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8-1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5-19-8-2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月2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97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涵义。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
宋体(不加粗) | 反馈意见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楷体 (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反馈意见回复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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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问题一: ...... 4
一、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 4
二、结合公司经营特点、货币资金用途等说明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原因,存贷双高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 17
三、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好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 24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26
问题二: ...... 27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合理性;结合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合理性 ...... 27
二、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 32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38
问题三: ...... 39
一、未将其纳入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 ...... 39
二、公司将部分参股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影响 ...... 41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43
问题四: ...... 44
一、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 44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 49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61
问题五: ...... 62
一、认定楚昌投资集团为控股股东的理由和依据 ...... 62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63
问题六: ...... 64
一、发行人对外抵押和担保的情况 ...... 64
二、发行人抵押和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67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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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公司存款及对外借款金额均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2)结合公司经营特点、货币资金用途等说明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原因,存贷双高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3)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好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一)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的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等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余额及使用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 其中不受限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1,591,170.94 | 913,696.43 | 677,474.50 |
其中:库存现金 | 430.43 | - | 430.43 |
银行存款 | 616,891.46 | - | 616,891.46 |
其他货币资金 | 973,849.05 | 913,696.43 | 60,152.61 |
理财产品等: | - | - | - |
注:公司最近一期末理财产品等无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余额159.12亿元,存放在银行金融机构网点中,其中单笔账户余额大于500万元的存款分别存放在363家银行金融机构网点,合计151.82亿元,占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95.41%。
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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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 863,521.43 |
信用证保证金 | 2,491.85 |
共管资金 | 37,243.49 |
履约保函 | 9,168.18 |
冻结存款 | 1,051.48 |
用于贷款保证金 | 220.00 |
合计 | 913,696.4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913,696.4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需在银行存入保证金,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之前,保证金的使用受到限制。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具体存放及使用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存放银行名称 | 存放余额 | 是否受限 |
占货币资金总额比例 | 95.41% | ||
合计 | 1,518,162.52 | ||
1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阳大道支行 | 79,233.58 | 不受限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证金 | 77,550.72 | 使用受限 |
3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50,000.00 | 不受限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42,951.57 | 不受限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 | 37,639.40 | 使用受限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支行 | 37,017.00 | 不受限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应城支行 | 35,582.97 | 不受限 |
8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30,294.22 | 使用受限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25,747.16 | 不受限 |
1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23,093.36 | 不受限 |
1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 22,864.78 | 使用受限 |
12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2,653.13 | 不受限 |
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 | 22,182.72 | 不受限 |
14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1,955.61 | 不受限 |
1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郭茨口支行 | 21,207.81 | 不受限 |
16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 | 20,553.67 | 不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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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 | 20,067.48 | 不受限 |
18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0,000.00 | 使用受限 |
1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站路支行 | 20,000.00 | 使用受限 |
2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 17,065.58 | 不受限 |
21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阳支行 | 16,981.81 | 使用受限 |
22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 | 16,273.28 | 使用受限 |
2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 15,893.57 | 不受限 |
2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江汉支行 | 15,320.96 | 不受限 |
2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15,000.00 | 使用受限 |
2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东支行 | 14,327.69 | 使用受限 |
2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汉阳支行 | 11,508.00 | 使用受限 |
2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 10,606.86 | 使用受限 |
2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 10,282.15 | 使用受限 |
30 | 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前进路支行 | 10,202.93 | 不受限 |
3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0,000.15 | 不受限 |
3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10,000.00 | 使用受限 |
3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 10,000.00 | 使用受限 |
3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支行 | 10,000.00 | 使用受限 |
35 |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8,600.00 | 使用受限 |
36 | 郑州银行商都路支行 | 8,313.35 | 使用受限 |
3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051.68 | 使用受限 |
3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 8,000.00 | 使用受限 |
3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支行 | 7,000.00 | 使用受限 |
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 6,994.22 | 使用受限 |
4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6,964.98 | 使用受限 |
42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龙阳支行 | 6,878.17 | 不受限 |
4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6,660.00 | 使用受限 |
44 |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西支行 | 6,641.57 | 不受限 |
45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6,633.28 | 使用受限 |
46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全路支行 | 6,600.00 | 使用受限 |
47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6,409.65 | 使用受限 |
48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6,407.96 | 使用受限 |
49 | 北京银行青年路支行 | 6,153.13 | 使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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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6,093.69 | 使用受限 |
51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承兑 | 5,987.03 | 使用受限 |
52 | 齐鲁银行济南电厂支行 | 5,874.59 | 使用受限 |
5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江北支行 | 5,755.93 | 使用受限 |
54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5,676.38 | 使用受限 |
55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支行 | 5,661.97 | 使用受限 |
5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5,635.59 | 不受限 |
5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 5,600.00 | 不受限 |
5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科技支行 | 5,306.78 | 使用受限 |
59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5,149.90 | 不受限 |
6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 | 5,143.07 | 使用受限 |
6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5,142.90 | 使用受限 |
6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5,142.00 | 使用受限 |
63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古田支行 | 5,081.77 | 不受限 |
6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渭城区支行 | 5,079.01 | 不受限 |
65 |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 | 5,000.00 | 使用受限 |
6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5,000.00 | 使用受限 |
6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 | 5,000.00 | 使用受限 |
6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 5,000.00 | 使用受限 |
6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二桥支行 | 4,954.76 | 不受限 |
7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青年路支行 | 4,848.87 | 使用受限 |
7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 4,691.66 | 使用受限 |
72 | 西安银行西影路支行 | 4,499.60 | 使用受限 |
7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支行 | 4,366.21 | 使用受限 |
7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4,294.71 | 使用受限 |
7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4,281.22 | 使用受限 |
7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4,276.37 | 使用受限 |
77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 | 4,274.54 | 使用受限 |
7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东路支行 | 4,229.17 | 使用受限 |
79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 | 4,155.67 | 使用受限 |
8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4,071.30 | 使用受限 |
81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4,070.97 | 使用受限 |
82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4,000.00 | 使用受限 |
8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3,848.29 | 使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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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解放中路支行 | 3,809.08 | 不受限 |
85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支行 | 3,790.58 | 使用受限 |
86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保证金 | 3,763.88 | 使用受限 |
8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 3,738.49 | 使用受限 |
88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 3,689.90 | 使用受限 |
8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二桥支行 | 3,670.69 | 不受限 |
90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黑虎泉路支行 | 3,599.97 | 使用受限 |
9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裕华支行 | 3,580.27 | 使用受限 |
9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 3,543.92 | 使用受限 |
9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3,459.12 | 使用受限 |
9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南湖支行 | 3,352.62 | 不受限 |
95 | 中原银行郑州分行 | 3,300.47 | 使用受限 |
9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3,300.00 | 使用受限 |
9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 | 3,279.07 | 使用受限 |
9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开发区支行 | 3,183.90 | 使用受限 |
9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 3,147.24 | 使用受限 |
1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古田支行 | 3,108.00 | 使用受限 |
10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3,063.34 | 使用受限 |
102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3,045.11 | 使用受限 |
10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 3,042.65 | 使用受限 |
10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山路支行 | 3,019.30 | 使用受限 |
10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支行 | 3,012.29 | 不受限 |
106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西湖支行 | 3,000.71 | 不受限 |
107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3,000.42 | 使用受限 |
10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区分行 | 3,000.00 | 使用受限 |
10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 2,985.02 | 使用受限 |
1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 2,985.00 | 使用受限 |
11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2,978.40 | 使用受限 |
11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 2,971.57 | 使用受限 |
11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 2,934.38 | 使用受限 |
1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 | 2,900.01 | 使用受限 |
11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 2,875.54 | 使用受限 |
11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腾龙大道支行 | 2,825.21 | 不受限 |
11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2,792.55 | 使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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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 2,792.01 | 使用受限 |
119 | 河北银行师范街支行 | 2,763.21 | 不受限 |
12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 2,757.94 | 使用受限 |
12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 2,733.47 | 使用受限 |
12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 | 2,694.61 | 使用受限 |
12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北京路支行 | 2,683.93 | 使用受限 |
12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甜水井支行 | 2,676.08 | 使用受限 |
125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 2,613.06 | 使用受限 |
12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中支行 | 2,551.06 | 使用受限 |
127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 2,528.24 | 使用受限 |
12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2,516.72 | 使用受限 |
