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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司代码:688535 公司简称: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东峰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华海、连云港华海诚科连云港华海诚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德裕丰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润丰连云港德润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乾丰投资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
华天科技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85.SZ)
江苏新潮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
通富微电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56.SZ)
银河微电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88689.SH)
扬杰科技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73.SZ)
股东大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董监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半导体一种导电性可受控制,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是构成计算机、消费类电子以及通信等各类信息技术产品的基本元素
集成电路按照特定电路设计,通过特定的集成电路加工工艺,将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感、电阻和电容等元件集成于一小块半导体(如硅、锗等)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的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分立器件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础的,具有固定单一特性和功能的电子器件
封装对通过测试的晶圆进行减薄、划片、装片、键合、塑封、电镀、切筋成型等一系列加工工序而得到独立具有完整功能的集成电路的过程。保护电路芯片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物理、化学的影响),起到保护芯片、增强导热(散热)性能、实现电气和物理连接、功率分配、信号分配,以连接芯片内部与外部电路的作用
先进封装将工艺相对复杂、封装形式、封装技术、封装产品所用材料处于行业前沿的封装形式划分为先进封装,目前国内先进封装主要包括QFN/DFN、LQFP、BGA、FC、SiP、WLCSP、Bumping、MEMS、TSV、3D等封装形式
传统封装将工艺相对简单、封装形式、封装技术、封装产品所用材料较为成熟的封装形式划分为传统封装,目前国内传统封装主要包括TO、DIP、SOT、SOP等封装形式
DIPDual in line-pin package的缩写,也叫双列直插式封装技术,采用双列直插形式封装的集成
电路
TOTransistor out-line的缩写,晶体管外壳封装
SMT电子电路表面组装技术(Surface Mount Technology,SMT),SMT是一种将无引脚或短引线表面组装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或其它基板的表面上,通过再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装连技术
SOPSmall Outline Package的缩写,小外形封装,表面贴装型封装之一,引脚从封装两侧引出呈海鸥翼状(L字形)
SOTSmall Outline Transistor的缩写,小外形晶体管贴片封装,随着集成电路集成度的提高,现在多用于封装集成电路,是表面贴装型封装之一,一般引脚小于等于8个的小外形晶体管、集成电路
LQFPLow-profile Quad Flat Package的缩写,薄型四边引线扁平封装,塑封体厚度为1.4mm
QFNQuad Flat No-lead Package的缩写,即方形扁平无引脚封装,表面贴装型封装之一,封装四侧配置有电极触点,由于无引脚,贴装占有面积比QFP小,高度比QFP低
DFNDual Flat No-lead Package的缩写,双边扁平无引脚封装,DFN的设计和应用与QFN类似,都常见于需要高导热能力但只需要低引脚数的应用。DFN和QFN的主要差异在于引脚只排列在产品下方的两侧而不是四周
BGABall Grid Array Package的缩写,即球栅阵列封装技术,它是集成电路采用有机载板的一种封装法
CSPChip Scale Package的缩写,指芯片级尺寸封装
FC倒装芯片封装工艺,在芯片上制作凸点,然后翻转芯片用回流焊等方式使凸点和PCB、引线框等衬底相连接,电性能和热性能比较好,封装体可以做的比较小
HTRBHigh Temperature Reverse Bias的缩写,即高温反向偏压试验,是分立器件可靠性重要的一个试验项目。
SiPSystem In a Package的缩写,系统级封装,是将多种功能芯片和无源器件,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等功能芯片集成在一个封装内,实现一定功能的单个标准封装件,从而形成一个系统或者子系统
WLPWafer Level Package的缩写,晶圆级封装,在晶圆上进行大多数或者全部的封装工艺,之后再进行切割制成单个集成电路
FOWLP扇出型晶圆封装(FOWLP)对晶圆级封装(WLP)的改进,可以为硅片提供更多外部连接。它将芯片嵌入塑封材料中,然后在晶圆表面构建高密度重分布层(RDL)并施加焊锡球,形成重构晶圆
FOPLP扇出型板级封装(FOPLP)是将芯片再分布在矩形载板上,然后采用扇出(Fan-out)工艺进行封装。FOPLP 技术重点之一为同质、异质多芯片整合,这些芯片通过微细铜重布线路层(RDL)连结的方式整合在单一封装体中,甚至将整个系统所需的功能芯片一次打包成为单一组件,整合在一个封装体中。FOPLP 封装方法与FOWLP 类似,且在同一工艺流程中可生产出更多的单个封装体,具有更好的材料利用率和更低成本。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的缩写,为印制电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性能连接的载体
环氧树脂一种高分子聚合物,分子式为(C11H12O?)?,是指分子中含有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一类聚合物的总称。它是环氧氯丙烷与双酚A或多元醇的缩聚产物
酚醛树脂又名电木,原为无色或黄褐色透明物,市场销售往往加着色剂而呈红、黄、黑、绿、棕、蓝等颜色,呈颗粒或粉末状。耐弱酸和弱碱,遇强酸发生分解,遇强碱发生腐蚀。不溶于水,溶于丙酮、酒精等有机溶剂中。由苯酚醛或其衍生物缩聚而得
填料主要为硅微粉,硅微粉是以结晶石英、熔融石英等为原料,经研磨、精密分级、除杂等多道工艺加工而成的二氧化硅粉体材料,具有高耐热、高绝缘、低线性膨胀系数和导热性好等性能
偶联剂偶联剂是一种具有特殊结构的有机硅化合物。在它的分子中,同时具有能与无机材料(如玻璃、水泥、金属等)结合的反应性基团和与有机材料(如合成树脂等)结合的反应性基团
脱模剂脱模剂是一种介于模具和成品之间的功能性物质。脱模剂有耐化学性,在与不同树脂的化学成份(特别是苯乙烯和胺类)接触时不被溶解。脱模剂还具有耐热及应力性能,不易分解或磨损;脱模剂粘合到模具上而不转移到被加工的制件上,不妨碍喷漆或其他二次加工操作。由于注塑、挤出、压延、模压、层压等工艺的迅速发展,脱模剂的用量也大幅度地提高
热膨胀系数物体由于温度改变而有胀缩现象。其变化能力以等压下,单位温度变化所导致的长度量值的变化,即热膨胀系数表示。
流动性能受剪切力作用发生连续变形的性能
吸水率在正常大气压下吸水能力
应力物体由于外因例如受力、湿度、温度等而变形时,在物体内各部分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内力,以抵抗外因的作用,并试图使物体从变形后的位置恢复到变形前的位置
绿油绿油即液态光致阻焊剂,是一种丙烯酸低聚物。作为一种保护层,涂覆在印制电路板不需焊接的线路和基材上,或用作阻焊剂
弯曲强度弯曲强度是指材料在弯曲负荷作用下破裂或达到规定弯矩时能承受的最大应力,此应力为弯曲时的最大正应力,以MPa(兆帕)为单位。它反映了材料抗弯曲的能力,用来衡量材料的弯曲性能
连续模塑性

连续模塑性指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环氧塑封料在模具内连续成型时保持半导体器件外观与内部分层良好的能力,通常以连续成型的次数为计量单位

翘曲翘曲主要系在不对称封装时半导体器件各个组分材料(引线框架、基板以及硅芯片等)的收缩率存在差异造成的
介电常数介电常数是相对介电常数与真空中绝对介电常数乘积。如果有高介电常数的材料放在电场中,电场的强度会在电介质内有可观的下降。理想导体的相对介电常数为无穷大
Tg玻璃化转变温度(Tg)是指由玻璃态转变为高弹态所对应的温度。玻璃化转变是非晶态高分子材料固有的性质,是高分子运动形式转变的宏观体现,它直接影响到材料的使用性能和工艺性能
CTE即热膨胀系数,CTE1是温度在Tg以下时的膨胀系数,CTE2是温度在Tg以上时的膨胀系数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华海诚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Jiangsu HHCK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江龙
公司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4年6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顾圩路东、东方大道北”变更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公司办公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22047
公司网址www.hhck-em.com
电子信箱ir@hhck-em.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董东峰钱云
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电话0518-810669780518-81066978
传真0518-823660160518-82366016
电子信箱ir@hhck-em.comir@hhck-em.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华海诚科688535/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6,242,858.32149,030,590.17-1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2,380.2516,546,946.46-2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73,493.1415,245,573.14-28.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097.5412,911,030.20-107.8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7,722,542.71378,831,238.88166.01
总资产1,158,431,760.60505,706,651.89129.0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27-37.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27-37.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25-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4.72减少2.9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4.34减少2.7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645.82增加2.8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7.89%,主要系环氧模塑料产品收入的同比下降、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以及到期托收的承兑汇票的减少;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166.01%及总资产同比增长129.07%,主要系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 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同比下降37.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0.00%,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净利润同比下降。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15,290.6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8,570.0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382.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1,019.66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205,610.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218,887.1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 所处行业及行业发展概况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电子器件制造”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新兴消费电子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工智能、汽车电子、物联网等科技产业的兴起,全球半导体行业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2022年,受地缘政治、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等多种因素影响,全球半导体行业增速大幅放缓。根据美国半导体工业协会(SIA)统计,2022年半导体销售额同比实现3.2%的增长,达到5,735亿美元,但增速较2021年出现明显回落。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的全球半导体市场同比下降21.3%,这是自2009年第一季度下降30.4%以来13年来最大的同比降幅,2023年二季度同比下降17.3%,环比增长4.7%,预计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同比减少10.3%,降至5,150亿美元;预计2024年半导体市场规模将比2023年增加11.8%,达到5,759亿美元,并高于2022年5,74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可见当前全球半导体市场短期低迷,但长期展望依旧强劲。

根据SEMI的数据,2022年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约为725.7亿美元,与2021年的666.4亿美元相比,同比增长8.9%,创下了新的行业纪录。其中,封装材料市场规模为279.1亿美元,相比2021年的262.2亿美元同比增长6.4%。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2年中国半导体材料市场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整体市场规模超过千亿元,达到1,175.2亿元,其中封装材料市场规模达到437.3亿元。

根据《中国半导体支撑业发展状况报告》,2022年中国包封材料市场规模为77.2亿元,整个包封材料市场增长速度和中国半导体市场增长速度相当。

2. 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情况说明

(1)主营业务

华海诚科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团队成员有近三十年成功从业经验,主要产品为环氧塑封料和电子胶黏剂,是国内少数具备芯片级固体和液体封装材料研发量产经验的专业工厂。依托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形成了可覆盖传统封装领域与先进封装领域的全面产品布局。在传统封装领域,公司产品已具备品质稳定、性能优良、性价比高等优势,且应用于SOT、SOP 领域的高性能类环氧塑封料产品性能已达到了外资厂商相当水平,并在长电科技、华天科技等部分主流厂商逐步实现了对外资厂商产品的替代,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已成功研发了应用于 QFN/BGA、FC、SiP、FOWLP/FOPLP等封装形式的封装材料,且相关产品已陆续通过客户的考核验证,随着技术研发的突破、产品体系的完善及市场渠道的开拓,公司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与品牌获得了下游知名客户的认可已经成为国内领先半导体封装材料厂商之一。

(2)主营产品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环氧塑封料与电子胶黏剂,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封装、板级组装等应用场景。具体情况如下:

环氧塑封料(Epoxy Molding Compound,简称EMC)全称为环氧树脂模塑料,是用于半导体封装的一种热固性化学材料,是由环氧树脂为基体树脂,以高性能酚醛树脂为固化剂,加入硅微粉等填料,以及添加多种助剂加工而成,主要功能为保护半导体芯片不受外界环境(水汽、温度、污染等)的影响,并实现导热、绝缘、耐湿、耐压、支撑等复合功能。环氧塑封料应用于半导体封装工艺中的塑封环节,属于技术含量高、工艺难度大、知识密集型的产业环节。

