | 195,175,920 | 20.96 | 尚未达到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1日 | 否 | 2,000,000,000 | 1,676,612,046 | 1,681,360,586 | 100.28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7,766,600,000 | 7,443,212,046 | 4,235,660,408 | 56.91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存放银行 | 产品名称 | 到期日 | 存款期限 | 余额(人民币元) |
工商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0月23日 | 367天 | 400,000,000 |
建设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8月13日 | 181天 | 220,0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8月30日 | 180天 | 44,9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8月30日 | 180天 | 45,1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2月29日 | 270天 | 49,9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2月29日 | 270天 | 50,100,000 |
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3日 | 91天 | 100,000,000 |
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3日 | 91天 | 80,000,000 |
工商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1月1日 | 188天 | 120,0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8月23日 | 90天 | 124,5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8月23日 | 90天 | 125,500,000 |
工商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11日 | 97天 | 140,000,000 |
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15日 | 92天 | 20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24日 | 90天 | 10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2月29日 | 186天 | 18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2月29日 | 186天 | 100,0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26日 | 90天 | 5,1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26日 | 90天 | 4,9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26日 | 90天 | 7,4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26日 | 90天 | 4,6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2月26日 | 181天 | 7,4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12月26日 | 181天 | 7,6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26日 | 90天 | 105,1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26日 | 90天 | 104,9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28日 | 30天 | 7,9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28日 | 30天 | 8,1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20日 | 30天 | 7,4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20日 | 30天 | 7,6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20日 | 30天 | 2,1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7月20日 | 30天 | 1,9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18日 | 90天 | 2,100,000 |
长沙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3年9月18日 | 90天 | 1,900,000 |
建设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定期存款 | 2023年9月14日 | 184天 | 30,000,000 |
建设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定期存款 | 2023年8月24日 | 91天 | 56,000,000 |
建设银行株洲田心支行 | 定期存款 | 2023年9月29日 | 92天 | 40,000,000 |
农业银行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698天 | 1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50,000,000 |
中信银行株洲天台路支行 | 大额存单 | 随时支取 | 365天 | 10,000,000 |
合计 | 2,912,000,000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7,666,419 | 46.44 | - | - | - | 31,900 | 31,900 | 657,698,319 | 46.44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34,912,705 | 44.83 | - | - | - | 31,900 | 31,900 | 634,944,605 | 44.83 |
3、其他内资持股 | 22,753,714 | 1.61 | - | - | - | - | - | 22,753,714 | 1.61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2,753,714 | 1.61 | - | - | - | - | - | 22,753,714 | 1.61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58,570,493 | 53.56 | - | - | - | -31,900 | -31,900 | 758,538,593 | 53.56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1,241,093 | 14.91 | - | - | - | -31,900 | -31,900 | 211,209,193 | 14.91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547,329,400 | 38.65 | - | - | - | - | - | 547,329,400 | 38.65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416,236,912 | 100.00 | - | - | - | - | - | 1,416,236,912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限售股股份变动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出借股票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589,585,699 | - | - | 589,585,699 | 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7日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 - | 10,000,000 | 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7日 |
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 9,380,769 | - | - | 9,380,769 | 首发限售 | 2024年9月7日 |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958,888 | - | - | 3,958,888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3,958,888 | - | - | 3,958,888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958,888 | - | - | 3,958,888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69,547 | - | - | 1,969,547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69,547 | - | - | 1,969,547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375,333 | - | - | 2,375,333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979,444 | - | - | 1,979,444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958,888 | - | - | 3,958,888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2,969,171 | - | - | 2,969,171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伙) | ||||||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58,888 | - | - | 3,958,888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1,979,444 | - | - | 1,979,444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深圳市静水投资有限公司 | 3,958,888 | - | - | 3,958,888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285,532 | - | - | 8,285,532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4,815,205 | - | - | 4,815,205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3年9月7日 |
合计 | 659,063,019 | - | - | 659,063,019 | / | / |
注:上表中限售股合计数与前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有所差异,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出借股票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08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19,011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1,077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589,585,699 | 41.63 | 589,585,699 | 589,585,699 | 无 | - | 国有法人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注1 | 24,000 | 545,971,166 | 38.55 | - | -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495,859 | 32,405,252 | 2.29 | - | - | 未知 | - | 境外法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42,738 | 17,938,222 | 1.27 | - | - | 未知 | - | 未知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0 | 10,000,000 | 0.71 | 10,000,000 | 10,000,0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0 | 9,800,000 | 0.69 | -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 0 | 9,380,769 | 0.66 | 9,380,769 | 9,380,769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懋峘轨道交通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259,786 | 0.58 | - | - | 无 | - | 其他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7,100 | 8,043,432 | 0.57 | 8,043,432 | 8,285,532 | 未知 | - | 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98,252 | 5,975,062 | 0.42 | - | - | 未知 | -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注1 | 545,971,166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545,971,16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405,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05,25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938,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38,222 | ||||||||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9,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0,000 | ||||||||
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懋峘轨道交通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59,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8,259,78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75,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5,975,062 |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4,741,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1,802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2,826,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26,81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80,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0,75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有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及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东,通过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608,966,468股人民币普通股,并通过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1,52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45.93%股权。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589,585,699 | 2024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4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 9,380,769 | 2024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43,432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5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4,027,731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958,888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7 |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958,888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8 | 深圳市静水投资有限公司 | 3,958,888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9 |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958,888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10 | 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3,958,888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11 | 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58,888 | 2023年9月7日 | -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注: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限售股股份8,285,532股,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实际持有限售股股份4,815,205股,与上述表格有所差异,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出借股票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7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王业流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00 | 1,000 | 二级市场买入 |
甘韦韦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0 | 0 | 报告期内于二级市场买入并卖出8,604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449,097,496 | 7,500,378,6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842,100,909 | 6,700,827,160 |
应收票据 | 七、3 | 2,422,929,663 | 3,404,536,888 |
应收账款 | 七、4 | 9,956,405,657 | 8,100,217,00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5 | 3,029,331,448 | 2,918,688,837 |
预付款项 | 七、6 | 1,152,332,517 | 715,524,335 |
其他应收款 | 七、7 | 194,338,780 | 186,845,64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七、8 | 6,461,589,533 | 5,821,582,845 |
合同资产 | 七、9 | 577,640,433 | 431,453,71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0 | 746,124,210 | 340,751,629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1 | 438,842,850 | 322,397,826 |
流动资产合计 | 37,270,733,496 | 36,443,204,556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6,480,171 | 1,716,722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2 | 528,925,119 | 463,550,8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3 | 210,867,640 | 152,673,525 |
固定资产 | 七、14 | 4,768,522,195 | 4,802,515,644 |
在建工程 | 七、15 | 737,247,296 | 453,599,990 |
使用权资产 | 七、16 | 294,726,494 | 207,002,345 |
无形资产 | 七、17 | 979,827,505 | 632,504,419 |
开发支出 | 七、18 | 215,530,397 | 429,162,131 |
商誉 | 七、19 | 201,204,699 | 185,853,23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0 | 32,198,169 | 33,086,3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1 | 679,866,203 | 559,543,5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2 | 4,463,822,954 | 4,145,141,43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19,218,842 | 12,066,350,228 | |
资产总计 | 50,389,952,338 | 48,509,554,7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23 | 445,101,537 | 454,374,494 |
应付票据 | 七、24 | 2,850,943,996 | 2,618,840,644 |
应付账款 | 七、25 | 6,323,129,378 | 6,086,488,039 |
合同负债 | 七、26 | 673,992,807 | 639,885,805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27 | 342,697,646 | 173,247,266 |
应交税费 | 七、28 | 147,985,644 | 301,155,951 |
其他应付款 | 七、29 | 1,728,394,103 | 983,217,920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778,930,302 | 1,715,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30 | 341,481,883 | 375,909,37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31 | 74,751,099 | 68,792,364 |
流动负债合计 | 12,928,478,093 | 11,701,911,86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32 | 223,690,183 | 72,688,000 |
租赁负债 | 七、33 | 220,490,606 | 135,377,795 |
长期应付款 | 七、34 | 135,313 | - |
预计负债 | 七、35 | 341,052,265 | 421,859,682 |
递延收益 | 七、36 | 885,882,841 | 857,082,4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1 | 12,487,674 | 16,917,9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331,267 | 7,985,80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93,070,149 | 1,511,911,741 | |
负债合计 | 14,621,548,242 | 13,213,823,6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37 | 1,416,236,912 | 1,416,236,912 |
资本公积 | 七、38 | 10,511,448,364 | 10,511,448,364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39 | -176,687,281 | -217,184,032 |
专项储备 | 七、40 | 61,443,918 | 39,091,759 |
盈余公积 | 七、41 | 2,921,038,979 | 2,921,038,979 |
未分配利润 | 七、42 | 20,235,305,873 | 19,860,068,0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968,786,765 | 34,530,700,003 | |
少数股东权益 | 799,617,331 | 765,031,1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768,404,096 | 35,295,731,18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389,952,338 | 48,509,554,784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13,407,399 | 3,939,270,08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10,594,462 | 6,209,321,228 | |
应收票据 | 2,268,094,761 | 3,103,502,967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9,552,948,485 | 6,523,670,642 |
应收款项融资 | 1,927,631,456 | 2,256,797,045 | |
预付款项 | 455,222,762 | 363,384,12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807,389,878 | 631,927,0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335,253,481 | 266,056,100 | |
存货 | 4,573,951,911 | 3,938,642,262 | |
合同资产 | 243,066,247 | 253,600,25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53,791,977 | 347,351,62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6,237,463 | 57,185,2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242,336,801 | 27,624,652,516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1,824,072,197 | 1,779,387,3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8,990,637,998 | 8,871,388,0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0,867,640 | 152,673,525 | |
固定资产 | 1,043,729,230 | 1,062,432,627 | |
在建工程 | 440,476,438 | 224,180,279 | |
使用权资产 | 106,845,751 | 109,547,550 | |
无形资产 | 436,908,262 | 205,034,074 | |
开发支出 | 94,230,502 | 332,993,50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273,975 | 9,950,8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3,567,602 | 172,410,57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22,526,729 | 3,661,227,1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164,136,324 | 16,581,225,452 | |
资产总计 | 46,406,473,125 | 44,205,877,968 | |
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00,664,359 | 1,844,271,052 | |
应付账款 | 6,516,300,166 | 5,521,125,412 | |
合同负债 | 390,552,077 | 411,327,74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424,238 | 64,138,637 | |
应交税费 | 43,392,263 | 86,581,981 | |
其他应付款 | 2,059,538,749 | 806,432,4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778,930,302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6,744,823 | 235,582,101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043,693 | 52,722,7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387,660,368 | 9,022,182,139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73,588,100 | 72,688,000 | |
租赁负债 | 85,921,346 | 87,271,861 | |
长期应付款 | 135,313 | - | |
预计负债 | 218,341,109 | 304,908,203 | |
递延收益 | 247,745,513 | 263,109,1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331,267 | 7,985,80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5,062,648 | 735,963,063 | |
负债合计 | 12,022,723,016 | 9,758,145,2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16,236,912 | 1,416,236,912 | |
资本公积 | 10,579,503,575 | 10,579,503,575 | |
其他综合收益 | -37,014,913 | -56,892,606 | |
专项储备 | 12,319,951 | 5,174,513 | |
盈余公积 | 2,921,038,979 | 2,921,038,979 | |
未分配利润 | 19,491,665,605 | 19,582,671,3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383,750,109 | 34,447,732,7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6,406,473,125 | 44,205,877,968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570,210,633 | 6,526,910,74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43 | 8,570,210,633 | 6,526,910,740 |
