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东方日升股票代码:300118披露时间: 2023年8月26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海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窦保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本半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已详述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东方日升、公司、本公司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日升香港 | 指 |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电力 | 指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常州 | 指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义乌 | 指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浙江双宇、双宇电子 | 指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融资租赁 | 指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浙江 | 指 | 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安徽 | 指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马来西亚 | 指 | 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江苏 | 指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宁波光伏 | 指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聚光硅业 | 指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宁波双一力 | 指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定向增发 | 指 | 东方日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平价上网 | 指 | 包括发电侧平价与用户侧平价两层含义:发电侧平价是指光伏发电即使按照传统能源的上网电价收购(无补贴)也能实现合理利润;用户侧平价是指光伏发电成本低于售电价格,根据用户类型及其购电成本的不同,又可分为工商业、户用侧平价。 |
太阳能 | 指 | 一种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阳的热辐射能 |
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电池片 | 指 | 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在硅片上生长各种薄膜,形成半导体P-N结,把太阳光能转换为电能 |
太阳能组件/光伏组件 | 指 | 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太阳能电池组合装置,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
太阳能电站 | 指 | 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将太阳能辐射能转换为电能,太阳能电站按照运行方式可分为独立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 |
PERC电池技术 | 指 | 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ell,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太阳能电池的一种技术 |
HJT 电池 /异质结电池 | 指 | 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即本征薄层异质结电池,一种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结构 |
BIPV | 指 | 光伏建筑一体化,即 Building Integrated PV,PV 即 Photovoltaic。是一种将太阳能光伏产品应用到建筑上的技术 |
TOPCon电池技术 | 指 | 一种电池技术,该技术既可以改善电池表面钝化又可以促进多数载流子传输,进而提升电池的开路电压和填充因子 |
210mm 电池 | 指 | 采用硅片 M12(硅片边长 210mm,最大对角线长度 295mm)生产的电池 |
P 型、N 型 | 指 | P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 P 型半导体硅片;N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 N 型半导体硅片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
晶硅 | 指 | 晶体硅材料,晶体硅为最主要的光伏材料,包括单晶硅、多晶硅等晶体形式 |
硅棒 | 指 | 将晶体硅料在单晶炉中融化后再经过一系列工序制成的棒状中间产品 |
硅锭 | 指 | 硅料定向凝固做成的产品 |
硅片 | 指 | 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而成的薄片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方日升 | 股票代码 | 30011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东方日升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RISEN ENER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RISEN ENERG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海峰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雪山行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
电话 | 0574-65173983 | |
传真 | 0574-59953338 | |
电子信箱 | xuesx@risenenergy.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7,606,634,867.99 | 12,615,444,606.48 | 3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1,118,985.26 | 504,622,127.23 | 7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38,137,470.46 | 475,546,677.73 | 76.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71,341,548.19 | 2,284,174,576.65 | -66.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38 | 0.5658 | 38.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838 | 0.5658 | 38.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1% | 5.77% | 0.4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9,339,345,437.15 | 38,261,598,274.49 | 28.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834,824,695.85 | 9,371,639,016.86 | 58.29%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90,445.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3,921,348.1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 -110,981,107.53 |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47,980.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61,341.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5,080.37 | |
合计 | 22,981,514.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转让电站项目的投资收益 | -11,679,291.56 | 电站项目的股权转让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H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
一)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光伏行业情况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突出,积极推动新能源战略、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已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诸国都在加快对各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在目前世界上已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中,水能、风能、潮汐能的可用量较小,满足不了人类的客观需求;核裂变虽然产生的能量巨大,但存在不可控性及安全风险,切尔诺贝利及福岛核事件的警钟仍然长鸣;地热能虽然就理论研究而言颇具潜力,但于技术和安全性上存在较多可行性问题。相较之下,在可合理预期的期间内,太阳能作为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性、安全性、广泛性、持久性、充足性、免维护性及潜在的经济性等诸多优点。因此,太阳能是目前人类已知可利用的、清洁安全且能够满足人类未来需求的最佳能源选择。整体上看,人类直接利用太阳能还处于初级阶段,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全球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部分时期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投资过热、国际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经历了一定的行业调整,但整体上仍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目前,光伏市场的参与者以眼光长远、深耕行业的产业资本为主,短期逐利的金融资本较少;行业逐步摒弃聚焦价格的竞争手段,转向涵盖性能、功能及技术研发实力的多维度竞争策略;产业链中纵向的战略合作、协作程度加强,在光伏发电逐步取代火电的长期视角下,行业整体已逐步摆脱对于政策补贴的依赖,形成以市场驱动为导向的良性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各国近年来对光伏发电的投资建设稳步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到230GW,同比增长35.3%,累计光伏电站装机量约1,156GW。
进一步地,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据能源与气候智库(ECIU)统计,截至2023年8月,全球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目标,如德国等27个国家已就碳中和立法,并有49个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各类可再生电源中光伏开发潜力较大且适合大规模发展,被视为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推力,长期空间及成长确定性高,发展前景广阔。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情况
(1)政策利好,为我国未来能源长期发展方向之一
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是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尽管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个利好政策,推动光伏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8年5月,为促进光伏产业平稳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虽然“531”光伏新政包括“暂停普通地面电站指标发放”、“分布式光伏规模受限”、“调低上网电价”等较为严苛的内容,但经历政策变动后,2018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仍高达44.26GW,仅次于2017年,创历史第二高水平,远超业界预期。
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即“761号文”),主要内容包括:①2019年I~III类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元、0.45元、
0.55元;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1元,户用分布式每千瓦时补贴0.18元。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即“511号文”),主要内容包括:①2020年I~III类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
0.49元;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05元,户用分布式每千瓦时补贴0.08元。
“531”光伏新政踏出了推动行业技术升级,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加速“平价上网”的第一步;“761号文”明确了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有所下调、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及户用项目度电补贴下调,该补贴标准也侧面印证了“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511号文”与“761号文”相比,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下调每千瓦时0.05元、0.05元、0.06元。在政策引导下,光伏行业加快去补贴化进程,平价上网加速到来。
2020年9月,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由此成为迄今为止世界各国中作出最大减少全球变暖预期的气候承诺的国家。2020年12月,国家领导人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表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指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2022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全面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推动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总规模4.5亿千瓦时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规划建设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 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开展新能源微电网和主动配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同时要求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体系,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等等。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当前至2030年为加速转型期,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开发并举,通过提升功率预测水平、配置调节性电源、储能等手段提升新能源可调可控能力,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
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重塑光伏行业竞争格局和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为我国下一步能源结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2)产业下游新装机量稳定增长,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我国为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全国总面积2/3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小时,为太阳能光伏发电
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我国的光伏产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2005年起,随着一批多晶硅项目建成投产,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2013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及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驱动下,我国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之一。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10.95GW,首次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并在此后保持持续增长,尽管受到2018年“531光伏新政”以及2019年竞价政策出台较晚影响,我国2018年和2019年新增装机容量同比有所下降,但仍分别达到44.26GW和30.11GW,始终居于世界第一。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2021年、2022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分别达48.2GW、54.88GW、87.41GW,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3)规模与技术不断突破,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光伏行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伏产业已有多项技术取得全球领先水平,产品性价比全球最优,各环节产能规模全球第一,产业自给率最强,基本上实现国产化”。
根据CPIA的数据,从规模上看,2022年,中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占全球的产量占比分别为85.6%、
97.4%、90.3%和84.8%,其中多晶硅产量约85.7万吨,同比增长69.4%;硅片产量371.3GW,同比增长63.9%;电池片产量330.6GW,同比增长67.1%;组件产量294.7GW,同比增长62.1%,中国光伏行业已成为全球光伏集聚之处,且其规模呈持续扩张趋势。
从技术上看,我国光伏企业在PERC、TOPCon、HJT、IBC等高效晶硅电池生产技术上先后取得突破,半片、双面、叠瓦、多主栅、大尺寸等相关技术也相继成熟并逐渐被应用,持续进行提升和创新。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作为光伏发电中起核心作用的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从2014年至2022年,我国企业/研究机构晶硅电池实验室效率已打破纪录56次;2022年,我国企业/研究机构晶硅电池实验室效率已打破纪录14次,其中10次为N型电池技术。
近年来,从硅材料、电池、组件到系统的优化创新,中国光伏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技术水平及工艺水平均有较大提升,并进而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随着光伏上网电价逐步趋近常规电力的上网电价,中国光伏行业更具竞争力。
二)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
光伏电池及组件行业均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虽然进入门槛较高,但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行业已经成为开放性行业。过去十年中,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行业龙头企业不断扩大产能,逐渐夯实市场地位。其中我国企业电池片和组件的产能、产量等在全球占比均高于75%。已成为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全球产业中心。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2年全球组件前10名企业产量总额为255.9GW,较2021年增加93GW,占全球组件产量比例为73.7%。随着行业技术迭代的加快、下游市场对于高效产品的需求增加、行业规模扩张等,中小厂商易因缺乏产能、技术资源等而被加速淘汰,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出色的研发技术以及完善的销售网络等优势的头部企业将更为受益,从而引领未来市场并占据更多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技术创新与工艺改革,经营规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光伏组件出货量行业领先。随着公司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客户品牌认可度的提升,若无重大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公司在光伏组件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公司的光伏组件出货量稳定居于世界前十位。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业务亦涵盖了光伏电站 EPC、光伏电站运营、储能领域等,主要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位置,并涉足光伏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具体如下图所示: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电站以及储能系统集成,主要产品的功能与用途简要介绍如下:
主要产品 | 功能与用途 |
太阳能电池组件
太阳能电池组件 | 由太阳能电池片组成,通过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达到发电的目的。主要用于太阳能发电站以及家用和商用独立发电系统,为世界提供清洁、无污染的新型能源。 |
多晶硅
多晶硅 | 多晶硅可拉制单晶硅,是光伏电池与半导体设备的主要原材料。根据纯度,多晶硅可以分为太阳能级多晶硅以及电子级多晶硅。公司生产的主要为太阳能级多晶硅。 |
太阳能光伏电站 | 利用太阳光能,采用特殊材料如晶硅板、逆变器等电子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 | |
储能系统集成 | 集成储能电池柜、逆变器及中压等设备,连接电网实现快速频率响应以及能源套利的目的 |
一)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太阳能电池片既可单独销售,也可以作为下游组件生产的原材料。公司的电池片、组件研发成果显著,取得多项专利,产品转换率屡创新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单晶PERC电池片转换效率突破23.45%,TOPCon电池片转换效率突破25.20%,异质结电池片转换效率突破26.00%;单晶PERC组件转换效率突破21.7%,首年衰减率不超过2.00%,次年至第30年每年功率衰减不超过0.45%;TOPCon组件转换效率突破22.65%,首年衰减率不超过1.00%,次年至第30年每年功率衰减不超过0.4%;异质结组件转换效率突破
23.89%,首年衰减率不超过1.00%,次年至第30年每年功率衰减不超过0.3%。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要求,紧扣市场需求,依托异质结电池技术推出超低碳210HJT 伏曦系列产品,在工艺上采用了独特的低温双面钝化接触、昇连接无应力串联技术、双面微晶技术;在材料上采用了210半片薄硅片、低银含浆料、钢边框等材料;在拥有高功率和高转换效率的同时,伏曦系列产品应用昇连接无应力串联技术、薄硅片、低银含浆料等降本手段控制其成本,使该系列产品的度电成本有着较大的优势。二)多晶硅公司的多晶硅业务主要以光伏级多晶硅为主。公司旗下子公司聚光硅业专注于多晶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内蒙古,相关多晶硅产能处于满产状态,主要生产要素采取就近采购方式,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下游的硅片企业,价格随行就市。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改进制造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利用技术以及产业规模化降低单位成本,进一步提升相关多晶硅产品的市场口碑以及竞争力。三)太阳能光伏电站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主要以集中式光伏电站为主。公司子公司日升香港、日升电力专注拓展海内外电站开发、建设、运营、转让等,采取的业务模式有EPC、持有运营、BOT等。秉持“适当持有、滚动开发”的电站总体思路,公司在巩固
原有欧洲、美洲、澳大利亚等海外电站投建区域外,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积极开拓西班牙、意大利、孟加拉、菲律宾、尼泊尔、哈萨克斯坦、越南等地区在内的光伏电站建设、运营与转让。在保证集中式电站顺利开发的同时,公司对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相关业务也在积极拓展当中。另外,公司大力推进储能业务发展,公司“光储”、“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微电网解决方案已进行商业化应用。公司还将推动已有光伏电站的多形式处置,提高电站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四)储能系统集成公司的储能系统集成业务以大型储能系统产品为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一力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全场景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旗下产品涵盖电池、模组、工商业及大型储能系统,独立开发的液冷储能电池系统是国内首家同时通过中美两地UL9540A认证的系统。在电网调峰调频、可再生能源电网、工商业、应急备用等应用领域,宁波双一力凭借新一代风冷、液冷锂电储能产品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已投运的储能项目遍布国内及欧美、亚太等市场,具有全球范围内多个百兆瓦级大型储能项目的交付经验,交付与服务能力得到海内外客户的普遍认可。
(三)公司经营模式
一)生产模式公司的产品主要为自主生产,建立“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接受的订单和预付款情况,及时组织安排实施生产并于较短时间内陆续安排发货,保障客户所需产品的按时交货。具体的生产流程如下:
1、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流程
2、多晶硅制造流程
3、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流程
4、储能系统集成制造流程
二)采购模式公司设立运营制造中心,对原辅材料进行集中式统一采购。运营制造中心负责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采购流程审批等工作。公司采用订单式采购模式,根据客户的订货需求和实际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客户订单主要分成标准订单和非标准订单,两类订单均采用订单式采购。报告期内,公司有多家关系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商,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持续可靠的保障。三)研发模式公司重视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通过引进人才,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方式形成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
四)销售模式公司设立营销中心,采用直销为主,分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营销中心分设国内销售部、海外销售部和市场部。其中,国内、海外销售部负责客户开发与维护,包括处理订单,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国内销售部和海外销售部采用区域团队制,公司总部统一限定该区域的战略性重要客户,各区域中小型客户的挖掘以“自由竞争,报备评估”为原则,鼓励销售团队积极开发客户。市场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展会宣传、市场信息收集等。公司设立全球质量及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节将从行业趋势、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经营计划三个方面,对公司未来进行展望。一)行业趋势据IRENA数据统计,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装机成本由2010年的4,731美元/kW降至2020年的883美元/kW,降幅约为80%。光伏发电性价比对照传统发电方式有着持续的大幅的提升,相关产品的海内外客户认可度、需求量持续提高,行业内企业百花齐放,竞争烈度持续提高。
一方面,自2022年底以来,随着上游产能的逐渐释放,光伏主产业供应瓶颈改善,下游电池组件制造商的采购成本下行,带动光伏终端装机成本显著下降。目前,全球光伏电站装机需求正在维持高景气状态。
另一方面,电池技术处于迭代期,P型(PERC)电池转化率接近理论极限,其产品生命周期已经接近完全期,新技术的N型电池的技术路线有TOPCon、HJT、IBC等,该型电池的转化极限效率相较于传统的P型电池有着更大的提升空间。现今已有多家企业布局、投产该型电池。
随着电池效率的不断提高,电池制造工艺的不断提升,光伏类产品的应用场景被不断拓宽,与其他行业的跨界融合例子不断增多,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水光互补等应用模式不断推广,未来光伏发电应用场景将更加广泛:i.光伏+5G,5G技术不断成熟、普及化,按照各运营商5G规模和数量计算能耗总量,5G宏基站能耗量大概是4G的9倍以上,整体更高的总耗能,相对更高的基站密度,其非常契合光伏发电的使用场景,光伏和5G产业可以进行优势互补,相互推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ii. 光伏+新能源基建,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达1620万辆,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应用模式更加普及,新型基建,例如:光伏充电桩等,相关的建设业务需求也将逐渐扩大。iii. 光伏+建筑,随着国家对建筑能耗标准、绿色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以清洁安全高效的光伏发电系统作为建筑能源形式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将成为越来越多光伏企业差异化发展的契机。iv. 光伏+制氢,实现清洁能源生产清洁能源,能有效解决光伏发电消纳问题,实现两种新能源之间的有效应用。随着光伏发电和电解水制氢技术的不断发展,光伏+制氢将成为我国能源安全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新选择。
二)公司发展战略
1、公司继续专注于光伏制造主业,依托高效光伏产品体系和全球营销体系,大力保障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的投入,加速推进国际化,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光伏能源解决方案。
(1)电池组件:依托“降本增效”的产品技术原则,充分发挥异质结为主的N型电池技术领先优势,提升自产组件的转化效率、使用寿命周期和安全性,通过硅片薄片化、低银含浆料以及无铟化材料三条主要路径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围绕新技术、新需求加速扩大新型高效光伏产品产能建设项目,优化适用不同场景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线结构,成为全球高效组件领导品牌。
(2)光储项目集成方案服务商:基于公司领先的高效光伏系统集成方案和“储能+”智慧能源系统集成方案,打造集光伏智能制造、电站产业运营、储能配套、光伏产业链金融服务和光伏数据科技于一体化的光伏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并积极探索光伏项目多样化创新业务模式。
(3)LED照明:通过公司客户管理服务系统,建立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和及时交付机制,通过产业协同推动光伏发电终端应用的大规模使用。
公司坚持“思进思变思发展,创新创业创一流”的经营理念和“以科技创新持续改善能源格局,提高人类生活品质”的使命,本着“重质量、守诚信、抓安全、求发展、讲环保、铸辉煌”的方针,依托“国家级光伏实验室”,继续加强研发力度,致力于生产高效率的电池片和组件,满足国内外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成为国际领先的光伏终端应用产品制造商。
2、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战略目标的有效达成,公司以技术领先和品质领先为核心,大力保障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的投入,推动产线工艺持续提升优化和成本下降,加快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快速推进高效产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和提升营销能力,加速全球化市场布局。
三)经营计划
电池片、组件方面:技术上,当前光伏市场已进入以科技创新引领的高效电池及组件时代。公司通过联合高校和科
研院所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形成了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技术部门将从研发、试验等多维度综合提高光伏产品转换效率和产品质量,使公司在技术领先方面持续保持优势。产能上,2023年下半年公司将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按计划有序推进浙江宁海年产1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一期部分、江苏金坛4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6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以及安徽滁州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部分等高效先进产能投产及爬坡,完善优化现有公司产能;销售上,在保持2022年度市场规模的基础上,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全球的市场份额。
光储项目集成业务方面,公司在巩固原有欧洲、墨西哥、澳大利亚、越南、哈萨克斯坦等海外电站投建区域外,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提升了包括西班牙、意大利、孟加拉、菲律宾、尼泊尔等在内的全球范围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规模,根据公司“适当持有、滚动开发”的总体电站思路,推动已有光伏电站的多形式处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针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民用建筑屋顶,公司推出相对应的BIPV产品,产品应用场景广泛,包含工业厂房新建和返修屋顶、大型公建新建屋顶、民用建筑新建和返修屋顶等。同时公司与建筑行业相关企业积极接洽,意在提供完善的全套光伏建筑屋顶系统,打造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可靠、便捷的绿色建材发电产品,拓展BIPV蓝海市场。此外,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储能业务发展,专注于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集成、销售、服务的一体化经营,凭借领先的储能电池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为辅助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微电网、应急备用、削峰填谷、黑启动等提供整套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公司“光储”、“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微电网解决方案进行商业化应用。太阳能小系统业务、智能灯具及LED产品方面,公司全资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加强管理提升,重点推进太阳能小系统、智能灯具、LED产品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完成年度指标。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科学的战略决策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的全球化事业,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晶体硅料、太阳能电池片、组件、新材料、光伏电站、储能集成系统及智能灯具等业务。公司光伏组件业务处于光伏行业全球领先地位,出货数据多年位列全球前列。
公司经营团队拥有丰富的光伏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对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对行业变化有敏锐的捕捉力,具备科学的战略决策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紧扣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在科技研发、高效产品推广、工艺改进、精益生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摸索,公司已逐步建立起涵盖新产品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质量控制、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
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的趋势下,公司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通过推行产线设备/车间/生产基地自动化、可视化、数字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打造了多个绿色工厂、智能化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实现生产流程优化、效率提升、质量提高、成本降低,加速我们低碳生产效率,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运营模式,实现更高效、绿色生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光伏组件年产能为25GW,产能主要分布于浙江宁波、江苏金坛、浙江义乌、安徽滁州、马来西亚和内蒙古包头等生产基地。此外,“浙江宁海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江苏金坛4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6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安徽滁州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领先的N型电池技术实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在N型电池及大尺寸高效组件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技术攻关成果:(1)N型HJT电池方面:
通过自有专利0BB电池技术、210超薄硅片技术、纯银用量〈10mg/W及昇连接无应力串联技术四个行业内首家量产,进一步推动了该系列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的规模化量产。目前,东方日升已量产G12半片、110μm的异质结电池片:金坛二期异质结电池4GW量产线介质供应后12天首线首批下货;两个月首线实现满产,吸杂后平均效率25.5%,冠军电池量产效率26%,可利用良率98.5%,单日单线产量达34万片,碎片率低于0.9%。(2)N型TOPCon电池方面:通过在电池背面引入隧穿氧化层/掺磷多晶硅薄膜的新型N型接触钝化工艺;通过独特非晶硅沉积工艺及载具,消除电池片正面绕镀掺磷非晶硅,同时优化激活工艺,使磷掺杂达到一定的浓度和结深,提高背面接触和钝化;通过在正面进行选择性掺杂(SE)技术,实现金属发射极区高浓度掺杂,非金属区低浓度掺杂,减少表面的少子复合,增加了发射极的少子寿命,
轻掺区和重掺区还组成了高低结,对发射极区域产生的少子形成势垒,将少子推向pn结,同时匹配正面密栅网版和浆料,提高正面接触;通过在电池正面引入富氢AlOx/SiNx多层钝化膜,降低正面钝化区饱和电流密度叠层钝化工艺,提高钝化效果。(3)210大尺寸高效组件方面:在材料上,通过导入210大硅片电池、高透玻璃、分段焊带、高效汇流条、高反射率背板和钢边框,在工艺技术上,通过应用MBB、SMBB、切片组件封装技术、无损切割和钢边框成型等技术,大幅提高组件生产良率和组件功率,使PERC单晶组件主流产品功率提升到最高670Wp、异质结组件功率提升到最高740Wp。
(三)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和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一贯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上下游产业链的研发互动等方式形成了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通过内部挖潜以及外部联动,并配备完善的研发激励制度,促进公司内部形成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的良好氛围。公司通过积极引进和合理配置人才,组建专业研发团队,建立了电池研发中心、组件研发中心和新材料研发中心,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江苏省半导体(异质结)叠层新能源产业创新中心,获得了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物联网示范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和荣誉,构建了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研发体系。多年来公司一直从事太阳能晶体硅电池片、组件的研发生产,在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具备业内领先的量产技术能力和产能优势。公司新推出的超低碳210 HJT 伏曦系列产品,在工艺上采用了独特的低温双面钝化接触、昇连接无应力串联技术、双面微晶技术;在材料上采用了210半片薄硅片、低银含浆料、钢边框等材料。在拥有高功率和高转换效率的同时,伏曦系列产品应用昇连接无应力串联技术、薄硅片、低银含浆料等降本手段控制其成本,使该系列产品的度电成本有着较大的优势。此外,公司针对住宅和工商业屋顶用户量身打造的BIPV超能系列产品,在功率、易安装、可靠性及安全性等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不仅可满足市场需求,也将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更高的回报。
(四)以品质为保障的卓越品牌优势
作为全球光伏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稳定高效的产供销体系,公司持续推进生产自动化、智能化,通过工艺技术进步和生产布局优化来保障产品技术领先、品质优越,打造电池组件研发制造领域的领先品牌。通过过硬的产品品质,公司先后获得德国TUV、美国UL、英国MCS、欧盟CE、澳大利亚CEC、国家CQC等产品行销全球需要的认证;同时,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服务质量和优异的市场表现,公司荣膺第一届中国光伏绿色供应链大会“2022年度中国绿色高效光伏组件奖——绿色高效HJT技术奖”,被EUPDResearch认定为巴西、智利、拉丁美洲、墨西哥地区的“Top Brand PV 2023”,是公司技术实力和质量可靠性的重要体现;此外,依靠优秀的管理团队,公司被第十届光能杯评为“2022最具影响力光伏组件企业”,并位列“2022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榜第444位”,是公司管理层卓越领导力的有力证明。
(五)光伏产业集群及全球化布局优势
公司在浙江宁波、江苏金坛、浙江义乌、安徽滁州、内蒙古包头等地设立了生产基地,并以此为带动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上述生产基地大部分位于长三角地区,海陆空港均较为发达,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运输成本和海外拓展优势显著。通过参与、带动并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公司大部分的原材料采购都可以在该区域内实现,极大地降低了采购、销售过程中的运输成本。同时,2022年5月投产的马来西亚生产基地作为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战略支点,可以为公司的国际化战略提供宝贵的管理经验和人才储备。另外,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的硅料产能为公司的供应链风险抵御能力提供了保障,亦为公司位于内蒙古包头的“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二期)”提供规划和经营经验。
此外,公司通过在全球范围内设立分子公司、办事处等构建起全球化网络,努力打造四个全球化,即市场全球化、制造全球化、资本全球化和人才全球化,彼此相互促进,以市场趋向合理布局全球化制造、资本和人才,赢得全球的认可,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并在科技研发、高效产品推广、工艺改进、精益生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全球清洁能源的应用与普及,努力践行“让东方日升点亮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公司理念。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7,606,634,867.99 | 12,615,444,606.48 | 39.56% | 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组件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15,238,109,377.20 | 11,054,172,163.76 | 37.85% | 主要系本期光伏组件销售量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06,126,755.60 | 120,532,924.85 | 71.01% | 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产品销售规模扩大,销售人员的薪酬支出及市场宣传推广、咨询服务等费用相应增加所致。此外,公司本年度开展户用光伏业务,新增相关销售人员,相应薪酬、市场推广等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529,974,982.56 | 387,540,312.91 | 36.75% | 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再加上宁海三门湾基地、金坛二期、滁州二期等新的电池组件生产基地及包头工业硅项目建设,相应的管理人员薪酬、保险、租赁费等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98,027,886.07 | 97,563,691.73 | -302.97% |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75,989,947.10 | 87,499,547.01 | 101.13% |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营业利润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
研发投入 | 489,934,388.24 | 468,824,155.83 | 4.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341,548.19 | 2,284,174,576.65 | -66.23%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7,195,342.85 | 395,768,187.01 | -981.12% | 主要系本期因同时建设宁海三门湾基地、金坛二期、滁州二期等新的电池组件生产基地与包头工业硅项目等而支付大量工程、设备款,以及收购常州日升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6,586,244.36 | -918,839,310.62 | 634.00% | 主要系本期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2,242,233.09 | 1,795,553,869.20 | 28.22%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 13,814,712,831.69 | 12,245,941,460.58 | 11.36% | 40.19% | 33.36% | 4.54% |
多晶硅 | 648,321,238.62 | 352,773,302.36 | 45.59% | -33.67% | -10.13% | -14.25% |
储能系统、灯具及辅助光伏产品 | 1,603,002,644.36 | 1,301,365,369.50 | 18.82% | 133.35% | 114.41% | 7.17%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7,606,634,867.99 | 100% | 12,615,444,606.48 | 100% | 39.56% |
分行业 | |||||
