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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3: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2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10:0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

㈣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主持,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㈤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整合资源、补充流动资金、促进持续经营的需要,2024年1月12日东北电气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唐酒店”)与关联方泰升房地产(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升”)签署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酒店”)《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财评报字[2023]第037号),于2023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重庆酒店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069万元,重庆酒店30%股权对应权益评估价值为92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逸唐酒店以现金910万元将其持有的重庆酒店30%股权投资转让给上海泰升。转让完成后,逸唐酒店不再持有重庆酒店的任何股权。

公告编号2024-001因东北电气与上海泰升同属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苏伟国、丁继实、米宏杰、朱欣光已回避表决,由非独立董事刘江妹、贺薇和独立董事方光荣、王宏宇、李正宁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关联交易,鉴于任何一项交易规模测试指标均低于25%且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适用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76条“该关联交易可获得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的规定”,由此豁免发出股东通函和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和审查,刘可佳先生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推荐刘可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可佳先生(人员履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刘可佳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公司原财务总监党钊钊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党钊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党钊钊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知会本公司证券持有人之事宜。公司及董事会谨此向党钊钊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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