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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司代码:688612 公司简称:威迈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已在本报告中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荣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其他有关资料。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本公司、威迈斯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软件深圳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连威迈斯软件大连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深圳威迈斯软件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汽车科技上海威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控股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软件芜湖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电源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威迈斯汽车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源电源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威聚伊新海南威聚伊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威迈斯(香港)威迈斯电源(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本威迈斯株式会社日本VMAX New Energy,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伊迈斯上海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威迈斯企管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参股公司
海南威迈斯海南威迈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口威迈斯一号海口威迈斯持股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海南威迈斯二号海南威迈斯持股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上海威迪斯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斯控股子公司
芜湖威迪斯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迪斯全资子公司
倍特尔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特浦斯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森特尔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同晟金源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丰图汇瑞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扬州尚颀扬州尚颀三期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三花弘道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广州广祺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人才基金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华迈广州辰途华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六号广州辰途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佛山尚颀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五号广州辰途十五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丰北天一宁波丰北天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三号广州辰途十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深创投集团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四号广州辰途十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谢广银广州谢广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小鹏汽车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理想汽车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2019年6月,车和家将旗下品牌统一为理想汽车
合众新能源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零跑汽车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奇瑞汽车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吉利汽车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长安汽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上汽通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Stellantis全球领先的汽车集团,系公司客户,由标致雪铁龙集团(PSA)与菲亚特克莱斯勒集团(FCA)于2021年1月合并而成,旗下拥有标致、雪铁龙、道奇、玛莎拉蒂、克莱斯勒等众多知名汽车品牌
招股说明书《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章程、公司章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通股、A股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股东大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威迈斯
公司的外文名称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VMA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0
公司网址www.vmaxpower.com.cn
电子信箱vmsss@vmaxpower.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荣华张晓旭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新西路5号银河风云大厦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新西路5号银河风云大厦
电话0755-86020080-51810755-86020080-5181
传真0755-861376760755-86137676
电子信箱vmsss@vmaxpower.com.cnvmsss@vmaxpower.com.cn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威迈斯688612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254,204,610.991,502,300,636.455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800,316.70124,891,414.256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414,848.93119,143,671.286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561,322.9140,656,486.08722.9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7,602,810.541,031,522,158.5220.95
总资产4,425,483,960.294,062,138,097.318.9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3369.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3369.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3164.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5915.74增加2.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8015.01增加1.7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85.06减少0.18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营业收入为225,420.46万元,同比增长50.05%,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快速扩张,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的营业收入本期也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80.03万元,同比增长69.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141.48万元,同比增长60.66%。净利润的增加主要系:

(1)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快速扩张,销售收入有所增长;(2)公司汇兑收益增加致使财务费用有所减少;(3)政府补助收入有所增加,使得其他收益增加。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56.13万元,同比增长722.90%,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回款增加,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减少;

4.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股,同比增长69.70%;稀释每股收益为0.56元/股,同比增长69.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1元/股,同比增长64.52%;主要系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本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8,044.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556,153.3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22,354.72
债务重组损益-6,400.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452.5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7,457.15
减:所得税影响额139,608.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992.59
合计20,385,467.7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之“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之“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DC/DC转换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节能环保领域”中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

(一)所处行业及行业发展概况

1.2023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在当前愈发严峻的国际形势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发展阶段。2023年上半年国内居民收入增长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593,034亿元,同比增长5.5%;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672元,同比增长6.5%;在工业生产活动方面,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上涨3.8%;2023年6月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达到49.0%,环比上升0.2%。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水平的稳中向好推动了国内制造业的逐步复苏,这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新能源汽车行业现状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根据工信部数据统计,2023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8.3%。另根据NE Times数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车载充电机(OBC)装机量达到283.93万辆,同比上升37.34%;NE时代据保险数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车销量的渗透率持续上升,达到31.4%,2020年仅为5.9%。放眼海外市场,据中汽协统计分析,2023年1-6月新能源汽车出口53.4万辆,同比增长1.6倍,中国汽车市场在经历了一季度的市场过渡期后,二季度形势明显好转,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的巨大需求促使行业整体保持了稳健上升的步伐。

汽车产业的清洁环保转型已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汽车电动化进程正在全面加速。据公安部公开统计资料显示,至2023年6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26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了3.28亿辆,而新能源汽车仅为1,620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仍相对较低。“碳达峰、碳中和”已是大势所趋,新能源汽车实现了交通出行领域电能对化石燃料的替换,实现出行领域

的零碳排放,这对于控制碳排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促使了汽车电动化成为各国家在交通领域长期支持的方向。

3、国家政策引导持续发力

国家陆续颁布了多种产业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引导行业规范发展。虽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国补”)已逐步退出,但2023年3月,财政部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为居民购买汽车减轻了经济压力,在需求端提供了激励;2023年4月,《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能源消费侧转型,强化各省市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线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2023年5月,《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文件颁布,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引导明确。各项支持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车辆端”与“充电端”均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2017年,公司成功量产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为业内最早实现将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其他相关部件集成的厂商之一。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业务的主要构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中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等磁集成相关技术已获得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13项境外专利。公司800V车载集成电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岚图汽车等客户的定点,其中小鹏G9车型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上市,为国内首批基于800V高压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之一。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电驱系统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发展趋势下,公司积极向电驱系统领域进行拓展和产业布局,已取得上汽集团、长城汽车、三一重机等多家境内外知名企业的定点,实现了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源+电驱”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量产出货。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根据NE Times数据,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出货量第二,市场份额为16.3%,仅次于弗迪动力;在第三方供货市场(不含比亚迪和特斯拉)出货量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30.45%。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进口替代”战略,已成为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的核心供应商,与之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并成功开拓东风日产、上汽通用等合资品牌客户。近年来公司多次获得了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等主要客户颁发的各项奖项荣誉。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已向海外知名车企Stellantis集团量产销售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并取得

雷诺、阿斯顿马丁等海外车企定点,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有CNAS实验室、广东省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技术产业化工程实验室以及深圳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参与起草《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GB/T 40432-2021》和《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GB/T 24347-2021》等国家标准。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重2021020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控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高功率密度高可靠车载电源”、“电动汽车车载双向充电机产业化”等省、市级科研项目。其中“新能源汽车高功率密度高可靠车载电源项目”获得了2018年度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形成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取得授权专利36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5项、境外发明专利17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2项。

1、 公司目前产品矩阵图如下:

(1)车载电源产品

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分为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系在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等前期独立式产品研发、量产的基础上,通过集成设计、共用变压器、散热装置等零部件,达到减小体积、减轻重量、降低成本、提高可靠性等目的。公司围绕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功研发了3.3kW、6.6kW、11kW、22kW不同功率等级的系列产品,以及144V、400V和800V不同电压等级的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应用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的车载电源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主要产品电压平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单相集成产品(3.3kW OBC + 2.5kW DC/DC)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的功能进行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3.3kW和2.5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单相集成产品(6.6kW OBC + 2.5kW DC/DC)支持400V和8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具备专利保护的磁集成方案,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功能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6.6kW和2.5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4)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单相集成产品(6.6kW OBC + 1.5kW DC/DC)支持144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具备专利保护的磁集成方案,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功能集成,输出功率分别达6.6kW和1.5kW,主要面向A00级车市场;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三相集成产品(11kW OBC + 3kW DC/DC)支持400V和8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的功能进行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11kW和3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兼容单相220V、三相380V充电; (4)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5)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主要产品电压平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三相集成产品(22kW OBC + 3.5kW DC/DC)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的功能进行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22kW和3.5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具备专利保护的无电解电容设计算法,大幅提升了产品寿命; (4)兼容单相220V、三相380V充电; (5)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6)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独立式车载电源车载充电机(OBC)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输出功率达3.3kW、6.6kW等; (2)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在线升级
车载DC/DC变换器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输出功率达2.5kW; (2)采用高频开关控制,软件可在线升级

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目前代表行业集成化和多功能化发展趋势的行业主流产品,也是公司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产品。在集成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多功能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支持逆变输出功能,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2)电驱系统产品

目前,公司电驱系列包括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均实现了量产出货。

主要产品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电机控制器电机控制器(144V)(1)适用整车144V低压电气架构; (2)开关频率高,可优化系统噪声,提高NVH水平; (3)装配灵活,可与电机和减速器进行集成装配
双电机控制器(1)可应用于增程式电动车和双电机混动车型; (2)采用双面水冷设计散热,体积较小,可灵活与电机、变速箱集成; (3)功率扩展灵活,可以实现60kW~150kW的电机功率配置;
主要产品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4)满足高功能安全等级和网络安全设计目标
低压电机控制器(48V)(1)适用整车48V低压电气架构; (2)开关频率高,可优化系统噪声,提高NVH水平; (3)支持轮毂系统电机控制
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将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和减速器进行高度集成,大幅降低产品的体积、重量和成本
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将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高度集成,大幅降低产品的体积、重量和成本

(3)其他产品

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其他产品包括液冷充电桩模块和EVCC等,具体如下:

主要产品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液冷充电桩模块(1)应用于超级直流充电桩系统,单模块支持40kW快速充电,并可支持任意多模块并联以拓展超充功率; (2)应用第三代半导体原材料; (3)采用液冷高效散热方案,兼具噪声低的优势; (4)采用无电解电容方案,产品寿命较长
EVCC(1)针对海外市场,将欧美充电标准中的充电信号转换为产品接口所需的国标通信信号,为出口至海外市场的新能源汽车提供简单易行的信号转接方案; (2)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其中,液冷充电桩模块系公司针对直流充电市场开发的创新产品,与现有交流充电的车载电源产品形成一定的互补性,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的充电需求。另外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等。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等情况,制定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市场整体供需情况、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供应商的交货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生产计划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建立适当的安全库存。

公司建立了《采购与结算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采购成本管理程序》等制度,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为保证原材料库存充足,公司设置缺料预防及预警机制,储备相应的缓冲

库存,防止由于客户突发性增加需求、供方市场原因导致的采购周期延长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生产缺料,保障生产交付。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进行生产安排。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同时会根据销售计划以及市场需求预测进行适量的备货。

在具体生产安排上,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针对部分产品的表面贴装(SMT)、插件(DIP)等工序,公司实行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了《加工合同》《外协工装及设备托管协议》《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保密协议》《加工PCN操作协议》《供应商文件管理协议》等,对质量要求、接收准则、过程控制要求、过程监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说明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外协管理部对外协厂商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等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外协加工物料的品质。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

①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即在量产销售前需要通过客户的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公司若要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车型的配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的同步开发,一般

需要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即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的主要客户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机制,其对供应商认证的考核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检测试验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通过认证后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后,才有资格参与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招投标程序。综上,公司获取新客户订单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客户认证,一是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二是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②订单的主要结算方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整车厂商客户主要存在两种结算方式,包括寄售方式和非寄售方式。其中,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4、研发模式

鉴于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系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众多整车厂商、众多新开发车型的应用,具有需求定制化和多样化的特征,公司建立了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和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1)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采用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商新开发的具体车型项目的定制化需求,同步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完成研发活动。同时,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与下游整车厂商保持紧密的技术交流,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技术动态以及客户潜在需求,进行前瞻性研发,储备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平台。

