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59 公司简称:海天股份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南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海天股份、公司 | 指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
简阳海天 | 指 | 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供水业务子公司 |
资阳海天 | 指 | 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兼营供水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
新津海天 | 指 | 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供水业务子公司 |
乐至海天 | 指 | 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供水业务子公司 |
天府海天 | 指 | 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简阳环保 | 指 | 简阳市沱江环保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金堂海天 | 指 | 金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金堂达海 | 指 | 金堂达海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资阳污水 | 指 | 资阳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宜宾海天 | 指 | 宜宾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珙县海天 | 指 | 珙县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翠屏海天 | 指 | 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乐山海天 | 指 | 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峨眉山海天 | 指 | 峨眉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雅安海天 | 指 | 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彭山海天 | 指 | 眉山市彭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平昌海天 | 指 | 平昌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开封海天 | 指 | 开封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清源水务 | 指 | 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豫源清污水 | 指 | 卢氏县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新疆高新海天 | 指 | 新疆高新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江油海天 | 指 | 江油海天鸿飞环保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罗平海天 | 指 | 罗平海天长青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平舆海天 | 指 | 平舆海天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蒲江达海 | 指 |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五通桥达海 | 指 | 乐山五通桥达海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金口河达海 | 指 | 乐山金口河达海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马边达海 | 指 | 乐山马边达海水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污水处理业务子公司 |
龙元建设 | 指 | 四川龙元建设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四川海壹 | 指 | 四川海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海天科创 | 指 | 成都海天科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海康 | 指 | 中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汾阳渊昌 | 指 | 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贞巢建设 | 指 | 四川贞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信维宇建设 | 指 | 四川信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九歌建筑 | 指 | 四川九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陆臻建设 | 指 | 四川陆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锦悦泰贸易 | 指 | 成都天府新区锦悦泰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沣霏贸易 | 指 | 四川天府新区沣霏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毅澄贸易 | 指 | 四川天府新区毅澄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旻择贸易 | 指 | 四川天府新区旻择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瀚务贸易 | 指 | 四川天府新区瀚务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振元环保 | 指 | 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
海天世浦泰 | 指 | 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合营公司 |
三岔湖海天 | 指 | 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合营公司 |
中交建设 | 指 | 中交(宜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合营公司 |
康恒环境 | 指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兴储世纪 | 指 | 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海天投资 | 指 | 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
大昭添澄 | 指 | 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和邦集团 | 指 |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鼎建 | 指 | 成都鼎建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四川新开元 | 指 | 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量石投资 | 指 | 量石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巨星 | 指 |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至6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公司章程》 | 指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住建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海关总署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会计师、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 | 指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海天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itian Water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AITIAN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费俊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凯鸿 | /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
电话 | 028-89115006 | 028-89115006 |
传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电子信箱 | ir@haitianshuiwu.com | ir@haitianshuiwu.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有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50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有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506号,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于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
公司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13 |
公司网址 | http://www.haitianshuiwu.com |
电子信箱 | ir@haitianshuiwu.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海天股份 | 603759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座 9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苇铭、汪璐露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国星、陈亮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03.26-2023.12.31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17,642,509.79 | 554,817,795.73 | 11.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0,926,673.85 | 99,788,300.42 | 2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6,777,917.88 | 90,602,787.93 | 17.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113,658.68 | 159,972,967.85 | -22.4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434,481,936.36 | 2,352,348,765.74 | 3.49 |
总资产 | 5,928,304,063.25 | 5,817,844,694.76 | 1.9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2 | 1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2 | 18.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0 | 1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5 | 4.45 | 增加0.6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3 | 4.04 | 增加0.3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88,918.96 | 七、68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54,707.22 | 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058,044.95 | 七、66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4,845.20 | 七、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8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5,466.62 | 七、74 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5,024.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202.66 | |
合计 | 14,148,755.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以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综合环境服务运营商,公司秉持“海天水务,为民服务”的理念和“改善环境,造福社会”的宗旨,形成了集科研、供排水、资源循环利用为
一体的现代综合服务产业链。公司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已在全国范围拥有子公司42家 ,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环保水务行业民营龙头企业。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供水业务
公司供水业务包括向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居民、非居民提供供水和管道及户表安装服务。公司下属供水子公司在政府特许的供水区域内,为用户安装供水设施并供应自来水。自来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并接受第三方成本监审,在履行价格审定、听证等程序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业务模式主要包括TOO和BOT模式。
2、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提供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作为唯一的购买方,向污水处理子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子公司分布在四川、河南、新疆和云南等地,业务模式主要包括BOT、TOT、ROT、PPP及委托运营等。
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厂根据技术改造、能源、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评估其对污水处理成本的影响,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污水处理子公司可在约定条件达到时,向地方政府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经第三方审批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3、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龙元建设具体开展,主要为公司子公司的供排水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和专业分包服务。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1、城镇化建设推动行业市场规模扩大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由 2020 年的2,755个增长为2,823个,增长率为2.47%。根据住建部《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截至 2021年末,全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105.99万公里,供水总量673.34亿立方米,城市用水总人口5.56亿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5.0升,供水普及率99.38%;全国县城供水管道长度27.85万公里,供水总量121.99亿立方米,县城用水总人口1.53亿人,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32.0升,供水普及率97.42%;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数为2,827座,排水管网长度87.23万公里,污水处理能力2.08亿立方米/日,污水年排放量为625.08亿立方米,污水年处理量611.90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
97.92%;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厂数1,765座,排水管网长度23.84万公里,污水处理能力0.40亿立方米/日,污水年排放量为109.31亿立方米,污水年处理量为105.0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96.11%。
10年内城市供水普及率增长2.34%,污水处理率增长14.00%;县城供水普及率增长 11.33%,污水处理率增长25.70%。随着全国城镇化建设和农村供排水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供水和排水企业作为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的上下游处理环节,行业整体规模将随之扩大。
2、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企业运营水平
水务行业涉及民生、经济和环保等基础领域,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同时行业自身周期性弱、地域性强,业绩增长驱动主要受政策、规划和城镇规模等因素影响,经过几十年的摸索和发展,行业技术相对成熟,企业市场化运营和管理相对薄弱,对水务企业的经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包括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依然是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2023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中,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等战略要求提出提案1400余件。其中,完善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构建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加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气候研究、统筹林草植被保护修复等提案,积极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言。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新能源有序发展、推进多式联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提案,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有价值的建议。重视新污染物治理、优化各类废弃物利用等提案,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等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2023年3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不断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3、低碳化、智慧化、多元化趋势明显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标志着中国真正迈入低碳发展时代,低碳化成为各行各业的重要发展导向。对于供水行业,能耗、药耗、产销差等是降低碳排放量的关注重点;对于排水行业,能耗、药耗、温室气体排放等是影响碳排放量的主要因素。目前水务行业主要通过引入智能控制技术、先进处理技术等方式实现水处理过程中的提质增效和节能降耗。
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鼓励企业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共同发展、深度融合,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
水务行业作为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随着数字化产业发展的不断深入,必然将进行数字融合和智慧化管理。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企业从传统粗放的管理方式向精细化、智能化、资源化、规模化的升级转化,保障生产设施安全运行,使水务业务运营更高效、管理更科学、服务更优质。通过物联网等技术将水资源全生命周期作为整体进行统筹管理,将进一步助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产业优化,国内逐步形成了规模化的水务集团,以供排水为切入点,在产业规模、服务区域、行业板块等方面持续扩张,通常通过上市融资、跨区域并购等方式增强企业实力,实现公司持续成长和发展。水务企业多元化发展主要有产业链条型、业务延伸型和跨行业发展型三种形式。产业链条型指专注于水务行业,在供水、污水处理、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水资源利用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勘察设计、产品生产、建设工程等相关业务,通过不断提升专业服务实力,持续强化行业深耕能力,有利于发挥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业务延伸型指企业立足水务行业的同时,在能源利用、资源回收、固废处理、危废处理等与水务行业关联性较弱的板块拓展市场,企业一方面可以利用在水务行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拓展相关产业的业务,另一方面通过在弱关联板块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水务板块的运营发展。跨行业发展型指企业跳出水务行业及其相关行业范围,在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光伏发电等非相关行业进行业务拓展,跨行业发展有利于企业突破区域水务市场趋近饱和的瓶颈,多赛道探索发展途径。
4、利好政策陆续出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
水务行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正常运转、经济稳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行业的公共服务属性较强。自“十二五”以来,我国国民经济
规划中关于水务行业的政策方向经历了从提升供排水基础设施到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再到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鼓励再生水利用的一系列转变。“十四五”以来,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规划和要求,对水务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健全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奠定坚实基础。生态环境部发布《水质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供水和排水行业监测监管的相关规范。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14.92万吨、0.79万吨、5.96万吨、2.5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到2025年,全省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3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进一步从政府规划角度对节能减排提出了新的目标,为供排水行业市场增加了份额,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指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建立健全嘉陵江流域保护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嘉陵江流域保护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在共建共治、生态补偿、应急联动、联合执法、航运调度、水资源调度等方面的跨区域合作。鼓励、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企业等合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与利用提供技术集成、推广等服务。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网络,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及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优质水源置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置率达到75%,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8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7%。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和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还提出大力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加快构建数字孪生流域,推进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孪生工程,构建水利智能业务应用系统。建成覆盖省级以上水利部门的数字孪生流域资源共享平台,实现跨层级、多业务、多方式共建共享。实现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13个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安全防护。开展工程安全实时监测、智能快速调度、远程安全集控、多维场景耦合计算与展示等技术攻关。实施已建工程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运用,强化数字赋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管控致险、承险、防险要素。建成多源空间信息融合洪水预报系统、高精度河流水系分区雨水情预报模型。推进全国取用水平台整合,建设生态流量、水量分配监测预警系统。整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持续拓展水行政执法、河湖监管、节水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管理等业务应用。
5、监管环境日益趋严,环保行业向专业化、产业化转变
随着环境保护日益受到政府重视,监管环境日益趋严,为环保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同时,政府通过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推进市政府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特许经营权的优势
公司下属企业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供排水业务,特许期主要为25至30年。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公司下属企业拥有在相关区域和期限内独家从事水务环保业务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并产生充沛的现金流。
(二)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从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水务行业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稳定的运营积累了大量的行业经验。经历二十余年发展,公司具备丰富的环保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持续稳定且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公司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形成了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强化了设施、设备、安全、质量、环境、人员、水质、成本、考核、流程追踪等细节管理。公司的运营管理体系可在新项目中快速的复制、使用。公司生产工艺成熟,人才队伍稳定,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增长,供排水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提升运营管理及服务水平。
公司通过了“一级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工业园区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二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HSE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从各方面检验了运营和管理水平,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
(三)人才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致力于打造高水平的科研人才队伍。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都市人才工作站,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科院重庆院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15人,工作站团队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天府峨眉计划高层次人才3人、成都“蓉漂计划”高层次人才1人、四川省青年科技奖2人、天府英才31人等。在国际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38篇,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四川省博士后特别资助10项。
公司与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四川大学、河海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实训基地,培养环保领域人才,深化环保领域合作。
(四)技术优势
公司着力推动重大技术革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创新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联合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水中抗生素及抗性基因污染精准治理纳米材料与技术》;与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合作研发《污水厂水质超常波动成因解析及源头控制技术》;与北京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产学研合作研发《SNDA低碳智慧一体化水污染治理装备研发示范项目》;公司联合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四川大学、中山大学等7家高校、企事业单位研发的多通道快速BOD检测仪器,实现了生物水处理过程的精准调控,经曲久辉院士、任洪强院士等专家评价认为:该项研究具有显著创新性,其成果BOD-Q检测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五)专利优势
公司获授权国家专利147项、国际专利2项,出版专著3部:《企业清洁生产管理体系册》、《加强脱氮型人工快速渗滤系统污染物去除性能和机理》、《前置反硝化人工快速渗滤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的试验研究》,编制国家标准、团体标准24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掌握行业通用的主要污水处理技术,对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六)科研成果
公司科研成果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并获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
中国石油化工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四川省环境保护技术奖二等奖1项,中国循环经济专利奖3项、2022年度川渝产学研创新成果奖一等奖1项、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新奖二等奖1项等14个奖项。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状况保持稳定
公司主要从事供水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供排水业务正常运行,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2023年上半年,自来水售水量4,451.7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8.66%;污水处理结算水量15,804.6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5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764.25万元,同比增长1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92.67万元,同比增长 21.18%;总资产592,830.41万元,较期初增长1.90%;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43,448.19 万元,较期初增长3.49%。
(二)不断延伸企业产业链,增强自身实力
公司坚持“大思路、大发展、大智慧、大海天”的发展战略,紧抓行业趋势,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与各界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并依托丰富的环保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借助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高效管理,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扩展业务范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政策,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在巩固现有业务经营业绩的同时,开拓污泥处置领域业务。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资阳市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资阳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合作协议》,项目估算总投资2亿元,一期项目估算投资1.2亿元,二期项目估算投资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66%,雁江建投水务出资比例为34%。公司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公司积极实施新建、并购等扩张战略的同时,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和战略需要,稳中有进拓展环保和环境治理行业,延伸自身产业链,挖掘利润增长点。推进污泥处置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开发,进一步打造管理模式优、服务态度好的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打造党和政府放心的民生企业,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三)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在“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践行董事会的“三做到”重要要求:一是“公用事业关系到国计民生,首先要做到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心,让政府放心”;二是“要做到无微不至的向老百姓服务,让老百姓满意”;三是“要做到不得有半点人为的供水和排水安全事故,让社会肯定”。积极配合政府探索排水厂网一体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通过精细化、信息化建设稳步提升,生产运营工作稳中向好,供排水水质保持持续优质稳定,确保了民生用水安全和污水达标排放,切实维护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智慧赋能助力发展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通过与国内知名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建好用好各类技术研发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研发核心技术与装备等方式,持续提升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面布局数字经济的发展,明确提出“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战略。
围绕国家新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积极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一体的智慧水务平台,实现了“互联网+便民服务”、一网通办多项业务,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实现“数据多跑路”、“用户少跑路”,让用户在高质量的供
水服务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除面向用户提供便捷服务外,公司通过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将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守环保红线
