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审阅了《关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以及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方明、王进、李星国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