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1 公司简称: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志芳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对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了阐述,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中期报告文本; |
(二)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西长运/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国资委 | 指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昌市交通集团 | 指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政 | 指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长运集团 | 指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道路客运 | 指 | 道路旅客运输 |
道路货运 | 指 | 道路货物运输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至6月 |
景德镇长运 | 指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吉安长运 | 指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抚州长运 | 指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马鞍山长客 | 指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黄山长运 | 指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新余长运 | 指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都市城际公交 | 指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大通物流 | 指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赣州方通 | 指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吉安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长运 | 指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上饶汽运 | 指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鄱阳长运 | 指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九江长运 | 指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长运 | 指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新余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鹰潭公交 | 指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婺源公交 | 指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恒达物流 | 指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长运出租 | 指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华嵘保理 | 指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西长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Changyu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angxi Changyu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晓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隼 | 王玉惠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电话 | 0791-86298107 | 0791-86298107 |
传真 | 0791-86217722 | 0791-86217722 |
电子信箱 | dongsihui@jxcy.com.cn | dongsihui@jxcy.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7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变更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38 |
公司网址 | http://www.jxcy.com.cn |
电子信箱 | jxcy@public.nc.jx.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西长运 | 600561 | G长运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53,421,074.31 | 706,016,787.59 | 6.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851,899.29 | -92,863,178.0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182,381.87 | -151,830,597.5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278,787.67 | 105,196,600.90 | 52.3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4,264,724.51 | 956,697,796.72 | -3.39 |
总资产 | 4,619,105,233.80 | 4,785,364,574.94 | -3.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3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3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5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9 | -8.7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2 | -14.34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道路客运需求尚未完全回暖,公司报告期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53亿元,其中道路客运业务收入为3.55亿元,较上年同期仅增加6,370.01万元;道路货运业务收入为1.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71.35万元,而销售业务因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的收入为0.9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81.45万元。另外,2023年1至6月,公司及子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取得的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38.90万元;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392.13万元。综上因素使公司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净利润为-3,285.19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894,938.8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4,317,381.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913,363.3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2,422.2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66,902.0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425,538.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794,142.20 | |
合计 | 30,330,482.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与道路货运。
2023年1至6月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实现的收入为3.55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57.37%;道路货运实现收入为1.72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7.77%;另外公司燃油销售和整车销售、润滑油销售业务2023年上半年实现的收入为0.92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4.86%。
1、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模式
(1)汽车站场业务的经营模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运营分布在江西省9个地级市以及安徽省2个地级市的79个客运站。公司的汽车站场经营以向公司所属的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为主,同时也为其他运营车辆提供站务服务。站务服务主要包括:客运代理服务、车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停车管理、旅客站务服务等。
(2)汽车客运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公车公营和公车责任经营两种模式。
公车公营指公司单独购置车辆,聘用司乘人员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这种模式下,公司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为客运收入,同时承担所有成本开支,司乘人员按工作量领取薪酬。
公车责任经营指公司与员工签订责任经营合同书,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责任经营车辆进行单车考核,同时经营人向公司缴纳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和目标效益,公司向经营人按月退还车辆责任经营保证金。责任经营车辆的票款收入及保险、折旧、税金等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核算。在责任经营期间,经营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针对责任经营人有关安全生产运输、站场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车辆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道路货运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货运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货运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运输业务、货运信息市场、公铁联运业务、仓储配送业务、商品车零公里物流运输。货运收入主要依据经营主体与客户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结算。
3、公司销售业务主要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轿车销售业务、维修服务。前述子公司从上游轿车生产厂家采购商品车,通过4S店向下游客户销售。此外,二级子公司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等企业还从事燃油销售业务。
(二)行业情况
1、道路旅客运输行业
2023年上半年,道路客运需求尚未完全回暖。报告期内,全国公路旅客发送量为21.44亿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18.56%,仅恢复至2019年的32.84%;累计完成旅客周转量1,622.47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增长35.66%,仅恢复至2019年的36.68%。
近年来,因高铁发展与消费升级导致市场格局发生深刻变化,道路客运行业面临运输结构调整、数字技术和工具迭代的新常态。客运出行中高铁、民航占比不断提升,道路客运占比逐步下降,叠加网约车、私家车普及率逐年提升,道路客运行业从创造增量需求角度,迫切需要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市场格局变化。
道路运输行业现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要优化发展布局,强化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融合,完善城乡客运网络,要坚持以创新为核心,增强发展动力,推动科技赋能,提升发展质量效率,增强发展韧性。
2、物流行业
2023年上半年,全国公路货物运输累计完成货运量190.08亿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47%;实现货物运输周转量34,981.89亿吨公里,比上年同期增长6.57%。
集约化、智能化、平台化、绿色化正成为物流行业当前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未来满足消费升级下高效率物流需求的承运商将成为物流行业的核心。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运网络优势
公司在江西省11个地级市中已拥有除赣州和宜春外9个地级市的站场资源和班线资源。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运营客运站场79个,拥有建制车辆8,040辆,营运班线1,427条,在江西省道路客运市场已形成规模优势、网络优势、集约化优势和一体化协同优势。
2、品牌优势
公司是我国公路客运企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江西省公路客运行业的龙头企业。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2年)”中,江西长运位居第9位。
多年来,江西长运一直致力于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满意、温馨的全方位服务,在旅客中形成较广泛的品牌认知度和良好的品牌美誉度。
3、运营管理经验丰富
公司在长期经营客运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培养锻炼了管理队伍和业务骨干人才,成为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为公司持续安全生产运营提供了重要保障。
4、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和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自上市以来,紧紧把握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先后成功与景德镇、吉安、黄山、马鞍山、新余、抚州、婺源、萍乡、上饶、鄱阳、鹰潭等多家当地客运公司达成合作,并组建了新余、吉安、鹰潭、婺源等公交公司。通过实施跨地区合作整合客运资源,形成了具有长运特色的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与人才。公司在扩张中兼顾规模和效益,在并购整合阶段,公司注意着力推进对合作企业管理体系、运营体系和文化建设的一体化协同,均取得良好整合成效。
5、过硬的安全运营能力
由于公路客运关系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安全生产运营是客运企业的重要保障。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运营,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持续积累了大量安全生产运营的经验。
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持续努力,使得公司的安全生产指标远远优于交通运输部对公路客运一级资质企业的要求。过硬的安全运营能力,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和旅客的信赖,有助于客运业务健康发展。
6、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母子公司管理体系
公司于2007年12月入选上交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成为首批199家治理板块样本股之一。
多年来,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明确公司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和权力分配。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道路客运需求尚未完全回暖。报告期内,全国公路旅客发送量为21.44亿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18.56%,仅恢复至2019年的32.84%;累计完成旅客周转量1,622.47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增长35.66%,仅恢复至2019年的36.68%。
2023年1至6月公路、铁路、民航客运周转量当月值较2019年恢复情况
2023年1至6月公路客运周转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道路客运班线运送的客运量为887.35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1.33%;客运周转量为91,634.53万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增长10.98%;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85.19万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科技赋能”的经营总方针,深化产品的场景化运营,聚焦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客户全面经营能力。坚持变革驱动,深入推进客运和物流数字化平台构建,加快“平台化+专业化”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架构建设,提升业务协同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坚持对标找差,严格成本和费用管控,常态化、体系化推进成本改善和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公司全面强化风险管控,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源头治理,内控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53,421,074.31 | 706,016,787.59 | 6.71 |
营业成本 | 802,567,531.03 | 822,725,429.58 | -2.45 |
销售费用 | 4,223,019.92 | 6,058,605.76 | -30.30 |
管理费用 | 131,745,831.68 | 150,395,208.09 | -12.40 |
财务费用 | 42,817,331.65 | 53,091,435.11 | -19.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278,787.67 | 105,196,600.90 | 52.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97,211.21 | -77,547,549.4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099,336.52 | 89,916,731.49 | -199.0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上半年,道路客运需求尚未完全回暖,公司道路客运业务收入为
3.55亿元,较上年同期仅增加6,370.01万元;道路货运业务收入为1.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71.35万元,而销售业务因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的收入为0.9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81.45万元。上述因素使报告期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740.43万元,增长比例仅为6.71%。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强化成本和费用管控。2023年1至6月道路客运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56.55万元,道路货运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157.13万元,销售业务因2022年6月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从事汽车销售的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销售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201.43万元,综上因素使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45%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转让从事汽车销售的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强化费用管控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7亿元,使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383.90万元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3年1至6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94.62万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18.6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49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476万元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15,281,522.09 | 8.99 | 431,430,896.99 | 9.02 | -3.74 | |
应收款项 | 279,528,207.32 | 6.05 | 299,160,514.02 | 6.25 | -6.56 | |
存货 | 50,926,214.91 | 1.10 | 61,905,727.90 | 1.29 | -17.74 | |
合同资产 | 55,894,911.43 | 1.21 | 72,881,672.93 | 1.52 | -23.31 | 见下附说明 |
投资性房地产 | 67,171,216.21 | 1.45 | 66,365,979.25 | 1.39 | 1.21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585,806.94 | 0.68 | 29,219,776.34 | 0.61 | 8.10 | |
固定资产 | 2,291,784,736.44 | 49.62 | 2,328,915,021.93 | 48.67 | -1.59 | |
在建工程 | 92,388,980.34 | 2.00 | 94,520,863.53 | 1.98 | -2.26 | |
使用权资产 | 5,479,222.90 | 0.12 | 7,814,893.48 | 0.16 | -29.89 | 见下附说明 |
短期借款 | 1,624,106,341.63 | 35.16 | 1,686,889,082.56 | 35.25 | -3.72 | |
合同负债 | 29,183,155.32 | 0.63 | 29,926,829.25 | 0.63 | -2.48 | |
长期借款 | 89,650,000.00 | 1.94 | 69,500,000.00 | 1.45 | 28.99 | |
租赁负债 | 2,016,665.80 | 0.04 | 3,556,670.99 | 0.07 | -43.30 | 见下附说明 |
其他说明
(1)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运输合同,确认的合同资产减少所致;
(2)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对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计提折旧
233.57万元所致。
(3)租赁负债变动,主要系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和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共2,032.17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保证金2,016.17万元、旅游行业保证6万元、保险代理行业保证金10万元。
(2)公司二级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综合融资协议》,以现有以及将有的未上牌汽车作为抵押。截至2023年6月30日,质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82.86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以其拥有的位于浔南大道与金凤路交汇处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20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为8,003.53平方米,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资产的帐面价值为4,328.83万元)。2023年6月,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已归还上述贷款,解除抵押手续于2023年7月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6月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42,619,832.74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以红旗北路96号房产和土地(产权证号为0062214,建筑面积是5518.23平方米,占地面积是16815.5平方米)、博望房产土地(产权证号为0079792,建筑面积1060.13平方米,
占地面积2808.5平方米)作为抵押财产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截至2023 年 6 月 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3,670,475.14元。
(5)公司二级子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以含山中心客运站土地和房产(产权证号0002214号建筑面积6013.66平方米,占地面积12222.0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截至2023年6月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8,232,547.04元。
(6)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借款
640.00 万元,以景德镇长运公司拥有的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路69号土地 (权证号为景土国用(2010)字第0106号,占地面积为16326.59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71号,建筑面积 536.3平米;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80号,建筑面积2417.1平米;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51号,建筑面积420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62号,建筑面积572.32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79号,建筑面积1479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52号,建筑面积12.7平米) 作为抵押并签订了合同编号抵押合同,截至2023 年6月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4,249,049.08元。
(7)公司二级子公司乐平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借款
500.00 万元,以乐平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乐平市大连新区大连路土地 (权证号为赣(2022)乐平市不动产权第0032179号,占地面积为48496.9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赣(2022)乐平市不动产权第0032179号,建筑面积 7872.74平米) 作为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截至2023年6月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7,957,858.20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16.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40.66万元,减少比例为99.09%。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出租汽车客运 | 是 | 收购 | 16.01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筹 | 已完成小股东股权收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否 | |||||||
合计 | / | / | / | 16.01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1月,公司按照评估价值,以16.01万元收购了龚伟华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 0.1133%股权与傅小娟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0.1533%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出租汽车客运。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573,732.54 | -242,422.20 | 331,310.34 | |||||
合计 | 573,732.54 | -242,422.20 | 331,310.34 |
注:子公司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应收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运费2,285,151.28元(其中应收账款885,151.28元,其他应收款1,400,000.00元),因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和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重整方案,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浙江众泰公司银行存款支付100,000.00元,另收到ST众泰134,679股股票抵债。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66.67%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道路客、货运输,高速运输服务,货运配载、仓储,城市货运,修理配件销售。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8,499.75万元,净资产为2,525.35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 125.57万元。
(2)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吉安长运公司注册资本6480万元,公司拥有其6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道路运输、旅客行包、快件货运、停车站场服务、旅游服务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吉安长运公司总资产21,283.68万元,净资产为10,721.47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515.42万元。
(3)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道路客运、停车站场、旅客行包、小件快运、汽车修理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3,425.17万元,净资产为1,563.08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413.26万元。
(4)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汽车托管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资产6,950.94万元,净资产为4,862.86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366.05万元。
(5)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0万元,公司拥有其76.92%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技贸交易场地租赁、承办科技产品展示会、专利产品交易、科技成果转让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总资产477.16万元,净资产为432.27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03.34万元。
(6)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客运、客运站经营、停车场经营、旅客行包、小件快运、物流服务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黄山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1,450.06万元,净资产为9,564.19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94.14万元。
(7)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班车客运、包车运输、出租汽车客运、高速客运、客运站经营、货运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1,399.70万元,净资产为4,187.48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94.62万元。
(8)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旅客运输;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维修等。截至2023年6
月30日,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4,941.23万元,净资产为843.21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3.53万元。
(9)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自有房出租、物业管理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总资产211.70万元,净资产为211.50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13万元。
(10)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类整车修理、大中型客车整车修理、大型货车整车修理、小型车整车修理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2,467.53万元,净资产为10,537.46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220.45万元。
(11)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2.86%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仓储、汽车维修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50,477.80万元,净资产为14,833.90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332.39万元。
(12)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汽车配件及轮胎销售、停车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装卸、物业管理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20,957.38万元,净资产为4,500.37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650.09万元。
(13)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30.05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业务、物业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4,415.53万元,净资产为1,311.11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481.37万元。