面对日益趋严趋细的环保安全形势,公司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及人员培训工作,强化过程和结果考核,压实环保安全工作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构建了环保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过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将逐步实现对各子公司运行数据和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的目标,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对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进行监控和预警,不断提高一线生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事件,未发生生产安全主体责任事故,确保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双丰收。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17,642,509.79 | 554,817,795.73 | 11.32 |
营业成本 | 322,982,355.99 | 299,744,055.55 | 7.75 |
销售费用 | 15,879,046.49 | 14,087,299.80 | 12.72 |
管理费用 | 73,270,643.77 | 59,983,382.51 | 22.15 |
财务费用 | 41,598,369.17 | 56,903,029.70 | -26.90 |
研发费用 | 2,197,166.59 | 1,682,051.67 | 30.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113,658.68 | 159,972,967.85 | -22.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79,561.02 | -146,376,062.73 | -31.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46,719.71 | 188,869,505.79 | -121.1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污水处理项目单价调整和固废业务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污水处理业务和固废业务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和研发总部转固折旧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利率下降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间接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70,844,498.87 | 9.63 | 596,767,078.85 | 10.26 | -4.34 | |
应收款项 | 665,967,604.47 | 11.23 | 538,790,565.50 | 9.26 | 23.60 | |
存货 | 38,758,058.63 | 0.65 | 36,082,220.60 | 0.62 | 7.42 | |
合同资产 | 8,685,128.29 | 0.15 | 8,229,121.94 | 0.14 | 5.54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529,710.07 | 0.28 | 16,921,828.55 | 0.29 | -2.32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3,211,381.68 | 2.58 | 197,966,374.07 | 3.40 | -22.61 | |
固定资产 | 795,935,751.80 | 13.43 | 795,879,249.74 | 13.68 | 0.01 | |
在建工程 | 25,332,965.54 | 0.43 | 27,945,561.93 | 0.48 | -9.35 | |
使用权资产 | 12,567,180.00 | 0.21 | 13,137,610.71 | 0.23 | -4.34 | |
短期借款 | 68,069,615.59 | 1.15 | 331,569,673.26 | 5.70 | -79.47 | 注1 |
合同负债 | 119,605,189.50 | 2.02 | 137,589,933.35 | 2.36 | -13.07 | |
长期借款 | 1,670,653,472.80 | 28.18 | 1,538,500,503.80 | 26.44 | 8.59 | |
租赁负债 | 13,570,836.35 | 0.23 | 15,285,344.04 | 0.26 | -11.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100,000,000.00 | 1.72 | -100.00 | 注2 |
应收票据 | 2,000,000.00 | 0.03 | 0.00 | 0.00 | 不适用 | 注3 |
其他应收款 | 24,954,566.91 | 0.42 | 16,066,912.75 | 0.28 | 55.32 | 注4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0.00 | 15,658,625.96 | 0.27 | -100.00 | 注5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5,346,166.80 | 0.09 | -100.00 | 注6 |
其他应付款 | 170,411,210.85 | 2.87 | 126,205,735.67 | 2.17 | 35.03 | 注7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0.00 | 3,344,536.54 | 0.06 | -100.00 | 注5 |
其他流动负债 | 829,356.19 | 0.01 | 1,350,872.33 | 0.02 | -38.61 | 注8 |
长期应付款 | 598,448.62 | 0.01 | 1,246,582.60 | 0.02 | -51.99 | 注9 |
少数股东权益 | 152,835,967.00 | 2.58 | 64,606,852.44 | 1.11 | 136.56 | 注10 |
其他说明
注1: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
注2:主要系收回募集资金理财本金所致。 |
注3: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注4: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
注5:主要系本期完成子公司转让所致。 |
注6:主要系本期兑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注7:主要系本期收到外部单位往来款及公司之子公司汾阳渊昌向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借款所致。 |
注8: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注9:主要系分期购买资产的长期应付款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注10:主要系本期购买公司之子公司汾阳渊昌少数股东股权、将振元环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及收到子公司中海康少数股东注册资本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5,286,006.23 | 因贷款、诉讼、民工工资保证及ETC保证金而受限 |
固定资产 | 50,305,331.25 | 抵押贷款、诉讼 |
无形资产 | 2,538,000,237.15 | 质押贷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492,343.81 | 以所持三岔湖北控海天股权为三岔湖北控海天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
合计 | 2,800,083,918.44 | / |
注:2022年6月四川派安建材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保全龙元建设、公司名下价值76,426.00元的财产的申请。截至报告期末,龙元建设因上述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76,426.00元。2023年7月14日冻结期满,该资金已解冻。
2022年12月22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振元环保名下银行账户资金及查封运输车2辆,截至报告期末,振元环保因上述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共计2,128,357.36元、查封固定资产价值124,615.49元。2023年8月7日经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冻结资金和解除查封车辆。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旻择贸易,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海天股份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出资50万元。2023年2月,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瀚务贸易,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海天股份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出资50万元。
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资阳市雁江建投水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资阳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合作协议》,总投资2亿元,公司出资比例为66%,预计总投资金额为1.3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签署污泥处置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公司未成立。2023年7月,项目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3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1日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签署污泥处置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0.00 | ||||
权益工具投资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合计 | 349,977,245.00 | 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249,977,245.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阳海天 | 子公司 | 供水业务、污水处理及相关业务 | 10,000.00 | 68,565.44 | 27,744.98 | 9,401.11 | 3,143.58 |
新津海天 | 子公司 | 供水业务 | 1,010.00 | 13,743.03 | 6,955.58 | 4,678.59 | 1,420.19 |
峨眉山海天 | 子公司 | 污水处理业务 | 3,115.00 | 27,594.89 | 9,587.29 | 7,649.60 | 4,387.38 |
注1:资阳海天的净利润中包含简阳海天分红收益885.98万元;
注2:峨眉山海天净利润较同期增加4,392.32万元,主要系污水处理项目单价调整导致收入增加。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特许经营权风险
国内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均实行特许经营,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招投标或通过收购股权、资产等方式取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政府部门可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若经营者未发生违约等行为,政府通常会继续或优先授予特许经营权,但公司仍然存在上述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同时,特许经营协议通常约定,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出现严重违约或严重违背承诺的情况下,政府有权收回特许经营权。应对措施:公司针对运营、建设及拟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进行规范运作,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有效且履行中。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国家监管日益趋严,大量社会资本战略调整进入水务环保领域,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行业整合并购、洗牌重组趋势加剧,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公司获得供排水项目难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扩张的速度。
应对措施:1、公司秉持“海天水务,为民服务”的理念和“改善环境,造福社会”的宗旨,不断做大做强水务主业,充分发挥政府特许经营权、城乡区域统筹、供排水一体化经营等多种优势,不断提升公司水务产业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及环保等综合竞争能力。2、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依托资源、专业、区域优势,立足四川,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稳健实施新建、并购等扩张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供排水主营业务。
3、政策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对国家产业政策依赖性较强,随着定价机制和相关政策逐步完善,行业发展前景向好。国家环保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改革和调整,都将对整个环保市场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环保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市场和环保政策信息的采集和研究分析,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抵御政策性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
4、环保风险
随着环境保护日益受到政府重视,监管环境日益趋严,国家、省、市各级环保督察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加严格,污水处理企业确保安全生产、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坚持依法经营、合法经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红线意识,严把风险管控。根据各地政府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加大员工培训,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5、水处理单价调整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
供水业务的自来水单价实行政府定价,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供水成本上升、国家政策调整、制水标准提高等情况下,公司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并接受第三方成本监审。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供水成本监审报告,在履行价格审定、听证等程序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通常调价周期为2-5年。
污水处理业务由当地政府按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污水处理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因污水处理标准提高、运营成本变动等情况,公司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物价变动因素等情况,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覆盖运营成本、税费及合理收益的基础上,经第三方审计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调整周期通常为1-3年。
应对措施:公司经营的项目多以BOT、TOT模式进行运作,首次定价通常在公司与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中进行约定,密切注意成本上升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根据协议约定及时启动价格调整申报及完成调价工作。
6、运营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分布在全国不同的区域,各地政府政策、社会环境、自然条件、进水水质、工艺控制等存在一定差异,管理难度相对较大。随着资产和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管理能力、人才资源、组织架构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增大了公司的管理与运营难度。
应对措施:1、密切关注国内外政策形势,及时掌握区域及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信息,适时制定、调整运营、投资计划,积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2、按照政策变化,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形成了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3、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强化环保法制意识,提高技术管控水平,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4、积极推进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提升运营管理及服务水平。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30 | 2023年5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制订<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四川、河南、新疆、云南开展污水处理业务,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集中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入自然水体。出水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包括COD(化学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指标,污水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江、河、湖等水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总体实现达标排放,具体情况在所属地环境信息监测平台进行公示。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企业主要分布于四川、河南、新疆、云南,污水处理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可研批复、项目核准,并依法实施建设;项目投产前均按规定申办排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且运行稳定。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企业主要分布于四川、河南、新疆、云南,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排污企业均已对其运营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编制有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均已在各企业所在市(区、县)相关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排污企业依据排污许可证、环境自行监测指南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确定了自行监测标准及内容、监测质量控制措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单位等,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具体情况在属地环境信息监测平台进行公示。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转让的豫源清污水于2023年2月14日收到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豫1224环罚决字﹝2023﹞1号),因豫源清污水2022年9月相关期间的污水未达到DB41/2087-2021标准对豫源清污水罚款14.768万元。本公司转让该公司前,豫源清污水已于2021年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提标改造,当地政府告知正在建设第三污水厂,豫源清污水不实施提
标改造,后第三污水厂项目未能如期运营只能由豫源清污水继续运营污水处理导致处理后的污水未达到提标后的标准。本公司及豫源清污水已就该事项及原因反馈到相关部门并仍在与相关部门沟通陈述。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供水企业接受主管局对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水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公司下属重点排污企业排放口安装了 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在线监测仪表,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企业,供排水水质持续保持优质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事件,未发生生产安全主体责任事故,确保了民生用水安全和污水达标排放,切实维护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企业,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利用智慧水务建设、重要设备节能改造、优化生产运行及工艺控制、增加厂区绿化种植等多种方式,进一步降低用电量及生产用药量,有效的减少了碳排放量。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海天投资 |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大昭添澄 |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费功全 |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费伟 |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海天投资、和邦集团、大昭添澄、费伟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二、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相关内容。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海天投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三、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相关内容。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海天投资、费功全、和邦集团、大昭添澄、量石投资、四川巨星、成都鼎建、费伟、彭本平、李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五、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相关内容。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海天投资、费功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析”的相关内容。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海天投资、费功全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上交所官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二、(二)控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承诺”。 | ||
解决关联交易 | 海天投资、费功全 |
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的承诺:详见上交所官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七、发行人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海天投资、费功全 | 针对新津海天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将全力支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开展转让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51%股权工作,督促其切实履行《框架协议》,积极协调解决股权转让谈判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快完成股权转让工作,并承担因转让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给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实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案件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1日受理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崔俊俐、杨敏、崔飘娉、邬玉凤、周琴、谢志建、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要求新开元偿还贷款本金2,200万元及截至2022年4月29日的利息1,335,337.46元,并从2022年4月30日起以本金2,200万元为基 | 23,335,337.46 | 23,335,337.46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8日以出现新证据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 | 审理结果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影响暂不确定。 | 暂无 |
数按年利率10.695%计算支付罚息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 2.判令原告被登记证明编号为03776793000453864299的污水处理费收入应收账款及对应的收益权享有质权并可优先受偿。 3.判令海天水务将股权交易款中的2,200万元直接支付至原告账户。 法院于2022年11月28日作出判决,判决乐山农商行对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四川振元环保有权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截止时间为2039年)享有请求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驳回原告对海天水务的诉讼请求。 4.振元环保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8日以出现新证据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10月11日重审本案。 | ||||||||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借款合同纠纷 | 大业信托于2022年11月向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振元环保在接收债务人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范围内(暂定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所确认的出资金额为准)就原告对新开元公司享有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于2023年1月19日判决驳回大业信托诉讼请求。后大业信托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40,000,000.00 | 否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2日对大业信托、振元环保进行询问,我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大业信托全部诉讼请求,振元 | 报告期内:影响暂不确定。2023年8月4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振元环保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环保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驳回大业信托全部诉讼请 | ||||||||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乐山马边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 无 | 合同纠纷 | 大业信托于2022年11月向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马边达海在接收债务人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范围内(暂定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所确认的出资金额为准)就原告对新开元公司享有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于2022年12月29日判决驳回大业信托诉讼请求。后大业信托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10,000,000.00 | 否 | 我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大业信托全部诉讼请求,马边达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马边达海账户已全部解冻 |
曹光荣 | 四川龙元建设有限公司 | 江油海天鸿飞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曹光荣于2022年7月向江油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龙元支付尚欠工程款2,748,088.70元,并以其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0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LPR的150%支付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立案之日为885,863.33元);并判令江油海天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江油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其起诉。后曹光荣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3,633,952.03 | 否 |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定江油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案件原定于2023年5月17日开庭审理,后各方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并于2023年8月双 | 报告期内:影响暂不确定。2023年8月3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 曹光荣撤诉 |
方达成最终和解。 | |||||||||
四川帝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海天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帝宇公司于2022年12月向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海天科创向其支付工程款6,346,189元(以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确定最终应付工程款);并判令海天科创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向其支付质保金977,670元(以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确定最终应付工程质保金)。 | 7,323,859.00 | 否 | 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撤诉裁定书,原告已撤回对海天科创的起诉。 | 原告已撤回对海天科创的起诉,海天科创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无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66)。截至报告期末,该关联交易尚在履行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 公司本部 | 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 | 155,000,000.00 | 2014-4-30 | 2014-4-30 | 2026-3-31 | 连带责任担保 | 正常 | 持有三岔湖海天50% 股权 | 否 | 否 | 0.00 | 否 | 是 | 合营公司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1,186,190.9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97,5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702,601,768.8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743,787,959.7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7.4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15,869,288.4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450,129,008.09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965,998,296.57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新津海天51%股权,因公司未能与政府方就转让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交易尚未完成。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新津海天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按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为新津城区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50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253,519,900 | 54.90 | 253,519,900 | 质押 | 126,7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857,600 | 21,312,000 | 4.6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任娟 | 3,947,896 | 13,200,496 | 2.8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勇 | -40,000 | 11,996,496 | 2.60 | 0 | 质押 | 6,300,000 | 境内自然人 |
费伟 | 0 | 8,554,696 | 1.85 | 8,554,69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费功全 | 0 | 4,769,812 | 1.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4,440,000 | 0.96 | 4,440,000 | 无 | 0 | 其他 |
北京汇通方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10,076 | 3,010,076 | 0.6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成都鼎建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71,328 | 2,479,884 | 0.54 | 0 | 无 | 0 | 其他 |
刘小站 | 2,243,308 | 2,243,308 | 0.4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31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12,000 | |||||
任娟 | 13,200,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496 | |||||
李勇 | 11,996,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6,496 | |||||
费功全 | 4,769,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9,812 | |||||
北京汇通方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10,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0,076 | |||||
成都鼎建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79,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9,884 | |||||
刘小站 | 2,243,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3,308 | |||||
毕雪涛 | 1,73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4,600 | |||||
王舰 | 1,581,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1,410 | |||||
