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生国健: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司代码:688336 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研发投入增多,核心产品销量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以127元/支价格作为拟备选产品中标广东集采联盟,实施过程中,若销量提升未能弥补价格的下跌,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不排除未来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利

荣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三生国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制药3SBio 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1530.HK
富健药业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 Gain Pharmaceutical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兰生国健/兴生药业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三生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晟国医药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昊颔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浦东领驭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浦东田羽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Grand Path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上海翃熵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香港达佳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chieve Well International (HongKong)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抗体中心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健抗体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苏州国健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丹生医药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药谷德生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赛保尔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NumabNumab Therapeutics, AG
康派尼恩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鹰瞳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启光德健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VerseauVerseau Therapeutics, Inc
抗体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由B淋巴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单克隆抗体/单抗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生物类似药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原研药(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候选药物的氨基酸序列原则上应与原研药(参照药)相同。生物类似药通常不被认为是其原研药的仿制药,因为两种产品相似,但是可能不完全相同。生物类似药和对照药物之间需要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
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人体对正常存在于自身体内的物质和组织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的疾病
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Rheumatoid Arthritis,RA),是一种病因尚未明了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对称性、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
现,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
强直性脊柱炎强直性脊柱炎(Ankylosing Spondylitis,AS)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疾病,主要侵犯骶髂关节、脊柱骨突、脊柱旁软组织及外周关节,可伴发关节外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脊柱畸形和关节强直。它属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是一种与脊柱炎相关的关节炎
银屑病银屑病(Psoriasis)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典型皮损为鳞屑性红斑
靶点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TNF-αTumor Necrosis Factor-α,指肿瘤坏死因子-α,是主要由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产生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属于引起急相反应的众多细胞因子中的一员,主要作用是调节免疫细胞的功能
HER2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2,指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重要的乳腺癌及胃癌预后判断因子
CD20指表达于除浆细胞(分泌免疫球蛋白的B细胞)外的发育分化各阶段的B细胞的表面,通过调节跨膜钙离子流动直接对B细胞起作用,在B细胞增殖和分化中起重要的调节作用
EGFR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指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常表达在表皮细胞上
PD-1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1,指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
VEGF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一种高度特异性的促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具有促进血管通透性增加、细胞外基质变性、血管内皮细胞迁移、增殖和血管形成等作用
IL-17Interleukin-17,指白细胞介素17,是由辅助性T细胞17分泌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
IL-5Interleukin-5,指白细胞介素5,在协调和促进以酸性粒细胞为基础的炎性过程起着关键的作用
IL-4RInterleukin-4 Receptor,指白介素4受体,是辅助型T细胞2型的多效性细胞因子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NDANew Drug Application,即新药上市申请
PKPharmacokinetics(即药物代谢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
PDPharmacodynamics(即药物效应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
IL-1βInterleukin-1β,指白介素1β因子,是由单核细胞、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和其他类型细胞在应答感染时产生的细胞因子之一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D25白细胞介素-2(IL-2)受体的α链又称为CD25,是调节T细胞表面特征性标记分子
IL-13T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不含糖基,能诱导CD23的表达,生殖细胞系信使RNA的合成以及B细胞中IgG和IgE的转换,
也可调节单核细胞及B细胞的功能
IL-4由活化的T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导致B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刺激B细胞合成免疫球蛋白IgE;影响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的应答,以及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性细胞(LAK细胞)对白介素-2的应答;增强巨噬细胞杀伤肿瘤的活性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三生国健
公司的外文名称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Shanghai)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LOU JING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203
公司网址https://www.3s-guojian.com/
电子信箱ir@3s-guojian.com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彦丽张凤展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电话021-80297676021-80297676
传真021-80297676021-80297676
电子信箱ir@3s-guojian.comir@3s-guojian.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三生国健688336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77,808,271.19340,598,466.824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754,571.46-7,189,365.9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643,165.85-29,058,399.4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233,281.22110,578,905.7145.8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06,545,083.434,605,846,042.522.19
总资产5,038,430,293.355,098,403,734.80-1.1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0.16增加2.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0-0.64增加2.4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4.5643.43减少8.8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同比上升40.28%,主要系益赛普、赛普汀及健尼哌销量增加以及CDMO订单量相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于2023年上半年盈利9,475.46万元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于上半年实现8,364.32万元,主要受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的影响。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入1.61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相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同期转为盈利,主要由于期内盈利,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79,946.57第十节 附注七、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270,539.41第十节 附注七、6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653,123.73第十节 附注七、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06,958.23第十节 附注七、75
减:所得税影响额1,410,029.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15,323.64
合计11,111,405.6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药品集采政策、创新药医保谈判政策转向温和

2022年7月,医保局公布了《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分类提出谈判药品(含谈判续约药品)协议到期后的处理规则,将创新药的续约降价规则理清,新增适应症也有机会参与简易续约,有助于企业根据产品的放量特征制定最有利的价格策略。2022年底的新一轮医保谈判中的续约药品普遍以较温和的降幅完成续约。

2023年7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国谈药品续约规则对支付标准、计算续约降幅、计算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新冠药品续约规则、纳入常规目录管理条件等进行了调整优化,国内创新药的支付环境有望得到改善,对行业的长期发展形成促进。另一方面,药监局在加快具备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流程的同时,提高了同质化、跟随式创新药的上市门槛;真正具备创新性的产品未来的竞争格局将得到改善。

中国自身免疫生物药品市场未来市场空间巨大,中国市场开始快速放量

自身免疫性疾病与免疫系统紊乱和异常活跃有关,可导致免疫系统错误地攻击及损伤人体自身的组织或器官。自免疾病领域疾病种类繁多,目前全球已发现超过100种自身免疫病,疾病的患者人数庞大,市场天花板高,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服药。随着多种创新靶向制剂陆续上市,大量临床需求被挖掘及满足,疗效更好、安全性更高的生物制剂逐渐将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另一方面,自2017年2月新版医保目录出台以来,更多自免生物制剂通过医保谈判形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国内自身免疫疾病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药物可及性不断提升,进一步推进行业药物持续放量。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中国自身免疫病药物市场快速增长,2017-2022年,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规模由17亿美元增长到36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16%,其中生物制剂市场规模由3亿美元增长到14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36%,估计到2030年生物制剂的市场规模将增加至166亿美元,2022-2030年的复合增长率为36%。

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存量市场大,临床需求的持续增加,但目前国产上市产品数量少,潜在竞争对手大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受抗体靶点研究发展、药品临床工作推进、创新型药品政策扶持因素推动,未来将有更多自身免疫药物上市,行业参与者增多。

同质化内卷逐步出清,医药产业迎来新周期

2023年上半年生物医药行业市场气氛持续低迷,但在经历产业本身加速优胜劣汰的残酷洗礼之后,真正具有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会在药物创新、商业化表现等方面全面体现出优势。公司聚焦于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基于公司自身的资源和能力体系持续不断进行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同时具有成熟的商业化体系,在新的医药市场环境下优势更加明显。

长期来看,我国的监管和支付政策都将向着支持生物医药创新的方向发展。医保谈判加速创新药物放量的同时也为潜在在研产品设定了价格天花板,从而对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出更高要求。生物医药产业在经历快速的同质化内卷逐步出清后,通过优胜劣汰的加速演变,真正具有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会在药物创新、商业化表现等方面全面体现出优势。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整体业务

三生国健是中国第一批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同时具备自主研发、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为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

触手可及”的企业愿景。公司作为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核心技术覆盖抗体药物研发全流程。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

(1)已上市产品情况:

益赛普(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益赛普已在国内上市18年,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除产品特性以外,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与完整的销售体系,通过多年对益赛普的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在国内终端销售的覆盖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果。

2023年上半年度,诊疗需求逐步恢复,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以及益赛普预充针的上市等因素共同促进了益赛普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益赛普实现销售收入3.04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24.98%。

赛普汀(注射用伊尼妥单抗)

赛普汀于2020年6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目前,伊尼妥单抗被正式纳入 CSCO 乳腺癌诊疗指南和 CACA-CBCS 指南等国内权威指南,成为晚期乳腺癌全程抗 HER2 治疗的基础药物,在2023 版CSCO 乳腺癌诊疗指南中被列为 HER2+晚期乳腺癌 H 敏感患者抗 HER2 治疗的 I 级推荐用药。

同时,伊尼妥单抗也开展了大量真实世界研究以及临床专家发起的研究,不断取得新的循证证据。其中,在2023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中,伊尼妥单抗(赛普汀?)就有多项临床研究入选,包括:(1)伊尼妥单抗(赛普汀?)联合帕妥珠单抗、紫杉醇和卡铂(TCbIP)新辅助治疗局部晚期HER2阳性乳腺癌方案II期研究表明在HER2阳性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治疗中显示出良好的有效性(pCR率为66.7%)和可控的不良反应。(2)针对HER2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Ib期研究(NCT 05016544)初步分析结果表明:伊尼妥单抗(赛普汀?)联合吡咯替尼治疗HER2基因突变的NSCLC患者耐受性良好,其中320mg组疗效更佳。(3)伊尼妥单抗联合优替德隆与卡瑞利珠单抗在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临床II期试验研究结果表明伊尼妥单抗(商品名:赛普汀?)及卡瑞利珠单联合优替德隆在经曲妥珠单抗及TKIs药物治疗失败的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治疗中疗效可期,安全性可控,具有良好的风险获益比,为晚期HER2阳性乳腺癌多线经治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2023年伊尼妥单抗国谈续约成功,同时伊尼妥单抗的报销解除与长春瑞滨联合使用的限制,不限化疗方案用于晚期乳腺癌的的治疗,增加患者对药品的可及性,更多的患者可以选择伊尼妥单抗。

公司在加快医院覆盖的同时积极推进伊尼妥单抗在抗 HER2 阳性晚期乳腺癌的一线治疗地位,取得积极成果,2023上半年度伊尼妥单抗医院覆盖1,300余家,人均DOT持续增加。报告期内,赛普汀实现销售收入1.09亿元,销售收入同比增加60.46%。

健尼哌(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公司自主研发的健尼哌于2019年10月上市。该产品可用于预防肾移植引起的急性排斥反应,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能显著提高移植器官存活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在国内已上市产品中主要的竞争产品为诺华的舒莱?。就产品特性而言,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

公司逐步加大健尼哌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报告期内健尼哌收入同比增长34.27%。

(2)主要在研产品情况

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多维度系统性分析公司的产品管线,按照优先顺序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中、短管线布局。当前公司自免项目的临床进展均处于同类国内产品前列。

2023年上半年,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优化公司产品管线,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临床开发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丹生医药与沈阳三生分别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将公司抗肿瘤项目602、609、705、眼科601A项目及丹生医药707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及美国区域。同时公司与沈阳三生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拟将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化合物及其成为药物后的其他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沈阳三生。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专注于自身免疫病及炎症领域的药品研发、生产及商业化,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市场地位,逐步向国内领先的自免制药企业迈进。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共有12个产品(其中5个为合作产品)。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出色完成多项临床里程碑:

2023年3月:

①益赛普预充针获批上市;

②伊尼妥单抗用于HER2阳性乳腺癌新辅助治疗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患者入组;