12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区支行 | 2,498.48 | 使用受限 |
13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 | 2,437.63 | 使用受限 |
13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叔支行 | 2,426.93 | 使用受限 |
13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 | 2,423.08 | 使用受限 |
133 |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 2,396.10 | 使用受限 |
13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 2,311.89 | 使用受限 |
13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2,301.74 | 使用受限 |
13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2,289.84 | 使用受限 |
13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 2,269.18 | 使用受限 |
13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支行 | 2,233.71 | 使用受限 |
13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 2,224.13 | 使用受限 |
140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解放中路支行 | 2,170.00 | 使用受限 |
141 | 农业发展银行麻城市支行 | 2,145.44 | 不受限 |
14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 2,142.60 | 使用受限 |
14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路支行 | 2,138.95 | 使用受限 |
144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2,125.91 | 使用受限 |
145 |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2,120.19 | 不受限 |
14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 | 2,100.00 | 不受限 |
147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2,100.00 | 使用受限 |
148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支行 | 2,087.19 | 使用受限 |
149 | 盛京银行沈阳北市支行 | 2,080.47 | 不受限 |
15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64.09 | 使用受限 |
15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2,040.00 | 使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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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辽宁省分行 | 2,005.14 | 不受限 |
153 | 盛京银行大兴支行 | 2,000.70 | 不受限 |
15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 | 2,000.00 | 使用受限 |
155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1,993.32 | 使用受限 |
15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1,969.14 | 使用受限 |
15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万盛万北支行 | 1,966.99 | 不受限 |
15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 | 1,966.85 | 使用受限 |
15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 | 1,912.89 | 使用受限 |
16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岸支行 | 1,907.54 | 使用受限 |
161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903.38 | 使用受限 |
16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892.94 | 使用受限 |
16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 1,871.98 | 使用受限 |
164 | 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 | 1,871.45 | 不受限 |
165 | 南京银行铁心桥支行 | 1,854.96 | 使用受限 |
166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1,846.10 | 使用受限 |
167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840.54 | 使用受限 |
16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 1,830.46 | 使用受限 |
16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伍家支行 | 1,788.00 | 使用受限 |
17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 | 1,760.30 | 使用受限 |
17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756.27 | 不受限 |
172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山利和广场支行 | 1,756.13 | 使用受限 |
1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民生路支行 | 1,732.30 | 使用受限 |
17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 1,726.05 | 使用受限 |
175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东路支行 | 1,720.00 | 使用受限 |
17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 1,710.00 | 使用受限 |
17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 | 1,709.95 | 使用受限 |
178 | 徽商银行蚌埠禹会支行 | 1,703.91 | 不受限 |
17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支行 | 1,698.03 | 使用受限 |
18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贴沙河支行 | 1,689.48 | 使用受限 |
18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下支行 | 1,686.19 | 使用受限 |
182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国货路支行 | 1,653.09 | 使用受限 |
183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1,646.89 | 使用受限 |
18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1,631.45 | 使用受限 |
18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 1,620.12 | 使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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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营业部 | 1,620.00 | 使用受限 |
18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616.28 | 使用受限 |
188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 | 1,605.42 | 使用受限 |
189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路支行 | 1,601.76 | 使用受限 |
190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大直支行 | 1,586.40 | 使用受限 |
19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 1,565.97 | 使用受限 |
19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腾龙大道支行 | 1,524.79 | 使用受限 |
19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区支行 | 1,515.42 | 不受限 |
194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1,500.00 | 使用受限 |
195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 1,500.00 | 使用受限 |
196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营业部 | 1,495.99 | 使用受限 |
19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 | 1,488.06 | 使用受限 |
19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 | 1,482.01 | 使用受限 |
19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虎石台支行 | 1,467.67 | 不受限 |
2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路支行 | 1,437.69 | 使用受限 |
20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 1,425.97 | 使用受限 |
20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盛支行 | 1,403.59 | 使用受限 |
203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安宁支行 | 1,396.19 | 使用受限 |
20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青羊支行 | 1,391.88 | 不受限 |
20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 1,388.08 | 使用受限 |
20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路支行 | 1,375.87 | 使用受限 |
20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1,370.06 | 不受限 |
20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 1,359.67 | 不受限 |
20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都路支行 | 1,336.02 | 不受限 |
2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1,334.01 | 使用受限 |
2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浑南西路支行 | 1,333.14 | 不受限 |
212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 1,325.00 | 使用受限 |
213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华支行定期 | 1,322.54 | 使用受限 |
214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 | 1,321.25 | 使用受限 |
21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西矿街支行 | 1,317.69 | 不受限 |
21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 1,294.02 | 使用受限 |
21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市金湖西路支行 | 1,291.03 | 使用受限 |
21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应城支行 | 1,289.50 | 使用受限 |
5-19-8-12
21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 1,286.00 | 使用受限 |
2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1,286.00 | 使用受限 |
2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 1,284.00 | 使用受限 |
22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 1,281.86 | 使用受限 |
223 |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 1,280.88 | 使用受限 |
22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南支行 | 1,225.85 | 使用受限 |
22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坪腾龙大道支行 | 1,208.80 | 使用受限 |
22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分行营业部 | 1,206.93 | 使用受限 |
227 | 洛阳银行经三路支行 | 1,204.42 | 不受限 |
22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六路支行 | 1,200.00 | 使用受限 |
22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岸支行 | 1,179.14 | 使用受限 |
2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66.71 | 使用受限 |
231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 | 1,156.00 | 使用受限 |
23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东街支行 | 1,142.12 | 使用受限 |
23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新区支行 | 1,126.99 | 使用受限 |
234 | CaliforniaTrustBank | 1,124.23 | 不受限 |
23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1,117.51 | 不受限 |
23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家堡支行 | 1,113.20 | 不受限 |
237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 | 1,103.47 | 使用受限 |
23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 1,101.12 | 不受限 |
23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向阳路支行 | 1,099.36 | 不受限 |
24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盘支行 | 1,096.98 | 不受限 |
24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泽支行 | 1,096.21 | 不受限 |
24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沿江支行 | 1,088.30 | 使用受限 |
243 | 宁波银行南京太平门支行 | 1,083.54 | 使用受限 |
24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 | 1,072.67 | 使用受限 |
24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路支行 | 1,050.81 | 使用受限 |
24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1,047.31 | 不受限 |
24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 | 1,040.00 | 使用受限 |
24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西支行 | 1,039.29 | 不受限 |
249 |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郭茨口支行 | 1,030.00 | 不受限 |
2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劳动路支行 | 1,021.11 | 不受限 |
25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 1,017.59 | 使用受限 |
25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 1,013.71 | 使用受限 |
5-19-8-13
2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燕侨大厦支行 | 1,009.82 | 不受限 |
25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滨河支行 | 1,000.13 | 不受限 |
255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3 | 不受限 |
256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阳大道支行 | 1,000.00 | 不受限 |
257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 1,000.00 | 使用受限 |
25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成支行 | 1,000.00 | 使用受限 |
259 | 西安银行尚勤路支行 | 1,000.00 | 不受限 |
26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 | 1,000.00 | 使用受限 |
26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中支行 | 999.00 | 不受限 |
26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997.64 | 不受限 |
26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共管账户 | 996.18 | 使用受限 |
26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93.57 | 使用受限 |
265 | 日照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 | 990.00 | 使用受限 |
26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城支行 | 979.60 | 使用受限 |
267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麻章支行 | 971.89 | 使用受限 |
26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支行 | 971.27 | 使用受限 |
269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大坪支行 | 956.31 | 使用受限 |
27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金龙支行 | 950.30 | 使用受限 |
27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 948.88 | 使用受限 |
27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 | 938.00 | 使用受限 |
27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银湖路支行 | 933.09 | 使用受限 |
274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 932.23 | 不受限 |
27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923.68 | 使用受限 |
276 | 贵阳银行兴泰支行 | 919.56 | 使用受限 |
27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 907.34 | 不受限 |
278 | 郑州银行郑州商都支行 | 905.80 | 不受限 |
27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900.00 | 使用受限 |
280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支行 | 900.00 | 使用受限 |
281 | 盛京银行大兴支行 | 896.82 | 使用受限 |
282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碧海花园支行 | 880.23 | 使用受限 |
28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湖西路支行 | 878.13 | 使用受限 |
284 | 东亚银行厦门分行 | 876.42 | 使用受限 |
285 | 贵州银行贵阳友谊支行 | 875.20 | 使用受限 |
28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866.73 | 使用受限 |
5-19-8-14
28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安居支行 | 862.22 | 使用受限 |
28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库人民路支行 | 858.08 | 使用受限 |
28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商城支行 | 857.10 | 使用受限 |
29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鼎支行 | 856.20 | 使用受限 |
29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 | 851.57 | 使用受限 |
29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秋水支行 | 844.18 | 使用受限 |
29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永安支行 | 840.97 | 不受限 |
29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837.60 | 使用受限 |
29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 829.02 | 使用受限 |
29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 823.00 | 使用受限 |
29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 813.70 | 使用受限 |
29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 806.95 | 使用受限 |
29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甜水井街支行 | 800.00 | 使用受限 |
3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792.05 | 使用受限 |
30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 791.82 | 不受限 |
30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县支行 | 789.69 | 使用受限 |
30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忠县支行 | 788.51 | 使用受限 |
30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780.00 | 使用受限 |
305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76.08 | 使用受限 |
306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新区支行 | 750.07 | 使用受限 |
30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江支行 | 741.01 | 使用受限 |
30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兴支行 | 740.73 | 不受限 |