薛建华 | 1,443,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3,41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大昭添澄与海天投资同为费功全控制的企业,大昭添澄与海天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费伟所持大昭添澄出资份额30.00%以上,且与大昭添澄同时持有发行人股份,费伟与大昭添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53,519,900 | 2024年3月2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 | 费伟 | 8,554,696 | 2024年3月2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3 | 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440,000 | 2024年3月2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大昭添澄与海天投资同为费功全控制的企业,大昭添澄与海天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费伟所持大昭添澄出资份额30.00%以上,且与大昭添澄同时持有发行人股份,费伟与大昭添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李勇 | 董事(2022年12月14日届满离任) | 12,036,496 | 11,996,496 | -40,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70,844,498.87 | 596,767,078.8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665,967,604.47 | 538,790,565.5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2,630,860.21 | 10,680,582.7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4,954,566.91 | 16,066,912.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8,758,058.63 | 36,082,220.60 |
合同资产 | 七、10 | 8,685,128.29 | 8,229,121.94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15,658,625.9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591,282.80 | 540,870.25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6,756,482.58 | 56,055,293.13 |
流动资产合计 | 1,381,188,482.76 | 1,378,871,271.7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6,271,549.42 | 7,048,120.50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53,211,381.68 | 197,966,374.0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6,529,710.07 | 16,921,828.55 |
固定资产 | 七、21 | 795,935,751.80 | 795,879,249.7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5,332,965.54 | 27,945,561.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567,180.00 | 13,137,610.71 |
无形资产 | 七、26 | 3,203,373,434.73 | 3,051,173,088.5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697,165.51 | 7,101,911.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2,027,532.58 | 47,556,432.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3,191,664.16 | 24,266,000.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47,115,580.49 | 4,438,973,423.05 | |
资产总计 | 5,928,304,063.25 | 5,817,844,694.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8,069,615.59 | 331,569,673.2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346,166.8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53,817,937.39 | 584,570,982.8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9,605,189.50 | 137,589,933.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0,746,266.87 | 28,378,460.52 |
应交税费 | 七、40 | 34,256,774.40 | 34,174,331.7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70,411,210.85 | 126,205,735.67 |
其中:应付利息 | 370,209.00 | 370,209.00 | |
应付股利 | 652,091.7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3,344,536.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56,776,364.22 | 376,439,960.7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29,356.19 | 1,350,872.33 |
流动负债合计 | 1,424,512,715.01 | 1,628,970,653.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670,653,472.80 | 1,538,500,503.8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570,836.35 | 15,285,344.04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98,448.62 | 1,246,582.6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79,882,777.86 | 163,291,908.75 |
递延收益 | 七、51 | 41,628,254.92 | 43,236,107.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0,139,654.33 | 10,357,976.6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16,473,444.88 | 1,771,918,422.85 | |
负债合计 | 3,340,986,159.89 | 3,400,889,076.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61,760,000.00 | 461,7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11,391,271.38 | 911,391,271.3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3,520,580.72 | 73,520,580.7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87,810,084.26 | 905,676,913.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34,481,936.36 | 2,352,348,765.7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2,835,967.00 | 64,606,852.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87,317,903.36 | 2,416,955,618.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28,304,063.25 | 5,817,844,694.76 |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856,805.69 | 48,381,070.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9,553,805.02 | 9,753,904.9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94,635.61 | 671,286.3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26,667,866.76 | 1,268,128,441.8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9,506,500.68 | 146,746,11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15,674,843.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1,282.80 | 540,870.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2,866.31 | 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0,227,262.19 | 1,343,150,417.5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271,549.42 | 36,198,120.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631,667,299.79 | 1,588,032,994.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552,606.91 | 4,289,778.01 | |
在建工程 | 2,395,048.66 | 2,216,290.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2,045,525.61 | 93,413,628.63 | |
无形资产 | 1,485,910.31 | 1,238,241.0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2,032.69 | 499,559.5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06,113.49 | 6,074,238.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94,993,331.88 | 1,981,940,096.77 | |
资产总计 | 3,295,220,594.07 | 3,325,090,514.2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8,069,615.59 | 330,568,160.7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8,386,401.73 | 38,547,027.1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应付职工薪酬 | 4,785,184.49 | 6,104,151.16 | |
应交税费 | 65,976.52 | 596,678.79 | |
其他应付款 | 504,010,028.18 | 449,652,432.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2,441,606.82 | 170,281,753.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7,758,813.33 | 995,750,203.7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0 | 219,7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5,397,338.09 | 97,504,509.84 | |
长期应付款 | 29,15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335,337.46 | 23,335,337.46 | |
递延收益 | 6,664,712.55 | 6,764,712.5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5,397,388.10 | 376,454,559.86 | |
负债合计 | 1,163,156,201.43 | 1,372,204,763.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61,760,000.00 | 461,7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98,292,778.85 | 898,292,778.8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3,520,580.72 | 73,520,580.72 | |
未分配利润 | 698,491,033.07 | 519,312,391.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32,064,392.64 | 1,952,885,750.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95,220,594.07 | 3,325,090,514.27 |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17,642,509.79 | 554,817,795.7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17,642,509.79 | 554,817,795.7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8,226,099.10 | 443,255,038.8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22,982,355.99 | 299,744,055.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298,517.09 | 10,855,219.6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5,879,046.49 | 14,087,299.80 |
管理费用 | 七、64 | 73,270,643.77 | 59,983,382.51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97,166.59 | 1,682,051.67 |
财务费用 | 七、66 | 41,598,369.17 | 56,903,029.70 |
其中:利息费用 | 50,906,164.01 | 59,245,238.44 | |
利息收入 | 9,975,336.49 | 3,091,518.2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173,442.51 | 9,659,702.0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698,193.24 | 5,933,964.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72,972.06 | 1,794,826.7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3,533,724.03 | -10,847,076.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523.02 | -56,319.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8,542.98 | 2,873.9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9,811,342.37 | 116,255,902.00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72,134.18 | 1,010,201.6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6,667.56 | 319,880.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246,808.99 | 116,946,223.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1,459,984.32 | 16,284,899.5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786,824.67 | 100,661,324.0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786,824.67 | 101,482,158.0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0,834.06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926,673.85 | 99,788,300.4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39,849.18 | 873,023.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8,786,824.67 | 100,661,324.01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0,926,673.85 | 99,788,300.4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39,849.18 | 873,023.5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2,135,047.56 | 22,128,705.3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85,015.81 | |
税金及附加 | 63,394.05 | 48,649.45 | |
销售费用 | 1,393,366.79 | 1,091,641.20 | |
管理费用 | 21,096,534.54 | 25,086,741.20 | |
研发费用 | 2,185,798.38 | 1,682,051.67 | |
财务费用 | 10,684,160.62 | 12,036,753.1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901,506.33 | 11,895,308.95 | |
利息收入 | 1,282,595.23 | 76,242.93 | |
加:其他收益 | 1,184,102.19 | 487,226.4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91,529,263.56 | 211,486,888.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34,223.37 | 1,660,675.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8,556.43 | -327,854.4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86.05 | 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9,179,300.64 | 193,829,129.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9,179,300.64 | 193,829,129.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658.69 | 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9,178,641.95 | 193,829,129.2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9,178,641.95 | 193,829,129.2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9,178,641.95 | 193,829,129.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3,989,653.04 | 487,580,272.8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
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91,837.55 | 1,085,747.8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6,209,758.57 | 66,413,027.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3,991,249.16 | 555,079,048.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8,496,105.01 | 179,063,494.3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5,130,767.54 | 83,996,506.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870,480.20 | 54,580,600.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6,380,237.73 | 77,465,479.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9,877,590.48 | 395,106,080.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113,658.68 | 159,972,967.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54,536.40 | 4,243,205.5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3,617.44 | 9,49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2,872.28 | 77,391,119.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641,026.12 | 231,643,819.0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0,039,192.95 | 157,683,015.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80 | 218,174,725.54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67,8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81,393.39 | 1,794,340.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2,120,587.14 | 378,019,881.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479,561.02 | -146,376,062.7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9,095,867.00 | 901,169,851.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5,057,994.31 | 30,788,302.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4,153,861.31 | 931,958,153.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7,424,898.00 | 486,443,01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074,490.28 | 120,766,040.0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6,501,192.74 | 135,879,589.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4,000,581.02 | 743,088,647.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46,719.71 | 188,869,505.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12,622.05 | 202,466,410.9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352,457.39 | 208,922,034.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78,139,835.34 | 411,388,445.53 |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529,721.22 | 23,308,359.4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816.74 | 1,292,355.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750,537.96 | 24,600,714.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1,305.6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431,508.04 | 14,779,484.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68,921.30 | 824,018.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8,874.51 | 12,553,620.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09,303.85 | 28,868,428.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8,765.89 | -4,267,713.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09,302.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 | 36,283,257.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000.00 | 39,392,560.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48,193.62 | 1,705,757.3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000,000.00 | 82,735,124.5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48,193.62 | 84,440,881.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68,193.62 | -45,048,321.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7,440,000.00 | 7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6,609,004.55 | 211,350,126.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4,049,004.55 | 931,350,126.7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7,595,000.00 | 380,501,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995,687.16 | 74,932,634.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156,519.32 | 275,523,186.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4,747,206.48 | 730,956,820.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01,798.07 | 200,393,305.9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74,838.56 | 151,077,271.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193,126.87 | 66,216,303.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667,965.43 | 217,293,574.52 |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1,760,000.00 | 911,391,271.38 | 73,520,580.72 | 905,676,913.64 | 2,352,348,765.74 | 64,606,852.44 | 2,416,955,618.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1,092.27 | -181,092.27 | -181,092.2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1,760,000.00 | 911,391,271.38 | 73,520,580.72 | 905,495,821.37 | 2,352,167,673.47 | 64,606,852.44 | 2,416,774,525.9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314,262.89 | 82,314,262.89 | 88,229,114.56 | 170,543,377.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0,926,673.85 | 120,926,673.85 | -2,139,849.18 | 118,786,824.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612,410.96 | -38,612,410.96 | 91,021,055.44 | 52,408,644.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8,612,410.96 | -38,612,410.96 | 81,021,055.44 | 42,408,644.48 | |||||||||||
(三)利润分配 | -652,091.70 | -652,091.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52,091.70 | -652,091.7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 |
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1,760,000.00 | 911,391,271.38 | 73,520,580.72 | 987,810,084.26 | 2,434,481,936.36 | 152,835,967.00 | 2,587,317,903.3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2,000,000.00 | 1,061,370,244.38 | 54,110,723.96 | 775,954,265.23 | 2,203,435,233.57 | 136,278,364.74 | 2,339,713,598.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2,000,000.00 | 1,061,370,244.38 | 54,110,723.96 | 775,954,265.23 | 2,203,435,233.57 | 136,278,364.74 | 2,339,713,598.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9,760,000.00 | -149,760,000.00 | 35,516,300.42 | 35,516,300.42 | -291,682.50 | 35,224,617.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788,300.42 | 99,788,300.42 | 873,023.59 | 100,661,324.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272,000.00 | -64,272,000.00 | -1,164,706.09 | -65,436,706.0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272,000.00 | -64,272,000.00 | -1,164,706.09 | -65,436,706.09 | |||||||||||
4.其 |
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9,760,000.00 | -149,76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49,760,000.00 | -149,76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1,760,000.00 | 911,610,244.38 | 54,110,723.96 | 811,470,565.65 | 2,238,951,533.99 | 135,986,682.24 | 2,374,938,216.23 |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1,760,000.00 | 898,292,778.85 | 73,520,580.72 | 519,312,391.12 | 1,952,885,750.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1,760,000.00 | 898,292,778.85 | 0.00 | 0.00 | 73,520,580.72 | 519,312,391.12 | 1,952,885,750.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178,641.95 | 179,178,641.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9,178,641.95 | 179,178,641.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1,760,000.00 | 898,292,778.85 | 73,520,580.72 | 698,491,033.07 | 2,132,064,392.6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2,000,000.00 | 1,048,052,778.85 | 54,110,723.96 | 408,895,680.27 | 1,823,059,183.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2,000,000.00 | 1,048,052,778.85 | 54,110,723.96 | 408,895,680.27 | 1,823,059,183.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9,760,000.00 | -149,760,000.00 | 129,557,129.24 | 129,557,129.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3,829,129.24 | 193,829,129.2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4,272,000.00 | -64,27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272,000.00 | -64,272,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9,760,000.00 | -149,76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49,760,000.00 | -149,76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1,760, | 898,292 | 54,110, | 538,452 | 1,952,6 |
000.00 | ,778.85 | 723.96 | ,809.51 | 16,312.32 |
公司负责人:费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南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7日,原名为四川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3月7日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00000004320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0006714374300。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费俊杰。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506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本公司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3759。
本公司属水务行业,主要从事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定权。公司设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总经理带领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下设行政部、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工程建设部、物资采购部、战略投资部、监察审计部、技术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和研发中心、企业宣传部、信息部、法务部等职能部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公司及42家子公司,其中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资阳海天、龙元建设、乐至海天、乐山海天、峨眉山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海天、简阳环保、宜宾海天、珙县海天、开封海天、新津海天、清源水务、彭山海天、平昌海天、江油海天、雅安海天、海天科创、平舆海天、新疆高新海天、罗平海天、锦悦泰贸易、翠屏海天、蒲江达海、四川海壹、五通桥达海、金口河达海、马边达海、中海康、沣霏贸易、毅澄贸易、旻择贸易、瀚务贸易及振元环保。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简阳海天、资阳污水、金堂达海、贞巢建设、信维宇建设、九歌建筑、陆臻建设及汾阳渊昌。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基于本公司最近几年的经营情况、现金流量情况与其他可能获取的财务资源,本公司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为合营企业,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或作为PPP业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采用BOT方式的,项目公司从政府部门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约定了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且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投入被确认为金融资产时,依据约定的投资本金回收方式和投资回报率计算实际利率,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收入。
本公司采用建造移交方式(B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满足金融资产确认条件,既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应收款项,并按摊余价值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以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程度较高承兑方开具(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银行承兑汇票-其他承兑方开具 | 根据承兑人的风险划分(同应收账款) |
商业承兑汇票 |
