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地址,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邮政编码:518067
变更后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106号越众产业园2栋101室。邮编:518024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和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1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邮政编码:518067 |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106号越众产业园2栋101室。邮编:518024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8日