电子胶黏剂为半导体器件提供粘结、导电、导热、塑封等复合功能,可广泛应用于芯片粘结、芯片级塑封、板级组装等不同的封装环节,应用领域贯穿于一级封装、二级封装以及其他工业组装领域。

3. 公司经营模式

华海诚科一直把“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公司生存之本,我们努力预见并适应世界变化,致力于吸引和培养最优秀的人才,通过打造最高水平的质量体系,确保我们不论是在现在和将来都能满足客户的要求。我们通过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和期望来驱动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提升,经过十多年的自我突破和优化,华海诚科已经获得国际和国内领先客户的高度认可。

公司专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公司采购填料(硅微粉)、聚合物(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以及添加剂(偶联剂、脱模剂等)等,按照客户对半导体封装材料在规格、功能、性能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与生产,并在完成产品生产后交付给客户,获取收入和利润。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重点主要系半导体封装材料配方及生产工艺的开发与优化。在配方的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结合不同封装形式对封装材料的性能要求及下游客户定制化需求,筛选出适合的原材料,确定各种物料的添加比例、添加顺序、混炼温度、混炼时间、混炼速度等生产工艺参数,从而在各理化性能指标的相互作用之间达到平衡,实现良好的综合性能。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采购部、综合计划部等部门,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针对半导体封装材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备件、包材等物料进行采购。公司综合计划部门负责物料需求的计划平衡和编制,按月、周编制物料需求计划;由采购部会同研发、工程、质检相关部门商定原辅材料询价及供应商选择事宜;由采购部会同制造部、技改部、设备部商定设备、备品备件询价及供应商选择事宜。采购部门根据原材料需求计划,综合考虑合格供应商的交期因素,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比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下单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确保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相适应。公司拥有专业的生产管理团队,根据客户提出的各类要求及时做出响应,并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种类和产量进行快速调整。

(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直接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公司已建立了一支营销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销售团队,形成了以华东、西南与华南地区为主,其他区域为辅的销售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经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产品与技术布局持续完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市场地位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凭借丰富且具有前瞻性的技术积累、扎实且具有创新性的研发实力、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技术先进、产品系列齐全、产销量规模较大的内资环氧塑封料企业,并已进入到众多知名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期、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在我国半导体产业景气度不断提升、整体国产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公司作为内资环氧塑封料代表厂商之一,将凭借自身的研发、产品、服务、口碑等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然而半导体封装材料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主要产品环氧塑封料与外资主要厂商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公司在研发能力、技术储备、销售渠道和市场声誉等方面与外资厂商相比仍有差距。尤其在高端产品领域的验证与应用的机会相对较少。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继续追赶外资先进企业。

在国内中高端半导体封装材料被外资厂商垄断的背景下,公司立足于传统封装领域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并积极布局先进封装领域,推动高端产品的产业化。在传统封装领域,公司应用于SOT、SOP领域的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并已在长电科技、华天科技等主要封装厂商实现对外资产品的替代。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应用于QFN的产品700系列产品已通过长电科技及通富微电等知名客户验证,并已实现小批量生产与销售,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公司紧跟先进

封装未来发展趋势,布局晶圆级封装与系统级封装,在上述领域的产品布局逐步完善,应用于FC、SiP、FOWLP/FOPLP等先进封装领域的相关产品正逐步通过客户的考核验证,有望逐步实现产业化。

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通过持续开发、优化配方并完善生产工艺技术,对客户所涉及的个性化技术难点进行攻坚,实现灵活快速的研发响应,技术水平已获得诸多厂商的认可。同时,公司积极配合下游知名厂商在FC、系统级封装、晶圆级封装等先进封装领域开展研发工作,已在对技术储备、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要求较高的先进封装用材料领域实现了前瞻性的技术布局,有望逐步打破外资厂商的垄断地位,推动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创新,核心技术以配方技术与生产工艺技术作为体系基础,可广泛应用于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领域,技术储备丰富且具有前沿性,可为公司解决历代下游主流封装技术的需求难点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成功掌握了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国内拥有26项发明专利和75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对核心技术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公司针对核心技术及相关人员签订专项保密协议,确保核心技术不被泄露和传播。

公司在加大核心技术开发的同时,注重在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域的研发成果的深度运用,注重将相关技术产业化落地。公司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专注于向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环氧塑封料与电子胶黏剂产品,构建了可应用于传统封装(包括 DIP、TO、SOT、SOP 等)与先进封装(QFN/BGA、 SiP、FC、FOWLP/FOPLP 等)的全面产品体系,可满足下游客户日益提升的性能需求。

公司拥有环氧塑封料产品EMG100-900系列、EMS100-700系列、EMO系列、EMW系列、EMM系列等200余个产品,满足TO、SOT、SOP、QFP、QFN、PQFN、MIS、BGA、CSP、FOWLP/FOPLP、SIP,以及光耦、电机等半导体、集成电路、特种器件等封装应用要求。液体电子粘合剂产品有HHCK-31系列、HHCK-61系列、HHCK-65系列、HHCK-66系列、HHCK-69系列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IC封装中晶圆级封装、底部填充、芯片粘结,PCB板级模组组装以及各种结构粘结等。

公司紧跟下游封装技术持续演进的趋势,近一年来,在掌握了连续模塑性技术、低应力技术、高可靠性技术、翘曲控制技术、高导热技术、耐高电压技术、高性能胶黏剂底部填充技术等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的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研究攻克了low CTE2技术、对惰性绿油高粘接性技术。围绕BGA、指纹模组、扇出型等先进封装所需的无铁需求,正在进一步开发无铁生产线技术;针对车规级环氧塑封料的需求越来越多,正在进一步开发无硫环氧塑封料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始终专注于先进封装用环氧塑封料和电子胶黏剂的技术创新与自主研发,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项,新增申请发明专利2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6项,累计申请发明专利46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224626
实用新型专利207775
外观设计专利0011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0000
合计42124102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0,908,639.968,666,448.4425.87
资本化研发投入00
研发投入合计10,908,639.968,666,448.4425.8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8.645.82增加2.8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3W高导热高可靠性环氧塑封料7,000,0001,004,590.465,840,265.07已完成以下研究工作: 1.优化3W塑封料的应力水平,使之满足模组应用的低应力需求。2.对5W材料持续优化其性能3.目前最高可以做到6.21W本项目针对需要高散热的应用开发一 款具有3W/m.K 及以上的导热率的环氧塑封料。国内领先高密度高集成的集成电路及模组封装
2低冲丝高可靠性6,500,0001,332,731.745,853,575.32已完成以下工作: 1、低冲丝本项目针对BGA封装金线密 度高、长度长国内领先BGA、CSP等集成电路封装
BGA用环氧塑封料催化剂类型确定 2、对绿油粘接的特种添加剂已确定,能满足可靠性要求。的特点,在需要保证可靠性能的前提下保证低冲丝的环氧塑封料。
3指纹模组用高介电常数环氧塑封料6,600,000904,800.765,312,854.35已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了打磨后亮点的成因及控制方案2、LGA的翘曲控制方法本项目针对指纹模组的应用,研发一款翘曲良好,可靠性能高,打磨后外观无亮 点,图像无白点和黑点,适用于指纹识别应用的环氧塑封料。国内领先指纹模组封装
4聚苯醚改性环氧塑封材料的研发和应用5,000,000636,033.823,155,775.11已完成的工作:1、聚苯醚改性的环氧树脂体系加入到EMC后的性能评估 2.持续改进聚苯醚环氧树脂在塑封料的工艺条件。该项目针对传统环氧聚合物作为高性能印制电路板的塑封材料表现出耐热性不佳、内应力偏大等缺陷,选用线型聚苯醚改善树脂固化物的内应力和热性能,并通过独创的聚苯醚改性环氧塑封料配方技术,实现了环氧树脂固化物的高热稳定性和低应力性能,并保留了产品的其它优异性能。国内领先SOD、SOP、TO等集成电路及器件封装
5铁氧体环氧塑封料的研究4,000,0000.00894,296.75已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了铁氧体加入方案及最终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等方案。本项目产品将铁氧体加入到塑封材料中,可提高环氧塑封料的介电常数和磁导率,屏蔽信号。国内领先信号屏蔽,及电磁干扰等器件封装
6用于大尺寸QFN颗粒的环氧塑封料的研发6,500,0001,003,966.422,992,578.68已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了配方设计工作,2、配方对全镀银框架、全镀ppf框架的配方优化.本项目针对1block的大尺寸颗粒的应用,研发一款翘曲性能良好,可以在10×10 的QFN上可靠性能达到MSL1, PCT168小时后仍没有分层的环氧塑封料。国内领先QFN、DFN等封装
7MUF塑封材料(20μm T模与C模、12μm T模与C模)的开发6,000,0001,010,167.752,879,595.28已完成以下工作:1、优化了低cut点材料的生产工艺,防止大颗粒污染2、优化了一系列配方,满足市场上不同应用对成型收缩率大小的不同需求。研发一系列用于MUF的塑封料,该系列材料可以应用于 T模,也可应用于C模。国内领先应用于T模、 C模封装。
8颗粒状生产装备的研发5,100,000985,995.822,731,802.62已完成以下工作:1、连续离心装备的优化,现已可以满足低粘本项目研发的装备,该装备生产出来的颗粒状环氧塑封料可满足 FOWLP/FOPLP 压缩模塑国内领先FOWLP/FOPLP 压缩模塑成型
度GMC的生产成型的工艺要求。
9低应力环氧塑封料的研发800,000432,119.74735,134.34已完成以下工作:1、1W用低应力环氧塑封料已完成 2、3W用低应力环氧塑封料已完成基础配方,已开始带芯片测试本项目研发一种应力低,同时满足线膨胀系数(CTE)低,对绿油、FR4、Cu、Ag等界面材料在高温低温粘结力良好,导热系数高,且吸水率低、弯曲强度高、可靠性高的低应力环氧塑封料。国内领先应用于模组封装
10高可靠性高纯度MUF材料的研发9,500,000485,918.45485,918.45已完成以下工作:1、目前已完成原材料验筛选研究工作。本项目研发一种具有高可靠性能、高纯度环氧塑封料,满足MUF封装要求。国内领先MUF封装
11IC高压隔离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5,500,000472,189.23472,189.23已完成以下工作:1、已完成配方设计工作,2、针对MSL1的要求,对其界面层金属的粘接进行了特殊设计本项目针对汽车级封装、工业级封装和消费级封装的SOP类产品的要求研发一种环氧塑封料,重点研究耐高电压技术,高可靠性技术等关键技术,满足IC 高压隔离封装技术研发所需高端塑封料高耐压、可靠性可通过MSL1要求。国内领先用于汽车级集成电路封装SOW16L,工业级集成电路封装SOP16L、SOP8L,消费级集成电路产品SSOP16L、SSOP20L、SSOP24L等封装
12高纯度无铁封装材料生产技术研发8,800,000405,580.36405,580.36已完成以下工作:1、已完成挤出系统改造,铁含量从30ppm降低到15ppm本项目通过对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研究,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铁杂质等含量高的难题,提高产品纯度,满足高端IC封装要求。国内领先MUF、FO等封装
13超细高纯球形硅微粉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中应用与评价研究6,000,0001,205,770.861,205,770.86已完成以下工作:1、评估筛选了不同粒度分布的产品。2、不同粒度分布对吸水率、填充性能的影响评估本项目研究掌握超细高纯球形硅微粉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应用研研究,提升产能和品质,完成超细高纯球形硅微粉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应用及评价。国内领先应用于高端芯片封装
14Type C用组装材料的研发900,000176,278.12537,091.40已完成以下工作:1,已确定树脂体系并实现不同硬度要求。2,研究不同体系耐高温后的性能变化。3,已申请该项目相关专利4项本项目产品高粘度,高触 变,高可靠性, 低硬度的UV胶, 固化速度快,工 作寿命长、返修 性能佳,具有防 止应力破坏,防 水,密封的作用。 UV 现场固化成 型更适合现代化 自动生产,使用 起来更灵活国内领先本项目可用于各种模组组装。在不同组装材料之间起到缓冲、保护、粘结的作用。
15液体塑封材料的研发800,000283,999.12648,569.16已完成以下工作:1,塑封成型性与生产工艺用于12inch尺寸晶圆级封装,满足产品的翘曲、国内先进先进封装用液体塑封料,用于晶圆级封装,可以实现不
的关系研究。2,材料的工艺稳定性研究。3已申请该项目相关专利4项。可靠性、填料粒径均有较高的要求同的封装厚度,满足翘曲,可靠性要求。现用材料均为进口垄断产品,价格高昂,该项目将替代进口,实行该材料的国产化。
16高端封装用底部填充胶的研发2,000,000270,581.65270,581.65配方和工艺研究阶段:配方材料选择和调试,分散工艺研究保证产品一致性。通过引入新固化剂实现高Tg,可解决更高冷热冲击要求25℃下可稳定使用24小时;控制填料最大粒径小于3um,可实现更小间隙填充。国内先进本项目目标产品可满足更高的冷热冲击要求,更小的间隙填充,用于更高要求,更高密度的芯片封装。
17集成电路用高可靠性封装和组装材料的研发1,800,000297,915.66297,915.66正在进行材料的选择,通过高温高湿等条件验证中。通过配方体系研究实现体系更高的可靠性要求国内先进集成电路中多种封装和组装应用场景,可实现更高的可靠性要求如耐高温,高温高湿,冷热循环等
合计/82,800,00010,908,639.9634,719,494.29////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585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5.5515.53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346.23347.81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5.976.10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本科及以上2950.00
大专2237.93
中专35.17
高中及以下46.90
合计58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及以下1118.97
31-40岁2950.00
41-50岁1525.86
51岁及以上35.17
合计58100.00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领先的行业技术优势