(2)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的产品开发模式

公司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并积累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满足目标产品的快速开发、量产,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同步开发需求。

其中,公司技术平台主要包括硬件开发、软件开发、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四大技术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平台概要情况
1硬件开发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硬件开发方面的共性技术,在硬件电路方面,公司不断改进完善形成了电力电子拓扑标准电路库、标准化接口电路库、标准化功能电路库等; 在器件设计方面,针对器件的不同应用场景,公司建立了包括功率器件、IC芯片、无源器件等各类器件的设计与降额规范、测试规范等。
2软件开发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软件开发方面的共性技术,公司基于ASPICE开发流程和AUTOSAR开发架构,按照规范化软件功能划分,采用模块化编程方式,建立了基础软件、功能逻辑及控制算法等标准模块化软件开发库,积累形成了专门的软件需求规范、软件架构设计规范、软件概要及详细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
3产品结构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产品结构方面共性技术,公司基于多年的产品开发和产品应用,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产品结构设计规范、材料选型及应用规范、结构强度设计及仿真规范、热设计及仿真规范、模具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
4生产工艺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高水平自动化生产工艺,公司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PCB设计规范、器件加工工艺规范、整机组装工艺规范、工装设备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公司以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为依托,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在具体产品开发过程中进行综合应用、改进创新、提炼总结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的核心技术。

公司产品平台是利用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研发完成的并经提炼总结的、符合客户共性需求的产品或产品方案储备,包括不同功率等级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台,不同电压等级的单电机控制器和双电机控制器产品平台,不同功率等级的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平台、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平台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平台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核心技术以及产品平台基础上,公司在进行新车型同步开发时可快速的进行模块拆分重组以及改进创新,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从而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研发活动始终围绕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进行,以实现技术产业化为目的。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和功能多样化等发展趋势下,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形成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电路拓扑、算法控制、结构工艺和生产工艺四个领域,与主营业务产品密切相关。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其先进性及其具体表征如下:

序号核心名称在业务中的运用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1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通过磁集成方案实现功率级整合,其重要特征是共用一个高频变压器以及在高压电池侧共用功率器件,结合“Phase_delay”算法控制,可实现产品内部车载充电机模块和车载DC/DC转换模块两路功率任意设定,提高了产品的功率密度、可靠性,节省了成本。
2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控制算法平台基于AUTOSAR架构开发,并基于模型设计定制化开发不同场景下的特殊状态机,同时采用分时复用处理器的技术,灵活控制能量在交流端口、高压端口、低压端口之间的流动,实现了在磁集成方案中利用同一套控制算法对复用功率器件在全应用场景下进行有效的独立控制,提高了产品的功率密度、可靠性,节省了成本。
3兼容单相三相充电控制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以三相六开关电路拓扑为基础,配合创新性的软件算法,自动识别单相和三相输入电网,并实现逆变功能;为避免使用大量功率器件和控制电路,公司通过引入交流继电器的切换,调用对应的软件方法,复用功率器件,进而达到兼容单相与三相充电的同时,功率器件数量使用的降低,有效控制了成本,提升了功率密度。
4车载充电机V2X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在兼容单相三相充电控制电路及控制算法中,通过三相六开关在车载充电机充电时为有源功率因数校正电路,放电时成为全桥逆变电路,实现了充电与放电功能的电路共用,集成了逆变功能。同时,通过组合控制方式,解决了集成产品反向逆变工作模式下增益与变压器变比设计困难的问题,使得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能够适用于多功率场景下的V2X功能。
5OBC逆变安全控制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通过增加适当的采样电阻分别采集逆变输出的零线和火线的共模电压,实现高低压隔离采样,并利用已有的数字处理器对逆变输出的零线和火线的绝缘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在绝缘状态出现异常时立即关闭逆变输出功能,实现安全防护。
序号核心名称在业务中的运用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6反向预充电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反向预充电技术在借用现有的DC/DC变换器拓扑及器件的基础上,通过短路预判阶段、缓启阶段、升压阶段的分段控制算法,不影响现有硬件架构和正常工作的同时,使得现有DC/DC变换器实现了反向预充电的功能。
7高效率冷却车载结构设计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将散热水道从平面水道创新设计为立体水道,将需要散热的功率元器件中的半导体开关器件布置在内部“U”形散热槽的左右两侧,将需要散热的功率元器件中的磁元件布置在“U”形槽的中间,从而使得液冷的散热面由传统的单面增加至三面,大幅提高了散热效率。
8多合一动力域控制器技术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公司将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的各模块在方案设计阶段即从硬件拓扑结构统一考虑,并使用最新的AUTOSAR 底层软件,通过结温估算模型和旋转变压器软解码等技术提高信号采集及控制精度,使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集成为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结构相对简单,并提升了产品可靠性。
9双电机控制器技术电机控制器公司双电机控制器技术的技术路径如下:一是开发了增强型水冷散热翅片和焊接技术,以及平面压装和导热硅脂喷涂工艺,以保证散热的高效、均匀和可靠,解决了散热问题;二是采用一体化设计,提高产品集成度;三是采用温度估算模型等,提高设计的可靠性;四是采用变频控制、谐波注入等技术,解决电磁兼容问题。
10超级充电桩液冷技术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超级充电桩模块产品方案采用三相六开关硬件拓扑,使用液冷散热方案,去除了电解电容和风扇,从而大幅提升了散热能力、使用寿命,降低了噪声,同时具备逆变输出能力。
11软件快速在线升级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软件快速在线升级技术的先进性体现在:一是先将数据导入暂存缓冲区,再通过主控芯片分配,利用有限的芯片资源缓存所有刷新数据,从而大幅缩短前期刷新的数据传输时间;二是把所缓存的数据通过并行数据分发的处理方式传输至所有从芯片,有效提升了后期刷新效率
12电动汽车通信控制技术(EVCC)车载电源产品公司开发出基于MCU的PLC电动汽车充电通信软件,将通信转接功能集成至车载电源中,可将欧标中的充电信号转换为产品接口所需的国标通信信号,出口的新能源汽车只需安装一个协议转接盒,即可兼容欧洲市场的ISO15118和DIN70121协议
13半导体开关器件先装后焊的设计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按照先装后焊的思路来开展产品设计,对多个半导体开关器件进行预组装,其后统一同印刷电路板进行组装,再结合业内领先的选择性波峰焊工艺,实现了先组装,后焊接的工艺加工方式。公司半导体开关器件先装后焊的设计技术有效避免了装配完成后长期工作中的潜在失效,提升了产品的生产一致性及长期可靠性,提高了生产效率。
序号核心名称在业务中的运用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14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应用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通过针对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出台各项设计规范、测试规范,针对不同品牌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参数和控制方式,在碳化硅功率器件驱动设计、瞬态结温评估、稳态及瞬态热降额、EMC设计等方面形成了标准设计规范,并在11kW、22kW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和40kW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已实现量产出货。
15800V高压平台产品开发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通过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对定制化磁性器件及滤波电容器件采用小型化和散热高效化设计、进行800V产品高耐压、高频率工作的寿命与可靠性研究等,达到了800V产品的高绝缘耐压要求;通过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和高性能的磁性材料,结合磁集成技术,有效达到了800V产品的高转换效率要求;通过优化开关电磁干扰源头,研发出更合理的高低压布局、更优化的高低压屏蔽、更高效的EMC滤波器件及有源EMC滤波电路,有效解决了电压提高带来的高开关电磁干扰问题。 公司通过上述技术手段,成功达到了800V高压平台带来的高绝缘耐压、高转换效率及低开关电磁干扰等高难度技术要求,所配套的小鹏G9车型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上市,为国内首批基于800V高压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之一。
16车载电源全自动化组装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在产品开发阶段即将自动化组装所需的条件纳入产品开发的设计覆盖点,定制改造自动螺丝枪螺钉连续供给系统等设备,进行适配性调试,并导入信息化工厂制造执行系统,最终实现了产品高精度的自动化生产,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公司车载电源全自动化组装技术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避免了人工组装中的人员失误,提高了产品一致性;二是实现了多品种、多批次的产品生产不停线柔性切换,提高了生产效率;三是降低了人工成本。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36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5项、境外发明专利17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21027062
实用新型专利3839314251
外观设计专利3104847
软件著作权88202202
其他----
合计8167834562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10,021,129.3676,018,019.4944.73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10,021,129.3676,018,019.4944.7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4.885.06减少0.1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注:资本化投入金额不包含存货中的受托开发成本金额。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DCDC类项目4,000.00854.571,954.99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
2EVCC类项目2,000.00162.82477.28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际先进出口新能源汽车
33.3kW充电机集成项目4,000.001,502.511,896.94小批量客户试用验证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
46.6kW充电机集成项目24,000.004,207.738,815.42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打造新一代多平台、小体积、轻重量、高功率密度的产品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
511kW充电机集成项目12,000.00823.575,339.06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打造新一代多平台、小体积、轻重量、高功率密度的产品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
622kW充电机集成项目1,000.0010.60141.81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
7电驱控制类项目20,000.001,506.137,450.68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
8无线充电类项目5,000.00115.811,566.00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桩
9液冷超充类项目8,000.00497.22546.25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打造一款高可靠性、长寿命、性能突出的产品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液冷充电桩
合计/80,000.009,680.9628,188.43////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53737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9.1116.44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7,511.594,939.91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3.9913.32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大专及以下13525.14
本科30857.36
硕士及以上9417.50
合计537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不含30岁)28853.63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20538.18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427.82
50岁以上(含50岁)20.37
合计537100.00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创新优势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有CNAS实验室、广东省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技术产业化工程实验室以及深圳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参与起草多个电动汽车有关国家标准。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经过多年的投入与积累,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

在研发资金方面,公司保持高比例资金投入,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为11,002.11万元,占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4.88%,同时研发费用金额较去年同比增长44.73%。在研发人员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先进的研发理念、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自主研发和创新的

技术人才队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53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9.11%,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02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74.86%,为公司研发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在研发设施方面,公司重视研发实验中心的建设,已在深圳南山、龙岗和上海嘉定等地建立多个设施完善的实验室,拥有快速温变箱、温度冲击箱、标准1立方温湿度箱、盐雾试验箱、冰水冲击箱、IPX7防水试验箱、高低温循环冷水机、振动冲击跌落试验台、电机总成标定和测试台架等50多套核心试验装备,具备功能测试、EMI测试、环境测试、软件测试、浪涌测试、标定试验、高低温冲击试验、温湿交变、盐雾试验和机械振动试验等高难度测试和实验能力。公司建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研发实验室,能够开展车载电源EMC测试、电性能测试、软件与交互性测试、环境与可靠性测试,达到汽车级产品质量标准。较为先进的研发实验中心使公司初步形成了安全性、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NVH、EMC等五大板块的实验测试能力,不仅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的实验认证能力,更能为公司进行技术创新、探索行业前沿技术提供有力的基础。在研发管理体系方面,公司按照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等不同领域分别在深圳、上海等地组建了分工明确的研发团队,并对研发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建立了高效的研发创新体系,通过了ASES体系认证和ASPICE L2认证。公司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使公司积累了众多境内外专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360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5项、境外发明专利17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2项。公司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使公司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在承接客户定制化的同步开发项目方面,公司持续获得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Stellantis集团、雷诺、阿斯顿马丁等知名整车厂的定点项目。公司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获得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重2021020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控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高功率密度高可靠车载电源”、“电动汽车车载双向充电机产业化”等省、市级科研项目。2023年公司获得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南山区总部企业”称号。

