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19 公司简称: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英明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罗普特、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集团 | 指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保荐人、保荐机构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恒誉兴业 | 指 |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恒誉兴业壹号 | 指 |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恒誉兴业贰号 | 指 | 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恒誉兴业叁号 | 指 | 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永诚誉 | 指 | 厦门永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恒丞誉 | 指 | 厦门恒丞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罗普特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Ropeok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ROPEOK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江文涛 |
公司注册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1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06年3月17日,公司注册地址为:火炬园新丰三路11号二层S3之十九;(2)2006年9月14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69号东南三层;(3)2015年8月20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为: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66号0006单元;(4)2020年4月27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为:厦门市软件园三期集美大道创业大厦第三层315、316、317、319号;(5)2023年5月29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101室 |
公司办公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24 |
公司网址 | http://www.ropeok.com |
电子信箱 | ir.ropeok@ropeok.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余丽梅 |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 | |
电话 | 0592-3662258 | |
传真 | 0592-3662225 | |
电子信箱 | ir.ropeok@ropeok.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罗普特 | 68861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18,076,024.98 | 59,809,418.46 | 59,809,418.46 | 97.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954,905.30 | -18,908,666.54 | -19,594,905.08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054,438.06 | -24,264,670.59 | -24,950,909.1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67,415.43 | -214,104,972.36 | -214,104,972.36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9,675,829.52 | 1,207,678,932.21 | 1,287,376,449.76 | -6.46 |
总资产 | 1,898,128,854.60 | 1,878,741,049.82 | 2,000,776,933.90 | 1.0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0.10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0.1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3 | -0.1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1 | -1.39 | -1.3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4 | -1.78 | -1.65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05 | 32.74 | 32.74 | 减少15.6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42%,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宏观经济回暖的背景下,着手努力推进项目实施,积极组织在手订单的验收,将项目订单转化为营业收入;同时,公司积极加大新增业务的开拓与落地,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0.38、-0.43亿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加大区域拓展力度,持续保持研发强度,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保持较高水平。同时,公司业务具有明显的销售季节性特征,公司项目验收、回款集中在下半年,影响利润的释放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由此导致利润有所波动。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亿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主要原因系:公司成立回款专项小组加大了历史订单的回款催收力度,并严格管控项目现金周转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改善了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6,697.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05,460.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68,448.6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308.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09,429.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5.88 | |
合计 | 5,099,532.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1、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立足数字经济,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感知、元宇宙等核心技术的沉淀与发展,深入行业应用,为行业提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化产品与技术。同时为客户提供数据服务,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布局和核心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创新研发体系建设,在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数据中台、数字孪生、信创安全等方面构建技术体系,并不断完善提升。在已构建的数字技术体系基础上,不断研发出各类数字平台产品和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技术竞争激烈的人工智能市场,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致力于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大数据挖掘和行业实战应用开发,将自研的核心技术与市场上成熟的技术结合,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技术融合和应用开发,形成具有市场实战应用价值的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来源于对人工智能算法技术特点和行业场景需求的深刻理解,以计算机视觉及相关人工智能技术中台为牵引,坚持产品与服务高效协同的技术场景化应用落地路线,立足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工业物联网、人居生活等各类场景需求,打通技术到场景实战应用的最后一公里,让科技快速、高效服务社会。
公司以计算机视觉、语义分析、元素感知、边缘计算、大数据挖掘、空间技术、“端边云”计算为核心构建技术中台,由技术中台支撑智能产品业务及“AI+行业应用”业务的研发,涉及前端感知软硬件开发、数据传输与计算软硬件开发、后台智能分析、大数据处理、平台应用开发等环节,主要业务及产品是为客户提供计算机视觉智能产品、大数据产品及AI+行业应用的系统级整体解决方案。
具体产品类别如下图所示,包括计算机视觉智能产品、统一技术中台产品、平台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等。其中,计算机视觉智能产品主要涉及智能终端核心硬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视觉摄像机、多模态智能终端、存算一体化终端、移动感知终端、物联网智能终端、边缘计算单元等),统一技术中台产品包括RUP统一研发效能平台、智能硬件中台、物联网(IoT)中台、AI算法中台、大数据中台等,平台产品包括智能硬件、智能技术平台、行业应用平台等系列产品,行业级解决方案囊括公共安全、智慧政法、智慧交通、智慧海洋、生态环境、智慧城市等多个行业。
2、 核心技术能力
2.1 RUP统一研发效能平台
统一研发效能基础平台,即RUP(Ropeok Unified Platform)基础平台,是一款涵盖了统一开发基础框架、运维基础框架、基础服务系列组件、基础业务系列组件等的技术基础开发平台,统一定义了研发管理标准体系和规范、服务标准及接口规范,以及快速开发与部署规范,是介于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产品之间的共享技术底座。基于该基础平台,可以快速交付项目,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降低研发成本,减少重复开发。
公司RUP基础平台在不断积累研发成果及技术竞争力的同时,也在持续构建开放生态,通过统一技术框架与合作伙伴进行研发上的优势互补,实现平台的共建、共治、共享,为合作伙伴赋能,为客户创造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对RUP基础平台的研发投入,不断更新迭代,推进基础开发生态的发展。在新增数据权限框架的基础上,发布了新一版的基础框架、配套的代码生成器及相关开发规范,轻量化处理基础服务,优化平台性能,降低系统对资源的需求;同步优化任务调度器、统一门户等基础功能组件,更高效支撑应用平台开发。
2.2 AI中台
AI中台将业务所需的AI能力抽象出来,与业务管理、基础平台等模块解耦,从而实现智能处理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数据流动的安全化。中台内部通过灵活的算法调度、模型调度和扩容运维等功能,为不同体量的业务需求提供可配置的AI能力,最大程度赋能整体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在AI算法中台方面新增样本标注工具和算法训练工具集,其中样本标注工具引入了“预训练模型”迭代标注模式,实现算法辅助标注和数据清洗,极大提升数据集构建速度。算法训练工具完善图形界面,可视化集成算法模型的训练、测试以及评估等功能,降低AI算法平
台使用门槛,辅助算法参数配置的智能推荐,进一步提升AI算法平台的交付效率。
2.2.1 算法融合调度平台
作为算法服务的入口,实现统一访问、服务编排、可视化、控制管理和流程自定义等功能。
2.2.2 算法/模型仓库
算法模型仓库负责已有算法和模型以及对应数据集的结构化存储,目前仓库内的已有算法类型主要为OCR识别、场景识别、人车物视觉追踪、非机动车违章检测、自然语言处理等。
2.2.3 中台支撑组件
中台支撑组件采用分布式微服务架构,主要包含算法框架、资源管理模块、扩容管理模块和部署运维模块等,内部模块之间实现解耦,通过http或rpc协议进行通信。算法框架实现标准化、插件化的高性能推理定制能力,能够自动调动资源进行服务扩容,也支持手动管理,能够引入其他标准化的功能模块,如性能监看板、统计分析和虚拟环境等,以适应灵活变化的业务需求。
2.2.4 AI智能算法
(1)全景视频运动目标跟踪算法
针对全景视频的投影形变问题及智能应用需求,公司研发了一套集检测和跟踪于一体的算法,对全景画面进行分辨率补偿和几何补偿,从而大幅提升目标全程跟踪能力。并且通过批处理加速的方式提升运行效率,降低硬件配置要求。特别针对跟踪过程中的目标互相遮挡问题,设计了一套多元数据匹配体系,通过深度特征进行目标的重识别和再匹配,从而减少跟错跟丢问题。目前算法应用于公路货车管控场景,已取得显著效果。
(2)多引擎人像识别算法
公司多引擎人像识别算法技术是在融合国内主流人脸识别算法的基础上进行二次综合优化,输出最终的人像识别比对结果。该算法不仅可以提升人像识别的准确性,同时最大限度发挥多引擎的综合性能,避免单引擎的特殊短板,实现智能分析效果。
(3)智慧管廊多模态安全管理算法
该算法首次创新性地将知识图谱与深度学习应用到智慧管廊的场景,对廊内海量多模态数据进行建模和分析,实现设备和装备的有效监管。同时可以实现人员管控,重点解决入廊人员的属性分析、弱光下的人员跟踪、多摄像头重识别、廊内作业等问题,在管廊场景的智能化分析领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为与管廊环境相似的场景管控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方案。
(4)多源视频融合算法
该算法通过基于光速平差的多源相机联合标定技术,完成空间位置标定。采用基于快速图割的海面图像拼接融合技术,实现视频图像拼接。基于该算法,可实现广域全景分析,实时获取或检测海洋、无人岛屿等大场景的动态情况,可广泛应用于边防、海防、无人岛屿监控。
(5)量子加密应用算法
公司致力于量子加密算法技术的场景落地及应用,成功在边检系统中应用量子加密技术,保障边检系统各项业务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公司已经建立了重点技术应用实验室,将加快量子加密技术的场景应用研究,争取在安全领域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6)移动嵌入式非机动车违章检测算法
公司基于业务场景需求,基于AI算法中台,在嵌入式移动端开发专用业务算法,并配合AI中台组件提供视频分析微服务。该算法通过安装在车上的双向视频设备输入数据,抓拍、甄别道路旁违法、违章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像,并在车载算法盒子上进行离线分析,检测占用机动车道、逆行、驶入专用车道、不戴头盔、私搭雨棚等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算法团队对其软硬件进行针对性优化,深入应用场景提升算法准确性,算法性能及准确性达到行业领先,形成多项专利成果。同时响应国家政策及市场需求,持续推进国产化芯片适配,落地更广泛应用场景。
(7)视频图像质量检测算法
视频图像检测系统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大型安防监控场景有着广泛的应用需求,作为视频图像运维的产品之一,定位于公共安全行业,为公安/政府提高视频图像数据质量,该系统致力于充分挖掘视频图像价值,全力支撑公安实战应用提供依据和便利,解决视频图像运维建设引起的高人工成本、高时间成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合作研发方式完成了该算法及整套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了较大范围的项目化应用。
2.3 大数据中台
公司大数据中台是在RUP基础平台的基础上,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视频图像信息分析识别等前沿科技,以“数据资产化”和“数据价值化”为目标,运用实时计算、离线计算、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分布式计算存储等核心技术,强化对海量异构、多维多源、多模态数据的采集、转换、比对、存储、治理、计算分析,实现数据集成、数据治理、数据开发、数据融合、数据分析、数据服务等功能,为用户提供高性能、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易扩展和易管理运维的一站式大数据服务平台。
公司秉承“从项目中孕育产品,从实战中积累经验,从客户需求中锤炼产品能力”的理念,
以城市级平台为目标,迭代并优化适合于智慧城市的数据治理平台,提供基于城市多源时空异构大数据的数据挖掘、知识图谱的智能分析服务。公司大数据中台场景应用进一步延伸,从智慧园区、公安大数据领域扩展至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政务信息大数据、交通大数据、建设监管大数据等领域。
2.3.1 集成平台
集成平台通过统一的数据汇聚,可在复杂网络环境下,为多样的异构数据源之间提供高速稳定的数据搬迁及同步能力。同时通过可视化操作即可实现海量数据结构化、非结构化处理,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弹性伸缩的数据同步管理工具。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集成数据库CDC能力,丰富数据采集方式,实现数据的实时同步、数据湖构建、实时报表生成等需求,并支持业务实时分析、流式处理和事件驱动的应用场景。
2.3.2 数据开发平台
数据开发平台能够以项目化的方式,提供标准化的数据开发流程,支持多脚本开发和插件式导入,通过可视化配置的方式,满足不同人员使用需求,极大提高了数据开发的效率,降低了平台的使用成本。
2.3.3 数据融合平台
数据融合平台是基于业务的视角提供统一的数据视图,将业务模型、业务标签、业务指标进行数据融合、数据编排、数据组装等操作,实现碎片化数据的场景化业务重组,促进数据的共享利用和业务赋能,真正做到模块化、敏捷化的数据加工。
2.3.4 数据调度平台
数据调度平台是整个大数据中台的调度执行大脑,提供从数据汇聚、数据治理到数据服务的全流程调度能力,有效协助用户提升数据处理效率,满足其处理海量数据和复杂业务场景的需求,为数据实施人员提供以数据链路为中心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层面的可视化监控、闭环化问题处理工具。报告期内,引入RUP分布式任务调度模块,提升数据调度并发能力,提升数据处理效率,以满足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社会治理领域大规模、高并发的数据处理需求。
2.3.5 数据分析平台
数据分析平台引入多种数据挖掘算法,结合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技术,对各类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与淬炼,提取海量数据中隐含的数据价值,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为上层应用赋能。
2.3.6 数据资产平台
数据资产平台的核心是数据共享,将数据提供给各个业务进行有价值的复用。公司的数据共享以统一门户为入口,以统一用户、组织、认证、监控为基础能力,以统一目录、知识图谱、数据存储为数据资源来源,以统一服务实现系统集群化资源调度,以统一日志为系统安全提供审计保障,以统一开放作为开发者中心,形成数据共享体系,加强业务系统基于实战业务场景的应用。报告期内,以公安大数据标准为基础,其他国家标准为辅导,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建立通用的数据交互规范,提高数据对接效率,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平台对行业规范的支持。
2.4 物联感知(IoT)中台
公司深入理解物联网行业需求,持续构建端、边、管、云、用的五层IoT产业全景技术体系,结合大数据技术,赋能重点行业及城市感知物联平台建设,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智慧农业、智慧园区等行业深耕发力。
物联网IoT业务中台是公司统一研发效能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中台实现视频、图像、物联网传感数据的融合汇聚、管理、存储、分析及应用;支持内网独立部署、公有云平台部署、云边结合部署,满足不同场景应用需求;支持多端访问,包括浏览器、桌面端、移动端。基于物联网IoT中台,可实现针对行业场景应用的深度融合。
在感知端,公司与各大传感器厂商充分协作,实现多种通用和定制化协议的网关,方便设备快速接入,便捷化数据采集和远程控制。
在边缘端,公司自主研发扩展型硬件网关,通过在基座上扩展不同通讯扩展板来支撑不同协议、不同通讯方式的设备,逐步完善传感器数据模型定义的适配。同时利用边缘端的计算能力,做到实时采集、实时处理、实时存储、实时分析,增强边缘端的计算能力。
在管理端,平台可以连接海量设备,支撑设备数据、设备事件采集到云端。提供云端API,服务端通过调用云端API可以反向将指令下发至设备端,实现端到端的闭合链路及远程控制。
在云端平台,公司采用多租户设计、弹性伸缩运维、云云对接等模式,提供丰富的通用服务。
在应用层,公司基于物联中台,结合大数据分析,开发智能分析算法模型,在智慧灯杆、智
慧环保、智慧水利、智慧农业等一系列行业形成特色的解决方案,真正解决各行业痛点,赋能各行业。
2.5 全生命周期运维平台
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平台旨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的管理及其资产运维,实现统一平台、自动化运维、智能分析、精细化与规范化管理,提升感知设备资源能力、数据服务能力、连接服务能力,可有效避免现有运维碎片化、不标准化、不可复制以及损坏生态的弊端。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的设计理念,真正意义上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实现运维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形成以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运行监测、运维管理、考核评价、决策分析6大关键能力为核心的一站式“监控+运维+服务”管理平台。通过任务协同与可视化运维管理工具,帮助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资产运维效率。
2.6 智能硬件中台
智能硬件中台致力于打造嵌入式互联互通的开发标准,以及一站式硬件产品的智能化和物联网应用快速开发。一方面,可以实现硬件产品快速组合:通过自主设计的板卡系列,组合可形成具备路由能力、通用物联能力、AI计算能力的系列产品;另一方面,提供嵌入式系统级开发支持:
自主设计的分布式跨平台操作系统,可使开发者能够从不同的芯片平台、系统及连接协议等糟糕的碎片化开发体验中得到解放,专注于自身业务的发展,实现一次开发、多端可用、安全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在硬件上继续加大投入开发,持续扩充整合国产芯片平台厂家、传感器厂家、通讯模组厂家,升级完善智能硬件中台。智能硬件中台与AI中台、IoT进行深度融合,持续推动
形成完整技术平台生态圈。在应用方面,开发针对智慧停车的车牌识别算法并实际应用,新开发了基于存算一体芯片的计算板卡、传感器连接板卡及多个延伸产品,开发出了河湖场景下使用的“边缘感知枢纽一体机”和“边缘计算视频结构化网关”等产品。
3、 AI+产品系列
3.1 行业智能硬件产品线
3.1.1 视频监控产品线
基于远程视觉、高清视觉、广域视觉、图像理解及多模态融合等核心技术,公司视频监控产品线形成了远距离监控系列、广域全景监控系列、智能监控系列及行业监控系列等多个系列产品。
公司持续改进视频监控产品线各项性能,结合各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在远距离监控序列特色产品方面持续加强竞争力。报告期内,在各视频监控产品研发中,结合行业场景,创新研发了海面全向智能船舶探测光谱感知系统,该系统集高清一体化摄像机、非制冷热成像、高精度陀螺稳像、自动跟踪模块和精密电子控制系统于一体,综合运用多光谱成像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图像处理技术、智能分析技术、平台稳定技术,应用于船载对海域目标进行清晰稳定监视、侦测和记录取证等场景。
在城市交通治理领域,公司开发出5G慧眼轻骑兵系列产品,该产品可移动抓拍在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图像,检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私搭雨棚、打电话等违法行为,拓展检测识别电动车逆行、载人等行为,系统运用人脸识别和号牌识别获取违法人员身份信息,为非现场执法处罚提供依据,助力城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及文明城市建设。
3.1.2 智能物联产品线
公司智能物联产品线主要包含边缘计算及感知终端两个产品系列。边缘计算产品主要面向边缘智慧化场景应用,产品包括人像网关、全结构化网关、敏感视图防护网关、多源感知一体机、智能运维箱等。感知终端产品主要面向终端信息采集,产品包括智能井盖终端、环境传感器、海洋传感器、定位设备、监测工作站等。
在前沿技术领域,公司持续探索存算一体化芯片技术,在《面向智慧河湖的存算一体化AI芯片研制及边缘计算设备产业化》科研课题成果基础上,开发出基于存算一体化芯片技术的新型边缘计算视频结构化网关,内置人船目标识别智能算法,可同时对4路实时视频流进行分析,达到对河湖人船目标检测监管的目的。该网关可对水质水文等传感器数据进行实时接入、汇聚,并通过无线/有线网络回传后端管理平台。
3.1.3 智能装备产品线
公司智能装备产品线主要包含综合执法、出入口管控及智慧灯杆等系列产品。综合执法系列产品包括红外热成像仪、警用车辆综合执法记录仪、5G执法记录仪、5G执法布控球、巡检机器人
及无人机库等设备,出入口管控系列产品包括门禁、访客、人行闸机、车行闸机等设备,智慧灯杆系列产品是集照明、视频监控、通信基站、信息发布、环境监测、一键报警及智能充电等为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
3.2 智能技术平台产品线
3.2.1 大数据技术产品线
公司数据产品线包含数据中台、视图数据治理平台、BI分析平台、可视化数据决策平台等系列产品。公司通过对积累的海量数据进行数据治理和数据挖掘,产出多个维度的数据模型和数据标签,高效响应客户多维度掌握数据态势的需求。
大数据技术部分产品图
3.2.2 视频图像技术产品线
公司视频图像产品线主要涵盖以下产品:“视频综合应用平台”、“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库平台”、“视频分析平台”、“AR视频融合平台”等。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对视频图像产品线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助推公司将产品推广至更多行业领域。
视频图像技术部分产品图
3.2.3 智能中台技术产品线
公司智能中台技术产品线目前主要面向研发系统内部,通过总结公共需求提炼出一系列基础平台,从而实现相关需求的快速稳定响应,降低研发成本和开发风险,提升整体标准化水平。通过中台系列产品线的技术赋能,公司已实现多个需求场景的快速开发及输出,在政法、交通、农业及先进科研课题等领域取得明显成效,部分得到落地应用。
智能中台技术部分产品图
3.3 行业应用软件产品线
3.3.1 AI+智慧警务产品线
公司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空间、知识图谱技术为牵引,实现多项核心技术融合创新并构建“数字警务大脑”,形成涵盖平安中国、治安防控体系、“情指行”一体化、社区数字警务、重大活动安保、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的科技警务系列产品。
AI+智慧警务部分产品图
3.3.2 AI+社会治理产品线
公司社会治理产品线包含:城市治理孪生驾驶舱、社会治理综合管理云平台、社会治理多引擎技术中台、社会治理移动应用平台、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等系列产品。
AI+社会治理部分产品图
3.3.3 AI+智慧城市产品线
公司智慧城市产品线包括“RKSC-PM(园区管理)”、“RKSC-UT(综合管廊)”、“RKSC-CM(城管)”、“RKSC-EP(生态环保)”、“RKSC-RR(乡村振兴)”、“RKSC-CP(便民)”6大产品系列,已搭建“1个基础底座+6大系列+8个行业应用”的产品架构,并在多个项目中得到应用。
AI+智慧城市部分产品图
3.3.4 AI+智慧交通产品线
公司AI+智慧交通产品线包括城市交通业务管理平台和交通安全治理平台。城市交通业务管理平台已在厦门、大冶等城市落地应用,交通安全治理平台已在厦门、三明、福州等城市落地应用。
AI+智慧交通部分产品图
3.4 解决方案:数字化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
3.4.1 公共安全数字化解决方案
公司面向平安城市、雪亮工程、边海防控、信息安全、校园安全、国防安全等典型应用场景,提供公共安全一站式数字化服务解决方案及实施能力,项目案例目前已累计覆盖福建、江西、江苏、重庆、甘肃等20余个省份。
公共安全数字化解决方案应用图
3.4.2 社会治理数字化解决方案
公司社会治理数字化解决方案涵盖顶层规划、方案设计、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和维保服务,为市、区、县多级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需求提供全栈式综合解决方案。目前业务已在福建厦门市、
福建三明市、重庆江津区、重庆永川区、昆明市五华区等多省市区、县单位得到落地应用,形成全国布局。
社会治理数字化解决方案应用图
3.4.3 智慧交通数字化解决方案
公司面向交通运输、交警、地铁等领域客户,提供交通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业务已累计覆盖厦门、大冶、曲靖等城市。
智慧交通数字化解决方案应用图
3.4.4 智慧海洋数字化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海洋信息化市场开发程度并不高,但在政策统筹规划下,未来市场的发展具有很大潜力,仅海洋信息化装备的潜在市场空间就超过1,300亿元。
公司基于自研的软硬件产品,面向边防、海警、养殖、客运、港航、科研等细分领域客户,提供集数字海图、立体监测、海洋牧场、智能研判等于一体的整体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同时具备船舶跟踪指挥平台、近海三维立体监测平台、海洋空间大数据平台等解决方案实施案例。目前已在厦门多个客户项目中实现业务落地,并牵头厦门大学、上海海图中心承接厦门市《基于海洋空间信息与水文数据的海洋数字经济产业化研究与应用》海洋专项课题。
智慧海洋数字化解决方案应用图
3.4.5 智慧城市数字化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应用场景趋于多元化,微场景服务需求和“黑科技”创新演进态势更加明显,倒逼智慧城市产业供给能力持续分化,服务链条不断延伸,更加贴近细分领域和特色场景。公司基于上述自主研发的城市大脑基座及产品,面向园区、城管、环保、便民服务等行业领域客户,提供整体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本方案以城市治理与民生服务为导向,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园区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便民政务等领域,助力提升公共管理服务、决策、运营与立体感知能力。
智慧城市数字化解决方案应用图
3.4.6 生态环境数字化解决方案
随着环保理念的逐步深入和监测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的应用,环境保护将具备更高的精准性和实时性。智能环保系统将有望被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信息管理、规划和评估、治理等领域,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基于上述自研的城市大脑基座和RKSC-EP系列产品,面向县/市级环保单位、社区、园区、景区等细化领域客户,提供集多样采集、实时监测、溯源分析、决策指挥于一体的整体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
生态环境数字化解决方案应用图
3.4.7 智慧文旅数字化解决方案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建设旅游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大数据精准监管机制。
公司以“数字科技”为纽带,以“物联+AI”为桥梁,让“感知”驱动“认知”,依托“规则+算法”助力文旅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文旅行业的安全防控、运营管理、产业融合及数字体验等需求提供整体数字化文旅解决方案。
3.4.8 数字乡村解决方案
数字乡村是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等技术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的重要手段,符合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
公司以助力农业农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品牌化、智慧化等“五化”为目的,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结合各地产业特色,为客户定制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客户提高产业效益、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品品牌价值、开拓农副产品市场。
(二)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1)依托产学研资源优势,合作研发攻克重点技术
公司持续加大基础技术研究和核心技术研发,并将核心技术持续赋能产品研发和行业解决方案研发工作。一方面,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驱动,以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为平台,在原有计算机视觉核心技术上布局多模态AI技术、行业垂直模型、视频安全、大数据治理、海洋数字经济基础技术、关键技术国产化等多个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另一方面,围绕核心技术研发,持续完善深化智慧城市、海洋数字经济、智慧警务、智慧政法、智慧司法、农业农村、智慧水务、水利环保、智慧文旅、智慧化工、智能交通等行业技术体系建设,通过“AI+数字”赋能更广阔的行业领域,助力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助力数字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
公司持续加大前沿技术预研投入,依托国家政府课题牵引,以集美大学罗普特人工智能学院、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为平台,通过与院士合作、引进博士等高端技术人才、组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生态内的技术团队等多种方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前沿技术合作研发机制和体系。在多年的发展和研发过程中,与科研院所、院士专家、高校等生态内科研力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依托技术中台高效研发,持续输出标准化产品
公司不断完善、壮大统一研发效能平台(RUP),打造一系列自主研发技术中台,包括:AI中台、IoT中台、大数据基座、智能硬件平台和视频基础技术中台等,依托以上技术中台,可快速输出标准化组件及产品,实现高效的客户响应及交付。多年来,通过深入理解行业、直击行业痛点,针对性的开发出多个行业级解决方案和产品,并借助市场战略调研、产品规划、市场渠道和项目实战检验等举措不断完善产品体系,形成了智能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行业产品线等多个系列的
产品,覆盖智慧城市、海洋数字经济、智慧警务、智慧政法、智能交通、智慧司法、数字乡村、智慧水务、水利环保、智慧文旅、智慧化工、教育、工业互联网等千行百业。
公司研发架构体系不断健全,在厦门和上海两地开设研究院,健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成立产品事业部和交付事业部,强化核心技术及标准化产品研发能力。通过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引入技术和人才资源,进行核心技术和产业布局;通过研究院技术中心,建立技术标准,进行平台化开发,形成共享技术储备和技术资源池;通过研究院行业中心,对未来的技术和产品进行规划和研究,形成行业技术规划,并主动引导行业和分、子公司对相关领域进行市场开拓;同时,通过整合内部技术平台及联合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快速、高效响应集团全国区域范围内的市场开拓需求,从而在市场上构建核心技术竞争力和业务竞争力;依托产品事业部,将个性化的共性核心技术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反哺沉淀到技术中台,进行基础和核心技术深入研发,将碎片化创新快速形成标准化产品输出;依托交付事业部,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实施交付能力。
(3)与客户共同创新,打造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公司坚持与客户共同进行技术创新的研发理念,在院士带领和产业政策指引下,建设区域研究院和联合实验室,将研发团队下沉到全国子公司,构建集团总部与区域公司协同研发的扁平化组织架构,打造“科研指引、全国布局、产业战略、区域项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研发模式。
区域研发和行业中心侧重贴近区域、行业客户的需求,进行一线研发,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前沿技术,包括售前、售中及售后迭代升级等服务。区域研发将项目开发过程中创新技术需求和成果提炼给总部技术中台和院士、博士后工作站,以便集团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布局调整、技术共享和核心技术研发,输出高复制性、高价值的产品,逐步形成规模化营销。
2、 销售模式
(1)区域化营销网络与行业化营销网络相结合,构建立体化市场体系
公司坚持以技术营销为驱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方案设计、驻点开发,赢得客户的信任,推动区域子公司的建设。公司以区县为单元设立子公司,目标通过不断扩展的技术型区域子公司获得市场优势,实现区域子公司本地化、技术化、实体化,确保市场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公司加强与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交流与政策学习,顺应行业需求大趋势,着力行业顶层设计及整体规划;加强与行业研究机构及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形成精准独特的产业链定位,树立行业地位,由上至下与区域网点形成有效融合,构建罗普特独特的立体营销体系。
(2)依托合资合作模式,深入绑定区域优势主体
公司积极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及产学研资源整合能力,结合全国各区域的产业特色,寻找当地在相关产业领域拥有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或地方龙头企业展开合资合作,并通过向合资公司赋能助力当地产业数字化升级,实现与当地优势产业主体的深度绑定,助力公司业务在当地的快速落地和发展。
(3)强化技术驱动,提升客户体验,强化实战效果
公司以区县为单位在当地设立子公司,将研发组织下沉到用户,形成强劲技术服务体系,同客户进行联合创新,贴近客户实战进行技术服务,从而获得客户的实战认可,与客户共同建设示范标杆项目。
(4)加大与生态合作伙伴战略合作,构建行业生态,提升服务能力