公司以开发全系列先进封装材料为己任,聚焦解决“卡脖子”问题,专注关键技术攻关。公司以半导体产业及半导体封装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指导,围绕现有产品及技术成果,在新产品研发、配方开发、工艺优化等方面进行持续研发及技术攻关,在保持行业内技术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在环氧塑封料方面,公司聚焦于先进封装领域,重点发展应用于BGA、MUF、晶圆级封装、系统级封装的技术与产品,同时充分结合先进封装的技术特征对关键的应力、吸水率、分层、翘曲控制、导热性、可靠性等多种性能进行相关的配方与生产工艺研究,不断完善与丰富技术积累和储备。在电子胶黏剂方面,公司重点发展应用于先进封装的 FC 底填胶与液态塑封料(LMC),从而在技术研究、产品测试、客户开发等方面与环氧塑封料实现协同效应,强化了公司在先进封装领域的布局。

公司研发的EMG-900-G系列产品,用于FOWLP、FOPLP领域,已突破Granular powder的生产装备的卡脖子关键装备,满足FOPLP、FOWLP的无气孔、低翘曲、高流动性的要求,领跑国内同行;EMG-900-A系列高导热材料,在3W/m.K的领域达成量产,在5W/m.K领域上已形成初步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EMG-900-H系列产品因具有超低应力控制能力、翘曲控制能力、高的绿油粘接能力在SIP模组领域处于国内领先;EMG-700系列产品因具有优良的翘曲性能、超高流动性能、良好可靠性在QFN领域达成量产,处于国内领先水平;EMG-600系列产品具有良好低应力释放、良好的电性能、优良的可靠性控制在SOP、SOT及表面贴装类的功率器件等领域可替代国外同类进口产品等;EMG-500、EMG-550系列产品具有优良的粒度分布控制、优良的HTRB性能、高玻璃化转变温度下的优良的低应力性能在全包封功率器件、半包封功率器件领域应用越来越广;EMG-480系列产品具有优良的电性能控制、非常优异的离子控制在光伏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EMG-400-C系列产品具有优良的HTRB性能、在高玻璃化转变温度下的优良的低应力性能、优良的模塑性等在表面贴装类功率器件领域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成为国内DIP/SDIP及双基岛产品的标杆。研发的倒装芯片用底部填充胶HHCK-6565系列产品具有优异的耐水性,良好的电性能、低内应力等性能;芯片胶HHCK65系列产品具有高粘接力、低吸水、高可靠性等性能;模组组装用HHCK-31、HHCK-69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摄像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或各种线路板组装,具有高附着力、高可靠性等特点。以上前瞻性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公司获得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富

满微、扬杰科技、气派科技、银河微电等众多知名厂商的青睐,获得客户颁发最佳服务奖、最佳支持供应商奖、品质优秀奖等奖项,公司现已经成为高端半导体封装材料产品国产替代的引领者。

2.产品体系优势

公司紧跟下游封装行业的技术发展,构建了可覆盖历代封装技术的产品体系,产品布局全面,可广泛应用于芯片级塑封、芯片级粘结以及板级组装等不同的封装工艺环节,应用领域贯穿于一级封装、二级封装以及其他工业组装领域。公司作为研发驱动的半导体封装材料厂商,以封装技术演进趋势与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构建了可应用于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的技术体系,是极少数产品布局已可覆盖历代封装技术的内资半导体封装材料厂商,且在内资厂商中所具备的技术领先地位已得到了长电科技、华天科技、气派科技等业内领先或主流半导体厂商的认可。在国内中高端半导体封装材料被外资厂商垄断的背景下,公司立足于传统封装领域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并积极布局先进封装领域,推动高端产品的产业化。在传统封装领域,公司应用于高性能类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并已于长电科技、华天科技等主要封装厂商实现对外资产品的替代。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应用于QFN的产品已通过长电科技及通富微电等知名客户验证,并已实现小批量生产与销售,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同时,公司紧跟先进封装未来发展趋势,应用于FC、SiP、FOWLP/FOPLP等先进封装领域的相关产品正逐步通过客户的考核验证,有望逐步实现产业化。

综上,完整的产品体系与具备前沿性的产品布局使得公司可灵活应对下游技术的持续演进,形成了产品体系优势。

3.快速服务响应优势

半导体封装材料的产品品质深刻地影响了下游封装的可靠性与稳定性,若产品品质出现问题或者产品性能无法稳定地达到客户的需求,下游厂商所面临的停工成本较高,因此客户对供应商响应的及时性要求极高,能否快速响应是客户选择环氧塑封料供应商的重要标准之一。相对于外资企业普遍存在响应速度较慢的问题,公司作为内资领先的环氧塑封料厂商,已配备了一支务实、专业、高效的业务执行团队,良好和快速的研发和服务响应能力,具有相对优势。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迅速的优质服务,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能够对客户需求进行及时响应,提高了客户黏性,并通过与公司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布局优势有效结合,有望逐步改变由外资主导的市场格局。

4.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可涵盖高子材料及其加工、有机化学、有机合成、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领域,为公司在内资厂商中保持技术的领先及逐步实现先进封装材料的国产替代奠定了较强的人才基础。公司研发团队由国内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军人物韩江龙博士领衔,同时,多名研发团队成员毕业于南京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等一流院校,并入选了省市级别的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在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江龙先生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江苏省“333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并入选了“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微电子配套材料”总体专家组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成兴明先生是连云港市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被评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研发部中心主任谭伟先生被评为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并入选了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在业内均享有较高的口碑,由于半导体封装材料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直接影响着半导体的性能优劣,下游客户在选取供应商时通常会倾向于技术储备丰富、研发实力强、在业内具有良好口碑及得到过市场验证的研发团队,因此,研发团队优势将能够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市场拓展。

综上,公司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且在业内享有较好的口碑,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维持竞争优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人才保证。

5.客户资源优势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及品牌打造,凭借着扎实的技术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客户服务以及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国内主要半导体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受半导体产业景气度不断提升的影

响,国内主要厂商纷纷宣布扩产计划。鉴于封装厂商通常会选择通过认证且具备产业化能力的供应商;同时,受到近年来国际形势影响,我国半导体厂商均有意对内资厂商材料的采购力度。未来在我国主要封装厂商新增产能逐渐落地后,公司作为内资环氧塑封料代表性厂商,有望凭借自身的研发、产品、服务、口碑等优势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此外,通过持续加强和下游封装厂商之间的技术交流和探讨,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趋势,确定研发和产品技术更新升级方向,并将技术优势与客户资源优势叠加,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鉴于环氧塑封料是半导体封装产业中的关键原材料,出于产品品质稳定性的考虑,下游厂商一般不会更换环氧塑封料供应商,且在扩产过程中倾向于选择已通过验证且实现量产的供应商,双方的合作通常具备长期的稳定性。

6.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产品深刻地影响着下游封装的性能优劣,若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将直接影响消费电子产品等终端的最终交付使用情况,因此下游封装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有着极高要求,将产品质量稳定性作为筛选合格供应商的决定性指标之一。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和生产经验积累,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ECQ QC080000 电机/电子零件及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认证体系。公司始终将产品稳定性作为维护客户的关键因素,将质量控制覆盖采购、进料、产品制造、产品检验、产品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并严格执行了上述各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并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随着5G通信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视觉识别、自动驾驶等下游应用场景的快速兴起,应用市场对芯片功能多样化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和技术水平都在不断提高,集成电路逐渐成为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核心。

从整体行业来看,虽然2023年上半年半导体行业出现周期性下滑,但随着5G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兴起,应用市场对芯片功能多样化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在芯片制程技术进入“后摩尔时代”后,先进封装技术能在不单纯依靠芯片制程工艺实现突破的情况下,提高产品集成度和功能多样化,满足终端应用对芯片轻薄、低功耗、高性能的需求,是全球封装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WSTS)预测,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将达到5,150亿美元。

1.主营业务情况

由于消费电子等终端设备的需求不及预期,消费类芯片需求有所下滑,公司应用在消费电子类产品的订单有所下滑,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24.29万元,同比下降15.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24万元,同比下降2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7.35万元,同比下降28.68%。

2.产品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产品、技术的研发投入,重点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持续高强度进行人才和研发验证设备投入,同时加大和优势高校在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方面的合作力度。

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合计1,090.86万元,同比增长25.87%。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光伏用塑封料深度开发,按照客户的需求,完成对原来产品的迭代;另外用于汽车电子的高导热高可靠性产品已经完成客户考核认证,处于量产前期;公司和客户协同开发的具备特殊性能的封装材料取得重大进展,另外公司成功开发的低CTE快速固化板级底部填充胶在重要客户端完成进口替代正在量产爬坡阶段;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GMC产品在客户端已经考核通过,自主研发的专用设备已经具备量产能力;公司已经完成验证的的芯片级底填正在做前期重复性量产准备,和最终

客户协同开发的高导热底部填充胶正在认证考核,公司LMC产品正在通过工艺和原材料优化来进一步提高量产稳定性。

3.积极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在上半年消费电子复苏不及逾期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开拓光伏、汽车电子、信息通讯等增量市场,与重点客户深入合作加大高性能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同时争取先进封装材料的验证替代机会,公司适用于BGA封装产品已经通过客户考核,应用于QFN封装和应用于汽车电子碳化硅芯片封装的产品已经完成所有考核处于量产导入阶段,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抵充了基础塑封料的市场下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风险

