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85 公司简称:高铁电气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亚军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高铁电气 | 指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宝鸡器材 | 指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前身 |
宝鸡器材厂 | 指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厂、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宝鸡器材厂及铁道部电化工程局宝鸡器材厂,宝鸡器材前身 |
股票、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控股股东、中铁电工 | 指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中铁电气化局 | 指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中国中铁 | 指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中铁工 | 指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艾德瑞 | 指 | 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中铁二院 | 指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保德利 | 指 | 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CRCC | 指 |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立的铁路产品认证机构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高铁电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Railway High-speed Electrification Equi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厂育 |
公司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19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0年3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变更为“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2016年1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变更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196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19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21006 |
公司网址 | www.bjqcc.com |
电子信箱 | gtdq@bjqcc.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王舒平 |
联系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196号 |
电话 | 0917-2829128 |
传真 | 0917-2829128 |
电子信箱 | gtdq@bjqcc.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高铁电气 | 688285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03,371,360.12 | 636,713,428.55 | -2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079,941.04 | 57,114,385.63 | -21.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339,500.36 | 52,576,596.21 | -21.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33,086.35 | -129,457,593.47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30,591,457.17 | 1,585,562,516.13 | 2.84 |
总资产 | 3,118,638,998.84 | 3,175,166,002.15 | -1.7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98 | 0.1518 | -21.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98 | 0.1518 | -2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99 | 0.1397 | -21.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7 | 3.94 | 减少0.9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5 | 3.60 | 减少1.0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28 | 4.73 | 增加1.5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5,884.74 | 十八、1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10,491.32 | 十八、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10,066.76 | 十八、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1,604.10 | 十八、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十八、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2,441.62 | 十八、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395.14 | 十八、1 |
合计 | 3,740,440.68 | 十八、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范围为铁路电气化接触网系统设备、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备及轨外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装备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客户主要为各铁路局、铁路专线公司、铁路施工相关总包单位及各类城市地铁公司,通常以参与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向上述客户销售产品。近年来,公司在除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外的轨外产品领域也进行了业务布局,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为主。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特殊工况下低净空腕臂装置结构研究》,研发适用于城铁小限界的隧内腕臂系统,实现双承双导悬挂,提高隧内腕臂装置的适应性;《刚性移动接触网传动结构优化及系统提升研究》,研制安全可靠的分段电连接、自动接地、刚柔过渡段下锚等关键部件,保持刚性移动接触网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安全可靠性;《关键接触网模锻件锻冲工艺研究》《高铁接触网零部件闭式模锻工艺研究》等科研项目任务,改进现有模锻工艺,提高产品生产效率以及模锻件产品质量。以上科研课题通过公司内部科技成果评审,为企业储备了技术实力,巩固既有体系的技术竞争力。 “高原山区强震与峡谷影响下的接触网关键技术及应用”“新型简统化铝合金零部件锻造自动化技术研究”项目荣获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科学技术特等奖、二等奖,以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三等奖获,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1年度 |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科研项目、专利、标准、奖励等方面取得了进步。
(1)重大科研项目
2023年执行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4项。1项属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属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究计划,1项属于陕西省重大研发项目秦创源“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1项属于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其中,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可靠性防松装置研究》,解决接触网系统的防松、紧固失效、防腐问题以及高效安全运维;陕西省重大研发项目秦创源“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是新增项目,聚焦高铁、地铁供电系统介电、绝缘、电气装备的国际科技前沿,围绕轨道交通先进高分子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开展轨道交通增强复合材料绝缘腕臂系统研究,使其具备强度高、重量轻、绝缘性能好、环境适应性强等优点,替代既有金属材料腕臂系统,有效降低运营维护成本,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2)专利
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申请专利13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授权专利21件,其中发明6件。截至目前,累计拥有有效授权专利267件,其中发明专利38件;软件著作权6件。
下表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授权专利清单:
序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设计人 | 专利类型 | 法律状态 |
1 | 一种隔离开关过渡支架 | 2022.09.21 | 2023.01.13 | ZL 2022 2 2499920.5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麻秦凡、仲俊峰、李磊、杨旭尧、宋文华、赵剑、邹科务 | 实用新型 | 授权 |
2 | 一种高速铁路用刚性分段绝缘器 | 2022.10.21 | 2023.01.13 | ZL 2022 2 2793654.7 | 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韩宝峰、林建、沈华、李永生、闫军芳、赵思宇、李璐、祁海胜 | 实用新型 | 授权 |
3 | 一种内锁紧式双向制动补偿装置 | 2019.11.07 | 2023.02.07 | ZL 2019 1 1080377.1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何保国、龚建刚、林建、王杰、冯勇、王红喜、邓相龙 | 发明 | 授权 |
4 | 一种汇流排弹性悬挂线夹 | 2022.10.26 | 2023.02.24 | ZL 2022 2 2827820.0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 | 赵明、孔杰、龚建刚、庄强、杜玉章、林建、周琳、吴海超、邓相龙、冯勇 | 实用新型 | 授权 |
5 | 一种轨道交通接触网支撑装置 | 2017.02.22 | 2023.02.28 | ZL 2017 1 0095067.1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林建、吴旭峰、增根嘎日布、郝新娟、龚建刚、魏莹、邓相龙、李晓军 | 发明 | 授权 |
6 | 一种导电汇流排 | 2022.09.01 | 2023.02.28 | ZL 2022 2 2322513.7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徐阳、林建、刘娟 | 实用新型 | 授权 |
7 | 无螺栓线夹及无螺栓整体吊弦 | 2022.10.27 | 2023.03.17 | ZL 2022 2 2847416.X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罗健、古晓东、韩宝峰、何常红、李永生、林建、韩凌青、闫涛 | 实用新型 | 授权 |
8 | 无螺栓定位线 | 2022.11.01 | 2023.03.17 | ZL 2022 2 2895882.5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 | 罗健、古晓东、韩宝 | 实用 | 授权 |
夹 | 有限公司;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峰、沈华、何常红、李永生、林建、韩凌青 | 新型 | |||||
9 | 一种汇流排悬挂线夹 | 2022.10.26 | 2023.03.28 | ZL 2022 2 2827810.7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王鑫、邓相龙、刘娟、林建、袁文兵、冯勇、王睿鹏、陈晓丹、刘江磊、卢涛、王小琴、张海强、何花蕾 | 实用新型 | 授权 |
10 | 一种组装式腕臂支撑定位装置 | 2022.07.11 | 2023.03.28 | ZL 2022 1 0809189.3 | 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韩宝峰、闫涛、沈华、张晓辉、李璐、李海峰 | 发明专利 | 授权 |
11 | 一种接触网隔离开关过渡支架及传动装置 | 2023.01.05 | 2023.04.21 | ZL 2023 2 0019521.6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李磊、仲俊峰、麻秦凡、杨旭尧、宋文华、赵剑、邹科务 | 实用新型 | 授权 |
12 | 一种刚性系统可脱落式汇流排悬挂装置 | 2017.08.17 | 2023.04.28 | ZL 2017 1 0707304.5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林建、冯勇、何保国、赵金凤、龚建刚、郝新娟、王小琴 | 发明 | 授权 |
13 | 一种刚性系统可脱落式汇流排悬挂装置导向滑脱机构 | 2017.08.18 | 2023.04.28 | ZL 2017 1 0709488.9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何保国、冯勇、林建、赵金凤、龚建刚、邓相龙、丁俊勇、李立 | 发明 | 授权 |
14 | 一种顺线路方向自适应汇流 | 2022.12.21 | 2023.04.28 | ZL 2022 2 3431518.X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冯勇、张厂育、林建、邓相龙、刘娟、王鑫、 | 实用新型 | 授权 |
排定位线夹 | 刘浩、王杰、刘江磊、何花蕾、高金山、刘勃兴 | |||||||
15 | 抗弯型预埋槽道垂直悬吊底座装置 | 2017.07.11 | 2023.05.05 | ZL 2017 1 0559160.3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铁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卢涛、高鸣、冀炎、黎峰、崔莹、徐阳 | 发明 | 授权 |
16 | 一种棘轮铸件冒口锯切工装 | 2023.02.08 | 2023.06.09 | 2023 2 0157265.7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邓宏强、邓梅梅、王红军、严仁杰、吴希培、杨小林、张志辉 | 实用新型 | 授权 |
17 | 一种C型接触轨中间接头 | 2023.02.28 | 2023.06.09 | 2023 2 0342304.0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刘娟、丁俊勇、杨敏飞、杜宝峰、凤悦汝、裴文、吴倩 | 实用新型 | 授权 |
18 | 一种C型截面腕臂管T型连接器 | 2023.02.28 | 2023.06.09 | 2023 2 0342308.9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李晓军、张旭峰、林建、吴磊、徐天文、豆雯、杨明乐、王新宇、王毅博、周鹏波、王艳艳 | 实用新型 | 授权 |
19 | 一种C型截面腕臂管抱箍式连接器 | 2023.02.28 | 2023.06.09 | 2023 2 0342309.3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张旭峰、李晓军、林建、王玉环、徐天文、豆雯、史建华、席梦婷、杨明乐、朱珺娥、张鹏飞 | 实用新型 | 授权 |
20 | 一种铰接式弹性吊索线夹 | 2023.02.28 | 2023.06.09 | 2023 2 0342319.7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李晓军、林建、张旭峰、周鹏波、朱珺娥、席梦 | 实用新型 | 授权 |
婷、王纪洲 | ||||||||
21 | 一种棘轮补偿装置智能装配生产线 | 2022.12.08 | 2023.06.27 | 2022 2 3290856.6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姚建平、陈永瑞、马全尧、林建、张旭峰、李军杰、康炜、宁昱华、付博、徐广斌、申锐、王学龙 | 实用新型 | 授权 |
(3)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编写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编写团体标准《铁路近海环境接触网系统防腐技术规程》、《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零部件第1部分:架空刚性接触网》、《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零部件第2部分:架空柔性接触网》、《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零部件第1部分:钢铝复合接触轨》、《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零部件第2部分:绝缘支撑及防护装置》、《跨座式单轨接触网用预埋槽道》。
(4)获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原山区强震与峡谷影响下的接触网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科学技术特等奖,同时获得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三等奖;“新型简统化铝合金零部件锻造自动化技术研究”获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二等奖。
下表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获奖情况清单:
序号 | 颁证日期 | 获奖名称 | 技术产品 | 颁证单位 |
1 | 2023年1月16日 | 高原山区强震与峡谷影响下的接触网关键技术及应用 | 可调弹性支撑线夹、可调式限位定位支座、接触网整体式腕臂、刚性吊弦等接触网装备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2 | 2023年2月3日 | 高原山区强震与峡谷影响下的接触网关键技术及应用 | 可调弹性支撑线夹、可调式限位定位支座、接触网整体式腕臂、刚性吊弦等接触网装备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 | 2023年2月3日 | 新型简统化铝合金零部件锻造自动化技术研究 | 简统化接触网零部件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6 | 117 | 38 |
实用新型专利 | 11 | 15 | 361 | 22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8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6 | 6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3 | 21 | 502 | 273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1,610,709.48 | 30,136,498.20 | 4.8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31,610,709.48 | 30,136,498.20 | 4.8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28 | 4.73 | 增加1.5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200-250km/h架空刚性接触网系统技术及装备研究 | 1,200,000.00 | 2,229,371.09 | 5,820,930.29 | 目前已完成相关产品的专利申请及样件生产,进行第三方检验。 | 完成全套时速200-250km架空刚性接触网装备的技术方案,解决现有高速铁路隧道开挖成本大、长大湿热隧道维护工作量大等难题,实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具备批量制造条件,满足工程化建设需要。 | / | 新建及改造的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布置型式的电气化线路 |
2 | 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供电系统降噪技术研究 | 1,200,000.00 | 887,428.46 | 2,453,251.58 | 部分产品已完成初步方案测试,仿真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待进行小批量试制。 | 完成系统方案设计及制造,具备批量应用条件,达到系统降噪目的。 | / | 新建及改造的轨道交通接触轨应用线路 |
3 | 160km/h高速接触轨供电系统研究 | 1,400,000.00 | 145,896.95 | 1,294,459.11 | 目前完成方案评审,下发试制计划,并完成仿真分析报告初稿。 | 形成160km/h高速接触轨供电系统的技术方案,满足长大区间或越站工况下列车高速运行要求。 | / | 长大区间或越站工况下城际轨道交通线路。 |
4 | 重污染环境下汇流排防腐工艺及产业化研究 | 290,135.52 | 290,135.52 | 1,719,876.63 | 已制定了相应的技术原则并进行了小试样的表面处理,形成了整套技术研究方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工艺细节。 | 开展铝合金汇流排在重污染环境下的工艺产业化研究课题,形成汇流排表面防腐处理产业化工艺路线,解决汇流排表面防腐及导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电需求。 | ||||||||
5 | 新型组合式高可靠性铝合金腕臂支撑悬挂装置研究 | 1,800,000.00 | 827,100.72 | 984,495.80 | 目前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并进行技术方案目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优化设计方案。 | 研制一套适用性强、标准化程度高、结构简单的腕臂支撑悬挂装置,为既有线路应用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更换和新建接触网悬挂系统线路提供更加安全、可靠、便捷的产品。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6 | 沿海、重污区接触网零部件及配套紧固件长效防腐技术应用研究 | 1,500,000.00 | 197,269.28 | 456,072.65 | 目前完成了第三方试验检测内容的确定,开展第三方型式试验。 | 研究出适应沿海、重污染区域使用的接触网零部件和配套紧固件的长效防腐技术,解决现有防腐措施出现腐蚀现象,影响接触网零部件长期服役可靠性的问题。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7 | 空轨供电轨系统巡检装置研究 | 1,500,000.00 | 210,945.35 | 659,944.95 | 根据现场测试进行优化,厂内测试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现场测试、调试。 | 研发一套高效率供电轨几何参数测量装置,实现空轨特殊工况的运维需求。 | / | 空中列车供电轨系统 |
8 | 高原、大风环境低维护接触网供电装备研究 | 2,720,000.00 | 4,474,291.83 | 5,159,334.93 | 目前完成了部分产品试制,并取得合适的第三方试验报告。 | 项目提供开展高原、大风环境低维护接触网供电装备研究,优化零部件结构,提高接触网系统及零部件对运行环境的适应能力。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9 | 特殊工况下低净空腕臂装置结构研究 | 1,000,000.00 | 147,280.43 | 666,756.90 | 已完成公司结项评审。 | 研发适用于城铁小限界的隧内腕臂系统,实现双承双导悬挂,提高隧内腕臂装置的适应性。 | / | 新建及改造的小限界隧内电气化线路 |
10 | 刚性移动接触网传动结构优化及系统提升研究 | 1,200,000.00 | 507,304.70 | 1,836,385.05 | 已完成公司结项评审。 | 研制出安全可靠的分段电连接、自动接地、刚柔过渡段下锚等关键部件,形成完整的系统RAMS分析报告,保持刚性移动接触网稳定运行,降低故障率。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11 | 1500V双绝缘 | 1,200,00 | 188,441. | 1,100, | 课题已完成全套1500V双绝缘简单悬 | 通过对双绝缘接触网简单悬挂系统优 | / | 适用于1500V |
接触网简单悬挂系统优化研究 | 0.00 | 55 | 804.13 | 挂零部件试制、试验,并取得了第三方报告,目前在进行有关产品的结构优化。 | 化研究,研制出适用于1500V城市轨道交通需要,可靠性更高、线路运输更为安全的悬挂方案。 | 城市轨道交通简单悬挂线路 | ||
12 | 接触网制造装备物联网应用和数字化车间研究 | 2,600,000.00 | 275,502.34 | 1,375,949.48 | 完成了调研报告初稿,并进行实地考察,形成项目调研报告,为下一步具体实施提供相关技术方案及参数等。 | 借助工业网络环境、计算机技术等通过物联网应用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对设备的联网接入、数据采集和管理。 | / | 适用于数字化车间管理 |
13 | 系列分段绝缘器装配集成平台技术研究 | 1,500,000.00 | 501,590.90 | 1,437,776.32 | 目前完成技术方案确定,待实地考察厂家等。 | 实现张力自动化,速率可调,且最大工作张力不小于60kN,具有过载保护及警示功能的安装平台。 | / | 公司内部系列柔性及刚性分段绝缘器安装预配平台。 |
14 | 时速200公里刚性悬挂系统用分段绝缘器的研制 | 2,400,000.00 | 400,967.52 | 2,005,092.96 | 目前已完成技术方案设计,申请并授权专利1项;同时进行产品试制及试验验证。 | 研制出满足时速200公里运行要求的刚性悬挂系统用分段绝缘器。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推广应用于川藏铁路等 |
15 | 时速400公里高速铁路接触网关键产品研制 | 3,000,000.00 | 1,867,196.53 | 1,867,196.53 | 已确定适用于时速400公里的高速铁路接触网关键产品结构、工艺优化及装备选型。 | 研制出适合于时速400公里高速铁路接触网关键产品。 | / | 新建及既有线改造的电气化铁路 |
16 | 面向安定性的接触网关键零部件结构产品轻量化拓扑设计研究与应用 | 3,000,000.00 | 1,294,393.83 | 1,294,393.83 | 基于接触网零部件产品在实际线路运营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排除由于结构因素造成故障的接触网产品,选取在实际使用中未发生过失效案例,安全系数较高,实际承载能力高于标准要求的支撑连接器和腕臂连接器作为优化改进对象。合理利用结构进入屈服和发生破坏之间的强度裕度,即 | 通过轻量化拓扑设计研究,研制出轻量化的接触网关键零部件结构产品。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安定性方法的后屈服强度条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设计开发出性能优秀、结构合理、质量可靠、轻量化的支撑连接器和腕臂连接器。 | ||||||||
17 | 一种高强度碳纤维复合材料定位器的研制 | 3,000,000.00 | 410,445.63 | 410,445.63 | 已搜集整理国内外碳纤维材质及非金属式定位器相关技术材料,分析其各自的优缺点,确定研究内容及技术方案,并进行了产品的仿真计算分析。 | 研制出适合于高速铁路接触网定位装置配套使用的碳纤维定位器。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18 | 地铁出入段线处分段绝缘器防起弧技术研究 | 1,500,000.00 | 258,582.92 | 258,582.92 |