工业 | 17,238,482,409.54 | 97.91% | 12,095,659,643.83 | 95.88% | 42.52% |
其他 | 368,152,458.45 | 2.09% | 519,784,962.65 | 4.12% | -29.17% |
分产品 | |||||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 13,814,712,831.69 | 78.46% | 9,854,070,568.31 | 78.11% | 40.19% |
太阳能电站 EPC 与转让 | 1,074,113,479.35 | 6.10% | 324,359,741.63 | 2.57% | 231.15% |
光伏电站电费收入 | 98,332,215.52 | 0.56% | 252,917,469.19 | 2.00% | -61.12% |
多晶硅 | 648,321,238.62 | 3.68% | 977,361,787.75 | 7.75% | -33.67% |
储能系统、灯具及辅助光伏产品 | 1,603,002,644.36 | 9.10% | 686,950,076.95 | 5.45% | 133.35% |
其他 | 368,152,458.45 | 2.09% | 519,784,962.65 | 4.12% | -29.17% |
分地区 | |||||
中国境外销售 | 9,312,875,749.09 | 52.89% | 8,031,827,559.29 | 63.67% | 15.95% |
中国境内销售 | 8,293,759,118.90 | 47.11% | 4,583,617,047.19 | 36.33% | 80.94% |
分销售方式 | |||||
直销 | 13,392,295,480.81 | 76.06% | 9,235,966,446.46 | 73.21% | 45.00% |
分销 | 4,214,339,387.18 | 23.94% | 3,379,478,160.02 | 26.79% | 24.70% |
2)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年 | 产量 | 在建产能/年 | 计划产能/年 |
太阳能组件 | 8,371.57MW | 13,525,944,120.07 | 11.55% | 25,000.00MW | 10,509.46MW | 16,000.00MW | 11,000.00MW |
多晶硅 | 4,848,600KG | 648,321,238.60 | 45.59% | 12,000,000KG | 5,627,030KG | -- | 150,000,000KG |
3)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中国(组件) | 4,302MW | 6,475,720,307.34 | |
巴西(组件) | 575MW | 950,987,334.38 | |
西班牙(组件) | 497MW | 866,332,448.45 |
4)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注:1、上表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光伏电站相关情况。
2、电站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9、收入”。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6,555,210.78 | -0.62% | 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03,394,841.04 | -9.79% | 主要系外汇远期产品公允价值波动产生亏损所致 | |
资产减值 | -173,486,720.62 | -16.43% | 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7,059,111.23 | 0.67% | 主要系收到的违约赔偿收入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4,211,130.49 | 0.40% | 主要系违约赔偿支出及捐赠支出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0,908,402.01 | -9.56% | 主要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公司计提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 ||||
资产处置收益 | -3,590,445.80 | -0.34%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所致 | |
其他收益 | 143,950,366.60 | 13.64% | 主要为收到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3,042,305,392.78 | 26.43% | 9,845,784,311.56 | 25.73% | 0.70% | |
应收账款 | 4,750,374,141.81 | 9.63% | 3,129,409,386.94 | 8.18% | 1.45% | |
存货 | 7,740,012,996.31 | 15.69% | 6,402,340,082.42 | 16.73% | -1.04%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5,336,166.07 | 1.55% | 751,136,392.16 | 1.96% | -0.41% | |
固定资产 | 9,113,711,184.55 | 18.47% | 9,066,528,696.30 | 23.70% | -5.23% | |
在建工程 | 4,481,599,938.97 | 9.08% | 1,494,766,610.37 | 3.91% | 5.17% | |
使用权资产 | 654,677,043.81 | 1.33% | 537,867,429.53 | 1.41% | -0.08% | |
短期借款 | 4,532,583,499.41 | 9.19% | 4,256,376,118.09 | 11.12% | -1.93% | |
合同负债 | 3,858,131,292.34 | 7.82% | 3,434,300,353.16 | 8.98% | -1.16% | |
长期借款 | 3,260,547,894.55 | 6.61% | 2,121,142,074.81 | 5.54% | 1.07% | |
租赁负债 | 477,649,989.96 | 0.97% | 364,022,438.58 | 0.95% | 0.02%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马来西亚工厂 | 境外直接投资 | 4,191,012,555.76 | 马来西亚 | 制造工厂 | 财产保险、完善的内部控制 | 87,358,652.06 | 28.16% | 否 |
双宇越南工厂 | 境外直接投资 | 113,709,397.68 | 越南 | 制造工厂 | 投资保险、完善的内部控制 | -4,597,017.85 | 0.76% | 否 |
其他情况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除上述境外生产基地外,公司其他主要境外资产为太阳能电站,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主营业务分析-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63,983,907.64 | -9,090,840.71 | 54,893,066.93 | |||||
2.衍生金融资产 | 11,853,480.59 | -8,813,143.75 | 3,040,336.84 | |||||
金融资产小计 | 75,837,388.23 | -17,903,984.46 | 57,933,403.77 | |||||
上述合计 | 75,837,388.23 | -17,903,984.46 | 57,933,403.77 | |||||
金融负债 | 92,529,541.05 | 85,490,856.58 | 2,619,572.03 | 14,782,958.12 | 165,857,011.54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48,957,702.84 | 存出保证金等 |
固定资产 | 3,394,061,759.46 | 抵押 |
无形资产 | 318,956,015.38 | 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771,208,749.49 | 担保及质押 |
合计 | 10,033,184,227.17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085,000,000.00 | 225,000,000.00 | 1,715.5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股票 | 74,750,000.00 | -8,968,938.69 | 53,757,592.11 | 自筹 | |||||
股票 | 1,604,972.36 | -121,902.02 | 835,474.82 | 其他 | |||||
其他 | 300,000.00 | 300,000.00 | 自筹 | ||||||
合计 | 76,654,972.36 | -9,090,840.7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4,893,066.93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436.1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436.15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3.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464,281.93元,实际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535,70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38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半年度,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直接投入项目资金1,754,361,541.4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5,065,577.6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38,904,019.87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 否 | 330,000 | 330,000 | 58,616.26 | 58,616.26 | 17.76% | 不适用 | 否 | |||
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0,000 | 50,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 | 116,853.57 | 116,819.9 | 116,819.9 | 99.97%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00,000 | 496,853.57 | 175,436.15注[1] | 175,436.15注[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500,000 | 496,853.57 | 175,436.15 | 175,436.15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 | 不适用 |
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23,890.4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
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该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 482,847.56 | -9,430.4 | 0 | 828,655.92 | 624,884.76 | 686,618.72 | 46.14% |
合计 | 482,847.56 | -9,430.4 | 0 | 828,655.92 | 624,884.76 | 686,618.72 | 46.14%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不适用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9,430.40 万元,交割损失758.63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2023年1-6月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公司当期汇兑收益为 30,705.11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9,430.40万元,交割损失758.63 万元。 | ||||||
衍生品投资 |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资金来源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确定的回款时间预测回款,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应收款逾期、订单发生变更等情况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应收款的催收,从而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和违约的风险。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合同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交易背景。 3、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作为公司相关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分级管控风险,不断完善风险应对制度和措施。 4、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备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计量公允价值的相关参数直接采用主办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及期权合约牌价。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04月22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05月17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经核查,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基础,目的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和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 190,000 万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实业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6,000 万元 人民币 | 2,803,442,189.85 | 1,196,674,897.68 | 1,179,836,092.57 | 266,036,711.07 | 229,519,103.78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新能源科技研发;太阳能电池组件、家用电器、灯具、橡塑制品、电 | 160,000万元 人民币 | 9,359,549,806.52 | 2,427,372,283.58 | 4,776,401,932.19 | 493,256,319.69 | 416,035,865.98 |
子产品的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工程总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科技研发;太阳能电池组件、家用电器、灯具、橡塑制品、电子产品的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工程总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技术研发、成果转让;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0万元 人民币 | 8,122,528,954.45 | 1,160,107,736.50 | 6,058,270,949.61 | 101,954,049.22 | 102,624,535.14 |
双一力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 | 11,530万 | 1,656,648 | 279,613,0 | 1,469,788 | 186,551,5 | 169,916,0 |
(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池(含聚合物)和电池模数(系数)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元 人民币 | ,678.93 | 18.97 | ,842.39 | 38.82 | 31.45 | |
Risen (HongKong ) Import and Export Co.,Limit ed | 子公司 | 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 | 1 万港币, 9280.2 万 美元, 49.58 万元 人民币 | 5,806,804,814.72 | 239,473,892.09 | 2,331,783,828.56 | -123,532,427.00 | -123,581,769.9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东方日升(宁波)半导体有限公司 | 新设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宏观经济风险
自2022年年初开始,受供需矛盾影响,光伏上游产业链各环节价格不断攀升,但于11月底,供需矛盾逐渐缓解,叠加需求淡季,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价格出现大幅回落。公司所属的光伏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变动较为敏感,光伏行业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光伏行业需求及毛利率将降低,从而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境外销售受到各国不同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因素,如果公司不能充分理解、掌握和运用国际规则,可能出现相关的境外销售风险。
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时管控相关风险、调整公司策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进出口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收入重要的组成部分,外销收入主要来源于向欧洲、印度、美国、澳大利亚、巴西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销售太阳能组件等相关产品,以及在欧洲、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投资光伏电站取得的电费或EPC收入。光伏行业作为世界各国共识发展的产业,目前海外多国正在加快推进本土光伏产能的建设,同时多国已经对光伏产业链
多环节设置了贸易壁垒且呈现加剧趋势,长期来看相关贸易各国可能存在因政局变化、政府换届、领导人变化等导致的光伏行业相关政策不连续,以及国家主权和信用变化风险等,导致对公司海外业务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将及时跟进、研究相关政策,提前做好准备,接受冲击,同时加紧技术研发来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随着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的快速扩大、光伏产业升级的不断加速、产品技术水平的持续进步,光伏行业产品价格逐渐降低,同时行业竞争加剧和原材料价格波动,使得公司产品可能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若公司不能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光伏产品的高性价比、加强成本控制、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产品竞争力,则公司产品可能面临竞争优势减弱、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持续重点关注相关原、辅材料的价格变化,对相关市场趋势做研判,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和组件、电站等产品的订单价格,同时积极布局上游原材料相关的产业,与辅材制造商保持良好的商务合作关系,预防相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公司应收款项规模保持较高水平。一方面,由于行业竞争加剧、补贴政策下滑以及产业集中度趋势提升,未来部分光伏企业可能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导致退出市场或者申请破产,若未来出现销售回款不顺利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将增加,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并直接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能严格控制风险、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款责任制,将会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从而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对此,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催款责任制及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针对海外客户基本采用信用证的销售方式进行,以减少客户退出市场或破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五)技术更新进步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存在着较高的技术壁垒,行业内的公司需要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及持续开发能力,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若未来太阳能电池组件领域发生重大技术变革或出现转换效率明显更高且成本更低的新技术路线,而公司未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动向和趋势,或未能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以掌握前沿技术,从而无法及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或产品,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优势,面临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失去市场先机影响进一步的经营发展。
对此公司会对市场上已有技术保持关注,在保证主攻技术路线资源充足的基础上,对其他技术保有一定水平的研究。从而减少对单一技术的过度依赖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2月14日 | 浙江省宁海县兴科中路23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碧野、王一如;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石川林;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瀚;上海于翼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王渊; | 300118东方日升调研活动信息20230214 | http://www.cninfo.com.cn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戴启明;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梁作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叶思彤;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婉箐 | ||||||
2023年06月08日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水南路1号,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信证券、国盛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财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海证券、东方红资管、华能贵诚、朱雀基金、鹏扬基金、运舟资本、野村东方、万家基金、财通资管、长信基金、国投瑞银、瑞华控股、汇添富基金、数法私募基金、博道基金、华富基金、泰康资管、平安基金、信达澳银基金、嘉实基金、汇华理财、惠通基金、前海开源基金、上银基金 | 300118东方日升调研活动信息20230608 | 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8.50% | 2023年03月30日 | 2023年03月3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6.33% | 2023年05月17日 | 2023年0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0.83% | 2023年06月07日 | 2023年06月07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孙岳懋 | 总裁 | 离任 | 2023年01月30日 | 个人原因 |
袁建平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6月07日 | 换届 |
王圣建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6月07日 | 换届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无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 289 | 23,290,700 | 无 | 2.04% |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杨钰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600,000 | 600,000 | 0.05% |
袁建平 | 董事(离任) | 650,000 | 650,000 | 0.06% |
伍学纲 | 董事、副总裁 | 600,000 | 600,000 | 0.05% |
雪山行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470,000 | 470,000 | 0.04% |
徐敏 | 副总裁 | 630,000 | 630,000 | 0.06% |
曾建平 | 副总裁 | 600,000 | 600,000 | 0.05% |
曾学仁 | 监事会主席 | 670,000 | 670,000 | 0.06% |
应建飞 | 监事 | 100,000 | 100,000 | 0.01% |
徐海涛 | 监事 | 60,000 | 60,000 | 0.01% |
王圣建 | 董事 | 300,000 | 300,000 | 0.03%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参与对象已退休、离职,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离职人员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进行了强制回购,并进行再次分配。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在执行适用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排污许可证发证时间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 备注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22日 | 2022年07月22日至2027年07月21日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11日 | 2020年07月30日至2025年07月29日 | 排污登记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1日 | 2022年09月27日至2027年09月26日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VOCS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废气:1个 | 废气:104车间外围中部 | VOCS:3.45 mg/m3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无 | 无 | 无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COD | 1.废气:有组织排放;2.废水:间接排放 | 1.废气:11个;2.废水:3个 | 1.废气排放口于厂区中部自东向西依次设置;2.废水(共3个,厂房西侧、南侧、东侧各1个) | 非甲烷总烃:59.4mg/ m3、颗粒物<20 mg/m3; COD:438mg/L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SO2:0.1t、 NOX:0.08 t | SO2:0.225t/a;NOX:0.18 t/a | 无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COD、氨氮、颗粒物、SO2、NOX | 1.废气:有组织排放;2.废水:间接排放 | 1.废气:19个;2.废水:1个; | 1.废气排放口分别位于厂内还原后处理(1个)、807尾气淋洗装置(12个)、氢化装置(5个)、锅炉脱硫塔(1个);2.废水排放口位于厂界南侧; | NOX:145 mg/m3、SO2:168 mg/m3、颗粒物:24.8 mg/m3; COD:139mg/L、氨氮:10.5mg/L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颗粒物:4.08t、SO2:16.38t、NOX:26.92 t | 颗粒物:55.4t/a;SO2:221.61t/a;NOX:277.02 t/a | 见第8节(8.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颗粒物、SO2 、NOX、VOCs;COD、氨氮 | 1.废气:有组织排放;2.废水:间接排放 | 1.废气:29个;2.废水:1个。 | 1.废气排放口于车间楼顶自东向西依次设置;2.废水站北侧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 | 颗粒物:1.8 mg/m3、NOX:10mg/m3、VOCs:11.5 mg/m3;COD:59mg/L氨氮:1.80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NOX:3.361t; COD:87.021t、氨氮:11.501t | SO2:3.36 t/a、NOX:5.585t/a; COD:218.698t/a、氨氮:21.869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依据法规、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配置适用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为最大化处理涂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文丘里水洗+多级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燃烧的高效处理技术,处理效率达到90%,有效保证废气监测指标符合排放标准。另外,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细致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组织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工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与保养,能够保证防治污染设施的稳定、有效运行,确保各项环境因素的环保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各单位均按照已获取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池工业》等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确定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以及监测频次等内容,制定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等污染因子的监测方案,并按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同时按规定保存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保存至少5年以上。另外,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已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地方环保局的监控设备联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运营项目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至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获取《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并通过制定环境事件
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各环境应急小组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实操演练,上半年度已开展环境应急类演练共计5次,包括但不仅限于危险废物泄露等应急演练内容,确保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急响应流程和应急实操等各项工作要求,并通过演练验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适用性,保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各单位基于本单位实际情况,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费用纳入每年的年度环保预算中,并通过滚动预算的形式按计划推进环境治理工作,保证环保投入发挥实效作用,另外,公司各单位根据地方政府规定,按时缴纳环境保护税。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企业污染物排放方式或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 无 | 1.纠正排污行为 2.废水回流至污水站处理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东方日升始终聚焦绿色新能源领域,以科技创新的方式,打造高效、低碳、可持续的产品模式,持续改善能源格局,提高人类生活品质,为社会创造绿色经济效益。公司在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扶贫济困、赈灾救危。
一直以来,东方日升以奉献社会、回馈社会为己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持续热心公益,利用公司在产品与服务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类社区回馈及公益慈善活动,助力社区可持续发展。2023年4月,公司向宁海县慈善总会捐款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扶贫、救困、助学等各项公益慈善事业。公司希望用知识海洋点亮 孩子们的童真梦想,帮助他们走出贫困,实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向往。2023年4月,公司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永胜县当地小学设立第26、27号海峰图书室。作为负责任、有担当的地方企业,公司以分享阳光、传递爱心为出发点,慰问周边困难家庭、孤寡老人,积极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拜访敬老院、打扫社区卫生等多种形式的爱心活动,为构建和谐友爱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海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避免与本公司出现同业竞争情形,维护 本公司的利益和长期发展,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出具《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承诺:"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本人不再对任何与股份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 | 2010年09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营活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东方日升、林海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已出具承诺:待与首次公开发行前与关联方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执行完毕后,发行人将不与林海峰任何关联方发生任何形式的购销关联交易。 | 2010年09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东方日升、林海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发行人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其今后将不再通过与关联方的资金互借方式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海峰承诺:对于公司以往发生的资金互借行为,如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林海峰个人承担。 | 2010年09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海峰、宁海兴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15位定向增发对象 | 股份限售承诺 | 林海峰已出具书面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除林海峰外其他15位定向增发对象: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 2023年02月13日 | 林海峰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 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 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合同纠纷等诉讼事项汇总 | 16,929.82 | 否 | 部分审理中,部分执行中 |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部分审理中,部分执行中 | 未达披露标准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义乌威克由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参考市价 | 8.00元/平方米 | 19,317.81 | 21.22% | 160,000 | 否 | 电汇或承兑 | 8.29 | 2023年04月22日 | www.cninfo.com.cn |
总监杨钰先生是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义乌威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义乌威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斯威克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是江苏斯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参考市价 | 7.93元/平方米 | 25,953.34 | 28.51% | 否 | 电汇或承兑 | 8.28 | 2023年04月22日 | www.cninfo.com.cn |
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常州斯威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规定的情形,故常州斯威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宿迁威科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是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宿迁威科符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 | - | 0 | 0.00% | 否 | - | - | 2023年04月22日 | www.cninfo.com.cn |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规定的情形,故宿迁威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盐城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盐城斯威克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是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盐城斯威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 | - | 0 | 0.00% | 否 | - | - | 2023年04月22日 | www.cninfo.com.cn |
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规定的情形,故盐城斯威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斯威克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是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常州斯威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零星物资 | 参考市价 | - | 0.34 | 否 | 电汇或承兑 | - | 不适用 |
)规定的情形,故常州斯威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常州市金坛景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景维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是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常州金坛景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三)规定的情形,故常 | 向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 | 融资租赁服务 | 参考市价 | - | 18.71 | 否 | 电汇或承兑 | - | 不适用 |
州金坛景维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合计 | -- | -- | 45,290.2 | -- | 160,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第四十四次董事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5,271.15万元。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 2023年04月22日 | 2,030,715.5 |
会审议通过)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5,000 | 2023年06月29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43,000 | 2023年06月29日 | 1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28日 | 8,22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16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7,000 | 2023年06月15日 | 9,359.6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40 | 2023年06月09日 | 2,0081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9,306 | 2023年06月09日 | 5,861.22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8,874 | 2023年06月09日 | 3,774.83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8,000 | 2023年06月02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 | 2023年04月22日 | 5,000 | 2023年06月01日 | 5,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起36个月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01日 | 4,24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0,000 | 2023年06月01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RISEN ENERGY(HONG KONG)CO.,LTD | 2023年04月22日 | 18,064.54 | 2023年06月02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5,000 | 2023年05月18日 | 23,807.44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5月18日 | 1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5月05日 | 5,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3年05月05日 | 2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4月14日 | 8,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8,500 | 2023年04月07日 | 8,5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6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30,686.52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3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1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3月24日 | 1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5,265.02 | 2023年03月16日 | 4,125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21,730 | 2023年03月27日 | 18,449.17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30,000 | 2023年04月03日 | 16,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25,000 | 2023年04月04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150,000 | 2023年04月10日 | 15,7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48,000 | 2023年03月31日 | 13,456.86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3,500 | 2023年03月09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3年03月08日 | 9,886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3月03日 | 1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2月21日 | 5,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8,000 | 2023年02月21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000 | 2023年02月02日 | 14,411.39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4,000 | 2023年01月18日 | 24,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887.33 | 2023年01月06日 | 13,475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2,000 | 2023年01月06日 | 6,796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2年04月23日 | 0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7,000 | 2022年12月29日 | 15,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9,000 | 2022年12月09日 | 9,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9,000 | 2022年11月24日 | 8,706.29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18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 | 2022年04月23日 | 5,279.54 | 2022年11月24日 | 3,5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起24个月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8,000 | 2022年11月10日 | 6,614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11月10日 | 8,216.1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766.02 | 2022年11月03日 | 11,691.45 | 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5日 | 280,000 | 2022年12月19日 | 10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5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2日 | 14,884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1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2年09月29日 | 20,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9月29日 | 7,606.91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0,616.52 | 2022年09月08日 | 8,746.3 | 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000 | 2022年09月09日 | 10,698.83 | 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 | 2022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2年08月29日 | 9,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月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8月22日 | 1,535.19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70,000 | 2022年08月01日 | 4,296.53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10,000 | 2022年07月30日 | 8,181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6,554.59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8,000 | 2022年06月16日 | 15,9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30,000 | 2022年05月17日 | 21,827.26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RISEN ENERGY(HONG KONG)CO.,LTD | 2021年04月27日 | 15,896.765 | 2022年05月16日 | 0 | 股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30,000 | 2022年04月19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Risen Solar Technol | 2021年04月27日 | 65,032.26 | 2022年03月23日 | 30,354.727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 否 | 否 |
