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31 公司简称:莱斯信息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广辉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莱斯信息/公司/本公司 | 指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电科莱斯 | 指 | 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
二十八所 | 指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南京电子工程研究所) |
中国电科 | 指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中国建投 | 指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股东 |
航天紫金基金 | 指 | 南京航天紫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
汇鑫隆腾 | 指 | 佛山汇鑫隆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
中电基金 | 指 | 中电科(南京)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
莱斯磐鼎 | 指 | 南京莱斯磐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扬州莱斯 | 指 | 扬州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数字金华 | 指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民航局 | 指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改部门 | 指 | 发展和改革各级部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场面运行 | 指 | 机场机坪内一切围绕航空的运行 |
卫星信道 | 指 | 地球站与通信卫星之间的通信路径 |
进近 | 指 | 机场管制区域除塔台管制区外的空间 |
四型机场 | 指 | 符合“平安、绿色、智慧、人文”四个基本要素的现代化机场 |
CAAS | 指 | 中国电科四型机场智慧解决方案 |
多源异构 | 指 | 数据来源的多样化,包括雷达数据、视频数据、手机信令数据等;数据结构的差异性,包括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 |
耦合 | 指 | 两个子系统(或类)之间的关联程度 |
OODA | 指 | 一种军品指挥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第一个O指Observation观察,第二个O指Orientation判断,D指Decision决策,A指Action执行 |
IIS系统 | 指 | 机场信息集成系统 |
四级运行标准 | 指 | 低能见度条件下的机场场面运行标准,具备四级灯光引导能力 |
NUMEN | 指 | 公司于2016年申请的原始取得商标,系公司空管品牌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莱斯信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ANJING L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严勇杰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14 |
公司网址 | http://www.les.cn |
电子信箱 | les@les.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旭 | 张安安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
电话 | 025-82285003 | 025-82285907 |
传真 | 025-82285555 | 025-82285555 |
电子信箱 | wang_x@les.cn | zhang_aa@les.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莱斯信息 | 68863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26,784,874.97 | 456,972,673.60 | 1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45,559.90 | -20,324,077.77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338,530.66 | -21,597,453.32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910,184.96 | -268,348,543.4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20,122,176.20 | 762,871,848.39 | 125.48 |
总资产 | 3,469,601,173.60 | 2,589,989,460.96 | 33.9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6 | -3.0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6 | -3.22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36 | 12.52 | 减少1.1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民航空管领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民航空管领域销售收入增加,且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民航空管领域销售收入增加,且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6月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6)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6,921.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56.5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53,806.58 |
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834.1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1,425.8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5,108.84 | |
合计 | 792,970.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作为民用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所处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因民用指挥信息系统所包含的行业范围较广,故将其细分为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业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及城市治理业务进行列示。
1.民航空中交通管理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核心是空管系统,空管系统完整的描述是通信、导航、监视与空中交通管理系统。近年来,我国空中交通运输发展迅速,繁忙地区的空域资源日趋紧张,迫切需要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的进一步创新,实现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管制指挥的一体化,从而在有限的空域资源条件下,缓解空中交通拥堵,提升空中管制力度,保障飞行安全。公司属于管制信息系统类产品提供商,位于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产业链中游,拥有丰富的空管系统研制经验,经历了空管国产化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发展历程,在中国民航空管现代化战略指引下,以民航空管网络信息体系为牵引,加强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新型国产化替代产品研发,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要领域之一,其发展直接影响着城市及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主要是利用先进的智能交通系统来改变传统的城市交通管理方法,充分发挥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公司居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行业产业链中、下游位置,作为产业链中下游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依托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产品设备生产,面向客户提供信号控制产品和相应的保障优化服务,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促进道路交通畅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3.城市治理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和居民生活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高效率、高质量的城市治理成为协调庞大复杂城市系统的重要手段。城市治理发展的本质是融合,将信息化建设和城市管理相融合,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等智能信息技术的运用,将分散的数据资源和信息化系统整合起来,通过对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多元化展示,将城市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协同处置。城市综合指挥平台主要以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基于基础设施和智能中枢,打造智慧场景应用、重大专题分析、决策支持、综合指挥等核心应用,构建城市治理新模式,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在产业链中起到组织、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的核心作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托自主可控的多层级智能化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核心技术,已形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核心软件产品,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防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主要围绕人防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新时代人防应急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下游客户业务需求,提供以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的人防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和系列产品,满足支撑各级人防应急业务主管部门用户需要,推动了人防应急指挥信息化与智慧化建设发展,为现代化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提供高可靠信息服务与数据保障,全面支撑人防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营业务
公司作为民用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面向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城市治理等行业的信息化需求,提供以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的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和系列产品。公司统一以观察-判断-决策-执行(OODA)作战理论为基础,围绕数据处理、态势感知、仿真评估与指挥决策等功能域,在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和业务应用方面形成了具有核心技术的空管、交管和城市治理领域系列产品,涵盖了顶层设计、整体方案、产品研制、系统集成
及服务运营等各重要环节,满足了行业用户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民用指挥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等硬件设备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化技术,以实现对各领域、多场景业务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的自动化,保障各级、各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实施科学高效的指挥控制与管理为目的,具有数据处理、态势感知、仿真评估以及指挥决策等功能的各类信息系统的总称。
在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领域,公司以空中交通管理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面向民航局、空管局及其下属机构,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等用户,主要提供包括空管自动化系统、空管场面管理系统、机场机坪塔台管制自动化系统、空管模拟机系统及空管流量管理系统等核心产品,保障空中交通运行的安全、有序和高效。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公司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面向公安、交警等城市交通管理部门,主要提供国产自主可控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以及以上述产品为核心的集成业务,支撑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和城市交通指挥控制。在城市治理领域,公司以城市级综合治理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面向城市大数据局等政府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跨层级、跨政府职能域、跨行业主管部门的以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协同应用与指挥决策为核心功能的城市综合指挥平台,面向发改部门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面向人民防空与应急管理部门提供人防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赋能现代化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能力提升。
图: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三)行业地位
公司产品具有硬件与软件相结合的特点,是系统级、体系级产品。在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城市治理等应用领域具有重要的行业地位,系统研制能力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在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领域,公司是国内民航空管系统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与技术打破国际垄断。近年来,公司承担多项重大任务,实现系列技术突破,稳固了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为北京大兴机场提供全球规模最大的空管自动化系统和国内首套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规定四级运行标准的高级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系统(A-SMGCS),实现空管场面运行保障能力国际领先。公司承担民航空管运行管理中心的全国流量管理系统建设,支撑民航空管运行管理中心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
三大空中交通流量管理中心。根据三胜咨询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全国空管体系有7个地区局、37个分局站,共44个空管用户,其中,35个空管用户使用莱斯信息提供的自动化系统,系统覆盖率达80%。各空管用户空管自动化运行系统共88套,其中主用44套,备用44套,由国内外7个厂家提供。其中,莱斯信息提供37套(主用28套,备用9套),市场占有率42%(主用系统占比63.64%),全国领先。
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公司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交管市场,落地多个重大项目,巩固强化行业优势。打造公司在雄安新区的交通示范工程,实现了在省级高端市场的突破。进入北京市场打破国内外竞争对手长期垄断,为智慧冬奥贡献科技力量。2023年5月份成功中标公司迄今为止道路交通领域单体金额最大、首个超2亿元级的“信阳市中心城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发挥区域市场示范效应,提升了品牌影响力。根据赛文交通网数据,2022年中国城市智能交通市场参与者数量约为6,000家企业,2018-2022年,从城市智能交通市场最终用户订单业绩排名来看,公司排名第八。
在城市治理领域,公司主要是以城市级综合治理指挥控制为核心,公共信用、人防应急指挥等行业治理应用为支撑,长期致力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城市综合治理方面,公司持续深化城市治理产品体系,加快政府行业治理应用和多种场景应用的产品研发和“城市大脑”升级,创新建立全国范围内特色鲜明、理念先进的新型城市治理体系,打造多个全国城市治理的标杆性工程。在人防应急指挥方面,公司自1998年承研第一套人防指挥自动化软件系统以来,已有二十余年人防信息化发展历程,为人防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国内主要提供商。在公共信用方面,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公共信用领域相关技术研发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南京市公共信用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和江苏省信用信息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内少数几个具备国家、省、市、区县4级信用信息平台及联合奖惩系统的核心产品提供商之一。
(四)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整体研发模式依托行业领域开展,实行行业领域内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相对分离的技术攻关、平台建设和产品研发3级研发模式。具体研发过程实施项目化管理,整体研发模式流程包括策划、设计、开发、验证和产业化五大环节,以研发任务为驱动,串联主线研发活动。每个行业领域均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团队(行业研发中心)。公司级企业技术中心集聚了以技术(副)总监为核心的技术管理团队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规划技术发展体系、驱动研发活动、实施技术把关。公司着眼于企业经营发展长远谋划,坚持规划引领,确定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资源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聚焦的研发战略。公司研发部门密切关注业界、学界动态,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校建立了技术交流关系,为后续技术、产品和服务开发提供方向,在提升自身技术实力的过程中积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图:公司研发机构设置示意图
2.营销及管理模式
公司业务布局全国,以华东、西南、华北、华南等优势区域市场为基础,下设全资子公司莱斯磐鼎、控股子公司扬州莱斯和参股子公司数字金华,以及北京、广州、重庆、河北雄安分公司等境内分支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市场销售网络体系。产品销售模式可分为对终端用户销售和对总承包商销售两种类型。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以项目制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在项目正式启动后,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履约过程中各项任务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施以全程质量监督控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在开发及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方面通常具有一定复杂性,公司自主完成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方案设计、系统研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环节,可分为定制开发类和定型生产类两种,以定制开发类为主。
4.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根据项目订单进行按需采购的模式。采购活动由采购管理部、运行保障部、质量与技术管理部负责,从采购管理与供应商管理多个方面建立了综合管理机制,采购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及外包采购,运行保障部负责采购物资到货管理,质量与技术管理部负责供应商管理。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耕耘多年,产品技术高度自主研发,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长期技术积累,历经市场验证,以观察-判断-决策-执行(OODA)作战理论为基础,围绕数据处理、态势感知、仿真评估与指挥决策等功能域,在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和业务应用方面形成了具有核心技术的空管、交管和城市治理领域整体解决方案和系列产品和以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
目前公司已拥有24项核心关键技术,涵盖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城市治理等应用领域。在民航空中交通管理方面,自主研发了多源监视数据处理技术、航班4D轨迹精确预测技术、场面滑行冲突预测技术、空地协同管制技术等;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自主研发了海量过车数据精准处理技术、城市道路指挥调度辅助决策技术、公交信号优先控制技术等;在城市治理方面,自主研发了基于数据融合的治理指标构建技术、城市治理数字仿真赋能技术、领域场景应用可视技术等,形成了整体方案、系统研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能力。同时,公司承建多个业内标杆项目,承担众多国家研发项目和课题,获得系列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构建了围绕核心技术的成套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知识产权体系。
图:公司核心技术体系示意图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根据用户持续产生的新需求,不断迭代现有技术及产品功能,以满足用户在不同场景下的特定需求,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家科研项目/课题6项,省级科研项目/课题4项,市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3项,正在审批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已授权专利193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另已取得软件著作权584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 | 14 | 278 | 97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67 | 6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33 | 33 |
软件著作权 | 21 | 28 | 605 | 584 |
其他 | 3 | 0 | 124 | 121 |
合计 | 37 | 42 | 1,107 | 89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9,830,034.00 | 57,190,271.41 | 4.6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59,830,034.00 | 57,190,271.41 | 4.6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36 | 12.52 | 减少1.1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国产化智慧机场关键系统及核心技术攻关 | 10,000.00 | 3,007.54 | 4,182.74 | 持续研发中 | 研发机坪塔台自动化系统、远程塔台系统(全景视频增强)、基于泊位引导的机位综合管控系统、跑道状态灯监控系统以及机场信息集成系统(IIS),对机场场面形成信息连通、数据共享的统一管控,在淮安涟水机场开展综合应用试点;基于中国电科四型机场智慧解决方案CAAS,突破机场资源的智能分配技术,采用多目标智能分配算法,实现资源的智能化自动化分配,运行冲突预警告警,有效提高机场运行资源的使用效率和运行安全。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机场信息化产品,将进一步打造莱斯信息在机场信息化领域的产品矩阵,打破国外行业巨头在该领域长期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通过在淮安机场成功开展综合应用试点,一方面打造空管和机场信息化系统为一体的国产化智慧机场整体解决方案,同步实现机场运行资源(停机位、停机位、登机口、值机柜台、行李转盘)的智能分配,提升机场运行安全和效率,提高旅客出行满意度,初步形成相关产品的产业化;另一方面,满足中国民航信息化规划及智慧机场建设态势,推动未来机场概念的落地和中小机场系统性变革。 |
2 | 2021YFF0603905空管信息标准验证应用 | 725.00 | 53.04 | 97.92 | 持续研发中 | 突破自适应空管信息交换适配等关键技术,研制空管信息交换适配器,支撑空管信息标准、新技术计量等验证应用。 | 国内领先 | 空管信息交换适配器应用于空管多业务系统信息自主识别和交换应用领域,包括空管数据转发平台、空管数据中心、SWIM平台等;空管信息标准验证平台填补了我国空管信息标准应用验证、质量评估空白,形成公共验证平台提供第三方测试服务。 |
3 | BK20220220面向民航大数据安全共享的属性基加密机制研究 | 20.00 | 0 | 0 | 持续研发中 | 基于地区级民航单位的关键业务,完成民航大数据建模,研究访问策略扁平化算法、ABE明文嵌入算法,研发ABE计算加速器。项目获2022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一青年基金立项支持。 | 国内领先 | 民航数据作为民航行业新的生产要素和经济社会资源,逐渐具备了海量化、异构化、快速化等大数据的特征。2022年民航局最新发布的智慧民航数据治理《框架与管理机制》以及《数据安全》等规范标准指出,各单位应明确内部和外部系统间数据共享的流程和标准,实现多类数据有 |
效共享。本项目将系统性研究民航大数据模型,形成以融合数据安全共享为核心的民航数据中心整体架构,促进民航大数据合规流通、加速民航大数据治理体系应用落地,推动民航业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升级。 | ||||||||
4 | 2021YFF0603904面向空管监视图像和管制语音智能化识别的质量计量标准与方法研究 | 170.00 | 3.79 | 3.79 | 持续研发中 | 研制空管监视图像和管制语音识别测试平台,形成空管监视图像与管制语音识别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和应用,促进空管向智能化、智慧化发展 | 国内先进 | 推动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新技术在新一代管制模拟训练系统、空管自动化系统中的应用;项目研究形成的相关技术,有利于减少临时盘旋、等待和高频次高度穿越所耗费时间,减少航空噪声和碳排放,助力绿色航空建设。 |
5 | NUMEN新型空管自动化系统信创平台研制 | 2,200.00 | 0 | 0 | 持续研发中 | 研制基于信创技术体系的NUMEN新型空管自动化系统,对公司现有空管自动化系统产品的平台架构进行升级迭代,满足空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转型升级需求,推进空管自动化系统从IT底层基础软硬件到上层应用软件实现全面国产化替代,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减少外部依赖,应对未来面临的外部现实和潜在威胁。 | 国内先进 | 本项目对应空管局关于“8+N”区管中心项目对国产化的建设要求,结合国内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开展新型空管自动化系统平台研制,增强系统自主可控,加强服务保障能力。本项目不但满足国家关键基础设施自主可控的战略推进趋势,而且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空管产品竞争力,创造更多的效益增长空间。 |
6 | 2018YFE0102704应急救援影响区多模式地面交通协同管控技术与装备 | 580.00 | 0 | 558.69 | 持续研发中 | 参与区域多模式地面交通协同管控技术系统、应急救援车辆信号优先技术和设备研发 | 国内先进 | 研发的系统和装备主要应用于城市交通管理,比如传统的城市交通信号管控,智能网联及车路协同环境下的交通信号管控,应急救援场景下的不同出行方式协同管控等。 |
7 | BE2020013智能网联环境下电动车交叉协同控制 | 800.00 | 171.99 | 734.67 | 持续研发中 | 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组织揭示智能网联环境下电动车与交叉口耦合作用机理,研究智能网联环境下车辆优 先与信号优先控制策略博弈,研发具 | 国内领先 | 研发的技术和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网络环境下的城市交通管理,比如智能网联示范区、先导区。 |
关键技术研发 | 备多元交通信息融合处理能力的智能网联路测单元。项目获2020年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立项支持。 | |||||||
8 | 基于多元数据的城市道路交通指挥与控制系统(2021) | 450.00 | 95.76 | 207.34 | 持续研发中 | 研究面向信号控制、车路协同场景下多源融合感知算法,研发车路协同侧原型系统、RSU样机,形成应用示范。项目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项支持。 | 国内领先 | 研发的系统主要应用于城市交通管理和城市交通指挥,比如城市交通管理、勤务管理、公安交警的勤务指挥、智能网联示范区和先导区的交通管理等。 |
9 | 基于多源融合感知的车路协同路侧技术联合研发 | 300.00 | 84.32 | 160.31 | 持续研发中 | 研究多源数据融合感知、基于融合分析的智能信号控制、基于融合分析的车路协同控制等技术。项目获2021年度南京市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 国内先进 | 研发的系统和设备主要应用于城市交通管理路侧信息融合,比如路侧交通流数据的融合分析、路侧各类交通信息的融合发布、智能网联及车辆协同环境下的信息服务等。 |
10 | 面向超大特大城市的自主可控城市智能交通系统 | 1,000.00 | 196.39 | 215.91 | 持续研发中 | 研制新一代交通信号机、雷视一体机、信号控制软件、情指勤督软件、经济型信号机、快速路匝道控制系统、事故风险隐患研判系统等7个产品的研制,牵头本项目在国内超大特大城市的示范应用。项目获2022年中国电科发展资金立项支持。 | 国内领先 | 研发的系统和设备主要应用于交通管理,包含交通流信息采集、交通信号控制、城市高速/快速路协同管控、城市交叉口管控、城市交通安全风险分析预警等。 |