已搜集整理国内外关于分段绝缘器的相关技术资料,分析其各自的优缺点,确定分段绝缘器起弧原因,完成了技术方案输入待技术输出及后续试制工作。
研制出适合地铁出入口处分段绝缘器。 | / | 新建及改造的轨道交通线路 | ||||||
19 | 高原地区绝缘材料安全可靠性研究 | 2,000,000.00 | 229,845.07 | 229,845.07 | 搜集整理国内外绝缘材料紫外老化与低气压老化的相关技术资料,分析绝缘材料各自的优缺点,确定研究内容及技术方案。 | 研制出适合于高原地区绝缘材料。 | / | 高原地区新建及既有线改造 |
20 | 多工位自动化锯切工装研究与应用 | 1,200,000.00 | 742,485.83 | 742,485.83 | 对外现状进行调查,熟悉、整理自动化锯切设备行程轨迹。对于不同种类气缸进行研究,选择合理的压紧装置,代替现有杠杆压紧方式。 | 通过优化改进压紧方式, 设计多工位自动锯切工装,提高一次锯切数量,进行批量生产试验。 | / | 公司内部生产 |
21 | AC27.5kV绝缘腕臂装置成型技术及供电装备非金属材料使用寿命评估研究 | 3,500,000.00 | 1,056,736.93 | 1,056,736.93 | 已完成前期科研调查报告,确定了主要研究内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 | 通过对环氧复合增强绝缘腕臂装置进行研究,研制开发出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系统技术,为AC27.5kV接触网供电提供一种全新装备;开展有机材料寿命评估研究,通过优化提升非金属产品服役寿命,进一步加强系统安全可靠性。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22 | 接触轨及附件载流特性及性能提升研究 | 1,400,000.00 | 270,670.40 | 270,670.40 | 已完成前期科研调查报告和部分产品初步方案设计,下发试验件计划。 | 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形成接触轨载流特性研究报告,为后续更大载流接触轨的设计提供理论支撑。研制出4500A接触轨膨胀接头及耐用性端部弯头,保证公司供电轨系列产品完整性,稳定市场占用率。 | / | 新建及改造的轨道交通接触轨应用线路 |
23 | 地铁升降式防淹门处可触发分离接触网装置应用研究 | 800,000.00 | 235,655.87 | 235,655.87 | 目前已完成产品结构设计、试制及厂内验证。 | 通过本项目的研究,研发一种能够在防淹门关闭时,不需人工现场处理即可断开接触网满足防淹门关闭要求,并且后期可快速恢复的接触网安装形式。 | / | 新建及改造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
24 | AC25kV市域铁路刚性接触网可断开装置研究 | 1,650,000.00 | 262,506.84 | 262,506.84 | 目前完成项目相关资料收集,形成调研报告,并完成了初步方案设计。 | 通过本项目的研究,研制一种可以满足交流25kV市域铁路供电需求以及地下段人防门处开合功能的移动式可断开刚性接触网装置,以满足列车在小取流、高速度下的稳定运行要求。 | / | 新建及改造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
25 | 刚性悬挂接触线自动打磨抛光设备研究 | 1,500,000.00 | 500,387.44 | 500,387.44 | 目前已确定技术参数、设计技术开发要求及研制计划。 | 研制开发一种可替代人工打磨抛光粗糙度质量稳定、效率高、自动化程度高、环保的自动打磨设备,用来解决线路运维接触线打磨存在的问题。 | / | 新建及既有线路改造 |
26 | 不同类型接触轨产品的替换方案及通用性研究 | 900,000.00 | 121,093.32 | 121,093.32 | 目前初步建立不同类型、不同规格接触轨外观尺寸及技术参数数据库,完成部分产品的生产试制。 | 提供本项目研究,建立不同类型接触轨参数数据库、研制不同截面接触轨系统部件的替换方案,可以掌握目前各接触轨使用状况,为运营单位提供高效的接触轨运营维护解决方案。 | / | 既有线路改造 |
2 | 电气化 | 1,50 | 225, | 225 | 目前完成国内外相关 | 研制一种外形简 | / | 新建及 |
7 | 铁路变电所27.5kV隔离开关优化设计 | 0,000.00 | 346.46 | ,346.46 | 资料收集整理,方案调研,初步技术方案设计。 | 洁、价格适宜、高质量的变电开关,丰富公司产品类别,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 既有线路改造 | |
合计 | / | 46,460,135.52 | 18,758,873.71 | 34,446,477.85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3 | 12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47 | 13.0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767 | 939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5.77 | 7.3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0 | 0.00 |
硕士研究生 | 11 | 8.27 |
本科 | 92 | 69.17 |
专科 | 22 | 16.54 |
高中及以下 | 8 | 6.02 |
合计 | 13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9 | 14.2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1 | 60.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13.5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4 | 10.53 |
60岁及以上 | 1 | 0.75 |
合计 | 13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内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的龙头企业,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领域全面布局,产品覆盖电气化铁路市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
的不同供电系统需求,形成了完备的产品体系和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保障公司行业技术引领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主开发、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加快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的推进,着力推动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标准化、轻量化、环保化、智能化、在线监测技术研究,重点开展200-250km/h架空刚性接触网系统技术及装备研究、接触网制造装备物联网应用和数字化车间研究、空轨供电轨系统巡检装置研究、高原、大风环境低维护接触网供电装备研究以及特殊环境下高效防腐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共计56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究计划1项,陕西省重大研发项目秦创源“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1项,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1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课题19项。多项成果获得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特等奖、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三等奖等。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专利13项,获授权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
公司坚持以“人才强企”为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创新激励、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以自主培养、外部引进和内外合作等方式聚贤揽才,建立了一支熟悉行业前沿科技、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善于解决技术难题、专业覆盖面广的阶梯型研发人才队伍。目前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33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5.47%,其中教授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31人,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工作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
2、市场地位、口碑及声誉竞争力
公司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广泛的产品布局和强大的研发能力。高铁电气及其前身成立60余年来,累计为包括我国首条电气化铁路在内的多条电气化铁路生产供应接触网产品,部分产品填补了我国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关键零件国产化的空白,多项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产品布局全面,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公司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领域全面布局,产品覆盖电气化铁路市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的不同供电系统需求,形成了完备的产品体系。基于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强、适应性广,多次应用于国家重大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多个项目为国内第一。公司参与制定了“电气化铁路简统化接触网零部件”的行业标准,并在国内第一条应用简统化接触网铁路的京沈高铁上试挂成功,并为盐通铁路、雅万铁路、京张铁路崇礼段、津兴城际、莱荣铁路、昌景黄江西段、汕汕铁路、池黄铁路等项目提供简统化接触网产品,成为简统化接触网制造企业的领跑者。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建设,近年来公司为印尼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以色列红线等项目提供了接触网零部件等产品,作为“中国标准”对外输出的典型代表,简统化接触网产品在印尼雅万铁路全线应用,为公司今后参与海外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和业绩基础。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分为多种轨道交通模式,适用刚性悬挂、柔性悬挂、接触轨三种制式,不同模式及制式对产品的性能要求各有不同,加之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行业缺少完备的标准体系,因此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行业的产品复杂度高,能够形成丰富产品体系的城轨供电设备企业较少。CRCC对于城轨产品的认证范围较小,大量城轨产品不属于认证范围,因此众多企业均可以参与城轨项目的投标。但鉴于城轨的供电产品的复杂度,能够参与各类制式的企业较少,公司的综合实力仍居行业前列。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2000年前后逐步提速,发展时间晚于铁路行业,城轨行业企业的技术积累、历史项目业绩积累等较铁路行业更短,因此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突出。公司一直以满足顾客需求为中心目标,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在重庆10号线、成都6、
8、9号线、秦沈铁路、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等多个项目获得了“优秀供货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持续加大对民用产品的投入和研发,支持定制化产品的生产制造,目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用户声誉。
3、人才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兴企、创新驱动。经过长期的积累与沉淀,形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技术及营销人才岗位津贴,完善薪酬分配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构建企业文化,打造高效团队,激发人才创新创效活力,降低人才流失风险,持续提升核心人才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在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团队的基础上,通过对标学习国际国内先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为各类人才发展与培养搭建平台。坚持以市场化用工及薪酬分配为导向,通过高效务实的人力资源与薪酬绩效管理模式,强化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任用、考核等重点环
节,不断挖掘各类人才潜能,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面向社会招募金融、法律、证券、企业管理等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以提升企业人才综合竞争实力。
4、企业文化竞争力
耕耘一甲子,峥嵘数春秋。公司于1958年伴随我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宝成线宝凤段建设而诞生,是宝鸡市第一家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企业。公司锚定“牵引供电装备技术创新的引领者、施工运维智能转型的推动者、绿色低碳发展的践行者”战略定位,不断深入推进“一刊一网一微一视频”宣传阵地建设,讲好党建成果、科研成就、市场开拓、改革创新、产业升级、产品应用、社会责任、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高铁电气故事,为各项工作推进凝心聚力,为打造世界一流的“高铁电气”品牌摇旗呐喊。公司积极贯彻中国中铁“开路先锋”文化理念和中铁电气化局“添翼文化”理念,围绕“对客户要体现‘实力+态度’、对员工要体现‘共享+关爱’、对合作伙伴要体现‘让利+帮扶’、对国家和社会要体现‘奉献+担当’”这四个指导要求,凝聚精神共识,打造符合现代企业发展方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职工高度认可、富有特色的“高铁电气”企业文化。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研发创新方面
公司围绕“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交通强国”、“高铁走出去”、“一带一路”及“新基建”等国家战略,密切跟踪市场新动向,准确把握市场新机遇,持续主业产品的技术迭代研究;紧跟国家“双碳”战略和产业布局调整方向,融合新技术、新模式,以提供“绿色、安全、智能”轨道交通牵引供电装备为目标,不断进行产品轻量化、智能化、绿色化方面的研究,做实前沿技术储备;继续加大前瞻性科技产品的研发,积极开展智能运维、智能施工并不断探索新兴领域技术研究,不断为公司发展注入活力,为公司产业链延伸提供支撑,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实现公司轨道交通供电装备“全制式、智能化、更高速、在线测、状态修”的发展目标;着力打通“产学研”链条,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联合,引进先进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创新的质量,提升科技创新实力。
结合立项课题开展相关研发工作,积极进行成果转化落地,其中低净空弓形腕臂装置系列产品在上海机场线应用;整体钢腕臂系统产品在淮东煤矿专用线、兰新复旧、将二矿铁路项目中应用;系列化槽道及配套紧固件研究成果在巢马线、川藏线、天陇线等线路应用;隔离开关在汉巴南、南玉、太锡、兰张高铁以及福州滨海线、长沙一号线、合肥四号线应用;新型汇流排在福州地铁滨海快线进行推广应用;部分改进产品分别在芜湖单轨项目、上海1号线改造段、北京16号线、广州5号线、西安2号线、重庆4号线、苏州S1、成都8号线等线路应用。
2、市场方面
2023年上半年公司高速铁路中标宣绩高铁、沪渝蓉铁路、杭温铁路、汕汕铁路、池黄铁路等项目;客运专线、普速铁路市场中标兰张三四线、铁伊客专、渝昆贵阳枢纽、西安局西康铁路、宝中线大修、南昌局龙彰线三级修等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中标合肥4号线延伸、福州滨海快线等既有市场和徐州6号线新市场项目;铸造铝合金新产品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中标池黄高铁复合电缆挂架;在轨外市场,公司与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双特智能传动有限公司进一步加深并巩固了合作关系,中标西安双特“变矩力壳体”等新产品;隔离开关取得时速350km/h高速铁路供货业绩,为开拓该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3、质量、安全生产方面
质量方面:第一,公司坚持全面质量管理,持续进行质量改进,按计划完成了管理评审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顺利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年度审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可靠。第二,公司以“质量强基,主动预防”为导向,着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加大质量管控力度,严把过程质量卡控,注重隐患排查和预防措施,实时监测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第三,公司持续加强质量信息化建设,推动质量“数据化”,“共享化”,提高工作效率。第四,持续深入推进产品“零缺陷”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质量行为点检、岗位质量责任清单等质量活动,明确岗位质量责任,提高员工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定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 “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本质化水平;严格考核问责,全面提升层级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安全管控效能;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了宝鸡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认证;荣获宝鸡市应急管理协会202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实现了零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病为零的职业健康目标。
4、人才建设方面
公司持续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高铁电气《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及《“88后、93后”优秀后备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实施细则》,明确干部选人用人方针政策及原则标准,注重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加强中高层及后备年轻干部的储备与培养,通过理论培训与综合素质拓展训练相结合模式,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和创造力。通过制定高铁电气《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见习生管理办法》、《“导师带徒”管理办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科学、合理、高效的人才培养制度,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团队综合实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5、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对市场的研判,对部分募投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变更。目前,各募投项目正在按实施计划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新产品研发与技术更新的风险
当今科技日新月异,轨道交通技术不断升级,轨道交通装备朝着智能化、绿色化、轻量化、系列化、标准化、平台化等方向发展。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装备高速发展,新技术发展和市场竞争日渐白热化,掌握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坚持关键产品研发及技术更新,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供电设备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公司研制的新品不能满足技术日益变化需求,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
应对措施:新产品研发采用科学管理,围绕国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及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紧跟市场前沿技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精准把握客户需求,确保产品研发方向的科学性、先进性。充分发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平台,加大与高校、设计院联合开发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新技术及技术瓶颈问题研究,加快产品研制周期。集公司研究、经营、应用、质量等部门信息渠道,与设计院、施工、业主加强沟通合作,以获取多方面线路应用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参加行业或政府承办展会,展示及宣传新产品,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等举措以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铁路接触网零部件,受我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投资主体特点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各铁路局、铁路公司、铁路施工相关总包单位及城市轨道交通各类公司,我公司之前的销售客户中,集团公司作为集成商招标的项目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公司凭借自身的产品,与客户已建立起了稳定的业务合作。但由于隶属于中铁内的客户实现的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大,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由于公司产品专业性强,且客户绝大多数为央企和国企,应收账款回款风险较小。公司近年来参与铁路、城铁市场的甲供招标项目较多,客户多为业主公司,同时公司一直进行轨
外产品技术储备和市场开拓,已取得成效,也是防范客户集中度较高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的一个重要举措。
3、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周期性变动风险
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属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进度需服从政府规划。公司产品为“四电”工程施工环节所需,该环节属于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后期,由于天气变化和施工工期安排等因素影响,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订单需求亦与工程建设周期相关,导致公司新签合同金额存在周期性波动。应对措施:由于公司产品有一定的生产周期,公司会根据客户供货期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同时预投一部分常用、通用产品,公司的产能不会因季节变化而大幅减少。
4、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是国家近年来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纵观整个轨道交通装备及下游产业,其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近年来,国内铁路行业及城市轨道交通业务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对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受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相关产业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除主营业务所在的铁路市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以外,近年来公司在电气及配套产品市场、智能监测产品市场、新能源汽车配件和风力发电等电力配套器材等产品的铝合金铸造市场加大投资力度,积极进行市场推广,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新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存在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加大了采购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给公司成本控制带来影响。
应对措施:第一,为避免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对成本控制带来较大的影响,公司时刻关注各类原材料市场行情,及时了解行情信息,在原材料价格趋于低位时,及时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工作;第二,通过对大宗物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引进更多有竞争能力且满足公司要求的供应商,扩大供应商的竞争力度,从而进一步控制招标采购成本;第三,在原材料价格趋于低位时,及时对常用物料储备安全库存,以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原材料价格趋于高位时,不再对安全库存物料进行备料,进一步控制采购成本。
6、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周转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较大、回款速度较慢,主要与公司的所处行业特点有关。如果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导致客户资金紧张,出现重大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重大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增加公司资金压力,导致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第一,应收账款责任到人,对于大额以及逾期应收账款公司高管带队催收;第二,对各经营口下达回款指标,按月进行考核,年底综合考核,并实现奖惩;第三,及时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和遗留问题,不给对方单位留有延期支付货款的借口;第四,加快项目签认、结算手续的办理,力争缩短付款周期;第五,账龄在三年以上的老旧货款做重点提示,提醒业务部门催收。