(14)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64.295237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22,782.77万元,净资产为2,737.28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924.73万元。
(15)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16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旅游客运、城市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汽车站经营服务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6,471.54万元,净资产为17,653.76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75.59万元。
(16)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班车客运、保险兼业代理、汽车配件、摩托车销售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鄱阳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10,098.19万元,净资产为3,386.42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37.97万元。
(17)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00万元,公司持有其99.96%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班车客运、保险兼业代理、汽车配件、摩托车销售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5,211.97 万元,净资产为7,096.35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727.18万元。
(18)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类汽车维修,汽车技术开发,贸易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汽车,汽车配件,润滑油,汽车装饰批发,零售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09.07万元,净资产为538.81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26.10万元。
(19)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资产828.31万元,净资产为685.61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256.81万元。
(20)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公交客运、一类汽车维修、制作发布广告、房屋租赁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8,944.58万元,净资产为960.53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66.99万元。
(21)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车载终端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通信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的研发、销售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76.16万元,净资产为836.26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28.73万元。
(22)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租赁;洗车、停车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汽车配件销售等。截至2023年06月30日,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245.18万元,净资产为7,175.23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344.43万元。
(23)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普通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截至2023年6月30日,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30,696.95万元,净资产为16,494.16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278.03万元。
(24)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城市及城乡公交客运、农村客运、班车客运、旅客客运、包车客运、出租车客运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婺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1,597.64万元,净资产为1,494.90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32.61万元。
(25)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物流、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
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909.51万元,净资产为-12,923.48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156.13万元。
(26)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993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汽车租赁;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9,286.24万元,净资产为67,839.87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921.36万元。
(27)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590.34万元,净资产为628.96万元,2023年1至6月共实现净利润0.65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新形势下运输结构持续调整,铁路、民航旅客周转量增速较快,而公路旅客周转量下降明显,道路客运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转变,实施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差异化竞争和融合发展,以旅客需求为导向,拓展场景运营,强化数字赋能,构建数字化平台化运营能力和专业化管理能力,延伸产业链经营,努力创造增量需求,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2、燃油价格上涨的风险
燃油成本是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报告期内,燃油价格呈高位振荡走势,给公司成本端带来较大冲击。未来如果燃油价格继续上涨,则仍可能导致公司成本压力加大。
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聚焦提质增效,在严控成本、统筹资源、加快“客货邮”联动、防控风险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努力将燃油上涨影响降至最低。
3、安全事故风险
道路运输安全是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但在日常营运中仍面临可能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赔偿、车辆损毁及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处罚等风险。尽管公司已为营运车辆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将导致公司发生额外的支出,另外也可能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公司最为重要的生产经营方针之一,公司将安全视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在安全生产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推进安全管控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手段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年来,公司责任事故率、责任伤人率与责任死亡率等安全管理关键指标,均远优于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客运一级企业安全考核指标的要求。
4、财务风险
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343,728.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41%。公司负债规模较大,导致财务费用较高,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费用为4281.73万元。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围绕一体化运营效率提升、主要运营成本指标优化、费用源头管控、综合财务成本下降、持续处置低效资产等措施,提升资金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另外,公司将努力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和债务结构,继续降低融资规模及融资费用。
5、政府补助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中央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公司近几年均获得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助、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线路及营运补助等政府补助。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文件,明确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终止,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2023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终止与延续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可能对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建立政策风险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响应政策变化,调整公司业务发展布局,适时与政策相联动,争取城际公交与城乡公交运营服务成本规制,降低公司政府补助不确定性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0日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 月24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十三项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7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胡维泉 | 董事 | 离任 |
胡维泉 | 总经理 | 离任 |
黄博 | 董事 | 离任 |
王雪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穆孙祥 | 董事 | 选举 |
刘磊 | 代行总经理职责 |
穆孙祥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晓先生、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吴隼先生、穆孙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彭润中先生、李宝常先生、张云燕女士、王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黄俊先生、刘志坚先生、魏文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徐志芳女士、周权先生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胡维泉先生、黄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胡维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胡维泉先生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3、公司于 2023年 3 月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刘磊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授权副总经理刘磊先生自2023年3月31日起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
4、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收到副总经理穆孙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穆孙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主要排污为道路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公司道路客运站场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均经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环境影响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也未有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始终重视在经营管理中贯彻“绿色、低碳、环保”的环保理念,注重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根据道路客运的特点探索节能降耗的新技术,致力于打造道路运输绿色环保运营,推动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股份限售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3日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分红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见下附说明 | 2021年至度2023年度 | 是 | 是 |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020年7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7,412,800股A股股票,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唯一认购对象,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为2020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3日。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上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的股权(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本公司后,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承继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即在该等限售期届满前,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南昌市交通集团公司在限售期内不转让该等股份。
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做出有关承诺如下:
1、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除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及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新增与江西长运存在竞争性的业务,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向其它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增加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3、南昌市交通集团在作为江西长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4、南昌市交通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将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江西长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从事损害江西长运利益的活动。
5、对于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情况,做如下处理:
(1)针对交通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事项
在江西长运本次划转完成且上市公司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竞争未彻底解决前,收购人将推动《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的续签,同时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基础上,南昌市交通集团将选择将相关存在竞争性的业务注入江西长运、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注销、剥离与江西长运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采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其他可行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2)针对道路货运、汽车销售的业务范围重合事项
在本次划转之后,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保障江西长运(含下属公司)及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继续独立运营相关业务,自主决定发展战略及业务方向,不凭借控股地位干预江西长运(含下属公司)及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的经营。上述承诺在南昌市交通集团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南昌市交通集团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均系其自行聘用的员工,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受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干预,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4、保证上市公司具备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间接控股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尽可能减少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江西长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南昌市交通集团及南昌市交通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将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南昌市交通集团将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双方公司章程、各项制度的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长运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江西长运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江西长运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岀调整的承诺,本公司与江西长运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南昌市交通集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保护江西长运及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与江西长运发生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就长运集团及下属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承诺如下:
(1)长运集团目前并不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客运业务或资产。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长运集团及长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长运集团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其下属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当长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长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自愿放弃同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3)长运集团不投资或控股任何业务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若长运集团及长运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长运集团将促成该等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4)长运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将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动。
(5)长运集团不向其它在业务上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6)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实质经营,未来亦不会经营物流及相关业务。长运集团将于本承诺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注销、转让该公司或变更其经营范围使其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7)南昌长安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江西灿坤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已经变更为国内贸易、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已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亦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8)南昌汽车修理总厂目前已无汽车修理业务,未来也不经营汽车修理业务。长运集团将于本承诺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注销、转让该企业或变更该企业经营范围使其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上述承诺在长运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长运集团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公司分红规划(2021年至2023年)承诺: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1年至2023,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对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丽斌、陆叶以及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佳捷物流公司股权回购款及相应的利息、股权收购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等。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起诉,并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依据判决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共计执行到位人民币12,220.20元,法院依法扣缴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3.30元后,剩余款项人民币12,136.90元已划付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对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偿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律师费等。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起诉,并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维持原判。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07破2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破产。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李桂生、方媛、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给付违约金和业绩补偿款。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并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赣0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鉴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1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江 | http://www.sse.com.cn |
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1执842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2023年6月7日,公司与赣州方通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2022)赣01执恢357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确权裁定,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县高洲乡高州村的三处林地作价7,508,440.24元,交付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依法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四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及利息,和律师费。2020年10月22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4号、(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华嵘保理的起诉状。 2021年10月29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与(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鉴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执22775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 民初55722 号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鉴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4 执 12992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华嵘保理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2022年4月,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冯伟、陈林根不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均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12月1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22166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案件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判决)。2023年6月7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91民初9574号《民事判决书》。 鉴于华嵘保理诉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18万元案件,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至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5月5日,华嵘保理收到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 | http://www.sse.com.cn |
赣07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责令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调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以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用。2021年1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执4253号和粤0391执4255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目前案件在执行中。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6月7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应诉通知书》,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因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事项对公司和九江长运提起诉讼。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 http://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按南昌市政实际融资成本执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为49,071.805万元。 | http://www.sse.com.cn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南昌市交通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执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0万元。 | http://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 | 2022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29日 | 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 | 是 | 股东的子公司 |
托管情况说明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家公司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0/4/8 | 2020/4/21 | 2023/4/2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3,900,000 | 2022/2/14 | 2022/2/14 | 2023/2/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2/2/14 | 2022/2/14 | 2023/2/14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60,000,000 | 2022/6/16 | 2022/6/16 | 2032/6/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 | 55,000,000 | 2022/7/11 | 2022/7/11 | 2025/7/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9,900,000 | 2022/11/4 | 2022/11/4 | 2025/11/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2/10/8 | 2022/10/8 | 2023/10/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2/11/29 | 2022/11/29 | 2023/11/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2,000,000 | 2022/10/19 | 2022/10/18 | 2032/10/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3/1/16 | 2023/1/16 | 2024/1/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3/1/18 | 2023/1/18 | 2024/1/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00,000 | 2022/12/20 | 2022/12/20 | 2023/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2/12/20 | 2022/12/20 | 2023/12/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8,300,000 | 2023/1/3 | 2023/1/23 | 202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南城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3,600,000 | 2023/1/3 | 2023/1/23 | 202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3/1/3 | 2023/1/23 | 202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广昌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3/1/3 | 2023/1/23 | 202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宜黄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4,700,000 | 2023/1/3 | 2023/1/23 | 202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2/14 | 2023/2/14 | 2024/1/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 | 8,000,000 | 2023/2/14 | 2023/2/14 | 2024/1/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公司 | 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2/14 | 2023/2/14 | 2024/1/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7,000,000 | 2023/3/20 | 2023/3/20 | 2024/3/1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控股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3/2/27 | 2023/2/27 | 2024/2/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3/4/27 | 2023/4/27 | 2024/4/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全资子公司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3/6/7 | 2023/6/7 | 2024/6/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 | 2023/6/7 | 2023/6/7 | 2024/6/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5,149,266.68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73,292,105.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73,292,105.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1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72,792,105.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75,000,00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7,792,105.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1、2017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及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二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9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9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继续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担保余额1,828,605.00元。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在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担保余额5500万元。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在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990万元,保证期间为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担保余额500万元。 6、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并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 1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412,800 | 47,412,8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 | |
