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小军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司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亿晶光电、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勤诚达控股 | 指 | 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
勤诚达投资 | 指 |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唯之能源 | 指 |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 | 指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直溪亿晶 | 指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滁州亿晶 | 指 | 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山光伏 | 指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海通集团 | 指 |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
TOPCon电池 | 指 | 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的英文简称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亿晶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EGing Photovoltaic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GING PV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庆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婷 | 陈江明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
电话 | 0519-82585558 | 0519-82585558 |
传真 | 0519-82585550 | 0519-82585550 |
电子信箱 | zhangting@egingpv.com | chenjm@egingpv.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3213 |
公司网址 | www.egingpv.com |
电子信箱 | eging-public@egingpv.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亿晶光电 | 600537 | 海通集团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365,492,622.86 | 3,464,722,309.05 | 26.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4,961,824.36 | 23,616,062.71 | 1,106.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2,407,832.26 | -20,186,386.1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15,293.73 | -224,730,362.26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68,633,233.41 | 2,471,293,297.84 | 12.03 |
总资产 | 11,412,123,246.61 | 11,798,795,239.23 | -3.2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02 | 1,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02 | 1,1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0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0 | 1.02 | 增加9.8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3 | -0.87 | 增加13.2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187.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22,964.5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65,172.95 | 理财产品的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314,161.6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272.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67,215.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247,771.33 | |
合计 | -37,446,007.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自发自用电费补贴 | 1,226,370.26 | 5.8MW电站发电补贴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2023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及俄乌战争等影响,全球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增长缓慢。在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中国光伏行业逆势而上,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绩。根据工业和信息部发布的数据,2023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的产量同比
增长均超过65%,其中多晶硅产量超过60.6万吨,同比增长超过66.1%;硅片产量超过253.4GW,同比增长超过65.8%;电池片产量超过224.5GW,同比增长超过65.7%;组件产量超过204GW,同比增长超过65%。市场方面,在经历2019-2022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周期后,2023年上半年,光伏行业原材料价格震荡下跌,逐渐回归合理的产业价格水平。报告期内,硅料价格从200元/kg以上跌至80元/kg以下,中下游企业的成本压力得到缓释,也刺激了光伏电站的装机需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上半年光伏新增并网容量78.42GW,同比增长154%。其中集中式37.46GW,分布式40.96GW。报告期末,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政策方面,在全球新能源革命的浪潮下,全球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而巨大的变化,世界各国对于发展光伏太阳能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刺激政策也接踵而来。国内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为指导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函〔2022〕39号),及时总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出台了多部专业性、指导性政策文件,为全社会各方面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海外方面,葡萄牙计划到2030年安装30.4GW光伏系统,意大利计划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社会总发电量的65%,欧洲投资银行也计划为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100亿欧元新贷款。
企业主体方面,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新增3家上市公司,合计募集资金净额近80亿元。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上市公司盈利持续向好,但是出现了新的变化,即在原材料价格震荡下跌的行情下,上游硅料、硅片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下游电池组件企业盈利水平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上市公司纷纷抛出较大的投资计划,部分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也宣布了跨界光伏的投资计划,光伏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企业间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自成立以来,亿晶光电以“提供最可靠的清洁能源”为使命,一直位列全球权威机构彭博新能源财经评选的“全球光伏制造商TIER 1排名”榜单,也是中国“领跑者”光伏基地重要供应商,专注在光伏电池制备、光伏组件封装、电站系统应用和电站运营维护四个环节。公司的主要竞争领域为光伏组件市场和光伏发电市场。公司光伏产品采用产销结合的经营模式。生产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及订单毛利率情况安排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及安全库存并行的生产管理模式。供应链方面,公司通过扩大供应渠道、签订原材料长单协议、完善供应链黑白名单管理、综合比价等方式,保障原辅材料的安全有效供给,进一步压降采购成本。销售方面,公司秉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举的销售战略,报告期内,海外市场继续以项目类客户开发为重点,国内市场在大型央企发电集团优先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民营企业订单。2023年上半年,公司组件累计出货2,358.30MW,同比增长24.61%,其中海外出货1,001.10MW,同比增长2.64%,国内出货1,357.20MW,同比增长47.97%。
公司光伏电站目前的经营模式为持有运营、合作开发、项目总包及光伏系统销售(组件、逆变器、电缆等)等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存量的光伏电站(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及厂区屋顶光伏电站)运维良好,发电效益持续改善。2023年上半年,新增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11.8MW,EPC总包项目已完工验收6.5MW,已开工待并网13.9MW,实现光伏系统销售27.5MW。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把握行业上游价格的变动趋势,通过低价锁定原材料、进一步压实降本增效工作,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滁州10GW高效N型TOPCon电池项目有序推进,公司整体的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得到提升,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在研发投入、产品质量、经营管理、渠道建设、客户服务、品牌提升等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前期相比未发生重要变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光伏原材料价格震荡下跌,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但是同时,产业链价格的剧烈波动,也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保持战略定力,严格按照既定的年度目标和分解的月度目标开展工作,并结合市场的变化趋势,科学判断并制定产供销工作方案,半年度取得了喜人的经营业绩。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26%,创下了上市以来半年度营业收入的新纪录;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亿元,同比增长1,106.64%,增速超过10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2亿元,同比扭亏为盈。综合毛利率14.45%,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具体完成工作如下:
(一)强化供应链管理,在变动的市场中抢抓机遇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上游价格震荡下跌,公司管理层根据智力部门提供的市场分析并结合管理经验,采取了扩大低价原材料采购数量、综合比对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成本等方式,优化原材料库存管理,在采购过程中占据主导权,进一步压降了公司的生产制造成本,提升了半年度盈利水平。
(二)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聚焦点迈入深水区
公司专注于电池制备、组件封装等制造环节,把不断压降非硅成本作为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公司的非硅成本逐年下降,主要的核心指标已经达到或者接近既定目标,降本增效工作已经迈入深水区。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组件非硅成本进一步下降,并将降本增效科目细化至三道主栅新图形降本、臭氧改造管氧工艺优化、双线桥降本、降低EVA克重、纯水滤芯、氮气节约、印刷提速、设备维护由厂家维护转为自行维护等细微环节,真正将降本增效工作全面铺开,深度开展,不留死角。
(三)有序推进优质产能建设,持续提升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常州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全面达产,公司组件产能提升到10GW。公司滁州年产10GW高效N型TOPCon电池项目正有序推进,目前处于安装调试及产能爬坡阶段,预计四季度将实现全面达产,届时公司将形成15GW的高效电池产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365,492,622.86 | 3,464,722,309.05 | 26.00 |
营业成本 | 3,734,476,898.18 | 3,263,682,119.19 | 14.43 |
销售费用 | 63,878,800.11 | 41,022,018.80 | 55.72 |
管理费用 | 92,900,633.60 | 58,537,957.05 | 58.70 |
财务费用 | -42,679,278.13 | 29,703,468.69 | -243.68 |
研发费用 | 82,241,552.18 | 52,972,053.06 | 55.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15,293.73 | -224,730,362.2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965,922.75 | -156,710,154.1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975,940.51 | -62,111,579.1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太阳能光伏组件市场,本期太阳能组件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太阳能组件销售量增加,相应组件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太阳能组件营业收入的增加,相应销售服务费及佣金、质保金等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股权激励以及业绩增长相应确认的职工薪酬等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化形成的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经营业务相关的银行承兑保证金收回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滁州亿晶设备投入相关的银行承兑保证金支付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融资租赁业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556,199,546.29 | 31.16 | 4,231,604,728.85 | 35.86 | -15.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0,000,000.00 | 0.51 | -100.00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 |
应收票据 | 170,718,618.98 | 1.50 | 391,847,070.78 | 3.32 | -56.43 | 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
应收账款 | 1,974,524,416.83 | 17.30 | 1,615,578,898.44 | 13.69 | 22.22 | |
应收款项融资 | 29,064,001.63 | 0.25 | 6,909,152.00 | 0.06 | 320.66 | 主要系未背书且由上市银行或15大正规银行出具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81,014,487.77 | 1.59 | 220,409,338.36 | 1.87 | -17.87 | |
其他应收款 | 118,534,898.82 | 1.04 | 98,112,593.10 | 0.83 | 20.82 | |
存货 | 1,370,384,400.61 | 12.01 | 1,379,693,194.44 | 11.69 | -0.67 | |
合同资产 | - | 93,722,877.65 | 0.79 | -100.00 | 主要系应收40MW电站款项进补贴名录后重分类至应收账款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376,715.34 | 1.02 | 157,071,689.05 | 1.33 | -25.9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90,291.80 | 0.10 | 4,564,272.30 | 0.04 | 156.13 | 主要系常州亿晶对中山公用联营企业投资款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2,953,051,200.16 | 25.88 | 2,911,776,457.16 | 24.68 | 1.42 | |
在建工程 | 289,925,553.62 | 2.54 | 143,126,574.80 | 1.21 | 102.57 | 主要系滁州亿晶10GW电池产线设备投入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80,932,124.52 | 1.59 | 181,828,976.83 | 1.54 | -0.49 | |
无形资产 | 122,876,036.94 | 1.08 | 124,713,705.36 | 1.06 | -1.47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32,640.60 | 0.04 | 4,966,669.18 | 0.04 | -2.7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2,028,480.82 | 1.24 | 144,178,166.04 | 1.22 | -1.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969,831.88 | 1.66 | 28,690,874.89 | 0.24 | 562.13 | 主要系滁州亿晶10GW电池产线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445,529,331.24 | 3.90 | 339,801,356.08 | 2.88 | 31.11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752,038.78 | 0.30 | 47,604,835.74 | 0.40 | -29.10 | |
应付票据 | 3,004,316,897.78 | 26.33 | 3,114,840,266.61 | 26.40 | -3.55 | |
应付账款 | 2,005,177,475.20 | 17.57 | 2,473,740,007.50 | 20.97 | -18.94 | |
合同负债 | 643,598,222.06 | 5.64 | 928,112,055.94 | 7.87 | -30.66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7,388,795.35 | 0.33 | 56,717,124.61 | 0.48 | -34.08 | 主要系期初年终奖 |
本期支付所致 | ||||||
应交税费 | 11,509,117.73 | 0.10 | 9,552,573.64 | 0.08 | 20.48 | |
其他应付款 | 38,373,863.91 | 0.34 | 108,188,581.87 | 0.92 | -64.53 | 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9,389,335.08 | 3.85 | 232,655,626.52 | 1.97 | 88.86 | 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89,894,249.67 | 1.66 | 395,661,687.54 | 3.35 | -52.01 | 主要系不可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
租赁负债 | 12,800,484.40 | 0.11 | 6,166,620.05 | 0.05 | 107.58 | 主要是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712,861,949.47 | 6.25 | 591,998,341.35 | 5.02 | 20.4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585,783.69 | 0.03 | 3,585,783.69 | 0.03 | - | |
预计负债 | 558,731,408.45 | 4.90 | 559,216,309.18 | 4.74 | -0.09 | |
递延收益 | 58,948,727.03 | 0.52 | 61,955,935.87 | 0.53 | -4.85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785,911,722.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8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境外资产名称 | 形成原因 | 运营模式 |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 | 本报告期 净利润 |
亿晶光电欧洲有限公司 | 组件销售贸易平台 | 采购常州亿晶组件后对外销售 | 113,780.62 | -46.35 |
注:境外资产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出口至国外的组件运输时间较长,存货中发出商品金额较大所致。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56,165,900.42 | 银行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280,413,530.10 | 质押用于售后回租 |
固定资产 | 2,133,712,555.18 | 抵押用于取得银行贷款授信及售后回租 |
使用权资产 | 143,851,709.17 | 抵押用于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108,591,283.45 | 抵押用于取得银行贷款授信 |
合计 | 5,622,734,978.32 |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生产销售 | 单晶硅、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等的生产;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 | 212,946.1116万元 | 1,016,576.20 | 292,958.22 | 32,640.80 |
江苏华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生产 | 单晶硅、多晶硅、石英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 3,000万元 | 5,000.73 | 4,375.58 | 4.46 |
亿晶光电欧洲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销售 | 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销售 | 2.5万欧元 | 78,591.17 | -477.90 | -46.35 |
昌吉亿晶晶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生产 | 蓝宝石晶体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 5,000万元 | 1,656.28 | 1,349.48 | -27.24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管理 | 15,946万元 | 110,736.71 | 50,838.89 | 2,589.72 |
深圳市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销售/采购 |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项目 | 6,000万元 | 8,104.18 | 2,172.46 | -62.81 |
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生产销售 | 太阳能发电、输电项目、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销售 | 150,000万元 | 97,006.65 | 14,272.16 | -779.48 |
亿晶新能源(常州)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 1000万元 | 398.24 | 0.94 | 0.00 |
肥城市光鑫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50万元 | 415.17 | 59.20 | 8.38 |
界首浩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300万元 | 812.52 | 257.19 | 2.12 |
宜兴辰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100万元 | 495.97 | 12.19 | 12.19 |
常州辰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100万元 | 515.40 | 10.96 | 10.96 |
常州辰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100万元 | |||
盱眙凯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100万元 | 447.07 | -0.79 | -0.79 |
盐城欣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500万元 | 230.93 | 3.00 | 3.00 |
亿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100万元 | 2,286.47 | ||
杭州佳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300万元 | 120.04 |
清远辰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级子公司 | 电站运营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 100万元 |
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单个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行业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212,946.11 | 407,414.34 | 56,201.58 | 32,772.81 | 32,640.80 |
(六)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风险
光伏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全球重视新能源发展的国家和地区出台的支持和激励政策,在土地、项目、财政、融资等方面给予重大支持。中国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另一方面,也引起了美国、欧盟等国家和组织的担忧及抵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来限制中国光伏企业的发展和抵制中国光伏产品的进入,也寄希望于提升本土光伏制造能力来与中国光伏企业相竞争。公司一直位列彭博新能源财经“TIER 1”榜单,是全球权威机构认定的全球一线组件工厂,公司产品在海外有着良好的口碑和稳定的客户群体。面对国际产业和贸易政策的纠纷及风险,公司在稳定欧洲销售主阵地的同时,大力扩展欧美以外区域的销售布局,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
