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69 公司简称:凯立新材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孙小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0)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1)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1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凯立新材 | 指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西北院 | 指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陕西省财政厅 |
航天新能源 | 指 | 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新源化工 | 指 | 西安凯立新源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铜川凯立 | 指 | 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凯立铂翠 | 指 | 凯立铂翠(铜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云龙铂顺 | 指 | 云龙铂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t |
西色院四号 | 指 | 西安西色院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西安优耐特 | 指 | 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钯 | 指 | 元素符号Pd,银白色金属,质软,有良好的延展性和可塑性,能锻造、压延和拉丝。常用作制备化工、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 |
铂 | 指 | 元素符号Pt,是一种银白色有光泽金属,具有良好的高温抗氧化性和化学稳定性。常用作制备首饰、化工、炼油、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 |
钌 | 指 | 元素符号Ru,是一种硬而脆呈浅灰色的多价稀有金属元素.常用作制备电极、催化剂等 |
铑 | 指 | 元素符号Rh,是一种银白色、坚硬的金属。常用作制备铂铑合金、热电偶、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 |
铱 | 指 | 元素符号Ir,是一种银白色的金属,铱的化学性质很稳定。常用作制备坩埚、电极等 |
贵金属催化剂 | 指 | 一种能改变化学反应速度而本身的组成、化学性质和质量在反应前后不发生变化的新材料,主要是以铂(Pt)、钯(Pd)、钌(Ru)、铑(Rh)、铱(Ir)等为催化活性组分的载体类多相催化剂和贵金属无机化合物或有机金属配合物组成的各类均相催化剂 |
多相催化剂 | 指 | 催化剂与其所催化的反应物属不同物相,一般为不溶性固体物,其主要形态为多孔无机载体负载活性金属或氧化物 |
均相催化剂 | 指 | 催化剂与其所催化的反应物属同一物相,通常为可溶性化合物/配合物,如氯化钯、氯化铑、醋酸钯、羰基铑、三苯膦羰基铑、碘化铑等 |
活性组分 | 指 | 在催化剂中起主要催化作用的物质,能够改变化学反应速度而自身不出现于最终产物中 |
助剂 | 指 | 添加到催化剂中的少量物质,用来改善催化剂的性能 |
载体 | 指 | 催化剂活性组分的分散剂或支持物。载体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催化剂的有效表面,提供合适的孔结构,保证活性物质的分散性和催化剂的机械强度及热稳定性 |
催化、催化反应 | 指 | 在催化剂作用下进行的化学反应称为催化反应,催化改变化学反应速率而不影响化学平衡的作用 |
催化氧化 | 指 | 在一定压力和温度条件下,通过催化剂与以空气、氧气、臭氧等为氧化剂进行的氧化反应。催化氧化反应是精细化工中应用普遍而又重要的反应,通过氧化反应可以将碳氢化合物原料(烯烃、芳烃、烷烃)转化为各种多功能的衍生物 |
催化偶联 | 指 | 在催化剂催化下,两分子化合物通过碳-碳或碳-氮成键而形成一分子化合物的反应 |
连续催化 | 指 | 利用固定床反应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通过气-固反应、液-固反应、气-液-固反应等合成(生产)化工产品,实现连续化生产 |
催化合成 | 指 | 利用催化剂的高效催化作用,通过有机反应合成相应的有机化学品。催化剂自身参与或促进反应的进行,但本身没有变化,具有高效的选择性 |
聚氯乙烯、PVC | 指 | 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化学建材等重要领域 |
医药中间体 | 指 | 原料药工艺步骤中产生的,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料 |
非贵金属催化剂 | 指 | 以铜(Cu)、镍(Ni)、锌(Zn)、铁(Fe)、钛(Ti)、钼(Mo)、钴(Co)等非贵金属为催化活性组分的负载型或复合型多相催化剂和非贵金属无机化合物或有机金属配合物组成的各类均相催化剂 |
催化、催化反应 | 指 | 在催化剂作用下进行的化学反应称为催化反应,催化改变化学反应速率而不影响化学平衡的作用 |
活性(催化剂活性) | 指 | 影响化学反应速率的程度 |
基础化工 | 指 | 将煤炭、天然气、石油、无机盐、磷矿、锂矿、萤石矿等原料通过化学工艺生产大宗化工产品的行业总称,是连接能源、各类基础原料及下游细分行业的桥梁。按照化工品的特性,可将基础化工行业分为九小类:化肥、有机品、无机品、氯碱、专用化学品、日用化学品、塑料制品以及橡胶制品 |
精细化工 | 指 | 生产精细化工品的工业,即为生产具有特定的应用功能、技术密集、商品性强、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化工产品的工业,具体分类包括医药、化工新材料、农药、染料、涂料、颜料、试剂和高纯物质、信息用化学品、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粘合剂和各种助剂、化学药品和日用化学品、功能高分子材料等 |
氯碱、氯碱工业 | 指 | 工业上用电解饱和食盐水(NaCl)溶液的方法来制取烧碱(NaOH)、氯气(Cl2)和氢气(H2),并以它们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PVC)、固体氢氧化钠(片碱)、高纯盐酸、工业盐酸、次氯酸钠、液态氯气等一系列化工产品,是最基本的化学工业之一 |
无汞催化剂 | 指 | 一种采用不同于传统氯乙烯生产方法的全新的非汞催化制氯乙烯工艺,避免使用到汞触媒而使汞挥发流失到大气、水体及土壤中,对环境造成永久性不可逆的破坏的新型催化剂 |
Allied Market Research | 指 | 美国联合市场研究 |
Mordor Intelligence | 指 | 一家市场研究和行业报告发布公司的网站。它提供各种行业的研究报告,涵盖了制造、消费品、医疗保健、金融、能源、化工和材料等多个领域。此外,这个网站提供各种市场趋势、分析、预测以及针对行业和公司的市场情报。 |
Chemical Pharmaceutical Generic Association | 指 | 化学药品通用协会 |
WPIC | 指 | 世界铂金投资协会:简称WPIC,是由六家全球领先的铂金矿业公司在2014年联合创立的铂金市场研究及投资推广机构,目的是开发铂金的实物投资市场,支持铂金矿业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凯立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aili Catalyst & New Material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CN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之翔 |
公司注册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0201 |
公司网址 | www.xakaili.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xakaili.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世红 | 石婧文 | 曹渤杨 |
联系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 |
电话 | 029-86932830 | 029-86932830 | 029-86932830 |
传真 | 029-86932830 | 029-86932830 | 029-86932830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xakaili.com | zhengquanbu@xakaili.com | zhengquanbu@xakaili.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凯立新材 | 68826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徐伟东、邹凯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9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彦斌、郭尧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69,614,891.40 | 846,863,947.59 | 14.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135,965.75 | 128,217,503.61 | -28.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8,781,432.63 | 126,486,487.52 | -29.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40,443.13 | 42,681,237.83 | 6.4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7,916,771.20 | 969,843,085.60 | -0.20 |
总资产 | 1,337,119,750.91 | 1,529,217,041.60 | -12.5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98 | -28.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98 | -28.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97 | -29.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1 | 14.40 | 减少5.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8 | 14.20 | 减少5.3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57 | 3.02 | 减少0.4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49%,其中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和农药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9.13%、17.28%和22.12%;本期均相贵金属催化剂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28.31%,带动主营收入增长12.79%。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113.60万元、8,878.1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28.92%、29.81%,主要系本期催化剂销售的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期初贵金属原材料结存单价较高,主要原材料贵金属钯和铑的市场价格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处于下行区间,使得公司2023年1-6月贵金属催化剂销售业务的成本下降幅度低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公司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公司收入结构以贵金属催化剂销售为主,本期公司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90.31%,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出现下降。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9,961.86 |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67,七、7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85.17 |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5,191.94 |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5,505.85 | |
合计 | 2,354,533.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催化材料是我国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催化材料广泛应用于化学工业、资源与能源、环保、新材料、电子等领域,在“双碳”方面催化材料也承担着重任。近年来,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催化材料行业的发展,并对催化材料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要求。《“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指出要在催化理论、催化剂的理性设计与表征、催化新方法与新反应、资源的绿色催化转化与高效利用等相关催化领域中获得重大原始创新和重要应用成果,为解决能源、环境、资源以及人口健康等领域的关键问题提供物质基础以及技术支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石化化工行业要推动高选择性催化、高效膜分离等新产品研发,要围绕大飞机、航空发动机、集成电路、信息通信、生物产业和能源产业等重点应用领域,攻克特种分离膜以及高性能稀土磁性、催化、光功能、储氢材料等一批关键材料。《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测试评价、试验检测等平台作用,推进催化材料、过程强化、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及加工应用技术与装备等共性技术创新;加快突破新型催化、绿色合成、功能-结构一体化高分子材料制造等关键技术;提升废催化剂、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85%以上的化工产品是在催化材料的作用下生产的。无论是精细化工还是基础化工,催化剂都发挥着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作用,每一个新催化剂的发明都会伴随着新的化工产品或者新的合成工艺的出现,每一次催化剂的更新换代都会推动行业的变革和高速发展,可以说催化材料就是化学工业的 “心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下游应用市场对催化材料和催化应用技术的需求不断增长,新材料、新技术、新产业也不断衍生新的催化应用市场。基础化工与精细化工不同,基础化工多生产基本化工原料,而精细化工产品(即精细化学品)是指那些在国民生产生活中具有特定功能,技术密集,产品附加值较高且不可或缺的化工产品。精细化工方面,“2021精细化工产业峰会暨中国精细化工百强发布会”提出,2021年我国精细化工市场规模已超5.5万亿元,其产值有望在2027年超11万亿元。基础化工方面,2022年,我国石化行业营业收入达到16.56万亿元,同比增长14.40%,产业规模大且持续增长,利润总额约1.2万亿元,化工投资连续两年保持在近20%的增长水平,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链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贵金属催化剂在上述领域应用广泛,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将直接推动贵金属催化剂需求增长。根据Allied Market Research的测算,预计2030年全球催化剂市场规模将达到575亿美元。
1、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产品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具有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等特点,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从医药、农药、电子材料、染料、颜料、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化妆品、保健品等,到航空航天、汽车、建筑新材料、电池用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都有着广泛应用。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期,精细化工在这场变化中将会扮演重要角色。中国化工学会《2017-2025年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设想与对策》中指出,美国、欧盟及日本精细化工率接近或超过60%,我国计划到2025年将精细化工率提高到55%。催化剂在精细化工领域应用非常广泛,是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核心支撑,精细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将直接推动催化剂行业的需求增长。
(1)医药
化学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合成是精细化工中贵金属催化剂最大的应用领域,具备长期增长动力。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民众健康意识增强、各国医疗保障体制日益完善,全球药品市场的不断扩大直接带动原料药市场规模的稳步上升。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和ChemicalPharmaceutical Generic Association数据,2021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约1,771亿美元,预计2027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586亿美元。作为全球主要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地之一,我国化学原料药产量持续处于高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数据,2022年中国化学原料药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0%,前瞻初步统计,2022年,中国化学原料药营业收入为5319亿元。催化剂在医药行业应用非常广泛,尤其是贵金属催化剂更是化学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的核心材料。
(2)化工新材料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预计,到2025年全球化工新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4,800亿美元。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领及企业技术进步等推动下,我国化工新材料行业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统计,我国2019年化工新材料产值约6,000亿元,到2025年我国化工新材料产值有望接近1.5万亿元。
化工新材料是贵金属催化剂和非贵金属催化剂在精细化工应用中又一重要领域。在贵金属催化剂应用上,如液晶显示材料和有机电致发光显示材料,近年来发展迅猛,生产过程中用到大量贵金属催化剂。聚酰亚胺是综合性能最佳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之一,其具有优良的耐热性能、耐低温性能、耐稀酸性、机械性能、介电性能和低热膨胀系数、高耐辐射性能、自熄阻燃性能、无毒的特点,已广泛应用在航空、航天、微电子、纳米、液晶、分离膜、激光等领域,聚酰亚胺生产也离不开贵金属催化剂。在非贵金属催化剂应用上,如镍催化剂被用于C5-C9石油树脂加氢、顺酐加氢制丁二酸酐等。
(3)农药
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行业格局不断优化,技术不断升级,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农药新药供给逐步增加。在农药原料和中间体生产中需要广泛使用贵金属催化剂,尤其是近几年研发的新药大量使用贵金属
催化剂,而且种类多样。如康宽、茚虫威、麦草畏、呋虫胺、氟胺草酯、唑啉草酯、啶酰菌胺、联苯菊酯等的生产过程中均需要使用贵金属催化剂,市场需求量大。另外在非贵金属催化剂应用方面,联吡啶合成用镍系催化剂是合成除草剂敌草快的主要化工原料。农药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市场之一。
(4)染料、颜料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染料生产大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1,584家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49.87亿元,同比增长15.06%。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染料年产量83.50万吨。用于生产有机染料和颜料的三大酸,C酸(6-氯间-甲苯胺-4-磺酸),D酸(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和H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均为万吨级别染料颜料中间体,目前生产工艺环境污染较大,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染料行业陆续采用环保安全的贵金属催化剂替代现有的催化剂,前景非常明朗。另外,诸如克利西丁、5-氨基苯并咪唑酮、邻氯苯胺、对氯苯胺、2,5-二氯苯胺,3,4-二氯苯胺、2,5-二甲氧基-4-氯-苯胺、DCB、二硝基萘等染料、颜料中间体的生产均需使用贵金属催化剂。
(5)其他
除公司已布局的医药、农药、化工新材料、染料、颜料等精细化工领域以外,催化剂及催化应用技术在精细化工的其他领域(电子材料、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化妆品等)均有广泛应用。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需求和供给实现双向增长,食品添加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进入了稳定发展的时期,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数据显示,2015-2021年我国食品添加剂主要品种总产量从996万吨增长到1,484.07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6.87%;销售额从978亿元人民币增长到1,399.2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15%。未来,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内部需求不断扩大的环境下,食品添加剂行业仍将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根据Euromonitor的统计数据,当前我国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已经上升为全球第二,市场规模增速超越其他国家,占据全球第一的位置,中国逐渐成为全球化妆品行业的重要市场之一,市场空间发展潜力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即使在2020年宏观环境不利影响冲击下国内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仍然达到3,400.2亿元。2015-2022年期间,我国化妆品零售总额总体保持增长趋势,2022年我国化妆品行业零售总额实现3,935.6亿元。随着未来经济逐步恢复,Euromonitor预计2027年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将达到7288亿元,2023-2027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5.91%。
2、基础化工
贵金属催化剂因具有无可替代的催化活性、选择性、稳定性,在炼油、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无机盐化工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例如,石油精炼中的催化重整,烷烃、芳烃的异构化,烷烃脱氢,烯烃生产中的选择性加氢反应,PTA、醋酸、乙二醇、环氧乙烷、乙醛、醋酸乙烯、聚氨酯等有机化工原料的生产均离不开贵金属催化剂。公司PVC生产用金基催化剂已经投放市场,成为我国首批PVC生产非汞催化剂,应用良好,发展潜力大。
铜系、镍系等非贵金属催化材料在加氢、氧化、偶联、聚合等反应方面具有优异的催化性能,低温活性、抗烧结性、抗毒性等也表现较好,在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环保等领域应用非常广泛。公司依托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经验和技术积累,在不断研究开发贵金属催化剂的同时积极布局非贵金属催化剂,对高端非贵金属催化剂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在树脂加氢、油脂加氢、可降解材料合成等方面已经形成了多个牌号的产品,在多个非贵金属催化剂方面形成了较为充足的技术储备。
3、环保、新能源
(1)环保
1)工业废气、废水处理
工业废水和废气处理为环保治理的重中之重。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催化湿式氧化技术特别适用于治理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如染料废水、农药废水、石化废水、焦化废水、造纸废水等,市场空间巨大。在工业废气处理方面,催化燃烧可以在较低温度下通过催化剂将几乎所有的有机废气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如PTA(对苯二甲酸)废气、MMA(甲基丙烯酸甲酯)废气、丙烯酸废气等催化燃烧处理,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2)甲醛净化处理
近年来,关于甲醛对人类影响的报道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活环境,对甲醛的治理研究也引起社会及研究学者的重视。催化氧化技术处理甲醛是比较环保、高效、彻底的处理技术,其核心是催化剂。
(2)新能源
国家近年来重点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出台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等多项政策,推动产业化发展。氢能利用也将由最初的燃料电池汽车逐渐向其他交通领域扩展,燃料电池船舶、燃料电池无人机也成为发展重点,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均较为重视氢能在交通领域的产业化进程。燃料电池电堆是整个燃料电池产业链的核心,主要由双极板、催化剂、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等构成,其中催化剂和双极板的成本占比较高。燃料电池是铂金属催化剂重要的潜在消费市场。随着各国政府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扶持及关键技术的突破,未来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预计会带来大量的铂金属催化剂需求。中国氢能联盟编制的《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预测,到2035年,燃料电池系统产能为150万台套/年,我国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总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产业目标 | 近期目标 (2020-2025) | 中期目标 (2026-2035) | 远期目标 (2036-2050) | |
氢能源比例 | 4.00% | 5.90% | 10.00% | |
产业市值(亿元) | 10,000.00 | 50,000.00 | 120,000.00 | |
装备制造规模 | 加氢站(座) | 200 | 1,500 | 10,000 |
固定式电源/电站(万座) | 0.1 | 0.5 | 2 |
产业目标 | 近期目标 (2020-2025) | 中期目标 (2026-2035) | 远期目标 (2036-2050) | |
燃料电池系统(万套) | 6 | 150 | 550 | |
燃料电池车(万辆) | 5 | 130 | 500 |
随着氢能源应用的普及和燃料电池系统需求的增长,氢燃料电池铂系催化剂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加。
环保和新能源是公司在积极布局的主要领域,如氢气净化、丙烯酸等废气处理用催化剂已经投放市场,其它多种催化剂包括新能源材料生产用催化剂都在积极推进。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与生产、催化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及再加工等业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精细化工领域贵金属催化剂的龙头和技术领先者。近年来,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贵金属催化剂研究开发生产的基础上,持续开发其它领域用贵金属催化剂,持续研发非贵金属催化剂,不断完善公司催化剂种类和应用,协同研究开发催化应用技术,同步提升废旧催化剂回收循环利用水平。围绕“催化”不断深化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通过增链、延链、补链、强链,形成“催化材料+催化技术+废旧催化剂回收循环利用+废水废气治理”的全链条产品、技术和服务供应商,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我国催化材料和催化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基地和领先者。
公司为客户提供钯、铂、钌、铑、铱、金等贵金属作为主活性成分的贵金属催化剂产品以及部分高端非贵金属催化剂产品,还能为客户提供催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工艺改进等服务,构建了“催化剂销售+催化剂加工+催化技术服务”的合作模式。公司不断拓展业务布局,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精细化工(医药、化工新材料、农药、染料及颜料)、基础化工、环保、新能源电子等领域。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迭代已有产品,并积极布局新产品、新领域。公司不断强化社会责任,积极肩负解决行业关键问题、卡脖子问题,保证我国催化材料供应链安全的责任,以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市场和行业亟需为导向,积极发挥催化在“双碳”中的作用,持续不断深化研发创新和成果产业化。
1、贵金属催化剂产品
公司贵金属催化剂产品达数百种,主要以铂、钯、钌、铑、铱、金等为催化活性组分。按照催化反应类别,可分为多相催化剂和均相催化剂两大主要产品类别,按照制备工艺和规格分类,共计430余种。
公司产品型号不同,制备工艺不同,各类产品生产的用时也不同,大多数产品生产时间在一周以内。
(1)多相催化剂
多相催化剂是目前工业中使用比例最高的催化剂,一般由活性组分、助剂和载体组成。活性组分是指能够改变化学反应速度而自身不出现于最终产物中的物质。助剂是添加到催化剂中的少
量物质,用来改善催化剂的性能。载体是催化剂活性组分的分散剂或支持物。载体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催化剂的有效表面,提供合适的孔结构,保证活性物质的分散性和催化剂的机械强度及热稳定性。公司多相催化剂主要以钯(Pd)、铂(Pt)、钌(Ru)、铑(Rh)、金(Au)等贵金属为活性组分,以活性炭、金属氧化物等为载体。
(2)均相催化剂
催化反应过程中催化剂和反应物同处于一相,没有相界存在而进行的反应,称为均相催化作用,能起均相催化作用的催化剂为均相催化剂。均相催化剂包括液体酸、碱催化剂和可溶性过渡金属化合物(盐类和配合物)等。均相催化剂以分子或离子独立起作用,活性中心均一,具有高活性和高选择性。公司均相催化剂以铂族金属无机化合物或有机金属配合物为主。
2、非贵金属催化剂
催化剂种类非常多,贵金属催化剂只是催化材料大家庭中的一员,催化材料中非贵金属催化剂种类、数量都要大于贵金属催化剂。公司过去主要专业从事精细化工领域用贵金属催化剂,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技术积累、技术人才和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等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升,再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非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在铜系、镍系、分子筛等多类催化剂方面取得了进展,部分产品已经投放市场。非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很好地弥补了公司产品种类,拓展了公司产品外延。非贵金属催化剂和贵金属催化剂在许多应用领域和下游用户都有应用场景,非贵金属催化剂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有效增强了公司对行业、对用户的服务能力,是公司布局的重要方向。
3、废旧贵金属催化剂循环再利用服务
公司废旧催化剂回收业务主要服务于催化剂产品使用客户,与部分客户形成了催化剂产品供应、废旧催化剂回收再加工的循环合作模式,大幅降低了下游客户的资金压力,实现了贵金属资源的循环利用。公司拥有废旧贵金属催化剂循环加工技术和能力,近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高回收率、环境友好型等各种废料的回收技术。
通过贵金属高温富集技术,提升废旧贵金属回收率和回收效能。公司研制开发的焚烧富集、回收提纯贵金属专用设备大大提升了湿法回收工艺技术,使得贵金属回收提纯过程更加安全高效、绿色环保。公司通过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和多途径融资,投资新建贵金属循环加工项目,扩大废旧贵金属回收产能,助力我国贵金属资源的循环与高效利用。
4、催化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服务