合计 | 47,412,800 | 47,412,800 | 0 | 0 | / | / |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7,412,8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01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0 | 65,676,853 | 23.09 | 无 | 国有法人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412,800 | 47,412,800 | 16.67 | 无 | 国有法人 |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4,440,000 | 1.56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胡祖平 | -87,600 | 3,770,000 | 1.33 | 无 | 未知 | ||||
王行宙 | 74,800 | 2,240,384 | 0.79 | 无 | 未知 | ||||
吴晓春 | 0 | 1,739,730 | 0.61 | 无 | 未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1,694,200 | 1,694,200 | 0.60 | 无 | 未知 | ||||
党代玲 | 296,800 | 1,669,606 | 0.59 | 无 | 未知 | ||||
原俊锋 | -80,000 | 1,621,000 | 0.57 | 无 | 未知 | ||||
周基采 | 0 | 1,256,000 | 0.44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65,676,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76,853 |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41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12,800 | ||||||
发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0,000 | ||||||
胡祖平 | 3,7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0,000 | ||||||
王行宙 | 2,240,3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0,384 | ||||||
吴晓春 | 1,739,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9,73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1,69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4,200 | ||||||
党代玲 | 1,669,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9,606 | ||||||
原俊锋 | 1,62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1,000 | ||||||
周基采 | 1,2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6,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5,281,522.09 | 431,430,896.9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1,310.34 | 573,732.5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985,783.27 | 23,315,169.86 | |
应收账款 | 189,894,586.73 | 205,662,115.3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4,941,192.90 | 64,836,711.8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5,647,837.32 | 70,183,228.8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0,926,214.91 | 61,905,727.90 | |
合同资产 | 55,894,911.43 | 72,881,672.9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198,132.73 | 42,856,957.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882,101,491.72 | 973,646,213.4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585,806.94 | 29,219,776.3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101,011.10 | 30,101,011.1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7,171,216.21 | 66,365,979.25 | |
固定资产 | 2,291,784,736.44 | 2,328,915,021.93 | |
在建工程 | 92,388,980.34 | 94,520,863.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5,479,222.90 | 7,814,893.48 | |
无形资产 | 1,029,158,754.44 | 1,046,029,010.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967,063.08 | 9,967,063.08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416,824.62 | 114,531,542.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297,050.84 | 39,228,332.1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653,075.17 | 45,024,867.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37,003,742.08 | 3,811,718,361.46 | |
资产总计 | 4,619,105,233.80 | 4,785,364,574.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24,106,341.63 | 1,686,889,082.5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3,247,400.00 | 76,506,468.54 | |
应付账款 | 225,246,208.11 | 223,527,946.45 | |
预收款项 | 29,878,140.08 | 28,205,676.71 | |
合同负债 | 29,183,155.32 | 29,926,829.2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3,562,262.48 | 140,822,088.20 | |
应交税费 | 30,904,883.02 | 51,588,610.39 | |
其他应付款 | 1,095,458,381.73 | 1,096,486,616.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367,589.65 | 8,369,483.9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792,019.39 | 15,268,671.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31,041.97 | 1,618,577.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14,909,833.73 | 3,350,840,567.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9,650,000.00 | 69,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16,665.80 | 3,556,670.99 | |
长期应付款 | 78,387,976.00 | 90,021,282.1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73,968.54 | 1,198,764.24 | |
递延收益 | 2,180,000.00 | 2,18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066,341.76 | 48,537,633.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2,374,952.10 | 214,994,350.54 |
负债合计 | 3,437,284,785.83 | 3,565,834,918.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54,405,185.12 | 654,458,879.7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478,838.53 | 10,478,838.53 | ||
专项储备 | 28,485,403.09 | 28,012,881.39 | ||
盈余公积 | 139,941,687.55 | 139,941,687.5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3,523,189.78 | -160,671,290.4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4,264,724.51 | 956,697,796.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57,555,723.46 | 262,831,859.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1,820,447.97 | 1,219,529,656.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619,105,233.80 | 4,785,364,574.94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9,867,366.43 | 345,399,439.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83,759.19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2,430.55 | 1,035,825.45 | |
其他应收款 | 955,468,114.20 | 911,064,653.0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68,415.99 | 18,533,871.95 | |
存货 | 44,892.27 | 22,051.6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1,911.07 | 916,407.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48,218,473.71 | 1,258,438,376.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75,908,657.85 | 1,773,810,423.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50,000.00 | 7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7,293,870.51 | 28,175,637.11 | |
固定资产 | 530,931,379.33 | 539,406,839.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030,795.59 | 5,167,547.33 | |
无形资产 | 97,178,883.51 | 98,783,673.8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36,343.54 | 4,285,255.4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60,129,930.33 | 2,470,379,376.42 | |
资产总计 | 3,808,348,404.04 | 3,728,817,752.9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02,147,633.76 | 1,611,357,312.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0,747,400.00 | 45,408,160.00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859,550.93 | 633,478.56 | |
合同负债 | 46,285.89 | 29,244.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668,192.27 | 24,264,204.58 | |
应交税费 | 3,084,781.73 | 1,648,614.72 | |
其他应付款 | 1,226,658,138.61 | 1,007,954,617.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562.49 | 14,562.4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13,439.62 | 4,200,746.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02.11 | 1,655.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02,227,224.92 | 2,695,498,034.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13,066.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3,066.52 | ||
负债合计 | 2,802,227,224.92 | 2,696,411,100.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6,809,740.81 | 626,809,740.8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639,836.42 | 9,639,836.4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0,160,076.53 | 140,160,076.53 | |
未分配利润 | -54,965,274.64 | -28,679,801.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6,121,179.12 | 1,032,406,652.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08,348,404.04 | 3,728,817,752.98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53,421,074.31 | 706,016,787.59 | |
其中:营业收入 | 753,421,074.31 | 706,016,787.5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97,052,259.09 | 1,045,359,510.90 | |
其中:营业成本 | 802,567,531.03 | 822,725,429.5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5,698,544.81 | 13,088,832.36 | |
销售费用 | 4,223,019.92 | 6,058,605.76 | |
管理费用 | 131,745,831.68 | 150,395,208.09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2,817,331.65 | 53,091,435.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132,654.78 | 55,586,302.18 | |
利息收入 | 2,870,392.22 | 5,106,082.88 | |
加:其他收益 | 206,845,763.35 | 184,781,546.7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41,030.60 | 45,037,144.5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66,030.60 | 575,809.2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422.20 | -381,141.5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15,516.62 | -7,036,811.7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1,082.18 | 167,193.9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21,333.68 | 16,210,376.6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239,913.79 | -100,564,414.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421,965.90 | 2,834,978.9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81,458.71 | 1,495,111.0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499,406.60 | -99,224,546.83 |
减:所得税费用 | 5,847,964.01 | 7,861,805.6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347,370.61 | -107,086,352.4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347,370.61 | -107,317,327.0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0,974.57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51,899.29 | -92,863,178.0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95,471.32 | -14,223,174.4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347,370.61 | -107,086,352.4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851,899.29 | -92,863,178.0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95,471.32 | -14,223,174.4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3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33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6,616,217.35 | 24,028,290.30 | |
减:营业成本 | 13,285,536.32 | 8,602,993.44 | |
税金及附加 | 5,235,771.77 | 3,922,520.39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7,751,799.35 | 23,296,534.4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9,165,576.32 | 28,433,201.9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385,125.64 | 29,765,007.52 | |
利息收入 | 1,173,235.10 | 3,236,756.17 | |
加:其他收益 | 746,671.41 | 1,400,458.0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8,114.35 | 1,261,385.5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38,114.35 | 1,261,385.5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3,141.10 | -24,484.5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300,821.75 | -37,589,600.82 | |
加:营业外收入 | 65,746.16 | 4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397.32 | 748,314.7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285,472.91 | -38,337,515.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85,472.91 | -38,337,515.5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85,472.91 | -38,337,515.5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285,472.91 | -38,337,515.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3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9,975,255.60 | 713,180,432.8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74,364.55 | 39,680,246.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3,061,944.14 | 413,811,904.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0,511,564.29 | 1,166,672,584.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33,741,591.25 | 499,841,541.7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2,872,023.12 | 362,463,350.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603,190.00 | 72,439,366.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015,972.25 | 126,731,723.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0,232,776.62 | 1,061,475,983.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278,787.67 | 105,196,600.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00.00 | 54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80,820.39 | 38,027,032.8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186,120.7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55,820.39 | 59,753,153.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653,031.60 | 137,300,703.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653,031.60 | 137,300,703.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97,211.21 | -77,547,549.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4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4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84,500,000.00 | 979,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4,500,000.00 | 987,24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24,630,000.00 | 839,8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809,216.56 | 57,453,268.5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676,133.97 | 360,164.1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119.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3,599,336.52 | 897,323,268.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099,336.52 | 89,916,731.4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17,760.06 | 117,565,782.9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4,959,834.18 | 572,532,837.01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610,892.75 | 250,890,766.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1,610,892.75 | 250,890,766.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60,548.18 | 2,333,731.4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994,731.16 | 13,078,069.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88,331.41 | 7,478,104.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410,720.19 | 126,719,316.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54,330.94 | 149,609,221.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156,561.81 | 101,281,545.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89,635.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9,635.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7,642.40 | 2,893,411.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566,733.3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642.40 | 20,460,144.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642.40 | -19,570,509.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90,000,000.00 | 950,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0,000,000.00 | 950,4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94,000,000.00 | 821,8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470,731.41 | 54,633,168.1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119.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2,630,851.37 | 876,443,168.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630,851.37 | 73,956,831.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258,068.04 | 155,667,867.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776,991.19 | 349,876,647.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3,035,059.23 | 505,544,515.04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8,012,881.39 | 139,941,687.55 | -160,671,290.49 | 956,697,796.72 | 262,831,859.78 | 1,219,529,656.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8,012,881.39 | 139,941,687.55 | -160,671,290.49 | 956,697,796.72 | 262,831,859.78 | 1,219,529,656.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694.62 | 472,521.70 | -32,851,899.29 | -32,433,072.21 | -5,276,136.32 | -37,709,208.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851,899.29 | -32,851,899.29 | -3,495,471.32 | -36,347,370.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694.62 | -53,694.62 | 324,179.81 | 270,485.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24,179.81 | 324,179.8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3,694.62 | -53,694.62 | -53,694.62 | ||||||||||||
(三)利润分配 | -2,104,844.81 | -2,104,844.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4,844.81 | -2,104,844.8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72,521.70 | 472,521.70 | 472,521.70 | ||||||||||||
1.本期提取 | 9,028,401.52 | 9,028,401.52 | 9,028,401.52 | ||||||||||||
2.本期使用 | 8,555,879.82 | 8,555,879.82 | 8,555,879.8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05,185.12 | 10,478,838.53 | 28,485,403.09 | 139,941,687.55 | -193,523,189.78 | 924,264,724.51 | 257,555,723.46 | 1,181,820,447.9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5,780,905.74 | 139,941,687.55 | -9,072,263.35 | 1,106,064,848.21 | 292,366,010.88 | 1,398,430,859.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5,780,905.74 | 139,941,687.55 | -9,072,263.35 | 1,106,064,848.21 | 292,366,010.88 | 1,398,430,859.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92,689.32 | -96,561,376.44 | -95,368,687.12 | -6,742,983.54 | -102,111,670.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863,178.04 | -92,863,178.04 | -14,223,174.41 | -107,086,352.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40,000.00 | 7,8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840,000.00 | 7,84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359,809.13 | -4,058,007.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359,809.13 | -4,058,007.5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92,689.32 | 1,192,689.32 | 1,192,689.32 | ||||||||||||
1.本期提取 | 10,138,611.31 | 10,138,611.31 | 10,138,611.31 | ||||||||||||
2.本期使用 | 8,945,921.99 | 8,945,921.99 | 8,945,921.9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54,458,879.74 | 10,478,838.53 | 26,973,595.06 | 139,941,687.55 | -105,633,639.79 | 1,010,696,161.09 | 285,623,027.34 | 1,296,319,188.43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28,679,801.73 | 1,032,406,65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28,679,801.73 | 1,032,406,652.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285,472.91 | -26,285,472.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285,472.91 | -26,285,472.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54,965,274.64 | 1,006,121,179.1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21,378,820.82 | 1,182,465,274.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121,378,820.82 | 1,182,465,274.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035,713.92 | -42,035,713.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337,515.52 | -38,337,515.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98,198.40 | -3,698,198.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4,476,800.00 | 626,809,740.81 | 9,639,836.42 | 140,160,076.53 | 79,343,106.90 | 1,140,429,560.66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以赣股(1992)第03号文批准,于1993年4月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6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61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2020年6月,本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741.28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7,064,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84,476,800元。2020年7月1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4,741.28万股新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20年7月29日,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客货运输、仓储、集装箱货运、道路清障及停车、汽车修理一级、货物装卸、汽车摩托车检验、轿车出租、进出口贸易、橡胶制品、汽车零部件、针纺织品、百货、玻璃仪器、五金交电化工、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机械、农副产品、汽车、家具、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餐饮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375283N。