11 |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与管控系统 | 980.00 | 0 | 0 | 持续研发中 | 研制缉查布控道路安全防控子系统,以卡口车辆通行信息、警综平台信息、路面感知信息、电子地图信息为基础,实现对车辆轨迹的记录、查询、识别和分析。结合管理业务,实现车辆预警,协助交警情指中心完成指挥调度,由执勤民警对预警车辆进行拦截查处。 | 国内先进 | 研发的系统主要应用于交通管理,比如城市交通的违法车辆缉查、高速路/快速的车辆缉查布控,警员的勤务调度,警情信息的综合分析等。 |
12 | 2020YFB2104204海量多维异构数据的 | 960.00 | 435.95 | 654.64 | 持续研发中 | 围绕城市群物联感知海量多源数据,研究面向城市群的海量多维异构数据的智能高效处理技术,实现城市群 | 国内领先 | 研发的系统和技术主要应用于数据处理,比如交通流检测信息、交通出行管控信息、交通服务信息、交通风险隐患信息、警情信息等各类信息的 |
智能高效处理技术研究 | 物联感知多模态数据语义统一。 | 融合处理。 | ||||||
13 | 2020YFB2104205面向长三角一体化的城市治理典型示范应用 | 580.00 | 247.75 | 367.97 | 持续研发中 | 基于跨城市群一体化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形成一套面向运营级示范,构建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跨城市群联动应用示范。 | 国内领先 | 研发的系统主要应用于跨域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等场景,比如城市内跨行政区的交通安保、出行信息服务,跨城市地域的的重大活动安保、信息服务、多模式出行的出行调度等。 |
14 | 2020YFC1511805应急救援指挥通信平台研制与恶劣环境应用示范 | 2,100.00 | 24.62 | 1,832.12 | 持续研发中 | 负责研究通导态势区块化协同感 知与响应技术、指挥信息结构化语义表达及重构技术,研发应急救援指挥通信平台及便携式指挥单元软件系统。 | 国内先进,部分国内领先 | 可应用在重特大事故灾害或自然灾情场景下,灾害现场“三断”条件下的组网场景,满足无公网、无卫星的情况下现场通信要求,实现现场灾情态势快速回传和指挥指令快速下发。 |
15 | 无人蜂群情报侦察车 | 850.00 | 0 | 0 | 持续研发中 | 集立体侦察、通信组网于一体,既能应用于快速抵近现场侦察又可与后方指挥中心实时通信,有效保障车辆装备及搭载人员的生命安全的同时,拥有了边巡逻侦测边进行信息数据分析回传的作战特点,有效提升消防救援战场环境情报获取能力。 | 国内领先 | 针对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环境复杂,解决抵近侦察危险性高,侦察手段单一等问题,提供快速多样化空中侦测服务,提升战场情报数字化能力。 |
16 | 信用数据资产凭证系统 | 1,106.00 | 479.58 | 479.58 | 持续研发中 | 构建基于数据凭证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与数据交换体系;形成一套满足基于凭证的数据资产管理与交换软件系统;满足基于精细化权限的数据管理与交换,支持未来安全可靠的数据管理与交换。 | 国内领先 | 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中心、信用中心、大数据中心;大型企业信息中心对数据资产的管理与数据共享交换等应用场景。 |
17 | 莱斯公共信用管理和服务平台V3.0 | 580.00 | 0 | 0 | 持续研发中 | 平台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主题加工、数据质量控制、业务管理、统计分析、共享交换、信用决策支持、系统安全等方面,引入新技术和新研究成果,对原信用平台进行深度的技术改造与增强,构建全新的公共信用管 | 国内领先 | 适用于下一代国家、省级信用中心对信用数据的归集、管控与基础服务。也可用于各级政府的大数据中心;大型企业信息中心对数据的归集、管理与交换等应用场景。 |
理和服务平台产品,满足下一代公共信用及大数据中心对管理与基础应用之需求。 | ||||||||
18 | 智慧场景应用支撑体系及关键技术 | 1,100.00 | 0 | 0 | 持续研发中 | 研究政府职能领域中的某一治理问题或主题业务,根据业务需求建立场景应用模型和可视化场景应用,通过数据资源层构建的城市指标体系、数据服务框架与管理框架,从各部门业务系统中采集汇聚对应行业数据,进行数据融合及各部门业务能力的抽取融合,通过数据可视化场景呈现,形成“城市大脑”场景应用产品,具备城市治理、辅助决策及指挥调度的能力。同时在经济运行、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及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领域,研究梳理城市治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形成通用、典型、实用的场景应用。 | 国内领先 | 适用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各类城市综合治理领域项目;也可用于应急、市场监管等各行业大脑应用场景建设。 |
19 | BZ2021029可软件定义网络的卫星通信智能系统合作研发 | 600.00 | 154.17 | 430.94 | 持续研发中 | 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研制一款可软件定义网络的卫星通信系统,通过融合软件定义网络技术实现网络节点 角色的软件赋能。项目获2021年江苏省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 国内领先 | 本产品具备国内外最新最全的调制和编码方式,支持组建网状网、星状网、混合网,支持数据、话音、图像等各类IP业务,可为各级各类信息安全系统提供安全接入,能够广泛应用于国防、国安、应急、人防、消防、公安、广电、石油、天然气、水利、电力等领域卫星通信场景。 |
20 | 一体式卫星智能便携系统 | 62.60 | 50.13 | 50.30 | 持续研发中 | 研制一款体积小、重量轻、集成度高、便于携带,满足国内应急卫星通信专网使用的卫星便携站样机1台。 | 国内领先 | 本产品是专为野外作业设计的便携式VSAT卫星通信系统,能够在复杂的地理环境下建立应急卫星通信。 |
21 | SMC2000卫星站点监控器(CSCT版)软件研制项目 | 75.00 | 0 | 0 | 持续研发中 | 研制一套智能前置代理终端软件,配合卫星信道传输终端使用,实现对远端卫星地球站快速加入卫星链路、提高应急卫星通信连通效率。 | 国内先进 | 本产品作为卫星通信终端的配套产品,能够使卫星通信终端的组网应用更加灵活高效,辅助构建更加智能化的卫星通信专网整体解决方案。 |
22 | 生态环境治 | 400.00 | 76.46 | 130.67 | 持续研 | 融合汇聚多监测手段数据、业务数 | 国内 | 目前生态领域的多业务场景都需要基于平战结 |
理指挥调度系统开发项目 | 发中 | 据,运用自主可控的二三维一体化引擎,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生态环境态势沙盘、分析研判、指挥调度和复盘演练。 | 先进 | 合方式的指挥调度去实现其任务的闭环及可追溯,传统的OA一方面时效性很差,另一方面无法跟具体采集和监测数据相关联,难以支撑各业务场景。本项目有效的解决了如上的种种问题,并结合各生态业务的场景数据,更好的为调度提供了决策的依据,使得调度内容也更加丰富。 | ||||
23 | 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系统软件 | 260.00 | 39.77 | 39.77 | 持续研发中 | 构建预警指挥调度应用系统,实现领导交办、环境质量问题、环境违法案件、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任务部署、远程调度、执行跟踪和复盘回放的全过程,提高日常执法和应急事件研判处置效能。 | 国内先进 | 本项目主要针对生态环境各业务系统之间数据不互通,信息不共享,存在大量的信息壁垒等种种问题,将诸如环境执法、应急调度、治污攻坚、非现场监管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融合及业务整合,最后形成了对整个生态环境监管的一体化平台。在目前各地市生态环境局都有很好的应用前景,能够切实有效的帮助地市生态环境局去提升监管效率。 |
24 | 面向工业互联网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关键技术研 究 | 150.00 | 27.31 | 120.29 | 持续研发中 | 面向工业互联网领域,通过国产化软硬件替代建设,采用多源数据汇聚接入、实时数据采集、多源异构数据管理、时序模式分析等技术,构建面向工业互联网的自主可靠、安全可控的工业大数据分析平台。 | 国内先进 | 本项目根据“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设计理念,针对生产制造型科研院所数字化转型需求以及安全可控的安全需求,实现各类传感器数据的统一汇聚、治理、分析和应用,将生产过程控制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挖掘数据的“服务”价值,为经营管理提供科学决策,进而推动管控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国产化软硬件替代建设,打造安全可控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平台,打破国外信息化“卡脖子”技术的瓶颈。基于本项目的技术和实践基础,总结经验形成基于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平台解决方案,向生产制造型军工大型集团、政府机关等进行应用推广。 |
25 | 企业流程一体化项目管控平台 | 250.00 | 31.47 | 31.47 | 持续研发中 |
以项目为主体,以合同管控为主线,进度为依据,以成本管理为核心深度控制,构建企业跨区域的项目管控平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国内先进 |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的申报,立项,执行,反馈,结项需要经过各层级审批程序,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制度,将各类线下审批手续迁移至线上,项目执行层能够进行信息化项目信息采集,通过一个源头、多个应用实现工作简化,效率提 |
升的工作目标。项目审批层通过移动应用,能够实现随时随地的审批,在不减少审批环节的情况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在企业管理过程中,随着企业业务需求的变化的节奏加快,企业流程的变化也面临着频繁的变动,基于工作流引擎,企业项目管理流程可以通过可视化的工具实现快速的改变。 | ||||||||
26 | 大型企业战略开放平台(0penAPI) | 128.00 | 16.63 | 16.63 | 持续研发中 | 对系统庞大、需求持续增加、需求变化较为频繁、接口数目庞大、接口调用频繁的用户,提供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对接口的统一管理,包括服务注册、服务授权、安全配置、服务监控、服务门户等5方面的管理,开发者可以借助这些接口能力,实现中台与其他业务集成打通。 | 国内先进 | 利用开放平台,企业可以对系统提供的接口进行治理,并提供授权机制、服务能力。开发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加速创新,降低开发成本。对于API供应商,API市场可以提高他们的API的可见性和吸引力,增加他们的收入和客户群,以及利用市场的分析功能来优化他们的API策略和设计。对于API消费者,API市场可以提供一个方便的一站式服务,让他们能够轻松地找到并使用各种高质量的API来满足他们的业务需求,并且节省了自己开发或维护这些API的时间和资源。对于整个API生态系统,API市场可以促进多方之间的协作和创新,激发新的用例和价值。 |
27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系统 | 100.00 | 9.01 | 9.01 | 持续研发中 | 基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过程控制为重点“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工程以及合同六大经济业务的控制及流程,构建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监控的动态过程及机制。 | 国内先进 | 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进行更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高效化的控制和管理,从而建立“内控管理有目标、业务执行有监控、风险防范有预警、工作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内控管理机制。 |
合计 | / | 26,526.60 | 5,205.68 | 10,324.76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94 | 31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4.19 | 34.5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880.17 | 3,932.7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20 | 12.6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6 | 2.04 |
硕士 | 136 | 46.26 |
本科 | 148 | 50.34 |
大专 | 4 | 1.36 |
合计 | 29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5周岁及以下 | 28 | 9.52 |
26-35周岁 | 181 | 61.56 |
36-50周岁 | 80 | 27.21 |
51周岁及以上 | 5 | 1.70 |
合计 | 29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坚持长期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形成指挥控制为核心、自主可控的技术优势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领域普遍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对主要市场参与者的核心技术能力和先进性水平均具有较高要求。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耕耘多年,产品技术高度自主研发,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长期技术积累,历经市场验证,形成了以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涵盖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城市治理等应用领域的核心技术体系,形成了整体方案、系统研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能力,承建全国流量管理系统、北京大兴空管自动化系统和高级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系统、重庆市主城区智能交通项目、成都市网络理政中心等多个业内标杆项目,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等众多研发项目和课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8项、行业学会科学技术奖多项等众多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构建了围绕核心技术为主的众多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知识产权体系。此外,公司以市场应用和产业化为牵引,高度重视前沿技术的趋势研判和研究开发,技术储备丰富,同时涵盖重要共性技术和前沿应用技术,公司拥有可靠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2.聚焦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构建,形成内外联动的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拥有独立自主的研发体系,建立了规范化和体系化的研发管理机制,形成了可靠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围绕各业务板块领域,建有政府认定的行业创新平台,包括江苏省内唯一从事民航相关领域研究的省级企业研发平台“江苏省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内率先成立的相关领域政府认定的企业研发平台“江苏省信用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和“南京市人民
防空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此外,公司早在2011年就获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实力的构建,拥有百余项专利和数百项软件著作权,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先进单位。公司承担了多个国家级、省市级重点科研项目,获得了等众多国家级、省市级奖项与荣誉。公司以自主研发项目、政府科技计划项目为主要载体,围绕市场需求和产业链要求,有序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在主营业务相关领域与众多机构和大学在多个层次开展技术合作,积极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生态圈。
3.紧跟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多元化产品谱系
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产品多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应用,产品技术标准要求严格。公司产品大多属于大型复杂系统或集成产品,在规划、设计、研发、生产、测试过程中涉及众多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流程规范、规章制度等,要求对产品应用环境与用户定制化需求具备完整与准确的理解能力,且产品在运行中进行的调试、升级、优化均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积累与经验加成。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依靠自主核心技术,构建了多元化产品体系,实现了面向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城市治理等多个细分领域的应用与产业化落地,具备解决复杂需求和应用场景的整体方案设计能力,具备定制化的产品研制开发能力,拥有丰富的成功市场实践与案例。
4.凭借过硬的产品和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公司凭借在行业内建立的良好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承接了全国各地范围内的重要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城市治理等项目,均有可靠的市场表现。公司凭借自身的产品技术优势、完善的服务能力以及对产品质量的严格管理,在相关领域积累了较多长期、深度合作的客户资源,为社会建设做出了切实贡献,得到多个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
5.通过可靠的产品技术及出色的市场表现,形成完备的资质体系优势
公司产品技术所应用的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领域关系航空运输安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关系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城市治理关系城市发展质量、社会信息安全、重大灾害预防与救助能力等。公司在前述领域的业务开展拥有全面、可靠、严格的许可资质,是国内同行业中整体资质较为齐备、等级较高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拥有业务资质体系方面的优势。公司在资质体系上的积累是公司自主核心技术实力的体现,是公司研发生产流程和内部控制程序严谨性的体现,是公司产品技术可靠性的体现,是公司保持市场地位与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但国内需求不足、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公司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保持稳中求进的发展主基调,聚焦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城市治理三大业务板块,强化市场布局,加快市场开拓,重点推进产品与技术创新,不断夯实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及内控管理,提升经营效率,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亿元,同比增长15.28%,其中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2亿元,同比增长129.2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
35.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4.56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3.85万元,整体好于去年同期水平。因公司客户项目执行特点且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较为明显,上半年主要投入项目设计、开发等环节,多数项目将在下半年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1.民航空中交通管理
2023年上半年,民航业呈现积极向好的发展形势。公司紧抓“智慧民航”建设契机,持续稳固空管领域优势龙头地位,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拓展机场业务领域,谋求发展新动能。
市场方面,持续打造空管和机场两翼齐飞的发展格局。空管领域,保持稳步领跑,立足空管自动化市场优势,落实多地重大项目,其中,福州自动化项目单体规模超9000万元;呼和浩特、兰州等多地重大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国产空管系统影响力越来越大。持续加强与各级空管用户的战略合作,深化与华东空管局合作内容,就新一代空管产品、新技术研发、核心产品优化升级、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合作内涵、落实重点任务,牵手厦门空管站、民航珠海进近管制中心等新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助力民航发展。机场领域,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紧密协同东部机场集团等机场用户,持续开展淮安机场为标杆的综合试点应用,着力打造面向中小机场的智慧机场整体解决方案标杆,助力“第五届民航中小型机场与区域经济发展论坛暨中小机场四型机场建设研讨会”在淮安顺利召开。国际市场继续发力,紧跟“一带一路”沿线项目建设契机,有序推进伊拉克、安哥拉、柬埔寨、津巴布韦等重大项目落地和建设实施。
创新方面,加速优势业务新产品升级,加快新业务技术攻关,引领国产化创新。空管领域,紧抓空管局8+N区管建设契机,持续推进新一代空管自动化系统运行模式及建设方案的总体论证;开展空管数据交换平台、空管语义信息融合等技术研究,推进NUMEN-5000原型系统迭代升级,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为后续作为主用系统在新建区管中心推广应用抢占先机;推进研制NUMEN新型空管自动化系统信创平台,加速国产化进程。NUMEN-3000大型空管自动化系统正式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实现首个国产厂商成功获颁大型自动化系统正式使用许可证的重大突破,填补国内空白。机场领域,基于“四型机场”智慧解决方案,继续推进大型机场IIS系统、机场运行资源智能分配系统等核心产品研制,加快产品化步伐;“机场目标智能监测与风险识别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江苏省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二等奖”。通航领域,结合项目建设,开展低空飞行服务解决方案及无人机运行管理、低空通航服务系统等通航产品研制,谋划新发展。
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2023年上半年,交通领域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公司继续以“交通强国”战略为指引,夯实全国性市场布局,以信控核心产品为核心,优势区域重大项目为牵引,推动行业发展。
市场方面,公司继续以华东、华北、西南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打造重大项目标杆,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发挥技术及产品优势,打造重大项目行业标杆,成功中标信阳智能交通项目,金额超2亿元。优势区域市场持续发力,落实江苏扬州、浙江宁波等项目;继续全面布局全国性市场,新拓海南海口、河南信阳、山西长治等多地市场。重庆、惠州、南京等多地重大项目完成建设。2023年,公司荣获江苏省“数字交通企业10强”,第十二届中国智能交通年会“城市智能交通亿元俱乐部榜单二星企业”和“交通信号控制器行业千台出货量企业榜单”等荣誉,公司形象及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创新方面,以信号控制为核心,完善设备产品谱系和平台产品功能,不断精进拳头产品。同步加大交通运输和交通服务领域产品体系研发。推进信号机国产化硬件改造及软件适配;深化智慧交通平台核心技术研究,推进城市交通运行问诊平台、快速路匝道控制系统、城市信号统一管控系统、数字孪生智慧路口、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与管控系统等系列产品研发。延伸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域业务场景应用,推进智慧交管、智慧交运、智慧网联等细分业务领域技术创新;“城市道路交通流动态溯源与路径级管控关键技术及应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分别荣获“江苏省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二等奖”。
3.城市治理
围绕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积极落实政务数字化智能化、数字社会精准化普惠化便捷化的要求,不断丰富和完善城市治理智慧化应用场景,提升城市综合治理、公共信用和人防应急细分业务领域市场规模及核心产品竞争力。
市场方面,紧抓“成渝经济圈”发展战略、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实施等机遇,围绕成都、金华东西部两个样板,深度布局西南、华东市场,落实多个项目。依托成都智慧治理中心建设,开发外事专题场景,以科技为大运会顺利举办保驾护航。
创新方面,深化城市治理智慧应用,探索信用服务新形态。城市综合治理领域,以亚运保障为契机,优化迭代重大活动场景应用。公共信用领域,面向下一代国家、省级信用中心对信用数据管控与服务需求,研发迭代公共信用管理和服务平台。人防应急领域,面向全灾种、大应急体系,重点研发城市灾害和自然灾害两大场景类型的消防救援联合指挥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多型产品。公司“智慧化工园区综合管理与应急指挥一体化平台”入选了“长三角智慧应急发展论坛十大优秀案例”;“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荣获首届中国数据治理年会“2022年百项数据管理优秀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1.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行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及城市治理行业均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迭代及客户要求的提升将对公司研发、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对技术研发进行投入,但公司能否顺应未来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的领先性,推出更受客户认可的产品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为需求和技术驱动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基础。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于激烈,若未来行业环境、研发办公所在地的经济社会环境、其他公司的人才引进计划等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公司不能有效留住现有技术人才、吸引新技术人才,将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业绩存在一定波动性,系公司主要业务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金额较大的项目在确认收入的时点对当期该业务板块收入占比的影响较大所致。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如果未来公司技术迭代无法跟上行业发展步伐、满足客户要求,或下游民航、道路交通、城市治理等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或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等导致市场需求萎缩, 则公司未来存在业绩波动的风险。
(2)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及城市治理领域,对于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等方面有着较高的要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的快速迭代以及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的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将对公司的品牌声誉和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3)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的风险
2022年1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国公司及机构列入“实体清单”,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对外销售和客户拓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可能对公司研发和项目交付过程中采购境外厂商的打印机、显示屏 等器件产生一定限制。尽管公司已制定国产器件替代的产品方案且有部分产品已完成国产替代,但由于方案落地需要一定验证时间、客户对使用替代器件的产品认可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在民用指挥信息系统前沿理论及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以及 境外业务拓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内控风险
(1)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预计也将相应增加,这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职业素养、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将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并制约公司长远发展。