30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二桥支行 | 735.64 | 不受限 |
3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定存 | 730.00 | 使用受限 |
311 | 江苏银行浦口支行 | 725.26 | 使用受限 |
312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 | 721.72 | 不受限 |
31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二桥支行 | 713.04 | 不受限 |
31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支行 | 701.40 | 不受限 |
31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营盘支行 | 700.00 | 使用受限 |
31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 695.71 | 使用受限 |
31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 672.98 | 使用受限 |
31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671.53 | 使用受限 |
31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岸支行 | 667.03 | 使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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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场东口支行 | 639.98 | 使用受限 |
32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637.19 | 使用受限 |
32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636.64 | 使用受限 |
323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垦支行 | 631.96 | 不受限 |
3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珠支行 | 631.49 | 不受限 |
325 | 浙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 631.49 | 不受限 |
32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630.91 | 使用受限 |
3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陵川支行 | 630.17 | 不受限 |
32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新区支行 | 622.50 | 使用受限 |
32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21.83 | 使用受限 |
33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空支行 | 612.00 | 使用受限 |
33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海支行 | 610.06 | 不受限 |
332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608.58 | 使用受限 |
33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 607.40 | 不受限 |
33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湖支行 | 600.00 | 使用受限 |
33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康宁支行 | 600.00 | 使用受限 |
33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 | 使用受限 |
33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 | 597.48 | 使用受限 |
33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支行 | 596.74 | 使用受限 |
33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新区支行 | 575.90 | 使用受限 |
34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 573.32 | 使用受限 |
34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北路支行 | 572.45 | 使用受限 |
342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 567.93 | 不受限 |
34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66.75 | 使用受限 |
34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555.21 | 不受限 |
34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547.07 | 不受限 |
34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城南支行 | 544.36 | 不受限 |
34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540.12 | 使用受限 |
34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 540.10 | 使用受限 |
349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成支行 | 537.07 | 不受限 |
350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534.21 | 不受限 |
35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 525.00 | 使用受限 |
35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河支行 | 522.19 | 使用受限 |
35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 520.62 | 使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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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重庆三峡银行福利社支行 | 520.00 | 使用受限 |
35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8.43 | 不受限 |
35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工业南路支行 | 516.35 | 使用受限 |
35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 510.00 | 使用受限 |
358 | 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509.30 | 不受限 |
35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营业部 | 508.89 | 使用受限 |
36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3.60 | 不受限 |
361 | 新疆阿瓦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500.26 | 使用受限 |
362 |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金湖支行 | 500.00 | 使用受限 |
36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二环支行 | 500.00 | 使用受限 |
注:上述每一项为不同银行账户及对应余额。
(二)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2023年1-6月,公司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活期协议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组成,合计为11,850.06万元,公司各类存款利息收入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利息收入 | 主要利率区间 |
活期协议存款 | 5,278.80 | 1.15%-1.73% |
其他货币资金存款 | 6,571.26 | 1.10%-1.50% |
合计 | 11,850.06 | - |
注:其他货币资金包括票据保证金、质保函保证金等。
2023年1-6月,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① | 5,278.81 |
活期存款平均余额② | 688,045.28 |
活期存款测算利率③=①/② | 1.53% |
活期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 1.15%-1.73% |
其他货币资金利息收入④ | 6,571.26 |
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⑤ | 965,858.20 |
其他货币资金测算利率⑥=④/⑤ | 1.36% |
其他货币资金实际执行利率 | 1.1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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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活期存款平均余额=期末和期初货币资金中活期存款余额平均值;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期末和期初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平均值;
2023年1-6月,发行人活期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测算利率分别为1.53%和1.36%,活期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测算利率均在实际利率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公司经营特点、货币资金用途等说明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原因,存贷双高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一)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原因及存贷双高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及不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有息债务的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1,591,170.94 | 1,717,596.90 | 1,470,151.14 | 1,480,925.06 |
其中: 不受限货币资金 | 677,474.50 | 766,028.96 | 707,730.29 | 818,201.13 |
其中: 受限货币资金 | 913,696.43 | 951,567.94 | 762,420.85 | 662,723.93 |
短期有息债务余额 | 1,334,209.70 | 1,194,629.68 | 1,482,199.68 | 1,448,870.56 |
不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有息债务的比率 | 50.78% | 64.12% | 47.75% | 56.47% |
注:公司短期有息债务为向金融机构或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且到期日短于1年的债务
公司为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支付承兑保证金,该承兑保证金使用受限,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自动从承兑保证金专户结转扣除以抵减票据承兑款。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不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有息债务的比率分布在
47.75%-64.12%之间。因此,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保有量是合理的,同时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进行大额借款具备合理性。
1、从公司经营特点说明公司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上、下游客户众多,上游客户主要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机构、药店、诊所等。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投入较大,公司近年来面向医疗机构的销售规模不断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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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加之医疗机构结算周期较长,此类业务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故而,公司一方面下游回款周转周期变长,另一方面上游预付货款和维持存货规模的需求增加,同时,医药流通企业还需要投入资金建设仓储和物流设施、购置运输设备和配备信息系统等,才能完成日常的经营活动。
(1)完备的存货备货体系
在医药流通行业中,库存是关乎企业经营效率的重要环节。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大型流通企业一级渠道的归拢和核心供应商集采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存货相应有所增加。同时公司经营模式为“以市场分销为主的创新经营模式”,采取200公里范围内当日送货上门或第二日送达的方式,客户往往会采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采购方式,公司作为供货方则需要储备较多的货物,以保证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在上述备货体系下,公司需要保有一定量的存货,需要准备充足的流动资金予以周转。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进行大额借款具备合理性。
(2)销售回款时点与采购付款时点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 项目 | 2023年1-6月 |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3,409,052.35 | 45.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711,211.30 | 5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2,158.94 | - | |
第二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4,064,301.72 | 54.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710,325.48 | 49.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3,976.24 | - | |
合计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7,473,354.07 | 1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7,421,536.78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817.30 | - | |
季度 | 项目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934,952.27 | 20.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199,564.68 | 2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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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612.40 | - | |
第二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3,284,354.37 | 22.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225,239.24 | 23.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15.13 | - | |
第三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3,463,645.36 | 24.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405,283.85 | 24.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61.51 | - | |
第四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4,677,523.41 | 32.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4,131,764.83 | 29.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758.58 | - | |
合计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14,360,475.41 | 1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13,961,852.60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622.81 | - | |
季度 | 项目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975,327.54 | 24.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217,478.04 | 26.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150.50 | - | |
第二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685,097.52 | 21.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568,181.35 | 21.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16.17 | - | |
第三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807,883.69 | 22.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972,505.30 | 24.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621.62 | - | |
第四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3,802,167.53 | 30.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166,407.07 | 26.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5,760.45 | - | |
合计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12,270,476.27 | 1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11,924,571.76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904.51 | - | |
季度 | 项目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888,102.43 | 25.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3,143,261.90 | 28.78% |
5-19-8-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159.47 | - | |
第二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755,711.31 | 24.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761,610.76 | 25.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99.45 | - | |
第三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987,725.99 | 26.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862,842.35 | 26.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883.64 | - | |
第四季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2,635,800.54 | 23.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155,236.85 | 19.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0,563.69 | - | |
合计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11,267,340.26 | 1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10,922,951.85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388.41 | - |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向上游医药厂家采购药品,再转售给下游的分销商、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客户。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公司的销售回款期集中在季度末,尤其在年底将加大催款力度,2021年和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比为30.99%和32.57%,高于当年其他季度;而公司支付上游供应商货款是根据采购协议付款,付款时点分散,报告期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相对平稳,受购销回款周期的影响,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年末过后,公司货币资金明显下降,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进行大额借款具备合理性。
2、从货币资金用途说明公司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货币资金不仅要保证日常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及存货备货,还需用于支付职工薪酬、支付各项税费等经营活动支出。基于2022年末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应收款项融资)、经营性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等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预测上述各科目在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的金额,以及营运资金缺口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2022.12.31 | 2023年度/2023.12.31 | 2024年度/2024.12.31 | 2025年度/2025.12.31 | |
金额 | 占比 |
5-19-8-21
营业收入 | 14,042,419.16 | 100.00% | 15,913,141.01 | 18,033,079.20 | 20,435,434.15 |
应收票据 | 28,788.89 | 0.21% | 32,624.13 | 36,970.30 | 41,895.46 |
应收款项融资 | 264,693.51 | 1.88% | 299,955.80 | 339,915.72 | 385,199.07 |
应收账款 | 2,757,637.91 | 19.64% | 3,125,008.62 | 3,541,320.21 | 4,013,092.56 |
预付账款 | 593,703.29 | 4.23% | 672,796.06 | 762,425.50 | 863,995.33 |
存货 | 1,721,308.26 | 12.26% | 1,950,619.81 | 2,210,480.10 | 2,504,958.81 |
经营性资产小计 | 5,366,131.86 | 38.21% | 6,081,004.42 | 6,891,111.84 | 7,809,141.22 |
应付票据 | 2,482,884.33 | 17.68% | 2,813,652.54 | 3,188,485.49 | 3,613,253.43 |
应付账款 | 1,446,615.63 | 10.30% | 1,639,332.81 | 1,857,723.65 | 2,105,208.38 |
