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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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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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名关联监事朱炜回避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项。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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