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

sh600979
2025-06-13 0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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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6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3-06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年利率为

3.8%)。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总部资金集中管理优势,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新能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年利率为3.8%)。

(二)2023年9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原财务资助到期后续借,不增加公司对其财务资助总额,不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5亿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MA62B0TX42

4.注册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44号

5.法定代表人:周润东

6.成立日期:2015-12-01

7.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销售与服务;水电站建设及开发;储能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与开发等。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52.10%
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39.90%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
四川华凯电气有限公司3.00%

9.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106.166755.15
负债总额4427.86414.78
净资产6678.306340.37
资产负债率39.87%6.14%
项目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84.25157.36
净利润-719.09-365.96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625.585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张久龙成立日期:1998-12-2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等。

2.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3270843302注册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果酒巷滨江路安置房二楼法定代表人:王莉萍成立日期:2015-03-11经营范围:园区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等。

3.四川华凯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MA62B03D52注册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新街村11号法定代表人:谢苇成立日期:2015-10-12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微机保护器,变压器、充电桩、断路器、中置柜、型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箱式变电站等。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新能源公司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7.51%的股份;新能源公司其他股东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凯电气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资助方: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 资助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 利率:年利率3.80%

4. 资助期限:1年期

5. 偿还方式: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6. 生效条件、生效日期:资金拆借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 还款来源:新能源公司以其生产经营活动资金偿还借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能够对新能源公司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新能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对新能源公司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本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4,2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0.94%。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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