(一)先进封装用环氧塑封料产业化风险

环氧塑封料及芯片级电子胶黏剂是半导体封装的关键材料,产品性能直接影响半导体器件的质量。随着封装形式不断演进,先进封装占据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先进封装所呈现出高密度、多功能、复杂度高等特点对半导体封装材料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下游封装厂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也需要履行更为严苛的考核验证。在高端半导体封装材料由外资厂商垄断的背景下,公司已成功研发可应用于 BGA、SiP 以及 FOWLP/FOPLP 等先进封装领域的高端封装材料,目前仍处于通过或正在通过客户考核验证阶段,均未实现大批量生产。预计得到芯片设计公司与封装厂商广泛认可并实现产业化仍需要一段时间。此外,影响公司先进封装用产品收入放量的主要因素包括芯片设计公司与封装厂商的意愿、对外资产品成功替代的示范效应、客户试错成本、先进封装的终端应用领域对塑封料厂商技术水平的要求、终端客户额外的考核验证以及下游竞争格局与景气度等,未来,若上述因素未达到公司预期,将导致公司应用于先进封装的产品的产业化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研发不及时或进度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紧跟下游封装技术的演进趋势,构建了可应用于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领域的技术与产品布局。然而,目前公司整体的技术水平与外资主要厂商仍存在差距,尤其在高端产品领域的验证与应用的机会相对较少。因此,如果公司不能紧跟半导体封装材料的技术发展趋势,或未能充分关注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将可能由于技术研发不及时或研发进度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及时推出新产品而影响收入增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与技术泄密风险

半导体封装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性行业,研发团队的稳定性、配方技术与生产工艺技术的创新性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基础,也是公司能持续取得技术突破的核心因素之一。如果未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配方等保密信息泄露,可能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外界盗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客户开拓风险

由于半导体封装对于环氧塑封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高,而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又需通过客户长期使用才可得到充分检验,故芯片设计公司与封装厂商从安全、稳定等角度出发,一般倾向于选择已长期合作、经过市场验证、市场口碑相 对较好的供应商。客户国产化意愿、公司产品品质及性价比、产品开发经验、产品考核验证情况等因素均是影响公司产品客户开拓的主要因素。受美国通过的《芯片与科学法案》以及“芯片四方联盟”的逐步成型的影响,出于供应链安全可控的角度出发,公司客户的整体国产化需求持续增强。但由于环氧塑封料对芯片的基础性及关键性作用,公司在现有客户中导入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并实现产品放量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若下游客户国产化意愿减弱,或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无法有效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与考核验证的要求,将导致公司产品存在无法及时导入下游客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客户开拓、公司成长性及持续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考核验证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新产品需要通过客户考核验证后才能正式实现量产销售,其中,客户考核验证情况是公司产品性能与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在公司新产品验证过程中,公司需通过配方与生产工艺的开发与提升使产品的性能特征与下游封装工艺、封装设计、封装体的可靠性实现有效匹配,满足客户降本提效、更严苛的可靠性考核等特定需求,并通过相应的考核验证后方可有望实现量产。另一方面,在传统封装领域,封装厂商的工艺参数均是在外资厂商相关产品的导入过程中,通过不断调整与优化所确定的。因此,外资厂商的配方体系与封装厂商的工艺参数具有良好的匹配性,而诸如公司等内资厂商作为后来者,通常需要适应封装厂商既定的工艺参数(除用公司产品专线生产外),故所需的产品考核验证周期也相应更长。因此,若公司的产品无法有效与下游客户的工艺参数实现有效匹配,或考核验证不能取得预期发展,将面临公司产品的考核验证周期拉长而无法有效开拓市场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半导体封装材料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主要产品环氧塑封料与外资主要厂商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外资竞争对手在综合实力、产品系列齐全性、材料开发经验及研发能力、技术储备、销售渠道和市场声誉等方面较公司仍存在较大的优势。在传统封装领域,应用于 TO、DIP 等封装形式的基础类环氧塑封料市场已由公司为代表的内资厂商主导;在应用于 SOT、SOP 等封装形式的高性能类环氧塑封料领域,公司产品质量与外资厂商相当,但外资厂商凭借先发优势、悠久的供应历史以及相对成熟的技术水平,在该领域仍占据主导地位。在先进封装 领域,公司应用于 QFN 等封装形式的产品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和销售,BGA、SiP 及 FOWLP/FOPLP 等封装形式的产品尚未实现产业化,外资厂商在先进封装领域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因此,公司预计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继续追赶外资先进企业,整体替代进程仍然较为缓慢。如果竞争对手开发出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好的价格或服务,尤其是外资领先厂商在高性能类产品市场采取大幅降价的营销策略或公司无法进一步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则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均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随着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链的日益完善、终端应用市场的不断增长以及国产替代进程的加快,市场将可能出现新的半导体封装材料企业,公司将面临国际先进企业和中国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如果公司无法有效应对上述竞争,公司的业务收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都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公司主营产品细分市场容量较小、市场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环氧塑封料应用于半导体封装的包封环节,在半导体包封材料市场占比约为90%。根据《中国半导体支撑业发展状况报告》,2022年中国大陆包封材料市场规模为 77.2亿元,据此测算,2022年中国大陆环氧塑封料的市场规模为69.48亿元。近年来,尽管我国环氧塑封料市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但细分市场规模仍然相对较小,存在成长空间受限的风险。此外,由于环氧塑封料是半导体产业的关键性与支撑性材料,客户出于谨慎考虑,倾向于与已长期合作、经过市场验证、市场口碑相对较好厂商进行合作,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市场呈现出头部化效应,市场集中度较高。对于高性能类及先进封装用塑封料而言,客户要求其具备更稳定的产品品质,并通过更严苛的考核验证,产品开发的技术门槛较高;同时,由于上述类型产品所应用的封装产品的芯片价值通常较高,故客户的试错成本也较高,因此,出于自身经济效益,客户倾向于选择外资领先厂商,市场集中度相应更高。目前,公司综合实力及市场份额与外资领先厂商相比仍存在差距,市场占有率仍然不足5%,目前正处于加速替代外资份额的阶段。因此,如果客户缺乏足够的动力采购内资厂商的高端替代材料,公司将可能面临成长空间受限的风险。

(五)客户认证风险

公司生产的环氧塑封料与芯片级电子胶黏剂需要经过客户的严格认证,方可实现销售。在客户考核验证公司产品期间,公司需要花费研发、销售、管理等相关支出,且该等支出并不能确保公司产品通过考核验证。若公司产品不能如期获得新客户的认证,或者公司新产品不能如期获得原有客户的认证,公司在前期的相关投入可能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封装材料是半导体产业链的关键支撑行业,其需求受下游半导体封装厂商资本性支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消费电子、网络通信、计算机、汽车电子、物联网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封装材料厂商亦将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

在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周期,公司必须提高产能产量以满足预期的客户需求,这要求公司及供应商增加库存、扩大生产能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或者对需求增长的期间、持续时间或幅度判断错误,可能会导致公司失去潜在客户或者库存积压,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或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七)终端应用领域发展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光伏、汽车电子、工业应用、物联网等领域,其中消费电子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终端应用领域。2022年以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全球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非必需品的意愿普遍下降,消费电子行业发展放缓,从而导致公司销售收入有所下滑,未来若消费电子行业不能复苏甚至进一步下滑,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长受限或继续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未来下游行业客户付款能力发生变化、预算收紧、审批流程延长,则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不断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存在营运资金紧张、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受产品结构、下游需求、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公司技术水平以及商务谈判等多种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表现。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子公司连云港华海诚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政策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如果国家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满足其他相关税收优惠条件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进口部分原材料时主要使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波动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内控及法律风险

(一)质量控制风险

环氧塑封料是半导体产业的基础材料,环氧塑封料的性能直接影响到终端产品的可靠性。如果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无法跟上下游封装企业的需求,或因生产过程中相关工艺环节控制不当,可能导致对其产品质量及行业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半导体塑料封装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知识产权数量众多。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及保护工作,通过自主研发在配方工艺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先后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部分核心技术已通过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仍然无法避免竞争对手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通过模仿窃取公司的知识产权或者对公司进行恶意诉讼,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开展。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财务和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若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四)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的提升,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更加复杂,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将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在过去的经营实践中,公司已积累了不少管理经验,但是面对资本市场的考验和更高的管理要求,公司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募投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际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在市场需求、技术发展、市场价格、产能供应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作出的。若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如果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致使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研发失败或市场化推广失败的风险,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效益难以实现,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在现有会计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也将相应增加。如果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不及预期,新增折旧及摊销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24.29万元,同比下降15.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24万元,同比下降26.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1万元,同比下降

107.89%;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136.50万元,同比减少8.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同比减少2.99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26,242,858.32149,030,590.17-15.29
营业成本91,992,180.53110,328,947.39-16.62
销售费用4,736,739.634,383,987.778.05
管理费用11,062,946.168,037,474.2337.64
财务费用-3,839,644.54539,950.85-811.11
研发费用10,908,639.968,666,448.4425.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097.5412,911,030.20-107.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477,263.41-86,832,140.21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7,209,854.79-6,051,645.30不适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同比多支付了上市活动服务费用以及新增了部分管理人员。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了先进封装用环氧模塑料的研发支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环氧模塑料产品收入的同比下降、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以及到期托收的承兑汇票的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所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所导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产的比例(%)年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61,357,207.135.3080,817,049.4215.98-24.08
应收款项173,227,593.4314.95192,789,825.5038.12-10.15
预付账款2,701,706.530.231,156,279.170.23133.66主要系支付进口税费及供应商服务费所致
存货73,467,300.146.3466,452,777.0513.1410.56
其他流动资产686,156,790.6059.235,294,753.091.0512,859.18本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固定资产102,660,860.888.86103,990,554.8220.56-1.28
在建工程40,075,980.643.4634,661,998.686.8515.62
短期借款31,173,902.712.69-100.00向银行借款3,000万
合同负债121,181.410.0122,095.390.00448.45预收尚未确认收入之合同款
应付职工薪酬2,692,954.580.234,549,256.990.90-40.80主要系2022年末计提奖金于本期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685,140.070.064,059,584.540.80-83.12主要
系上期缓缴税金销售订单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17,620,804.531.521,739,209.580.34913.15主要系本期宣告发放现金股股利所致
股本80,696,453.006.9760,516,453.0011.9733.35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798,947,384.6768.97186,189,170.4936.82329.11主要系上市融资形成的资本溢价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0.02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31,988,568.04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票据
应收票据906,509.00票据池质押担保
应收款项融资6,064,485.11票据池质押担保
合计38,959,562.17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银行承兑汇票19,993,237.56-3,818,482.3416,174,755.22
合计19,993,237.56-3,818,482.3416,174,755.22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取得方式
连云港华海新型胶粘剂研发、制造、销售1,2751003,138.512,974.7169.3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31日www.sse.com.cn2023年6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被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依据员工的研发领域、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及承担的职责、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贡献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对核心技术人员遴选标准及依据包括:拥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专业背景相关性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研发、技术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任职期间参与并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完成多项专利的申请或在科研成果贡献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25.1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为环氧塑封料和电子胶黏剂。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规模较大、产品系列齐全、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环氧塑封料厂商,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华海诚科主要生产经营工序不涉及重污染情况,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倡导低碳出行、鼓励线上会议、培训以减少纸张打印 推动工艺技术高效率、公司使用清洁能源发电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安装的571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至报告期末已成功运行满一年,总计发电量77.47万千瓦时。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备注1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承诺期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德裕丰备注2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承诺期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杨森茂、江苏新潮、华天科技备注3杨森茂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江苏新潮承诺时间为2022年4不适用不适用
月18日,华天科技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以上承诺期限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
股份限售聚源信诚、全德学镂科芯、盛宇华天、徐州盛芯、清源知本、湖州木桐、宁波芯可智、深圳哈勃、南通华达、沈志良、陈佳宇备注4聚源信诚、盛宇华天、宁波芯可智承诺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全德学镂科芯承诺时间为2022年5月7日,徐州盛芯、湖州木桐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清源知本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深圳哈勃承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沈不适用不适用
志良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南通华达承诺时间为2022年6月4日,陈佳宇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以上承诺期限均为自取得公司股权/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股份限售许小平、王小文、万延树、王成、岳廉、陈志国、王志、陈昭、骆桂明、王毅飞、袁雷、徐建军、周林、杨浩、李兰侠、曹义海备注5王小文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王成、陈志国、骆桂明、徐建军、万延树、岳廉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王志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陈昭、袁雷承诺时间为不适用不适用
2022年4月20日,王毅飞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周林、杨浩、李兰侠、许小平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曹义海承诺时间为2022年6月5日,以上承诺期限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
股份限售陈青、钱方方、李启明、颜景义、薛建民、董东峰备注6陈青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钱方方、李启明、颜景义、薛建民、董东峰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以上承诺期限为不适用不适用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
其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德裕丰、杨森茂、江苏新潮、华天科技备注7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德裕丰、江苏新潮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杨森茂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华天科技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以上承诺期限均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德裕丰备注8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德裕丰承诺时间均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9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备注10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非独立董事备注11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承诺期限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2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不适用不适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13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德裕丰备注14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5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16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德裕丰备注17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18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德裕丰备注19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20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备注21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22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华海诚科备注23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24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共同实际控制人、德裕丰备注25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共同实际控制人备注26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德裕丰、江苏新潮、华天科技备注27德裕丰、江苏新潮承诺时间为2022不适用不适用
年4月18日,华天科技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承诺期限均为长期
解决关联交易杨森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28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军、陈建忠、周东山、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杨森茂的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董事徐冬梅、贺敏的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承诺期限均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29承诺时间为20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共同实际控制人备注30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德裕丰备注31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杨森茂、江苏新潮、华天科技备注32江苏新潮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华天科技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杨森茂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承诺期限均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33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直接、间接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谭伟、侍二增、刘红杰、段杨备注34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不适用不适用
杨、秦苏琼承诺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35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备注36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华海诚科备注37承诺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承诺期限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因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经发行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上述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江龙、成兴明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在担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备注2:○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因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经发行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5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