(2)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电科莱斯直接持有公司9,8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32%。电科莱斯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4.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0.11%,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幅,毛利率整体存在波动。公司主要采用终验法一次性确认项目收入,根据其所属行业及具体执行内容的差异,不同项目之间的毛利率差异较大,收入规模较大项目对于验收确认收入当期毛利率有较大的影响。若未来高毛利率项目未能及时验收、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产品未能契合市场发展,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10,450.4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1.83%,较上年期末应收账款净额92,407.62万元增长19.5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3)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8,832.1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6.96%,整体规模较大。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项目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集成,项目终验确认收入前所发生的项目成本均计入存货科目进行计量,故导致公司存货规模较大,且存在部分项目因实施难度较大、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客户需求变动等原因导致实施周期较长的情况。如果未来部分项目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导致无法验收或部分项目实际发生成本超过项目收入,则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91.02万元,主要系公司采用项目制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项目周期较长,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公司资金占用较大。未来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仍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回笼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持续出现负数或处于较低的水平,可能导致业务运营资金不足,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了关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0320085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扬州莱斯于2022年12月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320104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司和子公司扬州莱斯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②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软件产品销售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字[2016]36号)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公司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开发收入享受上述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
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5.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目前已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如果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被窃取或遭受侵害,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市场竞争中削弱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在部分技术研发中存在与其他主体合作的情形,如果公司与合作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也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新一代智慧民航平台项目”、“智慧交通管控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和服务平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从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从而导致每年新增折旧费用也有所上升。由于市场发展、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不能快速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投资带来的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行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及城市治理行业,这些客户所在的行业与宏观经济、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等紧密相关,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敏感度较高。尽管目前宏观经济稳步发展,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较为稳定,但若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或增速减慢,将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的业务需求,从而可能造成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板块主要产品为各类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设备,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持续加速,居民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交通需求极大增加。但随着用户需求更加多样化,新的市场进入者不断出现,导致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放缓等因素影响,国内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市场增速有所放缓,进入稳步发展期。若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则可能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不利地位,市场空间将受到挤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此外,公司所处的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行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及城市治理行业是高度开放且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行业内众多优质企业竞争不断加剧。未来若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服务质量、客户维护等方面不断增强实力,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1.股市风险
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
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需有充分的认识。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678.49万元,同比增长15.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54.56万元,整体好于去年同期水平。因公司客户项目执行特点且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较为明显,上半年主要投入项目设计、开发等环节,多数项目将在下半年验收。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46,960.12万元,比年初增长3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2,012.22万元,比年初增长125.4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26,784,874.97 | 456,972,673.60 | 15.28 |
营业成本 | 367,794,247.12 | 328,331,124.95 | 12.02 |
销售费用 | 51,011,833.07 | 39,124,977.54 | 30.38 |
管理费用 | 63,555,600.70 | 52,975,765.83 | 19.97 |
财务费用 | -83,870.12 | -917,152.3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9,830,034.00 | 57,190,271.41 | 4.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910,184.96 | -268,348,543.4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6,479.62 | -2,811,919.0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559,455.33 | 51,133,763.95 | 1,817.6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民航空管领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人员薪酬增长,出差及市场推广等业务交流频率增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增多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的比例(%) | 的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1,239,962,170.73 | 35.74 | 648,134,742.65 | 25.02 | 91.31 | 系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应收款项 | 1,187,545,433.02 | 34.23 | 1,035,718,274.61 | 39.99 | 14.66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17,074.63 | 0.12 | 3,032,331.35 | 0.12 | 42.37 | 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523,106.90 | 0.02 | -100.00 | 系在建工程完工所致 | ||
应付票据 | 14,835,315.82 | 0.43 | 62,223,989.05 | 2.40 | -76.16 | 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偿还所致 |
应交税费 | 11,312,904.33 | 0.33 | 43,423,981.39 | 1.68 | -73.95 | 系本期末主要税种应交税额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2,065,327.03 | 0.64 | 46,394,193.14 | 1.79 | -52.44 | 系对上年已计提薪酬进行发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1,482,593.12 | 0.91 | 13,702,621.49 | 0.53 | 129.76 | 系IPO中介机构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9,030,399.58 | 0.26 | 17,462,616.81 | 0.67 | -48.29 | 系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673,879.23 | 0.02 | 492,622.58 | 0.02 | 36.79 | 系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8,661.32 | 0.01 | 不适用 | 系确认新租赁准则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 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是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 | 备注 |
扬州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信息化 | 60% | 500.00 | 7,251.47 | 3,693.47 | 449.24 | 是 | 营业收入:2174.70 营业利润:485.45 |
南京莱斯磐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人防应急指挥 | 100% | 3,000.00 | - | - | - | - | 该企业为报告期内新设立公司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城市治理 | 36% | 5,000.00 | 5,267.89 | 3,241.29 | 125.13 | 是 | 营业收入:2836.14 营业利润:123.61 |
注:公司2023年5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莱斯磐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实缴注册资本为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9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均在公司上市之前,故无需在指定网站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1.2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面向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城市治理等行业的信息化需求,提供以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的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和系列产品,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中未产生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管制的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公司在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公共责任、公民义务及恪守道德规范,把环境保护和减少能源消耗作为工作中的重点,积极创新,持续改进。
(1)排污信息
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污染物,均严格按规范程序及方式处理,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各类防污设施均能定期保养维护,确保设施运行稳定,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制定了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处置迅速有效。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通过楼宇控制系统对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为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CCTV雨污排水管道监测以及废水、废气、噪声监测,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也不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持续推进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16/ISO 14001:2015)年度监督审核工作,保持体系稳定有效运行。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重视生态保护,持续对环保工作投入和支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积极使用节能产品,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生产方面,公司积极优化研发、生产等工艺流程,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办公方面,积极倡导员工节约使用电能、水资源,建设良好的公司文化氛围。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央企使命责任,在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等中充分发挥“国家队”作用,彰显社会责任,相继参与全国“两会”、长征二号F遥十六运载火箭发射、信用观摩会、高考护航、“环北部湾城市”跨区支援演练等重大保障任务。公司作为省市文明单位与江宁区横溪街道安民村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为发展特色农业经济,组织员工开展相关农产品团购活动,助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安民村建设社区图书室、共建书香社区,捐赠文化类书籍近百本,发掘乡村人文历史资源,打造地方文化品牌。公司坚持公益宣传,多次开展科技进校园、送科技下乡等系列科普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普惠大众贡献绵薄之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电科 | 备注1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电科莱斯 | 备注2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国建投 | 备注3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航天紫金基金 | 备注4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电基金 | 备注5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2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汇鑫隆腾 | 备注6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2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电科 | 备注7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电科莱斯 | 备注8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建投 | 备注9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0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电科莱斯 | 备注11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2 | 2022年6月17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3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电科 | 备注14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电科莱斯 | 备注15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6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电科 | 备注17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电科莱斯 | 备注18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9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备注20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电科莱斯 | 备注21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董事 | 备注22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3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电科 | 备注24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电科莱斯 | 备注25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6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电科 | 备注27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电科 | 备注28 | 2022年8月3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电科 | 备注29 | 2022年10月28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电科莱斯 | 备注30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1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电科 | 备注32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电科莱斯 | 备注33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投 | 备注34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5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电科 | 备注36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电科莱斯 | 备注37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电科莱斯 | 备注38 | 2022年12月23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建投 | 备注39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40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41 | 2022年6月17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中国电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本公司间接持有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莱斯信息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公司间接持有的莱斯信息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本公司于莱斯信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中国电科已间接持有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也不由莱斯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莱斯信息上市后6个月内如莱斯信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则中国电科间接持有莱斯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四、若莱斯信息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莱斯信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间接控制的莱斯信息的股份。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莱斯信息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损失。
备注2:电科莱斯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本公司持有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莱斯信息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莱斯信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也不由莱斯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莱斯信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莱斯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若莱斯信息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莱斯信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间接控制的莱斯信息的股份。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莱斯信息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损失。
备注3:中国建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莱斯信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也不由莱斯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所持莱斯信息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莱斯信息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莱斯信息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航天紫金基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莱斯信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持有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也不由莱斯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莱斯信息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莱斯信息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莱斯信息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5:中电基金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鉴于本合伙企业于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日前十二个月内新取得莱斯信息股份,自取得上述莱斯信息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前述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新取得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也不由莱斯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莱斯信息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新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6:汇鑫隆腾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鉴于本合伙企业于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日前十二个月内新取得莱斯信息股份,自取得上述莱斯信息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前述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新取得的莱斯信息的股份,也不由莱斯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莱斯信息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莱斯信息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莱斯信息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7:中国电科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间接所持莱斯信息的股份。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备注8:电科莱斯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间接所持莱斯信息的股份。
2、本单位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公司减持莱斯信息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3)减持公告:本单位减持莱斯信息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备注9:中国建投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关于所持莱斯信息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2.本公司作为莱斯信息股东,对莱斯信息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莱斯信息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莱斯信息股份,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莱斯信息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所持莱斯信息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莱斯信息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莱斯信息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0: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2.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3.本承诺的生效本承诺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备注11:电科莱斯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本公司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3.本承诺的生效本承诺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备注1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3.本承诺的生效本承诺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备注13: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备注14:中国电科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莱斯信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莱斯信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莱斯信息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5:电科莱斯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莱斯信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莱斯信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督促莱斯信息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3.莱斯信息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莱斯信息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莱斯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莱斯信息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的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若莱斯信息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各方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备注16: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可能被摊薄的即期收益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
