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晶樱光电及其子公司2024年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采取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8年(含8年),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融资租赁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质,并与晶樱光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二、交易主要内容
1、晶樱光电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晶樱光电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8年(含8年)。
有关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晶樱光电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拓宽融资渠道,使晶樱光电及其子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