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6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备注3:○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备注4:○

自取得公司股权/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月内,以孰晚为原则,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备注5:○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员工万延树、王成、陈志国、陈昭、骆桂明、袁雷、徐建军、周林、杨浩、李兰侠还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备注6:○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因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经发行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颜景义、薛建民、董东峰其他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备注7:○1于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b.如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如进行减持,减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如进行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本企业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的股票。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备注8: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如进行减持,本人/本企业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的股票。备注9:○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本公司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一旦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在保证符合上市要求且不强迫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将依次实施以下一项或多项具体措施:a.公司回购股票;b.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票;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d.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稳定股价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各自的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起90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91日起自动重新生效,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各自的承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继续执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应遵循以下原则:a.每次启动条件满足时回购(以下简称“单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但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简称“累计回购股份”)总数不高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下述第b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c.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d.累计回购股份的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10:○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票相关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回购股票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本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共同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共同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处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不再继续实施该增持方案:a.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如共同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共同实际控制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备注11:○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在公司就回购股票相关事宜召

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将对回购股票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本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该等董事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30%,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备注12:○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本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30%,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备注13:○

本公司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有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若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券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备注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本企业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有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若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备注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有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若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16:○

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位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1)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股票发行价+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公司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备注17: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华海诚科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华海诚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督促华海诚科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华海诚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华海诚科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华海诚科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督促华海诚科依法回购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其不可撤销地授权华海诚科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华海诚科应付其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备注18:○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若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备注19:○

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同时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停止领取现金分红,

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备注20: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入并推动公司主业发展,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3、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提升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通过项目管理的不断细化与流程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的周转效率,从而增强盈利能力。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备注2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和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对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22:○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公司上市后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备注23: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制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公司将严格执行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参见《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二/(二)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相关内容。备注24:董事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b.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c.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监事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b.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c.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b.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25:○

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若公司认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照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

如果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或者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

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本人/本企业及其关联方确认本承诺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的,本人/本企业及其关联方将依法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本承诺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a.本人不再持有(直接或间接)公司5%以上股份且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德裕丰:本企业不再持有(直接或间接)公司5%以上股份);b.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补充承诺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同受本承诺的约束;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备注26: ○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人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关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为保证公司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常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备注27: ○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企业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或本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企业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如果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关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常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承诺杜绝一切本企业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本承诺书自本企业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本企业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备注28: ○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人已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关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或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常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备注29: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c.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得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d.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e.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f.本公司将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停或停发薪酬或津贴;g.本公司将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h.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i.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30:○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c.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d.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得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e.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f.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g.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31: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c.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d.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得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e.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f.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g.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