2、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3、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上市后使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
备注17:中国电科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8:电科莱斯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
备注19: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0:公司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经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八)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九)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十)公司年度盈利,经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经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十一)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经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十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十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备注21:电科莱斯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莱斯信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莱斯信息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2.本公司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莱斯信息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莱斯信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22:公司董事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莱斯信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莱斯信息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莱斯信息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莱斯信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23: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对要求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决定或认定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与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孰高者确定(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为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备注24:中国电科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备注25:电科莱斯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莱斯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莱斯信息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莱斯信息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公司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公司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莱斯信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莱斯信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公司承诺事项给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公司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持有的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莱斯信息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备注2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莱斯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莱斯信息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方式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将与莱斯信息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莱斯信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莱斯信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给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莱斯信息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人未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备注27:中国电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一、本公司作为国务院授权投资机构向莱斯信息等有关单位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国有股权管理。本公司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与莱斯信息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莱斯信息主要经营业务(即:以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城市治理为主的民用指挥信息系统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获得的商业机会与莱斯信息主要经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如莱斯信息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的,本公司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管理,避免出现因为同业竞争损害莱斯信息及其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本承诺函在莱斯信息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莱斯信息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莱斯信息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公司将在合理时限内予以全额赔偿。
备注28:中国电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莱斯信息定位于民用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提供以指挥控制技术为核心的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和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城市治理行业。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已出具的相关承诺函,督促下属单位对业务作出明确划分,仅由莱斯信息从事相应业务领域,其他单位与其保持差异化发展;同时加强下属单位投资事项审批或备案管理,确保不再新增与莱斯信息产生同业竞争的投资事项。
2、如发现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因业务发展可能形成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情况的,中国电科届时将基于发行人的书面要求,依法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管、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采用市场化公开、公平、公允的方式妥善解决该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问题。
备注29:中国电科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已出具的相关承诺函,督促下属企业对业务作出明确划分,其他单位与莱斯信息保持差异化发展;同时加强下属单位投资事项审批或备案管理,避免莱斯信息上市后新增同业竞争,从而损害莱斯信息及其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如发现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因业务发展可能形成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争取同一商业机会等情况时,中国电科届时将基于发行人的书面要求,依法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管、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基于市场化公开、公平、公允的方式,优先支持莱斯信息发展上述业务和获取相关商业机会,妥善解决该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问题。
备注30:电科莱斯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按照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布局,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聚焦指挥控制为核心的信息系统主业,主要从事军民用信息系统顶层设计及总体论证、系统研制生产、软件设计开发、专用设备与装备设计制造集成业务,各下属单位均有着明晰的主营业务。其中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信息”)主要从事以民航空管指挥信息系统和城市治理指挥信息系统为主的民用指挥信息系统业务。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莱斯信息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莱斯信息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若本单位或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从事了对莱斯信息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莱斯信息提出受让请求,本单位将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莱斯信息。如果本单位或本单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莱斯信息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单位将立即通知莱斯信息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莱斯信息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莱斯信息。本单位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莱斯信息正常经营的行为。若本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由此所得净收益归莱斯信息所有,本单位将向莱斯信息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给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单位将在合理时限内赔偿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本单位未及时、全额赔偿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遭受的相关损失,莱斯信息有权扣减莱斯信息应向本单位支付的红利,作为本单位对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
的赔偿;本单位将在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等。
备注3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做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2:中国电科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鉴于本公司间接持有莱斯信息股份,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莱斯信息股份,违规减持莱斯信息股份所得归莱斯信息所有,同时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剩余莱斯信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2、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3:电科莱斯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公司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4:中国建投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备注36:中国电科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单位(以下合称为“莱斯信息”)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莱斯信息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在莱斯信息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莱斯信息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相关交易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不会要求或接受莱斯信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莱斯信息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莱斯信息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公司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规范、减少与莱斯信息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3、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莱斯信息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莱斯信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单位提供违规担保。
4、本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莱斯信息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不会向莱斯信息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承诺函在莱斯信息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莱斯信息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莱斯信息造成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7:电科莱斯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与莱斯信息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本公司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莱斯信息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莱斯信息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莱斯信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给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公司将在莱斯信息董事会及其他股东通知的时限内赔偿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本公司未及时、全额赔偿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遭受的相关损失,莱斯信息有权扣减莱斯信息应向本公司支付的红利,作为本公司对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的赔偿;本公司将配合莱斯信息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不再为莱斯信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备注3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补充承诺:
今后本单位及其他下属单位将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支持莱斯信息在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业务领域除纯硬件采购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中的投标行为,或优先支持莱斯信息在前述项目中获取项目总包方地位。
备注39:中国建投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莱斯信息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莱斯信息确需与本公司或关联方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公司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关联方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莱斯信息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莱斯信息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莱斯信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给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公司将在莱斯信息董事会及其他股东通知的时限内赔偿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本公司未及时、全额赔偿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遭受的相关损失,莱斯信息有权扣减莱斯信息应向本公司支付的红利,作为本公司对莱斯信息及其他股东的赔偿;本公司将配合莱斯信息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不再为莱斯信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备注4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人为莱斯信息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莱斯信息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人及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莱斯信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莱斯信息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莱斯信息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莱斯信息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莱斯信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莱斯信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备注41:公司关于股东情况披露的承诺:
1、莱斯信息股东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莱斯信息股份的情形;其中各级自然人股东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前任及现任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现役军人等身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
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莱斯信息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3、不存在莱斯信息股份以莱斯信息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莱斯信息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莱斯信息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等 | 市场化定价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24,839,870.24 | 5.09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电科 | 莱斯信息 | 销售商品 | 系统开发等 | 市场化定价 | 与非关联方一 | 13,966,733.60 | 2.65 | 根据合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所属单位 | 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致 | 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莱斯信息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租入租出 | 出租房屋土地 | 市场化定价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1,677,453.35 | 100.00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莱斯信息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 | 租入租出 | 租入房屋 | 市场化定价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107,428.58 | 5.50 | 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化结算方式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40,591,485.77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等,向关联人销售系统开发等,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土地、租入房屋等预计了相关额度。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 400,000,000.00 | 0.2%-1.55% | 308,165,701.27 | 904,940,777.34 | 1,153,253,096.05 | 59,853,382.56 |
合计 | / | / | / | 308,165,701.27 | 904,940,777.34 | 1,153,253,096.05 | 59,853,382.56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等业务 | 350,000,000.00 | 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1日 | 1,033,193,600 | 969,795,887.71 | 1,017,235,600 | 969,795,887.71 | 449,500 | 0.05 | 449,500 | 0.05 |
注: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新一代智慧民航平台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年6月21日 | 否 | 315,178,000.00 | 315,178,000.00 | 449,500.00 | 0.14 | 2025年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股票 | |||||||||||||||||
智慧交通管控平台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1日 | 否 | 157,280,400.00 | 157,280,400.00 | 0.00 | 0.00 | 2025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和服务平台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1日 | 否 | 70,860,500.00 | 70,860,500.00 | 0.00 | 0.00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1日 | 否 | 173,916,700.00 | 173,916,700.00 | 0.00 | 0.00 | 2025年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1日 | 否 | 300,000,000.00 | 252,560,287.71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2,600,000.00 | 100 | 7,326,915.00 | 0 | 0 | -1,634,800 | 5,692,115.00 | 128,292,115.00 | 78.48 |
1、国家持股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7,600,000.00 | 95.92 | 10,072.00 | 0 | 0 | 0 | 10,072.00 | 117,610,072.00 | 71.95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00,000.00 | 4.08 | 7,308,554.00 | 0 | 0 | -1,634,800 | 5,673,754.00 | 10,673,754.00 | 6.5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000,000.00 | 4.08 | 7,300,638.00 | 0 | 0 | -1,634,800 | 5,665,838.00 | 10,665,838.00 | 6.52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 | 7,916.00 | 0 | 0 | 0 | 7,916.00 | 7,916.00 | 0.00 |
4、外资持股 | 0 | - | 8,289.00 | 0 | 0 | 0 | 8,289.00 | 8,289.00 | 0.01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 | 8,289.00 | 0 | 0 | 0 | 8,289.00 | 8,289.00 | 0.01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 | 33,543,085.00 | 0 | 0 | 1,634,800 | 35,177,885.00 | 35,177,885.00 | 21.52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 | 33,543,085.00 | 0 | 0 | 1,634,800 | 35,177,885.00 | 35,177,885.00 | 21.5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 |
4、其他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股份总数 | 122,600,000.00 | 100 | 40,870,000.00 | 0 | 0 | 0 | 40,870,000.00 | 163,470,0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7.00万股,并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2,26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6,347.0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1,634,800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1,634,8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0股,出借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0 | 0 | 98,600,000 | 98,6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6/29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19,000,000 | 19,0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6/28 |
南京航天紫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3,000,000 | 3,0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6/28 |
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汇鑫隆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452,000 | 1,452,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4/28 |
中电科(南京)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548,000 | 548,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4/28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634,800 | 1,634,80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5/6/28 |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2,424,841 | 2,424,841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6/28 |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9号员工参与 | 0 | 0 | 617,088 | 617,088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6/28 |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2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474,683 | 474,683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6/28 |