注: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账龄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依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原有会计估计并无重大差异,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试涉及会计估计,根据目前的测试情况,原有会计估计仍有其合理性,故本年度未进行调整,本公司基于账龄特征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为: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账龄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与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参见上述四、10.应收账款的相关内容描述。本公司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原有会计估计并无重大差异,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试涉及会计估计,根据目前的测试情况,原有会计估计仍有其合理性,故本年度未进行调整,本公司基于账龄特征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为: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在供水及污水处理等业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与公司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工程施工投入。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本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系工程业务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及应收项目质保金。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2.应收账款相关内容。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
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8)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为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本公司依据承租人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本年度本公司依据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5%。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摊销)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内 | 0 | |
房屋建筑物 | 30 | 5 | 3.17 |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0-40 | 5% | 2.38%-3.17%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管道及沟槽 | 平均年限法 | 15 | 5% | 6.33%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6 | 5% | 15.83%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19.00%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上表所述。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应用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二)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移交经营移交方式TOT,或作为PPP业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项目公司从政府部门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BOT、TOT特许经营权项目在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
(3)办公及其他软件类
本公司应用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减值迹象时,本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融资担保费等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本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产生,在辞退职工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补偿款,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
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发生的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本公司是否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否可靠计量确认预计负债。本公司BOT(TOT)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本公司有义务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针对该项义务,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设施的具体情况,将预计很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供水业务收入、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工程业务收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公司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供水业务收入
①自来水销售收入
本公司销售自来水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实际销售水量,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代收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确认当月销售收入。
②户表安装服务
本公司提供户表安装服务,在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累积工程支出,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存货。预计可收回金额小于工程支出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污水处理业务收入
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认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3)工程业务
本公司实际提供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通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预计发生的成本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本公司工程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龙元建设实际参与BOT建造服务,BOT建造服务合同的交易价格以经政府审计后的工程价款或其他依据合同约定能够可靠计量的对价确定。根据《14号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实施问答-PPP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其他方(第三方),由第三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项目公司作为代理人,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PPP项目建设的实际承包方为子公司龙元建设且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客户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或指定方,有关收入在建造服务提供既建造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以及“34.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公司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1)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后续计量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折旧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可变租赁付款额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 金额详见 44.(3)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调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留存收益。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96,767,078.85 | 596,767,078.8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38,790,565.50 | 538,790,565.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680,582.73 | 10,680,582.7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066,912.75 | 16,066,912.7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6,082,220.60 | 36,082,220.60 | |
合同资产 | 8,229,121.94 | 8,229,121.94 | |
持有待售资产 | 15,658,625.96 | 15,658,625.9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40,870.25 | 540,870.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055,293.13 | 56,055,293.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78,871,271.71 | 1,378,871,271.7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048,120.50 | 7,048,120.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7,966,374.07 | 197,966,374.0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921,828.55 | 16,921,828.55 | |
固定资产 | 795,879,249.74 | 795,879,249.74 | |
在建工程 | 27,945,561.93 | 27,945,561.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137,610.71 | 13,137,610.71 | |
无形资产 | 3,051,173,088.51 | 3,051,173,088.5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101,911.36 | 7,101,911.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556,432.26 | 47,708,851.51 | 152,419.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266,000.42 | 24,266,000.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38,973,423.05 | 4,439,125,842.30 | 152,419.25 |
资产总计 | 5,817,844,694.76 | 5,817,997,114.01 | 152,419.2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1,569,673.26 | 331,569,673.2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346,166.80 | 5,346,166.80 | |
应付账款 | 584,570,982.83 | 584,570,982.8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7,589,933.35 | 137,589,933.3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378,460.52 | 28,378,460.52 | |
应交税费 | 34,174,331.70 | 34,174,331.70 | |
其他应付款 | 126,205,735.67 | 126,205,735.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370,209.00 | 370,209.00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3,344,536.54 | 3,344,536.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6,439,960.73 | 376,439,960.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0,872.33 | 1,350,872.3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28,970,653.73 | 1,628,970,653.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538,500,503.80 | 1,538,500,503.8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285,344.04 | 15,285,344.04 | |
长期应付款 | 1,246,582.60 | 1,246,582.6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63,291,908.75 | 163,291,908.75 | |
递延收益 | 43,236,107.06 | 43,236,107.0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357,976.60 | 10,691,488.12 | 333,511.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1,918,422.85 | 1,772,251,934.37 | 333,511.52 |
负债合计 | 3,400,889,076.58 | 3,401,222,588.10 | 333,511.5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61,760,000.00 | 461,7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11,391,271.38 | 911,391,271.3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3,520,580.72 | 73,520,580.7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05,676,913.64 | 905,495,821.37 | -181,092.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52,348,765.74 | 2,352,167,673.47 | -181,092.27 |
少数股东权益 | 64,606,852.44 | 64,606,852.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16,955,618.18 | 2,416,774,525.91 | -181,092.2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817,844,694.76 | 5,817,997,114.01 | 152,419.25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381,070.73 | 48,381,070.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753,904.99 | 9,753,904.9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71,286.34 | 671,286.34 | |
其他应收款 | 1,268,128,441.84 | 1,268,128,441.8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6,746,110.00 | 146,746,11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15,674,843.35 | 15,674,843.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40,870.25 | 540,870.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43,150,417.50 | 1,343,150,417.5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36,198,120.50 | 36,198,120.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88,032,994.84 | 1,588,032,994.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289,778.01 | 4,289,778.01 | |
在建工程 | 2,216,290.43 | 2,216,290.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3,413,628.63 | 93,413,628.63 | |
无形资产 | 1,238,241.01 | 1,238,241.0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9,559.56 | 499,559.5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74,238.79 | 6,074,238.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81,940,096.77 | 1,981,940,096.77 | |
资产总计 | 3,325,090,514.27 | 3,325,090,514.2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0,568,160.76 | 330,568,160.7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8,547,027.12 | 38,547,027.1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6,104,151.16 | 6,104,151.16 | |
应交税费 | 596,678.79 | 596,678.79 | |
其他应付款 | 449,652,432.89 | 449,652,432.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281,753.00 | 170,281,753.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95,750,203.72 | 995,750,203.7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9,700,000.00 | 219,7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7,504,509.84 | 97,504,509.84 | |
长期应付款 | 29,150,000.00 | 29,15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335,337.46 | 23,335,337.46 | |
递延收益 | 6,764,712.56 | 6,764,712.5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6,454,559.86 | 376,454,559.86 | |
负债合计 | 1,372,204,763.58 | 1,372,204,763.5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61,760,000.00 | 461,7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98,292,778.85 | 898,292,778.8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3,520,580.72 | 73,520,580.72 | |
未分配利润 | 519,312,391.12 | 519,312,391.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52,885,750.69 | 1,952,885,750.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25,090,514.27 | 3,325,090,514.27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1%、3%、5%、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25 |
资阳海天 | 15 |
龙元建设 | 25 |
乐至海天 | 15 |
乐山海天 | 15 |
峨眉山海天 | 15 |
金堂海天 | 15 |
金堂达海 | 25 |
天府海天 | 15 |
简阳环保 | 15 |
宜宾海天 | 15 |
珙县海天 | 15 |
开封海天 | 15 |
新津海天 | 15 |
清源水务 | 25 |
彭山海天 | 15 |
平昌海天 | 15 |
江油海天 | 15 |
雅安海天 | 15 |
海天科创 | 25 |
平舆海天 | 25 |
新疆高新海天 | 15 |
罗平海天 | 15 |
锦悦泰贸易 | 25 |
翠屏海天 | 15 |
简阳海天 | 15 |
资阳污水 | 15 |
蒲江达海 | 15 |
四川海壹 | 20 |
五通桥达海 | 25 |
金口河达海 | 25 |
马边达海 | 25 |
振元环保 | 25 |
中海康 | 25 |
沣霏贸易 | 20 |
毅澄贸易 | 20 |
信维宇建设 | 20 |
陆臻建设 | 25 |
贞巢建设 | 20 |
九歌建筑 | 25 |
汾阳渊昌 | 25 |
旻择贸易 | 20 |
瀚务贸易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乐山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海天、简阳环保、清源水务、彭山海天、平昌海天、资阳污水、江油海天2023年上半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退税比例70%;汾阳渊昌上半年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收入采取即征即退,退税比例为70%;峨眉山海天、珙县海天、开封海天、翠屏海
天、五通桥达海、马边达海、金口河达海、振元环保、资阳海天2023年上半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的增值税采取免税政策。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下属新津海天、乐至海天符合上述规定,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公司、资阳污水、简阳环保、宜宾海天、乐山海天、雅安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海天、彭山海天、清源水务、平昌海天、江油海天、新疆海天、罗平海天、蒲江达海、四川海壹、海天科创享受进项税加计5%抵减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九歌建筑、旻择贸易、瀚务贸易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资阳海天(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资阳海天(资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乐山海天(乐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三期)、宜宾海天(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宜宾海天(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彭山海天(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能)、彭山海天(观音镇污水处理厂)、平昌海天(平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平昌
海天(平昌县星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疆高新海天、罗平海天、蒲江达海(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蒲江达海(寿安二期污水处理厂)、翠屏海天从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企业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免税期 | 减半征收期 |
资阳海天(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资阳海天(资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乐山海天(乐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三期)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宜宾海天(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宜宾海天(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彭山海天(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能)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彭山海天(观音镇污水处理厂)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平昌海天(平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平昌海天(平昌县星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2019年-2021年 | 2022年-2024年 |
新疆高新海天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罗平海天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蒲江达海(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蒲江达海(寿安二期污水处理厂) | 2023年-2025年 | 2026年-2028年 |
翠屏海天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2)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资阳海天、乐至海天、乐山海天、峨眉山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海天、简阳环保、宜宾海天、珙县海天、新津海天、彭山海天、平昌海天、江油海天、雅安海天、新疆高新海天、罗平海天、翠屏海天、简阳海天、资阳污水、蒲江达海、振元环保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3)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海壹、沣霏贸易、毅澄贸易、信维宇建设、贞巢建设、旻择贸易、瀚务贸易符合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条件,2023年上半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4)第三方防治污染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及《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1号),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简称“第三方防治污染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封海天符合第三方防治污染企业优惠条件,2023年上半年享受第三方防治污染企业所得税优惠。
3.“六税两费”减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五通桥达海、金口河达海、马边达海、振元环保、四川海壹、雅安海天、信维宇建设、沣霏贸易、毅澄贸易、中海康、九歌建筑、旻择贸易、瀚务贸易2023年上半年符合上述文件规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78,139,835.34 | 294,352,457.39 |
其他货币资金 | 292,704,663.53 | 302,414,621.46 |
合计 | 570,844,498.87 | 596,767,078.8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总额为95,286,006.23元,具体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保函保证金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因贷款受限 | 45,515,759.25 | 62,842,389.21 |
民工工资保证资金 | 5,560,963.62 | 5,556,268.32 |
诉讼冻结(注) | 2,204,783.36 | 1,946,586.15 |
ETC保证金 | 4,500.00 | 4,500.00 |
合计 | 95,286,006.23 | 112,349,743.68 |
注:因诉讼冻结资金,详见本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所述。在货币资金中,尚有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应当根据确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使用的资金197,418,657.3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00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0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580,453,929.12 | |
1年以内小计 | 580,453,929.12 |
1至2年 | 125,792,791.15 |
2至3年 | 27,807,773.19 |
3年以上 | 24,129,806.89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58,184,300.3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8,184,300.35 | 100.00 | 92,216,695.88 | 12.16 | 665,967,604.47 | 607,725,767.32 | 100.00 | 68,935,201.82 | 11.34 | 538,790,565.50 |
其中: | ||||||||||
1年以内 | 580,453,929.12 | 76.56 | 29,024,444.16 | 5 | 551,429,484.96 | 480,072,879.78 | 78.99 | 24,003,643.95 | 5 | 456,069,235.83 |
1至2年 | 125,792,791.15 | 16.59 | 25,158,558.23 | 20 | 100,634,232.92 | 89,759,370.53 | 14.77 | 17,951,874.11 | 20 | 71,807,496.42 |
2至3年 | 27,807,773.19 | 3.67 | 13,903,886.60 | 50 | 13,903,886.59 | 21,827,666.50 | 3.59 | 10,913,833.25 | 50 | 10,913,833.25 |
3年以上 | 24,129,806.89 | 3.18 | 24,129,806.89 | 100 | 16,065,850.51 | 2.64 | 16,065,850.51 | 100 | ||
合计 | 758,184,300.35 | / | 92,216,695.88 | / | 665,967,604.47 | 607,725,767.32 | / | 68,935,201.82 | / | 538,790,565.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年以内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80,453,929.12 | 29,024,444.16 | 5.00 |
合计 | 580,453,929.12 | 29,024,444.16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至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2年 | 125,792,791.15 | 25,158,558.23 | 20.00 |
合计 | 125,792,791.15 | 25,158,558.23 | 2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2至3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3年 | 27,807,773.19 | 13,903,886.60 | 50.00 |
合计 | 27,807,773.19 | 13,903,886.60 | 5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3年以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年以上 | 24,129,806.89 | 24,129,806.89 | 100.00 |
合计 | 24,129,806.89 | 24,129,806.89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68,935,201.82 | 23,196,244.06 | 85,250.00 | 92,216,695.88 | ||
合计 | 68,935,201.82 | 23,196,244.06 | 85,250.00 | 92,216,695.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75,554,187.5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9.5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9,506,753.26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552,212.16 | 99.38 | 10,673,999.80 | 99.94 |
1至2年 | 76,675.52 | 0.61 | 3,390.00 | 0.03 |
2至3年 | 1,854.59 | 0.01 | 3,192.93 | 0.03 |
3年以上 | 117.94 | 0.00 | ||
合计 | 12,630,860.21 | 100.00 | 10,680,582.73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4,976,027.41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9.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954,566.91 | 16,066,912.75 |
合计 | 24,954,566.91 | 16,066,912.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5,246,936.66 | |
1年以内小计 | 15,246,936.66 |
1至2年 | 10,291,819.51 |
2至3年 | 1,633,717.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86,777.39 |
4至5年 | 34,885.32 |
5年以上 | 6,562,992.69 |
合计 | 35,957,128.81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9,384,390.00 | 9,627,390.00 |
外部借款(注1) | 5,815,142.09 | 5,995,142.09 |
代收代付 | 3,520,524.09 | 7,056,971.67 |
其他(注2) | 17,237,072.63 | 3,927,266.08 |
合计 | 35,957,128.81 | 26,606,769.84 |
注1:西藏源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享有藏青工业园区范围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2017年4月本公司与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青工业园”)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本公司向藏青工业园支付800万元作为购买其所持西藏源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40%股权的诚意金,如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27日期间双方未完成股权交割,藏青工业园应
按约定返还本公司诚意金。2017年5月,本公司与藏青工业园原股东邓和平和项目介绍方张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为确认本公司与藏青工业园前述股权转让合作诚意,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向藏青工业园提供8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27日,并由邓和平和张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18年8月,张伟与本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本公司在通过协商、调解、诉讼和强制执行等方式债权仍不能完全受偿的,张伟同意在800万元范围内进行补偿。截至本期末,藏青工业园尚有5,815,142.09元借款未归还。注2: 2022年7月,本公司与江苏三和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环保)签订《卢氏县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613万元的对价向三和环保转让豫源清污水100%股权。截止本期末,本公司应收三和环保剩余股权转让款1129.10万元,将该应收款项列示在其他应收款。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44,715.00 | 7,495,142.09 | 10,539,857.0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55,698.84 | 555,698.84 | ||
本期转回 | 180,000.00 | 18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87,005.97 | 87,005.97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687,419.81 | 7,315,142.09 | 11,002,561.9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0,539,857.09 | 555,698.84 | 180,000.00 | 87,005.97 | 11,002,561.90 | |