依托多年的基础积累、对催化反应的认知和研究开发,催化应用技术研究也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凭借公司多年的研究和技术积累,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催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工艺改进等服务,不断延伸公司的创新链,增强公司的服务能力。同时在催化应用技术服务中还可以不断改进催化剂性能和研究开发专用催化剂,既能为客户提供催化反应技术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性能更加优异和适合的催化剂产品。公司依托优质的催化剂产品和先进的催化合成技术,为
客户提供全流程的工艺设计、咨询服务,以安全高效、绿色环保、低碳低成本的新催化合成工艺替代客户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实现与客户的深度绑定,以技术创新开拓新的催化剂市场,推动公司催化剂产品销售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并向客户销售催化剂产品,提供贵金属催化剂回收再加工、催化应用技术开发等服务。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主要以直销方式提供,即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款项,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目前客户主要分布于医药、化工新材料、农药、染料及颜料、氯碱等领域,同时大力拓展基础化工、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公司选择下游行业主要取决于国家与行业需求、目标市场容量与市场周期,即是否是行业卡脖子问题和国家重大需要、市场容量是否有足够大、是否能够保持长期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1)自产催化剂,产品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自行采购金属、活性炭等原料,生产加工催化剂产品,直接向客户销售,确认收入并结转产品成本。公司向客户销售催化剂时,考虑金属成本、人工辅料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对催化剂进行定价。对于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成本等于催化剂产品中的贵金属数量乘以贵金属单价,贵金属单价通常以中国金属资讯网(www.i001.com)的平均单价为参考确定。
(2)提供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并收取加工费
由于贵金属催化剂产品中的主要原材料贵金属具有高价值且可回收循环利用的特点,公司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中形成了不同的业务模式。公司向客户提供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分为客户提供贵金属(来料加工)和公司代垫贵金属(垫料加工)两种模式。
1)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为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中较为常见的模式,下游客户在购买、使用贵金属催化剂产品后,形成较多的废旧催化剂,该部分废旧催化剂中所含的贵金属可以被回收循环利用。公司具有贵金属回收的技术与加工能力,下游客户提供废旧催化剂或贵金属原材料交由公司生产成所需的催化剂产品并支付加工费,形成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中的来料加工模式。
2)垫料加工
垫料加工业务系由于来料加工业务及市场竞争情况发展而来。由于公司对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加工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如出现客户贵金属原材料尚未回收完毕导致周转不足时,为了满足客户供货期的要求,公司会先行使用自有贵金属原材料进行生产并安排发货,待客户的废旧催化剂回收贵金属材料入库后此笔垫料则记账冲抵,整个周期较短,因此,形成了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中的垫料加工模式。公司在向客户收取加工服务费的同时,产成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贵金属损耗费用亦由客户承担。
(3)公司催化应用技术服务模式
根据客户需求,结合公司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需要开发的工艺技术的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双方达成一致后,公司将根据技术指标要求进行研究开发,向客户提供全流程或部分环节的解决方案并收取费用。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物资部负责采购及物资管理相关事宜,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物资分类与供应商分类管理制度,采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定期采购和实时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其中采购物资分类与供应商分类管理情况主要如下:
(1)贵金属采购
公司的贵金属供应商主要包括贸易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矿产型企业。其中,生产型企业一般是以贵金属回收提炼为主业的供应商。矿产型企业是指拥有贵金属矿产的供应商,由于国内普遍缺乏贵金属矿产,因此,公司矿产型企业供应商很少。
贵金属原材料同质性高,如果杂质和含量符合公司标准要求,就能保证产品质量。因此公司对贵金属原料采取询价、比价的采购模式。公司采取严格的货到必检的验收程序,在质量达标的前提下价格优先,比价采购有效降低和控制了采购成本和采购风险,增强了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公司贵金属的供应商包含部分下游客户。公司下游部分生产型客户催化剂周转用量较大,已使用的废旧催化剂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贵金属的回收提纯,而公司具备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再加工能力,因此,为了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公司针对部分客户,在开展催化剂产品销售业务的同时,采购客户已使用的废旧催化剂并回收和提纯其中的贵金属原材料。销售和采购分别按照合同签订日贵金属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直接对应关系,废旧催化剂回收提纯的贵金属所有权归凯立新材,作为原材料投入生产。
在废旧贵金属催化剂回收业务中,交易双方均享有自主决策权,即客户生产线替换的废旧催化剂,可自主选择向凯立新材或第三方销售。同时,凯立新材可根据自身循环加工能力和贵金属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自主决策是否向客户采购相关废旧催化剂,交易双方未约定强制回收条款。
(2)载体采购
公司技术中心对载体企业提供的样品进行分析和相关试验验证,符合产品质量和性能要求的企业和载体规格交给物资部,物资部根据选型结果与相应的载体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并进行采购。载体的国内外供应商数量较多,报告期内公司载体的供应较为稳定。
(3)设备采购
公司设备根据价值大小采取议价或招标形式采购,选择设备供应商的指标包括检查相应资质、供货能力、考核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性能,并对重要供应商实施前期实地考察。
3、生产模式
公司市场部根据合同向生产管理部门提交产品需求单,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需求单确定生产工艺之后,向相应的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单,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为保障稳
定供应并提高生产效率,对于部分订单量较大、需求较为稳定的长期客户,公司市场部门一般会进行订单预判,安排生产部门提前生产备货。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公司技术中心下设八个研究室和两个检测组,从不同方向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形成了公司自主研发与客户需求研发相结合、短期与中长期科研目标兼顾的研发机制。
自主研发是公司基于自身肩负的责任和国家需求,对行业、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发展的判断,布局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不断增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根据产品和技术应用和竞争状况、生产与质量成本状况,对已有产品和技术进行改进优化提升,提高公司产品和技术的竞争力。
客户需求研发是业务部门或市场部人员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市场发展状况以及公司产品和技术现状等,布局和进行相应的研究项目。
公司从项目研发所需资源、成本、效率、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在部分项目研发过程中,采取与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研发的方式,从而提高研发效率,加快成果转化,抓住和抢占市场机遇。公司亦通过承担国家相关部门科研课题,时刻关注行业前沿科技动态,保持科研敏锐度与持续创新能力。
5、管理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架构,并根据业务流程的特点设置了各职能部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及自下而上的汇报沟通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规范运作。公司总经理统筹和负责科研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副总经理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自主分管市场销售、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与服务保障、运营管理等工作和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各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则根据各类职能的实际需要形成了不同层级的内部管理体系及部门规定,有章可循,运行有序,在不同部门之间,公司也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业务协同机制及业务流转程序。
除设置标准的管理流程外,公司通过组织团队文化建设、日常学习培训、政治思想工作、业余活动、人文关怀、优秀员工评选等方式,提升员工凝聚力及其对公司的归属感、认同感,保障经营高效、执行有力。
公司也积极发挥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在重大事项研究、干部与人才管理、思想与宣传教育、职工利益保障、群团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和优良传统,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中心工作。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一直围绕“催化制备和催化应用技术”的核心,以解决行业关键问题、“卡脖子”问题和进口替代为主攻方向,不断创新和丰富技术内涵,拓展和延伸应用领域。同时,公司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发挥产业链带动创新成果工程化应用的作用,打造
国际一流的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速度,提供新型催化剂和催化应用技术,促进我国精细化工、基础化工、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实力,优化产品性能,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致力于加快进口迭代和“卡脖子”相关问题的解决。作为我国精细化工领域贵金属催化剂具有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在保持行业现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在精细化工、基础化工、新能源、环保、新材料等新领域也获得延伸和突破,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主要技术及研发进展如下:
(1)多相贵金属催化剂制备技术
公司在多相贵金属催化剂制备方面拥有多个核心优势技术,主要包括:1)催化剂载体制备及改性处理技术。该技术能够调变载体的表面官能团、粒度分布等,同时具备载体制备技术、成型技术、复配技术,可以根据催化剂性能需求定制载体;2)活性组分设计技术。该技术可以根据反应和催化剂应用类型选择和设计活性组分组成,根据设计的催化剂试用调整和优化活性组分;3)贵金属活性粒子尺寸及分散度控制技术。该技术可以有效控制催化剂中贵金属粒子的尺寸,范围1-50nm,同时可以控制贵金属粒子分布状态、分布均匀性和分散性;4)助剂调变技术。该技术通过少量稀土元素及其它金属与主活性贵金属协同作用,实现催化剂性能的调控;5)催化剂活性和选择性调变与控制。主要是通过调整和控制载体、金属离子大小、分散度、形貌、催化剂制备工艺参数、特殊处理技术等,实现催化剂活性和选择性调变与控制;6)催化剂寿命增强技术。公司通过催化剂制备工艺参数调变、特殊制备方法、助剂等实现贵金属催化剂循环套用次数的增加;7)高含量贵金属催化剂负载技术。该技术最高可以制备含量60%的铂炭催化剂,贵金属粒子为10纳米以下,且性能稳定;8)工业生产放大技术。公司具备实验室小样制备、中试放大、工业生产全流程开发能力,能够实现工业品与实验室小样同等性能指标。
(2)均相催化剂(包括手性催化剂)制备技术
公司可以生产上百种各类贵金属、非贵金属均相和手性催化剂,具有小试研发、中试放大、工业生产、性能评价全流程的研究能力。形成了多套完整、先进的均相和手性催化剂生产技术,主要核心技术包括:1)贵金属均相催化剂杂质控制技术。在满足国行标的前提下,可以将关键杂质控制到10ppm以下,催化剂纯度高达99.5%以上;2)中心金属元素价态控制技术。可以达到价态定向、均匀控制,活性中心均一,使得催化剂具备高活性、高选择性;3)催化剂晶型控制技术。公司掌握了晶型与催化剂性能的关系,通过制备工艺可以调整和控制催化剂的晶型,从而实现催化剂性能的控制;4)均相催化剂负载化技术。公司掌握均相催化剂与无机氧化物和有机高分子载体的负载技术,在保持均相催化剂高活性和高选择性的同时,解决了传统均相催化剂
与产物难分离、难回收的难题;5)特殊配体合成、手性配体合成以及普通配体改性和纯化技术,能开发出高活性、高选择性新型均相(包括手性)催化剂,同时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自主研发的催化剂过滤和干燥装置,处理效率高、防氧化效果好;6)高效绿色规模化生产技术。能够实现百公斤级与克级产品同等物化指标,生产过程可以实现精准控制,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稳定;7)配合物设计。可以根据反应和催化剂应用类型设计催化剂。
(3)贵金属回收、分离提纯技术
贵金属回收、分离提纯技术是公司产业链的核心配套技术,经过多年的研究创新和优化改进,公司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贵金属催化剂回收技术。主要包括:1)高效灰化富集技术。公司自行设计并定制的灰化富集设备,具有安全、高效、环保、自动化的优点,可以大幅提高灰化富集效率和能耗,在废催化剂回收效率方面优势明显;2)绿色清洁的贵金属提取技术,通过工艺及设备的革新,并采用环保试剂,能够大幅降低环保处置成本,另外,公司将传统的湿法回收提纯技术改进升级与离子交换、产品生产过程纯化处理等新技术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效回收提纯技术;3)全面的贵金属回收技术,公司可以回收提纯钯、铂、钌、铑、铱、金等贵金属,且回收周期短、效率高,在行业内优势明显;4)废均相贵金属催化剂回收技术,能够将低含量且成分复杂的废均相贵金属催化剂的母液进行高效富集,大幅降低回收成本,推动废均相贵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利用。
(4)催化合成技术
公司基于对贵金属催化剂的深刻理解,在研究催化剂的同时,开发出多个釜式催化合成技术,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催化还原、催化氢解、催化偶联、氢甲酰化等一系列催化合成技术。催化合成反应的核心是催化剂,公司将催化技术与催化剂紧密结合,形成以下技术优势:1)高选择性脱氯技术,通过催化剂的定向开发,以及反应工艺与催化剂的高度匹配,形成了高选择性脱氯工程化技术;2)高效氢甲酰化反应技术,通过均相催化剂配体设计合成及定向改性,以及催化体系的高通量筛选,形成了低催化成本、高稳定性、高收率的系列氢甲酰化技术;3)高效催化加氢技术,主要有:硝基加氢、环加氢、氰基加氢、不饱和键加氢等,能够实现高收率、高稳定性、低催化成本的工业应用;4)催化合成技术定向开发,结合催化剂的优势,根据客户需要可以从小试、中试、工业应用,全流程研发,还可通过催化剂性能改进继续提高工艺包的技术水平。
(5)连续催化技术及其催化剂制备
公司在精细化工产品连续催化生产方面经过十余年的持续研究和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化开发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固定床连续化催化工艺技术包,并配套研制出了相应的专用催化剂。具备连续化工艺专用催化剂的设计与制备、强放热反应的高效移热和精准控温、气-液-固三相反应的液体高精度均布、小试到产业化全流程开发等优势。连续催化技术凭借安全、环保、高效、自动化高、易操作、低成本等特点受到精细化工行业的广泛关注,成为精细化工未来发展的方向。
(6)环保催化技术及其催化剂制备
公司针对工业有机废气、工业有机废水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利用高效彻底的催化氧化技术来实现工业有机废气、工业有机废水的高效处理。在已有催化技术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研究,开发了系列湿法催化氧化处理工业有机废水催化剂及技术和系列催化燃烧处理废气催化剂及技术,并且掌握了成套工业有机废气、工业有机废水处理设施的工程化技术。在民用领域成功开发了室内、车内空气净化器,可在室温下实现分解甲醛、杀菌、净化空气等功能。
(7)非贵金属催化剂制备技术
除贵金属催化剂外,近年来公司也积极布局非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主要涉及铜、镍、钴、钛等金属为主活性成分的催化剂。公司通过对催化剂配方组成、助剂添加、晶型控制、制备过程控制等深入研究,形成了系列型号催化剂的制备技术,主要用于酯加氢、苯环加氢、氰基加氢、偶联等反应,催化剂性能优势明显。部分型号催化剂的研制与公司开发的工艺技术相匹配,形成完整工艺包,技术创新优势明显,推进了部分行业中进口催化剂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其中部分包覆镍和载体镍催化剂通过下游客户实验室和工业化验证,解决了关键催化材料受制于人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国产大体量催化材料的自动化、连续化生产装备水平,进一步促进了国产催化材料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0年度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27个、实用新型专利16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4 | 24 | 248 | 127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2 | 16 | 1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2 | 2 |
合计 | 26 | 26 | 268 | 147 |
注:其他为著作权。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4,881,814.54 | 25,537,152.80 | -2.5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24,881,814.54 | 25,537,152.80 | -2.5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7 | 3.02 | 减少0.4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功能介孔碳负载贵金属催化剂的制备研究 | 280.00 | 25.71 | 212.07 | 部分型号催化剂进入中试放大阶段,部分型号催化剂实现工业化应用;合成介孔炭载体处于中试生产阶段 | 通过调控和优化功能介孔碳负载贵金属催化剂的制备,使该催化剂在模型催化反应中的性能优于现有商品化催化剂,最终在公司进行产业化 | 目前相关报导主要以理论研究为主,除公司有应用外,国内几乎再没有应用和产业化实例,技术门槛较高。本项目将从介孔碳载体制备开始研究,调控功能介孔碳载体的结构、功能组分等,优化制备方法,降低介孔碳生产成本,实现介孔碳载贵金属催化剂的设计合成及产业化。 |
通过催化剂载体的设计合成制备出更高性能的催化剂,对部分商品化催化剂进行技术迭代,引领行业发展。
2 | 单原子钯催化剂研发 | 450.00 | 19.32 | 301.85 | 实现批量化生产,进入客户试产验证阶段 | 研发出以单原子、纳米团簇形貌为主的钯催化剂制备方法 | 本项目通过催化剂制备技术的研究,开发出钯金属粒子以单原子或团簇形式稳定存在的催化剂,大幅提高催化剂中有效催化作用的钯金属粒子比率,在保持催化性能不变或更优的情况下,大幅降低催化剂中的贵金属含量,降低客户使用成本。 | 通过提高催化剂中贵金属粒子的利用率,实现催化剂中贵金属的等效减量,大幅降低催化剂成本,保持市场竞争优势,促进下游行业发展。 |
3 | 新型有机液体储氢体系研发及产业化 | 330.00 | 9.78 | 154.30 | 中试验证 | 研究开发高效、低成本的芳环类有机物加氢-脱氢循环催化技术及催化剂,实现氢能的高效运输 | 目前行业内公开数据很少,本项目研发的芳环类有机物加氢/脱氢技术及催化剂,力争实现加氢反应转化率≥99%,选择性≥99%,催化剂单程寿命≥360天;脱氢反应温度≤280℃,转化率≥95%,选择性≥95%,催化剂单程寿命≥60天;实现有机 | 该项目主要用于氢能的储运,尤其是长距离的储运,运氢效率高,经济价值明显,前景广阔。 |
液体储氢示范装置的运行,综合成本和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
4 | 高效清洁催化氧化技术及其催化剂的开发与应用 | 800.00 | 29.41 | 412.29 | 小试实验/中试放大/部分型号进入批量试产阶段 | 研发氯化氢氧化制氯气工艺技术及其专用催化剂;开发使用空气/双氧水等洁净氧化剂取代传统氧化剂的工艺技术及其催化剂,并工业化 | 本项目开发低温下氯化氢氧化制氯气工艺技术,氯化氢单程转化率>92%,催化剂寿命不低于2.5年,自主完成工艺包的开发并推广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研发醇,醛,侧链芳烃的以空气、双氧水等洁净氧化剂催化选择性转化技术,取代传统的精细化工中的化学氧化剂氧化工艺,并配套开发专用催化剂,形成工艺技术包,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氯化氢催化氧化实现了氯气-氯化氢-氯气闭路循环,提高氯产品生产经济效益和解决氯化氢带来的污染问题。另外在当前国家双碳目标及环境问题日趋紧张的背景下,绿色氧化技术将越来越多的取代传统污染严重,碳排放高的化学氧化技术。因此市场对于新型催化氧化技术及催化剂的需求会日趋旺盛。 |
5 | 精细化工用连续催化加氢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 1,000.00 | 40.75 | 500.16 | 小试实验/中试放大/工业试验/工业装置试运行/部分项目完成工艺包编制,进入工业化设计阶段。 | 将连续催化加氢技术推广应用到精细化学品合成过程,替代传统釜式工艺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实现连续催化加氢技术高效、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稳定的优势 | 连续催化加氢技术在精细化工中应用很少,工艺对催化剂的专一性要求很高,几乎每种化合物的连续加氢工艺都需要匹配专用催化剂,催化加氢工艺需要与催化剂协同研究,目前公司的连续催化加氢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涉及的反应类型主要有:硝基加氢、硝基加氢防脱卤、脱氯、碳碳双键加氢、碳氧双键加氢、苯环加氢、杂环加氢、氰基加氢、酮胺缩合等等。对于硝基还原防脱卤的反应,原料转化率100%,脱卤可控制在0.1%以下, | 目前精细化工催化加氢反应仍然以釜式工艺为主,由于连续催化加氢工艺技术优势明显,随着专用配套催化剂研发的加快,釜式加氢工艺将逐渐被替代,连续催化加氢工艺将成为主流,市场前期非常广阔。 |
选择性>98%,催化剂使用寿命普遍大于8个月,催化成本低于釜式工艺。连续化工艺自动化程度高,过程安全环保,生产效率高。 | ||||||||
6 | 高性能烷烃脱氢铂系催化剂研发 | 2,000.00 | 41.01 | 310.99 | 中试放大/批量试产/百吨级产线建设阶段 | 研发出性能优于进口的铂氧化铝催化剂,并实现工业化应用推广 | 此类催化剂现在依然严重依赖进口为此公司进行长期的技术攻关,一方面进行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催化剂经测评,其性能不低于同等规格的进口催化剂,处于中试放大阶段;一方面着手催化剂载体的研究,小试载体样品达到进口载体水平,在中试放大。 | 该催化剂未来市场需求量有望达到1,400吨/年,以进口为主,国产替代市场前景广阔。 |
7 | PVC用高性能铜系催化剂的研发与应用 | 1,000.00 | 41.99 | 206.18 | 批量试产/工业试用 | 开发高性能的Cu/C催化剂,在氯乙烯生产中实现工业应用 | 该催化剂正在进行万吨级工业试用,运行良好。本项目力争在乙炔空速20h-1,温度110-180℃的条件下,实现乙炔转化率≥97%,选择性≥96%,使用寿命超过8,000h,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该项目主要用于电石法生产氯乙烯过程中对金基催化剂形成补充,与金基催化剂搭配减少黄金使用,降低催化剂使用成本。 |
8 | 高性能铜系催化剂研发与应用 | 1,200.00 | 24.77 | 121.39 | 目前部分型号催化剂批量试产 | 研究开发高性能的铜系催化剂,实现工业化应用推广 | 铜系催化剂在工业中应用非常广泛,加氢反应,脱氢反应,裂解/聚合反应等都使用到铜系催化剂。但都普遍存在催化剂稳定性差、生产效率低、选择性差、寿命短等共性问题。高性能的催化剂长期依赖进口,受制于人。公司积极布局铜系催化剂研究,重点围绕加氢、脱氢、裂解、聚合催化剂进行产业化研究,目标 | 该项目催化剂主要用于加氢反应,脱氢反应,裂解/聚合反应,是化工行业的基础合成反应,并且以高性能催化剂市场为主,市场前景广阔。 |
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 ||||||||
9 | 高性能镍系催化剂研发与应用 | 800.00 | 83.51 | 132.86 | 中试放大/批量试产/工业应用 | 通过调控和优化催化剂的制备技术,研发出高性能镍系催化剂,通过技术进步大幅提高催化剂的性价比,并推广应用 | 镍系催化剂在工业应用中也非常广泛,主要用于加氢反应和偶联反应,使用规模大,性能要求高。国产催化剂普遍存在性能和稳定性比较差、选择性差、寿命短等问题。高性能的催化剂型号长期依赖进口,受制于人。公司布局镍系催化剂研究多年,重点围绕加氢、偶联催化剂进行产业化研究,目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 该项目催化剂主要用于加氢反应,偶联反应,是轻工、化工行业的基础合成反应,并且以高性能催化剂市场为主,市场前景广阔。 |
10 | 复杂有机体系中贵金属的回收工艺研究 | 800.00 | 48.95 | 352.69 | 中试放大/试生产 | 从复杂有机/无机反应体系中将贵金属均相催化剂高效、快捷方便的分离出来,实现贵金属资源的有效回收利用 | 目前有机反应体系、水相反应体系中的均相贵金属回收难度较大,在精细化工行业中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本研究采用吸附、沉淀、解离相结合的办法,高效回收铑、钯等均相态贵金属,回收率高于现有技术水平,可为全行业提高优质服务,具有良好的经济价值。 | 均相贵金属催化剂在精细化工中应用广泛,由于其难回收,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而且贵金属残留对产品有较大影响。该项目通过贵金属高效回收,具有良好的经济价值和行业示范效应,市场前景好。 |
11 | 炭载贵金属催化剂制备技术及产品的迭代升级 | 1,200.00 | 101.32 | 848.77 | 中试放大/工业应用 | 针对重点型号的炭载贵金属催化剂,通过催化剂制备新技术的提升和新设备的应用,提高产品性能,降低贵金属含量,保持产品性能的先进性,实 | 公司炭载贵金属催化剂客户多,只有持续保持产品性能的先进性并为客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的要求。通过加大研究,提高对催化剂本质的认识,并不断改进产品性能,持续提升产品性价比是公司的重要工作。公司核心产品碳 | 通过对重点型号产品的技术改进并加深对催化本质的认知,保持产品性能在精细化工领域中的先进性;同时开发新型号的炭载贵金属催化剂,不断扩展 |
现上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并推广应用 | 青霉烯类、甾体药物合成、嘧啶脱氯、催化氢解、偶联等用炭载贵金属催化剂的性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其中碳青霉烯类、甾体药物、催化氢解类合成用等效减量产品已经商业化应用,大大降低了下游客户生产成本。 | 该催化剂在新领域中应用。 | ||||||
12 | 氢能专项 | 1,000.00 | 145.57 | 324.39 |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催化剂工艺已实现公斤级批量生产,提供验证样品;PEM电解水制氢催化剂完成百克级稳定生产 | 研发出单批次公斤级催化剂制备技术,批次稳定性≥98%,催化剂在膜电极中的活性和耐久性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内燃料电池铂炭催化剂的电化学性能、耐久性、批量生产稳定性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本项目通过研究高稳定载体和特殊形貌催化剂的制备技术来提高催化剂性能,降低铂含量,同时研究生产工艺的革新,实现铂载量降低30%以上、耐久性提高30%、批次稳定≥98%的目标,目前催化剂MEA性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国内PEM法电解水制氢尚处于研究阶段,与国外存在一定差距,关键材料仍被进口垄断,本项目通过研究复合结构、特殊形貌催化剂的制备技术来提高催化剂的性能,降低PEM电解水制氢成本,促进商业化应用。 | 用于制造氢燃料电池电堆和PEM电解水制氢电解槽的核心部件膜电极,是氢燃料电池和PEM电解槽的关键原材料和主要成本组成之一。随着国家氢能产业的发展,以及“双碳”目标的要求,未来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
13 | 多相催化加氢制备氢化丁腈橡胶(HNBR)工艺技术 | 500.00 | 110.71 | 274.33 | 完成中试验证,正在工业化推广阶段 | 完成氢化丁腈橡胶用多相催化剂的研制及其在丁腈橡胶加氢工艺中的应用研究,开发出多相催化加氢制备氢化 | 目前国内制备氢化丁腈橡胶催化剂和工艺还不够稳定和成熟,生产成本比较高。本项目采用多相催化体系进行催化加氢反应,将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催化成本,最终实现连续化生产, | 氢化丁腈橡胶的用途广泛,用量持续高速增长,国内供应缺口大。本项目将引领行业的技术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市场前景好。 |
及其催化剂的开发 | 丁腈橡胶的工艺包,实现其工业化应用推广 | 使氢化丁腈橡胶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目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 ||||||
14 | 金基无汞催化剂的改进与提升 | 200.00 | 36.73 | 155.29 | 新型号中试放大/原型号已经工业试用 | 在已有型号催化剂基础上,降低贵金属金负载量,产品催化剂使用单耗降低20%以上 | 现有型号催化剂已经过工业试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本项目在此基础上进行催化剂迭代升级研发,继续提高产品性价比,降低乙炔法PVC无汞化生产的成本,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 乙炔法PVC无汞化已经是我国氯碱行业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金炭是目前汞催化剂的最佳替代方案,未来每年市场需求接近万吨规模,前景广阔。 |
15 | 苯系物室温氧化催化剂的创制 | 300.00 | 22.02 | 107.21 | 小试试验/中试放大 |
在室温条件下,通过催化氧化的方式实现室内空间的苯系污染物去除,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去除率大于80%
目前国内外报道的苯系物催化氧化的实验室结果为:起燃温度T10≥100℃,T90≤250℃,室温条件下实现催化氧化去除室内空间苯系污染物技术难度大。本项目拟开发高性能氧化催化材料及其应用技术,实现室内空间苯系污染物室温催化氧化去除,显著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苯系污染物是一类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家具、油漆、粘合剂等,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通过催化氧化技术在室温下或接近室温下处理苯系污染物,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净化室内空间的空气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技术还可以用于机动车尾气、有机化工、石油化工以及橡胶粘合剂、油漆等行业,对我国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节能降耗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 |||||||
16 | 硫酸乙烯酯清洁制 | 200.00 | 35.33 | 113.83 | 实现硫酸乙烯酯清洁催化氧 | 开发硫酸乙烯酯清洁化制备技术,解 | 目前硫酸乙烯酯的制备工艺主要采用次氯酸钠氧化体系,三废 | 项目通过大量制备技术研究并结合专用催 |
备技术研究 | 化制备技术的开发和相应催化剂的制备,三废产生量大幅减少,此产品已实现百公斤级以上中试生产,工艺稳定可控。 | 决传统制备工艺中废水量大、不环保的问题,实现硫酸乙烯酯绿色、高效、低成本生产。 | 量大且产品纯化困难。本项目拟研制高性能氧化催化剂,协同开发清洁催化氧化制备工艺技术,大幅降低硫酸乙烯酯生产过程中三废产生量,并且收率明显高于现有工艺水平,项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化剂的开发,大大降低了其生产过程中三废的产生,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保价值,市场前景好。 | ||||