(2)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的发展有两大特点,一方面是龙头企业持续扩产,保持着规模优势;另一方面,跨界布局光伏的企业越来越多,光伏行业的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公司既面临着被头部企业拉开差距的风险,也面临着被新进入者抢占市场份额的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并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近年来持续扩充优势产能,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把握N型市场的战略机遇,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一批从事光伏研发生产的企业,在研发投入、产品质量、产品出新、渠道布局、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针对性的巩固和增强上述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资金和汇率风险
目前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需要大量资金扩充产能和经营周转,可能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紧张,流动性风险增加。近年来,受俄乌战争、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全球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化较大,公司海外销售业务占有较高的比重,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不确定性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产能扩充和日常经营周转所需的资金量及预期收益制定详细的财务计划和预算,以确保有充分的发展资金,保证流动性安全。公司管理层也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保持稳健经营,注重长期发展,不做盲目扩张,避免过度扩张和高杠杆运营,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外汇方面,公司将与专业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加强对汇率市场的研究,及时、准确地把握汇率变化趋势,运用适当的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合理进行风险管理。
(4)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关联方涉及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254,696,214股股份被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资产保全,已经全部被轮候冻结。上述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暂不产生影响。如后续相应股份被变价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敦促控股股东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相关债务违约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控制权风险,密切关注大股东关联方的债务纠纷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减少和消除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月31日 | 表决通过: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1日 | 表决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6日 | 表决通过: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23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及要求,在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上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依法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自身权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傅小军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傅小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 | 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2023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剩余预留权益的相关登记手续。 | 详见公司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 详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7月12日,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 | 详见公司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
2023年7月13日,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并于2023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常环排污管理〔2023〕1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3年常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被列为常州市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一向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确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管理,持续改进;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环境方针。公司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低浓度颗粒物、锡、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氨、氯化氢、氯气、氟化物、碱雾、废水物中主要污染物包括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2023年5月委托中科阿斯迈(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数据如下:
1)废气
有组织废气放:低溶度颗粒物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30mg/m
;锡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8.5mg/m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28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60mg/m
。碱雾排放浓度在0.2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mg/m
;氨排放速率在1.28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4kg/h;氟化物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3.0mg/m
;氯化氢排放浓度在0.7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5mg/m
;氯气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5mg/m
;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19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50mg/m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50mg/m
;废气排放口共计37个,其中东厂区废气排放口5个,西厂区废气排放口32个,废气排放方式为处理后排入大气。无组织废气:氟化物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0.02mg/m
;氯化氢排放浓度在0.1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0.15mg/m
;氯气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0.1mg/m
;总悬浮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23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0.3mg/m
;锡排放浓度未检出,执行排放标准为0.12mg/m
;氨排放浓度在0.049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5mg/m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58mg/m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mg/m
。2)废水东厂区:pH值排放浓度在6-9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6-9;悬浮物排放浓度在18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50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5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40mg/L;氨氮排放浓度在0.15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0mg/L;总氮排放浓度在14.6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40mg/L;总磷排放浓度在0.12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4.4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00mg/L。西厂区:pH值排放浓度在6-9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6-9;悬浮物排放浓度在12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50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20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40mg/L;氨氮排放浓度在4.45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0mg/L;总氮排放浓度在11.8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40mg/L;总磷排放浓度在0.19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mg/L;氟化物排放浓度在
0.691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5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00mg/L;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在0.54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0mg/L。
污水排放口共计2个,东西厂区各1个,废水排放方式为处理后排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3)噪声东厂区:东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7.6dB(A)左右;南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8.3dB(A)左右;西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8.7dB(A)左右;北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1dB(A)左右,均小于排放限值65 dB(A);东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8.7dB(A)左右;南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9dB(A)左右;西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9.5dB(A)左右;北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1.6dB(A)左右,均小于排放限值55 dB(A),噪声排放方式为无规律排放。
西厂区:东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9.5dB(A)左右;南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1dB(A)左右;西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8.1dB(A)左右;北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9dB(A)左右,均小于排放限值65dB(A);东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2.7dB(A)左右;南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2dB(A)左右;西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9.4dB(A)左右;北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8.4dB(A)左右,均小于排放限值55dB(A)。噪声排放方式为无规律排放。报告期内,所有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核定的许可量和总量控制指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委托常州瑞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辰轩环保有限公司处置、镇江永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垃圾清运合同(建筑垃圾清理、边角料)委托常州市碧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常州市金坛金星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公司危废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酸液和废碱液与盱眙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移合同,废矿物油与常州市金坛金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移合同,废胶桶与江苏康斯派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常州普达环保清洗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移合同,废助焊剂、废胶桶、废锡箔纸、废活性炭纤维滤筒、废树脂、废抹布、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废液等与扬州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移合同,上述公司均有危废处置经营资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并保证环保设施运行完好率100%。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排污口安装了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可实时监控公司外排污染物情况。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项目均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预案,提高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预案已在金坛区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20482-2023-058H。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公司委托中科阿斯迈(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日通过天祥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审核(证书编号:
120805001)。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确立“全员参与,增强环境意识;遵守法律,预防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减废;持续改进,加强环境管理”的环境方针;建立《环境防治责任制》和《环境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境防治职责;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防治领导小组。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呼声,着眼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性,通过资源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等多方面措施降低碳排放。此外,公司自持光伏电站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10,514.17万千瓦时,累计减少碳排放10.4万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工会组织人力物力赴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明星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的公益活动。公司采购一批日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无偿捐献给明星村委,援助生活困难群体,慰问工作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志愿者,积极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唯之能源、古汉宁 |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人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的经营主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4、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 承诺日期:2021年1月5日承诺期限:唯之能源作为控股股东及古汉宁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唯之能源、古汉宁 |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 | 承诺日期:2021年1月5日承诺期限:唯之能源作为控股股东及古汉宁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本承诺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唯之能源、古汉宁 | 为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唯之能源及实际控制人古汉宁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承诺日期:2021年1月5日承诺期限:唯之能源作为控股股东及古汉宁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Limitied |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的经营主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 承诺日期:2023年3月15日承诺期限:唯之能源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Limitied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 | 承诺日期:2023年3月15日承诺期限:唯之能源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本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Keenstar Property Management Co.,Limitied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唯之能源及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为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唯之能源的承诺于控股股东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控股股东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日期:2023年3月15日承诺期限:唯之能源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荀建华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有10项合计面积约 3,014.25 平方米的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荀建华出具的承诺函,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情况下,因常州亿晶在未取得开发、建设的相关许可和批准的情况下,开发、建设该等房产而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荀建华将承担全部责任。 | 承诺日期:2009年11月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勤诚达控股、唯之能源、古汉宁 | 勤诚达控股与建信理财签署了信托收益权收购合同,唯之能源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给建信理财,就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做出以下承诺:1、未将股份质押所融入资金用于非法用途,且不存在逾期偿还本息或其他违约情形;2、保证按期清偿债务,确保不会因逾期清偿债务或其他违约事项导致所质押的股票被质权人(债权人)行使质权;3、及时做好预警关注并灵活调动整体融资安排,如出现所质押的股票触及预警线、平仓线或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情形的,将积极与质权人协商,通过采取追加保证金、补充提供担保物、进行现金偿还或提前回购等措施,努力避免股票被行使质权,避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承诺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承诺期限:至债务清偿完毕日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唯之能源 | 唯之能源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 承诺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认购方,对认购资金来源作出承诺,唯之能源用于认购亿晶光电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含本公司及其直接/间接股东控制的其他主体)资金的情形;2、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安排的情形。 | 期:2022年11月15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日止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 承诺日期:2022年11月15日承诺期限: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日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唯之能源、古汉宁 |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唯之能源/实际控制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予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3、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承诺日期;2022年3月20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日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唯之能源、古汉宁 | 常州亿晶“坛国用(2005)第6600号”的土地以及昌吉亿晶的“奇土国用(2016)第027号”土地未能按期开发,唯之能源(古汉宁)承诺,将督促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尽快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上述土地额解决方案,若因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用或违约金,或对相关主体做出其他行政处罚的,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确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因土地未能按期开发事宜而遭受任何额外损失。 | 承诺日期:2022年8月31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日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唯之能源 | 唯之能源承诺,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建设项目报告期内的节能审查/环保违法情形而 | 承诺日期:202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将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年8月31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日止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唯之能源 | 常州亿晶、直溪亿晶存在部分正在使用的房屋建筑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唯之能源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协助上市公司相关附属公司完善房屋建筑物的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如因相关瑕疵而导致拆除改造、厂区搬迁、行政处罚及其他影响生产经营事项所形成的额外支出、费用及损失的,唯之能源将对该部分承担偿付责任,保证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额外损失。 | 承诺日期:2022年8月31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日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承诺日期:2022年4月26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到期日止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承诺日期:2022年4月26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7月2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7月21日,公司正式终止20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至此,古汉宁及唯之能源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再有效。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所负数额较大的负债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为涉及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被相关金融机构起诉,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负债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晶硅片、单晶方棒 | 38,115.24 | 22,197,866.51 |