③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SSGJ-611)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全部患者入组。

2023年4月:

①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获NMPA批准进入临床;

②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I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2023年7月:

①抗IL-5人源化单抗(SSGJ-610)治疗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重度哮喘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②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SGJ-613)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II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终点;

③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完成首例患者入组;

④抗IL-33人源化单抗(SSGJ-621)用于治疗COPD获FDA批准进入临床;

⑤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COPD的II期IND申请获得受理;

⑥抗IL-33人源化单抗(SSGJ-621)用于治疗COPD获FDA批准进入临床。

2023年8月:

①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II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临床终点;

②抗IL-33人源化单抗(SSGJ-621)用于治疗COPD的IND申请递交并获得受理。

公司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主要开发的适应症和研发进展如下:

※抗 IL-17A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608 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瞄准 IL-17A 靶点的药物,针对斑块状银屑病,已被列入国家 48 个急需用药目录,国内企业尚无此类药物上市,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特点:608 与诺华制药的司库奇尤单抗(Secukinumab,即 Cosentyx)和美国礼来公司的Ixekizumab(即 Taltz)为相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但为全新的氨基酸序列,在体外和体内动物模型中显示出和同靶点抗体 Cosentyx 和 Taltz 相当的生物活性。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中开展的 II 期临床研究 12 周研究结果提示:608 各剂量组在 PASI

75、PASI 90、PASI 100、PASI 75+sPGA 0/1,以及 PASI 90+sPGA 0/1 各项指标均显著优效于安慰剂组;同时与同靶点相比,各项疗效指标显著优于司库奇尤单抗临床上披露的疗效数据;安全性良好,未见非预期的不良事件发生,整体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已上市的司库奇尤单抗和依奇珠单抗等类似。

2023年上半年已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2023年4月完成在中重度的斑块状银屑病患者的临床试验I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

? 2023年5月完成了在中轴性脊柱炎SPA新增适应症的pre-IND申请。

2023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获得在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的临床试验III期研究主要终点数据;

? 完成在中轴性脊柱炎新增适应症的IND申报。

※抗 IL-5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IL-5 是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的成熟靶点,针对 18 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

特点:①610 项目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有望在第一梯队上市;②610 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制剂稳定,在各项毒理学研究中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安全性好;③除重度嗜酸粒细胞哮喘以外,610 项目的潜在适应症还包括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症、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嗜酸性食管炎等,未来可择机启动增加适应症程序,覆盖更多患者;④与已在美国和欧盟上市的葛兰素史克的 Mepolizumab(即 Nucala?)和梯瓦制药的 Reslizumab(即 Cinqaero?)在体外细胞水平和动物模型体内活性的表现相当,且对心血管、神经和呼吸系统安全性良好;⑤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半衰期长(平均半衰期长达20-23d),PK 特征与美泊利单抗比较类似。

在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中获得的临床研究Ib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610 在每 4周给药一次,患者在嗜酸性粒细胞方面看到明显的下降,肺功能(FEV1)、ACQ评分(哮喘控制问卷评分)和SGRQ评分(圣乔治问卷评分)等较基线有明显的改善,30mg剂量组与美泊利单抗100mg疗效类似,同等剂量下明显优于美泊利单抗;整体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2023年上半年已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完成了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的Ib期的32周数据揭盲,疗效数据积极。

2023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完成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的临床II期研究入组(已于7月完成);

? 获得重度嗜酸性粒细胞2期的临床研究的主要终点数据。

※抗白介素 4 受体 alpha(IL-4Rα)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

611 产品是三生国健自主研发设计、筛选并人源化的抗 IL-4Rα 单克隆抗体,具有全新的氨基酸序列。611 能够通过特异性的结合 IL-4Rα,阻断 IL-4 和 IL-13 的信号传导达到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的作用。

特点:①针对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哮喘的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对抗原靶点的亲和力较高;②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出和已上市同靶点抗体 Dupixent(dupilumab,Regeneron/Sanofi)相当的生物活性。

对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的患者II 期临床研究数据分析结果显示:611各剂量组疗效明确并明显优于安慰剂组,同等剂量下611 EASI-75(EASI较基线改善≥75%)和缓解瘙痒方面应答有高于已上市同靶点药物趋势。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良好,未见预期的不良事件。

2023年上半年已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完成了在中重度特异性皮炎患者临床试验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2023年3月完成);

? 完成了青少年/儿童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新增适应症的pre-IND的提交,并获得CDE

的pre-IND的意见;

? 获得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的II期临床研究的IND批件。2023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获得在中重度特异性皮炎患者II期研究数据主要终点数据(已于8月完成);

? 完成在COPD适应症的IND申请(已于7月获得受理)并获得IND批件;

? 完成青少年/儿童在中重度特异性皮炎患者新增适应症的IND的提交;

? 完成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的II期临床研究的首例入组(已于7月完成)。

※抗 IL-1β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特点:①613 是一个全新的抗 IL-1β 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与目前已上市的同靶点产品 Canakinumab 和 Gevokizumab 具有完全不同的结合表位;②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1β 的单克隆抗体上市,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及在肿瘤、心血管等中的潜在应用,此类药物需求量巨大。因此,新型的、自主研发的、针对 IL-1β 的单克隆抗体,是目前临床中未被满足的迫切需求。

在已完成的急性痛风II 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613临床疗效确切,疼痛明显改善,可以显著预防痛风急性发作, 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与激素对照组(得宝松)相比,多数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激素对照组。

2023年上半年已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完成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的临床II期研究的所有受试者入组(2023年03月完成入

组);

? 启动了613在健康人患者的多次给药的MAD(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

2023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获得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的II期数据结果,并达到主要临床终点(已于7月达成);

? 完成关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与CDE主动咨询沟通会的资料提交,并获得CDE的意见;

? 完成613在健康患者中开展的MAD研究的所有受试者的入组。

※抗 IL-33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1”)

特点:621 是一个全新的抗 IL-33 单克隆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 IL-33 的单克隆抗体上市。621 能够特异性作用于 IL-33,从而阻断信号传导,抑制下游反应的产生。IL-33 的功能与黏膜紧密相关。IL-33 作为炎症反应的启动子可以激活巨噬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免疫细胞,并刺激支气管和肺泡上皮细胞、血管内皮细胞产生 IL-5、IL-13、IL-6 和 IL-8 等细胞因子,起到放大炎症反应的作用。可见,621的作用机制与目标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 的病理机制非常匹配。

COPD 适应症在国内存在较大的患者基数,因患者通常病情复杂,治疗需求高,需要给临床带去更多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

2023年上半年已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完成FDA IND递交;

? 完成NMPA pre-IND 。

2023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完成NMPA IND递交(已递交并获得受理);

? 获得FDA IND批件(已获得)。

(三)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国内先进的创新型抗体药物平台,公司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平台涵盖从基础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到新药注册上市的药物开发全过程,主要系根据抗体药物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向及趋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对行业热点领域产品进行创新性研究开发。公司对研发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其最高决策机构为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并具体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辅助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日常的项目化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市场信息沟通会、学术研究、与相关领域专家交流、临床走访等主要方式,公司首先对药物靶点作用机制与疾病发病机理进行相关性研究,通过早期研发的药物分子发现、成药性评估、临床治疗优势、市场发展前景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估,再由核心技术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及批准。对于通过审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牵头,与包括早期研究、工艺开发、质量研究、药理毒理和药代研究、临床研究和产业化在内的各技术平台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核心团队,进一步制定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与总结。

2、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各类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物资、工程类的采购,其中物资类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所需的原辅料、试剂、耗材、包装物等。公司结合GMP管理要求制定了包括采购管理、采购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供应商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整体而言,从采购管理模式看,公司采购部门直接负责物资类和工程类的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负责服务类的采购工作,同时由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从技术运用看,公司采用订货点模式,即通过计算合理储备量、供货周期、检验周期等来确定补货点并结合当月生产需求编制预算,再通过执行预算进行订货和补货;从采购实践看,公司综合运用比价和招标的采购模式,即当预估采购额超过一定额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供求关系、需求时间、综合成本等)进行比价或招标。

3、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上海总部,配有生产、物流仓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程与设备维护等部门,其中生产部门负责上市及在研产品的生产和生产技术支持等职责;质量部门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相关的产品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符合GMP管理规范的生产质量体系,并已制定了产品与生产管理、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以及产品批审核和放行、偏差处理标准、成品发运管理及成品冷库等标准操作规范。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根据不同产品、剂型、规格列出各生产车间全年生产的批次总数、总产量及分月度的产量等内容,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管理流程进行临床样品及商业化药物的生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流程,可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产品退市四个阶段,并建立相应的规程对生产计划与指令、生产执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产品返工、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产品入库、产品放行、产品发运等环节进行规范。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少量亦销往国外市场。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种模式:在国内市场,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在国外市场,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为临床医生及其他医疗专家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并为临床医生提供药品的药理药效、用途、正确使用方法等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临床研究相关理论与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经过多年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已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2023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9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1,8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经验及渠道的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持续发展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以代理销售模式为主。随着产品在海外的推广,公司设立专人负责海外的拓展策略制定和推广交流工作,负责联系和筛选代理商、注册以及配合海外药监部门的审计、上市后产品的学术支持等工作。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自身免疫疾病领域

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种类繁多,总体患者规模巨大,存在巨大的未被满足的的临床需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是国内最常见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其中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患者数均超过千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这三种疾病的的患者数超过1,600万人。

在患者支付门槛降低后,用药患者数大幅增长,行业迅速扩容,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正在迎来新时代。以TNF-α类生物制品为例,根据IQVIA的数据测算,在2019-2020年支付门槛降低之后,使用生物药的患者数2021年度同比增长约80%,带动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

另外,随着多种创新靶向制剂陆续上市,大量临床需求被挖掘及满足,疗效更好、安全性更高的生物制剂逐渐将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中国自身免疫病药物市场快速增长,2017-2022年,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规模由17亿美元增长到36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16%,其中生物制剂市场规模由3亿美元增长到14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36%,估计到2030年生物制剂的市场规模将增加至166亿美元,2022-2030年的复合增长率为36%。

益赛普是中国首个上市的全人源抗体类药物,是中国风湿病领域第一个上市的肿瘤坏死因子(TNF-α)抑制剂,填补了国内企业在全人源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的空白。益赛普的国内市场份额自2006年以来一直占据优势地位。伴随着市场快速扩容的同时是竞争对手的日益增多,益赛普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2023年上半年益赛普在TNF-α类药品的市场份额为23.7%。

公司业务聚焦在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除已上市的益赛普外,还有多款自免产品处在临床后期阶段,且临床进展均处于同类国内产品前列。

2、抗HER2单克隆抗体领域

随着乳腺癌用药的加速上市,更多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可及性提高,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未来将快速发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抗HER2单抗药物市场预计在2023年达到约94亿元的市场规模,2018年至2023年的复合年增长率约23.9%,并由2023年起以约5.3%的复合年增长率继续增长至2030年的约136亿元。