合同负债 | 246,200.72 | 1.75% | 278,999.41 | 316,167.53 | 358,287.16 |
经营性负债小计 | 4,175,700.67 | 29.74% | 4,731,984.77 | 5,362,376.67 | 6,076,748.97 |
营运资金占用 | 1,190,431.19 | 8.48% | 1,349,019.65 | 1,528,735.16 | 1,732,392.26 |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额 | 158,588.46 | 179,715.51 | 203,657.09 | ||
营运资金缺口 | 541,961.07 |
随着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营运资金流量增大,公司月均营运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接近百亿元,且月度内营运资金存在先付款后收款的情况,因此公司月末存在较大金额回收款项,而月末的临时性回款无法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进而表现为虽然期末账面货币资金规模相对较大,但仍需持续进行贷款融资。基于上述测算,2023年-2025年内公司的预测营运资金需求累积数为54.20亿元。结合目前的融资环境,公司适时储备部分低成本的贷款,以满足未来的经营需求。
(2)流动性需要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短期有息债务余额为133.42亿元。公司为民营企业,存在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除日常经营外,公司也需要维持一定货币资金规模一方面用以偿还到期债务,另一方面确保资金链安全。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5-19-8-22
2020年至2023年6月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受限货币资金和短期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 项目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国药一致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544,520.81 | 544,217.34 | 473,351.22 | 540,511.33 |
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 402,262.53 | 130,565.12 | 193,046.71 | 161,218.70 |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 | 135.36% | 416.82% | 245.20% | 335.27% | |
国药股份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775,215.71 | 883,314.79 | 722,991.61 | 614,141.87 |
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 21,631.50 | 25,205.91 | 42,882.69 | 47,183.36 |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 | 3583.73% | 3504.40% | 1685.98% | 1301.61% | |
南京医药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177,907.30 | 161,761.24 | 189,256.61 | 139,090.48 |
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 888,563.16 | 675,055.47 | 619,797.82 | 611,720.63 |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 | 20.02% | 23.96% | 30.54% | 22.74% | |
海王生物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117,582.70 | 96,250.23 | 97,982.85 | 149,049.84 |
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 1,193,493.08 | 1,143,100.26 | 1,210,620.22 | 1,414,807.23 |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 | 9.85% | 8.42% | 8.09% | 10.53% | |
英特集团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238,362.05 | 61,201.79 | 171,007.88 | 156,946.84 |
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 334,694.57 | 138,080.64 | 206,425.77 | 206,409.10 |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 | 71.22% | 44.32% | 82.84% | 76.04% | |
柳药集团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263,457.01 | 265,363.31 | 326,176.03 | 346,260.75 |
5-19-8-23
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 343,842.03 | 306,206.00 | 271,120.67 | 277,159.00 |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 | 76.62% | 86.66% | 120.31% | 124.93% | |
九州通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677,474.50 | 766,028.96 | 707,730.29 | 818,201.13 |
短期有息负债余额 | 1,334,209.70 | 1,194,629.68 | 1,482,199.68 | 1,448,870.56 | |
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 | 50.78% | 64.12% | 47.75% | 56.47% |
注1: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2020年至2023年6月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短期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南京医药 | 20.02% | 23.96% | 30.54% | 22.74% |
海王生物 | 9.85% | 8.42% | 8.09% | 10.53% |
英特集团 | 71.22% | 44.32% | 82.84% | 76.04% |
柳药集团 | 76.62% | 86.66% | 120.31% | 124.93% |
平均值 | 44.43% | 40.84% | 60.44% | 58.56% |
九州通 | 50.78% | 64.12% | 47.75% | 56.47% |
注1:国药股份和国药一致控股股东为大型央企,国药股份因所处区域的行业政策、市场地位和经营区域优势明显,北京医疗机构应收账款账期显著好于全国区域,应收账款周转快,2020年末-2023年6月末,短期有息负债余额在2.16亿元-4.7亿元区间,并且资产负债率低,与医药流通行业高资产负债率有显著差异;国药一致的央企股东背景为其提供了较强的市场信用背书,其在金融机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存入的保证金比例较低,期末货币资金中受限货币资金余额较低,与同行业其他公司有显著差异,故未纳入均值计算。
剔除可比公司国药股份、国药一致的影响之后,2020年至2023年6月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有息负债余额比例分别为58.56%、
60.44%、40.84%和44.43%,公司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占有息负债余额比例分别为56.47%、47.75%、64.12%和50.7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医药流通行业较高资金需求的特征,公司同时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和大额借款符合行业特征,具有合理性。
5-19-8-24
综上所述,发行人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同时存在大额货币资金和大额借款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往来,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细则》等完善的制度体系,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均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好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416,833.98 | 9,227,211.57 | 8,593,587.09 | 8,082,384.37 |
负债总额 | 6,505,647.75 | 6,358,668.02 | 5,886,319.29 | 5,520,687.98 |
资产负债率 | 69.09% | 68.91% | 68.50% | 68.3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31%、68.50%、68.91%和69.09%,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的共性特征。公司的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销售终端主要为公立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需求明确且增长稳定,资信较好,但回款周期较长,而上游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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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较短,上下游的付款及收款结算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医药流通行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了保持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须投入大量的流动资金。公司主要通过使用较高的财务杠杆,增加银行借款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1、从业务模式说明盈利水平较好同时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合理性
公司主要业务是数字化医药分销与供应链业务,业务模式为从厂家购进销往医院、经销商、药店等批发商和零售终端。上游供应商会给予公司一定额度的授信,同时公司对下游客户也会给予一定额度的授信,所以公司存在较高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下游客户数量大,且分散,所以日常需准备一定的储货量,虽然每个品种储备不多,但因为经营的品种繁多,导致存货金额也比较大。公司经营模式决定了其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较低,需要充分利用商业信用,使用较高的财务杠杆,以保障业务规模的扩张,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2、从行业横向对比说明资产负债率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行业内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
证券简称 | 2023年6月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国药一致 | 59.72 | 54.37 | 57.88 | 57.35 |
国药股份 | 47.05 | 46.44 | 47.75 | 47.42 |
南京医药 | 79.20 | 78.85 | 79.78 | 79.41 |
海王生物 | 83.04 | 83.14 | 80.57 | 81.14 |
英特集团 | 71.20 | 70.50 | 71.29 | 71.50 |
柳药集团 | 68.27 | 65.79 | 63.42 | 63.23 |
行业均值 | 68.08 | 66.52 | 66.78 | 66.68 |
九州通 | 69.09 | 68.91 | 68.50 | 68.31 |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31%、68.50%、68.91%和69.09%,相对稳定,且均控制在70%以下。行业内的资产负债率整体偏高,剔除国药股份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为70.53%、70.59%、70.53%和72.29%,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均值以下水平,从横向对比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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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测试控制是否得到有效运行;
2、了解了发行人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及存放情况,了解发行人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分析,评价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合理性;
3、取得并核查了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以及征信报告,取得报告期银行存款明细账;
4、取得了会计师对发行人2020-2023年6月末银行账户进行的银行询证,确认货币资金存放情况、余额情况及受限情况;
5、获取了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表,对发行人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进行测算,分析利息收入的合理性;
6、对货币资金进行大额资金查验,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7、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未持有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银行类金融机构,资金安全性较高。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基本匹配;
2、发行人维持较大金额货币资金主要系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与经营特点和资金用途相匹配;发行人同时存在大额存款和大额借款主要为了满足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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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际经营需求,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3、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具有合理性。问题二: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均较高。请申请人:
(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合理性;结合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合理性。(2)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合理性;结合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合理性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合理性
1、业务模式
公司为科技驱动型的全链医药产业综合服务商,公司立足于医药流通、物流服务及医疗健康等大健康行业,主营业务包括数字化医药分销与供应链业务、总代品牌推广业务、医药工业自产及OEM业务、医药零售与加盟业务、数字物流与供应链解决方案、医疗健康与技术增值服务等六大方面。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的医药分销与供应链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32%、96.73%、96.40%和97.18%,公司的前述业务及其商业模式的特点导致会产生较高的应收账款。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医疗机构业务,亦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进一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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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
2、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合作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等,对不同渠道客户执行不同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及信用政策相对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渠道类型 | 2023年1-6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零售+连锁
零售+连锁 | 60天以内 | 60天以内 | 60天以内 | 60天以内 |
批发分销
批发分销 | 45天以内 | 45天以内 | 45天以内 | 45天以内 |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 | 30-360天 | 30-360天 | 30-360天 | 30-270天 |
注:医疗机构的信用期延长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77.92天、75.71天、69.20天和69.31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为稳定,表明公司在销售规模增长的情况下亦不断加强对应收账款回款及周转的管理。
3、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合理性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因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而同步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合理,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6.30/2023年1-6月 | 2022.12.31/2022年度 | 2021.12.31/2021年度 | 2020.12.31/2020年度 |
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3,353,562.46 | 2,757,637.91 | 2,640,628.04 | 2,507,700.30 |
较上期末增长
率
较上期末增长率 | 21.62% | 4.43% | 5.30% | 9.44%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7,935,749.12 | 14,042,419.16 | 12,240,743.40 | 11,085,951.41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2.26% | 19.64% | 21.57% | 22.62% |
2020年末至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07,700.30万元、2,640,628.04万元、2,757,637.91万元和3,353,562.46万元,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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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所致,各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62%、
21.57%、19.64%和42.26%。2020年至2022年各期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近,且呈现降低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重视下游客户的信用管理,构建了信用管理体系,并对应收账款进行定期清理清收。2023年1-6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是公司每年末进行应收账款清收,形成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平时低。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
2023年1-6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国药一致
国药一致 | 2.15 | 4.94 | 4.59 | 4.89 |
国药股份
国药股份 | 3.98 | 7.94 | 8.33 | 4.93 |
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 | 1.81 | 4.00 | 4.54 | 4.87 |
海王生物
海王生物 | 1.03 | 2.00 | 2.30 | 2.30 |
英特集团
英特集团 | 2.43 | 1.15 | 5.15 | 5.08 |
柳药集团
柳药集团 | 1.09 | 2.38 | 2.51 | 2.54 |
平均值
平均值 | 2.08 | 3.74 | 4.57 | 4.10 |
九州通
九州通 | 2.60 | 5.20 | 4.76 | 4.62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料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或公开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稳定,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应收风险管控,采取了业务财务风控联动、年终定期清收等措施。
根据上述内容,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符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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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合理性
1、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3,117,950.61 | 92.97 | 2,532,107.29 | 91.82 | 2,456,997.75 | 93.05 | 2,312,862.99 | 92.23 |
1至2年 | 234,466.51 | 6.99 | 217,261.67 | 7.88 | 174,137.79 | 6.59 | 193,714.07 | 7.72 |
2至3年 | 45,741.33 | 1.36 | 42,432.19 | 1.54 | 37,008.71 | 1.40 | 25,865.91 | 1.03 |
3年以上 | 37,845.66 | 1.13 | 33,086.94 | 1.20 | 25,250.56 | 0.96 | 19,705.29 | 0.79 |
坏账准备 | -82,441.65 | -2.46 | -67,250.17 | -2.44 | -52,766.78 | -2.00 | -44,447.95 | -1.77 |
合计 | 3,353,562.46 | 100.00 | 2,757,637.91 | 100.00 | 2,640,628.03 | 100.00 | 2,507,700.31 | 100.00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比为92.23%、93.05%、91.82%和92.97%,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亦逐步加强自身的回款管理,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较低,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比例充分。
2、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1)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比较如下:
2023年1-6月,发行人按组合计提的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年以上/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国药股份 | 2.17% | 9.82% | - | - | - | - |
海王生物 | 0.22% | 4.47% | 31.69%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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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 | 0.50% | 10.00% | 20.00% | 50.00% | 70.00% | 100.00% |
南京医药 | 0.32% | 21.29% | 97.05% | 100.00% | - | - |