二、营业总成本 | 7,538,541,737 | 5,693,068,61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43 | 5,906,592,405 | 4,294,630,650 |
税金及附加 | 七、44 | 41,192,560 | 49,724,963 |
销售费用 | 七、45 | 521,759,413 | 403,720,033 |
管理费用 | 七、46 | 385,954,580 | 341,998,639 |
研发费用 | 七、47 | 809,725,754 | 696,057,533 |
财务费用 | 七、48 | -126,682,975 | -93,063,204 |
其中:利息费用 | 19,484,997 | 6,976,594 | |
利息收入 | 124,838,988 | 94,099,231 | |
加:其他收益 | 七、49 | 224,726,822 | 228,514,2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0 | 25,120,031 | -17,357,4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25,763 | -41,562,94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47,965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1 | 41,474,645 | 106,304,10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52 | -75,591,625 | -41,408,0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53 | -36,305,209 | -114,781,37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4 | 187,326 | 314,19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11,280,886 | 995,427,7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55 | 14,387,703 | 3,243,62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56 | 28,623 | 188,34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5,639,966 | 998,483,0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57 | 37,323,104 | 119,395,81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8,316,862 | 879,087,26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8,316,862 | 879,087,26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4,168,154 | 870,961,49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148,708 | 8,125,76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39 | 40,619,577 | 39,071,809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496,751 | 39,200,88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496,751 | 39,200,888 | |
(1)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815,118 | 36,453,516 |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6,681,633 | 2,747,37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2,826 | -129,07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28,936,439 | 918,159,07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94,664,905 | 910,162,38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271,534 | 7,996,68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1 | 0.6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121,068,261 | 5,028,545,83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819,686,842 | 4,084,533,932 |
税金及附加 | 11,620,914 | 21,720,648 | |
销售费用 | 349,505,397 | 256,613,608 | |
管理费用 | 189,282,154 | 158,152,789 | |
研发费用 | 373,758,214 | 300,442,568 | |
财务费用 | -140,294,560 | -114,068,7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5,384,518 | 4,681,599 | |
利息收入 | 108,780,108 | 87,577,812 | |
加:其他收益 | 36,882,317 | 23,404,61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28,960,815 | 1,056,529,5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49,941 | -862,36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293,530 | 98,823,02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181,600 | -40,246,92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665,134 | -76,523,72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6,199 | -235,03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4,393,029 | 1,382,902,5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446,059 | 1,228,11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34 | 7,60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4,837,854 | 1,384,123,0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913,340 | 42,295,33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7,924,514 | 1,341,827,70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7,924,514 | 1,341,827,70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877,693 | 35,424,25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877,693 | 35,424,257 | |
1.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132,647 | 36,124,158 |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45,046 | -699,901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07,802,207 | 1,377,251,958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400,350,349 | 4,840,588,13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7,525,732 | 836,192,9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8 | 275,021,013 | 131,054,3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72,897,094 | 5,807,835,4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39,052,361 | 4,037,454,41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82,406,449 | 982,562,61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3,653,398 | 677,790,3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8 | 675,844,098 | 552,827,0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40,956,306 | 6,250,634,3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59 | -468,059,212 | -442,798,8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07,000,000 | 8,476,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1,878,867 | 99,857,7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96,169 | 809,07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29,875,036 | 8,576,666,7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1,250,235 | 298,697,4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48,694,115 | 11,770,1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59,944,350 | 12,068,797,4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930,686 | -3,492,130,6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3,396,466 | 32,979,4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3,396,466 | 52,979,47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4,398,089 | 77,262,34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820,755 | 3,541,40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915,000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61,598 | 37,169,4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580,442 | 117,973,1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16,024 | -64,993,69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46,393 | -1,060,0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59 | -355,366,109 | -4,000,983,22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74,871,530 | 7,883,060,1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59 | 6,719,505,421 | 3,882,076,876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51,808,752 | 2,941,243,59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2,854,660 | 764,325,67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339,034 | 144,952,0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95,002,446 | 3,850,521,3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81,014,677 | 4,192,090,46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0,553,095 | 427,321,9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9,747,488 | 291,011,3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449,941 | 156,882,3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62,765,201 | 5,067,306,0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762,755 | -1,216,784,7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77,000,000 | 7,478,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1,665,742 | 1,116,922,10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40,960 | 75,80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19,806,702 | 8,594,997,9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2,528,555 | 212,166,7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978,194,115 | 10,84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40,722,670 | 11,052,166,7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084,032 | -2,457,168,8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3,456,100 | 30,980,9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456,100 | 30,980,92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500,000 | 2,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3,714,52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68,922 | 14,246,6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868,922 | 20,461,2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587,178 | 10,519,71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43,924 | -915,4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9,947,621 | -3,664,349,39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13,762,945 | 5,204,158,0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83,815,324 | 1,539,808,658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11,448,364 | -217,184,032 | 39,091,759 | 2,921,038,979 | 19,860,068,021 | 34,530,700,003 | 765,031,179 | 35,295,731,182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6,236,912 | 10,511,448,364 | -217,184,032 | 39,091,759 | 2,921,038,979 | 19,860,068,021 | 34,530,700,003 | 765,031,179 | 35,295,731,18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40,496,751 | 22,352,159 | - | 375,237,852 | 438,086,762 | 34,586,152 | 472,672,91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40,496,751 | - | - | 1,154,168,154 | 1,194,664,905 | 34,271,534 | 1,228,936,43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778,930,302 | -778,930,302 | -2,200,000 | -781,130,302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778,930,302 | -778,930,302 | -2,200,000 | -781,130,302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22,352,159 | - | - | 22,352,159 | 2,514,618 | 24,866,777 |
1.本期提取 | - | - | - | 36,329,772 | - | - | 36,329,772 | 2,864,096 | 39,193,868 |
2.本期使用 | - | - | - | -13,977,613 | - | - | -13,977,613 | -349,478 | -14,327,091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11,448,364 | -176,687,281 | 61,443,918 | 2,921,038,979 | 20,235,305,873 | 34,968,786,765 | 799,617,331 | 35,768,404,09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19,465,513 | -208,084,629 | 30,785,734 | 2,545,778,284 | 18,316,811,951 | 32,620,993,765 | 671,650,673 | 33,292,644,438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6,236,912 | 10,519,465,513 | -208,084,629 | 30,785,734 | 2,545,778,284 | 18,316,811,951 | 32,620,993,765 | 671,650,673 | 33,292,644,43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39,200,888 | 5,639,109 | - | 233,654,889 | 278,494,886 | 28,904,462 | 307,399,34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9,200,888 | - | - | 870,961,499 | 910,162,387 | 7,996,684 | 918,159,07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20,000,000 | 20,00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20,000,000 | 20,000,000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637,306,610 | -637,306,610 | - | -637,306,61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637,306,610 | -637,306,610 | - | -637,306,610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5,639,109 | - | - | 5,639,109 | 907,778 | 6,546,887 |
1.本期提取 | - | - | - | 38,929,023 | - | - | 38,929,023 | 1,313,287 | 40,242,310 |
2.本期使用 | - | - | - | -33,289,914 | - | - | -33,289,914 | -405,509 | -33,695,42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19,465,513 | -168,883,741 | 36,424,843 | 2,545,778,284 | 18,550,466,840 | 32,899,488,651 | 700,555,135 | 33,600,043,786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79,503,575 | -56,892,606 | 5,174,513 | 2,921,038,979 | 19,582,671,393 | 34,447,732,766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6,236,912 | 10,579,503,575 | -56,892,606 | 5,174,513 | 2,921,038,979 | 19,582,671,393 | 34,447,732,76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19,877,693 | 7,145,438 | - | -91,005,788 | -63,982,65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9,877,693 | - | - | 687,924,514 | 707,802,20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778,930,302 | -778,930,302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778,930,302 | -778,930,302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7,145,438 | - | - | 7,145,438 |
1.本期提取 | - | - | - | 14,118,792 | - | - | 14,118,792 |
2.本期使用 | - | - | - | -6,973,354 | - | - | -6,973,354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79,503,575 | -37,014,913 | 12,319,951 | 2,921,038,979 | 19,491,665,605 | 34,383,750,10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79,503,575 | -52,647,013 | 4,621,477 | 2,545,778,284 | 16,842,631,746 | 31,336,124,981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6,236,912 | 10,579,503,575 | -52,647,013 | 4,621,477 | 2,545,778,284 | 16,842,631,746 | 31,336,124,98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35,424,257 | - | - | 704,521,091 | 739,945,34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5,424,257 | - | - | 1,341,827,701 | 1,377,251,95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637,306,610 | -637,306,61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637,306,610 | -637,306,610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9,987,343 | - | - | 9,987,343 |
2.本期使用 | - | - | - | -9,987,343 | - | - | -9,987,34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6,236,912 | 10,579,503,575 | -17,222,756 | 4,621,477 | 2,545,778,284 | 17,547,152,837 | 32,076,070,329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中车常州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共同发起设立。
于2006年12月,本公司通过香港联交所发行了414,644,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股权而发行的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H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5.3元,于未扣除发行费用前的总筹资额为港币2,197,613,000元(折合约人民币2,209,968,000元)。这些H股于2006年12月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于2013年10月,本公司通过香港联交所增发91,221,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H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25元,于未扣除发行费用前的总筹资额为港币2,280,525,000元(折合约人民币1,803,872,470元)。这些H股于2013年10月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于2021年9月,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了240,760,2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38元,于未扣除发行费用前的总筹资额为人民币7,555,057,430元。这些A股于2021年9月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于此次A股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增至人民币1,416,236,912元。
本公司总部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销售及生产制造轨道交通装备产品。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2023年8月22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3年6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的,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通常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和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均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七、12. “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Ⅰ)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Ⅱ)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作为境外经营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
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a)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b)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c)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集团除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在单项资产/合同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
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债务人类型、债务人所处行业、初始确认日期、合同收款期限等。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包括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铁路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等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考虑包括账龄、历史损失情况等情况,并针对未来经济状况等影响因素适当调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集团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d)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Ⅰ)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Ⅱ)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Ⅲ)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a)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Ⅱ)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b)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5)衍生工具
本集团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于报告期末,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于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于衍生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b)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c)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
14.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五、15确定初始成本。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5% | 2.11%-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 | 9.50%-15.8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
