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9日)以内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1、关注问题:
(1)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核实结论: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核实结论如下:自退市以来,公司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陆续出现银行贷款提前到期、供应商集中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员工薪资拖欠导致陆续离职以及劳动仲裁;公司主要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削弱;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月8日裁定受理了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3月6日上午09:30使用在线债权人会议系统召开。除此以外,公司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