公司在全国各区域加强与当地的集成商战略合作,向集成商提供优质的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与优质供应商战略合作,提倡“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扩大生态圈影响力。与更多集成商、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大大提升公司的业务消化能力,缩短公司的产品营销周期,提升合作伙伴影响力,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率。
(5)创新业务模式,提升市场影响力及用户粘合度
公司在向客户提供系列“AI+行业”的产品解决方案的同时,发挥集团在数据治理及数据运维的技术积累和保密资质的优势,提供“数据+运维”的新型销售模式,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分析、二次加工及应用,形成系列数据算法及强大的数据应用平台,为市场的二次销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而在区域化市场提升客户粘合度及市场影响力。公司目前在全国多个省市通过区域分子公司和区域研究院与当地客户创建了数据治理和系统运维的合作模式,通过组建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为区域和行业客户提供数据治理和平台系统运维升级服务。同时通过交付事业部,为重点项目提供系统性交付及统一的项目管理,根据需求定制化开发,加强与客户的粘性度。
(三)公司所处行业及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时公司聚焦人工智能产业生态,致力于“智慧/数字+行业”数字化服务创新。
1、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跃入十万亿元台阶,盈利能力稳步提升,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其中软件产品收入平稳较快增长,2022年软件产品实现收入26,583亿元,同比增长9.9%,占全行业比重为24.6%。信息技术服务实现收入70,128亿元,同比增长11.7%,高出全行业水平0.5个百分点,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64.9%。根据最新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全国上半年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55,170亿元,同比增长14.2%。
当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加速发展,从基础支撑、核心技术到行业应用的产业链条基本形成,一批创新活跃、特色鲜明的创新企业加速成长,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整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女士7月6日在2023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开幕式上表示,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智能芯片、开发框架、通用大模型等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工信部将以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为主线,围绕加强政策引导、夯实产业底座、拓展应用场景、完善生态体系、深化国际合作等五个方面,加快培育壮大智能产业。其中计算机视觉仍是AI技术赛道中重要的市场之一,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报告,2022年中国计算机视觉核心产品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133亿元,预计到2026年规模将突破2,000亿元,CAGR超过18.2%。
2、政策大力支持产业发展,技术迭代引领创新升级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数字经济顶层战略规划体系渐趋完备。《“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相继出台,构成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顶层设计体系。2022年7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0个部委组成的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国家层面数字经济战略实施的统筹协调。
2022年1月,根据国内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的建设现状,国家层面对“十四五”期间的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发展进行了专项规划,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在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产业化、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和规划要求,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和下一阶段的数字经济建设规划提供了顶层指导意见。
2023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共提出8个方面31条具体举措,释放出中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减少对民营企业权益的侵犯行为;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对当前很多民营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健康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已成为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和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支柱。自2016年以来,先后有40余个国家和地区将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世界主要科技强国密集出台一系列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战略、规划或重大计划,在顶层设计上强化人工智能的战略布局,为人工智能落地保驾护航。通过应用牵引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落地成为各国共识。2020年,中国已将人工智能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尤其自谷歌推出基于注意力机制的Transformer构架以来,NLP的技术发展迅速,出现很多优秀的生成式大规模语言预训练模型。2023年,以ChatGPT 3.5为代表的预训练生成式大模型带来了新一轮的AI技术范式革新。
3、数字经济推动经济增长,场景需求助推数字共赢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支撑宏观经济增长的关键动能。2012年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增速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数字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持续提升,尤其是近两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复苏的中坚力量。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这一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
数字经济应用近年在各个领域中均有着良好的表现,而其中智慧城市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正在不断丰富,数字政务、智慧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正加快融入居民生活,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仅0.65万亿元,至2021年提升至21.08万亿元,2012-2021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2%。截至2020年12月,已有900余个城市展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国家层面来看,政府相继出台《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意见或指南,全国各地近两年也在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中重点强调智慧城市,许多城市把建设智慧城市作为未来发展重点。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文件内容涉及从总体架构到具体应用等角度,且内容中“加快”和“促进”是出现频度较高的关键词,随着智慧城市参考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政府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细化指导意见将有望陆续出台,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光环”仍将延续。
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引导,顶层设计是智慧城市咨询规划的核心。各地政府依托不同规划设计机构,积极推进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出现了数智杭州、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济南数字先锋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智能城市等各类概念。智慧城市作为一种新型城市发展形态和治理模式已被社会群体广泛认可和接受,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渐成风潮,方兴未艾。而2023年年初各地出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数字经济应用,尤其是城市数字化转型仍将是省市级乃至县域政府的工作重心之一。
4、数据要素备受重视,数据服务空间广阔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引擎,是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关键。一方面,通过整合海量数据要素能够打造出数字产品制造业、服务业、应用业等新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能够提升其他生产要素的匹配效率、推动产业数字化水平提升。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体现出了国家决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态度,标志着数据从资源到要素的转变。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将数据市场与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并列为加快培育的五大核心生产要素市场之一,数据要素步入市场化阶段。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二十条政策举措以建立“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与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2023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国家数据局正式获批成立。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迭代,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计算等领域发展态势均十分迅猛,数字经济为产业发展提供日益强大的驱动力量,数据要素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不仅如此,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对劳动力、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具有放大、甚至倍乘的作用,从而有效提升经济社会全领域的资源配置效能。
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王建东主任在新京报财经夏季峰会的开幕上表示:从长远看,“数据二十条”将为开启下一个三十年黄金发展期打开一扇新的大门。据初步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要素流通市场规模将达到5千亿-1万亿元。若考虑数据要素全链条投入产出,以及围绕数据资产的评估、质押、融资等衍生市场,整体规模可能会超过60万亿元。具体来说,数据要素产业链主要包括采集、存储、加工、分析、确权、定价以及交易环节,其中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等环节是数据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重点拓展和深耕的领域,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四)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当前人工智能行业仍处于快速扩容阶段,未来发展前景依旧广阔,但行业内的竞争有可能会逐步加剧。目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企业聚焦多元化的应用场景,在我国国情和市场需求的引领下,瞄准交通、医疗、金融、安防等领域智能化改造升级的切实需求,集中选择一个或者几个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布局,围绕行业全生命周期大数据,通过优化场景设计率先推动实现商业化落地。近年来,差异化和区域化的竞争态势促进我国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人工智能企业,推动我国该领域的产业规模持续扩容,同时,也推动了行业内的良性共赢竞争。公司立足AI大数据技术产品,拓展计算机视觉及人工智能在市域社会治理、应急、交通等领域应用,在社会安全领域积累的大量计算机视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解决方案,对其他领域的技术应用具有较好的参考性,方案具有迅速可复制性。
为应对多变的市场和层出的竞争对手,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拓宽计算机视觉及人工智能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领域的发展,期间积累的计算机视觉应用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能够精准触达客户需求,解决技术到实战的“最后一公里”;公司不断实现技术中台沉淀,通过二次开发及实战应用开发,充分发挥数据处理能力优势,实现了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跨行业、跨区域
的纵横多元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第六届中国安防百强工程(集成)商”、“2021-2022年度中国安防十大品牌产品供应商”、“2021-2022年度中国安防行业优秀解决方案服务商(智慧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长期从事计算机视觉、语义分析、元素感知、边缘计算、数据挖掘、机器深度学习及逻辑推理等核心技术的研究,积累了包括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基于三维地图的视频融合与展示技术、多模态数据感知技术、基于边缘计算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基于海量数据的公共安全智能分析技术、海洋大数据感知与计算在内的人工智能技术,总共六大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在公共安全和城市建设领域具有先进性。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基于计算机视觉应用相关的通用理论为基础,拓展语义分析、元素感知、边缘计算、数据挖掘、逻辑推理等多种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整合海量行业应用场景及多维数据,积累共享技术模块,致力于人工智能算法平台与人工智能芯片平台的构建,从而实现多维度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发展。在技术应用方面,已成功赋能国家安全战略,进一步扩展到智慧城市、交通、工业、医疗、教育、生活等各个领域;从技术能力方面,不断构建技术中台及标准化技术模块,实现技术共享和开放能力,能够快速应对市场需求的定制与变化。公司的核心技术新增布局多模态AI技术、视频安全、关键技术国产化、海洋数字经济基础技术(海洋数据经济基础技术主要是将多源海洋数据整合,并运用先进算法进行数据处理和模型建立,从而更好地理解海洋生态系统状态、趋势以及潜在风险,以保护海洋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海洋经济的发展)等核心技术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上述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明显的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无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坚持拓展语义分析、元素感知、边缘计算、数据挖掘、逻辑推理等AI核心技术,打通技术到实战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和新型智慧城市等行业的技术应用关键环节和细分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分析,实现核心算法、关键硬件、数据挖掘及平台应用的行业AI赋能作用,为公司“AI+行业解决方案”落地提供支撑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第六届中国安防百强工程(集成)商”、“2021-2022年度中国安防十大品牌产品供应商”、“2021-2022年度中国安防行业优秀解决方案服务商(智慧城市)”、“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厦门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系列荣誉。集团旗下子公司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获得“思明区2022年度纳税大户”等荣誉。截止2023年6月,公司累计获得各项知识产权439项,其中发明专利9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9 | 2 | 201 | 93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2 | 87 | 2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7 | 16 |
软件著作权 | 8 | 8 | 314 | 309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7 | 12 | 619 | 439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129,928.65 | 19,583,585.71 | 2.7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0,129,928.65 | 19,583,585.71 | 2.7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05 | 32.74 | -15.6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AI+城市)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多模态边缘集成系统研究 | 345.00 | 183.74 | 183.74 | 研发中 | 研发物联网技术,实现海量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存储、转发、管理能力;提升大规模感知设备、网络设备、机房设备、系统平台的运维能力,提升运维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适配及研发边缘网关载体,应用于城市管理,满足大规模物联设备场景边缘集成管理系统。 | 物联网技术平台具备支持服务集群,满足高并发的应用场景需求,通过智能调度管理,能够优化资源分配,提升系统性能和稳定性。平台的快捷扩展接入能力及丰富的应用功能,能够满足用户在各种场景下的需求。此外,平台完全兼容国产信创平台,实现了国产化应用,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同步构建IT监测底层技术体系,实现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软硬件监控预警,并提供底层监测协议,具有卓越的可拓展性。 | 物联网技术平台的研究和应用具有广阔的前景。在城市管理方面,物联网技术可以提供实时的数据采集和监测,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智能化管理。通过传感器、智能网关等设备的连接和数据交互,可以实现路灯的智能调控、交通信号灯的优化、垃圾桶的智能管理等功能,从而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和资源利用率。通过连接各种智能设备,可以实现智慧公交、智慧停车、智慧环境监测等服务,提升公共交通系统的便捷性和效率,并支持城市环境保护和气候控制等方面的改善。同时,通过建立大规模的传感器网络和进行数据分析,可以实现公共安全监测、灾害预警、犯罪分析等功能,提升城市的安全防控能力。 |
2 | (AI+安全)智慧警务大数据技术研究及应用平台开发 | 325.00 | 138.46 | 138.46 | 研发中 | 面向智慧警务应用场景构建大数据技术体系,实现对数据的全面管理和加工,包含数据采集、加工、存储、治理、服务及分析挖掘,开发符合实战需求的智能化实战应用平台。对各类图像资源、数据信息资源实施有效整合,提高“技战法”创新应用,在统一管理平台下实现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和共享使用,实现深度数据挖掘和有效信息预警功能,形成一体化的综合数据应用和调度平台。 | 公司研发的大数据技术,能够满足客户在数据集成、存储、治理、分析、挖掘和应用等各方面的需求,并为智慧警务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在数据集成与链接方面,实现了多数据源的无缝链接和数据同步,确保了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支持大规模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具备优秀的数据质量和治理能力。提供多种数据分析技术,包括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等。在数据处理方面拥有领先水平,包括数据集成、存储、治理、分析、挖掘和应用服务。能够及时响应实际需求,并快速搭建数据分析模型,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实战业务服务。 | 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新型智慧警务平台,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服务于市-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警务实战需求,提升维稳、治安防控能力,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成效。基于大数据技术不断创新实战应用,提升警务实战现代化水平,也是数字化转型实践的具体体现,具备广泛的行业需求和应用前景。 |
3 | (AI+交通)智慧交通管理平台软硬件系统开发 | 275.00 | 177.95 | 177.95 | 研发中 | 构建交通大数据技术和智能边缘硬件技术,以满足多种交通应用场景需求。专注于智慧停车、城市交通治理和交通场景智能分析挖掘等领域,为交通系统提供创新解决方案。通过深度数据分析,将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决 | 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城市交通网络的运行状态,包括交通流量分布和拥堵点,并能够预测未来的交通情况。通过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及时调整交通流向,缓解拥堵问题,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帮助管理者更高效地进行交通规划和决策。此外,结合交通 | 智慧交通管理平台的软硬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城市停车管理,为解决城市拥堵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该技术还可应用于交通执法、城市执法、交通运输管理和市场监督部门等领域。它能够实时监测交通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并快速响应,提供相 |
策支持,推动交通系统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 边缘硬件和便捷生产的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识别算法,快速响应交通治理需求,并投入实际应用场景,从而提升交通治理效率。通过综合运用交通大数据技术和相关硬件,实现更智能、高效的城市交通管理和治理。 | 关数据分析,帮助交通管理者改善交通安全状况。这项技术的应用将对城市交通管理和居民出行带来巨大的改善和便利。 | ||||||
4 | (AI+安全)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及警务资源融合平台研发 | 230.00 | 168.15 | 168.15 | 研发中 | 通过三维模型和信息化技术的结合,将各种数据以直观的方式展示,使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指挥等工作更加直观、高效,实现智慧警务现代化。从规划设计入手,以大数据治理、人工智能和高精准地理空间等核心技术为基础,做实一张图汇聚数据资源池,做强一个城市数治大脑,做精N个智慧场景,赋能社会治理、智慧公安、政企服务、智慧便民等多个领域。 | 通过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能够提供具象化的城市数字孪生应用场景,实现对人、地、物、事、情、组织等基础信息的动态掌握和有效调度。系统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帮助用户更好地进行城市管理和业务决策。在数据汇聚维度、多维数据融合计算、多维度数据存储性能、大数据流处理性能(支持海量流数据的连续分析,响应时间可达到亚毫秒级)、深层数据关联、数据价值挖掘等方面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可以为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安全监控、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等领域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帮助决策者做出科学决策。同时,系统还能结合行业业务数据,满足行业实战业务的需求。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将为各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推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可应用于公安政法等行业,在为城市综合管理多场景应用融合和跨业务警种协同提供基础支撑,提高公安政法等行业在城市科学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的水平。 |
5 | (AI+城市)存算一体AI芯片的视觉感知嵌入与 | 1,290.00 | 279.11 | 1,486.14 | 已完成 | 以新型芯片落地应用为引导,总体目标是研制适合复杂环境的低能耗存算一体化AI芯片、实现芯片存算一体机制的智能感知嵌 | 国内首次研发存算一体AI芯片技术用于嵌入式设备,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水平。存算一体化技术通过改变芯片结构,突破冯诺依曼架 | 2020年,水利建设落实投资7700亿元,其中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占比约10%,同时预计每年将保持20%增长速度。针对不同河 |
智慧河湖设备研制 | 入,开发面向新型芯片架构的系列边缘计算设备,形成完整的智慧河湖硬件产品解决方案,并实现产业化推广。 | 构瓶颈,实现更高算力、更快速度、更低能耗,满足复杂环境下数据获取与前端处理的迫切需求。AI芯片技术是我国的一项被“卡脖子”技术,存算一体化技术将开辟一条人工智能新赛道,将有望突破目前由西方主导的产业格局。 | 湖场景可形成多样化、多元化产品线和产品。存算一体化技术可用于嵌入式设备和计算存储设备的研发,可广泛适用于智慧城市、智慧安全、智慧工业、智能制造、智慧农林、智慧水利等领域和应用场景,尤其在提升供电困难的偏远边缘终端和移动设备的数据采集和计算能力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市场前景广阔。 | |||||
6 | (AI+城市)基于多元协同共治的平安小区联网应用平台 | 542.59 | 111.42 | 243.83 | 研发中 | 主要建设目包括 GIS 的地图图层和必要的服务接口,提供基础的地图操作工具和网格管理的功能,网格人员可基于平台采集网格的基础信息,网格人员信息和所辖小区信息等,并绘制网格地图。突破社会安全隐患研判预警与处置、协同治理情景推演和态势研判关键技术,面向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 对接社区联网平台,接入人像卡口、车辆卡口、人脸门禁、视频监控、全景云台等感知设备数据,结合大数据技术、感知数据和小区基础登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数据关联,实现警民联动、综合查询、社区网格化治理,形成基于小区的动态网格、治理队伍入驻、空间分层分户及安全指数监测的智慧单元格。 | 可提升预警能力和管理水平,摸清小区的实有人口、情况,实有车辆情况,实有、房屋情况和实有、单位情况,对小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缠访闹访人员、刑释解救人员、小区矫正人员、吸毒戒毒人员、闲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人员等进行发现登记和信息采集,并且可与各小区前端视频采集的人像和轨迹信息数据进行研判比对,能实时掌握各类重点人员的动态。 |
7 | (AI+政法)基于多元感知空间的大 | 115.00 | 57.21 | 159.99 | 已完成 | 通过建设“一网统管、全域可视、智慧感知、网格治理”的社会治理智慧管理 | 1.系统具备通过国标GB/T28181、GA/T1400等国家标准协议接入已建的高 | 方案可以应用在党政政务综合管理上,整合现有网格治理、公共安全、城市 |
数据社会治理平台 | 体系,探索“感知+智能+治理”新模式,实现对问题、风险的全景态势感知和全流程闭环管控智治,包括城市问题事件的全渠道发现、高效处置、堵管督办、考核评价、预判预治等,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 | 清视频图像以及其他感知设备数据,自动上传或人工采集的视频片段、图像、索引、标签、视频结构化描述信息的存储和检索能力;2.系统汇聚了公安、交通、环保、林业等多个部门业务数据,可涵盖社会治理的大部分场景;3.基于三维实景地图,提供具象化的城市数字孪生应用场景,达到对人、地、物、事、情、组织等基础信息的动态掌握和有效调度的效果。 | 管理、智慧交通、综合执法等信息化成果,打造具有人文特色、时代特征、县域特点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塑造大数据背景下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推动县域智慧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 |||||
8 | (AI+政法)基于融合调度的智慧治理综合管理云平台 | 135.00 | 44.98 | 162.48 | 已完成 | 依托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融合公安、应急、城管、综治、交通等多类数据,实现区、街道、社区、片区网格、微网格的数据汇聚,在此基础上开展大数据分析和事件分析研判、交办处理,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达到对用户、组织、预警等基础信息管理和有效服务,大力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水平。 | 针对社会治理诉求事件智能化建设的需求和痛点,建设自适应深度学习优化派单算法解决方案,将智能分拣算法与业务经验相结合,形成智能发现、自动派单、管理闭环、协同高效的治理模式,具有技术领先优势。 | 本方案可以协同联动市、县、街道、社区、片区网格、微网格,横向上联动等各部门及主体,确保资源统筹分配管理,实现信息化采集网格化、决策支撑数字化、联动指挥精准化、综合治理智慧化,达到“突发事件“看得见”,诉求事件“处理快”,综合治理“成效好”的目标,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全面打造一体化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 |
9 | (AI+城市)基于微服务技术的统一开发基础平台 | 125.00 | 58.74 | 91.70 | 研发中 | 拟通过构建统一开发基础平台,统一碎片化的技术路线、基础组件及服务,形成具有低代码开放能力的工具和框架,提高开发效率和质量。同时支持拓展其他中台技术,满足差异化、定制化的产品和项目需求,为开发和运维提供有力支撑。 | 提供统一且跨语言的基础开发框架与平台,为业务系统开发提供赋能。提供基础组件系列服务,为项目和产品提供标准的组件服务,避免重复性开发和碎片化。提供基础运维监控平台,为项目和产品提供标准的快速部署标准、服务监控和弹性扩容标准。实现可持续化的、可伸缩的基础平台,持续沉淀共享技术,不断提升平台的功能和性能。,衍生开发建设各基础中台、业务中台及公共服务平台,为业务系统提供更强大的支持,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 | 通过统一的开发框架和基础组件服务可以避免重复开发和碎片化开发,减少开发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开发效率。为项目或产品的开发和运维提供有力的支持。这样的系统建设将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广阔的应用前景。通过扩展各种中台应用,能够提升公司在城市级规模数字化业务领域的技术支撑水平。 |
10 | (AI+安全)通用检测算法训练部署平台 | 130.00 | 61.60 | 102.38 | 研发中 | 创建一个通用检测算法训练部署平台,实现简单高效的算法应用流程。系统规划的AI中台包括标注、训练、部署和运维四个部分,旨在实现全流程的标准化。依托该平台实现AI技术能力标准化,提升AI工作效率,强化数据资源的积累,加速行业领域数据护城河的建设,推动算法的快速落地应用。 | 结合yolov7神经网络、docker容器化、DeepStream套件和Kubernetes集群管理等多种先进工具,根据公司及行业业务现状,实现通用检测算法训练部署平台的标准化流程。通过这些技术的应用,我们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提升特定行业领域场景算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 通过构建AI中台,可以让更多初级人员通过简单的培训即可投入AI算法训练中,增强公司在AI层面的研发能力和实施能力。不仅能够满足项目需求,还能够扩大AI应用落地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更多智能化的解决方案,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支撑。 |
11 | (AI+安全)基于城市数据情报分析的智慧警务平台 | 275.00 | 27.53 | 271.09 | 已完成 | 立足全局、面向各部门日常业务工作需求,对各类图像资源、数据信息资源实施有效整合,提高管理效率,在统一平台下实现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和共享使用,实现深度数据挖掘和有效信息汇聚功能,形成一体化的综合数据应用平台。 | 汇聚区域内海量、多源的视频,提供统一对外开放能力及服务,通过运维管理平台,为各类业务、用户、数据、计算机系统、平台和网络提供信息安全、用户认证的运行环境和防范措施,实现设备资源的综合管理。 | 智慧警务平台充分利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四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总体目标,加强维稳、治安防控、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治理能力,提高资源应用,为公安、综治、交警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科技信息支撑。 |
12 | (AI+交通)面向交通综合治理的协同管理平台 | 95.00 | 58.26 | 99.85 | 已完成 | 按照“一库、两端、N+功能”的体系框架进行构建,为交警部门、市政园林局、公路局等交通综合治理相关单位提供各类交通数据及相关元素的综合信息管理,实现全方位、多维度汇聚交通数据,打通“静态交通”数据共享瓶颈,构建全面动态感知、深度数据融合、高度信息共享、多维研判决策、高效扁平指挥、多元智慧应用的体系,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 1、自研的工作流封装,自研的、工作流动态表单设计器和工作流程设计器,其复用性可以提升罗普特在工作流方面的开发速度和质量;2、通过停车场数据接入,在停车数据方面建立统一数据标准和协议标准,能够接入市面多数标准的停车数据,建立数据标准库,、行业数据标准;3、实现小型化、可复用的即时通讯模块,填补罗普特在这个方面的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空白,满足500用户层面的软件系统对即时通讯的需求。 | 为交警部门、市政园林局、公路局、建设与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农村农业局、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等交通综合治理相关单位提供各类交通数据及相关元素的地图可视化、交通流量、信息交互、勤务管理、数据分析统计等综合信息管理城市交通综合治理。 |
13 | (AI+城市)硬件中台板卡插件式物联网关 | 160.00 | 50.12 | 192.31 | 已完成 | 针对当前物联网关功能单一和场景适配性差的问题,研发一套融合主流有线和无线连接方式,可进行兼容替换的板卡;通过不同功能的板卡,可接入各种各样的传感器和控制设备,适应各种行业对智能硬件的需求,并组合出不同规格产品。在软件上可适配主流的各种接入协议,具备汇聚各种各样设备、形成物联设备模型的能力;实现本地联动、远程控制、远程配置、OTA远程升级、远程诊断等功能。 | 本产品定位为可按需扩展的物联网关,全面融合市场主流物联网技术,与市面上常见的单一网关或少部分融合度较低的网关相比,更能满足公司多元化业务拓展需要。打造更强大的接入能力、更好的兼容性、更灵活全面的软硬件配置功能、更强的技术和成本可控性、更强的多应用场景覆盖能力;在设计硬件上充分考虑公司可能需要预留的硬件接口和资源。 | 插件式网关可以快速衍生成3个不同侧重功能的版本,路由版本网关可用于智慧路灯杆场景中;综合采集网关可应用于智慧农业、智慧水利、智慧工厂等行业中;AI边缘网关可用于交通行业的车辆、车牌识别等。 |