17 | 新型均相催化剂的研制(2022) | 1,500.00 | 209.62 | 627.25 | 小试实验/中试放大/批量试产 | 研制市场所需的新型均相催化剂产品,并实现稳定生产,性能到达行业领先水平 | 均相催化剂正在经历由传统、昂贵、低效、高用量向新型、廉价、高效、低用量的发展阶段。除了传统贵金属催化剂,非贵金属催化剂和有机催化剂的应用也逐步显现。下游市场对新型均相催化剂的需求日益增加,对催化剂的研发和改进速度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开发的部分新型均相催化剂已处于行业一流水平,占有一定的市场,为了保证在新型均相催化剂开发领域具有持续的技术先进性,需要不断地跟踪行业发展方向。本项目的主要目的在于紧跟均相催化剂和均相催化技术发展趋势,不断研究开发出市场需要的新型催化剂,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和生产工艺,在新型均相催化剂开发、工艺稳定性及催化性能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 | 不断满足下游市场的发展需求,主要是新型均相催化剂的研制和量产。随着医药、化工新材料等行业的持续高速发展,对新型均相催化剂的需求源源不断,市场前景广阔。 |
18 | 高性能气体分离膜材料分子结构设计与中空纤维制备 | 500.00 | 62.44 | 77.81 | 小试试验 | 完成对氧氮分离、二氧化碳捕集、除湿等应用方向的膜材料研制,开发无缺陷中空纤维膜制备工艺,完成中空纤维膜组件的装配工艺开发,得到可市场化膜组件。 | 目前市场上气体分离膜基本被国外产品所占据。本项目从聚合物结构设计出发,提升所制备材料的分离性能以及稳定性,并针对性地开发中空纤维膜的制备工艺,实现中空纤维膜的自主化制备,并且分离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打破国外垄断局面。 | 项目产品可用于民用富氧富氮、家用除湿机、空气净化机等以及工业烟道气二氧化碳捕获、富氧燃烧、天然气脱碳、工业尾气回收、食品包装等。市场前景广阔,市场经济性好。 |
19 | 一步法催化乳酸合成丙交酯技术及其催化材料研究 | 400.00 | 111.77 | 184.89 | 小试试验 | 开发一步法催化乳酸合成丙交酯的反应工艺,完成催化剂自主研发,所得丙交酯产品可满足高端聚乳酸行业应用,且具备明显的工艺和成本优势。 | 目前工业上主要采用两步法合成丙交酯,能耗巨大,其中L-丙交酯的产品质量直接影响聚乳酸的性能,本项目从催化剂设计、制备和改进以及相应工艺调整匹配出发,能够通过一步法高效催化乳酸合成丙交酯产品,其过程简单易行、绿色环保,进一步降低了丙交酯工业化的生产成本,有望突破丙交酯合成的技术壁垒。 | 丙交酯是合成聚乳酸的关键中间体,也是合成生物可降解材料的中间产物。未来聚乳酸的市场需求量巨大且不断增长,目前我国受到丙交酯合成的技术壁垒,市场供应偏紧,严重制约聚乳酸产业的发展,本项目能够突破丙交酯的卡脖子技术,引领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发展。 |
20 | 甲醇氧化制甲醛高性能催化材料与技术的研发 | 300.00 | 27.82 | 72.98 | 小试实验/中试放大 | 研发甲醇氧化制甲醛专用新一代催化材料及先进工艺技术。 | 甲醇氧化制甲醛是全球生产甲醛的主流工艺,约占甲醛产品90%以上。但该工艺所使用的铁钼催化剂存在依赖进口的问题,严重制约工业应用。本项目将自主研发新一代高性能催化材料,并配套开发先进的甲醇氧化工艺,为下游市场提供国产化解决 | 甲醛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甲醛主要用于生产树脂、1,4-丁二醇(BDO)、聚甲醛、农药和消毒剂等大宗化工产品,每年世界市场需求超过4,000万吨,而且近几年均保持以5%的增幅快速增长, |
方案,力争项目工艺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是很重要的C1平台原料。当前全球甲醛产能一半以上是采用铁钼催化剂的氧化法工艺。铁钼催化剂氧化工艺可以在贫甲醇条件下运行,同时可以达到更高的甲醛收率。2022年全球甲醛产能达到8,044.15万吨,中国占全球甲醛产能的50%以上,其中铁钼催化剂的消耗量约为4,000t/a,且该催化剂完全国外被垄断,仅有极少量的进口替代,该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并且极具战略意义。 | |||||||
21 | 高性能丙烯酸废气催化剂的开发与工业应用 | 450.00 | 70.69 | 242.35 | 批量试产/工业试用 | 以丙烯酸废气的催化氧化反应为模型反应,开展高性能丙烯酸废气催化剂的开发并实现工业应用示范。 | 目前丙烯酸废气的处理对催化剂性能要求非常高,国内主要依靠进口催化剂。公司自主研发的贵金属/蜂窝陶瓷整体式催化剂对丙烯酸废气的催化氧化性能优异,已通过订单销售实现收益。开发出的高性能丙烯酸废气催化剂性能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 目前国内丙烯酸及其衍生物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丙烯酸废气处理核心催化剂仍然依赖进口。本项目开展不仅可以为国内丙烯酸企业提供性价比更高的催化剂及技术,节约大量的环保投入,而且能够解决国内丙烯酸废气处理催化剂及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具有重 |
要的研究和推广意义。 | ||||||||
合计 | / | 15,210.00 | 1,299.22 | 5,733.88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5 | 6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4.88 | 30.4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63.50 | 1,541.0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94 | 22.67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25 | 28.81 |
硕士 | 38 | 36.19 |
本科 | 24 | 22.86 |
大专及以下 | 18 | 17.14 |
合计 | 105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7 | 44.7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9 | 46.6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 | 6.6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1.9 |
60岁及以上 | 0 | 0 |
合计 | 105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41%,主要系:一是公司始终注重对高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近一年新增博士15人,同时配备相应的研发团队,丰富公司高端人才储备,增强公司整体的研发实力;二是2023 年上半年,公司将技术中心从 6个研究室扩展到 8 个研究室,细化了公司的研究方向,在基础研究和工程化方面增加了研发人员的配备,并按照公司规划对研发人员进行梯度配备和培养。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体制机制优势
公司是国有企业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企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具有符合现代化管理和发展的民主决策、运行保障、监督纠偏、人员培养、文化发展等体制机制,有利于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公司核心人员包括各级管理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技术管理水平与自身素养;有利于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和党员先锋模范引领作用;有利于引进高端人才和充分利用外
部人才资源,激发职工内动力和使命感。同时,公司研发、市场、生产等部门的核心员工都持有公司股份,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
2、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方向积极围绕市场需求、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应用基础研究进行布局,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开发了多个系列催化剂产品和催化应用技术,以产业化、工程化为目标,形成了比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浓厚的创新文化。
公司在不断开发新催化剂的同时,也积极改进提升现有产品性能,不断稳定和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在研究开发催化剂产品的同时,也研究开发绿色环保的催化合成技术,将催化剂和催化应用技术相融合,使催化剂与下游生产技术高度匹配。公司的研究模式、研究能力具有很好的优势和竞争力,一是可以更好地与用户需求相结合,使开发出的催化剂适用性和性价比更好;二是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环保、低成本的催化应用工艺技术。公司催化剂和催化应用技术协同发展、同向发力的创新研发模式,不仅可以获得新的、更大的、更稳定的催化剂市场,而且能够开发出更多原创性的技术与产品,使公司成为贵金属催化剂行业的引领者。
作为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对研发进行持续投入,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增强研发人员队伍,研发人员占到总职工人数的34.88%,同时公司聘请了以院士为核心的多名国内著名专家组成的指导团队。公司一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累了丰富的催化剂研发和生产经验,已形成一支长期从事贵金属催化剂以及其它新型催化剂研究和开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团队,公司研发力量、团队和水平都处于国内前列。
公司建成了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省市研究平台,形成了“研发-中试-产业化-回收再利用”一个完整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服务产业链,形成“技术+产品+合作+服务”的全方位研究和发展模式,以技术为核心不断推动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产业链强化创新链的良性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同时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卡脖子问题,保持对市场和前沿技术的紧密关注,持续开发出可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卡脖子问题、符合客户需求和市场未来方向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产品、关键技术和前瞻性产品。
3、产品优势
催化剂性能是公司产品的核心优势,公司研究开发出了活性炭负载、氧化物负载、有机物负载贵金属催化剂、均相催化剂、手性催化剂,专用催化剂等数百种催化剂,以及相关的催化合成/反应工艺技术,能为客户提供钯系、铂系、铑系、钌系、金系等丰富的贵金属催化剂系列产品及部分高端非贵金属催化剂产品,种类齐全,质量稳定,引领了我国精细化工用贵金属催化剂的发展,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颜料、染料、食品、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同时,公司在基础化工、能源环保等催化剂应用领域不断布局并取得突破,如煤制乙二醇、烷烃脱氢、苯胺生产、乙炔氢氯化法生产PVC、BDO生产、油脂加氢、顺酐加氢、PTA废气催化燃烧、MMA废气催化燃烧、丙烯酸废气催化燃烧、氢燃料电池、电解水制氢等相关领域用催化剂等,均是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源动力。产品系列丰富有助于公司能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同
时减少市场开拓的重复投入,促进营销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产品市场的交叉拓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强化产品生产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研究和改进,不断提高生产规模、效率和稳定性。
4、人才优势
公司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培养了一支人员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的优秀研发队伍,为公司持续创新和研发提供后备力量。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研发团队10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34.88%,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员工63人,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富于创新精神,有能力通过创新突破重点研究方向,使公司保持技术优势且均衡发展。
近年来,公司核心管理及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核心人员均长期专注于催化剂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以肩负引领我国催化事业发展为己任,紧盯市场发展和战略前沿,为公司制定了清晰的战略定位及发展方向。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有助于公司战略决策长期持续执行,把握市场机遇,制定完善的业务策略并有效执行。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强调员工同企业同步成长、共同发展,倡导激励向上、开拓创新的企业文化,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成长、激励机制,通过不断地引进培养优秀人才使公司的核心团队更壮大更完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扩张奠定了基础。
5、品牌及客户优势
公司贵金属催化剂主要参与中高端市场竞争,在诸多产品上都表现出很好的性能优势,知名度高,具备较强的品牌和客户优势,在精细化工领域是国内同行中少有能与国际知名大型催化剂企业抗衡和竞争的企业。公司目前产品用户量近千家,其中上市企业达百家之多,用户基础大、质量高。公司一直重视与客户,特别是下游行业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保持着对市场和前沿技术的紧密关注,持续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前瞻性产品,从而达到稳定原市场、开拓新市场,保持公司高质量、快速、持续发展的目标。
6、服务优势
公司良好的本地化客户服务机制确保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公司不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催化剂产品,废催化剂回收循环等全流程、一体化业务,而且根据用户特点可以定制和研发专用催化剂,为用户提供催化合成技术、连续化技术、废气废水处理技术,具备与客户联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改进提升老工艺的能力,可以为客户提供全套产业链产品、技术与服务。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
首要任务。在院党委和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IPO募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正常推进,并不断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继续强化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场引领作用,继续加大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实施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深化降本增效、质量安环等工作,努力完成2023年各项工作目标和计划,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在细分市场领先、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发掘自身潜力,成为行业内质量效益双优的排头兵企业。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961.4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4.49%。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95%,其中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和农药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9.13%、
17.28%和22.12%。另外,均相贵金属催化剂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8.31%,带动主营收入增长
1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13.6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8.92%,主要系公司期初贵金属原材料结存单价较高,主要原材料贵金属钯和铑的市场价格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处于下行区间,使得公司2023年1-6月贵金属催化剂销售业务的成本下降幅度低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公司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公司收入结构以贵金属催化剂销售为主,本期公司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90.31%,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出现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4,54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6%。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人才队伍和平台建设。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拥有博士25名、硕士66名。同时,公司加强对外合作,与复旦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等单位签订多个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组建联合研发团队进行攻关研究。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拓展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不断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围绕产业链强化创新链,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拓展催化外延和应用,在深耕精细化工领域的同时,继续积极拓展基础化工、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产品研发速度加快,多个新产品投放市场,对PVC金基无汞催化剂的改进与提升也在持续进行研究,为氯碱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与产品保障;多个高端非贵金属催化剂完成研发和试生产,培育出了多个型号产品,部分产品已实现销售,凭借性能与成本优势获得了市场认可;贵金属减量化研究成效显著,多个低含量贵金属催化剂开发成功,并在下游用户实现应用,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在催化应用技术研发推广和服务方面,实现技术收入2,044.82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9.1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与多家用户达成了催化应用技术开发和优化协议,多项催化应用技术已与下游用户合作,推动下游行业技术进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488.1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年新增获得专利26件,其中发明专利24件,累计获得专利145件,其中发明专利127件;累计主持、参与起草或修订已
发布实施的贵金属催化剂相关的国家标准14项、行业及团体标准67项,充分体现公司技术水平和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用户沟通加强产品销售计划性,持续推进产品生产工艺优化,提高产品批量化、自动化和稳定化生产水平,生产效率和批次质量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在物资采购方面,公司积极与供应商沟通加强原料价格预判,积极增加生产型合格供应商,充分利用比价、深化合作等多种手段,有效应对了贵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公司的发展获得国家、省市和行业的广泛认可,先后获得陕西省2023年度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项目、西安市高价值专利大赛三等奖等;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获评创新驱动秦创原贡献奖、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等。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前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行业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随着催化剂行业技术的发展,应用面的扩大,技术的升级迭代加快,不同技术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仍是行业竞争的关键。由于贵金属资源稀缺,价格昂贵,如何在降低贵金属使用量的同时,保证其使用效率和催化效果,一直都是国内外的研究热点。纳米稀土等非贵金属催化材料、高性能贵金属催化材料、环保型催化材料等新型催化材料亦为目前的研究热点方向。若公司对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导致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不断开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后继发展乏力的风险。
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催化前沿和发展的研究分析,加强对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前期论证,充分发挥院士和公司特聘专家在公司研究规划中的指导作用,及时调整研发计划,同时紧密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围绕解决卡脖子问题、关键问题,把握好研发方向,增强研究开发方向的准确性和前瞻性。
(2)技术落后竞争对手风险
公司的贵金属催化剂业务处于全市场竞争的行业状态,催化剂性能优势是获得市场的前提。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对产品性能的改进优化以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就存在部分催化剂的性能指标被同行超越,丢失客户和市场份额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增强研发力量,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通过优化现有产品性能,降低催化剂使用成本,积极化解迭代风险,同时通过开发高效安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不断强化技术优势。
2、经营风险
(1)贵金属价格波动及资金占用较高的风险
公司贵金属催化剂的主要原料为钯、铂、铑等铂族贵金属,其价格受全球和下游行业经济周期的影响变化快、波动大,且铂族金属价格昂贵,通常占产品生产成本的90%以上,贵金属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大。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贵金属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相关贵金属原材料亦存在减值风险。
同时,由于贵金属的高价格,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中贵金属占比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金额可能会持续随之上升,如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的管理,致使存货规模过大、占用营运资金,将会拉低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资产流动性,进而增加存货跌价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加强对贵金属市场的分析研判,增加生产型合格供应商,同时提高产品销售的计划性,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贵金属周转速度。另外,公司将加强订单管理,合理安排采购,科学排产,努力提升存货周转效率。
(2)贵金属资源短缺的风险
贵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贵金属催化剂的主要原材料是铂、钯等贵金属原料,而我国在铂族金属资源上属于极度匮乏的国家,主要贵金属大部分依赖进口。近期逆全球化升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家愈加重视稀贵金属的战略价值,稀贵金属作为未来高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战略价值愈加凸显。若未来由于国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国内贵金属供应出现短缺,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并拓展废旧贵金属催化剂回收业务,来增加原料供应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贵金属产品的循环利用率,有效面对贵金属市场变化。
(3)下游客户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为我国精细化工领域具有技术优势的贵金属催化剂供应商,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颜料、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其中,来自医药领域客户的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前五大客户也较多的集中于该领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自身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以及医疗卫生支出的逐年提高,我国医药市场规模一直保持较快速的增长,但随着国内“4+7”带量采购、药品关联审评和一致性评价政策的实施,药品企业的集中度预计将进一步提升,若由于公司产品质量、行业竞争等因素流失主要客户,或出现医药行业新型催化剂的替代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不断强化产品性能改进,提高产品生产稳定性和性价比,增强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以更好地满足药品关联审评和一致性评价对公司产品的要求。另外公司除过精细化工领域产品外,也在不断拓展基础化工、新能源、环保等领域产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大力拓展公司产品和技术外延,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4)下游化学原料药、中间体客户因技术迭代、价格变化可能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下游以精细化工为主,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制造企业在公司客户中占比较高。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客户产品的催化反应合成工艺中,一旦有更为先进的合成工艺出现,将会形成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生产技术的迭代。如果新的合成工艺不使用公司的催化剂产品或公司的催化剂产品性能跟不上技术迭代的速度,将导致公司存在失去该类客户的风险。
同时,随着国内“4+7”带量采购、药品关联审评和一致性评价政策的实施,将会使公司下游医药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迫使其通过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维持竞争优势。部分客户可能将对相关催化剂产品提出降低使用成本的要求,或者开发新的合成工艺将使用新的催化剂,若公司产品改进升级和新产品研发跟不上客户要求,将存在失去该类客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及收入情况造成影响。
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将积极围绕市场需求、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展开。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并目积极和科研院所等外部团队合作,不断优化现有产品性能,降低催化剂使用成本,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
3、财务风险
(1)应收类款项坏账风险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应收类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增长加大了公司营运资金的占用,不利于经营效率的提高,也可能由此发生坏账而使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已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坏账。同时,公司将加强客户沟通,及时了解客户财务状况,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0年至2022年公司毛利率出现波动,主要由于业务结构变化及贵金属原材料成本变化所引起,未来仍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另外,公司募集资金将进行新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使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并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营业成本,若公司新投产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入,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宏观环境风险
(1)法律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行业内技术进步快,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种类、数量繁多,若公司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2)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税收政策有所调整,公司未来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544.1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13.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9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69,614,891.40 | 846,863,947.59 | 14.49 |
营业成本 | 821,831,601.54 | 653,212,369.45 | 25.81 |
销售费用 | 4,532,758.22 | 4,611,167.08 | -1.70 |
管理费用 | 10,723,877.01 | 13,289,019.01 | -19.30 |
财务费用 | 1,266,319.95 | 29,008.76 | 4,265.30 |