本公司法定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
本财务报表及附注于2023年8月2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说明 | 公司简称 |
1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都市城际公交 |
2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出租 |
3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科技大市场 |
4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大通物流 |
5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物业 |
6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吉安长运 |
7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景德镇长运 |
8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黄山长运 |
9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抚州长运 |
10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马鞍山长运 |
11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新余长运 |
12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萍乡长运 |
13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吉安公交 |
14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新余公交 |
15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鄱阳长运 |
16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上饶汽运 |
17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鹰潭长运 |
18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汽车技术 |
19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汇通保险 |
20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长运科技 |
21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鹰潭公交 |
22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赣州方通 |
23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恒达物流 |
24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婺源公交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说明 | 公司简称 |
25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华嵘保理 |
26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九江长运 |
27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智运九州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自报告期末起12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
13、(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3(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 其他组合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 其他组合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4.75-2.3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4 | 5 | 31.67-6.7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5 | 31.67-7.92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大修理费用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等。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7“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收入、商品销售收入、货物运输收入等,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①道路旅客运输收入
道路旅客运输收入是指公司持有线路经营权,为广大旅客提供人员及随身行李的汽车运输服务,在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全部票款确认收入,该收入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②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既购货方已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其并能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而且交易价格已确定时确认收入,该收入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③货物运输收入
本公司与托运方依据彼此商定的服务期间及货物批量签订定期运输合同。在提供运输劳务并取得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后确认收入,该收入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股东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和损耗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了梳理,重新核定了部分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其中道路客运营运车辆折旧年限由3-5年变更为8年;公交车辆折旧年限由6年变更为8年,其他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保持不变。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1日 | 影响202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折旧减少18,151,298.64元;净利润增加11,004,321.34 元。 |
其他说明:
无。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5%、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应纳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7%、5% |
企业所得税 | 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以应纳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以应纳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财税【202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条: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根据财税【2022】4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将财税【2019】21号《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将财税【2019】11号《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含站场办公及辅助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4)根据财税【2023】5号《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据财税【2023】6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税【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根据财税【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之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79,640.81 | 256,315.04 |
银行存款 | 394,580,193.37 | 403,021,279.20 |
其他货币资金 | 20,321,687.91 | 28,153,302.75 |
合计 | 415,281,522.09 | 431,430,896.9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受限资金金额为20,321,687.91元,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20,161,687.91 | 27,993,302.75 |
旅游行业保证金 | 60,000.00 | 60,000.00 |
保险代理行业保证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20,321,687.91 | 28,153,302.75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31,310.34 | 573,732.54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331,310.34 | 573,732.54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31,310.34 | 573,732.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985,783.27 | 23,315,169.86 |
商业承兑票据 |
合计 | 13,985,783.27 | 23,315,169.8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25,2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225,2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281,954.06 | 37.68 | 119,712,467.19 | 87.84 | 16,569,486.87 | 136,281,954.06 | 35.90 | 119,712,467.19 | 87.84 | 16,569,486.8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5,444,587.15 | 62.32 | 52,119,487.29 | 23.12 | 173,325,099.86 | 243,314,521.12 | 64.10 | 54,221,892.64 | 22.28 | 189,092,628.4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94,014,587.15 | 53.64 | 20,689,487.29 | 10.66 | 173,325,099.86 | 211,884,521.12 | 55.82 | 22,791,892.64 | 10.76 | 189,092,628.48 |
其他组合 | 31,430,000.00 | 8.69 | 31,430,000.00 | 100.00 | 31,430,000.00 | 8.28 | 31,430,000.00 | 100.00 | ||
合计 | 361,726,541.21 | / | 171,831,954.48 | / | 189,894,586.73 | 379,596,475.18 | / | 173,934,359.83 | / | 205,662,115.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 62,803,144.44 | 62,803,144.44 | 100.00 | 本金利息都未支付,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27,845,177.72 | 75.26 | 失信被执行人,按照账面金额扣减担保物价值后的金额计提坏账 |
方媛 | 28,000,000.00 | 21,072,026.38 | 75.26 | 按照账面金额扣减担保物价值后的金额计提坏账 |
金华青年智慧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本金利息都未付,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
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355,232.00 | 1,884,185.60 | 80.00 | 正在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算 |
湖南猎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123,577.62 | 1,107,933.05 | 98.61 | 企业破产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136,281,954.06 | 119,712,467.19 | 87.8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0(含)天以内 | 73,486,039.36 | 731,657.10 | 1.00% |
31天至1年 | 101,549,475.84 | 4,940,635.17 | 4.87% |
1至2年 | 3,683,794.74 | 579,267.90 | 15.72% |
2至3年 | 981,067.59 | 509,288.56 | 51.91% |
3至4年 | 1,037,543.94 | 691,177.65 | 66.62% |
4至5年 | 865,182.26 | 825,977.49 | 95.47% |
5年以上 | 12,411,483.42 | 12,411,483.42 | 100.00% |
合计 | 194,014,587.15 | 20,689,487.29 | 10.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 | |||
30(含)天以内 | |||
31-90天 | |||
91-180天 | |||
181-365天 | |||
超过365天 | 31,430,000.00 | 31,430,000.00 | 100.00 |
合计 | 31,430,000.00 | 31,430,000.0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73,934,359.83 | 4,588,847.80 | 6,341,810.15 | 349,443.00 | 171,831,954.48 | |
合计 | 173,934,359.83 | 4,588,847.80 | 6,341,810.15 | 349,443.00 | 171,831,954.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592,382.63 | 银行存款 |
合计 | 5,592,382.63 | /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子公司恒达物流收回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运费139,130,067.46 元,该款项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余额为139,130,067.46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5%,本期现金收回后转回坏账准备5,592,382.63 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49,443.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朱华生 | 运费结算款 | 349,443.00 | 经长期催收后,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否 |
合计 | / | 349,443.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否 | 119,792,498.67 | 1年以内 | 33.12% | 4,046,393.82 |
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 | 否 | 62,803,144.44 | 4-5年,5年以上 | 17.36% | 62,803,144.44 |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否 | 37,000,000.00 | 4-5年,5年以上 | 10.23% | 27,845,177.72 |
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 | 否 | 30,000,000.00 | 4-5年,5年以上 | 8.29% | 30,000,000.00 |
方媛 | 否 | 28,000,000.00 | 4-5年,5年以上 | 7.74% | 21,072,026.38 |
合计 | 277,595,643.11 | 76.74% | 145,766,742.3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504,777.35 | 67.88 | 41,803,342.94 | 64.47 |
1至2年 | 1,897,027.79 | 4.22 | 8,710,263.99 | 13.43 |
2至3年 | 331,759.82 | 0.74 | 791,876.15 | 1.22 |
3年以上 | 12,207,627.94 | 27.16 | 13,531,228.77 | 20.88 |
合计 | 44,941,192.90 | 100.00 | 64,836,711.8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鹰潭市民政局 | 非关联方 | 7,341,983.89 | 16.34% | 3年以上 | 事故未结案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6,859,942.00 | 15.26%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 | 2,209,937.36 | 4.92% | 1-2年 | 工程未完工 |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竞拍款) | 非关联方 | 1,413,000.00 | 3.14% | 1年 | 未到结算期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 | 非关联方 | 1,000,160.39 | 2.23%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合 计 | 18,825,023.64 | 41.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5,647,837.32 | 70,183,228.81 |
合计 | 75,647,837.32 | 70,183,228.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2,932,546.95 | 14,164,888.51 |
代垫款 | 1,449,627.18 | 1,510,007.16 |
兑现款 | 1,581,235.64 | 1,321,504.95 |
备用金 | 5,601,395.33 | 5,539,912.41 |
应收服务收入等 | 38,482,737.16 | 35,042,086.03 |
应收补贴款 | 0.00 | 611,864.45 |
往来 | 170,261,403.87 | 153,946,926.23 |
股权回购款及债权转让款 | 86,627,863.10 | 86,627,863.10 |
其他 | 2,868,061.35 | 2,955,485.68 |
合计 | 319,804,870.58 | 301,720,538.5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3,144.38 | 45,109,115.21 | 186,315,050.12 | 231,537,309.7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960.12 | 2,960.12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5,360.44 | 14,259,814.99 | 14,385,175.43 | |
本期转回 | 44,300.22 | 1,672,396.24 | 1,716,696.46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48,755.42 | 48,755.42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91,244.48 | 57,650,738.66 | 186,315,050.12 | 244,157,033.2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1,537,309.71 | 14,385,175.43 | 1,716,696.46 | 48,755.42 | 244,157,033.26 | |
合计 | 231,537,309.71 | 14,385,175.43 | 1,716,696.46 | 48,755.42 | 244,157,033.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周建节 | 365,026.35 | 银行存款 |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27,387.3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592,413.65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8,755.4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缪喜忠 | 往来款 | 48,755.42 | 经法院判决裁定,确认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否 |
合计 | / | 48,755.42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公司 | 股权回购款 | 79,567,863.10 | 5年及以上 | 24.53 | 79,567,863.10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7,239,814.79 | 5年及以上 | 20.73 | 67,239,814.79 |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往来款 | 20,000,000.00 | 1年以内 | 6.16 | 1,000,000.00 |
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976,816.76 | 5年以上 | 4.00 | 12,976,816.76 |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328,754.16 | 3-4年12,303,803.301年以内24,950.86 | 3.80 | 7,526,806.78 |
合计 | / | 192,113,248.81 | / | 59.22 | 168,311,301.4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319,804,870.58 | 244,157,033.26 | 75,647,837.32 |
合计 | 319,804,870.58 | 244,157,033.26 | 75,647,837.32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301,720,538.52 | 231,537,309.71 | 70,183,228.81 |
合计 | 301,720,538.52 | 231,537,309.71 | 70,183,228.81 |
① 坏账准备
A.2023年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组合1 | 11,778,362.10 | 1.62 | 191,244.48 | 逾期天数在30日以内 |
合计 | 11,778,362.10 | 1.62 | 191,244.48 |
B.2023年6月30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计提: | ||||
组合1 | 121,693,168.88 | 47.37 | 57,650,738.66 | 逾期天数超过30日但是未满足第三阶段条件 |
合计 | 121,693,168.88 | 47.37 | 57,650,738.66 |
C.2023年6月30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单项计提: |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67,239,814.79 | 100.00 | 67,239,814.79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金华青年商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12,976,816.76 | 100.00 | 12,976,816.76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9,567,863.10 | 100.00 | 79,567,863.1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江西中悦实业有限公司 | 9,026,087.39 | 100.00 | 9,026,087.39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060,000.00 | 100.00 | 7,060,000.0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张明贵 | 9,162,757.56 | 100.00 | 9,162,757.56 | 法院执行后,无可执行资产 |
湖南猎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1.71 | 81,710.52 | 公司破产清算,按可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186,333,339.60 | 99.99 | 186,315,050.12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989,746.1 | 408,442.06 | 5,581,304.04 | 6,415,082.67 | 412,927.10 | 6,002,155.5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5,878,328.53 | 1,104,411.05 | 44,773,917.48 | 56,733,443.71 | 1,090,342.36 | 55,643,101.3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566,104.64 | 566,104.64 | 255,109.18 | 255,109.18 | ||
低值易耗品 | 4,888.75 | 4,888.75 | 5,361.80 | 5,361.80 | ||
合计 | 52,439,068.02 | 1,512,853.11 | 50,926,214.91 | 63,408,997.36 | 1,503,269.46 | 61,905,727.9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12,927.10 | 4,485.04 | 408,442.0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90,342.36 | 14,068.69 | 1,104,411.0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503,269.46 | 14,068.69 | 4,485.04 | 1,512,853.1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57,575,188.99 | 1,680,277.56 | 55,894,911.43 | 75,012,616.32 | 2,130,943.39 | 72,881,672.93 |
合计 | 57,575,188.99 | 1,680,277.56 | 55,894,911.43 | 75,012,616.32 | 2,130,943.39 | 72,881,672.9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641,718.88 | 2,092,384.71 | ||
合计 | 1,641,718.88 | 2,092,384.71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3年6月30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30(含)天以内 | 29,962,047.24 | 1 | 299,620.47 | 预期信用损失 |
31天-1年 | 27,613,141.75 | 5 | 1,380,657.09 | 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57,575,188.99 | 2.92 | 1,680,277.56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摊费用 | 22,742,069.44 | 27,869,351.98 |
应交税费负数重分类 | 12,456,063.29 | 14,987,605.27 |
合计 | 35,198,132.73 | 42,856,957.2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劲旅环 | 27,375,250.70 | 1,938,114.35 | 29,313,365.05 |
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1,844,525.64 | 427,916.25 | 2,272,441.89 | ||||||||
小计 | 29,219,776.34 | 2,366,030.60 | 31,585,806.94 | ||||||||
合计 | 29,219,776.34 | 2,366,030.60 | 31,585,806.9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101,011.10 | 30,101,011.10 |
合计 | 30,101,011.10 | 30,101,011.1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道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江西吉安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75,000.00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景德镇长运物流园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安徽畅捷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黄山市新思维驾驶员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中度石化当涂有限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
上饶新东方旅游公司 | 管理层指定且准备长期持有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8,248,544.43 | 14,275,405.00 | 142,523,949.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8,780.32 | 0.00 | 2,958,780.32 | |
(1)外购 | 2,958,780.32 | 0.00 | 2,958,780.32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31,207,324.75 | 14,275,405.00 | 145,482,729.7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2,878,936.87 | 3,279,033.31 | 76,157,970.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7,559.33 | 505,984.03 | 2,153,543.36 | |
(1)计提或摊销 | 1,647,559.33 | 505,984.03 | 2,153,543.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4,526,496.20 | 3,785,017.34 | 78,311,513.5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680,828.55 | 10,490,387.66 | 67,171,216.2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369,607.56 | 10,996,371.69 | 66,365,979.2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91,784,736.44 | 2,328,915,021.9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291,784,736.44 | 2,328,915,021.93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48,382,931.48 | 239,583,068.49 | 2,109,077,931.62 | 4,397,043,931.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649,391.65 | 6,241,153.11 | 59,765,755.46 | 89,656,300.22 |
(1)购置 | 944,651.56 | 3,814,206.11 | 59,765,755.46 | 64,524,613.1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704,740.09 | 1,651,424.17 | 24,356,164.2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775,522.83 | 775,522.8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38,740.06 | 1,400,410.17 | 141,863,586.56 | 149,202,736.79 |
(1)处置或报废 | 3,463,217.23 | 400,610.18 | 137,509,486.56 | 141,373,313.97 |
(2)合并范围减少 | ||||
(3)其他 | 2,475,522.83 | 999,799.99 | 4,354,100.00 | 7,829,422.82 |
4.期末余额 | 2,066,093,583.07 | 244,423,811.43 | 2,026,980,100.52 | 4,337,497,495.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71,247,279.50 | 156,453,893.23 | 1,439,324,359.69 | 2,067,025,532.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013,528.98 | 9,265,149.37 | 76,209,598.10 | 112,488,276.45 |
(1)计提 | 27,013,528.98 | 8,728,117.72 | 76,209,598.10 | 111,951,244.80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537,031.65 | 537,031.6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07,832.28 | 223,125.39 | 132,073,469.86 | 134,904,427.53 |
(1)处置或报废 | 2,566,836.81 | 223,125.39 | 131,103,180.97 | 133,893,143.17 |
(2)合并范围减少 | ||||
(3)其他 | 40,995.47 | 970,288.89 | 1,011,284.36 | |