14 | (AI+安全)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境监管与决策平台 | 205.00 | 62.94 | 248.66 | 已完成 | 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四统一、五集中”为原则,以大数据支撑为核心,以业务协同、目标管控为导向,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GIS等技术,结合实际的环境管理模式,从“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和大数据创新应用的角度,提出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建设思路及实施方案,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监管及决策平台。 | 1.涵盖环保行业绝大多数的重要业务应用及场景;2.结合AI算法对污染源进行综合分析管理、预判决策;3.统一展示环境质量、环境监管、污染源等一企一档数据,提供环境监管统一分析度;4.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并对数据进行了时空分析、组分分析、气象场聚类分析、污染与经济要素关联分析等多种分析,找出数据之间的相互关关系,能够深入研究大气环境的情况。 |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提出:深化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从1436个增加至 1734个);加强大气污染监控监测:重点开展大气污染传输立体监测和移动监测;重要污染城市和污染传输通道进行重点监测监管,强化污染源排放监管。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未来将是各地、各级管理部门对环境监管的重要工具,市场机会庞大。 |
15 | (AI+交通)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 | 210.00 | 118.51 | 118.51 | 研发中 | 本次城市停车项目的建设,前端通过采集路内停车、路外停车以及与道路相关的其它系统的数据,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汇聚;通过对数据的进一步治理,形成静态交通大数据,同时这些数据也可为未来拓展的充电桩、智慧路灯等智能交通设施提供数据支撑;最终数据将向上形成相关的应用服务,如地图、支付等第三方服务,APP、pos机、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端应用,并与公安交警、智慧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数据共享。 | 软件架构方面基于B/S系统架构,在保证系统内部各组件高复用、低耦合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将整个系统分为多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根据其特殊的场景使用不用的语言进行开发,系统支持集群部署;支持多子系统接入至平台,支持公网、专网的接入方式。运营公司通过管理平台进行管辖的所有停车点的经营管理,利用平台数据处理模块获得停车场信息、经营数据报表,配合前端智能子系统,实现高效的经营管理。 | 该项目能够为车主提供电子支付、车位查询、车位预订、车位导航、周边信息推送等价值体验,一些智慧停车场还新增了特殊车辆管理功能,利用车位感知、视频识别、智能读卡等技术手段,为特殊车辆提供专属权限,自动引导进入专属车位。该项目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云计算打造的智慧停车凭借诸多优势,成为快速解决这项难题的一项可行性方案,该项目会对整个城市停车以及出行带来改变。 |
合计 | / | 4,457.59 | 1,598.72 | 3,845.24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59 | 1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8.69 | 35.1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774,126.32 | 11,784,809.6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92,919.03 | 71,858.6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20 | 12.58 |
本科 | 132 | 83.02 |
专科及以下 | 7 | 4.40 |
合计 | 159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6 | 41.5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5 | 47.1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6 | 10.0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0.63 |
60岁及以上 | 1 | 0.63 |
合计 | 159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创新能力和技术体系优势
公司深知技术创新是在行业内立足的根本,围绕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聚焦人工智能、云计算、智能感知、大数据及数据价值挖掘技术研究,拓展AI+行业的应用创新,建立并不断完善技术研发体系,深入行业应用,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化产品、技术及数据服务,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
公司拥有计算机视觉国家级人工智能技术中心,构建技术中台以及标准化技术模块,加快行业研究院区域化建设,以匹配人才发展规划,贴近用户服务创新。
公司充分借鉴IPD研发模型及敏捷开发模型,规范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项目结项的研发流程,有利于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在保证产品可靠性的基础上促进研究开发成果的快速落地。
公司通过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GB/T 29490-201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 IEC 20000-1:2018)、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20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9001:2015)、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27922-2011)等系列认证,持有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五级证书。
公司依托自身研发基础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科研支持,承接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多个重大科研项目,涉及“存算一体化”AI芯片产业化、政法智能化、市域社会治理、海洋数字经济产业化等多个行业方向,建立产学研深度合作模式,对多项先进关键技术进行攻坚克难、探索突破。
在不断完善自有研发平台建设、持续巩固自身研发实力,开展与科研院所、院士等关于行业拓展的合作,参与及牵头国家重点专项课题、重大科研课题、政法研究课题等前沿课题,建立起产学研用协作关系,通过内生性的自主研发和开放式的外部科研院所、技术专家合作模式,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得以拓展,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增强。
2、行业竞争力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公共安全、智慧政法、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海洋、生态环境业务,涵盖平安中国、治安防控体系、“情指行”一体化、社区数字警务、重大活动安保、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业务和解决方案上积淀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实战经验。AI+社会安全行业前景仍处在方兴未艾的发展阶段,人工智能安全领域市场机会是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基础,大数据平台技术及大数据价值挖掘技术,围绕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是新的增长引擎。与此同时,公司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依托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应用能力,逐步形成“打通技术到实战应用最后一公里”的能力,锻造出参与市场角逐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促成了公司运用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向各行业多领域延伸渗透,公司业务逐渐在应急、医疗、教育、市政、专业园区、农业、水利等行业不断拓展落地。
3、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在渠道建设发力,着力打造多渠道、多形式、可持续发展的开拓模式;积极拓展并培育各地子公司,建立起根据地业务,与当地产业主体进行深度绑定合作,推进合资的进一步深入,通过区域布局实现营收规模增长;公司高度重视生态合作伙伴,通过与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集成商、本地运营商的长期合作,为合作伙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及服务支持;公司重视行业延伸,立足传统的公安政法业务,不断拓展智慧城市等多行业应用领域,拓宽业务边界;公司拥有行业齐全的资质,具备承接涉密项目、军工业务的条件,能够提供行业产品和技术资源整合能力,不断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增量业务自然成长。
4、强大技术中台驱动产品标准化,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优势
在十多年的持续经营过程中,公司成功完成了涉及多个领域的标杆性项目,公司研发与技术部门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通过持续实践在技术中台中储备了可以适用于多个领域的众多成熟的技术模块、软件版本以及平台。公司根据最终用户的不同需求,对已有成熟的技术模块进行组合化应用或者二次开发,并搭配硬件设备后形成完整的解决方案,解决细分客户群的不同痛点。在RUP统一研发效能平台的基础上,持续迭代构建大数据中台、AI中台、IoT中台、硬件中台等
技术中台,在技术中台基础上快速开发出一系列硬件平台产品、软件平台产品、行业应用产品,基于丰富、完善的技术产品平台,深入理解公共安全、智慧政法、智慧交通、智慧海洋、智慧城市的行业需求及痛点,输出具备技术先进、行业优势的解决方案。通过技术中台,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公司项目推广的成本、设计开发及实施周期,有助于公司保持较高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成熟的技术模块、软件版本以及平台的储备,有助于项目团队快速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显著提升公司对于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
5、供应链生态优势
公司着力打造供应链生态,与合作伙伴共享资讯、共建生态,携手共同争取市场机会,为公司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推进供应链的持续升级优化,大力拓展优质的供应商,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战略合作模式,降低业务的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与使用效率。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产业升级厚积薄发,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593,034亿元,同比增长5.5%。在逐步好转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深入推进以“渠道建设、技术创新和员工成长”为核心内容的平台化发展战略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小区域大作为”策略,积极开拓市场,布局渠道建设,打造行业生态;坚持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聚焦数据服务和智能装备开发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属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8.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1.3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97.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38亿元。
1、区域拓展有序推进,行业延伸不断突破
在“小区域大作为”的战略思想指引下,公司依托五大战区事业部和全国各区域子公司,持续开拓和深耕区县信息化、智能化市场。一方面,公司加强与区域优势主体的合资合作,加快重点区域城市的突破,并积极探索从政府端到企业端延伸的业务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公司引进一批专业能力过硬、拥有区域资源的职业经理人,加强全国各地重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利用公司独特的产学研资源优势,根据不同区域的产业特色导入针对性的核心技术,为各区域子公司及合资公司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重庆、湖北、河北、云南、四川等省市的多个城市业务拓展取得显著进展,并进一步拓展到山东、新疆、内蒙古等省市的区域市场。在行业延伸方面,公司依托多年在计算机视觉等人工智能领域积累的技术及项目经验,围绕“为行业客户提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化产品与技术,以及数据服务”的产业定位,逐步从公安政法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延伸。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慧农业、智慧水利等新进入行业树立标杆项目或完成布局筹划,获得客户认可,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客户服务的能力边界和范围。
2、优化管理架构和管理体系,积极推动“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梳理并建立了“总裁办公会、业务管理委员会”等的多层次高效管理决策机制,在提升业务决策效率的同时确保决策流程的科学规范化;同时,通过加强和完善各个职能管理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营效率,为公司业务规模化发展奠定管理基础。另外,公司更新和完善了《合资公司财务管理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30余个细化管理制度,为集团合规、高效运作夯实了基础。除此之外,为了激发各个业务单元的自主经营意识和能力,实现所有业务单元的降本增效,公司为研究院、主要子公司、供应链中心、产品事业部、交付事业部等业务单元制定了内部独立核算方案,明确各业务单元之间的收入、成本及利润的核算及考核方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多个降本增效的举措,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3、优化资源配置,数据服务和智能装备开发能力同步提升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数据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交付能力、效率及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交付事业部,集中公司资源应对重点项目,严控项目进度,快速落地项目交付,统筹完成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并强化项目交付后的数据运维服务,协助政府加强数据的感知、采集、展示、分析等能力。在公司的研发引领下,结合实际行业项目情况,在核心平台、产品等定制化研发工作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未来,在交付事业部的统一管理下,公司有望进一步压缩大项目的交付周期,降低项目的交付成本,发挥属地化优势加大力度追踪项目回款。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装备的开发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产品事业部。依托多年积累的项目服务及产品开发经验,产品事业部目前已自主研发设计出智慧停车视频桩、轻骑兵(非机动车违章抓拍)、非机动车劝导终端、红光警戒驱离球、全景布控球等10余个系列的智能装备产品,其中智慧停车视频桩产品在大冶智慧停车项目落地,共安装2000余台;轻骑兵成功进入厦门公安体系试点,已有超过10个中队安装部署使用;红光警戒驱离球已经在厦门、武宁、青岛等项目中应用,其他系列的产品也陆续在项目中试点使用。
4、坚持核心科技创新,应用场景持续深化
作为人工智能领域软硬件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持续进行科研投入,加快技术迭代,以“企业科技化”为重要抓手,聚焦“AI+数据”相关核心科技的研发和突破,进一步积累和掌握硬科技,为持续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和子公司获得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共计439项,其中发明专利93项,软件著作权309项。
报告期内,经专家评定,公司牵头负责的“面向智慧河湖的存算一体化AI芯片研制及边缘计算设备产业化”课题按既定科研目标完成验收,相关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正办理成果登记和验收证书,并继续推进存算一体化芯片及相关智能设备的产业化与技术方向研究。公司通过建立集美大学罗普特人工智能学院的校企合作模式,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产业应用”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公司开展与科研院所、院士等关于行业拓展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并在报告期内成功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持续科研投入下,近一年内,公司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获得
认可,获评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厦门市新兴数字产业企业”、“厦门市图像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多项荣誉。行业应用方面,罗普特“县域社会治理综合解决方案”成功入围全国工信部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以及面向边缘感知的轻量化三维数字底座及产业应用荣获2022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智能装备建设方面,“5G慧眼轻骑兵”违法抓拍等装备获得厦门5G应用大赛最具商业价值奖。
5、多举措强化供应链及应收账款管理,现金流净流出情况有所改善
公司积极打造产业生态圈,拓展优质供应商,加强供应链协同管理,力求降低业务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推进供应商分类管理,深入探索供应链金融,实施“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战略合作模式;公司通过市场战略分析,持续加强潜在项目的分析和筛选,重点参与回款有资金保障的项目,从源头改善公司的应收账款及现金流管理;同时,公司内部组建由执行总裁挂帅的领导团队,通过发布《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以及落实应收账款的考核机制等举措,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流净流出1.02亿元,同比上年同期减少流出
1.13亿元,现金流净流出情况有明显改善。
6、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助力业务可持续发展
人才的招募与培养,对公司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以社会成熟型人才为抓手的“关键岗人才招聘计划”与以优秀应届毕业生为根基的“诚毅奋斗者招聘计划”,倾力构建“结构优、韧性足、潜力大”的人才团队。公司采用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供应机制,通过在研发、技术、销售、职能支持等重要部门及岗位持续引进高级人才,加强重点人才战略布局,推动公司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发展,为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核心团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公司在目标管理、薪酬和激励、培训及晋升等方面逐步搭建完整的体系。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开展企业文化、业务能力提升的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的归属感、认同感和成就感,持续为员工提供开拓业务视野、增进技术能力、深化专业知识的学习型成长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发展迅猛,扩散及更新迭代速度快,如不能密切追踪前沿技术变化并将新技术用于客户服务升级,公司在同行业竞争中将不具有竞争优势,无法实现可持续的业务稳定及业务增长。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特别是利用上市后的募集资金和融资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及相关技术人才储备。
公司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驱动,实行行业专家传帮带教练制,与外部科研机构紧密合作(包括与行业龙头合作开发、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建博士后实践基地、与高校合作等),不断加强研发人才培养,提升科研创新力,力求在技术迅速迭代的过程中保持先进性。
2、研发进展不及预期风险
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或者研发投入的效果不及预期,公司的技术能力将不能持续提高,面临核心竞争力下降,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公司紧贴各地市场,打造7*24小时响应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团队,搭建需求-研发-交付-需求的端到端的业务闭环,同时也结合业务驱动的产学研联合攻关模式进行研发,形成行业专家+产品专家+技术专家在内的“铁三角”,有效降低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3、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行业内企业之间对于高端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公司无法持续加强核心人员的培养及引进,并为核心人员提供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和薪资待遇等,则将面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积极储备行业人才,从行业经验、职业素养、学历条件等方面招募和挖掘潜在核心人才,同时通过传帮带构建人才梯队,并通过股权激励等多种手段跟核心人才进行深度绑定,尽量减少核心人才的流失。
(二)经营风险
1、销售季节性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以各地公安局、政法委、监狱、交通、市政服务机构等政府机构、军队和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为主,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这些客户通常实行预审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每年年初制订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并进行招投标方案设计,采购招标和项目建设实施集中在年中和下半年,并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进行集中验收和结算,从而使得公司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经营业绩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2、需求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以各地市政服务机构、交通等政府机构、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为主,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这些客户通常实行预审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采购招标和项目建设实施集中在年中和下半年,并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进行验收和结算,从而使得公司收入呈现季节波动特征,经营业绩存在波动性风险。另外,公司以G端客户为主,如特定重大公共事件扰动,政府财政支出在公司聚焦领域的变化,也将导致公司业绩的波动。
3、市场扩张带来的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在市场扩张的过程中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扩张、产品及服务的快速输出、人才结构优化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挑战,如内部管理不能跟上,公司将面临业务被内部管理拖累的风险。
对此,公司持续完善优化研发体系和供应链体系,通过组织效能提升强化快速交付能力;同时,通过建设职能端共享中心和优化提升管理效能,更好服务业务发展。
(三)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156.74万元,经营现金流持续流出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现金流风险。该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主要以政府部门为主,而受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针对该类客户的业务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回款周期较长的情况。公司将不断增强回款验收工作的力度,在市场扩张过程中,选择付款条件相对优质的客户,并不断探索商业模式多样化。同时,公司开始执行供应商战略合作模式,倡导并践行与供应商“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减少公司的资金占用,降低因回款周期长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2、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7,905.56万元,虽较2022年末略有下降,但应收账款余额仍较高。应收款项余额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而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主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受财政付款审批进度、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回款周期较长,且政府项目验收存在季节性,公司大部分项目验收时间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因此通常难以在当年度回款。同时,受政府财政预算政策影响,公司部分订单无法如期验收。虽然根据历史经验,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若未来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紧张,不排除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应收账款的增长和较长的回款周期导致公司短期经营现金净流出金额较大,虽然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偿债指标仍较为正常(流动比率为
1.97,资产负债率为39.50%),但若公司不能采取措施改善现金流量状况,或者未能进行持续有效的外部融资,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高,一些知名企业已取得相应竞争优势,同时新进者不断加入,公司所在领域竞争激烈。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则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在现有领域精耕细作、深度布局的同时,在工业互联网等其他领域尝试业务外延发展。立足于多年行业积累及资质优势,公司与行业内的一些知名竞争厂商采用不同战略侧重,形成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行业生态。公司以数字经济为市场机遇,在政府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浪潮中,快速输出产品+数据服务的定制化实战解决方案,贴近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2、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销售、维保服务等,终端客户以政府机构为主,较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内各级政府对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领域的持续投入。若未来因政府
政策变动,对上述领域的投资规模出现下降,或政府财政周期性波动无法及时支付建设款项等,则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项目回款进度、资金流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目前,国家十四五规划将新基建、数字化政府、智能政府提到新高度,2023年31个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均将数字化转型作为重要部署内容,为公司所处行业提供较好的市场机会。
(五)宏观环境风险
1、经济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202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仍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国际地区的重大冲突负面影响不断蔓延到欧美各大经济主体,使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蒙上阴影。在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形势交互作用下,宏观经济增长预期进入相对保守的阶段,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的外部环境压力。
在此情况下,公司将在进一步巩固传统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业务新机会,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端口;同时,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产品化效率,不断丰富公司技术的应用场景,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储备科技力量。
2、税收优惠的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有效期自2020年12月1日至 2023年11月30日止。若公司未来未能持续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税收政策有所调整,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8.98亿元,比上年期末增长1.03%;负债总额为7.50亿元,比上年期末增长14.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30亿元,比上年期末减少6.46%。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38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8,076,024.98 | 59,809,418.46 | 97.42 |
营业成本 | 89,980,851.94 | 36,527,939.55 | 146.33 |
销售费用 | 27,423,983.64 | 17,206,258.29 | 59.38 |
管理费用 | 27,363,346.14 | 23,947,759.85 | 14.26 |
财务费用 | 2,737,233.67 | -9,335,914.2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0,129,928.65 | 19,583,585.71 | 2.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67,415.43 | -214,104,972.3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57,132.59 | -245,617,502.5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206,626.33 | -27,463,256.0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在宏观经济回暖的背景下,着手努力推进项目实施,积极组织在手订单的验收,将项目订单转化为营业收入;同时,公司积极加大新增业务的开拓与落地,
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对应的成本结转所致,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一致;其中营业成本变动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变动幅度,主要系报告期内验收项目涉及多个业务领域,毛利率波动较大。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小区域大作为”的区域拓展策略,加大重点区域的拓展力度,加强各区域内销售人才队伍和组织的建设,以及部分项目的售后维保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为落实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绑定优秀人才、建设管理梯队,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薪酬、各地子公司租赁折旧等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借款增加,利息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多举措做好项目回款工作,部分已验收项目实现回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理财本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保障公司现金流合理充裕,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330.69 | 12.82 | 18,404.30 | 9.80 | 32.20 | 主要系募集资金用于理财部分到期转回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45.25 | 3.18 | 11,834.34 | 6.30 | -48.92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到期的理财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124.99 | 0.59 | 92.00 | 0.05 | 1,122.8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部分货款以票据结算所致。 |
预付款项 | 1,871.21 | 0.99 | 1,394.04 | 0.74 | 34.23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推进项目实施,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 | 1,667.36 | 0.88 | 2,498.18 | 1.33 | -33.26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退租部分 |
产 | 承租的房屋及使用权资产,相关费用下降所致。 | |||||
短期借款 | 30,764.21 | 16.21 | 22,089.46 | 11.76 | 39.27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6,163.05 | 3.25 | 398.47 | 0.21 | 1,446.69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银行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906.10 | 0.48 | 1,526.24 | 0.81 | -40.63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退租部分承租的房屋及支付租赁款项所致。 |
应付票据 | 1,174.88 | 0.62 | 2,630.51 | 1.40 | -55.34 |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部分应付票据到期清偿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60.23 | 0.30 | 1,153.72 | 0.61 | -51.44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发放了上年度奖金导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880.30 | 1.52 | 2,168.23 | 1.15 | 32.84 | 主要系报告期待转销销项税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69,652.84 | 主要为银行业务保证金。 |
合计 | 5,369,652.84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310,000.00 | 323,400,000.00 | -99.59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8,343,413.90 | 109,134.63 | - | - | 274,000,000.00 | 332,000,000.00 | - | 60,452,548.53 |
合计 | 118,343,413.90 | 109,134.63 | - | - | 274,000,000.00 | 332,000,000.00 | - | 60,452,548.5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总资产 | 报告期末净资产 | 报告期营业收入 | 报告期净利润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 | 厦门 | 6,000 | 100 | 26,792.37 | -1,998.30 | 1,683.30 | -826.00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物业管理 | 上海 | 1,000 | 100 | 28,375.93 | 27,758.84 | 4.39 | -104.77 |