合计 | 10,539,857.09 | 555,698.84 | 180,000.00 | 87,005.97 | 11,002,561.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苏三和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11,291,000.00 | 1年以内 | 31.40 | 564,550.00 |
四川省蒲江县财政局 | 押金、保证金 | 9,064,400.00 | 1-2年 | 25.21 | 906,440.00 |
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 | 外部借款 | 5,815,142.09 | 5年以上 | 16.17 | 5,815,142.09 |
金堂县水务局 | 代收代付 | 2,117,387.40 | 3-4年 | 5.89 | 1,058,693.70 |
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504,319.72 | 1年以内 | 4.18 | 75,215.99 |
合计 | / | 29,792,249.21 | / | 82.85 | 8,420,041.78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645,171.64 | 17,645,171.64 | 16,552,303.16 | 16,552,303.1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1,112,886.99 | 21,112,886.99 | 19,529,917.44 | 19,529,917.44 | ||
合计 | 38,758,058.63 | 38,758,058.63 | 36,082,220.60 | 36,082,220.6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质保金 | 54,400.00 | 2,720.00 | 51,680.00 | |||
工程业务 | 9,142,240.31 | 457,112.02 | 8,685,128.29 | 8,607,833.62 | 430,391.68 | 8,177,441.94 |
合计 | 9,142,240.31 | 457,112.02 | 8,685,128.29 | 8,662,233.62 | 433,111.68 | 8,229,121.9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坏账准备 | 24,000.34 | 参照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24,000.34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591,282.80 | 540,870.25 |
合计 | 591,282.80 | 540,870.25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52,840,523.22 | 52,162,865.09 |
合并范围内交易暂估税差 | 3,380,816.26 | 3,598,845.75 |
预交所得税 | 535,143.10 | 293,582.29 |
合计 | 56,756,482.58 | 56,055,293.13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601,630.97 | 330,081.55 | 6,271,549.42 | 7,419,074.21 | 370,953.71 | 7,048,120.50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505,742.37 | 75,287.12 | 1,430,455.25 | 1,697,050.66 | 84,852.53 | 1,612,198.13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6,601,630.97 | 330,081.55 | 6,271,549.42 | 7,419,074.21 | 370,953.71 | 7,048,120.50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70,953.71 | 370,953.7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872.16 | -40,872.1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30,081.55 | 330,081.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 | 112,875,736.46 | 3,616,607.35 | 116,492,343.81 | ||||||||
中交(宜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6,651,481.13 | 67,556.74 | 36,719,037.87 | ||||||||
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8,439,156.48 | -2,049,859.14 | -46,389,297.34 | 0.00 | |||||||
小计 | 197,966,374.07 | 1,634,304.95 | -46,389,297.34 | 153,211,381.68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197,966,374.07 | 1,634,304.95 | -46,389,297.34 | 153,211,381.68 |
其他说明
(1)对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世浦泰)的投资
本公司于2017年3月与上海世浦泰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浦泰)共同出资成立海天世浦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500万元,持股比例55%;上海世浦泰认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比例45%。根据海天世浦泰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共五人,其中本公司委派三名董事,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三分之二董事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因截止本年末,本公司尚未对海天世浦泰实缴出资,故承担的亏损计入其他应付款。
(2)对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岔湖海天)的投资 三岔湖海天成立于2011年4月,初始由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中科成)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6,000万元。2011年4月北控中科成将持有的三岔湖海天50%的股权以8,000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根据三岔湖海天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本公司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重大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董事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3)对中交(宜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建设)的投资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交建设,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比例9%。根据中交建设章程,董事会成员共5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名董事,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各委派1名董事,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重大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4)对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元环保)的投资
2008年8月,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开元)与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业化特许经营协议》,四川新开元取得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夹江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30年。2018年8月,四川新开元与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业化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由四川新开元负责夹江项目提标改造工程及城市污水主次干管渗漏修补工程(以下简称提标改造项目)。夹江县濯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濯缨水务,实际控制人夹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为支持该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于2020年5月成立振元环保,注册资本5,000万元。2022年3月,濯缨水务、四川新开元及振元环保共同签订了《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见证方签署,约定濯缨水务同意振元环保增资至15000万元,濯缨水
务认缴出资9,750万元,持股65%,四川新开元认缴出资5,250万元,持股35%。最终双方持股比例及实际出资根据提标改造项目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算报告结论进行调整认定。振元环保承接四川新开元及其前身与夹江县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2022年3月本公司与四川新开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四川新开元将持有振元环保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本公司。股权转让价暂定为5,250万元,最终转让价根据提标改造项目政府审定后项目总投资确定。
截止2023年5月30日,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基于以下几点,判断本公司已经拥有对振元环保的权利,并能主导振元环保的相关活动享有相应的可变回报,并能够运用对振元环保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了振元环保,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022年末,因提标改造项目尚未完成政府决算审计,公司在振元环保实际出资比例尚未确定,根据认缴比例,本公司仅占35%,因此未将此部分纳入合并范围,仅作为合营企业。2023年5月,政府审计机关出具提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的总投资金额及前述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振元环保的实际持股比例为52.97%,本公司实际持有的股权及享有的特许经营权回报已经超过50%。
2、根据振元环保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振元环保设立执行董事,由本公司推荐,股东会确定,振元环保股东会决议已通过本公司推荐的执行董事。
3、根据振元环保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由本公司垫支振元环保日常运营费用并享有全部日常运营盈亏,项目投资的资本回报以项目投资审计金额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整体上分析,本公司享有振元环保全部的运营回报及根据实际投资比例确定的比例计算的投资回报,本公司实际享有将振元环保超过50%的可变回报。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康恒项目投资款 | 199,977,245.00 | 199,977,245.00 |
兴储世纪项目投资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其他说明:
注1:2021年11月,本公司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签订《增资认购协议》,本公司以每股30.55元向康恒环境增资6,545,900.00股,合计支付199,977,245.00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康恒环境1.22%的股份。本公司将该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基于本公司所了解的被投资单位情况,公允价值相较于投资成本,本公司认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注2:2022年6月2日,本公司与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5,000万元认购兴储世纪部分增资股份1,949.09万股。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兴储世纪1.59%的股份。本公司将该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基于本公司所了解的被投资单位情况,公允价值相较于投资成本,本公司认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967,897.33 | 326,389.77 | 24,294,287.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3,967,897.33 | 326,389.77 | 24,294,287.1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247,350.57 | 125,107.98 | 7,372,458.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8,882.95 | 3,235.53 | 392,118.48 | |
(1)计提或摊销 | 388,882.95 | 3,235.53 | 392,118.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636,233.52 | 128,343.51 | 7,764,577.0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31,663.81 | 198,046.26 | 16,529,710.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720,546.76 | 201,281.79 | 16,921,828.5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雁江路后西街门市占地 | 97,665.01 | 注1 |
张家岩加压站值班室 | 49,377.12 | 注2 |
张家岩加压泵房 | 170,354.21 | 注2 |
合计 | 317,396.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1:该门市系原资阳市供排水公司资产,资阳市供排水公司资产改制注入资阳海天。改制前由资阳市城市建设委员会统一对资阳市雁江路后西街进行建设,并分给各相关国企及事业单位使用,但土地一直未分配给供排水公司。由于时间久远,相关土地分配当事人已经无法联系,无法办理土地产权证,该门市只办理了“房权证资阳字第 2010-087789”号房产证。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为原简阳市供排水总公司修建的房屋,因为缺少相关建设资料,所以无法办理相关房屋权属证书。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95,935,751.80 | 795,879,249.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95,935,751.80 | 795,879,249.7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管道及沟槽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1,073,821.90 | 185,627,155.10 | 564,825,856.44 | 240,396,297.06 | 29,362,021.23 | 20,640,690.86 | 13,987,617.20 | 1,295,913,459.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53,854.10 | 5,366,165.77 | 6,356,925.49 | 15,444,498.93 | 3,911,531.53 | 1,044,972.54 | 1,020,714.85 | 39,798,663.21 |
(1)购置 | 856,464.00 | 15,141,725.93 | 3,772,951.88 | 959,453.54 | 840,953.16 | 21,571,548.5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797,390.10 | 5,363,565.77 | 6,356,925.49 | 17,517,881.3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600.00 | 302,773.00 | 138,579.65 | 85,519.00 | 179,761.69 | 709,233.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0,051.57 | 1,130,845.10 | 3,462,851.44 | 70,209.35 | 85,395.83 | 5,069,353.29 | ||
(1)处置或报废 | 1,130,845.10 | 3,462,851.44 | 70,209.35 | 85,395.83 | 4,749,301.72 | |||
(2)转入在建工程 | 320,051.57 | 320,051.57 | ||||||
4.期末余额 | 247,727,676.00 | 190,673,269.30 | 571,182,781.93 | 254,709,950.89 | 29,810,701.32 | 21,615,454.05 | 14,922,936.22 | 1,330,642,769.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083,207.89 | 60,690,481.81 | 307,913,073.91 | 72,057,923.49 | 18,485,760.27 | 12,084,075.02 | 4,719,687.66 | 500,034,210.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94,782.03 | 5,813,302.74 | 14,471,259.05 | 10,941,717.43 | 1,413,944.82 | 1,457,626.00 | 699,019.66 | 39,291,651.73 |
(1)计提 | 4,494,782.03 | 5,813,251.29 | 14,471,259.05 | 10,928,716.37 | 1,401,809.14 | 1,448,831.61 | 680,051.28 | 39,238,700.77 |
(2)企业合并增 | 51.45 | 13,001.06 | 12,135.68 | 8,794.39 | 18,968.38 | 52,950.96 |
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2,384.62 | 977,707.05 | 3,220,753.70 | 66,785.07 | 81,213.43 | 4,618,843.87 | ||
(1)处置或报废 | 977,707.05 | 3,220,753.70 | 66,785.07 | 81,213.43 | 4,346,459.25 | |||
(2)转入在建工程 | 272,384.62 | 272,384.62 | ||||||
4.期末余额 | 28,577,989.92 | 66,231,399.93 | 322,384,332.96 | 82,021,933.87 | 16,678,951.39 | 13,474,915.95 | 5,337,493.89 | 534,707,017.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9,149,686.08 | 124,441,869.37 | 248,798,448.97 | 172,688,017.02 | 13,131,749.93 | 8,140,538.10 | 9,585,442.33 | 795,935,751.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6,990,614.01 | 124,936,673.29 | 256,912,782.53 | 168,338,373.57 | 10,876,260.96 | 8,556,615.84 | 9,267,929.54 | 795,879,249.7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19,744.10 | 19,744.10 | 资阳市一水厂资产,在1992年已停止使用,资阳海天2003年度取得时以净残值入账。 |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63,258.52 | 63,258.52 | |||
合计 | 83,002.62 | 83,002.62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70,349.21 |
管道及沟槽 | 45,691.62 |
合计 | 116,040.83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0,015,792.20 | 由于时间久远,新津海天未能取得办证手续,故未办理产权证 |
房屋建筑物 | 1,607,892.75 | 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 |
房屋建筑物 | 13,459,146.56 | 因尚未竣工验收或正在完善土地变更手续而未办理产权 |
房屋建筑物 | 847,423.52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332,965.54 | 27,945,561.9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5,332,965.54 | 27,945,561.9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海天集团研发总部 | 377,358.48 | 377,358.48 | 1,730,164.30 | 1,730,164.30 | ||
自来水管网工程 | 13,714,308.22 | 13,714,308.22 | 10,051,675.42 | 10,051,675.42 | ||
水厂扩建工程 | 3,059,536.66 | 3,059,536.66 | 8,447,488.60 | 8,447,488.60 | ||
智慧水务平台 | 5,556,007.22 | 5,556,007.22 | 5,304,847.21 | 5,304,847.21 | ||
其他自营工程 | 2,625,754.96 | 2,625,754.96 | 2,411,386.40 | 2,411,386.40 | ||
合计 | 25,332,965.54 | 25,332,965.54 | 27,945,561.93 | 27,945,561.9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海天集团研发总部 | 360,000,000.00 | 1,730,164.30 | 4,232,556.37 | 5,585,362.19 | 377,358.48 | 75.30 | 在建 | 15,035,025.25 | 融资/自筹 | |||
新津农村安全饮用水提升工程 | 6,642,698.00 | 122,868.00 | 2,932,699.80 | 3,055,567.80 | 46.00 | 在建 | 自筹 | |||||
新津1.5万m3/d一体化净水设备项目 | 5,670,000.00 | 5,414,489.93 | 470,096.55 | 5,884,586.48 | 103.78 | 已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372,312,698.00 | 7,267,522.23 | 7,635,352.72 | 11,469,948.67 | 3,432,926.28 | / | / | 15,035,025.25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02,453.80 | 736,420.87 | 1,520,334.11 | 15,559,208.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581.22 | 100,581.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080.89 | 61,080.89 | ||
4.期末余额 | 13,241,372.91 | 736,420.87 | 1,620,915.33 | 15,598,709.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99,337.50 | 589,136.68 | 833,123.89 | 2,421,598.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5,261.47 | 147,284.19 | 47,385.38 | 609,931.04 |
(1)计提 | 415,261.47 | 147,284.19 | 47,385.38 | 609,931.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14,598.97 | 736,420.87 | 880,509.27 | 3,031,529.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826,773.94 | 740,406.06 | 12,567,180.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303,116.30 | 147,284.19 | 687,210.22 | 13,137,610.71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应用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236,169.24 | 3,835,123,750.19 | 6,766,368.61 | 802,000.00 | 3,917,928,288.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138,396.93 | 365,301.03 | 221,503,697.96 | ||||
(1)购置 | 365,301.03 | 365,301.0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97,981,835.30 | 97,981,835.30 | |||||
(4)BOT项目建设支出 | 123,156,561.63 | 123,156,561.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5,236,169.24 | 4,056,262,147.12 | 7,131,669.64 | 802,000.00 | 4,139,431,986.0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313,466.39 | 656,344,754.36 | 2,015,701.42 | 194,956.52 | 677,868,878.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0,737.13 | 67,559,923.97 | 365,848.26 | 236,842.38 | 69,303,351.74 | ||
(1)计提 | 1,140,737.13 | 61,003,209.48 | 365,848.26 | 236,842.38 | 62,746,637.25 | ||
(2)企业合并增加 | 6,556,714.49 | 6,556,714.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454,203.52 | 723,904,678.33 | 2,381,549.68 | 431,798.90 | 747,172,230.4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88,886,320.84 | 188,886,320.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8,886,320.84 | 188,886,320.8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781,965.72 | 3,143,471,147.95 | 4,750,119.96 | 370,201.10 | 3,203,373,434.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922,702.85 | 2,989,892,674.99 | 4,750,667.19 | 607,043.48 | 3,051,173,088.5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22,210.71 | 资阳污水根据政府规划要求建设,所占用土地暂未办理土地产权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合同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标、竞争性谈判、拍卖等方式获得特许经营权,上表中以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等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的项目符合14号解释中关于“双特征”和“双控制”的要求,本公司均按照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以下对上述BOT、TOT、ROT项目简称PPP项目。截止本年末本公司拥有43个供水及污水处理服务相关的PPP项目(含PPP授权之前的直接以BOT或TOT方式获取)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20-30年不等。本公司根据特许经营权的约定,参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公司需要将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的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
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约定了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本公司的PPP 项目合同存在两种收入结算方式:
(1)投资本金+投资回报+日常运营收入
项目建成后本公司拥有以折旧或摊销的方式收回投资本金,以固定的利率收取投资回报的权利,投资本金以政府审计或者确认金额为准。日常运营收入根据日常运行成本考虑一定运营利润确定单价*污水处理量。
(2)污水处理量*核定的水费单价
项目建成后政府考虑经审计或确认的项目总投资额,并结合日常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确定污水处理综合单价。本公司根据污水处理量及政府核定单价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PPP项目特许经营权一般约定一年或者两年将会进行成本监审,根据监审结果调整水费单价。
本公司的PPP项目均有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根据不同程度和方式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费用的约定或从量计费的约定。本公司的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大部分约定了终止选择权而未对续约权做约定。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简阳海天 | 9,357,619.85 | 9,357,619.85 | ||||
合计 | 9,357,619.85 | 9,357,619.8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简阳海天 | 9,357,619.85 | 9,357,619.85 | ||||
合计 | 9,357,619.85 | 9,357,619.8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融资担保费 | 1,729,028.64 | 1,839,871.11 | 629,198.81 | 2,939,700.94 | |
装修费 | 4,434,473.47 | 1,299,876.19 | 818,886.56 | 4,915,463.10 | |
其他 | 938,409.25 | 263,207.56 | 359,615.34 | 842,001.47 | |
合计 | 7,101,911.36 | 3,402,954.86 | 1,807,700.71 | 8,697,165.5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6,584,865.98 | 2,731,306.68 | 29,906,951.89 | 4,469,040.22 |
预计负债 | 143,328,734.84 | 22,033,129.12 | 129,911,996.22 | 19,802,716.17 |
坏账准备 | 83,403,837.30 | 11,227,179.04 | 63,461,312.86 | 8,777,885.58 |
暂估成本 | 39,239,640.47 | 9,809,910.12 | 32,759,057.55 | 8,189,764.39 |
政府补助 | 30,545,267.62 | 4,583,556.83 | 32,171,797.71 | 4,827,736.35 |
固定资产折旧 | 10,350,123.70 | 1,552,518.56 | 9,738,608.28 | 1,460,791.24 |
租赁 | 582,823.28 | 89,932.23 | 982,538.53 | 159,693.76 |
其他 | 141,491.97 | 21,223.80 | ||
合计 | 324,035,293.19 | 52,027,532.58 | 299,073,755.01 | 47,708,851.51 |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2 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0,171,046.86 | 9,881,986.88 | 53,301,520.30 | 10,357,976.6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租赁准则差异 | 1,230,289.06 | 257,667.45 | 1,619,134.75 | 333,511.52 |
合计 | 51,401,335.92 | 10,139,654.33 | 54,920,655.05 | 10,691,488.12 |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2 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9,346,852.09 | 65,727,767.39 |
可抵扣亏损 | 89,286,539.60 | 88,379,259.96 |
合计 | 178,633,391.69 | 154,107,027.3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4,528,636.86 | 4,528,636.86 | |
2024 | 6,030,493.64 | 6,030,493.64 | |
2025 | 20,904,895.52 | 21,311,608.55 | |
2026 | 11,342,145.28 | 12,834,341.20 | |
2027 | 30,657,859.45 | 43,674,179.71 | |
2028 | 15,822,508.85 | ||
合计 | 89,286,539.60 | 88,379,259.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994,883.96 | 994,883.96 | 2,046,742.89 | 2,046,742.89 | ||
应收一年以上工程质保金 | 23,810,587.45 | 1,613,807.25 | 22,196,780.20 | 23,855,542.10 | 1,636,284.57 | 22,219,257.53 |
合计 | 24,805,471.41 | 1,613,807.25 | 23,191,664.16 | 25,902,284.99 | 1,636,284.57 | 24,266,000.4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1,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68,000,000.00 | 8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9,615.59 | 569,673.26 |
合计 | 68,069,615.59 | 331,569,673.2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
1)2022年10月,公司向广发银行成都分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0月30日。海天投资、费功全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2023年6月,公司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借款1,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14日。海天投资、费功全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346,166.80 | |
合计 | 5,346,166.8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395,401,983.58 | 421,550,268.95 |
材料设备款 | 101,322,741.25 | 109,782,387.06 |
股权转让款 | 22,165,124.46 | 22,165,124.46 |
其他 | 34,928,088.10 | 31,073,202.36 |
合计 | 553,817,937.39 | 584,570,982.8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281,596.03 | 未结算工程款 |
四川宝鑫建设有限公司 | 53,473,308.03 | 未结算工程款 |
四川富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4,336,018.48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方创业(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75,551.47 | 未结算工程款 |
京源中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099,727.05 | 未结算材料设备款 |
合计 | 206,266,201.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供水业务 | 112,549,864.95 | 118,281,350.14 |
工程业务 | 5,658,297.64 | 5,659,041.72 |
污水处理业务 | 1,110,674.44 | 13,338,480.08 |
其他 | 286,352.47 | 311,061.41 |
合计 | 119,605,189.50 | 137,589,933.3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378,460.52 | 82,139,742.57 | 89,775,836.22 | 20,742,366.8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070,931.33 | 7,070,931.33 | ||
三、辞退福利 | 742,704.56 | 738,804.56 | 3,9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8,378,460.52 | 89,953,378.46 | 97,585,572.11 | 20,746,266.8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591,022.95 | 70,186,951.89 | 77,704,472.88 | 18,073,501.96 |
二、职工福利费 | 3,831,273.60 | 3,831,273.60 | ||