ogy SDN.BHD. | 起6个月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2,000 | 2022年03月09日 | 6,9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8,000 | 2022年03月09日 | 12,187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3月08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5,000 | 2022年03月02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2月16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2月14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2月10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2月07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8,000 | 2022年01月25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2,000 | 2022年01月25日 | 8,575.46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1月17日 | 5,160.5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 | 否 | 否 |
限公司 | 月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4,900 | 2021年11月25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1,000 | 2021年09月17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4,400 | 2021年09月08日 | 4,19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27,500 | 2021年09月08日 | 10,417 | 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24,000 | 2021年09月01日 | 23,532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50,000 | 2021年09月01日 | 49,027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1年08月20日 | 4,179.77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1月30日 | 30,000 | 2021年02月24日 | 19,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28日 | 22,000 | 2020年12月22日 | 0 | 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28日 | 24,000 | 2021年01月06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否 | |||
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 2020年04月18日 | 7,225.88 | 2020年07月20日 | 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CO.,LTD |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18日 | 5,000 | 2020年06月24日 | 2,853.24 | 股权质押、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02日 | 10,000 | 2020年04月30日 | 392.6 | 股权质押、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07日 | 34,500 | 2020年03月24日 | 19,312 | 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01月23日 | 30,000 | 2020年06月25日 | 11,000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9年02月22日 | 30,000 | 12,000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14日 | 100,000 | 2020年04月27日 | 1,688.82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01日 | 100,000 | 2017年08月03日 | 315.2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574,73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25,756.9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4,269,999.1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848,800.7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RISEN ENERGY(HONG KONG)CO.,LTD | 2022年03月07日 | 09 | 质押 | 日升香港20%股权 | 否 | 否 | ||||
宁波北仑瑞升电力开 | 2023年01月19日 | 30,000 | 2023年01月19日 | 15,489.11 | 否 | 否 |
发有限公司、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池州瑞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新沂甬升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常州威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3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5,489.1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5,489.1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604,73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41,246.0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299,999.1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864,289.85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8.2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590,712.01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3,558,257.96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148,969.971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的情况说明(如有)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注:1 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6月,公司对外转让其持有的郑东永升80%股权,因此公司仅对其承担20%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8万元。2 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30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6月,公司对外转让其持有的甬升浙江80%股权,因此公司仅对其承担20%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61.2万元。3 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87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6月,公司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安徽云升80%股权,因此公司仅对其承担20%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74.8万元。4 实际为2,500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5实际为2,200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6 实际为9,000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7 实际为4,200.88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8 实际为1,000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9 根据日升香港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7日、3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东方日升以持有的日升香港20%股权为日升香港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额度不超过2,200万美元。10 上述合计数包含重复计算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万元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640,000.00 | 正常履行中 | 21,098.23 | 161,560.35 | 正常 | 否 | 否 |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万元)(如有) | (万元)(如有) |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及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 | 2021年01月21日 | - | 月度议价方式 | 890,800 | 否 | 无 | 正常履行中 | 2021年01月22日 | www.cninfo.com.cn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 | 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太阳能晶体硅片 | 2020年11月27日 | - | 月度议价方式 | 1,136,300 | 否 | 无 | 正常履行中 | 2020年11月30日 | www.cninfo.com.cn |
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太阳能晶体硅片 | 2022年05月09日 | - | 月度议价方式 | 1,422,700 | 否 | 无 | 正常履行中 | 2022年05月09日 | www.cninfo.com.cn |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截、开、磨、切装备及金刚线领域以及技术领域 | 2023年01月03日 | - | 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 否 | 无 | 正常履行中 | 2023年01月03日 | www.cninfo.com.cn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芯 | 2023年01月09日 | - | 按照产品主要原材料单价进行浮动机制调价 | 否 | 无 | 正常履行中 | 2023年01月09日 | www.cninfo.com.cn |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定向增发事项2022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2022年度定向增发事项相关议案;
2022年2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定向增发事项相关议案;
2022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73号);
2022年4月8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71号);
2022年5月16日,公司公告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公告;
2022年6月9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2022年7月8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2022年7月15日,公司公告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66 号);
2022年7月28日,公司公告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公告;
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2022年度定向增发事项相关议案;
2022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公司2022年度定向增发事项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2年8月18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0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年1月18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023年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等2022年度定向增发事项相关议案;
2023年2月10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本次定向增发事项完结;
2023年8月9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除林海峰外其他15位定向增发对象的限售股份于2023年8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9,274,446 | 22.34% | 248,138,957 | 325,000 | 248,463,957 | 447,738,403 | 39.2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31,265,508 | 31,265,508 | 31,265,508 | 2.7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99,274,446 | 22.34% | 54,590,569 | 325,000 | 54,915,569 | 254,190,015 | 22.3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24,813,895 | 24,813,895 | 24,813,895 | 2.1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9,274,446 | 22.34% | 29,776,674 | 325,000 | 30,101,674 | 229,376,120 | 20.12%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9,116,631 | 9,116,631 | 9,116,631 | 0.8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9,116,631 | 9,116,631 | 9,116,631 | 0.8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基金理财产品等 | 0 | 0.00% | 153,166,249 | 153,166,249 | 153,166,249 | 13.4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2,600,460 | 77.66% | -325,000 | -325,000 | 692,275,460 | 60.7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92,600,460 | 77.66% | -325,000 | -325,000 | 692,275,460 | 60.7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 |
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91,874,906 | 100.00% | 248,138,957 | 0 | 248,138,957 | 1,140,013,86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高管锁定
(1)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首发后限售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林海峰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高管锁定
(1)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首发后限售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林海峰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随股份变动而变化。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林海峰 | 197,360,446.00 | 0.00 | 19,851,116.00 | 217,211,562.00 | 高管锁定股、首发后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1、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林海峰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光华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兴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00 | 0.00 | 49,627,791.00 | 49,627,791.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9,831,871.00 | 19,831,871.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济南江山投资 | 0.00 | 0.00 | 14,888,337.0 | 14,888,337.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业领航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0.00 | 0.00 | 12,853,598.00 | 12,853,598.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00 | 0.00 | 12,843,672.00 | 12,843,672.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1,433,637.00 | 11,433,637.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00 | 0.00 | 11,166,253.00 | 11,166,253.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周斌 | 0.00 | 0.00 | 9,925,558.00 | 9,925,558.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 |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9,925,558.00 | 9,925,558.00 | 首发后限售股 |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其他 | 1,914,000.00 | 0.00 | 76,116,566.00 | 78,030,566.00 | 高管锁定股、首发后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1、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合计 | 199,274,446.00 | 0.00 | 248,463,957.00 | 447,738,403.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 2022年12月30日 | 20.15 | 248,138,957 | 2023年02月13日 | 248,138,957 | www.cninfo.com.cn | 2023年02月09日 |
股)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含),股票数量不超过248,138,957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500,0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20.15元/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7,562,471股(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拟认购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5%(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30%(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48,138,957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实际认购19,851,11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未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5%(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30%(含本数)。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7,28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林海峰 | 境内自然人 | 24.82% | 282,998,377 | 19,851,116 | 217,211,562 | 65,786,815 | 质押 | 121,621,000 | |
光华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兴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35% | 49,627,791 | 49,627,791 | 49,627,791 | 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0% | 31,867,390 | 31,173,222 | 31,265,508 | 601,882 |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 其他 | 2.04% | 23,290,700 | 0 | 0 | 23,290,700 |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5% | 21,038,286 | 2,257,200 | 0 | 21,038,28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1.84% | 21,030,694 | 985,400 | 0 | 21,030,69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4% | 18,678,437 | 2,789,505 | 0 | 18,678,437 |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 | 14,888,337 | 14,888,337 | 14,888,337 | 0 |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业领航二号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 | 其他 | 1.13% | 12,853,598 | 12,853,598 | 12,853,598 | 0 |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华业致远三号股权 | 其他 | 1.13% | 12,843,672 | 12,843,672 | 12,843,672 | 0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与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不详。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林海峰 | 65,786,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86,815 | |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23,29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90,7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038,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38,28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030,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30,69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678,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78,43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551,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51,60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327,307 | 人民币普通股 | 6,327,307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5,478,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78,150 | |
何迅 | 4,96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64,5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78,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8,678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与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不详。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林海峰 | 董事长 | 现任 | 263,147,261 | 19,851,116 | 0 | 282,998,377 | 0 | 0 | 0 |
合计 | -- | -- | 263,147,261 | 19,851,116 | 0 | 282,998,377 | 0 | 0 | 0 |
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042,305,392.78 | 9,845,784,311.5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933,403.77 | 75,837,388.2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26,578,365.39 | 894,961,789.26 |
应收账款 | 4,750,374,141.81 | 3,129,409,386.94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057,698.37 | 263,639,646.66 |
预付款项 | 816,745,058.91 | 591,447,319.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58,408,577.72 | 1,395,139,546.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65,000.00 | 2,500,00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740,012,996.31 | 6,402,340,082.4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8,014,014.49 | 36,554,558.53 |
其他流动资产 | 834,685,533.02 | 801,818,043.14 |
流动资产合计 | 30,930,115,182.57 | 23,436,932,072.9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4,770,377.99 | 126,206,614.15 |
长期股权投资 | 765,336,166.07 | 751,136,392.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795,200.00 | 28,282,8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113,711,184.55 | 9,066,528,696.30 |
在建工程 | 4,481,599,938.97 | 1,494,766,610.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54,677,043.81 | 537,867,429.53 |
无形资产 | 914,871,049.35 | 950,260,829.6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2,944,787.16 | 216,489,992.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5,925,766.86 | 656,147,860.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46,598,739.82 | 996,978,975.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409,230,254.58 | 14,824,666,201.52 |
资产总计 | 49,339,345,437.15 | 38,261,598,274.4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32,583,499.41 | 4,256,376,118.0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65,857,011.54 | 92,529,541.05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791,688,544.76 | 7,668,897,295.92 |
应付账款 | 7,114,319,904.89 | 5,886,723,350.01 |
预收款项 | 60,074.77 | 10,787,889.21 |
合同负债 | 3,858,131,292.34 | 3,434,300,353.1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726,718.81 | 119,122,255.20 |
应交税费 | 210,590,268.26 | 274,252,178.16 |
其他应付款 | 636,173,503.25 | 785,916,314.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8,002,772.6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1,250,402.80 | 1,056,038,651.18 |
其他流动负债 | 1,433,647,550.37 | 786,841,215.13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69,028,771.20 | 24,371,785,161.2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260,547,894.55 | 2,121,142,074.8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7,649,989.96 | 364,022,438.58 |
长期应付款 | 869,663,498.88 | 646,728,525.3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362,020.87 | 3,101,705.07 |
递延收益 | 361,783,262.00 | 280,582,767.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6,760,479.37 | 74,280,641.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89,767,145.63 | 3,489,858,152.49 |
负债合计 | 34,458,795,916.83 | 27,861,643,313.7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140,013,863.00 | 891,874,90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831,618,817.80 | 5,173,052,073.1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6,008,633.62 | -69,372,398.3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7,772,884.60 | 277,772,884.6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31,427,764.07 | 3,098,311,551.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834,824,695.85 | 9,371,639,016.86 |
少数股东权益 | 45,724,824.47 | 1,028,315,943.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880,549,520.32 | 10,399,954,960.7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9,339,345,437.15 | 38,261,598,274.49 |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钰 会计机构负责人:窦保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179,533,340.55 | 4,092,174,636.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01,789.78 | 10,197,439.6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22,142,744.05 | 443,998,712.18 |
应收账款 | 7,103,791,103.63 | 5,712,965,154.47 |
应收款项融资 | 387,151,643.87 | 190,205,081.73 |
预付款项 | 1,140,005,649.44 | 720,221,984.59 |
其他应收款 | 4,084,576,020.44 | 2,368,958,033.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0,365,000.00 | 282,500,000.00 |
存货 | 1,193,736,910.98 | 560,722,966.0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08,483.19 | 2,708,483.19 |
其他流动资产 | 69,753,010.55 | 73,942,375.11 |
流动资产合计 | 20,285,700,696.48 | 14,176,094,866.5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9,321,990.42 | 29,640,707.44 |
长期股权投资 | 12,064,215,578.69 | 8,472,784,042.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31,570,027.89 | 273,262,030.74 |
固定资产 | 266,107,784.65 | 354,157,228.31 |
在建工程 | 1,800,487.11 | 2,200,892.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45,045.77 | 2,875,642.60 |
无形资产 | 68,943,088.11 | 158,744,491.5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926,499.33 | 23,228,745.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2,525,685.19 | 422,546,349.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528,306.01 | 35,284,328.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331,984,493.17 | 9,774,724,457.72 |
资产总计 | 33,617,685,189.65 | 23,950,819,324.2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32,252,652.19 | 3,062,558,942.2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2,717,698.63 | 62,024,838.36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665,383,895.98 | 5,061,702,880.00 |
应付账款 | 6,411,672,937.28 | 4,192,568,000.4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78,442,633.43 | 1,236,762,131.44 |
应付职工薪酬 | 42,551,685.94 | 41,298,366.18 |
应交税费 | 9,233,702.29 | 14,273,349.17 |
其他应付款 | 1,683,703,073.23 | 2,010,981,046.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28,002,772.6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946,927.76 | 89,150,824.88 |
其他流动负债 | 1,067,956,832.70 | 469,476,384.94 |
流动负债合计 | 20,447,862,039.43 | 16,240,796,763.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57,000,000.00 | 9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538,881.16 | 18,475,134.8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22,580.00 | |
递延收益 | 13,875,419.06 | 15,441,832.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3,965.18 | 1,262,466.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8,128,265.40 | 131,502,014.30 |
负债合计 | 20,735,990,304.83 | 16,372,298,778.2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140,013,863.00 | 891,874,90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893,250,735.53 | 5,172,853,990.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9,696.22 | 39,696.2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7,772,884.60 | 277,772,884.60 |
未分配利润 | 1,570,617,705.47 | 1,235,979,068.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881,694,884.82 | 7,578,520,546.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617,685,189.65 | 23,950,819,324.2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606,634,867.99 | 12,615,444,606.48 |
其中:营业收入 | 17,606,634,867.99 | 12,615,444,606.4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309,763,849.48 | 12,159,718,507.36 |
其中:营业成本 | 15,238,109,377.20 | 11,054,172,163.7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3,646,231.95 | 31,085,258.28 |
销售费用 | 206,126,755.60 | 120,532,924.85 |
管理费用 | 529,974,982.56 | 387,540,312.91 |
研发费用 | 489,934,388.24 | 468,824,155.83 |
财务费用 | -198,027,886.07 | 97,563,691.73 |
其中:利息费用 | 160,903,312.12 | 171,410,788.49 |
利息收入 | 74,558,267.64 | 26,636,601.49 |
加:其他收益 | 143,950,366.60 | 108,373,066.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55,210.78 | 48,328,267.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30,401.42 | 43,723,553.5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394,841.04 | -66,379,950.3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908,402.01 | 61,005,031.2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3,486,720.62 | -7,134,130.2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90,445.80 | 12,263.9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52,885,764.86 | 599,930,647.96 |
加:营业外收入 | 7,059,111.23 | 659,624.33 |
减:营业外支出 | 4,211,130.49 | 4,139,727.3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55,733,745.60 | 596,450,544.96 |
减:所得税费用 | 175,989,947.10 | 87,499,547.0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9,743,798.50 | 508,950,997.9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9,743,798.50 | 508,950,997.9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1,118,985.26 | 504,622,127.2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24,813.24 | 4,328,870.7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852,167.99 | 14,006,405.7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636,235.29 | 14,062,989.1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47,537.1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647,537.1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636,235.29 | 16,710,526.2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6,636,235.29 | 16,710,526.28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5,932.70 | -56,583.31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1,891,630.51 | 522,957,403.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4,482,749.97 | 518,685,116.3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408,880.54 | 4,272,287.4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838 | 0.565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838 | 0.565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钰 会计机构负责人:窦保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988,854,907.00 | 10,190,905,088.62 |
减:营业成本 | 13,459,764,045.52 | 10,330,325,394.64 |
税金及附加 | 11,361,202.32 | 2,959,617.43 |
销售费用 | 108,340,405.43 | 54,439,980.77 |
管理费用 | 167,921,247.39 | 111,107,298.31 |
研发费用 | 28,783,693.06 | 50,241,627.14 |
财务费用 | -138,537,751.43 | -124,683,848.90 |
其中:利息费用 | 45,342,648.74 | 26,295,625.94 |
利息收入 | 29,456,227.63 | 22,197,960.36 |