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32: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c.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d.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33:○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c.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d.如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e.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f.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g.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h.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i.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独立董事承诺:○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不得主动要求离职;c.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d.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e.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a.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备注34:○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自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备注35: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公司及有关方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备注36:○1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上述有增持义务的人员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备注37:○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不存在以本公司的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4不存在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5本公司保证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250万元,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采购原材料等。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3月30日706,300,000.00632,938,214.18330,023,100.00330,023,100.0035,415,476.2710.7335,415,476.2710.73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明具体情况
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3月30日184,023,100.00184,023,100.0025,062,389.7613.62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研发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3月30日86,000,000.0086,000,000.0010,353,086.5112.04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3月30日60,000,000.006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7,674,461.28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3,021,781.7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9,374,154.51元、置换预先支付公开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5,278,525.01元(不含税),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置换结束。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余额为57,7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0,516,453100.003,746,913-341,5003,405,41363,921,86679.2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013,766-341,500672,266672,2660.83
3、其他内资持股60,516,453100.002,728,0742,728,07463,244,52778.3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6,310,55843.482,724,0182,724,01829,034,57635.98
境内自然人持股34,205,89556.524,0564,05634,209,95142.39
4、外资持股5,0735,0735,073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5,0735,0735,0730.01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433,087341,50016,774,58716,774,58720.79
1、人民币普通股16,433,087341,50016,774,58716,774,58720.7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60,516,453100.0020,180,00020,180,00080,696,453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20,180,000股,并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0,516,453股,本次发行20,18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80,696,45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433,0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263,366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变动原因系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转融通借出、归还股份导致限售股数量发生的变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韩江龙0011,241,79911,241,799IPO首发限售股2026年4月4日
德裕丰0010,308,09110,308,091IPO首发限售股2026年4月4日
杨森茂005,390,1715,390,171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江苏新潮004,679,0904,679,09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陶军003,459,5003,459,500IPO首发限售股2026年4月4日
华天科技003,257,5763,257,576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成兴明003,231,5153,231,515IPO首发限售股2026年4月4日
深圳哈勃002,420,8012,420,801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聚源信诚001,796,0001,796,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许小平001,628,7881,628,788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王小文001,303,0301,303,03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李启明001,177,2731,177,273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钱方方001,075,0001,075,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薛建民00899,090899,09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陈青00866,667866,667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南通华达00770,000770,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盛宇华天00770,000770,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全德学镂科芯00513,000513,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清源知本00513,000513,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湖州木桐00513,000513,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宁波芯可智00513,000513,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徐建军00464,848464,848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颜景义00456,060456,06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沈志良00360,000360,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万延树00351,818351,818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王成00325,758325,758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岳廉00325,758325,758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杨浩00298,030298,03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徐州盛芯00257,000257,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12月30日
陈佳宇00256,000256,000IPO首发限2024年12
售股月30日
周林00210,303210,303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陈志国00201,970201,97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王志00195,455195,455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陈昭00195,455195,455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李兰侠0095,15295,152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骆桂明0065,15265,152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王毅飞0065,15265,152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袁雷0065,15265,152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曹义海001,0001,000IPO首发限售股2024年4月4日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001,009,0001,009,000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5年4月4日
华海诚科资管计划001,675,7141,675,714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4年4月4日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001,062,1991,062,199首发网下配售限售2023年10月4日
合计64,263,36664,263,366//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97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韩江龙011,241,79913.9311,241,79911,241,799/境内自然人
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308,09112.7710,308,09110,308,091/其他
杨森茂05,390,1716.685,390,1715,390,171/境内自然人
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4,679,0905.804,679,0904,679,09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陶军03,459,5004.293,459,5003,459,500/境内自然人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257,5764.043,257,5763,257,576/境内非国有法人
成兴明03,231,5154.003,231,5153,231,515/境内自然人
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420,8013.002,420,8012,420,801/其他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796,0002.231,796,0001,796,000/其他
中信建投证券-兴业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华海诚科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75,7141,675,7142.081,675,7141,675,714/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法国巴黎银行-自有资金巴黎410,494人民币普通股410,49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403,087人民币普通股403,087
泰康资产研究精选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6,460人民币普通股246,46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245,114人民币普通股245,11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242,350人民币普通股242,350
高银飞213,910人民币普通股213,9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77人民币普通股202,07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7,405人民币普通股177,4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1,259人民币普通股141,259
孙莹137,934人民币普通股137,934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董事陶军为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韩江龙、成兴明、陶军三人通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12.77%,且上述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及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韩江龙11,241,7992026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8,0912026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杨森茂5,390,1712024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679,0902024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陶军3,459,5002026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6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57,5762024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成兴明3,231,5152026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8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0,8012024年12月30日-IPO首发限售股自股份取得之日起锁定36个月
9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6,0002024年12月30日-IPO首发限售股自股份取得之日起锁定36个月
10中信建投证券-兴业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华海诚科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75,7142024年4月4日-IPO首发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董事陶军为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韩江龙、成兴明、陶军三人通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12.77%,且上述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及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中信建投证券-兴业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华海诚科科2023年4月4日不适用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中信建投证券-兴业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华海诚科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获得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为1,675,714股,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357,207.1380,817,049.4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5,465,969.7351,277,656.04
应收账款111,364,991.54121,325,990.29
应收款项融资16,174,755.2219,993,237.56
预付款项2,701,706.531,156,279.1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21,876.94192,941.6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3,467,300.1466,452,777.0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86,156,790.605,294,753.09
流动资产合计996,910,597.83346,510,684.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2,660,860.88103,990,554.82
在建工程40,075,980.6434,661,998.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2,364,903.4612,515,568.3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75,731.00239,940.82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3,736.722,481,718.23
其他非流动资产3,999,950.075,306,186.76
非流动资产合计161,521,162.77159,195,967.66
资产总计1,158,431,760.60505,706,651.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1,173,902.7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3,515,733.2863,087,913.5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1,181.4122,095.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692,954.584,549,256.99
应交税费685,140.074,059,584.54
其他应付款17,620,804.531,739,209.5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6,139,290.6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2,653,243.0542,779,804.04
流动负债合计138,462,959.63116,237,864.1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246,258.2610,637,548.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246,258.2610,637,548.88
负债合计150,709,217.89126,875,413.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0,696,453.0060,516,45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98,947,384.67186,189,170.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777,154.4911,777,154.4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6,301,550.55120,348,460.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07,722,542.71378,831,238.8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07,722,542.71378,831,238.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158,431,760.60505,706,651.89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0,700,439.6362,862,677.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3,507,440.6950,149,912.09
应收账款107,615,078.12117,149,490.24
应收款项融资15,146,319.9919,400,368.34
预付款项2,361,522.66875,925.64
其他应收款166,689.01150,913.8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70,878,327.5163,730,591.0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86,156,790.605,294,753.09
流动资产合计986,532,608.21319,614,631.5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7,635,969.4227,635,969.4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9,236,705.94100,533,882.84
在建工程40,075,980.6434,661,998.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2,364,903.4612,515,568.3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75,731.00239,940.82
递延所得税资产2,082,793.292,454,052.11
其他非流动资产3,997,850.075,178,310.66
非流动资产合计185,669,933.82183,219,722.88
资产总计1,172,202,542.03502,834,354.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1,173,902.7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3,254,557.1962,767,817.0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13,335.0519,912.91
应付职工薪酬2,373,430.164,256,070.58
应交税费599,465.503,430,990.34
其他应付款35,048,418.991,649,190.2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8,909,128.3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1,781,789.8042,659,559.24
流动负债合计154,344,899.40114,783,540.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246,258.2610,637,548.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246,258.2610,637,548.88
负债合计166,591,157.66125,421,089.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0,696,453.0060,516,45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12,673,690.81199,915,476.6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1,777,154.4911,777,154.49
未分配利润100,464,086.07105,204,181.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05,611,384.37377,413,265.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172,202,542.03502,834,354.39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6,242,858.32149,030,590.17
其中:营业收入126,242,858.32149,030,590.1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15,406,448.40132,963,035.95
其中:营业成本91,992,180.53110,328,947.3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45,586.661,006,227.27
销售费用4,736,739.634,383,987.77
管理费用11,062,946.168,037,474.23
研发费用10,908,639.968,666,448.44
财务费用-3,839,644.54539,950.85
其中:利息费用97,546.98
利息收入3,936,316.9135,381.51
加:其他收益1,446,310.28402,570.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516.02364,352.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1,820.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57,145.70886,654.6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9,946.73-82,450.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461,403.1517,910,502.14
加:营业外收入1,000.77405,309.73
减:营业外支出30,382.4371,145.9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432,021.4918,244,665.97
减:所得税费用339,641.241,697,719.5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092,380.2516,546,946.4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092,380.2516,546,946.4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092,380.2516,546,946.4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2,092,380.2516,546,946.4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092,380.2516,546,946.4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2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119,537,344.64143,201,794.53
减:营业成本88,169,723.18107,038,281.33
税金及附加517,155.87972,138.75
销售费用4,306,021.024,012,453.99
管理费用9,989,555.957,206,571.56
研发费用9,879,703.807,889,312.11
财务费用-3,625,376.15539,340.07
其中:利息费用298,329.91
利息收入3,921,712.8331,168.29
加:其他收益1,289,771.49400,338.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3,432.06253,098.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7,445.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92,882.42810,669.8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9,946.73-82,450.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799,836.0917,162,798.71
加:营业外收入1,000.77405,309.73
减:营业外支出30,382.4311,789.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770,454.4317,556,318.84
减:所得税费用371,258.821,686,179.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399,195.6115,870,138.9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399,195.6115,870,138.9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399,195.6115,870,138.9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9,846,680.1989,608,091.7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70,017.885,143,564.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916,698.0794,751,655.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781,730.5839,004,871.3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445,059.9327,449,034.64
支付的各项税费9,711,484.735,954,186.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97,520.379,432,532.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935,795.6181,840,625.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097.5412,911,030.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983,572.75116,526,125.3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983,572.75116,526,125.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185,833.46868,265.54
投资支付的现金694,275,002.70202,49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9,460,836.16203,358,265.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477,263.41-86,832,140.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55,922,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5,92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7,296.986,051,645.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634,848.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712,145.216,051,645.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7,209,854.79-6,051,645.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751.35-488,959.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255,754.81-80,461,714.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612,961.9287,482,911.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357,207.117,021,196.60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3,028,343.7486,145,660.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88,691.645,225,330.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917,035.3891,370,990.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147,548.4937,070,399.5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977,486.5324,266,334.70
支付的各项税费8,731,221.985,699,145.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156,085.039,058,25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012,342.0376,094,134.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306.6515,276,856.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578,656.7171,412,655.5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78,656.7171,412,655.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115,575.60823,933.18
投资支付的现金692,875,002.7014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7,990,578.30143,823,933.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411,921.59-72,411,277.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55,922,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500,000.0016,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3,422,000.0016,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8,079.916,051,645.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634,848.2320,069,184.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12,928.1426,120,830.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509,071.86-10,120,830.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822.88-489,537.2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68,333.50-67,744,789.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2,668,773.1173,871,444.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700,439.616,126,655.89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516,453.00186,189,170.4911,777,154.49120,348,460.90378,831,238.88378,831,238.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516,453.00186,189,170.4911,777,154.49120,348,460.90378,831,238.88378,831,238.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180,000.00612,758,214.18-4,046,910.35628,891,303.83628,891,303.83
(一)综合收益总额12,092,380.2512,092,380.2512,092,380.25
(二)所有者投入20,180,000.00612,758,214.18632,938,214.18632,938,214.18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180,000.00612,758,214.18632,938,214.18632,938,214.1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139,290.60-16,139,290.60-16,139,290.6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139,290.60-16,139,290.60-16,139,290.6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696,453.00798,947,384.6711,777,154.49116,301,550.551,007,722,542.711,007,722,542.71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516,453.00186,189,170.497,907,609.4189,042,878.99343,656,111.89343,656,111.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516,453.00186,189,170.497,907,609.4189,042,878.99343,656,111.89343,656,111.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495,301.1610,495,301.1610,495,301.16
(一)综合收益总额16,546,946.4616,546,946.4616,546,946.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51,645.30-6,051,645.30-6,051,645.3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051,645.30-6,051,645.30-6,051,645.3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516,453.00186,189,170.497,907,609.4199,538,180.15354,151,413.05354,151,413.05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516,453.00199,915,476.6311,777,154.49105,204,181.06377,413,265.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516,453.00199,915,476.6311,777,154.49105,204,181.06377,413,265.1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180,000.00612,758,214.18-4,740,094.99628,198,119.19
(一)综合收益总额11,399,195.6111,399,195.6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180,000.00612,758,214.18632,938,214.1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180,000.00612,758,214.18632,938,214.1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139,290.60-16,139,290.6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139,290.60-16,139,290.6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696,453.00812,673,690.8111,777,154.49100,464,086.071,005,611,384.37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516,453.00199,915,476.637,907,609.4176,429,920.65344,769,459.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516,453.00199,915,476.637,907,609.4176,429,920.65344,769,459.6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818,493.659,818,493.65
(一)综合收益总额15,870,138.9515,870,138.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051,645.30-6,051,645.3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051,645.30-6,051,645.3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516,453.00199,915,476.637,907,609.4186,248,414.30354,587,953.34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在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56685727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法定代表人:韩江龙。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696,453.00元,总股本为80,696,45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4,263,366.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6,433,087.00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有限公司系由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0年12月17日在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实际出资1,000万元;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实际出资5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连验[2010]023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1年12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5,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2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资[2011]第41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11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3,500万股(未实缴出资部分)转让给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字[2012]第25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12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00万元增至5,5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300万元,同时补足前次出资1,5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字[2012]第29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3年4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00万元增至6,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江苏新潮科技集团(2021年9月份变更名称为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潮”)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6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五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五星验字[2013]第11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4年9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200万股转让给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200万股转让给自然人王小文。

2014年12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00万元增至6,6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连云港正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正择会验[2015]007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5年5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苏亿美驰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3,800万股转让给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韩江龙、成兴明等20名自然人。

2015年7月,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00万元减至4,300万元。此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各股东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不变,其中: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88.6515万元,占16.0152%;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51.5151万元,占15.1515%;韩江龙出资604.6060万元,占14.0606%;江苏新潮出资390.9090万元,占

9.0909%;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成兴明出资323.1515万元,占7.5152%;陶军出资221.5152万元,占5.1515%;王小文出资130.3030万元,占3.0303%;钱方方出资

107.5000万元,占2.5000%;李启明出资97.7273万元,占2.2727%;薛建民出资89.9090万元,占2.0909%;陈青出资71.6667万元,占1.6667%;颜景义出资45.6060万元,占1.0606%;徐建军出资36.4848万元,占0.8485%;万延树出资35.1818万元,占0.8182%;王成出资32.5758万元,占0.7576%;杨浩出资22.8030万元,占0.5303%;陈志国出资20.1970万元,占0.4697%;王志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陈昭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周林出资13.0303万元,占0.303%;骆桂明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李兰侠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王毅飞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袁雷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上述减资已经连云港正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正择会验[2015]008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5年9月30日,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割审计后的净资产,各股东在变更前后的持股比例不变。以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044,828.13元(其中:实收资本43,000,000.00元,资本公积28,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24,955,171.87元)整体投入,按原出资比例折合公司股份43,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为人民币43,000,000.00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3,044,828.13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此次股改事项完成后,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88.6515万元,占16.0152%;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651.5151万元,占15.1515%;韩江龙出资604.6060万元,占14.0606%;江苏新潮出资390.9090万元,占9.0909%;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25.7576万元,占7.5758%;成兴明出资323.1515万元,占7.5152%;陶军出资221.5152万元,占5.1515%;王小文出资130.3030万元,占3.0303%;钱方方出资107.5000万元,占2.5000%;李启明出资97.7273万元,占2.2727%;薛建民出资89.9090万元,占2.0909%;陈青出资71.6667万元,占1.6667%;颜景义出资45.6060万元,占1.0606%;徐建军出资36.4848万元,占0.8485%;万延树出资35.1818万元,占0.8182%;王成出资32.5758万元,占0.7576%;杨浩出资22.8030万元,占0.5303%;陈志国出资20.1970万元,占0.4697%;王志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陈昭出资19.5455万元,占0.4545%;周林出资13.0303万元,占0.303%;骆桂明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李兰侠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王毅飞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袁雷出资6.5152万元,占0.1515%。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15]3968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16年3月,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简称华海诚科,股票代码836975。

2019年3月,因公司原股东江苏乾丰投资有限公司决议解散,故其将持有的651.5151万股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杨森茂456.0606万股、许小平162.8788万股及岳廉32.5757万股。

2020年5月,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325.6576万股转让给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0.1000万股转让给自然人曹义海。

2020年1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7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21年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自然人韩江龙、陶军和杨森茂持有的连云港华海诚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2月9日,公司向自然人韩江龙、陶军和杨森茂公司民币普通股829.5652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652万元,其中自然人韩江龙新增出资622.1739万股,陶军新增出资124.4348万股,杨森茂新增出资

82.956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万元增至5,129.5652万元。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6958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1年1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29.5652万元增至5,809.5652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0万元,其中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179.6000万元;江苏新潮以现金增资77.0000万元;江苏盛宇华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77.0000万元;全德学镂科芯创业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1.3000万元;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25.7000万元;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1.3000万元;湖州木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1.3000万元;宁波芯可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51.3000万元;自然人沈志良以现金增资36.0000万元;自然人徐建军以现金增资

10.0000万元;自然人周林以现金增资8.0000万元;自然人陈青以现金增资15.0000万元;自然人李启明以现金增资20.0000万元;自然人李兰侠以现金增资3.0000万元;自然人杨浩以现金增资7.0000万元;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16.5000万元。同时自然人股东韩江龙分别转让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77.00万股,转让自然人陈佳宇25.60万股,合计转让102.60万股。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7953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1年1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09.5652万元增至6,051.6453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2.0801万元,其中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增资242.0801万元。上述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1]8221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3年4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文件核准以及招股说明书,公司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民币普通股2,0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20,18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696,453.00元。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研发中心、质检部、质保部、工程部、市场部、采购部、财务部、综合计划部、制造部、销售部、设备部、综合办公室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电子、电工材料制造、销售;微电子材料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3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家,详见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票据减值、应收账款减值、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其他应收款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附注三(十九)、附注三(二十二)和附注三(二十八)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十八)“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三(二十八)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三(九)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三(九)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三(二十八)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三(十)。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三(九)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