合计 | 38,115.24 | 22,197,866.51 |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PC电站工程 | -82,911.01 | |
合计 | -82,911.01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项目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85,912.74 | |||
预付账款 |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0,645.45 | |||
合计 | 1,985,912.74 | 410,645.45 |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3,744.57 | 3,816.50 | 7,561.07 | |||
合计 | 3,744.57 | 3,816.50 | 7,561.07 |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60.4MW光伏电站设备 | 20,000.00 | 2021/10/21 | 2031/10/21 | -468.34 | 融资租赁合同 | -468.34 | 否 |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0MW光伏电站设备 | 50,000.00 | 2021/11/9 | 2031/11/9 | -1,130.28 | 融资租赁合同 | -1,130.28 | 否 |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组件流水线等 | 7,601.30 | 2022/8/19 | 2023/8/19 | -79.86 | 融资租赁合同 | -79.86 | 否 | |
华融金融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 | 层压机、 | 9,148.50 | 2022/9/16 | 2023/9/10 | -106.76 | 融资 | -106.76 | 否 |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串焊机 | 租赁合同 |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激光掺杂设备等 | 3,000.00 | 2022/10/11 | 2023/10/11 | -51.56 | 融资租赁合同 | -51.56 | 否 | |
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电池片丝网印刷线等 | 3,000.00 | 2022/12/28 | 2023/12/10 | -69.41 | 融资租赁合同 | -69.41 | 否 |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电池片丝网印刷线等 | 10,000.00 | 2022/12/29 | 2025/6/27 | -228.44 | 融资租赁合同 | -228.44 | 否 |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电池片丝网印刷线等 | 3,000.00 | 2023/1/4 | 2024/1/3 | -62.45 | 融资租赁合同 | -62.45 | 否 |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管式扩散氧化退火炉 | 3,000.00 | 2023/4/24 | 2024/3/24 | -33.75 | 售后回租合同 | -33.75 | 否 |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双线激光消融设备等 | 10,000.00 | 2023/5/22 | 2024/11/22 | -43.44 | 融资租赁合同 | -43.44 | 否 | |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全自动石英舟装卸片机等 | 15,000.00 | 2023/5/19 | 2024/11/21 | -68.13 | 融资租赁合同 | -68.13 | 否 | |
苏银金融租赁 | 界首浩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界 | 826.56 | 2023/3/15 | 2031/3/15 | -7.77 | 融资租 | -7.77 | 否 |
股份有限公司 | 首) | 赁合同 |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肥城市光鑫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肥城) | 420.00 | 2023/3/15 | 2031/3/15 | -3.95 | 融资租赁合同 | -3.95 | 否 |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42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0.42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0.4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5.6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0.7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4.3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5.13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合同担保金额,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 27.66 亿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86.01%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8,86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0 | 254,696,214 | 21.35 | 0 | 质押 | 20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冻结 | 54,696,214 |
荀建华 | -23,775,500 | 32,458,444 | 2.7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577,710 | 20,185,471 | 1.69 | 0 | 无 | 0 | 未知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054,091 | 12,127,691 | 1.0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唐骏 | 0 | 10,000,000 | 0.84 | 10,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涛 | -2,188,200 | 9,213,000 | 0.7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平安资管-平安银行-平安资产如意41号资产管理产品 | 9,019,300 | 9,019,300 | 0.76 | 0 | 无 | 0 | 未知 | |
王秋宝 | 0 | 8,680,900 | 0.7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崔向前 | 660,700 | 7,735,400 | 0.6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俞慧军 | 7,547,903 | 7,547,903 | 0.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 254,696,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696,214 | |||||
荀建华 | 32,458,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58,44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0,185,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85,471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127,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27,691 | |||||
王涛 | 9,21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13,000 | |||||
平安资管-平安银行-平安资产如意41号资产管理产品 | 9,01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19,300 | |||||
王秋宝 | 8,68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80,900 | |||||
崔向前 | 7,73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5,400 | |||||
俞慧军 | 7,547,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7,547,903 | |||||
朱瑞平 | 6,99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90,1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唐骏 | 10,000,000 | 2023/7/25 | 2,500,000 | 注1 |
2 | 刘强 | 2,000,000 | 2023/7/25 | 500,000 | 注1 |
3 | 张婷 | 2,000,000 | 2023/7/25 | 500,000 | 注1 |
4 | 杨庆忠 | 1,000,000 | 2023/7/25 | 250,000 | 注1 |
5 | 孙铁囤 | 1,000,000 | 2023/7/25 | 250,000 | 注1 |
6 | 陈芳 | 500,000 | 2023/7/25 | 125,000 | 注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2.5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2.50万股于2023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杨庆忠、董事兼总经理唐骏、董事陈芳、董事刘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婷及董事兼副总经理孙铁囤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现任(报告期内无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556,199,546.29 | 4,231,604,728.8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3 | 170,718,618.98 | 391,847,070.78 |
应收账款 | 七、4 | 1,974,524,416.83 | 1,615,578,898.4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5 | 29,064,001.63 | 6,909,152.00 |
预付款项 | 七、6 | 181,014,487.77 | 220,409,338.3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7 | 118,534,898.82 | 98,112,593.10 |
其中:应收利息 | 七、7 | 27,728,368.75 | 21,686,670.42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8 | 1,370,384,400.61 | 1,379,693,194.44 |
合同资产 | 七、9 | 93,722,877.6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0 | 116,376,715.34 | 157,071,689.05 |
流动资产合计 | 7,516,817,086.27 | 8,254,949,542.6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1 | 11,690,291.80 | 4,564,272.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12 | 2,953,051,200.16 | 2,911,776,457.16 |
在建工程 | 七、13 | 289,925,553.62 | 143,126,574.8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14 | 180,932,124.52 | 181,828,976.83 |
无形资产 | 七、15 | 122,876,036.94 | 124,713,705.3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16 | 4,832,640.60 | 4,966,669.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17 | 142,028,480.82 | 144,178,166.0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18 | 189,969,831.88 | 28,690,874.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95,306,160.34 | 3,543,845,696.56 | |
资产总计 | 11,412,123,246.61 | 11,798,795,239.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19 | 445,529,331.24 | 339,801,356.0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20 | 33,752,038.78 | 47,604,835.74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21 | 3,004,316,897.78 | 3,114,840,266.61 |
应付账款 | 七、22 | 2,005,177,475.20 | 2,473,740,007.50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七、23 | 643,598,222.06 | 928,112,055.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24 | 37,388,795.35 | 56,717,124.61 |
应交税费 | 七、25 | 11,509,117.73 | 9,552,573.64 |
其他应付款 | 七、26 | 38,373,863.91 | 108,188,581.8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27 | 439,389,335.08 | 232,655,626.5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28 | 189,894,249.67 | 395,661,687.54 |
流动负债合计 | 6,848,929,326.80 | 7,706,874,116.0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30 | 12,800,484.40 | 6,166,620.05 |
长期应付款 | 七、31 | 712,861,949.47 | 591,998,341.3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32 | 3,585,783.69 | 3,585,783.69 |
预计负债 | 七、33 | 558,731,408.45 | 559,216,309.18 |
递延收益 | 七、34 | 58,948,727.03 | 61,955,935.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6,928,353.04 | 1,222,922,990.14 |
负债合计 | 8,195,857,679.84 | 8,929,797,106.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35 | 1,192,859,268.00 | 1,192,859,26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36 | 1,554,557,287.57 | 1,541,944,951.7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37 | -712,650.40 | -478,425.7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38 | 48,150,769.04 | 48,150,769.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39 | -26,221,440.80 | -311,183,265.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68,633,233.41 | 2,471,293,297.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47,632,333.36 | 397,704,835.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16,265,566.77 | 2,868,998,133.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412,123,246.61 | 11,798,795,239.23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18,419.22 | 2,011,374.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75,619,886.63 | 83,610,683.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5,840,682.63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4,098.49 | 1,124,864.08 | |
流动资产合计 | 84,152,404.34 | 86,746,922.0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994,860,437.72 | 3,980,720,006.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0,211.03 | 516,564.9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95,340,648.75 | 3,981,236,571.63 | |
资产总计 | 4,079,493,053.09 | 4,067,983,493.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099.00 | 82,237.75 | |
应交税费 | 4,544.84 | 6,010.03 | |
其他应付款 | 1,177,071.00 | 1,509,275.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23,714.84 | 1,597,522.7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07,000.00 | 546,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7,000.00 | 546,000.00 | |
负债合计 | 1,730,714.84 | 2,143,522.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92,859,268.00 | 1,192,859,2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73,218,246.41 | 2,859,077,815.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150,769.04 | 48,150,769.04 | |
未分配利润 | -36,465,945.20 | -34,247,881.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77,762,338.25 | 4,065,839,970.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79,493,053.09 | 4,067,983,493.72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40 | 4,365,492,622.86 | 3,464,722,309.05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40 | 4,365,492,622.86 | 3,464,722,309.0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40 | 3,940,473,573.77 | 3,454,638,685.03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40 | 3,734,476,898.18 | 3,263,682,119.1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41 | 9,654,967.83 | 8,721,068.24 |
销售费用 | 七、42 | 63,878,800.11 | 41,022,018.80 |
管理费用 | 七、43 | 92,900,633.60 | 58,537,957.05 |
研发费用 | 七、44 | 82,241,552.18 | 52,972,053.06 |
财务费用 | 七、45 | -42,679,278.13 | 29,703,468.69 |
其中:利息费用 | 42,070,632.96 | 26,967,230.65 | |
利息收入 | 35,513,155.17 | 7,710,691.01 | |
加:其他收益 | 七、46 | 4,449,334.84 | 4,904,101.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7 | -58,301,785.66 | -6,026,653.8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8 | 13,852,796.96 | 51,202,743.5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49 | -13,350,957.24 | -15,821,158.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50 | -29,602,079.10 | -8,396,468.3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1 | 5,187.59 | 8,841,306.8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2,071,546.48 | 44,787,495.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52 | 320,944.16 | 38,042.3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53 | 26,671.69 | 50,000.1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2,365,818.95 | 44,775,537.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54 | 9,539,563.10 | 17,053,840.2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2,826,255.85 | 27,721,697.5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2,826,255.85 | 27,721,697.5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4,961,824.36 | 23,616,062.7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864,431.49 | 4,105,634.8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3,262.97 | -5,859,814.6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5 | -234,224.62 | -5,022,681.49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七、55 | -234,224.62 | -5,022,681.49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55 | -234,224.62 | -5,022,681.49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038.35 | -837,133.1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2,552,992.88 | 21,861,882.9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4,727,599.74 | 18,593,381.2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825,393.14 | 3,268,501.7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02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338,491.81 | 834,401.3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0,682.68 | 2,686.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82,936.86 | 1,771.30 | |