2.技术积累优势经过十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并积累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满足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的目标产品的快速开发、量产,可快速、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新开发车型的多样化、定制化同步开发需求。

在硬件开发平台方面,公司不断改进完善形成了电力电子拓扑标准电路库、标准化接口电路库、标准化功能电路库等,建立了包括功率器件、IC芯片、无源器件等各类器件的设计与降额规范、测试规范等,可以快速响应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提供硬件设计解决方案;在软件开发平台方面,公司基于ASPICE开发流程和AUTOSAR开发架构,按照规范化软件功能划分,采用模块化编程方式,快速完成产品基础软件、通信逻辑及控制算法等功能的实现和验证,具备很强的可移植性,保证软件开发质量和效率;在产品结构平台方面,公司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产品结构设计规范、材料选型及应用规范、结构强度设计及仿真规范、热设计及仿真规范、模具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提高了产品结构开发效率;在生产工艺平台方面,公司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PCB设计规范、器件加工工艺规范、整机组装工艺规范、工装设备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提升了自动化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随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集成化发展,车载电源产品的集成化需要通过创新的硬件拓扑架构、算法控制,实现功率器件、磁元件等材料的复用与共用,从而简化产品结构。其中,公司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是在双向谐振变换器磁平衡电路基础上结合“Phase_delay”算法控制,解决了磁集成技术的磁路解耦问题,实现高压输出侧和低压输出侧功率按需分配,从而解决了磁集成方案下两路输出之间的负载相互影响、不能独立工作的核心问题,解决了常规磁集成方案引起的整车低压电池亏电的行业难题,集成度高、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功率密度是指车载电源额定功率与其体积之比,是反映车载电源产品设计能力的核心性能指标,高功率密度意味着更高效的电能转换和更低的材料成本。公司通过前述集成化技术,使得车载电源集成产品使用功率器件、驱动芯片、控制芯片、高压接插件等原材料数量明显减少,使得公司在售的主要车载电源集成产品“6.6 kW OBC+2.5 kW DC/DC”型号重量较独立式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相比减轻58.33%。基于研发创新、技术积累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产品性能上实现了较强的竞争力。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6.6 kW OBC+2.5 kW DC/DC”在售型号的体积功率密度达1.73 kW/L,高于同行业同类型产品;公司在研的新一代产品的体积功率密度将在此基础上提高25%-35%,已达到可量产状态。

3.生产制造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和工艺研发创新,公司在自动化生产、产能规模以及质量管控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生产制造优势。

① 自动化生产优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整车厂商对供应商的大批量稳定供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亦将产能规模作为考察供应商的重要因素,推行自动化生产技术成为行业趋势。自动化生产并非只是简单购置使用自动化生产设备,也对行业厂商的产品设计开发、产线柔性切换以及产线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作为车载电源生产企业实现了高水平的自动化生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需按照自动化生产的要求配套进行自动化生产的工艺开发。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具有满足不同客户要求的定制化特性,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亦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化方案选择。为实现高水平自动化组装,公司研发部门在产品开发阶段便将自动化组装所需的必要条件作为设计重点之一,即在产品开发阶段便同步启动自动化生产方案设计,选择满足自动化组装的标准元器件、设计满足自动化组装的定制元器件、遵循自动化组装的公差和工艺尺寸窗口等生产和测试要求。

二是在产线柔性切换环节需在满足品质稳定性的基础上实现产线快速切换。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多为定制化产品,具有多品种、多批次的生产特点,需要在使用自动化设备的基础上提升产线快速切换的能力,方可及时响应客户的多样化需求。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公司产线运营经验丰富,培养了一支优秀的工程师团队和生产管理团队,通过生产和测试环节中的软件算法、硬件设备等系统平台的调整以及灵活的产线配置计划、优秀的生产组织调配能力,可以实现产线在不同品类产品之间快速高效的生产调度、调试、切换,提高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和运营效率。

三是在产线改进操作环节需要对自动化设备进行适配性改进并进行科学操作。基于产品涉及的功率器件、零部件使用数量多、组装精密度高的特点,公司定制改造自动螺丝枪螺钉连续供给系统、辅助机器人、选择性波峰焊等设备,在自动化设备上采用多种定制化的高精度导向、定位、进给、调整、检测系统或部件,并匹配产品开发阶段进行适配性调试,导入信息化工厂制造执行系统,实现精细化管理。自动化产线设备、工装、夹具的组成与结构复杂,对生产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维护人员的维护技能要求高,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工程师团队和生产管理团队,形成了丰富细致的操作规范,能够满足高水平自动化生产需要。

② 产能规模优势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的产能规模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通过自动化生产以及深圳宝龙生产基地的建设,实现了生产出货规模的持续增加,在生产供应稳定性以及生产规模经济性方面构建了较强的生产规模优势。

在生产供应稳定性方面,新能源汽车整车客户对电驱系统产品和车载电源产品供应商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以保障其自身产品供应链安全。一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多为需要结合具体车型进行定制开发的产品,下游整车客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开发及应用测试认证;二是在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增长的背景下,为应对终端消费市场的需求扩张,整车客户一般需要核心部件供应商具备相应的产能规模和生产能力。公司通过自动化生产以及前期投资扩产建设,形成了领先优势的生产规模,并具备快速扩产能力,在保障客户供应链安全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在生产规模经济性方面,公司领先的生产规模,一是有利于通过产品数量增加分摊固定投入方面的成本费用,二是有利于通过采购规模优势以及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要零部件或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汽车行业面临严格的成本管控需求,特别是随着新车上市后的

时间推移,整车厂一般将成本降低要求逐步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传递。在此背景下,公司生产规模经济性有利于强化产品成本竞争优势。

③ 质量管控优势

公司通过生产全流程管控实现了强大的质量管控优势。公司部署信息化工厂制造执行系统,对“操作人员、操作机器、使用物料”实现全方位追溯,实时监控生产进度和质量状况。公司部署了SRM系统,实现对供应商原材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部署了SAP系统,从采购、仓储、生产调度、质量控制等环节与关键设备对接。公司通过推行精益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了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强化了生产制造能力。

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涵盖IQC、IPQC、OQA等全业务链条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在满足汽车行业IATF16949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了QSB+、VDA6.3、BIQS、ASES、PSES等全球知名整车厂商的体系认证,在公司市场开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分散化的客户群体,以分散经营风险。公司凭借研发创新、技术积累、生产制造以及产品品质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

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已与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众多知名企业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凭借着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公司在多家整车厂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多次获得了主要客户颁发的各项奖项荣誉,如来自上汽集团的“杰出开发供应商奖”、“杰出创新供应商奖”、“杰出质量奖”,来自理想汽车的“保供先锋”、“卓越质量奖”等,来自吉利汽车的“战略合伙人”,来自长安汽车的“深蓝贡献奖”,体现了国内知名整车厂对公司的认可。同时,公司正在与上汽集团、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等众多整车客户合作开展后续新产品的定制开发,为未来新车型的量产上市进行产品配套储备。

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已向海外知名车企Stellantis集团实现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量产发货,并取得雷诺、阿斯顿马丁等海外车企定点,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

公司与众多新能源汽车整车品牌客户的合作,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构筑了进一步发展的市场基础:1)下游整车客户一旦将电驱系统和车载电源产品等零部件供应商纳入核心供应商名单,会与其形成较为稳定的互信合作关系,有利于供应商形成较强的客户粘性和稳定性;2)环境问题和“碳中和”受到全球普遍愈发重视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面临着全球市场的有利机遇,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通过开发国际知名汽车品牌厂商的海外市场订单,实现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出口,抢占全球市场机会。

5.管理团队优势公司致力于成为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供应商,创始人暨主要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电力电子产品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行业经验,能够对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并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

综上,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

1. 营收和利润均持续高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虽然受到元旦、春节等假期影响,第一季度国内物流及生产能力一般有所下降,行业厂商产销量亦受到一定影响,但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420.46万元,较去年同期150,230.06万元同比增长50.0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80.03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2,489.14万元增长69.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41.48万元,同比增长60.66%。公司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持续快速扩张,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的营业收入于本期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净利润率同比持续提升。

2.资产规模持续扩张,上市后将持续发展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12.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95%;总资产约为44.2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4%。目前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成功登陆上交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继续专注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主营业务保持持续扩张,出口规模快速放量

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需求与中国汽车出口的快速增长,作为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公司抓住历史性机遇,积极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境外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约32,037.03万元,占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4.49%,同比增长超过两倍。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及按地区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一、分产品
1、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219,264.1299.19%
(1)车载电源201,713.3891.25%
①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196,057.7388.69%
② 车载充电机3,206.001.45%
③ 车载DC/DC变换器2,449.661.11%
(2)电驱系统8,407.153.80%
(3)其他9,143.584.14%
2、工业电源1,789.830.81%
二、分地区
境内189,016.9285.51%
境外32,037.0314.4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21,053.95100.00%

(二) 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将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道路,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线,打造产品技术、质量和成本的领先优势,致力于成为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供应商。公司未来规划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巩固技术优势。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积极跟进市场趋势及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的定制化、多样化需求。

二是积极进行产品拓展,丰富产品布局。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拓展,丰富产品布局,在车载电源产品拓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驱动系统的集成化产品研发以及集成“电源+电驱”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研发。

三是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未来,公司在巩固并提升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将继续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拓展更多海外客户。

四是积极进行产能扩充,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未来,公司将通过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在长三角区域进行产能扩充,有利于改善公司产能的区域布局,增强公司产能规模竞争优势,强化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就近供货和成本控制的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五是持续进行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以及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计划;通过内部培

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合理搭建人才专业结构,满足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动力。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公司将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方向为指引,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以现有核心技术体系为基础,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重点升级技术中心,更新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提升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研发、制造及应用能力,保持优势产品的领先地位并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将继续加大投资研发相关制造技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巩固优势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公司将持续对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及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电力电子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丰富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体系,持续加码技术创新。在公司主要产品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方面,公司将持续结合专利磁集成技术、专利立体散热技术、多板叠层及立体安装工艺设计等多项技术,在多功能、多电压平台、性能指标、体积大小、高功率密度等方面持续自主研发设计,保持公司产品在技术上的市场领先地位。

在公司新产品业务版图领域中,如液冷充电桩模块方面,公司已取得了极氪汽车、理想汽车等知名整车厂的定点;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细分领域中,目前公司是业内最早投入新能源乘用车配套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研发和生产及销售的厂家之一,公司的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已经获得多个主机厂的项目定点并已达到可量产状态。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实现产能跨越式发展

公司将紧紧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充分利用现有各方资源,持续提升公司产能与技术,以满足海内外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在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通过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工厂芜湖花津工厂已于2023年7月开始投产,工厂拟按照工业4.0标准投资和建设的现代化数字工厂,规划配置多条生产线及全自动智能立体仓库,生产产品涵盖新能源汽车电源、电驱类产品等,为公司后续进一步扩大业务及生产规模,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3.继续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持续提升团队实力