研发费用 | 24,881,814.54 | 25,537,152.80 | -2.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40,443.13 | 42,681,237.83 | 6.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14,306.24 | 38,522,575.80 | -338.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363,915.27 | -23,278,138.3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收入情况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265.30%,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资金占用时间长,产生的贷款利息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338.34%,主要系本期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和催化氢化示范性生产平台项目建设和投资进程快,固定资产投资支付较上年同期增加 3,813.92万元;上年同期结构性存款导致的流入流出额较大,本期只有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投资性流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归还的银行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18,573,703.20 | 16.35 | 460,316,208.73 | 30.10 | -52.52 | 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以及本期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和催化氢化示范性生产平台项目投资进程加快,固定资产投资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69,207,626.07 | 5.18 | 51,435,956.09 | 3.36 | 34.55 | 主要系报告期收入增加,除满足应收款项融资确认标准的15大银行票据外,收到的其余期末未到期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21,158,716.31 | 9.06 | 81,528,799.60 | 5.33 | 48.61 | 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49%,其中5、6月份实现的收入中未到期结算款项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9,579,534.09 | 0.72 | 3,748,752.30 | 0.25 | 155.54 | 主要系本期辅料需求量大且有定制化需求,预付辅料款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234,276,019.94 | 17.52 | 104,161,391.27 | 6.81 | 124.92 | 主要系铜川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和催化氢化示范性生产平台项目部分工程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到固定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607,044.95 | 2.74 | 25,367,144.68 | 1.66 | 44.31 | 主要系报告期处于工程建设期,预付项目施工费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40,300,000.00 | 10.49 | 240,483,949.03 | 15.73 | -41.66 | 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20,068,190.92 | 1.50 | 48,026,115.15 | 3.14 | -58.21 | 主要系本期未交付的款到发货业务较去年年末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69,000.10 | 0.95 | 32,244,140.48 | 2.11 | -60.40 | 主要系上年度计提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
应交税费 | 10,305,787.65 | 0.77 | 7,574,762.36 | 0.50 | 36.05 | 主要系期末未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498,374.60 | 0.19 | 5,160,638.44 | 0.34 | -51.59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 | 10,452,792.19 | 0.78 | 21,603,617.40 | 1.41 | -51.62 | 主要系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 |
负债 | 非十五大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7,111.27 | 0.02 | 344,597.53 | 0.02 | -37.00 | 主要系报告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银行存款中33万元由于法院冻结使用受限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万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123 | 1,113 | -87.61%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23万元人民币的对外股权投资。
1、通过投资西创信诚间接持有德创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有助于公司未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相关催化剂业务,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2022年12月公司与陕西立木信达企业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123.00万元受让其持有的西创信诚8.52%财产份额,已于2023年3月完成转让款支付。
2、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云龙铂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主体共同出资10,000.00万元设立凯立铂翠,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50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凯立铂翠35.00%的股权。公司投资设立凯立铂翠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技术及稳定原料供应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且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7月10日,公司已完成凯立铂翠的工商注册,尚未完成出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凯立铂翠(铜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废旧物资的回收及综合利用,金属材料等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 | 新设 | 3,500.00 | 35.00% | 自有资金 | 截至目前,凯立铂翠完成工商登记,公司尚未完成出资。 | / |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西 |
有色金属材料和产品生产与加工。(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
合计 | / | / | 3,500.00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72,598,800.55 | -8,297,139.59 | 64,301,660.9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6,950,986.81 | -616,447.23 | 46,334,539.58 | |||||
合计 | 119,549,787.36 | -616,447.23 | -8,297,139.59 | 110,636,200.5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西安凯立新源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及制品、非金属材料及制品、仪器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化工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环戊烯、二氯硝基苯、二氯苯酚、二氯苯胺、二甲基吡啶、氨基吡啶、甲基苯甲腈、邻硝基苯胺、苯二胺(不含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无储存场所)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 500.00 | 100 | 2,821.80 | 1,410.46 | 113.94 |
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催化材料(易燃易爆剧毒产品除外)的研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咨询及技术转让;废旧物资的回收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000.00 | 100 | 30,882.90 | 5,458.62 | 529.8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1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境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议案十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二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二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议案二十二: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6日 |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曾永康 | 副董事长 | 选举 |
张于胜 | 董事 | 选举 |
万克柔 | 总经理 | 聘任 |
李岳锋 | 副总经理 | 聘任 |
牟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李波 | 董事 | 离任 |
曾永康 | 总经理 | 离任 |
万克柔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文永忠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李波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张于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原总经理、董事曾永康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其为公司副董事长,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原副总经理文永忠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担任公司专务。因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职能分解逐渐细化,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队伍建设,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万克柔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李岳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牟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并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有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主要依据其专业能力、科研成果、重大项目承担情况、对公司研发的重大贡献等因素综合进行认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而未认定的情况。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0.4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废气排放
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口数量 | 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毫克/标立方米) | 上半年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年排放总量/吨 |
颗粒物 | 高空达标排放 | 2 | 焚烧炉 | 0.11-4.381 | 0.002967 | 达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 | 0.57 |
GB18484-2020, | ||||||||
二氧化硫 | 高空达标排放 | 2 | 焚烧炉 | 3.909-58.276 | 0.077804 | 达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2.28 |
氮氧化物 | 高空达标排放 | 2 | 焚烧炉 | 58.456-221.628 | 1.06414 | 达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2.86 |
二、废水排放
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口数量 | 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毫克/标立方米) | 上半年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总镉 | 间歇式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0 | 0 | 达标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0.05mg/L) |
总镍 | 间歇式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 | 0-0.29 | 0.00196 | 达标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1mg/L)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的处置能力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期间,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且能达到相应的运行处理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审批,在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验收批复、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环境状况,编制了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备案号为:610112-2022-025-L),并每年开展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副本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本公司废气、废水、噪声、土壤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证书号:00522E3677R2M)。公司的环保信息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公司每年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开。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持续优化产品工艺流程,新设备选型以低碳环保为目标,旧设备升级也会以低耗能为主。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守国家节约能源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清洁生产,以研发出更高效的绿色安全技术为目标,持续不断研究,切实开展公司能源利用和管理工作,促进节能减碳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产业扶持的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从紫阳县焕古南山茶叶有限公司采购扶贫产品5.1万元,助力乡村振兴事业。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西北院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院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院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4、在锁定期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承诺 | 后,若本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5、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院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6、本院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院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张之翔,董事、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曾永康,董事、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万克柔)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股份减持按照上述承诺中更严格的内容执行。5、在锁定期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文永忠、王鹏宝、朱柏烨及王世红)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5、在锁定期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同时担任公司监事及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股份减持按照上述承诺中更严格的内容执行。3、在锁定期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4、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起36个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之翔、曾永康及万克柔的承诺详见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相关内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利辉的承诺详见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的承诺相关内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岳锋、高武及陈丹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发行人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5、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 |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外,在公司任职且持有公司股份的张咪等的70名员工股东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转让的首发前股份累计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30%,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首发前股份累计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60%,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第36个月后,可转让所持有的剩余的首发前股份。3、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及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张之翔承诺 | 1、本院/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院/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院/本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若本院/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院/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4、本院/本人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5、本院/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6、如因本院/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院/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院/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及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航天新能源承诺 |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2、本公司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若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拟减持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减持,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的,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本公司减持,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在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公司减持,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本公司减持,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上述投资期限自本公司投资发行人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发行人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 | 其他 | 凯立新材 | 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票,同时公司也将遵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回购股份,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如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相关的承诺 |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公司董事张之翔、李波、王廷询、曾令炜、曾永康及万克柔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本院将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如本院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愿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院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对本院分取红利;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院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院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公司董事(张之翔、李波、王廷询、曾令炜、曾永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本人将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愿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本人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本人分取红利(如有);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康、万克柔及高管) |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凯立新材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院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凯立新材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1)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2)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如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院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且本院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原限售股回购价格参照发行人回购价格确定。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本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院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院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院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关的承诺 | 限:长期。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5、如果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凯立新材 | 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公司控股股东 | 作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院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院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或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 | 其他 | 凯立新材 | 1、本公司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 | 承诺时间:2020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院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院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本院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院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凯立新材 |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本公司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品种等;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作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承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院作出的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院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院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院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院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情形除外;(5)本院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6)本院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院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7)本院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院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本人作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作出的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主动要求离职,并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8)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3、发行人董事、监事、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 | 1、西北院是我国重要的稀有金属材料研究基地和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目前已经成为拥有较强综合科技实力的国家级重点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和若干产业化公司组成的大型科技集团,形成了基础和应用研究、工程化和产业化“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西北院以科研为主要业务,一直公允地对待各下属企业,将来也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作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它下属企业的任何决定。2、本院及本院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3、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4、若本院可控制的企业今后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院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发行人利益的侵害。5、西北院将对下属控股企业进行规划,明确各控股企业的业务定位和业务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行为。6、本院保证遵循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以确保发行人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独立,从而保障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7、本院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促使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8、如因本院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院将承担相关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 | 1、本院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2、本院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院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院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院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院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承诺 | 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5、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6、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本院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7、承诺杜绝一切本院及所属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8、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本院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院将承担相关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新能源 | 1、本公司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2、本公司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5、承诺杜绝一切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6、保证不利用本公司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2、本人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3、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5、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所属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6、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其他 | 凯立新材 | 1、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公司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3、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承诺时间:2020年6月1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1、本院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院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若本院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院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院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承诺时间:2023年2月6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承诺时间:2023年2月6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200.00 | 59.36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200.00 | 8.80 |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1,000.00 | 27.57 |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1,500.00 | 259.73 | |
