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9日以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康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挂牌公司审计工作的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
公告编号:2023-068
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