网下配售对象 | 0 | 0 | 2,175,503 | 2,175,503 | 首发网下配售股份限售 | 2023/12/28 |
合计 | 129,926,915 | 129,926,915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13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0 | 98,600,000 | 60.32 | 98,600,000 | 98,6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19,000,000 | 11.62 | 19,000,000 | 19,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南京航天紫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000,000 | 1.84 | 3,000,000 | 3,000,000 | 无 | 0 | 其他 |
中信建投基金-南京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424,841 | 2,424,841 | 1.48 | 2,424,841 | 2,424,841 | 无 | 0 | 其他 | |||
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汇鑫隆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52,000 | 0.89 | 1,452,000 | 1,452,00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 | 1,189,012 | 1,189,012 | 0.73 | 336 | 336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73,275 | 973,275 | 0.60 | 336 | 336 | 无 | 0 | 其他 | |||
吴微微 | 905,010 | 905,010 | 0.5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785,519 | 785,519 | 0.48 | 336 | 336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深圳市乾图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图唐玄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63,162 | 763,162 | 0.4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 | 1,188,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8,67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72,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939 | ||||||||
吴微微 | 905,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5,01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785,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785,183 | ||||||||
深圳市乾图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图唐玄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63,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763,162 | ||||||||
李英 | 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000 |
成焕 | 676,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6,110 |
深圳市乾图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图汉玄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11,91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91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00,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90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9,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03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2.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98,600,000 | 2026/6/29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 | 2024/6/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3 | 南京航天紫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2024/6/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4 | 中信建投基金-南京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424,841 | 2024/6/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5 | 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汇鑫隆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52,000 | 2025/4/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2个月 |
6 | 中信建投基金-南京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17,088 | 2024/6/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7 | 中电科(南京)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8,000 | 2025/4/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2个月 |
8 | 中信建投基金-南京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2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74,683 | 2024/6/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9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投资账户 | 372 | 2023/12/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10 |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等4,008位网下配售对象 | 336 | 2023/12/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截止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2.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中信建投基金-南京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3/6/28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中信建投基金-南京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获得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为2,424,841股,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三、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39,962,170.73 | 648,134,742.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756,037.77 | 13,293,172.20 |
应收账款 | 七、5 | 1,104,504,525.68 | 924,076,241.1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561,724.39 | 5,561,993.04 |
预付款项 | 七、7 | 46,389,003.16 | 67,155,754.6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7,334,142.02 | 25,631,113.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88,321,230.18 | 463,093,201.21 |
合同资产 | 七、10 | 118,056,584.99 | 118,915,862.7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9,319,929.92 | 35,987,266.7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317,074.63 | 3,032,331.35 |
流动资产合计 | 3,177,522,423.47 | 2,304,881,679.3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45,849,174.19 | 47,840,812.48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1,553,326.18 | 11,102,848.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7,580,902.95 | 19,247,570.52 |
固定资产 | 七、21 | 139,176,895.02 | 141,778,948.09 |
在建工程 | 七、22 | 523,106.9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24,408.81 | 1,936,226.98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579,873.76 | 11,717,770.7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3,614,169.22 | 50,960,497.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2,078,750.13 | 285,107,781.63 | |
资产总计 | 3,469,601,173.60 | 2,589,989,460.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17,053,262.03 | 216,975,217.9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835,315.82 | 62,223,989.05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15,760,250.88 | 1,015,516,893.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62,071,789.47 | 344,132,596.4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2,065,327.03 | 46,394,193.1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312,904.33 | 43,423,981.3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1,482,593.12 | 13,702,621.4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92,747.96 | 1,467,565.8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030,399.58 | 17,462,616.81 |
流动负债合计 | 1,684,704,590.22 | 1,761,299,675.9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73,879.23 | 492,622.5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0,887,895.86 | 35,003,300.71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180,100.00 | 16,905,1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58,661.3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000,536.41 | 52,401,023.29 | |
负债合计 | 1,734,705,126.63 | 1,813,700,699.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3,470,000.00 | 122,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62,741,851.40 | 333,815,963.6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1,536,329.53 | 51,536,329.5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42,373,995.27 | 254,919,555.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20,122,176.20 | 762,871,848.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773,870.77 | 13,416,913.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34,896,046.97 | 776,288,761.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69,601,173.60 | 2,589,989,460.96 |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30,959,910.23 | 636,421,800.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129,037.77 | 13,293,172.2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094,522,603.93 | 920,080,469.48 |
应收款项融资 | 3,561,724.39 | 5,561,993.04 | |
预付款项 | 45,049,840.05 | 68,680,427.8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7,712,246.95 | 24,909,334.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60,000.00 | ||
存货 | 579,649,682.28 | 458,579,571.71 | |
合同资产 | 112,442,611.23 | 113,273,639.6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9,319,929.92 | 35,987,266.76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06,883.45 | 2,898,800.5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42,354,470.20 | 2,279,686,475.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5,849,174.19 | 47,840,812.48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4,553,326.18 | 14,102,848.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580,902.95 | 19,247,570.52 | |
固定资产 | 139,038,073.17 | 141,618,045.47 | |
在建工程 | 523,106.9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64,583.14 | 1,876,530.76 | |
无形资产 | 12,579,873.76 | 11,717,770.7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076,419.90 | 50,526,677.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3,842,353.29 | 287,453,363.01 | |
资产总计 | 3,436,196,823.49 | 2,567,139,838.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7,053,262.03 | 216,975,217.9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835,315.82 | 62,223,989.05 | |
应付账款 | 1,030,686,277.56 | 1,035,096,841.2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53,871,277.63 | 340,755,175.4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987,311.23 | 43,938,363.68 | |
应交税费 | 10,476,477.63 | 42,809,681.13 | |
其他应付款 | 30,619,371.29 | 13,291,356.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2,747.96 | 1,444,408.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9,030,399.58 | 17,462,616.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88,652,440.73 | 1,773,997,649.8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4,526.23 | 475,270.3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0,386,055.06 | 34,310,708.82 | |
递延收益 | 17,580,100.00 | 16,305,1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4,687.4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255,368.76 | 51,091,079.17 | |
负债合计 | 1,736,907,809.49 | 1,825,088,729.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3,470,000.00 | 122,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42,916,921.88 | 313,991,034.1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1,536,329.53 | 51,536,329.53 | |
未分配利润 | 241,365,762.59 | 253,923,746.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99,289,014.00 | 742,051,109.8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36,196,823.49 | 2,567,139,838.84 |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26,784,874.97 | 456,972,673.6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26,784,874.97 | 456,972,673.6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44,262,521.33 | 478,814,933.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67,794,247.12 | 328,331,124.9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54,676.56 | 2,109,946.40 |
销售费用 | 七、63 | 51,011,833.07 | 39,124,977.54 |
管理费用 | 七、64 | 63,555,600.70 | 52,975,765.83 |
研发费用 | 七、65 | 59,830,034.00 | 57,190,271.41 |
财务费用 | 七、66 | -83,870.12 | -917,152.35 |
其中:利息费用 | 3,033,052.46 | 84,732.96 | |
利息收入 | 3,450,308.76 | 1,262,735.6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386,534.14 | 6,861,728.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50,477.76 | 325,309.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0,477.76 | 325,309.7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847,140.44 | -6,809,750.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31,295.59 | -3,475,679.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6,900.6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919,070.49 | -24,913,751.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42,221.74 | 180,498.0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6,028.32 | 999,601.5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972,877.07 | -25,732,854.8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224,274.63 | -8,995,887.2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748,602.44 | -16,736,967.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748,602.44 | -16,736,967.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45,559.90 | -20,324,077.7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96,957.46 | 3,587,110.1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748,602.44 | -16,736,967.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545,559.90 | -20,324,077.7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96,957.46 | 3,587,110.1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19,464,120.25 | 454,490,604.28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69,565,351.57 | 340,686,942.35 |
税金及附加 | 2,119,335.15 | 1,996,289.34 | |
销售费用 | 50,107,019.26 | 38,547,990.83 | |
管理费用 | 61,101,066.85 | 51,233,941.15 | |
研发费用 | 56,230,288.47 | 54,326,582.58 | |
财务费用 | -77,060.02 | -903,392.1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21,737.43 | 81,859.84 | |
利息收入 | 3,431,938.33 | 1,245,890.34 | |
加:其他收益 | 4,435,905.32 | 5,861,728.7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10,477.76 | 865,309.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0,477.76 | 325,309.7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21,392.02 | -6,995,612.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32,782.39 | -3,369,783.4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900.6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989,672.36 | -35,009,207.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2,221.23 | 180,498.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6,028.32 | 999,601.5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043,479.45 | -35,828,310.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485,495.93 | -10,256,120.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57,983.52 | -25,572,190.0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57,983.52 | -25,572,190.0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557,983.52 | -25,572,190.0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9,865,208.24 | 378,718,023.8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23,778.70 | 4,171,437.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886,675.88 | 34,431,390.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3,875,662.82 | 417,320,851.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6,416,506.17 | 449,228,325.0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484,190.91 | 151,886,520.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605,803.79 | 34,319,125.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279,346.91 | 50,235,424.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2,785,847.78 | 685,669,394.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910,184.96 | -268,348,543.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286,479.62 | 2,811,919.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86,479.62 | 2,811,919.0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6,479.62 | -2,811,919.0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4,736,820.16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4,736,820.16 | 52,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34,585.10 | 4,166.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6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42,779.73 | 1,362,069.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77,364.83 | 1,366,236.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559,455.33 | 51,133,763.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7,571.71 | 19,445.6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5,440,362.46 | -220,007,253.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8,901,215.14 | 322,406,061.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4,341,577.60 | 102,398,808.89 |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0,716,831.91 | 366,825,732.3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64,645.95 | 4,171,437.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46,736.60 | 33,079,069.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3,128,214.46 | 404,076,238.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4,733,006.52 | 442,781,032.4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9,789,056.09 | 144,229,942.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815,048.10 | 31,640,364.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420,287.30 | 46,655,094.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9,757,398.01 | 665,306,433.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629,183.55 | -261,230,195.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282,830.89 | 2,760,973.