担保费用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支付担保费用 | - |
合计 | - | 2,900.00 | 355.46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云龙铂顺、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西色院四号、拟设立的凯立新材及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统称)共同出资10,000万元设立凯立铂翠,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认缴比例为35%,凯立铂翠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年7月10日,公司已完成凯立铂翠的工商注册。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凯立铂翠出资。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3日 | 442,438,400.00 | 400,581,580.49 | 650,000,000.00 | 400,581,580.49 | 315,202,927.88 | 78.69 | 70,482,354.62 | 17.6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明具体情况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3日 | 否 | 320,000,000.00 | 196,790,836.23 | 142,718,564.86 | 72.52 | 2023年12月(注1)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3日 | 否 | 250,000,000.00 | 153,167,251.85 | 117,705,758.89 | 76.85 | 2023年12月(注1)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3日 | 否 | 80,000,000.00 | 50,623,492.41 | 54,778,604.13 | 108.21(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2022年8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进行重新论证,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的继续实施
仍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注2:公司预先支付的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414.28 万元在2022年已投入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因此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为108.21%。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228,100 | 53.73 | 0 | 0 | 0 | -21,361,100 | -21,361,100 | 48,867,000 | 37.39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5,209,900 | 26.94 | 0 | 0 | 0 | -1,609,900 | -1,609,900 | 33,600,000 | 25.71 |
3、其他内资持股 | 35,018,200 | 26.79 | 0 | 0 | 0 | -19,751,200 | -19,751,200 | 15,267,000 | 11.68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018,200 | 26.79 | 0 | 0 | 0 | -19,751,200 | -19,751,200 | 15,267,000 | 11.68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0,475,900 | 46.27 | 0 | 0 | 0 | 21,361,100 | 21,361,100 | 81,837,000 | 62.61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475,900 | 46.27 | 0 | 0 | 0 | 21,361,100 | 21,361,100 | 81,837,000 | 62.61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30,704,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30,704,000 | 100.00 |
注: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战略配售实际获得限售股份1,168,000股,其中2022年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获配467,200股。2022年年底,其转融通出借数量为25,300股,该部分股票登记为无限售股份。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战略配售股份合计21,386,400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咪等其他70名员工股东 | 19,751,200 | 19,751,200 | 0 | 0 | 首发前股份 | 2023年6月9日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1,635,200 | 1,635,200 | 0 | 0 | 战略配售股份 | 2023年6月9日 |
合计 | 21,386,400 | 21,386,40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3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0 | 33,600,000 | 25.71 | 33,600,000 | 33,6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336,555 | 6,194,277 | 4.74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张之翔 | 49,432 | 5,506,632 | 4.21 | 5,457,200 | 5,457,2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 | 430,524 | 3,380,009 | 2.5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063 | 2,523,253 | 1.9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460 | 2,025,058 | 1.5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0 | 1,996,684 | 1.5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鹏宝 | 6,075 | 1,882,075 | 1.44 | 1,876,000 | 1,876,000 | 质押 | 893,300 | 境内自然人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 | 149,966 | 1,840,778 | 1.4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文永忠 | 0 | 1,680,000 | 1.29 | 1,680,000 | 1,68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6,194,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94,277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2组合 | 3,380,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0,00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23,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3,25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25,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5,058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1,996,6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6,684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 | 1,840,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0,778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1,63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5,2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9,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9,747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293,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3,00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70,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0,92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股东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33,600,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2 | 张之翔 | 5,457,2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3 | 王鹏宝 | 1,876,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4 | 文永忠 | 1,680,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5 | 曾永康 | 1,260,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6 | 朱柏烨 | 980,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7 | 王世红 | 882,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8 | 万克柔 | 877,8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9 | 曾利辉 | 784,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10 | 高武 | 630,000 | 2024年6月11日 | 0 | 首发前股份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之翔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5,457,200 | 5,506,632 | 49,432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曾永康 | 副董事长、 | 1,260,000 | 1,286,250 | 26,250 | 对公司未来 |
核心技术人员 | 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
万克柔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877,800 | 917,831 | 40,031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朱柏烨 | 副总经理 | 980,000 | 988,372 | 8,372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王世红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882,000 | 890,888 | 8,888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李岳锋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60,000 | 568,022 | 8,022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牟博 | 副总经理 | 350,000 | 357,675 | 7,675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曾利辉 | 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784,000 | 789,220 | 5,220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高武 | 核心技术人员 | 630,000 | 634,700 | 4,700 |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增持公司股票 |
合计 | 11,781,000 | 11,939,590 | 158,590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28日,上述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8,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88.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4)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18,573,703.20 | 460,316,208.7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9,207,626.07 | 51,435,956.09 |
应收账款 | 七、5 | 121,158,716.31 | 81,528,799.6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64,301,660.96 | 72,598,800.55 |
预付款项 | 七、7 | 9,579,534.09 | 3,748,752.3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411,022.53 | 6,626,630.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76,139,558.31 | 352,770,647.8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5,110,496.19 | 12,443,804.45 |
流动资产合计 | 780,482,317.66 | 1,041,469,599.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6,334,539.58 | 46,950,986.8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4,276,019.94 | 104,161,391.27 |
在建工程 | 七、22 | 200,041,296.16 | 271,873,164.1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736,261.88 | 38,018,725.9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42,270.74 | 1,376,028.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6,607,044.95 | 25,367,144.6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6,637,433.25 | 487,747,441.68 | |
资产总计 | 1,337,119,750.91 | 1,529,217,041.6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40,300,000.00 | 240,483,949.0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73,750,250.17 | 104,992,800.9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0,068,190.92 | 48,026,115.1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2,769,000.10 | 32,244,140.4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0,305,787.65 | 7,574,762.3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98,374.60 | 5,160,638.4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452,792.19 | 21,603,617.40 |
流动负债合计 | 270,144,395.63 | 460,086,023.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0,065,972.22 | 50,065,972.2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8,775,500.59 | 48,877,362.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17,111.27 | 344,597.5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058,584.08 | 99,287,932.20 | |
负债合计 | 369,202,979.71 | 559,373,956.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0,704,000.00 | 130,704,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49,730,467.84 | 449,730,467.8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71,641.36 | 697,838.7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5,356,364.60 | 65,356,364.6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22,997,580.12 | 323,354,414.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7,916,771.20 | 969,843,085.6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7,916,771.20 | 969,843,085.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37,119,750.91 | 1,529,217,041.60 |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1,507,814.07 | 420,379,880.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4,207,626.07 | 44,685,956.09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04,213,981.70 | 79,534,651.60 |
应收款项融资 | 52,619,966.46 | 69,873,800.55 | |
预付款项 | 6,990,717.01 | 2,364,888.0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64,832,270.36 | 88,098,512.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2,791,515.33 | 350,559,395.9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2,341,796.08 | 2,917,226.04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9,505,687.08 | 1,058,414,311.3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6,334,539.58 | 46,950,986.8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5,706,291.80 | 103,274,396.27 | |
在建工程 | 161,596,222.22 | 129,376,606.8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826,888.86 | 17,872,339.2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55,379.61 | 2,885,053.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955,152.07 | 10,070,009.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5,274,474.14 | 362,429,392.05 | |
资产总计 | 1,224,780,161.22 | 1,420,843,703.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0,300,000.00 | 240,483,949.0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6,858,088.11 | 69,125,340.7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084,836.05 | 48,014,521.3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69,000.10 | 32,244,140.48 | |
应交税费 | 8,892,562.57 | 7,525,665.62 | |
其他应付款 | 2,494,954.60 | 5,106,063.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24,956.06 | 21,602,110.2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0,724,397.49 | 424,101,790.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5,975,500.59 | 46,077,362.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7,111.27 | 344,597.5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192,611.86 | 46,421,959.98 | |
负债合计 | 286,917,009.35 | 470,523,750.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0,704,000.00 | 130,704,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49,730,467.84 | 449,730,467.8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871,641.36 | 697,838.7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5,356,364.60 | 65,356,364.60 | |
未分配利润 | 292,943,960.79 | 303,831,281.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37,863,151.87 | 950,319,952.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24,780,161.22 | 1,420,843,703.38 |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69,614,891.40 | 846,863,947.5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69,614,891.40 | 846,863,947.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68,165,551.55 | 699,693,156.2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21,831,601.54 | 653,212,369.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929,180.29 | 3,014,439.13 |
销售费用 | 七、63 | 4,532,758.22 | 4,611,167.0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723,877.01 | 13,289,019.01 |
研发费用 | 七、65 | 24,881,814.54 | 25,537,152.80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66,319.95 | 29,008.76 |
其中:利息费用 | 2,951,721.97 | 2,196,656.72 | |
利息收入 | 1,787,980.31 | 1,834,536.2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705,153.80 | 1,110,353.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518,478.2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94,153.88 | -2,770,882.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2,022.50 | -48,66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728,317.27 | 146,980,080.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4,294.34 | 50,26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9,409.17 | 662,602.1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793,202.44 | 146,367,738.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657,236.69 | 18,150,234.7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135,965.75 | 128,217,503.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135,965.75 | 128,217,503.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135,965.75 | 128,217,503.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9,480.15 | -537,729.1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1,569,480.15 | -537,729.10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69,480.15 | -537,729.1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57 | -1,569,480.15 | -537,729.1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9,566,485.60 | 127,679,774.5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9,566,485.60 | 127,679,774.5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9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9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82,310,489.67 | 836,133,284.0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44,705,691.10 | 642,989,522.57 |
税金及附加 | 4,101,672.93 | 2,914,636.31 | |
销售费用 | 4,517,860.72 | 4,569,134.74 | |
管理费用 | 9,556,118.92 | 13,266,475.57 | |
研发费用 | 24,881,814.54 | 25,537,152.80 | |
财务费用 | 1,327,334.05 | 118,555.7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51,721.97 | 2,196,656.72 | |
利息收入 | 1,718,551.90 | 1,742,600.99 | |