1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7.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40-50 | - |
软件使用权 | 直线法 | 3-10 | -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直线法 | 5-10 | - |
商标 | 直线法 | 20 | - |
未结订单和服务合同 | 直线法 | 提供服务的期间 | -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五、18。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8.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权资产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Ⅰ)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Ⅱ)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除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外,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与租赁期孰短期间中分期平均摊销。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
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均为设定提存计划,包括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年金。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i)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ii)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iii)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22.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Ⅰ) 销售商品和材料收入;(Ⅱ) 维修服务收入;(Ⅲ) 建造合同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Ⅰ)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Ⅱ)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Ⅲ)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Ⅰ)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Ⅱ)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Ⅲ)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Ⅳ)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本集团的收入具体确认标准
√适用 □不适用
(a) 销售商品和材料收入
本集团主要销售轨道交通装备产品,通常在客户收到并验收产品合格时确认收入。
(b) 维修服务收入
本集团主要维修轨道交通装备产品,在完成维修服务时确认收入。
(c) 建造合同收入
本集团主要生产深海机器人等海工产品和从事光伏电站EPC项目,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23.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1) 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Ⅰ)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Ⅱ)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Ⅲ)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Ⅰ)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Ⅱ)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4.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难以区分性质的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借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单项交易,且该单项交易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6.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a)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b)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附注五、18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c)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d)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类别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a)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附注五、22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售价。
(b)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c)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e)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7.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利润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五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a)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除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外,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单项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集团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并考虑前瞻性信息,通过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确定信用损失。对于除上述之外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集团基于历史回款情况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各类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按组合确定相应的损失准备的比例。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率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
(b)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对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些估计系参考存货的库龄分析、货物预期未来销售情况以及管理层的经验和判断作出。基于此,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货物的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当期损益。
(c)商誉减值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要求估计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即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在确定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采用收益法确定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需要恰当地确定与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预测相关的预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长期资产投资收入比率、长期平均增长率和合理的折现率。当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能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当期损益。商誉减值相关情况参见附注七、19。
(d)除金融资产及商誉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及商誉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
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例如亏损企业未来实际盈利情况以及预计转回年度的实际税率,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f)产品质量保证准备
本集团会根据近期的产品维修经验,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机车和车辆及零配件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估计预计负债。由于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有关已售产品的未来维修情况,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较多判断来估计这项准备。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a)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 20号) (“新保险准则”) 及相关实施问答
新保险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09] 15号) 。
本集团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 31号) (“解释第16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和弃置义务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本集团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净额列报后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应税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缴增值税计征。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电子”)、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车时代”)、株洲中车时代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软件”)、湖南中车时代通信信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车通号”)、宁波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车电气”)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
本集团企业所得税主要税收优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车时代软件、中车时代电子、 宁波中车电气、宁波中车时代、中车国家变流中心、湖南中车通号、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中车时代”)、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中车时代”)、青岛中车电气、上海中车SMD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车SMD”),2020年度至2023年度分别取得相应税务机关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及2023年均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3号)的规定,重庆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车电气”)、昆明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中车电气”)、成都中车时代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车电气”)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2022年及2023年均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756号)及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半导体”)自2019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2022年及2023年均减按12.5%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车时代电子、宝鸡中车时代、宁波中车时代、宁波中车电气、青岛中车电气、湖南中车通号、中车国家变流中心、上海中车SMD、中车时代半导体、重庆中车电气、太原中车时代满足制造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22年及2023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2022年及2023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沈阳中车时代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车时代”) 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22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2022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3年起不再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中车时代软件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22年前三季度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2022年前三季度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及2023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的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车时代电子、中车时代软件、湖南中车通号、中车时代半导体、宁波中车时代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758 | 31,466 |
银行存款 | 7,449,064,738 | 7,500,347,208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合计 | 7,449,097,496 | 7,500,378,67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84,834,739 | 254,853,751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292,540,253 | 291,611,416 |
本集团银行存款中三个月以上未作质押的定期存款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729,592,075 | 425,507,144 |
其他说明: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1天至3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42,100,909 | 6,700,827,16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4,842,100,909 | 6,700,827,160 |
合计 | 4,842,100,909 | 6,700,827,1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预计年收益率为1.05%-5.88%。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3,214,898 | 238,121,922 |
商业承兑票据 | 2,153,458,341 | 3,171,786,124 |
减:信用损失准备 | 3,743,576 | 5,371,158 |
合计 | 2,422,929,663 | 3,404,536,88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1,055,827 |
商业承兑票据 | 6,915,500 |
合计 | 47,971,327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600,000 |
合计 | 600,000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银行承兑汇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故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按四大类客户组合分别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每类组合均涉及大量客户,其分别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除铁总外的中央国有企业客户 | 393,419,734 | 393,420 | 0.10 |
应收地方政府或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 15,788,960 | 157,889 | 1.00 |
应收铁总(注) | 1,699,617,164 | 1,699,617 | 0.10 |
应收其他客户 | 44,632,483 | 1,492,650 | 3.34 |
合计 | 2,153,458,341 | 3,743,576 |
注:铁总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简称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除铁总外的中央国有企业客户 | 998,842,531 | 998,843 | 0.10 |
应收地方政府或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 39,920,000 | 399,200 | 1.00 |
应收铁总 | 2,070,106,128 | 2,070,106 | 0.10 |
应收其他客户 | 62,917,465 | 1,903,009 | 3.02 |
合计 | 3,171,786,124 | 5,371,1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5,371,158 | 365,127 | -1,992,709 | - | 3,743,5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应收票据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6,457,148,333 | 6,395,696,592 |
6个月至1年 | 2,561,055,744 | 859,941,127 |
1年以内小计 | 9,018,204,077 | 7,255,637,719 |
1至2年 | 946,530,963 | 818,797,612 |
2至3年 | 267,743,228 | 254,268,940 |
3年以上 | 64,382,853 | 35,076,182 |
合计 | 10,296,861,121 | 8,363,780,453 |
减:信用减值损失 | 340,455,464 | 263,563,450 |
账面价值 | 9,956,405,657 | 8,100,217,003 |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账龄基于发票日期划分。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837,028 | 0.11 | 11,837,028 | 100.00 | - | 13,681,028 | 0.16 | 13,681,028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85,024,093 | 99.89 | 328,618,436 | 3.20 | 9,956,405,657 | 8,350,099,425 | 99.84 | 249,882,422 | 2.99 | 8,100,217,003 |
其中: | ||||||||||
应收除铁总外的中央国有企业客户 | 5,117,602,875 | 49.71 | 142,093,342 | 2.78 | 4,975,509,533 | 3,369,158,073 | 40.28 | 84,715,061 | 2.51 | 3,284,443,012 |
应收地方政府或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 2,786,135,820 | 27.06 | 124,078,317 | 4.45 | 2,662,057,503 | 1,671,692,946 | 19.99 | 87,356,832 | 5.23 | 1,584,336,114 |
应收铁总 | 944,710,733 | 9.17 | 2,768,654 | 0.29 | 941,942,079 | 1,380,003,206 | 16.50 | 4,339,739 | 0.31 | 1,375,663,467 |
应收其他客户 | 1,436,574,665 | 13.95 | 59,678,123 | 4.15 | 1,376,896,542 | 1,929,245,200 | 23.07 | 73,470,790 | 3.81 | 1,855,774,410 |
合计 | 10,296,861,121 | 100.00 | 340,455,464 | / | 9,956,405,657 | 8,363,780,453 | 100.00 | 263,563,450 | / | 8,100,217,0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635,973 | 6,635,973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2,481,367 | 2,481,367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圣诺创科(北京)电气有限公司 | 1,400,000 | 1,4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其他 | 1,319,688 | 1,319,688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合计 | 11,837,028 | 11,837,028 | 100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635,973 | 6,635,973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2,481,367 | 2,481,367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圣诺创科(北京)电气有限公司 | 1,400,000 | 1,4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中铁物上海有限公司 | 1,038,000 | 1,038,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其他 | 2,125,688 | 2,125,688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合计 | 13,681,028 | 13,681,028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除铁总外的中央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3,418,358,691 | 61,482,575 | 1.80 |
6个月至1年 | 1,335,080,860 | 40,768,208 | 3.05 |
1至2年 | 297,574,121 | 20,945,344 | 7.04 |
2至3年 | 38,801,426 | 6,874,012 | 17.72 |
3年以上 | 27,787,777 | 12,023,203 | 43.27 |
合计 | 5,117,602,875 | 142,093,34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809,704,379 | 51,607,295 | 1.84 |
6个月至1年 | 306,221,707 | 6,243,969 | 2.04 |
1至2年 | 194,659,544 | 11,544,925 | 5.93 |
2至3年 | 44,043,845 | 10,754,202 | 24.42 |
3年以上 | 14,528,598 | 4,564,670 | 31.42 |
合计 | 3,369,158,073 | 84,715,0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地方政府或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462,182,698 | 44,037,121 | 3.01 |
6个月至1年 | 614,938,871 | 17,296,026 | 2.81 |
1至2年 | 497,167,247 | 31,624,454 | 6.36 |
2至3年 | 193,389,612 | 24,660,629 | 12.75 |
3年以上 | 18,457,392 | 6,460,087 | 35.00 |
合计 | 2,786,135,820 | 124,078,31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844,245,825 | 27,490,490 | 3.26 |
6个月至1年 | 199,689,951 | 7,422,451 | 3.72 |
1至2年 | 436,053,545 | 28,526,197 | 6.54 |
2至3年 | 191,456,413 | 23,840,801 | 12.45 |
3年以上 | 247,212 | 76,893 | 31.10 |
合计 | 1,671,692,946 | 87,356,8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铁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543,419,595 | 885,597 | 0.16 |
6个月至1年 | 360,123,820 | 862,997 | 0.24 |
1至2年 | 38,944,756 | 274,017 | 0.70 |
2至3年 | 1,296,800 | 213,730 | 16.48 |
3年以上 | 925,762 | 532,313 | 57.50 |
合计 | 944,710,733 | 2,768,65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196,909,785 | 2,774,631 | 0.23 |
6个月至1年 | 126,079,766 | 385,865 | 0.31 |
1至2年 | 52,343,187 | 573,865 | 1.10 |
2至3年 | 4,256,043 | 367,084 | 8.63 |
3年以上 | 414,425 | 238,294 | 57.50 |
合计 | 1,380,003,206 | 4,339,73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033,187,347 | 31,014,311 | 3.00 |
6个月至1年 | 250,912,194 | 10,359,039 | 4.13 |
1至2年 | 112,801,239 | 9,453,026 | 8.38 |
2至3年 | 34,066,590 | 5,087,168 | 14.93 |
3年以上 | 5,607,295 | 3,764,579 | 67.14 |
合计 | 1,436,574,665 | 59,678,12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544,836,603 | 46,229,264 | 2.99 |
6个月至1年 | 227,949,703 | 8,031,697 | 3.52 |
1至2年 | 135,552,536 | 12,705,690 | 9.37 |
2至3年 | 14,512,640 | 2,499,588 | 17.22 |
3年以上 | 6,393,718 | 4,004,551 | 62.63 |
合计 | 1,929,245,200 | 73,470,7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150,185,663 | -23,487,037 | 80,033,707 | - | - | -26,458 | 206,705,875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113,377,787 | 23,487,037 | - | -3,471,253 | 356,018 | - | 133,749,589 |
合计 | 263,563,450 | - | 80,033,707 | -3,471,253 | 356,018 | -26,458 | 340,455,4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6 | 1,142,522,630 | 11.10 | 29,993,123 |
客户20 | 462,884,122 | 4.50 | 10,670,829 |
客户7 | 416,542,361 | 4.05 | 17,178,387 |
客户21 | 277,318,519 | 2.69 | 9,971,323 |
客户22 | 222,678,060 | 2.16 | 2,865,877 |
合计 | 2,521,945,692 | 24.50 | 70,679,53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5、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 | 752,463,591 | 1,117,071,219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账款 | 2,276,867,857 | 1,801,617,618 |
合计 | 3,029,331,448 | 2,918,688,83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成本 | 3,090,150,669 | 2,995,931,294 |
账面价值 | 3,029,331,448 | 2,918,688,837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60,819,221 | -77,242,457 |
本集团视日常资金的管理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贴现和背书以及将一部分应收账款用于转让,且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故将该部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合计 | -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6,894,730 |
合计 | 676,894,73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 6。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57,895,601 | 91.81 | 676,779,463 | 94.59 |
1至2年 | 82,097,541 | 7.12 | 32,947,159 | 4.60 |
2至3年 | 9,600,295 | 0.83 | 3,305,416 | 0.46 |
3年以上 | 2,739,080 | 0.24 | 2,492,297 | 0.35 |
合计 | 1,152,332,517 | 100.00 | 715,524,335 | 100.00 |