截至目前,中国一共有5款已上市的抗HER2单抗,分别是罗氏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罗氏的帕妥珠单抗(帕捷特?)、三生国健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复宏汉霖的曲妥珠单抗(汉曲优)、正大天晴的曲妥珠单抗(赛妥)。未来2-3年后将有多种来自于其他制药公司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的药物进入市场。公司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于2020年6月获批上市,并于2020年底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3月正式执行。上市以来,赛普汀被纳入多项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在2022版乳腺癌诊疗指南中被列为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抗HER2治疗的I级推荐用药,肯定了伊尼妥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在转移性乳腺癌中的同等治疗地位,成为晚期乳腺癌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赛普汀作为新药上市,虽然相对生物类似而言导入期相对长一些,需要给医生和患者建立新的观念,但未来在医院准入、集采层面具有相对优势。

3、中国肾移植术后排斥反应生物药情况

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国家对于捐助器官的教育普及和大力推广,人们对于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同时肾移植手术技术和预防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越来越发达。

国内目前已有6款上市生物药用于肾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其中5款药物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

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但健尼哌作为新上市产品、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的国际重点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以药物临床价值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搭建了自主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专注于抗体药物的研发,通过建立多学科交叉、多技术协同、多设备集成的多个创新性研究技术平台,推动多个抗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点疾病领域抗体药物的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多维度系统性分析公司的产品管线,按照优先顺序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中、短管线布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共有12个产品(5个为合作产品),其中自身免疫性疾产品6个,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权合计81项。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推动抗体药物储备产品的产业化与临床应用,形成多梯队、高临床价值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结构,为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获奖年度项目名称奖励等级
国家技术发明奖2007年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的抗体融合蛋白药物二等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2011年新型重组肠激酶的研制及在生物制药中的应用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011年生物战剂和自然疫源性疾病控防抗体筛选制备关键技术的建立及应用二等奖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新增专利申请18项,获得专利9项,累计有效申请数量(已扣除专利到期的数量)达到205项,累计获得专利81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17820077
实用新型专利1154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0000
合计18920581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29,705,413.53146,555,826.85-11.50
资本化研发投入35,416,633.441,370,017.542,485.12
研发投入合计165,122,046.97147,925,844.3911.6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4.5643.43减少8.8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21.450.93增加20.5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进入临床III期后发生的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支出进行资本化;2023年上半年608项目全面开展III期,资本化支出发生额较大。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8)162,100,000.0038,206,514.42143,576,246.79临床I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2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166,300,000.006,533,669.4564,312,634.01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
3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384,090,000.0012,459,160.5695,908,900.59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外先进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患者
4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150,000,000.0013,502,663.5593,822,249.43临床II期药物上市国内先进急性痛风关节炎
5重组抗IL-33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21)236,050,000.006,087,496.1532,488,428.24临床前药物上市国内先进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6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302H新辅)348,270,000.00224,792.7714,332,924.27临床II期新增适应症国内先进HER2阳性乳腺癌新辅适应症
合计/1,446,810,000.0077,014,296.90444,441,383.33////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进入临床的在研项目的情况。

2.上半年,公司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将抗肿瘤及眼科许可或转让给沈阳三生,因此所涉及项目不再列示。

3.“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的预计合计投入,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26332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4.3327.16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3,003.194,100.59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1.4212.77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研究生124.56
硕士研究生6323.95
本科10740.68
专科6926.24
高中及以下124.56
合计263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不含30岁)10238.78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1844.87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3412.93
50岁以上(含50岁)93.42
合计263100.00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覆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

公司经过了20年的持续研发,形成了覆盖抗体药物发现、开发、注册、临床、生产、商业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其中包括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公司拥有独立进行从靶点验证开始到产品商业化的全周期抗体研发能力。公司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累计获得8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4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3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1项国家自主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1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1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

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多维度系统性分析公司的产品管线,按照优先顺序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中、短管线布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共有12个产品(5个产品为对外合作产品),涉及19个临床研发项目(其中7个项目对外合作项目)。

(2)满足国际标准、国内领先的产业化基地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拥有丰富的抗体产业化规模的生产经验,自2005年第一个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益赛普上市至今,公司已积累了18年的抗体生产经验,生产核心团队稳定。同时,公司已拥有多款已上市治疗性抗体类药物,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公司在上海拥有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40,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全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在研产品的申报进展,进一步扩充现有产能,以满足在研产品未来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3)成熟的商业化能力

公司拥有由40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销售覆盖超过3,9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1,8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渠道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增长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4)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管理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制药行业经验,拥有涵盖包括新药发现、开发、生产、营销等整个药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专业技能。

公司董事长LOU JING先生系三生制药联合创始人,拥有20余年生物制药领域的专业经验,牵头研发了包括特比澳在内的多款国家一类新药。在其带领下三生制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生物制药集团。其具有统揽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前瞻性地制定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整体运营管理方案。公司总经理肖卫红先生拥有多年丰富的商务资源与运营管理经验,在其带领下,公司产品销售团队进一步壮大,国内营销网络的覆盖能力不断增强。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以来,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尤其是针对皮肤过敏/自免领域的创新药市场快速打开,迎来高速发展期,自免疾病领域发展的新时代已经开启。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8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9,475.46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公司业务运营及在研产品开发方面取得了诸多的重大进展,总结如下:

(一) 益赛普稳定增长,预充针剂型获批上市

2023年上半年益赛普收入同比增长24.98%,主要受益于以下几个层面的原因:首先,随着社会活动回稳向好,公司产品的销售活动逐步恢复正常所带来的恢复性增长;其次,益赛普预充针的获批上市,带来新的收入增长来源;第三,益赛普以国家健康乡村项目作为渠道下沉的重要抓手,着眼于地、县级市场扩大覆盖面,同时加大益赛普在中医科室的推广力度,通过重磅循证医学证据开拓市场。

(二) 赛普汀医保解限后,持续快速放量增长

2023年上半年赛普汀收入同比增长60.46%。增长主要源自以下几个层面:1、随着HER2阳性乳腺癌抗HER2治疗的理念不断深入,CSCO指南推荐转移性乳腺癌HER2敏感患者推荐使用伊尼妥单抗在内的大分子单抗,一线至后线的患者均有使用机会,新患人数持续增加,用药周期不断延长;2、伊尼妥单抗2023年国谈续约成功,同时伊尼妥单抗的报销解除与长春瑞滨联合使用的限制,不限化疗方案用于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增加患者对药品的可及性,更多的患者可以有机会使用伊尼妥单抗;3、随着医保政策的公布,国谈品种准入医院机会增多,公司也将会快速抓住机遇增加医院的覆盖,截止目前赛普汀覆盖的医院终端有1300多家。

(三) CDMO业务稳步发展

CDMO业务稳步推进,客户范围不断扩大,报告期内CDMO业务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91.69%。公司的CDMO业务以晟国医药为独立平台,覆盖生物药物发现、开发、生产、注册全流程,利用卓越的生物药研发和生产技术平台,已为客户提供了从分子构建至超大规模原液生产、制剂开发、制剂生产等高效、高质量、个性化的精准服务,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培养基和填料,切实为客户产品提高成本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扩大业务接洽范围,全方位接触长三角以外的优质客户,包括小型的创新生物药企业,同时为新兴的和规模化的生物药企业提供CDMO服务,深挖共同成长的潜能,充分发挥国健生产基地的商业化经验优势,拓展CDMO市场,打造一流的生物药研发生产平台。

(四) 进一步归核化,核心在研产品临床试验快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贯彻聚焦自免的战略方向,持续进行产品组合优化,通过将抗肿瘤及眼科管线授权及转让给沈阳三生实现归核自免的重要一步。随着对抗肿瘤及眼科管线投入的减少以及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研发费用率持续改善,在归核自免的战略推进下,公司自免管线的研发进展迅速推进,取得多项重要成果:

2023年3月:①益赛普预充针获批上市;②伊尼妥单抗用于HER2阳性乳腺癌新辅助治疗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患者入组;③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SSGJ-611)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全部患者入组。

2023年4月:①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获NMPA批准进入临床;②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I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2023年7月:①抗IL-5人源化单抗(SSGJ-610)治疗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重度哮喘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②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SGJ-613)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II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终点;③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完成首例患者入组;④抗IL-33人源化单抗(SSGJ-621)用于治疗COPD获FDA批准进入临床;⑤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COPD的II期IND申请获得受理;⑥抗IL-33人源化单抗(SSGJ-621)用于治疗COPD获FDA批准进入临床。

2023年8月:①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用于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II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临床终点;②抗IL-33人源化单抗(SSGJ-621)用于治疗COPD的IND申请获得受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优化公司产品管线,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临床开发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丹生医药与沈阳三生分别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将公司抗肿瘤项目602、609、705、眼科601A项目及丹生医药707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中国大陆地

区及美国区域。同时公司与沈阳三生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拟将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化合物及其成为药物后的其他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沈阳三生。

本次交易是公司进一步贯彻聚焦自身免疫病及炎症领域的重要战略举措,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专注于自身免疫病及炎症领域的药品研发、生产及商业化,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市场地位,逐步向国内领先的自免制药企业迈进。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公司充分发挥在新药研发领域的经验,及时掌握先进科技知识,保证项目决策过程的科学化,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②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进度控制体系。在研发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跟踪,把握研发过程中的重大节点,控制风险;③建立有效的人员激励机制。

2、市场推广及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创新药物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最终的产品上市销售。此外,药品获批上市到销售放量,需要经过医院招标、医保准入等一系列环节。若公司销售团队的市场推广能力不达预期,未来获准上市的药物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将对公司实现产品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进一步强化公司商业化团队的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能力;②建立有效的人员激励机制;③不断提升创新文化体系、完善推广模式。应局势开拓出新的营销模式。利用成熟可靠的数字化平台、选择合适的营销合作伙伴、运用好各种媒体平台,从政策和趋势出发做好营销。

3、市场竞争加剧,产品进入集采,导致产品价格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同时也面临集采的风险。截至目前,获批上市的TNF-α抑制剂药物已经超过10个,而且在研产品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或者无法投入更多的财务、人力资源进行销售、营销,将导致益赛普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生物制品研发费用高,制造难度大,行业的进入门槛高,生物制品的销售单价也较高。若未来公司的产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将降低品种的销售价格及毛利。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①从供给侧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风湿免疫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要求,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以扩大终端用药需求面,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合作,继续通过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促进整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②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

付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③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提升药品可及性,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④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同时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4、抗HER-2阳性乳腺癌生物药领域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截至目前,中国一共有6款已上市的抗HER2单抗以及超过10款临床在研竞品。若公司未来无法在销售推广与覆盖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抢占曲妥珠单抗等已有用于HER2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的生物药产品市场份额,则赛普汀的商业化表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外,随着曲妥珠单抗生物类药上市产品的增多,曲妥珠单抗面临集采降价的风险,从而对赛普汀构成价格压力,因此赛普汀不排除将面临进一步降价的风险。风险应对措施: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营销团队,加大赛普汀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另外,公司开展多项临床试验,以不断拓展赛普汀的适应症。