加:其他收益 | 39,745.44 | 39,00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18,063.69 | -798,087.7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8,817,147.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18,063.69 | -9,615,235.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8,063.69 | -9,615,235.7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8,063.69 | -9,615,235.7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18,063.69 | -9,615,235.7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46,065,785.34 | 3,109,130,577.1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2,949,501.47 | 202,821,910.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6 | 731,306,229.29 | 9,828,775.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0,321,516.10 | 3,321,781,262.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98,647,233.30 | 2,638,262,109.3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6,668,751.93 | 125,599,273.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030,667.03 | 14,521,926.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6 | 128,990,157.57 | 768,128,315.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0,336,809.83 | 3,546,511,624.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15,293.73 | -224,730,362.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59,688.73 | 3,591,023.7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0.00 | 13,915,58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6 | 139,472,821.28 | 270,785,350.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292,510.01 | 288,291,954.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1,966,741.48 | 247,450,179.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9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6 | 363,391,691.28 | 197,551,929.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258,432.76 | 445,002,108.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965,922.75 | -156,710,154.1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 | 31,505,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6,681,340.00 | 200,044,118.0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6 | 623,096,176.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9,777,516.01 | 231,549,118.0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9,230,637.72 | 188,106,809.5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13,385.83 | 5,429,323.3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56 | 162,157,551.95 | 100,124,564.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8,801,575.50 | 293,660,697.1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975,940.51 | -62,111,579.1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360,821.42 | -6,951,679.7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33,902.61 | -450,503,775.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2,399,743.26 | 955,182,980.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0,033,645.87 | 504,679,205.58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243,045.20 | 6,514.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243,045.20 | 6,514.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8,890.02 | 183,435.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577,793.17 | 3,668,574.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876,683.19 | 3,852,009.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33,637.99 | -3,845,495.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840,682.63 | 9,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840,682.63 | 9,5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40,682.63 | 9,5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50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0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5,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07,044.64 | 37,159,504.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1,374.58 | 440,658.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18,419.22 | 37,600,162.54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92,859,268.00 | 1,541,944,951.74 | -478,425.78 | 48,150,769.04 | -311,183,265.16 | 2,471,293,297.84 | 397,704,835.20 | 2,868,998,133.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92,859,268.00 | 1,541,944,951.74 | -478,425.78 | 48,150,769.04 | -311,183,265.16 | 2,471,293,297.84 | 397,704,835.20 | 2,868,998,133.0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612,335.83 | -234,224.62 | 284,961,824.36 | 297,339,935.57 | 49,927,498.16 | 347,267,433.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4,224.62 | 284,961,824.36 | 284,727,599.74 | 47,825,393.14 | 332,552,992.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20,329.03 | 12,120,329.03 | 2,020,101.97 | 14,140,431.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12,120,329.03 | 12,120,329.03 | 2,020,101.97 | 14,140,431.00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 |
期使用 | |||||||||||||||
(六)其他 | 492,006.80 | 492,006.80 | 82,003.05 | 574,009.8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92,859,268.00 | - | - | - | 1,554,557,287.57 | - | -712,650.40 | - | 48,150,769.04 | - | -26,221,440.80 | - | 2,768,633,233.41 | 447,632,333.36 | 3,216,265,566.7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76,359,268.00 | - | - | - | 1,511,700,413.49 | - | -313,607.87 | - | 48,150,769.04 | - | -438,274,574.60 | - | 2,297,622,268.06 | 373,659,953.15 | 2,671,282,221.2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76,359,268.00 | 1,511,700,413.49 | -313,607.87 | 48,150,769.04 | -438,274,574.60 | 2,297,622,268.06 | 373,659,953.15 | 2,671,282,221.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500,000.00 | - | - | - | 16,505,357.67 | - | -5,022,681.49 | - | - | - | 23,616,062.71 | - | 50,598,738.89 | 3,513,567.03 | 54,112,305.9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22,681.49 | 23,616,062.71 | 18,593,381.22 | 3,268,501.70 | 21,861,882.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500,000.00 | - | - | - | 16,505,357.67 | 32,005,357.67 | 245,065.33 | 32,250,423.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500,000.00 | 15,035,000.00 | 30,535,000.00 | 30,53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70,357.67 | 1,470,357.67 | 245,065.33 | 1,715,423.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 |
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91,859,268.00 | - | - | - | 1,528,205,771.16 | - | -5,336,289.36 | - | 48,150,769.04 | - | -414,658,511.89 | - | 2,348,221,006.95 | 377,173,520.18 | 2,725,394,527.13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92,859,268.00 | 2,859,077,815.41 | 48,150,769.04 | -34,247,881.51 | 4,065,839,970.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92,859,268.00 | - | - | - | 2,859,077,815.41 | - | - | - | 48,150,769.04 | -34,247,881.51 | 4,065,839,970.9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4,140,431.00 | - | - | - | - | -2,218,063.69 | 11,922,367.3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2,218,063.69 | -2,218,063.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4,140,431.00 | - | - | - | - | - | 14,140,431.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140,431.00 | 14,140,431.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92,859,268.00 | - | - | - | 2,873,218,246.41 | - | - | - | 48,150,769.04 | -36,465,945.20 | 4,077,762,338.2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76,359,268.00 | - | - | - | 2,826,459,965.41 | - | - | - | 48,150,769.04 | -31,147,985.19 | 4,019,822,017.2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76,359,268.00 | - | - | - | 2,826,459,965.41 | - | - | - | 48,150,769.04 | -31,147,985.19 | 4,019,822,017.2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500,000.00 | - | - | - | 16,750,423.00 | - | - | - | - | -1,017,171.45 | 31,233,251.5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7,171.45 | -1,017,171.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500,000.00 | - | - | - | 16,750,423.00 | - | - | - | - | - | 32,250,423.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500,000.00 | 15,035,000.00 | 30,53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15,423.00 | 1,715,423.00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91,859,268.00 | - | - | - | 2,843,210,388.41 | - | - | - | 48,150,769.04 | -32,165,156.64 | 4,051,055,268.81 |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名为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食品集团),系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浙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政发[2000]227号),于2000年11月8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名称为浙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份总额114,310,000股、股本总额114,310,000元。
2003年1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30号),海通食品集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并于2003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总额为164,310,000股。
2004年1月14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海通食品集团名称由“浙江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日,海通食品集团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股份总额164,3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份计65,724,000股,变更后股份总额为230,034,000股、股本总额为230,034,000元。
2011年9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72号),本公司进行重组并向荀建华发行184,505,354股股份、向荀建平发行3,684,884股股份、向姚志中发行3,684,884股股份、向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发行40,936,822股股份、向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23,025,357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公司)100%股权。上述共发行股份255,837,301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额485,871,301股、股本总额485,871,301元。
2011年12月9日,本公司名称由“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2号)批准,本公司向五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308,33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款已于2015年1月7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4SHA2020”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发行新股后,本公司股份总额为588,179,634股、股本总额为588,179,634元。
2016年4月22日, 根据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2015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588,179,6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的股份总额
为1,176,359,268股、股本总额为1,176,359,268元。本次转增股本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6BJA8031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2019年5月7日,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勤诚达投资)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荀建华持有本公司121,880,116股股份(占股本10.36%)、勤诚达投资持有公司254,696,214股股份(占股本
21.65%),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本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与2022年7月16日发布了首次授予结果。由于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司注册资本1,176,359,268元增加至1,192,859,268元;公司股份总数1,176,359,268股增加至1,192,859,268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19,285.9268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7,635.9268万股,占总股本的98.62%。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庆忠;本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总部办公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本集团属光伏行业,主要从事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发电业务。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涉及生产的经营项目仅限于下属子公司;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本集团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发电业务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18家各级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新增4家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持续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采用欧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境外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股东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
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未发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性工具投资。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
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③、租赁应收款;④、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对于下列各项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②、应收融资租赁款;③、应收经营租赁款。
除上述项目外,对其他项目,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1)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如果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集团将按照金融工具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其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集团对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在单项资产或合同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余在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除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等。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其中,用于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现金流量,与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用于计量租赁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保持一致。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计量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
票据性质组合 | 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集团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本集团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否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性质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1 | 应收集团内关联方组合 |
组合2 | 应收光伏发电上网国补部分的电费组合 |
组合3 | 账龄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五、11.应收票据”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1.应收款项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8)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不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光伏电站、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及电子设备等。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光伏电站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3 | 9.7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41 租赁”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或受让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或剩余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购入的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租赁费用的摊销年限根据租赁期间确定。
31.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2.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所产生,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按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包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计提、使用。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2)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相关租赁合同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4.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产品质量保证,本集团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合同中都约定了相类似质量保证条款:“光伏组件自预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10年卖方保证组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下稳定运行并负责免费消除组件存在的任何缺陷”,同时在销售技术协议中约定了:“卖方更进一步保证所供光伏组件自第一次安装之日起10年内输出功率达到标称功率的90%以上,25年内达到标称功率的80%以上,否则卖方将提供服务,免费更换组件或以采购价格买回组件”。本集团对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的0.2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35.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6.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7.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电站并网电量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销售产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
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租赁业务主要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四“21.使用权资产”以及“27.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集团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集团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集团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 (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本解释”),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1 月 1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适用 | 无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商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 | 内销商品销项税13%、出口商品免销项税、技术服务收入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5.00%/7.00%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额 | 2.00%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70% | 1.2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50%、15%、31%、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亿晶光电欧洲有限公司 | 31.00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12.5 |