加:其他收益 | 2,705,153.80 | 1,110,353.3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518,478.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11,360.10 | -4,011,537.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022.50 | -48,66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481,768.61 | 145,306,440.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794.34 | 50,26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9,409.17 | 662,602.1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0,544,153.78 | 144,694,098.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9,938,674.28 | 17,951,005.7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605,479.50 | 126,743,092.2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605,479.50 | 126,743,092.2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9,480.15 | -537,729.1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69,480.15 | -537,729.1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69,480.15 | -537,729.1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9,035,999.35 | 126,205,363.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9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97 |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0,742,001.95 | 752,375,029.1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0,581.96 | 2,392,968.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642,204.77 | 17,477,523.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2,564,788.68 | 772,245,521.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1,818,254.74 | 651,289,043.4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764,630.30 | 44,214,789.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904,262.92 | 26,229,089.4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637,197.59 | 7,831,361.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7,124,345.55 | 729,564,283.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40,443.13 | 42,681,237.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75,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63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52,097,633.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584,306.24 | 52,445,057.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30,000.00 | 161,13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814,306.24 | 213,575,057.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14,306.24 | 38,522,575.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144,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144,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0 | 72,556,14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5,363,915.27 | 95,221,998.3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363,915.27 | 167,778,138.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363,915.27 | -23,278,138.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27.15 | 490,939.2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241,742,505.53 | 58,416,614.5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459,986,208.73 | 415,205,322.3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18,243,703.20 | 473,621,936.90 |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80,607,431.04 | 745,919,614.4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0,581.96 | 2,375,918.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54,798.43 | 16,358,097.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2,342,811.43 | 764,653,630.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1,087,219.80 | 645,378,593.4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377,032.82 | 44,214,789.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413,127.72 | 25,620,370.6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423,263.91 | 19,815,545.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5,300,644.25 | 735,029,298.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7,832.82 | 29,624,331.6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75,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63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52,097,633.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433,160.77 | 16,371,425.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30,000.00 | 206,13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663,160.77 | 222,501,425.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663,160.77 | 29,596,207.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144,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144,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0 | 72,556,14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4,246,345.83 | 95,221,998.3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246,345.83 | 167,778,138.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246,345.83 | -23,278,138.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27.15 | 490,939.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872,066.57 | 36,433,340.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0,049,880.64 | 346,273,037.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177,814.07 | 382,706,377.16 |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0,704,000.00 | 449,730,467.84 | 697,838.79 | 65,356,364.60 | 323,354,414.37 | 969,843,085.60 | 969,843,085.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704,000.00 | 449,730,467.84 | 697,838.79 | 65,356,364.60 | 323,354,414.37 | 969,843,085.60 | 969,843,085.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69,480.15 | -356,834.25 | -1,926,314.40 | -1,926,314.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69,480.15 | 91,135,965.75 | 89,566,485.60 | 89,566,485.6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1,492,800.00 | -91,492,800.00 | -91,492,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1,492,800.00 | -91,492,800.00 | -91,492,8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704,000.00 | 449,730,467.84 | -871,641.36 | 65,356,364.60 | 322,997,580.12 | 967,916,771.20 | 967,916,771.2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储备 | 风险准备 | 权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3,360,000.00 | 487,074,467.84 | 635,659.76 | 43,931,413.01 | 217,032,454.44 | 842,033,995.05 | 842,033,995.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60,000.00 | 487,074,467.84 | 635,659.76 | 43,931,413.01 | 217,032,454.44 | 842,033,995.05 | 842,033,995.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7,729.10 | 34,857,503.61 | 34,319,774.51 | 34,319,774.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7,729.10 | 128,217,503.61 | 127,679,774.51 | 127,679,774.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3,360,000.00 | -93,360,000.00 | -93,36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360,000.00 | -93,360,000.00 | -93,36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60,000.00 | 487,074,467.84 | 97,930.66 | 43,931,413.01 | 251,889,958.05 | 876,353,769.56 | 876,353,769.56 |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0,704,000.00 | 449,730,467.84 | 697,838.79 | 65,356,364.60 | 303,831,281.29 | 950,319,952.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704,000.00 | 449,730,467.84 | 697,838.79 | 65,356,364.60 | 303,831,281.29 | 950,319,952.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69,480.15 | -10,887,320.50 | -12,456,800.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69,480.15 | 80,605,479.50 | 79,035,999.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1,492,800.00 | -91,492,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1,492,800.00 | -91,492,800.0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704,000.00 | 449,730,467.84 | -871,641.36 | 65,356,364.60 | 292,943,960.79 | 937,863,151.8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3,360,000.00 | 487,074,467.84 | 635,659.76 | 43,931,413.01 | 204,366,716.95 | 829,368,257.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60,000.00 | 487,074,467.84 | 635,659.76 | 43,931,413.01 | 204,366,716.95 | 829,368,257.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7,729.10 | 33,383,092.26 | 32,845,363.1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7,729.10 | 126,743,092.26 | 126,205,363.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3,360,000.00 | -93,36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360,000.00 | -93,36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60,000.00 | 487,074,467.84 | 97,930.66 | 43,931,413.01 | 237,749,809.21 | 862,213,620.72 |
公司负责人:张之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西安凯立化工有限公司。西安凯立化工有限公司系由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会共同出资100.00万元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出资5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00%;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会出资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00%。经历次增资及股权变更,截止2015年5月31日西安凯立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2015年9月8日,西安凯立化工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临时股东会决议,以2015年5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总额为6,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股本6,000.00万元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会验字(2015)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15年9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5年12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函[2015]7731号)同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西安凯立,股票代码:834893。
2018年1月19日,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发行股份1,00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7,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会验字(2018)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18年5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6号文《关于同意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2021年6月,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1,253,911股,人民币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72,106,089股,人民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168,000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93,360,000股。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总股本由9,336.00万股变更为13,070.40万股,注册资本由9,336.00万元变更为 13,070.4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7350453574公司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企业法定代表人:张之翔注册资本:13,070.4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化学化工催化剂和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剧毒产品除外)的研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凯立新源化工有限公司和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年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年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
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公司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2、应收账款”相关描述。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或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应收款项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组合的情况如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对于账龄分析法组合,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3.00% | 3.00% | 3.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15.00% | 15.00% | 15.00% |
3-4年 | 30.00% | 30.00% | 30.00% |
4-5年 | 50.00% | 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2)本公司对预付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损失准备的理由 |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如客户公司解散、法律诉讼或存在争议的应收款项)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损失准备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详见上述“12、应收账款”相关描述。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12、应收账款”相关描述。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各项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产成品入库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发出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内容描述。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
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
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2.375-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 | 5.00 | 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1.00 | 19.8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下述30“长期资产减值”相关描述。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下述30“长期资产减值”相关描述。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
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
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2) 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贵金属催化剂销售收入、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收入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产品加工收入,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销售商品、加工产品收入: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约定的不同,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为:合同约定需由客户验收的,公司于产品移交给客户,并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合同未约定需由客户验收的,公司于产品移交给客户并签收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参见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以及“34.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公司为出租人
在(1)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
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后续计量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
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①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②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③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④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⑤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⑥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除简易征收外,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00%、6.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0.00%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西安凯立新源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批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61000759,有效期3年,报告期适用15%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干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西安凯立新源化工有限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适用15%所得税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443.32 | 4,714.12 |
银行存款 | 218,567,259.88 | 460,311,494.61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218,573,703.20 | 460,316,208.7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中330,000.00元由于法院冻结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9,207,626.07 | 51,435,956.09 |
合计 | 69,207,626.07 | 51,435,956.0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6,420,510.33 | 7,874,040.70 |
合计 | 56,420,510.33 | 7,874,040.7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207,626.07 | 100.00 | 69,207,626.07 | 51,435,956.09 | 100.00 | 51,435,956.0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69,207,626.07 | 100.00 | 69,207,626.07 | 51,435,956.09 | 100.00 | 51,435,956.09 | ||||
合计 | 69,207,626.07 | 100.00 | 69,207,626.07 | 51,435,956.09 | 100.00 | 51,435,956.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19,904,032.52 |
1年以内小计 | 119,904,032.52 |
1至2年 | 4,084,378.29 |
2至3年 | 574,947.38 |
3至4年 | 663,912.76 |
4至5年 | 824,240.20 |
5年以上 | 4,374,660.79 |
合计 | 130,426,171.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71,642.11 | 3.05 | 3,971,642.11 | 100.00 | 3,971,642.11 | 4.44 | 3,971,642.11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27,025.14 | 2.17 | 2,827,025.14 | 100.00 | 2,827,025.14 | 3.16 | 2,827,025.14 | 10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44,616.97 | 0.88 | 1,144,616.97 | 100.00 | 1,144,616.97 | 1.28 | 1,144,616.9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454,529.83 | 96.95 | 5,295,813.52 | 4.19 | 121,158,716.31 | 85,575,217.09 | 95.56 | 4,046,417.49 | 4.73 | 81,528,799.6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6,454,529.83 | 96.95 | 5,295,813.52 | 4.19 | 121,158,716.31 | 85,575,217.09 | 95.56 | 4,046,417.49 | 4.73 | 81,528,799.60 |
合计 | 130,426,171.94 | 100.00 | 9,267,455.63 | 7.11 | 121,158,716.31 | 89,546,859.20 | 100.00 | 8,018,059.60 | 8.95 | 81,528,799.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西胜富化工有限公司 | 2,827,025.14 | 2,827,025.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方顺化工有限公司 | 695,600.00 | 695,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盛嘉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271,000.00 | 27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同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78,016.97 | 178,016.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71,642.11 | 3,971,642.1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9,904,032.52 | 3,597,120.97 | 3.00 |
1-2年 | 4,084,378.29 | 408,437.83 | 10.00 |
2-3年 | 574,947.38 | 86,242.11 | 15.00 |
3-4年 | 392,912.76 | 117,873.83 | 30.00 |
4-5年 | 824,240.20 | 412,120.10 | 50.00 |
5年以上 | 674,018.68 | 674,018.68 | 100.00 |
合计 | 126,454,529.83 | 5,295,813.52 | 4.1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71,642.11 | 3,971,642.1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46,417.49 | 1,249,396.03 | 5,295,813.52 | |||
合计 | 8,018,059.60 | 1,249,396.03 | 9,267,455.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7,475,903.7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8.7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124,277.11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4,301,660.96 | 72,598,800.55 |
合计 | 64,301,660.96 | 72,598,800.5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481,123.52 | 98.97 | 3,422,085.06 | 91.29 |
1至2年 | 70,608.19 | 0.74 | 297,088.50 | 7.92 |
2至3年 | 18,200.00 | 0.19 | 19,976.36 | 0.53 |
3年以上 | 9,602.38 | 0.10 | 9,602.38 | 0.26 |
合计 | 9,579,534.09 | 100.00 | 3,748,752.3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6,506,319.1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7.92%。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411,022.53 | 6,626,630.38 |
合计 | 6,411,022.53 | 6,626,630.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4,225,650.00 |
1年以内小计 | 4,225,650.00 |
1至2年 | 1,881,427.92 |
2至3年 | 728,066.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51,000.00 |
合计 | 6,986,144.8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986,144.87 | 7,156,994.87 |
合计 | 6,986,144.87 | 7,156,994.8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84,014.49 | 146,350.00 | 530,364.49 | |
2023年1月1日余 | — | — | — | —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52,049.49 | 252,049.49 | ||
--转入第三阶段 | 138,500.00 | 138,5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195.50 | 289,502.84 | 151,000.00 | 435,307.34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26,769.50 | 297,352.84 | 151,000.00 | 575,122.3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0,364.49 | 44,757.85 | 575,122.34 | |||