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 | 上海 | 20,000 | 100 | 278.06 | -48.99 | 25.61 | -1,071.23 |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 | 重庆 | 5,000 | 100 | 7,792.11 | -660.24 | 40.48 | -125.2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5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1、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6,240股。 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659,480股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82,450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98,170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计算机视觉智能产品及AI+行业应用的系统级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中的硬件设备多为外采,较少从事硬件设备的生产业务,不存在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污染事故,也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低碳生产、绿色节能。公司加强绿色办公的企业文化宣传,持续强化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员工采用线上平台办公,提倡无纸化办公,减少资源浪费。同时,公司号召员工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宣导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浪费以降低综合能耗的绿色理念。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延行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陈碧珠、苏汉忠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之日起36个月。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股东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本企业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碧珠、洪玉梅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的吴俊、许坤明、黄辉明 | 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人员江文涛、张翔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孙申雨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其他 | 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相关承诺方包括:(1)发行人;(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延行;(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发行人承诺公司严格按照《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公司违反该预案,则本公司将: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将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③自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10%。④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延行承诺①本人严格按照《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②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本人将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①本人严格按照《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②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10%。 | |||||||
其他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延行 |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安排: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各自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单位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股东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 |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 | |||||||
分红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 1、关于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2、关于承诺未能履行的约束措施(1)若本公司未能执行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因本公司未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上市后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承诺方包括:(1)发行人;(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1、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③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④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⑤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发行人的股东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 | 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⑥本公司将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⑦本公司将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⑧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⑨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③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⑤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⑥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⑦本人作 |
其他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承诺方包括:(1)发行人;(2)实际控制人陈延行;(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实际控制人陈延行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对切实履行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承诺方:(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发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切实履行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延行作出承诺如下:(1)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3)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7)发行人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8)若本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切实履行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5)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其他 |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承诺方:(1)发行人;(2)实际控制人、控 | 1、发行人承诺(1)本公司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3)若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股东;(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3)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3)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延行 | 陈延行作为罗普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作出如下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下同)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罗普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包括本人直系亲属)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从事与罗普特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不会以新设、收购或其他方式控制与罗普特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主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经营、发展或协助他人经营、发展任何与罗普特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经济活动,以避免与罗普特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本人不会利用罗普特实际控制人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罗普特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4)如罗普特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罗普特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罗普特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罗普特、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公司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罗普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罗普特所有。本承诺函在本人为罗普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除上述承诺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亦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延行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3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接到立案调查告知书后,在积极配合相关调查的同时,通过自查自纠发现过往财务会计报表中部分项目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并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编号:2023-031),对涉及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针对以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23)第11152号)。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2月10日 | 904,287,300.00 | 818,787,012.42 | 673,837,500.00 | 818,787,012.42 | 663,248,006.94 | 81.00 | 5,236,926.15 | 0.64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厦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2月10日 | 否 | 164,666,400.00 | 223,616,400.00 | 172,066,490.60 | 76.95 | 2024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2月10日 | 否 | 209,171,100.00 | 209,171,100.00 | 102,623,049.14 | 49.06 | 2024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2月10日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2月10日 | 是 | - | 85,999,512.42 | 85,999,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回购公司股份(注1)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2月10日 | 是 | - | 2,558,967.20 | 2,558,967.2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以及永久补流后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6.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5月25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7,433股,占公司总股本187,288,015股的比例为1.18%,回购最高价格为14.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2.32元/股,回购均价为13.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5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包含超募资金利息收入255.90万元)。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5号)。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单位: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1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16,000,000.00 | 2022年11月7日 | 2023年2月3日 | 是 |
2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16,000,000.00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2月28日 | 是 |
3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16,000,000.00 | 2023年3月2日 | 2023年3月31日 | 是 |
4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16,000,000.00 | 2023年5月5日 | 2023年5月31日 | 是 |
5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16,000,000.00 | 2023年6月2日 | 2023年6月30日 | 是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00.00 | 2022年11月7日 | 2023年2月3日 | 是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2月9日 | 2023年4月10日 | 是 |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4月17日 | 2023年5月19日 | 是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5月24日 | 2023年6月27日 | 是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00.00 | 2022年12月22日 | 2023年3月30日 | 是 |
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4月19日 | 2023年7月26日 | 否 |
合计 | 380,000,000.00 | / | / | /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194,970 | 53.50 | -2,071,465 | -2,071,465 | 98,123,505 | 52.2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0,194,970 | 53.50 | -2,071,465 | -2,071,465 | 98,123,505 | 52.2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7,093,045 | 46.50 | 357,460 | 2,071,465 | 2,428,925 | 89,521,970 | 47.7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7,093,045 | 46.50 | 357,460 | 2,071,465 | 2,428,925 | 89,521,970 | 47.7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7,288,015 | 100.00 | 357,460 | 357,460 | 187,645,475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2人,对应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460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023年1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相关股份于2023年1月20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2023年2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2,071,465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工作。本次股份变动导致公司总股本、净资产有所增加,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固定即期回报造成摊薄影响。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46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9%,上述摊薄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陈延行 | 70,801,353 | 0 | 0 | 70,801,353 | 首发限售 | 2024年2月23日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71,465 | 2,071,465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2月23日 |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9,519,582 | 0 | 0 | 9,519,582 | 首发限售 | 2024年2月23日 |
伙) | ||||||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23,012 | 0 | 0 | 9,523,012 | 首发限售 | 2024年2月23日 |
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39,779 | 0 | 0 | 4,139,779 | 首发限售 | 2024年2月23日 |
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39,779 | 0 | 0 | 4,139,779 | 首发限售 | 2024年2月23日 |
合计 | 100,194,970 | 2,071,465 | 0 | 98,123,505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86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股东林亚女和李凡分别持有股份2,135,021股和1,784,540股,均为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陈延行 | 0 | 70,801,353 | 37.73 | 70,801,35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523,012 | 5.08 | 9,523,012 | 0 | 无 | 0 | 其他 |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519,582 | 5.07 | 9,519,582 | 0 | 无 | 0 | 其他 |
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139,779 | 2.21 | 4,139,779 | 0 | 无 | 0 | 其他 |
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139,779 | 2.21 | 4,139,779 | 0 | 无 | 0 | 其他 |
北京泰达博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71,625 | 3,734,586 | 1.99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麦高富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智同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568,741 | 1.3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UBS AG | 2,357,344 | 2,357,344 | 1.26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林亚女 | 2,135,021 | 2,135,021 | 1.14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凡 | 1,784,540 | 1,784,540 | 0.9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泰达博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34,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4,586 | |||||
深圳市麦高富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智同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68,74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8,741 | |||||
UBS AG | 2,357,3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7,344 | |||||
林亚女 | 2,135,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5,021 |
李凡 | 1,784,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4,540 |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兴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55,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5,725 |
陈彬彬 | 1,627,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7,705 |
福建省华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36,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6,324 |
厦门永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7,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7,854 |
福建华兴润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38,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97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4,925,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陈碧珠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陈碧珠与陈延行系姐弟关系。陈延行与陈碧珠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罗普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日常决策过程中,陈碧珠通过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陈碧珠作为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行使表决权、决策权时,陈碧珠始终作为陈延行的一致行动人,以陈延行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五年内有效。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陈延行 | 70,801,353 | 2024年2月23日 | 0 | 首发限售 |
2 |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23,012 | 2024年2月23日 | 0 | 首发限售 |
3 |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19,582 | 2024年2月23日 | 0 | 首发限售 |
4 | 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39,779 | 2024年2月23日 | 0 | 首发限售 |
5 | 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39,779 | 2024年2月23日 | 0 | 首发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陈碧珠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陈碧珠与陈延行系姐弟关系。陈延行与陈碧珠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罗普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日常决策过程中,陈碧珠通过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陈碧珠作为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行使表决权、决策权时,陈碧珠始终作为陈延行的一致行动人,以陈延行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五年内有效。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江文涛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12,560 | 12,560 | 股权激励归属 |
张翔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12,560 | 12,560 | 股权激励归属 |
黄政堤 | 副总经理 | 0 | 12,560 | 12,560 | 股权激励归属 |
王彪 | 副总经理 | 0 | 25,120 | 25,120 | 股权激励归属 |
余丽梅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0 | 6,280 | 6,280 | 股权激励归属 |
吴东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0 | 6,280 | 6,280 | 股权激励归属 |
孙申雨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0 | 0 | 股权激励归属的的6,280股于2023年1月20日上市流通;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全部售出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43,306,896.78 | 184,043,048.9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0,452,548.53 | 118,343,413.9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249,908.58 | 920,0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379,055,578.73 | 388,508,903.8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8,712,074.34 | 13,940,393.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7,596,407.12 | 7,672,921.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45,743,467.78 | 262,220,037.80 |
合同资产 | 七、10 | 4,152,986.02 | 4,987,070.6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24,941,819.60 | 193,538,399.48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4,791,580.82 | 90,345,131.4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0,003,268.30 | 1,264,519,321.0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16,380,000.00 | 16,380,000.00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89,069,073.90 | 185,651,977.55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6,277,737.32 | 25,172,385.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632,307.67 | 18,457,239.10 |
在建工程 | 七、22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6,673,642.31 | 24,981,769.81 |
无形资产 | 七、26 | 8,287,138.79 | 9,205,535.4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1,211,170.57 | 1,211,170.5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455,927.20 | 6,850,478.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0,612,469.60 | 51,624,887.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4,558,081.67 | 32,718,248.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8,125,586.30 | 614,221,728.76 | |
资产总计 | 1,898,128,854.60 | 1,878,741,049.8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7,642,138.21 | 220,894,634.2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748,762.20 | 26,305,118.5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6,943,817.00 | 248,562,801.0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374,514.25 | 16,083,664.8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602,321.31 | 11,537,170.85 |
应交税费 | 七、40 | 33,458,454.33 | 35,470,519.6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155,620.95 | 15,708,488.0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4,393,618.04 | 13,364,672.6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8,802,970.98 | 21,682,251.90 |
流动负债合计 | 655,122,217.27 | 609,609,321.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1,630,541.23 | 3,984,68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060,988.95 | 15,262,402.1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370,000.00 | 1,370,000.00 |
预计负债 | 七、50 | 767,009.45 | 966,957.06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282.72 | 32,565.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21,872,965.05 | 21,961,058.0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717,787.40 | 43,577,662.59 | |
负债合计 | 749,840,004.67 | 653,186,984.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87,645,475.00 | 187,645,47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03,543,753.59 | 1,002,595,509.98 |
减:库存股 | 七、56 | 70,996,319.28 | 29,999,878.2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8,390,008.33 | 28,390,008.3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907,088.12 | 19,047,817.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9,675,829.52 | 1,207,678,932.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613,020.41 | 17,875,133.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48,288,849.93 | 1,225,554,065.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98,128,854.60 | 1,878,741,049.82 |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6,624,034.75 | 159,009,611.6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419,359.01 | 100,234,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98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52,999,718.19 | 425,198,231.7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477,866.28 | 10,584,905.9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53,795,733.04 | 256,048,581.1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07,396,159.30 | 220,044,928.95 | |
合同资产 | 3,891,575.07 | 4,144,766.0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0,575,435.34 | 172,822,432.8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098,472.27 | 70,897,849.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20,258,353.25 | 1,418,985,308.19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61,719,496.17 | 154,324,006.64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82,244,745.01 | 380,934,745.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302,319.45 | 15,989,629.4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268,356.37 | 19,706,723.64 | |