7、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的风险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以及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并根据合同约定发货到项目现场,待验收合格后结转成本,由于发货到验收之间一般间隔较长时间,导致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较大,如果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供货项目建设放缓与延后或公司未及时办理验收结算手续,将导致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并可能出现减值的风险。
应对措施:第一,公司对存货,特别是发出商品限定了年底存量目标;第二,尽快实现“清收”,加快资产流转。同时财务按月及时给各经营部门领导以及业务人员公布发出商品存量以及账龄,督促各经营部门尽快“清收”;第三,根据目前项目执行和供货情况,制定详实的销售开票目标,并督促和要求各业务人员落到实处。
8、毛利率降低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6.63%,上年同期为21.79%,若公司未来高铁产品的收入占比降低,或者不能继续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将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
应对措施:第一,加大经营力度,推动合作走深走实,有针对性的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第二,不断加大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通过技术创新及新投产的项目建设速度,尽快实现预期收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371,360.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0,591,457.17元,较上年同期上涨2.8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03,371,360.12 | 636,713,428.55 | -20.94 |
营业成本 | 369,130,668.73 | 497,840,216.11 | -25.85 |
销售费用 | 15,742,632.29 | 13,004,431.21 | 21.06 |
管理费用 | 22,577,473.63 | 23,885,131.28 | -5.47 |
财务费用 | -129,314.20 | 403,011.07 | -132.09 |
研发费用 | 31,610,709.48 | 30,136,498.20 | 4.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33,086.35 | -129,457,593.4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21,675.05 | -28,775,948.4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4,155.49 | -44,942,623.40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方面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增加了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融资结构,财务费用降低。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27,392,966.98 | 16.91 | 759,770,844.67 | 23.93 | -30.59 | 注1 |
应收款项 | 1,495,045,353.21 | 47.94 | 1,410,017,223.11 | 44.41 | 6.03 | |
存货 | 406,610,985.64 | 13.04 | 325,987,722.47 | 10.27 | 24.73 | |
固定资产 | 268,126,791.19 | 8.60 | 271,981,139.47 | 8.57 | -1.42 | |
在建工程 | 31,177,757.31 | 1.00 | 28,123,523.01 | 0.89 | 10.86 | |
使用权资 | 3,594,116.11 | 0.12 | 4,312,939.33 | 0.14 | -16.67 |
产 | ||||||
短期借款 | 163,000,000.00 | 5.23 | 144,620,175.40 | 4.55 | 12.71 | |
合同负债 | 26,821,025.06 | 0.86 | 5,231,011.83 | 0.16 | 412.73 | 注2 |
租赁负债 | 2,214,984.48 | 0.07 | 2,706,477.82 | 0.09 | -18.16 |
其他说明注1:主要是本期集中支付货款和到期承兑汇票所致。注2:主要是客户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5%。报告期末,总资产共715,811,899.58元,净资产292,994,724.95元,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为286,281,310.02元,利润总额为72,663,367.73元,净利润为62,086,449.43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9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7项议案,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高铁电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阙明 | 董事 | 聘任 |
于迎丰 | 董事 | 聘任 |
刘海涛 | 监事 | 聘任 |
罗振 | 副总经理 | 聘任 |
闫军芳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林宗良 | 董事 | 离任 |
蔺小金 | 董事 | 离任 |
于迎丰 | 监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阙明先生董事职务经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于迎丰先生董事职务经2023年06月0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于迎丰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详见2023年6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3.刘海涛先生监事职务经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6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4.罗振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经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8月5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5.闫军芳女士副总经理职务经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8月5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6.林宗良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林宗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详见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7. 蔺小金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蔺小金先生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2023年6月7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铁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经理层、非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对经理层、非经理层成员进行管理,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5.4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⑴废水:公司污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半年度检测报告,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标准。
⑵废气:公司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半年度检测报告,氯化氢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放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标准。
⑶固体废物: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均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处理,符合环保要求。日常办公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公司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⑷噪声:公司生产环节产生噪声的主要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震动噪声,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季度检测报告,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不断修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采取高效、清洁和环保的先进工艺治理污染物,减少环境污染。厂区工业废水采取蒸发工艺实现零排放,颗粒物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有机废气采取催化燃烧排放洁净气体,经有资质第三方厂家监测均可达标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无污染能源(如电)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取代高污染能源(如煤),降低燃烧废气的排放。逐步采用新能源电动车替代燃油车,减少汽油的消耗等措施控制或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铁工、中铁电工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公司被认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将向发行人通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公司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归高铁电气所有。 | 股份锁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艾德瑞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公司被认定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将向发行人通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 | 股份锁定:首次公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公司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归高铁电气所有。 |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
其他 | 中铁电工、艾德瑞 |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公司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3、对于高铁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持有的高铁电气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高铁电气股份。 4、如在本公司所持高铁电气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高铁电气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5、本公司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高铁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高铁电气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6、本公司减持高铁电气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7、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高铁电气所有。 | 减持意向: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将严格依照《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本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公司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及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承诺并保证以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内容作为选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之一,要求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和预案的相应要求。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措施而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将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中铁电工、艾德瑞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公司将严格依照《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及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若被触发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的股价稳定预案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则本公司应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措施而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非独立董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 公司上市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张厂育、畅战朝、林建及冯德林)及高级管理人员 | 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人将严格依照《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及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愿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本人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本人分取红利(如有);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后三年内 | |||||
其他 | 公司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铁工、中铁电工、艾德瑞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督促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 (2)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如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其他 | 中铁工、中铁电工、艾德瑞 | 1、高铁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且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原限售股回购价格参照发行人回购价格确定。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铁工、中铁电工、艾德瑞 |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其他 | 公司 | 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铁电工 |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艾德瑞 |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或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铁工、中铁电工、艾德瑞 | 1、高铁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高铁电气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高铁电气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高铁电气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高铁电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高铁电气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高铁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高铁电气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本公司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中铁工、中国中铁、中铁电气化局、中铁电工、艾德瑞 |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气”)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司作出的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高铁电气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公司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高铁电气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高铁电气或投资者损失。 (7)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采取的约束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高铁电气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高铁电气及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主动要求离职,并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高铁电气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 (8)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高铁电气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高铁电气及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铁工、中国中铁、中铁电气化局、中铁电工、艾德瑞 | 鉴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高铁电气直接/间接的控股股东/股东,承诺并保证: 一、本公司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高铁电气外,未投资任何与高铁电气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除高铁电气外,本公司未经营也未为其他人或企业经营与高铁电气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二、本公司承诺在作为高铁电气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高铁电气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高铁电气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形式与高铁电气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三、本公司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高铁电气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四、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本公司对高铁电气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高铁电气及高铁电气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五、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高铁电气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铁工、中国中铁、中铁电气化 | 鉴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分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至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作为高铁电气直接/间接的控股股东/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并保证: 一、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高铁电气股东/间接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高铁电气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高铁电气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二、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高铁电气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高铁电气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下同)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局、中铁电工、艾德瑞 | 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高铁电气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与高铁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并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如有)。 四、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高铁电气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高铁电气及高铁电气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促进高铁电气持续发展,维护高铁电气及其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减少及规范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高铁电气的关联交易事项,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2、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的关联方与高铁电气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3、在本人作为高铁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高铁电气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与高铁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并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如有)。 4、本人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人不会向高铁电气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高铁电气及高铁电气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高铁电气的资金、资产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与高铁电气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对由此给高铁电气造成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股东为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该等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调增公司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度,详见公司2023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客户单位 |
太锡铁路 | 174,779,024.78元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0月14日 | 675,638,000.00 | 635,389,627.06 | 635,389,627.06 | 635,389,627.06 | 223,824,306.55 | 35.23 | 30,983,412.14 | 4.88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体情况 | |||||||||||||||||
1.1、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0月14日 | 否 | 123,665,200.00 | 11,334,038.77 | 2,895,446.00 | 25.55 | 2024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1.2、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0月14日 | 否 | 47,547,900.00 | 38,569,637.08 | 23,185,710.80 | 60.11 | 2023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2、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0月14日 | 否 | 317,018,000.00 | 346,136,871.47 | 53,179,033.83 | 15.36 | 2024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0月14日 | 否 | 135,064,900.00 | 109,561,183.05 | 13,994,816.82 | 12.77 | 2024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4、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0月14日 | 否 | 160,000,000.00 | 129,787,900.00 | 130,569,299.10 | 100.6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 | 高速铁路接触网零 | 鉴于宝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从长远看,项目实施地卧龙寺厂区所在地土地属性将以住宅和商业为主。经公司研判,为降低投资风险,取消锻造产线相关投入,项目总投资金额 | 2023年3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