三、社会保险费 | 4,224,426.99 | 4,224,426.9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11,211.96 | 3,911,211.96 | ||
工伤保险费 | 273,620.13 | 273,620.13 | ||
生育保险费 | 39,594.90 | 39,594.90 | ||
四、住房公积金 | 9,944.00 | 2,508,229.90 | 2,511,585.90 | 6,58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77,493.57 | 1,388,860.19 | 1,504,076.85 | 2,662,276.9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8,378,460.52 | 82,139,742.57 | 89,775,836.22 | 20,742,366.8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835,125.79 | 6,835,125.79 | ||
2、失业保险费 | 235,805.54 | 235,805.5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070,931.33 | 7,070,931.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889,895.96 | 14,934,503.5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7,207,158.72 | 15,535,003.90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0,897.78 | 222,356.97 |
水资源税 | 2,031,514.12 | 1,844,375.41 |
土地使用税 | 481,077.09 | 921,362.46 |
其他 | 486,230.73 | 716,729.41 |
合计 | 34,256,774.40 | 34,174,331.7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70,209.00 | 370,209.00 |
应付股利 | 652,091.70 | |
其他应付款 | 169,388,910.15 | 125,835,526.67 |
合计 | 170,411,210.85 | 126,205,735.67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国债贷款利息 | 370,209.00 | 370,209.00 |
合计 | 370,209.00 | 370,209.0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652,091.70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652,091.7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汾阳渊昌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借款(注1) | 68,811,268.55 | 55,957,389.14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 | 55,871,609.00 | 30,871,609.00 |
代收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 | 20,806,491.09 | 14,024,844.10 |
应付TOT特许经营权转让款 | 5,291,062.55 | 5,291,062.55 |
豫源清污水股权转让款 | 4,839,000.00 | |
押金、保证金 | 2,689,625.55 | 2,689,625.55 |
代收代付款 | 446,618.12 | 592,850.30 |
其他 | 15,472,235.29 | 11,569,146.03 |
合计 | 169,388,910.15 | 125,835,526.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324,159.00 | 江油海天股东往来款,用于支付项目投资款,暂未结算。 |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5,291,062.55 | 江油海天江油市第一批(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款,未到约定支付条件。 |
康恒环境(注1) | 54,083,816.65 | 汾阳渊昌股东借款暂未归还 |
合计 | 69,699,038.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2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海康和康恒环境与中科实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中科实业转让持有汾阳渊昌 80%股权及截至 2022年7月27日(不含)的债权。其中:中海康受让汾阳渊昌64%股权及对应的80%债权,康恒环境受让汾阳渊昌16%股权及对应的20%债权。
2023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海康和康恒环境与自然人李钟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海康以0.8元受让自然人李钟贞持有汾阳渊昌16%股权,康恒环境以0.2元受让自然人李钟贞持有汾阳渊昌4%股权。该股权转让后,本公司间接持有汾阳渊昌股权比例变更为64%,康恒环境持有汾阳渊昌股权比例变更为36%。
上述款项系康恒环境据此承接中科实业对汾阳渊昌的债权及本期按照双方股东持股比例新增债权。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豫源清污水 | 3,344,536.54 | |
合计 | 3,344,536.54 |
其他说明:
本期末持有待售负债减少,系本公司将持有豫源清污水100%股权转让三和环保所致。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54,515,663.18 | 374,016,702.0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82,600.00 | 702,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78,101.04 | 1,721,258.64 |
合计 | 456,776,364.22 | 376,439,960.73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详见本附注七、45 长期借款所述。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829,356.19 | 1,350,872.33 |
合计 | 829,356.19 | 1,350,872.3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480,653,472.80 | 1,491,500,503.80 |
抵押借款 | 27,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90,000,000.00 | 2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1,670,653,472.80 | 1,538,500,503.8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
1)2020年5月1日,简阳海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19,6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16,741.6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5月21日至2030年5月10日。该借款以资阳海天持有的简阳海天93.14%的股权,简阳海天应收账款全部账户以及自来水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以简阳海天第二自来水厂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由本公司、费功全、潘婷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10,541.6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8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014年3月4日,资阳海天向中国工商银行资阳分行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3日。资阳海天以资阳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以价值3,380.00万元的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015年7月13日,资阳海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8月5日至2025年7月12日。资阳海天以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下的应收账款以及资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下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持有的资阳海天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4,45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8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019年12月6日,资阳污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14,0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13,674.75万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5日。资阳污水以资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建设项目项下全部收益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资阳海天持有资阳污水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资阳国用(2010)第BA3113125号土地使用权、资阳污水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费功全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10,074.75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6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015年9月22日,简阳环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1日。本公司以持有的简阳沱江环保100%股权、简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简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项下产生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费功全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9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325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017年12月13日,宜宾海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10,9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9年7月10日。本公司以持有的宜宾海天5,500万元出资额股权、宜宾杨湾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权及对应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7,25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1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2020年9月7日,宜宾海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1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30年6月20日。本公司以持有的宜宾海天8,600万元出资额股权、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能特许经营权及对应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 11,7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1,6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020年6月9日,乐山海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35,0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28,443.73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24日至2035年6月8日。乐山海天以乐山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应收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污水处理费,本公司持有的乐山海天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潘婷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24,043.73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2,4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2023年3月22日,金堂海天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31年3月21日。金堂海天以与金堂县水务局签订的《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一标段)金堂工业区东区(同兴新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金堂工业区东区(同兴新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2016年12月19日,彭山海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18日。彭山海天以彭山区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污水处理收费权、彭山区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彭山海天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本公司、费功全、张军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1,0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4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013年10月30日,开封海天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开封海天以马家河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费功全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5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5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2017年6月16日,平昌海天向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借款7,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6月21日至2026年12月21日。平昌海天以平昌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费权提供质押,同时费功全、潘婷、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3,55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9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2020年6月5日,蒲江达海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借款54,0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25,467.97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7月7日至2035年6月4日。蒲江达海以蒲江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公司、费功全、潘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25,467.97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2,25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2020年10月20日,简阳环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6,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2日至2030年10月19日。本公司以持有的简阳环保100%股权、简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产生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费功全、潘婷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6,05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35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2021年9月17日,彭山海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23日至2031年9月17日。彭山海天以其《彭山县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BOT特许经营权协议书补充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及其项下的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收
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张军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3,458.2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339.45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2021年1月28日,彭山海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乐山支行借款3,4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8年9月30日。彭山海天以彭山县观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2,6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4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2021年9月29日,江油海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借款8,3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7,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35年12月25日。江油海天以江油市第一批(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于主合同债务存续期内的全部经营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7,095.18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469.88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2020年11月24日,罗平海天向中国农业银行罗平县支行借款10,0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8,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5日至2028年11月23日。罗平海天以特许经营权项下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费功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5,843.75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062.5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2022年7月11日,雅安海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10,6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2,15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8月5日至2038年7月20日。本公司以持有的雅安海天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雅安海天以其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2,15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3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22年4月25日,清源水务向中原银行濮阳县支行借款3,100万元,截至期末已借入2,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5月27日至2030年3月3日。清源水务以濮阳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担保,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2,8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93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2022年12月19日,五通桥达海向浦发银行乐山支行借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1日。五通桥达海以污水处理收费权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天投资)、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1,11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2022年12月19日,金口河达海向浦发银行乐山支行借款1,57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9年12月1日。金口河达海以污水处理收费权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同时由海天投资、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1,525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75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2022年3月31日,乐山马边向浦发银行乐山支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3月31日至2031年12月31日。乐山马边以污水处理收费权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同时由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1,9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5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2022年5月27日,本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6日。乐至海天以其乐至县县城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宜宾翠屏海天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海天投资、费功全、潘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19,98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9,98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2020年5月29日,新疆高新海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5月29日至2033年3月31日。新疆海天以其厂房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以其污水处理厂收益权及其项下对应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潘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5,0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45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2022年12月28日,峨眉山海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月6日至2037年12月21日。本公司以持有的峨眉山海天100%股权、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费功全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9,75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5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2023年6月29日,资阳海天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至2031年6月28日。资阳海天以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及资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期末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保证借款
1)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九支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由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费功全、潘婷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2,0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023年5月12日,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由资阳海天、费功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借款截至期末余额为20,000万元,其中需在未来一年内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未到付息日的利息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6,787,727.14 | 18,813,347.9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216,890.79 | 3,528,003.88 |
合计 | 13,570,836.35 | 15,285,344.0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98,448.62 | 1,246,582.6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598,448.62 | 1,246,582.6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购买资产 | 663,300.00 | 1,345,9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4,851.38 | 99,317.40 |
合计 | 598,448.62 | 1,246,582.6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23,335,337.46 | 23,335,337.46 | (1)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污水处理设施、自来水生产设施更新支出 | 139,956,571.29 | 156,547,440.40 | (2) |
合计 | 163,291,908.75 | 179,882,777.8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未决诉讼系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新开元、本公司及振元环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可能产生的诉讼赔偿。原告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农商行)于2022年5月向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对四川新开元、本公司、振元环保及其他自然人的民事诉讼,其诉讼要求(1)四川新开元偿还原告乐山农商行贷款本金2,200万元并支付截止2022年4月29日的利息1,335,337.46元,本息合计23,335,337.46元,及从2022年4月30日起以本金2,2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695%计算支付罚息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2)要求对夹江项目污水处理费收入应收账款及其对应的收益权享有质权,当四川新开元未履行上述(1)债务时,原告乐山农商行有权对上述应收账款以及对应的收益权转让的价款、转让后的污水处理费应收账款在上述(1)债务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3)要求本公司将股权交易款中的2,200万元直接支付至原告以清偿上述(1)诉讼请求中的借款本金2,200万元,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本金2,200万元为基数,从2022年4月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等诉讼要求。2022年11月28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1102民初3944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如下:(1)被告四川新开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乐山农商行2,200万元、期内利息1,335,337.46元及罚息;(2)原告乐山农商行对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业化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支付给被告振元环保污水处理费享有请求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等。2022年12月,振元环保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为乐山农商行对海天股份应支付给四川新开元的股权交易价款在2,200万元限额内有优先受偿权。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重审。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案已经发回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重审,尚未开庭。
根据前述一审判决的情况,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不低估负债和成本费用的原则,按一审判决的金额在2022年度计提了预计负债。本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一审重审或其他司法途径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BOT、TOT等项目后续大修更新改造支出系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为使有关基础设施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本公司根据预计特许经营期内设备更新支出的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确认预计负债。预计的更新支出以项目投入运营年度五年期以上长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计算特许经营期内各期预计成本及隐含利息支出,逐期确认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3,236,107.06 | 446,432.59 | 2,054,284.73 | 41,628,254.92 | 收到政府补助款项 |
合计 | 43,236,107.06 | 446,432.59 | 2,054,284.73 | 41,628,254.9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管网改造、建设专项资金 | 9,470,593.41 | - | - | 560,943.30 | - | 8,909,650.11 | 与资产相关 |
自来水配套费补助 | 4,684,143.23 | - | - | 553,001.52 | - | 4,131,141.71 | 与资产相关 |
供水管线迁改还建补偿资金 | 12,880,823.68 | 446,432.59 | - | 544,990.26 | - | 12,782,266.01 | 与资产相关 |
供水管网灾后重建资金 | 1,602,104.23 | - | - | 291,291.66 | - | 1,310,812.57 | 与资产相关 |
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工程实验室 | 1,980,712.56 | - | - | 100,000.01 | - | 1,880,712.55 | 与资产相关 |
MBR平板膜四位一体乡镇污水处理技术集成与示范 | 1,050,000.00 | - | - | - | - | 1,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城镇污水处理技术中介服务创新示范项目立项经费 | 1,000,000.00 | - | - | - | -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城乡污水重点污染物MBR协同处理系统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 300,000.00 | - | - | - | -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含磷废水资源化处理与远程运营技术的研究项目经费 | 300,000.00 | - | - | - | -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河南省污水处理厂和总磷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安装总磷自动监控设施政府补助 | 19,666.87 | - | - | 1,999.98 | - | 17,666.89 | 与资产相关 |
科创局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城镇污水厂稳定达标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 | 1,800,000.00 | - | - | - | - | 1,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固定污染源视频监控补助款 | 14,063.08 | - | - | 2,058.00 | - | 12,005.08 | 与资产相关 |
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7,500,000.00 | - | - | - | - | 7,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水中抗生素及抗性基因污染精准治理纳米材料与技术项目 | 634,000.00 | - | - | - | - | 63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43,236,107.06 | 446,432.59 | - | 2,054,284.73 | - | 41,628,254.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管网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系政府拨付指定用于供水管网改造、建设专项资金,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改造、修建完成后,按照管网资产预计使用或剩余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注2:根据新津县人民政府2005年1月18日第40次常务会议纪要,新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新津县收取的配套费自来水部分,在扣除调剂资金后,按照“企业申请、建设局审核、财政局审批、县政府审定”的原则,前三年全部,第四年起按50%的标准,补助企业自来水工程建设。新津海天于2013年12月收到新津县水务局拨付的2010年5月-2012年12月的自来水建设工程补助7,025,833.22元,于2016年8月10日收到新津县水务局下拨的自来水配套补助资金6,004,200.00元。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新津海天按照该项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
注3:供水管线迁改还建补偿资金系政府及其平台公司因市政建设需对原有管道进行改迁还建拨付的补偿资产,参照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处理,本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迁改还建完成后,按照管网资产预计使用或剩余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
注4:简阳海天2008年至2012年期间收到简阳市财政局拨付的简阳市城区供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专项资金884万元,该项目已于2010年9月完工。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简阳海天按照该项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
注5:根据2017年12月28日成都市财政局下达关于《2017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投资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建设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按设备折旧年限摊销后转入其他收益。