于资产负债表日,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供应商31 | 25,470,806 | 1至2年 |
供应商6 | 8,100,300 | 2至3年 |
供应商32 | 4,763,178 | 1至2年 |
供应商33 | 4,500,000 | 1至2年 |
供应商34 | 4,382,777 | 1至2年 |
合计 | 47,217,061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主要原因为相关项目尚未完工或材料尚未收到。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供应商14 | 257,734,091 | 22.37 |
供应商2 | 80,981,952 | 7.03 |
供应商16 | 45,184,638 | 3.92 |
供应商35 | 39,121,542 | 3.39 |
供应商36 | 36,093,185 | 3.13 |
合计 | 459,115,408 | 39.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预付账款余额中预付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7、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94,338,780 | 186,845,646 |
合计 | 194,338,780 | 186,845,6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35,974,159 | 126,162,814 |
1至2年 | 17,048,609 | 16,939,261 |
2至3年 | 9,406,958 | 11,552,407 |
3年以上 | 36,358,198 | 35,983,555 |
合计 | 198,787,924 | 190,638,037 |
减: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 | 4,449,144 | 3,792,391 |
账面价值 | 194,338,780 | 186,845,6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07,466,642 | 122,423,364 |
应收退税款项 | 30,167,333 | 27,267,847 |
其他 | 61,153,949 | 40,946,826 |
合计 | 198,787,924 | 190,638,03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792,391 | - | - | 3,792,391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048,853 | - | - | 2,048,853 |
本期转回 | -1,392,100 | - | - | -1,392,10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449,144 | - | - | 4,449,14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7 | 保证金及押金 | 33,894,620 | 4-5年及5年以上 | 17.05 | 1,026,340 |
客户15 | 应收退税款项 | 30,161,061 | 1年以内及1-2年 | 15.17 | - |
客户16 | 保证金及押金 | 15,000,000 | 3-4 年 | 7.55 | 1,156,752 |
客户19 | 保证金及押金 | 4,080,000 | 1年以内 | 2.05 | 314,637 |
客户18 | 保证金及押金 | 3,845,000 | 1至2年 | 1.93 | 33,565 |
合计 | / | 86,980,681 | / | 43.75 | 2,531,29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客户15 | 英国研发支出补助 | 30,161,061 | 1年以内及1-2年 | 依据研发费用抵免政策预计2023年6月将收3,298,742英镑(折合人民币30,161,061元)退税 |
其他说明:
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63,494,308 | 165,682,290 | 697,812,018 | 801,707,979 | 126,571,570 | 675,136,409 |
在产品 | 1,856,889,447 | 43,808,135 | 1,813,081,312 | 1,622,888,217 | 54,352,682 | 1,568,535,535 |
库存商品 | 3,911,172,026 | 17,379,587 | 3,893,792,439 | 3,545,760,340 | 9,905,360 | 3,535,854,980 |
周转材料 | 67,368,660 | 10,464,896 | 56,903,764 | 51,939,975 | 9,884,054 | 42,055,921 |
合计 | 6,698,924,441 | 237,334,908 | 6,461,589,533 | 6,022,296,511 | 200,713,666 | 5,821,582,84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原材料 | 126,571,570 | 40,661,200 | 579,467 | 971,013 | 165,682,290 |
在产品 | 54,352,682 | 3,037,146 | 14,855,932 | -1,274,239 | 43,808,135 |
库存商品 | 9,905,360 | 8,155,299 | 972,109 | -291,037 | 17,379,587 |
周转材料 | 9,884,054 | 582,820 | 1,978 | - | 10,464,896 |
合计 | 200,713,666 | 52,436,465 | 16,409,486 | -594,263 | 237,334,90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款项 | 831,399,632 | 18,310,760 | 813,088,872 | 857,436,570 | 19,016,732 | 838,419,838 |
建造服务合同资产 | 165,076,469 | - | 165,076,469 | 32,319,152 | - | 32,319,152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附注七、22) | 408,973,924 | 8,449,016 | 400,524,908 | 448,932,589 | 9,647,312 | 439,285,277 |
合计 | 587,502,177 | 9,861,744 | 577,640,433 | 440,823,133 | 9,369,420 | 431,453,713 |
上述应收质保金款项主要包括与销货合同、建造合同以及维修服务合同相关的质保金款项。本集团建造深海机器人等部分海工产品相关建造合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超过客户办理结算的
对价的部分,由于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收取合同对价的条件,从而形成合同资产。当本集团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该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1,965,433 | -1,473,109 | -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 | - | |
合计 | 1,965,433 | -1,473,109 | -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合同资产余额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 | 745,040,800 | 338,600,45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083,410 | 2,151,177 |
合计 | 746,124,210 | 340,751,629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1、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75,256,052 | 218,392,719 |
其他税项预缴 | 13,410,992 | 53,847,913 |
大额存单 | 50,175,806 | 50,157,194 |
合计 | 438,842,850 | 322,397,826 |
其他说明:
无
1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时菱公司”) | 106,377,120 | - | 1,583,204 | - | 107,960,324 | - |
浙江时代兰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时代兰普”) | 13,782,339 | - | -2,687,295 | - | 11,095,044 | - |
上海申中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上海申中”) | 9,014,247 | - | -462,904 | - | 8,551,343 | - |
郑州时代交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郑州时代”) | 8,782,600 | - | 1,868,707 | - | 10,651,307 | - |
广州青蓝半导体有限公司("青蓝半导体") | 72,370,574 | 73,500,000 | -2,380,260 | - | 143,490,314 | - |
小计 | 210,326,880 | 73,500,000 | -2,078,548 | - | 281,748,332 | - |
二、联营企业 | ||||||
无锡中车浩夫尔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中车浩夫尔”) | - | - | - | - | - | - |
株洲西门子牵引设备有限公司(“株洲西门子”) | 46,719,865 | - | 192,879 | - | 46,912,744 | - |
湖南国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中车国芯科技”) | 50,165,681 | - | 83,497 | - | 50,249,178 | - |
湖南时代西屋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西屋轨道”) | 15,820,180 | - | -688,332 | - | 15,131,848 | - |
智新半导体有限公司(“智新半导体”) | 93,133,092 | - | -7,015,444 | - | 86,117,648 | - |
印度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印度中车”) | 15,264,370 | - | 101,511 | - | 15,365,881 | - |
无锡时代智能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锡时代") | 21,855,251 | - | -130,688 | - | 21,724,563 | - |
佛山中时智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中时") | 6,775,029 | - | 1,789,362 | - | 8,564,391 | - |
广州高速轨道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高速”) | 3,490,534 | - | -380,000 | - | 3,110,534 | - |
小计 | 253,224,002 | - | -6,047,215 | - | 247,176,787 | - |
合计 | 463,550,882 | 73,500,000 | -8,125,763 | - | 528,925,119 | - |
其他说明于2023年6月30日此六个月期间,中车浩夫尔继续亏损,本集团对其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因此,在确认其发生的净亏损应由本集团承担的份额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于2023年6月30日,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额为人民币24,417,117元。
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锡澄中车(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注1) | 167,867,640 | 109,673,525 |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国创能源互联网创新中心(广东)有限公司 | 8,000,000 | 8,000,000 |
金华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210,867,640 | 152,673,525 |
注1:于2023年,本集团向锡澄中车(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58,194,115元。
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详情参见附注十一。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锡澄中车(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注1 | / |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注1 | / |
国创能源互联网创新中心(广东)有限公司 | - | - | - | - | 注1 | / |
金华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 | - | - | - | 注1 | / |
合计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集团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上述投资,并非为了在近期出售以获取短期收益,因此将上述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768,522,195 | 4,802,515,6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4,768,522,195 | 4,802,515,64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73,230,235 | 5,518,289,549 | 43,329,506 | 658,087,347 | 8,292,936,6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94,165 | 280,411,603 | 707,597 | 17,126,772 | 319,140,137 |
(1)购置 | 17,112,584 | 87,793,559 | 707,597 | 15,733,687 | 121,347,42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39,852 | 161,408,129 | - | 1,356,490 | 164,604,471 |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41,729 | 31,209,915 | - | 36,595 | 33,188,2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902,043 | 1,267,053 | 5,624,864 | 11,793,960 |
(1)处置或报废 | - | 4,902,043 | 1,267,053 | 5,624,864 | 11,793,960 |
4.期末余额 | 2,094,124,400 | 5,793,799,109 | 42,770,050 | 669,589,255 | 8,600,282,8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3,832,362 | 2,319,200,597 | 40,091,098 | 414,702,614 | 3,437,826,6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844,554 | 271,925,125 | 590,009 | 41,965,055 | 352,324,743 |
(1)计提 | 35,564,411 | 247,890,064 | 590,009 | 41,941,237 | 325,985,721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80,143 | 24,035,061 | - | 23,818 | 26,339,0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600,635 | 1,203,701 | 6,180,781 | 10,985,117 |
(1)处置或报废 | - | 3,600,635 | 1,203,701 | 6,180,781 | 10,985,117 |
4.期末余额 | 701,676,916 | 2,587,525,087 | 39,477,406 | 450,486,888 | 3,779,166,2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513,264 | 42,081,058 | - | - | 52,594,3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0,513,264 | 42,081,058 | - | - | 52,594,32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81,934,220 | 3,164,192,964 | 3,292,644 | 219,102,367 | 4,768,522,1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8,884,609 | 3,157,007,894 | 3,238,408 | 243,384,733 | 4,802,515,64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合计 | 34,323,950 | 56,065,573 |
房屋及建筑物 | 34,323,950 | 56,065,573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5、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37,247,296 | 453,599,990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737,247,296 | 453,599,99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陈仓基地项目 | 161,705,292 | - | 161,705,292 | 137,104,731 | - | 137,104,731 |
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 178,203,477 | - | 178,203,477 | 120,508,107 | - | 120,508,107 |
汽车组件配套建设项目 | 198,921,094 | - | 198,921,094 | 112,277,112 | - | 112,277,112 |
高压IGBT芯片生产线改造及扩能项目 | 545,951 | - | 545,951 | 26,107,074 | - | 26,107,074 |
PLM二期项目 | 4,729,246 | - | 4,729,246 | 4,729,246 | - | 4,729,246 |
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及部件制造基地(株洲)建设项目 | 95,800,773 | - | 95,800,773 | - | - | - |
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 | 19,975,076 | - | 19,975,076 | 167,538 | - | 167,538 |
碳化硅芯片生产线技术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35,929,205 | - | 35,929,205 | 23,133,557 | - | 23,133,557 |
其他 | 41,437,182 | - | 41,437,182 | 29,572,625 | - | 29,572,625 |
合计 | 737,247,296 | - | 737,247,296 | 453,599,990 | - | 453,599,99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转入无形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资金来源 |
陈仓基地项目 | 600,000,000 | 137,104,731 | 24,600,561 | - | - | - | - | 161,705,292 | 27.00 | 募集资金及自筹 |
创新实验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 991,600,000 | 120,508,107 | 57,695,370 | - | - | - | - | 178,203,477 | 31.00 | 募集资金及自筹 |
汽车组件配套建设项目 | 3,337,700,000 | 112,277,112 | 102,772,409 | -16,062,944 | -65,483 | - | - | 198,921,094 | 93.00 | 自筹 |
高压IGBT芯片生产线改造及扩能项目 | 505,000,000 | 26,107,074 | 545,951 | -12,516,030 | - | -13,591,044 | - | 545,951 | 98.00 | 政府补助及自筹 |
PLM二期项目 | 5,570,000 | 4,729,246 | - | - | - | - | - | 4,729,246 | 90.00 | 自筹 |
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及部件制造基地(株洲)建设项目 | 1,107,990,000 | - | 95,800,773 | - | - | - | - | 95,800,773 | 9.00 | 自筹 |
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 | 5,825,830,000 | 167,538 | 19,807,538 | - | - | - | - | 19,975,076 | 3.00 | 自筹 |
碳化硅芯片生产线技术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461,600,000 | 23,133,557 | 136,626,341 | -123,830,693 | - | - | - | 35,929,205 | 71.00 | 自筹 |
其他 | - | 29,572,625 | 22,874,868 | -12,194,804 | - | - | 1,184,493 | 41,437,182 | - | - |
合计 | 12,835,290,000 | 453,599,990 | 460,723,811 | -164,604,471 | -65,483 | -13,591,044 | 1,184,493 | 737,247,29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16、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注1)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535,849 | 215,212,970 | 87,262,371 | 11,808,242 | 1,348,105 | 339,167,5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38,076 | 107,325,834 | 49,717,519 | 1,418,421 | 102,753 | 160,702,603 |
(1)新增租入 | - | 104,047,474 | 48,500,017 | 1,236,769 | - | 153,784,260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138,076 | 3,278,360 | 1,217,502 | 181,652 | 102,753 | 6,918,3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2,591,424 | 6,113,055 | 2,596,414 | 1,450,858 | 52,751,751 |
(1)租赁合同到期 | - | 42,591,424 | 6,113,055 | 2,596,414 | 1,450,858 | 52,751,751 |
4.期末余额 | 25,673,925 | 279,947,380 | 130,866,835 | 10,630,249 | - | 447,118,3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458,235 | 112,255,411 | 7,046,507 | 6,165,778 | 1,239,261 | 132,165,1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2,711 | 54,531,016 | 13,690,418 | 1,405,998 | 102,753 | 70,862,896 |
(1)计提 | 824,089 | 52,653,722 | 13,256,279 | 1,388,417 | - | 68,122,507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08,622 | 1,877,294 | 434,139 | 17,581 | 102,753 | 2,740,3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0,613,664 | 6,113,055 | 2,567,460 | 1,342,014 | 50,636,193 |
(1)租赁合同到期 | - | 40,613,664 | 6,113,055 | 2,567,460 | 1,342,014 | 50,636,193 |
4.期末余额 | 6,590,946 | 126,172,763 | 14,623,870 | 5,004,316 | - | 152,391,8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082,979 | 153,774,617 | 116,242,965 | 5,625,933 | - | 294,726,4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77,614 | 102,957,559 | 80,215,864 | 5,642,464 | 108,844 | 207,002,345 |
其他说明:
注1:土地使用权系本集团之子公司Specialist Machine Developments Limited (“SMD”) 于2019年向非关联方租入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原租赁期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2029年6月9日,并于2021年8月24日展期至2034年6月9日,未折现租金总额折合人民币26,993,606元。
本集团租赁了多项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租赁期为1-15年。
17、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8,855,333 | 235,214,423 | 918,935,853 | 117,362,955 | 1,500,368,5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368,855 | 8,632,789 | 273,615,490 | 16,911,735 | 448,528,869 |
(1)购置 | 147,980,100 | 2,520,131 | 640,481 | - | 151,140,712 |
(2)内部研发 | - | - | 258,483,751 | - | 258,483,751 |
(3)在建工程转入 | - | 65,483 | - | - | 65,483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88,755 | 6,047,175 | 14,491,258 | 16,911,735 | 38,838,9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78,224,188 | 243,847,212 | 1,192,551,343 | 134,274,690 | 1,948,897,43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742,964 | 172,816,905 | 559,877,115 | 69,907,168 | 861,344,1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03,364 | 19,657,792 | 63,476,838 | 13,467,789 | 101,205,783 |
(1)计提 | 4,603,364 | 14,195,354 | 49,068,334 | 6,730,889 | 74,597,941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5,462,438 | 14,408,504 | 6,736,900 | 26,607,8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63,346,328 | 192,474,697 | 623,353,953 | 83,374,957 | 962,549,93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506,859 | 6,013,134 | - | 6,519,9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506,859 | 6,013,134 | - | 6,519,99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4,877,860 | 50,865,656 | 563,184,256 | 50,899,733 | 979,827,5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112,369 | 61,890,659 | 353,045,604 | 47,455,787 | 632,504,419 |
本集团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账面原值的比例列示如下:2023年6月30日为 34.7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用于取得银行借款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本集团使用的土地主要位于中国大陆,持有期限40-50年。
18、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研究支出 | - | 809,725,754 | - | 809,725,754 | - |
开发支出 | 429,162,131 | 44,852,017 | 258,483,751 | - | 215,530,397 |
合计 | 429,162,131 | 854,577,771 | 258,483,751 | 809,725,754 | 215,530,397 |
其他说明:
无
19、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Dynex Power Inc.(“加拿大Dynex”) | 46,517,958 | - | 46,517,958 |
宁波中车时代 | 437,432 | - | 437,432 |
中车时代电子 | 13,333,101 | - | 13,333,101 |
SMD | 492,165,197 | 43,905,953 | 536,071,150 |
合计 | 552,453,688 | 43,905,953 | 596,359,64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Dynex Power Inc.(“加拿大Dynex”) | 46,517,958 | - | 46,517,958 |
宁波中车时代 | - | - | - |
中车时代电子 | - | - | - |
SMD | 320,082,493 | 28,554,491 | 348,636,984 |
合计 | 366,600,451 | 28,554,491 | 395,154,94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考虑资产组对应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资产组通过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公司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本集团判定SMD、加拿大Dynex、中车时代电子、宁波中车时代分别为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对收购SMD所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管理层根据最近期的财务预算编制未来5年(“预算期”)的现金流量预测,并推算之后年度的现金流量。计算可收回金额所用的折现率如下表: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SMD | 13.50 | 13.50 |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一项关键假设是收入增长率,各期推算期预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预计收入增长率 | 2% | 2% |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包括稳定的预算毛利率。预算毛利率根据SMD的过往表现确定。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评估了收购SMD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33,086,341 | 3,171,254 | 4,059,426 | 32,198,169 |