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 | 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 | 由12,366.52万元调整为1,847.5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0,031.40万元调整为1,133.40万元。 |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3年6月28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 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锻造产品产能,故新增锻造产线,新建 1# 厂房作为锻造生产线的实施场所;考虑到当前国家对环保要求愈来愈高,加之非金属产品的市场前景不及预期,取消非金属系列相关产线。考虑项目实施地布局及工程建设的整体性,新建2#厂房作为未来项目预留实施场所。项目总投资金额由31,701.80 万元调整为40,281.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5,715.69万元调整为34,613.69万元。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考虑公司未来人才引进规划及集约化办公试验场所土地使用资源,故取消在宝鸡新建研发大楼和新建实验中心;根据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判断优化整合科研项目,在原有募投科研项目基础上增加 “轨道交通智能电气装备研发及应用研究”、“新能源领域铝合金铸造产品研发及应用研究”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3,506.49万元调整为10,956.1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0,956.12万元保持不变。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28日,高铁电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34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0 | 268,681,583 | 71.40 | 268,681,583 | 268,681,58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 | 0 | 13,508,330 | 3.59 | 13,508,330 | 13,508,33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新新格局(北京)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新央企新发展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999,674 | 7,999,674 | 2.1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6,896,601 | 6,896,601 | 1.8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446,100 | 3,935,800 | 1.05 | 3,935,800 | 4,705,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孙福忠 | 675,056 | 1,050,056 | 0.28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丽 | 803,320 | 804,606 | 0.2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6,842 | 796,842 | 0.2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唐友锤 | 19,000 | 747,888 | 0.20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6,120 | 658,378 | 0.17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新新格局(北京)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新央企新发展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999,674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9,674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6,896,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6,896,601 | ||||||||
孙福忠 | 1,050,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056 | ||||||||
李丽 | 804,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804,60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6,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796,842 | ||||||||
唐友锤 | 747,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888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8,378 | 人民币普通股 | 658,378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 | 596,283 | 人民币普通股 | 596,283 | ||||||||
许旖莎 | 568,317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317 |
陕西华银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51,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551,30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现有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分别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出资持有,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00%出资持有。因此,公司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268,681,583 | 2024.10.21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 | 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 | 13,508,330 | 2024.10.21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3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4,705,000 | 2023.10.20 | 0 | 首发限售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现有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分别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出资持有,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00%出资持有。因此,公司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2021.10.8 | 2023.10.2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27,392,966.98 | 759,770,844.6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应收票据 | 七、4 | 41,579,284.86 | 51,836,828.16 |
应收账款 | 七、5 | 1,371,968,362.61 | 1,335,133,354.8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4,647,741.80 | 1,80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50,960,120.76 | 6,428,411.5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5,889,843.18 | 14,818,628.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06,610,985.64 | 325,987,722.47 |
合同资产 | 七、10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114,294.33 | 3,285,639.20 |
流动资产合计 | 2,436,163,600.16 | 2,499,061,429.4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68,126,791.19 | 271,981,139.47 |
在建工程 | 七、22 | 31,177,757.31 | 28,123,523.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
油气资产 | 七、24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594,116.11 | 4,312,939.33 |
无形资产 | 七、26 | 77,260,347.53 | 78,446,362.01 |
开发支出 | 七、27 | ||
商誉 | 七、28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707,127.57 | 6,542,788.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313,950.10 | 4,645,691.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89,295,308.87 | 282,052,128.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2,475,398.68 | 676,104,572.70 | |
资产总计 | 3,118,638,998.84 | 3,175,166,002.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63,000,000.00 | 144,620,175.4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9,592,210.97 | 108,401,503.08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36,544,595.43 | 1,052,682,620.99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6,821,025.06 | 5,231,011.8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978,064.22 | 42,737,466.4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3,560,926.69 | 66,075,028.1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255,356.51 | 3,901,293.2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8,541,232.69 | 68,622,115.3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1,976,078.12 | 64,696,342.39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6,014,133.18 | 1,553,066,263.6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
应付债券 | 七、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214,984.48 | 2,706,477.82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907,06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2,940,000.00 | 3,150,000.00 |
预计负债 | 七、50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863,894.94 | 13,608,121.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018,879.42 | 21,371,659.30 | |
负债合计 | 1,474,033,012.60 | 1,574,437,922.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76,289,913.00 | 376,289,91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21,776,525.67 | 621,776,525.67 |
减:库存股 | 七、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453,500.00 | -1,402,500.00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1,502,060.75 | 51,502,060.7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82,476,457.75 | 537,396,516.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30,591,457.17 | 1,585,562,516.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014,529.07 | 15,165,563.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44,605,986.24 | 1,600,728,079.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18,638,998.84 | 3,175,166,002.15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4,247,735.16 | 661,215,710.1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575,057.89 | 51,836,828.16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010,395,779.09 | 1,056,733,665.62 |
应收款项融资 | 10,366,497.80 | 700,000.00 | |
预付款项 | 48,826,511.03 | 5,708,446.9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86,339,767.93 | 122,690,267.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4,976,345.44 | 74,124,571.75 | |
存货 | 287,597,887.12 | 244,057,809.4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14,294.33 | 3,285,639.2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7,463,530.35 | 2,146,228,366.73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02,839,508.27 | 102,839,508.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8,870,915.76 | 255,796,555.20 | |
在建工程 | 29,875,544.91 | 26,715,398.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94,116.11 | 4,312,939.33 | |
无形资产 | 75,986,416.82 | 77,564,765.2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707,127.57 | 6,542,788.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35,150.40 | 3,770,342.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2,319,465.00 | 206,841,243.1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5,428,244.84 | 684,383,540.13 | |
资产总计 | 2,712,891,775.19 | 2,830,611,906.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3,000,000.00 | 144,620,175.4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9,592,210.97 | 96,001,503.08 | |
应付账款 | 853,845,154.15 | 965,823,051.4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556,084.73 | 4,266,982.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1,272,479.04 | 26,978,309.43 | |
其他应付款 | 36,020,551.00 | 50,578,141.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255,356.51 | 3,901,293.2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541,232.69 | 68,622,115.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941,635.87 | 64,571,018.5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40,769,348.45 | 1,421,461,297.0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214,984.48 | 2,706,477.82 | |
长期应付款 | 1,907,06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940,000.00 | 3,15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516,672.70 | 13,219,232.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671,657.18 | 20,982,770.40 | |
负债合计 | 1,258,441,005.63 | 1,442,444,067.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6,289,913.00 | 376,289,91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09,072,382.01 | 609,072,382.0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53,500.00 | -1,402,5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1,502,060.75 | 51,502,060.75 | |
未分配利润 | 419,039,913.80 | 352,705,983.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54,450,769.56 | 1,388,167,839.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12,891,775.19 | 2,830,611,906.86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03,371,360.12 | 636,713,428.5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03,371,360.12 | 636,713,428.5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2,780,781.64 | 570,493,932.8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69,130,668.73 | 497,840,216.1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848,611.71 | 5,224,645.0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5,742,632.29 | 13,004,431.21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577,473.63 | 23,885,131.28 |
研发费用 | 七、65 | 31,610,709.48 | 30,136,498.20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9,314.20 | 403,011.07 |
其中:利息费用 | 3,211,713.36 | 5,632,486.82 | |
利息收入 | 3,733,202.75 | 5,596,810.2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010,066.76 | 5,569,208.1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七、68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831,187.55 | -812,222.3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018.20 | -187,028.1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5,884.74 | -111,478.1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8,700,554.75 | 70,677,975.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51,604.10 | 15,578.2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1,202.6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152,158.85 | 70,632,350.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5 | 10,967,895.34 | 11,270,381.5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184,263.51 | 59,361,969.0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184,263.51 | 59,361,969.0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079,941.04 | 57,114,385.6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04,322.47 | 2,247,583.4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51,000.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000.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51,000.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8,133,263.51 | 59,361,969.0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028,941.04 | 57,114,385.6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04,322.47 | 2,247,583.4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98 | 0.15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98 | 0.15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68,485,064.95 | 472,636,728.8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28,284,314.11 | 400,264,362.58 |
税金及附加 | 2,499,605.06 | 3,777,922.05 | |
销售费用 | 10,581,770.16 | 10,661,959.55 | |
管理费用 | 18,523,158.25 | 19,700,705.90 | |
研发费用 | 23,722,568.27 | 24,016,262.26 | |
财务费用 | -553,310.18 | 19,901.7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77,995.25 | 5,135,954.62 | |
利息收入 | 3,864,439.63 | 5,233,393.94 | |