加:其他收益 | 21,452,876.60 | 21,332,306.7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7,273,105.71 | 60,797,425.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966,536.37 | 43,706,305.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13,709.37 | -9,924,551.3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697,396.90 | 45,294,149.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883,360.34 | 29,416,095.4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62,756.52 | 152,284.2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7,990,823.89 | -86,417,271.30 |
加:营业外收入 | 4,650,021.31 | -21,790.72 |
减:营业外支出 | 527,272.76 | 1,504,160.4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2,113,572.44 | -87,943,222.49 |
减:所得税费用 | 69,472,162.66 | -12,188,350.2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2,641,409.78 | -75,754,872.2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2,641,409.78 | -75,754,872.2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2,641,409.78 | -75,754,872.2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091,017,042.85 | 12,156,486,125.9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5,025,157.27 | 1,981,241,393.4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3,578,893.72 | 1,193,573,881.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19,621,093.84 | 15,331,301,400.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746,535,626.99 | 11,156,643,732.3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6,439,530.59 | 484,099,041.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1,477,217.15 | 440,889,179.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3,827,170.92 | 965,494,871.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48,279,545.65 | 13,047,126,824.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341,548.19 | 2,284,174,576.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44,230.53 | 75,183,074.1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696,575.19 | 379,599,8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9,586,793.61 | 373,002,655.1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427,599.33 | 827,785,529.2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2,519,792,942.18 | 432,017,342.23 |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61,83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81,622,942.18 | 432,017,342.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7,195,342.85 | 395,768,187.0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9,999,983.5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83,844,183.08 | 3,949,380,723.9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3,576,850.56 | 3,192,215,294.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67,421,017.19 | 7,141,596,018.0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46,819,852.13 | 3,464,029,220.7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9,900,695.55 | 158,589,946.9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54,114,225.15 | 4,437,816,160.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60,834,772.83 | 8,060,435,328.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6,586,244.36 | -918,839,310.6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1,509,783.39 | 34,450,416.1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2,242,233.09 | 1,795,553,869.2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91,105,456.85 | 2,075,880,832.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93,347,689.94 | 3,871,434,702.0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200,002,358.50 | 7,980,330,591.9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3,873,950.71 | 780,766,058.7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3,788,135.53 | 2,990,133,066.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87,664,444.74 | 11,751,229,717.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267,846,260.33 | 9,414,605,934.5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1,585,565.45 | 116,123,939.8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883,041.80 | 9,016,424.2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73,574,105.09 | 741,997,270.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14,888,972.67 | 10,281,743,569.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24,527.93 | 1,469,486,147.7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97,831,924.32 | 24,244,2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247.27 | 35,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72,159,415.0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7,915,171.59 | 196,438,615.0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390,742.95 | 54,141,006.4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20,000,000.00 | 313,573,5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61,83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54,220,742.95 | 367,714,506.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6,305,571.36 | -171,275,891.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9,999,983.5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83,904,648.90 | 2,222,644,6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9,087,991.32 | 3,024,644,467.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82,992,623.77 | 5,247,289,067.0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54,597,117.79 | 2,511,880,756.4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223,281.50 | 59,262,530.8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26,786,538.65 | 3,418,436,053.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41,606,937.94 | 5,989,579,340.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1,385,685.83 | -742,290,273.8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35,931.99 | 38,913,203.3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6,019,654.55 | 594,833,185.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2,788,297.66 | 545,413,495.9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38,807,952.21 | 1,140,246,681.8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91,874,906.00 | 5,173,052,073.18 | -69,372,398.33 | 277,772,884.60 | 3,098,311,551.41 | 9,371,639,016.86 | 1,028,315,943.92 | 10,399,954,960.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1,874,9 | 5,173,052 | -69,372 | 277,772,8 | 3,098,311 | 9,371,639 | 1,028,315 | 10,399,95 |
06.00 | ,073.18 | ,398.33 | 84.60 | ,551.41 | ,016.86 | ,943.92 | 4,960.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138,957.00 | 4,658,566,744.62 | -76,636,235.29 | 633,116,212.66 | 5,463,185,678.99 | -982,591,119.45 | 4,480,594,559.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636,235.29 | 861,118,985.26 | 784,482,749.97 | -982,591,119.45 | -198,108,369.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8,138,957.00 | 4,658,566,744.62 | 4,906,705,701.62 | 4,906,705,701.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8,138,957.00 | 4,720,396,744.62 | 4,968,535,701.62 | 4,968,535,701.6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1,830,000.00 | -61,830,000.00 | -61,83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28,002,772.60 | -228,002,772.60 | -228,002,772.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8,002,772.60 | -228,002,772.60 | -228,002,772.6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0,263,154.98 | 10,263,154.98 | 10,263,154.98 | ||||||||||||
2.本期使用 | -10,263,154.98 | -10,263,154.98 | -10,263,154.9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831,618,817.80 | -146,008,633.62 | 277,772,884.60 | 3,731,427,764.07 | 14,834,824,695.85 | 45,724,824.47 | 14,880,549,520.32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 | 901,35 | 5,153, | 72,406 | 3,445, | 250,29 | 2,243, | 8,479, | 1,058, | 9,538, |
末余额 | 9,941.00 | 717,515.22 | ,150.14 | 273.78 | 5,708.27 | 219,727.06 | 632,015.19 | 687,818.41 | 319,833.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1,359,941.00 | 5,153,717,515.22 | 72,406,150.14 | 3,445,273.78 | 250,295,708.27 | 2,243,219,727.06 | 8,479,632,015.19 | 1,058,687,818.41 | 9,538,319,833.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646.88 | 14,062,989.10 | 504,622,127.23 | 518,561,469.45 | 4,272,287.41 | 522,833,756.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062,989.10 | 504,622,127.23 | 518,685,116.33 | 4,272,287.41 | 522,957,403.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3,646.88 | -123,646.88 | -123,646.8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1,359,941.00 | 5,153,593,868.34 | 72,406,150.14 | 17,508,262.88 | 250,295,708.27 | 2,747,841,854.29 | 8,998,193,484.64 | 1,062,960,105.82 | 10,061,153,590.4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91,874,906.00 | 5,172,853,990.91 | 39,696.22 | 277,772,884.60 | 1,235,979,068.29 | 7,578,520,546.0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1,874,906.00 | 5,172,853,990.91 | 39,696.22 | 277,772,884.60 | 1,235,979,068.29 | 7,578,520,546.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138,957.00 | 4,720,396,744.62 | 334,638,637.18 | 5,303,174,338.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2,641,409.78 | 562,641,409.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8,138,957.00 | 4,720,396,744.62 | 4,968,535,701.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8,138,957.00 | 4,720,396,744.62 | 4,968,535,701.6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8,002,772.60 | -228,002,772.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8,002,772.60 | -228,002,772.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893,250,735.53 | 39,696.22 | 277,772,884.60 | 1,570,617,705.47 | 12,881,694,884.8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1,359,941.00 | 5,153,519,432.95 | 72,406,150.14 | 250,295,708.27 | 988,684,481.33 | 7,221,453,413.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1,359,941.00 | 5,153,519,432.95 | 72,406,150.14 | 250,295,708.27 | 988,684,481.33 | 7,221,453,413.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754,872.29 | -75,754,872.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754,872 | -75,754,872 |
.29 | .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 | 901,359,94 | 5,153,519, | 72,406,150 | 250,295,70 | 912,929,60 | 7,145,698, |
末余额 | 1.00 | 432.95 | .14 | 8.27 | 9.04 | 541.1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宁海县日升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日。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2009年5月由林海峰、仇华娟、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汇金立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陈漫、四川中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增荣、宁海和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公司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1449739014。2010年9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40,013,863股,注册资本为1,140,013,863.00元,注册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总部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实际控制人为林海峰。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部件、电器、灯具、橡塑制品、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加工;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设备、设施租赁;太阳能发电;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本公司属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灯具等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站的建造、运营和出售。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主要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Risen Energy(HongKong)Co., LTD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Risen Energy GmbH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1 | 51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Risen Energy(Australia) Pty LTD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Risen Mexico,S.A.DE C.V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70 | 70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Risen Project ,S.A. DE C.V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Risen RISI Holding Limited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90 | 90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Co.,Limited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宁海日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新设75户,转让6户,注销4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每月月初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为大型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为地方性银行及财务公司等,综合考虑其违约风险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为企业,票据违约风险较高 | 按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式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2: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3:低风险组合 | 保证金、退税、应收电网电费(含补)等具有低风险信用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6.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2: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3:低风险组合 | 保证金、退税、应收电网电费(含补)等具有低风险信用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6.金融工具减值。
17、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2: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3:低风险组合
组合3:低风险组合 | 保证金、退税、应收电网电费(含补)等具有低风险信用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
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太阳能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2%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24%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受益年限 |
专利权 | 10 | 专利权受益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20-25 | 电站预计使用期限 |
商标权
商标权 | 10 | 商标权受益年限 |
软件 | 10 | 合理预计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国内公司: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内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销售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2)国外公司:
针对CFR、CIF、CIP、FOP、FCA业务结算模式,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外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出口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针对DAP、DAT、DDP业务结算模式,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外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到约定地点、取得签收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出口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针对EXW业务结算模式,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外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到约定地点、取得签收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出口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3.电站发电收入
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在光伏电站已经并网发电,与发电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4.电站建设及服务收入
本集团对外提供工程建造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详见五、(十二));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5.电站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电站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集团持有销售的光伏电站用于在市场上找寻第三方客户予以出售,光伏电站销售是本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是本集团光伏产品业务的延伸。
根据市场情况,目前光伏电站的转让多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交易,交易实质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销售电站资产。当股权交割的工商变更完成且根据合同判定相关电站的控制权转移给相关客户时,本集团确认光伏电站销售收入。
6.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注释【51.递延收益】/【注释74.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本公司除财政贴息外,均采用总额法核算。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3.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4.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5.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6.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7.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8.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10%、12.5%、15%、16.5%、17%、20%、21%、25%、30%、31.4%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15%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15% |
常州威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 |
衢州东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嘉兴日升金瑞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宁波北仑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宁海日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2.5% |
余姚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00% |
池州市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5% |
池州瑞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5% |
宜昌市昌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5% |
西藏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5% |
慈溪永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宁海汇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泰州龙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 |
新沂甬升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5% |
慈溪欣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5% |
缙云县柏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5% |
缙云方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宁海鸿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5%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5%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5%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25%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 | 25%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2.50% |
余姚永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Risen Energy(HongKong) Co.,Ltd | 16.5% |
Risen Holdings Pty Ltd | 30% |
Risen Energy Solar Project GmbH | 15% |
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imited | 16.50% |
Risen Energy Project D2 GmbH | 15% |
Risen Sky Solar Energy S.à r.l. | 10% |
Iberia Renovables Durango,S.A.P.I. de C.V. | 30% |
Risen Energy Inc | 30%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10% |
Risen RISI holding Ltd | 16.50% |
Yarranlea Solar Pty Ltd | 30% |
Merredin Solar Farm Nominee | 30% |
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 24% |
TWINSEL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LTD | 17% |
RISEN (HONGKONG) ELECTRIC POWER CO. | 16.50% |
Risen Energy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 | 17% |
New Power Italia srl | 24%+3.9% |
Risen Mexico,S.A. DE C.V | 30% |
RISEN PROJECT, S.A. DE C.V. | 30% |
Risen Manufactura,S.A.de C.V. | 30% |
Risen Energy GmbH | 15% |
Risen Energy(Australia) Pty Ltd | 30% |
2、税收优惠
1.孙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1年12月10日重新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31013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孙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2.孙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310014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孙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3. 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300019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4. 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2340019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5.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2331000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6.孙公司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21500036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孙公司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 号),部分子公司因所投资的光伏电站项目列入《公共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版)而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明细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优惠期间 |
余姚永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新沂甬升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慈溪欣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宁海鸿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缙云方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宁海日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1] |
余姚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2] |
浙江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泰州龙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宜昌市昌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3]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注1:该公司宁海技校电站税收优惠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同协二期电站税收优惠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2:该公司余姚明州电站税收优惠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3:该公司湖北共同村电站、湖北宏尚服饰电站、湖北大自然电站税、湖北共升村电站及优力维特电站税收优惠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补充文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孙公司西藏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从事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收入所得,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2,635.41 | 676,861.12 |
银行存款 | 7,492,021,848.02 | 4,926,841,116.14 |
其他货币资金 | 5,550,050,909.35 | 4,918,266,334.30 |
合计 | 13,042,305,392.78 | 9,845,784,311.5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612,441,522.71 | 2,147,106,553.96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013,144,322.08 | 3,897,017,338.04 |
信用证保证金 | 25,540,830.73 | 70,511,016.37 |
保函保证金 | 423,054,214.71 | 376,665,429.87 |
贷款保证金 | 16,802,649.64 | 164,382,996.35 |
金融工具保证金 | 53,402,535.61 | 72,904,664.63 |
其他保证金 | 17,013,150.07 | 5,935,201.93 |
定期存款 | 67,262,207.52 | |
合计 | 5,548,957,702.84 | 4,654,678,854.71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7,933,403.77 | 75,837,388.23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54,893,066.93 | 63,983,907.64 |
衍生金融资产 | 3,040,336.84 | 11,853,480.59 |
其中: | ||
合计 | 57,933,403.77 | 75,837,388.23 |
其他说明:
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股权投资、期权及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53,830,247.60 | 847,235,920.19 |
商业承兑票据 | 72,748,117.79 | 47,725,869.07 |
合计 | 1,426,578,365.39 | 894,961,789.26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76,576,966.10 | 5.35% | 3,828,848.31 | 5.00% | 72,748,117.79 | 50,867,514.20 | 5.66% | 3,141,645.13 | 6.18% | 47,725,869.07 |
低风险银行承 | 1,353,830,247. | 94.65% | 1,353,830,247. | 847,235,920.19 | 94.34% | 847,235,920.19 |
兑票据组合 | 60 | 6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430,407,213.70 | 100.00% | 3,828,848.31 | 0.27% | 1,426,578,365.39 | 898,103,434.39 | 100.00% | 3,141,645.13 | 0.35% | 894,961,789.26 |
其中: | ||||||||||
合计 | 1,430,407,213.70 | 100.00% | 3,828,848.31 | 0.27% | 1,426,578,365.39 | 898,103,434.39 | 100.00% | 3,141,645.13 | 0.35% | 894,961,789.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28,848.3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76,576,966.10 | 3,828,848.31 | 5.00% |
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1,353,830,247.60 | ||
合计 | 1,430,407,213.70 | 3,828,848.3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3,141,645.13 | 687,203.18 | 3,828,848.31 | |||
合计 | 3,141,645.13 | 687,203.18 | 3,828,848.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78,351,302.04 | |
商业承兑票据 | 319,175,615.33 | |
合计 | 3,597,526,917.37 |
说明:本公司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票据业务的实际情况,谨慎评估出票人信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均不重大、在背书时可以转移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收票据,在背书转让时终止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终止确认。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3,672,185.21 | 3.43% | 73,731,934.14 | 38.07% | 119,940,251.07 | 188,275,268.96 | 4.81% | 72,551,202.12 | 38.53% | 115,724,066.84 |
其 |
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450,680,890.83 | 96.57% | 820,247,000.09 | 15.05% | 4,630,433,890.74 | 3,726,832,603.50 | 95.19% | 713,147,283.40 | 19.14% | 3,013,685,320.10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5,352,117,016.85 | 94.82% | 820,247,000.09 | 15.33% | 4,531,870,016.76 | 3,632,385,109.05 | 92.78% | 713,147,283.40 | 19.63% | 2,919,237,825.65 |
低风险组合 | 98,563,873.98 | 1.75% | 98,563,873.98 | 94,447,494.45 | 2.41% | 94,447,494.45 | ||||
合计 | 5,644,353,076.04 | 100.00% | 893,978,934.23 | 15.84% | 4,750,374,141.81 | 3,915,107,872.46 | 100.00% | 785,698,485.52 | 20.07% | 3,129,409,386.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3,731,934.1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REAL GOODS ENERGY TECH INC | 10,507,915.45 | 10,507,915.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RCR O'DONNELL GRIFFIN PTY LTD | 1,977,669.23 | 1,977,669.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DARWIN ENERGIA S.A.S. | 127,808.22 | 127,808.2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EE CONSTRUCTION DK APS | 171,343,215.81 | 51,402,964.74 | 30.00% | 按预计不可回收金额计提 |
VENERGY SOLAR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 2,049,207.47 | 2,049,207.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广日升(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670,000.00 | 6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中塑优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53,429.92 | 1,453,429.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36,722.22 | 5,036,722.2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九江盛朝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6,216.89 | 506,216.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93,672,185.21 | 73,731,934.14 |
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20,247,000.0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84,075,195.09 | 214,203,759.82 | 5.00% |
1-2年 | 371,962,033.88 | 37,196,203.39 | 10.00% |
2-3年 | 73,526,849.63 | 14,705,369.93 | 20.00% |
3-4年 | 111,215,008.34 | 55,607,504.17 | 50.00% |
4-5年 | 64,018,835.63 | 51,215,068.50 | 80.00% |
5年以上 | 447,319,094.28 | 447,319,094.28 | 100.00% |
合计 | 5,352,117,016.85 | 820,247,000.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低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4,149,618.69 | ||
1-2年 | 19,492,752.52 | ||
2-3年 | 16,657,234.92 | ||
3-4年 | 6,545,075.39 | ||
4-5年 | 1,719,192.46 | ||
合计 | 98,563,873.9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338,256,360.23 |
1至2年 | 563,198,164.81 |
2至3年 | 90,409,810.70 |
3年以上 | 652,488,740.30 |
3至4年 | 130,904,167.72 |
4至5年 | 73,595,478.30 |
5年以上 | 447,989,094.28 |
合计 | 5,644,353,076.04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2,551,202.12 | 2,531,101.58 | 84,359.07 | 1,266,010.49 | 73,731,934.14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13,147,283.40 | 180,452,302.50 | 73,322,337.55 | 30,248.26 | 820,247,000.09 | |
合计 | 785,698,485.52 | 182,983,404.08 | 73,406,696.62 | 1,296,258.75 | 893,978,934.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96,258.7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03,835,100.62 | 7.15% | 20,191,755.03 |
第二名 | 321,546,861.45 | 5.70% | 16,077,343.07 |
第三名 | 171,343,215.81 | 3.04% | 51,402,964.74 |
第四名 | 169,944,194.00 | 3.01% | 16,994,419.40 |
第五名 | 166,079,387.75 | 2.94% | 8,303,969.39 |