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3053.17-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1059.50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45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3-5519.00-31.67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软件预计受益期限10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内销:

按签收确认收入:根据客户货物采购需求,在与客户约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客户,由客户进行核对,客户验收无误后,公司按签收单确认的品种、数量和金额于签收日当期确认收入。

按对账确认收入:根据客户货物采购需求,货物存放于客户处仓库且仍保留对商品的控制权,在与客户约定的对账日,将上一对账日至本期对账日期间客户已领用并验收的货物与客户进行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公司按对账单确认的品种、数量和金额于对账日当期确认收入。

(2)外销: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产品出库、完成报关出口后,且货款已收或预计可以收回后确认相关商品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

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注]

[注]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会计估计变更说明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连云港华海2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取得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4463,有效期三年。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1052,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2023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连云港华海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2356,有效期三年。2020年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3098。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61,357,207.114,612,961.92
其他货币资金0.0276,000,000.02
未到期应收利息-204087.48
合计61,357,207.1380,817,049.4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中信用证保证金0.02元外,无其他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五“9.外币货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44,867,315.9547,537,644.65
商业承兑票据598,653.783,740,011.39
合计45,465,969.7351,277,656.04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906,509.00
合计906,509.0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031,988,568.04
合计031,988,568.04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5,838,291.24100.00372,321.510.8145,465,969.7351,683,319.67100.00405,663.630.7851,277,656.04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45,208,129.3798.63340,813.420.7544,867,315.9547,713,318.2192.32175,673.560.3747,537,644.65
商业承兑汇票630,161.871.3731,508.095.00598,653.783,970,001.467.68229,990.075.793,740,011.39
合计45,838,291.24100.00372,321.510.8145,465,969.7351,683,319.67100.00405,663.630.7851,277,656.0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45,208,129.37340,813.420.75
合计45,208,129.37340,813.420.7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630,161.8731,508.095.00
合计630,161.8731,508.095.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05,663.63-33,342.12372,321.51
合计405,663.63-33,342.12372,321.5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16,742,846.76
1年以内小计116,742,846.76
1至2年626,409.28
2至3年389,129.11
3至4年657,118.71
4至5年96,055.46
5年以上2,976,339.85
合计121,487,899.1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11,421.631.081,311,421.63100.001,318,520.351.001,318,520.35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176,477.5498.928,811,486.007.33111,364,991.54130,555,704.0799.009,229,713.787.07121,325,990.29
其中:
账龄组合120,176,477.598.928,811,486.007.33111,364,991.54130,555,704.0799.009,229,713.787.07121,325,990.29
合计121,487,899.17/10,122,907.63/111,364,991.54131,874,224.42/10,548,234.13/121,325,990.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遂宁三剑微电子有限公司407,828.78407,828.78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连云港丰瑞电子有限公司259,500.03259,500.03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4,650.32604,650.32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江苏米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2,760.0032,760.0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镇宁自治县垚鑫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682.506,682.5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合计1,311,421.631,311,421.63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120,176,477.548,811,486.007.33
合计120,176,477.548,811,486.007.33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18,520.35-7,098.721,311,421.6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229,713.78-418,227.788,811,486.00
合计10,548,234.13-425,326.5010,122,907.6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13,715,407.831年以内11.29685,770.39
四川遂宁市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8,490,955.051年以内6.99424,547.75
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411,081.281年以内4.45270,554.06
扬州虹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738,595.191年以内3.08186,929.76
华天科技集团[注2]3,276,480.001年以内2.70163,824.00
小 计34,632,519.3528.511,731,625.96

[注1]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集团客户包括: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洪红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注2]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集团客户包括: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华科技有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6,174,755.2219,993,237.56
合计16,174,755.2219,993,237.56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初数本期成本变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数
银行承兑汇票19,993,237.56-3,818,482.34-16,174,755.22

续上表:

项 目期初成本期末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19,993,237.56---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064,485.11

应收款项融资中有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质押开立国际信用证,截止报告期末金额如上述所示。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290,604.6184.78952,704.482.40
1至2年411,101.9215.22203,174.7617.57
3年以上400.000.03
合计2,701,706.53100.001,156,279.17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数账龄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未结算原因
中央金库488,938.511年以内18.10业务正在进行
南京大学291,262.1410.78业务正在进行
上海海逸科贸有限公司261,495.661年以内9.68业务正在进行
目的地商贸(苏州)有限公司215,500.001年以内7.98业务正在进行
江苏海洋大学194,174.761-2年7.19业务正在进行
小计1,451,371.07-53.73-

注:1年以内97,087.38元,1-2年194,174.76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00
应收股利00
其他应收款221,876.94192,941.61
合计221,876.94192,941.6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33,554.68
1年以内小计233,554.68
5年以上40,000.00
合计273,554.6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233,554.68198,096.43
保证金、押金40,000.0045,000.00
合计273,554.68243,096.43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50,154.8250,154.82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522.921,522.92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6月30日余额51,677.7451,677.7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0,154.821,522.9251,677.74
合计50,154.821,522.9251,677.7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谭伟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10.971,500.00
徐建军备用金23,462.121年以内8.581,173.11
周林备用金20,000.001年以内7.311,000.00
杨浩备用金20,000.001年以内7.311,000.00
宋琦备用金20,000.001年以内7.311,000.00
合计/113,462.12/41.485,673.11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8,149,621.44326,902.4447,822,719.0043,093,467.47355,975.2042,737,492.27
在产品16,688,621.24105,793.3516,582,827.8914,182,310.6356,821.3514,125,489.28
库存商品7,518,433.5470,307.847,448,125.708,497,052.428,497,052.42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1,613,627.551,613,627.551,092,743.081,092,743.08
合计73,970,303.77503,003.6373,467,300.1466,865,573.60412,796.5566,452,777.05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55,975.2064,886.5593,959.31326,902.44
在产品56,821.3554,752.345,780.34105,793.35
库存商品70,307.8470,307.84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412,796.55189,946.7399,739.65503,003.63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待摊费用30,896.1967,971.69
上市中介费用5,226,781.40
大额可转让存单683,426,406.94
待抵扣进项税2,699,487.47
合计686,156,790.605,294,753.09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大额可转让存单本金为680,300,000.00元,计提未到期应收利息为3,126,406.94元。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02,660,860.88103,990,554.82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02,660,860.88103,990,554.82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7,026,884.5596,356,204.035,990,752.576,777,409.65166,151,250.80
2.本期增加金额3,794,791.6610,176.99227,982.954,032,951.60
(1)购置3,794,791.6610,176.99227,982.954,032,951.60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60,378.894,957.26265,336.15
(1)处置或报废260,378.894,957.26265,336.15
4.期末余额57,026,884.5599,890,616.806,000,929.567,000,435.34169,918,866.2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5,041,938.7538,264,406.553,751,035.205,103,315.4862,160,695.98
2.本期增加金额949,083.003,500,723.33407,578.46491,993.945,349,378.73
(1)计提949,083.003,500,723.33407,578.46491,993.945,349,378.73
3.本期减少金额247,359.944,709.40252,069.34
(1)处置或报废247,359.944,709.40252,069.34
4.期末余额15,991,021.7541,517,769.944,158,613.665,590,600.0267,258,005.3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1,035,862.8058,372,846.861,842,315.901,409,835.32102,660,860.88
2.期初账面价值41,984,945.8058,091,797.482,239,717.371,674,094.17103,990,554.82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0,075,980.6434,661,998.68
工程物资
合计40,075,980.6434,661,998.68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三期厂房工程35,646,772.2935,646,772.2934,661,998.6834,661,998.68
锦绣香江公寓3,972,819.033,972,819.03
新厂房项目166,400.00166,400.00
其他289,989.32289,989.32
合计40,075,980.6440,075,980.6434,661,998.6834,661,998.6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三期厂房工程37,850,000.0034,661,998.68984,773.6135,646,772.2994.1894.18%自筹/募投
合计37,850,000.0034,661,998.68984,773.6135,646,772.29////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192,290.241,644,275.9515,836,566.19
2.本期增加金额51,769.9151,769.91
(1)购置51,769.9151,769.9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4,192,290.241,696,045.8615,888,336.1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290,317.601,030,680.243,320,997.84
2.本期增加金额142,453.0859,981.72202,434.80
(1)计提142,453.0859,981.72202,434.8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432,770.681,090,661.963,523,432.6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759,519.56605,383.9012,364,903.46
2.期初账面价值11,901,972.64613,595.7112,515,568.3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绿化费100,274.78127,157.2821,534.06205,898.00
材料评估和验证服务费139,666.0469,833.0469,833.00
合计239,940.82127,157.2891,367.10-275,731.00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未抵扣亏损10,912,435.421,622,013.4915,290,840.662,293,626.10
坏账准备10,546,906.881,566,416.1411,004,052.581,636,774.83
存货跌价准备503,003.6375,450.54412,796.5561,919.48
递延收益12,246,258.261,836,938.7410,637,548.881,595,632.33
合计34,208,604.195,100,818.9137,345,238.675,587,952.7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19,713,881.242,957,082.1920,708,230.043,106,234.51
合计19,713,881.242,957,082.1920,708,230.043,106,234.51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957,082.192,143,736.723,106,234.512,481,718.23
递延所得税负债2,957,082.193,106,234.51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3,999,950.073,999,950.075,306,186.765,306,186.76
合计3,999,950.073,999,950.075,306,186.765,306,186.76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30,000,000.00
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1,153,652.71
未到期应付利息20,250.00
合计31,173,902.71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51,284,515.5762,369,236.59
1-2年2,034,322.30535,765.05
2-3年56,139.1312,525.62
3年以上140,756.28170,386.33
合计53,515,733.2863,087,913.5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尚未确认收入之合同款121,181.4122,095.39
合计121,181.4122,095.39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549,256.9919,763,452.0721,619,754.482,692,954.5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771,002.601,771,002.60
三、辞退福利54,302.8554,302.85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549,256.9921,588,757.5223,445,059.932,692,954.58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514,803.8516,158,920.3118,003,269.582,670,454.58
二、职工福利费1,151,065.881,151,065.88
三、社会保险费953,871.38953,871.38
其中:医疗保险费764,959.02764,959.02
工伤保险费90,728.5490,728.54
生育保险费98,183.8298,183.82
四、住房公积金22,484.00846,371.00846,355.0022,500.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1,969.14250,224.95262,194.09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六、其他402,998.55402,998.55
合计4,549,256.9919,763,452.0721,619,754.482,692,954.5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717,430.561,717,430.56
2、失业保险费53,572.0453,572.04
合计1,771,002.601,771,002.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63,862.432,059,105.52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69,711.00
个人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3,694.99372,561.17
教育费附加1,583.56159,669.08
地方教育附加1,055.71106,446.0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78,879.221,112,662.17
印花税158,274.12-
房产税130,964.29132,603.79
土地使用税46,825.7546,825.75
合计685,140.074,059,584.54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6,139,290.60
其他应付款1,481,513.931,739,209.58
合计17,620,804.531,739,209.58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16,139,290.60
合计16,139,290.6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1,114,325.161,069,545.19
押金保证金55,000.0055,000.00
员工代垫款项229,861.41323,666.59
其他82,327.36290,997.80
合计1,481,513.931,739,209.5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30,834,915.3339,294,934.73
待转销项税1,818,327.723,484,869.31
合计32,653,243.0542,779,804.04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0,637,548.881,932,000.00323,290.6212,246,258.26与资产/未来支出相关
合计10,637,548.881,932,000.00323,290.6212,246,258.2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0,516,453.0020,180,000.0020,180,000.0080,696,453.00

其他说明:

