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产投”)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郴州产投 | 210,000,000 | 9.5% |
二、 承诺主要内容
郴州产投与其一致行动人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合作重整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3年12月10日到期。
郴州产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不减持金贵银业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备查文件
郴州产投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