4.期末余额 | 495,652,976.20 | 165,495,917.21 | 1,383,460,487.93 | 2,044,609,381.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38,865.56 | 164,511.68 | 1,103,377.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38,865.56 | 164,511.68 | 1,103,377.24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69,501,741.31 | 78,763,382.54 | 643,519,612.59 | 2,291,784,736.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6,196,786.42 | 82,964,663.58 | 669,753,571.93 | 2,328,915,021.9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当涂客运综合枢纽站 | 9,838,125.00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当涂汽车站客运大楼 | 375,179.72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当涂汽车站安检维修中心 | 2,555,260.80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拓展大道翔龙调度中心 | 3,886,001.12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神岗山余家河公交总站 | 50,314,108.66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新余长运客运中心站 | 22,641,715.93 | 产权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2,388,980.34 | 94,520,863.5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2,388,980.34 | 94,520,863.5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抚州长运-抚州枢纽站站前广场工程 | 2,777,480.19 | 2,777,480.19 | 2,777,480.19 | 2,777,480.19 | ||
马鞍山长运-当涂新站 | 0.00 | 0.00 | 420,191.35 | 420,191.35 |
萍乡长运-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高铁项目)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
鄱阳长运-鄱阳新车站 | 2,668,615.50 | 2,668,615.50 | 2,668,615.50 | 2,668,615.50 | ||
上饶长运-大众4S店迁建项目 | 16,008,204.01 | 16,008,204.01 | 16,008,204.01 | 16,008,204.01 | ||
上饶长运-驾校迁建项目 | 9,866,891.07 | 9,866,891.07 | 9,866,891.07 | 9,866,891.07 | ||
上饶长运- 紫溪区乡站 | 194,669.42 | 194,669.42 | 194,669.42 | 194,669.42 | ||
上饶长运-新驾校项目 | 274,065.19 | 274,065.19 | 274,065.19 | 274,065.19 | ||
鹰潭长运-公交总站宾馆 | 5,221,275.39 | 5,221,275.39 | 5,221,275.39 | 5,221,275.39 | ||
鹰潭公交-北站场站建设 | 20,641,182.10 | 20,641,182.10 | 20,551,515.05 | 20,551,515.05 | ||
鹰潭公交-鹰北公交枢纽场站 | 949,229.13 | 949,229.13 | 949,229.13 | 949,229.13 | ||
赣州方通-城南车站 | 1,345,630.41 | 1,345,630.41 | ||||
九江长运-武宁新城汽车站 | 403,811.41 | 403,811.41 | 391,491.41 | 391,491.41 | ||
九江长运-湖口火车站物流站 | 1,646,771.88 | 1,646,771.88 | 1,646,771.88 | 1,646,771.88 | ||
九江长运-共青新汽车站 | 1,964,733.61 | 1,964,733.61 | ||||
新余公交天工项目 | 4,718,643.25 | 4,718,643.25 | 4,134,873.39 | 4,134,873.39 | ||
九江长运-武宁客运中心充电桩 | 1,842,477.86 | 1,842,477.86 | 0 | |||
零星工程 | 6,852,366.65 | 310,395.03 | 6,541,971.62 | 7,781,929.24 | 310,395.03 | 7,471,534.21 |
合计 | 92,699,375.37 | 310,395.03 | 92,388,980.34 | 94,831,258.56 | 310,395.03 | 94,520,863.5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余公交天工项目 | 6,900,000.00 | 4,134,873.39 | 583,769.86 | 4,718,643.25 | 68.39 | 90% | 自筹 | |||||
上饶汽运-驾校迁建项目 | 17,506,100.00 | 9,866,891.07 | 9,866,891.07 | 56.36 | 96.00% | 自筹 | ||||||
上饶汽运-大众4S店迁建项目 | 49,474,533.00 | 16,008,204.01 | 16,008,204.01 | 41.78 | 60.00% | 自筹 | ||||||
鹰潭北站场站建设 | 28,610,000.00 | 20,551,515.05 | 89,667.05 | 20,641,182.10 | 75.46 | 90.00% | 自筹 | |||||
萍乡长运-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高铁项目) | 59,960,000.00 | 18,633,692.32 | 18,633,692.32 | 51.24 | 80.00% | 借款 | ||||||
鄱阳长运-鄱阳新车站 | 102,540,000.00 | 2,668,615.50 | 2,668,615.50 | 76.78 | 92.00% | 自筹 |
抚州长运-抚州枢纽站站前广场工程 | 6,000,000.00 | 2,777,480.19 | 2,777,480.19 | 46.29 | 46.00% | 自筹加借款 | ||||||
武宁新车站 | 23,310,000.00 | 391,491.41 | 12,320.00 | 403,811.41 | 76.74 | 95.00% | 自筹 | |||||
赣州方通-城南车站 | 105,280,000.00 | 1,345,630.41 | 17,188,293.26 | 18,429,470.84 | 104,452.83 | 0.00 | 90.00 | 100% | 自筹 | |||
合计 | 399,580,633.00 | 76,378,393.35 | 17,874,050.17 | 18,429,470.84 | 104,452.83 | 75,718,519.85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48,299.13 | 13,348,299.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348,299.13 | 13,348,299.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33,405.65 | 5,533,405.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35,670.58 | 2,335,670.58 |
(1)计提 | 2,335,670.58 | 2,335,670.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869,076.23 | 7,869,076.23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79,222.90 | 5,479,222.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14,893.48 | 7,814,893.4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07,483,876.76 | 15,241,186.43 | 1,322,725,063.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019.20 | 168,019.20 | ||
(1)购置 | 168,019.20 | 168,019.2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92,275.42 | 2,992,275.42 | ||
(1)处置 | 2,992,275.42 | 2,992,275.42 | ||
4.期末余额 | 1,304,659,620.54 | 15,241,186.43 | 1,319,900,806.9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9,509,281.49 | 7,186,770.79 | 276,696,052.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57,048.96 | 715,897.80 | 14,972,946.76 | |
(1)计提 | 14,257,048.96 | 715,897.80 | 14,972,946.7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6,946.51 | 926,946.51 | ||
(1)处置 | 926,946.51 | 926,946.51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82,839,383.94 | 7,902,668.59 | 290,742,052.5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1,820,236.60 | 7,338,517.84 | 1,029,158,754.4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7,974,595.27 | 8,054,415.64 | 1,046,029,010.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抚州长运崇仁分公司新站用地 | 17,681,471.90 | 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51,714,373.56 | 51,714,373.56 | ||||
吉安市腾飞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 3,844,526.22 | 3,844,526.22 | ||||
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626,826.89 | 7,626,826.89 | ||||
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37,994,085.23 | 37,994,085.23 | ||||
黄山市祁门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 999,656.65 | 999,656.65 | ||||
鄱阳县弘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294,603.56 | 1,294,603.56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14,471,080.04 | 14,471,080.04 | ||||
东风汽车上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92,647.21 | 392,647.21 | ||||
上饶汽运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97,539.97 | 1,097,539.97 | ||||
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676,000.00 | 5,676,0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0,866,200.07 | 10,866,200.07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1,292,695.39 | 51,292,695.39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客 | 1,491,693.60 | 1,491,693.60 |
运有限责任公司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1,497,670.00 | 1,497,670.00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2,278,053.89 | 12,278,053.89 | ||||
贵溪市市内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 31,059,888.77 | 31,059,888.77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145,992.99 | 145,992.99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71,718.98 | 71,718.98 |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2,599,989.27 | 2,599,989.27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74,300,380.53 | 74,300,380.53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57,761,242.57 | 57,761,242.57 | ||||
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11,122,837.51 | 11,122,837.51 | ||||
合计 | 379,599,702.90 | 379,599,702.9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47,307,218.67 | 47,307,218.67 | ||||
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626,826.89 | 7,626,826.89 | ||||
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37,994,085.23 | 37,994,085.23 | ||||
黄山市祁门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 999,656.65 | 999,656.65 | ||||
鄱阳县弘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294,603.56 | 1,294,603.56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14,471,080.04 | 14,471,080.04 | ||||
东风汽车上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92,647.21 | 392,647.21 | ||||
上饶汽运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97,539.97 | 1,097,539.97 | ||||
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5,676,000.00 | 5,676,0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0,866,200.07 | 10,866,200.07 | ||||
鄱阳县长途汽车 | 51,292,695.39 | 51,292,695.39 |
运输有限公司 | ||||||
含山县彩虹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491,693.60 | 1,491,693.60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2,278,053.89 | 12,278,053.89 | ||||
贵溪市市内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 31,059,888.77 | 31,059,888.77 |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2,599,989.27 | 2,599,989.27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74,300,380.53 | 74,300,380.53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57,761,242.57 | 57,761,242.57 | ||||
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11,122,837.51 | 11,122,837.51 | ||||
合计 | 369,632,639.82 | 369,632,639.8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减值测试目的,公司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执行减值测试程序。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考虑了资产组的历史财务资料、预期增长率、市场前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市场信息。折现率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组业务的特定风险。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班线经营权 | 102,517,525.82 | 19,949,193.92 | 82,568,331.90 | ||
装修费 | 9,169,004.53 | 2,702,254.67 | 1,333,427.31 | 10,537,831.89 | |
技术开发服务费 | 588,277.54 | 99,666.66 | 488,610.88 |
其他 | 2,256,734.63 | 12,742.00 | 447,426.68 | 1,822,049.95 | |
合计 | 114,531,542.52 | 2,714,996.67 | 21,829,714.57 | 95,416,824.6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639,493.51 | 909,873.38 | 4,081,418.10 | 1,020,354.5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2,757,299.36 | 3,189,324.84 | 13,772,137.93 | 3,443,034.49 |
信用减值损失 | 70,908,768.59 | 17,234,023.07 | 68,883,947.77 | 16,876,565.12 |
应付职工薪酬 | 36,351,423.54 | 7,823,116.25 | 40,971,991.80 | 8,929,176.95 |
递延收益 | 29,390,527.22 | 7,347,631.81 | 29,476,746.51 | 7,369,186.64 |
公允价值计量损失 | 6,098,357.44 | 1,524,589.35 | 6,098,357.44 | 1,524,589.34 |
预计负债 | 1,073,968.54 | 268,492.14 | 261,700.13 | 65,425.03 |
合计 | 160,219,838.20 | 38,297,050.84 | 163,546,299.68 | 39,228,332.1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4,377,298.3 | 46,094,324.59 | 184,377,298.36 | 46,094,324.5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公允价值计量收益 | 1,544,586.99 | 386,146.75 | 1,544,586.99 | 386,146.75 |
固定资产折旧 | 10,037,738.82 | 2,509,434.76 | 7,914,753.75 | 1,978,688.44 |
无形资产摊销 | 305,742.64 | 76,435.66 | 313,893.72 | 78,473.43 |
合计 | 196,265,366.81 | 49,066,341.76 | 194,150,532.82 | 48,537,633.2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46,047,628.58 | 337,554,288.79 |
可抵扣亏损 | 745,164,931.58 | 708,316,162.49 |
合计 | 1,091,212,560.16 | 1,045,870,451.2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37,827,441.85 | ||
2024 | 132,445,397.95 | 132,445,397.95 | |
2025 | 186,237,020.30 | 186,237,020.30 | |
2026 | 117,626,407.19 | 117,626,407.19 | |
2027 | 234,179,895.20 | 234,179,895.20 | |
2028 | 74,676,210.94 | ||
合计 | 745,164,931.58 | 708,316,162.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土地款 | 44,500,000.00 | 44,500,000.00 | 39,800,000.00 | 39,800,000.00 | ||
预付工程款 | ||||||
预付购车款 | 1,153,075.17 | 1,153,075.17 | 5,224,867.22 | 5,224,867.22 | ||
预付设备款 | ||||||
合计 | 45,653,075.17 | 45,653,075.17 | 45,024,867.22 | 45,024,867.2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11,4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085,500,000.00 | 938,500,000.00 |
信用借款 | 525,000,000.00 | 741,000,000.00 |
应计利息 | 2,206,341.63 | 7,389,082.56 |
合计 | 1,624,106,341.63 | 1,686,889,082.5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3,247,400.00 | 76,506,468.54 |
合计 | 43,247,400.00 | 76,506,468.5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4,936,286.23 | 199,861,810.43 |
1-2年 | 23,701,530.58 | 13,436,347.16 |
2-3年 | 2,004,676.24 | 4,786,148.19 |
3年以上 | 4,603,715.06 | 5,443,640.67 |
合计 | 225,246,208.11 | 223,527,946.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978,903.50 | 18,600,779.60 |
1-2年 | 3,319,691.10 | 1,500.00 |
2-3年 | 0.00 | 49,783.97 |
3年以上 | 8,579,545.48 | 9,553,613.14 |
合计 | 29,878,140.08 | 28,205,676.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浮梁县蛟潭加油站 | 8,579,545.48 | 预收以后年度的租金 |
合计 | 8,579,545.4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按性质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预收的租金 | 28,409,222.09 |
预收的其他款项 | 1,468,917.99 |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29,183,155.32 | 29,926,829.25 |
合计 | 29,183,155.32 | 29,926,829.2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充值款 | 16,089,107.86 | 15,845,823.58 |
预收商品销售款 | 2,090,979.81 | 3,489,390.9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物管费 | ||
预收仓储费 | ||
预收其他服务费 | 11,003,067.65 | 10,591,614.76 |
合计 | 29,183,155.32 | 29,926,829.25 |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2,563,015.41 | 299,476,723.19 | 313,415,765.96 | 118,623,972.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236,072.79 | 35,586,921.27 | 38,884,704.22 | 4,938,289.84 |
三、辞退福利 | 23,000.00 | 240,736.28 | 263,736.28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0,822,088.20 | 335,304,380.74 | 352,564,206.46 | 123,562,262.4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2,556,847.99 | 246,529,409.69 | 260,859,076.73 | 108,227,180.95 |
二、职工福利费 | 0.00 | 16,044,051.81 | 16,044,051.81 | 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2,071,168.29 | 16,726,190.80 | 17,362,478.85 | 1,434,880.2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10,704.91 | 15,279,172.84 | 15,730,561.94 | 959,315.81 |
工伤保险费 | 488,765.39 | 1,126,481.19 | 1,320,146.52 | 295,100.06 |
生育保险费 | 171,697.99 | 320,536.77 | 311,770.39 | 180,464.37 |
四、住房公积金 | 1,437,478.44 | 14,332,388.40 | 15,381,912.78 | 387,954.0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497,520.69 | 5,785,843.41 | 3,714,955.49 | 8,568,408.6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0 | 58,839.08 | 53,290.30 | 5,548.78 |
合计 | 132,563,015.41 | 299,476,723.19 | 313,415,765.96 | 118,623,972.6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944,688.73 | 34,024,860.06 | 37,198,644.25 | 4,770,904.54 |
2、失业保险费 | 291,384.06 | 1,003,597.21 | 1,127,595.97 | 167,385.30 |
3、企业年金缴费 | 0.00 | 558,464.00 | 558,464.00 | 0.00 |
合计 | 8,236,072.79 | 35,586,921.27 | 38,884,704.22 | 4,938,289.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679,812.03 | 4,496,373.1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582,226.57 | 582,226.57 |
企业所得税 | 14,155,197.68 | 36,757,425.60 |
个人所得税 | 510,918.62 | 916,277.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16,422.90 | 880,275.69 |
教育费附加 | 425,976.08 | 420,161.9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4,096.27 | 308,947.73 |
房产税 | 6,611,866.00 | 5,395,433.37 |
土地使用税 | 869,896.05 | 829,591.32 |
印花税 | 168,801.69 | 286,791.04 |
防洪保安基金 | 286,893.01 | 289,210.68 |
价格调节基金 | 210,037.61 | 206,821.15 |
契税 | 146,891.68 | 146,891.68 |
其他 | 25,846.83 | 72,183.29 |
合计 | 30,904,883.02 | 51,588,610.3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367,589.65 | 8,369,483.96 |
其他应付款 | 1,092,090,792.08 | 1,088,117,132.37 |
合计 | 1,095,458,381.73 | 1,096,486,616.33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367,589.65 | 8,369,483.96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3,367,589.65 | 8,369,483.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险款项 | 12,112,094.93 | 14,413,298.27 |
代扣代付款 | 11,813,644.71 | 20,856,004.29 |
待付款 | 47,695,339.19 | 38,034,068.08 |
往来款 | 695,709,633.58 | 699,413,082.54 |
保证金及押金 | 147,683,232.09 | 147,569,827.26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款 | 5,685,537.50 | 14,706,644.42 |
未结事故款、事故基金 | 5,426,349.30 | 6,184,299.25 |
股权转让款 | 6,740,000.01 | 6,745,223.53 |
工程、设备款 | 59,146,519.12 | 53,967,534.13 |
暂收款 | 23,084,134.21 | 28,725,674.53 |
其他 | 76,994,307.44 | 57,501,476.07 |
合计 | 1,092,090,792.08 | 1,088,117,132.3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68,000,000.00 | 原股东借款 |
鹰潭市财政局城市资产营运公司 | 35,485,200.00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25,408,348.26 | 股东借款 |
合计 | 328,893,548.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003,700.00 | 10,695,847.3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88,319.39 | 4,572,824.18 |
合计 | 11,792,019.39 | 15,268,671.5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531,041.97 | 1,618,577.96 |
合计 | 1,531,041.97 | 1,618,577.9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3,750,000.00 | 25,180,000.00 |
保证借款 | 83,900,000.00 | 5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应计利息 | 3,700.00 | 15,847.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003,700.00 | 10,695,847.33 |
合计 | 89,650,000.00 | 69,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银行 | 长期借款期末金额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 | 54,800,000.00 | 200,000.00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750,000.00 | 2,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 | 24,100,000.00 | 5,800,000.00 |
应计利息 | 3,700.00 | 3,700.00 |
合计 | 97,653,700.00 | 8,003,7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804,985.19 | 8,129,495.1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88,319.39 | 4,572,824.18 |
合计 | 2,016,665.80 | 3,556,670.9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2,619,985.09 | 84,164,291.87 |
专项应付款 | 5,767,990.91 | 5,856,990.23 |
合计 | 78,387,976.00 | 90,021,282.1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责任经营保证金 | 71,268,735.09 | 82,972,271.87 |
租赁保证金 | 1,351,250.00 | 1,192,020.00 |
合计 | 72,619,985.09 | 84,164,291.87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专项应付款(注1) | 4,285,176.68 | 88,999.32 | 4,196,177.36 | 职工安置费 | |
专项应付款(注2) | 1,571,813.55 | 1,571,813.55 | 职工安置费 | ||
合计 | 5,856,990.23 | 88,999.32 | 5,767,990.91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永丰县财政局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合作方案和永丰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永府办字【2008】152号)文精神,拨给子公司江西永丰长运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完毕的改制职工安置费,期初余额4,285,176.68元为职工身份置换专项款,本期支付88,999.32元,期末余额为4,196,177.36元。注2: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拨来的职工改制费期初金额1,571,813.55元,本期未支付,期末金额1,571,813.55元。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交通事故赔偿 | 1,198,764.24 | 1,073,968.54 | 景德镇长运和鹰潭公交因交通事故计提的预计负债 |
合计 | 1,198,764.24 | 1,073,968.5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80,000.00 | 5,355,900.00 | 5,355,900.00 | 2,180,000.00 | 政府专项补助 |
合计 | 2,180,000.00 | 5,355,900.00 | 5,355,900.00 | 2,18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购车补贴 | 4,354,100.00 | -4,354,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建设补助 | 2,180,000.00 | 999,799.99 | -999,799.99 | 2,1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贴 | |||||||
其他资产性补助 | |||||||
合计 | 2,180,000.00 | 5,353,899.99 | -5,353,899.99 | 2,18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车补贴:
注1、根据余府办抄字[2023]2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收到新余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车补贴3,419,600.00元。注2、根据九发改产业字【2022】394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4月7日共收到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车补贴934,500.00元。建设补助:
注1、根据抚财建指(2022)58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1月18日共收到交通运输局充电桩建设补贴661,799.99元。注2:根据赣财建指【2022】7号文,本公司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收到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公交车一卡通建设补贴338,000.00元。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84,476,800.00 | 284,476,8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92,979,899.46 | 592,979,899.46 | ||
其他资本公积 | 61,478,980.28 | 53,694.62 | 61,425,285.66 | |
合计 | 654,458,879.74 | 53,694.62 | 654,405,185.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478,838.53 | 10,478,838.5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706,506.42 | 9,706,506.4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72,332.11 | 772,332.1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478,838.53 | 10,478,838.5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8,012,881.39 | 9,028,401.52 | 8,555,879.82 | 28,485,403.09 |
