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注销事项概括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基地”)和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营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注销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和2024年1月18日分别收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光明基地和光明营销均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光明基地和光明营销注销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