加:其他收益 | 3,761,108.90 | 4,111,767.4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0,851,773.6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82,501.78 | -645,204.8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932.92 | -183,339.9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884.74 | -111,478.1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220,388.27 | 17,367,359.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95,873.5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8,778.7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616,261.77 | 17,308,580.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2,331.58 | 3,045,116.7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333,930.19 | 14,263,463.7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333,930.19 | 14,263,463.7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00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51,000.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282,930.19 | 14,263,463.7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1,883,332.76 | 403,827,258.5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491.32 | 28,050.3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59,034.54 | 20,073,326.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0,852,858.62 | 423,928,635.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4,628,821.86 | 401,178,661.7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091,184.19 | 77,840,550.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012,900.16 | 30,454,248.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253,038.76 | 43,912,767.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5,985,944.97 | 553,386,229.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33,086.35 | -129,457,593.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42,779.00 | 145,844.00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779.00 | 145,844.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964,454.05 | 28,921,792.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964,454.05 | 28,921,792.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21,675.05 | -28,775,948.4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250,000.00 | 35,833,577.0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84,155.49 | 9,109,046.3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901,293.25 | 4,122,221.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434,155.49 | 44,942,623.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4,155.49 | -44,942,623.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888,916.89 | -203,176,165.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8,535,479.72 | 876,100,473.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0,646,562.83 | 672,924,307.89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7,132,236.79 | 222,971,949.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050.3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18,822.76 | 18,502,781.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451,059.55 | 241,502,780.6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3,392,651.53 | 317,208,082.6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177,414.97 | 69,654,302.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118,695.28 | 13,833,246.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145,828.54 | 23,867,927.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834,590.32 | 424,563,559.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383,530.77 | -183,060,779.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2,779.00 | 129,57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42,779.00 | 30,129,578.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711,874.25 | 24,475,562.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69,637.0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711,874.25 | 63,045,199.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9,095.25 | -32,915,621.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250,000.00 | 35,833,577.0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82,862.24 | 4,504,938.4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32,862.24 | 40,338,515.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4,032,862.24 | -40,338,515.55 |
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985,488.26 | -256,314,916.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0,486,819.27 | 799,300,935.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7,501,331.01 | 542,986,019.42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21,776,525.67 | -1,402,500.00 | 51,502,060.75 | 537,306,214.47 | 1,585,472,213.89 | 15,165,563.11 | 1,600,637,777.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0,302.24 | 90,302.24 | 90,302.2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289,913.00 | 621,776,525.67 | -1,402,500.00 | 51,502,060.75 | 537,396,516.71 | 1,585,562,516.13 | 15,165,563.11 | 1,600,728,079.2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000.00 | - | 45,079,941.04 | 45,028,941.04 | -1,151,034.04 | 43,877,907.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000.00 | 45,079,941.04 | 45,028,941.04 | 3,104,322.47 | 48,133,263.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 |
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4,255,356.51 | -4,255,356.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255,356.51 | -4,255,356.5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715,115.68 | 1,715,115.68 | 89,259.08 | 4,736,658.45 | |||||||||||
2.本期使用 | -1,715,115.68 | -1,715,115.68 | -89,259.08 | -4,736,658.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21,776,525.67 | -1,453,500.00 | 51,502,060.75 | 582,476,457.75 | 1,630,591,457.17 | 14,014,529.07 | 1,644,605,986.2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21,776,525.67 | -1,334,500.00 | 40,010,727.54 | 442,468,396.77 | 1,479,211,062.98 | 13,747,660.72 | 1,492,958,723.7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7,742.83 | 27,742.83 | 27,742.8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289,913.00 | 621,776,525.67 | -1,334,500.00 | 40,010,727.54 | 442,496,139.60 | 1,479,238,805.81 | 13,747,660.72 | 1,492,986,466.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1,197,063.78 | 21,743,133.81 | 22,940,197.59 | 2,264,888.43 | 25,205,086.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114,385.63 | 57,114,385.63 | 2,247,583.46 | 59,361,969.09 | |||||||||||
(二 | - | - | -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35,371,251.82 | -35,371,251.82 | - | -35,371,251.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371,251.82 | -35,371,251.82 | -35,371,251.8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97,063.78 | 1,197,063.78 | 17,304.97 | 1,214,368.75 | |||||||||||
1.本期提取 | 2,351,024.26 | 2,351,024.26 | 17,304.97 | 2,368,329.23 | |||||||||||
2.本期使用 | -1,153,960.48 | -1,153,960.48 | -1,153,960.48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21,776,525.67 | -1,334,500.00 | 1,197,063.78 | 40,010,727.54 | 464,239,273.41 | 1,502,179,003.40 | 16,012,549.15 | 1,518,191,552.55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09,072,382.01 | -1,402,500.00 | 51,502,060.75 | 352,615,681.37 | 1,388,077,537.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0,302.24 | 90,302.2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289,913.00 | 609,072,382.01 | -1,402,500.00 | 51,502,060.75 | 352,705,983.61 | 1,388,167,839.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000.00 | - | 66,333,930.19 | 66,282,930.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000.00 | 66,333,930.19 | 66,282,930.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08,296.62 | 508,296.62 | |||||||||
2.本期使用 | -508,296.62 | -508,296.6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09,072,382.01 | -1,453,500.00 | 51,502,060.75 | 419,039,913.80 | 1,454,450,769.5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 所有者权 |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收益 | 润 | 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09,072,382.01 | -1,334,500.00 | 40,010,727.54 | 284,564,934.35 | 1,308,603,456.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7,742.83 | 27,742.8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289,913.00 | 609,072,382.01 | -1,334,500.00 | 40,010,727.54 | 284,592,677.18 | 1,308,631,199.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868,269.30 | -21,107,788.11 | -20,239,518.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263,463.71 | 14,263,463.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35,371,251.82 | -35,371,251.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371,251.82 | -35,371,251.8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68,269.30 | 868,269.30 | |||||||||
1.本期提取 | 1,475,738.41 | 1,475,738.41 | |||||||||
2.本期使用 | -607,469.11 | -607,469.1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6,289,913.00 | 609,072,382.01 | -1,334,500.00 | 868,269.30 | 40,010,727.54 | 263,484,889.07 | 1,288,391,680.92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是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221302547B;法定代表人:张厂育。高铁电气前身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厂,最早成立于1958年,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电化局”)主管下全民所有制企业,2007 年 10 月 10 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名称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器材”),2018 年3 月 28 日,宝鸡器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名称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093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企业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豁免核准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10.00 万股,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的“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大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C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门类下的“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主要包括:定位类、悬吊类、支撑类、连接类、电连接类等;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包括柔性悬挂系统、刚性悬挂系统、侧接触π型汇流排系统、钢铝复合接触轨系统、中低速磁浮钢铝复合轨接触轨系统等。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机构:本公司董事会。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
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前两种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某项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如果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除上述以
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①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②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③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④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⑤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⑥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⑦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⑧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⑨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⑩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变化;?逾期信息。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某项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如果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中央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应收中国铁路总公司应收账款组合:应收海外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其他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①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②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③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④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⑤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⑥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⑦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⑧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⑨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⑩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变化;?逾期信息。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①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②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③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
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④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⑤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⑥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⑦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⑧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⑨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⑩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变化;?逾期信息。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某项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如果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账款组合:应收中央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中国铁路总公司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海外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票据组合: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①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②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③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④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⑤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⑥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⑦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⑧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⑨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⑩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变化;?逾期信息。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
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①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②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③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④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⑤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⑥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⑦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⑧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⑨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⑩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变化;?逾期信息。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
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试验设备及仪器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00 | 19.00-23.7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上表为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收入、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产品收入、轨外产品收入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①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4)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一般产品类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货物已到货签收并经甲方验收确认,收到甲方盖章的验收确认单据时间。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入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的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内容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如下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55,389.73 | 4,645,691.97 | 90,302.24 |
未分配利润 | 537,306,214.47 | 537,396,516.71 | 90,302.24 |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储备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财政部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对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编号为GR20206100103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202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子公司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编号为GR20206100006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202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520,646,562.83 | 748,535,479.72 |
其他货币资金 | 6,746,404.15 | 11,235,364.95 |
合计 | 527,392,966.98 | 759,770,844.6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6,746,404.15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80,879.36 | - |
商业承兑票据 | 36,498,405.50 | 51,836,828.16 |