公司仍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尤其是针对技术研发人员的选拔培训,并在不断完善人才激励制度的同时,公司将优化对研发绩效的评价,增进技术研发体系的人效产出。在自主研发

的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式,不断针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电力电子产品进行新技术研发,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水平,提高综合利用产品的附加值,并同步引进相关技术人才,为战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4.合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成功登陆上交所。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可将为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目标提供强大的支持。公司将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壮大公司实力、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高价值的产品和服务。登陆A股资本市场后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资金瓶颈问题,改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通过合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将增强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产品创新能力和完善产品多元化结构,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5.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合规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合理利用公司的各项资源,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升级迭代和研发失败风险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多功能化以及第三代半导体应用等方面也面临升级迭代的压力。在集成化方面,在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分别实现集成化的基础上,行业厂商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在高压化方面,车载电源的高压化是解决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动力电池充电慢问题的重要技术方式。在多功能化方面,车载电源通过逆变技术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方面,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行业发展趋势之一。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成本和效率等方面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

如果新能源汽车或其核心零部件出现颠覆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技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和电驱系统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销售订单的获取需要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技术研发人才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若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才离职或无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短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仍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外流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下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经过十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积累了16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物理隔离涉密办公场所和生产区域、实行内外网隔离等多种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仍存在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一旦发生核心技术泄密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直流充电技术对公司产品的替代或冲击风险新能源汽车充电主要包括交流电充电和直流电充电两种充电电流形式,一是当新能源汽车使用交流电充电时,由于动力电池输入端口要求为直流电,需使用车载充电机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二是当新能源汽车使用直流电充电时,直流电可直接适配动力电池输入端口,此时无需使用车载充电机。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不排除直流充电方式实现了其不足的改进与优化,使得直流充电桩获得越来越多的建设和使用机会,从而可能使得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被替代或冲击,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相关认证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风险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了ISO 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涵盖IQC、IPQC、OQA等全业务链条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在满足汽车行业IATF 16949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了QSB+、VDA6.3、BIQS、ASES、PSES等全球知名整车厂商的体系认证,在公司市场开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在上述认证到期后持续通过复审并保持资质,但如果公司获得认证不能通过复审,将影响公司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证,从而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随着公司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均快速增长,公司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扩张,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对下游整车厂客户服务配套能力的需要,公司积极在上海、芜湖设立异地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和内控制度,及时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对市场开拓、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则可能削弱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存在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7.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深圳威迈斯软件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或者国家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鼓励性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无法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知识产权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行业内保持自身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专利、商业秘密等。在各项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竞争对手的专利回避。未来,不能排除与竞争对手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一是如果发生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形,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及为制止侵权行为产生额外费用,将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二是由于公司在从事研发与生产工作时,可能无法完全消除侵犯第三方专利的风险;亦不能完全排除少数竞争对手采取诉讼的市场策略,利用知识产权相关诉讼等拖延公司市场拓展,以及公司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引发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9.产品质量风险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公司承诺在质保期内对存在质量缺陷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提供替换、免费维修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以集成产品为主,产品结构设计相对复杂且生产和检测环节较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对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设计与生产的复杂性以及整车品质的重要性对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如果因某一质量控制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增加公司售后费用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

10.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二是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在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整车厂资源,积极开发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三是电力电子领域厂商,凭借在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其它应用领域的市场经验,逐步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随着一些垂直一体化整车厂商凭着多年的技术创新、品牌积累以及优质创新车型的推出,其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在此基础上,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愈发明确以及市场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特别是全球传统燃油汽车巨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加快,全球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将随之加入竞争,同时也不排除更多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第三方厂商积极参与市场研发与开拓,从而导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综上,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参与市场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254,204,610.991,502,300,636.4550.05
营业成本1,827,174,673.601,195,386,841.0652.85
销售费用54,555,590.9034,352,279.2058.81
管理费用56,326,432.5739,487,420.5842.64
财务费用4,395,759.2516,717,628.34-73.71
研发费用110,021,129.3676,018,019.4944.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561,322.9140,656,486.08722.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23,558.1810,700,757.34-1,309.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615,967.0746,221,390.00262.6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性能,凭借质量优势、服务优势,获得了竞争优势,保持了较强的增长动力,产品的高性能、高质量及合理的定价策略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各产品线营业收入规模均实现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对应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对应的销售费用同步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回款增加及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88,423.6219.9853,292.9213.1365.92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回款增加及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应收账款87,977.5019.8893,439.8523.02-5.85
存货104,922.7223.71100,087.8224.664.83
长期股权投资11,393.032.5711,484.442.83-0.80
固定资产57,160.0612.9248,544.1011.9617.75
在建工程18,534.054.1914,414.363.5528.58
使用权资产3,959.070.893,976.140.98-0.43
短期借款30,100.006.8023,429.525.7728.47
合同负债8,816.911.9910,449.882.57-15.63
长期借款36,520.718.2524,924.636.1446.52主要系本期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1,040.200.241,406.570.35-26.05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
1深圳威迈斯软件车载电源产品相关软件开发100100%51,650.7938,192.566,934.749,954.52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19日不适用不适用各项议案均审议 通过,不存在否 决议案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拥有与公司业务匹配的行业背景、科研成果;

(2) 在研究设计、技术产业化等岗位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核心技术创新、业务发展具有重要贡献。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不适用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项目建设及生产已经依法履行环保手续,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以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贯彻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年度环保目标并实时跟踪;与此同时,公司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专业三废(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并出具达标报告,生产产生的有关废物会委托有资质供应商合规处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识别高能耗设备,每日进行能耗追踪与分析,减少设备异常耗电;在环保节能宣传上,公司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全员宣传,倡议员工使用新能源车辆,增强员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意识,从细小做起,倡导员工在日常办公中注重节电、节水、节纸、绿色出行等,养成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 履行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及其近亲属李谋清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6、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依法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限售员工持股平台倍特尔、特浦斯和森特尔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5、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企业依法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辰途华迈、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和丰北天一1、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以孰晚为准)不适用不适用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谢广银和辰途十五号1、本企业所持有的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受让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辰途十三号1、就本企业所持有的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受让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份外,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就本企业从实际控制人受让的公司上市前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以孰晚为准)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董事刘钧、冯颖盈、杨学锋、姚顺,高级管理人员陈红升、李莹莹、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此不适用不适用
韩永杰和李荣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6、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依法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出具承诺: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外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监事张昌盛、冯仁伟和唐春龙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核心技术人员刘骥、徐金柱和郑必伟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自然人股东蔡友良、胡锦桥、李秋建、洪从树、韩广斌、孙一藻、万斌龙和黎宇菁,机构股东同晟金源、丰图汇瑞、扬州尚颀、广州广祺、人才基金、辰途六号、佛山尚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颀和深创投集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集中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与减持股数。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近亲属李谋清、控股股东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钧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集中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与减持股数。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4、信息披露。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蔡友良、胡锦桥、同晟金源、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和谢广银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集中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与减持股数。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前本人/本企业初始入股价格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低金额(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如果本人/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人/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仁春、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启动及终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对于回购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停止条件: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是实施前,如发生(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均已达到上限等情况,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中,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票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出具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本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出具承诺: (1)本人保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取得发行注册的情形。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三十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事宜作出决议时,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分红公司(一)公司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具体分配方式 (1)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等事项发生,且当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和比例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股票股利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监事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或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二)公司对于利润分配政策出具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下列事项作出承诺和保证: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未控制任何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以下合称“经营实体”),未有其他可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保证,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开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现时及将来均不新设或收购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 4、本人保证,除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若本人或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来取得经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或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解决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行相关的承诺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刘钧先生、蔡友良先生、胡锦桥女士、同晟金源、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和谢广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等关联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已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威迈斯权益的情形。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威迈斯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时及未来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威迈斯《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威迈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迈斯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威迈斯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威迈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近亲属,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威迈斯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对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完成上市前,若前述说明情况发生任何变化或发现相关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则本人将在相关事实或情况发生后及时告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10)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威迈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刘钧先生、蔡友良先生、胡锦桥女士、同晟金源、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和谢广银对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等关联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已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威迈斯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时及未来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威迈斯《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威迈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迈斯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威迈斯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威迈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近亲属,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威迈斯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对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完成上市前,若前述说明情况发生任何变化或发现相关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则本人将在相关事实或情况发生后及时告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10)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威迈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公司对于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 2、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情形,亦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其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对于保障公司独立性出具承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行相关的承诺实际控制人万仁春1、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销售、管理系统,拥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职能部门和技术、管理人员,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本公司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业务经营活动的情形。 3、本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4、本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本公司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房产、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本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5、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本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处领取薪酬,不存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的情况;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6、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7、本公司已经制定并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对于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出具承诺: 如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报告期内未按照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处罚,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有权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述损失并承诺不向公司进行追偿。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对于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出具承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且部分月份存在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量的10%的情况。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处罚,导致公司存在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公司的上述损失。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关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1、公司承诺 公司对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遵守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④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⑤如未能按时履行承诺事项或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或披露的公开承诺,并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主债务情况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威迈斯企管30,0002022/2/172022/2/172037/2/16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被担保方向银行融资实施项目提供担保被担保方项目土地0合营公司
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威迈斯企管18,0002023/4/132023/4/132037/2/16连带责任担保0合营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8,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48,0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
威迈斯公司本部大连威迈斯软件全资子公司8232022/12/202022/12/022029/06/21连带责任担保0
威迈斯公司本部芜湖威迈斯全资子公司45,0002022/12/022022/12/282032/12/28连带责任担保0
威迈斯公司本部芜湖威迪斯控股子公司1,0002023/03/162023/03/162025/03/16连带责任担保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46,82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94,82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6.0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46,823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32,442.86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79,265.86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有募集资金。

(一)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10万股,并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7,885.7142万股增加至42,095.7142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后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发行前发行后
每股收益(元/股)0.710.64
每股净资产(元/股)2.726.81