合计 | 1,232,748,759.63 | 21.84%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80,534,718.50 | 225,794,323.62 |
应收账款 | 184,522,979.87 | 37,845,323.04 |
合计 | 765,057,698.37 | 263,639,646.6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406,633,408.7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406,633,408.73 |
注1:本公司持有票据具有收取现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的,对于未到期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则应计入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较短,为简化处理,直接按票据面值作为公允价值;对于未到期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由于转让难度较大,出售目的难以实现,则计入应收票据,按摊余成本计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注2:本公司存在将信用证作福费廷处理情况,认为本公司持有相应信用证具有收取现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的,对于信用证对应的应收账款计入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为信用证承兑金额。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96,109,994.59 | 97.47% | 565,404,612.44 | 95.60% |
1至2年 | 11,981,194.50 | 1.47% | 17,317,815.30 | 2.93% |
2至3年 | 4,688,126.68 | 0.57% | 4,688,474.59 | 0.79% |
3年以上 | 3,965,743.14 | 0.49% | 4,036,417.31 | 0.68% |
合计 | 816,745,058.91 | 591,447,319.6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175,175,276.35 | 21.45% | 2023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二名 | 81,499,801.62 | 9.98% | 2023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三名 | 72,020,449.59 | 8.82% | 2023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四名 | 59,973,359.95 | 7.34% | 2023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五名 | 55,297,034.66 | 6.77% | 2023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合计 | 443,965,922.17 | 54.36%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65,000.00 | 2,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458,043,577.72 | 1,392,639,546.59 |
合计 | 1,458,408,577.72 | 1,395,139,546.59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365,000.00 | 2,500,000.00 |
合计 | 365,000.00 | 2,5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56,569,016.68 | 506,843,959.99 |
应收退税款 | 123,133,710.70 | 32,896,027.36 |
备用金等 | 5,065,444.38 | 2,065,775.91 |
股权转让款 | 912,010,799.70 | 752,253,598.98 |
电站往来款 | 213,854,528.33 | 247,870,445.48 |
其他 | 127,916,733.74 | 145,379,555.86 |
合计 | 1,738,550,233.53 | 1,687,309,363.58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75,819,701.47 | 18,850,115.52 | 294,669,816.9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3,410,050.40 | 1,273,114.18 | 24,683,164.58 | |
本期转回 | 38,846,325.76 | 38,846,325.76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60,383,426.11 | 20,123,229.70 | 280,506,655.8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45,483,241.69 |
1至2年 | 895,530,177.88 |
2至3年 | 97,641,987.24 |
3年以上 | 199,894,826.72 |
3至4年 | 66,917,236.10 |
4至5年 | 1,662,720.83 |
5年以上 | 131,314,869.79 |
合计 | 1,738,550,233.53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94,669,816.99 | 24,683,164.58 | 38,846,325.76 | 280,506,655.81 | ||
合计 | 294,669,816.99 | 24,683,164.58 | 38,846,325.76 | 280,506,655.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00,403,228.15 | 1-2年 | 17.28% | 30,040,322.81 |
湖北岚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149,235,980.00 | 1-2年 | 8.58% | 14,923,598.00 |
宁波国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转让款 | 107,355,900.00 | 1年以内 | 6.18% | 5,367,795.00 |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站往来款 | 105,658,555.67 | 1-3年 | 6.08% | 12,126,749.64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 | 股权转让款 | 105,200,000.00 | 1-2年 | 6.05% | 10,520,000.00 |
限公司 | |||||
合计 | 767,853,663.82 | 44.17% | 72,978,465.45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72,463,131.07 | 37,594,620.10 | 1,734,868,510.97 | 2,137,515,897.46 | 23,136,970.46 | 2,114,378,927.00 |
在产品 | 119,491,086.04 | 119,491,086.04 | 133,446,385.86 | 133,446,385.86 | ||
库存商品 | 3,133,775,402.23 | 131,860,095.31 | 3,001,915,306.92 | 3,072,022,318.11 | 166,737,538.69 | 2,905,284,779.42 |
周转材料 | 123,440,353.33 | 17,702,943.50 | 105,737,409.83 | 90,092,436.17 | 17,890,020.92 | 72,202,415.25 |
合同履约成本 | 112,781,290.98 | 16,001,608.42 | 96,779,682.56 | 118,576,194.83 | 16,001,608.42 | 102,574,586.41 |
发出商品 | 2,639,084,683.93 | 19,524,381.44 | 2,619,560,302.49 | 984,546,190.42 | 21,193,078.88 | 963,353,111.54 |
委托加工物资 | 17,412,934.62 | 17,312.83 | 17,395,621.79 | 14,696,429.16 | 17,312.83 | 14,679,116.33 |
自制半成品 | 49,112,324.65 | 4,847,248.94 | 44,265,075.71 | 98,104,193.19 | 1,683,432.58 | 96,420,760.61 |
合计 | 7,967,561,206.85 | 227,548,210.54 | 7,740,012,996.31 | 6,649,000,045.20 | 246,659,962.78 | 6,402,340,082.42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3,136,970.46 | 20,769,962.29 | 6,312,312.65 | 37,594,620.10 | ||
库存商品 | 166,737,538.69 | 144,922,780.80 | 179,800,224.18 | 131,860,095.31 | ||
周转材料 | 17,890,020.92 | 339,424.26 | 526,501.68 | 17,702,943.50 | ||
合同履约成本 | 16,001,608.42 | 16,001,608.42 | ||||
自制半成品 | 1,683,432.58 | 3,654,795.66 | 490,979.30 | 4,847,248.94 | ||
委托加工物资 | 17,312.83 | 17,312.83 | ||||
发出商品 | 21,193,078.88 | 34,915,749.13 | 36,584,446.57 | 19,524,381.44 | ||
合计 | 246,659,962.78 | 204,602,712.14 | 223,714,464.38 | 227,548,210.5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 38,014,014.49 | 36,554,558.53 |
合计 | 38,014,014.49 | 36,554,558.53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税金 | 648,544,740.61 | 558,943,158.83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7,327,471.54 | 15,284,459.56 |
预缴增值税 | 14,855,800.67 | 14,109,290.61 |
待抵扣税金(海外电站部分) | 163,957,520.20 | 213,481,134.14 |
合计 | 834,685,533.02 | 801,818,043.14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融资租赁款 | 114,890,615.67 | 120,237.68 | 114,770,377.99 | 126,326,851.83 | 120,237.68 | 126,206,614.15 | |
合计 | 114,890,615.67 | 120,237.68 | 114,770,377.99 | 126,326,851.83 | 120,237.68 | 126,206,614.15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20,237.68 | 120,237.6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20,237.68 | 120,237.6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5,567,319.63 | -178,420.28 | 365,000.00 | 5,023,899.35 | |||||||
布拖宁 | 208,50 | - | 208,26 |
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7 | 241.18 | 5.19 | ||||||||
Solar Stand Solutions LLC | 13,461,958.12 | -205,077.60 | 13,256,880.52 | ||||||||
Risen Peak Power SPV-AMC Inc | 161,343.15 | 161,343.15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31,737,264.89 | 10,144,956.65 | 741,882,221.54 |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976.66 | 49,950,000.00 | 40,000,000.00 | 226,165.07 | -6,494,366.71 | 3,731,775.02 |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39,978.11 | 73,960,000.00 | 59,200,000.00 | 134,884.24 | -13,940,240.52 | 994,621.83 |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19,200,000.00 | 108,134.52 | -4,830,975.05 | 77,159.47 | ||||||
小计 | 751,226,346.93 | 147,910,000.00 | 118,400,000.00 | 10,230,401.42 | 365,000.00 | -25,265,582.28 | 765,336,166.07 | ||||
合计 | 751,226,346.93 | 147,910,000.00 | 118,400,000.00 | 10,230,401.42 | 365,000.00 | -25,265,582.28 | 765,336,166.07 |
其他说明注:期初余额已对本期出售的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28,795,200.00 | 28,282,800.00 |
合计 | 28,795,200.00 | 28,282,800.00 |
其他说明:
债务工具投资系全资孙公司Risen Holdings Pty Ltd持有的以613 St Kilda Pty Ltd作为受托管理人的信托基金,持有份额为600万份。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109,970,992.33 | 9,063,309,701.72 |
固定资产清理 | 3,740,192.22 | 3,218,994.58 |
合计 | 9,113,711,184.55 | 9,066,528,696.3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太阳能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98,661,147.74 | 5,916,414,020.14 | 64,787,496.37 | 286,899,356.50 | 1,869,440,437.06 | 11,436,202,457.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29,719.78 | 385,477,344.98 | 5,176,723.57 | 32,436,577.18 | 405,568,146.41 | 851,488,511.92 |
(1)购置 | 237,000,134.21 | 5,171,635.53 | 32,436,577.18 | 274,608,346.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829,719.78 | 148,477,210.77 | 5,088.04 | 405,568,146.41 | 576,880,16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1,276.29 | 108,418,989.84 | 1,347,389.36 | 6,544,173.26 | 281,631,980.89 | 398,283,809.64 |
(1)处置或报废 | 341,276.29 | 108,418,989.84 | 1,347,389.36 | 6,544,173.26 | 116,651,828.75 | |
(2)处置子公司 | 281,631,980.89 | 281,631,980.89 | ||||
4.期末余额 | 3,321,149,591.23 | 6,193,472,375.28 | 68,616,830.58 | 312,791,760.42 | 1,993,376,602.58 | 11,889,407,160.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7,762,578.38 | 1,173,321,985.40 | 29,922,226.99 | 159,091,996.04 | 382,612,342.52 | 2,182,711,129.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244,279.80 | 297,795,646.50 | 5,842,706.77 | 24,132,652.34 | 38,960,620.30 | 441,975,905.71 |
(1)计提 | 75,244,279.80 | 297,795,646.50 | 5,842,706.77 | 24,132,652.34 | 38,960,620.30 | 441,975,905.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448.39 | 29,047,838.44 | 1,030,707.77 | 4,398,626.01 | 1,209,896.83 | 35,728,517.44 |
(1)处置或报废 | 41,448.39 | 29,047,838.44 | 1,030,707.77 | 4,398,626.01 | 34,518,620.61 | |
(2)处置子公司 | 1,209,896.83 | 1,209,896.83 | ||||
4.期末余额 | 512,965,409.79 | 1,442,069,793.46 | 34,734,225.99 | 178,826,022.37 | 420,363,065.99 | 2,588,958,517.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731,139.85 | 115,405,829.39 | 99,095.84 | 167,761.71 | 70,777,799.97 | 190,181,626.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9,215.89 | 79,711.12 | 29,787.10 | 1,578,714.11 | ||
(1)计提 | 1,469,215.89 | 79,711.12 | 29,787.10 | 1,578,714.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6,039.27 | 16,651.44 | 1,282,690.71 | |||
(1)处置或报废 | 1,266,039.27 | 16,651.44 | 1,282,690.71 | |||
4.期末余额 | 3,731,139.85 | 115,609,006.01 | 178,806.96 | 180,897.37 | 70,777,799.97 | 190,477,650.1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04,453,041.59 | 4,635,793,575.81 | 33,703,797.63 | 133,784,840.68 | 1,502,235,736.62 | 9,109,970,992.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57,167,429.51 | 4,627,686,205.35 | 34,766,173.54 | 127,639,598.75 | 1,416,050,294.57 | 9,063,309,701.7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械设备 | 214,111,793.59 | 80,469,075.33 | 52,718,390.41 | 80,924,327.85 | 车间技术改造,暂时闲置 |
电子设备 | 606,647.96 | 572,177.38 | 34,470.58 | 车间技术改造,暂时闲置 | |
合计 | 214,718,441.55 | 81,041,252.71 | 52,718,390.41 | 80,958,798.43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期末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2,208,129,405.35 | 459,088,507.76 | 85,407,552.42 | 1,663,633,345.17 |
电子设备 | 415,275.31 | 218,479.61 | - | 196,795.70 |
太阳能电站 | 371,632,159.20 | 97,945,031.98 | 12,230,049.80 | 261,457,077.42 |
合计 | 2,580,176,839.86 | 557,252,019.35 | 97,637,602.22 | 1,925,287,218.29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14,510,474.44 | 已完工未正式结算,尚未办理 |
合计 | 514,510,474.44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3,740,192.22 | 3,218,994.58 |
合计 | 3,740,192.22 | 3,218,994.58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81,599,938.97 | 1,404,628,995.57 |
工程物资 | 90,137,614.80 | |
合计 | 4,481,599,938.97 | 1,494,766,610.37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太阳能电站项目 | 1,187,106,056.17 | 1,187,106,056.17 | 738,617,931.41 | 738,617,931.41 | ||
待安装设备 | 1,899,695,406.64 | 9,679,879.34 | 1,890,015,527.30 | 261,493,855.11 | 9,679,879.34 | 251,813,975.77 |
厂房 | 1,346,087,932.86 | 1,346,087,932.86 | 335,658,504.63 | 335,658,504.63 | ||
其他 | 58,679,400.98 | 288,978.34 | 58,390,422.64 | 78,827,562.10 | 288,978.34 | 78,538,583.76 |
合计 | 4,491,568,796.65 | 9,968,857.68 | 4,481,599,938.97 | 1,414,597,853.25 | 9,968,857.68 | 1,404,628,995.5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包头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工业硅(1期) | 101,879.81 | 64,328,367.14 | 652,024,362.65 | 716,352,729.79 | 70.31% | 70.00% | 241,841.86 | 241,841.86 | 其他 | |||
固阳基地组件项目 | 73,441.66 | 223,953,987.76 | 2,016,984.22 | 110,615,679.53 | 115,355,292.45 | 77.00% | 80.00% | 其他 | ||||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 | 740,108.03 | 67,495,103.73 | 1,164,092,513.51 | 1,231,587,617.24 | 16.64% | 16.64% | 41,894,394.33 | 27,923,616.68 | 募股资金 |
池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 ||||||||||||
Mexico Canatlan114MW | 76,051.70 | 741,388,342.33 | 5,908,779.56 | 747,297,121.89 | 98.26% | 100.00% | 10,518,460.33 | 其他 | ||||
安徽新能源年产6GW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 147,500.00 | 96,840,503.68 | 945,571,433.88 | 14,416,717.83 | 1,027,995,219.73 | 70.67% | 70.67% | 其他 | ||||
合计 | 1,138,981.20 | 1,194,006,304.64 | 2,769,614,073.82 | 125,032,397.36 | 0.00 | 3,838,587,981.10 | 52,654,696.52 | 28,165,458.54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90,137,614.80 | 90,137,614.80 | ||||
合计 | 90,137,614.80 | 90,137,614.80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1,234,919.13 | 552,427.15 | 205,595,034.45 | 577,382,380.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777,915.92 | 209,873.07 | 122,271,796.60 | 208,259,585.59 |
(1)租赁 | 85,777,915.92 | 209,873.07 | 122,271,796.60 | 208,259,585.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716,586.97 | 69,716,586.97 | ||
(2)处置子公司 | 69,716,586.97 | 69,716,586.97 | ||
4.期末余额 | 387,296,248.08 | 762,300.22 | 327,866,831.05 | 715,925,379.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777,578.09 | 205,736.09 | 9,531,637.02 | 39,514,951.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927,837.91 | 120,099.68 | 2,264,105.09 | 22,312,042.68 |
(1)计提 | 19,927,837.91 | 120,099.68 | 2,264,105.09 | 22,312,042.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8,658.34 | 578,658.34 | ||
(1)处置 | 578,658.34 | 578,658.34 | ||
4.期末余额 | 49,126,757.66 | 325,835.77 | 11,795,742.11 | 61,248,335.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8,169,490.42 | 436,464.45 | 316,071,088.94 | 654,677,043.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1,457,341.04 | 346,691.06 | 196,063,397.43 | 537,867,429.53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5,140,795.33 | 2,541,628.39 | 51,130,108.86 | 393,638.11 | 45,507,517.04 | 1,064,713,687.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038,485.26 | 7,455,623.87 | 107,494,109.13 | ||||
(1)购置 | 100,038,485.26 | 7,455,623.87 | 107,494,109.1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194,445.99 | 131,194,445.99 | |||||
(1)处置 | 131,194,445.99 | 131,194,445.99 | |||||
其他原因减少 | |||||||
4.期末余额 | 933,984,834.60 | 2,541,628.39 | 58,585,732.73 | 393,638.11 | 45,507,517.04 | 1,041,013,350.8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736,875.83 | 1,346,567.46 | 11,902,386.29 | 125,982.22 | 2,723,210.46 | 77,835,022.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46,061.64 | 275,732.66 | 3,896,239.98 | 199.87 | 721,075.02 | 14,539,309.17 | |
(1)计提 | 9,646,061.64 | 275,732.66 | 3,896,239.98 | 199.87 | 721,075.02 | 14,539,309.17 | |
其他原因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49,865.72 | 2,849,865.72 | |||||
(1)处置 | 2,849,865.72 | 2,849,865.72 | |||||
4.期末余额 | 68,533,071.75 | 1,622,300.12 | 15,798,626.27 | 126,182.09 | 3,444,285.48 | 89,524,465.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617,835.81 | 36,617,835.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617,835.81 | 36,617,835.81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5,451,762.85 | 919,328.27 | 42,787,106.46 | 267,456.02 | 5,445,395.75 | 914,871,049.3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3,403,919.50 | 1,195,060.93 | 39,227,722.57 | 267,655.89 | 6,166,470.77 | 950,260,829.6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乌海日升土地使用权 | 11,803,534.39 | 集团规划变更,原投资计划暂停 |
合计 | 11,803,534.39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等 | 216,489,992.99 | 12,513,451.19 | 26,058,657.02 | 202,944,787.16 | |
合计 | 216,489,992.99 | 12,513,451.19 | 26,058,657.02 | 202,944,787.16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5,269,610.64 | 61,317,402.66 | 199,565,026.30 | 49,891,256.58 |
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 1,145,218,965.31 | 284,499,179.99 | 1,115,391,151.29 | 278,338,509.70 |
预计负债 | 3,362,020.87 | 664,617.06 | ||
公允价值变动 | 77,383,068.81 | 17,080,685.24 | 57,655,286.21 | 13,940,599.89 |
税前可弥补亏损 | 1,152,287,422.88 | 244,053,850.25 | 1,173,665,698.96 | 282,160,951.82 |
递延收益影响 | 174,061,897.38 | 27,500,565.46 | 147,103,186.13 | 31,816,542.79 |
租赁负债 | 267,734,197.51 | 50,809,466.20 | ||
合计 | 3,065,317,183.40 | 685,925,766.86 | 2,693,380,348.89 | 656,147,860.7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212,042.04 | 1,553,010.51 | 6,304,990.32 | 1,576,247.58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40,074,748.42 | 9,933,672.10 | 52,432,589.34 | 13,235,669.85 |
成本法转权益法公允价值调整 | 223,252,526.86 | 55,813,131.72 | 223,252,526.86 | 55,813,131.7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 | 23,916,221.93 | 3,587,433.29 | 24,370,614.40 | 3,655,592.16 |
使用权资产 | 245,302,855.88 | 45,873,231.75 | ||
合计 | 538,758,395.13 | 116,760,479.37 | 306,360,720.92 | 74,280,641.3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5,925,766.86 | 656,147,860.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6,760,479.37 | 74,280,641.3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0,560,000.00 | 50,560,000.00 |
可抵扣亏损 | 1,419,639,974.60 | 1,379,405,539.48 |
预计负债 | 2,608,881.65 | 3,101,705.07 |
合计 | 1,472,808,856.25 | 1,433,067,244.5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26,397,315.82 | 29,491,357.55 | |
2024 | 140,715,294.96 | 151,977,878.95 | |
2025 | 82,009,480.79 | 89,102,750.68 | |
2026 | 384,852,813.91 | 418,848,868.98 | |
2027 | 91,646,206.91 | 217,711,668.28 | |
2028及以后 | 694,018,862.21 | 472,273,015.04 | |
合计 | 1,419,639,974.60 | 1,379,405,539.48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类款项 | 1,446,598,739.82 | 1,446,598,739.82 | 996,978,975.58 | 996,978,975.58 | ||
合计 | 1,446,598,739.82 | 1,446,598,739.82 | 996,978,975.58 | 996,978,975.58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62,306,380.33 | 609,934,366.10 |
抵押借款 | 701,118,000.00 | 639,146,000.00 |
保证借款 | 1,778,300,000.00 | 784,416,189.53 |
信用借款 | 1,575,640,000.00 | 2,206,858,580.15 |
短期借款利息 | 15,219,119.08 | 16,020,982.31 |
合计 | 4,532,583,499.41 | 4,256,376,118.0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分类 | 贷款银行 | 币种 | 原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借款期限 |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2/11/29 | 2023/11/28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2023/5/6 | 2024/5/5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2022/9/29 | 2023/9/8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3/5/19 | 2024/5/3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2023/6/30 | 2024/6/28 |
保证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2/7/29 | 2023/7/28 |
保证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2022/11/4 | 2023/11/3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2022/11/8 | 2023/11/6 |
保证借款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3,300,000.00 | 3,300,000.00 | 2022/12/23 | 2023/12/11 |
保证借款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2023/3/13 | 2023/12/15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2023/5/11 | 2024/5/9 |
保证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5/12 | 2023/11/8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人民币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2023/4/26 | 2024/4/25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人民币 | 62,000,000.00 | 62,000,000.00 | 2023/6/20 | 2024/6/19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2023/3/16 | 2024/3/15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上海路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2/27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3/2/15 | 2024/1/18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上海路支行 | 人民币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2023/2/10 | 2024/2/9 |
保证借款 | 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2/22 | 2024/2/22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3/3/9 | 2024/1/18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3/31 | 2024/3/3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4/28 | 2024/4/27 |
保证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5/30 | 2024/5/30 |
保证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1/3 | 2023/12/29 |
抵押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022/7/1 | 2023/7/1 |
抵押借款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2022/7/8 | 2023/7/7 |
信用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2/7/27 | 2023/7/27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2/7/29 | 2023/7/29 |
信用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2/7/29 | 2023/7/29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22/9/21 | 2023/9/20 |
抵押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2022/10/26 | 2023/10/26 |
保证借款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2022/11/30 | 2023/11/25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2022/11/30 | 2023/11/29 |
抵押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美元 | 10,000,000.00 | 72,258,000.00 | 2023/1/19 | 2023/12/28 |
质押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23/2/14 | 2023/8/7 |
质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2/22 | 2023/7/16 |
信用借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3/2/28 | 2024/2/27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73,000,000.00 | 73,000,000.00 | 2023/3/7 | 2024/3/5 |
抵押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21,360,000.00 | 21,360,000.00 | 2023/3/10 | 2024/3/7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3,640,000.00 | 3,640,000.00 | 2023/3/10 | 2024/3/7 |
抵押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99,000,000.00 | 99,000,000.00 | 2023/3/24 | 2024/3/19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3/28 | 2024/3/27 |
抵押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99,000,000.00 | 99,000,000.00 | 2023/3/31 | 2024/3/22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4/11 | 2024/4/10 |
信用借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2023/4/7 | 2024/4/6 |
质押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23/4/25 | 2023/10/11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5/10 | 2024/5/10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3/5/18 | 2024/5/16 |
信用借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2023/5/19 | 2024/5/18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5/29 | 2024/5/26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6/8 | 2024/6/7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6/13 | 2024/6/8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3/6/21 | 2024/6/2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6/25 | 2024/6/25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3/6/21 | 2024/6/20 |
质押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2023/6/21 | 2023/11/14 |
保证借款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 | 人民币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23/2/13 | 2024/2/7 |
保证借款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3/2/23 | 2024/2/23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3/2/22 | 2023/8/21 |
保证借款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3/14 | 2024/3/8 |
信用借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12,000,000.00 | 112,000,000.00 | 2023/5/23 | 2024/5/16 |
信用借款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人民币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023/5/19 | 2024/5/17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2/7/18 | 2023/7/14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2/7/18 | 2023/7/14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2/9/28 | 2023/9/27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2023/3/23 | 2024/3/22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E账通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2/9/30 | 2023/9/28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E账通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2/9/30 | 2023/9/28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E账通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3/5/30 | 2024/5/10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E账通 | 人民币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3/6/5 | 2024/6/1 |
质押借款 | 未到期商业汇票贴现 | 人民币 | 194,306,380.33 | 194,306,380.33 | --- | --- |
合计 | --- | 4,517,364,380.33 | --- | ---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65,857,011.54 | 92,529,541.05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165,857,011.54 | 92,529,541.05 |
其中: | ||
合计 | 165,857,011.54 | 92,529,541.05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11,059,037.13 | 573,668,012.27 |
银行承兑汇票 | 9,180,629,507.63 | 7,095,229,283.65 |
合计 | 9,791,688,544.76 | 7,668,897,295.9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般采购款 | 5,267,072,270.57 | 4,058,777,664.88 |
应付EPC款 | 189,534,440.45 | 55,071,831.58 |
设备采购款 | 1,418,759,773.44 | 1,466,421,994.95 |
应付工程款 | 238,953,420.43 | 306,451,858.60 |
合计 | 7,114,319,904.89 | 5,886,723,350.0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一般货款 | 60,074.77 | 647,371.69 |
预收租赁款 | 10,140,517.52 | |
合计 | 60,074.77 | 10,787,889.2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一般货款 | 3,794,430,649.25 | 3,407,938,312.39 |
预收电站相关款项 | 63,700,643.09 | 26,362,040.77 |
合计 | 3,858,131,292.34 | 3,434,300,353.16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7,710,801.20 | 668,079,846.79 | 652,763,200.62 | 133,027,447.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11,454.00 | 32,218,297.91 | 31,930,480.47 | 1,699,271.44 |
三、辞退福利 | 148,828.07 | 148,828.07 | ||
合计 | 119,122,255.20 | 700,446,972.77 | 684,842,509.16 | 134,726,718.81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2,423,922.95 | 602,390,823.33 | 587,774,734.21 | 127,040,012.07 |
2、职工福利费 | 28,974,268.43 | 28,974,268.43 | ||
3、社会保险费 | 705,468.53 | 18,558,316.68 | 17,292,196.73 | 1,971,588.4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68,429.08 | 16,705,165.13 | 15,510,754.63 | 1,862,839.58 |
工伤保险费 | 36,420.35 | 1,575,435.92 | 1,511,175.42 | 100,680.85 |
生育保险费 | 619.10 | 277,715.63 | 270,266.68 | 8,068.05 |
4、住房公积金 | 533,378.36 | 12,881,519.63 | 12,854,686.62 | 560,211.37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22,308.71 | 4,406,060.58 | 5,003,809.34 | 3,424,559.95 |