注6: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申报编号:17ZDYF3145),本公司2018年6月20日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MBR平板膜四位一体乡镇污水处理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5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注7:根据四川省科技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川科高[2018]12号),本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一城镇污水处理技术中介服务创新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注8: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申报编号:18GJHZ0093),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城乡污水重点污染物MBR协同处理系统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注9: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申报编号:18ZDYF1135),彭山海天2018年收到含磷废水资源化处理与远程运营技术的研究项目经费共计3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注10:2017年6月9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全省污水处理厂和总磷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安装总磷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开封海天收到总磷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补助4万元,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按照总磷设备资产预计使用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
注11:根据《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任务合同书》(申报编号:19ZDZX0007),本公司于2019年8月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科创局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8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注12:根据《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绵阳市固定污染源自动检测监控体系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的通知》(绵环办发(2020)53号》及《绵阳市固定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项目合同》,江油海天于2021年12月收到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拨付的固定污染源视频监控补助款20,580.10元。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工。江油海天按照该项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摊销,将款项转至其他收益。
注13: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垃圾处理项目补助资金、污水处理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建计(2021)1869),汾阳渊昌于2022年6月17日收到由汾阳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发放的2021年垃圾处理项目补助资金7,500,000.00元。该项目截止2023年6月30日未完工,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注1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科研协作合同书-医院污水抗生素与抗性基因污染治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水中抗生素及抗性基因污染精准治理纳米材料与技术》,本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由北京大学拨付的水中抗生素及抗性基因污染精准治理纳米材料与技术项目项目款634,000.00元,该项目截止2023年6月30日未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61,760,000.00 | 461,76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11,391,271.38 | 911,391,271.38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911,391,271.38 | 911,391,271.3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3,520,580.72 | 73,520,580.7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3,520,580.72 | 73,520,580.7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5,676,913.64 | 775,954,265.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81,092.2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5,495,821.37 | 775,954,265.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0,926,673.85 | 213,404,505.1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9,409,856.7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4,272,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收购汾阳渊昌少数股东购买溢价 | 38,612,410.9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7,810,084.26 | 905,676,913.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81,092.27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3,339,955.17 | 322,142,329.60 | 551,497,077.13 | 298,884,253.79 |
其他业务 | 4,302,554.62 | 840,026.39 | 3,320,718.60 | 859,801.76 |
合计 | 617,642,509.79 | 322,982,355.99 | 554,817,795.73 | 299,744,055.5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供水业务 | 189,953,288.98 | |
污水处理业务 | 393,606,821.69 | |
工程业务 | 19,194,693.43 | |
其他 | 14,887,705.6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四川省内 | 555,036,274.06 | |
四川省外 | 62,606,235.73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617,642,509.7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供水业务
自来水销售业务实行按月抄表、按月结算。管道及户表安装业务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确认收入。根据合同约定预收或者验收后收取款项。
B、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业务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认收入。按月或按季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C、工程业务本公司实际提供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通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项目施工过程中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的 80%-95%左右收取款项,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收取至总造价的 80%-97%,剩余款项在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收取。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6,325.00 | 898,689.17 |
教育费附加 | 279,552.44 | 396,874.2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449,239.56 | 1,723,527.26 |
土地使用税 | 4,225,979.64 | 3,625,839.95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401,295.59 | 140,684.26 |
水资源税 | 4,010,038.34 | 3,671,487.09 |
其他 | 306,086.52 | 398,117.67 |
合计 | 12,298,517.09 | 10,855,219.6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533,603.38 | 5,670,011.77 |
劳务及维修费 | 1,959,802.75 | 908,872.88 |
广告宣传费 | 634,811.47 | 1,232,815.76 |
业务招待费 | 5,800,872.48 | 5,476,950.85 |
其他 | 949,956.41 | 798,648.54 |
合计 | 15,879,046.49 | 14,087,299.8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818,517.93 | 35,011,215.57 |
业务招待费 | 10,171,221.93 | 5,541,025.74 |
折旧费摊销 | 7,279,247.33 | 4,691,198.67 |
劳务、绿化及维修费 | 4,621,722.15 | 3,464,206.61 |
咨询顾问费 | 1,730,076.95 | 1,378,118.88 |
办公费 | 1,896,106.27 | 2,276,225.83 |
汽车耗用费 | 1,358,521.12 | 1,286,009.50 |
差旅交通费 | 1,423,193.98 | 516,937.49 |
其他 | 5,972,036.11 | 5,818,444.22 |
合计 | 73,270,643.77 | 59,983,382.5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31,911.95 | 1,307,956.68 |
咨询、服务费 | 351,372.84 | 272,400.00 |
其他 | 513,881.80 | 101,694.99 |
合计 | 2,197,166.59 | 1,682,051.6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0,906,164.01 | 59,245,238.44 |
利息收入 | -9,975,336.49 | -3,091,518.24 |
其他支出 | 667,541.65 | 749,309.50 |
合计 | 41,598,369.17 | 56,903,029.7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的政府补助 | 2,054,284.73 | 1,923,634.83 |
首发上市奖励 | 1,000,000.00 | 0.00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822,297.42 | 996,072.00 |
增值税退税 | 418,735.29 | 1,079,014.93 |
BOT项目运营补贴 | 3,941,747.57 |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 | 878,125.07 | 1,719,232.71 |
合计 | 5,173,442.51 | 9,659,702.04 |
其他说明: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来源和依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直接计入合计 | 1,959,851.23 | 7,736,067.21 | ||
BOT项目运营补贴 | 3,941,747.57 | 与收益相关 |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418,735.29 | 1,079,014.93 | 与收益相关 | |
上市奖励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注1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零星补助 | 541,115.94 | 2,715,304.71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转入 | 2,054,284.73 | 1,923,634.8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014,135.96 | 9,659,702.04 |
注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2)号),对2021年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以及在北京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省内企业,省级财政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本公司于2023年5月收到由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的首发上市奖励资金100万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72,972.06 | 1,794,826.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30,375.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94,845.20 | 1,029,835.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109,302.50 | |
合计 | 8,698,193.24 | 5,933,964.9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196,244.06 | -10,448,333.3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75,698.84 | -398,742.9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40,872.16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2,653.29 | |
合计 | -23,533,724.03 | -10,847,076.3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1,523.02 | -56,319.43 |
合计 | -1,523.02 | -56,319.4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58,542.98 | 2,873.90 |
合计 | 58,542.98 | 2,873.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 |
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滞纳金收入 | 370,315.53 | 458,548.00 | 370,315.53 |
其他 | 401,818.65 | 551,653.62 | 401,818.65 |
合计 | 772,134.18 | 1,010,201.62 | 772,134.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684.80 | 203,462.00 | 1,684.80 |
罚款及其他赔偿支出 | 15,801.39 | 93,950.00 | 15,801.39 |
其他 | 319,181.37 | 22,468.07 | 319,181.37 |
合计 | 336,667.56 | 319,880.07 | 336,667.5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330,499.18 | 20,110,391.5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870,514.86 | -3,825,491.99 |
合计 | 21,459,984.32 | 16,284,899.5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0,246,808.9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061,702.2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920,747.6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59,552.0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770.3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83,736.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96,084.7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508,701.39 |
税收优惠 | -2,786,046.74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28,954.35 |
所得税费用 | 21,459,984.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 | 56,167,831.00 | 50,608,449.27 |
政府奖励、补助 | 4,580,762.15 | 6,809,896.17 |
利息收入 | 2,712,070.14 | 3,091,518.24 |
租金 | 1,160,642.40 | 1,419,629.40 |
代收款及收回代垫款项 | 69,220.42 | 2,933,792.61 |
违约金收入 | 381,427.82 | 320,923.65 |
其他 | 1,137,804.64 | 1,228,817.99 |
合计 | 66,209,758.57 | 66,413,027.3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代收污水费、垃圾处理费 | 49,047,524.85 | 45,258,783.67 |
期间费用 | 37,162,816.12 | 30,541,080.74 |
代收代垫款项 | 168,211.96 | 1,462,152.78 |
捐赠支出 | 1,684.80 | 203,462.00 |
合计 | 86,380,237.73 | 77,465,479.1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外部借款 | 180,000.00 | |
BT项目本金收回 | 17,000,000.00 | |
收回受限资金 | 32,872.28 | 19,414,108.77 |
收回增值税留抵退税款 | 40,977,010.71 | |
合计 | 212,872.28 | 77,391,119.4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受限资金 | 2,081,393.39 | 1,794,340.41 |
合计 | 2,081,393.39 | 1,794,340.4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转回受限资金 | 173,783,428.82 | 16,880,560.55 |
外部往来 | 25,010,000.00 | 13,000,000.00 |
收回增值税留抵退税款 | 907,741.89 | |
融资租赁房租 | 1,058,815.49 | |
融资贷款利息收入 | 5,205,750.00 | |
合计 | 205,057,994.31 | 30,788,302.4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受限资金(含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 | 161,973,290.51 | 134,588,576.16 |
贷款服务费 | 1,907,543.01 | 895,844.45 |
外部往来款 | 10,000.00 | |
租金 | 2,620,359.22 | 385,169.00 |
合计 | 166,501,192.74 | 135,879,589.6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8,786,824.67 | 100,661,324.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23.02 | 56,319.43 |
信用减值损失 | 23,533,724.03 | 10,847,076.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238,700.77 | 33,454,738.9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09,931.04 | 536,449.67 |
无形资产摊销 | 62,746,637.25 | 62,093,202.3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07,700.71 | 1,461,116.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542.98 | -2,873.9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239,005.7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003,889.56 | 56,231,088.1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98,193.24 | -5,933,964.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71,100.32 | -3,325,919.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8,322.27 | -499,572.5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75,838.03 | -12,632,999.9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3,572,609.72 | -107,753,326.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79,334.19 | 24,541,304.7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113,658.68 | 159,972,967.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8,139,835.34 | 411,388,445.5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4,352,457.39 | 208,922,034.6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12,622.05 | 202,466,410.9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8,139,835.34 | 294,352,457.3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8,139,835.34 | 294,352,457.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8,139,835.34 | 294,352,457.3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5,286,006.23 | 因贷款、诉讼、民工工资保证及ETC保证金而受限 |
固定资产 | 50,305,331.25 | 抵押贷款、诉讼 |
无形资产 | 2,538,000,237.15 | 质押贷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492,343.81 | 以所持三岔湖北控海天股权为三岔湖北控海天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
合计 | 2,800,083,918.44 | / |
其他说明:
注:2022年6月四川派安建材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保全龙元建设、公司名下价值76,426.00元的财产的申请。截至报告期末,龙元建设因上述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76,426.00元。2023年7月14日冻结期满,该资金已解冻。
2022年12月22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振元环保名下银行账户资金及查封运输车2辆,截至报告期末,振元环保因上述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存款共计2,128,357.36元、查封固定资产价值124,615.49元。2023年8月7日经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冻结资金和解除查封车辆。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上市奖励入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增值税退税 | 418,735.29 | 其他收益 | 418,735.29 |
供水管线迁改还建补偿资金 | 446,432.59 | 递延收益 | 18,700.33 |
其他零星补助 | 541,115.94 | 其他收益 | 541,115.94 |
合计 | 2,406,283.82 | 1,978,551.5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豫源清污水 | 16,130,000 | 100 | 出售 | 2023.3.8 | 股东工商信息变更完成 | 5,930,375.98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增加合并范围的有旻择贸易和瀚务贸易,因取得控制权增加合并范围的有振元环保(详见本附注七、17、(4)长期股权投资描述),因清算子公司减少合并范围的有金堂达海。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简阳环保 | 四川简阳 | 四川简阳 | 污水处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新津海天 | 四川新津 | 四川新津 | 供水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清源水务 | 河南濮阳 | 河南濮阳 | 污水处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简阳海天 | 四川简阳 | 四川简阳 | 供水 | 93.1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五通桥达海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金口河达海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振元环保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52.9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马边达海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贞巢建设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工程建设 | 100 | 购买股权 | |
信维宇建设 | 四川简阳 | 四川简阳 | 工程建设 | 100 | 购买股权 | |
九歌建筑 | 四川乐至 | 四川乐至 | 工程建设 | 100 | 购买股权 | |
陆臻建设 | 四川新津 | 四川新津 | 工程建设 | 100 | 购买股权 | |
汾阳渊昌 | 山西汾阳 | 山西汾阳 | 垃圾处理 | 6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资阳海天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供水、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乐至海天 | 四川乐至 | 四川乐至 | 供水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资阳污水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龙元建设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工程承包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乐山海天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峨眉山海天 | 四川峨眉山 | 四川峨眉山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珙县海天 | 四川珙县 | 四川珙县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宜宾海天 | 四川宜宾 | 四川宜宾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金堂海天 | 四川金堂 | 四川金堂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天府海天 | 四川双流 | 四川双流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开封海天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平昌海天 | 四川平昌 | 四川平昌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彭山海天 | 四川彭山 | 四川彭山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江油海天 | 四川江油 | 四川江油 | 污水处理 | 8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雅安海天 | 四川雅安 | 四川雅安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海天科创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研发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平舆海天 | 河南平舆 | 河南平舆 | 污水处理 | 9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新疆高新海天 | 新疆昌吉 | 新疆昌吉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锦悦泰贸易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沣霏贸易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毅澄贸易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旻择贸易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瀚务贸易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罗平海天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污水处理 | 77.98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翠屏海天 | 四川宜宾 | 四川宜宾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蒲江达海 | 四川蒲江 | 四川蒲江 | 污水处理 | 88.2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四川海壹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
中海康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投资 | 80 | 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简阳海天 | 6.86 | 172,399.84 | 652,091.70 | 14,811,854.4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简阳海天 | 99,904,742.95 | 287,233,474.74 | 387,138,217.69 | 89,225,529.89 | 114,008,946.63 | 203,234,476.52 | 102,793,892.41 | 296,082,606.44 | 398,876,498.85 | 84,252,996.09 | 123,722,929.88 | 207,975,925.9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简阳海天 | 39,942,390.80 | 2,513,117.19 | 2,513,117.19 | 17,184,538.03 | 45,141,698.62 | 7,863,206.32 | 7,863,206.32 | 12,984,430.84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海康和康恒环境与自然人李钟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海康以0.8元受让自然人李钟贞持有汾阳渊昌16%股权,康恒环境以0.2元受让自然人李钟贞持有汾阳渊昌4%股权。该股权转让后,本公司间接持有汾阳渊昌股权比例由51.2%变更为64%。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汾阳渊昌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0.8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0.8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38,612,410.16 |
差额 | 38,612,410.9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8,612,410.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三岔湖海天 | 四川简阳 | 四川简阳 | 供水 | 50 | 权益法核算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三岔湖海天 | XX公司 | 三岔湖海天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155,209,143.33 | 186,193,585.10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3,031,295.61 | 71,928,599.25 | ||
非流动资产 | 167,963,009.12 | 165,662,521.30 | ||
资产合计 | 323,172,152.45 | 351,856,106.40 | ||
流动负债 | 51,489,207.72 | 87,917,516.47 | ||
非流动负债 | 38,698,257.10 | 38,187,117.00 | ||
负债合计 | 90,187,464.82 | 126,104,633.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6,492,343.82 | 112,875,736.46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6,492,343.82 | 112,875,736.4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1,454,938.88 | 22,071,250.04 | ||
财务费用 | 919,768.94 | 1,558,188.33 | ||
所得税费用 | 1,315,051.00 | 911,369.74 | ||
净利润 | 7,233,214.70 | 4,722,021.76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233,214.70 | 4,722,021.7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6,719,037.87 | 85,090,637.6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982,383.98 | -700,335.0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82,383.98 | -700,335.09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截止本期末,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和浮动利率借款合同,详见本附注“七、32.短期借款”、“七、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5.长期借款”项目的说明。
(2)价格风险
本公司收入按照客户实际用量或保底量与政府部门相关协议同意的单价进行计算,来源于自来水的销售收入及提供污水处理等收取的服务费。虽然本公司按照相关协议有资格申请对单价进行调整,但政府部门可行使酌情决定权或限制权,不上涨,甚至下调单价。此外,本公司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以及以市场价格采购生产所需原料,价格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信用风险
于本期末,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为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执行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同时本公司也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故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较低。期末,本公司针对前五名客户并无其他重大信用风险。
(4)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59,182.03万元,其中本公司无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3年6月30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0,844,498.87 | 570,844,498.8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
应收账款 | 758,184,300.35 | 758,184,300.35 | |||
其他应收款 | 35,957,128.81 | 35,957,128.81 | |||
合同资产 | 9,142,240.31 | 9,142,240.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22,402.95 | 622,402.95 | |||
长期应收款 | 1,046,112.69 | 3,362,505.07 | 3,698,755.58 | 8,107,373.34 | |