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82,830.89 | 2,760,973.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2,830.89 | -2,760,973.0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4,736,820.1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4,736,820.16 | 52,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29,050.17 | 4,166.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2,282.74 | 1,017,594.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51,332.91 | 1,021,761.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985,487.25 | 51,478,238.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7,571.71 | 19,445.6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8,151,044.52 | -212,493,483.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7,188,272.58 | 309,639,365.0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5,339,317.10 | 97,145,881.44 |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 存 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600,000.00 | 333,815,963.69 | 51,536,329.53 | 254,919,555.17 | 762,871,848.39 | 13,416,913.31 | 776,288,761.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600,000.00 | 333,815,963.69 | 51,536,329.53 | 254,919,555.17 | 762,871,848.39 | 13,416,913.31 | 776,288,761.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70,000.00 | 928,925,887.71 | -12,545,559.90 | 957,250,327.81 | 1,356,957.46 | 958,607,285.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45,559.90 | -12,545,559.90 | 1,796,957.46 | -10,748,602.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870,000.00 | 928,925,887.71 | 969,795,887.71 | 969,795,887.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870,000.00 | 928,925,887.71 | 969,795,887.71 | 969,795,887.7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0,000.00 | -4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0,000.00 | -440,000.0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3,470,000.00 | 1,262,741,851.40 | 51,536,329.53 | 242,373,995.27 | 1,720,122,176.20 | 14,773,870.77 | 1,734,896,046.9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 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600,000.00 | 331,315,963.69 | 43,326,391.53 | 182,216,485.75 | 679,458,840.97 | 8,397,339.69 | 687,856,180.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600,000.00 | 331,315,963.69 | 43,326,391.53 | 182,216,485.75 | 679,458,840.97 | 8,397,339.69 | 687,856,180.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00,000.00 | -28,906,077.77 | -26,406,077.77 | 3,227,110.16 | -23,178,967.6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324,077.77 | -20,324,077.77 | 3,587,110.16 | -16,736,967.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00,000.0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500,000.0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8,582,000.00 | -8,582,000.00 | -360,000.00 | -8,94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82,000.00 | -8,582,000.00 | -360,000.00 | -8,942,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600,000.00 | 333,815,963.69 | 43,326,391.53 | 153,310,407.98 | 653,052,763.20 | 11,624,449.85 | 664,677,213.05 |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存股 | 合收益 | 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600,000.00 | 313,991,034.17 | 51,536,329.53 | 253,923,746.11 | 742,051,109.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600,000.00 | 313,991,034.17 | 51,536,329.53 | 253,923,746.11 | 742,051,109.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70,000.00 | 928,925,887.71 | -12,557,983.52 | 957,237,904.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57,983.52 | -12,557,983.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870,000.00 | 928,925,887.71 | 969,795,887.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870,000.00 | 928,925,887.71 | 969,795,887.7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3,470,000.00 | 1,242,916,921.88 | 51,536,329.53 | 241,365,762.59 | 1,699,289,014.0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2,600,000.00 | 311,491,034.17 | 43,326,391.53 | 188,616,304.10 | 666,033,729.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2,600,000.00 | 311,491,034.17 | 43,326,391.53 | 188,616,304.10 | 666,033,729.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00,000.00 | -34,154,190.00 | -31,654,19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572,190.00 | -25,572,19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8,582,000.00 | -8,58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82,000.00 | -8,582,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2,600,000.00 | 313,991,034.17 | 43,326,391.53 | 154,462,114.10 | 634,379,539.80 |
公司负责人:严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莱斯信息”)是由原南京莱斯大型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有限”)于2009年3月13日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16,347.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8786874;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严勇杰。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民用机场经营;通用航空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人防工程设计;技术进出口;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网络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扬州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莱斯)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方法: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
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不存在特殊风险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按照应收账款初始发生时的账龄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确定。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应收客户款项
本公司客户群体主要为国有企业和政府单位,客户信用风险没有显著区别,故对应收账款整体划分为一类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保证金及押金
组合2:备用金及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票据组合2:应收账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e)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未到期的质保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f)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应收客户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
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和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在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相结合的计价方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列示在“合同资产”项目;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列示在“合同负债"项目。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A、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B、可收回金额。
③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30.长期资产减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30.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 | 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土地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法定使用权 | — | —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办公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进行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2.租赁”的内容。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应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列示在“合同资产”项目;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列示在“合同负债"项目。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
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2.租赁”的内容。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A.关于销售退回条款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B.关于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C.关于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D.关于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E.关于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F.关于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公司主营业务为面向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城市治理等应用领域的信息系统顶层设计、整体方案、产品研制、系统集成、服务运营等。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包括: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运维和技术服务;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
①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
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系统现状及需求调研、系统集成方案设计、软硬件产品选型、系统研制开发、安装调试”等在内的信息化服务,最终向客户交付一个安全稳定的信息化系统。公司按合同约定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如果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业务涉及分期收款,公司在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报告后,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同时确
认长期应收款,付款期间内,长期应收款按央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或合同约定的利率折现,并采用摊余成本计量,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②运维和技术服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运维和技术服务结算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公司按照服务期限平均确认收入;对于实际结算金额不能可靠估计的,按照与客户实际结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③商品销售
公司主要商品销售业务在产品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
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35.预计负债”的内容。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同固定资产。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38.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的规定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的规定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收入。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国内销售收入 | 13%、9%、6%、5%、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扬州莱斯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软件产品销售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字[2016]36号)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本公司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开发收入享受上述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0320085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本公司2020年至202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2023年1-6月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扬州莱斯于2022年12月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320104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扬州莱斯2022年至2025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扬州莱斯2023年1-6月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
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扬州莱斯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490.80 | 5,490.80 |
银行存款 | 1,174,336,086.80 | 578,895,724.34 |
其他货币资金 | 65,620,593.13 | 69,233,527.51 |
合计 | 1,239,962,170.73 | 648,134,742.6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59,853,382.56 | 308,165,701.27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2023年6月30日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91.3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报告期末受限其他货币资金系保函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65,620,593.13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12,764.02 | 2,92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3,543,273.75 | 10,373,172.20 |
合计 | 5,756,037.77 | 13,293,172.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91,800.22 | |
商业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
合计 | 2,691,800.2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47,789.02 | 100.00 | 291,751.25 | 4.82 | 5,756,037.77 | 13,960,181.26 | 100.00 | 667,009.06 | 4.78 | 13,293,172.20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2,212,764.02 | 36.59 | 2,212,764.02 | 2,920,000.00 | 20.92 | 2,92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3,835,025.00 | 63.41 | 291,751.25 | 7.61 | 3,543,273.75 | 11,040,181.26 | 79.08 | 667,009.06 | 6.04 | 10,373,172.20 |
合计 | 6,047,789.02 | / | 291,751.25 | / | 5,756,037.77 | 13,960,181.26 | / | 667,009.06 | / | 13,293,172.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商业承兑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票据 | 2,212,764.02 | ||
商业承兑票据 | 3,835,025.00 | 291,751.25 | 7.61 |
合计 | 6,047,789.02 | 291,751.25 | 4.8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667,009.06 | -375,257.81 | 291,751.25 | ||
合计 | 667,009.06 | -375,257.81 | 291,751.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57,231,761.33 |
1年以内小计 | 857,231,761.33 |
1至2年 | 229,685,795.13 |
2至3年 | 101,281,343.0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769,347.92 |
4至5年 | 18,177,613.43 |
5年以上 | 60,509,700.76 |
合计 | 1,284,655,561.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41,331.59 | 0.87 | 11,141,331.59 | 100.00 | 11,141,888.14 | 1.02 | 11,141,888.14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73,514,230.06 | 99.13 | 169,009,704.38 | 13.27 | 1,104,504,525.68 | 1,084,362,680.11 | 98.98 | 160,286,438.92 | 14.78 | 924,076,241.19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273,514,230.06 | 99.13 | 169,009,704.38 | 13.27 | 1,104,504,525.68 | 1,084,362,680.11 | 98.98 | 160,286,438.92 | 14.78 | 924,076,241.19 |
合计 | 1,284,655,561.65 | 100.00 | 180,151,035.97 | 14.02 | 1,104,504,525.68 | 1,095,504,568.25 | 100.00 | 171,428,327.06 | 15.65 | 924,076,241.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PT.INDOTAMA PRIMA | 4,532,787.00 | 4,532,78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阜源实业有限公司 | 2,350,000.00 | 2,3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富宇通科技有限公司 | 1,522,521.20 | 1,522,52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超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40,463.20 | 1,340,463.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 892,680.00 | 892,6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小额欠款客户 | 502,880.19 | 502,880.1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141,331.59 | 11,141,331.5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个别认定回款存在风险的客户按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57,231,761.33 | 42,861,588.08 | 5.00 |
1至2年 | 229,685,795.13 | 22,968,579.51 | 10.00 |
2至3年 | 101,281,343.08 | 30,384,402.92 | 30.00 |
3至4年 | 17,769,347.92 | 8,884,673.96 | 50.00 |
4至5年 | 18,177,613.43 | 14,542,090.74 | 80.00 |
5年以上 | 49,368,369.17 | 49,368,369.17 | 100.00 |
合计 | 1,273,514,230.06 | 169,009,704.38 | 13.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41,888.14 | 556.55 | 11,141,331.5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0,286,438.92 | 8,723,265.46 | 169,009,704.38 |
合计 | 171,428,327.06 | 8,723,265.46 | 556.55 | 180,151,035.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本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96,417,928.90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5.2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为9,820,896.45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561,724.39 | 5,561,993.04 |
合计 | 3,561,724.39 | 5,561,993.0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5,004,904.73 | 97.02 | 63,049,435.47 | 93.88 |
1至2年 | 1,291,896.41 | 2.78 | 3,706,128.30 | 5.52 |
2至3年 | 78,359.53 | 0.17 | 151,602.01 | 0.23 |
3年以上 | 13,842.49 | 0.03 | 248,588.91 | 0.37 |
合计 | 46,389,003.16 | 100.00 | 67,155,754.6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5,142,391.52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2.6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334,142.02 | 25,631,113.49 |
合计 | 27,334,142.02 | 25,631,113.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088,406.76 |
1年以内小计 | 20,088,406.76 |
1至2年 | 8,160,129.00 |
2至3年 | 1,239,995.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2,086.00 |
4至5年 | 10,000.00 |
5年以上 | 382,433.90 |
合计 | 29,953,050.6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2,042,152.57 | 24,766,946.38 |
备用金及其他 | 7,910,898.09 | 3,094,834.84 |
合计 | 29,953,050.66 | 27,861,781.2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41,730.12 | 1,088,937.61 | 2,230,667.7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7,309.78 | 525,550.69 | 388,240.9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004,420.34 | 1,614,488.30 | 2,618,908.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0,667.73 | 388,240.91 | 2,618,908.64 | |||
合计 | 2,230,667.73 | 388,240.91 | 2,618,908.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嘉兴数字城市实验室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3,139,665.00 | 1-2年 | 10.48 | 313,966.50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履约保证金 | 2,872,736.00 | 1年以内、1-2年 | 9.59 | 193,512.80 |
联勤保障部队第四采购服务站 | 履约保证金 | 2,149,200.00 | 1-2年 | 7.18 | 214,920.00 |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758,642.50 | 1年以内、1-2年 | 5.87 | 148,307.1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 | 履约保证金 | 806,400.00 | 1年以内 | 2.69 | 40,320.00 |
合计 | / | 10,726,643.50 | / | 35.81 | 911,026.4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034,430.40 | 18,034,430.40 | 20,253,345.06 | 20,253,345.06 | ||
在产品 | 7,099,694.11 | 7,099,694.11 | 1,841,002.60 | 1,841,002.60 | ||
库存商品 | 11,748,525.17 | 1,690,836.75 | 10,057,688.42 | 11,753,749.78 | 1,690,836.75 | 10,062,913.03 |
周转材料 | 28,696.56 | 28,696.56 | 79,933.55 | 79,933.55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557,163,568.21 | 4,062,847.52 | 553,100,720.69 | 434,275,501.56 | 3,419,494.59 | 430,856,006.97 |