5、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员工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招募及稳定科研、临床、生产、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亦至关重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员工的流失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公司业务战略的持续成功实施造成损害。若相关人员流失,或公司无法维持该等关键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则公司可能无法在人才的激烈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为持续鼓励公司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除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管理方案外,还实施了人才留任奖励、员工持股计划、项目专项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整套创新的人才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全方位、高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发展潜能和创新思维活力,同时可以兼顾科研人员的岗位需求及个人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成长与发展。

6、宏观环境风险

医药产业是一个受高度监管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7,780.83万元,较上年同比涨幅40.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75.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64.3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77,808,271.19340,598,466.8240.28
营业成本119,129,741.3487,352,646.5336.38
销售费用126,181,410.29117,888,624.867.03
管理费用34,581,661.4944,774,226.00-22.76
财务费用-18,375,917.51-15,200,580.27/
研发费用129,705,413.53146,555,826.85-1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233,281.22110,578,905.7145.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230,065.94-653,016,754.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75,277.7852,297,520.00-292.89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于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金额为47,780.8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

40.28%,主要系益赛普、赛普汀及健尼哌销量增加以及CDMO订单量相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36.38%,主要系产品销量上升导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829.28万元,增幅7.03%,由于产品销量上升,销售费用相应上升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019.26万元,降幅22.76%,公司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实行降本增效政策,管理费用降幅明显。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685.04万元,降幅11.50%,研发费用减少主要由于608项目III期资本化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于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金额增加,主要由于期内销售回款额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买设备及新建工程项目支出、购买/赎回理财产品支出,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相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理财产品购买金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上半年净偿还短期借款10,000万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749,869,989.6814.881,486,420,574.7129.15-49.55主要由于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其他应收款55,154.040.00291,987.930.01-81.1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员工备用金归还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40,041,929.004.768,570,408.350.172,700.8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购买期限在12个月内的大额定期存单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518,446,801.5210.2992,764,812.081.82458.8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大额定期存单所致
短期借款50,003,402.780.99150,095,833.332.94-66.69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交税费5,146,987.140.107,994,547.630.16-35.62主要由于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下降所致
其他应付款91,240,066.191.81136,395,399.542.68-33.1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支付工程款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11,752,544.2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658,044.70元)。详见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期末数
股票292.80-772.06227.94
其他148,978.94965.31-663.12143,465.31218,085.6875,323.88
银行理财产品87,480.39545.6214,545.6240,638.4561,933.18
结构性存款61,161.67419.69128,919.69177,447.2313,053.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6.88-663.12336.88
合计149,271.74965.31-1,435.18143,465.31218,085.6875,551.82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期初账面价值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
境内外股票02251.HK鹰瞳科技1,000自有资金292.80-772.06227.9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1,000/292.80-772.06227.94/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中健抗体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100.00港币196,591,262元23,665.9817,815.2534.55
苏州国健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00人民币940,000,000元123,685.8279,253.69572.54
晟国医药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100.00人民币 224,428,188元57,341.8318,800.97-487.87
抗体中心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61.54人民币260,000,000元58,850.39-3,149.22-1,455.27
丹生医药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00人民币 100,000元102.27-920.47-131.2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6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5月17日会议决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2、《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3年5月31日,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决定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4.175 万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122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沪环监测〔2023〕64号)中三生国健被纳入上海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类型场所序号检测污染因素
废水污水总排口1pH值
2色度
3溶解性总固体
4悬浮物
5急性毒性
6五日生化需氧量
7化学需氧量
8总有机碳
9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0总氮(以N计)
11氨氮(NH3-N)
12总磷(以P计)
13硫化物
14石油类
15动植物油
16挥发酚
17乙腈
18流量
19总余氯(以Cl计)
20粪大肠菌群数/(MPN/L)
雨水排放口21pH值
22化学需氧量
23氨氮(NH3-N)
废气厂界24臭气浓度
25氨(氨气)
26氯化氢
27硫化氢
28酚类
29乙腈
30颗粒物
31非甲烷总烃
锅炉32烟气黑度
33氮氧化物
34二氧化硫
35颗粒物
污水站排口36臭气浓度
37氨(氨气)
38硫化氢
39挥发性有机物
科研楼2506排口40氯化氢
41总挥发性有机物
42挥发性有机物
生产楼排口43氯化氢
44苯酚
45乙酸
46总挥发性有机物
47挥发性有机物
48颗粒物
49磷酸雾
数字化工厂排口50异丙醇
51甲酸
52乙腈
53总挥发性有机物
54挥发性有机物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三生国健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好氧曝气工艺,废水经调节后,至酸化池和好氧池进行生化降解,出水至二沉池泥水分离,上清液经消毒后排放。锅炉燃烧采用天然气,属清洁能源,锅炉尾气污染物(SO2、NOx)通过高于12m 烟囱高空排放。生产性废气由通风柜收集排至屋顶排气筒排放,相关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环评等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上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备案材料,包括: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2、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4、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5、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02-310115-2021-555-L)。

公司按照计划将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日常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完善和检查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和装备并定期维护,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总结评估,持续改进预案。并对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告知周边企业和居民主要环境风险和避险措施。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废气监测方案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燃气锅炉燃烧MF0240锅炉排放口2#二氧化硫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2000,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
燃气锅炉燃烧MF0240锅炉排放口2#烟气黑度上限:1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燃气锅炉燃烧MF0240锅炉排放口2#氮氧化物上限:5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2014,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HJ 675-2013代替GB/T 13906-19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1999
燃气锅炉燃烧MF0240锅炉排放口2#颗粒物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燃气锅炉燃烧MF0241锅炉排放口3#烟气黑度上限:1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燃气锅炉燃烧MF0241锅炉排放口3#颗粒物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燃气锅炉燃烧MF0241锅炉排放口3#二氧化硫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2000,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
燃气锅炉燃烧MF0241锅炉排放口3#氮氧化物上限:5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2014,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HJ 675-2013代替GB/T 13906-19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1999
燃气锅炉燃烧MF0242锅炉排放口1#烟气黑度上限:1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燃气锅炉燃烧MF0242锅炉排放口1#颗粒物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燃气锅炉燃烧MF0242锅炉排放口1#二氧化硫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2000,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
燃气锅炉燃烧MF0242锅炉排放口1#氮氧化物上限:5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月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2014,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HJ 675-2013代替GB/T 13906-19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1999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3EF-7542排气筒氯化氢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代替HJ 548-200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3EF-7542排气筒颗粒物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3EF-7542排气筒总挥发性有机物上限:10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3EF-7542排气筒苯酚上限:2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3EF-7542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上限:6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4EF-7532排气筒苯酚上限:2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4EF-7532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上限:6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4EF-7532排气筒磷酸雾上限:5.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4EF-7532排气筒颗粒物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4EF-7532排气筒总挥发性有机物上限:10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4EF-7532排气筒乙酸上限:8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生物安全柜燃烧MF0244EF-7532排气筒氯化氢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代替HJ 548-2009,固定污染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
缓冲液配制罐燃烧MF0411B区排放口氯化氢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代替HJ 548-200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
废水处理站燃烧MF0501污水站排放口臭气浓度上限:100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T 14675-1993
废水处理站燃烧MF0501污水站排放口硫化氢上限:5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 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1993
废水处理站燃烧MF0501污水站排放口氨(氨气)上限:2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废水处理站燃烧MF0501污水站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上限:6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真核实验室燃烧MF0525EF-2506排气筒氯化氢上限:1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HJ 548-2016代替HJ 548-200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
真核实验室燃烧MF0525EF-2506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上限:6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真核实验室燃烧MF0525EF-2506排气筒总挥发性有机物上限:10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通风柜燃烧MF06518-1排气筒乙腈上限:2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通风柜燃烧MF06518-1排气筒异丙醇上限:8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USEPA TO-15-1999
通风柜燃烧MF06518-1排气筒甲酸上限:2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排放设备设备类型编号监测点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通风柜燃烧MF06518-1排气筒总挥发性有机物上限:10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年/
通风柜燃烧MF06518-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上限:60mg/Nm3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污水总排口乙腈上限:5.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HJ788-2016 水质 乙腈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污水总排口悬浮物上限:40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污水总排口氨氮(NH3-N)上限:40mg/L排污许可证在线1次/2小时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201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5-201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2005
污水总排口流量排污许可证在线1次/2小时1次/6小时
污水总排口挥发酚上限:1.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502-200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污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上限:500mg/L排污许可证在线1次/2小时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污水总排口硫化物上限:1.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00-2005,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60-2000,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GB/T 17133-1997,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1996
污水总排口总余氯(以Cl计)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586-2010),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585-2010)
污水总排口总氮(以N计)上限:6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2013,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7-2013,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污水总排口总磷(以P计)上限:8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2013,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0-201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污水总排口总有机碳上限:18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污水总排口pH值上限:9无量纲下限:6无量纲排污许可证在线1次/2小时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污水总排口溶解性总固体上限:200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GB5750.4-2006 重量法
污水总排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上限:15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6-2017)
污水总排口石油类上限:15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
污水总排口动植物油上限:10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
污水总排口色度上限:6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89
污水总排口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上限:30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HJ/T 86-2002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污水总排口急性毒性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
污水总排口粪大肠菌群数/(MPN/L)上限:500mg/L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HJ 1001-2018),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T347.2-2018)
雨水排放口氨氮(NH3-N)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201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5-201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2005
雨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雨水排放口pH值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雨水排放口2氨氮(NH3-N)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201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5-201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2005
雨水排放口2pH值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雨水排放口2化学需氧量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季度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无组织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环境空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 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厂界乙腈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
厂界酚类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厂界颗粒物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厂界氯化氢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9-2016代替HJ 549-200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厂界氨(氨气)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669-1993,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厂界臭气浓度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 T 14675-1993
厂界硫化氢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 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78-1993
无组织自行监测点1非甲烷总烃排污许可证手工1次/1半年环境空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 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开展阶段成果:

2023上半年,配合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及各地卫健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定点救治医院开展培训和义诊活动146场,培训5,835人次,筛查2,904人次,救治906人;项目启动至今累计开展培训和义诊活动747场,培训28,356人次 ,筛查15,403人次,救治9,572人。

项目组下步重点工作:

努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强直健康乡村项目,帮助农村强直患者减轻病痛、恢复劳动能力、实现正常生活,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努力推进强直项目深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是推进救治工作。全面推进定点医院科学规范救治农村强直患者。

三是加强培训工作。配合相关省组织开展村医培训和初筛摸排工作,及早发现、及时治疗农村强直患者。

四是筹备调研工作。筹备项目组开展项目调研的相关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OU JING备注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LOU JING的配偶:LILY XING备注2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备注3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其他股东备注4自上海昊颔取得公司股票之日(2019年6月25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持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备注5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持股的监事:孙成娟、陆蓓备注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黄浩旻、翁志兵备注7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备注8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备注9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富健药业、LOU JING备注10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备注11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备注12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3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分红公司备注14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备注15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实际控制人LOU JING、兴生药业备注16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备注17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激励对象备注18承诺作出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LOU J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2:LILY X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3: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4)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4:上海昊颔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项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承诺人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2019 年 6 月 25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5: 持股的董事陈永富及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①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②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③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④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⑤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6:孙成娟、陆蓓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7:黄浩旻、翁志兵就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25%。(2)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8: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 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 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