合计 | 530,364.49 | 44,757.85 | 575,122.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848,994.87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8.0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54,762.83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6,388,278.16 | 86,388,278.16 | 79,497,181.42 | 79,497,181.42 | ||
在产品 | 38,631,280.99 | 38,631,280.99 | 9,210,085.01 | 9,210,085.01 | ||
库存商品 | 30,325,008.94 | 30,325,008.94 | 77,168,326.89 | 77,168,326.89 | ||
周转材料 | 107,276,842.70 | 107,276,842.70 | 160,520,834.06 | 160,520,834.06 | ||
发出商品 | 13,518,147.52 | 13,518,147.52 | 26,374,220.44 | 26,374,220.44 | ||
合计 | 276,139,558.31 | 276,139,558.31 | 352,770,647.82 | 352,770,647.8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5,110,496.19 | 12,443,804.45 |
合计 | 15,110,496.19 | 12,443,804.4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5,122,103.49 | 5,778,161.80 |
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10,880,414.35 | 11,172,825.01 |
西安聚能医工科技有限公司 | 29,173,387.90 | 30,000,000.00 |
陕西西创信诚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58,633.84 | |
合计 | 46,334,539.58 | 46,950,986.81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2,103.49 | 战略性持有 | ||||
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249,585.65 | 战略性持有 | ||||
西安聚能医工科技有限公司 | 826,612.10 | 战略性持有 | ||||
陕西西创信诚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366.16 | 战略性持有 | ||||
合计 | 122,103.49 | 1,147,563.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4,276,019.94 | 104,161,391.2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4,276,019.94 | 104,161,391.27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8,466,006.18 | 46,266,322.52 | 2,063,814.92 | 8,691,610.35 | 135,487,753.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774,056.40 | 5,692,970.49 | 132,818.58 | 977,141.46 | 134,576,986.93 |
(1)购置 | 5,692,970.49 | 132,818.58 | 977,141.46 | 6,802,930.5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7,774,056.40 | 127,774,056.40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418.81 | 437,385.82 | 490,804.63 | ||
(1)处置或报废 | 53,418.81 | 437,385.82 | 490,804.63 | ||
4.期末余额 | 206,240,062.58 | 51,905,874.20 | 2,196,633.50 | 9,231,365.99 | 269,573,936.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692,251.75 | 11,144,019.57 | 493,550.19 | 5,996,541.19 | 31,326,362.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54,889.92 | 1,493,791.69 | 100,165.03 | 513,813.74 | 4,362,660.38 |
(1)计提 | 2,254,889.92 | 1,493,791.69 | 100,165.03 | 513,813.74 | 4,362,660.38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24.52 | 375,882.23 | 391,106.75 | ||
(1)处置或报废 | 15,224.52 | 375,882.23 | 391,106.75 | ||
4.期末余额 | 15,947,141.67 | 12,622,586.74 | 593,715.22 | 6,134,472.70 | 35,297,916.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0,292,920.91 | 39,283,287.46 | 1,602,918.28 | 3,096,893.29 | 234,276,019.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773,754.43 | 35,122,302.95 | 1,570,264.73 | 2,695,069.16 | 104,161,391.2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0,041,296.16 | 271,873,164.1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0,041,296.16 | 271,873,164.1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158,724,727.27 | 158,724,727.27 | 128,854,707.25 | 128,854,707.25 |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11,552,835.81 | 11,552,835.81 | 95,128,813.16 | 95,128,813.16 | ||
催化氢化技术示范性生产平台项目 | 26,892,238.13 | 26,892,238.13 | 47,367,744.07 | 47,367,744.07 | ||
在安装设备 | 2,134,532.68 | 2,134,532.68 | 283,050.56 | 283,050.56 | ||
其他项目 | 736,962.27 | 736,962.27 | 238,849.06 | 238,849.06 | ||
合计 | 200,041,296.16 | 200,041,296.16 | 271,873,164.10 | 271,873,164.1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19,169,500.00 | 128,854,707.25 | 29,870,020.02 | 158,724,727.27 | 72.42 | 72.42 | 募股资金及自筹 |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155,823,770.00 | 95,128,813.16 | 16,087,478.29 | 99,663,455.64 | 11,552,835.81 | 66.57 | 66.57 | 募股资金及自筹 | ||||
催化氢化技术示范性生产平台项目 | 61,994,006.00 | 47,367,744.07 | 7,635,094.82 | 28,110,600.76 | 26,892,238.13 | 50.15 | 50.15 | 4,298,627.64 | 979,934.04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436,987,276.00 | 271,351,264.48 | 53,592,593.13 | 127,774,056.40 | 197,169,801.21 | — | — | 4,298,627.64 | 979,934.04 | — | — |
注:上述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预算数为剔除设备款和土地款的项目预算金额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006,730.00 | 1,356,329.66 | 236,513.80 | 41,599,573.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194.69 | 222,194.69 | ||
(1)购置 | 222,194.69 | 222,194.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006,730.00 | 1,578,524.35 | 236,513.80 | 41,821,768.1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63,490.20 | 513,415.38 | 3,941.90 | 3,580,847.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0,067.28 | 80,940.11 | 23,651.40 | 504,658.79 |
(1)计提 | 400,067.28 | 80,940.11 | 23,651.40 | 504,658.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63,557.48 | 594,355.49 | 27,593.30 | 4,085,506.2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543,172.52 | 984,168.86 | 208,920.50 | 37,736,261.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943,239.80 | 842,914.28 | 232,571.90 | 38,018,725.9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5,551.70 | 33,832.76 | 93,529.20 | 14,029.38 |
可抵扣亏损 | 580,268.94 | 87,040.3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25,460.40 | 153,819.06 |
信用减值损失 | 9,842,577.97 | 1,454,618.92 | 8,548,424.09 | 1,274,959.10 |
合计 | 11,093,590.07 | 1,642,270.74 | 9,222,222.23 | 1,376,028.8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20,986.81 | 123,148.02 | ||
固定资产一次税前扣除 | 1,447,408.47 | 217,111.27 | 1,476,330.08 | 221,449.51 |
合计 | 1,447,408.47 | 217,111.27 | 2,297,316.89 | 344,597.5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7,518,390.00 | 225,551.70 | 7,292,838.30 | 3,117,640.00 | 93,529.20 | 3,024,110.80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9,314,206.65 | 29,314,206.65 | 22,343,033.88 | 22,343,033.88 | ||
合计 | 36,832,596.65 | 225,551.70 | 36,607,044.95 | 25,460,673.88 | 93,529.20 | 25,367,144.6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40,300,000.00 | 240,483,949.03 |
合计 | 140,300,000.00 | 240,483,949.0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1,186,283.04 | 29,903,924.28 |
备品备件款 | 1,612,879.23 | 4,371,962.75 |
设备款 | 3,376,835.92 | 9,467,841.84 |
工程款 | 46,003,113.88 | 60,187,716.29 |
其他 | 1,571,138.10 | 1,061,355.78 |
合计 | 73,750,250.17 | 104,992,800.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638,002.24 | 42,179,294.39 |
预收技术服务费 | 430,188.68 | 5,846,820.76 |
合计 | 20,068,190.92 | 48,026,115.1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2,244,140.48 | 30,347,717.89 | 49,822,858.27 | 12,769,000.1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60,050.39 | 5,260,050.39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2,244,140.48 | 35,607,768.28 | 55,082,908.66 | 12,769,000.1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924,634.74 | 24,194,550.16 | 44,259,750.56 | 7,859,434.34 |
二、职工福利费 | 143,189.52 | 143,189.5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68,165.15 | 1,368,165.1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85,453.48 | 1,285,453.48 | ||
工伤保险费 | 82,711.67 | 82,711.67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81,225.00 | 2,181,225.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319,505.74 | 994,685.98 | 404,625.96 | 4,909,565.7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非货币性福利 | 1,170,176.08 | 1,170,176.08 | ||
九、其他 | 295,726.00 | 295,726.00 | ||
合计 | 32,244,140.48 | 30,347,717.89 | 49,822,858.27 | 12,769,000.1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06,256.67 | 3,506,256.67 | ||
2、失业保险费 | 124,719.72 | 124,719.7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629,074.00 | 1,629,074.00 | ||
合计 | 5,260,050.39 | 5,260,050.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5,993,349.09 | 7,042,013.44 |
个人所得税 | 3,483,587.09 | 65,686.33 |
印花税 | 108,374.62 | 73,005.64 |
土地使用税 | 106,453.48 | 106,453.48 |
水利建设基金 | 83,149.16 | 83,892.29 |
房产税 | 530,874.21 | 185,693.18 |
其他税费 | 18,018.00 | |
合计 | 10,305,787.65 | 7,574,762.3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498,374.60 | 5,160,638.44 |
合计 | 2,498,374.60 | 5,160,638.4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暂收个人款 | 338,350.04 | 1,409,099.07 |
应付单位款 | 2,160,024.56 | 3,751,539.37 |
合计 | 2,498,374.60 | 5,160,638.4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7,874,040.70 | 16,024,888.29 |
待转销项税 | 2,578,751.49 | 5,578,729.11 |
合计 | 10,452,792.19 | 21,603,617.4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50,065,972.22 | 50,065,972.22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50,065,972.22 | 50,065,972.2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贷款总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报表日已提款本金5,000.00万元,该笔贷款由保证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抵押人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设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本年执行利率为4.4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8,877,362.45 | 1,559,100.00 | 1,660,961.86 | 48,775,500.59 | |
合计 | 48,877,362.45 | 1,559,100.00 | 1,660,961.86 | 48,775,500.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效节能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绿色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19,602,001.65 | 565,951.32 | 19,036,050.33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新型贵金属催化剂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清洁回收与加工再利用 | 3,587,606.79 | 198,717.96 | 3,388,888.83 | 与资产相关 | ||||
贵金属催化剂创新平台 | 2,933,333.32 | 100,000.02 | 2,833,333.3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2,800,000.00 | 2,800,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600,000.00 | 2,600,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高性能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开发与应用 | 2,400,000.00 | 2,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氯乙烯合成绿色无汞催化剂研究 | 1,050,000.00 | 1,0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医药原料合成用高性能贵金属催化剂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高效有机液体储氢工艺技术及其催化剂的研发与产业化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固定床连续化催化卤苯胺用纳米贵金属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771,046.79 | 44,017.14 | 727,029.65 | 与资产相关 | ||||
废旧铂族金属催化剂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项目设备补贴 | 697,499.96 | 35,769.24 | 661,730.72 | 与资产相关 | ||||
多功能催化剂放大关键技术及精细化学品生产应用 | 609,100.00 | 609,1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创新团队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陕西省催化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氢燃料电池催化剂产业化技术攻关集群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负载型钯系催化剂的设计制备及应用产业化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西安凯立设备更新项目 | 423,214.30 | 16,071.42 | 407,142.88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精细化工用固定床催化氢化技术及其催化剂研发和产业化 | 1,000,000.00 | 602,409.64 | 397,590.36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2020年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 | 379,500.00 | 16,500.00 | 363,000.00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347,005.19 | 19,999.98 | 327,005.21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
介孔加氢催化剂规模制备与工业应用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品质贵金属精细化学品产业化 | 320,000.13 | 26,666.64 | 293,333.49 | 与资产相关 | ||||
连续化制备卤苯胺用贵金属催化材料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二氯乙酸加氢脱氯制备高纯氯乙酸的催化剂及其反应工艺的研究 | 190,985.19 | 11,125.38 | 179,859.81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180,847.25 | 8,283.06 | 172,564.19 | 与资产相关 | ||||
氯乙烯合成无汞催化剂关键技术开发与工业化示范 | 170,000.00 | 1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钯催化CO与溴代芳烃合成酰胺的羰基化反应研究 | 140,000.00 | 1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钯催化CO与卤代芳烃合成酰胺的羰基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 |
化反应研究 | 相关 | |||||||
铜基催化剂在催化加氢脱氢反应中的应用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连续催化二氯甲苯脱氯技术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碳载纳米贵金属绿色催化剂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 | 94,594.58 | 4,054.08 | 90,540.50 | 与资产相关 | ||||
催化剂生产二期项目 | 89,727.22 | 6,396.00 | 83,331.22 | 与资产相关 | ||||
硫对Pt、Pd催化剂加氢反应的影响 | 50,0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卤代对氨基苯酚的合成技术研究-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对氯甲苯空气氧化一步制备对氯苯甲醛的催化材料及其应用 | 50,0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低载量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合成用钯炭催化剂的研究及应用 | 50,0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高效纳米钯炭催化剂产业化 | 50,000.08 | 4,999.98 | 45,000.1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8,877,362.45 | 1,559,100.00 | 1,660,961.86 | 48,775,500.59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0,704,000.00 | 130,704,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49,730,467.84 | 449,730,467.8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449,730,467.84 | 449,730,467.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7,838.79 | -1,846,447.23 | -276,967.08 | -1,569,480.15 | -871,641.3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97,838.79 | -1,846,447.23 | -276,967.08 | -1,569,480.15 | -871,641.36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97,838.79 | -1,846,447.23 | -276,967.08 | -1,569,480.15 | -871,641.3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5,356,364.60 | 65,356,364.60 | ||
合计 | 65,356,364.60 | 65,356,364.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3,354,414.37 | 217,032,454.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3,354,414.37 | 217,032,454.4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1,135,965.75 | 221,106,911.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424,951.5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1,492,800.00 | 93,36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2,997,580.12 | 323,354,414.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935,441,584.89 | 788,825,707.57 | 835,602,332.68 | 642,601,237.52 |
其他业务 | 34,173,306.51 | 33,005,893.97 | 11,261,614.91 | 10,611,131.93 |
合计 | 969,614,891.40 | 821,831,601.54 | 846,863,947.59 | 653,212,369.4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贵金属催化剂销售 | 844,798,347.36 |
贵金属催化剂加工 | 70,195,034.66 |
技术服务费 | 20,448,202.87 |
合计 | 935,441,584.8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12,515.33 | 885,189.42 |
教育费附加 | 794,653.79 | 632,278.14 |
房产税 | 1,152,018.94 | 371,386.36 |
土地使用税 | 212,906.96 | 218,808.01 |
车船使用税 | 1,096.80 | |
印花税 | 1,178,539.46 | 488,651.28 |
水利建设基金 | 468,678.13 | 417,029.12 |
环境保护费 | 9,867.68 | |
合计 | 4,929,180.29 | 3,014,439.1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89,939.46 | 3,567,631.92 |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 1,041,507.18 | 670,017.07 |
业务宣传费 | 342,877.05 | 28,113.21 |
办公费 | 240,973.77 | 125,997.74 |
折旧费 | 27,409.89 | 46,486.16 |
邮电费 | 6,156.84 | 11,615.59 |
其他 | 183,894.03 | 161,305.39 |
合计 | 4,532,758.22 | 4,611,167.0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509,612.76 | 10,065,500.25 |
折旧摊销费 | 883,845.61 | 488,831.39 |
环保安全经费 | 594,248.17 | 794,492.42 |
办公费 | 715,986.18 | 167,939.83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94,051.95 | 1,216,253.51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272,177.28 | 191,827.06 |
残疾人保障金 | 55,773.60 | 55,773.60 |
劳动保护费 | 40,078.19 | 10,544.00 |
其他 | 358,103.27 | 297,856.95 |
合计 | 10,723,877.01 | 13,289,019.0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9,279,252.01 | 8,281,368.45 |
职工薪酬 | 13,688,692.93 | 15,371,216.55 |
折旧与摊销费 | 999,142.64 | 822,996.83 |
技术合作指导费用 | 318,867.93 | 392,452.84 |
其他 | 595,859.03 | 669,118.13 |
合计 | 24,881,814.54 | 25,537,152.8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951,721.97 | 2,196,656.72 |
减:利息收入 | 1,787,980.31 | 1,834,536.22 |
加:汇兑损失 | 21,008.55 | -376,687.98 |
其他支出 | 81,569.74 | 43,576.24 |
合计 | 1,266,319.95 | 29,008.7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精细化工用固定床催化氢化技术及其催化剂研发和产业化 | 602,409.64 | |
高效节能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绿色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565,951.32 | 565,951.32 |
2023年度省级人才计划 | 240,000.00 | |
凯立新材科研生产及信息化能力提升 | 220,000.00 |
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清洁回收与加工再利用 | 198,717.96 | 198,717.96 |
2022年工业稳增长超产超销专题资金 | 150,000.00 | |
2022年度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资助项目 | 150,000.00 | |
个税返还 | 135,191.94 | 82,978.58 |
贵金属催化剂创新平台 | 100,000.02 | |
2023年3月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奖 | 95,000.00 | |
失业保险扩岗补助金 | 54,000.00 | |
固定床连续化催化卤苯胺用纳米贵金属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44,017.14 | 44,017.14 |
废旧铂族金属催化剂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项目设备补贴 | 35,769.24 | 35,769.24 |
高品质贵金属精细化学品产业化 | 26,666.64 | 26,666.64 |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19,999.98 | 19,999.98 |
2020年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 | 16,500.00 | 16,500.00 |
西安凯立设备更新项目 | 16,071.42 | 10,714.28 |
二氯乙酸加氢脱氯制备高纯氯乙酸的催化剂及其反应工艺的研究 | 11,125.38 | 11,125.38 |
高效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8,283.06 | 8,283.06 |
催化剂生产二期项目 | 6,396.00 | 6,396.00 |
新型高效纳米钯炭催化剂产业化 | 4,999.98 | 4,999.98 |
高性能碳载纳米贵金属绿色催化剂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 | 4,054.08 | |
失业稳岗补贴 | 28,233.83 | |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用铂炭催化剂的研究补贴 | 25,000.00 | |