金融负债 | 0.00 | ||||
短期借款 | 68,069,615.59 | 68,069,615.59 | |||
应付账款 | 553,817,937.39 | 553,817,937.39 | |||
其他应付款 | 169,388,910.15 | 169,388,910.15 | |||
应付利息 | 370,209.00 | 370,209.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746,266.87 | 20,746,266.8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456,776,364.22 | 456,776,364.22 |
债 | |||||
长期借款 | 249,901,219.53 | 855,579,777.96 | 565,172,475.31 | 1,670,653,472.80 | |
长期应付款 | 663,300.00 | 663,300.00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49,977,245.00 | 249,977,245.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观察估计值是预期收益率。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四条有关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最佳估计值的条件,本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海天投资 | 四川成都 | 注 | 7,000.00 | 54.90 | 54.9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商务服务业(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担保服务及劳务派遣);商品批发与零售(不含前后置许可项目);房屋租赁。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费功全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见本附注“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潘婷 | 其他 |
费俊杰 | 其他 |
蔡先友 | 其他 |
张菊英 | 其他 |
蒋沛廷 | 其他 |
李勇 | 其他 |
叶宏 | 其他 |
段宏 | 其他 |
罗鹏 | 其他 |
费朝旭 | 其他 |
伍刚 | 其他 |
宋克利 | 其他 |
费伟 | 其他 |
李杏 | 其他 |
钟映海 | 其他 |
陈凯鸿 | 其他 |
刘华 | 其他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四川藏地冰峰水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乐山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藏地冰峰水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01,361.58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振元环保 | 材料、设备销售、检测服务 | 293,754.77 | 50,746.73 |
三岔湖海天 | 设备销售、检测服务 | 93,629.98 | |
三岔湖海天 | 建造业务 | 928,185.13 | |
合计 | 387,384.75 | 978,931.8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三岔湖海天 | 房屋及建筑物、构筑 | 285,501.62 | 285,501.62 |
海天投资 | 房屋 | 18,012.12 | 9,006.06 |
合计 | 303,513.74 | 294,507.6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1,506.87 | 20,000.04 | 42,000.00 | |||||||
海天投资 | 房屋 | 100,315.44 | 105,331.2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三岔湖海天 | 155,000,000.00 | 2014-4-30 | 2026-3-3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费功全 | 开封海天 | 100,000,000.00 | 2013/6/26 | 2023/6/26 | 否 |
费功全 | 开封海天 | 50,000,000.00 | 2013/10/30 | 2023/10/30 | 否 |
费功全 | 资阳海天 | 150,000,000.00 | 2015/7/13 | 2025/7/12 | 否 |
费功全 | 简阳沱江 | 30,000,000.00 | 2015/9/22 | 2025/9/21 | 否 |
费功全 | 彭山海天 | 30,000,000.00 | 2016/12/19 | 2025/12/18 | 否 |
张军 | 彭山海天 | 30,000,000.00 | 2016/12/19 | 2025/12/18 | 否 |
费功全 | 平昌海天 | 78,000,000.00 | 2017/6/16 | 2026/12/21 | 否 |
潘婷 | 平昌海天 | 78,000,000.00 | 2017/6/16 | 2026/12/21 | 否 |
费功全 | 宜宾海天 | 109,000,000.00 | 2017/12/13 | 2029/12/13 | 否 |
费功全 | 资阳污水 | 140,000,000.00 | 2019/12/6 | 2029/12/25 | 否 |
费功全 | 简阳海天 | 196,000,000.00 | 2020/5/11 | 2030/5/10 | 否 |
潘婷 | 简阳海天 | 196,000,000.00 | 2020/5/11 | 2030/5/10 | 否 |
费功全 | 新疆高新海天 | 60,000,000.00 | 2020/4/2 | 2033/4/2 | 否 |
潘婷 | 新疆高新海天 | 60,000,000.00 | 2020/4/2 | 2033/4/2 | 否 |
费功全 | 乐山海天 | 350,000,000.00 | 2020/6/9 | 2030/6/8 | 否 |
潘婷 | 乐山海天 | 350,000,000.00 | 2020/6/9 | 2030/6/8 | 否 |
费功全 | 蒲江达海 | 540,000,000.00 | 2020/7/7 | 2035/6/4 | 否 |
潘婷 | 蒲江达海 | 540,000,000.00 | 2020/7/7 | 2035/6/4 | 否 |
乐山海天房产 | 蒲江达海 | 540,000,000.00 | 2020/7/7 | 2035/6/4 | 否 |
海天投资 | 蒲江达海 | 540,000,000.00 | 2020/7/7 | 2035/6/4 | 否 |
费功全 | 宜宾海天 | 16,000,000,000 | 2020/10/28 | 2030/6/20 | 否 |
潘婷 | 宜宾海天 | 16,000,000,000 | 2020/10/28 | 2030/6/20 | 否 |
费功全 | 简阳沱江 | 67,000,000.00 | 2021/3/2 | 2030/10/19 | 否 |
潘婷 | 简阳沱江 | 67,000,000.00 | 2021/3/2 | 2030/10/19 | 否 |
费功全 | 彭山海天 | 40,000,000.00 | 2021/9/17 | 2031/9/17 | 否 |
张军 | 彭山海天 | 40,000,000.00 | 2021/9/17 | 2031/9/17 | 否 |
费功全 | 罗平海天 | 135,000,000.00 | 2021/1/5 | 2028/11/23 | 否 |
费功全 | 江油海天 | 83,000,000.00 | 2021/9/29 | 2036/9/29 | 否 |
费功全 | 海天股份 | 20,000,000.00 | 2021/12/31 | 2024/1/1 | 否 |
海天投资 | 海天股份 | 20,000,000.00 | 2021/12/31 | 2024/1/1 | 否 |
费功全 | 海天股份 | 300,000,000.00 | 2022/5/24 | 2024/5/26 | 否 |
海天投资 | 海天股份 | 300,000,000.00 | 2022/5/24 | 2024/5/26 | 否 |
潘婷 | 海天股份 | 300,000,000.00 | 2022/5/24 | 2024/5/26 | 否 |
费功全 | 彭山海天 | 40,800,000.00 | 2021/1/28 | 2028/9/30 | 否 |
海天投资 | 海天股份 | 100,000,000.00 | 2022/8/5 | 2025/8/4 | 否 |
费功全 | 海天股份 | 100,000,000.00 | 2022/8/5 | 2025/8/4 | 否 |
海天投资 | 金口河达海 | 15,700,000.00 | 2022/12/21 | 2031/12/1 | 否 |
海天投资 | 五通桥达海 | 12,000,000.00 | 2022/12/21 | 2029/12/1 | 否 |
费功全 | 海天股份 | 200,000,000.00 | 2023/5/12 | 2026/5/15 | 否 |
海天投资 | 海天股份 | 40,000,000.00 | 2023/6/14 | 2024/6/14 | 否 |
费功全 | 海天股份 | 40,000,000.00 | 2023/6/14 | 2024/6/1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324,159.00 | 江油海天拆入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系股东同比例出资的项目资本金,用于江油市十一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及江油市第一批(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权转让款的支付。 | ||
三岔湖海天 | 45,547,450.00 | |||
拆出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56.02 | 276.8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三岔湖海天 | 7,307,799.31 | 2,036,554.97 | 7,257,799.31 | 2,034,054.95 |
应收账款 | 振元环保 | 56,094.20 | 2,804.71 | ||
应收账款合计 | 7,307,799.31 | 2,036,554.97 | 7,313,893.51 | 2,036,859.66 | |
其他应收款 | 海天世浦泰 | 10,000.00 | 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1,500.00 | 3,000.00 | 1,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振元环保 | 3,736,506.73 | 186,825.34 | ||
其他应收款合计 | 3,000.00 | 1,500.00 | 3,749,506.73 | 188,825.34 | |
预付款项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8,493.13 | |||
合计 | 7,339,292.44 | 2,038,054.97 | 11,063,400.24 | 2,225,685.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三岔湖海天 | 724,764.77 | 725,508.85 |
其他应付款 | 三岔湖海天 | 45,547,450.00 | 20,547,45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324,159.00 | 10,324,159.00 |
合计 | 56,596,373.77 | 31,597,117.8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本公司与金堂水务局于2012年6月分别签订《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一标段)竹篙新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二标段)金堂云绣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一标段)成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二标段)三星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一标段)金堂工业区东区(同兴新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二标段)金堂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合同》等6个特许经营合同。上述合同涉及新建6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达15万吨/日。预计总投资27,27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三星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同兴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正式投入运营,其余上述BOT工程均尚未实施。
2.罗平海天于2018年4月与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政府签订《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PPP项目》。本项目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8,357.98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309.53万元)。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截至报告期末,该PPP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行,其配套建设场外提升泵站及部分管网尚未投入商业运营。
3.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上海世浦泰共同出资成立海天世浦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500万元,持股比例55%;上海世浦泰认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比例45%。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4.本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签订《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目合同》,约定项目总投资87,035.1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该项目涉及蒲江县城、乡镇(成佳镇、甘溪镇、复兴乡、大兴镇、西来镇、大塘镇、朝阳湖镇、白云乡、光明乡、寿安镇),采用BOT+ROT+TOT模式。该PPP项目除蒲江县城二期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蒲江县城一期污水处理厂、西来污水处理厂和大塘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5月投入商业运营,寿安一期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投入商业运营,成佳污水处理厂、甘溪污水处理厂、复兴污水处理厂和白云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3月30日投入商业运营外,寿安二期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月商运,其余工程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工。本项目为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蒲江达海已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借款54,000万元,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已收到银行放款25,467.97万元。
5.雅安海天于2021年11月与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扩能工程设计规模2.4万m?/d,出水水质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23年6月1日,扩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截止报告期末,扩建工程尚未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根据2022年7月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雅安海天向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借款10,600万元,用于归还前期投入一期项目的股东借款和二期项目工程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已收到银行放款2,150万元,其中归还股东借款2,100万元,项目工程借款50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4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向三岔湖海天提供综合授信为15,5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该借款以三岔湖海天持有简国用(2014)第01352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三岔湖海天持有简阳市三岔湖区自来水厂项目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三岔湖海天5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如本附注七、21/26所述,新津海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已办理产权证书的证载权利人为成都市地源水气股份有限公司,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办理变更;水二厂扩建土地面积46,523.50平方米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除水二厂办公楼外的其余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新津海天存在因办理或变更上述资产产权证书而支付相关费用的可能。
3. 2022年11月,四川帝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海天科创、四川河图恒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海天科创就海天集团研发总部项目精装修工程支付工程款及缺陷责任期满后质保金合计7,323,859.00元, 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撤诉裁定书,原告已撤回对海天科创的起诉。
4.2022年9月,堰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海天科创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海天科创支付海天集团研发总部项目消防工程尾款941,603.28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仲裁案件尚未完成。
5.本公司开具的保函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情况如下:
保函类型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期间 |
融资保函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2023.6.30-2026.6.30 |
6. 2021年7月,简阳海天收到四川省市场管理监督局反垄断调查通知书,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出具调查结果。
7. 2022年7月,曹光荣对龙元建设、江油海天提起诉讼,要求龙元建设支付工程款2,748,088.70元,并自2016年12月10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立案之日为885,863.33元),要求江油海天对未支付的工程款限额内向曹光荣承担连带支付责任。2022年12月,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0781民初5338号《民事裁定书》,判决驳回曹光荣的起诉。2023年1月,曹光荣不服判决,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或提审,并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023年3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07民终778号《民事裁定书》,判决撤销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0781民初5338号《民事裁定书》,并指令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原定于2023年5月17日开庭审理,后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四川立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和四川新开元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和四川新开元向其支付马边彝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项目工程款2,066,982.00元,并向其支付利息损失(从2022年1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023年8月12日,公司接法院通知,原告已撤回对本公司的起诉。
2、2022年10月、11月,大业信托分别诉马边达海、振元环保,要求马边达海、振元环保在接收四川新开元的财产范围内(马边达海暂定1,000万元,振元环保暂定4,000万元)就大业信托对四川新开元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年12月、2023年1月,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分别就马边达海合同纠纷案、振元环保合同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大业信托诉讼请求。大业信托于2023年1月提起上诉。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9日对大业信托诉马边达海一案件进行询问,于2023年5月16日进行开庭审理。我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大业信托全部诉讼请求,马边达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2日对大业信托、振元环保进行询问,我司于8月4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大业信托全部诉讼请求,振元环保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供水版块 | 污水版块 | 工程版块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收入(A) | 193,790,220.66 | 393,944,886.96 | 19,467,037.31 | 83,449,549.03 | -73,009,184.17 | 617,642,509.7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93,233,665.61 | 393,944,886.96 | 19,313,403.79 | 11,150,553.43 | 617,642,509.79 | |
对其他分部交易收入 | 556,555.05 | 153,633.52 | 72,298,995.60 | -73,009,184.17 | ||
分部费用(B) | 136,215,124.54 | 252,258,651.87 | 22,155,554.60 | 84,949,821.43 | -68,951,422.51 | 426,627,729.93 |
其中:折旧摊销及其他重大的非现金费用 | 29,115,065.96 | 69,505,973.66 | 438,772.64 | 7,936,022.38 | -2,200,746.39 | 104,795,088.25 |
分部利润(亏损)(C=A-B) | 57,575,096.12 | 141,686,235.09 | -2,688,517.29 | -1,500,272.40 | -4,057,761.66 | 191,014,779.86 |
分部资产 | 1,136,330,161.88 | 4,364,550,029.46 | 226,120,206.27 | 3,939,121,480.76 | -3,789,845,347.70 | 5,876,276,530.67 |
其中:当期发生的在建工程、购置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额 | 24,179,899.01 | 145,170,411.07 | 1,779,783.19 | 92,690,031.53 | -2,813,065.76 | 261,007,059.04 |
分部负债 | 547,938,541.96 | 2,975,497,872.89 | 174,328,221.97 | 1,884,100,282.88 | -2,251,018,414.14 | 3,330,846,505.56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分部报告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5 号—分部报告》及应用指南规定列示。分部费用包括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分部利润(亏损)系分部收入减去分部费用后的余额。分部资产中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分部负债中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新津海天51%股权,因公司未能与政府方就转让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交易尚未完成。截止本报告期末,新津海天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按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为新津城区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与政府签订BOT协议和补充协议,但根据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会议纪要及政府部门相关通知文件,开始筹建、建设的BOT项目如下:
项目 | 已发生的筹建或建设支出 |
汾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 | 116,265,629.80 |
华阳第一污水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 | 310,624.12 |
合计 | 116,576,253.92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0,000.00 | |
1年以内小计 | 60,000.00 |
1至2年 | 11,867,256.2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927,256.2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27,256.27 | 100 | 2,373,451.25 | 19.9 | 9,553,805.02 | 12,127,356.24 | 100.00 | 2,373,451.25 | 19.57 | 9,753,904.99 |
其中: | ||||||||||
1年以内 | 60,000.00 | 0.50 | 60,000.00 | 260,099.97 | 2.14 | 260,099.97 | ||||
1-2年 | 11,867,256.27 | 99.50 | 2,373,451.25 | 20 | 9,493,805.02 | 11,867,256.27 | 97.86 | 2,373,451.25 | 20 | 9,493,805.02 |
合计 | 11,927,256.27 | / | 2,373,451.25 | / | 9,553,805.02 | 12,127,356.24 | / | 2,373,451.25 | / | 9,753,904.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年以内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60,000.00 | ||
合计 | 6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未计提坏账
组合计提项目:1-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2年 | 11,867,256.27 | 2,373,451.25 | 20.00 |
合计 | 11,867,256.27 | 2,373,451.25 | 2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373,451.25 | 2,373,451.25 | ||||
合计 | 2,373,451.25 | 2,373,451.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1,927,256.27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00.0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89,506,500.68 | 146,746,110.00 |
其他应收款 | 1,037,161,366.08 | 1,121,382,331.84 |
合计 | 1,226,667,866.76 | 1,268,128,441.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阳海天 | 121,658,002.84 | 90,834,614.35 |
乐山海天 | 12,829,980.18 |
天府海天 | 30,950,807.32 | 27,602,581.95 |
彭山海天 | 9,487,372.30 | 9,487,372.3 |
开封海天 | 16,992,537.22 | 5,991,561.22 |
蒲江达海 | 10,417,781.00 | |
合计 | 189,506,500.68 | 146,746,11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722,991,885.68 | |
1年以内小计 | 722,991,885.68 |
1至2年 | 217,438,312.76 |
2至3年 | 61,502,404.9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587,364.46 |
4至5年 | 74,511.28 |
5年以上 | 23,939,189.11 |
合计 | 1,044,533,668.28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018,078,611.17 | 1,109,458,307.74 |
外部借款 | 5,815,142.09 | 5,995,142.09 |
保证金、押金 | 9,127,968.00 | 9,127,968.00 |
代收代付 | 139,112.02 | 3,866,931.59 |
其他 | 11,372,835.00 | 109,509.32 |
合计 | 1,044,533,668.28 | 1,128,557,858.74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80,384.81 | 5,995,142.09 | 7,175,526.9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6,775.30 | 376,775.30 | ||
本期转回 | 180,000.00 | 18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557,160.11 | 5,815,142.09 | 7,372,302.2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7,175,526.90 | 376,775.30 | 180,000.00 | 7,372,302.20 | ||
合计 | 7,175,526.90 | 376,775.30 | 180,000.00 | 7,372,302.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海天科创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26,448,517.53 | 2年以内 | 21.68 | |
开封海天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28,530,058.23 | 1年以内 | 12.31 | |
平昌海天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16,798,606.07 | 3年以内 | 11.18 | |
蒲江达海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09,576,468.80 | 2年以内 | 10.49 | |
雅安海天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90,282,062.48 | 2年以内 | 8.64 | |
合计 | / | 671,635,713.11 | / | 64.3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78,455,918.11 | 1,478,455,918.11 | 1,390,066,620.77 | 1,390,066,620.7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53,211,381.68 | 153,211,381.68 | 197,966,374.07 | 197,966,374.07 | ||
合计 | 1,631,667,299.79 | 1,631,667,299.79 | 1,588,032,994.84 | 1,588,032,994.8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 |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 期末余额 | |||||
资阳海天 | 91,840,000.00 | 91,840,000.00 | ||||
乐至海天 | 11,897,144.39 | 11,897,144.39 | ||||
乐山海天 | 91,000,000.00 | 91,000,000.00 | ||||
天府海天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简阳环保 | 32,177,725.93 | 32,177,725.93 | ||||
金堂海天 | 82,000,000.00 | 82,000,000.00 | ||||
龙元建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珙县海天 | 8,687,318.09 | 8,687,318.09 | ||||
宜宾海天 | 139,333,587.91 | 139,333,587.91 | ||||
峨眉山海天 | 81,150,000.00 | 81,150,000.00 | ||||
开封海天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新津海天 | 53,528,322.80 | 53,528,322.80 | ||||
清源水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彭山海天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平昌海天 | 42,600,000.00 | 42,600,000.00 | ||||
豫源清污水 | ||||||
江油海天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海天科创 | 40,500,000.00 | 40,500,000.00 | ||||
雅安海天 | 44,500,000.00 | 44,500,000.00 | ||||
平舆海天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罗平海天 | 42,222,582.92 | 42,222,582.92 | ||||
新疆高新海天 | 65,686,983.12 | 65,686,983.12 | ||||
锦悦泰贸易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翠屏海天 | 66,847,606.10 | 66,847,606.10 | ||||
蒲江达海 | 192,130,735.00 | 192,130,735.00 | ||||
五通桥达海 | 6,566,088.44 | 6,566,088.44 | ||||
马边达海 | 8,638,526.07 | 8,638,526.07 | ||||
金口河达海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中海康 | 60,760,000.00 | 40,000,000.00 | 100,760,000.00 | |||
海壹环保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旻择贸易 | 500,000.00 | 500,000.00 | ||||
瀚务贸易 | 500,000.00 | 500,000.00 | ||||
振元环保 | 46,389,297.34 | 46,389,297.34 | ||||
合计 | 1,390,066,620.77 | 88,389,297.34 | 1,478,455,918.1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海天世浦泰 | |||||||||||
三岔湖海天 | 112,875,736.46 | 3,616,607.35 | 116,492,343.81 | ||||||||
振元环保 | 48,439,156.48 | -2,049,859.14 | -46,389,297.34 | ||||||||
中交建设 | 36,651,481.13 | 67,556.74 | 36,719,037.87 | ||||||||
小计 | 197,966,374.07 | 1,634,304.95 | -46,389,297.34 | 153,211,381.68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197,966,374.07 | 1,634,304.95 | -46,389,297.34 | 153,211,381.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22,135,047.56 | 85,015.81 | 22,128,705.36 | |
合计 | 22,135,047.56 | 85,015.81 | 22,128,705.3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7,331,974.00 | 206,716,910.2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34,223.37 | 1,660,675.7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63,066.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109,302.50 | |
合计 | 191,529,263.56 | 211,486,888.5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88,918.96 | 七、68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54,707.22 | 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058,044.95 | 七、66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4,845.20 | 七、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8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5,466.62 | 七、74 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5,024.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202.66 | |
合计 | 14,148,755.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5 | 0.26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3 | 0.23 | 0.2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费功全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