合计 | 28,012,881.39 | 9,028,401.52 | 8,555,879.82 | 28,485,403.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7,124,216.59 | 97,124,216.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42,800,728.07 | 42,800,728.07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16,742.89 | 16,742.89 | ||
合计 | 139,941,687.55 | 139,941,687.5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9,072,263.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0,671,290.49 | -9,072,263.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851,899.29 | -147,900,828.7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698,198.4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3,523,189.78 | -160,671,290.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9,126,506.31 | 753,236,836.06 | 572,527,309.06 | 772,073,845.37 |
其他业务 | 134,294,568.00 | 49,330,694.97 | 133,489,478.53 | 50,651,584.21 |
合计 | 753,421,074.31 | 802,567,531.03 | 706,016,787.59 | 822,725,429.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3年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 销售 | 工程 建造 | 提供 劳务 | 其它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86,617,072.16 | 86,617,072.16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91,983,377.43 | 574,820,624.72 | 666,804,002.15 | ||
合计 | 91,983,377.43 | 0.00 | 661,437,696.88 | 0.00 | 753,421,074.31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37,814.71 | 954,263.71 |
教育费附加 | 899,037.04 | 787,684.1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1,149,919.01 | 8,812,888.10 |
土地使用税 | 1,567,851.96 | 1,609,467.46 |
车船使用税 | 192,866.43 | 142,494.06 |
印花税 | 703,259.64 | 388,406.26 |
其他 | 47,796.02 | 393,628.65 |
合计 | 15,698,544.81 | 13,088,832.3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77,898.62 | 3,645,937.48 |
折旧费 | 170,957.30 | 237,063.64 |
广告费 | 402,183.19 | 559,153.93 |
其他 | 1,071,980.81 | 1,616,450.71 |
合计 | 4,223,019.92 | 6,058,605.7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3,796,316.28 | 108,371,592.03 |
折旧及资产摊销 | 24,389,788.90 | 26,411,088.89 |
业务招待费 | 1,597,489.37 | 1,294,294.37 |
审计、诉讼、咨询费 | 1,785,600.63 | 2,454,712.36 |
公务用车费 | 1,198,474.37 | 1,262,436.08 |
行政开支 | 3,545,211.65 | 4,142,528.24 |
材料及修理费 | 389,883.54 | 634,535.18 |
其他 | 5,043,066.94 | 5,824,020.94 |
合计 | 131,745,831.68 | 150,395,208.0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5,132,654.78 | 55,586,302.18 |
减:利息收入 | 2,870,392.22 | 5,106,082.88 |
承兑汇票贴息 | ||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 | 555,069.09 | 2,611,215.81 |
合计 | 42,817,331.65 | 53,091,435.1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线路及营运补助 | 127,074,734.22 | 115,838,642.93 |
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 24,755,120.00 | 26,463,213.00 |
亏损补贴 | 21,400,000.00 | 16,950,681.53 |
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助 | 19,785,164.79 | 9,800,547.66 |
社保及稳岗补贴 | 228,506.32 | 3,888,723.81 |
税收奖励及返还 | 4,264,741.91 | 6,509,543.43 |
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 324,419.00 | 3,283,100.00 |
其他 | 9,013,077.11 | 2,047,094.36 |
合计 | 206,845,763.35 | 184,781,546.72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中主要明细如下:
(1)重要的线路及营运补助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1月 | 工业园区班线财政补贴 | 2,042,436.00 | 吉县高新管抄字[2021]4号 |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 | 吉安长运 |
1月 | 工业园区送工专线运营补贴 | 1,750,000.00 | 永府办抄字[2022]469号 | 永新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1月 | 城乡线路补贴 | 966,000.00 | 新余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纪要 | 新余市人民政府 | 新余公交 |
1月 | 3路延伸运营补贴 | 360,000.00 | 吉区府办抄字[2020]49号 | 吉州区人民政府 | 吉安公交 |
1月 | 运营补贴 | 880,000.00 | 吉州区公交运营补贴协议书 | 吉州区人民政府 | 吉安公交 |
1月 | 当博线线路运营补贴 | 791,098.50 | 当涂县当涂至博望(302)公交线路成本规制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马鞍山长运 |
1月 | 湖阳线线路运营补贴 | 995,901.00 | 湖阳-高淳城市公司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马鞍山长运 |
1月、3月 | 安工大线路运营补贴 | 404,801.50 |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公交专线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马鞍山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1月、5月、6月 | 运营补贴 | 6,396,000.00 | 含政办(2021)54号 | 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马鞍山长运 |
1月 | 运营补贴 | 623,287.50 | 崇府办财抄字(2022)823号 | 崇仁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1月 | 城乡公交补贴 | 1,775,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2)663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6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5,075,000.00 | 丰府字(2019)198号 |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1月 | 运营补贴 | 2,000,000.00 | 万府办抄字【2021】1386号 | 万年县交通运输局 | 上饶长运 |
1月 | 农村客运补贴 | 2,836,165.00 | 萍财建(2023)3号 | 萍乡市财政局 | 萍乡长运 |
2月、4月 | 运营补贴 | 1,409,008.09 | 财建【2014】131号 | 交通局 | 黄山长运 |
2月 | 马博线补贴 | 1,080,000.00 | 博望人民区政府2012年2月22日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 博望区人民政府 | 马鞍山长运 |
2月、4月 | 城际公交班线运营补贴 | 600,000.00 | 金府办财抄字【2021】315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2月、5月 | 营运补贴 | 2,400,000.00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都昌县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服务项目合同书 |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 九江长运 |
2月 | 运营补贴 | 750,000.00 | 德府办抄字【2022】1029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上饶长运 |
3月 | 城市公交车进园区补贴 | 294,780.00 | 干府办抄字[2020]443号 | 新干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3月、6月 | 城际公交班线运营补贴 | 800,000.00 | 抚府办抄字【2019】125号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3月、6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700,000.00 | 城府办抄字【2020】77号 | 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3月 | 城际公交补贴 | 900,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3)88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3月 | 城际公交补贴 | 1,775,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3)86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3月、6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2,999,600.00 | 广交文(2021)82号 | 广昌县交通局 | 抚州长运 |
3月、6月 | 马宁线补贴 | 1,305,949.02 | 马交(2021)133号 |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 马鞍山长运 |
3月、6月 | 公交补贴 | 3,023,438.50 | 马财(2019)144号 | 马鞍山市财政局 | 马鞍山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3月、5月 | 江心线线路运营补贴 | 2,875,900.00 | 当涂至江心洲公交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通局 | 马鞍山长运 |
3月、5月 | 运营补贴 | 2,456,310.68 | 鄱阳县人民政府会议记录摘要十七届第4次 | 鄱阳县政府 | 鄱阳长运 |
3月 | 公交车补贴款 | 1,290,000.00 | 婺府办字【2019】94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 | 婺源公交 |
3月、5月 | 公交运营补贴 | 4,666,000.00 | 乐府办资抄字[2022]417号 |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景德镇长运 |
3月 | 公交营运补助 | 595,330.80 | 德府办抄财字[2023]127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3月 | 公交营运补助 | 400,000.00 | 德府办抄财字[2023]125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3月、6月 | 城市公交运营补助 | 1,800,000.00 | 关于调整2018年公交补贴办法的建议报告 | 武宁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3月、6月 | 公交营运补助 | 900,000.00 | 湖交财字(2021)26号 | 湖口县交通局 | 九江长运 |
3月、4月、6月 | 运营补贴 | 11,250,000.00 | 德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50)2020年8月24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上饶长运 |
4月 | 公交运营补贴 | 2,280,000.00 | 浮府办抄字[2022]411号 | 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景德镇长运 |
4月 | 公交运营补贴 | 500,000.00 | 昌府办抄字(2022)54号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 | 景德镇长运 |
4月、6月 | 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补贴 | 3,200,000.00 | 宜府字(2020)142号 | 宜黄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4月 | 博宁线补贴 | 1,125,000.00 | 博望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博望区人民政府 | 马鞍山长运 |
4月、5月 | 惠民公交运营补贴 | 882,000.00 | 干府办抄字[2017]248号 | 新干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4月、6月 | 运营补贴 | 700,000.00 | 万府字〔2014〕119号 | 万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4月 | 旅游直通车营运补贴 | 300,000.00 | 吉安高铁西站至安福武功山旅游直通车运营补贴协议 | 吉安市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4月 | 公交线路运营补助 | 2,985,000.00 | 永交文【2022】24号 | 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交通局 | 九江长运 |
4月 | 镇村公交运营补贴 | 490,000.00 | 关于镇村公交运营补贴报告 | 武宁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4月 | 城市公交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专项补助资金 | 1,320,000.00 | 婺府办抄字【2023】156号 |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婺源公交 |
5月、6月 | 公交一体化运行补贴 | 5,000,000.00 | 干交函[2023]1号 | 新干县交通运输局 | 吉安公交 |
5月 | 公交营运补助 | 1,120,000.00 | 彭交文[2023]12号 | 交通局 | 九江长运 |
5月 | 公交车营运补贴 | 1,754,052.00 | 柴府办抄字(2023)40号 |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九江长运 |
5月 | 城乡公交运营补贴 | 10,000,000.00 | 关于交通局请求拨付2023年上半年城乡公交运行补贴申请的意见 | 贵溪市交通局 | 鹰潭长运 |
5月 | 线路及营运补助 | 1,000,000.00 | 公共交通服务协议 |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景德镇长运 |
5月 | 运营补贴 | 1,000,000.00 | 赣交财务字(2022)28号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 城际公交 |
5月 | 公交运营补贴 | 360,000.00 | 乐府办抄字(2023)212号 | 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5月 | 城际公交班线运营补贴 | 600,000.00 | 崇府办抄字【2023】273号 |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抚州长运 |
5月 | 城乡公交补贴 | 2,303,918.00 | 金府办抄字【2023】317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抚州长运 |
6月 | 运营补贴 | 370,690.00 | 崇府办财抄字(2023)339号 | 崇仁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6月 | 城乡公交补贴 | 2,303,918.00 | 金府办抄字(2023)425号 | 金溪县人民政府 | 抚州长运 |
6月 | 运营补贴 | 452,300.00 | 旅游公交运营成本及政府补贴核算意见表 | 当涂县交运局 | 马鞍山长运 |
6月 | 运营补贴 | 750,000.00 | 德府办抄字【2023】478号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上饶长运 |
6月 | 运营补贴 | 1,070,000.00 | 余教体发(2018)334号 | 教体局 | 鹰潭长运 |
6月 | 运营补贴 | 600,000.00 | 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第50次常务会议) | 余江区交通局 | 鹰潭长运 |
6月 | 城内公交营运补助 | 578,876.40 | 德府办抄财字[2023]369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 |
6月 | 镇村公交营运补助 | 400,000.00 | 德府办抄财字[2023]367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6月 | 公交营运补助 | 418,800.00 | 瑞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班子办公会议记录摘要 | 瑞昌市交通局 | 九江长运 |
合计 | 115,031,560.99 |
(2)重要的公交四类人员补贴如下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月、3月 | 八类人员免费乘车亏损补贴 | 8,411,400.00 | 余府办抄字[2021]1号 | 新余市人民政府 | 新余公交 |
2月、6月 | 公交城市公益性补贴 | 7,250,000.00 | 关于提高公交公益性服务亏损补贴的请示 | 鹰潭市财政局 | 鹰潭公交 |
2月 | 社会福利性补助(老人、学生卡) | 819,500.00 | 黎川县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 黎川县交通局 | 抚州长运 |
3月 | 老年人乘车补贴 | 300,000.00 | 万老龄委字【2013】1号 | 万安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4月 | 老年卡补助 | 339,720.00 | 共交文(2023)8号 | 九江市财政局 | 九江长运 |
4月 | 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 | 5,500,000.00 | 吉财建拟字[2022]18号 | 吉安市财政局 | 吉安公交 |
6月 | 2023年公交公益性补贴 | 900,000.00 | 余交字(2019)35号、余交字(2018)101号 | 余江区交通局 | 鹰潭长运 |
合计 | 23,520,620.00 |
(3)重要的亏损补贴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5月 | 城市公交、镇村公交政策性和经营性亏损补贴 | 1,400,000.00 | 峡府办抄字【2023】111号 | 峡江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6月 | 预收2022年公交补贴线路经营性亏损补贴 | 20,000,000.00 | 关于预拨公交线路2022年度经营性亏损补贴资金的请示 | 吉安市财政局 | 吉安公交 |
合计 | 21,400,000.00 |
(4)重要的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贴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1月 | 燃油补贴 | 1,920,000.00 | 赣财建指[2022]7号 | 乐平市交通局 | 景德镇长运 |
1月、6月 | 燃油补贴 | 1,482,500.00 | 九发改区域字(2022)273号 | 九江市发改委 | 九江长运 |
2月 | 农村燃油补贴 | 3,776,000.00 | 九财建指【2023】5号 | 九江市财政局 | 九江长运 |
3月 | 农村油价补贴 | 945,784.00 | 永府办抄字[2022]884号 | 永丰县人民政府 | 吉安长运 |
3月 | 燃油补助 | 1,256,400.00 | 德府办抄财字[2023]124号 | 德安县政府 | 九江长运 |
3月 | 上广线新能源补贴 | 1,100,000.00 | 饶府办字【2022】64号 |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 上饶长运 |
4月 | 农村客运燃油补贴 | 1,961,032.42 |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 | 吉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 吉安公交 |
5月 | 燃油补贴 | 1,215,100.00 | 抚财公路〔2023〕2 号 | 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 抚州长运 |
6月 | 燃油补贴 | 1,645,362.00 | 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级拨付永新县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初步方案》的通知 | 永新县财政局、永新县交通运输局 | 吉安长运 |
合计 | 15,302,178.42 |
(5)重要的税收奖励及返还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3月 | 退税款 | 1,875,674.00 | 浮府字[2013年]113号 | 浮梁县税务局 | 恒达物流 |
合计 | 1,875,674.00 |
(6)重要的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5月 | 新建客运分公司临时安置过渡费 | 324,419.00 | 临时安置过渡费明细表 |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 | 城际公交 |
合计 | 324,419.00 |
(7)重要的其他补贴
日期 | 补贴项目 | 金 额 | 相关批准文件 | 批准机关 | 公司名称 |
3月 | 彭泽县镇村公交项目奖励资金 | 7,500,000.00 | 彭府办财抄字(2023)282号 | 彭泽县人民政府 | 九江长运 |
合计 | 7,500,000.0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66,030.60 | 575,809.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3,921,335.3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75,000.00 | 54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441,030.60 | 45,037,144.5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2,422.20 | -381,141.57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2,422.20 | -381,141.5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42,422.20 | -381,141.57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91,346.19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52,962.35 | -1,118,217.8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668,478.97 | -5,127,247.6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0,915,516.62 | -7,036,811.7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41,082.18 | 167,193.9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41,082.18 | 167,193.9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利得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 | 4,821,333.68 | 16,210,376.65 |
其中:固定资产 | 2,376,417.90 | 13,146,485.67 |
在建工程 | ||
无形资产 | 2,444,915.78 | 3,063,890.98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0.00 | 0.00 |
合计 | 4,821,333.68 | 16,210,376.6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73,605.17 | 651,463.79 | 1,073,605.1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313,197.25 | 896,510.50 | 313,197.25 |
不需支付的款项 | 3,536,372.79 | 3,536,372.79 | |
违约金 | 41,428.57 | 43,308.00 | 41,428.57 |
赔偿款 | 4,146,586.86 | 4,146,586.86 | |
其他 | 3,310,775.26 | 1,243,696.66 | 3,310,775.26 |
合计 | 12,421,965.90 | 2,834,978.95 | 12,421,965.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87,175.59 | 367,864.48 | 1,887,175.5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40,000.00 | 60,000.00 | 40,000.00 |
罚款支出 | 735,120.29 | 776,906.99 | 735,120.29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0.00 | 210,558.20 | 0.00 |
赔偿款 | 8,809.08 | 8,809.08 | |
其他 | 10,353.75 | 79,781.34 | 10,353.75 |
合计 | 2,681,458.71 | 1,495,111.01 | 2,681,458.7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391,529.74 | 4,503,445.5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56,434.27 | 3,358,360.07 |
合计 | 5,847,964.01 | 7,861,805.6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499,406.6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624,851.6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70,007.4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3,280.5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10,257.6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839,967.7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59,912.8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726,306.36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0.00 |
所得税费用 | 5,847,964.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207,934,921.43 | 184,612,840.70 |
利息收入 | 2,870,392.22 | 5,104,163.04 |
收到押金及保证金 | 14,799,053.33 | 22,072,144.20 |
代收保险赔款等 | 3,869,273.67 | 2,482,515.87 |
其他 | 183,588,303.49 | 199,540,240.58 |
合计 | 413,061,944.14 | 413,811,904.3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机构手续费等支出 | 555,069.09 | 2,611,215.81 |
罚没支出 | 735,120.29 | 776,906.99 |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现金支出 | 15,007,961.50 | 16,252,382.21 |
支付的押金及保证金 | 16,164,221.70 | 12,904,210.24 |
代付保险赔款等 | 1,201,289.90 | 1,275,324.50 |
其他 | 93,352,309.77 | 92,911,684.15 |
合计 | 127,015,972.25 | 126,731,723.9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费 | ||
收购少数股权款 | 160,119.96 | |
合计 | 160,119.9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347,370.61 | -107,086,352.4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41,082.18 | -167,193.94 |
信用减值损失 | 10,915,516.62 | 7,036,811.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4,104,788.16 | 143,709,077.4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35,670.58 | 198,918.84 |
无形资产摊销 | 14,972,946.76 | 15,177,043.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829,714.57 | 25,045,726.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21,333.68 | -16,210,376.6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3,570.42 | -283,599.3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2,422.20 | 381,141.5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132,654.78 | 55,586,302.1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41,030.60 | -39,808,210.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1,281.26 | 2,375,996.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8,708.55 | 982,363.4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69,929.34 | 11,410,043.6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559,154.23 | 30,645,755.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006,752.73 | -23,796,847.1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278,787.67 | 105,196,600.9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94,959,834.18 | 572,532,837.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3,277,594.24 | 454,967,054.1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17,760.06 | 117,565,782.9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94,959,834.18 | 403,277,594.24 |
其中:库存现金 | 379,640.81 | 256,315.0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94,580,193.37 | 403,021,279.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4,959,834.18 | 403,277,594.2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0,321,687.91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1,828,605.00 | 抵押借款、融资 |
固定资产 | 69,770,430.76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26,959,331.44 | 抵押借款 |
合计 | 118,880,055.11 | / |
其他说明:
注1:期末受限货币资金见附注五、1。注2:期末受限存货情况本公司二级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综合融资协议》,以现有以及将有的未上牌汽车作为抵押。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828,605.00元。注3:期末受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1)公司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光华支行借款2,500.00万元,以九江长运拥有的位于九江市浔南大道与金凤路交汇处名优特土地(权证号为九城过用(2013)第233号,占地面积为42,000.00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九房权证浔字第1000173956号,建筑面积8,003.53平米)作为抵押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727072015022700631020002抵押合同,2023年6月份银行借款已还清,解押手续于2023年7月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6月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42,619,832.74元。
(2)公司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以红旗北路96号房产和土地(产权证号为0062214,建筑面积是5518.23平方米,占地面积是16815.5平方米)、博望房产土地(产权证号为0079792,建筑面积1060.13平方米,占地面积2808.5平方米)作为抵押财产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563111220220097-1 1563111220220098-1抵押合同。截至2023 年 6 月 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3,670,475.14元。
(3)公司二级子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以含山中心客运站土地和房产(产权证号0002214号建筑面积6013.66平方米,占地面积12222.0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并签订了合同编号1563111220220343-1抵押合同。截至2023 年 6 月 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8,232,547.04元。
(4)公司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借款 640.00 万元,以景德镇长运公司拥有的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路69号土地 (权证号为景土国用(2010)字第0106号,占地面积为16326.59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71号,建筑面积 536.3平米、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80号为,建筑面积2417.1平米、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51号为,建筑面积420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62号,建筑面积572.32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79号,建筑面积1479平米、权证号为景房权证自管字第2252号,建筑面积12.7平米) 作为抵押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借616A101A23016 抵押合同,截至2023 年06月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4,249,049.08元。