柳药集团 | 1.37% | 10.00% | 20.00% | 40.00% | 70.00% | 100.00% |
平均值1 | 0.92% | 11.12% | 42.19% | 72.50% | 70.00% | 100.00% |
平均值2 | 1.07% | 8.57% | 23.90% | 63.33% | 70.00% | 100.00% |
九州通 | 0.41% | 6.54% | 36.62% | 99.08% | - | - |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行业平均值2为剔除南京医药相关指标后的可比公司平均值。海王生物按组合计提的实际计提比例为其应收药品医院客户的相关计提比例。由上表可知,剔除南京医药相关指标后,公司1年以内和1至2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2至3年和3年以上的比例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医疗机构客户的占比较高,该类客户在行业中处于非市场化地位,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因此在1年以内和1至2年区间的计提比例略低于行业平均值。对于各账期区间的应收账款,由于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下游医院客户不完全重合,公司结合历史损失率进行推算,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行业特征和公司具体经营情况。
(2)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对比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国药一致 | 0.61% | 0.49% | 0.63% | 0.05% |
国药股份 | 2.18% | 2.16% | 2.04% | 1.91% |
南京医药 | 1.47% | 1.70% | 1.58% | 1.79% |
海王生物 | 1.75% | 1.79% | 1.19% | 1.31% |
英特集团 | 0.91% | 0.77% | 0.94% | 0.95% |
柳药集团 | 2.17% | 1.93% | 1.70% | 1.24% |
平均值 | 1.52% | 1.47% | 0.97% | 1.21% |
九州通 | 2.28% | 2.24% | 1.82% | 1.58% |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1.58%、1.82%、2.24%和2.28%,均高于同行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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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平均值,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为谨慎。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较低,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合理、充分。
二、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
1、存货余额较高的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构成,结构相对稳定。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会备有一定库存量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与销售规模的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与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6.30/2023年 | 2022.12.31/2022年 | 2021.12.31/2021年度 | 2020.12.31/2020年度 |
项目
项目 | 2023.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原材料 | 24,174.46 | 1.44 | 29,194.45 | 1.70 | 31,039.70 | 2.00 | 24,032.44 | 1.63 |
在产品 | 1,876.23 | 0.11 | 1,760.03 | 0.10 | 1,224.12 | 0.08 | 823.67 | 0.06 |
库存商品 | 1,639,374.57 | 97.49 | 1,671,937.78 | 97.13 | 1,494,449.96 | 96.31 | 1,429,951.20 | 96.78 |
周转材料 | 114.22 | 0.01 | 173.16 | 0.01 | 190.70 | 0.01 | 91.13 | 0.01 |
合同履约成本 | 971.89 | 0.06 | 343.75 | 0.02 | 32.25 | 0.00 | 669.54 | 0.05 |
在建开发产品 | 334.60 | 0.02 | 106.54 | 0.01 | 24,743.98 | 1.59 | 21,954.60 | 1.49 |
已完工开发产品 | 14,779.61 | 0.88 | 17,792.55 | 1.03 | - | - | - | - |
合计 | 1,681,625.59 | 100.00 | 1,721,308.26 | 100.00 | 1,551,680.71 | 100.00 | 1,477,522.59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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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 | 度 |
存货账面余价值
存货账面余价值 | 1,681,625.59 | 1,721,308.26 | 1,551,680.71 | 1,477,522.59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7,935,749.12 | 14,042,419.16 | 12,240,743.40 | 11,085,951.41 |
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19% | 12.26% | 12.68% | 13.33%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整体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扩大,具有合理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6.30/2023年1-6月 | 2022.12.31/2022年度 | 2021.12.31/2021年度 | 2020.12.31/2020年度 |
国药一致
国药一致 | 25.09% | 12.15% | 12.63% | 11.95% |
国药股份
国药股份 | 17.72% | 8.92% | 8.21% | 8.19% |
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 | 23.28% | 12.32% | 10.71% | 10.90% |
海王生物
海王生物 | 20.70% | 12.32% | 10.35% | 11.04% |
英特集团
英特集团 | 23.13% | 12.08% | 11.59% | 11.08% |
柳药集团
柳药集团 | 28.70% | 14.60% | 11.89% | 11.42% |
平均值
平均值 | 23.10% | 12.07% | 10.90% | 10.76% |
九州通
九州通 | 23.14% | 13.29% | 13.78% | 14.64%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料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或公开披露信息。
由上表可知,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模式为“以市场分销为主的经营模式”,有效配送范围为200公里,对于超过200公里范围的客户,也可以在24小时内送达,由于客户往往会采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采购方式,公司作为供货方则需要储备较多的货物,以保证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价值占当期成本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存货管理较好,周转效率逐年提高。
3、公司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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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次、天
项目 | 2023年1-6月/2023.6.30 | 2022年度/2022.12.31 | 2021年度/2021.12.31 | 2020年度/2020.12.31 |
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 4.27 | 7.91 | 7.43 | 7.00 |
库存商品周转率
库存商品周转率 | 4.39 | 8.18 | 7.70 | 7.25 |
库存商品周转天数
库存商品周转天数 | 41.01 | 44.63 | 47.41 | 50.35 |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00、7.43、7.91和4.27,库存商品周转率分别为7.25、7.70、8.18和4.39,由此可见,2020年至2022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及库存商品周转率得到提高,库存商品周转天数下降。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较好,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业务特点。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与公司业务规模匹配,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具有合理性;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模式为“以市场分销为主的经营模式”,有效配送范围为200公里,对于超过200公里范围的客户,也可以在24小时内送达,客户往往会采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采购方式,公司作为供货方则需要储备较多的货物,以保证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况。
(二)结合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库龄分布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库存时间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个月以内(含1月) | 761,359.63 | 45.28 | 907,434.06 | 52.72 | 740,453.86 | 47.72 | 675,240.81 | 45.70 |
1至3个月(含3月) | 479,669.82 | 28.52 | 519,590.67 | 30.19 | 470,818.91 | 30.34 | 425,674.88 | 28.81 |
3至6个月(含6月) | 309,211.80 | 18.39 | 164,906.33 | 9.58 | 167,734.97 | 10.81 | 138,022.96 | 9.34 |
6至12个月(含12月) | 100,689.43 | 5.99 | 98,916.33 | 5.75 | 101,037.98 | 6.51 | 122,400.97 | 8.28 |
12个月以上 | 30,694.90 | 1.83 | 30,460.86 | 1.77 | 71,634.99 | 4.62 | 116,182.97 | 7.87 |
5-19-8-35
合计 | 1,681,625.59 | 100.00 | 1,721,308.26 | 100.00 | 1,551,680.71 | 100.00 | 1,477,522.59 | 100.00 |
从库龄来看,公司存货的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内存货占比分别为92.13%、95.38%、98.23%和98.17%,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占比分别为7.87%、4.62%、1.77%和1.83%,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271.39 | 96.93 | 24,174.46 |
在产品 | 1,876.23 | 0.00 | 1,876.23 |
库存商品 | 1,644,067.81 | 4,693.24 | 1,639,374.57 |
周转材料 | 114.22 | 0.00 | 114.22 |
合同履约成本 | 971.89 | 0.00 | 971.89 |
在建开发产品 | 334.60 | 0.00 | 334.60 |
已完工开发产品 | 14,779.61 | 0.00 | 14,779.61 |
合计 | 1,686,415.76 | 4,790.17 | 1,681,625.59 |
项目 | 2022年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254.00 | 59.55 | 29,194.45 |
在产品 | 1,760.03 | - | 1,760.03 |
库存商品 | 1,676,582.65 | 4,644.87 | 1,671,937.78 |
周转材料 | 173.16 | - | 173.16 |
合同履约成本 | 343.75 | - | 343.75 |
在建开发产品 | 106.54 | - | 106.54 |
已完工开发产品 | 17,792.55 | - | 17,792.55 |
合计 | 1,726,012.68 | 4,704.42 | 1,721,308.26 |
2021年末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31,261.36 | 221.66 | 31,039.70 |
在产品 | 1,224.12 | - | 1,224.12 |
库存商品 | 1,499,811.70 | 5,361.73 | 1,494,449.96 |
周转材料 | 190.70 | - | 19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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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 | 32.25 | - | 32.25 |
在建开发产品 | 24,743.98 | - | 24,743.98 |
已完工开发产品 | - | - | - |
合计 | 1,557,264.11 | 5,583.40 | 1,551,680.71 |
项目 | 2020年末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044.16 | 11.72 | 24,032.44 |
在产品 | 823.67 | - | 823.67 |
库存商品 | 1,434,824.09 | 4,872.89 | 1,429,951.20 |
周转材料 | 91.13 | - | 91.13 |
合同履约成本 | 669.54 | - | 669.54 |
在建开发产品 | 21,954.60 | - | 21,954.60 |
已完工开发产品 | - | - | - |
合计 | 1,482,407.19 | 4,884.61 | 1,477,522.59 |
公司原材料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工业制药用原材料减值,为公司基于存货库龄管理系统识别出超期原材料,针对该部分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库存商品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报告期末比较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对可变现净值小于成本的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仓储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较短,报告期末公司比较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对于临效期、过期及估计售价出现持续下跌的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2、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原材料余额
原材料余额 | 24,174.46 | 29,194.45 | 31,039.70 | 24,032.44 |
期后累计领用结转金额
期后累计领用结转金额 | 7,192.91 | 22,485.08 | 27,895.89 | 23,425.45 |
原材料领用结转比例
原材料领用结转比例 | 29.75% | 77.02% | 89.87% | 97.47% |
库存商品余额
库存商品余额 | 1,639,374.57 | 1,671,937.78 | 1,494,449.96 | 1,429,951.20 |
期后累计销售结转金额
期后累计销售结转金额 | 943,703.06 | 1,523,104.45 | 1,469,918.71 | 1,427,119.76 |
库存商品销售结转比例
库存商品销售结转比例 | 57.56% | 91.10% | 98.36% | 9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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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12月31日期后结转销售情况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期后结转销售情况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期后结转销售情况统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期后结转销售情况统计截至2023年8月29日。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期后领用结转比例分别为97.47%、
89.87%、77.02%和29.75%,尚未结转的原材料主要是公司为了确保满足生产的及时性需求而留有的备货量,2023年6月末结转比例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是由于期后时间相对较短,中药的相关原材料周转较慢,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加大了采购进行备货。
此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库存商品期后销售结转比例分别为99.80%、
98.36%、91.10%和57.76%,2023年6月末结转比例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由于期后时间相对较短,整体而言,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较好,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形。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国药一致
国药一致 | 0.15% | 0.20% | 0.15% | 0.21% |
国药股份
国药股份 | 0.99% | 0.80% | 0.72% | 0.53% |
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 | 0.20% | 0.19% | 0.19% | 0.31% |
海王生物
海王生物 | 1.40% | 1.30% | 1.38% | 1.30% |
英特集团
英特集团 | 0.14% | 0.14% | 0.04% | 0.05% |
平均值
平均值 | 0.58% | 0.53% | 0.50% | 0.48% |
九州通
九州通 | 0.28% | 0.27% | 0.36% | 0.33% |
注:数据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柳药集团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上表可知,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其中明显低于海王生物。海王生物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大幅高于其他同行业公司。剔除海王生物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0.28%、0.28%、0.33%和0.37%,与九州通不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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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仓储管理制度,存货库龄较短,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设置相对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产品价格、信用政策、业务模式等,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分析;
2、取得报告期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账龄的准确性,同时结合账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分析其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等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构成,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分析存货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5、了解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流程,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是否按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检查存货的库龄,分析公司针对长库龄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分析其存货余额及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符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
2、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良好,发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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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损失的可能较低,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合理、充分;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与公司业务规模匹配,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在同行业中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存货周转情况良好,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况;
4、发行人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设置相对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问题三: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参股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相关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未将其纳入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公司是否通过该类业务模式调节利润。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未将其纳入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累计投资成本 | 报告期内的持股情况 |
成都华福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1,907.56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99.60 | 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2,178.39 | 2020年至2021年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泰州兴药物流有限公司 | 1,790.70 | 2022年、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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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562.0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四川中核医药有限公司 | 1,553.79 | 2020年至2021年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处置 |