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备注9:公司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发行人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发行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发行人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发行人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发行人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发行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上述承诺为发行人真实意思表示,发行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0: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 LOUJING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承诺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30%。承诺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若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1:非独立董事 LOU JING、ZHU ZHENPING、ZHANG JI、陈永富,高级管理人员肖卫红、刘彦丽、王进秋、倪华、孙永芝就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履行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规定的义务,

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承诺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承诺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承诺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年度内承诺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承诺人在担任承诺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承诺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承诺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1)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承诺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承诺人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2:(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3:一、公司为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成为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生物制药企业。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销售团队优势,在更加市场化、透明化的竞争环境中,在保持现有优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产出的时间间隔,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回报投资者。(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

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及实际控制人 LOU JING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承诺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4:公司就利润分配承诺如下: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5: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 LOU JING及其配偶 LILY XING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

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承诺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以承诺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16:一、实际控制人LOU JING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三生国健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及时督促兰生国健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如兰生国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赔偿,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六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所控制的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二、兴生药业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发行人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承诺人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备注17: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18: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2021年7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三生国健与其合作事项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公告编号:2021-042
2022年12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仲裁请求金额,要求三生国健向其赔偿因终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评估费、律师费、担保费、仲裁费用等共计约40,102万元。公告编号:2022-050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交易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3年 预计金额2023年 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沈阳三生3,500.001,250.75根据研发服务进度确认执行额
深圳赛保尔1,500.00841.00
药谷德生2,000.00-
小计7,000.002,091.75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沈阳三生200.00-根据需求订单量提供商品
药谷德生2,000.00-39.58
小计2,200.00-39.58
向关联方出租不动产沈阳三生500.00223.87根据进度提供服务
小计500.00223.87
合计9,700.002,276.04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丹生医药与沈阳三生分别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将公司抗肿瘤项目602、609、705、眼科601A项目及丹生医药707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及美国区域。同时公司与沈阳三生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拟将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304R)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化合物及其成为药物后的其他在全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沈阳三生。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专注于自身免疫病及炎症领域的药品研发、生产及商业化,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市场地位,逐步向国内领先的自免制药企业迈进。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7月17日1,736,483,781.561,634,428,187.643,182,759,600.001,634,428,187.64905,283,262.8355.39269,522,687.0016.49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生产建设变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7月17日1,306,777,700.00350,000,000.0029,729,899.628.49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不适用不适用
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研发变更后首次公开2020年7月17日467,683,000.00100,000,000.0091,033,353.3991.03按项目研发临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股票床进展确定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研发变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7月17日439,172,000.00250,000,000.00169,793,352.0367.92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变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7月17日429,615,900.00224,428,187.64140,873,524.2762.77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变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7月17日229,511,000.00400,000,000.00249,479,231.0462.37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补流还贷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7月17日310,000,000.00310,000,000.00224,373,902.4872.3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182,759,600.001,634,428,187.64905,283,262.8355.39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其中: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购买的大额存单和七天通知存款,于6月末未到期赎回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和人民币150,000,000.00元;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锦绣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于6月末未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95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陈文兵持有公司股份1,009,112股,为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0221,518,98835.92221,518,988221,518,9880境外法人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0212,658,22834.48212,658,228212,658,2280境内非国有法人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039,614,6076.4239,614,60739,614,6070境内非国有法人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025,160,6574.0825,160,65725,160,6570境外法人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10,965,4281.7810,965,42810,965,4280其他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637,69110,701,7141.74000其他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6,442,62310,649,1061.73000其他
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010,408,9221.6910,408,92210,408,9220境外法人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3,717,4720.603,717,4723,717,472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陈文兵-18,6161,009,1120.160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0,701,714人民币普通股10,701,714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649,106人民币普通股10,649,106
陈文兵1,009,112人民币普通股1,009,1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31,275人民币普通股931,2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医疗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921,254人民币普通股921,25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智胜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24,736人民币普通股724,736
UBS AG695,596人民币普通股695,596
赵志万660,888人民币普通股660,888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563,974人民币普通股563,97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49,751人民币普通股549,751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4、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富健药业有限公司221,518,9882024-01-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2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212,658,2282024-01-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3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9,614,6072024-01-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4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25,160,6572024-01-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5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0,965,4282024-01-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6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10,408,9222024-01-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7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717,4722024-01-22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 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 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071,500,851.471,090,721,048.5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749,869,989.681,486,420,574.7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3,651,655.243,504,341.61
应收账款七、5153,885,834.73145,848,980.1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26,949,909.5423,973,490.4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55,154.04291,987.9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182,675,851.64227,003,150.3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240,041,929.008,570,408.35
流动资产合计2,428,631,175.342,986,333,982.0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97,731,245.69103,098,885.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5,648,184.136,296,832.7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700,479,663.27708,974,190.05
在建工程七、22780,180,183.89717,114,903.3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248,286,621.45195,731,583.81
开发支出七、2789,215,272.30114,015,119.70
商誉七、28639,582.53639,582.5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69,171,563.23173,433,842.90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518,446,801.5292,764,812.08
非流动资产合计2,609,799,118.012,112,069,752.76
资产总计5,038,430,293.355,098,403,734.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50,003,402.78150,095,833.3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20,430,269.1415,913,395.0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20,515,344.4519,552,880.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37,041,251.8145,139,606.90
应交税费七、405,146,987.147,994,547.63
其他应付款七、4191,240,066.19136,395,399.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4,377,321.51375,091,663.0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19,429,364.43123,790,295.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9,429,364.43123,790,295.57
负债合计343,806,685.94498,881,958.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616,785,793.00616,785,79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309,834,069.012,309,025,819.8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5,533,568.17-10,669,788.4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75,675,506.39275,675,506.3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509,783,283.201,415,028,71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706,545,083.434,605,846,042.52
少数股东权益-11,921,476.02-6,324,266.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94,623,607.414,599,521,776.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038,430,293.355,098,403,734.80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7,626,110.16544,114,498.96
交易性金融资产536,793,565.76816,391,886.9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651,655.243,504,341.61
应收账款十七、1170,419,887.35149,951,227.9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7,007,797.6722,640,725.07
其他应收款十七、2744,976,878.84747,317,731.5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67,149,793.60215,029,739.6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057,625,688.622,498,950,151.7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360,101,719.911,360,101,719.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48,184.136,296,832.7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34,922,782.94536,937,698.28
在建工程566,919,751.05534,829,327.8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48,454,719.5691,351,339.47
开发支出90,097,446.28117,143,520.9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60,213,418.02165,183,383.50
其他非流动资产375,380,078.7540,249,284.15
非流动资产合计3,241,738,100.642,852,093,106.86
资产总计5,299,363,789.265,351,043,258.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3,402.78150,095,833.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33,200.00
应付账款17,365,293.2011,912,031.5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7,055,350.5111,812,773.72
应付职工薪酬31,523,358.4537,073,990.79
应交税费4,484,963.124,268,619.66
其他应付款90,233,581.24133,530,159.2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00,799,149.30348,693,408.2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3,921,672.00117,688,757.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3,921,672.00117,688,757.00
负债合计314,720,821.30466,382,165.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6,785,793.00616,785,79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289,529,662.542,288,721,413.3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2,199,043.49-11,647,692.1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5,675,506.39275,675,506.39
未分配利润1,814,851,049.521,715,126,072.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984,642,967.964,884,661,093.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299,363,789.265,351,043,258.59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77,808,271.19340,598,466.82
其中:营业收入七、61477,808,271.19340,598,466.8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95,817,474.39384,335,448.93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19,129,741.3487,352,646.5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4,595,165.252,964,704.96
销售费用七、63126,181,410.29117,888,624.86
管理费用七、6434,581,661.4944,774,226.00
研发费用七、65129,705,413.53146,555,826.85
财务费用七、66-18,375,917.51-15,200,580.27
其中:利息费用782,847.23-
利息收入16,859,219.4612,550,100.43
加:其他收益七、677,270,539.4117,463,996.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8,544,911.96-37,658.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544,911.96-37,658.1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9,653,123.7313,809,306.8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6,630,399.60-6,077,197.3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396,104.00-4,188,964.4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379,946.57-148,551.3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5,223,897.01-22,916,050.42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706,958.233,496,869.3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3,516,938.78-26,412,919.76
减:所得税费用七、764,359,576.97-13,310,639.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9,157,361.81-13,102,279.9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9,157,361.81-13,102,279.9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4,754,571.46-7,189,365.9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5,597,209.65-5,912,913.9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36,220.304,479,207.80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36,220.304,479,207.8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1,351.35-3,350,504.1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51,351.35-3,350,504.14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87,571.657,829,711.9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687,571.657,829,711.94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4,293,582.11-8,623,072.1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9,890,791.76-2,710,158.1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597,209.65-5,912,913.9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0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451,989,103.57329,585,845.43
减:营业成本十七、4110,322,091.2881,890,985.76
税金及附加3,341,902.072,236,497.56
销售费用124,545,939.03117,887,949.01
管理费用22,831,603.7033,795,019.77
研发费用103,103,487.90113,719,698.05
财务费用-8,005,012.81-6,098,734.74
其中:利息费用782,847.23
利息收入6,959,546.123,477,369.04
加:其他收益6,187,614.6713,928,783.8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37,658.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7,658.1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282,911.505,721,881.5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0,942.69696,666.4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6,104.00-4,188,964.4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63,374.01-246,623.7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6,499,197.872,028,515.6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1,706,958.233,496,869.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4,792,239.64-1,468,353.73
减:所得税费用5,067,262.78-13,564,525.7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724,976.8612,096,172.0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724,976.8612,096,172.0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51,351.35-3,350,504.1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1,351.35-3,350,504.1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51,351.35-3,350,504.14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99,173,625.518,745,667.8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3,716,845.04472,297,997.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9,905,278.874,179,560.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5,742,349.8621,182,76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9,364,473.77497,660,327.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8,453,976.0737,161,799.5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8,435,914.28167,717,295.02
支付的各项税费21,172,547.6118,368,975.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70,068,754.59163,833,351.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8,131,192.55387,081,421.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233,281.22110,578,905.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63,080,040.583,18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215,401.7213,145,552.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51,702.5081,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73,447,144.803,202,226,752.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6,903,401.3965,243,507.28
投资支付的现金2,068,773,809.353,79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55,677,210.743,855,243,507.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230,065.94-653,016,754.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97,52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0,000.0052,297,5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75,277.7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875,277.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75,277.7852,297,52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71,303.644,986,590.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9-20,300,758.86-485,153,737.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7,143,026.541,507,801,331.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6,842,267.681,022,647,593.93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1,849,420.40449,500,075.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852,870.10722,370,179.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2,702,290.501,171,870,254.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374,231.7832,430,591.9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0,102,188.68143,427,679.75
支付的各项税费17,812,335.9117,373,537.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7,301,095.57592,930,804.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4,589,851.94786,162,613.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112,438.56385,707,641.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15,000,000.001,1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881,232.704,792,613.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51,702.5081,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2,032,935.201,134,873,813.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8,375,816.7149,316,728.33
投资支付的现金1,045,000,000.001,48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411,0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08,786,896.711,529,316,72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753,961.51-394,442,914.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97,5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0,000.0052,297,5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75,277.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875,277.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75,277.7852,297,52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4,475.191,823,442.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9,472,325.5445,385,689.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5,294,294.04263,784,716.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5,821,968.50309,170,405.55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16,785,793.002,309,025,819.86-10,669,788.47275,675,506.391,415,028,711.744,605,846,042.52-6,324,266.374,599,521,776.15
二、本年期初余额616,785,793.002,309,025,819.86-10,669,788.47275,675,506.391,415,028,711.744,605,846,042.52-6,324,266.374,599,521,776.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08,249.155,136,220.3094,754,571.46100,699,040.91-5,597,209.6595,101,831.26
(一)综合收益总额5,136,220.3094,754,571.4699,890,791.76-5,597,209.6594,293,582.1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08,249.15808,249.15808,249.15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08,249.15808,249.15808,249.15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785,793.002,309,834,069.01-5,533,568.17275,675,506.391,509,783,283.204,706,545,083.43-11,921,476.024,694,623,607.41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16,211,413.002,301,274,042.21-17,330,111.07275,675,506.391,365,731,353.804,541,562,204.33-2,461,459.444,539,100,744.89
二、本年期初余额616,211,413.002,301,274,042.21-17,330,111.07275,675,506.391,365,731,353.804,541,562,204.33-2,461,459.444,539,100,744.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4,380.007,446,110.644,479,207.80-7,189,365.955,310,332.49-5,912,913.98-602,581.49
(一)综合收益总额4,479,207.80-7,189,365.95-2,710,158.15-5,912,913.98-8,623,072.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74,380.007,446,110.648,020,490.648,020,490.6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74,380.001,723,140.002,297,520.002,297,52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722,970.645,722,970.645,722,970.64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785,793.002,308,720,152.85-12,850,903.27275,675,506.391,358,541,987.854,546,872,536.82-8,374,373.424,538,498,163.40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16,785,793.002,288,721,413.39-11,647,692.14275,675,506.391,715,126,072.664,884,661,093.30
二、本年期初余额616,785,793.002,288,721,413.39-11,647,692.14275,675,506.391,715,126,072.664,884,661,093.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08,249.15-551,351.3599,724,976.8699,981,874.66
(一)综合收益总额-551,351.3599,724,976.8699,173,625.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08,249.15808,249.15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08,249.15808,249.15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785,793.002,289,529,662.54-12,199,043.49275,675,506.391,814,851,049.524,984,642,967.96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16,211,413.002,284,454,939.66-2,322,590.63275,675,506.391,628,278,486.034,802,297,754.45
二、本年期初余额616,211,413.002,284,454,939.66-2,322,590.63275,675,506.391,628,278,486.034,802,297,754.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4,380.007,446,110.64-3,350,504.1412,096,172.0116,766,158.51
(一)综合收益总额-3,350,504.1412,096,172.018,745,667.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74,380.007,446,110.648,020,490.6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74,380.001,723,140.002,297,52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722,970.645,722,970.64
四、本期期末余额616,785,793.002,291,901,050.30-5,673,094.77275,675,506.391,640,374,658.044,819,063,912.96