无形资产 | 5,228,609.64 | 6,104,157.9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94,622.26 | 6,774,679.1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420,185.55 | 30,305,352.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471,202.86 | 24,351,862.9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0,849,537.31 | 638,491,157.45 | |
资产总计 | 2,061,107,890.56 | 2,057,476,465.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7,642,138.21 | 220,894,634.2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230,542.20 | 22,795,188.50 | |
应付账款 | 346,990,169.62 | 360,374,225.4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665,132.01 | 15,781,897.4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42,878.05 | 5,359,585.04 | |
应交税费 | 2,975,249.89 | 51,597,031.82 | |
其他应付款 | 16,867,110.92 | 29,021,829.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93,656.20 | 11,686,118.88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478,996.17 | 9,018,404.72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3,885,873.27 | 726,528,915.9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1,630,541.23 | 3,984,68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312,108.59 | 9,779,368.3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50,000.00 | 850,000.00 | |
预计负债 | 486,636.29 | 668,518.00 | |
递延收益 | 16,282.72 | 32,565.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8,578,209.94 | 17,492,492.4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873,778.77 | 32,807,624.06 | |
负债合计 | 819,759,652.04 | 759,336,539.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7,645,475.00 | 187,645,47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02,863,753.59 | 1,001,915,509.98 | |
减:库存股 | 70,996,319.28 | 29,999,878.28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390,008.33 | 28,390,008.33 | |
未分配利润 | 93,445,320.88 | 110,188,810.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41,348,238.52 | 1,298,139,925.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61,107,890.56 | 2,057,476,465.64 |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8,076,024.98 | 59,809,418.4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18,076,024.98 | 59,809,418.4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9,636,543.29 | 88,736,024.2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9,980,851.94 | 36,527,939.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001,199.25 | 806,395.1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7,423,983.64 | 17,206,258.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27,363,346.14 | 23,947,759.85 |
研发费用 | 七、65 | 20,129,928.65 | 19,583,585.71 |
财务费用 | 七、66 | 2,737,233.67 | -9,335,914.26 |
其中:利息费用 | 5,219,960.63 | 607,106.04 | |
利息收入 | 996,728.24 | 2,216,609.2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205,460.71 | 5,407,312.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464,666.13 | 1,813,323.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5,352.14 | 645,072.4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9,134.6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523,779.08 | -2,772,678.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5,620.64 | -75,617.2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26,697.1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802,718.13 | -24,554,265.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008.04 | 1,846.4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8,316.54 | 285,842.0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894,026.63 | -24,838,260.98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87,008.52 | -5,946,812.7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七、76 | -38,307,018.11 | -18,891,448.2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307,018.11 | -18,891,448.2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954,905.30 | -18,908,666.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2,112.81 | 17,218.2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8,307,018.11 | -18,891,448.2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954,905.30 | -18,908,666.5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2,112.81 | 17,218.2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99,588,545.83 | 54,029,534.7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77,656,378.64 | 32,919,361.96 |
税金及附加 | 1,099,331.75 | 487,104.08 | |
销售费用 | 14,529,955.44 | 11,366,841.20 | |
管理费用 | 16,744,888.55 | 14,124,479.63 | |
研发费用 | 14,299,329.00 | 13,678,167.34 | |
财务费用 | 2,417,352.39 | -8,835,013.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4,804,523.94 | 603,451.00 | |
利息收入 | 884,198.46 | 1,693,579.19 | |
加:其他收益 | 3,544,908.29 | 4,701,983.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48,229.52 | 1,119,671.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579.3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5,359.0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0,435.24 | -2,361,095.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125.50 | -32,128.1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4,774.5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661,728.28 | -6,282,974.78 | |
加:营业外收入 | 7,000.70 | 814.38 | |
减:营业外支出 | 93,442.92 | 284,472.1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748,170.50 | -6,566,632.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6,004,680.73 | -480,445.4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43,489.77 | -6,086,187.1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43,489.77 | -6,086,187.1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743,489.77 | -6,086,187.1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034,550.95 | 148,234,378.7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903,866.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915,844.96 | 12,059,918.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950,395.91 | 161,198,164.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472,184.46 | 264,439,920.9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191,929.96 | 46,949,908.1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93,594.65 | 36,896,652.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560,102.27 | 27,016,654.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517,811.34 | 375,303,136.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67,415.43 | -214,104,972.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2,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36,261.84 | 1,168,251.3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909,809.00 | 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1,346,070.84 | 151,168,751.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88,938.25 | 233,386,253.8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4,000,000.00 | 163,4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5,988,938.25 | 396,786,253.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57,132.59 | -245,617,502.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9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9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2,600,000.00 | 7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3,690,000.00 | 7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4,490,000.00 | 6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22,347.59 | 463,377.7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5,271,026.08 | 29,999,878.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483,373.67 | 98,463,256.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206,626.33 | -27,463,256.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996,343.49 | -487,185,730.9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703,127.98 | 777,191,235.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699,471.47 | 290,005,504.05 |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996,445.31 | 134,736,051.9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83,963.93 | 10,808,908.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080,409.24 | 145,544,960.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5,184,328.61 | 230,309,728.2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993,747.14 | 20,360,618.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83,026.21 | 31,373,615.5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718,314.43 | 75,654,559.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379,416.39 | 357,698,521.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99,007.15 | -212,153,561.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17,123.29 | 1,168,251.3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6,829.00 | 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303,952.29 | 151,168,751.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68,072.20 | 2,288,324.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1,310,000.00 | 463,4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778,072.20 | 465,688,324.1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25,880.09 | -314,519,572.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2,600,000.00 | 7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2,600,000.00 | 7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4,490,000.00 | 6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40,233.72 | 463,377.7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48,575.47 | 29,999,878.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678,809.19 | 98,463,256.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921,190.81 | -27,463,256.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148,063.75 | -554,136,390.1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1,819,765.49 | 756,152,515.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967,829.24 | 202,016,125.28 |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645,475.00 | 1,002,595,509.98 | 29,999,878.28 | 39,640,796.46 | 87,494,546.60 | 1,287,376,449.76 | 17,875,133.22 | 1,305,251,582.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1,250,788.13 | -68,446,729.42 | -79,697,517.55 | -79,697,517.5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645,475.00 | 1,002,595,509.98 | 29,999,878.28 | 28,390,008.33 | 19,047,817.18 | 1,207,678,932.21 | 17,875,133.22 | 1,225,554,065.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243.61 | 40,996,441.00 | -37,954,905.30 | -78,003,102.69 | 737,887.19 | -77,265,215.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954,905.30 | -37,954,905.30 | -352,112.81 | -38,307,018.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48,243.61 | 40,996,441.00 | -40,048,197.39 | 1,090,000.00 | -38,958,197.3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90,000.00 | 1,09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48,243.61 | 948,243.61 | 948,243.61 | ||||||||||||
4.其他 | 40,996,441.00 | -40,996,441.00 | -40,996,441.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645,475.00 | 1,003,543,753.59 | 70,996,319.28 | 28,390,008.33 | -18,907,088.12 | 1,129,675,829.52 | 18,613,020.41 | 1,148,288,849.9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288,015.00 | 993,658,922.45 | 28,390,008.33 | 167,745,541.53 | 1,377,082,487.31 | 11,644,299.63 | 1,388,726,786.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288,015.00 | 993,658,922.45 | 28,390,008.33 | 167,745,541.53 | 1,377,082,487.31 | 11,644,299.63 | 1,388,726,786.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999,878.28 | -27,792,534.48 | -57,792,412.76 | 17,218.27 | -57,775,194.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08,666.54 | -18,908,666.54 | 17,218.27 | -18,891,448.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999,878.28 | -29,999,878.28 | -29,999,878.2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9,999,878.28 | -29,999,878.28 | -29,999,878.28 | ||||||||||||
(三)利润分配 | -8,883,867.94 | -8,883,867.94 | -8,883,867.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83,867.94 | -8,883,867.94 | -8,883,867.9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288,015.00 | 993,658,922.45 | 29,999,878.28 | 28,390,008.33 | 139,953,007.05 | 1,319,290,074.55 | 11,661,517.90 | 1,330,951,592.45 |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645,475.00 | 1,001,915,509.98 | 29,999,878.28 | 39,640,796.46 | 156,346,259.07 | 1,355,548,16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1,250,788.13 | -46,157,448.42 | -57,408,236.55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645,475.00 | 1,001,915,509.98 | 29,999,878.28 | 28,390,008.33 | 110,188,810.65 | 1,298,139,925.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243.61 | 40,996,441.00 | -16,743,489.77 | -56,791,687.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43,489.77 | -16,743,489.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48,243.61 | 40,996,441.00 | -40,048,197.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48,243.61 | 948,243.61 | |||||||||
4.其他 | 40,996,441.00 | -40,996,441.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645,475.00 | 1,002,863,753.59 | 70,996,319.28 | 28,390,008.33 | 93,445,320.88 | 1,241,348,238.5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288,015.00 | 994,658,922.45 | 28,390,008.33 | 196,524,354.54 | 1,406,861,300.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288,015.00 | 994,658,922.45 | 28,390,008.33 | 196,524,354.54 | 1,406,861,300.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999,878.28 | -14,970,055.06 | -44,969,933.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86,187.12 | -6,086,187.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999,878.28 | -29,999,878.2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9,999,878.28 | -29,999,878.28 | |||||||||
(三)利润分配 | -8,883,867.94 | -8,883,867.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83,867.94 | -8,883,867.9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288,015.00 | 994,658,922.45 | 29,999,878.28 | 28,390,008.33 | 181,554,299.48 | 1,361,891,366.98 |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罗普特股份”)是由罗普特(厦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市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罗普特科技”)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784161055C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年1月,根据罗普特科技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罗普特科技以截至2018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86,027,219.00元为基础,按照2.0727:1的比例折为138,000,000股,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万股,并于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87,288,015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陈延行 | 70,801,353.00 | 37.73% |
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23,012.00 | 5.08% |
厦门恒誉兴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19,582.00 | 5.07%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4,925,403.00 | 2.62% |
厦门恒誉兴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39,779.00 | 2.21% |
厦门恒誉兴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39,779.00 | 2.21% |
北京泰达博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34,586.00 | 1.99% |
深圳市麦高富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智同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68,741.00 | 1.37% |
UBS AG | 2,357,344.00 | 1.26% |
其他无限售流通股 | 75,935,896.00 | 40.46% |
合计 | 187,645,475.00 | 100.00% |
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集美大道创业大厦第三层315、316、317、319号
法定代表人:江文涛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764.5475万元
本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包括: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运维及其他服务等。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福建省安防科技职业培训学校 | 安防学校 | 100.00 | — |
2 | 厦门市永成誉科技有限公司 | 永成誉 | 100.00 | — |
3 | 北京华电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华电 | 89.47 | — |
4 | 罗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北京 | 100.00 | — |
5 | 吉木萨尔县罗普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吉木萨尔 | 100.00 | — |
6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智能大厦 | 100.00 | — |
7 | 罗普特(酒泉)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酒泉 | 100.00 | — |
8 | 罗普特(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罗普特江苏 | 51.00 | — |
9 | 哈尔滨罗普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罗普特哈尔滨 | 100.00 | — |
10 |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重庆 | 100.00 | — |
11 | 罗普特(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规划院 | 100.00 | — |
12 | 罗普特(厦门)可信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罗普特可信 | 51.00 | — |
13 | 罗普特(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新疆 | 100.00 | — |
14 | 厦门诚誉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诚誉兴业 | 51.00 | — |
15 | 罗普特(吉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罗普特吉林 | — | 51.00 |
16 | 罗普特(北京)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北京安防 | — | 51.00 |
17 | 罗普特(武宁)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武宁 | — | 100.00 |
18 | 罗普特(宜春)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宜春 | 100.00 | — |
19 | 罗普特邢台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邢台 | — | 100.00 |
20 | 上高县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上高县罗普特 | — | 100.00 |
21 | 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吉胜业 | — | 100.00 |
22 | 罗普特(新沂)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新沂 | 100.00 | — |
23 | 罗普特(石河子)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石河子 | 100.00 | — |
24 | 罗普特(昆明)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昆明 | — | 100.00 |
25 | 罗普特(银川)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银川 | — | 100.00 |
26 | 西咸新区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罗普特 | — | 100.00 |
27 | 罗普特(青岛)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青岛 | — | 100.00 |
28 | 罗普特(汉中)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汉中 | — | 100.00 |
29 | 罗普特(湖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罗普特湖南 | — | 51.00 |
30 | 罗普特(奉节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罗普特奉节 | — | 100.00 |
31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罗普特上海软件 | 100.00 | — |
32 | 阜阳鹭泉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 阜阳鹭泉智慧 | 51.00 | — |
33 | 罗普特(兴安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罗普特兴安盟 | — | 100.00 |
34 | 临泉罗普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临泉 | — | 100.00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35 | 太湖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太湖 | — | 100.00 |
36 | 罗普特(固原)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固原 | — | 100.00 |
37 | 罗普特(黔南)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黔南 | — | 100.00 |
38 | 罗普特(成安)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成安 | — | 100.00 |
39 | 罗普特(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石家庄 | — | 100.00 |
40 | 罗普特(金溪)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金溪 | — | 100.00 |
41 | 罗普特(大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大冶 | — | 100.00 |
42 | 罗普特(瑞昌)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瑞昌 | — | 100.00 |
43 | 罗普特(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信息技术 | 100.00 | — |
44 | 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科技 | 100.00 | — |
45 | 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恒誉兴业伍号 | 69.30 | — |
46 | 罗普特(三明)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罗普特三明 | — | 100.00 |
47 | 罗普特(南昌)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南昌 | — | 100.00 |
48 | 罗普特(抚州)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抚州 | — | 100.00 |
49 | 罗普特(运城)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运城 | — | 100.00 |
50 | 衡水鹭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衡水鹭衡智能 | — | 40.00 |
51 | 罗普特(阜南)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阜南 | — | 100.00 |
52 | 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奉贤分公司 | 上海科技奉贤分公司 | — | 100.00 |
53 | 大冶市鹭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大冶鹭冶智能 | — | 51.00 |
54 | 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 绵阳涪特创联 | 40.00 | — |