6、短期带薪缺勤 | 25,722.65 | 868,858.14 | 863,505.29 | 31,075.50 |
合计 | 117,710,801.20 | 668,079,846.79 | 652,763,200.62 | 133,027,447.3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74,643.02 | 31,184,793.96 | 30,912,834.89 | 1,646,602.09 |
2、失业保险费 | 36,810.98 | 1,033,503.95 | 1,017,645.58 | 52,669.35 |
合计 | 1,411,454.00 | 32,218,297.91 | 31,930,480.47 | 1,699,271.44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5,035,686.28 | 139,703,624.35 |
企业所得税 | 110,590,546.50 | 98,983,939.68 |
个人所得税 | 6,646,616.18 | 6,376,905.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9,399.28 | 2,637,027.24 |
印花税 | 13,494,689.02 | 11,578,251.70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613,956.00 | 446,836.00 |
教育费附加 | 296,994.77 | 633,213.81 |
地方教育附加 | 197,996.51 | 422,142.55 |
房产税 | 1,528,466.37 | 8,346,929.49 |
土地使用税 | 465,141.16 | 3,546,369.90 |
水利建设基金 | 821,009.13 | 1,274,479.26 |
其他 | 389,767.06 | 302,458.87 |
合计 | 210,590,268.26 | 274,252,178.16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28,002,772.60 | |
其他应付款 | 408,170,730.65 | 785,916,314.11 |
合计 | 636,173,503.25 | 785,916,314.11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28,002,772.60 | |
合计 | 228,002,772.6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37,377,709.74 | 60,815,879.20 |
未付股权收购款 | 6,801,794.58 | 6,801,794.58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5,928,400.00 | 5,928,400.00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46,311,477.92 | 672,561,517.36 |
其他 | 11,751,348.41 | 39,808,722.97 |
合计 | 408,170,730.65 | 785,916,314.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55,870,432.38 | 305,798,980.2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86,612,445.77 | 683,316,840.7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682,470.97 | 65,228,412.7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7,085,053.68 | 1,694,417.48 |
合计 | 1,491,250,402.80 | 1,056,038,651.18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贷款银行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原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借款种类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5/18 | 2024/6/17 | 人民币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12/9 | 2024/1/8 | 人民币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12/19 | 2024/1/18 | 人民币 | 59,000,000.00 | 59,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0/9/17 | 2023/9/16 | 人民币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12/9 | 2024/6/30 | 人民币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2023/1/31 | 2024/6/30 | 人民币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保证借款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023/6/28 | 2024/6/30 | 人民币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2020/3/26 | 2024/6/30 | 人民币 | 49,530,000.00 | 49,530,000.00 | 抵押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2020/3/27 | 2024/6/30 | 人民币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抵押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 2021/9/9 | 2024/6/30 | 人民币 | 69,820,000.00 | 69,820,000.00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021/9/8 | 2024/6/30 | 人民币 | 33,510,000.00 | 33,510,000.00 | 保证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2019/6/26 | 2023/12/20 | 人民币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 | 2023/3/15 | 2024/4/15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来分行 | 2022/5/27 | 2024/6/30 | 美元 | 10,000,000.00 | 72,258,000.00 | 保证借款 |
Sky Capital Europe | 2012/4/17 | 2024/1/2 | 欧元 | 2,266,660.00 | 17,854,707.48 | 信用借款 |
Infradebt Debt Service | 2021/8/25 | 2024/6/30 | 澳币 | 4,987,000.00 | 23,933,610.40 | 质押借款 |
Banco Santander | 2020/4/8 | 2024/6/30 | 欧元 | 200,485.28 | 1,579,242.60 | 信用借款 |
Banco Santander | 2020/12/7 | 2024/6/30 | 欧元 | 160,163.88 | 1,261,626.90 | 信用借款 |
Sky Capital Europe | 2018/11/20 | 2023/12/31 | 欧元 | 950,000.00 | 7,483,245.00 | 信用借款 |
合计 | --- | 555,870,432.38 | ---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贴现或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付票据 | 1,281,623,877.68 | 658,611,178.40 |
预收账款中税金重分类 | 152,023,672.69 | 128,230,036.73 |
合计 | 1,433,647,550.37 | 786,841,215.1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28,605,092.80 | 235,690,000.00 |
抵押借款 | 152,950,000.00 | 182,320,000.00 |
保证借款 | 2,772,901,651.81 | 1,675,245,355.85 |
信用借款 | 103,194,698.59 | 21,124,047.62 |
长期借款利息 | 2,896,451.35 | 6,762,671.34 |
合计 | 3,260,547,894.55 | 2,121,142,074.8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银行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原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借款种类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2023/5/31 | 2024/9/30 | 人民币 | 57,901,126.44 | 57,901,126.44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2023/6/9 | 2024/9/30 | 人民币 | 67,399,903.76 | 67,399,903.76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2023/6/25 | 2024/9/30 | 人民币 | 23,278,702.88 | 23,278,702.88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2023/6/29 | 2024/9/30 | 人民币 | 89,494,626.10 | 89,494,626.1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2023/6/30 | 2030/6/30 | 人民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2/12/27 | 2029/12/27 | 人民币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3/3/27 | 2029/12/27 | 人民币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2023/5/31 | 2030/5/29 | 人民币 | 122,000,000.00 | 122,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2023/6/19 | 2030/5/29 | 人民币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2022/12/16 | 2025/6/21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3/3/27 | 2025/3/27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12/9 | 2025/11/28 | 人民币 | 92,500,000.00 | 92,500,000.00 | 保证借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2023/1/31 | 2024/7/31 | 人民币 | 48,500,000.00 | 48,500,000.00 | 保证借款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023/6/28 | 2025/6/27 | 人民币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 2021/10/15 | 2027/8/15 | 人民币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021/10/15 | 2027/8/15 | 人民币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2023/5/11 | 2030/3/25 | 人民币 | 78,426,255.00 | 78,426,255.0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2023/5/31 | 2030/3/25 | 人民币 | 28,438,920.00 | 28,438,920.0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2023/6/16 | 2030/3/25 | 人民币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 2021/9/9 | 2027/8/15 | 人民币 | 292,420,000.00 | 292,420,000.00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021/9/8 | 2027/8/15 | 人民币 | 129,810,000.00 | 129,81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2020/3/26 | 2025/3/20 | 人民币 | 86,790,000.00 | 86,790,000.00 | 抵押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2020/3/27 | 2025/3/20 | 人民币 | 36,160,000.00 | 36,160,000.00 | 抵押借款 |
Infradebt Debt Service | 2021/8/25 | 2026/8/25 | 澳币 | 47,634,000.00 | 228,605,092.80 | 质押借款 |
Banco Santander | 2020/12/7 | 2025/12/7 | 欧元 | 236,185.58 | 1,860,457.43 | 信用借款 |
Banco santander | 2020/4/8 | 2025/4/8 | 欧元 | 169,382.28 | 1,334,241.16 | 信用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来分行 | 2022/5/27 | 2028/4/14 | 美元 | 32,070,098.48 | 231,732,117.63 | 保证借款 |
合计 | --- | 3,257,651,443.20 | ---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377,627,678.90 | 339,139,515.14 |
机器设备 | 2,204,352.82 | 19,893,789.07 |
运输工具 | 191,424.62 | 456,353.30 |
土地使用权 | 139,309,004.59 | 69,761,193.8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682,470.97 | -65,228,412.76 |
合计 | 477,649,989.96 | 364,022,438.58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69,663,498.88 | 646,728,525.37 |
合计 | 869,663,498.88 | 646,728,525.37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756,275,944.65 | 1,330,045,366.0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86,612,445.77 | 683,316,840.72 |
合计 | 869,663,498.88 | 646,728,525.37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251,705.07 | ||
产品质量保证 | 2,512,020.87 | ||
履约义务 | 850,000.00 | 850,000.00 | |
合计 | 3,362,020.87 | 3,101,705.0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0,582,767.35 | 94,946,982.50 | 13,746,487.85 | 361,783,262.00 | |
合计 | 280,582,767.35 | 94,946,982.50 | 13,746,487.85 | 361,783,262.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5GW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 | 36,666,666.56 | 269,190.30 | 36,397,476.26 | 与资产相关 | ||||
东方日升首次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后贷款贴息补助 | 9,331,813.75 | 1,309,429.98 | 8,022,383.77 | 与资产相关 | ||||
东方日升5GW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第一批设备补助 | 21,605,595.07 | 258,022.50 | 21,347,572.57 | 与资产相关 | ||||
东方日升5GW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2020.12.21-2021.6.21 | 10,049,771.19 | 600,000.00 | 9,449,771.19 | 与资产相关 |
贷款贴息补助 | ||||||||
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发展资金 | 28,596,888.06 | 1,860,110.84 | 26,736,777.22 | 与资产相关 | ||||
与土地资产投入相关补助 | 60,282,553.96 | 613,866.24 | 59,668,687.72 | 与资产相关 | ||||
三位一体专项资金 | 3,916,666.63 | 292,568.10 | 3,624,098.53 | 与资产相关 | ||||
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资金(与设备相关) | 5,010,299.95 | 708,833.38 | 4,301,466.57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切块资金 | 1,480,679.50 | 157,737.94 | 1,322,941.56 | 与资产相关 | ||||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0.5MW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金太阳) | 9,813,375.04 | 1,184,416.65 | 8,628,958.3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244,290.94 | 179,887.86 | 4,064,403.08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发展补助 | 31,500,000.03 | 874,999.98 | 30,625,000.05 | 与资产相关 | ||||
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项目补助 | 10,200,000.00 | 2,500,000.02 | 7,69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
投资专项补充资金 | 46,000,000.00 | 2,679,611.64 | 43,320,388.36 | 与资产相关 | ||||
宁海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财政零余额账户宁海县经信局2022年度市“246”产品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补助 | 1,384,166.67 | 202,109.08 | 1,182,057.59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发展补助 | 91,604,782.50 | 91,604,782.50 | 与资产相关 | |||||
东方日升 | 3,342,200 | 55,703.34 | 3,286,496 | 与资产相 |
5GW 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设备补助 | .00 | .66 | 关 | |||||
合计 | 280,582,767.35 | 94,946,982.50 | 13,746,487.85 | 361,783,262.00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91,874,906.00 | 248,138,957.00 | 248,138,957.00 | 1,140,013,863.00 |
其他说明:
本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5元,增加股本248,138,957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69,329,057.83 | 4,720,396,744.62 | 61,830,000.00 | 9,727,895,802.45 |
其他资本公积 | 103,723,015.35 | 103,723,015.35 | ||
合计 | 5,173,052,073.18 | 4,720,396,744.62 | 61,830,000.00 | 9,831,618,817.8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5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增加资本公积4,720,396,744.62 元;
(2)本期公司收购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将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61,830,000.00 元,冲销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8,846.14 | 808,846.14 | ||||||
其他 | 808,846.14 | 808,846.14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181,244.47 | -77,852,167.99 | -76,636,235.29 | -1,215,932.70 | -146,817,479.76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39,696.22 | 39,696.22 | ||||||
外币 | - | - | - | - | - |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0,220,940.69 | 77,852,167.99 | 76,636,235.29 | 1,215,932.70 | 146,857,175.9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9,372,398.33 | -77,852,167.99 | -76,636,235.29 | -1,215,932.70 | -146,008,633.6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263,154.98 | 10,263,154.98 | ||
合计 | 10,263,154.98 | 10,263,154.9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7,772,884.60 | 277,772,884.60 | ||
合计 | 277,772,884.60 | 277,772,884.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98,311,551.41 | 2,243,219,727.0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98,311,551.41 | 2,243,219,727.0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61,118,985.26 | 944,682,017.1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477,176.33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8,002,772.60 | |
加: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 | 62,113,016.43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31,427,764.07 | 3,098,311,551.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238,482,409.54 | 14,899,320,867.12 | 12,095,659,643.83 | 10,542,446,573.05 |
其他业务 | 368,152,458.45 | 338,788,510.08 | 519,784,962.65 | 511,725,590.71 |
合计 | 17,606,634,867.99 | 15,238,109,377.20 | 12,615,444,606.48 | 11,054,172,163.76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①对于向客户进行的商品销售,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或者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被交付予对方验收完成时或者领用时确认收入。由于商品交付给客户代表了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项的到期仅取决于时间流逝,故本集团在商品交付给客户时确认一项应收款。当客户预付货款时,本集团将收到的交易金额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直至商品被交付予客户时确认收入 。
②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69,512.27 | 4,177,689.50 |
教育费附加 | 1,296,963.52 | 2,569,451.72 |
资源税 | 17,004.90 | |
房产税 | 6,390,589.48 | 5,649,800.92 |
土地使用税 | 3,041,281.83 | 2,540,455.46 |
车船使用税 | 4,489.52 | 9,107.58 |
印花税 | 23,009,875.84 | 10,445,485.74 |
水利建设基金 | 5,222,572.75 | 3,801,312.62 |
残疾人保证基金 | 230,424.39 | 186,713.1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64,642.34 | 1,556,178.79 |
环境保护税 | 650,312.67 | 68,113.69 |
其他 | 765,567.34 | 63,944.19 |
合计 | 43,646,231.95 | 31,085,258.28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展览广告费 | 36,602,285.01 | 14,192,047.41 |
佣金 | 19,183,968.42 | 15,948,965.00 |
职工薪酬 | 80,134,866.43 | 40,937,310.98 |
差旅费 | 16,004,547.59 | 4,667,435.76 |
咨询服务费 | 27,689,101.69 | 18,655,745.05 |
业务招待费 | 5,803,705.04 | 5,030,213.24 |
办公费 | 1,991,221.65 | 797,934.16 |
保险费 | 1,096,530.00 | 7,642,149.83 |
其他 | 17,620,529.77 | 12,661,123.42 |
合计 | 206,126,755.60 | 120,532,924.85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7,636,263.25 | 184,855,063.33 |
办公费 | 8,835,490.52 | 9,298,719.71 |
保险费 | 32,163,686.03 | 18,499,418.20 |
折旧与摊销 | 68,548,734.82 | 89,905,206.95 |
租赁费 | 11,943,568.99 | 3,529,527.68 |
招待费 | 7,144,298.91 | 9,956,246.78 |
咨询服务费 | 30,654,204.56 | 23,045,647.01 |
水电费 | 11,780,357.50 | 8,307,164.08 |
差旅费 | 12,826,071.76 | 5,994,377.13 |
维修费 | 8,283,856.06 | 1,062,951.70 |
工会经费 | 4,238,809.52 | 4,339,517.52 |
信息化费用 | 5,103,040.96 | 7,702,684.79 |
其他 | 40,816,599.68 | 21,043,788.03 |
合计 | 529,974,982.56 | 387,540,312.91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108,214,783.16 | 95,181,304.81 |
直接投入 | 342,467,997.44 | 323,524,680.21 |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14,804,410.94 | 26,249,644.84 |
其他费用 | 24,447,196.70 | 23,868,525.97 |
合计 | 489,934,388.24 | 468,824,155.83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0,903,312.12 | 171,410,788.49 |
减:利息收入 | 74,558,267.64 | 26,636,601.49 |
汇兑损益 | -307,051,102.39 | -85,665,279.94 |
其他 | 22,678,171.84 | 38,454,784.67 |
合计 | -198,027,886.07 | 97,563,691.73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43,403,994.55 | 107,611,405.23 |
个税返还 | 456,817.01 | 755,675.96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89,555.04 | 5,985.05 |
合计 | 143,950,366.60 | 108,373,066.24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4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厂房租赁补贴 | 24,216,600.00 | 与收益相关 |
厂房租赁补贴 | 22,497,188.40 | 与收益相关 |
宁波市省级第二批数字化车间补助 | 11,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2,679,611.64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宁海县外经贸专项资金 | 2,672,8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项目补助 | 2,50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中信保短险补助 | 2,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2022年度宁波市外贸企业扩大内销规模奖励 | 2,336,7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经信局2021、2022年度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第一批)补助专项资金 | 2,19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发展资金 | 1,860,110.84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宁波市智能制造项目补助资金 | 1,8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专项补助 | 1,852,7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东方日升首次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后贷款贴息补助 | 1,309,429.98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2022四季度出口增量奖励 | 1,28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三批第一笔补助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0.5MW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金太阳) | 1,184,416.65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专项补助 | 1,0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后补助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发展补助 | 874,999.98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2021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市级年薪资助经费 | 8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2022年四季度“大优强”企业产值达标奖励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一季度“大优强”企业产值达标奖励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2023年度宁波市走出去扶持资金 | 767,8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第一批宁海县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补助 | 71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资金(与设备相关) | 708,833.38 | 与资产相关 |
与土地资产投入相关补助 | 613,866.24 | 与资产相关 |
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2022年补助 | 6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东方日升5GW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2020.12.21-2021.6.21贷款贴息补助 | 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研发后补助) | 586,7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研发后补助)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进出口增量奖励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经信局2023年度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配套奖励 | 4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中长期保险补助 | 42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节日加班补贴 | 362,1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有关人才年薪补助经费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三位一体专项资金 | 292,568.10 | 与资产相关 |
5GW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补助 | 269,190.30 | 与资产相关 |
东方日升5GW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第一批设备补助 | 258,022.50 | 与资产相关 |
2022年度绿色制造补助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上台阶等项目奖励资金 | 242,464.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2021年企业扩大内销规模奖励资金 | 208,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经信局2022年度市“246”产品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补助 | 202,109.08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境外人员出境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节水型企业补助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新入规企业奖补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年产1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179,887.86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宁商补贴 | 170,1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就业与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补助 | 168,932.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切块资金 | 157,737.94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宁海县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14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就业与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职工失业保险补助 | 14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惠企政策补助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转就业技能培训 | 11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智能化改造补助 | 11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五大行动奖励补助款 | 11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质量提升专项资金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加班补贴 | 87,6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专项补助 | 87,1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加班补贴 | 82,800.00 | 与收益相关 |
留甬补贴 | 74,7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企业岗前培训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海县商务局专项补助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东方日升5GW 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第一批设备补助 | 55,703.34 | 与资产相关 |
宁海县科技创新补助 | 52,472.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零星补助 | 579,550.3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43,403,994.55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30,401.42 | 43,723,553.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199,345.71 | 8,824,343.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025,863.80 | 877,005.00 |
卖出看涨期权的投资收益 | -2,560,402.69 | -5,096,634.04 |
合计 | -6,555,210.78 | 48,328,267.95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127,952.86 | -66,379,950.3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037,112.15 | -66,379,950.3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6,266,888.18 | |
合计 | -103,394,841.04 | -66,379,950.33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00,908,402.01 | 61,005,031.28 |
合计 | -100,908,402.01 | 61,005,031.28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72,017,504.73 | -7,529,050.45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69,215.89 | 394,920.23 |
合计 | -173,486,720.62 | -7,134,130.22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453,176.98 | 12,263.92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或损失 | -137,268.82 | |
合计 | -3,590,445.80 | 12,263.92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40,492.25 | ||
违约赔偿收入 | 4,944,514.55 | 4,944,514.55 | |
其他 | 2,114,596.68 | 519,132.08 | 2,114,596.68 |
合计 | 7,059,111.23 | 659,624.33 | 7,059,111.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52,000.00 | 1,200,761.60 | 552,000.00 |
违约支出 | 1,042,923.66 | 306,400.00 | 1,042,923.66 |
其他 | 2,616,206.83 | 2,632,565.73 | 2,616,206.83 |
合计 | 4,211,130.49 | 4,139,727.33 | 4,211,130.49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3,288,015.12 | 123,287,363.1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701,931.98 | -35,787,816.14 |
合计 | 175,989,947.10 | 87,499,547.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55,733,745.6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3,933,436.4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86,775.7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286,346.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8,750,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510,485.3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7,696.1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1,153,617.38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19,689,525.78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21,018,970.20 |
所得税费用 | 175,989,947.10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财政补贴 | 224,247,708.48 | 96,729,645.43 |
利息收入 | 75,690,228.89 | 24,342,696.43 |
往来款项等 | 1,763,640,956.35 | 1,072,501,539.74 |
合计 | 2,063,578,893.72 | 1,193,573,881.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性支出 | 389,114,090.38 | 362,332,281.78 |
往来性支出 | 944,713,080.54 | 603,162,589.96 |
合计 | 1,333,827,170.92 | 965,494,871.7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到期保证金退回 | 4,383,576,850.56 | 3,192,215,294.09 |
合计 | 4,383,576,850.56 | 3,192,215,294.0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出保证金 | 5,354,114,225.15 | 4,437,816,160.95 |
合计 | 5,354,114,225.15 | 4,437,816,160.9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79,743,798.50 | 508,950,997.9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4,395,122.63 | 53,870,901.0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41,975,905.71 | 392,108,755.6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312,042.68 | 31,858,371.98 |
无形资产摊销 | 14,539,309.17 | 9,251,461.2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058,657.02 | 17,181,855.9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90,445.80 | -12,263.9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0,328.50 | 177,743.1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394,841.04 | 66,379,950.3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6,147,790.27 | 171,410,788.4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55,210.78 | -48,328,267.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777,906.08 | -20,668,249.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479,838.06 | -15,119,567.0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18,561,161.65 | -2,804,339,646.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86,748,848.30 | -783,737,771.6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37,001,754.60 | 4,705,189,516.7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341,548.19 | 2,284,174,576.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493,347,689.94 | 3,871,434,702.0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191,105,456.85 | 2,075,880,832.8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2,242,233.09 | 1,795,553,869.2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061,830,000.00 |
其中: | |
常州溪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61,83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61,830,000.00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2,000,000.00 |
其中: | |
常州市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413,206.39 |
其中: | |
常州市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13,206.39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9,586,793.61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493,347,689.94 | 5,191,105,456.85 |
其中:库存现金 | 232,635.41 | 676,861.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492,021,848.02 | 4,926,841,116.1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93,206.51 | 263,587,479.5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93,347,689.94 | 5,191,105,456.85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48,957,702.84 | 存出保证金等 |
固定资产 | 3,394,061,759.46 | 抵押 |
无形资产 | 318,956,015.38 | 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771,208,749.49 | 担保及质押 |
合计 | 10,033,184,227.17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3,225,516,340.98 |