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由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与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于2010年3月21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54,590,271.00元。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经更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5408592G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李冰路399号。法定代表人:LOU JING。2020年7月本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61,621,142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616,211,413.00元,股票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22年6月,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16,785,793.00元。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生物科技制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及时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5家子公司,子公司具体包括: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抗体中心”)、中健抗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抗体”)、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健”)、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国医药”)、及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生医药”)等。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公司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该等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

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对于其他金融负债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具体信息可参见附注七、8其他应收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及耗材、包装物、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及合同履约成本。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耗材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

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5年5%-10%3.6%-3.8%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年限平均法3-10年5%-10%9.0%-19.0%
工况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10%9.0%-9.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0%18.0%-19.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5%-10%18.0%-31.7%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土地使用权 50年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5-20年软件 5年

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公司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等。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公司取得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全部费用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企业年金的缴费金额按照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缴费比例。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采用恰当的定价模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投入法,根据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在应用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公司发生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费用,公司认为,有证据表明公司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和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该无形资产;该等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公司已经建立了使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的内部控制和费用分类流程,因此应当将该等费用资本化。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及资本化开发支出,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的金额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在考虑剩余价值后,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公司定期审阅估计可使用年限,以判定无形资产的相关摊销费用。估计可使用年限是根据对同类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过往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并考虑市场状况来判定。若可使用年限比以前估计的短,管理层则会改变摊销期限并增加剩余摊销期限内年度摊销费用。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公司对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确认其公允价值时,需采用估值技术并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值。该类投资由于没有活跃的市场报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设计管理层的重大假设和估计。这些假设和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相关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重大变化。

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按照采用二项式模型评估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层负责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在授予日,管理层对权益工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假设包括评估日权益价格、预期的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等。这些参数的变化可能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而对股份支付的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收入本公司自2015年1月4日起,获批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选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技术
服务按应税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本集团下属注册于中国大陆子公司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25%、16.5%、1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5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16.5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25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5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5
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5723,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21年度至2023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抗体中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7186,有效期为3年。抗体中心自2021年度至2023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0,000.0030,000.00
银行存款1,071,470,758.601,090,690,960.99
其他货币资金92.8787.52
合计1,071,500,851.471,090,721,048.5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146,468.5614,743,848.31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银行存款余额中包含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未到付息期利息人民币2,906,039.59元(2022年12月31日:1,919,977.27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11,752,544.20元(2022年12月31日:111,658,044.70元)。详见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7天至2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49,869,989.681,486,420,574.71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619,331,755.2260,026,404.97
结构性存款130,538,234.461,426,394,169.74
合计749,869,989.681,486,420,574.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651,655.243,504,341.61
合计3,651,655.243,504,341.6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55,277,203.93
1年以内小计155,277,203.93
1至2年125,392.00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55,402,595.9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560.000.0234,560.0010,272,713.206.676,964,600.0067.803,308,113.20
其中:
应收关联方34,560.000.0234,560.0010,272,713.206.676,964,600.003,308,113.2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5,368,035.9399.981,516,761.200.98153,851,274.73143,715,704.6693.331,174,837.690.82142,540,866.97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155,368,035.9399.981,516,761.200.98153,851,274.73143,715,704.6693.331,174,837.690.82142,540,866.97
合计155,402,595.93100.001,516,761.200.98153,885,834.73153,988,417.86100.008,139,437.695.29145,848,980.1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应收关联方34,560.000.00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34,56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个月以内145,719,762.331,049,431.110.72
2个月至6个月3,107,157.5949,093.081.58
6个月至1年6,415,724.01389,434.446.07
1-2年125,392.0028,802.5722.97
合计155,368,035.931,516,761.200.98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坏账准备8,139,437.69368,792.746,991,469.231,516,761.20
合计8,139,437.69368,792.746,991,469.231,516,761.2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集团关系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第一名第三方8,706,335.452个月以内5.6062,685.62
第二名第三方8,660,290.051年以内5.57392,764.38
第三名关联方8,254,324.842个月以内5.3159,431.14
第四名第三方5,939,505.902个月以内3.8242,764.44
第五名第三方5,338,312.052个月以内3.4438,435.85
合计36,898,768.2923.74596,081.43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6,266,381.0397.4622,599,731.6094.27
1至2年582,779.282.161,273,009.595.31
2至3年43,023.470.18
3年以上100,749.230.3757,725.760.24
合计26,949,909.54100.0023,973,490.42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预付账款余额年限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1,756,213.921年以内6.52
第二名1,253,502.801年以内4.65
第三名1,162,680.291年以内4.31
第四名764,097.761年以内2.84
第五名743,043.141年以内2.76
合计5,679,537.9121.0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55,154.04291,987.93
合计55,154.04291,987.9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6,535.10
1年以内小计16,535.10
1至2年24,071.64
2至3年3,000.00
3年以上60,269.03
合计103,875.77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88,125.77332,682.77
押金15,750.0015,750.00
合计103,875.77348,432.77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8,282.7648,162.0856,444.84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407.162,407.16
本期计提3,150.003,150.00
本期转回5,379.555,493.5610,873.11
2023年6月30日余额496.0548,225.6848,721.7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56,444.843,150.0010,873.1148,721.73
合计56,444.843,150.0010,873.1148,721.7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员工A备用金29,620.001年以上28.5112,410.00
员工B备用金20,000.003年以上19.2516,000.00
公司C押金15,750.003年以上15.1615,750.00
员工D备用金12,320.001年以内11.86369.60
员工E备用金10,000.001年以上9.631,000.00
合计/87,690.00/84.4245,529.60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履约成本11,004,329.1611,004,329.1611,742,224.7011,742,224.70
原材料及耗材86,293,774.661,873,478.5584,420,296.11101,948,998.273,389,704.4598,559,293.82
包装物10,361,234.0710,361,234.0711,531,015.9111,531,015.91
在产品6,623,813.456,623,813.454,355,305.404,355,305.40
自制半成品61,167,673.752,123,672.6059,044,001.1590,514,855.87173,417.0890,341,438.79
产成品11,233,015.7810,838.0811,222,177.7010,522,635.4248,763.7010,473,871.72
合计186,683,840.874,007,989.23182,675,851.64230,615,035.573,611,885.23227,003,150.3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及耗材3,389,704.451,516,225.901,873,478.55
自制半成品173,417.081,950,255.522,123,672.60
产成品48,763.7037,925.6210,838.08
合计3,611,885.231,950,255.521,554,151.524,007,989.23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237,466,989.94
待抵扣进项税额2,574,939.068,570,408.35
合计240,041,929.008,570,408.35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Numab103,098,885.57-8,544,911.963,177,272.0897,731,245.69
小计103,098,885.57-8,544,911.963,177,272.0897,731,245.69
合计103,098,885.57-8,544,911.963,177,272.0897,731,245.69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北京鹰瞳2,279,384.152,928,032.80
启光德健3,368,799.983,368,799.98
合计5,648,184.136,296,832.78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累计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北京鹰瞳7,720,615.85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启光德健6,631,200.02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700,479,663.27708,974,190.05
合计700,479,663.27708,974,190.05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仪表仪器及高值备件工况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31,478,245.91865,205,790.07144,545,025.573,184,600.4130,336,673.531,574,750,335.49
2.本期增加金额7,308,555.7437,200,776.86407,349.0644,916,681.66
(1)购置16,137,174.27407,349.0616,544,523.33
(2)在建工程转入7,308,555.7421,063,602.5928,372,158.33
3.本期减少金额5,789,545.9411,159,477.4336,692.9916,985,716.36
(1)处置或报废5,789,545.9411,159,477.4336,692.9916,985,716.36
4.期末余额538,786,801.65896,617,020.99133,385,548.143,184,600.4130,707,329.601,602,681,300.7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09,348,614.59536,758,569.9795,744,833.422,411,774.1221,512,353.34865,776,145.44
2.本期增加金额12,483,731.0434,024,624.653,031,370.24149,841.421,302,815.3450,992,382.69
(1)计提12,483,731.0434,024,624.653,031,370.24149,841.421,302,815.3450,992,382.69
3.本期减少金额4,490,470.9910,043,529.6832,889.9414,566,890.61
(1)处置或报废4,490,470.9910,043,529.6832,889.9414,566,890.61
4.期末余额221,832,345.63566,292,723.6388,732,673.982,561,615.5422,782,278.74902,201,637.52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16,954,456.02330,324,297.3644,652,874.16622,984.877,925,050.86700,479,663.27
2.期初账面价值322,129,631.32328,447,220.1048,800,192.15772,826.298,824,320.19708,974,190.0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7,557,953.43