(5)公司二级子公司乐平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借款
500.00 万元,以乐平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乐平市大连新区大连路土地 (权证号为赣(2022)乐平市不动产权第0032179号,占地面积为48496.9平米)和房产(权证号为赣(2022)乐平市不动产权第0032179号,建筑面积 7872.74平米。) 作为抵押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J617CYGJ230216抵押合同,截至2023 年06月30日,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为17,957,858.20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线路及营运补助 | 127,074,734.22 | 其他收益 | 124,238,569.22 |
公交四类人员补贴 | 24,755,120.00 | 其他收益 | 24,755,120.00 |
亏损补贴 | 21,400,000.00 | 其他收益 | 21,400,000.00 |
燃油补贴及新能源补助 | 19,785,164.79 | 其他收益 | 19,785,164.79 |
社保及稳岗补贴 | 228,506.32 | 其他收益 | 228,506.32 |
税收奖励及返还 | 4,264,741.91 | 其他收益 | 4,264,741.91 |
搬迁和过渡期经营补贴 | 324,419.00 | 其他收益 | 324,419.00 |
其他收益性补贴 | 9,013,077.11 | 其他收益 | 9,013,077.11 |
建设补助 | 999,799.99 | 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
新能源车补贴 | 4,354,100.00 | 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24日本公司子公司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将其子公司黄山长运祁门县公交有限公司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848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 | 出租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 | 房屋租赁 | 76.92 | 设立 |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313号 | 维修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35号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西路2号 | 汽车运输 | 60.00 | 设立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景德镇 |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206国道69号 | 汽车运输 | 66.67 | 设立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安徽黄山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齐云大道东侧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抚州 | 抚州市临川区环城南路306号 | 汽车运输 | 92.86 | 7.14 | 设立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马鞍山 | 马鞍山市花山区红旗北路96号 | 汽车运输 | 51.00 | 设立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新余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欣北大道1169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江西萍乡 | 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安源中大道10号(金三角商贸城安源长途汽车站)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吉安 | 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 | 汽车运输 | 7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江西新余 | 新余市长青南路198号 | 汽车运输 | 70.00 | 设立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 | 鄱阳县洪迈大道北侧与鄱阳湖大道交汇处 | 汽车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上饶 | 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15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鹰潭长 | 江西鹰潭 | 鹰潭市龙虎山大 | 汽车运输 | 99.96 | 非同一控制下 |
运有限公司 | 道18号 | 企业合并 |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18号 | 维修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 | 保险代理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南昌西综合客运枢纽站站房三楼399号 | 软件研发 | 100.00 | 设立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江西鹰潭 |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 | 公交客运 | 70.00 | 设立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于都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9号 | 汽车运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景德镇 |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三大公路边县车管所隔壁 | 货物运输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婺源 |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才仕大道12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广州深圳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保理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九江 | 江西省九江市浔南大道97号 | 汽车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南昌西综合客运枢纽站站房三楼397号 | 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55.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子公司吉安长运与吉安市金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江西寰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将其子公司江西吉安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拥有的车辆综合性能、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检测等相关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22年12月19日签订了《机动车检测业务承包经营协议书》,相关检测业务仍由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14年,共收取承包费200.20万元,吉安长运对该子公司投资为固定收益回报投资,不合并。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景德镇长运 | 33.33 | 442,842.12 | 151,781.55 | 7,832,387.00 |
吉安长运 | 40.00 | 3,297,880.85 | 49,334,455.82 | |
马鞍山长运 | 49.00 | -2,322,784.73 | 728,710.84 | 6,091,852.29 |
赣州方通 | 49.00 | -1,528,411.59 | 35,839,339.95 | |
鹰潭公交 | 30.00 | -500,961.56 | 2,853,461.44 | |
恒达物流 | 45.00 | 1,251,135.45 | 77,154,970.28 | |
吉安公交 | 30.00 | -2,477,454.82 | 1,224,352.42 | 11,992,725.47 |
新余公交 | 30.00 | -1,444,121.76 | 3,846,324.8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吉安长运 | 44,423,433.42 | 168,413,329.59 | 212,836,763.01 | 92,409,433.18 | 13,212,647.71 | 105,622,080.89 | 26,217,894.00 | 180,205,405.15 | 206,423,299.15 | 90,257,765.20 | 14,111,050.77 | 104,368,815.97 |
景德镇长运 | 42,810,048.83 | 142,187,430.93 | 184,997,479.76 | 155,829,197.49 | 3,914,828.42 | 159,744,025.91 | 33,747,492.04 | 137,812,716.82 | 171,560,208.86 | 142,946,766.69 | 4,219,150.31 | 147,165,917.00 |
马鞍山长运 | 19,290,161.86 | 114,961,519.72 | 134,251,681.58 | 100,696,284.33 | 17,924,630.60 | 118,620,914.93 | 22,276,595.94 | 118,254,188.78 | 140,530,784.72 | 104,748,573.95 | 15,674,630.60 | 120,423,204.55 |
吉安公交 | 48,412,598.82 | 179,415,111.26 | 227,827,710.08 | 200,454,947.55 | 200,454,947.55 | 48,404,364.04 | 191,688,981.83 | 240,093,345.87 | 202,466,333.81 | 202,466,333.81 | ||
新余公交 | 1,673,740.50 | 42,481,513.79 | 44,155,254.29 | 30,763,523.39 | 280,626.22 | 31,044,149.61 | 4,062,634.67 | 46,799,931.41 | 50,862,566.08 | 32,427,389.11 | 568,172.07 | 32,995,561.18 |
鹰潭公交 | 18,727,032.21 | 70,718,800.20 | 89,445,832.41 | 77,523,633.65 | 2,316,904.43 | 79,840,538.08 | 18,393,029.88 | 73,314,182.22 | 91,707,212.10 | 77,981,321.79 | 2,441,700.13 | 80,423,021.92 |
赣州方通 | 11,664,951.68 | 130,786,825.94 | 142,451,777.62 | 70,532,520.84 | 166,932.49 | 70,699,453.33 | 7,606,544.06 | 115,217,708.74 | 122,824,252.80 | 47,582,146.10 | 166,932.49 | 47,749,078.59 |
恒达物流 | 240,567,366.23 | 66,402,165.20 | 306,969,531.43 | 142,027,979.26 | 142,027,979.26 | 288,441,498.56 | 67,015,844.83 | 355,457,343.39 | 194,049,385.39 | 194,049,385.3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吉安长运 | 51,509,732.70 | 5,154,234.03 | 5,154,234.03 | 14,004,636.07 | 45,739,662.34 | -4,320,950.32 | -4,320,950.32 | 10,492,898.27 |
景德镇长运 | 35,604,619.00 | 1,255,735.99 | 1,255,735.99 | 4,876,777.46 | 28,628,434.61 | 182,593.33 | 182,593.33 | 1,267,610.19 |
马鞍山长运 | 18,018,006.28 | -4,132,573.90 | -4,132,573.90 | -3,853,435.46 | 18,867,586.69 | -9,715,844.73 | -9,715,844.73 | -5,706,032.95 |
吉安公交 | 20,002,768.12 | -9,247,296.21 | -9,247,296.21 | 6,803,711.46 | 20,241,180.33 | -8,807,642.19 | -8,807,642.19 | 9,960,139.21 |
新余公交 | 8,525,624.28 | -4,813,739.20 | -4,813,739.20 | 4,143,034.80 | 6,951,448.11 | -8,877,683.51 | -8,877,683.51 | -2,046,866.28 |
鹰潭公交 | 10,198,745.03 | -1,669,871.87 | -1,669,871.87 | 2,152,025.98 | 7,877,167.96 | -3,268,726.38 | -3,268,726.38 | 5,813,378.59 |
赣州方通 | 9,974,451.99 | -3,444,290.98 | -3,444,290.98 | -487,644.11 | 7,725,512.06 | -4,608,899.57 | -4,608,899.57 | 649,645.06 |
恒达物流 | 160,210,167.45 | 2,780,300.99 | 2,780,300.99 | 8,569,384.76 | 137,164,238.25 | 2,210,637.11 | 2,210,637.11 | -6,622,763.26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公司按照评估价值,以16.01万元收购了龚伟华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
0.1133%股权与傅小娟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0.1533%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100%股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江西长运出租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60,119.96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60,119.96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6,425.34 |
差额 | 53,694.6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3,694.6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1,585,806.94 | 29,219,776.3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366,030.60 | 575,809.2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366,030.60 | 575,809.22 |
其他说明不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省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A座3楼301-2 | 国有 | 49.00 | 权益法 | |
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寨西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综合楼 | 国有 | 20.00 | 权益法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023年6月30日,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624,106,341.63 | 1,624,106,341.63 | |||
应付票据 | 43,247,400.00 | 43,247,400.00 | |||
应付账款 | 194,936,286.23 | 23,701,530.58 | 3,082,731.11 | 3,525,660.19 | 225,246,208.11 |
租赁负债 | 4,049,556.18 | 831,270.63 | 940,000.00 | 560,000.00 | 6,380,826.81 |
长期借款 | 8,003,700.00 | 16,100,000.00 | 73,550,000.00 | 0.00 | 97,653,7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78,387,976.00 | 78,387,976.00 |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合计 | 1,874,343,284.04 | 40,632,801.21 | 77,572,731.11 | 82,473,636.19 | 2,075,022,452.55 |
(续)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686,889,082.56 | 1,686,889,082.56 | |||
应付票据 | 76,506,468.54 | 76,506,468.54 | |||
应付账款 | 199,861,810.43 | 13,436,347.16 | 4,786,148.19 | 5,443,640.67 | 223,527,946.45 |
租赁负债 | 5,122,787.13 | 2,060,126.82 | 840,000.00 | 840,000.00 | 8,862,913.95 |
长期借款 | 10,695,847.33 | 69,500,000.00 | 80,195,847.33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90,021,282.10 | 90,021,282.10 | |||
合计 | 1,979,075,995.99 | 15,496,473.98 | 75,126,148.19 | 96,304,922.77 | 2,166,003,540.93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31,310.34 | 331,310.34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0,101,011.10 | 30,101,011.1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31,310.34 | 30,101,011.10 | 30,432,321.4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以此作为公允价值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之间未有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公路客货运输、商品仓储集装箱货运、货物装卸 | 40,791.68 | 23.0869 | 23.086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母公司长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567.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69%,长运集团母公司南昌市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08.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536%。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长运港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祥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灿坤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长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 |
南昌南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通旅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肉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云鼎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水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青美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怡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省洪城一卡通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鼎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昌政大道实业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主题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金振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红谷隧道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安义县市政公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富春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原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晓 | 关联自然人 |
胡维泉 | 关联自然人 |
张小平 | 关联自然人 |
吴隼 | 关联自然人 |
刘磊 | 关联自然人 |
黄博 | 关联自然人 |
彭润中 | 关联自然人 |
李宝常 | 关联自然人 |
张云燕 | 关联自然人 |
王雪峰 | 关联自然人 |
黄俊 | 关联自然人 |
刘志坚 | 关联自然人 |
魏文青 | 关联自然人 |
周权 | 关联自然人 |
徐志芳 | 关联自然人 |
穆孙祥 | 关联自然人 |
占梁 | 关联自然人 |
傅琳雁 | 关联自然人 |
肖良芝 | 关联自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洪城田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 | 701,503.53 | 596,556.24 | ||
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 | 22,44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洪城田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孙公司。江西靖安武侠世界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长运集团参股公司。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12/30 | 2023/12/29 | 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家公司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输有限公司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18,344.00 | 59,172.1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 | 2,312,191.50 | 2,312,191.50 | 101,714.1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1年本公司与长运集团签署关于京山北路32号、洪都南大道313号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年2,665,239.00元(含税)。注2:2021年8月本公司与长运集团签署关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租金为每年1,959,144.00元(含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2-11-4 | 2025-11-4 | 否 |
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2-10-18 | 2032-10-18 | 否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6-16 | 2032-6-15 | 否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0-4-21 | 2023-4-21 | 是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2022-12-20 | 2023-12-20 | 否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2-10-8 | 2023-10-7 | 否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11-29 | 2023-11-28 | 否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2-2-14 | 2023-2-14 | 是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2-2-14 | 2023-2-14 | 是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2-7-11 | 2025-7-10 | 否 |
宜黄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4,7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南城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8,3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广昌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1-3 | 2026-1-2 | 否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1-16 | 2024-1-10 | 否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18 | 2024-1-10 | 否 |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2-14 | 2024-2-13 | 否 |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3-2-14 | 2024-2-13 | 否 |
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3-2-14 | 2024-2-13 | 否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2-27 | 2024-2-26 | 否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4-27 | 2024-4-26 | 否 |
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3-6-7 | 2024-6-7 | 否 |
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0 | 2023-6-7 | 2024-6-7 | 否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3/3/20 | 2024/3/19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2月14日 | 2024年1月9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23年2月24日 | 2024年2月23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5月8日 | 2024年5月5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2022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29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年2月8日 | 2024年2月7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4月7日 | 2024年4月6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6月26日 | 2024年6月25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2023年10月9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2年11月8日 | 2023年11月7日 | 否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11月9日 | 2023年10月2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子公司景德镇长运公司于2022年11月与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孙公司景德镇市平安运输有限公司向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申请99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使用5,000,000.00元。注2:公司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公司于2022年10月与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孙公司含山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2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本公司子公司萍乡长运及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车辆买方信贷借款及票据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十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使用1,828,605.00元注4:2020年4月,本公司子公司萍乡长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萍乡长运为其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票据融资业务和汽车金融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合同项目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注5: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孙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6: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35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7:公司于2022年10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8:公司于2022年11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鄱阳长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9:公司子公司九江长运于2022年2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10:公司子公司九江长运于2022年2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注11:公司于2022年7月与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新余长运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目江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注12:公司于2023年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宜黄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470万元。注13:公司于2023年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南城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60万元。注14:公司于2023年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830万元。注15:公司于2023年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广昌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50万元。注16:公司于2023年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注17:公司于2023年1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注18:公司于2023年1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19:公司于2023年2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注20:公司于2023年2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注21:公司于2023年2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注22:公司于2023年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注23:公司于2023年4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24:公司子公司九江长运于2023年6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注25:公司子公司九江长运于2023年6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注26:公司于2023年3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700万元。注27: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3年2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10,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8: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3年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17,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3年5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申请10,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0: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2年12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申请19,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3年2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8,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6: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3年4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3年6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20,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2年10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1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4: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2年11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申请11,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35: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于2022年11月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1/11/10 | 2022/11/10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2/7/13 | 2023/7/13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8/3 | 2023/8/3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718,050.00 | 2022/9/24 | 2023/9/24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021/10/14 | 2022/10/14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11/23 | 2022/11/22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2/6/23 | 2023/6/23 | |