其余各子公司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①、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本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复审并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841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限为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00%。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税收优惠
①、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从事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在相关优惠目录中。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100MW光伏电站项目符合上述规定,该光伏电站的投资经营所得自2015年至201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至202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20MW光伏电站项目符合上述规定,该光伏电站的投资经营所得自2017年至2019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至202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40.40MW光伏电站项目符合上述规定,该光伏电站的投资经营所得自2018年至202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至202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1)出口退税
①、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口产品而支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口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适用海关税则号85414020所指的商品“太阳能电池”执行13%的出口退税率。
2)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①、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可以申请退税:根据《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3年1月1日,“期末”指2023年6月30日;“本期”指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上期”指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600,033,645.87 | 562,399,743.26 |
其他货币资金 | 2,956,165,900.42 | 3,669,204,985.59 |
合计 | 3,556,199,546.29 | 4,231,604,728.8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079,808.13 | 9,569,645.66 |
注: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系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所存入的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000,000.00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0 |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0,718,618.98 | 391,847,070.78 |
合计 | 170,718,618.98 | 391,847,070.7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5,130,615.28 | |
合计 | 165,130,615.28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1,711,325,671.37 |
7个月-1年(含1年) | 70,961,501.11 |
1年以内小计 | 1,782,287,172.48 |
1至2年 | 112,608,358.11 |
2至3年 | 43,007,281.95 |
3年以上 | 168,489,658.30 |
合计 | 2,106,392,470.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335,788.80 | 1.87 | 39,335,788.80 | 100.00 | 0.00 | 55,528,375.27 | 3.17 | 55,528,375.27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7,056,682.04 | 98.13 | 92,532,265.21 | 4.48 | 1,974,524,416.83 | 1,695,231,054.81 | 96.83 | 79,652,156.37 | 4.70 | 1,615,578,898.44 |
其中: | ||||||||||
光伏发电上网国补电费组合 | 287,253,523.90 | 13.63 | 0.00 | 0.00 | 287,253,523.90 | 156,114,680.76 | 8.92 | 0.00 | 0.00 | 156,114,680.76 |
其他组合 | 1,779,803,158.14 | 84.50 | 92,532,265.21 | 5.20 | 1,687,270,892.93 | 1,539,116,374.05 | 87.91 | 79,652,156.37 | 5.18 | 1,459,464,217.68 |
合计 | 2,106,392,470.84 | / | 131,868,054.01 | / | 1,974,524,416.83 | 1,750,759,430.08 | / | 135,180,531.64 | / | 1,615,578,898.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FAST THINKER LIMITED | 39,335,788.80 | 39,335,788.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335,788.80 | 39,335,788.8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光伏发电上网国补电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光伏发电上网国补电费组合 | 287,253,523.90 | 0.00 | 0.00 |
合计 | 287,253,523.90 | 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646,673,534.23 | 0.00 | 0.00 |
7个月-1年 | 18,958,647.97 | 1,895,864.80 | 10.00 |
1-2年 | 29,557,320.57 | 8,867,196.16 | 30.00 |
2-3年 | 9,481,503.74 | 6,637,052.62 | 70.00 |
3年以上 | 75,132,151.63 | 75,132,151.63 | 100.00 |
合计 | 1,779,803,158.14 | 92,532,265.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5,528,375.27 | 1,368,397.24 | 14,824,189.23 | 39,335,788.80 | ||
账龄组合 | 79,652,156.37 | 19,879,533.40 | 6,999,424.56 | 92,532,265.21 | ||
合计 | 135,180,531.64 | 19,879,533.40 | 8,367,821.80 | 14,824,189.23 | 131,868,054.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68,397.24 | 破产清算 |
合计 | 1,368,397.24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4,824,189.2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款 | 14,824,189.23 | 破产 | 破产清算程序 | 否 |
合计 | / | 14,824,189.2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95,239,522.29 | 28.26 | 5,133,184.36 |
第二名 | 288,681,100.92 | 13.71 | |
第三名 | 259,445,436.16 | 12.32 | |
第四名 | 164,464,496.59 | 7.81 | |
第五名 | 157,532,143.07 | 7.48 | |
合计 | 1,465,362,699.03 | 69.58 | 5,133,184.3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9,064,001.63 | 6,909,152.00 |
合计 | 29,064,001.63 | 6,909,152.00 |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8,652,298.60 | 98.69 | 219,632,184.35 | 99.65 |
1至2年 | 1,676,261.01 | 0.93 | 164,773.50 | 0.07 |
2至3年 | 76,009.20 | 0.04 | 483,916.86 | 0.22 |
3年以上 | 609,918.96 | 0.34 | 128,463.65 | 0.06 |
合计 | 181,014,487.77 | 100.00 | 220,409,338.3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8,444,171.28 | 21.24 |
第二名 | 25,941,535.90 | 14.33 |
第三名 | 23,997,123.36 | 13.26 |
第四名 | 16,268,067.52 | 8.99 |
第五名 | 13,592,141.39 | 7.51 |
合计 | 118,243,039.45 | 65.33 |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118,243,039.45元,占预付款项年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5.33%。
7、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7,728,368.75 | 21,686,670.42 |
其他应收款 | 90,806,530.07 | 76,425,922.68 |
合计 | 118,534,898.82 | 98,112,593.10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利息 | 27,728,368.75 | 21,686,670.42 |
合计 | 27,728,368.75 | 21,686,670.42 |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40,549,572.02 |
7个月-1年(含1年) | 52,194,306.01 |
1年以内小计 | 92,743,878.03 |
1至2年 | 3,279,138.64 |
2至3年 | 100,000.00 |
3年以上 | 4,111,286.15 |
合计 | 100,234,302.8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55,657,078.76 | 51,250,061.24 |
交易保证金 | 30,407,757.65 | 14,129,722.64 |
员工备用金 | 287,810.48 | 138,712.37 |
融资租赁风险金 | 13,881,655.93 | 12,766,414.98 |
可退回增值税 | 0.00 | 5,449,284.50 |
合计 | 100,234,302.82 | 83,734,195.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308,273.05 | 7,308,273.0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19,499.70 | 2,419,499.70 | ||
本期转回 | 300,000.00 | 30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427,772.75 | 9,427,772.7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196,986.90 | 2,419,499.70 | 300,000.00 | 5,316,486.60 | ||
账龄组合 | 4,111,286.15 | 4,111,286.15 | ||||
合计 | 7,308,273.05 | 2,419,499.70 | 300,000.00 | 9,427,772.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38,436,358.46 | 6个月以内6,086,627.12元,7个月-1年32,349,731.34元 | 38.35 | 7,493,107.95 |
全椒全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10,000,000.00 | 6个月以内 | 9.98 |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风险金 | 7,855,324.52 | 7个月-1年 | 7.84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风险金 | 5,723,027.75 | 6个月以内448,761.60元,7个月-1年5,274,266.15元 | 5.71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 4,550,000.00 | 6个月以内 | 4.54 | |
合计 | / | 66,564,710.73 | / | 66.42 | 7,493,107.9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2,910,454.46 | 2,797,321.41 | 180,113,133.05 | 173,458,530.41 | 1,235,680.47 | 172,222,849.94 |
在产品 | 52,590,392.68 | 1,332,206.17 | 51,258,186.51 | 86,529,749.06 | 4,689.23 | 86,525,059.83 |
库存商品 | 1,160,298,272.38 | 25,852,968.63 | 1,134,445,303.75 | 1,115,673,936.88 | 11,268,349.41 | 1,104,405,587.47 |
周转材料 | 2,432,352.55 | 0.00 | 2,432,352.55 | 2,016,057.72 | 0.00 | 2,016,057.72 |
委托加工物资 | 14,523,639.48 | 0.00 | 14,523,639.48 |
在途物资 | 2,135,424.75 | 0.00 | 2,135,424.75 | |||
合计 | 1,400,366,896.82 | 29,982,496.21 | 1,370,384,400.61 | 1,392,201,913.55 | 12,508,719.11 | 1,379,693,194.4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35,680.47 | 6,601,091.69 | 5,039,450.75 | 2,797,321.41 | ||
在产品 | 4,689.23 | 1,332,835.90 | 5,318.96 | 1,332,206.17 | ||
库存商品 | 11,268,349.41 | 21,903,285.62 | 7,318,666.40 | 25,852,968.63 | ||
合计 | 12,508,719.11 | 29,837,213.21 | 12,363,436.11 | 29,982,496.21 |
9、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93,722,877.65 | 0.00 | 93,722,877.65 | |||
合计 | 93,722,877.65 | 0.00 | 93,722,877.65 |
注:合同资产的减少,主要系应收40MW电站款项进补贴名录后重分类至应收账款所致。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13,366,002.05 | 156,589,851.46 |
房屋及设备保险费 | 2,500,439.56 | 0.00 |
其他 | 510,273.73 | 481,837.59 |
合计 | 116,376,715.34 | 157,071,689.05 |
1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64,272.30 | 6,900,000.00 | 202,626.68 | 23,392.82 | 11,690,291.80 | ||||||
小计 | 4,564,272.30 | 6,900,000.00 | 202,626.68 | 23,392.82 | 11,690,291.80 | ||||||
合计 | 4,564,272.30 | 6,900,000.00 | 202,626.68 | 23,392.82 | 11,690,291.80 |
12、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53,051,200.16 | 2,911,776,457.16 |
合计 | 2,953,051,200.16 | 2,911,776,457.16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光伏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4,648,111.12 | 1,849,958,119.09 | 14,618,043.43 | 32,265,598.93 | 1,064,411,904.94 | 3,985,901,777.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086,238.62 | 99,306,648.13 | 396,805.31 | 1,425,408.46 | 74,516,984.97 | 192,732,085.49 |
(1)购置 | 0.00 | 0.00 | 0.00 | 23,360.18 | 0.00 | 23,360.1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505,504.67 | 97,841,220.59 | 267,601.77 | 1,402,048.28 | 74,315,150.11 | 190,331,525.42 |
(3)其他增加 | 580,733.95 | 1,465,427.54 | 129,203.54 | 0.00 | 201,834.86 | 2,377,199.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730,329.43 | 984,373.93 | 707,788.21 | 11,877,824.13 | 14,300,315.70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984,373.93 | 23,682.59 | 4,686,345.82 | 5,694,402.34 |
(2)其他减少 | 0.00 | 730,329.43 | 0.00 | 684,105.62 | 7,191,478.31 | 8,605,913.36 |
4.期末余额 | 1,041,734,349.74 | 1,948,534,437.79 | 14,030,474.81 | 32,983,219.18 | 1,127,051,065.78 | 4,164,333,547.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4,011,126.01 | 343,370,148.82 | 9,626,794.70 | 21,456,648.70 | 342,349,728.47 | 1,060,814,446.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704,514.13 | 88,312,696.75 | 555,231.11 | 1,291,837.52 | 23,312,427.26 | 138,176,706.77 |
(1)计提 | 24,697,617.91 | 88,274,074.12 | 554,826.94 | 1,291,837.52 | 23,312,427.26 | 138,130,783.75 |
(2)其他增加 | 6,896.22 | 38,622.63 | 404.17 | 0.00 | 0.00 | 45,923.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28,563.43 | 934,146.70 | 56,969.85 | 0.00 | 1,019,679.98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934,146.70 | 14,763.93 | 0.00 | 948,910.63 |
(2)其他减少 | 0.00 | 28,563.43 | 0.00 | 42,205.92 | 0.00 | 70,769.35 |
4.期末余额 | 368,715,640.14 | 431,654,282.14 | 9,247,879.11 | 22,691,516.37 | 365,662,155.73 | 1,197,971,473.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3,259,813.52 | 51,060.13 | 13,310,873.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3,259,813.52 | 51,060.13 | 13,310,873.6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3,018,709.60 | 1,503,620,342.13 | 4,782,595.70 | 10,240,642.68 | 761,388,910.05 | 2,953,051,200.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0,636,985.11 | 1,493,328,156.75 | 4,991,248.73 | 10,757,890.10 | 722,062,176.47 | 2,911,776,457.1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2,088,349.47 | 3,050,667.99 | 8,620,356.58 | 417,324.90 | 主要是闲置淘汰的电池、组件技术部检测等设备 |
合计 | 12,088,349.47 | 3,050,667.99 | 8,620,356.58 | 417,324.90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60.4MW 光伏电站设备 | 689,320,035.37 | 94,413,191.74 | 594,906,843.63 | |
机器设备 | 531,431,504.22 | 101,223,639.97 | 430,207,864.25 | |
合计 | 1,220,751,539.59 | 195,636,831.71 | 1,025,114,707.88 |
注:(1)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直溪亿晶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100MW光伏电站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60.4MW光伏电站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分别以人民币5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出售100MW、60.4MW光伏电站设备后租回。租赁期限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10年;在租赁期内,采用等额年金法,按每四个月、期末结息的方式来计算确定租金;租赁年利率每年调整一次,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转让价款支付日之前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基础上增加81BP作为租赁年利率;租赁期满,承租人以合同约定的名义价格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直溪亿晶公司将其原值689,320,035.37元、净值594,906,843.63元的160.4MW光伏电站所有设备抵押用于融资租赁事项下所有债务的担保;同时,直溪亿晶公司将其享有的100MW光伏电站及60.4MW光伏电站电费收费权利及其全部收益产生的应收款项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直溪亿晶公司的控股股东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直溪亿晶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机器设备,主要系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与中航租赁、浦银金租、招银金租等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所致,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中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电池5号车间 | 73,650,417.97 | 正在办理 |
升压站及附属用房 | 16,478,644.43 | 正在办理 |
新生产线配套辅助用房/仓库等 | 17,988,050.05 | 正在办理 |
合计 | 108,117,112.45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3、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89,925,553.62 | 143,126,574.80 |
合计 | 289,925,553.62 | 143,126,574.80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东厂区5GW高效太阳能组件建设项目 | 1,017,773.89 | 1,017,773.89 | 71,556,103.68 | 0.00 | 71,556,103.68 | |
东厂区13.6MW光伏电站 | 58,099,270.54 | 0.00 | 58,099,270.54 | |||
滁州10GW电池土建工程 | 7,894,340.75 | 7,894,340.75 | 1,729,071.55 | 0.00 | 1,729,071.55 | |
滁州10GW电池设备 | 249,182,115.80 | 249,182,115.80 | ||||
项目公司光伏电站项目 | 25,306,953.10 | 25,306,953.10 | ||||
其他工程项目 | 6,524,370.08 | 6,524,370.08 | 11,742,129.03 | 0.00 | 11,742,129.03 | |
合计 | 289,925,553.62 | 289,925,553.62 | 143,126,574.80 | 0.00 | 143,126,574.8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东厂区5GW高效太阳能组件建设项目 | 856,506,200.00 | 71,556,103.68 | 16,823,378.93 | 87,361,708.72 | 1,017,773.89 | 68.91% | 99.88% | 自筹 | ||||
扩建4GW晶硅高效电池流水线 | 22,737,024.82 | 22,737,024.82 | 0.00 | 自筹 | ||||||||
东厂区13.6MW光伏电站 | 58,099,270.54 | 2,354,554.24 | 60,453,824.78 | 0.00 | 自筹 |
滁州10GW电池土建工程 | 667,600,000.00 | 1,729,071.55 | 6,165,269.20 | 7,894,340.75 | 1.29% | 80.00% | 自筹 | |||||
滁州10GW电池自选设备 | 2,900,000,000.00 | 249,955,708.72 | 249,955,708.72 | 9.74% | 9.74% | 734,588.05 | 734,588.05 | 自筹 | ||||
项目公司光伏电站项目 | 5,733,688.15 | 28,113,483.57 | 9,313,811.54 | 24,533,360.18 | 自筹 | |||||||
其他工程项目 | 6,008,440.88 | 10,981,084.76 | 10,465,155.56 | 6,524,370.08 | 自筹 | |||||||
合计 | 4,424,106,200.00 | 143,126,574.80 | 337,130,504.24 | 190,331,525.42 | 289,925,553.62 | / | / | 734,588.05 | 734,588.05 | / | / |
1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鱼塘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室租赁 | 机器设备 | 光伏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2,527,238.36 | 186,480.00 | 2,970,349.29 | 148,943,801.08 | 204,627,868.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0,603.76 | 7,342,878.41 | 7,923,482.17 | |||
(1)租入 | 580,603.76 | 7,342,878.41 | 7,923,482.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2,527,238.36 | 186,480.00 | 2,970,349.29 | 149,524,404.84 | 7,342,878.41 | 212,551,350.9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236,439.80 | 44,755.20 | 2,089,970.70 | 5,427,726.20 | 22,798,891.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7,964.84 | 1,864.80 | 495,058.20 | 7,231,053.30 | 174,393.34 | 8,820,334.48 |