合计 | 33,086,341 | 3,171,254 | 4,059,426 | 32,198,169 |
其他说明:
无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产品质量保证 | 601,641,401 | 93,283,444 | 720,867,325 | 111,135,908 |
信用损失准备 | 341,418,201 | 51,300,504 | 265,497,015 | 39,631,671 |
资产减值准备 | 285,543,501 | 43,398,751 | 249,255,636 | 36,054,035 |
政府补助 | 885,882,841 | 133,651,803 | 857,082,489 | 116,490,01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699,374,275 | 254,960,479 | 1,063,871,692 | 159,592,979 |
税法与会计折旧/摊销年限差异 | 54,331,989 | 8,192,910 | 55,306,320 | 8,382,991 |
可抵扣亏损 | 2,446,311,600 | 368,633,920 | 2,466,224,053 | 381,960,158 |
预提费用 | 57,151,356 | 8,097,769 | 109,732,947 | 15,785,102 |
已计提未支付的员工薪酬 | 181,007,067 | 27,257,157 | 83,161,322 | 12,574,95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5,954,993 | 8,575,847 | 71,050,255 | 11,061,139 |
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项目 | 113,358,572 | 17,002,196 | 118,007,215 | 17,701,082 |
租赁负债 | 303,477,711 | 48,076,024 | 206,445,248 | 33,865,387 |
其他 | 736,416 | 184,104 | 615,272 | 163,048 |
合计 | 7,026,189,923 | 1,062,614,908 | 6,267,116,789 | 944,398,47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17,428,791 | 22,311,470 | 123,503,085 | 23,465,5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6,100,909 | 5,415,136 | 34,827,160 | 5,224,074 |
使用权资产 | 299,602,033 | 47,504,774 | 206,934,701 | 33,958,035 |
因税法与会计折旧年限不同导致的折旧 | 2,060,722,075 | 320,004,999 | 2,246,957,117 | 339,125,194 |
合计 | 2,513,853,808 | 395,236,379 | 2,612,222,063 | 401,772,88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2,748,705 | 679,866,203 | 384,854,915 | 559,543,5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2,748,705 | 12,487,674 | 384,854,915 | 16,917,97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735,592 | 42,520,236 |
可抵扣亏损 | 2,663,528,016 | 2,326,862,255 |
合计 | 2,695,263,608 | 2,369,382,49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31年底到期 | 4,284,442 | 11,401,471 | |
2032年底到期 | 2,415,359,251 | 2,059,679,671 | |
无固定期限(注) | 243,884,323 | 255,781,113 | |
合计 | 2,663,528,016 | 2,326,862,2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集团子公司加拿大Dynex、中车时代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车时代电气”)及SMD产生的可抵扣亏损无固定到期日。
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 | 3,500,619,576 | - | 3,500,619,576 | 3,305,380,382 | - | 3,305,380,382 |
预付设备款 | 306,602,772 | - | 306,602,772 | 209,563,302 | - | 209,563,302 |
预付工程款 | 40,237,836 | - | 40,237,836 | 28,914,614 | - | 28,914,614 |
预付土地出让金款 | 80,088,602 | - | 80,088,602 | 42,408,602 | - | 42,408,602 |
合同资产 | 408,973,924 | 8,449,016 | 400,524,908 | 448,932,589 | 9,647,312 | 439,285,277 |
供应商押金 | 122,760,089 | 3,170,829 | 119,589,260 | 122,760,089 | 3,170,829 | 119,589,260 |
土地拍卖保证金 | 16,160,000 | - | 16,160,000 | - | - | - |
合计 | 4,475,442,799 | 11,619,845 | 4,463,822,954 | 4,157,959,578 | 12,818,141 | 4,145,141,437 |
其他说明:
2023年6月30日,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2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445,101,537 | 454,374,494 |
合计 | 445,101,537 | 454,374,49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6月30日,短期借款年利率为2.3%-7.19%。2023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余额从本集团关联方借入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6,281,007 | 87,333,769 |
银行承兑汇票 | 2,804,662,989 | 2,531,506,875 |
合计 | 2,850,943,996 | 2,618,840,644 |
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 | 952,637,347 | 1,086,861,491 |
第三方 | 5,370,492,031 | 4,999,626,548 |
合计 | 6,323,129,378 | 6,086,488,039 |
应付账款不计息,通常在3个月内偿还。
(2). 应付账款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6个月以内 | 4,709,931,615 | 5,052,677,124 |
6个月至1年 | 894,211,891 | 494,025,967 |
1至2年 | 392,187,945 | 257,384,295 |
2至3年 | 109,396,647 | 60,285,324 |
3年以上 | 217,401,280 | 222,115,329 |
合计 | 6,323,129,378 | 6,086,488,039 |
本集团的应付账款账龄基于发票日期划分。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8 | 64,405,859 | 材料款,未结算 |
供应商19 | 36,317,281 | 材料款,未结算 |
供应商22 | 31,721,242 | 材料款,未结算 |
供应商37 | 24,964,417 | 材料款,未结算 |
供应商38 | 19,442,230 | 材料款,未结算 |
合计 | 176,851,0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应付账款余额中应付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26、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货合同相关 | 650,649,000 | 639,885,805 |
建造服务合同相关 | 23,343,807 | - |
合计 | 673,992,807 | 639,885,805 |
本集团的部分销货合同验收移交的时点晚于客户付款的时点,从而形成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相关货物移交/履约义务完成后确认。
本集团与建造服务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为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本集团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部分。
2023年6月30日,合同负债余额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8,882,456 | 1,042,648,526 | 872,715,219 | 511,498 | 329,327,2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364,810 | 154,587,977 | 155,844,315 | 261,913 | 13,370,385 |
三、辞退福利 | - | 8,000,828 | 8,000,828 | - | - |
四、劳务支出 | - | 11,718,578 | 11,718,578 | - | - |
合计 | 173,247,266 | 1,216,955,909 | 1,048,278,940 | 773,411 | 342,697,64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82,509 | 825,487,787 | 668,285,802 | 485,557 | 160,970,051 |
二、职工福利费 | - | 31,102,654 | 31,102,654 |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9,304,356 | 79,645,794 | 79,843,176 | - | 9,106,974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2,533,281 | 52,720,211 | 53,030,328 | - | 2,223,164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6,086,888 | 20,458,897 | 20,353,382 | - | 6,192,403 |
工伤保险费 | 684,187 | 6,421,732 | 6,453,152 | - | 652,767 |
生育保险费 | - | 44,954 | 6,314 | - | 38,640 |
四、住房公积金 | 1,398,074 | 73,979,699 | 74,489,789 | - | 887,98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3,721,951 | 28,912,504 | 15,474,220 | - | 157,160,235 |
六、其他 | 1,175,566 | 3,520,088 | 3,519,578 | 25,941 | 1,202,017 |
合计 | 158,882,456 | 1,042,648,526 | 872,715,219 | 511,498 | 329,327,26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843,252 | 116,938,997 | 117,693,723 | 261,913 | 13,350,439 |
2、失业保险费 | 53,054 | 4,225,107 | 4,258,215 | - | 19,946 |
3、企业年金缴费 | 468,504 | 33,423,873 | 33,892,377 | - | - |
合计 | 14,364,810 | 154,587,977 | 155,844,315 | 261,913 | 13,370,3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雇员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及营运的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当地政府同意的比例支付供款,本集团设定提存计划(包括社会保险计划和年金计划)的供款于发生时列支于当期损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可以动用的已被没收的供款以减少现有的供款水平。
2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7,827,669 | 178,996,364 |
企业所得税 | 94,119,515 | 55,712,832 |
个人所得税 | 2,873,147 | 38,346,121 |
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5,285,530 | 14,857,162 |
其他 | 7,879,783 | 13,243,472 |
合计 | 147,985,644 | 301,155,951 |
其他说明:
无
2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778,930,302 | 1,715,000 |
其他应付款 | 949,463,801 | 981,502,920 |
合计 | 1,728,394,103 | 983,217,92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关联方 | 334,931,557 | - |
应付股利-第三方 | 443,998,745 | 1,715,000 |
合计 | 778,930,302 | 1,715,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 410,652,701 | 419,110,319 |
保证金及押金 | 205,113,441 | 197,364,028 |
工程及设备款 | 174,972,541 | 160,352,360 |
应付保理回款 | - | 19,007,710 |
代扣代缴社保 | 3,292,760 | 2,900,230 |
其他 | 155,432,358 | 182,768,273 |
合计 | 949,463,801 | 981,502,9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26 | 379,623,000 | 未到付款期 |
供应商39 | 14,550,234 | 未到付款期 |
供应商40 | 14,035,968 | 未到付款期 |
供应商41 | 12,645,150 | 未到付款期 |
供应商42 | 6,173,001 | 未到付款期 |
合计 | 427,027,3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应付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33) | 71,351,017 | 58,331,087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附注七、35) | 265,050,075 | 312,552,654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32) | 5,080,791 | 5,025,637 |
合计 | 341,481,883 | 375,909,378 |
其他说明:
2023年6月30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31、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增值税 | 74,751,099 | 68,792,364 |
合计 | 74,751,099 | 68,792,36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28,770,974 | 77,713,63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30) | 5,080,791 | 5,025,637 |
合计 | 223,690,183 | 72,688,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余额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1)上述借款的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浮动年利率 | 2.45% | - |
固定年利率 | 1.08%、2.50% | 1.08% |
(2)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1 年内到期 | 5,080,791 | 5,025,637 |
1 年到 2 年内到期 | 157,158,083 | 5,000,000 |
2 年到 5 年内到期 | 35,344,100 | 30,500,000 |
5 年以上到期 | 31,188,000 | 37,188,000 |
合计 | 228,770,974 | 77,713,637 |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291,841,623 | 193,708,882 |
减: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附注七、30) | 71,351,017 | 58,331,087 |
合计 | 220,490,606 | 135,377,795 |
其他说明:
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到2年内到期 | 83,384,000 | 50,150,527 |
2年到5年内到期 | 127,764,247 | 69,457,864 |
5年以上到期 | 45,415,345 | 35,854,374 |
合计 | 256,563,592 | 155,462,76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6,072,986 | 20,084,970 |
租赁负债 | 220,490,606 | 135,377,795 |
2023年6月30日,租赁负债余额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34、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35,313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合计 | 135,313 | -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135,313 | - |
合计 | 135,313 | -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605,826,185 | 734,412,336 | 协议约定售后服务 |
厂房弃置费用 | 276,155 | - | 厂房移除预计费用 |
减: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附注七、30) | 265,050,075 | 312,552,654 | |
合计 | 341,052,265 | 421,859,68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36、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4,139,692 | - | 23,419,471 | 180,720,22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52,942,796 | 178,507,162 | 126,287,338 | 705,162,620 |
合计 | 857,082,488 | 178,507,162 | 149,706,809 | 885,882,8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汽车组件项目 | 303,176,613 | 150,000,000 | 120,987,337 | - | 332,189,276 | 收益 |
8英寸IGBT智能制造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50,972,114 | - | 9,481,517 | - | 41,490,597 | 资产 |
汽车IGBT研发与试制能力建设项目 | 44,583,333 | - | 2,500,000 | - | 42,083,333 | 资产 |
IGBT二期信息化产业技改财政拨款转递延收益(高压IGBT芯片及中低压模块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 | 32,352,941 | - | 5,882,353 | - | 26,470,588 | 资产 |
新能源汽车用碳化硅(SiC)MOSFET芯片产业化项目 | 32,300,000 | - | - | - | 32,300,000 | 收益 |
茅塘坳公租房建设项目 | 16,794,048 | - | 227,459 | - | 16,566,589 | 资产 |
工业强基工程政府补助-新能源汽车用IGBT实施 | 15,921,895 | - | 3,179,188 | - | 12,742,707 | 资产 |
SIC单晶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9,858,273 | - | 242,364 | - | 9,615,909 | 资产 |
SIC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款 | 7,858,418 | - | 1,097,248 | - | 6,761,170 | 资产 |
土地补贴返还款 | 7,552,288 | - | 103,456 | - | 7,448,832 | 资产 |
深海矿产资源开采关键装备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 5,738,000 | 1,500,000 | - | - | 7,238,000 | 收益 |
湖南省2016年第二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5,000,000 | - | - | - | 5,000,000 | 资产 |
产业扶持资金 | 3,059,160 | - | 39,220 | - | 3,019,940 | 资产 |
半导体三线建设基建补贴 | 2,800,000 | - | 200,000 | - | 2,600,000 | 资产 |
轨道车辆核心部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制造中心) | 1,597,223 | - | 416,667 | - | 1,180,556 | 资产 |
牵引和制动系统专用传感器性能提升技术研究项目 | - | 3,745,000 | - | - | 3,745,000 | 收益 |
远距离高效动力输配与电机自适应驱动控制系统研制项目 | - | 3,340,900 | - | - | 3,340,900 | 收益 |
其他 | 317,518,182 | 19,921,262 | 5,350,000 | - | 332,089,444 | 收益/资产 |
合计 | 857,082,488 | 178,507,162 | 149,706,809 | - | 885,882,841 |
37、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16,236,912 | - | - | - | - | - | 1,416,236,91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国有法人持股 | 634,912,705 | - | - | - | 31,900 | 31,900 | 634,944,605 |
其他内资持股 | 22,753,714 | - | - | - | - | - | 22,753,714 |
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境外上市的H 股 | 547,329,400 | - | - | - | - | - | 547,329,400 |
境内上市的A 股 | 211,241,093 | - | - | - | -31,900 | -31,900 | 211,209,193 |
合计 | 1,416,236,912 | - | - | - | - | - | 1,416,236,912 |
其他说明:无
38、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516,315,571 | - | - | 10,516,315,571 |
其他资本公积 | -4,867,207 | - | - | -4,867,207 |
合计 | 10,511,448,364 | - | - | 10,511,448,3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9、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7,184,032 | 13,856,847 | -29,248,022 | - | 2,485,292 | 40,496,751 | 122,826 | -176,687,281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5,330,637 | -12,824,786 | -29,248,022 | - | 2,485,292 | 13,815,118 | 122,826 | -51,515,519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1,853,395 | 26,681,633 | - | - | - | 26,681,633 | - | -125,171,762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17,184,032 | 13,856,847 | -29,248,022 | - | 2,485,292 | 40,496,751 | 122,826 | -176,687,28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40、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9,091,759 | 36,329,772 | 13,977,613 | 61,443,9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41、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21,038,979 | - | - | 2,921,038,97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42、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860,068,021 | 18,316,811,95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860,068,021 | 18,316,811,95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4,168,154 | 2,555,823,37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375,260,69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78,930,302 | 637,306,61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235,305,873 | 19,860,068,021 |
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总股本1,416,236,9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2年年度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778,930,302元。
4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439,981,139 | 5,800,455,368 | 6,428,096,620 | 4,209,149,865 |
其他业务 | 130,229,494 | 106,137,037 | 98,814,120 | 85,480,785 |
合计 | 8,570,210,633 | 5,906,592,405 | 6,526,910,740 | 4,294,630,650 |
(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业务类型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轨道交通装备业务 | 4,690,825,787 | 2,937,899,927 | 4,600,415,099 | 2,796,966,013 |
新兴装备业务 | 3,749,155,352 | 2,862,555,441 | 1,827,681,521 | 1,412,183,852 |
其他 | 130,229,494 | 106,137,037 | 98,814,120 | 85,480,785 |
合计 | 8,570,210,633 | 5,906,592,405 | 6,526,910,740 | 4,294,630,650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销售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8,081,955,284 | 6,169,265,789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488,255,349 | 357,644,951 |
合计 | 8,570,210,633 | 6,526,910,74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和材料
本集团主要销售轨道交通装备产品。此类商品和材料的运输方式主要是陆运,本集团通常在客户收到并验收产品合格时确认收入。
在轨道交通装备产品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轨道交通装备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维修服务收入
本集团主要维修轨道交通装备产品,本集团在完成维修服务时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
本集团的建造合同主要是生产深海机器人等海工产品及从事光伏电站EPC项目。
对于生产和销售海工产品,由于本集团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故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从事光伏电站EPC项目,由于本集团的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在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故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
海工产品销售过程及从事光伏电站EPC项目过程中均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4、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74,053 | 17,504,718 |
教育费附加 | 7,223,773 | 12,667,134 |
其他 | 23,894,734 | 19,553,111 |
合计 | 41,192,560 | 49,724,963 |
其他说明:
无
45、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计产品质量保证准备 | 319,352,657 | 236,639,591 |
职工薪酬 | 116,640,684 | 103,339,568 |
办公差旅费 | 30,062,779 | 21,560,464 |
业务招待费 | 16,052,291 | 15,067,959 |
外包服务费 | 8,661,308 | 7,149,952 |
折旧摊销费用 | 6,570,202 | 3,456,864 |
咨询费 | 4,796,611 | 2,876,072 |
招投标费 | 3,923,539 | 6,094,346 |
安装费 | 3,674,693 | 665,902 |
展览费 | 2,038,301 | 1,870,061 |
其他 | 9,986,348 | 4,999,254 |
合计 | 521,759,413 | 403,720,033 |
其他说明:
无