注:发行前每股收益按照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万仁春-80,934,33821.3680,934,338--境内自然人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8.5732,469,396--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8.5732,469,396--境内非国有法人
刘钧-27,379,3097.2327,379,309--境内自然人
蔡友良-22,699,4395.9922,699,439--境内自然人
胡锦桥-21,076,0035.5621,076,003--境内自然人
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96,8445.5420,996,844--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3,9644.2716,173,964--境内非国有法人
李秋建-14,266,9903.7714,266,990--境内自然人
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68,3783.4212,968,378--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不适用-人民币普通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8,093.43万股,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21.41%的表决权。综上,万仁春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42.77%的表决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万仁春80,934,3382026/07/27-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特定条件下自动延长6个月
2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2026/07/27-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特定条件下自动延长6个月
3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2026/07/27-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特定条件下自动延长6个月
4刘钧27,379,3092024/07/2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特定条件下自动延长6个月
5蔡友良22,699,4392024/07/2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胡锦桥21,076,0032024/07/2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96,8442024/07/2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3,9642026/07/27-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特定条件下自动延长6个月
9李秋建14,266,9902024/07/2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68,3782024/07/2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8,093.43万股,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21.41%的表决权。综上,万仁春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42.77%的表决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884,236,219.03532,929,203.6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15,122,354.7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219,388,838.20246,866,674.79
应收账款七、5879,774,978.05934,398,487.49
应收款项融资七、6192,387,859.53282,112,472.48
预付款项七、773,909,143.3414,389,824.7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31,732,589.8744,133,408.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1,049,227,214.381,000,878,242.5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24,203,133.5439,812,390.67
流动资产合计3,369,982,330.663,095,520,704.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13,930,331.40114,844,402.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571,600,563.86485,441,014.24
在建工程七、22185,340,498.36144,143,563.48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39,590,724.2339,761,357.28
无形资产七、2660,559,746.9261,765,558.73
开发支出
商誉七、284,156,325.184,156,325.18
长期待摊费用七、2933,431,254.5428,005,059.78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3,606,153.373,739,089.34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43,286,031.7784,761,022.3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55,501,629.63966,617,392.51
资产总计4,425,483,960.294,062,138,097.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301,000,000.00234,295,197.2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660,966,036.54479,612,173.50
应付账款七、361,457,231,400.481,604,362,985.8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88,169,061.24104,498,763.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64,928,386.7977,882,154.61
应交税费七、4014,304,482.7312,607,048.53
其他应付款七、4167,439,741.12124,092,078.6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32,582,725.8819,673,009.98
其他流动负债七、4411,461,977.9610,074,314.37
流动负债合计2,698,083,812.742,667,097,726.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365,207,110.69249,246,334.1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10,401,950.6414,065,670.3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58,786,819.1248,148,385.48
递延收益七、5127,384,260.7928,514,484.28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6,044,955.976,572,389.8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67,825,097.21346,547,264.13
负债合计3,165,908,909.953,013,644,990.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378,857,142.00378,857,1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65,659,872.93261,379,537.6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34,633,948.5434,633,948.5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568,451,847.07356,651,53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47,602,810.541,031,522,158.52
少数股东权益11,972,239.8016,970,948.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59,575,050.341,048,493,107.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425,483,960.294,062,138,097.31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97,423,790.13433,076,317.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5,308,219.12234,607,186.35
应收账款十七、11,376,335,992.431,004,765,466.56
应收款项融资139,293,419.43228,013,382.48
预付款项75,498,482.0353,406,553.00
其他应收款十七、2134,946,408.27147,086,149.5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911,675,016.351,006,320,292.4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937,824.0013,300,800.43
流动资产合计3,522,419,151.763,120,576,148.5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308,288,911.23308,518,704.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14,860,741.87412,036,753.21
在建工程23,403,429.7516,901,513.0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0,761,011.4828,622,616.16
无形资产24,929,001.8725,761,670.2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3,112,019.4722,139,974.71
递延所得税资产2,778,564.972,294,404.78
其他非流动资产12,965,497.6913,933,055.98
非流动资产合计841,099,178.33830,208,693.06
资产总计4,363,518,330.093,950,784,841.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78,000,000.00219,277,551.3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13,857,372.72423,729,817.76
应付账款1,945,056,125.191,858,475,403.7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76,325,439.6395,612,857.02
应付职工薪酬39,191,233.5048,113,224.17
应交税费7,513,242.111,671,663.20
其他应付款95,836,431.41121,424,408.9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73,304.1411,415,243.47
其他流动负债9,922,307.159,093,850.88
流动负债合计3,079,575,455.852,788,814,020.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56,851,994.19160,925,994.1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9,349,268.6610,794,115.64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5,951,248.1846,125,718.50
递延收益12,672,000.2913,695,170.51
递延所得税负债2,625,672.492,362,788.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37,450,183.81233,903,787.39
负债合计3,317,025,639.663,022,717,807.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78,857,142.00378,857,1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63,793,972.36259,494,570.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4,633,948.5434,633,948.54
未分配利润369,207,627.53255,081,372.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46,492,690.43928,067,033.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363,518,330.093,950,784,841.56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254,204,610.991,502,300,636.45
其中:营业收入七、612,254,204,610.991,502,300,636.4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058,689,348.551,366,024,292.11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827,174,673.601,195,386,841.0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6,215,762.874,062,103.44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销售费用七、6354,555,590.9034,352,279.20
管理费用七、6456,326,432.5739,487,420.58
研发费用七、65110,021,129.3676,018,019.49
财务费用七、664,395,759.2516,717,628.34
其中:利息费用11,287,115.787,921,327.44
利息收入-3,044,804.461,967,119.16
加:其他收益七、6730,199,714.6320,064,04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791,716.06-147,599.3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14,070.78-628,136.8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4,784,044.05-10,305,393.1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1,682,028.33-4,069,405.7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8,025,276.73141,817,986.05
加:营业外收入七、7490,574.369,321.76
减:营业外支出七、75488,071.096,230.5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7,627,780.00141,821,077.24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0,829,238.5618,931,028.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6,798,541.44122,890,049.1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6,798,541.44122,890,049.1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1,800,316.70124,891,414.2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5,001,775.26-2,001,365.1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06,798,541.44122,890,049.1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11,800,316.70124,891,414.2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001,775.26-2,001,365.1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十八、20.56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十八、20.560.3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2,221,064,461.881,480,053,371.50
减:营业成本十七、41,980,964,647.481,301,722,014.21
税金及附加3,277,364.891,238,496.53
销售费用44,938,105.7630,162,842.03
管理费用43,602,808.1032,165,675.94
研发费用52,202,643.7830,322,948.01
财务费用3,919,655.1116,243,346.28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10,650,931.707,442,527.30
利息收入-2,647,053.351,883,770.41
加:其他收益19,330,632.844,474,776.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229,793.66407,005.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29,793.66-72,755.8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226,699.70-6,471,448.7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189,541.89-2,245,663.2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4,297,233.7564,362,718.78
加:营业外收入90,057.36
减:营业外支出482,312.456,119.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3,904,978.6664,356,599.06
减:所得税费用-221,276.2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4,126,254.9164,356,599.0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4,126,254.9164,356,599.0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4,126,254.9164,356,599.0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50,366,163.31978,553,129.8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2,308,925.7951,001,166.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05,922,122.06103,405,885.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8,597,211.161,132,960,181.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0,975,773.94781,628,656.6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8,691,967.60161,691,591.60
支付的各项税费58,229,023.4552,006,006.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26,139,123.2696,977,440.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64,035,888.251,092,303,695.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561,322.9140,656,486.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68,000,000.00142,114,898.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000,550.00142,114,898.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3,424,108.1897,414,141.03
投资支付的现金19,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14,000,000.001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7,424,108.18131,414,141.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23,558.1810,700,757.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621,273.8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2,053,276.5094,415,560.0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053,276.5097,036,833.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6,550,935.3536,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804,300.256,741,631.66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10,082,073.837,573,812.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4,437,309.4350,815,443.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615,967.0746,221,39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200,408.39-972,603.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6,954,140.1996,606,029.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0,113,418.46227,539,532.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7,067,558.65324,145,561.96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45,236,058.48948,137,346.13
收到的税费返还17,574,862.4731,360,023.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7,737,143.64101,399,090.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80,548,064.591,080,896,459.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64,686,683.17982,902,523.2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1,632,557.75106,544,524.52
支付的各项税费22,380,362.092,201,996.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5,736,196.53128,618,664.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4,435,799.541,220,267,70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112,265.05-139,371,249.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000,000.00141,058,470.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000,550.00291,058,470.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542,627.2877,361,859.12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3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542,627.28122,391,859.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57,922.72168,666,610.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63,700,000.0079,415,560.0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3,700,000.0079,415,560.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0,635,239.1828,2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517,013.246,303,853.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00,236.836,111,569.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352,489.2540,675,423.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47,510.7538,740,136.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287,086.12-956,654.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2,204,784.6467,078,843.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633,622.66190,581,743.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3,838,407.30257,660,586.80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78,857,142.00261,377,300.8934,633,948.54356,690,752.561,031,559,143.9916,978,600.011,048,537,744.00
加:会计政策变更2,236.72-39,222.19-36,985.47-7,651.50-44,636.97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61,379,537.6134,633,948.54356,651,530.371,031,522,158.5216,970,948.511,048,493,107.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280,335.32211,800,316.70216,080,652.02-4,998,708.71211,081,943.31
(一)综合收益总额211,800,316.70211,800,316.70-5,001,775.26206,798,541.44
(二)所有者投入4,280,335.324,280,335.323,066.554,283,401.87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6,000.00-16,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299,401.874,299,401.874,299,401.87
4.其他-19,066.55-19,066.5519,066.55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78,857,142.00265,659,872.9334,633,948.54568,451,847.071,247,602,810.5411,972,239.801,259,575,050.34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78,857,142.00253,637,328.9318,607,988.1577,920,655.70729,023,114.784,731,396.17733,754,510.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53,637,328.9318,607,988.1577,920,655.70729,023,114.784,731,396.17733,754,510.9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82,807.08124,891,414.25129,274,221.333,248,634.88132,522,856.21
(一)综合收益总额124,891,414.25124,891,414.25-2,001,365.12122,890,049.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382,807.084,382,807.085,250,000.009,632,807.0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250,000.005,25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382,807.084,382,807.084,382,807.08
4.其他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78,857,142.00258,020,136.0118,607,988.15202,812,069.95858,297,336.117,980,031.05866,277,367.16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78,857,142.00259,494,570.4934,633,948.54255,149,756.39928,135,417.42
加:会计政策变更-68,383.77-68,383.77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59,494,570.4934,633,948.54255,081,372.62928,067,033.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299,401.87114,126,254.91118,425,656.78
(一)综合收益总额114,126,254.91114,126,254.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299,401.874,299,401.8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299,401.874,299,401.8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78,857,142.00263,793,972.3634,633,948.54369,207,627.531,046,492,690.43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78,857,142.00250,880,897.2318,607,988.15110,916,112.88759,262,140.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50,880,897.2318,607,988.15110,916,112.88759,262,140.26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82,807.0864,356,599.0668,739,406.14
(一)综合收益总额64,356,599.0664,356,599.0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382,807.084,382,807.0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382,807.084,382,807.0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78,857,142.00255,263,704.3118,607,988.15175,272,711.94828,001,546.40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原威迈斯电源(深圳)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有限公司),威迈斯有限公司系由VMAX POWER (CAYMAN)LIMITED(中文名称为威迈斯电源(开曼)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于2005年8月1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30150324917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威迈斯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威迈斯有限公司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5566106A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7,885.7142万元,股份总数37,885.7142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095.7142万元。本公司属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DC/DC模块电源、AC/DC模块电源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将深圳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威迈斯(香港)、芜湖威迈斯、华源电源、威迈斯电源、海南威迈斯、日本威迈斯、上海威迈斯软件、威迈斯汽车科技、芜湖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迪斯、芜湖威迪斯、大连威迈斯软件、海口威迈斯一号、海南威迈斯二号和威聚伊新等17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威迈斯软件
大连威迈斯软件
上海威迈斯
上海威迈斯软件
威迈斯(香港)
芜湖威迈斯
芜湖威迈斯软件
上海威迪斯
芜湖威迪斯
华源电源
威迈斯电源
海南威迈斯
海口威迈斯一号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海南威迈斯二号
威聚伊新
日本威迈斯
威迈斯汽车科技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低风险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社保公积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组合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0. 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0. 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0. 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0. 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 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4.7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19.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按照许可年限
专利权10-20
软件3-1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 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按月根据领用或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国内销售: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报关,在办理完成出口报关程序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相关的开发成果交付给客户,并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指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