2023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20,18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减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361,785.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20,18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12,758,214.18元。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2314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20日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77,285,822.49612,758,214.18-790,044,036.67
其他资本公积8,903,348.00--8,903,348.00
合计186,189,170.49612,758,214.18-798,947,384.6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20,18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减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361,785.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20,18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12,758,214.18元。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2314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20日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1,777,154.49--11,777,154.49
合计11,777,154.49--11,777,154.4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20,348,460.9089,042,878.9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20,348,460.9089,042,878.9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92,380.2541,226,772.2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69,545.08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6,139,290.606,051,645.3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16,301,550.55120,348,460.9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3,780,828.6291,581,394.68148,371,605.49110,054,736.52
其他业务2,462,029.70410,785.85658,984.68274,210.87
合计126,242,858.3291,992,180.53149,030,590.17110,328,947.39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商品类型
环氧塑封材料116,861,636.15
胶黏剂6,919,192.47
按经营地区分类
内销123,710,266.58
外销70,562.04
合计123,780,828.62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89,426.96369,369.06
教育费附加38,325.81158,301.03
资源税
房产税243,678.62229,061.66
土地使用税93,651.5093,651.50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48,186.5044,743.28
地方教育费附加25,550.55105,534.02
其他税金6,766.725,566.72
合计545,586.661,006,227.27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业务招待费1,444,527.451,546,925.08
咨询服务费1,370,148.60-
职工薪酬992,008.351,740,998.41
差旅费549,803.16392,505.64
仓储保管费167,381.19145,084.09
办公费68,653.7861,696.26
其 他144,217.10496,778.29
合计4,736,739.634,383,987.77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4,501,480.334,286,779.11
中介机构服务费3,291,585.761,390,589.96
业务招待费680,146.62311,228.35
折旧费580,398.90582,502.65
办公费377,173.58230,969.80
差旅费372,840.31158,967.98
无形资产摊销239,510.30202,250.01
车辆租赁费232,678.90145,595.35
物业费191,236.17196,708.54
维护修理费136,661.14113,797.06
其 他459,234.15418,085.42
合计11,062,946.168,037,474.23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462,299.393,478,074.19
直接材料5,870,554.634,066,981.44
折旧与摊销1,097,659.14911,552.09
其 他478,126.80209,840.72
合计10,908,639.968,666,448.44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97,546.98-
减:利息收入3,936,316.9135,381.51
汇兑损失154,902.171,163,610.11
减:汇兑收益185,653.52674,650.55
手续费支出23,324.8147,317.68
票据贴现息6,551.9339,055.12
合计-3,839,644.54539,950.85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415,290.62376,493.51
个税手续费返还31,019.6626,076.88
合计1,446,310.28402,570.39

其他说明: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附注“40.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理财收益8,570.05523,909.55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97,086.07-159,557.40
合计-88,516.02364,352.15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调整271,820.83
合计271,820.83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3,342.12152,503.2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25,326.50732,326.2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22.921,825.16
合计457,145.70886,654.69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89,946.73-82,450.14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189,946.73-82,450.14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400,000.00-
其他1,000.775,309.731,000.77
合计1,000.77405,309.731,000.7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3,266.8113,266.8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3,266.8113,266.81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税收滞纳金59.0256,468.3059.02
其他17,056.6014,677.6017,056.60
合计30,382.4371,145.9030,382.43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659.731,510,639.88
递延所得税费用337,981.51187,079.63
合计339,641.241,697,719.51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2,432,021.4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64,803.2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7,653.8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659.7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8,511.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507,678.97
所得税费用339,641.2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3,024,000.00667,695.00
收回信用证保证金-4,255,597.75
收到的其他经营性款项-153,503.30
收到的利息收入1,013,997.4535,381.51
收到的废旧物资处置收入-5,309.73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1,019.6626,076.88
收到的质量赔款1,000.77-
合计4,070,017.885,143,564.1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付现费用8,709,366.475,159,131.59
支付信用证保证金-4,255,335.40
支付的经营性往来款288,153.9018,065.85
合计8,997,520.379,432,532.8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18,634,848.23-
合计18,634,848.2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2,092,380.2516,546,946.46
加:资产减值准备189,946.7382,450.14
信用减值损失-457,145.70-886,654.6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349,378.735,110,908.80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202,434.80202,250.0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1,367.1088,188.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266.8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1,820.8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6,795.63488,959.5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570.05-523,909.5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37,981.51148,24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8,832.7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04,469.82-6,832,813.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705,283.6635,121,963.6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074,456.57-36,143,719.02
其他-323,290.62-258,798.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097.5412,911,030.2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1,357,207.117,021,196.6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612,961.9287,482,911.4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76,0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255,754.81-80,461,714.8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1,357,207.114,612,961.92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1,357,207.114,612,961.9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76,000,000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单76,000,000.0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357,207.1180,612,961.9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61,357,207.11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61,357,207.13元,差额0.02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信用证保证金0.02元。2022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数为80,612,961.92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80,817,049.42元,差额204,087.50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信用证保证金0.02元以及未到期应收利息204,087.48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0.02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31,988,568.04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票据
应收票据906,509.00票据池质押担保
应收款项融资6,064,485.11票据池质押担保
合计38,959,562.17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2,624.627.225818,964.9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200.007.22588,670.96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100,374.257.2258725,284.26
日元24,077,100.000.0500941,206,118.25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封装材料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产部分3,050,000.00递延收益156,681.57
封装材料产业化一期项目扶持资金5,890,000.00递延收益61,567.92
封装材料产业化二期3,960,000.00递延收益40,549.02
项目扶持资金
2022年5G用电子级超细高纯球形二氧化硅项目1,732,000.00递延收益58,711.86
2022年甘肃省集成电路制造材料创新联合体项目200,000.00递延收益5,780.25
扩岗补贴3,000.00递延收益3,000.00
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6,000.00递延收益6,000.00
培优扶强补助资金930,000.00递延收益930,000.00
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3,000.00递延收益3,000.00
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50,000.00递延收益150,000.0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连云港华海一级连云港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

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和日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上升5%-9.80-57.75
下降5%9.8057.75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

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9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期末数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两至三年三年以上合 计
短期借款3,117.393,117.39
应付账款5,351.57---5,351.57
其他应付款148.15148.15
其他流动负债3,083.493,083.49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11,700.60---11,700.60

续上表:

项 目期初数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两至三年三年以上合 计
应付账款6,308.79---6,308.79
其他应付款173.92173.92
其他流动负债3,929.493,929.49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10,412.2010,412.20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3.01% (2022年12月31日:25.0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16,174,755.2216,174,755.22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6,174,755.2216,174,755.22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用于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预计未来现金流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自然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22.2226%的股份,并通过连云港德裕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9104%的股份,通过中信建

投股管家华海诚科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0.7081%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27.8410%的股权,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为34.9965%。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江龙近亲属李宝兵控制的企业
连云港海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江龙近亲属李宝兵控制的企业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森茂实际控制的企业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森茂实际控制的企业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贺敏担任董事的企业、受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新潮之实际控制人王新潮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广东韶华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限公司采购材料5,362,392.0620,000,000.005,857,587.23
连云港海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材料513,077.54600,000.002,403,146.59

注:报告期逐步减少对海纳科技的采购,至2023年3月底已完全停止任何向海纳科技的采购。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5,996,469.047,640,522.13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036,145.051,581,771.79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639,280.545,617,920.41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607,602.802,118,430.36
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2,318.58-
广东韶华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654.87
合计9,294,470.8816,958,644.69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13.71210.74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000.00100,000.00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140,927.03400,000.00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42,052.9734,465.291,053,989.3828,760.78
应收账款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59,560.00162,978.006,177,914.99308,895.75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135,673.20106,783.664,419,506.26220,975.31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65,330.0083,266.501,770,615.6988,530.78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998,043.3949,902.17774,765.3738,738.27
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13,920.00696.0013,920.00696.00
应收款项融资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3,655.24917,865.00-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00,000.001,290,000.00-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232,264.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限公司4,014,321.285,061,688.81
连云港海纳科技有限公司1,324.79821,786.36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详见本附注五(二)6“应收票据”和附注五(四)4“应收款项融资”之说明。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未结清的信用证金额为4,185,227.33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112,794,523.57
1年以内小计112,794,523.57
1至2年604,359.28
2至3年378,419.11
3至4年657,118.71
4至5年96,055.46
5年以上2,976,339.85
合计117,506,815.9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78,661.631.091,278,661.63100.001,285,760.351.011,285,760.35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6,228,154.3598.918,613,076.237.41107,615,078.12126,157,514.8398.999,008,024.597.14117,149,490.24
其中:
账龄组合116,208,282.0999.988,613,076.237.39107,595,205.86126,121,920.2699.979,008,024.597.14117,113,895.67
关联方组合19,872.260.0219,872.2635,594.570.0335,594.57
合计117,506,815.98/9,891,737.86/107,615,078.12127,443,275.18/10,293,784.94/117,149,490.2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遂宁三剑微电子有限公司407,828.78407,828.78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连云港丰瑞电子有限公司259,500.03259,500.03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4,650.32604,650.32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镇宁自治县垚鑫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682.506,682.50100.00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合计1,278,661.631,278,661.63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2,774,651.315,638,732.575.00
1-2年604,359.28205,965.6434.08
2-3年221,592.01160,698.5372.52
3-4年202,612.99202,612.99100.00
4-5年96,055.4696,055.46100.00
5年以上2,309,011.042,309,011.04100.00
合计116,208,282.098,613,076.237.39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19,872.26--
合计19,872.26--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85,760.35-7,098.721,278,661.6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008,024.59-394,948.368,613,076.23
合计10,293,784.94-402,047.089,891,737.8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715,407.831年以内11.67685,770.39
四川遂宁市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8,490,955.051年以内7.23424,547.75
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411,081.281年以内4.60270,554.06
扬州虹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738,595.191年以内3.18186,929.76
华天科技集团3,262,560.001年以内2.78163,128.00
小 计34,618,599.3529.461,730,929.96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3,259,560.002.77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2,135,673.201.82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665,330.001.42
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998,043.390.85
连云港华海诚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19,872.260.02
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3,920.000.01
小 计8,092,398.856.89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66,689.01150,913.84
合计166,689.01150,913.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75,462.12
1年以内小计175,462.12
5年以上20,000.00
合计195,462.12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175,462.12153,856.67
押金20,000.0025,000.00
合计195,462.12178,856.67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27,942.8327,942.83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830.28830.2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6月30日余额28,773.1128,773.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7,942.83830.2828,773.11
合计27,942.83830.2828,773.1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谭伟备用金30,000.001年以内15.351,500.00
徐建军备用金23,462.121年以内12.001,173.11
周林备用金20,000.001年以内10.231,000.00
杨浩备用金20,000.001年以内10.231,000.00
宋琦备用金20,000.001年以内10.231,000.00
合计/113,462.12/58.045,673.11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7,635,969.42-27,635,969.4227,635,969.42-27,635,969.42
合计27,635,969.42-27,635,969.4227,635,969.42-27,635,969.42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连云港华海27,635,969.42--27,635,969.42--
合计27,635,969.42--27,635,969.42--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6,861,636.1587,666,465.29142,240,000.73106,536,569.42
其他业务2,675,708.49503,257.89961,793.80501,711.91
合计119,537,344.6488,169,723.18143,201,794.53107,038,281.33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商品类型
环氧塑封材料116,861,636.15
按经营地区分类
内销116,816,016.95
外销45,619.20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116,861,636.15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息-97,086.07-159,557.40
理财产品收益3,654.01412,655.54
合计-93,432.06253,098.14

其他说明: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15,290.6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8,570.0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382.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1,019.66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205,610.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218,887.1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30.17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60.150.15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韩江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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