55 | 青岛动投智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动投 | — | 51.00 |
56 | 罗普特(蚌埠)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蚌埠 | — | 100.00 |
57 | 罗普特(曲靖)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曲靖 | — | 100.00 |
58 | 重庆市江津区罗普特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江津数字信息技术 | — | 100.00 |
59 | 罗普特十堰市科技有限公司 | 罗普特十堰 | — | 100.00 |
(2)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①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报告时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大冶市鹭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2 | 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3 | 青岛动投智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4 | 罗普特(蚌埠)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5 | 罗普特(曲靖)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6 | 重庆市江津区罗普特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7 | 罗普特十堰市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8 | 衡水鹭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②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报告时间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漳州罗普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2 | 罗普特(辽阳)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3 | 崇州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4 | 罗普特(仙游)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5 | 罗普特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控制权, 如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下列情况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①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③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④ 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在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 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① 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②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1) 该母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 该母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 该母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编制合并报表时,公司与被合并子公司采用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在抵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公司合并编制。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公司按照权益法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 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并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货币性项目,是指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3) 境外经营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①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③ 按照上述①、②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 公司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5) 公司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① 分类和初始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 债务工具
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1> 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 权益工具
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此外,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② 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可以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
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或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3>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一般逾期超过30天,最长不超过90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历史信用损失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 违约损失率是指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4)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组合1: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日的款项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组合2:已到合同约定收款日但尚未收取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
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 核销
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 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或第②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 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 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
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工程施工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确认标准
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 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投资。
(1) 投资成本确定
除对外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④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指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在权益法核算时,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在确认投资损益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50年 | 5.00% | 9.50%-1.9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年 | 5.00% | 9.5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5.00% | 19.00%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年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10年 | 5.00% | 31.67%-9.5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包括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包含工程物资;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
(1)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 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② 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使用权资产的具体折旧方法如下。
(4) 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年 | 5.00% | 47.5%-19.00% |
(5) 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2) 公司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②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⑤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⑥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 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或者直线法)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产权证所载剩余使用年限 | - |
软件 | 2-5年 | - |
专利权 | 10年 | - |
(4)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包括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
1)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2)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②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摊销年限如下:
名称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于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 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 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情形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
②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 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于租赁期开始日,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附注五、
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这里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① 期权的行权价格;
② 期权的有效期;
③ 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④ 股价预计波动率;
⑤ 股份的预计股利;
⑥ 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期权的行权价格;
2) 期权的有效期;
3) 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 股价预计波动率;
5) 股份的预计股利;
6) 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①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 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然后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且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下列迹象:
<1>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 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收入: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销售包括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等配套服务,经客户竣工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 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收入:发货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③ 维保服务:在服务期间按直线法确认维保服务收入。
其他服务(安防教育服务):在培训服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培训服务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①项减去第②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①项减去第②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
五、28“使用权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③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与租赁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① 租赁的识别
公司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 租赁的分类
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 租赁负债
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公司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2)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 商誉减值准备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计算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需要对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同时确定一个适当地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7) 折旧和摊销
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 所得税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 预计负债
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15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2018年5月1日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后税率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本公司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政策执行期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取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51008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2023年度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取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51010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2023年度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21]12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22]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所属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之子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度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3月1日联合下发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
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38,699,471.47 | 175,703,127.98 |
其他货币资金 | 4,607,425.31 | 8,339,920.93 |
合计 | 243,306,896.78 | 184,043,048.9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人民币762,227.53元因涉及未决诉讼被冻结。 其他货币资金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及证券账户余额。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452,548.53 | 118,343,413.90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60,452,548.53 | 118,343,413.9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60,452,548.53 | 118,343,413.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728,161.50 | 1,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5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978,252.92 | 80,000.00 |
合计 | 11,249,908.58 | 92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28,161.50 | 100.00 | 978,252.92 | 8.00 | 11,249,908.58 | 1,000,000.00 | 100.00 | 80,000.00 | 8.00 | 920,000.0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728,161.50 | 87.73 | 858,252.92 | 8.00 | 9,869,908.58 | 1,000,000.00 | 100.00 | 80,000.00 | 8.00 | 92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1,500,000.00 | 12.27 | 120,000.00 | 8.00 | 1,380,000.00 | |||||
合计 | 12,228,161.50 | / | 978,252.92 | / | 11,249,908.58 | 1,000,000.00 | / | 80,000.00 | / | 92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728,161.50 | 858,252.92 | 8.00 |
合计 | 10,728,161.50 | 858,252.92 | 8.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00,000.00 | 120,000.00 | 8.00 |
合计 | 1,500,000.00 | 120,000.00 | 8.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000.00 | 898,252.92 | 978,252.92 | ||
合计 | 80,000.00 | 898,252.92 | 978,252.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5,787,302.06 |
1年以内小计 | 125,787,302.06 |
1至2年 | 152,588,846.33 |
2至3年 | 136,969,621.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7,820,115.98 |
4至5年 | 9,967,338.65 |
5年以上 | 8,185,826.45 |
坏账准备 | -112,263,471.86 |
合计 | 379,055,578.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02,236.00 | 0.65 | 3,202,236.00 | 100.00 | 3,202,236.00 | 0.64 | 3,202,236.0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02,236.00 | 0.65 | 3,202,236.00 | 100.00 | 3,202,236.00 | 0.64 | 3,202,236.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8,116,814.59 | 99.35 | 109,061,235.86 | 22.34 | 379,055,578.73 | 497,549,906.65 | 99.36 | 109,041,002.83 | 21.92 | 388,508,903.82 |
其中: | ||||||||||
组合2 | 488,116,814.59 | 99.35 | 109,061,235.86 | 22.34 | 379,055,578.73 | 497,549,906.65 | 99.36 | 109,041,002.83 | 21.92 | 388,508,903.82 |
合计 | 491,319,050.59 | / | 112,263,471.86 | / | 379,055,578.73 | 500,752,142.65 | / | 112,243,238.83 | / | 388,508,903.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A | 2,298,276.00 | 2,298,27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B | 903,960.00 | 903,9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02,236.00 | 3,202,236.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5,787,302.06 | 10,062,984.21 | 8.00 |
1至2年 | 152,588,846.33 | 22,888,326.98 | 15.00 |
2至3年 | 136,969,621.12 | 34,242,405.30 | 25.00 |
3至4年 | 57,820,115.98 | 28,910,058.00 | 50.00 |
4至5年 | 9,967,338.65 | 7,973,870.92 | 80.00 |
5年以上 | 4,983,590.45 | 4,983,590.45 | 100.00 |
合计 | 488,116,814.59 | 109,061,235.8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公司历史迁徙率损失比例(取整)与公司账龄计提比例孰高计提。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02,236.00 | 3,202,236.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041,002.83 | 20,233.03 | 109,061,235.86 | |||
合计 | 112,243,238.83 | 20,233.03 | 112,263,471.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C | 60,581,559.14 | 12.33 | 11,458,996.94 |
客户D | 50,790,860.08 | 10.34 | 12,697,715.02 |
客户E | 38,271,468.72 | 7.79 | 3,061,717.50 |
客户F | 38,230,351.15 | 7.78 | 17,890,028.20 |
客户G | 32,588,120.00 | 6.63 | 8,147,030.00 |
合计 | 220,462,359.09 | 44.87 | 53,255,487.6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897,170.18 | 74.27 | 10,084,528.34 | 72.34 |
1至2年 | 1,381,891.31 | 7.39 | 1,940,515.45 | 13.92 |
2至3年 | 1,563,431.87 | 8.35 | 404,926.01 | 2.91 |
3年以上 | 1,869,580.98 | 9.99 | 1,510,423.72 | 10.83 |
合计 | 18,712,074.34 | 100.00 | 13,940,393.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报告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450,260.00 | 18.44 |
第二名 | 1,995,000.00 | 10.66 |
第三名 | 887,466.00 | 4.74 |
第四名 | 884,370.00 | 4.73 |
第五名 | 876,843.75 | 4.69 |
合计 | 8,093,939.75 | 43.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596,407.12 | 7,672,921.53 |
合计 | 7,596,407.12 | 7,672,921.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11,248.82 |
1年以内小计 | 2,911,248.82 |
1至2年 | 4,205,764.41 |
2至3年 | 807,285.1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73,175.87 |
4至5年 | 310,583.60 |
5年以上 | 166,100.00 |
减:坏账准备 | -1,477,750.76 |
合计 | 7,596,407.12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6,710,146.11 | 6,425,613.77 |
代收代付款 | 47,316.79 | |
备用金 | 1,509,319.94 | 2,064,316.91 |
其他 | 854,691.83 | 841,268.28 |
坏账准备 | -1,477,750.76 | -1,705,594.22 |
合计 | 7,596,407.12 | 7,672,921.53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05,594.22 | 1,705,594.2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27,843.46 | 227,843.4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477,750.76 | 1,477,750.7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05,594.22 | 227,843.46 | 1,477,750.76 | |||
合计 | 1,705,594.22 | 227,843.46 | 1,477,750.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移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1,695,522.00 | 1-2年 | 18.69 | 169,552.20 |
中建一局集团东南建设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1,408,954.33 | 1年以内 | 15.53 | 70,447.72 |
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 保证金、押金 | 1,054,332.68 | 1-4年 | 11.62 | 271,967.04 |
包晓东 | 往来款 | 930,123.00 | 1-4年 | 10.25 | 182,012.3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500,000.00 | 1-2年 | 5.51 | 50,000.00 |
合计 | / | 5,588,932.01 | / | 61.60 | 743,979.26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283,668.17 | 3,283,668.17 | 2,637,207.85 | 2,637,207.8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5,009,415.54 | 45,009,415.54 | 37,035,291.69 | 37,035,291.6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工程施工 | 223,683,669.45 | 26,233,285.38 | 197,450,384.07 | 248,780,823.64 | 26,233,285.38 | 222,547,538.26 |
合计 | 271,976,753.16 | 26,233,285.38 | 245,743,467.78 | 288,453,323.18 | 26,233,285.38 | 262,220,037.8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工程施工 | 26,233,285.38 | 26,233,285.38 | ||||
合计 | 26,233,285.38 | 26,233,285.3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质保金 | 27,967,449.00 | 5,051,368.67 | 22,916,080.33 | 28,975,099.40 | 5,126,989.31 | 23,848,110.09 |
减: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22,079,352.07 | 3,316,257.76 | 18,763,094.31 | 22,594,651.67 | 3,733,612.24 | 18,861,039.43 |
合计 | 5,888,096.93 | 1,735,110.91 | 4,152,986.02 | 6,380,447.73 | 1,393,377.07 | 4,987,070.6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质保金 | 75,620.64 | |||
合计 | 75,620.64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24,941,819.60 | 193,538,399.48 |
合计 | 224,941,819.60 | 193,538,399.48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7,335,310.95 | 59,866,495.59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27,456,269.87 | 30,478,635.85 |
合计 | 94,791,580.82 | 90,345,131.4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北京航科智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6,380,000.00 | 16,380,000.00 | 16,380,000.00 | |||||
合计 | 16,380,000.00 | 16,380,000.00 | 16,380,000.00 | /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472,601,749.40 | 17,923,479.70 | 454,678,269.70 | 431,806,544.44 | 15,090,343.11 | 416,716,201.33 |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40,667,376.20 | -40,667,376.20 | -37,525,824.30 | -37,525,824.30 | 4.30-4.9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41,855,488.75 | -16,913,669.15 | -224,941,819.60 | -207,634,479.33 | -14,096,079.85 | -193,538,399.48 | |
合计 | 190,078,884.45 | 1,009,810.55 | 189,069,073.90 | 186,646,240.81 | 994,263.26 | 185,651,977.55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090,343.11 | 15,090,343.1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33,136.59 | 2,833,136.5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7,923,479.70 | 17,923,479.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厦门市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8,146,975.17 | 1,105,352.14 | 19,252,327.31 | ||||||||
北京航科智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025,410.01 | 7,025,410.01 | |||||||||
小计 | 25,172,385.18 | 1,105,352.14 | 26,277,737.32 | ||||||||
合计 | 25,172,385.18 | 1,105,352.14 | 26,277,737.32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709,182.01 | 18,457,239.10 |
固定资产清理 | -76,874.34 | |
合计 | 16,632,307.67 | 18,457,239.10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836,423.12 | 12,085,829.01 | 5,913,471.00 | 6,337,259.74 | 14,905,032.82 | 60,078,015.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371.14 | 90,371.14 | ||||
(1)购置 | 90,371.14 | 90,371.1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0,836,423.12 | 12,085,829.01 | 5,913,471.00 | 6,427,630.88 | 14,905,032.82 | 60,168,386.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402,992.31 | 7,848,989.79 | 4,841,454.53 | 5,393,971.26 | 7,133,368.70 | 41,620,776.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6,718.98 | 514,146.72 | 152,934.91 | 64,848.89 | 869,778.73 | 1,838,428.23 |
(1)计提 | 236,718.98 | 514,146.72 | 152,934.91 | 64,848.89 | 869,778.73 | 1,838,428.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6,639,711.29 | 8,363,136.51 | 4,994,389.44 | 5,458,820.15 | 8,003,147.43 | 43,459,204.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96,711.83 | 3,722,692.50 | 919,081.56 | 968,810.73 | 6,901,885.39 | 16,709,182.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33,430.81 | 4,236,839.22 | 1,072,016.47 | 943,288.48 | 7,771,664.12 | 18,457,239.1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处理固定资产 | -76,874.34 | |
合计 | -76,874.34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上海研发中心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
合计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241,968,037.2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337,927.55 | 42,337,927.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563,918.09 | 9,563,918.09 |
4.期末余额 | 32,774,009.46 | 32,774,009.4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356,157.74 | 17,356,157.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87,253.27 | 5,387,253.27 |