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不适用执行解释16号且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深圳威迈斯软件15%
大连威迈斯软件20%
上海威迈斯15%
上海威迈斯软件20%
威迈斯(香港)17%
芜湖威迈斯25%
芜湖威迈斯软件20%
上海威迪斯20%
芜湖威迪斯15%
华源电源20%
威迈斯电源20%
海南威迈斯20%
日本威迈斯[注]-
威迈斯汽车科技20%

[注]日本企业所得税:注册资本金不足1亿日元的法人其80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部分适用15%的税率,800万日元至10亿日元的所得部分适用22%的税率,10亿日元以上的所得部分适用23.2%的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系生产电子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019年4月1日,税率调整为13%)。

2.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 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020年12月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GR201744202135、GR20204420355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分别于2017年10月、2020年12月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GR201744201729、GR2020442052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威迈斯于2021年12月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GR20213100052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度仍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 根据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大连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软件、威迈斯汽车科技、芜湖威迈斯软件、威迈斯电源、海南威迈斯和上海威迪斯2023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本公司之子公司威迈斯(香港)是香港居民纳税人,按照在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的应课税的利润缴纳16.5%的利得税,即企业所得税。

(6) 日本企业所得税:注册资本金不足1亿日元的法人其80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部分适用15%的税率,800 万日元至10亿日元的所得部分适用22%的税率,10 亿日元以上的所得部分适用23.2%的税率。

3.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政发(1987)第九条,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公司自2021年房屋建成之次月起享受该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40,055.6071,617.60
银行存款607,027,503.05230,041,800.86
其他货币资金277,168,660.38302,815,785.19
合计884,236,219.03532,929,203.6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61,926.33871,761.78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277,168,660.38元,均为受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5,122,354.72
其中:
理财产品15,122,354.7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15,122,354.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14,864,619.42207,683,658.74
商业承兑票据4,524,218.7839,183,016.05
合计219,388,838.20246,866,674.79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55,858,542.4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55,858,542.4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789,278,629.20118,083,200.75
商业承兑票据2,698,070.74
合计789,278,629.20120,781,271.49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214,864,619.4297.83214,864,619.42207,683,658.7483.43207,683,658.74
商业承兑汇票4,762,335.562.17238,116.785.004,524,218.7841,245,280.0516.572,062,264.005.0039,183,016.05
合计219,626,954.98100.00238,116.780.11219,388,838.20248,928,938.79100.002,062,264.000.83246,866,674.7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4,762,335.56238,116.785
合计4,762,335.56238,116.78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2,062,264.001,824,147.22238,116.78
合计2,062,264.001,824,147.22238,116.7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924,163,127.98
1年以内小计924,163,127.98
1至2年4,302,287.43
2至3年673,406.29
3至4年496,351.97
4至5年12,393.16
合计929,647,566.8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164,647.200.663,082,323.6050.003,082,323.606,164,647.200.623,082,323.6050.003,082,323.6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23,482,919.6399.3446,790,265.185.00876,692,654.45980,790,650.1799.3849,474,486.285.04931,316,163.89
其中:
按账龄组合923,482,919.6399.3446,790,265.185.00876,692,654.45980,790,650.1799.3849,474,486.285.04931,316,163.89
合计929,647,566.83/49,872,588.78/879,774,978.05986,955,297.37/52,556,809.88/934,398,487.4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6,164,647.203,082,323.6050.00债务人的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发生变化
合计6,164,647.203,082,323.605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917,998,480.7845,899,924.045.00
1-2年4,302,287.43430,228.7410.00
2-3年673,406.29202,021.8930.00
3-4年496,351.97248,175.9850.00
4-5年12,393.169,914.5380.00
合计923,482,919.6346,790,265.185.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082,323.603,082,323.6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9,474,486.28-2,684,221.1046,790,265.18
合计52,556,809.88-2,684,221.1049,872,588.7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第一名244,832,462.5126.3412,241,800.08
第二名167,081,982.4117.978,481,576.67
第三名131,574,242.3414.156,681,559.77
第四名91,199,740.749.814,561,980.27
第五名54,355,739.065.852,746,175.05
合计689,044,167.0674.1234,713,091.84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192,387,859.53282,112,472.48
合计192,387,859.53282,112,472.48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2,696,969.8179.7313,859,631.0696.32
1至2年11,181,909.1020.23487,179.243.39
2至3年17,116.060.0217,116.060.12
3年以上13,148.370.0225,898.370.17
合计73,909,143.34100.0014,389,824.7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第一名11,285,999.0915.27
第二名9,192,180.9212.44
第三名5,964,000.008.07
第四名5,185,999.207.02
第五名5,148,000.006.97
合计36,776,179.2149.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31,732,589.8744,133,408.45
合计31,732,589.8744,133,408.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23,627,125.74
1年以内小计23,627,125.74
1至2年9,547,489.23
2至3年162,415.67
3至4年439,025.84
4至5年640,381.16
5年以上178,254.00
合计34,594,691.64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12,808,248.3812,718,244.60
应收政府补助款4,652,004.143,910,792.82
备用金1,097,388.75305,794.99
社保公积金2,077,641.781,905,523.62
往来款13,959,408.5928,437,229.97
合计34,594,691.6447,277,586.0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2,041,301.7346,376.951,056,498.873,144,177.55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477,374.46477,374.46
--转入第三阶段-610,743.10610,743.10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092,745.44908,371.98-97,702.32-282,075.7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6月30日余额471,181.83821,380.291,569,539.652,862,101.7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44,177.55-275,675.736,400.052,862,101.77
合计3,144,177.55-275,675.736,400.052,862,101.7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往来款12,970,087.201年以内37.49648,504.36
第二名押金保证金7,781,475.001-2年22.49778,147.50
第三名增值税即征即退4,652,004.141年以内13.45
第四名员工社保公积金1,358,463.231年以内3.9367,923.16
第五名房屋租赁押金保证金967,380.001-2年2.80454,322.40
合计/27,729,409.57/80.161,948,897.42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第三名即征即退4,652,004.141年以内2023年9月前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23,984,722.0124,069,144.83299,915,577.18324,020,905.6018,115,753.37305,905,152.23
在产品31,338,582.6931,338,582.6967,856,205.7267,856,205.72
库存商品344,024,766.4627,607,175.42316,417,591.04251,963,542.7021,017,585.70230,945,957.00
受托开发成本36,431,998.3236,431,998.3223,454,790.6123,454,790.61
发出商品273,849,491.01907,756.00272,941,735.01295,549,722.59907,756.00294,641,966.59
委托加工物资92,509,813.93328,083.7992,181,730.1478,329,953.12255,782.7378,074,170.39
合计1,102,139,374.4252,912,160.041,049,227,214.381,041,175,120.3440,296,877.801,000,878,242.5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8,115,753.375,953,391.4624,069,144.83
库存商品21,017,585.706,589,589.7227,607,175.42
发出商品907,756.00907,756.00
委托加工物资255,782.7372,301.06328,083.79
合计40,296,877.8012,615,282.2452,912,160.04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18,598.766,018,598.76
待抵扣进项税15,462,824.4924,639,461.62
待认证进项额1,790,897.794,752,292.96
预缴税费905,755.91239,018.46
预付上市费用6,025,056.594,163,018.87
合计24,203,133.5439,812,390.67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威迈斯企管105,104,737.29-684,277.12104,420,460.17
小计105,104,737.29-684,277.12104,420,460.17
二、联营企业
上海伊迈斯9,739,664.89-229,793.669,509,871.23
小计9,739,664.89-229,793.669,509,871.23
合计114,844,402.18-914,070.78113,930,331.40