合计 | 594,074,914.45 | 5,753,684.27 | 588,321,230.18 | 468,203,532.55 | 5,110,331.34 | 463,093,201.2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90,836.75 | 1,690,836.7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3,419,494.59 | 1,476,520.82 | 833,167.89 | 4,062,847.52 | ||
合计 | 5,110,331.34 | 1,476,520.82 | 833,167.89 | 5,753,684.2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124,270,089.48 | 6,213,504.49 | 118,056,584.99 | 125,174,592.47 | 6,258,729.72 | 118,915,862.75 |
合计 | 124,270,089.48 | 6,213,504.49 | 118,056,584.99 | 125,174,592.47 | 6,258,729.72 | 118,915,862.7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质保金坏账准备 | -45,225.23 | |||
合计 | -45,225.23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9,319,929.92 | 35,987,266.76 |
合计 | 39,319,929.92 | 35,987,266.76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增值税 | 133,530.79 | |
IPO中介机构费用 | 2,735,849.05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911,682.20 | |
待认证进项税 | 405,392.43 | 162,951.51 |
合计 | 4,317,074.63 | 3,032,331.3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94,650,835.94 | 5,801,796.78 | 88,849,039.16 | 94,650,835.94 | 5,690,348.35 | 88,960,487.59 | 4.30%-6.00% |
未确认融资收益 | -3,679,935.05 | -3,679,935.05 | -5,132,408.35 | -5,132,408.3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1,542,615.69 | -2,222,685.77 | -39,319,929.92 | -38,073,289.54 | -2,086,022.78 | -35,987,266.76 | |
合计 | 49,428,285.20 | 3,579,111.01 | 45,849,174.19 | 51,445,138.05 | 3,604,325.57 | 47,840,812.48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444,512.49 | 1,245,835.86 | 5,690,348.3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72,950.23 | 1,084,398.66 | 111,448.4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471,562.26 | 2,330,234.52 | 5,801,796.7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 | |||||||
追加 | 减少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宣告发放现金 | 计提 | 其他 |
投资 | 投资 | 益 | 收益调整 | 变动 | 股利或利润 | 减值准备 | 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11,102,848.42 | 450,477.76 | 11,553,326.18 | ||||||||
小计 | 11,102,848.42 | 450,477.76 | 11,553,326.18 | ||||||||
合计 | 11,102,848.42 | 450,477.76 | 11,553,326.18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536,783.50 | 6,035,616.36 | 33,572,399.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44,990.11 | 1,344,990.11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1,344,990.11 | 1,344,990.11 | ||
4.期末余额 | 27,536,783.50 | 4,690,626.25 | 32,227,409.7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602,081.80 | 1,722,747.54 | 14,324,829.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3,943.53 | 56,344.96 | 710,288.49 | |
(1)计提或摊销 | 653,943.53 | 56,344.96 | 710,288.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8,611.03 | 388,611.03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388,611.03 | 388,611.03 | ||
4.期末余额 | 13,256,025.33 | 1,390,481.47 | 14,646,506.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280,758.17 | 3,300,144.78 | 17,580,902.9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934,701.70 | 4,312,868.82 | 19,247,570.5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9,176,895.02 | 141,778,948.0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9,176,895.02 | 141,778,948.0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2,265,555.58 | 12,037,511.56 | 3,922,717.55 | 54,461,995.87 | 5,603,260.07 | 298,291,040.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433.60 | 4,944,552.50 | 29,051.33 | 5,229,037.43 | ||
(1)购置 | 255,433.60 | 4,944,552.50 | 29,051.33 | 5,229,037.4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22,265,555.58 | 12,292,945.16 | 3,922,717.55 | 59,406,548.37 | 5,632,311.40 | 303,520,078.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361,350.75 | 9,346,344.39 | 3,320,473.73 | 46,674,753.81 | 4,809,169.86 | 156,512,092.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78,362.43 | 382,530.83 | 82,457.04 | 1,977,202.59 | 110,537.61 | 7,831,090.50 |
(1)计提 | 5,278,362.43 | 382,530.83 | 82,457.04 | 1,977,202.59 | 110,537.61 | 7,831,090.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7,639,713.18 | 9,728,875.22 | 3,402,930.77 | 48,651,956.40 | 4,919,707.47 | 164,343,183.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625,842.40 | 2,564,069.94 | 519,786.78 | 10,754,591.97 | 712,603.93 | 139,176,895.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904,204.83 | 2,691,167.17 | 602,243.82 | 7,787,242.06 | 794,090.21 | 141,778,948.0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23,106.90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23,106.9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安装设备 | 523,106.90 | 523,106.90 | ||||
合计 | 523,106.90 | 523,106.9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在安装设备 | 523,106.90 | 523,106.90 | 自筹 | |||||||||
合计 | 523,106.90 | 523,106.9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房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55,380.59 | 3,155,380.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3,560.26 | 933,560.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088,940.85 | 4,088,940.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19,153.61 | 1,219,153.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5,378.43 | 1,145,378.43 |
(1)计提 | 1,145,378.43 | 1,145,378.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64,532.04 | 2,364,532.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24,408.81 | 1,724,408.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36,226.98 | 1,936,226.9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919,705.16 | 10,775,902.91 | 23,695,608.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4,990.11 | 445,557.52 | 1,790,547.63 | ||
(1)购置 | 445,557.52 | 445,557.5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344,990.11 | 1,344,990.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264,695.27 | 11,221,460.43 | 25,486,155.70 |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3,687,674.77 | 8,290,162.52 | 11,977,837.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9,121.10 | 269,323.55 | 928,444.65 | ||
(1)计提 | 270,510.07 | 269,323.55 | 539,833.62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88,611.03 | 388,611.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46,795.87 | 8,559,486.07 | 12,906,281.9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917,899.40 | 2,661,974.36 | 12,579,873.7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32,030.39 | 2,485,740.39 | 11,717,770.7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967,188.76 | 1,795,078.32 | 11,369,061.06 | 1,705,359.16 |
未确认融资收益 | 3,679,935.05 | 551,990.26 | 5,132,408.35 | 769,861.25 |
信用减值准备 | 188,863,492.63 | 28,329,523.88 | 180,016,352.20 | 27,002,452.82 |
预计负债 | 30,887,895.86 | 4,633,184.38 | 35,003,300.71 | 5,250,495.10 |
未到票暂估成本 | 168,749,221.91 | 25,312,383.30 | 91,310,427.51 | 13,696,564.13 |
递延收益 | 18,180,100.00 | 2,727,015.00 | 16,905,100.00 | 2,535,765.00 |
租赁付款额 | 1,766,627.19 | 264,994.08 | ||
合计 | 424,094,461.40 | 63,614,169.22 | 339,736,649.83 | 50,960,497.4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1,724,408.81 | 258,661.32 | ||
合计 | 1,724,408.81 | 258,661.3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66,887,850.28 | 166,887,850.28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应付借款利息 | 165,411.75 | 87,367.62 |
合计 | 217,053,262.03 | 216,975,217.9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6月末信用借款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向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2023年6月末质押借款系公司将应收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天津分局等客户的款项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取得的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2,802,683.82 | 50,826,066.05 |
银行承兑汇票 | 2,032,632.00 | 11,397,923.00 |
合计 | 14,835,315.82 | 62,223,989.0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015,720,959.72 | 1,015,477,602.74 |
设备工程款 | 39,291.16 | 39,291.16 |
合计 | 1,015,760,250.88 | 1,015,516,893.9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 17,336,463.50 | 未支付 |
百度智行信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12,743,354.05 | 未支付 |
上海航昇实业有限公司 | 12,327,432.51 | 未支付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10,802,725.47 | 未支付 |
南京莱斯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0,583,368.14 | 未支付 |
广州市巴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118,328.82 | 未支付 |
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9,161,127.38 | 未支付 |
江苏航天七零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415,450.38 | 未支付 |
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 7,914,159.37 | 未支付 |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648,682.85 | 未支付 |
南京通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918,575.95 | 未支付 |
青岛海和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676,197.43 | 未支付 |
江苏鸿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574,454.75 | 未支付 |
中安能(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83,327.44 | 未支付 |
山西丰科伟亿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5,100,566.04 | 未支付 |
江油新力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5,078,650.32 | 未支付 |
合计 | 141,682,864.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62,071,789.47 | 344,132,596.44 |
合计 | 362,071,789.47 | 344,132,596.4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5,738,682.90 | 119,805,965.96 | 144,169,189.83 | 21,375,459.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55,510.24 | 13,524,924.58 | 13,490,566.82 | 689,868.00 |
三、辞退福利 | 669,635.00 | 669,635.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6,394,193.14 | 134,000,525.54 | 158,329,391.65 | 22,065,327.0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180,588.01 | 101,454,982.41 | 126,097,198.42 | 20,538,372.00 |
二、职工福利费 | 5,409,131.43 | 4,988,988.29 | 420,143.14 | |
三、社会保险费 | 4,821,386.92 | 4,821,386.9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171,772.29 | 4,171,772.29 | ||
工伤保险费 | 225,041.12 | 225,041.12 | ||
生育保险费 | 424,573.51 | 424,573.51 | ||
四、住房公积金 | 6,710,353.84 | 6,710,353.84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58,094.89 | 1,410,111.36 | 1,551,262.36 | 416,943.8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5,738,682.90 | 119,805,965.96 | 144,169,189.83 | 21,375,459.0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215,238.56 | 9,215,238.56 | ||
2、失业保险费 | 288,664.42 | 288,664.4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655,510.24 | 4,021,021.60 | 3,986,663.84 | 689,868.00 |
合计 | 655,510.24 | 13,524,924.58 | 13,490,566.82 | 689,868.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499,507.46 | 35,042,257.90 |
企业所得税 | 1,140,942.79 | 2,640,131.10 |
房产税 | 588,820.84 | 588,820.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6,857.43 | 2,429,637.96 |
教育费附加 | 67,224.60 | 1,041,273.4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4,816.42 | 694,182.28 |
印花税 | 336,626.08 | 354,769.93 |
土地使用税 | 58,712.00 | 58,712.00 |
个人所得税 | 419,396.71 | 574,195.97 |
合计 | 11,312,904.33 | 43,423,981.3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31,042,593.12 | 13,702,621.49 |
合计 | 31,482,593.12 | 13,702,621.49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应付股利-扬州信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40,000 | |
合计 | 44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4,163,705.00 | 2,649,600.00 |
质保金及押金 | 2,621,265.86 | 2,557,157.85 |
代扣职工保险费 | 111,494.00 | 170,743.44 |
其他 | 17,454,610.13 | 2,948,402.90 |
待支付报销款 | 6,691,518.13 | 5,376,717.30 |
合计 | 31,042,593.12 | 13,702,621.4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92,747.96 | 1,467,565.85 |
合计 | 1,092,747.96 | 1,467,565.8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6,338,599.36 | 5,916,635.55 |
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 2,691,800.22 | 11,545,981.26 |
合计 | 9,030,399.58 | 17,462,616.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804,480.92 | 2,012,475.2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7,853.73 | -52,286.8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92,747.96 | -1,467,565.85 |
合计 | 673,879.23 | 492,622.5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售后服务费 | 35,003,300.71 | 30,887,895.86 | 计提的产品售后服务费。 |
合计 | 35,003,300.71 | 30,887,895.8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905,100.00 | 1,275,000.00 | 18,180,100.00 | 政府拨入 | |
合计 | 16,905,100.00 | 1,275,000.00 | 18,180,1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22,600,000.00 | 40,870,000.00 | 40,870,000.00 | 163,470,00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70,000.00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193,6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795,887.71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87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928,925,887.71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5,677,963.69 | 928,925,887.71 | 1,224,603,851.40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138,000.00 | 38,138,000.00 | ||
合计 | 333,815,963.69 | 928,925,887.71 | 1,262,741,851.4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53.股本”。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8,016,056.06 | 48,016,056.06 |
任意盈余公积 | 3,520,273.47 | 3,520,273.47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1,536,329.53 | 51,536,329.5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4,919,555.17 | 182,216,485.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4,919,555.17 | 182,216,485.7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545,559.90 | 89,495,007.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209,938.0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582,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2,373,995.27 | 254,919,555.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24,626,474.68 | 366,686,445.91 | 454,074,102.92 | 327,001,174.81 |
其他业务 | 2,158,400.29 | 1,107,801.21 | 2,898,570.68 | 1,329,950.14 |
合计 | 526,784,874.97 | 367,794,247.12 | 456,972,673.60 | 328,331,124.9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 | 466,097,110.91 |
运维和技术服务 | 36,364,525.12 |
商品销售 | 24,323,238.94 |
合计 | 526,784,874.9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177,641.68 | 1,180,290.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6,986.89 | 399,486.39 |
教育费附加 | 144,422.93 | 173,495.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6,281.99 | 115,663.74 |
印花税 | 274,434.37 | 116,221.40 |
土地使用税 | 117,511.50 | 117,511.50 |
车船使用税 | 7,397.20 | 7,277.20 |
合计 | 2,154,676.56 | 2,109,946.4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873,434.66 | 18,512,874.07 |
差旅费 | 7,529,449.81 | 4,487,792.35 |
办公费 | 391,195.84 | 412,760.23 |
业务招待费 | 3,803,515.06 | 2,429,963.46 |
广告宣传费 | 2,840,907.84 | 1,838,729.49 |
售后服务费 | 12,960,453.34 | 10,149,189.30 |
物业管理费 | 517,498.91 | 253,736.76 |
折旧及摊销 | 1,030,048.96 | 897,187.50 |
其他 | 65,328.65 | 142,744.38 |
合计 | 51,011,833.07 | 39,124,977.54 |
其他说明: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30.38%,主要系人员薪酬增长,出差及市场推广等业务交流频率增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增多所致。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920,050.06 | 32,877,294.62 |
差旅费 | 2,926,441.04 | 2,381,318.40 |
办公费 | 3,410,065.02 | 2,778,061.72 |
业务招待费 | 3,056,514.71 | 2,801,151.33 |
水电费 | 1,548,265.76 | 1,364,374.43 |
折旧及摊销 | 5,529,792.90 | 5,234,137.95 |
物业管理费 | 2,582,169.97 | 2,202,912.19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854,564.96 | 1,929,047.99 |
其他 | 1,727,736.28 | 1,407,467.20 |
合计 | 63,555,600.70 | 52,975,765.8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801,727.03 | 39,326,967.13 |
技术服务费 | 7,816,700.23 | 8,936,964.85 |
材料费 | 4,256,420.28 | 4,157,373.75 |
折旧及摊销 | 2,167,546.31 | 1,676,804.54 |
差旅费 | 2,900,983.83 | 2,404,679.75 |
劳务费 | 2,507,211.19 | |
其他 | 1,379,445.13 | 687,481.39 |
合计 | 59,830,034.00 | 57,190,271.4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033,052.46 | 84,732.96 |
利息收入 | -3,450,308.76 | -1,262,735.68 |
汇兑损益 | 131,426.19 | -146,411.76 |
银行手续费 | 201,959.99 | 407,262.13 |
合计 | -83,870.12 | -917,152.35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2023年1-6月发生额较2022年1-6月上升90.86%,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1,380,000.00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123,778.70 | 4,171,437.00 |
2022年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专项资金 | 107,200.00 | |
2022年技术转移奖补 | 115,000.00 | |
稳岗补贴 | 13,721.33 | |
2022年扬州市商务局发展专项资金 | 187,000.00 | |
2022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 | 500,000.00 | |
2021年度江苏省市级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 | 1,000,000.00 |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 165,834.11 | 167,471.73 |
其他零星补助 | 174,000.00 | 142,820.00 |