(1)计提 | 5,387,253.27 | 5,387,253.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43,043.86 | 6,643,043.86 |
(1)处置 | 6,643,043.86 | 6,643,043.86 |
4.期末余额 | 16,100,367.15 | 16,100,367.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73,642.31 | 16,673,642.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981,769.81 | 24,981,769.81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02,900.00 | 1,835,183.18 | 9,187,170.22 | 14,325,253.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02,900.00 | 1,835,183.18 | 9,187,170.22 | 14,325,253.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01,522.51 | 1,067,893.31 | 3,850,302.11 | 5,119,717.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848.34 | 91,759.68 | 783,788.66 | 918,396.68 |
(1)计提 | 42,848.34 | 91,759.68 | 783,788.66 | 918,396.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4,370.85 | 1,159,652.99 | 4,634,090.77 | 6,038,114.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58,529.15 | 675,530.19 | 4,553,079.45 | 8,287,138.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01,377.49 | 767,289.87 | 5,336,868.11 | 9,205,535.4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1,211,170.57 | 1,211,170.57 | ||||
合计 | 1,211,170.57 | 1,211,170.5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6,988,829.43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1,211,170.57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8,200,000.00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3.00%,公司根据历史实际经营数据、行业发展趋势、预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指标编制预测未来5年现金流量,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维持不变。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营业收入、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上述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用 | 6,850,478.60 | 1,585,570.40 | 1,980,121.80 | 6,455,927.20 | |
合计 | 6,850,478.60 | 1,585,570.40 | 1,980,121.80 | 6,455,927.20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1,284,654.05 | 4,735,026.13 | 31,360,274.69 | 4,745,136.1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771,653.33 | 2,215,748.00 | 16,640,950.66 | 2,496,142.60 |
可抵扣亏损 | 156,852,046.15 | 24,854,539.03 | 106,806,684.35 | 17,001,264.32 |
信用减值准备 | 132,468,624.39 | 21,367,487.85 | 129,010,936.52 | 20,732,022.56 |
递延收益 | 16,282.72 | 2,442.41 | 32,565.28 | 4,884.79 |
预计负债 | 766,316.53 | 135,179.25 | 966,264.14 | 168,086.03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40,667,376.20 | 6,202,260.15 | 37,525,824.30 | 5,731,027.37 |
使用权资产 | 682,640.91 | 145,239.56 | -1,045,096.05 | -93,791.08 |
股权激励 | 6,783,007.13 | 1,017,451.07 | 5,834,763.49 | 875,214.52 |
公允价值变动 | -419,359.01 | -62,903.85 | -234,000.00 | -35,100.00 |
合计 | 383,873,242.40 | 60,612,469.60 | 326,899,167.38 | 51,624,887.2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减值准备 | 174,330.85 | 108,239.70 |
可抵扣亏损 | 35,605,786.57 | 22,550,338.31 |
使用权资产 | 1,683,107.41 | 1,390,212.37 |
公允价值变动 | -33,189.52 | -109,413.90 |
预计负债 | 692.92 | 692.92 |
合计 | 37,430,728.23 | 23,940,069.4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724,886.33 | 724,886.33 | / |
2024年 | 607,348.22 | 607,348.22 | / |
2025年 | 3,253,491.66 | 3,253,491.66 | / |
2026年 | 2,498,700.02 | 2,677,732.74 | / |
2027年 | 13,993,097.53 | 15,286,879.36 | / |
2028年 | 14,528,262.81 | / | |
合计 | 35,605,786.57 | 22,550,338.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22,079,352.07 | 3,316,257.76 | 18,763,094.31 | 22,594,651.67 | 3,733,612.24 | 18,861,039.43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5,794,987.36 | 5,794,987.36 | 13,857,208.57 | 13,857,208.57 | ||
合计 | 27,874,339.43 | 3,316,257.76 | 24,558,081.67 | 36,451,860.24 | 3,733,612.24 | 32,718,248.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9,907,730.14 | |
信用借款 | 307,642,138.21 | 210,986,904.11 |
合计 | 307,642,138.21 | 220,894,634.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748,762.20 | 26,305,118.50 |
合计 | 11,748,762.20 | 26,305,118.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71,096,286.87 | 197,203,717.24 |
项目工程施工款 | 53,052,374.39 | 45,279,141.33 |
其他 | 2,795,155.74 | 6,079,942.51 |
合计 | 226,943,817.00 | 248,562,801.0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15,374,514.25 | 16,083,664.86 |
合计 | 15,374,514.25 | 16,083,664.8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368,006.81 | 44,194,301.01 | 50,127,209.39 | 5,435,098.4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9,164.04 | 3,106,029.80 | 3,107,970.96 | 167,222.8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537,170.85 | 47,300,330.81 | 53,235,180.35 | 5,602,321.3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011,517.48 | 37,532,770.71 | 43,450,640.42 | 5,093,647.77 |
二、职工福利费 | 547,169.08 | 547,169.08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3,916.19 | 1,643,519.40 | 1,644,466.84 | 102,968.7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7,093.12 | 1,416,932.33 | 1,417,880.33 | 86,145.12 |
工伤保险费 | 1,830.99 | 50,906.30 | 51,115.74 | 1,621.55 |
生育保险费 | 14,992.08 | 175,680.77 | 175,470.77 | 15,202.08 |
四、住房公积金 | 123,070.00 | 4,064,658 | 4,066,338 | 121,39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9,503.14 | 406,183.82 | 418,595.05 | 117,091.9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368,006.81 | 44,194,301.01 | 50,127,209.39 | 5,435,098.4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4,037.87 | 3,011,117.80 | 3,013,000.15 | 162,155.52 |
2、失业保险费 | 5,126.17 | 94,912 | 94,970.81 | 5,067.36 |
合计 | 169,164.04 | 3,106,029.80 | 3,107,970.96 | 167,222.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927,224.99 | 31,192,686.33 |
企业所得税 | 125.00 | 975,349.46 |
个人所得税 | 171,663.43 | 231,421.1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33,003.34 | 1,361,276.41 |
教育费附加 | 626,576.88 | 583,326.49 |
地方教育附加 | 417,717.92 | 388,884.33 |
房产税 | 563,089.61 | 486,668.60 |
土地使用税 | 75,351.69 | |
印花税 | 218,244.88 | |
其他税费 | 25,456.59 | 250,906.88 |
合计 | 33,458,454.33 | 35,470,519.6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1,155,620.95 | 15,708,488.07 |
合计 | 11,155,620.95 | 15,708,488.0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1,508.64 | 101,508.64 |
预提费用 | 3,437,879.65 | 5,803,519.74 |
往来款 | 7,150,002.71 | 9,515,933.11 |
其他 | 466,229.95 | 287,526.58 |
合计 | 11,155,620.95 | 15,708,488.0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83,201.78 | 675,689.8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10,416.26 | 12,688,982.75 |
合计 | 14,393,618.04 | 13,364,672.6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8,802,970.98 | 21,682,251.90 |
合计 | 28,802,970.98 | 21,682,251.9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61,630,541.23 | 3,984,680.00 |
合计 | 61,630,541.23 | 3,984,68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公司作为借款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参与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作为贷款人、牵头行、代理行,于2022年9月22日签署额度为1,100万元的借款合同,该借款为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银团贷款,首笔提款金额为490万元,提款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第二笔提款金额为490万元,提款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两笔借款的借款期限至2025年9月21日,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归还本金24.5万元,2023年6月21日归还本金49万元。
本公司作为借款人,农行厦门翔安支行作为贷款人,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签署额度为3,000万及4,500万的三年期借款合同,均已提款,从2023年11月11日开始每半年还款50万,最后一次还清。2023年6月20日提前归还本金1,800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借款类别 | 利率区间(%) |
信用借款 | 3.15-4.00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9,060,988.95 | 15,262,402.17 |
合计 | 9,060,988.95 | 15,262,402.17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1,370,000.00 | 1,370,000.00 |
合计 | 1,370,000.00 | 1,37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966,957.06 | 767,009.45 | 产品质量保证按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及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两种产品类型的营业收入的0.5%计提使用 |
合计 | 966,957.06 | 767,009.4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565.28 | 16,282.56 | 16,282.72 | ||
合计 | 32,565.28 | 16,282.56 | 16,282.7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海防、边防监控生产线改造项目补助 | 32,565.28 | 16,282.56 | 16,282.72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2,339,859.29 | 1,734,809.70 |
待转销销项税 | 19,533,105.76 | 20,226,248.38 |
合计 | 21,872,965.05 | 21,961,058.0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7,645,475.00 | 187,645,475.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83,648,172.21 | 983,648,172.2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80,000.00 | 1,680,000.00 | ||
股份支付 | 17,267,337.77 | 948,243.61 | 18,215,581.38 | |
合计 | 1,002,595,509.98 | 948,243.61 | 1,003,543,753.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29,999,878.28 | 40,996,441.00 | 70,996,319.28 | |
合计 | 29,999,878.28 | 40,996,441.00 | 70,996,319.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17,970股,占公司总股本187,645,475股的比例为1.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123元/股,最低价为14.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6,44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8,390,008.33 | 28,390,008.33 | ||
合计 | 28,390,008.33 | 28,390,008.3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亏损,故没有计提相应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7,494,546.60 | 167,745,541.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8,446,729.4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047,817.18 | 167,745,541.5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954,905.30 | -139,813,856.4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883,867.94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907,088.12 | 19,047,817.1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68,446,729.42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7,650,479.83 | 89,601,089.54 | 59,622,250.73 | 36,463,265.06 |
其他业务 | 425,545.15 | 379,762.40 | 187,167.73 | 64,674.49 |
合计 | 118,076,024.98 | 89,980,851.94 | 59,809,418.46 | 36,527,939.5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 | 110,410,051.45 | 110,410,051.45 |
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 | 632,426.13 | 632,426.13 |
维保及其他服务 | 6,608,002.25 | 6,608,002.2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14,723,103.39 | 114,723,103.39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2,927,376.44 | 2,927,376.44 |
合计 | 117,650,479.83 | 117,650,479.8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业务和安防教育服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对于维保服务,本公司在提供整个服务的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履约义务。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节点确定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8,754.98 | 219,002.98 |
教育费附加 | 227,275.16 | 94,014.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1,516.76 | 62,676.47 |
房产税 | 678,882.63 | 84,704.43 |
土地使用税 | 162,485.36 | 30,319.18 |
车船使用税 | 360.00 | 3,762.26 |
印花税 | 297,644.79 | 309,117.91 |
其他 | 4,279.57 | 2,797.20 |
合计 | 2,001,199.25 | 806,395.1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873,591.32 | 8,504,536.96 |
售后维保费 | 4,045,135.51 | 1,355,221.55 |
业务招待费 | 2,207,473.73 | 1,294,372.4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96,950.34 | 1,173,475.59 |
折旧与摊销 | 1,622,965.08 | 1,152,739.95 |
差旅费 | 832,319.85 | 728,320.88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78,566.68 | 146,206.24 |
投标费用 | 1,400,256.75 | 1,155,619.85 |
租赁及物业费 | 670,628.96 | 1,087,895.08 |
办公费 | 256,355.42 | 541,234.24 |
股份支付 | 81,546.91 | |
其他 | 758,193.09 | 66,635.50 |
合计 | 27,423,983.64 | 17,206,258.2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880,761.71 | 13,554,278.85 |
股份支付 | 602,897.58 | |
业务招待费 | 1,890,618.72 | 1,467,549.61 |
折旧与摊销 | 1,992,340.88 | 2,186,183.58 |
咨询服务费 | 1,640,740.39 | 993,832.69 |
办公费 | 1,087,724.87 | 479,759.24 |
租赁及物业费 | 1,579,491.18 | 4,421,041.6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935,378.53 | 332,745.56 |
差旅费 | 274,335.29 | 144,507.53 |
其他 | 479,056.99 | 367,861.16 |
合计 | 27,363,346.14 | 23,947,759.8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3,395,297.45 | 11,784,809.62 |
材料费 | 2,288,577.25 | 3,396,956.23 |
外部技术服务 | 1,595,760.48 | 1,582,621.05 |
股份支付 | 170,292.50 | |
折旧与摊销 | 1,104,473.72 | 600,237.57 |
租赁及物业费 | 122,218.37 | 1,095,989.17 |
试制产品检验费 | 54,830.79 | 114,489.83 |
办公费 | 69,202.15 | 49,247.73 |
差旅费 | 822,306.23 | 465,412.6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06,048.38 | |
其他 | 300,921.33 | 493,821.88 |
合计 | 20,129,928.65 | 19,583,585.7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219,960.63 | 607,106.04 |
其中: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409,706.55 | |
利息收入 | -996,728.24 | -2,216,609.22 |
手续费及其他 | 386,115.88 | 63,458.05 |
已实现融资收益 | -1,872,114.60 | -7,789,869.13 |
合计 | 2,737,233.67 | -9,335,914.2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4,120,413.72 | 5,391,029.63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16,282.56 | 16,282.5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及其他 | 68,764.43 | |
合计 | 4,205,460.71 | 5,407,312.19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序号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1 | 2020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 | 50,000.00 | |
2 | 2021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3 | 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 | 660,400.00 | |
4 |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补资金 | 150,000.00 | |
5 | 国家级高企奖励资金 | 300,000.00 | |
6 | 鼓励工业企业多接订单多生产奖励 | 2,000,000.00 | |
7 | 厦门市科技局2019年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扶持资金 | 1,690,840.00 | |
8 | 就业扶持资金 | 50,000.00 | |
9 | 稳岗补贴 | 12,072.97 | |
10 | 厦门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扶持资金 | 966,608.08 | |
11 | 集美大学重大专项课题补助款 | 900,000.00 | |
12 |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 | 500,000.00 | |
13 | 厦门市场监督局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费用 | 400,000.00 | |
14 |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 250,000.00 | |
15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委员会补助经费 | 250,000.00 |
16 | 应届生社保补贴 | 281,519.88 | 32,707.14 |
17 | 火炬2022年度“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奖励 | 144,100.00 | |
18 | 工业转型升级扶持经费(2022年中小微企业) | 100,000.00 | |
19 | 2023年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 100,000.00 | |
20 | 都匀市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政府补助 | 20,000.00 | |
21 | 远距离(海防、边防)监控系统产品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 16,282.56 | 16,282.56 |
22 | 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 | 5,748.48 | 31,209.24 |
23 |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金 | 1,500.00 | 500.00 |
24 | 其他 | 200,937.28 | 113,300.28 |
25 | 合计 | 4,136,696.28 | 5,407,312.19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05,352.14 | 645,072.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59,313.99 | 1,168,251.31 |
合计 | 2,464,666.13 | 1,813,323.7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9,134.63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109,134.63 | |
合计 | 109,134.6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98,252.92 | 197,866.2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233.03 | -2,982,971.8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7,843.46 | -1,065,622.22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33,136.59 | 1,078,049.58 |
合计 | -3,523,779.08 | -2,772,678.1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5,620.64 | -75,617.23 |
合计 | 75,620.64 | -75,617.2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26,697.15 | |
合计 | 426,697.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42.5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42.50 | ||
无需支付款项 | 503.93 | ||
罚款赔偿收入 | 1,000.00 | ||
其他 | 7,008.04 | 7,008.04 | |
合计 | 7,008.04 | 1,846.43 | 7,008.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7.8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7.88 | ||
对外捐赠 | 280,000.00 | ||
其他 | 98,316.54 | 5,754.21 | 98,316.54 |
合计 | 98,316.54 | 285,842.09 | 98,316.5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99,426.13 | -34,078.2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987,582.39 | -5,912,734.49 |
合计 | -9,587,008.52 | -5,946,812.7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894,026.6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84,103.9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03,738.9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99,426.13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276,338.0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7,378.4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13,886.3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294,666.27 |
所得税费用 | -9,587,008.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190,535.05 | 5,395,624.07 |
保证金押金 | 504,486.16 | 2,146,485.48 |
利息收入 | 996,728.24 | 2,212,539.11 |
往来款 | 224,086.42 | 2,161,960.00 |
其他 | 9.09 | 143,309.97 |
合计 | 5,915,844.96 | 12,059,918.6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1,445,454.33 | 2,762,166.52 |
期间费用 | 18,131,021.10 | 21,871,202.53 |
往来款 | 2,983,626.84 | 2,103,285.78 |
公益性捐赠 | 280,000.00 | |
合计 | 22,560,102.27 | 27,016,654.8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回购 | 40,996,441.00 | 29,999,878.28 |
租赁负债 | 4,274,585.08 | |
合计 | 45,271,026.08 | 29,999,878.2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8,307,018.11 | -18,891,448.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620.64 | 75,617.23 |
信用减值损失 | 3,523,779.08 | 2,772,678.1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38,428.23 | 1,734,937.7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387,253.27 | 1,506,221.15 |
无形资产摊销 | 918,396.68 | 994,780.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80,121.80 | 1,274,262.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6,697.1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4.6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9,134.63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219,960.63 | 607,106.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64,666.13 | -1,813,323.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987,582.39 | -6,035,087.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476,570.02 | -22,600,539.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908,395.05 | -483,260,319.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632,811.04 | 309,530,396.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567,415.43 | -214,104,972.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8,699,471.47 | 290,005,504.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5,703,127.98 | 777,191,235.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996,343.49 | -487,185,730.9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8,699,471.47 | 175,703,127.98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8,699,471.47 | 175,703,127.9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699,471.47 | 175,703,127.9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762,227.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银行存款人民币762,227.53元因涉及未决诉讼被冻结。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69,652.84 | 系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5,369,652.84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48,000.00 | 递延收益 | 16,282.5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 4,120,413.72 | 其他收益 | 4,120,413.7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报告时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大冶市鹭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2 | 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3 | 青岛动投智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4 | 罗普特(蚌埠)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5 | 罗普特(曲靖)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6 | 重庆市江津区罗普特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7 | 罗普特十堰市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8 | 衡水鹭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新设成立 |