46、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不含设定收益计划下的员工薪酬) | 208,261,431 | 207,998,518 |
折旧摊销费用 | 61,600,686 | 51,651,562 |
办公差旅会议费 | 13,923,919 | 13,888,577 |
物业管理费 | 10,274,345 | 8,289,787 |
中介及专业机构服务费 | 10,356,426 | 9,121,520 |
设施维保费 | 11,319,288 | 6,043,607 |
水电动力费 | 8,744,367 | 5,749,263 |
业务招待费 | 5,285,980 | 4,348,573 |
租赁费 | 3,934,036 | 4,227,209 |
保险费 | 3,196,367 | 4,579,800 |
其他 | 49,057,735 | 26,100,223 |
合计 | 385,954,580 | 341,998,639 |
其他说明:
无
47、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7,335,252 | 330,182,312 |
物料消耗费 | 163,619,977 | 98,745,639 |
折旧摊销费 | 115,790,540 | 106,093,878 |
技术服务费 | 40,686,898 | 85,344,144 |
办公差旅费 | 38,172,034 | 20,094,989 |
试验检验费 | 2,117,129 | 3,997,614 |
其他 | 52,003,924 | 51,598,957 |
合计 | 809,725,754 | 696,057,533 |
其他说明:
无
48、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的利息支出 | 12,905,755 | 3,541,408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6,579,242 | 3,435,186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 | - |
利息收入 | -124,838,988 | -94,099,231 |
汇兑净收益 | -22,683,551 | -9,443,255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4,742,326 | 5,495,395 |
其他 | -3,387,759 | -1,992,707 |
合计 | -126,682,975 | -93,063,204 |
其他说明:
无
49、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 | 50,741,143 | 67,004,658 |
科技项目拨款 | 131,564,949 | 127,080,414 |
政府奖励款 | 42,420,730 | 34,429,148 |
合计 | 224,726,822 | 228,514,220 |
其他说明:
无
50、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125,763 | -41,562,94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796,130 | 25,502,95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 | - | -247,965 |
其他 | -3,550,336 | -1,049,490 |
合计 | 25,120,031 | -17,357,451 |
其他说明:
无
5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474,645 | 110,919,75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4,615,657 |
合计 | 41,474,645 | 106,304,101 |
其他说明:
无
5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627,582 | -533,41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6,562,454 | -39,676,85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56,753 | -1,197,746 |
合计 | -75,591,625 | -41,408,019 |
其他说明:
无
5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7,011,181 | -115,005,139 |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 -244,473 | 199,693 |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转回 | 950,445 | 24,068 |
合计 | -36,305,209 | -114,781,378 |
其他说明:
无
54、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利得 | -203,369 | 314,198 |
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利得 | 390,695 | - |
合计 | 187,326 | 314,1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计入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9,752,331 | 420,403 | 9,752,331 | 420,403 |
质量赔偿金 | 3,768,209 | 883,516 | 3,768,209 | 883,516 |
罚款收入及违约金收入 | 455,121 | 760,989 | 455,121 | 760,989 |
其他 | 412,042 | 1,178,714 | 412,042 | 1,178,714 |
合计 | 14,387,703 | 3,243,622 | 14,387,703 | 3,243,6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计入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支出及违约金支出 | 21,341 | 20,458 | 21,341 | 20,458 |
其他 | 7,282 | 167,888 | 7,282 | 167,888 |
合计 | 28,623 | 188,346 | 28,623 | 188,346 |
其他说明:
无
5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3,217,620 | 171,509,16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5,894,516 | -52,113,354 |
合计 | 37,323,104 | 119,395,81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25,639,966 | 998,483,073 |
按法定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3,845,995 | 149,772,46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594,617 | -4,684,890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的影响 | 983,972 | 7,646,64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317,166 | 5,326,40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867,437 | -6,030,79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2,198,03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87,371,167 | -46,201,804 |
其他 | -16,990,808 | 11,369,752 |
所得税费用 | 37,323,104 | 119,395,8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集团所得税费用包括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根据其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和非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根据其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当地税收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02,786,032 | 43,075,409 |
利息收入 | 71,996,771 | 60,787,342 |
收回保证金 | - | 20,413,975 |
其他 | 238,210 | 6,777,664 |
合计 | 275,021,013 | 131,054,39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中的支付额 | 616,842,865 | 450,925,781 |
银行手续费 | 4,742,326 | 5,495,395 |
支付的往来款 | 50,679,947 | 90,369,556 |
其他 | 3,578,960 | 6,036,272 |
合计 | 675,844,098 | 552,827,00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出 | 54,361,598 | 37,169,417 |
合计 | 54,361,598 | 37,169,41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88,316,862 | 879,087,26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6,305,209 | 114,781,378 |
信用减值损失 | 75,591,625 | 41,408,01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5,985,721 | 276,910,23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8,122,507 | 35,704,615 |
无形资产摊销 | 74,597,941 | 69,716,9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59,426 | 3,524,14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7,326 | -314,19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474,645 | -106,304,10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428,530 | -36,473,80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670,368 | 16,059,9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2,807,940 | -64,178,9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86,573 | 12,065,61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6,627,930 | -1,255,512,8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32,043,631 | -2,346,340,46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8,421,663 | 1,910,520,384 |
专项储备的增加/(减少) | 24,866,777 | 6,546,8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059,212 | -442,798,85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19,505,421 | 3,882,076,87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074,871,530 | 7,883,060,10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5,366,109 | -4,000,983,22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719,505,421 | 7,074,871,530 |
其中:库存现金 | 32,758 | 31,46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719,472,663 | 7,074,840,064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19,505,421 | 7,074,871,5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应收票据 | 47,971,327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 |
合计 | 47,971,327 | / |
其他说明:
无
6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1,933,963 |
其中:英镑 | 2,479,480 | 9.1432 | 22,670,382 |
欧元 | 2,696,905 | 7.8771 | 21,243,790 |
美元 | 1,092,926 | 7.2258 | 7,897,265 |
其他 | / | / | 122,526 |
应收账款 | 48,427,297 | ||
其中:美元 | 3,345,472 | 7.2258 | 24,173,712 |
英镑 | 2,632,791 | 9.1432 | 24,072,135 |
其他 | / | / | 181,450 |
应付账款 | 193,605,121 | ||
其中:欧元 | 17,354,558 | 7.8771 | 136,703,589 |
美元 | 5,371,565 | 7.2258 | 38,813,854 |
瑞士法郎 | 2,481,567 | 7.0299 | 17,445,168 |
其他 | / | / | 642,510 |
其他应付款 | 116,348,263 | ||
其中:美元 | 9,421,035 | 7.2258 | 68,074,515 |
欧元 | 4,789,877 | 7.8771 | 37,730,340 |
瑞士法郎 | 1,490,181 | 7.0299 | 10,475,823 |
其他 | / | / | 67,585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Specialist Machine Developments | 英国 | 英镑 |
6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退税 | 50,741,143 | 其他收益 | 50,741,143 |
科技项目拨款 | 3,688,000 | 其他收益 | 3,688,000 |
政府奖励款 | 20,590,870 | 其他收益 | 20,590,870 |
政府奖励款 | - | 递延收益 | 21,829,860 |
科技项目拨款 | 178,507,162 | 递延收益 | 127,876,949 |
合计 | 253,527,175 | 224,726,82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中车时代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2 | 人民币296,786,2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中车时代电子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2 | 人民币80,0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沈阳中车时代 | 辽宁沈阳 | 辽宁沈阳#2 | 人民币56,0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中车时代半导体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2 | 人民币4,576,600,670 | 制造业 | 96.17 | - | 直接设立 |
宝鸡中车时代 | 陕西宝鸡 | 陕西宝鸡#2 | 人民币589,258,59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太原中车时代 | 山西太原 | 山西太原#2 | 人民币307,620,400 | 制造业 | - | 55 | 直接设立 |
昆明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昆明中车电气”)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2 | 人民币55,0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杭州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杭州中车电气”)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2 | 人民币75,000,000 | 制造业 | 60 | - | 直接设立 |
广州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中车电气”)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2 | 人民币30,000,000 | 制造业 | 60 | - | 直接设立 |
香港中车时代电气 | 香港 | 香港 | 港币856,952,000 | 投资控股 | 100 | - | 直接设立 |
宁波中车电气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2 | 人民币110,0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成都中车电气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2 | 人民币30,0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青岛中车电气(注1)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2 | 人民币100,000,000 | 制造业 | 45 | - | 直接设立 |
上海中车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车轨道”) | 上海 | 上海#2 | 人民币50,000,000 | 制造业 | 51 | - | 直接设立 |
中车时代软件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2 | 人民币100,000,000 | 软件服务 | 100 | - | 直接设立 |
湖南中车通号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2 | 人民币229,0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兰州中车时代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兰州中车时代”)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2 | 人民币50,000,000 | 制造业 | 51 | - | 直接设立 |
上海中车 SMD | 上海 | 上海#2 | 人民币70,0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直接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CRRC Times Electric Australia Pty.Ltd.(“TimesAustralia”)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澳元290,000 | 贸易 | 100 | - | 直接设立 |
CRRC Times Electric USA,LLC (“TimesUSA”) | 美国 | 美国 | 美元430,000 | 贸易 | 100 | - | 直接设立 |
CRRC Times Electric Brasil Ltda. (“TimesBrasil”) | 巴西 | 巴西 | 巴西雷亚尔1,320,000 | 贸易 | 99 | 1 | 直接设立 |
重庆中车电气 | 重庆 | 重庆#2 | 人民币150,000,000 | 制造业 | 60 | - | 直接设立 |
一汽中车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注2) | 吉林长春 | 吉林长春#2 | 人民币500,000,000 | 制造业 | 50 | - | 直接设立 |
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2 | 人民币3,600,000,000 | 制造业 | - | 100 | 直接设立 |
加拿大Dynex | 加拿大 | 加拿大 | 加元37,096,192 | 投资控股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Dynex Semiconductor Limited | 英国 | 英国 | 英镑15,000,000 | 制造业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SMD | 英国 | 英国 | 英镑44,049,014 | 投资控股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Soil Machine Dynamics Limited | 英国 | 英国 | 英镑938,950 | 制造业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SMD Offshore Support Limited | 英国 | 英国 | 英镑 2 | 贸易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SMD Robotics Limited | 英国 | 英国 | 英镑 1 | 贸易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Soil Machine Dynamics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新币 1 | 制造业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SMD do Brasil Ltd. | 巴西 | 巴西 | 巴西雷亚尔100 | 贸易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中车国家变流中心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2 | 人民币390,600,000 | 制造业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见注1、注2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注1:本公司认为,即使仅拥有不足半数的表决权,本公司也控制了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车电气”)。这是因为本公司是青岛中车电气最大单一股东,持有45%的股权。根据青岛中车电气的公司章程,持有青岛中车电气38%股权的本公司关联方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影响青岛中车电气有关经营活动的股东会决议事项方面,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与本公司保持一致;青岛中车电气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由本公司委任,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即为有效。
注2:本公司认为,虽然其持股比例仅为50%,本公司也控制了一汽中车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中车”),主要原因是:根据一汽中车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公司委派3名董事,一汽股权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决议事项分为普通决议事项和特别决议事项,普通决议事项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特别决议事项涉及一汽中车运营的重要决策,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对于一汽中车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上未能获得通过的事项,经双方约定的程序进行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最终以本公司处理意见为准,因此本公司认为对一汽中车具有控制权。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股份有限公司#2 有限责任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车时代半导体 | 3.83% | 17,465,930 | - | 244,251,75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车时代半导体 | 3,862,177,688 | 4,349,931,899 | 8,212,109,587 | 1,218,031,441 | 739,140,302 | 1,957,171,743 | 3,275,587,922 | 3,940,495,540 | 7,216,083,462 | 886,318,308 | 532,184,787 | 1,418,503,09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车时代半导体 | 1,661,744,783 | 456,029,501 | 457,357,475 | 504,704,477 | 923,574,206 | 165,696,427 | 167,417,711 | 21,478,99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合营企业 | |||||
时菱公司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50 | - | 权益法 |
浙江时代兰普 | 浙江温州 | 制造业 | 50 | - | 权益法 |
上海申中 | 上海 | 研发及技术服务业 | 50 | - | 权益法 |
郑州时代 | 河南郑州 | 制造业 | 50 | - | 权益法 |
青蓝半导体 | 广东广州 | 研发及技术服务业 | - | 49 | 权益法 |
联营企业 | |||||
中车浩夫尔 | 江苏无锡 | 制造业 | - | 49 | 权益法 |
株洲西门子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30 | - | 权益法 |
中车国芯科技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25 | - | 权益法 |
西屋轨道 | 湖南长沙 | 制造业 | 50 | - | 权益法 |
智新半导体 | 湖北武汉 | 制造业 | 47 | 权益法 | |
印度中车 | 印度 | 制造业 | 15 | - | 权益法 |
无锡时代 | 江苏无锡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 | 46 | - | 权益法 |
佛山中时 | 广东佛山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0 | - | 权益法 |
广州高速 | 广东广州 | 制造业 | - | 19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分别持有广州高速和印度中车19%及15%的表决权,本公司有权在广州高速和印度中车董事会中各派有一名董事,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参与决策权,对广州高速和印度中车均具有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时菱公司 | 时菱公司 | |
流动资产 | 213,339,922 | 212,373,038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62,764,905 | 170,802,724 |
非流动资产 | 32,046,262 | 27,774,124 |
资产合计 | 245,386,184 | 240,147,162 |
流动负债 | 26,275,536 | 24,202,922 |
非流动负债 | 3,190,000 | 3,190,000 |
负债合计 | 29,465,536 | 27,392,922 |
净资产 | 215,920,648 | 212,754,24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7,960,324 | 106,377,120 |
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7,960,324 | 106,377,120 |
营业收入 | 19,391,776 | 13,993,086 |
所得税费用 | - | - |
净利润 | 3,166,408 | 1,740,614 |
综合收益总额 | 3,166,408 | 1,740,61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36,000,000 |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73,788,008 | 103,949,76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661,752 | -1,901,668 |
--综合收益总额 | -3,661,752 | -1,901,668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47,176,787 | 253,224,00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047,215 | -40,531,579 |
--综合收益总额 | -6,047,215 | -36,927,659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长期应付款及租赁负债等,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42,100,909 | 6,700,827,16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29,331,448 | 2,918,688,8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0,867,640 | 152,673,5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货币资金 | 7,449,097,496 | 7,500,378,674 |
应收票据 | 2,422,929,663 | 3,404,536,888 |
应收账款 | 9,956,405,657 | 8,100,217,003 |
其他应收款 | 164,171,447 | 159,577,799 |
其他流动资产 | 50,175,806 | 50,157,1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46,124,210 | 340,751,629 |
长期应收款 | 6,480,171 | 1,716,7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00,619,576 | 3,305,380,382 |
金融负债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短期借款 | 445,101,537 | 454,374,494 |
应付票据 | 2,850,943,996 | 2,618,840,644 |
应付账款 | 6,323,129,378 | 6,086,488,039 |
其他应付款 | 1,728,394,103 | 983,217,920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770,974 | 77,713,637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1,841,623 | 193,708,882 |
长期应付款 | 135,313 | - |
2.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对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1)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主要客户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及其他轨道交通行业的国有企业。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抵押物。本集团具有特定的信用集中风险,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4.70%和1.55%源于最大客户。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20.60%和20.18%源于前五大客户。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具体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方法、直接减记金融资产等政策参见附注五、10(2)。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应收账款账龄来评估各类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该类业务涉及大量的客户,其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