合计 | 5,386,534.14 | 6,861,728.7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0,477.76 | 325,309.7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50,477.76 | 325,309.7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75,257.81 | 240,234.1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722,708.91 | -3,492,986.2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8,240.91 | 270,068.3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1,448.43 | -3,827,067.10 |
合计 | -8,847,140.44 | -6,809,750.8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76,520.82 | -2,943,720.8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5,225.23 | -531,958.59 |
合计 | -1,431,295.59 | -3,475,679.4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6,900.66 | |
合计 | 26,900.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600.00 | ||
罚款收入 | 100,810.00 | 178,898.01 | 100,810.00 |
其他 | 41,411.74 | 41,411.74 | |
合计 | 142,221.74 | 180,498.01 | 142,221.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3,576.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3,576.00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款 | 196,028.32 | 966,025.52 | 196,028.32 |
合计 | 196,028.32 | 999,601.52 | 196,028.3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70,735.81 | 1,267,657.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395,010.44 | -10,263,544.92 |
合计 | -11,224,274.63 | -8,995,887.2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1,972,877.0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295,931.5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72,237.1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及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8,800,580.18 |
所得税费用 | -11,224,274.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330,555.44 | 12,102,120.00 |
利息收入 | 3,450,308.76 | 1,262,735.68 |
保函、票据保证金 | 3,612,934.38 | 17,542,562.49 |
保证金及押金 | 2,724,793.81 | 262,025.32 |
其他往来款项 | 17,418,661.75 | 2,915,577.29 |
其他 | 349,421.74 | 346,369.74 |
合计 | 29,886,675.88 | 34,431,390.5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63,081,840.23 | 37,488,107.33 |
保证金及押金 | 1,140,477.41 | 3,055,163.50 |
其他往来款项 | 3,754,275.96 | 8,318,865.87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302,753.31 | 1,373,287.65 |
合计 | 68,279,346.91 | 50,235,424.3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东项目拨款 | 2,5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1,147,544.73 | 1,362,069.38 |
支付的上市公证费、信息查询费、及登记业务费 | 95,235.00 | |
合计 | 1,242,779.73 | 1,362,069.3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748,602.44 | -16,736,967.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31,295.59 | 3,475,679.45 |
信用减值损失 | 8,847,140.44 | 6,809,750.8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485,034.03 | 8,004,590.7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45,378.43 | 851,437.80 |
无形资产摊销 | 596,178.58 | 428,874.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900.6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576.0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55,480.75 | 65,287.3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0,477.76 | -325,309.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53,421.87 | -10,263,544.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8,661.3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704,549.79 | -144,684,085.4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6,058,404.45 | -38,425,959.4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9,626,832.17 | -95,097,534.60 |
其他 | 3,612,934.38 | 17,542,562.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910,184.96 | -268,348,543.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74,341,577.60 | 102,398,808.8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8,901,215.14 | 322,406,061.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5,440,362.46 | -220,007,253.0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74,341,577.60 | 578,901,215.14 |
其中:库存现金 | 5,490.80 | 5,490.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74,336,086.80 | 578,895,724.3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4,341,577.60 | 578,901,215.1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5,620,593.13 | 保函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166,643,874.23 | 质押借款 |
合同资产 | 243,976.05 | 质押借款 |
合计 | 232,508,443.41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应收账款 | - | - | 13,799,815.54 |
其中:美元 | 1,101,093.18 | 7.2258 | 7,956,279.10 |
欧元 | |||
港币 | 6,338,029.50 | 0.92198 | 5,843,536.44 |
应付账款 | - | - | 6,334,138.78 |
其中:美元 | 760,522.08 | 7.2258 | 5,495,380.45 |
欧元 | 106,480.60 | 7.8771 | 838,758.33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多源信息环境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关键技术与设备项目 | 450,000.00 | 递延收益 | |
智能网联环境下电动车多交叉口协同控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山地茂密林区等恶劣环境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及终端装备项目 | 2,475,100.00 | 递延收益 | |
数据资产档案融入系统的研发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可软件定义网络的卫星通信智能系统合作研发 | 8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基于多元数据的城市道路交通指挥与控制系统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基于云、大、智的新一代智能空管自动化系统 | 1,4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基于多源融合感知的车路协同路侧技术联合研发 | 3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国产化智慧机场关键系统及核心技术攻关 | 8,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城市治理运营中心系统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2年留学人员择优资助 | 130,000.00 | 递延收益 | |
面向民航大数据安全共享的属性基加密机制研究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2年度省“双创博士”第一批资助资金 | 150,000.00 | 递延收益 | |
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标准技术研究与应用验证 | 825,000.00 | 递延收益 | |
海量多维异构数据的智能高效处理技术研究 | 250,000.00 | 递延收益 | |
面向长三角一体化的城市治理典型示范应用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123,778.70 | 其他收益 | 4,123,778.70 |
2022年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专项资金 | 107,200.00 | 其他收益 | 107,200.00 |
2022年技术转移奖补 | 115,000.00 | 其他收益 | 115,000.00 |
稳岗补贴 | 13,721.33 | 其他收益 | 13,721.33 |
2022年扬州市商务局发展专项资金 | 187,000.00 | 其他收益 | 187,000.00 |
2022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 165,834.11 | 其他收益 | 165,834.11 |
其他零星补助 | 174,000.00 | 其他收益 | 174,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扬州莱斯 | 江苏扬州 | 江苏扬州 | 技术服务等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扬州莱斯 | 40 | 1,796,957.46 | 440,000.00 | 14,773,870.7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扬州莱斯 | 70,727,082.25 | 1,787,598.33 | 72,514,680.58 | 33,263,983.03 | 2,316,020.62 | 35,580,003.65 | 69,361,008.48 | 1,306,542.50 | 70,667,550.98 | 35,415,467.87 | 1,709,799.84 | 37,125,267.7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扬州莱斯 | 21,746,984.54 | 4,492,393.66 | 4,492,393.66 | -2,281,001.41 | 24,709,280.23 | 8,967,775.39 | 8,967,775.39 | -7,118,348.4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 | 浙江金华 | 技术服务等 | 36.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1,876,660.31 | 38,043,087.37 |
非流动资产 | 802,222.66 | 760,775.27 |
资产合计 | 52,678,882.97 | 38,803,862.64 |
流动负债 | 20,265,973.51 | 7,642,280.28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20,265,973.51 | 7,642,280.2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2,412,909.46 | 31,161,582.3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668,647.41 | 11,218,169.6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15,321.23 | -115,321.2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553,326.18 | 11,102,848.4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8,361,396.22 | |
净利润 | 1,251,327.10 | 903,638.2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51,327.10 | 903,638.2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
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报告期期末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3.6.30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17,053,262.03 | 217,053,262.03 | |||
应付票据 | 14,835,315.82 | 14,835,315.82 | |||
应付账款 | 1,015,760,250.88 | 1,015,760,250.88 | |||
其他应付款 | 31,482,593.12 | 31,482,593.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2,747.96 | 1,092,747.96 | |||
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票据款项 | 2,691,800.22 | 2,691,800.22 | |||
租赁负债 | 649,887.31 | 23,991.92 | 673,879.23 | ||
合 计 | 1,282,915,970.03 | 649,887.31 | 23,991.92 | 1,283,589,849.26 |
3. 市场风险
(1) 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详见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82.外币货币性项目”。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
2023年6月30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贬值或升值100个基点,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5.59万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银行借款带息债务,2023年6月末公司借款利率均为固定利率,公司不存在利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技术服务等 | 100,000.00 | 60.32 | 60.3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莱斯信息之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控制单位 |
信达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谢渝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中粮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谢渝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南京金翅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左洪福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采购商品等 | 24,839,870.24 | 120,000,000.00 | 否 | 17,911,373.6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系统开发等 | 13,966,733.60 | 23,463,947.1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二十八所 | 房屋租赁 | 1,535,203.35 | 1,558,456.33 |
二十八所 | 土地租赁 | 142,250.00 | 170,7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二十八所 | 房屋租赁 | 107,428.58 | 107,428.5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16,527.24 | 3,684,667.3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A.二十八所向公司部分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及年金等日常事务代理综合服务。2023年1-6月,二十八所代缴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年金等费用为100.39万元,该部分费用由二十八所代缴后再与公司进行结算。B.电科财务公司作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的财务公司,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发生的资金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类别 | 存款业务 |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
电科财务公司 | 存入存款 | 802,104,564.32 | 609,813,080.02 |
使用存款 | 789,932,037.91 | 763,053,877.96 | |
其中:利息收入 | 644,050.92 | 195,879.50 | |
其中:手续费 | 22,587.93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国电科其他 | 18,945,015.72 | 1,464,308.74 | 34,470,859.82 | 2,854,536.72 |
所属单位 | |||||
合同资产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3,066,219.70 | 153,310.99 | 4,269,562.25 | 213,478.11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54,234.37 | 2,711.72 | 10,443.52 | 5,645.4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79,784,497.13 | 107,798,803.95 |
应付票据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1,846,167 | 15,572,777.09 |
合同负债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29,216,300.71 | 30,565,233.8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电科其他所属单位 | 4,163,705.00 | 2,649,6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48,291,889.58 |
1年以内小计 | 848,291,889.58 |
1至2年 | 228,184,093.92 |
2至3年 | 101,144,843.0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685,422.92 |
4至5年 | 18,177,613.43 |
5年以上 | 59,609,284.20 |
合计 | 1,273,093,147.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41,331.59 | 0.88 | 11,141,331.59 | 100.00 | 11,141,888.14 | 1.02 | 11,141,888.14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1,951,815.54 | 99.12 | 167,429,211.61 | 13.27 | 1,094,522,603.93 | 1,079,102,315.84 | 98.98 | 159,021,846.36 | 14.74 | 920,080,469.48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261,951,815.54 | 99.12 | 167,429,211.61 | 13.27 | 1,094,522,603.93 | 1,079,102,315.84 | 98.98 | 159,021,846.36 | 14.74 | 920,080,469.48 |
合计 | 1,273,093,147.13 | 100.00 | 178,570,543.20 | 14.03 | 1,094,522,603.93 | 1,090,244,203.98 | 100.00 | 170,163,734.50 | 15.61 | 920,080,469.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PT.INDOTAMA PRIMA | 4,532,787.00 | 4,532,78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阜源实业有限公司 | 2,350,000.00 | 2,3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富宇通科技有限公司 | 1,522,521.20 | 1,522,521.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超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40,463.20 | 1,340,463.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 892,680.00 | 892,6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小额欠款客户 | 502,880.19 | 502,880.1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141,331.59 | 11,141,331.5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个别认定回款存在风险的客户按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48,291,889.58 | 42,414,594.49 | 5.00 |
1至2年 | 228,184,093.92 | 22,818,409.39 | 10.00 |
2至3年 | 101,144,843.08 | 30,343,452.92 | 30.00 |
3至4年 | 17,685,422.92 | 8,842,711.46 | 50.00 |
4至5年 | 18,177,613.43 | 14,542,090.74 | 80.00 |
5年以上 | 48,467,952.61 | 48,467,952.61 | 100.00 |
合计 | 1,261,951,815.54 | 167,429,211.61 | 13.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41,888.14 | 556.55 | 11,141,331.5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021,846.36 | 8,407,365.25 | 167,429,211.61 | |||
合计 | 170,163,734.50 | 8,407,365.25 | 556.55 | 178,570,543.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本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96,417,928.90元,占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5.4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告期末余额为9,820,896.45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66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7,052,246.95 | 24,909,334.48 |
合计 | 27,712,246.95 | 24,909,334.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扬州莱斯 | 660,000.00 | |
合计 | 66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791,675.11 |
1年以内小计 | 19,791,675.11 |
1至2年 | 8,160,129.00 |
2至3年 | 1,239,995.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2,086.00 |
4至5年 | 10,000.00 |
5年以上 | 382,433.90 |
合计 | 29,656,319.0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1,815,288.25 | 23,941,406.93 |
备用金及其他 | 7,841,030.76 | 3,160,606.91 |
合计 | 29,656,319.01 | 27,102,013.8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03,741.75 | 1,088,937.61 | 2,192,679.3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4,157.99 | 525,550.69 | 411,392.7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89,583.76 | 1,614,488.3 | 2,604,072.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92,679.36 | 411,392.70 | 2,604,072.06 | |||
合计 | 2,192,679.36 | 411,392.70 | 2,604,072.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嘉兴数字城市实验室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3,139,665.00 | 1-2年 | 10.59 | 313,966.50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履约保证金 | 2,872,736.00 | 1年以内、1-2年 | 9.69 | 193,512.80 |
联勤保障部队第四采购服务站 | 履约保证金 | 2,149,200.00 | 1-2年 | 7.25 | 214,920.00 |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1,758,642.50 | 1年以内、1-2年 | 5.93 | 148,307.1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 | 履约保证金 | 806,400.00 | 1年以内 | 2.72 | 40,320.00 |
合计 | / | 10,726,643.50 | / | 36.17 | 911,026.4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553,326.18 | 11,553,326.18 | 11,102,848.42 | 11,102,848.42 | ||
合计 | 14,553,326.18 | 14,553,326.18 | 14,102,848.42 | 14,102,848.4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扬州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数字金华技术运营有限公司 | 11,102,848.42 | 450,477.76 | 11,553,326.18 | ||||||||
小计 | 11,102,848.42 | 450,477.76 | 11,553,326.18 | ||||||||
合计 | 11,102,848.42 | 450,477.76 | 11,553,326.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17,305,719.96 | 368,457,550.36 | 451,592,033.60 | 339,356,992.21 |
其他业务 | 2,158,400.29 | 1,107,801.21 | 2,898,570.68 | 1,329,950.14 |
合计 | 519,464,120.25 | 369,565,351.57 | 454,490,604.28 | 340,686,942.3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 | 458,776,356.19 |
运维和技术服务 | 36,364,525.12 |
商品销售 | 24,323,238.94 |
合计 | 519,464,120.2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60,000.00 | 54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0,477.76 | 325,309.7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110,477.76 | 865,309.7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6,921.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56.5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806.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834.1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1,425.8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5,108.84 | |
合计 | 792,970.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6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6 | -0.11 | -0.1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毛永庆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