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报告期间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罗普特(辽阳)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2 | 罗普特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3 | 罗普特(仙游)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4 | 崇州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5 | 漳州罗普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度 | 注销且清算完毕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省安防科技职业培训学校 | 厦门市 | 厦门市 | 教育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厦门市永成誉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收购 | |
吉木萨尔县罗普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收购 | |
罗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酒泉)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江苏镇江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哈尔滨罗普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 | 黑龙江省哈尔滨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厦门)可信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武宁)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武宁 | 江西武宁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宜春)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 | 江西宜春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邢台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邢台 | 河北邢台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厦门诚誉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北京华电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89.47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昆明)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北京)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石河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新沂)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徐州市 | 江苏省徐州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金溪)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抚州 | 江西抚州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罗普特(瑞昌)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九江 | 江西九江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兴安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吉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吉林伊通 | 吉林伊通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重庆吉胜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黔南)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都匀 | 贵州都匀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太湖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安庆 | 安徽安庆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临泉罗普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阜阳 | 安徽阜阳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大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大冶 | 湖北大冶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固原)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成安)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邯郸 | 河北邯郸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石家庄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阜南)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阜阳 | 安徽阜阳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银川)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西咸新区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西咸 | 西安西咸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青岛)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汉中)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汉中 | 陕西汉中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湖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奉节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奉节 | 重庆奉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阜阳鹭泉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 安徽阜阳 | 安徽阜阳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奉贤分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厦门 | 福建厦门 | 股权投资类 | 69.3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三明)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三明 | 福建三明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南昌)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南昌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抚州)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抚州 | 江西抚州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运城)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运城 | 山西运城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上高县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上高 | 江西上高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大冶市鹭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大冶 | 湖北大冶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绵阳 | 四川绵阳 | 信息技术服务 | 40.00 | 新设成立 |
青岛动投智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山东青岛 | 信息技术服务 | 51.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蚌埠)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蚌埠 | 安徽蚌埠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曲靖)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重庆市江津区罗普特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罗普特十堰市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湖北十堰 |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衡水鹭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衡水 | 河北衡水 | 信息技术服务 | 40.00 | 新设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派出董事2名,四川涪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派出董事1名,凯融杰(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未派出董事,本公司能实际控制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衡水鹭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派出董事3名,衡水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鹭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派出董事2名,恒通达盛(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鹭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未派出董事,本公司能实际控制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厦门诚誉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49.00 | 541,666.54 | 10,181,444.33 | |
罗普特(吉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49.00 | -74,143.15 | 2,363,137.5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厦门诚誉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5,121.95 | 19,253,335.85 | 19,378,457.80 | - | - | - | 125,002.25 | 18,148,013.64 | 18,273,015.89 | - | - | - |
罗普特(吉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24,768,012.63 | 1,187,134.66 | 25,955,147.29 | 21,013,616.35 | 118,801.32 | 21,132,417.67 | 26,698,832.28 | 8,095,027.40 | 34,793,859.68 | 29,034,122.82 | 118,801.32 | 29,152,924.1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厦门诚誉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1,105,441.91 | 1,105,441.91 | -113.10 | - | -1,375,439.09 | -1,375,439.09 | -43.64 |
罗普特(吉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 | -151,312.55 | -151,312.55 | -7,166,392.26 | 24,393,264.59 | 5,098,305.76 | 5,098,305.76 | 1,791,894.84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市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信息技术服务 | 45.00 | 权益法 | |
北京航科智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商业服务 | 26.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厦门市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航科智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厦门市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航科智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105,776,269.83 | 45,694.56 | 86,136,184.98 | 45,694.56 |
非流动资产 | 3,123,221.29 | 20,395,000.00 | 3,643,611.61 | 20,395,000.00 |
资产合计 | 108,899,491.12 | 20,440,694.56 | 89,779,796.59 | 20,440,694.56 |
流动负债 | 85,157,816.25 | 3,113.05 | 68,494,459.80 | 3,113.05 |
非流动负债 | 1,464,462.63 | 1,464,462.63 |
负债合计 | 86,622,278.88 | 3,113.05 | 69,958,922.43 | 3,113.0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277,212.24 | 20,437,581.51 | 19,820,874.16 | 20,437,581.5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024,745.51 | 5,313,771.19 | 8,919,393.38 | 5,313,771.1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9,227,581.79 | -1,711,638.82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9,252,327.31 | 7,025,410.01 | 18,146,975.17 | 7,025,410.0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5,943,392.25 | 30,642,031.76 | ||
净利润 | 2,456,338.08 | 1,544,250.34 | -2,900.00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56,338.08 | 1,544,250.34 | -2,900.00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1,931.27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1,931.2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相关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公司的内部审计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44.87%(上年期末:43.28%);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1.60%(上年期末:54.45%)。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合计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07,642,138.21 | 307,642,138.21 | |
长期借款 | 4,483,201.78 | 61,630,541.23 | 66,113,743.01 |
应付账款 | 226,943,817.00 | 226,943,817.00 | |
应付票据 | 11,748,762.20 | 11,748,762.20 | |
其他应付款 | 11,155,620.95 | 11,155,620.95 | |
合计 | 561,973,540.14 | 61,630,541.23 | 623,604,081.37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报告期内及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发生融资行为,利率变动导致的相关风险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小。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风险对本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及持续性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因此汇率风险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60,452,548.53 | 60,452,548.53 | ||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0,452,548.53 | 60,452,548.5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 60,452,548.53 | 按产品报价估值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罗普特(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个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厦门永诚誉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注1:罗普特(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陈延行直接持股并控制的其他企业。注2:厦门永诚誉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罗普特(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厦门永诚誉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259,214.20 | 8,518,428.44 | 347,875.46 | 561,464.17 | 24,150,065.1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厦门永诚誉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北侧办公楼,作为经营办公场所。租赁办公楼建筑面积不超过22,107.35平方米,租金为每月35.00元/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税年租金不超过928.51万元。该租赁符合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作为使用权资产核算。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陈延行、王冰 | 300,000,000.00 | 2020年6月8日 | 2023年6月8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96.11 | 318.9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合同资产 | 厦门市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26,629.10 | 6,488.87 | 64,158.49 | 9,623.77 |
应收账款 | 厦门市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455,298.42 | 91,257.32 | 346,680.00 | 52,002.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6.432元/股,2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业绩条件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732,018.8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948,243.61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供应链融资
(1)“e信通”业务
报告期本公司向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业务,本公司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e信通”业务金额2,438.15万元。
(2)中企云链业务
报告期本公司向中企云链办理业务,本公司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企云链未到期金额为1,507.20万元。
(3)“信e链”业务
报告期本公司向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梧桐港”)签订《“信e链”三方业务合作协议》,中信梧桐港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上游供应商提供网上操作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本公司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信e链”业务金额1,068.83万元。
(4)“e账通”业务
报告期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签订《“e账通”业务合作协议》,农行e账通平台为本公司及其上游供应商提供网上操作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本公司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e账通”业务金额为0万元。
(5)快易付业务
报告期本公司向金网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网络”)签订《快易付三方业务合作协议》,金网络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上游供应商提供网上操作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本公司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快易付航信金额为0万元。
(6)代理付款业务
报告期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代理付款业务,即本公司根据其与供应商的基础交易(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达成的商业基础交易),对供应商负有付款义务;招商银行根据本公司的申请,为供应商提供代理付款服务,即招商银行根据本公司的付款委托及通知,执行付款;本公司承担到期付款的义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到期的代理付款业务金额16.38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公司2020年四季度、2021年部分产品销售项目按照产品交付确认收入,经公司自查自纠,公司在部分产品销售订单交付后,额外提供技术与工程服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以“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方式对该部分订单进行收入确认,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应与最终用户验收报告时点保持一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将根据相关项目的最终用户验收时点确认至当期营业收入。 | 本项差错更正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应收票据 | -141,368,297.95 |
应收账款 | -105,542,473.75 | ||
存货 | 110,810,619.79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449,189.6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384,921.86 | ||
应交税费 | -42,338,366.53 | ||
盈余公积 | -11,250,788.13 | ||
未分配利润 | -68,446,729.4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9,697,517.55 | ||
营业收入 | -325,679,742.56 | ||
营业成本 | -110,810,619.7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107,337.39 | ||
所得税费用 | -14,064,267.83 | ||
利润总额 | -93,761,785.38 | ||
净利润 | -79,697,517.5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697,517.55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 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8202300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5,294,111.11 |
1年以内小计 | 105,294,111.11 |
1至2年 | 151,046,852.39 |
2至3年 | 111,733,844.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7,585,865.98 |
4至5年 | 9,967,338.65 |
5年以上 | 8,175,326.45 |
坏账准备 | -90,803,621.36 |
合计 | 352,999,718.1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02,236.00 | 0.72 | 3,202,236.00 | 100.00 | 3,202,236.00 | 0.62 | 3,202,236.0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02,236.00 | 0.72 | 3,202,236.00 | 100.00 | 3,202,236.00 | 0.62 | 3,202,236.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0,601,103.55 | 99.28 | 87,601,385.36 | 19.88 | 352,999,718.19 | 514,826,342.95 | 99.38 | 89,628,111.21 | 17.43 | 425,198,231.74 |
其中: | ||||||||||
组合1 | 58,340,951.03 | 13.15 | 58,340,951.03 | 114,677,023.41 | 22.14 | 114,677,023.41 | ||||
组合2 | 382,260,152.52 | 86.13 | 87,601,385.36 | 22.92 | 294,658,767.16 | 400,149,319.54 | 77.24 | 89,628,111.21 | 22.47 | 310,521,208.33 |
合计 | 443,803,339.55 | / | 90,803,621.36 | / | 352,999,718.19 | 518,028,578.95 | / | 92,830,347.21 | / | 425,198,231.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A | 2,298,276.00 | 2,298,27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B | 903,960.00 | 903,9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02,236.00 | 3,202,236.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0,330,271.97 | 8,026,421.79 | 8.00 |
1-2年 | 144,608,272.22 | 21,691,240.87 | 15.00 |
2-3年 | 65,015,313.25 | 16,253,828.33 | 25.00 |
3-4年 | 57,365,865.98 | 28,682,933.00 | 50.00 |
4-5年 | 9,967,338.65 | 7,973,870.92 | 80.00 |
5年以上 | 4,973,090.45 | 4,973,090.45 | 100.00 |
合计 | 382,260,152.52 | 87,601,385.3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02,236.00 | 3,202,236.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628,111.21 | 2,026,725.85 | 87,601,385.36 | |||
合计 | 92,830,347.21 | 2,026,725.85 | 90,803,621.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总金额比例(%) | 年限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C | 非关联方 | 60,581,559.14 | 13.65 | 1-2年、 2-3年 | 11,458,996.94 |
客户E | 非关联方 | 38,271,468.72 | 8.62 | 1年内 | 3,061,717.50 |
客户F | 非关联方 | 38,230,351.15 | 8.61 | 1年以内、 3-4年 | 17,890,028.20 |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36,302,114.51 | 8.18 | 1年以内、 2-3年 | |
客户D | 非关联方 | 24,077,044.08 | 5.43 | 2-3年 | 6,019,261.02 |
合计 | / | 197,462,537.60 | 44.49 | / | 38,430,003.6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3,795,733.04 | 256,048,581.12 |
合计 | 353,795,733.04 | 256,048,581.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9,527,715.17 |
1年以内小计 | 139,527,715.17 |
1至2年 | 165,111,269.66 |
2至3年 | 43,626,868.1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359,840.93 |
4至5年 | 2,182,314.23 |
5年以上 | 116,100.00 |
坏账准备 | -1,128,375.05 |
合计 | 353,795,733.0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4,630,035.16 | 5,844,658.75 |
往来款 | 349,573,164.93 | 249,858,532.03 |
备用金 | 720,908.00 | 995,806.58 |
其他 | 801,268.28 | |
坏账准备 | -1,128,375.05 | -1,451,684.52 |
合计 | 353,795,733.04 | 256,048,581.12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451,684.52 | 1,451,684.5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322,892.67 | 322,892.6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416.80 | 416.8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128,375.05 | 1,128,375.0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51,684.52 | 322,892.67 | 416.80 | 1,128,375.05 | ||
合计 | 1,451,684.52 | 322,892.67 | 416.80 | 1,128,375.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2,666,204.01 | 3年以内 | 51.47 | |
罗普特(黔南)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7,061,089.60 | 2年以内 | 10.44 | |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6,026,667.80 | 4年以内 | 10.15 | |
罗普特(新沂)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6,229,574.11 | 2年以内 | 7.39 | |
临泉罗普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555,755.35 | 1年以内 | 4.95 | |
合计 | / | 299,539,290.87 | / | 84.4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82,244,745.01 | 382,244,745.01 | 380,934,745.01 | 380,934,745.01 | ||
合计 | 382,244,745.01 | 382,244,745.01 | 380,934,745.01 | 380,934,745.0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福建省安防科技职业培训学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厦门市永成誉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罗普特(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35,329,745.01 | 35,329,745.01 | ||||
吉木萨尔县罗普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罗普特(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5,000.00 | 255,000.00 | ||||
罗普特(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北京华电罗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2,650,000.00 | 2,650,000.00 | ||||
厦门诚誉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 9,820,000.00 | 9,820,000.00 | ||||
罗普特(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哈尔滨罗普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罗普特(酒泉)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罗普特(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罗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
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 16,380,000.00 | 16,380,000.00 | ||||
阜阳鹭泉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 | 800,000.00 | ||||
合计 | 380,934,745.01 | 1,310,000.00 | 382,244,745.0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9,588,275.91 | 77,656,378.64 | 53,918,342.14 | 32,919,361.96 |
其他业务 | 269.92 | 111,192.63 | ||
合计 | 99,588,545.83 | 77,656,378.64 | 54,029,534.77 | 32,919,361.9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 | 94,760,559.66 | 94,760,559.66 |
安防视频监控产品销售 | 14,159.29 | 14,159.29 |
维保及其他服务 | 4,813,556.96 | 4,813,556.9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97,490,314.32 | 97,490,314.32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2,097,961.59 | 2,097,961.59 |
合计 | 99,588,275.91 | 99,588,275.9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579.3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48,229.52 | 1,168,251.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148,229.52 | 1,119,671.9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6,697.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05,460.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68,448.6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308.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09,429.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5.88 | |
合计 | 5,099,532.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1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4 | -0.23 | -0.2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延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