其他说明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571,600,563.86485,441,014.24
合计571,600,563.86485,441,014.2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5,418,320.07297,692,836.6312,404,839.4827,900,762.739,380,129.6633,249,311.34576,046,199.91
2.本期增加金额113,918,917.6171,772.756,603,660.381,913,231.064,103,311.12126,610,892.92
(1)购置113,918,917.6171,772.756,603,660.381,913,231.064,103,311.12126,610,892.92
3.本期减少金额2,835,299.13124,593.7610,712,282.63866,219.182,580,005.9517,118,400.65
(1)处置或报废2,835,299.13124,593.7610,712,282.63866,219.182,580,005.9517,118,400.65
4.期末余额195,418,320.07408,776,455.1112,352,018.4723,792,140.4810,427,141.5434,772,616.51685,538,692.1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9,144,266.7851,717,200.676,190,843.219,537,950.124,532,533.219,482,391.6890,605,185.67
2.本期增加金额3,778,877.2216,556,594.18873,517.793,383,001.22700,342.472,935,699.8828,228,032.76
(1)计提3,778,877.2216,556,594.18873,517.793,383,001.22700,342.472,935,699.8828,228,032.76
3.本期减少金额2,543,490.63118,364.05651,729.511,424,279.00157,226.924,895,090.11
(1)处置或报废2,543,490.63118,364.05651,729.511,424,279.00157,226.924,895,090.11
4.期末余额12,923,144.0065,730,304.226,945,996.9512,269,221.833,808,596.6812,260,864.64113,938,128.3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2,495,176.07343,046,150.895,406,021.5211,522,918.656,618,544.8622,511,751.87571,600,563.86
2.期初账面价值186,274,053.29245,975,635.966,213,996.2718,362,812.614,847,596.4523,766,919.66485,441,014.24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85,340,498.36144,143,563.48
工程物资
合计185,340,498.36144,143,563.4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185,340,498.36185,340,498.36144,143,563.48144,143,563.48
合计185,340,498.36185,340,498.36144,143,563.48144,143,563.4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9,380,400.0016,901,513.076,501,916.6823,403,429.7595.5695.008,311,311.61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大连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0.002,839,076.922,839,076.9256.7860.00112,476.67112,476.67100.00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620,000,000.00109,164,622.4150,116,264.94182,895.66159,097,991.6925.6725.001,001,955.381,001,955.38100.00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贴片机设备安装项目23,400,000.0018,077,428.0018,077,428.0077.2577.00自有资金
合计857,780,400.00144,143,563.4859,457,258.5418,260,323.66185,340,498.36//9,425,743.661,114,432.05//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1,160,914.9619,795,702.8060,956,617.76
2.本期增加金额6,374,788.761,174,892.037,549,680.79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7,535,703.7220,970,594.8368,506,298.5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8,291,470.092,903,790.3921,195,260.48
2.本期增加金额6,735,517.85984,795.997,720,313.84
(1)计提6,735,517.85984,795.997,720,313.8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5,026,987.943,888,586.3828,915,574.3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2,508,715.7817,082,008.4539,590,724.23
2.期初账面价值22,869,444.8716,891,912.4139,761,357.2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194,287.9827,900,000.0025,211,098.8787,305,386.85
2.本期增加金额--3,510,578.053,510,578.05
(1)购置--3,510,578.053,510,578.05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17,082.58617,082.58
(1)处置617,082.58617,082.58
4.期末余额34,194,287.9827,900,000.0028,104,594.3490,198,882.3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575,288.779,598,965.5211,365,573.8325,539,828.12
2.本期增加金额463,642.001,057,068.952,581,397.674,102,108.62
(1)计提463,642.001,057,068.952,581,397.674,102,108.62
3.本期减少金额--2,801.342,801.34
(1)处置2,801.342,801.34
4.期末余额5,038,930.7710,656,034.4713,944,170.1629,639,135.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155,357.2117,243,965.5314,160,424.1860,559,746.92
2.期初账面价值29,618,999.2118,301,034.4813,845,525.0461,765,558.73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上海威迪斯4,156,325.184,156,325.18
合计4,156,325.184,156,325.18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14,111,129.044,377,235.582,987,536.7115,500,827.91
产能锁定款10,837,500.002,231,250.008,606,250.00
其他3,056,430.747,837,803.121,570,057.239,324,176.63
合计28,005,059.7812,215,038.706,788,843.94-33,431,254.5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租赁负债23,636,384.363,606,153.3722,626,394.503,739,089.34
合计23,636,384.363,606,153.3722,626,394.503,739,089.3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0,450,764.082,612,691.0211,154,654.062,788,663.52
使用权资产22,508,715.783,432,264.9522,869,444.873,783,726.31
合计32,959,479.866,044,955.9734,024,098.936,572,389.8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89,193,945.51163,965,321.44
可抵扣亏损350,684,147.23402,562,783.43
合计539,878,092.74566,528,104.87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4年3,565,726.033,565,726.03
2025年16,481,290.6916,481,290.69
2026年28,311,856.7329,245,304.06
2027年29,349,088.1736,697,604.68
2028年4,076,834.534,076,834.53
2029年11,969,282.5811,969,282.58
2030年30,643,510.6430,643,510.64
2031年53,982,395.37152,200,810.11
2032年117,682,420.11117,682,420.11
2033年54,621,742.38
合计350,684,147.23402,562,783.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1,638,356.711,638,356.714,758,637.654,758,637.65
预付设备款40,686,564.7840,686,564.7877,095,695.1577,095,695.15
预付软件款961,110.28961,110.282,906,689.502,906,689.50
合计43,286,031.7743,286,031.7784,761,022.3084,761,022.30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301,000,000.00234,295,197.22
合计301,000,000.00234,295,197.2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660,966,036.54479,612,173.50
合计660,966,036.54479,612,173.50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1,430,072,268.421,581,710,914.60
设备款13,994,673.2218,443,350.79
工程款13,164,458.844,208,720.46
合计1,457,231,400.481,604,362,985.8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88,169,061.24104,498,763.41
合计88,169,061.24104,498,763.41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76,416,848.02232,599,002.89246,026,931.1362,988,919.7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74,040.7913,017,829.4012,952,277.181,339,593.01
三、辞退福利191,265.801,001,191.80592,583.60599,874.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77,882,154.61246,618,024.09259,571,791.9164,928,386.7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5,444,532.15207,584,117.03221,116,227.8061,912,421.38
二、职工福利费13,847,539.2113,847,539.21
三、社会保险费801,811.735,910,024.685,856,462.09855,374.32
其中:医疗保险费750,052.575,310,321.925,266,446.86793,927.63
工伤保险费11,328.86206,387.32198,173.1919,542.99
生育保险费40,430.30393,315.44391,842.0441,903.70
四、住房公积金152,791.004,705,544.904,698,015.90160,320.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7,713.14551,777.07508,686.1360,804.08
合计76,416,848.02232,599,002.89246,026,931.1362,988,919.7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236,722.8012,670,542.7412,615,450.691,291,814.85
2、失业保险费37,317.99347,286.66336,826.4947,778.1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274,040.7913,017,829.4012,952,277.181,339,593.0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8,372,931.313,990,921.16
企业所得税297,734.495,636,418.20
个人所得税2,653,091.721,582,752.16
城市维护建设税1,001,796.87215,718.79
房产税17,941.02259,974.84
土地使用税77,067.9376,450.00
教育费附加496,166.8694,405.08
地方教育附加232,998.4462,936.74
印花税1,105,784.60660,274.03
水利建设基金48,969.4927,197.53
合计14,304,482.7312,607,048.53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67,439,741.12124,092,078.68
合计67,439,741.12124,092,078.6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3,997,275.3181,348,017.26
应付暂收款875,556.551,130,938.51
预提费用62,426,002.0737,509,106.39
其他140,907.194,104,016.52
合计67,439,741.12124,092,078.68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923,000.00274,876.5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9,659,725.8819,398,133.46
合计32,582,725.8819,673,009.9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11,461,977.9610,074,314.37
合计11,461,977.9610,074,314.3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及保证借款365,207,110.69249,246,334.19
合计365,207,110.69249,246,334.19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31,210,556.7435,069,511.53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1,148,880.22-1,605,707.72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659,725.88-19,398,133.46
合计10,401,950.6414,065,670.35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48,148,385.4858,786,819.12计提的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售后质量保证金
合计48,148,385.4858,786,819.12/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8,514,484.281,130,223.4927,384,260.79与资产相关
合计28,514,484.281,130,223.4927,384,260.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78,857,142.00378,857,142.00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27,025,588.40227,025,588.40
其他资本公积34,353,949.214,299,401.8719,066.5538,634,284.53
合计261,379,537.614,299,401.8719,066.55265,659,872.9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4,633,948.5434,633,948.54
合计34,633,948.5434,633,948.5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56,690,752.5677,920,655.7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39,222.1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56,651,530.3777,920,655.7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1,800,316.70294,756,835.0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025,960.3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568,451,847.07356,651,530.3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9,222.19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210,539,514.531,795,574,384.841,497,427,054.181,192,251,643.64
其他业务43,665,096.4631,600,288.764,873,582.273,135,197.42
合计2,254,204,610.991,827,174,673.601,502,300,636.451,195,386,841.0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649,413.981,575,061.35
教育费附加1,161,793.12679,375.00
土地使用税154,147.29158,195.08
印花税1,350,983.321,128,853.82
法人地方税1,203.96
水利建设基金123,692.8467,652.47
地方教育附加774,528.36452,965.72
合计6,215,762.874,062,103.4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售后服务费30,995,454.2821,418,761.59
职工薪酬15,099,023.568,843,833.34
业务招待费2,043,582.951,264,089.26
办公费434,667.17393,629.83
差旅费1,175,919.16319,309.41
租赁及水电费326,584.55268,782.69
咨询服务费135,459.74227,675.40
其他4,344,899.491,616,197.68
合计54,555,590.9034,352,279.20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6,735,141.3718,781,211.83
股份支付4,299,401.874,382,807.08
折旧摊销费5,993,774.573,353,292.77
业务招待费3,258,020.542,341,261.50
办公费3,792,461.192,581,218.12
中介机构费5,968,305.482,383,020.66
租赁及水电费3,172,505.091,700,922.60
差旅费1,295,748.391,016,636.92
其他1,811,074.072,947,049.10
合计56,326,432.5739,487,420.5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5,115,928.9949,399,123.39
材料费14,542,344.339,976,149.74
认证检测费3,847,689.415,601,123.48
折旧摊销费7,827,440.994,554,649.04
租赁及水电费3,962,152.493,319,572.21
差旅费2,578,637.03640,332.57
办公费269,210.32398,661.82
其他1,877,725.802,128,407.24
合计110,021,129.3676,018,019.49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1,287,115.787,921,327.44
汇兑损益-5,579,220.7110,015,890.68
减:利息收入3,044,804.461,967,119.16
手续费及其他1,732,668.64747,529.38
合计4,395,759.2516,717,628.3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77,545.221,023,170.2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8,834,712.2618,593,333.1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87,457.15447,536.59
合计30,199,714.6320,064,040.00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 “七、84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14,070.78-628,136.8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22,354.72
理财产品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480,537.49
合计-791,716.06-147,599.37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824,147.223,047,115.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642,237.34-12,805,363.1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17,659.49-547,144.95
合计4,784,044.05-10,305,393.13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682,028.33-4,069,405.79
合计-11,682,028.33-4,069,405.79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其他90,574.369,321.7690,574.36
合计90,574.369,321.7690,574.3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388,044.176,119.72388,044.1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388,044.176,119.72388,044.17
对外捐赠100,000.00100,000.00
其他26.92110.8526.92
合计488,071.096,230.57488,071.09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1,223,736.4519,107,000.59
递延所得税费用-394,497.89-175,972.48
合计10,829,238.5618,931,028.11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17,627,780.0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2,644,167.0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993,879.2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684,277.1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781,795.4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784,293.61
加计扣除的影响-23,495,583.00
所得税费用10,829,238.5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19,249,750.263,942,585.79
往来款项及其他85,050,383.7198,069,426.92
收到的银行利息1,621,988.091,393,872.58
合计105,922,122.06103,405,885.2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银行手续费1,704,998.27747,529.38
付现的销售费用8,475,990.664,317,866.96
付现的研发费用12,535,415.0522,064,247.06
付现的管理费用19,298,114.7612,973,382.62
往来款及其他184,124,604.5256,874,414.67
合计226,139,123.2696,977,440.6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68,000,000.00142,114,898.37
合计68,000,000.00142,114,898.3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14,000,000.0015,000,000.00
合计14,000,000.0015,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10,082,073.837,573,812.23
合计10,082,073.837,573,812.2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06,798,541.44122,890,049.13
加:资产减值准备11,682,028.334,069,405.79
信用减值损失-4,784,044.0510,305,393.1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8,228,032.7615,630,113.53
使用权资产折旧7,720,313.846,231,427.02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4,102,108.623,416,990.2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788,843.942,943,371.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88,044.176,119.7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707,895.0717,937,218.1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91,716.06147,599.3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2,935.9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27,433.85-175,972.4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0,964,254.07-277,837,067.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8,115,283.71-277,452,549.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3,918,090.90408,161,581.36
其他4,299,401.874,382,80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561,322.9140,656,486.0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07,067,558.65324,145,561.9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30,113,418.46227,539,532.4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6,954,140.1996,606,029.5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07,067,558.65230,113,418.46
其中:库存现金40,055.6071,617.6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07,027,503.05230,041,800.8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7,067,558.65230,113,418.4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77,168,660.38票据保证金
应收票据176,639,813.89票据质押
固定资产182,495,176.07固定资产抵押
无形资产23,195,402.42无形资产抵押
应收款项融资120,706,634.09票据质押
合计780,205,686.85/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6,355,743.857.225845,925,333.91
欧元1,791,440.387.877114,111,355.02
日元1,007,143.000.050150,451.82
港币157.020.9220144.77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16,285,413.987.8771128,281,834.46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021年车载电源生产线智能化资助\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企业技改款1,862,149.61递延收益188,794.86
电动汽车车载双向充电机产业化项目2,275,861.75递延收益179,673.39
电动汽车高效高可靠车载电源的产业化项目805,422.86递延收益153,541.44
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691,215.56递延收益77,640.72
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技术产业化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3,413,024.38递延收益142,500.06
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技术产业化工程实验室项目329,350.49递延收益198,559.95
战略新兴产业数字化电源技术研究中心项目433,775.64递延收益82,459.80
新能源汽车集成化高密度电驱动系统总成项目2,559,125.00递延收益54,375.00
弋江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3,153,135.50递延收益
财政贴息0.00递延收益0.00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项目1,711,200.00递延收益-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控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发项目1,150,000.00递延收益-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9,000,000.00递延收益-
南山工信局22年下半年工业稳健增长项目11,519,300.00其他收益11,519,300.00
增值税即征即退9,634,483.06其他收益9,634,483.06
深圳工信局2022下半年2,890,000.00其他收益2,890,000.00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扩产增效奖励
深圳市工信局2022上半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1,830,000.00其他收益1,830,000.00
深圳工信局2022年技术创新扶持奖励1,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工信局信息技术服务业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330,000.00其他收益330,000.00
南山科创局23年第三次会议科技金融贷款贴息302,600.00其他收益302,600.00
南山区工信局知识产权证券化资助项目240,800.00其他收益240,800.00
深圳市科创委高新企业培育资助金240,000.00其他收益240,000.00
南山区工信局专精特新企业奖励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扩岗及就业补助127,929.20其他收益127,929.20
闵行区张江专项资金125,000.00其他收益125,000.00
科创委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120,000.00其他收益120,000.00
深圳中小企业服务局专精特新资助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金融贴息资助98,200.00其他收益98,200.00
脱贫就业补贴55,000.00其他收益55,000.00
嘉定马陆镇财政扶持资金13,000.00其他收益13,000.00
深圳市著作权登记补助8,400.00其他收益8,400.00