异相流动化学中催化加氢催化剂稳定性的研究补贴 | 25,000.00 | |
合计 | 2,705,153.80 | 1,110,353.3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结构性存款收益 | 1,518,478.26 | |
合计 | 1,518,478.2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49,396.03 | -2,765,667.8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4,757.85 | -5,214.6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94,153.88 | -2,770,882.5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2,022.50 | -48,660.00 |
合计 | -132,022.50 | -48,660.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60,000.00 | 50,000.00 | 60,000.00 |
其他 | 44,294.34 | 260.00 | 44,294.34 |
合计 | 104,294.34 | 50,260.00 | 104,294.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当年盈亏 | 与收益相关 | |||||||
第二十五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 因符合相关条件而获得的奖励 | 奖励 | 否 | 否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 因符合相关条件而获得的奖励 | 奖励 | 否 | 否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 | — | — | — | — | 60,000.00 | 50,000.00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9,409.17 | 462,602.13 | 39,409.1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200,000.00 | ||
合计 | 39,409.17 | 662,602.13 | 39,409.1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773,997.77 | 18,572,382.7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6,761.08 | -422,148.01 |
合计 | 11,657,236.69 | 18,150,234.7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2,793,202.4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418,980.3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9,828.7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74.5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2,132.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732,272.18 |
其他加计扣除项目 | -30,700.99 |
所得税费用 | 11,657,236.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2,528,100.00 | 7,988,233.83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1,802,458.24 | 1,816,678.20 |
收到的其他往来 | 7,311,646.53 | 7,672,611.60 |
合计 | 11,642,204.77 | 17,477,523.6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期间费用 | 4,529,638.78 | 3,619,064.72 |
支付的其他往来 | 7,107,558.81 | 4,212,296.49 |
合计 | 11,637,197.59 | 7,831,361.2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91,135,965.75 | 128,217,503.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2,022.50 | 48,66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294,153.88 | 2,770,882.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62,660.38 | 1,960,634.1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48,232.78 | |
无形资产摊销 | 504,658.79 | 150,159.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409.17 | 462,602.1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51,721.97 | 1,787,431.4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8,478.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6,241.90 | -422,148.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7,486.26 | -94,893.3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631,089.51 | -81,901,490.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013,774.92 | -28,527,974.2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101,873.88 | 11,989,257.89 |
其他 | -101,861.86 | 6,910,859.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40,443.13 | 42,681,237.8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8,243,703.20 | 473,621,936.9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59,986,208.73 | 415,205,322.3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742,505.53 | 58,416,614.5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8,243,703.20 | 459,986,208.73 |
其中:库存现金 | 6,443.32 | 4,714.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8,237,259.88 | 459,981,494.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243,703.20 | 459,986,208.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银行存款中330,000.00元由于法院冻结使用受限。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效节能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绿色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22,1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65,951.32 |
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清洁回收与加工再利用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98,717.96 |
新型贵金属催化剂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贵金属催化剂创新平台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00,000.02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2,8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6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高性能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开发与应用 | 2,4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固定床连续化催化卤苯胺用纳米贵金属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1,245,726.49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4,017.14 |
氯乙烯合成绿色无汞催化剂研究 | 1,0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医药原料合成用高性能贵金属催化剂项目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精细化工用固定床催化氢化技术及其催化剂研发和产业化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02,409.64 |
高效有机液体储氢工艺技术及其催化剂的研发与产业化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废旧铂族金属催化剂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项目设备补贴 | 93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5,769.24 |
高品质贵金属精细化学品产业化 | 8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6,666.64 |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9,999.98 |
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创新团队项目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陕西省催化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氢燃料电池催化剂产业化技术攻关集群项目 | 7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西安凯立设备更新项目 | 4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6,071.42 |
2020年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项目 | 44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6,500.00 |
高性能碳载纳米贵金属绿色催化剂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 | 4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054.08 |
二氯乙酸加氢脱氯制备高纯氯乙酸的催化剂及其反应工艺的研究 | 333,760.68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1,125.38 |
高效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215,36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283.06 |
连续化制备卤苯胺用贵金属催化材料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催化剂生产二期项目 | 191,880.3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396.00 |
氯乙烯合成无汞催化剂关键技术开发与工业化示范 | 170,000.00 | 递延收益 | |
新型高效纳米钯炭催化剂产业化 | 1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999.98 |
钯催化 CO 与溴代芳烃合成酰胺的羰基化反应研究 | 140,000.00 | 递延收益 | |
钯催化 CO 与卤代芳烃合成酰胺的羰基化反应研究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铜基催化剂在催化加氢脱氢反应中的应用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
硫对 Pt、Pd 催化剂加氢反应的影响 | 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卤代对氨基苯酚的合成技术研究-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 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对氯甲苯空气氧化一步制备对氯苯甲醛的催化材料及其 | 50,000.00 | 递延收益 |
应用 | |||
多功能催化剂放大关键技术及精细化学品生产应用 | 609,100.00 | 递延收益 | |
高效负载型钯系催化剂的设计制备及应用产业化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介孔加氢催化剂规模制备与工业应用 | 3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连续催化二氯甲苯脱氯技术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高效低载量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合成用钯炭催化剂的研究及应用 | 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失业保险扩岗补助金 | 54,000.00 | 其他收益 | 54,000.00 |
第二十五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6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 |
2023年3月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奖 | 95,000.00 | 其他收益 | 95,000.00 |
凯立新材科研生产及信息化能力提升 | 220,0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00 |
2022年工业稳增长超产超销专题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2023年度省级人才计划 | 240,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0 |
2022年度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资助项目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合计 | 57,794,827.51 | 2,629,961.8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西安凯立新源化工有限公司 | 西安 | 西安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铜川 | 铜川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公司以美元进行部分销售外,本公司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美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美元 | 358,193.72 | |
应收账款 – 美元 | 14,474.00 | 7,860.00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190,365,972.22 | 290,549,921.25 |
其中:短期借款 | 140,300,000.00 | 240,483,949.03 |
长期借款 | 50,065,972.22 | 50,065,972.22 |
金融资产 | 218,573,703.20 | 460,316,208.73 |
其中:货币资金 | 218,573,703.20 | 460,316,208.73 |
3) 价格风险
本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产品,因此受到市场功能价格波动的影响。
(2) 信用风险
于2023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专门小组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37,475,903.78元。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将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47,4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42,470.00万元。
公司期末金融资产合计525,987,268.65元,期末金融负债合计266,614,596.99元,流动比率为2.89。
2.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4,444.91 | -4,444.91 | -130,492.27 | -130,492.27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4,444.91 | 4,444.91 | 130,492.27 | 130,492.27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6,334,539.58 | 46,334,539.58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64,301,660.96 | 64,301,660.9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0,636,200.54 | 110,636,200.5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陕西西安 | 金属材料、无机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等 | 10,852.00 | 25.71 | 25.7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陕西省财政厅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庄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瑞鑫科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莱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赛特思迈钛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秦钛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紫阳县焕古南山茶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张之翔 | 董事长 |
曾永康 | 董事、副董事长 |
曾利辉 | 职工代表监事 |
万克柔 | 董事、总经理 |
朱柏烨 | 副总经理 |
李岳锋 | 副总经理 |
牟博 | 副总经理 |
王世红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西安莱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采购商品 | 504,865.46 | 1,708.49 | ||
西安庄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681.42 | 4,000.00 | ||
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77,787.63 | |||
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0,222.84 | 162,520.75 |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接受劳务、接受担保 | 9,372.00 | 235,833.33 | ||
西安秦钛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522.13 | |||
紫阳县焕古南山茶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000.00 | |||
合计 | 681,663.85 | 481,850.2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97,345.14 | 3,647,787.61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销售商品 | 50,933.62 | 1,544,985.32 |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389.38 | |
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2,389.38 | |
合计 | 2,873,057.52 | 5,192,772.9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100,000,000.00 | 2021年8月10日 | 2029年8月10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73,680.04 | 3,698,645.9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11,130,000.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276,777.02 | 8,303.31 | 262,599.02 | 7,877.97 |
应收账款 |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800.00 | ||
应收账款 |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17,000.00 | 66,510.00 |
应收账款 |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 | 420.00 | ||
应收账款 | 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 | 7,200.00 | ||
应收账款 | 小计 | 2,747,777.02 | 82,433.31 | 270,599.02 | 8,677.97 |
预付款项 | 西安莱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324,709.66 | 448,611.40 | ||
预付款项 | 小计 | 324,709.66 | 448,611.4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 168,070.00 | |
应付账款 | 西安瑞鑫科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4,230.00 | 4,230.00 |
应付账款 | 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应付账款 | 西安庄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495.00 | 5,795.00 |
应付账款 | 西安莱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308,535.30 | |
应付账款 | 西安赛特思迈钛业有限公司 | 11,911.50 | 10,541.15 |
应付账款 | 小计 | 360,171.80 | 203,636.1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年金计划为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根据参加计划职工的工资、级别、工龄等因素,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标准计提,按照受益对象进行分配,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年金缴费基数为上年员工工资总额的月均金额作为缴费基数,公司缴费比例为10%,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02,435,233.96 |
1年以内小计 | 102,435,233.96 |
1至2年 | 4,084,378.29 |
2至3年 | 574,947.3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63,912.76 |
4至5年 | 824,240.20 |
5年以上 | 4,374,660.79 |
合计 | 112,957,373.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71,642.11 | 3.52 | 3,971,642.11 | 100.00 | 3,971,642.11 | 4.54 | 3,971,642.11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27,025.14 | 2.50 | 2,827,025.14 | 100.00 | 2,827,025.14 | 3.23 | 2,827,025.14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44,616.97 | 1.01 | 1,144,616.97 | 100.00 | 1,144,616.97 | 1.31 | 1,144,616.9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8,985,731.27 | 96.48 | 4,771,749.57 | 4.38 | 104,213,981.70 | 83,518,817.09 | 95.46 | 3,984,165.49 | 4.77 | 79,534,651.6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8,985,731.27 | 96.48 | 4,771,749.57 | 4.38 | 104,213,981.70 | 83,518,817.09 | 95.46 | 3,984,165.49 | 4.77 | 79,534,651.60 |
合计 | 112,957,373.38 | 100.00 | 8,743,391.68 | 7.74 | 104,213,981.70 | 87,490,459.20 | 100.00 | 7,955,807.60 | 9.09 | 79,534,651.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西胜富化工有限公司 | 2,827,025.14 | 2,827,025.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方顺化工有限公司 | 695,600.00 | 695,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盛嘉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271,000.00 | 27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同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78,016.97 | 178,016.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71,642.11 | 3,971,642.1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2,435,233.96 | 3,073,057.02 | 3.00 |
1-2年 | 4,084,378.29 | 408,437.83 | 10.00 |
2-3年 | 574,947.38 | 86,242.11 | 15.00 |
3-4年 | 392,912.76 | 117,873.83 | 30.00 |
4-5年 | 824,240.20 | 412,120.10 | 50.00 |
5年以上 | 674,018.68 | 674,018.68 | 100.00 |
合计 | 108,985,731.27 | 4,771,749.57 | 4.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71,642.11 | 3,971,642.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84,165.49 | 787,584.08 | 4,771,749.57 | |||
合计 | 7,955,807.60 | 787,584.08 | 8,743,391.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6,123,516.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1.9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83,705.48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4,832,270.36 | 88,098,512.40 |
合计 | 164,832,270.36 | 88,098,512.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07,075,897.28 |
1年以内小计 | 107,075,897.28 |
1至2年 | 47,093,500.00 |
2至3年 | 7,47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300,000.00 |
4至5年 | 4,450,000.00 |
5年以上 | 151,000.00 |
合计 | 180,540,397.28 |
(7).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融通 | 176,070,247.28 | 94,642,863.30 |
押金保证金 | 4,470,150.00 | 4,640,000.00 |
合计 | 180,540,397.28 | 99,282,863.30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493,000.90 | 7,691,350.00 | 11,184,350.9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358,450.00 | 2,358,45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77,726.02 | 4,653,500.00 | 151,000.00 | 6,882,226.02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212,276.92 | 12,344,850.00 | 151,000.00 | 15,708,126.9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84,350.90 | 4,523,776.02 | 15,708,126.92 | |||
合计 | 11,184,350.90 | 4,523,776.02 | 15,708,126.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其他应收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180,403,247.28元,占其他应收款原值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9.92%,相应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汇总金额15,687,767.42元。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
合计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西安凯立新源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6,180,087.01 | 638,377,220.91 | 835,602,332.68 | 642,601,237.52 |
其他业务 | 6,130,402.66 | 6,328,470.19 | 530,951.32 | 388,285.05 |
合计 | 782,310,489.67 | 644,705,691.10 | 836,133,284.00 | 642,989,522.5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贵金属催化剂销售 | 685,536,849.48 |
贵金属催化剂加工 | 70,195,034.66 |
技术服务费 | 20,448,202.87 |
合计 | 776,180,087.0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收益 | 1,518,478.26 | |
合计 | 1,518,478.2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9,961.86 |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67,七、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85.17 |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5,191.94 |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5,505.8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354,533.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1 | 0.70 | 0.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8 | 0.68 | 0.6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之翔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