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 | 1,080.0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广元泓通医药有限公司 | 865.88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三台县卫投君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5.00 | 2022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松原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 | 180.0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淮安市九步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00.00 | 2020年度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处置 |
渭南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 | 100.0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武汉九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 60.0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百色九步云健康药房管理有限公司 | 58.6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自贡嘉诚医投医药有限公司 | 56.1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黄石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 | 29.00 | 2020年至2023年6月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剑阁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 | 25.50 | 2020年度参股超过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处置 |
(二)未将其纳入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关于控制的定义为“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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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公司对成都华福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超过50%,但不纳入合并报表原因是公司不享有决策控制权,并且根据协议享有固定回报,公司不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可变回报,公司不控制被投资企业,不纳入合并报表具有合理性。
2、公司对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超过50%,但不纳入合并报表原因是公司不享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控制权,公司不控制被投资企业,不纳入合并报表具有合理性。
3、参股公司百色九步云健康药房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淮安市九步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石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松原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泰州兴药物流有限公司、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渭南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武汉九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剑阁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采用全权委托经营模式。
在全权委托经营模式下,公司在合作期内不参与被委托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合作方委派的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仅派驻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资金管理。在被委托企业的董事会中,公司所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占董事会席位的少数,公司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控制权;无论被委托企业经营情况如何,公司根据协议享有合作期每年税后按出资额一定比例的优先固定回报,公司不享有被委托企业的可变回报,也不能运用对该等参股企业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公司不控制被委托企业,不纳入合并报表具有合理性。
4、公司对广元泓通医药有限公司、四川中核医药有限公司公司、自贡嘉诚医投医药有限公司、三台县卫投君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超过50%,但不纳入合并报表原因是公司所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占董事会席位的少数,公司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控制权,不纳入合并报表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将部分参股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影响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投资成本超过1,000.00万元、持股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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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纳入合并报表的参股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1、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3年1-6月 | 占比 | 2022年度 | 占比 |
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23,045.26 | 0.29% | 44,467.78 | 0.32% |
净利润 | 173.22 | 0.12% | 334.26 | 0.15% | |
广元泓通医药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782.93 | 0.01% | 1,832.35 | 0.01% |
净利润 | -111.49 | -0.08% | -44.10 | -0.02% | |
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1,553.74 | 0.02% | 2,990.11 | 0.02% |
净利润 | 12.53 | 0.01% | -20.09 | -0.01% | |
泰州兴药物流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297.03 | 0.00% | - | - |
净利润 | 33.67 | 0.02% | - | - | |
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 | - | 9,847.20 | 0.10% |
净利润 | - | - | -672.43 | -0.35% |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5,678.96 | 0.32% | 49,290.24 | 0.35% |
净利润 | 107.93 | 0.08% | 270.06 | 0.12% |
注:2022年12月,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9月,公司已处置四川中核医药有限公司,不再对其持股;2022年12月,泰州兴药物流有限公司成立,2022年度无实际经营;2023年4月,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1-6月无实际经营。
2、2020年度和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 | 2020年度 | 占比 | 2021年度 | 占比 |
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24,778.93 | 0.22% | 26,599.90 | 0.22% |
净利润 | 335.56 | 0.10% | 233.11 | 0.09% | |
广元泓通医药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6,953.39 | 0.06% | 5,628.68 | 0.05% |
净利润 | -321.79 | -0.10% | -352.06 | -0.13% | |
四川中核医药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2,834.97 | 0.03% | 1,593.24 | 0.01% |
净利润 | 62.74 | 0.02% | 135.32 | 0.05% | |
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2,311.75 | 0.02% | 2,481.22 | 0.02% |
净利润 | -11.03 | 0.00% | 134.38 | 0.05% | |
泰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 | 12,512.72 | 0.11% | 11,609.90 | 0.09% |
净利润 | -957.06 | -0.28% | -1,078.76 |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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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营业收入 | 49,391.76 | 0.45% | 47,912.94 | 0.39% |
净利润 | -891.58 | -0.26% | -928.01 | -0.36% |
注1:上述占比指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关数据的比重;注2:公司对参股公司百色九步云健康药房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九步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石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松原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渭南九步大药房有限公司、武汉九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剑阁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自贡嘉诚医投医药有限公司和三台县卫投君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共投资864.20万元,被投资单位规模较小;注3:成都华福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投资建设华福医院,报告期内,属于投资建设期
上述参股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合计营业收入分别为49,391.76万元、47,912.94万元、49,290.24万元及25,678.96万元,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的0.45%、0.39%、0.35%及0.32%。上述参股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合计净利润分别为-891.58万元、-928.01万元、270.06万元及107.93万元,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的-0.26%、-0.36%、0.12%及0.08%。
综上,上述参股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重较小,不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同会计师获取了发行人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并实施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发行人与被投资方签订的经营协议,获取参股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查阅被投资方公司章程,检查协议条款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组织结构、日常经营活动安排及利润分配方案的约定等。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对上述参股公司不具有控制,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有合理性;未将该等企业纳入合并报表未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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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等内容。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者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如下:
1、对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2022年10月,发行人发布公告,拟对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17,000万元,该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大健康+科技”产业。根据《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总规模为50,000万元,合伙人首期出资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40%。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它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它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该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大健康+科技”产业,符合公司大健康生态投资的战略规划,且公司一直致力于数字化转型战略,通过参与该基金的投资设立,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管理平台,发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优质企业,加快公司在大健康、数字化领域的深入布局,并与公司当前业务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所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以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结合运营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考虑,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并形成决议,决定不再对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后续投资,已投资金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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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产业基金进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不进行后续投资亦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针对投资产业基金事项,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和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九州通关于参与投资私募产业基金的公告》和《关于参与投资私募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综上,公司前述投资产业基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对该产业基金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800万元。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上述对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6,800万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2、其他新增财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除上述财务性投资外,公司其他新增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创新药、器械、诊断、生物科技、AI服务等领域,在重点聚焦成长期公司的同时,还将覆盖包括全球新药研发、生产运营及商业化发展的全产业链,旨在为海内外创新企业提供从研发到商业化的全周期赋能支持。九州通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其他权益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11月、2022年10月对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前述于2022年10月对该基金出资的3,000.00万元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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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湖北和圆融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州通、大和企业投资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主要对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出资,公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未取得控制地位。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于2022年10月对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前述于2022年10月对该企业出资的30.00万元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3)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湖北省政府最具实力投资平台之一,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基金,系由日本大和企业投资株式会社、九州通等机构共同出资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2022年11月对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000.00万元。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前述于2022年11月对该基金出资的10,000.00万元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4)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10月,公司发布公告,拟对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17,000万元,该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大健康+科技”产业。根据《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总规模为50,000万元,合伙人首期出资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40%。该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大健康+科技”产业,符合公司大健康生态投资的战略规划,且公司一直致力于数字化转型战略,通过参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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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设立,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管理平台,发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优质企业,加快公司在大健康、数字化领域的深入布局,并与公司当前业务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于2022年12月以湖北九州通高投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对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7.80万元。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前述于2022年11月对该企业出资的107.80万元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5)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宇动力”)成立于2011年,致力于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电堆及系统的研发和生产。作为燃料电池行业专家,众宇动力全面掌握氢能燃料电池核心技术,专注于电堆的设计与开发,并根据市场应用的性质与终端产品制造商合作,提供电堆及系统销售与技术服务。发行人物流仓储园区面积较大,降本增效可行性较高。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先后分别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110个地级市投资建设了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和药械分销网点,拥有141个规模不等的高标准符合国家GSP要求的医药物流仓储设施及配套设施。目前公司在全国各地拥有近6,600亩地,建筑总面积超过420万平方米的经营设施。鉴于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比纯电汽车更能满足发行人物流配送车型需要,当前发行人考虑下一步采用氢能源技术及氢能源动力电池,与众宇动力探讨物流仓储园区的绿色用电升级改造方案,对公司物流仓储园区运营进一步降本增效。未来,九州通干支线运输计划主要使用续航里程更长、动力性能高、加氢时间短的氢能物流车,以适应长距离、载重大的公路干线物流场景。公司于2022年10月、2023年7月对众宇动力合计出资5,000.00万元,出于谨慎性考虑,将相关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前述于2022年10月、2023年7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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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宇动力合计出资的5,000.00万元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6)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武汉光谷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九州通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投资范围主要为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公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未取得控制地位,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2023年6月对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9,699.60万元。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前述于2023年6月对该基金出资的9,699.60万元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综上,出于谨慎性考虑,上述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的金额合计为34,637.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时间 | 被投资主体 | 投资金额(万元) | 是否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
1 | 2022年10月 | 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是 |
2 | 2022年10月 | 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 | 是 |
3 | 2022年10月 | 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0.00 | 是 |