预期平均损失率基于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2)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票据结算和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本集团管理层一直监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其备有足够流动资金应付到期的财务债务,并将本集团的财务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账面价值 |
短期借款 | 446,382,177 | - | - | 446,382,177 | 445,101,537 |
应付票据 | 2,850,943,996 | - | - | 2,850,943,996 | 2,850,943,996 |
应付账款 | 6,323,129,378 | - | - | 6,323,129,378 | 6,323,129,378 |
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 | 949,463,801 | - | - | 949,463,801 | 949,463,801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576,496 | 160,173,516 | 68,692,315 | 238,442,327 | 228,770,974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7,930,259 | 83,384,000 | 173,179,592 | 334,493,851 | 291,841,623 |
合计 | 10,657,426,107 | 243,557,516 | 241,871,907 | 11,142,855,530 | 11,089,251,309 |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年以上 | 合计 | 账面价值 |
短期借款 | 457,665,966 | - | - | 457,665,966 | 454,374,494 |
应付票据 | 2,618,840,644 | - | - | 2,618,840,644 | 2,618,840,644 |
应付账款 | 6,086,488,039 | - | - | 6,086,488,039 | 6,086,488,039 |
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 | 981,502,920 | - | - | 981,502,920 | 981,502,920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811,956 | 5,757,956 | 70,032,376 | 81,602,288 | 77,713,637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6,040,208 | 50,150,527 | 105,312,237 | 221,502,972 | 193,708,882 |
合计 | 10,216,349,733 | 55,908,483 | 175,344,613 | 10,447,602,829 | 10,412,628,616 |
(3)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当收支以不同于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相关。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位于中国,绝大多数交易以人民币结算,惟若干销售、采购和借款业务须以外币结算。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外币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总负债 | 期初总资产 | 期初总负债 |
澳币 | 164,234,486 | - | 155,305,098 | - |
美元 | 140,976,888 | 115,313,219 | 149,141,591 | 61,108,690 |
英镑 | 223,789,193 | 9,344,508 | 148,979,197 | 18,967,049 |
欧元 | 115,844,991 | 174,433,924 | 147,769,940 | 164,048,140 |
瑞士法郎 | - | 32,017,848 | - | 36,206,414 |
合计 | 644,845,558 | 331,109,499 | 601,195,826 | 280,330,293 |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英镑、美元、欧元及瑞士法郎及澳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2023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基点 | 对本期利润的影响 | 期初基点 | 对上期利润的影响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澳元 | ||||
人民币对澳元升值 | 10% | -13,959,931 | 10% | -13,200,933 |
人民币对澳元贬值 | -10% | 13,959,931 | -10% | 13,200,933 |
美元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10% | -2,181,412 | 10% | -7,482,797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10% | 2,181,412 | -10% | 7,482,797 |
英镑 | ||||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 | 10% | -18,227,798 | 10% | -11,051,033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 | -10% | 18,227,798 | -10% | 11,051,033 |
欧元 |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10% | 4,980,059 | 10% | 1,383,647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10% | -4,980,059 | -10% | -1,383,647 |
瑞士法郎 | ||||
人民币对瑞士法郎升值 | 10% | 2,721,517 | 10% | 3,077,545 |
人民币对瑞士法郎贬值 | -10% | -2,721,517 | -10% | -3,077,545 |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的约束。2023年度及2022年度,资本管理的目标和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调整后资本加净负债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杠杆比率不超过30%。净负债包括所有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除应交企业所得税之外的其他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资本指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金额 |
短期借款 | 445,101,53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850,943,996 |
应付账款 | 6,323,129,378 |
应付职工薪酬 | 342,697,646 |
应交税费(不含应交企业所得税) | 53,866,129 |
其他应付款 | 1,728,394,103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228,770,974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 | 291,841,623 |
长期应付款 | 135,313 |
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719,505,421 |
净负债 | 5,545,375,278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34,968,786,765 |
资本和净负债 | 40,514,162,043 |
杠杆比率 | 13.69%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842,100,909 | - | 4,842,100,909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4,842,100,909 | - | 4,842,100,909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 3,029,331,448 | - | 3,029,331,448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210,867,640 | 210,867,64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7,871,432,357 | 210,867,640 | 8,082,299,997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加权平均资金成本、长期收入增长率。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2023年1月1日 | 152,673,525 |
本期购入 | 58,194,115 |
2023年6月30日 | 210,867,640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详见附注十、1.金融工具分类,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于2023年 06月 30日及2022 年 12月 31日,本集团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车株洲所 | 湖南株洲 | 轨道交通产品及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 912,684 | 41.63% | 41.6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中车株洲所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集团”。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直属企业。最终控制方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最终控制方集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BOGE Elastmetall GmbH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湖南力行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湖南中车商用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青岛中车时代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上海中车汉格船舶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无锡中车时代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中铁检验认证株洲牵引电气设备检验站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株洲时代瑞唯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株洲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株洲中车奇宏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中车风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CRRC ZELC Verkehrstechnik GmbH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北京中车赛德铁道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北京中车长客二七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沧州中车株机轨道装备服务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常州中车柴油机零部件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常州中车瑞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常州中车西屋柴油机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成都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成都中车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成都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大连中车泽隆机械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佛山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湖南智融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湖南中车尚驱电气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江苏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江西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昆明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眉山中车紧固件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眉山中车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美国中车麻省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南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南京中车浦镇海泰制动设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南宁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宁波市江北九方和荣电气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青岛四方阿尔斯通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青岛中车轻材料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泉州中车唐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山东中车同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上海中车瑞伯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沈阳中车永电铁路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石家庄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世纪华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太原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天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天津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天津中车唐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温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乌鲁木齐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武汉中车四方武铁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武汉中车智能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武汉中车株机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西安中车永电电气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西安中车永电捷通电气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西安中车永电智慧驱动有限责任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铁检验认证(青岛)车辆检验站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重庆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重庆中车四方所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重庆中车四方所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株洲中车天力锻业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株洲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资阳中车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山东中车华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12月6日注销)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宁波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大连机车车辆经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6日注销)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江苏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中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株洲中车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青岛卡玛克斯缓冲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株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车永济电机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澳大利亚中车长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永济中车电机电器修配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武汉中车四方维保中心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福州市金投智能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株洲所的合营公司 |
湖南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株洲国创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常州朗锐东洋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青岛四方法维莱轨道制动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上海申通长客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沈阳西屋制动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沈阳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长春长客阿尔斯通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大连东芝机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北京北九方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大同日立能源牵引变压器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同ABB牵引变压器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广州骏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中车骏发电气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济南思锐轨道交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青岛地铁轨道交通智能维保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太原机车路凯运业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太原铁辆经贸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太原映丰机车车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株洲九方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上海阿尔斯通交通电气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太原盛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北京二七长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资阳中工机车传动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信阳同合车轮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上海南济轨道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曲靖熠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所合营公司控制的公司 |
攸县尚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株洲所合营公司控制的公司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的控股股东 |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 董监高任职公司 |
中铁宝工有限责任公司 | 对宝鸡中车时代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注:该企业已于2022年12月撤资,自2022年12月起,该公司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车株洲所 | 采购商品 | - | 127,795 |
中车株洲所 | 接受劳务 | 59,460,120 | 69,396,685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采购商品 | 61,032,424 | 15,483,928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 | 80,659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采购商品 | 99,029,476 | 59,487,309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75,472 | 331,925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采购商品 | 227,199,435 | 159,686,697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接受劳务 | 3,614,818 | 8,933,935 |
中车株洲所的合营公司 | 采购商品 | - | 52,717,600 |
中车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21,698 | 361,019 |
中车株洲所合营公司控制的公司 | 采购商品 | 7,098,000 | -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采购商品 | 179,216,109 | 394,245,596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接受劳务 | 11,538,876 | 9,167,431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采购商品 | 1,712,648 | 848,620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采购商品 | 1,633,464 | 1,189,141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2,069,647 | 751,698 |
对宝鸡时代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采购商品 | - | 1,414,03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109,630,983 | 15,491,775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151,925 | 2,982,013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46,768,839 | 2,674,179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1,700,000 | 2,100,748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1,641,641,403 | 1,724,441,663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提供劳务 | 362,181,096 | 210,627,117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249,942,349 | 129,818,382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20,353,715 | -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900,000 | -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87,191,515 | 15,289,394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提供劳务 | 3,027,839 | - |
中车株洲所 | 销售商品 | 26,224,268 | 52,043,961 |
中车株洲所 | 提供劳务 | 597,158 | - |
中车株洲所的合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 | 41,078,000 |
中车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 | 7,079,646 |
对宝鸡时代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销售商品 | - | 654,86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21,238 | 8,548 |
中车株洲所 | 1,683,229 | 650,159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2,682,064 | 1,611,797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04,470 | 208,939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6,367 |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532,719 | 1,532,719 | 1,532,719 | 1,670,664 | 3,365,086 | 2,646,875 | 351,632 | 422,177 | 2,252,480 | 1,308,183 |
中车株洲所 | - | - | - | - | 48,391 | 179,464 | 74,827 | 15,805 | 2,038,200 | -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 | 11,090,041 | - | 11,090,041 | 11,564,029 | - | 126,862 | - | 10,590,407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86,917,875 | 1/10/2022 | 30/9/2023 | 年利率4.21%-4.68% |
中车株洲所的控股股东 | 75,210,556 | 29/09/2015 | 28/09/2030 | 年利率1.08%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956,093 | 5,793,43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利息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281,999 | - |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92,540,253 | 291,611,416 |
借款利息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436,226 | 378,130 |
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 439,758 | 495,545 |
自关联方采购能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093,009 | 1,127,317 |
向关联方销售能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车株所控制的公司 | 1,490,640 | 1,554,800 |
本企业联营公司 | 4,307 | 3,457 |
中车株洲所 | 111,464 | -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80,439,514 | 743,169,068 |
应收票据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193,408,774 | 213,408,774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191,091,518 | 76,802,972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55,748,995 | 9,739,064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132,705,301 | 2,322,795,091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11,075,712 | 69,767,682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332,568,349 | 159,578,497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102,118,584 | 37,995,780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株洲所 | 48,219,847 | 59,011,572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株洲所的合营公司 | 10,685,280 | 10,685,280 |