其中:美元 | 188,382,738.32 | 7.2258 | 1,361,215,990.52 |
欧元 | 130,439,213.97 | 7.8771 | 1,027,482,732.39 |
港币 | 9,569.30 | 0.922 | 8,822.89 |
澳元 | 135,425,608.08 | 4.7992 | 649,934,578.29 |
韩元 | 693,845,801.82 | 0.0055 | 3,816,151.91 |
墨西哥比索 | 42,459,040.71 | 0.4235 | 17,981,403.74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45,932,115.70 | 1.5512 | 71,249,897.88 |
新加坡元 | 78,154.36 | 5.3442 | 417,672.55 |
越南盾 | 46,302,348,500.00 | 0.0003 | 13,890,704.55 |
坚戈 | 361,419,815.00 | 0.016 | 5,782,717.04 |
印度卢比 | 14,147,114.58 | 0.0885 | 1,252,019.64 |
日元 | 1,216,931,725.95 | 0.0501 | 60,968,279.47 |
尼泊尔卢比 | 62,745,338.04 | 0.0552 | 3,463,542.66 |
英镑 | 860,491.48 | 9.1432 | 7,867,645.67 |
加元 | 5,048.23 | 5.47210 | 27,624.42 |
菲律宾比索 | 8,669.98 | 0.1309 | 1,134.90 |
泰铢 | 114,715.00 | 0.2034 | 23,333.03 |
乌克兰格里夫纳 | 207.46 | 0.1957 | 40.60 |
孟加拉塔卡 | 1,985,696.69 | 0.0665 | 132,048.83 |
应收账款 | -- | -- | 3,075,058,496.44 |
其中:美元 | 177,080,581.71 | 7.2258 | 1,279,548,867.35 |
欧元 | 213,368,949.55 | 7.8771 | 1,680,728,552.53 |
澳元 | 10,740,042.38 | 4.7992 | 51,543,611.39 |
越南盾 | 1,743,063,300.00 | 0.0003 | 522,918.99 |
英镑 | 6,859,146.27 | 9.1432 | 62,714,546.18 |
其他应收款 | -- | -- | 199,872,263.06 |
其中:美元 | 5,797,076.67 | 7.2258 | 41,888,516.62 |
澳元 | 17,438,846.87 | 4.7992 | 83,692,513.90 |
欧元 | 4,746,654.83 | 7.8771 | 37,389,874.73 |
英镑 | 3,299,868.54 | 9.1432 | 30,171,358.03 |
墨西哥比索 | 426,922.15 | 0.4235 | 180,801.53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601,327.69 | 1.5512 | 4,035,179.51 |
越南盾 | 1,993,688,733.33 | 0.0003 | 598,106.62 |
坚戈 | 99,382,308.13 | 0.016 | 1,590,116.93 |
印度卢比 | 640,357.29 | 0.0885 | 56,671.62 |
日元 | 3,457,078.64 | 0.0501 | 173,199.64 |
尼泊尔卢比 | 1,737,752.36 | 0.0552 | 95,923.93 |
短期借款 | -- | -- | 72,258,000.00 |
其中:美元 | 10,000,000.00 | 7.2258 | 72,258,000.00 |
应付账款 | -- | -- | 676,578,520.37 |
其中:美元 | 54,981,244.11 | 7.2258 | 397,283,473.66 |
澳元 | 164,224.44 | 4.7992 | 788,145.92 |
欧元 | 19,807,710.80 | 7.8771 | 156,027,318.73 |
墨西哥比索 | 7,372,167.25 | 0.4235 | 3,122,112.83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58,630,954.72 | 1.5512 | 90,948,336.96 |
越南盾 | 90,084,031,800.00 | 0.0003 | 27,025,209.54 |
坚戈 | 11,445,955.63 | 0.016 | 183,135.29 |
乌克兰格里夫纳 | 1,085,739.65 | 0.1957 | 212,479.25 |
尼泊尔卢比 | 135,600.00 | 0.0552 | 7,485.12 |
英镑 | 107,273.50 | 9.1432 | 980,823.07 |
其他应付款 | -- | -- | 53,746,416.04 |
其中:美元 | 2,065,847.37 | 7.2258 | 14,927,399.94 |
澳元 | 75,858.33 | 4.7992 | 364,059.31 |
欧元 | 4,404,091.53 | 7.8771 | 34,691,469.42 |
韩元 | 12,316,425.45 | 0.0055 | 67,740.34 |
墨西哥比索 | 883,383.14 | 0.4235 | 374,112.76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324,241.15 | 1.5512 | 502,962.87 |
越南盾 | 2,052,027,666.67 | 0.0003 | 615,608.30 |
坚戈 | 137,691,443.75 | 0.016 | 2,203,063.10 |
长期借款 | -- | -- | 587,902,341.40 |
其中:美元 | 42,070,098.48 | 7.2258 | 303,990,117.63 |
欧元 | 3,982,877.02 | 7.8771 | 31,373,520.57 |
澳元 | 52,621,000.00 | 4.7992 | 252,538,703.20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94,946,982.50 | 递延收益 | 13,746,487.85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43,403,994.55 | 其他收益 | 129,657,506.70 |
合计 | 238,350,977.05 | 143,403,994.5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常州市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4,184,100.00 | 100.00% | 出售 | 2023年06月06日 | 变更后工商资料 | -261,345.97 | ||||||
沙洋杰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100.00% | 出售 | 2023年02月14日 | 办妥工商变更 | |||||||
沙洋凯雷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100.00% | 出售 | 2023年02月14日 | 办妥工商变更 | |||||||
芮城县耀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49.00% | 出售 | 2023年03月29日 | 办妥工商变更 |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 | 17,430,000.00 | 80.00% | 出售 | 2023年06月30日 | 办妥工商变更 | -1,581,982.88 | 20.00% | 4,908,134.52 | - |
公司 |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53,547,400.00 | 80.00% | 出售 | 2023年06月30日 | 办妥工商变更 | -5,557,767.65 | 20.00% | 14,934,884.24 | - |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378,500.00 | 80.00% | 出售 | 2023年06月30日 | 办妥工商变更 | -3,028,810.63 | 20.00% | 10,226,165.07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梧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 | 全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3 | 道县宁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4 | 沅江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5 | 衡阳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6 | 衡南海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7 | 涟源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8 | 鄱阳县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9 | 宁升新能源(龙川)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10 | 甬升新能源(陆丰)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11 | 东方日升(宁波)半导体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 100 | 新设 | |
12 | 宁升新能源(博罗)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13 | 宁升新能源(东源)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14 | 崇仁县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15 | 九江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16 | 常州金坛华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获设备及完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17 | 四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 | 吉林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18 | 安阳甬升新能 | 河南 | 河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 100 | 新设 |
源开发有限公司 | 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9 | 茶陵木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0 | 临澧县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1 | 常州市耀昇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2 | 甬升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23 | 甬升新能源(东方)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新设 | |
24 | 甬升新能源(蒙自)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25 | 洞口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6 | 新化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7 | 岳阳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8 | 祁东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29 | 东安宁能新能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 100 | 新设 |
源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
30 | 嘉禾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晨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31 | 常宁华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32 | 桂阳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33 | 邵阳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 活动) | 100 | 新设 | |
34 | 澧县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35 | Campbell Forest Project Holdco Pty Ltd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没有实际经营活动,为控股公司 | 100 | 新设 | |
36 | 舟山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37 | 山西联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山西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0.6 | 新设 | |
38 | 崇左新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39 | 永州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 湖南 | 湖南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 100 | 新设 |
司 |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40 | 孝昌县宁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新设 | |
41 | 孝昌县甬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新设 | |
42 | 鹿寨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43 | 宁升新能源(昆明)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44 | 衡阳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45 | 安仁县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46 | 甬升新能源(宣威)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100 | 新设 | |
47 | 江华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48 | 资兴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49 | 宁乡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太阳能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50 | 甬升新能源(茂名)有 | 广东 | 广东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100 | 新设 |
限公司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51 | 涡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52 | 河池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 100 | 新设 | |
53 | 甬升新能源(海口)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100 | 新设 | |
54 | 甬升新能源(云浮)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55 | 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100 | 新设 | |
56 | 甬升新能源(忻州)有限公司 | 山西 | 山西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100 | 新设 | |
57 | 钦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58 | 宁升(利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新设 | |
59 | 甬升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60 | 甬升(泰安)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
61 | 甬升(阳谷)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 | 新设 |
62 | 甬升新能源(河源)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63 | 甬升(焦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64 | 芜湖昊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新设 | |
65 | 隆回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66 | 甬升新能源(富民)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67 | 双峰县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68 | 滁州昊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100 | 新设 | |
69 | 宿州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70 | 甬升新能源(砚山)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71 | 溆浦宁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72 | 六安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73 | 甬升新 | 广东 | 广东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100 | 新设 |
能源(湛江)有限公司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74 | 石林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新设 | |
75 | 灵璧福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新设 |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
名称 | 变更原因 |
乾安县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海昂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海煦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渭南宁杰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沙洋杰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 |
沙洋凯雷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常州市城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转让 |
芮城县耀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Risen Energy(HongKong)Co., LTD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海县 | 浙江省宁海县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Energy GmbH | 德国 | 德国 | 电站项目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 | 湖北郧县 | 湖北郧县 | 农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科技有限公司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海县 | 浙江省宁海县 | 电站项目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Energy Australia Holdings Pty Ltd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Mexico,S.A.DE C.V | 墨西哥 | 墨西哥 | 贸易、投资 | 7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Project ,S.A. DE C.V | 墨西哥 | 墨西哥 | 设计、建造、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 销售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系列产品。 | 100.00% | 收购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融资租赁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偃师市 | 河南省偃师市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收购 |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美国 | 美国 | 组件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RISI Holding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常州 | 江苏常州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海县 | 浙江省宁海县 | 智能家居设备、太阳能光伏技术等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义乌市 | 浙江省义乌市 | 新能源科技研发、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锂离子电池(含聚合物)和电池模数(系数)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 | 90.00% | 收购 | |
Risen(HongKong)Import and Export Co.,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海县 | 浙江省宁海县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义乌市 | 浙江省义乌市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海县 | 浙江省宁海县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省滁州 | 安徽省滁州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海县 | 浙江省宁海县 | 硅太阳电池组件配套产品的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BIPV产品的销售与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海县 | 浙江省宁海县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固阳县 | 内蒙古固阳县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固阳县 | 内蒙古固阳县 | 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固阳县 | 内蒙古固阳县 | 硅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 | 16,991,603.15 | 0.00 | 27,961,301.9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9,742,878.02 | 56,905,800.91 | 1,656,648,678.93 | 1,317,149,255.79 | 59,886,404.17 | 1,377,035,659.96 | 1,807,728,242.20 | 59,230,117.48 | 1,866,958,359.68 | 1,699,073,693.66 | 58,127,522.52 | 1,757,201,216.1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69,788,842.39 | 169,916,031.45 | 169,855,875.46 | -43,749,461.26 | 505,196,848.70 | -1,593,907.51 | -1,593,907.51 | 200,431,401.28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3年6月,本公司以1,061,830,000元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收购后本公司对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60%变更为1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061,830,000.00 |
--现金 | 1,061,83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061,83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00,000,000.00 |
差额 | 61,830,000.0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61,830,000.00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 | 江苏省常州市 | EVA薄膜生产 | 14.09%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369,041,665.19 | 4,760,473,673.24 |
非流动资产 | 995,670,430.42 | 883,582,434.48 |
资产合计 | 5,364,712,095.61 | 5,644,056,107.72 |
流动负债 | 2,466,960,903.35 | 2,834,686,335.93 |
非流动负债 | 151,675,552.89 | 147,379,808.37 |
负债合计 | 2,618,636,456.24 | 2,982,066,144.3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746,075,639.37 | 2,661,989,963.4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85,653,370.64 | 373,844,546.4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41,847,163.22 | 731,737,264.8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945,309,757.65 | 3,483,537,148.64 |
净利润 | 71,988,338.82 | 306,723,760.9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1,988,338.82 | 306,723,760.9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453,944.53 | 19,399,127.2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5,444.77 | 121,850.78 |
--综合收益总额 | 85,444.77 | 121,850.78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四、【一】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
截止2023年0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430,407,213.70 | 3,828,848.31 |
应收账款 | 5,644,353,076.04 | 893,978,934.23 |
其他应收款 | 1,738,550,233.53 | 280,506,655.81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152,904,630.16 | 120,237.68 |
预计负债 | 3,362,020.87 | --- |
合计 | 8,969,577,174.30 | 1,178,434,676.03 |
于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864,289.85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
四、【一】。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2、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欧元、美元和澳元)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途径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54,893,066.93 | 54,893,066.9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3,040,336.84 | 3,040,336.84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057,698.37 | 765,057,698.37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28,795,200.00 | 28,795,200.00 | ||
资产合计 | 822,991,102.14 | 0.00 | 28,795,200.00 | 851,786,302.14 |
衍生金融负债 | 165,857,011.54 | 165,857,011.5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65,857,011.54 | 165,857,011.5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1)在计量日以公开报价的远期外汇牌价确定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
(2)在计量日以公开报价的股票价格确定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海峰先生。其他说明:
名称 |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持股数 |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公司任职 |
林海峰 | 282,998,377.00 | 24.82% | 董事长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九(三)。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常州斯威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常州市金坛景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常州永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布拖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镇江市美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Solar Stand Solutions LLC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Risen Peak Power SPV-MC Inc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59,533,387.92 | 1,600,000,000.00 | 否 | 335,887,370.00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93,178,149.96 | 否 | 84,311,112.1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镇江市美禾能源科技有限公 | 融资租赁服务 | 224,833.06 |
司 |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3,398.23 | 34,461.34 |
常州市金坛景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服务 | 187,094.9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镇江市美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224,833.0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67,879.26 | |||
应收账款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033.60 | 1,451.68 | ||
长期应收款 | 常州市金坛景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309,407.41 | |||
应收股利 |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 | 365,000.00 | 2,500,000.00 |
发电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142,708.06 | 1,407,135.40 | ||
应收账款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57,813,757.90 | 2,890,687.89 | ||
应收账款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7,674,152.79 | 2,883,707.64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1,843,598.81 | 52,109,506.79 |
应付账款 | 常州斯威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258.00 | |
应付账款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81,525,691.31 | 80,588,140.31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一)股份支付的总体情况
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20,982.5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0,982.5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7.63元/股,拟认购股份数合计27,500,000,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3.0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77,708,041元,实际认购份额为177,708,041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份额上限。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况。
因本年度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本年度未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
(二)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不适用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 本公司2017年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5.20万元;
2. 本公司2020年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44万元;
3. 本公司2020年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8.38万元;
4. 本公司2020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解除担保;
5. 本公司于2020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解除担保;
6. 本公司2020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632.00万元;
7. 本公司2020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80.00万元;
8. 本公司2020年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60万元;
9. 本公司2020年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53.24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7月5日解除担保;
10. 本公司2020年与TARGRAY INTERNATIONAL INC.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Co.,Limited提供不超过美元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美元0万元,按2023年6月30日汇率折合人民币0万元;
11. 本公司2021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12. 本公司2020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13. 本公司2021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
14. 本公司2021年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79.77万元;
15. 本公司2021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银团贷
款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027.00万元;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532.00万元;
16. 本公司2021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417.00万元;
17. 本公司2021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90.00万元;
18. 本公司2021年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19. 本公司2021年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4,9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0. 本公司2022年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60.50万元;
21.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75.46万元;
22. 本公司2022年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
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3. 本公司2022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4. 本公司2022年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
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5. 本公司2022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6. 本公司2022年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7.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
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28.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临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巴彦淖尔聚光硅
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29. 本公司2022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187.00万元;
30. 本公司2022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00.00万元;
31.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BHD.提供不超过美元9,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美元4200.88万元,按2023年6月30日汇率折合人民币30,354.72万元;
32. 本公司2022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33. 本公司2022年与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提供
不超过美元2,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2022年与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以本公司拥有的日升香港的20%股权质押给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美元0万元;按2023年6月30日汇率折合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34. 本公司2022年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827.26万元;
35.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36.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37. 本公司2022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
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00.00万元;
38. 本公司2022年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54.59万元;
39. 本公司2022年与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181.00万元;
40. 本公司2022年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96.52万元;
41. 本公司2022年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5.19万元;
42. 本公司2022年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43. 本公司2022年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98.83万元;
44. 本公司2022年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616.5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46.30万元;
45. 本公司2022年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
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46. 本公司2022年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06.91万元;
47.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
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48. 本公司2022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84.00万元;
49.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50. 本公司2022年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16.00万元;
51. 本公司2022年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766.0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691.45万元;
52.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14.00万元;
53. 本公司2022年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79.5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
54.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06.29万元;
55.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56. 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57.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96.00万元;
58. 本公司2023年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5,887.3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475.00万元;
59.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
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60.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
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411.39万元;
61. 本公司2023年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
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62. 本公司2023年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
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63. 本公司2023年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
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64. 本公司2023年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86.00万元;
65.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
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66. 本公司2023年与厦门翔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456.86万元;
67. 本公司2023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700.00万元;
68.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69. 本公司2023年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000.00万元;
70. 本公司2023年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7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449.17万元;
71. 本公司2023年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65.0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25.00万元;
72. 本公司2023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73. 本公司2023年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74. 本公司2023年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686.52万元;
75. 本公司2023年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00.00万元;
76. 本公司2023年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77. 本公司2023年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78. 本公司2023年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79. 本公司2023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80. 本公司2023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807.44万元;
81.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
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美元2,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美元0万元;按2023年6月30日汇率折合人民币0万元;
82.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昆都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包头)新