(1)计提 | 917,964.84 | 1,864.80 | 495,058.20 | 7,231,053.30 | 174,393.34 | 8,820,334.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154,404.64 | 46,620.00 | 2,585,028.90 | 12,658,779.50 | 174,393.34 | 31,619,226.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372,833.72 | 139,860.00 | 385,320.39 | 136,865,625.34 | 7,168,485.07 | 180,932,124.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290,798.56 | 141,724.80 | 880,378.59 | 143,516,074.88 | 0 | 181,828,976.83 |
1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3,680,473.17 | 3,327,965.16 | 167,008,438.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3,680,473.17 | 3,327,965.16 | 167,008,438.33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40,397,423.53 | 1,897,309.44 | 42,294,732.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6,453.42 | 181,215.00 | 1,837,668.42 |
(1)计提 | 1,656,453.42 | 181,215.00 | 1,837,668.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2,053,876.95 | 2,078,524.44 | 44,132,401.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626,596.22 | 1,249,440.72 | 122,876,036.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3,283,049.64 | 1,430,655.72 | 124,713,705.3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区附属工程及其他 | 4,966,669.18 | 1,251,799.50 | 1,385,828.08 | 4,832,640.60 | |
合计 | 4,966,669.18 | 1,251,799.50 | 1,385,828.08 | 4,832,640.60 |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预计负债 | 558,731,408.45 | 83,899,727.05 | 559,216,309.18 | 83,650,797.25 |
资产减值准备 | 157,134,988.63 | 23,570,248.29 | 150,867,342.64 | 22,630,101.40 |
递延收益 | 9,571,902.66 | 1,435,785.40 | 10,254,645.30 | 1,538,196.80 |
公允价值变动 | 33,752,038.78 | 5,062,805.82 | 47,604,835.74 | 7,140,725.3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0,515,852.43 | 28,059,914.26 | 94,252,726.55 | 29,218,345.23 |
合计 | 849,706,190.95 | 142,028,480.82 | 862,195,859.41 | 144,178,166.0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642,649.71 | 2,607,697.25 |
可抵扣亏损 | 287,925,415.72 | 334,661,581.06 |
合计 | 292,568,065.43 | 337,269,278.3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3年 | 7,810,795.43 | 7,810,795.43 |
2024年 | 3,335,137.74 | 3,335,137.74 |
2025年 | 28,930,346.05 | 28,944,768.93 |
2026年 | 25,283,038.15 | 25,293,361.41 |
2027年 | 6,397,578.77 | 4,143,813.31 |
2028年 | 10,921,422.97 | 4,897,690.26 |
2029年 | 0.00 | 283,846,228.55 |
2030年 | 556,594,261.66 | 601,342,182.28 |
2031年 | 1,225,111,311.19 | 1,225,111,311.19 |
合计 | 1,864,383,891.96 | 2,184,725,289.10 |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89,969,831.88 | 189,969,831.88 | 28,690,874.89 | 28,690,874.89 | ||
合计 | 189,969,831.88 | 189,969,831.88 | 28,690,874.89 | 28,690,874.89 |
注:主要是滁州亿晶新建10GW电池生产线,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19、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00,575,331.24 | 319,801,356.08 |
保证借款 | 44,954,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445,529,331.24 | 339,801,356.08 |
20、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47,604,835.74 | 13,852,796.96 | 33,752,038.78 | |
其中: | ||||
其中:公允价值变动(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引起的)全部计入其当期损益的 | 47,604,835.74 | 13,852,796.96 | 33,752,038.78 | |
合计 | 47,604,835.74 | 13,852,796.96 | 33,752,038.78 |
注:主要是公司进行远期锁汇业务,由于汇率变动所致。
21、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4,316,897.78 | 3,114,840,266.61 |
合计 | 3,004,316,897.78 | 3,114,840,266.6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22、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689,959,859.21 | 1,781,022,905.67 |
设备款 | 214,777,961.74 | 534,943,591.11 |
其他费用 | 100,439,654.25 | 157,773,510.72 |
合计 | 2,005,177,475.20 | 2,473,740,007.5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3,432,214.36 | 未到结算期 |
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9,42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2,852,214.36 | / |
23、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43,598,222.06 | 928,112,055.94 |
合计 | 643,598,222.06 | 928,112,055.94 |
24、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6,717,124.61 | 153,153,266.57 | 172,481,595.83 | 37,388,795.3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772,990.94 | 10,772,990.94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6,717,124.61 | 163,926,257.51 | 183,254,586.77 | 37,388,795.3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3,195,385.12 | 133,055,183.12 | 152,617,619.41 | 33,632,948.83 |
二、职工福利费 | 9,400,732.78 | 9,400,732.78 | ||
三、社会保险费 | 5,266,399.94 | 5,266,399.9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15,201.00 | 4,215,201.00 | ||
工伤保险费 | 624,495.69 | 624,495.69 | ||
生育保险费 | 426,703.25 | 426,703.25 | ||
四、住房公积金 | 118,369.56 | 3,160,101.26 | 3,050,430.56 | 228,040.2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03,369.93 | 2,270,849.47 | 2,146,413.14 | 3,527,806.2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6,717,124.61 | 153,153,266.57 | 172,481,595.83 | 37,388,795.3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43,643.74 | 10,443,643.74 | ||
2、失业保险费 | 329,347.20 | 329,347.20 | ||
合计 | 10,772,990.94 | 10,772,990.94 |
25、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38,663.67 | 1,206,666.50 |
企业所得税 | 4,392,132.90 | 942,179.81 |
个人所得税 | 512,728.55 | 784,232.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0.92 | 295,838.14 |
房产税 | 2,100,723.69 | 1,657,087.70 |
教育费附加 | 211,436.53 | |
印花税 | 1,612,051.08 | 3,326,919.58 |
土地使用税 | 1,122,203.25 | 1,128,213.28 |
水利建设专项费 | 30,023.67 | |
合计 | 11,509,117.73 | 9,552,573.64 |
26、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8,373,863.91 | 108,188,581.87 |
合计 | 38,373,863.91 | 108,188,581.87 |
注:期末余额减少,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267,723.82 | 2,919,667.60 |
保证金 | 35,441,316.55 | 43,280,981.64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款 | 60,439,207.53 | |
其他 | 2,664,823.54 | 1,548,725.10 |
合计 | 38,373,863.91 | 108,188,581.87 |
27、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035,612.11 | 60,079,156.49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42,777,806.49 | 76,680,871.9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6,575,916.48 | 95,895,598.09 |
合计 | 439,389,335.08 | 232,655,626.52 |
28、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4,763,634.39 | 21,254,616.76 |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形成的预计负债 | 165,130,615.28 | 374,407,070.78 |
合计 | 189,894,249.67 | 395,661,687.54 |
29、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0、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鱼塘租赁 | 5,830,499.61 | 6,166,620.05 |
光伏电站租赁 | 6,969,984.79 | |
合计 | 12,800,484.40 | 6,166,620.05 |
31、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12,861,949.47 | 591,998,341.35 |
合计 | 712,861,949.47 | 591,998,341.35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42,701,371.27 | 591,998,341.35 |
应付投资回购款 | 70,160,578.20 | |
合计 | 712,861,949.47 | 591,998,341.35 |
3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3,585,783.69 | 3,585,783.69 |
合计 | 3,585,783.69 | 3,585,783.69 |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559,216,309.18 | 558,731,408.45 | 注 1 |
合计 | 559,216,309.18 | 558,731,408.45 | / |
注1:产品质量保证系对所有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34、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1,955,935.87 | 3,007,208.84 | 58,948,727.03 | ||
合计 | 61,955,935.87 | 3,007,208.84 | 58,948,727.0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三位一体”促进工业企业转型项目 | 1,864,535.08 | 209,733.00 | 1,654,802.08 | 与资产相关 | |||
13.6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36,345,750.00 | 1,580,250.00 | 34,765,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 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重大 | 4,967,287.78 | 310,455.48 | 4,656,832.30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设备投入奖励(2.5GW全自动组件流水线项目) | |||||||
5.6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14,809,540.57 | 705,216.22 | 14,104,324.35 | 与资产相关 | |||
600MW全自动组件流水线技术改造项目 | 59,784.53 | 8,342.02 | 51,442.51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亿晶光伏工程研究院启动期项目 | 2,756,250.00 | 112,500.00 | 2,643,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设备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项目)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 7,958.05 | 1,047.52 | 6,910.53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 598,829.86 | 40,664.60 | 558,165.26 | 与资产相关 | |||
高渗透率分布式光储微电网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546,000.00 | 39,000.00 | 50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1,955,935.87 | 3,007,208.84 | 58,948,727.03 |
35、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92,859,268.00 | 1,192,859,268.00 |
3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10,754,239.00 | 510,754,239.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31,190,712.74 | 12,612,335.83 | 1,043,803,048.57 | |
合计 | 1,541,944,951.74 | 12,612,335.83 | 1,554,557,287.57 |
注: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制度,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增加。
3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 | 减:前期计入其他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78,425.78 | -273,262.97 | -234,224.62 | -39,038.35 | -712,650.4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8,425.78 | -273,262.97 | -234,224.62 | -39,038.35 | -712,650.4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78,425.78 | -273,262.97 | -234,224.62 | -39,038.35 | -712,650.40 |
3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8,150,769.04 | 48,150,769.04 | ||
合计 | 48,150,769.04 | 48,150,769.04 |
3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1,183,265.16 | -438,274,574.6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1,183,265.16 | -438,274,574.6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4,961,824.36 | 127,091,309.4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221,440.80 | -311,183,265.16 |
4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41,850,164.64 | 3,722,225,613.29 | 3,437,130,908.43 | 3,252,940,507.83 |
其他业务 | 23,642,458.22 | 12,251,284.89 | 27,591,400.62 | 10,741,611.36 |
合计 | 4,365,492,622.86 | 3,734,476,898.18 | 3,464,722,309.05 | 3,263,682,119.19 |
4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69.83 | 6,020.65 |
教育费附加 | 97.62 | 4,300.46 |
房产税 | 4,181,054.84 | 3,456,667.72 |
土地使用税 | 2,382,548.50 | 2,382,307.83 |
车船使用税 | 9,325.20 | 29,290.50 |
印花税 | 2,955,280.74 | 2,674,499.00 |
其他 | 124,691.10 | 167,982.08 |
合计 | 9,654,967.83 | 8,721,068.24 |
4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服务费及佣金 | 21,174,769.61 | 14,201,448.56 |
职工薪酬 | 14,748,570.38 | 5,972,417.50 |
质保金及质量保险 | 11,498,640.17 | 8,709,037.15 |
检测认证费 | 3,767,553.22 | 4,820,775.07 |
业务宣传费及广告费 | 6,144,260.82 | 1,256,182.27 |
差旅费 | 2,504,773.18 | 1,245,972.04 |
货运保险费 | 1,575,795.75 | 1,199,983.24 |
业务招待费 | 1,444,822.45 | 307,157.14 |
其他 | 1,019,614.53 | 3,309,045.83 |
合计 | 63,878,800.11 | 41,022,018.80 |
4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856,429.07 | 26,105,577.84 |
折旧 | 12,638,856.71 | 14,440,525.30 |
无形资产及其他摊销 | 2,682,614.06 | 2,650,675.5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7,499,604.91 | 1,501,467.91 |
办公费 | 4,300,673.28 | 1,297,765.12 |
财产保险费 | 2,572,032.36 | 1,503,320.63 |
业务招待费 | 1,833,193.85 | 1,080,298.36 |
差旅费 | 887,668.10 | 520,936.21 |
其他 | 10,629,561.26 | 9,437,390.16 |
合计 | 92,900,633.60 | 58,537,957.05 |
注:职工薪酬增加主要是公司业绩增长按考核机制员工工资增加以及员工股权激励费用确认所致。
4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开发费 | 82,241,552.18 | 52,972,053.06 |
合计 | 82,241,552.18 | 52,972,053.06 |
4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2,070,632.96 | 26,967,230.65 |
加:利息收入 | -35,513,155.17 | -7,710,691.01 |
加:汇兑损益 | -57,457,662.84 | 7,632,296.31 |
加:其他支出 | 8,220,906.92 | 2,814,632.74 |
合计 | -42,679,278.13 | 29,703,468.69 |
4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 4,449,334.84 | 4,904,101.85 |
合计 | 4,449,334.84 | 4,904,101.85 |
4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1,865,172.95 | 4,638,560.18 |
远期结售汇收益 | -60,369,585.30 | -10,665,214.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2,626.69 | |
合计 | -58,301,785.66 | -6,026,653.82 |
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52,796.96 | 51,202,743.5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852,796.96 | 51,202,743.50 |
合计 | 13,852,796.96 | 51,202,743.50 |
4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231,457.54 | -15,821,158.5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19,499.70 | |
合计 | -13,350,957.24 | -15,821,158.51 |
5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602,079.10 | -8,396,468.34 |
合计 | -29,602,079.10 | -8,396,468.34 |
5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187.59 | 8,841,306.80 |
合计 | 5,187.59 | 8,841,306.80 |
52、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320,944.16 | 38,042.35 | 320,944.16 |
合计 | 320,944.16 | 38,042.35 | 320,944.16 |
5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
其他 | 26,671.69 | 0.10 | 26,671.69 |
合计 | 26,671.69 | 50,000.10 | 26,671.69 |
5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389,877.88 | 9,413,344.9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49,685.22 | 7,640,495.30 |
合计 | 9,539,563.10 | 17,053,840.2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42,365,818.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5,591,454.7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491,442.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2,591.0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42,819.9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612,167.3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533,160.3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907,005.3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2,336,232.82 |
所得税费用 | 9,539,563.10 |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1,497,141.32 | 1,779,063.44 |
利息收入 | 33,846,177.01 | 7,711,048.92 |
银行承兑及其他融资保证金 | 695,557,616.15 | |
其他 | 405,294.81 | 338,662.77 |
合计 | 731,306,229.29 | 9,828,775.13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支出 | 34,991,245.62 | 25,167,234.46 |
管理费用支出 | 29,529,325.25 | 15,573,407.50 |
财务费用支出 | 6,475,616.56 | 1,379,394.99 |
捐赠支出 | 50,000.00 | |
往来款净额 | 35,091,870.14 | 11,835,468.34 |
投资者诉讼赔偿 | 2,055,594.58 | |
银行承兑及其他融资保证金 | 711,294,814.60 | |
冻结资金 | 18,900,000.00 | |
其他 | 4,002,100.00 | 772,400.76 |
合计 | 128,990,157.57 | 768,128,315.2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255,000,000.00 |
银行承兑及其他融资保证金-收到的其他投资 | 15,785,350.21 | |
远期汇率保证金-收到的其他投资 | 79,472,821.28 | |
合计 | 139,472,821.28 | 270,785,350.21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
票据保证金 | 352,139,281.38 | |
远期汇率锁定业务保证金 | 137,551,929.00 | |
远锁锁汇业务平仓费 | 11,252,409.90 | |