注:财政贴息期初金额为52,678.27元,本期已全部结转至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0.00元,结转至本期损益金额为0.00元。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威迈斯软件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业100.00设立
上海威迈斯上海市上海市制造业100.00设立
上海威迈斯软件上海市上海市软件业100.00设立
芜湖威迈斯安徽芜湖安徽芜湖制造业100.00设立
芜湖威迈斯软件安徽芜湖安徽芜湖软件业100.00设立
上海威迪斯上海市上海市制造业56.4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芜湖威迪斯安徽芜湖安徽芜湖制造业56.4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威迈斯(香港)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商业100.00设立
华源电源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制造业51.00设立
威迈斯电源广东深圳广东深圳软件业100.00设立
海南威迈斯海南海口海南海口创业投资100.00设立
大连威迈斯软件辽宁大连辽宁大连软件业100.00设立
威迈斯汽车科技上海市上海市批发业95.62设立
海南威迈斯二号海南海口海南海口商务服务业14.1553设立
海口威迈斯一号海南海口海南海口商务服务业9.0909设立
日本威迈斯日本日本软件业100.00设立
威聚伊新海南海口海南海口创业投资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之子公司海南威迈斯分别对海口威迈斯一号持股9.0909%,海南威迈斯二号持股

14.1553%,海南威迈斯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可变回报;同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海南威迈斯担任海口威迈斯一号与海南威迈斯二号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仅由海南威迈斯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进行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海南威迈斯在海口威迈斯一号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由7.2727%变更为9.0909%。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海口威迈斯一号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16,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16,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3,066.55
差额-19,066.55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19,066.55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威迈斯企管上海市上海市咨询业50.00权益法核算
上海伊迈斯上海市上海市制造业44.4444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威迈斯企管威迈斯企管
流动资产28,246,825.7322,312,570.49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376,073,761.42333,092,619.02
资产合计404,320,587.15355,405,189.51
流动负债14,825.9614,505.60
非流动负债195,464,840.80145,181,209.32
负债合计195,479,666.76145,195,714.92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8,840,920.39210,209,474.5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4,420,460.19105,104,737.29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4,420,460.19105,104,737.29
财务费用-1,756.64-2,430.23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1,368,554.20-1,110,762.1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368,554.20-1,110,762.1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上海伊迈斯上海伊迈斯
流动资产25,328,275.5825,878,822.31
非流动资产837,756.75799,304.70
资产合计26,166,032.3326,678,127.01
流动负债2,268,932.362,263,939.59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2,268,932.362,263,939.59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619,871.2324,414,187.4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619,871.2310,849,664.89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619,871.239,739,664.89
净利润-517,087.45-163,716.94
综合收益总额-517,087.45-163,716.94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注:有关上述上海伊迈斯主要财务数据为其合并财务数据。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67,913.0174,668.3833,445.8013,528.6827,693.90
应付票据66,096.6066,096.6066,096.60--
应付账款145,723.14145,723.14145,723.14--
其他应付款6,743.976,743.976,743.97--
租赁负债3,006.173,121.062,052.041,069.02-
合计291,448.87294,226.87251,084.8915,206.0627,935.91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5,122,354.7215,122,354.72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15,122,354.7215,122,354.72
(二)应收款项融资192,387,859.53192,387,859.5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5,122,354.72192,387,859.53207,510,214.25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采用以预期收益率作为评估其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期限较短,故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 九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 九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源电源49.00%的股权
深圳市宝安区老万精酿啤酒吧由本公司前员工控制经营,且本公司员工餐饮报销是其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视同本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视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由本公司员工控制,且本公司员工餐饮报销是其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视同本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视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杨学锋之妻担任董事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及采购材料3,359,749.2626,600,000.005,088,661.91
深圳市宝安区老万精酿啤酒吧采购餐饮62,701.00494,254.0087,569.00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采购餐饮234,671.001,963,353.00275,797.00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43,035.3237,735.85
合计/3,657,121.2629,300,642.325,489,763.7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580,506.11557,047.7633,769.8154,328.94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威迈斯企管300,000,0002022/2/172037/2/16
威迈斯企管180,000,0002023/4/132037/2/16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万仁春、郭燕、深圳威迈斯软件235,000,000.002022/1/112025/1/11
威迈斯8,230,000.002022/12/282032/12/28
威迈斯、万仁春、郭燕450,000,000.002022/12/22029/6/21
万仁春、深圳威迈斯软件10,000,000.002022/3/292023/3/29
万仁春、深圳威迈斯软件30,000,000.002022/2/212023/2/21
万仁春、郭燕、深圳威迈斯软件130,000,000.002022/12/12023/11/16
万仁春、郭燕17,000,000.002022/8/112023/2/11
万仁春、郭燕150,000,000.002022/9/222023/9/22
万仁春、郭燕、威迈斯15,000,000.002022/9/292023/3/29
万仁春、郭燕13,000,000.002022/9/222023/3/22
万仁春、郭燕5,000,000.002022/9/292023/3/29
万仁春、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20,000,000.002022/11/152023/11/15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万仁春30,000,000.002022/11/142023/11/14
万仁春、郭燕185,000,000.002022/12/82023/12/8
万仁春150,000,000.002022/9/192023/9/18
万仁春、郭燕15,000,000.002022/11/142023/11/13
万仁春、郭燕100,000,000.002022/10/172023/10/17
万仁春、郭燕100,000,000.002022/11/252023/11/25
万仁春200,000,000.002023/1/32023/12/7
威迈斯10,000,000.002023/3/162025/3/16
万仁春、郭燕、深圳威迈斯软件20,000,000.002022/7/212023/7/21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45.41726.56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6,744.69
应付账款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99,334.328,200,228.14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出资转让协议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54,914,451.1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4,299,401.87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1,403,127,173.71
1年以内小计1,403,127,173.71
1至2年9,338,758.58
2至3年673,406.28
3至4年496,351.97
4至5年12,393.16
合计1,413,648,083.7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164,647.200.443,082,323.6050.003,082,323.606,164,647.200.593,082,323.6050.003,082,323.6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07,483,436.5099.5634,229,767.672.431,373,253,668.831,041,959,401.2799.4140,276,258.313.871,001,683,142.96
其中:
按组合1,407,483,436.5099.5634,229,767.672.431,373,253,668.831,041,959,401.2799.4140,276,258.313.871,001,683,142.96
合计1,413,648,083.70/37,312,091.27/1,376,335,992.431,048,124,048.47/43,358,581.91/1,004,765,466.5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6,164,647.203,082,323.6050债务人的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发生变化
合计6,164,647.203,082,323.605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03,127,173.7133,339,426.532.38
1-2年9,338,758.58430,228.744.61
2-3年673,406.28202,021.8830.00
3-4年496,351.97248,175.9950.00
4-5年12,393.169,914.5380.00
合计1,413,648,083.7034,229,767.672.6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082,323.603,082,323.6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0,276,258.31-6,046,490.6434,229,767.67
合计43,358,581.91-6,046,490.6437,312,091.2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第一名499,721,275.8035.96
第二名196,306,083.2814.13
第三名171,581,982.4112.358,706,576.67
第四名131,574,242.349.476,681,559.77
第五名91,199,740.746.564,561,980.27
合计1,090,383,324.5778.4626,863,444.09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34,946,408.27147,086,149.58
合计134,946,408.27147,086,149.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125,662,980.86
1年以内小计125,662,980.86
1至2年10,764,864.56
2至3年117,565.67
3至4年400,543.66
4至5年41,636.16
5年以上176,254.00
合计137,163,844.9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11,700,447.5211,505,054.76
往来款123,687,394.99136,792,674.28
备用金424,692.2226,402.48
社保公积金1,351,310.181,341,264.18
合计137,163,844.91149,665,395.7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1,997,663.7629,082.74552,499.622,579,246.12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467,134.16467,134.16
--转入第三阶段-279,577.25279,577.25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135,307.08905,185.58-131,687.99-361,809.4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6月30日余额395,222.521,121,825.24700,388.882,217,436.6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79,246.12-213,013.446,400.052,359,832.63
合计2,579,246.12-213,013.446,400.052,359,832.6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往来款97,289,181.521年以内70.93
第二名往来款12,970,087.201年以内9.46648,504.36
第三名往来款9,082,418.261-2年6.62
第四名押金保证金7,781,475.001-2年5.67778,147.50
第五名往来款2,800,495.251年以内2.04
合计/129,923,657.23/94.721,426,651.86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99,024,436.00245,396.00298,779,040.00299,024,436.00245,396.00298,779,04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509,871.239,509,871.239,739,664.899,739,664.89
合计308,534,307.23245,396.00308,288,911.23308,764,100.89245,396.00308,518,704.89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威迈斯软件1,000,000.001,000,000.00
威迈斯(香港)245,396.00245,396.00245,396.00
上海威迈斯80,000,000.0080,000,000.00
芜湖威迈斯200,000,000.00200,000,000.00
威迈斯电源1,000,000.001,000,000.00
华源电源16,000,000.0016,000,000.00
海南威迈斯250,000.00250,000.00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日本威迈斯529,040.00529,040.00
合计299,024,436.00299,024,436.00245,396.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上海伊迈斯9,739,664.89-229,793.669,509,871.23
小计9,739,664.89-229,793.669,509,871.23
合计9,739,664.89-229,793.669,509,871.2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114,877,074.321,884,553,595.961,461,586,799.661,284,347,298.95
其他业务106,187,387.5696,411,051.5218,466,571.8417,374,715.26
合计2,221,064,461.881,980,964,647.481,480,053,371.501,301,722,014.21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29,793.66-72,755.81
理财产品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479,761.16
合计-229,793.66407,005.35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8,044.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556,153.3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22,354.72
债务重组损益-6,400.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452.5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7,457.15
减:所得税影响额139,608.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992.59
合计20,385,467.7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590.56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800.510.51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万仁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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