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83.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40.00万元;
84. 本公司2023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85. 本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8,87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74.80万元;
86. 本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29,30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61.20万元;
87. 本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8.00万元;
88. 本公司2023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59.60万元;
89. 本公司2023年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0万元;
90.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0万元;
91.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8,220.00万元;
92. 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10,000.00万元;
93. 本公司2023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包头)新
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0万元;
94.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95.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96.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97.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98.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728.00万元;
99.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100.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101.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102.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00.00万元;
103.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为本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104.本公司以位于塔山工业园区的房屋建筑物(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045113号、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047840号)、以及位于塔山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9)第04291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进行抵押借款,抵押时间为2020年3月17号至2025年3月16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11,577.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300.00万元;
105.本公司以位于西店镇的土地使用权(宁国用(2009)第03786号)、房屋建筑物(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045814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进行抵押借款,抵押时间为2020年6月4号至2030年6月4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1,908.00万元,以位于梅林街道大墙后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9)第03789/03790号)、房屋建筑物(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045815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进行抵押借款,抵押时间为2023年3月9号至2033年3月9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136.00万元;
106.本公司以位于梅林街道伍富路96号(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12)第00382号,宁房权证宁海字第X0074183号)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进行抵押,为本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抵押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至2030年6月23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2,37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50.00万元;
107.本公司以位于梅桥区块不动产权(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04476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海县支行为本公司借款进行抵押,抵押时间为2019年1月22号至2024年1月21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29,363.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08.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进行借款,以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水南路1号的不动产权(苏(2020)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27475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768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21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22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24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48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6036号)作为抵押,抵押日期为2022年6月8日至2027年6月7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
109.本公司以位于梅林街道兴科中路1号的不动产权(浙(2022)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27454号),向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为本公司借款进行抵押,抵押时间为2023年1月19号至2028年1月18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110.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进行借款,以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义乌高新区EQ-06-21-A地块的不动产权(浙(2020)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01460号)作为抵押,抵押日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33年3月5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0万元。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苏州高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马海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年3月8日,日升安徽至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起诉苏州高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马海程,要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在2022年11月14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256,200元及利息;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187,880元。2023年7月26日,该案开庭审理。本公司判断上述应收账款未发生单项减值,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苏州天辰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江西盛思缘人力资源有
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23年4月10日,苏州天辰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至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起诉日升常州,要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项目承包业务流程外包合同》、《项目承包业务流程外包协议补充协议》;2、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22,850元。江西盛思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
2023年8月2日,该案开庭审理。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君航灯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年12月9日,双宇电子至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起诉中山市君航灯饰有限公司,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履行退货义务,即返还原告货款1,057,680.35元,并自行到原告处提取库存的筒灯;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546,440.36元。
2023年7月6日,该案开庭审理。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2022年8月,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集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双宇电子、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江厦)、慈溪市联强电器有限年公司(以下简称慈溪联强),要求:1、双宇科技、慈溪联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新江厦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公牛集团所享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插头产品;2、双宇电子、慈溪联强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制造模具,新江厦销毁库存产品;3、双宇电子、慈溪联强连带赔偿公牛集团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2022年12月21日,慈溪联强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22年12月28日,该案开庭审理。
2023年5月6日,该案判决:1、被告双宇电子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公牛集团享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2、被告新江厦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公牛集团享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3、被告联强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原告公牛集团享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并销毁专用模具及库存侵权产品;4、被告联强公司赔偿原告公牛集团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30万元。
后,公牛集团、联强公司均提起上诉。
2023年8月8日,公牛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下发,宣告该专利权利要求1,8-10无效,在权利要求2-7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目前,仅剩权利要求2构成侵权。
截至目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2023年3月,公牛集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双宇电子、新江厦、慈溪联强,要求:1、双宇电子、慈溪联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新江厦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公牛集团所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插头产品;2、双宇电子、慈溪联强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制造模具,新江厦销毁库存产品;3、双宇电子、慈溪联强连带赔偿公牛集团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2023年4月21日,该案开庭审理。
2023年8月16日,该案下发一审判决书,该案判决:一、 被告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 侵 害 原 告 公 牛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享 有 的 专 利 号 为ZL201530461954.8, 名称为“插座(GN-U3O3U)” 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二、 被告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 售 侵 害 原 告公 牛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享 有 的 专 利 号 为ZL201530461954.8, 名称为“插座(GN-U3O3U)” 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三、 被告慈溪市联强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 销售侵害原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专利号为 ZL201530461954.8,名称为“插座(GN-U3O3U)” 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并销毁专用模具;四、 被告慈溪
市联强电器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20万元;五、驳回原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判决。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 东方日升与EE Construction ApS、European Energy A/S买卖合同纠纷
1. 东方日升与European Energy A/S的担保诉讼
2022年10月26日,东方日升正式向丹麦法院起诉European Energy A/S公司(以下简称EE),要求:EE承担其在担保协议下的担保义务,向东方日升支付7,551,991.62美元及利息。
2022年11月4日,丹麦法院确认立案。
2022年12月2日,EE提交答辩状。
2022年12月21日召开庭前会议,正式开庭时间定于2023年11月6、8、9日。
2022年12月23日,丹麦法院决定要求东方日升支付150万丹麦克朗的诉讼担保费用。
截至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2. 东方日升与EE Construction ApS的仲裁程序
2022年12月9日,东方日升向丹麦国际仲裁庭(以下简称DIA)提交了对EE Construction ApS公司(以下简称“EEC”)仲裁申请书,要求EEC支付逾期货款 16,534,443.66美金及利息,并承担仲裁费用。
2022年12月13日,仲裁机构DIA确认收到仲裁申请书,并发出案件启动信(Start Letter)。
2023年2月,EEC提起反诉,要求将常州公司加入仲裁程序;
2023年5月,仲裁机构同意EEC申请,将常州公司纳入仲裁程序。
截至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本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按预计不可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51,402,964.74元。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陈云名誉权纠纷案
2023年2月6日,公司至宁海县人民法院起诉陈云,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2、
判令被告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小红书、抖音、好看视频及市级媒体登报连续发布六个月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为
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十万元,公证费用五千元。
2023年3月15日,该案开庭审理。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 Risen Energy株式会社与株式会社エコ革(Ecokaku)不正当利益返还请求诉讼案件 2023年2月7日,收到Ecokaku的律师寄来的诉状和传票。审理法院为东京地方法院。原告以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主位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3亿7933万2255日元,或者以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为预备性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1亿6595万7066日元,并要求支付自2022年3月8日起直至结清之日为止按年利率3%计收的利息。2023年3月10日,Risen Energy株式会社提交答辩状。该案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27日开庭审理。截止目前,该案尚未判决。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 东方日升(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滁州市群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3年4月,滁州市群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至南谯区人民法院起诉东方日升(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原告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4,633,897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洛阳捷代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23年1月,洛阳捷代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代通)至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起诉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洛阳),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咨询服务费170,000元并承担利息。该案于2023年3月1日、4月4日、5月22日、7月18日分别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判决。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①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②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光伏制造 | 光伏发电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17,883,509,003.84 | 959,913,983.81 | 5,085,841.72 | -1,241,873,961.38 | 17,606,634,867.9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6,879,809,030.90 | 723,055,394.07 | 3,770,443.02 | 17,606,634,867.9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003,699,972.94 | 236,858,589.74 | 1,315,398.70 | -1,241,873,961.38 | |
二.营业费用 | 15,449,102,657.38 | 934,709,354.59 | -998,484.71 | -73,049,677.79 | 16,309,763,849.47 |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 | 469,226,995.28 | 35,485,507.03 | 173,412.27 | 504,885,914.58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966,536.37 | 263,865.05 | 10,230,401.42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105,892,202.64 | 5,018,404.71 | -34,604.08 | -100,908,402.01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173,486,720.62 | -173,486,720.62 | |||
六.利润总额 | 1,007,093,605.45 | 120,990,800.12 | -2,909,733.42 | -69,440,926.55 | 1,055,733,745.60 |
七.所得税费用 | 148,903,822.90 | 27,793,928.40 | -707,804.20 | 175,989,947.10 | |
八.净利润 | 858,189,782.55 | 93,196,871.72 | -2,201,929.22 | -69,440,926.55 | 879,743,798.50 |
九.资产总额 | 46,256,592,008.46 | 7,531,672,017.09 | 795,519,670.70 | -5,244,438,259.10 | 49,339,345,437.15 |
十.负债总额 | 32,871,616,647.16 | 4,372,008,308.09 | 53,852,441.99 | -2,838,681,480.41 | 34,458,795,916.8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3,956,608.71 | 2.37% | 64,016,357.64 | 34.80% | 119,940,251.07 | 178,626,168.24 | 2.83% | 63,021,546.94 | 35.28% | 115,604,621.3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576,771,001.18 | 97.63% | 592,920,148.62 | 7.83% | 6,983,850,852.56 | 6,123,474,524.35 | 97.17% | 526,113,991.18 | 8.59% | 5,597,360,533.17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2,759,835,329.52 | 35.56% | 592,920,148.62 | 21.48% | 2,166,915,180.90 | 2,003,968,635.43 | 31.80% | 526,113,991.18 | 26.25% | 1,477,854,644.2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4,816,935,671.66 | 62.07% | 4,816,935,671.66 | 4,119,505,888.92 | 65.37% | 4,119,505,888.92 | ||||
低风险组合 | ||||||||||
合计 | 7,760,727,609.89 | 100.00% | 656,936,506.26 | 8.46% | 7,103,791,103.63 | 6,302,100,692.59 | 100.00% | 589,135,538.12 | 9.35% | 5,712,965,154.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4,016,357.6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REAL GOODS ENERGY TECH INC | 10,507,915.45 | 10,507,915.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RCR O'DONNELL GRIFFIN PTY LTD | 1,977,669.23 | 1,977,669.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DARWIN ENERGIA | 127,808.22 | 127,808.2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S.A.S. | ||||
EE CONSTRUCTION DK APS | 171,343,215.81 | 51,402,964.74 | 30.00% | 按预计不可回收金额计提 |
合计 | 183,956,608.71 | 64,016,357.64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92,920,148.6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53,607,186.74 | 107,680,359.34 | 5.00% |
1至2年 | 83,373,206.51 | 8,337,320.65 | 10.00% |
2至3年 | 23,445,307.67 | 4,689,061.53 | 20.00% |
3至4年 | 51,369,794.27 | 25,684,897.14 | 50.00% |
4至5年 | 7,556,621.83 | 6,045,297.46 | 80.00% |
5年以上 | 440,483,212.50 | 440,483,212.50 | 100.00% |
合计 | 2,759,835,329.52 | 592,920,148.6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80,236,432.90 | ||
1至2年 | 672,206,021.70 | ||
2至3年 | 131,627,148.63 | ||
3至4年 | 182,642,938.21 | ||
4至5年 | 36,501,357.05 | ||
5年以上 | 13,721,773.17 | ||
合计 | 4,816,935,671.6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933,843,619.64 |
1至2年 | 926,922,444.02 |
2至3年 | 155,072,456.30 |
3年以上 | 744,889,089.93 |
3至4年 | 244,648,456.15 |
4至5年 | 46,035,648.11 |
5年以上 | 454,204,985.67 |
合计 | 7,760,727,609.89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3,021,546.94 | 994,810.70 | 64,016,357.64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6,113,991.18 | 83,844,017.05 | 15,741,600.86 | 1,296,258.75 | 592,920,148.62 | |
合计 | 589,135,538.12 | 84,838,827.75 | 15,741,600.86 | 1,296,258.75 | 0.00 | 656,936,506.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96,258.7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110,549,019.06 | 14.31% | |
第二名 | 640,728,284.77 | 8.26% | |
第三名 | 633,709,244.85 | 8.17% | |
第四名 | 608,113,554.32 | 7.84% | |
第五名 | 403,835,100.62 | 5.20% | 20,191,755.03 |
合计 | 3,396,935,203.62 | 43.78%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 孙公司 | 1,110,549,019.06 | 14.31%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40,728,284.77 | 8.26%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33,709,244.85 | 8.17%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8,113,554.32 | 7.84% |
RISEN ENERGY EUROPE & LATAM S.L.U. | 孙公司 | 351,121,858.55 | 4.52% |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 | 子公司 | 319,659,654.62 | 4.12% |
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 子公司 | 256,274,295.98 | 3.30% |
RISEN PROJECT,S.A.DE C.V. | 子公司 | 226,207,219.25 | 2.91%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61,381,476.64 | 2.08%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27,364,988.22 | 1.64%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6,058,098.60 | 1.11% |
上海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7,538,153.40 | 0.87%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48,146,834.43 | 0.62%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6,236,349.68 | 0.34%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9,572,856.36 | 0.25% |
RISEN ENERGY INC | 孙公司 | 18,858,110.66 | 0.24%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4,948,751.66 | 0.19%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4,853,609.90 | 0.19%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3,888,274.64 | 0.18% |
RISEN ENERGY(AUSTRALIA)PTY LTD | 子公司 | 12,955,184.97 | 0.17% |
泰州龙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2,819,424.00 | 0.17%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1,585,445.45 | 0.15%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456,892.32 | 0.12%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405,587.11 | 0.10% |
RISEN ENERGY SPAIN SL | 孙公司 | 7,302,564.49 | 0.09% |
西藏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067,479.89 | 0.07% |
RISEN KOREA CO.,LTD | 孙公司 | 2,129,424.00 | 0.03%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09,489.17 | 0.01%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子公司 | 875,073.43 | 0.01%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竹山县分公司 | 孙公司 | 748,985.00 | 0.01%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84,709.04 | 0.00%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7,637.20 | 0.00% |
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140.00 | 0.00% |
合计 | 4,816,935,671.66 | 62.07% |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80,365,000.00 | 282,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804,211,020.44 | 2,086,458,033.25 |
合计 | 4,084,576,020.44 | 2,368,958,033.25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365,000.00 | 2,500,000.00 |
合计 | 280,365,000.00 | 282,5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3,502,231,770.34 | 1,618,642,495.65 |
退税款 | 31,918,049.98 | 31,918,049.98 |
保证金、押金 | 186,044,934.36 | 368,844,587.94 |
电站往来款等 | 79,710,787.42 | 59,221,659.03 |
股权转让款 | 43,710,000.00 | 66,439,386.66 |
其他(备用金等) | 35,868,473.35 | 15,735,579.78 |
合计 | 3,879,484,015.45 | 2,160,801,759.04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4,343,725.79 | 74,343,725.7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929,269.22 | 929,269.22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75,272,995.01 | 75,272,995.0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39,761,592.33 |
1至2年 | 87,965,403.54 |
2至3年 | 79,001,669.93 |
3年以上 | 72,755,349.65 |
3至4年 | 44,785,688.00 |
4至5年 | 246,520.00 |
5年以上 | 27,723,141.65 |
合计 | 3,879,484,015.45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 | 74,343,725.79 | 929,269.22 | 75,272,995.01 | |||
合计 | 74,343,725.79 | 929,269.22 | 75,272,995.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1,379,407,416.66 | 1年以内 | 35.56% | |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554,025,178.01 | 1年以内 | 14.28% | |
东方日升(包 | 合并内关联方款 | 332,384,255.16 | 1年以内 | 8.57% |
头)硅业有限公司 | 项 |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296,612,297.38 | 1年以内 | 7.65%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162,300,798.76 | 1年以内 | 4.18% | |
合计 | 2,724,729,945.97 | 70.24%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379,407,416.66 | 35.56% |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 | 子公司 | 554,025,178.01 | 14.28%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32,384,255.16 | 8.57%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96,612,297.38 | 7.65%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62,300,798.76 | 4.18%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51,409,337.98 | 3.90%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44,643,279.79 | 3.73%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16,717,361.57 | 3.01% |
RISEN HOLDINGS SDN.BHD. | 子公司 | 91,301,661.73 | 2.35%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6,660,987.86 | 1.72%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8,071,086.66 | 1.24%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2,159,717.45 | 0.83%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1,060,352.28 | 0.80%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3,432,251.04 | 0.60%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1,210,225.20 | 0.55%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2,879,935.96 | 0.33%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853,568.15 | 0.28% |
RISEN ENERGY EUROPE & LATAM S.L.U. | 孙公司 | 7,408,031.86 | 0.19% |
新沂甬升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746,829.82 | 0.10%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539,794.00 | 0.09% |
MERREDIN SOLAR FARM NOMINEE PTY LTD | 孙公司 | 3,355,718.41 | 0.09%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025,876.79 | 0.08% |
常州威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2,229,276.14 | 0.06% |
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949,117.94 | 0.05%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44,363.74 | 0.02% |
宁波绿沺投资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440,387.84 | 0.01%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00,274.28 | 0.01%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70,878.44 | 0.00% |
Risen Mexico,S.A. DE C.V | 子公司 | 98,381.58 | 0.00%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0,229.32 | 0.00% |
RISEN ENERGY(AUSTRALIA)PTY LTD | 子公司 | 37,894.44 | 0.00% |
宁波蛇蟠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328.49 | 0.00% |
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314.30 | 0.00% |
宁波北仑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2,537.99 | 0.00% |
东方日升新能源(德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598.26 | 0.00% |
上海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225.06 | 0.00% |
合计 | 3,502,231,770.34 | 90.28% |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540,561,984.65 | 11,540,561,984.65 | 7,958,731,984.65 | 7,958,731,984.6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23,653,594.04 | 523,653,594.04 | 514,052,057.67 | 514,052,057.67 |
合计 | 12,064,215,578.69 | 12,064,215,578.69 | 8,472,784,042.32 | 8,472,784,042.3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
RISEN(HONGKONG)IMPORT AND EXPORT CO.,LTD | 692,069,031.80 | 692,069,031.80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 | 808,493,243.47 | 808,493,243.47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500,000.00 | 45,500,000.00 |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东方日升新能源(德国)有限公司 | 2,328,151.32 | 2,328,151.32 |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75,000,000.00 | 375,000,000.00 |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0.69 | 0.69 |
Risen Energy Australia Holdings Pty | 571.79 | 571.79 | |||||
Risen Mexico,S.A. DE C.V | 13,477,793.56 | 13,477,793.56 | |||||
RISEN PROJECT,S.A.DE C.V. | 49,446,093.13 | 49,446,093.13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27,595.63 | 8,527,595.63 | |||||
RISEN RISI HOLDING LIMITED | 773,989,503.26 | 773,989,503.26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0 | 1,061,830,000.00 | 2,561,830,000.00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3,770,000.00 | 103,770,000.00 |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010,000.00 | 85,010,000.00 |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20,000,000.00 | 225,000,000.00 |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东方日升 | 200,000,00 | 200,000,00 |
(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45,000,000.00 | 146,000,000.00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75,000,000.00 | 85,000,000.00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15,000,000.00 | 2,000,000,000.00 | 2,215,000,000.00 | ||||
合计 | 7,958,731,984.65 | 3,581,830,000.00 | 11,540,561,984.6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宁波杭州湾新区宁电日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5,567,319.64 | -178,420.28 | 365,000.00 | 5,023,899.36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08,484,738.03 | 10,144,956.65 | 518,629,694.68 | ||||||||
小计 | 514,052,057.67 | 9,966,536.37 | 365,000.00 | 523,653,594.04 | |||||||
合计 | 514,052,057.67 | 9,966,536.37 | 365,000.00 | 523,653,594.04 |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365,520,444.78 | 11,934,859,685.88 | 8,832,403,029.84 | 8,964,970,997.25 |
其他业务 | 1,623,334,462.22 | 1,524,904,359.64 | 1,358,502,058.78 | 1,365,354,397.39 |
合计 | 13,988,854,907.00 | 13,459,764,045.52 | 10,190,905,088.62 | 10,330,325,394.6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①对于向客户进行的商品销售,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或者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被交付予对方验收完成时或者领用时确认收入。由于商品交付给客户代表了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项的到期仅取决于时间流逝,故本集团在商品交付给客户时确认一项应收款。当客户预付货款时,本集团将收到的交易金额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直至商品被交付予客户时确认收入 。
②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95,000,000.00 | 19,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966,536.37 | 43,706,305.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98,130.75 | |
卖出看涨期权的投资收益 | -16,695,299.91 | -1,908,880.00 |
合计 | 387,273,105.71 | 60,797,425.25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90,445.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3,921,348.1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981,107.5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47,980.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61,341.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45,080.37 | |
合计 | 22,981,514.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转让电站项目的投资收益 | -11,679,291.56 | 电站项目的股权转让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1% | 0.7838 | 0.78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3% | 0.7629 | 0.762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