合计 | 363,391,691.28 | 197,551,929.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保证金、借款保证金等收付净额 | 323,096,176.01 | |
融资租赁款 | 300,000,000.00 | |
合计 | 623,096,176.01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保证金、借款保证金等收付净额 | 23,440,916.31 |
融资租赁款 | 162,157,551.95 | 76,683,648.05 |
合计 | 162,157,551.95 | 100,124,564.36 |
5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2,826,255.85 | 27,721,697.5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9,602,079.10 | 8,396,468.34 |
信用减值损失 | 13,350,957.24 | 15,821,158.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8,130,783.75 | 116,584,131.6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820,334.48 | 5,733,338.45 |
无形资产摊销 | 1,837,668.42 | 1,834,275.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85,828.08 | 1,208,673.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87.59 | -8,841,306.8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852,796.96 | -51,202,743.5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070,632.96 | 33,444,479.2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301,785.66 | 6,026,653.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49,685.22 | -39,916.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680,411.5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64,983.27 | -155,801,312.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3,389,377.06 | -1,105,056,489.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35,624,134.63 | 871,760,117.90 |
其他 | -4,233,579.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15,293.73 | -224,730,362.2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00,033,645.87 | 504,679,205.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62,399,743.26 | 955,182,980.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33,902.61 | -450,503,775.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00,033,645.87 | 562,399,743.26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00,033,645.87 | 562,399,743.26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0,033,645.87 | 562,399,743.26 |
5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56,165,900.42 | 银行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280,413,530.10 | 质押用于售后回租 |
固定资产 | 2,133,712,555.18 | 抵押用于取得银行贷款授信及售后回租 |
使用权资产 | 143,851,709.17 | 抵押用于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108,591,283.45 | 抵押用于取得银行贷款授信 |
合计 | 5,622,734,978.32 | / |
6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6,004,164.76 | 7.2258 | 260,158,893.71 |
欧元 | 15,433,887.51 | 7.8771 | 121,574,289.15 |
港币 | 0.91 | 0.9231 | 0.84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1,827,875.28 | 7.2258 | 157,723,147.31 |
欧元 | 47,488,925.89 | 7.7858 | 369,740,164.54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40,000.00 | 7.2258 | 1,734,192.00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7,200,000.00 | 7.2258 | 124,283,760.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014,372.72 | 7.2258 | 29,007,054.41 |
欧元 | 1,377,914.42 | 7.8771 | 10,853,969.68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71,666.67 | 7.2258 | 517,849.02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是否变化 |
亿晶光电欧洲有限公司 | 德国 | 欧元 | 否 |
61、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13.6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1,580,250.00 | 其他收益 | 1,580,250.00 |
5.8MW屋顶光伏发电补贴 | 1,226,370.26 | 其他收益 | 1,226,370.26 |
5.6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705,216.22 | 其他收益 | 705,216.22 |
区扩岗/留工/稳岗补贴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2021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2.5GW全自动组件流水线项目) | 310,455.48 | 其他收益 | 310,455.48 |
“三位一体”促进工业企业转型项目 | 209,733.00 | 其他收益 | 209,733.00 |
江苏省亿晶光伏工程研究院启动期项目 | 112,500.00 | 其他收益 | 112,500.00 |
个税手续费退还 | 151,755.74 | 其他收益 | 151,755.74 |
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 40,664.60 | 其他收益 | 40,664.60 |
高渗透率分布式光储微电网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39,000.00 | 其他收益 | 39,000.00 |
专利授权奖励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600MW全自动组件流水线技术改造项目 | 8,342.02 | 其他收益 | 8,342.02 |
设备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项目)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 1,047.52 | 其他收益 | 1,047.52 |
省级节水型企业补助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合计 | 4,449,334.84 | 4,449,334.84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盐城欣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3日 | 85.71 | 股权转让 | 2023年3月13日 | 实际取得控制权 | |||
杭州佳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27日 | 85.71 | 股权转让 | 2023年6月27日 | 实际取得控制权 |
2、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16日,本公司通过新设立的方式成立子公司亿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暂未实际出资。
2、2023年1月11日,本公司通过新设立的方式成立子公司清远辰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暂未实际出资。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生产销售 | 85.71 | 反向购买视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 |
江苏华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生产 | 85.71 | 反向购买视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 |
亿晶光电欧洲有限公司 | 德国 | 德国 | 销售 | 85.71 | 反向购买视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 |
昌吉亿晶晶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生产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电站运营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
深圳市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销售/采购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
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滁州 | 安徽滁州 | 生产销售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
亿晶新能源(常州)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电站运营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
肥城市光鑫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泰安 | 山东泰安 | 电站运营 | 85.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界首浩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阜阳 | 安徽阜阳 | 电站运营 | 85.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宜兴辰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宜兴 | 江苏宜兴 | 电站运营 | 85.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常州辰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武进 | 常州武进 | 电站运营 | 85.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常州辰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电站运营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
盱眙凯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淮安 | 江苏淮安 | 电站运营 | 85.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盐城欣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江苏盐城 | 电站运营 | 85.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佳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电站运营 | 85.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亿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 安徽滁州 | 安徽滁州 | 电站运营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
清远辰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清远 | 广东清远 | 电站运营 | 85.71 | 通过设立取得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4.29 | 47,864,431.49 | 447,632,333.36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50,853.25 | 389,482.59 | 1,140,335.84 | 692,357.34 | 134,642.13 | 826,999.47 | 825,206.76 | 354,332.91 | 1,179,539.67 | 778,914.15 | 122,237.70 | 901,151.8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 | 436,549.26 | 33,504.43 | 33,477.11 | -938.17 | 346,472.23 | 2,873.89 | 2,287.91 | -22,088.49 |
司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供电/销售 | 25.71 | 权益法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中山光伏 | 中山光伏 | |
流动资产 | 25,516,083.89 | 6,775,969.05 |
非流动资产 | 23,867,935.45 | 11,445,671.81 |
资产合计 | 49,384,019.34 | 18,221,640.86 |
流动负债 | 8,719,541.60 | 1,231,290.00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8,719,541.60 | 1,231,29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0,664,477.74 | 16,990,350.8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454,837.23 | 4,368,219.2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392.81 | 532,832.96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690,291.80 | 4,564,272.3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60,728.16 | |
净利润 | 675,422.26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75,422.2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欧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或者欧元进行部分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和欧元余额及零星的港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和欧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36,004,164.76 | 86,639,148.35 |
货币资金—欧元 | 15,433,887.51 | 52,874,744.48 |
货币资金—港币 | 0.91 | 0.91 |
应收账款—美元 | 21,827,875.28 | 26,611,872.04 |
应收账款—欧元 | 47,488,925.89 | 18,418,536.80 |
其他应收款—欧元 | 240,000.00 | 734,118.00 |
应付账款—美元 | 4,014,372.72 | 9,925,315.02 |
应付账款—欧元 | 1,377,914.42 | 871,057.39 |
其他应付款—美元 | 71,666.67 | 2,785,840.00 |
短期借款—欧元 | 7,000,000.00 | |
短期借款—美元 | 17,200,000.00 | |
应付职工薪酬—欧元 | 325,910.79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对于外汇风险,本集团重视对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未来随着国际市场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若发生人民币币值大幅波动等本集团不可控制的风险时,本集团将通过调整销售政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
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和浮动利率融资租赁合同,固定利率借款金额合计为364,237,747.12元(2022年12月31日:399,880,512.57元)、浮动利率借款金额合计为1,090,341,116.96元(2022年12月31日:209,465,549.09元)。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3)价格风险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为主,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465,362,699.03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等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将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为40.15亿元( 2022年12月31日:28.40亿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59亿元(2021年12月31日:5.61亿元)。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9,064,001.63 | 29,064,001.6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9,064,001.63 | 29,064,001.6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752,038.78 | 33,752,038.7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3,752,038.78 | 33,752,038.78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3,752,038.78 | 33,752,038.78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唯之能源有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 | 1,000 | 21.35 | 21.35 |
限公司 | 灵芝园社区创业二路188号2902 |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注: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古耀明先生与其子古汉宁先生签订《赠与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古耀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控股”)99%股权赠与古汉宁先生。2021年1月5日,上述股权赠与完成过户登记及工商变更,勤诚达控股实际控制人由古耀明先生变更为古汉宁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勤诚达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54,696,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5%,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古汉宁,通过持有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21.14%的股份。
2023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勤诚达投资(已更名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其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更名的告知函,勤诚达投资已办理完成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古汉宁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比例2.72%股东荀建华任华耀光电董事兼总经理 |
常州现代通讯光缆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比例2.72%股东荀建华控股的企业 |
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晶硅片、单晶方棒 | 38,115.24 | 22,197,866.5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PC电站工程 | -82,911.01 |
(2).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8.50 | 2022年8月13日 | 2023年8月13日 | 否 | 注1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80 | 2022年11月25日 | 2023年11月21日 | 否 | 注4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01 | 2021年1月26日 | 2023年1月25日 | 是 | 注5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2023年3月1日 | 2023年10月31日 | 否 | 注6 |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9.18 | 2021年10月12日 | 2034年10月11日 | 否 | 注7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1日 | 否 | 注8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30 | 2022年12月29日 | 2024年1月3日 | 否 | 注9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4 | 2022年8月4日 | 2023年8月31日 | 否 | 注10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3 | 2022年9月14日 | 2023年9月10日 | 否 | 注11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2022年12月23日 | 2025年6月27日 | 否 | 注12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60 | 2022年12月26日 | 2024年6月25日 | 否 | 注13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2022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6日 | 否 | 注14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30 | 2022年10月11日 | 2023年10月11日 | 否 | 注15 |
深圳市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 | 0.45 | 2022年8月30日 | 2023年8月29日 | 否 | 注16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2023年3月2日 | 2024年3月1日 | 否 | 注23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3 | 2023年4月24日 | 2024年3月24日 | 否 | 注25 |
界首浩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肥城市光鑫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0.5 | 2023年3月7日 | 2031年3月7日 | 否 | 注26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 | 2023年4月6日 | 2026年4月6日 | 否 | 注27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7 | 2023年5月19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否 | 注28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5 | 2023年5月22日 | 2024年11月22日 | 否 | 注29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50 | 2023年6月25日 | 2024年6月25日 | 否 | 注30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 8.50 | 2023年1月 1日 | 2026年5月20日 | 否 | 注2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9.00 | 2021年5月20日 | 2026年5月20日 | 否 | 注3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0.80 | 2022年11月29日 | 2023年11月21日 | 否 | 注4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7.01 | 2021年1月26日 | 2023年1月5日 | 是 | 注5 |
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 1.50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1日 | 否 | 注8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1.54 | 2022年8月4日 | 2023年8月31日 | 否 | 注10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1.83 | 2022年9月14日 | 2023年9月10日 | 否 | 注11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3.00 | 2023年3月1日 | 2023年10月31日 | 否 | 注6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3 | 2022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6日 | 否 | 注14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0.3 | 2022年10月11日 | 2023年10月11日 | 否 | 注15 |
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 | 0.45 | 2022年8月30日 | 2023年8月29日 | 否 | 注16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1.5 | 2023年3月2日 | 2024年3月1日 | 否 | 注23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2 | 2023年3月2日 | 2024年3月1日 | 否 | 注24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0.25 | 2022年10月24日 | 2023年4月24日 | 是 | 注17 |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25 | 2022年10月24日 | 2023年4月24日 | 是 | 注17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0.2 | 2022年10月24日 | 2023年2月28日 | 是 | 注18 |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2 | 2022年10月24日 | 2023年2月28日 | 是 | 注18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2 | 2022年11月8日 | 2024年11月8日 | 否 | 注19 |