合计 | 41,579,284.86 | 51,836,828.1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00,278,304.08 | 100 | 28,309,941.47 | 2.02 | 1,371,968,362.61 | 1,357,983,701.03 | 100 | 22,850,346.22 | 1.68 | 1,335,133,354.81 |
其中: | ||||||||||
1.应收中央企业客户 | 1,032,006,686.75 | 73.70 | 23,817,080.36 | 2.31 | 1,008,189,606.39 | 1,140,252,103.30 | 83.97 | 19,833,839.98 | 1.74 | 1,120,418,263.32 |
2.应收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 163,212,129.28 | 11.66 | 1,739,214.88 | 1.07 | 161,472,914.40 | 62,586,296.49 | 4.61 | 1,261,561.88 | 2.02 | 61,324,734.61 |
3.应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170,268,149.13 | 12.16 | 1,619,441.23 | 0.95 | 168,648,707.90 | 122,448,511.34 | 9.02 | 1,007,149.04 | 0.82 | 121,441,362.30 |
4.应收其他客户 | 34,786,800.40 | 2.49 | 1,134,159.61 | 3.26 | 33,652,640.79 | 32,692,415.43 | 2.4 | 747,751.58 | 2.29 | 31,944,663.85 |
5.应收海外企业 | 4,538.52 | - | 45.39 | - | 4,493.13 | 4,374.47 | - | 43.74 | 1 | 4,330.73 |
合计 | 1,400,278,304.08 | 100 | 28,309,941.47 | -- | 1,371,968,362.61 | 1,357,983,701.03 | 100.00 | 22,850,346.22 | -- | 1,335,133,354.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应收中央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53,804,087.01 | 1,107,608.14 | 0.20 |
1至2年 | 353,167,131.75 | 10,595,013.99 | 3.00 |
2至3年 | 89,548,863.81 | 4,477,443.22 | 5.00 |
3至4年 | 16,887,150.05 | 2,026,457.97 | 12.00 |
4至5年 | 8,314,657.35 | 1,496,638.33 | 18.00 |
5年以上 | 10,284,796.78 | 4,113,918.71 | 40.00 |
合计 | 1,032,006,686.75 | 23,817,080.3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2.应收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1,028,279.78 | 604,113.11 | 0.40 |
1至2年 | 6,784,482.14 | 339,224.10 | 5.00 |
2至3年 | 3,698,988.08 | 369,898.81 | 10.00 |
3至4年 | 1,325,658.68 | 238,618.56 | 18.00 |
4至5年 | - | - | 25.00 |
5年以上 | 374,720.60 | 187,360.30 | 50.00 |
合计 | 163,212,129.28 | 1,739,214.8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3.应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7,028,405.63 | 274,056.80 | 0.20 |
1至2年 | 27,307,084.63 | 819,212.55 | 3.00 |
2至3年 | 2,622,606.68 | 131,130.35 | 5.00 |
3至4年 | 2,766,038.92 | 276,603.89 | 10.00 |
4至5年 | 298,442.27 | 44,766.34 | 15.00 |
5年以上 | 245,571.00 | 73,671.30 | 30.00 |
合计 | 170,268,149.13 | 1,619,441.2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4.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677,420.87 | 138,387.11 | 0.50 |
1至2年 | 4,276,284.78 | 256,577.08 | 6.00 |
2至3年 | 1,620,019.96 | 243,003.01 | 15.00 |
3至4年 | 184,618.27 | 55,385.48 | 30.00 |
4至5年 | 881,334.87 | 352,533.94 | 40.00 |
5年以上 | 147,121.65 | 88,272.99 | 60.00 |
合计 | 34,786,800.40 | 1,134,159.61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5.应收海外企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38.52 | 45.39 | 1.00 |
合计 | 4,538.52 | 45.3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1,032,006,686.75 | 73.70 | 23,817,080.36 |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170,268,149.13 | 12.16 | 1,619,441.23 |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83,120,121.17 | 5.94 | 2,402,017.93 |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55,194,291.09 | 3.94 | 220,777.16 | |
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 | 37,224,432.35 | 2.66 | 148,897.73 | |
合 计 | - | 1,377,813,680.49 | 98.40 | 28,208,214.4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4,647,741.80 | 1,800,000.00 |
合计 | 14,647,741.80 | 1,8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金额 | |
1年以内 | 50,318,060.95 | 6,154,700.09 |
1至2年 | 368,348.32 | 46,465.64 |
2至3年 | 46,465.64 | 83,867.01 |
3年以上 | 227,245.85 | 143,378.84 |
合计 | 50,960,120.76 | 6,428,411.58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 额(元)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 龄 | 未结算原因 |
富雷尔福莱电气化设备(广东)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50,000.00 | 2.65 | 1年以内 | 未到期 |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1,094,423.00 | 2.15 | 1年以内 | 未到期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暂估款) | 非关联方 | 1,004,508.40 | 1.97 | 1年以内 | 未到期 |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984,536.28 | 1.93 | 1年以内 | 未到期 |
中铁北赛电工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41,080,000.00 | 80.61 | 1年以内 | 未到期 |
合 计 | 45,513,467.68 | 89.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5,889,843.18 | 14,818,628.56 |
合计 | 15,889,843.18 | 14,818,628.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390,005.82 |
1年以内小计 | 8,390,005.82 |
1至2年 | 5,242,843.32 |
2至3年 | 1,644,499.66 |
3至4年 | 219,812.73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1,698,888.00 |
合计 | 17,196,049.5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3,175.92 | 100,000.00 |
保证金和押金 | 12,861,538.97 | 13,478,177.97 |
往来款 | - | 2,123,519.20 |
其他 | 4,281,334.64 | - |
减:坏账准备 | - | - |
合计 | 17,196,049.53 | 15,701,697.1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935,500.00 | 注1 | 34.52 | 174,577.50 |
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押金 | 1,695,888.00 | 5年以上 | 9.86 | 847,944.00 |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310,003.21 | 2-3年 | 7.62 | 104,800.26 |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89,047.00 | 1年以内 | 6.91 | 5,945.24 |
宝鸡铁路电力电气化器材综合加工厂 | 往来款 | 1,051,046.47 | 1年以内 | 6.11 | 5,255.23 |
合计 | / | 11,181,484.68 | / | 65.02 | 1,138,522.23 |
注1:1年以内 1,795,500.00元,1-2年 4,140,000.00 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6,040,586.31 | 46,040,586.31 | 40,610,287.75 | 40,610,287.75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183,640,483.43 | 183,640,483.43 | 132,106,334.76 | 132,106,334.76 | ||
产成品 | 43,481,658.58 | 43,481,658.58 | 21,082,455.39 | 21,082,455.39 | ||
发出商品 | 133,759,262.53 | 360,037.11 | 133,399,225.42 | 129,949,650.48 | 360,037.11 | 129,589,613.37 |
委托加工物资 | 49,031.90 | 49,031.90 | 2,599,031.20 | 2,599,031.20 | ||
合计 | 406,971,022.75 | 360,037.11 | 406,610,985.64 | 326,347,759.58 | 360,037.11 | 325,987,722.4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888,072.05 | 3,285,639.2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4,168,965.64 | - |
预缴其他税额 | 57,256.64 | |
合计 | 7,114,294.33 | 3,285,639.2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8,126,791.19 | 271,981,139.47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268,126,791.19 | 271,981,139.4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8,252,282.78 | 165,608,783.82 | 9,889,637.01 | 13,820,159.05 | 437,570,862.66 |
2.本期增加 | - | 5,364,017.72 | - | 1,954,415.93 | 7,318,433.65 |
金额 | |||||
(1)购置 | - | 3,949,858.43 | - | 1,237,168.14 | 5,187,026.5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1,414,159.29 | - | 717,247.79 | 2,131,407.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617,566.04 | - | - | 3,617,566.04 |
(1)处置或报废 | - | 3,617,566.04 | - | - | 3,617,566.04 |
4.期末余额 | 248,252,282.78 | 167,355,235.50 | 9,889,637.01 | 15,774,574.98 | 441,271,730.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3,486,355.67 | 92,291,894.76 | 7,759,836.31 | 12,051,636.45 | 165,589,723.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28,931.97 | 5,666,085.85 | 594,591.13 | 900,954.95 | 10,990,563.90 |
(1)计提 | 3,828,931.97 | 5,666,085.85 | 594,591.13 | 900,954.95 | 10,990,563.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435,348.01 | - | - | 3,435,348.01 |
(1)处置或报废 | - | 3,435,348.01 | - | - | 3,435,348.01 |
4.期末余额 | 57,315,287.64 | 94,522,632.60 | 8,354,427.44 | 12,952,591.40 | 173,144,939.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0,936,995.14 | 72,832,602.90 | 1,535,209.57 | 2,821,983.58 | 268,126,791.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4,765,927.11 | 73,316,889.06 | 2,129,800.70 | 1,768,522.60 | 271,981,139.4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177,757.31 | 28,123,523.0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1,177,757.31 | 28,123,523.0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宝鸡科技产业园一期 | 23,455,449.36 | 23,455,449.36 | 23,849,026.53 | - | 23,849,026.53 | |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 6,908,148.66 | 6,908,148.66 | 2,866,371.69 | - | 2,866,371.69 | |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814,159.29 | 814,159.29 | 814,159.29 | - | 814,159.29 | |
思普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 | - | 593,965.50 | - | 593,965.50 | |
NC Cloud 软件系统 | - | - | - | - | ||
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 | - | - | - | - | ||
合计 | 31,177,757.31 | 31,177,757.31 | 28,123,523.01 | - | 28,123,523.0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宝鸡科技产业园一期 | 198,000,000.00 | 23,849,026.53 | 1,111,732.57 | 1,327,433.63 | 177,876.11 | 23,455,449.36 | 76.62 | 76.62 | 自筹资金 | |||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 257,156,900.00 | 2,866,371.69 | 4,759,024.77 | 717,247.79 | - | 6,908,148.67 | 25.52 | 25.52 | 募集资金 |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138,883,637.08 | 814,159.29 | 86,725.66 | 86,725.66 | - | 814,159.29 | 4.96 | 4.96 | 募集资金 | |||
NC Cloud 软件系统 | 3,750,000.00 | - | - | - | - | - | 86.21 | 86.21 | 自筹资金 | |||
思普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 689,000.00 | 593,965.50 | - | - | 593,965.50 | - | 100.76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 | 28,123,523.01 | 5,957,483.00 | 2,131,407.08 | 771,841.61 | 31,177,757.32 | /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7,188,232.21 | 7,188,232.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7,188,232.21 | 7,188,232.21 |
二、累计折旧 | - | - |
1.期初余额 | 2,875,292.88 | 2,875,292.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8,823.22 | 718,823.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3,594,116.10 | 3,594,116.10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94,116.11 | 3,594,116.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12,939.33 | 4,312,939.3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90,210,259.37 | 32,797.00 | 12,738,667.95 | 102,981,724.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593,965.50 | 593,965.50 |
(1)购置 | - | - | 593,965.50 | 593,965.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90,210,259.37 | 32,797.00 | 13,332,633.45 | 103,575,689.82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18,070,441.75 | 32,797.00 | 6,432,123.56 | 24,535,362.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9,741.32 | - | 890,238.66 | 1,779,979.98 |
(1)摊销 | 889,741.32 | - | 890,238.66 | 1,779,979.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8,960,183.07 | 32,797.00 | 7,322,362.22 | 26,315,342.29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250,076.3 | - | 6,010,271.23 | 77,260,347.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139,817.62 | - | 6,306,544.39 | 78,446,362.0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门面房使用费 | - | 104,070.80 | 50,371.94 | 53,698.86 |
装饰装修工程 | 865,506.69 | 32,110.08 | 833,396.61 | |
房屋租赁费用 | - | |||
模具整改费用 | 253,362.82 | 18,097.35 | 235,265.47 | |
设备搬迁调试 | 5,423,918.79 | 1,610,304.44 | 449,456.60 | 6,584,766.63 |
合计 | 6,542,788.30 | 1,714,375.24 | 550,035.97 | 7,707,127.5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2,353.41 | 260,400.6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815.16 | 108,645.46 |
信用减值损失 | 4,473,781.53 | 3,587,843.59 |
设定收益计划 | 567,000.00 | 598,500.00 |
预提费用 | - | - |
会计政策变更 | - | 90,302.24 |
合计 | 5,313,950.10 | 4,645,691.9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质量保证金 | 276,408,130.76 | 273,817,504.73 |
三供一业待移交资产 | 4,321,094.21 | 6,058,274.38 |
预付设备款 | 8,566,083.90 | 2,176,34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合计 | 289,295,308.87 | 282,052,128.6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63,000,000.00 | 144,620,175.40 |
合计 | 163,000,000.00 | 144,620,175.4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3,162,210.97 | 61,726,503.08 |
银行承兑汇票 | 26,430,000.00 | 46,675,000.00 |
合计 | 69,592,210.97 | 108,401,503.0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7,891,607.52 | 739,224,196.03 |
1年以上 | 308,652,987.91 | 313,458,424.96 |
合计 | 1,036,544,595.43 | 1,052,682,620.9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669,544.02 | 5,231,011.83 |
1年以上 | 151,481.04 | - |
合计 | 26,821,025.06 | 5,231,011.8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 | 44,738,877.70 | 44,738,877.70 |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9,352,306.49 | 9,352,306.49 | - |
合计 | - | 54,091,184.19 | 54,091,184.19 | -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 | 29,727,303.66 | 29,727,303.66 |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4,206,038.29 | 4,206,038.29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3,271,820.37 | 3,271,820.37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2,962,094.86 | 2,962,094.86 | - |
工伤保险费 | - | 269,031.3 | 269,031.3 | - |
生育保险费 | - | 40,694.21 | 40,694.21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5,210,960.00 | 5,210,960.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1,074,710.93 | 1,074,710.93 | - |
六、劳保费 | - | 1,248,044.45 | 1,248,044.45 | - |
合计 | - | 44,738,877.70 | 44,738,877.70 | -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7,572,213.95 | 7,572,213.95 | - |
2、失业保险费 | - | 273,645.69 | 273,645.69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1,506,446.85 | 1,506,446.85 | - |
合计 | - | 9,352,306.49 | 9,352,306.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229,313.45 | 27,665,142.89 |
企业所得税 | 8,724,799.23 | 9,098,314.22 |
个人所得税 | 60,126.19 | 1,017,035.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6,549.84 | 1,937,076.58 |
房产税 | 392,781.02 | 296,781.02 |
土地使用税 | 686,458.94 | 686,458.94 |
教育费附加 | 261,821.32 | 1,383,626.14 |
其他税费 | 256,214.23 | 653,031.20 |
合计 | 15,978,064.22 | 42,737,466.4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4,255,356.51 | 3,901,293.25 |
其他应付款 | 49,305,570.18 | 62,173,734.93 |
合计 | 53,560,926.69 | 66,075,028.18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255,356.51 | 3,901,293.25 |
合计 | 4,255,356.51 | 3,901,293.2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和押金 | 11,768,496.56 | 9,903,276.88 |
代收代付款 | 12,650,774.69 | 17,944,592.75 |
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 2,953,530.16 | 4,827,239.09 |
代扣代缴 | 6,049.14 | 25,505.88 |
三供一业专项资金 | 8,739,090.25 | 1,953,029.69 |
往来款 | 13,187,629.38 | 27,520,090.64 |
合计 | 49,305,570.18 | 62,173,734.9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250,000.00 | 65,573,638.8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51,232.69 | 2,208,476.4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40,000.00 | 840,000.00 |
合计 | 48,541,232.69 | 68,622,115.3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38,534,402.39 | 64,055,213.98 |
待转销项税 | 3,441,675.73 | 641,128.41 |