拆出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4.63 | 116.4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77.61 | 1,356.80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 495,922,387.55 | 490,718,050.00 |
其他应付款 | 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 | 26,304,657.16 | 25,408,348.26 |
预付帐款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 | 2,209,937.36 |
限责任公司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李桂生、方媛、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长运公司”)以及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顺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给付款项人民币3,000,000.00元;向赣州方通给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1,869,8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661,770.00元;向赣州方通给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775,893.21元。根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赣01民初649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赣州方通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11,869,8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公司违约金1,500,000.00元;(三)被告新世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赣州方通公司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775,893.21元;(四)被告李桂生、方媛对前述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于都长运公司对前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被告铭顺公司对前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
担50.00%的清偿责任;(七)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依前述第四、五、六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世纪公司追偿;(八)驳回原告本公司、赣州方通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赣01执842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2023年6月7日,公司与赣州方通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2)赣01执恢35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2022)赣01执恢357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县高洲乡高州村的三处林地【林权证号为: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3号、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4号、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6号】三处林地进行司法网络拍卖,一拍、二拍均流拍,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接受以三处林地二拍保留价合计7,508,440.24元抵债, 法院裁定如下:
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县高洲乡高州村的三处林地【林权证号为: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3号、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4号、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6号】作价7,508,440.24元,交付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抵偿7,508,440.24元债务,财产权自裁定送达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可持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终结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赣01执恢357号案件的执行。2023年6月7日,公司与赣州方通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赣01执异151号《执行裁定书》,案外人谢国华等15人对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县高洲乡高州村林地【编号: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3号、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4号、莲花县林证字(2013)第0805000006号】(以下简称“案涉林地”)并对其执行不服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中止执行裁定的执行;解除对案涉林地的查封。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驳回案外人谢国华、陈景林、谢忠昌、王香珍、王小郎、严德福、谢炳生、顾金良、严颖中、严悦忠、吴桂琴、张绍平、甘忠、刘锋平、王晓梅的异议请求。如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确权裁定,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莲花县高洲乡高州村的三处林地作价7,508,440.24元,交付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本次案件执行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依法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四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3,700.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34万元;要求被告方媛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2,8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27万元。2020年10月22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年10月29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与(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方媛及保证人立即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1800万元、利息为386.91万元及律师费用16万元,合计2,202.91万元;判令被告方媛及保证人立即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200.41万元及律师费用11万元,合计1,211.41万元。
鉴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5715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告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华嵘保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执22775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 民初55722 号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华嵘保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4
执 12992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华嵘保理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2022年4月,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新世纪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嵘保理偿还借款本金1,700万元,并支付利息4,213,940.65元(利息已计至2020年9月30日,后段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2020年10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新世纪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嵘保理支付律师费16万元;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2判项确定的新世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桂生、方媛、于都长运公司、铭顺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世纪公司追偿;华嵘保理对被告陈林根持有的铭顺公司6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处分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原告华嵘保理对被告冯伟持有的铭顺公司4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处分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驳回华嵘保理的其他诉讼请求。华嵘保理、铭顺公司、冯伟、陈林根不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均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12月1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22166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0025号民事判决;案件发回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判决)。2023年6月7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91民初9574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李桂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偿还保理本金1,700万元,并支付利息(①自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利息为4,213,940.65元;②以1,70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自2020年10月1日起计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对上述第1项判决确定的李桂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桂生追偿;被告陈林根对上述第1项判决确定的李桂生的债务在其持有的铭顺公司60%股权对应的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林根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桂生追偿;被告冯伟对上述第1项判决确定的李桂生的债务在其持有的铭顺公司40%股权对应的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冯伟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桂生追偿;驳回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5月5日,华嵘保理收到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07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 2000 万元;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18 万元;若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到期未履行判决第1、2、3项确定的债务,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钟福源持有的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以(于市管)内股质登记设字【2017】第 13743117 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记载事项为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被告钟福源、李桂生、方媛对本判决第1、2、3项确定的债务各自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诉讼后续执行情况或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对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述3,700.00万元保理融资款计提坏账准备共2,784.52万元,计提比例为75.26%;公司已对方媛上述2,800.00万元保理融资款计提坏账准备计2,107.20万元,计提比例为75.26%。
③公司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控股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公司”)、深圳市佳捷现
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及相应的利息、股权收购费和律师费等。
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粤03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本公司7,958.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二)被告华智远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本公司股权回购款70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三)被告华智远公司、张丽斌对被告佳捷控股公司的上述第一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张丽斌对被告华智远公司的上述第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张丽斌连带支付原告本公司股权收购费用265,000元、律师费690,000元。(六)驳回原告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执300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本案共计执行到位人民币12,220.20元,法院依法扣缴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3.30元后,剩余款项人民币12,136.90元已划付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对佳捷控股公司上述7,956.79万元应收股权回购款计提坏账准备共7,956.79万元,计提比例为100%;公司已对华智远公司上述706万元股权回购款计提坏账准备计706万元,计提比例为100%。
④2020年,公司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公司”)、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控股公司”)、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公司”)和张丽斌、陆叶提起诉讼,要求前述被告立即向公司偿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律师费等。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11376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佳捷物流公司、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61,185.21元及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借款利息16,067,513.19元,2020年5月1日之后的借款利息应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9.9%的标准支付至借款本金付清日止。(二)被告佳捷物流公司、佳捷控股公司、华智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本公司支付律师费18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07破2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经管理人调查,佳捷物流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管理人已接管到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但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清算审计工作。依据管理人对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调查及接管结果,佳捷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亦未提出和解或重整申请。因此,佳捷物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佳捷物流公司破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对佳捷物流公司计1,297.68万元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共1,297.68万元,计提比例为100%。法院裁定被告佳捷物流公司破产对公司本期及以后期间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⑤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嵘保理因于都诚鑫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诚鑫公司”)拖欠保理款纠纷事项,经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徐晶调解,于2020年12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各方确认,截至2020年8月31日于都诚鑫公司尚欠华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利息人民币合计5,209,855.87元,后续利息自2020年9月1日起,以未还融资款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于都诚鑫公司应按先息后本的顺序分期清偿。2、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诚鑫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3、于都诚鑫公司履行完毕上述还款义务后,各方就本案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如于都诚鑫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剩余款项
全部到期,华嵘保理可就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偿还的部分按先息后本的顺序予以扣减。4、华嵘保理因本案支出律师费人民币27.5万元,于都诚鑫公司应在协议生效之日支付至华嵘保理。5、案件调解费人民币1.6万元由于都诚鑫公司在协议生效之日支付至调解员徐晶。
经各方申请司法确认上述调解协议,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粤0391民特265号和(2020)粤0391民特2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述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公司仅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律师费27.50万元、利息400.00万元,之后并未履行调解协议书中确定的应尽义务。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华嵘保理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责令被执行人于都诚鑫公司、袁荣福、曾小英、于都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3,000.00万元及利息,以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用。2021年1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执4253号和粤0391执4255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嵘保理对于都诚鑫公司应收保理款本金3,000.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000.00万元,计提比例为100.00%。鉴于上述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和华嵘保理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⑥2022年6月7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收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应诉通知书》,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交通商贸”)因武宁县沙田新区客运站对价纠纷事项对公司和九江长运提起诉讼。
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2)赣0103民初5240号《民事裁定书》,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住所地在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被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被告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西省九江市澜溪区,均不属于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九江交通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次诉讼裁定为一审裁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江西地区 | 安徽地区 | 广东地区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730,780,696.16 | 30,681,615.63 | -8,041,237.48 | 753,421,074.31 | |
二、营业成本 | 757,749,311.49 | 50,485,494.90 | 1,405,038.26 | -7,072,313.62 | 802,567,531.03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19,164.88 | 427,916.25 | 93,949.47 | 2,441,030.60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10,584,563.06 | -329,123.29 | -1,830.27 | 0.00 | -10,915,516.62 |
五、折旧费和 | 141,839,612.05 | 11,402,122.56 | 1,385.46 | 0.00 | 153,243,120.07 |
摊销费 | |||||
六、利润总额 | -24,217,615.27 | -2,160,119.76 | -1,561,254.41 | -2,560,417.16 | -30,499,406.60 |
七、所得税费用 | 5,816,939.51 | 31,024.50 | 0.00 | 5,847,964.01 | |
八、净利润 | -30,034,554.78 | -2,191,144.26 | -1,561,254.41 | -2,560,417.16 | -36,347,370.61 |
九、资产总额 | 7,698,453,241.73 | 248,752,275.37 | 19,095,143.87 | -3,347,195,427.17 | 4,619,105,233.80 |
十、负债总额 | 4,943,489,559.50 | 137,479,569.15 | 148,329,896.44 | -1,792,014,239.26 | 3,437,284,785.8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68,415.99 | 18,533,871.95 |
其他应收款 | 950,299,698.21 | 892,530,781.06 |
合计 | 955,468,114.20 | 911,064,65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13,365,455.96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
德兴市华能长运有限公司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5,168,415.99 | 5,168,415.99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
合计 | 5,168,415.99 | 18,533,871.95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81,661.50 | |
代垫款 | 198,271.07 | 198,271.07 |
备用金 | 169,308.77 | 27,965.41 |
应收服务收入等 | 11,639,379.92 | 9,610,336.81 |
往来 | 1,156,210,619.00 | 1,100,267,285.72 |
股权回购款及债权转让款 | 86,627,863.10 | 86,627,863.10 |
合计 | 1,254,845,441.86 | 1,196,913,383.6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35.16 | 1,702,080.64 | 302,678,686.75 | 304,382,602.55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570.90 | 161,182.49 | 174,753.39 | |
本期转回 | 1,835.16 | 9,777.13 | 11,612.2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3,570.90 | 1,853,486.00 | 302,678,686.75 | 304,545,743.6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 304,382,602.55 | 174,753.39 | 11,612.29 | 304,545,743.65 |
备 | ||||||
合计 | 304,382,602.55 | 174,753.39 | 11,612.29 | 304,545,743.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45,328,524.51 | 1-3年 | 19.55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45,886,675.63 | 1-3年 | 11.63 | 25,608,104.71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41,271,689.60 | 1-3年 | 11.26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5,221,155.96 | 1-3年 | 9.18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0,828,665.39 | 1-3年 | 7.24 | |
合计 | / | 738,536,711.09 | / | 58.85 | 25,608,104.7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2023年0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组合计提: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账龄组合 | 1,357,090.13 | 1.00 | 13,567.90 | 账龄30天以内 |
其他组合 | 927,346,965.8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单项计提: | ||||
合计 | 928,704,056.00 | 1.00 | 13,567.90 |
B.2023年06月30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3,184,128.19 | 58.21 | 1,853,486.00 | 账龄超过30天且无证据表明符合第三阶段特征 |
合计 | 3,184,128.19 | 58.21 | 1,853,486.00 |
C.2023年06月30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单项计提: | ||||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67,239,814.79 | 100.00 | 67,239,814.79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金华青年商用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债务人经营困难,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 12,976,816.76 | 100.00 | 12,976,816.76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45,886,675.63 | 86.10 | 125,608,104.71 | 子公司经营困难,收回可能性较低 |
深圳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9,567,863.10 | 100.00 | 79,567,863.1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060,000.00 | 100.00 | 7,060,000.00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江西中悦实业有限公司 | 9,026,087.39 | 100.00 | 9,026,087.39 | 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 |
合计 | 322,957,257.67 | 93.72 | 302,678,686.75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74,095,292.80 | 27,500,000.00 | 1,746,595,292.80 | 1,773,935,172.84 | 27,500,000.00 | 1,746,435,172.8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9,313,365.05 | 29,313,365.05 | 27,375,250.70 | 27,375,250.70 | ||
合计 | 1,803,408,657.85 | 27,500,000.00 | 1,775,908,657.85 | 1,801,310,423.54 | 27,500,000.00 | 1,773,810,423.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30,174,729.69 | 160,119.96 | 30,334,849.65 | |||
江西南昌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 | 3,588,833.75 | 3,588,833.75 | ||||
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江西长运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 38,880,000.00 | 38,880,000.00 | ||||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15,300,000.00 | 15,300,000.00 | ||||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 31,216,582.74 | 31,216,582.74 | ||||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39,646,576.66 | 39,646,576.66 | ||||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3,310,350.00 | 23,310,350.00 | ||||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2,753,900.00 | 82,753,900.00 | ||||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
江西鹰潭长运有限公司 | 163,375,900.00 | 163,375,900.00 | ||||
江西长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江西汇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江西长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19,600,000.00 | 19,600,000.00 | ||||
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 107,980,000.00 | 107,980,000.00 |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 124,200,000.00 | 124,200,000.00 | ||||
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27,500,000.00 | ||||
江西赣易行科技有限公司 | ||||||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508,888,300.00 | 508,888,300.00 | ||||
江西智运九州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27,500,000.00 | -27,500,000.00 | ||||
合计 | 1,746,435,172.84 | 160,119.96 | 1,746,595,292.8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7,375,250.70 | 1,938,114.35 | 29,313,365.05 | ||||||||
小计 | 27,375,250.70 | 1,938,114.35 | 29,313,365.05 | ||||||||
合计 | 27,375,250.70 | 1,938,114.35 | 29,313,365.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26,616,217.35 | 13,285,536.32 | 24,028,290.30 | 8,602,993.44 |
合计 | 26,616,217.35 | 13,285,536.32 | 24,028,290.30 | 8,602,993.4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38,114.35 | 1,261,385.5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938,114.35 | 1,261,385.5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894,938.8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4,317,381.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 30,913,363.32 |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2,422.2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66,902.0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425,538.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794,142.20 | |
合计 | 30,330,482.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9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2 | -0.22 | -0.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晓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