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2022年11月8日 | 2024年11月8日 | 否 | 注19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0.18 | 2023年1月12日 | 2025年1月11日 | 否 | 注20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0.18 | 2023年2月15日 | 2023年5月14日 | 是 | 注21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0.09 | 2023年2月15日 | 2023年5月14日 | 是 | 注22 |
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 | 3 | 2023年4月6日 | 2026年4月6日 | 否 | 注27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授信业务在不超过8.5亿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2022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3日。 |
注2:该担保系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的担保函,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20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办理的所有债项提供全额、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担保还款责任。 |
注3: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办理的主合同项下不超过9亿元的本金余额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2021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
注4: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常州分行办理的授信合同以最高不超过0.8亿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
注5: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承诺函,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于2021年1月16日签订的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债务以最高不超过7.01亿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2021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5日。 |
注6: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审批通过的授信在不超过3亿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以及独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注7: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160.4MW光伏电站设备为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7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34年10月11日。 |
注8: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以及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办理授信业务1.5亿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1日。 |
注9: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以电池片生产设备为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
0.3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 |
注10. 该担保系常州亿晶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常州亿晶的要求购买12台组件I-V测试仪、23台激光划片机、10条光伏组件流水线并回租给常州亿晶使用,租赁期间自2022年8月4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签订对此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1.5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11. 该担保系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亿晶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常州亿晶的要求购买层压机和自动串焊机,并回租给常州亿晶使用,租赁期间自2022年09月14日起至2023年09月10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签订对此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1.8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12. 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以电池片生产设备(12台印刷线称重机、3条电池片丝网印刷丝、27台管式等离子体淀积炉)为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 |
注13. 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以电池片生产设备(4条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为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0.6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 |
注14: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办理的主合同项下不超过3亿元的本金余额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6日。 |
注15: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以及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签署的本金为3000万的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金及其他款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1日。 |
注16: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以及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深圳市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的主合同项下不超过4500万元的本金及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2022 |
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 |
注17: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具以国投(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2,452.66万元履约保函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 |
注18: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具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设计分公司为受益人的1,991万元履约保函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 |
注19: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亿元保函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 |
注20: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具以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受益人1841.11万元的质量保函提供保证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 |
注21: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具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1779.30万元保函提供保证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
注22: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具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889.65万元保函提供保证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
注23: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办理的授信合同最高债权本金额1.5亿元以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2023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日。 |
注24:该担保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办理的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3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日。 |
注25: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以电池片生产设备为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0.3亿元提供担保。租赁期间自2023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 |
注26:该担保系界首浩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肥城市光鑫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购进该两家公司所选择并指定的租赁物并出租给该两家公司使用,租赁期间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31年3月1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签订对此两项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934.92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27: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不可撤销保证合同,共同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授信合同以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2023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6日。 |
注28: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以电池片生产设备等为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形成的全部债务1.5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间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 |
注29: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常州亿晶以电池片生产设备等为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形成的全部债务1.05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租赁期间自2023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
注30:该担保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办理的授信合同以最高不超过1亿元(敞口5000万)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5日。 |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54.36 | 243.88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山公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85,912.74 | |||
预付账款 |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0,645.45 | |||
合计 | 1,985,912.74 | 410,645.4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36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共计授予股票期权1,572.30万份,授予价格为3.14元/股,其中2022年6月10日首次授予日授予972.30万份、2022年12月2日预留授予日授予364万份,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行权;2023年5月15日预留授予236万份,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截至2023年6月33日,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合计1,572.30万份。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共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解除限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50万股。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使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股票期权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解锁期的业绩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7,566,672.2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4,140,431.00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质量保证事项
本集团所有出口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合同中都约定了相类似质量保证条款:卖方保证太阳能组件未使用有缺陷的材料,在正常的操作,安装,使用和服务条件下进行生产。如果太阳能组件不能遵照这个保证,在卖方发货后合同约定月数内,买方可选择进行修理或更换缺损组件。卖方更进一步保证所供光伏组件自第一次安装之日起 10 年内输出功率达到标称功率的 90%以上,25 年内达到标称功率的 80%以上,否则卖方将提供服务,免费更换组件或以采购价格买回组件。本集团本年度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的 0.2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 有关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能)诉讼事项
2020年7月23日,本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0)鲁08民初119号),山东嘉能诉求为:请求判令常州亿晶替换双方签订的《山东嘉祥20WM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电池组件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全部光伏组件,从替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并重新承担质保责任,请求判令常州亿晶赔偿因光伏组件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808.49万元(暂估数,最终根据案件产品质量及损失司法鉴定结论予以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拆卸更换安装和发电损失等)。2022年6月29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规格型号为EG-250P60-C的光伏组件18000块,或者提供相等峰值功率的相应光伏组件至项目现场,并自签发预验收证书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并重新承担质保责任。
本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于2022年9月21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2)鲁民终2320 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2)鲁民终 2320号,调解书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主要协议,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1)、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向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赔偿 400 万元,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2)、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向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返还任何光伏组件。
3)、本协议签订后,本案一审过程中《产品质量鉴定报告》所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案涉项目损失,双方互不追究。
②有关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飞)诉讼事项
本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与安徽晶飞签订《广西桂平市189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组件采购合同》,本公司向安徽晶飞采购光伏组件,此后双方又分别于2022年7月19日及2022年9月23日签订补充协议,最终确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06,999,420.70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向安徽晶飞支付40MW的组件发货款13,506.30万元,安徽晶飞仅交付33.82MW,首批次组件尚有6.18MW未交付。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向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安徽晶飞延迟交货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在本公司催告后仍无法履行兑现,本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中止合同并要求安徽晶飞退还已收款项。安徽晶飞原控股股东束学习于2022年6月27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对于安徽晶飞未按合同条款执行的行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属债务加入,应与安徽晶飞同样承担返还款项的责任。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2022)苏0413民初8623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与安徽晶飞达成和解协议,安徽晶飞同意退还本公司货款人民币44,651,619.99元。此款安徽晶飞按照如下期限及方式支付给本公司:(1)于2023年3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25,994,957.00元;(2)剩余货款人民币18,656,662.99元,由被告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4月起,在每月的25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原告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直至支付完毕。对于上述应退货款本金,安徽晶飞应自2022年12月2日起按年息8%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应在安徽晶飞按照协议约定付款时与对应本金一并结清,息随本清。2023年1-6月共计收到安徽晶飞还款总额为480万元。7月收到还款100万元。
2023年7月19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2023)苏0413执2540号,中描述“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执行财产信息,被执行人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在你处有到期债权 24,194,957.30 元。” 7月26日金坛区人民法院发函至温州翔泰:“你
单位可将 (2023)苏0413 执 2540 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所负债务直接支付至申请执行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2023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安徽晶飞的债权人温州翔泰直接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合计 24,194,957.30 元。截止目前此项诉讼共计收款29,994,957.30元,欠款余额为14,656,662.69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由于本集团本年经营业务发生变化,考虑到重要性原则,兼顾会计期间内分部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将分部报告确认为光伏产品和发电业务等分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光伏产品 | 发电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4,315,932,573.28 | 84,993,627.31 | 35,433,577.73 | 4,365,492,622.86 |
营业成本 | 3,733,402,195.81 | 33,376,374.28 | 32,301,671.91 | 3,734,476,898.18 |
税金及附加 | 9,568,089.29 | 86,878.54 | 9,654,967.83 | |
销售费用 | 63,878,800.11 | 0.00 | 63,878,800.11 | |
管理费用 | 91,050,895.92 | 1,849,737.68 | 92,900,633.60 | |
研发费用 | 82,241,552.18 | 0.00 | 82,241,552.18 | |
财务费用 | -58,898,545.99 | 16,219,267.86 | -42,679,278.13 | |
信用减值损失 | -13,348,891.18 | -2,066.06 | -13,350,957.24 | |
资产减值损失 | -29,602,079.10 | 0.00 | -29,602,079.10 | |
资产处置收益 | 5,187.59 | 0.00 | 5,187.59 | |
其他收益 | 4,447,862.56 | 1,472.28 | 4,449,334.84 | |
投资收益 | -60,166,958.61 | 1,865,172.95 | -58,301,785.6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3,852,796.96 | 0.00 | 13,852,796.96 | |
营业外收入 | 320,944.16 | 0.00 | 320,944.16 | |
营业外支出 | 26,571.69 | 100.00 | 26,671.69 | |
利润总额 | 308,720,306.78 | 33,645,512.17 | 342,365,818.95 | |
所得税费用 | 2,149,685.22 | 7,389,877.88 | 9,539,563.10 | |
净利润 | 306,570,621.56 | 26,255,634.29 | 332,826,255.85 | |
资产总额 | 10,260,612,862.40 | 1,316,655,015.80 | 165,144,631.59 | 11,412,123,246.61 |
负债总额 | 7,687,160,960.10 | 651,797,768.00 | 143,101,048.26 | 8,195,857,679.84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45,840,682.63 | |
其他应收款 | 75,619,886.63 | 37,770,000.80 |
合计 | 75,619,886.63 | 83,610,683.43 |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5,840,682.63 | |
合计 | 45,840,682.63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75,619,886.63 |
1年以内小计 | 75,619,886.63 |
合计 | 75,619,886.6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75,619,886.63 | 37,770,000.80 |
合计 | 75,619,886.63 | 37,770,000.8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94,860,437.72 | 3,994,860,437.72 | 3,980,720,006.72 | 3,980,720,006.72 | ||
合计 | 3,994,860,437.72 | 3,994,860,437.72 | 3,980,720,006.72 | 3,980,720,006.7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980,720,006.72 | 14,140,431.00 | 3,994,860,437.72 | |||
合计 | 3,980,720,006.72 | 14,140,431.00 | 3,994,860,437.72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187.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22,964.5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65,172.95 | 理财产品的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314,161.6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272.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67,215.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247,771.33 | |
合计 | -37,446,007.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自发自用电费补贴 | 1,226,370.26 | 5.8MW电站发电补贴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0 | 0.24 | 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3 | 0.27 | 0.27 |
董事长:杨庆忠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