合计 | 41,976,078.12 | 64,696,342.3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66,217.17 | 5,262,209.1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46,707.61 | 347,254.9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04,525.08 | 2,208,476.45 |
合计 | 2,214,984.48 | 2,706,477.8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 | 1,907,060.00 |
合计 | - | 1,907,060.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2,940,000.00 | 3,150,000.00 |
合计 | 2,940,000.00 | 3,15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13,608,121.48 | - | 744,226.54 | 12,863,894.94 |
合计 | 13,608,121.48 | - | 744,226.54 | 12,863,894.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76,289,913.00 | - | - | - | - | - | 376,289,913.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02,417,340.87 | - | - | 602,417,340.87 |
其他资本公积 | 19,359,184.80 | - | - | 19,359,184.80 |
合计 | 621,776,525.67 | - | - | 621,776,525.6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 -1,402,500.00 | -60,000.00 | - | - | -9,000.00 | -51,000.00 | - | -1,453,500.00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1,402,500.00 | -60,000.00 | - | - | -9,000.00 | -51,000.00 | - | -1,453,500.00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02,500.00 | -60,000.00 | - | - | -9,000.00 | -51,000.00 | - | -1,453,5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 | 1,715,115.68 | 1,715,115.68 | - |
合计 | - | 1,715,115.68 | 1,715,115.68 | -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1,502,060.75 | - | 51,502,060.75 |
合计 | 51,502,060.75 | - | 51,502,060.7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7,306,214.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90,302.2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7,396,516.7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5,079,941.0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2,476,457.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5,934,589.69 | 363,845,838.73 | 626,579,901.12 | 490,053,171.20 |
其他业务 | 7,436,770.43 | 5,284,830.00 | 10,133,527.43 | 7,787,044.91 |
合计 | 503,371,360.12 | 369,130,668.73 | 636,713,428.55 | 497,840,216.1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42,395.41 | 1,281,288.93 |
教育费附加 | 530,282.43 | 915,206.36 |
房产税 | 785,562.04 | 799,113.32 |
土地使用税 | 1,372,917.88 | 1,373,710.89 |
印花税 | 178,099.21 | 413,370.00 |
水利建设基金 | 96,214.08 | 319,919.77 |
其他 | 143,140.66 | 122,035.74 |
合计 | 3,848,611.71 | 5,224,645.0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64,607.78 | 4,996,774.34 |
业务招待费 | 4,063,402.43 | 2,485,404.55 |
机构服务费 | ||
交通差旅费 | 3,605,414.12 | 1,809,031.26 |
办公费 | 418,641.47 | 276,118.46 |
折旧与摊销 | 7,010.58 | 12,453.97 |
招投标费 | 1,027,987.98 | 2,089,673.97 |
其他 | 1,855,567.93 | 1,334,974.66 |
合计 | 15,742,632.29 | 13,004,431.2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681,934.82 | 15,133,363.86 |
折旧与摊销 | 2,801,036.23 | 3,193,399.23 |
咨询服务费 | 1,002,268.57 | 1,283,502.29 |
办公费 | 1,326,979.96 | 779,817.25 |
交通差旅费 | 820,715.09 | 649,629.74 |
劳动保护费 | - | 66,381.77 |
租赁费 | 175,732.15 | 163,038.74 |
业务招待费 | 287,189.49 | 258,139.72 |
其他 | 2,481,617.32 | 2,357,858.68 |
合计 | 22,577,473.63 | 23,885,131.2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805,354.74 | 15,332,641.28 |
设计检测费 | 5,754,312.12 | 8,620,993.78 |
机构服务费 | - | - |
折旧与摊销 | 1,430,812.99 | 1,878,259.76 |
材料费 | 4,751,358.23 | 1,606,753.79 |
交通差旅费 | 1,508,884.66 | 1,257,725.38 |
办公费 | 246,040.10 | 392,984.45 |
租赁费 | 208,501.56 | 28,495.82 |
业务招待费 | 321,751.73 | 130,270.70 |
委外研发费 | 868,420.34 | 17,740.71 |
其他 | 715,273.01 | 870,632.53 |
合计 | 31,610,709.48 | 30,136,498.2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211,713.36 | 5,632,486.82 |
减:利息收入 | -3,733,202.75 | -5,596,810.29 |
汇兑损益 | 7,298.01 | 38.10 |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 | - | - |
手续费及其他 | 384,877.18 | 367,296.44 |
合计 | -129,314.20 | 403,011.0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965,879.07 | 5,563,434.07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4,187.69 | 5,774.07 |
合计 | 4,010,066.76 | 5,569,208.14 |
其他说明:
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2023年1-6月(元) | 2022年1-6月(元)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中小企业技改资金 | 201,000.00 | 540,000.00 |
2022年宝鸡高新区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奖励的通报 | 800,000.00 | |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8-2020年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70,000.00 | |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 20,833.33 | 20,833.33 |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 20,833.33 | 20,833.33 |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 | 500,000.00 | |
科技创新培育新功能项目补助资金 | 80,000.00 | |
高新技术产业财源建设专项奖 | 3,000,000.00 | |
中小制造业研发经费奖补 | 70,000.00 | |
企业扶持补助 | 185,250.18 | |
稳岗补贴款 | 276,517.23 |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资金补助款 | ||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40,652.53 | |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 | 300,000.00 | |
2023年陕西技术创新计划奖励(二批) | 300,000.00 | |
2022年261号企业超产超销奖励 | 80,000.00 | |
2022年陕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奖励 | 300,000.00 | |
2022年省级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固资折旧冲减递延收益 | 702,559.88 | |
宝鸡市财政局外经贸发展及开拓国际市场资金 | ||
合 计 | 3,965,879.07 | 5,563,434.0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1,545.44 | -123,701.1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459,595.25 | -818,463.3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3,137.74 | 129,942.11 |
合计 | -5,831,187.55 | -812,222.3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 | - | -157,458.05 |
二、质保金坏账损失 | -13,018.2 | -29,570.12 |
合计 | -13,018.2 | -187,028.1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5,884.74 | -111,478.16 |
合计 | -55,884.74 | -111,478.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经批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22,320.60 | 12,578.25 | 22,320.60 |
违约金收入 | 429,283.50 | 3,000.00 | 429,283.50 |
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 | |||
合计 | 451,604.10 | 15,578.25 | 451,604.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支出 | - | 61,059.10 | - |
非常损失 | - | 143.59 |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 | |||
其他 | |||
合计 | - | 61,202.69 | -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627,153.46 | 11,193,931.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59,258.12 | 76,450.45 |
合计 | 10,967,895.34 | 11,270,381.5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9,152,158.8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788,039.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34,402.5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究开发等费用加计扣除 | -2,212,749.66 |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 -1,196,326.12 |
补缴以前年度少交纳税金 | 179,339.12 |
其他 | -56,005.21 |
所得税费用 | 10,967,89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2,847,423.27 | 7,140,951.80 |
利息收入 | 430,731.78 | 399,534.00 |
政府补助 | 3,020,652.53 | 7,538,097.59 |
备用金 | 1,221,197.98 | 795,228.41 |
收到往来款及其他 | 1,983,564.81 | 3,882,521.41 |
代收代付 | 8,488,187.80 | 14,236.67 |
其他 | 967,276.37 | 302,756.92 |
合计 | 28,959,034.54 | 20,073,326.8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 | 5,951,269.53 | 6,207,682.64 |
代收代付款 | 11,671,552.95 | 14,236.67 |
职工借支款及备用金 | 6,213,970.76 | 4,292,955.01 |
银行手续费 | 210,123.31 | 367,296.44 |
保证金 | 6,332,014.33 | 5,845,795.75 |
往来款 | 24,874,107.88 | 27,184,801.48 |
合计 | 55,253,038.76 | 43,912,767.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8,184,263.51 | 59,361,969.0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018.20 | 187,028.17 |
信用减值损失 | 5,831,187.55 | 812,222.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307,802.89 | 7,311,100.7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18,823.22 | 973,551.94 |
无形资产摊销 | 1,779,979.98 | 1,635,617.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3,751.46 | 1,242,252.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884.74 | 111,478.1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9,314.20 | 5,632,524.9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8,258.13 | 35,950.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270,724.41 | 50,927,716.7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784,032.53 | -216,043,982.6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313,699.15 | -41,645,023.19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33,086.35 | -129,457,593.4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20,646,562.83 | 672,924,307.8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48,535,479.72 | 876,100,473.2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888,916.89 | -203,176,165.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20,646,562.83 | 748,535,479.72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20,646,562.83 | 748,535,479.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0,646,562.83 | 748,535,479.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746,404.15 | 保证金 |
合计 | 6,746,404.1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 | 陕西 |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 95.00 | - | 投资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会面临市场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河北保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521,965,912.02 | 71.40 | 71.4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制人 |
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公司股东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中铁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宝工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宝鸡轨道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科工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汇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平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人才交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铁工(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奥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电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电铁海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电铁通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电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景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盛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铁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通达监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景昊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华东铁路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家庄中铁曙光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市路安电气化监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市帅达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中铁工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化集团北京电信研究试验中心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衡水)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十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工保定制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宝桥宝鸡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赛尔克瑞特电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科电气化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电气化铁道》编辑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武汉中铁现代有轨电车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泰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电工德阳制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铁电通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物贸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通轨道运营有限公司 | 受间接控股股东重大影响 |
张厂育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蔺小金 | 董事 |
林宗良 | 董事 |
陈敏华 | 董事、总经理 |
戈德伟 | 独立董事 |
徐秉惠 | 独立董事 |
杨为乔 | 独立董事 |
冯德林 |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
贺毅 | 监事会主席 |
于迎丰 | 监事 |
杨均宽 | 职工代表监事 |
陈永瑞 | 副总经理 |
王徐策 | 总会计师 |
林建 | 董事、总工程师 |
王舒平 | 董事会秘书 |
罗振 | 总经理助理 |
袁晋洲 | 管理顾问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 | 46.82 |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37.66 | 0.16 |
中铁宝桥宝鸡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设备采购 | - | - |
中铁物贸(天津)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 | 24.67 |
中铁宝鸡轨道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 | 200.54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 | 212.39 |
中铁电工保定制品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22.67 | - |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1,871.55 | 1,672.12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达分公司 | 材料采购 | 148.98 | -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北京环保分公司 | 材料采购 | 25.26 | -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 | 20.6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3.19 | 533.60 |
中铁电气化局城铁公司福州地铁4号线供电项目部 | 出售商品 | - | 1,749.96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411.79 | 22.90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779.50 | 2.53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537.08 | 993.64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83 | 6.88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53.90 | 853.90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206.76 | 17,269.81 |
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92.37 | 363.83 |
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维管段维管 | 出售商品 | - | 2.07 |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822.39 | 415.55 |
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31 | 243.22 |
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8.01 | 37.83 |
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9.62 | 360.58 |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1,059.19 |
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532.25 | 1,311.19 |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0.41 | 118.92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48.45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35.18 | 1,153.73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814.63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07.26 | 1,019.48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 | 出售商品 | 1,398.03 | 112.25 |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5.99 | -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3.19 | 533.60 |
中铁电气化局城铁公司福州地铁4号线供电项目部 | 出售商品 | - | 1,749.96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411.79 | 22.90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779.50 | 2.53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537.08 | 993.64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83 | 6.88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53.90 | 853.90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636.66 | 1.37 |