于2023年5月,公司向沈阳三生及上海三生国健上海生物技术研究院出租部分办公区,租赁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6月根据合同产生的租赁收入为人民币2,081,376.14元(不含税)。此租赁资产按实际出租面积折算(2022年6月:2,081,376.14元),详见十二、5、(2)关联方租赁。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李冰路399号的危化品仓库409,207.38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80,180,183.89717,114,903.34
合计780,180,183.89717,114,903.34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三万升规模抗体药物制备生产线164,248,980.73164,248,980.73159,769,044.92159,769,044.92
年产600万支新型蛋白质药物制剂生产线28,372,158.3328,372,158.33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抗体药物产业化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7,635,432.6657,635,432.6656,538,906.8256,538,906.82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156,038,519.85156,038,519.85126,160,188.33126,160,188.33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358,810,759.56358,810,759.56342,376,286.93342,376,286.93
301S+II新工艺43,446,491.0943,446,491.093,898,318.013,898,318.01
合计780,180,183.89780,180,183.89717,114,903.34717,114,903.3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7,857,519.54450,154,192.9412,681,057.66600,692,770.14
2.本期增加金额60,216,480.8460,216,480.84
(1)购置
(2)内部研发60,216,480.8460,216,480.8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37,857,519.54510,370,673.7812,681,057.66660,909,250.9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2,599,341.74361,056,922.1011,304,922.49404,961,186.33
2.本期增加金额1,403,037.485,957,281.98301,123.747,661,443.20
(1)计提1,403,037.485,957,281.98301,123.747,661,443.2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4,002,379.22367,014,204.0811,606,046.23412,622,629.53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3,855,140.32143,356,469.701,075,011.43248,286,621.45
2.期初账面价值105,258,177.8089,097,270.841,376,135.17195,731,583.8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1.8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301S60,119,342.5316,152,172.6660,216,480.8416,055,034.35
304R41,229,059.9655,885.2848,728.7941,236,216.45
601A4,916,867.9816,871,374.507,948,643.7513,839,598.73
6087,749,849.2338,206,514.4211,816,906.5334,139,457.12
合计114,015,119.7071,285,946.8660,216,480.8435,869,313.4289,215,272.30

其他说明:

对于研发支出,本公司将进入开发阶段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并于取得新药证书时停止资本化。目前301S项目于2023年取得新药证书已转入无形资产;304R、601A-BRVO及608项目仍处在开发阶段,未获得新药证书。

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开发支出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经济使用年限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采用如下假设参数按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得出:

折现率14%-17%
收入分成率7%-12%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收购子公司639,582.53639,582.53
合计639,582.53639,582.53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递延收益113,921,672.0017,088,250.80117,688,757.0017,653,313.55
无形资产41,023,697.936,153,554.6941,707,128.126,256,069.2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4,351,815.872,152,772.3813,703,167.222,055,475.08
股份支付112,310,846.2016,846,626.93113,782,999.6417,067,449.95
其他应付款24,645,767.853,696,865.1814,967,959.762,245,193.96
资产减值准备5,105,184.03765,777.604,648,137.30697,220.60
应付职工薪酬3,659,036.39548,855.463,011,979.62451,796.94
可抵扣亏损794,095,131.20119,114,269.68833,419,556.25125,012,933.4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8,697,270.072,804,590.5113,295,934.541,994,390.18
合计1,127,810,421.54169,171,563.231,156,225,619.45173,433,842.9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9,302,720.8780,036,440.07
可抵扣亏损458,960,338.36454,978,964.26
合计538,263,059.23535,015,404.33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683,750.06
2024年8,495,498.419,298,403.29
2025年28,887,622.5731,469,381.68
2026年44,993,272.0847,347,709.69
2027年95,693,370.5995,693,370.59
2028年32,141,901.8139,816,906.74
2029年65,748,020.8265,748,020.82
2030年62,914,132.7562,914,132.75
2031年71,741,737.1371,741,737.13
2032年30,265,551.5130,265,551.51
2033年18,079,230.68
合计458,960,338.36454,978,964.2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96,969,712.6396,969,712.6386,289,612.0886,289,612.08
土地定金5,940,000.005,940,000.005,940,000.005,940,000.00
预付软件款535,200.00535,200.00535,200.00535,200.00
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415,001,888.89415,001,888.89
合计518,446,801.52518,446,801.5292,764,812.0892,764,812.08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50,003,402.78150,095,833.33
合计50,003,402.78150,095,833.3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45%(2022年12月31日:借款的年利率为2.3%)。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20,430,269.1415,913,395.08
合计20,430,269.1415,913,395.0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款项20,515,344.4519,552,880.60
合计20,515,344.4519,552,880.6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38,181,736.73121,732,604.90128,387,488.5031,526,853.1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957,870.1714,316,789.1115,760,260.605,514,398.68
三、辞退福利1,996,851.001,996,851.00
合计45,139,606.90138,046,245.01146,144,600.1037,041,251.8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425,009.51102,304,531.49109,580,989.8616,148,551.14
二、职工福利费3,732,443.013,732,443.01
三、社会保险费2,514,434.847,764,214.458,136,345.582,142,303.71
其中:医疗保险费2,394,209.427,562,583.047,951,159.022,005,633.44
工伤保险费107,308.62173,388.51161,492.23119,204.90
生育保险费12,916.8028,242.9023,694.3317,465.37
四、住房公积金1,879,296.085,965,134.645,677,162.642,167,268.08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0,362,996.301,966,281.311,260,547.4111,068,730.20
合计38,181,736.73121,732,604.90128,387,488.5031,526,853.13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596,505.6012,642,446.9612,162,164.964,076,787.60
2、失业保险费179,195.70412,819.73394,454.26197,561.17
3、企业年金缴费3,182,168.871,261,522.423,203,641.381,240,049.91
合计6,957,870.1714,316,789.1115,760,260.605,514,398.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919,308.405,237,196.90
个人所得税739,512.781,159,620.27
教育费附加146,171.70114,746.42
城市维护建设税146,171.70114,746.42
印花税31,585.30167,311.87
其他1,164,237.261,200,925.75
合计5,146,987.147,994,547.63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91,240,066.19136,395,399.54
合计91,240,066.19136,395,399.54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提费用及销售结算50,737,927.2263,201,393.20
应付设备款27,054,421.6558,067,586.06
应付服务费6,037,336.435,404,387.82
转拨付款1,629,240.003,323,220.00
其他5,781,140.896,398,812.46
合计91,240,066.19136,395,399.5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9,009,527.576,304,608.14112,704,919.4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780,768.002,623,680.00680,003.006,724,445.00
合计123,790,295.572,623,680.006,984,611.14119,429,364.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送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16,785,793.00616,785,793.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119,535,723.052,119,535,723.05
其他资本公积189,490,096.81808,249.15190,298,345.96
合计2,309,025,819.86808,249.152,309,834,069.0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其他资本公积系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摊销导致,其中人民币808,249.15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请参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803,293.10-648,648.65-97,297.30-551,351.35-13,354,644.45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55,600.96-1,155,600.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647,692.14-648,648.65-97,297.30-551,351.35-12,199,043.4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133,504.635,687,571.655,687,571.657,821,076.2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133,504.635,687,571.655,687,571.657,821,076.2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0,669,788.475,038,923.00-97,297.305,136,220.30-5,533,568.1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75,675,506.39275,675,506.39
合计275,675,506.39275,675,506.3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415,028,711.741,365,731,353.8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415,028,711.741,365,731,353.8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754,571.4649,297,357.9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期末未分配利润1,509,783,283.201,415,028,711.7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72,975,956.38117,722,673.36338,498,662.3386,344,660.39
其他业务4,832,314.811,407,067.982,099,804.491,007,986.14
合计477,808,271.19119,129,741.34340,598,466.8287,352,646.53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经营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销售商品429,760,698.90429,760,698.90
委托研发服务1,132,075.481,132,075.48
销售原料-255,501.13-255,501.13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42,363,187.5542,363,187.55
其他服务130,486.28130,486.28
合计473,130,947.08473,130,947.08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大陆中国大陆469,565,587.91469,565,587.91
其他国家和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3,565,359.173,565,359.17
合计473,130,947.08473,130,947.08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473,130,947.08473,130,947.08
合计473,130,947.08473,130,947.08
合计473,130,947.08473,130,947.08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1至2个月内到期,客户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6个月。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以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515,344.45元,其中:20,515,344.45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53,382.79613,003.73
教育费附加512,029.67367,793.03
地方教育费附加341,353.11245,195.35
房产税2,281,622.881,313,612.53
土地使用税402,000.30262,809.26
印花税157,453.20122,514.10
其他47,323.3039,776.96
合计4,595,165.252,964,704.96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市场推广及营销费用73,191,027.6566,815,195.93
工资及福利费44,183,908.7244,600,054.02
办公及差旅费4,871,427.564,525,184.30
折旧费209,101.61222,834.81
其他3,725,944.751,725,355.80
合计126,181,410.29117,888,624.86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15,950,939.0127,745,357.05
折旧及摊销支出4,583,284.854,773,187.79
办公及修理费4,450,777.603,639,481.86
咨询顾问费2,299,228.312,561,948.03
水电燃气费2,441,228.532,634,362.39
租赁费及物业安保费3,041,896.582,361,467.77
会议招待费663,777.40170,755.74
交通差旅费579,850.30355,050.65
其他570,678.91532,614.72
合计34,581,661.4944,774,226.00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费36,364,825.1854,658,320.41
折旧摊销费30,927,485.3120,083,517.68
直接材料投入19,806,009.489,975,569.38
临床试验费33,204,023.2038,634,023.94
水电燃气费5,300,159.165,926,698.35
差旅会议费2,095,792.501,340,378.73
咨询顾问费66,551.30715,257.28
修理维护费803,031.91704,806.56
知识产权及授权许可费13,321,400.00
其他1,137,535.491,195,854.52
合计129,705,413.53146,555,826.85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16,859,219.46-12,550,100.43
利息支出782,847.23
汇兑损益-2,398,687.74-2,699,453.42
其他99,142.4648,973.58
合计-18,375,917.51-15,200,580.27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304,608.148,517,946.1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80,003.00563,337.00
浦东新区安商育商财政扶持7,660,000.00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奖补助款500,000.00
扶贫捐赠税款减免41,614.0750,413.37
其他244,314.20172,299.52
合计7,270,539.4117,463,996.03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544,911.96-37,658.14
合计-8,544,911.96-37,658.14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9,653,123.7313,809,306.87
合计9,653,123.7313,809,306.87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622,676.49-6,079,553.8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723.112,356.56
合计6,630,399.60-6,077,197.32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96,104.00-4,188,964.43
合计-396,104.00-4,188,964.43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379,946.57-148,551.32
合计-1,379,946.57-148,551.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706,958.232,743,654.341,706,958.23
其他753,215.00
合计1,706,958.233,496,869.341,706,958.23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4,359,576.97-13,310,639.83
合计4,359,576.97-13,310,639.8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93,516,938.7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3,379,234.7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643,615.2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522,835.2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201,466.1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434,775.4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367,506.3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20,842,148.87
税率优惠的影响-1,145,255.35
所得税费用4,359,576.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第七节、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3,604,314.208,332,299.52
利息收入9,227,462.2212,536,018.43
诉讼款冻结减少2,910,573.44
其他314,451.39
合计15,742,349.8621,182,769.3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80,499,694.8873,072,854.62
管理及研发费用59,504,214.5576,123,069.79
捐赠支出1,000,000.001,852,271.36
往来款25,979,354.9711,058,882.80
诉讼款冻结3,005,067.591,677,510.16
其他80,422.6048,762.80
合计170,068,754.59163,833,351.5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9,157,361.81-13,102,279.93
加:资产减值准备396,104.004,188,964.43
信用减值损失-6,630,399.606,077,197.3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0,992,382.6954,181,035.10
无形资产摊销7,661,443.207,793,143.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79,946.57148,551.3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653,123.73-13,809,306.8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657,594.57-2,699,453.4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658.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67,262.78-13,310,639.8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733,238.86-25,436,760.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3,357,864.4895,962,215.4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227,100.8013,906,894.04
递延收益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685,875.90-9,081,283.14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808,249.155,722,970.6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233,281.22110,578,905.7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956,842,267.681,022,647,593.9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977,143,026.541,507,801,331.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00,758.86-485,153,737.75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956,842,267.68977,143,026.54
其中:库存现金30,000.0030,0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956,812,267.68977,113,026.54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6,842,267.68977,143,026.5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1,752,451.33因涉诉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
货币资金92.87保证金账户使用限制
合计111,752,544.20/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386,970.287.225810,021,969.85
欧元9,895.097.877177,944.61
港币86,199.040.92279,475.51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509,124.007.22583,678,828.20
其他流动资产
其中:美元17,572,724.117.2258126,976,989.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美元144,443.607.22581,043,720.56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341,700.007.22582,469,055.86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中健抗体香港港币