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 | 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800,000 | 800,000 |
预付账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299,972 | 1,864,861 |
预付账款 | 株洲所 | 108,220 | 108,220 |
预付账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137,400 | - |
预付账款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419,400 | - |
合同资产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67,957 | - |
合同资产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1,065,909 | - |
合同资产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2,763,484 | 21,569,632 |
合同资产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227,671 | 239,637 |
合同资产 | 株洲所 | 7,611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资产 | 董监高任职公司 | 3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60,000 | 50,000 |
其他应收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076,126 | 278,872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4,867 | 12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6,367 | - |
其他应收款 | 株洲所 | 125,761 | 813,077 |
其他应收款 | 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243,045 | 263,045 |
其他应收款 | 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2,047,331 | - |
其他应收款 | 株洲所合营公司控制的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389,518,379 | 345,921,082 |
应收款项融资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5,000,000 | 2,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576,217,609 | 1,300,119,33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44,281,967 | 52,007,181 |
应收款项融资 | 株洲所 | 44,808,668 | 100,476,768 |
应收款项融资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0,535,37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4,716,812 | 32,052,9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8,126,843 | 4,134,84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株洲所 | 16,788,354 | 16,795,9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46,260,035 | 46,327,9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2,044,228 | 1,830,4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15,000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1,560,000 | 3,520,000 |
应付票据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1,340,000 | 360,000 |
应付票据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4,122,698 | 14,410,000 |
应付票据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66,182,400 | 10,273,731 |
应付票据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440,000 | 210,000 |
应付票据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2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53,883,173 | 665,880,821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04,837,919 | 107,362,430 |
应付账款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242,843,326 | 251,309,131 |
应付账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1,937,810 | 1,998,677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 5,630,863 | 22,175,026 |
应付账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3,913,091 | 5,642,241 |
应付账款 | 株洲所合营公司控制的公司 | 7,098,000 | - |
应付账款 | 株洲所的合营公司 | 32,487,600 | 32,487,600 |
应付账款 | 株洲所 | 5,565 | 5,565 |
应付股利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0,659,423 | - |
应付股利 | 株洲所 | 324,272,134 | - |
其他应付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8,088,548 | 19,096,959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所 | 380,780,484 | 396,230,130 |
其他应付款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1,753,153 | 3,469,784 |
其他应付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联营公司 | 30,070 | 313,000 |
其他应付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的最终控制方集团的合营公司 | 446 | 446 |
合同负债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92,542,052 | 39,539,556 |
合同负债 | 株洲所 | 125,761 | - |
合同负债 | 株洲所的联营公司 | 1,436,000 | - |
合同负债 | 株洲所合营公司控制的公司 | 21,618,093 | - |
短期借款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86,917,875 | 81,898,64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车株洲所的控股股东 | 5,022,556 | 5,025,6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055,121 | 5,352,0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株洲所 | 2,279,984 | 1,250,5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车株洲所控制的公司 | - | 846,760 |
长期借款 | 中车株洲所的控股股东 | 70,188,000 | 72,688,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租赁负债 | 除中车株洲所集团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2,316,145 | 8,997,704 |
租赁负债 | 株洲所 | 3,315,135 | -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资本承诺 | 1,446,218,162 | 1,653,695,248 |
—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 | 190,954,438 | 264,608,700 |
—对其他权益工具的投资 | 55,897,460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3,290,000,000 | 3,750,000,000 |
合计 | 4,983,070,060 | 5,668,303,948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设湖南中车电驱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拟与浩夫尔动力总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夫尔国际”)、广西民生电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民生新能源”)及本公司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资产和货币合计出资83,297.4944 万元(含本公司汽车事业部资产 54,441.86 万元及现金 28,855.6344 万元),持股 83.2975%;浩夫尔国际以其在中车浩夫尔的现有 39% 股权作价 1,712.5056 万元出资,持股
1.7125%;民生新能源以货币出资 4,990.00 万元,持股 4.99%;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 10,000.00万元出资,持股 10%。合资公司将主要从事新能源乘用车电驱产业。截至目前,合资公司尚未设立。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向市场提供轨道交通装备及其延伸产品和服务,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公司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地理信息:
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和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如下:
对外交易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大陆 | 8,081,955,284 | 6,169,265,789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488,255,349 | 357,644,951 |
合计 | 8,570,210,633 | 6,526,910,740 |
非流动资产总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大陆 | 11,610,208,117 | 10,772,484,347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611,796,711 | 579,932,079 |
合计 | 12,222,004,828 | 11,352,416,426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本集团对主要客户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比例较大,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合并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合并收入比例(%) | |
中车集团 | 2,127,051,914 | 24.82 | 2,006,227,439 | 30.74 |
(2).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2,249,404 | 16,961,583 |
1至2年(含2年) | 802,886 | 11,979,976 |
2至3年(含3年) | 4,800 | 999,195 |
3至4年(含4年) | - | 591,063 |
4至5年(含5年) | - | - |
合计 | 13,057,090 | 30,531,817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6,084,044,465 | 4,914,726,686 |
6个月至1年 | 2,463,843,499 | 737,723,042 |
1年以内小计 | 8,547,887,964 | 5,652,449,728 |
1至2年 | 867,856,246 | 690,436,837 |
2至3年 | 309,915,004 | 304,343,820 |
3年以上 | 61,111,304 | 38,766,999 |
合计 | 9,786,770,518 | 6,685,997,384 |
减:信用减值损失 | 233,822,033 | 162,326,742 |
账面价值 | 9,552,948,485 | 6,523,670,642 |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基于发票日期划分。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81,367 | 0.03 | 2,481,367 | 100.00 | - | 2,481,367 | 0.04 | 2,481,367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84,289,151 | 99.97 | 231,340,666 | 2.36 | 9,552,948,485 | 6,683,516,017 | 99.96 | 159,845,375 | 2.39 | 6,523,670,642 |
其中: | ||||||||||
应收除铁总外的中央国有企业客户 | 6,913,058,553 | 70.64 | 117,131,798 | 1.69 | 6,795,926,755 | 4,508,508,750 | 67.43 | 69,007,269 | 1.53 | 4,439,501,481 |
应收地方政府或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 2,235,740,488 | 22.84 | 98,443,488 | 4.40 | 2,137,297,000 | 1,390,413,321 | 20.80 | 68,205,759 | 4.91 | 1,322,207,562 |
应收铁总 | 239,637,553 | 2.45 | 214,624 | 0.09 | 239,422,929 | 142,418,834 | 2.13 | 166,526 | 0.12 | 142,252,308 |
应收其他客户 | 395,852,557 | 4.04 | 15,550,756 | 3.93 | 380,301,801 | 642,175,112 | 9.60 | 22,465,821 | 3.50 | 619,709,291 |
合计 | 9,786,770,518 | 100.00 | 233,822,033 | / | 9,552,948,485 | 6,685,997,384 | 100.00 | 162,326,742 | / | 6,523,670,6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2,481,367 | 2,481,367 | 100 | 回收可能性低 |
合计 | 2,481,367 | 2,481,367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除铁总外的中央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4,505,196,159 | 56,410,702 | 1.25 |
6个月至1年 | 1,900,020,045 | 30,671,878 | 1.61 |
1至2年 | 357,179,983 | 18,512,639 | 5.18 |
2至3年 | 111,030,321 | 5,898,255 | 5.31 |
3年以上 | 39,632,045 | 5,638,324 | 14.23 |
合计 | 6,913,058,553 | 117,131,79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3,688,427,604 | 45,120,648 | 1.22 |
6个月至1年 | 436,368,798 | 5,607,225 | 1.28 |
1至2年 | 234,948,563 | 10,458,463 | 4.45 |
2至3年 | 113,205,523 | 4,975,343 | 4.39 |
3年以上 | 35,558,262 | 2,845,590 | 8.00 |
合计 | 4,508,508,750 | 69,007,2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地方政府或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136,316,382 | 34,408,031 | 3.03 |
6个月至1年 | 470,758,004 | 11,123,684 | 2.36 |
1至2年 | 427,220,659 | 24,035,650 | 5.63 |
2至3年 | 182,988,051 | 22,416,036 | 12.25 |
3年以上 | 18,457,392 | 6,460,087 | 35.00 |
合计 | 2,235,740,488 | 98,443,48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696,641,391 | 20,935,166 | 3.01 |
6个月至1年 | 133,905,255 | 3,164,088 | 2.36 |
1至2年 | 374,677,724 | 21,420,858 | 5.72 |
2至3年 | 185,188,951 | 22,685,647 | 12.25 |
3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1,390,413,321 | 68,205,7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铁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14,014,069 | 160,411 | 0.07 |
6个月至1年 | 15,238,910 | 9,258 | 0.06 |
1至2年 | 10,384,574 | 44,955 | 0.43 |
2至3年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239,637,553 | 214,62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11,190,705 | 85,596 | 0.08 |
6个月至1年 | 24,896,598 | 55,381 | 0.22 |
1至2年 | 6,331,531 | 25,549 | 0.40 |
2至3年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142,418,834 | 166,5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28,517,855 | 6,549,147 | 2.87 |
6个月至1年 | 77,826,541 | 2,072,799 | 2.66 |
1至2年 | 73,071,030 | 4,615,953 | 6.32 |
2至3年 | 15,896,631 | 2,038,015 | 12.82 |
3年以上 | 540,500 | 274,842 | 50.85 |
合计 | 395,852,557 | 15,550,756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418,511,407 | 11,100,535 | 2.65 |
6个月至1年 | 142,552,391 | 3,930,074 | 2.76 |
1至2年 | 74,479,019 | 6,113,398 | 8.21 |
2至3年 | 5,949,345 | 967,428 | 16.26 |
3年以上 | 682,950 | 354,386 | 51.89 |
合计 | 642,175,112 | 22,465,8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89,998,713 | -18,573,466 | 69,980,663 | - | 141,405,910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72,328,029 | 18,573,466 | 1,514,628 | - | 92,416,123 |
合计 | 162,326,742 | - | 71,495,291 | - | 233,822,0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6 | 1,123,521,120 | 11.48 | 29,943,370 |
客户12 | 1,031,686,437 | 10.54 | - |
客户20 | 452,246,619 | 4.62 | 10,249,157 |
客户7 | 416,542,361 | 4.26 | 17,178,387 |
客户11 | 389,656,742 | 3.98 | - |
合计 | 3,413,653,279 | 34.88 | 57,370,91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35,253,481 | 266,056,100 |
其他应收款 | 472,136,397 | 365,870,951 |
合计 | 807,389,878 | 631,927,0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宝鸡中车时代 | 178,271,100 | 178,271,100 |
宁波中车传感 | 118,000,000 | 86,000,000 |
宁波中车电气 | 38,982,381 | - |
上海中车轨道 | - | 1,581,000 |
兰州中车时代 | - | 204,000 |
合计 | 335,253,481 | 266,056,1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267,589,158 | 135,216,545 |
6个月到1年 | 53,679,936 | 79,068,544 |
1年以内小计 | 321,269,094 | 214,285,089 |
1至2年 | 100,726,343 | 37,234,329 |
2至3年 | 6,984,179 | 2,423,114 |
3年以上 | 44,623,696 | 113,497,489 |
减: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 | 1,466,915 | 1,569,070 |
合计 | 472,136,397 | 365,870,95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357,673,037 | 249,103,758 |
保证金及押金 | 47,003,951 | 52,569,540 |
认缴制下尚未出资的股权投资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 | 18,926,324 | 15,766,723 |
合计 | 473,603,312 | 367,440,02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69,070 | - | - | 1,569,07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13,978 | - | - | 213,978 |
本期转回 | -316,133 | - | - | -316,133 |
本期核销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466,915 | - | - | 1,466,91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145,202,926 | 450,771,551 | 8,694,431,375 | 9,027,602,926 | 450,771,551 | 8,576,831,37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96,206,623 | - | 296,206,623 | 294,556,682 | - | 294,556,682 |
合计 | 9,441,409,549 | 450,771,551 | 8,990,637,998 | 9,322,159,608 | 450,771,551 | 8,871,388,05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车时代电子 | 182,977,618 | - | - | 182,977,618 | - | - |
宁波中车时代 | 281,467,255 | - | - | 281,467,255 | - | - |
TimesUSA | 3,187,516 | - | - | 3,187,516 | - | - |
沈阳中车时代 | 56,000,000 | - | - | 56,000,000 | - | - |
宝鸡中车时代 | 1,108,727,100 | - | - | 1,108,727,100 | - | - |
昆明中车电气 | 55,000,000 | - | - | 55,000,000 | - | - |
杭州中车电气 | 33,000,000 | - | - | 33,000,000 | - | - |
广州中车电气 | 18,000,000 | - | - | 18,000,000 | - | - |
香港中车时代电气 | 731,009,400 | - | - | 731,009,400 | - | -450,771,551 |
TimesAustralia | 1,814,037 | - | - | 1,814,037 | - | - |
宁波中车电气 | 110,000,000 | - | - | 110,000,000 | - | - |
TimesBrasil | 4,062,679 | - | - | 4,062,679 | - | - |
青岛中车电气 | 45,000,000 | - | - | 45,000,000 | - | - |
中车时代软件 | 50,000,000 | - | - | 50,000,000 | - | - |
上海中车轨道 | 25,500,000 | - | - | 25,500,000 | - | - |
湖南中车通号 | 229,000,000 | - | - | 229,000,000 | - |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兰州中车时代 | 25,500,000 | - | - | 25,500,000 | - | - |
中车国家变流中心 | 280,654,981 | 117,600,000 | - | 398,254,981 | - | - |
上海中车 SMD | 70,000,000 | - | - | 70,000,000 | - | - |
成都中车电气 | 30,000,000 | - | - | 30,000,000 | - | - |
中车时代半导体 | 5,164,224,120 | - | - | 5,164,224,120 | - | - |
加拿大 Dynex | 282,478,220 | - | - | 282,478,220 | - | - |
重庆中车电气 | 90,000,000 | - | - | 90,000,000 | - | - |
一汽中车 | 150,000,000 | - | - | 150,000,000 | - | - |
合计 | 9,027,602,926 | 117,600,000 | - | 9,145,202,926 | - | -450,771,55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时菱公司 | 106,377,120 | 1,583,204 | - | - | - | 107,960,324 | - |
浙江时代兰普 | 13,782,339 | -2,687,295 | - | - | - | 11,095,044 | - |
上海申中 | 9,014,247 | -462,904 | - | - | - | 8,551,343 | - |
郑州时代 | 8,782,600 | 1,868,707 | - | - | - | 10,651,307 | - |
小计 | 137,956,306 | 301,712 | - | - | - | 138,258,018 | - |
二、联营企业 | |||||||
株洲西门子 | 46,719,865 | 192,879 | - | - | - | 46,912,744 | - |
中车国芯科技 | 50,165,681 | 83,497 | - | - | - | 50,249,178 | - |
西屋轨道 | 15,820,180 | -688,332 | - | - | - | 15,131,848 | - |
印度中车 | 15,264,370 | 101,511 | - | - | - | 15,365,881 | - |
无锡时代 | 21,855,251 | -130,688 | - | - | - | 21,724,563 | - |
佛山中时 | 6,775,029 | 1,789,362 | - | - | - | 8,564,391 | - |
小计 | 156,600,376 | 1,348,229 | - | - | - | 157,948,605 | - |
合计 | 294,556,682 | 1,649,941 | - | - | - | 296,206,6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791,216,869 | 4,510,266,620 | 4,624,990,300 | 3,720,005,174 |
其他业务 | 329,851,392 | 309,420,222 | 403,555,536 | 364,528,758 |
合计 | 6,121,068,261 | 4,819,686,842 | 5,028,545,836 | 4,084,533,93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6,117,126,434 | 4,976,730,094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3,941,827 | 51,815,742 |
合计 | 6,121,068,261 | 5,028,545,83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和材料本公司主要销售轨道交通装备产品。此类商品和材料的运输方式主要是陆运,本公司通常在客户收到并验收产品合格时确认收入。
在轨道交通装备产品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轨道交通装备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维修服务收入本公司主要维修轨道交通装备产品,本集团在完成维修服务时确认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49,941 | -862,361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375,800 | 20,441,389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6,782,381 | 1,038,000,000 |
其他 | -1,847,307 | -1,049,490 |
合计 | 228,960,815 | 1,056,529,53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7,32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2,427,10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270,775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844,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59,08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983,4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29,243 | |
合计 | 225,475,5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8 | 0.81 | 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4 | 0.66 | 0.6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东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