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 458.0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55,000.00 | 55,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05,673.00 | 2,033,497.0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应收票据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 | 300.00 |
应收票据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 | 460.00 |
应收票据 | 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50.00 |
应收票据 |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600.00 |
应收票据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应收票据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 |
应收票据 |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埃及斋月十日城铁路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 | 40.00 | - |
应收票据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 |
应收票据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1,410.97 | 500.00 |
应收账款 | 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 | 150.20 | 199.93 |
应收账款 |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305.18 |
应收账款 |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302.86 | 47.00 |
应收账款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89.18 | 259.27 |
应收账款 |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16.65 |
应收账款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6,569.33 | 6,382.60 |
应收账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 | 451.51 |
应收账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 | 1,505.02 |
应收账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 3,676.72 |
应收账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 | 7,641.57 |
应收账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55,281.81 | 50,717.58 |
应收账款 | 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435.35 |
应收账款 |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3,461.39 | 1,317.93 |
应收账款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0.00 |
应收账款 | 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420.41 | 420.41 |
应收账款 | 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634.80 | 564.65 |
应收账款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40.61 |
应收账款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1,448.14 | 495.68 |
应收账款 |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 - | 49.01 |
应收账款 | 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407.61 | 644.74 |
应收账款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365.33 | 381.21 |
应收账款 |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298.56 | 383.26 |
应收账款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 | 1.79 |
应收账款 | 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5,338.97 | 5,907.30 |
应收账款 |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96.27 | 535.86 |
应收账款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 1,539.04 |
应收账款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 1,573.41 |
应收账款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8,028.34 | 5,372.60 |
应收账款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 | 4,911.32 |
应收账款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 6,203.63 | 2,966.07 |
应收账款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2,392.34 | 1,235.4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 1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50.00 |
预付款项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0.05 | 0.05 |
预付款项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3.05 | 2.87 |
预付款项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0.20 | 0.20 |
预付款项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1.71 | 0.30 |
预付款项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0.15 | 0.10 |
预付款项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67 | 9.71 |
预付款项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 0.15 | 0.05 |
预付款项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0.20 | 0.15 |
预付款项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0.15 |
预付款项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 0.45 |
预付款项 |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0.02 |
预付款项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 0.20 |
预付款项 | 中铁十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 - | 1.42 |
预付款项 |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109.44 | - |
预付款项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16.76 | - |
预付款项 | 中铁北赛电工有限公司 | 4,108.00 | - |
预付款项 | 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29 | - |
预付款项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 | 0.10 | - |
预付款项 |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中心 | 0.1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0 | 5.00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593.55 | 525.50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13.00 | 13.20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1.00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90.68 | 115.59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41.30 | 34.02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 8.00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 5.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118.90 | 127.26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11.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1.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郑州分公司济南轨道6号线供电2工区项目部 | 2.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3.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厂处机关 | 3.7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池黄铁路四电一标项目部 | 1.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分公司第一分公司 | 2.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1.5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2.00 |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38.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Z2线11标项目经理部 | 10.0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铁物资集团西北有限公司 | 20.0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 | 10.23 | 10.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143.93 | 143.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11.29 | 20.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61 | 15.3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421.90 | 411.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21.14 | 140.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164.49 | 1,105.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623.93 | 560.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944.09 | 996.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6,786.39 | 8,058.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366.46 | 405.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51.76 | 51.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96.30 | 68.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15.71 | 15.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3.72 | 2.1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175.97 | 125.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 13.53 | 13.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291.18 | 334.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93.74 | 92.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68.68 | 77.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4.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731.63 | 732.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9.98 | 69.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229.89 | 132.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172.19 | 44.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1,220.30 | 1,420.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332.28 | 326.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 328.75 | 279.1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421.50 | 495.9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80.00 | 15.00 |
应付票据 |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康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 | - |
合同负债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2,191.95 | 232.29 |
合同负债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101.06 |
合同负债 |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5.68 | - |
合同负债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4.24 | - |
应付账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326.07 | 292.29 |
应付账款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25.26 | 25.26 |
应付账款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 16.39 | 28.16 |
应付账款 |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66.34 | 2,982.06 |
应付账款 |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37.65 | 222.66 |
应付账款 | 中铁电工保定制品有限公司 | 22.67 | - |
应付账款 |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50 | - |
应付账款 |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康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477.72 | - |
其他应付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345.45 | 268.54 |
其他应付款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0.20 | 0.20 |
其他应付款 | 中铁宝鸡轨道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65.56 | - |
其他应付款 |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康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 | - |
其他应付款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142.4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30.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13.1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2,056,727.67 | 100 | 21,660,948.58 | 2.10 | 1,010,395,779.09 | 1,074,883,593.67 | 100.00 | 18,149,928.05 | 1.69 | 1,056,733,665.62 |
其中: | ||||||||||
1.应收中央企业客户 | 834,995,249.17 | 80.91 | 18,574,002.26 | 2.22 | 816,421,246.91 | 954,408,980.33 | 88.79 | 16,034,541.67 | 1.68 | 938,374,438.66 |
2.应收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 125,987,696.93 | 12.21 | 1,590,317.15 | 1.26 | 124,397,379.78 | 62,585,351.44 | 5.82 | 1,261,391.77 | 2.02 | 61,323,959.67 |
3.应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41,815,260.09 | 4.05 | 617,268.88 | 1.48 | 41,197,991.21 | 36,859,832.39 | 3.43 | 259,968.16 | 0.71 | 36,599,864.23 |
4.应收其他客户 | 29,258,521.48 | 2.83 | 879,360.29 | 3.01 | 28,379,161.19 | 21,029,429.51 | 1.96 | 594,026.45 | 2.82 | 20,435,403.06 |
5.应收海外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032,056,727.67 | 100.00 | 21,660,948.58 | - | 1,010,395,779.09 | 1,074,883,593.67 | 100.00 | 18,149,928.05 | - | 1,056,733,665.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中央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10,603,207.53 | 821,206.39 | 0.20 |
1至2年 | 322,568,100.86 | 9,677,043.06 | 3.00 |
2至3年 | 79,340,285.51 | 3,967,014.31 | 5.00 |
3至4年 | 13,475,593.39 | 1,617,071.17 | 12.00 |
4至5年 | 5,052,533.74 | 909,456.08 | 18.00 |
5年以上 | 3,955,528.14 | 1,582,211.25 | 40.00 |
合计 | 834,995,249.17 | 18,574,002.2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3,803,847.43 | 455,215.38 | 0.40 |
1至2年 | 6,784,482.14 | 339,224.10 | 5.00 |
2至3年 | 3,698,988.08 | 369,898.81 | 10.00 |
3至4年 | 1,325,658.68 | 238,618.56 | 18.00 |
4至5年 | - | - | 25.00 |
5年以上 | 374,720.60 | 187,360.30 | 50.00 |
合计 | 125,987,696.93 | 1,590,317.1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206,564.12 | 56,413.12 | 0.20 |
1至2年 | 10,570,397.69 | 317,111.94 | 3.00 |
2至3年 | 2,482,446.68 | 124,122.35 | 5.00 |
3至4年 | 11,838.33 | 1,183.83 | 10.00 |
4至5年 | 298,442.27 | 44,766.34 | 15.00 |
5年以上 | 245,571.00 | 73,671.30 | 30.00 |
合计 | 41,815,260.09 | 617,268.8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162,644.87 | 120,813.23 | 0.50 |
1至2年 | 3,556,284.78 | 213,377.08 | 6.00 |
2至3年 | 326,517.04 | 48,977.57 | 15.00 |
3至4年 | 184,618.27 | 55,385.48 | 30.00 |
4至5年 | 881,334.87 | 352,533.94 | 40.00 |
5年以上 | 147,121.65 | 88,272.99 | 60.00 |
合计 | 29,258,521.48 | 879,360.2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前五名: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元) |
中铁电气化局上海电化公司芜湖轨道交通一期项目部 | 86,726,682.70 | 8.40 | 1,700,730.64 |
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65,297,668.03 | 6.33 | 1,637,893.93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55,194,291.09 | 5.35 | 220,777.16 |
中铁物贸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31,894,209.75 | 3.09 | 63,788.42 |
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芜湖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四电项目 | 31,156,878.17 | 3.02 | 1,039,646.15 |
合 计 | 270,269,729.74 | 26.19 | 4,662,836.3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4,976,345.44 | 74,124,571.75 |
其他应收款 | 51,363,422.49 | 48,565,695.45 |
合计 | 186,339,767.93 | 122,690,267.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134,976,345.44 | 74,124,571.75 |
合计 | 134,976,345.44 | 74,124,571.75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和押金 | 9,727,870.02 | 8,622,609.02 |
备用金 | 53,175.92 | 100,000.00 |
往来款 | 42,850,971.72 | 40,693,156.28 |
其他 | - | - |
减:坏账准备 | 1,268,595.17 | 850,069.85 |
合计 | 51,363,422.49 | 48,565,695.4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38,569,637.08 | 1年以内 | 73.28 | -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押金 | 4,515,500.00 | 注1 | 8.58 | 162,052.50 |
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保证金 | 1,695,888.00 | 5年以上 | 3.22 | 847,944.00 |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310,003.21 | 2-3年 | 2.49 | 104,800.26 |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 | 1,189,047.00 | 1年以内 | 2.26 | 5,945.24 |
合计 | / | 47,280,075.29 | / | 89.83 | 1,120,742.00 |
注1:1年以内 530,500.00元,1-2年 3,985,000.00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2,839,508.27 | - | 102,839,508.27 | 102,839,508.27 | - | 102,839,508.27 |
合计 | 102,839,508.27 | - | 102,839,508.27 | 102,839,508.27 | - | 102,839,508.2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102,839,508.27 | - | - | 102,839,508.27 | - | - |
合计 | 102,839,508.27 | - | - | 102,839,508.27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2,214,408.17 | 223,861,126.57 | 465,473,070.02 | 395,480,504.79 |
其他业务 | 6,270,656.78 | 4,423,187.54 | 7,163,658.79 | 4,783,857.79 |
合计 | 268,485,064.95 | 228,284,314.11 | 472,636,728.81 | 400,264,362.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0,851,773.69 | - |
-子公司投资分回股利 | 80,851,773.69 | - |
合计 | 80,851,773.69 | -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5,884.74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10,491.3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10,066.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1,604.1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2,441.6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395.14 |
合计 | 3,740,440.68 |
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7 | 0.1198 | 0.11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5 | 0.1099 | 0.109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厂育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