4 | 2022年10月、2023年7月 | 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是 |
5 | 2022年11月 | 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是 |
6 | 2022年12月 | 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80 | 是 |
7 | 2023年6月 | 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99.60 | 是 |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等内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为不超过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0,000万元;2023年2月25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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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不超过2,33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30亿元;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为不超过2,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万元;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为不超过2,0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5,000万元。因此,上述拟在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的金额已足额扣除。扣减前后,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扣减前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亿元) | 扣减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亿元) |
1 | 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 | 16.00 | 16.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尚未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 4.50(尚未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
合计 | 24.00 | 20.50 |
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2022年2月27日)至今,除上述投资事宜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投资)的主要项目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债权投资,对于上述投资项目逐项分析如下: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6月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及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74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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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9,860.23 |
衍生工具投资 | 884.05 |
合计 | 10,744.28 |
上述衍生工具投资和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2023年6月30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权益工具投资 |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258.90 | 是,属于投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权益工具投资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90.70 | 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
权益工具投资 | 乐普心泰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3,310.62 | 否,投资目的主要为获取乐普医疗集团的相关产品代理权,完善上游产品的供应。 |
衍生工具投资 | 884.05 | 否,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
合计 | - | 10,744.28 | - |
根据上表,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所包括的衍生工具投资主要是港币借款远期锁汇,为公司防范汇率波动可能产生损失的风险而购买的外汇远期锁汇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由于该类金融产品的估值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和企业运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收益波动较大,因此属于财务性投资。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主要从事中药、西药制剂等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6年2月对其进行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属于财务性投资,该笔投资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中进行核算,2023年2月,宏源药业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将其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乐普心泰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泰医疗”)主要从事结构性心脏病的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为A股上市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11月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对心泰医疗进行投资,投资目的主要为获取乐普医疗集团的相关产品代理权,完善上游产品的供应,报告期各期,公司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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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医疗(合并口径)的交易金额分别为65,955.55万元、10,574.41万元、12,227.38万元和6,855.81万元,公司对心泰医疗的投资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相关投资在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中进行核算。之后心泰医疗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将该投资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主营业务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平台 | 是,属于投资产业基金情形的财务性投资。 |
YANGTUOTECHNOLOGYINC | 42,439.21 | 母婴产品的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6,300.00 | 以生物发酵技术为基础的药物原料和营养产品原料和制剂生产、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 | 从事医药健康相关领域的投资活动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且非在董事会前六个月进行出资。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其他权益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广州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从事医药健康相关领域的投资活动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且非在董事会前六个月进行出资。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其他权益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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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11,573.69 |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0.00 | 主要投资于“大健康+科技”产业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苏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650.51 | 医药零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泰州兴药物流有限公司 | 1,800.90 | 医药批发及分销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福建九州通中化医药有限公司 | 1,040.00 | 医药批发及分销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成都华福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1,907.56 | 二级综合医院管理运营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山西广源堂药业有限公司 | 272.00 | 中药材种植销售,中药饮片生产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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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沃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600.00 | 从事医药分销及非医疗领域的供应链管理服务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北京和华瑞博科技有限公司 | 1,937.42 | 手术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及外科手术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未来数字健康管理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1,147.51 | 数字化健康管理服务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九州大健康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79.27 | 大健康智慧医疗终端的服务商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杭州恒生芸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 | 互联网医疗运营商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合计 | 105,048.07 | - | - |
根据上表,公司于2015年对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属于投资产业基金情形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对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权益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其他权益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无锡阿斯利康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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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为19,000.00万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否,不属于投资事项,不符合财务性投资的定义。 |
应收退货成本 | 55.23 | |
自取得日起算的剩余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 | 2,428.75 | |
待抵扣/认证进项税额 | 9,516.04 | |
预缴税款 | 1,712.09 | |
合计 | 13,712.11 |
根据上表,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自取得日起算的剩余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待抵扣/认证进项税额,不构成最近一期末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7,288.98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 | |
合计 | 7,288.98 |
根据上表,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不构成最近一期末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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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主营业务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修文百信医院有限公司 | 623.77 | 二级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运营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康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2.50 | 大容量注射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 3,415.32 | 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康复、培训指导为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综合医院(PPP项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黑龙江全乐制药有限公司 | 887.39 | 盐酸托烷司琼、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制造、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北京新里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90.00 | 医院相关的投资管理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合计 | 7,288.98 | - |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766.50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40,766.50 | 以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围绕主营业务上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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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进行投资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
合计 | 40,766.5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06,339.01万元,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40,766.50万元,主要为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部分,其中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苏州汇健智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71.00 |
湖北康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浙江凯乐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981.32 |
江苏鹍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82.84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12.70 |
北京中研百草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139.75 |
恩施州金正八方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5.95 |
深圳前海元明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731.97 |
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2,717.19 |
合计 | 25,772.73 |
上述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03%,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较低,不构成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六)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 2023年6月30日 | 主营业务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湖北共创医药有限公司 | 10,708.06 | 药品、器械、日化品进口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01,455.85 | 金融租赁服务 | 是,属于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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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花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285.10 | 新型专科综合性现代化医疗机构管理运营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0.88 | 管理、受托管理医疗医药等股权类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496.10 | 从事医疗医药等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首都建设—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医院建设PPP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518.00 | 与当地政府共同设立、投资于医院建设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九州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39.96 | 医药批发及分销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杭州快快康付科技有限公司 | 2,803.15 | 数字化疾病管理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广元泓通医药有限公司 | 478.44 | 医药批发及分销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三台县卫投君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429.04 | 医药批发及分销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39.86 | 中成药、医疗器械、健康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武汉长检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910.70 | 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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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品医学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3,763.19 |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医疗健康综合服务平台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医协创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727.95 | 医疗信息服务综合平台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未名企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831.84 | 提供医疗等大数据产品和数字化解决方案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海南未来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86.10 | 数字化健康管理服务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服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80 | “大健康+科技”产业投资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8.61 | 医疗医药等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78.89 | 医疗医药等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九康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973.16 | 抗病毒新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同仁九州(苏州)医药有限公司 | 843.99 | 中药产品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强化与上游医药制造企业的联动,深度绑定双方利益,提升市场销量,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产品资源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四川康兴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5,800.00 | 与当地政府共同设立、投资于医院建设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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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九州通人寿堂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101.42 | 集合养老、康养、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智慧型康养综合体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99.60 | 主要进行医疗健康产业股权类投资 |
是,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合计 | 186,477.70 | - | - |