境外经营实体确定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所需劳务、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计价和结算;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为该货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抗体中心上海上海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61.54收购
中健抗体香港香港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100.00投资设立
苏州国健苏州苏州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100.00投资设立
晟国医药上海上海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100.00投资设立
丹生医药上海上海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100.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应认缴丹生医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尚未完成实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抗体中心38.46-5,597,209.65-11,921,476.0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康派尼恩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销售14.00权益法
Numab瑞士瑞士生物医药研发8.04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康派尼恩及Numab分别指派一名董事,本集团可以对康派尼恩及Numab施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97,731,245.69103,098,885.5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8,544,911.96-37,658.1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8,544,911.96-37,658.14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于2023年6月30日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准则要求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指定合计
货币资金1,071,500,851.471,071,500,851.47
交易性金融资产749,869,989.68749,869,989.68
应收票据3,651,655.243,651,655.24
应收账款153,885,834.73153,885,834.73
其他应收款55,154.0455,154.04
其他流动资产237,466,989.94237,466,989.94
其他非流动资产415,001,888.89415,001,888.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48,184.135,648,184.13
合计749,869,989.681,881,562,374.315,648,184.132,637,080,548.12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50,003,402.78
应付账款20,430,269.14
其他应付款40,502,138.97
合计110,935,810.89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5.60 %(2022年12月31日:5.54%)和 23.74 %(2022年12月31日:

23.05 %)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等级-风险矩阵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

流动性风险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3年6月30日

1年以内1年以上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50,003,402.7850,003,402.78
应付账款20,430,269.1420,430,269.14
其他应付款40,502,138.9740,502,138.97
合计110,935,810.89110,935,810.89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本集团截止2023年6月30日不存在以浮动利率结算的重大金融负债(2022年12月31日:

无),故管理层认为合理的利率变动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汇率风险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源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对应的货币性项目所致。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七、1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负债343,806,685.94498,881,958.65
总资产5,038,430,293.355,098,403,734.80
资产负债率6.82%9.7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749,869,989.68749,869,989.68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49,869,989.68749,869,989.68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749,869,989.68749,869,989.68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79,384.153,368,799.985,648,184.1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279,384.15753,238,789.66755,518,173.81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续的第二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为交易性金融遗产,评估公允价值时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本期末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749,869,989.68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68,799.98市场法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假设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79,384.15可比交易价格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前最近交易价格
合计755,518,173.81//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富健药业香港综合35.9235.92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3SBio Inc.(“三生制药”)

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沈阳三生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赛保尔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药谷德生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兴生药业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Verseau最终控股公司之联营企业
Numab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关联企业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本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500.0010,626.10
沈阳三生采购商品2,120.00
Numab接受劳务13,321,4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出售商品33,553.40
沈阳三生提供劳务11,799,528.3056,603.77
沈阳三生出售商品24,504.42
深圳赛保尔提供劳务7,933,962.27
药谷德生出售商品-350,293.524,247,787.5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房产27,522.9427,522.94
沈阳三生房产2,053,853.202,053,853.20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动产10,619.4710,619.47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20.10326.1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Verseau6,964,600.006,964,600.00
应收账款沈阳三生1,760,000.00
应收账款深圳赛保尔1,548,113.20
应收账款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34,560.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兴生药业300,000.00300,000.00
合同负债药谷德生10,449,699.5410,053,867.87
合同负债沈阳三生4,312,072.13
合同负债深圳赛保尔517,339.63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870,871.48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三生国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行权价为4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于上市流通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4个月

其他说明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621.1413万股的0.4513%,其中首次授予

235.39万股,预留42.71万股。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67.06万股;确定2021年4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2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2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42.71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于2022年度认购574,380 股普通股,确认股本574,380.00元及资本溢价1,723,140.00元(2021年12月31日:无)。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1,000股。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4.175万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因授予对象离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749,210股,因未满足归属条件失效的限制性股票620,920股,因满足归属条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74,380股。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结合授予股份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预计波动率(%)46.00
无风险利率(%)2.89
股份期权预计期限(年)4.00
每股普通股价值(人民币元)16.60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二项式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数量为确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90,006,167.45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808,249.15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资本承诺116,855,697.85169,530,690.85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与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生物”)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奥海生物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产品开发、注册及上市工作。因奥海生物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故于2020年9月4日,本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奥海生物提交合作终止信函。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争议仲裁通知,奥海生物提出仲裁要求,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及履行合作协议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609.50万元,合作协议项下的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1.15亿元,以及本案其他费用。于2022年12月本公司收到奥海生物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奥海生物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因终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评估费、律师费、担保费、仲裁费用等人民币40,102.00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仲裁庭暂无进一步意见。

根据专业律师意见,基于现有已知证据,仲裁庭裁决本公司败诉对奥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未决诉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目前集中于药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属于单一经营分部,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此外,由于本公司几乎所有对外的营业收入均來自国內,几乎所有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国内,且本集团不依赖单一客户,从任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出总收入的10%,因此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关于公司分产品、分地区收入信息参见附注七、61.营业收入及成本。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65,657,634.45
1年以内小计165,657,634.45
1至2年5,826,475.93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71,484,110.3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9,466,016.5717.1829,466,016.5728,124,550.0318.6328,124,550.03
其中:
应收关联方29,466,016.5717.1829,466,016.5728,124,550.0318.6328,124,550.0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2,018,093.8182.821,064,223.030.75140,953,870.78122,819,085.1681.37992,407.230.81121,826,677.93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142,018,093.8182.821,064,223.030.75140,953,870.78122,819,085.1681.37992,407.230.81121,826,677.93
合计171,484,110.38/1,064,223.03/170,419,887.35150,943,635.19/992,407.23/149,951,227.9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应收关联方29,466,016.57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29,466,016.5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个月以内141,530,094.221,019,265.510.72
2个月至6个月130,407.592,060.441.58
6个月至1年232,200.0014,094.546.07
1年以上125,392.0028,802.5422.97
合计142,018,093.811,064,223.030.7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992,407.2371,815.801,064,223.03
合计992,407.2371,815.801,064,223.0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集团关系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第一名关联方29,431,456.572年以内17.160.00
第二名第三方8,706,335.452个月以内5.0862,685.62
第三名第三方8,254,324.842个月以内4.8159,431.14
第四名第三方5,939,505.902个月以内3.4642,764.44
第五名第三方5,338,312.052个月以内3.1138,435.85
合计57,669,934.8133.62203,317.05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744,976,878.84747,317,731.52
合计744,976,878.84747,317,731.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05,353,394.95
1年以内小计305,353,394.95
1至2年439,608,936.59
2至3年3,000.00
3年以上44,519.03
合计745,009,850.57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744,921,724.80747,028,893.59
备用金88,125.77332,682.77
合计745,009,850.57747,361,576.36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8,282.7635,562.0843,844.84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407.162,407.16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5,379.555,493.5610,873.11
2023年6月30日余额496.0532,475.6832,971.7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43,844.8410,873.1132,971.73
合计43,844.8410,873.1132,971.7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苏州国健关联方往来款440,584,864.952年以内59.14
晟国医药关联方往来款172,070,861.271年以内23.10
抗体中心关联方往来款122,480,480.991年以内16.44
丹生医药关联方往来款9,785,517.591年以内1.31
员工A备用金29,620.001年以上0.0012,410.00
合计/744,951,344.80/99.9912,410.00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60,101,719.911,360,101,719.911,360,101,719.911,360,101,719.91
合计1,360,101,719.911,360,101,719.911,360,101,719.911,360,101,719.91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抗体中心160,000,000.00160,000,000.00
中健抗体175,673,532.27175,673,532.27
苏州国健800,000,000.00800,000,000.00
晟国医药224,428,187.64224,428,187.64
合计1,360,101,719.911,360,101,719.9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47,375,248.07106,607,060.59327,531,992.2380,882,999.62
其他业务4,613,855.503,715,030.692,053,853.201,007,986.14
合计451,989,103.57110,322,091.28329,585,845.4381,890,985.7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经营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销售商品429,080,817.31429,080,817.31
销售原料93,374.5793,374.57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18,224,142.7918,224,142.79
其他服务130,486.28130,486.28
合计447,528,820.95447,528,820.95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大陆444,643,343.37444,643,343.37
其他国家和地区2,885,477.582,885,477.58
合计447,528,820.95447,528,820.95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447,528,820.95447,528,820.95
合计447,528,820.95447,528,820.95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30至60天内到期,客户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180天。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以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以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所有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055,350.51元,其中:7,055,350.5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7,658.14
合计-37,658.14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79,946.57第十节 附注七、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270,539.41第十节 附注七、6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653,123.73第十节 附注七、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06,958.23第十节 附注七、75
减:所得税影响额1,410,029.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15,323.64
合计11,111,405.6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40.15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00.140.14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LOU JING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