根据上表,公司对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首都建设—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医院建设PPP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未取得控制地位,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长期股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首都建设—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医院建设PPP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的账面余额合计为46,999.8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88%。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在对金融机构投资的情形。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公司参与投资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投资类金融业务,属于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期末余额为101,455.8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05%,不构成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七)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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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债权投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债权投资 | 31,460.40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288.98 | |
减:其他流动资产 | 2,428.75 | |
合计 | 21,742.67 |
根据上表,公司债权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非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债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主营业务 |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 |
武汉百福堂大药行有限责任公司 | 481.95 | 药品零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 873.00 | 综合性二级医院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武汉九州通人寿堂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4,063.50 | 集合养老、康养、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智慧型康养综合体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黑龙江全乐制药有限公司 | 7,477.29 | 盐酸托烷司琼、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制造、销售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泰州兴药物流有限公司 | 5,647.94 | 医药批发及分销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采购产品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湖北九基医药有 | 3,198.98 | 医药批发及分销 | 否,投资主要目的是对医药及大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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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康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销售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
合计 | 21,742.67 | - | - |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属于财务性投资的余额为6,549.60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属于财务性投资的余额为19,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属于财务性投资的余额为1,890.00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属于财务性投资的余额为25,772.73万元;持有的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01,455.85万元,持有的湖北通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通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首都建设—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医院建设PPP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海南英飞九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通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通瀛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的账面余额合计为46,999.80万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06,339.01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05%,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较低,不构成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证监会对财务性投资认定、类金融业务认定的相关规定;
(2)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会计明细科目等文件,查阅发行人临时公告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3)访谈发行人财务总部核算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金融产品等对外投资产品的会计处理、投资目的等相关信息;
(4)对比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研究并分析本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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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5)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项下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信息等资料,核查其是否属于类金融机构。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对海南省英飞九州健康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实施的投资事宜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投资的情形。问题五:
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1.58%,而申请人披露的控股股东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12.04%。请申请人说明认定楚昌投资集团为控股股东的理由和依据。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认定楚昌投资集团为控股股东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现行有效《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截至2023年6月30日,楚昌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14,991.47万股股票,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5.37%,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间接持有发行人18,388.49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59%,因此,楚昌投资直接及间接通过以上专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7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6%。楚昌投资持有上海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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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3%的股权,是上海弘康(上海弘康持有发行人21.58%的股份)的控股股东,楚昌投资持有北京点金90.00%的股权,是北京点金(北京点金持有发行人5.48%的股份)的控股股东。楚昌投资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如下:
上海弘康虽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但由于楚昌投资为其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可通过股权间接控制上海弘康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海弘康只能控制其自身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加之楚昌投资亦是北京点金的控股股东,即楚昌投资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39.02%的表决权,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楚昌投资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股东名册;
2、查阅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营业执照;
3、查阅楚昌投资、上海弘康、北京点金的公司章程以确定其股权结构,并通过企查查等第三方软件予以验证;
4、查阅发行人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定期报告。
(二)核查结论
楚昌投资
上海弘康
北京点金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58%
21.58%
90.23%
90.23% | 90.00% |
5.48%
11.96% | 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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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海弘康虽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但由于楚昌投资为其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可通过股权间接控制上海弘康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海弘康只能控制其自身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加之楚昌投资亦是北京点金的控股股东,即楚昌投资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39.02%的表决权,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楚昌投资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认定楚昌投资为控股股东的理由和依据充分、合理。问题六:
请申请人说明对外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以及对外抵押和担保是否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对外抵押和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的抵押和担保均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债务融资而提供的,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抵押和担保,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抵押和担保风险可控。具体抵押及担保情况如下:
(一)抵押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
1、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
序号 | 土地证号 | 登记权利人 | 土地坐落 | 抵押权利人 | 抵押期限 |
1 | 津(2022)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495689号 | 天津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 | 北辰区永保路1号 | 亚洲开发银行 | 2020年12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 |
2 | 东国用(2012)第050308093至4号、东国用(2012)第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区长青街东吴大道南、十六支沟西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2016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 2015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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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08093至3号 | |||||
3 | 沪房地青字(2014)第003942号 | 上海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 | 青浦区崧泽大道7777号 | 国际金融公司 | 2020年5月29日至2027年1月15日 |
4 | 京兴国用(2008出)第00073号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大兴区经济开发区广平大街9号 | 国际金融公司 | 2019年5月30日至2027年7月15日 |
5 | 金国用(2016)第0033号 | 大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大连市小窑湾片区1单元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
2、房产抵押情况
序号 | 房产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抵押权人 | 抵押期限 |
1 | 豫(2020)汤阴县不动产权第0001166号 | 安阳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大光村产业集聚区岳庙街与工兴大道交叉口东北方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 |
2 | 津(2022)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495689号 | 天津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 | 北辰区永保路1号 | 亚洲开发银行 | 2020年12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 |
3 |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6006302号、第2016006303号、第2016006304号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西湖区长青街东吴大道南、十六支沟西1号倒班楼栋1-12层1室,3号倒班楼栋1至12层1室,4号倒班楼栋1至12层1室,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2016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 2015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
4 | 晋(2019)陵川县不动产权第0001063号 | 山西九州天润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 晋城市陵川县崇文镇郭家川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 2022年08月18日至2025年8月18日 |
5 | 甘(2018)岷县不动产权第0000943号 | 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 | 岷县岷阳镇南川村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岷县支行 | 2022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2日 |
6 | 甘(2018)岷县不动产权第0000942号 | 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 | 岷县岷阳镇南川村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市分行 | 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 |
7 | 黔(2020)兴义不动产权第 | 贵州九州通欣益天地医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西 | 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 2022年12月16日至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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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700、第0029701、第0029688、第0029696、第0029697、第0029698、第0029702、第0029706、第0029720、第0029711、第0029718、第0029708、第0029719、第0029726号 | 药有限公司 | 南医药现代物流中心项目 | 股份有限公司 | 年12月15日 | |
8 | 沪房地青字(2014)第003942号 | 上海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 | 青浦区崧泽大道7777号 | 国际金融公司 | 2020年5月29日至2027年1月15日 |
9 | 晋(2021)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166116号、第0166115号、第0166120号、第0166118号、第0166114号 | 山西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真武路200号2幢1层锅炉房、4幢1-5层分拣车间、3幢1层变配电房、1幢1层门房、5幢1-12层员工倒班楼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2日 |
10 | X京房权证兴字第030316号、第206163号、第031274号、第031272号、第031273号、第059285号,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053383号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大兴区经济开发区广平大街9号4幢、6幢等2幢、1幢、2幢、3幢、5幢,8号楼-2至9层01 | 国际金融公司 | 2019年5月30日至2027年7月15日 |
11 | 京(2016)丰台区不动产第0011115号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8号院3号楼楼上层、1-5层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2016年3月14日至2031年3月13日 |
12 | 蒙(2020)土默特左旗不动产权第0009114号 | 内蒙古九州通物流有限公司 | 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赦勒川路东、新蒙油脂路南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2022年11月11日至2028年9月27日 |
13 | 黔(2020)兴义市不动产证明第0029709 | 贵州九州通欣益天地医药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西南医药现代物流中心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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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第0029710号 | 项目物流配送中心1-1、2-1 | ||||
14 | 黔(2020)兴义市不动产权第0029687号、第0029691号、第0029692号、第0029699号、第0029703号、第0029704号、第0029705号 | 贵州九州通欣益天地医药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西南医药现代物流中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解放路支行 | 2023年4月27日-2024年4月26日 |
(二)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03,424.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203,424.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注的比例(%) | 76.81%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为377笔。 |
注:此处以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基数。
二、发行人抵押和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的抵押及担保行为,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了相关抵押、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的抵押均为为其自身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进行的抵押,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进行抵押的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的担保均为对下属企业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发行人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根据要求进行了披露,符合发行人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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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向上游医药厂家采购药品,再转售给下游的分销商、医疗机构和药店等零售终端。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其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较低,需要充分利用商业信用,使用较高的财务杠杆,以保障业务规模的扩张,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故发行人需要较多地进行债务融资,进而需要进行担保。发行人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高系由其行业特点决定的,较多的外部借贷资金的利用有助于发行人的商业运营,未损害发行人利益。综上所述,发行人抵押和对外担保系为发行人债务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均为为其自身或子公司债务而承担的担保义务,符合发行人自身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了发行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抵押合同及相关抵押证书;
2、核查了发行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合同;
3、查阅发行人抵押、对外担保相关制度或规定;
4、查阅发行人相关公告。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抵押和对外担保均为为其自身或子公司债务而进行的且符合发行人自身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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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9-8-7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国梁 | ||
叶兴林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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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 |||
张佑君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